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會紀錄 院會紀錄 一、立法院第五屆第五會期第五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五日(星期五)上午十時七分、三月九日(星期二)上午九時一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王院長金平 ```json { "ad": 5, "session": 5, "sitting": 5, "speaker": "王院長金平" } ``` 主席: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1. 宣讀本院第五屆第五會期第四次會議議事錄。 主席:報告院會,關於議事錄,並無委員以書面提出有錯誤、遺漏之處,因此,第五屆第五會期第四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繼續報告。 2. 本院委員高育仁等四十一人擬具「公民投票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 本院委員王幸男等三十二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4. 本院委員許淵國等三十六人擬具「法院組織法第六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司法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5. 本院委員湯金全等三十八人擬具「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6. 本院委員黃昭順等三十四人擬具「行政院衛生署組織法第四條、第九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將本案逕付二讀,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本案因為已經有相關提案在院會會議,因此本案逕付二讀後與相關提案併案討論。 7. 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二十日制定公布之「國立中正文化中心設置條例」,定自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一日施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8. 臺灣省政府檢送該府九十二年度十至十二月份(第四季)補助人民團體經費一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將本案改為交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 9. 經濟部檢送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九十二年度第四季公款補助團體私人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將本案改為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 10. 交通部函,為修正「鐵路機車車輛檢修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1.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函,為「國家代表隊選手參加集訓或比賽致身心障礙或死亡發給慰問金辦法」名稱修正為「國家代表隊培訓選手參加集訓或比賽致身心障礙或死亡發給慰問金辦法」,並修正第二條、第三條及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2. 經濟部檢送台電公司九十二年第四季促進電力開發協助金核准案件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將本案改為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 13. 財政部函,為修正「海關管理貨櫃集散站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4. 財政部函,為修正「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5. 經濟部檢送該部九十二年度截至第四季對民間團體及個人之捐助案件彙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將本案改為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 16. 經濟部檢送該部石油基金九十三年一月「對民間團體及個人捐助案件彙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將本案改為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 17. 交通部函送「交通部觀光局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8.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函,為修正「檔案電子儲存管理實施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9. 交通部函送「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20. 行政院衛生署檢送該署「九十二年度菸害防制執行計畫成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21.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檢送該會九十二年度第四季補(捐)助民間團體及個人經費季報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將本案改為交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 22. 內政部檢送該部主管九十二年度第四季「補助團體及個人經費執行情形明細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將本案改為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 23.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業實驗研究教育及推廣人員獎勵辦法」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24. 教育部函送「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25.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動物及其產品進出金門馬祖地區檢查規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將本案改為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審查。 26. 經濟部檢送經濟部工業局九十二年度第四季「各機關公款補助團體私人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將本案改為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 27. 行政院主計處函送「中央政府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防治及紓困特別預算截至九十三年一月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將本案改為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 28. 考試院函送「支領月退休給與之公務人員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改領停領及恢復退休給與處理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委員會。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將本案改為交法制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法制委員會審查。 29. 行政院函,為修正「臺灣省諮議會編制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內政及民族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0. 考試院函,為修正「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簡任升官等考試類科及應試科目表」、「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薦任升官等考試類科及應試科目表」及「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委任升等考試類科及應試科目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1. 經濟部檢送該部九十三年度預算「營業基金」項下編列投資台灣中興紙業公司一九億六、五○○萬元,用以彌補該公司虧損預算運用計畫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 32. 經濟部檢送「水資源永續發展計畫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三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3. 行政院函,為廢止「軍事徵用法施行細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4. 交通部函,為修正「導遊人員管理規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5.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修正「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第四條、第五條、第十二條條文及暫行編制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6. 國防部函,為廢止「軍機種類範圍準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7.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修正「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收費標準」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科技及資訊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8. 考試院、行政院函送「中央銀行及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現職金融檢查人員轉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比照改任官職等級及退撫事項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財政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9. 教育部函,為修正「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編制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40. 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41. 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五條及編制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42.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立法院審議九十三年度本會主管預算決議事項內應提出運用計畫及報告後始得動支明細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 43. 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之「中央銀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七案中,僅委員沈智慧等四十五人之提案交財政、法制兩委員會審查,為期議事週延,建請院會將該案改交財政委員會,與相關提案併案審查,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委員沈智慧等四十五人之提案改交財政委員會,與相關提案併案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44. 行政院函送羅委員志明等提案為師資培育法第九條規定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者,應參加教育實習課程半年,以利未來投入教職銜接;然而教育部未明訂實習教師工作範圍,且每月僅領取實習津貼八千元,建請政府重視實習教師的基本工作待遇及權利,將教師實習津貼比照基本工資標準發放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45. 行政院函送呂委員學樟等提案為「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有關大陸人民探病、奔喪、運回遺骸、骨灰、探親、進行訴訟等活動,其停留期間以二個月為限,必要時得延長一次一個月之規定不盡合乎情理,建請行政院儘速針對該辦法第十八條第一項各款情形加以檢討;並對於所規定之停留期間比照探親改為三個月,必要時可延長三個月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46. 本院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行政院衛生署會銜函送修正「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申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等五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內政部會銜函送修正「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案及經濟部及內政部會銜函送「水利事業穿越私有土地之上空或地下地上權徵收補償辦法」等二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47. 本院外交及僑務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外交部函送九十二年度第二季「外交部補(捐)助團體私人情形季報表」及僑務委員會函送該會九十二年度第一季「各機關公款補助團體私人情形季報表」、九十二年度第二季「各機關公款補助團體私人情形季報表」等三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48. 本院預算及決算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送「九十二年度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分配原則與動支程序」案、修正「中華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部分條文」案、修正「九二一震災社區重建更新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五條條文」案、「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案暨「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案等五案,均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49. 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教育部函送修正「大學校院教育學程師資及設立標準」名稱為「大學設立師資培育中心辦法」及全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50. 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教育部函送「教育部師資培育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51. 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教育部函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辦法」,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52. 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教育部及內政部會銜函送「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及人員資格標準」,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53. 本院科技及資訊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送修正「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送修正「游離輻射防護管制收費標準」部分條文、「游離輻射防護管制收費標準」第六條、第八條及第十條條文等三案,均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54. 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財政部函送「營利事業委託稅務代理人查核簽證申報辦法」名稱為「營利事業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所得稅辦法」及全文等行政命令計十一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55. 本院預算及決算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九十二年度事業計畫及收支預算案」等十七件,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主席:報告事項均處理完畢,現在進行質詢事項。 ## 質詢事項 ### 行政院答復部分 1. 行政院函送呂委員新民就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疫情持續發燒,警方如何在酒測勤務上兼顧防疫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 行政院函送謝委員明源就十二年前台中地方「王玉捷」兇殺案,歷經十二年懸案未結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 行政院函送章委員仁香就內政部警政署原擬規劃成立「森林暨自然保育警察隊」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健民就有關中國大陸大力發展太空研究工作,政府應有急起直追對應策略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 行政院函送邱委員創良就有關南科污水處理收支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 行政院函送邱委員創良就有關銅鑼基地規劃為多元化高科技園區及聯外道路工程開發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有關中華衛星二號延遲發射責任及賠償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針對司法官訓練所對於法官判決書寫方式應朝向白話文方向改革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國庫行政應否受基本權羈束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民事法院與行政法院審判權限消極衝突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查察賄選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2.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有關緩起訴捐款指定受付對象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3. 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建請調查局成立「查緝偽鈔專案小組」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4.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針對台商要求擴大實施春節包機、放寬返台設立營運總部規定、盡速實施海運便捷化措施等議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5. 行政院函送曹委員原彰就春節期間大陸台商及眷屬亟欲返鄉過年,建請陸委會等相關單位研商准我方以大型客船逕至廈門、馬尾接台商及眷屬返台過節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6.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健民就我政府宜先釋出善意,逕行宣布開放第一類大陸人士來台觀光,以期打開大陸官方開放其人民自由來台觀光之僵局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7. 行政院函送彭委員添富就政府相關單位應在維護國家安全與促進經濟發展的考量下,適度開放大陸人民來台觀光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8.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炳坤就空軍總部作戰署應儘速完成人員編制正規化及法制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9.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重謨就國軍外島官兵返鄉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0.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針對「台灣高等法院陳孟瑩法官總統府前摔傷憲兵未予聞問」乙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1.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顯榮就「新世紀國家建設計畫」之九○至九三年經濟成長率目標值與實際值差距過大,認為該計畫已淪為口號與空談,應積極改進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2.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加州財政沈淪經驗值得台灣借鏡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3. 行政院函送呂委員新民就因應高齡化社會之老人照護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4.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改國號,制新憲」能否解決台灣政經僵局以及政府宜檢討財經政策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5. 行政院函送高委員仲源就美國傳統基金會發布二○○三全球經濟自由度排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6.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我政府應謀求加速台灣景氣復甦,改善投資環境,提高國內投資,增加進口,縮減出超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7. 行政院函送邱委員創良就台電公司應對不同電力或表燈用戶之實際用電高峰期,訂定高峰用電及非高峰用電電價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8.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桐豪就二○○三亞太電子商務大展參觀造訪之人數不如預期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9. 行政院函送邱委員創良就台電公司編列預算「營業費用︱研究發展費用」科目中之「專業服務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0. 行政院函送高委員明見就中油公司計劃於台中港興建液化天然氣(LNG)接收站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1. 行政院函送洪委員秀柱就政府繼續延辦擴大就業計畫,應落實至各行政單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2. 行政院函送邱委員創良就台電公司快裝快卸獎金管理及是否列為購煤成本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3. 行政院函送章委員仁香就中油公司所屬煉油廠應全面加強設備維修與操作系統監控,以防杜任何工安危機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4.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健庭就池上米雖已取得商標專用權,但仍遭不法商人冒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5. 行政院函送廖委員本煙就加強防範詐騙案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6. 行政院函送章委員仁香就部分國營事業之土地及建物遭占用或閒置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7. 行政院函送湯委員火聖就外籍配偶及其子女之生活、教育輔導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8. 行政院函送羅委員世雄就外籍配偶及其子女之生活、教育輔導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9. 行政院函送侯委員水盛就國內農產品產銷政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0.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中橫公路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工程進度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1. 行政院函送高委員仲源就洽簽自由貿易協定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2.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臺美經貿關係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3. 行政院函送邱委員創良就加強民眾飼養寵物之教育宣導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4.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惠官就受刑人家屬之保護及協助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5.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省電精靈」產品廣告之合法性及效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6.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查緝不實求職廣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7.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花蓮縣長補選時,警方在縣境內進行路檢一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8. 行政院函送盧委員秀燕就交通部公路總局所屬約聘人員九十二年度之考核獎金發放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9.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查緝盜版光碟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0. 行政院函送魏委員明谷就加強海岸地區之竊盜案件查緝及治安巡防工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1.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交通違規行為之取締、處罰是否妥適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2.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桐豪就防杜大陸物品走私進口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3. 行政院函送謝委員章捷就防杜中國大陸花生走私進口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4.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宗義就國安局公務車比例偏高及應重新評估職務宿舍興建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5.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政府對於依親移民問題,應有長遠的整體規劃等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6. 行政院函送羅委員世雄就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7. 行政院函送呂委員新民就非法瓦斯鋼瓶大量充斥市面,嚴重危及用戶安全,甚有不肖業者以偽造檢驗標籤蒙騙消費者,嚴重影響公共安全及合法業者權益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8.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廚餘回收養豬政策存在著防疫威脅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9.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民意反映行政機關許多程序均未遵守行政法一般法律程序而侵害人民權益,構成嚴重的違憲行為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0.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旭成就誤擊事件頻傳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1.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針對台鐵計畫轉型為公司化經營方式,獨立經營,自負盈虧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2.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桐豪就「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八條規定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3. 行政院函送羅委員世雄就金融機構安全總體檢合格率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4.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桐豪就九十二年全國賦稅收入短徵金額創新高紀錄,質疑主管機關在編列稅課收入預算數時,有高估之嫌,並且相關機關執行不力所致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5.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健民就九十二年度全國賦稅收入短徵金額創新高紀錄,其中以證券交易稅及所得稅短徵最為嚴重,如何有效彌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6. 行政院函送謝委員明源就中部地區房屋售價參考表高於房屋實際售價,會產生低售高報之課稅不公情形,建請財政部國稅局調整房屋售價參考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7.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金融卡盜刷案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8.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成立腫瘤治療中心、針對全國性癌症成因進行普查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9.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行政院開發基金九十三年度台積電釋股預算編列數」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0.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志隆就開放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對臺商放款,配套措施不全,導致加劇債留臺灣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1.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大腸直腸癌防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2.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化粧品使用疫區之牛、羊組織為原料,應採取更積極的作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3. 行政院函送盧委員秀燕就加強宣導防癌觀念,以降低民眾癌症發病率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4.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惠官就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提出「健保認養」之構想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5.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全民健保資通安全機制暨健保IC卡對個人隱私權保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6.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健庭就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料網路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7. 行政院函送高委員明見就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料網路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8. 行政院函送余委員政道就市售散裝零食缺乏標示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9.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宗義就報載九成散裝零食標示不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0. 行政院函送余委員政道就全民健保資通安全機制暨健保IC卡對個人隱私權保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1.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糖尿病人逐年增加與年輕化趨勢,應設法整合醫療保健體系,共同關注糖尿病之治療,提升照護品質,以減少其併發症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2.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重視糖尿病的預防,加強國人健康飲食生活宣導,積極查緝不良食品以減少糖尿病的產生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3.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防杜不法分子利用行動電話簡訊詐財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4.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防杜不法分子利用行動電話簡訊詐財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5. 行政院函送錢林委員慧君就防杜詐騙集團以退稅退費等名義詐財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6. 行政院函送錢林委員慧君就防杜詐騙集團以退稅退費等名義詐財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7.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桐豪就針對農曆年節將近,許多民眾選擇搭乘客運返鄉,然消保會日前路檢大客車,發現近四成大客車安檢不及格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8.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健民就警方推動「反銷贓計畫」後,竊案發生率不降反升,破案率亦為之下降,足證此一計畫之實施,並未能發生預期之效果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9.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旭成就中國解放軍未來可能對台灣採取癱瘓戰與攻略戰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0.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三元就消保會等臨路稽察,仍發現有近四成的大客車不安全,顯示監理業務並未落實,主管機關應確實做好客運車安全監督工作,以保障乘客生命安全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1.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糖尿病高危險群應加強宣導定期健康檢查,及預防糖尿病人之視網膜病變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2.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健保局應推動肝炎免費篩檢活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3. 行政院函送朱委員星羽就癌症防治工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4. 行政院函送盧委員秀燕就年關將至而散裝食品缺乏管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5. 行政院函送章委員仁香就年貨之衛生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6.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健民就年貨之衛生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7.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桐豪就大陸進口食品良莠不齊,要求強化食品標示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8.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中央健康保險局台中聯合門診中心因為營運虧損即將關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9.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針對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最近通函中央各機關,未來各部會所聘顧問的頭銜與類別,應由目前的六十種簡併為十種等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0.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國忠就建請行政部門應對於家禽屠宰等相關業者採取循序漸進的勸導措施,並同時對消費者進行宣導,以利家禽屠宰衛生檢查之推動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1. 行政院函送秦委員慧珠建請有關單位將關閉臺北市家禽批發市場之執行日延至臺北市家禽批發市場改建完成,俟全面改為屠體交易時再行除屠宰場,以保障全國雞農及運銷商的生存權及工作權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2.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應加強胰臟癌成因及臨床研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3.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女性肝癌發生率高居全國第一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4.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癌症預防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5. 行政院函送謝委員章捷就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料網路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6.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炳坤就中央健康保險局經營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7.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桐豪就建請行政院建立完善之地政相關陳情管道及覆核機制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8. 行政院函送羅委員世雄就抽查大型客運巴士各項安全設備,發現三成七受檢車輛不合格,要求主管機關持續加強查察,以維民眾行車安全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9. 行政院函送高委員仲源就「退伍除役軍官士官退除給與補助金」發放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0. 行政院函送章委員仁香就國內事業廢棄物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1. 行政院函送邱委員太三就針對我國年輕棒球選手赴美發展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2.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健民就國內消費金融業務逾放資訊揭露不足,未作好風險控管,致資產品質逐漸惡化中,政府應預為防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3.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國內砂石供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4.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加強查緝不法集團假借「代辦借款」詐財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5. 行政院函送余委員政道就二氧化碳(CO2)排放減量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6.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加強自殺防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7.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網路販賣仿冒品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8.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加強查緝不法集團利用現金卡等詐騙取財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9.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顯榮就建立完善之水資源調度制度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20.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桐豪就加強查緝電話恐嚇取財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21.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臺中都會公園旁陸軍某部隊申請接用自來水一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22.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俊雄就追查中國國民黨黨產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23.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宗義就電子廣告郵件氾濫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24.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縮短貧富差距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25.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防範各種詐騙犯罪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26.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加強查緝大陸地區人民偷渡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27. 行政院函送高委員明見就美國爆發狂牛病疫情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28. 行政院函送余委員政道就禽流感疫情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29. 行政院函送章委員仁香就禽流感疫情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30.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健庭就美國爆發狂牛病疫情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31.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網路流傳署名為「癌症免費看診」廣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32.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網路署名「加拿大柯爾興癌症研究中心」宣傳「治癌三十載,喜見癌患重見春天」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33.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美國牛隻感染狂牛症事件,要求市售牛肉產品應標示產地來源及相關說明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34.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貴蓮就美國爆發狂牛病疫情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35.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美國爆發狂牛病疫情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36. 行政院函送邱委員太三就道路行車速限標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37.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俊雄就防堵中共介入我總統大選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38. 行政院函送羅委員世雄就高雄西子灣地區籌設觀光纜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39. 行政院函送郭委員添財就行政院退輔會龍崎工廠規劃設置掩埋場及固化處理設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40. 行政院函送高委員仲源就交通違規罰鍰之預算編列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41. 行政院函送龐委員建國就防制資通犯罪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42.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醫學系畢業生未服兵役者比率偏高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43.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防制不法分子利用人頭帳戶犯罪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44.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開放大陸臺商企業回臺上市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45.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惠官就嬰屍遭隨意棄置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46.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中共威脅臺海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47.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惠官就年貨食品之安全衛生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48. 行政院函送朱委員星羽就防範火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49. 行政院函送呂委員新民就臺北捷運三鶯延伸線之規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50. 行政院函送秦委員慧珠就改善各檢察機關無障礙空間之設置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51.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三元就恆春五里亭機場及國道三號工程安全之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52. 行政院函送郭委員正亮就行政院衛生署雲林醫院利用藥品選項名義要求藥商提供價格折讓一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53.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充實圖書館設備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54. 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加強年貨大街之公共安全及食品衛生檢查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55.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青少年自殺防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56.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貴蓮就罕見疾病病患出國就醫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57.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台灣許多社會福利團體因募款困難,個個赤字嚴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58.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健民就國內房市雖有所復甦,但復甦僅限於都市豪華型住宅,中低價位房市仍持續低迷,故整個房市是否確已步入穩定復甦坦途,值得政府重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59.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健全國內老人福利制度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60. 行政院函送呂委員新民就業者利用SARS為不當食品廣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61.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網路流傳「MV負離子生化水」廣告不實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62. 行政院函送邱委員太三就美國爆發狂牛病疫情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63.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宗義就加強防杜國家機密外洩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64. 行政院函送高委員明見就營業小客車駕駛人之管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65. 行政院函送魏委員明谷就落實地層下陷防治對策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66.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廢玻璃應用於瀝青混凝土路面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67.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防範國際恐怖組織利用臺灣之航空器及特定地標製造恐怖事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68.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公民投票之法源基礎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69.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公民投票之法源基礎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70.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解決青少年就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71. 行政院函送彭委員添富就嬰屍遭隨意棄置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72.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檢討死刑及安樂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73.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淑慧就神經性毒菇之管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74. 行政院函送郭委員添財就保護學童與相關導護人員上下學時之人身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75. 行政院函送邱委員創良就妥為規劃科技工業發展政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76.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花冠就嘉義縣六腳鄉蘆筍專業種植區之輪作休耕與輔導轉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77.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貴蓮為研究興建現代化大型超低溫冷凍庫作為遠洋鰹鮪漁獲物物流基地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78.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炳坤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發展農業生物科技而擬定三大園區策略」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79.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健庭就國有林造林樹種規定,因考量果樹之水土保持能力而僅核准七種,似嫌不足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80. 行政院函送湯委員火聖就稻米政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81.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慶華就稅捐稽徵機關得否承受拍賣物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82.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桐豪就國防工業訓儲預備軍(士)官計畫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83.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健民就政府應如何建構反制中共軍事衛星威脅能力,強化軍事基地偽裝欺敵功能,加強截聽與干擾能力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84.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政風單位成立政風查處機動小組,有違反憲法法律保留原則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85. 行政院函送高委員仲源就行政院公共工程執行績效不彰及監督不周,計畫前置作業未能作整體考量,並缺乏長遠規劃,其財務效能有待提升,徒增財政支出負擔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86. 行政院函送羅委員世雄就國人失眠盛行率居亞太之冠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87.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健保IC卡之更新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88. 行政院函送盧委員秀燕就部分市售藥品與化妝品違法添加西藥成分,易對民眾造成永久性傷害,應加強取締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89.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桐豪就改善全民健保欠費通知及繳納機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90.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料網路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91.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應加強醫護人員在急救門診的應變能力急救訓練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92. 行政院函送呂委員新民就SARS疫情肆虐,建議針對大陸產製食品加強檢疫及管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93. 行政院函送邱委員創良就民眾領藥及慢性病處方箋釋出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94.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網路上大量流傳醫療廣告,衛生單位應檢討改進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95.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醫師於業務上如有違法或不正當行為,應否有憲法上的「法律明確性原則」之適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96.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健民就應嚴加查緝違規藥品廣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97.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根德就推動書香社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98. 行政院函送吳委員成典就美國爆發狂牛病造成國內牛肉缺貨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99. 行政院函送余委員政道就市售口罩品質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00.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健民就因應美國爆發狂牛病病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1. 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財政部金融局去(九二)年六月訂定「加速降低本國銀行逾期放款措施」,規定至去年底前,本國銀行的狹義逾放比必須降至五%以下,符合銀行可享受獎勵措施,超過規定的銀行,將受到處置措施,這種作法是否適當?有何實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 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台灣婦產科醫學會調查婦女生產方式,發現台灣剖腹產比率一直維持在三成三,占世界第三位,有三萬多例沒有必要,多支出三億元健保,加以剖腹產死亡率高,為避免健保浪費及保護產婦胎兒健康及生命,應請主管機關研擬一套兩全其美實施方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 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檢測市售醃漬蔬菜的漂白劑、防腐劑、鹽分含量過高,基於維護消費者健康立場,不知政府對於不合格物品作何處理?應否全面擴大檢測之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 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交通部長林陵三先生在日本宣布,將花新台幣一億五千萬元補貼,包括包機門票等費用,以吸引日本觀光客來台,預估有多少成效?這筆錢會不會花得冤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 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教育部醫學教育委員會常務委員黃崑巖先生建議,各醫學院應於六年內,將甄選入學面談招生比率,逐年調高至百分之百,再逐漸擴大至所有招生管道,以避免再發生類似SARS疫情爆發時,醫護人員帶頭「落跑」的狀況,這樣的建議,可行性如何?是否會加以研究評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 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財政部委託全省五大連鎖超商代收繳交政府機關稅款,每筆所需手續費六元,由納稅人負擔,建請改由政府負擔,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 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消基會公布調查財政部在去(九十二)年二月所頒布學生信用卡發卡規範,學生申請信用卡,發卡銀行應遵守每人最多三張,單卡額度不超過二萬元及須函知家長等三條件,發現有多家銀行並未遵守有關規範,主管機關應進行調查,加以檢討並落實執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 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決議修正信卡定型化契約範本,規定信用卡附卡持有人不須就正卡持有人使用信用卡所生應負帳款負連帶清償責任,基於保護附卡持有人權益,主管機關何時可以完成修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 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國內信用卡發卡張數突破七千萬張,簽帳金額達到一千一百億元,循環信用餘額四千億,及預借金一百六十餘億元,明顯浮濫寬鬆,如不加以約束,必會產生嚴重社會問題,主管機關應對業者設法規範限制和管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 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抽查全國一百四十八家速食店百貨公司和公私立幼稚園等相關設施,發現近九五%遊樂設施不合格,頗為嚴重,基於保護消費者安全立場,應依法命業者限期改善,拒不改善即依法處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 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高雄市立凱旋醫院開國內風氣之先,去年引進國外藥品物流觀念,將醫院用藥及配藥藥師,委由生化公司全包,醫院因此年省上千萬元,這種作法可否研究推到全國各公立醫院?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2. 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有關高雄市中華、十全路口一處跳蚤市場被原本前往取締色情光碟的轄區警員查獲有攤商展售軍用槍、彈,請詳加調查,以明事實真相,並嚴加管制軍用品,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 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台灣每年約花二百億元在偽禁藥上,足見偽禁樂猖獗,不但不利於人體健康,對消費者權益也造成損害,政府有責任全面查緝和杜絕偽禁樂的販售,有何作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4. 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九十二年五月成立的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菸害申訴服務中心,接獲菸害申訴案件後,作何處理?成效如何?電話受理時間是否僅限於上班時間?排除例假日及夜間的作法有何補救措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5. 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行政執行署去年對一萬多名欠款人限制出境,較前年成長近十倍,入出境管理局大喊吃不消,建議降低限制件數未果,政府實有必要研擬一套既可順利催討欠款,又可減少限制出境的兩全其美方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6. 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行政院勞委會所出版的「疼惜勞工︱勞委會施政成果」文宣手冊,指民進黨執政近四年來,已落實陳水扁總統競選時勞工政見達百分之九十五以上,但工運團體批評為了選舉不擇手段,同時質疑勞委會利用國家公帑,大作政黨選舉文宣,違反行政倫理,對於批評有何看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7. 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台灣菸酒公司預計推出每包五十元的「頭彩菸」,並計畫結合彩券投注站販售,董氏基金會認為基於國民健康,不應取吉利的好名字來促銷菸品,不知相關單位看法如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8. 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教育部將每年編列一百億元,五年共五百億元的預算,企圖將國內的一所大學提升進入世界前一百名,在財政困難教育問題頻繁,是否有其急迫性和必要性?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9. 本院吳委員成典,針對高學歷役男入伍服役,國防部應適才適所,妥慎分發至相關單位服務,同時提高軍階授予,俾發揮所長學以致用,並穩定彼等服役情緒,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0. 本院邱委員鏡淳,對於台灣地區最早的鐵路,即清朝劉銘傳闢建的基隆到新竹的鐵路,鐵路軌跡已不復見,不過位於新竹縣竹北市鳳山溪旁仍留有當時鐵路的磚造橋墩,不僅材質罕見,更具歷史意義。行政院應對於這段見證臺灣現代史發展的重要代表性的歷史遺跡,詳加調查並予以保護,並可清理出一段鐵軌與此段橋墩相互輝映,作為紀念、保護與歷史教學的「可觸摸的教材」,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1. 本院邱委員鏡淳,就台灣高鐵在新竹沿線地區施工,已造成新竹地區水井、池塘乾枯情況,包括竹北市、新埔鎮、湖口鄉等各地都發生用水困難,灌溉池塘的水源無法自然補充,包括舊鑿井都無法出水,已經嚴重影響農耕與觀光農業發展。除了新竹地區以外,桃園地區的蘆竹、龜山地區高鐵沿線,也發生同樣的缺水情況。受害地區的居民與農民多次向高鐵及媒體反映,但迄未獲得回應。行政院應責成所屬儘速協調高鐵公司注意此一問題,並一併改善當地用水情況,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2. 本院秦委員慧珠,針對國防部於二月九日將還差四個月才任期屆滿的台北縣後備司令謝健虎上校調職,以對其於二月六日違反規定舉辦新春聯誼餐會懲處之外,竟將全國三百六十七個後備軍人輔導中心的旗幟、背心、輔導主任及秘書職務章及輔導中心的關防回收全面集中保管,由於背心均是各中心自行花錢定製,不屬於國防部之公物,此舉已引起後備幹部之非議,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3. 本院洪委員奇昌,針對知識經濟下,產業界所需之「無形資產鑑價機制」,爰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4. 本院洪委員奇昌,針對公營事業民營化之進程以及釋股預算編列是否延緩,爰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5. 本院洪委員奇昌,針對現行法令將廢五金產業視為廢棄物處理業,相較國外政府列為資源產業,不僅忽視其資源回收功能,也未能妥善解決廢五金污染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6. 本院洪委員奇昌,針對近年來國庫財力有限,透過BOT方式進行公共建設,可利用民間資金補足國庫的不足,創造政府與民間雙贏局面。然而,許多BOT案件,卻因報酬率太低乏人問津,建議以BOT證券化的方式,解決此一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7. 本院湯委員火聖,針對警方破獲竊盜集團,起出大量贓物,警方之處理程序應有一定標準,處理時間應迅速,以符民眾之期待。土城分局於一月七日破獲機車竊盜集團,起出三十多台贓車,某機車失竊民眾備妥相關資料,去函詢問該分局是否有引擎號碼相符之車輛,該分局回覆為請該民眾自行到土城分局指認。警方起出贓物,應迅速處理,主動通知被害人領回,以保障人民的財產權,關於贓物的處理,應有標準程序及快速的處理時限,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8. 本院湯委員火聖,針對越來越氾濫的網路垃圾郵件,除了造成網路管理人員與使用者的負擔與金錢外,垃圾郵件和病毒或惡意程式狼狽為奸的趨勢越來越明顯,在使用者沒有警覺的情況下,間諜軟體已悄悄安裝在受害者電腦。病毒與垃圾郵件的界定愈來愈模糊,而且關係越來越緊密,為保障個人不受干擾的權利,政府應迅速作為因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9. 本院湯委員火聖,針對環保議題日趨受重視,綠色商品越來越多,但因比一般商品貴上一至二成,民眾對價格的接受度不高,故消費的數量始終沒有比例增加,政府從二○○一年開始宣導綠色採購,規定未來政府機關所編列的預算中,百分之三十需購置綠色商品,二○○二年正式施行後,去年行政院各部會及各縣市政府採購綠色商品的金額更達到百分之五十的目標。準此,綠色商品的市場銷售上已有政府這個最大宗的固定消費族群,價格不應如此居高不下。綠色商品之普及化為必要,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0. 本院湯委員火聖,針對近三年國中基本學歷測驗成績分布,英、數兩科出現明顯的「雙峰現象」,即人數集中在高分群及低分群,英語科的情形尤其嚴重,低峰人數較高峰人數明顯偏多。另外市中心與邊陲地區的城鄉差距也表現在學生成績表現上,以去年的國中基測成績為例,五科滿分為三百分,但南投所有國中考生的平均只有一百一十分。城鄉、貧富差距所造成學習起步快慢及學習效果的強烈落差,弱勢學生的教育問題政府應立即正視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1. 本院湯委員火聖,針對亞洲國家紛紛傳出禽流感,而世界衛生組織亦發出嚴重警告時刻,國內業者及專家莫不上緊發條,嚴肅以待,防疫工作最重要者莫過於平日管制工作,本席希冀政府能藉由此次禽流感危機,重新檢視我國家禽運銷體系,行政機關危機應變能力及組織權限分配調整,並藉由此次民氣之可用,一舉教育民眾相關知識,督促建立健全生產組織,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2. 本院吳委員敦義,針對日前北區五專轉學考試分發,聯招會未以考生成績、志願序分發,反以學校缺額多寡「分配」考生,造成部分考生高分低取一事,請轉飭教育部儘速建立一套公正合理機制,以防此類問題再度發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3.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近二十年而言,台灣人不僅展現出對世界舉足輕重的經濟實力,且更向民主發展而為世人所矚目。這些政治、經濟活動都根基於台灣人腳下這塊島;台灣島的環境維護及生態保育,才是一切永續的根基所在。本席期許政府以大自然為師,部會間分工合作,結合民間團體、非營利組織的力量,以生態工法、總量管制,營造在地的、具生態功能的生態社區,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4.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中國對於香港所採取的壓制手段,與對台灣的統戰和打壓如出一轍,一方面以「一個中國」做為兩岸問題內政化的框架,並排除國際社會的干預,另一方面則對於台灣表達國家主權的任何作為,都以台獨來污名化,因此,台灣在國際外交上的進展,是台獨;在文化上尋求自我定位,是文化台獨;追求軍事現代化,是軍事台獨;任何凸顯台灣主權獨立的作為,更被視為漸進式的台獨,來做為其武力解決台海問題,對內群眾動員,對外說服國際社會的合法性藉口。因此,本席認為,國內部分人士一廂情願的以「擱置主權」做為建構兩岸關係的前提已是自失立場,自失國格,與變相投降無異。唯有凝聚台灣人民表達要和平、反飛彈的團結意識,以公民投票向全世界展現全民的意志,才能使中國斷絕併吞台灣的幻想,使台灣的自由民主永續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5.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我國全民健保的規劃,保費低廉,給付品項太多,向來已有健保給付不足的缺失,根本無法再忍受總額預算支付制度的七折八扣。堅持依據倫理道德,忠實執行正當醫療業務的醫療院所,因為不會衝業績或作假帳,將是第一批倒閉關門的醫院,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不良後果。一般民眾實際上並不了解全民健保總額預算支付制度的意義,和對病人權益的影響。在總額預算支付制度的體制下,醫療照顧供應者(即醫院和醫師)成為國民健康的承包商,健保局事先編列一年的預算,支付當年的全部醫療費用,醫院和醫師,不論實際付出多少成本照顧病人,只能接受,不得要求追加,所以健保局不管如何經營不善,絕對沒有虧損倒閉的風險,反而由醫院和醫師成為代罪羔羊。至於病人是否能獲得應有的照顧,中央健保局在執行總額預算支付制度時似無仔細考量,全民健保財務如何健全發展,中央主管機關應再通盤檢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6. 本院卓委員伯源,針對彰化縣員林鎮升格為縣轄市一案,係顧及地方需要和現實環境,行政院應責成彰化縣政府妥適研擬員林鎮升格為彰化縣轄市之可能性,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7. 本院楊委員瓊瓔,針對「國小新生跌破三十萬,創五十年新低」乙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8. 本院楊委員仁福,針對中選會目前規劃「一門二桌三匭」方式來辦理本次總統、副總統選舉與公投之投開票作業,認為此項規劃易生糾紛,影響選舉投開票公正性之問題,要求中選會於總統、副總統選舉與公投之投開票作業,應採「分開領、圈、投票」單u型動線布置,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9. 本院楊委員仁福,針對乾電池回收率嚴重低落一事,要求環保署應檢討現行缺失,並全面要求乾電池製造業者、輸入業者配合政策積極辦理回收工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0. 本院楊委員仁福,為花東地區原住民漁業事業發展之需要,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研議專案計畫,繼續輔導花東地區原住民漁業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1. 本院郭委員添財,日前接獲從台灣遠赴教育部輔導之泰國中華國際學校任教的教師陳情,指出其年薪待遇不佳,進修更受百般苛薄,未能享有與本國境內教師相同之權益,而政府每年針對海外台北學校(包括資本門、經常門及校舍等)之補助,卻忽略這群離鄉背井教師應有之待遇。爰此,本席建請教育部應重視並保障所有遠赴海外台北學校任教之本國教師基本待遇(薪資、年資考績、年終等),以利政府推展海外華文教育,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2. 本院郭委員添財,鑑於政府推出為期六年「挑戰二○○八:國家發展重點計畫」,其中e世代人才培育計畫︱建立e世代終身學習社會環境機制,實為有效彰顯社會教育功能,而此一機制的施行須重新整合中央、地方、民間資源,使其組織再造活化,爰此,本席建請行政院應有效規劃並整合各方資源,以期全面落實社會教育的推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3. 本院黃委員健庭,鑑於台東縣台灣獼猴列為保育類動物之後得以大量繁殖,目前已高達廿七萬隻以上,令人欣喜,唯其過度繁衍有不受撲殺下,使得不受管束的台灣獼猴,恣意大肆破壞台東農民辛苦種植之果樹,並嚴重踐踏農民種植之作物。如此一來,不僅使得農民作物損失慘重,也引起農民極大的不滿。基此,乃建議農委會將台灣獼猴之保育等級降為一般類,並規定台灣獼猴群居區域範圍如國家公園等不得捕殺外,其餘地方之獼猴,得捕捉之,以創造動物保育與農民利益的雙贏局面,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4. 本院黃委員健庭,鑑於燒錄機與光碟片價格平民化後,民眾產生之「廢光碟片」隨之大增,然目前缺乏回收通路,逐漸形成台灣的新環保問題,乃建議有關單位應予以正視,並參考國外相關做法,設法妥善處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5. 本院黃委員健庭,鑑於大選將屆,而總統大選與公投之選務工作爭議卻依然不斷,如此不僅造成選務人員拒絕支援選務,甚至辭職以示抗議。此外,兩項投票之動線規劃、計票方式、懲處辦法至今莫衷一是,也不禁令人擔憂大選之日將爆發爭端,乃建議中選會等有關單位,應加速協商與妥善規劃,以使本次大選能在和平、理性與公正中落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6. 本院黃委員健庭,鑑於東部台廿六線南田至旭海路段,以及南迴公路拓寬以及截彎取直等工程先期作業太慢,導致工程遲遲未動工,影響地方民眾行的權利與發展觀光產業的契機,建議交通部加強先期之相關作業,儘快施工,以及早照顧東部之發展與居民之需要,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7. 本院黃委員健庭,鑑於以總統大選為賭盤、賭局之賭風甚囂塵上,影響選風、社會風氣甚鉅,敬請有關單位加強查緝與取締,以遏止不良風氣,並建立乾淨選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8. 本院黃委員健庭,鑑於第一夫人進出股市頻繁,且進出入賣出時間恰好在某股票股價高點,不禁令人質疑第一夫人可能藉由職位之便,涉嫌進行股市「內線交易」,茲請有關單位詳予調查第一夫人的股市交易情形,以給所有投資大眾一個公平、公正的股市投資環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9. 本院黃委員健庭,鑑於國內生育率銳減,導致國小新生人數持續下跌,依據教育部的資料顯示,今年小一學生總數已經跌破三十萬人,預計九十八年度更會跌至廿三萬人以下,唯目前教師員額卻未相對減少,預期將有許多教師面臨無班可教的窘境。此外,再加上目前高等學院又持續設立,未來將發生招不到學生的窘境,導致資源浪費,對此,乃建議教育部應儘速因應學生數變少而衍生的相關衝擊,提出因應的對策,以未雨綢繆,避免日後發生教師抗爭與學校惡性競爭等憾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0. 本院簡委員肇棟,針對近期國內出現數例弱原性禽流感疫情,恐危及國內養雞業者生計並波及國內雞肉、雞蛋供應一事,認為政府相關單位應預先考量、審慎評估,若國內不幸出現較嚴重之禽流感疫情時,國內家禽業者恐需被迫自國外引種,而國內之檢疫隔離場所是否足敷所需?是否有必要鼓勵民間積極設置自行檢疫隔離場所?以及目前國內相關法令規範是否切合時宜,有無必要檢討等問題,政府相關單位均需妥為因應,並儘速研擬具體可行的辦法,以兼顧杜絕疫情發生和國內家禽業發展與生計所需,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1. 本院陳委員根德,針對政府雖然一再宣稱景氣逐漸恢復,但是,各縣市無力支付午餐費的學生人數卻有增無減,以桃園縣政府為例,本學年度比上學期增加一千五百多人,成長率高達百分之十六點八,政府應正視問題嚴重性,並設法補助解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2. 本院陳委員根德,針對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斥資進行石門水庫之整修,計畫在環湖公路到石門大壩路段遍植櫻花,配合原有之花木種類,未來每個季節石門水庫都有不同的風味;加上「湳仔溝生態公園」之完工,石門水庫將同時兼具生態保育、景觀美化、親水環境等功能,令國人振奮。本席認為政府應寬列相關建設經費,鼓勵其他水庫取法石門水庫之範例,經營出各自之特色,以增益島內觀光事業之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3. 本院陳委員根德,針對總統大選合併舉辦公投,人口大縣的桃園縣戶政事務所需配合印製名冊、投票通知單等,工作量驟然激增,但工作人員卻面臨專用印表機老舊、碳粉不足的困擾,本席認為政府應儘快協助地方政府克服此一難題,使選務工作得以順利進行,更讓基層戶政人員免於勞瘁之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4.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公民投票併總統大選疑案,高雄市政府於模擬示範投開票所作業流程時,公然要求選務人員以勸導方式誘使民眾領、投公投票,對於高雄市選務人員違反行政中立、知法犯法之行為,行政院應即予以制止,以免爆發民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5.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公民投票併總統大選疑案,行政部門積極介入主導,並向鄉村地區選民宣傳「不領公投票即是違法」、「不投公投票即是不愛台灣」等等,已明顯違反行政中立。若因此而使選舉發生暴動,行政院能否負起全責?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6. 本院劉委員政鴻,鑑於日前傳出九二一受災戶賴姓女性疑因家庭經濟困難,帶著三名子女自殺身亡,雖吾人同情但卻無法認同,然卻看不到政府相關單位的照顧弱勢族群的相關作為,令人感到遺憾。因此,政府相關單位的政策、法令與措施應通盤檢討,並注重心理壓力的紓解與心靈重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7. 本院劉委員政鴻,鑑於全球經濟景氣復甦,大宗農工原料及各種能源價格也持續攀升。全球人口最多、領土最大的幾個大國︱中國、印度、俄羅斯,近年均埋首致力於經濟發展,政府相關單位應妥為因應,趕上這波經濟復甦之世界潮流,儘速在國際經濟市場佔上有利地位,以維繫台灣經濟之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8. 本院劉委員政鴻,鑑於中華民國憲法第十條賦予人民有自由遷移與居住的權益,然而日前卻傳出政府將對針對移居到中國的公務人員,採取限制退休俸給付方式,此舉將嚴重影響退休公務人員之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9. 本院蔡委員鈴蘭,針對色情漫畫網站之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0. 本院蔡委員鈴蘭,針對未成年少女上網援交之問題,特提出質詢。 61. 本院蔡委員鈴蘭,針對廢家電回收流向之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2. 本院盧委員秀燕,針對三二零公投,若選民要求只領取一張公投票,並拒領另外一張,是否違法一事,希望行政院儘速說明,以免衍生事端,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3. 本院盧委員秀燕,希望交通部應依照消費保護法第五條規定,要求所有通信業者加強通話費用收費規則的宣導工作,讓民眾更了解其收費標準,以維護民眾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4. 本院盧委員秀燕,針對健保局於今年起取消對急診醫療給付的點值保障,造成部分小型醫院以關閉夜間門診或少收病人的方式因應,嚴重影響民眾就醫權利。希望衛生署與健保局能儘速協商配套措施,以保障民眾生命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5. 本院盧委員秀燕,針對各大學專校應屆畢業生即將離開校園投入社會就業市場,在面對「畢業即失業」的情況下,希望政府能提供相關的求職就業輔導,以提高畢業生的就業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6. 本院盧委員秀燕,針對近四成民眾認為晚上出門不安全,六成四民眾擔心自己或家人成為犯罪被害人之民意調查結果,希望警政署加強治安改善工作,尤其在大部分警力都投入總統大選的安全事務下,更應有妥善之配套措施,以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7. 本院盧委員秀燕,針對目前已遷村而騰空的眷村眷舍,因無人管理而形成治安死角一事,希望國防部能儘速辦理標售,或派員管理,妥善利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8. 本院盧委員秀燕,針對中部科學園區台中市基地第二期發展區所需之土地,希望能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9. 本院鄭委員貴蓮,針對連接中山高速公路與南二高的高潮快速道路在鳳山、大寮沿線,未裝設隔音牆,車輛高速行駛時,噪音嚴重影響沿線住家安寧,因此,本席要求政府有關單位應為住家生活環境設想,早日裝設隔音牆,以免惹起民怨,讓民眾長期生活在交通的黑暗期裡,也避免政府公共建設的美意大打折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0. 本院鄭委員貴蓮,針對勞委會為簡化外籍專業人員引進作業,提升行政效率,成立外國人聘僱許可單一窗口,政策立意甚佳,然而對各種不同種類之外國專業人員,要求相同的申請手續與文件,作業規則雖清楚但卻缺乏彈性,並因審查人員嚴重不足,以致目前業務處理的速度有延滯之情形,使得便民的政策反而造成諸多困擾,本席要求勞委會應儘速簡化作業程序並給予更多的彈性、相關部會間須加強協調聯繫工作,人事行政局也應給予充足的人事員額,使新制度及早步上軌道,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1. 本院李委員嘉進,針對台北縣樹林市柑園橋設計不良,且公路單位相關規定不明,致使當地車禍連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2. 本院李委員嘉進,針對台北縣土城市頂補地區陸軍運輸兵學校及鄰近土地,八年前縣政府發布將開發為住商綜合區,日前卻逕行變更為高科技園區用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3. 本院李委員嘉進,針對台北縣板橋市浮洲橋設計不當交通動線複雜,兩年前完成改建工程後,疑因道路動線設計不良造成車禍肇事明顯增加,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4. 本院劉委員銓忠,為近來國際間地震頻傳,包括先前發生在土耳其及最近摩洛哥東北部赫塞馬省發生芮氏規模六.五的強震,造成五六四人喪生、三○○餘人受傷,許多村落被震毀。台灣地區位於地震帶,對地震並不陌生,建請相關單位加速對於地震資料之整合,提供民眾地震之訊息。在全球各地發生震災的同時主動透過電視或平面媒體提供民眾相關地震防範的訊息,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5. 本院劉委員銓忠,台灣地區自殺死亡成長率上升感到憂心,日前台北市中正紀念堂更驚傳一起一家四口集體割腕、服農藥自殺事件。自殺的四人有八十四歲的老翁,也有三十多歲的壯年人。平均不到三小時就有台灣人自殺,可見貧窮失業仍存在社會的許多角落,自殺的問題已經浮現。去年九月自殺更升到台灣十大死因第九名,高居全世界第二名,建請行政院強化社會救助機制,幫助這些社會邊緣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6. 本院劉委員銓忠,鑒於日來連續在公共場所放置爆裂物,造成嚴重威脅社會治安,導致公共場所人心不安的米炸彈客事件,警方對案情尚未有重大突破,復以農委會對炸彈客抗議進口白米政策,農委會主委李金龍無任何回應,炸彈客在訴求未解決前,勢必再起事端,未來是否將造成嚴重傷亡或造成民眾恐慌,相關單位應密切注意,警政署應全力偵辦儘早破案以平民眾恐慌之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7. 本院唐委員碧娥,針對台灣地區青少年藥物濫用情形嚴重,上癮人數眾多,對於國民身心健康恐將產生嚴重不良影響一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8. 本院唐委員碧娥,針對全國加油站深入社區,數量眾多,但相關供油設備至今仍缺乏國家標準,無論新建或修繕後重新開張的加油站,其地下儲油設備均未經實質有效的會勘檢驗程序,即草草深埋入土,使用年限往往長達二、三十年,施工不良兼以缺乏監督,潛藏極高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風險,儼然環保殺手的情形,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9. 本院唐委員碧娥,針對僑委會之「原住民采風」網頁出現四十四張原住民頭飾及慶典照片,據悉乃未經原攝影師授權,擅自使用,涉嫌違反著作權業已長達三年,然僑委會卻將責任推予委外的承包包商,言明該包商行為與僑委會無關,不願負擔相關賠償責任,導致與被侵權人之和解談判破裂,被侵權人訴諸法律行動,有損政府形象一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0. 本院唐委員碧娥,針對北、高兩市對於導盲犬相關立法皆已有相當進展,惟中央對於導盲犬之立法、管理卻仍付之闕如一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1. 本院羅委員世雄,針就讀者文摘針對大台北、香港及上海三地,各抽樣訪問五百名十三到十九歲青少年,共分析一年五百份有效的問卷中,大台北地區有二.八%青少年坦承自己曾服用過搖頭丸、K他命等藥物;一班如果有三十名學生,至少就有一人曾經因為好奇而冒險嘗試藥物,本席要求政府相關部門正視青少年吸毒之嚴重現況,在學校及社會上嚴加查察與宣導,避免青少年因無知、好奇而染上吸毒惡習,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2. 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最新調查發現,有高達五成五的受訪民眾認為台灣治安狀況不好,高達十四.三%受訪民眾過去一年實際曾遭受竊盜侵害,以此數據推估,單去年全國可能就有高達一百萬戶人家被竊,受害財務損失高達一千億元以上,對於這項調查作何感想?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3. 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台灣加油站數量達二三八○餘座,部分加油站甚至深入社區,這些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的供油設備,至今仍無國家標準可循,無論新建或修繕後從新開張的加油站,其地下儲油設備均未經實質有效的會勘檢驗程序,一用就是二、三十年,造成土壤污染現象,不知政府應作何處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4. 本院高委員育仁,對於國立陽明大學醫學院已成立近三十年,醫學人才輩出,造福病患無數,但迄今仍無附設醫院,不僅嚴重阻礙正常醫學教育之發展,且有違醫學院應有教學醫院融合理論與臨床之基本要求。為此,建請行政院立即協調處理,速謀解決之道,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85. 本院劉委員文雄,為行政院及相關部會利用中華民國第十一任總統大選競選期間,選情告急,扁呂競選總部計畫以連共賣台牌、軍售弊案牌、黑金造謠牌、分官封爵牌、干擾投票牌、族群衝突牌、炒作股市牌、挑釁中共牌、悲情告急牌、選票弄混牌、置入行銷牌、互相醜化牌等十二種招數來求得勝選,特別籲請政府有關部會懸崖勒馬,千萬不要做出傷害民主政治的選舉招數,以維護民主憲政的法治精神,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6. 本院卓委員伯源,針對鐵路警察局員額精簡案,裁減第二警務段之鐵路警察,此一裁減範圍含括彰化地區重要車站及鐵路派出所編制之警力,造成警力短缺,難以兼顧鐵路交通安全與車站治安,對彰化民眾之心身及財產安全有重大影響,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7. 本院卓委員伯源,針對國有財產局處理人民申請國有土地之相關事宜,現行行政程序法之行政機關義務規定幾乎難以落實,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觀之,國有財產局各地分處處理土地申購案之作業程序似乎與行政程序法規定之義務有所不合,國有財產局應迅速檢討改進,針對國有土地之認定及相關申購程序應妥慎訂定作業相關要點與提供當事人必要之協助,以免危害人民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8. 本院鄭委員國忠,針對農曆春節前後持續寒流低溫,造成台南地區虱目魚養殖業者的嚴重損失,大量的虱目魚被凍死,養殖戶損失慘重。行政部門亦緊急提出相關補償措施,但由於農村資訊不足,農民教育程度不高,使得補償措施無法落實,建請行政部門應簡化改進其申請程序,並適度延長其申請期限至三月底,以維護農民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89. 本院高委員明見,針對疾管局等防疫單位,一再以「人傳人」、「備棺材」等不當言論危言聳聽,破壞國內雞農生計。事實上國內目前驗出有禽流感之養雞場全為低病原性之禽流感(H5N2),與東南亞國家發生之高病原性禽流感(H5N1)不同,行政單位在草率放話情形下,造成民眾恐慌拒食雞肉,嚴重影響國內雞肉產業及養雞戶生計。事實上,國內發生之低病原性禽流感病毒一經高溫加熱後,即可安心食用,並不會發生傳染病毒的現象。為保障國內養雞產業,建議衛生署即刻召開記者會,以醫學立場公開說明安心食用國內雞肉之方法,提振國內養雞鴨農民之生計,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90. 本院高委員明見,針對日前國民黨籍立委檢舉國公營事業單位包括中油、台電、台鹽等公司利用公家資源與經費公然為總統候選人陳水扁造勢,這些案例包括二月二十一日下午桃園巨蛋台電公司舉辦「二○○四電力從業」人員挺扁造勢大會、二月二十二日中油與勞委會在高雄煉油廠舉辦新春園遊會等等活動皆由政府與國公營事業出錢,上述活動涉及公然賄選,法務部卻至今未為處理?是否故意包庇民進黨總統候選人陳水扁先生?本席嚴正的要求行政院、法務部立即將查處的情形與結果,提供本席參考,爰此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91. 本院高委員明見,針對因公投法等相關法律無明確規定,但地方卻盛傳綠營基層將在三二○大選日以「愛台灣、投公投」名義,用多輛遊覽車載送民眾前往投票所投下「公投與總統票」,以規避選罷法規定,卻達到實質催票的效果、企圖影響選情的目的昭然若揭。其有明顯影響選舉的意圖與違法的疑慮。為了防止有心人士與政黨故意遊走法律邊緣,用遊覽車等交通工具載送民眾前往投票所投「公投與總統票」,企圖影響選情之違法情事,本席要求行政院、法務部應儘速訂定相關行政命令,嚴格禁止假借「愛台灣,投公投」的口號,用遊覽車等交通工具載送民眾前往投票所投「公投票與總統票」,以免影響選情,與造成選舉的不公正,爰此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92. 本院鄭委員朝明,針對最近台灣社會出現了很多自爆、自燃的家電(電視機、冷氣),往上追溯來源,這些產品多為陳列於大賣場的保證超低價商品,再往上追,這些出問題的家電用品,全是由上游黑心廠商回收報廢家電重新組合後,再加裝光鮮亮麗的外殼「妙手回春」之後的商品。如何讓民眾在消費商品的同時獲得保障,避免民眾因購買品質不良商品而危及生命及財產之安全,實為當今政府首要之務,爰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3. 本院鄭委員朝明,針對台灣少子化現象浮現之後的最重大危機,將會明顯反映在今年國民教育體制。大學招生應考人數,將會明顯減少約一萬八○○○多名;而小學入學新生將跌破三○萬人,創下四十年來的新低紀錄。首當其衝的是大專院校因擴充速度太快將面臨無學生可招、教師需求銳減而引發教師出路等問題,爰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4. 本院鄭委員朝明,針對台灣現行稅制明顯不公,政府對財團企業不斷給予優惠減稅,卻使廣大受薪階級成為負擔賦稅主力的大戶,不但違反福利國家原則及平等原則,同時亦擴大侵蝕國家稅基,國家財政不平衡現象日益嚴重,爰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5. 本院鄭委員朝明,針對日前破獲現役軍人網路販售改造槍枝一案,顯現當前軍中軍品管制存有嚴重漏洞,主管部門除應將嫌犯予以嚴懲外,軍品管制部分尤應認真檢討改進,以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危害台灣甚鉅,爰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6. 本院王委員淑慧,為一再發生的外勞被雇主非法凌虐,這並非單純的普通傷害和違反就業服務法的問題,雖外籍監護工基於定期契約而被排除勞基法適用,但有關勞工基本人權保障之相關規定,不能因其他勞動條件的不適用而被排除,尤其是全天都在雇主的管領之下的家庭幫傭和監護工,如果雇主有偏差行為或觀念,其等基本人權保障將落空,國外不乏因凌虐外勞而引起國際事件,故除勞工主管機關應妥善處理並研擬防範之道,檢察機關應就是否有另觸犯公訴之罪,主動偵辦,以收社會警惕和教育之功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7. 本院王委員淑慧,鑑於選務機關製作視障者有聲選舉公報,服務視障者同胞,誠屬利便頗獲好評,但因係透過戶籍住所所在地的村里幹事發送,但視障朋友往往工作在外,視障者乘車確屬不便,如專程為索取公報而回鄉,反而造成困擾,如果能設置○八○○免付費語音選舉公報,提供給視障朋友收聽,則有有聲選舉公報之利便,又可免奔波之累,請相關主管機關速研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8. 本院王委員淑慧,鑑於朝野為最近發生的台諜案誰應負責而吵得不可開交之際,但事實上中國不法人士已經針對台灣法制的漏洞,利用台灣的獨居老人或老榮民充當人頭,已讓為數眾多的不明身分中國人士假借「依親」、「探病」之名,潛入台灣,這是繼假結婚,真賣淫或從事其他不法或政治目的活動而潛來台灣的另一合法掩護非法的勾當,相關主管機關及檢警單位應有所對策,以防台灣國防、治安的重大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9. 本院郭委員添財,針對台南縣左鎮鄉、龍崎鄉交界之蚵鏡窗地形奇景引發兩鄉之爭,至今懸而未決,嚴重阻礙當地觀光古道之發展;爰此,本席建請相關單位應主動派員實地勘測,並協助規劃及開發此登山古道,以利當地觀光事業順利推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0. 本院劉委員俊雄,針對日前二二八活動,突顯族群融洽,維護台灣生存,超過百萬的民眾以具體行動來愛台灣,令人感動,亦讓台灣聲音再度於國際媒體出現,這是歷史的一刻,故爰要求政府相關部門,應將該次活動之報導彙整後,以文字或聲音等方式廣為宣傳,以加強國人之心防,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1. 本院楊委員瓊瓔,為「國民旅遊卡」存有若干不合理處,實施以來不但造成公務人員極大不便,同時民間商家也迭有不平之鳴,然行政院對渠等權益受損以及「國民旅遊卡」之相關缺失並未認真加以檢討改進乙案,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2. 本院鄭委員三元,因政府急欲辯白「四年一點政績也沒有」的民眾譏評,每強行啟用機場、高速公路等重大工程,無視安全品質,不珍愛民眾,台中清泉崗機場仍如是,施政心態實過於輕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3. 本院鄭委員三元,因李姓大學校長撰文認e世代學子「通識」不足,而新世代則反稽應以「專業」為重,這類齟齬不能視之為「代溝」而一笑置之,政府應如何明確社會價值觀,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4. 本院鄭委員三元,因三二○投票,尚幸行政院懸崖勒馬,將總統大選和公投分開領投票,「扇扇趣(去)」一些選務可能滋生的糾紛,顯見理性施政之必要性;中選會應更求精緻,訂出「寧靜投票」的規範,使兩項投票能以平和過程得知結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5. 本院杜委員文卿,針對中央宣布苗栗後龍溪灌區一千四百四十三公頃一期稻作休耕時間慢半拍,面對突如其來的休耕,鄰近育苗業者來不及因應,勢必造成嚴重損失,希望政府相關單位能夠體恤農民辛苦,給予適當補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6. 本院杜委員文卿,針對近年來台灣東西海岸沿線經常發生鯨豚擱淺情況,且多數擱淺案例皆無法搶救成功,協助鯨豚返回海洋。鯨豚保育乃為近年來世界各國相當重視的海洋生態保育項目之一,台灣又位處環太平洋鯨豚活動頻繁之處,政府理應特別重視鯨豚的相關保育工作,亦即儘速建立相關單位應儘速組成搶救擱淺鯨豚專業單位,結合目前民間鯨豚搶救組織,以及輔導漁民如何在第一時間處理鯨豚擱淺的搶救前置作業,並與各國政府單位與民間保育團體密切合作,以增進台灣搶救鯨豚的能力,提昇台灣在國際上重視海洋生態保育的形象,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7. 本院陳委員健民,為我國當前社會所形成之新興移民,除分別在語言、文化、價值觀念與主流社會存有重大差異外,復因外籍與大陸配偶人數不斷增加,其生活適應、成人教育、工作就業與教養等問題,值得政府重視,而現時相關部門之照顧輔導措施均有所不足,亟待整合與落實執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8. 本院陳委員健民,為當前社會治安敗壞,尤其竊案如毛,全年有一百萬個家庭或其成員遭竊,財物損失近千億元,且半數民眾認為「報案無效」,試問政府有無整頓之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9. 本院陳委員健民,為我國擬編列新台幣一千多億元,採購美國之「愛國者三型」反飛彈系統一案,據聞此型飛彈命中率極低,且在實戰中「打不下敵人,反倒打下自己人」,主管部門應審慎評估,不可操之過急,必確能達到克敵致果之任務,始能予以定奪,萬不可用我之民脂民膏胡亂填飽軍火商之口袋,甘願成為外人之「冤大頭」,如此將何以對全民負責,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0. 本院陳委員健民,為「十年教改」推動結果,已招致九成基層教師之不滿,正是面臨澈底檢討之時刻,何去何從,實不容再事瞻顧,設有必要,改弦更張固無不可,即須「走回頭路」又有何傷?懸崖勒馬,本乃明智之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1. 本院陳委員健民,為展望未來,大中華經濟圈正在形成,台灣如何發展其主導與影響力,政府應有積極之規劃與作為,不應消極以待或瞻顧不前,坐失良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2. 本院陳委員健民,為國內通貨緊縮雖已有寬鬆跡象,然通貨膨脹又有蓄勢待發之概,政府理應審慎因應,及早對付,方不致引發另一波之經濟恐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3. 本院陳委員健民,為公司法所訂代理出席委託書一節,未見其利先蒙其弊,已遭持股不足之「大股東」之濫用與扭曲,政府主管機關應即檢討改進,以充分發揮其積極功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4. 本院陳委員健民,為政府主管機關明知中部國際機場興建尚未完工,加油、滅火尚成問題,政府即正式宣布定期啟用,先飛國際包機;如此不顧飛航安全,視民眾生命如草芥,令人痛心,設一旦發生事故,交通首長應即辭職謝罪,以示負責,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進行施政總質詢。 * 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json {"type":"interp","people":["主席","林秘書長錫山"]} ``` * 主席:在進行施政總質詢前,先請秘書長報告部會首長請假狀況。 * 林秘書長錫山:報告院會,行政院來函:本日院會,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林兼主任委員信義因公請假,由何副主任委員美玥代表列席;胡政務委員勝正上午因公請假;公共工程委員會郭主任委員瑤琪因公請假,由江副主任委員耀宗代表列席;僑務委員會張委員長富美因公出國,上午由廖副委員長勝雄代表列席,下午由陳副委員長宗文代表列席;國科會魏主任委員哲和因公出國,上午由黃副主任委員文雄代表列席,下午由謝副主任委員清志代表列席;研考會林主任委員嘉誠因公請假,由紀副主任委員國鐘代表列席;公平會黃主任委員宗樂因公請假,由陳副主任委員紀元代表列席;勞委會陳主任委員菊因公請假,由郭副主任委員吉仁代表列席;青輔會林主任委員芳玫因公請假,由陳副主任委員聰勝代表列席;原民會陳主任委員建年因公請假,由浦副主任委員忠成代表列席;大陸委員會蔡主任委員英文上午因病請假,由劉副主任委員德勳代表列席。 * 主席:現在請賴委員清德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賴委員清德","主席","游院長錫堃","陳部長定南","黃主任委員石城"]} ``` * 賴委員清德:(十時二十九分)主席、行政院游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今天早上本席在國是論壇發言時曾唸過一篇文章,現在我把這篇文章當中較核心的部分再唸一遍: 「你怎能 占有一個人而不在乎她的感受? 痴想一塊土地卻不給她尊嚴? 怎能 禁錮一群人民不讓她呼吸 卻口口聲聲對她有情? 怎能 孤絕一座島嶼不讓她見天日 卻說和她血脈相連? 我的人鏈在此! 才是追求自由高舉人道的聖杯 從波羅的海到福爾摩沙十四年來的普世手語 這兩百萬人用四百萬隻手臂 錘煉出百分之兩百的決心 從和平島到鵝鑾鼻一路相挺 沿五百公里口耳牽繫 路有多長心聲就有多嘹亮」 本席剛才唸的這一段就是台灣的主人︱台灣人響應這次二二八活動的心聲,也是響應三二○公民投票的心聲。不過社會上也有人提出反對的意見,因為連戰和宋楚瑜都說這一次的公投是違法、違憲的公投,連戰說阿扁推動的公投是違法、違憲的公投,請問游院長,這一次的公投是不是違法、違憲的公投? * 主席:請行政院游院長答復。 * 游院長錫堃:(十時三十二分)主席、賴委員。公投既不違憲也不違法,因為行政院絕對不敢辦違法的事情,如果有人認為公投違憲、違法,可以向權責機關︱大法官會議聲請解釋,絕不是某個人說它違憲、違法,它就是違憲、違法。相信大家都很清楚,在野黨在公投立法的過程當中一直是反對公民投票法的通過,如果從立法過程來看,他們最早是反對公投立法,後來雖然改為贊成,但僅是策略性的贊成,所以後來又回到杯葛,即使最後支持公投法的通過,但是他們又把它綑綁起來,整個立法過程就是反對、贊成、杯葛、綑綁。等到公投法制定之後,總統依職權發動和平公投,在野黨的態度就說這一次的公投違憲,後來覺得好像沒什麼好講的,他們又說是違法,違法之後又說要拒辦,後來又說可能會有暴動,現在則變成拒領,既然提出拒領的訴求,他們總要為拒領的行為提出正當性的理由,所以他們說公投是違法的公投。從整個公投立法及辦理和平公投的過程中,我們發現他們的態度是搖擺的,因為他們並沒有核心的價值,所以他們不知道該怎麼辦。他們的行為就像是沒有骨頭的八爪章魚在攻擊時的行為,當章魚攻擊一條魚,用身體把魚包起來,它的身體就會變成一條魚;如果是攻擊一隻大螃蟹,它的身體就變成一隻大螃蟹。我覺得這些都是選舉造成的,他們做這樣的批評、攻擊完全是為了獲得選票的選舉伎倆,行政院絕對不可能去辦違憲、違法的公投,因為這樣做的話,行政院是第一個要負法律責任的機關,我們不會傻到去辦跟自己過意不去的公投。 * 賴委員清德:院長說得非常清楚,三二○的公投沒有違憲、違法。既然三二○的公投沒有違法、違憲,連宋為何要公開說這是違法、違憲的公投,並呼籲選民不要領公投票?請問這種行為有沒有違法?是否要領取選票是老百姓的權利,他們可以去宣傳自己的理念,但是他們現在竟然以政府舉辦公投違法為由,要老百姓不要去領取公投選票,請問這種行為有沒有違法?根據報載「連拒領公投,藍士氣旺」、「宋拍手叫好」及「去投就是知法違法」,請問陳部長,這種話有沒有違法? * 陳部長定南:主席、賴委員。這種話是不適當的,但是還沒有達到觸犯公投法或其他刑事法規的構成要件,當時在制定公投法時,國親是全面封殺的,後來公投法還是通過了,我從報上看到,公投法一通過後,國親就發現有一條漏網之魚,那就是第十七條,他們發現這一條給了總統舉辦和平公投的正當理由,他們知道這個錯誤後,曾經準備提出復議或進行修法。從他們的反應可以看出他們知道第十七條陳總統有正當理由來舉辦和平公投,現在是因為要反對公投,才會說這個公投是違法、違憲的,如果人民不健忘,或是去翻翻當時的報紙與新聞,就知道公投有沒有違法或違憲。 * 賴委員清德:既然我們舉辦的公投並沒有違法、違憲,但他們卻說這次公投違法、違憲,所以本席詢問部長他們說出這樣的話是否違法,部長明確表示這樣的話並不適當,不過對於違法與否,本席就不為難陳部長了。 據報載,宋楚瑜曾說「大選併公投,圖作票攪亂」,游院長,以台灣目前的情形來看,舉辦三二○公投是為了要作票與攪亂嗎? * 游院長錫堃:主席、賴委員。台灣已經不可能有作票的情形發生了,因為辦理選務事宜的選務人員是絕對不會配合作票的。事實上,民進黨執政也不會作票,因為我們過去就是反對作票的,有作票經驗的絕對不是民進黨,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這是在抹黑,就像章魚常常噴墨,有時候就是丟泥巴、抹黑,這樣是不好的。 * 賴委員清德:沒錯,誠如游院長所言,作票是國親比較有經驗,但他們也說三二○公投的另一個目的,有可能會因為作票而引起暴動,請問游院長,暴動的情況可能會發生嗎? * 游院長錫堃:主席、賴委員。作票是絕對不可能的,我們不知道要如何作票,因為我們沒有這樣的經驗。若是說到暴動,事實上執政黨也沒有這個經驗,我們看看過去,公元兩千年選舉結束後曾有民眾包圍國民黨中央黨部之事,絕對不是執政黨所為,換言之,執政黨並無此種前科,反倒是在野黨有。我一直相信台灣人民的民主素養非常高,選務經驗也非常豐富,我們不會因為有三種選票就無法把選務工作做好,而且不會有人作票,所以不會因此而產生暴動。 全民皆知,世界各國會因為台灣選舉發生秩序大亂、甚至暴動而獲得最大利益的,當然就是中國大陸,所以中國大陸是否會藉此機會,在公元兩千零四年的三二0製造一些暴動?這點我們不能說絕對不可能,但是那是有心人。站在政府的立場,情治單位、治安單位是「養兵千日、用在一朝」,平時雖然沒有發生暴動,但是情治單位和治安單位仍然必須加以防範,這些問題,我在治安專案會議已經特別要求相關單位必須格外注意;尤其是候選人的安全以及選舉秩序的維護必須更加小心,我們不能不防範一些有心人意欲製造社會的動亂或是讓投票結果無效等等,對於這些事情,政府原本就有責任要做好準備。颱風不一定會來,但是平常防颱不能鬆懈;暴動不一定會發生,但是政府已經在這方面做最好的準備、最壞的打算。我認為政治人物在講話時,應該要考慮對社會的影響,我們是民主國家,應該要讓投票順順利利的進行,不應該去呼應暴動說。 * 賴委員清德:對於院長所言,本席深有同感,我想所有愛台灣的人,都不會去引起社會暴動,因為社會暴動,最後得利的一定是中國大陸。俗話說「螳螂捕蟬、黃雀在後」,中國大陸這隻麻雀正在等待時機,他恨不得台灣內亂,他就可以派兵進來,甚至不費一兵一卒就拿下台灣。所以我們一定要好好的辦完這場選舉,讓台灣可以順順利利的深化民主,如此台灣才有前途。 既然我們並未違法、也未違憲,沒有作票,也無意引起暴動,結果另一組候選人,無論是連戰或宋楚瑜,卻在演講台上公開說政府要這樣做,請問這樣是否違法?這種說法無異是「妖言惑眾」,請問院長,這樣是否違法? * 游院長錫堃:目前正值選舉期間,像這樣的言行是否違法?法律上我沒有研究,但是基本上,我還是認為這樣的講法是不適當的,而且政治人物有時候必須做社會的示範,很多民眾工作很忙,對許多事情沒有機會也沒有時間多方蒐集資訊加以深究,往往會相信政治人物的一、兩句話,對於根本沒有的事情,政治人物說出這樣的話,可能會讓許多人因此而沒有信心,這樣對國家不好、對社會不好。其實,這種講法顯示出他不相信這塊土地、不相信人民,而他的言行,可能又會使一些人民開始懷疑,造成社會不安。政治人物講這些話,究竟有無違反法律,或許可以請法務部說明;但是就政治上而言,政治人物講這些話是不適宜的。 * 賴委員清德:我舉個簡單的例子,某個人不時放話說某家銀行發生擠兌,就要倒閉了,結果許多民眾信以為真,紛紛到銀行擠兌,後來銀行真的就倒了,據我所知,檢察官曾經查辦這種放謠言的人。請問部長,說銀行會倒,引起民眾擠兌都已經有罪了;說國家會暴動、會作票、要倒了,這樣難道沒罪嗎? * 陳部長定南:這些話到底有沒有構成散佈謠言、危害社會秩序,有沒有符合刑法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的相關要件,下台後我會把相關的報導拿來看看研究一下。 * 賴委員清德:選舉期間的政治效應而使法律產生空窗期,不敢用法律去辦他,否則這是很明顯的違法行為。 另外,把選舉辦好非常重要,所以事前的籌備和試驗非常重要,中央選委會昨天似乎辦過試機,請問黃主委,試機情形如何? * 黃主任委員石城:我們是在三日進行試機,由於人員不足,發生了一些問題;不過,在正式選舉之前,我們預計還要進行四、五次試機,一定會試驗到絕對沒有問題才行。 * 賴委員清德:我認為這部分非常要緊,看到試機的消息格外關心,所以特別請教黃主委。希望事前能夠籌備妥當,百分之百沒有任何缺點,讓有心想要擾亂的人找不到藉口,這樣才能保護台灣的安全。黃主委辛苦了。 根據以往的紀錄,余政憲擔任立法委員時,曾經要求高雄縣市合併,李登輝總統沒有反應,但是省長宋楚瑜表示反對;另外一則紀錄是關於中央地方的權力資源分配問題,新內閣的諾言受到考驗,省主席反對一省兩制方案,也就是宋楚瑜都反對。日前連宋陣營表示要發動台北縣市合併公投,並且主張高雄縣市和台中縣市都合併升格,請問他們的目的何在?如果合併升格,對台灣的發展是好還是壞? * 游院長錫堃:連宋陣營提出公投合併升格,當然是和選舉有關係,不過我想談談這樣的作法到底適當不適當?就行政院的立場而言,我們一直在推動讓要升格的地方政府達到一定條件後就能升格。去年我曾經找胡志強市長、黃仲生縣長及蘇貞昌縣長到行政院商議,大家達成共識,就是「優先立法、全盤規劃、積極推動」,所以我們馬上研擬相關法案,其中很早就送出來的是財劃法。記得我上任時財劃法提出覆議案,五月份就已經送過來,現在是三月份,再二個月就滿二年了,此外,地制法也早就送來多次,但因為屆期不續審而沒有審查,總之,這兩個法要先解決,解決之後再與行政區劃法來配套。事實上,去年行政院就已經研擬好行政區劃法,等這兩個法通過後就可以配套,也就是說,如果這兩個法的條文有修改,行政區劃法就要配套,配套之後,如果行政區劃法一通過,只要任何一個縣市符合行政區劃法的程序,任何一個縣市就可以合併升格或升格,根本不必公民投票就可以達到他們的目的。 雖然現在在野黨表示要公民投票,而且公民投票最後也決定要升格,但公民投票後還是要回歸這個法,因為地制法中有規範鄉鎮區的部分,而且財劃法要解決資源、財政收支劃分的問題,如果沒有解決這個問題,又有愈多縣市升格,例如,台中縣市、台北縣升格,因為統籌分配款給直轄市只有百分之四十三,原本百分之四十三的統籌分配款是台北市與高雄市分享,現在如果增加台中縣市、台北縣的話,而台北縣就有三百多萬人,光一個縣的人口就差不多接近高雄市與台北市人口的總合,如果我們還是以固定比例來分配的話,這樣對台北市與高雄市都是不利的,總之,這兩個配套後,而行政區劃法是升格的程序,這些都完成後,不必公投我們也會積極推動。不過,如果這部分沒有通過,只有公民投票通過也沒有辦法做,基此,當務之急就是請立法院儘快通過,已經送來一年多了,應該儘快通過財劃法與地制法,目前行政區劃法已經好了,只要這部分通過後,我們一個星期內可以把行政區劃法送到貴院,如果貴院也很快通過就不必等到年底再公投,只要都通過下個月就可以啟動,我們覺得這樣是非常快的。 至於台北縣是否應該與台北市合併的問題,事實上,依照行政程序法之規定是可以再思考的,如果台北縣不與台北市合併而自己單獨升格就會有台北縣的主體性,如果與台北市合併,初期或一段期間內有可能會變成台北市的附屬,所以這應該讓縣民來考慮,我覺得合併對於台北縣而言好像不一定是最佳選擇,最佳選擇是先升格,升格後再考慮是否要合併,這樣對台北縣而言才是最佳的選擇。 * 賴委員清德:謝謝院長,院長說明得非常清楚。如果連宋真的有心,法律通過後每個縣市都有機會,符合條件者都可以升格,何必一定要他們喜歡的縣市?為什麼台南縣不能升格?如果真的有心為了台灣的生存發展,就應該要通過法案,結果反而是不通過法案,對社會說一大堆「五四三」,顯然是「六月芥菜假有心」、「提籃子假燒金」。方才院長說的是為台灣生存發產而說的,他們則是為了選舉。另外,這還產生了一個「葉爾欽效應」,目前國親兩黨的權力鬥爭非常嚴重,接下來馬英九的任期就結束了,不知道要把他擺在哪裡,根本沒有地方可以擺,因為大家都搶得非常厲害,但他又是超級明星,如果台北縣市與基隆市合併,他就可以再選,爾後他可以在這裡當「葉爾欽」,他當「葉爾欽」後砲打中央,阿扁要處理他的問題也是一個頭兩個大,本席認為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我之所以會這麼說,此係因為本席認為所有行政首長中,違法亂紀最嚴重、最嚴重的就是馬英九!例如,早期的里長延任案,他把它延後到市長、議員選舉完畢後才選里長,里長的任期是法律明定的,他不但把它延後又要求大法官會議解釋,大法官會議解釋這是屬於公法,必須經過行政訴訟來取消內政部的裁示,結果他還是硬是這麼做!關於里長延任案的部分,既然大法官已對此做過解釋,行政院是否曾對台北市做過任何處罰? * 游院長錫堃:主席、賴委員。在此補充說明,方才…… * 賴委員清德:我先把問題先問完再讓院長來答復。 * 游院長錫堃:好的。 * 賴委員清德:其次,關於台北市健保欠費的問題,請看這一張資料,健保是在陳水扁市長任內開始實施的,當卸任台北市長時就已經把所有的錢都繳清了,沒有任何欠費交給馬英九,結果他現在卻欠了一百六十二億元,雖然高雄市欠了一百二十七億元,但他們有誠意要解決並與健保局達成二項決議,結果你看台北市先要求大法官會議解釋,解釋後他必須繳清,但他現在又上訴高等法院,他是希望四年後再開始處理?還是等到高等法院判決後才開始處理?到時候他就已經下台了。除了健保之外,勞保也是如此,八十五年至八十八年是阿扁任內,也是完全沒有欠費的交給他,結果他現在也是欠數十億元,請問游院長,行政院能否依法要求台北市遵守法律? * 游院長錫堃:主席、賴委員。關於方才縣市合併升格這個案子,我在此代表行政院呼籲立法院儘快通過地制法與財劃法,之後行政區劃法再送過來,如果快的話,三個月內就可以辦理升格的相關事宜。其次,關於方才賴委員提及健保的部分,誠如賴委員所言,大法官都解釋下來了,但是台北市還是沒有依照程序來付款,原本他們都是儘量協調,最後協調不成而且大法官會議也解釋了,所以現在衛生署、健保局已經決定向法院申請執行命令,想辦法來追討欠款。 * 賴委員清德:請院長看最後一張資料,馬英九曾到花蓮送淨水廠,縣長對他表示謝意,而馬英九表示,台北不僅是台北人的台北,台北更加是全國民眾的台北,只要能力所及,一定幫助各縣市。他有錢到花蓮縣「做頭人」,結果沒有錢替台北市繳健保費,照他的算法,工廠設在外縣市,公司設在台北市的稅金就要還給人家,設籍在台北的台北市民之健保費他也沒有繳。院長,本席認為我們應該要依法辦理,否則他真的是台灣最違法亂紀的行政首長!這是非常嚴重的問題,請問游院長對此的看法如何? * 游院長錫堃:主席、賴委員。感謝賴委員的指教,有關這個部分,礙於現在法律的規定,只能讓全國人民來公評。 * 主席:現在休息十分鐘。 休息(十一時) 繼續開會(十一時十分)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 請湯委員金全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湯委員金全","主席","林部長陵三","游院長錫堃","林部長義夫","郭副主任委員吉仁"]} ``` * 湯委員金全:(十一時十一分)主席、行政院游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本席先請教交通部林部長有關高雄第一港口跨港纜車計畫的問題,去年七月份本席和林部長、經建會的長官到高雄,當時你們對高雄港口纜車計畫都表示肯定和支持,但今年二月一日交通部公告了五個觀光纜車計畫卻獨漏高雄第一港口觀光纜車計畫,這是什麼道理? * 主席:請交通部林部長答復。 * 林部長陵三:(十一時十二分)主席、各位委員。交通部目前並沒有公告纜車的地點,二月底交通部談話的內容是有關交通部所屬國家風景管理處轄區範圍內計畫做纜車的地點,高雄的旗津、壽山到動物園這條纜車路線屬於高雄市政府的計畫,所以並不是漏掉與否的問題,當初談話的內容完全是針對國家風景管理處建設纜車的計畫所提出的報告。 * 湯委員金全:林部長也是在高雄港長大的,拋開這種感情因素不談,這條纜車路線對高雄市而言是非常重大的建設,報紙登載了玉山、花蓮、淡水、觀音山、北投陽明山、九族文化村等五個觀光纜車建設地點,獨漏高雄第一港口觀光纜車計畫,這的確是事實,主要是因為交通部不同意,理由是對於高屏山路旅遊線和恆春半島旅遊線的規劃,你們要求高雄市政府和觀光局共同推動、做國際宣傳,問題是高屏山路旅遊線和恆春半島旅遊線如何和高雄市的觀光接軌?你們根本沒有具體的計畫。 * 林部長陵三:高雄市政府提出的旗津和動物園纜車計畫是高雄市政府所提出的高雄套裝旅遊路線中的一個項目,高雄市政府將這個計畫直接交給行政院,行政院交交通部審查,我們也召集了相關單位加以審查,我們認為高雄旗津的纜車很值得開發,是很好的纜車計畫,而且高雄市政府準備採BOT的方式,現在正在規劃中,明年會完成,所以這個計畫可以說是一個確定的計畫。 * 湯委員金全:既然要支持這個計畫,具體的行動就是經費的補助,但交通部迄今為止並沒有編列任何經費予以支持,你們不能只是口頭上表示支持,本席在此特別強調高雄第一港口纜車的必要性。本席十年前就在高雄市議會提出高雄港觀光計畫的問題,當時本席提出的是跨港大橋,但未獲民意支持,因為跨港大橋會破壞柴山的生態,而且會對中山大學造成噪音的干擾,至於馬公海底隧道、捷運從中山站延伸到旗津則需要兩百億,事實上是不可行的,但現在纜車的確是一個可行的方案,而且有八成民眾支持。另外,高雄第一港口纜車可以連結愛河、台灣海峽、高雄港、柴山的風景線,「旗津」和「鼓山」兩地的地名可以合稱為「旗鼓相當」、「旗鼓飛揚」,而且也有戎克船進來,可以說是非常好的景點,對於觀光的宣導是非常好的,你們卻將之劃歸為高屏山路旅遊線、恆春半島旅遊線,可見你們將重點放在恆春半島、屏東的部份,漏掉了高雄這一部份,以你們這種作法,觀光客會到高雄嗎?你們應該強調主體性,你們公告的五個觀光纜車地點是屬於山形旅遊線,而這是海岸形旅遊線,可以說是得天獨厚、絕無僅有的,對生態的衝擊也比較少,內政部營建署有五百萬元的城鄉風貌計畫、經建會也有兩百萬元的計畫,反觀你們卻連一毛錢都不出,既然你們有七百萬元的作業先行計畫評估,為什麼到現在還沒有表現出你們支持的心意所在? * 林部長陵三:就如我剛才所說的,這屬於高雄套裝旅遊線,至於補助經費必須再向觀光局瞭解,因為這個計畫並沒有報到交通部,但據我所知,這是屬於高雄套裝旅遊路線的項目之一。 * 湯委員金全:為什麼不公告? * 林部長陵三:這是高雄市政府的計畫,不能由觀光局公告。 * 湯委員金全:你們應該作整體考量才對,高雄市政府早就將這份計畫送到行政院了,難道你們還沒有核定高雄國際觀光港旅遊線的計畫嗎? * 游院長錫堃:主席、湯委員。送至行政院的計畫中,有的是送交經建會核定,有的是送到其他部會核定,像這樣的計畫可能不會送到我的桌上,所以我現在無法答復。 * 湯委員金全:高雄市政府將這份計畫送到行政院後,行政院不是已經將計畫交給交通部核定了嗎? * 林部長陵三:纜車計畫是套裝計畫中的一個項目,其他的項目牽涉許多單位,現在還在開會商討。 * 湯委員金全:高雄市政府已經特別強調高雄國際觀光港旅遊線計畫,這是一項非常具體的計畫,根本就和恆春半島、墾丁套裝計畫無關。 * 林部長陵三:這項計畫共有二十多個項目,而纜車計畫只是其中一個項目。 * 湯委員金全:因為排擠效應的關係,其他部會可能無法配合,交通部應該一肩扛起才對,你們不是在推動觀光客倍增計畫嗎?為什麼現在要一再推諉?交通部究竟支不支持這項計畫?你們能夠負擔十億元的經費嗎? * 林部長陵三:觀光局會召集相關部會針對這項計畫進行討論。 * 湯委員金全:什麼時候可以獲致具體的答案? * 林部長陵三:兩個月之內。 * 湯委員金全:另外,本席想請教院長與經濟部林部長,你們認為加工出口區有沒有繼續存在的必要? * 林部長義夫: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當然認為加工出口區有繼續存在的必要,不過,它必須轉型。 * 湯委員金全:要怎麼轉型? * 林部長義夫:以前加工出口區是以製造為主,現在必須加強物流及倉儲的業務。 * 湯委員金全:加工出口區是台灣的發明,於一九六六年開始設置,目的是促進投資與國際貿易,並帶動加工出口,但在換取經濟利益的同時,卻也有人認為這是藉由壓低工資、打壓工人的權益,來提供跨國公司得以對工人欲取欲求的經營環境。其次,加工出口區雖然造就了免稅特區,但卻看不出對地方經濟繁榮有什麼貢獻?反而地方必須負擔加工出口區的公共建設及其所帶來的人口公共服務,更嚴重的是還會產生加工出口區的勞工問題,事實上,加工出口區已被全球最大的國際工會聯合會︱國際自由工聯認為是剝削勞工權益及侵害勞動人權的制度,而且他們還列舉七大項加工出口區對於勞工權益的侵害,部長知道這一點嗎? * 林部長義夫:我當然知道,其實加工出口區對於地方經濟發展及就業創造都是有貢獻的。針對委員所說關於勞工權益的問題,其實我們已經責成加工出口區管理局要好好處理,絕對沒有偏袒外國產業投資公司的情形。 * 湯委員金全:國際自由工聯提出加工出口區勞工權益的問題,他們認為這是本國政府無法介入的部分。加工出口區發源於台灣的高雄市,長期以來,加工出口區就是勞動的禁區,本國政府根本無法介入,所以產生了許多問題。國際工聯的調查報告提出了七大項違失,包括團結權及罷工權的被侵害,違反勞動法令的情形顯而易見,獨立工會無法在廠區內活動或組織勞工,勞工隨時面臨被解僱的威脅,工資被隨時苛扣,缺乏人道的工作時間,欠缺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讓人覺得雖然外面都已經解嚴了,但加工出口區內還是在繼續戒嚴,這實在非常離譜,請問台灣的加工出口區到底有沒有這些情況發生? * 林部長義夫:加工出口區管理處都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規來處理勞資爭議的案件,方才委員所言可能是指豐達電機公司的案子…… * 湯委員金全:這個案子實在非常離譜,從這個案子,本席看到加工出口區管理勞工業務的單位似乎與社會脫節了,工會只不過根據勞工對於公司逼迫員工辦理自願退休一事的反映,行文給公司而已,結果公司就以煽動為由,打算開除當事人,後來經過調解後,才改為記一支大過,這實在太離譜了!工會只不過提出反映而已,公司就作這麼嚴厲的處分,而加工出口區管理勞工業務的單位竟然也加以支持,看到這種狀況,本席實在覺得很詫異! 請問部長,目前加工出口區的勞工平均工資是多少?全國的勞工平均工資又是多少? * 林部長義夫:兩者應該很接近才對。 * 湯委員金全:據本席所知,加工出口區的勞工平均工資是二萬三千二百八十九元,而全國的勞工平均工資是三萬四千六百五十二元,這是不是意味著加工出口區為了追求廠商的利益及經濟成長,致使勞動條件有偏低的現象? * 林部長義夫:勞動條件是由勞資雙方協議的標準。 * 湯委員金全:但是兩相比較下,這似乎有犧牲本國勞工權益,以成就跨國企業的利潤,並鼓勵他們進駐之嫌。 * 林部長義夫:其實加工出口區內的本國企業也是很多。 * 湯委員金全:當初為什麼要有加工出口區的勞工事務由加工出口區管理局管理的設計? * 林部長義夫:這是為了達到事權統一。 * 湯委員金全:是不是為了單一窗口的要求? * 林部長義夫:是的。 * 湯委員金全:但你們有沒有想到加工出口區的主要目的是在招商,所以你們在心態上一定是支持資方,這是很難避免的,倘若發生資方與勞方利益衝突的事件時,又要由加工出口區管理局出面解決的話,是不是會造成角色上的衝突? * 林部長義夫:我想應該依照就業服務法、工會法及勞資爭議法等規定來處理。 * 湯委員金全:其實那些都被放在一邊,實際上都沒有這樣做。 * 林部長義夫:管理處當然有此責任,他應該要出來協調。 * 湯委員金全:就以豐達電機的個案為例,類似此種角色的衝突,你們很難避免,這是非常正常的現象。 目前加工出口區勞工的問題非常嚴重,不是只有台灣如此,全世界一共有三千多個加工出口區,都普遍有如此的現象。我們作為一個先進國家,要如何來避免這個區塊變成勞動租借區,以致於無法行使公權力,你們有無考慮過? * 林部長義夫:我們必須多請教勞委會及相關單位,看看有無比較好的方法來處理這些問題。 * 湯委員金全:我已經有提案立法,就是修正加工出口區條例,將勞工事務劃分出來。加工出口區是在民國五十五年成立,當時勞委會尚未成立,勞委會是在七十六年才成立的。請教部長,加工出口區是否還有存在的必要?如果有,勞工事務的部分是否可以切割出來? * 林部長義夫:依照加工出口區條例,這是屬於管理處的權責。 * 湯委員金全:這我知道。現在包括科學園區、自由貿易港區都有相同的規定,但相同的規定也會產生相同的問題。經過招商讓他們進來,之後碰到這些問題,如果未能予以協助處理,不免就會傷感情。 * 林部長義夫:經過招商進來投資的廠商,也是要遵守相關的法規,我們必須依照相關的法規來執行,如果有問題,就依據相關的法規來協調。在心態上,我們不能偏袒資方。 * 湯委員金全:加工出口去從民國五十五年成立到今年九十三年,經歷了三十八年了。我第一次碰到加工出口區的勞資糾紛,就是這樣的現象。另外有關豐達電機的情形,他是一條很旺的生產線,沒有業務緊縮的情況,但他卻把有工作意願的員工解僱掉,然後聘請退休的人來當定期契約工。他將員工解僱,只解僱四十九人不到五十人,如此就不會觸犯大量解僱法,像他如此的脫法行為及逃避退休金的作法,問題難道不嚴重嗎? 在我召開協調會之後,加工出口區雖然有接受協調意見,但公文下去之後,該公司卻有所變卦,說不是如此。勞委會也曾經行文給他們,認為他們的作法是違法的,但卻因為加工出口區反應之後就變更態度。請教郭副主委,你的看法如何?其實,對於這種情況,你們也無法管那麼多,理論上你們是他的上級機關,但實際上的執行情形並不是如此。 * 郭副主任委員吉仁:我們還是可以確實加以督導。如果此個案有問題,我們還會再檢討。 * 湯委員金全:加工出口區的成立有其時代背景,我認為可以把他們的事物分割出來,讓地方政府的勞工局來管理。 你們現在統計的失業率,是依地方行政區為準,而不是有把加工出口區分出來。加工出口區一旦發生關廠,其失業率就算是高雄市的,但高雄市政府並無能力去管理高雄加工出口區的事情,就會變成這些失業人口必須要由地方政府去吸收,如此當然不公平,而且一旦發生勞資爭議,地方政府卻又無從參與,但卻必須承受惡果。因此,基於種種的考量,是否可將勞工事務劃分出來? * 郭副主任委員吉仁:我們一方面還是要考慮到要讓加工出口區的工會組織發展起來,有能力為其爭取權益;在另一方面,我們還是會與經濟部檢討看看是不是須針對這部分作修正。 * 湯委員金全:我已經有提出一個修正的提案,希望你們能夠予以深入評估。 * 林部長義夫:我們會檢討相關的缺失然後再來改進。 * 湯委員金全:在發展經濟的同時,應該也要能夠兼顧勞工的權益。我認為這部分不應該會有所衝突。 * 郭副主任委員吉仁:我們會重視勞工的權益。 * 湯委員金全:另外,有關加工出口區工會能否參與地方產業總工會的問題,你們是不是有行文禁止他們參加? * 郭副主任委員吉仁:工會要參加哪一個聯合會,有關勞工團結權、工會團結權,這些都應該是憲法保障的範圍,因此法律也不應該予以禁止,相關的行政解釋也不能予以限制,我們回去會瞭解過去所作的相關解釋。 * 湯委員金全:你們對於過去的解釋,恐怕還要作重新整理,而且應該答復他們。 * 郭副主任委員吉仁:這個案子我們會重新檢討。 * 湯委員金全:現在的問題是,他都要關廠了,怎麼還會管那麼多事情?現在地方政府必須要承受加工出口區的經濟發展問題,包括道路等交通問題、因人口發展而產生的公共設施問題以及失業問題等等,這些都必須由他們來承擔,但他們卻不能參與這些事物。 * 郭副主任委員吉仁:勞工行政業務是加工出口區來管,但並非意味裡面的工會如果要與外面的聯合就不可以,這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許的,我們會檢討我們過去所作的解釋。 * 湯委員金全:你對左營軍醫院的案子了解嗎? * 郭副主任委員吉仁:不了解。 * 湯委員金全:這裡面牽涉到公立醫療院所勞工是否適用勞基法的問題。你們原本認定在八十七年七月一日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有半年的時間可以適用勞基法,但後來卻又在八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告,公立醫療院所除技工、工友、駕駛以外,並不適用勞動基準法。 * 郭副主任委員吉仁:這問題牽涉到全國所有公家機關的約僱人員。有關是否適用勞基法,考試院、銓敘部與各部會,現在還沒有討論定案。 * 湯委員金全:我開過兩次協調會,但都沒有結論。其實這個問題非常清楚,公立醫療院所的醫師、藥師,他們是公務人員,當然是不能適用勞基法因此可以排除。但約聘僱的技工、工友算是勞動者,你們既然不把他們當作公務人員,如此他們不就是勞動者?不就是應該可以適用?左營軍醫院的問題,他們並不是軍人也不是公務員,你們認為他們不是勞工,那他們是什麼?現在變成了他們什麼都不是了! * 郭副主任委員吉仁:這部分我們還要與銓敘部及各部會來討論。 * 湯委員金全:我有一個會議紀錄給你們,但你們到現在都沒有做出一個具體的結論。 * 郭副主任委員吉仁:我們有在檢討,因為牽涉到全國的公家機關都有這個問題,不是只有左營軍醫院有此問題。 * 湯委員金全:本席知道此問題牽涉很廣,但剝奪他們權益實在很不合理。是否因為讓他們適用勞基法就無法要求他們加班?這有點私心自用。請問多久會有結論? * 郭副主任委員吉仁:應該很快。 * 湯委員金全:接下來本席要請教院長有關高雄煉油廠的問題。施政有延續性,郝前院長柏村曾答應要遷廠,而本席也質詢過中油郭董事長,他明確答復今年六月底前會作決定。請問院長,六月底前能否明確決定高雄煉油廠的遷廠問題? * 游院長錫堃:雖然當時的行政院長不是我,但過去行政院的承諾還是有效,無論是經濟部或中油公司,都應照此原則去推動。如果地方…… * 湯委員金全:董事長說六月底前會決定,你是否能答應六月底前作出決定? * 游院長錫堃:若地方要求作更慎重的考慮,我們會支持,中油公司郭董事長的承諾,我們也會支持。 * 主席:請周委員慧瑛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周委員慧瑛","主席","游院長錫堃","李主任委員金龍","陳主任委員郁秀"]} ``` * 周委員慧瑛:(十一時四十三分)主席、行政院游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現在選舉如火如荼在進行,大家都知道這次選舉,不只是選總統而已,等於是在選國家,我們的對手知道這場選舉攸關整個歷史的關鍵地位,所以蔣家的復辟和黑金的黨羽,這條生死與共的鍊子已經緊緊結合,以舖天蓋地的方式撒下銀根,用不正當的手段在爭取選票。請問情治單位是否提供你這方面的訊息? * 主席:請行政院游院長答復。 * 游院長錫堃:(十一時四十三分)主席、各位委員。沒有。 * 周委員慧瑛:所以,你到目前為止都不知道有無以賄賂方式爭取選票? * 游院長錫堃:有關賄選的部分,是有這樣的傳聞,法務部一直在宣導不要賄選,內政部等相關部會也都積極查察賄選,希望能杜絕。 * 周委員慧瑛:都沒有查到任何事證嗎? * 游院長錫堃:舉發的很多,這些單位也都有蒐集,但還要再查。 * 周委員慧瑛:應該要緊鑼密鼓去查。從台北到中部、南部,已經有非常多的傳聞,他們收買人民團體的重要幹部和基層的重要人物,前金五十萬,選完後再付兩百萬,連金錢都已經指證歷歷了。本席實在質疑這幾天如何去查賄,若情治單位、法務部或警政單位的心態還是維持以前國民黨執政時那種政治背景,面對問題時,還是以原來心裡的政治立場在考量,自己眼中的輿薪視而不見,但別人眼中的草末卻除之而後快,以這樣的心情在查賄,那要怎麼辦? * 游院長錫堃:內政部和法務部都在查,他們一定秉公處理。查賄是不分黨派,大家也知道,賄選是腐蝕民主政治的根基,所以我們是查賄務盡,相關部會同仁一定會盡最大的能力去杜絕賄選。現在外面的傳聞很多,但我們還是要拿到證據,我們也呼籲全國各界幫助舉發證據,只要有證據,我們一定查辦到底。 * 周委員慧瑛:本席敢這樣講,就是因為本席相信執政黨是清清白白的選舉,但本席擔心抓奸除弊是根據政治立場,那就沒有正義可言了。本席認為,積極有效的辦法是連坐法,就是在某單位或地區抓到,其他單位或地區一起連坐,這樣才會有效果,請問院長是否贊成? * 游院長錫堃:民國九十年十二月立委選舉時就是這樣做,現在我們也是依這樣的辦法來做。檢察官非常積極,但檢察官畢竟有限,所以必須全國警察幫忙,若他們的轄區被其他轄區抓到,件數多就會負一些責任。 * 周委員慧瑛:雖然我們是執政黨,但本席很擔心有些情治單位的政治立場會影響抓賄,他們還是延用過去國民黨執政時期的心態在做,這樣不但無法抓賄,反而變成看門狗,那是非常可悲的。 大約一、二年前,我們解散了三十六家基層農漁會信用部,而解散後,信用部的互助金一夜間被這些退休的幹部領去一大半,你要知道,剩下的餅已經不多了,在過去,要退休時可以領到互助金一百多萬元,現在僅能領十幾萬元而已。請問,你知道此事嗎? * 游院長錫堃:這部分已經有處理了。 * 周委員慧瑛:怎麼處理的? * 游院長錫堃:我記得在上任第一年時,關於七億九千萬元部分已經動支預備金,後來還有二十幾億元,農委會已經在做處理,將分成兩年負擔此部分互助金,所以,這部分已經處理了。 * 周委員慧瑛:如果有處理的話,你應該加強宣傳才對!因為現在農漁會的狀況是,恨者恆恨之,挺綠營的人都走不出去。本席認為要做一個有擔當的政府,你們就要把事情做好。此部分究竟不足多少錢?你竟然可以拿一兆兩千多億元出來解決銀行的呆帳,而農漁會互助金扣除被三十六家領走部分,現在還剩下多少?對此,你應該提出解決之道才對!如果你已經解決的話當然是最好,如果還沒有解決的話,要趕緊解決;否則,現在有很多傳言,說我們沒有擔當,無法解決此事。甚至,只要能夠有符合相關規定的配套措施,他們願意拿出他們信用部所賺的錢,來彌補其不足。請問農委會,你們能否提供這部分更詳盡的資料? * 李主任委員金龍:此部分農委會正在處理中,計算數字有兩種,一種是十八億元,另一種是五十二億元,分成兩年來協助他們;不過,我們還要再精算。 * 周委員慧瑛:分成兩年來把問題解決掉嗎? * 游院長錫堃:是的。 * 周委員慧瑛:那麼你應該要大聲說出來才對!因為現在的選情對我們而言,實在非常不利。如果政府真有解決的辦法,本席希望我們大有為政府能夠替小老百姓做些事情。他們願意將信用部的錢拿出來解決問題,假若可以從此方面著手的話,你們也應該配合修訂相關條文,否則引起不必要的怨懟,是很不值得的。 此外,「二二八牽手護台灣」活動,辦得非常成功,氣勢也營造起來了。台灣本土情結發酵,大勢一片看好。泛藍陣營也因為看到此氣勢,因此拋出年底要舉辦合併台北縣、市等公投的議題。在消極的策略運用上,他們是要藉此議題來模糊原本他們反公投的看法;在積極方面,當然可以做為吸引台北縣此最大票倉的選票。 連戰說,與台北市相較起來,台北縣原本就比較窮困,我們民進黨就是為了要讓台北縣更窮、更苦。這是非常荒唐的抹黑。民眾當然是不可能相信此事。不過有關國親所提推動縣市合併後「區域政府」的概念,此部分憲法並沒有規定,將來必定涉及修憲問題,茲事體大,區域政府合併後一定要將現有的「三級政府」變成「四級政府」,此又與我們精簡政府層級的政策是背道而馳的,這是降低政府的效能,並非百姓之福。 假若我們的整體資源不變,那麼直轄市資源分配的大餅,會變得更少,或是區域內的居民無法平均分配資源。又,假設要修改財政收支劃分法來提高此直轄市補助款的分配比例,則會影響其它非直轄縣市的資源,這會導致全國城鄉差距拉的越來越大。這也不是台灣之福。 以本席之見,的確應該鼓勵用台灣的公投來決定,台北縣究竟要與台北市合併?抑或是要單獨升格?不過,大家應該要重新思考,不要把院轄市神格化,當成一個很大的迷思,以為只要升格為直轄市,所有的問題都會迎刃而解,事實上,這是最大的亂源。本席相信院長不是政客,你應該要拿出政治家的魄力,你究竟要讓台灣成為什麼樣的國家,你就應該做什麼樣的規劃才對!今天台北市之所以成為天之驕子,就因為他是我們的「國都」,美國有一個華盛頓DC,哪有可能還會再出現一個洛山機DC,台北市之所以成為天之驕子,就是因為它是我們的國都,但這並不能解決它所有的問題,比方說,健保的費用台北市也一樣是一再拖欠。 本席希望你能夠當一位偉大的政治家,不要迷思在此院轄市的亂源裡面。假若今天台灣台北、台中、高雄都成為院轄市,可是餅只有那麼大,那麼所有的問題都會獲得解決嗎?請問院長,你的看法為何? * 游院長錫堃:主席、周委員。站在行政院的立場,如果有地方政府要升格,行政院都是樂觀其成,不會予以限制,比方說,台中縣市要升格,我曾經把台中市胡市長、台中縣黃縣長,以及台北縣蘇縣長一起找來,大家都有共識,認為應該要優先立法,通盤規劃後,再積極推動,假若沒有法律依據,即便是公投,也是不能處理。 因此公投之後,還是要依照法律條文相關規定。問題是,此方面的法律包括,比方說你方才所提財劃法,以及另外的地制法,送到大院已經一年多了,迄今尚未通過;因此,我們另外研擬行政區劃法,做相關規定。假若此二法行政院能夠在一個星期內通過的話,且即刻送到立法院來,並於一個月審查通過之後,即刻就可以實施。 換言之,不論是台北縣要升格或是與台北市合併,行政區劃法都有做此方面的規定。假若此三法沒有通過,即便公投之後,還是要依照此三法規來處理。所以站在行政院的立場,基本上是樂觀其成。凍省之後,要如何讓全國行政區域有更合理的規劃,行政院都有看法,也都已做了處理,只要法律通過,我們都會來處理。我覺得公投反而慢,因為公投要到年底才投票,事實上只要貴院的立法能快一點,法律通過之後,不要公投就可以做得到。關於台北縣是否要與台北市合併升格,行政院當然是尊重台北縣的意願,但因為台北市已經升格,而台北縣還沒有升格,所以我的看法是應該先升格再談是否要合併。 * 周委員慧瑛:非常好,我也贊同院長的看法。我們一定要有政治家的魄力與眼光,要有所為、有所不為,不要再迷失在院轄市的迷思裡。我們要追根究柢,根據國土規劃作行政區域的調整,這才是對人民最有益的。 另外,在二二八前夕,本席於疏洪道舉辦了一場二二八台灣勁歌的紀念演唱會,一共聚集了三、四萬民眾。在演唱會中,我們看到許多過去國民黨時代受到壓制,被視為村夫村婦的台籍台灣歌謠藝術家,包括鄭日清、洪一峰等,尤其是鄭日清都已經是八十多歲的年紀了,當晚仍舊手舞足蹈、又唱又跳,引起全場民眾熱烈的掌聲;而洪一峰雖然行動不便,但仍坐在椅子上,唱出非常生動、有朝氣的台灣歌謠;還有文夏、文香等老歌手,他們由「三兄妹」唱到「台灣祖國進行曲」,這些台灣歌謠都是有血有肉、與我們一起長大的,過去國民黨視之如敝屣,認為他們是村夫村婦,用國家暴力打壓他們,今天我們當家作主,是否應該為他們正名,讓他們在社會上恢復一個被尊崇的地位?日本的美空雲雀也是一個流行歌手,但日本認為美空雲雀的音樂不僅是歌唱,甚至視為至高無上的文化藝術,且是國家遺產的一部分,在二○○一年為她舉辦了一個紀念展。日本將美空雲雀視為國家民族的榮耀,而我們要如何對待當初在國民黨執政時受到壓迫的本土歌謠藝術家?歌仔戲現在都已走入國家劇院,請問你們要如何對待這些人,是要讓他們繼續流浪街頭、跑野台戲?還是要讓他們受到尊崇,進入國家音樂廳,接受民眾的歡呼? * 游院長錫堃:主席、周委員。對於這些本土的文化工作者而言,過去的文化藝術環境對他們比較不利,現在因為已經解嚴,非常自由民主。但中正文化中心兩廳院有一定的條件,他們只要符合條件都沒有問題,至於是哪些條件,建議主席可否請陳主任委員說明;如果他們有些地方不符合條件,文建會也可以考慮如何加以輔導。 * 陳主任委員郁秀:主席、周委員。根據兩廳院的標準,對於藝術文化的整體如何加以分級,都有一定的審查委員會,我們會將周委員的意見提出來。 * 周委員慧瑛:這些台灣歌謠藝術家可否上得了國家音樂廳? * 陳主任委員郁秀:當然可以,而且已經有前例,他們只要通過兩廳院審查委員會的審查就可以了。 * 周委員慧瑛:你要他們自己申請,這可能就會面臨另外一些問題,因為他們現在都是流浪在街頭跑野台戲,我們是否可以運用國家的力量? * 陳主任委員郁秀:他們自己也組成了一個學會,由學會申請就可以,上次這個學會也到過我的辦公室來。 * 周委員慧瑛:他們是一個弱勢族群,既然他們曾經用歌謠來見證台灣,我們就應用國家的力量來幫忙,促成這個演唱會。他們都是國家瑰寶,文建會甚至應該趁他們現在還是活生生的人的時候,趕快去作口述歷史或是歌謠採集。 * 陳主任委員郁秀:這些我們都有計畫,未來都會去做。關於申請的問題,上次學會來的時候,我們已將範例交給學會的行政人員,但申請還是要由他們提出,我們再核定。 * 周委員慧瑛:不要由他們申請,應該由我們主動舉辦一個演唱會,讓他們進入國家音樂廳。現在有這麼多活生生的人在我們面前,你們不妨在街頭做一些他們的塑像。 * 陳主任委員郁秀:文建會自己不能辦活動,我們是協助他們。 * 周委員慧瑛:希望文建會能協助讓這個願望早日實現,還要趕快幫他們做口述歷史、採集歌謠的工作。另外,你們也可以幫他們在做一些塑像,放在街頭、公園或是一些特別的地方,只要按下按鈕,就可以聽到他們的音樂,以此來紀念他們曾經對台灣文化的付出。 * 陳主任委員郁秀:我們會研究推動。 * 周委員慧瑛:希望能真的實現,如果今天我們當家作主了都還不能做這些工作,真不知道這些人何時才能見天日。院長,你說好嗎? * 游院長錫堃:主席、周委員。對於剛才陳主委承諾的,我當然都會支持。 * 周委員慧瑛:我們已經在執政,這應該是舉手之勞。過去國民黨執政,他們才有這樣辛酸的過去,現在我們應用國家的力量保護他們,賦予他們另外一層的生命。 另外,日前台北捷運公司預計花一千七百萬元,將台北縣市捷運沿線的拼音都改為漢語拼音,我想這是滿大的麻煩,因為所有站名、票價圖和摺頁等等都要改變,請問這到底要怎麼辦?這件事讓本席的感覺是一國兩制,好比光是一個汐止地名,從台北縣到台北市,標示的拼音就完全不一樣,在此情形下,試問我們如何做到觀光客倍增,讓在台灣的外國人搞清楚狀況? * 游院長錫堃:主席、周委員。有關這部分,我們當然是希望全國一致…… * 周委員慧瑛:你也支持應該全國統一,對不對? * 游院長錫堃:行政院在這方面其實已有全國一致的作法,研考會曾徵求許多學者專家的意見,而且也做好翻譯,所以各相關部會,例如交通部在推動上,也都照這樣做;至於地方政府的部分,行政院是希望儘量以協調的方式,協調地方政府支持中央的政策,俾使全國取得一致。 * 周委員慧瑛:如果你們希望台北市政府能夠支持,是否應有較為強而有力的約束辦法?由於目前中央並沒有強力的規範,所以台北市政府顯然並不在乎是否一致,依本席之見,捷運沿線的標誌,應納入大眾捷運法予以強力規範,倘若連這件事都無法成功,其他的問題要怎麼辦? * 游院長錫堃:中央是希望慢慢取得全國一致,但因目前並無法令強制,所以對於地方政府的權責部分,我們會儘量協調;以未來的情形來看,如果中央政府所管轄的範圍都已統一,那麼任何地方政府若有不同的作法,勢必會造成當地民眾的不便,所以我想這件事應該可以逐漸解決。 * 周委員慧瑛:真的可以解決嗎?本席認為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換人,如果中央和地方的執政者屬於同一黨,就很好做了,對嗎? * 游院長錫堃:我剛才已說過,我們會儘量協調,如果協調後還有意見,我們是希望隨著時間慢慢取得一致。 * 周委員慧瑛:希望院長對於這個問題能夠找到好的辦法,而且能夠強勢一點。謝謝。 * 主席:現在休息,下午二時三十分繼續開會。 休息(十二時十三分) 繼續開會(十四時三十二分)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繼續進行施政總質詢。 * 請林委員政義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林委員政義","主席","游院長錫堃","林部長陵三","湯部長曜明","高次長英茂"]} ``` * 林委員政義:(十四時三十三分)主席、行政院游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首先請教游院長,今天早上台中機場正式啟用,實現了阿扁總統的競選諾言,據聞,台中機場花了很多錢,不知其設施是否符合規定,是否符合國際機場的標準? * 主席:請行政院游院長答復。 * 游院長錫堃:(十四時三十四分)主席、各位委員。謝謝林委員的關心,台中機場絕對符合安全規定,所有安全規定我們都會注意,並依照法律規定辦理,對此,我已請交通部督促民航局一定要做到沒有問題。 * 林委員政義:根據報載及委員到現場觀察所知,台中機場除天花板不夠高之外,由於很多配套措施沒弄好,飛機只能往外飛,不能往內飛,對此,游院長有何看法? * 游院長錫堃:此事涉及執行層面問題,林部長比較了解,可否由林部長答復? * 主席:請交通部林部長答復。 * 林部長陵三:主席、各位委員。遷移水湳機場是台中地區所有老百姓十幾年來的要求,現在終於把水湳機場遷至清泉崗機場,我們的目標是把清泉崗機場變成中部國際機場,目前已完成第一期工作,不過,現在的航站仍屬於國內機場的航站。 * 林委員政義:還不符合國際機場的標準,對不對? * 林部長陵三:雖然現在還屬於國內機場的航站,但未來的目標則是將清泉崗機場列為中部國際機場,截至目前為止,第三班國際包機已經安全飛出去了。 * 林委員政義:那些包機飛到哪裡? * 林部長陵三:分別飛到日本、峇里島及帛琉,過去幾年,屬於國內機場的花蓮機場舊航站也曾飛過國際航線,只要有旅行社、觀光業提出包機要求,我們也同意澎湖馬公機場飛國際包機。 * 林委員政義:有關包機方面,目前中正機場的使用率都還不夠高,為何一定要讓清泉崗機場在倉促之間草率完工並使用呢?據報導,昨天還有泥水匠在那裡弄地板。 * 林部長陵三:如果這樣的話,花蓮也不需要包機了。之所以要包機,就是地方鄉親覺得有需要。 * 林委員政義:花蓮是花蓮,因為花蓮在東部,台中呢? * 林部長陵三:這三班包機也不是交通部安排的,是台中鄉親覺得有包機需要提出申請,經我們核准的。 * 林委員政義:這些包機從台中出發以後,能不能再飛回台中? * 林部長陵三:也可以回到清泉崗機場…… * 林委員政義:那些設施夠嗎?按照報導,你們都還沒有配套措施。 * 林部長陵三:可以飛回來,也可以在台中下降,但是服務水準不像桃園機場那麼方便,因此,當初台中商會提出申請時,我們建議他們由桃園中正機場飛回來。 * 林委員政義:據報載,民國一○七年清泉崗機場才能躋身國際機場,因為清泉崗機場還有很多措施沒有弄好。 * 林部長陵三:水湳機場遷移至清泉崗機場後,目前還屬於國內機場,明天水湳機場停用以後,台中地區的國內定期班機開始在清泉崗機場起降,九十二年到九十五年,我們已經委託顧問公司將其規劃、設計為國際機場,完成以後就是國際定期班機可以起降的時候,現在這個機場雖是國內機場,但是我剛才說過如果下個月、年底或明年,台中地區的老百姓有包機的需要,我們也可以核准,所以並不是今天飛三班之後,就要到民國一百年才再有包機。 * 林委員政義:這以經濟考量來講說不過去,可以說完全是政治考量,這完全是阿扁政府想要藉此宣告已經達成競選諾言,騙騙中部的選票,其實真正的乘客還是認為水湳機場比較方便,而乘客是每天有的,但包機一年不知只有幾架?所以,請不要再利用此事來騙選票。 * 林部長陵三:跟委員報告,從明天開始是每天都有班機,就是恢復水湳機場原有的國內班機,另外,民眾如有需要申請包機,我們可以核准。 * 林委員政義:如果沒有需要,你們就關起來養蚊子嗎? * 林部長陵三:沒有需要的話就是國內機場。 * 游院長錫堃:主席、林委員,我來說明一下,清泉崗機場要變成國際機場是政策上已確定的事情,但是不是一步到位,而是分三期實施,第一階段就是把水湳機場遷過來,使清泉崗成為國內機場,這就是朝向國際機場跨出一大步。第二階段就是把跑道做得更好,而這到九十五年就會完成。第三階段還要徵收部分土地,以延長跑道。逐步完成之後,清泉崗機場就具有國際機場的規模了。 * 林委員政義:游院長,你是把本席當作白癡還是把老百姓當作白癡?你這種分期的說法是說不過去的,事實上,機場要啟用就應該把相關設施做得非常完善,中正機場第二航廈為何沒有草率啟用?現在的清泉崗機場怎麼和中正機場第二航廈來比?目前清泉崗機場還有很多安全設施都還沒有做好,這叫做什麼第一階段?第一階段至少要能夠安全使用才能啟用吧?院長,你講話也要有專業,如果你不夠專業的話,就不要假裝專業。這件事情怎麼評估都說不過去的。 本席現在想請教國防部長。 * 游院長錫堃:主席,我要向林委員說明。剛才林委員這樣講,是因為林委員沒有去看,你是看報紙,所以才有這樣的誤會,你誤會了。 * 林委員政義:我不是只有看報紙,我也蒐集了很多資料。 * 游院長錫堃:主席、林委員,我是尊重你是科學家,最好你去看了以後再講。 * 林委員政義:我不必去看,我的同仁有去看過,媒體也報導得非常清楚。 湯部長,本席現在關心的是,台中國際機場開始啟用,雖然現在還暫時作為國內機場,但根據媒體報導,跑道要移開,請問台中清泉崗機場是不是台灣非常少數幾個具戰略性的機場之一?現在把民用機場和軍用機場混在一起,對我們的國防有何影響?我非常擔心我們國家安全。 * 湯部長曜明:主席、林委員,剛才談到這個問題,我們必須追溯到五年前,五年前我們就已經政策決定,水湳機場要遷到清泉崗機場,而清泉崗機場必須維護以下三個政策:第一,不要影響戰備;第二,軍民分開;第三,國際航線的跑道要重新闢建。在國際航線的跑道未闢建完成之前,飛國內班機時以戰備、訓練為優先,這是當時的政策,所以我們一路走來都是朝著這個方向逐步推動。因為五年前我擔任總長,所以這個政策的形成我完全參與、完全瞭解。這個政策決定之後就由交通部民航局去推動,完全在這個政策之下,由他們去規劃。所以目前來講,清泉崗空軍的戰備、訓練未受影響,因為還是以軍方需要為優先。 * 林委員政義:軍方有要求民航跑道和軍用跑道要分開多少公尺,對不對? * 湯部長曜明:對。 * 林委員政義:現在做到沒有? * 湯部長曜明:因為現在還在規劃中,尚未闢建。 * 林委員政義:還在規劃當中,你就把部分軍用機場移作民用機場,這樣說不過去吧? * 湯部長曜明:軍民雖共用一個機場,但是是分開使用,空軍部隊在東邊,民航在西邊,當時國防部和交通部曾現地會勘,由專業人員作這樣的決定,所以這沒有影響。 * 林委員政義:這很難能夠說服一般有知識的民眾,我想你們是找了很多藉口,硬要兌現阿扁的競選承諾。 * 湯部長曜明:主席、林委員,我剛才特別提到五年前所定的政策就是如此,我特別向委員報告這個時間點。 * 林委員政義:但是很多準備工作你們還沒有準備好啊! * 湯部長曜明:準備工作國防部完全沒有參與,交通部長可以向委員報告。 * 林委員政義:院長,上禮拜五外交部在陽明山天籟溫泉會館舉辦一個小型的研討會,主要是為了參與南太平洋島國的援助工作,外交部希望能將我們的外交延伸到南太平洋去,請了七、八位澳洲的專家學者和實際主導澳洲在南太平洋援助工作的人員參加,本席也參加了,因為外交部有一位過去駐澳洲的館長,明白我在澳洲居住多年,對澳洲的情況相當熟悉。當天的活動安排非常好,都是真正在討論問題,我們也希望能夠徵詢澳洲朋友的意見,看如何能夠讓我中華民國參與援助南太平洋島國的工作,以擴展我國外交的影響力。這些澳洲朋友直率地說,他們以往對台灣的參與非常質疑,也沒有表示過特別的歡迎之意,認為澳洲在南太平洋上,就由他們主導援助工作即可,台灣要去做什麼? 但最近他們的態度已有改變,表示歡迎台灣去參與,但強調不希望是金錢外交,因為過去有別的國家為了要參與,使用金錢外交手段,造成他們很大的困擾。在本席參加之前,並沒有看到任何與援助南太平洋國家不相關的議題,但當天下午外交部研究設計委員會劉主委突然宣布,晚餐之後將安排國安會林正義諮詢委員作專題報告。本席當時就想,如果報告內容與援助南太平洋國家有關,那大家都不會反對,結果這位林先生報告的主題是「關於台灣的安全問題」,但實際上整個內容都談到公投,而且是非法的公投。並有誤導的嫌疑。外賓中有一位教授是雪梨大學的研究所所長,在他演講完後就提出質疑,為何台灣這次要選總統卻都只談公投?他並表示,澳洲在大選時,主要的議題都是經濟與教育,公投不會是大選的主軸,但台灣卻將公投當成大選的主軸。這些作法令外賓感到訝異,此外本席也認為,那種場合是我們徵詢外賓意見、尋求幫忙的場合,我們竟拿一個具有爭議性的議題作為報告主題,這是非常不恰當的事情,給人非常不好的印象,本席非常希望今後任何部會辦類似活動時,邀請外賓參與要按照設定活動內容進行,不要把與議題無關的事情摻進來,對外國人而言,這會讓人家覺得受騙了。本席希望游院長能交代各部會,以後如果有類似活動時,不要這樣做。 * 游院長錫堃:主席。是否能請外交部說明?因為這件事情我從頭到尾都不知道。 * 主席:請外交部高次長答復。 * 高次長英茂:主席、林委員。對於剛剛提到的問題,雖然開會主題是關於南太平洋國家的安全關係或與我們的合作關係,但因為目前國際社會中到台灣來的學者與專家,對我們的選舉與公投都相當有興趣,同時也把公投當作與整個亞太地區和平安定有關的議題,我們的研設會是從這個角度切入,所以邀請國安會林正義諮詢委員報告。 * 林委員政義:請次長回去以後,調閱他當天的報告內容,平心靜氣地看看。 * 高次長英茂:是的。 * 林委員政義:以本席個人而言,他在公開場合說泛綠陣營支持台獨,泛藍陣營支持統一,在言論上有很多誤導之處,如果要公開地講,那就把這次公投宣布為台灣獨立公投,為什麼要在那邊騙呢?你們把表面上的說法從防禦性公投轉到和平性公投,但對外賓報告時卻說泛綠陣營支持台獨,這是非常不好的事情,希望你回去後將紀錄調出來看看,那是非常不恰當的作法。 * 高次長英茂:我沒有參加當天的會議,回去後會將講稿調出來研究看看。 * 林委員政義:好的,謝謝。不知道游院長是否記得,去年本席在這裡質詢時告訴過院長一件事情,站在學者立場而言,我們要儘量公正、客觀,當時本席聽到阿扁總統一天到晚被人家批評、被人家罵,有時我也不太敢相信,所以本席請助理去查,看看阿扁總統這三年來,在台灣的經濟上及各方面作了哪些貢獻。這件事情游院長還記得嗎? * 游院長錫堃:主席、林委員。我知道林委員曾提到澳洲如何進行環境保護的事情,例如雨水及核廢料的處理等等,這些事情大致上我都記得,但對於這件事情,我…… * 林委員政義:本席當時請問游院長,阿扁總統這三年來,對台灣的經濟及各方面的建設作了哪些貢獻?當時游院長一時無法回答,最後給本席的答案是政府作了一件貢獻,那就是「軍隊國家化」,如果游院長不記得,我們可以把立法院相關的紀錄調出來。 * 游院長錫堃:不可能這樣子。 * 林委員政義:當時你想了很久但想不出來。 * 游院長錫堃:主席、林委員。我不會想不出來,除非委員不讓我講清楚,否則要花很久時間才能講完,因為陳總統做了很多事情。 * 林委員政義:我是請游院長把陳總統一些最重要的貢獻講出來。 * 游院長錫堃:現在嗎? * 林委員政義:你現在要講也可以,去年你講不出來,現在再請你講一次。 * 游院長錫堃:我不相信我去年講不出來。 * 林委員政義:等散會後我們把相關紀錄調出來,到時再給游院長看,你去年確實講不出來,只提到軍隊國家化這件事,其實我們的軍隊早就國家化了,你們的貢獻就是把軍隊綠化了,讓我們的軍隊、國防士氣大降。 另外,現在失業問題很嚴重,對於一個負責家計但卻失業的民眾,如果家庭負擔很重,他的心情如何,院長是否想像過?他的壓力如何? * 游院長錫堃:主席、林委員。事實上,總統在施政上做了很多事情。由於我尊敬委員,所以不願意占用你太多的質詢時間,不過談到失業的問題,其實我們在這方面有很多措施,包括希望工程、永續工程,以及貴院也支持的公共服務擴大就業計畫等。林委員應該也記得,我上任第一年時的失業率最高到百分之五點三五,年平均是百分之五點一七,但現在最新一個月的失業率已經降到百分之四點五三,而去年整年的失業率是降到百分之四點九九,所以年平均失業率是降了百分之一以上。因為失業不會是今年做,今年就看得出,換言之,阿扁上任時失業率高也不會是他上任馬上失業率就高,而是有前因後果的,委員是科學家,這方面應該很清楚。不過不論如何,我在此報告,經過大家的努力,失業率的確有持續下降。 * 林委員政義:我同意,我也跟很多同仁、朋友講,你們上任之後,經濟不好不能完全怪你們,但是如果上任之後的第二年經濟及就業狀況持續不佳,你們就應該開始負責任了,上任之後,什麼情況不好,如果能馬上推動相關政策,兩年後應該會開始看到成果。比如你所推出的解決失業方案二百億元,其實大家都知道你用到哪裏去了,所謂的能夠解決失業的方法,只不過是變相的救濟金而已,你們若能到社會上很多地方問問看,就可以知道,很多領這些錢的人到了各個機關、團體中都是在那邊做一些有的、沒有的事情,沒有真正具有價值及生產力的,當然,少數是有,但是絕大部分是沒有,這是我們所得來的報告。而且你也不是讓他們培養一技之長,以便在這兩百億元用完後,仍有繼續工作機會,繼續讓他們有收入。我雖然是學工的,但我也學過管理,我在澳洲就失業及技術方面的關係做過相當長時間的研究,對於失業的解決方案,我也有一些策略,但就我所觀察,你所提出來的這些措施,不見得能實實在在地減少失業狀況,希望游院長要好好考慮這些因為失業而痛苦、自殺、家庭分裂的問題,並趕快想辦法解決,不論你剩下幾天,只要有一天的努力,就有一天的收穫。好不好? * 游院長錫堃:謝謝委員的指教。 * 主席:請陳委員劍松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陳委員劍松","主席","游院長錫堃","許次長應深","蔡主任委員英文","林部長陵三","陳署長建仁","李主任委員金龍"]} ``` * 陳委員劍松:(十五時四分)主席、行政院游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在最近的電視廣告中,行政院執政團隊一直標榜自己是很有效率的政府,可是昨天演出的一齣荒謬劇,讓我們看出原來行政院的效率是這樣的:前一天才公布,一個大陸新娘來這邊必須有五百萬元的保證金,早上又說暫緩三個月才實施,接著到晚上馬上又改口說取消了。院長,你覺得這是行政院的效率嗎? * 主席:請行政院游院長答復。 * 游院長錫堃:(十五時五分)主席、各位委員。是否建議由內政部來作說明? * 主席:請內政部許次長答復。 * 許次長應深:主席,委員您好。對於剛才委員所指教的部分,昨天內政部余部長跟陸委會相關的團隊夥伴都對這次所謂財力證明的部分特別就相關法規內容加強釐清,讓民眾能充分了解,換言之,也是從善如流。 * 陳委員劍松:從善如流!原來你們現在才發現一開始的那個決定是錯誤的,後來因為要從善如流,才作這樣的變更,這個朝令夕改的政策,你認為是從善如流,可見政府的一些政策是閉門造車,不曉得社會情況是什麼麼,對實際情形根本不了解,所以才有這樣的法令,而我們從報章雜誌中看到,余部長一再強調他對整個法令的修改都不曉得。今天部長沒有來,所謂自己做,自己擔,次長,因為整個法令是你擬訂的,所以就由你來這邊受苦。我認為部長這樣也不對,這是很重要的議題,他應該要來面對才對。我在報章雜誌上又看到,據稱內部官員透露,陸委會主委曾經打三通電話給內政部部長,我不曉得陸委會主委有沒有打這三通電話、內政部部長到底有沒有接到這三通電話,可不可以請陸委會主委答復? * 主席:請大陸委員會蔡主任委員答復。 * 蔡主任委員英文:主席、委員。我有打這三通電話,打這三通電話主要是因為我們有時間上的考慮,由於第二波的子法是在三月一日生效,我們打這三通電話是請內政部能夠加速處理這件事情,這是速度的問題。 * 陳委員劍松:所以報章雜誌上寫的是正確的,主委有打這三通電話給內政部長,是內政部長就這個問題沒有作透徹的了解,請問是你們自己的溝通出了問題,還是余部長自己推拖? * 蔡主任委員英文:我再講一遍,我打這三次電話主要是希望內政部在處理的速度上能夠趕上三月一日,這是速度的問題,並沒有談到內容的問題。 * 陳委員劍松:你是打給部長,還是他的部屬? * 蔡主任委員英文:我打給部長。我講的是我們處理的速度問題,我們沒有談到內容問題。 * 陳委員劍松:游院長。今天陳副主委明通在陸委會的例行性記者會上說,政府的施政是一體的,對於法令的擬訂也是一體的,所以對於法令的認知也是一體的。結果今天我們看到的是,主委說她有打過這三通電話,主要是希望內政部趕快擬訂這個法令,但余部長說部屬對於這個政策都沒有通知他,他也不了解,而且事實證明他昨天在委員會之前也不了解。所謂施政是一體的,法令認知是一體的,原來是這樣!再請問主委,假如施政與法令認知是一體的話,主委會打這些電話給內政部,是否意味著你認為大陸配偶來臺長期居留要五百萬元保證金是正確的,所以才認為要加速進行,對不對? * 蔡主任委員英文:主席,委員。我想這是過度解釋了,如果委員給我一些時間,我可以將整件事情作個說明。 * 陳委員劍松:那你叫他加速擬訂法令是要他擬訂什麼,如果不做變更的話就不必加速擬訂了嘛! * 蔡主任委員英文:委員,這是整套的法令,這個法令非常龐雜,財力證明只是其中的一個項目而已,其他還涉及兩岸關係條例修正之後,大陸人民在台灣居留及定居的規定,所以它是一個很龐大的執法作業,不是單純規定大陸配偶的問題。而且您剛才提到財務的問題,財力證明是適用於所有大陸地區的人民,不是專對大陸的配偶所規定的,所以它在處理時就把所有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台灣身分證時所需要的財力證明作一體的處理。這個五百萬的規定與其他條件都一起併列,包括他在過去一年每個月的收入必須有基本工資兩倍以上,比如三萬元;或是其存款必須達到一定的程度,五百萬元並不是唯一的標準。我們後來也釐清了這五百萬的問題,它其實不是適用在配偶的情況,它是適用在其他大陸人士在台灣申請身分時所需要的財力證明。至於配偶部分,過去在外籍配偶的情況下,都是以存款或是以基本工資的條文來適用。 * 陳委員劍松:游院長,聆聽了蔡主委的解釋之後,我們發現了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就誠如媒體所指的,是在閉門造車。雖說這是一整套龐雜的法規修訂,但是你要知道,多數娶大陸新娘的台灣男人都是家境較差者,所以規定要他們提出財力證明,對他們而言是很大的打擊,這是社會的現況,你們不去瞭解,才會造成這種閉門造車的情形。 第二點非常荒謬的是,蔡主委說財力證明的規定不是只針對大陸配偶,是所有要來台灣申請身分證時所需要的規定。然而,內政部竟然搞錯了,我不知道他是對法令不瞭解,或是因為溝通不良,對施政的法令沒有一致的認知。 游院長,既然如陳明通副主委所說的,施政是一體的,法令認知是一體的,行政院仍必須要加油,否則你所說的「效率」會笑死人,政府朝令夕改,這叫做「效率」?真的會笑死人!院長,你們是否要做修正、要改進、要加油,要不要? * 游院長錫堃:主席、陳委員。謝謝陳委員的指教。這件事從媒體的報導看來,陳委員剛才所指教的這些是有這樣的感覺,我們以後在內部的溝通方面會加強。現在的結論很清楚,就是有關經濟和婚姻兩方面的規定。經濟的移民就需要五百萬的證明;婚姻方面又分為三部分,一是前一年的在台平均每月收入合計必須達到基本工資的兩倍;一是大約三十八萬元存款的規定;另一個就是需要主管機關的同意。現在都已經釐清了,應該沒有問題,非常謝謝你的指教。 * 陳委員劍松:要加油啦!要不然你們標榜什麼「行動內閣」、什麼「效率」,真的會讓全國百姓看不下去。請主委與次長回座休息。 方才林政義委員質詢有關清泉崗機場的問題,院長,請問清泉崗機場是國際機場或國內機場? * 游院長錫堃:現在還是算國內機場,而清泉崗機場要成為國際機場就是台中必須要有國際機場,這個政策必須要釐定。 * 陳委員劍松:你認定的清泉崗機場是國際機場或是國內機場? * 游院長錫堃:是國內機場。 * 陳委員劍松:那麼為什麼交通部所有有關清泉崗機場的報告、簡報都是以國際機場為名?你剛才的解釋是「分階段」,如果分階段的話,清泉崗機場現在還是國內機場不是國際機場,既然它是國內機場,請問院長,我們可以讓國內機場飛國外線嗎?安全上沒問題嗎? * 游院長錫堃:我剛才是說,它作為國際機場的政策已定,但要分階段完成;它現在還是國際機場的規模…… * 陳委員劍松:現在是國際機場的規模或是國內機場的規模,請再講一次? * 游院長錫堃:現在是國內機場的規模,它可以飛國際包機,這在馬公、花蓮都有前例可循。 * 陳委員劍松:所以院長要在此鄭重向媒體、向全國同胞說:台中的清泉崗機場,在阿扁執政四年的最後一年,還是一個國內機場,不是一個國際機場。 在此,我要向游院長說明,我不反對台中有國際機場,而且我也是住在台灣中部,我也很希望台灣中部有一座國際機場,但是我不希望是一座草率的國際機場。 院長,清泉崗機場的包機只包一天,而且只可以升,不可以降。方才交通部林部長表示,今天的包機是因為旅客自己為了方便的考量,所以最好是回程在中正國際機場,假如他願意回程到清泉崗機場的話也可以,部長是否有這樣講?假如旅客包機赴日本或峇里島,若是他在回程時願意降落在清泉崗機場,這在安全問題上可以嗎? * 主席:請交通部林部長答復。 * 林部長陵三:主席、各位委員。可以,安全沒問題,但是不方便。 * 陳委員劍松:有什麼不方便? * 林部長陵三:因為有一些國際機場的地面設施…… * 陳委員劍松:是機場跑道的設施不方便、不安全,或只是內部檢查的不方便? * 林部長陵三:清泉崗機場的跑道是可以適合B-52起降的跑道,強度絕對夠。 * 陳委員劍松:部長是否睜眼說瞎話?我們都知道,清泉崗機場除了跑道比較短之外,其停機坪的迴旋空間也不夠大。而且,民航局局長也說過,以後如果要在清泉崗機場包機的話,也只能飛福克五十或一百而已。至於波音七三七及七五七,不可能在清泉崗機場降落。 林部長剛才說今天起飛的包機是像波音七三七或七五七這種中型的飛機,它至少比福克五十、福克一百還大,假如以現在的滑行道而言,其迴旋空間是不適合降落的。今天是為了包機,所以將機場淨空,所有國內線的飛機都沒有進場,等過幾天,國內線的飛機進場的話,請部長坦白講,到那時候,迴旋空間夠不夠大? * 林部長陵三:這就是我剛才說不方便的部分。 * 陳委員劍松:對啊!所以我是問你滑行道的問題,你卻說是內部檢查的問題。 * 林部長陵三:我沒有講內部檢查的問題。我是說不方便。國內機場的班機正常營運起降時,如果包機出去以後,國際航線的飛機回來時就不回到這個航站,而是放在軍方的停機坪,那邊的設施不像現在民航站這邊的完備,所以比較不方便。 * 陳委員劍松:部長,你要向國人說明,像波音七三七、七五七這種大型飛機,只可以飛出去,不可以在這裡降落,原因是整個設施都還沒有完備,還沒有具備國際機場的設施。 當初國防部行文給交通部,他們考慮到清泉崗機場要改為民用機場必須有三個原則,這三個原則報章上也都報導得很清楚;假如國人重視這個問題的話,應該也會非常清楚,其中有一個原則就是跑道不能讓國防軍機與民用客機共用。這三個原則的問題都能夠解決,清泉崗機場才能作為民航之用,結果現在這些問題解決了沒有? * 林部長陵三:跟委員報告,國防部有三項原則,現在完全是遵照這三項原則執行,在此三原則下,國際機場正式完成,要先做出一條跑道供軍方使用,因為現在只有一條跑道,這條跑道是以戰備為主。在嘉義機場及台南機場也同是軍民共用跑道,所以塔台是由軍方管制,民航機是接受軍方指揮,清泉崗機場也是一樣,現在是接受軍方指揮。等到民航局新做成一條跑道,並在這條跑道距離一千五百二十五公尺處,興建一條新的跑道,屆時軍方使用一條跑道,民航機使用一條跑道,到那時才正式供國際機場的班機起降。 * 陳委員劍松:雖然部長一再強調指清泉崗改為國際機場後才要遵循此三項原則,講了那麼多,其實不過就是如此。去年一月六日,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發出新聞稿,其中提及評估台中水湳機場遷移至清泉崗機場的可行性,考量到若要開放清泉崗,必須依據三項原則,其中第三項原則,就是軍民應分別使用不同跑道,並能合乎國際標準互不干擾。所以開放清泉崗機場就必須合乎這三項原則,而非如部長剛才所言,達成國際機場的規格才要考慮這三項原則。可見就如本席剛才所言,你們的政策會變來變去,本來是要求五百萬的保證金,一天之後就改變了。機場所適用的原則,從九十二年到九十三年間,一年的時間就改變了。到底你們有沒有原則?這三項原則算不算原則? * 林部長陵三:我們現在就是遵照這些原則在執行。 * 陳委員劍松:部長剛剛是說如果要符合國際機場的規格,才要考慮這三項原則。 * 林部長陵三:我是說國際機場啟用時,要遵照這三項原則,就是要有另外一條跑道。 * 陳委員劍松:原來你們發布的新聞稿是假的?開放清泉崗機場新聞稿的三項原則中,有一項要求是軍民有不同的跑道。院長,不要為了在選舉前造勢,多一天可剪綵,就將專業及老百姓的安全考量捨棄不顧。台中現在還是只有國內機場,雖然美其名有了一個未來的國際機場,但這不是他們要的機場,至少要能符合安全。 * 游院長錫堃:主席、陳委員。陳委員剛才講的大致上都對,但其中可能還有一些誤會,與事實有出入,事實上很清楚,就是分成三階段,第一階段就是把水湳遷過來,現在只是讓水湳過來,遷過來之後即可包機,此並無特殊之處,與馬公及花蓮機場都一樣。第二階段就是做一條跑道還給軍方。第三階段就是把跑道加長,可以做為國際機場之用。本案就是逐步進行,等到開放成國際機場,一定會遵守這三項原則。 * 陳委員劍松:本席剛剛已經講得很清楚,除非你明確表示原來的三項原則已經修正,因為原來三項原則是指開放為民用時的原則,現在改為國際使用時的原則,所以已經修正了。如果不修正,你剛才所講的內容就有錯誤。如果不進行修正,就表示政策在搖擺。 * 林部長陵三:沒有修正,如果有這樣的誤會,也許是對上一次的文字有所誤會。 * 陳委員劍松:不是誤會,這可不是媒體所寫的,是你們所寫的,是你們發布給媒體的新聞稿。現在所評估的清泉崗機場,其助導航燈光還未符合國際標準,部長不知還有沒有印象,新加坡航空公司發生空難的原因,就是因為中正機場的助導航燈光未符合國際規定所致。如今清泉崗機場的助導航燈光尚未符合國際規定就開始使用,這些飛機及旅客能安全嗎? * 林部長陵三:這是符合規定的。 * 陳委員劍松:有符合規定嗎?部長在這裡講,到底是否符合規定? * 林部長陵三:經過民航局檢查合格。 * 陳委員劍松:部長表示都符合規定? * 林部長陵三:是民航局檢查合格。 * 陳委員劍松:你回去查,根據交通部自己的評估是尚未符合國際標準,所以部長對此事不是很清楚,而且對安全的考量並不用心。一個未符合國際標準的設施,你們就准許其使用,如果旅客的安全受到威脅,院長及部長都要為此負責,甚而連陳水扁總統都要負責。 院長是農家子弟,且一再標榜自己來自農家,所以對農民的照顧不遺餘力。但農民在前年走上街頭,如果你真有回到鄉下或是你的故鄉,就會看到農民所受的痛苦,若非親身所見,無法真正感受到,不是坐在台北吹冷氣的人所能體會。 養雞業者受到這次雞價狂跌的衝擊,難道養雞業者有罪嗎?本席要請教院長,為何雞價會狂跌? * 游院長錫堃:主席、陳委員。養雞業者受到雞價狂跌的衝擊,當然與禽流感有很大的關係。 * 陳委員劍松:雞價狂跌時你如何照顧農民?一旦雞價低於成本時,行政院必須採取何種措施? * 游院長錫堃:主席、陳委員。有關這部分與過去不同,因為我們訂定了九五計畫,就是當價格跌到成本的百分之九十五時,我們就會全面無限量收購。 * 陳委員劍松:過年前世界各地出現禽流感,國內雞價全面下跌時,農委會曾啟動九五機制,原來預訂為二十萬隻雞,後來又增加了五萬,共銷毀了二十五萬隻雞,結果雞價從每台斤十八元上升到二十四元,表示此一機制確實發揮作用,但衛生署檢疫局施副局長提出「棺材說」後,雞價開始狂跌。本席要請教院長,因為施副局長的一席話,結果讓養雞業者承受此一損害。施副局長所謂的「棺材說」是否能成立,說法是否正確? * 游院長錫堃:主席、陳委員所指教,後來他曾進行解釋,這部分並非其本意。衛生署是希望喚起國人注意,不要造成人禽間的相互感染,所以他並無惡意,演變成這樣一場風波也非他的本意,他後來也向社會進行解釋。 * 陳委員劍松:由於衛生署署長比較專業,本席要請教衛生署署長,到底這次台灣的禽流感是否為人畜共通之疾病? * 主席:請衛生署陳署長答復。 * 陳署長建仁:主席、陳委員。H5N2的禽流感病毒不會有人畜共通的感染,就是如院長剛剛所講的。 * 陳委員劍松:若是人畜不會共通,署長要鄭重向國人宣佈,現在台灣養雞業者所面臨的H5N2禽流感,不會因為食用雞肉就會感染到禽流感。 * 陳署長建仁:確實不會。主席、委員。我們不僅再次宣佈,且在電視上一再向民眾教育,H5N2的禽流感病毒是不會由禽傳染給人,而且人接觸時也不會得病。我們已經加強宣導,對於施副局長所造成的困擾,請容我說明一下。實際上一九一八年的禽流感,在禽可以傳給人的情況下,造成很大的流行。 * 陳委員劍松:署長,這些在報章雜誌上都已寫了很多,本席只想聽到一句話,即台灣的H5N2禽流感,人們即使吃了這些雞肉也不會有影響,但因為施副局長講了這些話,使得很多百姓都產生遲疑,懷疑吃雞肉會不會染病,因而導致雞價狂跌。院長在雞價狂跌之初啟動了機制,可見院長有照顧農民的心意,也付諸行動,並且看出了成效。但是如今雞價狂跌的原因不是禽流感,而是因為衛生署的誤導,造成雞價狂跌不振。這是行政院團隊捅出來的婁子,院長要儘速設法解決。院長可知現在雞價下跌到什麼程度?銷售的情況是如何悽慘?據本席所知,台灣有色雞一週的正常產量是兩百萬隻,而台北環南市場及高雄、台南市場的銷售量不到五成。換言之,自從施副局長那席話之後,每週就有一百萬隻雞滯銷,一個月下來就有四百萬隻雞滯銷,供過於求固然是原因之一,民眾不敢吃雞則是另外一個原因。要處理這四百萬隻雞的最好方式就是化製,不要讓它們出現在市面上。農委會主委對農業雖然用心,可是下情無法上達,因此我們並沒有看到成效。日前養雞業者在金門開會,會議結論是兩百萬隻雞要處理,其中一百萬隻採取化製,另外一百萬隻採取二次加工。誰知回到台灣開會後,卻改成五十萬隻化製,一百五十萬隻二次加工,讓養雞業者認為農委會並不是真正想要解決問題,而是要圖利加工業者。因為二次加工時,每台斤政府會補助十元,加工業者只要以每台斤十五元就可買到這些雞,加工所得都是業者的。本席並不懷疑主委,但是你的部屬可能和加工業者掛鉤,犧牲掉農民的權益,你認為這種做法對嗎? * 主席:請農委會李主委答復。 * 李主任委員金龍:主席、陳委員。上週末我已經和委員通過電話,這些決定不是農委會單方面作成的,而是透過中央畜產會和養雞協會、養鴨協會、養鵝協會等的業者共同作出的決定。最後有八十萬隻土雞化製掉,兩百萬隻白肉雞凍存。委員希望全部化製,但是目前市場逐漸在恢復中,可食用的東西如果統統化製實在有點可惜。 * 陳委員劍松:你們接觸的業者不是真正的養雞戶,雞農自救會將於下週四北上抗爭。主委已被下屬矇蔽,若是真要解決問題,不要說兩百萬隻雞,連四百萬隻也得化製。本席知道院長有心解決農民的困難,現在對於這四百萬隻滯銷的雞所能採取的最好方式就是化製,我們不敢要求這麼多,但至少應從原訂的一百萬隻化製提高到兩百萬隻,院長對此以為如何? * 游院長錫堃:主席、陳委員。關於這個問題,我請李主委和委員溝通,儘量解決雞農的困難。 * 陳委員劍松:該尊重專業時應尊重專業,主委身為農家子弟,相信也了解市場的問題。現在有四百萬隻雞滯銷,化製其中的兩百萬隻並不過分,這只是對問題加以補救而已,還不是全面性地解決。如果本席提出的數據無誤,院長可否同意把兩百萬隻雞化製,另外一百萬隻二次加工? * 主席:陳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農委會以書面答復。 * 現在請李委員鎮楠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李委員鎮楠","主席","游院長錫堃","李主任委員金龍","林部長陵三","許次長應深"]} ``` * 李委員鎮楠:(十五時三十五分)主席、行政院游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上個月下旬,本席從電視上看到院長在最高民意機關立法院,被「青瞑黨」的委員蹂躪、糟蹋及侮辱,而院長當場退席,展示出台灣人的骨氣和尊嚴。身為國家最高行政首長,竟然被不肖的國會議員糟蹋,幸好院長有正確的行動,本席在此加以肯定。 今天本席以「公平正義、快樂希望」作為質詢的主軸,請院長以二十幾個字說明自己的從政理念。 * 主席:請行政院游院長答復。 * 游院長錫堃:(十五時三十七分)主席、李委員,謝謝李委員的指教。依據憲法的規定,行政院是最高的行政機關,我們的理想是讓每一位老百姓都能安居樂業,讓經濟永續發展,不論教育、文化或藝術等各個生活層面都有很好的品質,使台灣在國際上保持最佳的競爭力,屹立不搖。 * 李委員鎮楠:民進黨在威權時代就以解除戒嚴作為訴求,希望做到民主、公平和正義。隨著時代的進步,阿扁擔任台北市長時則以「快樂、希望」作為訴求。因此,今天本席才以「公平正義、快樂希望」作為問政主題。接著,本席想請教院長是地主還是佃農? * 游院長錫堃:主席、李委員。在戶籍謄本上,我原本的職業是自耕農。 * 李委員鎮楠:本席也是自耕農,而且是佃農。關於農漁會信用部的問題,現在由十家銀行接管三十六家農會信用部,在泛藍陣營的運作之下,被說成好像新政府要來消滅農會。政府今年成立的農糧署與農業金融局,都是為了要照顧農民,藉這個機會,請李主委與院長說明一下。 * 主席:請農業委員會李主任委員答復。 * 李主任委員金龍:主席、李委員。非常謝謝委員對農業的關心對農民權益的維護。去年大院通過農業金融法之後,我們就成立農業金融專案小組,到目前為止,召開過八次會議,最近一次是二月二十四日,由農委會邀財政部、中央存保公司與三十六家被接管農漁會的總幹事在本會召開會議,並獲得共識,我們願意幫助他們解決這些問題,在被接管農漁會的資產鑑價方面,現在在農漁會與政府機關之間確實還存有一些認定上的爭議,不過,財政部願意協同一起來解決,在這個問題解決之後,我們將輔導他們以新設信用部的方式來成立信用部,以增加對農、漁民的金融服務。 * 李委員鎮楠:依主委的答復來看,中央主管官署對基層縣市農、漁會信用部的輔導,成立了農糧署、農業金融局完全是為了幫助農、漁會。 在新制實施之後,本席訪察地方基層農會,他們均認為政府這項德政非常好,但本席認為農委會的宣導還不太夠。有一些政府良好的政策常被在野黨以政治立場抹黑、扭曲。 就行政部門前來立法院召開秘密會議來說,以國防部前來國防委員會召開秘密會議為例,在秘密會議結束之後,泛藍立法委員立刻打電話爆料給媒體,在這種情況之下,行政部門的官員到立法院還敢說實話嗎? * 游院長錫堃:主席、李委員。非常謝謝李委員讓我們有機會做進一步的說明。有關這三十六家農會信用部被接管的事情,農會當然要協助政府照顧農民,但是,有一些農會的信用部因為經營不善,逾放比例高達百分之三十、四十,如果政府不對這三十六家農會進行處理,這就是不負責任,因為這會影響、侵犯農民與存款人的權益,這是當時的背景,而且是用立法院通過的法律來處理這三十六家農漁會。記得當時財政部是拜託這些銀行;因為他們的淨值已經為負,因此,銀行並不很樂意前來處理;現在整頓好了,這三十六家農會希望再有信用部,農委會與行政院均認為,雖然農會不等於農民,但是,如果農會能夠盡責、健全,有信用部來照顧農民,對農民也是好的,只要農會不要經營不善,逾放比不要過高,基於這樣,政府將協助這三十六家農會成立信用部,但是,這項協助必須依照法定程序辦理,我們會協調銀行以低利貸款給予幫助。所以,在政策上沒有問題。 有關保密的規定方面,委員指教得非常好,行政院內部經常有一些機密文件不知道怎麼就流出去了,算起來這應該是我有督導不週的責任,大家也知道,過去這方面做得比較不好,日後我們會再凝聚六十萬公務員對機密公文有保密責任的共識。 * 李委員鎮楠:本席擔心的是,秘密會議召開之後,有一些資料被外洩。像這次農委會召開的金融會議,很快的內容就被外界知道,本席非常擔心的是,官員來立法院開會都不敢說實話了。 日前,桃園縣發生寶路狗食被狗吃下去後引發腎臟衰竭與敗血症的事件,請問,檢驗的情況如何? * 李主任委員金龍:主席、李委員。這是在過年以後有民眾投訴,說狗在吃了某一品牌的飼料之後死亡了,因而懷疑這個飼料有問題,經本會畜產試驗所以專業儀器化驗結果證明飼料被懷疑的部分,外包裝與內容物均符合相關規定,同時,幾個比較有問題的部分,包括黃麴毒素等都沒有問題。 * 李委員鎮楠:依農委會的檢驗,狗吃了這個飼料並沒有絕對的因素? * 李主任委員金龍:狗的死亡原因有很多。 * 李委員鎮楠:所以,寶路飼料不用下架? * 李主任委員金龍:目前沒有這個問題。 * 李委員鎮楠:台灣的製造業的薪資每月平均是多少?依九十二年GNP約為一萬三千美元,以匯率一比三十五換算平均每月所得為三萬八千元,請問,院長一個月的薪資是多少?你對你的薪水滿意嗎?本席很關心此事。 * 游院長錫堃:應該是二十多萬元。 * 李委員鎮楠:請看卸任元首、副元首與現任元首、副元首的薪資比例,現任陳水扁總統是四十四萬元,呂秀蓮副總統是三十三萬元,李登輝前總統是四十一萬多元,連戰前副總統是四十六萬多元。當初他可以選擇依卸任副總統禮遇條例每個月領二十二萬四千四百四十元,或是依政務人員酬勞金給付條例每個月領四十六萬二千九百七十八元。連戰選擇比較優厚的這一項,尤其他採政務人員條例有雙重利益,包括領取公保養老給付一千四百七十九萬六千元,一直存在台灣銀行享受百分之十八的優惠利率,每年利息所得高達二、三百萬元,平均每個月多出二十多萬元,難怪他會什麼都主張給百分之十八的利率。請看連戰比現任總統、副總統領的還多,再加上每個月百分之十八的利息收入,這種富可敵國、過去又有黨庫通國庫的卸任副元首這樣吸取國庫、人民的血汗錢,他這麼愛錢,現在他又要騙選票了。 他說當選以後要捐出總統薪資及政黨補助金,請問院長對此有何意見?據本席所知,他的教戰守則應該是聽從陳文茜的。對於陳文茜的情況,我們很了解,她已經幹掉了兩個主席了,這次三二○以後可能還會再幹掉兩位主席。為什麼他的錢已經那麼多了,還要再繼續領這麼多的錢?行政院應該把這種負面案例列為教育官員的課程,人事行政局的李逸洋局長也在場,希望你能聽進去。請院長回答一下,好不好?他已經領了這麼多錢。 * 游院長錫堃:主席、李委員。剛才李委員所提的應該是確實的,就是雖然他已經卸任,但是他領的比較高,這是一個事實。至於與選舉有關的問題,我就不方便回答,因為他是候選人,我代表行政院。 * 李委員鎮楠:但是民眾對於這種情形實在看不過去,從二○○○年選舉沒選上以後,他就專門在罵人,不斷地扯政府的後腿,放石頭讓執政的政府在擔,還唱衰台灣。而且他一個禮拜罵了五、六天還不夠,週休二日也沒有休息,還從國內罵到國外,讓台灣人漏氣。身為國家的前副元首,他不但做這種事,竟然這麼愛我們的錢,所以這次三二○大選台灣人民一定會利用人民的力量作為武器。他的子女全在美國,都是美國籍,在美國的房子也那麼多,又娶了中國小姐,現在應該在家裡享清福了,這是本席的看法。 其次,請教游院長,對於副總統兼任行政院長,你認為合理嗎?就法理而言,釋字第四一九號很明確地表示,副總統兼任行政院長雖有不宜,但不違法。假如以後游院長出任副總統,因為您曾經擔任行政院長,富有經驗,假如總統要求你兼任行政院長,你同意嗎?你會接受嗎? * 游院長錫堃:主席、李委員。對於剛才你講的有關副總統兼任行政院長,我認為不適合。如果副總統可以兼任行政院長,那總統也可以兼任行政院長,因為憲法同樣都沒有禁止的規定,而且副總統只是備位,身為國家元首的總統如果享有更多的行政權,接受立法院的監督,還比較說得通。不過就憲法來講,大法官會議釋字第四一九號認為副總統兼任行政院長與憲法的本旨未盡相符,所以大法官會議認為副總統兼任行政院長不適當,個人也認為不適當。 * 李委員鎮楠:本院王金平院長在前天爆料指出,不給宋楚瑜兼任行政院長,結果宋楚瑜的子弟兵及他本人都沒有明確地做出表示,態度扭扭捏捏,而且連戰這方也不敢講,讓「宋盼仔」還在繼續妄想以副總統的身分兼任行政院長,我認為宋楚瑜應該出面說清楚、講明白。 此外,五股到楊梅段的國道中山高,也就是十八標、桃園縣的幼獅工業區,橫跨台北市、台北縣及桃園縣。桃園縣是全國第二大縣、人口最多的地方,八大工業區及很多科技廠都位在桃園,可是從五股到楊梅段的國道中山高一天二十四小時,不論是離峰或尖峰時段都在塞車。本席於去年曾經針對此事提出一項提案,要求從十八標附近以高架的方式延伸、拓寬到楊梅,行政院也於九十二年四月十五日函復本席。不知道這種情況要等到多久才能解決? * 游院長錫堃:我可不可以建議主席請交通部林部長說明? * 主席:請林部長答復。 * 李委員鎮楠:針對剛才本席提出的案子,如果採用BOT的方式,應該可以很順利地進行。其次,本席要特別感謝林部長在這個禮拜來到本席的故鄉桃園縣視察交通建設,也就是台北市捷運從三鶯線延伸到八德市的擴大都市計畫,以及中壢的龍岡及高鐵的青埔站,再延伸到中正國際機場,把紅線與綠線接連起來。請問部長,這項工程大致在什麼時候可以開工? * 林部長陵三:哪一段? * 李委員鎮楠:剛剛本席所講的…… * 林部長陵三:是捷運,還是高速公路? * 李委員鎮楠:高速公路,也就是國道這一段,其中包括楊梅收費站及泰山收費站,用BOT的方式,應該很快可以進行。 * 林部長陵三:主席、委員。這一段的可行性報告已經在今年三月出爐,接著就要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如果今年年底能夠順利完成環境影響評估及招標的文件,明年就可以進行招標的工作。 * 李委員鎮楠:那就不要拖延了。桃園縣是全國第二大縣,人口將近一百八十萬人,如果包括流動人口,差不多二百五十萬人,尤其現在這一段的塞車情況非常壅塞,希望林部長能夠落實、積極、儘快地發包、施工。 再請教部長,台北市捷運從三鶯線延伸到桃園縣的銜接工程,在什麼時候可以…… * 林部長陵三:關於三鶯線的部分,是由台北市捷運局在做規劃,這一條是土城線的延伸,從土城延伸到鶯歌、三峽、一直到八德市,這樣往上的延伸與桃園地區的捷運另外有一個系統。從土城線延伸到八德市、三鶯線的部分,其可行性研究在今年年底才會完成,屆時運輸研究所會將台北市捷運局所做的計畫與桃園縣的捷運計畫加以整合,如果可行的話,我們希望在民國一百年之前開始推動。 * 李委員鎮楠:對於林部長這樣的講法,本席相當不滿。日前林部長考察本席的故鄉桃園縣的時候,當天晚上總統也來到桃園縣,我向總統報告之後,總統表示明年就可以針對一百四十一億元的部分及相關的配套措施儘速開工,林部長應該跟隨中央的腳步才對啊!部長的權責非常大,對於空中飛的、水上跑的、陸上走的,部長的權力可以媲美國防部長,陸海空都可以管,你怎麼那麼沒有擔當呢?為什麼還說在民國一百年以前才可以開工?總統都已經表示明年就可以動工了,你怎麼那麼沒有擔當? * 林部長陵三:主席、李委員。總統沒有說明年動工,之前我們曾和總統通電話,我向總統報告,是可以接到八德,但是…… * 李委員鎮楠:今天自由時報登得那麼清楚:民國一百年以前,你還死鴨子嘴硬,那還要你這個部長幹什麼? * 林部長陵三:如果有經費,明年開始動工,請問要接哪裡?前不著村,後不著店,前後系統都沒有完成,光是桃園一段動工也沒用。捷運系統必須從頭到尾依照程序來,車子才能開通。 * 李委員鎮楠:部長應該儘速配合新政府的交通建設政策才對,看看台北市和高雄市,都有很好的捷運系統,而桃園呢?難道是一國兩制嗎?為什麼不加快腳步呢?不要光講民國一百年以前一定會做,這種話是不負責任的。你交通部長可以做那麼久嗎? * 林部長陵三:這是那天在桃園開會的結論,所以我不能講出不一樣的結論。 * 李委員鎮楠:請教內政部許次長,這兩天爆出娶大陸新娘必須準備五百萬保證金一事,這是怎麼一回事?真是笑死人了!內政部為什麼會搞出這種紕漏來?是不是假結婚、真賣淫的事情太多了? * 主席:請內政部許次長答復。 * 許次長應深:主席、李委員。有關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定居,或是居留等議題,內政部與陸委會昨天已經很清楚就現階段相關規定與法規內容予以釐清,現在最重要的…… * 李委員鎮楠:為什麼會凸槌?報紙上怎麼會寫余部長說自己在狀況外?是不是底下有人要害他? * 許次長應深:在說明的過程中,對於經濟性的移民及婚姻性的移民沒有辦法釐得很清楚…… * 李委員鎮楠:在婚姻性的移民中,對於那種八、九十歲以上,還結婚好幾次,甚至娶二十幾歲年輕女子的人,確實應該注意,但也不該一下子把門檻拉得這麼高,應該採漸進式才對。難怪很多委員對此都不以為然。坦白說,很多中低收入戶因為在台灣娶不到老婆,所以才到大陸娶老婆;至於負擔得起五百萬保證金的,是那些電子新貴或企業少東董事,所以內政部應該考慮的,是一般民眾才是。 * 許次長應深:主席、李委員。誠如剛才李委員所說,婚姻性移民中的一個條件是,最近一年在台灣地區平均每個月收入超過基本工資兩倍者;另外一個就是…… * 李委員鎮楠:許次長,你不要講這些,這些我看報紙就很清楚了。三月十三日,泛藍的黑金頭要帶領黑金去遊行,請問該項活動是否曾向內政部報備、申請?會不會讓交通及警察人員疲於奔命? * 許次長應深:我還必須加以了解。因為今天到三月十三日還有一段時間,我了解後再向李委員說明。 * 李委員鎮楠:本席很關心這件事。連戰就像地藏王,卻硬把自己當成天;而宋楚瑜就像閻羅王,竟然把自己當作玉皇大帝,還口口聲聲說要召集百萬人反黑金遊行。二二八手護臺灣活動,有兩百多萬臺灣人見證參加,打破金氏世界紀錄,展現了臺灣人民偉大的精神與行動,讓每個參加者都成為歷史的見證、歷史的主角,更讓泛藍陣營嚇了一大跳。其實,二二八手護臺灣是託老天爺之福,是老天爺幫忙,讓大家在二二八這天一起來手護臺灣,三月二十日這天公投救臺灣!反觀泛藍陣營,他們的反黑金到底在反什麼?內政部是不是有那麼多的警力去管制交通?說不定那天下大雨,參加人數還不到三萬人呢! * 許次長應深:對於社會治安,我們會做相關考量,至於李委員所關心的,我會以書面向李委員報告。謝謝。 ```json {"type":"interpdoc","people":null} ``` 李委員鎮楠書面質詢: 一、主軸:公平正義、快樂希望 本席想先請教院長,如果讓你用十字二十個字說明你從政以來的理想,你會怎麼說? 本席認為,民進黨在威權時期,訴求解除戒嚴,總歸一句話,就是希望做到民主、公平與正義。而阿扁總統擔任市長的時候,因為時代已經逐漸進步,所以訴求快樂希望。 因此,本席今天的總質詢,就圍繞在「公平正義」、「快樂希望」為主軸,向院長提出幾個問題。 二、公平正義: 農漁會信用部處理問題: 在立法院曾經多次發生秘密會議開完,結果卻有本院委員擅自對外洩漏的情形,請問院長對此有何看法?本席認為在野黨這麼做,會嚴重折損立院的威信,對其他守法的委員和官員更不公平。本席也多次要求再有這種情事發生,則應依法移送紀律委員會處理,但最近還是發生應該基層金融保密的調閱文件外洩。本席請教院長對類似洩密事件有何看法?行政部門到立法院參加秘密會議,會敢說實話嗎? 外傳財政部接管農漁會信用部是違法違憲,請問行政院的看法是什麼?行政院對農漁會信用部,到底是希望它何去何從?本席下週就要到龜山鄉農會實地考察,請院長能夠把政府對農漁會的政策清楚表達。 卸任薪水比現任高,公平嗎? 請問院長,現在製造業一個月平均薪資是多少錢?(從九十二年GNP約為一萬三千美金,加上匯率一比三十五換算,平均所得是每個月三萬八千元左右)院長您一個月又從國家支領多少錢?您對您的薪水感到滿意嗎? 請院長看一下這兩個表,就本席所瞭解,連先生在「副總統」與「政務人員」之間攫取雙重利益,包括公保養老給付一、四七九萬六、○○○元一直存在台灣銀行享受十八%的優惠利率,每年利息高達二六六萬三、二八○元,平均每個月二二萬一、九四○元,難怪他會主張要讓勞退用十八%存款利率。 請教院長,連戰卸任副總統領得比現任總統和現任院長都還高,請問院長你會不會羨慕連戰?你認為連戰這樣做符合公平正義原則嗎?宋楚瑜曾經說:連戰家產已經上百億。還要壓榨納稅人血汗錢,本席認為行政院應該把這樣的負面案例列入官員教育的課程,才不會出現官員像連戰一樣不知民間疾苦,富甲天下了還要從國庫掏錢的惡例,請問行政院或人事行政局對此有何看法?

連戰選擇副總統禮遇及政務人員優退比較表

卸任副總統禮遇條例

每月二二萬四、四○○元

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

每月四六萬二、九七八元

現任與卸任元首、副元首薪水比較表

姓名

職稱

每月薪俸

陳水扁

現任總統

四四萬八、八○○元

呂秀蓮

現任副總統

三三萬六、六○○元

李登輝

卸任總統

四一萬一、○○○元

連 戰

卸任副總統

四六萬二、九七八元

副總統兼行政院長合理嗎: 游院長您現在身為最高行政首長,您會不會羨慕連戰曾經副總統兼任行政院院長?這樣的兼任,就制度上來說合理嗎?如果總統任命你兼任行政院長,您是會欣然同意?還是不置可否?還是會斷然拒絕? 您認為民進黨未來可不可能出現副總統兼任行政院長?對於在野黨未來可能的傳聞兼任人選,您認為萬一國親執政,重新兼任的可能性有多大?(本席認為很大,否則為什麼得票四○○萬的人,願意當得票二○○萬人的副總統呢?)請問院長對這些人有什麼忠告? 本席認為副總統兼任行政院長最大的問題是,一旦副總統遞補總統時,副總統與行政院長在憲法權力上就有衝突,宋楚瑜就應該把事情說清楚,本席認為,副總統和行政院長只能選一個來作,沒有模糊空間,宋楚瑜應該立刻講清楚說明白。 三、快樂希望: 交通問題: 五股至楊梅雙向拓寬 本席一進立法院時,就非常重視桃園地區交通建設問題,本席先請院長看一下電視牆,本席在去年四月的臨時提案,也就是要求交通部應儘速規劃從五股到楊梅,利用高速公路邊坡,比照十八標,興建南北雙向雙線高架拓寬段,以抒解大桃園地區長期的塞車之苦,請問院長還記得這個提案嗎?本席想請教這個工程要花多少錢?本席甚至認為,該路段因為經過兩個收費站,所以還可以有BOT的可能,請問行政院的看法是什麼? 前天阿扁總統在本席的故鄉︱桃園,造勢晚會中強調,要送給桃園鄉親兩個大禮,其中一個就是「國道一號林口到內壢段的高架道路明年動工,以抒解車潮」,但交通部認為說至少民國一百年以前才動工,怎麼會差異如此大?至少差了五年!請教院長這個拓寬工程到底什麼時候會正式開始?要到何時才會讓桃園人的交通有一個希望? 本席請教國防部湯部長,交通部一再強調,由於國道一號中壢段有戰備跑道的原因,國防部遲遲不肯鬆綁,造成工程一直延宕,你的看法如何?關於戰備跑道的問題,真的一點圜轉的餘地都沒有嗎? 本席以為,所謂的機場戰備道當然有其國防安全上的考量,但是應該可以用現代工程技術來解決,例如將高架橋的高度降低,維持與原道路同高度,平時用活動護欄圍起來,戰爭時再撤除就可以了。或是比照圓山路段,也就是知名的國道十八標工程,到了松山機場附近就大轉彎,避開航機起降的空間,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請問林部長和湯部長有什麼看法?本席提供具體的建議給交通部,希望交通部不要再找藉口拖延重大交通建設。 桃園捷運部分: 本席認為,桃園是大選決戰點,因為桃園縣現有人口將近一八○萬人左右,其人口數僅次於台北縣。在台北市、台北縣都已經捷運網通車,就連高雄,也既將看到捷運通車後,帶來的都市繁榮及便捷!但是我們桃園縣呢?雖然被列為北部大縣之一,卻一直盼不到捷運的春天,本席代表桃園縣民要求院長桃園捷運儘速開工!請教院長,究竟桃園捷運何時動工?何時完工?動工時間表如何? 本席要在此感謝陳總統及游院長,同意本席長期要求興建的「五股至楊梅高速公路拓寬」與「大台北捷運延伸」︱三峽鶯歌延伸線至桃園八德,再經過龍崗連接桃園捷運藍線與綠線,總長九公里。但本席還是希望該工程儘速動工,不要說民國一○○年以前會施工的話,以免交通部變成撤銷總統支票的石頭。 公投問題 連宋希望當選後立刻進行兩岸三通,但三通最大的問題出在中國堅持的「一個中國」原則,本席認為一個中國會害死台灣。但大陸如果堅持一個中國才能三通,請問游院長,您認為台灣要如何突破一個中國原則? 公投是普世價值,本席相信,只有台灣在三二○公投過關,中共才不會再拿一個中國壓死台灣。本席認為政府應該多作廣告宣導公投的重要性。 本席曾聽過一個傳言,據說來自中共高層,也就是中共預計如果三二○阿扁當選,公投又過關,則要攻打台灣,而且是打台灣南部,面對這種威脅,行政院的看法是什麼?是認為可能性極高?還是又是中共干預台灣選舉,放狠話威脅而已?三二○有沒有提升戰備的準備? 外傳在台灣有一萬名潛伏的「第五縱隊」,這些第五縱隊會不會藉三二○鬧事?警政署二十七套劇本有沒有包括監控第五縱隊在內? 本席曾看過一個資料,亦即針對三二○大選,內政部警政署編列的維安加班費,只有區區六六○萬元,而且這筆錢還包括業務督導費。本席要求行政院,三二○以後,員警的加班費一定要儘速如實發給。員警所欠的休假,也一定要如實補完假,才不會讓維護治安的員警,連基本的福利都沒有。 四、黑金結構反黑金: 本席認為三月十三日的國親反黑金遊行很困難,更是笑話一樁,因為國親自己就是黑金結構體,國親對於黑金並未確實懺悔,舉例來說,國民黨還沒有還黨產,又反對黨產處理條例,朱婉清、伍澤元、張萬利、張朝權這些連戰家臣貪污「落跑」到現在又沒說清楚,這種黑金結構體來喊反黑金,有公平嗎?有正義嗎? 國親聯盟說要在三月十三日辦理百萬人反黑金大遊行,對此一集會遊行,請問國親有沒有提出申請了?政府預計當天能夠有像二二八牽手一樣有那麼多人上街頭嗎?本席認為國親只是「拿香對拜」,請問院長有何看法? 五、大陸新娘: 昨天余部長表示,大陸新娘五○○萬保證金乙事,陸委會事前未知會部長,境管局曾局長未向部長,本席想請教部長對這件事有什麼看法?是不是因為您比較和善,比較好講話,所以您的部屬有事就自己悶著幹? 本席認為,娶大陸新娘的人,雖然也有經濟狀況不錯的人,但畢竟比較少數。但也無可否認,大陸新娘造成台灣許多社會問題,所以適當的管制也是必要的。不過本席建議,是否應該把假結婚真賣淫列為第一優先的查緝重點。例如:八十多歲、九十多歲娶二十多歲小女生,就是被查緝的對象;或者是多次結婚,也應該是訪視的重點。至於五○○萬保證金,則應逐年提高,才能讓政策落實的過程中減緩衝擊,請問行政院及內政部是否能贊同本席的看法? 六、清泉崗機場: 今天清泉崗就要有三架國際包機起飛,象徵台灣也有國際機場。但昨天媒體也大肆披露清泉崗的問題,請問交通部對此有什麼看法?為什麼還有這麼多的問題?什麼時候可以改善完成?在改善完成前,原來的水湳機場,是不是要重新啟用?還是現在清泉崗的問題只是小問題?比起原來的水湳機場,還有很長足的進步呢? 從屏東機場,以及過年前二高全程通車,新政府都有被批評為趕工啟用的問題,但事後證明,這些工程都只是小幅度修正即可完善。本席認為,一個新機場上路,總難免有一些問題,但凡事還是要有起頭,游院長您作了很多起頭的事,才招致很多批評,希望您再接再厲,在最短的時間內把問題改善。 主席:杜委員文卿的質詢以書面提出,請行政院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json {"type":"interpdoc","people":null} ``` 杜委員文卿書面質詢: 【交通建設是促進地方產業發展的關鍵,行政院應加強苗栗交通建設】 交通建設與地方發展總是息息相關。苗栗縣在天然地形的分布上,西部濱海地區以平原為主,中部地區則為地勢較高的丘陵地,而東部地帶則多為地勢高聳的山岳,整體而言山多平地少,因此,使得苗栗縣交通網路的分布,明顯受到地形、地勢影響,造成了西部沿海平原地區的道路網較為密集,但東部卻相當貧乏的情形,且境內道路亦多為南北走向居多。另外,苗栗縣為台灣西部運輸走廊的一部份,通過性交通特別多,此南北走向道路網雖強化了苗北地區與新竹,及苗南地區與台中的聯繫,但對於苗栗縣境內本身的運輸,卻未必有相當大之助益,尤其長期以來橫向道路系統的缺乏,致使海線與山線鄉鎮東西往來不便,對於地方產業的發展與觀光休閒業的推動,造成極大的影響。 近年來,台灣西部各縣市交通建設進步神速,尤其東西向國道系統與快速道路的興建,不僅有效提昇各縣市整體發展的綜合規劃,更使得西部各縣市的城鄉差距逐漸縮小,不再停留於過去只是中山高、一號省道以及鐵路沿線才明顯發展進步的情景,尤其南部縣市,東西向公路系統的完工,更使得跨縣市的交通更加便利(例如,屏東萬丹、潮州地區因八八號快速道路的完工,十五至二十分鐘即可抵達高雄市)。依目前來看,苗栗縣堪稱是西部各縣市公路交通建設最落後之縣,目前尚未有東西向公路系統有效聯絡海線與山線各鄉鎮,不但對於苗栗內部的交通運輸影響甚鉅,更對於苗栗的觀光休閒產業,造成極大的限制。 政府雖然計劃在苗栗境內北中南分別規劃三條東西向道路系統,以便北中南三區東西運輸,但至今卻只有苗中後龍到銅鑼段通車,且路段過短效益有限,南苗北苗東西向的路網又是遙遙無期。因此,希望行政部門能夠表現出行政效率,給予苗栗鄉親完工通車的時間表,以具體的行動展示政府關心苗栗發展的誠意? 除此之外,猶記得去年(二○○三年)元月時,游院長到苗栗視察基層建設,曾向鄉親宣佈一個交通大利多,中央政府同意補助十億元完成玉清大橋增設匝道工程、公館沿山道新建工程與苗二十六之二縣第四期拓寬工程等三項建設,迄今除去清大橋匝道工程去年以特別預算補助外,其餘兩項交通建設尚未有任何著落,請問游院長是否重視苗栗的發展?是否要讓承諾政策跳票呢? 【二○○四台灣觀光年,苗栗縣卻缺乏具全國性的知名觀光景點!】 二○○四年是台灣觀光年,交通部近來亦大力宣傳台灣的觀光,雖然苗栗擁有豐富的天然資源與地理景觀,但由於苗栗境內沒有具全國性的知名景點(如墾丁國家公園),缺乏觀光競爭優勢,因此,苗栗縣也似乎無法因此受惠。不過,苗栗縣與宜蘭縣類似,在昔日皆以農業為主、且開發緩慢的條件下,卻反而保存了完整的原始風貌,若經過完善的規劃與開發,即可作為大都會區民眾假日的休閒處所。台中與新竹都會區近年來的快速發展,人口急速增加之餘,夾在兩個都會區中間,苗栗正好扮演台中與新竹的後花園角色。因此,在近來各地興起觀光休閒農場設立與鄉間生活體驗同時,希望政府積極給予苗栗協助,讓苗栗成為國人週休二日觀光休閒踏青的模範縣,例如,在彰化田尾有公路花園,希望政府相關單位也可以在苗栗省道台三縣沿線,協助發展設立「公路觀光蔬果專區」,讓苗栗山線的農民不但可以將產銷與休閒結果,活絡農業,更可藉此規模的擴大吸引南北地區的鄉親前來。 【竹南、銅鑼科學園區,政府應更進一步強化其優勢!】 近年來新竹科學園區開發已近飽和,為因應未來高科技產業的快速成長,政府另選定苗栗竹南及銅鑼為第四期發展用地。竹南基地主要規劃為生物技術專業區,已開發廠商進駐,並於九十一年底正式營運,九十四年底將完成各項開發建設;銅鑼基地預定開發面積三五○公頃,預計九十三年初可發包施工。 竹南科學園區因與新竹科學園區鄰近,能夠吸引廠商在竹科飽和之際轉往前來竹南,且政府規劃竹南科學園區為國內生物科技研發的重鎮,目前已經有許多廠商進駐。但另一方面,銅鑼科學園區至今卻因聯外道路尚未完工,以及區內硬體建設尚未完成而令人擔憂其前景。事實上,竹科銅鑼基地(銅鑼科學園區)的開發曾經喊停緩規劃,但在科管局拗不過苗栗地方人士的強烈反彈,以及土地徵收問題陸續獲得解決後,才又敗部復活。銅鑼科學園區要崛起,仍有幾大挑戰等著一一去克服。 第一、經費不多 開發計畫相形保守 竹科管理局的經費除公務預算外,還有一個作業基金,基金的運作,盈虧是首要考量。所以國科會、科管局和經營私人公司一樣,想要開發科學園區,也要有成本與利潤的觀念。 據國科會最新公布的數據指出,科學園區開發作業基金負債將近四○○億元!國科會主委魏哲和指出,政府歷年以公務預算投資開發科學園區的經費約三百多億,科學園區開發作業基金到去年底累積負債也有三百多億,至於國內各科學園區現有淨資產約為七百多億。兩相加減之後,祇剩二三億元的盈虧。因此,未來國科會在新園區的開發上,勢必要更謹慎、更保守,算準投資報酬率才會執行開發計畫。 為了避免工業用地整地完成後,卻等不到廠商進駐,以致於花了大錢開發,卻讓土地放著「養蚊子」的情況發生,科管局對銅鑼基地的態度並不是一次開發完成。目前二億四○○○萬元的南側聯外道路工程經費,其實祇是最基本的工程支出,未來廠商有多少需求,再開發多少用地,已成國科會和科管局的共識。 第二、供水不足,廠商進駐仍有疑慮。 相較於中科受廠商歡迎的熱烈情況,銅鑼基地幾乎乏人問津。分析兩者的差異,就不難理解廠商到底對銅鑼基地有何疑慮了。 對高科技業的經營者而言,評估投資設廠的條件當中,地理環境一直是首要考慮。銅鑼基地居高臨下,不但不受淹水的威脅,工廠排放廢氣對環境的影響也最低。不過,用水量大的工廠,一旦遇到運往高地的水壓降低以致供水不足,勢將影響生產進度。中科則沒有這方面的顧慮。 其次,中科除了土地租金低廉之外,台中市生活機能完善,是廠商決定前往設廠重要的參考依據。目前銅鑼基地不但連像樣的聯絡道路都還沒有,鄰近的大專學校、百貨賣場、國際飯店、公園等,樣樣都不齊全,人才的招募更有短期內難以克服的困難。因此,除非有更大的誘因,否則廠商很難把銅鑼列入設廠的第一選擇。 銅鑼科學園區的設立,對苗栗縣發展的幫助是無庸置疑的,但如何在竹科與中科兩地創造出強大的吸引力,是政府急需著手努力的部分。此外,苗栗縣整體的生活機能提昇對於招商與人才吸引有著極大的關鍵,以竹南科學園區來看,雖然已經逐漸創造出竹南園區的生物科技特色,甚至國家衛生研究院已經選定在此作為永久的據點,但園區外圍的生活機能仍嚴重不足,舉凡醫療、學校、購物百貨,甚至是飯店等,皆是相當欠缺,若不即時改善,則對於苗栗兩科學園區的發展,將是一大限制。因此,本席在此感謝行政院對於竹南與銅鑼科學園區設立的支持,但同時也希望在開發園區之後,能夠繼續著手努力強化園區的競爭優勢,以讓園區真正展現機能,帶動苗栗脫胎換骨。 【政府官員應謹言慎行,加強人際關係以減少政策推動的障礙!】 扁政府上任以來,為提升執政團隊的效能,延攬許多學者入閣,不過,因這些學者長期沉浸學術領域,不諳國內政治環境之文化與生態,接連發生一些學者部會首長面臨政策爭議或事件時,發生不適當的回應與見解,不但造成對行政院執政團隊形象的傷害,同時也成為在野黨抨擊政府的話題。尤其是目前施政總質詢期間,正值總統大選敏感時刻,院長與閣員對質詢的回應,應十分謹慎,國親陣營對行政團隊極不友善,因此不能用幽默的方式回應,以免落人口舌。去年衛生署為提醒國人嚴防SARS,特別推出「小心!SARS就在你身邊?……SARS和匪諜都來自中國……」的衛教廣告,前衛生署長涂醒哲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是幽默創意,但卻引來國親陣營的抨擊;前新聞局長葉國興在立法院對媒體「比手槍姿勢」事件,立即被不當解讀,最後甚至下台;二月初疾病管制局副局長施文儀「連棺材都來不及準備」的說法,更引來民眾的恐慌與雞農的抱怨。 從上述來看,行政團隊不僅要積極做事,更要謹言慎行,以維護行政團隊的形象,尤其是延攬入閣的「學者」,可能缺乏政治敏感度,或是說話不夠婉轉,容易產生不當解讀,這都是值得行政院注意的。 除此之外,屢屢發生學者出身的部會首長,除了有專業的知識之外,還充滿著傲慢的態度,對於立法委員的意見或者關心,往往拒絕於千里之外、不理不採的態度,完全漠視國會議員背負著選民的壓力與為民喉舌的責任,因此,建議一些學者出身的行政首長,有時候可以放下身段、傾聽一下人民的聲音,這樣才能作出正確又符合民意的政策。 * 主席:請賴委員勁麟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賴委員勁麟","主席","游院長錫堃","謝次長文定","湯部長曜明"]} ``` * 賴委員勁麟:(十六時六分)主席、游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螢幕上打的是泛藍總統候選人由誰領軍。離投票日剩下十五天時間,本席在此不是要談選舉,而是這次選舉中有幾件事很奇怪。 首先,泛藍的總統選舉竟然不是由泛藍總統領軍,而是其他人或不相關的人,甚至還有通緝犯來打選戰。泛藍總統選舉的一軍,第一個是陳由豪,第二個是陳文茜,最近都是這兩個人主導。今天早上陳由豪還接受TVBS訪問,這幾天也都是陳由豪操縱,至於前一陣子的公投議題,則是陳文茜在操縱。陳由豪一再控訴,說他非常冤枉,說自己根本不該被列為通緝犯,而是政治力的介入,讓他成為通緝犯。陳由豪說調查局及法務部所送出來的名單中都沒有他,為何突然出現在行政院的通緝犯名單中? * 主席:請行政院游院長答復。 * 游院長錫堃:(十六時八分)主席、賴委員。把陳由豪列為通緝犯,並不是行政院所屬業務,而是司法院地方法院法官因為陳由豪屢傳不到,所以予以通緝。至於通緝後列為十大通緝要犯一事,則是因為在立法院中有委員談到很多通緝犯都在大陸或其他地方,行政院都沒有處理,所以我才宣布以千萬元懸賞幾個比較重要的人,以宣示政府確有決心將這些人緝捕到案。關於這十大通緝犯,我也曾在這裡講過,講過的話立法院公報應該也查得到,當時是請內政部、法務部會同國防部,三個部會開會協調,因為我不曾聽過訪談陳由豪先生的內容,但是如果他說警政署,實際上卻不一定在警政署,應該是這三個部會,我記得當時是法務部提出建議名單,哪是經過他們開會之後所做的結論。 * 賴委員勁麟:這是他今天所做的說明,本席覺得他每一次的說明都不一樣,例如他說他曾經拿錢到吳淑珍家,並描述吳淑珍家廁所的狀況,此與他上次接受趙少康訪問所述三個重點都不一樣,如果是由一位比較幹練的檢察官或法官進行偵查的話,即可非常明顯證明其說詞有很多是虛構的,其實他提出的指控也有疑義,特別是法務部,因為該案原本最早是交予北機組,北機組調查之後,認為與他無關,後來又交付另外一個小組調查,結果才變成是有問題的,陳由豪一再強調他今天之所以不敢回來,就是因為我們沒有獨立的檢察官,不知道法務部對此有何看法? * 游院長錫堃:我建議主席請法務部說明。 * 主席:請法務部謝次長答復。 * 謝次長文定:主席、賴委員。方才賴委員所指教的,台北地檢署已經對外說明過很多次,陳由豪所說的完全沒有根據,全屬子虛烏有,因為陳由豪涉及一項背信案件,金額高達八億八千五百萬元,經檢察官多次傳訊都沒有到庭,後來經過檢察官起訴,法官曾傳訊三次,但是陳由豪還是無正當理由,沒有到庭,法官才予以通緝,而且也不是如他所說的,該案已經簽結,就此台北地檢署已經對外說明過很多次,根本沒有這回事。 另外,陳由豪除了這個案子被起訴之外,還涉及兩個案子,一個案子刻正在台北地檢署偵辦之中,另一個由特偵中心偵辦中。 * 賴委員勁麟:因為他現在對外表示,原本你們最早所作的調查與他不相干,而且他說不是八億多,而只是八百多萬元的利息,今天他接受TVBS專訪時又再強調,所以他說的顯然與事實有很大的差距,他現在是在挑戰檢察的獨立性,認為都是政治力在介入,所以他不要回來,以免被你們抓去,許多事情都講不清楚,對此法務部有沒有因應辦法? * 游院長錫堃:主席、賴委員請讓我做答復,再由謝次長補充。 據我瞭解,陳由豪所說由政治力交下去,一定是指總統或是我,我方才已經清楚說過,該名單是經由三個部會開會後,再將名單提交行政院,所以總統如果有交名單給我,亦即總統如果有交代把陳由豪列入十大通緝要犯的話,我就辭職;還有,如果能提出我曾交代法務部、內政部或國防部把陳由豪列入十大通緝要犯的確實證據,我也辭職,這樣應該夠清楚了。 * 賴委員勁麟:游院長已經說得非常清楚具體了…… * 游院長錫堃:請讓謝次長有說明的機會。 * 謝次長文定:本案方才院長已經說明,陳由豪是在去年六月三日被通緝,因為該案屬於重大的經濟犯罪案件,所以事實上調查局在去年六月就已經將他列為外逃重大通緝要犯,通緝犯、被告對外所講的話不實在的情形很多,台北地檢署也對外說明過很多次,而且臺北地檢署也不能因為被告講一次;就立刻回應一次,所以臺北地檢署已經明白表示根本沒有通緝犯名單,早在去年六月調查局就已經將他列為重大追緝要犯,而十大通緝要犯的名單,是在去年十一、十二月才由三個部會會診,法務部的部分是由調查局提供;內政部的部分是刑事警察局提供;國防部的部分,我記得是軍法局,大家提供出來之後,再呈報行政院,行政院再據以公布,懸賞一千萬元追緝。 * 賴委員勁麟:方才游院長說得比較客氣,認為可能是誤會,但本席認為其背後的動機非常不單純,它只是要讓外界誤以為他因這件事被列為通緝犯,所以他非常生氣的在反撲,但背後其實是經過精心設計的,而且這件事也不是最近才發生的,他何以選取最敏感的選舉時刻,直接針對陳總統及陳總統夫人,咬住這些事情不放,所以他在時間點上抓得非常準,而且不止時間點抓得很準,陳由豪也非常會利用媒體,我們的媒體也配合得很好,整版專訪之後,還配有廣告,而且都是以通緝犯所說的內容來下標題,因此我們的媒體已經墮落到這種地步了,連各大報都是如此,所幸今天TVBS主持人方念華還比較公平的質問他,但是本席覺得通緝犯本來就不應該在電視上播放哪麼多的時間,包括TVBS也播了哪麼多時間,其適當性都值得懷疑。 這就好像過年期間大家拿許純美來炒熱新聞,難道媒體為了收視率,就可以不管社會其他負面的東西嗎?我們的媒體已經墮落到這種程度了嗎?而今天泛藍打選戰竟然是由這樣的人在當一軍,公投案也一樣,其實最早國民黨泛藍總統競選總部的主任委員︱立法院的王院長認為公投就應該要去領票,但是因為陳文茜認為這樣玩不對,而應該拒領選票,所以近來拒領選票的動作非常多,包括公投辯論。 本來泛藍內部對於兩個題目都表贊成,認為沒有什麼好反對,但是就是有人要玩拒領選票的動作,我們看到陳文茜主導,透過馬英九以及國民黨執政的縣市,過去是透過地方縣市的選委會在拒領選票、拒辦選務,而今天我們看到台北市、地方選委會、中央選委會的一些選監人員,買下中國時報的頭版,在報紙刊登拒領公投選票的廣告,其實頭版廣告非常貴,這些人怎麼會有錢買呢?平常我們要競選的人,都買不起這樣的廣告,他們怎麼會有這麼多錢。其實真相非常清楚,這樣的運作,顯示泛藍的總統選舉已經被陳文茜牽著走了,到底走得對不對呢?一般選民認為公投權當然是選民的權利,這是過去所沒有的,對於公投議題,可以表示贊成;也可以表示反對,哪你們為什麼要剝奪掉我們贊成或反對的權利呢?再就民主國家來說,公投的權利就是要補代議政治的不足。代議政治的確有不足的地方,過去爭議性最大的譬如核四公投,行政部門認為應該評估核四,但立法院在國、親兩黨超過半數的情況下決議核四要復建。像這麼重大的行政、立法僵持不下的情形,公投就是最好的解決機制,所以公投本來就有它的作用。或者當國家有重大危機時,亦即公投法第十七條規範的防禦性公投,人民當然可以當家作主。 我覺得這次選舉非常奇怪,整個泛藍︱現在是由陳文茜和陳由豪兩個人領軍;二軍是宋楚瑜。宋楚瑜比連戰強勢多了,以拒領選票來說,本來連戰不太敢表明態度,但宋楚瑜一講拒領選票之後,第二次總統候選人辯論時,連戰就跟著說他也要拒領選票。前幾天泛藍經濟顧問團發表經濟政策時,宋楚瑜也在旁邊指導,說在那麼多經濟學者專家面前連戰講得太平實了,說連戰的講法是沒有辦法主導議題的,所以其實宋楚瑜是非常強勢的。不止如此,整個選舉過程中宣傳的不是連戰過去的行政績效,而是宋楚瑜擔任省長期間做的事情。所以我們看連宋整個泛藍總統的選舉,二軍是宋楚瑜,連戰是三軍。連戰是主角但變成三軍,非常可憐。他提出很多訴求,開出非常多的政見和支票,譬如今天早上他召開記者會表示要實施募兵制。關於這部分稍後我要請教湯部長。 連戰表示將在二○○五年實施募兵制,二○○八年全面實施募兵制。這當中涉及兩個問題,第一,在國防上我們到底有沒有辦法馬上調整過來?第二,整個財政的負擔,我們有沒有辦法承擔?國防部湯部長在場,主席是否可請湯部長上台答復? * 主席:請國防部湯部長答復。 * 湯部長曜明:主席、賴委員。有關國軍的兵役政策是隨著建軍構想作整體規劃的。這方面國防部在軍事會談時向總統、院長作了完整報告,同時在九十一年五月二日向國防委員會提出「國軍實施募兵制可行性的評估報告」,七月份也向國防委員會提出學者專家所作的評估。 預計未來戰爭的形態,國軍必然是常備部隊負責打擊,運用高科技武器裝備系統,因此要用高素質、中長役期的人員擔任,所以這部分已經決定採用募兵。但是誰來防衛廣大的國土和家園的安全?因此規劃由後備部隊守土、守家。這必須採用徵兵。當時政策的決定是朝這樣來推動的。 我們考慮募兵是否可以募到足夠的人員,所以請學者專家針對大學、高三學生以及家長進行問卷調查。調查結果顯示贊成常備部隊募兵、後備部隊徵兵者有百分之五十五;贊成完全用募兵者有百分之十幾;贊成完全徵兵者有百分之二十幾。所以我們認為這個政策可行,遂於去年開始推動募兵作一個實驗。去年我們用戰鬥單位、戰鬥支援單位及勤務支援單位三種不同類型的單位實施募兵,三次招募只達到百分之四十六。一年招募三次才得到百分之四十六的人員是無法作評估的,因此今年這個月底和九月份將再進行兩次招募,看看能不能募到足夠的人員。募足之後我們再做最後的評估。 * 賴委員勁麟:請教部長,以你的專業評估,二○○八年之前有沒有辦法全面實施募兵? * 湯部長曜明:一個兵役政策的改變要隨著組織調整和武器裝備系統是否能夠獲得作考量。如果沒有辦法獲得武器裝備系統,光要人做什麼呢?我們的武器裝備系統是按照十年建軍規劃來做的,所以最快也要十年,最晚要十五年的時間。因此我們在九十一年規劃出來,大約在民國一百零一年我們兵力降到二十七萬人時才採取。在這個過程當中,募兵…… * 賴委員勁麟:所以最快也要到民國一百零一年…… * 湯部長曜明:現在徵兵占百分之六十五,募兵占百分之三十五,慢慢地再把募兵增加、徵兵減少。我們計劃到一百零一年兵力為二十七萬時,常備部隊採募兵、後備部隊採徵兵,如此才能配合組織的調整,才能獲得武器裝備的編成,也才能在這段時間裡維持戰力沒有間隙。畢竟在這段時間裡誰能保證中共不武力犯台呢?國家安全不能視同兒戲,不能拿來開玩笑。 * 賴委員勁麟:湯部長這樣講是很合理的,但是連戰今天對外講二○○八年要全面實施募兵。這樣的說法涉及兩個問題:第一,這在國防上、專業上,部長都認為不可行。其次,我們在財政上到底有沒有辦法應付。關於這一點,是否可請游院長作說明? * 湯部長曜明:報告主席,本人要再補充一點。因為總統一再告訴我,國防部、國軍一定要國家化,要政治中立,所以有關候選人的政策,再怎麼逼,國防部都不會表示意見。 方才本人向委員報告的都是現在按計畫在推動募兵制的情形。這不能說今天我要怎麼做就怎麼做,美國兵力改革的尼高專案就將近二十年才完成,美國沒有外來的敵人,我們卻有中共虎視眈眈看著。中共在國防白皮書上清清楚楚寫著武力犯台,在東南沿海的武力都是最先進的。這些都是事實,不止我們知道,國際上任何國家都了解,連美國也憂慮,我們站在國防專業立場上難道會不憂慮嗎?我們可以輕忽國家安全嗎? * 賴委員勁麟:所以二○○八年之前絕對不可能實施全面募兵制。這純粹是騙選票,我們國防上是不可能做到的。如果要這樣做只有一條路,那就是投降,否則我們整個兵力等於是空白,更何況其中還牽涉到財政的問題。 對於連戰開出來的支票,本席作了統計,不包括方才講的募兵所需的錢,每年必須多支出六千七百五十六億元︱公部門的教育經費要由原來的百分之四提高為百分之六;老人津貼、農民津貼、青年就學津貼每個月要五千元;勞保退休金提撥的二分之一有百分之十八的優惠利率;一般農會貸款的百分之六將一律變成百分之二,這部分大概需要二百多億元。像教育經費如果要由百分之四提升到百分之六,大概就要二千多億,有總統候選人開出這麼多的支票,估算起來一年要多支出六千多億,游院長認為將來有沒有可能兌現? * 游院長錫堃:主席、賴委員。現在有候選人提出很多的政見,以行政院的立場來看,國家財政並不能負擔,如果開出國家財政無法負擔的支票,就是沒有可行性而不切實際的政見。關於選舉的部分,我就不談了,至於國防方面,剛才湯部長也講得很清楚,國防部並不涉入選舉,所以不會對候選人的政見作回應,他也清楚說明了我們目前的國防政策。我在此簡單作一具體的結論,站在行政院的立場,我們贊成募兵制,但是如果要在二○○八年就全面實施,實在是沒有辦法,因為在實務上根本沒有辦法銜接,經費的負擔更是鉅大,據估計一年可能高達兩千億左右,而且也不是有了經費就可以做到,還必須配合軍備、系統、制度等條件,所以並不是在總統一任四年的任期內就可以一下子全面實施募兵制,像去年也募兵募了三次,結果還募不到預定員額的一半。諸如這些問題都還需要討論,並不是像用菜刀切菜一樣簡單,我在此要鄭重聲明,行政院支持實施募兵制,目前我們整個國防政策也是走向募兵制,但是我們是採漸進式的計畫,至於有人說要在四年內全面實施募兵制,這是不可能的事情。 * 賴委員勁麟:另外,在總統候選人第二場辯論的時候,連戰先生在最後的結語中批評整個扁政府團隊,包括陳總統、行政院院長、所有的部會首長、政務官和公務人員,他認為這些人四年來都在睡覺吃飯,請問游院長認為連先生這樣的批評公平嗎?本席認為,關於執政的具體成績,每一個人都有他們自己的看法,如果是站在對手的立場而不願意給予正面的評價,那也就算了,但是你們真的這四年來都在睡覺吃飯嗎? * 游院長錫堃:主席、賴委員。最近兩天股市達七千點左右,這並不是憑空而來的,除了客觀環境改善之外,在操諸於國人自己的主觀因素方面,我們也非常努力,這當然也包括政府團隊,像宋先生曾經在談到阿扁總統的「四不一沒有」時表示,阿扁總統在這一任四年的任期裡面連一項政績都沒有,這種說法非常不公平。連先生在總統候選人辯論的時候批評整個團隊都在睡覺吃飯,如果他是針對我而這樣講,雖然我並不像他所講的那樣,但是我個人被侮辱並沒有關係,不過全國行政機關所屬有六十萬個公務員,如果連先生說這六十萬個公務員都是在睡覺吃飯,那就實在是睜著眼睛說瞎話,像國防部人員真的都是在睡覺吃飯嗎?他不應該一竿子打翻一船人,這樣實在是沒有憑良心講話。 * 賴委員勁麟:其實這可以從心理學上的投射心理理論來解釋,可能是因為連戰先生自己本身四年來都在睡覺吃飯,所以他才非常自然地認為別人這四年來也都在睡覺吃飯,這就是一種心理學上的投射作用。本席認為,行政院在這一段時間以來其實非常用心,舉例來說,像本席的選區包括汐止和中永和地區,這些地區最大的問題就是淹水,在國民黨執政期間,每次只要一淹水,他們就會來關心,並隨便撥一點經費,但是每一次都沒有澈底解決問題。游院長上任之後曾經到汐止視察過,認為必須澈底解決這個問題,所以指示重新研究要如何來治本,後來撥了一筆經費,也將整治進度提早,編列特別預算並儘快送到立法院來,立法院本來不願意審查,是本席要求召開臨時會來審查這筆特別預算,後來才通過了。在這一年以來,整個基隆河的整治工作已經快要完成了,大家都相當高興,因為如果這一次的整治工作順利完成,相信汐止和中永和地區未來就不會再淹水了。其實不管是中央、縣政府或地方市公所,大家都非常認真,中央和縣政府提供了很多人力和經費來支持,現在問題大致上也都解決了,所以我們瞭解像地方上的事情行政院也都非常認真努力。本席也問過國會連絡人和部會首長的幕僚人員部長大概都是幾點休息,他們表示部長很少有辦法在晚上十點以前就休息,幾乎是不眠不休地一直在工作,本席認為,縱然是站在不同的立場而不願意給予正面的評價,那也就算了,可是竟然用這種這麼壞的形容詞來評論,本席認為非常不好,本席也希望人民能夠在十五天之後就這一部分做出適當的反應,謝謝。 * 主席:現在休息十分鐘。 休息(十六時三十七分) 繼續開會(十六時四十九分) * 主席:繼續開會。 * 請盧委員博基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盧委員博基","主席","游院長錫堃","黃局長輝珍","湯部長曜明","鄧主任委員祖琳","林部長義夫"]} ``` * 盧委員博基:(十六時四十九分)主席、行政院游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首先要請教游院長,新聞局對現在的媒體都無法可管嗎?聯合報用了四個版面來報導陳由豪事件,難道新聞局對其用四個版面報導這種毫無證據、沒有事實的事件無法可管嗎? * 主席:請行政院游院長答復。 * 游院長錫堃:(十六時五十分)主席、盧委員。這部分牽涉到辦報及言論自由。 * 盧委員博基:新聞自由固然沒錯,但自由到這種程度嗎?今天一大早包括年代、TVBS電視台都先後與舊金山衛星連線報導,本席聽了半天,也聽不出有任何證據佐證此事,新聞局真的對此無法可管嗎?新聞自由到這種程度嗎? * 游院長錫堃:這方面我請黃局長來答復。 * 主席:請新聞局黃局長答復。 * 黃局長輝珍:主席、盧委員。關於新聞自由的相關問題,政府當然充分尊重新聞自由,不過,在新聞自由的原則之下,相關的問題也必須考量在內,例如社會責任、新聞專業、新聞道德等都要加以重視。事實上,根據相關法令規定,政府現在很難對這樣的現象做出具體的規範或處理。不過,我們是一個民主開放的社會,社會各界對此有不少的討論,媒體也對此有所討論和檢討。所以,對於這個問題,我們一向的原則就是關於民主的問題還是要用民主的方法來處理。 * 盧委員博基:你講了半天,本席聽到的是道德和不道德兩種作法而已。是否如此? * 黃局長輝珍:當然,新聞自律的問題也受到很多的重視。現在社會上很多監督媒體的團體…… * 盧委員博基:你誤解本席的意思了,光是一天的日報就用了四大版登載一些不是事實的事情,這是否是意圖影響使人無法當選?甚至還花了這麼多的廣告費,至今至少花了數千億!一個掏空政府這麼多錢的人士,被政府通緝流亡國外,竟然可以做這些事情!他口中所謂的證據,竟然到現在還在等?應該要等證據蒐全才放話,結果他早上說他還在等證據!這個證據是要等中共還是泛藍給他?離選舉只剩下十五天,我們對他竟然一點辦法都沒有,而且他還公然說這是政治迫害,這是政治迫害嗎?盡是喊一些無證無據的事情!是否等到連宋當選後,他就可以回來繼續A政府的錢?他甚至說這六百億是借款而不是掏空!院長,這究竟是借款還是掏空? * 游院長錫堃:主席、盧委員。關於他到底是借款還是掏空這部分,我們可以這樣講,像已經被起訴的部分,因為這是經過檢察官起訴、法院在審理,然後他因為不到法庭接受審問而被通緝,這部分應該是由法院認定,法院看情形認為他應該有掏空的嫌疑。至於其他像貸款的部分,他的集團企業有五百多億的貸款,其中很多都和超貸有關。 * 盧委員博基:所以,我們對他也沒有辦法,他要在海外任意放話也任由他選擇?即等到連宋當選,他才有機會再回來?看起來,我們現在等於是束手無策!這是我們台灣人的悲哀。 其次,請問院長對於國防部、華視、黎明公司、黎明基金會之間的關係是否瞭解? * 游院長錫堃:主席、盧委員。這部分我比較不清楚,是否請國防部湯部長答復? * 主席:請國防部湯部長答復。 * 盧委員博基:請湯部長說明一下這四個單位的關係。 * 湯部長曜明:主席、盧委員。方才您提到四者之關係,問題的關鍵可能在黎明基金會。 * 盧委員博基:對,黎明基金會一億五千萬的錢從何而來? * 湯部長曜明:依據國防部調所有檔案清查的結果,並沒有從國防預算來挹注它。這已經是監察院調查…… * 盧委員博基:那是國防部捐贈給黎明公司。 * 湯部長曜明:沒有用到國防經費。 * 盧委員博基:這個勞軍捐是早期海內外及國內愛國人士捐贈給國防部,但國防部有何權利可以將此轉贈給黎明公司? * 湯部長曜明:因為這是以前的事情,我也不盡然瞭解當年的運作狀況。 * 盧委員博基:現在是如何管控? * 湯部長曜明:現在它是一個基金會。 * 盧委員博基:對。海內外人士及政府的這筆捐贈不是要捐給基金會,國防部為何可以把別人的一番好意捐給黎明公司,黎明公司又轉贈給黎明基金會、再投資華視?你說到早期,我也可以認同,因為早期是戒嚴時期,但現在是民主時代,為什麼不把這個陋習改過來?我們現在還有沒有能力解散這個基金會? * 湯部長曜明:方才提到華視的問題,有關國防部投資的部分,無論將來如何處理,這些錢收回來之後都要繳給國庫,國防部一毛錢也不會留。 * 盧委員博基:基金會的部分,政府要怎麼管理? * 湯部長曜明:我逐一答復。 * 盧委員博基:監察院要求的是我們要管控這筆基金,而不是要國防部去經營此一基金。 * 湯部長曜明:我們現在已經沒有在經營。 * 盧委員博基:換言之,你們無權過問這個基金會? * 湯部長曜明:對。現在國防部對這個基金會無權過問。這是現行法律的規定。 * 盧委員博基:這樣就不對了。你們平白將別人捐的錢送給基金會,結果現在又無權管理?這等於是規避監督!此基金會在華視持股百分之二十二點五三,改為基金會就可以不必接受立法院監督;教育部也有百分之十點三的持股,用的是教育部的名義,所以,他們必須接受監督。國防部很厲害,就是這樣規避監督。 * 湯部長曜明:現在黎明基金會屬於財團法人。 * 盧委員博基:國防部無權將國家與人民贊助的經費捐贈給財團法人,否則就是明顯地違法,而且從七十六年解嚴後到現在還不處理,這樣有道理嗎? * 湯部長曜明:主席、盧委員。針對這些問題,監察院已經調查過了,現在我們是民主法治國家,站在國防部的立場一定要依法,沒有依法一點辦法也沒有…… * 盧委員博基:那就是有人違法囉!就是有人違法把基金捐給財團,現在對於這個基金我們無法可管,本席告訴你…… * 湯部長曜明:能夠收回來的我一定要收回來還給國庫。 * 盧委員博基:民主社會的早期如何我們不管,因為那時是霸權時代,現在已經是民主社會。本席這裡有查出幾條法律,就是民法解散法人之相關條文,你們可以依據這些規定將黎明基金會解散;若沒有將它解散,恐怕即將會改為民營化,一旦民營化,黎明基金會釋股後國防部要管什麼?到時候變成國防部違法,也沒有道理管。民法解散法人相關條文之規定如下: 一.民法第三十四條,法人違反設立許可之條件者,主管機關得撤銷其許可。明顯地,該基金會是接受違法的捐贈。 二.民法第三十六條,法人之目的或其行為,有違反法律、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法院得因主管機關、檢察官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宣告解散。基金全為非法取得者,其行為違反法律,何況國防部是捐助人,也是管理單位,現在無法可管,理應依據此規定解散法人。 三.民法第六十五條,因情事變更,致財團之目的不能達到時,主管機關得斟酌捐助人之意思,變更其目的及其必要之組織,或解散之。本席希望行政院、國防部能夠研議,儘速解散違法的基金會。 * 湯部長曜明:主席、盧委員。麻煩委員把剛才提出來的哪幾點交給我,我回去之後交給…… * 盧委員博基:可以,很簡單,就是依據民法第三十四、三十六、六十五條等三條法條,六法全書內就有了,不必本席提供給你,違反其中任何一條規定都可以解散基金會。其次,請教湯部長,關於榮民往生善後之費用,你們一年編列多少預算? * 湯部長曜明:什麼? * 盧委員博基:就是榮民往生之後的喪葬費用,你們一年編列多少預算? * 湯部長曜明:詳細的數目字我現在記不得。 * 盧委員博基:我也相信你記不得,因為國防部長應該不管到這個程度的事情,但是我還是必須在這裡提出來讓部長瞭解。就是有關彰化、雲林、板橋、花蓮這幾處榮家有勾結廠商、裡應外合…… * 湯部長曜明:這是榮民…… * 游院長錫堃:我建議主席請退輔會來答復。 * 盧委員博基:本席剛才所提到的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亦即這幾處榮家為非作歹。以板橋榮家來說,第一級火葬的費用你們編列多少經費? * 鄧主任委員祖琳:主席,盧委員。委員剛才提的問題過去曾發生過,我們都…… * 盧委員博基:現在還繼續存在啊!怎麼只有過去有發生。 * 鄧主任委員祖琳:現在保證不會有,現在如果有勾結的情形,絕對移送法辦。 * 盧委員博基:等於你們現在所有的合約要取消重新招標? * 鄧主任委員祖琳:是的,統統有重新改過。 * 盧委員博基:以前違法的這些人如何處置? * 鄧主任委員祖琳:有的移送法辦,證據在哪裡,就辦到哪裡…… * 盧委員博基:你們什麼時候移送法辦?違法人員名單在哪裡? * 鄧主任委員祖琳:我們可以提供給委員。 * 盧委員博基:會後請你馬上把名單提供給本席。太不合理了,二萬元與三萬元的費用一樣以三千多元得標。 * 鄧主任委員祖琳:都是搶標。 * 盧委員博基:什麼叫做搶標? * 鄧主任委員祖琳:我們現在規定得非常清楚了。 * 盧委員博基:你知道彰化自費安養中心的土葬以多少元得標?棺木一塊、墓園一塊、施工一塊。 * 鄧主任委員祖琳:這都是過去發生的,現在沒有這樣,絕對沒有。 * 盧委員博基:亂七八糟的,我不知道你在管理什麼?價目表上包括清酒一塊、法師也一塊,據說清酒就是以自來水裝入米酒瓶內,而法師是以錄音帶播放的方式代替,所謂:「死者為大」,你一點都不尊重你們的榮眷。 * 鄧主任委員祖琳:我們非常重視這個問題。 * 盧委員博基:這個問題存在多久了? * 鄧主任委員祖琳:我把狀況向委員…… * 盧委員博基:事實上,招標有法律的規定可依循,若廠商訂定的價格有異常,可於二天內要求廠商做價格分析,亦即列出價格的差異分析。同時,招標機關得取消標商的資格,由次低標者承攬,你們有這樣做嗎?這些榮家真的膽大妄為,花蓮榮家也是這樣,只有台東榮家看到這樣的標單不敢與廠商簽訂合約而已,你看這些承辦人員A了多少錢?連死人的錢也要賺,你到底在管理什麼?好吧!請你回座,會後請你把違法人員的名單提供給本席…… * 鄧主任委員祖琳:會後我把資料提供給委員。 * 盧委員博基:而且你以後要好好地管理,不只做到榮民活者時每個月給予一萬多元的補助,榮民死後也要被尊重並好好地安葬。 * 鄧主任委員祖琳:退輔會非常重視這個工作。 * 盧委員博基:不是本席提供給你的訊息,你知道這件事的嚴重性嗎? * 鄧主任委員祖琳:我知道這件事。 * 盧委員博基:本席那裡的資料很多,都是廠商現在才開出來的價目單,這些榮家的主辦人員若沒有裡應外合,廠商怎麼敢訂出如此低的標價?連相片費、運棺費也一塊錢,全部項目都是定價一塊,哪有這種道理?本席希望你好好地管理,而且尊重往生的榮眷。 接著本席要請教游院長,關於正月十七日的砂石政策,為何要補助國外進口一噸一百五十元? * 游院長錫堃:主席、盧委員。因為砂石漲價,讓很多營造業者準備出來遊行陳情,而穩定物價是政府的責任,所以經濟部才會提出此項補助辦法,好讓整體砂石供需取得平衡。 * 盧委員博基:在正月十七日宣布這項補貼計畫,甚至從二月十五日又延長一個月到三月十五日;本席實在不懂為什麼政策會是這樣?為什麼要用補助的方式鼓勵國人向國外購買砂石?「東砂北運」的政策很好,如果能以這種方式補助偏遠地區,不是很好?尤其鳳林以南幾百公里的每一條河床淤沙相當嚴重,幾乎每一條河床高度都比鄉鎮的地面高,早期錯誤施工方式就是不斷圍堵,將堤防一直加高,其實,最好的辦法是疏浚。如果能夠補助東部地區砂石業者,我們的錢也不會被對岸賺走。事實上,對岸砂石硬度沒有東部高,建造出來的建築物也會產生問題。為了政府「東砂北運」政策,許多業者都已購買船隻,現在卻因為政府補助國外進口砂石,使得所有碼頭堆滿砂石,讓原先的砂石業者不知該何去何從?本席實在不知道為什麼經濟部會出現這樣的政策?因為民國八十八年政府的聯管政策,業者才會大量購買機器,現在卻又宣布從今年一月一日起不得再申請,而過去申請通過的業者也只能採到今年六月底而已,甚至將土石採取法修正為「自然人」均可申請開採,也就是說,只要有身分證就可參加申請,搞到現在被黑道把持,本席實在很替那些砂石業者叫屈。 林部長,本席實在覺得很心痛,為什麼經濟部老是犧牲東部?每一樣政策都在犧牲東部,西部已經沒有砂石可以開採,現在又改為「自然人」即可申請開採。去年十一月廿八日本席到花蓮開座談會,中南區業者希望開採砂石能延至九十四年底,政府補助國外進口砂石一個月又延一個月,就是不願補助東部地區的業者。 * 主席:請經濟部林部長答復。 * 林部長義夫:主席、盧委員。因為國內砂石不足,所以希望從國外進口補足。 * 盧委員博基:花蓮有多少砂石,你知道嗎? * 林部長義夫:我知道。 * 盧委員博基:總共有一億四千多萬噸,政府有辦法疏浚嗎? * 林部長義夫:我們已將花蓮港作業時間改為廿四小時,再開放淡水港,為的就是方便東砂西運。 * 盧委員博基:但現在卻補助進口砂石每噸一百五十元。 * 林部長義夫:這只是短期性的。 * 盧委員博基:就因為營造業者要抗議而犧牲東部?所謂短期,究竟是多短?一個月、一個月的延,現在還會不會再延一個月?你要東部那些業者怎麼辦? * 林部長義夫:我們認為三月底應該可達供需平衡,一旦供需平衡就停止補貼措施。 * 盧委員博基:為什麼要將土石採取法改為以自然人登記抽籤?如果這樣根本就不需要工會,本席認為必須建立「業必歸會」體制;真正從事砂石業的業者抽得中嗎?中籤的「自然人」一定有設備嗎?屆時一定發生待價而沽、黑道圍剿的情況,這些可能發生的問題,你們都考慮到了嗎? * 林部長義夫:我們的確收到這種反映,現也正在檢討中。 * 盧委員博基:要檢討就快一點,至少要有個比較合理的政策,東部百姓的生活本來就比較困苦,你們又常常犧牲他們的權益。本席希望會後立刻針對這個問題和相關單位檢討,一定要讓那些中南區砂石業者開採到明年十二月底才可以,至少讓人家有時間可以準備轉業。 其實,東部地區被犧牲的不是只有砂石業,電力也是一大問題,請問,宜蘭一共有幾間水力發電廠? * 林部長義夫:委員應該是問西寶水力發電廠的問題? * 盧委員博基:那只是其中一個問題,本席希望立刻停止西寶水力發電廠的興建,因為這座水力發電廠的總經費一百一十三億元,回收年限四十三年,這樣符合經濟成本嗎? * 林部長義夫:這已和地方溝通過,議會也已通過,但我們還會繼續和居民溝通。 * 盧委員博基:要溝通什麼?本席現在就拿二個鄰縣來比較,宜蘭、台東各有多少座水力發電廠? * 林部長義夫:相關資料我還要再查。 * 盧委員博基:花蓮已經有十座水力發電廠,現在興建中的還有豐坪溪、碧海及西寶三座,其中碧海水力發電廠總經費一百四十二億,回收年限四十七年,本席實在不知道政府在做什麼?請你告訴本席,要在花蓮再興建三座水力發電廠的真正用意為何? * 林部長義夫:現在有些電力是從西部傳送過來,但我們希望東部…… * 盧委員博基:但是,台電九十一年十月十一日的公文明白指出「花蓮縣短期內不缺電,南北超高壓第三路亦全線完工,系統可靠度已提升,故決議取消興建和工︱鳳林345KV線」。 * 林部長義夫:這是為了五年、十年之後的供電需求,尤其去年當地用電成長速度很快。 * 盧委員博基:台電在九十二年八月廿八日給本席的回覆卻又說「花蓮地區的用電正快速成長中」。 * 林部長義夫:那是事實,比起全省用電平均成長率還高。 * 盧委員博基:那是因為和平水泥工業區用電大增,但和平工業區的電力都是由和平電廠提供的,台電就用短短幾句話騙政府、又騙本席,這到底是為什麼?根據全球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締約國對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管制,不論是核能發電或火力發電,水力發電一定要占百分之十一,你們就這樣一直犧牲花蓮,你們現在還要做什麼呢?你們和議會說好了又有何用呢?因此這是沒有道理的。所以本席希望你們應馬上停止興建西寶水力發電廠,因為在花蓮已經有十三座水力發電廠。況且營建署在八十八年也曾經建議說,雖然因為那裡有國家公園,而推動345KV線不可行,但可改採161KV線,也就是讓其地下化,可是你們卻都未參考其建議,而一直在花蓮興建電廠,事實上,目前和平火力發電廠發電六十五萬千瓦的已有兩座機組,但現在你們又要增加兩座,你們何時才能達成世界能源公約百分之十一的規定呢?不要欺侮花蓮。 * 林部長義夫:我們會再進一步向委員報告。 * 主席:請高委員明見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高委員明見","主席","游院長錫堃","許次長應深"]} ``` * 高委員明見:(十七時二十一分)主席、行政院游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請教游院長,不知你是否有看過本席手中的這張廣告紙,本席唸給你聽,「公投正流行」…… * 主席:請行政院游院長答復。 * 游院長錫堃:(十七時二十二分)主席、高委員。這個廣告我沒有看過。 * 高委員明見:廣告海報上印有兩位美麗摩登穿時裝的模特兒,製作的十分精美。另外根據本席手上所拿的剪報資料,上面報紙刊載九二一的受災戶,只為了沒多少錢,而帶著三名幼女走上燒炭自殺之路。不知院長是否知道,製作這份文宣海報需要花費多少錢?而這位受災戶為了多少錢,就帶著三名幼女走上燒炭自殺之路? * 游院長錫堃:主席、高委員,因為這個部分是比較屬於執行層面的問題,是否請相關部會首長來說明一下? * 高委員明見:本席認為這是很嚴重的問題,因為目前臺灣的自殺率,近十年來從六點二,一直到去年為止,已經增加了一倍為十三點八,尤其在這四年中,災區民眾的自殺率,每年十萬人中有十一人,但現在卻變為二十二人,等於是增加了一倍,像這種數字的自殺率,絕不是一日所造成,這是因為整個政治政策所引起社會的病,因為這些人大部分是因為失業,或雖有職業但收入很少,所以養不起全家,結果最後就造成其呈現焦慮、情緒不穩定、失眠、心悶、頭暈、頭痛等所謂的自律神經失調症狀,到最後因無法獲得緩解,就轉變成躁鬱症或憂鬱症,及至最後就可能因為一件小事而想不開自殺,然而更可悲的是,他並非自己一人自殺,而是帶其兒女一起自殺,同時並不是為了很多錢之緣故。像前幾日在中正紀念堂自殺的一家四口,也是因為付不出一點點租金而自殺。另外在新莊有一位失業的民眾,要用信用卡向銀行借錢,但因其信用不佳而被銀行拒絕,結果在早上起床,就拿斧頭砍殺其兩名女兒,造成這種種的人間悲劇。可是我們政府卻還要花那麼多錢去舉行公投,我們並非反對公投,我們是反對為何政府要違法,將公投與三二○總統選舉在一起舉行。游院長以前說過,即使像一九九五及一九九六年大陸中共的試射飛彈演習,也不構成要做防衛性公投之條件,更可笑的是國防部長湯曜明也說,不管此公投是否通過,此飛彈是一定要購買的。再者陸委會蔡英文主委也說,不論此公投議題是否通過?兩岸還是要照常進行協商,況且游院長也公開說不論公投是否通過?它並不具法律的拘束力,只是一種宣示性而已。既然如此,本席認為舉辦此公投只是畫蛇添足而已,政府為何還要花那麼多錢,去辦理此公投呢?我們看目前民眾只為了一點點錢就自殺,所以本席認為政府施政應有優先順序,應以照顧弱勢為主,不知院長的看法如何? * 游院長錫堃:主席、高委員,自殺和公投二者領域可謂完全不相同,自殺就誠如高委員剛才所言…… * 高委員明見:游院長您誤會本席的意思了,本席是說自殺也是政府的政策所造成,而公投當然與自殺是不相關的,但我認為是不必浪費這麼多的錢去舉辦公投,因為若政府是真正關心人民,就應將此錢省下而去救一萬個人的性命,我這只是舉例而已,並非指公投與自殺是相關連的。 其次,本席在此特別提出所謂的「社會住宅政策」,因為我認為很多的自殺,大部分都是因為沒有房子可住而自殺,像有的人是貸款去購買房子,但又繳不起利息,而有的人是租房子,但其薪水或收入卻不夠付房租。以災區居民而言,當初游院長你答應住在災區組合屋的災民,要先建後拆,但是目前重建速度卻牛步化,很多災區災民現在還住在冬冷夏熱的組合屋中,況且要不是經我們院會最後協商,才讓其延長居住兩年,不然這些無固定職業及收入很低的組合屋災民,他們根本就買不起國民住宅,況且國民住宅也並非座落在當地,因為他們在當地已居住了很久,若叫他們搬遷至他處的國民住宅居住,這叫他們要如何去維持生計呢?所以我認為政府的住宅政策,應是國民住宅與社會住宅並重。 另外請教游院長,社會住宅與國民住宅有何不同? * 游院長錫堃:主席、高委員。有關您所說的社會住宅,我不知其定義為何? * 高委員明見:國民住宅是由政府出資所建,它居住後可自由買賣,但是社會住宅的部分,像歐美及新加坡是由政府出地及出資興建住宅,同時只以十分之一至二十分之一很低的租金,租給弱勢貧苦的民眾,這稱之為社會住宅。據我所知,近來台北市國宅處的掛牌已經要拆除。其實,不光是災區居民,臺灣的百姓有很多無殼蝸牛不但繳不起房貸利息,有的甚至連租金都付不起。因此,本席想請游院長說明政府的住宅政策。游院長若不瞭解,可請相關官員做一說明。 * 游院長錫堃:主席,我請內政部許次長說明。在許次長說明前,我先表示一點意見。有關國民住宅承租的問題,許多地方都已實施了,包括重建區內也有這樣的案例。 * 高委員明見:國民住宅還是與社會住宅不一樣。 * 主席:請內政部許次長答復。 * 許次長應深:主席、高委員,方才高委員指教社會住宅政策,特別提及弱勢族群,包括老人住宅、單親家庭住宅及殘障弱勢人士住宅等。過去我們一向以國民住宅為主軸,迄今還有一萬五千餘戶的國民住宅。此外我們也特別針對九二一地震的受災戶,優先以低利及降低價格方式供應需求。至於社會住宅政策則是我們現階段努力的方向。 * 高委員明見:雖說國民住宅是可以低價購買,但是有些人就算是貸款購買,之後也有發生付不出利息的情形。因此,本席建議政府可否改個方向,學習歐美或新加坡,以社會住宅方式,只租不賣,讓低收入戶得以非常便宜的價格承租,這樣他們至少不必揹負貸款利息,也不會為了籌措自備款而傷透腦筋,甚至擔心後續繳不出貸款得變賣房屋。不知游院長及內政部是否贊成推動社會住宅的觀念? * 許次長應深:對於只租不售的部分,目前國民住宅中已有相當部分朝此方向處理。 * 高委員明見:此觀念在其他國家實施的成效不錯,有許多臺灣留學生在國外,也是長期租用當地的社會住宅,租金約為該地市面行情價的十分之一到二十分之一不等,這樣的低租金可以解決他們的居住問題,而不必考慮購屋。本席希望政府能朝此方向努力,以減輕無殼蝸牛的負擔,不要讓他們因擔心付不起而產生躁鬱症或憂鬱症,不但傷害自已也傷害別人。 接著,本席想請教公投問題。民進黨官員一直說國親反對公投,事實上我們絕對沒有反對公投,因為公投是人民對政治議題的意見表現。我們反對的是,為何一定要在三二○舉行公投,以及為何要以這兩個沒有緊急性的議題來公投。現在陳總統是依據公投法第十七條提出公投,請問游院長,到底三二○公投是防禦性公投或是防衛性公投抑或和平公投? * 游院長錫堃:主席、高委員,事實上意思都一樣,但為了簡單化,我們講和平公投比較容易瞭解。 * 高委員明見:若是和平公投,就與原來公投法第十七條的立法宗旨不相符,可以說是不適法。而且第十七條也沒有規定,此公投一定要與三二○總統大選綁在一起,因為這樣做會產生許多紛爭。當初也是為此而引起朝野的對立,後來才把公投與選舉分開。現在我最不能認同的是,你們以「愛臺灣,投公投」的口號來扣人帽子,好像不去公投的人,就不愛臺灣。游院長,你認為這樣對嗎?可以用這樣來扭曲公投嗎?公投本意是遇有爭議性時,人民有表達或不表達的自由與權利,不可以威脅、利誘方式為之。現在更明顯了,進去投票時蓋一個章,出來後因為蓋一個章而被貼上標籤、記入黑名單。但蓋了三個章的人,出來後是不是有什麼三、五百元的報酬或獎勵,變成容易造成這樣的誤導。 再者,公投票上加了「○」與「X」的符號,請問這是依據公投法哪一條規定?我們都知道,一般選票不能作任何記號,倘若作了記號等於是廢票,不知你們為何要在公投票上加上「○」與「X」的符號?通常我們認為「○」是代表對、正確、公理及正義,而「X」通常是代表錯誤、歪理及邪惡,這兩個符號代表著價值的判斷。但公投原本只有認同與不認同而已,沒有正確或錯誤的問題。今天你們將「○」與「X」符號加入,可能會誤導民眾的投票意向。這點游院長怎麼解釋? * 游院長錫堃:事實上「○」、「X」與同意、不同意沒什麼不同,同意打「○」與不同意打「X」,也沒有什麼違反。 * 高委員明見:這樣會誤導。 * 游院長錫堃:最主要還是在於一般「人」的選舉有號次,而公投沒有號次,所以就用「○」與「X」來代替號次,這對鄉下的年長者或識字不多者來說比較簡單,對他們的投票比較有幫助。 * 高委員明見:當議題是正面的,例如人民有納稅的義務,就比較容易理解。但題目若是學生可以不必聽老師的教導,用「○」、「X」方式就容易誤導。你們說是為了不識字者設計的,那只要多多宣導就好了,何必用「○」、「X」的符號呢?況且加上這兩個符號是不符規定的。公投法第二十四條明文規定公投票裡面有編號、主文及同意不同意欄,沒有「○」與「X」,因為「○」與「X」代表有價值判斷,容易誤導。但由於行政院派去中選會的人佔了多數,投票結果以一票之差通過了。這點我一直抗議也沒有產生效用。 游院長是否知道,花了這麼多錢做公投文宣,結果在文宣小冊中,居然有圖片指說,國親反對公投,民進黨贊成公投。你們怎可在宣導手冊中登載這種誤導的偏見?我們國親沒有反對公投,而是反對違法與三二○大選綁在一起的公投,及這兩個沒有緊急性議題的公投。請問游院長知不知道這件事? * 游院長錫堃:主席、高委員,我不知道有這件事。 * 高委員明見:而且裡面又暗示一號的。你們用行政院的錢,替阿扁宣傳,讓人明顯看出公投是替阿扁催票,是阿扁選情脫困的公投,我們當然反對!每次辯論時,你們都說不能反對公投,事實上,沒有人反對公投,因為公投是人民表達政治意願的好方式,我們只是反對為何一定要與總統大選綁在一起,造成選情混亂。尤其,現在中選會又決定投錯票匭也認定有效。試想,在兩、三百萬票的票匭中,倒出來找出五張、十張或百張的總統選票,會不會造成很大的困難?當中是不是會發生許多弊端?游院長認為這樣妥當嗎? * 游院長錫堃:主席、高委員。選務工作還是要尊重中選會的決定,所以我不能決定妥不妥當,何況中選會的委員也有在野黨的。 * 高委員明見:但是你們的人占多數,本席已經查過他們的投票情形,每次都是六比五。方才本席質疑小冊子的印法是否很不應該?怎麼可以在小冊子裡印國親反對公投!這樣完全是在誤導,所以有必要更正。 * 游院長錫堃:這部分應由主管機關來說明,因為我不知道裡面是怎麼寫的。 * 高委員明見:而且根據規定寄送這種小冊子的費用應是七元,你們怎麼可以行政命令用一元寄送?這也是違法的公器私用,你們應該要劃分清楚。 由於時間有限,請許次長只要答復小冊子若這種印法是否要更正的問題就好。 * 許次長應深:主席、高委員。是否等我去瞭解實際的情形之後再向高委員報告? * 高委員明見:假使有這樣的情形是非常不應當的,要趕快更正。 其次本席要提的是二二八手牽手的活動,請問游院長看過二二八事件的實際情況嗎? * 游院長錫堃:我看過一部分相關的資料。 * 高委員明見:那時候你出生了沒有? * 游院長錫堃:我還沒有出生。 * 高委員明見:在座有經歷過這種台灣人之痛的,除了本席外就是本院副院長,因為副院長大我三歲,我當時是小學一年級,我親眼在南港八仙橋那邊看到八位台灣菁英只穿內褲被蒙上眼睛遭到槍殺而被踢下橋,其中有的掉到橋底,有的掛在橋旁的樹上,所以該座橋才會稱為八仙橋,這是我親眼目睹的慘狀。二二八確實是台灣人的痛,但是到現在已經五十七年了,游院長是根本連看都沒看過當時的情形,當時的確犧牲了很多的台灣菁英,但那大多是特種階級的貪官污吏或殘暴軍隊所造成的傷害。 請問游院長一家三代中,有沒有外省人、客家人甚至原住民的親戚? * 游院長錫堃:主席、高委員。我沒有經歷過二二八事件和我的認知應該沒有什麼差別,因為如果這種說法可以成立,則雖然我沒看過我的曾祖父,但是不是表示他就不存在?不過我的親戚中有很多是外省籍。 * 高委員明見:對呀!請問在座的部會首長中,有沒有一家三代的親戚,包括舅舅、叔叔、外甥、姪女等都是純粹的河洛人或客家人或外省人?全部都沒有嗎?因為都互相通婚了。這就表示五十幾年來,大家都是在台灣這個地方打拚、努力。但遺憾的是每到選舉時,就要用這口號來挑起族群的問題。二二八事件發生後的十幾年間,的確是有外省人用特權在欺壓台灣人,但是現在外省人已經變成少數族群,只占百分之十五而已,何必讓他們引起危機恐懼感而造成彼此的仇恨?像這次醫界大老楊思標教授就提出其語重心長的告白,他今年已經八十五歲了,他曾在台大醫學院那裡親眼看到二二八事件中人民被殘殺的情形。他希望大家不要再挑起族群的問題,也不要再仇恨外省人。族群的問題的確存在,但為政者應該要更努力來弭平族群間的不平或仇恨,而不要再藉機挑釁,不要口頭上希望族群融合,而事實上是在挑釁族群的問題;說實在一點,這樣根本是在騙取選票。 其次本席要再針對健保的問題…… * 游院長錫堃:請主席給我合理的時間答復。 高委員,我想我們是有不同的看法,我認為台灣只有國家認同問題,而沒有省籍的問題…… * 高委員明見:我也希望是這樣,但是貴黨所做的…… * 游院長錫堃:請主席給我合理的答詢時間,因為高委員又把我打斷了,所以我無法答詢,請主席裁示,因為我有徵求主席的同意。 * 高委員明見:你誤解我的意思。 * 主席:高委員,請你給他一點時間。 * 游院長錫堃:事實上是認同的問題,不是省籍的問題,只有具有省籍想法的人才會覺得政府在做撕裂族群的事,你看看那些批評政府在撕裂族群的人都是有省籍的觀念,否則如果他真的認同台灣,就絕對不會有這種想法,所以我的結論是只有認同問題而沒有省籍問題。 * 高委員明見:若說有省籍觀念的人才會這樣說,這也是政府的責任,你應該讓那些人瞭解不要有這個問題,就是因為有這種情事才會讓他有這種觀念,因此這也是政府的責任,你們不能推卸。 上週二有委員質疑你們施政的績效,用了比較激烈的口吻責怪你,本席也不認同用那樣的名詞,但游院長曾自稱為政客,所以他們才會加上「無賴」二字,我也不認同這件事,所以我很同情你;但是你想想看,去年我是全世界第一個提出用測量體溫來篩檢SARS的發燒病人,而且我還努力做防治SARS的工作,包括推動SARS防治與紓困的暫行條例的通過等等,後來我受到世界衛生組織的邀請,參與在吉隆坡召開的國際防治SARS會議;沒想到你們整個團隊竟然發動府、院、黨來圍剿我,說我是中共同路人,說我是賣台、罵我是賣國求榮,甚至說我是台奸,請游院長將心比心,你被說無賴我很同情,但你們罵我是台奸,這是叛國罪,這個罪名比無賴要加重百倍以上;當時我說監察院已查清楚,我絕對不是代表中共,而且事先我也正式行文行政院衛生署和外交部,說要注意邀請函裡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字眼,因此要更正座位名牌,結果你們還是一樣抹黑我、抹紅我,還傷害我及我的家人,而造成社會政治風暴。游院長你要將心比心,你被人家說一句無賴就受不了,而率你的團隊離開不再接受質詢,那我被人家罵的這樣,你身為行政最高首長,有沒有代表你的團隊對我表示歉意? * 游院長錫堃:我希望主席給我合理的答詢時間。 * 高委員明見:好嘛!你講吧!你說「無賴」與「台奸」相差多少?事實上,本席很同情你,我並沒有不同情你。 * 游院長錫堃:主席,我徵求發言權。 * 高委員明見:你不要每次發言都先詢問主席。本席讓你發言,我並沒有反對你發言。 * 游院長錫堃:高委員一直打斷我的答復,所以我無法回答。因為發言權是主席的權力,必須經由主席允許我才可以發言。 * 高委員明見:我講,你也可以講;你講,我也可以講,大家可以共同發言,院長不必每次在發言之前都故意先詢問主席。事實上,我與院長也算是好朋友,雖然本席站在質詢台向你提出質詢,但是我並不認為我是多大、你是多小,我們都不要這麼認為…… * 游院長錫堃:這樣我沒有辦法答詢。 * 高委員明見:你不要這麼驕傲,一定要等到我不出聲,你才能說話。拜託!你身為一位行政院長就如此驕傲,是不是? * 主席:高委員的發言時間還剩三十秒,你剛才問這麼多的問題,他都還沒有答復。現在請游院長答復。 * 游院長錫堃:主席、高委員。第一點,我沒有罵你是「台奸」,這點我必須澄清。 * 高委員明見:不是你,而是你的團隊罵我。這點我可以補充說明吧! * 游院長錫堃:你又打斷我的發言了。 * 高委員明見:我只是補充說明,怎麼說我在打斷你的答復?你不可以亂講。我沒有說這句話是你說的,而是你的團隊成員說的,本席只是在更正院長的發言…… * 主席:高委員的質詢時間已到,請游院長另以書面答復。 * 高委員明見:游院長也沒有任何的表示,可見你根本不具誠意。你真是沒良心的行政團隊最高首長,只會故意拖延質詢時間,本席很看不起你,沒有格調。 ```json {"type":"interpdoc","people":null} ``` 高委員明見書面質詢: 壹、三二○違法公投正進行 自殺悲劇更盛行 在總統刻意違反公投法多項條文,違法辦理「三二○總統綁樁公投」,加上行政院大力介入中選會選舉事務,浪費許多經費印製華麗文宣,加上辦理違法公投的經費,已經準備耗去國家新台幣五億元的預算。在政院印刷美麗宣傳公投文宣的幕後,卻是許多國人走投無路,無安身立命之地,所謂貧無立錐而選擇走向自殺之途。最近發生重大自殺傷人案例如下: 男子經商失敗,負債兩百多萬,農曆年前從教養院接回重度智障兒後自殺身亡。 婦女被鄰居嘲笑,餵食弱智女兒服藥後再割腕自殺。 二月底,一則九二一災民自殺的新聞令人聞之心酸,台中縣神岡鄉的張家,攜三幼女自殺的賴姓婦人,屬於九二一大地震的受災戶,因丈夫販賣光碟被判入監服刑。賴姓婦人因謀生不易,以擺地攤為業,卻因使用刷卡進貨,積欠廿萬元的刷卡費用,在無力償還之下,攜子女燒炭自尋短路,三名幼女共赴黃泉。 日前,有一家四口失業過久,繳不起房租,四個人集體到中正紀念堂草叢中喝農藥割腕自殺。 台北縣新莊本月二日傳躁鬱父砍殺親生女的人倫悲劇。長期患有精神官能症的男子李清松,疑因「辦卡還卡」導致信用破產,加上高額的房貸壓力,向銀行辦卡借款遭拒,徹夜難眠,竟在凌晨持斧頭將熟睡中的兩名親生女兒砍成重傷。 這些不幸的自殺傷人案件,正逐漸地攀升;自殺死亡人數在民國九十一年時已突破三○○○人,今年每十萬人口的自殺死亡率,將逼近一四%○○○,驚悚的數字,顯示是「我們的人民生病了、百姓生病了、社會出問題了」,連帶的,難道是我們的政治、我們的政客們出問題了嗎? 父母攜子自殺案件層出不窮,這類悲劇不僅未曾斷絕,且每年不斷增加,最近五年來受全球性經濟不景氣影響,失業率攀升,攜子自殺案件數每年至少十件,去年平均每個月一件,今年以來則每十天就有一件,令人憂心。 過去十年發生的七八件攜子自殺案,是美國三倍。本席從六大報紙標題搜尋「自殺」字眼,再從中過濾出攜子自殺案件,不僅可看出數量上升趨勢,也有「時間叢距」效應;也就是在一段時間連續發生好幾起類似事件,證實攜子自殺確有模仿效應。 華人父母常將孩子視為個人財產,當他們發覺無路可去時則認為,孩子的命運也該與自己一樣。再來,這幾年經濟衰退,失業率增加,貧富差距拉大,對於一些失業的中高齡父母而言,失業與經濟問題,常導致家庭失和也增加。特別是民進黨政府上台這幾年貧富差距拉大,本席認為,當看到別人在過好日子,難免心裡不舒服,再加上社會不公不義事件增多,對於社會最底層的經濟弱勢或是性格遭扭曲的個人,很可能以自殺、殺人等決絕的方式發出強烈抗議。 最近的幾個案例,都是關於「住」的問題,分析發現,多數身為加害者的父母,都有經濟上的困難,到最後生活不下去了,房租付不起、或房子被拍賣被迫掃地出門,成為這些貧弱族群自殺的引爆點。本席在此倡議,政府應建立「社會住宅」或「公屋」,以低廉的租金租給貧弱族群,等他們存夠了錢購買其他地方的新屋,這些「社會住宅」可以保留下來給其他需要的人進駐,只租不賣,永遠保留給最需要民眾。 許多社政單位發現,當父母面臨經濟難題、罹患重病或感情糾紛時,無計可施,又缺乏親友支持,很容易引發其「慈悲式」殺人行為動機,認為對他們與孩子最好的結果就是選擇一同結束生命。此一行為不但觸犯法令,觀今也完全謬誤;本席呼籲,請父母停止這項殘暴的行為,政府必須積極介入輔導輔助,讓這些家庭步入正軌,正常安定的生活。在考慮這些貧弱族群的問題時,應優先解決「住」的問題,提出社會住宅或公屋,滿足民眾最低限度的需求。 貳、北市國民住宅處卸下招牌 台灣的住宅政策在哪裡 日前報載北市的國宅處卸下招牌,國宅處與都發局合併,代表「國民住宅」淪為房屋市場的一環,貧弱之民眾貧無立錐,引發上述的自殺潮有相當的關係!請問游院長,國宅處卸下招牌後,台灣的住宅政策何去何從? 自從十年前的無殼蝸牛霸佔忠孝東路的街頭活動後,國內仍無一套妥善安置弱勢族群的住宅政策,卻引發國內對房屋問題的重視,無奈除了類似崔媽媽的團體外,並無法對政府的住宅政策形成有效的壓力與關注。九二一大地震後,眾多的「帳棚族」與「組合屋族」才知道一旦民眾有難,國家政府退位不再,淪為不肖建商的幫兇,意圖消滅災民的痕跡處處可見!今日,本席要特別針對影響弱勢族群的自殺率相關的「住宅政策」提出質詢。 ※在災區辦理「社會住宅」的可能性 本席曾在九十一年三月二十二日施政總質詢時提及,在災區建立「公屋」的概念,由政府出資興建,並以低廉租金提供特殊弱勢戶、地震受災戶或貧弱的無殼蝸牛居住。像這種「社會住宅」的制度,在先進的歐洲、日本,乃至於香港已行之多年,是民主進步國家為保障「住者有其屋」基本人權所實施的先進主流社會福利措施。 一九四八年的《國際人權宣言》第二五條規定,「人人有權享受其本人及其家屬康樂所需之生活態度,舉凡食、衣、住、醫藥及必要之社會服務均包括在內;且於失業、患病、殘廢、寡居、衰老,或因不可抗力之事故致有他種喪失生活能力之情形時,有權享受保障。」。一九六六年的《聯合國經濟、社會暨文化權利國際盟約》第一一條也規定,「確認人人及其家屬之生活適當水準之權利,包括適當之衣、食、住及活條件之不斷改善。」。由於人權的相關保障諸如隱私權、免於歧視、免於恐懼、甚至工作權、環境和身心健康的維護都需要以「住所」為保護的起點,基於對人權的維護為由,政府應當重新審視災區的重建政策。 當時本席針對此問題,質詢內政部余部長時,余部長的答覆是以「國民住宅」讓災區居民申購。但是國民住宅對災民來說,第一、國宅多半集中於台中市,對於主要災區的台中縣與南投縣災民根本毫無幫助,災民也需要在地的工作,離鄉背井若無適當的就業機會,南投的災民很難搬到台中市的國宅。第二、國民住宅是一種可買賣的、可交易的住宅商品,是一種舊的觀念。本席提出「社會住宅」是一種較新穎、較進步的觀念。 所謂的「社會住宅」是,社會住宅的土地與地上建築物皆歸國家所有,不得銷售,國家以低廉的租金提供給經濟貧弱災民或弱勢團體居住,例如九二一震災的弱勢受災戶。 為何政府應該推動社會住宅?許多九二一的貧弱災民根本沒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其重購政策根本讓他們喘不過氣! 第一、許多銀行還有很多餘屋尚未消化、許多法拍屋也未銷售出去,這些銀行怎麼可能貸款給這些收入堪憂的弱勢災民?那這些的災民購新屋的貸款從何而來? 第二、銀行對於災民收入堪憂的話,其所申貸的額度必定大打折扣,那災民的自備款勢必大幅增加,災民如何消受龐大的貸款壓力? 第三、就算災民想方設法籌到這筆自備款,但是在工作無著落,倒塌房屋的舊貸款與重購的新貸款,兩份貸款之下,災民若非中樂透,否則很難同時負擔兩筆貸款。 第四、許多受災戶的結構性土地問題無法解決,例如: 倒塌房屋的土地非受災戶所有,無法取得原地主的同意重建; 土地共同持分者的自利考量,不願受災戶提出的土地分割重建協議; 土地共有者因世代繁衍,持分戶日多,甚至有些無法失去聯繫,根本無法分割; 即使土地順利可以分割,但是分割土地可能因為過於狹小,不適合重建; 必須以地易地重建的受災戶,或者因為政府的不願意提供交換土地,或提供土地過於狹小,都有可能不適合重建。 第五、有些土地飽受土石流、斷層帶的威脅,根本不能重建。許多居住在偏遠,依山的貧弱居民、或原住民,原本就屬於經濟上的弱勢族群,居住在土石流、或斷層帶根本就非他們所願;更何況政府急迫拆遷組合屋(例如近來東勢鎮公所發函給東勢高雄友誼村,要求其於五月一日拆遷,根本違反本院展延組合屋兩年的決議),置這些災民於不顧。所以社會住宅可以是安置他們的出路或解決住的問題方式。 、反對威權公投,保衛民主共和,爭取民主公投 節省三二○公投經費 救濟貧弱之民 針對最近陳水扁總統一意孤行刻意舉辦「陳總統的脫困公投」,其辦理時機既不符合【公投法】第十七條規定之緊急要件;且行政院一再以「命令」方式大力介入中央選舉委員的選務事務,嚴重傷害公投選務的中立性,其若干適法性不無疑義。國防部長湯曜明卻於日前向本院說明:「縱使反飛彈公投遭否決,反飛彈的軍備採購仍依計畫進行」,已預言公投『過不過都無所謂』,七千億的對美軍購採購預算即趕在總統大選前夕經由行政院核定。陸委會蔡主委也公開表示,不管公投通過與否,兩岸一樣要協商,而游揆表示,公投沒有法律拘束力,只是宣示性而已! 對照總統肆意揮霍國家經費辦理「無意義」(不論通不通過都要購買七千億元以上的軍備)、多此一舉(該項公投事項業經本院臨時提案方式通過)、浪費公帑(公投本身辦理需要五億元以上)情況下;一則九二一災民的新聞令社會聞之沉重,命案發生在台中縣神岡鄉的張家,屬於九二一地震的受災戶,攜女自殺的賴姓婦人,因丈夫販賣光碟被判入監服刑。賴姓婦人因謀生不易,以擺地攤過活,卻因使用刷卡進貨,積欠廿萬元的卡費,無力償還之下,自尋死路,連帶讓其三名子女共赴黃泉。在這則新聞裡,政府的不仁,一條性命才五萬元;政府的不作為,不肯好好妥善運用九二一震災重建經費,逼迫災民走上絕路,難道民眾的生命不如買飛彈重要嗎? 在陳水扁政府上台後,國債大幅度的增加,政府財政拮据,相信購買七千億的軍備除購買不適合台海情勢的設備外,亦將排擠民眾的健康、社會福利的正常預算。如果賴姓婦人的先生因為災區謀生不易,所以走上販賣光碟犯罪一途,政府應不應該檢討,為何逼迫賴姓婦人攜同子女自殺?用陳總統的脫困公投的舉辦經費五億元即可救助許多類似賴姓婦人這類的案例,爰此政府應發發慈悲,多多關心這些需要救助的災民以及貧弱族群,即刻停止辦理有問題的、不適法、不適時的、浪費錢的「總統脫困公投」,而以「救助萬條貧弱性命」為先、以「扶助需要幫助的家庭」優先政策,請政府重視施政的優先秩序,將民眾、小人物的性命擺在第一,為百姓的性命、社會的幸福而努力。 請問游揆,賴姓婦人的案例,只因繳不起廿萬元的刷卡進貨費用,不幸攜子女自殺。公投要花費那麼多經費,您估計三二○公投要花多少錢?可以救濟多少類似的案例及民眾? 節省華麗公投文宣經費 救助貧弱民眾 針對行政院日前準備花費高達一億元以上經費,製作三二○公投文宣宣導手冊,由於製作海報太過「華麗」,失去宣導公投意義,模糊公投之焦點、妨害國內公民自主意識之發展。由於國內目前亟待救助之貧弱民眾頗多,類似一億元的經費即可補助國內失業勞工健保補助費四個月之費用。爰此建議行政部門節省這些「浮誇」文宣經費,救濟貧弱民眾,扶持應受幫助之人,達成社會和諧。 ※三二○公投「提出」之理由 不符「緊急」要件 違法! 根據【公民投票法】規定,公投之途徑可依發動、成案及表決時機分成兩種。 由人民或代意機關提出(第九條、第十六條),經公投審議委員會審查成案,配合全國性之選舉日同時舉辦(第廿四條),此為經一般途徑成案之公投。 由總統提出(第十七條:當國家遭受外力脅迫,致主權有改變之虞),經行政院院會決議;因此不適用第廿四條與全國性選舉日同時辦理之規定。此為緊急狀況之公投, 根據趙永清委員在本院院會對防禦性公投的解釋為: 『防禦性公投的條款,主要是針對總統的緊急處分權,在面臨危機處理時,可以採此方式』。 陳總統以「我們不能將中共對我部署飛彈視為理所當然」為由,曲解當前處境為緊急狀態,從而合理化三二○公投援引【公投法】第十七條辦理的正當性。但是,如果我們現在屬於緊急狀態,則自一九四九年以來都是緊急狀態;假使三二○公投案成立的話,未來所有總統都可輕易迴避正常途徑,用擴大解釋緊急狀態而任意舉辦公投。而民進黨趙永清委員對防禦性公投之解釋,限縮於總統的緊急處分權,觀看此次公投應不適用該項緊急處分之範圍,反之則可看到總統意欲藉此綁樁總統大選意圖明顯。 本席在此以為,三二○公投票提出程序不符合公投法規定,在陳總統「首開惡例」情況下,日後每四年總統選舉時,每位總統大概都會依此「慣例」夾帶自己認為的公投,因此每四年必定會有一次公投,然而本席對此種作法相當不以為然。惡例不可開! ※三二○公投不符第十七條成立的要件 陳文茜委員在向游揆質詢時提及:「一九九五年、一九九六年中國試射飛彈演習」或「類似八二三砲戰的戰爭」情況,游揆都未必認為構成辦理防衛性公投的條件,試問游揆,當前的兩岸情勢會比前面敘述狀況更適合引用公投法第十七條的時機嗎? ※公投的效力 依公投法第卅依條規定,公投案經通過者,「有關重大政策者,應由權責機關為實現該公民投票案內容之必要處置。」。 但國防部湯部長公開宣稱,「公投沒有過,反飛彈照買」。陸委會蔡主委也說,「即使兩岸協商的公投案遭到否決,政府還是會去做。」。 在二/二七的施政總質詢裡,游揆明白表示,對於三二○公投的兩個題目,「並無法律拘束力,只具有宣示性意義」。對照上述兩位閣員的意見,請問游揆,公投案通過的法律效力是什麼? 公投票不是「是非題」 不能違法加註「○」、「×」 針對行政院日前堅持在本年三月廿日公投案中,堅持在公投票的同意欄左側增列「○」、不同意欄左側增列「×」,宣稱以照顧不識字之民眾,但事涉違反公民投票法第廿二條條文規定,行政部門的便民考量不容違法空間,否則「風行草偃」,中華民國法律亦蕩然無存。依公民投票法第廿二條條文規定,公投票印製內容並未包含「○」、「×」兩欄,行政院之便民考量自應依循法律規定行之,向民眾宣導「同意」或「不同意」之意義,事關台灣人民首次行使公民投票之尊嚴,爰以建議行政院、中央選舉委員會依法辦理公投票印製工作,以順利辦理公民投票。 行政院日前堅持在本年三月廿日公投案中,堅持在公投票的同意欄左側增列「○」、不同意欄左側增列「×」,宣稱以照顧不識字之民眾,殊不知此舉已有違反公民投票法第廿二條條文規定:「…公民投票應在公投票上刊印公民投票案編號、主文及同意、不同意等欄…」,亦即公投票的印製中並無規定「○」、「×」兩欄。依法行政乃我國政府應有責任,行政部門的便民考量不能違反法律,否則政綱難以維繫,民主憲政亦難能維續。是以公投案選務工作並不能因便宜行事,窄化成「○」、「×」之是非題。 國內民俗習慣常以「○」符號代表「是」、以「×」符號代表「非」,觀諸各級學校學生考試之是非題可見,更有甚者,民眾百姓對「○」、「×」符號已等同「對」、「錯」,或是「○」代表公理、正義,「×」代表邪惡、歪理等是非價值觀之代表視之。若使用事關價值判斷之符號入注公投票印製本身,將扭曲公投議題的真義並誤導民眾投票的意向,引發國內日後公民投票案、甚至是公投法本身法紀之紊亂,進而引發國內政爭動盪不已,不可小覷。 依教育部國語字典編錄,「同意」一辭之解釋為「心意相同」、「意旨相同」及「贊成」三解釋;「不同意」一辭之解釋為「不贊成」、「不認可」。行政部門在戮力辦理公民投票案之時,若企盼協助不識字之民眾辨識,亦應在法律範圍內向民眾大力宣導公投案內容,以及「同意」、「不同意」兩辭之意義與辨識方法,除可讓民眾了解公投案本身外,也能促進不識字民眾了解「同意」、「不同意」兩辭之真意,兼具提升民眾知識程度之功效。事關台灣人民首次行使公民投票之尊嚴,爰以建議行政院、中央選舉委員會依法辦理公投票印製工作,不能省略宣傳「同意」、「不同意」兩辭之意義與辨識方法便宜行事,以維政綱法紀。 請問游揆,公投法裡面哪條規定,公投票可以加註「○」、「×」? 嚴禁使用遊覽車等交通工具載送民眾前往投票 針對因公投法等相關法律無明確規定,但地方卻盛傳綠營基層將在三二○大選日以「愛台灣、投公投」名義,用多輛遊覽車載送民眾前往投票所投下「公投與總統票」,以規避選罷法規定,卻達到實質催票的效果、企圖影響選情的目的昭然若揭。其有明顯影響選舉的意圖與違法的疑慮。為了防止有心人士與政黨故意遊走法律邊緣,用遊覽車等交通工具載送民眾前往投票所投「公投與總統票」,企圖影響選情之違法情事,本席要求行政院、法務部應儘速訂定相關行政命令,嚴格禁止假借「愛台灣,投公投」的口號,用遊覽車等交通工具載送民眾前往投票所投「公投票與總統票」,以免影響選情,與造成選舉的不公正。 請問法務部長,用遊覽車載送民眾前往投票,有無涉及賄選規定? 保障選民投票秘密之權益 將公投與總統選舉分開 針對本年三月廿日公民投票案中,行政院堅持以「公投票及總統副總統投票一併於同一投票所發給選票並投票」辦理選務,惟行政機關此種作法將極易引起選務糾紛、妨害投票之秘密,甚而構陷選民入罪。 依照中選會公投選務規劃,將採用U型方式先發給選民總統票、投完公投票後,再行發給公投票,投公投票。惟我國總統選舉與公投案係兩種依據不同、處罰相異之選舉法令,總統副總統選舉係採相對多數當選;但依【公民投票法】第卅條規定,公投案的結果必須達到選舉人數百分之五十之投票率,且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方為通過,投票人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或未有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均為否決。亦即公投結果需依其「投票率」而定,是以選民「不領取公投票」亦應視為對「公投案」之否決,行政機關不論基於各種理由,不論其意見多寡,均應予以法律上保障其「秘密投票權」與「公投否決權」,遑論以民主人權自居國家更應捍衛此項公民權益。 此次總統依公投法第十七條提出之國家安全事項公投,除不符緊急要件,另因其以「由上而下方式指導」此次公投,已大失西方民主國家「由下而上」公民投票之重要精神,其適法性不無疑義。若干主張指出,於同一投票所同時辦理公投案與總統選舉案將能節省費用與成本,殊不知本院已於日前以臨時提案方式決議通過此兩提案,依公投法第廿條規定,「創制案或法律、自治條例之複決案於公告前,如經立法機關實現創制、複決之目的,通知選舉委員會者,選舉委員會應即停止公民投票程序之進行」,此時已藉由全國最高立法機關達成宣示兩項總統公投提案之目的,即刻停辦公投自是最節省成本選項。一旦行政機關執意辦理此兩項公投案,皆有浪費公帑之嫌。 中選會之前項規劃,妨害選民「不領取公投票」之投票秘密,依【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法定之政治上選舉或其他投票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選務單位如於同一投票所發給選民公投票與總統副總統選票,形同迫使選民公開表達其公投之立場,將妨害選民自由行使政治上之投票權益。任何人都有選擇公投投票與否之自由,且皆需以秘密投票方式為之,以伸張民權自由,避免淪為恐怖政治之棋子。行政機關亦應維護公民權益,包容公民不同之意見,以焠煉我國民主自由之精神。 因法有明文,投票應以秘密、不記名方式進行。而迫使民眾於同一投票所主動表明拒領公投票,本身就是一種政治表態,形同公開表明支持誰或反對誰,違反無記名投票之精神,嚴重打擊憲法第一百廿九條保障公民之「無記名」之規定。基於選民保有「秘密投票」權利,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請行政院提出保障憲法賦予公民投票之具體選務規則與執行辦法;或將總統選舉與公投案分開辦理,以保障公民之投票秘密。 投錯票匭是否有效 引發選舉糾紛怎辦 按常理,總統選票與公投票是分開投選,理應不會投錯,若解釋為無效票,總統選票公布後,就不會因公投票匭內有總統選票而造成選務困擾,目前北市選委會對此仍持應為無效票,只是中選會屬委員多數決,已決議為認定有效票。依公投法規定,將公投票以外的物品投入票匭要罰錢,顯示該行為違法,為何投錯票匭還能視為有效票?而且,中選會已決議大選與公投分開領、圈、投票,投錯票的機會很小,如果還可以認定為有效票,有心人士可能藉此作弊。 公投與總統選票投錯票匭,算是有效票嗎?中選會堅持投錯票匭仍是有效票的話,日後我們的選舉罷免法是不是就可以丟棄不用了?因為依法行政的精神已失!若因為許多的「投錯票匭」票數影響總統選舉計算票數時,發生的選務糾紛如何因應? 肆、高唱族群融合 卻以撕裂族群騙選票 請教游院長,您家三代包括叔舅姪甥,是否有客家人,或是外省人的姻親?請問在座各部會受長,你們家庭三代,有否純粹的福佬人、客家人或是原住民? 本席相信在座所有的部會首長沒有一位三代是純種的福佬人、客家人或是原住民,也就是說台灣至今三、四百年來,事實上早已經族群融合。但是一到選舉部分有心人士或政黨就高唱「外省人滾回大陸」、「土狗、中國狗」、「香港腳走香港路、台灣腳走台灣路」、「台灣人投台灣人、中國人投中國人」等等撕裂族群的言詞,上述不當言詞都出自執政的民進黨高層,這種一方面高唱族群融合,一方面選舉一到就撕裂族群口是心非的騙選票之作法令人不齒。請教游院長,你認為說這些撕裂族群的不當言詞的人,他的這種行為真的愛台灣嗎?這種挑撥族群衝突的作法妥當嗎?是不是應該予以譴責?行政官員有沒有統計族群通婚的比例資料? 伍、誰是無賴 誰是台奸 上星期二的施政總質詢,有委員對游院長的施政報告與行政院的施政成效提出質疑,用比較嚴厲的口吻批評,認為行政院施政效率不彰、不負責,尤其游院長以前自稱是「政客」,所以他們就用「無賴政客」,形容不負責任的部會首長,而游院長因此就忍不住、勃然大怒,認為是人身攻擊,經議場主席之裁示,質詢的委員旋即收回「無賴」兩字,但是游院長仍然不顧一切,竟率全體閣員集體離席罷詢,並反罵質詢的委員才是無賴,創下台灣民主憲政史上的惡例。回顧世界上的民主國家,像這種行政首長草率擅自率全體閣員拒絕接受國會質詢的情事,實令人無法想像,可說是台灣民主發展的恥辱。 本席請教院長,對「政客」的定義是什麼?本席就曾經被若干政客「無賴」過!本席就是無賴政客的「受害者」! 依照教育部編錄的國語字典,「無賴」兩個字的解釋有:「品性不良、放蕩撒野的人。或稱蠻橫、放刁的行為。」。而「政客」兩個字的解釋是:「以政治活動為專業,缺乏政治理想,但求個人利益,不擇手段的政治人物。」。 相對於去年三月間,全球籠罩在SARS疫情的恐怖氛圍裡,本席最先在三月十七日提出在「機場、港口量測體溫」以篩檢發燒或SARS病患,並努力推動SARS之防治與紓困等工作,因此有機會以學者身分應世界衛生組織之邀出席防治SARS的國際學術會議,被你們發動府、院、黨圍剿,罵本席是中共同路人、賣國求榮,甚至台奸,用這麼惡毒的罪名,現在證明本席的出席與所謂官方代表完全相同,請問游院長,無賴與台奸,何者比較嚴重?台奸是叛國罪,此一指控比無賴嚴重千百倍,您身為最高行政首長對行政院團隊用最惡毒的罪名抹黑、抹紅一位愛台灣的國會議員,傷害本席的家人,造成政治風暴,您曾經本席我道歉過嗎?請您將心比心,您應該不應該向我道歉?您今天應該公開向我道歉。 誰是政客? ※哪些政客喜歡誣衊他人? 陳總統在擔任立委時期,曾直指立委們都是「新賊」。本席要請教游揆的秘書長,劉秘書長,請問您有沒有說過,「笨蛋,問題在國會」的話?這是不是在誣衊我們的國會議員? 立法院第五屆至今已經過三六八項議案,議事處理的效率與第二屆及第三屆立法院民進黨擔任在野黨時,各會期所通過的法案相較,並不遜色。開院會時,行政院不好好找各黨協商法案(像是王院長指出,他主持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協商時,都沒看到行政官員),置在野黨不顧,院會不好好地參加,像本院本會期第一次會議,有一四位行政院官員請假;第二次會議,有二○位行政院官員請假,第三次會議有一七位行政院官員請假。但像去年六月底院會一休會時,游揆立刻召開記者會污衊國會,這種作法不是誣衊是什麼? 請問院長,世界人權宣言的第七條條文、第十二條條文內容是?(世界人權宣言已經經過我國立院批准)。 世界人權宣言第七條條文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並有權享受法律的平等保護,不受任何歧視。人人有權享受平等保護,以免受違反本宣言的任何歧視行為以及煽動這種歧視行為之害。第十二條條文內容是:任何人之私生活、家庭、住所或通訊不容無理侵犯,其榮譽及信用亦不容侵害。人人為防止此種侵犯或侵害有權受法律保護。 本席以個人親身經驗體會,「高明見事件」就活生生發生在本席身上,本席深受這種侵犯人權的迫害。 請教游揆,行政院、外交部、衛生署對於本席發文關於吉隆坡SARS全球會議「九十二明字第○六一三○一號」的緊急呼籲要求一函,外交部有沒有做到?請簡明回答,有沒有做到,有或沒有? 本席在該函要求, 一、明確我方出席人員係代表CHINESE TAIPEI,一如奧運和APEC的慣例。相信這項名稱是我國歷屆政府都能忍受,國際各國都能接受的方案。 二、責令外館爭取時間向主辦單位面對面洽訂: 名牌, 座位(不可與中國大陸代表相混。按英文字母序), 會議各項文件涉我之名稱。」 這些事項,外交部沒有一樣做到!衛生署也沒有做到!行政院也沒有!沒有任何一個要求被你們採用! 請問游揆,在外交部刻意忽視本席的聲音之下,民進黨與台聯黨若干「政客」誣指本席是「台奸」,這是比人家罵您的話更難聽的話,你都會以退席抗議並要求對方道歉。更何況,本席所受的誣衊字眼,那些政客已經嚴重違反上述《世界人權宣言》的條文。本席所受的侮辱經過,幸經監察院柏臺平反「高明見事件」,請問游揆,身為一個號稱「人權立國」的政府首長,這種對本席人格的無情抹黑、對本席家人心理刻意的打壓,這是一個合乎人權的作法嗎?游揆您不用替新政府底下的「構陷高明見小組」道歉嗎? 行政院SARS防治及紓困委員會副召集人李明亮算不算是游揆您的部屬?他曾經說過,「高明見沒有直接參加防疫工作」,本席認為這是污衊本席對國內防疫的努力,本席要說,「我是國內最早提出在機場港口量體溫篩檢SARS病患提議」的,李明亮說本席沒有貢獻,難道不是誣衊本席的努力嗎?本席提出的建議,疾管單位沒有立刻採用,還在那邊沉迷於「三零」的紀錄,以致造成SARS病毒在台灣的重大傳染,難道行政部門沒有責任嗎?游揆您不用為李明亮講的話因而誣衊本席的努力,甚至引發引起賣台爭論國內政爭動盪道歉嗎? 本席是執政者嗎,本席有能力賣什麼嗎?只有執政者能賣台!陳水扁說過他口袋裡面有大陸轉過來的字條,百姓怎麼知道陳總統有沒有依照中共的指示辦事?誰能賣台,只有執政者,執政黨能賣台!請問游揆,您怎麼看待陳總統的字條,他會不會把台灣賣掉? 日本讀賣新聞二月廿日報導,陳水扁總統今年一月以後曾數度派人到中國大陸,向北京當局傳達他如再當選絕不會宣布台獨的訊息。請問游院長,報載陳總統這種行為沒有經過人民公投,是不是賣台? 陸、北部LNG接收站新建計畫質詢稿 不久之前中國大陸重慶開縣因天然氣「井噴」災變,罹難人數高達兩百多人。受大量硫化氫毒氣外溢影響波及,災變現場附近廿五平方公里形同鬼域煉獄,人畜屍橫。距離事發現場幾百公尺的曉陽村,很多家庭全家中毒共赴黃泉,無一倖免。這個事件給我們的教訓是,在追求經濟發展的同時,絕對不能忽略了工安問題。今中油擬於台中港內港設置LNG接收站,應不得忽略鄰近社區之安全,要做最壞的打算才能作好萬全之準備。 中油擬於台中港內港西碼頭區(#1#14與#15碼頭)興建LNG接收站,並設置三座十六萬公秉LNG儲槽一案,本席曾於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日與本年一月二日分別向中油公司與行政部門就社區安全提出書面質詢在案,但均未能得到滿意答覆。 天然氣為一潔淨之能源,燃燒時無硫氧化物產生,且CO2排放量為煤炭之六○%而已,因此為因應京都議定書全球CO2減量要求,應鼓勵使用天然氣。政府於一九九八年五月全國能源會議,決議提高天然氣發電的比重,因此本席給予支持。 請教經濟部長,中油應對所選之接收站位置進行最壞的打算,亦即儲槽內容物全部外洩之廠外後果分析。請以書面告訴本席危害距離是多少是否有涵蓋梧棲鎮? 世界各國包括美國EPA、加拿大、荷蘭、ILO均對重大危害設施進行最惡劣情景之後果分析。但依本席前二次之書面質詢,中油仍未進行最惡劣情境(the worst case,the worstscenario)之後果分析。LNG之主要成分為甲烷,而甲烷為易燃物。由於其洩漏之氣雲具爆炸性,因此美國環保署之危害化學物運作工廠之「風險管理方案」(Risk ManagementProgram)將其列管,且需進行最惡劣情境(the worst-scenario)之廠外後果分析。所謂the worst scenario是指二方面: 外洩量︱全部外洩,指某節管線或儲槽內容物全部外洩,例如ILO、荷蘭(Guide toHazardous Industrial Activities)、加拿大(MIACC)與美國EPA之定義。 最惡劣氣象 因此本計畫所執行之後果分析所用之外洩量與參數,並無法顯示最惡劣情境之影響範圍。例如: 後果分析所用之終點限值(end-point)(環評說明書P7-32)顯然低估了危害距離。 以LFL(易燃下限,亦即五%)(P7-31)濃度來估計危害距離,顯然低估了後果距離。本計畫屬海域(岸)工程,宜依SIGTTO(SOCIETY oF Gas Tanker & Terminal OperatorsLtd)規範,以LFL/2估計後果距離。美國AIChE(American Institute of ChemicalEngineers)規範亦與SIGTTO規範相同。 以過壓0.14bar(相當於2.1psi)(P7-32)所估計出來的危害距離是屬財產之危害(磚牆破壞)。應以考量人體安全所用之end-point。建議依US EPA規範取1psi(九五%以上玻璃震破,導致屋內人體為玻璃碎片所傷),以考量梧棲鎮居民之安全。 在估計爆炸所導致之overpressure時,也應考量經擴散後,所導致之非密閉性氣雲爆炸(UVCE)。此時震波源(氣雲中心)位於外洩源與LFL/2之中點(依SIGTTO或AIChE規範)。該環評說明書對此全未加考量。 請教交通部或經濟部,到底台中港內港是否適於作為LNG船舶操作?是否應依國際規範來評估。 因為LNG船舶其空舷較高,受風面積大且LNG具易燃性,因此對於港口海象、氣象條件要求嚴苛,中油全然未對台中港內港之軟硬體條件是否適宜設置LNG接收站,依SIGTTO規範之要求,逐條評估。在在顯示LNG接收站選址之粗糙。 請教經濟部,本計畫執行過程是否違反行政程序法第一百六十四條未進行公開及聽證程序: 依行政程序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行政計畫有關一定地區土地之特定利用或重大公共設施之設置,涉及多數不同利益之人及多數不同行政機關權限者,確定其計畫之裁決,應經公開及聽證程序,並得有集中事權之效果。」因此本計畫須經公開及聽證程序,政府應趕快補正。 請教經建會,本計畫與現行奉行政院核定之「台中港整體規劃及未來發展計畫(九一九五年)」暨政策目標不一致。請問經建會是否要趕快修訂「台中港整體規劃及未來發展計畫」? 請教經濟部,為何LNG接收站選址過程之評比未將社區安全列入考量?重大危害設施(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之選址,應將社區安全列入優先之評比項目。本計畫之選址未見將社區安全列入(P8-21)凸顯選址之粗糙。是否為大潭電廠天然氣低價搶標的後遺症? 請教環保署,本計畫也突顯我國儘速訂定廠外後果分析規範的重要性。 環保署早在民國八十九年已委外擬訂「意外災害風險評估技術規範草案」,但至今未公布使得環評在進行化災後果分析時,無所依據,而須引用國外規範。請告訴本席環保署什麼時候要公布化災後果分析規範。 【缺乏完整風險評估 油槽將成不定時炸彈的工安死角】 中國大陸重慶開縣因天然氣「井噴」災變的罹難人數高達二三三人,受大量硫化氫毒氣外溢影響波及,災變現場附近廿五平方公里形同鬼域煉獄,人畜屍橫。距離事發現場幾百公尺的曉陽村,很多家庭全家中毒共赴黃泉,無一倖免。大陸近來全力發展經濟,為成就「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政策美夢,除貧富差距拉大外,工安、礦災頻傳,工人及下層民眾的性命安全早已讓渡給礦主營利考量。但是像開縣井噴類似案例一發生,毒氣外洩將危及工人、周遭居民安全,由於毒性化學物質的難以控制性,「保持距離以策安全」是工安評估的重點。 一九八四年印度波帕耳(Bhopal)一家農藥廠因儲氣槽閥門失效,造成劇毒外學物質外洩,並以氣體方式向外擴散,幾小時內死亡人數為上千人以上,受害面積達四十平方公里。受到此重大工安事件影響,國際上對預防工業重大事故及提升工安標準,環境影響評估也不只著重廠內工安的加強,更著眼緊急應變及週遭居民的疏散計畫。換言之,居民寶貴的生命應納入環境影響評估之上。 對於我國中國石油公司將於台中港內港西十三至西十五號碼頭興建液化天然氣儲槽(LNG)接收站,並設置三座十六萬公秉LNG儲槽。由於該儲槽選址過程未進行甲烷等氣體洩漏之廠區外最惡劣情境「後果分析」(consequence analysis),為保障週遭梧棲鎮居民安全,本席特別在今年十一月向中油公司質詢,要求中油公司應進行風險評估後再行施工。但中油公司卻答覆預定明年三月完成期末報告定稿本,無奈預算已先行編列,一副箭在弦上不得不發之態度。在化學緊急應變規劃上,其中一項最重要的工作即在決定安全距離(safety distance),以為疏散或擬定緊急應變計畫的依據。當然吾人可以說,把安全距離拉到最大即可,但在地狹人稠的台灣,這種想法有點不切實際。但由於危害之後果分析法(consequence analysis)提供結構性的步驟,就潛在意外之嚴重性,藉由距離的估算以定量的方式予以考量的一種分析方式。 由於LNG儲槽萬一外洩之雲氣將具爆炸性,其爆炸震波威力不但使週遭建物受損、甚至將波及居民生命;因此美國環保署對於危害化學物質運作工廠已依「風險管理方案」(RiskManagement Program)列管,且需進行「最壞的打算」︱最惡劣情境(the worst-scenario)之後果分析作評估。再參照國外歐洲經驗顯示,許多LNG接收站初步選址時,如未涵蓋危害評估作業時,將導致徒然浪費金錢與時間。 曾有不甚專業的評估專家向本席解釋,說重大的工安意外發生的機率是幾萬分之幾,所以說出LNG儲槽的工安不致影響太大之評語。依其邏輯推論,類似像大陸井噴事件應該在數萬年後發生才對,因為機率嘛!不過這只能當成卸責之話,對於工安評估並沒有任何幫助! 由於中油公司選址計畫未針對三座LNG儲槽之最惡劣洩漏情境之危害距離作出詳細評估,緩衝距離只短短數百公尺,一旦發生儲槽氣體外洩,在槽內巨大壓力推波助瀾下,居民生命安全堪憂,鄰近梧棲鎮的居民恐怕亦恐怕難以疏散。此外對於儲槽氣體外洩、爆炸將造成多少「超壓」(overpressure)?其後果如何?這些問題都還有待中油公司詳細評估與回覆。在為梧棲鎮居民生命安全請命的前提下,謹請經濟部與中油公司慎選設置地點及做好廠外後果分析,將風險降至最低,保障鄰近民眾身家財產安全。 柒、金控公司產業工會如何定位 針對國內金控集團公司紛紛設立之後,其若干配套法規措施不足,欠缺相對保障勞工權利之法令,造成員工權益、工會會務推動保障明顯不足,甚至危及憲法第十四條所賦予人民之集會結社權利。為避免上述缺失引發勞資爭議、甚至影響國內金融秩序,建議行政院應立即對相關金控集團工會依工會法予以保障其會務推動並加速相關勞工法令研擬、釐清與釋疑,以促進勞資和諧,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說明: 一、國內各金控集團公司在合併多家小型金融銀行業後紛紛設立,雖朝向金融自由化與效率化方向改革,以利國內金融安定與秩序。但相關保障金控公司勞工法令規章闕乏,令員工權益、工會會務推動保障亦不足,工會法等法令無法涵蓋金控集團公司員工之權益保障。 二、以往金控公司未成立前,銀行業之員工與廠場工會會員均可直接尋找員工隸屬之公司資方對話、談判,簽訂勞資協議。惟金控公司成立後,許多工會會員發現,在與資方談判過程中,資方開始以「決策權在金控」為由,表示無法給予實質承諾與協商。例如,據日前報載「兆豐金控產業工會會員」與資方對於金控集團能否成立工會的見解不一,引爆勞資激烈口角。兆豐金控公司產業工會雖已於民國九十二年三月卅日正式成立,該會理事長亦依法取得北市人民團體職員當選證書,亦應依工會法給予工會幹部推動會務之相關保障,報載資方卻不依工會法第卅五條規定給予會務推動之保障。行政單位應比照國內一般工會予以保障保護,避免出現工會法「一國多制」等不平等之現象。 三、金控公司成立後,相關勞資問題陸續引發,亟待行政部門加以協調解決,釐清解釋,以處理勞資爭議: 以金控公司產業工會為例,對照類似郵聯會或跨縣市之銀行產業工會,工會法第六條「同一區域或同一廠場」條文應如何解釋? 依工會法第卅五條,工會理事長駐會辦公之時間規定、場地,資方應有之配套措施? 新興之「金控集團公司」、與該集團(母公司)產業工會、及其下屬公司(子公司)產業工會之關係? 合併後之金控公司對其所屬員工於勞動條件加重、改變勞動條件情況下,相關員工權益如何保障?金控公司之工會應賦予何種義務與規範? 金控公司產業工會成立後,工會理事長及工會幹部可否依法駐會辦公,申請會務假以推動會務? 金控公司紛紛於合併銀行金融保險業後設立,日後相關勞工法令配套保護措施與政策? 捌、政府應為民眾健康把關 一、小醫院拒收,大醫院塞爆,民眾成人球,就醫權益被犧牲: 由於全民健保的急診給付點值縮水,中、小醫院拒收急診情況愈演愈烈,這個月來,醫學中心急診人數激增二、三成。針對急診給付不再保障點值,造成「小醫院拒收,大醫院塞爆」的景況,根據本席瞭解,春節後各家醫院收治急診普遍略有增加,但卻不時傳出地區醫院拒收病患或乾脆關閉急診的情事;對於外傳有部分病患成為「人球」,各醫院彼此推來推去一事,本席請教行政院游院長為什麼會發生「小醫院拒收,大醫院塞爆」?民眾成為人球,就醫權益嚴重被犧牲,誰要負責任?針對此事,有何補救措施? 二、醫院總額點值低於○.九元,為什麼要由SARS基金補足? 醫院實施健保總額制度卻出現點值下滑,導致醫界面臨不敷成本命運,因此醫界昨在一項公聽會中要求衛生署應在健保總額支付制度中設定醫療給付浮動點值的「停損點」,避免醫療院所的收入朝不保夕;對此,衛生署長陳建仁則宣示,去年健保浮動點值不足○.九元的醫院,都一律可獲得SARS紓困基金的補助,近日衛署也會繼續向SARS防治暨紓困委員會陳報,希望能補足到每點支付點值○.九五七元的平均水準。本席想要請教陳署長,針對陳署長決定去年健保浮動點值不足○.九元的醫院,一律可獲得SARS紓困基金的補助,它的法源依據為何?陳署長知不知道SARS紓困基金是專款專用?陳署長,你知不知道你的決定是違法的? 三、適度開放中西醫會診,以利治療病情 針對選民陳請,有關目前健保對中醫診治只限制門診給付,沒有住院會診給付,病患往往必須出院後,才能以門診方式看中醫,對於此項規定令家屬與病患無法認同與理解。尤其是在同一家醫院卻不能會診中醫,一定要辦理出院後,才能重新掛號看中醫,對此本席請教游院長,衛生署與健保舉的這項規定是否合理?為了維護病患就醫權益,本席建議針對住院病人,主治醫師如認為病情需要,得照會該院之中醫師,徵求會診,供作參考,以利治療改善病情。 四、安養機構老人普遍營養不良,應訂定基本飲食標準,維護老人健康 針對安養機構老人普遍營養不良,他們在身體質量指數、血色素、血清總膽固醇及血清白蛋白等營養指標上,明顯較同齡一般老人差,其健康狀況值得政府與醫界重視。為了解國內老人的健康狀況,台北市立陽明醫院年來投入社區及安養機構老人健康調查,分別比較七七位安養機構老人及一八七○位接受健檢的一般社區老人,結果發現安養機構老人的身體質量指數(BMI)、血清總膽固醇、血清白蛋白、血清肌酸酐、血清尿素氮及三酸甘油脂等有關營養狀況指標,均明顯比社區老人差。從這項調查可看出安養機構老人的營養普遍不佳,其中的因素與飲食狀況、身體疾病狀況、腸胃吸收能力或照護品質有關;影響所及,他們再住院率、感染率、褥瘡發生率及死亡率均偏高,值得行政院衛生署及醫療照護團隊重視。請教游院長與衛生署陳署長,是否能針對國內所有老人安養機構的飲食與醫療照護進行普查,並訂定基本飲食標準?若老人安養院的標準低於該標準者,是否能立即要求改善?光在選舉時發老人年金津貼不能解決老人的健康問題?行政院應該對老人健康安養有完整的政策配套才能說照顧老人。 五、化腐朽為神奇 讓廢牙冠點石成金 針對牙科在醫療過程會產生很多廢棄牙冠,這些廢棄牙冠可以分離出許多有用的金屬,符合資源回收之經濟效益,為此本席曾提案要求主管機關應委託牙醫師公會負責回收廢棄牙冠,可以聚少成多、聚沙成塔,以便點「牙」成金,又符合環保宗旨。對於這個提案,衛生署是否支持? 六、降低輕急症住院費自行負 擔嘉惠病患 現行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三十五條對保險對象自行負擔之住院費,有關急性病房之三十日以內之住院費自行負擔比率偏高,且不合理。因為急性病症,不論是內科急症或是外科急症病人,都是不可預期,且是突然發生的,尤其目前醫療技術進步,急症病人原則上都可以在二週內恢復或是移到慢性病房,因此急性期住院費的自行負擔比率(百分之十),不應該比慢性病房三十日以內之自行負擔比率(百分之五)高。本席請教游院長與陳署長,急症與慢性病人的就醫權益有何差異?為什麼輕症病患的住院自行負擔會比慢行病患的住院自行負擔要高、期限也較短?是急症病患的命比慢性病患不值錢嗎? 本席相信,急症病患的命與慢性病患的命是一樣無價的。因此本席建議,行政院衛生署應儘速修訂急性病房自行負擔之住院費,十五日以內百分之五,第十六日到三十日內照原訂之百分之十,以示公平合理,並減輕急症病人之負擔。 監控醫藥資源合理使用 防範醫藥資源浮濫浪費 提昇國家負擔醫療保健的支出 確保醫療品質與維護國民健康 健保財政問題日漸惡化,健保費率調整的問題成為各界矚目的焦點。但在諸多的討論中,只著重於民眾部分負擔的調漲;卻未注意到,與先進國家相較,我們國民健康的支出比例,在國家資源的配置上,仍屬偏低。全民健康保險自一九九五年三月開辦以來,表面上雖有民調顯示民眾高支持度之表象,卻隱含先天不足後天失調危機。當初台灣健保制度未經周密設計、評估與考量即提前實施,政府承擔維護國民健康的費用異常偏低,造成台灣健保的先天不足;譬如西方已開發國家由政府來承擔國民醫療的支出比例皆在七○︱九四%之間,而我國政府之支出卻僅占六四%左右,遠遠落後其他國家,而僅與若干非洲落後國家相當。如今只想從提高保費、擴大費基,來支應健保資源之不足,等於是政府將健保成敗的責任完全轉嫁到民眾身上! 隨著人口結構的老化、物價的上漲、醫療科技日新月異以及人民對醫療需求的量與質要求的提升,這些因素皆會導致醫療需求與費用的逐年增加;問題是從健保開辦以來七年間,我國國民醫療保健支出占國內生產毛額僅停留在五.二七%與五.四四%之間,此種偏低的比例實在位居世界末位。可見我國的醫療保健支出並未隨著以上因素同步提昇;相對的,其他國家的醫療保健支出則大致占國內生產毛額的八%以上,並逐年增加;這代表著西方國家對其人民健康照顧的重視程度。例如法國的醫療支出占國內生產毛額比例約為九.四%、加拿大為九.三%、日本為七.四%,美國更高達一二.九%,這就是造成我國健保後天失調的主要原因。 我國於前幾年以「已開發國家」的規格進入世貿,但我國的醫療保健支出比例卻以如此偏低比例,僅僅相當於一些落後國家的標準;可見政府不重視國民健康的維護,難怪國人的體能與健康狀態,遠比歐美日韓人民衰弱。日前外交部、衛生署以成為世界衛生組織觀察員為職志,卻不知已開發國家的醫療支出皆佔一定比例之國民生產毛額;我國的比例卻遠低於這些國家,由此顯現我國政府輕視醫療實質,而只重外交之虛假幻象。 全民健保制度應為國民健康的維護而存在,但是我國自全民健保實施以來,政府的保健支出卻呈現負成長的狀態。若考慮我國國民所得水準與人口老化程度的因素,我國的醫療支出占國內生產毛額的比例,明顯低於其他開發國家之平均值,表示我們的國家資源配置有嚴重的偏差。近來我們看見政府東挪西用基金款項,大筆花費購買武器,拔得全球武器最大進口國之頭銜,顯示政府財政在運用與支配考量當中,應有相當餘裕投入國民健康的維護與醫療品質之提昇。 因此本席建議,政府必須承擔國民醫療保健的支出,應提升到七五%以上,換言之,國民醫療保健的支出占國內生產毛額(GDP)之比例,應由五.四%提升至六.四%,亦即增加一%,如此才能確保醫療品質之提升與國民健康之維護。 玖、生物晶片商 難獲病毒檢體 明星產業被迫出走大陸 生物科技產業被政府列為兩兆雙星重點發展產業,但國內很多生物晶片廠商因病毒檢體取得非常困難,無法進行商品化前的最後測試,被迫出走到大陸發展。然而政府坐視不管,等於是把國家編列經費扶植的明星產業拱手讓人。但為防止像SARS病毒一樣在實驗室產生感染的事件,安全亦須注意。 請問行政部門,對於病毒檢體如何妥善處理,在安全的前提下,提供生物晶片廠商測試? 科技 ※政府是否考慮採取低價的Linux系統 或跟微軟議價優惠價 為世界貿易組織(WTO)規定,各國政府不得不遵守使用合法軟體,有許多國家紛紛改選用低廉的Linux系統,這也造成微軟(Microsoft)的競爭壓力日漸增大,就連英國政府都曾揚言要採用Linux系統,迫使微軟與英國政府進行較優惠的議價。本席在九十一年六月三日也曾在「國家資訊通訊發展推動小組(NICI)蔡清彥召集人推動自由軟體之委員會會議中」提及。 為何民間推動自由軟體開發非常熱烈,但政府卻是非常冷淡? 民間積極於推動LINUX等自由軟體的應用開發,以期望打破微軟的長期壟斷,政府在輔導自由軟體開發與應用方面則顯得非常不足。政府相關單位也不會致力於推動共享、免費軟體之研發與推廣,態度相當冷淡!microsoft軟體只有一家公司販賣,就是微軟一家壟斷,其不斷增加我國企業、教育及社會成本。但是像Linux系統,則有很多家公司提供服務,其價格也比較便宜。 政府長期以「習慣」兩個字為藉口,習慣使用微軟的作業平台系統OS(operation system)與文書處理系統,政府採購資訊系統仍以微軟系統為大宗,看不到其他可替代的軟體,每年政府花費在這些系統作業費上大筆經費,卻不思索節省的自由與免費軟體可能性,以「便宜行事」的方式花費公家資源。政府對於輔導研發自由軟體及它種作業平台,有什麼樣的配套措施? IBM公司近年來將其底下Linux電腦系統販賣給美國政府的五角大廈、空軍、農業部、能源部、聯邦航空管理局等,甚至加拿大、德國、法國、英國、西班牙、新加坡等國的政府機構也都有採購Linux系統的案例。 拾、愛國者飛彈命中率偏低 甚至「敵我不分」 高度排擠其他重要預算 國防部如何採購反飛彈武器 國防部編列高達新台幣幾千多億採購美國的「愛國者三型」反飛彈系統,不過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新聞網報導卻說,愛國者問題甚多,命中率極低,頂多只有一成,且在實戰經驗裡,這種武器不但打不下敵人,反倒打下自己人。 二○○三年伊拉克戰爭前,美國陸軍在戰場部署「愛國者」飛彈。沒多久,問題就來了。三月廿三日,美伊戰爭爆發後第三天,一架英國的雙人座旋風式戰機返回科威特基地時,被一枚「愛國者」飛彈摧毀,機上兩位飛行員不幸喪生。 兩天後,一架F十六戰機的美國空軍飛行員說,他被「敵人」飛彈系統鎖定,於是他不得不發射機上的飛彈自衛。他擊中了正在鎖定他的「敵人」。其實那不是敵人,而是「愛國者」陣地。再九天之後,美國海軍一架F十四戰機從航空母艦上起飛執行任務,不久被「敵人」陸地上的飛彈系統鎖定,無法擺脫,他終告犧牲,而所謂這些「敵人」,其實是美軍的「愛國者」飛彈系統。 早在十多年前,伊拉克入侵科威特戰爭時,美國調查人員事後發現,四十四枚「愛國者」飛彈中,大概只有二至四枚達成攔截任務,成功率最多只有百分之十,其命中率並非如傳說中神勇。 若依其以往一成命中率看來,我國必須採購四九六○枚的愛國者飛彈與相關配備(或者需以軍事專家的三枚愛國者飛彈同時發射攔截一枚來襲飛彈,至少也需一五○○多枚),何況加上其每年逐漸增加之飛彈,請國防部提出相關命中率及其成本效益研究報告,否則如此昂貴的軍備競賽,將嚴重排擠我國正常經濟發展、科技研發、教育及社會福利預算,甚至將影響政府的正常施政計畫,本席呼籲不要讓這種「高科技的玩具」壓垮國內民眾的永續發展動力,更不要因排擠社會福利預算,讓「反飛彈」高額不正常的預算成為逼迫貧弱族群走上自殺的最後一根稻草。 拾壹、浮濫監聽 戕害人權:監聽權責回歸法院 去年五月首度由法務部提出的年度通訊監察報告顯示,九十年司法警察機關共向檢察官聲請通訊監察書七千二百餘件,核准七千二百餘件,核准率為百分之九十九點五五,導致人人自危。外界因此強烈質疑,檢察官核發監聽票過於浮濫,此一數字嚇壞了無數的國內外人權的維護者,且當時法務部也立即承諾要修法,將監聽票核發權轉給法院,但事隔一年多,全案卻在選舉效應衝擊下,一拖再拖,到現在還卡在行政院,其理由是執政黨的委員及政務官反對,唯恐在總統大選前無法有效掌控在野黨的競選動態。對於這樣的理由,本席提出嚴正的抗議,要求執政黨給各合理的說明。 法務部去年公布這分報告時,曾被媒體以「駭人聽聞」來形容,接近百分之百的核准率幾乎是「有申請就核准」,監聽之浮濫世界第一,嚴重戕害人權,這對力倡人權立國的陳總統與民進黨無異是一大諷刺。根據本席瞭解,一個申請案監聽的電碼號碼通常不止一個,多者超過上百個門號,這種為方便檢調警辦案的便宜行事,經常亂槍打鳥,一監聽就是一大串,對人權的傷害莫此為甚。 事實上,監聽對於人權的殺傷力,通訊監察報告所呈現的還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法務部這次修法,主要也只將偵查中案件通訊監察書核發權移轉給法院,促使警方辦理更為嚴謹。對於受質疑的是國安監聽的運用浮濫,及調查單位所從事的地下監聽,並沒有更多規範機制,本席呼籲行政院與法務部應正視此一問題,儘速提出防杜違法與濫權監聽的方案,避免監聽權淪為執政黨打壓政治異己的工具。 以國安監聽為例,連不少法界人士都質疑,現行針對外國勢力、境外敵對勢力或其工作人員境內外通訊的規範十分籠統,只規定國安情報首長得核發通訊監察書,監聽後要如何處理也沒有明確規範。在這些規定下,凡是頻繁往來兩岸的政商人士,都可能被納入國安監聽對象。對於這樣的濫權行為,應該給予明確的規範與罰則,否則人權維護將淪為口號與笑話。 根據本席瞭解,去年到今年的幾場大型群眾運動(台鐵工會、中華電信工會及全國教師聯合會等工會運動),均傳出主導的核心幹部電話遭監聽,這些工會活動很多指令還沒出門,情治單位就知道了。而一些敏感的媒體人士也被長期掛線,更早就不是秘密了。為了有效維護人權,合理規範監聽業務及監停權回歸法院是有其必要的,而扁政府既然信誓旦旦承諾要保障人權,就應將「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列為本會期優先審查的法案,而不是光說不練。 拾貳、迅速對涉案人士進行測謊 儘快結束黑金疑雲 在台灣,幾乎已經不是什麼秘密了,老百姓皆知,凡有疑難雜症,只要有管道找上阿扁的愛將陳哲男或張景森,尤其前往官邸拜會第一夫人吳淑珍,均能「大事化小」、「迎刃而解」,有如神明般的有求必應,眾所皆知陳哲男如同陳總統的心腹,而阿扁最怕吳淑珍,最聽吳淑珍的話。游院長,本席想您一定聽過這些說法或傳說,您對此有何感想? 近日來,「陳由豪事件」與「章民強事件」,議論紛爭,眾說紛紜,公婆各持己見。現代辦案的技巧、科技與時俱進,特別是測謊技術具有高度可靠與便利性,請問游院長是否應該積極責令有關主管機關,對陳由豪、章民強、陳哲男、張景森以及第一夫人等相關涉案人士進行測謊,可以立即解決許多無謂的爭議。特別是陳由豪指出,「透過民進黨大老的安排或建議,捐政治獻金給第一夫人會面」一事,在媒體渲染下,公眾更對官邸深深的內幕生出許多揣測。不如由主管機關出面向各當事人進行測謊,將結果出示公眾以昭公信,儘速平息爭議,回歸總統大選正途! 主席:高委員的質詢時間已到,請游院長另以書面答復。 * 請張蔡委員美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張蔡委員美","主席","游院長錫堃","黃主任委員石城","林部長陵三","李主任委員金龍","楊次長子江"]} ``` * 張蔡委員美:(十七時五十二分)主席、行政院游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首先,本席必須提出程序問題。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依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提出之口頭質詢,應由行政院院長或質詢委員指定之有關部會首長答復。這是本院職權行使法所規範的…… * 主席:現在沒有程序問題,請張蔡委員開始質詢。 * 張蔡委員美:主席,本席是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規定,所以我希望院長在答復時不要每句話都是:「主席、某某委員」。 最近,本席看到院長每次在回答委員的問題前都必須先向主席請示,我認為你這樣的心態是矯枉過正,因此本席剛才提出程序問題。事實上,院長在議場的答復是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所允許的,所以你在答復時都不必再經過主席的同意。 其次,剛才高委員提到公投法的問題,本席認為,政府理應依法行政,院長在執行三二○公投時,你因為馬市長的一句話,便從善如流改採單U型投票的方式,令本席感到質疑的是,依照公投法與選罷法的規定,投錯票匭之選票應視同廢票,但是,中選會偏偏說這些選票合法。請問院長,當民眾進入單U型的投票所投完總統選票之後,還有監察員站在旁邊,民眾將總統選票投入票匭後,再領公投票。是不是? * 主席:請行政院游院長答復。 * 游院長錫堃:(十七時五十三分)主席、各位委員。我建議主席請中選會黃主任委員答復此一問題? * 張蔡委員美:果真如此,絕不可能發生總統票投入公投票匭內,本席聽聞許多民眾在質疑,公投票匭中哪來的總統選票?你是不是故意這麼做? * 主席:請中選會黃主任委員答復。 * 黃主任委員石城:主席、各位委員。由於中選會的主委是委員制、合議制,我們大概…… * 張蔡委員美:我想也是這樣。但是,依法行政應由政府帶頭執行,而不是在這種明明違法的情況下,你們還要說這是合法,所以本席希望院長能夠從善如流,再修正一次。請黃主委回座。 再者,本席請教游院長,你有沒有聽過一句諺話:「前人種樹、後人乘涼」? * 游院長錫堃:主席、張委員。在過去不管是小學、中學、高中或大學都經常有人這麼說。 * 張蔡委員美:既然如此,你為了表達民進黨執政以來的行政效率有多快,所以你們在媒體上不斷打出雪山隧道貫通的廣告,指出國民黨執政九年都沒有打通雪山隧道,然而,民進黨執政三年卻已打通雪山隧道。請教院長,既然雪山隧道已經打通了,現在雪山隧道可以通車嗎? * 游院長錫堃:主席、張委員。既然張委員提起此事,我就做如下的說明:在國民黨執政時期雪山隧道貫通有三度延期,原訂於八十七年完工,後來改至八十八年、九十年,最後延到九十二年,現在的雪山隧道是導坑貫通。 * 張蔡委員美:如此說來,雪山隧道目前只是導坑貫通,院長可以詢問退輔會人員,在這九年最艱苦的階段中,是誰在暗無天日的坑道中付出多少的血汗與生命?如今雪山隧道已經完成導坑貫通的工程,而院長卻一筆勾銷前人九年來的辛勞,你反倒過來罵國民黨九年來都沒有做好,民進黨執政三年就打通雪山隧道,結果你們只是完成雪山隧道導坑貫通工程。請教院長,雪山隧道總共舉辦幾次剪綵典禮? * 游院長錫堃:主席、張委員。有關雪山隧道最主要是過去政府…… * 張蔡委員美:本席只問院長,雪山隧道總共舉辦幾次剪綵典禮?你不要顧左右而言他。 * 游院長錫堃:本來延後三次都還沒有辦法完工…… * 張蔡委員美:到底雪山隧道總共舉辦幾次剪綵典禮?事實上,雪山隧道在尚未完全貫通之前,你們三年中總共舉辦了七次剪綵典禮,其中三次是行政院長陪同總統前往;另有三次是招待地方村、里長前往工地現場剪綵,還有一次是在羅東進行剪綵。雪山隧道在還沒有完全貫通的情況之下,短短三年就舉辦了七次的剪綵典禮。請問院長,這些剪綵典禮總共花費多少錢? * 游院長錫堃:主席、張委員。你誤會了,哪有剪綵那麼多次,這跟事實完全不符。 * 張蔡委員美:本席從來不會捏造,完全是根據事實講話,請你不要硬拗。 * 游院長錫堃:主席、張委員。完全與事實不合。 * 張蔡委員美:就算你的行政能力很強好了,現在請你看看新竹東西向快速公路上的斷橋。東西向快速公路起碼已經通車三年,原來計畫通到南寮漁港,國民黨執政時說「yes」,你們民進黨執政以後說「no」,經由這個斷橋,請大家看看民進黨的執行力真的有那麼強嗎?另外,新竹市區又有一個斷橋,這個斷橋距離公寓不到十公尺,但是現在仍然懸空未改善。如果民進黨的執政能力真的那麼強,請問這二座斷橋何時可以修復? * 游院長錫堃:建議主席是不是請交通部長作答復。 * 主席:請交通部林部長答復。 * 林部長陵三:主席、張蔡委員。張蔡委員剛才提到的二座橋,我知道其中一座是在西濱快速道路,但不知另外一座是哪一段的橋。 * 張蔡委員美:看起來是在新竹市區,其實是東西向快速公路的聯外橋樑,你們也都去看過了,游院長,既然你們的執行力這麼厲害,請告訴我何時可以完工。 * 林部長陵三:我們查明以後再跟委員報告。 * 張蔡委員美:上個會期已經到現場勘查過了,部長,你還需要再了解嗎?這分明就是在拖延嘛!既然雪山隧道可以在三年內貫通,為何座落在國民黨執政縣市的二座斷橋你們完全置之不顧,難道你們的施政也有顏色之分?請你們不要忘記,新竹市也有一位委員是民進黨立院黨團的總召,你們任令那二座橋懸在那裡,究竟把柯總召的臉擺在哪裡?你無言以對,對不對? 此外,現在是「前人種瓜,後人吃瓜。」你們說南二高為政府節餘了二千五百億元,國民黨執政時,交通部於八十九年四月五日函報行政院:南二高節餘二千五百億元;當時行政院函復交通部:蘇澳花蓮段工程設計工作所需三億元墊付款,將來由這二千五百億元節餘款支應。結果你說民進黨執政為政府節省了二千五百億元,事實上,前政府早在五二○之前的四月五日就發出公文了,你門都沒有、八字都沒一撇,結果又是你的功勞。就算是你的功勞也罷,你何必倒打一耙,調侃國民黨?難道你的政績有這麼厲害?你們都不回答,表示游院長無言以對! * 游院長錫堃:主席、張蔡委員。有關新竹市那座橋的問題,部長是說他要先瞭解,因為突然間拿到一張照片,我們當然要進一步瞭解才能說明。 * 張蔡委員美:已經去看過了,還必須要瞭解嗎?莫非你的團隊回去都沒有向你報告,所以你們真是無言以對!你根本無法向柯總召交代嘛!就算新竹市是國民黨執政,柯總召總是民進黨的吧?而且他擔任好幾任的總召了,你們教他如何回去向選民交代?本席真的無法理解。 * 游院長錫堃:主席,我作一個說明,事實上,新竹市現在交通情況好得非常多,這就是整個執政團隊施政的績效,張蔡委員應該也有感覺,新竹市很多人都有感覺。第二點就是有關於…… * 張蔡委員美:我們感覺到的都是那幾座斷橋,令人感到非常遺憾!尤其是你們把所有的成果都往自己身上攬,表示自己執政能力很強,你不回答,本席也不勉強,兩相對照之下,正好讓大家知道游院長對於執政能力實在是無言以對! 再者,本席非常非常擔憂政府政策急轉彎的事情一籮筐,這兩天從政府規定大陸新娘居留台灣,夫家必須提出五百萬元財力證明,到余部長說這個問題很難回答,乾脆取消,後來又說不然規定基本工資的二、三倍以上,大約要三十八萬元,顯然部長也不瞭解。這件事只是其中一例而已,我們回頭看看,民進黨一上台政府政策急轉彎的事情真是一籮筐:當年新聞局局長鍾琴曾經表示,在一、兩週內陸委會就會宣布開放銀行登「陸」,結果各部會首長個個否認,於是此案就胎死腹中了。第二,前中央銀行副總裁陳師孟說,台商赴大陸經商應課國安稅,結果台商一反彈,你們也就轉變了方向。第三,前財政部部長許嘉棟及前經濟部部長林信義表示,高科技公司員工配股須按時價課稅,結果也引起科技人員的反彈,現在也沒有課稅了;前經濟部長林信義先生說「經濟部著手放寬赴大陸投資的規範」,結果陸委會蔡主委趕緊跳出來煞車,後來林信義先生說這是個人意見;另外,教育部對中文譯音究竟採用通用拼音或漢語拼音的問題,也搞得不清不楚,結果又是急轉彎;而二○○一年的二二八到底要不要放假,政府今天說要,明天說不要,也是一天一變、朝令夕改。 以上種種事例實在是不勝枚舉,但最重要一件事情,則是農漁會信用部的接收事宜。據今天的報紙報導,阿扁總統說被接管的信用部,擬還農漁會,而且照原價購回。當時你們把這三十六家農漁會信用部以賤價讓十家銀行併購,至於價格低賤到什麼程度呢?一部防彈車居然被鑑價為零!天底下哪有這種事情?一部防彈車的價值,就算再如何折舊也不可能是零,你們就強勢用這種手法賤價把東西買回去。一直到現在農漁會的選民們反彈了,你們今天就又說要照原價讓農漁會購回,並請銀行以低利貸款協助。本席要請教院長,會不會今天說了,明天又變了? * 游院長錫堃:主席、張蔡委員。關於這部分的問題,事實上農委會很早就開了很多次會議,但不是依照原價買回,還是要經過公正的單位加以評估,並依照法定程序處理;倒是政府可以在政策上讓農會設信用部,並協調銀行以低利貸款方式加以協助,讓農漁會承接回去。 * 張蔡委員美:這個政策會不會再變?本席要院長提出政策不變的保證。目前的情況是否還「有待協商」?這個問題要請教誰?是不是財政部長? * 游院長錫堃:我們請農委會為委員說明。 * 張蔡委員美:請教李主委,這個政策會不會改變? * 主席:請農委會李主任委員答復。 * 李主任委員金龍:主席、張蔡委員。關於這件事情的處理,我們從去年年中就開始組專案小組,開了八次會議…… * 張蔡委員美:本席請教你的是這種政策會不會再改變。 * 李主任委員金龍:原則上這三十六家農漁會目前沒有信用部,他們可以申請新設信用部,或者以會計師鑑價方式…… * 張蔡委員美:這三十六家農漁會就是有信用部,才會被你們強迫鑑價,接受銀行的併購,怎麼會沒有信用部? * 李主任委員金龍:當時他們的淨值是負數,為了保障存款戶的權益,所以政府才會做這種處理。現在這些農漁會沒有信用部,如果他們想要有信用部,可按照農業金融法第五十九條第二項規定,申請新設信用部,農委會會加以幫忙。 * 張蔡委員美:所謂的原價,是您把它併購的價格,或是它買進來當時帳面上的原價? * 李主任委員金龍:媒體這樣寫,我並不很清楚原意,但是昨天總統講這些話時,我就在他身邊,他的意思是現在農委會已經配合財政部在處理,會請會計師做一些價格的評估,當雙方都合意的話,農委會會協助來處理。媒體要用…… * 張蔡委員美:現在阿扁總統等於是皇帝,皇帝一句話正是所謂「君無戲言」,所以我希望阿扁總統既然講了這句話,你們就應該好好處理這個問題,不要一變再變。在您還沒有回去之前,希望交通部長趕快到前面來備詢。 * 主席:請交通部林部長備詢。 * 張蔡委員美:主委,可不可以?您有沒有肩膀? * 李主任委員金龍:有。 * 張蔡委員美:既然有肩膀,那就不要再變了,拜託,好不好? * 李主任委員金龍:什麼東西不要變? * 張蔡委員美:您在裝蒜。 * 李主任委員金龍:不是,因為您臨時又叫交通部長,又問我,我不曉得您在談什麼問題,我不是在裝蒜。 * 張蔡委員美:李主委,我有特別請,李主委,要不要放錄音帶?因為總統這麼一講,游院長希望您來答復,這程序大概等於從總統到宰相,再從宰相到您這邊,最後要由您來承擔,否則,您就去當院長,再請您的主任委員來答復就好了。 * 李主任委員金龍:這些意見都是農委會跟財政部研商後再報給院長的,總統應該也是以這樣的管道知道我們處理的…… * 張蔡委員美:財政部長有沒有到?財政部長就地回答就好了。財政部長沒有來?主席,今天為何這麼多人沒有來?內政部長沒有來,怎麼財政部長也沒有來,這麼重要的質詢,這是總質詢呢! * 林部長陵三:主席,張蔡委員,請讓我上來答復問題。剛剛那兩座橋的事我已經查明了,有關西濱快速道路南寮竹東段,要等新竹縣政府都市計畫變更後,我們才能做橋墩,另外東西向的部分。交通部的業務範圍已經做到那邊,接著是新竹縣政府…… * 張蔡委員美:好,你們什麼時候給我做? * 林部長陵三:地方政府要做,那兩個都不是交通部的業務了,而是縣政府要做…… * 張蔡委員美:您是隨便說說,西濱、東西向快速道路不是政府該做的嗎? * 林部長陵三:西濱要等都市計畫變更好了以後,我們才繼續施工。 * 張蔡委員美:這樣是回頭過來了。您又在辯了,您現在不忙著回去。那是財政部的楊常務次長嗎? * 楊次長子江:是。 * 張蔡委員美:你們兩個回去好好研究,希望這個能夠按照既訂的、總統講的話執行,不要再變了,可不可以?財政部次長,可不可以? * 楊次長子江:剛剛農委會李主任委員已經講過,財政部與農委會就這件事情基本上早就有共識了,主委也一再強調,目前處理情況是,這些信用部如果希望恢復,他們可以根據農業金融法第五十幾條來申請。至於方才提到價格各方面是不是買回等問題,只要雙方協議,大家認為這個價格合理,事實上,我們願意來協助。 * 張蔡委員美:沒有協議的空間,明明白紙黑字寫著照原價購回,本席在這裏質疑的就是所謂的「原價」是農漁會帳面上的原價,或是您跟人家併購的原價?到時候你們要歪、要拗,一樣都是在你們嘴裏。接著我想請交通部長。 * 游院長錫堃:我來說明一下,農委會與財政部開過會,而且都有計畫,這些都有文字紀錄,不能因為報紙的登載有出入,就依照報紙的說法,報紙的登載如果是與計畫一致,我們當然可以依照報紙的報導,如果不一致,還是要以農委會與財政部開會研商的結論為主。 * 張蔡委員美:我想在場的各位記者以後在用詞遣字上要小心一點,不然到時候人家又會說:都是你們寫的,與他們無關。 請教交通部林部長,有關中部的國際機場,本席方才在研究聽到你答復委員的話,今天包機飛了三班,但是雖然可以飛出去,卻不能在原地降落,既是如此,為什麼要花費那麼多錢,道理何在? * 林部長陵三:我剛才有說明過…… * 張蔡委員美:道理何在?你的說明我剛才都有聽到,為什麼要匆匆忙忙地趕著起飛? * 林部長陵三:如果下星期台中的鄉親或是旅遊界還有包機,我們也同意飛。 * 張蔡委員美:問題是可不可以在原地降落? * 林部長陵三:因為不能再回到原來的機坪,因為那時候國內的定期班機已經在使用了。 * 張蔡委員美:根據報紙的報導,我們不能說記者亂寫,因為上面都有照片為證。到今天早上六點二十七分,整個機場前面還是亂七八糟,根本沒有辦法讓飛機回來停在原來的機坪上,為什麼你們一定要堅持在今天起飛?是不是為了選票的考量? * 林部長陵三:這是台中商會要求的。 * 張蔡委員美:台中商會的理事長是誰,請你指名道姓,否則商會組織那麼大,是哪個商會的理事長? * 林部長陵三:是賴理事長申請的。 * 張蔡委員美:這三班飛機都是他包下的嗎?所有不足的機票都是賴理事長補的,或是政府補的? * 林部長陵三:政府沒有負擔任何費用。 * 張蔡委員美:哪有這樣的!從台中起飛,然後到中正機場降落,還要派輛車子從桃園中正機場把他們送回台中,這其中居然沒有補貼! * 林部長陵三:這是他們包機的商業行為,與民航局無關。 * 張蔡委員美:既然無關,就讓他們原地降落嘛! * 林部長陵三:原地可以降落,但是我剛才有講過,降落的服務水準會降低,因為降落時,停機坪就不在原來的地方,而是在軍方的停機坪,所以比較不方便。 * 張蔡委員美:既然是降落在軍方的停機坪,就讓他們降落在原地啊!問題是清泉崗機場的設備不足,助導航設備還不符合國際標準。 * 林部長陵三:助導航設備都完全符合國際標準。 * 張蔡委員美:你所謂的國際機場是區域性的國際機場。 * 主席:請曾委員華德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曾委員華德","主席","游院長錫堃","浦副主任委員忠成","林秘書長錫山"]} ``` * 曾委員華德:(十八時二十四分)主席、行政院游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本席是在野黨,且為原住民籍的立法委員,所以每次質詢都會告訴院長,本席會跳脫政黨的包袱,以非常客觀及公正的心態請教院長問題。 本席自進入立法院以來,為了原住民的權益及各項建設,雖然身處在野黨,但對原住民族委員會每一年度的預算審查,乃至相關法案之推動,都會全力護航。因為面對原住民遙遙落後的情形,我們沒有理由不支持原住民族的各項預算及法案。但令本席感到遺憾的是,自總統大選開戰以來,原住民委員會的官員到各地方時,竟然信口開河,公然說謊,對幾位原住民立法委員在立法院所做的努力視若無睹,還加以撻伐,本席覺得此舉非常無恥。 在這次總統選舉的辯論會上,阿扁總統特別提到陳建年主委,他說國民黨政府與民進黨政府對原住民在政策上最大的不同,在於國民黨政府給原住民的是糖果,民進黨政府給原住民的是尊嚴。本席覺得非常納悶,國民黨過去栽培的這位主委,從縣議員到省議員時還與本席同事過,後來他從縣長再到不分區立委,所以會覺得這是糖果。 貴黨聘任他擔任原住民族委員會的主委,他當成是尊嚴,所以他認為民進黨給的是尊嚴,國民黨給的是糖果。如果他有這種想法,本席覺得非常不應該。不能因為一個黨對他好,對他很重視,就當成有尊嚴。不能把一個黨對一個人的好與重視,就等同照顧了全體的原住民。很遺憾他今天請假,所以沒有出席。本席今天要請教院長何謂尊嚴,何謂民進黨給原住民尊嚴?請簡單說明這是什麼意思。 * 主席:請行政院游院長答復。 * 游院長錫堃:(十八時二十八分)主席、曾委員。有關曾委員剛才所提,在質詢時是很客觀。 * 曾委員華德:請針對民進黨給原住民尊嚴是什麼意思來回答。 * 游院長錫堃:有關尊嚴的部分,主要在於陳總統當選之後,曾與原住民族簽訂新夥伴關係,把原住民族的地位大幅提昇,甚至現正擬訂原住民族自治區法,並把原住民族的教育以特別法獨立出來,不似一般的教育法律。還有原住民族發展法、創作及著作等條例,還有加強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等等。 對原住民在建設方面之所需,我們也盡力提供,但在民族尊嚴、民族文化及對教育之重視,包括地位之提昇方面,陳總統念茲在茲,一直非常重視,這方面做得相當不錯。 * 曾委員華德:院長大概還沒有聽懂本席的用意,如果今天本席不給你尊嚴,難道你就沒有尊嚴嗎?原住民的尊嚴你給得起嗎?是民進黨還是政府給得起?今天政府做了一些工作、採取了一些措施,就認為給原住民尊嚴了嗎?由於你有這樣的觀念,所以對「新夥伴」就有不同的解釋。請問你怎麼可以說我們是你的新夥伴?你們只有四百年的歷史,我們才能決定要不要接受你們當我們的新夥伴,怎麼變成由你們來認定我們的新夥伴關係,那麼過去我們之間是什麼關係?院長的觀念有偏差,政策就會有偏差,執行起來自然七零八落。請問院長給原住民尊嚴是怎麼一個給法? 接著,我們來檢視民進黨執政四年來,在原住民地區的施政表現是如何給原住民尊嚴。對於以下的數據,院長可能從未留意或關心過,原民會也未加以注意。在原住民嚴重加速落後下,原民會是否曾檢討過相關問題?首先,在人才培育的工作方面,原住民學生中輟生占國民教育輟學生人數的比例在國民黨時代只有百分之八點八,到了貴黨執政的九十一學年度,此一比例達到百分之十七點九,呈倍數成長。中輟學生中的單親家庭從國民黨時代的百分之三十九點七,增加為如今的百分之四十九點三。令我們感嘆的是,在短短的四年中,中輟生的比例居然增加一倍,而且還在繼續增加中。如果原住民學生連國民教育都無法完成,將來怎麼會有希望?這就是執政黨給原住民的第一個尊嚴。 其次,本席要談到第二個尊嚴。在社會經濟發展、經濟生活方面,原住民也是向下沉淪。國民黨執政時代,原住民家庭每戶每月平均收入為三八○八七元,個人收入為一○○二三元;民進黨執政後,原住民家庭每戶每月平均收入為三八六六五元,個人收入則減少為八五九二元。我們擔心的是,原住民地區每戶的平均人口數是四點五,也就是說,用三萬八千六百六十五元大約要養五個人,但是,在一般地區目前每戶的收入是八萬八千六百七十八元,個人是二萬四千六百三十三元,你們用將近九萬元來養每戶平均三點六個人。從原住民社會經濟的發展來看,對這方面,我不知道行政院或原住民族委員會有做什麼強化工作?這是經濟負成長的情況,這就是你們給原住民的第二個尊嚴。 其次,在部落產業發展基礎建設方面更是糟糕,在國民黨政府時代對道路改善預算經費達十億多元,今天,政府整個部落產業發展基礎建設只有四點五五億元,短少了六億多元,在這四點五五億元中,改善道路的經費只佔一億元。今天如果要全面改善原住民的道路,需要十七億多將近十八億元,請問,你們只編列一億元,要多少年才可以改善?假如今天沒有政黨輪替,過去國民黨時代所編列的經費,每一年度對部落產業發展基礎建設編列十億多元,早就改善完成了。但是,今天原住民地區的連貫道路現在依然還無法完成。這就是你們給我們的尊嚴。難道這就是給原住民的尊嚴嗎?本席自己都快說不下去了。浦副主委,你身上流的是原住民的血,你的感受如何? * 主席:請原住民委員會浦副主任委員答復。 * 浦副主任委員忠成:主席、曾委員。事實上,這個局面要從大環境看起,在九十一年度與九十二年度原住民中輟生確實有偏高的現象,這與原住民的生計產業與家庭經濟收入當然有密切關聯,台灣面臨全世界經濟衰退的環境之下…… * 曾委員華德:你是學者會淊淊不絕地說,不要這樣答復我的問題。你只要說明,過去是這樣的預算,為什麼今天是這樣的預算?過去的預算正成長,今天卻是負成長,浦副主委,這就是尊嚴嗎? * 浦副主任委員忠成:報告委員,很多政策在推動的時候,轉變的面向比較大。我想,陳水扁總統給予原住民族態度上最大的轉變是,有一次在第一年國慶文告中告訴國人,台灣是由漢民族與南島的原住民族共同組成的社會,雖然近代漢民族以人數比較多、政經資源較豐沛的情況之下,過去…… * 曾委員華德:你不必在這裏重複總統的演講稿。 * 浦副主任委員忠成:但這確實很重要,過去國民黨政府確實沒有將原住民當做民族主體。 * 曾委員華德:我今天要的是實實在在的照顧,並非亮麗的口號,不是為了提高自己政黨的聲望來宣示這麼大的一個餅,我們覺得這只是作秀的作法而己。今天我們要的是你們的政策要具體、執行要落實。你說經費有增加,這是很可笑的。本席看到原民會內部所做的文宣,到地方信口開河、到處打擊、批評原住民籍立委,我看了真想吐,不僅是吐,而且是要吐血。你們還好意思說經費如何增加?都是過度灌水的經費,你們原住民族委員會要檢討;事實上,很多項法案的通過,並不是行政院給的,而是我們原住民籍委員極力、努力推動,並在國、親兩黨的全力配合之下通過。在推動敬老津貼法案時,本席差一點要脫下西裝打架,我是從來不打人的,也從來沒有過這種念頭,可是當時實在是被逼得沒有辦法、被侮辱得沒有辦法了。 這些法案是到了最後才通過的,今天卻變成行政院的功勞,我們推動者一點功勞都沒有!不論是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原住民身分法或原住民族教育法的立法,是行政院主動、善意推動的嗎?都不是!尤其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條例的修訂,相信浦副主委的印象應該很清楚,當時已經到了晚上十一點還在審查,曾華德依然在這裡捍衛著我們原住民的權利!當審查到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條例修正草案的時候,有民進黨籍的委員反對,經過曾華德的溝通、協調之後才通過,所以貴委員會的員額及經費才能增加,怎麼會說我們原住民籍的委員都沒有努力,全是你們行政院的功勞,都是阿扁總統交代下去的?行政程序是這樣的嗎? * 浦副主任委員忠成:我想從客觀的事實來講,對於曾委員在捍衛原住民的預算及爭取法案的通過方面,個人非常地佩服;但是不可諱言地,我們確實在其他國親原住民立委的身上看到阻撓的行動,譬如原住民族專屬電視台的三點三億元經費的凍結案,有一些國親的原住民立委非常認真地阻擋原住民族的經費。個人並沒有針對曾委員,我想如果…… * 曾委員華德:你是說阻撓,還是阻擋,還是怎麼樣? * 浦副主任委員忠成:阻撓。 * 曾委員華德:阻撓是什麼意思? * 浦副主任委員忠成:阻止、干擾的意思。 * 曾委員華德:我們兩個人都不是漢人,我的國語文造詣可能沒有你那麼高明,你說立法委員審查預算阻撓,我不曉得什麼叫做阻撓。 * 浦副主任委員忠成:我想這個部分,因為…… * 曾委員華德:其實沒有阻撓,而是你們的主委意氣用事,當時你也在場。當天主持會議的主席是民進黨籍、我的老同事葉宜津委員,我是內政委員會的委員,我很願意將改善電視收視不良的預算與原住民專屬頻道的設置同步處理,有一些經費沒有辦法在一個年度內按照計畫完成,我們就把它分開編列,將改善電視收視不良的經費,與原住民專屬頻道的人才培育同步進行,我很希望這方面的經費能夠增加,葉委員也表示支持我們增加二千萬元,她認為這是合理的;結果後來葉委員與陳主委一協調,陳主委竟然說:「不幹了!」,如此一來,會議當然就宣布散會了,這怎麼會是我們國親的委員在阻撓、杯葛?我覺得這是非常冤枉的事情。 今天主委就拿這個議題下鄉宣傳,你們甚至還有一位非常口無遮攔的打手,但是在原住民地區來講,這對民進黨這次總統選舉的選票只有反效果。你曉得這一位是誰嗎? * 浦副主任委員忠成:我知道。 * 曾委員華德:你們請一位牧師來講,牧師講道可以,講一些實際的政策或工作,不一定講得很好。 * 浦副主任委員忠成:我上個禮拜已經答應林正二委員會把正確的資訊轉告他,請他以後在正式的場合表達正確的數據。不過,我想向委員報告兩點,第一、關於改善收視不良的…… * 曾委員華德:現在我們不要再談了,改善收視的預算問題已經過去了。 * 浦副主任委員忠成:我想陳主任委員之所以希望一次編列三點三億元,是為了能夠把人才培育、影音資料的累積…… * 曾委員華德:不要再談了,我現在想談其他的問題。請教游院長,關於剛才我提到的種種問題,不管是土地、預算、人才培育或部落產業等等,你都聽到了,你覺得怎麼樣?今天政府不給我們原住民尊嚴的話,我們是不是活不下去了?你的感覺怎麼樣? * 游院長錫堃:主席、曾委員。我的發言權有經過主席的承認,希望你不要打斷。有關剛才所提的…… * 曾委員華德:如果對於你的答復,我覺得不能接受,我立刻可以跟主席講,我要回應你的問題,我要講我的看法,對不對? * 游院長錫堃:我的發言權是主席承認的,這樣我沒有辦法有合理的答詢時間。 * 曾委員華德:好,那你就不必答復,你們兩個人都下去,我不要看到你們!報告主席,我把剩餘的時間講完就可以了。兩個都下去! 今天在場各位媒體記者先生女士,相信你們已經看到原住民的困境了。原住民處在這塊土地上已經有幾千年的歷史,翻開原住民的歷史,其文化和社會變遷卻都是被迫的,都是受制於政治,乃至於經費、預算的種種干預。我們期待一個新的政府能夠帶給原住民美麗的彩虹,我們期待原住民在新政府的公理正義旗幟下,能和社會上其他人一樣,得到同步發展,能過得更有尊嚴。但從剛才的質詢來看,不論院長或原住民委員會的代表,都充滿了霸權與父權心態,認為他們是高高在上,認為他們是老大,原住民算什麼? 向各位報告,處在這樣一個社會,如果要族群融合、要和諧相處的話,那麼依照目前政府所推動、所執行的工作狀況及其態度、觀念與堅定不變的立場來看,是不可能的,而台灣也是沒有前途的。也許我講這些話,你們會覺得很悲情,甚至會認為我是藉機作秀,其實不是。曾華德從政二十多年了,從未作秀過,只會就事論事。所以我提醒列席與會的各位官員,你們要拿出誠心和愛心來對待少數處於劣勢環境的族群,這不僅僅是對原住民,對其他很多類似族群,都要如此,而不是光會提漂亮的政策口號,實際上執行的卻全然不是那麼一回事。否則,這就不是阿扁總統所講的好的對等關係,好的朋友關係。甚至所謂民進黨政府給原住民尊嚴,原住民是民進黨政府的新伙伴等話語,都沒有排除掉大漢沙文主義的父權、霸權心態。這讓我們覺得非常悲哀,非常難過,一個執政的政府,居然這樣對待原住民這個弱勢族群。 阿扁總統上次到春日鄉,行政院高層打電話給春日鄉公所,說總統要下鄉,你們要發動每個村落五十個穿原住民服裝的居民來盛大歡迎;還交代春日鄉公所,必須準備簡報,提出三項具有急迫性,必須解決的問題。春日鄉公所照辦了,春日鄉的鄉親也歡欣鼓舞地迎接總統,在大太陽底下滿身大汗地載歌載舞,結果總統回去後,三項建議案就沒下落了。為此,我親自寫信給游院長,不知道游院長是不是記得這封信?我在信中說,一個總統怎能這麼沒有誠信?怎麼可以耍弄這些原住民鄉親?今天這是什麼時代了,行政院還指示春日鄉公所發動每個村落五十個鄉親盛裝迎接皇帝?是這樣嗎?最後,這案子當然不了了之。 不久,總統又到來義鄉,高層當然又特別交代要做好準備工作,並提出需要解決的急迫性事項。來義鄉要求撥給區區的兩百五十萬,這個案子相關的聯絡人員、隨隊的人員都把這些資料每個人一份交給原民會,結果原民會表示「無是項經費」,把案子打回去了。 前不久陳總統、呂副總統等政府官員都到獅子鄉參加馬里巴的狩獵祭。這是原住民的一個文化祭典,結果所有貴族、長老、頭目全部都坐在底下曬太陽,官員排排坐。我是排灣族選出的民意代表,可能因為本席不是執政黨籍的委員,所以不讓本席講話,這沒關係,可是從總統致詞開始,一個接一個的致詞下來共花了將近兩個小時的時間。當時為了準備工作發動了很多人力,縣議員和鄉長還特別到現場希望政府能夠補助一些便當費用︱可憐的原住民沒有經費,希望政府能夠補助一些便當費用讓他們迎接總統後可以有一個便當吃,我們縣長竟然答復說,總統來了之後,紅包比便當費還多,你不用擔心,總統來一定帶了很大的紅包,原住民很可愛,也相信縣長的話,結果總統來了,大家曬了一整天的太陽,回去之後,縣政府和行政院商量要怎麼解決這件事,他們已經花了這麼多經費和便當費,誰要處理這件事,後來就包個兩萬元的紅包丟給獅子鄉,這是什麼政府!你們今天是怎麼對待原住民,政府官員居然還信口開河的在地方上說這是行政院給原住民的尊嚴!給原住民的福利!給原住民的建設!給原住民的權益!但是數據會說話,所以今天本席非常難過也非常痛心,本席因此拒絕院長上台答復本席這些問題,游院長方才也有歧視的意味,游院長認為主席已經同意他作答復,所以本席不能打斷他的答復,我們大家都當過民意代表,我請教主席,難道行政院長就可以這樣對民意代表嗎? * 主席:我不答復委員的質詢。 * 曾委員華德:我請主席主持公道,這樣子到底對不對?哪有院長說「你不能打斷我的話」?這叫彼此尊重嗎?難道這是漢人的思考邏輯嗎?本席實在搞不清楚。 方才本席提出的都是事實。今天我們不要光談口號,原住民雖然只有區區四十多萬人,但不要因為原住民是少數就用摸摸頭或拉攏幾個重要人物的方法就可以了。現在原住民族每一個人都已經覺醒,原住民已經不像過去那樣沈默、順從。今天原住民的眼睛都是雪亮的,我相信不管任何政黨的候選人到原住民地區講再多亮麗的話,也不一定能夠得到原住民的支持。 今天本席之所以會提出一個比較,是因為行政院游院長帶領的這些原民會官員,在我們根本還沒有講話也沒有提出什麼之前就先攻擊,拿出所謂「台灣原住民政策哪一個政黨做的比較好」的文宣。在平常質詢、審查預算時,本席絕對護航,而且是站在公正、超然的立場,但是今天我看到這樣一個文宣,再加上他們都請假下鄉到各地方去騙選票,我已經看不下去了,所以要利用今天這個時間揭發這樣一個事實,讓原住民的眼睛張開。本席要呼籲原住民站起來,原住民的未來由我們本身自己去努力,而不是期待政府給我們什麼。沒有任何一個政府,沒有任何一個社團、財團可以用一句話讓原住民得到尊嚴。尊嚴必須靠我們自己獲得。謝謝大家! * 主席:謝謝游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列席備詢。 三月九日(星期二)上午九時繼續開會,進行施政質詢。現在休息。 休息(十八時五十五分) 繼續開會(三月九日星期二上午九時一分) * 主席(江副院長丙坤):現在繼續開會。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進行質詢。先請秘書長報告部會首長請假情形。 * 林秘書長錫山:報告院會,行政院來函,本日院會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各部會首長請假情形: 一、經建會林兼主任委員信義下午因公請假,由何副主任委員美玥代表列席。 二、國防部湯部長曜明因病請假,由陳副部長肇敏代表列席。 三、勞委會陳主任委員菊因公請假,由郭副主任委員吉仁代表列席。 四、國科會魏主任委員哲和因公出國,由黃副主任委員文雄代表列席。 五、原民會陳主任委員建年因公請假,由浦副主任委員忠成代表列席。 * 主席:現在請沈委員智慧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沈委員智慧","主席","游院長錫堃","黃局長輝珍","陳副部長肇敏","陳部長定南","黃主任委員石城"]} ``` * 沈委員智慧:(九時二分)主席、行政院游院長、林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昨天是三八婦女節,有二件事讓本席非常感慨,一是貴黨主席︱現任總統表示,如果他有機會連任,他要任用女性閣揆,對此,身為女性的我非常高興,但對當前的你可能比較難堪。二是有關公投的問題,公投是民進黨的政策,可是貴新聞局於今年二月五、六日左右在各大報刊登的廣告,卻以「女人的第一次」來形容第一次公投,我們本想於婦女節前夕向院長表達不滿,但因沒有機會,特利用婦女節之後的第一天向院長提出抗議,因為這則文宣侮辱了全台灣的女性,不知游院長是否同意? * 主席:請行政院游院長答復。 * 游院長錫堃:(九時四分)主席、沈委員。由於我沒有看到,不知道到底有沒有這則文宣,建議主席由新聞局長答復。 * 沈委員智慧:主席,在游院長找人答復時,本席建議時間暫停,因為我的時間有限。黃局長,請問有沒有這樣的廣告? * 主席:請新聞局黃局長答復。 * 黃局長輝珍:主席、沈委員。對不起,由於我沒有看到沈委員剛剛提到的文宣內容,沈委員是否可提供資料給我,俾讓我們了解。 * 沈委員智慧:我實問,你虛答,沒有關係,我相信全台灣的人民都已經看到了。我要說的是,選舉是一時的,因此不管是政黨競爭或文宣,都不需以大男人的沙豬主義對無辜的全體女性作出負面的文宣,用女人身體的第一次來形容第一次公投,這是很可惡的一件事,我代表所有的女性提出嚴重的抗議。 * 游院長錫堃:主席、沈委員。你所提的文宣是平面廣告還是電視廣告? * 沈委員智慧:由陳總統的談話,未來你似乎已沒有機會續任,今天又是你最後一次在立法院備詢,既然這麼重大的事你都沒有看到,黃局長也推說不知道,本席實在不忍再苛責你,但你們在報章雜誌刊登的二則廣告,一則確實是以女人的第一次來形容公投,本席要告訴你的是,這是很要不得的文宣。 游院長,你出身宜蘭,對不對? * 游院長錫堃:主席、沈委員。是的,我出身於宜蘭。 * 沈委員智慧:你在宜蘭的鄉親也有漁民,請問,釣魚台到底是不是歸屬宜蘭縣頭城鎮管轄? * 游院長錫堃:主席、沈委員。過去謝東閩先生擔任省主席時,確實有一張公文指示,釣魚台由宜蘭縣管轄,作為宜蘭的轄區。 * 沈委員智慧:現在我們還承不承認她的存在? * 游院長錫堃:主席、沈委員。釣魚台現在當然還是屬於宜蘭縣的轄區。 * 沈委員智慧:你現在是行政院院長,對不對? * 游院長錫堃:主席、沈委員。我今天站在這裡,當然是行政院院長。 * 沈委員智慧:你的閣員有國防部長,你手上也有海軍飛彈艦艇等軍事力量,你有將她收回以展現愛台的意思嗎?你行動過或想過嗎? * 游院長錫堃:主席、沈委員。釣魚台一直是屬於中華民國的領土,並沒有收回或不收回的問題。 * 沈委員智慧:現在我們的人可以上釣魚台嗎?釣魚台還是由我們管轄嗎? * 游院長錫堃:主席、沈委員。現在我們上不去,因為其中有很多爭議存在,包括日本、中國、台灣…… * 沈委員智慧:游院長承認釣魚台是我們的轄區,但現在上不去,既然你是行政院院長,也是宜蘭人,手下又有國防部長及陸海空軍,我相信你是擁有實權的人,當你有實權、有機會的時候,愛台的具體表現應該是把釣魚台收回來,可是我並沒有看到你提出任何作為,也許愛台的解釋有很多種,但是你的愛台表現可能會令人產生爭議。 游院長,你贊成募兵制度嗎? * 游院長錫堃:主席、沈委員。募兵制度是現在政府的一個方向,所以去年已經公開募兵,包括陸海空…… * 沈委員智慧:這是不是陳水扁總統上次競選時的政見? * 游院長錫堃:主席、沈委員。不管是不是政見,現在是政府的政策。 * 沈委員智慧:你們做了沒有? * 游院長錫堃:主席、沈委員。有做。 * 沈委員智慧:募到多少人? * 游院長錫堃:我建議主席請國防部陳副部長說明,比較客觀公正。 * 主席:請國防部陳副部長答復。 * 陳副部長肇敏:主席、委員。募兵制度是先進國家未來走的方向。 * 沈委員智慧:請問現在募到多少人? * 陳副部長肇敏:二百九十八人,占百分之四十六。 * 沈委員智慧:也就是說我們有在實行募兵制? * 陳副部長肇敏:對。 * 沈委員智慧:募兵制是陳水扁總統過去的競選政見,為什麼當國親提出要採取募兵制時,你們卻大加撻伐,認為是騙選票?請問到底是你們騙、我們騙還是大家都騙?我認為我們辦得到,你為什麼認為募兵制辦不到?院長可以告訴我嗎? * 游院長錫堃:主席、沈委員,有關募兵制,我剛才說政府事實上是積極在推動中,也有整套的計畫,包括精實兵力,第一階段要將現在的三十八萬五千人降到三十四萬人,以後是後備守土、常備募兵。 * 沈委員智慧:你們都已經在募兵了,只是做得快或慢而已,為什麼你們要反對募兵制?有沒有反對? * 游院長錫堃:主席、沈委員,事實上我們並不反對募兵制,只是如果要在下一任就要改為義務役三個月、全部募兵,一方面與憲法、法律規定不合,必須修法,另一方面,如果全部改為募兵的話,經費至少一年要增加一千億以上,所以最主要是你們的計畫不夠健全、周到,這樣就不可行。 * 沈委員智慧:要做,什麼都是有計畫,不做,什麼都沒有計畫,為了解決台灣的金融問題,貴政府可以提出一兆多的計畫,扭曲租稅公平原則,拿全民的錢來解決,規定百分之五的營業稅可以不繳,留作打消呆帳之用,這都可以做了,為何募兵辦不到?事實上,面對新式的武器,士官兵必須經過長期的訓練才能使用,否則又會出現前幾次演習鬧的笑話。不過,我主要是要你講出民進黨的政策,如果你們辦不到,沒有關係,我們國親會辦,我們認為是辦得到的。 接下來再請教院長有關三個院轄市的問題,陳水扁總統在二○○○年時對台中地區的民眾說,台中縣市要升格為院轄市,在這四年內我也幾度提出口頭或書面質詢,而你們告訴我說還要作第二階段的考慮,請問這算不算跳票? * 游院長錫堃:主席、沈委員,謝謝你關心台中市升格的事情,事實上,我之前已約請胡志強市長、蘇貞昌縣長、黃仲生縣長會商,在行政院達成一個共識,就是優先立法、通盤規劃、積極推動。在優先立法的部分,就是整個升格的程序要由行政區劃法來規範,行政院已經擬好這項法案,現在就在等立法院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地方制度法,只要這兩個法案通過,我們在一週內就可以將行政區劃法送到貴院,貴院通過之後,凡是符合該法規定條件和程序的縣市都可以升格,不管是單獨或合併升格。所以問題還是在財政收支劃分法和地方制度法尚未通過。 * 沈委員智慧:本席聽院長充分答復之後都快笑僵了,四年還沒有辦法推動這些法案?你做不到就找理由說行政區劃法還沒有立法,當然跳票總是有理由的,所以,台中縣市合併升格院轄市在本屆陳水扁總統任內是不可能實現的,因為連立法都還沒有。那我再請教院長,若先不考慮立法的問題,你贊不贊成台北縣市、高雄縣市合併升格為院轄市? * 游院長錫堃:主席、沈委員,有關這個部分,我剛才講過,只要財劃法、地制法通過,行政區劃法會配合你們通過的條文送到立法院,行政區劃法通過後,只要依照程序,各縣市要單獨或合併升格都可以。 * 沈委員智慧:院長,我沒有看到你們積極在推動,我們每會期都有優先審議法案,但是都不是你們行政院提出來的,從唐飛院長、張俊雄院長到您,都沒有提出,所以這還是流於應付答詢的說法。 * 游院長錫堃:這和事實有出入。 * 沈委員智慧:我現在要問的是,如果修法的問題不必考慮,你贊不贊成台北縣市、高雄縣市合併升格院轄市?請你實問實答,好嗎? * 游院長錫堃:主席、沈委員,我剛才已經講得很清楚,不知道是不是沈委員沒有聽清楚?我說只要行政區劃法通過,這兩個縣市只要符合法律規定,要單獨、要合併升格都可以,現在不是專制的時代,是民主時代,所以應該尊重各縣市政府的意見。 * 沈委員智慧:院長,你說話算話嗎?我看到陳水扁總統說,反對台北縣市、高雄縣市合併升格為院轄市,我看只要是陳水扁總統反對的,不管他是公開反對還是躲在幕後反對都會成功,所以你還是一堆理由,我看台中縣市、台北縣市、高雄縣市合併升格院轄市,在民進黨執政時是不必想了。 現在本席要提出與總統大選有關的三大質疑:第一,我擔心大採購,就是坊間傳說民進黨在花東地區甚至全台灣花錢買身分證,每張一千元,總共要買一百五十萬張,這種傳聞甚囂塵上,不知道法務部有沒有去關心? * 主席:請法務部陳部長答復。 * 陳部長定南:主席、沈委員,最近這一個月期間各種賄選傳聞很多,包括買身分證在內,我們檢、警、調機關正在密切注意。 * 沈委員智慧:第二,對於特定支持或被說服支持民進黨的村、里長,每個人發給二十萬元工作費,也就是前金,後謝就是只要票匭開出陳呂的選票,而陳呂事後又當選的話,每票給五百元,落入村、里長私人口袋,這種傳聞也甚囂塵上,不知部長聽到沒有? * 陳部長定南:主席、沈委員,其實各種傳聞都很多,雙方陣營也各有所指控,檢、警、調機關都會秉公處理,絕對不分黨派、身份或地位。 * 沈委員智慧:本席在立法院曾開過記者會,也對著媒體說「歡迎檢、警、調來找本席,本席可以正式向他們提出檢舉」,可是本席等了半天,檢、警、調好像並沒有主動偵辦,也沒有人來問我耶,我已經等了一個星期了,是否要去找到你們才算數?還是我們舉發後你們還要看看是怎麼一回事?你們是主動偵辦呢?還是任由民進黨甚囂塵上的買票傳聞繼續流傳下去,其後再針對所謂的賭盤進行取締?難怪陳部長在大選一開始時會說了一些不當的話,連呂副總統都要批判你,認為你要站台輔選是不恰當的。本席在此希望陳部長能公正指揮檢、警、調,針對這些傳聞一一加以調查,最起碼我們台中市就有這種情形,請部長要求所屬好好進行瞭解。 此外,本席也聽說政務官到地方去,和縣市議員、鄉鎮民代表、村里長等見面,告訴他們如何給予前金、後謝等,如果有這的政務官,本席希望游院長能加以處理。不知院長需不需要本席點名? * 游院長錫堃:主席、沈委員。沈委員剛才提到的第一件事情,法務部秉持行政中立、司法獨立的立場,陳部長說明得很清楚;我在此也要說明一下,事實上沈委員說的情形,我也聽到很多對於國、親兩黨的指控,不管怎麼樣,我們都要秉公處理。 * 沈委員智慧:希望院長秉公處理。 * 游院長錫堃:第二件事情則是政務官應嚴守行政中立,政務官應該不至於如此,如果有這種情形,委員可以提出具體的證據,我一定會依法處理。 * 沈委員智慧:那本席就告訴院長,以後如果張景森先生到台中來,本席必定派人跟監。另外,據傳投票人身分證上若有領公投票的戳記,選後就可以到民進黨各地方黨部領取一千元後謝,不知是否有這回事? * 游院長錫堃:主席、沈委員。這牽涉到黨務部分,站在行政院立場…… * 沈委員智慧:游院長身兼陳呂競選總部主任委員,這件事情不問你問誰? * 游院長錫堃:主席、沈委員。如果要問我這類問題,應該不是在國會殿堂,因為我代表行院來這裡備詢,而且我們也知道這些是謠言。 * 沈委員智慧:我們對此感到很懷疑,為什麼要有這些戳記?本席希望院長、部長和我們大家都是中立的,我們要辦的是一個公平、公正、公開的選舉,而且沒有大暴動的機會,而能和平選出總統、副總統。本席在此謹提供選務上可能蘊釀爭議、造成大暴動機會的情況,本席列舉十幾項,看看你們的感想如何,希望你們能及早預防,也希望這是一次平安、和平的選舉,能順利選出下一任總統、副總統。這些情況都是關於預防選舉暴動方面,行政院可以做的事情,總共有十幾項,分述如下:一、如何預防開票過程中途停電?二、如何預防將公投票與總統票混在一起而造成計票爭議? * 游院長錫堃:主席,我很抱歉打斷沈委員的發言,但我是否可以請中選會黃主委備詢?因為沈委員提到的這些事情都是中選會的職權範圍。 * 沈委員智慧:三、如何預防電腦連線作業中斷?四、如何預防開票所報票到中央時被動手腳?五、如何預防某一個或某幾個票匭遲遲開不出來?六、如何預防選務人員把未領票趁機會蓋章、趁機會投下?七、如何預防把泛藍的選票藏在任何地方?例如二千年時,就正式發生過宋楚瑜先生的有效票被丟到垃圾桶,事後才被發現找回。八、如何預防投開票所被人包圍?九、如何預防共諜趁機製造暴動?十、如何預防民進黨選民在投開票所毆打國親選民而造成暴動?十一、投錯票匭算是這次紛爭的核心問題,必是造成暴動的導火線,你如何預防?十二、發生暴動時你是否應負起全部責任或一部分責任?或者這是黃主委的責任或陳部長的責任?以上就是本席提供給院長參考的十二道題目。 本席真正希望這是一次公開又和平的選舉,本席真的不願意看到有任何危害國家或人民安全的行為發生,因為那將是全民共同的恥辱與災難,所以我們不願意它發生。本席提出防止大暴動的十二點事項,但游院長似乎不知道如何作答,其實本席只是想知道院長要辦的是一場什麼樣的選舉?院長期待三二○是一個什麼樣的選舉?從投票開始到開票結束,這麼長的時間內,院長希望的是哪種狀況? * 游院長錫堃:主席、沈委員。我不如道如何回答是因為委員弄錯了,這些都是獨立機關中選會的權責,應該由中選會答復。 * 沈委員智慧:院長的話是真的嗎?中選會是獨立機關嗎? * 游院長錫堃:委員提到的都是選務嘛。 * 沈委員智慧:那為什麼在公投的投票動線、票匭設計等方面,行政院表示有權力決定,中選會只是一個執行機關而已?這好像是行政院說的話,怎麼上次說的與這次說的不一樣?對這種半調子政府、半套政府,本席如果要講時間可能不夠,又怕游院長到時候又惱羞成怒、率閣員走掉,本席這個女生不願欺負你這個大男生,所以本席就不想提了。這件事情,請院長告訴本席答案。 * 游院長錫堃:主席,我建議由黃主委說明。 * 主席:請中選會黃主任委員答復。 * 黃主任委員石城:主席、沈委員。剛才沈委員舉例提到的十二點狀況,其實都是選務工作,中選會對這些問題,事先都已有預防措施,所以我認為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 沈委員智慧:本席會把這些資料提供給你,請你正式以書面答復本席。 * 黃主任委員石城:好的。 * 沈委員智慧:在我們領公投選票時,身分證上是否要蓋戳記? * 黃主任委員石城:主席、沈委員。按照我們的設計,因為分成二本選舉人名冊,所以領取總統選票時要蓋一次戳記,而領取公投票時也要蓋一次戳記。 * 沈委員智慧:公投是人民的基本人權,領票或不領票都代表基本人權,但如果沒有領公投票而走出投票所,如果外面有暴民等著打人,那時要怎麼辦?如果我沒有領公投票,但身分證上卻有戳記表示領或不領,那不就暴露出自己所決定的行為?這是否違憲與違法?另外,我們的選票一旦搞髒了,就會被視為廢票,而選票投錯票匭比搞髒了選票更嚴重,結果卻是有效,本席真不知道這算是哪門子選務?這是本席第一次聽過的事情,可是為什麼你們還是這樣做?選舉應該要讓爭議越少越好,越清楚越好,越單純的選舉方式越好,搞得越複雜、越有爭議,就是要讓這個爭議引爆未來爭議的開端,有機會引爆所謂大暴動的禍端。 我雖然年紀不怎麼大,但也四十好幾了,可是我經過多少次的投票,似乎也沒有一次像這次的投票行為這樣讓我們不能認定。你們現在已經改為U形動線,我若沒有投公投票,不曉得出去會不會被打?或者我故意將總統選票投到公投票匭還是算數,這怎麼叫算數?基本上,選務就是要明確,沒有所謂「模糊」的地帶,就是「是」或「不是」很清楚。一張選票搞髒了都算是廢票、格子蓋超過都算是廢票,但是將一張選票放到別的票匭還算是有效票,這是哪門子的道理?這究竟是行政院指示,還是中選會自己作的決定,我就不知道了。當然中選會不可能自己作決定,因為中選會是委員制,但是我們看到太多行政院的痕跡了。院長,我也滿佩服你的,你既要隱藏於後,有事情又推給中選會,但政策主導又是行政院,我真的不知道如何來質詢你了。黃主委你的意見如何? * 黃主任委員石城:主席。有關沈委員剛才講的,事實上我們都經過委員會決議,不過如果有什麼問題,我們還會檢討,但是有關總統選票投到公投票匭一事,如果是廢票,我們還是以廢票計算。 * 沈委員智慧:總統選票如果投進公投票匭是否還算數? * 黃主任委員石城:現在我們委員會的決定是,如果是有效票,也是算有效。 * 沈委員智慧:我不要再問你這個問題,因為我剩下的時間不多了。我在此告訴院長,我手上拿的是行政院行文交通部有關清泉崗機場的公函,內容是要求交通部對於清泉崗機場要照內政部的意見,而內政部的意見是,清泉崗機場雖然是個特殊建築物,但必須符合六點條件,其中最後一點就是工程完工後必須將竣工資料送給當地建築主管機關備查,作為建築物使用管理之依據。然而五日當天已經飛出三架飛機了,才將資料送去,而地方主管機關正在核對資料與現場是否符合,也就是還沒有核備就啟用好幾天了,這是不合格的國內機場,但是我還是支持國際機場,希望你們加油。 * 主席:李委員和順改提書面質詢,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json {"type":"interpdoc","people":null} ``` 李委員和順書面質詢: 陳總統執政四年來,經濟衰退,政府負債高築,失業率高漲,但這些都不是本席最在意的問題,本席感到最恐慌的是:全國人民都由政府團隊的不當身教、言教,變得說話滿天飛,愛怎樣就怎樣;今天先說一套,明天再變沒關係,孔子說:人無信不立,可見「信用」是一個人最基本的道德操守。如果我們的政府上層官員可以講話不算話,每件事都要硬拗,請問:這種惡習散播到全國人民眼中,人民會不會有樣學樣,反正,官員都騙來騙去,那麼我們小老百姓也可以兒子騙老子,先生騙太太,一旦形成風氣並深植人心,是非常可怕的,我們的台灣的未來可能不是跨在經濟衰退,也不是被大陸攻打,而是下一代信用破產,無力治國!所以,本席此次質詢,是以很沉痛的心情,針對執政團隊的人格信守為重點,希望院長能給全國人民一個完整而老實的答案。 本席跟台南縣地區的教育人士接觸後,他們幾乎都向本席表示:台灣現在的下一代都變了,沒有責任感,放任自己,愛怎樣就怎樣,父母若不聽他們的話,動不動就要離家,遇到挫折還會鬧自殺。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們的青少年變得這麼任性放縱?這些教育界人士一致向本席表示:很多年輕人都拿陳總統在就職當年舉辦青少年飆舞舞會時所說的一句話:「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當擋箭牌,年輕人說:連總統都這樣說了,你們憑什麼管我們! 本席知道,這是一句很有名的廣告詞,對於一個成熟且負責任的成年人而言,這句話能追求自我,當然具有正面意義;但對於心智尚未成熟的青少年而言,院長:你認為,真的只要他們喜歡什麼都可以嗎?你覺得總統講這句話有沒有公然收買青少年的不良意圖?演藝人員及廣告商說話可以不負責任,身為一國之君,也可以隨口說說嗎?院長有沒有覺得這句話對我們的下一代已經造成很大的影響力?台灣的社會倫理及家庭價值就因為總統這句話開始有了不良的示範作用?本席在此舉幾個例子: 前幾天,一個從小由祖母扶養長大的孫子,為了祖母嘮叨,不給零用錢,就把奶奶殺了,背後探討這個社會案件,就是我們的政府已經讓青少年有種:不合我的意,親人也可殺,也就是「個人利益價值凌越一切社會及家庭價值」。 上個禮拜二,警方破獲了一個以十五歲少女為中心的「援交」集團。再看看在各個馬路邊花枝招展的檳榔西施,甚至還有公然露點的,當記者訪問她們時,她們還堂而皇之的在鏡頭前面表示:可能是因為太豐滿了,不小心才跑出來。這些青少年為了繳手機費、為了買名牌衣物化妝品、為了和朋友到KTV唱歌作樂,父母給的零用錢不夠,就自己想各種門路自己賺,不惜以身體做商品,根本沒有想到會傷父母的心,這種置社會與家庭倫理價值於無物的行為,是否也是奉陳總統的名言所致? 三月二日破獲一個「學生幫販毒集團」,首腦是一名技術學院的高材生,因為販賣快樂丸給學生而獲利上千萬元,現在每天開著BMW車上下學!他的同學幾乎已被他收納成幫,這些學生就是大喊:我喜歡名車,喜歡享受,喜歡作樂,所以靠販毒賺錢,來獲取這些快樂,有什麼不可以! 還有青少年上街拿刀亂砍不認識的路人;前陣子還有個在海巡署服役的年青人帶槍去唱KTV,因為心情不好,拿槍對著牆壁掃射,結果把隔壁房間的客人打死了。這些年青人任性妄為,常常一言不合,就拳腳相向,完全不將人命當一回事,想當初我們的父母教導我們:不可以傷害別人!這些年青人的新觀念卻與我們完全背道而馳。 本席認為,我們的下一代大致分為二派:一個是埋頭補習,一心一意想擠進名校的書呆派;另一派就是醉生夢死,吃喝玩樂派。兩派的共同特色是:幾乎沒有接受到完整的人生哲理及文化內涵的教育。一旦受到利益誘惑就很容易迷失自己,誤入歧途,所以,家庭及社會教育要格外小心謹慎,尤其不能有鼓勵青少年放縱自己的作法。本席在台南地區設立一個關懷學園,目的就是要導正一些因為家庭不幸才誤入歧途的青少年,但是一直得不到政府的大力相助;現在反而看到我們政府官員輕浮的言論,把許多原來的正常的青少年誘導到邪路,這讓本席很沉痛。 請問院長:一個政治人物的言行是不是會影響到百姓?巧言令色的言行會不會破壞我們原本良好的社會風氣?院長有沒有以身作則,給年青人一個好榜樣?院長怎樣約束你所領導的團隊能謹言慎行?做政策時能經過深思熟慮才下決定,不宜朝令夕改,就拿星期三兩岸政策先公布:申請大陸配偶來台需備五百萬元資金證明,結果造成輿論譁然,政府不得已,隔天就決定延緩三個月實施,但是民眾抗議聲仍然隆隆不絕,政府又嚇到了,星期五馬上喊停!最好笑的是,我們內政部長竟然公開表示,我完全不知道有五百萬元證明這件事,第二天改成延緩三個月這個政策改變我也未受告知!院長,請問一下,到底是我們執政團隊各自為政,不遵守職份倫理?還是一直懷著草率行事的輕浮心態?你們有沒想過,這種拿政策當兒戲,今天下令,明天廢除的作法,會讓我們老百姓有樣學樣,誤認為凡事不用太認真,今天說一套,明天亂變也沒關係?真是很不好的示範!院長,請問,你目前對這個政策有作因應之道?這種造成政府公信力全失,是否有失職人員?有無調查及懲處的作法? 本席曾記得蔣經國先生擔行政院長時,一直很注重國民的禮儀規範及道德言行,所以那時候的口號是:整齊、清潔、簡單、樸素、迅速、確實,當時確實也民風良善,年青學子個個禮貌週到。天下雜誌就曾針對老師及家長做過一份民調,問他們:人格最令人信服的政治人物是誰?結果蔣經國先生榮登榜首。我們現任及前任總統則分別吊車尾。請問院長:這份調查是不是很明確的反映出我們目前政治人物之失當作為及言論?院長,你可有什麼政策提升我們百姓的人格素質?再請院長自我評量一下,就政策言行之一致性來看,院長是否有自信可以給我們百姓一個良好的示範?您與蔣經國先生擔任行政院院長做一比較,我們百姓的人格道德,是否確有嚴重的沉淪現象? 二、本席台南鄉親有以下共同的懷疑: 首先,陳由豪先生於二月二十九日公開表示:曾經二次親訪陳總統民生東路的住宅。八十三年那次,吳淑珍夫人還帶他參觀浴室,陳先生當天送了三百萬元。另外一次也是送了三百萬元,陳總統事後還打電話向他謝謝。陳先生為此公然發毒誓:如果說謊,願立即跳樓自殺謝罪!我們總統夫人本來都默不出聲,終於在幾天後開口了,夫人說:要跳就跳吧! 陳先生說的到底是真的?還是假?我們不是法官不能判斷,但既然有人如此指證了,法務單位就應該進行調查,尤其是身為一國第一夫人,她的清白更應受到嚴格檢驗,上週三檢察總長盧仁發表示:已針對陳由豪指摘之獻金案分案調查;但對於夫人部分是否有收賄?政府卻以沒有實際證據為由,迄今未做任何處理。但是本席很納悶:因為夫人所涉的收金案不僅陳由豪先生一件而已。另外太平洋集團的章民強董事長在二月底也開記者會表示:透過陳哲男副秘書長和李恆隆「上層」溝通,希望能協助太平洋企業渡過經營難關,章先生說他總共給了三張支票金額合計二千萬元,後來又給了SOGO禮券八百八十萬元,這個訊息讓本席聯想到:記得一年前在SOGO經營權爭戰時,吳淑珍夫人還大手筆在SOGO買了五十幾萬元,當時總統夫人就是全部用禮券付的,到底章先生所付的八百八十萬元禮券中,是否有流入總統夫人的手中?本席認為,只要調夫人當時禮券的編號和章先生所付的禮券編號,就可一目了然,請問法務部陳部長,這些基本的調查動作,我們法務單位有在進行嗎?請部長不要回答本席說:這是選戰抹黑,本席針對的是:是否有依法執行調查責任? 講到這,本席一定要順道說一件被檢調單位當成犯人監視錄影的親身經驗;曾文區五鄉民眾服務分社幹部在二月七日舉辦新春聯誼活動,借用本席的炳翰大樓會議廳做活動場所,本席身為國民黨員,自然樂意為黨的活動貢獻一點心力,相信 貴黨黨員也有同樣的認同。但是讓本席很難堪的是,會議當天竟然有檢警在場全程錄影,把本席工作人員及與會的幹部都當成賊一樣,不但破壞原本和樂的氣氛,而且讓人有被誤當犯人的羞辱。事後,到場的檢察官也公開承認會議現場無任何不法,但是,對本席已經受到的侮辱,和對參加會議幹部的不好意思,請問部長,如何彌補和賠償? 本席借場所給社會團體開會,也沒犯法,政府就派檢調來錄影監視,請問:現在有人站出來,而且這個人是個有頭有臉的國際企業家,他提出證據講總統夫人收他的錢,為什麼部長您不成立小組調查,和本席的情形比起來,請問部長:是本席犯罪嫌疑較大,還是總統夫人的犯罪嫌疑較大?是誰應該受調查? 由總統夫人這個受賄傳聞,本席還是要回歸到我的主題:總統夫人有沒有說謊?對於我們人民百姓有沒有立下不良的示範?總統夫人在二月十日時,陳由豪先生第一次指控陳總統接受政治獻金時,夫人在第一時間公開宣示:如果有收陳先生獻金,陳總統馬上退出政治。現在,陳由豪先生更進一步指證夫人收受現金六百萬元;夫人雖未正面親自回應,但已透過秘書長邱義仁表示:夫人從未在家中見過陳由豪。這是不是夫人的本意?我們不知道。但本席確信:如果夫人確實收了錢就不要鐵口否認,沉默還能令人接受,絕對不要白白布硬要染成黑,如果夫人真的收了錢,卻還公然向百姓說謊,這是不好的身教,會讓我們的子女認為:收了錢沒關係,死不認帳就好!做錯事沒關係,只要不停的說謊騙過去就好,換句話說:還是回到總統那句話「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請問游院長:面對政治人物這種不當的身教,我們如何期待未來的下一代會人格健全?禮儀周到? 講到陳由豪先生,本席想趁機問一下游院長:陳由豪先生在二月二十八日表示:游院長在擔任宜蘭縣長任內時,曾接受陳先生的招待到日本神戶,請問院長:那時候有沒有到日本神戶?費用由誰支付?請院長慎重回答。 三、據時事評論家一致認同:尼克森下台的真正原因不是因為「水門事件」,而是因為他事後說了很多的謊企圖來掩蓋真相,本席想請問游院長:依您的瞭解,現在 貴黨大談政績時,不斷將以下四高飾詞狡辯,推卸責任;反而將低經濟成長率、低出口競爭力、低國民生活指標「四低」反而狡辯成「四高」,本席想在此一一向游院長請示一下到底真相如何? 高失業率,政黨輪替時,失業率為二.七%,輪替後第一年接連破三%、四%、五%,維持了兩年,眼見快要選舉了說不過去,才發動擴大公共服務就業方案,用公帑強迫僱用七.二萬人次的失業人口,以達到降低失業,好不容易降到四.九九%,現在拿來當政績,但是院長有沒有想到,一旦一年過去(立法院通過之施行期為一年)怎麼辦?這個難看的數據,院長也會感到滿意嗎? 債台高築:政府輪替,債務增加一兆,敗家速度之快,可以列上世界排行榜。但游院長及政府團隊都把這個爛攤子說成是:前朝留下的。請問游院長:四年前人民選了你們,就是要你們做得比前朝好,你們沒有做到,反而在四年內欠了一屁股債,這是不是有點硬拗? 窮人暴增:我們現在列為低收入戶的人口高達二九五萬人,也就是說每七.六人中就有一個是貧民,比前朝增加了五○%!上個禮拜,就有一家四口因為繳不出房租被趕出門,一家就把身上僅有的八百多元買了農藥,集體在中正紀念堂喝農藥自殺。請問院長:面對這種貧民人數大幅上升的現象,您怎麼拗呢? 高犯罪率:依內政部自己統計九十一年刑事案件創歷史新高,最重要的是,嫌犯的學歷之高,也破了紀錄,較輪替前增加五三%,占總犯案人數的九二%,換句話說,過去三年來犯罪的人都是高學歷、高階級的人,這代表了什麼?就是完全吸收的政府不當身教,愈聰明的學得愈快,等到有一天連國中生也把政府的謊話連篇照單學會後,我們台灣就正式完蛋了! 其他的四低:低經濟成長率,國民生活指標降低、出口競爭力降低、投資率創新低等等,本席也看到了總統及院長和 貴黨的委員們在各種公開場合一再以不實的數據混淆真象,例如說:經濟成長明明四年來之平均成長率僅二.六%,是亞洲四小龍排行倒數第二名,但陳總統在電視財經論壇中卻僅選擇其中一年大口誇耀說:我們是第一名,出口競爭力的部分,明明出口額都靠兩岸往來,但是政府還故意打擊台商,激怒對岸,請問游院長:這種經濟靠對岸,為了選舉及權位卻又把人家詆譭得一文不值的兩面手法,會不會讓全國老百姓對社會價值的錯亂?就是教人民要投機取巧,對己不利的事,先狡辯否認,有利於己的東西,即使是別人做的,也要說成自己的功勞。本席在此就要再請教院長是否知道以下的一個事實真象:陳總統在與連主席在電視辯論時說:二高工程經費節省二千五百億元是他的政績,請問院長,你知道的詳情如何? 據本席瞭解,這個工程的流程是這樣的:國民黨執政時代就有一份公文,是當年的行政院函給交通部的公文,文內明白說道:「二高工程建設原編列五二五一億元,但重新估算後應為二七一九億元,較原核定數少二五三二億元」,換句話說,在國民黨執政時代,這個工程的預算就已經是核定為二五三二億元,而且還是經由當時的交通部長林豐正先生以行政院所核定的這個數額進行發包完成!至於為什麼省下二五○○億元?當時的交通部長林豐正先生表示重要原因有二:將北二高自九如延伸到林邊,路經的土地多為國有土地,故省下徵收費用九百多億;當時採用新工法開國際標,工程費大幅降低二、三百億。所以說,二高能省二千五百億是國民黨執政時期確定的,與現在執政黨無關,請問院長:你對這個事實有什麼話說?你認為陳總統知不知道這個原由?是陳總統明知而故意說謊騙百姓?還是你們行政人員提供不實資料給總統?如果真是如此,那個帶頭提供不實數據的人是不是應該抓出來嚴懲? 四、總統夫人是否清白?還是真有收了陳由豪先生六百萬元?本席自然無法斷言,但是這個事件讓本席有個很不好的感覺,就是「夫人干政」。本席統計了一些資料,證明總統夫人即使沒有收錢,但是多多少少干涉了一些政治事務: 總統夫人在二月二十五日的媒體公開承認:為了SOGO股權爭議,蔡辰洋及徐旭東都找過她;陳敏薰董事長也向媒體表示:確實見過夫人,而且夫人表示支持她,經財政部長林全向夫人查證後說:夫人根本沒有支持陳董事長。一時之間,好似都是夫人在當家做主。 夫人又承認:為了開發金董事長寶座爭奪戰,現任董事長陳敏薰及想要入主的中信證總經理辜仲也曾到官邸拜訪過她。夫人說她都聽不懂,不知道這些人為什麼找上她,她也不知道。一付清白無辜的模樣,但是我們聽到夫人又親口說:「大概徐董事長誤會,以為我們很希望蔡先生能買,事實上,蔡辰洋也沒有說一定要買」,我想請問部長: 依夫人這個話聽來,夫人連徐董事長誤會了什麼?還有蔡辰洋說了什麼,她都了然在胸,還公然說:「徐先生誤會我們」,不是誤會「他們」,請問部長:依夫人這個話來判斷,夫人真是天真無邪毫不知情嗎?還是有相當程度的涉入? 三月三日,現在科學園區開設生技公司的楊金昌亦向媒體承認:去年曾偕同勝華電子的常董林回復一起到總統官邸拜見總統夫人,本席不是要探究夫人是否涉及內線玩勝華的股票,但是本席最納悶的是:為什麼企業財主會絡繹不絕的一致都和夫人扯上關係? 現在,在由陳由豪先生公開指謫兩度親會夫人,還雙手獻上現金六百萬元,注意哦,重點在:陳總統只是事後打電話道謝,也就是說,陳由豪先生下手的對象是「夫人」,不是陳總統,收錢的是夫人,不是陳總統,這個代表一個意義:就是夫人收了錢一定會督促總統完成,也就是陳由豪說的「有效」,其實,由政商達要遇事就會主動找夫人,就可以推斷出一個邏輯:「吃好鬥燒報」,如果這個廟不靈,會有人千里迢迢排隊來膜拜嗎?夫人以一句: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找我,顯然有違常理。 夫人除了介入達官企業外,更對政府官員的人事案干預頗深:像去年陳建隆離開一銀時,據媒體報導,其原因除了是陳建隆與財政部不合外,另一原因是陳建隆常常答應別人事情,結果不能兌現時,陳建隆都把責任推給總統府,陳建隆還不斷向外放話說:陳總統與他關係很好,到美國住他家,這些話傳到夫人耳裡很不是滋味,便建議總統把陳建隆換下。其餘例子不勝枚舉,部分當事人今天也在座,本席基於尊重立場,就不便一一指明。但是這些媒體報導即或多少有些渲染,但所謂「無風不起浪」,如果我們的夫人沒有這麼大的能耐,為何大家會排隊求見?媒體為什麼不去抓游院長的夫人小辮子?為什麼陳由豪、章民強等人不去找財政部部長的夫人?偏偏矛頭都對準總統夫人?請問:諸多夫人干政的昭昭事跡,游院長有進行瞭解嗎? 陳與企業往來密切外,夫人還熱衷玩股票,單單一月份二十個交易日就有三千萬的交易額,而且,聽說支支獲利可觀!請問院長:您夫人有玩股票嗎?本席不管夫人有沒有內線交易,但本席認為夫人老是惹出這些與金錢有關的訊息,政商牽扯不清,院長個人認為以一國第一夫人之尊,公然玩股票是否妥當?夫人已親口承認常與企業界人士往來,所謂忠言逆耳,院長敢向總統夫人進行道德勸說嗎? 五、總統及夫人公然表明和黑道「親近」的作法,也是很不好的身教示範: 四年前,陳總統是以「反黑金」為訴求才登上大位,但是本席觀察: 總統於一月三十日下午拜會台南市地方角頭王振鏗,目的在於希望林先生能影響地方的總統選舉賭盤,有週刊登出的會面照片可資證明,院長,這應該不是假的吧! 總統又於二月十六日拜會中部重量級委員顏委員,據聞也是為了總統選舉的賭盤,請問院長:若總統真有涉入賭盤運作是否違反選罷法之規定? 我們的總統夫人也不甘示弱,前一陣子,她說:我女婿趙建銘不能欺侮我女兒,如果他敢,我就叫黑社會把他砍手砍腳。本席在聽得出來這是一句玩笑話,但夫人的身分畢竟不是一般老百姓,她是一個全國百姓觀望的座標,是全國婦女的模範,隨便一句話都會影響上千甚至上萬人,今天以堂堂夫人之尊會講出:請黑社會出面,這種話,請問不知世事的青少年是否會因此而受到誤導:連夫人都來找黑社會了,參加幫派有什麼不對? 至於總統數度拜訪地方角頭的做法,可能是因為選情逼急了,但是想當初總統怎麼形容顏委員的,說他是大黑幫,現在卻親自登門拜訪,這種說一套做一套的行為,對人民也是很不好的示範。 六、另外講到,總統拜訪地方角頭,本席心中還有一個很大的疑點: 請問法務部陳部長,我們政府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大力查總統賭盤簽賭的? 如果本席沒記錯的話是:二月中旬,陳部長才信誓旦旦說:沒有發現台灣有總統賭盤犯罪情事;實際上是,早在陳總統拜會台南市王振鏗先生時,就已經賭風熾熱了。結果,到了二月二十五日,警方忽然宣布:連續三天進行全台掃蕩大選賭盤!法務部陳部長在上個禮拜三也公開承認:賭盤可能左右選情,他還進一步表示:尤其是二二八之後,「雙方陣營消長已明顯,非常接近,南部還打平」,言下之意,二二八之後,陳總統氣勢大振,若因為賭盤效應而吃虧,就很不值得。 媒體報導陳總統於元月三十日拜訪台南市王先生是因為,當時所開的賭盤都是一面倒賭泛藍贏,如果簽賭泛藍會贏的人愈來愈多,自然會透過投票行為,儘量拉高藍的投票率,以獲得賭金;所以,候選人適時藉由賭盤的操作,確確實實可以收到拉票的效果。陳總統就是基此理由而希望藉王先生的人脈操作出對陳總統有利的賭盤才會拜會;拜會顏委員的理由,聽說也是一樣。我想請問部長:你知道總統拜會王先生嗎?這張照片是不是真的?請問部長:那時有沒有聽聞坊間已賭盤興盛?為什麼那時候不查?到了二月二十五日,據查訪消息得知:大選賭盤甚至已喊到連宋贏一百萬票才算贏。簡言之,陳總統希望透過王先生運作的操盤顯然沒有成功,是不是因為眼見,反正綠方已操控不了,部長這邊才下令全面掃蕩,讓賭盤瓦解?請問,這種執法時間的落差是否真的有不可告人的內幕? * 主席:請羅委員世雄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羅委員世雄","主席","游院長錫堃","蔡主任委員英文","陳主任委員郁秀","黃部長榮村","陳部長定南","余部長政憲","林部長義夫","林兼主任委員信義"]} ``` * 羅委員世雄:(九時三十三分)主席、行政院游院長、林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昨天是三月八日婦女節,也是兩性平等法施行滿兩週年的日子。對於這些女性部會首長一年多來的工作表現,請問院長是否感到滿意? * 主席:請行政院游院長答復。 * 游院長錫堃:(九時三十四分)主席、各位委員。謝謝羅委員關心我們的女性首長。我對內閣的整體表現非常滿意,尤其女性閣員的表現都非常好。 * 羅委員世雄:都很滿意? * 游院長錫堃:都很滿意。 * 羅委員世雄:不知道昨天你有沒有送花給她們? * 游院長錫堃:昨天? * 羅委員世雄:忘記了? * 游院長錫堃:我們在三月七日有請她們一起。 * 羅委員世雄:所以也跟她們說聲謝謝了。三月八日是婦女節,院長可否跟我們講述一下,你認為哪一位女性部會首長的表現最稱職、最能凸顯游內閣的政績? * 游院長錫堃:主席,沈委員。我覺得每一位女性閣員都非常稱職,她們有不同的專業,各在不同的領域,而我們是用人唯才,適才適所,每一個女性閣員現在可以說都在最能發揮的崗位上,也發揮得非常好。 * 羅委員世雄:女性部會首長的表現有沒有比男性部會首長優秀? * 游院長錫堃:主席,沈委員。她們跟男性來比並不遜色,但男性也都是適才適所。我當時向陳總統報告內閣人選時,就是希望用人唯才、適才適所,所以不論是女性或男性,請他擔任職務一定要依其專業及人格特質,因此男性、女性表現都一樣好。 * 羅委員世雄:一樣優秀?沒有哪一種性別的部會首長較優秀的問題? * 游院長錫堃:我認為若給予機會,應該兩性都能夠…… * 羅委員世雄:當然兩性應該平等,其實我不應該這樣問院長,不過由於陳總統前天說要留意女性閣揆,所以我才會作這樣的探討。游院長,你之前曾在媒體上表示如果陳總統連任,你也會建請陳總統讓你可以回家好好陪太太,讓陳總統另覓接班人選。在整個游內閣內有沒有你認為最具有接棒實力、可以延續政策的部會首長? * 游院長錫堃:主席,沈委員。有關這部分,大選之後,內閣總辭是慣例,而且法也有規定,所以我們會這樣處理,因此現在不適合談以後的事情。我覺得內閣成員優秀的很多,他們可以擔負更重要的責任。 * 羅委員世雄:所以不排除有可能從你的內閣中產生下一位閣揆? * 游院長錫堃:主席,沈委員。這是總統的職權,我實在不方便代表總統來……,好像要影響他作決定似的,這應該尊重總統。 * 羅委員世雄:院長,你是否介意我請教內閣中的女性首長,看她們是否有意願來承擔更大的責任? * 游院長錫堃:主席,沈委員。這是你我詢答共用的時間,所以你有權找哪一位閣員來這裏說明。 * 羅委員世雄:我就不耽誤太多時間,我問到的首長就請直接在座位上跟我點個頭或搖搖頭示意。 * 主席:最好還是要請他們到備詢台來。 * 羅委員世雄:那就先請陸委會蔡主任委員和文建會陳主任委員來答復。請問蔡主任委員,陳總統挑選副手時,媒體都曾報導妳是考慮的人選之一,不論是三二○或五二○之後,如果將來有這麼一個機會,請問妳是否願意繼續承擔更重大的責任、接下閣揆的職位? * 主席:請陸委會蔡主任委員答復。 * 蔡主任委員英文:主席,委員。我站在這裏回答委員的問題是以陸委會主委的身分,而且是現在這個陸委會主委的身分,所以你剛才的問題我是不適合回答的。 * 羅委員世雄:不適合回答?那麼心裏頭有沒有想過? * 蔡主任委員英文:我想這個問題還是不適合回答。 * 羅委員世雄:那陳主委呢?妳有沒有意願來承擔國家更重大的責任? * 主席:請文建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 陳主任委員郁秀:主席、委員。我看還是不適合回答。 * 羅委員世雄:如果有這麼一個機會,妳是否願意努力的為國家承擔這個責任? * 陳主任委員郁秀:既然不適合回答,內容也不適合回答。 * 羅委員世雄:好,謝謝兩位。這個答案是我們可以預料的,只是因為全國民眾都很關心這個問題,所以本席藉這個機會來請教幾位首長的意願,其他首長我就不再請妳們上台,因為我想答案都是一樣的。 游院長,我們還有一個疑慮,會不會總統這樣一講,就使游內閣提早成為看守內閣?也就是說,不管三二○的選情如何,從現在開始,整個內閣已經有看守的味道,因為大家都知道院長可能不會再續任,所以目前的政策必須留給下一任閣揆,不論是連戰當選總統,或是陳水扁當選總統,讓新內閣繼續施政。有沒有這種情況? * 游院長錫堃:主席、羅委員。有關下一任的閣揆是誰,這是總統的職權,我不方便置喙。不過大選還沒有到,我們這個內閣不是看守內閣,依照憲政常規,在大選之前,內閣還是要做很多決策,例如昨天,我們還通過高雄港自由貿易港區及基隆港自由貿易港區的案子。如果真是看守內閣的話,就不可能作成那些決策。 * 羅委員世雄:既然沒有看守內閣,是否會有另一種現象,就是急著儘快將工程發包出去;或是儘快派任一些人事? * 游院長錫堃:主席、羅委員。事實上,我們整個內閣團隊非常拚,並不分選舉與否,不管怎樣,所有的工程一定要非常有效率,品質也一定要重視。 * 羅委員世雄:不會像清泉崗國際機場那樣急就章,為了啟用而啟用,造成很多後續的問題,我們不希望在工程發包的過程中,為了在三二○或五二○之前倉促地發包出去,讓後續的接任者產生很大的困擾,甚至有收拾攤子的感覺。 * 游院長錫堃:主席、羅委員。事實上,清泉崗機場並不是如外界所說的品質不好。羅委員如果想知道執行層面的問題,等一下可以請林部長來說明。基本上,在政策上或原則上,我們這個團隊恨不得做更多的事,讓台灣更有競爭力,讓人民享受更高的生活品質。 * 羅委員世雄:院長,但是我們要的是完整的施政,不是半套的施政。飛安講究的是零缺點,若稍有問題,飛機寧可不飛,就是怕有任何差錯。今天不論是國際機場或國內機場,包括恆春機場,都必須是在完全沒有安全顧慮、沒有任何瑕疵之下才能啟用,如此方能讓民眾行得安全、飛得安心。本席要在此作這樣的提醒。 此外,要請教教育部黃部長,據傳聞,高雄大學及高雄第一科技大學的校長急著在三二○或五二○之前遴選出來,不保留給以後的院長或部長一個空間,讓他們遴選出更好的校長,為國家服務,是否有此事? * 主席:請教育部黃部長答復。 * 黃部長榮村:主席、羅委員。有關高雄大學及高雄第一科技大學校長的遴選都是由校內自行遴選,現在還是依程序在進行中,並沒有任何時間上的限制。 * 羅委員世雄:部長,如果本席在此向您檢舉,高雄大學很明顯的在時效上、程序上有違背教育部規定,在遴選過程中有很多瑕疵,是否有必要請他們暫停下來,俟重新瞭解之後,再辦理遴選工作? * 黃部長榮村:羅委員如果有確實的證據,我們會依法、依程序予以糾正。 * 羅委員世雄:好的。有一位候選人的推薦者就是該校的遴選委員,請問這是否有瑕疵?當事人完全沒有迴避,而且其公布時程並未經校務會議通過就直接公布了,其中應該都有嚴重的瑕疵,希望部長能夠深入瞭解,如果有瑕疵,應該要求高雄大學重新辦理遴選工作。 * 黃部長榮村:這沒有問題,我們會依相關規定請高雄大學提供相關資料之後,再來研判是否要重新辦理。 * 羅委員世雄:好,謝謝。院長,本席只是藉由兩所國立大學的例子來說明,此兩所大學的校長任期到今年七月三十一日才屆滿,但是在這之前,我們看到不管是學校本身或教育部,都急著想趕在三二○或五二○之前完成遴選程序。若是這樣,不管是誰當選總統,對於接任的院長或部長都是不公平的。 目前民間賭盤風極盛,而且很容易參與這個賭盤,請問院長,您與內政部及法務部到底清不清楚民間針對此次總統大選有在賭博,賭盤情形到底怎樣? * 游院長錫堃:主席、羅委員。有關賭盤這件事,貴院在幾天前也有委員提出質詢。本人對這件事也很重視,我已經請內政部及法務部在這方面要加強。事實上,內政部及法務部,也就是檢察體系會同治安單位,在這方面非常努力地進行取締工作。 * 羅委員世雄:那麼本席請教內政部余部長及法務部陳部長。我想先請教陳部長,到底賭盤對賭誰當選總統的案子,是涉嫌賭博罪或行賄罪? * 主席:請內政部余部長及法務部陳部長答復。 * 陳部長定南:主席、委員。賭博罪是構成的;如果涉嫌到總統的賭盤,有可能涉及觸犯選罷法。 * 羅委員世雄:不排除有行賄的可能,是不是? * 陳部長定南:如果合乎構成要件的話,當然可能。 * 羅委員世雄:依據法務部目前從檢調系統所掌握到的情資,有沒有發現已經有人利用賭盤進行賄選的目的? * 陳部長定南:主席、委員。到目前為止,有查獲幾個投注站跟賭盤,也有查獲與總統、副總統選舉有關的賭博,但是沒有進一步查到是否有涉嫌賄選。 * 羅委員世雄:部長說還沒有進一步,我想請教內政部余部長,目前全國到底查獲幾件選舉賭盤? * 余部長政憲:主席、委員。最近警政署在二月二十四日,持續有雷霆二十九號、雷霆三十號的行動,強力地掃蕩六合彩組頭及選舉賭博,最近的查獲績效有三百一十五件,共移送三百九十九人。 * 羅委員世雄:游院長、陳部長,你們都聽到了,余部長說查獲三百一十五件,共移送三百九十九人,請問陳部長,目前有多少案件已經被起訴? * 陳部長定南:目前還沒有。 * 羅委員世雄:還沒有!院長,我說「做半套」就是這種情形,內政部努力地查緝,移送之後檢察官卻不起訴,要不然就是分入「他」字案偵辦,要辦到什麼時候,我們不知道。哪裡能夠讓人民瞭解政府確實有在打擊黑金、打擊賄選?法務部根本不動作,警察辛苦地抓,結果法務部卻不起訴、不偵辦!這樣有道理嗎? * 陳部長定南:主席、委員。針對各方面的檢舉或警方移送案件,有些證據還有待補強,必須要經過一定的法定程序。我們也一再希望在選前能有幾個起訴的案件,藉以產生嚇阻作用,但是過去在選前起訴的案件,常常被質疑是故意要打壓候選人,所以檢察機關在這次總統及副總統的選舉中,針對這些檢舉及移送的案件都非常小心。 * 羅委員世雄:因為距離大選只剩下十一天,所以在三二○之前,不可能有任何案件被起訴? * 陳部長定南:我不敢這麼說,只要案件的證據非常充分,檢察官當然會依照其辦案的時程處理。 * 羅委員世雄:本席希望院長在此向全國人民宣示,法務部檢察官絕沒有刻意拖延這類案件,可否如此宣示? * 游院長錫堃:這方面還是由法務行政單位表示。 * 羅委員世雄:因為陳部長要求證據,且要謹慎小心,怕會因此影響選情,所以他不敢進行這項宣示,本席希望由比部長更高層級的院長宣示,院長應該也可以宣示。 * 陳部長定南:我保證我們的檢察機關絕對不會刻意拖延,也不會刻意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提前起訴。 * 羅委員世雄:院長,本席接獲基層員警陳情,他們很努力辦案,結果檢察官就是不起訴也不偵辦,檢察官刻意把案件冷處理,你應該如何處理? * 游院長錫堃:主席、羅委員。剛才陳部長已經講得很清楚,因為檢察官是本於檢察一體的獨立職權辦案。如果涉及賄選,而辦理賄選案需要很多證據,賭盤方面涉及刑事責任,與選舉的關係並不直接,所以我相信應該不會如此。 * 羅委員世雄:沒有任何明示或暗示檢察官暫時不要動嗎? * 陳部長定南:主席、羅委員。我保證絕對沒有,而且檢察官辦案沒有特殊考量,不分政黨,不論身分地位,一切依照法定程序辦理。 * 羅委員世雄:本席要向部長提出檢舉,本席發現目前在坊間出現一種方式,由一方提供資金,讓民眾拿著這些錢,到指定的組頭處進行賭博,如果他所賭的一方輸了也沒有關係,反正這些錢也不是他們的。但是如果贏了,不僅可以拿回本金,還可以拿回對等的賭金。藉由這種設計方式,民眾就會幫他所押注的候選人拚命拉票,這種方式到底是屬於賭博罪或是行賄罪? * 陳部長定南:主席、委員。因為你剛剛所講的還不是很具體,我們很樂意把委員提供的情資轉給檢察機關參考。 * 羅委員世雄:本席希望部長在這裡講清楚,這種行為是否觸犯行賄罪,還是只觸犯一般的賭博罪? * 陳部長定南:這方面要由檢察官透過個案認定,目前的情資不僅很多,且非常混亂。雙方陣營都各有檢舉及指責。 * 羅委員世雄:但就陳部長的法學素養來判斷,是否觸犯了利誘投票罪、投票行賄罪,或是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八十六條的行賄罪?由部長判斷,如果是由一方提供資金,讓民眾參與賭盤,希望因此使其所支持的候選人能當選,這樣的行為有沒有觸犯行賄罪,或只是一般的賭博罪,部長可否明確宣示,讓賭盤的風氣可以稍微受到壓制? * 陳部長定南:主席、委員。如果賭盤牽涉到總統及副總統的選舉,而且非常明確想利用賭博影響選民的投票行為,除了觸犯賭博罪外,還觸犯了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兩者都有刑事責任。 * 羅委員世雄:所以也有行賄的罪行。 * 陳部長定南:觸犯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到底犯下何種罪名,要由檢察官經由個案認定。 * 羅委員世雄:因為現在的基層民眾都覺得這樣的罪行頂多是犯下賭博罪,所以他們很有意願接受利誘,介入賭盤及選舉。所以本席在此向法務部提出檢舉,希望法務部特別針對六合彩的部分,由檢察官主動進行偵辦。法務部之前曾向檢察官下達命令,本來就該針對六合彩主動進行偵辦,而且要計算其績效。不知目前法務部有沒有要求檢察官在大選期間,特別針對賭盤、六合彩進行偵辦? * 陳部長定南:主席、委員。我們沒有針對何種類型的刑事案件特別進行偵辦,目前我們有指派一些檢察官,專門投入於總統及副總統選舉期間的違法案件,其中當然包括賄選及賭盤等案件。我可以在此明確向委員報告,如果利用賭盤介入總統及副總統的選舉,其刑事責任比刑法上單純的賭博罪要重。 * 羅委員世雄:請院長評評理,一方抓了三百九十九人,結果卻沒有人被起訴!民國七十七年法務部就曾給檢察官提示,提示檢察官偵辦坊間六合彩賭博案件應行注意要點。本來六合彩就是檢察官的重點,結果剛剛陳部長答復時表示,目前沒有要求檢察官要在大選期間針對賭博及六合彩列入重點偵辦。本席覺得法務部要加油,否則「陳青天」的美名只剩下半套,只有半邊的「陳青天」。 * 陳部長定南:主席、羅委員。檢察官對各種刑事犯罪都要辦,在總統及副總統選舉期間,賄選是我們的重點,與賄選有關的刑事犯罪當然是我們的重點。 * 羅委員世雄:謝謝兩位部長。 * 陳部長定南:謝謝委員的指教。 * 羅委員世雄:院長,為了證實行政院是否為半套,目前看到一個廣告表示「公投正流行」,本席很想改掉兩個字,變成「半套正流行」,本來今天我們也要穿半套的西裝來。 本席要請教院長,高雄的淨水場在院長與陳總統前去啟用後,目前大高雄每天一百三十萬噸的用水,有多少是維持在高級淨水,又有多少是維持原來的傳統淨水方式? * 游院長錫堃:主席,我建議由經濟部林部長答復。 * 羅委員世雄:所以院長不是很清楚? * 游院長錫堃:因為如果是屬於比較細節的部分,由林部長答復會比較清楚。 * 羅委員世雄:本席受限時間之故,希望林部長簡單答復,每天一百三十萬噸的用水中到底有多少是屬於高級淨水? * 主席:請經濟部林部長答復。 * 林部長義夫:是的,在高雄澄清湖、拷潭、翁公園的部分約為七十幾萬噸。 * 羅委員世雄:目前正常供水是幾萬噸? * 林部長義夫:七十幾萬噸。 * 羅委員世雄:本席從自來水公司取得的數據與部長的數據有出入。 * 林部長義夫:可以供水的量是如此。 * 羅委員世雄:目前的出水量是多少,應該是五十萬噸到六十萬噸? * 林部長義夫:但是可以到達七十三萬噸,且每一天的需要量會有一點出入。 * 羅委員世雄:院長,現在一百三十萬噸中只達到一半,有一半勉強算是高級淨水,還有一半是傳統淨水。接下來要怎麼辦?因為這些水是摻在一起,所以水進到家戶中時,是由高級淨水摻雜著傳統淨水,不完全是高級淨水,接下來要怎麼辦? * 林部長義夫:鳳山部分也有採軟化處理,所以其水質也已達到標準。 * 羅委員世雄:林部長,鳳山及坪頂都已採取軟化處理? * 林部長義夫:是的。 * 羅委員世雄:院長,為何每件事都只做一半?之前澄清湖及拷潭都是高級淨水場,為何鳳山及坪頂要採用傳統的軟化處理,投入氫氧化鈉進行軟化,這樣對嗎?你們的事情都只做一半。 * 游院長錫堃:主席、羅委員。容我說明一下,事實上並非全國全都採用高級淨水方式,所以高雄地區雖然有些水不採高級淨水方式,但其水質與全國任何地方相比,絕對只有更好而沒有更壞,所以這是整套而非半套。 * 羅委員世雄:自來水公司一月份的檢測報告中指出,四十個監測點有將近五分之一的硬度過高,可見過去的缺點依舊存在。請問為何行政院不能編列預算,把鳳山及坪頂淨水場改為高級淨水場,讓大高雄地區的民眾能夠安心地喝到高級的淨水? * 林部長義夫:主席,羅委員。自來水公司檢測的結果,七十三次中只有一次是硬度超過標準。 * 羅委員世雄:部長引用的資料和本席的不同,本席引用的是一月份最新的資料。 * 林部長義夫:我引用的也是最新的資料。 * 羅委員世雄:高級淨水場是行政院連前院長任內規劃的,在游院長任內完工、啟用。我們希望院長能疼惜高雄人,編列預算讓鳳山、坪頂淨水場也成為高級淨水場,不要只是加入氫氧化鈉或液態氨來軟化,民眾萬一知道,恐怕會喝得不安心。 * 林部長義夫:現在高雄的水質已達到全國的標準,如有需要,我們會再加強。 * 羅委員世雄:可是加入氫氧化鈉之後,水中就有很多鈉離子,長久飲用對民眾健康是否有害,目前醫學還無法斷定,老百姓難免會擔心。因此本席在此向游院長爭取,如果您真的疼惜大高雄市民,拜託請給我們高級淨水場。 其次,昨天行政院已經通過讓高雄港成為經貿自由港,請問大陸貨品能否直接進入高雄經貿自由港區,簡單地組裝、加工後再出港,行銷全世界? * 游院長錫堃:昨天的會議不是由我主持,所以我還是請經建會主委向委員說明。 * 主席:請經建會林兼主任委員答復。 * 林兼主任委員信義:我們要讓部分低階產品進口免通關,快速深層加工、組裝後再出口。 * 羅委員世雄:從今天開始,我們就可以向全世界宣示…… * 林兼主任委員信義:經貿自由港在昨天通過後,預計從九十四年一月一日開始運作。 * 羅委員世雄:明年一月一日起,大陸貨品是否可以從大陸港口運到高雄港? * 林兼主任委員信義:這是有條件的,亦即境內關外。 * 羅委員世雄:也就是不入關? * 林兼主任委員信義:是免通關。 * 羅委員世雄:換言之,不論哪一個國籍的船隻都可從對岸的港口開到高雄經貿自由港區? * 林兼主任委員信義:這是有條件的。 * 羅委員世雄:請問有什麼條件? * 林兼主任委員信義:港區對此有一定的規範。 * 羅委員世雄:主委連條件為何都講不清楚,可見此事仍然懸在半空中。 * 林兼主任委員信義:原則上可以進來,現在最大的問題在於必須雇用百分之五的原住民,廠商進駐意願有困難。 * 羅委員世雄:如果廠商有意願,仍然可以放行? * 林兼主任委員信義:可以。 * 羅委員世雄:現在政策不明朗,假使陸委會躲在後面不願支持,…… * 林兼主任委員信義:貨沒有問題,人來了還可以落地簽。 * 羅委員世雄:本席在意的是貨品能否來台加工、組裝再出口? * 林兼主任委員信義:原則上可以。 * 羅委員世雄:一月一日確定可行嗎? * 林兼主任委員信義:可以。 * 羅委員世雄:會不會又是半套? * 林兼主任委員信義:不會的。 * 主席:請鍾委員榮吉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鍾委員榮吉","主席","游院長錫堃","陳部長定南"]} ``` * 鍾委員榮吉:(十時五分)主席、行政院游院長、林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游院長是否認為自己仍然得到任命你的陳總統充分的倚重和信任? * 主席:請行政院游院長答復。 * 游院長錫堃:(十時六分)主席,鍾委員。陳總統一直對錫堃非常支持。 * 鍾委員榮吉:本席知道院長一向很想做事,並不戀棧。上次農民對政府不滿而走上街頭時,您曾經數度請辭,但是上面並未批准。最近我們又聽到院長在某一場合溫馨地說,如果陳總統有連任的機會,您會建議陳總統另外找人,讓您退休有更多的時間陪伴家人。請問您是否講過這些話? * 游院長錫堃:主席,鍾委員。我有講過。 * 鍾委員榮吉:您說完這些話之後第二天,陳總統就在婦女節活動上提到他正在考慮找女性擔任閣揆。貴黨立委將此解讀成選舉語言,為了拉攏婦女選票而說的。但是照理陳總統不須公開說這些話,所以說不定他在認真思考,一旦有連任機會後就不需要您繼續擔任閣揆。請問游院長有沒有成就感?除非您主動想退休或請辭,否則陳總統公開表示考慮更換閣揆,對您是否公道? * 游院長錫堃:主席,鍾委員。總統連任之後,任命閣揆是總統的職權,我不能加以影響。 * 鍾委員榮吉:本席不是要跟隨新聞製造話題,就算陳總統那些話只是選舉語言,但是身為國家元首對這些事也不能隨便說說,所以說不定他是真心的。假使陳總統只是隨便說說而已,未免太不尊重女性。雖然陳總統有很多前科,外界也批評他變來變去,騙來騙去,不過本席還是相當關心院長的去留。 * 游院長錫堃:主席,鍾委員。我在昨天的記者會上曾經表示,陳總統所以這麼講,主要是要表達對女性的重視。昨天下午我接到陳總統的電話,他特別交代,我昨天對外發表的意見百分之百代表他的意思。 * 鍾委員榮吉:女性有多方面的才華,我們應該營造兩性平等的環境,讓女性同胞在各行各業發揮長才。各黨各派對此都不會有意見,而且都希望朝此方向努力。但是,院長身為閣揆,是民進黨的要員,千萬要小心的是要知人善用、適才適所,比如所謂「誤入叢林的小白兔」,只擔任四十七、八天的經濟部長就做不下去,這不是宗才怡女士的錯,她並沒有活動想擔任經濟部長,挑選她的人,不知道是你還是陳總統,事後來看這就是你們犯的錯誤。所以,性別固然重要,但是適才適所更重要;現在可以考量的人選中如果還是游院長最適合,陳總統也不能逼你去變性;遇到可考慮的人選如果剛好不是女性,也不要排斥男性,這是兩性平等的原則。 昨天晚報我們看到法務部家有喜事,新辦公大樓落成喜氣洋洋。在啟用典禮上陳部長很直率地說,建築設計不當,門口的柱子、裏面的建材及設備不恰當等,對建築物的座落、縱深也很有意見,還表示這個建築物花了這麼多錢。你昨天有說這些話吧? * 主席:請法務部陳部長答復。 * 陳部長定南:主席、鍾委員。昨天我確實在現場提到這是政府遷台之後,單位造價最高的建築;但在建築設計與施工品質方面,有些確實都不夠好。 * 鍾委員榮吉:今天,有些媒體報導部長太過挑剔,不知道有沒有管好大事,卻專管小事。但是,本席不認為是這樣,本席反而很佩服對你的直率與細心。在你的言談之間可以看出來,你考量的是,花這麼多錢是否值得?這表示你是一個好官,有將人民的納稅錢放在心上,認為花費這麼多錢,是否浪費公帑?現在大家都應該開源節流,值此政府財政負債累累,大家擔心會債留子孫的時候,你能從省錢的角度來看問題,本席很佩服。另外,對設備、建築求其完美,這是應該的。本席對你表示肯定。你是不是想到這些錢有可能浪費,或還可以再節省一些? * 陳部長定南:這一棟建築確實太浪費,我看了很心痛。花了這麼多錢蓋出來建築是這樣,我也感到心痛。 * 鍾委員榮吉:除了對部長表示欽佩之外,本席也對游院長做一個良心的建議,雖然法務部也很忙,但部長對建築很用心,也很有概念,可否偏勞陳部長利用週末的時間,並獲得交通部林部長的同意,以非主管的立場,到台中、恒春、花蓮走一趟;並不是去查察有無偷工減料、違法情事,但是,如果有這些情況,這就是你的事。現在,媒體大幅報導台中機場大有問題,至少你身為閣員,幫游院長去看看這些建築,現在這麼草率、匆忙地完工,政府不應該忽略的問題有那些?請問游院長,本席的建議有沒有採納的必要? * 游院長錫堃:主席、鍾委員。謝謝你的建議,根據我的了解,陳部長對建築非常有研究,不過,交通部林部長也是工程出身的,所以,他在這方面,也應該不錯。 * 鍾委員榮吉:我沒有否定他,因為他的事情太多了,而且他有他的立場。 現在,有這麼進步的硬體,我相信部長與民眾更期待的是在內涵,有了好的建築、硬體、軟體之後,法務部及所屬無論政風單位、檢察系統,日後要如何提昇你們的工作品質與效率,例如檢察官辦案要更加投入、要公正,辦大案子要辦得乾淨俐落,不要有所顧慮。現在,有很多人說檢察系統、檢調單位偵辦大的案子辦不下去;但是,他們說不是辦不下去,而是辦不「上」去。很多人懷疑,有很多案子是辦不上去,本席不知道真相,有些可能是大家能力所不及的,像陳文成命案、彭婉如命案、林義雄家人的悲劇、桃園縣長命案等。但是,有一些事情很明顯,可以看到政府並沒有鍥而不捨;陳總統說過一句很動人的話,為了某一個案子,要辦到動搖國本也在所不惜。但是,我們看到後續的結果是什麼?對於一些大案子或涉及重要人士的案子,雖然你說檢察系統有在辦案。但是,身為法務部長你在位一天,就要下決心,這才叫做陳青天!有了好的硬體之後,內涵更重要;不要像當年政府經費很充裕就到處蓋文化中心,後來被人譏笑說,有中心、沒有文化,只有硬體、沒有設備;有活動、沒有內涵,這是你的工作目標。有了這個大樓之後,希望你將來有更積極的作為。 * 陳部長定南:主席、鍾委員。謝謝指教。這四年來,檢、警、調機關對打擊犯罪、掃除黑金的績效非常好,沒有辦不上去的問題。如果真有辦不上去的情形,李前總統就不會被傳去作證站了好多小時,陳總統不會被一個不相干的案子傳去作證站了二個小時。 * 鍾委員榮吉:正面來看,打擊犯罪是所有檢、調人員,特別是檢察官舉發犯罪,最重要的是查明犯罪之後的起訴,但是,同樣也要維護人權,做到毋枉毋縱。過去本席曾擔任跑司法機關的新聞記者,因此有很多司法界的朋友,據他們說,要寫起訴書很容易,要寫不起訴書好難啊!對不對?在還人清白的時候,要做到毋枉毋縱,這是本席對部長的期待。 * 陳部長定南:主席、鍾委員。現在,檢察官要獨立辦案有絕對的空間,目前各位所擔心的檢察官濫權的問題,其實這也是法務部現正努力的目標。謝謝委員指教。 * 鍾委員榮吉:方才有台中出身的立法委員本席的同事沈智慧發言,可能談過台中機場的問題。雖然本席沒有親自勘查現場,但是,本席聽到包括前幾天某院的副院長中部人所說與媒體報導等,本席實在替你們感到難過。這些輿論、記者會存心對誰過不去嗎?你們這樣的作法被人認為是一個大笑話,甚至被形容是一個國際騙局,政府對所訂的目標要貫徹,這是決心,但是,機場是一般建築嗎?事實上,飛航安全重於一切,所有國際的航空公司,只要飛機有一點機械方面的懷疑就停飛,雖然這會引起旅客的埋怨、寧可賠償讓旅客住一天旅館,都不能準時起飛;如果在空中發現有一點情況不對,就趕緊找一個最近的機場降落,空安絕不能有一點僥倖的心理,安全重於一切。然而,有人形容清泉崗機場是半吊子的機場、半套機場、為阿扁活一天的機場,此事在媒體上有很多形容,都認為太過勿忙。民航局公開說,中部國際機場依計畫,按步就班的做要在民國一百○七年才能使用,事實上,我們提早了十四年搞啟航。這是好事嗎?不是,只是為了陳總統的競選承諾,一定不能跳票,因為現在距離三月二十日快到了,無論如何也要趕出來。然後為了成全他,在半年內就將航站建好。根據記者的報導,當天跑道上盡是飛沙走石,必須噴凝固劑才能解決這種狀況,而且還有很多缺點。最可笑的是,這個國際機場是象徵性的,飛出三班包機以後,旅客還不能搭機飛回這個機場,必須另外降落中正機場或高雄機場,這是哪門子的國際機場,但是你們也要做!你們不曉得外面是如何批評的,硬要這樣做!大概是你們或幕僚評估認為這對選票有幫助,但是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你們這樣做,大家就會給你們掌聲嗎?會為阿扁的選票加分嗎?選舉真的可以凌駕飛航安全嗎?我覺得這太荒唐了! 甚至有人指出,此事與我們現在做的事情之間有很多矛盾。你們不是說對岸正以飛彈威脅著我們嗎?不是說因為我們受到飛彈的威脅,所以才要依據公投法第十七條舉辦公投嗎?你們不是提出了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嗎?如果國防這麼重要,就台灣中部的防禦來講,清泉崗機場是很重要的,在沒有完全的規劃之下,就匆匆忙忙地把國內機場搬到那裡去。現在真正的情況是那裡不是國際機場,只是把比較靠近市區的水湳機場匆匆忙忙地搬到那裡去,這會發生什麼問題呢?首先,前一陣子水湳機場的擴建才花了這麼多的經費,陳定南部長都會為了耗資十一億司法大廈多花了一點錢而心疼,經過擴建以後的水湳機場還有很多年可以使用的銜接期,竟然要把它廢掉,又匆匆忙忙地花錢興建清泉崗機場的航廈。其次,我相信為了配合你們,國防部長也許不便承認,事實上,這當然會為空軍造成不便,就長期來看,這個機場需要時間進行長期的規劃。民航局長也表示,他只是很好的幹部,完成你們交付的任務而已。所以我覺得這件事情很荒唐,也顯示出你們只想作秀,只看選舉,只拚選舉,而不管人民的安全,也不管國防的重要。 由這個機場的事件可以看出,你們認為選舉重於一切,選舉重於飛安,選舉重於國防,選舉重於便民。現在中部的老百姓很不方便,平常來來回回於機場的民眾不曉得該如何是好,開車到清泉崗機場太遠,現在高鐵又還沒有完工,實在很不便民。撥一撥算盤,就算為了選票來講,你們為什麼要做這麼stupid的事情?為什麼要做這樣牽強的事情?所以人家才形容這個機場是一個大笑話!這個題目已經探討了兩天,我不想再講了! * 游院長錫堃:我想請主席給我合理的答復時間。主席、鍾委員,我想大概鍾委員有一些誤會,…… * 鍾委員榮吉:怎麼會是誤會?所有的報紙、電視報導得清清楚楚!發現了哪些缺點都清清楚楚的! * 游院長錫堃:主席,請給我合理的時間,因為這樣打斷,我就沒有辦法…… * 主席:鍾委員,你還是給院長一點時間。 * 鍾委員榮吉:好。 * 游院長錫堃:鍾委員,您有一些誤會,現在質疑的是航廈裡面,如果我的了解不錯,根據我的了解,當然那一天我沒有去現場,但是大家在質疑的是航廈裡面,至於跑道的部分並不是新做的,所以有關於飛安的部分,當然我們要繼續加強,…… * 鍾委員榮吉:那為什麼飛機不能飛回來? * 游院長錫堃:關於這個部分,跑道沒有新做,只是做了一個新的航廈,…… * 鍾委員榮吉:那為什麼國際飛機不能下降? * 游院長錫堃:是不是不要打斷?你這樣打斷,我沒有辦法說明。因為依照王院長的裁示,三十分鐘是共用的時間。 * 鍾委員榮吉:你不要再講那個事情,否則我要生氣了!我先跟你講,你上次質詢的時候,…… * 游院長錫堃:這樣我沒有辦法…… * 鍾委員榮吉:你說我們否定你的一切,我現在要肯定你的一些。作為你對有些事情是懂得反省的,不要姿態這麼高嘛!你的本性不是這樣子的嘛!你不要把我惹火。現在怎麼會有閣員在國會、立法院拍桌子把茶杯拍翻掉了呢?你本來不是這樣的本性,但是權力的傲慢讓你變成這樣。你上次說我們不要否定一切,我現在要說,如果就反省、重視民意與否來講,我也看到你們正面的一些比較積極的事情。譬如這個月的三、四日,你們公布大陸人民來台居留,其在台家屬必須出具五百萬元的財力證明,但是過了一天你們就改變了,雖然輿論批評你們變來變去,但是我看到的卻是你們從善如流,顯示你們有覺醒的能力,還在乎民意,這是很好的。 至於第二件事情,這不是游院長的功勞,我要肯定陳總統,但是可能會批評到你。關於總統夫人適不適合進出股票市場,引起社會一片評論。有人提醒陳總統,在美國先進國家中,總統夫人進出股市是政治的自殺,我相信陳總統一定很痛苦,我可以揣摩他的心情,因為他很疼他太太,所以他第一次被逼急了,只好公開表示:「能夠不要最好」、「不太適合」,後面他就講不下去了,過了一陣子不得已才又宣布:「我已經與我太太決定,三月二十日以前不再進出股市」,而且他在電視辯論的時候還向人民表示歉意,這種舉動就很好,也表示陳總統有反省的能力,很重視外面的民意,這個問題無關總統夫人進出股市合不合法。談到這一點的時候,我一方面要講陳總統的好處,另一方面也要批評游院長,因為就在陳總統宣布他已經要求他太太不要再進出股市之前,你在國會答復的時候,只一再強調總統夫人此舉沒有違法,林部長甚至更進一步地表示這可以「活絡股市」。目前我們也許找不到法律禁止她做這種事情,但是什麼叫做「官箴」?什麼叫做「端正風氣」?我相信以院長的政治歷練,你會鼓勵你太太進出股市嗎?而且不但是你太太,恐怕對於你的部屬,你都會約束他們如果要做官、做部長,就不要這樣做。這是常識,也是社會的期待嘛! * 游院長錫堃:是不是給我合理的時間?你都不給我合理的答詢時間。 * 鍾委員榮吉:讓我講完。那個時候如果你是一個好的部屬,就不會這樣講,你應該私下、不對外宣布地請新聞局將輿情反映彙整以後向陳總統報告,讓總統知道外界對這件事情很有意見,應該提出若干對策。而且你在國會被問到這個問題時,也不必強調總統夫人此舉沒有違法。假設我是你,我會說:「關於這件事情,就法律來講,現在雖然沒有限制,但是社會的確有這麼反映,值得我們重視,相信陳總統也會重視,身為幕僚,我有機會也會向他建議,謝謝你的指教。」這樣答復不是很好嗎?但是你沒有這樣做。唐太宗時代有一位大臣魏徵留名到現在,就是因為他在長官做錯事情的時候直言勸諫,我不知道你有沒有對你的長官這樣做,或是你有沒有要求你的部屬在你做錯事情的時候對你做好的建議。 * 主席:鍾委員,是不是讓游院長針對剛才水湳機場、清泉崗機場的問題做解釋? * 鍾委員榮吉:水湳機場的問題不必講了,大家都清清楚楚,怎麼會是我誤會呢?所有的報紙、電視到現在還在報導,民航局長都已經公開講他是不得已的。這是哪門子的國際機場?做什麼宣傳嘛! * 游院長錫堃:主席裁示給我合理的答詢時間,你都不願意。我剛才講有關於水湳機場遷到清泉崗機場,事實上是台中市民很久的期待。至於清泉崗機場,關於品質的部分,各界有一些質疑,不過基本上跑道的部分沒有問題,航廈裡面也經過消防檢查,都沒有問題。 * 鍾委員榮吉:請你快一點,因為這不是我探討的重點,我只是要講你們懂不懂反省。 * 游院長錫堃:至於剛才談到總統夫人的事情,我知道總統與總統夫人已經表示決定…… * 鍾委員榮吉:那件事情已經了掉了,他已經宣布、認錯了。 * 游院長錫堃:他們已經有所決定,所以我就不必再向他們做建議。 * 鍾委員榮吉:我只是建議你做一個好的幹部,當總統做錯事情的時候,譬如水湳機場這件事情,不僅交通部長不對,你也有不對,你應該向總統說:「報告總統,這件事情再給我們一點時間,如果要便利市民,應該有緩衝期讓他們適應,不要為了在選舉以前剪綵。」這樣建議以後,陳總統敢對你拍桌子嗎?你們都沒有做,所以我建議你們要學習魏徵的精神,我是給你好意、善意的建議。 我再請問你,知不知道羅光總主教? * 游院長錫堃:主席、鍾委員,我知道羅光總主教。 * 鍾委員榮吉:羅總主教日前以九十三歲高齡過世,那天我到聖家堂參加他的告別式,那場告別式雖然沒有發訃文,現場卻擠滿了人。因為羅總主教從事慈善事業,主持輔仁大學這麼多年,可說桃李滿天下。報載說那天有上千人參加,連坐的位子都沒有,這讓我心中感慨良多。相信院長也有宗教信仰,不管什麼宗教,佛教也好,天主教也罷,都是教人要向善、感恩、反省,所以我天天自我要求,要懂得感恩。看到羅光,不由得讓我想到一些外表長得不像中國人的天主教外籍神父、修女。請問院長,羅光算不算臺灣人? * 游院長錫堃:主席、鍾委員,羅光先生算不算臺灣人,要看他自己的認同而定。 * 鍾委員榮吉:羅總主教愛不愛臺灣? * 游院長錫堃:這要看他的認同,不是由我來做決定。 * 鍾委員榮吉:他愛不愛臺灣? * 游院長錫堃:主席、鍾委員,我並沒有和他談過話,不過他對臺灣有很大的貢獻,不論是宗教也好,對中華民國也好,都有很大的貢獻。至於他算不算臺灣人,這是認同問題。像移民到美國的第二代,他出生在美國,他認同美國,會認為自己是美國人,我們也會尊重他的選擇。 * 鍾委員榮吉:為什麼我要強調這個問題?因為這是我們社會的一個隱憂。很多人,包括院長在內,都很關心三月二十日的選舉結果。不過作為一個有良心的中華民國國民,所關心的除了誰作總統外,更關心的,卻是我們的未來。我要很不客氣地說,現在為了選舉,在社會上所造成的族群撕裂、不安與對立是相當嚴重的。在這種情形下,從事政治工作者更要覺醒。像羅光,他對社會這麼有貢獻,但如果依照貴黨很多同志的二分法來看,那麼羅光滿口湖南腔,又不在台灣出生,就會被定位為不是臺灣人;既然不是臺灣人,就變成不愛臺灣;不是臺灣人,又不支持民進黨,不支持陳總統,不支持公投政策、不支持公投,就是不愛臺灣;再擴大解釋就是賣台,也就是中共的同路人。 陳總統把這次選舉定位為他和中國的競爭,這實在很荒唐。這已經是第三次總統直選,第一次是李連當選,第二次是阿扁當選,這是第三次,是依照憲法,依照相關法令,每四年都要舉行一次的國家領導人選舉,怎麼會變成某一個政黨提名的候選人和中國大陸的競爭?這讓大家都很不愉快。如果硬要逼羅光學閩南話、客家話或原住民話,是強人所難。因此不能說羅光講話有湖南口音,就說他不是臺灣人,說他不愛臺灣。現在羅光到天國去了,他也沒有機會辯解,這不過是我參加告別式後所有的一些感慨。 其次,最近一則楊思標先生所刊登的廣告讓我很有感觸。二十幾年前,我在基隆當記者時因病到台大就診,那時候楊先生是內科主任,他是非常親切慈祥的人,他治好我的病,讓我一直都很感恩。後來楊先生當上台大醫學院院長,現在八十三歲,已退休。楊先生在廣告中說:「陳水扁執政四年,不斷地分化、挑撥族群關係,兩岸關係因而惡化,經濟因而衰退,失業率因而攀升。現在陳總統還要一意孤行進行欺騙臺灣人的公投,引起國際社會的疑慮和指責。」我不了解一個八十三歲的人為什麼這樣做,也不了解其心境,但在廣告中提到一些醫界人,說這些人都愛臺灣,像院長的老鄉蔣渭水,還提到翁俊明、賴和、杜聰明這些醫界先進對臺灣的貢獻,加上他自己以八十三歲高齡發出呼籲,無不是希望能社會和諧,族群和諧,不要因為選舉一時的利益而撕裂族群。 最後,五月二十日以前,你是行政院長,大概也不會換;三月二十日不管哪一組會當選。但無論如何,我都希望大家能一起努力,像個裁縫師,努力、真誠地縫補這個社會因為選舉、因為一些人刻意撕裂族群所造成的嚴重傷痕,這很重要。所以往後,我們從事政治工作的人要為此相互勉勵,因為這對臺灣的未來,臺灣的幸福是很重要的。謝謝! * 主席:現在休息十分鐘。 休息(十時三十六分) 繼續開會(十時四十七分)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 請黃委員義交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黃委員義交","主席","游院長錫堃","余部長政憲"]} ``` * 黃委員義交:(十時四十八分)主席、行政院游院長、林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就本席的認知,我們有機會在國會殿堂對話的機會可能不多,針對過去這段時間,特別是過往這兩個星期,游院長在國會展現出強勢或蠻橫的作為,本席要提出個人看法,與大家交換意見。 記得幾星期前,游院長在面對鍾紹和、鄭金玲兩位委員質詢之際,當場拂袖而去,事後,游院長還表示說,如果鍾紹和、鄭金玲兩位委員不道歉,將不再回到立法院備詢,本席當時正在南部,為泛藍選舉事務略盡棉薄,就像游院長為泛綠輔選一樣,但有人跟本席說,游院長過往看起來溫文儒雅,一副敦厚農村子弟的標準形象,但最近在立法院怎麼變得不太講道理,動輒發怒,本席當場也表示:游院長這次做得有些過頭了,本席認為游院長身為行政院長,憲法賦予游院長到國會殿堂來接受人民選出的國會代表質詢的責任,你不能奢言也沒有這個權力,因為國會議員對你在言詞上講了一些好像是忠言逆耳,或者是你不喜歡聽的,或者是過了一點的用字就拂袖而走。你的憲政責任就好比法定義務,就譬如每一個國民都有納稅的義務,若是到了國稅局和國稅局的從業人員之間有言語衝突,作為一個納稅義務人可以說「除非國稅局的同仁向我道歉,否則我不繳稅」嗎?作為一個役男︱中華民國的男子都有服兵役的法定義務,可以到兵役處說「兵役處的人對我不夠體貼、尊重,除非你跟我道歉,否則我不服役」嗎?這是你的憲政責任。 至於國會議員在國會殿堂裡和院長或和總理對話,不論是交換意見或對事理爭執得面紅耳赤,或者議員的言語、行為在你看來已有過當之處,老實說自有他的選民監督他。全世界民主國家的國會議員和內閣,從來沒有內閣教國會議員,或者大聲斥責國會議員,或者拂袖而去的例子,因為國會議員,像我們每三年就要面對選民再一次的認證,再一次的檢驗。也許︱這是很大的「也許」,我相信是「必然」,您在下個會期說不定就不到國會來了。或許我說這個話已經晚了,但我並沒有站在黨派之見,老氣橫秋地訓你或教育你,我沒有這個意思,只是希望你能繼續保持以前農家子弟就事論事的態度,憲政責任是什麼就是什麼,不要一入侯門,到了院長這個位子就把涵養、憲政責任等都拋諸腦後。這是題外話。 本席現在比較關心的是院長和方才鍾委員的對話。我想,全國同胞透過電子、電視、文字媒體的報導都非常關心,不過可能因為時間的關係,您也沒有講得很清楚。你提到七日陳總統說自己已經開始留心女性閣揆、人才等等,八日你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你的解讀是認為陳總統這段話代表他尊重女性,用人唯才,也是要凸顯兩性平權的用意。你又說你相信陳總統,陳總統也和你說過會繼續借重你的內閣閣員︱你用字可能很斟酌,你說會「借重你的內閣閣員」,並沒有說會「借重閣揆」,同時也透露陳總統昨天下午和你通過電話,不過你語焉不詳。你表示陳總統在電話裡說「百分之百支持,你的話表達他的意思百分之百」,言下之意支持你昨天對外講這番話的內容。 這件事事關重大,不管你的任期因為三月二十日可能真的變天政黨輪替而必須總辭︱我相信第二次政黨輪替的目標一定會達成,但是今天到三月二十日還有十多天,大家非常關心當時任命你出任院長的陳總統,為何會在這個時候講這種話?他對你的信任和倚重是不是因為選情告急,或者對你處理政務已經出現保留的態度?昨天下午他和你在電話裡真正的談話內容,是他同意你百分之百表達他的意思,是否可以請院長進一步就所謂「百分之百表達他的意思」,向本席和全國民眾作一說明? * 主席:請行政院游院長答復。 * 游院長錫堃:(十時五十四分)主席、黃委員,首先謝謝黃委員的指教。有關黃委員提到質詢方面,我想我是代表行政院來,有責任和義務維護行政院的尊嚴。 第二點,關於黃委員提到有關陳總統和我通電話的事情,方才我和鍾委員除了談到這件事外也談到其他。但是和這個有關係的,我已經講得很清楚,就是陳總統知道我面對媒體所發表的意見,他說我講的話可以說百分之百表達了他的心意。他的用意本來就是這樣,就是表達對女性的重視。在未來他會有這樣的留意,他會留意。他最主要是這樣講。 * 黃委員義交:未來如果有這個機會的話,就是僥倖繼續連任,再組閣的話︱這些是很遙遠的未來了。他打電話給你是不是怕你擔心,外傳蘇貞昌先生、謝長廷先生,在非常不可能的情況下︱如果繼續連任,他們都是可能的閣揆人選,因為他一句話造成你們黨內所謂卡位之爭的緊張態勢,所以特別安撫你?你認為他打電話給你有沒有安撫的意思? * 游院長錫堃:主席、黃委員,總統對於他的勝選非常自信,我也非常有信心。針對婦女節的談話,我剛才已經講得很清楚,他就是在婦女節表達對女性的重視,而且他念茲在茲要推動兩性平權,他表達那個宗旨。至於其他的,我想閣揆的決定是總統之權,我實在不方便因為你的質詢就去揣測他的用意或者未來他要怎麼辦。 * 黃委員義交:我想,這方面言盡於此,只是很多媒體和本席一樣總覺得你欲言又止,沒有講得很清楚。不過就你的處境來說,本席認為你大概也講不出什麼所謂透徹的話、赤裸裸的話。這是沒有辦法的,因為「任命」這種事情,尤其你夾在中間必定是敏感萬分的。 方才你說總統百分之百同意你的看法,而你的看法認為總統是尊重女性、兩性平權,將來用人唯才。本席倒覺得總統的確是「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這種例子已經不勝枚舉,你看他在北部講話、在南部講話、在東部講話,完全沒有一貫性。西方媒體在判斷或者西方民眾在解讀、研究一個政治人物是否值得信賴、值得敬重的一個非常重要標準就是,他具可預測性,他是有一貫性的,而且言行不會兩端,說的和做的落差不會很大。但是就尊重女性、兩性平權的部分來說,我覺得眼睜睜的事實擺在眼前,他的旁邊就有位女性的呂副總統,可是他什麼時候有給她發揮的機會,有什麼形諸於外的、我們可以散見媒體報導的?什麼時候總統真的是打從心裡面,真正的尊重他的女性副手︱呂副總統? 你們一再高唱所謂民進黨尊重女性、兩性平權,可是從你的內閣或者你前任內閣、前前任內閣來說,女性在內閣的比率就遠不如連先生在內閣時女性受到重視的程度,所以本席認為,你和陳總統「講一丈不如行一寸」,尤其這種事情不止是講的問題。 再者,本席最近在全省二十五個縣市到處跑,知道選情並不是如你們的山水民調、普羅民調及民進黨內部所作民調說是形勢一片大好。相信民眾在三月二十日用智慧投出來的票,會讓民進黨的朋友跌破眼鏡。你們這場選戰打得很沈重,像本席上週和嘉義梅山、民雄等地所謂「淡綠」的近十五位鄉鎮市代表談過,他們從以前民進黨在野時期就對民進黨有相當的期待,但是看到陳游團隊在這一次尋求連任的過程中打得那麼辛苦、沈重,他們都非常感慨。東方國家傳統上對在位者通常都敬之如父母,在這樣的前提之下,你們尋求連任的選戰還打得這麼相形見拙、遍體鱗傷,這些過去支持民進黨、對民進黨有很深期待的鄉鎮市民代表都覺得非常匪夷所思。 本席認為,一來是因為沒有政績,二來是因為陳總統和游院長過去這半年來的表現。社會現在路有凍死骨,我們有很多的鄉親同胞為生活所逼而走上絕路,像有一位女性九二一災民因為籌不出二十萬的學費,就帶著三個女兒燒炭自殺;還有人因為繳不出房租被掃地出門而全家在中正紀念堂割腕自殺,社會發生諸如此類的事情,卻沒有看到陳總統、游院長或是你的閣員出面表示關心,也沒有去檢討我們的社會到底出了什麼問題。本席講這些話,陸委會蔡英文主委可能會覺得本席的思想好像還停留在上個世紀,你們並沒有推行仁心仁政,也沒有古代為政者民胞物與的仁心,你們非常冷漠,在過去半年來從來沒有看過蘋果日報等報紙以非常大的篇幅來報導社會的不幸事件,也許社會安全網並沒有辦法照顧到每一個個案,但是在事情發生之後,你們總是應該要表示出為政者的關心,可是你們過去半年來卻一直都麻木不仁。 本席不是在老王賣瓜,像我們在省政府五年九個月的期間,只要是發生了不幸事件,第二天或第三天我就陪著宋主席去關心,可能會有人酸酸的說他是在作秀,或說他只是虛應故事,但是你們不能否認,一位為政者對於社會不幸事件應該要劍及履及地加以關心,不只要檢討制度面的問題,也要從溫情面去加以關心,這樣會帶給社會非常大的啟發,成為社會非常重要的精神支柱。請游揆告訴本席,為什麼過去半年來看不到你和總統給我們一絲絲的溫暖,你們真的是吃了秤鉈鐵了心嗎?你們這麼麻木不仁嗎?為政之道在施仁政而已,為什麼我們都沒有看到你們的仁政呢?你們看了這些事件都還這麼麻木不仁,那說你們有多高超的理想或治國能耐,本席都很懷疑!請問游院長,為什麼你們展現出來的是整個團隊已經癱瘓了? * 游院長錫堃:主委、黃委員。謝謝黃委員的指教,關於女性閣員的數目,我們現在不但比省政府時期多了很多,而且也比連戰先生擔任行政院長的時候多,譬如說行政院三長中的劉秘書長,就是有史以來第一位女性秘書長,如果是與省政府時代相比,那相差的數目就更多了,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在陳總統上任之後,社會安全網已經比以前進步非常多,黃委員提到有一個媽媽帶著小孩去自殺,我們感到非常遺憾,相關權責部會也都有趕快去作最適當的處理。至於如果一定要比較行政院長和省政府主席,過去的行政院長和現在一樣,一年裡面有四十天要到立法院備詢,省政府主席則不必留在議會那麼多的時間,事實上,由於時間調配的關係,不可能每一個自殺個案都親自去關心,就這個部分而言,和省政府主席不可同日而語。 * 黃委員義交:一位閣揆和總統一樣,不可以言而無信或隨便講話,講話一定要根據確實的數據,請問你們現在有幾位女性閣員? * 游院長錫堃:主席、黃委員。現在有八位。 * 黃委員義交:連戰先生在擔任行政院長的時候,女性閣員有十位。 * 游院長錫堃:應該沒有那麼多。 * 黃委員義交:我們都有算過了,所以很多事情都應該要讓事實講話。 * 游院長錫堃:請問黃委員現在可以一一列出嗎? * 黃委員義交:本席不必浪費時間,上週六我們在林口有一場為了慶祝三八婦女節而提前舉辦的溫馨晚會,連先生在會中就有唸出十位,本席現在要強調一點,你們還沒有達到你們所承諾尊重女性的目標,在缺失方面,希望你們有則改之、無則嘉勉。本席認為,到底是不是真正尊重女性,不只是看女性閣員的數目,也要看你們是不是真的有這份心意,就像陳總統對他的副手呂秀蓮副總統,有沒有將她應有的權責交給她,有沒有真正尊重她,這不是用嘴巴講講就可以了。 * 游院長錫堃:如果說在連前院長時期算起來是九位,那應該是將不同時間裡面的數目累積起來,在同一個時間裡面最多應該是只有七位。 * 黃委員義交:你們不也是在不同的時間內累積的嗎? * 游院長錫堃:我們是算同一個時間的數目,如果是累積來算,應該還包括宗才怡。 * 黃委員義交:你們這個數目是在鼎盛的時候算出來的,連前院長在全盛時期的女性閣員數目也是高達九位啊! * 游院長錫堃:應該只有七位。 * 黃委員義交:本席認為有尊重女性的心意是很重要的。另外,關於你們的為政之道,對於社會所發生的不幸事件,你表示只要內閣閣員去關心就好了,這應該是你的藉口。你不要以為閣揆非常重要、高高在上,所以這些事情只要交給你的閣員去處理就好了,應該不是這樣,因為你是一位領航者,是內閣的龍頭,所以必須要樹立一種好的風氣。 * 游院長錫堃:我有去關心過,但是我不像省主席那麼有時間,所以我沒有辦法每個個案都去關心。 * 黃委員義交:你在過去這六個月來都抽不出時間嗎? * 游院長錫堃:我現在不能像地方政府的首長一樣,不過我過去擔任縣長的時候也是都有去關心。 * 黃委員義交:請你不要把省長看得那麼不堪,省政府所轄幅員內也是有一千七百多萬同胞啊!這基本上是有沒有決心、是不是發自內心的問題,你們應該要有人溺己溺的精神,所以你不能這樣推卸責任,這個部分你們應該要再加強。 另外,目前社會普遍認為你們選得非常辛苦,四年來你和阿扁總統的行政風格,已經讓民間形成了一種看法。譬如說,我們講到名和利的問題,民進黨當年在黨外時代的時候,標榜反黑金和廉能,為什麼最近一直有違反這種形象的消息釋出?剛才你和鍾榮吉委員對話時,對阿扁夫人出入股市一事作了一些維護,你說她沒有違法,媒體對於這一點都不以為然,因為對於一個國家領導人而言,沒有違法是最低要求,如果以「沒有違法」來搪塞出入股市一事,已經是等而下之的行為,這樣的國家已經不堪聞問。有鄉親打電話給我,質疑扁嫂出入股市只是殺時間且沒有違法這種說法,他們認為,不如讓表明妻子發願不介入股市的人來執政,沒有人強迫扁嫂當第一夫人,願意報效國家、只取一簞食一壼漿、安貧樂道、不改其志的人多的是,為什麼要委屈某些人來當國家領導人或第一夫人呢?我們不需要這種夫人!這些都不是理由,可見她太貪了。我經常講,要名就不要利,要利就不要名,你現在要不要收回先前的看法?你仍然認為總統夫人出入股市沒有違法嗎?你會允許你的夫人進入股市嗎?你的夫人有沒有在你任內進入股市? * 游院長錫堃:主席、黃委員,我稍微說明一下,有關於自殺的案例,據我所知,宋省長過去在省主席任內也很忙,因此他沒有出面關切所有自殺案件,至少在我任內,我沒有發現他在每一次案件發生後都去探望。我雖然沒有在所有案件發生後都去關切,但是我有在一部分案件發生後出面關切。 * 黃委員義交:我剛才有叫你每個案件都去關切嗎?你和國會議員溝通時,都只會耍嘴皮,尊嚴不是這樣掙來的。我剛才是說重大社會案件要去關切,因為這些事件有啟發作用,你到現場去關心一下,就表示你有民胞物與的心腸,上行下效,蔚然成風,全民會感受到國家領導人帶來的溫暖。剛才媒體朋友也在場,可以作證,我有叫你所有事件都要去關心嗎?我說的是重大事件。院長,你要受到別人的尊敬,必須就事論事。 * 游院長錫堃:主席、黃委員,我答詢時你一直打斷我的話,我實在沒有辦法好好說明,你有很多話我不是很同意…… * 黃委員義交:好,你現在講。 * 游院長錫堃:第二點,有關於總統夫人的部分,站在行政院的立場,我是就行政院的政策依法行政,總統夫人的事情總統或總統府會處理,她不是我的部屬,而是我長官的太太,她是國家元首的夫人,我就行政院的立場依法行政,在這裡就法言法,只能解釋她有沒有違法,至於道德的部分,應該不是行政院的職責。我可以約束我的家人,我的太太並沒有涉入股市,但是,我不能約束別人,譬如說,如果黃委員的夫人也涉入股市,那我不會在答詢時提出,也許離開這個位子的時候就可以講,但是,在答詢的時候,我不會去干預。 * 黃委員義交:院長,我雖然是在野黨,但是沒有像你們這樣動不動就把道德兩字掛在嘴上。雖然我現在沒有夫人,可是我以前的女朋友因為我當立法委員而有五年不進入股市,一個立委的女朋友都可以發誓且實際做到不進入股市,一個總統夫人就不能潔身自好嗎?相較之下,我們雖然沒有滿口仁義道德,但是我看到你們的所作所為的確傷了很多當年支持民進黨這些黨外人士的人的心。我認為你們在這部分還要加油。 另外,你們在辦三二○選舉和公投時,小動作不斷。今天有三位警界朋友告訴我,在過去總統選舉也好,省長選舉也好,只要是跨縣市的選舉,全國一萬三千八百個投票所都有配置警力來維繫治安,保護投票安全和公平性。這些維繫安全的警察同仁可以申請不在籍投票,假設有一位戶籍設於屏東的警察被分配到台北來執行任務的話,該名警察可以向內政部或直屬的警察局來申請不在籍投票,投票權不會被剝奪。被分配到投票所去執勤的公務員和教師,也可以用不在籍投票的方式行使公民投票權。聽說在這次選舉中,到一萬三千八百個投票所執勤的警察幾乎都被剝奪循例申請不在籍投票的權利,你們是不是有不可告人的動機才這麼做?是不是因為察覺到所有的軍公教和警界人員的動向才這麼做?如果讓這些警察可以用不在籍投票的方式投票的話,你們是不是怕他們會投給泛藍的候選人?民進黨現在是驚弓之鳥,連這個都輸不起,把這套為了尊重公教人員和警察人員而訂的制度廢棄,連他們的選舉權都要剝奪,你曉得這件事嗎? * 游院長錫堃:主席,我建議由內政部來說明。 * 主席:請內政部余部長答復。 * 余部長政憲:主席,就剛剛黃委員提出的問題來說明,事實上,據我們了解,不在籍投票還是跟往例一樣,警察還是可以申請不在籍投票。 * 黃委員義交:如果有縣市警察局違反往例的話,你會不會加以處罰並予以糾正? * 余部長政憲:我們會了解一下,馬上來作處理。 * 黃委員義交:希望大家能輸得起,也能贏得起,要有公平的遊戲規則。謝謝院長、部長,謝謝主席。 * 主席:請朱委員鳳芝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朱委員鳳芝","主席","游院長錫堃"]} ``` * 朱委員鳳芝:(十一時十八分)主席、行政院游院長、林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請教游院長幾個問題。 游院長,我認為三二○以後一定會改變,你自己也說過,不再願意擔任閣揆一職,我們陳水扁總統也說過,要任用女性擔任閣揆,你現在會不會心酸酸? * 主席:請行政院游院長答復。 * 游院長錫堃:(十一時十八分)主席、各位委員。剛才朱委員提到的和事實有一些出入,不過,對於這一點,我坦然處之。 * 朱委員鳳芝:你不會眷戀這個職務? 今天是你最後一次到立法院備詢,有些事情你必須誠懇回答。昨天是三八婦女節,大家對女性那麼重視,讓我很高興。每次選舉時,女性的重要性就被凸顯出來,從你以前和剛剛回答的內容來看,在你任內,你用的女性閣員有不少,但是問題出在你用的女性閣員都被外界認為是放錯位置,譬如說宗才怡女士和郭瑤琪主委,以郭瑤琪主委來說,她用「洪福齊天」一詞來顯示自己的忠誠,宗才怡以非專業來擔任經濟部長或是像葉菊蘭出任交通部長,本席其實滿尊重她,可是她擔任交通部長時說中華電信的員工是貪得無厭。此外,蔡英文女士對兩岸關係非常執著、專業,可是用五百萬的保證金來凸顯兩岸問題,總總的問題讓我們認為你在某些方面錯用了女性。 國民黨執政時期也有起用女性,但我們用的是專業的女性,像擔任財政部長的郭婉容女士,擔任法務部長及內政部長的葉金鳳女士,還有很多的女性人才,都是適才適用,她在她的位置上能夠凸顯女性的重要性及專業,所以,她們贏得的是尊重,而現在你們固然起用了不少女性,可是,你讓這些女性覺得自己被侮辱。首先來看呂秀蓮副總統,當初陳水扁總統請她出任副總統時,他說要兩性共治,所謂的兩性共治是自己要把權利釋放部分給副總統,如果只是在選舉時把她拉來吸引女性選票,實質上並沒有讓她參與、主導國家大事,這不叫兩性共治。所以,呂秀蓮副總統才會說她像一個深宮怨婦、政治上的陳太太。所以,我們認為重用女性沒有錯,但不是放幾個女性在內閣中,不是酬庸就是安撫或是擺個花瓶或有其他目的,請問,這樣有重視女性嗎?你只是污辱了女性,只是讓全天下的人認為女性擔任閣員做得很差,還是由男生來做才好。你們會讓人有這樣的錯覺,你知道嗎? * 游院長錫堃:主席、朱委員。有關您方才所提,事實上,我們都是用人唯才,女性閣員也都表現得很好。不過,朱委員似乎誤解了兩性共治的意思。我們是民主法治國家,兩性共治是在法律基礎之上共治。因此,應該在法律規定的總統職權、副總統職權的基礎上各守本分。朱委員好像認為兩性共治就可以不顧法律…… * 朱委員鳳芝:這不是我說的,是呂秀蓮說的。呂秀蓮認為你把她當作花瓶,她認為自己是深宮怨婦、政治上的陳太太。可見是呂秀蓮不懂法,不是本席;是呂秀蓮抱怨,不是我在抱怨。如果按照你的解釋是呂秀蓮不懂兩性共治的真正意義,是否如此?所以,我們也認為應該要告訴副總統候選人呂秀蓮,你要思考自己未來擔任陳水扁的副手時,要清楚自己的位置、權利、法律上位階為何。是否應該跟呂副總統說一下? * 游院長錫堃:主席、朱委員。我方才是針對你的質詢答復,因為你質詢…… * 朱委員鳳芝:你講得沒錯,我也講得沒錯。 * 游院長錫堃:副總統並不是這個意思,我也沒有聽過她有這個意思。 * 朱委員鳳芝:她講的這些話都已經成了市井小民所津津樂道的順口溜。總之,我們要先釐清何謂兩性共治,如果照你所說,呂副總統就應該安於自己的位置,不應該強出頭、不應該認為自己真的想要兩性共治、不應該錯解這個法律上的解釋,尤其是從游院長的口中解釋出來。 此外,今天應該是你最後一天在立法院備詢,大家都知道你是想做事,我們想知道的是,你擔任一、兩年的行政院長,你是否滿意自己的職務?你覺得自己做得很好嗎? * 游院長錫堃:主席、朱委員。有關我在這個工作崗位上,我個人和團隊都非常努力。至於做得如何,應該是由全民來公評。 * 朱委員鳳芝:你對自己打多少分數? * 游院長錫堃:我想不適合由自己打分數。 * 朱委員鳳芝:大概幾分?很好還是不好?還是so so 而已? * 游院長錫堃:我剛才已經講過,這部分就留給社會公評。 * 朱委員鳳芝:所以,你還是不敢講,因為你覺得自己做的不夠好,講出來的話會讓團隊漏氣,所以不敢打分數? * 游院長錫堃:主席、朱委員。你的解讀和我的解讀是有出入。 * 朱委員鳳芝:此外,擔任閣揆這一兩年來,你對自己所做最滿意的一件事為何?有沒有可以讓大家肯定、贏得尊敬的事情? * 游院長錫堃:主席、朱委員。事實上,我們做的滿意之處非常多,例如強化了執政團隊的執行力,國營事業中原本賺錢的也賺了更多、虧損的也都轉虧為盈;此外,在掃除黑金、肅貪方面都有非常好的成果。還有,我們有前瞻性的規劃,包括挑戰二○○八國家發展重點計畫及新十大建設等。對於弱勢的照顧,我們也都做了很多。 * 朱委員鳳芝:我相信你做的好像很多。最不滿意的是什麼? * 游院長錫堃:主席、朱委員。…… * 朱委員鳳芝:你很囉唆,太矯揉做作了。 * 游院長錫堃:我們當然還有很多努力的空間,做不好的當然還是要繼續努力。 * 朱委員鳳芝:能不能舉例? * 游院長錫堃:例如我們還有三百個法案在立法院待審,行政院組織法還沒有通過、政治獻金法等很多改革的法案還沒通過。 * 朱委員鳳芝:換言之,錯的還是立法院,你都沒有錯?院長,從你的講話可知你是一個缺乏檢討、反省能力的團隊,你說你的執行力很好,本席要舉出幾點,請你仔細聽。 你說到執行力,光談幾個臨時會就好了。這幾次開臨時會時都是行政院火燒屁股才送來法案,不經過委員會的討論,直接就要逕付院會二讀,而且還說不通過就如何如何。像九十年六月二十七日召開臨時會是為了審金融六法,當時的張俊雄院長說,半年內就要見效,如果不見效,經濟就要下滑。結果,現在的失業率是百分之四點五七,經濟成長率去年因為兩岸貿易順差的關係變成百分之三點一五;基隆河特別預算案也是火燒屁股才送來,並且說一定要過,如果不通過,因而發生意外就要我們負責。結果,預算案通過了,如今我們來看執行率,三百一十六億的特別預算,目前只執行了百分之二點八五。我們李嘉進委員當然就說「扁政府只會要錢、不會做事」;鄭逢時委員說「只有政治、不會整治」;卓伯源委員說「基隆河的貨櫃兩年來不動如山」,難道政府都在睡覺? 此外,九十二年七月,我們通過了財經六法,我們是希望相關法律通過之後能夠對財經有所幫助,可是,因為金融監督管理的辦法沒有完成,你又把責任推給在野黨,該辦法沒有完成的原因是因為我們認為有很多配套措施,你們還沒有提出來。現在回頭檢視幾個臨時會所提的案子和預算案,當時你們都是說不論如何都要儘速通過,所以不經過委員會討論就要逕付二讀,否則反對的人就是唱衰台灣、杯葛台灣、杯葛行政團隊。其實今天我蒐集了很多資料,不勝枚舉,重點在於凸顯你所謂的執行力在哪裡。另外,你說要掃除黑金,我們看到陳由豪、李登輝的事情,還有不勝枚舉的事情,你掃除黑金掃到哪裡?甚至你們聲稱,拉法葉弊案是不惜動搖國本都要破案的,到現在也沒有看到結果。我們再看看前瞻性的規劃,你的八一○○與五年五千億的規劃在哪裡?我們看到的只是帳面上的數字、文字而已。所以這些事情是你沒有做到的,但是你不承認,你沒有反省檢討的能力,如果是你不滿意的,就全都推給立法院。民進黨現在是執政黨,你有義務要提出三百個法案,然後找朝野共同協商通過,可是你的執政黨有提出嗎?要知道,現在很多法案,包括金融監督管理辦法、不動產證券化條例、自由貿易港區設置條例等全都是國民黨提出來的,以及金融六法,也都是國民黨委員擔任召委時提出來的,才能夠審查通過。民進黨委員擔任召委時都在睡覺、吃飯嗎?都沒有做事情耶!你還把責任推給立法院。 以前國民黨執政是這樣的,我們要通過的法案,我們一定非常虛心、非常願意與在野黨妥協,然後與在野黨討論,討論到兩邊有共識再提出來。換言之,要願意溝通,願意在某部分做協調,才能讓法案通過,而不是你們想通過某法案,但是又不去找在野黨委員協商,自己也不曉得哪一個法案比較重要,這就叫做三百多個法案沒通過嗎?你把責任全都推給立法院,這樣公平嗎?院長也擔任過省議員,你覺得自己講這種話公平嗎? * 游院長錫堃:主席、朱委員。朱委員剛才所提的與事實有很大的出入,譬如,我們都有優先法案送到貴院來,還有基隆河…… * 朱委員鳳芝:你是在院會快結束時才送來的。 * 游院長錫堃:所以妳對事實瞭解並不清楚。 * 朱委員鳳芝:以上就是游院長的執行力。再請教院長,在院長執政的這段時間,當然包括張俊雄前院長時期,我們看到一些行政團隊的成員因為被你們錯用,讓我們覺得很可惜。第一個是不專業,譬如宗才怡或是一些不專業的人才擔任閣員,讓我們覺得很糟糕。像余政憲部長,以前為了大林中油廠曾對著台電董事長撒煤灰,弄得台電董事長滿臉煤灰,都跑到眼睛裡面去了,結果大林中油廠現在依然存在,你們的問題解決了嗎?當初你們是在野黨時凸顯這個問題,可是到現在你們自己執政時也沒有解決這個問題。 另外,關於不耐久的內閣,唐飛擔任閣揆只有一百四十天;宗才怡擔任經濟部長為期四十八天;四年內換了三位行政院長;內政部換了二位部長;國防部也換了二位部長;財政部長換了四位;經濟部長換了三位;外交部長換了二位;交通部長換了二位;教育部長換了二位。最重要的是,你們沒有虛心檢討的能力,而且不接受批評,只要人家反對你,就是在唱衰臺灣;只要反對你,就是杯葛;只要與民進黨的想法不一樣的,就是中共同路人。再如,葉國興擔任新聞局長時,在國會殿堂上比著砰!砰!的手勢,讓我們時常想起那一幕,像這樣的閣員,你的行政團隊怎麼會堅強? 我們再來看看,在你們執政的四年當中,你知道自己在做些什麼事情嗎?簡直是反反覆覆、捉摸不定。以核四為例,核四廠的興建是一個法律與預算案,當初張俊雄任內說要停建,停建時陳水扁先生表示,停建核四是良心的選擇,停建核四是為臺灣人民、土地、後代子孫而做的良心選擇,不是為了一黨之私。請問,現在怎麼又復工了呢?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說,停建核四是有瑕疵的,所以張俊雄又宣布,我們恢復核四的興建;現任行政院副院長的林信義表示,核四停工付出了三十四億八千九百萬元,這是民主的代價,事實上不只如此。請問,口口聲聲說核四停建是臺灣的良心、民主的代價,到現在為何又復工了呢? * 游院長錫堃:主席、朱委員。有關這個部分,我們都是依法行政。 * 朱委員鳳芝:表示以前你們不依法,對不對? * 游院長錫堃:以前也是依法。 * 朱委員鳳芝:以前停建就是違法,對不對? * 游院長錫堃:沒有違法的問題。 * 朱委員鳳芝:你剛才不是答復,「現在復工是依法行政」,表示當初停建就是違法,誰違法呢?前前後後都是你自己講的話嘛!你們還說核四要公投,到現在我們所尊敬的林義雄先生之核四公投也不見了;現在又主張國會減半,國會減半的法案國民黨早就提出來了,只是法案都擺在立法院內。現在核四公投不要了,你們為了後代子孫、臺灣人民與土地的良心跑哪去了? 所以你根本不愛臺灣,你哪有愛臺灣呢?你沒有話講了對不對? * 游院長錫堃:主席、朱委員。因為委員一直打斷…… * 朱委員鳳芝:本席停下來要讓你答復,可是我看你不答復,我看你也講不出來,我不要害你…… * 游院長錫堃:剛才委員提的與事實有很大的出入。 * 朱委員鳳芝:什麼事實呢?是你們民進黨自己的事實有出入。再者,談到農漁會的事情,農漁會要改革時陳水扁說,如果推動改革會失去政權,不推動改革也會失去政權的話,我們寧願選擇改革。如果為了害怕失去政權,然後不改革,就是懦夫。我們再看看,在黑金之父、精神領袖的李登輝之指導之下,李登輝說陳水扁只會選舉不會治國;陳水扁馬上下一道號令︱現在要暫緩實施;陳水扁又說,他一再向行政部門表示,農業金融與一般金融不同,它有特殊性,但是行政部門就是聽不進去,不知道是故意的?還是怎麼樣?令人遺憾痛心。陳總統罵的人就是你,你為什麼都聽不進去呢?陳水扁不是表示,農會與一般金融機構是不一樣的,必須特殊處理,你為什麼聽不進去?為什麼堅持要改革呢? * 游院長錫堃:主席、朱委員。因為妳現在都是截取其中的一段,那不是全貌,事實上…… * 朱委員鳳芝:不是,這真的是事實,我請問一下在上面的媒體是不是如此? * 游院長錫堃:因為我一答復妳就打斷了,事實上,從頭到尾我們就是提出農業金融法,後來也經過立法院審議通過,現在農業金融局已經成立。所以有關農業金融的部分,我們原來的構想就是如此,只是過去國民黨沒有立法,當時無法可依…… * 朱委員鳳芝:既然無法你就要先立法,你為什麼還沒有立法就開始改革呢?所以不是你的錯,就是陳水扁的錯,表示陳水扁還是有先見之明,只是你聽不進去。 我們再看看行政中立,陳水扁總統在還沒有當選總統以前說,個人在五月二十日以後就要正式宣布不參與政黨活動,尤其,二○○一年三月十七日在台南競選的造勢晚會上表示,如果當選總統他要停止參加任何民進黨的政治活動。這一席話讓本席很感動,我差一點說陳水扁真的了不起。可是本席沒想到,現在他不僅參與政治活動,還主導擔任黨主席。他曾表示,黨政要同步,黨政同步不是權力的集中,而是責任的加重。以前他罵國民黨黨政同步,罵國民黨黨政一體,現在他擔任黨主席就可以,他自己擔任黨主席就是責任加重,別人擔任黨主席就是黨政勾結。你認為陳水扁總統擔任黨主席時與他以前講的話是不是一致?選前聲稱不參與政黨活動,選後不僅參與,還擔任黨主席,你認為這樣對不對? * 游院長錫堃:主席、朱委員。謝謝妳的指教!有關陳總統後來兼任黨主席一事,因為國家要推動各項政務,必須與執政黨密切結合,所以黨政同步最主要是要照顧國家最高利益與人民最高福利。 * 朱委員鳳芝:難道以前國民黨這樣做就不是如此嗎?在選前,他已經擔任這麼久的民意代表,也曾擔任過台北市長,難道他不知道黨政同步可以加重責任、黨國一體嗎?為什麼還要說那種話呢? * 游院長錫堃:主席、朱委員。民進黨和國民黨最主要的是時空不同,過去國民黨是一黨專政、一黨獨大,現在民進黨則是處於民主、言論自由、結社自由及新聞自由都比較開放的時代,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黨政不同步,推動政務協調時比較會產生問題。 * 朱委員鳳芝:這也是國民黨的想法啊!國民黨也希望方便協調,也希望黨和國家的政策一致,有什麼錯嗎?為什麼民進黨以前要罵國民黨?為什麼原本表示當選之後不再參加政黨活動,最後卻又恍然大悟參與政黨呢?這就是前後不一致,為的就是權力。 再談到行政中立,過去如果國民黨要求行政部門或學校員工入黨就被罵得半死,現在呢?以九十二年警察集體入黨事件為例,我們經常提到,警察、軍人、情治單位絕對要嚴守行政中立,但民進黨卻有九位高官發動警察集體入黨;還曾經有一位謝姓局長甚至表示要發動一萬名警察加入民進黨。過去你們口口聲聲要求國民黨退出軍、警、情治單位,為什麼現在執政之後都忘記了呢?不僅忘記了,甚至還率先去做。 * 游院長錫堃:主席、朱委員。大概委員在時空上有些不習慣。 * 朱委員鳳芝:本席活在廿世紀,你活在廿一世紀? * 游院長錫堃:委員一直要我回答,卻又一直打斷我。委員所言與事實…… * 朱委員鳳芝:這是在九十二年一月廿日發生的事,難道時間真的過得那麼快?僅僅一年就時空不同了? * 游院長錫堃:主席、朱委員。現在是民主開放時代,過去是一黨專政、一黨獨大且政黨不公平的時代,而現在各政黨已處於公平地位,一旦法律規定軍隊不得參與政黨活動,軍人就不會加入在野黨或執政黨,至於情治單位的問題,就必須從法律面著手,但如果其中員工大多為國民黨,唯獨反對其加入民進黨,也不對;我認為,此事還是要在公平、公正的基礎上思考。 * 朱委員鳳芝:院長說得也沒錯,但民進黨黨綱第二十九條提到政黨要退出軍、警、情治單位。加入民進黨就是自由,加入其他政黨就變成政黨介入,這麼說話太會拗了吧?另外,九十二年八月十九日行政院秘書長指示各部會,在三週內就其所屬司、署、處附屬單位機關,就總統大選中可資動員的人員名冊、資源、財源提出輔選計畫書。請問,行政中立何在? * 游院長錫堃:主席、朱委員。有關政黨退出情治機關一事,朱委員或許有所誤會。 * 朱委員鳳芝:不是誤會。 * 游院長錫堃:現在執政黨不在政府機構或情治機關中設立黨部,至於個人,只要法律沒有明文限制,就有結社及入黨的權利。事實上,我們並未在任何政府機構成立黨部。 * 朱委員鳳芝:雖未成立黨部,但卻號召入黨,但你也不用再解釋,反正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本席還要就陳水扁總統對國家定位提出問題,每個人都是愛台灣的,都願意當中華民國總統而不願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附屬首長,院長應該承認吧? * 游院長錫堃:主席、朱委員。這主要不是個人的問題,而是中華民國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我們不應該成為別人的一個地方政府。 * 朱委員鳳芝:當中華民國總統大,還是當中華人民共和國某地的特首比較大? * 游院長錫堃:主席、朱委員。我剛才已經說得很清楚,這不是個人的問題,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我們不應「香港化」。 * 朱委員鳳芝:這是我們都有共識的。陳水扁一直不願承認有所謂的「九二共識」或「一個中國」,但在八十九年六月廿日他已成為中華民國總統時表示,若真有共識就是「一個中國,各自口頭表述」,還說要試著尋找「一個中國」的涵意、一個兩岸都能接受的「一個中國」的真正涵意;又在六月二十七日接受媒體訪問時提到,「一個中國,各自表述」是大陸不承認,此外,他還想提出「一個中國」的政策問題;甚至還說:在既有的基礎上本諸九二精神,相信可重建兩岸良性互動,絕對是一個非常好的開始。所以,一個中國的「九二共識」就是「一中各表」。陳水扁當選總統隨即表示願意以總統身分訪問大陸,但在世台會上卻又表示台灣要正名、國家要制憲,雖然知道世台會會員對總統座位後面的國旗不滿,但希望他們能將心比心體諒陳水扁,因為他是台灣總統,也喊出「台獨萬萬歲」。 請問,陳水扁總統究竟是中華民國總統,還是台灣總統? * 游院長錫堃:主席、朱委員。陳水扁總統是依照憲法選出的,所以是中華民國總統。 * 朱委員鳳芝:既然如此,為什麼他在世台會上說出這些話? * 游院長錫堃:總統是否在世台會上說出這樣的話,都是委員說的,我不知道。 * 朱委員鳳芝:這些都刊登在報紙上,難道是媒體弄錯了? * 游院長錫堃:主席、朱委員。我們應該依照事實。 * 朱委員鳳芝:事實就是如此。 * 游院長錫堃:是現場的事實。 * 朱委員鳳芝:本席肯定院長,但本席認為你的團隊是個政策反覆不定、決策粗糙、與財團掛鉤、貪污腐化、專制鴨霸、一意孤行、執行力非常差的行政團隊。希望你們趕快檢討反省,最好能下台。 * 主席:請郭委員添財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郭委員添財","主席","游院長錫堃","余部長政憲","簡部長又新","黃部長榮村","陳部長定南","黃主任委員石城"]} ``` * 郭委員添財:(十一時四十九分)主席、行政院游院長、林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游院長,你覺得在你執政之後,台灣人民的生活品質、品味、品德有哪些提升?你覺得有哪些地方應該可以繼續努力改進? * 主席:請行政院游院長答復。 * 游院長錫堃:(十一時四十九分)主席、郭委員。謝謝委員的指教。有關在人民的生活品質、品味及品德方面,我認為我們所做的事,例如我們很重視文化建設,這當然對人民品味有提昇作用,而在品質方面,例如我們對公共工程的品質也很重視,除此之外,在行政效率的品質及國營事業的管理方面,例如國營事業過去有賺錢的,現在我們讓他們賺得更多,過去是虧本的,我們使其轉虧為盈,類似此管理的品質方面,我們在這方面也都有進步。 * 郭委員添財:你說得這些都是間接的因素,但我們看到直接有關人民生活所謂教養的問題方面,本席覺得在民進黨執政之後,有非常多負面的一些影響,而我認為這也是你們執政團隊所應負起的責任。所以在陳總統提出所謂的「女閣揆留意說」之前或在此之後,您都曾在報章媒體提到說,您希望能退休或去享受家庭生活,是否有此事? * 游院長錫堃:主席、郭委員。雖然郭委員此時所說的話,和我那時所說的話是有些出入,不過有關在閣揆的部分,因為他是屬於總統的職權,所以我不在此談論此事,尤其我現在是代表行政院,所以這部分我不希望去影響總統。 * 郭委員添財:事實上,你的生活形態是會影響到全國人民的生活形態,因為所謂「上行下效」,所以你是否也認為您在休閒生活或家居生活的部分,是很欠缺的呢? * 游院長錫堃:主席、郭委員。謝謝委員關心我的家居及休閒生活。但因為我是在行政院長的工作崗位上,所以我就必須要全力以赴。 * 郭委員添財:本席認為從你的生活形態,就可對照目前臺灣所有人民的教養問題、生活品味或品質的問題。因此我覺得你們這個行政團隊是「勤勞有餘,準頭不足」,也就是說,你們是整日到處奔走,心中是有想要做事情,但是卻提不出任何方法去做及做出成果。所以本席認為你應該適度的去思考。陳總統所說的每一句話。因為我覺得他所說的每一句話,都有暗示及值得思考之處。至於他為何要提出此「女閣揆留意說」,我認為因為你是現任的行政院院長,假若是一位身居此職位的人,而他的老闆在其他場合說出此話,或許他並無此意,但身居此職位的人,也應該思考要反求諸己。因此總而言之,本席認為你們整個行政團隊,是「勤勞有餘」,也就是說雖然你們連休息的時間都沒有,而家居生活也受到耽誤,可是民眾是否有看到你們有很好的施政績效,在這方面卻是沒有的。所以請院長看一下螢幕上的字,我認為總統的意思大概就是說,其實他不是以女性閣員做為其留意重點,他是暗喻你是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啦!所以若有機會,他可能會另請高明,這是本席的推論。而在此情形下,請教游院長,若你覺得您的老闆有此想法,對此您有何看法? * 游院長錫堃:主席、郭委員。雖然委員您剛才的談話,是對陳總統的意思或談話,做過度的引申,但是我還是尊重委員您的質詢權。 * 郭委員添財:雖然我說這是我的推論,但您認為您做的如何? * 游院長錫堃:主席、郭委員。有關政績的事,這不是我個人的事,這是我們整個團隊在總統領導之下,大家努力出來的,因此我們的政績是非常亮麗,不管是在執行率的提昇、重大建設的完成、國營事業的轉虧為盈、新十大建設提出及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挑戰二○○八的提出等,實際上,我們可謂是全面提昇各種績效,包括掃除黑金及整頓治安方面,去年也比前年進步。 * 郭委員添財:所以院長您認為你們的績效是很好,但我認為這應由人民自己去公評。而我們兩人在此鬥嘴,說來說去,也各有各自的觀點及數據,不過基本上,您認為您應該對自己所為很有信心,而您是真正在為國家做事,是不是呢? * 游院長錫堃:主席、郭委員。我當然是全力以赴在為國家社會作事。 * 郭委員添財:若你是真正為國家在作事,而不是為某一政黨之私的話,請教游院長,若今日政黨再次輪替,連、宋當選了,連總統基於非常愛才之故,覺得您雖然「勤勞有餘,準頭不足」,而陳總統大概是暗示您是「比上不足,比下有餘」,但是連總統卻認為您的政績是還可持續再繼續去努力,因而請您留任閣揆的話,您是否願意? * 游院長錫堃:主席、郭委員。有關這件事情,我站在行政院的立場,對於總統大選我是不去做臆測,當然誠如我看陳總統他非常有信心,若我離開此職位,我也是對他的連任非常有自信。不過我想今日我們不談這個問題,因為對於未來假設性的問題,我是不方便在這裡做答復。 * 郭委員添財:這不是假設性的問題。 * 游院長錫堃:主席、郭委員。這是假設性的問題。 * 郭委員添財:當然未來式都是假設性的,但是這是非常有可能的事實。因此若我請教你任何國家建設及任何因循依據時,則你不能用說因時空不同或我的數據有誤去答復啊!而本席是很實在的和你請教此問題,因為你說你是真正在為國家作事,在此情況下,您會不會考慮留任?因為這是你能回答的問題,這並不是假設性的問題,而此情況是可能會存在的。 * 游院長錫堃:主席、郭委員。我剛才說過,這純粹是假設性的問題,所以我不做這方面的答復。 * 郭委員添財:這不是假設性的問題。我認為您還是要回答。您剛才說你非常認真的在為國家做事,若三二○之後政黨輪替,若連總統認為你可持續再繼續去做的話,在此情形下,您個人是否會接受留任而繼續為國家做事呢? * 游院長錫堃:主席、郭委員。我剛才之所以會答復說這是假設性的問題,主要因為我在前面已說過,陳總統非常有信心,同時我本身也非常有自信,因此若依照目前民調顯示,我們都知道是誰會當選,所以我說的假設性是指這方面,而不是說假設他會如何?而我要不要去?至於假設哪一組會當選,我認為郭委員現在的假設和我實際的認知是有出入的。 * 郭委員添財:本席是非常尊重院長,但你今日回答我這個問題時,你說你認為陳總統會當選,本席並不反對,而我認為連總統會當選,你也不必去多做解釋,但我們今日是就行政院及國家整個發展來談此問題,因此本席請教院長,不論政黨輪替與否,您是否願意為國家繼續去做事? * 游院長錫堃:主席、郭委員。我剛才說這是假設性的問題,而且這也不是我們的政策議題,所以很抱歉,我在此就不做說明。 * 郭委員添財:這怎麼不是政策呢?本席認為你應該要回答此問題,因為這不是假設性的問題,而且此事也不是不可能發生的問題。因此若依照您的意思,陳總統若連任,您是否會繼續留任,願意為國家做事?這也是假設性的問題嗎? * 游院長錫堃:主席、郭委員。我認為陳總統當選連任,選擇閣揆還是總統的職權,我不應現在說明…… * 郭委員添財:若他希望你繼續留任的話,您是否願意繼續留任為國家做事? * 游院長錫堃:主席、郭委員。因為這個部分是屬於大選之後之事,也不是今天的政策,同時因為這是屬於總統的職權,所以就請恕我不回答此問題。 * 郭委員添財:院長,若是這樣,本席認為這對國家整個政策與發展方面的影響,全民是都在看的。所以請你今日不要認為別人是有何企圖及用意,我們只是在詢問你一件事情而已,因此我覺得你身為行政院院長,對於這個不是假設性的問題,而你卻故意將此問題,說成是假設性的或時空性的問題,本席認為這是毫無意義的,因此我本來對您還有絲毫的尊重,但針對這一點我覺得非常遺憾。接著,請教八位部會首長,包括內政部余部長、外交部簡部長、國防部陳副部長、財政部林部長、教育部黃部長、法務部陳部長、經濟部林部長及交通部林部長。 * 主席:郭委員,由於備詢台無法同時容納多位部長備詢,可否先請二位備詢? * 郭委員添財:好的,首先請教內政部余部長及外交部簡部長。本席非常誠懇的希望兩位能基於你們自已覺得應該回答就回答。因為方才行政院長的答復,我非常不滿意,我認為這沒有什麼不能回答的。請看看這個題目「內閣總辭,走?還是留?」,這是非常簡單的問題。首先請教余部長,依據憲法規定,三二○總統大選後,不管是否政黨輪替,都要內閣總辭,對不對?在這種情況下,不管任何一組候選人留你,你是否願意繼續留下來為國家做事? * 主席:請內政部余部長及外交部簡部長答復。 * 余部長政憲:主席、郭委員,根據憲法規定,我們都會提出總辭。 * 郭委員添財:總辭後,若任何一組留你時,你會不會留下來為國家做事? * 余部長政憲:基於政黨政治,就我個人對於整個選情的瞭解,阿扁總統一定當選,所以沒有這個問題。 * 郭委員添財:方才院長說這是假設性的問題,但我不跟你們談假設性問題,我是指兩組候選人,也就是全部,而全部就是確定的問題。你是內政部部長,會不會願意繼續留任為國家做事?因為過去政黨輪替時,有「人才不為國用」的說法,且政黨輪替幅度過大,因而引發人才銜接及政務推動的問題。這是本席現在之所以請教的問題,但院長卻一直推到另一邊。難道身為行政院長都不能回答這個問題嗎?無論是基於政黨政治,不願繼續留任,或是基於國家、政黨同意等,都是有一定的考量,為什麼不能回答?端賴你基於什麼立場來看待這個問題,這是非常嚴肅的事情。 * 余部長政憲:主席、郭委員,目前我們的選情相當樂觀,阿扁總統會當選,所以沒有這個問題。 * 郭委員添財:你若硬要說他贏就讓你說,這也不是你在此硬要說贏就會贏。請問他若勝選後,你是不是願意繼續留下來為國家做事? * 余部長政憲:我們尊重行政院長。 * 郭委員添財:請教簡部長對這個問題的看法。 * 簡部長又新:主席、郭委員,我的想法與余部長相同。 * 郭委員添財:你要有自己的看法。 * 簡部長又新:這是一致的看法,基本上這是一個假設的問題。今天我們在大院談論的是國家政策的問題,而此問題非關政策。 * 郭委員添財:難道人才,即政務官的留任與否不是政策嗎? * 簡部長又新:國家的人才是政策,但我本人的去留不是政策。 * 郭委員添財:兩位請回,繼續請教教育部黃部長。行政院的質詢均答非所問,嘻皮笑臉,這樣的官話沒有什麼太大的意義。請教部長,教育的理念是否不能因政治的更迭及政黨的更替而有所延宕或變革?過多的變革是否對教育不利? * 主席:請教育部黃部長答復。 * 黃部長榮村: 主席、郭委員,郭委員這部分是說對了。 * 郭委員添財:站在教育專業立場,你身為主管全國教育的一貫性政策,倘若在內閣總辭後,兩組候選人同時請你繼續為國家而不是為政黨或個人做事,你是否願意繼續留下來? * 黃部長榮村:郭委員是希望我們比較具體回答這個問題,我當然也是與余部長的想法一下,身為政務官,我相信並判斷陳總統當然會繼續連任。至於內閣總辭後,政務官對於如何上、如何下的問題,是依據當時的狀況,除了別人的邀請外,自已也會有判斷的標準。目前時間還沒有到,我沒有辦法回答這個問題。 * 郭委員添財:你們都是抱著船到橋頭自然直的心態,行政院的政務官就是這麼沒有前瞻的思考,統統都是到時才來思考這個問題會不會存在及如何因應。 * 黃部長榮村:主席、郭委員,身為政務官不應隨時將職位放在心中,我們關心的是教育政策一定要持續發展,這才是重點。 * 郭委員添財:行政院官員不戀棧職位是正確的,但若說隨時可以走,隨時可以退休、回家,則表示他對這份工作毫無熱誠及使命感。因此,一定要強烈表示我願意繼續做。 * 黃部長榮村:我說的是總辭那個時候,現在我們當然是對工作充滿熱誠,確實執行教育政策。 * 郭委員添財:謝謝部長的答詢。接著請教法務部陳部長,昨天在電視上看到你對法院建築的一席話,我個人覺得非常敬佩,你能在行政官員的體制下說這番話,是很不得了的事。現在對於民間流傳的一個問題,我心理有疑惑,想請教部長,是關於「總統選前發紅包,人民選後大樂透」的問題。民間有這樣的事實,即有些縣市在舉辦活動時,以總統的紅包袋內裝十元,贈送民眾作為紀念或活動參與的犒賞。這十元紅包,無論是禮輕情意重或有其他思考也罷,我想具體請教部長兩個問題。第一,這在整個賄選犯行列舉中,是否不屬於三十元以下?因為許多選舉將接踵而至,你們應明確告知每一個人的作為要在選舉規範內,避免候選人觸法,或此事可為卻不懂得去做而喪失機會,抑或不知不可為而為的情形發生。民間候選人若以類似方式,也就是這個紅封袋可能不超過二元,但裡面內裝十元或二十八元,是否屬於範例許可的範圍。 其次,民間有一則傳聞,部長若覺得這是傳聞而不回答,我也不反對,但是法務部有主動偵查、瞭解的職責。也就是他們說如果拿到這個東西,選後可到某些地方或黨部去兌換兩千元。假使真有這樣的傳聞,請問法務部聽聞後,會做如何處置? * 主席:請法務部陳部長答復。 * 陳部長定南:主席、郭委員,針對第二個傳聞,我們會馬上請相關的地檢署去瞭解,因為此傳聞若屬實,就有賄選的嫌疑。至於紅包內附十元或二十八元的問題,當初我們提出三十元的標準是,候選人的文宣附在不超過三十元的物品上,不構成賄選。如果不是文宣,單純是為了要爭取選民的支持而去買票,則並不限三十元。 * 郭委員添財:明確一點的說,如果我參選立法委員,也印製一模一樣的這種東西,送給任何我所舉辦的活動參與者,是否也不構成賄選的要件? * 陳部長定南:這要由檢察官做個案的認定,因為各種型態的文宣、造勢與競選活動非常複雜,所以不能一概而論。 * 郭委員添財:台南縣舉辦手護台灣活動時,每個人都發一個這種東西,也沒有表示要支持誰,是否就不構成賄選的要件? * 陳部長定南:這要由檢察官認定,因為我不能指揮檢察官。 * 郭委員添財:我現在提出這個疑問,能否請陳部長轉請檢察官主動瞭解此事,然後告知本席這種情況構不構成賄選要件?因為不能說現在這樣做沒關係,而以後這麼做的人就不行;也就是說你們要透過這種事例,教導候選人及選民可不可以這麼做。 * 陳部長定南:我會轉達下去,不過就我的瞭解,類似的案子已經有好幾個人檢舉,地檢署都分案在偵辦中。 * 郭委員添財:能否將結果做成宣導讓將來參與選舉的候選人與民眾都知道?不要讓他們不知法而犯法,因為「不教而殺謂之虐」。 * 陳部長定南:將來案子確定後,我們會列為宣導項目。 * 郭委員添財:可否儘快?至少在下次立委選舉前要將這件事搞清楚;其實我甚至覺得應該在總統選舉前就要搞清楚。 * 陳部長定南:郭委員的指教非常有道理,案子只要一確定,我們會列為宣導的資料。 * 郭委員添財:繼續本席要請教中選會黃主委。現在選舉公報已發到各戶手中,請問在選舉時身分證要不要蓋戳記? * 主席:請中選會黃主任委員答復。 * 黃主任委員石城:主席、郭委員。選舉時身分證都有蓋戳記。 * 郭委員添財:現在發下去的選舉公報沒有說要蓋戳記,只說總統選票與公投選票,請選舉人於選舉人名冊簽名或蓋章即發給選舉票。請問現在全國的規定究竟如何? * 黃主任委員石城:過去都是這樣。 * 郭委員添財:所以要蓋戳記? * 黃主任委員石城:對!現在還是要蓋戳記。 * 郭委員添財:民眾疑慮要蓋戳記的話,有沒有領公投票就會被人知道,而質疑這是不是秘密投票?由於他們擔心經常讓人看到這戳記不好,畢竟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所以如果民眾因此而要換發身分證,中選會是否可以提撥預算讓他們免費換證? * 黃主任委員石城:過去只有一種選舉,現在雖然加上公投,但動線已分開,所以我們大概不會從保護秘密投票方面去思考。 * 郭委員添財:我現在不想和你爭辯秘密投票的問題。 * 黃主任委員石城:我只是要向你說明,我們會從投票秩序的安全方面去考量。 * 郭委員添財:我現在不和你討論這個問題,只是向你反映民眾的建議,他們投公投票卻不喜歡被蓋戳記;尤其台北市的選舉公報都已經發出去,也沒提到要蓋戳記,所以這個問題你們要想辦法處理。只是民眾在問,他若因此想換身分證,你們可否提供他們免費換證? * 黃主任委員石城:我們會從動線方面去考慮。 * 郭委員添財:我提具體的問題問你,你怎麼會這樣回答? * 黃主任委員石城:我是說我們會先考慮動線的安全,但也會考慮要不要蓋戳記的問題。 * 郭委員添財:現在要蓋? * 黃主任委員石城:現在是要蓋,但是若會發生問題,我們就會從投票秩序的安全及動線方面去解決要不要蓋戳記的問題。 * 郭委員添財:所以現在還在討論要不要蓋的問題? * 黃主任委員石城:我們接到這種反映後會再研究。 * 郭委員添財:還在研究要不要蓋? * 黃主任委員石城:還在研究,因為這是要由委員會來決定的。 * 郭委員添財:我知道,但你是代表委員會來備詢。 * 黃主任委員石城:對!但我答復後若委員會不通過…… * 郭委員添財:所以現在還沒決定要不要蓋? * 黃主任委員石城:原來決定是要蓋的。 * 郭委員添財:現在是還有可能翻案? * 黃主任委員石城:好像有人質疑將來投票動線的秩序會發生問題,所以我們還會再考慮。 * 郭委員添財:這不是動線的問題,這是三月二十一日以後才會發生的問題,請你將這問題帶回去好好研究。 繼續本席要請教游院長,院長知道本席手上拿的碗公、湯瓢都是吃飯、喝湯用的。三月十三日在野黨發起一百萬人舉行「換總統、救台灣」的活動而提出「政府無能、人民嗆聲」的訴求。在這一百萬人中,有很多是真正失業沒飯吃而感到很鬱卒的人,所以他們若拿這碗公、湯瓢在那裡敲打,你身為執政黨最高行政首長,心裡作何感想? * 游院長錫堃:主席、各位委員。站在行政團隊的立場來說,現在股票指數超過七千點、外匯存底在陳總統上任後也已增加一倍、而外資又一再地進來,房地產及產業也都非常好,所以整個經濟表現與政績都不錯;雖然還有失業人口及弱勢族群要照顧,但我們也會儘可能的努力去照顧他們。委員方才提的活動,只要是依法提出申請,我們都不會干預,因為人民本來就有集會、遊行的自由;同時只要說的有道理,我們也會虛心接受。 * 郭委員添財:事出有因,人家之所以會提出這樣的訴求,就表示現在還有很多民眾有嚴重的失業問題與經濟問題,所以本席認為執政黨不能小看他,也不能用口水就要來解決,希望你能非常重視這樣的民生問題。 * 主席:報告院會,下午一時五十分處理臨時提案,下午二時三十分繼續施政質詢。現在休息。 * 休息(十二時二十分) * 繼續開會(十三時五十一分) > ## 臨時提案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處理臨時提案。 > 現在進行第一案,請提案人蔡委員煌瑯說明提案旨趣。 > 蔡委員煌瑯:(十三時五十一分)主席、各位同仁。南投縣國姓鄉有一個「九份二山遺跡」,是九二一地震震央所在地,政府已投入約十億元經費規劃設立震災紀念公園,令人遺憾的是,國道六號中二高埔里︱霧峰支線無法與震災紀念公園銜接,將來若能結合園區發展規劃聯外道路,當能吸引國內外觀光遊客,並作為地球科學戶外教學的天然教材,基此,本席具體建議未來國道六號大石、北山、南港村段能增闢設立北山匝道,讓遊覽車可以經由簡易交流道直達震災紀念公園。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一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proposer":["蔡煌瑯"],"petitioner":["邱太三","沈富雄","林忠正","王幸男","李鎮楠","鄭貴蓮","唐碧娥","蕭美琴","王淑慧","鄭余鎮","邱創進","尤","清林岱樺","謝明源","江昭儀","邱議瑩","魏明谷","陳道明","湯金全","卓榮泰","羅志明","藍美津","周雅淑","周慧瑛"],"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二十五人,針對九二一地震後殘存極為珍貴之「九份二山遺跡」,政府投入約十億元經費規劃設立震災紀念公園,將吸引國內外觀光遊客及科學教育人潮,而規劃興建中的國道六號(中二高埔里︱霧峰支線)的路線設計評估上,若能結合園區發展規劃聯外道路,而有效紓解中潭公路的交通壅塞問題,及帶動南投縣觀光風景區之發展,故本席要求交通部於國道六號增闢設立北山匝道。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政府計畫打造台灣為世界級百萬人次觀光旅遊景點,其中「九份二山遺跡」為九二一地震後僅存的世界級珍貴資源,政府預計投入十億元經費設立紀念公園,當能吸引國內外觀光遊客,並作為地球科學戶外教學的天然教材,兼具觀光旅遊及教育功能。 > 二、依國工局現行規劃,國道六號南投縣境內沿線設置包括「東草屯、國姓、愛蘭、埔里」等四處交流道,國姓、愛蘭兩處距離九份二山尚有十二公里遠,若增設「北山匝道」,將得以直達九份二山震災紀念公園,並連絡亞洲最大明潭、明湖抽續水力發電廠,通往水里及玉山國家公園,更有助於帶動地方推動沿線觀光產業。 > 三、本席認為確有設立「北山匝道」之需求,有關增設「北山匝道」之籌建經費,建議可以由將來九份二山震災紀念公園營運之門票收入方式來支應,以分擔政府經費來源籌措之窘境。 > 提案人:蔡煌瑯 > 連署人:邱太三 沈富雄 林忠正王幸男 李鎮楠 鄭貴蓮唐碧娥 蕭美琴 王淑慧鄭余鎮 邱創進 尤 清林岱樺 謝明源 江昭儀邱議瑩 魏明谷 陳道明湯金全 卓榮泰 羅志明藍美津 周雅淑 周慧瑛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二案,請提案人高委員明見說明提案旨趣。 > 高委員明見:(十三時五十二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與秦慧珠等四十二人,針對行政院日前準備花費高達一億元以上經費,製作三二○公投文宣宣導手冊,由於製作海報太過「華麗」,失去宣導公投意義,模糊公投之焦點、妨害國內公民自主意識之發展。由於國內目前亟待救助之貧弱民眾頗多,類似一億元的經費即可補助國內失業勞工健保補助費四個月之費用。爰此建議行政部門節省這些「浮誇」文宣經費,救濟貧弱民眾,扶持應受幫助之人,達成社會和諧。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二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2,"proposer":["高明見","秦慧珠"],"petitioner":["鍾紹和","黃義交","謝章捷","柯淑敏","陳根德","羅世雄","邱鏡淳","楊麗環","許淵國","李鴻鈞","廖風德","周錫瑋","劉文雄","黃德福","高仲源","蔡鈴蘭","馮定國","穆閩珠","吳成典","沈智慧","李慶安","鄭美蘭","徐少萍","孫大千","林南生","趙良燕","劉松藩","林惠官","龐建國","李全教","林正二","曹原彰","黃昭順","吳敦義","邱毅","章仁香","李桐豪","孫國華","王鍾渝","盧秀燕"],"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高明見、秦慧珠等四十二人,針對行政院日前準備花費高達一億元以上經費,製作三二○公投文宣宣導手冊,由於製作海報太過「華麗」,失去宣導公投意義,模糊公投之焦點、妨害國內公民自主意識之發展。由於國內目前亟待救助之貧弱民眾頗多,類似一億元的經費即可補助國內失業勞工健保補助費四個月之費用。爰此建議行政部門節省這些「浮誇」文宣經費,救濟貧弱民眾,扶持應受幫助之人,達成社會和諧。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如案由。 > 提案人:高明見 秦慧珠 > 連署人:鍾紹和 黃義交 謝章捷柯淑敏 陳根德 羅世雄邱鏡淳 楊麗環 許淵國李鴻鈞 廖風德 周錫瑋劉文雄 黃德福 高仲源蔡鈴蘭 馮定國 穆閩珠吳成典 沈智慧 李慶安鄭美蘭 徐少萍 孫大千林南生 趙良燕 劉松藩林惠官 龐建國 李全教林正二 曹原彰 黃昭順吳敦義 邱 毅 章仁香李桐豪 孫國華 王鍾渝盧秀燕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三案,請提案人羅委員志明說明提案旨趣。 > 羅委員志明:(十三時五十三分)主席、各位同仁。據統計,全球發展遲緩兒童占學齡前人口總數的百分之六至八,以台灣年平均出生二十五萬新生兒計算,即約有一萬五千名嬰兒有發展遲緩的現象,因此○到六歲的發展遲緩幼兒粗估達十萬人以上,而目前台灣學齡前幼兒有超過百分之九十進入幼托機構接受托育,為落實發展國民教育向下延伸計畫,讓學齡前的發展遲緩兒童得到適當的早期療育與特殊教育輔導,行政院應儘速提升公私立幼稚園特殊教育合格師資,並依照各地需求設置發展遲緩及特殊托育資源之幼兒園,讓發展遲緩兒童於○到三歲前的發展關鍵期得到充足與適當療育資源,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三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3,"proposer":["羅志明"],"petitioner":["鄭三元","周慧瑛","羅世雄","劉俊雄","杜文卿","林岱樺","郭榮宗","陳道明","邱創進","黃宗源","謝明源","尤","清王幸男","唐碧娥","江昭儀","楊瓊瓔","吳東昇","林正二","周雅淑","徐少萍","邱太三","盧秀燕","魏明谷","陳宗義","許榮淑","鄭國忠","朱星羽","蔡同榮","黃義交","黃健庭"],"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羅志明等三十一人,為落實發展國民教育向下延伸計畫,讓學齡前的發展遲緩兒童得到適當的早期療育與特殊教育輔導,行政院應儘速提升公私立幼稚園特殊教育合格師資,並依照各地需求設置發展遲緩及特殊托育資源之幼兒園,讓發展遲緩兒童於○到三歲前的發展關鍵期得到充足與適當療育資源,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據統計,全球發展遲緩兒童占學齡前人口總數的百分之六至八,以台灣年平均出生二十五萬新生兒計算,即約有一萬五千名嬰兒有發展遲緩的現象,因此○到六歲的發展遲緩幼兒粗估達十萬人以上,而目前台灣學齡前幼兒有超過百分之九十進入幼托機構接受托育,但卻未針對發展遲緩兒童設置特殊資源班,也因此造成發展遲緩幼兒無法於○至三歲發展關鍵期獲得適性教育與矯正,增加日後就學與適應社會的困難。 > 二、教育部推動「國民教育幼兒班」計畫,將幼稚園、托兒所納入國民教育體制內,並整合學齡前幼兒托育體系;但目前全國幼稚園的特殊教育合格師資僅達百分之六十四,而各公私立托兒所並未針對發展遲緩兒童設計特殊教育及早期療育計畫,讓數萬名亟需特殊教育、專責輔導的發展遲緩兒童被排除在國民教育向下延伸計畫之外。 > 三、建請政府應儘速完成下列事項: > 提升公私立幼稚園特殊教育合格教師比例,比照現有國民小學特教師比例,於一年內提升至百分之八十四。 > 建立完整的通報及適當的療育安置制度,於各縣市設立發展遲緩兒童的早期療育、托育班級,以專責、個案方式,落實政府針對發展遲緩兒童的早期療育制度,進而促進兒童之健康與福祉。 > 提案人:羅志明 > 連署人:鄭三元 周慧瑛 羅世雄劉俊雄 杜文卿 林岱樺郭榮宗 陳道明 邱創進黃宗源 謝明源 尤 清王幸男 唐碧娥 江昭儀楊瓊瓔 吳東昇 林正二周雅淑 徐少萍 邱太三盧秀燕 魏明谷 陳宗義許榮淑 鄭國忠 朱星羽蔡同榮 黃義交 黃健庭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四案,請錢林委員慧君代表說明提案旨趣。 > 錢林委員慧君:(十三時五十四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針對日前部分中央及地方選舉委員會選監委員在媒體刊登「拒領公投票」廣告,已明顯違反各級選舉委員會執行監察職務準則第二條規定。對此,中央選舉委員會立即依職權解聘該等失職委員,另行聘任之;同時中央選舉委員會未能及時處理此項爭議,亦應負起相關責任。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四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4,"proposer":["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陳建銘"],"decision":"tbd"} > ``` > 本院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針對日前部分中央及地方選舉委員會選監委員在媒體刊登「拒領公投票」廣告,已明顯違反各級選舉委員會執行監察職務準則第二條規定。對此,中央選舉委員會立即依職權解聘該等失職委員,另行聘任之;同時中央選舉委員會未能及時處理此項爭議,亦應負起相關責任。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日前部分中央及地方選舉委員會選監委員在媒體刊登「拒領公投票」廣告,此舉已明顯違反各級選舉委員會執行監察職務準則第二條規定「各級選舉委員會辦理選舉監察職務,應超然公正,依法執行。」而中央選舉委員會身為上級機關,對該案未有明快處置,危害中央選舉委員會之中立超然形象,實有失職之處。 > 二、同時,選監委員身負選舉監察工作,公開以委員身分鼓動民眾拒領公投票,已明顯違反相關法令規定,並且此次公民投票是否違法,其認定權責在大法官會議,選監小組無權置喙,該等委員如此越俎代庖,已明顯失格。 > 三、對此,中央選舉委員會立即依職權解聘該等失格委員,另行聘任之;同時中央選舉委員會未能及時處理此項爭議,亦應負起相關責任。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 提案人: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 陳建銘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本案暫不予處理。 > 現在進行第五案,請提案人吳委員成典說明提案旨趣。 > 吳委員成典:(十三時五十六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和曹原彰委員等二十九人,鑑於本院委員除了在立法院對各部會有監督、質詢、提案等機會外,各部會首長、五院院長、總統如有機會下鄉到各縣市時,對立法委員而言都是很好的建言機會,所以,本席及多位委員希望本院作成決議,請總統、五院院長、各部會首長於下鄉巡視時,知會當地選區之立法委員,以利配合行程,向總統、行政首長作行政建議,而不要部會首長到選區時,立法委員都不知道,有時會讓老百姓覺得民意無法真正表達,這一點事實上對於行政、立法都有相乘效果,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五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5,"proposer":["吳成典","曹原彰"],"petitioner":["沈智慧","郭添財","秦慧珠","陳根德","蔡豪","鍾紹和","林正二","魏明谷","徐耀昌","李嘉進","趙良燕","林益世","楊仁福","許榮淑","黃昭順","卓伯源","孫大千","黃義交","鄭三元","陳進興","羅世雄","楊文欣","李桐豪","邱議瑩","盧秀燕","許淵國","鄭志龍"],"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吳成典、曹原彰等二十九人,鑒於本院委員負有監督國政、反映地方民意之權責,經常扮演民眾意見與政府政策溝通之橋樑,除於本院院會召開期間依法制定法律、審議預算、質詢官員外,政府官員巡視地方建設時亦不失為本院委員具體直接反應民瘼的適當時機,部會官員巡視地方之次數、頻率、處理案件之效能等資訊,也可供本院審議預算時之參考;爰此,乃建議本院做成決議,請總統府及五院各部會首長於下鄉巡視時知會各當地選區立法委員,俾利本院委員反應民情,併做預算審議參考所用。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提案人:吳成典 曹原彰 > 連署人:沈智慧 郭添財 秦慧珠陳根德 蔡 豪 鍾紹和林正二 魏明谷 徐耀昌李嘉進 趙良燕 林益世楊仁福 許榮淑 黃昭順卓伯源 孫大千 黃義交鄭三元 陳進興 羅世雄楊文欣 李桐豪 邱議瑩盧秀燕 許淵國 鄭志龍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六案,請提案人廖委員本煙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廖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 現在進行第七案,請提案人楊委員瓊瓔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楊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 現在進行第八案,請提案人林委員志隆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林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 現在進行第九案,請提案人林委員正二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林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 臨時提案已全部處理完畢,下午二時三十分繼續進行施政質詢,現在休息。 * 休息(十三時五十八分) * 繼續開會(十四時三十分) ```json {"type":"interp","people":["主席"]} ```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繼續進行施政總質詢。 * 請盧委員秀燕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盧委員秀燕","主席","游院長錫堃","陳部長定南","陳副部長肇敏"]} ``` * 盧委員秀燕:(十四時三十分)主席、行政院游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這一、兩天大家對黃宗宏爆料事件很感興趣,今天有一位黃宗宏身邊的人向本席爆料指出,在陳水扁擔任台北市長、張景森擔任台北市都發局長任內,黃宗宏為了他位於士林官邸旁的一起土地開發案,特別和陳水扁及張景森接觸,並且捐款給福爾摩沙基金會。張景森現任經建會副主委,身為公務人員,卻在牽涉陳由豪案之後,又被人指陳和黃宗宏的土地開發案有關,在此情形下,游院長是否應指示法務部偵辦以進一步了解張景森是否涉案? * 主席:請行政院游院長答復。 * 游院長錫堃:(十四時三十三分)主席、盧委員。有關盧委員剛才的指教,針對黃先生捐款給福爾摩沙基金會的部分,和目前行政院的業務,好像沒有相關性;但他若是違反民法,有人提出告訴,或是違反刑法,有人舉發,那麼我們整個團隊一定會不分黨派也不分任何人,依法來嚴辦。 * 盧委員秀燕:游院長這樣講,會有很多人對你感到失望,包括本席在內,本席一向對你十分友善,但你這樣的說詞將對民進黨選情造成很大的傷害。因為你把這件事撇成是黃宗宏個人要捐款給福爾摩沙基金會,那是他的自由,可是如果他以其職務之便來護航自己的土地開發案,並以此做為利益交換的話,那麼和他接觸的公務人員就涉及貪瀆,因此,對於陳水扁和張景森在台北市政府擔任公職期間,是否有這件事,游院長應有一明確的宣示,難道你不偵辦嗎? * 游院長錫堃:主席、盧委員。關於這個問題,必須有具體事證;如果有具體事證,我們會不分黨派、不論個人,一定依法追究到底。 * 盧委員秀燕:記得民國九十一年發生涂醒哲舔耳案時,游院長因為本院委員的舉發,劍及履及在當天(九十一年十月三十日)下午三點十五分打電話給法務部陳定南部長,指示法務部政風及檢調系統全面調查涂醒哲,結果後來也還給涂醒哲清白,但是今天院長相對於涂醒哲一案所表現出的劍及履及、維護官箴的決心和行動力,何以碰到陳水扁、張景森就縮起來呢?你為什麼不立刻指示站在你身邊的陳部長,要他馬上派出政風人員、檢調人員去調查張景森有無瀆職收受利益? * 游院長錫堃:主席、盧委員。由盧委員所舉的案例可知,雖然涂醒哲貴為首長,我都是這樣處理,更遑論張景森只是一名副首長,足見我們這個內閣真的是依法辦理。但我要說明的是,當時貴院李慶安委員有提出具體的書面資料給我,所以我就…… * 盧委員秀燕:難道本席現在所做的口頭質詢,效果不及書面資料? * 游院長錫堃:因為這種事必須有證據,如果盧委員有物證…… * 盧委員秀燕:當時李慶安委員在舉證時,只是有這樣的懷疑,你就去辦了;同樣的,如果今天這件事經你們辦理後,能夠還給陳總統、張景森清白,也是很好。本席想要請問的是,今天國會議員在質詢時,提出這樣的檢舉,你為什麼不去了解? 事實上,除了黃宗宏捐款給福爾摩沙基金會之外,陳由豪一案從二月二日爆發至今已一個多月,為何不見你們偵辦?陳由豪的舉證十分具體,他還拿出支票影本,包括研考會林嘉誠主委都坦承他所收的那張支票是有票號的,在此情形下,總統府、研考會、經建會都有政風單位,何以相較於涂醒哲舔耳案,證據如此具體,這些政風單位卻沒有訪查或約談陳哲男和張景森? * 游院長錫堃:關於這點,建議主席請法務部陳部長說明。 * 主席:請法務部陳部長答復。 * 陳部長定南:主席、盧委員。關於陳由豪指控兩位人士收受政治獻金或是所謂的索賄案,不止政風單位在查,台北地檢署也已正式分案;至於盧委員剛才所提出的另外一案,如果有較為具體的資料,請將資料給我,我會透過檢察行政系統交給相關的地檢署一併處理。 * 盧委員秀燕:總統府政風室曾經約談過陳哲男先生嗎? * 陳部長定南:這點我不清楚。 * 盧委員秀燕:總統府政風室的人員也是由法務部政風司派出的,對嗎? * 陳部長定南:對。 * 盧委員秀燕:是否張景森官位較小,就約談他,陳哲男是副秘書長,就不約談他?若是這樣,總統府的政風室是在幹什麼? * 陳部長定南:主席、盧委員。因為這個案子已由台北地檢署在辦,所以任何行政部門都不能介入。 * 盧委員秀燕:如果政風和檢調工作不一樣,那就把政風單位廢掉好了!請問總統府有沒有政風單位? * 陳部長定南:有! * 盧委員秀燕:它的工作是什麼? * 陳部長定南:是政治風氣的調查。 * 盧委員秀燕:對!在這種情況下,從二月二日案發至今,總統府的政風單位,為什麼不去調查陳哲男?相較於經建會的政風單位都已約談…… * 陳部長定南:因為,這個案子馬上有人檢舉,地檢署已經分案在辦了,將來查到有刑事責任,就依法提起公訴。 * 盧委員秀燕:但是,涂醒哲的案子,你們是政風、檢調兩者都進行,為什麼陳哲男的案子,總統府的政風單位不調查,是不敢辦嗎? * 陳部長定南:涂前署長的案子,當時所涉及的是政治道德方面的問題,即涉嫌到一個政務官是不是適任,院長想知道這個政務官有沒有涉及不適任的問題,曾交代政風單位調查;若進一步至涉嫌有沒有違法,就要提高層次至地檢署調查。 * 盧委員秀燕:從二月二日案發至二月中以後,有人去按鈴申告,檢調單位介入調查,從二月二日案發至二月中這段期間,我們總統府的政風單位都在睡覺。所以,在這種情況下,陳部長是不是有失督導之責?請問院長,在這半個月當中,法務部在幹什麼?陳部長有沒有覺得使陳哲男清譽受辱?你們派在總統府政風室的主任,是不是有失督導之責?法務部是怎麼樣督導其政風單位? * 游院長錫堃:法務部是可以督導其政風單位,但是,總統府的事,是由總統府秘書長來列席國會說明,我不方便代表總統府秘書長說明。 * 盧委員秀燕:本席現在所談的是法務部及政風單位,有沒有發揮職責?這是游院長應該督導的範圍,您不敢管總統府是嗎?是擔心閣揆的寶座不保了嗎?這是本席有失身分,在言詞上的消遣,向您對不起! * 游院長錫堃:沒關係! * 盧委員秀燕:您雖然不能干擾總統府的事務,但是,總統府不是皇帝大,所以,不可以有任何的違法失職。在政府的設計中,為什麼有政風單位設在總統府中?陳哲男也是公務員,當然要受到約制呀!在這種情況下,游院長沒有好好的督促法務部,不覺得您有虧職守嗎?法務部又沒有好好的督促總統府的政風處,遇到大官就不敢辦,卻拚命抓小蝦米,你們又怎麼樣讓全國人民有信心,對游院長所領導的團隊能夠劃清與黑金的界線,而澄清吏治呢?難怪人民會對現在的民進黨政府失去信心。 * 陳部長定南:陳由豪所指控的兩位,是政務首長與副首長的索賄案,台北地檢一開始就根據報紙的報導簡報分案;後來又有人檢舉,就併案處理。只要是涉嫌刑事犯罪的案子,檢察單位就開始查,政風單位的調查工作,就靜待司法案件的發展;若將來有一天在不起訴處分書中,檢察官提到有行政責任時,這時候政風單位會接著處理,並不是不查。 * 盧委員秀燕:本席請問政風單位不用寫報告嗎?是完全交給檢察官,就可以不用管了,且檢察官可能會傳政風單位作證,因為,沒有辦這個案子,要如何作證呢?這樣子要不要裁撤政風處呢? * 陳部長定南:事實上,檢察機關的反應非常快,沒有遲延的問題。 * 盧委員秀燕:本席只是要凸顯你們的政風單位與法務部到現在,要怎麼樣去對待陳哲男的案子,讓全國人民去公評。 世界先進各國對於總統的行政專機,有嚴格的規定,尤其是選舉期間,以避免現任者利用行政資源,從事不公平的競爭。所以,在選舉間怎麼樣保持行政中立,不用國家的行政資源,是非常的重要,在這種情況下,國防部依現行法特別制定了○六○三○四文號,即總統行政專機派遣作業程序,首先,對於行政專機的派遣要嚴予審核;其次,申請的紀錄應該要在專機任務派遣表建立管制的資料,這是國防部的職責。要怎麼樣派遣,其中有個很重要的原則,平時總統的行政專機若要邀請貴賓,應依公務需要來派遣,是有嚴格的規範。 我們同意總統平時的私人生活與國家的生活混在一起,所以,總統有權力邀請任何的貴賓;像一般的狗是不能夠上一般的飛機,但美國總統家的狗,都可以搭總統專機,如美國的空軍一號。但是,在選舉期間有特別的規範,因此,世界各國對於選舉期間,什麼人搭總統的飛機,哪些人不可以搭,都有非常嚴格的規定,而且要收費。除非我們修改辦法,按照我們現在的辦法,總統在選舉期間,除了公務上的這些人,不得邀請任何的貴賓,包括總統、副總統、行政院長或國安局特勤人員不可以搭。 但是,在這四年中,立委及北高市長、總統的選舉,有江霞、謝智偉、李鴻禧、郝廣才、朱阿英、黃越綏、許瓊丹、潘怡萍、許燈照、李詠潔、楊黃美幸、巴夫人、吳夫人搭過總統專機,請問他們是基於什麼樣的身分,可以搭總統的飛機?本席聽說江霞在台視,就常常跟人家炫耀搭總統飛機,像坐私人驕車一樣的方便,根據國防部送給本席的資料,這個專機申請,都是為了總統選舉,不是為了平時的一般公務而申請,為什麼在選舉期間,他們可以搭總統專機? * 游院長錫堃:您剛剛所講,應該都是事實,非常謝謝您的指教;我曾經任職總統府,知道有這樣子的情形,不過,這部分是他們要付費。 * 盧委員秀燕:並沒有付費。 * 游院長錫堃:我記得是有付費。 * 盧委員秀燕:您問江霞付費了嗎? * 游院長錫堃:因為是私人行程,總統或是其他人會幫她付費,不一定是江霞本人付費,也許江霞個人沒有付費。 * 盧委員秀燕:問題是她可不可以搭總統專機?為什麼你們的工作人員可以搭總統行政專機?本席是立法委員資格,有正式的公務身分吧!本席幫連戰助選,可不可以付了費用搭總統專機呢?所以,今天不是付費問題,重要的是現在法律明文規定,他們是不可以搭總統專機,是國防部讓他們搭總統專機嗎? * 游院長錫堃:這是執行層面,請國防部陳副部長答復。 * 陳副部長肇敏:主席、盧委員。關於專機的問題,會按申請程序,平時是供總統使用;選舉期間總統所邀請的人,若與公務執行不相干,除安全人員等不需要付費外,其他則需付費。 * 盧委員秀燕:他們可以搭乘嗎? * 陳副部長肇敏:若是總統選擇或推薦的人,我們都會接受。 * 盧委員秀燕:你這是違法!按照「國軍專機申請作業程序」之規定:總統選舉期間,其他人士不得搭乘專機。請你告訴本席他們這些人可以搭乘專機的規定在何處?行政命令又是哪一條?游院長指得出來嗎? * 游院長錫堃:這部分為執行層面,本人手頭並無資料。 * 盧委員秀燕:你督導不周。依規定他們是不可以搭乘專機,為何現在變成只要總統請他們搭乘他們就可以搭專機?你看看螢幕上的資料,這是民國九十或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某個選舉期間的專機搭乘情況表,陳總統他常常炫耀他一天可以跑八到十個行程,因而奚落別人做不到。他當然做得到,包括他及他所有助選人員都搭專機四處跑,他去助選,從台中飛台北,一架專機就可以搭載郝廣才等這麼多的助選人員,或許連一個燈光師、鍵盤手都可以搭乘專機,反觀我們只能搭巴士、公車、火車等大眾交通工具或自行開車。 除此之外,他還違反程序,這架專機十一點半才落地,你知道台北機場十點鐘就關場,所有塔台人員、機場地勤人員因此無法下班,本席還聽說前陣子,總統出了一趟秘密任務,半夜三更不知去看哪一位樁腳,那班專機晚上十一點半才起飛,可能凌晨二、三點才回來。 本席認為:一、總統根本就是違法,因為上述這些人是不能在選舉期間搭乘專機,結果你們竟然讓他們搭機!國防部與行政院針對此事有失把關之責。二、飛機在晚上十一點半才落地,導致各機場所有空勤人員及地勤人員無法下班,等於全國空勤與地勤系統為總統而開,這是不是一場不公平的選舉嗎?這是否有利用行政資源造成不公平選舉之實?你們要怎麼辦?現在離大選還有十天的時間,你們是否要嚴格禁止這類事件再次發生? * 陳副部長肇敏:我們回去之後會將規定拿出來看看。 * 盧委員秀燕:游院長,你認為應不應該嚴格禁止?國防部長是您任命的,是否應該嚴格禁止這種事?游院長,請你說一下您的決心。 * 游院長錫堃:這部分為執行層面,既然盧委員有這方面的意見,國防部會參考。本人記得自己在擔任總統府秘書長職務時,曾經問過這種事,當時剛好政黨剛輪替,本人擔心不知會不會有一些不合時宜的情事,不過,當時主辦單位告訴本人,這是昔日元首延續下來的作法…… * 盧委員秀燕:國民黨已經為這些事而下台,國民黨主政五十年,其中有十二年為李登輝主政期間,國民黨已經負起其應負之責,民進黨當初以改革自詡,但依你的話看來,好像過去李登輝主政時代的壞習慣,你們都可以繼續延續去做,包括政商勾結、行政不中立、濫用國家資源? * 游院長錫堃:本人不是這個意思,本人是說,過去不好的事當然要改;如果在過去國家元首就有此需要…… * 盧委員秀燕:本席今天調來的資料都是有關為選舉目的而出訪的行程,你認為這種濫用國家行政資源,為一黨、一人輔選的行為,對全民公平嗎?在這種情況下,所有塔台、地勤人員的所需費用都由全民納稅錢來支付。現在還剩下十天,你若想在歷史留名,你是否願意展現這樣的決心? * 游院長錫堃:謝謝委員的指教。本人會責成國防部參照盧委員的意見去研擬。因為此例一開,將會影響日後國家元首的作為,就像盧委員方才所說,公務及輔選…… * 盧委員秀燕:陳部長,你要不要回去請總統府的政風司好好辦這件案子?現在證據已經確鑿,本席手上還有其他時間的資料。為什麼這些人可以上飛機?這是誰付的錢?本席告訴你,都是總統府付的錢,民進黨並沒有出錢,這趟專機只支付幾千元而已,結果確有一、二十個人搭乘,請問你要不要請政風司辦案?你平日不是對很多事都公私分明嗎?你自己本身連私人信件都不拿公家便條紙來寫,請問你會不會辦這種案子呢? * 陳部長定南:我們會根據委員所提資料,交政風單位去瞭解。 * 盧委員秀燕:你要請他們非常認真去辦這件事。許多事本席都會去追蹤。 有關陳致中超額錄取一事,監察院已經依法糾正國防部,認為國防部違法失職,有圖利陳致中的嫌疑,請問陳副部長,在這種情況下,有哪一位國防部人員受到處分? * 陳副部長肇敏:有關陳致中報考預官一事,我們軍法司提出申請是在考試之後…… * 盧委員秀燕:你不要講這個!本席只問你,你們重不重視、尊不尊重監察院的糾正文? * 陳副部長肇敏:我們一定要尊重。 * 盧委員秀燕:為何監察院建議你們要處分,你們卻都沒有處分相關人員? * 陳副部長肇敏:本人還要再回去看看…… * 盧委員秀燕:沒有人被處分。 * 陳副部長肇敏:一般而言,假若確實有過失,我們一定會處理。 * 盧委員秀燕:但事實是沒有。監察院的糾正文一出來,你們根本辦不下去!當初監察院文中提到劉錦安等人員都是為了幫陳水扁的兒子護航,所以才超額錄取。而且為了讓他可以參加司法官、預官考試,還將他從第一梯次改到第二梯次,所以監察院認為這種作法是明顯違法失職的行為,而要你們辦人。請問你們敢辦嗎?你們根本辦不下去,因為一旦辦人,那些軍方同仁全都會跳起來!當初是因長官施壓要他們那樣辦,結果現在害他們被糾正、處分,基於這點理由,所以你們辦不下去,請問你們對監察院糾正文、全國役男、民眾要如何交代?這一點請你們好好深思。 此外,湯部長上個月十八日在立法院接受本席質詢時,他特別提到:三二○要維持一般戰備。所謂一般戰備是指正副主官只要其中一人留守就可以了,其他人可以放假。但是我們最近卻接獲許多檢舉,他們說國防部以電話要求大約三萬多名國軍正副主官在三二○這一天必須留守部隊,正副主官都必須留守,因為聽說國防部擔心正副主官投票傾向泛藍,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要求全國三萬多名正副主官的這些軍官不可以休假,因為來回就差了六萬多票。我想請問陳副部長,三二○既然湯部長承諾維持一般戰備,為什麼會要求三二○時全國的正副主官要留守,也因而不能出去投票呢? * 陳副部長肇敏:第一、關於電話絕對是沒有的,我們已經查過了,沒有這麼一回事。第二、總統選舉時是按照一般戰備,但是是加強戒備,就是九分之一的兵力留守。 * 盧委員秀燕:你要保證,因為當天及事後我們的立法委員會分配任務去查勤。 * 陳副部長肇敏:歡迎。 * 盧委員秀燕:如果正副主官都留守,我們會感到很奇怪,因為已經違反湯部長二月十八日在立法院國防委員會所做的承諾,所以,我們會嚴格監督這件事情。如果發生這種情形,你和湯部長要不要拿烏紗帽來做擔保? * 陳副部長肇敏:這是正的主官及政戰主管兩位要留守,其他的就按規定辦理。 * 盧委員秀燕:副主管都可以休嗎? * 陳副部長肇敏:對。 * 盧委員秀燕:二千年總統大選時,正副主官都可以輪流出去投票,這次是不是要比照兩千年總統大選呢? * 陳副部長肇敏:現在是正的主官及政戰主管兩位要二十四小時留守, * 盧委員秀燕:有三萬多人嗎? * 陳副部長肇敏:沒那麼多人。 * 盧委員秀燕:二千年總統大選時,正副主官都可以輪流出去投票,今年是不是要比照辦理?還是值勤時不可以出去投票? * 主席:未答復部分,請陳副部長以書面答復。 * 陳副部長肇敏:書面答復。 * 主席:李委員雅景的質詢改以書面提出,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請林委員重謨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林委員重謨","主席","簡部長又新","陳副部長肇敏","黃部長榮村"]} ``` * 林委員重謨:(十五時二分)主席、行政院游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今天我們來談一個非常嚴肅的問題,因為目前台灣的主權問題到底是何種情況,已經產生了許多紛紛擾擾的說法。我想請外交部長及國防部副部長答復,中華民國有沒有主權? * 主席:請外交部簡部長答復。 * 簡部長又新:(十五時三分)主席、林委員。我想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一個國家。 * 林委員重謨:這就表示中華民國有主權。國防部的意見呢? * 陳副部長肇敏:主席、林委員。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一個國家。 * 林委員重謨:這就表示我們有主權。 * 陳副部長肇敏:對。 * 林委員重謨:如果有外國以武力來宣稱中華民國沒有主權,也因而發生衝突時,國軍要不要捍衛我們的國家及主權? * 陳副部長肇敏:國軍的任務就是要捍衛國家主權的獨立。 * 林委員重謨:現在假如有一位三軍統帥下令我們的主權擱置,你們如何去教育國軍說:我們的主權已經擱置了?外國武力來打時,在國家主權擱置時,這該怎麼辦呢?因為三軍統帥下令我們的主權擱置。 * 陳副部長肇敏:國軍按照憲法來行事,國軍因捍衛中華民國而存在,只要敵人攻佔及打擊我們時,我們一定要起來打敗他。 * 林委員重謨:如果我們自己的三軍統帥下令我們的主權擱置,我們的國軍該怎麼辦?要不要打呢? * 陳副部長肇敏:委員擱置的意思是什麼? * 林委員重謨:很簡單嘛!如立法委員擱置質詢權,就是不質詢,也表示我放棄這個權力,所以,擱置就是暫時不要談及放棄的意思,這也是大家都懂得的道理。再如會議擱置,就是會議不開了,將法案擱置在一旁,該法案也就等於幾乎不存在了。 現在連副部長對擱置都有疑慮的話,這讓國軍弟兄們該怎麼辦? * 陳副部長肇敏:如果有其他國家來攻打我們,我們一定會起來保衛我們的國家。 * 林委員重謨:如果是自己人下令擱置,這該怎麼辦?是否研究過這個問題? * 陳副部長肇敏:這可能是一個假設,照理講不會到這種程度,因為國軍一定會保護自己的國家,如果不保護自己,實在是說不過去。 * 林委員重謨:我不為難你,因為連戰先生在選總統,他說未來中華民國的主權要擱置,然後與中共進行談判。主權一擱置的話,教育國軍弟兄的方式就要改變了。因為我提到連戰先生,所以,我也知道你不方便做答復。我們必須讓社會大眾瞭解,如果有機會當三軍統帥的人,有一天他當上後,並提出主權擱置,屆時我們該怎麼辦呢? 現在假如有一位三軍統帥下令我們的主權擱置,外交方面的工作該如何做? * 簡部長又新:我想主權是不容擱置的,也不會把主權擱置,所以這個問題並不存在。 * 林委員重謨:如果那個總統候選人當選的話,他下令對外宣布主權擱置,屆時該怎麼辦? * 簡部長又新:我們的主權永遠存在,不會被擱置。 * 林委員重謨:顯然你很有把握,現在假設連戰先生當選總統,而這位三軍統帥表示我們的主權要擱置,外交部該如何因應?你是辭職不幹走人,還是繼續做呢?如果是繼續做,你該怎麼辦?如果發生中華民國主權擱置的問題,我們外交部如何告訴友邦國家呢?是不是要撤館,因為主權已經擱置了? * 簡部長又新:國家的主權永遠存在,不會被擱置。 * 林委員重謨:你的意思是連戰說的,根本就不可能實現,也就是連戰在騙選票。他明明說的很清楚,就是要擱置五十年。我要求外交部針對這種情況,趕快擬出因應方式。要不然你也要加強我們外交部外館的信心,表示這種擱置主權的說法,只是競選口號根本就不可能實現,所以這是在騙人的。你必須教育他們,要不然他們心裡也會慌慌的。我參加外交委員會,知道外館一直在和中共作戰,可說是諜對諜一直在打,我們在爭我們的主權,而他們也在爭他們的主權。如果總統忽然宣布主權擱置,屆時外交官會如何處理呢? 我建議外交部及國防部對此都要妥善來因應處理,要不然必須告訴我們的官兵,主權擱置這種說法根本就不可能實現,所以只是騙人的講法。當然,我們立法委員這麼說,你們不好意思也這麼說,但還是必須婉轉向官兵說明主權擱置的說法根本不可能實現。 其次,本席想請教國防部陳副部長,今年五月開始全面採行募兵制,可不可能? * 陳副部長肇敏:不可能。 * 林委員重謨:現在國親兩黨為配合連戰的政策,通過一個法案,即四年內每年要募集四萬至五萬兵員,請問有無可能? * 陳副部長肇敏:事實上國防部從民國九十一年就開始研究這個問題,目前是分兩階段進行,到民國九十五年兵員為三十四萬人,到一百○一年為三十萬人,屆時,就要開始進行募兵。同時,從去年開始,我們在三個營進行募兵試驗,這個試驗目前仍在進行中,今年還要辦理兩次募集,希望能補足兵力。另外,去年十二月三十日院長也特別成立跨部會小組研究兵役問題,這些目前都還在研究當中。 * 林委員重謨:依你的說法,去年國防部就已開始朝募兵的方向進行,而且,還有實際試驗,是不是? * 陳副部長肇敏:我們從前年就開始了。 * 林委員重謨:本席建議你們將這些資料送給連宋競選總部及國親兩黨立委參考,因為他們為了選舉,喊出許多口號,造成外界相當的困擾。事實上,本席在上一屆擔任立委時,就曾連署要求國防部朝募兵制規劃的提案,而個人在未擔任立委前,也是主張募兵制,所以,有時候本席覺得自己比連戰還要聰明,因為連戰現在才想到募兵制,本席早早就想到要採用募兵制了。 * 陳副部長肇敏:這個問題在九十一年時,我們就曾在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過,因此,相關資料應該都有。 * 林委員重謨:如果如國親立委所言,現在開始募兵,每年募集五萬人,到二○○八年,就可募集到二十萬人,是否有此可能? * 陳副部長肇敏:募兵其實有其先決條件,意即必須視敵情威脅、人力、財力是否充足、募集到的人力是否符合我們所需的素質及國民的意願等等,牽涉範圍相當廣,像這次進行的試驗只募集到百分之四十六,比預期的要少很多,所以,還是必須有周全的配套措施才行。 * 林委員重謨:本席希望國防部能將這件事向社會大眾、國親立委,甚至連戰先生說明清楚,否則,他們為了選票這樣亂喊,是非常麻煩的。因為現在社會上有很多人認為三個月後,若連先生當選總統,大家就不必當兵了,所以,現在很多人都希望把自己吃得肥肥的,尤其在連戰的兒子出來騎腳踏車後,大家才發現原來他沒有當兵!方才盧委員也提到這個問題,不知道她知不知道連戰及宋楚瑜的兒子都沒有當過兵。請教陳副部長,宋楚瑜的兒子為什麼不用當兵? * 陳副部長肇敏:目前我們沒有相關資料。 * 林委員重謨:我告訴你,報紙報導因為氣喘。另外,連戰的兒子為什麼沒有當兵?你不必不好意思回答,我告訴你,因為他太胖了,但是我們看他昨天騎腳踏車的架勢,這種架勢不必當兵,恐怕會讓台灣人民覺得很不公平,只要老爸擔任行政院長、主席或高官,兒子要不就是氣喘、血壓高,要不就是近視太深或太胖,而不必當兵,如此一來,恐怕所有役男都要準備逃避兵役,因為只要拖過三個月,只要連宋當選,大家就不必當兵了。 * 陳副部長肇敏:跟委員報告,服兵役在憲法及兵役法上都有明文規定,這是國民應盡的義務。另外,有關役男體格標準,也有一定的規定,且相關規定也一直在修正,希望能最符合現在的情況,所以,只要有相關規定,我們都會嚴格篩選。 * 林委員重謨:依你目視,像連戰的兒子騎腳踏車那種靈活的架勢及標準的體重,要不要當兵? * 陳副部長肇敏:體格不符中,有人是視力不好,有人是超重,有人是有痼疾,所以,各種情況都有。 * 林委員重謨:陳副部長,我告訴你,他就是故意吃得肥肥的,再藉此理由不必當兵,否則,像現在他爸爸參與選舉,他怎麼可能瘦下來呢?如果連戰的兒子真的愛國家,不會訓練減重,再來當兵,為國爭光?這不是特權、不是兵役漏洞嗎?連戰的兒子不必當兵,給了社會一個不良的示範,然後連戰又提出擱置主權說,大家都不必當兵,導致現在的年輕人都開始學連戰、宋楚瑜的兒子,準備三個月後不必當兵,這將會造成我們國防的空窗期,基此,本席建議國防部應多加注意這件事。 另外,本席請教教育部黃部長,以現在的教育來看,中華民國是不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 主席:請教育部黃部長答復。 * 黃部長榮村:主席、林委員。是的,因為國家和主權這兩個觀念是緊密連在一起,而我們是一個主權國家,這是大家的共識,教育上也是這麼教的。 * 林委員重謨:如果未來身為總統者下令主權擱置,那麼教科書要修正嗎?教育部要如何因應? * 黃部長榮村:因為國家和主權這兩個觀念是緊密連在一起,過去我們都是這樣教,現在忽然要教育學童,表示有一種國家叫主權擱置的國家,縱使這個小孩可以被教,而社會、老師對國家及主權的觀念卻無法改變,那要如何教導小孩呢?所以,我想可能沒辦法進行這類的教學。 * 林委員重謨:說實在,我不像泛藍一些立委詛咒阿扁一定會落選,我還是有良心,說不定連戰可能會當選,問題是,連戰當選後,類似主權擱置這種說法,可能教育部要花費很多心力。本席的意思是,身為總統候選人,怎麼可以把主權擱置這種不可能存在的東西掰出來? * 黃部長榮村:我想這可能是語誤,至少從教育的立場來看,這是個可能會扭曲教育本質的提案,希望以後類似這樣的主張應該再好好思考,也不要再提起來。否則,依我們的判斷,可能會製造價值及思想上的混亂,尤其是對學生,所以,目前我們可能是沒辦法應付這樣的情況。 * 林委員重謨:部長的意思是,主權擱置議題以目前教育及社會價值體系來看,是無法觸及的? * 黃部長榮村:就我所知,全世界沒有任何教學系統有擱置主權國家觀念的教材與教育內容。 * 林委員重謨:我要提醒部長,連戰先生是芝加哥大學的政治學博士,他現在發明「主權擱置國家」這個名詞,我認為教育部應該將此列入研究的範圍,否則「主權擱置國家」這個名詞讓學生產生困擾就麻煩了,謝謝部長。 * 黃部長榮村:謝謝委員。 * 林委員重謨:另外,本席到美國十天,剛好接觸到中南美的僑領,尤其是巴西一帶的僑領,他們反應非常激烈,他們說台灣人,甚至是黃種人,在巴西街上及巴西社會上被人痛罵,請問簡部長知道原因何在嗎?就是因為吳憶樺的事件,請問簡部長,吳憶樺的父親在過世前是否曾經簽署文件,將吳憶樺的監護權移轉給他的岳母? * 主席:請外交部簡部長答復。 * 簡部長又新:主席、林委員。吳憶樺的父親在生前的確有簽署將監護權移交給吳憶樺的外祖母,而且在巴西法院完成公證的手續。 * 林委員重謨:這是法律面,依情來說,吳憶樺的直系親屬只剩下外祖母,而他的叔叔只是旁系親屬而已;再依理來說,吳憶樺在巴西社會中已經生活了五年,而且巴西還是個母系的社會。也就是說,從情、理、法三方面來看,吳憶樺都應該歸還給巴西的外祖母,這是世界公認的事情,部長,外交部有沒有向吳憶樺的叔叔與家人解釋過這個情況呢? * 簡部長又新:報告委員,因為整個案子是在台灣的法院進行審理,所以所有的內容,律師與家屬都瞭解,根據法律及法院的判斷,就誠如委員方才所說的,吳憶樺的監護權在巴西法院就已經公證給吳憶樺的外祖母了,而且根據台灣的法律,監護權是會判給直系血親,也就是吳憶樺的外祖母,我想我們這邊的家屬都瞭解這樣的狀況。 * 林委員重謨:在爭奪吳憶樺事件時,你有沒有將台灣僑民、巴西外館及我們在外交上受到巴西政府歧視與憤怒這件事情轉達給吳憶樺這邊的家人知道? * 簡部長又新:這個情況我們有向他們說明。 * 林委員重謨:但是這件事竟然由一個立法委員,硬是用政治的力量去爭吵,吵到最後,我們自己的法院也是將孩子的監護權判給對方,而他們竟然想將孩子藏起來,結果法院只好動用警察權去捉小孩子,部長知不知道這一幕在CNN上播出後對台灣的損傷有多大嗎? * 簡部長又新:其實外交部之所以會協助此事,就是因為我們非常擔心這件事情會影響到台灣與巴西之間的邦誼,另一方面,也擔心這會引起巴西人對台灣形象的印象有所改變,我們對這件事情是非常關心的。 * 林委員重謨:我知道在台灣要說實話是很困難,但如果我是部長,我一定有勇氣將這件事情公布出來,向社會大眾說明,讓這種操弄媒體的不肖政治人物被社會大眾所唾棄,而不是讓他當英雄!我是不願意懷疑他的選舉動機,不但找吳憶樺後援會,甚至於吳憶樺的親人也跑到演講台上去指控台灣的小孩子都保不住,這是顛倒黑白的事情,但是外交部卻沒有勇氣將那一位政治人物的作秀行為及惡質作法公布出來!部長,當初發生這件事時,我有沒有要求你舉行記者會,向社會大眾說明呢? * 簡部長又新:外交部的作法是希望此事能夠很快、很順利的落幕,所以外交部在過程中給與吳家非常多的協助與幫忙,希望此事能夠順利完成,我們也希望不要因為此事而造成雙方親家間的困擾,因此,我們花了相當多的時間去協助吳家。 * 林委員重謨:外交部沒有適時的將真相向國人說明,以致於讓政治人物可以去操弄,到最後演變成不可收拾的局面!現在外交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處理我們在巴西的僑民所受到的歧視,因為外交部派在巴西的人員與當地僑民向本席反映,他們在巴西受到歧視與侮辱,巴西人認為台灣人都是愛錢的,因為這樣一個案例而讓台灣人在國際上的形象受到損害,實在令本席感到痛心,請問部長,現在我們對巴西有沒有什麼補救方式? * 簡部長又新:目前我們有二個方向,一個是吳憶樺本身,我們與他的外祖母保持相當的聯繫,也瞭解巴西的法律與心理醫師對吳憶樺的照顧,我們希望能與他保持聯繫,在將來對於他成長過程中所需要的努力給與協助;另一方面,我們也藉機會,透過僑胞與巴西政府,讓他們瞭解台灣的狀況與法律的規定,實際上,我們最後的法律判決對於台灣在巴西的形象還是有正面的意義,因為這表示了我們的法律還是非常的公正,並不會因為部分人的關係而影響到台灣法律的公正性,這使政府有相當正面的形象。而且,最後我們非常順利的將他送回去,這些他們都瞭解的。 * 林委員重謨:部長,你是否會利用適當的外交機會,例如刊登廣告、舉行記者會或其他方式,設法向巴西的人民表達台灣人的善意,並且告訴他們吳憶樺的事件是因為少數政治人物為了政治目的才操弄成這種情形,甚至於向他們道歉? * 簡部長又新:我們會藉各種不同的機會,讓巴西瞭解,對於這件事情,台灣的司法系統與人民的想法是想要維護吳憶樺的權益,有關於台灣的善意,我們會透過各種不同的管道向他們說明。 * 林委員重謨:很幸運的,我們將吳憶樺順利的送回去了,我這樣說可能會有很多人很生氣,但是媒體上曾出現過二次畫面,一次是過年發紅包時,記者問吳憶樺拿到紅包要做什麼,他說要去賭博;另一次是媒體問吳憶樺是否想念外祖母時,他說「我恨她、要踢死她」,媒體是這樣播出的!今天,我們不要再操弄所謂的民族感情了,如果真的珍惜吳憶樺,就不應該這樣做,我真的對這些政治人物感到深惡痛絕,因為他們並沒有真正的顧慮到吳憶樺的權益,如果吳憶樺留在台灣,在這種環境下長大,將來要怎麼辦?我知道說這種話需要非常大的勇氣,搞不好明天又會有一大堆人向我抗議,但是沒有關係,因為社會的是非是一定要說的。謝謝部長。 * 簡部長又新:謝謝委員。 * 主席:請林委員文郎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林委員文郎","主席","游院長錫堃","林部長全"]} ``` * 林委員文郎:(十五時二十九分)主席、行政院游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阿扁執政這四年,泛藍的政黨不斷在唱衰台灣,最近的選舉廣告更誇張,甚至說健保漲價、小孩沒錢看病、學生沒錢註冊,還引用我們對經濟領域比較不瞭解的張委員的話,說我們執政四年來沒有建設、沒有作為。本席認為這些都是不確實而且不公平的說法,尤其是游院長執政後期這段時間,執政團隊的表現非常傑出,如果是我來打分數的話,至少在八十分以上,這是我很持平的看法。 我們都知道目前國際經濟的復甦狀況還沒有很好,可是台灣代表經濟櫥窗的股市已經從四千點漲到七千點了,漲幅高達百分之七十五,這是非常不容易的。經濟成長率方面,根據游院長比較保守的說法,今年大概是百分之五左右,但是根據我們的看法,最少會達到百分之五點四以上;而代表經濟痛苦指數的失業率,行政院的評估應該是四點多吧? * 主席:請行政院游院長答復。 * 游院長錫堃:(十五時三十二分)主席、林委員。大概是百分之四點三六左右。 * 林委員文郎:但是根據我們的估計,應該會降低到百分之四以下。 這些具體的經濟表現是游院長所率領的團隊任勞任怨、全力拚經濟所帶來的成果,絕不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所以本席認為,泛藍一再以廣告方式進行不實批評,對民進黨這四年來的執政成果而言是很不公平的。 其實阿扁執政四年來,台灣面臨了很大的風暴。除了國際經濟景氣惡化之外,還加上東南亞的金融風暴、美國的九一一事件和美伊戰爭,以及九十二年SARS的衝擊,尤其是國民黨執政留給我們兩兆三千億元的高負債,所以當時台灣的財經狀況真是岌岌可危。但是在陳總統和游院長團隊的奮發努力之下,終於有了本席方才所講的重大成果。 四年到了,我們也該談談論功行賞的問題。阿扁所提銀行打銷逾放的「二五八」金融政策已經在財政團隊的努力之下達到目標,四年來銀行逾放打銷了一兆元,這是很不容易的。游院長應該瞭解,日本是世界第二經濟大國,可是他們的經濟歷經十二年都還沒復甦,他們的股市從當初的三萬八千多點跌到八千多點,現在也不過上漲到一萬一千點;不像我們,能從四千點馬上漲到七千點,這是很不容易的。日本銀行為了自保,就向企業抽銀根,銀根一抽,企業就倒,失業率因而增加,造成經濟的惡性循環。我們則不是這樣。我們的陳總統一再要求執政團隊務必採取「二五八」的政策,現在尤其是大型銀行,逾放比全部都已經降到百分之五以下,甚至也有達到國際標準的百分之二點五,甚至百分之二以下的。也因為現在銀行資金很多,所以不但不會抽企業的銀根,甚至還會貸款給企業,做為企業投資的後援部隊,從而造成經濟成長,因此財政部團隊當然值得嘉獎。 本席認為,最危急的時候,財政部是由顏慶章部長領導的,雖然他現在已經不是部長,可是如果游院長有考績評等的話,本席希望你不要忘掉顏部長,因為他擔任部長時的情況最危險,金控法和金融合併法等相關法案都是在他任內通過的,因此游院長屆時論功行賞,一定不要忘了顏部長。 第二則是中央銀行彭總裁所率領的團隊,中央銀行掌管外匯政策和利率政策,他決定採取低利率和寬鬆的貨幣政策,維持物價穩定並協助經濟成長,在這方面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而經濟部為了改善國內投資環境,也採取了招商和「○○六六八八」專案等措施,讓企業根留台灣。可是種種努力,在野黨好像瞎了眼睛一樣,都沒有看到,只會亂批評。所以本席認為,游院長的努力已經值得全國人民向您表示感謝之意了。正因為有這些具體成果,外資在九十二年度SARS衝擊、景氣不佳、消費市場非常不好的狀況之下,對台灣的股市投資還有五千六百億元之多,而今年到昨天為止,也就是不到三個月的時間之內,已經達到一千九百多億元。外資為什麼這麼相信台灣、認同台灣?當然是阿扁總統和游院長的經營團隊努力的成果。連外資都能相信台灣、認同台灣,信任陳總統和游院長,國民黨這四年來卻每天都在唱衰台灣,拚命叫他們的支持者賣股票。結果現在泛藍的支持者都不想把票投給連戰和宋楚瑜了,因為連、宋害他們都沒有賺錢,反而是我們相信台灣、支持阿扁和游院長的人都賺錢了。大家相信台灣,股市已經從四千點漲到七千點了! 上次張委員批評游院長四年來都沒有建設、沒有作為,本席認為很不公平,不曉得院長有何看法? * 游院長錫堃:主席、林委員。非常謝謝林委員,因為林委員對財經非常專業,對相關問題都非常瞭解。 方才林委員所講的大致上都非常正確,譬如您提到外資相信台灣,國際評比機構對台灣競爭力所做的評比都非常高;在外資方面,去年一年就進來兩百三十二億美金,以新台幣計,平均每一天進來二十一億元,可見外資是相信台灣的。在股市方面,去年因為SARS的關係,第二季的經濟成長率是負零點零八,可以說去年五、六月的指數很低,而到現在才三月,還不到一年的時間,指數從四千點到七千多點,如果不是這幾年經濟體質和產業結構調整得不錯,相信是不會有這樣的成果。反觀民國八十四年連先生提出的亞太營運中心,現在連中心都不見了,而且十幾年來產業不斷出走,如果不是我們在產業結構方面做了體質調整,單是景氣復甦還是賺不到錢,像非洲就是如此,因為沒有產業結構的關係。台灣是在學者、專家、執政團隊和人民的支持及努力下,加上成功的經發會,現在整個經濟情況真的是非常穩定,本人也非常感謝林委員的支持。 * 林委員文郎:這不是不勞而獲的結果,也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禮物,這是需要花很大的努力和精神,是整體團隊努力所得來的,是相當不容易的事情。 本席繼續就中華開發股權爭奪之事就教院長。本席可以提供一個訊息給院長參考,選舉快到了,相信陳總統當選是沒有問題,院長也是有骨氣之人,應該會繼續執政,因此本席才向院長提出這個訊息。泛藍陣營經常說民進黨執政團隊好像和財團有一點接近,事實上,現在台灣最大的金融業就是國泰金控,國泰金控的弟弟是富邦金控,這是兩個兄弟擁有一個財團;此外,新光金控和台新金控也是兄弟,而中信集團也有中信金控,如果弟弟再掌握中華開發金控,哥哥有中信金控,這種情況就會與金融業最重要的講究道德心,也就是防火牆的精神相違背,游院長在大選結束後可能就會面對這些問題。本席也多次和林部長交換心得,說實在,官方股權一定是扮演指導性的作用,如果此次官方又支持中信集團,讓中信的弟弟當中華開發董事長,這就會有兩個顧慮發生:一個是我們好像又在支持財團,另一個是有關防火牆的問題。因為這和本席方才所講的富邦及國泰、新光和台新並不一樣,因為那是屬於家族的繼承,既然人家是家族,政府是既使不上力,也插不上手。而現在中華開發有高達一兆多的資產,如果現在中華開發的董事長由中信集團的人擔任,那麼在外界的形象會不好,民進黨是要永久執政,不是只選一任而已,屆時游院長出來參選總統,那時人家會批評是你把中華開發送給中信集團這個財團。 除了財團的顧慮之外,第二個重要的就是要有防火牆,因為彼此的業務都是金融業,如果中華開發的整個業務狀況,中信金控都了解,這對中華開發的股東不公平,中華開發有六十萬個股東,應該保障他們權利,不能將所有機密都給中信集團的人掌握。本席是建議院長思考這個問題,也希望林部長花點心思去了解,本席很希望此次選舉由官股出任董事長,本席並不反對銀行大型化,到那時候中信金再來合併中華開發,企業合併本是一件好事,但是一定要有階段性的做法,目前這個階段就是要如此,先讓官股介入,以後再談合併,合併就會有很多公平的條件,諸如換股方式、經營團隊組成等,這些都會有公平的條件,如果現在直接給中信集團,這絕對是不公平的事,而且有圖利之嫌,不知院長看法如何? * 游院長錫堃:因為本人很忙,這件事情從頭到尾都沒有聽過和接觸,本人請林部長答復。 * 林部長全:主席、林委員。林委員所提到的問題,我們都會注意到,因為目前還沒有召開股東會,到底有多少董監席位屬於公股,這部分還沒有確定,我們會根據最後可能有的席位來分析在董事會的發言權,同時我們也會維持公司小股東的權益以及公司長期的穩健發展。至於中信將來變成經營人可能發生的問題,我們也會釐清有關的問題。 * 林委員文郎:最重要是董事長的職位,其實董事或監察人差一位,外界並不會太在意,不過這個案子已經引起非常廣泛的注意,從事財金界或從事股票投資的人都在看,所以董事長的職位才是最重要的。有關董事長是官方指派或是中信集團指派,本席是認為要有階段性的做法,董事長先由官方做,做完之後再進入合併,我們都會給予支持,這樣也不會有後遺症。總之要有階段性的做法,請院長和部長多加思考。 * 林部長全:所有的事情都是有利有弊,我們會分析這些問題。 * 林委員文郎:本席再請教院長,此次全台有兩百多萬人參與二二八手牽手護台灣運動,還有二二八事件、美麗島事件的一些政治犯也都在平反了,總之,社會還是要有正義的一面。雖然我們的財政困難,但任何的施政上還是要有輕重緩急之分,比方說,公共設施保留地的經費是三兆元,你們一看到這個數字,相信一定很擔心要如何解決這個問題,但政策上還是要有輕重緩急之分,像主要幹道的部分,如中山北路、羅斯福路等主要幹道,這些四十五米以上的道路幾十年下來政府都未加以徵收,包括羅斯福路、北新路等,據說徵收這些部分的經費約為二十七億元。院長也曾擔任過縣長,基於法的立場,如果是現有道路的話,不管有無地役權,是不可以加以破壞的,要在上面做分割島、水溝或是任何的改善,都還是要經過地主的同意,可是既然是主要幹道,上面一定常常會有相關的工程要進行,如水溝、安全島等,可是你們都是以公權力為之,而且又以政府沒錢來徵收為理由。 基本上,如果是社區內原先規劃的六米、八米大道還不打緊,但若是主要幹道,希望政府能站在公益的立場,趕緊處理這個問題,否則是會招致民怨的,現在沒有錢沒有關係,但你們可以發行十年、二十年、甚至三十年的公債分期徵收這些土地,讓這些地主能獲得一些平等的對待,對此,院長的看法為何? * 游院長錫堃:委員談的是公共設施保留地及既成道路嗎? * 林委員文郎:是主要幹道。 * 游院長錫堃:那是既成道路嗎?還是公共設施保留地? * 林委員文郎:是道路用地,就是你們拿人家的土地來開路,之後也不加以徵收。 * 游院長錫堃:依據大法官會議的解釋,如果是既成道路,政府就要加以收購,但若是公共設施保留地,就是都市計畫委員劃定的。 * 林委員文郎:不是公園的部分,而是道路用地。 * 游院長錫堃:那就是既成道路的部分了,依據大法官會議的解釋,如果是既成道路,政府就要加以收購了,對此,財政部已有一個相關機制,即設立一個基金,由各縣市政府來加以收購,關於這部分,可否請財政部林部長代為答復? * 林委員文郎:這部分應該有輕重緩急之分,如果是四十五米以上的道路就要先處理,但如果是社區內規劃的道路,那或許可以延後處理。 * 林部長全:既成道路的部分,我們有補助地方政府,讓地方政府可以競價收購。 * 林委員文郎:主要幹道是歸交通部管,而非縣市政府。 * 林部長全:舉個例子來說,如果省道是落在台北縣,地主就可以向台北縣政府提出申請。 * 游院長錫堃:依據大法官會議的解釋,如果是既成道路,政府就要加以收購了,可是經費估計要到四、五兆元,此外,因為之前有人購買這些地後再捐獻抵稅,所以這個制度就沒有了,可是財政部之後以另一個方法取代,就是縣市政府設立一個基金,讓大家來競價,誰的價錢最低,就可以購買。因為這個基金中,地方政府只有出一成的錢,金額很少,所以他們很樂意配合,而且用很少的錢就可以買到土地,換言之,政府是很有誠意的,但因為所需經費實在太多了,而且有些地主也是便宜賣出這些土地,所以我們才採競價的方式,讓他們可以把土地賣給政府。 * 林委員文郎:本席談的不是社區原先規劃的道路,而是供全台灣人使用的主要道路,如中山北路、省道等,如果你們用一成的價錢向他們收購,相信地主不會賣給你們,但如果是社區的巷道,或許地主還有可能賣,畢竟這些道路只供給那個社區的居民使用,不像交通部主管的省道,是給全台灣民眾使用的。因此,處理方式應該不一樣,而且如果你們用一成的價錢向他們收購,相信地主不會賣給你們。 * 游院長錫堃:如果我是委員,或許也會建議以公告現值加四成的方式來徵收,可是現在政府真的沒有辦法徵收,換言之,若是既成道路,就要通案辦理,只要張三李四的土地是以徵收為之,其他人都要比照辦理,而且若是以公告現值或是加成徵收,其他人也是要比照辦理。但現在政府的財政並沒有辦法辦到,所以財政部才想出用競價的方式,如果屆時都沒有地主要賣,則這個基金還是在那裡,但若有人要賣,我們就是採競價方式為之,基金若沒有錢了,我們還會再編列預算。 * 林委員文郎:院長可以請財政部、交通部、主計處等去統計一下,其實徵收這些四十五米以上主要幹道花的錢不多,約幾百億元就可以解決,況這些道路也是供全台灣人使用,而非社區內的道路。總之,你們用一成的價格去競價,相信地主不太可能會賣地。 * 游院長錫堃:不是以一成為之,而是以競價方式為之。 * 林委員文郎:會不會到時沒有人標? * 林部長全:標到最後當然價格會愈來愈高。 * 林委員文郎:如果是既成道路,有人會去標嗎?標到是一點用處都沒有。 * 游院長錫堃:我們是競價收購。 * 林委員文郎:可是沒有人會和你們搶標,這個問題還請院長再思考一下。 * 游院長錫堃:好的。 * 主席:請湯委員火聖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湯委員火聖","主席","余部長政憲","陳副部長肇敏","鄧主任委員祖琳","林部長陵三"]} ``` * 湯委員火聖:(十六時)主席、行政院游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連宋昨天在南投舉辦造勢晚會,不過本席對於連先生和宋先生昨天在南投縣講的一句話相當不以為然,他們說老農老漁年金是他們在行政院長及省長任內所定的政策,也就是說,老農及老漁的津貼都是他們爭取來的,請問余部長,你認為這句話是否公道? * 主席:請內政部余部長答復。 * 余部長政憲:(十六時一分)主席、湯委員。過去這項政策是屬於內政部的業務,根據我的瞭解,這項政策是農委會戴振耀副主委當初擔任立法委員時,在立法院連署,促成政府發放老農年金的。 * 湯委員火聖:那是在八十四年五月三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聯席會上,由民進黨及九位國民黨老農派的委員,也就是本土派的委員聯手通過的法案。八十四年五月四日,也就是隔一天,連戰在行政院會上明確表示不能接受這種不正義、不公平的草案,他說我們要堅持社會的正義原則,不能以浪費性的做法增加全體同胞的負擔,也不能因為部分利益而傷害整體的公益,這些話都是連戰說的。宋楚瑜省長則說立法院通過的草案違反公平正義,地方政府無力配合,希望這筆經費全由中央負擔,由財政部籌措。八十四年五月三日、五月四日所發生的事情非常清楚,當時連戰和宋楚瑜都是反對老農年金草案的,可是昨天他們卻在南投中興新村大吹大擂,說這是他們的功勞,請問公道嗎?昨天宋楚瑜也說他在災區做了很多工作,請問他在災區到底做了哪些工作?本席在網路上看到一篇東西,想向部長求證一下,網路上說:「宋楚瑜先生在九二一後捐了十萬元,後來被痛批一頓,所以他又捐了三百萬元,一共捐了三百一十萬元,可是後來他又偷偷的把這筆錢要回去了。」請問此事是否屬實? * 余部長政憲:主席、湯委員。我手上目前並沒有這份資料,可否容許我查明之後,在最短時間內以書面答復湯委員? * 湯委員火聖:好,當時的內政部長是黃主文部長,黃部長以部長用箋通知宋楚瑜工作室,請他們將以前捐款的收據送到內政部,供內政部辦理退款之用,黃主文部長是在八十九年三月九日發出的信函。宋楚瑜口口聲聲說為災區捐了三百一十萬元,結果事後又偷偷的要回去,他的心態實在可議啊!九二一地震發生後,國內外捐了那麼多錢來救我們的同胞,結果他捐了三百一十萬元後又偷偷的要了回去,套一句李登輝總統講的話,他實在是「袂見笑」!笑死人又「袂見笑」!昨天他在南投中興新村竟然還敢大肆吹擂說他為南投災區做了很多工作,本席希望部長回去之後能去查證一下,這筆錢他到底有沒有要回去,好不好? * 余部長政憲:我會馬上查明,並將相關資料以書面答復委員。 * 湯委員火聖:謝謝。 另外,請問國防部湯部長今天為何沒有出席? * 主席:請國防部陳副部長答復。 * 陳副部長肇敏:部長今天請假。 * 湯委員火聖:本席發現要和湯部長見面或討論事情很難,因為湯部長一個會期只到國防委員會一次或二次。請問鄧主委,退休之後你會定居在哪裡?國內還是國外? * 主席:請退輔會鄧主任委員答復。 * 鄧主任委員祖琳:主席、湯委員。在國內。 * 湯委員火聖:確定? * 鄧主任委員祖琳:是的。 * 湯委員火聖:沒有錯? * 鄧主任委員祖琳:確定不會錯。 * 湯委員火聖:陳副部長呢? * 陳副部長肇敏:在台灣。 * 湯委員火聖:你知不知道現在有哪些高階將領是住在國外的?本席隨便舉幾個例子給你聽,有一位劉姓中將,他曾經做過總統府的中將參軍;有一位林姓中將,他做到陸官官校的校長,他現在旅居國外;還有一位張姓中將,他做到陸總中將主任委員,這些都是年紀比較大的將領,為何這些高階將領都旅居國外,不願意回國呢?本席另外舉出一個比較年輕的例子,某位六十二歲的丁姓中將,他是做到中將參謀長及司令。這是很奇怪的現象,全世界大概只有台灣有這種現象,美國、韓國及日本都沒有這種現象,為何這些高階將官不願意回國,一定要旅居國外? 請二位看一下本席提供的數據資料,目前一共有七四九位備役將領,其中有三七一位委領退休俸,所謂委領退休俸就是無法親自領錢,委託他人代領的人。這些委領退休俸的備役將領大多是旅居國外,我國為何有高達一半的高階將領退休後要「落跑」到國外呢?他們是不回來領錢的人!另外,這三七一位委領退休俸的備役將領只有二位是台籍將領,其餘的三六九位都是非台籍將領,所謂非台籍就是外省籍,而所謂的外省籍就是過去國民黨政府由大陸撤退到台灣時帶過來的人,本席看過這些人的出生年月日資料,就是這樣子!所以我們有五○%的「落跑」將領,而且在這些「落跑」將領中有九九.五%是外省籍的將領,這個數字實在是很難看,請問我們要如何解讀這些數據?有五○%的將領在退休後「落跑」到國外去,而且這些「落跑」的將領有有九九.五%是外省籍的將領。本席請二位再看一下校級軍官的狀況,委領退休俸的校級軍官一共有二、四五○人,其中有一、八六九人旅居國外,占七六%,赴大陸的有二四○人,占九.七%,合計是八五.七%。我們有二、四五○位高級校官在退休後留在國外,不願意回國,難道台灣的國防部是製造高級將領、校官輸出的最大工廠嗎?兩位長官,這個事實讓我想到一件令我心頭滴血的事情。二月二十八日,兩百萬人手牽手守護台灣,這兩百萬人都是手無寸鐵的老百姓,十一點半我們到達苗栗現場,把南投縣的民眾打點好之後,一點四十分,坦白講,我一個人開車,違法以時速一百三十公里的速度趕回中興新村赴另外一場牽手活動。因為太多人要響應這個活動,對於無法到苗栗去的人,我們在中興新村提供另外一個平台,沒有動員到一部遊覽車,總共就有兩千多個南投鄉親到中興新村去手牽手。兩點二十七分、二十八分,當大家手牽手喊出口號時,我親眼看見許多鄉親滴下眼淚。兩位長官,我們有這麼多高階將領,按照道理來講,他們應該是守護台灣的人,不該是讓這一群手無寸鐵的老百姓,只憑著一股熱情,守護台灣,對抗中共四百九十六枚飛彈。兩位長官,難道這些高階將領,這些外省籍高階將領,他們對國民黨政府遷到台灣沒有信心,所以一定要落跑到國外嗎?請問這些外省籍高階將領,他們認為台灣不安全嗎?請問這些外省籍高階將領,他們認為台灣國家不是國家嗎?他們認為台灣故鄉不是故鄉嗎?所以一定要遠離故鄉,移居到海外嗎?這個事實和二二八牽手活動一對照之下是多麼鮮明!這些移居海外的外省籍將領到現在仍然領取國家的高官厚祿,當我們在這邊和中共四百九十六枚飛彈打拚的時候,您想想看,他們是坐在美國、英國、加拿大「翹腳捻鬍鬚」,這樣有良心嗎?請兩位想一想,不必回答,我只是把事實告訴二位。 接著有幾個問題請教副部長,螢幕上這一張是十年的國防預算結構表,最上面那一條線是人員的維持率,第二條是軍事投資,第三條是作業的維持率。把台灣、美國和英國做個比較,我們的人員維持率是五十二%、美國是二十六%、英國是三十七%;軍事投資我們是百分之二十、美國是百分之三十一點五、英國百分之四十一;作業維持率我們是百分之十九、美國是百分之四十、英國是百分之二十一。這些數據我相信副部長一定很清楚,請副部長再看第二張,人員維持率和約僱聘的比較。我國從民國八十六年開始精實專案到九十年結束,精實專案中我們裁兵、裁官、裁將領,照理說整個人事費用應該會減少,但是弔詭的是,我們的人事費用不但沒有減少,還一直上升,從八十六年到九十二年一直處於上升的狀態。我告訴你原因何在。請你看下面這條線,這條線是約僱聘人員,從八十六年精實案開始,約僱聘人員的費用從八十六年的四十億元,一直上升到九十年的八十億元,副部長,我們是走了軍人、換了百姓來。約僱聘人員的費用從八十六年的四十億元一直上升到九十年的八十億元,足足漲了四十億元,我們到底精了什麼?簡了什麼? 請副部長再看看下一張。九十年我們通過國防二法,九十一年三月一日開始實施,我們來看一個非常可怕的事實。從八十八年開始看,八十八年、八十九年、九十年、九十一年、九十二年,約僱聘人員大幅度的增加,這是為因應國防二法的實施而大量聘僱的文職人員嗎?九十二年增加了八點五億元的人事費用,增加了一千三百二十二個人,副部長,這是國防部歷年退休轉任約僱聘的情形!在制定國防二法時,我們希望引文人進入國防系統,但是我們看不到文人進來,我們看不到文人把民間企業管理的知識帶到部隊中來,相反的,我們卻看到那麼多軍職人員轉任文官系統,這符合我們當初制定國防二法的目的嗎? 再請教副部長,在國防部的人事費用這麼高的情況下,連戰先生提出三個月募兵制度,親民黨內所謂的軍事專家也提出一項六百億元特別預算,希望支應募兵制的所有費用。但是依照我的看法,六百億元一定不夠,至少要九百到一千億元,如果依照連宋團隊的主張,每年編列六百億到一千億的募兵制特別預算,可行嗎?連戰先生難道不知道人事費用屬於經常性的費用,可以用特別預算來支付嗎?他到底是內行還是外行?我們再看第一條線,如果每年再增加六百到一千億的人事經費,那麼我們的軍事投資和作業維持率保證將會從現在的百分之二十降到百分之十五、甚至百分之十以下。請問副部長,這種預算結構的部隊會有戰力嗎? 三個月的募兵,依照目前的制度,連五個月的專長訓練都無法完成,然後就退伍、編到後備部隊。中共虎視眈眈要拿台灣,萬一有一天真的發生戰事,要把這些後備部隊調入戰場,請問副部長,一個訓練三個月的兵,能上戰場嗎?那樣等於是去送死耶!當然我們很清楚,連戰先生、宋楚瑜先生他們的小孩不必當兵,他們的孫子也都是美國人,至少還有雙重國籍,他們是不必去當兵的,當然他們不必為台灣去打仗。所以連戰、宋楚瑜先生的三個月募兵政見,不但是在預算上,連在制度上都不可行!實務操作上根本不可行!叫一個受訓三個月的孩子去當兵,這是「詛咒叫別人死」。他的小孩、他的孫子都不用當兵,我的小孩、你的小孩、大家的小孩,要去當兵,要上戰場,我當然知道,連戰先生和宋楚瑜先生的心態無非是別人的小孩死不完,送再多上戰場也無所謂。像這種三個月募兵制根本行不通,但是他們現在還大肆的一直在提所謂六百億到一千億的特別預算!一個總統、副總統候選人,連這麼離譜的政策都能提出來,那叫我們人民如何相信他? 副部長不必回答。我再請教你一個問題,我們現在的軍事採購,到底有否針對敵情的威脅?針對現今之軍事採購,這兩年來我覺得陸、海、空軍各軍的本位主義太重,空軍二代的戰機裝備完後就換海軍的二代戰艦,現在陸軍又不斷採購其他軍事武器,包括Patriot III、超級眼鏡蛇Apache。請問陳副部長,目前建軍備戰以及軍事採購有沒有依照國軍的軍事準則來參考? * 陳副部長肇敏:主席,湯委員。在此利用這個時間來做說明,方才部長因為眼睛非常刺痛,所以他沒有辦法來,也經過大院同意由我代理,特別在此向委員報告。方才湯委員有提出很多數據資料,本人感到相當欽佩,當然我們要尊重退伍人員遷徒的自由,到底省籍的分析是否正確…… * 湯委員火聖:這部分就不必再討論,針對我剛才所提,我國的軍事採購是否有依照敵情的威脅以及我們的軍事準則? * 陳副部長肇敏:目前所有的軍購都是由國防部整個統籌,不是由各軍種,各軍種提出需求後,由國防部整個統籌做財力分配,按照作戰威脅、財力情況以及美國同意供售的優先次序,這些都在掌握之中,不會有各軍種來搶的情形,現在已經不會有這種情況了。 * 湯委員火聖:漢光十九號演習後,有一天我在報紙上看到一篇很大的報導,報導指出,漢光十九號演習中陸航出海作戰效果非常好,所以我們準備採購三十架的Apache,這是陸軍講的,請問陳副部長,有這回事嗎? * 陳副部長肇敏:有這個計畫,現在還在建案中。 * 湯委員火聖:在軍事事務革命中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準則,一個新的科技會帶動一個新的軍事準則的變化,帶動一個新的軍事部隊的組織。漢光十九號準則驗證很清楚的告訴我們,陸航是不宜出海作戰的,考量陸航部隊之脆弱性及武器系統之特性,陸航不宜出海過遠,而且不適合賦予大型船艦,否則不但容易造成陸航部隊損失也無法收取功效。大家都知道,軍事準則是訓練組織採購的最高指導原則,漢光十九號準則驗證已經寫得很清楚,為什麼陸軍還是要買Apache?相信陳副部長應該很清楚,H1W眼鏡蛇Cobra是針對陸上的戰爭而設計的,它是以地形作掩護之後然後做空中攻擊,而Apache是第二代改良後的攻擊直升機,Apache在波灣戰爭時效果非常好,它是坦克的殺手,它是針對坦克、針對陸上部隊來攻擊,Cobra跟Apache不是針對海上的作戰,海上沒有地形、地物作掩蔽,如果把Cobra、Apache拉到海上就等於去送死,因為船艦上火箭飛彈的攻擊距離遠比Apache之八公里還遠很多,本席在此建議陳副部長,希望以後你們在軍事採購時要考慮一下我們的軍事準則,除非我們沒有在做準則上的修正,否則為什麼會出這麼大的紕漏? * 陳副部長肇敏:主席,湯委員。準則是國軍要遵行的方向而且是要做的,但是準則會受到整個作戰型態的改變,也會依科技、飛機或其他武器的性能來做調整,方才委員曾提及,因為一般陸航的直升機大多用來運兵,所以不適合在陸地以外的地方作戰,但是現在直升機的性能已經提升得非常高,都是先進的攻擊直升機,它發展出來後準則必然要受到影響,將來有修正的可能,事實上,國軍對整個武器採購是非常負責的,因為我國的預算有限,不可能不慎重的計畫,這樣會浪費國家公帑,未來的作戰也可能會受到很大的影響。 * 湯委員火聖:我要提醒副部長,我看過所有原文、中文有關於Cobra跟Apache的資料,都沒有提到它可以在海上作戰,就算它改良得再精良,它原來的設計仍有其目的,希望陳副部長回去後能和陸軍考慮一下是不是還要再提出這部分,好不好? * 陳副部長肇敏:好,謝謝委員的指導,我們會把它列入考量。 * 湯委員火聖:接下來本席要請教交通部林部長,感謝林部長很照顧南投縣災區。中部的國際機場已經啟用,坦白說,這對中部人而言是非常方便的,以後就不必再跑到高雄或台北了,不過,中部機場一啟動後,為什麼會有那麼多批評的聲浪?這裡做不好、那裡也做不好,到底是不是就像人家講的那樣? * 林部長陵三:主席、湯委員。一個機場的啟用包括已經在營運中的機場,有時候因為能見度不好,所以民航局把它關閉,這都是為了安全起見,也就是說,一個新的機場要啟用一定要經過固定手續、安全檢查後才可以啟用,現在清泉崗機場之民用航空機場的啟用是經過民航局安全檢查通過後才啟用的,包括原來的跑道、跑道燈、滑行道的燈、助導航設備等,有部分是新設或是改善完成的。三月五日啟用後二、三天媒體的報導甚至有委員到現場去看,這都是在啟用前、施工過程中的現象,三月五日啟用後這些缺點就改善了,例如,原本防煙垂壁的高度太低,當天晚上就把它改正,變成電動的可以收進去。另外,防煙垂壁的灑水頭是在二樓機房,這是旅客不能進去的地方,只有工作人員可以進去的地方,總之,過去幾天的報導現在都已經完全改善完成,而且現在清泉崗機場是一個安全的機場。 * 湯委員火聖:這麼重大的政策改變,這樣的政策目標是沒有錯的,可能這個過程中有一點小小的瑕疵,如果別人說的還是有一點道理,我們應該虛心接受,應該要儘快進行改善,整體而言,本席認為小瑕不掩大瑜,不過,我們仍然要繼續努力,如果人家有任何反映,我們就誠心接受,同時也要向大家解釋,當作小小的錯誤、小小的缺點,我們馬上就改進。總之,本席認為這對整個中部地區的幫助是很大的,請部長加油! * 林部長陵三:我們已經把缺點都改善了。 * 湯委員火聖:謝謝。 * 林部長陵三:謝謝委員的指教。 * 主席:蔡委員煌瑯改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 * 李委員俊毅改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 ```json {"type":"interpdoc","people":null} ``` 李委員俊毅書面質詢: 一、女性閣揆議題 婦女節前夕(三/七),民進黨在中正紀念堂舉行「非常女人之夜」活動,呂副總統、勞委會主委陳菊在台上共同回憶美麗島事件,陳水扁總統伉儷則在台上對談女人話題。陳水扁總統表示,若連任後將進用更多女性正副首長,他還提醒大家,其實他已經慢慢留意,誰是最適當的女性行政院長了。 陳水扁總統拋出女性閣揆議題,是對女性閣員的肯定?還是對目前內閣不滿意的一項警訊?三二○之後,游內閣續任的可能性? 游內閣的行政績效亮麗,但還是應該透過各種管道,提供充分的資訊給民眾,亮麗的政績是總統連任的最佳後盾。 二、農漁會信用部議題 國親爭取農民選票,連戰抨擊政府接管三十六家農漁會信用部,是搶人家的東西,壯大財團,並且在造勢大會現場,還有人散發一片名為「佃農之子背棄農民」的光碟片,用剪接的新聞報導指控陳總統對不起農漁民。 為了消除民進黨政府消滅農漁會信用部的耳語,陳水扁總統四日在面對高雄地區漁業挺扁後援會的上千名支持者表示,卅六家信用部資產評估太低,政府已經委託農訓協會協助重新評估,未來也可以協調銀行提供低利貸款,以原價買回。前行政院長張俊雄說,如果當時不處理,農民的存款可能付諸流水,擠兌的風波可能會提早發生!他當年優先處理農業金融,都是在野立委要求的。 如今在野黨翻臉不認帳,是否為總統大選而打擊政府的政治操弄? 政府處理接管農漁會信用部的前因後果為何?政府目前如何有效地向農漁民說明? 三、募兵制議題 連戰表示,國新主張於二○○四年,可以透過立法建立募兵制度,並且編列相關預算,順利的話二○○五年就全面施行,但募兵制不是一蹴可及,所以剛開始採募兵及徵兵並行,等調適期過去,在二○○八年可以完全上路。陳水扁主張,徵兵制應該分三階段,漸進式的、走向募兵制,考量的是國家安全和制度是否成熟,不能為了騙取年輕選票而急就章。 役男受三個月的軍事訓練,取得後備軍人資格後就納入後備動員的體系。三個月的軍事訓練期間,是否會出現不服幹部管教的情形,或是幹部根本不管(不敢管)? 其次,訓練三個月後,即納入後備動員體系,是否會有讓未經充分訓練的人民上戰場當砲灰的可能性? 四、自由貿易港區議題 經建會自由貿易港區工作小組會議通過,「基隆港自由貿易港區」和「高雄港自由貿易港區」分別在今年九月和明年一月掛牌營運。自由貿易港區擁有海空運便利、免稅、人員自由進出等等好處,希望能夠將目前台灣主要的國際港口,只能做轉口櫃,沒有進出口貨物的結構性問題,吸引業者進駐,進行加工,加值,再出口。然而據報導,有某位高層官員私下表示:自由貿易港區的未來,恐怕還是要看能否開放「港區對大陸直航」,超越境外航運中心的限制,替兩岸不能直航多開一條路,如此一來,也才會有廠商有興趣,否則,依照目前的作法,將兩岸排除在自由貿易港區之外,想要招商,並不容易。 假如兩岸沒有開放直航,就目前的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所設置的自由貿易港區,是否能有效吸引廠商進駐? 此外,該條例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自由港區事業,僱用勞工總人數中,應僱用百分之五具有原住民身分者。」廠商是否會因為高比例規定僱用原住民勞工的員額,因而影響進駐意願或多次達不到規定而受罰? * 主席:請王委員雪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王委員雪峯","主席","游院長錫堃","何副主任委員美玥","郭副主任委員吉仁","余部長政憲","陳署長建仁"]} ``` * 王委員雪峯:(十六時三十分)主席、行政院游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游院長辛苦了!行政院長是日理萬機、責任重大,不過也是身在公門好修行。目前台灣已經邁入高齡化社會,所以本席今天將針對相關的醫療、照顧與服務產業等就教於游院長,院長任內曾經由內政部,提出鼓勵婦女的生育政策,例如,婦女在生育第三胎時,可以獲得一至二萬元的補助;不過歐洲國家在這方面的福利比較好,雖然他們的納稅額也比較高,但是他山之石可以借鏡,我們將來也應朝這個方向來努力。 本席在多年前,就從經建會有關人口計畫的報告中,看出這項隱憂,婦女同胞的生育率之所以一直往下降,是因為有就學或就業方面的考量,但是我們只用幾萬元,作為鼓勵婦女生育的誘因,這個金額似乎又太低,雖然補助會牽涉到財政問題,這個本席可以理解,但是可以援引相關法條,訂出一個中長期的規劃。在兩性工作平等法中就有提及,職業婦女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發放之津貼應以法律訂之。這部分原本應該在去年九月就送到立法院,但是不知是何原因,一直受到耽擱,既然兩性工作平等法已經通過,其中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育兒津貼辦法,何時才會送到立法院,其辦法內容如何? * 主席:請行政院游院長答復。 * 游院長錫堃:(十六時三十三分)主席、王委員。我對王委員非常關心社會福利之事至表敬佩,由於生育率的降低,日後超過六十五歲老年人口的比率,將會越來越高,在此情況下,如果不提高生育率,人口就可能呈現負成長,雖然這個問題在兩年前已經發現,但是經建會目前還在規劃中,因此還沒有具體的法案,有關這方面的詳細內容,容我請經建會何副主委向委員報告。 * 何副主任委員美玥:主席、各位委員。由於人口的老化,所以我們將來會鼓勵多生育,但是鼓勵生育,並非只有生育補貼,就可以解決問題,可能還需要與幼兒托育、婦女工作環境以及部分工時等一起配合辦理。 * 王委員雪峯:這個本席瞭解。 * 何副主任委員美玥:所以我們不希望只提出一個措施,而是希望將整個案子全部完成後再提出來。 * 王委員雪峯:這個研究方案已經研究了很多年,本席也看過很多相關的報告,在兩性工作平等法中,有賦予職業婦女一些相當於法律的強制要求,例如該法第十六條規定,職業婦女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發放,另以法律訂之。你們必須將這個部分送到立法院,我們才有辦法審查,請問游院長,這部分何時可以送來? * 游院長錫堃:主席、王委員。嬰兒的出生率大量降低,從八十一年至九十一年,每年大約減少十萬人,何副主委剛才亦針對這方面表示,經建會已在研議相關的配套。至於兩性工作平等法的部分,待會可以請勞委會來做說明,不過,陳總統一直非常重視兩性工作的平權,我們會儘快將這個部分送來。 * 王委員雪峯:行政院與立法院都非常重視兩性的平權,我們在這方面都有共識,當初行政院也積極推動兩性工作平等法,本席亦提過一個法案,而且很多立委都很關心此事,在大家共同推動與多年的努力下,最後得以落實。對育兒津貼要另以法律訂之的部分,這方面雖然有財政的考量,但是我們應該有一個時間表,這是國家推動的重大政策,請問何時開始推動、何時會將草案送至立法院審議? * 郭副主任委員吉仁:主席、各位委員。由於這會牽涉到龐大的財政問題,所以目前仍在研擬中。 * 王委員雪峯:還無法確定何時完成? * 郭副主任委員吉仁:因為這個太複雜。 * 王委員雪峯:若依勞委會粗估,每年大約需要多少經費? * 郭副主任委員吉仁:還不知道。 * 王委員雪峯:經建會知道嗎? * 何副主任委員美玥:還沒有辦法確定。 * 王委員雪峯:大約需要多少? * 郭副主任委員吉仁:非常多。 * 王委員雪峯:至少要多少? * 郭副主任委員吉仁:還沒有弄出來。 * 王委員雪峯:大約什麼時候才會完成? * 郭副主任委員吉仁:目前在研擬中,可能還需要一段時間。 * 王委員雪峯:有時間表嗎? * 郭副主任委員吉仁:現在還沒有時間表,不過我們會儘快,如果有粗估的資料時,再向委員報告。 * 王委員雪峯:其實這等於是俗稱的奶粉錢。本席記得,游院長當初也是台灣人權促進會的重要成立者之一,而婦女人權、醫療人權、社福人權等,都是社會人權的重要指標。我們的政治人權在過去幾年,已獲得相當大的進展,而社會人權方面,雖然你們也非常用心,但是還需要繼續加強。雖然我的目標,是希望將結婚後為了家庭而辭職的家庭主婦,也包括在全面發放津貼的範圍內,但是這部分目前還沒有法源,但是兩性工作平等法已經通過,職業婦女的部分已經於法有據,所以本席希望這個部分,能夠儘快推動。昨天是婦女節,我們往後是否應在這方面更為加強,時間表也應該儘快提出來。 * 游院長錫堃:主席、王委員。很抱歉,今天委員要的資料,我們沒有辦法答復,但是我會請勞委會將資料整理出來,先以書面向委員答復,並在六月底前,將研究結論再次向委員報告。 * 王委員雪峯:謝謝游院長,你果然是非常有魄力的行政首長,也瞭解職業婦女「蠟燭兩頭燒」的辛勞,本席對於你的回答感到滿意。 再者,據本席所知,行政院正積極推動老人照顧產業,且於九十一年元月三日通過「照顧服務福利及產業發展方案」。本席認為,照顧服務產業與觀光產業一樣,就業門檻都很低,以現今台灣為科技之島,即使政府提供中高年齡失業者第二專長的訓練,中高年齡失業者都比不上以科技資訊為第一專長的年輕人,由此可見,大部分的就業機會都給了年輕人。 目前觀光服務業已經列為國家級產業,因為觀光服務業的就業門檻低,它可以彌補許多結構性失業的部分,政府能否將照顧服務產業提升至國家產業的層級?據本席所知,觀光服務業是由經建會負責主導與規劃,並結合內政部、衛生署、勞委會及其他相關單位,你們能否將照顧服務產業提升為國家級產業?舉例而言,日本高齡化社會的情況比我國更嚴重,所以日本非常重視老人照顧服務產業,他們投入眾多人力從事老人醫學研究,也成立國家老人醫學中心,每年創造的相關產值真是無可限量,而台灣醫學與護理的水準也緊追日本,我國在這方面的人力資源沒有問題,因此本席希望行政院能夠做出政策性的宣示,將老人照顧服務產業提升至國家產業的位階。院長對此有何看法? * 游院長錫堃:主席、王委員。誠如王委員所言,老人照顧服務產業對國家很重要,它不但可以提供老人照顧,也可以提高國民就業率,所以這是國家非常重要的政策之一。方才何副主委向我報告,經建會已經開會進行整合,剛好昨天他們已經做出部分的結論。此一問題,能否請經建會何副主委說明? * 王委員雪峯:好的,請經建會何副主委說明。 * 何副主任委員美玥:主席、王委員。昨天本委員會通過「服務業發展綱領與行動方案」,在此項方案中是選擇十二項服務業做為未來發展的重要產業,醫療照護產業正是其中之一,事實上,老人照護是「服務業發展綱領與行動方案」最重要的一部分,因為經建會一直在推動醫療照護產業,主要是由四、五十歲的人去照護六、七十歲的長者。 * 王委員雪峯:對,我們可以讓中年人照顧真正需要照護的老人。 * 何副主任委員美玥:事實上,這部分也獲得業者非常好的迴響。譬如:王永慶先生正在推動養生社區,就是讓中年人照顧年長者。本委員會將醫療照護產業列入十二項重要的服務業之內,昨天此方案在本委員會通過之後,我們會將方案送至行政院核定,未來將由行政院負責整體性的推動,本委員會將負責整合相關機構,以協助大家解決推動時所需經費與所面臨的困難。 * 王委員雪峯:本席看過經建會所提出的方案,你們主要是鼓勵民間企業參與是項機制,未來將採用多元化的照顧方向,即從機構照顧、社區照顧到居家照護,你們所規劃的方向是希望未來能夠做到居家與社區照護為七成;機構照護為三成。本席認為,你們的執行方向是對的,因為日本是居家與社區照護為八成;機構照護為二成。以日本經驗而言,日本的老人不太喜歡住在安養院,他還是喜歡住在家中,即使他們因年邁而有行動不便,甚至是輕度失能,他們還是希望住在家裡,這點與我國的文化較為接近。 另外,據本席手中的資料顯示,目前我國慢性病院的病床約有四萬至五萬床,但實際願意住慢性病院的老人只有三、四萬名,由此可見,我國現今慢性病床的情況是供給大於需求,主要是因為慢性病院的服務品質參差不齊,政府未來應加強考核相關機構,如此可獎勵良好的慢性病院繼續執業,也可以淘汰不良的慢性病院。但是,由於國人的心態大多不願意住在安養中心,這點我們可以將心比心為他們設想,可能未來本席或游院長年邁之後也會希望住在家裡,而且,政府政策是推動三代同堂,內政部所提出的試辦計畫也有擴及非中、低收入戶的居家服務補助。請問院長,內政部所提出的試辦計畫每年需要花費多少錢? * 主席:請內政部余部長答復。 * 余部長政憲:主席、王委員。王委員所垂詢居家服務的問題,事實上,本部已經將居家服務的範圍擴及至一般戶,最近我們培訓一萬零七百名居家照顧員,目前本部已培訓六千六百名照顧服務員,我們在實施上是要求地方政府成立專案小組,即由地方副縣長負責推廣相關業務,直到目前為止,各地方首長重視此項專案的程度不一,雖然中央也在極力推動,並予以補助經費,然而,這方面仍然有待我們繼續加強與努力。 * 王委員雪峯:中央每年補助全國各縣市多少的經費? * 余部長政憲:相關經費是採用對等補助的方式,我們將視地方的補助經費,中央再予以補助。 * 王委員雪峯:對於執行不力的縣市,內政部能否加強督導? * 余部長政憲:目前社會司每年均有進行評鑑,由於我國人口老化情形非常的嚴重,所以我們希望各縣市政府特別關心與照顧老年人,這也列為社會司優先推動的重點,我們已經去函要求各縣市首長特別重視老人照顧,而且,我們也希望老人照顧能有更多的誘因,相關業務正由胡政務委員勝正負責整合。 * 王委員雪峯:余部長所指的「誘因」包括哪些? * 余部長政憲:在照顧時數上本部有補貼,但由於有部分經費需要家屬自行負擔,所以有許多家屬寧願花費一萬五千多元僱請外籍幫傭,而且外傭除了照顧老人之外,還可以幫忙做很多家事。目前相關業務的推展工作是由胡政務委員勝正負責整合。 * 王委員雪峯:本席建議,請余部長上網公布推行不利縣市的名單,或是將名單提供給新聞媒體,讓各縣市的民眾可以進行比較。 另外,本席在相關委員會曾經質詢很多次,因為外籍幫傭的薪水比較低,導致許多人基於經濟的考量而請不起本國看護,政府應當儘量補助家屬經費上的差額,如此才能增加僱主僱用本國看護的誘因。本席針對此一問題提出質詢將近一年多,而院長和勞委會也都從善如流,在幾個月前宣布了這項政策,但這方面的補助只限於符合巴氏量表標準的家庭,而我們知道,通常只有家中有近乎植物人的家庭才可能符合標準,僱用外籍看護工。據本席所知,僱用本國看護工每月平均必須花費五至六萬元,而僱用外籍看護工頂多只需兩萬元左右,所以目前政府是以補助最低薪資的作法來縮短兩者間的差距。在此本席有一項建議,希望院長能夠給本席一個政策性的承諾,目前政府這樣的作法是希望提高本國看護工的就業機會,在這種情況下,本席建議將僱用本國看護工的標準降低,也就是說,僱用本國看護工時不一定非得符合巴氏量表的嚴格標準,因為那可能只有家中有近乎植物人的家庭才可能符合標準,但我們想想看,一個雙薪家庭只要家中有中度的失能老人,就有僱用看護工的需求,所以本席認為應該對那些符合比巴氏量表標準還低的家庭,開放讓他們僱用本國看護工,如此一來,給僱主的誘因就會增加許多,不知游院長是否瞭解本席的用意? * 游院長錫堃:主席、王委員。事實上,政府原本就已經研究由政府補助,讓有需要的家庭僱用本國看護工,原來是打算補助一萬五千元,但後來變成補助一萬元,不過,一萬元的補助可能誘因不夠,所以胡勝正政委正在協調相關部會。原則上,我們一定要提供足夠的就業機會,尤其協助婦女二度就業非常重要,如果我們能夠對她們加以訓練,讓她們有就業機會,同時也能提供補助,讓需要照顧的人得到照顧,而且又不必用到外勞的話,那當然是很好的,目前我們正往這方面努力,至於要提供多少的誘因,現在胡勝正政委正在協調當中,本人也非常希望短期內能夠獲得定論。 * 王委員雪峯:本席認為這個問題應該從兩個方向思考:一是對於已經符合僱用看護工標準的家庭,當他們僱用本國看護工時,政府應該將補助金額提高到基本薪資一萬八千元。二是放寬標準,不一定非得限定唯有符合巴氏量表標準的家庭才能僱用看護工,也就是不能限定只能讓那些家中有近乎植物人的家庭才能僱用看護工,我們應該讓那些家中有中度失能老人的家庭就可以僱用看護工,如此一來,誘因就非常的大,有需要的家庭在更多的誘因下,就可以僱用本國看護工,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本席非常希望游院長能夠注意這方面的問題。 另外,有關居家服務的部分,本席認為一直採取補助的方式也不是辦法,雖然目前內政部已經將居家服務擴大到非中低收入戶,但在財政考量下,這可能還只是杯水車薪,據本席所知,針對中重度失能者每月政府最多也只能全額補助十六小時而已。基本上,政府應該要給人民最好的福利,但往往都因為財政上的問題而無法做到。記得本席十年前到日本考察時,就發現他們已經在推動居家服務的計畫,這是一項龐大的產業,在這項產業創造起來之後,為了提升服務品質,就必須投入更多的專業人力,所以終究還是得由社會保險來作長期因應。如果本席沒有記錯的話,日本在近兩、三年已經通過了長期居家戒護的社會保險制度,就財政的考量來講,這才是可長可久的制度,就像全民健保一樣,如果今天不推動全民健保的話,縱使政府有再多的錢,也不可能提供免費的醫療,唯有推動長期居家照顧的社會保險制度,才能讓這項制度可長可久,也才能聘請更多的專業人士投入這項行業,提升居家服務照顧產業的素質。雖然行政院提到勞委會要給予相關人士教育訓練,同時要通過居家照顧技術士的證照制度,這些固然很好,但本席認為這項制度的迫切性不下於國民年金,長期居家照顧的社會保險制度是一項可長可久的制度,不知政府是不是可以考慮進行研議,並加以推動? * 何副主任委員美玥:以社會保險制度來因應長期居家照顧的需求,這當然是一個方式,但是這種社會保險制度的設計並不是那麼容易,因為將來支付的部分到底是要支付差額,還是必須支付全額的問題,可能都還必須再作思考。 * 王委員雪峯:這部分當然不是那麼容易,但我們還是必須努力。本席建議參考日本的制度,事實上,他們也是研究了很多年,最後還是排除萬難加以推動。雖然內政部已經作了那麼多努力,但在財政有限的情況下,也只能提供杯水車薪的補助,讓中重度失能者每月獲得全額補助十六小時而已。我們知道,社會保險制度就是讓有錢的人多繳一點保險費,將來他們就可以獲得良好的照顧,本席認為除了國民年金必須及早開辦之外,政府也應該儘速推動長期居家照顧的社會保險制度,並將照護產業列為國家中長期財務規劃的方向,請問游院長對此有何看法? * 游院長錫堃:主席、王委員。方才王委員提出了許多建議,本人會請內政部與經建會共同討論,在討論這些案子時,也會請他們派人與王委員連繫,屆時希望王委員能夠多多提供寶貴的意見。 至於中長期的財務規劃方面,新政府上任之後,便有一項中程計畫由研考會負責處理,我們知道,所有的中程計畫都必須有四年的規劃,看看到底需要多少資金,以及如何處理,這方面的問題我們會納入中程計畫之中。 * 王委員雪峯:最後本席想請教陳署長有關二手菸害的問題,記得在委員會審查菸害防治法時,本席也曾詢問陳署長,目前並未規定在孕婦、兒童、嬰兒面前吸菸,必須給予行政上的處罰,不知是不是可以賦予行政機關這樣的公權力,制止吸菸者在孕婦、兒童、嬰兒面前吸菸,將來修法時是不是可以朝這方面來努力? * 陳署長建仁:主席、委員。在上一次的委員會,委員已經有作如此的指示,我們現在也正在研議這個構想,畢竟這是在建立無菸環境中很重要的一環。 * 王委員雪峯:謝謝。 * 主席:今日排定政黨質詢的委員均已質詢完畢,謝謝游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列席備詢。現作以下決定:「下次會議繼續進行個人質詢」,散會。 * 散會(十七時一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