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  |  English
感謝您對「自由軟體鑄造場」的支持與愛護,十多年來「自由軟體鑄造場」受中央研究院支持,並在資訊科學研究所以及資訊科技創新研究中心執行,現已完成階段性的任務。 原網站預計持續維運至 2021年底,網站內容基本上不會再更動。本網站由 Denny Huang 備份封存。
也紀念我們永遠的朋友 李士傑先生(Shih-Chieh Ilya Li)。
新聞

2012 OpenOffice/LibreOffice 的回顧與展望

本文將從各種不同的角度來探討 OpenOffice/LibreOffice 計畫,包括歷史演進、主要贊助者、近期新功能,以及法律授權方面所帶來的影響。

1. OpenOffice

1-1. OpenOffice 歷史演進

詳細的歷史演進,可以參考 2012 年 6 月 2 日-「OpenOffice 3.4 Release Party」活動中,林誠夏分享的「From Star to Apache-從 OpenOffice 看自由開源軟體的授權轉換」簡報 (PDF)。本文擷略如下。

1. StarOffice(OpenOffice 最早的前身),為 StarDivision 公司的產品(1984-1999)
2. Sun OpenOffice,為 Sun 併購 StarDivision 後的產品名稱(1999-2010)
3. Oracle OpenOffice,為 Oracle 併購 Sun 後的產品名稱(2010-2011)
4. Apache OpenOffice,為 Oracle 捐贈 The Apache Software Foundation(Apache 基金會)後的產品名稱(2011-present)

另外需要補充說明的是,Apache OpenOffice 目前尚屬於育成計畫(Apache Incubator)。

1-2. Apache OpenOffice 授權條款及「The Apache Way」精神

任何進駐 The Apache Software Foundation 的計畫,都必須符合他們的哲學觀,也就是所謂的「The Apache Way」。我們可以在官方網站「How to ASF works」的 Philosophy 段落見到以下 6 點。

  • collaborative software development
  • commercial-friendly standard license
  • consistently high quality software
  • respectful, honest, technical-based interaction
  • faithful implementation of standards
  • security as a mandatory feature

其中第二項「commercial-friendly standard license」,目前在官方網站上找不到任何對於該項的進一步描述。但是在 Oracle 捐贈 OpenOffice 給 The Apache Software Foundation 前,OpenOffice 使用的是 LGPL-3.0 授權條款,而受贈後專案團隊隨即決議將授權條款更改為 Apache-2.0。因此,自 Apache OpenOffice 成立至今的版本,其軟體授權條款使用的不再是原先 Oracle OpenOffice 的 LGPL-3.0 而是 Apache-2.0。

1-3. Apache OpenOffice 贊助者

身為 The Apache Software Foundation 的其中一員,未來將承襲其豐厚的資源。目前該基金會有許多贊助者,包括 Yahoo、Microsoft、Google、Facebook、Citrix、AMD、HP 及 IBM 等,都是知名的大企業。

更詳細列表請參考官方網站「Thanks」。

2. LibreOffice

2-1. LibreOffice 歷史演進

自從 Oracle 併購 Sun 之後,有些社群人士不認同 Oracle 處理 OpenOffice 的方法及態度,於是在 2010 年另外成立了 The Document Foundation(文件基金會)。同時由當時 OpenOffice 的程式碼裏,另創一個分支 (fork) 的程式碼版本,並命名為「LibreOffice」(註1),以接續開發。

2-2. LibreOffice 授權條款

從法律觀點來看,當時 Oracle OpenOffice 的著作財產權人仍為 Oracle 所擁有,因此即使 LibreOffice 有意修改其授權方式,也仍需依照當時的授權條款(LGPL-3.0)規則行事,例如延用 LGPL-3.0 或是改用 GPL-3.0 亦可。

但由於 LibreOffice 核心團隊成員熱衷且認同於原先 Copyleft 的分享精神,所以在另創分支時,也繼續延用了 LGPL-3.0 的授權條款。

2-3. LibreOffice 贊助者

LibreOffice 屬於 The Document Foundation 旗下的計畫,而目前該基金會的贊助成員包括 Canonical(Ubuntu 的公司)、FSF(美國自由軟體基金會)(註2)、Google、Red Hat 等,都是知名的大企業。

更詳細列表請參考官方網站「Our Supporters」。

3. Apache OpenOffice 與 LibreOffice 的現況

3-1. 授權條款策略

目前 Apache OpenOffice 使用的是 Apache-2.0,而 LibreOffice 則是 LGPL-3.0。

按照授權條款的特性而言,LGPL-3.0 要求使用者的付出義務較多,但是在某種程度上也保障使用者貢獻的回饋。反之,Apache-2.0 要求使用者的付出義務較少,但是對於後續使用者之義務回饋的力道也較小。

進一步舉例來說,若我們在 LibreOffice(LGPL-3.0)上開發新功能或擴充套件,很可能必須遵循其義務,將該部分的程式原始碼公開,但是後續若有別的開發者或公司將該功能強化或瑕疵修正,那麼他們也很可能必須同時提供該部分的原始碼,於是我們可以進一步得到其義務上的持續回饋。

反之,若我們在 Apache OpenOffice(Apache-2.0)上開發新功能或擴充套件,幾乎可以不用公開自己的程式原始碼,但是相對於其它開發者或公司來說,他們的貢獻也未必有義務要回饋,於是在這種情形下,雙方都無法共享彼此的貢獻。

因此,選用不同的條款,對於後續的商業模式,甚至是社群未來的發展,都會帶來不同的影響。

3-2. 近期功能的比較

近期推出的 Apache OpenOffice 3.4,除了增添新功能外也修正了一些問題,包括中文字數統計修正及端點圓角樣式 (Rounded) 等,而中文字數統計的修正是很多人期待已久的特性,其他更多的特性可以參考依瑪貓的簡報-「歡迎光臨 Apache OpenOffice 3.4」。而 LibreOffice 近期推出的 3.5.4 版本則是針對大型檔案的開啟速度上做了改進

經過實際於 Ubuntu 12.04 作業系統的測試後,LibreOffice 3.5.4 確實對於大檔案的開啟速度快於 Apache OpenOffice 3.4,但 Apache OpenOffice 的中文字數統計較 LibreOffice 來得正確,且沒有端點圓角樣式等其他瑕疵問題。

4. 結語

由於目前 Apache OpenOffice 及 LibreOffice 的新功能尚未彼此整合,所以對於一般使用者而言,若是有中文字數統計的要求,目前就只能使用 Apache OpenOffice 3.4 及其後版本,而對於大檔案開啟速度有要求者,則建議 LibreOffice 3.5.4 及其後版本。

至於未來雙方的功能是否可以合併,除了需要視雙方團隊是否願意接納彼此貢獻的政治因素外,還需要考量兩者授權條款的相容性問題。因為 Apache-2.0 與 LGPL-3.0 有著單向相容的特性,也就是說 Apache-2.0 授權的程式可以「相容」於 LGPL-3.0 授權,但是反之則不行,除非另行授權。所以,依照目前的授權方式,使用 LGPL-3.0 的 LibreOffice 可以直接取用 Apache OpenOffice 的 Apache-2.0 程式碼;反之,使用 Apache-2.0 的 Apache OpenOffice 則無法直接取用 LibreOffice 的 LGPL-3.0 程式碼。

綜觀整個歷史演進,我們可以知道商業模式可以如何策動法律授權的異動,甚至進而影響未來技術的發展及融合。


註1:LibreOffice 中的「Libre」一詞是法文及西班牙文的「自由」之意,剛好與 OpenOffice 中的「Open」一詞相呼應。

註2:FSF(Free Software Foundatoin,美國自由軟體基金會)針對 Apache OpenOffice 使用 Apache-2.0 授權條款一事,有表達出其捍衛 Copyleft 的立場。詳細請參閱 FSF: Statement on OpenOffice.org's move to Apache 一文。



自由軟體鑄造場電子報 : 第 198 期 利用 GitHub 建立自己的 PEAR 頻道
標籤: OpenOffice,   LibreOffice,   授權,  
分類: 企業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