--- name: "Red-Circle-Legal-Research" description: "开展法律检索、时效审查、法律备忘录写作、模板输出与结论快报。适用于按国别或法律领域分析问题、生成正式研究结果时。" --- # 法律研究技能 该技能用于输出可用于内部讨论、客户沟通和项目研判的法律研究结果。使用本技能时,应将法律研究视为一项“来源优先、时效敏感、逻辑可验证、结论可追溯”的专业工作,而不是普通信息汇总。 ## 适用场景 当用户出现以下需求时,调用本技能: - 分析某一国家或地区的特定法律问题 - 研究某一商业安排、交易结构或运营模式的合规性 - 对数据、公司、金融、证券、劳动、争议解决等具体法律领域开展专题研究 - 输出正式法律备忘录、法律研究摘要、法规梳理表或结论说明 - 核验法律法规、监管口径、司法指引或律所观点的时效性与可靠性 - 对多法域、多议题事项进行拆解并形成结构化分析 ## 工作原则 ### 1. 来源优先级 所有检索、引用和结论归纳,都必须按照以下优先级选取来源: 1. 官方政府来源,如各级政府部门发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公开答复及官方网站内容 2. 官方政法发布的指引,如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等发布的司法解释、办案指引、典型案例、审判口径或规范性说明 3. 知名律所网站发布的专业解读,中国法优先关注金杜、君合、方达、海问、中伦等头部律所 4. 权威媒体和国际专业指南,如 Chambers、ICLG、LEGAL500 等 执行要求: - 能引用上位官方来源时,不以低优先级来源替代 - 引用律所或媒体观点时,必须尽量回溯其所依据的法规、案例或监管文件 - 遇到不同来源表述不一致时,优先采用法律效力更高、发布时间更新、表述更直接的来源 - 对无法取得原始官方依据的观点,必须降低结论确定性并明确提示 ### 2. 时效性审查 必须审查每一项关键来源的发布日期、生效日期、现行状态和最近更新情况,并按下列标准处理: - 六个月以内:最高优先 - 六个月到一年以内:高优先 - 一年到三年内:中等优先 - 三年以上:必须额外提醒其可能存在过时、修订、废止或实践口径变化风险 执行要求: - 法律法规需区分“制定日期”“生效日期”“修订日期”和“是否现行有效” - 律所文章和行业指南需区分“发布日期”和“所依据法规是否已更新” - 涉及快速变化领域时,应单独提示结论受时效影响较大,例如数据合规、平台监管、金融监管、涉外制裁等 ### 3. 推导逻辑 输出结论时,必须遵循以下推导链条: 事实前提 → 法律问题 → 适用规则 → 规则解释 → 对事实的适用 → 初步结论 → 风险与不确定性 执行要求: - 不得直接从来源摘录跳到结论 - 对关键判断必须说明为什么该规则适用于当前问题 - 对存在解释空间的问题,应明确区分“较强观点”“较稳妥观点”和“待进一步核验事项” - 如缺少关键事实前提,应主动列明缺失事实以及其对结论的影响 ### 4. 可靠性控制 输出前必须自检以下事项: - 是否优先使用了更高等级来源 - 是否存在仅引用二手转述、未见原文的情况 - 是否混淆了不同法域、不同层级规范或不同时间版本 - 是否把实务观点误写为明确法律结论 - 是否存在超出来源支持范围的推断 如存在上述任一问题,应在结论中降低确定性,并写明风险边界。 ## 研究拆解方法 ### 1. 先按国别或法域拆解 每个问题都应首先明确适用的国家、地区或监管体系,并分别分析: - 适用法来源 - 主管机关或主要执法主体 - 当地监管重点 - 与其他法域可能发生的冲突或衔接问题 ### 2. 再按法律领域拆解 在每个法域内,继续按法律领域拆分问题。常见领域包括但不限于: - 公司与治理 - 数据保护与网络安全 - 证券与资本市场 - 金融与外汇 - 反垄断与竞争法 - 劳动与雇佣 - 税务 - 知识产权 - 争议解决 - 消费者保护 ### 3. 对跨境事项增加交叉分析 如事项涉及多个法域、多个主体或跨境数据、资金、股权、信托、上市安排等,应额外分析: - 冲突法和域外适用风险 - 监管审批、备案、报告或牌照要求 - 主体资格、路径依赖和交易步骤限制 - 不同法域之间定义、口径和监管目标的差异 ## 输出要求 ### 1. 输出形式 默认输出应尽量采用正式法律备忘录风格,参考工作区 `reference` 目录下的备忘录材料,形成清晰、专业、可复核的结构。 ### 2. 推荐结构 可根据问题复杂度调整,但通常至少包括以下部分: 1. 研究背景与问题定义 2. 事实假设与适用范围 3. 法律问题拆解 4. 按法域和法律领域展开分析 5. 结论摘要 6. 主要风险与不确定性 7. 后续待核事项或建议行动 8. 来源清单 ### 3. 来源标注 每个部分、每一项核心判断、每一个关键结论都应标注来源。来源标注至少包含: - 发文机关或作者 - 文件或文章全名 - 发布日期或最新更新日期 - 链接或官方页面说明 - 时效性提示 如一个结论基于多个来源,应同时列出并说明各自作用,例如“规则依据”“实务参考”“补充解释”。 ### 4. 表达风格 - 使用正式、克制、客观的法律写作语言 - 区分“明确规定”“通常理解”“实务观察”“可能风险” - 避免绝对化表达,除非有明确、稳定且直接的法律依据 - 使用统一术语,对重要主体和文件进行定义 ### 5. 模板输出模式 当用户明确要求“按模板输出”“直接生成法律备忘录模板”“先给我备忘录骨架”“按正式 memo 版式写”时,除完成法律分析外,还应直接按统一模板组织结果。 执行要求: - 默认优先输出完整备忘录模板,而不是零散段落 - 如事实尚不充分,模板中应保留待补事实位,并明确标注“待补充” - 如用户仅需要模板,不需要实质分析,应输出空白模板或半结构化模板,不虚构事实 - 如用户既要研究又要模板,应先完成分析,再将结论嵌入模板对应章节 - 模板中的每个核心章节都应预留来源标注位置 ### 6. 快捷输出模式 当用户明确要求“先给我结论摘要”“快速给风险判断”“只要结论、风险评级和行动建议”“先出高管摘要”时,应切换为快捷输出模式。 执行要求: - 快捷输出模式不替代完整研究,只是更短的交付形式 - 快捷模式仍须保留核心来源和时效性提示 - 风险评级至少分为高、中、低;必要时可增加“待核验” - 行动建议必须与识别出的风险和事实缺口一一对应 - 如用户后续要求正式 memo,应将快捷模式结果展开为完整备忘录 ## 额外关注事项 在用户未特别指出时,也应主动检查以下方面: - 上位法与下位规范之间是否存在冲突 - 旧规是否已被新规替代或部分修订 - 官方规则与市场实践之间是否存在差异 - 是否存在地区性差异、试点政策或行业特别监管要求 - 是否涉及行政许可、备案、报告、信息披露或持续义务 - 是否需要区分强制性规范、倡导性指引和市场惯例 - 是否存在客户信息、交易信息或商业秘密脱敏要求 ## 法律备忘录输出模板 当需要直接输出正式法律备忘录时,优先采用更接近参考材料的律所版式,而不是通用报告式结构。参考材料呈现出的共同特征包括: - 标题区通常使用“备忘录”或“法律备忘录” - 顶部依次列示日期、收件人、发件人、事由 - 正文常以“敬启者”起笔 - 在正文开头说明委托背景、研究目标、适用法范围和术语定义 - 对复杂事项先列出“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等分析目录,再分部分展开 - 文末通常保留“结论”“免责声明”及律所落款/日期 ### 通用律所版式模板 ```markdown # 法律备忘录 【联系人/项目编号(如需)】 日 期 【YYYY年MM月DD日】 收件人 【客户名称】(以下简称“贵司”) 发件人 【法律服务机构名称】(以下简称“我们”或“本所”) 事 由 关于【项目/事项名称】涉及【法域/法律领域】问题的法律备忘录 敬启者: 我们谨提及近期与贵司就【项目/事项名称】的沟通。根据贵司提供的信息及我们的理解,本法律备忘录旨在就【核心问题】进行分析,并供贵司就题述事项内部讨论、项目研判或决策参考。 为避免疑义,本备忘录仅根据截至出具之日现行有效的【国家/地区】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开监管口径出具。除另有说明外,本备忘录所称“中国”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基于目前掌握的信息,我们将本备忘录分为以下部分: 第一部分: 【部分标题一】 第二部分: 【部分标题二】 第三部分: 【部分标题三】 第四部分: 【部分标题四】 前言 根据贵司介绍及我们对项目材料的理解,【概述项目背景、交易结构、业务模式或产品逻辑】。如本备忘录涉及的核心结论依赖特定事实假设,应在此前言部分或相关部分开头明确列示。 第一部分: 【部分标题一】 【按“规则依据—规则解释—适用分析—阶段性结论”展开】 来源: - 【来源一:发文机关|文件名称|发布日期|链接|时效性】 - 【来源二:发文机关|文件名称|发布日期|链接|时效性】 第二部分: 【部分标题二】 【展开分析】 来源: - 【来源一】 - 【来源二】 第三部分: 【部分标题三】 【展开分析】 来源: - 【来源一】 - 【来源二】 第四部分: 【部分标题四】 【展开分析】 来源: - 【来源一】 - 【来源二】 结论 综上所述,基于本备忘录出具之日我们所能获得的事实、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及公开监管口径,我们的初步意见如下: 1. 【结论一】 2. 【结论二】 3. 【结论三】 主要风险提示 1. 【法规更新或口径变化风险】 2. 【事实尚待补充导致的判断边界】 3. 【地区差异、试点政策或跨境冲突风险】 4. 【缺少直接官方依据时的确定性限制】 建议的后续行动 1. 【补充事实或文件】 2. 【补充专项核查】 3. 【与业务、技术、税务、外部顾问进一步确认】 4. 【必要时取得相关法域本地法律意见】 免责声明 我们仅根据本法律备忘录出具日有效的【国家/地区】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主管部门监管口径及届时市场实践观察出具本法律备忘录。我们并不保证该等规则或口径在本备忘录出具之日后发生的变化或作出的解释不会对本备忘录产生影响。本备忘录仅供【客户名称】就题述事宜之目的使用,未经我们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或向第三方披露。 【法律服务机构名称】 【日期】 ``` ### 数据合规分析版式 适用于类似“页面承载主体变化”“数据收集、展示、委托处理、授权链条”等问题。应更贴近参考材料中的业务背景分析风格: - 在开头增加“业务背景变化”或“业务模式变化” - 先写业务流程、页面功能、主体角色、数据类型、授权链路 - 如有截图、页面路径、图表示意,可在正文写“表1”“图1”“图2” - 核心分析建议按“主体识别—信息类型—处理行为—授权机制—合规风险—整改建议”展开 - 结论部分宜直接回答“是否可行”“需满足何种条件”“主要整改点为何” ### 资本市场/专项意见版式 适用于类似分拆上市、保证配额、投资者资格、上市规则适用等专项问题。应更贴近专项法律意见函风格: - 顶部采用“发件人—收件人—事由—敬启者”格式 - 正文开头先写出具资格、适用法范围和适用范围限制 - 可直接以单个核心问题为标题,例如“【客户】无法保证其所有股东可优先认购……” - 如结论较明确,可采用“问题标题 + 规则依据 + 简明结论”结构,而非冗长章节 - 文末保留“结论”和“免责声明” ### 跨境交易结构版式 适用于类似跨境信托、QFLP、外债、跨境出资、结构化安排等复杂事项。应更贴近分部分展开的综合分析风格: - 在“敬启者”后先列出“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作为全文路线图 - 单独设置“前言”,概述交易结构、参与主体、资金路径和待分析问题 - 章节标题优先使用“第一部分:交易结构概述”“第二部分:资金跨境安排有效性”等表述 - 每一部分内部按“结构/安排说明—法律依据—适用分析—小结”展开 - 对多方案项目,可分别写“交易方案一”“交易方案二”“交易方案三” ### 模板使用规则 - 默认先判断事项类型,再从“通用律所版式”“数据合规分析版式”“资本市场/专项意见版式”“跨境交易结构版式”中选择最贴近的一种 - 单一法域事项可删除多法域内容,但仍保留抬头、前言、结论、免责声明 - 多法律问题事项应保持并列结构,避免在同一段混写不同问题 - 如用户要求“更像律所正式交付件”,优先使用“敬启者 + 前言 + 分部分展开 + 结论 + 免责声明 + 落款”的全套版式 - 如用户提供了自己的章节标题,应优先沿用用户标题并仅补足缺失部分 - 所有版式均不得省略来源标注、时效性提示和风险边界 ## 快捷输出模板 当用户要求更短、更便于管理层快速阅读的输出时,使用以下模板: ```markdown # 结论摘要 ## 一、核心结论 1. 【结论一】 2. 【结论二】 3. 【结论三】 ## 二、风险评级 ### 风险一: 【风险名称】 - 等级:高 / 中 / 低 / 待核验 - 影响: 【对交易、产品、合规或时间表的影响】 - 依据: 【核心来源】 - 时效性: 【六个月内 / 六个月至一年 / 一年至三年 / 三年以上并提示风险】 ### 风险二: 【风险名称】 - 等级:高 / 中 / 低 / 待核验 - 影响: 【影响说明】 - 依据: 【核心来源】 - 时效性: 【时效性说明】 ## 三、行动建议 1. 【立即执行事项】 2. 【补充核查事项】 3. 【与业务/技术/税务/本地律师确认事项】 4. 【如需升级为完整 memo,应进一步补充的材料】 ## 四、来源提示 - 主要依据: 【来源一】 - 补充依据: 【来源二】 - 时效风险: 【如有,写明】 ``` ### 快捷模式使用规则 - 适用于内部汇报、管理层决策前摘要、项目 kickoff 前判断或用户先要结论后要全文的场景 - 如结论依赖大量假设,应在“核心结论”前加一段“结论基于以下关键假设” - 快捷模式不得隐藏高风险事项,不得省略关键来源 - 快捷模式如涉及三年以上来源,必须在“时效性”或“时效风险”中显式提醒 ## 风险提示规则 如存在以下情形,必须显式写出风险提示: - 核心依据发布时间超过三年 - 仅有律所或媒体观点,缺少充分官方依据 - 法规处于征求意见、试点、口径不明或快速变化阶段 - 关键事实尚不完整 - 不同来源之间存在冲突或尚未形成稳定实践 ## 输出质量门槛 交付前必须满足以下标准: - 结论可以回溯到明确来源 - 关键来源经过时效性审查 - 分析按照法域和法律领域清楚展开 - 推导链条完整,不跳步 - 风险、不确定性和适用边界写明 - 内容达到正式法律备忘录可用水准 ## 不应采用的做法 - 不用论坛、匿名博客、无出处转载作为核心依据 - 不把律所解读直接当作法条本身 - 不忽略发布日期、生效日期和现行状态 - 不混淆不同国家、地区或监管体系下的规则 - 不在缺少来源支持时给出确定性结论 ## 简短示例 用户要求:“请分析中国法下某平台展示用户持仓数据的合规风险,并按正式法律备忘录输出。” 应使用本技能,并按如下方式处理: - 先界定法域为中国 - 再拆分为数据合规、金融监管、消费者保护等领域 - 优先检索官方法规、监管文件和司法口径 - 补充头部律所解读与权威指南 - 检查各来源时效性 - 输出带来源标注和风险提示的正式法律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