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會紀錄
院會紀錄
一、立法院第五屆第三會期第三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十四日(星期五)上午十時六分、三月十八日(星期二)上午九時二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王院長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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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1. 宣讀本院第五屆第三會期第二次會議議事錄。
主席:請問院會,第五屆第三會期第二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繼續報告。
2. 本院委員楊富美等三十二人擬具「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 本院委員程振隆等四十二人擬具「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與相關提案併案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4. 本院委員周錫瑋等三十九人擬具「正副總統交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5. 本院委員李慶安等三十六人擬具「私立學校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與相關提案併案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6. 本院國民黨黨團、親民黨黨團擬具「擴大公共建設振興經濟暫行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討論。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7. 本院委員王幸男等四十五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與相關提案併案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8. 本院委員王幸男等四十六人擬具「動物收容所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9. 本院委員張昌財、卓伯源、邱鏡淳等三十四人擬具「科學技術基本法第六條、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科技及資訊委員會,與相關提案併案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0. 本院委員呂學樟等四十二人擬具「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內政及民族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將本案改交法制、科技及資訊兩委員會審查。但本案為內政部職掌,所以作如下決定:「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1. 本院委員呂學樟等四十三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三十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委員會,與相關提案併案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2. 本院委員余政道等三十七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四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與相關提案併案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3. 行政院函請審議「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與相關提案併案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4. 行政院函請審議「市區道路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5. 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委員會,與相關提案併案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6. 行政院函請審議「全民健康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7. 行政院函請審議「醫療法第四十一條、第八十一條及第八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與相關提案併案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 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同意其撤回。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十九、交通部函,為修正「電信事業處理有關機關(構)查詢電信使用者資料實施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科技及資訊委員會。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將本案改交科技及資訊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科技及資訊委員會審查。
二十、國防部函送「全民防衛動員實施階段物資固定設施徵購徵用及補償實施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國防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親民黨黨團提議將本案改交國防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國防委員會審查。
二十一、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修正「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醫院組織規程」及編制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國防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將本案改交國防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國防委員會審查。
二十二、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廢止「國軍退除役軍官個別農墾輔導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國防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將本案改交國防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國防委員會審查。
二十三、內政部、交通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車輛工程機械船舶航空器與其他有關民防事務器材設備編組訓練演習及服勤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十四、交通部函送「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十五、交通部函,為修正「學校實習無線廣播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科技及資訊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十六、交通部函,為廢止「國內快捷郵件業務處理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十七、交通部函,為廢止「國際快捷郵件業務處理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十八、交通部函送「郵件處理規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十九、國防部函,為修正「國軍在臺遺族傷殘官兵及無依軍眷照護金發給辦法」第一條、第十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國防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將本案改交國防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國防委員會審查。
三十、國防部函,為修正「臺灣地區光復初期隨國軍赴大陸地區作戰人員撫慰金發給辦法」第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國防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將本案改交國防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國防委員會審查。
三十一、內政部、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原住民合作社輔導考核及獎勵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三十二、交通部函,為修正「電信事業處理有關機關查詢電話通話紀錄實施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科技及資訊委員會。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將本案改交科技及資訊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科技及資訊委員會審查。
三十三、法務部函送「更生保護會接受政府補助及向外籌募經費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委員會。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將本案改交司法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司法委員會審查。
三十四、法務部函送「更生保護會組織及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三十五、財政部函送「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三十六、財政部函送「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機構管理規則」、「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機構調處委員會組織及調處辦法」、「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基金償付作業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將本案改交財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三十七、財政部函,為修正「期貨商設置標準」、「期貨商管理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三十八、財政部函送「九十一年度營利事業各業所得額及同業利潤標準」,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三十九、財政部函,為修正「貨物稅稽徵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四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進口原料糯(碎)米加工外銷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四十一、內政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四十二、國防部、教育部函,為修正「國軍隨營補習及進修教育實施辦法」部分條文及附件,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國防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將本案改交國防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國防委員會審查。
四十三、內政部函,為修正「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第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四十四、司法院函,為修正「民間公證人懲戒程序規則」第三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四十五、內政部函,為修正「替代役役男請假規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四十六、內政部函,為修正「臺灣省各級民意代表及村里長福利互助暫行辦法」第十四條、第三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將本案改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審查。
四十七、內政部函,為廢止「先哲先烈祠廟財產保管規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四十八、交通部函,為修正「電波監理業務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第四十六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科技及資訊委員會。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將本案改交科技及資訊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科技及資訊委員會審查。
四十九、行政院函,為修正「水資源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一條、第四條、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預算及決算、經濟及能源兩委員會。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將本案改交預算及決算、經濟及能源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預算及決算、經濟及能源兩委員會審查。
五十、財政部函,為「信用合作社社員代表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及選聘辦法」名稱修正為「信用合作社社員代表理事監事經理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及選聘辦法」,並修正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五十一、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修正「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科技及資訊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五十二、內政部函,為廢止「公寓大廈及社區安全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五十三、內政部函送「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畢業學生服務年限及教育費用賠償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五十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五十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管制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五十六、行政院函送「九十二年國民住宅出售出租及貸款自建對象家庭收入標準」,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五十七、(機密)行政院檢送財團法人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九十年度工作成果及收支決算,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國防、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及親民黨黨團提議將本案改交國防、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國防、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
五十八、本院財政、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財政部函送「行政院開發基金轉投資事業九十年度財務報表暨九十一年度新增轉投資事業財務資料」案,業經審查完竣,作成決議:「准予備查」,復請查照案。
五十九、本院財政、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審計部函送「本院第五屆第一會期第二十一次院會決議事項第四項,責成該部擇日到院專案報告行政院開發基金投資理想大地及月眉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案,業經舉行聯席會議報告完竣,作成決議:「准予備查」,復請查照案。
六十、本院財政、預算及決算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財政部函送「為依據本院審查行政院開發基金九十一年度預算所作第三、四、六、七、九及十二項等六項決議,請安排專案報告」案,業經舉行聯席會議報告完竣,作成決議:「准予備查」,復請查照案。
六十一、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進用辦法」及「動員實施階段大眾傳播事業及從業人員管制辦法」二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六十二、本院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本會審查「口試規則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等八案,交付本會會同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審查「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辦事細則修正草案」,交付本會會同交通委員會審查「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暫行組織規程」及編制表等案,因已屆滿三個月審查期限,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及第六十二條規定,視為已經審查,應報請院會存查,復請查照案。
六十三、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淑慧等提案為有關通勤災害是否適用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九條職業傷害,建請行政院審慎評估雇主的責任和勞工的權益,適當將通勤災害明文規範於勞動基準法或相關勞工安全法規中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六十四、行政院函送黃委員義交等提案為針對國防部訂定之「民國九十一年大專程度義務役預備軍官士官考選計畫暨招生簡章」規定,自民國九十一年起,考取預官之役男若無法於當年入營服役者,一律取消其預官資格,不得辦理保留,建請即刻修訂預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恢復考取預官之役男保留錄取資格之權利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六十五、行政院函送楊委員麗環等提案為有關行政院主計處公布八月份國內失業逾一年民眾人數逼近一八萬人,不但創下歷史新高,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五○%外,且八月份青壯年佔長期失業人數比重竟已上升至五八%,建請勞委會必須配合產業需求,徹底落實失業勞工再就業第二專長訓練,並給予產業界優惠誘因,鼓勵產業界多僱用本地勞工,務必逐年降低外勞人數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六十六、行政院函送高委員明見等提案為中央健保局為「代收代付」之社會保險機構,預算有國庫編列,然其員工績效獎金與福利金之核發比照國營事業提撥標準,卻又不負「自付盈虧」之責,建議行政院將該局定位歸屬政府「行政機關」,且其行政業務預算應依預算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改列公務單位預算,俾符體制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六十七、行政院函送鄭委員三元等提案為針對實施「限制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之政策第二階段實施在即,但對於相關產業、從業人員等,應有的配套措施卻付之闕如,建請暫緩實施該第二階段政策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六十八、行政院函送羅委員志明等提案為針對高雄市公園路段,因位於高雄貨櫃港裝卸碼頭出入重津,車流量大,貨櫃車往來頻繁,致使車禍意外頻傳,建議公路單位應針對進出該碼頭之重型車輛,嚴格管制車速,並增設車流管制措施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六十九、行政院函送羅委員志明等提案為配合推動國人騎自行車的運動休閒風氣,結合台北自行車展期間加強宣導騎乘自行車,並結合每年國際自由車環台賽串聯舉行,建請政府訂定每年三月為自行車月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七十、行政院函送周委員雅淑等提案「建請針對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人員之機關予以控管,並擬具多項具體對策」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七十一、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鎮楠等提案為針對台十四甲線中橫支線,由清境農場青青草原至幼獅清境國民旅遊服務中心路段,路況始終沒有改善,建請加速該路段之拓寬改善,並實施人車分道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七十二、行政院函送鄭委員國忠等提案為針對交通部公路總局九十二年度起,擬將縣道養護工程相關經費撥由縣(市)政府辦理,為考量各縣(市)政府工務局之相關業務人員不足,建議將縣道養護工程委由該局代為養護,俾利維持縣道之交通品質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七十三、行政院函送高委員明見等提案為針對近有五十餘萬名國民旅居大陸華南地區,遍及廈門、福州、漳州、泉州、深圳及東莞等地,卻未能獲得與本島同樣之醫療照顧水準,建請政府應開放台灣已獲大陸當地醫療院所許可的醫事人員經金門直接至廈門進入大陸地區,為當地台商提供醫療服務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七十四、行政院函送楊委員富美等提案為鑑於國內登革熱疫情嚴重,病例數已達四、四六四例,創下十四年來新高,且專家預估疫情將繼續擴大,亟需全體國人共同投入登革熱防治工作,建議政府訂定每週日為「全國登革熱防治日」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七十五、行政院函送羅委員志明等提案為針對考量特殊學校所接收之中度、重度、甚至極重度學生之身心特質、家長困境及老師辛苦,建請教育部於新年度預算中,繼續編列特殊學校新生健康檢查暨舊生特殊個案追蹤經費,補助各校辦理,並使之制度化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七十六、行政院函送魏委員明谷等提案為彰化縣五千多名種植金香葡萄農民,因配合政府廢除葡萄園政策,於八十五年簽下切結書,具結保證領取廢園補償金後,不得於原農地轉作任何保價收購之作物,且不能享有休耕補償等任何政府之優惠措施,而此限制竟沒有訂定落日條款,建請自九十二年起廢除該限制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七十七、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等提案為鑑於內政部民政司宗教輔導科現有編制人員五人,無法因應台閩地區既有宗教寺廟、教會、教堂、神壇及宗教社團所衍生各項法令、土地、稅制及行政事務等諸多問題,建請該部應儘速設置宗教司,專責規劃宗教事務,以配合現階段宗教事務發展及社會環境需求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七十八、行政院函送徐委員少萍等提案為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政府對漁船用油補貼將逐年縮減,此措施除對我國漁業之經營成本造成重大負擔外,亦違反該組織補貼暨平衡措施協定之規定,建請經濟部與農委會等相關機關針對此問題提出根本解決方案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七十九、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鎮楠等提案為針對桃園縣消防局龜山分隊目前辦公用地已不敷使用,且其管轄之區域過大,目前僅十七位消防人員和五輛消防救護車鎮守,建請內政部儘速協調相關單位,以解決該局遷建問題,並評估該分局所管轄區域,適時增派人手或消防車、設備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八十、行政院函送鄭委員國忠等提案為針對「曾文溪自來水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玉蜂堰上游部分,建請儘速辦理「政策環評」,加速縮編作業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八十一、行政院函送廖委員本煙等提案為針對辦理國際文宣工作不應避用TAIWAN,以收實際傳播效果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八十二、行政院函送廖委員婉汝等提案建議行政院研處自九十一年八月五日凍結各機關之員額,出缺不補,然卻未依各機關之實際需求作個別處理,已明顯影響基層行政單位之運作,建請不應一體凍結,而應視實際需要予以補實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八十三、行政院函送高委員明見等提案為有效因應假米酒氾濫問題,建請儘速組成「跨部會米酒政策小組」,以提高各部門之間協調、整合的效率,儘速提出因應辦法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八十四、行政院函送黃委員義交等提案為針對消費者於購買商品後,發現有物之瑕疵或是不合適之情形,提出退貨還款之請求時,縱然該商品尚未經拆封使用,仍常遭到店方之推諉與刁難,建議比照菸害防制法明顯標示之規定,鼓勵誘導商家於販售場所之入口或醒目處張貼標示消費者退貨條件及權利之明顯公告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八十五、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明憲等提案為增加盲胞就業機會,建請政府於各公共場所普設盲人按摩服務站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八十六、行政院函送唐委員碧娥等提案為近來假米酒充斥,導致民眾傷亡,使民眾對政府管理飲食能力產生疑慮,建請除加強查緝地下非法製造廠外,對於合法製造廠的成品抽驗亦應重視;法務部亦應配合加強查緝此一構成立即明顯危險之製造及販賣假酒行為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八十七、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敏惠等提案為建請內政部訂定行政命令,規定凡於九十一年八月三十一日前提出敬老福利生活津貼且符合請領資格者,一律追溯至該年一月一日起發給;另有關民眾在申請期限前或因不在國內,或因其他重大變故以致無法及時提出申請,喪失其應享之權益,建請該部儘速研議補救措施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八十八、行政院函送黃委員義交等提案為建請行政院應與司法院協調,於法院審理重大金融案件之過程中,有向行政機關函釋或委請鑑定之事項,應以專案行政命令限定受函查機關與受委任鑑定機關應於一定期間內答覆(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以利法院快速判定各種非法行為責任之歸屬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八十九、行政院函送中國國民黨黨團提案為鑑於內政部警政署取締駕駛人交通違規行為之照相逕行舉發措施,違反「交通警察勤務手冊」中第三節第二章第一項第五款「稽查取締不得以隱密方式實施」之規定,建議應全數退還該筆非法取得之罰鍰予被裁罰人,並要求警政署確實遵守不得隱密取締之規定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九十、行政院函送周委員慧瑛等提案為針對國防部令頒之「體位區分標準」,雖對役男之體格檢查有明定體位等級,惟對於經檢查難以判定體位等級者,自權責單位核評等日起,屆滿六個月後再複檢一次判定之,建請該部將複檢日期由六個月縮短為二個月,以利役男能儘早規劃其生涯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九十一、行政院函送周委員慧瑛等提案建請臺北縣淡水鎮中、小學生造訪內政部所屬古蹟淡水紅毛城進行戶外教學時,能免收其門票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九十二、行政院函送魏委員明谷等提案為高雄硫酸錏公司彰濱廠因統包承建商財務發生困難,致無法按期完成建廠及量產營運,且原高雄廠區亦未能順利洽妥廠商承租並聘用原有員工,而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推動與監督管理委員會又核定該公司,於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完成民營化,屆時現有之八十五位員工將遭資遣失業,建請准予將民營化時程延後至九十二年六月底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九十三、行政院函送周委員雅淑等提案為針對台北縣中和市南山溝地區目前進行整治工程,工程進行中頻頻挖出日據時期未爆彈,引起附近民眾恐慌,據推測地底下仍存在不少未爆彈,建請國防部應協助地方政府處理該地區未爆彈善後事宜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九十四、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永萍等提案為基層警察等公務人員,其職務多無涉及國家安全或機密科技研究,卻因公務員身分,未能進入大陸地區探親或觀光旅遊,建請主管機關儘速檢討修正相關規定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九十五、行政院函送徐委員少萍等提案為針對「海運承攬運送業管理規則」中要求業者提出保證金之規定,使執行機關產生困擾並且無法提升業界競爭力,建請交通部研議相關之配套措施,修訂該管理規則,將保證金制改為投保制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九十六、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朝龍等提案為針對九十一年發生暖冬不雨的異常現象及九十二年適逢「十二龍治水」,旱災可能提早來臨;目前全省主要水庫如石門水庫、曾文水庫及烏山頭水庫都已發生蓄水量不足的問題,建請行政院提早成立中央抗旱應變中心,跨部會共同研討對策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九十七、行政院函送陳委員進丁等提案為鑑於政府公辦全民健保因管理不善、效率低落且弊病叢生,致健保局虧損累累,自民國八十四年三月一日開辦至今未能除其弊病,雖經再三研擬調高保險費率,卻無法有效解決其財務問題,建請行政院將全民健保改制為公辦民營方式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九十八、行政院函送周委員雅淑等提案為針對汐止火車站因配合鐵道地下化工程而設置臨時火車站,惟因月台樓梯過於陡峭,且僅容二、三人通過,建請交通部應儘速了解情況,並尋求改善對策,以免民眾因人潮推擠而發生危險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九十九、行政院函送吳委員敦義等提案為鑑於中南部二期稻作,受到今年進口外國米的影響,首度出現二期比一期價格低、榖價慘跌的情形,建請行政院信守承諾,迅速編足「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一千億元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行政院函送曹委員原彰等提案為建請開放設立「金門自由貿易港區」及「馬祖自由貿易港區」,藉以繁榮金馬地區、提昇百姓之收益、落實陳水扁總統的「金馬免稅特區」政見,以及振興觀光事業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一、行政院函送張蔡委員美等提案為鑑於國內許多農地經市地重劃變更為非農地,但現在仍作農業使用,對於實際參與相關農務工作之農民,卻因土地相關問題而無法加入農民保險之現象,建請對上述農民應准以「現仍是農業使用」之證明書,參加農保及申請給付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二、行政院函送高委員明見等提案為鑑於國內金融改革遲遲無法推動,建請行政院提高金融安全的思維,充分利用我國外匯存底優勢及吸引力,以亞銀會員國的身分,積極爭取與其他亞洲國家簽訂「雙邊貨幣互換協議」,成為亞洲金融安全網的一份子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三、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朝龍等提案為針對印尼政府公開表示不歡迎陳水扁總統訪問印尼,也將永遠不歡迎台灣的總統訪問印尼;為對該國政府所發表之不當言論表達嚴正抗議,建請政府繼續停止引進印尼籍外勞,並將該國之外勞配額全數刪除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四、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等提案為針對經濟部發布之「河川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植物僅限洪災始得減免災期使用費,排除其他諸如旱災等天然災害,建請主管機關應依「災害防救法」第二條對於「災害定義」之認定,儘速將有關植物如受「洪水災害」,修正為「天然災害」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五、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等提案為迎接數位時代來臨,達成「電子化政府」目標,建請應立即強制落實電子公文橫排,以提升公文處理時效及減少紙張消耗,使臺灣成為亞洲最e化國家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主席:現在進行質詢事項。
## 質詢事項
1. 本院何委員智輝,針對台灣農業長久不振,每況愈下,農產品收入幾近不敷成本,雖然政府農政單位有提出照顧農民方案及限制農地利用措施,如稻穀計畫收購及獎勵造林補助等,但此些均僅是安撫民心毫無實質作用的形式而已,農民生活幾近無生存空間,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 本院何委員智輝,針對經濟部官員就台積電第一階段赴大陸投資八吋晶圓廠,僅能以自有外匯匯出這筆開辦費,是行政院長拜會台聯時所達成的共識。然而投審會這項要求,此與今年一月二十二日經濟部長林義夫召開跨部會首長專案小組會議,同意台積電在第一階段匯出五、○○○萬美元的默契,差距甚大,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 本院彭委員添富,針對桃園縣南崁溪沿岸工廠於二二八紀念日連續三天假期偷排廢水,導致河面成黑褐色並漂浮白色泡沫造成嚴重污染,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 本院彭委員添富,針對日前職棒兩聯盟合併,引起多方爭議之「叛將條款」問題,本席認為將損及職棒選手之工作權,並破壞台灣之競爭力,特此提出質詢。
5. 本院彭委員添富,針對日前阿里山小火車發生翻覆意外,因旅客中有人熟悉急難救助技術,減少傷亡之人數,突顯急難救助教育之重要,特此提出質詢。
6. 本院彭委員添富,針對台鐵集集線之安全性與維護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 本院彭委員添富,針對桃園縣新屋鄉西濱快速公路WH○九標新建工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 本院彭委員添富,針對經濟不景氣下產業轉型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 本院彭委員添富,為建請行政院衛生署專案檢討:「七十歲以上老農民健保費減半徵收及八十歲以上老農民健保費全免」政策之可行性,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 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行政院公布的五百億元公共建設振興經濟方案,金額頗為龐大,美其名為振興經濟、降低失業率,讓部分失業者可以暫時得到短暫的就業機會,但實際上卻有為選舉綁樁之嫌,不過一旦五百億元耗盡後,台灣的經濟是否能有所好轉?失業率是否能有效降低?且此方案所列的計畫項目多為短期、小型的地方工程,政府要如何有效利用此五百億元預算,以達到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計畫執行率並按照計畫進度執行?又屆時是否又會巧立另一計畫方案?編列另一預算來幫助就業?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 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行政院通過「學生就學貸款利率自二月一日起,從百分之六.二五降至三.一七五」,固然可以暫時減輕近五十萬學子與家庭的部分負擔,但和存款利息相比,仍然差距甚大,應可考慮再調降。又由於貸款人數創新高,對保手續所耗人力及時間具急迫性,加上催收逾放款等諸問題,造成承辦貸款銀行極大負擔。政府究有無作處理?又未還款的貸款學生有多少?要如何追回?有無計畫免予追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2. 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行政院通過「自九十二年二月一日起,學生就學貸款利率從百分之六點二五調降至百分之三點一七五」,不要以此一方案號稱嘉惠五十萬學子而沾沾自喜,大肆宣揚,應該檢討何以會產生這麼多人需要貸款,以及該探討其背後隱藏的社會問題和貸款是否真正用在刀口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 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行政院以發展觀光為施政重點,阿里山是可預期的黃金旅遊動線,阿里山森林鐵路更是珍貴國寶,然而卻不幸於三月一日發生小火車出軌翻覆意外,「觀光元年發生觀光災難」的不幸事件,政府喊拚經濟、拚觀光震天價響,卻發生如此重大事故,究有無人謀不臧?管理制度失漏?政府檢討反省之餘,有何對策能讓阿里山森林鐵路重生?使阿里山森林遊樂區繼續成為國內外旅遊的勝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4. 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行政院公共服務擴大就業方案實施後,政府開出的工作職缺,無法滿足失業者及用人單位所需,造成供需落差大。尤其在「社區就業方案」下,人事自主權該歸於地方社區呢?還是政府一手掌握?就以本縣蘇澳鎮朝陽社區而言,已自行培訓人才和導覽解說員,就業服務站卻不同意,政府所選人員是否確實適用於地方需要不無爭議?希望政府能研擬一妥善對策,儘速解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5. 本院孫委員大千,鑒於近來環保署大力推動限用塑膠袋及保麗龍餐具政策,對國內許多經營有店面之餐飲業者造成極大影響,廠商除改用紙類餐具以符合規定外,更有部分廠商將改用清洗式餐具以求節省成本;然近期全台各地因降雨量不足,造成各縣市近期均將推出限水政策以避免日後無水可用之窘境,限水措施一旦推行,勢將對採用清洗式餐具之商家餐具清潔造成重大影響,若餐具未能清洗潔淨,恐將造成另一波感染性疾病之流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6. 本院朱委員星羽,針對阿里山森林登山鐵路發生意外、導致十多人身亡、數百人受傷,關於阿里山風景區觀光列車小火車之安全性及未來之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7. 本院朱委員星羽,針對高雄市三民區居民,由於不滿住家附近的寺廟,計畫興建靈骨塔,抗議行動,意外爆發衝突,約有三、四名民眾因此受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8. 本院朱委員星羽,針對衛生署在各界強烈批評「藥價黑洞」的壓力下,宣布實施近萬項藥品的大幅降價,並稱可節省健保年藥費支出約六十億元。然而,衛生署有降價的「政策」,醫院和藥商亦有換藥或下市的「對策」;在這波官方和醫藥界的對抗中,民眾卻可能是最大的輸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9. 本院朱委員星羽,針對財政部長林全昨天邀集國內近二十家民營銀行負責人舉行早餐會,強調政府營造有利銀行經營環境及推動金融改革的決心。本席認為,從最近的統計數字顯示,這兩年來政府積極執行金融監理、打銷逾期放款,已逐漸看到成績,值得欣慰;但另一方面,由於國內企業或他遷或縮小經營規模,銀行業的企業金融業務大不如前,各家金融機構為了業績,莫不爭先恐後衝刺消費金融,激烈程度幾已到了飢不擇食地步,甚至有可能成為下一個金融泡沫,政府主管機關及業者應多加留意,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0. 本院鄭委員貴蓮,針對高雄縣旗山鎮旗尾山區大批獼猴肆虐、入侵附近果園危害農作,當地農民礙於法令無法捕捉獼猴,眼睜睜看著農作受到損失卻一籌莫展,雖然向農政單位反映,並由縣府與鄉鎮公所等舉辦公聽會,但並無法實際解決猴群的危害,使得農民大罵人不如畜,政府矯枉過正,淨保護潑猴反而保護不了農民的生計。本席認為,生態保育與人民生命財產之間應取得合理的平衡點,不應偏廢。因此,本席要求,農政單位應提出「野生動物保育自治條例」的修正,建立保育動物生態評估機制,只要經專家的評估認可後,可對特定保育動物的數量進行控制,並採取必要隔離或數量限制措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1. 本院劉委員俊雄,針對阿里山小火車意外的救援過程中,卻發生內政部消防署空中消防隊的救援直昇機(UH-1H)因故迫降,造成「救援者」反成「待援者」,顯示消防署空中消防隊未落實平時訓練,對救災業務欠缺專業判斷,故爰要求:儘速調查迫降原因向社會大眾公布並依法懲處相關人員,消防署署長應以身作則;由陸軍移撥二十架UH-1H中型直昇機之檢裝作業,在陳總統表示購置新型救災直昇機後如何處置?相關預算如何執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2. 本院劉委員俊雄,針對美國國會「台灣連線」六十四位眾議員聯名致函美國國務卿鮑威爾,希望敦促美國政府全力支持我國於今年五月在世界衛生組織年會(WHA)取得觀察員資格一事表示關切。蓋我國醫藥衛生水準及對世界醫療之貢獻有目共睹,不應政治因素而排除我國加入,故希冀包括外交部、衛生署等相關單位,積極配合民間醫學團體等NGO組織透過各種管道,戮力爭取,俾使我國能參與該次會議及早日參與世界衛生組織(WHO),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3. 本院羅委員世雄,認為有關「金融重建基金管理條例」修正案中不良債權之標的種類及價格,僅由基金管理委員會選聘專家、學者組成評價諮詢小組提供意見,但決定權依舊掌握在管理委員會手上殊為不妥,因重建基金規模龐大,有關不良金融機構之認定、金融資產之估價、處理方式之決定等不宜只由委員會單獨認定,宜在管理委員會下設常設評估機構,賦予完整職責,提高其決策位階,而非僅是諮詢性質,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4. 本院羅委員世雄,針就九年一貫新課程正逐年實施,目前為一、二、四及七年級,九十二年度三、五及八年級也將加入實施,然比對小一實施第二年新、舊版本的結果,發現所謂的修訂版,實際上並未有多大的變動,有些甚至只做圖畫的更改,內容文字完全沒變,如此真不知其修訂的意義在哪裡,只徒然造成教師及學生的困擾。本席要求國立編譯館,對於只做圖畫的更動,或內容未變只作文字的上下調整之「換湯不換藥」的修訂,嚴加審核,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5. 本院馮委員定國,至為關切我邦交國之僑務發展,因此與林岱樺、章仁香、陳健民等委員應亞洲太平洋會議,隨國大秘書長陳川赴帛琉國參訪,看到我台商在當地投資及觀光頻繁,頗受帛琉人民肯定,我們亦與有榮焉,尤其當地僑社(帛琉中華聯誼會)出錢出力與帛琉人民互動、交流發揮極大功能,顯見為我外交亦貢獻良多,現適逢我外交困境,中共打壓之際,本席認為我們外交應往下紮根,先由獲得民心肯定做起,深入基層,才能讓我們外交穩固,如果凝聚海內、海外及邦交國人心,當地僑社扮演極重要角色,正值帛琉國與我邦交有待加強之際,特建請主管單位,為因應我當前外交時勢,應重視僑社功能,給予支援及協助以利我僑務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6. 本院梁委員牧養,針對目前爭議不休之南部國際機場場址問題,認為基於南台灣整體發展,高雄市不能沒有符合標準之國際機場,另考量飛航安全及高雄市整體都市發展,小港機場必須遷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7. 本院梁委員牧養,針對八十六年間政府鼓勵國人前往巴拉圭投資,部分國人響應政府號召前往投資後,卻發現是場騙局,嗣後政府當局卻無任何單位出面協助,肇致渠等權益受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8.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環保署的新政策︱七月一日起至連鎖速食店用餐後,必須依照垃圾、紙餐具、塑膠餐具、廚餘等四大項,分別丟進店內指定的桶內,而不能再像現在一樣,將托盤內的垃圾倒進同一個垃圾桶中。這是繼限用塑膠袋政策後,環保署新推出對民眾生活及速食店業者影響重大的環保政策。問題是,環保署這項新政策,似乎未考慮到速食店業者在執行層面上的困難,也未見環保署對人民有任何的宣導。在人民未建立起資源回收的習慣,又不見環保署宣導這項政策的情況下,會讓人質疑實際上能收到的成效有多少。本席雖然支持環保署的環保政策,但是建議環保署應加強即將受影響之對象的溝通及對人民的宣導工作,以免徒有美法卻窒礙難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9.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政府產業輔導重點,向來都以製造業為主,但面對國內製造業發展已趨飽和,台灣現階段的產業主流已經逐漸走向商業服務業。但由於我國缺乏「服務業策略發展計畫」,更缺乏專責單位研擬可行推動方案,挑戰二○○八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之中,也只提及四項新服務業(研發、資訊應用、流通、照顧),政府腳步顯已大幅落後台灣產業發展趨勢,本席認為行政院應儘速訂定服務業策略發展方案,確立輔導服務業發展的重點項目以及相關配套措施,提昇國內服務業競爭力,落實產業高值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0.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產業高值化」是政府重要產業政策之一,並且詳列於挑戰二○○八國發計畫之中,達成產業高值化的主要方式便是創造附加價值,目前最有效的方式便是創立品牌知名度及強化行銷能力。惟政府主管單位向來缺乏政策誘因機制,以至於企業受限於初期投入成本而卻步,本席認為經濟部除應加速成立國家設計中心之外,更應研擬將品牌設計納入研發範圍之內,適用投入金額在三○%的範圍內投資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的優惠,雙管齊下,提昇國內企業品牌與行銷能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1.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日前阿里山發生觀光小火車發生意外翻覆事件,造成十七人死亡上百人受傷之慘劇,再加上不久前南韓大邱亦發生地鐵縱火事件,本席認為大眾運輸一旦發生事故,傷亡可能極為慘重,所以我國應參考國外經驗,避免類似事件發生。近年來國外運輸安全的理念已由傳統的「安全宣示」,漸漸演變至「接受風險」並「管理風險」,進而成立獨立的運輸安全調查單位,俾進行獨立公正之調查工作。因此,本席建議國內應儘速成立獨立的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建立「風險管理」的機制,如此方能對國內大眾運輸安全的提升有所助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2.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目前我國無論民間機關或公家機關所出版的觀光地圖,常出現地名與地圖標示無法吻合的情形。除此之外,我國目前「通用」、「漢語」拼音之爭僵持不下已久,更是導致外國人在台灣迷路的元兇。本席認為,既是英文拼音文字,當然是要讓外國人看懂,除了各處指標、旅遊手冊等須統一之外,也應該放棄「通用」、「漢語」拼音的意識形態之爭,採取真正能讓外國人看懂的拼音方式。對外籍人士的貼心設計,是增加觀光客來台的不二法門,期望我國政府儘速改善目前的缺失,給予外籍觀光客一個無文字障礙的旅遊空間,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3.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日前台鐵工會發動了大批員工以激烈的行動從事抗爭,阻止交通部封鎖台北的南隧道供高鐵工程施工,並且改變當初交付兩月台與四股道給台灣高鐵的承諾,否則將持續抗爭。本席認為:兩鐵之爭,最後傷害的還是廣大人民的利益,所以本席建請交通部不可輕易屈就任何一方的壓力,應思索人民之利益為何,妥善處理兩鐵之爭,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4. 本院林委員惠官,針對「職棒叛將條款」,導致國家優秀體壇球員,因轉檯事件被視為叛將,造成轉檯球員被封殺出局,永不被球團錄用,此舉損害轉檯球員之工作權、有損國家形象,主管機關應主動介入,以維護選手之基本工作權並助於我國躍上國際舞台。特此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35. 本院尤委員清,鑑於目前在兩岸交流頻繁,進出管制日漸寬鬆之際,犯罪型態也逐漸出現變化,其中發生在國內的許多刑事案件,已經證實有兩岸三地的犯罪集團相互勾結,涉及的範圍更從走私毒品黑槍、信用卡偽造、人蛇集團吸引女子來台從事性交易到針對台商的恐嚇勒贖等無一不包,這些治安問題不僅對雙方治安環境形成重大危害,更進一步造成兩岸互動過程中的誤解與嫌隙,但截至目前為止,除了一九九○年所達成的「金門協議」中,雙方同意針對特定刑事嫌疑犯或通緝犯可以直接遣返外,在刑事偵辦與犯罪資訊交流上並無正式溝通的平台,展望未來兩岸的犯罪手法勢必日益複雜,為使雙方警政單位重開務實交流的大門,發揮功能上的互補作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6. 本院尤委員清,鑑於近來犯罪集團有計畫地利用人頭帳戶進行犯罪,其中所牽扯出的犯法型態從汽車、賽鴿勒贖到行動電話簡訊犯罪等無所不包,其中更有許多民眾陳情指出,詐騙集團事前常常能夠透過特殊管道,取得民眾的所得稅退稅或健保退費等私人資料。尤有甚者,警政單位對於此類案件大多採取消極態度,並未積極介入偵辦,導致破案率偏低,犯罪集團因此有恃無恐且日益猖獗,為避免銀行人頭帳戶持續成為詐財犯罪的溫床,並要求警政單位重視此一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7. 本院委員鍾紹和、鄭金玲,針對阿里山小火車翻覆以及救援直昇機破降造成嚴重傷亡,凸顯出觀光旅遊區之緊急醫療救援系統有待改進,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8. 本院林委員春德,為改善原住民及偏遠地區救難應變能力,建請主管機關於相關地區設置直昇機停機坪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9. 本院黃委員昭順,為政府財政日益拮据,國防預算也隨之愈益緊縮;此時,軍方應以維持我國國防安全為首要思考核心,來重新檢討預算之運用。結果,國防部卻仍在訓練與維持經費捉襟見肘的情況下,東挪西扣的湊出幾百萬元來為陳水扁總統購置豪華的林肯敞蓬閱兵車。相較運用於守護民眾生命安全的救難直升機,卻仍是使用機齡逾三十年的機種,結果在阿里山森林火車車禍、緊急救難時刻,卻發生機體不堪負荷而墜地、又更增傷亡的事件,政府如此「只聞朱門酒肉臭、不見路有餓死骨」的官僚作風,本席感到十分痛心。閱兵禮車除了閱兵儀式外,平常使用率極低,是否有必要花大筆經費添購新車?本席同意為維持三軍統帥的威儀與尊嚴,應該要有相當等級的車輛作為總統閱兵禮車,但原來就已有兩輛凱迪拉克敝逢車禮車,配備非常齊全,應足支應閱兵禮儀之需。本席嚴重質疑,原有的兩輛凱迪拉克禮車不會剛好都已經老舊不堪使用了吧?國防部到底是基於何種理由要購置新車呢?當前國防預算有限、訓練與維持經費都明顯不足的情況下,軍方為了討好陳總統,不惜犧牲國防安全與全民福址的行徑,簡直就是清末慈禧太后挪用北洋海軍建軍經費、營建頤和園的翻版,令人齒冷。本席認為這極可能只是冰山一角,除了陳總統的閱兵車,不知還有多少其他無法攤在陽光下的「馬屁預算」,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0. 本院黃委員昭順,為阿里山森林小火車發生出軌事件,造成了重大的人員傷亡,政府目前除了追查肇事責任外,對罹難者亦應從優撫恤。無論如何,大家對這次不幸事故的發生感到悲痛,更誠摯地請受難者家屬節哀。阿里山森林登山鐵路,是先人留下來的文化資產與建設。今日我們坐享這珍貴的資源,不用費心去思考如何設計營造,僅僅單純的維修保養、通行營運,竟發生這麼大的傷亡事件,面對前人,我們該感到汗顏,也該就此機會好好思考阿里山登山鐵路的明天。本席認為阿里山森林鐵路不能繼續在政府的維護下營運,維修養護的高昂成本與單純販票圖得平衡是緣木求魚。只有透過民營化或財團法人加入投資或以BOT的方式重整阿里山森林鐵道的營運,將阿里山豐富的觀光資源,透過鐵道沿線的飯店、遊樂區的興建,新的休閒元素的加入(如森林纜車、步道),由國際旅遊業觀光業的整合,才有足夠的遊客與利基予小火車新生。新加坡一個蕞爾單調的聖淘沙尚且弄得有聲有色,每年無數旅客到訪,讓星國賺進大量外匯,丰采多姿的阿里山難道無法成為國際觀光的景點?阿里山小火車的營運該全盤重新考量,單純從營造工程上去修復,只是表面上延長了末期病人的生命,小火車需要的是新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1. 本院黃委員昭順,為阿里山小火車出軌意外造成一百多人死傷,連前往救難的直升機都出意外!小火車出事,不是機件出問題,而是人為的疏失,參與救難的直升機失事不全是人為問題,而真的是機件與性能老舊造成。消防署空中消防隊成軍不到一年,UH1H型直升機卻接二連三出狀況,此次執行阿里山小火車搶救任務,未能發揮救援工作,救人者反被救,真是急煞電視機前面的全國民眾。外界質疑改裝自軍事運輸用的直升機,機身結構安全堪慮,機齡老舊,機組員也訓練不足,政府好大喜功倉卒成軍怎會不出事?直升機因機齡過久,馬力已面臨不足,每次起飛時馬力加大,零件震動和機身搖晃都是「正常」現象。救援工作很重要,政府不能再把軍方淘汰的飛機塞給空消隊,應儘速補列預算更換新的救難機以發揮就難的功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2. 本院郭委員榮宗,就前「全球統一集團」重要成員鄭文宏交保後,成立「中華都會信息數位科技公司」,以加盟與承購公司股票等方式對外吸金逾十億台幣,受害人血本無歸,要求檢調單位儘快展開偵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3. 本院郭委員榮宗,針對最近陸續發生民眾因飲用流動攤販賣之藥酒,造成慢性中毒、休克昏迷,甚至死亡的事件,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4. 本院郭委員榮宗,針對林口特定區保護區由於長期受到開發管制,嚴重影響土地利用與地方發展,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5. 本院郭委員榮宗,針對近三個月來,已發生二件非破壞檢測業員工受到輻射傷害案例,顯示非破壞檢測從業人員工作環境危機潛伏,且業者違規作業、輕忽公共安全的情況嚴重,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6. 本院郭委員榮宗,針對阿里山山林小火車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顯示國內對於觀光災害防制方面仍不夠完善,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7. 本院郭委員榮宗,針對每年約有一億七千多萬隻未經屠宰衛生檢查的土雞流入市面,直接販售給消費者,顯示衛生與環保單位未替食品安全與環境衛生把關,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8. 本院程委員振隆,針對目前大多數公私立大專院校均面臨學生宿舍不足的問題,建議教育部應研擬相關解決方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9. 本院程委員振隆,針對目前許多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常強行蓋台播放廣告,妨礙收視戶權益,建議新聞局研擬相關對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0. 本院程委員振隆,針對目前多元入學方案實施後,學生因參加推薦甄選或申請入學所提供之比賽活動證明書常有造假嫌疑,建議教育部儘速研擬解決之道,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1. 本院程委員振隆,針對目前教育部聘請會計師查核私校帳務,但卻因經驗不足造成查核糾紛,建議教育部應儘速檢討改進,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2. 本院程委員振隆,針對教育部日前核定四所大學籌設分部,分別是台灣大學雲林虎尾分部、台灣大學新竹竹北分部、海洋大學宜蘭分部、台灣藝術大學苗栗後龍分部等。但依據「國立大學申請設立分部共同注意事項」,四所學校分別有若干條件並不符合上述規定。我國的高等教育人力早已飽和,而不斷增加的招生人數也將拉低原已日漸低落的學生訓輔經費,影響教學品質,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3. 本院程委員振隆,針對高級中學實施學年學分制以來,部分學校對於部分學分認定方式與法規不符,一國多制,學生畢業難易度不一,造成極多不公平情況,且部分學校之學生畢業比舊制實施時更加困難。為維護學生受教權益,爰請政府相關單位全面調查各學校學分認定之情況,並立即糾正學校違反法規規定之疏失,限期改善,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54. 本院程委員振隆,針對教育部委託國立編譯館審定之九年一貫課程教科書,經各界指出內容錯誤百出,部分內容張冠李戴,文意不清,甚至誤植史實、年代,顯示書籍編著者專業知識不夠,內容正確性堪慮。另外,上述充滿錯誤的教科書竟可通過審查,顯示審定流程重大瑕疵。而因九年一貫能力指標公布過晚,導致書商不及編書與送審,導致目前尚有多種教科書未能通過審查,國立編譯館雖強調將加快審定作業,於十二月底前完成審查工作,然此種倉卒審查的結果,必將影響審查品質,頗值得有關當局注意。因品質不良的教科書,將嚴重影響學生的學習權益與學習品質,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5. 本院程委員振隆,針對目前許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在修畢其他教育類別學程後,不需經實習即可取得教師合格證書並任教,嚴重影響教育品質,建議教育部應儘速修正相關規定,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6. 本院程委員振隆,針對目前教育部對私校獎補助經費使用查核經常與事實有所落差,建議教育部應儘速研擬解決之道,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7. 本院程委員振隆,針對目前教育部公費留學考試報名時需繳交之英語能力證明,部分認定標準過於寬鬆,建議教育部應檢討修正現行規定,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8. 本院程委員振隆,針對目前教育部公費留學缺考率大幅提昇,建議教育部應檢討現行辦理方式,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9. 本院張委員清芳,針對近年來台灣沿海發生數起海空災難事件,然負責協助執行海空聯合搜救任務之海巡署直昇機,竟完全沒有配置夜視紅外線器材及即時影像傳輸設備,不僅造成追緝及搜救任務之成效大幅降低,更嚴重耽誤救難之黃金七十二小時等問題,表達強烈不滿之意。由於目前海巡署空中偵巡勤務所使用之直昇機,乃為採取委外租用民用航空器之方式辦理,然而經查這些海巡署所用之民用航空器,全部皆無配置夜視紅外線器材及即時影像傳輸設備,根本無法有效執行夜間之追緝及搜救勤務,如此不但大幅降低了海空聯合任務的成效性,更是嚴重耽誤了分秒必爭的救難黃金時機。故本席要求海巡署立即檢討空中偵巡勤務之委外作業,而對於這些受委出租民用航空器之航空業者應嚴格要求其配置夜視紅外線器材及即時影像傳輸設備,以便能確實執行緊急事故之救援、情報之偵搜監控、走私偷渡之海空追緝及油汙外洩之偵測等各種任務,並能立即將這些即時資訊傳輸至中央指揮中心進行整合分析,達到全天候、全方位且立即性之優良勤務能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0. 本院陳委員朝龍,針對交通部東北角風景管理處為了配合發展東北角觀光計劃,東北角風景管理處配合既定政策要求區域內商家統一廣告招牌尺寸和樣式,並且給予適當的補助一案,這項政策原本是政府基於發展觀光的一項美意,卻在執行單位的草率執行之下引起民眾強烈的反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1.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台南縣七股建機場,應先評估在周邊航空條件上有足夠條件配合,經濟與產業環境的發展是否有迫切需要,在營運的評估上,是否具有專業的說服力。因此,本席必須提醒行政院,主導全國政策與資源規劃的中央部會就必須以全局加以考量了,特別是怎麼有效運用有限資源,創造最大的效益,畢竟動輒百億以上的公共投資,固然不能完全避免政治考量,但還是應先尊重專業評估,否則若未發揮預期功能事小,造成資源大量閒置浪費,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2.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環保署限用購物用塑膠袋政策雷厲風行,第二階段塑膠袋限用政策方才上路,日前已有多個民間團體召開記者會批評環保署,指該項政策是一項「假環保」的政策,要求監察院調查環保署是否有圖利紙廠商的嫌疑,並要求環保署改善政策、向社會大眾交代限用政策的時程,不要做不必要的浪費與投資。本席認為行政院應針對環保署該項政策儘速檢討改進,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3.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內政部長余政憲宣布「維安專案」將把民眾深惡痛絕的詐騙、竊盜犯罪視同重大刑案。警政署在媒體上密集播出犯罪預防的宣導短片,教導民眾認清各種詐騙犯罪手法。然本席認為,打擊新興犯罪,不能單靠警察,需要修改不合時宜的法制,成立跨部會的「反詐騙、反勒贖」的專責單位。當務之急在整合法務部(檢察司與調查局)、財政部(金融局、財稅資料中心)、交通部(郵政儲金匯業局與電信總局)等單位,共同成立處理詐騙與勒贖犯罪的專責小組,接受被害民眾直接報案,並在最短時間內凍結人頭帳戶,裝備追查手機位置所需的獵狐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4. 本院郭委員正亮,為國立台東師範學院音樂教育系被檢舉疑於去年八月徵選新任教師期間,以黑箱作業之「初選」名義排除眾多應聘人員,造成許多具備博士學位之應聘者無法獲聘,有「綁標」之嫌。為端正國立大專院校之校園風氣,避免學術資源被少數不肖人士惡意把持,教育部應組成專案小組調查本案,以昭公信,特提出緊急質詢。
65. 本院委員鄭金玲、鍾紹和,對於離島賭場設置與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6. 本院委員鄭金玲、鍾紹和,對於中共單位表示,要開放大陸本土人士來台觀光,也要台灣予以配合開放,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7. 本院委員鄭金玲、鍾紹和,對於今年度一月一日實施的國民旅遊卡之休假補助規定,這項美意卻產生諸多問題,國民旅遊卡實施至今之成效應向使用者進行調查,並予以改善不良設計之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8. 本院吳委員敦義,有鑒於國內公共工程品質低劣,甚至連九二一災區的許多重建工程也不及格,遭到必須強制拆除重建的命運,這些品質低劣的公共工程,不僅浪費了國家公帑,而且危及到公共安全,政府相關部門豈能坐視不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9. 本院彭委員添富,針對可能來襲之缺水危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0. 本院彭委員添富,針對停車費用未繳之罰鍰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1. 本院彭委員添富,針對交通部公路總局中壢工務段一一四線道後湖段拓寬工程及台十五線與一一四線交叉處易肇事路口交通改善案,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2. 本院彭委員添富,針對央行近年大幅調降重貼現率,但信用卡利率卻不動如山,銀行形同合法吸血的有牌錢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3. 本院彭委員添富,針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已選定全台五條溪流於今年底河川生態工法博覽會中示範,有鑑於桃園縣南崁溪近年來整治頗具成效,具備生態完整,觀光前景等優點,卻未列入示範河川之列,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4. 本院郭委員添財,因應教育部研議規劃十二年國民教育,提請及早妥善研擬對策,以符合教改需求,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5. 本院郭委員添財,針對因應教育改革長遠規劃及配套措施,進而造成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校規模較小者,人員編制嚴重不足,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6. 本院郭委員添財,為維護政府照顧早期公教人員及踐履行政法制化原則,認為政府有必要於一定時間內重新檢討「事務管理規則」之相關規則,以利各級機關學校對公有宿舍做有效管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7. 本院郭委員添財,針對行政院核定「行政院暨地方各級行政機關九十二年實施績效獎金計畫」第十三條「教師之績效獎金制度由教育部另行擬定實施計劃,陳報行政院核定後實施」,為免影響學童的教育品質與教師的教學成效,建請停止實施並依現行教師考績獎金發放制度的標準來進行,以利國家教育為百年之大計,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8. 本院郭委員添財,針對近年來南科與路科園區相繼設立,南台灣勢必成為國內科技發展重鎮,急需一個窗口來向世界展示,基於拓展南台灣人民生活視野、接收新知之便利,以及發展國家「南北平衡」之政策,本席建議儘速於南台灣規劃及興建國際級的世貿展覽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9. 本院郭委員添財,針對台南地區體育人才輩出,卻因當地缺乏相關運動競技系所,致使本地體育學子因升學問題,須遠赴他鄉求學而中斷訓練。爰此,本席建議儘速評估於台南師範學院設立運動競技系所,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0. 本院朱委員星羽,針對台北縣新店警察分局警員廖智遠性侵害未成年國中女生以及前日桃園龍潭鄉交通隊小隊長猥褻七歲女童案件,員警人員知法犯法,公然成為危害人民的黑手,試問如果連員警本身都不能自律,何來保衛國家社會治安安全,這樣的事件越來越多,員警人員的操守問題是否要加以嚴格審查及更嚴厲的懲戒,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1. 本院朱委員星羽,針對去年的水荒與限水,大家記憶猶新,並曾引發一場中央與地方的論戰。想不到,今年同樣的戲碼又要上演。這究竟是自然現象,還是政府無能,造成缺水限水的狀況年年出現,百姓痛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2. 本院朱委員星羽,針對報載某些地方政府擬對捐地節稅者依土地公告現值開徵二%至三%之所謂「富人捐」。並聞望安、新營、歸仁等鄉市公所已立辦法開徵此所謂之「富人捐」。本席認為此舉有可議之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3. 本院余委員政道,針對台南科學園區路竹基地銜接中山高速公路連絡道路興建延宕多時一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4. 本院楊委員仁福,針對原住民族委員會預計於九十三年原住民行政人員特考舉辦時加考原民族語案,本席要求在原住民母語配套措施未完全妥善前,不應貿然倉促辦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5. 本院楊委員仁福,針對阿里山森林鐵路發生重大意外,造成重大傷亡,其根本問題在於事權管理未能統一,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6. 本院鄭委員三元,因環境保護署自三月份起,嚴格執行塑膠袋及免洗餐具限用政策,然再值乾旱困境,又需節約用水,則環保署有無因應措施,並配合保障民眾飲食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7. 本院劉委員俊雄,針對高雄市警察局苓雅分局破獲涉嫌以老鼠會形態吸金的「國際達美」公司詐騙集團,值得肯定應予鼓勵,因該案吸金逾五億,受害人超過數千人,顯示此模式之犯罪型態依然廣泛存在,故爰要求:違法老鼠會吸金案害人不淺,檢警調單位應列入重大經濟案件積極查緝;本案在證據蒐集齊全之後,應速審速結,給予應有司法制裁,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8. 本院劉委員俊雄,針對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近幾月來接獲多起軍人消費糾紛案件,包括直銷辦卡推銷物品、購買未上市股票及美容護膚等,而不少官兵被騙負債,致無心服役嚴重影響軍心。故爰要求:國防部應正視軍士官兵消費受騙之嚴重性,並整頓軍中學長拉學弟不正常之消費風氣;善用社會團體資源,邀請專業人士進行有關消費保護演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9. 本院劉委員俊雄,針對我國防預算每年皆高達上千億以上,九十二年度國防預算為二千六百一十五億,而外購軍品亦佔相當大的比例,而今適值經濟不景氣之際,龐大對外軍購之下擴大實施「軍品商維」政策,不僅可強化國防工業;其次,亦可提升國內產業升級及創造商機,故爰要求:研擬制定「軍品商維」政策;繼續舉辦「國防資源釋商政策說明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0. 本院劉委員俊雄,針對明年二○○四年三月又將舉行總統大選,朝野兩組人馬對決之態勢益加明顯,競爭之激烈預期可見,故國防部應更加落實「軍隊國家化」政策,強化軍人行政中立理念及思想,絕不可涉入各政黨競爭之中,俾保障國家社會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1. 本院劉委員政鴻,針對近年來聖嬰效應而乾旱現象頻傳,雖台灣每年平均降雨量高達二千五百公厘,然台灣之水系多屬「荒溪型」,致使水資源涵養倍感艱困。然而,針對連年的乾旱跡象,相關單位不僅欠缺危機意識,相關應變措施更是慢半拍,於是在老天飆旱下,引發各界對水荒的驚恐,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2. 本院劉委員政鴻,鑑於苗栗水果價格最近一路下滑,莫說管理成本,連採收工錢都還不夠支付。至於一般蔬菜,價格也都偏低,農民無不叫苦,不知今後如何經營。希望中央政府對於農業真能有所作為,讓農民的痛苦不必成為常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3. 本院蔡委員啟芳,為我國臺灣啤酒、金門高粱酒受中國不平等貿易阻礙,不得在該國註冊銷售,但該國類似產品卻大量傾銷我國乙案,建請經濟部暨國際貿易局等主管機關研議在一個月內提報解決方案,由本院審議後以全民力量支持政府謀求改善此貿易不公平對待的現象,並以保障我國既有產業生存空間與確保國人在國境內的工作權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4. 本院穆委員閩珠,針對目前國內國中小中輟生人數逐年增加,從八十八學年度的五六三八人,增加到九十學年度的九四六四人。其中,中輟生行蹤不明的比例亦大幅攀升,多達五成三。而在中輟生的家庭背景資料調查中,又以來自單親、原住民家庭之中輟生居多。對於中輟生失學後,而衍生的社會犯罪與社會問題,教育部應與警政、社會等相關單位,對於中輟生的輔導與追蹤,應建立更有效的通報與協尋機制,並加強對中輟生的身心輔導與生涯規劃工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5. 本院鄭委員朝明,針對阿里山森林鐵路小火車翻覆慘劇、救援直昇機墜落意外接續發生,不僅透露出國內旅遊設施平時保養維護的人為缺失,也顯示政府緊急救難設備的不足及缺乏臨危調度的能力,即使已經賠掉這麼多條人命,政府似乎缺乏痛定思痛的決心,對於公共設施仍舊無法保證使用性的安全,致使類似這樣的旅遊悲劇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小火車翻覆悲劇只是對台灣公共設施所潛藏危險性的一個預警而已,如同日前的南韓地鐵慘劇一般,若政府不能積極提出一個因應之道,難保歷史不會重演,爰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6. 本院鄭委員朝明,針對南韓第四大城大邱市驚傳地下鐵路列車遭精神異常男子縱火,造成至少一百三十名乘客死亡,究其傷亡重大之原因,皆是緊急救難系統失靈所致,我國政府當以此事件為借鏡,對於任何公共事務與建設,應有未雨綢繆之準備工作,例如:隨時收集各國資訊,引進新的技術與設備,以改善既有之公共建設之品質。然而,舉凡攸關民眾權益和安全的消雷設備、道路管線等,在各先進國家中早已使用更先進、更環保的替代品,而我國卻無視於各項技術和設備的改變,終至釀成悲劇,甚至重蹈覆轍才會有所檢討,但社會所付出的代價早已遠遠超乎當初汰舊換新的經費,爰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7. 本院鄭委員朝明,針對日前環保聯盟及動物社會研究會等多個民間團體召開記者會,控訴農政單位未將家禽屠宰納入畜牧法管理,導致每年約有一億七千多萬隻土雞未經屠宰衛生檢查就販售給消費者;衛生與環保單位也未替食品安全與環境衛生把關,爰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8. 本院陳委員朝龍,針對台北地方法院一名女性法官不待警方文書程序處理完畢,也在檢察官尚未准許警方不解送之前,公然自警局帶走酒醉駕車的律師丈夫離去,這個事件嚴重的踐踏中華民國的司法尊嚴,更嚴重的是公然違法的人竟是地方法院的法官,身為律師與法官的這對夫妻,兩位都是學法的高級知識份子,卻作出知法犯法的不良示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9. 本院簡委員肇棟,有鑑於一般農地與都市計畫內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於移轉時均免徵土地增值稅,唯獨非都市計畫內之農地,於劃定或編定為學校預定地等類如依都市計畫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時,卻仍需於移轉時繳納土地增值稅,實屬不公,為求租稅之公平性,以及適用上之一致性與明確性,政府相關單位應儘速研修相關規定,讓都市計畫外之農地於劃定或編定為類如都市計畫內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時,亦得於移轉時免徵土地增值稅,以符公允,並杜絕由此所引發之爭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0. 本院簡委員肇棟,針對中國已將創投業列為其下一波招商重點,於其甫出爐的中國前廿強創投公司名單中,竟然出現三家台灣創投業者一事,認為政府相關部門必須儘速研擬具體辦法,俾能有效控管創投業者赴中國大陸投資的行為,且凡行政院開發基金投資的創投公司,必須確實要求其不得前往中國投資,以免在國內知識經濟產業尚未建立前,國內創投業者即把資本投入中國大陸市場,無端為競爭者作嫁,枉費政府先前耗費龐大國內資源扶植創投業發展的苦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1. 本院簡委員肇棟,有鑑於未來五年將是台灣經濟發展的關鍵年,在台灣擁有充沛資金、優越地理環境與優質人才等條件下,認為此時國內金融業產業不僅應扮演金融中介的角色,還應成為經濟發展的助力或主力,因此政府相關單位應考慮由原先獎勵製造業投資之政策,轉而調整為以服務業為主軸之產業政策,且因服務業係以人為主體,其附加價值來自於創新與人才的聚集,故政府還應創造治安良好、交通便捷、資訊發達、政府高效率和獎善懲惡的制度,使頂尖人才願意在台灣工作和居留,如此才能達到企業根留台灣之目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2. 本院簡委員肇棟,針對春節期間國內旅遊人數比去年同期增加一倍以上,許多休閒旅遊區均人滿為患一事,認為此種情況顯示,國內休閒旅遊市場仍有極大發展空間,若政府能積極重視此一市場,協助和鼓勵地方政府與國內休閒旅遊業者,儘速改善旅遊景點交通品質、規劃與興建國內旅遊設施、開發國內宗教民俗活動等新觀光資源,提供便利且充分的旅遊資訊等,即可提高國人在國內休閒旅遊的誘因,進而創造可觀的國內商機與就業機會,且民眾的生活與旅遊品質亦可隨之提升,甚至還能提升國家的形象與民眾的認同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3. 本院簡委員肇棟,針對國內本土壽險業與四大基金資金配置不當,已面臨經營風險與可能倒閉危機一事,認為為避免壽險公司與四大基金之經營陷入困境,應讓其部份資金投入屬長期資本市場的債券市場,以預防金融危機之發生,然台灣長期以來偏重股票市場,卻忽略債券市場之健全發展,使得資本市場呈現跛足的情況,因此政府亟應解決我國債券市場發展所面臨的問題,使其得以臻於完善,以免熱錢亂竄所導致的金融危機在我國重演,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4. 本院簡委員肇棟,針對現行金融犯罪案件司法審判體制與實務之作法,認為在體制上,應該刑事、民事同時進行,但實際上卻是先刑事而後民事,由於刑事處分延宕經年,導致民事賠償遙遙無期,受害者因而缺乏提出民事求償之意願;且依據現行刑法規定,金融犯罪案件之刑期通常不高,至多三年五載,而碰上假釋則刑期更短,若民事沒有求償,則金融犯罪者出獄後還可坐擁金山銀海,享受鉅額之犯罪所得,嚴重違反社會公平正義原則,爰此要求政府相關單位,儘速依據「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授權中央存保公司;或要求依據「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相關規定所成立之財團法人保護機構,向金融犯罪者提出民事求償,以徹底嚴懲逍遙法外的金融罪犯,並將鉅額犯罪所得收歸國有或歸還受害者,以彰顯社會公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5. 本院簡委員肇棟,針對本年二月七日日本厚生勞動省宣佈,由台灣進口的菠菜檢查出含有機磷劑農藥「陶斯松」殘留過量一事,認為基於確保我國外銷蔬果的安全與品質,政府農政相關單位應加強宣導,讓農民能依輸入國所訂的標準注意用藥,並持續加強病蟲害防治安全用藥的輔導,以爭取國產蔬果的外銷市場與商機,為我國的農業發展打開加入WTO後的一條出路與生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6. 本院簡委員肇棟,針對近期中央銀行放棄重貼現率,改以央行三十天期定存單利率作為短期利率的指標一事,認為近期許多銀行之活存和證券活儲等利率,均已經逼近零利率關卡,若央行再宣佈調降重貼現率時,則銀行勢必會有新一波的降息動作,屆時台灣恐將進入名符其實的「零利率」時代,此時社會恐將浮現台灣是否如日本般,已出現「流動性陷阱」之疑慮,此時社會大眾勢將擔心央行貨幣政策是否還能提振國內經濟景氣,以及我國經濟是否將陷入長期不景氣的恐慌之中,因此央行在引導利率下滑,以避免新台幣成為強勢貨幣、因應通貨緊縮和活絡金融市場時,必須正視此一引導降息的動作,對社會大眾心理層面的影響,審慎以對,以免民眾產生預期心理,而對國內經濟景氣產生不利的衝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7. 本院鄭委員國忠,針對近年來國民生活所得的提高,加上週休二日的實行,使得觀光休閒產業成為政府擴大內需抵抗經濟不景氣的法寶,另一方面由於台灣加入世貿,農產品逐漸開放進口,農民的生活維持日益困難,因此將農業轉型為休閒農業,做為農民的副業收入,乃成為政府推動民宿觀光,以帶動觀光與農業發展的雙贏策略。但截至二○○三年一月九日為止也僅有三十三家業者通過合法的登記程序,其中僅有一家為休閒農場,其他均為建築用地的鄉村住宅使用。相較於台灣總數約為六百多家的民宿,顯然剛剛出爐的民宿管理制度,尚有改進的空間,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8. 本院鄭委員國忠,針對台灣於二○○二年加入WTO之後,液態乳的開放進口,各種乳製品與奶粉的進口成本逐年降低,如此使得國內酪農事業的發展遭受重大的衝擊。另因為行政程序法的實施,負責管理乳品市場的重要法規「乳業管理規則」也隨之廢止,形成乳業管理的法律真空期,使得基層酪農感到對未來的不確定感,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9. 本院林委員德福,針對行政院長游錫堃二十七日宣布勞保局提撥一百億元的勞工紓困貸款增加為一百五十億元,讓所有需要紓困的勞工,都能獲得幫助,表示肯定。九萬一千名合格的申請勞工,不必抽籤,就可以在三月三日之後陸續取得貸款。勞保局提撥勞保基金一百億元的勞工紓困貸款,因申請者眾多,已不敷使用,還有三萬名勞工無法如願貸款。對於勞工申請紓困貸款的情形,顯見國內經濟景氣仍未見好轉,政府相關單位應儘速解決問題,爰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0. 本院林委員德福,針對威而鋼在台上市四年,台灣人已吃掉五百五十萬顆,產值達二十二億元!看準此商機,犀利士(Cialis)、樂威壯(Levitra)、快威猛(Uprima)等壯陽藥,都已在台完成臨床試驗,可望於今年年底陸續上市。根據國際醫藥行銷組織統計,八十八年三月至九十一年底,威而鋼以每分鐘販售四顆的速度在台狂銷,產值達二十多億元,由於「商機」還有擴展空間,目前另有三種壯陽藥物,已送件至衛生署,躍躍欲試想搶攻台灣市場。由於台灣地區民眾對壯陽藥使用之常識,往往未見成熟,所以因使用不當而造成生命危害情形者,時有所聞,相關單位應重視嚴重性,爰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1. 本院徐委員少萍,為近日來民眾在郵局及銀行的自動提款機提領鈔券時領到偽鈔,卻因為自行舉證困難,常常求償無門且蒙受損失。建請行政院等相關部會及中央銀行共同研議如何防杜偽鈔外,強制國內金融機構對於流出之鈔券必須過濾為真後方可流出,以維護交易安全並避免民怨擴大,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2. 本院李委員永萍,針對台灣電力公司屢以竊電之名檢舉民眾,並追償高額電費,針對此現象層出不窮,造成民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3. 本院張委員花冠,針對各縣市英語教學資源不一,實施時程及開始學習年級不同,使得英語程度出現雙峰現象。基於受教的公平性,教育部決定於九十四學年將國小英語教學向下延伸至小學三年級,並引進外籍英語教師,挹注偏遠地區英語師資,以平衡英語教學的落差,但卻忽略了本質的問題,現階段教育弱勢學童迫切需要的是公平的受教機會,是一個有與無的問題,而非好與壞的習題,對他們而言,能不能學到「A、B、C」可能比會不會發道地的音更重要,教育部忽略了問題的根本,而只著眼於師資部分,不但無法解決問題,只怕治絲益棼。要根本解決英語教學的問題,必須確立各級英語教學的目標,建置整體英文學習的環境,才能全面提升國人的英語能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4. 本院張委員花冠,針對教改政策從多元入學、九年一貫課程到近日教科書編印爭議,讓社會各界充滿了對教改現況的無奈與反彈情緒,教改最受詬病之處即在於無法保障「窮人最後一道正義防線」,菁英者,不斷複製其成功的經驗;中下階級,則只能在陰暗處反覆咀嚼著不幸。面對攀爬上層社會希望的幻滅,只好轉而懷念過往的簡單、一元以及公平,扭曲教改的本意。教育必須建立一套照顧弱勢學生的機制,避免因為經濟不公衍生教育的不公,讓窮孩子連翻身的機會都沒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5. 本院張委員花冠,針對嘉義縣布袋鎮好美里堤防外溼攤地防風林是農委會劃定的自然保護區,區內蘊藏豐富的自然資源,有許多的夜鷺、黃頭鷺棲息期間,吸引大批遊客假日前往遊憩賞鳥,攤地外更有許多縣市的帆船選手到此練習,極具發展觀光的潛力,有足夠的條件納入規劃中的國家濱海風景區。但該堤防外攤地近年來遭到強勁海水沖刷,發生濕攤地砂土陸續流失的現象,溼地寬度從六年前距離堤防的五、六百公尺,到目前僅距堤防不到二百公尺,估計一年平均流失約五十公尺,攤地南側的防風林也因被風浪沖刷而死亡,有關單位應儘速會同學者專家,針對攤地流失狀況進行研究檢討,並投入經費予以改善,以維持攤地豐富的自然資源,更避免海浪潮流因攤地流失直接侵蝕堤防的惡夢發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6. 本院張委員花冠,針對由文建會贊助,是永駿教授及其翻譯群翻譯,日本國書刊行會出版的《台灣現代詩集》(林水福、是永駿編),在日本引起相當的迴響,顯示台灣與日本間的文化交流,台灣不再是單方面的輸入者與接受者,也有條件成為輸出者,證明台灣本土文化也能踏上國際市場的舞台,其意義不僅確立台灣文化本土性的地位,更能吸引年輕學者投入文化創作與翻譯行列,培養成為未來台灣文學的主力。行政院應循此一模式,協助台灣本土文化蓬勃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7. 本院張委員花冠,針對行政院今年一月一日起為改革公務人員休假補助制度,並藉此振興台灣觀光旅遊產業發展所推行的國民旅遊卡制度,實施以來因若干設計面與執行面未盡完善,衍生出諸多問題亟待解決,並造成持卡旅遊的公務員怨聲載道,與未加入特約商店的商家反彈聲浪,顯示原來立益良善的制度並未達成設定的目標,如坐視此一現象持續,勢必嚴重損害政府施政品質的信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8. 本院劉委員俊雄,針對美國已決定出售八艘傳統型柴油動力潛艦予我國,為推動潛艦國造,行政院日前亦召開「潛艦國造跨部會推動小組」會議,決議積極評估中船公司造艦能力,並與美方就技術移轉展開談判,以開發國防工業商機。蓋中船公司自推動再生計畫之後,在公司領導人及員工努力之下,營運績效已趨轉虧為盈,足見該公司體質健全,員工技術精良,故爰要求政府應落實「潛艦國造」政策,讓中船公司爭取此造艦計畫,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9. 本院劉委員俊雄,針對中國製造的牛仔褲傳出使用甲醛浮濫,過敏、致癌機率高。中國自改革開放之後,運用政策優惠、便宜土地及大量廉價勞工,儼然成為「世界工廠」,製造大量低價民生用品及成衣銷往全世界各地,現傳出中國生產的牛仔褲使用甲醛,顯示中國低價成衣製品存有潛在危險性,相關單位對來自中國的產品應建立一套稽查及檢驗制度,避免危害國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20. 本院劉委員俊雄,針對兩岸貿易額日增,中國各項農漁產品及其加工品,在政府開放政策下陸續准予進口來台,然而,台灣坊間近九成產自中國的蜜餞,不僅生產過程衛生條件惡劣,甚至普遍添加致癌物質,毒蜜餞充斥國內各大小市場已時有所聞,爰要求財政部、衛生署等相關單位應積極查緝此類進口物品,及責令各縣市衛生機關定期抽驗,以維護國人身體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21. 本院劉委員銓忠,為中東戰事將起對我國出口將造成重大損失,據中央社之報導指出大戰對我國之GDP衝擊在百分之零點一二以內,大約新臺幣百億元,行政院應及早因應,對於廠商提供必要之協助,減少損失,並利用此一時機改善基礎建設,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22. 本院劉委員銓忠,為北部地區和澎湖自六日實施第一階段限水措施以來,台灣地區面臨缺水的危機,政府部門提供相關因應之道包括經濟部水利署日前研擬調漲水價二○%到三○%的方案等。台灣地區四面環海,雨量充足,但今年水荒已提前拉出警報,長此以往,應有一個長遠的計畫,包括開源與節流,開源部份如開發小型的儲水設備,節流則開發節水設備與調整水價。尤其水價,調漲水費非唯一之途,可參考其他地區之作法,訂定基本度數,對於基本度數以下之用水戶,免收基本費,提供民眾省水誘因,自然可達省水之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23. 本院洪委員秀柱,針對為促進國內景氣與旅遊事業,政府要求公務員率先申請使用國民旅遊卡,然國民旅遊卡必須在非戶籍地消費,假期與周休二日期間不得使用,只能在特約商店使用,造成持卡者享受不到國民旅遊卡便利,降低國民旅遊卡使用率,更讓人質疑是否有助提昇國內旅遊事業與景氣,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24. 本院洪委員秀柱,針對近萬項健保藥品給付價格調降,依據健保局估計每年可省下五十七億元,但是用藥調降範圍以急、慢性疾病藥品為主,是否會造成慢性病患者出現排藥性,或者是根本沒有療效的情況,逼迫病患花高價買好藥,只為了保命?衛生署此舉是否考慮過民眾實際需求,或是變相造成民眾醫療費負擔,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25. 本院羅委員志明,針對拉法葉艦軍購弊案,近來隨著台灣、中國、法國三方相關資料的逐步浮現,讓軍購弊案涉案人士與案情輪廓逐漸浮現。而跨國犯罪的查緝難度高,政府應致力國際犯罪資訊交換與刑事合作,消弭跨國犯罪行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26. 本院羅委員志明,針對拉法葉艦軍購弊案,監察院專案調查小組已經於調查報告中對當年主導軍事採購的相關人員行為提出糾正案,並對葉昌桐等人提出彈劾。惟法務部、國防部軍法局等相關單位追查經年,卻遲未見案情真相大白,將貪瀆公務員繩之以法,是否牽涉政府意圖隱匿真相,怠忽職守,以徒增社會紛擾,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27. 本院羅委員志明,針對台灣公司統計一般家庭因為沒有拔插頭所浪費的電力,也就是待機電力約佔總耗電量的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十六,因此建議民眾將主電源開關或插頭拔掉,以節約用電減少電費支出,政府應加強宣導用電觀念,要求業者廠商在其電器用品標示上明確載記省電方式,以興國家能源利用與政策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28. 本院羅委員志明,針對高雄市政府提出「高雄e都」計畫,提升港都資訊應用的普及率,讓高雄成為全球化資訊城市的計畫,行政院應將其納入「挑戰二○○八-六年國家發展計畫」,縮短資訊教育的南北差距,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29. 本院黃委員昭順,為台灣竊盜案之多已嚴重到讓民眾時刻擔憂恐慌的地步,每年失竊的汽機車所付出的社會成本超過兩百億元。以機車竊案為例,根據警政署的統計,民國九十一年機車竊盜案件數高達十九萬一千二百八十件,平均每一百輛機車就會有兩輛失竊。這還只是有案可查的部分,若加上沒報案、沒紀錄的黑數,數字必定更為驚人。機車因為購車成本較低、機動性高,是許多年輕人、上班族的主要代步工具,如此高的機車失竊率所影響的範圍和引起的心理恐慌,必然相當廣泛;另外,這一部分的民眾通常也是經濟上較為弱勢的一群,因此機車失竊對他們而言,是十分嚴重的事件。不光是汽機車,連道路上的水溝蓋、公園裏的公共座椅,也頻頻遭竊。竊案如此猖獗,卻未見警政單位提出具體措施扼止竊盜案件發生率,導致由竊盜衍生的傷害、性侵害、甚至殺人等案件有日漸增多的趨勢,嚴重危害民眾生命財產的安全,本席深感憂心與憤怒,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0. 本院鄭委員余鎮,針對台灣每逢時節交替之際,因天候氣節因素,致生各水庫供水量嚴重短缺,影響工業減產,農地休耕,居民生活不便。為此宜制訂水資源有效利用合理分配,及水庫規劃興建,或其他有關綠化資源等配套措施之短、中、長期之闢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1. 本院尤委員清,鑑於今年以來降雨量遠低於歷年平均水準,短期內全台可能又要出現缺水的狀況,然而政府相關單位在面對此一問題時,事先的評估卻顯得相當草率,行政院長於今年一月初巡視台北地區水庫時,即當場表示今年度將不會有缺水之虞,但轉眼間民眾又要面對限水的狀況,而主管機關在整體水資源政策上,又缺乏宏觀的思維,不思從清理水庫淤積,替換老舊輸水管線,及合理調整水價的根本做起,反而一味地迷信增建水庫,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2. 本院李委員鎮楠,為海軍拉法葉艦採購時,爆發疑似收受佣金之不法弊端,嚴重違反相關法令,敗壞軍紀及國家形象,更可能因此傷害我國後續之軍事採購,故本席要求行政院,立刻對相關可疑人等展開約談及偵訊動作,以整飭政風、打擊不法,避免讓作奸犯科者逍遙法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3. 本院李委員鎮楠,為有關水庫蓄水量逼近嚴重下限一事,鑑於去年中央與地方多頭執行,不但不能有效解決問題,反而治絲益棼;今年降雨情況比去年更差,水庫蓄水嚴重不足,故本席建請政府記取教訓、統一事權,以免重蹈覆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4. 本院李委員鎮楠,針對中國每年增加對我國之飛彈部署,對我威脅日增,而我國業者赴中國投資卻年年增加,形成中國對我吸金製造飛彈,以威脅我國之不合理情形,茲建請經濟部投審會應嚴格審查我業者赴大陸投資之申請案件,以維護我國家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5. 本院李委員鎮楠,為目前政府開立停車收費單,只是夾在雨刷上,駕駛人根本不能保證收到,在沒有事前通知的情況下就直接處罰,已經違反行政程序法的規定,特要求各級政府在處罰之前,至少要用掛號寄給車立催告通知,以符合行政程序法第八條及第一○八條之規定,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6. 本院李委員鎮楠,針對三月一日阿里山小火車發生翻覆重大意外事件,救災當時,救災指揮系統協調聯繫不足,應變能力不佳,以致發生救護車因收費站一片混亂而進出困難,延誤救援時機,茲要求行政院應針對此不幸事件確實檢討改進救災指揮系統之協調應變能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7. 本院楊委員富美,針對政府預算緊縮之際,國軍訓練與維持經費都遭到刪減,然國防部竟然仍可以挪出數百萬元為總統購買新款閱兵車,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8. 本院陳委員麗惠,針對國防部即將招募的志願役士兵與義務役薪資待遇及役期之差別,所可能引發的軍中倫理衝擊及軍事領導統御問題。謹此,本席建請行政院國防部針對如何因應募兵志願役士兵與徵兵義務役士兵間可能產生的軍中倫理問題及領導統御狀況提出說明及具體政策,以維持我國國軍士氣及提昇國軍競爭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9. 本院陳委員麗惠,針對日前阿里山小火車翻覆意外,造成一百九十人死傷嚴重慘劇突顯出我國主管機關對森林小火車駕駛、維修等相關人員之管理、及素質控制之漏洞;謹此,本席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就林務局所屬之全國包括花蓮、台東、屏東、嘉義、南投、東勢、新竹、羅東共八個林區管理處所掌管之森林小火車徹查其相關人員之管理及素質控制並提出相關說明,以達保護國人財產、身體、生命等權益及提振我國觀光風氣之目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40. 本院陳委員麗惠,針對內政部戶政司「台閩地區現住人口婚姻狀況」統計數字,顯示出台閩地區離婚率逐年增加的趨勢;謹此,本席建請行政院相關單位就加強婚姻諮詢輔導機制及統合協調社會福利機構提供單親兒童援助之政策提出具體政策及相關說明,以降低我國離婚率及減少單親家庭的弱勢隱憂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41. 本院陳委員麗惠,針對台灣逐漸邁向低生育率、高齡化社會所導致對社會、經濟、家庭、文化深遠的衝擊;謹此,因此,本席建請行政院相關單位就長遠的整體人口政策和社會福利等配套措施提出具體政策及相關說明,以解決我國人口問題及減少其所帶來的負面衝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42. 本院陳委員麗惠,針對近年來外籍新娘人數暴增,然而外籍母親對台灣文化、語言、教育了解度不足及父親的偏低社經地位,對外籍聯姻所生子女之教育頗為不利,「教育新弱族群」隱然成形。謹此,本席建請行政院相關單位(內政部及教育部等)於防止「標籤作用」立場上,就外籍新娘及其子女教育之協助統籌規劃政策提出說明及具體政策,以健全我國教育品質與提高下一代競爭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43. 本院鄭委員三元,因「地方稅法通則」頒行後,各縣市政府多開始研擬徵收電桿稅、水源稅、噪音稅已引起企業界反彈,此正顯示地方稅「一刀雙刃」之特質,財經單位不宜輕忽此一現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44. 本院鄭委員三元,因「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關「罰鍰」條文,竟然銀圓與新臺幣雜陳,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自用小客新車的首次行照效期,又未能與免檢驗年期合一,民眾極為困擾,此均為立法之疏失,行政院應主動檢討修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45. 本院陳委員健民,為因應上市櫃公司股東會規模日益龐大,股東人數大幅增加,有關未來股東會之召開,輿情主張改採書面通訊或e-mail方式進行投票,以降低公司經營成本與提高公司效率,主管機關似可予以審酌與抉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46. 本院陳委員健民,為聞大陸與韓國方面有意在台大規模招募人才,我中船與漢翔兩公司離職之高級技術人員有集體出走之說,事關國防與科技人才之掌握,政府理應予以留用,不能僅以「希望離職人員能夠根留台灣」喊話,而謂已盡其能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47. 本院陳委員健民,為如何吸引外人來台投資,乃我國今日經濟發展之重要課題,惟因兩岸政治僵局不解,三通遲未正式開放,致外商多已逕往大陸投資,眼見我吸引外資籌碼快速流失,政府有無其他因應對策,藉以突破此一困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48. 本院陳委員健民,為政府因欲改善治安而規劃有所謂「維安專案」,企圖以全面性之「提高見警率」作為預防甚至降低犯罪率發生之手段,此在未經全盤分析各地犯罪狀況前率然實施,咸認其成效有限,且徒然造成警力之浪費,聞已引起警界內部之質疑與反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49. 本院陳委員健民,為建立全方位救災機制,政府擬動支預備金五十七億元,購置救災專用直昇飛機十二架,主管部門應先審慎研討加以評估,俾國家有限之財政資源發揮最大之功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50. 本院陳委員健民,為衛生署實施對近萬項健保藥品大幅降價後,固可節省健保藥費之支出,但主管機關不能僅以宣布降價作為對社會大眾之交代,尤須確保醫療品質於不墜,並杜絕「藥價黑洞」歪風之繼續存在,亦為重點之所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51. 本院蔡委員鈴蘭,為政府針對目前失業率節節升高現象,所規劃的第二專長訓練,仍未脫離製造業及科技業的範疇,就業輔導難度比較高、效果比較差,而且人力規格不見得符合業界需求。而在考量我國結構性失業的現象,政府應該考量以服務業為安置的需求,並促進產業轉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52. 本院蔡委員鈴蘭,針對目前失業率嚴重之問題,政府提出了「公共服務擴大就業計畫」,但實施三個月以來,發現此計畫倉促擬定,相關配套措施不足,已經引起很大的民怨,也造成整個基層的嚴重困擾,且最嚴重的問題是政府並未用企業經營的觀念來經營政府,以短線操作來應付長期(結構性失業)問題,不但不能夠治本,連治標的成效如何都令人懷疑。故正本之道,應該鼓勵失業勞工創業及轉業,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53. 本院湯委員火聖,針對殘障聯盟等團體,指控花蓮海洋公園禁止無監護人陪同的身心障礙者入園,歧視身心障礙者;花蓮海洋公園則指出,此次誤會乃出於標示文字的錯誤,園方並無任何歧視的意味,園方並將迅速修正指南告示的文字,避免誤會。姑且不問此個案的來龍去脈,本席認為此事件突顯標示文字的重要性,一個社會的文化可由此由小見大,行政院應迅速清查各個標示中英文之正確性,並協助建立範本,供民間業者參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54. 本院湯委員火聖,針對大陸人士偷渡來台就醫,可能蔚然成風氣,將造成我國財政負擔。對於重大或慢性疾病的患者,應迅速遣返,避免承擔病患的生命責任。有關單位應迅速因應,避免遣返之病患口耳相傳,造成大陸病患投機心理,意圖享用收留所的醫療資源,而偷渡來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55. 本院湯委員火聖,針對我國首度對女子監獄受刑人需求所為的調查,發布結果顯示,百分之七十的女子監獄受刑人表示,對各項職業訓練的需求。蓋受刑人出獄後最大的問題乃工作就業,因此,大部分受刑人希望職業訓練能更多樣化,配合需求,以助其出獄後謀職,重新投入社會生活,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56. 本院湯委員火聖,針對國策顧問劉俠女士,遭印籍女傭毆傷致死一事,凸顯外勞管理的困難。國策顧問劉俠之外傭Vina,是經過仔細挑選始推薦與劉俠女士,但事實上Vina精神有異常,造成此次悲劇,且Vina的健康檢查證明一切正常,也顯示健康檢查與事實的出入。此次事件雖是個案,但提醒政府,管理流程有所缺失,應迅速檢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57. 本院湯委員火聖,針對台北市環保局推出再生傢俱計畫,造成民眾熱烈搶購。那些舊傢俱若被當成垃圾處理,不但不經濟,也會造成環保的負擔,但經過巧手修理,讓民眾有新的傢俱可使用,一舉數得,政府應擴大辦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58. 本院湯委員火聖,針對台北縣永和市得和路二百一十一號、二百一十五號及二百一十九號防火巷,大規模大範圍違建,近日施工中,利用防火巷興建建物,將附近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置於高度危險中,拆除違建,保障人民身家安全,政府責無旁貸的責任,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59. 本院湯委員火聖,針對軍事內務管理,要求官校學生,必須將棉被折成豆腐乾,導致官校學生即使在冬天也不願蓋棉被,本末倒置,此項規定毫無意義,反而有害學生健康,折損棉被效用,在踢正步此一落伍訓練倍受檢討之際,將棉被折成豆腐干般方正的要求,更應一併檢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60. 本院湯委員火聖,針對高等教育應結合社區服務,讓高等教育人才培養社區服務意識,增加愛鄉服務精神,讓人力妥善運用,協助回饋地方,各大學可開立服務的通識課程,讓學生深入地方服務,更了解己身所出,具備本土化的經驗,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61. 本院高委員仲源,針對行政院「九十二年度追加預算案」中,計劃發行公債四百五十三億元,因超出法定上限,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62. 本院羅委員世雄,針對交通部對於兩岸包機直航檢討報告中,建議取消停降第三地,僅需透過第三地飛航情報區交接,大幅放寬間接通航的限制,但卻遭陸委會指為有適法性爭議、交通部不進入狀況等,本席要求行政院站在兩岸人民往來最大利基著想,以往來的安全性、便利性、節省時間成本考量,撤除不必要的限制,減低降落第三地所可能衍生的時間及安全成本,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63. 本院劉委員政鴻,針對日前阿里山小火車翻覆造成嚴重傷亡,同時發生救援直升機的意外事件,凸顯出我國旅遊地區的緊急醫療救護服務有待改進。為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產生,本席建議應在主要旅遊區設置緊急救護中心,以維民眾生命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64. 本院林委員進興,針對國人日益重視使用「有機食品」,但大多數的民眾皆不知真正符合有機生產程序的機構僅只有四家,如今市面上五花八門宣稱「有機」之農產品充斥市面,不但是欺騙消費者更是抹殺農民因可以得到合理利潤而願意從事有機農業。目前相關取締市面上各種不符生產和驗證作業程序的法源,更是去年底才在農業發展條例修正案中訂定,不過相關的子法目前尚有訂妥,因此建請農政單位儘速擬定相關法則,以利消費者能夠安全使用有機農產品,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65. 本院林委員進興,針對高雄市衛生局表示,今年高市登革熱確定之病例己有二十七例。有鑑於去年南台灣登革熱病例數不僅打破十四年來的紀錄、出血性登革熱病及登革熱死亡人數也分別刷新紀錄,因此登革熱今年是否會再次肆虐南台灣則有待相關單位注意。如今適逢孳生蚊蠅之季節,因此建請衛生署與環保署提早投入防蚊之行動外,更應將南部各縣市政府整合,從教育、防治、組織多方面著手,儘快協助各縣市建立基層社區的防治體系,以因應未來登革熱可能造成之衝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66. 本院鄭委員三元,因教育部悄悄廢除「國語推行辦法」,並指不會因此影響「國語是目前全國共通的唯一官方語言」的地位,但學界的解讀卻非如此,真相到底為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67. 本院林委員益世,針對日前媒體報導中華電信Hinet,截至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一日止為止的ADSL總申請量達一六八萬六千餘戶,若以最基本的512K/64K速率換算,大約接取網路滿載流量數值為863G,而中華電信骨幹頻寬部分,將Hinet內部骨幹頻寬43G、國際頻寬3954及國內連線頻寬12.9345G等數值加總,也才60G,更何況這條骨幹上另需承載56K撥街、固接專線、X.25或Frame Relay等服務,因此在骨幹頻寬、路由設備、快取伺服器配置量乃至於局端DSLAM數量皆不變情況下,中華電信不斷增納ADSL用戶,其ADSL用戶品質極有可能被「不可能在同一時間內滿載」的賭注內犧牲掉,為維護國內消費者權益,交通部電信總局應立即全面檢視中華電信Hinet相關設備,究竟有無辦法負荷日益增加ADSL用戶量,以維護消費者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68. 本院林委員益世,針對在「數位台灣」計畫六百萬寬頻到家政策下,伴隨中華電信網際網路用戶數增加並往二百萬用戶數叩關之際,中華電信既有骨幹與頻寬能否承載高速流量?而中華電信公布之傳輸速率最高為1.5M/64K,是否貨真價實?交通部電信總局應立即督促中華電信公布機房位置與涵蓋範圍,以保障消費者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69. 本院林委員益世,針對國內電子商務消費糾紛時而耳聞,然而網路舉證不易,消費者通常只能吃悶虧。雖然行政院已在去年著手推動「電子商務消費者保護綱領」,但囿於只是指導性原則不具法律效力,保護消費者作用薄弱,我國政府相關單位應針對電子商務特性著手擬定相關保護措施,以維護國內消費者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70. 本院林委員益世,針對「中華都會信息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結合其類似直銷的傳銷模式,在一年間,吸引為數不少的民眾投資,未上市股票甚至高達七十六元,這家總公司設於高雄,經銷商、分公司遍及全台各地的中華都會信息數位科技,雖持有國內登記有案的第二類電信公司執照,然卻經營公共區域無線網路(PWLAN),而依交通部交郵字第○九一○○三七九三一號函釋,經營公共區域無線網路(PWLAN)的權利目前僅開放第一類電信執照的各家固網公司可以經營。因此「中華都會信息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無違反法令規定,交通部電信總局應立即詳查,以維護投資大眾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171. 本院林委員益世,針對日前澳洲兩個機構的研究顯示大哥大電磁波是有累積效應的。該實驗以二○○隻老鼠做實驗,一○○隻有受電磁波照射,另一○○隻沒有,經過了一年半後,有受電磁波照射的老鼠死了,醫生解剖發現,其腦瘤九個月後即已顯現,且逐漸增加。而依此推論,人體的累積效應,必須要十年後才能顯現出來,而得腫瘤機率是一般沒受電磁波照射老鼠的二.四倍,為徹底釐清大哥大電磁波是否對人體有害,交通部電信總局與行政院衛生署應分別委託不同學者,立即進行大哥大電磁波相關實驗,以維護國人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72. 本院林委員益世,針對行政院「挑戰二○○八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中有關「國際創新研發基地計畫」,對網際網路、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從事研究發展之計畫,原計由行政院開發基金提供五百億元創新研發貸款,然而近日卻傳出跳票嫌疑,行政院開發基金九十二年度,僅能編列二十五億元,和原先規劃每年一百億元相差甚鉅,已嚴重影響政府威信、施政能力與國內廠商創新研發,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173. 本院林委員益世,針對八十八學年度至九十學年度間中輟生激增,其中單親家庭、原住民比例有逐年增加趨勢,其中中輟生中行蹤不明亦從八十八年度百分之三十點八暴增至九十年度的百分之五十三點二,近來青少年犯罪事件頻傳,中輟生占很大比例,也為社會治安埋下不定時炸彈,況且受教育乃是國民應盡之義務與權利,對於中輟生的追蹤輔導相當重要,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74. 本院林委員益世,針對日前阿里山森林小火車事故,消防署空中消防隊直昇機前往救援傷患時,疑似因為超載傷患,造成直昇機在空中失去動力,緊急迫降,延誤了機上十餘名傷患的送醫時間,可能錯失急救的黃金時間,嚴重危害民眾的生命,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175. 本院林委員益世,針對日前阿里山森林小火車事故,原因除了「角旋塞」未依照規定打開,造成四節車廂的煞車系統失靈,導致發生慘劇,但是原本設計來載運木材的小火車,卻搭載了約兩百位乘客,也有嚴重超載的情形,可能也是導致事故發生的另一個原因。大眾交通工具超載的情形非常普遍,此次阿里山森林小火車事故也再度凸顯這個長久以來被忽視的問題,為了民眾的生命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176. 本院林委員益世,針對行政院目前大力推動「觀光客倍增計畫」,預計將我國的觀光旅遊環境提升至國際水準,並於九十二年度編列四十七億的預算,但在政府投下大筆預算之後,卻仍然發生了阿里山森林小火車事故,凸顯觀光景點的缺乏管理,令人懷疑預算執行的效率,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177. 本院鄭委員國忠,針對台灣的「國民租稅負擔率」逐年下降,導致台灣的財政惡化日益加重,使得政府致力於公共投資以及社會建設的籌碼日益短缺,而政府持續對於資本利得者,施以免稅措施,而薪資所得者卻毫無降低,造成相對的社會剝奪感加大,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78. 本院廖委員國棟,為空中消防警察隊台東分隊現有救難直昇機設備老舊、救難人員人力不足、勤務津貼較空警隊明顯差別低落,鑒於台東地區含括偏遠及離島的特性與需求,行政院應加速汰換老舊機種、擴編台東分隊為兩機編制、補實人員編制與勤務津貼福利落差,以提昇救災難救功能,並確保台東地區民眾身家安全,避免阿里山意外事故重演,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79. 本院廖委員國棟,針對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自九十年十月三十一日公布實施已逾一年,而原住民之失業率仍居高不下(八.三七%不含隱藏性失業率),該法第十一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辦理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政府採購法公告金額之採購,應由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承包」,現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辦理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政府採購法公告金額之採購,其由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承包者之比例各為何?行政院有何具體督促辦法?以免該法空具保障原住民之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主席:現在進行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 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 主席:現在請秘書長報告部會首長請假情形。
* 林秘書長錫山:報告院會,行政院來函,本日院會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之請假情形:
* 一、衛生署涂署長醒哲因公請假,由李副署長龍騰代表列席。
* 二、新聞局葉局長國興因病請假,由洪副局長瓊娟代表列席。
*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作以下宣告:行政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列席本院院會備詢,係就其政策答復委員質詢,因此非政務官之部會副首長,不得上台發言備詢,但必要時得提供資料請行政院院長答復。
* 現在休息十分鐘。
* 休息(十時三十一分)
* 繼續開會(十時四十三分)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陳委員宗義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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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委員宗義:(十時四十三分)主席、行政院游院長、林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今天中國時報第四版報導,行政院調查結果,認為簡又新在汪傳浦認證文書一事上沒有責任,但監察委員卻表示外交部違法。請問游院長,所謂的沒有責任,是沒有政治責任、法律責任、還是行政責任?
* 主席:請行政院游院長答復。
* 游院長錫堃:(十時四十四分)主席、各位委員。行政院請許政務委員志雄組成三人小組進行調查,該份報告在昨天晚上送到我桌上,不過尚沒有時間詳細閱讀。但根據初步結論,對於驗證部分,因為有公證法規定,而過去對於通緝犯的驗證也有前例,對通緝犯,法規也沒有規定不能驗證。
* 陳委員宗義:行政院認為簡部長應該負什麼責任?還是沒有責任?
* 游院長錫堃:該份報告要等我詳細看過才能了解,但根據初步了解,一方面法規沒有限制通緝犯不能驗證,另一方面部長和次長也沒有……
* 陳委員宗義:請問簡部長,外交部所撤銷的是英國的認證還是瑞士的驗證?抑或是英國、瑞士都撤銷?
* 簡部長又新:兩個都撤銷。
* 陳委員宗義:當初認證有幾份文書?在撤銷之後,是否通知瑞士司法當局?
* 簡部長又新:在撤銷後,已經通令兩館告知對方。
* 陳委員宗義:有給瑞士司法當局嗎?有給法官嗎?
* 簡部長又新:是給撤銷當事人和給提出申請的人。
* 陳委員宗義:不管簡部長當初在舊政府扮演何種角色,擔任何種職位,現在既然是民進黨執政,那麼民進黨政府就有義務,也有責任維護這兩百五十億的人民血汗錢。如果這兩百五十億就此被吞噬了,民進黨政府將無法對國人交代,明年的總統也不用選了。因此本席在此要很嚴肅地表示,不論外交或法務單位,務必用盡各種手段與方法,讓瑞士司法當局知道我們不承認這件事。其實在國際上,不論外交或司法判決,法官不免會面臨很大的壓力,諸如黑道暴力或金錢誘惑,而最有可能的,就是給法官一只文書認證,給法官一個台階下,那麼這兩百五十億就可以解凍了。這兩百五十億一旦解凍,被汪傳浦拿去了,請問阿扁政府要如何對國人交代?因此這不是司法責任,也不是行政責任、政治責任的問題,而是很嚴肅的問題。請問院長,您是否有把握這兩百五十億不會讓汪傳浦拿走?
* 游院長錫堃:這屬於執行層面,請簡部長答復會比較清楚。
* 簡部長又新:汪先生是在日內瓦和英國,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侵權官司的法律代理人,而非向瑞士提出申請,因此我們會通知相關單位。
* 陳委員宗義:請院長用最大的力量,要求外交部和法務部,用所有的方法解決這件事,並維護這兩百五十億。這是台灣人民的血汗錢!今天不管簡又新要負什麼責任,不管監察委員怎麼講,今天台灣人民要的就是這兩百五十億,因此請院長努力。
* 游院長錫堃:我們會盡最大能力來辦理,該法辦的就法辦。
* 簡部長又新:外交部一定盡全力配合司法單位,維護我們的權益。
* 陳委員宗義:民眾要的是結果,所以本席不會追究過去,也不會拿有懷疑的當事人的話來污衊部長,本席只要求結果。
* 陳部長定南:特調小組已經透過適當管道,向瑞士法官請求,繼續凍結汪傳浦的財產。
* 陳委員宗義:謝謝兩位部長。
另外,桃林鐵路正在規劃中,但因為中華工程已經表明接手機場捷運的意願,所以本席想請教部長,目前中華工程的進度為何?
* 林部長陵三:中華工程在一月二十八日繳了一億元之後,已經取得優先議約權,現在是由高鐵局和中華工程公司進行協商。原則上,籌備合約的議約,我們已經訂出時間,即不能超過五月底。在五月底如果能夠繳出二十億元,他們就可以……
* 陳委員宗義:你認為中華工程有辦法繳出二十億元嗎?
* 林部長陵三:到五月底時,我們再來做判斷。
* 陳委員宗義:中華工程的威京集團負債數百億元之多,在中國大陸也有很多投資,以前也是股市的炒手。中華工程的股票從要和交通部議約之後,已經由四塊多飆至七塊多,最近股價又下來了,可見股票已經被他們賺一段了。
我認為他們已經籌好二十億元,而這二十億元是要用來拖住新政府,他們不一定會結合實力雄厚的財團來做這項工程。他們現在可能會用這二十億元來拖住新政府,讓工程無法進行。由於他是國民黨的中常委,用這二十億元來拖住新政府,使新政府無法將機場捷運定案、開工及執行。請問部長,是不是有以上的可能性?
* 林部長陵三:由於時間是法定的,我們還是等到五月底,之後,到底繳不繳這二十億元,交通部都會有一決定。
* 陳委員宗義:將桃林鐵路、長生線及中華工程的路線做比較的話,如果站在節省經費或時效的觀點上而言,哪條路線比較優良呢?
* 林部長陵三:很抱歉,在中華工程二十億元的籌備合約未簽訂之前,我如果做比較的話,可能會有所影響,因為他們是一個團隊。
* 陳委員宗義:台北市、台北縣、桃園縣、台中市、台南市和高雄市等大都會生活圈,這都是台灣的國力命脈,就如游院長常常在闡釋,台東、花蓮及宜蘭是觀光重鎮。從經建會的國土規劃及游院長的治國理念上而言,我們可以很清楚看到。交通是建設之母,假如桃園縣沒有桃林鐵路來帶動的話,我相信桃園的建設會落後很多。桃園縣是國都之門,也是航空城所在之處,如果無法將桃園的交通連貫起來,我相信桃園縣的發展還是有限的,而且長生線及中華工程的路線都是經過台北縣。請問林兼主任委員,依您的專業知識,對此有何意見?
* 林兼主任委員信義:我想桃園的生活圈應該是有規劃的,如你所說的,其為機場入口的門戶。交通部對此都有整套規劃,經建會也會加以配合。
* 陳委員宗義:院長的看法為何?
* 游院長錫堃:桃林鐵路對桃園生活圈是非常重要的,將會給桃園交通帶來很大的方便。台北地區要至中正機場,如果有桃林鐵路的捷運,這對台北地區會非常方便。從國家整體上來講,該案比較是區域性的,應該由桃園縣政府來做,但是國家未來也會將其列為重大的項目。
* 陳委員宗義:桃園車站的鐵路高架所需經費就要四百多億元,桃園縣政府怎麼可能做呢!
* 游院長錫堃:依照輕重緩急,一定會列為國家施政的重點。
* 陳委員宗義:雖然我是桃園縣選出的立法委員,但也是全國的立法委員。本席已經說過台北市、台北縣、桃園縣、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的交通功能非常重要,不論任何人或任何黨派執政,或者桃園縣是由誰執政,中央政府應該以整體國土規劃來進行考量,所以請院長多加考慮。
* 游院長錫堃:好。
* 陳委員宗義:您是九十一年二月一日上任,跟本席同時間一起上任。
* 游院長錫堃:對。
* 陳委員宗義:民國八十二年時,您競選連任宜蘭縣長,而我在選桃園市長,當時我對您的新聞都非常關心,以作為我自己對選舉的參考。我八十二年十二月底選桃園市長,而您在八十二年十二月初選宜蘭縣長,張軍堂發很多黑函誣衊您,然而您都挺得住。
您當一縣之長,您有您的理念,也有對政策的擔當。現在您擔任行政院長,從憲法而言,您和總統之間的互動,請問院長,您扮演何種角色呢?
* 游院長錫堃:依據憲法的規定,行政院是中華民國最高的行政機關,當然我就是行政機關的首長。憲法也規定我是由總統任命的,一方面我是全國最高行政機關的代表,另一方面也必須接受總統的指揮,以落實總統的政見。
* 陳委員宗義:九十一年二月一日張俊雄院長卸任,而您上任時,總統滿意度的民調是六十一%;二月二十日財劃法覆議案時,總統的聲望掉了一點,您的聲望是五十七%;在您就職兩個月時,您是六十三%,總統是五十一%;在實施健保雙漲時,您是五十三%,而總統是四十一%;農漁民大遊行以後,您的聲望還是五十三%,而總統的聲望是三十一%;在總統就職兩年九個月時,總統是三十五%,您還是五十三%。
看圖可以說故事,看表也能知道一些事情。依據邏輯及數學機率分佈而言,兩千三百萬人的民調絕對會代表人民的智慧,也可知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從憲法而言,最後的責任就是由總統來承擔,您的意見為何?
* 游院長錫堃:從制度而言,我是對立法院負責,但是總統是民選的,人家選的是總統,所以整體施政是總統負責。
* 陳委員宗義:憲法上的設計,您是沒有任期保障的,立法委員有任期保障,但是立法院長並沒有任期保障,隨時都可能被罷免。司法、考試及監察都有任期的保障,很明顯的您必須對政策及各部會的施政理念負責。在為人謀能不忠乎的前提下,天下是阿扁打下來的,我們就好像打工一樣,即做好政府應該要做的事情,所以這種「頭路」一定要做好。一旦沒做好,我們對總統會非常不好意思,也會讓總統很為難,您是否有這種感覺呢?
* 游院長錫堃:一方面我們肩負總統的付託,另一方面則是擔負國家的發展及人民的福祉,所以做不好,不只是不好意思而已。
* 陳委員宗義:您當過縣長,當時並沒有副縣長,您實施任何政策,在意見有相左時,您的主任秘書及民政局長如果提出建言,您接納的程度為何?是不是會從善如流,或是堅持己見?
* 游院長錫堃:這個應該是一個討論的過程,如果他們的意見比較好,我都會接受。
* 陳委員宗義:民進黨政府是陳水扁和呂秀蓮「水蓮配」打下的政權,不管是部長也好,院長也好,都不能任用私人,而國營事業人員的甄選辦法和任用,最後核定權還是在院長手上,對不對?
* 游院長錫堃:是。
* 陳委員宗義:你是台灣管理學會的創會理事長,對不對?
* 游院長錫堃:是。
* 陳委員宗義:假如很多理事都出任國營事業董事長,你是樂觀其成,還是深慶得人?
* 游院長錫堃:當初我擔任創會理事長,目標也是提高國家競爭力,畢竟管理也是競爭力的一環。後來我到行政院來,就離開管理學會。台灣管理學會集合國內很多管理方面的菁英,這些人不管是出任民間公司的……
* 陳委員宗義:理事長林能白是台電董事長,理事黃營杉是台灣菸酒公司董事長,理事郭進財是中油董事長,理事黃河明是資策會董事長兼常務監事,理事魏啟林是土銀董事長。黃營杉本來是台北大學商學院院長,他在接受採訪時說他對你的暱稱是方方土,和你私交甚篤,但是他在甄選時刻意迴避和你的關係,行事相當低調,你和他私交甚篤嗎?
* 游院長錫堃:我和他是在進入管理學會以後才認識的。
* 陳委員宗義:黃營杉當公賣局董事長以後,管理學會有一位李成家董事長派李振福去當公賣局董事。我深信內政部長不會任用私人,院長也不會任用私人,但是我也希望你不要被蒙蔽。你認為他學有專精而任用他,他卻發展個人的政商關係。羽田機械在他手裡被搞垮,今天金門酒廠來立法院宣傳,王院長也喝了好幾杯酒精二十八度的酒,黃營杉有行銷專才嗎?金門酒廠有防偽標籤,也在電視廣告中廣為宣傳,行銷都做得很好,台灣省菸酒公賣局有做促銷嗎?答案是做不出來,不要再騙人了。
我們桃園市中油煉油廠爆炸,中油郭進財董事長沒有負起任何責任,沒有說任何一句道歉的話,你認為他這種作法對嗎?
* 游院長錫堃:這個問題我請經濟部林部長代為答復。
* 陳委員宗義:我當過桃園市長,據我所知,中油煉油廠爆炸事件造成民眾很大的困擾,部長當時答應遷廠,令我非常敬佩。請問部長,你認為三個月能夠做得到嗎?
* 林部長義夫:我們的計畫是以一年的時間來進行,初步計畫是三個月,將於五月十日到期。
* 陳委員宗義:中油董事長如果不為煉油廠的公安疏失負責的話,你認為適當嗎?
* 林部長義夫:中油董事長已經特別要求所有員工加強公安。
* 陳委員宗義:中油今年編了三十億收購國民黨的中國石油股份,你知道嗎?
* 林部長義夫:現在正在簽辦。
* 陳委員宗義:為什麼要買國民黨的黨產?
* 林部長義夫:因為其中也有外資的部分。
* 陳委員宗義:國民黨的股份占百分之二十五,中油只買百分之十二.五而已。是不是為了讓陳朝威繼續當董事長,國家才花三十億去買股份?
* 林部長義夫:沒有,陳朝威的事情已經那麼久了,這件事是最近的事。
* 陳委員宗義:是不是因為郭進財覺得對陳朝威不好意思,所以用人民的血汗錢三十億來讓他繼續當董事長?
* 林部長義夫:現在股價沒有那麼多,以前一股一千八百八十元,現在正在議價。股權協議書中有提到,如果有任何股權要上市的話,另外兩個主要持股的股東可以優先承購。
* 陳委員宗義:謝謝部長,接下來我再繼續請教院長。
院長,有很多事情你不一定了解,對於每個部會都不一定了解,一個政商關係系統自然就會形成一張網,當初我們會取得政權,能在這裡對答,也是因為反對這張網,我們應該除弊興利,對不對?
* 游院長錫堃:我們一直在做除弊興利的事情。
* 陳委員宗義:我希望院長在處理事情時能多多斟酌,否則有些人會誇口游錫堃是他的後台。
* 游院長錫堃:黃營杉先生擔任董事長是經過公開評選的,而不是我任用的。
* 陳委員宗義:接下來請教教育部黃部長。
黃部長,你這幾天心情好不好?
* 黃部長榮村:沒有什麼變化。
* 陳委員宗義:這一年來呢?
* 黃部長榮村:這一年來,教育事務龐雜,事情很多。
* 陳委員宗義:這一年來,我們看到,在所有媒體、民調結果和社會輿論中,你的民調分數都是最後一名,有時候倒數第二,有時候倒數第一,最好的時候是倒數第三,你知道這個情況嗎?
* 黃部長榮村:是。
* 陳委員宗義:為什麼?
* 黃部長榮村:我當然隨時都有去注意這方面的狀況,覺得自己的責任相當巨大。
* 陳委員宗義:你知道本席是教育委員會的委員嗎?
* 黃部長榮村:知道。
* 陳委員宗義:我以為你不知道我是教育委員會委員,你對於國民黨籍非教育委員會的委員也相當尊重,可是你似乎都不記得我是教育委員會委員。你記得我是教育委員會委員嗎?
* 黃部長榮村:你想我會忘掉嗎?
* 陳委員宗義:以你博士的資歷,應該不可能忘掉,而且應該記憶非常清晰。俗語說:「十年樹木,百年樹人。」阿扁總統在教改傳真上提到要讓孩子「考試少一點,書包輕一點,睡得飽一點,選擇多一點」,這也是你、我或院長從小到大的期望,對不對?
* 黃部長榮村:沒錯。這是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則。
* 陳委員宗義:在決定國中升高中的學測要考幾科的時候,你一直強調一定要考自然,社會最好也要考,最後決定考國、英、數、自然、社會五科,細分之後,是國文、英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歷史、地理、公民,總共十科,這十科和我在民國六十四年參加高中聯考及你在民國五十年左右參加高中聯考時的科目有什麼不同?
* 黃部長榮村:整個入學制度事實上已經朝多元入學方式改變了,包括甄試、申請、學測,而學測的部分當然……
* 陳委員宗義:我一再跟您說,工人、計程車司機的家庭,一個月月入如果只有三萬餘元,他的孩子在一班四十名的班級中,學業成績大約排名第二十名,之所以會考第二十名,原因可能是沒有補習或課本買不夠多。現在一學科有六本,如果每一本都買,得花多少錢?另外還有學習評量、參考書等,單單南一書局的參考書就有超群本、實力本等,如果再補英、數、理、化,一個月大約得花一萬元,您知道行情嗎?吃米知道米價嗎?一個工人家庭、受薪家庭月入大約四萬多元,還得培養兩個小孩,單單教育費用就要四萬元了,他該怎麼負擔生活費用、房租費或房貸費?我一再建議您,只要考國、英、數三科就可以了,但您卻聽不進去。其實,應該像阿扁說,考試少一點、書包輕一點、睡得飽一點、選擇多一點。雖然這是見仁見智的問題,您、我各有看法,但是您應該考慮所有家長的負擔及學生的困擾。
* 黃部長榮村:事實上在決定考幾科上,我們並沒有作什麼變化,只是按照過去的科目而已。
* 陳委員宗義:我已經跟您說過了,你們不妨在記者會上向所有家長宣布,為了解決他們的生活問題、困擾,讓學生的書包輕一點、睡得飽一點,就決定要這樣做,這樣一來,民調滿意度自然會提高,但是您卻不願意,難怪你們發生那麼多的錯誤。
* 黃部長榮村:教育問題需要衡平考量,不能純粹就一個觀點就決定政策,這是非常危險的,而且我們也做過廣泛的調查。
* 陳委員宗義:我不會只看一個觀點。我剛剛也說了,二千三百萬人民的智慧絕對是夠的,依照邏輯、機率分布所呈現出來的數字絕對沒有錯,您要為所當為、劍及履及。
* 黃部長榮村:我們也向委員解釋過幾次了,而且老師、家長等各方界的調查資料我們也蒐集得非常充分,得出來的結果都是一面倒的傾向考這五科。
* 陳委員宗義:我想教改也讓您相當為難,所以我幫黃部長擬了一紙辭職書,內容為:「本人自接任教育部長以來,政策搖擺不定,錯誤百出,教改不力,基層教育人員無所適從,家長、學生怨聲載道,臺灣百年教育基石全面動搖,致民怨叢生,歷次閣員滿意度皆為民調之末,且被要求下臺次數最多,使總統蒙羞、院長備受責難,有辱所託,辭去教育部長之職,以謝國人。」
* 黃部長榮村:那是陳委員講的,我一概不同意。
* 陳委員宗義:請問院長意見如何?
* 游院長錫堃:教改已經實施若干年了,不是他上任才實施的,其次……
* 陳委員宗義:不論您是否同意,八成的民意已經同意了。請你們好自為之。
* 主席:請林委員重謨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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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委員重謨:(十一時十四分)主席、行政院游院長、林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方才我拿這個大字報看板上質詢臺時,同仁都在笑我立委已經連任一屆了,為何還要拿這種東西?游院長是否知道我為何要拿這種東西?其中寫了三項內容,您看得到嗎?
* 主席:請行政院游院長答復。
* 游院長錫堃:(十一時十五分)主席、各位委員。我看得到。
* 林委員重謨:這三項就是「拚經濟、拚是非、拚本土」。現在全臺灣,包括您所領導的內閣、國會的焦點都鎖定在拚經濟上,我知道您的內閣是為了蒼生、臺灣人民,希望將經濟拚好,大家生活能改善。國會同仁也是將焦點鎖定在拚經濟上,但是他們在這裏貼的大字報、發表的言論卻差不多都說臺灣的經濟要趕快倒、趕快輸、趕快慘,阿扁才會下臺。如果您跟他們一樣將施政重點放在拚經濟,對臺灣而言是不夠的,臺灣還得拚是非、拚本土。如果一國人民全都有錢、生活都很優渥、無是非時,這個國家成什麼樣子?其次有關拚本土,很多國會議員在此,若不是替外省廠商講話,就是在替中國講話,有多少人是在替本土講話的?行政院應該負起這個責任,不要跟他們一樣只拚經濟,拜託你們也要拚是非、拚本土。
院長,臺灣還要子子孫孫傳續下去,所以,不論是阿扁、連戰、宋楚瑜當總統,都是很短的歷史,但是很可惜的是,很多在這裏講話的政治人物,包括內閣閣員都有沒有良心的人。我已經連任一屆立法委員了,還得用到大字報,目的就是希望在這短短三十分鐘的質詢時間內加深院長的印象。
就拚經濟的部分,我接著請教經建會林兼主任委員。臺灣銀行所謂借不出去的錢大約有五兆,我每天大約會接到一件中小企業借不到錢的陳情案,過去生意好、房地產業景氣時,銀行給他們很高的貸款額度,但是現在生意較差、房地產業較不景氣時,卻收縮他們銀根,而且有一些鋁業、鋼鐵業者生意好轉了,要求銀行恢復貸款額度,銀行卻不答應。我到臺灣傢俱聯合展覽中心問業者時,他們說南港那個展覽會場三千個攤位確實不夠,未來的展覽會場恐怕得增加到一萬個攤位才夠用,但是單單檢討南港會場大小而已,就惹出那麼大的風波,請問這樣一來,中小企業如何拚經濟?該如何解決?院長、副院長,若是這樣,中小企業要如何拚經濟?
* 林兼主任委員信義:兆元基金有三千億元準備提供傳統產業;尤其是這個會的週轉資金,使他們能自立自強。中小企業的淨值約只有九十億元,而信保基金要保證到上千億元,現在準備連續在二、三年間補足到二百億元,所以能夠保證二、三千億元。
過去是企業到銀行借錢,而銀行則參加這個信保的機制,現在如果銀行認為他條件不符,他也可以透過輔導小組之評估。
* 林委員重謨:這個小組設在哪裡?
* 林兼主任委員信義:財政部及中央銀行有派駐人員在中小企業……
* 林委員重謨:本席在此要提醒院長及副院長,這個小組的功能不良,否則就不會有那麼多借不到錢的中小企業。
接著,本席要請教財政部林部長,今天,國內銀行有五兆元的金額借不出去,以致存款利息一再下降,有些退休人員及稍有積蓄的老年人,他們靠著銀行的利息在過生活,現在這筆利息卻愈來愈少,而中小企業也是愈來愈缺錢。
本席要在此提醒林部長,本席曾經親自去農民銀行申辦一個案件,結果銀行人員告訴本席條件不符。日前農民銀行的總經理已經被抓起來了,事實上,他們的總經理被抓起來還不夠,金融檢查方面還是要去檢查清楚。農民銀行的什麼審貸會、放審會,集體在那邊搞鬼。本席要去申辦的案件是以本席個人名義去辦的,我這「林重謨」三個字的招牌不能被砸。結果我送過去的案件竟然被退回來,說我條件不符。但是據其內部人員告訴我,像我這種條件算是最好的了,他們銀行的放審會所通過的放款,烏魯木齊的案子一堆。本席當時就預言,農民銀行不死的話,我不相信。果然,現在他們的總經理被抓起來了。
* 林部長全:謝謝林委員指教,針對林委員的意見,我們會去瞭解。
* 林委員重謨:本席還要向你們三位說,像農民銀行這些搞錢、貪污集團是國民黨時代留下來的,但是你們都沒有向社會宣告。院長,我要告訴你的就是這個問題,這些帳都算到你們頭上。請問知本的案子是何時發生的?這筆帳還是算在你們頭上,這就好像竊盜集團偷竊財物之後,還譏笑警察無能,治安太差,試問,這樣的社會有天良嗎?
另外,有關拚經濟的問題,院長,你知不知道,目前台鐵所有的車廂都是使用韓國貨?
* 游院長錫堃:以往是使用好幾個廠牌。
* 林委員重謨:請問林部長,台鐵購買車廂時,唐榮有沒有資格參與投標?
* 林部長陵三:它還沒有符合業績的規定。
* 林委員重謨:你看看,過去的執政者;包括當時的省議員,以包庇、搓湯圓的手法,讓台鐵六百個車廂由韓國的廠商來承做。那時候,韓國廠商還沒有做車廂的技術,還派人來唐榮工廠學習,結果現在把韓國的廠商訓練得比我們更強勢。
還有更嚴重的問題,現在韓國籍的顧問經常在台鐵公司出入,他們藉名是要協助台鐵技術方面的問題,事實上,他們是在那裡綁標。本席要向院長、交通部林部長明講:台鐵綁標的情況沒有去除,若只規定韓國廠商才能投標,連台灣的唐榮都不能去投標,本席立法委員就不做了!本席真的很生氣。當時包庇的省議員,現在也有轉任為立法委員的,這些人為了一點點私利,就去幫助韓國人發展,以致今天來綁死自己。至今,台鐵的標還被綁得死死的,綁到讓唐榮無法去投標,只有韓國廠商可以去標,這樣對嗎?
今天,有很多人在台上說得很漂亮,說他們是為國為民。混蛋、王八蛋,那些人根本不是在為國為民!本席今天很生氣,部長,你要拿出魄力來改善這個問題。
* 林部長陵三:台鐵此次標購車廂的規格是一般規格,但是唐榮本身沒有業績條件,所以不能參與投標,不過它可以與外國廠商合作,一起來投標。如果這一次它做了之後,就可以有業績了。
* 林委員重謨:部長用說的都沒用,必須有實際行動。
* 林部長陵三:針對車廂的規格,我們已經開過一次說明會了,唐榮也有來看過。
* 林委員重謨:你可不可以立即下令,台鐵公司的那些韓國顧問及一些不必要的人士全部離開?那些韓國顧問都是在從事綁標的工作。
* 林部長陵三:有沒有綁標,我們會送請司法單位處理。
* 林委員重謨:不要這樣,用部長的行政權及人事權就可以處理的事,你不要再說這種話!
* 林部長陵三:有沒有綁標是司法的問題,我們會依法處理。至於韓國人在台鐵進出的情況,我會去瞭解。
* 林委員重謨:本席已經說得很清楚,這六百個車廂讓韓國人來承做,這件事,所有企業界、工業界、交通界及做車廂的廠商都知道,省議員也都知道這件事,你要想辦法以人事權解決,不要只想把事情推給法務部、推給陳定南,這樣做是不對的。
* 林部長陵三:我是說綁標的部分要由司法單位處理,至於規格的部分,我們已經於十二月二十六日有做過一次公開閱覽。
* 林委員重謨:院長,你說要拚經濟,像這種問題你就要特別注意了。你提出五百億元拚經濟的方案,就被在野黨罵得要死,你說到哪裡就被罵到哪裡,不如我們自己內部先整頓一下。
本席再次提醒你及副院長,有很多人向本席陳情有關銀行界的問題,IBM在銀行界綁標綁得好好的,本席親自遇到一個案子,在中小銀行,IBM的價格是二億元,本席逼他們要開放投標,結果決標的價格只剩四千五百萬元,國家的錢就是在這裡被削的。你要拚經濟,內部就必須先整頓,把過去國民黨執政的弊病去除,這些弊病不是表面上的貪汙,不是警察收個紅包就叫貪汙,像這種綁標的貪汙才會嚇死人。
* 林部長陵三:台鐵這次購買二百輛車廂也會以公開招標的方式辦理。
* 林委員重謨:台鐵要趕快擺脫韓國的夢魘。
* 林部長陵三:這個車廂的規格是一般的規格,並沒有特定的廠商。
* 林委員重謨:謝謝兩位,繼續本席想提醒院長,我們目前除了拚經濟,也要拚是非。
有關涂醒哲被污辱的舔耳烏龍案,目前訴訟的情況如何?
* 游院長錫堃:涂署長因公出國,今天請假。
* 林委員重謨:聽說是上面給他壓力,竟然要求他不能告媒體!既然署長今天不在場,本席的質詢無法獲得證實,所以,這件事就質詢到此,但是,本席要提醒院長,像這樣的事件,無論是個人或媒體,都應該告、而且要告到底。
* 游院長錫堃:這部分是他個人的權益,由他自己決定。這不是公務上的事件,而是他個人受到毀謗。
* 林委員重謨:但是,本席要提醒你,外界傳言,指我們為了和諧而委曲求全要求他不要告媒體,若是如此就不對了。這個社會若沒有了是非,不僅你、我或涂醒哲受損,全臺灣人民都受損。因為,那些為非作歹的人會認為如此可以繼續耀武揚威,所以就繼續抹黑、亂搞。
其次,追討國民黨黨產的相關條例,去年聽說是因為國債付息案的通過,我們妥協而不提出該條例,目前究竟要不要提出?
* 游院長錫堃:該條例早已送到立法院。
* 林委員重謨:未來會不會又因為某個行政院的案子要在本院通過而要求你妥協?
* 游院長錫堃:既然已經送到立法院,當然就是由立法院做決定。
* 林委員重謨:院長,委屈無法求全。所有的臺灣人民都在看,國民黨四、五十年前從人民手中偷得的財產,到現在這個集團和其成員還經常在此講話。社會上都對搶劫殺人的薛球集團深惡痛絕,希望政府把薛球抓起來,甚至加以槍斃;但是,臺灣卻有一個集團四、五十年來從臺灣「歪」走了上兆的錢,這些人還在花這些錢,我們要求他們交出來,他們就推三阻四、說我們是政治迫害!世界上有哪一個國家中的政黨可以一次向人民要這麼多錢嗎?今天連戰、國民黨的人為此大肆批評,殊不知,連戰在下任時,原本要求青輔會拿出一億元成立一個基金會,後來被人舉發後才作罷,這叫做「懸崖勒馬」。院長,你今天聽了一上午,很多委員都在罵社會不公、我們執政黨如何如何,那群人有沒有用到國民黨向人民汙來的錢?那可是竊盜集團!現在社會上的竊賊一定很怨嘆,自己偷竊就要被抓、判刑,結果國民黨這個竊盜集團的成員汙那麼多錢竟然還可以選總統、當立委在此罵人?因此,我們一定要拚是非,如果不把是非講清楚,臺灣還有什麼用?
請問,新聞局長今天有沒有來?
* 游院長錫堃:他今天請病假。
* 林委員重謨:究竟阿扁傳真十一億的事實為何?有一家媒體的標題寫著:「阿扁傳真十一億,你贊成嗎?」結果,有一位歐巴桑就說阿扁每天只坐在總統府,一週只講那五分鐘,就要花十一億元,這樣怎麼行?
* 游院長錫堃:這部分我請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說明。
* 林委員重謨:可是,這並不是工程會的事。
* 游院長錫堃:因為我們為了提升效能,以很少的錢做很多的事,所以才採統一發包、集中採購。
* 林委員重謨:像媒體這樣的作法,你們有沒有辦法處理?你們認為如此對陳水扁、政府公平嗎?對社會有好處嗎?
* 游院長錫堃:這部分我回去之後請新聞局針對此事進行瞭解,瞭解後再答復林委員。
* 郭主任委員瑤琪:向林委員報告,據我的瞭解,阿扁傳真好像沒有花費什麼經費,而這十一億的部分是行政院各部會為了像防治登革熱的宣導或財政部將來報稅的特殊需要而聯合採購的文宣通路,其實,這個案子基本的採購金額是兩億元,未來可以擴充的上限不得超過九億元。
* 林委員重謨:因為要上call-in 節目,這些本席都比你還瞭解。本席的重點是,行政院要如何處理媒體這種的作法?
* 游院長錫堃:阿扁傳真的部分是由總統府負責,不在行政院執掌,不過,林委員關切報導不實的部分,我會請新聞局進行瞭解,視相關規定來處理,之後再答復林委員。
* 林委員重謨:今天本席要提醒院長,如果今天某政黨的成員自己出來說一些謊話及不實的言論,行政院無法管;但是,公務的部分,本席當然知道這十一億是為了提升效能集中發包而編,但是,包括在野的立委配合某些不肖的媒體,製造一些不實消息如此次的阿扁傳真,行政院編十一億元為阿扁化妝等,後來又變成阿扁傳真花十一億!本席沒有看到行政院為此有任何的說明,行政院的發言人、新聞局局長在哪裡?像這種立法委員集體抹黑、破壞這個社會的行為,你們要如何處理?前陣子媒體也大篇幅報導指出三個月內臺中澄清醫院有四人因飲假酒致死的案例,經查證的結果並無此事,先製造一些不實的消息,然後又在call-in節目中批評因某某執政才會有假酒致人於死的事情。院長,行政院對此有沒有因應的策略?還是任由他們繼續胡亂搞?
* 游院長錫堃:言論自由我們理應予以尊重,但是媒體也不能報導不實或誤導。
* 林委員重謨:本席未見新聞局有何處理。
* 游院長錫堃:新聞局刻正研究在相關規範中加以充實,期以對報導不實作適當規範。
* 林委員重謨:臺灣已變成一個沒有是非,沒有規矩,可以隨興亂說卻沒有責任的地方,難怪在全民亂講節目中,扮演董唸台說:你們民進黨不行嘛!人家蔣公時代只有三台一種聲音,多種聲音的下場就是抓起來,若是立法委員多說,就抓起來槍斃。大家看看蔣公有多好,現在打電話到節目去誇獎他的人還真不少。這是社會在退步的現象,正可凸顯出行政院處理此事的能耐。提醒院長一定要多加注意。
第三個主題是拚本土。首先請問外交部長,汪傳浦事件調查的進度如何?
* 簡部長又新:汪傳浦驗證案,一是發生在日內瓦,二是在英國。根據本部的調查,此案是依照標準作業程序來辦理,其部分瑕疵……
* 林委員重謨:此事是絕對不對的。因為其領土管轄權在我們,結果我們卻讓一個通緝犯跑到自己的領土管轄權內而無法逮捕他,這樣只是顯示出我們的國力比較差,若是再進而幫助他就不對了,實在無法向社會大眾交代。這部分,本席對你非常不滿意,不過若因此事就牽拖你與汪傳浦所涉弊案有關也不對,這點我倒是支持你。但是提到拚本土,在我們的護照上加註「臺灣」二字,是否做得到?今年內要不要做?
* 簡部長又新:因為去年立法院作成的決議案內有二種不同的決議,一是要做,另一種是不做。
* 林委員重謨:你的作法呢?
* 簡部長又新:這兩項決議正好相左,我還要與委員一一商議後才能定奪。
* 林委員重謨:我告訴你,在臺灣這塊土地上,有將近七成的人民表示,在護照上加註「臺灣」沒有關係,大家都很歡迎,你們還不敢做?這樣怎麼拼本土!難道要我們去聽中共,去聽一群瘋子的話嗎?請問臺灣的民意在哪裡?你們竟連拚本土都不敢,這樣阿扁還要選什麼,要怎麼選!
其次,關於臺灣啤酒與青島啤酒的問題。目前在中國大陸,臺灣啤酒的「臺灣」兩字不能使用,部長知道嗎?
* 林部長義夫:他們不讓我們登記商標。
* 林委員重謨:那我們為什麼要讓他們登記?
* 林部長義夫:因為兩岸商標法的內涵不同,大陸對於省級行政區以上……
* 林委員重謨:我們可否根據WTO的對等原則來取消他們的登記?
* 林部長義夫:商標法規定,若有異議,可以向智慧財產局提出。
* 林委員重謨:蔡啟芳委員都罵那麼久了,還說沒有人有異議嗎?難道你們只是吃飽閒閒等著辦手續而已。
* 林部長義夫:臺灣菸酒公司已再度向大陸方面提出申請。
* 林委員重謨:本席認為,應該先取消他們的登記,待他們重新提出申請,再讓他們使用,亦即主導權在我們。是不是這樣的程序才對?
* 林部長義夫:應依照法規的程序來處理。
* 林委員重謨:你們連這點都無法保護了,還奢談什麼法規!院長你們的團隊連簡單的護照及啤酒這種事情都無法處理,會讓人看穿本事,你知道嗎?此外,對於中國新娘來台依親後的生活適應情形有無向社會大眾公布等有關中國新娘的問題,礙於時間關係,本席再提出書面質詢,就教陸委會。
* 主席:請陳委員茂男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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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委員茂男:(十一時四十六分)主席、行政院游院長、林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請問交通部長,有關機場捷運站採取BOT方式的政策是否正確?
* 主席:請交通部林部長答復。
* 林部長陵三:(十一時四十七分)主席、各位委員。此案現在已經在執行的階段,我們係依照已經公告的規則繼續來執行。
* 陳委員茂男:當初有幾家提出申請?
* 林部長陵三:共有三家。
* 陳委員茂男:當時有無經過經濟效益及運輸功能的評估?本席不解,三家怎能統統通過?究竟是何原因,有無去瞭解?
* 林部長陵三:三家都是經過評審委員會,根據各種條件、項目,進行評估。評估結果,這三家都入選,並排定優先次序。
* 陳委員茂男:現在民間都在談論,只有長生案兼顧整體經濟發展、國家門面及運輸功能,至於第二家、第三家的功能及經濟效益都不佳,政府竟然還讓他們通過。第一優先沒有辦法,就讓第二順位來遞補,這根本是自找麻煩。
* 林部長陵三:這是當初招標時公告的法定文件,我們必須依據公告的法定文件來執行。第一家長生公司後來因特許公司的五十億元沒有成立而喪失後,現在是中華工程……
* 陳委員茂男:本席清楚這些手續。請教院長,倘若政策錯誤,政府應否緊急煞車,讓政策轉個彎?
* 游院長錫堃:如果是政策錯誤,政府當然應衡酌利弊得失,可以緊急煞車就煞車。但是關於中工這件事,交通部曾研究過,若是不依照原訂公告合約的法定文件之程序來進行,對方可能會採取法律途徑,要求的賠償金恐達四百五十億元左右。
* 陳委員茂男:但是中工根本沒有什麼動作,只是作一個計畫而已,政府就要賠四百五十億元?
* 游院長錫堃:主要是當時公告合約的法定文件中,已將他們的權益規範在裡面。當然現在我們也可以不讓他們做,但是我們就要有與他們打官司的準備,根據估計他們大約會要求四百五十億元的賠償。
* 陳委員茂男:他雖然提出要求,但是政府未必要答應,是不是因為契約有寫四百五十億元,如果沒有,那根本就是不對的事情。我們要拋掉舊時代、舊政府的一切,要拚經濟就必須要提升國際競爭力,這樣做才是正確的。
* 游院長錫堃:要賠償多少最後還必須經過法院的判決,依照交通部現在研究的結果,一定是要賠償。
* 陳委員茂男:機場捷運線是國家的門面,也是公共工程的指標,能夠提升國家競爭力、擴大內需以及改善投資環境。台北縣市及桃園地區能夠繁榮,這是北部地區民眾所期待的,但是到現在,「長生」卻沒有辦法生,其實原本的規劃很好,但是卻因為經濟狀況變成不行了,既然已經不行,我們就要採取乾脆的作法。蘇縣長也講過:「長生不生,我們自己生」但是自己生要誰來生?就是由政府來生。
請教財政部林部長,根據網路上查出來的資料,目前政府的債務高達二兆三千三百五十三億元,此數字是否正確?
* 林部長全:這應該是早期的數據。
* 陳委員茂男:政府的舉債有其上限,在提升國家競爭力有幫助的情況之下,政府是否怕舉債?
* 林部長全:政府舉債有數個原則,基本上要考慮到經濟的平衡性,但是舉債應該有一個限制,舉債如果對經濟有幫助,這是舉債的一項優點。
* 陳委員茂男:台灣現在舉債限額,較先進國家還要低,因此,限額應該可以提高,但是提高限額上限,財政部樂意嗎?
* 林部長全:目前我們提出的促進就業以及刺激振興景氣方案,事實上有一部分是我們建議不受公共債務法的限制,我們是希望在短期之內就能夠恢復景氣。
* 陳委員茂男:舉債的情形有兩種,其一是入不敷出,舉債之後錢花掉就沒有了;其二是為了提高經濟價值,以及為了要提升國家競爭力,譬如現在的機場捷運站,應該只要六百億元就可以興建的,今天假使政府舉債六百億元,按照一般的評估,產值可以增加到六千億元,對於如此可以賺錢的東西,財政部的立場如何?
* 林部長全:如果以機場捷運來看,因為它有自償性所以將來可以回收,我們應該儘量以BOT的方式興建,這也算是一種投資以及擴大需求。
* 陳委員茂男:現在市場的平均利率如何?
* 林部長全:存款利率一般來說大部分是一點多。
* 陳委員茂男:現在銀行的濫頭寸有多少?
* 林部長全:要看個別銀行的情形而定。
* 陳委員茂男:一般的統計大概是五兆元到六兆元,假使政府今天能編列六百億元的特別預算,也只佔了資金的百分之一而已,產值卻可以增加到六千億元,這種情況政府應該樂意去做,請問游院長的看法如何?
* 游院長錫堃:現在全球經濟不景氣,台灣的經濟狀況不好,如果能夠增加政府的投資擴大內需,對我們的經濟景氣的刺激將會有幫助。因此,適度的舉債興建公共建設擴大內需,站在行政院的立場,我是贊成的。
* 陳委員茂男:所以本席要聯合選區的立委,包括民進黨、親民黨、國民黨、台聯黨團以及無黨籍的委員,連署提出一項六百億元的特別預算,應該趕快來做。
* 游院長錫堃:擴大內需如果由民間做而且有自償性,政府不出錢,如此將會更好。
* 陳委員茂男:理想歸理想,實際上卻是沒有辦法做到,現在情況已經是浪費了六年。台北縣、市以及桃園的人口將近有八百萬,約佔全國三分之一人口。現在的傳言是:「機場捷運慢慢做,總統換人做」明年二OO四年就要選總統,這裡有八百萬的人口,這件事情如果不趕快做,結果恐怕就會像流傳的:「機場捷運慢慢做,總統換人做」而且將來又要如何達成綠色執政、品質保證、台灣本土化以及永續經營?
* 游院長錫堃:如果中工沒有放棄,我們也不能去興建一個機場捷運。因為根據合約等公告文件,機場捷運就是一條,現在變成他的優先權利,他如果做了,你不能做另外一條與他一樣的捷運。
* 陳委員茂男:中工在一月二十八日繳了一億元,現在又涉及四十五天的問題,究竟四十五天是如何計算?在四十五天之後,他沒有辦法再補繳十九億元,此案將會廢掉,請問怎麼會有未能確定日期的事情?
* 林部長陵三:起始日應該會在這個月開始然後算四十五天,所以五月底之前要完成此程序,完成之後我們會決定並且宣布他要做或者是不做。
* 陳委員茂男:以前說在三月底之前就決定中工能不能做,現在卻要延長到五月底,延長兩個月,將來還不知道要延長到什麼時候,五月底之前,此日期有無確定?
* 林部長陵三:這是確定的。
* 陳委員茂男:假使中工沒有辦法補繳十九億元,問題就很清楚了。因為他的投資太大了,經營的層面太廣了,所需要的資金也太大了,因此,中工如果要做,一定要向銀行團貸款。請問游院長,銀行團對他的評估究竟如何?
* 游院長錫堃:這點我不清楚。
* 陳委員茂男:不清楚也沒關係,但如果到五月底,中工仍無法補繳十九億的話呢?這個問題其實可以分為兩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中工補繳了,所以一定要逼著中工在幾年內完成,另一個層次就是如長生案一樣,拖拖拉拉,越談判越拖延的話怎麼辦?
* 林部長陵三:如果中工在五月底前繳齊二十億,我們會分三階段管制,如果繼續做下去,預計九十八年營運。
* 陳委員茂男:如果中工邊做邊談,做不下去時如何處理?
* 林部長陵三:我們會有時間點管制。
* 陳委員茂男:屆時中工兩手一攤,表示銀行團不借錢給他們,所以他們沒有錢,你如何處理?
* 林部長陵三:四十五天的時間就是在談籌備合約,我們會定好時間點。
* 陳委員茂男:這四十五天是否包括銀行團貸放其所需資金的承諾?
* 林部長陵三:沒有。
* 陳委員茂男:這樣豈不是遙遙無期?這要如何處理?
* 林部長陵三:仍照原來合約的規定,我們現在是在彌補、修正,以解決這個問題。
* 陳委員茂男:本席一再強調,不能再有長生案的翻版發生,否則再來一個六年,台灣要拼經濟是很困難的。
* 游院長錫堃:這點我說明一下。大家都很希望機場捷運能儘快興建完成,不過,行政院是永續的,以前所簽的合約現在不能不遵守,除非我們賠錢,否則必須照合約行事。
* 陳委員茂男:中工只是提出建議而已,即令賠錢也是賠償幾億元而已。
* 游院長錫堃:不是,中工擁有優先權,如果我們毀約,中工會告我們。
* 陳委員茂男:也就是說五月底前一定要確定,如果沒有確定,可以取消中工的優先權,否則真會符合民間流傳的一句話:「機場捷運慢慢做,總統換人做。」這樣一來,我們的政權都沒有了,所以,我們希望,如果五月底前中工確定不能做的話,政府一定要自己做,你的看法如何?
* 游院長錫堃:有關這部份,一定要等中工的程序走完,政府才能決定如何作法,現在交通部只能針對可能的狀況研議幾種方案,但這些狀況還不能公布,如果公布的話將會幫助中工做一些判斷。
* 陳委員茂男:反正院長就是承諾政府要自己著手做,因為不快不行。
* 游院長錫堃:我們也希望能讓民間承做,因為陳水扁總統曾經說過,民間能做的,政府不做,所以基本上,對於自償性的工程,我們還是儘可能的讓民間承做,而且民間做得比較快。
* 陳委員茂男:這是你的理想,事實上,由政府來做才有足夠的資金,因為現在資金不好募集。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有關觀光的問題。我們都知道,二十一世紀有兩個明星產業,一是科技產業;一是觀光產業,游院長對此應該很瞭解,因為他擔任宜蘭縣長時,宜蘭的觀光成績非常好。本席特地為了觀光產業到新加坡、琉球考察,這兩個地方的人民所得比台灣高,但觀光資源比台灣差得多,為什麼他們可以吸引那麼多觀光客?主要原因就是消費便宜,新加坡和琉球四天三夜的旅遊費用是一萬多元,住宿的是五星級飯店。前幾天,本席也曾就觀光產業的問題請教李前總統,他第一個建議就是來台觀光的費用應該減半。請問交通部林部長,對於觀光方面有何策略?
* 林部長陵三:我們也瞭解台灣的消費比較高,島內觀光消費比出國旅遊高,在討論觀光客倍增計畫時,我們也注意到這個問題,從民國七十八年、七十九年土地價格飆漲開始,旅館的價錢也相對的提高,所以我們在二月二十日邀請航空業者及旅館業者舉行座談,希望航空業者能和旅行業者協商,將航空票價予以降低,至於旅館費用方面也希望能適度的調降。台北市方面,因為觀光旅館數目不夠,而地價又高,所以我們現在在清查台北市的工地,希望能釋出部份工地興建旅館,在中長期資金方面,觀光局也增取到六十五億元,希望能提供老舊旅館更新之用。
* 陳委員茂男:這些作法固然有幫助,但緩不濟急,當務之急應該是旅遊費用減半,本席到新加坡旅遊時,一晚的旅館住宿費是兩千四百元,反觀墾丁的住宿費一晚就要四、五千元。聽說觀光局有鑑於台灣土地成本太高,所以擬訂了開放景點一流農業區興建國際觀光飯店的辦法,請問行政院是否核定了?
* 游院長錫堃:尚未正式核定,還在研議中。
* 陳委員茂男:但報紙報導的是行政院已經核定了,營建署應儘快實施。另外,觀光客倍增計畫在西元二○○八年是否可以達成?
* 游院長錫堃:我相信只要我們努力,全民心中有觀光,全民一起努力,一定可以達成。
* 陳委員茂男:如果全民都有當初宜蘭拚觀光的想法,應該可以達成,但依據觀光專家及學者的評估結果卻是很悲觀的,院長應該有魄力做給他們看。
* 游院長錫堃:我可以舉一個實例支持我所說的可以達到目標的說法。去年日本人出國的人次減少,但來台觀光的日本人卻增加了,所以去年我們的成長率是百分之四點一七,今年一月到二月的成長率是百分之二十。
* 陳委員茂男:這是好現象,但是游院長以前也說過,到某些先進國家觀光購物是免稅的,也應該讓國際觀光客來台灣觀光購物時能免稅,請問院長對此事有何說法?
* 游院長錫堃:此一政策必須修法完成後才能實施,我們目前已擬定修正草案送到貴院,希望貴院多多支持。
* 陳委員茂男:此案應該列入優先審查法案。
* 林部長陵三:本案已經列入優先法案。
* 陳委員茂男:農地興建觀光飯店也是一樣,這些都是吸引國外觀光客的措施。至於國內旅遊部分,目前多數勞工已經週休二日,請問李主委,到底現在全國共有幾家觀光休閒農場在營運?
* 李主任委員金龍:報告陳委員,准予籌設者共有五十五家,但目前已獲得許可證者只有四家。
* 陳委員茂男:根據我從網路上所瞭解,獲得許可證者有四家,經過申請並准予籌設者只有五十五家,但是目前全國經營休閒農場的業者超過一千家,原因在於法令限制過多而未鬆綁,請問農委會有何因應政策?
* 李主任委員金龍:使用休閒農場為名經營者超過一千家,但休閒農場之設置涉及土地地目變更、環境影響評估以及水土保持計畫等相關規定,農委會目前已經組成專案小組,打算邀請地政單位、環保單位以及水土保持等相關單位共同協助業者解決問題。
* 陳委員茂男:專案小組就是單一窗口囉,是不是?
* 李主任委員金龍:是。
* 陳委員茂男:設置單一窗口,業者送出申請案件後,所有相關單位一起共同審查,如此才能節省時間並提高效率,否則個別單位慢慢的審查,實在太緩慢。請問主委看法如何?
* 李主任委員金龍:精神上就是單一窗口,農委會訂定有一項「休閒農場輔導管理辦法」,本會乃是休閒農場的主管機關,業者向我們提出申請後,我們就會協助業者處理相關問題。
* 陳委員茂男:台北縣總人口達到三百六十五萬,居然未有一家休閒觀光農場獲得許可,這實在是件相當丟臉的事情。本席希望農委會趕快修改不合理的法令,並設置單一窗口,儘速讓申請的業者能夠就地合法。
拜託院長把宜蘭經驗傳承給部屬,看看如何拚觀光,無論是拚國際觀光或是國內觀光都好。週休二日其實正好可以在島內旅遊休閒,但是何以許多人寧願出國玩也不願意留在島內休閒?就是因為國內的旅遊費用太高。和國內旅遊費用比起來,到鄰近比較落後的國家去玩的費用便宜多了,本席聽說到泰國玩五、六天竟然只需七千九百元,因為國內旅遊消費偏高使得國人紛紛跑到國外去玩。面對此種情況,請問院長打算如何處理?
* 游院長錫堃:國內旅遊價格比較高,和國內的物價、地價都有關係;其次,競爭的機制也有待建立。我們希望透過政府加以協調,若旅客數量達到一定規模,經由協調要求業者降價也是減少費用的可行管道之一。
* 陳委員茂男:請問民宿的主管單位是否為交通部?
* 林部長陵三:對。
* 陳委員茂男:如何推動民宿也是重要課題之一,目前民宿業者非常多,各地觀光景點附近,業者只要有間房子、貼個招牌,就開始營業,但是關於民宿的安全性、衛生條件以及稅賦如何徵收等等問題都有待解決,請問這些問題如何處理?
* 林部長陵三:目前全國到處都有民宿,但是合格的民宿並不多,最主要原因是民宿必須通過安全檢查,而安全檢查業務則由地方政府負責。原則上,必須通過安全檢查才能申請成為合法的民宿,我想安全是最重要的。
* 陳委員茂男:安全的確非常重要,但是如何在顧及安全的前提下,讓業者能夠快速而簡便的合法化也非常重要,只要安全能夠顧及即可。
* 林部長陵三:只要申請,我們還是持續在推動。
* 陳委員茂男:淡水河一邊是台北縣、另一邊則是台北市,要整治淡水河談何容易?趙少康擔任環保署長時曾經許諾多久內要完成淡水河的整治,結果根本沒做到。目前台北市汙水下水道的接管率已經達到百分之五十六;但是台北縣卻只有百分之一點七,縣市之間不過一水之隔,結果卻是天壤之別,所以我認為若淡水河要能整治成功,台北縣必須先升格,否則該如何整治?請問院長看法如何?
* 游院長錫堃:關於台北縣升格一案,涉及行政區劃法,目前此法已經送到貴院審查,我們還是以推動法制為優先,只要法律通過,我們立刻考慮升格之事。
* 陳委員茂男:本席質詢時間已屆,但是還有諸多內容不及詢問,包括法務部、衛生署的業務等等,未及質詢部分改提書面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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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委員茂男書面質詢:
一、環保署限塑政策
請郝署長接受本席質詢:
Q1:郝署長您好。最近在執行限塑環保政策,受到許多委屈和誤解,您辛苦了。首先請您談談二二八當天,反對限塑環保政策的群眾到環保署丟雞蛋,您的看法如何?
A1:非理性抗爭不回應。(二二八當天記者訪問郝署長的說法)
Q2:所謂理性、非理性,本席非常同意。雖然民主國家、人民有權利提出對國家重大政策的看法,但是基本上必須是理性,可以公開爭辯的,絕對不是非理性的,為反對而反對,不針對問題探討,只是情緒性地表達反對,這不是成熟民主國家人民應有的態度。本席這裡有一面牌子,上面寫著「綠色執政,貪官保證,坐地分贓,絕對白金」下面列舉所有民進黨籍擔任公營機構董監事名單,包括:台糖董事長吳乃仁、台鹽董事長鄭寶清。請問郝署長:您有沒有看過這個宣傳看板?
A2:有或沒有!(假設答沒有)
Q3:這看板就是塑膠產業自救會所舉辦四十八小時在環保署門口抗爭現場,擺在環保署大門口的文宣看板。
根據本席對現況的了解,塑膠業自救會所提出抗議理由有:質疑限塑政策是圖利中華紙漿,而中華紙漿董事長羅勝順是阿扁的人,所以依此邏輯推演,限塑是圖利紙業,中華紙漿是阿扁的人,所以就是圖利阿扁,阿扁是民進黨主席,所以綠色執政就是貪官保證,連吳乃仁、鄭寶清都列入貪官排行榜,請問郝署長:這樣的抗爭合理嗎?對執政黨公平嗎?
A3:不合理,不公平,這就是非理性的抗爭。
結論:這就是假環保抗爭之名,行政治鬥爭之實,這也就是當下台灣最大的亂源。
Q4:本席本會期擔任衛福委員,針對環保署限塑政策,必須就事論事,提出探討。
限塑政策落差表 |
議題 | 人民思考 | 政策考量 | 盲點 |
一、大賣場不能提供免費購物塑膠袋,但只要付一元就有更厚的袋子! | 限塑是要減少塑膠的量,可是只要有錢就O.K.? 這只是增加作業的麻煩。 | 階段限塑。 重複使用。 養成習慣。 總量減少三○%。 | 人民不清楚政策的多元功能。 |
二、有繳稅的店面先限制使用塑膠袋! | 造成生意更難做。 成本相對增加。 乾脆都去擺攤。 | 六大行業先限制。 飲食用具習慣改變。 朝重複使用方向。 | 該禁不禁,沒繳稅違規營業更方便。 |
三、紙盒紙杯取代塑膠容器!換洗餐具取代免洗餐具! | 成本提高一倍。 造成客戶不便。 用水量更多。 未來缺水,怎辦? | 塑膠容器重複使用不受限。 總量上,紙類的資源回收比例最高。 | 造紙用水量大於塑膠二十倍以上。 造紙過程污染更嚴重。 紙杯從大陸大量進口,造成台灣勞工失業更多。 |
結論:
請問郝署長:您同不同意,行政院拚經濟大改革的政策主軸?
在拚經濟的同時,也要拚環保,如果拚經濟和拚環保有矛盾的時候,如何取得平衡?
A:
總結:
本席認為一個有為的政府,應該是能夠體察民意的政府,過去農會信用部金融改革是一面鏡子,我們期待這次環保署限塑政策不能重蹈覆轍,在政策配套完整之下,充分和人民溝通。
所有文宣傳達給相關團體,應該以深入淺出、容易了解的方式不厭其煩地說明,只有這樣盡心盡力,才能獲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
謝謝郝署長接受質詢!
二、推展觀光拚經濟
行政院所提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二○○二︱二○○七的挑戰二○○八中的觀光客倍增計畫所提出的目標是在九七年時觀光客倍增至二○○萬人次;來台旅客突破五○○萬人次。本席想請教游院長:
Q1:我們都知道宜蘭的文化活動每年都吸引許多遊客,也為宜蘭帶來可觀的收入,若以游院長的宜蘭經驗來推展觀光客倍增計畫應是最適當的,請院長告訴我們您推展觀光客倍增計畫和地方的文化活動結合在一起的成效?
A:
本席也曾經認真思考要如何振興台灣的觀光產業?例如飯店的價格及安全性、機場交通的便利性、如何讓我們的觀光客能在台灣盡興的旅遊,甚至他們回去之後仍會想要再來台灣觀光等等。因此本席也常利用立法院休會期間到國外考察並觀摩其他國家的作法,外國有很多地方值得我們學習,尤其是鄰近的日本。雖然去日本的費用遠比去其他鄰近國家的費用高出許多,但是國人每年去日本觀光的人數仍超過七十萬人,我們應該深入研究他們的know-how,向他們學習而使台灣的觀光產業能更發展。
我們現在將東亞地區旅遊行情分為兩個層級逐一比較:
層級 | 地區 | 日程 | 費用 |
較貴(服務導向) | 日本 | 五日至七日遊 | 二一九○○元︱三四八○○元 |
| 新加坡 | 四日遊 | 一六五○○元 |
較便宜(價格導向) | 泰國 | 六日遊 | 六三○○元︱九八○○元 |
| 馬來西亞 | 五日遊 | 九八○○元︱一五八○○元 |
| 大陸 | 五日至八日遊 | 一五八○○元︱二四九○○元 |
| 韓國 | 四日至六日遊 | 一○九○○元︱一五八○○元 |
| 印尼(巴里島) | 五日遊 | 一五九○○元 |
| 琉球 | 四日遊 | 一三五○○元 |
台灣(日本觀光客) | 台北 | 三日至四日遊 | 一三○○○元︱一六五○○元 |
Q2:請教游院長我們要吸引哪個層級的觀光客?我們要拚低價嗎?我們的競爭力在哪裡?我們要以什麼來吸引觀光客?讓他們願意來台灣觀光。本席認為喜歡賭博的人不會去泰國的,因泰國是禁賭不禁色;去香港、新加坡是要購物;去澳門時總是要玩一下;去日本總是要賞櫻花和泡湯,因此我們對行政院用自己的創意和特色來推展觀光客倍增計畫予以肯定。
A:
當然各國經濟狀況迥異,我們不能完全以價格作為吸引觀光客的手段。本席認為有必要將我們的觀光飯店予以區分等級,藉以吸引不同年齡層、不同消費能力的觀光客,並且開創出我們自己的觀光特色。
Q3:游院長在行政院記者會上也曾提到對外國觀光客實施購物免稅優待政策,本席想請教游院長免稅商品項目及實施範圍在哪裡?
A:
本席希望能藉實施對觀光客購物免稅優待政策來鼓勵他們在台時儘量消費,將我們優良產品推銷出去。
Q3:另外我們到現在仍沒有捷運往來於機場和台北間,請教游院長中正機場和台北間捷運的問題,政府所採用BOT的可行性有多大?若要機場捷運線儘快行駛應採用和其他捷運線同樣的興建方式,由政府撥出特別預算興建。
A:
本席以廣大民眾的利益為前提,興建捷運往來於機場和台北有它的急迫性,我們不能讓民眾一直等下去。要讓捷運發揮它的最高運輸功能、最大的便捷性、當然安全性更要嚴格要求,如此才能符合我們興建捷運的經濟效益。現代化的國際機場沒有一條往來於機場間的捷運實在是不可思議的。
Q4:政府鼓勵民間興建休閒農場,但是法律規範太多而使申請手續變得複雜;增加民眾的困擾。因此造成全省一千多家,申請合格的只有四家的情形。我們不要像以前的政府那樣,申請一個案子需要蓋八百多個印章,這是不合理的。本席認為行政院已經成立的「觀光推動委員會」可以成為單一窗口,承攬民眾申請業務,方便民眾,使他們無須跑許多地方,浪費時間。
A:
到目前為止全國民眾最多的台北縣都還沒有一處觀光休閒農場,會給人愛笑。
本席不是在唱衰台灣,只是要達成任務的各方面條件,我們都必須仔細和認真思考。相信行政院能有周詳、審慎的計畫,並且能著實進行,來達成目標。
三、執政實績大聲講,掃除黑金有撇步
民進黨政府上台以來的兩大執政主軸:一個是「拚經濟」、另一個就是「掃黑金」。為了掃黑金,法務部在新政府成立之初的八十九年七月訂定有「掃除黑金行動方案」,鐵面青天陳定南部長,雷厲風行從執行面、法制面與宣導面多管齊下,兩年多來已經為台灣健全的政治環境與金融秩序奠下基礎,這一點可從本次高雄市議會的賄選案件爆發之速、偵辦之快看出端倪。當然改革尚未成功、阻力也未曾稍歇、人民對於司法改革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如何在這樣的基礎上,精益求精,讓人民知道咱民進黨「說得到,做得到」,不但「打蒼蠅,也捉老虎」,本席有幾點想請教游院長:
一、麥擱唱衰台灣,民進黨掃黑金真正有一套
首先,咱民進黨政府真正是「做到流汗、被嫌到流涎」,問題就出在政府與民眾間的溝通出了問題,再加上部分有心人士的興風作浪,誤導是非,最後落得民進黨執政不力的錯誤認知,對於此點本席深深感覺到,這樣的批評不但不公平,扭曲了真正的事實,也誣衊了台灣人民在二○○○年總統大選決定性一役所展現的民主素養,咱游院長通人知,是真正肯做事的實在人,民進黨掃黑金,卡實有成績就要報人知。
請問游院長:
請游院長比較一下,新政府上台後對於掃黑金究竟付出多少努力?成效如何?游院長是否滿意?
今年二月份出刊的某份周刊以「掏空兩千億,沒人在牢裡」為題,檢討包括國產車、中興銀、廣三、國揚等國內重大金融弊案,「誰讓十五大金融弊案經濟犯逍遙法外?」,請教院長你同不同意這樣的批評?民進黨政府在這些案件上,是不是真正落實民主法治國家的審判程序?有沒有不足的地方?
本席之前也有強調,目前民眾對於司法改革的要求越來越高,這是一個可喜的現象,也證明民進黨長期堅持的方向是正確的,但追求正義,講求程序也講求速度,關於這一點行政院方面下了多大努力,可否請院長說明給一般民眾了解?
二、司法獨立要堅持,法官怠惰不輕饒
當然,本席也了解掃黑金不是行政院單方面的工作,也需要司法院的配合,事實上本席也相信民進黨執政以來掃除黑金的決心與用心是有目共睹的,尤其難能可貴的是整個偵辦、審理的過程中,能夠秉持民主的程序,公正審判避免重蹈過去白色恐怖的覆轍。但是,民眾疑惑的是,為何「正義總是姍姍來遲」,而罪與刑間似乎不成比例。
請問院長(或法務部陳部長):
法務部在去年十一月針對金融犯罪案件之速審速結成立「查緝金融犯罪督導小組」,目前成效如何?是否遭遇任何的困阻?對於重大金融案件的偵查是否發揮了預期的效果?
本席了解法務部與司法院正針對提高金融犯罪的刑責問題進行修法,以矯正犯罪所得與刑罰間的不對稱性,但基於「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則,針對前述的金融弊案是否有適用上的困難?如不適用,民眾的不正義感如何消除?
事實上,目前的確有極少數不肖法官長期積壓審判案件,雖然法官不屬院長掌理範圍,但一般民眾還是認為這是一體的,民進黨執政就要背起這個包袱,游院長必須要正視這樣的問題,是否有更好、更清楚的說明,讓人民了解其中的分際?
三、行政院、司法院聯手同心,終結黑金
本席今天的質詢不在揭發弊案,也非在替執政黨護航,重要的是本席要請游院長將事實情況,說明給大家知道。當然改革一定有困境,也非一朝一夕就能克竟其功,民進黨執政就是要按部就班將台灣導入民主的常軌上,「掃黑金、立民主」為後代的子孫留下一塊不受污染的淨土,這一點也就是民進黨政府為何必須要在二○○四年繼續執政的最重要原因,這絕非一黨一派之私而是為了台灣人民長遠的幸福考量。
請問游院長(或法務部陳部長):
今天黑金難除的原因,不在主觀上的決心,而是客觀上的條件無法配合,尤其是檢察官的人數、能力與檢調設備能力更是重點。請教院長:目前法務部的檢察官是否足夠?能否配合今年九月即將執行的刑事訴訟法所訂定的交互詰問制度的人力需求?行政院是否已擬定甄補制度或有其他人力的規劃?
金融犯罪是種智慧密集的白領犯罪,涉及許多的金融專業。請教院長,目前的檢察官與法官是否具備足夠的專業知識?在職進修相關專業的課程規劃如何、參加情形如何,政府是否提供足夠補貼與假期?行政院能否針對檢察官(甚至法官)的各項專業建立評等制度,甚至納入考評項目?
行政院與司法院是否已針對掃除黑金等重大犯罪偵查、起訴建立制度性的溝通管道?本席看到去年行政院法務部與司法院因為掃黑金的問題留下心結相當痛心,行政院與司法院同為國家的一部分,雖然分立,事實上是要相助的。坦白講,民進黨政府上台後,行政部門的改革速度是高於司法院,但國家是一體的、改革是有步驟有連續的,行政院的改革比較快,但也不要忘了拉司法院一把,二○○四年民進黨絕對會再繼續執政,如何讓行政院與司法院的互動更為良性,請教游院長:是否已有具體的整體方案?如果有,能否請游院長協同司法院適時向大眾說明,以使民眾了解政府掃黑金的努力?
查緝黑金行動中心各特別偵查組辦理檢舉案件進行及偵查終結情形報告表 八十九年七月一日至九十二年二月十五日 |
類別 | 案件進行情形 | 偵查終結情形 | 合計 |
| 發交偵 查組 | 發交地 檢署 | 發交警 調單位 | 簽結 | 存查 | 其他 | 起訴 | 部分起訴、部分不起訴 | 不起訴 | 併案審理 | 簽結 | 其他 |
|
上級交查 | 六 | 七 | 八 | 二八 | 二 | 三一 | 三 | 二 | 一 |
| 一 |
| 八九 |
電話檢舉 | 四 | 二十 | 十一 | 一○二 | 二三 | 十 | 八 | 二 |
| 一 | 二 |
| 一八三 |
書面檢舉 | 十一 | 八四 | 五六 | 四七九 | 五二 | 一一二 | 二七 | 五 | 三 |
| 二二 |
| 八五一 |
自行偵查 | 一 | 二七 | 十七 | 八七 | 五 | 一四九 | 十五 | 四 | 一 |
| 四 |
| 三一○ |
機關移送 | 十一 | 五六 | 十九 | 六十 | 四 | 七六 | 二二 | 四 |
|
| 三 |
| 二五五 |
其他 |
| 九 | 五 | 九 |
| 二十 | 八 | 二 |
|
| 二 |
| 五五 |
合計 | 三三 | 二○三 | 一一六 | 七六五 | 八六 | 三九八 | 八三 | 十 | 五 | 一 | 三四 |
| 一、七四三 |
* 主席:報告院會,下午二時三十分繼續開會,進行施政質詢。現在休息。
* 休息(十二時十六分)
* 繼續開會(十四時三十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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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對行政院院長報告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進行質詢。
* 請林委員志隆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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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委員志隆:(十四時三十二分)主席、行政院游院長、林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本席今天質詢有三個重點。首先關心的是,昨天晚報與今天自由時報報導,非典型肺炎對中、港、越及新加坡產生致命影響,由於非典型肺炎疑為一種變種,會併發奪命肺炎的濾過性病毒,最近的案例是一位美藉華人自中國上海經香港前往越南,在越南病重之後,到法國醫院醫治無效,再轉回香港,最後在香港死亡。他到法國醫院造成二十位以上醫療人員被感染,可見非典型肺炎的感染性非常強。現在,我國國人前往中國、香港旅遊經商者眾多,感染性如此強的非典型肺炎病毒,造成香港的醫療機構有三十八個人也有類似症狀,其中有二十三人證實有這種肺炎的徵兆。面對感染性如此強烈的病毒,我國衛生署是否做好妥善的防範措施、有無相關檢疫準備?若有旅客將這個病毒帶進台灣,請教行政院長要如何因應?
* 主席:請行政院游院長答復。
* 游院長錫堃:(十四時三十四分)主席、各位委員。可否請李副署長說明?
* 李副署長龍騰:謝謝林委員的指教。這次在香港發生的個案與上回在廣東爆發的案例,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目前初步觀察,認為並非同一類型,很可能是一種流行型感冒病毒,但是,目前尚未證實,衛生署係針對國外入境旅客包括本國人士,如果有類似症狀,在機場就請他填寫表格,回國之後如果有發生症狀,尤其是各大醫院成年人有呼吸窘迫症候群、ARDS類似症狀,要求立即通報衛生單位。
* 林委員志隆:是否向香港等單位索取相關資料,如果今天有人有發高燒、呼吸困難等疑似症狀,他要前往哪些醫院檢驗?哪些醫院可以立刻檢驗出他可能感染到這種疾病?
* 李副署長龍騰:在台灣地區,目前我們有幾家訂有合約的中心,如果有這樣的症狀,衛生署也呼籲這些民眾,前往醫學中心,如台大醫院、高雄醫學院做病毒分離。
* 林委員志隆:現在署長人在國外?
* 李副署長龍騰:是的。
* 林委員志隆:署長對這件事是否很關心?有無指示如何因應?
* 李副署長龍騰:有的。他自美國打電話回來,指示我們進行這項調查。
* 林委員志隆:感染性這麼強的病毒,大家都很害怕,衛生署應加快腳步,將整體防範措施,明確地指示各大醫院如何因應,將這些訊息告訴所有的國人,昨天本席曾發出一份新聞稿,請大家注意這些徵兆。
在研發生物晶片方面,國內較佔優勢,現在以生物晶片做檢驗比傳統方法快速,因此,衛生署應有專案計畫鼓勵生物晶片發展,對病毒防疫、檢驗方面能夠發揮最大的功效,所以,衛生署在生物晶片研發方面,應再加緊腳步。
對非典型肺炎的防範工作,希望衛生署在最短時間內,公告各區域做這項檢驗的醫院,以便國內有徵兆的患者可就近前往檢驗。
最近簡部長被李委員慶華窮追猛打,心裏可能很鬱卒,今天聽院長說,監察院的報告指出,部長、次長與汪傳浦先生的認證事件無關,本席給簡部長一、二分鐘的時間,請說明一下對這個案件的心情如何。
* 簡部長又新:報告委員,我的心情還滿安靜的,因為個人毫無介入,是清白的,雖然被冤枉,但是,心情還是非常平靜,只覺得本部同仁,由於這件事情,在工作上稍有影響,心裡有點不安而已。
* 林委員志隆:像汪傳浦先生認證事件風波,將來要如何防範?
* 簡部長又新:昨天新任的局長已經上任,本人今天也特別告知,對如何防範類似案件,請他們特別成立專案、開會討論,儘快擬出處理方式。
* 林委員志隆:謝謝簡部長。
* 簡部長又新:謝謝。
* 林委員志隆:希望媒體還給政務官公道,如果政務官再受到委屈,所有政務官做起事情,心裏都會很喪氣,本席樂見部長的這件事情終得澄清。
執政黨主張黨、政、軍退出媒體,個人認為,這個時代要求黨、政、軍退出媒體,只是治標不治本。如果黨政軍退出媒體,難道具有特定立場的會影響且掌控媒體輿論報導的現象就會消失嗎?
* 游院長錫堃:黨政軍退出媒體是執政黨長久以來的理念,我們希望至少讓經營環境更公平,因為黨政軍在政治資源的運用方面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力,若能退出讓媒體……
* 林委員志隆:院長剛才提到一個重點,就是媒體經營環境要更公平、自由。其實,我們要求黨政軍退出媒體只是表面上退出,而它還是可以實質地介入,像有很多財團介入媒體經營,財團背後都是有政黨關係的,所以本席認為你們今天要求黨政軍退出媒體只是表面上的。
尤其,今天我們已經步入自由化的時代,已經不是戒嚴時期,也開放報禁了,在這樣開放的環境下,行政院和新聞局要關心的是,媒體的經營環境是否被壟斷了。舉個例子來說,過去報禁未開放之前,大家看報紙要看最道地的消息一定要看中央日報,因為政府所有一手消息中央日報有最詳實的報導。待報禁一開放後,請問中央日報還有多少人在看?還有青年戰士報的情形也是一樣。
因此,只要媒體自由化而不被壟斷,就是讓市場公平、自由地競爭。目前我們要去看一個問題,就是有線電視系統中的cable是否被壟斷,譬如今天我們打開電視一看,突然發現台視、中視、華視與民視等四個無線電視台的節目都不見了,因為cable不把他們的系統擺進去,有線電視台業者心想無線電視台有專線可以接收。你們會感到訝異嗎?本席認為這沒什麼好訝異的。其實,你只要仔細一看,就會發現有些cable系統只要是他不喜歡的電視台,就可以擺在收視率最少的九十幾或一百多的頻道,基本上,這就是掌控了有線電視台。
本席在此要強調的論點是,你們要創造一個自由化且不被壟斷的經營環境才是上策。目前新聞局把有線電視系統分成四十七個區域,每一區限制二家業者可以經營,除了有十七區還是維持二家電視台業者經營的情況外,其他有三十區已經整合剩下一家業者在經營。我們可以說這是聯合壟斷,因為消費者可以看的只剩下一家電視台,而且每一家電視台都以上限標準來收費,譬如收費上限是六百塊,業者幾乎都收六百塊。
依照有線電視法第二條第五項、第六項與第七項明文規定,有線電視分成基本頻道、付費頻道與計次付費頻道。這是一個不錯的設計,因為若是基本頻道,消費者觀賞時只要付基本費而已。目前有線電視台的裝機成本費約一千二百元至一千五百元左右,我們想要安裝時就要繳一千五百元的裝機費,所以成本已經包括在裝機費內。照道理說,有線電視基本頻道的收看一個月應該只收一百塊至一百五十塊就夠了,因為基本頻道本身是不收費的,可是目前國內的情況還是收六百塊的費用。當然,其中有很多是付費頻道,而消費者支付的付費頻道費用是由系統台和頻道商平分的。既然有有線電視法第二條的明文規定,新聞局是不是要要求電視台業者必須依法落實,亦即基本頻道只能收取基本費用,對此葉局長有何看法?
* 葉局長國興:有關基本頻道與付費頻道的問題,目前用戶每月收費六百塊一事,係由中央根據有線電視法設立審議委員會,法定審議委員會會訂定一個收費上限,上限雖然訂在六百塊,但並不表示每一地區的收費標準都是六百塊。同時,各地方政府對收費標準可以做裁量,據我的瞭解,像台北的收費是五百五十塊。
其次,針對委員提到的有線電視系統四十七個區域,事實上,當初法律雖規定有五十一區,但是因為離島與偏遠地區沒有業者經營,所以四十七區內真正營運的確實有三十區都是一家業者在經營。根據有線電視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四款的規定,若形成一家經營的狀態,且能證明它的獨占壟斷時,本局會提交給審議委員會處理。據我的瞭解,當初制定有線電視法時是希望讓業者有公平競爭的機會,所以依法成立審議委員會來管理此事。……
* 林委員志隆:因為本席的質詢時間有限,所以要打斷局長的話。其次,請問基本頻道、付費頻道與計次付費頻道目前在市場的實際狀況如何?
* 葉局長國興:目前是有兩家頻道商來申請做付費頻道,因為付費頻道……
* 林委員志隆:換句話說,到目前為止都沒有任何一家業者實施付費頻道。
* 葉局長國興:對,還沒有付費頻道。
* 林委員志隆:目前各區系統台向消費者收取約五百五十元到六百塊左右的費用,亦即都接近局長所謂的上限。接著我們看四十七區系統台已經被壟斷的情形,目前由東森集團、中嘉網路、太平洋集團、卡萊爾集團與等四大集團分別掌握數家業者,此外臺灣基礎網路也掌握七家業者,加上其他獨立系統共有十九家業者,以及三百八十萬戶的收視戶,由此可見有限系統的通路已經被壟斷。回到本席剛才提到的問題,今天有線電視業者若不把所有無線電視台頻道擺進去……
* 葉局長國興:這是不可以的,因為依照有線電視法的規定,有線電視業者一定要把無線電視台承載下來。
* 林委員志隆:今天某電視台被擺在三十五頻道的位置,下個月被擺在六十五頻道,再下個月擺在一百頻道。換言之,每個月變動一次頻道可以嗎?
* 葉局長國興:以現況來說,業者可以自行做頻道的變動。
* 林委員志隆:目前很多人收看有線電視都集中在二十到六十頻道台左右,前後兩段頻道台幾乎很少人收看,以前無線電視台收視率最高,現在已經邊緣化了,所以他們現在最緊張。再者,依據現行法規,外國人得擁有本國有線電視系統經營組織百分之幾的股份?有線電視法第十九條明定,系統經營者組織應為依公司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外國人直接及間接持有系統經營股份合計低於該系統與發行股份百分之六十;外國人直接持有者以法人為限,合計應低於該系統經營者與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二十。本席剛才提到的卡萊爾集團,這是一個美國的集團,該集團透過交叉設立公司方式取得股權,故真正持股超過百分之九十,新聞局對這件事有無做過瞭解?
* 葉局長國興:其實不止是這一家,現在外面所傳的外製公司,包括梅朵進來台灣購買有線電視台,因為在名義上都沒有變動,所以如果要私下調查資金的流向,可能不是新聞局有辦法單獨處理的。
* 林委員志隆:目前有線電視業者的收入來源包括廣告費、收視費、上架費、購物頻道費等,根據估計,他們一年有兩千一百五十億元的獲利空間。而有些頻道基本上是同一個集團所擁有,好比TVBS就有多個頻道,這些集團和系統台共同瓜分這麼龐大的利益,因此,非屬這些集團和系統業者,想要進入有線電視上架,那是非常困難的。換句話說,今天整個有線系統可說已被壟斷,在此情形下,政府與其要求黨、政、軍退出媒體,不如設法讓有線電視系統經營的環境不被壟斷。說得更明白一點,在黨、政、軍三者當中,政府真的能夠掌控的部分大概也只有政和軍,至於黨的部分,仍可透過財團間接持有的方式繼續掌控媒體。
我們知道,若依新聞局的作法,是擬將目前四十七區的限制,在兩年之內改成十八區,然後再陸續併為四區,最後再達到全國不分區的目的。依本席之見,新聞局必須先行打破通路的壟斷,才能夠建立一個自由競爭的市場,所以新聞局應以最快的速度,將全國所有區域全部打散,做到不分區,讓整個台灣成為一個共同市場,只要是合乎條件的系統業者,都可以申請進入這個市場,如此一來,方可打破現有的壟斷,走向真正的自由化;同時對消費者而言,也才可以擁有一個不被剝削和欺凌的收視環境。以本席在新竹和高雄所見為例,當地都是只有一家有線電視業者,不論消費者是否喜歡他們所播放的節目,他們都不會採納消費者的意見,因為他們所抱持的就是「僅此一家」的心態,弱勢的消費者也只能照單全收。
其次,本席建議新聞局必須儘快開放新式的傳播通路,好比網際網路。目前中華電信推出「隨選視訊」(MOD)的互動式媒體,也就是說,如果一個網際網路的頻寬足夠,就可將頻道的節目內容放在網路上提供消費者收看,而在此情形下,若是業者將HBO或TVBS的節目提供到網路上,卻因此要受到有線電視法的規範,必須在現有的四十七個區都申請執照,那實在是非常荒謬的!事實上,有關internet通路,已經列入電信法的規範當中,所以根本不應再要求他接受有線電視法的規範,今天新聞局該管的是他的頻道內容,也就是其頻道內容必須經過新聞局的審核,這是大家可以接受的,至於網際網路的通路,絕不能因為把有線電視的商品拿來上架,就必須受到有線電視法的規範,這是我們完全無法理解和接受的!當然,新聞局的壓力可能來自有線電視業者,但本席還是希望新聞局和交通部能夠有所堅持,既然要讓新的通路上路,就要放手讓他們競爭,因為這樣正好可以打破現有有線電視業者的壟斷;而且internet的通路是數位化,在隨選互動的方式下,消費者可以要求收看自己所喜歡的節目。舉例而言,目前有線電視的節目播放是屬於單向通訊,類似過去的BB call;隨選視訊的互動則屬雙向通訊,就好像現在的手機,所以internet通路一旦上路,必會對有線電視系統產生很大的壓力,促使其朝向數位化的方向去走,進而做到互動式。再說,internet數位化的通路推行之後,整個收視系統的頻道就可無限擴充,屆時消費者可以就自己喜歡的節目頻道依序設定,頻道順序也不會再被有線電視系統台所掌控,這個方式無疑可真正打破目前有線電視系統被壟斷的局面。但是令人遺憾的是,中華電信所推出的MOD,卻在本院科技委員會的討論中,受到新聞局的百般掣肘,本席希望政府能夠加快腳步,不要再以舊的法令去綁住新的技術進步。
最後,本席建議媒體監督的機制必須建立。舉例來說,今天有十家電視台,結果對於同一則新聞,九家電視台的播報內容一樣,只有一家播報內容和別人不一樣,請問局長,在此情形下,究竟哪一方面的報導才是對的?我想收視群眾通常會認為報導相同的那九家才是對的,殊不知很可能是單獨的那一家所報導的內容才是正確的。因此,本席建議政府和民間共同合作,由一個客觀公正的團體從事監看的動作,就差異性報導作一深入調查,並公布調查結果,俾促使業者自律,不再做不實報導。本席相信此一機制的建立,對於整個媒體環境必有助益。
針對本席以上所提出的三點建議,不知游院長有何看法?
* 游院長錫堃:謝謝林委員的指教,有關打破壟斷,讓市場更趨開放和公平的問題,個人認為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讓消費者得到最好的照顧,因此林委員剛才所說的理念,個人都非常贊成。
至於引進新的科技、技術及走向數位化的部分,其實這對於我們的產業和國家的競爭力來說,都是非常必要的,目前政府也是朝此方向努力。
* 林委員志隆:剛才本席還建議儘快打散現有的四十七區……
* 游院長錫堃:這方面新聞局已在規劃。
* 林委員志隆:新聞局的時程太慢,而且是配合有線電視業者在做調整。本席認為像MOD這種通路不應設限,必須儘快開放。
* 葉局長國興:請委員給我一分鐘說明。打散四十七區,是我們的方向,但是現在有許多獨立系統和一些比較小的系統,如果太快打掉,很可能正好被其他財團吃掉,所以最好是有一段時間讓這些小系統儘快整合。
其次,有線電視的獨占是一個本質,因為我們的地下馬路管溝就是這麼寬,一家進去之後,不可能再有另外一家進去穿管,因為大樓的管線也只有一條,所以誠如方才委員所言,我們必須引進新的科技,從MOD、衛星直播……
* 林委員志隆:本席了解局長的意思,既然如此,對於MOD的部分,就不應再加以設限,事實上,有關中華電信推動的MOD,本院科技委員會已做成決議,讓他們在新竹以北先行試辦。本席認為,如果要推動MOD網路通路的話,就必須不作任何限制,讓其他固網業者也可以進入這個市場。
* 葉局長國興:本局從未阻礙MOD網路通路的發展,如果有阻礙的話,一定不是新聞局所為。
* 林委員志隆:新聞局不是曾要求他們必須接受有線電視法管制嗎?
* 葉局長國興:我們與交通部在這部分的溝通很好,雙方面都沒有這種問題。因為沒有現成法令可作規範,所以我們提出了相關規定進行審查,現在可能停滯在大院之中。
* 林委員志隆:接著本席想先從晶圓製造切入問題,但本席最後想要說的是為了提升台灣的競爭力,I&D也就是研發實力的提升才是最重要的。IC產業於二○○○年時在國內就占有七千多億的產值,從設計、製造、代工、測試到封裝都包括在內,去年有六千五百二十九億的產值,預估今年將會有七千八百六十八億的產值,可見這是一項非常重要的產業。以晶圓廠的現況來看,目前共有二十四座八吋晶圓廠,以簡單的換算來說,如果以同樣製程去做的話,晶圓片的面積越大,製造出來的IC片就越多,所以四吋是八吋的零點二五倍,五吋是八吋的零點三九倍,六吋是八吋的零點五六倍,十二吋是八吋的二點二五倍。若以產能來說,八吋的產能佔最大的比例,約佔國內產值六成左右,目前只有台積電、聯電、茂德及力晶的四座十二吋晶圓廠在量產,其他的部分不是尚在建置當中,就是取消或延遲建置。就本席瞭解,目前南亞及台積電各有一座十二吋晶圓廠尚在建置當中,相關資料本席再提供給行政院參考,謝謝。
* 主席:現在請秦委員慧珠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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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委員慧珠:(十五時三分)主席、行政院游院長、林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三月十七日早上行政院門口可能會有一場非常大規模的請願活動,是由民進黨前任主席林義雄帶領反核團體,要到行政院門口去絕食靜坐,請問這個活動已經申請核准了嗎?
* 主席:現在請行政院游院長答復。
* 游院長錫堃:(十五時四分)主席、各位委員。抱歉,我沒有去瞭解,我還要查一下。
* 秦委員慧珠:如果他們提出申請,要到行政院門口去絕食靜坐,請問行政院會不會批准?
* 游院長錫堃:據悉他們已向警察機關提出申請,也已經獲得核准。
* 秦委員慧珠:他們打算絕食靜坐幾天?
* 游院長錫堃:他們只有靜坐,並沒有絕食。
* 秦委員慧珠:他們打算靜坐幾天?
* 游院長錫堃:從十七日下午至當天晚上十二點。
* 秦委員慧珠:請問院長打算親自接見嗎?
* 游院長錫堃:這要看情況。
* 秦委員慧珠:什麼樣的情況?
* 游院長錫堃:過去如果有陳情請願的話,行政院內部都有一個規範。
* 秦委員慧珠:什麼樣的規範?
* 游院長錫堃:因為這是執行層面的問題,所以我比較不瞭解。
* 秦委員慧珠:請問院長過去曾親自接見過在行政院門口請願的代表嗎?
* 游院長錫堃:我上任之後沒有過。
* 秦委員慧珠:行政院副院長是不是曾親自接見過行政院門口的請願代表?
* 游院長錫堃:也沒有。
* 秦委員慧珠:秘書長有嗎?
* 游院長錫堃:秘書長過去曾接見過。
* 秦委員慧珠:接見過哪幾次?
* 游院長錫堃:這是執行層面的問題,我不一定瞭解。
* 秦委員慧珠:據本席所知,第一次是台聯黨率領民眾去抗議開放八吋晶圓廠赴大陸投資,當時由前行政院秘書長李應元親自率領陸委會主委蔡英文接見,甚至他們還走路到宣傳車上,拿著麥克風喊話。第二次是國親兩黨立法委員抗議健保雙漲,到行政院去請願,結果行政院秘書長來了一下子就落跑,最後還將副秘書長劉玉山記過,當時院長答應要來接見,結果最後也沒有。
* 游院長錫堃:當時我沒有答應……
* 秦委員慧珠:所以我們很好奇下星期一你們會用什麼樣的方式來面對林義雄及陳情請願的民眾?
* 游院長錫堃:這部分我們會按照內部的規範來處理。
* 秦委員慧珠:屆時會出動鎮暴警察嗎?
* 游院長錫堃:警察機關會依照集會遊行法相關的規定辦理。
* 秦委員慧珠:請問民進黨前任主席林義雄陳情的訴求是什麼?
* 游院長錫堃:根據瞭解,應該是與核四公投有關。
* 秦委員慧珠:他希望怎麼樣?
* 游院長錫堃:基本上,他是反對核四的,他認為核四續建與否的問題,應該辦理公投予以決定。
* 秦委員慧珠:什麼時候辦理?
* 游院長錫堃:詳細的情形我不知道,因為他們還沒來陳情。
* 秦委員慧珠:你們會接受他們的陳情訴求嗎?
* 游院長錫堃:任何人民或機關團體的陳情請願,政府都應該要接受。
* 秦委員慧珠:昨天政務委員葉俊榮親口表示,由於民進黨前任主席林義雄給大家的壓力非常大,所以行政院已經在慎重評估明年總統大選同步舉行核四公投的可行性,而且是非常積極的思考,研擬核四公投的可行性,請問這是不是中央的政策?
* 游院長錫堃:政府必須虛心接受人民的意見,所以如果有陳情建議的話,我們都會列入考量。
* 秦委員慧珠:請問你們是不是正在積極評估明年總統大選投票當天,同步舉行核四公投的可行性?
* 游院長錫堃:內政部還沒有這樣的動作。
* 秦委員慧珠:但葉政委昨天是這樣公告周知的,難道院長不知道這項訊息嗎?
* 游院長錫堃:葉政委是行政院非核推動委員會的召集人,在他……
* 秦委員慧珠:行政院是不是正在評估明年總統大選時,要同步舉行核四公投?到底有沒有這項評估?
* 游院長錫堃:行政院還沒有這項評估。
* 秦委員慧珠:什麼時候要展開評估?
* 游院長錫堃:我們會以開放的態度面對林先生及反核促進會到行政院所作的陳情,也會視他們的訴求來作評估。
* 秦委員慧珠:也就是說,你們目前還沒有決定要不要作評估,請問你們什麼時候可以決定要不要評估?
* 游院長錫堃:等到他們靜坐之後,我們會針對他們所提出的訴求來作評估。
* 秦委員慧珠:行政院曾經評估要在民國九十年立法委員選舉時,對於核四是否停建的問題,同步舉行諮詢性的公投,經過評估之後,認為可行度不高,所以沒有舉行,請問那次的評估報告還有效嗎?
* 游院長錫堃:我沒有看過那個評估報告。
* 秦委員慧珠:你可以將檔案找出來看一看,我想也不必再做第二次評估了,因為如果那次的評估有效的話,就不必浪費人民的錢再做評估報告了。另外,請問政府現在有通過公投法的立法嗎?
* 游院長錫堃:我們已將創制複決法草案送到貴院來審議。
* 秦委員慧珠:行政院的政策是要積極促成創制複決法通過立法嗎?
* 游院長錫堃:我們將這個法案送來,站在行政院的立場,當然希望……
* 秦委員慧珠:有了創制複決法,是否就可以在總統大選時,依法舉行核四公投?
* 游院長錫堃:有了法律根據後,對於法律允許的事項,都可以按照法律去做。
* 秦委員慧珠:對於台聯黨所提公投法的版本,行政院是否積極支持?
* 游院長錫堃:我沒有看過台聯的版本,因為那是在貴院提出的。
* 秦委員慧珠:對於蔡同榮委員所提的公投法,行政院是否積極支持?
* 游院長錫堃:行政院目前送來的是創制複決法草案,關於這個問題,是否請內政部部長說明?
* 秦委員慧珠:我的時間有限,因為我還要討論很多題目。院長是否承認,創制複決法是行政院本會期積極推動通過的法案?
* 游院長錫堃:依照憲法的精神,是要訂定創制複決法,但無論是公民投票法或創制複決法,我想基本上都符合憲法的規定。
* 秦委員慧珠:創制複決法通過後,是否就可據以舉辦核四公投?
* 游院長錫堃:這要看貴院通過的法律規定如何。
* 秦委員慧珠:行政院的主張是否如此?
* 游院長錫堃:行政院是主張對於涉及爭議性的公共政策,可以投票方式來決定。
* 秦委員慧珠:核四是否屬於爭議性的公共政策?
* 游院長錫堃:無論是公投法或創制複決法,對於公共政策或民生議題,應該都可以投票決定。
* 秦委員慧珠:按照公民複決法,核四是可以公投的,請問是否要在明年總統大選時同步舉行?
* 游院長錫堃:目前還沒有評估。
* 秦委員慧珠:何時會做評估決定?
* 游院長錫堃:據我們的瞭解,林先生只是來靜坐,並沒有請願或陳情,我們要看他的訴求是什麼,再針對訴求來做。
* 秦委員慧珠:行政院是否要於六月舉行全國非核家園會議?
* 游院長錫堃:六月十二、十三日舉行。
* 秦委員慧珠:此次會議要花多少錢?
* 游院長錫堃:這是屬於執行層面的問題。
* 秦委員慧珠:該預算編在什麼科目項下?九十二年度總預算中,有這筆錢嗎?
* 游院長錫堃:這個部分我要進一步瞭解。
* 秦委員慧珠:我告訴你,沒有這筆錢。此一政策基本上是因為林義雄揚言,如果民進黨不支持他於總統大選時舉行核四公投,他就要參選總統,行政院迫於無奈,才做出這樣的宣示。本席沒有太多時間繼續討論這個問題,但我們會密切關心。
* 游院長錫堃:全國非核家園會議並不是由於選舉或林義雄先生的關係才舉行,而是因為朝野的共識就是「非核家園」,我們現在成立了非核家園推動委員會,當然對於能源也要做一些決策,因而舉行此一會議。
* 秦委員慧珠:行政院針對外交部發給汪傳溥認證的檢討報告,已經出爐了嗎?
* 游院長錫堃:已經出爐了。
* 秦委員慧珠:結果如何?
* 游院長錫堃:今天下午要召開記者會,主要是依照公證法或駐外領務人員辦理公證事務辦法,並未限制通緝犯不能申辦認證,所以依照標準作業程序,並沒有違法。
* 秦委員慧珠:按照行政院三人小組的調查報告,外交部有無疏失?
* 游院長錫堃:第一、他們是依照標準作業程序,所以是依法。第二、部、次長並沒有在其間做任何指示,所以部、次長也沒有違法失職。
* 秦委員慧珠:所以外交部沒有疏失,部長、次長也都沒有缺失?
* 游院長錫堃:外交部有兩點需要檢討的地方:第一、外交部對於國家利益的因應或判斷……
* 秦委員慧珠:沒有疏失,但要檢討?
* 游院長錫堃:第二,未來對於標準作業程序……
* 秦委員慧珠:沒有疏失,為何要檢討?
* 游院長錫堃:要檢討改進。
* 秦委員慧珠:如果沒有疏失,有什麼好檢討改進的?
* 游院長錫堃:制度面要檢討。所謂沒有疏失,是因為他們完全按照標準作業程序。
* 秦委員慧珠:監察院針對外交部給汪傳浦認證的意見是什麼?
* 游院長錫堃:監察院的意見我還沒有看。
* 秦委員慧珠:如果將來監察院調查出來的正式報告與行政院三人小組的報告完全不一樣,誰要負責?
* 游院長錫堃:監察院與行政院兩院之間有監督制衡的機制。
* 秦委員慧珠:誰監督誰?
* 游院長錫堃:監察院可以對行政院監督。
* 秦委員慧珠:誰制衡誰?
* 游院長錫堃:依照憲法,五院的設計本來就是互相監督制衡。
* 秦委員慧珠:如果監察院的報告是要糾正外交部,與行政院的調查報告不同,請問是許志雄政委負責,還是院長你負責?
* 游院長錫堃:要看糾正的內容如何。
* 秦委員慧珠:監察院明確的說,外交部有許多疏失。首先,在日內瓦辦事處的部分,有四點疏失:一、汪傳浦不是我國的英國僑民,所以不能在日內瓦認證。二、汪傳浦申請認證書的文書表格並不是制式申請書。三、汪傳浦在申請表格中,並未寫護照的效期。四、汪傳浦的簽字是傳真簽字而非親自簽字,且不是親自辦理,而是委由律師辦理,所以監察院認為有嚴重疏失。
另外,在英國的部分,外交部有兩項疏失:一、去年七月外交部就通知各駐外單位,對於國際通緝犯發放文書認證應該要報部核准,可是這部分並沒有做到。二、刑事局已發函各駐外單位,協助通緝汪傳浦,然而外交部不但沒有協助通緝汪傳浦,還協助汪傳浦認證,所以監察院認為外交部有嚴重疏失。
這是監察院的資料,與今天官官相護、強烈護短的行政院三人小組的調查報告完全不同。拿出這樣的報告,你們還有臉面對國人,跟大家交代,實在麻木不仁,真是「好官我自為之」、笑罵由人、不知反省改進,這樣的行政院、這樣的政務委員、這樣的外交部,是國人之恥。你還說監察院與行政院兩院相互監督、制衡,簡直一點民主素養、一點憲政知識都沒有。面對這樣的行政院,我們覺得已經沒有辦法與你們再討論下去了。
* 游院長錫堃:要不要說明一下?
* 陳部長定南:秦委員,我來向妳做一個報告,根據刑事訴訟法……
* 秦委員慧珠:對不起,我的時間有限,還要進行下一個議題。另外,還有一個關鍵,與本案雖然沒有直接關係,但有很多旁證、佐證的關係,就是簡又新部長到底有沒有幫汪傳浦開過公聽會?
根據聯合報在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五日的報導,簡又新部長表示他從來沒有幫汪傳浦開過公聽會,可是民國八十九年九月六日中國時報第三版卻有一則報導指出,簡又新表示他不明白郝先生為什麼一再提他,當年他是立委,公開舉辦公聽會是為民服務,並非私下偷偷摸摸關說或施壓,所以他不明白自己錯在哪裡,他還表示,當年他舉辦公聽會的時候,郝先生還是參謀總長。像這些報導都是白紙黑字可以查證的,關於這個部分,三人小組調查了嗎?外交部所呈報的公文不見了,三人小組調查了嗎?公文為什麼不見了?是在事發之後被惡意地湮滅證據,還是有其他原因?關於這個部分,所有的疑點未清,行政院以三張傳真紙發布新聞稿,就要杜國人悠悠之口,簡直就是夢想!行政院在本週二親口答應章孝嚴委員要在三天之內公布報告,所以應該不能只發布新聞稿,而必須完整地公布所有的相關書面文件及報告,你們可以做到嗎?
* 游院長錫堃:關於這個部分,許政委已經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
* 秦委員慧珠:三人調查小組調查所得的所有書面資料要全部公布,不能只是掐頭去尾地公布新聞稿。如果你們做不到,你們就是欺騙國會,因為你們本週二在立法院有公開承諾過。
* 簡部長又新:如果秦委員看過報紙的報導,應該很清楚,相關報導完全沒有指出我說過我為汪傳浦辦過公證會,這一點是非常清楚的。
* 陳部長定南: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駐外單位不能逮捕通緝犯。
* 秦委員慧珠:你們三人小組應該要給國人一個清楚的交代。另外,今天媒體報導,我們又被美國當成凱子來削,強迫我們進行高達一千一百億的軍購,請問是否確有其事?
* 游院長錫堃:媒體的報導與事實有出入。
* 秦委員慧珠:事實到底是如何?
* 游院長錫堃:關於台北的空防,報導中指出憲令部要編裝刺針飛彈,事實上憲令部並沒有編裝刺針飛彈。其次,中樞地區的防空火網是由作戰區整體規劃……
* 秦委員慧珠:請針對本席所提的問題答復。
* 游院長錫堃:關於武器裝備的籌建,一定是根據敵情的威脅來訂定作戰的需求,之後再依作戰的需求循建案的程序一步步來分析評估……
* 秦委員慧珠:今天媒體報導披露,我們要花兩百六十億購買長程預警雷達,並花好幾百億購買六套愛國者三型飛彈,而且是在美方施壓的情況之下提前作業,請問是否確有此事?
* 湯部長曜明:媒體報導的內容不盡然都是事實。我們台灣受到中共飛彈、無人載具等威脅,從民國八十六年開始,我們就有專案小組在研究……
* 秦委員慧珠:關於長程預警雷達,我們現在是在先期規劃或研究評估的階段?
* 湯部長曜明:民國八十七年唐前院長在總長任內赴美和美方協商如何幫助我們籌建平面雷達及建構低層飛彈防禦系統,所以這是一系列的……
* 秦委員慧珠:請針對本席所提問題答復,目前長程預警雷達是屬於先期規劃階段嗎?
* 湯部長曜明:是的。
* 秦委員慧珠:現在要提為第一優先階段嗎?
* 湯部長曜明:現在準備協商要採取哪一種型式的平面雷達。
* 秦委員慧珠:是否已經提前到第一優先階段?
* 湯部長曜明:還沒有。
* 秦委員慧珠:今天媒體的報導是錯誤的嗎?
* 湯部長曜明:不盡然。
* 秦委員慧珠:何時會提到第一優先階段?
* 湯部長曜明:現在還沒有辦法在此詳細說明。
* 秦委員慧珠:何時可以決定?
* 湯部長曜明:要雙方都經過評估……
* 秦委員慧珠:何時可以決定要維持原定的先期規劃期程或要提前為第一優先?
* 湯部長曜明:我們從去年開始就已經納入作業期程,也已經編列了預算。
* 秦委員慧珠:在九十三年會送到立法院來嗎?
* 湯部長曜明:應該是今年年底。
* 秦委員慧珠:所以這兩百六十億會編列到九十三年度的預算中嗎?
* 湯部長曜明:應該是這樣。
* 秦委員慧珠:換言之,已經馬上要購買了,所以已經是第一優先了。
* 湯部長曜明:應該是這樣。
* 秦委員慧珠:愛國者三型飛彈一共有六套,現在是屬於研究評估的階段,還是已經正式建案了?
* 湯部長曜明:現在還在研究評估的階段。
* 秦委員慧珠:還沒有正式建案嗎?
* 湯部長曜明:還沒有。
* 秦委員慧珠:何時要正式建案?
* 湯部長曜明:要先蒐集到完整的資訊,再進行完整的評估,之後才能夠定案。
* 秦委員慧珠:上週六美國國防部的官員邰瑪莉到台灣來,請問部長有和她碰面嗎?
* 湯部長曜明:有關我們和美國的軍事交流,我不在此公開,因為根據台灣關係法,我們必須低調處理,不能對外說明。
* 秦委員慧珠:關於愛國者三型飛彈,九十三年度的預算會不會編列進去?
* 湯部長曜明:不會。
* 秦委員慧珠:會編列在九十四年度的預算中嗎?
* 湯部長曜明:本人不做評論。
* 秦委員慧珠:有可能是編在九十四年度的預算中嗎?
* 湯部長曜明:不便在此答復。
* 秦委員慧珠:換言之,我們確實如媒體所披露,已經將長程預警雷達從先期規劃放入預算書中,所以已經提前為第一優先,而愛國者三型飛彈也很可能會將期程提前。我們贊成花錢購買武器來保衛我們的國家,但是我們反對中華民國成為美國最大的金主。
* 湯部長曜明:不會這樣。
* 秦委員慧珠:我們要買神盾艦,他們卻賣我們紀德艦,今天美國人會對我們這麼好心嗎?我們不買武器,他們用威迫的手段要求我們買武器,難道真的是為了我們的國家安全著想嗎?幕後應該有非常非常多的問題,因此本席以後會再和部長討論這些問題。本席要在此強調,中華民國不能夠受美國的脅迫,不能為了滿足美國政客和軍火商或為了幫美國協防北韓所造成的東亞危機而當凱子,我們現在被迫買武器幫美國人來防衛我們的疆域,原因只是因為我們是美國的傀儡。
* 湯部長曜明:美國對我方的軍售絕對符合國際行情,完全經得起檢驗。
* 秦委員慧珠:你們買拉法葉、買幻象,哪一次不是讓國人非常痛心?所以對於你們購買武器,我們是一則以喜一則以憂。
* 湯部長曜明:以前的情形我不便評論,我們以後不會這樣做。
* 秦委員慧珠:游院長,請問你覺得最近的治安改善了嗎?
* 游院長錫堃:如果以過去十年來的案件成長率來看,去年和前年比起來是有緩和下來。
* 秦委員慧珠:請問你個人覺得最近的治安改善了嗎?
* 游院長錫堃:我覺得還是有很大的努力空間,我們要繼續努力。
* 秦委員慧珠:請你具體答復,你覺得最近的治安是否有改善?
* 游院長錫堃:如果以過去十年的成長率來看……
* 秦委員慧珠:如果按照余部長的邏輯,治安改善了。根據內政部的統計資料,從三月一日到三月十日,我們的犯罪率統統下降了,在二十五個縣市中,每一個縣市全般刑案的發生數、目標值和成長率統統下跌,真的是太棒了!金門縣下跌了百分之四十六,署裡所屬機關下跌了百分之四十三,台南縣下跌了百分之四十一點九,新竹縣下跌了百分之四十四點五,我們到底是吃了什麼治安大補丸?全國各縣市的治安竟然都馬上變好了!刑案發生率大幅下跌,有些縣市的刑案下跌幅度高達百分之四十,甚至將近五十。但是我們的治安真的變好了嗎?犯罪率真的下降了嗎?請問院長相信這些報表嗎?本席相信沒有一個國人會相信,這就是你們連治安都要做假帳的明證。
* 余部長政憲:我們絕對沒有做假帳,因為我們絕對不容許匿報案情。
* 秦委員慧珠:我們隨便打開報紙就可以看到:中華電信不肖員工洩露客戶資料;台中少婦兩度犯案,甚至帶著三歲的孩子搶東西;昨天薛球結夥勒贖;大學生沒錢,為了四萬元賣護照;養母推少女入火坑,光是這幾天的重大刑案就有這麼多。
* 余部長政憲:我們所謂的犯罪率零成長並不是零犯罪,也不是不會犯罪,只是採取目標管理的方式,希望朝高目標來努力。
* 秦委員慧珠:單從昨天的報紙就可看到:薛球結夥搶劫;大學生賣護照;精神異常的母親在幸安國小潑硫酸;弟弟把哥哥分屍,但是我們居然還有這麼一張漂亮的圖表!
* 游院長錫堃:薛球之外的兩、三個案子都是很快就破案,希望委員不要抹殺七萬五千名警察同仁的努力。
* 秦委員慧珠:破案並不代表治安變好,我們先不要求犯罪率零成長,只要求警察的犯罪率零成長。大家請看,光是二月份就有多少警察涉案!桃園有警察包庇電玩業者,還有警察酒醉持槍殺掉義警;彰化溪湖分局有警察在執勤時嫖妓;三月份還有警察性侵害國中女生,警察性侵害七歲女童;警察上網援交,結果被女警查獲。
* 余部長政憲:我們有七萬多名警員,這只是少部分的個案,多數員警都是不眠不休地投入治安工作,他們的辛勞值得我們加以肯定。
* 秦委員慧珠:光是二月到三月份,就有高達十二位警察犯罪,且犯罪內容五花八門。請問治安變好了嗎?我們非常懷疑!
* 游院長錫堃:對於少數不肖員警,我們一定會依法追究他們的責任,但是不要因此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 秦委員慧珠:本席認為你們對不起全國警察,如今警察超勤津貼降到一萬元,民國八十八年警察的超勤津貼是一萬三千五百元,最高可達一萬七千元。新政府上台後,警察超勤津貼逐年下降,從一萬三千五百元降為一萬兩千元,民國九十二年度再降為一萬元。警察待遇在新政府上台之後節節下降,讓警察覺得沒有尊嚴,受到打壓。
* 余部長政憲:明年度警察超勤津貼已經調為一萬兩千元,不超過一百小時最高可領到一萬七千元,視各地方的財政狀況而定。
* 秦委員慧珠:本席質詢時間有限,無法將所有問題一一說明,只想提醒余部長不要再騙人,我們的治安變好了嗎?犯罪率下降了嗎?你們用這樣的方式面對國人,是不知反省,沒有良心。
* 余部長政憲:我們絕對沒有說治安變好了,方才院長也強調,治安仍有待加強,我們還要繼續努力。
* 游院長錫堃:我們會繼續努力。
* 主席:現在請馮委員定國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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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馮委員定國:(十五時三十四分)主席、行政院游院長、林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委員提出質詢並不是信口開河,而是反映地方的意見,院長不須到地方上就可了解各地輿情。同時,我們也希望為院長提供良好的建議,讓院長有如擁有兩百二十五位樁腳,把地方民情反映給院長,院長應該感到高興才對!
* 主席:請行政院游院長答復。
* 游院長錫堃:(十五時三十五分)主席、各位委員。我很高興有此政策討論的空間。
* 馮委員定國:請問院長看過螢幕上的梨嗎?
* 游院長錫堃:這是雪梨。
* 馮委員定國:這是梨山生產的梨,每個重約兩、三斤,除了梨山之外,全世界大概只有日本能夠種植。現在梨山上的櫻花桃花滿山遍野,可是有些人忍受四、五個小時的塞車就為了到陽明山賞花,因為他們不知道梨山上的花這麼漂亮!這些梨花旁邊醜陋的建築都是合法的建築,當地農民擔心梨樹隨時會被砍掉,只能用鐵皮搭蓋臨時的工寮,以便採摘梨子。另外,梨山上還有一些美輪美奐的建築,卻是違章建築。梨山不是「離山」,行政院編列十二億元要發展梨山的觀光事業,結果卻要把美麗的建築剷掉。請問院長覺得螢幕上的房子漂不漂亮?
* 游院長錫堃:不錯。
* 馮委員定國:房子外面的梨花漂不漂亮?
* 游院長錫堃:漂亮。
* 馮委員定國:剛才鐵皮蓋的房子漂不漂亮?
* 游院長錫堃:那邊不能蓋房子,這是幾十年訂下來的法律。
* 馮委員定國:那些房子都是合法的工寮,梨山的梨民都住在裡面。
* 游院長錫堃:我們以房子的眼光來衡量工寮,當然覺得不好看。
* 馮委員定國:院長口口聲聲要發展觀光,結果好的不能存在,壞的又無法改善。由於地震的關係,梨山道路到處坍方,為了打通道路,一車車的土石都倒到德基水庫。螢幕上的照片是本席在上禮拜五去現場所照的,都是一車一車的廢土。你們卻告訴所有梨農,因為梨樹的水土涵養不夠,所以汙染水源,且德基水庫的泥沙淤積,就是因為種梨樹而來。請問院長,這是梨樹的罪過嗎?農委會提供本席一份資料,上面寫著:梨樹是薔薇科的植物,屬於深耕性的果樹,成樹之後根部可以達到一公尺,對各種土壤都能適應,對山坡地及林地的水土保持都能發揮作用。這是農委會給本席的資料。你們不明察秋毫,德基水庫可是全中華民國泥沙淤積最少的水庫,是因為一車車的卡車把泥沙帶進去,德基水庫才會如此。院長出身於農家,所以很懂得農民。
* 游院長錫堃:但我不是果農。
* 馮委員定國:不是果農也沒有關係,因為你或多或少懂得一點,你可以看到照片中梨樹的樹根有多粗,本席與梨山的果農就站在樹根旁邊,你們卻告訴本席梨樹無法涵養水土。他們在山上經營了三、四十年,你們卻要將果樹砍掉。山上有一萬個家庭,政府府編列了兩百億的預算要拯救失業,卻不知即將造成梨山一萬個家庭失業,其中有些是老榮民,有些已經住在山上幾十年,你們要趕他們去那裡?本席不是隨便批評院長,而是實際到山上看過。本席上山與梨山的果農開協調會,也曾告訴他們,超限利用地百分之三十五,所以政府執意要砍你們的樹。當時政府要砍樹的時候,曾經有個妥協的措施,就是一公頃的超限利用地,若是種上六百棵造林樹種,就可以不砍果樹。他們並不接受,因為在當時他們的梨子好價錢的,現在梨價節節敗退。院長離農甚久,所以不知道農民的辛苦,現在五十斤的楊桃在市場上只賣一百元。
* 游院長錫堃:沒有這麼便宜。
* 馮委員定國:院長要多少,本席可以去苗栗買給院長。現今已是民不聊生,本席也曾與主委談過,不要這麼趕盡殺絕,因為你們現在是要以國家的預算去控告果農,果農也知道沒有辦法,政府控告他們,他們也請不起律師,所以願意接受一公頃種六百棵造林樹種,政府就給他們一條路,等造林樹種慢慢長大,再來砍他們的梨樹。本席也向果農表示,既然要種造林樹種,何妨多種一些楓樹等會變色的樹木,例如春天可以觀賞櫻花,夏天可以吃水果,秋天可以賞楓葉,把梨山帶動成觀光地帶也很好。本席希望院長可以放一條路給這些農民走,此事可否商量一下?
* 游院長錫堃:我先請農委會主委向委員說明。
* 李主任委員金龍:我很敬佩委員關心梨山農民的生計,不過此事關超限利用,原本是租地造林,後來這些墾民違約改種植果樹。民國八十年行政院……
* 馮委員定國:你們很早就想要砍他們的樹,因為他們強力抗爭,所以你們無法去砍,才會拖到現在。
* 李主任委員金龍:當時是因為專家學者進行調查研究,對德基水庫……
* 馮委員定國:不要一天到晚講專家學者,專家學者對德基水庫的研究並不清楚,本席給你們看的資料才是清楚的。
螢幕上現在的畫面一邊是瑞士,另一邊是梨山,梨山與瑞士看來有何差別?如果院長有時間可以去度假,不必到國外,只要到梨山去,遠觀與瑞士相差無幾。本席喜好遊山玩水,全世界走遍八十多國,瑞士景致之美,就是因為在山坡上有些牛羊及木屋,在木屋外種了一些花草,所以看起來很漂亮,我們就有這樣的景觀,也可以造就一個觀光地區。台灣的山川之美在全世界堪稱少有,因為在這麼小的面積內,有一百座三千公尺以上的高山,可說是相當少見,有這麼好的地方,你們卻硬要如此。照片上一方是瑞士,一方是梨山,院長看兩者像不像?應該沒有差多少,結果你們不思發展,硬要砍掉這些梨樹。既然如此,當時就不要叫他們去種梨樹。
* 游院長錫堃:當時我們兩人都還未到行政院。
* 馮委員定國:當然當時你們不在,不過政治是延續的。
* 李主任委員金龍:委員是否同意容我向您報告半分鐘,因為當時是要他們租地造林,不是要他們種果樹,果樹應種在平緩的宜農地才可以,後來是因為這些墾民違約,所以行政院在民國八十年做成處理方案,要求他們在三年內自動歸還土地,第一年給九十萬元,第二年給七十萬元,第三年給四十萬元。
* 馮委員定國:第一年時的水果就可以賣幾百萬,這樣豈會還給你們,用膝蓋想都知道。
* 李主任委員金龍:當初政府做出這個決定也是為了公眾的利益,因為水庫的壽命……
* 馮委員定國:所以本席剛才講過,水庫會淤積泥沙,是因為整治道路的泥沙倒入水庫所致,不是果農所造成,因為整個梨山地區只有六分之一為果樹,其他六分之五為林地,可是政府並未善盡造林之責,應該先把該造的林地造完,不該先砍果樹。難道這麼大的水梨是從石頭上長出來的嗎?農民不必涵養水土,就能長出這麼大的梨子嗎?院長為何不講話,你當院長好像很容易,只要下屬講話即可。本席今天是在質問行政院,不是在質詢各部會,院長覺得如何?
* 游院長錫堃:剛才李主委有講過,我也很欽佩馮委員對此事的關心,不過就超限利用而言……
* 馮委員定國:若是一公頃中只有一、兩分地超限利用,結果這一公頃都算是超限利用,政府這樣的做法合理嗎?這廂在輔導就業,那廂卻在趕盡殺絕,本席不懂你們施政的頭腦是如何思考?一公頃的土地只要有一分地超限利用,整個一公頃的果樹就都要砍掉,這些事情都是農民告訴本席,不是本席所編的。本席希望院長好好考慮此事,農民也放出狠話,你若是叫他們死,他們也不會好好活著,既然沒有辦法活,乾脆就同歸於盡。他們連這些話都講出來了,這是何必呢?本席花了很多時間到地方採訪,取得很多資料給院長,本席不是在此召開辯論會,請院長要慎重處理,把資料帶回去好好研究。
* 游院長錫堃:我們是很慎重,因為事涉德基水庫……
* 馮委員定國:本席就已經告訴院長,德基水庫就是因為這些壞蛋去倒廢土所致。
* 游院長錫堃:沒有。
* 馮委員定國:本席已經說給院長聽了,院長還說沒有。
* 游院長錫堃:馮委員的照片……
* 馮委員定國:難道是本席所偽造的,去找假的東西倒給院長看?
* 游院長錫堃:不是的,那張照片是有問題,委員不要被騙了。
* 馮委員定國:本席當時人在現場。
* 游院長錫堃:我看得懂。
* 馮委員定國:本席上禮拜五開協調會時人在現場。
* 游院長錫堃:委員可以仔細看看。
* 馮委員定國:有人告訴本席這樣很危險,不要從梨山走到德基,因為那條路現在還很危險,結果本席還是從該處通過,因為本席要看看當地的情況。
* 游院長錫堃:既然委員很關心,我就請農委會加強了解。
* 馮委員定國:居然說本席的照片有問題。本席的時間很寶貴,因為一年才與院長講半個鐘頭的話,所以你很了不起。
此外,我們來談談包機,無論是陳總統或是院長,你們都說兩岸要通航,但對岸來台觀光的人次,到目前為止只有幾百個人而已,兩岸要互通,本席以為,這根本毫無進展可言,而且像回台過年這麼自然的一件事,台胞幾乎都快要跪下來苦苦哀求了,你們才答應用包機方式讓他們回來過年,乍看這似乎是一個很大的恩澤,可是我們發現,包機不僅機票價格沒有便宜,時間也只有節省一小時而已,其實在兩岸互通中,如果台商能在一天來回,像早上帶客戶到大陸看工廠,晚上就搭機回台,當然這些台商會根留台灣,還有,商品製造過程中,有五分之四是利用大陸的原料、廠房、土地等資源,剩下的五分之一最重要的部分,比方說裝置IC晶片,就交給台灣的工廠來做,據了解,打上Made in Taiwan的商品價格有時還比Made in Japan高個四成到五成,這麼好的機會,你們卻不好好加以利用,反而堅持所謂的意識形態,認為到大陸就是通匪,本席以為,你們在執政上之所以遭到批評,只會選舉,讓大家生活不好過,就是因為你們不願意正視問題,到底派蔡英文主委是來阻撓還是推動兩岸事務的呢?我們是認為,陸委會是兩岸事務阻撓委員會,而非兩岸事務促進委員會。
據相關資料顯示,在台灣的美商有一百多家撤資,老百姓日子過不下去,外商活不了,然你們卻也不過問,沒關係,再過一年多的時間,國親聯合或許就會讓執政者輪替,到時兩岸就會通了,本席不相信到時的國防狀況會跟現在不一樣,因為蔡主委每次都會以國家安全為由來阻撓小三通,但實施小三通、包機後,國家安全、國防政策又會有什麼改變呢?事實上是沒有,因此,這是要做不做的問題,你們不要再編織藉口,老百姓其實都知道,所以你們不要只是在這裡逞口舌之勇,這是沒有用的,而且你們不做,我們充其量只要忍耐,反正倒楣的只是台商而已。
* 蔡主任委員英文:這些問題可否在下禮拜一內政委員會會議中討論?
* 馮委員定國:禮拜一再談?本來是一天的會,你們卻拜託我們改成半天的會,甚至還希望不要排進議程。
* 蔡主任委員英文:我們並沒有拜託,只是「商量」,而且你們也同意了。
* 馮委員定國:既然主委不願意列席,我們只好在此問院長,可是院長一碰到問題,就只有笑一笑,然後再找你們一起來背書,請教院長,對此你到底有什麼撇步?
* 游院長錫堃:關於委員所提在台灣的美商有一百多家撤資一事,這與事實嚴重不符。
* 馮委員定國:這是美國商會說的,不是我們自己亂說的,而且報紙都有登出來,因此,你們應該要求美國商會不要亂說話,否則就把他們趕出台灣。
本席以為,一個人的祖墳若是埋得好,才有可能做到行政院長這樣高的職位,而且一生可能只有一次,既然如此,就請你們在任時,好好替人民做事。
* 蔡主任委員英文:這是一個非常重大的國家政策,如果過度簡化,恐怕是很危險的。
* 馮委員定國:國家安全會因為包機、小三通行不行而有什麼改變嗎?
* 蔡主任委員英文:說小三通不行是上個政府,說小三通行是現在這個政府。
* 馮委員定國:就算行又如何?反正又沒有通,因為你們限制一大堆,而且只有金門人才可以過去。
* 蔡主任委員英文:不是只有金門人,馮委員上次不也是坐船過去然後回來了嗎?
* 馮委員定國:而且若是要過去掃墓,你們不僅提出一大堆理由,還弄個特准的方式,甚至還對提出申請的人逐一加以審查。
* 蔡主任委員英文:不僅是馮委員,你的親戚朋友都去過了,不是嗎?
* 馮委員定國:我們是去掃墓。本席以為,問題是你們願不願意做、願不願意正視問題。
* 蔡主任委員英文:我們正視這個問題,但我們也必須量力而為。
* 馮委員定國:我們可以看看換了政府,實施三通後,國家安全到底會不會有問題!
* 蔡主任委員英文:可以。
* 馮委員定國:再者,院長應該知道「七逃郎的目屎」是台語,但這句台語寫成文字,然後讓法官在審判時碰到,若該法官不懂台語,則他會不會誤以為這是七個逃犯呢?據了解,語言平等法中包括十四種語言,而曹原彰委員昨日在委員會用福州話質詢客委會主委葉菊蘭,讓葉主委當場傻住了,請教部長,福州話有無包括在上述十四種語言當中?
* 黃部長榮村:福州話是閩北方言的一種。
* 馮委員定國:閩北方言約有二十種,因為本席的母親是閩北人。
* 黃部長榮村:對於馬祖使用福州話,本人認為這也是族群的語言之一。
* 馮委員定國:據統計,約有二十幾萬的馬祖人待在台灣,反觀原住民有三十六萬人,其所擁有的十一種語言就完全列入當中。
* 游院長錫堃:首先,委員方才提到的台語是音譯的問題。再者,不管列入該法的語言有多少種,我們的主要目的是讓任何語言都獲得尊重,而且也能彼此尊重,換言之,種族平等、文化多元。
* 馮委員定國:舉例來說,東勢的閩南人也會說客家話,這是因為周遭環境使然,然客家人出了東勢之外可能就不會說客家話,因為他們可能娶到的是閩南老婆。本席以為,語言是自然形成的,而且我們也很贊同你們來推動,畢竟形成一個文化上千年,但可能在一、二代的時間就毀掉了,但是否有不同的作法,比如,你們可以在考試時,針對會說自己母語者給與加分,愈是稀有的語言加的分愈多,尤其是那些原住民等稀有的民族,如此一來,大家會更重視原住民。還有,像本席本來不會說閩南語,但本席到台中六年不但可以講台語,還可以用台語演講,這全是環境因素所致,因此希望你們不要把語言看得如此嚴重,天天搞意識形態,而應該宏觀點,共同來推動英文,因為在internet中有五分之四的文獻是英文,全世界最新的科技中有五分之四是以英文呈現,應該推動大家多學習英文,而不是八萬元請個老美來教,就一定會講英文,英文還分好幾種,每個國家的英文還不盡相同,馬來西亞現在所有的自然、數學、英文課都講英文,而馬來西亞華語學校的社會科學、歷史地理、國文才講中文,所以馬來西亞民眾很自然的學習兩種語言,我們要用這樣的方式來學習語言,而不是陳水扁讓你當部長,你一高興就推動大家來講台語,你們必須要有宏觀的遠景。
* 黃部長榮村:情況並不是這樣,他所說的只是互相尊重的部分……
* 馮委員定國: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前任主委還罵你們這些人無恥,本席不願意批評的如此不堪。
* 黃部長榮村:他並不知道其中的內容…
* 馮委員定國:根據你們的內容:在法庭上有使用自己語言的權利,若真是這樣,將來行政機關召開會議,游院長你們就苦了,我們原住民委員可以隨意用任何一種語言發言,屆時,你們就要忙著找翻譯,例如馬祖人如果講福州話,你豈不是還要另外找人翻譯?
* 黃部長榮村:這並不能代表教育部的立場,因為這只是徵求各方意見的草案,我們發現其間有很多爭議,我們將暫緩處理。
* 馮委員定國:黃部長應該預先過濾一下,而不是任其百花齊放,黃部長也知道這是非常不合理的,而且黃部長也是歸國學者,美國也是獨立的國家,它也是使用英文,何以台灣人講國語就不行,認為具有意識形態,為政者要宏觀,不要目光如豆,今天在台灣說上海話、山東話、湖南話、四川話的族群都超過二、三十萬人,你是否把他們也列進去了?我們並不是也無須要爭,但是同樣一句話,如果要用十一種語言廣播的話,火車早開走了。
* 黃部長榮村:我們會很謹慎的處理這個問題,教育部在民國七十二年時也草擬過語文法,欲採用單一語言,但後來也遭受爭議,我們現在也知悉各方對此一問題的擔心之處,我們會很謹慎的處理此一問題。
* 馮委員定國:最近,將近有五百多名使用中鋼材料的工廠老闆前來陳情,中鋼公司近幾個月大約賺了上千億元,原本其只設立一支專線電話來處理這件事,後來被罵了,改設立十支電話來接聽大家的意見,而其所列的五點結論都是白講,唯一還有點用的結論就是多裝了幾支電話。其次,中鋼最後一項結論就是中鋼的價格已經低於國際行情,表示中鋼不打算跌價,中鋼還表示將進行檢討,大幅降低外銷數量,然後再充分供應國內市場,而且僅只「檢討」,至於會不會降,因語句模稜兩可,尚不得知;再者,還要成立一個出口的監視機制,但這些廠商光是三點半到四點半,這一個鐘頭就過不去了,你們還開什麼檢討會?因此游院長應該要正視這個問題,大家都認為游院長外表看來忠厚,所以不忍苛責,但是很多問題,游院長都只是點頭,並未解決,由於時間有限,無法將問題講完,謝謝。
* 主席:請廖委員國棟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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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委員國棟:(十六時六分)主席、行政院游院長、林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方才聽過馮委員質詢之後,本席想要請問院長,如果我現在用原住民的語言質詢,請問游院長要怎麼辦?
* 主席:請行政院游院長答復。
* 游院長錫堃:(十六時七分)主席、各位委員。我將會建議貴院安排翻譯人員。
* 廖委員國棟:如果本席現在用原住民的語言拜訪各部會或參與會議,請問游院長要怎麼辦?
* 游院長錫堃:我們會尊重使用者的意願,但語言最好使用對方能夠聽得懂的語言。
* 廖委員國棟:但若是這樣,就無法使會議的程序繼續進行。
* 游院長錫堃:所以最好使用大家或對方能夠聽得懂的語言。
* 廖委員國棟:也就是說,在公共場合應該要用大家都能夠聽得懂的語言,那就是國語,對嗎?
* 游院長錫堃:是的。
* 廖委員國棟:日前,呂副總統秀蓮在基隆二二八紀念基金會的活動場合說了一句非常敏感的話,就是:「不要期待外來政權會帶給我們幸福」,今天本席身為一位原住民的立法委員,在看過這篇報導之後,實在感到五味雜陳,內心非常沈痛,多年前,當李前總統登輝提到外來政權時,大家都非常激動,因為就當時的環境而言,「外來政權」這四個字是非常強烈的批判性字眼,但後來經過他說了幾次,大家就變得無所謂了。
前年,縣長競選時,本席在報章雜誌上看到貴黨前主席施明德對「外來政權」做了一個非常好的詮釋,他說:自從一九九六年台灣自己選出自己的總統之後,台灣就沒有所謂的外來政權。這句話非常有前瞻性,然而在民進黨執政三年之後,呂副總統秀蓮又再度撩撥這個話題,甚至說:不要期待外來政權會帶給我們幸福。本席請問游院長對外來政權有何看法?
* 游院長錫堃:我認為該政權如果是經過中華民國兩千三百萬人用選票選出的,就不算是外來政權。
* 廖委員國棟:所以你也同意許前主席講的話?
* 游院長錫堃:我一直都是這樣的想法。
* 廖委員國棟:這樣本席就很佩服你,我們是應該有這樣的胸襟,也要有往前看的氣度;有人說連戰就是外來政權,持這種說法的人氣度太小了,我希望游院長要用大氣度往前來看待這件事。
* 游院長錫堃:由於我們都不知道呂副總統講這些話的前文是什麼,也許是……
* 廖委員國棟:標題都這麼大!
* 游院長錫堃:有時候是會被誤解的。
* 廖委員國棟:你的意思是媒體誤解呂副總統的話?
* 游院長錫堃:我沒有這樣講,因為我們都不在場。
* 廖委員國棟:透過媒體就會讓全國都看到。
* 游院長錫堃:如果從其中找一句話,有時候會誤解她的意思。
* 廖委員國棟:我們不花時間討論這件事。
最近本席常參加原漢通婚的喜宴,本席從中發現族群間正在發生微妙的感情轉變,也就是說有越來越多人接受原住民的文化,甚至認為台灣未來的主流文化就是原住民文化,特別是年輕的一群,還以擁有原住民的血統為榮。
在行政院的官員中,也有人勇於表達自己是原住民的族群,像新聞局的葉局長,就是平埔族人。前幾天陸委會的陳副主委也表示,看看他的身材、眼神和臉部,就是典型的原住民,這種轉變對台灣社會而言是好的發展。
上週本席有機會到花蓮拜訪,我親耳聽到一位阿美族的耆老提到游院長的阿媽是噶瑪蘭人,此說是否屬實?
* 游院長錫堃:我初生後就沒有看過阿媽,所以我不知道,但是我阿媽的娘家是在噶瑪蘭族的村莊,因此是有可能。
* 廖委員國棟:我第一次問你時,你很堅決的否認;今天你循著社會環境的改變,也表示可能。
* 游院長錫堃:我並不確定,如果以整個族譜來看,是看不出來,所以不能說我跟著大家流行,我還是要依據事實來講,我阿媽原來住的地方是五結鄉,那附近就有噶瑪蘭人。
* 廖委員國棟:這也不是我們今天談話的焦點……
* 游院長錫堃:第二個論點是有位阮昌瑞教授說,在宜蘭大概有七○%的人有噶瑪蘭人的血統,但我也只能說可能,因為我並沒有去驗DNA,所以無法確切證明。
* 廖委員國棟:游院長眉清目秀、性情溫和,非常有阿美族的氣質。
* 游院長錫堃:和阿美族大概無關。
* 廖委員國棟:但噶瑪蘭和阿美族非常接近。
* 游院長錫堃:因為政府強制將噶瑪蘭人劃為阿美族,事實上他們是不同族群的。
* 廖委員國棟:這話題就此打住。
四百年來台灣原住民受外來政權的統治,土地被外人占光了,資源也被用光了,原住民現在真的是一無所有,根據我手上的資料,目前全國的原住民保留地面積有二十五萬一千零二十七點一八三九公頃,原住民已取得的面積是二萬七千九百五十四點八八九公頃,佔百分之十一,顯然政府在推動原住民取得保留地部分的成效不足,距離阿扁總統說要將土地、自然主權與傳統領域都給原住民的理想太遠了,我們看來仍像海市蜃樓一樣可望而不可及。依本席看:從國民黨執政至今天的民進黨政府,仍然是以外來政權的心態在管理原住民土地的問題,哪有什麼新伙伴關係?在保障原住民土地權方面,原民會依據新伙伴關係,草擬了「原住民族自治法」與「原住民族發展法」,草案當中都詳列原住民族對土地的權利,但是本會期並未看到執政黨有要將這兩個案子列為優先審議的法案,所以本席質疑執政黨協助原住民完成這兩項法案的誠意。
* 游院長錫堃:廖委員如果要比擬這幾十年來對原住民的照顧,則政黨輪替之後是有很多法案產生,過去都是用辦法而很少有真正照顧原住民的法律,包括山地保留地也是用辦法規範;現在訂了很多的法律,但大權也並非都在執政黨,必須朝野各政黨都願意訂定位階高的法律案,這些法律非常多,其中的原住民發展法與自治法都是新定的法律,所以需要協調各部會,因為若訂不好,反而對原住民的發展有不好的影響,我們一定要集合產官學界的意見,做很好且具體可行的規範,因此在處理上就比較耗時間;至於其他的部分,就由陳主委來說明。
* 陳主任委員建年:關於我們目前草擬的原住民族發展法與原住民族自治法部分,原住民族發展法曾於上會期提出,因為來不及審查,又退回行政院,在我接任後,由於院長非常重視,所以指示由政務委員再召集會議重新檢討,在提出於行政院會前共會審了十幾次,此會是由黃政務委員召集。今年第一次院會的第一個討論案,就是原住民族發展法,當時仍然有幾位政務委員認為還需要修正,所以院長就指示要有三個大方向,即必須兼顧原住民的發展、族群共容與不能引起族群紛爭三大原則,現在由葉政務委員與黃政務委員積極會審中,近期內會送院會討論,再送大院審議。
* 廖委員國棟:院長可否給個時間表?
* 游院長錫堃:因為這是新的法律案,因此各個相關部會有必要釐清。
* 廖委員國棟:記得這個案子在十幾年前,蔡委員中涵就已經提出過草案。
* 陳主任委員建年:那是基本法的草案。
* 廖委員國棟:十幾年了還無法訂出符合那三個方向的法案,所以要你給個時間表,本席希望在這個會期看到那兩項法案。
* 陳主任委員建年:行政院也將發展法列為優先法案之一,我們現在正加緊腳步在徵詢地方政府的意見,因為發展法牽涉到地方制度的一些法規,所以院長是以非常謹慎的態度,希望能提出周延的草案。其次,在原住民族自治法方面,因為涉及五十七項法規,必須經過很縝密的會審工作,目前陳政務委員正積極地推動,希望能在這個會期如期送請大院審議。我們正在努力之中。
* 廖委員國棟:我們希望很快就有好消息。
* 游院長錫堃:我可以答應廖委員在會期內一定將這些法案送到。
* 廖委員國棟:謝謝院長的答復。講到土地,最近花蓮壽豐鄉有一起案例,相信院長應該知道。在花蓮壽豐鄉東華大學聯絡道路附近,有很多阿美族在當地霸占退輔會所管理的土地,我們稱之為圈地築屋事件,其中有一半的土地屬於台糖所有。事實上,這些台糖的土地都是日據時代日本強征民地,或者強迫原住民墾荒所開墾出來的土地,特別是在東部。日本戰敗回國之後,把這些土地都轉移給台糖,所以台糖才有那麼多土地,現在還有五萬多公頃的土地在台糖手上。有一個部落被強遷到台糖的土地上居住了六十年,結果發現土地還是屬於台糖所有。本席非常擔心,一旦台糖民營化之後,現在台糖手上的土地都會變成私有,所以本席在此具體地建議,所有與原住民傳統領域有衝突的土地管理機構,譬如退輔會、台糖、土地銀行、林務局、國家公園管理處、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自即日起,應該停止放租的業務,俟原住民傳統領域都獲得確定、法律建制也完備之後,再辦理放租,院長以為如何?
* 游院長錫堃:我現在一下子聽到這件事情,不是很了解。廖委員剛才表示,現在這些土地有在放租嗎?
* 廖委員國棟:有。
* 游院長錫堃:廖委員也知道原住民族發展法及原住民族自治法的制定一定要審慎,就是這個道理。沒有聽到這件事情,我就不知道未來原住民族發展法可能會涉及這個問題。我會請三位政務委員及審議本案的相關單位把這個問題記錄下來,請他們在研擬這項法案時,應該要注意這一點。
至於放租的問題,廖委員建議只要涉及傳統領域的土地,都不要放租,但是這可能會有一個困難,因為現在對於傳統領域的範圍如何界定還不明確,也就是說,還沒有法律作為依據、加以明確化,所以現在仍然無所適從,不知道應該如何處理。
* 廖委員國棟:所以我就特別提出台糖、台東這個部落的案例。一旦台糖民營化,這些土地就會變成民間的土地,屆時要花多少錢才能夠買回來?對於類似的承租,如果可以處理,應該儘快處理,否則我建議國有財產局將所有放租的業務全部暫停。
* 游院長錫堃:關於這個問題,我會請負責處理原住民族發展法的黃輝珍政務委員也考慮在內。
* 廖委員國棟:接下來本席想探討原住民的工作情形。
* 陳主任委員建年:向委員補充一點。在傳統領域部落地圖的繪製方面,我們去年完成了三十一個部落,今年則是以日據時代的地圖套圖,希望能夠達到二百個部落,目前有三個學術單位提供協助。去年是由台大地理系以GIS、GPS等較科技的方式,配合部落的耆老及有志之士的溝通。
* 廖委員國棟:你們今年應該要做完。今年應該可以全部做得完吧?
* 陳主任委員建年:因為預算的關係,所以我們還在斟酌相關的預算。這筆預算超出了我們今年度的計畫。
* 廖委員國棟:你們要儘速完成。
* 陳主任委員建年:本來這個計畫有三期,我們縮短成為二期,正在努力之中。
* 廖委員國棟:接下來我們來看一看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的執行情形。按照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五條的規定,原住民地區之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其僱用不需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非技術性工級職務員工之總額,應有三分之一以上為原住民。目前所有的公營機構,包括國家公園管理處、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林務局、輔導會等等相關在原住民地區的機構,有沒有遵循三分之一條款?
在國家公園方面,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總員工數為七十人,原住民員工人數僅九人,進用比率為百分之十三;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的總員工數為一百零八人,原住民員工人數有二十七人,進用比率是百分之二十五;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的總員工數為一百零四人,原住民員工人數有二十五人,進用比率是百分之二十四。
國家風景區的狀況就更慘。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的總員工數為一百零六人,原住民員工人數只有六人,進用比率是百分之五點七;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的總員工數為二十一人,原住民員工人數只有一人,進用比率是百分之四點八;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的總員工數為三十八人,原住民員工人數只有一人,進用比率是百分之二點七;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很慘,總員工數為三十六人,竟然沒有一名原住民員工;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的總員工數為二十一人,原住民員工人數只有一人,進用比率是百分之四點八;新成立的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的總員工數為八十三人,竟然沒有一名原住民員工。所以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任用原住民的比率平均來說還不到百分之三。
在農委會林務局林管處方面,包括羅東、新竹、東勢、南投、嘉義、屏東、台東、花蓮,總共有二千五百三十三名員工,不必具有任用資格者有一千五百七十三人;有任用資格者占百分之二點四,不必具任用資格者占百分之九點一。
至於退輔會的情況還好,退輔會森保處總共有四百零二名員工,其中有六十二位原住民員工,占總員工數百分之十三。
依據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的規定,原住民員工應該有三分之一以上,但是上述的數據實在令人覺得慘痛!這些公營機構任用原住民員工的比率只有百分之五以下。請教陳主委,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訂有罰款的規定,目前的執行情形如何?
* 陳主任委員建年:依據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八條,得標廠商其於國內員工總人數逾一百人者,應於履約期間僱用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人數不得低於總人數百分之二,僱用不足者,除應繳納代金(一萬五千八百四十元),並不得僱用外籍勞工取代僱用不足額部分。這是法律的規定。
* 廖委員國棟:這些公營機構有沒有繳款?我剛才唸的公營機構,沒有一個單位進用原住民達到百分之三十。
* 陳主任委員建年:依據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有三年的緩衝期。
* 廖委員國棟:你不講三年,我還忘記了。我覺得公營機構應該優先作為表率,為什麼一定要等到三年以後才達到這個比例?以上提到的國家公園管理處、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林務局、輔導會都是公務機構,應該作為表率,讓民營機構參考。
* 陳主任委員建年:我們非常感謝人事行政局在這項法律頒布之後,對各機關僱用額度做全省性、全國性的調查,因為法律規定在三年內要補足,當然如果能夠馬上解決最好,不過在人事方面,請神容易送神難,所以也要兼顧情理法。
* 廖委員國棟:我建議李局長在人事的部分,對於任用原住民的考試條件其實可以放寬一點,讓他們也有機會進入公務機構。
* 李局長逸洋:我們去年有辦原住民特考,未來會繼續再辦。至於廖委員提到的那幾個機構,確實未達到進用標準,但整體而言,仍然是超額進用的情況,而且人數超過滿多的。
* 廖委員國棟:院長可能知道現在原住民的失業率是百分之八點三七,一般國民的失業率則是百分之五點零二,可見原住民失業率高出一般水準很多。其次,相對於原住民高失業狀況,呈現出來的特點卻是外勞大軍壓境!本席前天曾請教勞委會陳主委,才知道現在有高達三十萬八千名外勞在台灣,實際上的數目還不止於此!我們多少年來一直高喊要減少外勞,但好像都沒有什麼成效,外勞的人數就與原住民失業率一樣,一直居高不下而且節節高升!
台灣每年要匯七百億元新台幣的外勞薪水出去,給那些對我們不是很友善的國家,如印尼、泰國等國;與此同時,我們還必須要花一百億元新台幣來照顧國內的失業勞工,其中受衝擊最大的就是原住民。原住民除了在工作職場受到排擠外,還會被自家人剝削!據三月五日報載,有一百多名原住民到台北求職被騙,不知院長是否看過這則新聞?
* 游院長錫堃:抱歉,本人沒有看到。
* 陳主任委員菊:關於這個消息,勞委會非常注意,而且我們也沒有允許它進用外勞,這件事情本人已答復過廖委員了。
* 廖委員國棟:本席主要是要向院長提這件事情,因為他還沒有看過這件新聞。不知院長是否瞭解,有很多廠商都在挖空心思,踩著原住民的人頭找外勞!而且還A了勞委會的錢,讓我們看起來真是心痛!
昨天還發生一個事件,可以讓院長從中看出原住民勞工在台灣的處境。昨天有位土城市陳姓代表的太太,因為他先生陳代表在代表會中衝撞了市長,隔天就被革職!據本席剛剛收到的資料顯示,他們將籌組「原住民尊嚴行動聯盟」,又準備要進行抗爭活動。院長可知道,台灣社會是怎樣對待原住民的?如果昨天……
* 游院長錫堃:本人昨天下鄉。
* 廖委員國棟:如果院長有看到那個新聞片段,那你真的要流眼淚!
* 李局長逸洋:關於昨天那個訊息,我們曾在昨晚向秘書處報告,但因為院長下鄉,所以無法瞭解整件事情。
* 廖委員國棟:你們在宣導擴大公共服務及公共建設等振興經濟方案時,曾宣示要把全國的失業率降到百分之五,其至要挑戰百分之四,可是原住民有百分之八點三七的失業率,不知院長可否在此鄭重宣示,將原住民的失業率降到百分之五以下?
* 游院長錫堃:關於原住民的就業問題,剛才廖委員也已經提到,相關的法律都已提供這方面的保障。除此之外,在政府提出的五百億元搶救失業方案中,就是希望以原住民的就業為優先;至於二百億元部分,因為它是特別針對弱勢的失業者而提出,所以……
* 廖委員國棟:院長只要答復能否降到百分之五以下即可,不要再說明了。
* 游院長錫堃:因為原住民高失業率的原因比較多,比較不好訂出確定達到的程度,但我們會努力去做,因為原住民的失業率如果無法降下來,那整個失業率如何能降下來呢?
* 廖委員國棟:本席要將院長答復的「努力」,視為將原住民失業率降到百分之五以下的承諾。
另外,去年台東曾遭到卡莫里大雨的損害,特別是本席居住的台東縣成功、東和、長濱等鄉鎮,一天之內下了四百九十公厘的雨量,結果到處發生山壁崩落的情況,造成非常大的損害。在台東縣政府清查統計之後,總共向行政院提報二億元的損害,原來的目的是希望行院能加以補助,但行政院認為台東縣自己有預備金可支應,所以縣政府又花了一定的預備金,但無論如何籌措,還是無法籌出另外的一億五千萬元,因而再度向行政院請求協助,其間公文往來總共有三次之多,可是行政院不給就是不給,是否因為他是親民黨籍縣長所以就不給?
* 游院長錫堃:我們沒有黨派之分。
* 廖委員國棟:那你們是按照什麼標準來決定補助與否?你們是否有這方面的評估?
* 游院長錫堃:廖委員現在講的事情,本人並不很瞭解。
* 廖委員國棟:只有主計長瞭解。
* 游院長錫堃:如果是災害造成的損失,那應該是以災害準備金支應,只有在地方政府的災害準備金用完而有不足時,才由上一級政府動用經費支應。
* 廖委員國棟:本席剛才就說台東縣的經費已經用完,所以才會向行政院請求補助嘛。
* 游院長錫堃:這有法定額度的規定。以本人過去任縣長的經驗,即使編列的金額少,但還是一定要先將法定經費用完後,才能動到上一級政府的災害準備金。
* 廖委員國棟:最後本席要以傷心的話來向院長拜託,這句話就是「壓傷的蘆葦它不折斷,將殘的燈火它不吹滅」,院長要好好考慮原住民的處境,要多多照顧原住民,謝謝。
* 游院長錫堃:這是我們應當做的事情,是政府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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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國棟書面質詢:
前幾天,副總統呂秀蓮在基隆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活動中,再一次撩撥所謂「外來政權」。呂副總統說,「不要期待外來政權能給我們幸福」。作為一位原住民立法委員,當我看到媒體報導時,內心真是五味雜陳,沉痛不已!
當前總統李登輝第一次提到「外來政權」時,社會反應非常強烈,因為以當時國家社會的處境,這四個字是非常具有批判性的。後來他又提了幾次,大家就見怪不怪了。前年底縣長選舉時,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給「外來政權」下了非常好的詮釋,施前主席說,「從一九九六年台灣人自己投票選出總統後,台灣就沒有外來政權」。
但是,民進黨執政三年之後,從副總統口裡說出「不要期待外來政權會給我們幸福」的煽動性言語,本席非常不解,也很想知道游院長對所謂「外來政權」的看法?
本席近年來參加很多原漢通婚的喜宴,我發現台灣社會族群間的感情正在微妙轉變,那是很多人推動本土化的意外收穫,越來越多的人接受原住民文化,這是台灣未來的主流文化,特別是年輕一輩以擁有原住民血緣為榮。此所以我們的政務官新聞局葉局長承認自己是平埔族,前些天陸委會陳副主委也說,他高大挺拔的身材、炯炯有神的目光,以及俊美的face,就是典型的原住民。
上星期,本席回花蓮鄉下,親耳聽到一位阿美族耆老說,游院長的阿媽是噶瑪蘭族,可有此事?
四百年來,台灣原住民一直承受「外來政權」的統治,土地被外人佔光了,資源被外人用盡了,幾近一無所有。根據統計資料,目前全國原住民保留地面積為二五一○二七.一八三九公頃,而原住民已取得所有權之面權為二七九五四.八八九公頃,僅佔所有保留地面積的十一%,顯然政府在推動原住民取得保留地所有權的政策努力似乎不夠,而陳總統想要「恢復部落及民族傳統領域土地」的目標更像是海市蜃樓般,僅是一團虛幻罷!
依本席看,從國民黨時期到今天的民進黨政府,仍然是以外來政權統治心態在管理原住民土地,何來新夥伴關係?
如何保障原住民族的土地權,原民會依據新夥伴關係協定,草擬完成之「原住民族自治法」與「原住民族發展法」草案中皆詳列保障原住民族之土地利用權益,然本會期執政黨並未積極將之列為優先推動審議的法案,令人遺憾!本席不免質疑執政黨的誠意何在?請院長說明。
花蓮壽豐鄉阿美族圈地築屋事件
台糖目前擁有土地五○、○○○公頃,據了解台糖土地係日據時期強徵民地、搶徵原住民墾荒的原日本糖業株式會社移交給台糖的。
有些部落土地住了五十年,土地還是台糖所有,一旦民營化,台糖所有土地何去何從?
本席建議,所有與原住民傳統領域有爭議的土地管理人機構,應自即日起停止放租作業,俟傳統領域相關法規建制完成後,再予辦理。
為了生活,為了適應新時代環境,有三分之一的原住民離鄉背井,遷居到都會區討生活,逐工地而居,過著顛沛流離的生活。即使到了今天,台灣社會已經更成熟、更有公平正義,但都會區原住民仍然過著水平線下的生活水準,在工作職場裡遭到不公平的待遇。
讓我們回頭看看部落現況。(圖像)
由於年輕力壯的青年人都到都會生活,所以留在部落裡的都是老弱殘兵,巷道淒涼,與早年部落旺盛熱鬧的景狀真是不可同日而語。最近因為失業返鄉的人口增加了,但是農田休耕,他們無所是事,部落一片死氣沈沈、夕陽西下的殘況。
這就是各位常聽到形容原住民部落的所謂「部落組織瓦解,文化崩解流失」的寫照。
是誰讓原住民淪落到這樣的起步呢?
是宿命,還是「外來政權」呢?
本席要在此向游院長為首的外來政權表達嚴正的抗議:台灣原住民的基本人權遭到外人踐踏。我國空有憲法濟弱扶傾的精神,卻未落實!
南方朔教授說的好,「一個社會是否文明,端看他們是如何對待境內弱勢族群為指標」。游院長,您覺得台灣在這部分表現如何?
原住民工作權保障執行情形
一、政府採購法執行情形
「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八條
得標廠商其於國內員工總人數逾一百人者,應於履約期間僱用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人數不得低於總人數百分之二,僱用不足者,除應繳納代金,並不得僱用外籍勞工取代僱用不足額部分。
現況:依政府採購法廠商所繳納代金已成立「原住民族就業基金專戶」,由原民會主管,至今已累積達三億九千萬元,於九十一年九月開啟動支。九十二年度預算支用一億七千三百萬元,重點工作項目為,訓用合一、輔導勞動合作社、宣導就業媒合、提供部落農閒待業人員工作、建立原住民人力資料庫等。
二、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執行情形
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五條規定,原住民地區之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其僱用下列人員之總額,應有三分之一以上為原住民:
一、約僱人員。二、駐衛警察。三、技工、駕駛、工友、清潔工。四、收費管理員。五、其他不需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非技術性工級職務。
……
原住民地區之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進用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其進用原住民人數應不得低於現有員額之百分之二,並應於本法施行後三年內完成。但現有員額未達比例者,俟非原住民公務人員出缺後,再行進用。
本法所稱原住民地區,指原住民族傳統居住,具有原住民族歷史淵源及文化特色,經中央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之地區。
內政部營建署國家公園現況 |
國家公園 | 原住民人數 | 總員工數 | 佔管理處總員工數比 |
雪霸 | 九 | 七○ | 一三% |
玉山 | 二七 | 一○八 | 二五% |
太魯閣 | 二五 | 一○四 | 二四% |
交通部觀光局所屬國家風景區現況 |
風景區 | 原住民人數 | 總員工數 | 佔管理處總員工數比 |
東部海岸 | 六 | 一○六 | 五.七% |
花東縱谷 | 一 | 二一 | 四.八% |
日月潭 | 一 | 三八 | 二.七% |
阿里山 | ○ | 三六 | ○ |
茂林 | 一 | 二一 | 四.八% |
參山 | ○ | 八三 | ○ |
農委會林務局各林管處現況 |
林管處 | 原住民人數 | 總員工數 | 佔管理處總員工數比 |
羅東 | 一一 | 有任用資格者九六○人,其餘一五七三人,共二五三三人。 | 有任用資格者佔二.四%,其餘佔九.一%,總計佔六.五五%。 |
新竹 | 二四 |
|
|
東勢 | 一○ |
|
|
南投 | 二八 |
|
|
嘉義 | 一五 |
|
|
屏東 | 一五 |
|
|
台東 | 三五 |
|
|
花蓮 | 二八 |
|
|
行政院退輔會森保處現況 |
單位 | 原住民人數 | 總員工數 | 佔管理處總員工數比 |
森保處含山林工作隊與遊樂區 | 六二(多係不定期工) | 四○二(其中二○八人係不定期工,三○%為原住民) | 一三% |
根據以上各單位提供之數據(多未分列任用資格與非任用資格),原住民員工多係「非任用資格之約聘僱勞工」,依工作權保障法規定,原住民員工應達總員工人數的三分之一以上,然綜觀各單位,顯然都未達成目標。
雖然工作權保障法規定,可於該法公布(九十年十月公布)後三年內(至九十三年十月止)達成進用比例即可,但是本席認為這些單位因位處原住民區域,應該作為表率,率先達成進用比例才對,不應該消極等待三年緩衝期的屆滿。尤其,這些單位事實上極需進用原住民員工例如巡山員等,但多卡在任用資格上面,還有約聘僱遇缺不補的原則。本席希望政府在執行這些位處原住民區域機關的人事凍結措施,能對原住民人員寬予協助,除放寬考試條件,並儘可能不裁撤原住民的約聘僱人員,保障其工作權。
觀光客倍增計畫V.S.城鄉均衡發展
游院長上任後,以「維護自然生態,營建永續發展」為主軸,推出「挑戰二○○八年︱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您的用心本席表示肯定,尤其是觀光客倍增計畫全面帶動城鄉基礎建設,提昇觀光產業、文化產業,影響可謂深遠,如此良法美意,在執行面上卻有許多可議之處。
就拿今天推行「國民旅遊卡」來說,實施三個月來,公務員反映不佳,持卡旅遊極不方便,特約商店未普及化,有的飯店住宿可刷卡,到餐廳吃飯卻不可刷卡,有圖利特定商家之嫌,而在原住民地區的民宿、風味餐等都無緣分享這一年至少六十億的觀光大餅,院長您知道嗎?
城鄉發展不均衡
來看圖示,西部地區的交通線可說發展快速,眼花撩亂像迷宮(看交通線圖),但是東部卻是清潔溜溜,就連攸關台東觀光產業發展的南迴公路拓寬工程,屢遭公共工程委員會百般阻撓,至今仍無法順利施工,院長您知道嗎?
卡莫里大雨損害
去年台東縣發生「卡莫里」大雨損害,尤其是東海岸東河、成功、長濱三個鄉鎮,一天之內連續雨量高達四九○公厘,相當於平時一年的雨量,造成了東海岸山脈壁到處崩落,奔竄而下的土石流充滿野溪、覆蓋稻田、沖毀房屋,全縣損失經縣府統計高達二億元。
台東縣政府除了自行運用第二預備金緊急搶救外,其餘一億五千萬元經三次向行政院請求補助,至今未見下文。
台東縣是偏僻縣份,財源自籌能力只有年度預算的一○%,去年卡莫里的大量損害,縣府根本無力協助民眾解決,但是行政院只因縣長是親民黨籍,不補助就是不補助。您是以什麼樣的角度或評估,決定何者該補助,又何者不該補助?
讓我們再看看原住民的失業狀況:
一、原住民失業率八.三七%,比一般失業率五.○二%高出許多。
二、外勞大軍壓境,在台灣有登記的外勞高達三十一萬人,而實際外勞人數比這個數目還更多。
多年來,我們高喊減少外勞,但是時至今日,外勞人數和原住民失業率一樣,始終居高不下,節節上升。
台灣每年要匯出七○○億以上的外勞薪水到對我們並不怎麼友善的泰國、印尼等國家,同時又要花費一○○億的就業安定基金來照顧國內失業人口,這其中受衝擊最大的就是原住民。原住民在工作職場被外勞排擠不說,還被自己人剝削欺負。
三月六日有一百三十位原住民遠從花東到台北中和應徵根基工程公司招募工人,到了現場才發現受騙上當。昨天,天主教新事社會服務中心召開記者會,記者會中原住民的哭訴不是單一事件,我們有理由相信,這類事件在台灣各地經常發生,不勝枚舉。廠商挖空心思踩著原住民勞工去找外勞工人,去A勞委會的僱用獎助津貼。本席在這裡要強烈要求行政院,應嚴懲這類不肖廠家,加強監督管理並暢通申訴管道,以杜絕未來再度發生。
在如此高失業率時代,執政黨適時推出「公共服務擴大就業計畫」及「擴大公共建設振興經濟計畫」,我們看到政府宣示要將失業率降到五%以下,甚至挑戰四%,而對於高達八.三七%的原住民失業率,游院長是否也可展示決心,也鄭重宣示將原住民失業率降到五%以下?
有關原民會
請問原民會主委,未遵照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進用原住民勞工,而繳交罰款的廠家有多少?
針對原住民就業服務事項,九十一年十二月貴會遭監察院提出糾正,指出貴會「設置諮詢服務站未考量服務導向,造成設置地點重疊與資源浪費,又辦理原住民傳統技藝及一般職業訓練,未達訓用合一成效,復對於原住民就業失業統計,未能定期蒐整資料及辦理原住民參加各職類技術士技能檢定,欠缺監督查核機制與防弊措施,致生弊端,均有不當。」主委,您有什麼改善的具體措施?
本席很納悶,上面提到原住民求職遭騙的案例,為何受害的原住民不去向原民會哭訴,為什麼不向勞委會控訴,您知道為什麼嗎?不是行政部門宣導不足,就是受害原住民對原民會、勞委會沒有信心。所以才求助於教會,這是執政黨面臨的一個重大警訊!
對於原住民的失業解決方案,本席提出以下看法。
觀光客倍增計畫(挑戰二○○八)↓觀光產業、文化產業↓原鄉就業 |
←
交通部觀光局↓觀光產業 文建會↓文化產業 農委會↓觀光農漁業 內政部社會司↓社會服務產業 勞委會↓職業訓練、創業輔導 原民會↓資訊提供、追蹤考管 | 原住民族事務經緯萬端、錯綜複雜,絕非某一部會可獨立完成,相關部會必須同心協辦。 |
←
成功案例: 嘉義阿里山鄉↓達娜伊谷生態園區 台東延平鄉↓布農文教基金會 屏東山地門鄉↓峨格文化工作室 花蓮光復鄉↓馬太鞍生態園區 |
「擴大公共建設振興經濟條例」中對企業獎助規定應適用於重大公共工程徵募原住民勞工。
原鄉就業:積極推動,有效輔導。
政府施政應有其延續性,一個偉大的政治家是很有遠見,不因政黨輪替而改變其為民服務的理念。我們前後任的領袖分別用一句話定位自己,並贏得民眾稱讚。
李登輝總統說:民之所欲,常在我心。 陳水扁總統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
游院長,如果以這兩句話來評量您一年來的施政成就,您覺得您的成績如何?
* 主席:請曾委員華德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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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委員華德:(十六時三十七分)主席、行政院游院長、林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對於剛剛游院長對廖委員質詢事項的答復,本席有一些不同的看法,事實上,要照顧少數居於劣勢環境的原住民,不是用法律來解決的,如果政府要等到有了法源才來照顧原住民,如果觀念上還停留在沒有法源就不照顧原住民,那是對原住民何其殘忍的事情!
在未精省之前的省政府時代,當時並沒有什麼關於照顧原住民的法源,但省政府訂定了許多有效的措施與辦法來推動,雖然今天法源還不足,但在立法院未通過一些法案之前,行政院各部會也可以提出現階段協助、改善原住民生活的一些具體措施與辦法,所以本席認為這不是法的問題,而是今天整個台灣是否失去良心的問題。對原住民的照顧,是一種基於人道關懷的問題,但是大家都忘記了一件事情-這塊土地原來是原住民的土地!換句話說,大家不曉得何謂原住民,大家還沒有對原住民意義的認知,既然沒有這方面的認知,當然就無法策訂出很好的政策。
我們也常常感嘆,今天所有關於原住民的事務,事實上行政院並沒有一項政策在推動。
請問游院長,原住民的公共政策何在?你是否看過了?
* 主席:請行政院游院長答復。
* 游院長錫堃:(十六時四十分)主席、各位委員。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係負責處理與原住民相關的公共政策,所以在政策上應該不會有不努力的情形。我同意曾委員的說法,的確有很多人道的關懷,良心或認知方面可能還不夠,不過,這是長期累積下來的,要改變一定要透過法律的訂定才有辦法做。
* 曾委員華德:請游院長針對本席的問題答復,我的問題是你是否看過原住民的公共政策?你是否看過原住民政策白皮書?你是否看過原住民的建設藍圖?
* 游院長錫堃:總統於競選時曾提出原住民政策白皮書。
* 曾委員華德:憑良心講,這談不上是政策,可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無論是領導原住民或整個政府,都必須要有具體的政策,沒有政策要談什麼領導?今天原住民就是處在這樣的環境,居於劣勢的情形並無法改變。扁政府執政三年多了,原住民確實有很大的期待,我們期待政黨輪替後,可能會給原住民更多的協助,但請摸著自己的良心,這三年多來,原住民遇到前所未有的困境,值得慶幸的是,失業率達百分之十三還沒有人自殺,這才是真正愛惜這塊土地,愛惜生命的作法。
* 游院長錫堃:失業率為百分之八點三七。
* 曾委員華德:每個人調查的資料都不同,我所調查的資料是百分之十三。
* 陳主任委員建年:前年是百分之十四點八六,去年是百分之八點三七。
* 曾委員華德:事實上,原住民本來沒有什麼失業的問題,原住民是靠山吃山,靠海吃海,但今天政府為了國土保安、水源涵養、水土保持而訂定許多限制原住民地區山區的經濟活動與生活活動的規定,如此一來,原住民就會被環境拉到城市去,當他們被拉到城市後,我們也沒有辦法好好照顧他們,當然問題就不斷產生了。
方才聽到你答復廖委員國棟後,本席認為我們的觀念應該要改變了,觀念應該要與政策結合在一起,如果觀念都無法改變又如何制定一個可行的政策?這三年多來,大家都在談經濟衰退、人民的痛苦指數節節升高。而本席看call in節目時發現,執政黨委員都把責任推給在野黨,事實上,朝野都有責任,握有權力的執政者才要負最大責任。看到現今社會的轉變以及生活狀況每況愈下,我們感到非常心痛,相信游院長心裡也非常痛苦,你擔任這一任院長,應該會想好好發揮以改變頹勢,但眼前所看到的卻是愈來愈困難。
* 游院長錫堃:能否讓我說明一下?
* 曾委員華德:稍後再請你答復。本席認為我們還是要從觀念來改變。在尚未瞭解、認識原住民的環境、生活習俗及文化以前,上個會期本席曾建議游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去看一部電影,看過以後應該可以馬上找到一個方向,才會知道如何好好協助、愛護、照顧少數弱勢族群,不知道游院長還記不記得那部電影的名稱?這就是台灣的行政文化,本席從政二十多年了,台灣的行政文化一直都是這樣,在詢答三十分鐘過後,筆下多一個零或少一個零的決定權還是在我的手中,這就是台灣的行政文化。
* 游院長錫堃:很抱歉,我很少有時間去看電影。
* 曾委員華德:沒有時間還是可以安排時間,就算沒有剩下來的時間,還是會有節省下來的時間,這部電影的名稱是「悲憐上帝的女兒」,你看了這部電影以後會有所改變,你們可以看看他們照顧少數、弱勢族群的愛心與誠心,如果大家都去看這部電影的話,相信大家會找回台灣的良心,現在已經看不到台灣的良心了,本席之所以談這些問題是希望能改變一些觀念,同時也希望能多加強照顧、重視原住民,不知道游院長對此的看法如何?
* 游院長錫堃:第一、關於「悲憐上帝的女兒」這部電影的部分,事實上,這部電影國內並沒有copy,而新聞局也曾函復給你。第二、近三年來,如果說都沒有做事可能不太公平,比如說原住民工作權保障法、敬老津貼的年齡從六十五歲降至五十五歲以及發展法或自治法等,尤其是就業的保障,都有比過去有進步,我知道曾委員的期待很高,我們會繼續努力。第三、如果國土保安沒有做好,第一個受到損害的就是原住民,所以許多國土保安工作也是應該要做的。至於未來應該如何加強原住民權利的保障或文化自主等,這些我們都會繼續努力。尤其是發展法及自治法通過後,相信原住民權益的保障會與過去有很大的不同。
* 曾委員華德:國土保安是非常重要的,原住民的老祖先在幾千年前就知道要怎麼樣去保護那塊森林,因為他們是森林的子弟。方才游院長曾提及國土保安非常重要,如果有所破壞的話,原住民就會遭殃,這是一個事實,但是今天維護整個山林,受惠的是下游的居民,倒楣的是上游的居民。請問游院長,土地與人的關係會不會因為居住地點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社會的土地稱為水田,原住民的土地稱為保留地,你們的水田與我們的保留地對人而言有沒有差別?
* 游院長錫堃:土地與人的關係是沒有什麼差別的,但因為位置與使用方式的不同而會產生差異。
* 曾委員華德:是不是同等重要?
* 游院長錫堃:都很重要。
* 曾委員華德:接下來本席要請教農委會李主委,一般社會的水田之造林有造林的獎勵,因為它是水田,所以,造林之後視同休耕,應該有補貼一些經費;而原住民保留地,是長遠的在造林,所採造林獎勵的措施鼓勵要造林,也就是把樹砍掉造林之後,才得到一年一甲二萬元的獎勵,不視同休耕,為什麼有這麼大的差別待遇呢?
* 李主任委員金龍:這是不一樣的,休耕是按照輪作的制度,補償其損失;而山坡地的造林是屬於全民造林,是二十年補貼五十三萬元。
* 曾委員華德:造林地是我們的保留地,您是指造林、保林、育林這樣子的付出犧牲是當然的嗎?我們應該要這樣做嗎?若我們今天不配合您的保安政策,你們說不可以種高經濟作物、生薑,若是違法就要送辦,為什麼對原住民是這樣的殘忍呢?卻對平地一般社會的土地,是這樣的寬厚呢?您要怎麼解決?
* 李主任委員金龍:主要是土地的編定,有些因為坡地的關係,不屬於漁農地;所以,是漁林地的話就要造林,是為了國土保安與國家資源的利用。
* 曾委員華德:本席希望有個公平合理的對待,原住民保留地內的這些竟然是朝向造林的要求,也就是比照平地的水田視同休耕來補貼,不是就可以解決了嗎?不能為了國土保安,認為原住民的犧牲是應該的,這是錯的觀念,應該是把人的位置擺在最前面來考量,畢竟土地對環境的居民是同等的重要。
* 游院長錫堃:曾委員這樣子講也是一說,但是,全世界所有的國家對國土都有規劃,如都市或是區域計畫,都有分區使用,為什麼這個地方要作為商業區,那個地方就是農業區或是工業區。是基於國家整體的需要,而有此分區使用;所以,農民也是不服呀!認為他的是住宅區,而農民只能夠種稻,是大家都有不平。但是,這是長久發展而來的,我們要看土地的特性,來定土地的用途。
若因為這樣,讓有的人吃虧或是賺便宜,長久發展的制度,我們會儘量在國家未來的制度上,能夠更公平合理。
* 曾委員華德:我們不是在與工商用地比較,造林的這些農夫也是林農、漁農,有各種不同的農夫。我們只是希望把山裡的土地與平地的一般土地視為一樣的狀況,以休耕的看法來處理,這樣的要求難道不合理嗎?原住民為了國土保安而受的,政府都不能夠補償一點嗎?
* 李主任委員金龍:坡地的土地,若是造林地的話,不分原住民保留地或一般的山地,是同等的待遇,不會對原住民的土地有不同的待遇。
其次,因為水田所種植的作物,整個生產成本與產值,與林地的產值,是不一樣的。
* 曾委員華德:本席聽不下去了,您跟本席談產值,若把原住民保留地所有的森林砍得光光的,您還能夠生存嗎?二、三○○萬的同胞,是靠佔百分之四十幾的廣大山林生存,我們台灣今天依賴的生命,就是這廣大的森林。原住民在造林、育林、保林,卻不視同休耕,給予補償一點嗎?
事實上,我們也可以不種造林,而種一些高經濟作物;但是,為配合國土的政策,這樣子的損失,您不願意去補貼,政府不是要照顧人民嗎?這樣子政府的存在是為什麼呢?您還說產值怎麼樣,原住民沒有米仍是可生存;且以往本來就沒有稻米,我們是靠山吃山,我們賴以生存的,就是那塊土地。
但是,今天很悲哀的,就是我們生長的環境與土地,經過幾千年的歷史,卻從來沒有自主管理的權利;所以,你們是霸權的心態,哪有產值的問題,院長有什麼看法?原住民也是人嘛!難道原住民比野生動物還不如嗎?你們對野生動物都有立法來加以保護,原住民竟然連生存的權利都沒有嗎?
* 游院長錫堃:一定要立法,且要有整套的制度。
* 曾委員華德:今天造林獎勵措施,不是立法通過的,而是農委會訂定的辦法,休耕補貼也不是有法源的,而是以修正辦法行之。
* 游院長錫堃:這是因為土地有其特性。
* 曾委員華德:院長這樣講,相信所有的原住民都聽不進去,以往長年的的損失也就算了;但我們今天不是要朝向共存共榮來努力,對原住民不利的政策、法案、規定,我們不是要予以適當修正嗎?所以,原民會應該好好的檢討,對原住民不利的狀況,提出調整的辦法,先把這些阻礙清除。
* 陳主任委員建年:在背景不一樣的條件下,我們期盼有不同的待遇;像今年法案草擬的預算被刪除了,落實阿扁總統的原住民政策白皮書,必須要先有法源依據,就是法制化,我們正在努力於民主、法治的利基工作上。但今年很遺憾的,被刪除了五○○多萬元。
剛剛院長提的,一定要有法源,才有法源的依據,以推動我們的計畫與施政目標。在造林的補貼上,長年以來都由省議會開始,如山地鄉的銀行貸款,是砍了一座山,貸不到平地人的兩柱,我是記憶猶新。以價值而論,建地與水田、山林,當然有區隔,但是,以原住民的背景為基礎,我期待林務局從另外一個角度,來探討研究補貼的措施。
* 曾委員華德:本席希望游院長能夠重視這個問題,今天不解決,明天會變成難以收拾的問題,並請陳主任委員與農委會主任委員,在這方面能夠好好的溝通與協調。我們原以為省政府精省後,原住民會有更好的生活,但是,我們今天所看到的,是似乎好像得不到中央的關愛、扶助。「地方制度法」通過後,原住民是更糟糕,被犧牲的一定是原住民。縣長的權力擴張了,所以,他們每天考量的是有關選票的事,哪裡會考慮整體原住民的利益呢?以往許多養成的牙醫是由省府分發,現今地方制度法通過後,牙醫師在培訓學成後的分發情況卻變得很糟,因為縣長說縱使有員額,也沒有預算,所以這些人都無法分發出去,原住民反而更倒楣。
今天想實實在在、誠誠實實解決原住民的問題,而最具體之處就在預算編列上,今年的預算讓本席看了最難過的一項項目就是道路工程改善經費,全省合計五十五個原住民鄉鎮竟然在這部分只有一億元的經費!看了真叫人吐血、掉眼淚!本席實在很為過去的好搭檔陳主委擔心,他寧願放棄不分區立委身分投入主委工作,至今對這件事卻一籌莫展,照這樣下去,你們叫原住民怎麼辦?我們真是無語問蒼天!誰來關心、協助原住民?
山地鄉中有一座村落已遷村四十多年,卻長年苦於沒有對外橋樑可用之窘境,若要興建其對外聯絡橋樑的話,所需經費就超過一億元,請問你們編列的一億元道路改善經費,如何能因應全省原住民鄉鎮改善道路之所需?我們曾經做過調查,改善基礎工程就需要八十億元經費,整體公共工程建設則需要高達五百億元費用,實際所需是這樣的數據,可是我們實際上所得之經費卻少得可憐,還說要等到法源確立之後!本席相信真正有心做事的政府應不是這種觀念及作法,院長,現在道路工程只編了一億元的經費,假若日後真有急迫必須進行之工程的話,其經費問題如何解決?
* 游院長錫堃:方才提到法源基礎,並非指公共建設之相關事宜必須立法,而是指對原住民權益之照顧,像若無「原住民工作平等法」之立法的話,那麼對原住民工作的保障仍舊將停留在過去的階段,如沒有在「敬老津貼暫行條例」中將原住民的老年年齡由六十五歲降為五十五歲的話,原住民的權益又將會不同,所以立法之後,他們的權益將可以獲得照顧。
此外,委員方才提到道路工程改善經費只有一億元一事,與事實有出入,實際數字不只如此。
* 曾委員華德:確實只有一億元,總共有五項,大概十億元左右為其他項目。
* 陳主任委員建年:一共是十幾億元的經費。
* 曾委員華德:這包括自來水、部落環境改善部分,本席現只說道路改善工程部分。
* 陳主任委員建年:還有聯外道路,這也是道路。
* 曾委員華德:今天許多原住民地區有路沒有橋,有橋沒有路,鄉之道路不連接縣之道路,縣之道路又不連接省道,你們應對原住民地區之道路進行道路系統規劃,政府一直未朝此方向處理,院長,將來若各鄉提出上述相關之道路改善經費需求超過一億元時,行政院是否能予以支持?
* 游院長錫堃:單單擴大公共建設五百億元經費中,原民會就編列了十五億元經費。
* 曾委員華德:主委,有十五億元嗎?
* 陳主任委員建年:沒有錯,這筆十五億元以四大計畫加以推動,其中就包括道路及聯外道路之改善工程經費。
* 曾委員華德:由整體經費之分配及預算之編列看來,本席深感行政文化對少數民族之預算政策根本就是「塞牙縫」政策,事實上,最需要建設的地區就是原住民地區,你們看看平地地區有多少浪費經費之處!原住民地區滿是坑坑洞洞的道路,尤其是北部地區的後山,當地居民至今仍舊使用當初祖先一鋤鋤開闢出來的道路,大家雖同處在島上,卻身處兩種世界。本席提特別提出這項建議,將來若需求超過預算時,行政院可以專案方式予以支持處理。政府既然可以提出協助九二一震災、擴大就業、擴大公共建設等方案,當然當原住民有特殊需求時,政府也應尋特殊方案加以協助,不知院長看法如何?
* 游院長錫堃:本人要重申,委員方才所說的一億元經費一節與事實不符,如省道建設經費並未計算在其中,而有些縣道及鄉道則在公共系統中,也未算入,不管如何,政府有責任照顧原住民。
* 曾委員華德:本席不是說有沒有算在其中,而是說道路工程的經費,至於部落建設、環境之改善則不在此列。
* 游院長錫堃:道路工程經費不只一億元。
* 曾委員華德:陳部長,本席要利用這個時間再次為原住民喊冤!原住民實在非常無辜,剛剛提到的國土保安裡就說到「森林法」、「水土保持法」、「野生動物保育法」、「山坡地利用保育條例」等法案,可說多如牛毛。
本席今天要特別向陳部長陳情,警政單位與檢調單位在原住民地區執法時,實在是嚴重的矯枉過正!有位台東縣的達仁鄉鄉親竟然因為撿樹蛙而被判七年徒刑!有時我們看到報載,有人殺了人卻只被判一、二年徒刑,上次本席就曾跟你說過,有人因為撿蝸牛而被移送法辦,或因撿副產物回家吃而被法辦,可能是因為警政單位的上級主管要求基層員警的績效,所以任何事先送辦再說,到了檢調單位之後,則是先起訴再說,有任何冤屈在法院說明,問題是法官不盡然全然瞭解原住民生活狀況及習俗,接二連三的案件頻傳,我們只能欲哭無淚!
本席在此懇切拜託陳部長,是否能夠檢討這方面的執法作業,有時原住民在法庭上會有言語表達不通的情況,法官問他有沒有抓田鼠,當事人回答有,問他為何抓田鼠,他說因為沒錢治療痛風,只好抓田鼠賣錢治病,結果他卻被判刑!一隻田鼠或副產物才值多少錢?他就是因為沒有工作能力、一技之長可至平地打拚,他原本是靠山吃山,當初你們立法時,根本未考慮處在這片土地上的人的生存問題,請你們好好深思這個問題。
* 游院長錫堃:我們會以書面答復委員。
* 主席:林委員忠正改提書面質詢,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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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委員忠正書面質詢:
行政院應督促財政部證期會儘速建立境外證券交易制度,並進一步健全境外金融體系
根據官方資料,台灣對外投資(不含中國大陸)之金額每年雖有四十到六十億美金之多,而台灣對中國大陸投資每年高達七十億美金之多。國內外金融機構推估台灣對中國歷年之實際投資金額恐已有一千億美金左右。兩岸因為貿易與投資往來,已帶來台灣對中國大陸每年二百億美金的鉅額貿易順差,也是台灣最大貿易夥伴。但是,海外台商之金融調度仍以香港和新加坡為主,惟近期台灣各銀行的OBU經營範圍放鬆後,兩岸直接的通匯較為順暢。不到半年時間,台灣OBU之存款餘額迅速成長了三十億美元之多。這些數據顯然推翻了許多人原先的看法,也就是開放兩岸通匯,台灣資金勢必大量外移的錯誤判斷。
兩岸經濟關係的緊密化,為不可阻擋之市場力量,台灣唯有思量如何運用台灣既有的金融優勢,吸收海外台商的資金以及外商在亞洲運作之資金,才能讓台灣真正成為亞洲的金融中心之一。行政院應考慮下列之作法,塑造台灣成為區域性金融中心的環境:
進一步開放中國大陸之法人及自然人,可以在台灣各銀行之OBU開戶和調度。
進一步開放中國金融機構對台灣企業之長期美金或外幣放款。
建立台灣證交所與OTC的境外版,允許以外幣計價之TDR掛牌交易。這樣就可以讓海外台商及外國企業來台上市或上櫃,台灣才有機會成為亞洲資本市場的重鎮之一,方能有效吸收中國大陸、海外台商以及投資中國大陸外商的資金。
行政院應推動台灣金融保險業迅速進入中國大陸,收購相關金融保險機構。以目前台商在中國大陸的商業基礎,台灣金融保險機構很有機會在最短的時間內,搶佔中國大陸金融保險市場,讓台灣在國際金融市場中佔有一席之地,台商就比較能使用當地的人民幣資金。
行政院是否認同上述看法?如果認同,是否也應積極列出執行的時間表,在最短時間內達到上述目標。
* 主席:報告院會,今日排定質詢的委員均已質詢完畢。謝謝游院長、林副院長以及各部會首長列席備詢,三月十八日星期二上午九時繼續開會進行施政質詢,現在休息。
* 休息(十七時十分)
* 繼續開會(三月十八日上午九時二分)
```j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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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對行政院長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在質詢之前,請秘書長報告部會首長請假情形。
* 林秘書長錫山:報告院會,行政院來函,本日院會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之請假情形:
林政務委員盛豐上午因公請假。
* 主席:請錢林委員慧君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錢林委員慧君","主席","游院長錫堃","余部長政憲","涂署長醒哲","林部長全","陳部長定南","郝署長龍斌"]}
```
* 錢林委員慧君:(九時三分)主席、行政院游院長、林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昨天游院長看到民進黨前主席林義雄為了推動核四公投率眾於行政院前靜坐,你的心中一定有莫大的感慨,不知你們給他們的回應,他們滿意嗎?你是否就他們的陳情向陳總統作一報告?
* 主席:請行政院游院長答復。
* 游院長錫堃:(九時四分)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委員關心的核四公投促進會對我們的回應是否滿意……
* 錢林委員慧君:本席是請問,你是否有將這些事情向陳總統報告?
* 游院長錫堃:在昨天下午接近傍晚的時候,我有打電話向總統報告。
* 錢林委員慧君:總統的回應是如何?
* 游院長錫堃:對於核四公投促進會這個活動,總統相當關注和重視,因此,對於他們所揭櫫的理想、理念和訴求,尤其非核家園已經是朝野共識……
* 錢林委員慧君:要怎麼做?
* 游院長錫堃:有關核四公投促進會所提出的,包括非核家園這個理念的推動,事實上,大家的看法都是一致的;現在唯一有待繼續評估和分析,或是和核四公投促進會溝通的部分,應在於執行面和技術面。
* 錢林委員慧君:你認為可以用公投來解決這個問題嗎?
* 游院長錫堃:所謂執行面和技術面,指的就是公投要如何辦理,好比在沒有法律的情形下,應該怎麼做;而在有法律的情形下,當然就可以依法來辦理。
* 錢林委員慧君:我們常常說要行政立法配,本席希望行政部門能夠拿出魄力,在立法院下週開始審查這個公投法時,能夠和我們共同打拚,院長就此部分是否可以允諾?
* 游院長錫堃:有關委員所關心的公投法,和憲法規定之創制複決法的精神是一樣的,所以行政院版本已經送到大院,包括台聯黨團和其他政黨也提出幾個版本……
* 錢林委員慧君:你是說創制複決法嗎?
* 游院長錫堃:公投法或是創制複決法。
* 錢林委員慧君:創制複決法有提出嗎?
* 游院長錫堃:有的。
* 余部長政憲:目前已送到立法院。
* 錢林委員慧君: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乃是憲法第十七條所賦予人民的權利,為此我們已經等了數十年,今天我們期盼新政府能夠拿出魄力,不論是對創制複決法或公投法,都能全力配合推動。
* 游院長錫堃:創制複決法已在去年四月四日送來大院。
* 錢林委員慧君:付委了嗎?
* 余部長政憲:目前還沒有。
* 錢林委員慧君:那就太慢了,本席希望行政效率能夠提高。今天新政府的清廉度、認真度都是全民所共同認同的,唯在魄力度上仍嫌不足。為了證明你們的認真度,你們應儘快提出創制複決法,俾與公投法並駕齊驅,同時在本院進行審查和討論。請問部長能夠做到嗎?
* 余部長政憲:關於這部分,請容個人作一補充說明。根據我剛才的進一步了解,創制複決法目前已交付大院內政及民族委員會,我們會拜託召集委員儘速排入議程進行審查。
* 錢林委員慧君:到底有沒有付委?
* 余部長政憲:據我了解,在去年五月十七日已經付委。
* 錢林委員慧君:可見你不夠積極,在這段時間,你應積極促成公聽會的召開,但是我們並沒有見到行政部門和本院各黨派進行協調。就憲法的規定來看,有關人的部分,也就是選舉罷免法,早就已經制定了,至於事的部分,也就是創制複決法,卻遲遲未見制定,因此,這是行政部門該拿出魄力的時候了!謝謝部長。
接著本席想請教游院長,在廢省之後,台南市、基隆市等五個省轄市是由誰管轄?到底是由生父在養?還是由養父在養?
* 游院長錫堃:在凍省之前,省轄市與縣同級,在凍省之後,縣及省轄市都同樣是由內政部管轄。
* 錢林委員慧君:是由行政院直轄嗎?
* 游院長錫堃:如果是院轄市的話,就是由行政院直轄,如果是縣市的話……
* 錢林委員慧君:省立台南一中已變成國立台南一中,而台南省立醫院也已變成行政院直屬的國立醫院,可見這些部分都已經做過調整,本席想請問院長,我們能不能將所有的省轄市都變成院轄市?反正它們現在都是由行政院管轄,在這種情況下,乾脆將它們全部變成院轄市算了,院長能接受這樣的意見嗎?
* 游院長錫堃:依照地方制度法的規定,要成為院轄市必須有一定的標準,例如人口數及其在政治、經濟、社會上的地位等等。
* 錢林委員慧君:那只是人口數一百萬及一百二十五萬的差別而已,我們只要將這部分的限制取消就可以了,既然現在省轄市都是由行政院管轄,乾脆就把它們全部升格為院轄市,如此一來,大家就不會再爭著做老大了,針對這個問題,不知部長的意見如何?
* 余部長政憲:根據地方制度法的規定,升格為院轄市必須有一百二十五萬以上的人口數,另外,在政治、文化、經濟上也有一些限制。有關五個省轄市升格為院轄市的問題,目前內政部除了推動地方制度法以外,同時也已將行政區劃分法呈報行政院,行政院也請內政部進一步徵詢縣市的意見,我們會在短時間內將縣市的意見送至行政院,屆時將由葉政務委員負責審查,我們希望在本會期能夠將這項法案送至立法院。
* 錢林委員慧君:希望你們能夠加快腳步,因為國家要正名就必須從內部正名著手。
接著本席想請教游院長有關國家正名的問題,台灣一直無法走出去,就是因為遲遲無法正名為台灣國。最近流行一種症狀類似感冒的非典型肺炎,而我們卻一直無法加入WHO,請問涂署長,為什麼WHO認為ROC不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 游院長錫堃:這主要是由於WHO受到來自中共的壓力。
* 錢林委員慧君:我們不能因為中共施壓就害怕,還是要繼續打拚才對。雖然我們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但國家若沒有正名的話,我們能夠加入WHO嗎?甚至我們連成為觀察員的資格都沒有,到底新政府的魄力在哪裡?
* 涂署長醒哲:無法加入WHO的問題絕不是在台灣,最大的問題還是來自中國的阻撓,因為中國不斷施壓,所以其他國家就擔心、害怕,也因此我們這條路才會走得這麼辛苦。
* 錢林委員慧君:如果以台灣的名義加入呢?
* 涂署長醒哲:如果國人都有這種共識的話,我當然樂觀其成。
* 錢林委員慧君:目前國內有人反對嗎?如果國內有人反對的話,就應該叫這些人站出來,問看看他們到底要不要保障台灣人的生命安全?現在我們已經變成國際孤兒,連世界衛生組織都無法到台灣來,最後是美國人看我們可憐,所以才伸出援手,是不是這樣?
* 涂署長醒哲:如果能夠以觀察員或衛生實體的身分加入,我們都會馬上加入。
* 錢林委員慧君:現在大家都非常害怕這種病,甚至還有同仁說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明天要戴口罩到立法院來,如此一來,也就不用再打口水仗了,我們不要忘記,個人的安全並不是真正的安全,必須全台灣國所有的國民安全才是真正的安全,本席拜託院長及署長拿出魄力來,我們一定要加入聯合國,讓人民的生命得到保障,如果能夠以台灣的名義加入的話,我們就必須要堅持。
* 游院長錫堃:只要能夠加入世界組織,不管以中華民國或台灣的名義都沒關係。
* 錢林委員慧君:昨天台灣日報提到院長曾說:「查弊案不分黨派與立場,拉法葉尚無證據,興票案已經依法辦理。」說到興票案,本席就覺得很遺憾,現在本席手上拿的是從去年開始質詢到現在,財政部答復本席的所有行文,前任財政部長究竟為了什麼原因下台,本席並不瞭解,但是光從興票案來看,我們就可以發現財政部實在一點魄力都沒有。從去年三月一日本席開始質詢之後,財政部就相繼在三月五日、三月十一日、四月二日、七月十一日及十二月十八日以公文答復本席,到現在兩個會期已經結束了,而李部長也已經下台。雖然法務部說他們都是依法行事,在八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補單,宋先生於四月二十七日提出復查,五月十八日復查不成,於是財政部又發出第二張補單,而宋先生於六月十三日提出訴願,本席想請教財政部林部長,現在已經民國幾年了,而八十九年六月十三日所提出的訴願,到現在還沒有結束,這樣合法嗎?
* 林部長全:委員指的是第一張嗎?
* 錢林委員慧君:是的。
* 林部長全:這部分上次我已經跟委員報告過……
* 錢林委員慧君:我只要問你一句話,六月十三日提出訴願,決定的時間最多只是五個月,為何會拖這麼久?這合法嗎?
* 林部長全:主要是訴願委員會認為應該等到法院判決確定後再做決定。
* 錢林委員慧君:請問陳部長,他是八十九年六月十三日提出訴願的,依照稅捐稽徵法第三十八條及訴願法第十四條,應該在五個月內就會決定,為何拖這麼久?這是否違法?
* 陳部長定南:按照訴願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訴願一般應於三個月內做決定,必要時得延長二個月,也就是最長應於五個月內做決定。
* 錢林委員慧君:這樣的話,財政部是否瀆職?
* 林部長全:我也特別請教過同仁,目前因為有法律問題所以還沒有決定,納稅義務人在超過訴願法規定之期間後,可直接提行政救濟;但納稅義務人本身目前並未向行政法院提出。
* 錢林委員慧君:你不要替他說話,目前他做到訴願,就是訴願,依照法務部的說明,時間是五個月,到時就像一般民眾一樣,直接送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難道不是這樣嗎?
* 陳部長定南:訴願如被駁回,還可提出行政訴訟,等到所有的行政救濟全部結束,如果確定要繳稅,這個時候……
* 錢林委員慧君:行政救濟可以多久?
* 陳部長定南:訴願是五個月,之後還有行政訴訟、高等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這都有時間的規定。
* 錢林委員慧君:時間差不多要多久?沒有這麼多年吧!
* 陳部長定南:如果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他的行政訴訟,確定要繳稅,國稅局才會將案件移到我們的行政執行署。
* 錢林委員慧君:按照財政部給我的資料,他們是在訴願提出後就沒事了,只坐在那裡等,這是財政部瀆職的地方,游院長對此一定要查清楚。
另外,現在本席手上拿的是財政部給我的公文,表示興票案還沒有結案。本席質疑的是,前面的部分,興票案的錢從哪裡來,那是一回事,但後面的部分,贈與發生了,錢送到他兒子那裡去了,這是不是事實?既是事實,這些錢為什麼不能課贈與稅?財政部卻在那裡等。就法的立場,請陳部長給我一個解釋。
* 陳部長定南:興票案的部分是追究刑事責任,也就是有沒有侵占,或有沒有其他刑事責任。
* 錢林委員慧君:這與贈與稅沒有關係吧?
* 陳部長定南:刑事責任與納稅義務是兩回事。
* 錢林委員慧君:這就很清楚了。游院長,你不要再在報上說什麼「依法」,他要選總統是他家的事,他是一般國民,就應該追到底。不要再叫什麼人下台,本席要的不是下台,而是希望將事情說清楚。
* 游院長錫堃:我會請財政部長專案做一個瞭解。
* 錢林委員慧君:何時給我回答?可否於一週內搞清楚?請將法與稅分開,國民黨與親民黨咬來咬去,當初他給了他錢,他罵了他,現在他們要結婚,又說一切歸於零,那都是他們家的事。
* 游院長錫堃:兩個星期好了。
* 錢林委員慧君:好。再來是第二批,八十四年到八十八年的稅的部分。根據監察院的報告,八十七年十二月十八、十九日這兩天,一共匯出二億九千九百六十五萬元,共經過二十個人頭、二十三筆匯款,第一筆三千二百萬元,是自楊雲黛小姐在台銀的帳戶,轉到一位賴先生的帳戶,提款後再匯出十萬美金;第二筆是提出四千八百四十八萬元,存入一位吳小姐的帳戶,然後再匯出十五萬美金;第三筆是提出五千八百一十二萬元,轉入詹小姐的帳戶,由於聯合扣帳一天不得超過五百萬元的限制,所以分兩天匯出十八萬美金;第四筆是五千七百四十七萬元,自台銀總行轉入新店分行,共分兩筆,一筆是四千五百萬元,一筆是一千二百萬元,再結匯十七萬八千美金;第五筆是五千四百八十五萬元,結匯十七萬美金;另外,還有由台銀轉入土銀國外部,結匯十五萬美金;賸餘的還有一萬零五百元。林部長,普通人有辦法這樣匯錢嗎?而且用的人頭都是台銀、土銀員工的眷屬,還有科長、副科長,請問對這些人有沒有繩之以法?這是否是洗錢防制法可以控制的?本席實在很生氣,相信百姓絕對不會允許一位主席或是一位省長,用這樣的方法將錢匯出去。陳部長,請問這與國際洗錢是否有關係?
* 陳部長定南:這要看個案的情況,我在此無法做籠統的說明。
* 錢林委員慧君:本席會將資料給你,而且這是監察院八十七年的報告,當時民進黨還沒有執政。在國民黨時代,監察院就已經查清楚了,這是誰查的,我們不管,現在我們只針對此一報告,希望游院長拿出魄力,將錢追出來。這些錢透過與他沒有關係的員工匯出去,幫他匯錢的人有沒有罪?
* 陳部長定南:這必須由檢察官來偵查。
* 錢林委員慧君:本席不知道檢察官有沒有去查,但我一定會繼續追下去,將它追清楚。今天本席感到遺憾的是,八十七年十二月十八、十九日這兩天就匯出這麼多錢,另外在八十四年、八十五年、八十八年還有很多筆,這些都不在二億九千多萬元當中,一共是三億八千萬元,請問他是不是一個欠稅大戶?在法務部的名單中獨漏宋楚瑜,這是誰的責任?
* 林部長全:如果是在復查中,或是訴願中有提出二分之一擔保,就還未列在欠稅名單中,要到確定後才有欠稅執行的問題。
* 錢林委員慧君:部長,這樣太軟弱了,八十一年的欠稅到八十八年才催繳,拖了七年的時間,是否超過七年的時間就不能追了?
* 林部長全:是要從發現時起算。
* 錢林委員慧君:八十七年發現,你們追的是八十四年、八十六年、八十七年、八十八年的部分。
* 林部長全:八十一年也有追。
* 錢林委員慧君:八十四年的部分,本席從去年三月開始就一直追,你們到六月二十四日才發單。本席現在要告訴部長,新政府在執政是「紅龜包豆餡」,「紅龜」就是看起來你們都做得很好,但是裡面的豆餡卻有問題,因為這些人都沒有認真在做事,八十四年的欠稅,經過七年到了九十一年才要追,這樣是說不通的。
* 林部長全:我們會來檢討看看其中是否有瑕疵。
* 錢林委員慧君:請部長要發揮你的魄力,本席知道你非常有魄力,所以請你一定要發揮出來。另外,本席會將相關資料送給法務部陳部長,請你們去查清楚,好對人民有個交代。現在宋先生要參選了,像黃任中等欠稅大戶都是欠了好幾億的稅,如果只要提供一半的擔保品就可以逃之夭夭的話,那宋先生選完之後是不是就會這樣跑掉了?這是有可能發生的事情,所以我們要非常注意這個問題。
有的人對於新政府的一些政策沒有信心,抱怨的聲音也很多,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本席想請問郝署長一個問題,阿扁現在要競選連任,你是內閣閣員,你是否會繼續支持陳總統?
* 郝署長龍斌:基本上,我只專注在環保的政策上,新黨的環保政策和民進黨的環保政策是一致的,我支持陳水扁總統的環保政策。
* 錢林委員慧君:在選舉期間,你們可以利用下班後的非公務時間去助選,你會支持他嗎?
* 郝署長龍斌:身為環保署長,我覺得最重要的是要專注在環保問題上,至於其他問題,我在此不做評論。
* 錢林委員慧君:你一定要表示支持這個團隊,這樣才拚得動,否則難道你只是支持環保,總統是誰都沒有關係嗎?
* 郝署長龍斌:錢林委員,環保政策的執行必須要維持行政中立。
* 錢林委員慧君:如果本席是政務官,要支持就會支持到底。如果連宋當選,覺得你很好,你還是繼續擔任環保署長,這樣也沒有關係,但是你應該要大膽講出來是不是支持陳總統連任。
* 郝署長龍斌:謝謝錢林委員的指教。
* 主席:請許委員淵國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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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委員淵國:(九時三十五分)主席、行政院游院長、林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今天上午布希對美國民眾發表演說,亞述群島四個國家的領袖認為所有的外交手段都已經用盡,甚至有人預言在十八日凌晨就會開打。如果真的發生戰爭,我們是否已經有充分的準備?在油源、民生用品、股匯市、國民觀光旅遊等方面,我們是否都已經有整體的因應措施?本席並沒有看到政府對民眾宣導,當戰爭發生的時候,我們應該要如何來面對,請游院長在此告訴民眾,政府是否已經準備好了?
* 主席:請行政院游院長答復。
* 游院長錫堃:(九時三十五分)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這個問題,行政院其實已經有非常周延妥善的因應措施,光是副院長召集的美伊財經因應小組就開了六次的會議,昨天還開了記者會,不過今天媒體的報導相當有限。所以並不是我們沒有宣導,我們有盡最大的努力。其次,關於油源的部分,現在我們國內的儲存量約為一百一十三天,稻米的部分是七個月,雜糧的部分是二到三個月,其他對股匯市所受衝擊的因應、僑民的保護、撤僑的行動、國人觀光旅遊等方面我們都已經做了。
* 許委員淵國:關於油源部分,平常的安全存量應該是九十天到一百二十天,但是在發生戰爭的時候,不應該只有一百一十三天,現在國際上很多國家都已經做到一百八十天到二百七十天,所以我們在油源方面是否可能會有問題,你們應該要對民眾說明清楚。另外,如果宣導不夠或記者會的消息被非典型肺炎報導排擠的話,政府可以花錢去買時段來進行宣導。這是一種正常的宣導方式,可是你們不用,偏偏要用一些讓在野黨質疑的方式,本席認為,政府的因應能力確實是有問題。
* 游院長錫堃:我們在分散油源方面做了一些努力,換言之,因為美伊戰爭地區有一定的範圍,所以我們也努力掌握其他地區的油源,而且也有了成果,所以這個部分是沒有問題的。至於買時段來打廣告,我們可以考慮其可行性,再視情況來決定。
* 許委員淵國:接著本席想請教衛生署涂署長,現在國內民眾最驚恐的並不是美伊戰爭,而是非典型肺炎,例如孫委員國華就戴起了口罩。媒體報導疾病管制局已動用第三級實驗室,如果再進一步,就要動用第四級亦即只有軍方才擁有的生化實驗室,儼然生化戰爭一般。署長雖然表示台灣並非疫區,可是民眾仍然相當驚慌,台大醫院的口罩剛進貨就立刻用完。我們這些高級知識份子可以理解媒體的報導代表著,國內有相關的基礎設施,為了實驗的目的可以動用相當於生化戰的設備,這與疾病流行與否是兩回事。請問署長,本席這樣詮釋對不對?
* 涂署長醒哲:在議場內戴口罩是不必要的,因為這裡並不是傳染區,至於有關實驗室的報導就誠如許委員所說,主要是為了培養病菌。
* 許委員淵國:政府認為民眾會因非典型肺炎的流行而恐慌,所以有低調處理的傾向,其實民眾會恐慌的真正來源是政府,因為政府沒有對民眾宣導正確的觀念。當媒體出現相關報導時,難道衛生署沒有心生警惕,進而向民眾說明生化實驗室是要研究病毒的種類,至於國際航機對我們可能造成的影響等事宜,政府也應提供統一而正確的資訊。請問現在政府要如何解除民眾的恐慌呢?民眾有沒有必要戴口罩是知識問題,不過現在大家所以戴口罩是出於情緒上的害怕,認為有總比沒有好。
* 涂署長醒哲:媒體把疫情報導得相當嚴重,大家當然會緊張,其實不論是走在路上或坐在議場都沒有必要戴口罩,因為傳染途徑主要是接觸病人,而且是近距離、密切地接觸。
* 許委員淵國:本席提醒署長的目的不是要討論應否戴口罩,戴口罩只是民眾的心理反應,政府應該要讓百姓知道如何防範?國內處於何種狀況?政府有何對策?已經採取哪些措施?目前我們還不了解非典型肺炎是由何種病毒或細菌引起,只能紓解症狀,而民眾恐慌的是這些病到底是什麼病毒引起的?是不是會致命?例如本席就會擔心,萬一辦公室有人傳染非典型肺炎,是否會經由冷氣通風管道擴散開來?這種想法或許無知,可是至少是合理的推斷啊!類似這些事情,政府都應教導老百姓正確的觀念。
* 涂署長醒哲:現在我們已利用所有機會來宣導。
* 許委員淵國:本席建議政府應做到:一、每日定期統一公布最新疫情,早晚各一次。二、主動告知民眾政府最新對策,讓民眾能掌握正確的資訊。三、主動和WHO交換情報。雖然我國不是WHO的會員國,但是還是可以透過各種管道,獲知世界各地最新的疫情。四、報導民眾正確的觀念。非典型肺炎屬於上呼吸道的感染,但是有關單位只在中正機場增設兩條殺菌毯,試問腳踩在殺菌毯上和上呼吸道有何關連?政府很多處理措施都是無知且不合理的,本席希望政府能給予民眾合理而知識性的建議,例如健康的民眾要如何預防?如何增進自身的免疫力?公共衛生體系對此都沒有提供民眾相關的資訊。
* 涂署長醒哲:我們一直在宣導,例如昨晚就參加了兩、三場扣應節目。
* 許委員淵國:與其參加座談會,不如買下媒體時段,告訴老百姓正確的資訊,並且每天召開記者會,說明最新的疫情及政府對策,好讓民眾安心。
* 涂署長醒哲:我們一直在做,而且還要加強。
* 許委員淵國:本席該講的都講完了,至於署長做得夠不夠、對不對,日後執政黨就會接受民眾的檢驗。至少本席就覺得你做得不夠,因為本席最關心媒體的報導,可是連本席都無法從媒體得到正確而完整的資訊,更不了解政府在做些什麼?媒體一面報導政府將動用第四級實驗室,一方面又說台灣不是疫區,這些報導會讓民眾錯亂的!
* 涂署長醒哲:很多訊息不是我們發布的,而是媒體向各醫院查訪的。
* 許委員淵國:所以政府應每天定期統一公布疫情啊!
* 涂署長醒哲:我們有這樣處理,這種疾病正在全世界發展中,我們隨時都在掌控最新情況,並向民眾說明。
* 許委員淵國:本席該講的都講了,做不做隨便你!
* 游院長錫堃:這個疾病的名稱已更正為急性呼吸道症候群,亦即SARS,現在國內只有三例……
* 許委員淵國:本席對這個問題的質詢已經結束,不論正確名稱為何,至少目前共通的名稱是非典型肺炎。本席今天只是給政府一個善意的建議,告訴政府如何處理民眾恐懼的情緒。
其次,如今政府宣示要接軌國際,因此行政院要求送給院長批示的公文要翻譯為英文,是否有此事?
* 游院長錫堃:如果是送到院會的一定是重大政策,必須讓媒體尤其是外國媒體了解,所以裁示的部分確實這麼做。
* 許委員淵國:你們的目的是要讓外國媒體了解,院長也認為這是和世界接軌的重要政策,可是本席對此有幾點意見,提供給院長參考:
一、能夠派駐到台灣的媒體記者,中文程度大概都還不錯,甚至有些人的中文程度比你、我都好,像是中天的伊格爾,他可以同步翻譯。一名記者若是想吃記者這行飯,被派駐到中華民國,卻不會講當地的官方語言,這是他的問題,不是你的問題。如果你想要幫助他們,不必為此形成政策,可以私下請新聞局的人員協助他們,給他們個人一個favor,就可以達到此一目的。
二、與世界接軌是觀念的問題,不是語言的問題。你以為今天政府官員都能夠講英文,與世界接軌就完成了嗎?老百姓都能夠講英文就能完成嗎?因為事實上你們是達不到的。所以要強調觀念的接軌,要讓老百姓提昇讀書的興趣,讓政府官員多讀書。至於要讀什麼書?就是要讀他們所主管部會業務相關的各種世界最新著作。我們可否做到與日本一樣,例如美國著作可以在台灣同步發行中文版。所以是觀念的接軌,不是語言的接軌。
從媒體所獲得的資訊報導來看,若是如此,政府不如乾脆用英文開會。現今所有的部會中,只有外交部有自己的編譯中心,可以完成相關的中文翻譯,其他部會沒有此一能力,因為過去的公務人員沒有受過類似的訓練,現在怎麼可能這樣要求,而且所要求的兩項目的與當初相比,事實上是顯得相當不實際。交通部就有官員說,行政院的腦袋不清楚,目前急需英文化的應該是國內的法規專業資訊,以方便外國人利用,擴大其流通。
本席以前在理律法律事務所任職,所有的法規都是由我們自己翻譯,因為拿不到政府統一翻譯的規範法律條文。所以應該強調觀念的接軌,你們怎麼能用這種形式上的方法,想要達到目的。這與當今的教改一樣,政府要求進行統整教學。把歷史、地理及公民統整為社會科,只由一個老師教學,所以地理老師要負責教歷史及公民;公民老師要負責教地理及歷史。健康教育老師及體育老師要合起來教學,結果健康教育老師在教體育的時候只好要學生看影片,因為他們不會教。所以教師圈子中傳言:這是什麼教改,根本是要老師「改教」。這種「改教」能稱之為教改嗎?他們為何會有這種感覺?因為老師在大學的時候並未受過這些訓練,歷史老師在大學時唸的是歷史,並未唸過地理。
本席覺得現在這種執政方式可稱為「非典型執政」。典型的執政會非常務實,對於政策的可行性會進行效益評估,在實施階段也會進行評估,凡此均很周延。但是現今的執政者卻是想到那裡做到那裡,不僅如此,他們還會亂講話,該做及該表現的部分不知要如何表現。
上禮拜三教育委員會請青輔會列席,照理說青輔會的主委應該很活潑且有活力,能讓年輕人知道若是有問題就可以找青輔會。結果青輔會的主委告訴本席,他是在默默地領導。他最近看了一本名為「默默的領導」的書籍,他覺得這本書非常有意義。本席問主委這本書是否真的很好。主委表示是真的很好。本席就請他把這本書送給陳總統,因為陳總統最需要默默地領導。執政者只有想到那裡講到那裡,政策完全不經規劃,所以可稱之為「非典型執政」。
這些政策好有一比,本席四歲時台南縣發生旱災,自來水公司以水閥管制,某些區域只留幾個水龍頭。我告訴媽媽是否只要買水龍頭釘在牆上就會有水?因為小孩太單純了,看到水龍頭釘在牆上或柱子上,就認為只要買一個水龍頭釘起來就可以有水。當時本席不知道就像你現在不知道的情形一樣。當一項政策在制定或推動時,後面的軟、硬體設施及人員訓練都非常重要。如果之後的軟、硬體設施、人員訓練,乃至政策及計畫的可行性都付之闕如,又怎麼能做到?所以你們的執政堪稱水龍頭式的「非典型執政」。「非典型執政」的奇蹟就是沒有水管的水龍頭。你們以為只要制定政策或喊出口號即可,就好像只買了一個水龍頭釘在牆上,後面根本沒有水管,這個政策就算完成了。
* 游院長錫堃:要不要讓我說明一下?
* 許委員淵國:你可以說明。
* 游院長錫堃:許委員看了媒體之後,也應該聽聽我們怎麼講,這樣才會周延。
* 許委員淵國:如果媒體報導有誤,你們應該出來說明以捍衛政策自己的政策,但是今天無需要到議事廳內才來說明,其實這方面已經造成很多老百姓及政府官員對政策不解,或是受到誤導,甚而對政策產生厭惡及反彈。
* 游院長錫堃:簡單來說,就英語部分而言,因農業記者不懂得經濟,經濟記者不懂得國防,國防記者不懂得外交,因此不論外國記者再怎麼強,對於這麼多部會的業務,不一定能全部了解。
行政院做出此一決定,是因為新聞局……
* 許委員淵國:院長的說法可以慢慢再解釋,本席已經說過,如果今天派駐到中華民國的記者不懂中文,這是他個人的問題;是其報社的問題;是其通訊社的問題;是其老闆的問題,不是你的問題。
* 游院長錫堃:因為新聞局要服務。
* 許委員淵國:如果新聞局可以服務,每個部會呈給行政院院會的案件就不需要中、英文併列。
* 游院長錫堃:我是指重大政策。
* 許委員淵國:就算是重大政策,你的批示也要翻譯成英文?
* 游院長錫堃:委員連五秒鐘也不讓我解釋。送到院會者若非法律案,即是重大政策。如果屬於重大政策,新聞局想要翻譯,沒有各部會的幫忙,新聞局的人員豈能全盤了解?所以一定要由各部會幫忙。我的裁示一定是中文,且部會的幫忙是供給新聞局參考,以便在發布新聞時,可以在專業術語上精準地傳達,就是這麼簡單,方法非常周延。
* 許委員淵國:就算各部會本身都有英文能力,想要幫忙新聞局這種專業機構也很困難。
* 游院長錫堃:若是如此,我國的英文永遠都停頓在這種情況。
* 許委員淵國:所以本席才說世界的接軌是觀念的接軌,而不是某一語言表徵的接軌。
* 游院長錫堃:我們應該是消費者導向,之後再回頭要求加強各部會的英文能力。
* 許委員淵國:再者,政府一直說要拚經濟,而呂副總統及李前總統也一直在唱衰大陸,反觀我們是提出善意的建議,而院長卻在施政報告中說這是在唱衰台灣,弄得我們現在是有話不敢說,老實說,這明明是可以預見的問題,所以我們才提出要政府及早因應,可是你們卻說這是在唱衰台灣。
此外,雖然有人天天唱衰大陸,但我們卻發現台灣對大陸的貿易依存度是愈來愈高,事實上,我們有五大進出口貿易夥伴,第一是美國,貿易總額是四百四十八億元,出口二百六十七億元,進口一百八十億元,順差是八十七億元,第二是日本,與其的逆差剛好可以跟美國的順差抵銷,第三是香港,貿易總額是三百二十五億元,出口是三百零八億元,進口是一七點三億元,第四是大陸,貿易總額是一百七十八億元,出口是九十九億元,進口是七十九億元。再者,中華民國二○○二年出口總額是一千三百億美元,其中對大陸的出口是三百三十億美元,占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點三,較二○○一年成長率為百分之三十七點四,反觀歐盟對大陸的出口,其出口總額是六千八百三十億美元,對大陸出口總額是二百二十億元,比重的百分之三點三,成長率是百分之十五點九,請教院長,我們對大陸的貿易依存度是不是太高了?我們有無對策?大陸既實施暴政、不講信義,而且又實施集權,假如大陸對我們做手腳,我們是否會受得了?
* 游院長錫堃:我們有注意對大陸經貿交流比重增加的問題,的確這方面的成長率是愈來愈高了,基本上,我們的經濟戰略是深耕台灣、全球佈局,所以對於東南亞、歐盟等國家,我們一直在透過經濟部來輔導相關廠商,同時也希望他們不要把雞蛋放在同一籃子裡,也就是不要把資金只投注在單一國家中。
* 許委員淵國:這樣的說法還是讓本席覺得你們只有水龍頭而已,後面並未接上水管,因為院長施政報告第四頁就明白指出,去年我們的貿易順差是一百八十億美元,而這也是台灣與大陸間的貿易順差,這樣的依存度下,如果政府還是用這樣的態度、世界觀來處理兩岸問題,則後果是堪慮的,關於最後一個問題,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
* 主席:未及答復部分,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
* 請陳委員劍松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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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委員劍松:(十時六分)主席、行政院游院長、林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現在大家的焦點都放在美伊是否會爆發戰爭一事上,目前頗有山雨欲來風滿樓之勢,誠如布希總統昨日所言,如果聯合國不支持,他們還是會對伊拉克開戰,據了解,美國已經開始撤僑了,請問院長,這對我們的經濟有無影響?
* 主席:請行政院游院長答復。
* 游院長錫堃:(十時七分)主席、各位委員。美伊關係多多少少對我們是有影響,像油源、糧食、股市、匯市、中東地區的僑民、留學生等,此外,我們也已要求駐外館處眷屬先行回國,據了解,林副院長對此已召開六次的會議,而相關部會也都做了因應。
* 陳委員劍松:對我們的經濟到底有無影響?
* 游院長錫堃:如果戰爭很快就結束,影響不會很大,而且多是屬於正面的影響,但戰爭若是持續很久,對台灣可能就有負面的影響,因此,我們現在分散油的來源,同時維持國內庫存量一百一十三天,此外,稻米庫存量有七個月,雜糧則是二至三個月。
* 陳委員劍松:戰爭是有可能爆發,既然屆時會有影響,所以我們希望政府能做好因應的工作。
再者,請教林部長,目前核四的進度為何?
* 林部長義夫:百分之四十五點七六。
* 陳委員劍松:核四預計何時完工?
* 林部長義夫:應該會依照原預計的時間完成,雖然現在落後的進度是百分之零點九六。
* 陳委員劍松:核四現在已經快完工一半了,請教院長,既然是一項既定政策,而且也已經投注這麼多經費,且整個工程制度也已經進行到一半,處此狀況下,核四工程如果貿然舉行公投的話,有無意義?
* 游院長錫堃:公投為民主國家的常態,核四應否舉行公投,除了要視國內各界以及立法院的意見之外,再加上目前沒有法的依據,因此還涉及預算的核銷和法規技術上的問題,還有所辦的範圍是全國;還是北台灣;抑或是台北縣,這些技術上的細節問題,都必須加以評估。
* 陳委員劍松:本席方才已經強調過核四既然是一項既定政策,而且也已經投注這麼多經費,處此狀況下,無論其所舉行的是諮詢性公投或其他有效率的公投,結果如果是要停建核四,行政院方面會不會因為這樣的結果而有窒礙難行之處?
* 游院長錫堃:如果有公投法或創制複決法為依據的話,我們將會照該法的規定來辦理。如果沒有的話,則要再視情形而定,過往澎湖縣及其他縣市已經辦過類似諮詢性的公投,在技術上仍有一些需要克服,站在行政院的立場,有任何民間團體或個人請願,希望政府能夠辦理的事項,我們都願意虛心接受作為參考,至於說是否要辦,要看法律如何規定,還有能否克服執行的技術面。
* 陳委員劍松:行政院發言人林佳龍曾經表示內政部所提的公投法和創制複決法,只是名稱不同而已,所以如果創制複決法通過的話,民進黨林前主席要求進行公投,游院長也會辦公投嗎?
* 游院長錫堃:如果法律規定可以辦的話,我們就會辦。
* 陳委員劍松:如果法律真的規定可以辦公投的話,則像核四這麼大的議題,可否用公投的方式辦理?
* 游院長錫堃:誠如陳委員所說的,核四既然是一項既定政策,立法院和行政院也持續在辦理,立法院也支持核四公投續建,公投部分一定要跨越代議制度,採取直接民權,如果法有規定可以跨過代議制度,直接由人民來做決定,則我們將會往這方面考量。
* 陳委員劍松:游院長的身分,不單是國民,還身為行政院院長,整個國家的政策院長擔負很大的責任,並握有很大的權力,所以若以整個國家經濟發展的考量,以及政局的穩定,對於核四要辦公投,游院長本身的意願和立場為何?
* 游院長錫堃:非核家園是朝野的共識,要達到非核;一定會牽涉到「廢核」,所以要達到非核家園一定要循序漸進,在辦理時,我們將充分考量到立法院的意見。
* 陳委員劍松:非核家園是朝野的目標及共識,若最後公投的結果是贊成興建核四者,多於停建核四者,則是否會破壞原本非核家園的共同目標?因此本席要特別強調核四公投情況特殊,因為最後如果公投結果是贊成停建核四的話,則已投資這麼多經費,可能是一種浪費,但如果是贊成興建核四的話,整個非核家園的目標都將會被抹滅掉?
* 游院長錫堃:陳委員的顧慮確實會存在,我也認同陳委員的意見,基本上確實會有這樣兩難的情況。
* 陳委員劍松:既然你認同,則核四公投就不能貿然實施?
* 游院長錫堃:因此我方才才會答復說,一定要依法行政,其次是一定要考量社會各界的意見,因此要儘量凝聚共識。
* 陳委員劍松:凝聚共識還是要依照法的程序進行。
有關台獨等重大政策的公投,過往陳總統曾經表示在他任內,絕對不會就國家定位進行公投,請問游院長,若中華民國的名號改為台灣國的話,台灣會不會有危險?
* 游院長錫堃:目前兩岸還是以和平穩定為原則,所以我們在施政上盡量不做任何挑釁的行為,至於更改國旗、國歌、國號憲法上已有規定,若有人建議要更改國旗、國歌、國號,則必須透過一定的修憲程序,而修憲的機關是立法院,依照修憲規定要有四分之一的立法委員提議,四分之三的立法委員出席,出席委員四分之三的同意,才可以修憲,因此若要更改國號則要充分考量兩千三百萬人的意願。
* 陳委員劍松:以台灣國為名號的話,請游院長評斷台灣兩千三百萬民眾的生命安全會不會遭受威脅?
* 游院長錫堃:中華民國國號要如何更改,屬於言論自由層次,所以任何人提出的言論,站在政府的立場,應予尊重,而且也不是由行政院作更改。
至於有無危險為假設性的問題,還要再視時空的變化而定。
* 陳委員劍松:你也不敢保證安全是否會遭到威脅?
* 游院長錫堃:就目前而言,大概會影響兩岸關係的穩定。
* 陳委員劍松:現在國人非常憂慮感染非典型肺炎到底有無醫治的可能,請衛生署涂署長答復。
* 涂署長醒哲:現在非典型肺炎已經改名為SARS,SARS為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症狀為三十八度以上的發燒、以及感冒的症狀,還要與病人直接接觸……
* 陳委員劍松:有無醫治的可能?
* 涂署長醒哲:目前因為病源還不知道,所以多用支持性療法,台灣的三位病例都已經在改進,因為還不清楚病原體和病毒為何,所以目前沒有專用的藥物或疫苗。
* 陳委員劍松:沒有專用的藥物或疫苗?亦即不敢保證會醫好;但你也不敢斷言這是一種無法醫治的病?
* 涂署長醒哲:現在對所有的病毒,除了少數病毒性的疾病有藥物,例如一般的感冒外,都是沒有藥物的,就像C型肝炎,也沒有明顯的治療藥物;雖然如此,但並不表示就不治療,醫師還是會給予支持性的治療。
* 陳委員劍松:有關SARS的傳染途徑,是否如媒體所言透過空氣的傳染媒介就會傳染?
* 涂署長醒哲:綜合全世界的資訊,應該是密集接觸的……
* 陳委員劍松:何謂「密集接觸」?
* 涂署長醒哲:例如近距離的照顧病患,或是接觸其分泌物。
* 陳委員劍松:也就是在密閉空間和患者長期相處,就有可能透過飛沫傳染感染此種疾病?
* 涂署長醒哲:是的,所以如果在外面行走且沒有碰到病人打噴嚏的飛沫,應該是不會被傳染。
* 陳委員劍松:你可否藉此機會告訴國人如何預防SARS的感染?
* 涂署長醒哲:這是新興的傳染病,大家都還在疑慮猜測中,所以我們希望所有民眾如果有去中國、越南、香港等地,且有可能感染到,回來後又有出現症狀者,能向我們通報,使我們能夠預防他傳染給家人、鄰居等。至於一般性的預防就是要有良好的通風,不要去密閉的場所,如果能不去中國、越南、香港等地是最好的,若一定要去,就不要去鄉下接觸動物、雞、鴨等,最好也不要去醫院接觸醫師、病人,若非去醫院不可,就一定要戴口罩,如在路上行走則可不必戴口罩;而勤洗手也是非常有效的方法。另外適當的飲食、運動、睡眠,以保持良好的抵抗力也是有必要的。這是目前學理上能夠幫助民眾做到的部分。
* 陳委員劍松:戴口罩可以預防?
* 涂署長醒哲:那是有接觸到病人的飛沫時才有必要,若是在路上行走是不必要的;但若到醫院探視病人,則戴口罩是有必要的。
* 游院長錫堃:由於媒體的大幅報導而引起民眾的恐慌與重視,這種心情我們都可以理解,事實上媒體報導的很多病例是國外的案例,台灣目前的三個病例僅是疑似而已,還未經最後的確定,因此也沒有大家想像的那麼恐怖。
其次是衛生署已做好各項的通報系統,正密切掌控中,且也告訴大家最好少去哪些地方旅遊,除此之外,透過交通部所屬的民航機、港務局進出的觀光旅遊人士以及海巡署的偷渡客,都應要求檢疫人員予以瞭解;農委會對於大陸漁工、陸委會對於小三通的往來人士也都應予以瞭解。總之,我們已責成相關部會就自己的權責範圍內要重視這問題,例如是否該請衛生署加強人力的部分,而在未加強人力之前,也應加強檢查的工作。
* 陳委員劍松:院長的意思是已責成各部會全面備戰,希望能做好預防的工作。
* 游院長錫堃:是的。
* 涂署長醒哲:我們也和全世界同步接軌,每天都會尋求最新的資料,因為這個變化很快,所以我們會密切掌控;同時每天會更新兩次數據,向民眾做最恰當的說明。
* 陳委員劍松:謝謝署長。
今年又和去年一樣遇到旱災,去年的旱災給予行政院有多大的啟示?一個行政團隊應該就過去的經驗記取教訓,再從這些教訓和經驗中尋求改善的方式;但是今年水荒一到,又看到行政院慌了手腳,只會做第一階段的減少水壓、減量措施,看不到比較具有長遠性的措施;尤其令人諷刺的是,每次都有官員出來告訴民眾,值此缺水時刻要珍惜水資源,但馬上又說對於用水毋須擔心,因為可以供給到四月、五月,而且還有官員一再強調只要梅雨季和颱風季一到,就可以解決整個水荒的問題,也就是存著這種僥倖的心裡,所以我們整個水荒抗旱工作,從去年到現在都沒有改善。
請問院長,有沒有針對水荒做好長遠性的規劃?
* 游院長錫堃:我們的同仁去年的確存有僥倖的心理,一直認為春雨、梅雨、颱風能帶來水量,後來大家都瞭解到科技的氣象預報無法準確預報未來半個月、一個月甚至三個月的降雨量;但今年經濟部在林部長的領導下,已做了非常妥善的因應。
* 陳委員劍松:我們在聯合國裡是列為缺水地區,因為對於降雨都無法做有效的利用,既然水資源不容易留在台灣供我們使用,所以關於抗旱的方式,就要從如何開拓水資源著手,這是很重要的策略。在水資源的開拓方面,單單興建水庫是不當的作法,因為優質水庫的地點很難找到,只能做好舊有水庫的清淤工作。去年旱災時,行政院有緊急浚渫計畫,就是要清除水庫的汙泥,而整個浚渫計畫就花了兩、三億元。請問院長,去年緊急浚渫計畫執行的如何?
* 游院長錫堃:清淤的成本很高,我們好像清了一百三十萬立方公尺,這部分我請經濟部林部長來答復。
* 林部長義夫:我們每年都有固定的清淤計畫,只是從去年開始加強清淤的工作,總共清了一百三十五萬立方公尺的淤泥,這部分會繼續加強。
* 陳委員劍松:緊急浚渫計畫第一期總共有六個水庫,包括寶山、永和、石門、白河、鯉魚潭和明德水庫,你可知道那些水庫都有執行嗎?根本沒有。寶山水庫和永和水庫都因為流標而沒有清淤,部長知道嗎?
* 林部長義夫:九十一年度實際清理和加強的部分,總共清了三百九十二萬立方公尺。
* 陳委員劍松:我現在問你的是緊急浚渫計畫總共有六個水庫,是你們第一期預備要做的,結果六個水庫中,就有兩個水庫在去年一整年都沒做,因此根本沒有落實整個的清淤計畫,去年在這個狀況之下,連一個緊急清淤計畫都沒有辦法做,今年又看不到什麼動作。要留住水資源,清淤計畫非常重要,但是行政院做得並不徹底。
其次,關於水管漏水率的問題,水資源既然這麼少,降低漏水率的問題從去年檢討到今年,有改善嗎?去年你們表示因為自來水公司的經費編列不出來,會想辦法加以解決,而且還喊得震天價響;但是今年自來水公司原來才編列二億元。歷經去年的水荒、這麼慘痛的經驗,結果今年自來水公司還是一樣編列二億元!後來是因為水荒的關係,才又追加十三億元。像這種行動內閣,面對連續兩年一樣的情形,處理的方式竟然這麼遲鈍,院長作何解釋?
* 林部長義夫:報告陳委員,自來水公司今年汰換老舊水管的經費是十五億元,比過去幾年的二億元增加了七點五倍,所以我們經過去年的慘痛經驗……
* 陳委員劍松:十五億元夠用嗎?
* 林部長義夫:的確還是不夠,所以從明年開始,我們準備一年編列五十億元,執行一個為期十年的計畫,也就是在十年內要編列五百億元以汰換老舊的水管、降低漏水率。
* 陳委員劍松:我們水管的漏水率實在是太嚴重了,根據調查,每年水管漏掉的水量相當於一個半的翡翠水庫,造成的損失將近十七億元左右。假如行政院再不解決水管漏水的問題,明年要是再發生水荒,大概沒辦法解決。
此外,從需求面來看,現在官員一直表示水資源不足,希望大家節約用水,結果每次都只是提出呼籲,而且還給民眾錯誤的觀念,認為我們用水無虞,到六月的時候可能才會遇到真正的缺水。針對這個問題,既然要鼓勵節約用水,就要讓全民都體認到水真的是非常珍貴的,必須珍惜水資源。
而關於工業廢水的回收,台灣工業廢水的回收率只占百分之三十,與日本的百分之七十相較,相差甚遠,而且去年很多委員都提出中水道的興建、水資源的回收。請教院長,從去年到今年,有關中水道的興建、水資源的回收及再利用,台灣到底做了多少、改進了多少?
* 林部長義夫:剛才陳委員表示我國工業廢水的回收率只占百分之三十,過去的確是這樣的情形,但是對於新建的工廠,尤其是高科技的廠商,在水的回收利用方面,已經逐漸地增加了,有些甚至高達百分之八十、九十。
* 陳委員劍松:去年到今年整體工業廢水的回收率提高了多少?從百分之三十增加到多少?所以你們還是沒有記取去年的經驗,而且也沒有改善!
再談到水價,包括經濟部水利署及台北市政府都一再強調,要養成民眾節約用水習慣,最好的方式是以價制量。經濟部官員在委員會答詢的時候表示,考慮到以價制量,以及水管漏水率沒有經費加以解決的問題,水價可能會調漲;結果才講了沒多久,包括旱季水價,都在宣布的隔天,行政院就馬上宣布不需要調漲水價。請教院長,不調漲水價到底是基於專業的判斷,還是政治的考量?
* 游院長錫堃:關於水價的調漲,考慮到現在經濟景氣不是那麼好,我們不希望增加民眾很大的負擔,所以現在就決定明年水價的調漲,可能太早了,但是並不是說水價就不調漲,而是現在還沒有做決定,我們會以用戶的負擔、經濟景氣的復甦,作為調整水價的考慮。
* 陳委員劍松:你是因為考慮到現在整個社會經濟景氣的關係,才不調漲水價。在水利署主管的部分,最主要的就是台灣省自來水,也就是包括台灣省及高雄市,但不包含台北市。請教院長,假如台北市的水價要漲價,經濟部、行政院會不會批准?
* 游院長錫堃:台北市的自來水事業是由台北市政府經營,所以台北市自來水的價格應該由台北市自來水處斟酌成本效益、人民的負擔(畢竟台北市民的所得比較高),以及經濟景氣,加以裁量。
* 陳委員劍松:院長要不要給台北市馬市長一個建議,到底水價要不要漲?
* 游院長錫堃:我們還是就中央的政策向……
* 陳委員劍松:中央是考量到經濟景氣不好,所以認為在這個時候談水價漲價是不好的,院長要不要給馬市長一個建議?因為在經濟部官員發表調漲水價的談話之後,馬市長隨即表示要調漲水價。現在院長認為景氣不好,不該調漲水價,你要不要給馬市長一個建議?是不是要一國兩制?
* 游院長錫堃:這是自來水事業處、台北市政府的權責,由台北市政府考量比較好。
* 陳委員劍松:現在自來水公司的負債已經高達四百七十四億元,假如全部由自來水公司編列經費維修管線,坦白講,他們真的做不到,因為一年五十億元根本做不到,行政院可以編列公務預算以維修、汰換老舊的管線,請問院長有沒有辦法做到?
* 游院長錫堃:對於自來水公司,未來行政院的考量是希望他們儘量引進企業管理成本效益的觀念。
* 陳委員劍松:他們現在已經沒錢了,如果全部要由他們負擔,根本做不到。
* 游院長錫堃:如果到最後沒有錢,應該以增資的方式處理。
* 陳委員劍松:可以編列公務預算給予補助?
* 游院長錫堃:應該以增資的方式處理,不應該用預算……
* 陳委員劍松:就只有增資的方式,政府全部都不聞不問?以前政府可以編列經費,多少有助於汰換老舊的管線,現在你不想這樣做嗎?
* 游院長錫堃:我們再研究要如何解決,因為如果以政府補助的方式,這些補助就不算在該公司的成本之內,往往他們的成本效益不是那麼精準。如果要督促這家公司的成本效益、經營效益,應該考量某項施工、淨水廠或某區域的經營效益。自來水公司應該是公營的,政府如果要予以補助,應該從增資這方面加以考量。
* 陳委員劍松:在此我還是要給院長一個良心的建議,如果要完全由自來水公司負擔汰換老舊水管的經費,他們一定做不到,只有調高水價一途;但是將調高的水價馬上反映在現在的成本上,是不合理的。以日本的經驗,這算是公共建設,政府多少會編列經費予以補助,希望院長往這方面考量,謝謝!
* 主席:現在休息。
休息(十時三十八分)
繼續開會(十時五十二分)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林委員郁方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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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委員郁方:(十時五十二分)主席、行政院游院長、林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本席認為全世界最可憐的就是我國的台商,目前台灣的環境十分糟糕,逼得他們必須遠走他鄉做生意,但去大陸做生意的人常常被罵「台奸」,不知道很多人罵台商為「台奸」時,有沒有包括許文龍與張榮發?今天姑且不談這個問題。
目前SARS疫情十分嚴重,疫區也正在擴大中,主要疫區為港、澳,而蔡英文主委也曾提醒我們,最可能的疫區為華南。政府呼籲大家不要去中國大陸或越南,本席認為這是一個消極的作法,觀光客可以不去,但作生意的怎麼能不去?某些立委曾提出疫情包機,本席認為此字眼太消極了,應該改為防疫包機。上海算是台商最多的地方,如果能夠包機,相信能讓許多台商不需經過港、澳、華南等地區轉機,不知道游院長對此的看法如何?到底有沒有具體可行的方案,而不只是稍微應付一下的表示這部分會進行規劃?會不會像直航一樣規劃很久到現在都還沒有提出來?
* 主席:請行政院游院長答復。
* 游院長錫堃:(十時五十五分)主席、各位委員。事實上,機艙內抽換空氣十分頻繁,三分鐘可抽換百分之五十,因為這是接觸性傳染,所以飛機上傳染的情形比較沒有那麼嚴重,不過仍需做最佳的防範。至於防疫包機或疫情包機的部分,將視疫情發展來研究最適當的處理方式,也就是說,到底有沒有必要這麼做必須進行研究。
* 林委員郁方:請加快研究的速度。既然涂署長已上答詢台,本席若不請教一些問題可能不太禮貌,免得你誤會每位親民黨委員都對你有意見,涂署長曾表示不排除是恐怖份子的行動。
* 涂署長醒哲:因為我國只有三個個案,所以我們不能做這樣的猜測,但美國疾病管制局主管曾表示,並不排除任何一種可能。
* 林委員郁方:你自己的看法?
* 涂署長醒哲:我認為不大可能,但不排除其可能性。
* 林委員郁方:你剛上任不久,講話卻愈來愈有政治老手的模樣了。
* 涂署長醒哲:目前我們的資訊中並沒有證據可排除其可能性,但我個人認為不大可能。
* 林委員郁方:接下來本席要請教我的同鄉︱︱余部長,余部長上任迄今本席都沒有質詢過他,對他有些不敬。請問余部長,警界菁英入黨是否由你負責推動?
* 余部長政憲:絕對沒有推動菁英入黨。
* 林委員郁方:那這個名詞是從何而來的?因為有SARS這個疾病,所以才會有疫情包機或防疫包機的名詞出現,請問余部長,菁英入黨這個名詞是誰發明的?
* 余部長政憲:內政部絕對沒有推動警界高官菁英入黨。
* 林委員郁方:你有沒有鼓勵他們這麼做?
* 余部長政憲:這是個多元化的社會,我們尊重……
* 林委員郁方:我們是同鄉,講話沒有必要這麼閃避,到底有沒有鼓勵他們這麼做?
* 余部長政憲:絕對沒有。
* 林委員郁方:既然沒有菁英入黨專案,你也沒有鼓勵他們這麼做,為什麼永和的謝分局長會說:請你們不要推動警界菁英入黨,因為所有台北縣的員警都很忠貞。難道他是神經病嗎?他不怕得罪你嗎?為什麼他會當著你的面這麼說,且向你哀求?
* 余部長政憲:謝分局長本身是國民黨籍,既然他可以參加國民黨,為什麼其他人不能參加國民黨、民進黨、親民黨?
* 林委員郁方:當然可以參加,所以我才會問你這個問題,你現在的回答已慢慢有這個味道存在了。
* 余部長政憲:我們絕對沒有推動。
* 林委員郁方:你們沒有推動,別人怎麼會感受到這股壓力?如果你的眼睛沒有瞄來瞄去,別人怎麼會發現你眼波四射?根本不可能的!
* 余部長政憲:王署長也是國民黨籍,以前的高官都是國民黨籍。
* 林委員郁方:他們已被你電到也感受到壓力了,否則他不可能說這種話。事實上,你們第一階段是實施胡蘿蔔策略,後來入黨的警界菁英果然都高升了。
* 余部長政憲:沒有,沒有。
* 林委員郁方:謝分局長之所以會說那一番話,就是因為他知道你們第二階段是實施鞭子策略。怎麼可能沒有這回事?這個名詞不會從天上掉下來的。
* 余部長政憲:跟委員報告,我們絕對沒有推動。
* 林委員郁方:這可能不是你的原意,但上面可能給你很大壓力,所以你一定要做出成績,本席十分同情你,這是給你一機會來為你自己開脫。
* 余部長政憲:我可以向委員保證,我們絕對沒有推動。
* 林委員郁方:你這麼說就沒什麼意思了。請問余部長,截至目前為止,你滿不滿意警界菁英入黨的成效?
* 余部長政憲:問題是根本沒有這回事。
* 林委員郁方:很多人在加入民進黨後都升官了,怎麼可能沒有這回事?
* 余部長政憲:本人再次說明,絕對沒有推動高階警官菁英入黨。
* 林委員郁方:你這麼說就是天上掉下來的話,怎麼可能沒有這回事?
* 余部長政憲:絕對沒有這回事。
* 林委員郁方:請余部長將手稍微拿開一點,不要以大哥的姿態在警界造成綠色恐怖,相信謝分局長不是代表他自己才會說那一番話,他是感受到你們的魔手已伸到警界,而他們已經吃不消,你們太熱情了,不僅眼波四射還手腳亂動,他們已經嚇壞了,饒了他們吧!你們沒有讓經濟恢復景氣,犯罪率又上升,他們打擊犯罪,都已經累壞了,還要應付民進黨的大官們,天天搞菁英入黨,你知道他們入了黨後,社會就不再把其視為菁英了,他們愛好名譽,你要可憐他們,何況一年以後,也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對不對?我們是老鄉,講對的話表示本席也善盡言責,沒有冷淡你。
* 余部長政憲:過去絕對沒有推動高階警官入黨,未來也不會這樣做。
* 林委員郁方:你堅持你的看法,本席也堅持社會上大多數老百姓的看法,我們是各有堅持,謝謝。
本席請教外交部簡部長,你是本席淡江的先進,且曾經是同事;你曾任英國代表,表現也不錯,雖然後來有些插曲,本席認為是瑕不掩瑜。你是不是認識羅賓庫克?
* 簡部長又新:我認識。
* 林委員郁方:你對其評價怎麼樣?在你駐英代表時,他在做什麼?
* 簡部長又新:我開始認識他時,他當影子的商工部長,再當影子外交部長,他在我離開時當外交部長。
* 林委員郁方:所以,你對他並不陌生。
* 簡部長又新:應該不會陌生,我覺得他不錯,在英國滿受尊重。
* 林委員郁方:你是否知道他已辭了下議院的職務?英國的制度是怎麼樣,是否請簡部長利用這個機會讓國人有所了解?拉賓庫克的職務應該翻成什麼?
* 簡部長又新:我們沒有一個相對的職務,我們的院長相對於他們的議長,他們有各黨團,我們也有各黨團,他是夾在中間的一個位子。
* 林委員郁方:他在執政黨下議院算是位領袖,是非常有影響力二、三人中間的一位,對不對?
* 簡部長又新:對!
* 林委員郁方:剛剛你對他的評價不錯,現在又是這麼重要的人,且以前又當過你現在的位子,他為什麼會突然間提出辭去下議院的職務呢?你是不是看過他辭職的新聞稿?
* 簡部長又新:沒有!
* 林委員郁方:他說在現在的環境下,我沒有辦法支持對伊拉克採取行動;因為,這個軍事行動,沒有得到國際社會廣泛的支持。對於美國出兵伊拉克,你好像一直代表外交部與民進黨政府給予沒有任何保留的支持;殊不知英國是美國全世界最好的朋友,且拉賓庫克不是個品格卑劣的人,他當過外交部長、下議院領袖,在美國今天準備出兵時就遞辭呈。我們與美國人的關係,比得上英國與美國的關係嗎?他這樣子有風骨,是說走就走,只因為美國沒有得到國際廣泛民意支持下,就貿然對伊拉克用兵,他認為不能夠接受就辭職,他只是其中的一位而已,請告訴本席,英國人為什麼有此風骨?而我們卻沒有呢?
* 簡部長又新:英國是個民主國家。
* 林委員郁方:我們不是民主國家嗎?
* 簡部長又新:我沒有這麼說,而是每個人在民主國家多元化社會中,都可表達意見,他有權以此方式來表達,英國是以多數決來決定政府的導向。
* 林委員郁方:英國多數的民意,是支持或是反對這場戰爭?
* 簡部長又新:有時候民意與政府的政策會有落差,但是,英國政府這次清楚的支持這次的戰爭。
* 林委員郁方:當民意與政府的政策有落差時,應該調整的是民意還是政府的政策?
* 簡部長又新:我想雙方都要調整,因為,民意是不是能夠完全體會政府政策時,英國政府是個說明的機會。
* 林委員郁方:部長不要有執政的傲慢,當民意與政府的政策有落差時,應該調整的是政策,而不是民意。當一個政策,可以無視於民意的存在時,就不是你剛剛所講的民主國家;所以,本席認為執政不能夠傲慢,要不然常會有十萬人動不動就上街頭。政策要調整,因為,人民才是總統的頭家,是不是?
* 簡部長又新:我剛剛的報告,是英國的狀況。
* 林委員郁方:我們的狀況,是怎麼樣?
* 簡部長又新:現在政府的政策,是愛好和平、支持反恐,我們希望伊拉克政府能夠根據聯合國一四四一號的所有決議文,放棄摧毀性的武器,並解除武裝。
* 林委員郁方:你知道正義之戰的前提與定義是什麼嗎?
* 簡部長又新:是為了世界的永久和平。
* 林委員郁方:不是!學過國際政治的人,都曉得正義之戰的第一個要旨是當和平的手段,全部都用完時;第二是戰爭的手段與目標,要能夠平衡;第三是要能夠保證戰後的世界會比戰前更好。現在第一個檢驗,你就沒有通過,當和平的手段都用盡後,才可以談另外兩個前提。
按照聯合國武檢小組的講法,伊拉克雖然沒有全然的合作;但是,他們持續的在合作,且已加快合作的速度。如反抗者二號飛彈,超越一五○公里,現在是繼續的摧毀中,伊拉克已在在改進態度,所以,和平沒有到絕望時。
本席知道你很難為,因此,不會強逼你,尤其是我們對美國的依賴很多,我們要完全追隨國際主流民意,是不可能無視於我們與美國的長期盟友關係。你今天是外交部長,本席之所以拿拉賓庫克為前提,是因為拉賓庫克也當過外交部長,是有份量的國會領袖,他展現了勇氣。我們兩國的環境,可能不是完全一樣,但是,本席希望你至少能夠代表中華民國,畢竟有相當的人,是希望和平。
我們反對中共武力犯台與全世界任何的強國,在外交的手段沒有用完前,就貿然對任何國家用武;我們應該以同樣的標準,檢驗全世界強國的外交行為。所以,本席希望你在表達我們對美國用兵的支持時,要考慮到普世的價值,就是愛好和平。
* 簡部長又新:我一再的強調,愛好和平是我們基本的政策。
* 林委員郁方:這次美國對阿富汗用兵,我們究竟援助了多少錢?
* 簡部長又新:將近二千萬元左右。
* 林委員郁方:最後會捐多少?
* 簡部長又新:現在還要繼續的談,還沒有完全結束。
* 林委員郁方:現在有三個版本,邱義仁說是一億元美金,昨天,外交部高英茂次長在外交委員會回答本席質詢時,他說目前已經捐了三千萬元,不可能會捐一億元,因為我們沒有那麼多的錢,現在你卻說才捐了二千多萬元,最後會捐多少錢,你也不知道!算算有三個版本,不但政府機構間沒有協調政策之作法,連機構內部都沒有事先協調,甚至連部長與次長之間都未先行溝通!這實在滿好玩的!究竟會捐多少錢?本席相信美國會持續要求中,這都不要緊,本席只要求一件事,你可不可以到立法院說清楚,關於我們對阿富汗的捐款及未來我們對伊拉克戰後重建之捐款,說明總目標要捐多少錢,目前已經捐了多少錢的資訊?
* 簡部長又新:沒問題,行政部門本應向立法院報告,有關伊拉克部分,至今尚未談到任何一分一毫捐款事宜。
* 林委員郁方:你最後一定會說清楚?
* 簡部長又新:現在……
* 林委員郁方:不過你尚未回答本席的問話,當初邱義仁秘書長在擔任國安會秘書長時,為何你們兩人對同一件事的認知有如此大的落差?他說有美金一億元,你卻說至目前為止只有美金二千多萬元。
* 簡部長又新:他所說的內容與本人所說的內容有很大的差距,本人只能根據……
* 林委員郁方:那本席應該相信誰?本席應該相信你,因為你是外交部部長,但是本席也不能懷疑他,因為畢竟他是情報頭子,你們兩人的份量都很重,本席都惹不起,惹到你們說不定會被列入「獵鷹專案」中,請問究竟你們兩人誰對誰錯?
* 簡部長又新:本人所說的部分,是就政府動用部分而言,未包括其他……
* 林委員郁方:還有動用非政府資金的部分?那這部分就可以脫離國會的監督囉?
* 簡部長又新:這其中包括僑胞捐款,這部分不算在內,本人所說的只包括政府捐款部分,所以本人並不完全瞭解邱秘書長所說的話,也不知道究竟還有多少捐款,不過本人可以確定,政府的經費只在外交部內支出。
* 林委員郁方:對,本席無意挑起你與邱秘書長之間的嫌隙,本席只是非常奇怪,他所說的一億元整數,聽起來比較像政府的捐款,至於僑界所捐的款項,根本就不是政府的錢,我們既無掌控的權利,也不應去掌控,更不應將這部分的錢放進來算成是政府援助阿富汗國家捐款的一部份,本席認為你與邱義仁先生說的是同一件事,只是所說的款項不同,本席也不想追究這件事,只希望你們能面對面將事情說清楚,本席下次有機會再請教你。謝謝。
* 簡部長又新:謝謝。
* 林委員郁方:本席質詢時間剩不到十分鐘,在最後時刻裡,本席要來介紹一下我們的總統。陳總統最近說要拚經濟,但他之前曾說過一些話,我們現在就來看看九十二年三月十四日中央社報導中,陳總統說:「在擔任立法委員期間,質詢重點是海測艦、獵雷艦以及尹清楓命案,包括質疑前總統府秘書長蔣彥士涉及關說,也是針對海測艦弊案,至於拉法葉艦弊案,則幾乎沒有觸及,這些都是有資料可查,因此指他在立委期間就針對拉法葉弊案窮追猛打是誤導、與事實不符」。文中的「他」是指陳總統。既然陳總統曾說過這些事都有資料可查,本席的助理就替總統府去查一查,讓大家及各部會首長瞭解陳總統內心世界的實貌。
在此之前,本席要先聲明:本席從現在開始,一直到質詢完畢,放棄言論免責權,假若這其中有任何資料是偽造或引用錯誤的話,本席就辭職。
立法院公報第八十三卷第十七期第四百五十七頁,民國八十三年三月十八日的院會施政質詢紀錄裡,當時陳委員水扁是質詢國防部孫部長,他說:「部長對尹案的瞭解,我敢打包票比我還少。到底我講的對不對?證據在本席手上這卷錄音帶中,蔣秘書長有無關說,證據在此,獵雷艦涉及十二億回扣、拉法葉艦涉及至少五十億回扣的事情,證據在此」。現在他竟然說從未提過與拉法葉案相關的事?但從上段文字內容來看,他竟然連拉法葉案有五十億元的回扣都說出來了!在同一頁紀錄中,他又說:「我們覺得非常遺憾和痛心,為什麼會辦不下去?如果跟李總統、劉總長沒有牽扯,為什麼不下令?」可以說仍是圍繞著尹清楓命案及拉法葉弊案的問題。
立法院公報第八十三卷第二十一期第三十七頁,民國八十三年三月二十一日國防委員會會議紀錄裡,當時的陳委員水扁說:「請教部長,拉法葉艦原先要在中船組裝,為何後來拿到法國組裝?」他怎麼說他都沒提過拉法葉艦?他不僅講回扣、弊案,連拉法葉艦原先要在中船組裝,之後卻拿到法國組裝的事都說了,可見他瞭解整件事,他所提的質詢內容相當廣泛。
立法院公報第八十三卷第二十四期第一百八十三頁、一百八十四頁,民國八十三年三月二十八日國防委員會會議紀錄裡,當時陳委員水扁是這樣說的:「尹案引發出三大弊案,一為獵雷艦;二為海測艦採購之弊案;三為拉法葉艦採購之弊案」。這些內容都是在說拉法葉艦的事!
立法院公報第八十三卷第二十四期第四百五十六頁、四百五十七頁,民國八十三年三月二十八日的國防委員會「海軍二代艦採購弊案」專案報告會議紀錄中有有關二代艦的內容,何謂二代艦?就是拉法葉艦,其重點在於電戰系統的問題,這就是拉法葉艦的事。
陳總統當立委時,他說了多少有關拉法葉案的問題,從船的組裝、電戰設備的問題、尹案與拉法業命案的關係、錄音帶、五十一億元回扣等等,難道他有健忘症?他曾罵李總統「老番顛」,本席看他大概就是「小番顛」,人年紀大了,有健忘的毛病也就罷了,他還這麼年輕,就開始有這種毛病。以前總統候選人必須先提出完整的健康檢察報告,證明他的心理狀態很穩定,腦力也沒有退化,才能出來競選總統,陳總統現在想競選連任,他必須拿出證明,證明他心智健全、腦力未退化。
以上這些資料都是他說的,而且都涉及拉法葉艦案,怎麼會說他都沒有說過這件事呢?湯部長,本席方才所說的事有無偽造情事?
* 湯部長曜明:方才林委員所談的都是立法院公報內容。
* 林委員郁方:所以不可能有偽造情事,假若有偽造的話,王院長必須負責,因為他是立法院的院長,不會是本席負責。假若拉法葉案是一件弊案的話,你想不想早日破案?
* 湯部長曜明:想。
* 林委員郁方:日夜都想?
* 湯部長曜明:對。
* 林委員郁方:要不然你不會提出一億元的賞金。
* 湯部長曜明:對。
* 林委員郁方:任何人只要能協助破案,他都有資格領這一億元賞金嗎?
* 湯部長曜明:對。
* 林委員郁方:包括陳總統?
* 湯部長曜明:是。
* 林委員郁方:如果陳總統出具相關證據以協助破案,部長會不會頒給他一億元?
* 湯部長曜明:會的。
* 林委員郁方:你一定會給他?
* 湯部長曜明:會的。
* 林委員郁方:本席認為,這筆錢一定會被他拿走。因為他早已說過,所有的證據都在這卷錄音帶裡。湯部長有沒有向陳總統要過這卷影音帶?
* 湯部長曜明:有關拉法葉特調小組,總統不曾給予我任何政策的指示。
* 林委員郁方:湯部長與陳定南部長兩人,誰比較有資格與總統談論錄音帶的事情?
* 湯部長曜明:在此事件中,國防部是被害者。
* 林委員郁方:你們唯有協助破案才能還國防部的清白。對不對?
* 湯部長曜明:對的。
* 林委員郁方:顯然此一問題必須詢問法務部陳部長。
陳部長,本席先謝謝你在我生日時還特別送卡片致意。本席聽說你是位非常有格調的部長,要你親自寫卡片祝賀生日還必須是你瞧得起的委員,本席承蒙你瞧得起,實在很感謝。
方才本席所引述的正是立法院公報紀錄,我相信陳部長也希望拉法葉案能早日破案,若有任何人提供線索協助破案,湯部長將負責籌出一億元給提供線索破案者。反正,只要政府不購買愛國者三型,政府便可擁有數個一億元了。陳部長有沒有要求過總統,希望他儘速交出那卷錄音帶,俾使此弊案得以早日偵破?
* 陳部長定南:我不曉得有錄音帶的事情。
* 林委員郁方:本席在此已經告知你,你打算怎麼做?
* 陳部長定南:這是特調小組該做的部分。
* 林委員郁方:如果這卷錄音帶有助於破案,你會不會要求特調小組儘速向陳總統要錄音帶?
* 陳部長定南:我會把林委員質詢的內容轉給盧總長。
* 林委員郁方:事實上,相關資料不需要從我這邊得知,你們只要查詢立法院公報即可。你是不是怕陳總統將一億元領走?明年將舉辦總統大選,你知道競選總統要花很多錢,即使陳總統協助破案而領走這一億元,大家也都是皆大歡喜。對不對?所以,部長應該指示特調小組務必將此卷錄音帶弄到手。
部長,如果有人手中握有助於破案的證物卻不願意主動或被動的交出來,此種行為算不算是妨礙司法?
* 陳部長定南:依目前刑法的規定是沒有這樣的罪名。
* 林委員郁方:你們在制定刑法時,早已將許多事情預設妥了。在美國若有本席所述之行為算不算是妨礙司法?
* 陳部長定南:我不清楚。
* 林委員郁方:據本席所知,在美國此種行為即已妨礙司法。雖然台灣還沒有制定此項法律,但是我國的司法精神應該媲美歐美等先進的法制國家。你應該向陳總統表示:現在大家都稱我為「陳青天」,不要因為你不願意交出此卷錄音帶而讓我變成「陳黑天」,請你不要讓我這個法務部長做得很不好。對不對?因為大家都很欣賞你,所以陳總統應該好好幫助你,你也應該主動、勇敢的告訴特調小組,請他們向陳總統要這卷錄音帶。若你們向陳總統要這卷錄音帶,但他卻不願意交出來,這有沒有牽涉到豁免權的問題?
* 陳部長定南:我相信,陳總統所瞭解的部分,特調小組都已經知道了。
* 林委員郁方:部長說的這句話太主觀,而且有干涉司法之嫌。陳總統有沒有讓你聽過這卷錄音帶?
* 陳部長定南:我不曉得有這卷錄音帶的事情。
* 林委員郁方:在你還沒有聽過這卷錄音帶之前即做出結論表示,陳總統所瞭解的部分,特調小組都已經知道了。既然你未曾聽過該卷錄音帶,你又怎知特調小組早已知情?青天老哥,你不能這麼說,不然會讓人以為你是在干涉司法。最近有許多雜音傳出,說你常常在服務政治而委屈司法,你千萬不要這麼說。
請問陳部長,目前這卷錄音帶在何處?
* 陳部長定南:我不曉得。
* 林委員郁方:你認為特調小組應否將此卷錄音帶弄到手,並仔細聆聽內容以助於破案?除非你故意隱瞞或反對早日破案,否則,你應該讓特調小組儘速將此卷錄音帶弄到手。
* 陳部長定南:特調小組會去調查該調查的事情。
* 林委員郁方:本席套句內政部部長所說的話,無論你是使用胡蘿蔔或鞭子,你會不會鼓勵特調小組向陳總統要這卷錄音帶?
* 陳部長定南:我會把林委員的質詢轉給盧總長。
* 林委員郁方:怎麼部長突然間對我很尊敬?你要這個樣子,我算什麼嘛!立法院公報已經記載很清楚了,就請部長儘速調出這卷錄音帶。既然政府願意出資一億元懸賞,本席在此拜託部長與院長,希望案情早日有所突破,也希望大家能夠彼此勉勵。謝謝。
* 主席:請洪委員昭男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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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委員昭男:(十一時二十五分)主席、行政院游院長、林副院長、各位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首先,前總統李登輝於三月十五日的世台會上表示,因為我國在國際上走不出去,所以將國名改為「台灣國」。請問游院長,以目前扁李關係如此密切,阿扁總統有沒有要求行政院研究將「中華民國」改為「台灣國」?
* 主席:請行政院游院長答復。
* 游院長錫堃:(十一時二十六分)主席、各位委員。我沒有接受陳總統這方面的任何指示。
* 洪委員昭男:本席認為,在民主開放的社會中,人民有表達意見的自由,統獨的言論也可以表達,若要修改國名或國號就必須經過憲法的程序,這是件非常自然的事情,但此事在威權時代就不同了。請問院長,就我國所處的國際大環境而言,我們現在修改國名是否適當?真有此必要嗎?
* 游院長錫堃:誠如洪委員方才所言,在民主開放的社會中,大家都有言論的自由,但政府現在並沒有此項計畫。
* 洪委員昭男:本席所提出的問題重點在於,我們應先考慮國家的處境,在國際社會大環境中,我們有沒有必要修改國名?
* 游院長錫堃:現階段兩岸關係仍以和平、穩定為原則。
* 洪委員昭男:現今在不激刺兩岸關係的情況下,我國沒有必要更名為「台灣國」。對不對?
* 游院長錫堃:目前我們沒有這樣的計畫,即使推動修改國名,也應是由立法院推動修憲,行政院無置喙之處。
* 洪委員昭男:修憲權仍可由行政院發動。過去國民黨主政的時期即是由總統府交代行政院發動修憲,再由國民大會提案,如今修憲的提案權已經移至立法院。如果行政院認為必須修改國名,便可經由行政院來主導,再交由立法院修憲。依照游院長方才的答復是,目前行政院認為並沒有修改國名的必要。對不對?
* 游院長錫堃:我們沒有這項計畫。
* 洪委員昭男:院長認為,若將「中華民國」改為「台灣國」,如此作法,果真能協助我國順利加入聯合國或增加我國的國際能見度嗎?
* 游院長錫堃:據我所知,各界對此有著不同的看法。長期以來,我國以「中華民國」的名稱加入聯合國確實較為困難,外界有些學者認為使用「台灣國」的名稱可能會比較容易加入聯合國,但我未曾針對此部分進行深入的研究。
* 洪委員昭男:到底有多少人贊成修改國號?這些人是占多數?還是少數?你的研究有何根據?
* 游院長錫堃:我曾聽聞過這兩種聲音,但是我不曾針對此事進行研究。
* 洪委員昭男:院長可知,現在台灣最重要的是什麼?應是拚經濟。對不對?
* 游院長錫堃:個人認為,台灣最重要的還是讓經濟得以持續發展、民主政治能夠深化。
* 洪委員昭男:其次,昨天民進黨前主席林義雄前往行政院靜坐,要求明年總統大選時,同時舉辦核四公投。在立法院曾經因為停建核四而造成百日動盪、社會不安、經濟蕭條等問題,經過大法官會議提出釋字第五二○號的解釋,為此,行政院與立法院還進行協調,並簽署協議書。請教院長,目前核四除了繼續興建之外,還有什麼因素可讓核四停工?
* 游院長錫堃:目前行政院的政策和立法院一致,即繼續施工。
* 洪委員昭男:在繼續施工中,有沒有任何因素可以決定不施工?
* 游院長錫堃:除非發生不可抗力的意外。
* 洪委員昭男:公投不是不可抗力吧?
* 游院長錫堃:那個不是。除非有不可抗力因素,否則,唯一能改變現狀的就是公投。
* 洪委員昭男:公投可以改變現狀?
* 游院長錫堃:唯一的,因為公投是直接民權的行使。
* 洪委員昭男:能改變核四繼續興建與否的唯一因素是公投?
* 游院長錫堃:是。
* 洪委員昭男:游院長講這種話很危險,因為目前並沒有公投法,我們根本不曉得公投法的內容,此外,公投也有其範圍限制,舉例而言,憲法的範圍就是不能公投的,何況公投法也有其效力範圍所及之處,如果公投就可改變核四繼續興建,國家將永無寧日。請問,我們現在有公投法嗎?公投能改變國家的國號嗎?當然不行嘛!有人說核四是中央的公共政策,也有人說是地方的公共政策,但核四興建案已走完所有憲法及法律程序,並經過覆議及大法官會議解釋予以定案,行政院張前院長俊雄和立法院王院長金平又已於九十年二月十三日共同簽署協議書,其中第一點為「行政院即日起宣布恢復執行核四法定預算,讓核能四廠復工續建,其後續預算及繼續興建依相關法律辦理。」可見核四興建案已走完所有法律程序,現在已沒有任何因素可以讓核四停工,在此情況之下,你為什麼說公投可以改變核四繼續興建?難道公投的法律位階可以凌駕在憲法及所有法律之上嗎?
* 游院長錫堃:沒有。洪委員對這方面有深入研究,但是我剛才的意思不是這樣,我所謂的公投,一定要依法辦理,換句話說,必須等公投法完成立法程序,我們才會依公投法來彌補代議政治之不足。
* 洪委員昭男:核四興建迄今已花了八百多億,實在沒有任何原因可以讓它停工,包括公投在內,游院長是否同意我的看法?
* 游院長錫堃:現在我當然同意洪委員的說法,但是如果公投法制定了……
* 洪委員昭男:在國民黨執政時期,你們一直努力推動公投法,如今民進黨已經執政了,你們為何不推動公投法?行政院有提出任何公投法的法案嗎?
* 游院長錫堃:去年四月四日,我們已將創制複決法草案送至大院。
* 洪委員昭男:無論是創制複決法或公投法,行政院有將這些法案列為優先審議法案嗎?
* 游院長錫堃:有。
* 洪委員昭男:公投法不在優先審議法案之中。
* 余部長政憲:有創制複決法,沒有公投法。
* 洪委員昭男:我知道蔡委員同榮有提出公投法。
* 余部長政憲:那是蔡委員個人的提案。
* 洪委員昭男:可見行政院從來都不重視公投。
* 余部長政憲:我們提出創制複決法。
* 洪委員昭男:你們以前都說要公投法,現在為何提出創制複決法?
* 游院長錫堃:雖然名稱不同,但精神內涵完全一樣。
* 洪委員昭男:既然你們有將這個法案列為優先審議法案,本席為何找不到?
* 余部長政憲:創制複決法有列為優先審議法案。
* 洪委員昭男:沒有。請你告訴我究竟列在哪裡?如果有,你們還能等到今天還不審查嗎?
* 余部長政憲:在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審查。
* 洪委員昭男:但是沒有列為優先審議法案。
* 游院長錫堃:已經付委了。
* 洪委員昭男:優先審議法案名單中根本沒有創制複決法。就現階段而言,即使是公投也不能改變核四的興建,何況目前無論是公投或創制複決都還沒有法源依據,在此情況之下,總統大選時,你們會不會針對核四舉辦公投?
* 游院長錫堃:目前沒有這個規劃。
* 洪委員昭男:你是不是要等公投法或創制複決法通過以後再舉辦公投?
* 游院長錫堃:做任何事都要依法辦理。
* 洪委員昭男:報載你們會進行諮詢性公投,此事是否可能?
* 游院長錫堃:我們希望在有法律基礎的情況下再辦理。
* 洪委員昭男:所以,還是要等公投法或創制複決法通過以後再辦?所謂諮詢性公投,究竟是只針對貢寮鄉進行公投,還是要辦理全國性公投,在公投法尚未通過之前,根本沒有辦法進行,對不對?過去,唐飛院長就是因為不願停建核四才下台,俟張俊雄院長上任,違法、違憲宣布停建核四後,造成國家百日動盪,為免重蹈覆轍,希望有謙謙君子風度的游院長能守護我們的憲法及法律。
* 游院長錫堃:我們一定會遵守憲法、依法行政。
* 洪委員昭男:本席並不反對公投,惟認為任何作法一定要有法律基礎,這是任何民主國家所應有的作為,對不對?
* 游院長錫堃:對。
* 洪委員昭男:我國的國防安全事務理應依賴自己,不能處處依賴美國,但是近來媒體報導,因為美國政、軍、工業界施以強大壓力,國防部承總統之命,加速進行「長程預警雷達」和「愛國者三型飛彈」兩種飛彈防禦系統的採購作業,兩套「長程預警雷達」將投資二百六十億元,「愛國者三型飛彈」初步考慮採購六套,加上將既有的三套愛國者二型性能提升,總經費約需一千一百億元,請問部長,此項軍購符不符合目前國防實質上的需求?壓力主要是來自美國或阿扁總統?
* 湯部長曜明:報紙所登的不確實、不實在,中共對我們的導彈威脅,是存在的事實,而且日益嚴重,八十六年……
* 洪委員昭男:到底是阿扁的壓力,還是美國的壓力?
* 湯部長曜明:都沒有。
* 洪委員昭男:是國防部本來就要買的嗎?
* 湯部長曜明:國防部有這個規劃。
* 洪委員昭男:據本席所知,國防部還在規劃、評估中。
* 湯部長曜明:對。
* 洪委員昭男:現在為何變成加速採購?
* 湯部長曜明:根據我們獲得的訊息,中共除了導彈以外,還有巡弋飛彈、無人載具……
* 洪委員昭男:他們早就有了。
* 湯部長曜明:巡弋飛彈、無人載具部分是最近才陸續成軍的。有鑑於中共對我們的空中危害有四種,對我們的安危……
* 洪委員昭男:中共除了四百餘枚M族飛彈外,尚有相當數量的東風三號和東風廿一號中程飛彈,但中共部署飛彈距離台灣只有一百五十公里,而「長程預警雷達」偵測距離是三千至五千公里,顯然不符合我們的需要。
* 湯部長曜明:因它是已具備剛才委員所提到射程的導彈,所以不論中共設置在何處,他都能對我們實施射擊。
* 洪委員昭男:中共目前擁有東風、M族飛彈、且其飛彈終端飛行的馬力是十馬赫終端速度,本席在參閱資料後,瞭解這不是愛國者飛彈所能遏阻攔截的,既然如此,那我們購買這些愛國者飛彈又有何用?
* 湯部長曜明:目前我們所做的是低層飛彈防禦系統。
* 洪委員昭男:目前中科院自行研發的天弓二型飛彈,它不能達到此效果嗎?
* 湯部長曜明:我們有在研究及研發。
* 洪委員昭男:若不能達此效果,你們就可告知中科院,說他們如此說是不對的,因他們說我們天弓二型飛彈是可比美愛國者飛彈。
* 湯部長曜明:我們也有此能力。
* 洪委員昭男:若是如此,你們就應採用我國國貨,為何你們要花費如此多的錢去購買愛國者飛彈?
* 湯部長曜明:這其中有涉及關鍵性技術的問題。
* 洪委員昭男:還不是你們受到美國軍火商的壓力,尤其你們告知他們今年陳總統要過境中南美時能讓陳總統能過境美國,此消息我們都已聽說過了!
* 湯部長曜明:沒有這回事。
* 洪委員昭男:怎麼沒有這回事?且本席聽說可能還有不肖的政府官員或國防部官員等藉此案獲得佣金。
* 湯部長曜明:將來這些建案都要經過大院的允許,我們才能據以執行。
* 洪委員昭男:當然要經本院允許,但很多經由本院允許的軍購案,還是發生收受佣金的情形,例如拉法葉及幻象二○○○等軍購案,以幻象二○○○的軍購案來說,只是尚未引爆開來而已。我們購買六十架的幻象機,它卻有高達二十四億法郎,相當於新台幣一百五十億元的佣金,此案已經過八年,只是無人去追查而已,本席是打算某日在國防委員會再就此案向你請教。所以,目前有很多軍購都受到這些弊案的牽連,不是沒有原因的,本席今日所要強調的是,我們是否有必要去採購此長程預警雷達系統及愛國者三型飛彈?在此請教湯部長,在波灣戰爭時,此愛國者三型飛彈的攔截率有多少?
* 湯部長曜明:他們會採用愛國者二型的飛彈。
* 洪委員昭男:愛國者二型飛彈的攔截率有多少?
* 湯部長曜明:根據美國陸軍副參謀長在國會作證時說,有百分之六十七點多,所以此愛國者二型飛彈的攔截率有二發飛彈。
* 洪委員昭男:根據本席所得資料獲知,愛國者二型飛彈只攔截到四枚飛彈,但根據以色列的資料是沒有攔截到,雖然本席對此資料存疑,但本席認為若我們自己能研發一些攻擊性的防禦武器,因目前我們所有的國防,都是採取守勢的國防,若我們自行研發一些攻擊性的防禦武器,換言之,擁有攻擊性的國防,不是反而也很好嗎?因若如此,我們在與中共對峙時,我們就不用花如此多的冤枉錢去購買軍備。
* 湯部長曜明:有關委員這方面的意見,我們會納入評估。
* 洪委員昭男:另,有關此軍購一千一百億元的預算,你們要從何處籌措?
* 湯部長曜明:目前並沒有這回事,乃是媒體所說的。
* 洪委員昭男:你們現在沒有要採購前述軍備嗎?
* 湯部長曜明:目前我們正在評估中,且尚未到決定之時。
* 洪委員昭男:你們是否已加速在決定呢?
* 湯部長曜明:沒有,例如我們剛才所談有關長程的預警雷達,其伸縮距離有多遠,這部分我們都還未做最後的決定。
* 洪委員昭男:但你們將來有可能會購買吧?
* 湯部長曜明:是的。
* 洪委員昭男:若你們將來要購買,則此一千一百億元你們應好好考慮財源上將如何籌措?
* 湯部長曜明:對此軍購,我們絕對會考慮國家整個財力狀況。
* 洪委員昭男:謝謝湯部長。另,本席要請教游院長的是,政黨輪替已造成我們的經濟衰退及人民的財富縮水,失業率也不斷升高,為何在民進黨上台執政後,人民的生活會變得這麼苦呢?在政黨輪替之前,我們的經濟成長率大部分都超過五.八%,每位國民的年平均所得為一萬四千元,失業率也都在三%以下,但在民進黨執政後,我們的經濟成長率,都無法超過四%,最多也只有百分之三多一點,而每位國民年平均所得降為一萬二千元,且失業率都在五%以上,股市也由萬點跌至目前的四千點,原因為何?難道是政府無能,還是人民在唱衰嗎?
* 游院長錫堃:若是認為政黨輪替才會造成如此情形,那麼,我們看日本、香港及新加坡等國家,他們並沒有政黨輪替,但他們經濟情況也沒有……
* 洪委員昭男:在亞洲發生金融風暴時,整個亞洲經濟是往下滑,但是那時我們國家幾乎都沒有受到影響,很多外國人都跑到台灣來,問為何我們台灣能不受亞洲金融經濟下滑的影響,現在世界經濟往下滑落時,我們卻下滑得比別人快,本席要問箇中原因為何?
* 游院長錫堃:因台灣是以外貿作導向的,所以如今因世界普遍的不景氣,在過去對我們是有影響的。當然有些是我們本身因產業升級的問題,但有些也是與全世界經濟景氣……
* 洪委員昭男:本席認為他主要的問題是出在政府的政策搖擺不定,我們看這三年來共更換了三位行政院長,三位經濟部長,四位財政部長,但我們是希望游院長能一直做下去,不要到時又被更換掉。最近除了二百億的擴大服務就業方案及五百億的擴大公共投資振興方案外,目前行政院究竟還有何良方可以救經濟,使我們經濟變好呢?
* 游院長錫堃:事實上,要使經濟變好……
* 洪委員昭男:本席不談二百億的擴大服務就業方案及五百億的擴大公共投資振興方案,因為一談及此就很麻煩,譬如說你們宜蘭縣有四十萬人口,為何分到二十三億,桃園縣有一百八十萬人口,卻只分配到二十一億,這會讓人產生很多政治性的聯想,所以你只要告訴本席,其中原因為何?
* 游院長錫堃:因在經濟不景氣時,若要讓經濟能持續發展,它有治本及治標的辦法,而剛才所提到的七百億是治標的方法,而在治本的方面,我們在去年所頒布的國發計畫中,都有去做此考量,換言之,現在包括投資環境也都已改善……
* 洪委員昭男:我們目前投資環境有改善嗎?
* 游院長錫堃:我們目前投資環境比起以前,已經有改善很多,例如像○○六六八八有關於稅收及土地的取得等,各方面……
* 洪委員昭男:那是指降低稅負作法,但有人認為此作法也是基於選舉的考量。本席認為兩岸關係與我們經濟發展,其實是有相當密切的關係,本席現在提出一個數字供院長參考,根據陸委會的統計,在過去十年來,台灣從兩岸貿易總計創造了一千四百六十七億美元的順差,且我們一直都是維持順差的狀況,我們計超出台灣總出超有五百三十七億美元,換言之,若不是因台灣到大陸投資所產生對大陸的鉅額出超,我們早就變成入超國,而我們的外匯存底一千一百億也要減半了,因此我們要另外尋找出路,這個出路也是我們未來經濟的遠景,就在大陸,目前大陸經過十六大及人大之後,都換了新的領導人,他們也表示善意要與我們擴大經貿的交流,請教游院長,我們是否要與他們擴大交流呢?
* 游院長錫堃:事實上,目前兩岸的經貿交流,就如同剛才委員所提到的,已經發展相當密切,且其占我們整個經貿總額的比率也很高,以我們國家立場而言,不管對岸是否有敵意,我們是希望雞蛋不要放在一個籃子中,應該要做分散放置,所以我們要全球佈局並深耕台灣,至於我們對大陸順差那麼多,經我們瞭解,有一部分是在大陸出貨的。
* 洪委員昭男:但是基本上,大陸這個市場我們是需要的,所以我們還是要與他們繼續做經貿的交流,是否如此呢?
* 游院長錫堃:是的。
* 洪委員昭男:在今年春節我們所辦的包機,而此包機是在香港或澳門坐間接的直航,請教游院長,我們是否有可能在清明節時,也再辦一次包機直航呢?
* 游院長錫堃:有關於春節包機的……
* 洪委員昭男:本席的意思是否有可能在清明節時,也再辦一次包機直航,以使大家能返鄉掃墓呢?
* 游院長錫堃:有關春節包機的部分,我們要再做檢討,未來我們會視檢討結果……
* 洪委員昭男:未來能否不中轉第三地?
* 游院長錫堃:如果不中轉,則必須經兩岸須經協商才能做到。
* 洪委員昭男:去年五月九日阿扁總統曾經說過,三通是兩岸必走的路,在政府主導之下,可考慮由民間協助談判三通事宜。阿扁總統在今年元旦開國紀念典禮團拜時亦曾表示,推動兩岸直航及經貿議題也是現在政府努力的目標。但是,只要中共表示善意,政府就又收手,總統一再宣示要三通、要直航,而政府卻不敢進行,請問游院長到底在害怕或顧慮些什麼?
* 游院長錫堃:向委員報告,我們並非不敢做或退縮,基本上,因為這件事涉及兩岸協商,在沒有協商的情況之下……
* 洪委員昭男:是否要協商?
* 游院長錫堃:我們並沒有底線,亦無時間限制。
* 洪委員昭男:這幾年以來,海協會、海基會是否有協商、接觸過?根本沒有!
* 游院長錫堃:協商需要兩情相悅。
* 洪委員昭男:但是,自你們上台之後,關閉了協商大門,人家說我們現在是鎖國政策,如阿扁總統所說的運籌中心,要成為外商跳板,我們就是要開放,你說要協商,但是我們卻關閉了協商之門,這顯然是互相矛盾,你們一面說我們要三通、要直航,又說要協商,請問,我們什麼時侯曾努力過要與對方協商?
* 游院長錫堃:這個問題,請蔡主任委員向委員說明。
* 蔡主任委員英文:向委員報告,一九九六年中共單方面關閉協商之門,並非我們關閉,我們也試圖尋求協商彈性,現在我們已經協進兩岸關係條例,我們也希望兩岸關係條例能儘快通過。
* 洪委員昭男:中共表示,可以先協商結束兩岸敵對狀態。我們如何因應?
* 蔡主任委員英文:我想這可能緩不濟急,現階段真正有急迫性的是經貿方面的問題,我們希望經貿問題先解決。
* 洪委員昭男:請問院長是否願否與中共協商結束敵對狀態?
* 游院長錫堃:敵對狀態,是對方對我們有敵意,我們對他們並沒有敵意,我們並沒有向他們發射飛彈。
* 洪委員昭男:這是過去國共打仗,至今尚未結束敵對,現在中共已經表示可以結束敵對狀態,敵對狀態結束之後,兩岸之間可以更加和平,再進行各項交流。請問院長是否願意結束敵對狀態?
* 游院長錫堃:阿扁總統已經說過,希望訂定兩岸和平、穩定的互動架構,由此可見,我方一直都非常善意且有誠意。
* 洪委員昭男:你說的善意是你自己說,本席認為,善意是互相的,中共壓霸,我們是不能屈服於他,但是,中共如果有善意,我們也可以接觸,到底我們在怕什麼?院長沒有聽到有人說我們現在是鎖國政策?本席並沒有要求政府大陸政策要如何做,至少要檢討,院長表示要協商,不能用協商二字,就將委員所提出的兩岸政策擋回,既然要協商,就要妥善思考如何進行。
院長曾提過要發展台灣的觀光,事實上,台灣的觀光市場,具有很大的潛力。院長是否知道大陸人民的第一志願旅遊地點?
* 游院長錫堃:大陸的調查,我不知道。
* 洪委員昭男:大陸人民最想去旅遊的地點是台灣,他們現在約有一千萬人口到國外旅遊,大部分前往東南亞,他們的第一志願是台灣。而今我們的經濟這麼差,如果我們能夠開放觀光賺取外匯,且兩岸互動更趨頻繁,國家也能更加和平、安全。請問院長,我們對大陸人民來台觀光的限制,是否過嚴?
* 游院長錫堃:事實上,我們對中共都一直非常善意,譬如試辦小三通;現在也開放第二類人士前來觀光。政府預定觀光客倍增計畫,今年希望能夠達到三百萬觀光客目標。所以,大陸人士要來,我們當然非常歡迎。
* 洪委員昭男:本席認為,政府規定大陸來台觀光的辦法十分嚴格。根據商業總會提出的資料,若政府開放大陸人士觀光,一年約可增加四千億元觀光收入,具有可觀的經濟效益,並創造諸多就業機會,院長過去提過要提振觀光事業,我們有這麼好的資源能夠幫助經濟發展,應該好好進行。謝謝。
* 游院長錫堃:是的。我們有積極進行。謝謝洪委員的指教。
* 主席:請吳委員敦義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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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委員敦義:(十一時五十六分)主席、行政院游院長、林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今天是三月十八日,正好是三年前總統大選的投票日,這個日子對台灣二千三百多萬人來說,具有非常深刻的意義,同時,對陳總統也很有意義的日子是八十三年三月十八日,當時陳立法委員水扁曾就尹清楓命案、海測艦、拉法葉艦等軍購弊案,提出一篇擲地有聲,非常精采、有力的質詢。每次閱讀陳委員這一篇質詢稿,都覺得正義凜然,正是我們對尹清楓命案、拉法葉艦軍購弊案很強的共識,不偵破這個案子絕對沒有天理,如同陳委員九年前的質詢,方才本席聆聽林委員郁方對本案的質詢,也切中要點。
由於最近陳總統表示他過去在立法院的質詢,並沒有提到拉法葉艦案,只提到海測艦及其他弊端。但是,立法院的公報很清楚,請看「據本席連月來的查訪,尹案牽涉之軍售弊案分別是海測艦、獵雷艦及其零附件還有拉法葉艦,每一個案情都有高層人士介入,每一個案子都不單純,甚至都涉及鉅額佣金。」這是在立法院公報上顯示陳委員質詢涉及「拉法葉艦」,他現在要否認也沒有用。接著,他的質詢又提到「拉法葉艦方面,在決策過程中曾經出現政策轉彎……」這一頁,非常清楚連續出現四次「拉法葉艦」。
現在,本席想請陳定南部長協助院長答復。我們接著看第五頁資料,當中寫到拉法葉艦涉及至少五十億元回扣,證據就在此。這是陳水扁委員在八十三年三月十八日在立法院質詢的內容。本席做以上的敘述,就是希望陳水扁總統不要隨便講話。今天政黨輪替將滿三年,民眾感受到政黨輪替後的新政府有很多弊病,其中之一就是說詞多變,所以人民的信心不見。老百姓對政府沒有信任感,因為連總統都可以否定自己擔任立法委員時這麼重要的質詢,當中不僅提到拉法葉軍艦採購的弊端,而且連回扣金至少五十億元的數額都說得清清楚楚;同時,他還表示證據在此。他那咄咄逼人、鏗鏘有力的質詢,躍然紙上,讓我們在這裡讀公報,好像看到過去的陳水扁新鮮活潑地跳躍著。為什麼陳總統現在卻否定這些事實呢?
其次,陳部長怎麼會在前天說拉法葉案的證據都沒有了,都被國民黨淹滅了呢?如果說國民黨湮滅所有證據,那麼陳水扁在國會殿堂上的質詢算不算證據?
* 主席:請法務部陳部長答復。
* 陳部長定南:(十二時一分)主席、各位委員。我並沒有說被國民黨湮滅掉證據,我只表示尹清楓命案到現在已經十年了,頭七年是國民黨執政的時候,破案的黃金時間在國民黨手上耗掉了,很多重要事證可能已經被湮滅掉了,現在若要破案是高難度的任務。
* 吳委員敦義:部長是可以做這樣的辯解,雖然你沒有直接說國民黨湮滅掉證據,但語意已相當接近。我要問的是,部長對陳水扁委員宣示持有的這錄音帶證據如何處理?你能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規定,把陳水扁先生列為第三人嗎?因為他手上握有對尹清楓命案和拉法葉艦軍購弊案的重要證據,部長看過和聽過這一卷錄音帶嗎?
* 陳部長定南:我沒有看或聽過,也不知道。
* 吳委員敦義:現在你應該知道了,這表示你以前對立委同仁不夠關心,不然陳水扁委員對這麼重大的拉法葉案之精彩質詢,你怎麼會不知道他手上握有一卷證據錄音帶呢?現在你知道了,你是不是預備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規定,請第三人交付證據錄音帶?
* 陳部長定南:我會把吳委員的質詢意見提供給特調小組的盧總長,我相信特調小組該查的應該都查了,如果漏掉了我會提醒盧總長注意。
* 吳委員敦義:你是法務部部長,你對檢調一體應有指揮權,部長不要只是轉達本席的意思。
* 陳部長定南:我不是檢察總長,我沒有權指揮檢察系統。
* 吳委員敦義:起碼你可以把此案交給他吧!這是特殊的案件。
* 陳部長定南:我可以透過檢察行政把資料交給檢察總長。
* 吳委員敦義:可不可以由部長去請陳總統交付這卷錄音帶?你敢不敢這麼做?
* 陳部長定南:我沒有這個權力。
* 吳委員敦義:你是中華民國的法務部部長……
* 陳部長定南:只有檢察官可以這麼做。
* 吳委員敦義:部長沒有權對於第三人依法索取證據錄音帶嗎?
* 陳部長定南:我沒有權。
* 吳委員敦義:部長能把他交付給有權的人嗎?
* 陳部長定南:因為臺灣的法務部長沒有兼任檢察總長,這個案子只有檢察官才可以傳訊有關的證人。
* 吳委員敦義:部長以前不是曾發表過「大尾」與「小尾」的意見,為什麼你現在卻不能表現出相同的勇氣?你甚至還批評過司法院,當時你為什麼不說法務部長沒有權力批評司法院呢?
* 陳部長定南:我批評的都是司法、檢察行政的範圍。
* 吳委員敦義:此案也在司法範圍內。
* 陳部長定南:這已經是辦案的……
* 吳委員敦義:本席再請教你有關法律見解問題,陳總統是第三人,他有沒有交付證據的義務?
* 陳部長定南:如果檢察官傳訊陳總統,他要出庭應訊。
* 吳委員敦義:依本席看,你們是不敢傳訊陳總統。本席認為最佳的作法是,陳部長應該向陳總統建議,請他把重要證據錄音帶交付出來。不論如何,要從總統到庶民都要遵守國家法律,這個國家才有前途。當時陳水扁委員在國會殿堂上聲調鏗鏘有力、咄咄逼人的質詢說證據在這裡,為什麼陳總統擔任總統接近三年以來卻可以翻口供?這就是老百姓最不能信任的地方。基於此,部長應該請陳總統把證據交出來,因為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他就是第三人。部長應該相信陳總統手上的確有這一卷錄音帶,因為這是他擔任立法委員時自己在國會公開宣示的,現在他是我們的總統。
陳總統這幾天都沒有提到拉法葉軍購弊案牽連廣大問題,很多人都說陳總統目前似乎沒有決心要辦,陳總統因而鄭重提出否認他曾經質詢拉法葉案,本席請陳總統千萬不要再否定自己,因為在本院公報鐵證如山,當中留下陳立委曾經嚴詞質詢拉法葉艦軍購舞弊一案的記載。
本席希望你們要有決心把此案饌偵辦到底,但是你們目前顯現的是既沒有信心也沒有決心,因為從你們對汪傳浦通緝的公報中,調查局使用的是好多年以前的圖像,中華民國政府的檢調機關人員不少,但是通緝圖像卻是幾十年前的照片,這種作法還不如英國一家BBC廣播公司,因為BBC能把汪傳浦的近況播出來;甚至還不如國內一家週刊,因為這家週刊還去拍攝汪傳浦的最新動態。陳部長是堂堂法務部部長,你擁有這麼龐大的檢調人力與物力,為什麼沒有辦法取得汪某的最新動態?這會讓大家懷疑你們沒有辦案的決心,事實上,你們只是放棄既有的證據,想去冷卻它、不理它、忘掉它!
日前湯部長提到,國防部是此案的被害人,部長等於是被害人的代表,所以要懸賞一億元,甘願拿一億元巨款期待不可預知的線索,為什麼放在手上的具體線索你們捨棄不追?
尤其,身為一國總統說法竟然可以經常多變,叫老百姓要如何相信政府?難怪會有信任危機。本席今天沒有刻意要指責游院長,但是游院長在三月七日星期五曾答詢時指派許政務委員等,調查外交部包括簡部長在內發給汪傳浦文書認證的有關官員有無疏失責任。當天正好禮拜五,禮拜六就指定政務委員等三人進行調查,荒唐的是政務委員還沒著手展開調查,同日星期六例假日院長就說簡又新百分之百沒有問題,為什麼院長會在三月八日假日講出這些話?問題很簡單,因為三月八日陳水扁總統與李登輝先生密談一個小時,也許當時達成了某些十萬火急的共識與協議,這是最合理的推測。要不然為什麼院長什麼都不急,卻急著在禮拜六解釋說簡又新與此案百分之百無關?院長要讓你的政務委員置身於何地呢?因為他們都還沒有展開調查之前,院長就宣布簡又新百分之百與此案沒有關係,這樣的院長以後說話誰要相信呢?因為說不定在行政院會上剛剛作成的裁定,到中午你馬上變卦了,人家說「暗頭吃西瓜,半瞑反症」,說不定你是「暗頭吃西瓜,暗頭就反症」。
* 游院長錫堃:這是兩件事,一件是簡又新先生和汪傳浦的關係,因為當天郝柏村前院長就出來說明那是過度引申,所以這個部分是沒有問題的,我並沒有胡說;至於另一件事,目前政務委員正在查。
* 吳委員敦義:院長不要硬拗了,郝柏村前院長所說的已經是許多年前的事,而你們現在調查的,則是二月五日英國認證的事,這兩者有什麼關係?今天他或許可以證明這兩人十多年前沒有吵架,但是卻無法證明昨天是否一道去吃牛肉麵?這根本是兩件不同的事,連這麼簡單的邏輯,你都要這樣硬拗,難怪百姓不能信任你們!
本席要再次強調,全台灣第一個在國會質疑李前總統涉及拉法葉軍購案和尹清楓命案的人正是陳水扁立委。公報記載陳水扁委員同一質詢,其中提及「若不是當時的李總統和劉總長有涉入,為何不下令調查?」
現在本席要向游院長作一初步的結論和建議,拉法葉軍購案之所以可惡,並不僅在於他拿了台灣人的巨額回扣,尤有甚者,我們在花了比他國更為昂貴的冤枉錢之後,賣主還把比拉法葉艦更高級的電戰系統告知中國大陸,在這情形下,我們購買拉法葉艦,所為為何?世間哪有這種賣主?不但不忠,還不仁不義!類此案件,如果我們還無法偵破,教百姓如何能對政府產生信心?是不是請陳部長去向總統要錄音帶?
* 陳部長定南:有關拉法葉案,在民進黨執政之後,只花了一年一個月又十五天就起訴了雷學明等六人小組。
* 吳委員敦義:套你一句話,這些人都是「小尾」和「中尾」,你還沒有抓到「大尾」。如果這個案子真的調查成功,現在早已水清魚現,換句話說,這個案子就好比一隻鯨魚或一隻大象,你現在抓到的可能只是一條尾巴,整個象頭都還沒有浮上來呢!你有什麼好在這裡請功?
* 陳部長定南:拉法葉案中有關圖利的部分,已經偵查終結起訴;現在缺的是回扣的部分,這部分因為有關線索都在國外,相信委員也了解我們外交處境的困難,當初這個案子在國民黨手中七年都沒有進展,民進黨執政一年一個月又十五天,不僅起訴了雷學明等六人,而且獵雷艦案,也起訴了葉昌桐等三人,這是相當不錯的成果,我覺得大家應該肯定民進黨查察軍購弊案的決心和績效,也應該給予鼓勵!
* 吳委員敦義:主犯還沒有查到,先不要講這些。本席希望你更認真一點,去向陳總統要錄音帶,如果不給,你依法有權搜索,而且搜索之後,你可以扣押那卷錄音帶。當然,本席也知道現在問你是不是敢去搜索,你就害怕了,更別說是真的去搜索,但至少希望你拿出勇氣去和他商量,好嗎?
* 陳部長定南:我會轉達給特調小組。
* 吳委員敦義:其次,本席要請教游院長的是,今天台灣的經濟不好,百姓痛苦,這可說是民進黨政府的一大危機,事實上,要提振經濟,藥方很多,包括你們所提出的二百億和五百億的拯救失業及擴大公共建設方案,若說這兩帖藥全然沒有效果也不盡然,若說真的有效果,也是言之過早。倒是是有帖藥方,你們說了很多次,而且是喊得震天價響,那就是開放大陸人民來台觀光,另外,你們也高喊觀光客倍增計畫,現在的情況是大陸人民來台觀光政策再三宣布,而且也有法律依據,但院長知道去年一整年總共有多少大陸人民來台觀光嗎?
* 游院長錫堃:大概有三千多人左右。
* 吳委員敦義:沒有那麼多,至九十一年年底為止,總共只有二千一百五十一名大陸人民來台觀光,以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計算,平均每天只有五點九名大陸人民來台觀光,雖然不能說完全沒有成績,但是這樣的成績實在不能看,院長承認這一點嗎?
* 游院長錫堃:其實,我們已經進行第二類開放,但中共正式發布命令,不准其人民赴台觀光。
* 吳委員敦義:任何問題都必須透過兩岸談判協商來解決,例如他們將飛彈對準我們,我們就應該透過各種管道告訴他們,這樣的作法沒意思,如果兩岸要和解,那麼放在福建的飛彈就應趕緊撤掉。針對本席剛剛提出的問題,你們也應該透過各種管道進行協商才對,而不是將所有責任都推說大陸當局不准,請問蔡主任委員,大陸真的不肯嗎?
* 蔡主任委員英文:開放大陸觀光客來台乃是政府主動提出的政策,過去一段時間以來,我們也透過許多不同管道表達這項政策,包括很多立法委員到大陸時,都替我們傳達這項訊息,我們也陸續的接獲傳回來的訊息,根據我們的判斷,中國大陸現在還沒有準備好開放大陸觀光客到台灣來。如果委員對這項訊息有疑問的話,我可以私下讓委員看一些資料,但在公開場合就不宜說出來了。
* 吳委員敦義:兩岸如果要進行談判,你們當然就得注意各項訊息,雖然錢其琛可在本月就要交卸中共副總理職務,但是他說的話應該還是有充分代表性,他在二月十六日強調:「今後還應開展大陸同胞赴台旅遊」,而中共國台辦主任陳雲林於一月二十四日在北京江「八點八週年座談會」中也明確指出:「將積極推動大陸人民赴台灣旅遊,希望台灣取消一切不合理的限制,儘快由兩岸旅遊代表,就促成大陸居民赴台旅遊事宜進行協商,作出安排。」本席認為,不論先前是不是大陸當局不願修改「中國公民自費出國旅遊管理辦法」,但是現在是一個可談的契機,你們願意讓我們的旅遊團體及代表去和對岸進行談判嗎?
* 蔡主任委員英文:在兩岸的談判中,我們必須由政府主導,在政府主導且公權力不被輕視的原則下,我們會有一些彈性,在這個前提下,我們希望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能夠就這些彈性措施,趕緊立法通過。其次,即使是在立法沒有通過的情況下,我們也願意與對方討論出一個雙方都可以接受的模式。
希望委員不要假設我們沒有在進行此事,其實我們一直都在進行,雖然我沒有必要在這裡說明我們是怎麼進行的,但是我可以清楚的告訴委員,中共表面上所講的話,與我們實際進行接觸時所表現的態度是有落差的。
* 吳委員敦義:本席不會質疑你們從來不去談,問題是必須有正確的要領及方法才可以。現在台灣已是百業蕭條,所以大家都非常期待政府能夠開放大陸人民來台觀光,民眾納悶的是為什麼政府只允許台灣同胞拿台灣錢去淹大陸人的腳目,卻不願讓大陸同胞拿他們的錢來淹台灣人的腳目,使台灣的經濟活潑起來?政府也不是沒有做準備,華語導遊訓練了一大批,在香港也準備了服務中心,也編了預算,可是政策講了這麼久,一天才五點九人來台。台灣有很多觀光事業,從遊覽車、觀光飯店、餐廳……,如果每年能有一百萬人次、兩百萬人次大陸人民來台觀光,等於活水湧進,台灣的經濟就會活潑。
* 蔡主任委員英文:我可以認同委員對台灣經濟的關心、對這件事情的關切。
* 吳委員敦義:妳只要說明願不願意讓我們的旅遊界去與他們談?
* 蔡主任委員英文:在處理事情上,我也不應該比別人笨……
* 吳委員敦義:在很多事情方面,妳都很聰明,但聰明人不一定都做聰明事。
* 蔡主任委員英文:既然處理事情有這個能力,也有這個意願,但卻達不到,一定是有客觀情勢的限制,我們是在盡力克服客觀情勢的限制,如果中國大陸表面上講的話和私底下的態度是一樣的,過去十年國民黨執政時,兩岸關係也不會在處理上有那麼大的困難度。
* 吳委員敦義:本席不想再多提爭這些離題太遠的事,只談開放大陸人民觀光的問題。
* 蔡主任委員英文:我們執政後,所開放的兩岸經貿,與過去十年國民黨執政時期開放的幅度,委員可以比較一下。
* 吳委員敦義:國民黨執政時代,小孩可能還在地上爬,現在說不定已經上國中了,小孩總是會逐漸長大的,妳不必去怪。
* 蔡主任委員英文:我沒有怪國民黨如何,只是說困難度是持續存在的,在每個情境、每個時間,都有不同的困難度,大家也要體認行政單位在處理這件事情上,是有它的困難度。
* 吳委員敦義:游院長,蔡主委是你在大陸政策的重要幕僚,也是主管部會,但你總要有決心,你能否讓我們的旅遊界與中國大陸的旅遊界展開談判?你們複委託的構想應該就是這樣吧!
* 游院長錫堃:剛才蔡主委也談到,我們在公權力不被侵蝕的原則下,來處理此一問題。
* 蔡主任委員英文:但我們必須與對方共同討論出一個協商的模式。
* 吳委員敦義:時間有限,本席不能針對此一議題談太久,但這是針對台灣引進活水一個很重要的議題。院長,你說一丈,起碼要行一尺,但現在你說十丈,行沒有二寸,所有的苦心都白費了,這是很不好的遲滯、拖延、沒有效能的表現。
本席要談的第三個問題,是政府的另一重大缺陷。目前政府雖然債臺高築,但許多部門仍揮霍如故。本席可以舉兩個最新的例子,一個是報紙刊載,交通部製作了許多名牌,包括辦公桌放著工友某某某,還加上英文的名牌,據說像這樣的經費,部內更花七千多萬元,將來大大小小道路新做中英對照路牌還要花四億元。院長,台灣現在不是還能揮霍的情況,已經債臺高築,政府預算不僅是寅吃卯糧,已經吃到後面、再後面了。
* 游院長錫堃:這是比較執行層面的問題,是否請部長說明?
* 吳委員敦義:部長,報上的照片是真的還是假的?
* 林部長陵三:關於中英文的名牌,辦公室內的確是已經改善了,但辦公室的金額沒有這麼高,那是統一採購的。
* 吳委員敦義:連大大小小的路牌總數要花四億元呢!
* 林部長陵三:這是因為全省道路的標誌需要中英文名牌,要統一、要改善,所以交通部需要花這些錢。
* 吳委員敦義:院長,我的時間有限,不能讓他在技術上多做解釋,但本席舉這個例子,是說明你們如何的浪費。再如你們印製有關「非核家園」的文宣,一本三十二頁的手冊,成本就要四百二十元,台灣的錢不能這樣花,你們不能像老百姓講的一樣「花錢如流水、搶錢像土匪」,很多測速照相機都藏在樹後面,預算中的罰款收入到年度結束時是三八○%,變成搶錢一族。政府一方面債台高築,一方面又不斷灑錢、搶錢,所以有些老百姓才會說你們「花錢如流水、搶錢像土匪」,政府被說成這樣真的非常不值。本席不相信你們會像土匪一樣,所以該省的錢一定要省,像這種小冊子一本要花四二○元,大家都認為非常浪費。如果製作工友的名牌上加英文就能和國際接軌的話,那本席建議游院長可以在額頭綁上寫著英文名字的布條,這樣就可以和國際接軌了,院長先接軌,台灣就接軌了。本席認為,其實你們不應該用這種方式,因為和國際接軌要靠胸襟、靠氣度、靠眼光,靠更具體有效的作法。
最後,你們的政策不能夠反覆,因為如果反覆的話,投資就會卻步。南投縣民眾很感謝你,因為你去年答詢時承諾要做南投支線高速公路,可是在上週傳出一個小插曲,即你們的經建會表示要考慮改採單向一線道路,因此要求南投縣政府暫停徵收用地,這實在是相當可惡,本席趕快向國工局鄭局長和經建會表達最重關切世界上哪有高速公路是單向一線道的?這樣只要一輛車壞掉,不就整條路都不通了嗎?高速公路至少單向要有兩線道嘛!整條路最少要有四個車道,如果改成兩個車道,簡直就是開倒車!不過幸好沒有成真。總之,如果像南港經貿第二展覽館一樣,政府的政策常常反覆,投資就會卻步,所以本席要提醒院長注意這一點,謝謝。
* 游院長錫堃:謝謝。
* 主席:上午的質詢到此告一段落,下午一時五十分處理臨時提案,下午二時三十分繼續進行施政質詢。現在休息。
休息(十二時二十七分)
繼續開會(十三時五十分)
> ## 臨時提案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處理臨時提案,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一分鐘。
> 現在進行第一案,請提案人李委員鎮楠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李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 現在進行第二案,請提案人徐委員少萍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徐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 現在進行第三案,請提案人謝委員明源說明提案旨趣。
> 謝委員明源:(十三時五十一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三十三人,鑑於有「綠色福壽螺」之稱的小花蔓澤蘭近來生長範圍有逐漸擴大趨勢,已經逐漸蔓延到低海拔地區的森林,危害到原有林木、果樹的生存,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近年每年都編列國有林地防治預算,不過由於蔓澤蘭種子可隨風飄散傳播,蔓延速度極快,且島內許多林地、山坡地皆為私人向林務局承租,因而未編列預算,無法確實阻止其蔓延,防治成效有限,長此以往對國內森林將帶來浩劫。爰此,建請行政院將防治小花蔓澤蘭業務提昇至行政院本部管轄,並對私人承租國有林地編列預算,避免一場生態浩劫。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三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3,"proposer":["謝明源"],"petitioner":["周雅淑","郭榮宗","盧博基","林益世","陳根德","陳道明","江綺雯","邱鏡淳","高志鵬","楊仁福","湯金全","段宜康","章仁香","吳敦義","黃宗源","何金松","盧秀燕","劉政鴻","羅志明","楊文欣","李鎮楠","羅明才","周伯倫","蔡同榮","林進春","周慧瑛","黃政哲","邱創進","徐少萍","葉宜津","魏明谷","湯火聖"],"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謝明源等三十三人,鑑於有「綠色福壽螺」之稱的小花蔓澤蘭近來生長範圍有逐漸擴大趨勢,已經逐漸蔓延到低海拔地區的森林,危害到原有林木、果樹的生存,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近年每年都編列國有林地防治預算,不過由於蔓澤蘭種子可隨風飄散傳播,蔓延速度極快,且島內許多林地、山坡地皆為私人向林務局承租,因而未編列預算,無法確實阻止其蔓延,防治成效有限,長此以往對國內森林將帶來浩劫。爰此,建請行政院將防治小花蔓澤蘭業務提昇至行政院本部管轄,並對私人承租國有林地編列預算,避免一場生態浩劫。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蔓澤蘭原生於南美洲,曾在美國森林造成一場浩劫,大約二十年前,台灣自美國進口曳引機等中古農機,機械上夾帶微小種子在台灣生根發芽,目前已經演變成生態問題,蔓澤蘭從原來的田野延伸到低海拔森林及都市荒地,目前全國共有十七個縣市、一三○個鄉鎮之農地有蔓澤蘭發生,面積高達一萬三千餘公頃,情況正持續惡化中。
> 二、蔓澤蘭係藤蔓植物,會攀附在樹木及草生地上,致使原有植物無法進行光合作用而枯死;另外,蔓澤蘭繁殖速度驚人,其種子微小且附生冠毛,可隨風飛散傳播,加上種子數量龐大,每平方公尺面積數量可高達十七萬顆,也被構為「綠色癌症」。
> 三、近年林務局雖致力於蔓澤蘭防治,不過由於其隨風蔓延特性,一地區剷除後,隔年卻又從外地蔓延回來,防治工作事半功倍,本席等認為,想要確實做好防治工作,必須結合所有林地、山坡地、農地主管單位,對於私人承租地一視同仁,並由中央進行統籌,有計畫進行防治工作,才不會有春風吹又生之憾。
> 提案人:謝明源
> 連署人:周雅淑 郭榮宗 盧博基林益世 陳根德 陳道明江綺雯 邱鏡淳 高志鵬楊仁福 湯金全 段宜康章仁香 吳敦義 黃宗源何金松 盧秀燕 劉政鴻羅志明 楊文欣 李鎮楠羅明才 周伯倫 蔡同榮林進春 周慧瑛 黃政哲邱創進 徐少萍 葉宜津魏明谷 湯火聖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四案,請提案人王委員鍾渝說明提案旨趣。
> 王委員鍾渝:(十三時五十二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及黃昭順、江綺雯、林益世、楊瓊瓔、徐少萍、陳麗惠等四十二人,針就國內每年約八百萬立方米之浚港淤泥處理,囿於商港法及海洋污染防治法之海拋規範,使資源無法永續利用,並可能造成海洋二次污染乙事。爰提案建請行政院統籌協調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行政院環保署、內政部營建署、經濟部工業局以及港務局等有關單位,就「浚港污泥資源化方案」預作評估,並與內政部營建署、公共工程委員會研擬中之「淤泥再利用及營建剩餘土石方再利用推動方案」併案通盤規劃,俾落實資源再利用之國土永續發展藍圖。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四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4,"proposer":["王鍾渝","黃昭順","江綺雯","林益世","楊瓊瓔","徐少萍","陳麗惠"],"petitioner":["張昌財","李嘉進","游月霞","侯彩鳳","廖國棟","郭添財","張蔡美","黃敏惠","楊文欣","曾華德","蔡鈴蘭","章仁香","秦慧珠","王幸男","邱鏡淳","湯金全","朱鳳芝","林豐喜","李全教","曾蔡美佐","林正二","鍾紹和","陳進丁","蔡","豪周雅淑","朱星羽","劉松藩","鄭美蘭","楊仁福","盧秀燕","唐碧娥","洪昭男","林春德","洪秀柱","林南生"],"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王鍾渝、黃昭順、江綺雯、林益世、楊瓊瓔、徐少萍、陳麗惠等四十二人,針就國內浚港淤泥處理,囿於商港法及海洋污染防治法之海拋規範,使資源無法永續利用,並可能造成海洋二次污染乙事。爰提案建請行政院統籌協調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行政院環保署、內政部營建署、經濟部工業局以及港務局等有關單位,就「浚港污泥資源化方案」預作評估,並與內政部營建署、公共工程委員會研擬中之「淤泥再利用及營建剩餘土石方再利用推動方案」併案通盤規劃,俾落實資源再利用之國土永續發展藍圖。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據統計,高雄港每年之維護浚挖量約為一百八十萬立方米,台中港約三十多萬立方米,布袋港約三百七十八萬立方米。以泥沙淤積情況來推算,加上基隆港、蘇澳港及花蓮港等,保守估計國內港口每年之維護浚挖量可能超過八百萬立方米以上!
> 二、目前各港口針對浚港所挖出的淤泥,通常是依商港法與海洋污染防治法規範,將其海拋於十二海浬外深達兩百公尺海底,由於其處理方式相當不經濟,且有可能對於海洋生態造成二次污染,相關申辦時效(環評)、成本(海污法並考量須付費),及如委辦困難或遇當地漁民阻撓抗爭等外部因素致海拋受阻,故碼頭航道浚渫淤泥陸上資源化方案,確有其迫切性。
> 三、浚港所挖出來的淤泥,由於其性質接近於土壤,且一般也非屬於有害廢棄物,因此若能將其資源化,應用於其他用途,如填海造陸、回填垃圾山等不但能解決龐大之浚港淤泥量,創造經濟效益,同時也避免海拋對於海洋所造成對環境不良之影響。
> 四、國外部分以美國為例,每年美國為了維護國家航道暢通而疏浚挖出的淤泥有接近四億立方英碼,如將全部的淤泥裝在傾倒卡車上排成一整列的話,足足可繞地球十五圈。因此美國政府針對這些數量龐大的淤泥,盡其最大的努力於設計、建造及追蹤國內各淤泥再利用的場址及計畫。
> 五、浚港淤泥之資源化方案,若認定屬不會造成污染之有用剩餘土石資源,建議可應用於填海造陸、一般級配及掩埋場每日覆土等。據環保署八十五年十月三日環署廢字第五三九九五號函,引用該署八十五年八月八日會議記錄結論:河川疏浚之產生物原則上不應視為廢棄物;交通部九十年十一月九日交航九○字第○六二四三○號函,覆環保署有關碼頭及航道浚渫淤泥,若監測成分符排放規定,應視同河川水庫之淤泥認定屬不會造成污染之有用剩餘土石資源,非屬廢棄物管理範疇,另建請納入有用剩餘土石資源;營建署九十年十一月廿二日九○營署綜字第九三○○四○號函及環保署九十年十一月廿六日九○環署廢字第○○七五一六號函,碼頭及航道浚渫淤泥如檢具認可之檢驗認定報告未含有害物質,並向當地直轄縣市政府或公共工程主辦機關申請認定為營建剩餘土石方者,方可認定屬營建剩餘土石方。意即除須檢具淤泥無污染之證明外,尚須向剩餘土石方之認定權責機關申請認定……。前開公文經年往返結果,浚港淤泥資源化之執行法令與主管機關迄今猶未確立。
> 六、國內每年浚港淤泥數量龐大,亟待政府專案統籌規劃,以消化如此龐大且可供資源化之淤泥。因此,相關主管機關應共同研商,就「浚港污泥資源化方案」預作評估,並與內政部營建署、公共工程委員會研擬中之「淤泥再利用及營建剩餘土石方再利用推動方案」併案通盤規劃,俾落實資源再利用之國土永續發展藍圖。
> 提案人:王鍾渝 黃昭順 江綺雯林益世 楊瓊瓔 徐少萍陳麗惠
> 連署人:張昌財 李嘉進 游月霞侯彩鳳 廖國棟 郭添財張蔡美 黃敏惠 楊文欣曾華德 蔡鈴蘭 章仁香秦慧珠 王幸男 邱鏡淳湯金全 朱鳳芝 林豐喜李全教 曾蔡美佐 林正二鍾紹和 陳進丁 蔡 豪周雅淑 朱星羽 劉松藩鄭美蘭 楊仁福 盧秀燕唐碧娥 洪昭男 林春德洪秀柱 林南生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五案,請提案人高委員明見說明提案旨趣。
> 高委員明見:(十三時五十四分)主席、各位同仁。
> 本席及曹原彰、吳成典、沈智慧、李永萍等五十三人,針對日前訪問團抵達金門時與金門縣李縣長及衛生局長座談後,了解金門從未欠繳健保費卻無法享有與本島相同的醫療資源。為了落實平衡城鄉醫療資源差距,及照顧離島居民健康的政策,本席建議行政院應支持金門縣政府整合縣立醫院與國軍醫院的計劃,並應挹注資源將整合後的醫院提昇設立閩南醫療中心,提供給金門及閩南地區台灣民眾醫學中心級的醫療服務。未來還可以提供閩南地區大陸民眾就醫服務,以醫療來接合兩岸人民的情感,提升台灣國際醫療形象。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五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5,"proposer":["高明見","曹原彰","吳成典","沈智慧","李永萍"],"petitioner":["馮定國","邱毅","趙良燕","李鴻鈞","黃義交","呂學樟","孫大千","謝章捷","侯彩鳳","徐耀昌","顧崇廉","鄭金玲","林政義","陳進興","楊富美","林惠官","鄭三元","柯淑敏","孫國華","楊文欣","林郁方","洪秀柱","朱鳳芝","蔡鈴蘭","鄭美蘭","龐建國","黃昭順","林正二","秦慧珠","高仲源","李桐豪","盧秀燕","章仁香","楊仁福","王昱婷","林豐喜","林春德","陳進丁","周雅淑","羅明才","李慶安","鍾紹和","蔡正元","陳麗惠","徐少萍","鄭余鎮","邱創良","林南生"],"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高明見、曹原彰、吳成典、沈智慧、李永萍等五十三人,針對日前訪問團抵達金門時與金門縣李縣長及衛生局長座談後,了解金門從未欠繳健保費卻無法享有與本島相同的醫療資源。為了落實平衡城鄉醫療資源差距,及照顧離島居民健康的政策,本席建議行政院應支持金門縣政府整合縣立醫院與國軍醫院的計劃,並應挹注資源將整合後的醫院提昇設立閩南醫療中心,提供給金門及閩南地區台灣民眾醫學中心級的醫療服務。未來還可以提供閩南地區大陸民眾就醫服務,以醫療來接合兩岸人民的情感,提升台灣國際醫療形象。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提案人:高明見 曹原彰 吳成典沈智慧 李永萍
> 連署人:馮定國 邱 毅 趙良燕李鴻鈞 黃義交 呂學樟孫大千 謝章捷 侯彩鳳徐耀昌 顧崇廉 鄭金玲林政義 陳進興 楊富美林惠官 鄭三元 柯淑敏孫國華 楊文欣 林郁方洪秀柱 朱鳳芝 蔡鈴蘭鄭美蘭 龐建國 黃昭順林正二 秦慧珠 高仲源李桐豪 盧秀燕 章仁香楊仁福 王昱婷 林豐喜林春德 陳進丁 周雅淑羅明才 李慶安 鍾紹和蔡正元 陳麗惠 徐少萍鄭余鎮 邱創良 林南生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六案,請提案人侯委員彩鳳說明提案旨趣。
> 侯委員彩鳳:(十三時五十五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與本院同仁等共七十人臨時提案,建議勞委會勞保基金之紓困貸款,已提撥一二三億二、四五八萬元,嘉惠九萬八、六四二名勞工朋友。各委員期昐勞委會繼續將此美意擴散,將勞保基金作更有效的利用,紓困方案辦理到失業率降低到合理程度,而目前勞保基金存放銀行之定存利率只有百分之一點三到一點五五,勞工卻要付百分之三點七的貸款利率,因此,本席建議:一、紓困貸款利率降低到百分之二點五。二、勞工紓困貸款申請資格條件放寬,投保年限由十五年降低到十年。三、將現有勞保基金四、九七○億元存放於利率較高之公立銀行,創造最高及最有利之條件,以避免勞保潛在之負債危機。謝謝大家。
> ### 第六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6,"proposer":["侯彩鳳","張蔡美","陳","杰侯水盛","廖本煙","陳麗惠","廖婉汝","楊瓊瓔","羅世雄","余政道","林益世","朱鳳芝","穆閩珠","梁牧養","羅志明","王昱婷"],"petitioner":["曾永權","劉政鴻","楊麗環","吳敦義","鄭三元","郭添財","李桐豪","羅明才","孫國華","李慶安","傅崐萁","黃德福","廖國棟","鍾紹和","章仁香","陳道明","錢林慧君","葉宜津","郭玟成","蔡正元","蔡家福","李全教","林國華","洪昭男","陳宏昌","林惠官","朱星羽","徐中雄","王鍾渝","王淑慧","陳學聖","李顯榮","藍美津","高育仁","黃昭順","林炳坤","李和順","江綺雯","黃敏惠","李嘉進","卓伯源","高仲源","張昌財","何智輝","黃宗源","何敏豪","曹啟鴻","郭榮宗","吳東昇","黃健庭","蔡鈴蘭","楊文欣","盧秀燕","林南生","陳根德"],"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侯彩鳳、張蔡美、陳杰、侯水盛、廖本煙、陳麗惠、廖婉汝、楊瓊瓔、羅世雄、余政道、林益世、朱鳳芝、穆閩珠、梁牧養、羅志明、王昱婷等七十一人,鑒於我國勞動參與率略降、失業率攀升、就業結構變遷多項因素,本席及多位委員已建請行政院勞委會針對勞工紓困基金貸款金額應擴大紓困額度;此項建議已獲行政院善意回應並同意增撥共一二三億二、四五八萬元挹注勞工紓困貸款,嘉惠九萬八、六四二勞工朋友。鑒於此,本席希冀行政院勞委會繼續將此美意繼續擴散,將現有勞保基金四、九七○億元作更有效之運用;依目前勞保基金現行投資運用於銀行定期存款,以土地銀行為例其定期儲蓄存款為一.五五%。反觀,紓困貸款利率卻要三.七%明顯偏高,對生活有困難的勞工無疑雪上加霜,因此,本席建議:將紓困貸款利率降低勞工紓困貸款申請資格條件放寬將現有勞保基金四、九七○億元存放於定期儲蓄存款利率較高之銀行,避免勞保潛在債務日趨嚴重問題,造成未來政府財政之沈重負擔或需調高勞保費率,造成勞資雙方負擔加重,影響投資意願及勞工生計。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近年來,為解決失業問題,許多國家都採取放寬勞動與社會保護法規「管制」的作法,希望透過勞資雙方之間的對話或協商來達到因應市場變化的彈性與速度。針對將現有勞保基金四、九七○億元(內含一○○億職災保護基金,三九○億就業保險基金),擬將作更有效之運用;本席呼籲政府應擴大紓困額度,讓符合申請資格的勞工,都能『借到自己的錢』。亦即勞工紓困貸款申請資格條件再放寬:將原先勞工紓困貸款申請資格條件,參加勞保年資滿十五年,改為參加勞保年資滿十年,即符合勞工紓困貸款申請資格條件。
> 二、本席認為,面對大環境經濟不景氣,政府應提出符合民眾需求,避免落入「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窠臼。唯有如此,『勞保基金』的主旨與目標才符合。依勞工保險基金管理及運用辦法第四條本基金之運用範圍第四項:『政府核准有利於本基金收入之投資。』既然明文規定,政府為何不做順水人情將現有勞保基金四、九七○億元再繼續幫助生活有困難的勞工,將勞工紓困貸款申請資格條件放寬,嘉惠更多需要幫助的勞工朋友,此舉符合政府利益也達到勞工朋友需求。
> 三、鑑於勞保基金現行投資運用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一直未能有效提高,依現有勞保基金存放多家銀行中,以土地銀行為例其定期儲蓄存款為一.五五%,反觀紓困貸款利率卻要三.七%明顯偏高,對生活有困難的勞工無疑雪上加霜,此舉對勞工朋友造成重大影響。
> 四、另外,勞委會應針對現有勞保基金四、九七○億元,以土地銀行為例其定期儲蓄存款為一.五五%。蓋九十一年一月至十二月止,勞保基金儲存行庫年利息收入為八○億七、五六七萬元,本席建議可將現有勞保基金四、九七○億元存放於定期儲蓄存款利率較高銀行,利息營收既可作為勞工紓困,何樂而不為;另現存放多家銀行利率偏低問題,行政單位應加以評估分析,定期委託精算專家進行精算評估,以確實檢討改善勞保長期之財務狀況,避免勞保潛在債務日趨嚴重,造成未來政府財政上之沈重負擔或需調高勞保費率,造成勞資雙方負擔加重,影響投資意願及勞工生計。
> 提案人:侯彩鳳 張蔡美 陳 杰侯水盛 廖本煙 陳麗惠廖婉汝 楊瓊瓔 羅世雄余政道 林益世 朱鳳芝穆閩珠 梁牧養 羅志明王昱婷
> 連署人:曾永權 劉政鴻 楊麗環吳敦義 鄭三元 郭添財李桐豪 羅明才 孫國華李慶安 傅崐萁 黃德福廖國棟 鍾紹和 章仁香陳道明 錢林慧君 葉宜津郭玟成 蔡正元 蔡家福李全教 林國華 洪昭男陳宏昌 林惠官 朱星羽徐中雄 王鍾渝 王淑慧陳學聖 李顯榮 藍美津高育仁 黃昭順 林炳坤李和順 江綺雯 黃敏惠李嘉進 卓伯源 高仲源張昌財 何智輝 黃宗源何敏豪 曹啟鴻 郭榮宗吳東昇 黃健庭 蔡鈴蘭楊文欣 盧秀燕 林南生陳根德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七案,請提案人陳委員茂男說明提案旨趣。
> 陳委員茂男:(十三時五十六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與王昱婷等三十三人,針對目前智慧財產局主管商標註冊申請,處理時間長達十二個月,平均完成商標註冊需費時逾八個月,冗長的行政程序,已嚴重阻礙台灣產業的競爭能力,尤其現在資訊產業商品生命週期已大幅壓縮至十個月,一年的審查期顯有檢討之必要,為提高行政效率,活絡台灣廠商的競爭力,特建請行政院基於流程簡化、審查迅捷化,研擬將商標註冊期由現行的十二個月縮短為六個月之具體作法,呈報本院各相關委員會與諸委員,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 第七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7,"proposer":["陳茂男","王昱婷"],"petitioner":["周慧瑛","李俊毅","張秀珍","周清玉","尤清","蔡同榮","邱垂貞","張川田","林育生","卓榮泰","鄭朝明","邱議瑩","陳景峻","廖本煙","陳根德","彭添富","李明憲","鄭國忠","黃義交","羅明才","張清芳","蔡正元","沈富雄","陳朝龍","龐建國","周雅淑","藍美津","羅志明","秦慧珠","林郁方","謝明源"],"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陳茂男、王昱婷等三十三人,針對目前智慧財產局主管商標註冊申請,處理時間長達十二個月,平均完成商標註冊需費時逾八個月,冗長的行政程序,已嚴重阻礙台灣產業的競爭能力,尤其現在資訊產業商品生命週期已大幅壓縮至十個月,一年的審查期顯有檢討之必要,為提高行政效率,活絡台灣廠商的競爭力,特建請行政院基於流程簡化、審查迅捷化,研擬將商標註冊期由現行的十二個月縮短為六個月之具體作法,呈報本院各相關委員會與諸委員,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目前我國商標註冊處理期間規定是由經濟部於民國八十九年為因應行政程序法之施行,所頒布的「經濟部對於人民依法規申請案之處理期間一覽表」(如附件),其中對於商標註冊申請之處理期間長達十二個月,實務上平均需費時八個月,冗長的行政程序,使得廠商無法因應外界快速的變化,作最有效率的變遷。
> 二、尤其現代資訊電子產品的生命週期已大幅壓縮至十個月,長達一年的審查期,將使相關廠商喪失商機,嚴重阻礙政府振興經濟,搶救高失業率的努力。
> 三、據本席了解,智慧財產局已透過相當努力包括資訊化以及增加處理人手提高效率,但成效有限。為更有效提昇行政效率,本席建議行政院應擬定可行的簡化流程等措施,例如依案件性質或申請數量分類,取代目前依申請日期順序處理的作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陳茂男 王昱婷
> 連署人:周慧瑛 李俊毅 張秀珍周清玉 尤 清 蔡同榮邱垂貞 張川田 林育生卓榮泰 鄭朝明 邱議瑩陳景峻 廖本煙 陳根德彭添富 李明憲 鄭國忠黃義交 羅明才 張清芳蔡正元 沈富雄 陳朝龍龐建國 周雅淑 藍美津羅志明 秦慧珠 林郁方謝明源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八案,請提案人林委員志隆說明提案旨趣。
> 林委員志隆:(十三時五十八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林志隆、羅志明、黃宗源、賴清德、鍾紹和、郭添財、王昱婷等三十九人,基於南台灣地區向來即為石化、鋼鐵、造船、精密機械、金屬材料等產業之發展重鎮,近年來由於南科與路科園區相繼設立後,可預料一個科技產業重要聚落即將在南台灣成形;這股足以提昇國家競爭力的發展能量需要一個窗口來向世界展示,並且基於拓展南台灣人民生活視野、接收新知之便利,以及國家整體發展政策「南北平衡」之基礎下,本席建議行政院應儘速於南台灣規劃及興建國際級的世貿展覽館。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 第八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8,"proposer":["林志隆","羅志明","黃宗源","賴清德","鍾紹和","郭添財","王昱婷"],"petitioner":["李永萍","陳唐山","黃政哲","陳建銘","廖本煙","程振隆","何敏豪","蘇盈貴","王政中","林正二","林進興","蔡啟芳","唐碧娥","楊仁福","吳東昇","張花冠","蘇治芬","鄭國忠","鄭朝明","吳成典","鄭三元","林重謨","羅世雄","謝明源","王昱婷","劉松藩","趙良燕","吳敦義","邱毅","蔡","豪蔡同榮","邱永仁"],"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林志隆、羅志明、黃宗源、賴清德、鍾紹和、郭添財、王昱婷等三十九人,基於南台灣地區向來即為石化、鋼鐵、造船、精密機械、金屬材料等產業之發展重鎮,近年來由於南科與路科園區相繼設立後,可預料一個科技產業重要聚落即將在南台灣成形;這股足以提昇國家競爭力的發展能量需要一個窗口來向世界展示,並且基於拓展南台灣人民生活視野、接收新知之便利,以及國家整體發展政策「南北平衡」之基礎下,本席建議行政院應儘速於南台灣規劃及興建國際級的世貿展覽館。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南台灣地區向來是石化、鋼鐵、造船、精密機械、金屬材料等產業重鎮,而近年來台南及路竹科學園區已相繼設立後,南台灣勢必也將成為國內科技產業的重要聚落。其中高雄地區擁有全國最大吞吐量的貨運港埠,以及位於國際海運要衝位置、設置免稅加工出口區、高雄國際空港等諸項利多因素,睽諸其整體投資環境、產業技術以及在各項交通、區域的軟硬體配合下,南台灣的國際發展競爭力正持續匯積聚集,以待厚積而勃發;而這股充斥的發展潛能以及科技實力,正需要一個可以對外交流、展現的窗口,方能活絡、厚實這股發展的能量。
> 二、北台灣地區以八百多萬人口之譜,業已擁有三座以上的大型現有或規劃中展覽館場,然而南台灣地區以六、七百萬人之眾,符合國際化規格之大型展館卻始終是付之闕如,以致於無論是各類的國際展覽、招商、宣傳、藝文活動大多集中在北台灣地區,對於南台灣人民而言,無論是要參展、觀展、汲取新知、拓展視野,皆甚為不便;且有違政府「南北平衡」發展之基本政策及目標。
> 三、南台灣地區大型展覽場館之興建不論是對於經貿活動的舉辦與交流、高科技產業的招商與研發、甚至是區域人民的文化活動,或是在拓展人民生活視野、爭取國際目光焦點上,都有很重要的功用;就整體經濟效益與提振科技經貿交流活動而言,更是有緊急迫切之需要性。
> 四、基於南台灣本身所具有之國際競爭發展優勢,以及其中所蘊藏之科技實力及產業發展潛能,並為活絡、延續這一個能量,更以照顧南台灣人民生活品質提升及國際視野拓展之迫切需要,考量「南北平衡」之國家發展政策,本席將積極爭取於南台灣地區設置大型世貿展覽場館。
> 提案人:林志隆 羅志明 黃宗源賴清德 鍾紹和 郭添財王昱婷
> 連署人:李永萍 陳唐山 黃政哲陳建銘 廖本煙 程振隆何敏豪 蘇盈貴 王政中林正二 林進興 蔡啟芳唐碧娥 楊仁福 吳東昇張花冠 蘇治芬 鄭國忠鄭朝明 吳成典 鄭三元林重謨 羅世雄 謝明源王昱婷 劉松藩 趙良燕吳敦義 邱 毅 蔡 豪蔡同榮 邱永仁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九案,請提案人江委員昭儀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江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 進行第十案,請提案人吳委員成典說明提案旨趣。
> 吳委員成典:(十三時五十九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與曹委員原彰、馮委員定國等三十七人人提議,現在金門與廈門的小三通,目前只有開放在金門設籍六個月以上的鄉親。在台灣的金門鄉親從台灣頭到台灣尾有十一個金門同鄉會,所以,有相當多金門鄉親在台灣。又因為目前金門地區就業困難,很多鄉親都到台灣來就業,然依據現行規定,需設籍在金門者才可以赴大陸,造成諸多不便,因此,在小三通實施幾個月後,我們希望檢討相關辦法,全面開放原籍金、馬地區之台灣地區人民亦適用小三通。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十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0,"proposer":["吳成典","曹原彰","馮定國"],"petitioner":["鄭美蘭","蔡正元","楊瓊瓔","趙良燕","鄭三元","龐建國","黃昭順","楊仁福","盧秀燕","羅世雄","羅明才","楊文欣","鄭金玲","鍾紹和","江綺雯","關沃暖","林豐喜","朱星羽","蔡中涵","卓伯源","章仁香","林春德","林忠正","林正二","曾華德","陳道明","何金松高金素梅","鄭逢時","陳志彬","劉政鴻","黃健庭","蔡","豪瓦歷斯.貝林"],"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吳成典、曹原彰、馮定國等三十七人,鑒於金、馬地區試辦與大陸地區通航以來,不惟設籍金、馬地區居民得蒙其利,原籍金、馬地區之台灣地區人民更亟求藉往來大陸之便返鄉探親,繁榮地方;惟現行「試辦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第十條之一第一項第二款中對原籍金、馬地區之台灣地區人民適用「小三通」設定人數不得超過參與活動團體半數之規定,實施以來,造成民眾組團參訪諸多困擾,實有違金、馬民眾要求開放試辦通航之本意。爰建請行政院依「離島建設條例」第十八條條文「促進離島發展」之意旨,儘速檢討上述辦法中之相關規定,全面開放「原籍金、馬地區之台灣地區人民」適用「小三通」。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提案人:吳成典 曹原彰 馮定國
> 連署人:鄭美蘭 蔡正元 楊瓊瓔趙良燕 鄭三元 龐建國黃昭順 楊仁福 盧秀燕羅世雄 羅明才 楊文欣鄭金玲 鍾紹和 江綺雯關沃暖 林豐喜 朱星羽蔡中涵 卓伯源 章仁香林春德 林忠正 林正二曾華德 陳道明 何金松高金素梅 鄭逢時 陳志彬劉政鴻 黃健庭 蔡 豪瓦歷斯.貝林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十一案,請提案人羅委員志明說明提案旨趣。
> 羅委員志明:(十四時)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四十一人,針對國道一號中山高速公路南下銜接高雄市區平面道路僅有九如、中正兩出口交流道,車流量大時常常造成數公里回堵車陣,因此,本席等建議於中山高南下三百六十四公里處,即高雄市明誠路與國道中山高交叉處增設一交流道,此外,高雄市明誠路為四十米寬道路,車輛胃納量大,相信屆時可以解決其三分之一的車流量,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十一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1,"proposer":["羅志明","侯彩鳳","林志隆"],"petitioner":["高志鵬","關沃暖","楊仁福","盧秀燕","陳朝龍","洪秀柱","鄭美蘭","林正二","江綺雯","蘇治芬","鄭三元","林豐喜","秦慧珠","唐碧娥","黃昭順","朱星羽","蔡同榮","卓榮泰","林益世","林岱樺","鍾紹和","龐建國","劉俊雄","謝明源","周雅淑","邱創進","江昭儀","梁牧養","陳道明","柯淑敏","徐少萍","黃健庭","周慧瑛","吳敦義","黃義交","何金松","李鎮楠","藍美津"],"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羅志明、侯彩鳳、林志隆等四十一人,針對國道一號中山高速公路南下銜接高雄市區平面道路路段,因進入市區車流量龐大,常因平面道路之交通號誌造成匝道車輛回堵數公里,影響高速公路的正常車流。經當地居民反應,期望能於該處增設小型車輛專用匝道以紓解交通。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國道中山高速公路南下高雄市路段,由於位處高雄市都會區核心、鄰近小港機場與臨海工業區,各型車輛流量相當龐大。由於高雄市區僅有九如、中正兩出口交流道,車流量大時常常造成數公里回堵車陣,嚴重影響高速公路的行車秩序。
> 二、經當地居民反映,建議於中山高南下三百六十四公里處,即高雄市明誠路與國道中山高交叉處增設一小型車輛專用出口匝道,分散九如、中正兩交流道約三分之一之車流量,對於紓解高速公路車潮有相當明顯助益,亦可以分散進入高雄市區車輛所造成之交通負擔,實為一舉兩得。
> 三、高雄市明誠路為四十米寬道路,車輛胃納量大;加上中山高速公路旁的專設綠地,增設交流道應不致於造成當地交通阻塞,符合增設出口匝道條件。由此匝道出口之小型車輛,可經本館路接鳳山青年路直往屏東,節省南下屏東之車輛必須轉進市區或塞在高速公路上。再者,就工程規模而言,增設小型車專用出口匝道,施工規模小,不會造成交通不便;同時簡易匝道所需工程經費亦較節省,經濟效益高。鑒於地方民意要求,亦為紓解高雄市交通考量。建請行政院妥慎研議於當地增設匝道之可行性。
> 提案人:羅志明 侯彩鳳 林志隆
> 連署人:高志鵬 關沃暖 楊仁福盧秀燕 陳朝龍 洪秀柱鄭美蘭 林正二 江綺雯蘇治芬 鄭三元 林豐喜秦慧珠 唐碧娥 黃昭順朱星羽 蔡同榮 卓榮泰林益世 林岱樺 鍾紹和龐建國 劉俊雄 謝明源周雅淑 邱創進 江昭儀梁牧養 陳道明 柯淑敏徐少萍 黃健庭 周慧瑛吳敦義 黃義交 何金松李鎮楠 藍美津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十二案,請提案人王委員昱婷說明提案旨趣。
> 王委員昱婷:(十四時一分)主席、各位同仁。陳委員學聖、卓委員伯源、陳委員杰及本席等二十七人,針對農委會林業試驗所最新調查發現,宜蘭太平山加羅湖群極可能是極少見的冰河時期遺留的泥碳沼澤,而非一般的山地湖泊。基於此種泥碳沼澤是許多特殊、稀有物種賴以維生的最後一塊淨土;建請行政院立即劃設為「國家級濕地保育區」,進行天然林地之分級分區保育與管理,避免加羅湖群與馬告國家公園一樣被人為破壞,為後世子孫多留一片生態淨土,成為政府落實「挑戰二○○八:六年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之「水與綠建設計畫:生態復育及造林」的施政典範。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十二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2,"proposer":["王昱婷","陳學聖","卓伯源陳","杰","林志隆"],"petitioner":["黃昭順","曹原彰","林政義","高仲源","黃敏惠","林益世","林豐喜","呂新民","林郁方","林正二","楊文欣","黃義交","趙良燕","黃德福","李嘉進","蔡啟芳","陳麗惠","徐少萍","楊富美","羅明才","柯淑敏蔡","豪"],"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王昱婷、陳學聖、卓伯源、陳杰、林志隆等二十七人,針對農委會林業試驗所最新調查發現,宜蘭太平山加羅湖群極可能是極少見的冰河時期遺留的泥碳沼澤,而非一般的山地湖泊。基於此種泥碳沼澤是許多特殊、稀有物種賴以維生的最後一塊淨土;建請行政院立即劃設為「國家級濕地保育區」,進行天然林地之分級分區保育與管理,避免加羅湖群與馬告國家公園一樣被人為破壞,為後世子孫多留一片生態淨土,成為政府落實「挑戰二○○八:六年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之「水與綠建設計畫:生態復育及造林」的施政典範。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宜蘭太平山加羅湖群位於中央山脈南湖大山與三星山的階段山地地形交會點,即給里洛山以北到太平山之間的廣稜上,加羅湖是其中最大的湖泊,日據時代稱為牟霞湖。加羅湖群因為鄰近太平山森林遊樂區,屬於太平山事業區的經濟林地,林務局正在委託相關單位規劃此處為國家步道系統,發展生態旅遊。
> 二、泥碳沼澤主要分佈在芬蘭、加拿大、愛爾蘭等溫帶地區,約佔全世界面積的百分之三,此種生態系的重要性除了固碳之外,更是許多特殊、稀有物種賴以維生的地區;進一步來說,在許多棲地遭到破壞後,泥碳沼澤可能是許多生物可以避難的最後生態系。
> 三、根據農委會林業試驗所最新調查發現,宜蘭太平山加羅湖群極可能是極少見的冰河時期遺留的泥碳沼澤,而非一般的山地湖泊。民國八十八年四月,加羅湖周圍由於登山者疏失引發一場森林大火,燃燒面積約五十公頃;在火後的生態調查中,總共紀錄到五十二科、一百廿一種植物,其中蕨類植物十三科、廿四種,裸子植物三科、六種,雙子葉植物三十四科、七十六種。火後第一年,就有許多植物重新恢復生長。根據加羅湖群一些與冰河時期息息相關的生物種類,包括蜻蜓及蕨類植物等,推論這一帶應該是冰河時期以後就開始形成的泥碳沼澤;當時,很可能原屬於北溫帶的平坦地形,後來因為造山運動隆起,在冰河時期消失後,大地溫度上升,但加羅湖群的山地地形仍保持著低溫狀態,才得以形成泥碳沼澤。
> 四、在政府「挑戰二○○八:六年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之「水與綠建設計畫:生態復育及造林」中,行政院宣示將「逐步恢復台灣的自然生態,創造亞熱帶國家生態島嶼典範」;並配合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生物多樣性公約」、「廿一世紀議程」以及「森林原則」等國際公約及規範,建設綠色矽島,強化環境保護與生態保育。為落實生態保育之目標,將整合國家公園與國家自然森林之範圍予以永續經營管理,建構全島生態廊道,並透過長期對生態及物種之調查監測,進行生物多樣性之保育。
> 五、本席認為,宜蘭太平山加羅湖群的泥碳沼澤是台灣難得的濕地生態系統,其更是許多特殊、稀有物種賴以維生的棲息地,太平山乾淨水質的來源與防洪的可靠屏障;假設建設為國家步道系統,加羅湖群勢必成為熱門景點,很可能再次因為登山隊、觀光遊客在湖畔紮營野炊,而引來森林大火危機,加上任意踐踏、採摘泥碳植物,都可能對此區生態造成干擾和傷害。爰此,本席建請行政院立即劃設宜蘭太平山加羅湖群為「國家級濕地保育區」,進行天然林地之分級分區保育與管理,避免加羅湖群與馬告國家公園一樣被人為破壞,為後世子孫多留一片生態淨土,成為政府落實「挑戰二○○八:六年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之「水與綠建設計畫:生態復育及造林」的施政典範。
> 提案人:王昱婷 陳學聖 卓伯源陳 杰 林志隆
> 連署人:黃昭順 曹原彰 林政義高仲源 黃敏惠 林益世林豐喜 呂新民 林郁方林正二 楊文欣 黃義交趙良燕 黃德福 李嘉進蔡啟芳 陳麗惠 徐少萍楊富美 羅明才 柯淑敏蔡 豪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第十三案與第二十一案對調,現在請第二十一案提案人唐委員碧娥說明提案旨趣。
> 唐委員碧娥:(十四時二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三十五人,為本月全國同步實施之民國九十二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傳出考試舞弊案件,尤以檢調單位調查其舞弊集團亦可能涉及的範圍包含警察升等、消防特考、稅務特考、證券人員證照考試、中醫師特考、代書和醫事人員考試等,涉案層級相當高。由於涵蓋層面廣泛,事關國家考試的公正公平性,故本席要求以後任何國家考試,考選部與考場監試人員應更為謹慎與嚴格來把關,司法單位採取主動偵查,預防國家考試舞弊發生,以維護考生之權益與國家清譽。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二十一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21,"proposer":["唐碧娥"],"petitioner":["藍美津","吳成典","秦慧珠","黃義交","梁牧養","周慧瑛","徐少萍","陳根德","羅明才","邱太三","林南生","蘇治芬","邱創進","謝明源","鄭三元","朱鳳芝","陳道明","高志鵬","盧秀燕","陳景峻","王昱婷","李永萍","林忠正","周雅淑","高仲源","林正二","陳朝龍","曹啟鴻","邱議瑩","侯水盛","林豐喜","彭添富","蔡同榮","葉宜津"],"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唐碧娥等三十五人,為本月全國同步實施之民國九十二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傳出考試舞弊案件,尤以檢調單位調查其舞弊集團亦可能涉及的範圍包含警察升等、消防特考、稅務特考、證券人員證照考試、中醫師特考、代書和醫事人員考試等,涉案層級相當高。由於涵蓋層面廣泛,事關國家考試的公正公平性,故本席要求以後任何國家考試,考選部與考場監試人員應更為謹慎與嚴格來把關,司法單位採取主動偵查,預防國家考試舞弊發生,以維護考生之權益與國家清譽。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關於媒體報導,「考選部官員主動與中醫師特考考生接觸,並且強調只要一百萬,就能保證考取,作弊手法相當誇張,至少有十人以上涉案」,此事除司法單位主動偵查外,考選部內部應徹底調查,預防試務工作人員有不法情事發生。
> 二、不法集團事先特別「培養」數名專門背書的精英分子,直接由核心成員指揮,分至各不同的考試場合,參加會試。而這些精英分子主要負責「蒐集題目」,取得考卷後,以強背的方式,記得部分題目,再以提早交卷方式外出,交給外圍分子將試題交付專人解題,再傳送作答。考場都容易發生考生將試卷攜出考場,導致舞弊集團有機可趁進而重新作答,針對此一現象,考場監試人員應負起責任,嚴格限制一人一張試題卷須繳回。
> 提案人:唐碧娥
> 連署人:藍美津 吳成典 秦慧珠黃義交 梁牧養 周慧瑛徐少萍 陳根德 羅明才邱太三 林南生 蘇治芬邱創進 謝明源 鄭三元朱鳳芝 陳道明 高志鵬盧秀燕 陳景峻 王昱婷李永萍 林忠正 周雅淑高仲源 林正二 陳朝龍曹啟鴻 邱議瑩 侯水盛林豐喜 彭添富 蔡同榮葉宜津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轉請考試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十四案,請提案人陳委員進興說明提案旨趣。
> 陳委員進興:(十四時四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三十八人,針對目前許多民眾利用「捐地節稅」的方式避稅,造成國庫稅收的流失以及所得稅的整體公平性遭到嚴重破壞,使「捐地節稅」失去其原意,特要求行政院儘速重新檢討「捐地節稅」政策,並研擬相關法規加以規範。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十四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4,"proposer":["陳進興"],"petitioner":["周錫瑋","許淵國","鄭金玲","楊富美","鍾紹和","蔡中涵","傅崐萁","孫大千","柯淑敏","高志鵬","蔡正元","徐少萍","周雅淑","盧秀燕","梁牧養","羅志明","林益世","陳健民","蔡鈴蘭","陳道明","李桐豪","林正二","劉松藩","邱毅","林春德","林郁方","林豐喜","黃昭順","鄭美蘭","曹原彰","秦慧珠","林惠官","趙良燕","龐建國","徐耀昌","黃義交","吳敦義"],"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陳進興等三十八人,針對目前許多民眾利用「捐地節稅」的方式避稅,造成國庫稅收的流失以及所得稅的整體公平性遭到嚴重破壞,使「捐地節稅」失去其原意,特要求行政院儘速重新檢討「捐地節稅」政策,並研擬相關法規加以規範。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近幾年來,國內企業主利用公設保留地、道路用地來捐地節稅已蔚為風潮。民眾只要以公告現值一成至二成的價格,購買一塊公設保留地或道路用地,捐給政府,再以公告現價值得全額列入該年度個人綜所稅的列舉扣除額,就完成節稅程序。根據台北市政府的統計,九十一年申請獲准的「捐地節稅」件數高達二千八百二十六件,是前年的三倍;台北縣在一年內也成長六倍之多。許多企業主或者高收入者紛紛以此方法避稅。
> 二、「捐地節稅」的土地是按照公告現值計算稅金,但土地交易卻是按照市價交易。一般來說,土地的市價通常高於公告現價,但是如果政府將某一土地列為公設保留地時,市價便會立刻低於公告現值。而如果當市價與公告價格落差太大,將會導致政府財稅收入的減少,加大日益惡化的政府財政赤字。再者,公共設施保留地或既成道路的使用乃在地方,捐地者捐贈的對象亦是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發給「抵稅憑證」抵的是中央的所得稅,地方每同意一件捐地的申請就如同取得一項中央對地方政府的補助。參酌現行中央對地方的補助辦法,一般計畫型補助款的範圍皆不含土地的取得及維護費用。可見透過捐地,地方政府得以變相取得中央的土地補助款,對中央的補助款制度而言,儼然是一項漏洞與區域城鄉間補助款分配不均的問題。
> 三、政府原為減少土地開發阻力,加速推動公共建設而推行的捐地抵稅政策,卻因為公共設施保留地或道路用地,其市價往往只有公告現值的一至二成,便出現了漏洞,成為有錢人「節稅」的途徑。反而許多土地因公共設施保留而受到使用限制的地主,卻無法因此項政策受益,甚為不公。
> 四、爰此建議政府相關單位儘速修定相關法令規定或設定捐獻上限,以免此節稅方案成為財主專用的避稅方式,才不致大量財稅來源流失,以維中央財政的穩定。
> 提案人:陳進興
> 連署人:周錫瑋 許淵國 鄭金玲楊富美 鍾紹和 蔡中涵傅崐萁 孫大千 柯淑敏高志鵬 蔡正元 徐少萍周雅淑 盧秀燕 梁牧養羅志明 林益世 陳健民蔡鈴蘭 陳道明 李桐豪林正二 劉松藩 邱 毅 林春德 林郁方 林豐喜 黃昭順 鄭美蘭 曹原彰 秦慧珠 林惠官 趙良燕 龐建國 徐耀昌 黃義交 吳敦義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十五案,請提案人蕭委員美琴說明提案旨趣。
> 蕭委員美琴:(十四時五分)主席、各位同仁。為確保「立法院」之尊嚴、完整性及代表性,並避免「立法院」名義被濫用,爰提議:今後凡本院委員,不論在院內或院外籌組成立次團或相關團體,如須使用「立法院」名義,作為該團體名稱的一部份時,必須經由朝野協商或院會同意,方得行之,以確實做到名符其實,代表國會之正當性。此等作法係在為維護國會殿堂之尊嚴,「立法院」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因此其相關名稱之使用,更須格外謹慎以確保其權威性代表性不受侵犯,以避免其代表性受少數人操控或濫用。
> ### 第十五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5,"proposer":["蕭美琴","周清玉"],"petitioner":["陳忠信","江昭儀","謝明源","湯金全","周雅淑","廖本煙","侯水盛","賴勁麟","簡肇棟","陳朝龍","洪奇昌","鄭國忠","段宜康","郭俊銘","陳景峻","魏明谷","賴清德","李文忠","陳金德","林濁水","邱太三","林岱樺","吳敦義","吳成典","羅志明","葉宜津","邱創進"],"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蕭美琴、周清玉等二十九人,為確保「立法院」之尊嚴、完整性及代表性,並避免「立法院」名義被濫用,爰提議:今後凡本院委員,不論在院內或院外籌組成立次團或相關團體,如須使用「立法院」名義,作為該團體名稱的一部份時,必須經由朝野協商或院會同意,方得行之,以確實做到名符其實,代表國會之正當性。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為維護國會殿堂之尊嚴,「立法院」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因此其相關名稱之使用,更須格外謹慎以確保其權威性代表性不受侵犯,如有運用或使用之需要,實有必要透過一定程序加以規範及約束,以避免其代表性受少數人操控或濫用。
> 提案人:蕭美琴 周清玉
> 連署人:陳忠信 江昭儀 謝明源湯金全 周雅淑 廖本煙侯水盛 賴勁麟 簡肇棟陳朝龍 洪奇昌 鄭國忠段宜康 郭俊銘 陳景峻魏明谷 賴清德 李文忠陳金德 林濁水 邱太三林岱樺 吳敦義 吳成典羅志明 葉宜津 邱創進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交本院法制局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十六案,請提案人楊委員仁福說明提案旨趣。
> 楊委員仁福:(十四時六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二十三人,針對內政部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三日台內社字第○九一○○三二四九一號函釋不當,致「原住民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與「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兩條例照顧五十五歲以上原住民之立法精神無法銜接適用,要求行政院應重視內政部函釋不當之問題,並督促內政部改正其函釋所生爭議,以符政府照顧五十五歲以上原住民之美意,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十六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6,"proposer":["楊仁福"],"petitioner":["李桐豪","邱創良","林春德","曾華德","鄭三元","黃健庭","秦慧珠","朱鳳芝","楊文欣","陳根德","林正二","黃德福","李永萍","李嘉進","蔡正元","廖國棟","吳敦義","黃昭順","高仲源","王昱婷","張昌財","盧秀燕"],"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楊仁福等二十三人,針對內政部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三日台內社字第○九一○○三二四九一號函示不當,致「原住民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與「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兩條例照顧五十五歲以上原住民之立法精神無法銜接適用,要求行政院應重視內政部函示不當之問題,並督促內政部改正其函示所生爭議,以符政府照顧五十五歲以上原住民之美意,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有鑑於原住民平均餘命較一般國民短,於「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照顧六十五歲以上原住民老人之外,另行制訂「原住民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以照顧五十五歲以上至六十五歲以下原住民老人生活,這本是良法美意,旨在促使五十五歲以上之原住民老人可以因此受惠,並進而協助其生活的維持;但施行至今,卻因為內政部一紙行政令解釋函而產生同具原住民身分卻有兩種不同的適用結果,不但使原住民無所適從,更使勞保局於發放津貼作業時產生爭議。
> 二、查「原住民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及「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之立法意旨及立法過程,不難發現兩者目的均係在照顧五十五歲以上原住民老人,因此凡遇原住民身分者,其津貼領取年齡及折抵起算點均應從五十五歲起算,方符照顧五十五歲以上原住民老人之本意;但內政部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三日台內社字第○九一○○三二四九一號函卻函釋六十五歲以上原住民因適用「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所以其依該法第三條而須計算折抵時,其計算起點竟須從六十五歲開始,而非從五十五歲起算,導致六十五歲以上原住民因此喪失十年的折抵問題,反而較適用「原住民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之五十五歲至六十五歲原住民更慢才能領取老人津貼的奇怪現象。
> 三、為促「原住民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與「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之施行能彼此銜接,避免內政部片面解釋而影響政府照顧五十五歲以上原住民之本意,要求行政院應重視內政部函示不當之問題,並督促內政部檢討及改進其缺失。
> 提案人:楊仁福
> 連署人:李桐豪 邱創良 林春德曾華德 鄭三元 黃健庭秦慧珠 朱鳳芝 楊文欣陳根德 林正二 黃德福李永萍 李嘉進 蔡正元廖國棟 吳敦義 黃昭順高仲源 王昱婷 張昌財盧秀燕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十七案,請提案人鄭委員國忠說明提案旨趣。
> 鄭委員國忠:(十四時七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與王委員幸男等四十二人,針對教育部九十三學年度國立大學增減系所計畫案,因台南地區體育人才輩出,卻無相關運動競技系所,目前台南師院雖設有體育系,但其課程目標以培育國小師資的專業課程為主,對於培育優秀體育競技人才並不適宜。目前教育部正檢討新學年度各國立大學系所增減計畫,台南師院亦已提出相關增設運動競技申請,請教育部儘速評估於台南師範學院設立相關系所。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十七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7,"proposer":["鄭國忠","王幸男"],"petitioner":["彭添富","楊文欣","杜文卿","陳景峻","高志鵬","林正二","王昱婷","曹原彰","邱鏡淳","侯水盛","邱太三","蕭美琴","盧秀燕","黃義交","周慧瑛","陳朝龍","段宜康","謝明源","蔡同榮","楊仁福","羅世雄","李永萍","周雅淑","邱永仁","簡肇棟","陳道明","林益世","鄭三元","秦慧珠","吳敦義","曹啟鴻","羅明才","朱鳳芝","劉俊雄","李鎮楠","邱創進","吳成典","林豐喜","葉宜津","林岱樺"],"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鄭國忠、王幸男等四十二人,針對教育部九十三學年度國立大學增減系所計畫案,因台南地區體育人才輩出,卻無相關運動競技系所,請教育部儘速評估於台南師範學院設立相關系所。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台南地區向為我國體育重鎮,歷來全國運動會之成績均名列前茅,所培育之國手不知凡幾,卻因台南地區缺乏高等且專業之升學管道,致使體育學子因升學問題或須遠赴他鄉求學,或中斷訓練,甚為可惜。
> 二、台南師院目前雖設有體育系,但其課程目標以培育國小師資的專業課程為主,對於培育優秀體育競技人才並不適宜。目前教育部正檢討新學年度各國立大學系所增減計畫,台南師院亦已提出相關增設運動競技申請,請教育部儘速評估通過。
> 提案人:鄭國忠 王幸男
> 連署人:彭添富 楊文欣 杜文卿陳景峻 高志鵬 林正二王昱婷 曹原彰 邱鏡淳侯水盛 邱太三 蕭美琴盧秀燕 黃義交 周慧瑛陳朝龍 段宜康 謝明源蔡同榮 楊仁福 羅世雄李永萍 周雅淑 邱永仁簡肇棟 陳道明 林益世鄭三元 秦慧珠 吳敦義曹啟鴻 羅明才 朱鳳芝劉俊雄 李鎮楠 邱創進吳成典 林豐喜 葉宜津林岱樺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十八案,請提案人林委員正二說明提案旨趣。
> 林委員正二:(十四時八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及楊委員瓊瓔等二十六人,為培養及建立全民國防共識,強化青年學子憂患意識與軍事技能,以因應中共軍事之日漸威脅,並落實總統一再宣示之全民國防作為,發揮全民總體戰力,爰此,本席等提案建請教育部軍訓處即刻加強軍訓教學及輔教器材之功能,期使學校青年均具備服行支援軍事輔助勤務之技能,具體實踐文武合一之教育目標,以達成全民國防的具體作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十八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8,"proposer":["楊瓊瓔","林正二"],"petitioner":["高仲源","黃義交","曹原彰","謝章捷","吳成典","楊富美","林進春","王昱婷","楊文欣","顧崇廉","許淵國","鍾紹和","趙良燕","馮定國","鄭三元","孫大千","陳進興","林春德","張蔡美","鄭美蘭","秦慧珠","呂學樟","劉文雄","沈智慧"],"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楊瓊瓔、林正二等二十六人,為培養及建立全民國防共識,強化青年學子憂患意識與軍事技能,以因應中共軍事之日漸威脅,並落實總統一再宣示之全民國防作為,發揮全民總體戰力,爰此,本席等提案建請教育部軍訓處即刻加強軍訓教學及輔教器材之功能,期使學校青年均具備服行支援軍事輔助勤務之技能,具體實踐文武合一之教育目標,以達成全民國防的具體作為,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中共近期立法大力推展全民國防教育及於沿海佈置四百多枚飛彈對準台灣,對我全民心理與生存造成極大威脅,嚴重影響國家安全。
> 二、總統一再宣示我國防為全民國防,而國防部於九十一年國防報告書國防重要施政中明列全民國防之實踐專章,全民防衛動員,以確保國家安全與發展。
> 三、為加強國軍整體戰力,落實部隊先期基礎訓練,特立法於兵役法中明定,修畢完成三年軍訓課程合格,可折抵役期,以提升平日防災救援與全民防衛動員之能力。
> 四、為實踐全民防衛動員能力及加強十六歲以上學校青年軍事知能,應落實軍訓教學,並就課程需求充實輔教器材,以擴大訓練之效果,以期於全民防衛動員中擔負起支援軍事輔助勤務之神聖而重大任務,以確保國家安全與發展。
> 五、部份學校校長及教官反映,原購置教學用槍,槍身與握把處係以螺絲結合,且灌製原料較差,操作極易損壞,修復經費龐大,經費不足以負擔,故影響教學之遂行。
> 六、原購置教學用槍,需另購買保養用油及擦槍布,增加學校經費負擔及保養所需之人力與時間。
> 七、落實學校青年動員服行支援軍事輔助勤務,以貫徹執行全民國防政策,建請教育部軍訓處辦理事項如后:
> 全面檢討修正軍訓課程,以符合學校青年動員計畫之遂行。
> 加強非正統軍事訓練之專業軍訓教官本職學能,精進軍訓教學,以擴大學生學習效果。
> 為落實軍訓教學,全面調查充實各課目輔教器材之需求,籌措經費分年完成之,以達文武合一教育與充實學生軍事知能之目標。
> 嚴格督導學校軍訓教學是否依教學計畫落實執行,學生學習效果是否符合動員服勤之需求?以達政府全民國防重要施政效能與全民國防之實踐之目標。
> 調查現行各輔教器材是否符合課程需求?保(養)管是否勘用?
> 為擴大軍訓術科教學,請協同國防部支援實彈射擊課目之遂行,以達「文武合一」之教育目標。
> 提案人:楊瓊瓔 林正二
> 連署人:高仲源 黃義交 曹原彰謝章捷 吳成典 楊富美林進春 王昱婷 楊文欣顧崇廉 許淵國 鍾紹和趙良燕 馮定國 鄭三元孫大千 陳進興 林春德張蔡美 鄭美蘭 秦慧珠呂學樟 劉文雄 沈智慧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十九案,請提案人錢林委員慧君說明提案旨趣。
> 錢林委員慧君:(十四時九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二十二人,為國內強制汽車責任險保費,自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起汽車部分的強制責任險保費,平均調降幅度約八.四%,但機車強制責任險保費,則不調降。無論從經驗損失率、機車肇事率、肇事致死傷率等各方面分析,機車都應優先調降。鑑於財政部此波調降強制險保費,並未嘉惠機車族,甚至還磨刀霍霍準備調升的作法,根本是未顧及現實,恐予人為補貼保險業者商業利益而作的考量,是「小車補貼大車、弱勢支持優勢」的不公平作法。因此,建請財政部應儘速研擬調降機車族之強制險保費。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十九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9,"proposer":["錢林慧君"],"petitioner":["邱創良","陳志彬","蔡","豪柯建銘","鍾紹和","程振隆","黃宗源","羅志明","陳建銘","李鴻鈞","江綺雯","蘇盈貴","廖本煙","黃政哲","吳東昇曾蔡美佐","鄭國忠","王鍾渝尤","清","孫國華","劉政鴻"],"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錢林慧君等二十二人,為國內強制汽車責任險保費,自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起汽車部分的強制責任險保費,平均調降幅度約八.四%,但機車強制責任險保費,則不調降。無論從經驗損失率、機車肇事率、肇事致死傷率等各方面分析,機車都應優先調降。鑑於財政部此波調降強制險保費,並未嘉惠機車族,甚至還磨刀霍霍準備調升的作法,根本是未顧及現實,恐予人為補貼保險業者商業利益而作的考量,是「小車補貼大車、弱勢支持優勢」的不公平作法。因此,建請財政部應儘速研擬調降機車族之強制險保費。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國內強制汽車責任險保費,自今年一月一日起汽車部分的強制責任險保費,平均調降幅度約八.四%,但機車強制責任險保費,則不調降。在汽車強制責任險方面,除少數車種不調整外,平均調降幅度約八.四%。其中,調降幅度最高的是三.五噸至九噸的大貨車,降幅為二八.六七%,其次是營業小客車的二七.八一%。而自用小客車的降幅約七.三九%,相當於從目前的一年二、三六二元,調降至二、一八七元。此一措施,雖然反映目前汽車強制險費率偏高的問題,不過,由於並未針對機車部分進行調降,引來機車族的許多不滿。
> 二、關於機車強制險部分,財政部認為,因為輕、重型機車之實際經驗損失率較高,原應調高保費,但考量目前環境下的被保險人承擔能力,決定以特別準備金彌補,維持保費不變。也就是說,國內七四○萬輛輕型及重型機車,一年期強制責任險保費,仍將分別維持目前五六七元及七七七元的水準,而輕型及重型機車二年期強制責任險保費,也分別維持一、○二七元及一、四三七元。
> 三、許多統計資料顯示,無論從經驗損失率、機車肇事率、肇事致死傷率等各方面分析,機車都應優先調降。根據警政署的九十年度統計年報顯示(見表一),國內有登記車籍的機車數量是一一、七三三、二○二輛,肇事件數為二三、八九三件,肇事率為千分之二;自小客車有四、七二○、六四一輛肇事件數二五、四五八件,肇事率為千分之五點三;營業小客車有一○四、九四○輛,肇事件數二、八四五件,肇事率為千分之二十七;大客車有二四、○五三輛,肇事件數七一七件,肇事率為千分之三;大貨車有一五五、一四○輛,肇事件數二、○九七件,肇事率千分之十三點五。顯見機車的平均肇事率低於平均肇事率千分之三點六,更遠低於其他車種。另外、就經驗法則與常識判斷,機車肇事對受害者所可能造成的死傷情形,絕對比其他車種要輕。
> 四、又根據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九十年度汽車保險費率修訂精算報告書,各車種第三人責任保險傷害責任保險中,重型機車的「損失頻率」為○.二○%、輕型機車為○.一二%、自用小客車為○.六一%、自用小貨車為○.七三%、自用大客車為○.七一%、自用大貨車為一.五三%、營業小客車為二.五%、營業小貨車一.四六%、營業大客車二.二一%、營業大貨車二.三七%、營業曳引車四.四一%、自用曳引車四.二○%。可見機車的損失頻率在所有車種中,是最小的。另外其他損失幅度與損失成本也都最小。因此,絕對有調降的空間。
> 五、在整體強制險的收入結構中,機車部分約佔七十八億五千萬元,佔三十八%,自用小客車約一百零四億元,佔五十一%,營業小客車一千二百萬元所佔比例幾近零。也就是肇事率最低、肇事程度最輕、損失頻率最小的機車族,要在整體強制險保費的收入結構中,負擔四○%的責任。從比例原則上來說,根本是「顯不對稱」。因此,汽車既然調降保費,就表示保險公司還有絕對的利潤,機車族不應成為補貼保險業者的犧牲品。
> 六、再者相對於汽車九成多的投保率,從機車有車籍登記共一千一百萬餘輛、有投保強制險約七百八十萬輛的近百分之六十七投保率,顯然財政部應該努力的是降低保費、鼓勵納保,而不是從守法納保的機車族開刀。財政部此波調降強制險保費,並未嘉惠機車族,甚至還磨刀霍霍準備調升的作法,讓民眾質疑根本是未顧及現實,是為補貼保險業者商業利益而作的考量,是「小車補貼大車、弱勢支持優勢」的不公平作法。因此,建請財政部應儘速研擬調降機車族之強制險保費。
> 提案人:錢林慧君
> 連署人:邱創良 陳志彬 蔡 豪柯建銘 鍾紹和 程振隆黃宗源 羅志明 陳建銘李鴻鈞 江綺雯 蘇盈貴廖本煙 黃政哲 吳東昇曾蔡美佐 鄭國忠 王鍾渝尤 清 孫國華 劉政鴻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二十案,請提案人蔡委員啟芳說明提案旨趣。
> 蔡委員啟芳:(十四時十一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七十人,為囚禁中國偷渡犯的靖廬「收容所」人滿為患,各地警察局亦淪為收容偷渡犯的收容中心,又中國偷渡犯基於來台可免費治病,拚命偷渡來台,耗費台灣人民納稅錢與人力,為儘速有效處置中國偷渡犯,應將收容中心移至金門與馬祖之海邊舊軍區,而為激起其返鄉之情,平時要好好「照顧」他們,並嚴加「操練」一番,在海邊放風之時,則完全自由活動,隨時取用身旁之籃球與救生圈,泅水回家,與其家人早日團圓,以符人道精神。同時,行政院應將台灣「養」中國偷渡犯及「治療」中國偷渡犯的經費追討,列入台灣與中國協商談判的議程,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二十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20,"proposer":["蔡啟芳"],"petitioner":["陳宗義","唐碧娥","余政道","李鎮楠","賴清德","郭榮宗","林豐喜","吳成典","盧博基","陳勝宏","何金松","周雅淑","鄭貴蓮","朱星羽","鄭國忠","周清玉","卓榮泰","陳忠信","王淑慧","陳道明","魏明谷","邱永仁","李俊毅","葉宜津","鄭朝明","蘇治芬","王","拓謝明源","趙永清","蕭美琴","林岱樺","林重謨","邱太三","林國華","王幸男","陳茂男","張川田","郭玟成","蔡煌瑯","林育生","江昭儀","周慧瑛","張清芳","高孟定","林濁水","蔡同榮","梁牧養","郭正亮","曹啟鴻","張旭成","邱創進","林忠正","陳朝龍","湯金全","郭俊銘","林正二","簡肇棟","陳進丁","徐少萍","鄭美蘭","鄭余鎮","杜文卿","侯水盛","黃政哲","蔡豪","劉俊雄","張昌財","李明憲","邱創良"],"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蔡啟芳等七十人,為囚禁中國偷渡犯的靖廬「收容所」人滿為患,各地警察局亦淪為收容偷渡犯的收容中心,又中國偷渡犯基於來台可免費治病,拚命偷渡來台,耗費台灣人民納稅錢與人力,為儘速有效處置中國偷渡犯,應將收容中心移至金門與馬祖之海邊舊軍區,而為激起其返鄉之情,平時要好好「照顧」他們,並嚴加「操練」一番,在海邊放風之時,則完全自由活動,隨時取用身旁之籃球與救生圈,泅水回家,與其家人早日團圓,以符人道精神。同時,行政院應將台灣「養」中國偷渡犯及「治療」中國偷渡犯的經費追討,列入台灣與中國協商談判的議程,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中國人民非法入境台灣,已違反台灣法律及危害台灣國家安全,因此他們是「犯」非「客」,若是「客」,則把他們關起來,豈是「待客之道」?行政部門應予以「正名」,避免傳達錯誤的法治觀念給民眾。
> 二、目前靖盧中心囚禁中國偷渡犯將近一千五百人,人滿為患,各地警察局還需「吸收」四○五人,光是去年用在偷渡犯的費用高達五千零七十多萬元,其中尚不含人事管理費用;現在,中國人民得知台灣醫療水準高,治療又免費,竟然因此而偷渡來台故意被捕,而且「呷好道相報」,尤其是重病患,如糖尿病、癌症、隆乳失敗病變、性病患者,「專程」偷渡來台「就醫」,據新竹靖廬的統計,政府花在偷渡犯的醫療費用就達到一億一千多萬元。台灣人民沒錢繳納健保費而病死時有所聞,中國偷渡犯竟然可以免費使用台灣醫療資源,多麼令人驚訝與錯愕。
> 三、由於中國一直很不願履行「金門協議」,遣返偷渡犯,想把他們的人民「寄養」在台灣,多年來累積下來,政府為此付出將近十億元。基於人道考量,早日送偷渡客回家,「收容」中心應設在金門、馬祖,平時就要好好地「照顧」他們,令其「粗飽粗飽」,並「操練」一番,以期訓練成像林毅夫那般的身強體壯,此外,放風之時,則應讓他們完全自由活動,於活動場所置放籃球與救生圈,以便他們隨時取用,泅水回家與其家人團圓,享受甜美溫馨的天倫之樂,這才是真正的人道精神。
> 四、行政院應將花在中國偷渡犯的經費與醫療費用追討,列入下次台灣與中國協商談判的議程。
> 提案人:蔡啟芳
> 連署人:陳宗義 唐碧娥 余政道李鎮楠 賴清德 郭榮宗林豐喜 吳成典 盧博基陳勝宏 何金松 周雅淑鄭貴蓮 朱星羽 鄭國忠周清玉 卓榮泰 陳忠信王淑慧 陳道明 魏明谷邱永仁 李俊毅 葉宜津鄭朝明 蘇治芬 王 拓謝明源 趙永清 蕭美琴林岱樺 林重謨 邱太三林國華 王幸男 陳茂男張川田 郭玟成 蔡煌瑯林育生 江昭儀 周慧瑛張清芳 高孟定 林濁水蔡同榮 梁牧養 郭正亮曹啟鴻 張旭成 邱創進林忠正 陳朝龍 湯金全郭俊銘 林正二 簡肇棟陳進丁 徐少萍 鄭美蘭鄭余鎮 杜文卿 侯水盛黃政哲 蔡 豪 劉俊雄張昌財 李明憲 邱創良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十三案,請提案人王委員淑慧說明提案旨趣。
> 王委員淑慧:(十四時十三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屆立法委員選舉時,多數候選人主張經由憲法之修正,推動國會改造,均獲得選民之認同。經查本屆立法院現有的憲法修正提案中,關於國會改革部份且決議交付修憲委員會審查者,共計六案。惟立法院至今仍未組成修憲委員會,遲遲無法展開憲法修正草案之審查。
> 因此本席等三十五人,為推動國會改革,使修憲程序得以順利推動,建請本院依法儘速組成「修憲委員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十三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3,"proposer":["王淑慧"],"petitioner":["林豐喜","鄭朝明","趙永清","賴清德","蔡啟芳","張學舜","周清玉","邱議瑩","周雅淑","洪奇昌","李鎮楠","徐志明","湯火聖","陳朝龍","鄭國忠","簡肇棟","盧博基","藍美津","周慧瑛","鄭貴蓮","陳道明","賴勁麟","邱創進","羅文嘉","郭榮宗","蘇治芬","謝明源","江昭儀","陳金德","李文忠","唐碧娥","陳茂男","魏明谷","林濁水"],"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王淑慧等三十五人,為推動國會改革,使修憲程序得以順利推動,建請本院依法儘速組成「修憲委員會」,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本屆立法委員選舉時,多數候選人主張經由憲法之修正,推動國會改造,均獲得選民之認同。經查本屆立法院現有的憲法修正提案中,關於國會改革部份且決議交付修憲委員會審查者,共計六案。惟立法院至今仍未組成修憲委員會,遲遲無法展開憲法修正草案之審查。
> 二、現行「修憲委員會組織規程」並未規定委員會成立之期限,導致修憲提案付委後,卻無委員會可進行審查之現象。為填補現行規程之法規漏洞,本席等特提出本案,以利修憲提案之審查。
> 三、為加速修憲草案之審查,建請院會通過決議組成「修憲委員會」,並於本決議通過後七日內組成之。
> 提案人:王淑慧
> 連署人:林豐喜 鄭朝明 趙永清賴清德 蔡啟芳 張學舜周清玉 邱議瑩 周雅淑洪奇昌 李鎮楠 徐志明湯火聖 陳朝龍 鄭國忠簡肇棟 盧博基 藍美津周慧瑛 鄭貴蓮 陳道明賴勁麟 邱創進 羅文嘉郭榮宗 蘇治芬 謝明源江昭儀 陳金德 李文忠唐碧娥 陳茂男 魏明谷林濁水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提報黨團協商會議併案處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二十二案,請鄭委員金玲代表親民黨黨團說明提案旨趣。
> 鄭委員金玲:(十四時十四分)主席、各位同仁。近日香港、深圳及東南亞等地相繼爆發非典型肺炎,造成旅陸百萬台商的嚴重恐慌,視香港深圳為畏途,為了維護與保障百萬台商的健康安全計,爰建議政府專案開放小三通,使必須往返北京、上海、香港與台灣之台商,避免暴露在高危險疫區(香港),同時加強金門、馬祖與澎湖等離島的防疫與檢疫之設施與能力,讓台商能安心、安全的往返兩岸。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二十二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22,"proposer":["親民黨立法院黨團"],"decision":"pass"}
> ```
> 本院親民黨立法院黨團,近日香港、深圳及東南亞等地相繼爆發非典型肺炎,造成旅陸百萬台商的嚴重恐慌,視香港深圳為畏途,為了維護與保障百萬台商的健康安全計,爰建議政府專案開放小三通,使必須往返北京、上海、香港與台灣之台商,避免暴露在高危險疫區(香港),同時加強金門、馬祖與澎湖等離島的防疫與檢疫之設施與能力,讓台商能安心、安全的往返兩岸。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提案人:親民黨立法院黨團
> 鄭金玲 鍾紹和 邱 毅劉文雄 高明見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二十三案。請提案人周委員雅淑說明提案旨趣。
> 周委員雅淑:(十四時十五分)主席、各位同仁。近年來為了加強社區治安維護,國內各大城市在街頭巷尾或治安死角普設監視錄影設備,攝影機廿四小時「全都錄」,留下民眾公開活動的時空證據;此固然有利犯罪偵防,節省治安成本,但一般人的生活隱私在「第三隻眼」窺伺下,也幾無所遁形,因而引發隱私權爭議。
> 監視器引發的爭議,不單是個人在無預警下被強制入鏡,更重要的是,錄影帶內容誰有權監看?誰有權調閱?調閱、監看的單位或人員,對於非關治安的部分,是否有義務保密?如何保密?這些當前毫無法律規範,將問題叢出。
> 監視系統對維護治安確有正面功能,政府應儘速建立嚴謹規範,讓這些監視系統真正達到嚇阻歹徒效果,拍到的內容也能經妥善保護、運用,才不致引發侵犯人權爭議。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二十三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23,"proposer":["周雅淑"],"petitioner":["許舒博","林豐喜","羅志明","邱永仁","羅明才","沈智慧","黃義交","朱星羽","陳景峻","高仲源","蕭美琴","高志鵬","章仁香","楊瓊瓔","周慧瑛","邱議瑩","盧秀燕","吳敦義","蔡煌瑯","蔡同榮","徐少萍","李鎮楠","陳麗惠","呂學樟","鄭美蘭","林郁方","唐碧娥","曹原彰","王昱婷","湯金全","秦慧珠","林正二","鄭三元","李永萍","張俊宏","鍾紹和"],"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周雅淑等三十八人,針對近來為了加強社區治安維護,國內各地街頭巷尾或治安死角普設監視錄影設備;此舉雖有利於犯罪偵防,並節省治安成本,但民眾的生活隱私亦因此無所遁形,引發相關隱私權爭議。為保障民眾隱私,本席要求行政院應儘速針對街頭及公共場所監視影設備研擬立法。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近年來為了加強社區治安維護,國內各大城市在街頭巷尾或治安死角普設監視錄影設備,攝影機廿四小時「全都錄」,留下民眾公開活動的時空證據;此固然有利犯罪偵防,節省治安成本,但一般人的生活隱私在「第三隻眼」窺伺下,也幾無所遁形,因而引發隱私權爭議。
> 二、監視器引發的爭議,不單是個人在無預警下被強制入鏡,更重要的是,錄影帶內容誰有權監看?誰有權調閱?調閱、監看的單位或人員,對於非關治安的部分,是否有義務保密?如何保密?這些當前毫無法律規範,將問題叢出。
> 三、目前除了私人住宅、辦公大樓裝置的監視器外,政府裝置監視錄影系統的單位,包括警察局及民政局轄下的區里;前者設置地點是經警政治安專業評估的治安死角,後者則多是里鄰長根據地方需要,監看、調閱的管理十分寬鬆,數量也較龐大。以台北市為例,警察局設置一千多個監測點,民政局轄下各區里則設置五千多個監測點,後者容易侵犯隱私權的問題,顯而易見。
> 四、事實上,許多監看畫面的人員透露,不少錄影內容的確令人看得目瞪口呆,一旦被不肖傳媒利用,個人隱私將毫無法保障,甚至如有歹徒盜拷後,做為敲詐勒索用,後果更不堪設想。
> 五、監視系統對維護治安確有正面功能,政府應儘速建立嚴謹規範,讓這些監視系統真正達到嚇阻歹徒效果,拍到的內容也能經妥善保護、運用,才不致引發侵犯人權爭議。
> 提案人:周雅淑
> 連署人:許舒博 林豐喜 羅志明邱永仁 羅明才 沈智慧黃義交 朱星羽 陳景峻高仲源 蕭美琴 高志鵬 章仁香 楊瓊瓔 周慧瑛 邱議瑩 盧秀燕 吳敦義 蔡煌瑯 蔡同榮 徐少萍 李鎮楠 陳麗惠 呂學樟 鄭美蘭 林郁方 唐碧娥 曹原彰 王昱婷 湯金全 秦慧珠 林正二 鄭三元 李永萍 張俊宏 鍾紹和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臨時提案均已處理完畢,下午二時三十分繼續進行施政質詢。現在休息。
* 休息(十四時十六分)
* 繼續開會(十四時三十分)
```j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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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王委員鍾渝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王委員鍾渝","主席","游院長錫堃","林部長全","劉主計長三錡","陳部長定南","林部長陵三"]}
```
* 王委員鍾渝:(十四時三十一分)主席、行政院游院長、林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本席來自企業界,我們很瞭解,和企業永續發展有關的三大要件分別是財務結構、企業形象以及該企業經營團隊的誠信,所以本席進入立法院之後,最關心的就是我國財務方面的問題,而且今天也擬針對這個問題就教於游院長。首先請問院長是否同意本席方才所講的三大要件?
* 主席:請行政院游院長答復。
* 游院長錫堃:(十四時三十二分)主席、各位委員。我同意。
* 王委員鍾渝:還記得游院長在本屆立委第一會期的施政報告中提出六年建設計畫時,表示希望利用六年的時間,將台灣建設成為花木扶疏、安居樂業的桃花源,而本席也在該會期的總質詢中,表示希望院長建設台灣時,要考慮種下信心之樹,讓全國二千三百萬同胞對國家和政府有絕對的信心,而所謂信心,當然包括院長以及您所領導的拚經濟的戰鬥團隊要有誠信。不知道院長還記不記得本席那篇質詢?
* 游院長錫堃:我記得。
* 王委員鍾渝:因為本席一直很關心國家的財務結構和負債問題,所以製作了一份相關的統計表。從這張表可以看出,到去年年底為止,我國的負債總額已經達到五兆零六百五十四億元,如果加上幾項排除公共債務法之特別法的負債,則高達五兆二千五百三十三億元,換句話說,每個國民必須承擔二十三萬元的債務,包括剛剛出生的小朋友。不知院長對此有何意見?
* 游院長錫堃:有關這個問題,如果根據我粗淺的會計學知識,您所提的似乎包括或有負債在內。
* 王委員鍾渝:我所提的數據都沒有包括或有負債。如果把或有負債也計算在內的話,負債總額還要超過五兆多,而且我的統計數字只到去年年底。如果你覺得本席所提供的數據有問題,可以請劉主計長來幫你的忙。
* 游院長錫堃:可是你的統計表中的部分是或有負債。
* 王委員鍾渝:你認為或有負債政府不一定會承擔嗎?
* 游院長錫堃:是這樣的,我並沒有質疑委員的意思,而是你這份資料比較屬於資產負債表上的負債,如果這樣的話,應該併同資產來比較,這樣才比較……
* 王委員鍾渝:無論如何,這樣的數據代表每個國民要承擔二十三萬元的債務。
此外,在立法院中,如果委員和院長進行相關討論的話,院長是否應該誠實?
* 游院長錫堃:是的,我們當然很願意坦承地說明,而且我去隱瞞負債並沒有什麼意義。
* 王委員鍾渝:那麼根據立法院公報的記載,三月七日本院賴委員向您質詢國家負債的問題時,您的回答是:國家的總負債從國民黨執政時代已經開始惡化。針對院長這句話,本席到主計處、審計部和各相關政府機構搜尋國家負債資料,整理出另外一張統計表。根據這張表,從民國七十九年到八十八年的十年之間,國家每年的平均舉債數額是八七三億元,而從八十九年至九十二年,平均舉債數額為一、八一一億元,可見國家負債的嚴重性是從民國八十九年,也就是從民進黨執政開始,才大量惡化的。所以本席認為您三月七日答復本院賴委員質詢時所說的「國家負債從國民黨執政時代就開始惡化」這句話不夠誠懇。
* 游院長錫堃:委員是不是可以讓我說明一下?
* 王委員鍾渝:可以。
* 游院長錫堃:首先,您所提的資料並沒有把省政府的部分涵蓋進去,而現在中央是把過去省府的所有業務都涵蓋進去。
* 王委員鍾渝:可能是這張統計表的字稍微小了一點,您沒有仔細看。統計表中七十九年至八十八年的部分已經將省政府的部分包括在內了,一直到八十九年凍省之後才沒有。
* 游院長錫堃:可是省債那欄是空白的。
* 王委員鍾渝:那是八十九年以後,之前是有的。
如果你說本席的統計表沒有包括省債,那麼本席就要請你看第三張統計表……
* 游院長錫堃:這張表格中,第五欄省債的部分是空白的,其次,……
* 王委員鍾渝:對不起,請你看看第三張,也就是八十三年度到九十二年度中央及省債合計的淨借金額。八十八年我們沒有舉債,這不是我憑空說的,而是根據主計處、審計部和各相關機關所提供的數據整理的,也就是說,把國債和省債加在一起的話,八十九年舉債一、二八五億元,九十年舉債一、五三六億元,九十一年舉債一、八九六億元,而九十二年預估舉債兩千三百多億元,所以,若說省債不包括在內,那麼,當初凍省時,省的資產有多少,你們並沒有提出來。本席要說的是,當立法委員質詢你時,若你不清楚沒有關係,但不能不確實的回答,因為這會影響院長及您所領導的拚經濟戰鬥團隊的誠信,也會造成兩千三百萬同胞對國家和政府產生懷疑,這就是為何我們的經濟不容易復甦的理由。本席在本屆第一會期第一次質詢中,曾說希望院長在六年建設台灣成為花木扶疏、安居樂業的桃花源時,要先種下信心之樹,要讓大家有信心。請問院長,本席方才所舉數據對不對?
* 林部長全:王委員所舉數據,沒有考慮到政府財政收支平衡的兩個重要因素,第一是釋股收入,第二是歲計賸餘的移用。所以,若以整個舉債來看,這兩個部分是沒有考慮在內。其次,若以整個政府的舉債數字來看,我們有一個更詳細的數字可提供王委員參考。
* 劉主計長三錡:政府的累積債務餘額到七十九年度是三千一百七十億元,而累積到八十八年度共兩兆零二百八十八億元,平均每年舉債數是一千九百零二億元;但是,從政權移轉年度開始到現在,應該扣掉兩個無法以正常年代來看的因素,一個是九二一震災之舉債九百多億元,另一個是……
* 王委員鍾渝:我們再看看下一張圖表,從八十九年開始,國家的歲入和歲出產生嚴重短差,所以政府必須大量舉債。請問為何國家歲入和歲出會產生嚴重短差?因為投資人質疑政府的誠信,沒有人敢投資,造成經濟大幅衰退,政府稅收因而減少;同時,政府又不思考節約,許多浪費造成歲出增加,所以,歲出和歲入的短差才會大幅增加。
* 劉主計長三錡:歲出的部分,這幾年來幾乎都沒有成長,而經常支出反而是負成長。歲入歲出短差的最重要的原因就如方才林部長所言,早期每年平圴有兩千億元釋股收入可支應政府財政,但是,最近這幾年來,一方面釋股收入預算無法實現,造成國庫調度困難,另一方面,釋股收入也愈來愈困難,每年編的釋股收入預算餘額也逐年在減少,所以,造成整個實質上的短差擴大。
* 王委員鍾渝:劉主計長的解釋很好,你可以很多原因來解釋國家歲入歲出大幅短差,並以此作為舉債的理由;但是,本席認為,最重要的是,國家必須減少支出。本席記得游院長曾在施政報告中提出節儉、務實治國的響亮口號,希望公務人員或首長請客不要超過兩千元。
* 游院長錫堃:沒有這回事。
* 王委員鍾渝:也許本席記錯數字,但你是要求節約。接下來,我們來看兩張新竹科學園區的圖片,左邊那張是白天拍的,而右邊那張是晚上拍的,請問這張白天拍的照片中,那幾根柱子有何意義?經本席查證,新竹科學園區正門和側門這些柱子總共花了六百萬元,本席不解去年年中花六百萬元做這幾根柱子的目的何在?根據他們解釋,做這幾根LED柱子是為了讓人知道新竹園區。請問院長,白天這張照片中,這幾根柱子會產生標示作用嗎?晚上的照片有些亮光,或許有作用,但有誰會在晚上去新竹園區?二十年的新竹園區,會有人不知大門和側門在哪裡嗎?請問院長,這是否浪費?
* 游院長錫堃:這屬於執行層面,請讓我瞭解後再答復。
* 王委員鍾渝:本席是要凸顯此問題,本席在科技委員會已質詢魏主委,而魏主委也答復過。當時,新竹園區管理局告訴本席只花了三百五十萬元,後來本席發現總金額確實是六百萬元,大門三百五十萬元,側門二百五十萬元,這就是浪費的實例。我們編了兩百億元的擴大就業基金,每人一月一萬多元,一個人二十萬元,這六百萬元可作為三十個人就業一年的收入,所以,本席認為這筆支出絕對浪費。
本席記得陳部長曾說只要查察政府的浪費,就可能替國家省下五千億元的經費,本席請陳部長查清楚這是不是浪費。
* 陳部長定南:我們的檢調機關只管有無刑事犯罪,至於行政疏失,則由上級主管機關去查。
* 王委員鍾渝:你現在的回答很像法務部長的回答,但當初你在立法院說只要法務部去查察政府的浪費,一年就可以替政府省下五千億元,本席要提醒你注意政府浪費的情形。
本席再舉個例,若各位晚上到桃園中正機場,可發現最近高速公路兩旁幾根會發亮的柱子,本席原以為是廣告,後來才知道那些柱子根本毫無作用,本席正在查證究竟花了多少錢,因為那也是一筆嚴重的浪費。本席現在只是提醒陳部長,你當時曾經說過那樣的話。在政府財政歲入、歲出短差這麼嚴重的情況下,希望游院長要求各部會儘量節約開支,像這樣的開支就是不合理。
接下來,本席要問的問題可能和陳部長有關,行政單位在施政及選舉時應該要行政中立,院長同意嗎?
* 游院長錫堃:剛才王委員提到中正機場周邊設施的問題,我請林部長說明一下。
* 林部長陵三:這屬於公共工程公共藝術部分,其有二十一個禮砲的含意。
* 王委員鍾渝:請說明花了多少錢?
* 林部長陵三:我不清楚經費的問題,但這代表國賓進了國門之後,我們用禮砲歡迎的意思。
* 王委員鍾渝:如果進了國門需要用那幾根燈柱來歡迎的話,請院長下次自己去看看是否合理?本席認為那是一種浪費。
院長,回到本席剛才所提的問題,在選舉過程中,行政體系應該要維持中立,你同意嗎?
* 游院長錫堃:行政體系文官部分應該要維持行政中立。
* 王委員鍾渝:新竹科學園區是廠商比較願意進駐的,所以,新竹科學園區也是比較熱門的科學園區,還有許多廠商排隊等著進去。但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要求管理同仁向園區廠商募集選舉經費,此事已有人向本席提出,所以,本席希望院長及陳部長能夠注意這件事,行政體系不可以利用行政權力向廠商募集選舉經費,請問游院長能做到嗎?
* 游院長錫堃:如果真如王委員所說,有人利用公家時間、公家資源及職權進行與選舉有關的事,那是違法的,只要王委員將證據告訴我,我一定嚴辦。
* 王委員鍾渝:不要說是利用職權,只要是行政人員就不應該做這種事。陳部長,你身為司法部門首長,你同樣本席的解釋嗎?
* 陳部長定南:同意。
* 王委員鍾渝:希望陳部長能注意這件事,也希望行政人員都能維持行政中立,否則,將來政黨再次輪替時會產生很多困擾。
下一張圖表是從民國八十四年到九十一年全年度預算稅收和實徵稅額的比較,藍色線代表實徵稅額,淺藍色部分表示預算金額,我們可以看到從八十八年開始到九十年差距越來越大,這就表示我國經濟衰退,政府實際徵收稅額無法達到預計目標,因此造成國家要支出的錢不夠,也因為政府實在沒錢,行政院才會提出五百億擴大公共投資、二百億緊急救濟就業方案,本席非常清楚這是因為國家真的沒有錢,但是,國家沒錢,應該要另外想辦法解決,而不是用這種方式。
本席記得院長在九十一年九月二十七日在這個場所報告九十二年預算時,曾經告訴當時的主計長︱現在的財政部長:五到十年內要完成財政收支平衡。你們二位應該都還記得這句話吧?本席特別將立法院公報帶來,這是有公報可查的。當時你們說的話,再看看今天這個結果,如果不採取任何措施,你做得到嗎?你又讓全國二千三百萬同胞看到一件事……
* 林部長全:王委員也參加過經發會,當時有一決議要成立財政改革委員會以探討平衡財政收支的問題。
* 王委員鍾渝:所以,實際狀況和你當時的承諾是背道而馳,所以,你讓二千三百萬同胞看到,游院長所率領的拚經濟戰鬥團隊說出來的話無法和實際政策配合。
* 林部長全:今年一月財改會已獲得初步結論,財政部會在三月底之前針對這部分向行政院提出,其中分為短、中、長程三個改革階段,第一個階段誠如剛才王委員所提到的……
* 王委員鍾渝:本席還是很溫和地讓部長解釋,這些我們都很清楚。但我們也看得非常清楚,國家實際稅收和預測稅收差距越來越大,這就表示我國經濟正在衰退;雖然經濟成長率看起來還不錯,但那都是靠外銷產生的,從經濟角度來看,這不是一個長期狀態。
劉主計長,今年三月八日你接受中廣訪問時表示:國民租稅稅負率嚴重偏低,政府收入減少,政府每年預算中法律義務支出及延續性工程支出占絕大多數,壓縮新興公共工程計畫推動,財政運作僵化,必須檢討面對增稅問題。這是你說的吧?
* 劉主計長三錡:對,國家應該要正視這個問題。
* 王委員鍾渝:劉主計長,你是一個非常專業的人,本席非常尊敬你。你在中廣這麼說,認為國家應該要好好考慮增稅的問題。
* 劉主計長三錡:財改會同樣也提到這個問題。
* 王委員鍾渝:請問院長,你同不同意增稅?
* 游院長錫堃:……
* 王委員鍾渝:你點頭是表示同意嗎?
* 林部長全:目前財改會考慮將加值型營業稅調高一至二個百分點,其中有一部分用在間接稅制的改革。
* 王委員鍾渝:林部長,調高加值型營業稅一至二個百分點是不能解決問題的,你知道嗎?你必須讓全國民眾很清楚知道國家所面臨的困難。游院長,到底你是否支持主計長所說的話?主計長已經說得非常清楚,他從專業角度出發,不得不考慮加稅問題。
* 游院長錫堃:經發會有一共識成立財改會,而財改會又累積許多專家學者的意見,但到現在我還沒有看到相關結論,基本上,我支持經發會的共識,希望五到十年內達到財政收支平衡,並且朝這方面努力。
* 王委員鍾渝:如果從專業及經濟角度來看,本席認為,國家今天面臨財政問題必須靠加稅解決,你身為院長,卻不敢承認應該要加稅;難道你對阿扁沒有信心?你認為阿扁競選可能無法連任,所以,加稅問題就讓下一個執政黨負責?
* 游院長錫堃:行政院是分工合作、分層負責的機關,既然現在已有財改會,如果我在此說些什麼,或許有人會認為我不尊重財改會。
* 王委員鍾渝:主計長已經公開宣稱應該要考慮加稅問題,剛才主計長也表示,他在財改會也是同樣的說法;所以,本席相信,將來財改會給你的報告,應該會建議你考慮這個問題。希望院長要有負責任的態度,執政黨也應該要有負責任的態度,假如國家財政狀況照這個情況發展下去,不增稅會發生什麼狀況?
* 林部長全:有關稅制改革部分,財委會其實有很多意見,目前我們是就能夠取得共識的部分達成初步的結論。
* 王委員鍾渝:本席在本屆第一會期的總質詢中提到國家債務問題,並且引起了社會大眾的注意;本席要做的第二件事情就是希望能將企業界目標管理的觀念引進政府行政單位,我在第一會期向院長提出,希望院長能夠針對螢幕上這幾項重要經濟指標,訂出目標管理的數據,本席記得上會期院長非常不願意也不敢承諾任何目標,不過,針對經濟成長率,院長表示以三.五%為目標試試看,結果我國九十一年經濟成長率果然達到了三.五%,請問院長是否願意針對螢幕上這幾個經濟指標,承諾在九十二年試試看?
* 游院長錫堃:哪幾個指標?
* 王委員鍾渝:經濟成長率、國民所得、失業率。
* 游院長錫堃:經濟成長率我們以三.六八%作努力目標。
* 王委員鍾渝:本席會再以書面,請院長針對這些經濟指標訂出目標,謝謝。
* 游院長錫堃:好。
* 主席:請張蔡委員美、蔡委員鈴蘭聯合質詢,詢答時間為六十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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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蔡委員美:(十五時二分)主席、行政院游院長、林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現在開始由蔡鈴蘭委員和本席進行聯合質詢,首先,在此要先請游院長和各部會首長實問實答,而不要實問虛答,這是第一個要求;第二個要求是,因為時間非常有限,所以請各位不要耽誤我們質詢的時間,不要浪費我們質詢的時間。
游院長,您知道台灣最近除了登革熱、腸病毒之外,又來了一種非常恐怖的病嗎?是什麼病?
* 主席:請行政院游院長答復。
* 游院長錫堃:(十五時三分)主席、各位委員。SARS。
* 張蔡委員美:就是非典型肺炎,其實這種病並不只有國內有,而是已經影響到國際了,您知道嗎?
* 游院長錫堃:我知道。
* 張蔡委員美:既然你知道,你認為由涂署長一個人來擔當,甚至涂署長人在國外時,還把這個責任交給疾病管制局,這個層級夠嗎?
* 游院長錫堃:除了衛生署之外,事實上,包括觀光、民航、港務、海巡、農委會、陸委會等,只要和外國、入出境有關的各部會都在密切掌控。
* 張蔡委員美:本席今天質詢,院長才告訴我,但是這幾天在報紙、電視上都沒有看到或聽到院長有此作為,或許是因為我們昨天積極質詢涂署長,也提供了他許多應有的跨部會作為,院長才有此想法。請問院長有召開過陸委會、交通部、海巡署等單位的跨部會會議嗎?你有組成跨部會小組嗎?
* 游院長錫堃:昨天我就請劉秘書長與相關部會聯繫。
* 張蔡委員美:所以你是昨天才開始嘛!還好為時不晚。但是本席認為由秘書長聯繫各部會還是有不足之處,因為我國現在不是WHO的會員,涂署長為了加入WHO去了美國一趟,他很得意此次拜會了美國幾個部會首長,但是我不知道經過涂署長此次的努力,我國在非典型肺炎的防疫上可以從美國得到什麼訊息?
* 涂署長醒哲:這個病是三月十三日世界衛生組織開始提出,才開始有這樣的……
* 張蔡委員美:你可以得到國際的防疫資訊嗎?
* 涂署長醒哲:我們從三月十四日開始就和世界衛生組織聯絡,當然對方有所阻擋,最後還是請我們去跟美國疾病管制局作進一步聯絡,剛好十四日我在美國,所以我就和美國衛生部疾病管制局聯絡,得到他們的資料……
* 張蔡委員美:雖然我們沒有加入WHO,但是因為你和美國互動很好,美國會把全球性的防疫訊息交給你嗎?
* 涂署長醒哲:十六日那天美國馬上派了兩位專家從泰國過來,我們馬上問他們……
* 張蔡委員美:那是因為非典型肺炎,我是說屬於國際性的防疫資訊,你可以得到嗎?
* 涂署長醒哲:我們就是想透過他們知道,但是他們手上現在有泰國、越南、香港方面的資訊,但是還沒有中國的,他們說這個禮拜中國的資訊就會開放一些出來。
* 張蔡委員美:我就說你是答非所問。另外,昨天很多委員在委員會建議,為了保障國人、台商的安全,政府可否考慮不經過香港直接三通?關於這一點,昨天你還不肯承諾,不過這個問題屬於陸委會權責範圍,可否請陸委會給我們一個答復?就是按照我們昨天的提案,不經過香港直飛上海、廈門、北京?
* 涂署長醒哲:目前整個疫情還在發展中,我們對於整個疫情還不是非常了解。
* 蔡主任委員英文:昨天我們在內政委員會事實上只討論兩個問題,一是小三通的路可否擴大一些,以便廣東以外地區的台商可以利用這條路進出台灣。
* 張蔡委員美:我知道妳會答復現在還在評估中,現在還不宜,但是這是非常嚴重的問題,妳可不可以採取權宜措施,從台灣經過上海的領空直飛上海、北京?
* 蔡主任委員英文:昨天我們已經透過海基會系統和各地台商初步聯繫,有些地方的台商表示沒有這麼大的需求,有些則表示有小三通這條路也不錯,事實上,在整個接洽過程中,我們並不覺得他們有這麼大的急迫性。
* 張蔡委員美:雖然台商目前沒有這麼大的需求,問題是有許多已經繳團費要跟旅行團出國的人該怎麼辦呢?是出國好呢?還是不要出去呢?衛生署現在也不敢下達禁止出國的命令,只是口頭宣示,所以,本席才會有此建議……
* 涂署長醒哲:因為整個疫情還不是十分明朗。
* 張蔡委員美:署長你等一下,本席是在向蔡主委提供意見,希望能從台灣飛到香港領空,再直飛大陸,本席之所以有此構想,是因為今天的報紙報導美伊宣布開戰,而我國有意開放領空,讓美國飛機從台灣領空飛過。本席以為,開放領空是一項重要的政策決定,既然可以開放領空讓美軍通過,為什麼兩岸間飛航不能通過香港領空,再飛往大陸?這個建議,希望蔡主委能再好好思考,加以研究。
* 蔡主任委員英文:這個問題基本上要符合比例原則,我們必須做技術性評估,看看是否有此實際需求。
* 張蔡委員美:本席就知道妳會說要再評估。
* 蔡委員鈴蘭:方才張蔡委員針對非典型肺炎問題向行政院提出許多請教,在此,本席想請教衛生署涂署長,目前台灣有三個病例,是不是?
* 涂署長醒哲:目前有二例是確定,一例是疑似案例。
* 蔡委員鈴蘭:檢體有送到美國檢驗嗎?
* 涂署長醒哲:我們會把這些組織送到美國檢驗。
* 蔡委員鈴蘭:上午有一位朋友告訴本席,其夫人在快遞公司上班,聽說衛生署把檢體交由美國在台協會送往美國檢驗,請問,是否真有其事?
* 涂署長醒哲:是需要這麼做的。
* 蔡委員鈴蘭:有沒有這麼做?
* 涂署長醒哲:我們會這樣做。
* 蔡委員鈴蘭:聽說這個國際快遞公司不肯接受,果真如此,請問檢體要怎麼送往國外檢驗?
* 涂署長醒哲:生物組織必須經由一定的包裝、一定的管道,並得到許可,否則,大家都會感到害怕。
* 蔡委員鈴蘭:這表示檢體到目前還沒有送出去,是不是?
* 涂署長醒哲:我不知道送完了沒有,但是,我們是打算做這個動作。
* 張蔡委員美:你怎麼會不知道送了沒有?
* 涂署長醒哲:這是屬於事務性的事,已交由專人進行。
* 張蔡委員美:可見你沒有好好追蹤嘛!
* 涂署長醒哲:因為我一直在大院備詢。不過,雖然要送到美國檢驗,但是我們也會在台灣自行檢驗,目前也有一些成果。目前在整個東南亞地區,能夠進行鼠腦試驗,就只有我們國家而已。
* 蔡委員鈴蘭:署長!這種情形就像昨天本席在委員會中詢問你,到底衛生署有幾個局、幾個處、幾個女主管,你同樣是不清楚,請你加油,加油!
另外,美國總統布希在今天上午九點的演說中已明確表示,將在四十八小時後對伊拉克動武。目前聯合國武檢人員及各國駐中東大使館、領事館,都已經在進行撤僑及人員的撤離行動,在此,本席想請教行政院游院長,行政院對我國駐在中東地區的代表處、使領館人員及僑胞,到目前為止都只是以口頭呼籲他們注意自身安全,除此之外,不知行政院還有其他的應變計畫嗎?
* 游院長錫堃:根據我的了解,眷屬部分在之前已經撤離,至於目前的進度如何,請外交部簡部長向委員說明。
* 簡部長又新:在此分三個部分向委員報告:一、工作人員的眷屬都已經撤離。二、工作人員,特別是約旦地區,我們準備往南撤到安全的地區,但並不打算撤離該國。三、有關僑胞部分,僑胞在當地人數並不多,有些已在當地結婚生子,其實已算是當地人,所以,他們不會隨著我們撤離,其餘的人我們都已通知他們,希望他們能儘速離開。不過,這些人的人數相當少。
* 蔡委員鈴蘭:這表示我們的駐外大使及僑胞們,都已知道遇到狀況時該如何處理及向什麼人求救嗎?
* 簡部長又新:我們都已一再通知他們。
* 蔡委員鈴蘭:本席希望這項工作能真正落實,以避免我國人民受到戰爭的波及。院長,我們國內,上至總統,下至各行政官員,從未公開反對美國對伊拉克動武。上個星期,行政院又再度表明支持美國的立場與態度,在此,本席請教院長,對英美聯軍不惜違背聯合國安理會的決議,執意發動戰爭的行為,你有什麼樣的看法?
* 游院長錫堃:我們中華民國是愛好和平的國家,為了和平,我們支持反恐,至於這次美伊戰爭,因為美國是我們的盟邦,如果是反恐行動,我們當然會支持。而對於伊拉克,我們也很希望他們能遵守聯合國一四四一號決議,摧毀其所擁有的毀滅性武器,但到目前為止,伊拉克似乎沒有遵守聯合國的決議。
* 蔡委員鈴蘭:今天報紙報導,呂副總統接受中天新聞採訪時公開表示,對美國對伊拉克的戰爭是義無反顧的支持,對此,院長看法為何?
* 游院長錫堃:我沒有聽到全文,不過,行政院的立場是非常清楚的,美國是我國重要盟邦,針對他們的反恐行動,我們是應該義無反顧的支持。但是,我們也愛好和平,因此,對於伊拉克違反聯合國一四四一號決議……
* 張蔡委員美:院長,你的答復等於沒有答復,我們既然是愛好和平的民族,又因為美國是我們的盟邦,而支持其對伊拉克動武,這不是前後矛盾嗎?雖然美國是我們的盟邦,但是,他支持我們進入聯合國嗎?再者,我們自我量力,是泥菩薩難過江,哪還有能力支持其攻打伊拉克呢?第三,你說開放領空是只能做,不能說,但是,回頭看看我國的石油存量夠嗎?你知道戰機所耗費的石油量有多大嗎?如果美軍機要到台灣加油,你同不同意?你敢不敢同意?
* 游院長錫堃:目前我們的石油存量有一百一十三天。
* 張蔡委員美:那根本無法出借給美國,如果他們要求中途加油,你答不答應?
* 游院長錫堃:除了庫存量之外,我們也有將油源分散,例如從歐洲以及其他地方取得油源的供應,因此中油與台塑都有其他油源的供應,並不會因為中東戰爭的發生,而使我們沒有辦法供應油源,事實上也沒有這個顧慮。
* 張蔡委員美:院長的意思是,我們還有多餘的石油安全存量,因此可以供給美國戰機在中途加油,是嗎?
* 游院長錫堃:我沒有這樣說。
* 張蔡委員美:你不是說,我們存油不多,但是可以從其他地方取得油源的供應嗎?
* 游院長錫堃:我不是這樣講。
* 張蔡委員美:你當然不能說的那麼露骨!
* 游院長錫堃:美國也沒有說要來我們這裡加油啊!
* 張蔡委員美:假使美國有這樣的要求呢?
* 游院長錫堃:沒有這樣的事情。
* 張蔡委員美:怎麼會沒有這樣的事情,我們無法預料戰爭會發生怎樣的情況?我們是愛好和平的民族,美國為什麼不能用理性、柔性方式去說服,而偏偏要用打仗的方式來解決問題;萬一中共也不經過聯合國的決議就開打,那樣我們不是完蛋了嗎?所以應該多為自己著想,我們已經是泥菩薩過江,因此不要做太多抱美國大腿的動作。
* 蔡委員鈴蘭:根據院長剛才所說,美國所採取的行動,是具有國際法的正當性?
* 游院長錫堃:美國是根據聯合國一四四一號決議,要求伊拉克銷毀摧毀性的武器,但是伊拉克並沒有銷毀,因此才會派武檢小組去檢查,之後伊拉克也沒有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已經將武器銷毀,所以美國才依照這項決議去處理;但是美國在處理之前,仍然希望再次得到聯合國最近的授權,而剛才張委員說,聯合國不同意,事實上,聯合國還沒有做成這項決議。
* 蔡委員鈴蘭:本席的看法是,目前反戰的聲浪如此高漲,我們又是國際社會中,少數公開支持英美軍事行動的國家,請問院長,對此有什麼看法?
* 游院長錫堃:我們雖然要重視世界的主流民意,但是也要同時兼顧對盟邦以及反恐的支持。
* 蔡委員鈴蘭:根據美國戰略學者日前所做的分析,布希對伊拉克所採取的外交與軍事手段,是出自於布希政府本身決策上的兩項假設,一、實力假設;二、追隨者假設。尤其是追隨者假設,更主導布希目前所採取的軍事行動與手段,他認為,美國若單獨行動,勢將導致其他國家的群起效尤。請問院長,我們是否會呼應美國的「追隨者假設」,而成為美國集體行動理論的追隨者?
* 游院長錫堃:我們雖然支持友邦,但是並沒有派兵、出錢、出武器、出石油、出糧食等等,我們只是站在中華民國的立場,對重要友邦美國表示支持,而且這項支持的基礎是建立在反恐,但是未來若有人道方面的需求,例如醫藥、口糧、救助難民等等,我們還是會去關心,既然沒有派兵也沒有支援戰爭使用的武器,所以不是所謂的追隨者。
* 蔡委員鈴蘭:當戰爭一旦爆發,我們國內是否已經準備好因應的措施?
* 游院長錫堃:副院長之前已經針此召集財經相關部會,召開了六次會議,對於油源、糧食的掌控,例如,稻米可以維持七個月,雜糧可以維持二至三個月,油源可以維持一百十三天,除此之外,股市、匯市、物價要如何穩定?公共建設與工程要如何持續進行?若有恐怖份子進來迫害我們的要塞、僑胞安全的考慮等等,關於這些問題,我們都在密切掌控中。
* 蔡委員鈴蘭:本席不是戰略家、也不是軍事家,只是愛我們國家的小老百姓之一,所以我們最關心的就是國家的安全問題,因此本席認為,院長所有施政的目標,都應該是要讓全民享有安全、安心、安定的生活。
* 張蔡委員美:如果戰爭不是用飛彈而是用生化武器,目前生化防護有分四級,碰到第四級時,我們要如何去防護?
* 游院長錫堃:委員是指美伊戰爭抑或國內的恐怖份子?
* 張蔡委員美:既然有九一一,就有反恐,所以萬一是用生物戰術,在第四級時,我們要如何防護?包括我們非典型的肺炎,也是用到第四級防護,因為找不出原因,這方面要如何處理?
* 游院長錫堃:這方面是屬於專業,所以請衛生署涂署長來答復。
* 涂署長醒哲:委員所說的第四級,正式名稱為實驗室分級,實驗室分級是屬於非常危險的病毒,所以才會在這裡面處理。
* 張蔡委員美:如果是使用這種戰術呢?
* 涂署長醒哲:全世界比較有可能變成生物戰區的有天花病毒、炭疽病以及肉毒桿菌。
* 張蔡委員美:所以我們應該如何來防護?
* 涂署長醒哲:去年在中正機場,我們有舉辦過一次相關的演習,例如碰到天花來的時候,要如何因應,因為天花非常危險;但是委員所說的第四級,是更嚴重的病毒,例如,伊波拉病毒,但是這種病毒若以隔離的方式來處理,反而不會散播得很快。
* 張蔡委員美:對,包括醫護人員都要穿防彈衣,是不是這樣?
* 涂署長醒哲:不是防彈衣而是防護衣,我們也有採購這種設備。
* 張蔡委員美:請你們也要做示範演習。身為中華民國婦女會總會理事長的蔡委員,非常關心游內閣在社會福利方面的施政與成績,因此現在由她來請教院長。
* 蔡委員鈴蘭:院長,抱歉!以下不是本席提供的數字,今年二月婦女論壇的網站中,公布了我們游院長在社會福利方面的施政總成績,調查報告總共有二十四項,但是在二十四項中有三分之二,也就是有十六項是不及格、一項是勉強及格、只有七項是及格,我們現在可以從幻燈片中看到,由於時間的關係,可能沒有辦法一一的說明。
* 張蔡委員美:由本席來告訴院長和部長,在不及格的十六項中包括有:減少兒童受虐的能力、減少未立案托兒所能力、減少意外交通事故能力、減少中輟生的能力、減少性侵害的能力、減少強制性交案件的能力等等。這一共十六項都有據實的資料,請教院長,你看了這些資料之後有何感想?
* 蔡委員鈴蘭:由上述民間社團統計可以發現,國內對社會安全及福利制度、具體的社會救援、福利、服務國民就業、社會保險、醫療保健等工作方面,游內閣的施政成績多項不及格,造成國人普遍生活在憂慮及恐懼中。請教院長,國內整體安全體系正面臨崩潰和解體,政府有沒有能力在最短的時間內降低上述數據?游院長是否能夠保證在不久的時間之內,讓上述數據不要再惡化下去?
* 游院長錫堃:在我還沒有深入了解之前,很難……
* 張蔡委員美:沒有關係,我們可以提供資料給院長。
* 游院長錫堃:既然這是大家的意見,我們還是會儘量檢討自己。由於兩位委員所提的部分涉及跨部會,所以將來我們會把這份資料送到跨部會社會福利推動委員會。
* 張蔡委員美:院長只要告訴我們,你是否可以做到不讓這種惡劣的情況繼續下去?你要在什麼時間,比如短期、中期或長期之內作什麼樣的改善?現在院長只要針對最短期部分作答復就可以了。
* 余部長政憲:本人向委員說明,事實上內政部在社會福利方面著力相當深,不論是經費……
* 張蔡委員美:問題是有十六項不及格!
* 余部長政憲:這是民間團體所作的統計,當然我們會予以參考。但是我們這些年也努力很多,同時也積極鼓勵興建老人養護、長期照護中心等來減輕女性的照顧壓力。這幾年專業褓母、保育員、幼教老師方面,我們也增加到百分之五十一。
此外我們也積極加強執行婦女人身安全,強化女性防暴……
* 張蔡委員美:部長一再強調積極維護女性安全、防止性侵害等等,但我們看到這方面的預算內政部只編列一億多元而已。試問,這樣要如何落實保護女性的安全?你們說的和做的完全不一樣!
* 余部長政憲:九十年度開始,社福預算已經設算到地方政府了。換句話說,社福預算除了中央編列以外,特殊婦女基金方面地方政府也有編列,去年度預算共有三千多萬元。
* 張蔡委員美:非常謝謝部長這麼大方地把這麼龐大的經費撥到各地方縣市政府,但問題是現在地方縣市政府窮得要命!
* 余部長政憲:社福預算是專款專用的,而且我們每年也作評鑑。對於評鑑不好的縣市,我們會召開記者會,特別把該縣市政府指出來。
* 張蔡委員美:本席是愛之深、責之切!我們希望院長督促內政部長落實整個社福政策,也落實保障婦女權益,更要保障兩性工作平權。其實像陸委會主委和勞委會主委這麼優秀的女性,最多卻只擔任到主委的工作而已。游內閣裡女性首長占不到四分之一,顯然你們當初的承諾已經跳票了!
方才我們檢視了游內閣的婦女政策和社福政策,現在本席也要檢測阿扁政府的競選諾言。本席記得競選當時,他對警員說只要他當選,警察的超勤津貼絕對不少於現在︱就是一萬七千元。但是……
* 余部長政憲:警察的超勤津貼以不超過一百個小時為限,最高可以領……
* 張蔡委員美:最高可以領到一萬七千元。
* 余部長政憲:他們必須覈實報列。
* 張蔡委員美:部長不必解釋了,本席是警察的太太,對這部分比部長還清楚。部長本身就不重視警察,只會壓榨他們。
* 余部長政憲:絕對沒有。
* 張蔡委員美:九十年度、九十一年度警察的超勤津貼中央只補助一萬元,不足的部分必須由地方政府自行補貼。
* 余部長政憲:這是事實。
* 張蔡委員美:當然是事實!
另外,現在部長流行提倡所謂的維安專案,也就是犯罪率零成長。這個可行嗎?本席認為,這是非常諷刺的事情,因為犯罪率零成長甫提出時,什麼薛球集團、弟弟殺哥哥的分屍案、姑丈放火燒死三個外甥等事件統統爆發了。
* 余部長政憲:本人要向委員說明,所謂犯罪率零成長並不是零犯罪率,也不是不會發生犯罪案件。當然這是一項高難度、艱巨的工作。
* 張蔡委員美:本席要告訴院長,這樣的結果會造成有案子來警察卻不報案,或者有案不辦的粉飾太平,甚至把案子「吃掉」的情形,那麼犯罪率當然就零成長了。這對社會治安真的有用嗎?
* 余部長政憲:我們有一套機制,絕對革除匿報。
* 張蔡委員美:本席要請院長答復這個問題。
* 游院長錫堃:本人首先要謝謝兩位委員對社會福利的重視。其次,我們知道治安非常重要,而余部長不論在治安或社會福利方面的確都非常努力。他對內政部業務非常深入且具體地推動,所以有關治安部分,他甚至願意以三個月作階段性的、有數字為目標的努力。本人對余部長這種作法感到非常欽佩。
至於方才張蔡委員美所顧慮的事情,余部長已經想了一些配套措施,希望防止它的發生。所以,我們還是希望大家不要有吃案或其他方式,比如不辦等等,一定要想辦法真正落實。
* 余部長政憲:本人要向委員說明,我們積極向院長反映,基本上院長已經同意,明年警察的超勤津貼將提升到一萬二千元。
* 張蔡委員美:因為明年要選舉。你們把九十年度、九十一年度的超勤津貼降低,九十三年度因為要選舉又提高……
* 余部長政憲:沒有……
* 張蔡委員美:這是合理的懷疑。
* 余部長政憲:這個案子是過年前,也就是二月份之前就定案了。
* 蔡委員鈴蘭:請教院長,搶案和竊案有什麼不同?
* 游院長錫堃:二者在分類上是不同的。
* 蔡委員鈴蘭:搶案的罪責比較重,偷的比較輕嗎?
* 游院長錫堃:搶的當然罪比較重。
* 蔡委員鈴蘭:方才張蔡委員美提到吃案的部分,請教部長,基層警察將搶案轉為竊案的情形有沒有可能發生?你聽說過嗎?
* 余部長政憲:我想應該不會發生,因為搶案和竊盜案完全是不同的案子。本人要向兩位委員特別說明,我們絕對革除匿報,同時也希望民眾報案必須索取三聯單,且可以使用「一一0」辦案或上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網站查詢。假如我們查獲有匿報的情形,相關主管必須負連帶處分。我們嚴禁匿報。
* 蔡委員鈴蘭:因為時間的關係,本席就把這個問題點給部長參考,希望部長日後能夠加強這方面的瞭解,好不好?
* 余部長政憲:好,謝謝。
* 張蔡委員美:其實蔡委員太客氣了,因為她身受其害,所以她才會問部長警察會不會把搶案變成竊案,為了達到犯罪零成長的目標,你認為警察有沒有可能會在筆錄上把搶案記成竊案?
* 余部長政憲:這個問題我會深入去瞭解,而且我們也一再呼籲民眾在報案後一定要索取三聯單,以革除匿報。
* 張蔡委員美:你知不知道蔡委員的心在痛、在滴血?
* 余部長政憲:這個案子我一定會馬上處理,並做深入的調查。
* 張蔡委員美:我們私下再說吧!另外,我們英明的陳總統為什麼會在三月十六日國醫節的慶祝大會上強調他非常重視中醫?他說他是第一位成立公立中醫院的市長,而且他說是為了展現政府的誓言,打造台灣為世界級的中草藥研發重地,所以他重視中藥是有原因的。他要為台灣在世界生物科技領域善盡一份心,使台灣不僅趕上世界科技的主流,並達到出類拔萃、領先群倫的境界。對於陳總統的願景,請問游院長有何規劃?你打算如何去領導你的團隊?
* 游院長錫堃:行政院對於生醫或生物科技領域都是非常重視的,所以去年光是這方面的預算就編列了一百多億,而且我們如果要發展生物科技,中草藥算是我們比較具有優勢的地方,所以我們已經加重這方面的研究了,詳細的情形我請涂署長向二位委員報告。
* 張蔡委員美:院長說發展生物科技要從中草藥方面去著手,問題是中草藥的體系健全了嗎?新興中草藥技術研發好了嗎?你們準備好了嗎?你們要輔導中草藥升級及運作都做好了嗎?
* 涂署長醒哲:這當然不是一蹴可及的,但是我們已經非常努力了,例如:對於中草藥品質的管制,以及設立GMP廠,而且為了更加科學化,我們還設立了中草藥的臨床試驗中心,現在已經有八所醫院成立了,另有二所醫院正在輔導當中,所以基礎醫學和臨床醫學的研發都正在進行當中。
* 張蔡委員美:署長是不是說要建立嚴格的品質管制?
* 涂署長醒哲:是,我們已經開始在做品質認證方面的工作了。
* 張蔡委員美:你知不知道中草藥的最大宗來源是哪裡?
* 涂署長醒哲:中國。
* 張蔡委員美:你有沒有針對我國加入WTO前後中國中草藥的品質做過評估?
* 涂署長醒哲:我們評估過,而且中國的中草藥品質確實比較不好,所以中國對於我們現在在做的工作非常羨慕,甚至可能會請我們去協助他們做好建制方面的工作。
* 張蔡委員美:你是說認證的工作嗎?
* 涂署長醒哲:是建制品質評估的機制,以便讓中草藥的品質能夠更加穩定,因為這是進軍國際市場最重要的步驟。
* 張蔡委員美:如果對岸邀請我們去做品質管控及認證的工作,你認為會設在哪裡?
* 涂署長醒哲:我們會再做評估。
* 張蔡委員美:你認為中草藥有沒有發展的空間?
* 涂署長醒哲:我個人認為應該是滿有空間的,因為它是比較具特殊性的,而且中草藥發展到最後也是想要將裡面的有效成分提煉出來。
* 張蔡委員美:大陸的草藥產地是分佈在幾個地方,你認為我們的認證中心應該要設在哪裡?
* 涂署長醒哲:這個部分我們會再做評估,中國當然會希望能在每個地方都設置,不過現在最重要的是先將台灣的品質認證機制建立好,使我們的中藥品質能夠更穩定。
* 張蔡委員美:如果草藥的來源不能做好控管工作,台灣再怎麼去做研發都是做虛工!
* 涂署長醒哲:我們會在台灣先做。
* 張蔡委員美:因為你們沒有先對藥草的品質做認證嘛!可是對岸低劣的中草藥和台灣以前採購的中藥品質根本是截然不同的。
* 涂署長醒哲:對,因為中草藥的來源實在太多了,大家真的是搞不清楚,所以我們希望透過品質認證中心的建立,將藥草規格化並做區隔。
* 張蔡委員美:請問台灣有這樣的認證機制嗎?
* 涂署長醒哲:中醫藥委員會正在做這方面的努力,而且我們的進度比中國快一些。
* 張蔡委員美:本席希望台灣能夠先制定一個規格化和制度化的門檻,並公告給社會大眾知道,也讓對岸知道我們有這樣的機制,所以任何進口到台灣的藥草都要符合這個機制所要求的水準。
* 涂署長醒哲:我們正在朝這個方向去做。
* 張蔡委員美:什麼時候做?
* 涂署長醒哲:我們一直在做。
* 張蔡委員美:什麼時候可以做好?
* 涂署長醒哲:現在已經有一些初步的成果了。
* 張蔡委員美:等你們做好之後,不良品早就進入台灣了!
* 涂署長醒哲:不會,以前才會,現在因為開始在做了,所以品質會越來越好,畢竟大家都想要買品質比較好的藥草。
* 張蔡委員美:請問進來的中草藥都做些什麼?是不是製成藥品、健康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及動物藥物?
* 涂署長醒哲:是,還有製成一般的中藥。
* 張蔡委員美:如果這樣,能夠製造藥品的草藥大概只有百分之十,其他百分之九十大概都用來製造保健藥品、健康藥品等等,這是因為衛生署管得太鬆了!如此作法我們怎麼能夠在生物科技的領域與世界接軌,甚至於達到阿扁總統所說的領導群倫呢?
* 涂署長醒哲:在中醫藥方面我們可能可以做到領導群倫,西藥方面則有更多努力空間,不過在中醫藥方面,我們的確是走的比較快一點。
* 張蔡委員美:本席很希望蔡委員能夠幫本席補充,因為本席說得非常激動,但是蔡委員都不助本席一臂之力。
請問署長,光是衛生署長就有能力讓台灣的中草藥能夠在生物科技方面領導群倫嗎?
* 涂署長醒哲:這當然要跨部會……
* 張蔡委員美:還有哪個部會?
* 涂署長醒哲:要鼓勵各家醫院設立中醫科,這樣才能看到病人,還有中藥的品質認證方面,我們都會再做更多的努力,至於商品部分,可能會涉及到其他部會,包括農委會及經濟部。
* 蔡委員鈴蘭:經濟部是否也參與中草藥的開發與發展?
* 涂署長醒哲:據我所知,目前有一個計畫是經濟部與我們共同提撥經費來進行的,加起來的金額大約二千多萬元,是用來做基礎研發,這是最近這一、二年才開始的。
* 張蔡委員美:院長對於這個方面到底知道了多少?經濟部規劃了幾年的計畫?
* 林部長義夫:報告張蔡委員……
* 張蔡委員美:院長知不知道?
* 游院長錫堃:有關於生物科技的部分,我們是由蔡政務委員清彥所領導的科技顧問組來負責跨部會的協調,所以相關部會都在此一小組中進行協調,包括農委會、經濟部、衛生署及其他與此相關的部會共同參與,有關經濟部的部分,我請林部長來說明。
* 張蔡委員美:請問林部長,目前有幾個計畫在運作?
* 林部長義夫:行政院有關中草藥的發展,訂有中草藥產業發展五年計畫,經濟部負責的部分有成立中草藥技術委員會,定期評估法人單位的研發進度,另外也成立中草藥產業技術推動辦公室,來協助中草藥產業技術的提昇及有效整合產官學的研究資源。
* 張蔡委員美:這個計畫是否從八十八年開始?
* 林部長義夫:從九十年開始,今年是第三年。
* 張蔡委員美:現在進度如何?有何成效?
* 蔡委員鈴蘭:這個計畫到何時結束?
* 林部長義夫:從九十年到九十四年。
* 蔡委員鈴蘭:預定的投資金額是多少?
* 林部長義夫:我們預期在二○○六年能夠達到新臺幣四百億元的產值。
* 蔡委員鈴蘭:這個技術發展整合型的計畫是從九十年到九十四年,請問部長,我們預計投資多少金額在這個計畫之中?是不是三十五億元?
* 林部長義夫:我記得好像是三十多億元。
* 張蔡委員美:確定一下到底是不是三十五億元!
* 林部長義夫:我不太確定,但是我記得是三十多億元。
* 張蔡委員美:其實就是三十五億元!方才部長表示希望在二○○六年時能夠達到四百億元的產值,是新臺幣四百億元嗎?
* 林部長義夫:是的。
* 張蔡委員美:請看看議場螢幕上顯現的全球中草藥市場預測圖,在一九九七年,全球中草藥市場的產值是一六九億美金,預計二○○六年全球中草藥產值能夠達到三六九億美金,折合台幣約一兆二千多億元,部長怎麼這麼客氣,我國預計的產值才四百億元而已!
* 林部長義夫:委員說的是全球的市場產值。
* 張蔡委員美:所以我們在這個領域是否還有很大的空間可以努力?
* 林部長義夫:在生物科技中,中草藥當然是最有可能發展的項目,也是我們輔導的重點項目。
* 張蔡委員美:你們不是提出兩兆雙星嗎?
* 林部長義夫:那是生物科技中的一部分。
* 張蔡委員美:就是啊!你們要怎麼做才能在二○○六年分到這麼一大塊餅?
* 林部長義夫:所以我們要推動這些工作,另外還有方才涂署長所提到的,包括藥材檢驗的實驗等工作都在這個計畫中一起推動。
* 張蔡委員美:方才游院長表示台灣在中草藥方面佔有優勢,但是除了優勢之外還有什麼?你只感覺到有優勢而已嗎?
* 游院長錫堃:根據方才二位首長的回答,中草藥目前的進度算是不錯的,當然還是需要繼續努力。
* 張蔡委員美:院長不要忘記,如果以國際的標竿來看,我國要發展中草藥,除了有優勢之外,也有弱勢的部分,因為我們本身沒有藥材,藥材仰賴進口,如果沒有辦法掌握好原料的品質及台灣產銷的能力,這些就會變成我們的弱勢。
* 游院長錫堃:有關這個部分,方才署長也有提到,誠如委員所說,品質的掌控是非常重要的,即使這些中草藥不用來從事生物技術的研發,只用於中醫醫療方面,我們也希望中藥的品質能夠穩定,如果將來想要在生物技術的研發上能有所突破,材料的來源是需要密切掌控的,因為品質穩定,製造出來的製劑也才會穩定。
* 張蔡委員美:院長不要忘記了,不論是日本、韓國、大陸,還是歐美各國,都在採用中草藥,假若如院長所說,不用於研發生物技術,只求其穩定的話就完蛋了,中草藥這一塊將會被掏空,這是一個威脅,院長不要沒有警覺性,不要以為能維持現狀就很好了!
* 游院長錫堃:我沒有這樣講,我是說品質要穩定,而不是……
* 蔡委員鈴蘭:院長,張蔡委員對於中草藥未來的發展非常關心,本席認為中草藥未來將成為明星產業,所以我們應該要予以重視,而且根據預測,二○○六年全球中草藥市場的產值將有三六九億美金,折合新臺幣是一兆二千九百十五億元,所以我們希望院長在這方面能夠多加重視。不過中草藥的研發還產生另外一項問題,那就是生化科技所製造出來的食品把關問題。這類食品有藥的作用,也就是醫療作用,卻以健康食品的名義向衛生署提出申請,往往危害到民眾身體的健康。本席希望衛生署在這方面能嚴格把關,以保障全民健康。
* 涂署長醒哲:衛生署對於健康食品的審查非常慎重,迄今只通過九樣,避免業者誇大宣傳。有些人希望衛生署審查的標準能寬鬆些,不過我們還是會嚴格把關,看緊健康食品的通過率及研發。
* 蔡委員鈴蘭:健保雙漲的問題前些時候討論得甚囂塵上,最近才稍稍平息。本席以為健保雙漲實在不清不楚,雖然健保法規定主管機關在必要時,可以依照醫療院所前一年平均門診的比率或定額來公告標準,但不論從健保法第二十二條或是第四條來看,都讓人有於法不符的感覺,不過這些都不是本席的重點,重點在於健保雙漲是利用立法院休會期間實施,有逃避立法院監督之嫌。請問院長,健保雙漲在實施後,是否引發民怨?
* 游院長錫堃:多多少少一定會有,因為負擔增加了。
* 蔡委員鈴蘭:民眾對健保的滿意度本來將近八成,但健保雙漲後,滿意度降至六成。昨天本席在委員會也曾就此和署長交換意見,當初衛生署調整部分負擔,希望能把病患帶到基層院所,但真的達到這個目的嗎?礙於時間關係,這部分本席會列為書面質詢。
最後是健保特赦的問題,本席認為健保特赦實在是多此一舉,政府先調高費率,調高部分負擔,之後再來特赦,實在是多此一舉。
* 張蔡委員美:謝謝院長和涂署長。
* 主席:現在休息十分鐘。
休息(十六時三分)
繼續開會(十六時十四分)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 請林委員岱樺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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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委員岱樺:(十六時十五分)主席、行政院游院長、林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首先,本席針對英語教育的政策來和院長及教育部長進行討論,黃部長上任之後,很積極配合游院長的政策,將英語教育列入十大施政方針之一,本席非常肯定教育部的用心。然而針對如何提升大學生英語能力的教育政策,本席提出以下的一些意見。
在委員會進行質詢時,我曾要求必須在大學校長會議中提出來討論,教育部也能配合傳達本席所提出的意見。但是,你們的回文卻令本席非常失望,回文中表示為了維護學生權益及顧及學生生涯發展,大學就設立學生語文能力畢業門檻及標準等,應審慎研議。以下還有兩項考量,本席在此就不唸出來。讓本席在意的是,有關學習能力指標的訂定,在教育部的回文中並沒有看到。
我想讓游院長知道大陸對岸如何積極提升他們的英語能力,我已經將相關報告向教育部長報告過。針對學生的聽、說、讀及寫的能力,也包括翻譯能力,他們進行分級的動作。在大學四年的八個學期,每一個學期就是一級,至畢業時應該是第八級。大陸要求大學生的能力指標,在聽的方面,必須能聽懂BOA(美國之音)或BBC等,有關政治、經濟、文化及教育等方面記者的現場報導,以及專家的問答及討論。在說的方面,希望就其國家的大政方針及國內國際重大問題等,能與外賓進行正確流暢的交流。讀及寫部分,本席就不再多說。
針對他們對翻譯方面的要求,本席認為確實非常值得我們來學習。在學生畢業時,他們希望學生能夠達到通過英漢兩種語言的對比及掌握,即英譯漢或漢譯英的理論及技巧。再者,還有有關工具書的使用以及對文化素養的要求,都有其能力指標的訂定。這都是大陸在提升英語能力政策上的各種要求。
本席還要向院長報告的是,他們的大學生在下課之後,只做兩件事情,除了學英語之外,就是學電腦。學生在這種校園風氣之下,他們幾乎是「瘋狂」式的在學習英語,然而他們的政策也能加以主導。前主計長也是現在的財政部林全部長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很有魄力將計畫型的資源都下放地方時,我都在想如果一項很好的政策,政府部門沒有強勢主導時,我不知道政府部門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本席以上所提出的資訊,包括大陸在英語政策面上有很好的導向,他們的學術風氣也鼓勵學生,學生也認為未來在和國際接軌時,他們必須具備這樣的英語能力。請問院長,目前針對我們的大學,政府部門是不是應該強勢來制訂英語指標呢?
* 主席:請行政院游院長答復。
* 游院長錫堃:(十六時十九分)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委員所提供的意見,非常值得我們來參考,相關問題會請黃部長做進一步的說明。我站在行政院的立場,英語非常重要,過去幾十年來,從國中至大學都有實施英語教育,但是我們英語的友善環境及能力,如果和香港或新加坡比較的話,確實還有一段差距。現在我們在推動各項對外國人能更為友善的環境,這是有關國發計畫第一計畫的E世代人才培育,所謂「E」就是對網路及英語的重視。在其他方面,我們也加強道路標示,以創造對觀光客及外國人友善的環境,這些工作都由交通部來推動,至於學校的部分,就請教育部黃部長來說明。
* 黃部長榮村:剛才林委員提到大陸對大學生畢業以後的能力指標的要求,如果我們要求大學生畢業就一定要具有聽得懂BBC、美國之音或CNN的現場報導和專家評論的能力,是不太可能的。
* 林委員岱樺:部長,我們一定要有一個觀念,雖然我們也許會認為這種標準訂得太高,但是以大陸那種瘋狂、具有軍事特質而強勢的指導方式,試想,五年後或十年後他們的英語能力不可能達到這種地步嗎?本席認為這是有可能的。
* 黃部長榮村:雖然這種能力指標的要求不一定符合事實,但是這件事情是可以做的。在「挑戰二○○八」計畫的「人才培育」這部分,把英語和資訊能力列為很重要的兩個重點。在大學生的能力指標方面,我認為可以做到。雖然目前部裡只有做中小學的部分,但是如果能夠擴及到大學,我們願意做。
* 林委員岱樺:您的時程呢?
* 黃部長榮村:一般做能力指標要耗費一年以上的時間,不過,我們會儘量把時間縮短。
* 林委員岱樺:我希望您能在本會期有一些積極的動作,不管是籌備委員會或訂定能力指標都好,否則,您再慢一天,我們的孩子就多處在沒有方向的教育環境中一天。社會輿論和老師常常批評我們的學生英語能力差,事實上,不是他們不用功,而是英語教育政策沒有總目標,解決這個問題是政府部門應該做的事。
* 黃部長榮村:我們現在有組成英語教育推動委員會,最近要開第二次會議,他們的主要任務是提升國人英語能力及推動英語教育,這部分可以搭配教育,形成總目標。
至於委員針對大學生的能力指標所提出的建議,我們會在第二次會議中提出來討論。
* 林委員岱樺:我希望你們在這會期中積極進行訂定能力指標的工作。
接下來我想證實一件事,是不是未來所有公文都要有英譯本?這是不是一個既定政策?請院長確切說明。
* 游院長錫堃:非常謝謝林委員讓我有機會說明。事實上,這件事並沒有像外界認為的那麼嚴重。我們希望在六年以後英語能成為準官方語言,但是我們並沒有要求所有的公文都要有英譯,而是只有提到行政院院會重大政策的部分才要實施,畢竟提到院會的公文一定是要送到貴院來審查的法律案或重大政策,外商、來自外國的審議人員及國際的評比機構都很需要我們提供這方面的資訊,此外,新聞局時常面對外國媒體,而外國媒體採訪的範圍很廣,項目很雜,他們不一定對於每一個部分都懂,新聞局為了服務他們,希望能有精準的翻譯,卻不能全部都能確實翻譯,尤其是專業術語,更不可能確實掌握,因此,我們要求相關部會在將這些政策送到行政院院會時,要提供結論部分的英譯,等到院會通過以後,新聞局就可以根據各部會送來的英譯,提供資料給媒體。
* 林委員岱樺:大概什麼時候可以達成你所講的目標?
* 游院長錫堃:現在我們已經在要求相關部會了。外界有一些誤會,其實並沒有外界所想的那麼嚴重。有的部會表示英譯人才不足,但是我們不能因為這樣就不服務外國媒體,而是應該要求相關部會強化英譯能力。這不是不能解決的問題。我並不是要求每一個人現在都要開始用英文來簽辦公文。
* 林委員岱樺:對於目前已經可以對外發布的法案,我們可以要求各部會做好英譯的工作,就可以把法案放在電子媒體上或提供給外國媒體。至於公文的部分,則沒有要求公務人員一定要用英文簽辦。這是一個很好的政策。
* 游院長錫堃:我們只有要求將院會結論英譯,畢竟這部分是要提供給媒體的,至於法案部分,則必須等到貴院通過才算有效,到那時候才需要英譯。
* 林委員岱樺:感謝院長的澄清,否則政策如果一方面說要提升行政效率,另一方面又要求所有公文都必須英譯,我不知道行政效率何在。
另外,行政院或教育部對於大陸學校在台招生一事態度如何?
* 游院長錫堃:這個問題由教育部說明。
* 黃部長榮村:事實上,這是屬於國家政策的問題,這個問題也對應到大陸學歷採認的問題,目前大陸學生來台一事,以國科會系統為例,短期研究、短期講學和短期訪問都沒有問題,至於學位的部分,目前我們還沒有開放。
* 林委員岱樺:你還是沒有回答我的問題,我想知道的是關於大陸學校來台招生的問題。
* 黃部長榮村:去年大學院校招生展中有大陸學校設置攤位,由於該校並未立案及獲得核准,我們要求其撤銷招生。
此外,依據私立學校法,有立案或被教育部承認的學校,可以到台灣來招生,但是不能授課。
* 林委員岱樺:你的意思是說目前還是有一些學校在台灣有立案嗎?
* 黃部長榮村:有一些被承認的部分可以到台灣來招生,但是不能授課。
* 林委員岱樺:是承認學校還是只有部分科系?
* 黃部長榮村:教育部有列出一張表,對於承認的大學……
* 林委員岱樺:你是說現在教育部有承認部分大陸的大學嗎?
* 黃部長榮村:沒有。我是指國際所承認的大學可以到台灣來招生,但是不能授課或給予學位。
* 林委員岱樺:你把焦點模糊了,我只想知道目前行政院或教育部對於大陸學校來台招生這部分的態度為何。
* 黃部長榮村:依照教育部的規定,不能這樣做,因為大陸的學校並不屬於教育部所採認的大學範圍。
* 林委員岱樺:有很多立法委員同仁已經公開「偷跑」到大陸去就讀,從媒體上也可以發現這樣的訊息,既然台灣不承認這樣的學歷,為什麼我們還姑息那些同仁過去?這表示他們認為你們將來一定會開放、以後會溯及既往承認大陸的學歷,否則你們怎麼能夠這樣明目張膽地讓他們取得這樣的學位?而且民眾看在眼裏,政府既然不承認,卻又放任民意代表過去,是否意味著你們以後一定會承認?這些民眾也會猜測你們是否會溯及既往。如果你們溯及既往,豈不是將其他存著觀望態度的民眾當作白痴?我認為你們應該明確宣示。
* 蔡主任委員英文:這個問題分兩個層面,一為在沒有開放大陸學校來臺招生,也就是沒有對大陸開放教育服務業的情況下,大陸學校不能來這裏招生,換言之,不能來這裏進行商業作為;但是從另外一個層面而言,如果我們這裏的學生要到大陸就學,現行法律並沒有加以禁止,然而學生必須負擔一個風險,即在大陸取得的學歷在國內無法獲得承認,臺灣的學歷或本國學歷的承認主要牽涉到他到臺灣繼續求學、到公務機關任職、其他職業證照考用之需,而一般的就業則由私人機關自己決定是否接受這個大陸學歷。
* 林委員岱樺:既然可以說是已經默認、默許許多立委諸公過去給民眾作示範,很多民眾也在猜測政府是否會作學歷的「大赦」,將來你們在學歷的認證上能否承受得住那些已經在大陸取得學籍的立委諸公的壓力?基於社會公平原則,你們應該作些安定民心的政策說明。我在此提出兩個問題:一、如果你們願意開放大陸學歷認證,會不會溯及既往?二、對於現在這些偷跑的現象你們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還是有積極的作法?
* 蔡主任委員英文:有關學歷認證問題,我們現在正在作通盤檢討,不過,這牽涉一個問題,即學歷認證會牽動到這裏的教育產業,我們教育產業在這個階段上正面臨調整期,有招生不足的現象,所以,希望國內的學生還是儘量在國內教育機構就學,這是我們在學歷認證上一個很重要的考量。其次,有關委員所提「大赦」問題或有人認為政府終究有一天會採認大陸學歷,這是滿重要的問題,我們現在沒有具體的答案,但是我們會將委員的意見納入通盤檢討。
* 林委員岱樺:我在意的是,政府目前既然堅持不承認大陸學歷,而民意代表可以說是人民的表率,你們卻又放任他們去作這樣的學歷取得,將來對於學歷的承認及是否溯及既往,希望你們能秉持社會公義的原則,對人民應該有所交代,要承受得住這些委員的壓力。
* 黃部長榮村:到大陸讀書出入國境目前並不需要向教育部或其他單位申請到哪一間學校讀書,由於沒有這個關卡,所以這個問題現在很難處理。
* 林委員岱樺:接著請教體委會林主委。您上任之後,有一項重要的政策改變,就是對於各單項協會經費的分配,本席對此不以為然。雖然您的思考模式是與人為善,但是您分配給上百個各單項協會的政策,說好聽一點是基於信任,說不好聽一點是放任。您的分配標準其實是沒有標準,對於有些績效非常好的協會,你們的補助並不見得加碼;對於有些績效不彰、弊病傳聞不斷的,你們也沒有減少其補助。雖然這是好的政策,但是對於補助標準我有點不太認同。
其次,體委會的分工模式有兩大重點,一為競技運動,一為全民運動。在競技運動方面,可想而知是為了培養精英選手,以為自己、國家增光;在全民運動上,則是希望透過全民運動政策的推行,讓全民具備優良的體能狀態,但是本席對項目的歸屬相當質疑。現在競技運動項目是奧運項目,全民運動項目是非奧運項目,因此變成全民運動的項目是登山、扇子舞,難道游泳、籃球、棒球等所謂奧運項目就不是全民運動項目之一?但這不是您的過錯。請問就大方向而言,您的看法如何?
* 林主任委員德福:謝謝委員對體育的關心。今年度我們改變對於亞奧運三十個協會的補助方式,我們是參考這兩年來每一個協會補助的額度。以往都是單案申請,所以會發生協會將出國之際,補助款還沒有核定,造成他們作業上的困難。今年我與他們商定整年度的計畫,這有一個好處,即我們可以採取考核制度,而以往我們幾乎是沒有加以考核,到年底才算總帳;今年補助款則分兩次核撥,並考核三次,我們和體總、奧會組成考核團,對協會的工作予以考核。我們對於新的制度有很嚴謹的配套,所以不會放任他們亂花錢。我們是採目標管理,即鎖定一個目標,要求其達到某個目標,而我們則檢視其是否達到目標。
其次,有關單項協會,譬如亞奧運協會中的籃球有負責到國際上與他國競爭,但是在國內也要培養很廣大的群眾,就像三對三的籃球賽,它不是正規的比賽,然而我們還是有在提倡。又像自由車,它是屬於競技項目,但是一般人在騎自行車是屬於休閒活動,它也是必須提倡的,所以兩者不相違背。
* 林委員岱樺:但是政策是這樣規定。現在的主委是您在做,也許您認為依常理而言,所有的競技運動項目理所當然應該是全民運動的項目。然而,事實並非如此,本席認為您在劃分上應該做一改革,這個問題也會牽扯到資源的分配。有些社區或社團想要發展籃球,這是全民的運動,理當要社區化。本席認為我們全民運動的政策應該再做檢討,我們並沒有走向社區化,也許有走向學校化,但是那又回到教育部體育司的範疇。
今天,全民運動是在您職掌之下,對於運動項目,您是否應該有一個清楚的劃分?否則,您將會把所有資源放在競技項目。在您挑戰二○○四或二○○八奪金的四場公聽會中,也可以看出您對於競技運動所投注的心力,然而,相對的,您已經排擠到全民運動發展的推動。
對於運動項目的分割,如果您未能加以檢討,我不知道全民運動還能有什麼展望。我們希望推動全民運動,顧名思義就是希望它能深入社區,但是事實卻沒有,不知林主任委員的看法如何?
* 林主任委員德福:非常感謝委員每次都參加我們所舉辦有關競技運動的公聽會,但是我們另外還有舉辦全民運動的運動人口倍增計畫,這方面,我們也舉辦了好幾場公聽會,也就是方才委員所說的,要把運動生活化,要融入社區內,這也是我們推動的主要方向。以後如果有舉辦全民運動的公聽會或座談會,我也會邀請委員參加。
* 林委員岱樺:您就是很堅持認為全民運動項目並不需要將奧運項目納入嗎?
* 林主任委員德福:不是這樣。有關全民運動,我們在去年就提出兩項必辦的活動,一個是游泳;一個是自行車。很顯然的,游泳是競技項目,但是我們把它納入全民運動的範疇,因為我們認為游泳對國民而言是一項相當好的休閒運動。
* 林委員岱樺:所以說這就是因人而異,如果將來換一位主委,他根本就否定全民運動的話,他就會把所有資源放在競技運動上,那麼根本就不用發展全民運動了。我們為什麼要求要立法,為什麼希望政策能夠明確化,就是希望透過一個明確方向的制定,由上而下的發展能夠有一個清楚的脈絡可尋。今天本席已經告訴您了,而從您的答復中,本席也很清楚瞭解您也贊成我們的全民運動項目包含奧運項目,只要很簡單地修訂政策就可以了,為什麼您還那麼堅持呢?
* 林主任委員德福:不必修改政策,我們本來就有全民運動,而全民運動就包含了競技運動的項目。
* 林委員岱樺:沒有,除非體委會給本席的資訊是錯誤的。體委會給本席的資料上顯示:競技運動處負責奧運的項目;全民處負責非奧運項目。這很明確地顯示,全民運動不包括奧運項目,除非體委會的人員搞不清楚,否則,您說的和體委會人員所說的都不一樣。既然您也認同本席所說的,您為什麼不指示下去,這是白紙黑字,在你們的辦法中一定有的。
* 林主任委員德福:劃分的時候是這樣劃分,但是在實際執行面上,我剛才也說過,游泳就被列為全民運動項目。
* 林委員岱樺:您為什麼要造成模糊地帶呢?今天為什麼體委會讓人覺得似乎是不存在,也不知道體委會為國民做了什麼,就是因為你們的政策不清楚。而民眾能夠瞭解你們做的,就是上網和從資料中得知,但是你們卻連這麼微小、簡單地釐清政策的工作都沒有辦法做好,我們實在不知道如何讓人家覺得體委會有在用心做!
主委,您的確很用心,這不是我在院長面前故意說出諂媚的話,但是您要有方向,您既然認同本席的意見,為什麼您還那麼堅持,我實在不知道您有什麼難言之隱,也不知道您要如何改進。
* 主席:質詢時間已到,未及答復部分,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
* 請余委員政道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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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委員政道:(十六時四十六分)主席、行政院游院長、林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辛苦了。今天凌晨,布希總統宣布,在未來的四十八小時,伊拉克的海珊總統,要不就下台,要不就流亡海外。本席要請教院長,目前台灣僑民在伊拉克的人數共有多少?撤僑工作準備得如何?
* 主席:請行政院游院長答復。
* 游院長錫堃:(十六時四十七分)主席、各位委員。由於美伊戰爭醞釀已久,所以我們很早就有準備。有關駐外館人員的眷屬均已撤離,至於其他部分,請外交部簡部長來答復。
* 簡部長又新:報告委員。我們在伊拉克沒有工作人員,也沒有僑民。
* 余委員政道:我們曾經對外宣稱,美伊戰爭開打之後,我們的空域若有需要會提供給美國使用。請問湯部長,目前我們的戰備有否提昇?
* 湯部長曜明:我們目前沒有提昇戰備,仍然保持正常。
* 余委員政道:在什麼情況之下才需要提昇?
* 湯部長曜明:有威脅到我們的安全時,才會提昇戰備。
* 余委員政道:伊拉克總統海珊曾經說,如果開戰,就要將戰火延伸到全世界。請問,是否美國政府需要台灣支援的情況下,我們才會提昇戰備?
* 湯部長曜明:我們會依據情況的判斷,來決定我們自己的防衛。
* 余委員政道:最後做決策的人是湯部長,還是參謀總長?
* 湯部長曜明:這應該是向總統及院長報告,我提出意見,由政府做決定。
* 余委員政道:院長,在「阿扁傳真」第一次傳真時,他說:政府施政應該多用心一點,多關心一點。而我要在此提出,政府應該「三心二意」,所謂「三心」是政策要用心,措施要細心,民眾就會覺得貼心。「二意」是指政府要有創意,以及要尊重民意。
過去,本席曾經在教育委員會及財政委員會爭取學生就學貸款。實際上,總統及院長對於學生就學貸款方面也有政策上的創意,也就是實施信保基金,讓學生就學貸款的利率調降到三.一二五%。不僅如此,政府的施政措施也有細心之處,過去有很多中央民意代表也一再反映,過去沒有繳納健保費者也是自費就診,這部分政府也很細心,也有照顧到這些沒有能力繳健保費者,這幾點都是值得稱許的。此外,我們黨團也提過勞工紓困貸款,行政院也在這部分增加了五十幾億元,無論是用心、細心、貼心上,以上的例子都是行政院用心的表現,很有創意,也尊重到民意。
未來二○○五年九月,政府補助漁船用油措施將完全取消,過去是補助百分之二十八,目前是百分之十四,到了二○○三年九月,只剩下補助百分之九,到了九十四年將全部取消補助。假如誠如總統所關切的用心、關心之外,這方面扁政府能不能多細心,也多些創意來照顧我們的漁民?
* 游院長錫堃:這部分我請農委會李主委答復。
* 李主任委員金龍:這主要是因為我們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他們要求我們政府的補貼必須逐年調降,所以,才從百分之二十八逐年調降。
* 余委員政道:坦白講,這是農委會制式的回答。過去旗山是種植香蕉最多的地方,我也請教過屏東縣的蘇嘉全縣長和高雄縣的楊縣長,蕉農爭取香蕉苗補助時,屏東縣政府提供每株三塊錢的補助;高雄縣政府則是每株補助一塊錢。雖然沒有中央政府的補助,蕉農也可以向地方政府取得補助。因此,本席建議院長和農委會主委,如果我們能夠採取這種模式,即由中央政府補助地方政府,再由地方政府間接補助漁民,也沒有違反加入WTO之後及世界永續經營協會的規定,主委對此有何見解?
* 李主任委員金龍:委員的意見很好,不過,當初在加入之前的談判中,這些計算的資料都已提供出去,因此,這些補貼金額的計算基礎還是在的。
* 余委員政道:你們並沒有說地方政府不能補助。
* 李主任委員金龍:政府的補助都算在內,並不是只有中央政府而已。
* 余委員政道:目前屏東縣政府、高雄縣政府、宜蘭縣政府都有補助蕉農,你認為他們有沒有違法?
* 李主任委員金龍:這不牽涉到違法的問題。
* 余委員政道:換言之,這是可以做的一種方式?
* 李主任委員金龍:地方政府用何種名義補助,有待瞭解。但是,直接補貼(AMS)必須逐年削減百分之二十,這是一個承諾。
* 余委員政道:在此本席建議院長,你也是農家子弟,過年你去拜年時我們也看到你去撒網捕魚,因此,本席認為如果政府有創意,再困難的問題,政府也有因應之道。尤其,扁政府過去尚未執政時還沒有這個問題,執政後卻產生這個問題,如果不是由政府解釋清楚,就是必須設法解決這個問題。院長,我們執政之前提出的政見和執政之後想要達到的理想之間有無差別?
* 游院長錫堃:因為政見就等於是施政的支票,執政之後當然我們要全力去落實。
* 余委員政道:其次,本席要就教農民方面的議題。農保條例分別在八十五年及九十年修正過,過去雇農可以參加農保,但是,在扁政府執政之後,這些人參加農保的資格反而遭取消,主委作何解釋?
* 李主任委員金龍:目前從事農業的人口不到七十萬,但參加農保的人數約一百七十六萬,因此,各界都認為農保資格的認定……
* 余委員政道:請問主委,你認為這些雇農的資格是虛假的嗎?他們沒有真正在從事耕作嗎?雇農是有五分地者才能受聘去耕作,你們為什麼在九十年修正農保條例時將這些人的農保資格取消?
* 李主任委員金龍:參與農保的資格有兩類,一類是農會會員,另一類是非農會會員,但實際從事農業……
* 余委員政道:八十五年修正之前,雇農配偶原本是可以直接參加農保,但是修正之後,配偶也必須有一分以上的耕地才能參加農保。如果法律有不溯及既往的前例可循,何況院長是農民子弟,阿扁總統父親過去就是雇農,他也是受僱於別人,自己根本沒有農地,為什麼過去可以,現在就不可以?
* 李主任委員金龍:如果沒有農地,但實際上有從事農務,……
* 余委員政道:沒錯,雇農就是實際有在耕作的農民。這部分本席要求院長解釋一下。
* 游院長錫堃:這部分就是有實際從事農作或以農業為生計……
* 余委員政道:雇農也是。
* 游院長錫堃:因此,這可能要就個案……
* 余委員政道:這是通案,不是個案。院長,這是九十年五月修正的條例,本席從農委會網站下載的資料。本席認為,目前實際上基層的農民針對這一點的確有不同的意見。如果要如總統所說的用心、關心,才能讓老百姓感到貼心,這部分能否請你們再考慮看看?
* 游院長錫堃:因為這是由農委會會同內政部一起認定的,我會請農委會會同內政部就雇農的部分再詳加瞭解。
* 余委員政道:多久可以給本席答案?
* 游院長錫堃:兩個禮拜。
* 余委員政道:謝謝院長。
再者,本席要請教有關所得稅的問題,從八十六年到八十九年的所得稅申報資料來看,五百萬至一千萬者有將近七千人,一千萬以上者將近三千人,分別佔申報比例的百分之零點二和零點一,這部分有增加的情形,因此,從這份資料來看,目前國內貧富懸殊問題是存在的。又,八十八年到九十二年一月歷年失業的狀況方面,目前失業人口將近五十萬四千人;失業給付方面,八十八下半年及八十九年,編列和實際使用數額是二十一點五億元,九十年編列二十二點九五億元,但實際使用了七十八點二五億元,九十一年反而暴增到一百零二億元,雖然我們九十二年編列了一百二十五億元,但本席要建議你一個非常實際又能夠減少政府支出的方法,即讓失業勞工準用扶養親屬免稅額。本席過去在財政委員會也建議過這一點,國稅局的解釋是,只有無謀生能力者才能適用扶養親屬免稅額。事實上這項稅法優惠是政府只需支出二十二點四億元成本,就可照顧五十萬四千人,亦即讓這些失業勞工準用所得稅法的解釋。雖然他們目前不符合無謀生能力的標準,但政府只需花費二十二點四億元就可照顧他們,反觀目前政府編列一百二十五億元失業補助預算,卻只能照顧十五萬四千一百二十三人,若就成本概念及政府企業化經營概念而言,兩相比較只要花二十二點四億元可以照顧五十萬四千人。請問部長,就所得稅法的認定,這部分是否能準用無謀生能力者的範疇?
* 林部長全:委員是指失業勞工可以給家庭成員中之高所得者做為人頭扣抵或是指他自己去申報?事實上,失業者其本身所得沒有達到課稅標準,就不需申報。
* 余委員政道:當然不用申報,本席是指可否讓失業者作為其父母申報時之扶養親屬的人頭扣抵?
* 林部長全:父母若有所得,其整個家庭就是一個申報單位。
* 余委員政道:北區國稅局近來有一解釋,是關於這部分是不能適用的。本席再次重複問題,目前所謂無謀生能力者係指: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二、重大疾病、智能不足。三、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未滿二十歲之直系親屬。四、其他經村長調查證明顯無謀生能力者。其實若將這部分納入,相較結果,政府只要花費二十二點四億元,就能減少支出,又能照顧更多失業人口。院長,這樣難道不划算嗎?
* 游院長錫堃:依我瞭解,只要沒有所得應該就會被撫養。
* 余委員政道:在扶養親屬寬減額的規範中,失業人口並不適用無謀生能力者。
* 林部長全:所得稅法的精神是,高所得者才要納稅,未達標準則不需納稅。不過整個家庭所得若很高而達到課稅標準時,還是必須要課稅。委員的意思是年滿二十歲以上至六十歲以下,即使他不符合條件,也可列為扶養親屬寬減額的對象。
* 余委員政道:沒錯,政府與其要編列失業預算補助款,還不如交由其父母來認養,不但不必領這筆錢,還可由其父母來支付這筆費用,這樣政府不就能減少一筆支出嗎?
* 林部長全:所得稅法原設計並未將這部分包含在內。
* 余委員政道:就是因為沒有包含,今天才會在此爭取。
* 林部長全:這部分是涉及修法。
* 余委員政道:所以今天本席才會在此就政策性來與院長討教。至於修法的部分,我們也會在委員會中提出。
* 林部長全:請給我們二個星期時間,我們會參考委員的建議並評估對整體稅收之影響,再向委員報告。
* 余委員政道:謝謝部長。八十七年至九十一年政府稅收短收五千零九十九億元,占GNP的百分之五點一,目前債務餘額是三兆四千億元,占GNP的百分之三十三,但全國之國有、公有及非公用土地價值將近十九兆元,一般行政機關、非營業特種基金、非公司組織國營事業、公司組織國營事業及國營銀行法人加總結果,包括財產總值、土地帳面價值、有價證券票面價值、可變更非公用財產移交國有財產局處理土地帳面計算結果有十九兆二千四百億元。其次,在財政部的業務概括報告書中,也有提到要推動相關的政策。請問院長,我們有無能力來擴大公共建設?
* 游院長錫堃:方才這些報表有些必須要修改,因為沒有用國家資產負債表的觀念去整理,所以其負債大多屬於政府的負債,即中央與地方加總之公務預算的負債。但在總資產中還隱含一些負債。
* 余委員政道:這部分我同意。
* 游院長錫堃:我已請財政部日後就國家的資產負債來處理。其次,國家還有許多資產,就負債占GDP的比例而言,美國是百分之六十,英國是百分之五十,日本是百分之一百一十,我國只有百分之三十二,看來我國還是相對較低。如果是為了刺激經濟景氣而擴大公共建設是可行的方向,但現在我們是受制於公共債務法的限制。
* 余委員政道:沒關係,數字可以再做適當修正。另外有無計畫提出修改公共債務法舉債上限的比例?本席長期在財政委員會,一直有機會請教前主計長即現任林部長,部長也說,目前還是要尊重立法院,不過本席還是要請教,行政院有無此方面的規劃?假如是沒有,那不是永遠都被綁住了。過去人家遺留那麼多負債給我們,現在我們想做一些事情,卻沒錢可做。目前立法院也還沒有通過五百億元預算,所以在基層可說是怨聲載道,因為政府沒有擴大公共工程投資,就無法增加就業機會,相對的也就無法減少失業率。請教院長,既然政府想做事,為何沒有提出公共債務法的修正?
* 游院長錫堃:關於公共債務法的限制,第一、該法修正不久,倘若行政院不斷提出修正,大家是會有不同看法。第二、立法院的共識並不高,若是立法院已凝聚足夠共識,我們當然可以列入考慮。
* 余委員政道:民間有一種聲音,就是你們嘗試去做,倘若在立法院因執政的民進黨居於少數而無法通過,沒有人會去怪罪政府。但若連嘗試都沒有,當你們向人民解釋時,人民是沒有辦法接受你的說詞,他們會認為我們已給你們機會,但是政府卻沒有這樣做,那這樣選你們做什麼?
* 游院長錫堃:所以我們現在的七百億元就是採取專案的方式,也就是以追加預算的方式來突破公共債務法的限制。
* 余委員政道:難道每次都要用專案嗎?
* 游院長錫堃:如果這種方式能夠解決當前的困境,也不失為一個可行的辦法。
* 余委員政道:目前國內的稅收占GDP的比例較低,若與日本、韓國、美國、法國、德國及英國等幾個主要工業國家與亞洲四小龍相較,我國的總稅收屬於偏低。我們國民稅負的負擔占GNP又有下降的趨勢,七十九年是二十點一,目前是十二點八。請教游院長,目前所得稅占稅收結構百分之五十左右,軍公教人員以及受薪階級的人員幾乎逃都逃不掉,政府所提出的各項優惠措施包括獎勵投資以及產業升級等等,從八十二年到八十九年幾乎占稅收百分之十五的比例,也就是說將近有八百億元到八百五十億元左右,你對於現在的稅制結構在任期之內有無做改變的打算?
* 游院長錫堃:有關稅制結構的問題,前年經發會有達成一項共識,就是成立財政改革委員會做此方面的研究,將產官學等各界的意見納入,由於報告尚未出來,此部分請林部長報告。
* 林部長全:財改會之總結報告已經有結論,但是財政部對此方面還須做平衡性的考量,在三月底會將報告提到院裡,大致上我們會尊重財改會總結報告的精神,基本上,會先針對間接稅的部分先做第一步的調整。
* 余委員政道:有無可能調整受薪階級所得稅部分的級距,然後提高營業稅或者是使用者付費的部分?
* 林部長全:此部分涉及到直接稅調整的部分,這部分在國內尚無共識,主要的關鍵,第一部分是資本所得的部分。我們的課稅有很多的獎勵,獎勵的幅度非常高,所得稅之調整,到底應該是就直接稅與間接稅之間去做調整,還是在直接稅本身做調整,此部分還有很多沒有辦法達成共識的地方。
* 余委員政道:土地增值稅減半的政策,使政府的稅收增加五百三十四億元,九十一年二月減半之後,稅額增加了,約占稅收比率的百分之六,雖然減稅,但是因為土地交易以及金額的增加,導致稅收的總額增加。游院長,土地增值稅減半政策有無可能延長?
* 游院長錫堃:我們希望針對土地增值稅的稅率加以調整,目前財政部已經有做此方面的研議,我請林部長說明一下。
* 林部長全:原來減半的時間是到明年的一月份截止,現在有三種可能:第一、按照原來的法律規定,回復到原來的四十、五十、六十。第二、有人建議延長,但是要延長到何時並不確定。
* 余委員政道:最起碼可以再延長一年。
* 林部長全:因為財政改革委員會對此部分已經有一些建議,所以我們希望能夠一步到位,能夠到符合財改會的精神,如此稅制的問題就不會再有不確定性。
* 余委員政道:今天是三月十八日,三年前的三月十八日,陳水扁總統剛好有機會爭取到人民的信賴與認同並且贏得了總統的大選。請教游院長,你給阿扁政府打分數打幾分?
* 游院長錫堃:打分數的部分還是由社會各界來打比較好,畢竟我也是政府裡面的其中一份子,我打的不一定客觀。
* 余委員政道:總統認為只要政府多用心一點、多關心一點,自然而然人民就會覺得貼心。游院長是農家子弟出身,從宜蘭農校畢業後,又繼續唸完東海大學政治系,然後擔任省議員八年、宜蘭縣長八年,因此,你有很多實務經驗,應該很了解基層的需要,所以我認為政府的施政就是應該要用心、關心老百姓,要能夠尊重民意、要有創意,雖然你自己不敢打分數,但是我認為應該要積極認真負責,現在只剩下不到一年的時間,老百姓他們好不容易給我們一個機會,我們應該要好好地把握,讓老百姓滿意,如能這樣明年要爭取連任才有機會,所以我認為最起碼有八十分,你認為如何?
* 游院長錫堃:感謝余委員的指教,我們還必須要更用心、更努力。至於打分數的部分,我們還是尊重委員以及各界的意見。
* 余委員政道:我剛才提出的幾點意見,你們如果能夠好的做,應該有八十分,你認同嗎?
* 游院長錫堃:多謝委員。
* 主席:請陳委員金德質詢,詢答時間三十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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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委員金德:(十七時十八分)主席、行政院游院長、林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是否可以請游院長、內政部余部長、中選會黃主委、經濟部兼能源委員會主委林主委及環保署郝署長一起上台備詢。
* 主席:陳委員,恐怕台上的位置只能容納兩位,你是否能夠先請兩位上台?
* 陳委員金德:請內政部長及中選會黃主委先上台,另外,可否請葉俊榮政務委員移駕到院長旁邊,隨時提供意見?
* 主席:政務委員不上台備詢。
* 陳委員金德:我不質詢他。
* 主席:由院長作決定,他不能備詢。
* 陳委員金德:他不是備詢,只是移動座位。
* 主席:因為基本上……
* 陳委員金德:如果沒有前例可循,也沒有關係。關於立法院是否要制定創制複決法或者是公民投票法的問題,已經引起社會的注目。在此議題,之前,我曾經表示過,不排除針對核能四廠進行諮詢性的公民投票。林義雄先生及核四公投促進會等提出一個訴求,此訴求叫做:「四問一沒有」,「一沒有」其意是完全沒有主張或者是要求行政院,針對核四興建與否進行諮詢性的公民投票。
首先要請教院長或者是部會首長,諮詢性的公民投票需不需要有法源的依據?
* 主席:請行政院游院長答復。
* 游院長錫堃:(十七時十九分)主席、各位委員。諮詢性的公民投票現在尚無法源依據,過去曾有人辦過數次。雖然目前沒有公投法或者是創制複決法,但是現況也沒有禁止去辦理諮詢性的公民投票。
* 陳委員金德:所謂諮詢性的公民投票,是指政府針對特定議題來進行民意調查,但是不是抽樣的民意調查。諮詢性的公民投票可以作為政府施政的參考,它是沒有法律的依據,但是在執行上會碰上幾個困難,如果要執行全國性的諮詢性公民投票,是否要交由中選會辦理?本席請問中選會黃主委,依據中選會組織條例第二條總共十八款的規定,中選會的職掌是否包括辦理創制、複決的投票或公民投票?
* 黃主任委員石城:創制、複決有法律依據時,我們才可以辦理。
* 陳委員金德:在尚未有法律依據時,中選會應該沒有辦理創制、複決或公民投票的職掌。中選會是合議制的,萬一將來行政院交辦,要中選會辦理某一議題的公民投票,但在中選會委員會中被推翻了,是否會有這種情形發生?
* 黃主任委員石城:即令我們辦理,也沒有法律效力,只是供參考而已。
* 陳委員金德:如果中選會辦理了,而各縣市的選委會以沒有法律依據為由拒絕辦理公民投票,屆時如何處理?甚至會發生投開票所負責人拒絕辦理此種投票的情況,所以本席要說明的是,即使是諮詢性的公民投票,在辦理上也會遇到很多問題,如預算科目的編列需要國會通過,執行上應由那個單位辦理等等,中選會沒有此一職掌,甚至有些縣市的選委會會拒絕辦理、杯葛,尤其是核四公投的問題,屆時可說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比核四更具爭議性、更為嚴重的杯葛也會發生,本席因此主張,就算辦理諮詢性的公民投票也要有法源依據,辦理的結果只能作為政府參考,不具拘束力,游院長是否能參考本席此一意見?
* 游院長錫堃:有關諮詢性的公投,誠如陳委員所說的,其預算的核銷、執行的技術層面、投票的範圍及配合度方面都有困難……
* 陳委員金德:投票的範圍是另一個議題,投票範圍係依照創制複決法的規定,由審議委員會依照法律授權訂定。最困難的是在執行層面上,不過,公投促進會也言明並不主張或要求行政院辦理諮詢性公民投票,而是建請行政院對這部份很清楚的說明白。
其次,創制複決法、地方創制複決法及公投法已交付內政委員會審查,現在各界議論的是到底要公投法或創制複決法,因此本席要請教的是,公民投票、創制及複決三者有何不同?
* 余部長政憲:根據憲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人民有創制、複決之權,但要以法律訂定之,此一法律草案已送到大院內政委員會。
* 陳委員金德:內政部提案名稱是「創制複決法」,但本院蔡同榮委員等也提出「公民投票法」,你認為「創制複決法」較為妥適、較為合憲,還是「公民投票法」較為妥適、合憲?政府的立場是贊成訂定「創制複決法」還是訂定「公民投票法」?
* 余部長政憲:名稱雖有不同,但內容可以加以討論。
* 陳委員金德:廣義的公民投票係針對所有事情投票,狹義的公民投票則是超越體制外的,如超越憲法層次的針對主權、結盟、獨立的投票,這和創制、複決有些許不同,對於創制可以解釋為針對人民提案的投票,複決則可以廣義的解釋為建制內對所有事情的投票。就此分析而言,不論憲法第十七條或第一百三十六條都是規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之權,並沒有提及人民有公民投票之權,此時如立法院制定公民投票法會不會產生違憲的問題?
* 余部長政憲:我們尊重立法院,如果立法院通過的話……
* 陳委員金德:立法院通過的法律也有可能違憲。
* 余部長政憲:這是另一個層次的問題。
* 游院長錫堃:就這點我加以說明:第一、創制、複決和公投立法雖然名稱不同,但精神及內涵一樣。第二、行政院所提創制複決法草案已送至貴院,且已付委和公投法併案審查。第三、在立法技術上如何解決,採取那個名稱等問題,行政院會尊重立法院的決定。
* 陳委員金德:制定法律當然要有憲法的授權,憲法第二條、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為人民的四個基本公民權,並未提及公民投票,而「公民投票」係一翻譯名詞,如果其內涵包括公民的創制、公民的複決、公民的表決、公民的諮詢等等,則似乎有不同的意涵,因此,本席請教游院長或余部長,如果台灣要辦理主權的公投,需要公投法嗎?如果我們要變更國號、變更領土、變更國體,需要公投法嗎?
* 游院長錫堃:有關這部份,憲法第二條規定中華民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牽涉國號、國歌、領土、國家的前途等問題,在很多沒有公投法的國家也是照常辦理,所以有關憲政層次的問題,沒有公投法也是可以辦理的。至於創制、複決則是在憲法底下對於民生議題或公共政策的辦理,我們訂定的範疇大致在此,並沒有涉及超越憲制的問題。
* 陳委員金德:有關領土變更的程序係由立法院決定,交國民大會複決,如要變更國體則涉及修憲,必須走修憲的程序,如要變更國號就等於制憲或主權的公投。根據憲法第二條規定,中華民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公民當然有權作決定,這已經超越一般法律或公共政策、創制複決的範疇,既然如此,我們還需要制定公民投票法,在公民投票法中規定公民可以針對主權、針對國號的變更公投嗎?
* 游院長錫堃:這部份我們尊重立法院的職權,行政院所送的版本中沒有這個部份。
* 陳委員金德:本席個人的立場是依照國家目前的現況、依照憲法規定,在立法院中直接制定創制複決法,沒有訂定公民投票法的必要。
本席再請教游院長,我國行憲多年,在台灣舉辦選舉、罷免也行之多年,為什麼創制、複決兩權至今尚未還權於民,讓公民有行使創制、複決二權的權利?創制複決法的制定為什麼拖延這麼久?那個單位應該負責?是那個單位怠惰所致?
* 余部長政憲:向委員說明,創制複決法曾在民國八十二年送到立法院審議,九十年四月二日又二度送立法院審議,但是兩次都未能完成立法程序。
* 游院長錫堃:事實上在八十二年之前,當時在野人士幾度提議應該按照憲法規定制定創制複決法,但受限當時國內政治局勢尚未民主化,仍然是一黨專政,當時的執政者對於制定創制複決法有些憂慮,根據我所瞭解,就是因為此一因素,所以立法工作一再延宕。
* 陳委員金德:如此等於是立法怠惰,這是個很嚴重的問題。國會所行使的是間接民權,創制複決則是直接民權,憲法規定創制複決權之行使須依照法律規定為之,而法律又由國會制定,如果國會不制定此項法律,那人民等於就失去行使創制複決兩權的權利,國會除了立法怠惰之外,似乎還有拒絕將創制複決兩權直接交由人民行使的意味。當然,創制複決法遲遲未能完成立法,國會必須負起最大的責任,但是本席認為除了國會之外,各政黨原本應該可以更加積極地推動立法工作,所以各政黨也須分擔一些責任。
昨天核四公投促進會主張明年總統大選時一併舉行核四公投,此事當然涉及法源問題。憲法規定創制複決權之行使須依照法律為之,而國會拒絕制定相關法律,可是創制複決又是人民的基本權利之一,假設明年總統大選時一併辦理創制複決法之公民投票,而且公民投票的結果,超過半數同意通過創制複決法,請教游院長認為此一創制複決法有效嗎?此一作法可行嗎?
* 游院長錫堃:目前尚無公民投票的法律依據,所以即使我們舉辦公投,其性質也不過是諮詢性公投罷了。
* 陳委員金德:法國有個實例,法國某位總統曾經提案修憲欲改變總統選舉辦法,改由人民直接選舉總統;而根據法國憲法規定,修憲案必須獲得國會一定比例通過,但是此一修憲案在國會遭到拒絕未能通過。按照法國憲法規定,修憲案不能交由公民複決,但是當時法國總統卻決定把修憲案直接交付公民投票,而且最後以極大比例的贊成票通過把總統選舉改為直接民選。此案當然引起爭議,因為憲法規定必須獲得國會一定比例的同意才能交付公投,最後,等同於我國大法官會議的法國憲法委員會審議此案時,認為雖然公投程序不符合憲法規定,但是國民的意志應該超越憲法規定,既然多數國民認同總統應該改為直接民選,所以認定此一憲法公投結果有效,後來公民直選總統後,這位總統也高票當選。
本席認為既然國會拒絕制定法律,把創制複決兩權交由人民行使,而依據憲法公民有行使創制複決之權,那麼行政部門為何不直接把創制複決法交付公民投票?如果公民投票結果創制複決法獲得通過,再由大法官去解釋其他的爭議,至於這部法律究竟是否有效,則是另一個問題。如果行政機關採取此一作法,不但可以逼迫各政黨立法委員重視此議題,而且若能先通過創制複決法後再辦理核四公投,應該比較妥適。此一建議請院長回去後參考研究看看是否可行,請問院長以為如何?
* 游院長錫堃:剛才委員提到的是就憲法修正案進行公投,如果我們就單一法律案進行公投,恐怕成本會很高;尤其,目前相關的制度已經逐漸完備,是否有必要花那麼高的成本進行公投需要審慎評估。我認為最好的方式還是多和立法院溝通協調,希望早日能完成立法程序。
* 陳委員金德:如果希望由立法院通過,我想政府部門及各政黨的態度應該更積極些,例如游院長可以拜會立法院院長及各黨團,向他們說明創制複決法的重要性,以促成本法早日通過。我認為目前的社會環境已經和十年前或十五年前不同,民眾對於創制複決法的看法也有所轉變,不過重點是必須把主權公投的部分釐清,如此才能獲得社會的接納。至於本席剛才所提,是否在總統大選時一併舉行創制複決法的公民投票,是一個很好的議題,如果在明年總統大選之前,國會仍然未能通過創制複決法,我認為此一議題是值得推動的。請問中選會黃主委認為如何?是否有困難?
* 黃主任委員石城:剛才已向委員報告,根據選罷法規定,凡是有法律依據的投票,我們都可以舉辦;至於諮詢性質的公投,過去都由一般行政機關辦理,主要是提供縣市政府作為政策制定的參考,如果行政院有意要求我們辦理諮詢性公投,雖然是選罷法規定以外的工作,我們也可以參與規劃、辦理。
* 陳委員金德:碰到核四公投此一議題,就外界的看法而言,政府似乎是進退兩難。不過,媒體對於林義雄先生主張的報導並未能清楚的回復其原貌,根據我所瞭解,林前主席固然主張非核家園,反對核四的興建,但是如何落實此一理想,他也尊重民主程序,所謂「民主程序」就是公民投票、公民複決,林前主席認為公民有權決定核四是否繼續興建。至於公民複決的結果,不論結果為何,每個人都能接受,林前主席也能接受,問題在於如何推動核四公投。現在看起來好像核四已經在興建當中,如果停工會影響經濟而且引發另外一波風暴;如果不聲不響讓核四繼續興建,又好像違反了民進黨黨綱的規定,背離了當初反核的理想。請問游院長,核四公投究竟是選擇題還是是非題?除了繼續興建核四和核四停工之外,是否還有其他選項?
* 游院長錫堃:是否有其他選項涉及議題的設定,議題的設定則必須經過非常審慎的研議,所以我現在很難講,可能還要等待公投立法的法源通過後才能討論議題的設定,若無法源依據而打算辦理諮詢性公投,那也必須先和核四公投促進會溝通,瞭解他們對議題設定的期望之後才能決定。
* 陳委員金德:我的看法是,核四工程歷經停建、復建之後,目前核四已經繼續在施工當中,如果將來要辦理公民投票,我們可以有數個選項,第一個選項就是核四無論如何要立即停建,至於違約該賠償的部分就賠償;第二個選項就是續建,而續建也有其他選項,比如可以在完工之後不啟用,這是因為外界傳言核四當初也和軍購一樣涉及機組採購,機組採購又涉及到回扣等問題,難道要那些拿了回扣的人再吐出錢來嗎?也可能是沒有完工會牽涉到很多問題,當然外國也有核能發電廠建好之後不啟用的例子,請問郝署長是否知道有這樣的例子?
* 郝署長龍斌:這部分不是本人的職掌。
* 陳委員金德:部長知道國外有這樣的例子嗎?
* 林部長義夫:本人也不是很了解。
* 游院長錫堃:是聽說有這樣的例子。
* 陳委員金德:另一個選項也可以是核四在啟用五年、十年或二十年之後停役。換言之,公投的選項可以是停建、續建完成不啟用和啟用若干年停役,透過這樣的公民投票,政府部門在執行時就不會進退兩難,直接交由公民去決定就好了,沒有什麼好迴避的,只要依人民的決定來執行政策,這個政策不是只有停建或續建的問題,而是包括也可以讓它發電,但是在五年之後停役,這樣的選項比較有彈性。如果在法源依據之下做此種公民投票,相信這是可以被接受的作法。
* 游院長錫堃:如果有公民投票的法源依據,這就必須成立委員會,邀請專家和學者參與,甚至我們也很歡迎核四公投促進會派代表來,由這個委員會設定議題,如此可以避免大家認為議題不周延,陳委員的意見也可以納入供作參考。
* 陳委員金德:如果有法源之後,委員會的委員是在執行公權力,比如是設在內政部底下的創制、複決或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委員身分由政府任命,他們是在執行公權力,而該審議委員會是審議所有的公民投票和所有創制複決的議題,而不是針對核四單一議題而已,所以一切還是要回歸到立法問題。如果有此種機制,相信核四就不會像現在一樣建也不是,不建也不是,相信人民也會接受這樣的願景。到時真正的問題是核四建好多少年後停役?我們要推動非核家園,停止核能發電,據此本席要請問林部長,政府準備好了嗎?我們的政府做了什麼事情?
* 林部長義夫:行政院已經成立非核家園推動委員會,底下分有八個組,五個組是由經濟部負責。
* 陳委員金德:請問核四建好之後,部長準備讓它運轉多少年?依據的又是什麼?是屆時我們的工業情況嗎?還是我們有多少能源、電力需求或再生能源?政府對這些精算過沒有?
* 林部長義夫:現在非核家園推動委員會正在進行能源配比的分組,也正在討論這方面的問題,當然諸如核廢料處理、再生能源等配套措施都要一起考慮。
* 陳委員金德:在再生能源方面,政府做了什麼?
* 林部長義夫:在再生能源配比方面,我們希望到二○二○年能夠達到整個發電量的百分之十左右,其中最重要的是小水力發電、風力發電和太陽能發電,另外就是太陽能熱水器系統。
* 陳委員金德:部長所提的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和水力發電,這些成本一定沒有辦法和台電競爭,台電這麼大一個電力公司,過去土地取得成本那麼低,而且也營運這麼多年,反觀部長方才所講那些發電的成本一定很高,如何讓私人公司投入再生能源的研發或生產是一個問題,在有利可圖的情況下造就再生能源的市場,逐步減少以油和煤發電的傳統能源,甚至是減少核能發電,經濟部對這些事情做出何種準備?
* 林部長義夫:經濟部已將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送到大院審議,屆時我們會收購比較貴的再生能源。
* 陳委員金德:就是限定價格以收購再生能源嗎?
* 林部長義夫:目前行政院的方案是以每度兩塊錢收購。
* 陳委員金德:這怎麼行?台電公司目前一度是賣多少錢?
* 林部長義夫:大概就是兩塊多一點。
* 陳委員金德:台電每度超過兩塊,怎麼能以每度兩塊的價錢收購再生能源?這怎麼有利可圖呢?當然沒有辦法發展市場嘛!其實未來氫氧燃料電池是很有潛力的發展方向,本席認為政府可以更積極推動再生能源法,進而創造市場。如果燃料電池能夠像目前汽機車加油這麼方便,以後只要到加油站就可以買到兩罐氫,以直接供應燃料電池的來源,汽機車的能源使用也許就方便多了。既然我們要享用乾淨的能源,不想使用核能,能源來源成本必然會提高,所以必須考慮調漲電價;另一方面,如果我們限制所有機車的總量,也限制機車使用燃油的總量,推動汽機車裝置燃料電池,請問郝署長,環保署有沒有這方面的推動方案?
* 郝署長龍斌:如果汽機車使用比較乾淨的能源以減少污染源,我們是有提供補助,但因其技術目前還未成熟,所以我們沒有補助,如果將來技術成熟了,環保署可以考慮予以補助。
* 主席:請周委員慧瑛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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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委員慧瑛:(十七時四十九分)主席、行政院游院長、林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今天是政黨輪替三周年的日子,本席從去年二月等到今天,足足等了一年才等到今天向院長提出總質詢的機會,所以我非常用心準備以下的質詢,而且對執政黨而言,本席是秉持恨鐵不成鋼的心情來質詢的,希望院長和各部會首長能用心回答本席的問題。
首先,總統九十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主持政府改造委員會的會議時,宣示台灣將在三年內成立海洋事務部,使台灣成為海洋國家。請問院長,海洋事務部目前規劃到什麼程度了?
* 主席:請行政院游院長答復。
* 游院長錫堃:(十四時三十二分)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所關心的海洋事務部已經列在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當中,並送到貴院審議。
* 周委員慧瑛:換言之,目前還沒有相關的具體政策?
* 游院長錫堃:因為法律還沒通過。這件事一定要法律通過才能辦理。
* 周委員慧瑛:如果法律都不通過的話,總統的話不就要跳票了嗎?
* 游院長錫堃:這件事一定要依據法律辦理。
* 周委員慧瑛:因為法律能不能通過是在於立法院,所以這個案子大概也不是總統能夠掌握的了!
台灣四面環海,不管相關法律能否通過,這個案子都應該先做才對!姑且不談其他比較沈重的「海洋國家」之類的話題,就講較為活潑輕鬆的海洋活動好了。本席認為,如果要讓台灣成為海洋國家,推展海洋活動,使國人認識海洋是非常重要的;反之,如果不讓國人認識海、親近海,我們也不可能成為海洋國家。本席希望總統這些話不是隨便講講,既然說了,就要立刻去做。先前本席也有向教育部提出一些構想,因為我們的教育水準、國民所得和生活水準都不低,可是為什麼我們向來都在做「看海」的國民,而不能像國外的人一樣「玩海」?既然台灣四面環海,為何不能好好利用海洋呢?請問院長認為要實現全民海上活動並發展海洋觀光目前最大的阻力為何?
* 游院長錫堃:因為幾十年來的山禁、海禁,大家已經習慣不去玩水、玩海,現在這方面已經鬆綁很多,比方說,觀光局在觀光客倍增計畫套裝旅遊中就已經把海的部分納入了。
周委員一定會關心法規鬆綁和各部會互相配合的問題,譬如藍色公路的部分,交通部及其他部會在法令方面還沒有配合得很好,這方面我們希望能夠檢討、修改,而且鬆綁之後,碼頭等相關建設正在陸續展開,所以藍色公路大概在年底之前可以成型。
* 周委員慧瑛:當然,有很多法規需要配合解禁。海上活動一直不能推展,是因為兩個重要問題,第一,國人不會玩海,第二,政府官員不願意推動海洋活動。院長方才所說推動海上觀光計畫固然不錯,但是,那也僅是坐船遊玩,或者只是在海邊。我們想讓國人不怕水、懂得海,甚至將來能產生亞運或奧運的海上選手,若不將海上人口量化,恐怕很難達成。
* 黃部長榮村:有關水上或海上摩托車、滑水、潛水、風帆等海上活動,我們今年也編了一些預算,但不是很多。我也希望能有些計畫,例如,北部地區國中小學生可先試辦,再慢慢擴展到其他海上資源較豐富的地方。若要從事海上活動,學校游泳的訓練和借用社區游泳池等事情,可能要積極推動。
* 周委員慧瑛:本席上會期就提案建議發展海上活動,讓我們真正成為海洋的國家,也建議必須訓練師資,或是由臨海鄉鎮中小學學生開始訓練,但那個臨時提案至今仍石沈大海,不見你們積極動作。本席也找過范次長,她也贊同這樣的方向。我們一定要從師資訓練開始,可以先選一些臨海的幾所學校作為實驗班,例如,石門、澳底,或是南部其他學校,本席相信這些小朋友身手矯健的程度不亞於漁夫,我們有潛力的種子,你們為何不趕快推動呢?請問你們何時能和所有縣市教育局或學校校長討論落實此政策?
* 黃部長榮村:范次長說目前北部有七所國中小在推動,但是,我認為七所是不夠的。在全國教育局長會議時,我們可以和一些海上資源較有條件發展的地方磋商。
* 周委員慧瑛:推動海上活動,需要配合的地方很多,也必須要有一些碼頭。石門碼頭已蓋了很久,但卻閒置不用,而很多社會資源或協會,你們也可以運用。除了訓練師資和學生外,你們也可鼓勵學校推廣海上社團,甚至在全國各級運動會中,將海上活動列入比賽項目,這樣才能推廣。例如,內政部長很喜歡打棒球,現在全國都在風行棒球。所以,若政府不推行海上活動,一樣沒有辦法推展開來。
* 黃部長榮村:我們現在有推廣國中、小游泳能力的計畫,應該就比較接得上來。
* 周委員慧瑛:除了游泳之外,還要讓他們不怕海、認識海、親近海,這才是比較重要的。既然我們強調海洋立國,除了訓練學生、訓練師資之外,還要訓練該項主管業務的政府部門人員,如果連他們自己都不懂、不會、沒有玩過,甚至根本不敢玩海洋活動的話,要他們如何推展這項活動呢?要從排斥性的限制管理到積極性的推動管理,就應給予政府管理海洋部門人員相關的培訓。
* 黃部長榮村:也要考量安全問題。
* 周委員慧瑛:當然,所有運動都要考量安全問題,大家就是因為害怕,但要如何才能讓大家不害怕?那就一定要親近它、更要寓教於樂,要讓小朋友不怕海,從最簡單的玩水球開始,到最後甚至可以駕駛帆船及遊艇。官員也可以分區、分批參加各種海洋遊憩活動體驗營,最後再加上升等訓練。本席認為,就是因為這些負責的官員自己不敢玩,要他們如何推動?所以,這一定要雙管齊下,除了校內的培訓,政府官員也需要改造,以上是本席的建議。部長不但要大聲說、更要立刻做。
* 黃部長榮村:我是沒問題的,以前我也常到海邊游泳,但我們還是要兼顧安全,然後,針對活動的推動及結合游泳基本能力訓練的計畫仔細規劃。
* 周委員慧瑛:希望院長能夠一併支持,因為,要實現海洋立國的政策,就必須立即執行,讓海洋運動成為全民運動。
另外,林洋港先生在擔任內政部長時,曾誇口要讓鐵窗業蕭條,結果到底是不是蕭條了呢?
* 游院長錫堃:沒有。
* 周委員慧瑛:鐵窗業反而大發利市,讓台灣成為監獄島,每個門窗都是鐵窗,即使住在安全的七樓也要安裝鐵窗。
余部長,你在三月時提出一個口號,要讓「犯罪率零成長」對不對?
* 余部長政憲:對。
* 周委員慧瑛:你知道,在你提出那樣的口號時,犯罪率是最高峰,你在犯罪率最高峰的時期提出讓「犯罪率零成長」有何意義?這就好像一個發高燒的病人,都已經發燒到三十八度九,醫生卻說保證這個病患的熱度不會再升高了,但是,如果讓這個病人就這樣發燒一個禮拜會不會死掉?他一定會病入膏肓的。
* 余部長政憲:二月份絕不是犯罪率最高峰的時期,今年的春安工作包括預防犯罪及交通安全,還特別加強為民服務,這方面做得不錯,也得到民眾的肯定。九十一年的全般刑案比九十年成長百分之二點八五,增加了一萬三千件左右,比起八十一年到九十年犯罪率平均成長率五.七八%,下降了二.九%,我們的數字和委員提出的數字完全不同,絕對不是如委員所說是犯罪最高峰,而且犯罪率零成長也不是零犯罪,也不是不會發生犯罪,而是訂定一個目標加以管理。
* 周委員慧瑛:本席也不是要打擊你們的士氣,而是覺得您提出犯罪率零成長沒有意義,希望您不要用政治來指導治安,您提出此一口號時,雖然你說沒有考績、評比的顧慮,但是如果這些治安人員為了保你的官位,你想他們會不會吃案?他們一定會陽奉陰違、粉飾太平嘛!
* 余部長政憲:我們的重點是放在竊盜和詐欺,這是人民最關心的事情,人民的小事就是政府的大事,目前竊盜佔全般刑案的百分之六十五,老百姓最關心的是機車、汽車、一般竊盜,我們希望人民的小事情就是警察、內政部的大事情。
* 周委員慧瑛:本席擔心因為犯罪率要零成長,這些人為了保護你,大家都會粉飾太平、吃案。
* 余部長政憲:我們特別針對竊盜和詐欺集團來打擊犯罪,因為只要破一個案子就可以減少百姓的損害。
* 周委員慧瑛:這些我都贊成,本席只是要提醒院長和部長,治安不能只靠口號和魄力,還要靠智慧,本席不知道院長、部長對於治安有沒有什麼特效藥?本席過去到婚喪喜慶的場合常常會碰到一位林口派出所的警員,原來那時是在實驗所謂的社區警察制度,本席不曉得實驗的結果如何,現在也已經無疾而終了,本席是認為應將派出所社區褓姆化,因為本來警政署應專責分工,但是現在派出所的工作已可說是統包,無論戶口查察、指揮交通、巡邏都要做。
* 余部長政憲:其實最主要的工作治安和交通,但是各部會要求我們協助的實在太多了。
* 周委員慧瑛:本席今天是要向你建議,派出所所有的員警只要負責敦親睦鄰、訪視、做線民舉發,而不要負責破案……
* 余部長政憲:我們是準備往這個方向來做,讓派出所的功能集中於服務百姓,把其他警力集中起來用於打擊犯罪,分成兩部分,就是朝委員指示的方向推動。
* 周委員慧瑛:我的意思就是要把派出所簡單化,可是你今天不是嘛!今天一個警員要負責六百五十戶,大約一、兩千人,在日本一個警員只要負責兩百戶,請問他要如何做他的工作?
* 余部長政憲:目前台北縣是一個警員最高服務五百二十四個縣民,這是整個台北縣的平均數。
* 周委員慧瑛:根據三重分局提供給本席的資料顯示,慈福所是一千三百六十二人,永福所是一千三百四十九人,這是平均員警服務的人數。
* 余部長政憲:台北縣目前的警員有六千九百五十五人,縣民有三百六十四萬人。
* 周委員慧瑛:不管怎樣,這都是一份真實的資料,今天,本席所要要求的,就是應讓派出所的員警擔任線民的工作,他們若不必負責破案,就不必和這些人勾結。至於巡邏業務,則交由警備隊員警負責,假若一個分局有九十個警備隊員,就分三班全部出動巡邏,不分責任區,只要負責去巡邏、去破案。本席以為,那些藏污納垢的行業,沒有辦法熟識九十多個警備隊員,但他們有辦法與管區員警熟識,所以,若管區員警不負責破案,只負責查報,當一個線民,怎會有勾結的情事發生?現在的問題是,很多分局的警備隊員,是用來補充派出所不足的人力,被派出所派去巡邏,或是協助分局行政單位,這不是浪費嗎?為什麼不把這些人集合起來,分三班制全區巡邏,那麼,犯罪率豈有不下降的道理?
* 余部長政憲:周委員的意見我們很贊同,目前我們也是朝此方向推動,亦即簡化派出所的業務,以服務民眾為主,然後再將警備隊集中,成立打擊犯罪部隊,加強巡邏,加強見警率。
* 周委員慧瑛:若這些警察能全部集中,三班制進行巡邏,那麼民眾一定隨時都可以在街上看到巡邏的警力,有任何事,也隨時可以找到他們。同時,部長你還要讓這些警車e化,為什麼現在計程車都可以做到衛星定位,而警車不行呢?如果警車也能有衛星定位,那麼警車巡邏到哪一個定位,分局都知道,一旦有事故發生,警力也可以立即前往支援,這不是很好嗎?
* 余部長政憲:我們會逐年編列預算。
* 周委員慧瑛:經費要多少呢?
* 余部長政憲:經費相當龐大。
* 周委員慧瑛:不管如何,本席認為唯有如此作為,才能讓百姓感受到警察無所不在的保護。今天,本席在報上看到所謂的「機動的派出所」,我想,這也是要補巡邏車之不足。
* 余部長政憲:我們是在一些經常發生案件的地點設置機動派出所,加強整體見警率。
* 周委員慧瑛:今天若能回歸基本面,讓警察專業化,讓應該巡邏的警備隊員去巡邏,並讓警車e化,那就根本不需要巡邏箱了。試問,巡邏箱有何用途?哪個歹徒會選在巡邏箱附近作案?他難道不會選警察巡邏的空檔再作案?所以,這都是浪費警力。若行政院認同本席的意見,請你們能儘速執行。
* 余部長政憲:我們會努力打拚。
* 周委員慧瑛:這樣也才能讓警員真正獲得休息,擁有家庭時間,而不是連加班都要採限額方式,加了四個小時的班實際只能報兩個小時,這是非常畸型的。另外,除了讓警察專業化外,內政部也必須提升警察的素質。
根據警察大學的一項民調顯示,有六成三的民眾認為,警察應該具備大學的學歷、有三成七的民眾,對警察表現的專業能力感覺滿意,所以本席希望,在職教育的訓練,不要只教怎樣使用槍枝或是怎樣比較準?對於犯罪防治、法學實務的素養、如何與民眾接洽等等,都應該納入在職訓練的課程,不要連筆錄都不會寫,在面對群眾的時候,也不要一副大人的模樣。
* 余部長政憲:現在基層的警員,大部分都是由警察專科學校畢業,基本上是二年的警專,所以目前警察大學也正在加強培訓中。
* 周委員慧瑛:本席有時候不小心被警察攔下來,他們都對民眾擺出不滿意的態度,把大家都當做罪人、歹徒一樣,因此,警察面對民眾的態度,一定要加強改善!
其次,我們也要加強犯罪學研究的投資,例如,美國的人口是我們的十倍,但是有四百多所大學設立犯罪學系,而我們只有三所學校有設立這些學科,在這三所大學中,也只有警察大學有技術的偵防,其他二所學校,則偏重於心理治療與更生輔導,所以本席認為,你們應該與教育部結合,以鼓勵大學設立防治犯罪系所,請問部長,是否可以做到這點?
* 余部長政憲:目前在中央警察大學、台北大學與中正大學,都有設立相關的系所。
* 周委員慧瑛:本席認為應該要再增加,這樣才能加強台灣防治犯罪的能力。
* 余部長政憲:關於這件事,我再與教育部協調。
* 周委員慧瑛:要說真的,不要在說假?
* 余部長政憲:當然是說真的,這絕對是要做的。
* 周委員慧瑛:另外,有關長程預警雷達的採購,我們從先期規劃、有待評估、一直到現在被列為第一優先,由於這是一筆龐大的費用,所以本席必需瞭解,有關長程預警雷達的採購過程,例如,我們買的東西究竟有沒有用?長程預警雷達若是千里眼,今天我們買了這個大玩具之後,有沒有包括中樞神經?如果遇到飛彈打過來,誰要負責去反應?
* 湯部長曜明:長程預警雷達已經評估三年,目前正在決定其性能,例如,偵蒐的範圍要多遠?怎樣的型式?這些都在做最後的評估,所以還沒有定案。
* 周委員慧瑛:本席希望,不要買一個千里眼,沒有頭腦,因為若沒有頭腦,拳頭根本就揮不出去!拳頭夠不夠又是另外一個問題,例如,附了幾枚飛彈?如果只有十枚飛彈,中共打過來我們要如何去應付?再者,如果有飛機飛來,我們的空軍會有強網,但是如果是飛彈射來,請問部長,有誰做第一個反應?
* 湯部長曜明:按照規定,飛機是由偵蒐雷達反應。
* 周委員慧瑛:本席是說人,有誰做第一個反應?
* 湯部長曜明:第一個反應,是空軍作戰司令部。
* 周委員慧瑛:參謀長和飛彈營都不管嗎?因為飛彈的時間只有三分鐘,我們可能只有一分鐘的反應時間。
* 湯部長曜明:要用飛彈打?抑或由攔截機來加以攔截?這些都是由空軍作戰司令部來下令。
* 主席:謝謝各位,時間到。
* 周委員慧瑛:所以飛機或飛彈都一樣由空軍……
* 湯部長曜明:對,戰爭開始時都是這樣子的。換句話說,它有一個指揮中心,指令就直接出去了。這不是靠人工指揮,屆時完全是數據化的指揮。
* 主席:好了,謝謝各位。
* 湯部長曜明:方才周委員詢問的「腦袋」,其實就是這個東西。
* 周委員慧瑛:這是哪個東西?
* 湯部長曜明:這也在建構中。
* 周委員慧瑛:本席不希望你們只買了千里眼卻沒有買腦袋。
* 湯部長曜明:不會的,這是完整的一個系統。
* 周委員慧瑛:另外,本席還要提出一個重要的問題:你們買的長程預警雷達系統不是全方位,不能保衛東部嗎?
* 湯部長曜明:有些問題本人不方便在這裡答復委員。
* 周委員慧瑛:美國只准你們買不能三百六十度全方位的長程預警雷達嗎?
* 湯部長曜明:這個問題我們現在正和他們協商中。
* 主席:時間到,謝謝。其他部分以書面答復。
* 周委員慧瑛:本席認為,如果我們只能買一個不能三百六十度全方位的長程預警雷達,那還不如不買,否則像海測艦,從東部進來你們都無法發現。所以我們一定需要一個三百六十度全方位的長程預警雷達。部長一定要向美國強烈要求。
* 湯部長曜明:我們會的。以前我們的重點在西海岸,現在已經是全方位了。
* 周委員慧瑛:其他問題,本席以書面提出再請部長詳細答復。謝謝。
* 主席:今天排定質詢的委員都已質詢完畢。謝謝游院長、林副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列席備詢。
* 現作以下決定:「下次會議繼續質詢。」
## 復議案
本院台聯黨團針對第三次會議報告事項第二案、第四案、第五案、第六案、第九案、第十案及第十一案之決定提出復議案。
一、本院台灣團結聯盟黨團,針對本院第五屆第三會期第三次會議議事日程所列報告事項第二案提出復議。
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
二、本院台灣團結聯盟黨團,針對本院第五屆第三會期第三次會議議事日程所列報告事項第四案提出復議。
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
三、本院台灣團結聯盟黨團,針對本院第五屆第三會期第三次會議議事日程所列報告事項第五案提出復議。
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
四、本院台灣團結聯盟黨團,針對本院第五屆第三會期第三次會議議事日程所列報告事項第六案提出復議。
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
五、本院台灣團結聯盟黨團,針對本院第五屆第三會期第三次會議議事日程所列報告事項第九案提出復議。
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
六、本院台灣團結聯盟黨團,針對本院第五屆第三會期第三次會議議事日程所列報告事項第十案提出復議。
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
七、本院台灣團結聯盟黨團,針對本院第五屆第三會期第三次會議議事日程所列報告事項第十一案提出復議。
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
主席:本案作以下決定:「另定期處理。」現在散會。
散會(十八時二十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