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SS优先级 当样式表比较复杂时,很容易出现多个样式对作用于一个标签的情况,这时就需要注意`CSS`优先级来决定哪些样式会被作用于该标签,哪些会被覆盖。 ## 选择器的优先级 对于标签自有的属性,选择器的优先级规则为: ``` 内联样式 > ID 选择器 > 类选择器 = 属性选择器 = 伪类选择器 > 标签选择器 = 伪元素选择器 ``` 当如下几个选择器作用于同一个标签时本例显示的颜色为`red`,可以在浏览器的`Elements`选中相应元素,在`Styles`查看样式的覆盖情况并调试。 ```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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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选择符的优先级 选择符是由基本选择器组成,基本分为: ``` 后代选择符: #i1 .c1 .c2 子选择符:#i1 > .c1 > .c2 相邻选择符:.c1 + .c2 ``` 计算选择符中 **`ID`选择器**的个数`a`,计算选择符中**类选择器、属性选择器以及伪类选择器**的个数之和`b`,计算选择符中**标签选择器和伪元素选择器**的个数之和`c`。按`a`、`b`、`c`的顺序依次比较大小,大的则优先级高,相等则比较下一个。若最后两个的选择符中`a`、`b`、`c`都相等,则按照"就近原则"来判断,此外,拥有`!important`的属性具有最高的优先级。 ```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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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选择符 a:1 b:0 c:1 第二个选择符 a:0 b:1 c:1 第三个选择符 a:0 b:0 c:2 第四个选择符 a:0 b:1 c:0 第五个选择符 a:0 b:0 c:1 优先级顺序依次为: 1 2 4 3 5 ``` > 引自 https://www.runoob.com/w3cnote/css-style-priority.html > 在学习过程中,你可能发现给选择器加权值的说法,即 ID 选择器权值为 100,类选择器权值为 10,标签选择器权值为 1,当一个选择器由多个 ID 选择器、类选择器或标签选择器组成时,则将所有权值相加,然后再比较权值。这种说法其实是有问题的。比如一个由 11 个类选择器组成的选择器和一个由 1 个 ID 选择器组成的选择器指向同一个标签,按理说 110 > 100,应该应用前者的样式,然而事实是应用后者的样式。错误的原因是:权重的进制是并不是十进制,CSS 权重进制在 IE6 为 256,后来扩大到了 65536,现代浏览器则采用更大的数量。还是拿刚刚的例子说明。11 个类选择器组成的选择器的总权值为 110,但因为 11 个均为类选择器,所以其实总权值最多不能超过 100, 你可以理解为 99.99,所以最终应用后者样式。 ## 多重样式优先级 外部样式表和内部样式表的优先级由其引入顺序有关,一般认为内部样式优先级大于外部样式,也可以认为其相等,因为如果外部样式放在内部样式的后面引入,则外部样式将覆盖内部样式。 ``` 内联样式 > 内部样式 > 外部样式 > 浏览器默认样式 ``` ## 继承样式 一般来说对于文字样式的设置都会具有继承性,例如`font-family`、`font-size`、`font-weight`、`color`等等,当需要继承样式时,最近的祖先样式比其他祖先样式优先级高。 ```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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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码 ```html CSS样式优先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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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日一题 ``` https://github.com/WindrunnerMax/EveryDa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