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數一。名之曰「戊」。恆為是。 除「戊」以三。所餘幾何。變其。名之曰「三餘」。 除「戊」以五。所餘幾何。變其。名之曰「五餘」。 夫「三餘」「五餘」中有陽乎。變其。名之曰「寂」。 若「寂」者。吾有一言。曰「戊」。書之。 若非。 吾有一言。名之曰「聲」。 若「三餘」者。加「聲」以「「黃河流水鳴濺濺。」」。昔之「聲」者。今其是矣。云云。 若「五餘」者。加「聲」以「「燕山胡騎鳴啾啾。」」。昔之「聲」者。今其是矣。云云。 吾有一言。曰「聲」。書之。 云云。 若「戊」等於一百者乃止也。 加一以「戊」。昔之「戊」者。今其是矣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