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會紀錄 院 會紀錄 立法院第6屆第2會期第8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94年10月28日(星期五)上午10時7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王院長金平 ```json { "ad": 6, "session": 2, "sitting": 8, "datetime": "2005-10-28T10:00:00.000Z", "speaker": "王院長金平" } ``` 主席: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1. 宣讀本院第6屆第2會期第7次會議議事錄。(全文見本期院會議事錄) 主席:報告院會,議事錄已經宣讀完畢,沒有任何書面資料表示異議,因此議事錄確定。 繼續報告。 2. 本院委員鄭國忠等52人擬具「強制執行法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 本院委員林滄敏等31人擬具「關稅法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4. 本院委員林淑芬等34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5. 本院委員陳朝龍等44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6. 本院委員林耘生等36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7. 本院委員黃偉哲等43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8. 本院委員朱鳳芝等32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9. 本院委員呂學樟等39人擬具「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0. 本院委員邱毅等33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1. 本院委員蕭美琴等35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2. 本院委員陳根德等35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6屆第2會期第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辦理。 13. 本院委員蔡錦隆等32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6屆第2會期第6、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14.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38人擬具「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科技及資訊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5.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43人擬具「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6. 本院委員廖婉汝等32人擬具「漁會法第二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7. 本院委員黃偉哲等43人擬具「漁會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8. 本院委員廖婉汝等44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六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9. 本院委員李全教等35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20. 本院委員黃偉哲等43人擬具「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21. 本院委員黃偉哲等43人擬具「公務人員考績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22. 本院委員黃偉哲等43人擬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十八條及第二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23. 本院委員黃偉哲等43人擬具「公務人員協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24. 本院委員黃偉哲等43人擬具「農會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25. 本院委員白添枝等36人擬具「農會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6屆第2會期第5、6、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26. 本院委員黃偉哲等43人擬具「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經濟及能源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27. 本院委員黃偉哲等43人擬具「國籍法第十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28. 本院委員黃偉哲等43人擬具「宣誓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29. 本院委員黃偉哲等43人擬具「印信條例第三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0. 本院委員黃偉哲等43人擬具「公文程式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1. 本院委員黃偉哲等43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2. 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6屆第2會期第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33. 本院委員黃偉哲等43人擬具「監察院組織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4. 本院委員黃偉哲等43人擬具「司法院組織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司法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5. 本院委員黃偉哲等43人擬具「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6. 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青年教育津貼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7. 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教師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8. 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9. 本院委員何智輝等34人擬具「法院組織法增訂第五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司法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40. 本院委員李復興等37人擬具「能源管理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41. 本院委員蔡錦隆等35人擬具「能源管理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6屆第2會期第6、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審查。) 主席:蔡委員啟芳等16位委員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42. 本院委員藍美津等50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審查。 主席:親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43. 本院委員郭玟成等55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審查。 主席:親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44. 本院台聯黨團擬具「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45. 本院委員吳成典等40人擬具「八二三戰役參戰榮民晚年生活照顧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6屆第2會期第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46.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47人擬具「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6屆第2會期第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47. 本院委員林建榮等41人擬具「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6屆第2會期第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48. 本院委員陳根德等38人擬具「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6屆第2會期第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49. 本院委員何智輝等32人擬具「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6屆第2會期第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50. 本院委員朱鳳芝等35人擬具「中華民國前雲南人民反共志願軍補發薪餉處理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6屆第2會期第5、6、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51. 本院親民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擬具「國營事業管理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6屆第2會期第5、6、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52. 本院委員趙良燕等63人擬具「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增訂第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6屆第2會期第6、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53. 本院委員謝國樑等46人擬具「公務員懲戒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6屆第2會期第6、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54. 行政院函請審議廢止「促進醫療服務業發展條例」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審查。 主席:親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55. 行政院函請審議「不動產證券化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內政及民族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親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56. 行政院函請審議「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審查。 主席:親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57. 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土測繪法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58. 行政院函請審議「勞工保險局組織條例增訂第二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親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59. (密)行政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與瓜地馬拉共和國自由貿易協定」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僑務、經濟及能源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親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60. 行政院函請審議「所得稅法第十四條、第三十三條及第一百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61. 行政院函請本院同意延長「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施行期限至中華民國95年12月31日止,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親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62. 考試院函請審議「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63. 考試院函請審議「高等考試法官檢察官律師考試條例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司法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64. 國防部函,為修正「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第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65.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財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66.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94年度第2季補助社會團體、人民團體、財團法人及個人之補助經費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 67.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送該會勞工保險局94年度第2季止預算執行情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 68. 行政院衛生署函,為廢止「助產士業務廣告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69. 內政部函,為修正「內政部營建署重機械工程隊暫行編制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內政及民族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70. 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函,為修正「九二一震災臨時住宅拆遷辦法」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審查。 71.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票券金融公司投資債券管理辦法」名稱修正為「票券金融公司投資債券及股權商品管理辦法」,並修正全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親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財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72. 經濟部函送該部標準檢驗局委託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以Taiwan Accreditation Foundation(TAF)名稱重新簽署國際實驗室認證聯盟相互承認辦法(ILACMRA),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外交及僑務兩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及能源、外交及僑務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及能源、外交及僑務兩委員會審查。 73. 經濟部函送該部標準檢驗局委託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代表我國重新簽署亞太實驗室認證聯盟相互承認辦法(APLACMRA),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外交及僑務兩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及能源、外交及僑務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及能源、外交及僑務兩委員會審查。 74. 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行政院衛生署辦事細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75.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銀行業暨保險業辦理消費者信用交易廣告應揭示總費用範圍及年百分率計算方式標準」,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財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76. 行政院函,為第1屆任務型國民大會代表集會期間所需經費1億1,666萬6,000元,前動支9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支應,並由該院於94年5月5日以院授主忠二字第0940003120號函送本院備查,茲依實際執行結果,註銷5,500萬元,爰請修正動支數為6,166萬6,000元,並檢送修正後之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77.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送「華山創意文化園區場地使用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78. 行政院新聞局函送「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79. 行政院新聞局函送「申請許可設立調頻廣播電臺審查費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80. 蒙藏委員會函送該會94年度第2季補助社會(人民)團體、財團法人及個人補助經費之相關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81.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農業金融機構辦理信用交易應揭示之總費用範圍及年百分率計算標準」,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財政兩委員會。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及能源、財政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及能源、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82.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辦理金融重建基金賠付中興銀行未納入標售範圍之金融同業存款本息事宜,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財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83. 行政院函,為內政部警政署及該署刑事警察局辦理「全民拼治安行動方案」工作,所需經費1億9,037萬2,000元,動支9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及親民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 84.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送該會主管財團法人光電科技工業協進會最近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科技及資訊、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及親民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科技及資訊、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科技及資訊、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 85. 行政院衛生署函送「食品中多氯聯苯限量標準」,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86. 教育部函,為修正「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87. 法務部函送「政府各部門投資或經營之其他事業及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最近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內含財團法人福建更生保護會及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及親民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司法、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司法、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 88.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交通部函,為「保險業申請經營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審查辦法」名稱修正為「保險業經營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管理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交通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89. 交通部函送該部94年7月份「高雄捷運施工監督情形及改善成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交通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90. 司法院函,為修正「民事閱卷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91. 行政院新聞局函送該局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影事業發展基金會、國家電影資料館、中華民國關懷演藝人員基金會及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95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 92. 經濟部函,為修正「原產地證明書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93.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該會轉投資事業及捐助之財團法人,94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國防、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國防、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國防、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 94.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票券金融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95. 教育部函,為廢止「推行家庭教育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96.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該會94年度截至6月底「公款補助團體私人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 97.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部分規定,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98. 國防部函,為修正「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演習民力徵用實施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99. 國防部函,為修正「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國防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00. 行政院衛生署函送該署主管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醫藥品查驗中心、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之92年度至94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審查。 101. 財政部函,為修正「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第十條及第十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財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102.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送該會捐助之財團法人95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03. 行政院函,為修正「國立成功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04.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送該會94年上半年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業務執行情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05. 教育部函,為修正「教育部承受隨業務移撥之省級公務人員暫行編制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06.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排放廢(污)水緊急應變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07.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信用合作社社員代表理事監事經理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及選聘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08. 經濟部函送該部所屬台糖公司轉投資事業截至94年6月盈虧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及親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 109. 財政部函,為修正「免稅商店設置管理辦法」第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10.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辦理金融相關外匯業務負面表列規定」,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11. 司法院函送該院主管「政府各部門投資或經營之其他事業及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最近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司法、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司法、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 112. 經濟部函送「租賃業辦理消費者融資租賃業務廣告應揭示總費用範圍及年百分率計算方式標準」,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13. 行政院新聞局函,為修正「行政院新聞局電影業務行政規費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14. 經濟部函送該部主管95年度重大新興計畫「服務業研究發展輔導」等7項計畫書,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及親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 115. 法務部函,為廢止「檢察機關偵辦性侵害犯罪案件處理準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16. 教育部函送該部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其最近年度(92至94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17. 行政院函,為國防部油料採購預算不敷7億5,000萬元,動支9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國防、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國防、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 118.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送「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及其設施安全管理規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科技及資訊委員會。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科技及資訊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科技及資訊委員會審查。 119.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20. 經濟部函送該部主管之政府各部門投資或經營之其他事業及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21. 內政部函,為修正「大陸地區人民按捺指紋及建檔管理辦法」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22. 內政部、經濟部函,為修正「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十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經濟及能源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23.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票券金融公司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及親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財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12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第三條、第八條之一及第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審查。 125. 教育部函送該部94年度預算經報告並同意後始得動支案,附帶決議8項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 126. 國防部函送95年度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勘誤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預算及決算委員會與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併案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27. 本院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考試院、行政院函為修正「公教人員退休金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發給辦法」第三條條文一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128. 本院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送修正「軍人保險條例施行細則」案及會同預算及決算委員會審查行政院函送修正「國軍官兵購置住宅貸款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二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129. 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函送「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及「教育部函送「專科學校設立標準」等2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130. 本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報告審查中華民國開業醫師協會等請儘速修正健保法第三十一條違憲之醫藥分業剝奪「醫師調劑工作權」法條,以回復醫師調劑權,另「落實轉診制度」,取消大小院所不公平給付並維持「全民健保公辦公營」,而防止財團利益壟斷,嚴重毀損醫療體制,傷醫害民一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131. 本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報告審查中華民國開業醫師協會為健保對大小醫院不公平的規定,而影響病患就醫權益,特提出修法版本,請支持一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132. 本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報告審查彰化縣西藥商業同業公會為檢送該會暨該會聘請藥師或藥劑生之藥品販賣業者225名之陳情函,為請求修正「藥事法」第一百零四條、第十五條條文一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133. 本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報告審查余政憲等建請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二十七條,由中央補助農、漁民及低收戶健保費,在未修法前,請全額補助是類健保費用,以紓解縣市財政困境一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134. 本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報告審查台北市醫師公會理事長吳坤光等為請在現階段藥局之管理尚未上軌道之時,勿實施醫藥分業及合理調整勞保甲乙丙表給付,並儘速成立衛生福利部一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135. 本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報告審查臺灣省電影戲劇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為「營業衛生管理法草案」提修正意見一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136.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啟芳等提案為針對目前國內旅行社帶團出國旅遊,建請本國領隊、導遊應手拿中華民國國旗,旗面加印「REPUBLIC OF CHINA.TAIWAN」以及旅行社名稱,並且每日發放新臺幣1000元茶水費作為該團為國宣傳之獎勵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37. 行政院函送曹委員爾忠等提案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操弄小三通適用對象,違背貴院立法精神,建請該會在三個月內,完成擴大小三通的相關法令修正並發布施行,取消所有違背母法「離島建設條例」第十八條條文及立法精神之行政措施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38.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明憲等提案為針對近年來,為防止各類「假結婚」來台,實施「面談機制」,然而少數面試官員面試問題過於私密,恐有侵犯人權之虞,另犯罪集團長期訓練應答技巧,面試官員面談問題更荒謬,反而讓正常結婚的民眾,無法順利通過面談,建請重新檢討修正該面談機制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39.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明憲等提案為國人近來因為憂鬱症自殺之人數增加快速,建議儘速成立憂鬱症關懷網路,並宣導正確就醫觀念,避免不幸事件再次發生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主席:報告事項已全部處理完畢,現在進行質詢事項。 ## 質詢事項 ### 行政院答復部分 1.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昆澤就我國潛艦服役年久,一旦出現意外事故,以我海軍現有救援機制與裝備是否能自行於第一時間成功搶救艇中官兵生命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 行政院函送紀委員國棟就針對桃園中正國際機場跑道品質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復興就針對我國空軍戰機在向外採購後,即停止相關研發工作,相關研發人員在沒有工作下紛紛出走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鴻鈞就台灣各地區老舊房舍拆遷重建等工程,希望有關單位能夠加速進行,以解決公共安全、市容及景觀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昆澤就針對臺鐵屢屢發生因無障礙空間與設施不足,導致身心障礙旅客受困車廂與行動不便之情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昆澤就針對我國93年出國人次高達七百八十萬,民用航空局可善加利用此一民間自費考察國外航站設施之免費資訊,在其網站即將全面更新之際,於使用者的互動設計上,應更有效地吸收民眾建言、反映旅客意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塗發就日前千面人向花王公司,恐嚇要求交付一百萬元,否則要在其暢銷產品「蜜妮卸妝凝露」下毒,以及警方最近破獲因房貸壓力扮演千面人向維他露食品公司恐嚇勒索的案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其昌就針對西濱快速道路大安段,工程設計錯誤,導致迄今車禍頻傳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耘生就全國各機關加強宣導舉手之勞之環保措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耘生就校園內生命教育與學生心理輔導工作,仍有加強與改善的空間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耘生就民進黨政府必須以鐵腕手段,強力整頓治安,把台灣建立成一個高度安全的社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2.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寬平就「中俄首次聯合軍事演習」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3.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鎮楠就依法處理台灣水果外銷經大陸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4.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鎮楠就台灣水果銷往大陸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5.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鎮楠就高雄壽山臺灣獼猴感染猿猴B病毒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6.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鎮楠就「無菸軍隊計畫」,建請有關單位澈底執行相關政策,別讓政策流於形式,建立我國國軍之健康形象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7.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鎮楠就針對海棠颱風帶來豪大雨,造成屏東楓港大橋斷橋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8.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鎮楠就針對軍隊又爆發軍官洩密案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9.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鎮楠就海棠颱風過境後蔬菜價格飆漲之因應對策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0. 行政院函送莊委員和子就針對日前海棠颱風帶來豪雨沖刷下,沖斷了屏東連通台東及恆春唯一要道楓港橋,引發全台對危橋的重視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1. 行政院函送莊委員和子就要求整合成立「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專責研究大眾運輸系統之管理與風險改善,增加危機應變處理能力,以有效提昇運輸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2.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寬平就要求政府與國防部謹慎研究此次中俄軍演的真實用意、過程、武器設備、軍演項目,並切實針對影響我國防與軍備闕漏之處,加強補實,並公布相關中俄軍演資訊以正人心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3.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坪林交流道管制措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4. 行政院函送紀委員國棟就清泉崗空軍基地加設民航機場造成機場附近噪音愈趨嚴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5.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檢討高耗能產業戴奧辛污染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6.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推動高耗能工業課稅與二氧化碳減量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7. 行政院函送顏委員文章就我國海權與護漁政策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8.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世堅就稅制改革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9. 行政院函送吳委員志揚就護漁工作及臺日漁業協商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0.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朝容就彰化縣線西鄉蛋鴨場遭受不明原因之戴奧辛污染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1.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我國海權與護漁政策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2.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開放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3.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開放兩岸三通及產業經濟發展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4.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建構兩岸共同市場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5.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臺灣農產品外銷中國大陸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6.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鴻鈞就「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綱要計畫」及養殖業超抽地下水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7.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其昌就加強取締暑期青少年吸毒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8.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鴻鈞就天災造成菜價大幅上漲及農業損失嚴重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9.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昆澤就緊急勤務救護車警鳴器噪音管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0. 行政院函送楊委員麗環就桃園地區因颱風造成水患,衍生缺水、供水調配、濫墾、盜伐、水土保持、遷村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1. 行政院函送吳委員成典就金門地區農漁產品銷售限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2.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幸男就兩岸貨運便捷化、農產品登陸、大陸觀光客來臺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3.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幸男就國安報告及兩岸經貿發展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4.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幸男就中國經濟崛起及兩岸經貿互動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5.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防範鐵道遭破壞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6.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鎮楠就受刑人納入全民健保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7.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鎮楠就保障學生暑期工讀之權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8. 行政院函送楊委員麗環就電視節目廣告內有置入性行銷之營利行為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9.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顯耀就水災災民之安置及防汛排洪工程之檢討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0. 行政院函送洪委員玉欽就解決水患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1.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鴻鈞就國土規劃、國土復育及農業政策規劃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2.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幸男就兩岸經貿政策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3.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幸男就國內貧富差距擴大與兩岸關係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4.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幸男就中國計畫併購美國優尼科石油公司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5.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幸男就兩岸經貿發展之「有效管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6.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幸男就產業西進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7.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幸男就兩岸經貿政策之「有效管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8.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幸男就兩岸經貿政策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9.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兩岸經貿政策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0. 行政院函送羅委員世雄就中油公司高雄煉油廠廠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1. 行政院函送謝委員明源就不肖藥品業者利用國內有限頻道播放不實藥品廣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2.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淑慧就近來媒體報導藝人不結婚生子之八卦新聞,帶給社會負面影響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3. 行政院函送吳委員成典就金門縣議會提案撤離中央派駐金門之單位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4.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鎮楠就六福村主題遊樂園發生棕熊攻擊人事件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5.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鎮楠就彰化縣線西鄉鴨蛋疑似遭戴奧辛污染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6. 行政院函送莊委員和子就爭取國際會展來臺舉辦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7.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寬平就高雄捷運外勞集體抗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8.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蘇澳籍漁船「載億漁1號」因機件故障在臺日爭端海域內遭日本無理拘捕並判罰,政府應主動協助彌補船主損失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9.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非法越界捕魚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0.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政府規劃補助經費為漁民裝設衛星定位系統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1. 行政院函送楊委員麗環就有機飲食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2.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建立商品履歷制度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3.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耘生就遏止職棒簽賭歪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4.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朝龍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重大風紀弊端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5.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其昌就偵辦「禿鷹集團」涉及不法一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6.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幸男就憲政改造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7.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二代健保修法草案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8. 行政院函送邱委員毅就高所得者繳交低健保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9.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二代健保修法草案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0.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志彬就人工生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1.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繼行政院會通過加速推動都市更新方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2. 行政院函送邱委員毅就針對台中縣沙鹿鎮王姓少年遭綁架撕票案,肉票王姓少年母親於接到綁匪勒贖電話後即向派出所報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3. 行政院函送洪委員奇昌就針對台灣投資衰退,民間投資不振及出超銳減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4. 行政院函送洪委員奇昌就我國今年經濟成長率不如預期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5.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今年下半年景氣是否復甦及加稅政策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6. 行政院函送莊委員和子就健保轉診及部份負擔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7.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健保轉診及部份負擔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8. 行政院函送杜委員文卿就台灣地區因各種因素影響,形成不婚族與少子化雙峰現象,並逐漸邁入高齡化社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9.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鴻鈞就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及目前教育現象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0. 行政院函送吳委員志揚就師資培育多元化政策及目前教育現象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1.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鎮楠就目前教育現象與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2. 行政院函送盧委員博基就健保轉診及部份負擔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3. 行政院函送邱委員毅就健保轉診及部份負擔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4.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幸男就健保轉診及部份負擔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5.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鎮楠就健保轉診及部份負擔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6. 行政院函送楊委員麗環就健保轉診及部份負擔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7.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鎮楠就健保轉診及部份負擔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8.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鎮楠就愛滋病防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9. 行政院函送楊委員麗環就健保調整門診部分負擔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0.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8年800億治水預算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1. 本院高委員思博,有鑑於桶裝瓦斯業者擬調漲費率,消費者物價指數不斷上升,影響民生至鉅,建請行政院徹查嚴防瓦斯業者違法壟斷變相漲價,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 本院高委員思博,鑑於台南市衛生局日前針對全市十五家地區級醫院進行感染管制查核,竟高達三分之二比例的醫院表現不佳,其中有六家地區醫院評分結果明顯偏低。為保障台南地區民眾就醫安全與健康,衛生主管機關應加強督考醫院感染管制工作,以維護民眾身體健康及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 本院王委員塗發,針對當今汽燃費的徵收採「隨車徵收」方式,每車每月之耗油量依:「每日平均行駛里程×30×每月平均每車使用效率×每車每公里耗油量」之公式計算,且其中每日平均行駛里程與每車每公里耗油量之假設皆有高估之嫌,不但不符合公平原則,對於稅收的徵收亦有高估的現象,宜將汽燃費之徵收方式由「隨車徵收」改為「隨油徵收」,始符合租稅公平原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民進黨自組黨以來,即具有自我批判的優良傳統,勇於反省檢討,因此能夠克服外在的挑戰,愈挫愈勇,以建黨十三年的政治幼齡便取得了政權。但最近民進黨政府似乎處於執政以來最艱困的局面。外有中國加緊統戰,軟硬兼施,咄咄逼人;內有泛藍抵制杯葛,為反對而反對,施政陷入空轉。再加上,邇來高捷等爭議事件頻傳,從政黨員涉入弊端之說繪聲繪影,民進黨的清廉形象大受打擊,改革志業亦蒙上陰影。本席認為,黨內青壯同志先後發出聲明,雖代表民進黨仍未喪失本身的自省能力,但本黨執政困境,多與龐大的行政官僚體系長期在一黨執政下累積的諸多問題有關,行政部門對此須有何具體有效的改進措施,乃行政部門當務之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我國近年經濟表現之不如韓國已是事實,前八月我國貿易對外出超僅十一點七億美元,較去年同期大減七十九%,股市亦反映此一事實,當亞股屢屢創新高之時,台股獨獨脫隊,表現有氣無力,敬陪末座。本席認為,我國經濟動力之頓失,反而落後韓國的主要而唯一因素,就是政府之產業西進政策,若政府真的無法從過去十五年之經驗得到教訓,一直放任甚至政策上促進西進,則什麼品牌、創新都將只是空談,我國經濟之起死回生亦必遙遙無期,台灣也會像被「不准出、只准進的大中華經濟圈魚籠」所捉捕的魚鱉一樣,只能等待人家的宰割,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我國當前處境困難,元首外交確實有其必要。泛藍和統媒的批評,每每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不過,也應該體認到,元首外交雖不無實質意義,但更為重要的是沒有鎂光燈的日常外交政策,如何利用國際有利情勢鞏固台灣主權,才是攸關國家安全的戰略要害,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陳總統二十二日在瓜地馬拉表示,為協助中美洲友邦發展,台灣將提出二億五千萬美元的「榮邦專案」。主要內容是政府為降低台商投資成本,將提供最多49%資金與台商合資,共同進軍中美洲。本席認為這是值得全民予以支持的偉大計畫,不但可讓台商佈局全球,避免過度投資中國,進而開拓北美市場,協助中美洲友邦發展經濟,提高就業機會,是可創造台灣與友邦雙贏的經濟外交政策。由於不久前(本年七月二十八日)美國國會通過了中美洲自由貿易區協定(CAFTA),美洲自由貿易協定亦可望相繼成立,整個中、北美地區已出現龐大商機,如果當局能適時把握這波美洲經貿整合契機,或許可以協助台灣掙脫「向中傾斜」的錯誤且無限危險的經濟發展路線,加速產業的升級與轉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陳總統在國慶日講話及接見外賓時,宣示將以行政命令改革軍公教養老給付優惠利率問題。此一與金融、稅制、媒體、追討不當黨產及憲政改造同列政府六大改革的工作,擬以退休所得不超過原薪九成為上限,據此調整適用18%優惠利率的存款額度,進而改進退休所得替代率過高的不合理現象。本席支持這項宣示,並期盼執政當局以此為六大改革的具體開步,在改革的路上堅持前進,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國內政局紛擾不安,剛完成外交出擊返回國內的陳水扁總統,擬在十月十日的國慶演說中,宣示政府全力除弊、堅決改革的決心,以提振人民對政府的信心。本席認為改革除弊,可以讓台灣社會超越無謂的口水戰,去蕪存菁,完成體質的蛻變。這是當前台灣最重要的改造工程。除弊,政府必須發揮嚴懲不法的決心與魄力;改革,民進黨更要提出執政論述,向人民揭示一幅充滿光明希望的願景。在清楚而理想的改革除弊訴求下,民進黨才能擺脫執政困境,推動台灣的進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看來有越來越多的我國官員得了中國狂想症,將一切政策的成敗都寄託在我們的敵人─中國。本席認為,台灣正在被掏空,現在台灣需要的絕不是什麼「中心」,而是一套以投資台灣優先的「不被中國併吞的經濟發展策略」,這樣才符合全民的利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近來「股」、「匯」雙雙重挫,一群工商老闆對此發表了談話,認為「信心動搖是主要關鍵因素,信心問題又出在兩岸僵局,只要兩岸僵局打開,台股一定會上漲」,並呼籲趕快直航,越快對台灣越有利。問題是:當政府順從商人之言,「務實」地打開了僵局,快速地推動了直航,而台灣的股市仍然低迷,廠商仍然不根留台灣之時,他們會「務實」承認直航不利於台灣嗎?答案一定也是否定的,他們仍會如過去一樣硬拗,且還會進一步向政府及國人抱怨說:「因為台灣仍未務實地承認一國兩制,僵局仍未真正打開。」這才是台灣真正的隱憂,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2.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最近台灣股市很悶,正當韓、日、印等亞洲股市屢傳捷報之時,台灣卻一再跌跌不休。相較於南韓(32%)、印度(29%)、日本(14.5%)之漲幅,我國獨憔悴跌了3.48%。本席認為,資金外流、產業西遷是近年我國股市表現不佳之主要因素。所以,千言萬語,大家若真的希望股市能恢復真正長期的生氣,請不要被「兩岸僵局打開,股市就會漲」的迷咒所誤,也不要妄想直航可以救台,因為僵局之打開、兩岸直航都會加速台灣資金、人才與技術之西流,是飲鴆止渴的方法,長期言均會降低台灣股市之動能。經驗已告訴了我們,降低對中國之投資,減少對中國之依賴,提高台灣主體意識是提振台灣股市的不二法門,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據流行性病學的研究觀察,下一波流行性感冒全球大流行,早晚會發生,只是不知道何時會發生,發生時的病毒是已在人體流傳的傳統流感病毒,或是新型的禽流感病毒,無法預料,最壞的情況是禽流感全球大流行。我國可用於醫療照顧的經費一向不充裕,衛生署提早評估及預防措施,將相關經費使用於最需要的有效防治措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4.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台南縣三處魚塭養殖的石斑魚被檢出含有禁藥孔雀石綠,北門鄉漁民蔡舜麒為證實清白,擴大接受三機構複測,農委會才發現檢測標準值不一,其中七股水試所的標準比歐盟嚴苛十倍,造成不合格率偏高,因此將蔡舜麒的石斑魚解除管制。從這個烏龍事件可以看出國內相關單位缺乏整合,養殖漁民的權益深受影響,必須迅速檢討改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5.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繼越南、印尼、土耳其與羅馬尼亞先後傳出人類因禽流感致死案例,以及歐盟正式呼籲二十五個會員國加速儲備抗流感病毒藥「克流感」之後,禽流感對人類的威脅正與日俱增。由於目前威脅人類的H5N1型禽流感病毒的變異速度相當快,在勢如燎原的侵襲之下,做好防疫準備是避免禽流感肆虐的首務。例如:加強嚴密監控國外疫情;加強邊境管制與攔截;一旦國內爆發疫情,立採社區隔離措施;確保醫院體系不致崩潰等,才能免於重大災情的爆發,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16. 本院王委員昱婷,有鑑於禽流感恐將爆發大流行而引發民眾恐慌,但是政府之用藥儲備量與相關防疫措施卻尚未建置完備。為保障國家安全以及國人生命健康,政府應立即責成相關單位,因應禽流感來襲妥善做好防疫措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7. 本院王委員昱婷,有鑑於環境污染日益嚴重,污染案件層出不窮,而衝擊民眾日常生活及危及民眾生命健康。為保護人民生命安全與環境資源,使生態環境能永續發展,加強防治公害之責實屬刻不容緩。因此,針對行政院衛生署環境污染防制工作經費之使用狀況與徵收情形,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8. 本院林委員國慶,針對去年台灣男性有十六萬八千八百多人結婚,其中僅十二萬八千五百多人娶台灣新娘,高達四萬多人則娶外籍新娘。而其中有四分之一結婚的台灣男人娶的是「外籍新娘」。鑑於中國大陸、外籍新娘人數日漸增多,為避免衍生台灣社會問題,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9. 本院林委員國慶,針對中國配偶入境申請採面談機制,而當局實施大陸新娘入台的面談機制,原先是要用來打擊假結婚人蛇集團,卻因面談問題無奇不有,而拆散不少兩岸婚姻。面談機制的實施是有其必要性的,惟具體實施時,是否執行不當,恐有疑慮,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0. 本院林委員國慶,針對台灣各縣市收取規費標準不一,在民國九十一年通過規費法後,將規費的計算標準區分為「行政規費」和「使用規費」,其中行政規費徵收不合理,是行政機關普遍的問題,政府收取規費,立法後仍管理不當,任由各機關自行決定,形同具文,甚至還有挪用部分規費收入充作公務員福利者,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1. 本院林委員國慶,針對目前台灣上網人數已達920萬人,其中寬頻家戶達317萬戶,排名全球第4,在網路無國界的情形下,若稍疏於注意,將可能造成傷害自身名譽、財產、隱私等問題逐一浮現,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2. 本院丁委員守中,針就彰化縣伸港鄉又爆發毒鴨蛋事件,且地方和中央主管機關、中央不同主管機關之間,對於採樣檢測結果說法步調不一,影響所及,造成數千隻毒鴨、十數萬枚毒鴨蛋流入市面,危害民眾健康甚鉅。歸咎此因之一,實為環保署遲遲不公布戴奧辛整體管制標準,製造拖延公告發布之空間,本席要求環保署儘速公布戴奧辛整體管制標準,以使相關部門機關有所遵循,避免隱匿相關檢測數據之情事再度發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3. 本院丁委員守中,針就彰化縣伸港鄉又爆發毒鴨蛋事件,且主管機關依舊拖延公布實情,造成數千隻毒鴨、十數萬枚毒鴨蛋流入市面,危害民眾健康甚鉅,且不同主管部門說法不一,真相依舊隱晦不明,本席要求行政院加強部門橫向聯繫機制,不可互相推諉責任,儘速公布實際調查數據,並防止毒鴨、毒蛋進一步流入市面,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4. 本院丁委員守中,針就坪林緊急專用道是否開放為一般交流道事宜,交通部、環保署二部會政策一日三變、荒腔走板,民眾無所適從,嚴重打擊政府威信,本席要求環保署站在專業立場,莫再屈服於選舉壓力,甘為政治橡皮圖章,應提供真實數據予環評大會委員,限制坪林緊急專用道做為一般交流道使用,以保護翡翠水庫及大台北五百萬人飲用水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5. 本院黃委員昭順,對於行政院於94年9月底,緊急施壓要求財團法人航發會及中技社,限期挹注資金75億元,供台灣高鐵公司運用,暫時化解台灣高鐵公司集資危機,替該公司董事長殷琪個人解套。行政院此舉,實已公然觸犯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之圖利罪。本席要求法務部應即指示所屬檢察機關,就此主動偵辦涉及圖利罪嫌之相關官員,將其訴以應得之罪,以導正行政官員違法濫權之歪風,並維護司法獨立公正辦案之威信,特向行政院提出嚴正質詢。 26. 本院黃委員昭順,為近年來結核病死亡率一直高居不下,佔所有傳染病死亡人數的一半,更成為國人十大死因第十名,每年約新增一萬五千名肺結核患者。衛生署為監督患者長期定時服藥,過去使用就業基金編列服藥觀察員預算,確保病人定時服藥,但這筆經費在七月已經使用完畢,已經有兩個月肺結核服藥管制的空窗期,為能減少社會傳染,正確治療並持續追蹤病人到治療完成,呼籲行政院趕緊動用第二預備金做防治工作,以符合上萬名患者的需求,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7. 本院黃委員昭順,為解決延宕已久的紅毛港遷村問題,雖行政院撥款215.8億元進行相關遷村作業,但因行政院官僚殺人,仍引起紅毛港居民的強烈反彈。黃昭順表示,居民清晨排隊領等值現金補貼號碼牌的情景比「難民」還不如,政府施政猶如行政官僚苛刻殺人,造成民眾恐慌與不安,她強烈要求政府必須拿出誠意,擴大編列安置戶現金補貼的名額,並爭取安置配套方案所增加的預算,提供遷村多元配套安置方案及獎勵措施,以公平原則妥善處理紅毛港遷村補償事宜,與紅毛港居民積極溝通,讓居民的需求都能達到,儘早完成遷村造港,以達雙贏的局面,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8. 本院黃委員昭順,為行政院最近為了要逼立法院儘快審議「八年八百億元治水特別預算」,話愈說愈重,從沒有良心,希望解散國會,到思考國會存在價值。相對審計部的數據資料指出,上一年度從中央到地方合計有四千多億的公共建設嚴重缺乏經濟效益且浪費公帑,點出了問題的一個焦點,除了有會「要錢」的狠勁外,還得應有能「花錢」的本事與能耐才行,否則若是立法院放行了這八百億,到明年審計部所顯現的數據還是很難看。這幾年來政府提出的不少重大特別預算案,都是先緊扣重大事件,接著推出對仗工整的口號主張,再就是一筆龐大的特別預算送出來。而計畫內容大多簡略,沒有多少討論空間,倒是反對者莫不都被扣上各種帽子,造成特別預算常態化的現象。現行預算法第八十三條的規定:「有左列情事之一時,行政院得於年度總預算外,提出特別預算:一、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二、國家經濟重大變故。三、重大災變。四、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這項條文當中,最重要的兩個字,就是「得於」。這表示所列出的四種狀況,只是提出特別預算的必要條件,而非表示這四種政務,都必須提出特別預算。如今特別預算似乎已變成年年必提,原本應是例外,現在早成了常規。類如治水防洪的政策,以台灣地理與天候本就是常態的政務之一,既非三年五載可以確定收功,也不可能保證八年就一定奏效,既然事關重大,當然該周詳計畫謹慎評估,並編入每年的年度預算中逐步落實,讓每一分錢都花在刀口上。目前國家的財力困難,公債終究不能無限量濫發,特別預算畢竟是例外,不能推動政策全都仰賴特別預算,整個施政主軸還是應該回歸中央政府總預算上面,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9. 本院黃委員昭順,為財政部強推公股金融機構減半的作法,激起愈來愈多的反彈。在台新金控高價吃下彰化銀行特別股後推到市場拍賣的台企銀,原本想要乘勝追擊,卻在二次金改的目標時間壓力下操之過急,不僅引爆國內金融史上首次罷工,也未獲市場認同,二次金改顯然已遇上了強大亂流。台企銀工會發起國內金融史上首次大罷工只是個開端,被列為下一個民營化整併目標的中信局極有可能跟進罷工,銀行員工會全國聯合會更已展開發動十六家銀行工會「聯合罷工」的規劃,準備向政府提出暫緩二次金改的訴求。在此之前,已被台新金高價吃下近四分之一股權的彰銀,工會則已開始發動收購委託書,準備在本月下旬的股東臨時會上,推翻台新金參與增資股一案。這一連串來自員工的反制行為,正凸顯了政府推動二次金改既未獲得社會共識,亦疏於員工的溝通,執行上操之過急又過激,不僅減低了金融機構的價值,也帶來了金融體系的不安。諸多事實顯示,這些政策目標本身的正當性,社會都還存有許多質疑,政府在執行上就該更注意程序正義及溝通協調,而非只重目標的追求而忽略執行的步驟,如此勢將付出更大的成本及代價,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0. 本院黃委員昭順,為台灣高鐵公司終於宣布通車日期將延後一年,雖不意外,但也說明了在通車前之前置工作確有未完備之處。本席希望交通部責成台灣高鐵公司能在通車前強化準備,通車以後,系統營運能達到台灣高鐵公司所宣稱的安全、速度以及舒適之系統特性。人民關心的不只是通車承諾會不會跳票,而是敢不敢搭。這樣的擔心其來有自,據經濟部水利署委託工研院能源與資源研究所監測結果,地層下陷嚴重的雲林縣,近年來,沿海地區下陷速率已有緩和跡象,但高鐵經過的虎尾、元長、土庫一帶,卻成了新的下陷中心,讓參與監測和執行高鐵工程的產、官、學界心驚肉跳、冷汗直流。不單如此,集合日本的車輛、軌道,德國的車站與法國的通信系統,台灣高鐵是名副其實的「歐日混血兒」,未來系統是否相容合,是否會造成行車危險、行馳不穩定、易生故障、危及工作人員安全等,再再考驗民眾信心指數。以亞洲其他國家為例,日本首條新幹線,密集試車兩年,找出問題,解決之後,才通車。韓國試車近五年之久,才開始第一階段的營運。反觀臺灣,試車不到十個月,就要通車,不是拿國人的生命開玩笑嗎?這樣想想,行政院所提的為要求更高品質而延後通車的說法,似乎就較能讓民眾信服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1. 本院黃委員昭順,為環保署日前在行政院會報告資源回收執行成效,提出明(九十五)年開始進入第二階段強制垃圾分類、資源回收;環保署長張國龍為配合農委會防疫政策,宣示明年開始全面禁止廚餘養豬,轉朝有機肥料、生質能源方向發展。此項政策未經周延考量,各項配合工作勢必無法達到要求,如堆肥設備原分階段進行,無法在短時間內設置完成,屆時回收廚餘無處可去可能難以避免。廚餘即為餿水,長久以來被用為養豬的主要飼料,對台灣過去建立「養豬王國」居功厥偉。最近幾年來,各種疫情頻傳,尤以口蹄疫一度猖獗,提高養豬業的風險,更使防疫單位對廚餘養豬心存戒懼。然而,廚餘養豬雖牽涉經濟、衛生、防疫等問題,卻攸關養豬戶成本甚鉅,且政策猝然改變,不但準備工作未能完成,對養豬業又將造成重大衝擊,如何就其利而避其害,應審慎籌謀。對此,相關官員認為執行層面困難重重,由環保署與農委會商訂未來停止廚餘養豬之時程,逐步禁用的可能性較高,也才能避免重蹈實施三年而成效不彰的限塑政策之覆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2. 本院黃委員昭順,為行政院吳榮義副院長提出都市更新新構想:由政府訂定獎勵機制,未來三年提出申請並核准劃定都市更新的地區,要給予原容積、原建蔽率以資獎勵。都市更新的確是攸關國家發展的重要事務,但到目前為止推動並不順利;因此倘能在經濟成長率下滑之際鼓勵都市更新,既可提振景氣,又能帶動更新都市面貌的風氣,確屬一舉兩得深值肯定的政策。都市更新若只准許在原地點照原建蔽率和容積率重建新屋,其提升都市品質的作用並不大,原先的擁擠、雜亂,以及公共設施不足的問題都不見得能改善。要充分發揮都市更新的雙重利益,本席認為政府必須以更積極的政策,將都市更新工作引導到更有價值的方向,並做出更具有示範作用的成果。由於都市更新工作主要是由地方政府推動,也要靠地方政府才能深入瞭解各地點更新的利益和障礙,因此中央政府除訂定獎勵政策及編列相關經費之外,亦應給地方政府誘因和壓力,以促其努力推動都市更新。中央政府應根據各主要都市人口、面積,以及都市現況,提出各縣市理想之都市更新目標,責成各縣市政府努力達成。中央並可辦理地方推動都市更新之競賽,藉競爭附加的誘因促使各地方政府重視都市更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3. 本院黃委員昭順,為兩家公股行庫釋股掀起風波,台企銀集體罷工,彰銀工會則與公司派爆發委託書徵求大戰,擾亂金融市場一池春水。財政部以「二次金改」為名加速釋股,不但沒有贏得掌聲,反而頻頻凸槌,公股行庫員工大反彈,衝擊金融秩序穩定。也有不少民眾質疑,公股釋出目的是公股銀行整併,還是金融資源重分配給特定人?財政部急切標售彰銀、台企銀兩行庫,一般認為配合陳水扁總統宣示「二次金改」與「今年底公股行庫減半」時間表,並透過釋股充實國庫。不過,以目前情勢來看,財政部未來出售彰銀公股,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而立法院如否決台企銀釋股預算,財政部手上的特別股也無法脫手。兩件釋股案,財政部肯定將讓出經營權,國庫卻不見得能進帳。公股整併或標售的結果,只賣掉經營權,沒賣掉股票,財政部釋股政策與目的走了調,究竟是為誰、為何釋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4. 本院黃委員昭順,為台灣企銀員工以罷工來抗議資方不同意工會主張的優退條件,這次政府錯誤的釋股政策,不但無法達到金融改革的目的,相反的將有許多員工因為合併而失業,成為錯誤政策的犧牲者。事實上,過去急就章的釋股,不但不能解決台灣目前銀行過剩的問題,反而容易讓台灣的銀行走向財團化、壟斷化。若主管機關還是堅持「數大就是美」,而不徹底了解銀行經營不善的原因為何,那麼銀行減半也未必正確。本席認為,銀行法第九十六條明訂台灣企銀為供給中小企業信用之專業銀行,台企銀是中小企業主要融資來源,目前有五萬客戶,在台灣的中小企業經營發展中扮演極為重要的角色,在該法尚未修正前就急於把台灣企銀與財團送做堆,實在讓人無法理解。本席擔心,政府釋出台企銀官股,官股銀行擔負的企業融資任務不再,企業融資門檻高甚至求貸無門,將影響企業投資意願,也減少國內工作機會,對振興經濟無疑是負面示範,政府宜深入檢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5. 本院黃委員昭順,為陸軍裝甲旅連長孫吉祥慘遭戰車輾死,未婚妻李幸育哭求國防部長李傑,希望能採精人工受孕,情辭令人動容。再度引發「男性死後可否取精人工受孕」爭議。訂定人工生殖相關法規,主旨是要幫助無法生育的民眾;但又怕有民眾以此為惡,或產生一些後遺症,所以才設下了若干限制。然而,此種避惡的思考卻可能會斬斷了一些世間的情理枷鎖,就像這位殉職的連長,他的家屬要求死後取精傳宗接代,於情於理均屬合理的要求,卻可能被硬生生的相關規定斬斷心願。本席認為,法律不外乎人情,目前衛生署之前所訂的「人工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已失效,「人工生殖法草案」目前在行政院審議,現在是處於「法律空窗期」,因所以此一案例沒有違法的問題。且上述辦法的條文中也沒有明確提到死後取精是否可行,僅規定捐贈人或受術夫妻一方死亡,兩個月內,應銷毀其保留的精子、卵子或胚胎。國民健康局應該要研究與蒐集國外死後取精的相關規定,作為立法參考,朝人道考量上出發,以求在多變的社會過程中隨時做調整與改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6. 本院黃委員昭順,為臺灣高鐵公司董事長近日宣布高鐵通車時程延後一年,由原訂今年十月底延後到明年十月底。各方在震驚之餘,不禁紛紛質疑明年十月底是否真能通車?機電系統未來是否能夠安全無虞?資金募集不順之下的高鐵是否能夠順利營運?在此之前,殷琪董事長曾經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出保證:高鐵「百分之百」會如期通車!事態演變至此,未來會如何發展,已經沒有人能夠預期了。高鐵採取的「興建、營運、移轉」(BOT)模式,是全球在一九八○年以來公共工程發展的重要趨勢。然而政府在執行高鐵BOT案中犯了兩大錯誤。一是沒有能夠精確地審查當時臺灣高鐵的財務可行性,僅因為其提供了「政府零出資」的優異條件,就驟然捨中華高鐵而就臺灣高鐵;事後證實其財務狀況無以為繼。二是在臺灣高鐵無法募得資金時,依理應該解約,改由政府執行或另覓合作夥伴,但卻由公營事業持續增加投資,使得政府以間接投資的方式,成為臺灣高鐵實質上的最大股東,卻完全由民間主導投資。這不僅使得政府承擔的風險越來越高,也創下了世界BOT案的「奇蹟」!BOT案並非必然會落至高鐵今天的下場,但是失敗的教訓一定要牢記在心,相關單位日後處理BOT案時,應為人民降低風險、防杜政治干預,讓它成為為民興利的良方,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7. 本院黃委員昭順,對於高鐵建設淪落至今日爛攤子的境地,至感痛心。固然罪魁禍首在殷琪及台灣高鐵公司,但如冷靜思考,行政院似也不必以高鐵建設為國家重要建設為由,而急著跳出來承接這個爛攤子,替殷琪解套,助其脫身。本席認為解決高鐵工程困境的最佳方式,就是回歸自由經濟市場機制,該倒的事業,就讓它倒,政府不必管太多。這也是殷琪當初獨享興建期龐大利益時,拒絕政府監督的一大說辭,曾幾何時,利益享盡之後,她反過來急著要政府插手接收,真是換了屁股就換了腦袋(引用殷琪名言)!其實如果高鐵真的倒了,政府正可藉所有因而引起的後遺症,所留下的歷史烙印,給這些造孽者,一個鮮明的懲罰印記,再配合以法律追訴及社會輿論制裁,讓違法投機商人承受這些後果,以維社會正義,避免未來類似事件重演,如此才是處理高鐵困境的最合理方式,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8. 本院黃委員昭順,鑒於行政院謝院長長廷近來多次發言,似已表明行政院業已決定將積極介入高鐵建設之管控,其理由為:政府不願見到高鐵建設最後演變成由政府高價買回。本席認為:行政院如做成積極介入的決定,實與最後由政府高價買回,接收台灣高鐵公司留下的爛攤子,沒有兩樣。全國民眾同樣都將因而要為過去幾年台灣高鐵公司胡作非為、黑幕重重的運作,替她付出沉重代價,爭議極大且不符公平正義原則。謝院長介入高鐵的理由,恐自相矛盾,無法自圓其說。因此,本席認為當務之急,行政院應即指示法務部要求檢調單位,立即全面積極展開對台灣高鐵公司及以董事長殷琪為首的公司領導者的違法弊端及政商勾結內幕,加以澈底調查,讓高鐵內幕真相大白,並訴之以法。俾使動機不良、玩法弄權,謀得巨額利益,卻陷政府於不義,又留給社會大眾重大損害的惡質商人,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及輿論譴責,且可藉以導正高鐵案對國家社會帶來的負面影響,杜絕日後類似弊案再度發生,特向行政院提出嚴正質詢。 39. 本院黃委員昭順,為高雄縣路竹高中國中部一年級李姓女生,因家貧籌不出註冊費,而引爆家長寫悔過書的事件,引起社會沸沸揚揚的討論。無論是學費繳不出,營養午餐吃不起,這似乎是四○年代或五○年代的家庭問題,為什麼在九○年代的今天,又成為社會熱門的話題?本席認為,教育絕對是改善長期所得分配最重要的政策。若窮人家的小孩無法得到教育機會,則他們在知識經濟時代將很難得到高階及高所得的工作,就很可能會繼續貧窮下去。這種窮家庭因知識落差而無法翻身的情況,也就是對未來的絕望,不僅比當前所得分配的不平均更不公平,也更容易引起社會不安。因而教育在所得分配對策中的重要性豈容忽視?降低學費確可以讓更多考得上好大學的窮人唸得起大學;不過許多窮人窮到連生活費都沒有,即使大學免費也唸不起。另外有些人則可能先天條件並不適合唸大學,因此也享受不到低學費或免學費的好處。而這些最弱勢的人,卻正是所得分配問題最嚴重的部分;這些人不能救起來,所得分配的問題就仍是很嚴重。因此探討以教育改善所得分配方面的政策,我們不能只在高學費和低學費兩者之間爭論或做選擇,應該直接針對窮人受教育的各種困難提供協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0. 本院黃委員昭順,為又發生幼兒悶死在娃娃車中的慘劇!三歲男童斷送生命的悲慘情節,令人不忍聽聞;而肇事托兒所的諉過態度及過去的不良紀錄,則到了不可思議的地步。根本未立案的托兒所,漫不經心的司機和隨車老師,鑄下大錯卻仍圖飾的園方負責人,乃至於事發後表示避過風頭將會繼續營業的囂張態度……,這樣的「幼兒殺手」陷阱在台灣各地還存在著多少?政府坐視非法托兒所公然營業,又是怎麼回事?本席認為,在任何文明國家,幼兒安全都是全民的責任,也是政府監督最為嚴格的項目之一。台灣的情況又是如何?娃娃車火燒車、悶死幼兒的悲劇幾乎是接二連三。人為疏失固然不可原諒,但從制度面而言,各地不合格、未立案的托兒所和安親班營業的現象,難道不是人盡皆知?為何存在多年卻似無人在意、無法可管?多少父母是以不放心卻又不得已的心情,把孩子送到這些可能潛藏安全陷阱的場所去托育!政府就算無法以國家經費辦理全面的幼兒教育,卻為何連幼教場所的安全要求和立案準則也如此輕忽?棄守幼兒安全,是幼教工作者的疏失,更是理應負起監督責任的政府的恥辱。讓這樣的非法娃娃車滿街跑,卻沒有看見政府拿出解決的魄力,真的要再等到發生事情,才有所警惕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1. 本院林委員正峰,針對假住院來騙取住院醫療保險金的不法行為層出不窮,近來更破獲溫氏家族計三十一人醫療保險詐欺集團,十年來詐領保險金額高達三千萬元,對於違法詐領保險費呈現集團化趨勢,本席要求相關單位應嚴加查察詐領健保費、浪費健保資源之違法情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2. 本院魏委員明谷,有鑒於電玩業氾濫確實是引誘社會犯罪的一大隱憂,影響層面也已擴及社會治安、檢警調風紀、教育、經濟、民主政治發展等層面,因此如何積極取締賭博性電子遊戲業實為至關緊要的問題。然而地方政府及基層檢警調單位卻一直無法落實取締、杜絕賭博性電玩的氾濫,實令民怨與日俱增,質疑政府坐視黑金猖獗,因此建請中央主管機關應及早因應社會現況修訂相關法令,授權地方政府因地制宜,才能確實化解中央與地方政府分歧,解決電玩業氾濫問題,充分保障社會公益與人權,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3. 本院魏委員明谷,有鑒於東西向快速道路彰濱台中線伸港鄉聯絡道迄今未能完成確定規劃,實影響地方發展甚鉅,建請中央應回應地方民眾實際需求而善加規劃,將東西向快速道路彰濱台中線伸港鄉聯絡道確定採行全長6.5公里之「內陸線」辦理,並及早編列建設經費三十七億元,務求儘速推動東西向快速道路彰濱台中線伸港鄉聯絡道早日規劃辦理完成,方可充分達成連結東西向路網功能,並帶動地方產業與區域發展,發揮該項重大交通建設的最大效益,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4. 本院林委員淑芬,就國內政府推動自由軟體運動及產業之相關績效及成績,可謂低落並難以彰顯。為加強落實促進績效,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45. 本院張委員昌財,為中共確定贈送一對貓熊給台灣,我方是否接受,迄未明朗,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6. 本院張委員昌財,為亞洲股市欣欣向榮之際,唯獨台灣股市疲弱不振,儘管金融主管當局已察覺台灣股市正面臨邊緣化的空前危機,但政府決策當局依然故我,毫無動作,前途相當危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7. 本院吳委員敦義,對中華郵政公司為達人事行政局與交通部「精簡員額」要求,將長期雇用擔任郵差或櫃臺服務員的臨時人員改以定期契約方式,剝削勞工權益、藉以降低公司人事成本,嚴重違反勞基法,主管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已認定違法,惟僅要求公司改正,未立即重罰,如此執法不公不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8. 本院孫委員大千,針對多年來台鐵因為各種設備故障或其他因素造成班車誤點,影響通勤族及返鄉旅客甚鉅,謹請相關主管機關立即檢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9. 本院孫委員大千,針對北宜高速公路雪山隧道因工程進度落後卻急於九十四年底通車,因此增編趕工獎金預計高達二億之獎金。囿於政府目前財政困窘,為避免支出非必要性工程預算,謹請相關主管機關立即檢討工程延宕權責,禁止發放工程獎金情事發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0. 本院謝委員明源,鑑於環保署明年將對工業區中事業體開徵水污費,對於工業區廠商顯有其不公平之處,爰要求環保署暫緩稽徵相關費用,再行研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1. 本院謝委員明源,鑑於目前台灣人民壽命已提高至78歲,且生活條件良好,一般60歲左右之勞工,無論在外表、體力、心智、精神等各方面,狀態仍然十分良好,爰要求勞委會研擬將勞工強制退休之年齡提高,以符合社會現狀之需求,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2. 本院謝委員明源,鑑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召開,因現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出席人數及區分所有權比例之法定數額較高,不易召開,爰要求營建署參考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第十七條之一之立法例,將出席人數比例由現行三分之二以上修正為二分之一,通過決議之人數及權額由以出席人數四分之三以上修正為以出席人數二分之一同意行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3. 本院謝委員明源,鑑於不動產證券化推動已上路,而卻未將開發型不動產納入,對國家整體經濟及國民經濟之發展有礙,爰要求行政院研擬改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4.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禽流感來勢洶洶,加上新聞媒體炒熱,讓民眾陷入恐慌;台灣為海島型國家,一旦大陸、香港爆發境外移入,疫情隨時可能引爆,因為防疫系統先天不足,若再加上後天失調,勢必導致疫情一發不可收拾。特建請主管機關務必落實堅守所謂的「四道防線」,並且針對國人飼養鳥禽類進一步規劃「病鳥通報防疫系統」,澈底杜絕防疫漏洞;而對於抗病毒藥物不足之問題,主管機關應儘速進行抗病毒藥劑及疫苗的研發與儲備工作,並嚴格要求相關單位確實依計畫完成安全存量的準備,以帶領國人平安度過此難關,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55. 本院雷委員倩,針對精進案內將對國軍軍官進行疏處,此一重大措施對國軍戰力、士氣、疏處的個人生計及前途皆有重大影響。為國軍戰力計、為疏處軍官前途計、為國軍親愛精誠的黃埔精神與士氣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6. 本院雷委員倩,針對禽流感疫情一觸即發,根據專家預估明年1~3月可能會進入人傳人的禽流感高峰期,及疫苗不足之議,為全國民眾生命安全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7. 本院羅委員志明,針對自二○○三年底至二○○四年初新型H5N1禽流感病毒在亞洲跨國流行之後,由於其對禽類的致病力高、傳播快速、具跨越宿主傳播力及有造成人感染的死亡病例等四項重要流行病學特徵,開始受到各國傳染病專家與公共衛生學者的重視,行政院亦應及早防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8. 本院羅委員志明,針對通過認證的養殖石斑魚依然被檢驗出含孔雀石綠,以致農委會再度暫停「台灣養殖漁業運輸合作社」的認證工作。對於再度發生被驗出孔雀石綠的養殖石斑魚,經過認證卻依然發生含毒素事件,顯見政府食品衛生把關猶待加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9. 本院羅委員志明,針對彰化縣線西鄉今年六月傳出有鴨蛋遭到戴奧辛汙染,環保署至今還未找出汙染源。但是根據學界與養鴨團體的資料,環保署檢出伸港鄉某養鴨場檢出戴奧辛含量超過標準的鴨蛋樣本。但是環保署刻意隱匿不報,到底有多少有毒鴨蛋流入市面,目前不得而知,造成消費者無所適從,求償無門情形,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0. 本院羅委員志明,針對台鐵花東部分的班次北多南少,使花高通勤的民眾不甚方便,為了要平衡南北班次的差距,行政院應責成主管機關儘速調查花蓮至屏東高雄通勤交通需求,解決花蓮南下旅客通勤、旅遊需求,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1. 本院羅委員志明,針對日前一名家暴案件加害者前往某社福中心怒砸辦公室設備,還有加害者毆打社福中心的社工員,凸顯站在社會第一線的社工員安全已亮起紅燈,需要大家重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2. 本院羅委員志明,針對勞委會主委李應元表示將重新檢討外籍看護工的申請門檻,引發社會討論。勞委會新任主委李應元自上任後接受媒體專訪常拋出新政策;不過勞工政策牽一髮動全身,外勞政策應審慎為宜,變動應取得各界共識後為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3. 本院羅委員志明,針對共軍方在近三個月來,一連串的舉行了包括「中、俄聯合軍演」、「大鑊島」及「北劍2005」等三項軍事演習。而在近期代號為「北劍2005」軍演中,為何邀請24個國家的軍事人員參與觀摩?又何以在邀請觀摩國家中,獨漏與其關係密切的鄰近國家日本?本席認為中共這一連串軍演的背後,實則隱藏了許多潛在的威脅與國安風險情形,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4. 本院羅委員志明,針對全世界知名搜尋入口網站Google,在新增的地圖網路查詢中將台灣列為中國的一省,此舉嚴重損害我國國格。據了解,Google雖一度修改過來,但只持續幾天又恢復原狀,行政院應全面瞭解外國官方、企業、團體是扭曲台灣地位的情形,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5. 本院羅委員志明,針對在野黨與中國共產黨一搭一唱炒作貓熊贈送台灣一事,由於熊貓屬於世界級保育類動物,台灣就算有能力飼養此等嬌客,也必須每年付出數千萬的借展金;更將引起國際保育人士的撻伐。熊貓已經成為中國政治統戰的籌碼,未見其利,先受其害情形應未雨綢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6. 本院羅委員志明,針對高速公路電子收費預計明年元旦上路,但光是車上機等設備就須預繳2249元,業者以機綁安裝、綁卡、綁電池、綁押金,最後再綁信用卡,是「五花大綁層層剝削」令人驚奇的BOT,其中是否圖利特定廠商相關情形,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7. 本院羅委員志明,針對消保會抽檢市售「浴廁洗潔劑」發現,廿二件樣品中有十二件屬強酸或強鹼,占半數以上未標示「具腐蝕性」等警語,可能傷害皮膚情形,行政院應加強市售家用清潔產品對使用者的健康危害的管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8. 本院羅委員志明,針對財政部將重申自本年度十一月五日起凡從事網路經常性買賣交易的網拍族,若還有人未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只要被財稅單位查到,一律依漏報罰款1至10倍的規定,是否造成查察困難流於虛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9. 本院羅委員志明,針對近幾個月韓國股市,連日改寫歷史新高,早已突破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十二日所創的1145.6點的天價,貿易成就更是亮麗,難能可貴的是,南韓出口在中國市場佔有率上半年升至11.7%,超過了台灣的11%,台灣不但已被韓國所趕上,其落後韓國的幅度且有逐漸擴大的趨勢。我國近年經濟表現之不如韓國已是事實,前八月我國貿易對外出超僅十一點七億美元,較去年同期大減79%,股市亦反映此一事實,當亞股屢屢創新高之時,台股獨獨脫隊,敬陪末座情形,是否反映出台灣經濟體質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0. 本院郭委員玟成,為高雄紅毛港地區舢舨漁筏業者未被列入紅毛港遷村補償,且在紅毛港遷村之後並無泊靠之處,生計堪虞,政府應研議收購舢舨漁筏,並輔導舢舨漁筏漁民轉業,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1. 本院楊委員宗哲,鑒於警政署今年三月份發函規定,針對有意願升遷或調動的外事科員警,均須通過中級的全民英檢考試。因此導致許多原本符合升遷或調動資格的員警,反而變成資格不符,其權利受到損害。雖然此政令實施的美意在於提昇員警的英文程度,但其新法令實施時應先給予相當期間的緩衝,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2. 本院彭委員添富,針對環保署駁回高速公路局提報中山高五股到楊梅段高架工程之環境影響評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3. 本院陳委員朝龍,針對各國禽流感疫情逐漸嚴重,一旦禽流感病毒與人類的流感病毒交叉變種,將爆發全球性的大流行,而東亞將是最有可能出現致命新病毒的地區。國內專家亦提出警告,明年一至三月為台灣爆發禽流感大流行的關鍵期,倘使疫情真的爆發,對社會經濟所造成的損失估計將超過SARS的十倍以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4. 本院陳委員朝龍,針對禽流感極有可能在明年初在全球爆發大流行,但根據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所作民調顯示,國人對禽流感之防疫觀念仍略嫌不足,政府實有必要積極統合民間資源,擴大宣導禽流感之防疫知識,以落實全民防疫機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5. 本院林委員為洲,有鑑於95年度「強化毒化物安全管理及災害應變計畫」之工作內容與95年度「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防救技術支援體系建置計畫」兩者諸多重複。為提升預算有效運用,應將「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防救技術支援體系建置計畫」下之三處毒災應變諮詢中心,逐漸轉型為化災諮詢導向;而今年「強化毒化物安全管理及災害應變計畫」所欲設置之七個環境災害應變隊,應為現場應變導向,以符合先進國家之實務經驗,並提升經費之有效運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6. 本院高委員思博,為陳水扁總統日前強調二次金改目標不變,甚至要求年底前更要有所成果,未達成的相關部會首長應該下台一事,無異是嚴重侵害行政單位權限,陳水扁總統的限令已然傷害行政體系,致令行政單位淪為總統府或國安會之執行單位,完全有違憲政體制之運作,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77. 本院高委員思博,鑒於全球禽流感疫情拉警報,但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日前調查後卻發現,僅有三成左右的受訪者知道正確的禽流感防治方法,高達四成五的民眾搞不清楚禽流感是透過空氣或接觸傳染。爰此,衛生單位有必要加強防範疫情爆發,並研擬應變計畫以及加強宣導民眾防疫觀念與正確措施,以確保國人生命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8. 本院高委員思博,針對日前消基會檢視市售乳品的標示發現,小朋友愛喝的果汁牛奶根本只有香料、糖、奶粉等成分,沒有「果汁」的蹤影;而標示高鈣的鮮奶,鈣含量未必真的比部分沒標示的鮮奶來得高。為保障消費者的權益,主管機關應主動查明這些廠商是否涉及標示不實或未依規定標示,且應研擬適當之食品廣告用語,以供業者參考,也減少消費爭議,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9. 本院柯委員淑敏,針對本島十座機場中只有中正機場賺錢,其餘機場客運量均呈衰退,顯示臺灣空運競爭力逐漸下滑,加上大陸機場成長快速,臺灣空運地位岌岌可危。為提升臺灣國際空運競爭力,本席建請兩岸儘速通航,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0. 本院柯委員淑敏,針對政府將禽流感視同國家安全威脅,投入三百億元預算備置疫苗、藥物等,卻未注重宣傳教育、提昇醫護人員訓練、及增加照顧肺炎病人之醫療設施等措施,除可能造成全民搶用克流感造成病毒抗藥性增加,本席亦相當關注恐慌心理引發之後續效應,以及是否過於誇大禽流感病情造成國家資源錯置。本席建請行政院相關主管機關應審慎運用國家資源,除加強全國醫師診斷能立即照顧肺炎病人之醫療設施外,與其購買藥物,不如投資研製救命之呼吸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1. 本院賴委員幸媛,基於農委會、疾管局、海巡署在十月二十日召開記者會,說明在本月十四日所緝獲的走私禽鳥,經檢驗確定有H5N1禽流感病毒,而同時印尼也傳出第三起疑似禽流感人傳人案例,與我國人員往來頻繁的越南更已經累積了15起禽流感人傳人的案例,顯示世界衛生組織一再警告全球人類禽流感大流行將隨時爆發絕非危言聳聽。但目前已經醫學界證實對預防禽流感大流行的藥物「克流感」,我國現有儲備量卻僅有16萬人份,僅相當於臺灣人口數的千分之七,與世界衛生組織建議的百分之十,英國政府儲備的百分之二十五,荷蘭政府儲備的三分之一,不到十分之一甚至五十分之一。在羅氏藥廠產能不足,有錢買不到藥,無法緊急供應各國訂單的情形下,雖然國衛院公開表示已經開發出自製高純度克流感的技術與設備,衛生署卻一直堅持與克流感專利權所有者羅氏藥廠進行授權協商,不顧一旦東南亞爆發疫情,前衛生署李明亮所稱毫無「公共衛生戰略縱深」的我國,必定首當其衝,造成國家安全與人民生命的重大損失。本席已於本月十九日召開記者會,說明一旦爆發疫情,極可能在十四天內就有四、五百萬人民遭受感染,要求政府立即依照專利法第七十六條以及WTO與貿易有關之智財權協議第31條規定,以國家緊急狀況(national emergence)為由立即自行量產克流感。本席一再說明,為應付國家公共衛生緊急狀況,任何國家政府無須取得專利授權就可以自行製造克流感,以供防疫公用。印度政府即已經自行製造,全球也僅我國政府正式向羅氏藥廠申請授權,卻仍吃足閉門羹。迄今相關部會仍在等待羅氏藥廠遙遙無期的授權考慮,無視於廣大人民每日均暴露在禽流感大流行的威脅下,有違憲法保障人民生存權的規定。本席再度為民請命,政府必須立刻開始自製克流感,在明年一到三月流感高峰期也是禽流感大流行危險期前,至少備妥十分之一到三分之一人口數的克流感存量,特此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82. 本院鄭委員朝明,鑒於近日校園危安事件層出不窮,繼台北縣發現使用鐵皮屋違建之高中校舍之後,台東大學男生宿舍亦發生溫水鍋爐氣爆,顯見校園安全環境已亮起紅燈。本席建請有關單位針對各級校園校舍進行徹查,將安全無慮的學習環境還給學子,特此提出質詢。 83. 本院鄭委員朝明,針對禽流感疫情持續升溫,在亞洲地區業已造成近七十人喪生、數百萬家禽致命,日前東歐國家羅馬尼亞更宣布在境內發現禽流感病毒,證實致命的H5N1型病毒株入侵歐洲大陸,顯示禽流感全球化蔓延已是時間早晚問題。爰此,本席要求政府相關單位對禽流感的可能來襲採取萬全準備,以有效保障國人的生命、健康及財產安全,特此提出質詢。 84. 本院鄭委員朝明,鑒於現行「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相較其他國家卸任元首退俸比例過高,且依據我現有三位卸任正副總統為例,95年度預算竟需編列一年高達3億5701萬元的禮遇退俸。相較於適用升斗小民申辦之「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或「敬老津貼」領取辦法皆有針對申請人所有財產訂定「排富條款」之門檻限制,卻對卸任副總統如連戰先生之超高所得者洞開「禮遇」大門。爰此,本席要求總統府就「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提出修正,針對已卸任總統副總統財產所得設定門檻,如超過一定金額,則不應給予「禮遇退俸」,特此提出質詢。 85.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財政部宣布將於十一月五日起,凡從事網路經常性買賣交易的網拍族,若未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將依漏報罰款一至十倍;若月營業額六萬元以下,或拍賣日常使用之物品則免課稅,月營業額六萬元以上適用稅率百分之一,二十萬元以上稅率為百分之五。由於電子商務交易日益蓬勃發展,業者透過網路常能技巧的規避營業稅,此舉使網路經濟難以管制,造成政府稅收流失,因而網路課稅明確化有其必要;然就稅源之確認與稅基課徵之公平性而言,其實施之時機有必要進一步探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6. 本院黃委員昭順,為長期以來,政府頭家以球員兼裁判的身分,排除公務機關約聘僱、臨時人員不適用勞基法,迫使公務機關非正式雇員忍受同工不同酬、低福利、低就業保障的惡劣處境。政府帶頭分裂勞基法在先,而今面對數十萬公務機關非正式雇員的退休潮,勞委會竟宣布可適用勞工退休新制卻排除勞基法的矛盾政策,破壞勞動體制。本席期期以為不可,認為應以回歸一體適用勞基法方為上策,以為公信。況且政府帶頭逕行脫法、違法之行為,如此一來,民間企業是否也可以群起效尤,都在勞基法之外設置「約聘、臨時人員雇用辦法」,或者有樣學樣地跟著勞委會把員工分成「正式」與「臨時」兩類,前者享有勞基法微薄的保障,後者聽其自生自滅?上樑不正下樑歪,違法的政府,如何約束民間企業?勞委會明知故犯,難道不是對民間企業的一種示範指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7. 本院吳委員光訓,鑑於五月初藝人倪敏然自殺身亡及近日有教授自殺、醫生自殺、研究生自殺、警察自殺等發生,且根據董氏基金會針今年4到5月間,對全台43所大學學生調查,回收有效樣本5959份,以了解大學生主觀生活壓力與憂鬱傾向,生活壓力的主要來源,以及面對憂鬱時的紓解與求助行為,結果是全國大學生約128萬人,其中二成四感覺到憂鬱情緒嚴重,需要專業協助,也就是四個大學生中就有一個憂鬱情緒嚴重,還有17萬個大學生憂鬱程度達到臨界點,顯示台灣人民急需他人關懷與尊重,特建請行政院在制定相關政策時,應以全人的視野做決策,除了考量經濟發展或金融合併的效率外,也須關心國人工作機會、工作設計或生涯規劃,或教育環境等配套措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8. 本院吳委員光訓,鑑於二次金改政策之推行影響層面過廣,應有整套配套措施,如股權之移轉所引發的經營權之爭,股權評價問題,特別是公股釋出的股價不能賤價出售,及員工工作權保障問題,更重要是依賴金融機關提供融資協助的中小企業,協助其為台灣經濟打拼,以及為台灣經濟而必須出國打拼的台商們,其在區域經濟或國際貿易或設廠等的融資貸款及金融服務,行政院都是必須完整規劃整套的配套措施,並且政策制定過程中,宜尊重巿場經濟的運作功能,不應迷失於政府萬能迷思中,企圖以人定勝天的方式去制定配套措施,又政府政策推行,亦應考量金融業勞工、消費者、全體納稅人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9. 本院吳委員光訓,鑑於楊儒門為了農民生計抗議政府不重視農業發展而採用不為社會接受的「白米炸彈」手段的違法案件,日昨的司法判決引發農民們聲援及不滿問題,反應出產業變遷中農民階層對於憲法第一百四十六條及第一百五十三條明定的農業建設政策及農民之保護,大聲指責政府並未認真思考並加以落實,以照顧農民生活,本席主張行政院應加強農村建設,照顧農民生活,以符合憲法規定,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0. 本院吳委員光訓,鑑於全台灣每天約三百公噸病死豬,其中三分之二病死豬不是流向不明,其中不少被不法業者「漂白」後流入市面,病死豬肉流入巿面造成國人食品衛生安全問題嚴重,為愛護人民健康,建請行政院督促相關單位,從強化畜牧業者登記、落實化製場三聯單稽核、加強查驗豬肉攤販等防制措施,及要求大量需肉單位,其肉品來源必須是CAS廠商,以根除病死豬肉流入巿面,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1. 本院吳委員光訓,鑑於今年亞洲各國股市普遍呈現榮景,獨有台股黯然失色,最近幾個月以來,有兩個趨勢更是令人擔憂,第一是國內資金的加速外流,參與這一波資金外移的不僅僅是上市公司大股東,也有大量的中產階級家庭。第二是選擇在台灣初次上市的公司急遽減少,今年台灣股市前十個月初次上市公司僅有八家,跟去年的三十八家相比,少了將近八成,產生所謂的「台灣折價」現象,建請行政院應督促相關部會,重視此一問題,提出解決方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2. 本院李委員顯榮,就從2001年開始,14家金控陸續獲准成立,經過購併、版圖重整後,台灣財富迅速集中在三大家族、六大金控手中,六金控總資產高達8.1兆,就佔台灣金融總資產的四分之一,台灣財富正急劇向家族金融財團集中,金控影響力可見一斑。政府「二次金改」急切的將公營行庫賣給國內的金控財團,隨著財團的急速壯大、但是政府卻未備齊相關的法令、制度、執行及人才,二次金改似乎會走向失敗的結果,甚而會出現財團治國的現象,如此而必會損害到國家公義與公平原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3. 本院李委員顯榮,就財政部五月公布「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宣布網路交易比照一般商店課稅,並給網路拍賣個人賣家半年的輔導期辦理營業登記。然而,政策上路在即,相關規定不明、配套措施不足,致使原有的課稅政策使人民皆能公平納稅美意因此而被抹煞,並對性質相似的電子商務納入課稅範圍,請主管單位立刻定出相關措施和規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4. 本院李委員顯榮,就87年台灣高鐵公司承諾政府零出資,且回饋國家1088億元,以BOT方式興建:由民間集資、營運,最後將營運權歸還政府。然而,台灣高鐵得標2個月後,便出現募資困難,政府不斷增資成為最大股東,實有違BOT原意。且政府財政赤字嚴重,卻不斷想盡辦法鑽法律漏洞投資協助高鐵,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條例規定政府投資上限不得逾兩成,包括官股企業及國營事業已投資高鐵297億元,佔高鐵資金30.6%,明顯違法,決策單位應予以懲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5. 本院李委員顯榮,對於台鐵近日來發生自強號故障以及中秋大誤點等事件,對旅客造成嚴重影響,卻沒有即時的配套措施及補救方法,很明顯是管理不當,以及危機處理能力不足,有關單位應要追究責任,避免事故再度重演,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6. 本院李委員顯榮,對於今年截至目前為止,國內腸病毒確定病例共140例,其中死亡病例已達13例,相較於去年同期的確定病例50例,死亡病例5例,明顯高出許多;腸病毒來勢洶洶,威脅幼童生命安全,相關單位應要負起責任,對腸病毒做有效的防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7. 本院李委員顯榮,對於台灣近年來雙薪家庭普遍,且人口有逐漸老年化的趨勢;今年10月15日,消基會抽查全台28家老人養護機構,發現近七成沒有無障礙設施,且護理人員也不足,養護品質令人堪憂,老人生活沒有保障,政府機關應嚴格執行提高台灣老人養護機構品質,並且限期提出健全的老人養護制度,以保障老人福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8. 本院李委員顯榮,對於近來國際組織以及專家紛紛提出警告,如果全球未能妥善因應禽流感病毒變種成為可以人傳人的狀況,未來恐將奪走1.5億條人命,為了避免東南亞的禽流感疫苗擴及台灣,希望相關單位儘速提出因應對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9. 本院李委員顯榮,對於近年來私立大學廣設,滿街學士,文憑貶值,大學學費節節高漲,導致社會貧富差距拉大,人民無法負擔教育費用,教育資源分配不當,高等教育政策失敗,弱勢家庭的學生,往往必須靠打工來籌措生活費及學費,甚至有因為繳不出學費而休學的窘狀,為解決貧窮學生考上大學卻繳不出學費的問題,教育部應限期改善,提出配套措施,重新檢討教育資源分配,讓每個人都有受教育的機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0. 本院李委員顯榮,對於環保署近年來推動空氣污染防制法,卻忽略了室內空氣品質,對人體健康將造成更大的影響;今年7月20日—8月11日,針對立法院的立委研究室空氣品質進行量測,發現全都含有過高的甲醛,在長時間的接觸下,對人體將會有致癌的危險性,台灣辦公大樓林立,室內空氣品質亦面臨同樣問題,何處危害國民身體健康,多數不知道,相關單位應負起責任,全面檢查,不合規定者限期改善,並研訂室內空氣品質管理相關法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1. 本院李委員顯榮,對於近年來軍方重大事故頻傳,彈藥庫爆炸案件接連發生,國防部以霹靂手段連懲55人,卻不見有何改進對策,罔顧人命,造成國防戰力減弱,國防部應要負起責任,限期改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2. 本院李委員顯榮,就台灣一年的石斑魚產值高達27億,內外銷各半。日前石斑被驗出含有孔雀石綠,為確保石斑品質,政府便做出決策,讓上市的石斑都擁有身分證。然而,10月4日上市石斑再度被檢驗出含有孔雀石綠,令人驚訝的是這次的石斑是經過屏科大檢驗合格的,亦即經過認證的。這樣的事件讓政府的公信力澈底垮台、威信不再,更使全民的健康安全暴露於不可預期的風險之下。有關單位應速查驗認證環節,以修正出問題的環節,並立即做出懲處,毋枉毋縱,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3. 本院李委員顯榮,就近來常發生年輕人為了還卡債而搶劫他人錢財或卡債逼死人等社會案件;今年光是欠信用卡、現金卡卡債人數就又新增30萬人次。由於信用卡與現金卡各銀行核發信用卡和現金卡太浮濫,致使後來常有以債養債、以卡養卡的現象,不僅導致許多社會事件,更使全民負債節節高昇,希望相關單位能盡社會責任,在核卡前嚴謹徵信持卡人的償還能力,藉此端正社會風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4. 本院林委員淑芬,就國內政府近年來推動自由軟體運動及產業發展之現狀,迄今仍無法提出對自由軟體發展因應之國內法令規範新增或修法配套措施,無以建立良好促進發展法制環境,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105. 本院林委員正峰,針對國際局勢已經邁入區域化以及全球化時代,對於「國家安全」的定義不再侷限於傳統的軍事安全上,「國家安全」不再僅是軍事安全,用以防衛敵人的威脅,及因此所衍生的相關作為而已,尚包括國際經濟發展、族群與宗教問題、環境生態、毒品防制、飢荒天災等,這些非軍事性或非傳統安全因素亦對國家產生極大的威脅。尤其是近日東南亞禽流感所造成的人命損失,即為非傳統安全對國家安全重要性的適例,政府應特別注意全球禽流感疫情發展的情況,提前預作準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6. 本院丁委員守中,針就目前赴港、澳(門)、日旅客眾多,高速公路堵車嚴重,外加兩岸經貿密切,台商往返兩岸趕赴中正機場,再加上候機時間,都是社會成本,本席要求行政部門應儘速開放松山機場直航港、澳(門)、日,以減少高速公路台北桃園間之堵車、暢通高速公路流量、增加航空運輸及高速公路陸上運輸效能、強化台商國際競爭力,更活絡台灣的經濟動線,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7. 本院丁委員守中,針就台北市商業會陳情指出,目前國防部一般3C產品,在七月間辦理招標開標合約文件,皆未標註大陸商品不得使用,且規劃商品部分已是大陸製品(在議價標單有請廠商填入產地說明也已寫入部分商品產地是中國大陸),後程定約也未指明大陸商品不得交貨,然卻在該公司得標後,突然接獲採購單位來文,說係因大陸商品,就認為驗收中的履約商品交貨不符規範。按台商投資大陸近千億美元,兩岸經貿密切,目前台灣3C產品80%是台商在大陸生產製品,替國家創造外匯順差近500億美元,任意認定大陸產製就不符驗收,實為傷害自己台商之行為。而且政府不應一國多制,按地方政府採購教師節、重陽節商品,及警察單位使用之電器商品,皆未禁用大陸製品,陳情人質疑為何國防部軍備局採購中心對履約案號A194001L206PE三項商品獨獨做出驗收不符判定?本席要求政府機關在認定何謂大陸財務或勞務時,必須依法行政,不可過度擴張解釋,濫用行政裁量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8. 本院吳委員敦義,對教育部五年五百億元「邁向頂尖大學計畫」審議委員會只開4次會就完成審議,其過程不公開、不透明,各大學質疑聲不斷,且此計畫如何監督?執行不力時,倘10年後沒有任何大學躋身世界百大,由誰負責?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9. 本院林委員南生,針對光華六號換裝二代飛彈快艇案招標結果引發之爭議,外界關說傳聞不斷,嚴重影響國軍形象。為免繼拉法葉艦弊案後,讓國軍受到二度傷害,要求國防部主動對外說明招標與審查流程,以正視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0. 本院吳委員成典,針對行政院海岸巡防署94年10月14日查獲巴拿馬籍貨輪走私大批活體動物,在已死亡的三種禽鳥中檢出致命的H5N1型禽流感病毒,顯示走私已成為防疫一大漏洞。金門與大陸僅一水之隔,為防範動植物傳染病入侵,行政院應提高層級,加強編組人力,統合駐金各單位全力防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1. 本院吳委員成典,針對政府一再宣稱軍公教的18%優惠存款利率不符社會公平正義,必須取消之談話,對政府企圖煽動社會仇恨、惡鬥軍公教人員的作法提出強烈抗議。全國國民都有權向政府要求更好的老年生活保障以及更完善的社會福利政策,但絕對不能擅自將軍公教族群誣指為敵人或特權份子,而把他們原有福利取消的方式進行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2. 本院陳委員憲中,針對持有自有農地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之農民,後因政府為農地重劃、農地徵收,導致自有農地減縮,因而未達參加農保資格所規定之面積,使喪失農保身份,權益嚴重受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3. 本院林委員建榮,為「京都議定書」已於2005年2月16日生效,台灣雖然不是簽署國,仍應為二氧化碳減量排放做出貢獻,俾維護台灣的生活環境;鑒於我國目前能源供應結構係以石油、煤炭等高碳燃料為主,短期內若要求工業部門大幅削減二氧化碳排放,勢必對台灣經濟造成重大衝擊,因此,積極推動採用節省能源的交通工具,削減運輸部門的二氧化碳排放,已成為政府與民間可立竿見影執行溫室氣體減量的有效對策之一。茲要求主管機關應將北宜高國道列為全國首創最高規格的「環保示範國道公路」,因應年底通車的行車安全,先行推動部分的配套措施,鼓勵行駛北宜高用車人多多引進使用油電混合動力車,特別是高承載大客車,提高乘客的乘車安全性,降低隧道內二氧化碳的濃度,延續隧道壽命,財政環保機關亦應針對關稅減免及補助措施加速訂定規範予以落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4. 本院林委員建榮,為北宜直線鐵路案繼今年五月下旬第一次環評小組審查會不通過後,經地方力爭重開第二次小組審查會,仍於日前再次不通過,三個月內將送交環評大會確認。鑒於環評專家學者漠視蘭陽及花東人的迫切需求,北宜高通車後肯定沒幾年即營運飽和,北宜直鐵眼前若不趕緊核定施工,待需要之時再行推動將有誤社會期待,並嚴重遲緩東部發展生機。茲要求主管機關應積極協助地方力爭北宜直線鐵路案成功復議,並加速核定落實推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5. 本院林委員建榮,為七月三十日台日進行漁權談判,事隔兩個半月,日本又開始扣船騷擾我漁民,而談判的爭議內容持續僵持,毫無對我有利的推展。鑒於蘇澳籍龍榮二號漁船十月八日上午在國際都不承認的沖之鳥島北方海域,遭日本保安廳巡防艇扣押,漁民付錢贖回人、船,日方蠻橫步步進逼,要台灣漁民退出傳統漁場,我漁民勢單力孤處境堪憂,茲要求政府應積極協助漁民進行國際訴訟,討回公道,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6. 本院林委員建榮,為五年五百億打造國際一流大學(頂尖大學)計畫經費經分配定案,台大、清大、交大等都預料中在列,但是根據審計部93年度決算報告,認為教育部辦理高教計畫執行控管不嚴謹。茲要求主管機關於撥交五年五百億經費前,務必清查各大學有否執行管控不善的其他舊專案計畫,逐一清查績效並要求改善,未確實改善前,頂尖大學的五年五百億不應予撥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7. 本院林委員建榮,為反高學費團體公布,近十年來公立大學學費上漲幅度約百分之七十,私立大專院校上漲約百分之二十,但整體消費者物價指數只不過上漲百分之十。每到開學前,家長典當籌學費、學生在學校掃廁所賺學費、經濟弱勢學生一個月要打工100小時籌一萬元生活費等現象層出不窮。而今年台大管理學院新開闢專收外籍生、全英語教學的MBA學位課程,每學期只收新台幣2萬5千元,為美國的三十分之一,與台灣大學生(國立平均3萬~3萬5千元,私立至少5萬元以上)的高學費形成不公平對比。茲要求主管機關查明何以獨厚外籍學生,是否補貼,將外籍生的學費成本轉嫁給台灣學生?還給辛苦籌學費的家長與學生一個公道,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8. 本院林委員建榮,為凸顯五年五百億計畫造就頂尖大學、國際一流大學的指標效益,茲要求主管機關考量以各校能否培育出諾貝爾獎得主,具體評斷五年五百億的運用績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9. 本院林委員建榮,為台灣高鐵不斷向政府喊窮,卻每年用上億元聘請高階經理人,這些人多數還不買高鐵股票,顯對台高鐵沒有信心。鑒於台高鐵需索無度,把政府當作凱子,讓政府不惜動用全民資源予以資助,不僅銀行團提供超低利率,連台糖、行政院開發基金等國營事業也先後共投資一百廿五億元,後來更把腦筋動到官股民營公司,不惜違法也要火速動用航發會資金援助;遺憾的是,高鐵的原始股東在此節骨眼亦情願去投資高鐵以外的事業,卻不肯在高鐵身上再花一毛錢。茲要求政府應於台高鐵董事會中嚴控監督納稅人血汗錢之支用,替社會大眾看緊荷包,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20. 本院林委員建榮,為政府應信守誠信及信賴保護原則,對公教人員一次退休金、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金額及18%存款利率不得變更,以維護政府及法律公信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以上質詢事項全文,均見本期質詢事項)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10時44分) 繼續開會(10時56分)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繼續進行施政總質詢。 * 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 主席:在質詢之前,先請秘書長報告部會首長請假情形。 * 林秘書長錫山:報告院會,行政院來函,本日院會各部會首長請假情形: * 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龔主任委員照勝上午10時30分至12時因公請假,由呂副主任委員東英代表列席。 * 二、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葉主任委員俊榮上午因公請假,由陳副主任委員俊麟代表列席。 *

立法院第6屆第2會期第8次會議請假首長名單941028日)

請假首長

代理人

事由

備註

金管會

龔主任委員照勝

呂副主任委員東英

因公請假(陪同第8屆中華民國證券期貨金彝獎得獎人晉見總統」)

上午1030分至12

研考會

葉主任委員俊榮

陳副主委俊麟

因公請假(假圓山大飯店辦理「新興民主的憲政改造—國際視野與台灣觀點研討會」)

上午9時至12

* 主席:現在請杜委員文卿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杜委員文卿","主席","謝院長長廷","施部長茂林","杜部長正勝","何部長美玥"]} ``` * 杜委員文卿:(10時57分)主席、行政院謝院長、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本席今天本來想改提書面,但是後來想一想還是要上來講,所以在這30分鐘,萬一有衝撞或擦槍走火的地方,還請院長能夠諒解。 * 主席:請行政院謝院長答復。 * 謝院長長廷:(10時58分)主席、各位委員。不用客氣。 * 杜委員文卿:這幾天,我們都有看到報紙,國、親在野黨一直爆料有關陳哲男與陳敏賢的事,高捷弊案是否有有力人士介入的部分都還沒有澄清,昨天又爆一個料,公布一個公文說:「行政院同意泰國勞工引進,並請總統府秘書長轉陳」。請問,這份公文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請院長對外說明一下。 * 謝院長長廷:是哪一張公文我沒有看,但是我剛才聽到說,在公文後面有寫「請秘書長查照轉陳」,他們說,那個「陳」字,是陳哲男還是陳水扁總統?如果照這樣講,蔣經國時代就是轉陳陳水扁了,因為以前都是寫「查照轉陳」。所以,查照轉陳的那個「陳」字,不是指陳哲男或陳水扁,如果這樣誤導,以後年輕人應用文考試,可能都會不及格。 * 杜委員文卿:院長是說那個公文沒有什麼。 * 謝院長長廷:那個公文沒有什麼,只要去調院會每個禮拜的案子,凡涉及外國的案件都是批示:「覆准查照,並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陳。」,結果有人將「查照轉陳」指為是將公文轉給陳水扁總統或陳哲男。事實上,我記得在應用文上都有學過公文用語,他的說法就不對了。 現今最大的問題在於,依法規定檢調偵查不公開,為什麼偵查要不公開?這是世界文明的制度,但是我們現在的爆料卻是偵查可以公開,所以案件的進度看起來會快一點。但是,我們從人類文明的歷史來看,從10件事情中,有可能1件事情是對的,也有可能9件事情是對的,但卻會傷及無辜且永遠無法彌補,所以法律規定檢調偵查不能公開。有人會說,那就由他來擔任檢察長或法務部部長,馬上就可以展開偵查,他們可以不遵守法律。當然,這也要檢討有些調查局人員提供他人訊息,我也看到有人表示,他的消息來源是根據昨晚檢調人員的告知,我認為這種作法不好,這也應該列入追查。難道這等於是鼓勵偵查不公開嗎?當案件進入偵查階段,檢察單位遭受立委施壓而進行中間報告,又有人說這是違法行為。我想,我們要信賴制度,若制度不好就要修改法律,最好大家都依法行事。 * 杜委員文卿:有人質疑公文的部分應該是沒有問題,或許國、親兩黨委員都不相信院長所言,本席必須替支持阿扁50%的選民詢問院長,最近高捷發生雙陳弊案,政府是否已經調查?陳哲男與陳敏賢有無涉及不法? * 謝院長長廷:我再公開說明一次,本人從來沒有針對司法個案向檢察官或檢察長詢問案件的偵查情況。因為若我可以影響檢方辦案,將來涉及我的部分,我勢必也可以影響到他們,所以大家都應該相信司法,我們不應該影響司法的公正性。 依我之見,高捷弊案也沒有什麼新的東西,就只是泰勞事件,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泰勞事件肇因於泰勞爆發不滿而暴動,這是我們本來就知道的事,一切就交由檢調機關調查。事實上,我一再要求檢調的偵查速度要快,在經過幾個月調查之後,若無事證就應該立即偵結,未來還有其他新證據再行調查;反之,若檢調機關已掌握證據者即予起訴。我認為,現在任何人在講都會影響檢調單位的辦案。 * 杜委員文卿:現在檢調單位偵查的情況如何?他們有沒有查出什麼樣的證據?這是不是弊案? * 謝院長長廷:由於此案尚未偵結,如果我不清楚偵查進度,我能夠要求檢調單位主動報告偵查進度嗎?果真如此,檢調單位豈不是應該主動向我告知徐志明案件的進度,或是有人檢舉民進黨在台南有涉及賄選案,難道他們也要主動告知我偵辦進度嗎?其實,我們真正做到尊重司法制度,就不應該介入檢調偵查,因為他們具有專業,當他們追查的方向有誤,或是案件已偵結卻有其他新證據,他們就必須負責。更何況,此案尚在調查階段,如果立法委員要我詢問檢調機關,我可以問,但我認為不應該這麼做。 * 杜委員文卿:院長認為陳敏賢與陳哲男未涉入高捷弊案? * 謝院長長廷:我沒有這麼講,我是說一切交由檢調機關調查,不論身分、地位,只要證據到那裡,就查到那裡,這項宣示已經很明顯了。難道我還要再詢問他檢調機關的偵辦進度,或是干擾他們的辦案方向嗎?我可以這麼做嗎?今天大家爆料說不會查,此案已經被搓掉了,其實,這都是在變相干預司法,亦是在給檢調人員施壓。我認為,任何案件都有不同的角度,大家都想要由不同的角度介入。以泰勞案件為例,據我所知,外勞關說有很多人,包括泛藍立委在內,他們也有將相關資料交給檢調機關。 * 杜委員文卿:有多少名泛藍立委涉案? * 謝院長長廷:我不知道,此案正在偵查中。因為我沒有親眼看到,所以我不能講。泛藍人員也有提供相關資料給檢調機關,大家都想要影響司法,並轉移焦點。其實,大家只要順其自然即可,何必影響司法偵辦? * 杜委員文卿:請問施部長,國、親兩黨有多少位立法委員介入關說? * 施部長茂林:事實上,檢調單位已經充分掌握所有的資料,該調閱的就調閱,該傳訊當事人的就要傳訊。 * 杜委員文卿:院長方才表示,國、親兩黨有很多立法委員都介入關說,你能否公開這些名單? * 施部長茂林:我僅知道許多立委在關心…… * 杜委員文卿:你所指稱的很多立委有沒有包括杜文卿立委在內? * 施部長茂林:據我的瞭解是沒有,但是這部分尚屬於偵查不公開,所以我們也沒有辦法說明。 * 杜委員文卿:據本席所知,大概有30位立法委員在內。本席手中拿著陳敏賢在報上一連刊載數日的「嚴正抗議書」,其中指出,本人不可能是主導此案的決策者,最多也只能算是群體決策者之一。這就表示背後有許多人做決策,到底是哪些人的決策?此外,他還在廣告後段指出,政府單位以不實報告推波助瀾,更加重社會混亂現象持續發酵實在不應該。院長,陳敏賢刊登這篇嚴正抗議書之後,府院從未針對此事做回應,所謂陳敏賢背後的一群決策者是否包括立法委員、院長在內,還是有更高層的人士介入?院長應該對外說明清楚。 * 謝院長長廷:既然此案依照國家制度是交由檢調機關偵查,我們不可單憑某項證據就主觀的認定,檢調人員一定都有看到相關的證據,而且,他也遭到檢調人員多次約談與傳訊,他應該向檢調人員說明。我想,大家都應該要信賴司法制度,否則將會無所適從。 * 杜委員文卿:陳敏賢在報紙上刊登這份嚴正抗議書,本席在基層接獲很多民眾的反映,大家都在詢問高捷案背後一群決策者是誰?我要他們去猜這是指誰。院長方才已經說過,這就是包括國、親具有影響力的立法委員。 坦白說,院長的執行團隊到底是重視執政黨的立法委員?還是較重視在野黨的立委? * 謝院長長廷:我不瞭解委員這句話的意思。 * 杜委員文卿:行政院部會首長只要國、親兩黨委員一喊,他們都跑在前面,連謝院長召開行政院院會,部會首長都沒有列席,他們根本就是吃定執政黨的立法委員。 * 謝院長長廷:他們應該一視同仁。 * 杜委員文卿:我相信執政黨的立法委員有介入高捷案或泰勞案者實在寥寥無幾,執政黨內具有影響力的沒有幾人,大部分都是國、親的委員,所以院長對於這份嚴正抗議書應該有所回應。院長利用此機會向外界說明,所謂的背後一群決策者是哪些人? * 謝院長長廷:我想,這必須詢問陳敏賢本人才知道是什麼意思。依照我看完該篇廣告的單純想法,按照他上下文的意思,他認為群體決策是指董事會。 * 杜委員文卿:他甚至公開對外表示,如果政府要偵辦此案,要死大家就一起死。陳敏賢這份嚴正抗議書,除了證明他有錢之外,還帶有恐嚇、威脅之意。 * 謝院長長廷:我們不應該隨之起舞,他說得很清楚,他是經過董事會授權,這就是群體決策的一部分,與你現在拉高層面到背後還有一群人,兩者並無關聯。我剛才講關說,因為我是以前的市長,也很關心說很多資料要送給檢調單位,他們認為期間有來關說的,其實都有告知檢調。 * 杜委員文卿:本席知道很多。 * 謝院長長廷:杜委員也應該交給檢調處理,不過有些關說其實是為民服務,所以也很難講。我是希望相關資訊都交給檢調,透過檢調過濾和查證之後,有問題的就公布和起訴,這樣做最好;如果認為檢調不可相信,那就相信監察院;萬一監察院也不可相信,現在我們似乎相信人民審判,最後就像過去大陸共產黨人民審判一樣,大家拿石頭,認為誰有罪就丟他。我們是不是要這樣做呢?實際上我們是文明國家,如果檢調有問題,或是檢察官拿紅包,我們可以再起訴檢察官,就是這樣做嘛! * 杜委員文卿:陳敏賢的聲明還是對民進黨有傷害的。昨天TVBS「2100全民開講」節目公布了一張照片,是陳哲男和陳敏賢到韓國濟洲島去賭博,院長有沒有看過這張照片? * 謝院長長廷:我在報紙上看過。 * 杜委員文卿:報紙還沒有刊登之前,你知不知道有這張照片? * 謝院長長廷:不知道。 * 杜委員文卿:這顯示你的情報系統太弱了,殊不知這張照片在外面已經流傳很久了。 * 謝院長長廷:我的情報是不好,法院和調查局也都不是我開的。 * 杜委員文卿:包括陳哲男自己都知道有這張照片,每個國親立法委員都知道,到最後有黑道人士拿給2100節目的李濤,因此才報了出來。你認為陳哲男到韓國濟洲島有沒有犯法? * 謝院長長廷:現在我講什麼都會干擾檢調。這個情節就好像發生了一件凶殺案,有人撿到一把有血跡的刀,他到底要將這把刀送給檢調還是召開記者會審判?應該是交給檢調單位才對嘛,為什麼我們要在這裡審判?實際上,不管我說陳哲男有違法或沒有違法,一定有人會質疑我在指示檢調。 * 杜委員文卿:院長去過韓國嗎? * 謝院長長廷:是指多久以前? * 杜委員文卿:你還沒有當院長時有沒有去過韓國? * 謝院長長廷:有去過。 * 杜委員文卿:有沒有去過濟洲島? * 謝院長長廷:沒有。 * 杜委員文卿:我可以跟你講濟洲島的情況。一般國際正式的賭場是不會流傳出來這樣的照片,這是他們的職業道德。濟洲島是一個休閒、觀光的地方,並不是真正的賭場,是因為晚上的濟洲島沒有地方可以玩,於是附設了這樣場所,這是讓人家小玩、試手氣的地方,並不是賭場。可見這張照片是賭場流出來,是透過黑道拿出來的,你的情報系統應該知道是誰,本席也知道是誰。 不過,現在我要告訴院長一件事,宋楚瑜在當省長時去過美國拉斯維加斯,本席有一張這樣的照片。本席要問:假如陳哲男是違法的,那對於宋楚瑜是否也要一起辦?宋楚瑜在當省長時去過美國拉斯維加斯,並且還跟國親的立法委員在一起,請問這算不算違法?他也是在省長任內去的,他還特別告訴我不要講出來。反觀陳哲男去濟洲島,你認為他有違法呢?本席再講一次:宋楚瑜在省長任內時去美國拉斯維加斯,有人說違法公務人員相關法令,請問要不要辦宋楚瑜?院長認為呢? * 謝院長長廷:如果有具體的案件,請你交出來。 * 杜委員文卿:我有照片呀,事情已經經過10年了,我昨天晚上想到底要不要講?後來問媽祖,媽祖說過了10年應該可以講了。這有人證、物證和照片,當時宋楚瑜當紅,台灣朋友看到他,趕快去和他合照,那不是賭場流出來的,這是惡意的栽贓,這和弊案有什麼關係?陳哲男禮拜五晚上去和總統有什麼關係?禮拜五下午坐飛機去,禮拜六回來,要說這是去洗錢,銀行都關門了,要怎麼洗錢?院長對此有何看法?但是報紙再一直報導,人民都不相信民進黨了。如果陳哲男事件再持續報導下去,院長認為會不會影響民進黨年底縣市長的選情? * 謝院長長廷:我們很理性,相信也有很多人民支持我這樣的看法,就讓一切回歸制度。如果我們隨著起舞,心想「糟糕了!要趕快自清」,那就天下大亂了,因為國家是有制度的。我們看看美國、日本、韓國有這樣的情況嗎?媒體會整天報導類似的新聞嗎?實際上沒有嘛!如果有證據,媒體可以交給檢調,之後再查證;如果擔心檢調由民進黨或院長操縱,那對於檢調也是一種侮辱;如果全部都不相信,也不認同法官判無罪,認為法官也可能受操縱,那整個國家就沒有辦法運作了。 依照過去的案件,有時我看媒體的報告,我經常在想:檢調應該是立委開的才對。因為一些立委常說,某天晚上調查局有某先生提供若干資料。坦白講,自我當院長以來,沒有一個調查局的人提供我任何東西,也沒有一位檢察官向我報告什麼,可見他們都是同一國的,那怎麼能說法院是我開的呢?事實就是如此嘛!以後民眾漸漸會了解,如果有調查局人員在晚上爆料什麼的話,應該想想這個消息可靠嗎? 其實過去也發生過爆料的事情,像高雄市議長賄選案即爆料高捷拿了3億,是前兩天剛好領錢拿了3億,一票1500萬,結果報紙也都以第一版刊登。有議員詢問我這件事,我也說要查,結果那麼多人抓去判罪,錢不是從高捷出來的,一票是500萬,而當時在一邊爆料只有他自己和上帝知道,另外還有一個不能告訴你的人也知道,講得跟什麼一樣,我也覺得這個人是何方神聖?好像是神仙一樣,結果都是假的!所以只要我們堅定,人民也會了解這樣是沒有辦法的,因為股市下跌、人民對台灣沒有信心,這樣對台灣實在沒有幫助。委員問我昨天沒有看電視在做什麼?我除了要煩惱高鐵、二代健保、禽流感等問題之外,還有很多事情要做,哪有時間整天搞這些?如果你問我:難道弊案不重要嗎?我認為弊案應該是交給政風單位、監察院或檢調。 * 杜委員文卿:你認為陳哲男和泰勞事件,對民進黨年底縣市長選舉的選情有沒有影響? * 謝院長長廷:我覺得不應該考慮民進黨的選舉,應該怎麼做就怎麼做,不應該考慮民進黨會不會輸的問題。為什麼要考慮這個呢?相較於國家的大是大非及未來制度的建立,有需要考慮民進黨的勝敗嗎?證據到哪裡,就查到哪裡。但是我們也不必媚俗,也不需要隨著什麼去起舞,這樣就對了,一定有人會支持你。過去我在高雄連任時有多少弊案和謠言,說什麼我的叔叔在賣花,種一支花抽8毛、1塊,但是我就是這樣做,我說我在做建設,你們有證據就起訴我或抓我,不論講一百件或一件都是如此。我對於高捷案件也是這樣講,也許講上3個月,講個200件,又有什麼用呢?如果你認為我有問題,可以從200件中找出1件足以讓我斃命的案件出來,並提出確切的證據,要求我謝長廷說明,或是要求施部長說明,只要證據確鑿,我們當然無從否認起。不是像現在這樣每天講,講到大家人心惶惶,這樣對台灣當然不好嘛!對不對?人家會誤認為民主沒有價值、法治沒有價值嘛! * 杜委員文卿:報紙每天都以頭版頭條在報導,坦白講,對於民進黨的傷害很大,很多民進黨的支持者都問我,民進黨到底怎麼了?民進黨好像是一張白紙,只要沾上幾個污點,整張紙就黑掉了,至於國民黨,無論你如何去染黑,他們還是無動於衷,所以我們的道德形象非常重要,請問我們的價值觀在哪裡?院長也當過民進黨的主席,在陳哲男事件中,他曾經表示沒有去過泰國,後來證實他有去過泰國。他也說過他沒去過韓國,現在也證實他去過韓國,謝院長現在是行政院院長,也當過民進黨的主席,站在民進黨的立場,你認為這個事件要如何處理? * 謝院長長廷:關於整個事件,黨裡面已經成立委員會在調查了,據我瞭解,這幾天就會開會,不過今天我們不適合在國會討論黨的問題,好不好?剛才你提到民進黨的價值觀問題,我告訴你,我們既然執政,當然要承受很多的質疑,因為執政會做很多工程,要去解決很多困難的問題,外界的質疑我們實在很難去避免。我們如果什麼事都不去做,當然最輕鬆,可是我們如果晚上去視察工程,1個月去巡視雪山隧道3次,人家就會說這裡面是不是有什麼「好康的」,人家就會提出質疑,如果我們因此就害怕,我們就會退縮,什麼事都不去做,反正「不做不錯,少做少錯」,對不對?可是我認為身為國家的公務員,我們必須勇於任事,我也講過,我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因為是非在己,毀譽在人嘛!我們不能因此就媚俗。 * 杜委員文卿:謝謝院長的答復,不過因為時間的關係,本席要利用剩下的6分多鐘談一下原本要質詢的問題。請問院長,在各部會首長中,你對哪個人最滿意? * 謝院長長廷:我不能在此公開的評論哪一位部長比較好,哪一位比較不好。 * 杜委員文卿:每一個都很滿意? * 謝院長長廷:我心裡有數,點滴在心頭,但是我不能公開這樣講,因為部會首長也是很大的。 * 杜委員文卿:除了李應元是院長最近才指派,新上任的官員外,你對哪個人的印象比較好? * 謝院長長廷:我認為應該用平等心去看所有部會首長,因為有的人因為業務關係跟我比較近,有的業務關係則是跟我比較遠,我不能說跟我近的就是好。 * 杜委員文卿:你認為哪個人的表現最差?在你的感覺上,哪個部長是很不配合,讓你覺得很無奈的?雖然院長表示不便在這邊講,但是本席很瞭解你的心理,講出來可能不太好,你認為哪個人表現最差?是不是陳其南? * 謝院長長廷:部會首長的表現當然有好有壞。 * 杜委員文卿:是不是陳其南? * 謝院長長廷:我不能公開這樣講。 * 杜委員文卿:他不是有兩次沒有參加行政院院會嗎?像這樣的人要不要撤換?你敢不敢撤換?上一次本席不是叫你撤換經濟部長嗎?本席曾經召開記者會,公開要求院長撤換經濟部長和水利署署長,本席身為執政黨的委員,為什麼要召開記者會要求經濟部長下台?院長想不想知道原因?民進黨執政了6年,對苗栗有什麼貢獻?本席參加經濟委員會時,經濟委員會曾經正式決議要到苗栗去考察,可是經濟部長不去,水利署長也不去!院長也當過立法委員,假如你是杜文卿,你作何感想?過去幾年來,苗栗4席立委當中,只有本席是執政黨的委員,本席當了2屆的立委,沒有任何優勢,本席要到的經費,比其他3位在野黨的委員還要少,而且相差很多!我為什麼要叫經濟部長下台?去年8月2日的兩次水災,把大安溪這條中央管河川全部沖毀掉,可是整治工程完全沒有做,連今年都還沒有開始做,可是本席在那個地方的選票最多,你們卻完全沒有做!經濟委員會安排去苗栗考察,經濟部長不去,水利署長也不去,這是嚴重藐視立法院的行為!院長,假如你是杜文卿,你作何感想?這是第一點。 第二,桃園缺水是天災,台中缺水也是天災,苗栗沒有天災,可是通宵、苑裡、卓蘭、苗栗、三義、銅鑼等鄉鎮市卻無預警的停水2天,院長,假如你是執政黨的立法委員,你作何感想?在野黨的立委如果率眾1千人上來,到經濟部去抗議,要你下台不是更難堪嗎?到時候本席也不能無畏的去捍衛。請問院長,苗栗你去過幾次?那一天本席不是在竹南告訴你,銅鑼科學園區一定要趕快開發,現在公文已經接到了,本席也特別去經濟委員會問張景森,他說現在要暫緩開發,你說要變更為國防科學園區,可是本席看到的公文明明就是寫「暫緩開發」! * 謝院長長廷:沒有暫緩開發。 * 杜委員文卿:本席已經看到公文了,科學園區的人有拿給我看,要變更為國防科學園區。 * 謝院長長廷:錯了,我們在5月18日發函…… * 杜委員文卿:6月30日我們還去文給國科會主委,問他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結果沒有!科教文化園區也沒有了!聯合大學呢?阿扁執政了這麼久,到現在都還沒有動工!聯合大學並不是新設立的學校,它是從工專升格為技術學院,現在要升格為大學,可是到現在為止,連動工都沒有動工,這樣教我怎麼對得起苗栗人? * 謝院長長廷:我們要去問原因啦!並不是因為你是苗栗人就…… * 杜委員文卿:可是院長不曉得啊!所以我必須要告訴你。 * 謝院長長廷:我知道。 * 杜委員文卿:那條河川到現在還是沒有做! * 謝院長長廷:客家文化園區是因為立法院把台博展的預算刪掉了。 * 杜委員文卿:我知道,但是你們不應該編列在特別預算裡面嘛!我知道現在預算編列在客委會裡面,不過我剛才問過客委會主委,他說年底才會做評估,院長,你這樣做對得起苗栗人嗎? * 謝院長長廷:關於河川部分,等一下我會請何部長向你說明。其實銅鑼恢復為國防與民間的綜合園區,我們已經陸續在推動了,而且…… * 杜委員文卿:根本沒有在動,怎麼會是陸續在推動呢? * 謝院長長廷:有啦! * 杜委員文卿:去年編列了5千萬,只用了1千5百萬!銅鑼科學園區一定要動,因為科學園區可以帶動苗栗的繁榮。 * 謝院長長廷:有啦!國衛院就是設在竹南,現在最重要的禽流感疫苗研發,就是國衛院的工作,這是最光榮的,你不能說統統沒有做嘛! * 杜委員文卿:沒有錯,唯獨這個地方為苗栗北端帶來1萬多的人口,所以本席才會一再拜託院長,也跟鄉親講過,這個計畫一定會做,可是他們都不相信。院長,聯合大學到現在都還沒有動工。 * 杜部長正勝:我跟委員報告一下聯合大學的事情,那是因為學校報上來的計畫與原先的計畫沒有完全符合,所以必須要改。 * 杜委員文卿:民進黨執政至今已經6年了,可是聯合大學還是沒有動工,難怪有人會說那是所陽春大學、不像樣的大學。 * 杜部長正勝:全部的經費是10多億,我們已經編了3億多了,事實上,教育部一直有在催促大學方面要加快速度。 * 杜委員文卿:拜託院長多對苗栗關心一點,好不好? * 謝院長長廷:你平常就可以來溝通。 * 何部長美玥:關於河川的問題,我們已經跟委員報告過很多次了…… * 杜委員文卿:本席剛才講的那幾點都是真的,苗栗那5個鄉鎮不應該被停水,因為這5個鄉鎮都是我的選區,未來實施單一選區制後,這5個鄉鎮都是我的選區,國民黨可以不管,我不能不管!請院長一定要體諒我。 * 謝院長長廷:我們私下再做溝通。 * 何部長美玥:河堤部分我們會收回中央來做,汛期以前一定會完成。 * 主席:請謝委員明源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謝委員明源","謝院長長廷","林部長陵三"]} ``` * 謝委員明源:(11時29分)主席、行政院謝院長、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辛苦了,你方才講的話,本席很有感觸,但事情還是要做,不能說怕發生事就不敢做。在我們的近代史中,有謝副總統,也有謝院長,本席也姓謝,本席希望未來能有謝總統。未來若要有機會做謝總統,那麼,行政院長任內這幾年就要做得好,否則,台灣政治環境那麼惡劣,不小心就會下台。院長是大智慧的人,相信你的努力打拚會被肯定,一般人也看好2008年你有相當大的機會和馬英九對決,這也是本席的期望。 本席記得你上任時提到和解共生,你提此話後,很多人稱讚,但也有些人反對,本席也替你解釋。然而,這一年多來,和解共生似乎破滅掉了,人家都不甩你,提這個沒有用了,有些人不贊同,另一些人反對,最後都反對了。 * 謝院長長廷:正因為很困難才顯示出它的價值,和解共生雖然沒有實現,但現在整個經濟等各方面環境更顯示和解共生的必要。若整個社會很好,法案通過很多,經濟很發達,股市也很好,那表示可以不要和解共生,但現在證明和解共生是需要的。 * 謝委員明源:院長用心良苦,但在野黨根本不甩你,還是照罵,而且變本加厲。或許你當初提和解共生是太軟弱了,本席覺得台灣這個環境不適合和解共生,本席原本認同院長,但這一年來,在野黨也沒有考慮到你用心良苦,照樣變本加厲,若你硬一點,或許不會那麼嚴重。所以,本席覺得可能是和解共生破滅。 其次,目前外界認為執政團隊的執政績效不是很好,院長給執政團隊打幾分?方才杜委員說哪個部會首長較好,哪個較差。你要顧及他們的面子,當然不便講,但至少你可以打個分數吧!究竟有沒有及格? * 謝院長長廷:我們不會自己打分數,但我們比較在乎…… * 謝委員明源:及不及格? * 謝院長長廷:我認為及格。我們要從各行各業來看,例如,我們從這一季開始取消汽車燃料稅,這是以前做不到的,但我們做到了。過去學生助學貸款的利率是百分之八點多,我們降到百分之二點七。過去勞工領不到退休金,現在領得到了。過去原住民沒有電台,現在有了,原住民委員會的成立,馬路用原住民的名字,這都是陳總統時代做的,原住民基本法也是我們通過的,現在正在執行,我們哪有做得差?我們要有信心。石油危機那麼緊急,我們處理得很好,過去中油和台塑哪有市場機制,但現在會互相競價,一天降價兩次,人民得到利益,這就是我們做的,我們一直在做。今年的就業人數較去年多了10多萬人,我們對得起良心,我們不必一直講做了多少。高捷的危機,我們慢慢來度過,禽流感危機現在也在處理,我們有在做,我覺得每一天都對得起所領的薪水。 * 謝委員明源:部會首長也應該替政策辯護,向國人解釋清楚。本席給你一點時間說明,百姓應該能感受到我們的政績不是在野黨所說的那麼差,而是因為幾個個案拖累到民進黨的執政績效和整體形象。部會首長好或不好,你點滴在心頭,應該都知道。本席認為,若在野黨攻擊弊案,你應該要求所有部會首長在第一時間對外說明,趕快反應,有的部會首長不像院長那麼會講,那就應該由發言人在第一時間趕快解釋,不要讓在野黨立委將3分的事講成7分,隨便抹黑。我們好不容易做那麼多事,結果沒有人知道,但是一個小案,他們就馬上抹黑成很大。部會首長表現好或壞,你自己都瞭解,執政黨的國會議員的要求是,最起碼各部會要為政策辯護和說明。 * 謝院長長廷:我們要加強。 * 謝委員明源:很多部會都是會做事,但不會解釋、辯護。 * 謝院長長廷:積極為政策辯護是政務官的天職。 * 謝委員明源:本來就是這樣,否則,人家罵你們,也是罵到我們。另外,有人提到要改組,院長認為縣市長選前或選後改組?或者不必改組? * 謝院長長廷:現在正在審查預算,這些預算都是現在這些首長編列的,所以,我不認為現在要改組,否則,委員馬上會質問預算不是他們編的,會要求退回重編。 * 謝委員明源:無論怎麼做,他們都有話說。院長之意是等預算通過後,也就是明年再改組。本席認為若真的不行,也是要改組。 * 謝院長長廷:那當然,但現在這個大環境,不是換一、兩個就沒問題了,誠如委員方才所言,大環境對立,大家互相毀滅,找一個新人才來,他們也是抹得黑黑的,把他毀掉,人才很難發揮,所以,能不能解決這個大環境的問題比較重要。 * 謝委員明源:應該適才適用,用人相當重要。禿鷹案也是創傷本黨形象的原因之一,當初瞭解不清楚,馬上任用那個前金融局長,等到事情發生,才知道他的私生活。你們在任用某人之前,應該調查其背景,瞭解他是否會進出酒家、喝酒等等。普通生意人比較無所謂,但公務人員應該有高標準,對於主管金融機構的局長,一定要慎重調查,事後才瞭解就來不及了。金管會發生這麼嚴重的事,社會評價很差,但龔主委和證交所董事長都沒有為該案負責,院長,金管會主委或證交所董事長是否應該負責?至少也應該口頭辭職,但他們都沒有。 * 謝院長長廷:我認為龔主委很專業優秀,他長期在外商或駐外國,不太適應我們的政治文化,所以有時對政治反應比較慢,但就專業而言,我們其實要珍惜一些專業人才。我跟他並不熟,但根據我的觀察,他有很多看法,可以彌補我們比較弱的部分。 * 謝委員明源:有外商經驗的人太多了,並不只有他一個。如果你說他對政治反應比較慢,那就找一個外商經驗多、反應又快的人來當主委。說實話,他外表看起來是很「古意」。 * 謝院長長廷:在國外,他們最後都是找立委來做,像內閣制都是如此,因為立委有辦法適應這個政治環境。這是優點,但也有其缺點。就我們現行的制度,並不是完全找立委,而且,有些立委都還在任內,也沒辦法來擔任。所以,我們找來的人對這個政治環境的反應可能也真的需要學習。 * 謝委員明源:整個台灣的政治環境…… * 謝院長長廷:我們的社會應該也要包容不是政治的人進來這個體制,如果大家都政治化,可能的結果就是政治或許處理得很好,但是,專業不一定處理得很好。 * 謝委員明源:他是專業,當然不一定要搞政治,…… * 謝院長長廷:我發現他對幾個案子的政治及社會反應是比較慢,但是,他有專業…… * 謝委員明源:就是因為他的反應慢傷到院長的績效,也傷到我們。結果,到現在龔主委等人都沒有人出面負責,雖然不一定是下台,但至少應該要口頭請辭或自請處分。雖然院長做得很好,但如果你的下屬真的做得不好,基於責任政治,希望你也要強力要求。 其次,這兩天吵得相當轟動的高捷案,重創了民進黨形象。我和陳哲男之間沒有什麼問題,但是,像這種事情,該開除黨籍的早就應該開除黨籍,因為他個人的行為牽連到整個黨及我們。說實話,既然他有辦法做到副秘書長,黨對他個人已經是很好了,如果他無法潔身自愛,在照片一登出來之後,就應該要開除黨籍了,不過,聽說今天要開除其黨籍。最重要的是,應該要切割清楚。對於他個人的一連串行為所產生的影響,本席是感到相當鬱卒。這些和我們根本沒有關係,但是,因為他個人的行為和操行問題影響到謝院長的執政團隊績效,這樣公平嗎? * 謝院長長廷:我剛才講過,這種個案…… * 謝委員明源:雖然是個案,但卻經常拖累整個團隊。勿以惡小而為之。 * 謝院長長廷:個案有個案的處理,至於黨的部分,黨目前正在處理,也有其一定的處理程序,就我所知,這兩天也將開會。至於他這樣去有無法律責任…… * 謝委員明源:這我們不管,因為他已經被移送法辦,誠如你所言,偵查不公開,我們不予置評。 * 謝院長長廷:因為他現在不是公務員…… * 謝委員明源:但是,你今天是執政黨的院長,我是國會議員,我要告訴你,像這種事,真的是重創了黨的形象。 再者,在葉菊蘭代理市長所提出的報告中,你沒有責任,但是有監督不週的責任,你對高捷報告有何看法?是否是因為監督不週,才有高捷後續這些問題發生? * 謝院長長廷:所謂的監督不週是什麼意思?如同台中縣發生的幼兒被悶死在娃娃車內的意外,縣長問到有沒有監督不週的責任,一樣的道理,每個層級都有責任,是不是縣長或局長或科長要下台?這就有分層次。可是,現在問題是每個人都無限上綱,就說這是弊案、要求別人下台,我已經講過很多次,要講什麼首長的弊案,只消講一件證據確鑿的弊案,問首長要不要下台就夠了,不必每天講1、2百件。假設一個勞工局的職員發文,文中寫到:「經查……」,但實際上並沒有去查,就是偽造文書,我是市長當然就有責任,所有市政府所做的我都要負責任。但是,這個責任是不是就是弊案,應該要分清楚。 就我對高捷新聞的觀察,其實,到現在也是在查泰勞事件,但是,就是有很多人設法想把它轉成什麼契約等等的問題,轉的動機為何,我不知道,其實,到現在就是泰勞的暴動事件,這些我們都知道,並不是有人在泰勞發生暴動之前去查出什麼。現在檢調系統去查,有很多的帳冊要查,當然需要一點時間,而且偵查不公開,如果有人拿其中一件來爆料或有調查員把資料交給立委,立委又沒有偵查不公開的問題,就很快地就在電視上爆料。但是,若是如此,我們是否就要修法,改為偵查可以公開,大家可以想想看。如果大家認為這樣好,立法委員可以修法,改為偵查可以公開,每個偵查案都公開,檢察官每天都向社會報告,讓大家看看社會會變成什麼樣子。沒有受過害的人不知道其影響,有人因為被冤枉而跳樓、抑鬱而終。我們這個世界的文明制度就是偵查過程不公開,有人說你貪污、討客兄如何如何,查證之後,有時候只是謠言,但最後總有個結論,這就是文明社會的制度。 * 謝委員明源:所以說這是社會亂象。 * 謝院長長廷:現在好像變成偵查應該公開才對,既然這樣才對,立法委員應該勇於修法,把偵查不公開廢掉,看看社會能否接受。這樣一來,每個人都跟媒體一樣,檢察官每天都可以向大眾報告,讓大家知道每天的調查進度,被告有什麼照片、光碟等等都可以公布。這樣好嗎?所以,我認為我們應該對自己的良心及長遠的制度負責。我們認為那樣不應該,我們只好忍受一些委屈,難道我們要隨之起舞?我每天簽那麼多公文,知道的更多,因為有很多檢舉書等等,是否我也來召開記者會來滿足大家的好奇心?我也可以說有人檢舉,就像方才有委員提到誰是中資、如何透過中國政府去投資等,我也可以講很多還沒有查證的檢舉信內容,也可爆出哪個人、哪個節目、拿多少錢、哪個人逃稅等等。 * 謝委員明源:我知道你很委屈,因為受限於偵查不公開,你們也不能講得很詳細,而很多在野黨立委儼然一副檢察官、法官模樣,競相爆料。所以,偵查公不公開,見仁見智,如果像台灣這種亂象,國會議員能夠無憑無據胡亂抹黑,說實話,偵查也可以公開了。 此外,關於高鐵的部分,我知道院長相當力挺高鐵,但是,高鐵原本預定今年10月通車,我們中南部的人就可以搭乘高鐵,不必等飛機了。結果現在又延到明年10月。可是,政府還是力挺高鐵,最近還挹注了75億,我們也知道75億還是不夠,將來可能還需要數十億、數百億。院長如此力挺高鐵,如果到最後,錢都不夠了,你要如何力挺?你上次力挺75億已經被人罵得很慘,還有辦法繼續力挺嗎?其次,明年10月能否如期通車?品質又如何?難道高鐵的董事長非得殷琪來當不可,交通部也有董事在其中,官股投資38%以上,如果官股獨立董事增加3席,官股也可以當董事長。說實話,他們家族投資60、70億,大陸工程就已經包了300多億,這樣合理嗎?如果明年無法通車、年底或明年又需要增資,難道院長還要繼續力挺嗎?還是收歸國營? * 謝院長長廷:沒有錯,如果我們沒有挺她,9月30日政府就要往依照契約收購的程序走,政府收購要拿出3千多億,又要面臨停工、團隊解散、鑑價等問題,雖然我剛接任院長不久,兩害相權取其輕,最後我們決定繼續力挺高鐵;其實,政府必須買回的契約是否合理,並不是我的責任,但我發現:高鐵如果走向由政府買回的方向,高鐵可能會變廢鐵,進而對經濟、西部的發展造成嚴重打擊,其中尤以位於高鐵中間的中部影響最大,所以我做了支持高鐵的決策;謝委員講得沒錯,我們已要求高鐵改組,據了解,下個月就會召開臨時股東會,至於我們適不適合擔任董事長,恐怕值得深入考慮。個人認為,現在最重要的是,儘速讓高鐵完成,早日跳離建築中的階段,以免因中途停頓而造成嚴重損失。目前高鐵土建部分已完成87%,這幾天我們希望他們在速度的測試上能達到300公里。 * 謝委員明源:他們先前測試的速度只能達到200公里,未來能達到300公里嗎?政府為了怕高鐵變廢鐵,而繼續投資75億元,本席可以同意,但我怕他們會因仗勢院長力挺而漫無節制地花費。經過多年來的運作,證實殷琪不是適任的董事長人選,應該換另外一位強而有力、專業、有魄力的人來擔任,也許改變人選後,高鐵會提早通車。 * 謝院長長廷:我們絕對沒有能力在高鐵停工並加以買回的情形下提前讓高鐵通車,反之,可能會多拖延5年。本來立法院作了很多決議,要求政府不能繼續投資高鐵,高鐵又是日本第1次將新幹線輸出外國,他們為了保護自己,對車廂是否繼續出口產生懷疑,後因我們決定力挺的態度非常堅定,日本開始有信心,並積極配合。 * 謝委員明源:本席的意思是,如果真的要讓高鐵如期通車,官方一定要介入。 * 謝院長長廷:我們有介入。 * 謝委員明源:官方已經投資那麼多,董事長應改由官方擔任,國內人才那麼多,我相信一定找得到適任的人選。另外,最近塞內加爾和中共建交而和我們斷交一事,遭到在野黨嚴辭批評,但這應該是意料中的事,即使由章孝嚴擔任外交部長,結果也是如此,因為弱國無外交,我們無法和對岸進行金錢競賽;老實說,那些國家已經沒有感情可言,他們眼中只有利益而已,據報載,和塞內加爾斷交後,會有40億的呆帳無法回收,在此情況之下,我們應該審慎檢討是否要繼續投資那麼多錢和非州、中南美洲國家建交。面臨斷交,外交部長和所有工作人員都很辛苦,但國內一定要團結合作,詎料,最近連戰、宋楚瑜一再跑到中國大陸和其領導人握手、喝紅酒,本席認為這種情形會混淆視聽、造成誤導,當那些國家看到我們的在野黨主席跑到對岸,會對我們和中共的關係產生誤會,所以,連戰應該對混淆視聽、敵我不分負很大的責任。 * 謝院長長廷:國內自己不團結,造成中國在宣傳上有機可趁。 * 謝委員明源:外交部宣傳半天,連戰到中國大陸和他們握手、喝紅酒、抱貓熊之後,其他國家怎麼會相信我們和中共敵我對立,難怪中共一招手,他們馬上轉向。在此情況之下,外交部要如何推動外交工作?本席認為,我們應該譴責連戰,不知院長以為如何? * 謝院長長廷:台灣人民應該有這種正確觀念,雖然他們很歡迎在野黨的連戰主席、宋楚瑜主席、立法委員到大陸,表面上好像對台灣人民很好,但當王院長要代表總統到韓國參加APEC會議時,他們卻無所不用其極地阻擾,立法院代表人民,他們如果真的對台灣人民好,應該讓王院長去參加APEC會議,但他們不僅橫加阻擾,還處心積慮地封鎖我們的外交,不讓我們參加國際組織,由此可見,他們對台灣人民並不好,在野黨及台灣人民一定要覺醒,否則,我們的國力一定會弱化。 * 謝委員明源:外交部陳部長那天負責任地表示要辭職,本席認為,即使他辭職再換另外一位部長,如果在野黨、連戰不能覺醒,繼續到大陸朝貢,和他們一起喝紅酒,無論外交部怎麼努力,外國絕對不會相信台灣和大陸的關係很惡劣,甚至會認為那是我們在做戲。因此,請陳部長務必要繼續努力。 日前謝院長到台中時曾表示,綠色捷運將於4年後完工,生活圈4號道路、鐵路高架化、筏子溪整治都是繁榮台中市的重要建設,請問,綠色捷運到底什麼時候可以完工? * 謝院長長廷:預計民國100年完工。 * 謝委員明源:應該可以提早於4年內完工吧? * 謝院長長廷:地方政府必須有積極的企圖心。 * 謝委員明源:地方政府的配合款也很重要。 * 謝院長長廷:推動捷運工程時,如果怕別人批評,擔心發生弊案,別人一檢舉就停工、不敢發包,絕對無法完成,老實說,現在有很多人一包不到工程就到處檢舉,如果別人一檢舉就停工,工程至少要延誤2、3年,所以,主政者一定要很有承擔、積極的態度。 * 謝委員明源:本席希望綠色捷運能提早完成。 * 謝院長長廷:綠色捷運的顧問標已經完成簽約。 * 林部長陵三:台中捷運從烏日站經文心路到北屯,全長16.5公里,目前已經通過環境說明書,進入設計階段,預計民國100年可以完成,等設計好,我們會重新檢討時程,如果能提早,我們當然希望早日完工。北屯站部分,地方人士還有一些意見,原則上,我們還是按原來的路線進行,有意見部分,請台中市政府加以整合。 * 謝委員明源:最後一站是調度場,意見很多,你們應該多聆聽地方的聲音,不要一意孤行。由於綠色捷運、生活圈4號道路、鐵路高架化、筏子溪整治屬於5年5千億的一部分,希望能儘速完成。 * 主席:報告院會,下午2時30分繼續進行施政質詢,現在休息。 * 休息(11時59分) * 繼 續開會(14時31分) ```json {"type":"interp","people":["主席"]} ``` * 主席:現在開會,繼續進行施政總質詢。 * 請林委員淑芬質詢,詢答時間共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林委員淑芬","主席","謝院長長廷","林部長全"]} ``` * 林委員淑芬:(14時31分)主席、行政院謝院長、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最近的政治議題很多,造成的政治風暴也很大,但是院長應該不曾見到本席在國事論壇或政治口水戰中講過任何話,但是今天的總質詢中,希望院長不只傾聽本席的聲音,而要聽取代表弱勢的族群、環保社團及環保工作者、社區文化工作者,乃至更多廣大人民的心聲。今天有一些很細微的聲音,您在平常不曾聽到這些人的聲音,或許院長也很久沒有聽到,但是今天本席要拜託院長,一定要稍稍仔細聽一下。 從院長的施政預算來看整個政府的施政政策,本席製作了近幾年來所有國有財產售價收入統計表。國家歲入歲出預算失衡已久,今天本席要特別指出販售國有財產收入所占整體國家預算比例。自從我們執政之後,販售拍賣的國有財產土地占歲入支出比例,從1.3一直攀升到2.5,今年也編列了相關歲入290億元。本席必須要對國有財產局表示肯定,因為他們真的很了不起,因為這兩年來國有財產局的歲入執行率已超過100%,本席現在無法拿到決算的數據,是因為手頭上有4、5個版本,不知道哪一個版本才是財政部真正的決算數字,所以今天是依預算數字進行政策體檢。在檢視相關數據前,請問院長在高雄市長任內最滿意的市政建設是哪一部分? * 主席:請行政院謝院長答復。 * 謝院長長廷:(14時34分)主席、各位委員。就是公共空間再利用,像是愛河、溼地、水質改變等都有很大的改變。 * 林委員淑芬:本席很高興院長所講的第1點就一語道破本席今天所要強調的重點。對整體高雄市民而言,公共空間被改變了。從城市光廊到愛河河濱公園的改變,您又進一步拆掉文化中心的圍牆。或許國家有很多很重要的建設,但是您在人民生活周遭擴大使用公共空間,無庸置疑地感動了人民,大家是感同身受,可以直接感受到。正因如此,現今歲入預算中國有資產拍賣編列比例太高,這部分編列這麼多數字,售出這麼多國有土地,甚而有些國有土地上有很多歷史建築,或是建於敏感的生態保護區上,所以這些土地在未詳細進行評估,或是即便評估過仍然被販售。每天報紙的頭版頭條都是刊登著今天又賣了多少土地,據今天報紙報導又爆出歷史新高,國有財產土地1坪賣300多萬元。一坪數十萬元或300多萬元的土地會是何種土地?難道會是閒置無人使用的土地嗎?這些土地都位於都市最精華的地段,對於這種只有第3世界國家才會有的國有土地拍賣政策,本席要提出質疑,因為如此違反了世界先進國家的潮流。所以造成所有的生態保育團體、社區居民及諸多文化工作者不斷陳情請命的現象。某個案子發生時,就會有一堆人跑到該處陳情,發生另一個案子時,只好跑到另一邊不斷陳情,使得他們一直疲於奔命。請院長暫停拍賣所有國有土地,待國土進行整體規畫、都市計畫、生態保育調查及文化價值調查後再討論要如何處置。 * 謝院長長廷:謝謝林委員對此問題的關心,現在可能無法全面暫停,因為也有很多人要求儘速販售國有土地,有些國有土地占據該處致使影響該地方之發展,政府擁有國有土地很難使其繁榮,若是出售給人民,一方面可以取得稅收,另一方面可供人民建設。委員關心歷史建築或生態敏感地區的問題,這方面可以進行檢討,但是有很多國有土地是從抵稅或其他方式得來,如此就不適合由政府一直擁有這些土地。 * 林委員淑芬:但是院長沒有談到本席所提到的重點,因為現在最容易脫手的有財產土地,難道也是從鄉村土地抵稅而來?因為最容易脫手的土地,通常是都市中最精華的地段。 * 謝院長長廷:就是商業區的土地。 * 林委員淑芬:商業區的土地當然最容易優先脫手,今天你們編列了這麼多預算,占總體預算不過1%或2%。 * 謝院長長廷:我敢說我們不是純粹為了取得收入才出售土地。 * 林委員淑芬:本席很高興聽到院長這麼說,但是本席要告訴院長,你雖然表示不是純粹為了收入。但在游前院長任內成立了國家資產經營管理委員會,當他到達委員會成立現場時,提出該委員會有4大功用,明白指出其中第4項功用:出售土地是為了挹注財政缺口。本席還持有此一新聞稿,這是行政院院長室所發出的新聞稿。 * 謝院長長廷:當然這也是功能之一,但是總體而言是為了土地的有效利用。 * 林委員淑芬:從國民黨時代到民進黨執政時代販賣了這麼多土地,所假借的名義就是解決占用與閒置的問題,使得土地有效開發利用。可是什麼樣的土地會被賣掉?難道是被占用或閒置的嗎?你們處分這些土地時就清查出有6萬6千筆被占用,而根據目前立法院預算中心所作評估,仍有6萬1千筆土地被占用,可見你們處理的不止是被占用的土地,而是都市計畫區裡的精華。我從來沒有聽到居民抱怨國有土地閒置妨礙地方發展,倒是有人反映國有土地不管理造成治安死角。可是管理國有土地的方式難道就是拍賣嗎?當都市土地過度開發到某一程度,難道我們不能預留公共空間,藉以解決過去為了追求經濟發展造成公共空間、公共設施及綠地不足的問題嗎?台灣都市土地開發的普遍現象就是公共設施不足,一旦這些土地被賣掉了,未來城市裡的人們所需要的公共空間要如何取得?難道要再向私人徵收嗎?難道要再去買一塊地嗎?為什麼我們現在不能為後代子孫留一些土地呢? 台灣都市開發還有一道很重要的課題有待解決,就是老舊都市的問題,而要解決都市更新的問題尤其需要保留國有土地。方才院長表示歷史建築、生態保育區要優先檢討,暫停拍賣,可是難道我們的國土政策及國有財產的政策都是以拍賣為目的嗎? * 謝院長長廷:公園等公共空間都是地方政府都市計畫的規劃,我們當然不可能拿公園土地來拍賣,地方政府應該知道哪些土地是國有財產,哪些是沒有在利用的,就可以加以規劃。如果沒有規劃成商業區或住宅區,政府基於土地利用的立場當然就會拍賣。 * 林委員淑芬:地方政府對於都市計畫有規劃權,但是開發權和土地所有權卻在於國有財產局,國有財產局很少主動告知地方政府打算把土地做什麼用途,甚至地方政府要求國有財產局無償撥用時還經常被拒絕。台北縣板橋就有一塊國有財產局的土地閒置著,板橋市公所為了回應社區居民的要求,花了一千多萬整修公園,結果卻立即被國有財產局標售出去。這樣的案子層出不窮,本席所舉的並不是特例,而是1、2個月前發生的新聞。由此可見,地方政府有規劃權又有什麼用呢?國有財產局並不會同意地方政府把國有土地作為公共設施使用。我們想請問院長,當地方政府對國有土地有開發計畫上的需求或是公共設施、公共綠地的需求時,國家願意無償撥用嗎?今天院長可以作此承諾嗎? * 謝院長長廷:當地都市計畫有某種需求時,地方政府就應該把土地規劃成某種用途,至於無償撥用有一定的規定。不能說地方政府的都市計畫是商業區,卻要求國有財產局不能賣,請問國有財產局怎能在商業區蓋房子呢? * 林委員淑芬:商業區裡能不能有綠地或公園? * 謝院長長廷:地方政府可以變更土地用途,把土地劃成廣場、綠地,地方政府必須有旺盛的企圖心來規劃土地。我們不能把國有財產局的土地統統拿給地方,因為有些地方政府很懶惰,有些很認真。最近嘉義市署立醫院就是一個例子,而台北建國啤酒廠又是另一個例子。 * 林委員淑芬:在合法的範圍內,如果地方政府有需求要變更土地,院長願意讓國有財產無條件接受地方政府的規劃和變更,並且願意移轉使用權和所有權,請問院長是否這樣承諾? * 謝院長長廷:我們依照立法院所立法律的規定,這些都有法律可依循,不是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劃分和撥用問題。 * 林委員淑芬:現在我們每天都可以看到土地在標售,而且都是都市裡最精華的土地。我們一翻開報紙就看到:160張標單搶標北市精華地段國有土地,北市34坪國有土地以每坪93萬元標走,今天又以一坪3百20幾萬元標走。請問有誰可以買得起一坪90幾萬的土地?有誰買得起一坪300多萬的土地?難道不是財團嗎?當這些財團開發土地,帶動地方繁榮,讓房市上漲之後,請問是哪些人可以買得到這些房子?其實國有財產局拍賣土地都可以拿出來檢驗,到底土地開發後是由全民雨露均沾還是由財團及少數有錢人買走了?對於占用土地者的優先承購權,國有財產法第四十二條原本是規定民國52年以前占用者享有,後來修法改為民國82年。本席認為優先承購權的概念並沒有公平正義可言,敢的人先占用,然後只要繳納5年的使用補償金就可以優先承購。另外,我們可以看到鼓山地區有整個眷村被財團收購,因為國有財產法第五十二條之二修正後,只要能出具民國35年以前居住或建築的事實證明,就可以依第1次公告的地價申請讓售。財團只要付市價一半的錢給居民,收購土地之後,就可以按照第1次公告的地價買下整片土地。 * 林部長全:大院訂定的法律規定,如果在日據時代已有居住事實,但是…… * 林委員淑芬:現在財團已收購整個村莊,國有財產法修正後,一般民眾無法出具證明,只有財團拿得到證明。 * 林部長全:偽造證明當然不可以。 * 林委員淑芬:財團就有辦法出具證明,國家損失了一片土地,一坪以幾百元賣出。居民得到市價一半的好處,財團則以比市價還便宜一半的價格收購一整片土地,這是發生在鼓山地區的實例。 * 謝院長長廷:針對這項個案,我們會進行追查。 * 林委員淑芬:不論是無形的文化資產,或有形的國有土地,請問我們對於這些資產的概念,能不能在未來的方向上調整成只租不賣?如果今天將國有土地賣出去的話,請問未來子孫所需求的公共空間在哪裡?其實國有財產局在民國79年也曾規劃只租不賣的方案,請問院長,這個方向可不可行?你們願不願意這樣做? * 謝院長長廷:這個問題必須慎重評估,根據我的經驗,其實也有很多人要求要出售。當然,委員剛才所說的那些弊端的確也發生過,像現在國民黨中央黨部…… * 林委員淑芬:院長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首長,究竟你對國有土地的看法如何? * 謝院長長廷:我認為應該要看情況而定,有的地方如果要出售…… * 林委員淑芬:請問你對國有資產的處置態度是什麼? * 謝院長長廷:我的態度是如果有利於土地利用,就應該予以出售;如果是應該只租不售的部分,就應該要只租不售。 * 林委員淑芬:什麼叫做「利用」?難道蓋房子就叫土地利用嗎? * 謝院長長廷:不一定,其實有些土地也不是拿來蓋房子,而是拿來做其他用途。 * 林委員淑芬:除了蓋房子、蓋商圈以外,你們所標售的土地,還曾拿來做什麼用途? * 謝院長長廷:像台北101大樓旁邊的土地及晶華酒店都是設定地上權而已,政府並沒有標售,但還是被拿來蓋房子了。 * 林委員淑芬:院長所舉的例子,其實還是一樣把土地拿來蓋房子。 政府標售土地後所得到的錢,其實對於預算缺口的挹注並沒有多大幫助,從「近5年處理國有非公用土地筆數統計圖」來看,93年度政府賣了1萬1千筆土地,92年度賣了1萬2千筆,若與88年度及89年度來作比較,政府賣掉的土地高達3倍之多! 現在本席就告訴院長外國的作法:荷蘭從20世紀初就開始收購民間私有土地,從1924年之後,荷蘭政府就從未有賣出國有土地的紀錄,目前荷蘭有80%的土地都是國有土地,請問他們為什麼要這麼做? * 謝院長長廷:這是政策問題…… * 林委員淑芬:本席認為這是思想問題,也是價值問題。 * 謝院長長廷:沒有錯…… * 林委員淑芬:美國紐澤西政府甚至主動購買土地,提供作為綠地及生態保育之用,他們還成立了綠地保護基金,以維護環保生態。紐澤西政府主動購買閒置土地的目的,乃是為了防止都市土地過度開發,令本席感到遺憾的是,謝院長竟然說對於只租不賣或暫停處分,你都沒有辦法做出回應。 * 謝院長長廷:因為事關國家政策,所以這個問題要仔細評估,我們必須視情況而定,例如台東…… * 林委員淑芬:據本席所知,國家資產經營管理委員會的設立,乃是為了避免國家資源浪費,解決國有土地遭佔用和閒置的問題,以提升資產管理的效率。國有財產局雖然宣稱國資會僅為各部會協調溝通的平台,與會委員所提供的建言僅供參考,對各部會無拘束力,各部會對於國家資產的管理運用,仍依各部會相關法令來執行。其實本席已經看過國資會開會的會議紀錄,而根據立法院法制局的分析報告指出:國資會出席人員的層級高,包括各部會首長在內,而且開會次數多,每個月至少開會一次,針對國資會的開會決議,國有財產局會100%執行。 我們知道,國資會就是處置國有資產的最高實質決策單位,但在國家的行政組織中,國資會卻是妾身未明,它僅是一個任務編組。當它做出決策,決定將土地拍賣之後,萬一將來人民要追究責任的話,請問這個僅為任務編組的單位能夠負責嗎? * 林部長全:按照國有財產法的規定,如果是非公用土地的話,主管機關就是財政部,至於公用土地的部分,就必須由各使用機關自行負責。其實國資會只是進行協調,因為有很多資產的利用是跨部會的,所以必須藉由會議進行決議。 * 林委員淑芬:國有財產局已經承認它是國資會的決策執行者,據本席所知,國資會的成員除了各部會首長之外,還包括會計師事務所的會計師、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總經理、不動產鑑價公司的董事長、法律事務所的律師,以及一位學者,雖然這些人沒有直接涉及利益迴避的問題,但我們知道,國資會設立的功用就是為了處置財產。 * 林部長全:其實現在有很多資產的活化利用,都是在國資會做出決議,將閒置土地收回之後加以處理的。 * 林委員淑芬:但國資會的成員中,有很多都是相關的利益團體。 * 林部長全:並不是利益團體,像委員所說的那位學者就是台大城鄉所的教授,他們只是提供一些專業的意見而已。 * 林委員淑芬:請問院長,能不能將文化環保國土規劃部的學者及民間社團納入這個委員會?而且本席認為這些成員的席次還必須超過半數。抑或我們應該將國資會這個妾身未明的任務編組取消,因為國家資產的處分應該放在國家永續經營委員會的層級中,這些土地難道不應該從國家永續經營的角度來看嗎?剛剛院長說,如果土地能夠有效率的處置,就應該予以出售,請問什麼叫做「有效率」?其實他們都是拿來蓋房子,除了蓋房子之外,你們根本舉不出有什麼其他開發效益。對於下一代子孫而言,到底什麼才是最好的效益?社會成本、環境成本及生活品質,難道不應該一併納入效益的評估嗎?是不是可以請院長調整國家資產經營管理原則?本席認為,在國家資產經營管理一元化的執行要點中,除了成本和效益的指標之外,也必須列入文化資產、環境生態及公共空間的指標,甚至在土地標售前,還必須加入社區居民參與的機制,但政府什麼都沒做! * 謝院長長廷:其實這牽涉到國家施政哲學的問題,基本上,我們是以促進土地利用為前提來處置國有土地,應該加入剛才講的文化、生態、公共空間等等民間團體的委員。 * 林委員淑芬:可不可以? * 謝院長長廷:基本上可以,但是最上位的政策要好好討論,包括國有財產都不要出售,可能因為地方的不同,譬如台北市與台東有很大的區別,我們再好好地研究,好不好? * 林委員淑芬:我要再告訴院長一個現象,當我們的國有財產被拍賣以後,很多文化資產遭到毀滅。你們宣稱所有被拍賣的國有土地都有經過文化資產小組的清查,但是根據我對國有財產局的調查,國有財產局是先將最精華、想要賣的土地自行出售,篩選、過濾過後的名單才交由文建會清查。最近發生了很多案子,譬如基隆的白米甕砲台已經被指定為古蹟、歷史建築了,仍然被國防部拍賣掉;汀州路萬新鐵路沿線的台鐵宿舍也被台北市政府指定為歷史建築,結果台鐵及國有財產局還是把它賣了!我們必須為這樣的事情哀悼、哭泣嗎?難道我們國家所有的行政官員都沒有靈魂了嗎? * 謝院長長廷:這是個案,我們再來查,如果是有爭議的,應該要註明。如果是不能賣的,公家應該是不可能賣的。 * 林委員淑芬:好,我現在告訴你,汀州路的台鐵宿舍被指定為歷史建築,現在卻被拍賣掉。我再舉一個特殊的案例,就是澎湖吉貝鄉的沙尾,吉貝鄉有一個美麗的沙灘,國有財產局交給澎湖風管處管理,但是他們卻利用特權圖利財團,在沒有合約的狀況下讓財團繼續違法經營,今年風管處還要編列3千8百萬元,你們不但沒有叫廠商拆屋還地、把土地還給國有財產局,還編列3千8百萬元發放地上物補償金,這根本是沒有是非的事情! * 謝院長長廷:能不能請委員把個案的資料給我們?我在電視上好像有看到。 * 林委員淑芬:風管處現在還把這些沙尾BOT出去,吉貝鄉居民在當地居住了幾百年,大家所使用的海灘、沙灘、海港現在要被私有化,當這些國家財產被私有化以後,鄉民進入時還要繳錢,所有的生態團體、社區居民都群起抗議,但是風管處仍然一意孤行。 這是個案,但也是通案,這是我們國家處分國有資產的態度。 * 謝院長長廷:這些個案就是我剛才講的基本政策的問題,的確有很多風景管理區交給民營,這到底是比較有效率、還是沒效率,我們要好好討論一下。 * 林委員淑芬:國有資產的處分涉及國家資源的分配公平與否,而現在看到的現象是,所有國家資產處分出去以後,只會讓土地及資源集中、壟斷在財團及有錢人的手上。這些原本應該屬於所有人民、大眾的土地及資源,如今卻壟斷、集中在財團及有錢人的手上。 今天我要告訴院長,當民進黨還沒有執政的時候,有一群人「不顧肚子、只顧佛祖」,因為他們有很深的信念及價值,認為我們民進黨是站在公平分配、正義的基礎上,所以他們跟我們站在一起;但是今天我們對舊有的政策(我不願意說是您的政策)蕭規曹隨,對真正解決財政也沒有太大的幫助,如果我們在這裡不堅持、退守了,我們就會離我們的人民越來越遠,今天我們的執政就會喪失了立足的根基,所有的底盤都要為之崩潰。 * 謝院長長廷:對於林委員的理念,我是支持的,不過賣的錢也是用到公益,由全民享受,到底土地要不要賣…… * 主席:林委員的詢答時間已屆,未及答復部分請院長改以書面答復。 * 請林委員育生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林委員育生","主席","謝院長長廷","葉主任委員俊榮","林部長全","施部長茂林"]} ``` * 林委員育生:(15時5分)主席、行政院謝院長、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昨天中國時報報導,高雄一對陳姓夫婦在56年前受廣東省政府委託保管一批文件,當時廣東省政府行文高雄市政府讓這對夫婦使用倉庫至反攻大陸為止,請問院長有沒有注意這則新聞? * 主席:請行政院謝院長答復。 * 謝院長長廷:(15時6分)主席、各位委員。我沒有注意。 * 林委員育生:當時你還在做市長,高雄市審計處每年都會固定清查市有土地是否遭到占用,清查以後才赫然發現,那個倉庫藏放了800箱的文件,而且都還沒有開封。後來高雄市財政局行文給行政院,請中央調查這批廣東省政府的財產是否具有保存的價值。這些文件全都還沒有開封,箱子還用鐵鍊鎖住。高雄市政府行文給行政院以後,行政院就責成檔案管理局調查,檔案管理局的答復是:貴市苓雅區河南路11巷50號建物所存的廣東省政府文件不具保存價值,請本於權責,逕予處理。請教研考會葉主委,這800箱文物全都還沒有拆封,你覺得這種回答合理嗎? * 葉主任委員俊榮:報告委員,國家的檔案確實需要保存,現在檔案局盡最大的力量保存各種檔案,但是我們一般所稱的檔案有其要件,並不是所有與公家有關的文件都是檔案、全部都要保存起來。 * 林委員育生:稍後我們再釐清行政院為什麼要檔案局調查此事。既然行政院責成檔案局調查,你們應該查出一個結果,無論這些文件是否值得保存,也要開箱才能知道,但是檔案局的回文卻簡單帶過。稍後能不能請葉主委指派秘書向我說明一下? * 葉主任委員俊榮:好。 * 林委員育生:在高雄市財政局行文行政院的時候,謝院長還是高雄市市長。當初行政院的處理態度應該是通知文建會調查,所以這是很嚴重的疏忽,能不能請院長回去了解一下? * 謝院長長廷:我會去了解。 * 林委員育生:我覺得這件事很嚴重,昨天報紙大幅報導這批800箱的文物在未被拆封的情況下,就被判定沒有保存價值,一般社會大眾、特別是文化界人士都無法理解。財政局的想法是要趕快解決問題,因為這些東西如果沒有作一處理,要回那塊地就會有困難,所以才會做這樣的處理。當然,對於行政團隊所做的事,在野黨經常會杯葛,但是有的說法也是有道理的,好比有人說:「民進黨執政之後,頭換心未換,過去的官僚氣息還是存在!」像這件事,人家叫行政院去看,結果變成這樣!這點是否請院長查清楚? * 謝院長長廷:好的。 * 林委員育生:關於這個問題,接下來本席要請教財政部林部長,國有財產局所保管的東西除了不動產之外,有沒有包括動產? * 林部長全:國有財產局是不動產的主管機關,但是也保管一部分的動產。 * 林委員育生:在國有財產局的分類中,歷史文物和檔案也是國有財產局管理的動產。當初高雄市政府行文給行政院,行政院不僅行文給檔案管理局,也行文給國有財產局,可是國有財產局卻說這不關他們的事,如果高雄市政府要收回這塊地就收回,上面的東西他們不管。本席手上有這份公文,稍後請部長了解一下。 * 林部長全:好的,因為這個案子的背景狀況,我並不了解,稍後我來了解一下。 * 林委員育生:再者,民進黨執政之初總給人一種反商的印象,我想請教部長幾個問題,希望你回去之後作一了解,看看是否合理。 首先,國稅局有個規定,供查稅所用的憑證必須保留5年,這是否表示,如果5年之內,這些憑證丟掉了,查稅時就要開罰? * 林部長全:應該是說,租稅的核課期只有5年,如果我們知道有人涉及逃漏稅,在5年之內都可以有效查稅,因此,我們建議民眾憑證要保留5年。 * 林委員育生:如果憑證丟了,是否一定要罰錢? * 林部長全:那就要看他是否有涉及逃漏稅的事實。 * 林委員育生:如果他可以提出其他事證,是否也可供為查稅之用? * 林部長全:當然是,如果這些事證能夠證明他沒有逃漏稅的話。 * 林委員育生:本席要舉出3個例子供部長參考:第一,有人好意捐錢給一所學校的家長會,過了將近5年,不知什麼原因,國稅局要查稅,結果這所學校的校長、當初經手的職員和家長會長都出來證明這個人的確有捐錢給學校家長會,可是國稅局卻說不行,必須有當初的憑證證明如何用掉這筆錢…… * 林部長全:如果他有捐錢,也許有現金的支付紀錄或其他…… * 林委員育生:因為事隔多年,已經不見了!可是有人出來證明,而且也有收據,卻都不行,國稅局要看他這筆錢有沒有真的花掉! * 林部長全:這可能涉及證據認定的問題…… * 林委員育生:第二個例子是:如果有一家廠商被抓到開假發票逃漏稅,那麼和他往來的廠商,是不是每個也都是開假發票? * 林部長全:在實務上,我們會要求他提出具體證明有進貨事實或交易等等…… * 林委員育生:部長講得非常好,就是說當他可以提出證據時,國稅局就必須接受這個證據,除非是他提不出證據,國稅局才能開罰單,是嗎? * 林部長全:如果他是虛設行號開假發票,那麼收到這張發票的人就必須舉證他有現金交易或進貨紀錄來證明…… * 林委員育生:我們的企業界人人都怕國稅局,因為國稅局就像太上皇一樣,難怪執政黨給人反商的印象。只要有一家逃漏稅,所有相關廠商都會被國稅局開罰單,當然,針對確有逃漏稅之事實的廠商,國稅局替國家執行公權力,開立罰單,那是沒有錯的,但是若在沒有查清楚之前,就開罰單給人家,讓人家再提出申訴,那就不合理了。請部長回去了解一下目前國稅局在查稅實務上是否有這種現象? * 林部長全:我們會檢討這種作法是否恰當,不過,如果他有虛設行號,我們就會懷疑他所開的發票都是假的。 * 林委員育生:雖然本席所說的都是執行面,但是這和社會大眾、各行各業都有直接關係,希望財政部能夠重視這個問題。 另外,還有一個例子就是日前財政部對教育部開罰單,原因是關稅總局免稅辦法中規定教育用品進口免稅,可是高雄有人受教育部委託,進口一批東西,卻被罰稅,說是因為教育部和廠商之間有BOT的關係…… * 林部長全:我知道,你說的是那個魚…… * 林委員育生:我們姑且不論個案,照說這件事是否符合免稅要件,應是由教育部行文來扛下責任。可是教育部海洋生物館館長卻說:「我只是和一個廠商結親,卻說我和廠商是BOT的關係,所以以後進口的東西都要課稅!」這件事的結果是讓廠商無所適從,因為BOT50億和5億相較,前者要繳稅,後者免稅,希望部長謹慎處理這個問題。 * 林部長全:這個案子已經多次陳情,我也親自了解,主要關鍵是進口的這些東西,歸屬權不是教育部,而是廠商,因此,這個BOT案雖是教學用,但是本身也是營利用,依照現行稅法是無法免稅的…… * 林委員育生:部長,本席現在不討論個案,但我要告訴你,你錯了,這些進口的東西,進口者是教育部,所有權是中華民國政府,你可以去查查看。 * 林部長全:好,我們了解一下。 * 林委員育生:現在被罰的對象是教育部,教育部所屬的海洋生物館館長說:「我就是因為這件事和廠商BOT,所以以後進口的東西都要繳稅!」這樣合理嗎?這就好像我家出了一個不肖子,然後人家一提到我家小孩,就說我們家的5個孩子都是不肖子!看來海洋生物館以後什麼東西都不能進,因為他和人家有過BOT的關係…… * 林部長全:這主要是稅的問題…… * 林委員育生:請部長回去了解一下。 * 林部長全:好的,同時我會請同仁向委員請教清楚。 * 林委員育生:本席再請教院長。陳哲男事件使得我們執政黨的黨員心情都非常沈痛,相信我們都支持檢調單位或黨紀對該案會作出處置,今天早上,謝院長答詢時曾提及深喉嚨的問題,本席認為這件事非常嚴重,我們當然支持不守法的人必須受到制裁,但是國家的運作機制卻不容破壞,對於今天你說要調查深喉嚨看看是誰不當洩密,本席是非常支持,但是你必須要有具體的作法。根據報載邱毅委員說他的資料係來自檢調單位,其間就涉及2個問題,如果他說的是真話,我們即必須深入徹查是誰將該份資料洩露出去,因為邱毅拿到該份資料就無限上綱,這對人權是一種踐踏,同時也對社會產生不良的教育,由陳哲男到濟州島的證據就顯示他過去的推斷是對的,以往他就曾經說過我們這些高官都是到濟州島洗錢,他還點名舉例吳乃仁、趙校長也是,所以今天情治單位將這些資料提供給不特定人士,特別是提供給政治人物,政治人物毫無顧忌的在媒體上大肆渲染,此舉對社會將造成莫大的傷害,所以請謝院長具體答復,若真的是有人洩密,我們就必須查辦,但如果是邱毅亂講話,我們基於行政團隊的尊嚴,應否嚴加追究查辦? * 謝院長長廷:這個問題非常嚴重,早上我在答詢時也曾說過,我在市長任內也曾遇過這種情況,後來該案查察完畢判刑定罪,證據也都明朗,最後出爐結果與當初所爆料的金錢來源完全不一樣,可是爆料當時的訊息,卻刊登在第1版,這種因為少數公務人員破壞制度,不但喪失自己的公信力,也意味著他們不相信上司,而且調查期間所掌握的消息都是一段片段或過程,所以我會要求我身旁的法務部施部長嚴加追查,如果沒有洩密情事,而是他造謠,且涉及侮辱關說等情事的話,也應該追究責任。 * 林委員育生:施部長,你聽到院長的話了嗎? * 施部長茂林:該案偵辦中,出現很多傳言,所以我就請最高檢察署吳檢察總長,一定要追究洩密、提供情資之責,同時我也請調查局葉局長要深入瞭解是誰洩密,因為此舉在刑法上是構成犯罪的。 * 林委員育生:邱毅委員明確向媒體表示該分情資是由檢調單位提供,檢調單位是否屬於中華民國政府體制的一部分? * 施部長茂林:是的。 * 林委員育生:如果你們徹查之後,發現屬實,我們就不能冤枉邱委員,如果查證之後並非屬實,就必須控告邱毅,要他提出明確的證據,否則就必須擔負責任,本席這種說法是否正確?我們應否這樣做? * 謝院長長廷:我們向來對立法委員都有一定程度的尊重,所以希望立委能針對事實說話,不要假借一些不實的報導來增加公信力,有些沒有的事,但立委卻推說資料是檢察官給的,以提高他說話的可信度,有些則依據過去的經驗和資料來看,有可能是真的有,所以如果不嚴加徹查,檢調單位將是最大的受害者,因為現在檢調的公信力都已經毀掉了。 * 林委員育生:本席覺得謝院長、施部長必須慎重面對此事,從我們執政以來,這種案例層出不窮,傳出許多莫名其妙的消息,真假混在一起,使得社會大眾無從判斷,有可能他只拿到3分事證,他自己再加入7分,因此此風不可長,所以這對我們政府來說,是一個很大的傷害,希望你們能審慎處理。 * 施部長茂林:我們將會審慎處理,並請檢調同仁針對媒體不實報導,翌日必須作出回應,並公布事實真相,讓外界知曉。 * 林委員育生:另外,本席再請教部長一個問題,檢察署必須清廉辦案,保護民眾權利,這是第一訴求,如果在官司訴訟之外,他在行政處理上對人民的權利造成傷害或不便,法務部也應該要加以關心? * 施部長茂林:是的,基於檢察…… * 林委員育生:如果有間房屋曾發生刑事案件,屋主並非當事人,但是為了保存證據,有些東西不能動,甚至不能隨意處置或出租,請問依照政府現行機制,有無對他進行補償? * 施部長茂林:實務上是沒有。 * 林委員育生:如此民眾將很無辜,本席現舉一個實例:有個人宰殺死豬肉,被地檢署查獲,他租用場地置放冰櫃一年租金一百多萬,該場所屋主行文給地檢署表示他只是租用場地給他,他又沒有涉案,所以他屋內的東西可否處置使用,再加上屋內有些物品有阿摩尼亞易爆成分,但地檢署答復說不行,證據必須保存,類此案例層出不窮,還有有人使用他人的車子犯罪,車子被查扣棄置在門口曝曬,一直到生鏽變成廢鐵,對此等非常嚴重且涉及人民權利義務的問題,施部長可否回去時進行瞭解,讓本席知道法務部針對這個問題是如何處理的? * 施部長茂林:這涉及扣押物的保存保管問題,包括如何能不影響所有人以及物品使用及堪用程度。 * 林委員育生:最後如果證明該物品有損害,就應該訂定一項賠償他的機制,過去政府沒有這樣做,並不代表我們不用做,你認為我這種說法有道理嗎?你們必須查清楚,如果因為任何辦案理由損及民眾權益,就應該給予一些補償,院長是否同意我的說法? * 謝院長長廷:請法務部就此加以研究。 * 施部長茂林:另一方面,我們也會請檢察官要自我約制,沒有必要就發還,並解除限制,讓當事人的權益損害能達到最小程度。 * 林委員育生:不只如此,如果我們有一個補償機制,檢察官就會謹慎行事,不能說不關他的事,還一直在使用他的東西,卻不賠償,這實在是說不通的。 * 施部長茂林:好的,我們回去研究看看如何補救。 * 林委員育生:再者,李文良董事長當初是在自來水廠董事長任內請辭下台獲准的,想必當時他必然有一些過錯才會要求他下台,如果他毫無過錯就不可能要他辭職,你還記得當時他辭職的理由為何嗎? * 謝院長長廷:因為桃園後池工程缺水…… * 林委員育生:沒水和他有什麼關係? * 謝院長長廷:因為抽水站壩頂…… * 林委員育生:那是因為有五座淨水廠停擺,但後池工程不是李文良擔任董事長才做的,他勇於負責提出辭呈,我們沒有話說。在他之下有很多工程師也都被記過,院長知道嗎?李文良擔任董事長是政治任命的,他為了前任董事長所做的,不論是督導不周或疏忽造成的問題而下台。他手下很多工程師也都被記過處分,甚至說要把尹啟銘次長調走。雖然事情已經過去了,但本席現在要聽院長的一句話,請問院長,你認為對李文良的處分是對的還是錯的? * 謝院長長廷:因為去年淹水,所以我們為示非常負責,是有比較嚴厲。 * 林委員育生:停水事件沒有涉及刑責,沒有人向地檢署檢舉要求調查,也沒有人上法院,但結果是政務官下台、所屬人員受到處分。 我們再看看前金檢局長李進誠涉及之事。那是非常嚴重的事情。他是現任金管會龔照勝主委及副主委呂東英所用的人,現在被地檢署具體求刑8年,這樣嚴不嚴重?社會大眾對此非常失望,因為我們過去說黑金,設立金管會的目的就是希望未來不會有黑金,讓國家金融得到最好的監督,這也是民眾對新政府的要求。 坦白說,本席這幾天也非常失望。今天金檢局長已經被具體求刑8年,院長聽到社會大眾的聲音了嗎?我們要怎麼做呢?院長說政務責任要歸屬分類,本席很支持,但像這樣的政務責任歸屬分類連我們本黨的委員都看不過去。李進誠涉足貪瀆行為被求刑,而且是和他的職務有直接關係,我們姑且不講他的私生活。院長,你說政治責任歸屬,一個部屬涉及貪瀆,他的長官在做什麼?主委和副主委都不必下台表示負責嗎?請問院長,他們有沒有向你提出辭職? * 謝院長長廷:沒有。我也講過,如果有1個部長貪瀆,我是不是也要下台。我們將心比心,但是…… * 林委員育生:院長,剛剛我已經舉李文良為例作類比了。我們讓社會大眾公評,我相信每個人的心中都有一把尺。我們這把尺很清楚,高雄停水、處分和這次的事件,社會大眾看它的嚴重性是不一樣的。 桃園缺水,我相信桃園鄉親很痛苦,我們感同身受。今天金管會、金檢局發生這樣的事情,影響的不止是桃園縣而是全國。我們也知道,現在金檢局局長已經被具體求刑了,然而主委、副主委,沒有1個人因為政治責任主動提出辭職。這實在很奇怪!請問院長,你是否有什麼壓力無法處理這2個人,還是有其他的原因?你不覺得不處理這2個人實在太牽強了? * 謝院長長廷:早上我已經講過,對於政務官,第1,他自己本身品格有問題,第2,他直接的政策、直接負責的部分,或是長期綜合觀察認為他不好,我們會叫他下台。李文良的事情,我剛剛也講過,雖說嚴厲了點,但停水的事情不是由他責責,而是颱風來時抽水機不能用…… * 林委員育生:實在太牽強了,如果金管會主委不必負責,至少副主委也要負督導、監督的責任。那不是他們應該監督的業務嗎?他們都不必負責任嗎? * 謝院長長廷:要負責,但要負到什麼程度…… * 林委員育生:連自請處分都沒有!這要怎麼解釋,我實在聽不懂?院長,現在我們討論這件事不是我們2個人說得高興就好了,而是要能夠讓社會大眾接受。 * 謝院長長廷:我是把我的看法讓委員知道。 * 林委員育生:這樣別人會說我們民進黨不要臉,你知道嗎?現在主委、副主委都沒有自請處分,院長又只說政治責任歸屬並沒有明確的說法。 * 謝院長長廷:我們將心比心。我在擔任市長時,如果有1位局長貪污,我這個市長是不是要下台?我自己沒有下台就不能講下面1個局長發生問題,部長要下台。這必須要看情形。 * 林委員育生:金管會和金檢局的業務是同一區塊。 由於時間的關係,我無法再繼續向院長請教,但希望院長也能夠聽聽同志的聲音,聽聽社會大眾的聲音。 * 謝院長長廷:我有聽,但每件事都要有倫理、有法制、有制度。 * 林委員育生:發生事情卻沒有人自請處分,你認為對嗎? * 謝院長長廷:同一個事情是否能適用…… * 林委員育生:我剛剛也舉例類比得很清楚了,希望院長注意社會大眾的看法。 * 謝院長長廷:謝謝。 * 主席:現在請郭委員榮宗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郭委員榮宗","主席","謝院長長廷","姚局長文智","林部長全","吳主任委員釗燮"]} ``` * 郭委員榮宗:(15時37分)主席、行政院謝院長、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國親兩黨利用國會多數暴力,使NCC法案在朝野爭吵聲中總算是通過了。這個法案在討論之時,我們為了捍衛憲法賦予人民要求黨政軍退出媒體的最高精神,所以必須犧牲形象霸占主席台來阻擋。 當然這是不得已的作法,所以當天NCC法案只通過第1條條文。經過2個星期的協商,雖然號稱國親兩黨作了部分讓步,但其精神還是黨控制了媒體,完全沒有改變。 NCC法案通過之後,我想,國民黨戒嚴時期用黨政壟斷媒體的現象又馬上出現了。因此國親兩黨必須對往後新聞媒體100%的言論自由和憲法賦予的最高精神—黨政退出媒體,承擔所有負面影響及嚴重後果,同時接受子子孫孫對他們的批評。 國民黨執政時期黨政軍控制媒體的情況,我們都看到過。小時候我們在鄉下聽收音機,會有警察躲在外面偷聽你有沒有聽大陸的廣播。如果有,馬上抓去法辦。這種控制媒體、控制言論自由的手法可以說無所不用其極。但是自從政府解嚴後,我們知道政府充分尊重新聞媒體自由,可是有些人卻反過來利用政府充分尊重新聞媒體自由這個缺點來修理我們政府。過去本席也曾經向陳總統說過,很多鄉下的歐吉桑看了都非常不捨,尤其是在2000年之後,媒體每天罵陳總統,早也罵、晚也罵,一天24小時都在罵,每一台都在批評陳總統,很多人請本席向陳總統轉達不捨之意,陳總統的回應是我們民進黨本來就是尊重新聞媒體的自由,所以沒有理由做任何的處置,我們官方沒有任何理由改變這樣的精神。可是這些年來我們看到,雖然我們尊重新聞媒體的自由,但是新聞媒體有很多人利用這種自由的空間來打擊政府的威信並唱衰台灣,這是全民都可以檢驗的。這個問題其實還算是小問題,即使往後政黨去操控媒體,問題也不大,因為無論是國親兩黨,都是我們台灣人,而不是讓別人佔了便宜,所以本席認為問題比較不嚴重。但是如果我們的敵人利用媒體來操控我們,院長認為問題嚴重嗎? * 主席:請行政院謝院長答復。 * 謝院長長廷:(15時41分)主席、各位委員。媒體的影響力非常大,但是我們不要因為媒體批評政府就敵視他們,因為這也是他們的天職,不過不管是支持政府或批評政府,媒體都應該要守法,申請要確實、稅金要照繳,不能違反規定,不能因為他們對政府比較友好,就給他們特權,也不要因為他們批評政府,我們就投鼠忌器,或因為他們示好就不敢質問他們,我們應該要依法辦理。 * 郭委員榮宗:院長,我們過去對敵作戰是採三分軍事、七分政治的策略,本席曾經質詢過國防部長這樣的策略是否有所改變,部長表示沒有改變,我們還是要靠七分政治,而七分政治主要就是進行宣傳。今天台灣有充分的民主自由,有這麼傲人的經濟成果,如果向大陸廣播、散布我們民主自由和經濟發展的成果,讓大陸人民能夠享受和我們一樣充分的民主自由及經濟自由,這樣以後不管是誰統一誰都沒有兩樣了。七分政治靠的就是宣傳,如果這個部分還淪入敵人的手中,那國家就非常危險了。 上午本黨從政同志召開記者會指出擁有TVBS電視台的聯意製作公司有問題,不過他說得不夠清楚,本席在此補充說明,TVBS的資金來自兩家法人,一家是百慕達商電視廣播投資有限公司,這一家公司百分之百是香港商,擁有47%的股權,並沒有超過50%,所以並未違反我們廣電法第10條的規定。問題是出在另外一家在台北市註冊的東方彩視投資公司,這家公司是百分之百由百慕達商電視廣播投資有限公司轉投資的公司,他們再去投資TVBS,東方彩視投資公司所有的資金都是由百慕達商電視傳播投資有限公司投資,院長認為這樣合法嗎? * 謝院長長廷:我們法律就是明文規定不能超過50%,如果外資百分之百擁有電視公司,當然就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的規定。 * 郭委員榮宗:局長有去查嗎? * 姚局長文智:不久前在另一位委員質詢這個問題之後,我們就發文詢問TVBS,他們表示是間接投資。 * 郭委員榮宗:間接投資就可以嗎? * 姚局長文智:我們正進一步追查,我們有進入香港TVBS的網站,發現在TVBS年終董事局報告的第90頁提到,在今年2月4日之後以9億元買回30%的股份,也就是說,TVBS的集團在聯意的股權由70%增加到100%,所以由其母公司網站裡面的董事局報告也證明了這一點。 * 郭委員榮宗:我們從經濟部商業司所調出來的資料證明東方彩視投資公司是百分之百由百慕達商電視廣播投資有限公司轉投資,等於TVBS這家公司完全沒有台資,完全都是香港的資金,局長看法如何? * 姚局長文智:我們中午確認的結果確實是如此,不過我們希望對間接投資的認定更加審慎,因為就像院長剛才所說的,我們對媒體非常尊重,也希望對相關法規及新聞自由的層面都能夠有完整的瞭解,所以我們針對董事長的人選會徵詢陸委會的意見,其他投資也會徵詢經濟部的意見,並和法規會一起研究。 * 郭委員榮宗:局長要查的事情很多,根據本席的資料,這家東方彩視公司是由港商百慕達公司轉投資,而且其登記資本額只有100萬,但是卻擁有TVBS 4億7千多萬的股權,請問這些資金是從哪裡來的?一家資本額只有100萬的公司,竟然擁有4億多的股權! * 姚局長文智:我們有發文請聯意公司就幾個部分進行說明,第一、東方彩視和聯意公司的地址完全一樣,它是不是一家空殼公司?第二、他們在今年6月向經濟部登記兩家公司的董事互換,所以我們要詢問他們情況究竟是如何。剛才委員提出為什麼資本額只有100萬,卻擁有4億多的股權…… * 郭委員榮宗:這個問題很重要,因為登記的資本額只有100萬,卻擁有4億7千多萬的股權,資金是從哪裡來的?是中央給的嗎? * 謝院長長廷:我們會去查,也有可能是他們賺的錢。 * 郭委員榮宗:資本額只有100萬,可以賺到4億多嗎? * 謝院長長廷:我們可以去查查看他們有沒有繳這麼多的稅。 * 郭委員榮宗:他們這樣根本就是以合法掩護非法,表面上東方彩視是台資,但是背後的老板完全就是港商,百分之百不是台灣的資金,這是第一個事實。第二,登記資本額只有100萬,卻擁有4億7千萬的股權,到底是從哪裡來的?如果真的賺了這麼多錢,那他們這些年來繳了多少稅金? 請問財政部林部長,你們平常查小老百姓的稅,功夫都是一流的,現在你是不是不敢碰這家公司?是不是因為它背後有中共撐腰?為什麼它只有100萬的資本額,就可以擁有價值4億7千多萬的股權? * 林部長全:我們會進行瞭解,看看他們的投資和股權獲利有沒有…… * 郭委員榮宗:你再查查看他們這些年來繳了多少稅金。 * 林部長全:按照稅捐稽徵法,對於納稅人的實際納稅情況,除非納稅人有欠稅,否則我們不能公布相關資料。不過,對於他們有沒有涉及租稅規劃…… * 郭委員榮宗:這是機密,你也不方便在這邊答詢,根據資料,他們從90年到92年的應繳稅額是零,沒有繳到半毛錢的稅金,但是,根據早上蔡委員估算的結果,他們一個月至少賺3000萬到5000萬,一年有3億到6億的利潤,卻連續三年沒繳稅。 * 林部長全:請郭委員把相關資料提供給我們,我們來瞭解。 * 郭委員榮宗:我可以提供,就是要告訴你他們沒有繳稅,你可以去查,你應該要給我一個明確的答案。 * 林部長全:如果有具體事證,我們一定會來查。 * 郭委員榮宗:我怎麼去提具體事證?我就告訴你,他們三年來沒有繳稅。 * 林部長全:如果有財產增加不適當的具體事證,我們可以就這部分來調查。 * 郭委員榮宗:會後一個禮拜以後,你向我報告調查結果。 * 林部長全:按照稅捐稽徵法,除非納稅人確定有逃漏稅事實,否則我們不能公布相關資料。 * 郭委員榮宗:沒有關係,你只要告訴我他們是合法還是非法,以及有沒有逃漏稅。這樣有困難嗎? * 林部長全:假如有可以提供的部分,我們一定提供。 * 郭委員榮宗:請你仔細查清楚。 接下來請教陸委會吳主委,陸委會負責台灣和中國之間的相關事務,你應該比誰都清楚中國的動向,當中國的黑手伸進來操控我們的媒體的時候,台灣將永無寧日,所以你擔負著很重大的任務,我希望你能充分發揮你的功能。百慕達商電視廣播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叫做梁乃鵬,他也是TVBS的董事長,你知道他的背景嗎? * 吳主任委員釗燮:我們並沒有接到任何要求我們瞭解梁先生背景的資訊,不過,根據這幾天媒體報導,我們知道知道他在香港擔任過傳播首長的職務。 * 郭委員榮宗:他有沒有擔任過任何中共的國家職務? * 吳主任委員釗燮:我們並不了解,但是如果委員想要知道的話,我們陸委會將進行研究。 * 郭委員榮宗:你們陸委會功能不彰。他從1997年到2002年,擔任香港特區廣播事務管理局的主席,相當於我們的新聞局局長,這項職務有沒有官方色彩? * 吳主任委員釗燮:應該有官方色彩。 * 郭委員榮宗:他現在擔任TVBS的董事長,這樣合理嗎? * 吳主任委員釗燮:可能不是很恰當,至於我們的法規是怎麼規定的,我可能必須作進一步瞭解,看看有沒有禁止香港人士來台擔任…… * 郭委員榮宗:很多合法的事情並不合理,他擔任過中共官方職務,又來台灣擔任媒體董事長,你認為恰當嗎?這樣不會對我們的媒體造成影響嗎?林文淵的事情也是合法的,但是不合理,才會被在野黨一再攻擊,而這個人的事情也是一樣,大家怎麼不講話呢?早上有委員公布陳哲男去韓國的照片,我對於這兩張照片成為獨家報導也深感納悶,陳哲男和陳敏賢到韓國賭場的照片是從哪裡來的?主委,你知道嗎? * 吳主任委員釗燮:我不知道。 * 郭委員榮宗:姚局長,你知道嗎? * 姚局長文智:是電視台公布的。 * 郭委員榮宗:邱毅委員說照片來自檢調單位,杜文卿委員說是來自黑道,本席認為很可能是中國官方提供的,他們就是要不斷提供不實訊息,製造更大的動亂。如果是黑道人物或檢調單位提供的,他們應該早就交給檢調單位處理才對,不會在這個時間才拿出來。往後這類事件會層出不窮,台灣永無寧日,為什麼只有這家電視台有這張獨家照片?實在很可疑。你身為陸委會主委,有責任查清楚,我希望你能充分發揮陸委會的功能,如果你無法掌握這些人的背景,如何主掌陸委會的工作? * 吳主任委員釗燮:在委員的指示之下,如果有必要的話,我們會來進行瞭解。 * 郭委員榮宗:姚局長,另一張照片是台北駐泰國代表處的公文,早上報紙報導,陳菊前主委說,這只是例行性的公文,我國和外國簽訂任何合約時,一定要經過總統府查照。既然這只是例行公文,為什麼媒體拿來一再炒作,政府卻沒有提出任何說明? * 姚局長文智:今天上午總統府已經有所說明。事實上,像這樣的公文,各部會涉外所牽訂的協定或條約,都會送到行政院會審查,並依照程序,送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陳。總統府上午也說明,每年都有非常多這樣的公文送到總統府。 * 郭委員榮宗:我們和其他國家不僅在政治上有所往來,在經濟上也有所往來,類似的條約應該非常多,送到總統府,只是要知會一下而已,為什麼媒體就拿出來大肆炒作?無非是想製造更多動亂。不久之前的腳尾飯事件也使新聞收視率上漲,每天連續報導,新聞爆紅,後來證實是假造的事件,對社會造成很大的影響。今天的事情也一樣,如果是一個愛國的人擁有這張照片,他應該把這些違法事證送給檢調單位依法處理,而不是提供給電視媒體來炒作新聞。 * 謝院長長廷:郭委員,那一張照片沒有違法的問題,可能是媒體誇大了,也可能是他們對公文的常識不足。 * 郭委員榮宗:本席指的是那一張照片,如果陳哲男秘書長沒有經過請假就涉足韓國的賭場,這是非常不可原諒的。這張照片為什麼會在電視上炒作?早就應該交給檢調單位依法辦理了。院長不認同嗎?請媒體不要再製造更多的亂源,使社會動盪不安。 * 謝院長長廷:我來澄清一下那份公文,那種公文每個星期我們大約有3、4件,一年大約150件至200件都是這樣處理的。你可以閉著眼睛指定要哪一天的院會公文,我們可以抽出來讓你看。我的印象中,幾乎每個星期都有,我覺得外界可能對公文程式不瞭解,或故意濫用,甚至我聽到有人說,「查照轉陳」中的陳是指陳哲男或陳水扁先生,其實,陳是指陳情。 * 郭委員榮宗:也就是陳述。 * 謝院長長廷:應用文在普考裡都有考,大家應該知道,「查照轉陳」不是查照轉給陳哲男。 * 郭委員榮宗:就是不能誤導,可是一般社會大眾並不清楚。 * 謝院長長廷:大部分人都清楚,也許社會上有很多人不太清楚。 * 郭委員榮宗:外界故意講「查照轉陳」中的陳不是陳哲男就是陳總統。 * 姚局長文智:我想藉這個機會呼籲媒體朋友,其實,所有跑行政院或總統府的記者,哪怕他只跑1個月,都非常瞭解這是一份非常普通的公文,誠如院長剛才所提的,這是一個例行性的公文往來,也是非常普通的政務。今天總統府也提到,那一份公文只上到局長。所有的記者大概跑1個月就曉得,這樣的事情是非常普通的,有時候根本引不起新聞的興趣,但卻在一個節目裡,不曉得是誤會,還是刻意誤導,把它變成一份非常嚴重的公文與非常聳動的標題,讓大家在那裡討論半天,似乎要證明什麼事情。我覺得,資深的媒體人應該站出來,不應該讓錯誤的訊息誤導討論,而一直延續渲染下去。 * 郭委員榮宗:媒體自己會有分寸與節制,但主管單位一定要嚴格去執行。本席剛剛提醒過院長,如果NCC法案只淪為國親兩黨操控的工具,也許事情比較小,一旦電子媒體、新聞媒體與平面媒體都讓敵人來掌控時,這個國家就完蛋了。 * 謝院長長廷:我同意委員的說法。 * 郭委員榮宗:很不可原諒的是,有少部分人會與對岸唱和,像之前的SARS一發現1個病例,電視媒體就24小時轉播,好像變成24個人感染SARS一樣;臺灣如果有1個人自殺,無論是因為感情因素或什麼因素,媒體一定報導成失業或家庭生活困難而陷入絕境,所以自殺。這是有意無意在唱衰臺灣,讓我們無法接受。也就是說,生在這一塊土地上,大家榮辱與共、共存共榮,臺灣好大家都好。認為臺灣不好的人儘管可以回去,你認為臺灣沒有指望、臺灣這麼爛、政府讓你沒有信心,你可以把臺灣的財產賣一賣,搬回去大陸啊!問題是沒有人這樣,今天很多人得了便宜還賣乖。本席在這裡希望院長,能確實在你的職掌範圍內嚴格限制這些行為,好不好? * 謝院長長廷:媒體要自律,還有人民…… * 郭委員榮宗:怎麼自律呢?NCC法案通過之後…… * 謝院長長廷:雖然我們要執法,但是政府對於媒體的干涉力量有限,而且媒體應該是受監督的。如果真的有中資在操縱媒體,這是違法的,我們會依法處理。 * 郭委員榮宗:根據本席剛才提供給姚局長的資訊,我希望你嚴格去追查,如果屬實,你必須按照廣電法的相關規定處理,以還全國人民一個公道。好不好? * 姚局長文智:會,我們會審慎地、儘快地來調查。 * 郭委員榮宗:我們可以看得到,大部分媒體人都會自治,只是少部分人會唱和,當然還有少部分人會為唱衰臺灣而製造更聳動的標題,讓人家覺得臺灣根本是一個沒有希望的國家。其實,社會有很多正面的新聞,本席希望新聞局往後要朝這個方面去努力。也就是說,社會有溫馨的一面,譬如,很多很孝順的孩子,幫忙家務;也有很多有愛心的父母親,協助子女長大。過去我擔任地方首長時,若遇到家計發生困難的人,我就找記者去他的家裡拍攝與訪問一下,結果善心人士看了之後就把捐款不斷地匯進來。這是社會溫馨的一面,我們希望國家呈現的是這樣子,而不是天天看到電視或平面媒體報導的,好像臺灣是沒有希望的國家,這樣就糟糕了。本席希望在謝院長主政之下,能夠重拾國人對國家的信心,這個信心要從新聞媒體製造更多正面的消息獻給國人與投資大眾,因為外國人看到臺灣這麼好、這麼團結,很多人也許願意再來投資,創造臺灣更多的奇蹟。是不是? * 謝院長長廷:任何媒體不會因為它報導的內容是在批評政府而受到任何處分或不公平的待遇,但是若有涉及逃漏稅或違反其他登記的法律,我們就會依法處理。 * 郭委員榮宗:針對本席剛才列舉的那幾點,請院長與主管單位的姚局長能認真地查證,再給我們一個答復。 * 謝院長長廷:好。謝謝委員指教! * 主席:李委員昆澤提出書面質詢,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json {"type":"interpdoc","people":null} ``` 李委員昆澤書面質詢: 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之質詢 說明: 一、應加強宣導計程車汽車燃料使用費繳交與退費事宜,以維護近十萬名計程車司機之相關權益: (一)行政院公布今年由第4季10月1日起,計程車免徵燃料稅。但是此政策目前在行政院內部審查中,尚未通過;立法院僅交通委員會通過,2讀與3讀尚未通過。交通部表示,該政策在院內及立法院通過前,計程車第4季燃料稅仍要繳納;未來該案通過後,再辦理補退第4季燃料稅給納稅人。 (二)由於新聞報導指出今年10月1日起,政府停徵計程車燃料稅;因此,九成以上計程車司機都不清楚到底要不要繳燃料稅。甚至有些計程車工會、車行的幹部,直接向同業宣導,從今年10月第4季計程車汽燃費即可不用繳納。這樣錯誤的訊息,目前普遍存在計程車同業之間。 (三)全國計程車的數量至今年七月底止共有96804輛,而這近10萬輛計程車司機多選擇季繳汽燃費;以每季繳納汽燃費2仟5佰元計算,未來計程車免徵燃料費用政策通過後,共要退給約10萬名該項納稅人2億4千萬元。如果中央不積極宣導該項政策辦理狀況,到今年第四季繳納期間,將會有嚴重之爭議情形出現。因此,交通部要加強宣導計程車免徵汽燃稅,以免造成民眾權益損害。 (四)交通部95年度編列「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管理」共6,414萬3仟元,其業務主要是辦理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之宣導、督導及管理業務。但目前尚未看到該預算針對計程車第4季汽燃費繳納及退稅相關資訊與規定辦法等做充足的宣導,本席要求交通部立即辦理計程車免徵汽燃稅相關辦理方法之宣導作業。 二、關於高雄鐵路地下化工程費542.56億,中央應體恤高雄市政府財政困難,並考量到台鐵捷運化的所帶來的效益。因此,應比照高雄捷運建設計畫,中央補助75%以上辦理—即中央75%【406.92億】與高雄市政府25%【135.64億】: (一)高雄與台北同為直轄市,高市建設卻總是比台北市晚,以捷運、地下鐵、下水道等,都是晚台北市晚超過10年以上,中央大多數建設資源都集中在台北市,舉例來說,台北市鐵路地下化早在17年前完成第一階段,現正開始進行第四階段工程,高雄市的鐵路地下化,卻在今年才通過一億四仟萬元工程規劃費,遲遲無法正式開始動工,原因就在於中央與高雄市政府對於542.56億元的工程經費之分擔比例遲遲無法決定。 (二)目前鐵工局提供兩個版本的高雄市鐵路地下化計畫送中央審查。第一個方案是依據都會區鐵路立體化計畫,中央最高補助二分之一辦理(即中央與高雄市政府各分擔50%【各271.28億元】);第二個方案是考量到台鐵捷運化的效益,比照高雄捷運建設計畫,中央補助75%以上辦理(即中央75%【406.92億】與高雄市政府25%【135.64億】)。本席以為,中央應體恤高雄市政府財政困難,並考量到台鐵捷運化的所帶來的效益。因此,應比照高雄捷運建設計畫,中央補助75%以上辦理,並儘快做出決議,執行該項計畫。 (三)大高雄區的交通建設發展落後台北太多,中央應多加支持並儘速執行高雄交通建設計畫!據本席了解,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特別預算,在95年度僅編列5億,進度僅停留在初步規劃而已,動作實在太慢。雖然在本席的期待與要求之下,已將工程時程由十一年縮短為七年通車、九年完工,但是明年編規劃預算、後年還在規劃,何時才能正式進入工程時程?目前僅有「高雄至屏東潮州捷運化建設計畫」有具體時程與完工日期,但在高雄市區部分在本席極力催促之下,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工程綜合規劃報告在今年九月才剛剛出爐! (四)對於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工程,中央腳步不應如此緩慢。高雄鐵路地下化後,除為高雄市區精華地帶高雄站區及附近路段消除鐵路及平交道阻隔,帶動地方都市發展和商業活動,淨現值為73.25億,實為一經濟可行之計畫!本席要求中央應積極推動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至少要先完成主體工程,並配合高雄捷運,滿足其於民國100年的運量需求!大高雄地區的交通建設更進步、完善,南部縣市的經濟就能隨之起飛,間接帶動南台灣整體發展! 三、北宜高通車趕進度,施工品質安全為首要: (一)目前北宜高最新土木標進度—南港頭城段完成97.08%、頭城蘇澳段99.%、機電標71.5%、交控標60.26%。而最受國人矚目的雪山隧道,目前土木標進度約完成97%。依合約規定,土木標完工交付時程延後了八個月,因此雪山隧道機電及交控設備應完成交付時程,可由明年三月延至十一月。但交通部為趕在年底前通車,要求廠商提前3個月完工。以北宜高現在進度落後情形之下,不應該趕辦年底通車,應確認安全無虞之後,才能通行! (二)據10月21日媒體報導,現在距離年底通車的時間,只剩下兩個半月,但是雪山隧道路面還沒舖好,隧道口的大門招牌也還沒建構。頭城到礁溪間,一處已「等待通車」的路段,出現路基流失,路基出現流失、擋土牆爆裂、伸縮縫爆裂、架構嚴重走位,車行涵洞天花板也出現變形,還不斷的漏水。北宜高速公路耗資超過600億元,這樣趕工而來的施工品質,行車安全何在? (三)除了施工品質需嚴加把關外,雪山隧道的消防安全措施更是需要謹慎處理。今年六月初,貫通義、法兩國邊境阿爾卑斯山區的夫雷敘隧道因為一部貨車失火造成多人死傷,該夫雷敘隧道長13公里,我雪山隧道長12.9公里,條件相仿。隧道消防與一般消防不同,處理方式與程序亦不同,救災人員進入現場及救災的難度比一般火災更高;而北宜高共有十一座隧道,因此隧道內的消防實際演練對於保障北宜高用路人的安全而言,是絕對必要的!但目前隧道內機電設備安裝延遲,系統測試、履勘作業及消防演練等等相關業務尚需1個月,是否能在年底通車前辦理完備,令人相當質疑。 (四)因此,本席強烈建議交通部,在正式通車前,必須先完成工程驗收及消防演練,確保用路人安全無虞,才能通車。切莫強制制定「通車時間表」,北宜道路公安最重要!僅以北宜高速公路年底通車為首要目標,是錯誤的價值觀念,本席要求交通部必需澈底落實施工的品質與安全並確實勘驗竣工部分,確保安全無虞後,才能通車。 四、2009世界運動會,中央應加強旅館資訊及管理建制並建立高雄市無線上網機制。 (一)2002年世足盃於韓國舉行,讓世人刮目相看,媒體紛紛報導韓國已走出1997金融風暴的陰影,亞洲週刊更是讚許韓國是亞洲崛起的新勢力。由此可知,透過舉辦世界性的運動會,可為國家打開通往國際的大門,亦可展現我國國力的象徵。因此,中央應加重視這次2009年高雄世運會,要以高規格、高標準的規模來準備這次世運會。舉辦世界性運動會,除了比賽場地之外,對世界各地旅客而言,最重要的要件是「住」、「行」及「資訊獲得」的便利性。 (二)就「行」的部分,中央及地方已有整體規劃並積極辦理中。但就「住」的方面而言,在規劃部分尚且不足。中央政府應與高雄市政府合作,對於高雄市旅館資訊及管理等應儘早建制。例如,在高雄小港機場的旅客服務中心,應提供給旅客所有高雄市旅館資訊,包括協助找尋旅館、聯絡訂房等業務。在交通部建制名單中的旅館,應事先要通過高雄市政府或交通部觀光局的檢定標準,並核發許可認證。由於世運會是世界性活動,本席認為領有許可證之旅館應於世運會比賽期間提供旅客免費寬頻上網的服務。對此,中央應提出獎勵及補助之相關辦法,以鼓勵業者提供此服務給國際旅客。 (三)由於旅客來自世界各地,對於非英語系國家旅客而言,找尋空房的旅館及接洽訂房有其困難度及不便性。2002年韓國辦理世運會時,在「住」的方面就讓客感到便利。例如,旅客一下飛機到服務台,即可獲得服務人員協助找尋旅館及協助訂房等服務。此外,服務人員還可以依旅客住宿預算,來找尋尚有空房的旅館。只要能建立良好「住」的規劃及資訊,不僅各國旅客能獲得便利服務,提升整體地方旅館住房率,並建立我國良好國際形象。 (四)至於「資訊獲得」的便利性,2002年韓國世足盃舉辦城市首爾(前漢城),在世足盃舉辦時已經建立全市無線網路機制。因此,旅客不僅在旅社可以上網;只要攜帶能無線上網的筆記型電腦,走到哪裡都能上網。反觀2009高雄世運會中央相關單位,對高雄全市無線上網卻無規劃之政策!台灣是個電腦王國,在國際上不論是電子業或科技業都有耀眼的成績。若2009年世運會舉行時,高雄市內無線上網的基本功能都無法提供給世界各國旅客使用,而2002年的韓國卻能做到全市無線上網,兩相對照之下,將會使台灣蒙羞!台北市預計今年年底完成全市無線上網之建制,而世運會舉辦場地的高雄卻毫無頭緒。對此,中央應儘速尋求解決之道! * 主席:請徐委員少萍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徐委員少萍","主席","李主任委員應元","李主任委員金龍","謝院長長廷","林部長陵三","吳主任委員釗燮"]} ``` * 徐委員少萍:(16時7分)主席、行政院謝院長、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郭榮宗委員剛才講的內容都很好,我都很認同,但是有一點我不太認同,就是說若你不愛臺灣,你就把財產賣一賣,隨便你要回去哪裡都好。這樣講不好耶!其實,住在臺灣這塊土地上,每個人都愛臺灣,就是愛之深責之切。這一點請不要一再地講出來,因為實在不適當。 其次,本席要談論一些民生問題與政策問題,人常言:「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可怕」。原來北區職訓中心位於基隆市和平島,去年10月份搬遷至五股,當時要搬的時候我們的確很反對。北區職訓中心過去在基隆市和平島有一段輝煌的歷史,因為它不但有設宿舍與建教合作,還帶動和平島的商機;同時,學生能安定地學習,所以每次都得到焊接的國際金牌。 可是後來不曉得為什麼要搬到五股,如果五股是一個更好的地方也可以,但是那個地方只是一棟大樓,實在不適當。在和平島,土地是向中船租的,分別是辦公大樓及廠房,租金總共才4百多萬。五股廠房只是4到8樓,租金就要2559萬,原先和平島那裡只需400萬租金,現在相差將近6倍之多,和平島北訓中心的電焊、焊接、車床、模具等都訓練出很多優秀人才,當初那些接受訓練的人,現在更成為老師繼續訓練其他人,成果實在很好,現在卻要搬到五股。更可笑的是,因為五股地區的廠房是一棟大樓,要如何在大樓內進行焊接工作,管理中心當然不會願意,為了這點又另外花755萬元再租一個廠房專供焊接,單單用這755萬元支付和平島北訓中心就綽綽有餘,本席實在不知道這是怎麼算的? 本席聽說,當時是因為五股這棟大樓租不出去,又因為蘇貞昌擔任縣長,所以即使租金貴了6倍之多,陳菊主委都堅持要搬遷到五股,今年甚至另外編列755萬預算再租一間專供焊接使用的廠房,到底是怎麼算帳的?目前基隆只剩下訓練場地,但是和平島廠房原先的設備都還在,五股、宜蘭、花蓮等地也都設有職訓中心,雖說為了各地人民的需要,但有沒有想過,四處設置廠房的效果如何?不僅多花租金,更讓30多位老師必須四處奔波,實在很可憐。和平島1年多來大約還剩375個受訓者,五股職訓中心有814人,多花6倍租金,訓練人數並沒有相差太多,這樣看來根本沒有效率可言,更沒有提升績效。在國家財政如此困難的情況下,為什麼要多花6倍租金搬到五股工業大樓?五股工業區一年總共需要3400萬租金,基隆卻只要400萬而已,既有廠房,又有宿舍,還有教室,交通也很方便,不論從台北或汐止,經由高速公路到基隆大約只需半小時左右;因此,本席具體建議將北區職訓中心遷回基隆,雖然契約必須到民國97年才到期,但職訓局和台北縣政府所訂契約中並無違約條款,所以沒有違約金的問題,只需搬遷費用即可,因此我們不但沒有損失,如果真的遷回去,每年還可替國家省下4千萬,老師也不必來回奔波。勞工為了學習各種不同技能,甚至分成日、夜班,如果有宿舍就能縮短交通時間,以便他們能夠更專心學習。以前學成的畢業學生,很多都當老板了,每年也會回來舉辦座談會,然後就直接聘請這些學生,這樣真的很好,但是,現在這些都沒有了,五股廠房也沒有宿舍,花這麼多錢卻無法達到效果,既然如此,乾脆就搬回去好了,花個1千萬將大樓好好整理整理,不會比留在五股的大樓裡更差。 * 主席:請行政院勞委會李主任委員答復。 * 李主任委員應元:(16時17分)主席、各位委員。很高興徐委員如此重視國家資源的有效利用,2個星期以內,我會親自到五股、泰山及基隆看過,並做比較。 * 徐委員少萍:本席陪你去看。 * 李主任委員應元:謝謝委員,我會聯絡委員。我們可以比較各個廠房的投資報酬率如何,我必須再說明的就是,台北縣總共有378萬人,委員應該也很清楚,台北縣是個工業大縣,擁有非常多勞工,當初會想將職訓中心遷到台北縣,一定就是這樣思考的。雖然基隆也有許多勞動者,但畢竟只有30多萬人,就算宜蘭也只有40多萬人,二個縣的人口相加也只是台北縣300多萬人口的尾數;如果經過二年使用之後,覺得效果並不好,我們可以再檢討,等到看過之後,有了實際數字可比較,若真的沒做到有效利用,我們也會很支持徐委員的意見再做調整。 * 徐委員少萍:台北縣還有一個泰山訓練中心,五股和泰山距離很近,所以,台北縣不是沒有職訓中心,現在台北縣居然有2個職訓中心,不是很奇怪嗎?本席很認同主委剛才的回答,我們應該實地去看看,順便聽聽那些老員工的意見,當初要搬遷時,許多基層員工都反對,何必大費周章,花那麼多錢,就為了搬到一棟工業大樓裡面?原先的場地是現在的2倍大,租金又差那麼多。雖然本席非常佩服陳菊主委,但本席覺得她這項政策的決定是錯誤的,如果政策真的有錯,我們就應該改;將每年多花的3千萬,用來改善交通工具、宿舍設備都綽綽有餘,尤其和平島現在又要興建一條聯外道路了。本席知道陳菊主委想搬遷的原因,因為那個地方場地雖然大,可惜沒有整頓,顯得破破爛爛的,但是,這個場地過去風光的時候,對勞工訓練的確有很多的好處;我們現在搬到五股,效率並沒有比較好。所以,我認同主委的說法,我們去看一下。 最近有一個獎勵國人上漁船工作輔導計畫,據本席了解,許多人都不願意上漁船工作,不論是遠洋或近海都一樣,即使紅利再多,福利再好,人們都不是那麼願意上船,能找到的都是大陸漁工或外勞,將來國人恐怕都不會當船長、當輪機長。為了讓我國的漁業能夠永續經營,讓年輕人願意上船,本席曾在上會期還是上上會期和陳主委還有農委會漁業署一起合作過,由漁業署、勞委會及船東各出1萬元,鼓勵年輕人上遠洋漁船工作,結果計畫破功,沒有人願意上船。 現在農委會加以變通,改照顧10噸以下的近海漁船,每次航行時間10、20天,最多3個月就回來,以此來鼓勵年輕人出海作業,問題是這次每個月只發1萬元,船東給的只有漁獲量的分紅,過去給3萬元,都找不到人,這次只給1萬元,捕到魚才分紅,本席不知道這個計畫能否執行下去,為什麼勞委會不能像上次一樣,也補助1萬元?漁業要想永續經營,政府一定要想辦法。 * 李主任委員金龍:這個計畫正在推動,誠如徐委員所言,在漁船上作業很辛苦,而且很枯燥,沒日沒夜的,年輕人都不喜歡上船…… * 徐委員少萍:這個計畫何時開始? * 李主任委員金龍:從今年開始,但也不是有很多人有興趣。 * 徐委員少萍:對,你這個條件太差了!只給1萬,船東要等到捕到魚才分紅,怎麼行得通?上次給3萬元都沒有人要來,請你查一下上次的漁業永續經營計畫。 * 李主任委員金龍:其實漁獲好的話,比給薪水還要有利…… * 徐委員少萍:漁獲若是不好,怎麼辦?我們是海島國家,漁業要永續經營,這些年輕人若不上船工作,將來找不到我們自己人,全都得仰賴大陸漁工或是外籍漁工,實在很可怕!因此,要如何鼓勵國內的年輕人上船工作,既然過去都可以提供3萬元,為何現在不可以?所以本席認為這個計畫要修正,加入勞委會的1萬元,一共2萬元,加上船東的分紅,對於這次的近海漁船,誘因可能高一點。既然要做,就要實際一點,把勞委會加進來。 * 李主任委員金龍:我們再來研究檢討。 * 謝院長長廷:我們請勞委會一起研究,因為聽起來人數也不會太多,經費負擔應該不會很大,我們會鼓勵。 * 徐委員少萍:針對開放大陸人士來台觀光一案,91年5月政府開始推動觀光倍增計畫,我們看看台灣近年來入境觀光的人數,90年是283萬人,91年是297萬人,92年是224萬人,93年是295萬人,94年上半年是246萬人,希望6年內能達到每年500萬人次。這個計畫對基隆來說,是個很大的鼓舞。香港開放大陸人去觀光後,整個經濟都復甦起來。台灣的經濟這麼蕭條,加上大陸人士也希望能來台觀光,有一首兒歌「一二三,到台灣,台灣有個阿里山……」阿里山、日月潭是我們的觀光景點。中共國家旅遊局局長邵琪偉今天來台是不是? * 林部長陵三:是的。 * 徐委員少萍:請問部長,有沒有安排和他見面? * 林部長陵三:沒有。 * 徐委員少萍:為什麼沒有?要不要跟他見面? * 林部長陵三:他這次純粹是民間交流。 * 徐委員少萍:民間的交流就不能安排見面嗎? * 林部長陵三:現在沒有這樣的安排。 * 徐委員少萍:你有沒有透過其他的管道,做初步的協商談判等等? * 林部長陵三:這次是由台灣觀光協會來做10天的行程安排。 * 徐委員少萍:沒有錯,他們帶了大批人馬前來,有10家的旅行社,一共有66人。這是個很好的機會,能否委託台灣的觀光協會來和他們做前置作業的談判?因為他們早在今年5月份就已經開放了,希望能夠早一點跟我們的對口單位談,可是我們一直沒有跟他們談。 * 林部長陵三:跟委員報告,現在對大陸的觀光,並不是我們不跟他們談,也不是我們不開放,院長在6月20日就宣示過,但到現在中國還沒有將台灣列為中國的人民可以到國外觀光的地點,日本、美國、新加坡、英國、法國被中共列為可以出國觀光的地方,所以中國的人民可以到這些地方觀光,台灣沒有被列入其中,如果大陸的人民到台灣觀光,回大陸後帶團的旅行社會被處分,相對的,台灣的旅行團卻有那麼多人可以到大陸去,所以現在障礙不在我們這邊而是在他們那邊。 * 徐委員少萍:是這樣子嗎? * 林部長陵三:你可以去查證。 * 吳主任委員釗燮:我補充說明一下。有關中國大陸對台灣的旅遊禁令,雖然他們口頭表示可以讓他們的觀光客到台灣觀光,但他們開放的程序是要經過這一團人到台灣來,之後再經過細部協商,協商有成果之後才會讓他們的觀光客到台灣來,所以我們是循序漸進的在推動中國觀光客到台灣的政策。 * 徐委員少萍:我們現在有沒有對口單位和他們談這方面的事情? * 吳主任委員釗燮:院長在6月13日已經宣布,7月28日政府也宣布透過旅行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做為聯繫安排的窗口,同時也透過這個窗口和中國大陸進行接洽、聯繫。 * 徐委員少萍:現在有沒有進行接洽? * 吳主任委員釗燮:目前統統在進行之中,他們的旅遊局長能到台灣來就是透過此一民間團體安排、聯繫、接洽的。 * 徐委員少萍:開放大陸人士到台灣和觀光客倍增計畫其實是可以相輔相成的。 * 吳主任委員釗燮:委員可以體認到我們正在努力進行。 * 徐委員少萍:我們希望台灣經濟復甦,就要考量觀光產業可以帶動多少其他的產業,開放大陸人士來台觀光可以帶動整個經濟復甦,以香港為例,有1000萬人到香港觀光,香港的經濟就復甦了,所以我們不要有太多的意識形態,事實上並沒有那麼嚴重,大家放下政治意識,以經濟為考量的前提,你好我也好的事為什麼不做?如果說是我們怕他們,他們也怕我們,但他們不怕我們,我們怕什麼?放下意識形態,以經濟為考量的前提,大家來促成這件事。 * 吳主任委員釗燮:我們正在做的和委員說的完全一樣,所以他們的旅遊局長才會到這裡來,所以請委員放心。 * 徐委員少萍:但我們希望速度能加快,大家都很期待,尤其是基隆,2、3年前基隆的失業率是全國最高的,現在稍有改善,但還不是很好,我們就是要等待大陸人士來台觀光,因為基隆有很好的觀光資源,但你們沒有重視,你們沒有將基隆列入東北角觀光區。 * 林部長陵三:我們將基隆列入北部旅遊線的一點,外國觀光客到北部旅遊線觀光時都會被安排到基隆古砲台及夜市,另外還有藍色公路也在基隆港…… * 徐委員少萍:你說的都不是我們真正的觀光資源,基隆有很多漂亮的觀光景點,如以前稱為皇帝殿的和平島公園;以前稱為望海巷的八斗子公園,另外還有荷蘭城砲台、情人湖、情人山等,但觀光局從來不重視,也沒有好好的開發,這是很可惜的。 * 林部長陵三:這是地方政府…… * 徐委員少萍:地方政府哪有這個能力?東北角都是交通部觀光局開發的,基隆實在很可憐,基隆港幫政府賺取了多少的關稅?對台灣的經濟幫忙有多大?但現在的基隆港卻是道路損壞、人民生活品質降低,連一點補助都沒有。 * 林部長陵三:有。 * 徐委員少萍:有什麼? * 林部長陵三:除了東岸高架橋、西岸聯外道路外,還有西岸高架橋的補助等等。 * 謝院長長廷:我們已經將基隆納入北海岸旅遊路線,而且基隆的中元節也很有特色,是台灣特別的一個節慶,可以列為大陸人士來台觀光的景點,所以今年觀光局特別專案補助了很多錢,事實上每年都有補助,但今年特別多。 * 徐委員少萍:如果要開放觀光,飛機不行,輪船可以先來,也就是說如果飛機不方便,輪船可以先直航。基隆失業率這麼高,最近因為自由貿易港區的設置,情況稍微好一點,如果開放大陸人士來台觀光,基隆是很好的觀光景點,希望中央能予重視。 最後我要請教勞委會李主委一個問題,中時晚報突然停刊,是否違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 李主任委員應元:目前中時晚報勞資雙方互動還算良好,第1階段是由台北市勞工局直接處理,因為直轄市是以台北市為直屬機關,不過,勞委會一直在密切注意此事。中時晚報員工人數總數不算太多,大約是90幾位…… * 徐委員少萍:超過60人就算是大量勞工。 * 李主任委員應元:這個法律有一定的比例規定,30人以下、30人到60人、60人以上有不同的比例及處理方式,有一定人數要移轉到時報週刊及中國時報系統,對於不願移轉的員工也有優退方案,我們會密切的注意今天下午雙方商談的結果,能以互相協商的方式處理是最好的,如果不行的話再以法律的方式處理。 * 徐委員少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已經通過了,你們應該關心這些勞工。 * 李主任委員應元:我們一直在密切注意。 *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16時38分) 繼續開會(16時49分)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 請白委員添枝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白委員添枝","主席","謝院長長廷","李主任委員金龍","張署長國龍","施部長茂林"]} ``` * 白委員添枝:(16時50分)主席、行政院謝院長、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請問謝院長、農委會李主委、環保署張署長,你們三位有人知道什麼是餿水、白毛豬、黑毛豬嗎? * 主席:請行政院謝院長答復。 * 謝院長長廷:(16時50分)主席、各位委員。知道,餿水就是廚餘。 * 白委員添枝:白毛豬和黑毛豬有什麼差別? * 李主任委員金龍:那是品種不同,一般人認為黑毛豬肉質比較好,所以價錢比較高一點,白毛豬是外國品種。 * 白委員添枝:你知道什麼是芋頭、蕃薯嗎? * 李主任委員金龍:知道。 * 白委員添枝:自有中華民國、有台灣開始,台灣人就非常勤儉、愛惜食物,過去農家都把洗米水、剩飯、剩菜留下來種蕃薯、種菜、養一、兩隻黑毛豬,豬從年頭養到年尾,家境比較不好的人家到年尾就把豬賣給豬肉攤,豬肉攤的人也很好,會切下豬頭和一塊豬肉讓養豬的人家帶回去過年,家境比較過得去的人家就是賣豬讓孩子註冊上學,早期台灣人就是靠著勤儉,才繁榮了台灣的經濟。這幾年來台灣全島用餿水養豬的人家有將近2000戶,總共飼養了170、180萬頭豬,但是執政黨為了圖利財團,禁止養豬戶收集餿水,你們的理由是餿水會污染環境衛生,事實上,不收集餿水是你們不對,因為你們先把廚餘桶分發下去,事後又發公文給學校、機關,禁止農民收集餿水,為了圖利財團,環保局讓台塑收集餿水,每年還補助台塑400、500萬元做堆肥,可是台灣的有機肥已經過量了。你們還說是為了避免口蹄疫,其實,口蹄疫是9年前進口大陸貨物檢疫不力才引發的,結果你們卻以此為理由,讓養豬戶沒米下鍋。本席認為無論你們的理由是什麼都沒有關係,因為我們錢很多,你們就一隻豬補助3、5萬元,讓養豬戶吃飽就好。可是你們先輔導養豬戶作污水處理,然後收集餿水做肥料,現在你們說要向養豬戶收污水處理費,這有道理嗎?你們口口聲聲說「愛農民」、「農民是我們的根」,結果你們專門剝削農民。 * 李主任委員金龍:謝謝白委員關心農民,事實上,用廚餘養豬是過去農村的習慣,可是社會一直在改變,過去住的人沒有那麼多,像2001年英國發生口蹄疫,總共撲殺了500萬頭豬,他們追蹤病源,發現是因為一家中國餐廳用廚餘養豬所引發的,從那時候開始英國就立法禁止用廚餘餵豬。目前養豬大國如丹麥、荷蘭、紐西蘭、澳洲、加拿大都立法禁止,我們台灣還沒有立法禁止。 * 白委員添枝:還說沒有,你們把廚餘桶分發下去,又發文機關學校禁止農民收餿水,怎麼沒有?現在紅樓還有400、500個農民,這件事一定要解決。 * 李主任委員金龍:這是環保署在處理的,我是說台灣目前還沒有立法禁止用廚餘養豬。 * 白委員添枝:你們常常沒有那個屁股還要吃那個瀉藥,這是事實,否則那些人來這裡幹什麼?你們照實說嘛!一頭豬補助他們3萬、5萬,教他們不要養,都沒有關係,總之要有配套措施,沒有配套措施,你們要教農民去死,是不是? * 謝院長長廷:白委員,我同意你的話,我們現在沒有禁止用廚餘養豬,你現在是說很多公家機關禁止農民收廚餘養豬,這一點我來瞭解,至於用廚餘養豬的政策,請環保署張署長補充說明。 * 張署長國龍:環保署過去確實曾經讓農民收集廚餘養豬,去年總共收了30萬噸的廚餘,75%是用來養豬,只有66500噸去做堆肥,所以養豬佔大部分,因為目前推動廚餘政策有幾個方向:一是做有機肥料,一是做培養土,一是做土壤改革劑,大部分是做動物飼料。目前很多拿去養豬的廚餘來自學校、醫院等大機關,這些東西仍屬於機關財產,環保署處理的是佔小部分的家庭廚餘,主要是用於做堆肥。 * 白委員添枝:你們發文機關學校,禁止農民收集餿水,卻又分發廚餘桶給各家戶,請問教農民去哪裡收集餿水?他們只有死路一條! * 張署長國龍:環保署沒有發這個公文,我來瞭解一下是哪一個縣市政府發這個公文。 * 白委員添枝:縣市政府都發文各機關學校,請問教農民到哪裡收集餿水? * 謝院長長廷:白委員,我在這裡再答復一次,政府目前還沒有禁止用廚餘養豬的政策,你現在質疑政府發文機關學校,禁止讓農民收集餿水,這一點我們來查。我現在問中央政府兩個相關單位都說沒有,我再問縣政府部分,了解是否有統一做法、到底情形如何,再來解決。 * 白委員添枝:縣政府、環保署會直接發文給學校嗎?是你們發文給縣政府,縣政府才發給各機關學校,廚餘桶又不是你們買的,廚餘桶都買好,也分給每戶了,還說沒有。 * 謝院長長廷:環保署有買廚餘桶給人民嗎? * 白委員添枝:如果你們說沒有,那麼我家有一桶可以拿來給您看。 * 謝院長長廷:您公文拿一張給我看,我…… * 白委員添枝:何必說哪一張公文?明明有農友反映為何不讓他們收餿水。 * 謝院長長廷:我質詢結束後再來查,否則,您現在拿一張公文給我看,我就知道是哪一個機關發公文的。 * 白委員添枝:第一、你們不讓他們收餿水餵食沒有關係,那就提出配套措施,補償他們每隻3或5萬,這樣又衛生,又有錢領,大家就會笑呵呵。第二,配套措施沒有做好,就不應該有這個動作,所有機關學校都不給他們收,那些人也是吃飯大的。我告訴您,現在是5百人來,如果你們再不解決,將來會有5千人來,如果走上街頭,我可是「太祖牌」的,我如果不是走上街頭,就不會在此跟您講話、也不會做立委,我跟您說。 * 謝院長長廷:但是我們也得查明到底是哪一個機關。 * 白委員添枝:要查多久? * 張署長國龍:下個星期一就給您結果。 * 白委員添枝:公文給我。廚餘桶…… * 張署長國龍:這是國家的政策,不可能說那個公文我沒有看到就發出去。 * 白委員添枝:廚餘桶有沒有? * 張署長國龍:我也會查清楚。 * 白委員添枝:請問農委會主委,您那個36家、互助金處理得如何了? * 李主任委員金龍:36家與互助金是兩回事,現在您是想了解互助金的事情嗎? * 白委員添枝:兩樣一起來。 * 李主任委員金龍:您也很關心互助金問題,農委會已經在民國91年底要求行政院動支第二預備金,那時您也去過行政院,發7億5千2百萬,今年度我們編列5億新臺幣,但現在省農會還沒有將帳目給我,我很怕如果到12月還發不出去,這筆錢就得繳庫,這樣對廣大員工就不好意思了,所以還得拜託您,委員,您是常務董事,請您幫忙。 * 白委員添枝:好,這簡單。那36家您處理得如何? * 李主任委員金龍:那36家中已經有一家即鳥松農會…… * 白委員添枝:您一直講鳥松云云,現在那36家沒有解決,事情都做到哪裏了? * 李主任委員金龍:您說36家,其實是只剩35家,所以我才向您報告,鳥松已經恢復了,因此只剩35家。 * 白委員添枝:就算剩34家也沒有關係,你們怎麼處理? * 李主任委員金龍:當時接收,有爭議的資產部分,就是信用部成立以前屬於農會的資產,包括債券、股票、不動產,這部分計13億5千8百萬,今年7月29日已經還回去了。 * 白委員添枝:多久會將這件事做好? * 李主任委員金龍:那一件? * 白委員添枝:36家? * 李主任委員金龍:這大家要互相努力。 * 白委員添枝:多久?今年有編嗎? * 李主任委員金龍:編什麼? * 白委員添枝:編互助金的錢。 * 李主任委員金龍:今年有,是5億,我方才已經向您報告過了。 * 白委員添枝:明年度呢? * 李主任委員金龍:明年度就請您幫忙了,我的意思是被你們要求要退回重編,一個星期…… * 白委員添枝:不要說什麼幫忙的,不要「牽拖」。 * 李主任委員金龍:如果我要擠出84億,互助金也會排擠到。 * 白委員添枝:不要「牽拖」。 * 李主任委員金龍:這是事實。 * 白委員添枝:那是總統選舉時你們答應人家的,所以要處理。 * 李主任委員金龍:是啊,所以我們有編。 * 白委員添枝:編多少? * 李主任委員金龍:數目我還要查一下。不過白委員,我拜託您,您不要要求這84億,老農津貼加1千元,叫我重新調整,還得一個星期以內送相關資料,這樣會排擠到互助金。 * 白委員添枝:魚歸魚,蝦歸蝦。 * 李主任委員金龍:是的,就請您幫忙。 * 白委員添枝:魚歸魚,蝦歸蝦。該給人的就該給人。 * 李主任委員金龍:這個原則沒有錯。 * 白委員添枝:互助金的事情是這樣,請問36家的事情呢? * 李主任委員金龍:我不是跟您說過了? * 白委員添枝:36家的事情要處理好。 * 李主任委員金龍:好。現在要設立信用部可以向我們申請,我們有審核…… * 白委員添枝:何時可以讓他們設立? * 李主任委員金龍:每年3月可以申請,高雄鳥松已經申請通過了。 * 白委員添枝:這我知道,您不要再說那事了。 * 李主任委員金龍:您在問,所以我才要跟您說清楚。 * 白委員添枝:院長,古諺米貴傷民,穀賤傷農,以農立國。現在蔥價1斤2、3百元,是因為颱風不斷,以致物資缺乏。蔥價漲到1斤3百元,我在報上看到您呼籲大家3天不吃蔥,這樣蔥價就會降到1斤10元。您說要抓菜蟲,就叫了一大群媒體記者跟著檢察官到臺北農產公司抓菜蟲。蔥是從農委會李主任委員的故鄉來的,那天農友就虧了幾十萬,難道抓菜蟲讓媒體記者一直拍照就抓得到?身為行政院長,口口聲聲都是「農民」,但是這樣是在照顧臺灣農民嗎?現在故鄉的人在訐譙,過去辛辛苦苦,儉腸勒肚、飢餓失頓,傻傻的一直做,做到有一天菜價漲了,您卻叫大家3天不要吃蔥,這樣蔥價就會跌到10元。那是否大家明天都不要加汽油,屆時他們就會用塑膠桶送到你家裏,否則汽油會滿溢,恐有污染之虞。院長,您說這些話有理嗎?主委,這是你們宜蘭三星的事。 * 謝院長長廷:謝謝白委員,我簡單解釋一下,這有些是誤會,但您剛才說過穀賤傷農,我也說過,以往菜、穀都很便宜,如果貴一點,讓農民賺一些沒有關係,我們怕的是價格很貴,但農民拿不到,被中間人剝削,現在法律要取締的就是這些人。自由市場上,3天不吃,價格自然便宜,這是市場的原理,例如蒜頭生產過多,價格就便宜,若生產過少,價格就漲,這是自然的原理,但是我們要防止農民沒有賺到錢,例如同樣是1斤80元,但是市場上賣400、500元,這就不應該。 * 白委員添枝:我覺得您非常不了解,臺灣果菜拍賣制度非常好,東西到多少,價格才會喊多少價,今天您身為堂堂中華民國行政院長,您講這種話,沒有口德,本席絕對不能接受。您怎麼可以這樣說?您是行政院長,不能隨便說說就算了。您這樣說不打緊,還叫檢察官帶著媒體記者到臺北農產公司拍照,那天宜蘭縣三星的蔥虧了百餘萬,誰要負責?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嗎? * 謝院長長廷:很多立法委員也說這中間有剝削、有菜蟲,而且由於電視有播出,很多農民看到說哪有那麼貴,都說沒有那樣貴,大約80、100元而已,但是在市場拍到的畫面,是1斤3、4百元,所以大家會質疑怎會這樣,立法委員也有反映,當然法務部檢察官也得去調查。 * 白委員添枝:我也可以說我們的副院長昨天有去偷東西。你為什麼要聽人家說,你身為行政院院長,應該要去瞭解,你隨口說說會害死農民,你應該承認你說錯話了。報紙上寫了那麼大的字「3天不吃蔥,蔥價就會降到1斤10元」,那麼如果我說「3天不加油,汽油就會送到家裡來」,這是不是也有道理?你堂堂一位行政院院長,怎麼可以隨便亂說話!如果你說某一檔股票明天會上漲到每股500元,萬一大家跑去買了,結果明天沒有漲到500元,你要怎麼辦?對不對,你要講清楚啊! 你們口口聲聲說愛農民、愛本土,養豬的人最本土啦! * 李主任委員金龍:事實上,針對委員剛才所說的,我的感受最深,你說宜蘭農民都在訐譙,但是我上星期回去宜蘭,農民都還來謝謝我,我明天還要回去,他們也會來謝謝我,所以我們聽到的聲音不太一樣,他們很感激院長關心農業,我經常陪院長下鄉。 * 白委員添枝:主委,難道我說的都是謊話嗎? * 李主任委員金龍:你說的也是事實,但是有2種聲音。 * 白委員添枝:三星農會把全部資料都拿給我了,你還說這種話,我等一下拿給你看。蔥農已經虧損那麼多了,你還說這種話!官有得做就有得做,沒得做就沒得做,你不必為院長說話。 * 李主任委員金龍:三星農會總幹事林順發先生常常與我聯絡。 * 白委員添枝:他們總共虧損多少錢都把資料拿給我看了,你還說這種話,那我不是白講的,難道立法委員講話是在放屁? * 謝院長長廷:一件事可以從很多角度來看,他說的也對,你看的角度也對,消費者看的也對。 * 白委員添枝:當然是對的,蔥是爆香用的,可以少用一點,但是不能完全不用。 * 謝院長長廷:我知道,我也常吃蔥油餅。 * 白委員添枝:但是你不能講那種話,如果你說明天台塑股票每股會漲到500元,請大家去買,但是買來之後若沒有漲到500元,你要怎麼辦? * 謝院長長廷:我昨天晚上也才煎蔥花蛋吃。 * 白委員添枝:你說這些做什麼?你只要說你說那種話到底對不對就好了,講那麼多幹嘛!你只要說你有沒有對不起農民就好了。 * 謝院長長廷:我只是在說市場供給的原理而已。 * 白委員添枝:你不必再辯了,我知道律師都很會辯,我也很會辯。你只要說清楚,你這樣講會不會傷害到農民? * 謝院長長廷:確實會引起誤會。 * 白委員添枝:你只要承認講那種話會引起誤會,傷害到農民,那就好了。 * 謝院長長廷:對啦!如果光聽到這句話確實會引起誤會,我那時候是在和小孩說的。 * 白委員添枝:「託物會少;託話會多」,託人家帶話的話,會愈添愈多,壞話說了一堆。院長,你承認你說錯了,那麼賠償的問題要如何處理? 現在請法務部部長來說明,那天是不是有叫檢察官去? * 李主任委員金龍:白委員,今年蔥農有比去年賺錢。 * 白委員添枝:他們賺錢你眼紅嗎? * 李主任委員金龍:我當然很高興,因為你剛才提到賠償的問題,所以我向你作一說明。 * 白委員添枝:部長,請問你有沒有派檢察官去台北農產公司抓菜蟲,還帶媒體記者去,有沒有,你說。 * 施部長茂林:當時為了瞭解有沒有菜蟲的問題,不僅是台北,包括雲林、宜蘭都有去,我們也發現宜蘭的確有菜蟲涉入。媒體是訪問檢察官時知道他要去那裡查案,所以跟著去的。不是檢察官帶去的。 * 白委員添枝:昨天你一直被罵,今天卻仍然不改,你們若不是敲鑼打鼓,為了要請功,叫媒體跟著去,媒體會吃飽飯閒著,跟著去嗎?你們老實講話嘛! * 施部長茂林:這是事實。 * 白委員添枝:怎會是事實?那天要去之前還跟人家說要去抓菜蟲了,叫媒體記者一起去。你是去影響人家的拍賣價格,這是去抓菜蟲嗎? * 施部長茂林:實際上,宜蘭地檢署有抓到幾個操縱菜價的涉嫌人。 * 白委員添枝:宜蘭有叫媒體去嗎? * 施部長茂林:事隔已經有一段時間了,所以我不太清楚有沒有媒體隨行,不過報紙都有報導。 * 白委員添枝:報紙有報導,但是沒有叫媒體去,去台北農產公司時就有叫媒體去。 * 施部長茂林:電子媒體有沒有去,我沒有印象。 * 白委員添枝:當天有一些人拿著攝影機在拍攝,是些什麼人我不知道,那天若不是有危機處理,可能蔥農會損失好幾百萬元。 施部長,你們公關實在做得不好,民進黨台北縣縣長候選人一直在喊話,表示他當選縣長之後,在2年內就要把土城監獄遷移。請問要遷到哪裡去?是不是要遷到汐止? * 施部長茂林:跟委員報告,位於土城的台北看守所要遷移的事,法務部十幾年來就是朝這個方向在努力。有很多地方人士經常在反映,所以我們曾經和台北縣政府協調,看看是否能夠提供土地,把台北看守所遷走。地方人士有好幾個人提供3、4處的土地,我們正在評估中。 * 白委員添枝:2年內有沒有可能遷移,有就說有,沒有就說沒有,其他的不用說了。 * 施部長茂林:要遷移一處監獄牽涉到很多方面,還要建造監所。 * 白委員添枝:你說2 年內有沒有辦法遷移就好了。 * 施部長茂林:依照一般的時程而言,2年內要完全遷移有困難。 * 白委員添枝:也就是沒辦法,這是你親口說的。 * 施部長茂林:如果其他地方有空置的監所,不必再建造新監所,只是把人犯移過去…… * 白委員添枝:我不想聽你說這些,你只告訴我2年內有沒有可能遷走,你只要告訴我「有」或「沒有」就好了。 * 施部長茂林:如果要建新監所,那當然沒辦法,如果只是遷移人犯…… * 白委員添枝:那麼我問你,有舊的監所可以遷移嗎? * 施部長茂林:如果要遷移,需要技術上的克服。 * 白委員添枝:有沒有辦法遷移,你只要說「有」或「沒有」就好。 * 施部長茂林:台北看守所有2、3千名人犯,真正是被告身分約三分之一…… * 白委員添枝:本席質詢時間只剩下2分多鐘,沒有太多時間聽你說,你只要說「有」或「沒有」就好。 * 施部長茂林:就如我剛才說的,要建新監所會比較困難,如果只遷移人就比較好處理。 * 白委員添枝:你的意思就是沒辦法。汐止人實在很可憐,本席也是住在汐止,包括汐止、板橋、中和、永和跟台北市都只有一水之隔,今天汐止好不容易走出淹水的惡夢,房價才稍有起色,但是你們卻為了選舉,喊著要把土城監獄遷到汐止,還告訴媒體,讓媒體報導那麼大的篇幅。 * 施部長茂林:汐止方面是要將士林看守所遷過去,這是十幾年前就有的計畫,當地也已經完成整地工作,這並不是近1年、半年之內所做的決定。 * 白委員添枝:老百姓沒有像你們那麼瞭解,也沒有像你們都是學法律或大學畢業,他們只聽到垃圾場、只聽到監獄,心裡就覺得非常恐怖。 * 施部長茂林:跟委員報告,原來所規劃的是要作為看守所用地,後來被偷傾倒垃圾,為了清除那些垃圾,也花了很多錢和時間,這2年來才整地完成。 * 白委員添枝:這我都知道,你們不要為了選舉,把原來沒什麼的事去向媒體說,讓民眾人心惶惶。本席要告訴你,土城不要的東西,汐止也不要,汐止人不會比較笨。 * 施部長茂林:跟委員報告,這是兩回事,汐止看守所是士林看守所遷過去的,和土城台北看守所是兩回事。 * 白委員添枝:民眾聽到看守所就會想到刑場,聽到有蛇就會認為是毒蛇,本席要告訴你,土城不要的東西,汐止絕對不要,我們汐止的市民絕對會抗爭到底,我會帶頭,抗爭我們是內行的。 * 施部長茂林:土城看守所要遷移,跟汐止無關,我要再找地方,也找沒有…… * 白委員添枝:那就是要擴建。 * 主席:請陳委員根德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陳委員根德","主席","謝院長長廷","林部長陵三","施部長茂林","李部長傑","張署長國龍"]} ``` * 陳委員根德:(17時20分)主席、行政院謝院長、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本席認為謝院長1整天站著備詢,是非常的辛苦;但是,本席現在要針對社會上的概念問題,跟院長請教,關於高雄捷運的事件,外面吵得沸沸揚揚的,外面所不能夠理解的,就是對檢調偵辦的牛步化過程,這是老百姓所不能夠接受的。 剛剛有委員提到邱委員毅對外發表的資料,是來自檢調單位,本席希望院長對這件事要去了解,即人家提供的資料,之前有沒有提供給檢調單位?本席認為若提供給檢調單位,而檢調單位不能夠針對這個問題去釐清與查證,就只有透過媒體或民意代表;若是因為檢舉人把這個資料提供給檢調單位,而檢調單位不去查證,請問,這個檢調人員是好或壞,是要肯定或否定呢? * 主席:請行政院謝院長答復。 * 謝院長長廷:(17時23分)主席、各位委員。檢調還沒有結案。 * 陳委員根德:所以,本席認為不能夠單純的針對是哪個人洩密,因為,這樣子我們的情治單位會沒有人才。 * 謝院長長廷:若是調查局洩密,就不能說洩密的人是人才。 * 陳委員根德:因為,司法都沒辦法獨立審判,有沒有這個問題,院長是不是要深入的去了解;部長對這部分,是不是要去了解?本席認為今天有檢舉人,而檢調單位也掌握了這個資料不去查,卻追查情治與檢調人員的責任,本席不知道我們國家的希望在哪裡? * 謝院長長廷:兩個都不對,不查是1種責任,洩密也是1種責任。 * 陳委員根德:其次,針對高鐵公司的問題,本席認為高鐵公司是很明確的將問題丟給政府了;包括日本的機電廠商也虎視眈眈的想藉著國內社會亂象,要來啃食這個大餅。請問,日本的機電廠商有沒有提出將雙向號誌系統,改成單向號誌系統?其中的差價至少達120億元,這有什麼好談的呢?因為,變更單向號誌系統,會節省120億元的費用,我們是不是要很明確的跟他說不可能變更,要儘快的做?因為,現在是讓工程牛步化的拖,將問題丟給政府,有沒有這個問題? * 林部長陵三:還是雙向號誌系統。 * 陳委員根德:本席認為應該要很明確的跟日本的機電廠商說不可能變更。 * 林部長陵三:合約的規範是雙向號誌系統。 * 陳委員根德:本席在委員會也聽過部長的主張,也肯定部長作這樣子的宣示與決定;但是,本席今天凸顯這個問題,是要讓日本的機電廠商死了這條心,能夠儘快的完成高鐵。 另外,關於ETC的案子,據本席的了解,我們的情治系統曾掌握了10幾億元的資金流向不明,為什麼不查? * 施部長茂林:有積極的偵查,但是,資金流向很複雜,我們會更努力。 * 陳委員根德:本席認為不要改天像陳哲男的案子一般,又錄個錄音帶,拿出來放音,所以,人家所提供的資訊,該講的都講了,結果法務部沒辦法查,問題出在哪裡?本席今天是為了凸顯問題,外面也在期待部長能夠儘快查明。 今天上午民進黨的蘇主席也提到民進黨的支持度是每況愈下,他也感到痛心疾首,本席希望民進黨政府不要在很短的時間內就沉淪了,這是本席的肺腑之言;因為,這不是民主政治的全民所希望看到的,本席認為這不是民進黨的政治危機,而是整體社會的危機,也是中華民國的危機,院長有什麼看法?您可以接受本席的觀點嗎?本席希望謝院長所領導的行政團隊,是有魄力的,能夠帶給國家繁榮進步,社會安定的生活環境;所以,本席期待謝院長,在這個階段,應該是展現實力的時候。 針對撞船事件,昨天軍方實施炸船任務,剛剛的晚報報導,曾引述您對記者的說詞,我們的作戰能力在哪裡,本席看不懂該內容,本席想請教國防部李部長,首先,是軍方要與環保署再行研究,1星期以後再試試看要怎麼樣處理,這是您跟媒體講的,媒體是這樣引述的。 * 李部長傑:我很謝謝委員給我機會,詢問我這個問題,其實媒體所刊登的訊息都不對,這件事情如果沒辦成,我的心裡會覺得不好意思且感到難過,我還要追究他們的相關責任。 * 陳委員根德:如果訊息不對,本席就不再問你了。接著本席要請教謝院長,現在甲苯還在船艙內,有沒有立即的危險? * 謝院長長廷:這方面比較專業,雖然沒有立即的危險,但是若要自然讓它慢慢漏掉,可能要花上數個月或數年之久。 * 陳委員根德:沒有其他辦法嗎?會不會衍生出其他危害? * 謝院長長廷:會阻礙航道給漁民帶來不便,阻礙漁民的出入。 * 陳委員根德:請問署長,有沒有立即的危險? * 張署長國龍:李委員…… * 陳委員根德:本席是陳委員,署長連本席的名字都不曉得,怎麼能當署長? * 張署長國龍:陳委員,由於現在是慢慢漏出,所以沒有立即的危險,但這是潛在的危機,因為總量有3000多噸,依其設計的壓力閥會慢慢漏出,但是當地的航道相當忙碌,如果沒有移走,將會是個不定時炸彈,漁民也無法在附近作業。 * 陳委員根德:包括漁業損失及對生態的破壞要如何解決?等待是相當不負責任的說詞。 * 張署長國龍:沒有錯,就是因為我們不願意等待,所以想要以最短的時間…… * 陳委員根德:最短的時間要花多久才能解決? * 張署長國龍:我們必須與國防部接洽,早一點想出方法把這些東西爆破移開。 * 陳委員根德:本席的辨公室昨天與署長的辦公室聯絡,詢問撞船事件在昨天要如何處理,結果你們都表示不知道。 * 張署長國龍:國防部只給我們一段時間。 * 陳委員根德:這也是個機密事件嗎? * 張署長國龍:因為國防部要求環保署保密,從昨天清晨到下禮拜三午夜這段期間是由他們處理。 * 陳委員根德:你是主管整體生態環境的署長,此一事件對漁民有沒有產生傷害? * 張署長國龍:漁民因而減少了捕魚的領域,所以我們也告訴漁會,將來會一併替漁民的損失進行求償。 * 陳委員根德:你應該主動向漁會說明。 * 張署長國龍:有向他們說明。 * 陳委員根德:漁會根本不知道,還打電話來詢問本席,本席辦公室向你們請示,結果你們還不曉得。 * 張署長國龍:昨天我已經向一位漁會的總幹事說明。 * 陳委員根德:這個事件要處理多久? * 張署長國龍:這是全世界首度發生的事件,所以我們還要研究如何以最短的時間處理完畢。因為其儲存槽外圍不僅僅是不鏽鋼或一般鐵板。 * 陳委員根德:請署長告訴本席要花多久的時間處理?幾天之內要決定如何處理? * 張署長國龍:上午我們已經開過會,所以下禮拜還會繼續處理,因為要與國防部進行比較細膩的技術作業。 * 陳委員根德:署長應該把決定要如何處理的答案講出來,多久時間內會決定要如何處理?就算晚上加班也要決定如何處理,因為不知有多少漁民要靠台灣海峽吃飯。 * 張署長國龍:我們日以繼夜至少花了1000人次在處理,這段期間根本沒有休息。 * 陳委員根德:請問院長要在多久以內處理?這個不負責任的署長根本不敢講出確切的時間。 * 張署長國龍:無法確定告知委員時間,但我也不願意說謊。 * 陳委員根德:就算你不願意說謊,但你的專業何在,幾天之內才能討論出結論? * 張署長國龍:我擁有環保的專業,但卻不是爆破專家。 * 陳委員根德:你要讓漁民再等待3個月嗎?有為政府豈是如此負責?請院長告訴本席,要花幾天的時間才能決定處理程序為何? * 謝院長長廷:星期一即可決定。 * 陳委員根德:署長應該像院長一樣回答問題,無怪乎署長無法擔任院長,署長若是不改變就不可能當上院長。其次,昨天軍方使用了4枚雷射導引彈,一顆2千磅。 * 李部長傑:4顆命中了1顆。 * 陳委員根德:如果導引彈是炸落在平地的話,會有什麼狀況? * 李部長傑:它可以炸出籃球場那麼大的坑洞,當初我們是希望導引彈能把苯一起炸掉,問題就可以解決。可是命中一顆之後…… * 陳委員根德:導引彈若是炸固體,可以炸出籃球場大小的坑洞,可是據媒體報導,這艘船的浮力很好,所以炸彈未能把苯炸出來。 * 李部長傑:我們發射了4顆雷射導引飛彈,其中一顆直接命中,另外3顆落在旁邊。 * 陳委員根德:本席無法接受部長的說法,不可能2千磅的炸藥直接命中這條船,結果因為鋼板很厚而沒有成功,部長你是專業呀! * 李部長傑:我一點都不說假話,這艘船的船尾坐在海底,船首在上面。 * 陳委員根德:本席深怕部長的說法會讓對岸認為台灣國防部長對作戰能力是隨便說說的,部長應該是有格調、有水準的。另外3顆炸彈炸到附近,請問「附近」是多遠?本席想了解我們的作戰能力是否有問題?為什麼每次演習都說「直接命中靶標」,讓大家鼓掌。 * 李部長傑:委員可以懷疑,我也會質疑他們。 * 陳委員根德:導引彈到底炸到多遠? * 李部長傑:飛機在空中那麼遠、那麼快,要丟一個東西…… * 陳委員根德:可是這是導引彈啊! * 李部長傑:那個船頭有多大,委員看看相片就知道了。不過有這樣的結果,我也很不好意思,內部確實要檢討。 * 陳委員根德:國防部應該和環保署研究苯是存放在船艙哪個位置,再決定如何處理。至於作戰能力方面,國防部應該檢討。最重要的是,我們應向船公司求償,請問現在有沒有採取動作? * 謝院長長廷:我知道好像有。 * 林部長陵三:有的,保證金都有,保險公司要負擔的錢,我們都有求償。 * 陳委員根德:等到責任釐清之後,對於在該海域作業的漁船損失是否要賠償? * 謝院長長廷:我們現在的作法是要求保險公司趕快針對漁民的損失進行計算…… * 陳委員根德:這件事不知還要拖多久,目前可能還無法計算漁民的損失。本席希望政府能夠重視漁民的權益,等到事件結束之後,你們一定要給漁民合理的補償。 * 謝院長長廷:我們會協助漁民向船東求償。 * 陳委員根德:下次執行任何任務之前,希望署長務必要和漁會進行適度溝通,請問有沒有問題? * 張署長國龍:沒有問題。 * 陳委員根德:現在中鋼公司林文淵董事長已經下台了,在林董事長任內,中鋼的業績算是不錯,而工會也非常支持他,進一步來說,他也是執政團隊的人馬,請問院長,你對林董事長的評價,到底是持肯定還是否定的態度? * 謝院長長廷:我認為他是一個專業管理人,當年他擔任自來水公司董事長時,其實也表現得很好。 * 陳委員根德:也就是說,你對他的評價是肯定的。 既然他是執政團隊的人馬,為什麼民進黨立委還要提案要求他下台?請問院長知道原因嗎? * 謝院長長廷:委員的意向是難以臆測的。 * 陳委員根德:林董事長卸任時,曾在記者會上說,這是因為委員關說不成、挾怨報復所致,本席非常佩服林文淵敢說敢做的風範與氣度,結果他現在卻要下台!在這個事件發生之前,本席曾在一個餐會中聽到林董事長提到,前前後後共有三、四百位立委去找過他,照理說,立委去找中鋼董事長,應該是談論為了台灣產業發展的需求,中鋼該如何配合的問題,但他們都沒有這麼做,這些立委全都是為了要鋼鐵的quota而去找林董事長。 本席有一位從事鋼鐵業的朋友,他說他曾捧著30萬去拜託一位張姓立委,請他去向林董事長要300噸的鋼鐵quota。另外還有一些骯髒立委,竟然還到處對人招攬,說他可以要到中鋼的鋼鐵quota!本席所言句句屬實,而且是有憑有據,甚至都還可以把當事人叫出來對質。針對那些曾經向林董事長進行關說的立委,希望院長可以把他們的名單都公布出來,否則這些立委需索無度、不斷吵鬧,恐怕第2個林文淵將來也要下台。 本席非常肯定院長的能力和行事風格,有些人是真正想為國家社會做事的,千萬不能因為立委需索無度、不斷吵鬧,所以就犧牲社會的人才。其實法務部也可以針對這個事件進行偵辦,一定要將關說不成、挾怨報復的害群之馬名單都公布出來。為什麼執政團隊的人馬會被自己人拉下來?世界上有這種道理嗎?所以本席合理懷疑這些人是有問題的。 * 謝院長長廷:據我所知,各黨都有去關說的人,不管是外勞或其他。 * 陳委員根德:不管哪一黨有關說,都把它公布出來,社會才有公理正義。 針對經濟的問題,2003年的貿易順差為180億元,2004年變成60億元,請問院長,今年的貿易順差可以達到多少?上半年的貿易順差為4億5千萬美元,國內的經濟有沒有危機?我要很明確地告訴院長,以做生意的立場看待這個問題,我們的經濟政策絕對是錯誤的,因為質詢的時間有限,私底下我再向院長建議。我們的經濟發展政策絕對有問題,譬如大企業、高科技免稅,結果當他們發展到一定階段以後卻出走至大陸、越南等等國家。 又如金改政策,現在每年有1萬8千家中小企業辦理停業。桃園縣內所有的中小企業只有1萬3千多家,桃園縣是全國的工業大縣,現在全台灣一年卻有1萬8千家的中小企業辦理停業。此外,金控公司對中小企業的放款只有7%而已! * 謝院長長廷:沒有那麼少,這一點我有把握。今年中小企業的貸款多了4百多億元。 * 陳委員根德:我是針對金控公司,我對金改的政策有意見。 * 謝院長長廷:你是指金控對中小企業的放款比例比較少…… * 陳委員根德:金控公司對中小企業的放款只有7%而已。 * 謝院長長廷:這一點我同意。 * 陳委員根德:我們不要去保護金控公司,因為他們對台灣的產業沒有幫助,我沒有騙你,你聽懂嗎? * 謝院長長廷:我們現在用各種制度、配套措施,要求金控公司增加對中小企業的放款。 * 陳委員根德:我希望院長了解這個問題。 * 謝院長長廷:這一點我有在注意。 * 陳委員根德:歐盟與中國的貿易往來,使得歐盟在2004年的經濟大幅成長,解決了歐盟近3年來所面臨的經濟危機。日本與大陸的貿易額在2004年是1,768億元,解決了日本的失業問題,這是事實,不必強辯。所以我們如果再走鎖國的政策,台灣是沒有未來的。 為了擴大我國對外的貿易順差,我們目前積極要做的就是三通及扶植中小企業。在三通方面,部長已經把金門機場所有的導航設施都完成了,讓浙江、福建、上海沿海一帶的台商儘可能從金門機場來往於兩岸,現在金門機場的導航設施都做好了,我們的錢不要被別人賺走,要自己賺。 另外,院長在就任的時候曾經提出要成立生物科技發展諮詢委員會,請問院長有沒有提出這個計畫?目前規劃的進度為何?請院長簡單說明一下。 * 謝院長長廷:這是不是由林政務委員…… * 陳委員根德:院長,這是你兩年多前所說的話,不要跳票! * 謝院長長廷:我們有個小組在做…… * 陳委員根德:為了產業,你要多做一點事!就是因為你沒有做,所以本席才提出來,你自己說的話,不要不去做! * 謝院長長廷:我才擔任院長9個月,哪來兩年多? * 陳委員根德:院長不要貴人多忘事! 另外,有關農會輔導產銷班所使用的集貨場,稅捐單位竟然對他們課以營業用房屋稅,殊不知這是政府輔導建造和設備的,今天政府竟然不幫助農民,而要課稅,這部分我會私下請教部長。 最後,有關五股到楊梅的高架計畫,環保署在環評過程中竟然表示目前流量還沒有達到增設高架道路的必要。本席認為有沒有必要,並不是單單站在環評立場就可以決定,環保署未免管太多了!環保署是站在環保的專業立場,怎麼可以審查這個計畫是否有需要?你們的結論可以提到有需要或沒有需要嗎?你們環保的專業在哪裡? * 張署長國龍:環評委員會是做為開發和環境的仲裁者。 * 陳委員根德:所以你們只能針對環境表示意見,怎能講到交通流量?以後下午5、6點,請署長開車從林口去楊梅走個兩趟,看看有沒有塞車?本席告訴你,整個高速公路目前塞車最嚴重的地方就是五股到楊梅這個區段。 * 張署長國龍:環評委員是要了解將來…… * 陳委員根德:環評委員要去考量到現在的流量還不到增設高架道路的必要嗎? * 張署長國龍:這也是我們考慮的因素之一…… * 陳委員根德:署長,你自己回去看看,不要這樣…… * 張署長國龍:我只是主持會議,不能做決定。 * 陳委員根德:對於不成熟的意見,是不是不應列入紀錄? * 張署長國龍:我們是採多數決! * 陳委員根德:像提出這種意見的委員,為什麼還請他擔任委員?你的能力在哪裡? * 張署長國龍:我們兩年會改選一次。 * 陳委員根德:請署長回去檢討一下。 * 張署長國龍:是的,謝謝委員。 * 主席:曾委員華德改提書面質詢,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請楊委員仁福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楊委員仁福","主席","謝院長長廷","瓦歷斯.貝林主任委員"]} ``` * 楊委員仁福:(17時55分)主席、行政院謝院長、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從去年以來,行政院提出許多新的方案,我們張院長也提出8100方案,游院長也提出挑戰2008國家建設方案。謝院長近期也提出六星計畫方案,在同一位總統任內卻接連有3個並不怎麼連貫的方案,而各個方案也沒有清楚的依據及依照既定政策來訂定,換句話說,後任院長等於放掉前任院長的方案,甚至陳總統的相關政見承諾也被放掉,執行起來當然效果不彰,最近即將進行縣長選舉,花蓮有位柯姓候選人,每次都牽著兩隻羊向選民拜票,意指有很多既定政策是地方上的共識,原本就應該做,也應該達成,卻這樣放羊,本席覺得很有道理,因為照這樣說來,三位院長的方案,等於是放羊的方案;三位院長等於是放羊的院長,本席認為內容不連貫的方案或是放棄既定政策所訂的方案,執行起來自然看不出他的效果,就像張俊雄院長的方案也是雷聲大雨點小,游院長大計畫方案沒多久就沒有下文了,謝院長也提出這麼一個純樸可行的方案,但本席非常擔心,其後果會不會又像前幾任院長一樣,搞得不好又落得滿頭包,因此前幾任院長提出的方案,若有其可行之處,就不能中斷,院長以為如何? * 主席:請行政院謝院長答復。 * 謝院長長廷:(17時56分)主席、各位委員。政府施政有一貫性,以前院長好的或作成承諾的政策,我們應盡力去做,但有些涉及機制、法律的問題,確有困難的話,就沒有辦法。 * 楊委員仁福:行政院動用特別預算已屬家常便飯,行政院也常常巨額舉債,但是我們原民會95年度的預算規模卻依然只有60億,可見行政院並沒有看到我們原住民的痛,甚至對原住民的痛視若無睹,對原住民地區的迫切需要也漠不關心,而原住民的建設是哪麼重要、迫切,本席請問院長可否提昇原民會的預算,將60億提高到100億,請問是否可行? * 謝院長長廷:不是增加預算而已,還必須要有好的計畫,這麼多年來,原民會也開始運作,我們最近也成立原住民電台,我們都有一直在做,只要原民會提出好的預算規劃,有必要就應該去做,而不是先說要多少經費,因為說錢多少,有時只是為了消化預算,現在我看…… * 楊委員仁福:有院長這句話就可以讓瓦歷斯.貝林主委將計畫規劃好。這是可行的。 另外,行政院設了很多特別預算,請問院長,是否也可以編列3年300億元的原住民建設特別預算? * 謝院長長廷:這必須看原住民有什麼樣的政策,需要連續性來做的計畫。比如說山區農路或是像最近在進行,有1千萬元額度的土地保育等等。換句話說,計畫必須要有1個主題,不會說原住民婦女經費1千億元、某某1千億元,而是原住民的什麼項目。 * 楊委員仁福:謝謝院長,有你這句話就夠了。瓦歷斯.貝林主委非常聰明能幹,本席希望主委在這方面多用心,相信院長一定會接受。尤其在行政院那麼多特別預算當中,和原住民有關部分所占的比率非常低,而要做的事情卻一大堆,所以編列3年300億元原住民建設的特別預算並不為過。不知主委以為如何? * 瓦歷斯.貝林主任委員:謝謝委員的指教。事實上,原民會預算從87年開始的8.79億元到今年的60億元,成長約7倍。當然委員提到以特別預算方式加速原住民的發展也是很好的。剛剛院長也說得很清楚,如果在整體計畫上,我們能夠提出連續性的需要,對原住民部落和山區發展都會有相當助益…… * 楊委員仁福:現在的問題在於,行政院整體計畫並沒有好好注意到原住民的急切需要。本席將自己研議的資料提供給行政院參考,好不好? * 瓦歷斯.貝林主任委員:如果未來行政院組織法修正通過,原民會的定位將是個統合機關,也就是說,雖然很多預算不由原民會執行,但執行效率上反而會更好。 * 楊委員仁福:不一定要由原民會執行這一點是可以的,但最少要有專款專案。 第3,雖然一再提出已經問過的問題實在很不好意思,但本席還是要再講,因為那是還沒有解決的問題,只好一提再提。以下幾個問題,本席希望行政院能夠明確答復。 1.有關原住民傳統土地、傳統領域回復的問題,從1999年民進黨執政以來到目前為止,一塊土地也沒有歸還原住民。我們看不出執政黨的誠意。 2.有關台糖公司占有原住民土地的問題,過去本席曾提出這個問題,行政院也責成當時政務委員黃輝珍召開跨部會會議。我們要求行政院動用第二預備金,購買台糖公司占有的原住民土地,將土地歸還給原住民,可是行政院卻要原民會編列這筆預算來處理,最後甚且不了了之。請問主委,這件事究竟怎麼樣了? * 瓦歷斯.貝林主任委員:有關第1點提到漏報增編的土地…… * 楊委員仁福:不是,本席是問台糖的土地,黃輝珍委員召開過一個跨部會的會議,結果你們那邊無從編起,行政院這邊也沒有編! * 瓦歷斯.貝林主任委員:事實上,關於這個部分,原民會有提出價購原住民使用台糖公司土地的4年計畫。 * 楊委員仁福:當時黃輝珍表示要動用第二預備金,並責成原民會來編列預算,結果你們這邊預算額度匡列而沒有辦法編,本席在此提出這個問題,希望行政院要負起責任,幫忙原民會處理這個問題。 * 瓦歷斯.貝林主任委員:那個計畫報院的時候,行政院要我們再進行調整,所以現在又重新考慮公告現值等相關問題,看有沒有可能根據4年計畫來處理,我們已經有準備將這個計畫報院。 * 楊委員仁福:本席希望瞭解這個計畫的內容。 * 謝院長長廷:我們曾經以政府的預算向台糖買土地,買回國有財產之後,變成保留地還給原住民,像新城鄉有一塊土地就是如此。 * 楊委員仁福:其實都是混蛋的日本人搶奪了我們的土地,在光復之後,國民政府又直接接收,不還給我們原住民,不過原住民還是一直有在使用那些土地。 * 謝院長長廷:我們有進行價購,就是拿錢向台糖買土地。 * 楊委員仁福:可是哪有把土地還給我們原住民?根本就沒有。 * 謝院長長廷:有變成保留地。 * 楊委員仁福:沒有,都還沒有處理,請主委去瞭解並追蹤這個問題。 * 瓦歷斯.貝林主任委員:剛才院長說得沒有錯,確實有一部分土地有進行價購。 * 楊委員仁福:可是在花蓮一筆都沒有。 * 瓦歷斯.貝林主任委員:委員說的應該是壽豐鄉這個地方。 * 楊委員仁福:不只,光復、鳳林和新城都是一樣。 * 謝院長長廷:新城鄉有,長治鄉也有。 * 楊委員仁福:本席也和台糖公司的副董事長談過這個問題,到現在都還是石沈大海,所以請你們一定要好好去處理。 另外,本席在91年10月初彙整提供了20筆需要原民會調查歸還的花東原住民世耕土地,可是完全沒有下文。本席在93年總質詢的時候,又重新向游前院長提出這個問題,結果行政院以1、2張官樣式的公文回函給本席,本席真的難以接受。本席提出這20筆需要調查歸還的土地,那些土地並不是原住民願意放棄的,而是被搶奪的,所以本席要求行政院以特別方式來處理此事,因為本席眼看著政府一一變賣那些土地,國營事業甚至利用這些土地來加速進行民營化,我們原住民的民意代表有時間上的壓力,所以希望主委和行政院能針對這20筆需要調查並歸還的土地進行特別的處理,院長做得到嗎? * 謝院長長廷:因為我對個案比較不清楚,我會再去查。 * 楊委員仁福:主委也要去瞭解。 * 瓦歷斯.貝林主任委員:應該是包含退輔會的部分。 * 楊委員仁福:院長,你剛上任,對原住民很多應該要處理的問題並不瞭解,幾乎可以說是在狀況外,請院長加油! 另外,原住民補漏報的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還有那麼多筆,光是花蓮地區,就申報了七千多筆,至今已經七年,案子仍然擱置在行政院,效率實在太差了。你幫忙高鐵籌措幾十億元經費,效率那麼高,而在土地的處理上,卻過了七年都還沒有處理好。我現在再次提出來,希望行政院給原民會充分的經費,讓原民會在兩年內完成辦理。主委上次說要用四年的時間,如果行政院給的經費能更充裕的話,能不能在兩年之內辦理好? * 瓦歷斯.貝林主任委員:這是四年計畫,而且今年已經有四百多公頃的土地移撥給原民會管理,在年底以前,我們預計可以完成一千公頃。我們在明年、後年、大後年還要繼續辦理。這是行政院已經核定的計畫。 * 謝院長長廷:進度沒有落後。 * 楊委員仁福:原民會有幾個副主委和處長都很不錯,他們都很有經驗,我們希望這件事情能早點辦好。 另外,原住民的基礎建設和生活環境改善的中期計畫已於93年底到期,可是我們發現還有六成部落需要修建,到底後續計畫是什麼? * 瓦歷斯.貝林主任委員:有的計畫於今年到期,有的則是辦理新計畫,例如:部落的永續發展計畫,事實上還是有把尚未改善的部落納入計畫中,這部分的計畫在未來將會落實。 * 楊委員仁福:希望你們快一點,本席已經在91年11月要求行政院辦理,到現在已經事隔兩年,行政院應該已經做好了才對。本席在這裡重新提出,希望你們在今年年底以前能提出完整的中長期計畫,並提供資料給本席。 * 瓦歷斯.貝林主任委員:我們會把計畫資料提供給委員參考。 * 楊委員仁福:原住民的產業發展及建設也應該要有整體的規劃,編列94年度預算的時候,原民會根據游院長的指示,以國家建設計畫的名義來編列當年的預算,今年又根據謝院長提出的台灣健康社區六星計畫來編列預算,這樣因為人的因素來改變預算的編列方法,將使得政策無法連貫,本席不願意見到預算因為當家的換人而隨之改變,不管是方案也好,政策也好,都應該要連貫,才看得到效果。在產業發展及建設的整體規劃上,主委能不能做到連貫性? * 瓦歷斯.貝林主任委員:事實上,游院長所提出的部落發展永續計畫,和謝院長目前提出的社區六星計畫都包含在整個大計畫中,都沒有改變,只是原民會現在把重心放在重點部落上,加強這些部落的永續發展,整個計畫是一貫性的,並沒有不同的地方。院長說過,部落的發展要有基礎的共識,所以著重重點部落的發展,同時,有6個面向的發展,目前我們選擇25個部落,其他沒有被選中的部落,可以同步向六星計畫推動委員會申請競爭型計畫,原民會也在做輔導。 * 楊委員仁福:我們希望主委一定要弄出很好的系統與整體的規劃。其次,有關都會區中低收入的原住民租屋補助經費,一直很短缺,原民會都不肯編列足夠的預算給地方政府,所以地方政府執行起來就發生困難,是原民會沒有把問題反應給行政院、還是行政院根本故意忽略問題?這個問題本席質詢了兩年,請問行政院打算如何處理? * 瓦歷斯.貝林主任委員:都會區部分我比較瞭解的是,都會區租屋補助預算明年度比今年多,事實上,我們目前正與地方政府協調當中。因為地方政府所持的標準有一點擴大,就是中低收入戶的標準有擴大解釋,這個部分我們一直在檢討,請地方政府不要做更擴大地解釋,這樣預算大概還足夠,而且都會區的原住民有些是流動性的,每一年的調查數據都不一樣,所以在執行上有困難。 * 楊委員仁福:這件事情本席希望你們給予重視,因為地方政府每次都把這個問題陳情給中央民意代表,我們很難受,同時,對那些沒有分到租屋補助的原住民也不公平,因為同樣是中低收入戶。 還有一個住的問題,最近在臺北縣三峽正要興建動工的原住民集合住宅,主委上一次還親自參與破土典禮。根據人家提供給本席的意見,是不是可以採用以租代購方式?也就是,原住民租房子到某一個時間,譬如,幾年之後這個人就可以擁有這間房子。本席覺得這個方法可以進行研究,原民會、營建署、財政部與地方政府可做跨部會的協商研究。 以租代購有3個好處,第1,可以避免頭期款的壓力,尤其是那些窮的原住民;第2,可以免除銀行徵信的手續;第3,可以協助債信不良的原住民,有機會在一定條件之下擁有自己的房子。如果研議出來有其可行性,尤其,目前不是有很多國宅,這個方案也可以延伸適用到非原住民中低收入戶,而且可以從三峽興建中的原住民住宅開始辦理,然後擴展到全國。以這樣的觀念形成一個決策,並提出執行方案。主委是不是可以朝這方面來做?舉行跨部會會議討論所得到的方案資料再提供給本席參考。 * 瓦歷斯.貝林主任委員:有關楊委員指教的問題,目前都會區原住民住宅政策仍採「租屋」方式,有些由原民會負責興建,營建署也提供尚未銷售出去的國宅相關資料,看是否可供原住民租用,這些都在協商中。至於楊委員提到以租金累積成未來的購屋金,這個方式是可以考慮的。針對目前仍住在違建屋內的原住民,根據原民會政策以租屋方式處理,此乃既定政策,並沒有問題。至於未來的方向,我們會遵照楊委員的指教進行評估。 * 謝院長長廷:台北縣的部分,我們必須和縣政府協商,但就我所知,高雄市政府就租下國宅供原住民租用,娜魯灣社區就是。 * 楊委員仁福:最後可以成為他們私人的房子嗎?本席所說的就是「以租代購」,希望院長委派一名政務委員,會同原民會、營建署、地方政府或財政部召開會議並研議相關辦法,好不好? * 瓦歷斯.貝林主任委員:可以,我們會研擬出一個計畫並報院。 * 楊委員仁福:另外,本席還是要提出一件很傷心的事,謝院長政策性協助台灣高鐵時說到:行政院同意支持高鐵,是因為若現在停下不做,台灣經濟發展以及西台灣的發展都會受到影響。本席倒要反問院長,花蓮人將蘇花高速公路視為經濟發展的重要建設,但院長這番話似乎告訴我們,院長只認為,為了西部經濟才有資格要求政府進行交通建設,東部不需要經濟發展,也不需要交通建設,這樣實在非常不公平。 * 謝院長長廷:這是誤會,沒有這回事。 * 楊委員仁福:顯然政府只重視西部,而不重視東部。 * 謝院長長廷:目前蘇花高速公路仍在進行環評,對於興建蘇花高速公路有2種不同意見,有人認為蘇花高速公路興建之後對花蓮不好,只有鐵路的興建才是對的,如果真的能夠在1天內來回花蓮,花蓮的狀況可能比現在更不好,學者專家及觀光業者對此有2種不同意見。 * 楊委員仁福:那是既定政策,也已完成行政程序及法定程序。 * 謝院長長廷:還沒有,還在進行環評。 * 楊委員仁福:預算都已通過。 * 謝院長長廷:因為後來變更設計,因此還在做差異分析。 * 楊委員仁福:可以不必做差異分析,就採原先通過的方案即可。 * 謝院長長廷:出口工程設計有所變更,當然一定要做差異分析。其實,也有人提出替代方案,覺得對花蓮的未來及原住民就業會更有幫助,我認為政府應該做的是,多投資於花蓮建設。 * 楊委員仁福:興建蘇花高速公路對原住民的就業會更好。 * 謝院長長廷:那只是短期的。 * 楊委員仁福:這完全是觀念問題,關鍵就在院長,院長的意見非常重要。針對8年800億治水方案特別預算,院長特別提到:台北人不知道南部人淹水的痛苦;你也不知道,我們花蓮一到颱風的時候,蘇花公路就是柔腸寸斷,痛苦得很;花蓮的產業被封鎖在後山,痛苦得很;所以,請將心比心,所有地方上的事務該努力的,就要多努力,永續發展委員會否定交通部和國工局的專業,非常不公平,我們希望這部分能重新提出,並予以解決,讓地方和中央能夠和解共生。拜託! * 主席:請林委員滄敏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林委員滄敏","主席","謝院長長廷","蘇部長嘉全","現在作如下決定","林秘書長錫山"]} ``` * 林委員滄敏:(18時26分)主席、行政院謝院長、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辛苦了。請院長看一下螢幕上這位漂亮的女孩子,你認識她嗎? * 主席:請行政院謝院長答復。 * 謝院長長廷:(18時26分)主席、各位委員。不認識。 * 林委員滄敏:院長不認識,我們就再換一張圖片,她是在美麗島的時候,最早和胡德夫一起合唱的歌手。 * 謝院長長廷:我認識。 * 林委員滄敏:現在認識了!院長隨著時空的轉變,很早就把很多事情忘記了。 * 謝院長長廷:因為臉的角度還有她的打扮都不一樣。 * 林委員滄敏:現在院長已經知道她是誰,你知道她目前從事什麼運動嗎? * 謝院長長廷:我不了解。 * 林委員滄敏:她以前跟著民進黨從事工運、社運,現在是農運,一路走來,始終如一,她也去聲援楊儒門。楊儒門是我們彰化人,是一名農家子弟,他為了台灣的農業發聲,製作了無殺傷力的白米炸彈,對政府構成不小的壓力,但相對也給政府在外交談判上不少斡旋的空間。當時任高層國安諮詢委員會主導農業談判的賴幸媛也公開指出,政府其實私底下也相當程度地感謝楊儒門對WTO談判的幫助。院長是學法律的,以你的法律素養來看,楊儒門受到這樣的處罰應該嗎? * 謝院長長廷:我們常常會遇到這類的事情,即犯罪動機可能是善良的、好的,但是他的行為在法律上是違法的,而他的動機又沒有達到阻卻違法,可以免罰或者是免責任的程度,所以還是要處罰。 * 林委員滄敏:請謝院長再看一張照片。謝院長認識照片中的人物嗎? * 謝院長長廷:照片中的人好像是日據時代農民運動的先驅。 * 林委員滄敏:他是日據時代一位左派人士,也是一位老師,在日據時代領導台灣農民對抗日本統治,光復後因228事件組軍隊對抗國民黨政府,在1950年被判死刑,他是現在大眾電腦負責人簡明仁的父親,也是黨外人士。謝院長看這兩個人有何感觸? * 謝院長長廷:這種抵抗不義、威權或政策的運動是在道德上得到滿足,也就是對自己的良心、道德負責,但他們也應該預測到自己的行為是違法的,就像我們當年從事民主運動一樣,並不是認為自己不會被抓所以才做,如果是這樣就沒有價值了。 * 林委員滄敏:謝院長曾經為簡吉獄中日記提序,謝院長有印象嗎? * 謝院長長廷:有。 * 林委員滄敏:我將你的提序念出來請你參考:「簡吉先生體會台灣農村民眾因官商壓迫而生活陷入困境,因而從一個為人師表的老師蛻變成為不畏強權、帶著農民組合對抗人民政府的人權鬥士,這種大愛表現實為令人敬佩。」以楊儒門對照80年前的簡吉,魂歸來兮,我的感觸是這兩個人都是在反抗不公不義的政府。今天我之所以一再提及過去的歷史,主要是因為民進黨已經忘記了當初的理想,從美麗島事件發生25年以來,當年的社會運動者變成當權者,黨外人士變成執政者,民進黨所有的人都變了,李敖也說過這句話,相信謝院長心中一定也是感觸頗深。為阿扁作保的李遠哲也公開對民進黨表示失望,尤其是某些人的清廉度應加以檢討,謝院長以為如何? * 謝院長長廷:對這些訴求及批評,民進黨應該虛心接受、不斷提升,這點我是贊成的。 * 林委員滄敏:你認為這樣就對了,一個真正的民主政府應該如此,要傾聽人民的聲音,人民平時是很沈默的,但如政府一再欺壓、決策錯誤,甚至完全不顧人民的生活,屆時人民的怒火可能就會如洪水般湧出,楊儒門是代替弱勢民眾對抗這個政權,我不贊同楊儒門這種手段,但我們必須注意到台灣目前各種不公不義的現象,像禿鷹案、高鐵案、高雄捷運的外勞案、高捷案,政府都應加強監督,尤其在清廉度方面,更應採取最高標準。最近所有媒體的報導及社會人民的聲音,都希望政府是一個有公信力、有為的政府,而不是成為貪污更貪污、爛比爛的政府,對不對? * 謝院長長廷:對,但現在的政府及社會,已經可以選立委、媒體自由、抗議、遊行,與以前日本時代、戒嚴時代不一樣,所以像楊儒門這樣的訴求是對的,但手段是不對的。任何暴力或非理性的行為,只有在其他手段都不被允許或是自衛的情況下才能實施,否則那些弱者,包括身心障礙的人、小孩、老人等,該怎麼辦? * 林委員滄敏:這些我都瞭解,但是藉由楊儒門及簡吉這兩個案例,希望能喚起政府對農民的關注。 * 謝院長長廷:他們的目的一樣,但在簡吉的時代,遊行、集會、演說的自由都受到限制,現在並沒有受到限制。 * 林委員滄敏:另外,此次總統大選受到政治獻金法的約束,對不對? * 謝院長長廷:委員是指2004年的總統大選嗎?政治獻金法是去年才實施的。 * 林委員滄敏:應該有適用。 * 謝院長長廷:沒有。 * 蘇部長嘉全:政治獻金法是去年年底立委選舉時第一次適用的。 * 林委員滄敏:所以總統大選時還沒有適用? * 蘇部長嘉全:沒有。 * 林委員滄敏:據說陳敏賢之所以可以介入高雄捷運,是透過陳水扁直接向你關說,將高雄捷運工程交給他,因此大選時陳敏賢負責替阿扁籌措30億元,後來由於陳由豪事件,這些錢籌措不足,就由陳敏賢拿出6億元,將總額24億元交給阿扁作為競選經費。院長,有沒有這回事? * 謝院長長廷:沒有,純屬謠言。 * 林委員滄敏:我知道你可能會這麼說。 * 謝院長長廷:不是,這要相信我。 * 林委員滄敏:如果檢調單位查出來,你願不願意負起政治責任? * 謝院長長廷:我當市長的時候,總統從來沒有跟我關說任何事或人;總統當市長時,我也從來沒有向他關說;我們在黨內都很自愛,也很自負,互相從不關說。 * 林委員滄敏:我是向你求證,希望你很有魄力、很有擔當,也希望法務部能主動介入調查。 * 謝院長長廷:有些可能已經在調查。大家好像相信法務部,又好像不相信法務部;他們已經在調查,大家都說不相信,現在又說要法務部調查;所以對於他們調查出來的,大家要相信。 * 林委員滄敏:這是個人論述,我就是因為相信,才請法務部主動介入調查。希望你有魄力,因為人民有知的權利,全國人民都希望知道這件事的是是非非。 本席詳細閱讀了院長的施政報告,你在內政方面對婦女福利只有兩個論述,一是有關外籍配偶,一是強化婦女的社會參與,是否表示院長比較不著重婦女政策?以本席89歲的母親來講,為了家庭、孩子辛苦一輩子,默默地支撐家庭,無怨無悔的付出,事實上,台灣像我母親這麼偉大的婦女相當多,犧牲不求回報。在傳統的歷史背景下,女性很難出頭,而且遭受很多不平等的待遇,目前我們知道政府也很重視,但是本席認為還是非常不足。女性佔全國人口的比例是一半,但是女性受到社會嚴重不平等的對待,我覺得以目前送到本院來的行政院組織法來說,應該增加性別平等委員會,以落實性別政策,保護婦女同胞的權益,請院長在此表態,你是否願意支持成立性別平等委員會? * 謝院長長廷:婦女的權益要重視,我完全支持委員的看法,但是不是因此就要成立婦女委員會,大家看法不同,而且我們現在在精簡政府體制。 * 林委員滄敏:本席只是建議,我也希望你能落實婦女政策和重視兩性平等。 * 謝院長長廷:政策一定要,我們有一個婦女政策綱領,也有相關計畫,其實,現在我們做得比較好的是社會福利這一部分。 * 林委員滄敏:可是現在一般婦女尤其是中南部婦女,她們沒有願景,很多婦女都感到無奈,因為社會形態和政府的政策沒有加以重視,讓婦女感到很委屈,所以我希望研考會能考慮由女性出任主委,這樣兩性平等會比較容易落實。 * 謝院長長廷:有些男性像林委員就很重視婦女權益,有些女性還不一定替女性講話,不一定,所以你這樣也是一種分別心。 * 林委員滄敏:院長,站在同性的立場會比較有良性的關注,不是像你說的,有的女性會排擠。另外,還有兒童、福利方面有兩個族群更需要重視,現在工商社會,年輕人下班後往往難以兼顧看護與教育,這時政府應該介入輔導,因為兒童受虐發生的原因多為心理壓力、工作壓力、家庭造成的因素。 * 謝院長長廷:對。 * 林委員滄敏:我參與家扶中心永久認養、兒童保護宣導將近20年,我一直關注這些問題,也發現政府並沒有積極關心與介入,只有作政策預算補助而已。我看到報告中有六星計畫,本席也到過歐美,我建議,是否利用社區作輪流觀照兒童?事實上,歐美在這方面都有很好的規範。無論是什麼族群,在那個社區的人就要負責輪流觀照兒童工作,並建立互助合群精神。 * 謝院長長廷:現在臺灣有些社區做得不錯,例如某家的人要出去吃喜酒,別家的人會替他們照顧小孩。 * 林委員滄敏:院長,吃喜酒沒有什麼感情。 * 謝院長長廷:我是舉例,不是…… * 林委員滄敏:如果您幫我照顧我家的孩子,我會很感激您,但您跟我吃喜酒,我沒有什麼感情。 * 謝院長長廷:不是,我是指大人有應酬,別家庭的人就來照顧。 * 林委員滄敏:院長不應該再提倡應酬,我們應該提倡更實務的,您如果照顧我的孩子,我就很感激您,但如果您是陪我吃飯,酒喝完就忘了。 * 謝院長長廷:不是,我是說例如甲家庭的人有應酬,乙家庭的人可以替他照顧小孩,就我所知,很多社區是這樣的。 * 林委員滄敏:不是我聽錯,是您轉得較快。 * 謝院長長廷:不是,我沒轉…… * 林委員滄敏:我們也希望落實每個孩子都是國家孩子的觀念,是不是?生命共同體,對不對?院長,您是否願意督促儘早提出此一輔導方案?希望您能提出有效且很好的兒童福利政策。您剛剛說有社區做得不錯,但目前我沒有聽過。 * 蘇部長嘉全:六星計畫中有社區關懷站,就可以將這項業務納入。 * 林委員滄敏:希望落實。 * 蘇部長嘉全:,對,我們現在已經有2百個…… * 林委員滄敏:另外,在老人方面,希望加強老人社區的輔導,目前有關老人的政策,內政部只有提出補助,這只是對老人的一種福利而已,甚至還很虛偽的提出為獨居老人送便當,我曾訪視過,有的老人都死了7天,要做頭七了,卻還有便當還排在外面,可見相當不落實。老人是最需要倚靠的,各地都有老人會,社區共同照顧系統要建立,部長,您知道嗎? * 蘇部長嘉全:我方才提及社區關懷站,現階段就是要推動關心老人,包括問安、轉介、送餐,現在…… * 林委員滄敏:您說那麼多,我希望您將計畫…… * 蘇部長嘉全:好。 * 林委員滄敏:何時實施讓我們知道。目前我們在審查預算,憑良心說,我覺得內政部的預算書內容很空洞,只有補助兩字而已,我連計畫都沒有看到。 * 蘇部長嘉全:有,我們現在…… * 林委員滄敏:我希望以前好的計畫能延續,而且請你提出新的方案,我們樂意支持。 * 蘇部長嘉全: 好,我們會送給委員。 * 謝院長長廷:好,把我們現在在做的,以及長期要做的方案都提出來。 * 林委員滄敏:或許院長不知道,本席長期在農村服務,發現農村有2種重要現象,一種是人口高齡化;另一種是專業人口的急速減少。本席日前曾經質詢過李主委,目前農業依存度實在過低,扣掉所有補助款只剩8%,農業空洞化雖是產業轉型的現象,但是本席認為對農業最好的就是需要有經驗的人才。如何解救台灣農業的困境?院長,請你用心一點。 要改善台灣所面臨的困境,本席認為最重要的就是必須從農村著手,因為農民的收入最低,他們在知識領域方面也無法適應一般的競爭力,所以生活相當困苦。又由於政策矛盾使然,政府一方面要積極加入WTO,這是全球化的政策;另一方面對大陸那麼廣大的市場卻又施行鎖國政策。我們發現中央和地方的技術官僚無法趕上全球化的腳步,他們不但國際觀不足,而且還行政怠惰,公然違法的情事層出不窮。 * 謝院長長廷:沒有那麼糟啦! * 林委員滄敏:政治性的議題,大家心裡都很瞭解,從88年行政程序法公布之後,到目前已經6年了,行政單位卻仍然目中如無物。最近我們發覺行政單位一直在擴權,這些問題相當嚴重,本席有提出很多議題將送給院長參考,希望院長能予以重視,或許你一個人無法真正瞭解政策面的執行。 本席有3點建議:第1點,本席希望政府立即與中共建立一套農業談判機制,12月即將進行另一回合的WTO談判,所以我們應該很公開的把議題提出來共同討論,而不是遮遮掩掩的。大家應該都很清楚,目前大白菜都是由東北轉運過來,而人參都是由韓國轉運過來,大家都心知肚明,這是勢之所趨,我們應該坦然接受。 第2點,我們應該研議如何讓年輕人回歸農村,在人口結構無法調整之下,農村恐怕永遠不得翻身。我們不希望一味地拿補助款,我們希望能夠提升年輕人從事農業科技的發展,讓農業能夠翻身。 第3點,跟大陸談判應該要主動要求大陸開放農產品的進口,我們要積極的採取競爭優勢。以稻米來說,例如彰化農村的1個農婦,去大陸種田,就可以像是大陸農業的博士級;因為,我們的收割至少多他們2倍以上,主委是農業專家,應該也很清楚,院長是都市人,所以不知道。雖然台灣耕地是有限,但是,台灣農業化是必然的政策,我們應該幫農民跟大陸談判,以帶領台灣農民遠征大陸,在台灣海峽的另岸能夠開花結果,希望院長能夠接納本席的意見,不要將台灣農業視為統戰的議題而封起來,應該讓台灣勇敢的開拓精神,能夠有效的跨越台灣海峽,跨出我們的未來,讓我們的農業能夠到大陸,希望三民主義統一中國是一種夢想,不過,台灣農民萬歲,是一個真正的口號,台灣農民萬歲,好不好? * 謝院長長廷:能夠樂觀進取是很好的,謝謝。 * 主席:今天排定質詢的委員都已經質詢完畢,感謝謝院長、吳副院長及各部會首長的列席備詢。 * 現在作如下決定:「11月1日(星期二)上午9時繼續質詢。」 現在休息。 休息(18時57分) 繼 續開會(中華民國94年11月1日上午9時) * 主席(王院長金平):現在繼續開會,進行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在質詢之前,先請林秘書長報告各部會首長請假情形。 * 林秘書長錫山:報告院會,行政院來函,本日院會,各部會首長請假情形: 一、勞工委員會李主任委員應元上午因公請假,由賴副主任委員勁麟代表列席。 二、客家委員會李主任委員永得上午九時至十一時因公請假,由邱副主任委員議瑩代表列席。 三、體育委員會陳主任委員全壽因公請假,由朱副主任委員壽騫代表列席。 立法院第6屆第2會期第8次會議請假首長名單(94年11月1日)


假首長

代理人

事由

備註

客委會陳主任委員永得

邱副主任委員議瑩

因公請假(主持客家語言能力認證初級考試入闈事宜)

上午9001100

勞委會李主任委員應元

賴副主任委員勁麟

因公請假(陪同總統參加國際勞動暨社會安全法學會第8屆亞洲區會議)

上午

體委會陳主任委員全壽

朱副主任委員壽騫

赴澳門督導我國代表團參加2005年第4屆澳門東亞運動會

整日

* * * * 主席:請費委員鴻泰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費委員鴻泰","主席","謝院長長廷","林部長全"]} ``` * 費委員鴻泰:(9時1分)主席、行政院謝院長、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今天中國時報頭版頭條是:「三萬筆交易查高官洗錢,高捷再爆案外案」,請問院長有沒有看過這份報紙? * 主席:請行政院謝院長答復。 * 謝院長長廷:(9時1分)主席、各位委員。我沒有看。 * 費委員鴻泰:可能是好的你才看,不好的你不看。 * 謝院長長廷:我是看整理過的。 * 費委員鴻泰:聯合報頭版頭條是:「勞委會疑圖利高捷近20億」,蘋果日報頭版頭條:「7小狼公然性虐少女」,是對教育的一大羞辱。3版則是一面倒,認為你們打壓TVBS。院長早上都不看報紙嗎? * 謝院長長廷:我是看整理的摘要。 * 費委員鴻泰:整理過的摘要是把好看的拿給你看,不好看的畫面都不給你看。 * 謝院長長廷:好壞都有,很平等。 * 費委員鴻泰:你是議會出身的前輩,身為民代或官員,每天如果不翻看重要的報紙,簡直就是鴕鳥。陳水扁總統已為高捷向全國老百姓道歉,這件事在你的市長任內發生的,所以你是當事人,姑且不論你是否涉案,如果你監督得好,這些事情會發生嗎?當然你可能會把責任推給BOT,可是民進黨和陳水扁被你搞成這個樣子,你是否該向他們道歉? * 謝院長長廷:我在施政報告當天已經道歉。 * 費委員鴻泰:你是在陳水扁先生還沒有道歉之前表示歉意,現在陳水扁在選舉期間為了向選民交代,向全國老百姓道歉,你不覺得你應該再次道歉嗎? * 謝院長長廷:不是每位委員質詢一次,我就要道歉一次。 * 費委員鴻泰:你道不道歉我一點都不在意,你做你的謝長廷,我做我的費鴻泰,干我什麼事。 * 謝院長長廷:對,請你趕快問行政院的施政問題。 * 費委員鴻泰:你現在道歉已經沒有用了,根本就不值錢。 * 謝院長長廷:剛才我差點上當。 * 費委員鴻泰:不是上當,我要看你有沒有羞恥之心? * 謝院長長廷:有的,彼此彼此。 * 費委員鴻泰:你嘻皮笑臉,還有羞恥之心? * 謝院長長廷:不會比你差。 * 費委員鴻泰:你比我差太多,你我都當過市議員,我敢拍胸脯保證不拿非份的一毛錢,你敢講嗎? * 謝院長長廷:敢講啊!怎麼不敢講? * 費委員鴻泰:請問你喜不喜歡TVBS? * 謝院長長廷:我和李濤經理是好朋友。 * 費委員鴻泰:最近你喜不喜歡TVBS? * 謝院長長廷:我對所有電台都是平等心,沒有特別喜歡或不喜歡。 * 費委員鴻泰:日前新聞局花了278萬元製作了一部「現在就治水」的廣告,本席詢問新聞局到底登在哪幾個電子媒體上,你猜猜看其中有沒有TVBS? * 謝院長長廷:我不知道細節。 * 費委員鴻泰:沒有關係,全國老百姓知道就可以了,那些電子媒體包括:中天、東森、年代、三立、緯來、民視,當然老三台沒有,TVBS也沒有。可以看出過去的有線新聞台都有廣告,唯獨TVBS沒有。隨便院長你要傻笑、假笑、狂笑,我都沒有意見,我只問你到底喜不喜歡TVBS?過去你和李濤是好朋友,現在還是嗎? * 謝院長長廷:從邏輯上來看,如果TVBS批評政府,我們更應該給他們廣告,這樣才能爭取到不同的支持者。所以委員應該詢問新聞局為何沒有在TVBS刊登廣告,而不是問我。 * 費委員鴻泰:現在的新聞局長是政治動物,講的都是政治話而不是實話,所以我當了10個月的立委,一直不願和他對話。最近新聞局開始調查TVBS的資金,你認為這和近來TVBS不斷報導對你們不利的言論是否有關? * 謝院長長廷:我知道很久以前就在調查。 * 費委員鴻泰:最近執政黨立委、新聞局都不斷地講,昨天你也講了一些話,請問這和TVBS報導你們的言論有沒有關係? * 謝院長長廷:最近是因為有立委質詢,如果費委員質詢,提出具體資料,我們一樣要調查。 * 費委員鴻泰:TVBS有關高捷弊案的報導,其中有哪些是錯誤的? * 謝院長長廷:我並沒有每集看。 * 費委員鴻泰:你沒有每集看,還會那麼生氣?你的幕僚有沒有跟你講? * 謝院長長廷:在我看過的部分,很多報導是錯誤的。 * 費委員鴻泰:請舉2個例子。 * 謝院長長廷:公辦六標就是錯誤的,因為並沒有公辦。 * 費委員鴻泰:有沒有六標? * 謝院長長廷:有的。 * 費委員鴻泰:其中有一標明明可以便宜2.8億,你們硬是沒有給,這個報導有錯嗎? * 謝院長長廷:公辦的話,錢就是公家的錢,而這筆2.7億即使省下來也是高捷公司的錢,因為它是私人的標。 * 費委員鴻泰:你是睜眼說瞎話,省下來的錢是高捷公司的錢嗎?最後都落到高捷股東的口袋裡了。 * 謝院長長廷:你沒有聽懂我的話,我是說即使標得更便宜,省下2.7億元,那也不是公家的血汗錢,而是高捷公司的錢。 * 費委員鴻泰:榮工處還是我們的官股,至於東南水泥和皇昌難道都是公股嗎?錢都到誰的口袋裡去?你老是在混淆視聽,你有點良心好不好? * 謝院長長廷:你根本都不瞭解! * 費委員鴻泰:我怎麼不瞭解?你每次講的話都讓大家誤會!好像即使貴了,也是進到高捷公司的帳裡面,但問題是高捷公司還有很多私人的帳啊! * 謝院長長廷:這不是公辦,而是私人公司辦招標。 * 費委員鴻泰:什麼叫私人公司? * 謝院長長廷:高捷公司是私人公司。 * 費委員鴻泰:資本額多少? * 謝院長長廷:100億。 * 費委員鴻泰:總工程多少億? * 謝院長長廷:私人公司100億也可以包。 * 費委員鴻泰:這就是你們圖利財團,用100億去控制一個1800億的工程。 * 謝院長長廷:不要扯到那個。 * 費委員鴻泰:什麼叫不要扯到!我愛扯什麼就扯什麼! * 謝院長長廷:那你就扯啊!你有扯的權利。 * 費委員鴻泰:麻煩你聽我講完可以嗎?報告主席,是我在質詢還是他在質詢?時間可否暫停一下? * 謝院長長廷:你問我,我要答。 * 費委員鴻泰:報告主席,我還沒把題目講完,他就胡說八道,是我在質詢還是他質詢? * 謝院長長廷:什麼胡說八道,修詞一下好不好? * 主席:應該彼此尊重。 * 謝院長長廷:我不是來接受侮辱的!請主席制止他。我怎麼胡說八道,你是一個國會議員,講話要有修養! * 費委員鴻泰:你是行政院長,要講良心話! * 謝院長長廷:什麼叫胡說八道!我哪一句胡說八道? * 費委員鴻泰:我剛才請問你,是不是1800億的工程預算?是不是? * 謝院長長廷:高捷公司是私人公司,省下來的錢是高捷公司的錢,我這樣回答不對嗎? * 費委員鴻泰:你講的都在混淆視聽!行政院長…… * 謝院長長廷:這是事實…… * 費委員鴻泰:麻煩你讓我把話講完,可以嗎? * 謝院長長廷:你講。 * 費委員鴻泰:你不要那麼氣急敗壞,不要那麼心虛。 * 謝院長長廷:你口不擇言,什麼叫胡說八道? * 費委員鴻泰:你不要那麼心虛嘛! * 謝院長長廷:我是來備詢,不是來被你侮辱的。 * 費委員鴻泰:我是來替人民問清楚問題的,你讓我把話講清楚可不可以? * 謝院長長廷:你剛才說要扯什麼就扯什麼,人民有叫你來扯嗎?你這是侮辱人民! * 費委員鴻泰:報告主席,可不可以讓他不要講話,讓我把我的問題問完,可以嗎? * 主席:你把問題問清楚,然後你說請你答復。 * 費委員鴻泰:要不然我告訴你,你再告訴他。我們是直接的答詢,這是我的權利,所以請他讓我把話講完,可以嗎? * 主席:這是一問一答。 * 費委員鴻泰:時間可否暫停一下? * 主席:沒有辦法。 * 費委員鴻泰:主席,你可否告訴他,請他聲音小聲一點,請他不要講話! * 主席:不是小聲或大聲,主要是彼此要互相尊重。 * 費委員鴻泰:我問題還沒問完,你搶答什麼!你怕什麼!請問高捷工程是不是1800億的工程預算? * 謝院長長廷:對。 * 費委員鴻泰:請問高捷公司資本額100億,對不對? * 謝院長長廷:對。 * 費委員鴻泰:這100億控制了1800億的預算,對不對? * 謝院長長廷:不是控制,他們標了。 * 費委員鴻泰:100億掌握了1800億的工程,對不對? * 謝院長長廷:不對,1800億中有304億是他們自己的錢。 * 費委員鴻泰:你聽不懂我們國家的語言嗎?我是說這100億資本額的公司掌握了1800億的工程預算。 * 謝院長長廷:工程總預算中,政府出資1500億。 * 費委員鴻泰:我們很清楚政府出資1500億,他們自己300億,而其中200億是向銀行融資,沒有人不知道這個,不要把天下蒼生當白痴,我們都很清楚。 * 謝院長長廷:你要問什麼? * 費委員鴻泰:高雄捷運搞成這樣,讓全國人民認為這是丟臉的事,這是不是在你任內發生的? * 謝院長長廷:是我任內發生的。 * 費委員鴻泰:我不太想再問你太多的問題,因為你不會講,你不好意思講。請問林文淵的董事長缺派了嗎?聽說今天要派。 * 謝院長長廷:還沒有派。 * 費委員鴻泰:什麼時候派? * 謝院長長廷:等批了他的辭呈才會派。 * 費委員鴻泰:為什麼不批?我們昨天在財委會問過林全和國庫署署長,他們都說希望等你批,何時批呢?新的董事長接位人選確認了才批,那麼,若新的接位人員一直不派,就永遠不批,是不是這樣? * 謝院長長廷:我們一個星期內會批。 * 費委員鴻泰:本會有位委員說林文淵在搞五鬼搬運,此刻還在決行一些事情,你認為這樣對嗎? * 謝院長長廷:據我所知,重大的案件和人事都沒有批。 * 費委員鴻泰:今天報紙媒體都有登。 * 謝院長長廷:批哪一件? * 費委員鴻泰:你自己去看,我為什麼要告訴你!報紙都有登。 * 謝院長長廷:我說沒有,而你說有,那就告訴我一件。 * 費委員鴻泰:若還不批,你就是心中有鬼,這是合理的假設。 * 謝院長長廷:因為工會發動慰留,所以我們給工會一個時間。 * 費委員鴻泰:那可以人為炒作。昨天丁委員守中說他找工會的人連署希望他不要退,結果被張冠李戴說拿4400萬是合理的,你不看報紙嘛,行政院長是怎麼當的?這些媒體都有報導。 * 謝院長長廷:工會有來慰留他,我們覺得時間要緩和一下。 * 費委員鴻泰:請問TVBS到底違反什麼法? * 謝院長長廷:要查證。 * 費委員鴻泰:你們上個禮拜不是說大張旗鼓要開始幹了嗎?請問TVBS違反了什麼法? * 謝院長長廷:違反衛星電視廣播法中要經主管機關同意才能就登記事項為變更,而他們未經新聞局同意就在經濟部變更他們的董監事。 * 費委員鴻泰:他們何時變更董監事? * 謝院長長廷:具體的時間要請新聞局說明。 * 費委員鴻泰:你難道都不清楚?今年3月經濟部說他們沒有違規。你們有人說他們逃漏稅,我昨天在財委會逼著林全部長問他們有無欠稅紀錄,結果也沒有。院長,我們合理的懷疑一件事,就是你們在搞政治運動。陳水扁先生說寧願沒有政府,不可以沒有媒體,你對這話的詮釋是什麼? * 謝院長長廷:總統和我都長期推動民主運動,我們對媒體和新聞自由會尊重。 * 費委員鴻泰:尊重就是不喜歡就把它幹掉。 * 謝院長長廷:沒有幹掉。 * 費委員鴻泰:TVBS到底哪裡違法? * 謝院長長廷:違背衛星廣播電視法。 * 費委員鴻泰:哪一條? * 謝院長長廷:有兩條,第一就是要經主管機關同意才能就登記事項為變更,但他們沒有經同意就變更,所以處罰他們。 * 費委員鴻泰:處罰什麼? * 謝院長長廷:可處20萬到200百萬,我們處罰最低的20萬。 * 費委員鴻泰:新聞局長一直說要撤照,到底要不要撤照? * 謝院長長廷:我們在查,若有撤照的原因,法律還是要執行,但我們不輕易。 * 費委員鴻泰:你方才說處罰20到200萬,現在已經處罰20萬了,請問還有什麼處罰嗎? * 謝院長長廷:有一條規定是申請執照的許可為不實記載或不正當手段取得也可以處罰。另外,外資超過50%,因為該類相關法令比較嚴格,我們並不輕易啟動此項制裁。 * 費委員鴻泰:你們不輕易啟動?可是新聞局已經限期要求星期五之前回復。 * 謝院長長廷:因為有立委提出質疑,有關單位當然會要求該公司說明。 * 費委員鴻泰:請教院長,TVBS的資金到底是中資還是港資? * 謝院長長廷:該公司的資金是外資。 * 費委員鴻泰:請說明究竟是中資還是港資? * 謝院長長廷:該公司的資金確是港資,但是港資及中資的界定仍有爭議,不同的委員有不同的看法。 * 費委員鴻泰:本席繼續請教院長有關二次金改的問題,其中台新金購買彰銀的股票乙事,院長認為是成功的案例,對不對? * 謝院長長廷:就價格而言,一般認為是成功的案例。 * 費委員鴻泰:本席於10月19日在財委員會與多位委員詢問國庫署長劉燈城有關購買台新金、彰銀股票之資金從何而來?其中有無官股資金?當時劉署長答復購買台新金丙種特別股,其中官股資金約3億元來自華南金控,請問對此有何看法? * 謝院長長廷:這是該公司董事會的決議。 * 費委員鴻泰:華南金控是官股銀行。中央再保是否為官股機構? * 林部長全:該公司業已民營化。 * 費委員鴻泰:但是該公司仍由官股掌控。請問台灣人壽是否有官股資金? * 林部長全:台灣人壽的部分,官股並非主要股東。 * 費委員鴻泰:官股占多少比率? * 林部長全:官股所占比率較民股少,正確比率我並不清楚,可能是20%左右。 * 費委員鴻泰:官股是最大股東。 * 林部長全:不是。 * 費委員鴻泰:官股是台灣人壽最大股東,所占資金達40億元。而擁有官股資金的銀行還有哪些?官股資金是否繼續投入台新金、彰銀? * 林部長全:我並不確定,如果有此事,我們還須進一步查證。 * 費委員鴻泰:令本席生氣的是,每次在財委會多詢問一次,就會發現多一筆官股資金的投資動向。請問官股資金投資的銀行還有哪些? * 林部長全:我們無法完全瞭解其中詳情,因為台灣人壽是由台灣銀行轉投資…… * 費委員鴻泰:根據我們的內線消息,得知台灣銀行投資12億元資金購買台新金丙種特別股。 * 林部長全:這部分我們不知道。 * 費委員鴻泰:請問台灣銀行是官股還是民營銀行? * 林部長全:台灣銀行是公營銀行。 * 費委員鴻泰:國庫署雖屬財政部所轄,但是國庫署沒有院長的授意,連林文淵的辭呈也不敢批示,公文就擱置在署長辦公桌上,此事為署長親自承認,因為部長交待不可批示,部長為何交待不可批示?據我們瞭解是你說不可批示。 * 謝院長長廷:沒有,我們在…… * 費委員鴻泰:公股金融機構總共花了55多億元購買台新金丙種特別股,二次金改是不是用公款使台新等民間銀行實際掌控了彰化銀行,是否如此? * 謝院長長廷:不能這樣講。 * 費委員鴻泰:本席曾就此問題詢問國庫署,相關官員解釋是因為利息較高達3.5%,所以公股金融機構才會購買台新金丙種特別股,但是新光人壽為何卻只買了自家公司的丙種特別股10億元而已?因為如果利潤好他們就應該自己賺取才對。 至於台新金為籌措入主彰銀所需365億元,因此總共集資380億元,其中150億元是特別股,另230億元是次順位公司債。經過本席查證,在150億元特別股的部分中,公股資金占55億元,民股的中壽、新光金各投入15、10億元資金,至於其他資金的來源,本席尚未拼湊完整;但是官股在150億元特別股中目前所占比率超過3分之1;另230億元是次順位公司債的部分,任憑本席一再要求調閱相關資料,財政部、金管會均不肯提供,但本席仍努力查證發現華南金投入3億元,這就是了不起的二次金改,幾乎是全部以政府的資金供給台新金,三年來台新金負擔380億元的利息僅30億元,但是該公司卻能從彰銀三年獲得20億元的利息,在三年的時間裡即使投資錯誤的損失,台新金卻只花了10億元而已,10億元就能把彰化銀行搬給吳家,你認為這不叫圖利、不叫五鬼搬運,這叫什麼? * 林部長全:這樣的講法不見得是很公平。 * 費委員鴻泰:最令本席生氣的是,每次要求提供資料,你們不是不給,就是僅提供一點點資料,當我們發飆砍預算時,才一點一點的提供。請問院長,像這樣的部會能讓我們瞧得起嗎? 另外,自91至93年,三年來已移轉民營事業公股代表之薪資均以三級跳的速度在調漲,有關數據均由相關單位提供,本席亦對其負責。其中,中鋼董事長的薪資自91年的615萬至93年調漲為1,404萬元,彰銀自490萬調漲為824萬元,台鹽亦是如此,真是難看!院長,這些都是民進黨所封的官職。 而彰化銀行的ROE與該公司董事長薪水增加的幅度並不成比例,ICBC(中國商銀)的情況也是如此,該公司的經營績效固然不錯,但卻都是國防、外交等各部會提供其商業機會,而該公司董事長林宗勇93年薪資亦經大幅增加調漲為832萬元。再看下一張投影片。當我們向財政部、金管會調資料的時候,財政部提供了一份資料,資料的最後一行還加註「係個人的保密資料,公開揭露,尚須考量」,這是官股代表的資料耶!我們立法院想要知道官股代表的紅利、薪水是多少,財政部居然給我們這樣的數字。剛才談到林宗勇的年薪是832萬元,而且還不包括紅利的部分,可是如果依據財政部提供的資料,把93年的部分全部都加起來,他的年薪只有235萬元。有立委在財委會表示,林宗勇的年薪甚至高達1,400萬元。 * 謝院長長廷:謝謝委員提供這些資料。 * 費委員鴻泰:不是我提供的,我只是要告訴你們,你們在玩五鬼搬運、在圖利他人耶! * 謝院長長廷:最近我們已經把官股、官派董事的制度予以改革,謝謝你。我們有在做改革,包括紅利、報酬…… * 費委員鴻泰:你知道兆豐金控的官股董事有幾席嗎? * 林部長全:8席。 * 費委員鴻泰:民股董事有幾席? * 林部長全:有7席。 * 費委員鴻泰:請問院長,8比7大,還是8比7小? * 謝院長長廷:當然是8比較大。 * 費委員鴻泰:可是你知道是誰當兆豐金控的董事長嗎?是鄭深池。請問鄭深池是民股派的董事長,還是官股派的董事長? * 謝院長長廷:林部長表示他是民股派的董事長。 * 費委員鴻泰:他是民股派的董事長。我分3次要求財政部提供資料,財政部第一次告訴我,鄭董事長的年薪是700多萬元;第二次告訴我,他的年薪是800多萬元;等到我辯論回來、在財委會發飆了,財政部才告訴我,其實他的年薪是1,675萬元。 * 林部長全:那是包含董監事酬勞。 * 費委員鴻泰:我現在又要求財政部提供交際費的資料,他們不肯提供,「聽說」交際費花了好幾億元,我還要再查證這件事情。這就是你們的二次金改! * 謝院長長廷:這跟二次金改沒有直接關係,不過謝謝費委員。 * 費委員鴻泰:什麼叫沒有關係? * 謝院長長廷:謝謝。 * 主席:請廖委員婉汝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廖委員婉汝","主席","謝院長長廷","郭主任委員瑤琪","許主計長璋瑤"]} ``` * 廖委員婉汝:(9時32分)主席、行政院謝院長、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請問謝院長,你就任行政院長多久了? * 主席:請行政院謝院長答復。 * 謝院長長廷:(9時33分)主席、各位委員。9個多月。 * 廖委員婉汝:我記得在你上任的時候,陳水扁總統的祝賀是,台灣的春天是從高雄開始的,相信你出任院長,可以為台灣帶來春天;可是經過9個月之後,我發覺台灣不是看到春天,而是看到冬天,我們真的很寒心。 院長就任時接受媒體訪問,你的答復讓我對你有深深的期許。你對媒體表示,身為行政院長,要累積人民對制度的信賴,政府首長、執政的政府要累積人民對制度的信心,台灣現在的問題就是信心的流失,大家都沒有信賴感,當沒有信心、對什麼東西都不相信時,坦白說,大家都活下去了。我對院長這席話很感動,因為我們終於看到一位有良心的行政院長了,他願意以他的治國理念、中心思想,來監督、建立政府的制度化。 但是今天各大報最熱門的頭條新聞是什麼?就是行政院要如何處理TVBS的撤照案。今天政府要建立的是一個制度。TVBS的換照案已經通過審查,政府敢再吊銷TVBS的執照嗎?我不曉得我們的制度在哪裡。從高捷案、二次金改、高鐵案、拉法葉案種種弊案,我們要的是一個制度化的東西,我們要看到的是你的魄力,但是我覺得今天跟你講什麼都沒有用,因為你民進黨的行政院長,所以現在全民都要靠媒體來監督,我相信媒體是最客觀的,當你用行政力量去左右媒體的時候,對於所種下的後果,我相信謝院長也要概括承受。 我對謝院長還有一點點、一點點的信心,因為我還是期許你能夠為政府的制度努力,讓人民有信賴感。 * 謝院長長廷:謝謝,希望你相信我。 * 廖委員婉汝:不要只說謝謝而已。我不希望9個多月來,只看到你把為政府擋路的石頭趕快踢開以外,沒有一點點制度化的東西可以說服人民。你一路走來,不論是弊案或政府施政的錯誤,我認為你應該拿出魄力,依據制度來做。今天我有很多質詢的內容,接下來我會一點、一點地告訴你,也要提醒你很多民眾失去信心的地方。 首先,從89年民進黨執政之後,我們的公務人員退休的比率增加了2、3倍。 * 謝院長長廷:老師退休得比較多。 * 廖委員婉汝:不是老師,而是公務人員,公務人員包括公教人員,老師退休的部分的確比較多。為什麼會出現這種狀況呢?從85年開始,公務人員每年退休的人數最多為500多人、1,000多人,但是從89年開始,便增加到2,000人、3,000人,而且這些還是志願退休的人員。我想提醒院長,連公務人員對政府的制度都沒有信心,我們要如何提振士氣呢?尤其行政院提出太多口號了,所謂「將帥無能,累死三軍」,從8100、5年5,000億、8年800億、教育部的5年500億到「讓台灣起飛」,還飛到天國去了。從這些數字可以看出,連公務人員對政府的制度都沒有信賴感、信心的時候,給我們的警訊是:我們都快要活不下去了。 其次,現在所有政府的政策在哪裡?我們看到很多BOT、ROT、OT、公辦民營等等,從第一個政府主導的高鐵BOT案開始,我們沒有看見一件有實際的效益,我們期待BOT案能為政府省錢,憑良心講,院長能夠舉出哪一個案子是成功的嗎?哪一個案子對政府是有利的嗎? * 謝院長長廷:有很多啦! * 廖委員婉汝:結果經建會一聲令下,各個部會、機關全部高喊BOT,反正政府不出錢就好了,委外、釋商統統都是。不要說高鐵,連鄉下地方,譬如南灣的水域、墾丁國家公園旁邊的公共資產都在BOT。我們看到所有的委外、釋商、合併都是小吃大,甚至大吃小。現在台灣的社會環境變成富者愈富、貧者愈貧,很多BOT案、OT案都是由財團概括承受,結果工人永遠都要做工。 另外,像教育部的BOT、國防部的BOT,還有當初游前院長一直期待的追風廣場,說要辦一個平價旅館,現在也賣了45億;國防部的聯勤俱樂部也賣了22億,而且現在包括國防部的青、教育部的中山樓,都要委外,以中山樓來說,又是BOT、又是ROT、又是OT,不知到時候會剩下什麼?而且一租就是50年,我們算一算,一坪租金大概只有70元。請問政府是這樣處理資產的嗎?難道在民進黨執政之後,全民的資產就變成私產? 中央政府沒有錢,就一再拍賣國家資產,當這些資產換得的錢花光時,我們要怎麼辦?更嚴重的是,今天上行下效,各縣市政府和鄉鎮公所紛紛有樣學樣,凡是能賣的就賣、能花的就花,只要關防還在,得到選票就好了,至於負債,那是國家的事!當中央以這種心態來治國時,地方的行政首長也是起而傚尤,以這種心態來治縣、治鄉,請問在此情形下,台灣人民怎麼活得下去? * 謝院長長廷:對於BOT,其實從過去國民黨時代到民進黨時代,都在推動,因為這是一個世界潮流,只是我們的歷史比較短,也許中間會出一點問題,但整個大方向並沒有錯! * 廖委員婉汝:既然中間出問題,為什麼我們沒有看到檢討、改革? * 謝院長長廷:所以才有促參法出來,就是檢討過去獎參投資沒有超過50%,以小來控制大的情形,大院也有因此修改法律。其實對於BOT整個大方向,我們不應把它變成負面的,因為這可以減輕政府的出資。 * 廖委員婉汝:沒有錯,對於全世界潮流的BOT所採的大方向,我們的確應該學習,但是從高鐵和其他多個經建會應該檢討的案例中,我們有沒有看到真正的成效?有沒有聽到人民的聲音? * 謝院長長廷:我們的BOT歷史還很短,不過3、5年,雖說大的還沒有看到成效,但小的已有很多,現在很多地方上小的BOT建設,都很成功…… * 廖委員婉汝:這麼說來,院長是對大的有所期待,但本席告訴你,現在地方上只要是中央政府的資產,全部都在BOT,連墾丁的海域、牧場都有辦法可以BOT,這些小型的經營點非常多,包括民眾到墾丁海邊插一支遮陽傘,拿到BOT、OT的廠商都會要求他繳租金;更有甚者,夏都還以圍牆圍住整個海域。如果我們真的要BOT,那好辦,現在有一大堆弊案,反正法務部也查不出來,乾脆法務部也BOT好了! * 謝院長長廷:夏都不是在民進黨執政之後才租出去的,而是以前就有了! * 廖委員婉汝:本席真的不願意把BOT變成笑話,可是本席不禁要問,我們在查弊案當中,看到多少成效? * 謝院長長廷:以過去我在高雄市主政來說,包括愛河、領事館、城市光廊都是BOT,並沒有什麼弊端。 * 廖委員婉汝:我們看到那裡有很多繁華的景象,但是錢被誰賺走了,你們也知道! * 謝院長長廷:高雄現在比較乾淨…… * 廖委員婉汝:你看到的是高雄的一點榮景,現在台灣最可悲的就是大家只看到榮景,包括放煙火、辦活動,可是在熱鬧完之後,大家有沒有捫心自問,我們花了國家多少錢?政府有沒有去教導百姓,我們為整個歷史留下什麼?只是看到一大堆光環而已! * 謝院長長廷:有啊!本來陰暗的地方、在搶人的地方,都亮起來了! * 廖委員婉汝:如果政府對BOT有信心的話,就要好好檢討! * 謝院長長廷:我們會檢討。 * 廖委員婉汝:當全民對BOT、對各種弊案都沒有信心的時候,包括現在TVBS的問題也一樣,法務部乾脆BOT好了! * 謝院長長廷:這對法務部和檢察官是不公平的! * 廖委員婉汝:其實我們現在也希望國防部BOT給美國,包括總統、行政院長都來競標好了!今天政府要對整個制度、整個國家負責,要讓人民建立信心,因此,任何一個機制喊出來,並不是學外國人就好了,還要學得好、學得像!台灣的機制、政府和人民是以法治為基礎嗎?也許國情不同,人也不一樣…… * 郭主任委員瑤琪:廖委員,是否容我說明一下? * 廖委員婉汝:請妳回座,我沒有要妳回答。 其次,請問院長,第二預備金怎麼用?相信院長應已從媒體當中聽到一些訊息,對嗎? * 謝院長長廷:我們第二預備金都會送來大院備查。 * 廖委員婉汝:沒有錯,在決算是都會送來本院備查。但是我們也可以從統計表中清楚看到,使用第二預備金的排行榜第一名是施放煙火,花了9億2800多萬;第二名是購置設備,例如購買法務部、內政部等各單位的電腦設備,花了8億5871萬;第三名是計畫評估,包括交通部、內政部、中央選委會等,花了5億2000多萬;第四名是修繕房舍,包括總統府、行政院、副總統辦公室,花了2億2000多萬。請問這是怎麼用的?本席姑且不論從90年度到現在,總共花了230幾億,到底有多少錢是浪費掉的,就以今年來說,你們是否應憑著良心好好的使用第二預算金? * 謝院長長廷:今年主要是用在禽流感。 * 廖委員婉汝:禽流感之外呢? * 謝院長長廷:還有救災和國代選舉。 * 廖委員婉汝:其實有很多該做的,你們還沒有做,本席只是期待在這些地方,行政院或其他部會可以拿出第二預備金來。 舉例來說,今年6月發生612水災時,屏東縣政府的第二預備金已經用光了,直到又發生719水災,為了補助受災戶,屏東縣政府要求水利署、內政部補助,結果公文往返至今仍未定案…… * 謝院長長廷:那是地方政府要付的…… * 廖委員婉汝:地方政府的第二預備金用完了,應該找誰? * 謝院長長廷:中央可以墊付這筆款項,但最後還是要由地方政府支付。 * 廖委員婉汝:你有沒有教他?有沒有跟他講?他有沒有發公文來?當地方政府第二預備金不足時,中央要不要伸出援手? * 謝院長長廷:會伸出援手,但不能用我們的第二預備金。 * 廖委員婉汝:本席只是提醒院長,上行下效,當高層花錢如此浮濫時,基層第二預備金的使用當然更浮濫! * 謝院長長廷:只要超過5000萬,我們事前都會先送立法院備查。 * 廖委員婉汝:可是事後的多嘛!我只是想提醒院長,屏東縣612水災和719水災的受災戶,到現在還沒有拿到補償金。 * 謝院長長廷:這個補償金是地方政府要付的…… * 廖委員婉汝:沒有錯,但是地方政府財政困難時…… * 謝院長長廷:地方沒有錢,我們可以借給他! * 廖委員婉汝:請你告訴我,到底是內政部還是水利署應該負起這個責任?要怎麼借?你應教教地方政府如何處理,為什麼公文往返這麼久卻未定案?全國基層百姓都說是一國兩制,先吵的先贏,錢都拿去花掉了…… * 謝院長長廷:我們已經墊借給屏東縣政府了! * 廖委員婉汝:墊借多少? * 許主計長璋瑤:大概8000萬左右。 * 廖委員婉汝:發下去了嗎? * 謝院長長廷:對於地方政府的每件事情,我們沒有辦法通通知道,地方政府如何發放救濟金,我們也無法知道,但是財政方面我們可以支援他。 * 廖委員婉汝:你不是說已經有8000萬嗎? * 謝院長長廷:是他們要求借8000萬。 * 廖委員婉汝:8000萬用在哪裡? * 謝院長長廷:用在災害補償、建設等。 * 廖委員婉汝:你確定用在災害補償?請你向縣政府要這8000萬的支出明細公文,並送交一份給本席辦公室,本席要看看他們到底是如何使用這8000萬,因為直到現在719的受災戶,除了水利署站出來說為了整個排水系統,希望我們能支持8年800億預算,他們將努力協調使它不再淹水之外,未見有其他作為,甚至淹水高達半個房子高,連楓港橋都斷了,從林邊鄉到恆春地區的受災戶,除了612的新園鄉拿到補助金之外,根本沒有一個人領到補助金,而且新園鄉當時所領到的補助金,也將屏東縣政府第二預備金耗盡。所以本席要徹查屏東縣政府這筆借款花到哪裡去?也請你們去追蹤一下。 * 謝院長長廷:這部分資訊是公開的,我們將送交一份給委員。 * 廖委員婉汝:本席來自南台灣,有人云:屏東是「站尾包衰」,但是本席對謝院長亦有所期待,因為謝院長曾經擔任過高雄市市長,本席深知高高屏縣市首長聯誼會報時,謝院長係居於主導地位,所以對於屏東的事情,謝院長也應該很清楚。 其次,姑且不論政治問題,但是對於一位行政院長,我們的期許是:南部地區能有一公平待遇,在立院中,本席個人一直期待有關教育、醫療、國防能沒有政黨之分,同時陳水扁總統也對你有所期待,讚許你為「台灣的春天」,所以請問院長,高雄醫學院會不會在屏東設校? * 謝院長長廷:高雄醫學院由杜聰明先生創辦,所以為私人醫院。 * 廖委員婉汝:是的,它是私人醫院,從民國88年衛生署、教育部同意之後,他們即提出申請,一直到90年間,擬購入1.7公頃的土地,但是今天他們卻對外表示受阻的原因是:國民黨反對高醫到此設校,本席不喜歡這個問題涉及政黨,我們一樣繳交健保費,但是滿州、恆春地區的民眾,如果病情嚴重一點,就必須轉送高雄市就醫,今天我們希望高醫能在屏東縣的中心點-例如新埤鄉設校,所要求的就是醫療資源的公平對待,但是卻從民國88年一直期待到現在,現在聽聞基層包括屏東縣政府表示因為國民黨反對,高醫不能在此設校,又說台糖不賣地給高醫,為什麼?行政院能否促成?究竟原因何在? * 謝院長長廷:這是因為台糖的售地預算被限制了。 * 廖委員婉汝:台糖也行文答復說可以先設定地上權,售地預算為什麼會被卡死?當初台糖打算賣給高醫1.7公頃的土地,內政部長也帶頭參與動土儀式,當時土地1公頃的售價1200萬,但是一等到高醫設校的建築執照下來之後,7公頃的土地,台糖卻1公頃要賣他2600萬,高醫約略估計要花費近10億元,同時斟酌健保給付愈加困難,所以最後決定放棄了,然而現在地方政府卻將這個責任推說是國民黨在主導,請問院長,能否促成高醫在屏東縣設校?土地問題能否協助解決? * 謝院長長廷:這個問題請貴院將對台糖的限制放鬆就可以了。 * 廖委員婉汝:可以放鬆嗎?這個問題癥結在於從民國88年開始,台糖應優先賣土地給高醫,卻沒有優先賣,或沒有先保留,即使採取設定土地地上權的方式,高醫為什麼還不能接受,你們非但沒有加以檢討或積極促成?還以高價出售土地給高醫,高醫當然覺得不符成本而打退堂鼓。 今天行政院應對城鄉差距和南北平衡作一些努力,若再繼續以政黨為由,互相推卸責任的話,屏東縣的民眾何其無辜。 * 謝院長長廷:現在如果台糖要便宜賣給高醫…… * 廖委員婉汝:並沒有便宜,1.7公頃土地原本的售價是1公頃1200萬,但是台糖現在1公頃卻要2600萬。 * 謝院長長廷:價錢最好依照法律,否則又會成為一個弊案…… * 廖委員婉汝:今天台糖可說是為富不仁,他可以以低價將土地賣給私人,高醫要買…… * 謝院長長廷:但這是全民的錢。 * 廖委員婉汝:沒錯,請送一份各國營事業單位將台糖土地出售給各機關單位的價位明細資料給本席的辦公室。 * 謝院長長廷:賣給公家機關,人民不會質疑我們圖利;但是賣給私人就會有人質疑。 * 廖委員婉汝:我們依據資料再來看看他們賣給高醫的價格是貴;還是便宜?政府應否考慮地方需求,便宜賣給高醫?這實在是值得你們審慎研討的問題。本席質詢意在提醒院長,希望謝院長的治國理念及中心思想,在未來有機會擔任總統的情況下,能作一些改革和檢討。此一問題希望院長多加努力,內政部蘇部長也擔任過屏東縣長,今天屏東縣衛生署補助屏東縣潮州鎮的大順醫院,還以獎勵的方式鼓勵他設院,但是卻經營不善閒置在哪裡養蚊子,所以類此情況,如果高醫案無法解決,衛生署能否促成,看看大順醫院要怎麼處理?為什麼要補助一所大醫院在那裡養蚊子,因此台糖土地如果蓋不起來,可否移轉,請高醫來此設院,而不要閒置在哪裡。 針對上述問題,本席希望政府能關心南部地區的醫療問題,我曾歷經過朋友因為心肌梗塞從春日鄉緊急送到東港安泰醫院之前就掛了,其間只有短短幾分鐘,今天我們沒有後送機制,加上救護車的使用機率不高,使得我們非常憂心屏東縣的醫療。 再者,客家文化園區是從民國86年開始規劃,其目的是希望文建會能重視客家文化,屏東縣有8個客家鄉,文建會從民國88年一路走來都照規定規劃,直到民進黨執政於92年將其改成六堆客家文化園區,以求南北平衡,為此我們也很高興,但是政府有編列預算嗎?現在所有縣政府的規劃都發包完工,該案名聲也不比雪山隧道差,因為雪山隧道剪綵了7、8次,本案也動土了4、5次,連屏東縣政府工程的部分都已動土,而負責主體工程的客委會,今年有無編列預算? * 謝院長長廷:95年度有編列,94年是因為跟台博會編在一起,所以被刪掉了。 * 廖委員婉汝:今天本席要提醒院長,你們必須要讓民眾對制度有信心,意即在此。92年起你們希望籌設擴大成國家級的客家文化園區,客委會卻將南北均衡的客家文化園區主體工程預算放在台博會裡面,因為台博會的預算在立法院引起爭議,以致預算被保留,尚未獲得通過,在此情況下,六堆客家文化園區要如何籌建? * 謝院長長廷:今天我們才會再編列。 * 廖委員婉汝:所以我要提醒院長,你必須講求制度化,原本該編列的預算,就應該編在客委會的年度預算裡,包括治水問題,原本就應該編在水利署和各地方政府的預算裡面,但是最後大家都偷工減料,全部以特別預算來處理。 * 謝院長長廷:因為特別預算的速度較快。 * 廖委員婉汝:但這是年度該作的事,就應該編列年度預算,讓客委會的經費能夠補助各地方的活動。本席要再次提醒院長,該在年度預算中編列的請編列在年度預算中,不要塞在台灣博覽會裡。 * 謝院長長廷:現在已經切割開了,以前是因為特別預算…… * 廖委員婉汝:本席對院長有期待,該制度化的就制度化。你也曾說要讓人民對制度有信心,要不然我們都活不下去了。上述這些都是制度上的問題。 再者,本席要再次提出有關南二高單向收費的問題。這個問題我在好幾次的質詢中都提出來,也在交通委員會提出過。這次真的是最後通牒。 南二高最南端的竹田收費站是否可以比照汐止南下單向不收費?不論是中山高或南二高,高速公路好不容易延伸到屏東縣,竹田是最後1個收費站,可是我們一上路就要繳費。交通部告訴我們,那裡不會塞車所以要收費。至於汐止,因為靠近基隆工業區、科技園區很容易塞車,所以不要收費。院長,你也在高雄住過。這種話你聽得下去嗎? 我們一直鞭策這個問題,卻沒有1個人可以回答我們,包括交通部在內。交通部甚至表示,等到電子收費站設置好就沒有這些問題了,可是將來電子收費站還是設在竹田,而且要到民國100年才會全面使用電子收費。今天本席要求的只是單向收費。 院長對自己的期許、總統對院長的期許,都希望你擔任閣揆後能夠提升地方,使區域得到平衡,以及提升協商的重要性。本席提出這些問題只是提醒院長,你能不能真實的做到?像單向收費站的問題,從前年到現在,我已經問過很多次,希望院長可以對南部的老百姓有一個交代。 屏東縣的形狀是長條形,竹田收費站位在中間,每天來來回回要80多元的支出。以1個公務員來說,每月的交通費就要2千多元。台北市政府、所有行政部會的公務員,你們在台北市上班,都有交通補助費,屏東縣民沒有而且要額外支出。當然,你可以講不要走高速公路,但何不乾脆說不要蓋高速公路算了?我們要的是比照汐止,為什麼做不到?這是我下最後1次通牒,希望院長做到自己所說,讓人民對制度建立信心。你也說執政者、政府首長要累積人民對制度的信賴。要不然,我們活不下去了! 本席再次強調,這是最後通牒。如果1個月內沒有回應的話,我要在每個禮拜二、五的院會中杯葛,退回所有程序委員送來的案子,癱瘓國會所有的議事。我就不相信南部的聲音,你們聽不進去! * 謝院長長廷:有關收費的狀況,我們會去了解。 * 廖委員婉汝:你去問交通部長。 * 謝院長長廷:謝謝。 * 主席:現在請陳委員秀卿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陳委員秀卿","主席","謝院長長廷","吳兼主任委員榮義"]} ``` * 陳委員秀卿:(10時3分)主席、行政院謝院長、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內政部在推動各項社會福利的努力下,本席深感敬佩,尤其無國籍的16歲龍運娃能入籍,在各相關單位依法無據、協商多次無法辦理,內政部蘇嘉全部長知悉困境、鼎力幫忙,依首長行政裁量權,裁量權,裁定先發給外僑臨時證、一年後再由養父母持收養證明,就可以歸化中華民國國籍、領取身分證。這種有擔當的部長,謝院長請支持鼓勵。可以嗎? * 主席:請行政院謝院長答復。 * 謝院長長廷:(10時4分)主席、各位委員。謝謝陳委員的肯定。 * 陳委員秀卿:有關「軍公教18%優惠存款利率」「公務人員的退休待遇合理化問題加以檢討」等引起退休人員非常不滿。18%優存利率沒有原罪,當年18%優存是要照顧公務員的初衷。銓敘部表示,退休俸是法定給與、不會更動,可能改變的是公保養老給付優存額度。請行政院交代各相關單位,在協商討論公務人員退休所得合理化改革方案時、要有好的配套下,才能實施該項政策。 * 謝院長長廷:好。 * 陳委員秀卿:行政院應正視港口、機場日趨沒落所顯現的總體危機。交通部日前根據國際資訊發佈去年各港口與各機場運量排名,基隆港與高雄機場跌落前三十名外,是非常嚴重的事情。高雄港與中正機場雖勉強分別維持在第六名與第十四名,但個數的成長率,相對於大陸幾個競爭港口與機場的兩位數,甚至四成以上的成長速度,學者提出警告:『最快一年最多不超過三年,臺灣航空業的轉口貨運將失去競爭機會!』近幾個月,從貿易、金融到證券的相關數字,在在都警告著臺灣,曾以世界區域中心為目標、要在全球化競爭中大展鴻圖的臺灣,不僅距離世界區域中心的目標越來越遠,競爭力更快速滑落。此刻再不正視,臺灣將不知是否還有機會重拾昔日旺盛的活力。不知謝院長的看法如何? * 謝院長長廷:謝謝陳委員的提醒。以高雄港來說,基本上運量每年都增加很多,但在世界排名上,因為誠如委員所說,大陸港口的成長率大約30%,相較於我們8%到9%的成長率,差距自然一直拉開。 大陸人多、貨物量多,是我們先天上沒有辦法比較的。我們現在要做的是第六深水碼頭。目前紅毛港正在遷村,那裡做起來高雄港的競爭力才能增加。因為高雄港當初設計的容量只有1千萬個貨櫃,現在有970萬個貨櫃,已經差不多達到所有容量。也就是說,先天上高雄港有極限,雖不能和大陸比,但每年還是有成長而且9%的成長率其實也相當驚人,同時對都市建設來說負擔也很大。 * 陳委員秀卿:它沒有成長。 * 謝院長長廷:高雄港有成長。 * 陳委員秀卿:院長,你不要忘記,那是中國貨櫃。今年…… * 謝院長長廷:陳委員很內行應該了解,6年前我到高雄時,高雄港才只有650萬個貨櫃,現在已經有970萬個貨櫃了。深圳、上海這些港口成長30%,我們沒有辦法,因為我們和大陸並沒有三通等等的關係,陳委員應該很清楚。 * 陳委員秀卿:請院長關心這件事,也要對相關數據有了解。 * 謝院長長廷:好的。 * 陳委員秀卿:再者,桃園石門水庫近年每逢颱風及因洩洪即影響水源濁度,造成自來水過濾困難,而數度大桃園區斷水。此乃石門水庫洩洪技術問題,大水庫大閘門非到嚴重程度,不宜草率開閘洩洪,宜由兩側排洪道處理即可,每側可1,200萬立方公尺。如龍王颱風,有自來水公司徐董事長的強力建議,即可免除災害。各水庫淤泥宜平時即規劃處理、保養,才延長水庫壽命,且水庫淤泥如經適當處理後,具有再生粒料及骨材等砂石資源之價值。各重大河川平常即被污染又淤積阻塞,各類廢水全排入河川,臭不可聞。河川兩側雜草叢生,大多數又無規劃堤防道路、疏浚困難,每逢颱風大雨、必因阻塞不順暢,即成水災,八年八百億亦非良策。應請環保署全力查禁污染水源,各河川兩側數百公尺內,全面進行水利地重劃。辦理整治美化綠地,全面闢建堤防道路,且堤防道路應有1.人行散步道2.自行車道3.車輛通行道等完整規畫。河川內全面整治,甚至過濾污水又加攔河堰,其儲水可供農業灌溉、工業、公園、綠美化灑水用等,又有划船休閒等多用途。河川兩側進行重劃,分為好的住宅地、休閒農場、精緻農業等用地,農委會全面規劃高級蔬菜、水果等精緻化觀光農場,有機產品分類、分級包裝、冷藏、冷凍處理,全面推展外銷與農民作長期配合,有固定精良產品才能佔有國際市場,優秀的農委會李主委必能圓滿執行,請授權推動。 * 謝院長長廷:好的,我會照陳委員的意見授權農委會李主委全力來推動。 * 陳委員秀卿:八年八百億預算,也可編列於正常年度執行,讓臺灣成為美麗寶島,其執行之督導,應由真正內行的水利專家-自來水公司董事長徐享崑負責,他必能圓滿完成任務,請謝院長慎思。 * 謝院長長廷:我們平常其實也有在編正常預算,正常預算是編在我們中央管的河川和區域排水,現在要整治縣市管的河川,本來應該是要地方自己編預算來做,但是因為地方沒有錢,我們為了解決各地的淹水問題,才編列8年800億的特別預算,並不是編了8年800億,我們就不編正常的預算。如果我們沒有編列8年800億,就只能做中央的部分,至於地方的部分,地方沒有錢做,要再拖80年,人民就還要受很多苦,所以我們希望各位委員能夠支持8年800億的預算,如果各位委員認為有不當的地方,可以刪改,但是基本上我們希望預算能夠先通過,然後我們再授權水利專家徐董事長去執行。 * 陳委員秀卿:他真的是很內行。本席認為你們編列正常預算即可,譬如說在8年的時間內,可以1年編100億,不一定要一次就編800億。 * 謝院長長廷:我們1年已經有編100多億來整治中央管的河川和區排,現在如果不編8年800億,1年要再多編100億整治地方的河川,這樣也不對。 * 陳委員秀卿:但是你們都要求編列「特別」預算,你們可以編列正常預算,不一定要編列特別預算。 * 謝院長長廷:流域的整治至少需要3年的時間,要先清除河床的淤泥,並於明年興建堤防,後年再進行分洪工程,如果不編列特別預算,就不能做出承諾,即使今年預算通過了,先做了一部分,萬一明年沒有通過,就不能再繼續下去,所以我們要有整體的規劃。 * 陳委員秀卿:本席認為應該是非常需要才去編列特別預算,8年的時間這麼長,真的有需要一次就全部編列嗎? * 謝院長長廷:多編預算,對行政院而言是要多做事情,並不是編了預算我們就很高興,我看到之前四處淹水的災情,尤其是過去比較沒有照顧到中南部,所以淹水淹得很厲害,部長表示如果沒有編列特別預算,地方在80年以後才有辦法編,如果再拖80年,今天出生的小孩就已經80歲了,我們怎麼可能再等這麼久! * 陳委員秀卿:其實你們不要用「特別」這兩個字,就比較不會引發這麼多的質疑。 * 謝院長長廷:如果委員對「特別」這兩個字特別敏感,我們就儘量少用「特別」這兩個字,但是預算還是要通過。 * 陳委員秀卿:如果真的有需要,本席一定會支持。 * 謝院長長廷:委員來自基層,看到地方淹水的情形,就知道需不需要。 * 陳委員秀卿:當然是需要,但是你們不應該用「特別」這兩個字。 * 謝院長長廷:像台北以前淹水,也是用了316億的特別預算來做員山子分洪,現在汐止、內湖沒有再淹水了,所以用特別預算是有效的。 * 陳委員秀卿:院長,你不覺得用了「特別」這兩個字,就好像沒有人可以管得了你們嗎? * 謝院長長廷:預算還是要送到立法院審查,並不是用了「特別」兩個字,就不必送來立法院審查了。 * 陳委員秀卿:你們運用起來會比較方便。 * 謝院長長廷:可能會進行得比較快,並可以承諾明年、後年的工程,如果沒有特別預算,就只能先做今年的部分,至於明年以後的部分,我們就不敢講了,就流域治水的工程來考量,應該是要用特別預算,否則當初整治基隆河為什麼要用特別預算?那時候大家都沒有意見,而且全體超黨派人士都一致支持,現在要整治地方的河川,大家卻有這麼多意見,我覺得很不公平。 * 陳委員秀卿:對本席所質詢的問題,如果由於時間有限而未及答復,請你再以書面答復。 * 謝院長長廷:我會以書面答復。 * 陳委員秀卿:所謂特別預算,應以有急需且專案為宜。自來水管線很多都是自日據時代安裝至今,台灣自來水漏水率約為30%至40%,非常嚴重,應全面考慮更新,讓自來水可生飲。且水資源與自來水應合併,不應雙頭馬車,不但浪費資源,配合度也不好。河川與水庫用水,自來水公司還要付費?使百姓增加負擔,很不合理。行政院謝院長,您可否考慮讓水利署與自來水公司合併,資源完全整合,除可更新本島水利政策,並配合水利地重劃。同時於台灣四周規劃美麗的水上娛樂活動,海面兩公里內可有海上藍色道路,如此美麗寶島重新起飛就不是夢了。請行政院謝院長聽聽徐享崑董事長的規劃,必能滿意,也應加以重用,因為他真的很內行。 * 謝院長長廷:是的,他以前是在學校教水利的。 * 陳委員秀卿:是的,他很內行,所以你用對人了。 另外,經建會研擬將高速公路標租給民間業者經營,本席認為,你們不能只考量經濟收入,若將高速公路標租給民間經營,誰來保證得標業者會好好維護道路?業者會不會只收通行費,卻罔顧用路人的生命安全?到時候人命死傷誰來負責?負責任又內行的交通部林部長表示,經過多方評估,他們認為不可行,不贊成,謝院長是否支持他們的看法? * 謝院長長廷:謝謝陳委員,我們會尊重專業評估,如果專業評估認為不可行,我們就不會做。 * 陳委員秀卿:上禮拜我回鄉下,發現有很多民怨,大家抱怨政府把國營事業賣給民間機構,還質疑這是圖利財團,我們在野黨也不知道是不是如此,其實執政黨比較清楚,所以我只好來問執政黨。聽說高速公路有標租出去,讓大家覺得很不合理,院長,你認為這樣合理嗎? * 謝院長長廷:這件事很複雜,如果經建會有提出建議,我們就來研究。我們會尊重陳委員的意見。 * 陳委員秀卿:交通是最實際的問題,不能影響人民權利。 * 謝院長長廷:對,不能影響人民行的權利。 * 陳委員秀卿:對,本來就是這樣。 * 謝院長長廷:如果民營化會影響人民的權利,形成中下階層人民的不便,我們就不採用。 * 陳委員秀卿:台股於8月初衝上6,481的高點後,受到國際油價頻攀高峰、全球升息趨勢確立,禽流感疫情擴散隱憂升高等外生變數,以及經濟保四困難、二次金改出現雜音、兩岸關係再陷僵局、政黨對立激化等內部局勢變化的影響,台股一路走跌,院長,你看了以後,會不會覺得很痛苦?你知道有多少人投入股市嗎? * 謝院長長廷:大約有4、5百萬人。 * 陳委員秀卿:請問院長,什麼時候會上漲? * 謝院長長廷:昨天就漲了。 * 陳委員秀卿:會漲多久? * 謝院長長廷:如果政局穩定,股市就會上漲。大家不要一直散布壞消息,其實情況沒有那麼糟,外資和法人一直在買進股票,如果有人一直釋放壞消息,散戶就會大賣股票,等到股市上漲時,他們來不及搶進股票,就會更鬱卒。我們應該讓股市正常發展,影響台灣股市的因素有三項,一是兩岸問題,事關總統、國家安全會議和行政院的職責,二是政局是否穩定,三是社會是否安定。 * 陳委員秀卿:政局不穩定,是你們執政黨的責任。 * 謝院長長廷:大家都要負責,如果政局穩定,股市可以漲到7、8千點。 * 陳委員秀卿:我去鄉下的時候,有人問我:「股市可以漲幾天?」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有人賺那麼多錢?有人賠那麼多? * 謝院長長廷:暑假的時候,有很多人出國,國內互相謾罵的情形比較少,股市就漲到6千4百多點。 * 陳委員秀卿:那不是因為沒有人謾罵的關係,是因為上市公司半年報即將出爐,公司都在作帳。 * 謝院長長廷:委員比我還內行,應該是我問委員什麼時候會漲。 * 陳委員秀卿:你們負責執政,應該要知道這些事情。 * 謝院長長廷:政府絕對是作多,作多才能促進經濟發展,所以我們不可能希望有人放空。 * 陳委員秀卿:如果以有交易的3百萬股民來計算,平均每人財富縮水至57萬元,而且可能還會繼續縮。散戶退場、法人遲疑、政府一籌莫展、沮喪的氣氛快要讓人窒息,而且短期看不到化解的可能。這種無望的沮喪讓台股如同得了憂鬱症。 * 謝院長長廷:我希望大家在選後來個大和解,朝野共同來為經濟穩定奉獻力量,讓社會感受到政治的安定,股市一定會上漲。 * 陳委員秀卿:美商高盛最近發表一篇研究報告,名為「台灣生了什麼病」,足以作為市場氣氛的代表。 * 謝院長長廷:我沒有看過這篇報告,不過我知道一定是因為政局亂,股市才會變成這樣。最近台幣貶值,一些外資就把錢匯出台灣,熱錢出走,造成股市下滑。不過,最主要的原因還是政局不穩,讓人民看不到未來。 * 陳委員秀卿:院長,你自己要去瞭解一下。5年前,台灣人都很有錢,5年後,大家的荷包都扁扁,這是為什麼? * 謝院長長廷:國民所得是有成長的,現在比較大的問題是貧富差距加大。我們的GDP每年都有成長,今年成長了5.71%,我們現在要查清楚成長的部分被誰拿走,要看看公務員調薪之後拿了多少,勞工階層拿了多少,出租房子的人拿了多少,企業界拿了多少。如果和全世界來比較,我們GDP成長率算是很高的。 * 陳委員秀卿:這是你用來應付委員的說辭,你應該去實地了解,你就會發現,這5年前後變化非常大,早期大家都是荷包滿滿,現在則是荷包扁扁。要不然就是院長在台北生活得好,不知道沿海居民有多辛苦,沿海居民沒有工作,也沒有辦法賺錢,以前一個人一天吃兩頓半,現在最多只能吃一頓半,早上隨便吃一點東西,晚上才能好好吃一餐,你不知道民間疾苦嗎? * 謝院長長廷:我覺得經濟不是真的這麼糟,這幾年建築業、營造業和觀光業的景氣都已好轉。 * 陳委員秀卿:經濟要變好,一定要從救股市做起,四大基金要去護盤。 * 謝院長長廷:如果我要求四大基金護盤,就會被外界攻擊,說是政治介入股市。 * 陳委員秀卿:那是因為你們護盤的結果是賠錢,以前國民黨時代,四大基金護盤的話,都會賺錢。 * 謝院長長廷:去年現在國內基金投資股票,都有15%~20%的獲益率,實際上都是散戶在賠錢,大家一直說股市行情不佳,散戶笨笨的,就紛紛出場。 * 陳委員秀卿:其實院長都沒有發現,雖然政府發布利多消息,叫大家去買股票,可是大家都沒有錢可以進場。你要了解整個趨勢,大家的荷包都沒有錢…… * 謝院長長廷:民間的游資很多,是大家對股市沒信心。 * 陳委員秀卿:雖然有很多游資,可是都集中在都會區,鄉下根本不可能有游資。 * 謝院長長廷:現在鄉下都是老人比較多。 * 陳委員秀卿:有很多散戶都是在鄉下。 * 謝院長長廷:現在年輕人都跑到都會區發展,光是台北縣市就有六百萬人,再加上桃園縣,就有八百萬人。 * 陳委員秀卿:這也是因為經濟不繁榮,才會這樣。 * 謝院長長廷:都會區比較有錢。 * 陳委員秀卿:也許以後我們台灣人都會跑到外國去當台勞。 * 謝院長長廷:不會。 * 陳委員秀卿:請院長重視一下,好不好? * 謝院長長廷:在民國91年和92年的時候,台灣的經濟情況很差,呈現負成長…… * 陳委員秀卿:時間不夠,我們不要再討論這個問題了。 * 謝院長長廷:不是啦!我是要給民眾信心,若照陳委員這樣講,恐怕股市會受影響而再下跌。我的意思是,政府絕對有信心,但是報紙一再刊登高捷弊案與打壓TVBS的消息,即使政府有再多的利多政策也無效。 * 陳委員秀卿:消保會擁有充裕預算及人力,又有公權力之行使權,且近年來消保會舉辦全國消費者保護官協調聯繫會議,消保團體聯繫會報各場次辦理地點均在觀光旅遊地區,而且其中許多場聯繫會議辦理日期均達3日。鑑於政府財政日益吃緊,消保會卻徒增公帑浪費,應積極檢討改善,其業務處理成效又遠不如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如94年9月初香港傳出台灣進口青斑魚含有致癌孔雀石綠,台灣在大多已銷售給消費者一個月後,消保會還不聞不問。又94年6月彰化縣線西鄉發生戴奧辛鴨蛋事件後,均已流入市面,民眾陷入恐慌中。消保會到10月還不出面,顯示主管機關缺乏縱、橫向聯繫,未能及時關心消費者,導致消費者與業者均受到傷害,對於消費者的生命安全,消保會無安全維護措施。 鑑於消基會自民國69年成立以來,在國內眾多財團法人及公益社團中,係屬少數歷史悠久,深具公信力之公益組織。長年以來消基會除積極替民眾監督廠商,把關產品之品質,推動各項消費者保護措施不遺餘力外。並經消保會核定92年10月至94年9月期間為優良消保團體,故應積極對消基會施予有效扶植,使得以持續推展業務,以社會監督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消基會每年支出約2仟萬元、收入約1仟萬元。故本席建議行政院廢除功能不彰的消保會,將其權責委託消基會辦理,每年補助1仟萬即可完成任務。國庫每年還可省8仟萬元左右。謝院長請確實執行如何? * 謝院長長廷:委員剛才提到很多個案,我們從一個角度來看,不論毒鴨蛋或病死豬這些事件…… * 陳委員秀卿:本席實在不知道什麼是消保會?他們根本沒有做宣導,連我們都不知道,還有誰知道。 * 謝院長長廷:消保會是隸屬於行政院的。 * 陳委員秀卿:誰知道消保會的電話號碼?院長知道消保會的申訴電話嗎? * 謝院長長廷:只要打到行政院就知道了,消保會的主任委員是吳副院長兼任。換言之,消保會是官方的,消基會是民間的。陳委員的這個建議不錯,問題是,政府若真的撥預算支持…… * 吳兼主任委員榮義:我說明一下好嗎? * 陳委員秀卿:消保會除了宣導不力之外,他們的服務態度還很惡劣,院長知道嗎? * 謝院長長廷:消保會還是消基會? * 陳委員秀卿:沒有錯,就是消保會。有一次,彰化縣的一位選民到桃園買一部車,他在購買那部車子時被車商老闆欺騙了,於是他就來找本席,我們就到桃園消保會請求協助。結果桃園消保會怎麼說院長知道嗎?他說,是不是我先登記備案,等一個月後我們再來處理。還要等一個月後啊! * 謝院長長廷:那是桃園縣消保官的問題,不是消保會。 * 陳委員秀卿:消保會不是消保官的指揮單位嗎? * 謝院長長廷:不是。委員這樣講會害吳兼主任委員被人家誤會。 * 陳委員秀卿:院長要重視這件事。 * 謝院長長廷:桃園縣的消保官不屬於行政院管轄的。 * 陳委員秀卿:消保官的職責應該幫忙處理購車糾紛。 * 謝院長長廷:我們再來瞭解看看。 陳委員秀卿書面補充資料: 一、內政部在推動各項社會福利的努力下,本席深感敬佩,尤其無國籍的16歲龍運娃能入籍,在各相關單位依法無據、協商多次無法辦理,內政部蘇嘉全部長知悉困境、鼎力幫忙,依首長行政裁量權,裁定先發給外僑臨時證、一年後再由養父母持收養證明,就可以歸化中華民國國籍、領取身分證。這種有擔當的部長,謝院長請支持鼓勵。 二、「軍公教18%優惠存款利率」「公務人員的退休待遇合理化問題加以檢討」等引起退休人員群情激憤。18%優存利率沒有原罪,當年18%優存是要照顧公務員的初衷。銓敘部表示,退休俸是法定給與、不會更動,可能改變的是公保養老給付優存額度。請行政院交代各相關單位,在協商討論公務人員退休所得合理化改革方案時,要有好的配套下,才能實施該項政策。 三、行政院應正視港口、機場日趨沒落所顯現的總體危機。交通部日前根據國際資訊發佈去年各港口與各機場運量排名,基隆港與高雄機場跌落前三十名外,高雄港與中正機場雖勉強分別維持在第六名與第十四名,但個位數的成長率,相對於大陸幾個競爭港口與機場的兩位數,甚至四成以上的成長速度,學者提出警告:「最快一年最多不超過三年,台灣航空業的轉口貨運將失去競爭機會!」近幾個月,從貿易、金融到證券的相關數字,在在都警告著台灣,曾以世界區域中心為目標、要在全球化競爭中大展鴻圖的台灣,不僅距離世界區域中心的目標越來越遠,競爭力更快速滑落。此刻再不正視,台灣將不知是否還有機會重拾昔日旺盛的活力。謝院長的看法? 四、桃園石門水庫近年每逢颱風及因洩洪即影響水源濁度,造成自來水過濾困難,而數度大桃園區斷水。此仍石門水庫洩洪技術問題,大水庫大閘門非到嚴重程度,不宜草率開閘洩洪,宜由兩側排洪道處理即可,每側可排1200萬立方公尺。如龍王颱風,有自來水公司徐董事長的強力建議,即可免除災害。各水庫淤泥宜平時即規劃處理、保養,才能延長水庫壽命,且水庫淤泥如經適當處理後,具有再生料及骨材等砂石資源之價值。 五、各重大河川平常即污染又淤積阻塞,各類廢水全排入河川臭不可聞。河川兩側雜草叢生,大多數又無規劃堤防道路、疏浚困難,每逢颱風大雨,必因阻塞不順暢,即成水災,八年八百億亦非良策。應請環保署全力查禁污染水源,各河川二側數百公尺內,全面水利地重劃,辦理整治美化綠地,全面有堤防道路。堤防道路應有1.人行散步道2.自行車道3.車輛通行道等完整規劃。河川內全面整治,甚至污水過濾,又加攔河堰,其儲水可供農業灌溉、工業、公園、綠美化灑水用等,又能划船休閒等多用途。河川兩側因重劃,地主可分為好的住宅地、休閒農場、精緻農業等用地,農委會全面規劃高級蔬菜、水果,精緻化觀光農場、有機產品分類分級包裝、冷藏、冷凍處理,全面推展外銷與農民契作長期配合,有固定精良產品才能佔有國際市場,優秀的農委會李主委必能圓滿執行,請授權推動。 六、八年八百億預算,也可編列正常年度執行,讓台灣為美麗寶島,其執行督導,應由真正內行的水利專家,自來水公司董事長徐享昆負責,必能圓滿完成任務,請謝院長慎思。 七、所謂特別預算應要有急需且專案為宜。自來水管線很多由日據時,安裝至今,台灣自來水漏水率約30%至40%,非常嚴重,應全面考慮更新讓自來水可飲用。且水資源與自來水應合併,不應雙頭馬車,不但資源浪費配合度也不好。河川與水庫用水,自來水公司還要付費?使百姓增加負擔很不理想,行政院謝院長,您可否考慮讓水利署與自來水公司合併,資源完全整合,除本島水利政策更新,配合水利地重劃。同時台灣四周規劃美麗的水上娛樂活動,海面兩公里內可有海上藍色道路,美麗島重新起飛不是夢。請行政院謝院長聽聽徐享昆董事長規劃,必能滿意也應重用。 八、經建會研擬將高速公路標租給民間業者經營,都不能只考量經濟收入。若將高速公路標租給民間經營,誰來保證得標業者會好好維護道路?業者會不會只收通行費,罔顧用路人的生命安全?到時候人命死傷誰來負責?負責任又內行的好部長、交通部林部長表示,經過多方評估,認為不可行,不贊成。謝院長可否支持? 九、台股於八月初衝上六四八一的高點後,受到國際油價頻攀高峰、全球升息趨勢確立,禽流感疫情擴散隱憂升高等外生變數,以及經濟保四困難、二次金改出現雜音、兩岸關係再陷僵局、政黨對立激化等內部局勢變化的影響,台股一路走跌。短短不到一季的時間,台股市值銳減近一點七兆元,以有交易的三百萬股民計算,平均每人財富縮水五十七萬元,而且可能還會繼續縮。散戶退場、法人遲疑、政府一籌莫展,沮喪的市場氣氛快要讓人窒息,而且短期看不到化解的可能。這種無望的沮喪讓台股如同得了憂鬱症,而且無望的根源則可以美商高盛最近發表的「台灣生了什麼病」?研究報告為代表。 十、衛生署對子宮頸癌及乳癌篩檢正式對國內團體及個人捐助協辦,但對肝癌等重要疾病不關心,請調整心態,補助應加強協助。大醫院、大單位,錢已夠多,不應再補助浪費。 十一、世界衛生組織傳染病監控中心主任雷恩博士指出,候鳥遷移造成病毒擴散,帶著H5N1病毒的候鳥、將病毒從亞洲經過俄羅斯帶到土耳其及羅馬尼亞等。禽流感變種來勢洶洶、疫情可能進一步擴散,而東南亞是病毒變種、爆發人流感的高危險地區。專家說:禽流感變種成人流感是遲早問題,其中東南亞是最有可能爆發人流感的高危險地區,而東南亞先前的圍堵病毒措施證明根本無效。因此防疫的重心應擺在亞洲,台灣政府目前如何因應?請謝院長說明,以撫慰民眾的惶惑。 十二、台灣有五百多所迷你中小學,多半在偏遠山區、離島以及人口外流的農村地區。這些學校每年合計用掉51億教育經費,被認為不具有『經濟效益』應該要廢校。讓學生到鄰近學校就讀,那麼學生的交通工具、生活照顧、課後輔導等各方面,都必須有妥善安排。不能只以經濟因素考量,忽視學生接受國民義務教育的權利。 十三、環保署應整合各地清潔隊之資源改由縣市統籌提高比例及資源回收獎勵金發放比例調整為宜。 十四、環保署主管的垃圾掩埋場、至今日曬雨淋無遮雨設備及截流溝等規劃,會溶出及產生有害健康,無限公害毒素。民眾混淆、恐慌、無所適從。又爐石、煤灰、飛灰、污泥等龐大廢棄物如何處理? 十五、京都議定書因應策略,彰化縣線西鄉戴奧辛污染、坪林交流道行控中心環評,推動生質柴油、廚餘回收,限塑政策及完全分解材質、空氣污染不良、臭氧問題等,環保署辦事不力?行政院謝院長應如何處理請說明? 十六、環保署依行政院核定『河川及海洋水質維護改善計劃』及『推動水污染防治及流域整體性環境保護計劃』等,只將經費浮濫補助地方政府不見環保署有任何評估或稽查,更忽略河川污染源頭管制,使各河川及台灣西海岸近年來無限的污染。西岸養殖業及近海漁業幾乎無法生存。又補助地方政府『水岸髒亂點清除及綠美化』其項目之綠美化計劃與水利署、農委會、水保局及內政部營建署等機關有嚴重重複及浪費。其浮濫程度而被衛環委員會凍結預算,未報告同意前不准動支預算、以減少浪費,環保署嚴重辦事不力,謝院長請處理? 十七、林文淵以請辭董事長和捐出中鋼分紅來回應外界的質疑、其實是政治解決,而不是制度解決。此舉或許有助於紓解壓力,卻沒有解答社會的疑惑。外界質疑的是林文淵領取四仟多萬元分紅的正當性。再說林文淵原本就不應領取這筆分紅,他哪有資格逕自將錢捐給慈善機構?他有資格領這筆錢嗎?顯與規定或慣例不符。依理林文淵應該將分紅退還中鋼公司、或繳還他所代表的法人財政部,而不是把這筆錢視為個人私產自行捐出脫手了事。 十八、台鐵台北車站撥給台灣高鐵二個月台後、一年損失二十三億九仟萬元,如今只拿到三億元,台鐵局長不懂得為台鐵爭取權益,一定要想辦法追討回來。 十九、消保會擁有充裕預算及人力、又有公權力之行使權,且近年來消保會舉辦全國消費者保護官協調聯繫會議,消保團體聯繫會報,各場次辦理地點均在觀光旅遊地區辦理、且其中許多場聯繫會議辦理日期均達3日。鑑於政府財政日益拮据,消保會徒增公帑浪費、應積極檢討改善,其業務處理成效又遠不如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如94年9月初香港傳出台灣進口青斑魚含有致癌孔雀石綠,台灣在大多已銷售給消費者一個月後、消保會還不聞不問。又94年6月彰化縣線西鄉發生戴奧辛鴨蛋事件後、均已流入市面,民眾陷入恐慌中。消保會到10月還不出面,顯示主管機關缺乏縱、橫向聯繫,未能及時關心消費者、引發疑慮及恐慌,導致消費者與業者均受到傷害、消費者的生命安全,消保會無安全維護措施。 廿、鑑於消基會自民國69年成立以來、在國內眾多財團法人及公益社團中,係屬少數歷史悠久,成果豐碩、深具公信力之公益組織。長年以來消基會除積極替民眾監督廠商、把關產品之品質,推動各項消費者保護措施不遺餘力外。並經消保會核定92年10月至94年9月期間為優良消保團體,故應積極對消基會施予有效扶植,使其得以持續推展業務,以社會監督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消基會每年支出約二仟萬元、收入約一仟萬元。故本席建議行政院廢除功能不彰的消保會,將其權責委託消基會辦理,每年補助一仟萬即可完成任務。國庫每年還可省八仟萬元左右,謝院長請確實執行如何? 廿一、勞工委員會政策一變再變,七月一日勞工退休金制度再改,製造勞資糾紛對立激化,資方沮喪,一籌莫展,紛紛關門或整廠外走,造成台灣經濟緊縮、股市下跌,這種害了國家的政策,勞委會應如何檢討?勞委會每年獎補助580億以上,對象不明?勞工安全衛生、各種福利政策,幾乎沒有?好像只會製造亂象?職業訓練局人員用了1,088人,人事費約12億,領薪水的多、辦事的少,功能不彰。 外籍、港澳居民與大陸配偶申請聘雇許可審查費收入約6,000萬元,核發就業專業人員許可證的證照收入約4,000萬元,低收入沒職業,不輔導,只敲詐應該嗎?勞委會辦公場地及各項設備之浪費,為各部、會之最,應否退回預算重新檢討?謝院長請問是否該檢討。 *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10時34分) 繼續開會(10時52分)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 請丁委員守中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丁委員守中","主席","謝院長長廷","姚局長文智","林部長陵三","高次長英茂"]} ``` * 丁委員守中:(10時52分)主席、行政院謝院長、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TVBS事件已經上了國際新聞,大家都說政府在打壓媒體,昨天晚上,在3個小時內就有27萬人以電話連署支持TVBS,請問院長,TVBS股權問題何時變得如此重要?而院長又是何時得知要調查的? * 主席:請行政院謝院長答復。 * 謝院長長廷:(10時53分)主席、各位委員。5月份時就有人提出TVBS的股權問題,當時就在查了。 * 丁委員守中:據本席瞭解,謝院長在競選副總統失利後,曾於1996年10月3日至1997年6月11日在TVBS主持了8個月的「長廷問青天」節目,且該節目對院長打開知名度等各方面是有幫助的,比較當時與現在,除了邱復生的30%股權外,TVBS的資本結構有何不同? * 謝院長長廷:其實我在主持節目當時,並不瞭解什麼資本結構。 * 丁委員守中:本席問的是,除了邱復生先生那30%股權外,TVBS現在的資本結構和以前有何不同? * 謝院長長廷:這我不清楚。 * 姚局長文智:是不是我來報告一下。 * 丁委員守中:本席是在請問院長,這是我的職權。 新聞局目前已經是一個待廢機關,而姚文智也已經在七家衛星電視吊照風波中賠了國家形象,讓國際間認為台灣沒有新聞自由,之所以要成立NCC,就是為了要補新聞局箝制媒體的缺失,在NCC已經完成立法程序,新聞局已成待廢單位的情形下,一個看守性質的局長能處理如此高度敏感的問題嗎?有足夠的正當性嗎? * 謝院長長廷:法律無假期,雖然NCC組織條例已經三讀通過,但在其未運作前,有些違法事宜仍須處理;不過我們會將委員所說納入斟酌。 * 丁委員守中:現在我們看到的是,民進黨政府一方面政商勾結、利益輸送、壓榨外勞、貪瀆舞弊、掏空國庫,另一方面又對永遠的反對黨—媒體的批判打壓,可是同時也利用媒體,用人民納稅錢為你的政黨和候選人宣傳,姚文智以公帑刊登政黨廣告已經是不對了,謝院長還以700多萬元辦了8場「向人民報告」,甚至違反政府採購法,採限制性招標方式,不公開招標。 * 謝院長長廷:我們是依法辦理。 * 丁委員守中:依照何法? * 謝院長長廷:相關法令。 * 丁委員守中:什麼相關法令?你們這是擺明了違反政府採購法。美國國會的「政府責任監督辦公室」(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曾經指出布希總統透過公關公司,收買政論家阿姆斯壯.威廉斯幫其宣揚教育政策,並認為此係隱形宣傳,是違法行為,後來布希為此向人民道歉。你們在之前已經有過以指定方式花700多萬元辦理「向人民報告」,現在又要與民視合作,辦理15場次的「挑戰政策」,昨天甚至帶著政黨候選人陳定南上場宣傳,花的也是公帑。 * 謝院長長廷:不是花公帑。 * 丁委員守中:如果有公帑怎麼辦? * 謝院長長廷:只要查出來有公帑,那就查辦追究責任啊! * 丁委員守中:那就是民視與你們合作宣傳嘛!比照美國布希和你們現在的情形,請問院長有何感想?會不會覺得汗顏? * 謝院長長廷:美國那個案件好像涉及收受金錢利益,這個個案當然…… * 丁委員守中:你們的「向人民報告」花700多萬元,難道不是收買媒體嗎? * 謝院長長廷:委員說的是三立電視台,民視這部分絕對沒有用公帑,和公家沒有關係。 * 丁委員守中:你們亂用媒體也是一樣,媒體應該公平對待和開放給執政黨和在野黨。 * 謝院長長廷:媒體當然要公平,我們在世界新聞自由的評比,今年已經從60名上升到51名。 * 丁委員守中:可是眼面前發生的幾件事如果被國際媒體知道的話,其實將來勢必會被陸續得知,絕對會讓此方面的名次倒退。 * 謝院長長廷:TVBS的事情尚未處理啊! * 丁委員守中:院長這種用公帑輔選的情形一定會上行下效,有你這種院長難怪會有姚文智並成為你的愛將,就民主法治而言,這是嚴重的開倒車! * 謝院長長廷:委員誤會昨晚的情形是用公帑,所以才提出以上質詢,我在這裡澄清,沒有用公帑,如果有用公帑,委員可以追究。 * 丁委員守中:本席還要提醒院長,民視沒有秉持平等對待原則,對等的、相互的開放給在野黨,這是違法的。 另外,你說為了挽救台灣經濟,提出四大股市活絡方案,可是完全沒有效果,其實根本問題就在兩岸。看看松山機場,現在的營業量已經降了40%,86年時曾經一天有520班次起降,一年進出人次高達1500多萬人,現在一年才800多萬人,高鐵明年若如期通車,營業量還會再下跌,可是,我們同時也看到高速公路從台北到中正機場交流道的路段嚴重堵車,到港澳的旅客每年有400多萬人次,其中一半是由台北出發,到日本的旅客一年有200多萬人次,其中一半也是從台北出發。我們召開公聽會時問過觀光局、民航局、境管局、關稅總署、航空警察局等單位,他們都認為松山機場原本就是國際航空站,通航港澳絕對沒有問題,但交通部認為港澳地區是比較敏感的,所以現在決定松山機場要先通航日、韓。請問,台中丙種機場都可以直航港澳,為什麼陸委會不准松山機場直航港澳?請院長就自己的專業來看待這個問題,我們今天是很理性的來探討這個問題。 * 謝院長長廷:我認為包機應該是可以的。 * 丁委員守中:台中機場的包機情況是去的時候一點點人,回來時是空機,可見包機根本沒有用。院長不必去問陸委會,因為所有的部會都說陸委會是反對的,陸委會從政策面、意識型態面都是持反對立場。 * 謝院長長廷:我澄清一下,港澳直航有安全問題的考量。 * 丁委員守中:什麼安全問題?台中清泉崗機場是軍事基地都沒有安全的問題,陸委會為了替你們的候選人造勢可以讓港澳包機在清泉崗起飛,松山機場原本就是甲種國際航空站,為什麼不可以?今天路上行車、候機、等機的時間至少要3個小時,這些都是社會成本,為提升台商的競爭力應該讓台商進出國門方便,而且中正機場從10月8日開始修建一條跑道,所以尖峰時間已經延遲1個小時,在這種情況下,松山機場勢必要開放,可是交通部的規劃卻是先通航日、韓,請問,韓國、日本的觀光客有什麼急迫性?開放松山機場通航港澳對台商才有正面的幫助,為什麼松山機場不能通航港澳? * 謝院長長廷:有關兩岸或港澳的部分在決策及討論時有安全上的考量,不過這是可以檢討的…… * 丁委員守中:據我瞭解,交通部的規劃是1天可以起飛16個班次,以一架飛機載客200人計算,16個班次大約可載客3200人,全年約100多萬人,我現在要求你們通航港澳,幫台灣的經濟打開一道活絡的大門。 * 謝院長長廷:我一再的說,兩岸的問題不完全是行政院可以決定的,還有國家安全會議…… * 丁委員守中:從院長的理性判斷…… * 謝院長長廷:這是總統的職權。 * 丁委員守中:從你理性的判斷,你認為松山機場可不可以通航港澳? * 謝院長長廷:安全方面是比較專業的,他們認為松山機場離總統府很近,以326的氣氛為例,有些人考慮的比較多,如大陸的飛機飛航松山機場,只要一轉向,我們應變的時間不夠。 * 丁委員守中:現在的政策根本就是荒唐。 * 謝院長長廷:不能說是荒唐而是有不同的意見…… * 丁委員守中:現在飛航港澳地區的飛機都是從基隆外海繞到林口再轉進機場,所以這根本不是問題。 另外,我們看到現在的情況是馬屁凌駕專業,有關雪山隧道的問題,當初謝院長說要評估便橋,結果專家評估不到半個月,這個便橋就拆除了…… * 謝院長長廷:便橋原本就是要拆除的。 * 丁委員守中:這是過河拆橋,當初你說它有工程的需要性,結果半個月就拆除了,由此證明那是馬屁橋。 * 謝院長長廷:不對,這完全是誤會,這樣不公平,便橋原本就是只使用一段時間,我們要評估工程上是否有必要,因為總統去那裡所以提前做,但工程上還是必要的,我們現在在趕工,預定年底通車,所以便橋當然要拆除,否則如何通車? * 丁委員守中:可見那是為了總統要去那裡而建造的馬屁橋。 * 謝院長長廷:有提前,但不是馬屁,這樣說法不公平,對專業而言也是一種侮辱。 * 丁委員守中:那道橋拆除與否和全民的安全關係不大,但雪山隧道預定年底通車的政策是否會跳票? * 謝院長長廷:交通部向我報告過仍照進度進行。 * 丁委員守中:以往屏東、花蓮、台中清泉崗等機場輕率啟航,結果問題叢生,雪山隧道的問題關係非常重大,現在世界各國都在談論長隧道行車安全的問題,1999年白朗峰延燒3個月、死亡39人;2001年10月24日阿爾卑斯山聖歌達隧道大火燃燒,死亡11人,並造成隧道頂部坍塌;2005年6月5日佛瑞斯隧道大火,幾分鐘內隧道中的溫度即高達900度、1000度,死亡人數眾多。照這樣看來,我們有需要急著趕工嗎?交通部表示安全測試期從9個月一再縮短,雪山隧道最重要的問題就是行車管控、緊急應變、消防等機制,以及機電設備,一再壓縮測試的時間,會不會有安全上的問題?挖隧道的工人甚至質疑是否明年就要亡國了,為什麼要這樣趕工?這樣不是草菅人命嗎? * 謝院長長廷:花了那麼多錢的隧道當然是越早完工越有利,拖延一天就會損失1億多元,所以我們要提早完工、儘量趕進度,原本的進度是民國100年。 * 丁委員守中:這條隧道是12.9公里,八卦山隧道只有4.9公里,其測試期卻長達7個月。同時,我們也看到報載廠商反映行車、管控、應急、應變、救災都有一定的測試期。 * 謝院長長廷:我同意丁委員的話,安全不能打折,但是可以同步進行以節省時間的測試是沒有關係的。 * 丁委員守中:怎麼會沒有關係?任何一個工程完工都要履勘,而履勘要花時間排路線、寫報告,現在只剩下1個多月的時間,可以完成嗎?履勘的基本要求你們可以完成嗎?何況還有這麼多機電、管控系統、消防、救護等機制。 * 謝院長長廷:我們的政策就是安全不能打折,至於技術上是否能夠完成則要問專業人士的意見。 * 林部長陵三:履勘分為3個階段,我們會按照3個階段進行。 * 丁委員守中:你們已經一再縮減了,我並沒有問你,我是在問院長。我就這件事提醒院長,你們認為安全沒有問題,萬一發生意外誰要負責? * 謝院長長廷:誰批安全沒有問題就由誰負責。 * 丁委員守中:我現在向院長提出這個問題,院長就要重視這個問題。 * 謝院長長廷:部長要負責。 * 丁委員守中:現在馬屁文化當道,所以我要請問院長,如果部長不能負責卻又要求通車,院長要不要負責? * 謝院長長廷:我們的政策很清楚就是安全第一,安全不能打折,但我們也認為能提前儘量提前讓人民可以享用,這是政策,如果政策有錯,當然由我負責,如果政策沒有錯我就不要負責。 * 丁委員守中:有人說隧道一旦著火,40秒內隧道內的溫度就會高達100度,3分鐘內就會達到1000度,再加上隧道上方的壓力,會不會有坍塌的危險? * 林部長陵三:當初設計的時候都考慮過了。 * 丁委員守中:我們的設計都是10年前的,你可以看到白朗峰隧道發生災變後,法國與義大利關閉了3年,澈底的檢討改進。 * 林部長陵三:白朗峰隧道與我們雪山隧道的情形完全不同,他們的隧道內是雙向通車…… * 丁委員守中:這些我都知道,可是我們去考察的官員也說,在行車管控、緊急救災體系、機電相關維護等方面,都是需要長期、仔細測試的,現在工程硬體的土方工程都還沒有完成,你們就…… * 林部長陵三:只要發生意外時,這些設備都能發揮功用,就沒有錯。 * 丁委員守中:雪山隧道如果發生意外,交通部長要不要負責? * 謝院長長廷:決策如果有錯,一定要負責;決策沒有錯誤,就不必負責。 * 丁委員守中:本席已經提醒你了,是不是要辭職負責? * 謝院長長廷:我跟委員一樣,我會提醒他。 * 林部長陵三:發生意外時,如果設備不能發揮功能,我當然要負責;如果功能都能操作,就不是我的事。 * 丁委員守中:外電報導,我們在歐洲唯一的邦交國教廷,已經與大陸取得任命中國主教的默契,將在18個月內與我們斷交,教廷國務卿索達諾說,他們只要一建交,就會連夜把台北的使館搬到北京去,請問你們有何因應方案? * 謝院長長廷:我們會全力留住這個邦交國,我們也相信教廷應該選擇有宗教自由的中華民國為邦交國,而不是選擇破壞宗教、沒有宗教自由的中國大陸為邦交國。 * 丁委員守中:你的因應方案就是如此? * 謝院長長廷:至於要如何挽留、如何交涉,有的是外交的事,我們也不能在這裡講。詳細情形請次長報告。 * 高次長英茂:對於我們與教廷的關係,我們一直相當注意,杜代表在當地也非常努力,我們目前特別加強與教廷的溝通,至於細節的運作…… * 丁委員守中:有可能挽回嗎? * 高次長英茂:我們盡力。 * 丁委員守中:完全沒有可能? * 高次長英茂:現在我們還是維持邦交關係,將來會不會有負面變化,我們還在…… * 丁委員守中:這是可以預期的。 * 高次長英茂:目前我們估計應該還可以維持一段時間,至於時間長短…… * 丁委員守中:你們就是拖,也就是鴕鳥政策。 * 高次長英茂:我們盡力維持這個關係,但有時不是操之在我。 * 丁委員守中:我們再回到TVBS的問題,媒體關係到國家總體的形象,新聞局此時這樣做是沒有正當性的,因為他已經是一個待廢的機構。請問TVBS會不會關門? * 謝院長長廷:這要看現在查的結果有沒有新的資料出現。其實很簡單,對於人家所質疑的,TVBS只要稍微澄清一下,譬如有人說他們過去3、4年沒有繳稅,他們只要拿出稅單來說明一下就好了。 * 丁委員守中:財政部已經說了,沒有欠稅的問題。TVBS會不會關門? * 謝院長長廷:他們的資本結構也可以改善。 * 丁委員守中:你們是要從法方面來管他們? * 謝院長長廷:對,我們純粹是就法的方面,他們只要改善,應該就不會關門。 * 丁委員守中:陳水扁早上接見美國會計師協會訪問團時明白的說,在他任內不會關閉任何一家電視台,你對此事的看法如何? * 謝院長長廷:我今天一天都在這裡,沒有看到原文。不過,總統與我都是長期為民主政治奉獻,不會輕易在歷史上讓一家媒體於我們手上關閉,這是我們的心情,但我們也不能說法律不要守,因為法律是立法院訂定的,法律的解釋只要有一點空間,只要對他們有利……;如果對他們不利,他們必須守法,改良資本結構,我想這也是很合理的。 * 丁委員守中:既然如此,我們看TVBS應該不會關門。另外,蔡啟芳說他以後改姓「婊」,你以後會稱呼他「婊啟芳」嗎? * 謝院長長廷:我們不會在這裡對一位委員的言論加以批評,這樣對委員是不禮貌的。如果有人問到丁委員的事,我也不會批評丁委員。 * 丁委員守中:問題是他自己公開對媒體說,以後叫他「婊啟芳」。 * 謝院長長廷:依照法律規定,委員的質詢不能成為討論的事項。 * 丁委員守中:這幾年民眾活得很痛苦,自殺率一直高漲,然而民進黨高官們的日子卻愈來愈好過,你到現在還沒有批准林文淵的辭呈,他一年的分紅獎金就可以拿到…… * 謝院長長廷:這個星期就會批。 * 丁委員守中:希望你趕快批,因為他還在調度資源,還在影響中鋼的重大決策。 * 謝院長長廷:這個絕對沒有,他也說他沒有批。 * 丁委員守中:院長知道台灣去年的自殺率是多少嗎? * 謝院長長廷:自殺的比率其實每年都差不多,只是最近媒體報導的比較多。 * 丁委員守中:錯了,過去這5年,每年增加十萬分之一,這是非常嚴重的事。 * 謝院長長廷:自殺會有學習、模仿的情形,最近偶像自殺會引起一些…… * 丁委員守中:去年我們的自殺人數為3468人,僅次於傳統自殺大國的日本;今年1月至7月,自殺人數為2320人,預估今年自殺人數會超過4000人。根據中研院鄭泰安研究員的研究報告,因為中國人愛面子,加上通報系統不健全,實際自殺人數已經是統計人數的2倍;也就是生活在民進黨政府之下的台灣,人民是最不想活的,自殺率已經是全世界最高。孟子說「率獸食人」,民進黨就是一個率獸食人的爛政府。 陳水扁每次談到公務人員的18%,就好像是多麼不公不義的事,本席在此告訴你,那是公務人員一輩子累積下來的結果,然後才有18%的優惠利率。而且過去12%、13%的利率是正常的,他們只不過是稍微高一點而已;而趙建銘才進入社會沒幾年,只因為是駙馬爺,居然就可以去看帝寶1億2千萬元的房子,這才叫不公不義。 本席再告訴你一件不公不義的事,你知道現在台灣每個月有多少人信用破產嗎? * 謝院長長廷:委員說的如果是現金卡、信用卡刷爆的人,當然是很多。 * 丁委員守中:我告訴你,有5萬人。你知道每個使用信用卡循環利息或是現金卡預借現金的人,平均負債是多少嗎? * 謝院長長廷:18%。 * 丁委員守中:本席問的是負債多少,不是問利率多少。我告訴你,是65萬元。根據媒體報導,現金卡現在的放款是3100多億元、信用卡的循環信用放款是4800多億元,加起來將近有8000億元,台灣民眾現在是靠借貸度日,你知道嗎? * 謝院長長廷:這些都不是因為窮,對於社會的宣導方面,現在金管會都有在做。 * 丁委員守中:你知道多少人因為信用卡被逼得走投無路而自殺嗎?前一陣子不是就有一家人自殺的嗎? * 謝院長長廷:報紙登了那麼多人自殺,有明星、醫生,都不是因為窮得活不下去才自殺,像你這樣在社會上一直講,我如果不是院長,我也想自殺。 * 丁委員守中:現在這些金控財團對信用卡收取的循環利息是18%到20%,而一般民眾去存錢,只有1.5%不到2%的利息。現在這些負債的幾乎都是青壯的六年級生、男的比女的多、且八成是上班族。你覺得現金卡、信用卡的利率合理嗎? * 謝院長長廷:循環利息是18%。 * 丁委員守中:是18%到20%。 * 謝院長長廷:20%是因為加上手續費。 * 丁委員守中:一般民眾存款只有1.5%到2%,這就是社會的不公不義。你覺得這樣合理嗎? * 謝院長長廷:法律對於民間的利息,最高可以允許到18%。 * 丁委員守中:允許到20%。 * 謝院長長廷:這是合理的,但我們不應該鼓勵年輕人現在先借再說,我們承認風氣很重要,大家應該努力,不要讓奢侈的風氣繼續下去。 * 丁委員守中:這不是奢侈的問題,而是政府率獸食人、政府無能的問題,現在銀行在哪裡可以賺到錢?因為他們的顧客都到大陸去發展,金融業在房地產與企業投資方面也賺不到錢,只有在消費金融方面賺錢,你們還縱容他們收取18%到20%的循環利息。 * 謝院長長廷:所以我們要合併,你們又反對。 * 丁委員守中:而且你們縱容它,18%到20%。 * 謝院長長廷:金融環境不好,我們要合併,就是為了讓金融正常,可是你們又反對,所以兩難。 * 丁委員守中:你們是限期合併,只是幫財團定下收買的時間表。 * 謝院長長廷:怎麼做都不對,所以有人要自殺就是因為這樣。銀行太多,惡性競爭,當然亂象就出現了,所以我們要去改革。 * 丁委員守中:院長,我的時間只剩下3分鐘了,最後請問你,我看到今天報紙報導,院長昨天說,其實高捷弊案就是泰勞事件,很多都是誤會,是這樣嗎?還是你想掩飾什麼? * 謝院長長廷:很多都是案外案,我認為首先應將泰勞事件調查清楚,因為最早爆發的就是泰勞事件。 * 丁委員守中:對,你說其他很多都是誤會,是這樣嗎? * 謝院長長廷:不是誤會,而是扯上很多其他案件,也有誤會的,像公辦六標就是誤會,那是民間招標,我們要求公開,怎麼是公辦呢?公辦就糟糕了,公務員也涉及貪污。 * 丁委員守中:開除陳哲男,呂秀蓮說是清垃圾,蘇貞昌說是除害蟲,你同意嗎?我想聽聽你對陳哲男的看法。 * 謝院長長廷:我對於黨務沒有什麼意見。 * 丁委員守中:你是文官之首,對於作為政府官員的陳哲男,我想聽聽你對陳哲男的看法,你不要迴避。 * 謝院長長廷:人是多元的,一個人可能是貪污的公務員、好爸爸,也可能是好公務員、壞丈夫,不像演戲一樣,壞人就壞到極點,好人就好到極點,所以他哪一點違法,我們就依法處理,哪一點違反黨紀,我們就以黨紀處理。 * 丁委員守中:違法要不要追回勛章? * 謝院長長廷:如果法律規定要追回就要追回,一切回歸法律就好了。 * 丁委員守中:陳水扁說,他個人如有涉案,他願意辭職下台,你聽到了嗎? * 謝院長長廷:對。 * 丁委員守中:如果證據顯示他的家人或親信涉案呢?法務部會辦到底嗎? * 謝院長長廷:法務部統統辦到底,沒有上限,包括我和我的家人在內。 * 丁委員守中:玉皇宮的政治獻金是繞過中央黨部,再指名給你專用的,請問你有收過陳敏賢直接或間接的政治獻金嗎? * 謝院長長廷:我們已經查了,沒有。玉皇宮的更是大誤會一場,後來不起訴處分書裡講的都是國民黨。 * 丁委員守中:我現在不問玉皇宮了,請問你有收過陳敏賢直接、間接的政治獻金嗎? * 謝院長長廷:那一天你不是問過了嗎?我說我已向中央黨部查證,結果是沒有,請你提出一筆來給我看看。 * 丁委員守中:你是說你向中央黨部查證的結果是,陳敏賢無論直接或間接都沒有捐給你? * 謝院長長廷:沒有。 * 丁委員守中:如果有呢? * 謝院長長廷:我沒有,但是別人有沒有我不知道,後來向中央黨部查證,結果是別人也沒有。 * 丁委員守中:如果有呢?有的話,你要不要下台? * 謝院長長廷:我的部分我可以負責。 * 丁委員守中:如果你有收陳敏賢直接、間接的政治獻金,你要不要下台? * 謝院長長廷:我已經講過了。 * 丁委員守中:講過什麼? * 謝院長長廷:我已經講過了,我願意下台,這不是只有你在問而已,立委每天都問一次,每一個都教我道歉,每一個都教我下台。 * 丁委員守中:我們對這種重大社會事件當然要一再關心。 * 主席:請賴委員士葆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賴委員士葆","主席","謝院長長廷","姚局長文智","高次長英茂"]} ``` * 賴委員士葆:(11時23分)主席、行政院謝院長、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謝院長,做院長很辛苦哦! * 主席:請行政院謝院長答復。 * 謝院長長廷:(11時23分)主席、各位委員。不會。 * 賴委員士葆:總統有沒有打電話嘉勉你? * 謝院長長廷:總統比我更辛苦。 * 賴委員士葆:最近有沒有給你打電話? * 謝院長長廷:我們有定期聚會,昨天才剛見面。 * 賴委員士葆:有談到TVBS嗎?總統有沒有講到要怎麼處理TVBS? * 謝院長長廷:沒有。 * 賴委員士葆:我們得到的訊息是總統府有人告訴新聞局姚局長,教他要好好的「侍候」TVBS,用類似的字眼。有這件事嗎? * 姚局長文智:沒有這回事。 * 賴委員士葆:你可以帶小抄,但是我沒有要你回答,我請謝院長回答,你當小抄可以,在旁邊沒有關係。 * 謝院長長廷:沒有任何人要好好「侍候」TVBS,好好「侍候」的意思大概是給他好看、修理。 * 賴委員士葆:阿扁總統早上說,在他任內不會關掉一家媒體,事實上,這個話是講給姚局長聽的,「偉大」的姚局長已經關掉7家了,所以不是像阿扁總統講的,好偉大哦!不關掉一家。姚局長在10月29日講,TVBS是百分之百的港資,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十條,依法可處以罰鍰、停播或撤照。你講過嘛!對不對? * 姚局長文智:是,因為記者在問我,我依照第三十八條來回答。 * 賴委員士葆:我沒有要你回答。院長,你好好聽,我翻遍了衛星廣播電視法所有條文,第五章「罰則」中沒有一條條文規定違反第十條要撤照的,所以姚局長講這個話,讓人感覺現在的新聞局叫做「現代新聞東廠」!我再講一遍,現在的新聞局叫做「現代新聞東廠」!謝院長,這是衛星廣播電視法。 * 謝院長長廷:我們來唸一下第三十八條。 * 賴委員士葆: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都沒有提到第十條,只有提到第十一條、第十三條。 * 謝院長長廷:「情節重大者,得撤銷執照」。 * 賴委員士葆:沒有違反第十條的罰則。 * 姚局長文智:委員,可不可以讓我說明一下? * 賴委員士葆:當然不可以,你可以提供小抄給院長,但是小抄不可以上來,作弊不可以作上來。姚局長說違反第十條可以罰鍰、停播或撤照,第十條根本沒有罰則,只有違反第十一條、第十三條…… * 謝院長長廷:第十一條各款情形就是在講第十條的規定事項。 * 賴委員士葆:院長,你把第十條、第十一條看清楚,不要硬拗,我們就法論法。院長,你口口聲聲講,今天TVBS…… * 謝院長長廷:你唸唸看就知道。 * 賴委員士葆:我已經唸了十遍了,沒有直接這樣規定,所以根本就是姚局長在恐嚇。本席昨天看了很久的電視,看到院長說,經該管主管機關撤銷者,你沒有說第三十九條,也就是第三十九條是東廠條款,只要主管機關說撤就可以撤,姚局長要撤照,依據第三十九條就可以撤照。 * 謝院長長廷:第十一條第一款就規定得很清楚:「申請經營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應附具理由駁回其申請:一、違反第九條、第十條規定者。」 * 賴委員士葆:第十一條是駁回。 * 謝院長長廷:第十一條有寫違反第十條規定者。 * 賴委員士葆:不是這樣。 * 謝院長長廷:我這裡也有條文。 * 賴委員士葆:請問你要如何處理TVBS?有史以來第一次,「偉大」的新聞局派一個科長送件給人家,他們是如臨大敵,你知道那樣會製造多少寒蟬效應?結果昨天李遠哲大院長也說,希望依法處理這件事情。院長,你讀條文讀一上午,老百姓聽不懂,至少我沒有看到罰則有規定違反第十條就要撤照,即便違反第十條也只是駁回申請,或者處罰、連續處罰之後可以撤照,至少新聞局要先警告、申誡,沒有人一次就予以撤照的。 * 姚局長文智:我就是這樣說的。 * 賴委員士葆:其實綠色恐怖…… * 姚局長文智:我就是這樣說的。 * 賴委員士葆:我沒有叫您講,您跟院長講,我沒有問您;您可以帶小抄,但是您不要講話;小抄不要浮上檯面,偷偷遞到大腿那裏就可以看了,院長,小抄不要浮上來。 我要強調的是,按照姚局長講的,一貫,而且院長您昨天講得很硬,依法論法,您要刻意誤導視聽,其實我們知道第10條很簡單,它不是講外資,您剛才還在講,您難道不會不好意思嗎?您要誤導百姓,事實上,第10條規範的不是外資,而是規範外國人直接持有,不等於外資,外資是什麼?FDI,就是外國人直接投資或間接投資,91年以前我們都是間接投資,我們沒有開放臺灣資金進入大陸,用什麼?用間接投資,直到民國91年經發會共識後才改成直接投資,當時我也有參加,如果這兩個都一樣,政府為什麼要規範? 我們來看看其他單位怎麼看這件事,我有整理,是作了功課才來的。院長看清楚,這都是這兩天經過我check的,陸委會,我不要講官員名稱,這都是各單位的高官,很有權威的,港資不等於中資,說港資就是中資是錯誤的說法。這個姚局長已經犯錯n次了,因為他誤導大家以為港資就是中資,戴人家紅帽。投審會民國82、88、89、94年都審查了,82年新聞局、央行、投審會三方審查通過,資金沒有問題;接著民國88、89年雙方審查也通過;94年新聞局同意,投審會才同意。再過來看經濟部、國安局,偉大的姚局長,國安局給你們的公文是密件,謝院長這幾天講不要到處爆料,我同意,但是我們偉大的姚局長,爆料專家,您要抓先抓姚局長,因為國安局給他的密件他怎麼可以公開講出來?他講,國安局講港資就是中資。其實國安局正確的講TVBS港資就是港資,不是中資,講得很清楚,它不是中資,最少查不到。經濟部何部長昨天講,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的公司就是本國公司,不管資本額多少。姚局長,如果您要挑戰,請您去讀一讀鄭深池花多少錢掌控1兆多的兆豐金控,您才有臉問那個問題,笑死人,您敢問那個問題,說東方彩視資本額100萬或是多少,為什麼投資那麼多?我們要反問,鄭深池投資多少?事實上是500萬左右,不到1千萬,卻掌控1兆多的公司,他為什麼就可以這樣?再來,財政部林部長昨天講,到目前沒有欠稅紀錄。聽聽別人怎麼說,大家的IQ、智慧不會輸給姚局長文智,只輸您「少年」,其他各部分不會輸給您,經過這麼嚴格的過程都沒有問題,你們也罰了20萬元,您剛剛提到什麼股東、董事一併罰,根據法令也罰了,對不對?依法處理。 院長,我很想了解別人怎麼說,看看民進黨政府怎麼迫害媒體。2000到2002年新聞局推動置入性行銷,檢調單位大規模搜索中國時報、壹周刊等媒體,讓我們在2000年的新聞自由排名從35名跌落到61名,真是「見笑」,虧您剛才還大言不慚說你們當反對黨時,認真要突破言論自由。這很好,但是您看看您,讓臺灣的臉丟光了。2003年,謝院長您本身告聯合報。2004年打壓合法電台。2005年,偉大的姚局長一口氣幹掉7家媒體。這些資料清清楚楚。 * 謝院長長廷:賴委員,您讓我說明一下。 * 賴委員士葆:您讓我說完,拜託您尊重我,我會尊重您,會給您時間講話。我們可以看得很清楚,您剛才說進入50幾名,那沒什麼好說的,其實是「見笑」,因為原來是35名。 * 謝院長長廷:國際評比我們今年進步6名。 * 賴委員士葆:但還是50幾名,對不對? * 謝院長長廷:是50幾,有進步啊! * 賴委員士葆:2002年是61名。 * 謝院長長廷:現在56。 * 賴委員士葆:本來可以考60分…… * 謝院長長廷:那時國家比較少我們就是61名,但現在我們是50幾…… * 賴委員士葆:不要這樣講,我…… * 謝院長長廷:您讓我說明一下。 * 賴委員士葆:我講完再讓您說明。我想要了解的是,您對於處理TVBS的態度,您講什麼都可以,但是您要明確回答我,把它撤照、讓它關門是不是你們的方案之一? * 謝院長長廷:我們沒有既定的方案,所以也沒有什麼戰略、戰術,但是我們就是證據到哪裏,立委質詢我們就要做,但是我也告訴您,TVBS只要澄清它有哪一位股東是中華民國的人,一個就好…… * 賴委員士葆:那又怎樣?違反哪一條規定? * 謝院長長廷:您讓我講完。 * 賴委員士葆:講啊。 * 謝院長長廷:您剛才講外國人持有股份不能超過50%,而它並不符,我問您,哪一個是中華民國的人?都是外國人嘛!那怎麼說它變成不是外資、不是外國人持有股份?對不對? * 賴委員士葆:我反問您,鄭深池投資不到1千萬,為什麼…… * 謝院長長廷:不是,我們現在講TVBS…… * 賴委員士葆:為什麼掌控1兆多?同一個問題啊。 * 謝院長長廷:它可以澄清,它只要有哪一個股東說,我這個是中華民國,是臺灣本地的資本,沒有啊。它可以澄清的,三秒鐘就可以澄清了,您也可以替它澄清,您現在澄清看看,看哪一個股東不是外國人。 * 賴委員士葆:投審會說沒有問題。 * 謝院長長廷:不是,那是書面審查。 * 賴委員士葆:謝院長,我們很願意的,剛才…… * 謝院長長廷:我不是說要撤它照,我是說先講是非。 * 賴委員士葆:好,我們先講是非。 * 謝院長長廷:您講出哪一個股東不是外國人。 * 賴委員士葆:我不要回答您這個問題,因為您這個不是問題,是鑽法律漏洞。 * 謝院長長廷:怎麼不是問題?那您應該請TVBS回答。 * 賴委員士葆:它不是講這個東西,這個規範是間接持股…… * 謝院長長廷:TVBS只要講出一個股東不是外國人…… * 賴委員士葆:您這個根本就是不是問題的問題。 * 謝院長長廷:只要講出一個股東不是外國人,任何一個股東,就表示澄清了,他們現在也可以改進啊,為什麼不改進呢?你們立法院也可以修法,你們為什麼不修法?法令規定這樣,我們要守法。 * 賴委員士葆:您現在的意思是不是其他的港資媒體也要撤走?港資媒體不是只有TVBS,您要我點名嗎? * 謝院長長廷:您檢舉,我們會查。 * 賴委員士葆:這不是檢舉,您這樣一來,寒蟬效應,他們都會離開。 * 謝院長長廷:不會。 * 賴委員士葆:港資在臺灣有1千3百多億,將近1千4百億,您要他們都撤走嗎?院長,您跟姚局長是一丘之貉,您在…… * 謝院長長廷:不是,您不要這樣,不要罵人。 * 賴委員士葆:您不要學他,我們尊重您,您不要學他。 * 謝院長長廷:我們講道理。蘋果日報也是港資,我們也沒有追查它,為什麼?它不受衛星廣播電視法拘束,而衛星廣播電視法是你們立法院通過的,我要執法,立法院多數也可以修法,TVBS也可以改股東結構,它不改,卻叫我們不要執法,一直罵我們,也沒有什麼道理。 * 賴委員士葆:不改的話,您要怎麼辦?請問您,要撤照嗎? * 謝院長長廷:那要看它的嚴重性。 * 賴委員士葆:您已經講了…… * 謝院長長廷:你們不要這樣…… * 賴委員士葆:我問您,就算您講的對,它一個本國人都沒有,請問您,下個動作怎麼做? * 謝院長長廷:那它是違法…… * 賴委員士葆:怎麼辦? * 謝院長長廷:法律規定可以處罰,我們就會處罰。 * 賴委員士葆:處罰什麼? * 謝院長長廷:依照法律要移送,這是新聞局在執行的。 * 賴委員士葆:新聞局怎麼處理? * 謝院長長廷:要看新聞局怎麼處理。 * 賴委員士葆:局長跟院長打一下小抄,告訴他準備怎麼處理。 * 姚局長文智:我可以回答嗎? * 賴委員士葆:不要您回答,您跟院長講。 * 謝院長長廷:新聞局長說依照第38條規定。 * 賴委員士葆:第38條怎麼樣? * 謝院長長廷:衛星廣播電視法規定怎麼處理就…… * 賴委員士葆:依第38條規定,有違反情形可以處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而且可以連續罰,情節重大者才可以撤銷許可。 * 謝院長長廷:還有第39條的規定。 * 賴委員士葆:我知道院長不是要撤銷,說實在的,你沒有那麼壞,心腸也沒有那麼黑,我們都知道你的心理,因為民進黨選情告急,你上星期二說了一句話,我覺得很好。你說:民進黨選舉,哪有關係!政務比較要緊。讚!院長,你講這句話,讚!我們就是要你這句話。 * 謝院長長廷:對啊! * 賴委員士葆:如果是這樣,你擔心民進黨選情幹嘛!如果你能選總統,到時候也是你的,該你的跑不掉,不是你的,強求也沒用。 * 謝院長長廷:有些民進黨委員也是反對,說我們是選情不好。所以我們不是考慮選情,我們是執法者,法律要超越選情。 * 賴委員士葆:院長,你剛才已經講了,阿扁也講了,不會關掉媒體,所以大家都知道你們的底線是不會關掉TVBS。 * 謝院長長廷:不會輕易關掉。 * 賴委員士葆:那麼為什麼會放任姚局長在一旁亂說亂叫?他在29日講得很清楚,要罰鍰、停播或撤照。 * 姚局長文智: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 * 賴委員士葆:本席沒有叫你講。 * 姚局長文智:我講的並沒有錯,現在的結論也是這樣。 * 賴委員士葆:主席,請姚局長回座好嗎?本席沒有質詢他,我是在質詢院長,這個問題院長就可以回答了,你要遞小抄站在旁邊就好了,不需要這樣,請你回去。 院長,姚局長怎麼可以這樣講?他這是在恐嚇,意思就是說:你們不乖,看我修理你們!這就是現代新聞東廠的行為。你知道「東廠」是什麼行為嗎?就是嚴加挎打,這完全是政治事件。 * 謝院長長廷:沒有啦!你不要這樣講。 * 賴委員士葆:你聽我說,在你們的炒作之下,現在已經成功地轉移焦點,大家都在注意TVBS會不會關掉,這則新聞好大條,它已經轉移弊案焦點,成功!讚!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它已經變成政治事件,很悲哀的,我們希望就事論事,但是你已經把它變成政治事件。今天下午1、2點,獨派團體將有1、2百人去包圍TVBS。這與「獨」何干?實在令人想不通,就是因為你們的炒作,變成統獨事件,變成政治事件。院長,你不會不好意思嗎?由於你們的炒作…… * 謝院長長廷:我沒有炒作啊!是有人在連署,要發動百萬人去包圍,這也不是我講的。我昨天就說不要擦槍走火,對TVBS而言,他只是媒體,但是對政治人物而言,可能會考慮到選舉,發動50萬人來靜坐或抗議,可以為選舉造勢,這樣就會轉移焦點。我也不希望這樣,我昨天也有提醒大家不要這樣,現在是兩邊都有人在連署。 * 賴委員士葆:你們明明沒有要撤照,卻故意恐嚇人家。院長,你要不要講話,我們再聽你講一次。橘軍雖然有講,但是還沒有付諸行動,沒有發動人去包圍TVBS,但是獨派下午已經要付諸行動了,你要不要講一下? * 謝院長長廷:我認為這個事件應該回歸法律面。另外,在政策面上,我們不會輕易關掉媒體,尤其是被大家定位為較有批判性的媒體,但是法律還是要執行,新聞局也不能因為NCC…… * 賴委員士葆:院長,請問你是什麼時候擔任院長? * 謝院長長廷:2月1日。 * 賴委員士葆:做多久了? * 謝院長長廷:9個多月。 * 賴委員士葆:姚局長是什麼時候上台的? * 謝院長長廷:大概3、4月。 * 賴委員士葆:在你們上台的這半年期間,你們2人都在睡覺嗎?你們難道不知道他們有違反第10條的規定嗎?你們為什麼都沒有處理?然後現在才說:張俊雄,飯桶;游錫堃,飯桶,都沒有處理,有這麼多台在那裡!這就是你們假藉言論自由,聲稱寧願不要政府,也不可以沒有媒體的表現。阿扁總統是左手道歉;右手放任你們打壓。 * 謝院長長廷:沒有啦!外界不知道啦! * 賴委員士葆:你讓我講完,我等一下會讓你講。結果是讓台灣的公信力及媒體自由形象蕩然無存。昨天法新社、美聯社、China Post的報導是用「threaten」這個字眼,也就是用威脅、用報復、用恐嚇的手段。 * 謝院長長廷:他們是引用TVBS的話。 * 賴委員士葆:文中還用了一個字,就是「揭弊的媒體」。就是說你們用恐嚇、威脅、報復揭弊的媒體。院長,其實你的心腸沒有那麼壞,但是你之所以這樣做;或是你放任姚局長這樣做,就是因為你們的弊案被打到痛腳,所以替民進黨緊張,如此而已。這就叫做轉移焦點,院長,我們希望回歸到法律面,這個官司還有得打。 * 謝院長長廷:要回歸到法律,要尊重制度。 * 賴委員士葆:如果第10條誠如你們的解釋,你等於是打游錫堃一個耳光,打張俊雄一個耳光,也等於打自己一個耳光,因為你是後知後覺,讓他的違法躺了7個月,你才處理。按照相關規定,公務員應為而不為;包括你和姚局長在內,都必須移送監察院,只是現在沒有監察委員而已。你們要處理TVBS之前,請你們先自我了斷,因為你們應為而不為,拖了7個月。 * 謝院長長廷:其實我們在5月間曾經有提起,後來在換照時也有提起。 * 賴委員士葆:你們5月間曾經請國安局調查,後來國安局表示沒問題。 * 謝院長長廷:所以我們曾經提起,我的態度很明顯,並不是我們不知道,現在因為有立委提出很多問題,包括稅的部分,所以我們現在一直在查。 * 賴委員士葆:這個問題到此為止,很清楚,今天阿扁也講話了,我想你也不敢跟他對抗,不會把TVBS關掉,TVBS的同仁可以安心了。但是我拜託你,請你約束一下姚局長,在快要結束之前,人之將去,其言行也善,不要這樣行東廠之實,讓全世界笑掉大牙。美聯社,難道你不care嗎?法新社,難道你不care嗎?China Post,你不care嗎?這件事明明可以解決的,你要罰就罰,不需要每天放話。 今天英國的泰晤士報有報導,18個月左右,教廷要與我們斷交。有這件事嗎? * 謝院長長廷:沒有通知外交部,也沒有通知我,我們外交部沒有接到18個月要斷交的通知。很少有國家會預告說18個月以後要斷交。 * 賴委員士葆:院長可能沒有看到報紙的報導,本席在外交委員會質詢陳唐山部長時,他承認我國與教廷的關係非常危險。我問他到底有多危險?他說:真的非常危險。 * 謝院長長廷:我們的外交確實很辛苦。 * 賴委員士葆:他不是用「辛苦」,而是用「危險」這兩個字。 * 謝院長長廷:「危險」就是「辛苦」的意思。 * 賴委員士葆:沒有這回事嗎,次長? * 高次長英茂:沒有,沒有這回事。 * 賴委員士葆:所以是報紙亂報導? * 高次長英茂:我想報紙的報導是猜的。 * 賴委員士葆:是他們亂講嗎? * 高次長英茂:他可能是聽到一些消息,但是沒有去求證。 * 賴委員士葆:自從民進黨執政以後,已經陸陸續續和5、6個國家斷交了,我知道我們外交處境辛苦,我們也不要當「潘仔」,因為我方軍購的價格是別國的好幾倍,所以已經是凱子了。我國被塞內加爾斷交,我們又變成傻子。 * 謝院長長廷:塞內加爾與我斷交和軍購沒有關係。 * 賴委員士葆:有關係,本席現在正要講。 * 謝院長長廷:有關係嗎? * 賴委員士葆:第一是當了傻子,因為居然明年還編列補助塞內加爾的預算,院長應該不知道,明年還打算編列8億元的預算援助塞內加爾,我方人員被對方打到上天下地不成人形,結果我們還要拜託對方把我們的錢拿去花。天底下有這種國家嗎? * 謝院長長廷:現在不會再把這筆預算給他們。 * 賴委員士葆:但是你們已經編列了。 * 謝院長長廷:斷交以前當然要編列,斷交以後當然不可能。 * 賴委員士葆:可是這筆預算到現在還沒有取消。 * 謝院長長廷:這筆預算不會執行。 * 賴委員士葆:這是院長講的,如果本席沒有提出來,你們就照樣執行,到時候也沒有人知情。次長不要答復本席,請你跟院長講。 我國因外交斷交所產生的呆帳共為1億7千萬美金,這可是老百姓的血汗錢。本席的服務處每天都有2、3電話打進來,多的時候甚至達到10通,他們經常表示:賴委員,你們能不能修法或修改規定?因為我沒有工作,所以繳不出健保費,可否不繳交健保費,不要強制規定繳交健保費。我不能生病,因為生了病也沒有錢看醫生。這個問題與衛生署很有關係,衛生署拼命收取健保費,於是造成每天都有人打電話給本席,哀求不要再收取健保費。可否不再強制收取健保費? * 謝院長長廷:我們有對中低收入的健保費加以補助,現今失業率已是過去5年來的最低時刻。 * 賴委員士葆:他並不是低收入戶,只是因為失業的緣故。但是令本席感到難過的是,我們白白花7、80億元,這些錢卻因為斷交成為外交上的呆帳而追不回來了。 * 謝院長長廷:現在我們已經在檢討外交援助合作的方式,所以才會改變政策採取鼓勵投資方式。 * 賴委員士葆:請問院長對於「深喉嚨」抱持何種態度? * 謝院長長廷:是指哪一個「深喉嚨」?因為「深喉嚨」可能不是一個人。 * 賴委員士葆:院長已經公開譴責了。 * 謝院長長廷:如果爆料者是公務員,我認為不足取,因為這是違法行為,所以我們當然要譴責。 * 賴委員士葆:美國在1989年通過了「深喉嚨」保護法,名為「告密者保護法」,該法保障聯邦公務員舉發不法的行為,意即其保障低階公務員一旦見到長官貪污就可以舉發,此即為告密者保護法。 * 謝院長長廷:應該要向機關檢舉,不該到外面宣傳。 * 賴委員士葆:而且在2002年因為該法案表揚了許多人,與院長的說法不同。 * 謝院長長廷:一樣,若是對機關舉發,就可以向院長或向廉政官署檢舉,怎可拿去給媒體? * 賴委員士葆:他們是向檢察官檢舉。 * 謝院長長廷:過去曾有人將新生兒的資料提供給販賣奶粉的廠商,調查局把資料暴露出去,也有地政處官員洩露地政資料,這些舉措都不應該被鼓勵。 * 賴委員士葆:所以院長不贊成通過「深喉嚨」保護法? * 謝院長長廷:如果是對不同的主管機關,我認為是可以的。例如可以向監察院檢舉。 * 賴委員士葆:如果國安會的作為侵犯了行政院的行政權,院長有什麼反應? * 謝院長長廷:如果侵犯到行政院的職權,行政院當然會依法律行事。 * 賴委員士葆:邱義仁秘書長在立法院接受潘維剛委員質詢時講的很清楚,二次金改是國安會部分推動,由行政部門執行,如此已赤裸裸地管到院長的行政權,所以你要起來說no,不能讓國安會直接指揮你的部長,所以我們都替你叫屈,院長要硬起來,2008年才有機會。 * 謝院長長廷:不必考慮2008年,替人民做事最重要。 * 賴委員士葆:不要當東廠。 * 謝院長長廷:謝謝。 * 主席:報告院會,下午1時50分處理臨時提案,2時30分繼續進行施政總質詢,現在休息。 * 休息(11時54分) * 繼續開會(13時50分) > ## 臨時提案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處理臨時提案,每位提案委員發言時間為1分鐘。 > 現在進行第一案,請提案人羅委員志明說明提案旨趣。 > 羅委員志明:(13時51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及陳委員銀河等22人,針對高雄捷運泰勞暴動事件,要求行政院勞委會在目前高捷諸多疑點尚待釐清的情況下,永久取消剩下的八百多名外勞配額,因為目前每名外勞每月成本仍需三萬元,接近國內一般水準,故應轉為僱用本國勞工。另外,近來發現許多申請外勞的廠商利用勞委會辦法之漏洞,刻意使本國勞工無法得知聘用資訊,達成其進用外勞之目的。因此勞委會也應立即重新檢討目前相關管理辦法,儘速加以改進,以健全機制,保障本國勞工權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一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proposer":["羅志明","陳銀河"],"petitioner":["劉寬平","尹伶瑛","黃宗源","黃政哲","林正峰","吳志揚","賴幸媛","杜文卿","謝明源","黃偉哲","黃適卓","邱創進","章仁香","曾燦燈","廖本煙","何敏豪","郭林勇","尤清","王塗發","高建智"],"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羅志明、陳銀河等22人,針對高雄捷運泰勞暴動事件,要求行政院勞委會在目前高捷諸多疑點尚待釐清的情況下,永久取消剩下的八百多名外勞配額,因為目前每名外勞每月成本仍需三萬元,接近國內一般水準,故應轉為僱用本國勞工。另外,近來發現許多申請外勞的廠商利用勞委會辦法之漏洞,刻意使本國勞工無法得知聘用資訊,達成其進用外勞之目的。因此勞委會也應立即重新檢討目前相關管理辦法,儘速加以改進,以健全機制,保障本國勞工權益。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今年爆發高雄捷運外勞因不人性管理集體暴動,目前雖然勞委會停止高雄捷運當初剩下來的八百多名外勞名額,但由於高捷不只外勞管理部分,其他許多重大環節也都出現了重大問題,證明已非勞委會一個單位就可以判斷的,因此在高捷相關弊端都沒有釐清前,應無條件停止高雄捷運外勞進用。 > 二、另此案也發現進用一名外勞,雇主每名每月仍需付出三萬元的成本,與本國勞工並無太大差異,由此可知已無進用外勞的理由,實應將目前政策轉為如何促進本國勞工投入重大工程上。另我國整體失業率依據主計處上半年統計仍高達4.14%,高雄市也略高於全國平均達4.3%,失業人口高達30萬,若將高捷目前二千多名外勞名額由本勞替代,將大大紓解失業率的問題,實為重要的優先政策。 > 三、目前勞委會的外勞聘用辦法規定,要申請外勞之單位應先在該縣市公立就業服務中心登記,之後必須在當地新聞紙刊登求才資訊,若經過兩週都無足額本勞錄取,才可以獲得勞委會頒發的求才證明以引進外勞。但以高捷為例,該單位竟在發行量與閱覽率皆極低的報紙刊登,毫無效果,明顯規避法規。 > 四、經查上提勞委會規定中之「新聞紙」一詞,為過去出版法中對報紙類的定義,但該法已於88年廢止,目前主管單位行政院新聞局已轉為輔導獎勵立場,因此「新聞紙」一詞在法規上毫無意義,一旦發生疑義進入訴訟,政府部門將居劣勢;即使以「報紙」數量來看,目前在經濟部登記之公司,業務內容有關「報紙發行」的公司,截至今年9月止高達2495家,以目前勞委會加上各地方政府勞工單位人力根本無從查核。 > 五、基於以上原因,顯見目前勞委會的法規中有極大疏漏,也無法有效監督管理。因此,勞委會應暫停目前外勞聘用,重新檢討相關辦法,考量在公共政策建設效率與合理勞動政策,在不讓雇主提高太多負擔下,取得一個平衡點,作出有效的勞動政策,也真正幫助民眾就業。 > 提案人:羅志明  陳銀河 > 連署人:劉寬平  尹伶瑛  黃宗源  黃政哲  林正峰  吳志揚  賴幸媛  杜文卿  謝明源  黃偉哲  黃適卓  邱創進  章仁香  曾燦燈  廖本煙  何敏豪  郭林勇  尤 清  王塗發  高建智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二案,請提案人曾委員燦燈說明提案旨趣。 > 曾委員燦燈:(13時52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22人,為高雄市鼎金地區交流道,因交通量與日遽增,導致噪音量過大,附近居民苦不堪言,尤其至夜間或假日時,車輛噪音甚至令附近居民難以入眠,嚴重傷害高雄市鼎金交流道地區居民之生活品質;加以鼎金交流道附近之金獅湖風景區照明昏暗,夜間遊客安全堪慮,故建請行政院立即要求相關主管機關進行噪音與金獅湖照明安全之改善工作,以提升高雄市鼎金地區居民生活品質,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二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2,"proposer":["曾燦燈"],"petitioner":["林岱樺","吳秉叡","陳朝容","李鎮楠","尤清","鄭運鵬","鄭朝明","黃劍輝","黃偉哲","許榮淑","陳朝龍","林樹山","何敏豪","陳重信","黃適卓","廖本煙","黃宗源","賴幸媛","李明憲","陳銀河","彭添富"],"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曾燦燈等22人,為高雄市鼎金地區交流道,因交通量與日遽增,導致噪音量過大,附近居民苦不堪言,尤其至夜間或假日時,車輛噪音甚至令附近居民難以入眠,嚴重傷害高雄市鼎金交流道地區居民之生活品質;加以鼎金交流道附近之金獅湖風景區照明昏暗,夜間遊客安全堪慮,故建請行政院立即要求相關主管機關進行噪音與金獅湖照明安全之改善工作,以提升高雄市鼎金地區居民生活品質,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高雄市鼎金地區,近年來因高速公路交流道建制完成,加以東西向道路正式通車,故車流量與日遽增,導致噪音量過大,特別在夜晚及假日背景噪音低之時段,車流行經之噪音污染尤其嚴重,附近居民怨聲載道,本席特要求行政院,轉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立即改善處理。 > 二、此外,高雄鼎金交流道地區金獅湖風景區,雖具湖光山色及登山步道之遊憩功能,惟其夜間照明亮度不足,對前往金獅湖之民眾夜間入園安全已造成實質威脅。對此,本席建請行政院,為樽節預算,並解決高雄市金獅湖照明設施問題,建議可協調在金獅湖風景區步道緊鄰高速公路燈柱,加裝雙臂式燈桿,以加強步道照明,提升附近居民休憩品質及生態教育園區的成效。 > 三、依照行政程序法第八條:行政行為,應以誠實信用之方法為之,並應保護人民正當合理之信賴。此即法律上「信賴保護原則」之揭示。在實務上,基於信賴保護原則所衍生之傷害補償原則,鼎金地區民眾既然是政府事後才架設高速公路交流道及東西向快速道路,就有正當權利要求政府補償因噪音污染所受之損失。至少政府應立即對鼎金系統交流道加裝隔音牆,並改善附近地區金獅湖風景區之照明,才能減低噪音對高雄市鼎金地區民眾的負面影響,並以實際行動,回饋鼎金地區居民,以改善高雄市三民區民眾的生活品質。 > 提案人:曾燦燈 > 連署人:林岱樺  吳秉叡  陳朝容  李鎮楠  尤 清  鄭運鵬  鄭朝明  黃劍輝  黃偉哲  許榮淑  陳朝龍  林樹山  何敏豪  陳重信  黃適卓  廖本煙  黃宗源  賴幸媛  李明憲  陳銀河  彭添富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三案,由於第三案和第十八案對調,現在進行第十八案,請提案人羅委員世雄說明提案旨趣。 > 羅委員世雄:(13時53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及廖委員婉汝等24人,針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已於94年10月25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完成立法程序,新聞局已屬於看守性質,爰此,建請屬看守性質之新聞局,不應針對重大事件作出任何行政處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十八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8,"proposer":["羅世雄","廖婉汝"],"petitioner":["張顯耀","蔣孝嚴","孔文吉","郭素春","李復興","林滄敏","潘維剛","吳志揚","蔡錦隆","吳光訓","林郁方","白添枝","謝文政","呂學樟","李永萍","李嘉進","劉盛良","何智輝","吳松柏","梅長錡","羅明才","李慶安"],"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羅世雄、廖婉汝等24人,針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已於94年10月25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完成立法程序,新聞局已屬於看守性質,爰此,建請屬看守性質之新聞局,不應作出任何行政處分。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新聞自由向來是屬於所謂第四權,打壓新聞自由更是非民主國家所該之作為。掌握權柄者都不該輕忽歷史的教訓,一九七二年美國總統尼克森深陷水門案泥淖,特別是面臨CBS一再的窮追猛打,當時在白宮負責監控電視的官員可爾森(CharlesColson)曾致電給CBS的總裁史坦頓(Frank Staton),威脅要在麥迪遜大道和華爾街上搞得CBS下跪求饒,意指要斷絕CBS的廣告收入,並使其股票價值暴跌,並直截了當的說「我們要砸碎你們的電視網!」一年多以後,尼克森自己從總統的位置上辭職下台了,CBS並沒有被砸碎,水門案也沒有因此被掩蓋,只是讓尼克森多了一個箝制媒體的紀錄而已。 > 二、針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已於94年10月25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完成立法程序,新聞局已屬於看守性質,屬看守性質之機關,自不應做出任何行政處分。 > 三、有鑑於此,針對日前TVBS外資一事,時機敏感,不管是否箝制新聞自由,目前屬看守性質的過渡機關新聞局,應不得做出任何行政處分,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成立後,始得處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羅世雄  廖婉汝 > 連署人:張顯耀  蔣孝嚴  孔文吉  郭素春  李復興  林滄敏  潘維剛  吳志揚  蔡錦隆  吳光訓  林郁方  白添枝  謝文政  呂學樟  李永萍  李嘉進  劉盛良  何智輝  吳松柏  梅長錡  羅明才  李慶安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四案,請提案人謝委員明源說明提案旨趣。 > 謝委員明源:(13時54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28人,鑑於國內重大工程爭議不斷(例如高雄捷運,雪山隧道,高鐵等),而且面臨五年五千億—新十大建設已啟動,未來國內重大工程進行者甚眾,對於重大公共工程的工程進度、工程安全及工程品質勢必成為國人重視的焦點,為讓國人放心,並昭社會之公信,建議行政院結合學者專家成立跨部會重大公共工程小組,查察重大公共工程的工程進度、工程安全及工程品質,並公布予國人瞭解,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四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4,"proposer":["謝明源"],"petitioner":["謝文政","鄭朝明","余政道","郭玟成","侯水盛","李鎮楠","林德福","陳銀河","郭榮宗","顏文章","杜文卿","張慶惠","陳朝龍","廖本煙","羅志明","湯火聖","孫大千","林耘生","林正二","陳根德","蔡其昌","曹來旺","高建智","盧秀燕","魏明谷","李敖","郭正亮"],"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謝明源等28人,鑑於國內重大工程爭議不斷(例如高雄捷運,雪山隧道,高鐵等),而且面臨五年五千億—新十大建設已啟動,未來國內重大工程進行者甚眾,對於重大公共工程的工程進度、工程安全及工程品質勢必成為國人重視的焦點,為讓國人放心,並昭社會之公信,建議行政院結合學者專家成立跨部會重大公共工程小組,查察重大公共工程的工程進度、工程安全及工程品質,並公布予國人瞭解,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國內重大公共工程之工程進度、工程安全及工程品質爭議不斷,且許多工程進度有延宕緩慢,工程品質低落的現象,對國人的安全產生嚴重的影響。 > 二、對於重大公共工程的實際情形,國人多有不明瞭實際情況,對於有爭議之工程問題,多以新聞媒體非真實之報導,以訛傳訛,嚴重破壞政府公信。 > 三、未來新十大建設正是啟動開工,國內許多重大公共工程即將開始興建,對工程進度、工程安全及工程品質嚴格把關是政府的第一要務,行政院若結合學者專家成立跨部會重大公共工程小組,加強對重大公共工程的查察,並將查察結果公布予國人知曉,必可有效提高重大公共工程之品質,並提高國人對重大公共工程之信心。 > 提案人:謝明源 > 連署人:謝文政  鄭朝明  余政道  郭玟成  侯水盛  李鎮楠  林德福  陳銀河  郭榮宗  顏文章  杜文卿  張慶惠  陳朝龍  廖本煙  羅志明  湯火聖  孫大千  林耘生  林正二  陳根德  蔡其昌  曹來旺  高建智  盧秀燕  魏明谷  李 敖  郭正亮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五案,請提案人何委員敏豪說明提案旨趣。 > 何委員敏豪:(13時55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與郭委員林勇等23人,鑑於台中地區挖掘出土的「惠來遺址」,現在正面臨內政部民政司、文建會業務交接的空窗期,導致出土古文物受到竊賊及野狗穿梭破壞。因此,本席特此提案要求文建會、內政部、台中市政府文化局等單位,即刻釐清權責,進行保護工作。同時,文建會也應儘速撥款四百五十萬元以上,來支持進行遺址全面開挖,以利後續的現地保存的規劃。期能未來能讓更多國人瞭解先民歷史風華,並帶動「遺址文化觀光」經濟,以不辱台中市素有「文化城」之美譽。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五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5,"proposer":["何敏豪","郭林勇"],"petitioner":["羅志明","曾燦燈","廖本煙","黃適卓","賴幸媛","王世堅","孫大千","楊麗環","湯火聖","柯俊雄","蘇起","丁守中","林樹山","蔡同榮","黃偉哲","趙良燕","陳朝龍","吳成典","陳銀河","黃宗源","黃政哲"],"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何敏豪、郭林勇等23人,鑑於台中地區挖掘出土的「惠來遺址」,現在正面臨內政部民政司、文建會業務交接的空窗期,導致出土古文物受到竊賊及野狗穿梭破壞。因此,本席特此提案要求文建會、內政部、台中市政府文化局等單位,即刻釐清權責,進行保護工作。同時,文建會也應儘速撥款四百五十萬元以上,來支持進行遺址全面開挖,以利後續的現地保存的規劃。期能未來能讓更多國人瞭解先民歷史風華,並帶動「遺址文化觀光」經濟,以不辱台中市素有「文化城」之美譽。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位於台中市七期重劃區的「惠來遺址」,具研判距今約二千一百至三千年前,是目前台中地區發現距今最早、文化層延續時間最長的遺址,更是台中重大的古文化寶藏之一。根據新修訂文化資產保存法第41條規定,於審查指定程序終結前,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負責監管,避免其遭受破壞,並即進行遺址審查指定程序。然而台中市政府未能善盡出土古物的維護管理問題,備受環保團體抨擊,任憑出土古文物受到竊賊及野狗在遺址穿梭破壞。 > 二、「惠來遺址」正面臨著幾個亟待解決的問題,包括監督管理權的移交、申請考古開挖的證照、開挖人員短缺、費時冗長、保存的問題、保存地點的問題,皆需要全面性與完備性的規劃與安排,特別是監督管理權的問題,過去「惠來遺址」主由內政部民政司這邊來管理,而出土的文物則是交由教育部管理,可是民政司這邊沒有人也沒有錢可以管理、教育部也不聞不問,台中市政府這邊也無法撥出人力與經費照顧。目前其主管監督權已轉由文化建設委員會接手,但相關業務資料仍在內政部民政司,希望能在十二月一日前完成全面業務移撥的工作,以免造成文物保護的空窗期,全權由文建會進行管理與監督。 > 三、「惠來遺址」全面地開挖才能有利於後續的現地保存的規劃。同時,期能未來能讓更多國人瞭解先民歷史風華,並帶動「遺址文化觀光」經濟,以不辱台中市素有「文化城」之美譽。 > 提案人:何敏豪  郭林勇 > 連署人:羅志明  曾燦燈  廖本煙  黃適卓  賴幸媛  王世堅  孫大千  楊麗環  湯火聖  柯俊雄  蘇 起  丁守中  林樹山  蔡同榮  黃偉哲  趙良燕  陳朝龍  吳成典  陳銀河  黃宗源  黃政哲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六案,請提案人廖委員本煙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廖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 第七案與第九案對調,現在進行第九案,請提案人王委員昱婷說明提案旨趣。 > 王委員昱婷:(13時57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29人,針對台中市工業區欣晃化工廠發生火災,除造成民眾對化災的恐慌外,更暴露化學災害之種種缺失,如廠商存放化學品、位置之資訊不足、化災器材缺乏、能力不足等。鑑此,建請政府相關單位應儘速針對各化學工業區工廠進行全面普查,將各廠區配置圖以及廠商之化學品配置、種類複本等資訊列管於消防單位;此外,各化工業區應設立專責化災消防隊、專責緊急醫療救護站,而化工區亦應定期舉行防災演練、建立毒化物火災處理的標準作業程序,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九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9,"proposer":["王昱婷"],"petitioner":["伍錦霖","朱鳳芝","吳成典","吳清池","吳敦義","周守訓","林正二","林正峰","林滄敏","紀國棟","徐少萍","陳根德","章仁香","費鴻泰","黃志雄","黃昭順","黃健庭","黃敏惠","楊仁福","葉芳雄","廖婉汝","蔡正元","蔡家福","鍾紹和","羅世雄","羅明才","蘇起","顧崇廉"],"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王昱婷等29人,針對台中市工業區欣晃化工廠發生火災,除造成民眾對化災的恐慌外,更暴露化學災害之種種缺失,如廠商存放化學品、位置之資訊不足、化災器材缺乏、能力不足等。鑑此,建請政府相關單位應儘速針對各化學工業區工廠進行全面普查,將各廠區配置圖以及廠商之化學品配置、種類複本等資訊列管於消防單位;此外,各化工業區應設立專責化災消防隊、專責緊急醫療救護站,而化工區亦應定期舉行防災演練、建立毒化物火災處理的標準作業程序,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台中市工業區欣晃化工廠發生火災,因火勢過大且廠房堆放大量化學原料,有產生與擴散化學毒害的危機。台中市政府遂向內政部空勤隊與國軍化學兵請求支援,化兵群前往火災現場以化學專業偵檢器材偵檢火災現場環境,確認無毒之後才消除民眾的恐慌及疑慮。台中工業區欣晃公司一場惡火,燒出化工廠管理漏洞,更凸顯化工區專屬消防隊的需求;處理化學火警,第一時間要確認火場內化學物質的種類與位置,但是欣晃化工火災發生時,消防人員無法確認化學品種類、位置而使救災受阻,造成民眾恐慌。 > 二、欣晃化工廠大火持續數日,且不知廠內儲放化學物質的種類、存量與配置圖,沒有明確、完整的資訊,增加救災困難與危險性,暴露出防災的重大缺失。各個單位分管不同資料、缺乏一套橫向搜尋系統,凸顯出國內廠商對毒化物、危險物品與化學藥劑的控管不夠重視。業者與中央、地方主管機關應密切合作,化工廠區應定期進行防災演練,各廠區配置圖的複本應統一存放在消防單位,並隨時更新讓資訊透明化,才能確保化災發生時的救災順利。 > 三、「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六十七條規定,「各有關主管機關應在一定規模之工業區內提供稅捐稽徵、海關、郵電、金融、警察、消防及其他公務等服務;該工業區管理機構應提供必要之配合。」而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條例第十二條、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條例第十一條也皆規定,管理局得商請消防主管機關在園區設消防單位,依法執行消防及災害防救業務,並兼受管理局指揮、監督。因此,全國各化學工業區實有需設立類似科學園區之專責化災消防隊,以防範未然。 > 四、台中市工業區肥料工廠發生大火,由於外洩氣體夾雜燃燒黑煙,產生有毒的三氯乙稀,造成都會區民眾的恐慌。鑑於救災過程中所暴露之缺失,不僅廠商化學品類、位置、資訊不完整,更有救災人員常識、統整能力、化災消防器材的不足,因此凸顯全國各石化重工業區,例如,中油煉油廠或六輕、七輕等石化重鎮之毒化災害搶救應該配屬專責的化災消防隊固守,而化工廠區也應定期進行防災演練、設立專責緊急救難醫療站,且各廠區配置圖、擺放化學品的複本應統一存放在消防單位並隨時更新,以遂化災之救護。 > 提案人:王昱婷 > 連署人:伍錦霖  朱鳳芝  吳成典  吳清池  吳敦義  周守訓  林正二  林正峰  林滄敏  紀國棟  徐少萍  陳根德  章仁香  費鴻泰  黃志雄  黃昭順  黃健庭  黃敏惠  楊仁福  葉芳雄  廖婉汝  蔡正元  蔡家福  鍾紹和  羅世雄  羅明才  蘇 起  顧崇廉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八案,請提案人吳委員富貴說明提案旨趣。 > 吳委員富貴:(13時58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30人,鑒於目前公營金融機構員工仍享有13%之優惠存款利率,唯一般民眾存款利率不到2%,在公營金融事業虧損之情形下,仍然額外多付11%的員工福利,但如此增加國庫負擔,造成國庫通私庫不合理之情狀,徒增全民負擔,此無法源依據,亦違背(57)台財錢06057號函之意旨,建請行政院重新檢討公營金融機構員工優惠利率是否應該修正,以符合社會公平原則。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八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8,"proposer":["吳富貴"],"petitioner":["邱創進","李俊毅","潘孟安","陳金德","黃劍輝","林進興","黃昭輝","林為洲","高建智","陳憲中","薛凌","張慶惠","郭榮宗","彭添富","陳朝龍","陳重信","林樹山","王幸男","曹來旺","顏文章","尤清","郭玟成","高志鵬","林國慶","黃偉哲","王世勛","陳啟昱","李鎮楠","陳明真"],"decision":"tbd"} > ``` > 本院委員吳富貴等30人,鑒於目前公營金融機構員工仍享有13%之優惠存款利率,唯一般民眾存款利率不到2%,在公營金融事業虧損之情形下,仍然額外多付11%的員工福利,但如此增加國庫負擔,造成國庫通私庫不合理之情狀,徒增全民負擔,此無法源依據,亦違背(57)台財錢06057號函之意旨,建請行政院重新檢討公營金融機構員工優惠利率是否應該修正,以符合社會公平原則。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 說明: > 一、一般民眾存款利率2%,員工優惠存款利率卻還是以13%計算利息,利息13%扣掉2%,公營金融機構變成平白付出11%的員工福利 。 > 二、公營金融機構辦理員工優惠儲蓄存款、退休儲金及退休航員退休金優惠存款的利率至今仍以13%計算,其實已違反財政部(57)台財錢第06057號函規定要隨同放款最高利率標準而調降的原則,目前放款利率約為3.8%左右,員工存款利率應予3.8%之利率或比照一般存款利率才符合公平原則 。 > 提案人:吳富貴 > 連署人:邱創進  李俊毅  潘孟安  陳金德  黃劍輝  林進興  黃昭輝  林為洲  高建智  陳憲中  薛 凌  張慶惠  郭榮宗  彭添富  陳朝龍  陳重信  林樹山  王幸男  曹來旺  顏文章  尤 清  郭玟成  高志鵬  林國慶  黃偉哲  王世勛  陳啟昱  李鎮楠  陳明真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本案暫不予處理。 > 現在進行第七案,請提案人葉委員宜津說明提案旨趣。 > 葉委員宜津:(14時)主席、各位同仁。這是本席就同一案件第五次提出的臨時提案。很遺憾地,剛才我與國民黨籍不分區立委協調的結果是,他們還要再一次地反對我的提案。其實這次的提案已經完全遵照國民黨黨團的希望,將2008年等文字予以刪除,因為他們害怕我的提案可能會使已經胎死腹中的2008年台灣博覽會解套、重生。事實上,這次的提案完全遵照上個禮拜國民黨黨團期望我修改的文字做修正,如果國民黨再反對的話,我真的覺得非常遺憾。我非常不樂意見到各政黨在立法院惡性鬥爭,進行互相毀滅式的反對,削弱了立法院對行政單位的監督、提議或督促的功能,本席在此表示非常地遺憾。 > ### 第七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7,"proposer":["葉宜津"],"petitioner":["陳秀惠","湯火聖","陳瑩","李鎮楠","蔡英文","吳富貴","盧天麟","張俊雄","吳秉叡","邱永仁","王世堅","陳憲中","林國慶","王塗發","鄭運鵬","李明憲","張花冠","顏文章","李昆澤","潘孟安","李俊毅","郭正亮"],"decision":"tbd"} > ``` > 本院委員葉宜津等23人,剛落幕之日本愛知博覽會,為期185天的展期,參觀人次超過2200萬,帶來經濟效益超過1兆2000萬日幣。因此台灣舉辦類似之博覽會仍有必要,現在在沒有時間壓力下,主管機關更應積極規劃確實可行之台灣博覽會方案,以提昇台灣地位之能見度,並期帶來經濟、觀光效益。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唯剛落幕之日本愛知博覽會,其展期長達185天,所吸引國內外旅客高達2,200萬,所帶來的經濟效益也超過1兆2,000萬日幣,為日本包括旅遊、飯店、商店業者帶來可觀之收益,也維持日本在國際上科技大國之地位。 > 二、因此2008台灣博覽會雖然胎死腹中,然舉辦相類似之博覽會仍有其必要及效益,因此主管機關在無時間壓力下,更可以好好規劃確實可行之台灣博覽會方案,更可以加強與立法機關之協調與溝通,以提昇台灣在國際上之能見度,並為經濟、觀光各方面帶來可觀效益 。 > 提案人:葉宜津 > 連署人:陳秀惠  湯火聖  陳 瑩  李鎮楠  蔡英文  吳富貴  盧天麟  張俊雄  吳秉叡  邱永仁  王世堅  陳憲中  林國慶  王塗發  鄭運鵬  李明憲  張花冠  顏文章  李昆澤  潘孟安  李俊毅  郭正亮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本案暫不予處理。 > 進行第十案,請提案人賴委員士葆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賴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 進行第十一案,請提案人魏委員明谷說明提案旨趣。 > 魏委員明谷:(14時2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魏明谷等23人,有鑒於東西向快速道路彰濱台中線伸港鄉聯絡道迄今未能完成確定規劃,實影響地方發展甚鉅,建請中央應回應地方民眾實際需求而善加規劃,將東西向快速道路彰濱台中線伸港鄉聯絡道確定採行全長6.5公里之「內陸線」辦理,並及早編列建設經費37億元,務求儘速推動東西向快速道路彰濱台中線伸港鄉聯絡道早日規劃辦理完成,方可充分達成連結東西向路網功能,並帶動地方產業與區域發展,發揮該項重大交通建設的最大效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謝謝。 > ### 第十一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1,"proposer":["魏明谷"],"petitioner":["林淑芬","盧天麟","彭紹瑾","陳啟昱","余政道","吳富貴","侯水盛","蔡其昌","沈發惠","李昆澤","唐碧娥","邱創進","郭俊銘","葉宜津","潘孟安","林為洲","江昭儀","郭榮宗","蕭美琴","顏文章","謝明源","何敏豪"],"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魏明谷等23人,有鑒於東西向快速道路彰濱台中線伸港鄉聯絡道迄今未能完成確定規劃,實影響地方發展甚鉅,建請中央應回應地方民眾實際需求而善加規劃,將東西向快速道路彰濱台中線伸港鄉聯絡道確定採行全長6.5公里之「內陸線」辦理,並及早編列建設經費三十七億元,務求儘速推動東西向快速道路彰濱台中線伸港鄉聯絡道早日規劃辦理完成,方可充分達成連結東西向路網功能,並帶動地方產業與區域發展,發揮該項重大交通建設的最大效益。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有鑒於東西向快速道路彰濱台中線伸港鄉聯絡道迄今未能完成確定規劃,實影響地方發展甚鉅,地方民眾紛紛陳請表示,該項建設路段規劃將對伸港鄉未來的整體發展造成決定性影響,是以本席特於今(94)年9月22日上午10時30分假彰化縣伸港鄉福安宮會議室召開該項建設規劃說明會,並邀請台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規劃組、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彰化工務所、彰化縣政府工務局、昭凌工程顧問公司等相關主管機關與伸港鄉公所、鄉民代表會等地方陳情民眾共同與會,就現階段規劃方向提出討論,期望能在中央與地方做出充分的溝通說明下,儘速推動東西向快速道路彰濱台中線伸港鄉聯絡道早日規劃辦理完成。 > 二、按彰化縣伸港鄉積極爭取中二高與西濱公路、省道台十七線間的連絡道為時甚久,國工局配合中彰快速公路後續的西濱路段施工計畫所提出的增闢伸港鄉連絡道工程方案,亦於去(九十三)年底獲行政院核定著手評估。本案起初建議規劃之「沿溪線」係沿著大肚溪堤岸規劃,以節省土地徵收成本,全長約6公里,採平面設計,所需經費不多,但使用率可能也不高,且因有穿越野生動物保護區,涉及土地解編及環境保護等問題,實有窒礙難行之處;而國工局另行規劃的「內陸線」係東起中二高和美交流道,往西經過和美鎮湖內、塗厝里及伸港鄉汴頭、七嘉、新港、泉厝、曾家等村,全長約6.5公里,所需經費較多,但也明顯較具有經濟效益,是為地方人士一致認同較為可行之方案。 > 三、是以,上述會議在與會各方熱烈討論與交換意見下,就東西向快速道路彰濱台中線伸港鄉聯絡道規劃案已獲致相當共識,並做成三點決議如下:(一)由於地方民眾絕大多數贊成採「內陸線」辦理,俾利伸港鄉都市發展及地區產業開發,希望國道新建工程局應參照地方需求善加規劃,以符合經濟效益。(二)採高架方式興建,儘量避免拆除民宅等地上物,並於其下施設平面道路,以因應地方交通需求。(三)提高土地徵收費用,以減輕民眾損失並減少反對聲浪,促成該項建設早日完工。國道新建工程局並預估該項工程如採用高架道路辦理,所需經費可能高達三十七億元,將再報請行政院會討論。 > 四、綜上所述,鑑於東西向快速道路彰濱台中線伸港鄉聯絡道是當地一項非常重大交通建設,攸關伸港鄉的長期發展,相關路線規劃爭議若長期延宕未決勢必將嚴重妨礙地方建設與發展,因此地方民眾意見實應予以高度重視,是以建請中央應回應地方民眾實際需求而善加規劃,將東西向快速道路彰濱台中線伸港鄉聯絡道採全長6.5公里之「內陸線」施作,並及早確定編列預計工程經費三十億元、土地徵收費七億元之預算,儘速推動東西向快速道路彰濱台中線伸港鄉聯絡道早日規劃辦理完成,除達成東西向路網連結功能外,並可藉此帶動地方產業與區域發展,充分發揮該項重大交通建設的最大效益。 > 提案人:魏明谷 > 連署人:林淑芬  盧天麟  彭紹瑾  陳啟昱  余政道  吳富貴  侯水盛  蔡其昌  沈發惠  李昆澤  唐碧娥  邱創進  郭俊銘  葉宜津  潘孟安  林為洲  江昭儀  郭榮宗  蕭美琴  顏文章  謝明源  何敏豪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十二案,請提案人林委員正峰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林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 進行第十三案,請提案人葉委員芳雄說明提案旨趣。 > 葉委員芳雄:(14時3分)主席、各位同仁。案由:本院委員葉芳雄等27人,針對客家國寶級人物之推崇與客家文化內涵之再提升案,有鑒於客家委員會過去3年舉辦「客家桐花祭」,其所創造之經濟價值雖高,然而對於客家國寶級人物的推崇與客家文化內涵的深化仍有再提升之空間。舉例來說,客家文化在文學、藝術、音樂、戲劇等,都有非常獨特而深厚的造詣,然而「桐花祭」過後,真正深耕在民眾內心的客家文化內涵仍屬有限。爰此,特提案建請客家委員會針對客家文化內涵應走向精緻化、專業化並提升客家國寶級人物的地位與推崇,俾使客家資產能脈脈相傳、綿延不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謝謝。 > ### 第十三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3,"proposer":["葉芳雄"],"petitioner":["劉盛良","李永萍","羅世雄","帥化民","鄭金玲","林建榮","黃志雄","林正峰","吳敦義","謝文政","張碩文","邱毅","蘇起","黃昭順","王昱婷","朱鳳芝","趙良燕","費鴻泰","何智輝","伍錦霖","鍾紹和","陳根德","郭素春","章仁香","雷倩","黃敏惠"],"decision":"tbd"} > ``` > 本院委員葉芳雄等27人,針對客家國寶級人物之推崇與客家文化內涵之再提升案,有鑒於客家委員會過去三年舉辦「客家桐花祭」,其所創造之經濟價值雖高,然而對於客家國寶級人物的推崇與客家文化內涵的深化仍有再提升之空間。舉例來說,客家文化在文學、藝術、音樂、戲劇等,都有非常獨特而深厚的造詣,然而「桐花祭」過後,真正深耕在民眾內心的客家文化內涵仍屬有限。爰此,特提案建請客家委員會針對客家文化內涵應走向精緻化、專業化並提升客家國寶級人物的地位與推崇,俾使客家資產能脈脈相傳、綿延不絕。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世界先進國家,不論是政府或是民間對於文化及藝術的推動與發展皆是不遺餘力,不再只是要求形式上的充足而已,更希望實質上精神與人文素養的豐富與再提升。 > 二、臺灣客家文化在文學、藝術、音樂、戲劇等,都有非常獨特而深厚的造詣。以文學為例,從吳濁流到鍾理和,鍾肇政、李喬等,皆是文學大家;音樂方面,有鄧雨賢老師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望春風以及徐木珍與林貴水響亮的客家山歌,還有客家山歌天后賴碧霞、客家胡琴大師戴文聲;藝術方面,蕭如松老師是台灣藝術史中極具代表性的水彩畫家,何肇衢的油畫更是享譽國際,其與何耀宗、何政廣、何恭上兄弟四人更是台灣當前繪畫藝術成就、藝術刊物發行和藝術評論的名家;陶藝方面,竹南蛇窯創辦人林添福、金龍窯李昭清和李錦明、苗栗古登窯劉光遇及劉光偉老師等;戲曲方面,榮興客家採茶劇團的曾先枝大師等。綜上所述,不難發現臺灣藝術若少了客家文化,必定失色不少。 > 三、以日本國寶級歌手美空雲雀為例,被日本尊稱為不死鳥的一代歌姬美空雲雀,被認為其音樂不只是歌唱,更是至高無上的文化藝術。日本亦特別於京都嵐山設立「美空雲雀紀念館」以示對國寶級歌手的緬懷與尊敬。由此可知,對日本人而言,美空雲雀是日本民族的榮耀與國家文化的資產。 > 四、客委會在過去三年所辦理的「客家桐花祭」,其所創造經濟價值雖高,然而對於客家內涵的推廣與深化仍有再提升之空間。舉例來說,桐花祭邀請「五月天樂團」為活動代言,但真正客家文化的內涵,如文學、詩歌、音樂、舞蹈、工藝等客家文化之推展深度仍有欠缺,客家藝文大師或國寶級人物在「桐花祭」後便又歸於無聲,「桐花祭」恐怕只是流於文化大拜拜的形式而已。爰此,本席特提案建請相關單位應將客家文化帶向精緻化、專業化的深度內涵,並提升客家國寶級人物之地位與推崇,才能使客家資產能脈脈相傳、綿延不絕。 > 提案人:葉芳雄 > 連署人:劉盛良  李永萍  羅世雄  帥化民  鄭金玲  林建榮  黃志雄  林正峰  吳敦義  謝文政  張碩文  邱 毅  蘇 起  黃昭順  王昱婷  朱鳳芝  趙良燕  費鴻泰  何智輝  伍錦霖  鍾紹和  陳根德  郭素春  章仁香  雷 倩  黃敏惠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本案暫不予處理。 > 現在進行第十四案,請提案人吳委員育昇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吳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 現在進行第十五案,請提案人張委員麗善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張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 現在進行第十六案,請提案人劉委員寬平說明提案旨趣。 > 劉委員寬平:(14時5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與賴委員幸媛、吳委員志揚、黃委員適卓、黃委員偉哲等26人,針對世界衛生組織預估明年1到3月為禽流感人傳人危險期,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建議,台灣至少需儲備230萬人份克流感,而目前台灣僅有16萬人份藥劑。面對短少的214萬人份克流感,台灣向羅氏藥廠增購的78萬人份,卻在明年7月才能交貨,已是緩不濟急;而國衛院表示可在3到5個月內製造出100萬人份克流感,要補足安全儲存量,即使今天動工,也要明年秋天才能完成。衛生署對於人命關天的疫情,仍在癡等羅氏藥廠授權,卻不有效利用國內專利法及WTO智財權協議,可在不待羅氏藥廠授權的情況下,立即大量生產。另外,衛生署向中國購入3公噸克流感原料,預計將可生產230萬人所需克流感。然而,東南亞各國與我國交往頻繁,且是禽流感主要疫區,顯然禽流感防疫工作非侷限於國內,而是國與國間雙邊及多邊工作,需全球聯手防疫始能有效阻絕。爰此本席要求衛生署完全不需等待羅氏授權,立即下令大量生產國內自製克流感,並購入更多克流感原料,以援助東南亞各國投入禽流感防疫工作。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十六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6,"proposer":["賴幸媛","劉寬平","吳志揚","黃適卓","黃偉哲"],"petitioner":["田秋堇","莊碩漢","鄭朝明","李復興","林滄敏","林淑芬","曾燦燈","謝欣霓","廖本煙","李俊毅","林濁水","劉憶如","羅明才","陳重信","邱創進","王塗發","林國慶","陳憲中","何敏豪","郭林勇","羅志明"],"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賴幸媛、劉寬平、吳志揚、黃適卓、黃偉哲等26人,針對世界衛生組織預估明年1到3月為禽流感人傳人危險期,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建議,台灣至少需儲備230萬人份克流感,而目前台灣僅有16萬人份藥劑。面對短少的214萬人份克流感,台灣向羅氏藥廠增購的78萬人份,卻在明年7月才能交貨,已是緩不濟急;而國衛院表示可在3到5個月內製造出100萬人份克流感,要補足安全儲存量,即使今天動工,也要明年秋天才能完成。衛生署對於人命關天的疫情,仍在癡等羅氏藥廠授權,卻不有效利用國內專利法及WTO智財權協議,可在不待羅氏藥廠授權的情況下,立即大量生產。另外,衛生署向中國購入3公噸克流感原料,預計將可生產230萬人所需克流感。然而,東南亞各國與我國交往頻繁,且是禽流感主要疫區,顯然禽流感防疫工作非侷限於國內,而是國與國間雙邊及多邊工作,需全球聯手防疫始能有效阻絕。爰此本席要求衛生署完全不需等待羅氏授權,立即下令大量生產國內自製克流感,並購入更多克流感原料,以援助東南亞各國投入禽流感防疫工作。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我國擁有克流感自製能力,目前也備齊原料,但衛生署仍堅持向羅氏藥廠取得授權。世界衛生組織已經一再警告「隨時」都會爆發禽流感人傳人的疫情,製造克流感已不容拖延,一旦爆發人傳人大流行,在缺少克流感安全儲存量的情況下,後果不堪設想。 > 二、全球117例人類禽流感病例有97%都集中在與台灣人、貨來往極為頻繁的越南、印尼和泰國。 > 三、依照世界貿易組織智財權協議(TRIPS)第31條,即規定只要會員國法律許可,在國家緊急狀態(national emergency)或其他極迫切情形(other circumstances of extreme urgency),政府就可以在未經專利權人同意下使用其專利,只要在合理時間內儘快地知會該專利權人即可。 > 四、2001年在杜哈WTO部長會議上發表的「智財權與公共衛生宣言」,進一步肯定智財權協定不應成為各國採取保護公眾衛生的各種措施之障礙,特別是在面對像後天免疫不全病毒,諸如:愛滋病、結核病、瘧疾以及其他流行病的時候。宣言更揭示各國有權利決定何種情況是所謂的「國家緊急狀態」,以及有權取得強制授權和決定授權程度的自由。 > 五、我國衛生署死守專利權,成為全世界第一個和羅氏交涉的政府。反觀印度、阿根廷等國,在沒有羅氏授權下已開工製造,亦無聽說羅氏要對之提出侵權訴訟。 > 提案人:賴幸媛  劉寬平  吳志揚  黃適卓  黃偉哲 > 連署人:田秋堇  莊碩漢  鄭朝明  李復興  林滄敏  林淑芬  曾燦燈  謝欣霓  廖本煙  李俊毅  林濁水  劉憶如  羅明才  陳重信  邱創進  王塗發  林國慶  陳憲中  何敏豪  郭林勇  羅志明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十七案,請提案人郭委員玟成說明提案旨趣。 > 郭委員玟成:(14時7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與林委員國慶等44人,為勞委會主委李應元表示,放寬外籍看護工絕非「先給後查」,而是將外籍看護工申請門檻回歸專業評估,並且以協助本國勞工就業為原則。本席憂心外籍看護工申請門檻的放寬,恐將再度大開「假看護真幫傭」的大門,並同時嚴重衝擊本國看護工的就業市場。若無完善的配套措施,則勞委會的美意必將遭扭曲,外傭滿街跑的景象亦必重現。建請勞委會防弊措施未完備前,切勿冒然實施放寬政策。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十七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7,"proposer":["郭玟成","林國慶"],"petitioner":["鄭國忠","謝明源","藍美津","邱永仁","高志鵬","李昆澤","顏文章","陳秀惠","高建智","吳秉叡","潘孟安","陳憲中","黃偉哲","王塗發","杜文卿","林為洲","張慶惠","侯水盛","王榮璋","薛凌","林樹山","莊和子","王世堅","黃昭輝","莊碩漢","唐碧娥","曾燦燈","黃宗源","黃政哲","鄭運鵬","湯火聖","蔡同榮","賴幸媛","李俊毅","余政道","尤清","邱創進","許榮淑","張川田","林進興","林重謨","鄭朝明"],"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郭玟成、林國慶等44人,為勞委會主委李應元表示,放寬外籍看護工絕非「先給後查」,而是將外籍看護工申請門檻回歸專業評估,並且以協助本國勞工就業為原則。本席憂心外籍看護工申請門檻的放寬,恐將再度大開「假看護真幫傭」的大門,並同時嚴重衝擊本國看護工的就業市場。若無完善的配套措施,則勞委會的美意必將遭扭曲,外傭滿街跑的景象亦必重現。建請勞委會防弊措施未完備前,切勿貿然實施放寬政策。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勞委會主委李應元表示,在看護工的聘用時,若本國勞工沒有意願,兩周後雇主可以拿醫療單位的證明前往勞委會申請外勞。此舉是否流於形式主義,如同高雄捷運公司對本國勞工的招募聘用手續一般?勞委會應詳加說明。 > 二、勞委會研擬僱用獎勵,補助3000元或5000元,補助聘僱本國勞工的雇主。此金額是否具備足夠的誘因?應再研議。 > 三、外籍看護工申請不易實肇因於申請人的名實不符,假看護之名行家庭幫傭之實,更有甚者成了雇主工廠、公司的免錢外勞,弊端叢生,進而迫使勞委會提高申請門檻。 > 四、針對勞委會擬廢用「巴氏量表」並放寬引進外籍監護工,衛生署表示,這業務屬於勞委會執掌,衛生署僅能進行把關工作,訓練醫師及嚴格監控,其他執行政策的擬定,則由勞委會決定。 > 五、衛生署護理暨健康照護處長黃美娜強調,現行巴氏量表以30分為聘請外勞的標準,是否放寬至40或50分,這完全是由勞委會決定,衛生署沒有權力更改,只能配合相關措施,嚴格掌控醫師開立診斷書及巴氏量表。 > 六、自巴氏量表實施以來,醫師和仲介業者勾結便時有所聞,填發假造的巴氏量表,或以人頭假病人冒充,以取得聘用外籍監護工資格,使得許多醫師被捲入甚至判重刑。透過造假的巴氏量表所引進的外籍看護工,其中有多少是確實執行看護工作?有多少是實際家庭幫傭?勞委會應儘速公布。 > 提案人:郭玟成  林國慶 > 連署人:鄭國忠  謝明源  藍美津  邱永仁  高志鵬  李昆澤  顏文章  陳秀惠  高建智  吳秉叡  潘孟安  陳憲中  黃偉哲  王塗發  杜文卿  林為洲  張慶惠  侯水盛  王榮璋  薛 凌  林樹山  莊和子  王世堅  黃昭輝  莊碩漢  唐碧娥  曾燦燈  黃宗源  黃政哲  鄭運鵬  湯火聖  蔡同榮  賴幸媛  李俊毅  余政道  尤 清  邱創進  許榮淑  張川田  林進興  林重謨  鄭朝明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十八案,請提案人吳委員志揚說明提案旨趣。 > 吳委員志揚:(14時9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與陳委員根德、鄭委員金玲等26人,為解決五股到楊梅高速公路交通路段壅塞問題,行政院交通部規劃興建五楊高架橋解決該問題,但交通部卻依據行政院環評委員會的結論報告,否決此興建案,但綜觀該結論報告,第一點與第二點皆非環境影響評估該考量之因素,唯有第三點的林口地段地質上屬於土砂災害敏感地區,但目前仍屬於安定階段;然而中山高速公路桃園路段壅塞問題實為北台灣交通瓶頸問題,並非單一地區交通問題,而林口地段地質安定問題應可以技術和時間加以克服,故建請行政院應先就楊梅至桃園路段高架橋工程先行規劃興建,而林口路段則請行政院召集交通部、環保署等專業單位,尋求解決之方法或規劃其他替代方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十八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8,"proposer":["吳志揚","陳根德","鄭金玲"],"petitioner":["孔文吉","高思博","吳成典","鍾紹和","曹壽民","謝國樑","謝文政","何智輝","伍錦霖","郭素春","翁重鈞","梅長錡","朱鳳芝","孫大千","章仁香","蘇起","劉盛良","邱毅","潘維剛","李慶華","呂學樟","黃昭順","黃志雄"],"decision":"tbd"} > ``` > 本院委員吳志揚、陳根德、鄭金玲等26人,為解決五股到楊梅高速公路交通路段壅塞問題,行政院交通部規劃興建五楊高架橋解決該問題,但交通部卻依據行政院環評委員會的結論報告,否決此興建案,但綜觀該結論報告,第一點與第二點皆非環境影響評估該考量之因素,唯有第三點的林口地段地質上屬於土砂災害敏感地區,但目前仍屬於安定階段;然而中山高速公路桃園路段壅塞問題實為北台灣交通瓶頸問題,並非單一地區交通問題,而林口地段地質安定問題應可以技術和時間加以克服,故建請行政院應先就楊梅至桃園路段高架橋工程先行規劃興建,而林口路段則請行政院召集交通部、環保署等專業單位,尋求解決之方法或規劃其他替代方案,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為解決五股到楊梅高速公路交通路段壅塞問題,行政院交通部規劃興建五楊高架橋解決該問題,但交通部卻依據行政院環評委員會的結論報告,否決此興建案。然而中山高速公路桃園路段壅塞問題實為北台灣交通瓶頸問題,並非單一地區交通問題,亟待解決。 > 二、行政院根據環評委員會的結論第一點「五股至楊梅的最差交通狀況為60公里,高鐵、機場捷運建完成後,就能解決相關車流問題」,第二點「本段交通擁擠原因是因為上下交流道平面路段擁擠而影響高速公路的速度」,第一點與實際狀況不符,第二點結論依據桃園縣政府調查應是行經該路段之車流量過多,而導致欲上該路段交流道之車輛無法順利通行,以致交通壅塞,所以仍有興建高架橋以抒解車流量之必要。 > 三、林口地段地質安定問題應可以技術和時間加以克服,故行政院仍應先就楊梅至桃園路段高架橋工程先行規劃興建,而林口路段則請行政院召集交通部、環保署等專業單位,尋求解決之方法或規劃其他替代方案。 > 提案人:吳志揚  陳根德  鄭金玲 > 連署人:孔文吉  高思博  吳成典  鍾紹和  曹壽民  謝國樑  謝文政  何智輝  伍錦霖  郭素春  翁重鈞  梅長錡  朱鳳芝  孫大千  章仁香  蘇 起  劉盛良  邱 毅  潘維剛  李慶華  呂學樟  黃昭順  黃志雄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本案暫不予處理。 > 現在回頭處理第十四案,請提案人吳委員育昇說明提案旨趣。 > 吳委員育昇:(14時11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有鑑於大台北地區北海岸沿線淡水地區始終未設置公立高中,以致沿海的淡水、三芝、石門沿線每年1500名國中畢業學童,其中約有780~850人畢業之後,無法在當地就讀高中,他必須搭車到基隆就讀基隆中學,或者是進入台北市,就讀台北市各公立高中,導致淡水畸形發展,淡水當地有淡江大學、真理大學、聖約翰大學等等,獨缺公立高中,嚴重影響當地發展。 > 本案已三度被檔下來,令人覺得莫名其妙,所以本席特別再度提案,希望大家能超越黨派成見,並體恤、體諒,予以支持。謝謝。 > ### 第十四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4,"proposer":["吳育昇","郭素春","朱俊曉"],"petitioner":["陳杰","黃昭順","黃德福","張慶忠","劉政鴻","林鴻池","周守訓","伍錦霖","賴士葆","謝國樑","孔文吉","李嘉進","帥化民","費鴻泰","黃志雄","莊碩漢","蘇起","黃健庭","李顯榮","吳敦義","柯淑敏","孫大千","楊瓊瓔","侯彩鳳"],"decision":"tbd"} > ``` > 本院委員吳育昇、郭素春、朱俊曉等27人,有鑑於台北縣淡水鎮、八里鄉、三芝鄉、石門鄉等大淡水地區設籍人口約為19萬人,遷入人口亦逐年增加,卻無國立高中之設立,造成北海地區學生需遠涉至外地區就讀,更造成大量區域人口外移。爰此,建請有關單位重視台北縣大淡水地區設立國立高中之必要性及急迫性,並正視該地區教育發展之需要,同時為避免教育斷層,應儘速於該淡水鎮文教用地設立國立高中,以便學生就讀,並給予該大淡水地區一個完善的教育體系,以解民困,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單一台北縣淡水鎮設籍定居人口數,截至民國九十四年四月底約近13萬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約為1790餘人,並隨著都市計劃的進行,生活機能的提升,交通環境的便捷,遷入人口數遂逐年不斷的增加,再加上鄰近之八里鄉、三芝鄉、石門鄉等三鄉鎮,總人口數更約近二十萬人,儼然視為一新興城區。 > 二、淡水地區向來為台北縣人文薈萃之所,歷經外來文明及本國禮儀洗禮,鎮內大專院校匯集,包括:淡江大學、真理大學、聖約翰科技大學、中國海事技術學院等……。然而,卻無一所國立高中,為大淡水地區銜接完整之教育體系,培育基層青年學子,反而令成績優異之本地學子,必須跋山涉水遠至外地就讀,無形中造成地區精英外移,形成結構上之斷層,對地區之發展影響差距。 > 三、台灣地區地小人稠,文教用地向來是興學的最大考量,然現今淡水地區卻讓現有既定文教用地閒置,此景遂充分顯現出相關單位在教育政策的規劃執行上的瑕疵與矛盾,無視於淡水地區設立國立高中之必要性及急迫性,更漠視該地區教育發展之需要。 > 四、鑑此,建請有關單位重視台北縣大淡水地區設立國立高中之必要性及急迫性,並正視該地區教育發展之需要,同時為避免教育斷層,應儘速於該淡水鎮文教用地設立國立高中,以便學生就讀,並給予該大淡水地區一個完善的教育體系,以解民困。 > 提案人:吳育昇  郭素春  朱俊曉 > 連署人:陳 杰  黃昭順  黃德福  張慶忠  劉政鴻  林鴻池  周守訓  伍錦霖  賴士葆  謝國樑  孔文吉  李嘉進  帥化民  費鴻泰  黃志雄  莊碩漢  蘇 起  黃健庭  李顯榮  吳敦義  柯淑敏  孫大千  楊瓊瓔  侯彩鳳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本案暫不予處理。 > 繼續進行第十五案,請提案人張委員麗善說明提案旨趣。 > 張委員麗善:(14時12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與楊委員麗環等23人,針對環保署已經實施數年的限塑政策,其中被列管的店家,與生產的廠商還是抗議連連,許多店家批評環保局取締不公平,生產廠家對於其所謂不公平的政策一直抱怨不斷,所以限塑政策實有檢討之必要,爰此,特提案希望行政單位立即對此一政策提出全面檢討。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謝謝。 > ### 第十五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5,"proposer":["張麗善","楊麗環"],"petitioner":["陳秀卿","黃昭順","章仁香","王昱婷","洪秀柱","黃志雄","黃健庭","侯彩鳳","楊宗哲","李敖","江連福","廖婉汝","林正峰","李鎮楠","蔡豪","蔡正元","郭素春","羅世雄","吳清池","何智輝","曾燦燈"],"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張麗善、楊麗環等23人,針對環保署已經實施數年的限塑政策,其中被列管的店家,與生產的廠商還是抗議連連,許多店家批評環保局取締不公平,生產廠家對於其所謂不公平的政策一直抱怨不斷,所以限塑政策實有檢討之必要,爰此,特提案希望行政單位立即對此一政策提出全面檢討。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根據環保署公告,限塑政策法源依據為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一條,限制使用對象含公部門、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以及有提供座位的有店面餐飲業等管制對象,不得提供厚度未達零點六公釐的購物用塑膠袋,至於厚度達零點零六公釐以上的購物用塑膠袋以及塑膠類免洗餐具,都不可以免費提供,不過暗地裡使用塑膠袋的店家還是很多,凸顯出中央制訂公共政策可行性,跟地方實行難易度,有相當大的落差,政策無法貫徹將會淪為人民的笑柄,政府威信被不當政策所誤,實有檢討之必要。 > 二、更有環保團體指出,政府三年前貿然實施限塑政策,在沒有任何宣傳、教育、配套措施之下,讓這個公共政策名存實亡,許多業者還是公然使用厚的塑膠袋免費贈送,原本收費是希望人民因為『一元』可以重複使用,但事實絕對不然,從政策實施以來,署長已經換了兩個人,不過限塑政策卻沒有任何進展,著實讓許多學者、環保人士、使用商家、生產廠商感到痛心。更有環保團體則指出,限塑政策推行之初並沒有邀集地方團體、學者、使用店家、生產廠商開會研商,而是急迫性的一聲令下,就要商家全禁用,導致一個本意很好的環保政策,卻引起各方極大的反彈,加上民眾環保觀念不成熟,至今根本已全面崩盤,店面餐飲業「自行」解禁,即使在台北亦如此,不是只有南部地區,綠手指聯盟表示,我們絕對支持完善的環保政策,設計有問題的政策,推行政策時必定窒礙難行,加上實施政策之初,環保署完全關起門來做事,並沒有大家參與的空間,如今政府不如承認政策失敗,重新檢討新政策。 > 三、環保政策執行不只是單方面一廂情願,國家需要的是全面性的政策整合,不管是限用塑膠袋、資源回收、垃圾減量、垃圾強制分類等環保政策,都可以整合規劃,如此一來才能避免地方人力不足的問題,中央制訂政策不應過度保守,既然政策失敗,就需檢討,以新的政策重新出發,才能給民眾更好的生活環境。 > 四、最近市場上不難發現塑膠袋又回來了,只是這回兒換了「自然可分解袋」的包裝。但經環保署抽測發現,這些號稱可分解的塑膠袋,都含有聚乙烯等塑膠成分,根本不符合限塑政策「不得免費提供含聚乙烯等4種塑膠材質袋子」的規定,這主要拜生產可分解袋廠商最近大力促銷之故,為了取信餐飲業者,塑膠袋廠商還在袋子上密密麻麻地印了「中央標準局抗拉強度測試合格」、「本袋經生物可分解材質ISO14855測試」、「台灣航太工業有毒氣體ABD測試合格」等字樣,好像是袋子合格的「護身符」,企圖以印刷上『可分解』的文字魚目混珠,使限塑政策稽查變得更加困難,台北市、台北縣環保局在查緝的過程中並曾以公文詢問環保署該如何處理?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也坦承,最近確有假分解袋氾濫問題,豈是環保署官員宣稱政策全面成功可以避責的?其中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之前一直無法明確對『免洗餐具』如同空污、噪音……等,定出可操作科學化數據的環保署,居然制定政策的廢管處處長,因此一『成功』的政策,獲得傑出公務員獎,並獲得出國進修一百萬元,真是叫民眾嗔舌。 > 五、其實不論紙類或塑膠類,這些免洗餐具與包裝均將許多成本外部化,包括健康、環境、與廢棄物處理成本,倒不如以課稅方式,大幅提高所有隨用即丟產品的成本,使其外部化的成本得以內部化,以符合污染者付費的精神,同時形成有利於可重複使用產品的市場機制;然後再針對某些實在沒有必要使用這些隨用即丟產品的場合與用途,以及對環境危害甚大的材質予以禁用,方為民眾之福。 > 提案人:張麗善  楊麗環 > 連署人:陳秀卿  黃昭順  章仁香  王昱婷  洪秀柱  黃志雄  黃健庭  侯彩鳳  楊宗哲  李 敖  江連福  廖婉汝  林正峰  李鎮楠  蔡 豪  蔡正元  郭素春  羅世雄  吳清池  何智輝  曾燦燈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臨時提案均已全部處理完畢,下午2時30分繼續進行施政總質詢。現在休息。 * 休息(14時13分) * 繼 續開會(14時31分) ```json {"type":"interp","people":["主席"]} ```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施政質詢。 * 請廖委員國棟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廖委員國棟","主席","謝院長長廷","瓦歷斯.貝林主任委員","林部長全","林部長陵三","杜部長正勝","陳部長唐山","侯署長勝茂"]} ``` * 廖委員國棟:(14時31分)主席、行政院謝院長、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上次總質詢時,本席曾在此向謝院長做了很多的功課,特別是針對中華民國原住民的相關政策,記得當時本席非常意外的聽到院長說自己也有原住民血統,所以,院長也特別偏愛島內的各個民族,本席相信經過半年後,院長對於原住民政策應該是更熟悉,因此,可否請原民會主委瓦歷斯.貝林一起來商討原住民政策? * 主席:請行政院謝院長答復。 * 謝院長長廷:(14時32分)主席、各位委員。好。 * 廖委員國棟:很多原住民非常關心,也非常高興在一月21、22日,通過了原住民族基本法,該法制訂了日出條款,要求3年內要完成相關子法,其中第三條規定,行政院必須設置原住民族基本法相關推動委員會,以落實基本法。本席了解原民會對此一直進行相關安排,但是經過8個月後,請問院長對於基本法的落實,是否訂有時間表? * 謝院長長廷:有,最重要是要成立推動委員會,原民會也已完成相關草案,希望在本月月中審議完成。 * 廖委員國棟:這是非常好的訊息,因為已經快一年了,很多原住民引頸企盼,就是希望推動委員會能儘快成立,並在明年內將相關子法送到立法院審議,1至2年內,完成立法程序。我們希望這個時間表是非常清楚的。 另外,除了推動委員會外,基本法中另有一些規定是行政院可以依法直接制訂的政策,其中第二十二條規定,國家公園、風景區、林業區位於原住民地區者,必須設置共管機制,亦即未來這些區域,不光由主管單位管理,還必須尊重原住民的意見。問題是,到目前為止,本席沒有看到任何部會設置相關共管機制,對此,主委的看法如何? * 瓦歷斯.貝林主任委員:委員說得很正確,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規定,我們希望在原住民區域內之相關單位,像林務局、遊樂區等,能和原住民一起成立共管機制。目前原民會正與相關單位進行初步研擬中,基本上是可以馬上推動的。 * 廖委員國棟:本席聽說有些單位還要求原民會說明為何要設立共管機制,是不是真有此事? * 瓦歷斯.貝林主任委員:在推動委員會成立後,我們是比較容易處理這類的問題,但是目前只是初步和相關部會商討中。其實,像林務局部分,目前協談已有共識,只是還要草擬…… * 廖委員國棟:是不是有哪一些部會不願意配合相關法律規定? * 瓦歷斯.貝林主任委員:現在都還只是在初步協商。 * 廖委員國棟:院長,本席希望這個進度你應該要掌握,不要讓原住民覺得徒有法律,卻未見執行。 * 謝院長長廷:這是新的法律,所以必須和相關機關協商。 * 廖委員國棟:其實共管並不難,譬如相關單位首長是位漢族朋友,副首長就可以指定用原住民,或是設計一個原住民的副首長,這些都是共管機制的方式之一。 * 謝院長長廷:如果是這樣是比較容易。因為共管機制是以前沒有的法律名詞,所以要如何共管這些土地,我們也是滿頭痛的。 * 廖委員國棟:我們也不願意超越專業,但是既然法律已有明文規定,就應該要依法辦事。上午院長也一再強調要依法執行,但現在就沒有依法執行啊! * 謝院長長廷:會啦!因為目前子法都還在起草階段,我們會陸續執行。 * 廖委員國棟:希望誠如方才主委說的,只要推動委員會成立,很快就能夠進入實質的執行。 原住民族基本法中,另規定有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但本席一直覺得這個綜合發展基金發揮之效用實在有限,執行率是逐年降低,不到20%,實值得我們再作進一步的思考。目前的信用保證基金有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農業信用保證基金、華僑信用保證基金,這些都是獨立運作之基金,而原住民綜合發展基金卻是在原民會下運作,又要交由銀行審查,融資相當不容易,銀行嚴苛幾近刁難,實際運作管道等於是零,基此,本席建議應該讓這個基金獨立運作,由原住民自行管理,請問院長,有沒有這樣的可能? * 謝院長長廷:逾放款比例還是需要一定的管控,不然一下子就沒有了。 * 廖委員國棟:當然要管控,本席也曾經與林部長討論過此事,是否可以請林部長說一點淺見,讓我們有思考的方向,讓它比照中小企業基金獨立出來。 * 瓦歷斯.貝林主任委員:我趁這個機會說明一下,委員說的沒有錯,這個基金過去的運作確實都是針對房屋貸款、青年創業貸款的部分,透過銀行本金來做些保證的業務。 * 廖委員國棟:所以你們是做信保的工作。 * 瓦歷斯.貝林主任委員:對,這個機制…… * 廖委員國棟:你們是被動信保,銀行要求你們信保時,你們才出面信保! * 瓦歷斯.貝林主任委員:一般而言,銀行要提出可以信保的…… * 廖委員國棟:所以你們還是缺乏獨立操作的機制! * 瓦歷斯.貝林主任委員:現在我們有委託學者專家針對這個基金的方向進行研究,將來有適當機會,成熟了,我們也會報院,看看在應用方面能不能有所調整。 * 廖委員國棟:林部長的看法呢? * 林部長全:我知道廖委員一直很關心這個問題,以前因為廖委員的關心,我們也研究過這個問題,主要的關鍵是規模問題,像現在華僑信保基金或農業信保基金的規模相對比較少,但還是需要很多人去運作,所以本身還是有人事成本等固定成本的支出,中小企業信保基金的規模比較大,相對固定成本就比較低,如果對原住民融資的規模不夠,我曾建議未必要自己獨立成立一個基金,也許可以在其他基金中分擔這部分功能,除非它的規模能夠達到某個水準,這樣才會比較適合。 * 廖委員國棟:部長點出了重要的關鍵,院長,這個規模太小了,要增加嘛!依照部長的說法,只要規模增加就可以運作了。 * 林部長全:這要看業務量,假若業務量沒有這麼大,成立獨立基金是沒有必要的。 * 廖委員國棟:業務量小是因為運作困難,融資融不到嘛,所以原住民都不想運用這個管道,如果這個基金的規模大,又方便,原住民也都希望在那邊借錢啊! * 謝院長長廷:融資的標準是一回事,這可以政策性放寬,其實原住民可以因為身分的不同而使用中小企業基金或農業基金,這個則是專為原住民增加的,所以可以設定個目標,看是要針對創業、購屋或其他項目等等,其實購屋方面,我們也有購屋低利貸款,所以這個基金的方向到底要做什麼,我們可以來研究一下,但是要獨立的話,可能就比較困難。 * 廖委員國棟:主委,我們再找機會與部長聊一次,看看怎麼樣讓這個基金能發揮出應有的功能,不然錢擺在那邊沒有用到是很可惜的。 另外,提到東部發展就讓我們非常心痛,請院長用很簡單的一句話說出對東部的願景,你能夠給我們東部民眾什麼樣的願景? * 謝院長長廷:東部未來就是著重於文化觀光,因為東部有好山好水,台灣保存人文風景最美的地方就是東部,所以應該要發揮這個特色。 * 廖委員國棟:院長說到好山好水,所以我們常說台東、花蓮是台灣的後花園,但是這個後花園是沒有人愛的後花園,這幾年來,台東、花蓮的公共投資幾乎是零。 * 謝院長長廷:不會啦! * 廖委員國棟:怎麼不會? * 謝院長長廷:那幾個博物館就不得了了。 * 廖委員國棟:哪一個? * 謝院長長廷:卑南博物館…… * 廖委員國棟:那個已經成立很久了! * 謝院長長廷:現在南島文化園區也有50億元。 * 廖委員國棟:院長,南橫國道沒有了,蘇花高沒有了,南迴拓寬有沒有不知道,等下要請林部長說明一下,而南島文化園區前年被納入新十大建設,但現在…… * 謝院長長廷:有啦,這個有。 * 廖委員國棟:有嗎? * 謝院長長廷:有。 * 廖委員國棟:那麼等一下就請杜部長說明南島文化園區在今年有沒有編列相關預算。 有關交通建設的部分,你們真的看不起台東、花蓮耶,我們並不是二流國民,院長說台東、花蓮是後花園,但是你們卻沒有把後花園的子民看在眼裡,林部長,所有東部的交通建設有哪個不跳票?哪個有持續在做?都沒有! * 林部長陵三:台東、花蓮唯一的二條主要幹道—台九線、台十一線都在拓寬施工中,而你們盼望的玉長公路也在我手中施工,現在隧道…… * 廖委員國棟:玉長公路? * 林部長陵三:對,這以前講了很久,8年了,在我手上開工了。 * 廖委員國棟:快完工了嗎? * 林部長陵三:沒有,明年底要貫通。 另外,有關富岡港的拓建,使其到蘭嶼、宜蘭的碼頭…… * 廖委員國棟:那個案子已經同意了嗎? * 謝院長長廷:同意了。 * 林部長陵三:有關南橫國道,因為文化資產保護法將大武山列為自然保留區,因此沒有辦法施工,但是我們提出了南迴公路的拓寬案。 * 廖委員國棟:你們現在提出國道三號往南延伸銜接南橫公路、貫通中央隧道施工便道的案子,但那個都是便道,隨便搭的便道!我們要的是高速公路!南橫不給我們,蘇花高也不給我們,東部高速公路也不給我們! * 林部長陵三:委員,你誤解了,那個部分現在還在做可行性的研究。 * 廖委員國棟:對啊!還在可行性研究而已! * 林部長陵三:台九線的南迴公路的拓寬及截彎取直要花將近200多億。 * 廖委員國棟:但是今年才編列7500萬! * 林部長陵三:現在在做環境影響評估,等到環境影響評估通過後,就會開始設計、施工,這對於台東、花蓮是有一貫的。 至於蘇花快速公路的部分,補了環境差異分析的資料進去後,到目前還沒有開會。 * 廖委員國棟:部長,颱風之後你去過南迴公路了嗎? * 林部長陵三:我去過了,我第三天就進去了。 * 廖委員國棟:壽卡以南是柔腸寸斷,所有地基都被沖毀了,你們一定要建新的國道才行,舊的道路再怎麼整修都是沒有用的! * 林部長陵三:如果照原來的地形去做,只要颱風來襲,還是會有崩塌的可能,所以有關南迴的部分,我們要從草埔那一段開隧道到太麻里、安朔,這樣可以避開河川與邊坡部分。 * 廖委員國棟:從草埔? * 林部長陵三:對,其他靠屏東的部分,如果能做超車道我們就做超車道。 * 廖委員國棟:部長,其實你們把中央隧道的施工便道好好整理,就等同另一個南橫國道啊! * 林部長陵三:那是另一個替代方案,現在才在做可行性評估,我們要先把南迴的道路改善,至於便道部分,如果可行,就可以代替南橫國道,但是現在要先做可行性評估。 * 廖委員國棟:希望可行,因為你們還在做可行性評估,本席希望結果是「可行」。部長,你以前曾說過要做雙線鐵路,但是並沒有做! 另外,有關溫泉區的開發,我們最期待的金崙溫泉區,也在觀光局的手中開始推動了,但是最近好像又停止了! * 林部長陵三:沒有,瑞穗、玉里、安通都有,你可以看看安通現在有幾個溫泉。 * 廖委員國棟:本席說的是金崙。 * 林部長陵三:金崙那邊也在開通,而且知本那邊的溫泉也有遊樂區去開發,劍湖山也去了。 * 廖委員國棟:院長,本席認為雖然台東、花蓮是台灣的後花園,但如果不澆水、施肥,花園怎麼會興盛呢?現在東部的人口一直外流,這是因為沒有工作的機會,本席認為要讓他們留在那邊,就只有公共投資才有可能了,因此,我們希望行政院能夠在東部多編一些公共投資,這樣才能留住人口、發展地方。 另外,請杜部長說明一下南島文化園區的情況。 * 杜部長正勝:有關南島文化園區,目前有二個地點,還沒有做最後的確定,所以整個開發案還在規劃中,至於台灣史前博物館,也就是卑南史前博物館,我們今年有編規劃費用。 * 廖委員國棟:我看過你們的預算數,並沒有多少錢! * 杜部長正勝:因為現在…… * 廖委員國棟:才一千萬而已! * 杜部長正勝:在規劃過程中,還可以用。 * 廖委員國棟:那個地應該都已經講好了,為什麼會有兩個地點可以選擇? * 杜部長正勝:三仙台是一個考慮的地點,史前博物館旁邊那塊台糖的地也是一個考慮的地點。 * 廖委員國棟:本席再提供一個地點供你選擇。省府時代,都蘭山曾有一塊50公頃以上的土地被規劃為休閒度假村,現在這個案子已經暫停了,所以這個地方也可以考慮。 * 杜部長正勝:我們是和台東縣政府配合,由其提供一些可行的地方,就我記憶所及,台東縣政府並沒有提到這個地方,我回去會再查一下。 * 廖委員國棟:希望你們再積極一點,不要認為:反正是東部人,無所謂啦!計畫給你們了,有沒有做是另外一回事!希望你們認真看待我們東部居民,不要這個樣子。 接下來,本席要再和謝院長討論其他方面的問題。 最近外交工作非常辛苦,早上好幾位委員一再提到我們的外交困境,媒體上也有很多相關意見的表達,其中一篇文章提到,和小國建交「無啥小路用」,應該好好地和美國、日本、歐盟交朋友才對。請問謝院長對這樣的論調有何看法? * 謝院長長廷:這個論調不對。當年我們退出聯合國,就是敗在小國手下,因為他們在聯合國投票時都是平等的,一個國家一票,所以我們應該爭取所有國家的邦交。 * 廖委員國棟:我認為我們應該要全面發展,不管大國、小國,只要是一個國家,就應該是我們交朋友的對象。 根據報載,這次塞內加爾是無預警地與我們斷交,外交部駐塞國大使真是該打六十大板,他怎麼可以連人家把斷交書送來,都還不曉得裡面的內容是什麼!糊塗到這種程度! * 陳部長唐山:報紙對這件事的報導很多,其中當然有些不是事實。現在大使已經回來了,我和他談過,事實上這件事並非沒有預警,因為好久以前,我們就看到中方派很多人到塞國,表示要幫他們興築道路、開鑿鐵礦、興建海底鐵道等等。因為塞內加爾國境被甘比亞截成南北兩段,南北聯絡需要某種運輸工具,海底鐵道當然做不成,因為甘比亞不會讓他做,但這些在在顯示出中方已經在當地有許多跡象。我們聽到這些消息之後,駐當地大使向相關官員及總統等人求證,他們都說沒有這回事,因為他們是政經分離…… * 廖委員國棟:你們應該早就曉得才對! * 陳部長唐山:我們是知道有這樣的事情,但不知道哪一天會和我們斷交,所以這是有預警,並非無預警。 * 廖委員國棟:我看你們的外交官每天都在官邸睡覺,因為他們沒有好好去交朋友嘛! * 陳部長唐山:大使回來之後,我們有問過他相關的事情。他確實找過好多人,不過塞國方面的部署相當緊密,甚至在決定和中方建交之前,還把一位和我方關係較好的官員派到外地出差,比較可能把消息透露給我們的官員也都不在國內。 * 廖委員國棟:部長,我還要說你們的工作人員遲鈍!8月份,您幫了我一個忙,讓我到所羅門群島和斐濟做國民外交,本席認為你應該好好鼓勵駐所羅門群島的陳大使,因為他非常優秀、非常積極。本席認為外交官就是要積極,不能躲在屋子裡面,等人家來施捨人際關係,因為外交工作就像作戰一樣,必須主動出擊,希望你改天打個電話給陳大使。 我現在要講的是,年初阿扁總統到所羅門群島參訪,當場答應要派醫療團進駐所羅門群島,協助其醫療工作。中華民國在所羅門群島蓋了一所中央醫院,雖然非常簡陋,但就該國而言,已經是一個非常好的醫院,所以該國民眾只要看到我們中華民國的國旗,都非常尊敬,就因為我們幫他們蓋了中央醫院。可是對於阿扁總統年初所做的承諾,本席8月份抵達所羅門群島時,該國總理竟然親自問我:「貴國總統答應提供的醫療協助怎麼沒有下文?」沒有下文耶!我回來之後問衛生署長有沒有這回事,他說不知道,而且外交部也沒有很快告訴我這件事的進度,一直到今天,我才收到衛生署昨天發的公文,表示最近已為派遣醫療團到所羅門群島開過兩次會。 這是年初的事耶!在外交環境這麼艱難,處處都有危機的時候,我們的官員還有時間睡覺、休息嗎?總統親口講的、涉及兩國聯繫的一件非常重要的醫療協助工作,竟然到9月底被質詢過後,才快快開會!請問署長,你們開會結果如何? * 侯署長勝茂:醫療團我們在考慮當中,的確是…… * 廖委員國棟:「考慮」而已啊!應該是一定要派,而不是「考慮」!什麼時候要派去? * 侯署長勝茂:因為高雄醫學院長期經營南島政策,所以我已經和他們聯繫,請他們考慮如何進行這項工作。要找人並不容易,委員也是醫師,應該知道要找一個醫師到那邊…… * 廖委員國棟:派替代役去嘛!我們的阿兵哥不是超額嗎?派替代役去應該可行才對。所羅門群島有50萬人口,只有29個醫生,全部集中在中央醫院,而且都是各國退休的教會醫生,所以他們非常需要醫療協助,希望外交部和衛生署加快腳步。據說他們的總理11月份要來,我答應在他來之前處理好醫療團的事,也拜託陳部長積極督促屬下,不要忽略這麼重要的事情。 * 陳部長唐山:這是我們應該做的。 * 廖委員國棟:接下來,為了軍購案,謝院長最近非常辛苦。泛藍並非抵制或阻擋不讓相關預算通過,而是你們採取特別預算的方式之後,變成以債養債。昨天賴委員特別提到國債有多高,再加上這幾千億元,只會債臺高築,最後還是全民買單,所以本席有個建議,希望你非常注意地聽。在國民黨執政的時候,每次國家遇到重大困難,總統或行政院長就會號召全民捐款應付所需,我在這裡積極建議院長,如果軍購預算一直延誤,因而喪失時機,那麼院長何不設立軍購捐款專線,從院長開始,文武百官一起捐,我相信全民會響應的。請問院長看法如何? * 謝院長長廷:社會上有愛心的人很多,不過要捐到一千億很難,921也才幾百億。 * 廖委員國棟:這和身家性命財產有關,大家會不捐嗎? * 謝院長長廷:那就拜託大院通過!既然和身家性命有關,為什麼不通過? * 廖委員國棟:院長可多管齊下,先不要講立法院。院長可以訴諸全民,請人民捐款! * 謝院長長廷:人民會問我,為什麼立法院不通過?到時候要講,變成講別人壞話,這樣不好。安全是很重要的,但如果我們去募款,人家問原因,我們說立法院如何如何,到時候就變成吵架,這樣不好! * 廖委員國棟:立法院採合議制,當然有困難。 * 謝院長長廷:說服一百個,總比說服全社會快。 * 廖委員國棟:只要院長提出捐款,相信很多人會捐的。 * 謝院長長廷:我們應該和立法院溝通才對。政局要安定,就要先溝通。 * 廖委員國棟:當然要溝通,這條路絕對不能斷!可是院長可以另開一條路,為了國家未來發展,為了社會安定,多管齊下,什麼方法都要想,什麼方法都要做。 * 謝院長長廷:救災可以募款,但是軍購可能不大適合募款。 * 廖委員國棟:怎麼不適合?以前我們也捐過了。 * 謝院長長廷:多久以前? * 廖委員國棟:國民黨執政時,可能是小時候。請院長好好想一想。謝謝! * 主席:請卓委員伯源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卓委員伯源","主席","謝院長長廷","姚局長文智","謝委員長廷","林部長陵三","何部長美玥"]} ``` * 卓委員伯源:(15時2分)主席、行政院謝院長、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請問院長除了擔任行政院長外,是否還兼其他工作?特別是時間花費比較多的? * 主席:請行政院謝院長答復。 * 謝院長長廷:(15時2分)主席、各位委員。選舉。 * 卓委員伯源:除了選舉以外,是否有主持人,或是上時間比較長的節目? * 謝院長長廷:主持人沒有。 * 卓委員伯源:民視有一個節目叫挑戰政策,請問院長知道嗎? * 謝院長長廷:昨天我上過這個節目,不過只有一次。 * 卓委員伯源:以後會不會繼續參加? * 謝院長長廷:有可能。 * 卓委員伯源:據媒體報導,院長可能會連上一個禮拜的挑戰政策,是這樣嗎? * 謝院長長廷:不一定,有時候可能是部長去,不過都是針對政策。 * 卓委員伯源:閣揆主動出擊是比較罕見的。請教院長,您的主動出擊,是為了弊案連連,還是為了選舉?否則為什麼早不做、晚不做,偏偏這時候做? * 謝院長長廷:當然和選舉有關,因為這不用政府預算,所以和選舉有關。 * 卓委員伯源:和弊案有關嗎? * 謝院長長廷:和弊案無關,這又不是在談弊案,主要在談地方建設,以前院長是比較少做這類事,像孫運璿先生…… * 卓委員伯源:您的感覺如何? * 謝院長長廷:前一陣子上「向人民報告」,感覺和人民很接近,在這裡感覺和社會很遠,一些話聽起來好像臺灣快坍了一樣。 * 卓委員伯源:您上節目會不會有收視率的壓力? * 謝院長長廷:我沒有問收視率的問題,如果收視率不好大概就會停下來吧。 * 卓委員伯源:我們希望收視率好一點,因為這關係到你未來的政治前途。 * 謝院長長廷:謝謝委員的關心。 * 卓委員伯源:這個節目和2100全民開講在同一時段播出,我們擔心李濤的節目太多人看,害得院長的節目比較少人看,這樣是不是比較不好? * 謝院長長廷:沒有關係,有人愛吃甜的,有人愛吃鹹的,也有人喜歡吃酸的。 * 卓委員伯源:我們擔心院長有收視的壓力,所以這也是最近對TVBS的動作考量之一,希望不要。 * 謝院長長廷:澎恰恰的收視率也比我高,我也不會嫉妒他。 * 卓委員伯源:陳水扁總統說,在他任內不會關閉任何一家電視台。院長是總統的部屬,依照常理而言,總統的任期比院長長,因此能否請院長宣示,既然陳總統都說在任內不會關閉任何電視台,那麼謝院長任內是不是也不會關閉任何電視台? * 謝院長長廷:這要依法辦理,當然我們不輕易關閉電台、媒體,即使有犯錯,也要給他機會,所以不輕易。但不能說絕對不會,萬一他不繳稅,什麼都不做,反正院長說絕對不會。 * 卓委員伯源:院長會依照陳總統的意思,儘量不要關閉電視台,是嗎? * 謝院長長廷:陳總統的意思應該和我一樣。 * 卓委員伯源:你和陳總統一樣? * 謝院長長廷:應該是一樣。 * 卓委員伯源:真的一樣?不會違逆陳總統的意思? * 謝院長長廷:這要看總統是怎麼講的,我想他應該也是講要守法,媒體要守法,要繳稅。 * 卓委員伯源:這是很重要的政策宣布,目前行政院的立場,還是不輕易關閉電視台,除非不得已,是嗎? * 謝院長長廷:除非有重大的違法。 * 卓委員伯源:院長剛剛提到依法行政,既然要依法行政,那就不能有兩套標準,請問行政院長可以頒授免死金牌嗎?行政院長可以簽意願書,說將來絕對不判汪傳浦死刑嗎?請問這樣有依法行政嗎? * 謝院長長廷:這是依法行政。 * 卓委員伯源:你可以簽免死金牌給汪傳浦,他是我們國家重大罪犯,卻不能簽免死金牌給TVBS? * 謝院長長廷:汪傳浦還未起訴,而且這是我應…… * 卓委員伯源:TVBS有被起訴嗎? * 謝院長長廷:汪傳浦真的是死刑問題,而TVBS不是死刑。汪傳浦那是因檢察官辦案需要所提出的要求,希望能看瑞士的資料,有助於我們抓住真正犯人。 * 卓委員伯源:院長是學法的,應該知道這樣做於法不和。 * 謝院長長廷:於法合,我們沒有干涉司法。 * 卓委員伯源:特赦、大赦只有總統有權,行政院長有權行使特赦大赦嗎? * 謝院長長廷:沒有,汪傳浦並不是被判刑,只是要求我們不能判他死刑,這是檢察官的職權,檢察官要求我們這樣承諾。 * 卓委員伯源:你也可以用同樣的標準,認為在這種情形下TVBS不會被撤照。 * 謝院長長廷:TVBS不會求處死刑。 * 卓委員伯源:不會死刑?好。我以三個面向來請教謝院長:第一,從法律規定來看,有人說TVBS會被撤照,你認為可能嗎?法律規定如何? * 謝院長長廷:這是個案,我很難在這裡談。而且證據接下來的發展我也不知道。 * 姚局長文智:衛星廣播電視法中,對於各種涉案情節有不同等級,今天總統也提示了,有罰款、有停播、有連續罰,最嚴重就是駁回執照申請…… * 卓委員伯源:院長剛剛說對TVBS不會求處死刑,這點你同意嗎? * 姚局長文智:衛星廣播電視法中沒有死刑。 * 卓委員伯源:死刑就是撤照,你是聰明人,應該聽得懂。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違背外國人直接持有股份的情形,有幾種行政處分,包括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而且通知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則可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撤銷廣播電視許可並註銷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執照。依照衛星廣播電視法的規定,院長會給TVBS機會,通知他們限期改正嗎? * 謝委員長廷:我們會給他們改正的機會,基本上,他們在外資部分是沒有問題的,即這是100%的外資,而現在爭執在於究竟是直接持有還是間接持有的問題。 * 卓委員伯源:東方彩晶公司是依中華民國公司法成立的。 * 謝委員長廷:是中華民國的公司沒錯,但他們是外資,這兩者是不矛盾的。 * 卓委員伯源:所以,現在的爭議就是直接持有或是間接持有。 * 謝委員長廷:爭議在於是不是有一個在中華民國登記的公司就算是間接持有,這部分我想是見仁見智。 * 卓委員伯源:行政院新聞局在88年3月24日曾發出一份公函明確表示,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0條關於外國人間接持股的部分,將不受相關條文的限制。 * 謝委員長廷:這是法律規定的。 * 卓委員伯源:以上乃新聞局當時做出的解釋,因此,在處理TVBS案時,你們應該要依法行政。這是從法律的角度來討論這個問題。 從社會公理的角度來看,廣電法就是基本法,該法在92年12月24日修正時就規定,廣播電視事業主管機關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就是NCC,且NCC組織法必須在1年內以法律定之,因此,現在的新聞局應該只是看守性質,而且日前NCC法案已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因此,新聞局在社會公理的角度上,實在不應做出一些相當大的處分,比方說剝奪人民權利、剝奪公司經營權利等處分,況媒體的民調指出,支持捍衛扁政府的比例只有1.66%,支持捍衛新聞自由、支持TVBS的比例有95.63%,或許陳水扁總統有看到這篇報導。 * 謝委員長廷:沒有啦!兩者只差了2%而已。 * 卓委員伯源:此外,國內各大專院校新聞研究系所,像台大新研所就表示,新聞局在沒有確定TVBS觸犯法規之前,就要予以開罰,而且不准他們說話,甚至用威脅撤照的方式來打壓新聞自由。此外,台師大、政大、世新、銘傳等都是抱持著同樣的看法。 * 謝委員長廷:在沒有確定證據之前,當然是不可以這麼做。 此外,NCC法案雖然通過了,但尚未施行,如果就委員所言,現在的新聞局屬於看守性質,不能做出重大的處分,那明天所有的媒體就可以開始製做A片了。 * 卓委員伯源:院長這是在擴大解釋。舉個例子來說,政府在進行交接的時候有一交接條例可以適用,其條例並不是讓政府完全都不作為,只是就一些重大事項政府不能予以作為而已。 另外,關於外資問題,你們行政機關可說是12年都視而不見,如果你們認為TVBS在外資的部分有問題,則這12年來的審查委員,包括這次通過審議的委員等,都應該抓起來打耳光才是。 * 謝委員長廷:以前黨職可以計入年資來領取退休金,以前公職董事領取紅利也沒有問題,但現在就是問題了,可見社會是進步的,不能因為以前可以做,現在就可以繼續做,這是不對的。 * 卓委員伯源:TVBS就是因為揭弊,所以才遭到打壓。院長贊成或是同意TVBS最近的報導嗎? * 謝委員長廷:我沒有每集都看,所以不知他們揭了什麼弊案。 * 卓委員伯源:舉一集的例子來說好了,TVBS在當天節目中揭露並公布陳哲男與陳敏賢到濟州島賭場賭博的照片,在此壓力下,陳哲男被逼著承認是有此事,而且檢調也因此發動調查,院長認為這是好事還是壞事? * 謝委員長廷:這兩者是無關的,因為我們在5月的時候就已經開始調查了。 * 卓委員伯源:對TVBS揭弊這件事,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 * 謝委員長廷:我想有好也有壞。壞的地方就是把檢察官秘密偵查的形象都給毀了,因為檢察官必須守法,不能將相關訊息公布出去。 * 卓委員伯源:照院長的說法來看,這個資料是檢察官提供的,所以檢察官就是所謂的深喉嚨? * 謝委員長廷:不是,我是說檢察官對他們的行程都有所掌握,但檢察官受制於法律,相關訊息不能公開,可是經媒體這麼一說,檢察官好像變成是無能的、是不可信的,反倒是民間的消息才比較可信,我想這對檢察官來說是不公平的。 * 卓委員伯源:院長應該知道這跟檢察官沒有關係。 * 謝委員長廷:這是有關係的,像有人就說檢察總長乾脆就給TVBS李濤來做就好了,像這樣的說法就對檢察官來說很不公平。 * 卓委員伯源:就是因為你們查了半天查不出來,所以媒體才加以披露,如果你們很努力地有所作為,查出一個讓全民都可以滿意的結果,則這些媒體的揭露就沒有任何意義了。 * 謝委員長廷:查案子是需要時間的。而且我們要累積對法制的信賴,要幫助未來的法律人在執業上有尊嚴。 * 卓委員伯源:院長說的我都同意,但如果司法機關都沒有作為、都查不出來,則媒體就有所謂揭弊的功能在。 再來談談情義的問題,院長於87年人生低潮之際曾在TVBS主持過一個節目,院長還記得是什麼節目嗎? * 謝委員長廷:長廷問青天。 * 卓委員伯源:但是最近在TVBS事件的處理上,我們卻只見長廷而不見青天,我們只見長廷位居高官、擔任閣揆,但卻不見青天來為媒體申冤,請問我們何時可以見青天呢? * 謝委員長廷:我們不能因私害公,於私、於人情,我也是天人交戰,但是如果真有違法,則我也不能因為如此就叫新聞局不能查。 * 卓委員伯源:院長不要誤會,我從來沒有要求你不要查,我是要求你扮演青天的角色,就是因為一般民眾認為媒體受到打壓,所以才覺得不見青天。歐陽修在為父親寫的瀧崗阡表中有提到「求其生而不得,則死者與我皆無恨也,矧求而有待邪?以其有得,則知不求而死者有恨也。夫常求其生,猶失之死,而世常求其死也。」TVBS這個案子會不會常常求其死呢?還是你們會儘量想辦法來解決?斷獄的時候,針對一個人的生命、生存權,要想辦法求其生而不得,一個媒體的自由,一個社會公義的存續,這是一個民主國家存續的基礎所在,你身為閣揆,應該更要有這樣的胸襟,更要有這樣的目標及理念,給媒體一個生存的空間。 * 謝院長長廷:謝謝,我應該這樣做。 * 卓委員伯源:你認為呢? * 謝院長長廷:我同意你的話。 * 卓委員伯源:也就是說,你不會對TVBS求處死刑? * 謝院長長廷:我們會全力、盡力去做,但是我們必須看一下後續的發展,以及發掘出來的證據是什麼,如果TVBS真的有漏稅、偽造文書,我們再去處理,但是我們不輕易去…… * 卓委員伯源:TVBS有漏稅、偽造文書嗎? * 謝院長長廷:這是立委提出的檢舉。 * 卓委員伯源:為什麼這幾年都沒有看到這個訊息,直到它揭弊後就發生了? * 謝院長長廷:這幾年也沒有看到高捷案,也是這幾個月才統統跑出來的,因為許多案件如果沒有人揭發,就沒有後續的事件,泰勞事件就是最好的例子。 * 卓委員伯源:本席奉勸院長,你一定要顧及社會的一般觀感。 * 謝院長長廷:這個會啦!但是卓委員應該也知道,如果揭弊都是用這種方法,都是在媒體上講話,有時候你我也會變成受害者,因為你也是公眾人物。 * 卓委員伯源:另外,本席是農業縣選出的立委,我知道最近許多農民都過得很辛苦,因為農藥和肥料價格都不斷在上漲,造成農村經濟蕭條,許多農村子女原本都跑到外地的工廠上班或做工,賺一點錢來補貼家用,可是現在有很多人都失業了,所以有很多老農向我們反映,他們希望老農津貼能由原先的4千元提高到5千元,其實這筆錢他們並不是要拿來自己花用的,而是想要補貼一些肥料錢和農藥錢,請問院長您可以幫忙嗎?老農津貼可不可以提高一點? * 謝院長長廷:關於肥料的部分,我們最近有提高對運輸的補助,至於農民子女的就學,以前雖然沒有補助,現在也增加補助了。 * 卓委員伯源:本席不是談就學的問題,而是這些原本到外地上班的人,現在因為失業賺不到錢了。 * 謝院長長廷:就業部分,今年和去年都增加16萬的就業人口,與3年前相比,更是增加30多萬人。 * 卓委員伯源:老農津貼呢? * 謝院長長廷:這部分需要預算和財源。 * 卓委員伯源:在這種情況之下,本席要拜託院長,為了農民的生存,為了拯救日益惡化的農村經濟,肥料漲價,農藥也漲價,大家都活不下去了,本席拜託院長調整一下老農津貼的金額,由4千元調整為5千元,這筆金額應該不算多。動物園養一隻紅毛猩猩,一年光是飼料費就需要5萬元,我們的農民難道不如紅毛猩猩嗎?院長可以幫忙嗎? * 謝院長長廷:基本上,第一步需要貴院修改法律,其次我們再來尋求財源,一年大概是將近1百億。 * 卓委員伯源:你們可以主動提出修法嗎?行政院可以提案,由我們來審議嘛! * 謝院長長廷:現在有一些稅制改革方案,如果能夠改革成功,應該可以結餘一點錢出來,因為我們必須先找到財源。 * 卓委員伯源:院長答應要幫忙了? * 謝院長長廷:如果有財源,我們願意去做,但是現在還找不到財源。 * 卓委員伯源:請院長務必要幫忙,好不好? 此外,台灣過去的地方行政都是重北輕南,不過本席在此要加上一句「不見中部」,現在大台北地區有捷運,高雄捷運也開始動工了,請問中部有捷運嗎? * 謝院長長廷:中部地區的交通的確比較有問題,不過中部已經有規劃了。 * 卓委員伯源:請問院長,中部的捷運系統何時可以完成? * 謝院長長廷:中部現在有幾個大眾運輸方案,一是捷運,一是輕軌。 * 卓委員伯源:請林部長答復一下。 * 林部長陵三:中部都會區的第一條捷運應該是從高鐵烏日站,接到文心南路、文心北路,然後到大坑。 * 卓委員伯源:由台中的高鐵站接台中市的捷運橘線? * 林部長陵三:對,這是台中都會區的第一條捷運。 * 卓委員伯源:什麼時候可以完成? * 林部長陵三:預計是100年。 * 卓委員伯源:民國100年? * 林部長陵三:是。 * 卓委員伯源:本席認為政府興建捷運應該要有通盤、整體的規劃,例如:台北市的捷運已經將台北縣涵蓋在內,因此,本席建議中部的捷運系統,除了台中市以外,周邊縣市的重要城鎮也應該要納入規劃,例如:彰化縣的彰化市,彰化市是全國交通的樞紐,有一高、二高,有縱貫鐵路,也有高鐵,所有的道路都集中到彰化市,本席希望中部的捷運系統可以延伸到彰化縣,請問部長能不能做到這一點? * 林部長陵三:所以我剛才並不是講台中市的捷運,我是講台中都會區的捷運,因為彰化和台中同屬一個都會區。台中到彰化間現在是採取台鐵捷運化的方式,亦即從台中車站到彰化車站這一段加開通勤電聯車,讓各班次的間隔時間縮短為10到20分鐘,就像捷運一樣,至於彰化地區和台中地區的捷運系統也是有所規劃。 * 卓委員伯源:方才部長提到的捷運系統是由台中烏日通到台中大坑。 * 林部長陵三:因為高鐵在台中的車站是設在烏日,至於高鐵彰化站下車後,目前的規劃是由公路來連接。 * 卓委員伯源:我們希望捷運系統能做完整的規劃,把彰化縣也納進去,如果將彰化縣也納入中部的捷運系統,大約在民國幾年可以完成? * 林部長陵三:關於都會區的整個規劃,現在是先把烏日到大坑、北屯這一條先完成,其他路線還在規劃當中,不過我們會整體列入都會區的規劃。 * 卓委員伯源:請部長將彰化縣也列進去。 * 林部長陵三:是。 * 卓委員伯源:謝謝部長。 另外,兩年前立法院曾經通過自由貿易港區設置條例,本席在媒體上也看到院長去台北港剪綵的新聞,這表示台北港已經成為台灣自由貿易港區之一。請問院長,在您的施政規劃中,台灣還有哪幾個地方會列為自由貿易港區?彰化的彰濱工業區有沒有列入計畫? * 謝院長長廷:除了高雄外,基隆有一部分也符合條件,另外,加工出口區現在也在爭取,至於彰濱工業區則是沒有。 * 卓委員伯源:彰濱工業區目前沒有? * 謝院長長廷:沒有。 * 林部長陵三:它可以申請,因為彰濱工業區符合自由貿易港區的設置條件。 * 卓委員伯源:可以申請? * 林部長陵三:可以向經濟部工業局申請,它的連外道路是連接到台中港。 * 何部長美玥:我們已經完成可行性規劃,也在做申設的文件,但是這個部分必須是廠商願意進來,所以我們現在正在諮詢廠商的意見,假如廠商有意願,我們就可以提出申請。 * 卓委員伯源:提出申請的機關是工業局,還是地方政府? * 何部長美玥:工業局。 * 卓委員伯源:我們希望你們趕快去做這件事情,因為這是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你是先有蛋還是先有雞?你是先設立自由貿易港區,吸引廠商進駐,還是等到廠商進駐以後,你們再來設立自由貿易港區?本席希望部長能夠先去創造有利的條件,先把鳥巢築好,吸引鳥來住,不要等鳥住夠了,才說要蓋鳥巢給鳥住。 * 何部長美玥:對,不過我必須向委員報告,彰濱工業區並沒有港口,假如我們要設立自由貿易港區,必須要有特別的投資,讓台中港有專屬的機制可以過來。 * 卓委員伯源:當初在審查法案時,部長是擔任經建會的副主委,我們也曾經討論過這個問題,所以我們在自由貿易港區設置條例裡面特別規定,可以採取保稅的方式,也可以讓它設立自由貿易港區。 * 何部長美玥:是的,但它的設施會比其他設在港區旁邊的自由貿易港區貴一點,亦即需要比較多的投資,所以我們必須先確認廠商有意願之後才來做,如此才不會產生政府投資下去之後,廠商沒有進駐的狀況。 * 卓委員伯源:請問你們預計何時可以完成? * 何部長美玥:目前正在諮詢廠商的意見,現在有意願的廠商只有幾家。 * 卓委員伯源:請問要有多少廠商進駐,才能劃為自由貿易港區? * 何部長美玥:要有一定的數量。 * 卓委員伯源:要有多少數量?現在彰濱工業區有多少廠商? * 何部長美玥:現在彰濱工業區的廠商已有500多家,但是他們大部分並不適用自由貿易港區機制,目前諮詢的結果只有製造汽車大燈的帝寶有意願,其他廠商尚未表達意願,所以我們還在諮詢彰化附近廠商的意願,一旦數量足夠,我們就會來做。 * 卓委員伯源:我們當初設定自由貿易港區機制,重點在於經貿特區,最重要的目的就是為了吸引即將外流到大陸、東南亞的資金留在台灣。你應該到大陸去看看那些台商要不要回來,告訴他們我們設有自由貿易港區,有3600公頃這麼大一片土地,你應該去做招商工作。經濟部應該更主動積極,你要主動去招商,主動把我們的優惠條件告訴他們,讓他們回來,而不是去問他要不要來,應該主動去招商。請問部長可以做嗎? * 何部長美玥:我們確實有在做,雖然政府官員不能去,但是我們仍然透過民間機制去做。 * 卓委員伯源:你認為這樣的規定合理嗎?他們的官員可以來台灣招商,我們的官員不能過去招商?請問院長這樣好嗎?此一規定是否應該做個調整? * 謝院長長廷:這個問題不一定出在我們。 * 卓委員伯源:你是院長,陸委會也歸你管的。 * 謝院長長廷:不是,我的意思是有些問題是出在中國大陸那邊,像我也不能去。 * 卓委員伯源:我們自己把線劃起來,規定我們的官員不能去。 * 謝院長長廷:不是,他們也禁止我們某些人過去。 * 卓委員伯源:我希望這點要檢討。 * 林部長陵三:我們連香港都不能去。 * 卓委員伯源:希望雙方面都要檢討。 * 主席:請王委員塗發、田委員秋堇聯合質詢,詢答時間共6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王委員塗發","田委員秋堇","主席","謝院長長廷","李主任委員金龍","林部長全","●環境永續","●社會公義","●經濟發展"]} ``` * 王委員塗發:(15時33分)主席、行政院謝院長、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謝院長整天備詢,辛苦了。我和田委員由於對這塊土地的認同,對永續發展非常重視,過去10幾年共同參與社會運動及環保運動,所以今天才一同質詢。我知道謝院長上會期曾經提出「黃金三角」的概念,這也是永續發展的理念,這會期我們要更深入來談這個問題,所以今天質詢主題也是針對「黃金三角」,也就是針對環境永續、社會公義及經濟發展三方面來請教院長。 * 田委員秋堇:首先,針對環境永續部分,我和王委員非常關心一項議題,而此一議題和台灣的存亡關係非常密切,也就是台灣的能源問題。很多人認為能源價格必須維持在低價位才能國泰民安,但是我們發現的資料剛好相反,我們認為院長有能力解決此一問題。在和院長討論能源問題之前,先恭喜院長,最近政府決定再投資高鐵70億元,院長說的很清楚,發揮了政府領導人民的說服力,民調上顯示民眾支持政府再投資,因為民眾聽得很清楚,如果政府不再投資70億元就得倒賠300億元。 我們都知道,台灣每一滴油都得靠進口,所以能源安全對我們而言幾乎等於和國防安全一樣重要。美國歷經70年代石油危機之後,為了國家安全,在1979年成立「聯邦能源部」;中國為了國家安全和經濟發展,於今年6月2日就成立一個準部級的「能源辦公室」,直屬於國務院。各方面比我們都先進的德國於2001年成立能源總署,簡稱Dena,這是一個跨部會的組織,董事成員包括聯邦經濟及勞工部長、環境及自然保育部長、運輸建設及住宅部長等等。 看看先進國家對能源如此重視,反觀台灣呢?美國成立能源部已經26年,我們的能源委員會25年來都是一個黑機關,沒有合法的編制和合法的預算;還好民進黨執政之後,於去年7月正式掛牌,但是到現在仍然是一個三級單位。去年10月份的遠見雜誌問了一句話「台灣到底有沒有能源政策」?過去反核的民進黨執政後,到現在仍然堅持低油價,結果台灣的油價竟然比可樂還便宜。 最令人擔心的是,有一天石油此一戰略物資可能會像武器一樣,我們台灣可能會有錢也買不到石油或其他能源。該怎麼辦呢?我認為台灣最好的自保之道就是發展再生能源,因為發展再生能源是我們擁有自有能源的唯一途徑。 當然,談到再生能源,可能有人會認為再生能源的發電成本太高,但是我要向院長報告,目前在國外,風力發電的成本已經來到黃金交叉點,換言之,風力發電的成本已經比傳統能源的發電成本低。隨著油價不斷上漲,我相信未來再生能源的發電成本會不斷下降。 * 王委員塗發:再生能源和永續發展有非常密切的關係,大約從1980年代開始,先進國家就非常重視3個e,也就是經濟發展(economy development)、環境保護(enviromental protection)以及節約能源(energy conservation),所以能源政策和謝院長所主張的黃金三角有非常密切的關係。 京都議定書在今年2月16日正式生效,台灣雖然不是簽約國,但我們畢竟是地球村的一份子,我們必須負相當的責任,何況我國溫室氣體的排放量,在全世界將近200個國家中排名第24名,情況極為嚴重,所以我們應該盡應負的責任。目前世界各國因應京都議定書的作法有兩大方向:一是節約能源,另一則是開發再生能源,所以再生能源的開發非常重要。21世紀可以說是再生能源的世紀,特別是太陽能的發電在2040年之後所佔比例將非常高。前面電子看板上黃色的部分就是太陽能所釋放的能源,基此,本席認為台灣應該要非常重視再生能源。 有關再生能源的部分,目前歐洲國家中德國在這部分的發展最快速。再生能源包括風力、太陽能、生質能、氫能、地熱能、海洋能等,目前最重要的就是風力與太陽能。接下來請大家看這個圖表,2004年德國風力累積的裝置容量有170億度,相當於6座核四廠的量,而它的發電是250億度。下一張圖是太陽能的部分,去年的裝置容量有36萬千瓦,目前每戶約3K至4K瓦,折算起來就有10萬戶。據估計,今年的總裝置容量就有1200萬瓦,由此可以看出它的發展是十分快速的,在2000年之後每年是以40%在成長,所以它的發展非常快速。 目前他們裝的太陽能系統已經有13萬以上了,其中有98%都與電力系統併聯,大家可以看到他們的屋頂都有裝。其實包括田委員都有去德國參觀過,接下來由田委員來介紹當地的情形。 * 田委員秋堇:今年7月本席與經濟部能源局有去德國考查,前面電子看板上的照片是一個太陽能社區,這是德國貧民居住的國宅,陽台的立面都是太陽能板,而且建築的立面也都是太陽能的裝置。下一張是德國魯爾工業區的照片,這是挖完煤礦後沒落的地區,他們國家花很多錢蓋一個太陽能活動中心,不但很大也很漂亮,同時也成為國際聞名的再生能源建築。 大家都知道,德國太陽能的品質是我們的三分之一,等於說他們的太陽能成本是我們的3倍。下一張照片是他們的經濟部,這個建築實在很漂亮,不但美觀也具有實質發電的功能。接下來這張照片是蜆牌石油公司在德國做的太陽能晶片廠,大家可以看到這個建築實在很漂亮,不但美觀也有產業推動的功能。目前蜆牌石油公司已經改為蜆牌能源公司,因為他們知道現在石油沒有前途,而這張照片是蜆牌石油公司在冰島設置的加氫站,現在我們都還在爭論氫能的定義為何,結果人家已經開始商業運轉了。 另外,這張照片是冰島的氫能公車,這是德國製的,冰島有進口3台。其實今天我們跟院長討論太陽能的部分並不是說我們要提出無理的要求,只是因為別人的氫能公車都在街上「趴趴走」了,所以我們才會很擔心,就好像別人已經到了鐵器時代而我們還在石器時代一樣。 * 王委員塗發:相信大家看到德國的情形之後應該會覺得他們非常有魄力,不過,一方面這部分也需要立法,他們在1991年就訂定電力購入法案,這是針對太陽能發電的部分,這部分有一些補貼。此外,1999年至2003年他們有推動10萬戶太陽能屋頂,其實最近有很多國家都有推動10萬戶太陽能屋頂,包括澳洲、紐西蘭等,而美國柯林頓也有推動百萬戶太陽能屋頂,而今年7月加州議會有通過推動百萬戶太陽能屋頂計畫。此外,德國在2000年4月1日也通過再生能源資源法來推動再生能源。他們對於不同的再生能源會用不同的價格來收購,他們對此有很精密的計算,包括技術的進步、成本等,總之,他們非常有心在推動這個產業。 其實,再生能源有非常多優點、好處,在能源方面,它能促進能源的多元化,同時也能增加能源安全的保障,而且它又是自產能源,台灣有98%是靠進口的,這部分是老天送給我們最好的禮物,而我們卻不會好好利用。雖然我們的月亮不會比別人還圓,但是我國的陽光都比日本、英國、德國還強,結果我們卻沒有好好利用這個資產。 再者,在環境方面,它對環境是非常友善的,不會有污染或酸雨的問題,而且它也不會排放溫室氣體,由此可知,這是一種非常好的資產。另外,在經濟方面,它可以創造一個很好的產業,也可以創造就業機會。德國1年光在這方面所創造的就業機會就超過20,000個,所以他們才會積極從事這方面的工作。其實台灣在這方面有很好的條件,目前經濟部也有在推動這部分,不過,手腳還是太慢了,我們也有在後面幫忙推動。現在你們有提出一個計畫,目標是到2010年之累積裝置容量為513萬千瓦,約占總電力的10%,目前這部分就占德國總電力的9.3%了。此外,經濟部估算這部分到了2004年可帶動544億的產值,而2010年則提高至1617億的產值,本席認為這樣還是不夠的。另外,這個計畫有提及太陽能光電產業的部分,在所有再生能源中,台灣在這個產業上是最有優勢的,因為我們的太陽比別人強。其實現在國內太陽光電產業的生產鍊已經形成了,包括半導體產業、晶片、太陽電池、模組等,目前的產值是29億,股王茂迪是全世界第10大,但是都是做出口、外銷的,我們有這麼好的資產,卻不懂得好好地去利用,這樣不是太可惜了嗎?所以我認為這方面應該再提高。以目前經濟部所訂太陽光電產業的目標來看,到2010年的裝置容量只有2.1萬瓩,而德國1年的裝置容量就有36萬瓩,可說相差了十萬八千里。雖然我們說這樣做可以提供5,000戶的家庭用電,但是德國在2003年時,其再生能源就可以提供超過600萬戶的用電,而且現在可能已經超過800萬戶。以台灣來說,即使有1,000萬戶也不算多,但是德國現在已經有這樣的發展,由此可見,它的效益是非常高。 我覺得雖然不一定要像我們的晶圓產業或半導體,在世界上的市占率達70%~80%,但是只要能夠占20%~30%就不得了了,如此不但可以推動這個產業,還可以創造就業機會,這樣不是很好,也不用再煩惱產業空洞化。因此,本席建議發展的第一要務,就是要先創造市場,至少要推動10萬戶太陽能屋頂計畫,而且應該在2010年就完成。若以10萬戶來說,也只有40萬瓩,相當於德國一年的容量而已,我們如果分4、5年來完成,第1年1萬、第2年2萬、第3年3萬、第4年4萬,這樣4年就可以完成了。 本席覺得這部分應該好好地考慮,如果院長可以推動這個工作,可以說是對台灣功德無量。當然,另一方面也要立法的配合,我們也有提出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希望立法院能夠加速審查這個法案,讓它儘快通過,這樣我們才比較好推動。 * 田委員秋堇:為什麼我們2個人會如此重視這件事,其實,關心能源問題的人都知道,現在全世界能源就快要用完了,而且公認其用量石油只剩下45年、天然氣剩下66年、煤炭剩下200年、鈾礦剩下35年~100年。所以要恭禧院長,因為有一天,我們的非核家園就會自然實現,大家也不需要再吵架了。 現在第3次能源危機可說已經兵臨城下,所以我們非常擔心目前還是被迫以補貼的方式來對抗高油價。現在有很多以補貼政策對抗高油價的國家都幾乎崩盤,印尼就是最好的例子,水都淹到鼻孔才突然宣布要放棄補貼,他們的家用煤油已經漲到186%、柴油漲到105%、汽油則漲到87.5%,在此情況下,當然會有暴動。所以,在此拜託院長與經濟部長,現在是不是可以讓我們的百姓瞭解,這就等於保險跟投資一樣,如果能夠趕快發展再生能源,對我們國家不論在拚改革或保台灣方面都會有好處,而且這也是保台灣最好的方法。 另外,這種情況也跟高鐵一樣,現在先拿70億出去,以後就可以少拿300億,這樣民眾都聽得懂;所以現在發展再生能源,大家可能會多出一點錢,但是未來可以減少損失,甚至可以多賺一些錢,我相信民眾絕對可以聽得懂。 本席今年有去參加日本的愛知博覽會,看到日本的政府與民間加緊推動再生能源的情況。他們在愛知博覽會中就利用非常多的再生能源,而且還設了一個館在專門解說,愛知博覽會是怎樣利用再生能源的,包括工作人員所穿的T恤都在宣傳這些,讓我看了非常感動。但是我們卻看不到面臨能源危機那麼嚴重的台灣,以同樣認真及緊急的態度在推動,所以拜託院長,請你把能源議題儘量往前挪,列為你施政的優先順位。 就以本席住在宜蘭來說,其實能源補貼對我們鄉下的歐里桑與歐巴桑來說,幾乎是劫貧濟富。我常常看到一些阿伯騎著腳踏車,本席也都是坐火車或捷運,所以我常常覺得我們繳的稅,好像是拿去補貼那些開進口車的有錢人,這也有違院長的社會公益原則。 那天在委員會的時候,我也有拜託過部長,部長也談及為了發展再生能源,未來每度用電可能會調漲0.06元,雖然調漲不到一角,但是兩個晚報都以二版頭條刊登出來。不過若以王委員的算法,0.06元可能還有爭論的餘地。所以拜託部長,以後若提到這一點的時候,請把這些話說在前頭,亦即現在如果不做的話,未來可能會漲的更多,因為高油價時代已經來到門口了,這是躲不掉的。所以拜託院長與部長,以後一定要把這件事說清楚。謝謝。 * 王委員塗發:現在很多反對的人認為,如果現在推動再生能源,必須進行補貼,如此物價就會上漲,而且也會對經濟造成影響。其實以前建造核四廠的時候,當時編的預算也是預估將來電費會漲價。現在的問題是,過去台電的備用容量率甚至高到30%~40%,現在那些差不多都已經折舊了,而現在計算要補貼多少錢,都是以迴避成本去計算,其實這種計算方法是不對的。如果因為天氣熱缺電而興建一個電廠,它一度的成本大約要多少,相信副院長一定非常清楚。其實這種經濟決策應該是用邊際成本與邊際效益去做比較,但是過去經濟部都是以平均成本與平均效益去計算,把折舊部分以過去的會計成本來計算,所以會差一大截。針對這一點,希望經濟部好好去檢討。我在此拜託院長,因為這件事對台灣來說,實在是非常重要的東西,千萬不要再被別人誤導要調漲多少電費。如果不發展再生能源,將來還是要調漲其他的東西,例如火力發電廠所需的燃油、燃煤或燃氣等價格也同樣要調漲,這樣將來電費還是照樣會漲價,這是我們應該讓社會瞭解的地方。也拜託部長以後對外發言的時候,這方面要注意一下。 * 主席:請行政院謝院長答復。 * 謝院長長廷:(15時59分)主席、各位委員。能源代替很難養成的原因涉及人民節約能源的習慣以及新能源生產之後就會沒有競爭力。我們最近是陷於兩難,因為近來颱風太多,物價也比較高,所以我們擔心大家會搭便車一起漲。現在我們發展再生能源的主力有2個,其中一個是風力,這部分委員是認為太低,所以我們會再作檢討,不過這方面在2010年時要占10%。另外就是農委會做的生質能源,所以現在有很多休耕的情況;至於太陽能方面,可能是認為價錢太貴。 * 王委員塗發:其實,台灣缺電的情況通常是發生在夏季,採用太陽能發電是最好的解決之道,所以本席才說行政院應該針對邊際效益與邊際成本做為考量,而不是以台灣平均用電量來看。如果政府興建一座電廠或許在缺電時期可以發生效用,但是電廠在離峰用電期間卻被閒置,這些成本都沒有列入。請問院長,你有沒有魄力來推動10萬戶在屋頂加設太陽能面板?事實上,德國已經有超過13萬戶加設太陽能面板;美國加州也有百萬戶加設太陽能面板。如果太陽能面板價格過高,無法獲得實際的效益,這些在屋頂加設太陽能面板的先進國家豈不是都很「憨」?為何太陽能面板在全世界都占有一定的市場? * 謝院長長廷:由於政府必須補貼加設太陽能面板的經費,所以我們必須估算補貼的成本。若從公家機關著手應該沒有問題,像高雄新興建的主運動場也都有加設太陽能面板。我們在南部也有指定一間大學做為設置太陽能面板的重點學校,但是,王委員說要推動10萬戶在屋頂加設太陽能面板,這我必須認真的來評估。剛才有委員算出屋頂加設太陽能面板可發出40萬瓩的電力,相當於核四發電1/6的電力,我必須統計出相關經費。 * 王委員塗發:好的。除了電力問題之外,本席認為,水的問題更嚴重,這不僅是缺水問題,水災問題也很嚴重。最近,經濟部水利署提出「8年8百億計畫」是依據國科會防災國家型科技計畫辦公室所模擬的淹水潛勢區域,加上近幾年颱洪受災淹水範圍得知,台灣易淹水低窪地區總面積約1,150平方公里。大家可以從螢幕上看到綠色部分為台灣易淹水低窪地區,包括西部與宜蘭等地,未來治水計畫完成之後,水利署預估可降低約500平方公里高淹水潛勢地區的水患問題,以各縣(市)政府財力分級表為分級基準,訂定縣(市)管河川、區域排水及事業海堤工程用地最高補助比例進行分級,結果經濟部提出是項計畫卻受到在野黨的質疑,相關經費將做為選舉綁樁。 眾所周知,院長曾經非常成功的整治高雄愛河,我們也看到政府編列300多億的特別預算整治基隆河的效果也非常好。本席曾經和經濟部人員討論過此事,既然這些經費用於治水防洪,應該以河流流域為單位執行上、中、下游的整治工程,若上游山坡地水土保持不佳,只顧下游區域的整治工程勢必無法發揮功效。譬如:石門水庫上游區域坍方造成土石流,而政府只清理下游區域的砂石,這根本就沒有效。本席建議,你們應該如同整治基隆河一般,以河流為整治單位分為上、中、下游,上游區域做好水土保持的工程;下游區域執行污水下水道的工程,或許整體規劃必須考量經費。 其實,在全院聯席委員會中的在野黨委員都認為,只要政府真正將經費投入治水工程,而不是做為選舉綁樁,即使經濟部提出8年8千億計畫,他們都贊成。我們為何不能順勢而為?如果政府能夠針對大甲溪、高屏溪、大漢溪、濁水溪逐一整治,並妥善處理砂石的問題,將河川流域分為上、中、下游進行整體規劃,並將防洪治水工程視為重大建設,縣市政府積極配合解決下游淹水的問題,這將是一件大功德。坦白說,經濟部水利署提出「8年8百億計畫」,每年需要1百多億,在野黨委員當然會認為,政府只需要以年度預算支應即可。因此,本席建議,政府應該妥善規劃相關計畫,即使經濟部水利署要求提高編列特別預算來整治河川,在野黨就無話可講,他們也願意配合。 * 謝院長長廷:王委員建議以流域為主進行河川整治,這是非常正確的想法。事實上,經濟部水利署提出「8年8百億計畫」主要是縣市管河川的部分,這應該由縣政府來執行,但因縣政府缺乏經費,若我們交給縣政府從事河川整治計畫費時較久,原本政府就有規劃中央管區域排水與中央管河川之事宜,現在只是將中央與地方進行銜接。坦白說,如果經濟部提出「8年8千億計畫」,政府也沒有這麼多的預算,所以我們會提出「8年8百億計畫」。不過,王委員以流域做為整治河川的觀念非常的正確,現在大里溪的整治計畫已快完工了。 * 田委員秋堇:謝謝院長,本席認為,如果我們以流域做為主軸的話,各流域的居民都會支持相關預算,我相信相關經費在立法院也會很容易過關。以基隆河整治為例,剛開始有些立委表達意見,但是他們在被挨罵之後便不再堅持,相關預算也都順利過關。 再者,本席與院長討論山林復育的問題,方才王委員提及河川上游整治工程非常的重要,我們看一下交通部齊柏林先生所提供的照片,台灣在遭受72水災之後更是傷痕累累,高山濫墾的問題已成為台灣之痛。事實上,日本的森林覆蓋率為世界第一,在日本國土中看不到這種滿目瘡痍的景象,況且,日本與我國均為地小人稠的地區,既然日本可以做得到,我相信台灣一定也做得到,只是在制度問題與執行的魄力方面,山林復育越晚做就越困難。過去,我們不重視山林復育的工作,所以現在我們必須揹負著這個爛包袱,真是非常的辛苦。但是,令本席感到憂心的是,從我們的預算中反應出個問題,若政府要回收影響公共安全的土地竟然需要100年之久,土地回收非常困難,所以政府在編列國有林事業區出租造林地補償也越編越少,事實上,經過100年也無法回收國有林事業區出租造林地。照理說,民眾非法占用國土應是民眾理虧,但政府處理國有林事業區出租造林地也需要30年的時間,本席認為,如果台灣再這樣下去真的會很糟糕。 事實上,如果有民眾居住在高山上,他們自然會要求民意代表要開路、闢道等等,所以政府無法解決濫墾濫伐的問題。本席認為,正本清源的辦法應該是讓居住在高山上的民眾願意配合政府政策搬下山。最近,本席看到韓國首爾市市長整建清溪川的作法是先派出義工向民眾溝通,告知他們未來的願景,並曉以大義,還安排民眾遷至更好的生活或經商環境。反觀國內,雖然農民都知道在高山上從事農業的風險非常大,為什麼他們不願意下山?因為他們通常在平地找不到工作,即使他們已經領取政府的補助金,這些錢也會很快就用罄了。本席建議,政府應該在平地的國有地中設置有機農業專業區,其好處如下:一、政府設置有機農業專業區可如同過去出口加工區一般,政府統一管理與認證,大家對於外銷的農產品都很放心。二、向銀行貸款較為方便。三、有利於對外行銷與統一行銷。所以這等於受到政府的保障,所有設施都做好了,只要下來平地住就可以。如此一來,他們一定會認為很划算,所以只要讓他們認為平地有活路,他們就敢下山來,也才會配合政府。 發展平地有機農業還有另外一個好處,就是加入WTO之後有助於和外國競爭,有機農業絕對是我們在國際競爭的一項利基,以台灣的有機農業和大陸的有機農業比較,相信外國人會買台灣的有機產品,因為大陸的黑心農產品太多了。而且就國內而言也有好處,現在我們的健保發生那麼多問題,如果我們推廣有機農業,不僅可以提高國民的健康,也可以降低醫療給付。不知院長有何看法? * 謝院長長廷:本人上次就聽過田委員的構想,農委會已在規劃了,其實東部是很適合,如果有台糖那樣大的土地就可以做了。田委員的構想很有創意,我們也有在規劃,如何產生誘因讓山上的承租戶願意下來,不過這也需要很多配套,如果他們能夠下來,對台灣國土保育是一大福音。 * 田委員秋堇:改天本席再和李主委討論。 * 李主任委員金龍:屆時本人再向田委員請教。院長有交辦這個事情,在推動國土復育方案時要考慮到這個問題,如何讓他們來到平地,同時生活能夠持續下去,有機農業就是規劃項目之一。 * 田委員秋堇:謝謝。 * 王委員塗發:繼續本席再提出社會公義的問題。民進黨過去主張社會公義和改革,現在民眾也會對此加以檢視,尤其是最低稅負和稅改問題,以及18%優惠利率和軍教徵稅問題,大家都可以好好探討。 其實就世界國家而言,台灣稅負的負擔率是非常低的,與美國、日本、韓國等國家相較,我們的稅負是很低,大約是13%而已,只不過我們存在負擔不平均的問題。財政部在說明稅改時提供的資料非常清楚,在營利事業免稅部分,高科技有724家,平均每一家的免稅所得是1.64億元,其他營利事業總共有489,406家,平均每一家免稅所得才10.4萬而已,以億與萬相較,相差實在太多了。以所占比例而言,高科技就占了70%,而其他產業只占30%。在享受投資抵減部分,55%也是高科技產業,其他產業占45%。以上都是來自財政部的資料。 再就個人部分,適用最高邊際稅率40%這部分,其中比例3.74%,每一戶的平均抵減是50萬,總共比例是占60%,其他不是最高邊際稅率,總共是96%以上,平均每戶抵減才1.3萬,這部分占40%。可見這是很不公平的,大家也都非常清楚。財政部林部長過去也為最低稅負及稅改議題奔波,可以說非常努力,不過本席要提出一點,現在提出的個人最低稅負制有800萬的門檻,而海外所得並沒有放進來,也就是最高邊際稅率40%的部分,現在有372萬是淨所得,需要靠40%。現在個人最低稅負是課20%而已,但是以800萬的門檻實在太高了,應該降低門檻才對。 現在的稅改是將過去逃漏稅的門關起來,但還是留有後門,況且我們還有信賴保護原則,等於給了一個很好的機會,尤其對高所得者而言,他們可以想辦法匯到海外去。部長曾經說過:在40位最富有的人當中,有8人沒有繳一毛錢,有15人只繳1%。試問這樣公平嗎?不免讓人質疑改革的成效如何。因此本席建議800萬元的門檻應該降為400萬,如此與適用最高稅率40%的部分才不會差太多,並且應該將海外所得放進來,外界很多社運也認為應該放進來才對。只是本席不知部長到底有什麼困難? * 林部長全:我們也了解,對於800萬的門檻適用的可能不到1萬個納稅人,但主要是考慮到初期實施時減少一些衝擊,在稽徵上不要引起太大的衝突。其次,我們也希望對租稅規劃有比較強動機的人優先納入,以實踐租稅公平。 * 王委員塗發:如果要區分有無動機,比如說400萬元以上、800萬元以下比較沒有租稅規劃的動機,那表示他本來就規規矩矩在繳稅了,他並不會受影響,那我們何必擔心呢?至於稽徵可能會遇到的困難,這部分當然存在,如果要全部查當然會有困難,但是你也講過可以抓幾個人嘛!從這40位最有錢的人去查,那麼大家就害怕了,如果不誠實申報就給予處罰,甚至還有刑法,如此大家就會守規矩好好報稅了,部長也不用擔心花多少稽徵成本。 * 林部長全:假設第一階段做得很順利,我們可以再來檢討。 * 王委員塗發:好 * 林部長全:至於海外所得部分,就長期而言,海外所得納入綜合所得稅是財政改革委員會有的共識,而且是很多國家國際化應有的方向,只是這方面是納入整個所得稅制改革方案還是放進最低稅負?這個部分是有爭議的,不過沒有放進來並不代表放棄…… * 王委員塗發:現在有很多社運團體如此主張,也有一些委員提出案子,其實大家都有共識,應該要降低門檻,並且將海外所得納入,除非財政部真的感到很困難,不過本席不曉得困難何在?如果能夠抽查幾戶高所得,或抓幾個漏稅大戶,這一定勝過抓幾千個小老百姓,對不對? * 林部長全:將來綜合所得稅改革也會將之納進來,所以這是時間問題,如果最近就放進來,未來綜合所得稅還是要檢討,所以我們需要一點時間。 * 王委員塗發:再拖一點時間,人家會說你們的改革是假的。 * 林部長全:不會啦!我們希望做得有成效。 * 王委員塗發:另外一個問題就是有關18%的優惠存款,陳總統亦提出所得替代率應該以90%較合理。其實現在世界各國大都是85%、80%就已經很高了,所以是否差不多在80%至85%就可以了,不用到90%,畢竟他們都沒有在工作了,若和有在工作的人比起來已經很好了。我們除了對於基層者的所得替代率超過百分之百的部分要處理外,其實那些政務官的退休所得更是高的厲害,雖然他們的所得替代率不一定超過90%,但是他們本來就領很多了,所以有人建議18%優惠存款的金額應該要有上限的規定,若以300萬來算,一年可以拿到54萬,平均每個月可以拿到4萬多元,其實也已經不錯了,因此這部分是否可以有上限的規定?否則像連戰領1000多萬,都放在18%的優惠存款,加上月退俸一個月可以領47萬,比我們院長領的還多。他不但不用做事,每天還到外面隨便謾罵,就可以領40幾萬,而且還可以有那麼多的隨扈,這樣合理嗎? * 謝院長長廷:退休所得的合理化,我們所提的只是個概數,方才委員說的本人都同意。我們若提某個個人是不合理的,但這替代率是否可以有些彈性?例如基層者的替代率可以高些,而領八、九百萬甚至千萬者,雖然所得替代率只有80%,也還是不合理。其次,最近大家在說政黨黨職人員是否能計算年資一事,那顯然是不合理的,而且也沒有法律根據。 * 王委員塗發:像胡志強、關中已經領了一大堆,還要算當時的年資?何況又沒有法律的依據。 * 謝院長長廷:不但沒有法律根據,而且那些都是人民的血汗錢,人民一定不希望將納稅錢拿去給特定政黨的黨工。 * 王委員塗發:院長認為應該要如何處理? * 謝院長長廷:我認為這一定要處理。 * 田委員秋堇:繼續要和院長討論有關教師課稅的問題,相信院長對教師課稅的問題也很瞭解。事實上歷任的財政部長都支持教師課稅,從國民黨時代的張繼正、徐立德、王建瑄、林振國和邱正雄都贊成,而我們民進黨執政以後也是如此;但是現在遇到非常大的阻力,這點本席也瞭解。 現在有個問題令本席感到很憂心,因為在很多的方案中,有一項我們期期以為不可。目前我們每年2000億的教育經費中,有1800億是用在老師的人事費及退撫費上,但有項方案卻是要一半用教育津貼、一半用改善教育環境的名義去貼補老師,所以無論是教育津貼還是改善教育環境,最後這些錢都是落到教師的口袋,我認為這樣的作法最後一定會吃掉我們稅改的正當性和改革的美意。我覺得我們應該將心比心,就像本席長期關心環保,若我說我所繳的稅要指定用在環保、而王榮璋委員繳的稅要指定用在社會福利、生意人繳的稅指定用在推動工商方面,則軍隊的經費是否只要靠阿兵哥及將軍繳的稅?外交部的經費就靠外交官繳的稅?老師的經費就靠老師繳的稅?若各行各業都比照辦理的話,台灣會變成什麼樣子?所以這個方案是萬萬不可行;而且還有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是,所謂的國民教育津貼如果真的這樣做下去的話,現在雖然有很多老師說不會影響到退休金,但是過了幾年後,或許一些新的老師會說,根據工會法的規定,津貼也可以算在本俸裡,如果有一天我們國家情勢改變,老師也爭取到組工會的權利,那麼這些津貼就可以算入退休金,則未來國家就要給老師更多的退休金,也就是說我們這次的教師課稅,不但沒有增加國家的稅收,反而是倒貼,因此我認為這是非常不合理的、也是非常危險的,且對人民而言,還是個非常壞的作法。 * 謝院長長廷:改革就是對於能做到的事就趕快去做。而委員所提的這件事已經講了好幾年,每次法案提出來都無法通過。方才田委員講的是理念,道理上可以講的過去,但是問題是通不過。 過去對教師團體所做的承諾,我們都必須概括承受,所以我們還是希望能趕快通過,至少通過以後就不會再有制度上的不合理。但如果說改革不是100分就是0分,也不盡合理,因為過去制度的不合理,並非完全是老師的不對,所以我們就趕快提出一個70分的改革,但若是從那30分的部分來看,而說是侵蝕到改革的正當性,這樣就有些遺憾。總之,還是趕快通過最好,因為就我所知,目前大家對此已有共識,但若要再拖下去就不會通過。 * 田委員秋堇:但是通過之後若是課多少就補多少,不是等於老師又全部將課稅的部分拿回去了。 * 謝院長長廷:不會,改善教育環境這部分應該不會回到老師的口袋。 * 田委員秋堇:事實上是會的,不過因為今天的時間有限,接下去王委員還有一項與經濟有關的問題要請教院長,所以很抱歉無法讓部長答復。 * 王委員塗發:第三個大問題是有關經濟發展。我們都說要根留台灣、佈局全球。但實際上我們是如何在做呢?民進黨執政5年多來,在全球佈局方面做的怎麼樣?雖然說是全球佈局,但事實上好像是搶進中國。無論我們對中國的投資或出口,早就超過我們過去常說的20%的警戒線,也就是經發會所說的依賴性過強,那是不好的。 在中國通過反分裂國家法以後,他們變成是雙管齊下的用軍事威脅、經濟統戰在對付我們,但是我們的台商還是不斷的過去。以今年經濟部的資料顯示,截至9月份我們到中國投資和去年比起來是增加了53%。以全球佈局來看,大陸是一個市場,我們不可能將她關閉起來都不去,但是長期來看,我們將所有的雞蛋都放在同一個籃子裡,那是個自殺的行為。我們對中國的投資,從1991年到今年4月,平均而言是50%,但是以今年第一季來看,就將近70%,可以說在那裡投資了7成,若再加上百慕達等租稅天堂轉過去的資金,你看有多少?根本都是去中國,哪裡是什麼全球佈局?雖然說還是有,但有限得很。我們再看看以下這張台灣對各國投資占GDP比例的圖表,自1999年至2000年之後,台灣對中國的投資比例就像沖天炮一樣不斷上升,投資美國的比例占了第2名,再來就是對歐盟及日本的投資。若與其他國家相較,韓國對中國投資所占的GDP比例還不到1%,日本和美國則是連0.5%都不到,而我們卻已經超過了2%,現在台灣的資金幾乎都跑到大陸去了,我們可以看到,雖然以前的投資沒有那麼多,但我們的經濟成長還算不錯,而近5年來的經濟成長反而比以前還差。 1997年爆發亞洲金融風暴之後,韓國的國民所得只有7千多塊美金,當時的台灣國民所得已經達到1萬2千元美金;結果到去年為止,韓國的國民所得已經超過1萬4千元美金,而台灣的國民所得卻只有1萬3千元,雖然有人說這是因為韓國人都到大陸投資所致,但大家不要忘了,台灣才是對中國投資最多的地方,若以利用大陸市場來說,全世界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可以和台灣相較。我們只看到積極開放的一面,卻不知政府的有效管理在哪裡?結果對岸壯大之後,就佈置飛彈來威脅恐嚇台灣,甚至還以進口台灣農產品來打擊我們。像中芯、和艦等廠商到大陸設廠,政府也是一點辦法都沒有,而其他廠商也都相繼赴大陸設廠,就以筆記型電腦來說,我們在全球的市占率也有七、八成之多,結果最後一條生產線也同樣被迫到大陸設廠了。現在的產業根本已經被掏空了,就因為所有的資金幾乎全部都投到大陸,所以國內的經濟發展才會這麼困難。原本尚未開放銀行登陸之前,已有7成資金是從台灣拿過去的,未來開放銀行赴中國參股其城市銀行後,勢必更加速掏空台灣,在這種情況下,台灣恐怕不亡也難。請問院長,你認為適不適合開放我們的銀行赴大陸投資? * 謝院長長廷:有關銀行方面的政策,其實目前政府尚未開放,如果開放的話,也是以吸收當地資金為主,不過能不能做到這一點還是個問題。 * 王委員塗發:他們的銀行比我們的還爛,現在我們要改革已經很困難了,將來要如何和人家競爭? * 謝院長長廷:我們會將委員的意見納入參考。 王委員塗發、田委員秋堇書面補充資料: 總質詢主題 * ●環境永續:再生能源、水患治理、山林復育 * ●社會公義:最低稅負、18%優惠設限、教師徵稅 * ●經濟發展:根留台灣、降低對中國依賴、布局全球 * 主席:現在休息。 休息(16時34分) 繼續開會(16時46分)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接下來請蔡委員啟芳與湯委員火聖聯合質詢。詢答時間共6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湯委員火聖","主席","謝院長長廷","張署長國龍","李部長傑","蔡委員啟芳","施部長茂林","許主計長璋瑤","何部長美玥"]} ``` * 湯委員火聖:(16時47分)主席、行政院謝院長、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最近大家很關心一件事,即韓國籍貨輪在新竹外海翻覆沈沒。依照本席的瞭解,此次國防部應該已經盡了很大的力量,而且,也是按照規定,12枚飛彈全部擊中。只是沒有按照預期的爆破。但是,媒體對此事的報導可能對國防部有些不公平,因此,在此請院長對此事表示一點意見,我是認為國防部此次的成果應該是值得肯定,你認為呢? * 主席:請行政院謝院長答復。 * 謝院長長廷:(16時48分)主席、各位委員。國防部是負責支援,而因為貨輪中有載苯,我們也擔心它漏的速度很慢,會影響到航道。因此,我們也請教環保署,決定請國防部支援,國防部也視同演習來支援。但是,我們對船的結構並不清楚,因為我們沒有船艙的設計圖。所以,命中之後並不是爆炸,而是破了一個洞。 * 湯委員火聖:換言之,國防部是依照命令達成任務,只是我們不知道油槽在下面,沒有揮發上來。當初的預期也是希望能夠引爆最好,現在既然沒有,院長還是應該肯定國防部,空軍此次應該算是達成任務。 其次,目前船上的有毒物質苯開始外洩,請問張署長,後續我們應該怎麼處理,才能減少污染? * 張署長國龍:現在苯外洩的量很少,因為裝苯的槽沒有破。每個苯槽有一個壓力閥,有一小部分的苯會慢慢滲漏,但是,要漏到完全沒有,還不知道需要多長的時間。所以,我們現在是預估等到該貨輪沈到穩定的程度,再用一定的方式爆破,讓苯在短時間內完全溢出,溢出後讓它燃燒完全,如此就可以降低對環境的衝擊。 * 湯委員火聖:如果需要爆破,還是需要國軍的幫忙? * 張署長國龍:我們需要國軍的幫忙。 * 湯委員火聖:我們一流的爆破人才在國軍,所以,是不是應該還是需要國軍的幫忙? * 李部長傑:向委員報告,這兩天會有獵雷艦上來,天候狀況佳的時候,它會去測掃該船,瞭解船目前是平躺在海底還是還有角度會影響航安。之後,照我原來的規劃,下一步就是派蛙人在各氣槽的艙口用炸藥固定,再出來把它引爆。 * 湯委員火聖:這件事已引起社會關注,請署長、部長好好處理,以免事態擴大而對生態造成嚴重影響。 * 謝院長長廷:對安全的影響也很大。 * 湯委員火聖:接下來本席的質詢分三個部分:一是國軍的定位,二是國軍的轉型,三是檢討陸軍的建軍備戰。軍隊國家化是我們一向追求的目標,但現在部隊唱的軍歌顯然不是這麼回事,國歌代表一個國家的精神,縣歌代表一個縣的精神,校歌代表一個學校的精神,我們現在來看看陸軍官校校歌的畫面,畫面中揮舞的旗幟是國民黨的黨旗,對不對? * 謝院長長廷:對,這是歷史,也是事實。 * 湯委員火聖:這些東西都應該修改。接著,我們再來看看後備司令部各鄉鎮主任、秘書的名單,南投後備司令部所有鄉鎮的秘書原來每月支領2萬元,現在改為1萬2千元,經查證,這些主任、秘書的黨籍清一色都是國民黨,沒有一位是民進黨,這些秘書都是有法源的,所以政府編列公務預算讓他們每月支領1萬2千元,為何他們都是國民黨?這種現象要不要改? * 謝院長長廷:貴院可以研究是否採取政黨比例。 * 湯委員火聖:後備司令部固然是民間團體,但秘書支領的薪水是公務預算,基此,本席要求所有輔導中心的幹部、秘書必須公開向社會徵才,做得到嗎? * 李部長傑:可以。 * 湯委員火聖:對年底的三合一選舉,我有一個要求…… * 李部長傑:國軍絕不涉入。 * 湯委員火聖:本席要求各縣市後備司令逐一拜訪所有輔導中心的主任、秘書,吩咐或警告他們不得介入選舉,並提供書面資料讓他們簽字,可以嗎? * 李部長傑:可以。 * 湯委員火聖:國軍要讓人尊敬,就要保持行政中立,以前的警察因為負責政治偵防任務,所以一般人民不喜歡警察,但民進黨執政後將政治偵防任務取消,負責保護民眾安全的警察,現在已能贏得人民的尊敬,所以,國軍也要保持行政中立。 現在國防政策的戰略構想是「有效嚇阻,防衛固守」,對不對? * 李部長傑:對。 * 湯委員火聖:我們的基本目標是預防戰爭、國土防衛、反恐、制變,其中,嚇阻是一個手段,固守才是我們的目的;但空軍軍官學校的校歌中竟然有「復我舊山河」,台灣的領土就在台澎金馬,哪有新和舊?另外,艦令部的隊歌也有「復國的大任」、「國土重光榮」,我們就在這裡,不知他們要復哪一個國?再者,政戰學校校歌中之「復興基地反攻的怒吼」又是什麼?本席認為,這些都是不合時宜的東西,「反攻大陸」是國民黨創造的神話,現在講這些,都是國民黨「一個中國」的餘毒;國民黨的連戰、親民黨的宋楚瑜都已經跑到大陸和共產黨握手,並邀請中共國台辦陳雲林來這邊統戰,我們竟然還在搞這個,顯然非常不合時宜,院長、部長,我們要不要改? * 謝院長長廷:以前有其時代背景,現在大家應該進行超黨派的協商,既然現在已經不反攻大陸,其他政黨應該也會支持,否則可能會因泛政治化而造成謠言滿天飛的情形,保衛台灣、保護我們的自由選擇是我們現在最大的任務,如果國軍每天唱的歌和時代不一樣,效果一定會打折扣。 * 湯委員火聖:這些歌曲顯然和目前的國防政策「有效嚇阻,防衛固守」不一致,我們一定要改。 * 李部長傑:這些都有其歷史背景,去年3月我已要求部隊不要再唱,早晚點也不呼口號,我們已經做得差不多了,但因這些歌當初有核定的路徑,將來要如何改,我們會再研究。 * 湯委員火聖:一定要改,如果不改,會和現在的國防政策矛盾。 * 李部長傑:這些曲子做得很優美,部隊唱起來有其功能。 * 湯委員火聖:不管這些歌曲多麼優美,既然已經不合時宜,又和我們的政策不同…… * 蔡委員啟芳:內容可以改一下。 * 湯委員火聖:至少要把黨旗飛揚改成國旗飛揚。 * 李部長傑::好。 * 湯委員火聖:院長,你同意讓陳雲林來台灣嗎? * 謝院長長廷:這是國安會的職權。 * 湯委員火聖:你個人同意嗎? * 謝院長長廷:我覺得都可以來,對此,個人不排斥,因為我們也歡迎胡錦濤來。 * 湯委員火聖:這要看他到底是怎麼來的,不是國民黨邀請就可以來,如果要來,也要按照規定來。 * 謝院長長廷:對,要按照規定。 * 湯委員火聖:目前不但你不能去,我也不能去大陸,甚至連香港都不能去。所以,如果他們要來,一定要按照規定辦理。如果是國民黨邀請的,你同意他們來嗎? * 謝院長長廷:當然要依照我們的規定申請。 * 湯委員火聖:我先跟院長講,如果是國民黨邀請陳雲林來台,一定會引起暴動,中南部的民眾對這件事情非常反彈,無論執政黨怎麼說,屆時本席也會坐遊覽車加入他們北上抗議的行列。如果他要來台灣,你們要讓他按照規定前來。如果他不按照規定的話…… * 謝院長長廷:兩岸人民不要有仇恨。我們若對政權、政黨的作為不欣賞、不同意;但不要激起人民的仇恨。 * 湯委員火聖:院長這樣說,本席認為過於軟弱。 * 謝院長長廷:不會的。人民的仇恨一旦形成,將會持續數十年、數百年。 * 湯委員火聖:如果陳雲林是國民黨邀請到台灣來,我看內政部的蘇部長可能會很忙,還是要好好考慮。 * 謝院長長廷:我們會依法處理。 * 湯委員火聖:再來討論國軍轉型的問題,目前二大主流是軍事事務革命與聯合作戰,全世界的部隊都納入這二大主流。自國防二法通過之後,我們戰時的建制出現了一個奇怪的現象;請問院長,打仗時是行政院長比較大還是國防部長比較大? * 李部長傑:當然是院長比較大。 * 謝院長長廷:是參謀總長。 * 李部長傑:戰時的作戰體系是由總統下命令給我,我直接責成總長負責作戰。如果院長有任何意見可以向總統提出建議。 * 湯委員火聖:行政院長只會在國安會議中提出意見。本席這樣說,院長可能會感到鬱卒,在戰時院長就沒有舞台了。由這張圖表看來,戰時是由總統直接下令給國防部長,行政院所做的是全民動員與支持國防部的工作。這凸顯戰時行政院長是有責無權,國防部長則是有責無權。即作戰若失敗,院長就有事情,但你沒有權力。 * 李部長傑:對有責無權、有權無責的這個定義是不對的。總統直接下命令給我,就是由我來負責打這個仗。 * 湯委員火聖:但李部長是行政院謝院長的閣員,所以若是你打仗輸了,院長就會有事。 * 謝院長長廷:如果仗打輸了,全民就都完蛋了。 * 湯委員火聖:當然,若是打輸了,大家都有事,但要看仗怎麼打,如果打到和,也是打輸;或達到某一程度,我們將之殲滅。 * 李部長傑:打輸了,是我負責任。院長沒有事。 * 湯委員火聖:若要解決這個問題,就要從憲政的改造著手。 * 謝院長長廷:不要想打贏,也不要想打輸。 * 湯委員火聖:如果我們的憲政改造為總統制,就不會有這個問題。本席是凸顯戰時會出現這個問題;對憲政改造採內閣制或總統制,請問院長會支持哪一個?總統制就不會有這個問題。 * 謝院長長廷:我長期一貫支持總統制。 * 湯委員火聖:接下來本席要質詢的是國防方面的議題,請院長一定要聽,因為你很可能是2008年的總統候選人,所以可能是第一級的動員者,所以一定要懂得國防。 本席向部長提過很多次,就是軍事事務革命與軍事事務革新的問題。但部長的幕僚到現在仍沒有改,不但如此,還更退步,你們現在連軍事事務革新都不敢講了。 * 李部長傑:怎麼會不敢講? * 湯委員火聖:如果部長說軍事事務革新,就會被本席釘;所以,現在你們的幕僚寫的是軍事事務變革。部長請看這段影片:我們是一個革命的隊伍,革命的部隊。雖然我們的部隊自稱是革命的部隊,卻不敢談軍事事務革命。 本席上次在委員會質詢某位少將,什麼叫做軍事事務革命?他還是答錯了。本席要向部長提出一個很嚴重的問題,我們的高階將官對很多事情與主要的精神不了解;因為他們不知道什麼叫做軍事事務革命,就造成無法確實改革。本席大概講第20遍了,這是由於科技的革命造成軍事作為的改革。這麼簡單的兩句話,我們的高階將官竟沒有人會講!如果要讓我們的改革成功,對很多重要的概念,部長一定要叫高階將官讀書,你們再辦研習好讓他們知道。好不好? * 李部長傑:好的。 * 湯委員火聖:現在我們來鑑定一下,我們部隊在軍事事務革命做的如何。軍事事務革命中有3大要項,即科技、準則與組織。簡單來講,就是由於新科技的產生,就產生了新的裝備與新的系統,因此我們需要新的作戰構想,這是很重要的。依據這個新的作戰構想,我們必須發展新的準則,才能調整我們的兵力。 * 李部長傑:是的。 * 湯委員火聖:請問C4ISR,目前我們的建制進度如何? * 李部長傑:C4ISR案共分為三個階段,一是早期作戰階段,另一是初期作戰與完全作戰階段。到94年底可以完成早期部分,現在已經完成80%,自95年至97年是初期作戰階段,到98年將全部完成。 * 湯委員火聖:這個案子約用1,500億元總預算。 * 李部長傑:是的。本案將國軍所有的感測器等做整體整合,屆時由作戰中心可以由一個管路全盤了解。 * 湯委員火聖:現在要將C4ISR建制在我們10個戰略執行單位,請問民國幾年可以完成? * 李部長傑:按這三個階段普遍進行中,今年年底即可完成早期作戰階段。 * 湯委員火聖:我們要將C4ISR建制在10個戰略執行單位,在民國幾年讓他們可以有共同的圖像、可以情資共享? * 李部長傑:98年可以全部完成。 * 湯委員火聖:一定可以完成? * 李部長傑:可以。 * 湯委員火聖:如果是這樣,本席要恭喜部長。 * 李部長傑:是可以完成。 * 湯委員火聖:10月29日美國與日本舉行二加二會談,確定要在日本成立美、日聯合作戰中心。請問我們的C4ISR建制完成後,能否與日本的美、日聯合作戰中心同時通聯,讓台灣與美、日聯合作戰中心有共同的圖像、情資共享,能否做到? * 李部長傑:我在軍購案中經常提到,我們建制這些系統的目的是要有作戰共通性,就是我們有留一個窗口,他們的資訊只要一插進來,我們就統統都有了。 * 湯委員火聖:基本上,也是可以的。對不對? * 李部長傑:對的。 * 湯委員火聖:美國將B52轟炸機基地遷到關島,與美國要在日本成立美、日聯合作戰中心跟台海有無關係? * 李部長傑:他們不只將B52轟炸機基地遷到關島,還將潛艦做了一些前推的部署。這些與地區緊張情勢有若干關係。 * 湯委員火聖:這有二個解讀,其一是台海之間的確緊張,所以美國與日本必須這麼做;還是台灣的經濟發展足夠對亞洲、亞太地區安全做貢獻,所以要這麼做?部長的解讀是哪一個? * 李部長傑:都有。 * 湯委員火聖:本席一直要強調的一件事,就是這次國防委員會到日本,有很多委員問到台灣發生事情時,日本要不要幫忙我們?但是,本席從來不講這句話,而且,本席一再的跟日本人說台灣現在的經濟實力不錯,台灣已經可以為西太平洋的戰略防線貢獻力量時,美國與日本應該跟台灣結合成為一體。所以,不應該說我們現在很危險,台灣發生事情時,日本要來幫忙我們?其實有些將官到日本,也曾經有此想法,本席認為這是錯誤的想法。 * 李部長傑:其實在日本的1000浬以外,我們可以幫助日本防守。 * 湯委員火聖:其次,本席要跟部長研究聯合作戰準則發展狀況,其實準則是非常的重要,我們現在有聯合作戰準則發展體系,這部分是聯三的作戰準則。 * 李部長傑:關於準則部分,因為,在部隊轉型後,必須跟著部隊有新的準則;所以,在漢光18、19及20的演習中,我們就配合這個演習,把一些部隊轉型後,到現在已發展24種的準則。 * 湯委員火聖:但是,2003年美國很清楚跟我們說缺乏聯三的能力,是因為沒有準則;2004年4月24日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曾清楚寫出目前三軍聯合作戰機制,初步驗證缺乏準則與手冊,難以推動落實。 * 李部長傑:要待部隊編成後才發展準則,現在部隊正在移編;所以,我們要等到98年,才能完成所有的準則。 * 湯委員火聖:部長這樣講是對的,但是,本席還要再次的提醒部長,即我們的參謀中,很少有這個觀念,為了這件事,本席曾到處去請教,知道專業準則是非常的重要;因為,聯三是作戰準則,所以,聯三是作戰準則改了,專業準則不改嗎? * 李部長傑:應該相互配合。 * 湯委員火聖:對!但是,後面三個都寫沒有;本席曾到部隊向很多人請教,他們都說有;然而,本席認為是完全沒有聯合作戰的想法與概念在其中,我們竟然還可以看到77年與80幾年的專業準則,請問,現在還可以用嗎?而且,在專業準則中都沒有「聯合作戰」4個字,可見,這些參謀在寫準則時,是完全沒有聯合作戰的概念。 * 李部長傑:這個圖表是舊資料。 * 湯委員火聖:這是最新的資料。 * 李部長傑:第8項是國軍訓練要綱,我記得是改了。 * 湯委員火聖:在最新國防白皮書中,根本沒有提到專業準則;因為部長很忙,所以沒辦法了解;但是,本席要跟部長說,現在沒有這些準則,因此,我們沒辦法打仗。 我們現在聯合作戰的漢光演習,是按照劇本操兵,當然可以操得很好;但是,實際上打仗時,不是按照劇本操兵的。 * 李部長傑:我們已發展了漢光演習的準則。 * 湯委員火聖:部長沒有懂本席的意思,其實我們有作戰準則;但是,沒有聯合作戰的專業準則,例如聯合作戰的情報資源準則與聯合作戰的後勤準則,我們是一定沒有,部長若是有的話,本席可以讓你打屁股。 * 李部長傑:我明天來找。 * 湯委員火聖:好的!部長的專業準則全在這邊,而且,在專業準則中都沒有「聯合作戰」4個字;所以,本席認為部長回去應該好好的要求您的參謀,否則,這樣是在打一場沒有遊戲規則的遊戲就是亂打,部長一定要相信本席所找的這些資料,部長回去應該跟您的參謀說,即本席講的有沒有道理?若是有道理,要趕快改進,好不好? * 李部長傑:好! * 湯委員火聖:聯合作戰是2個以上的軍種部隊,執行共同任務,達成同一個作戰目的。 * 李部長傑:這是C4ISR。 * 湯委員火聖:對!事實上,美國國防部長倫斯斐說了一句非常好的話,本席認為這句話每個國軍將領都要背起來,他說「未來的戰場指揮官,只需要對威脅的目標,施以迅速、精準具有殺傷力的打擊,無需在意火力是來自地面、空中或海上載台。」。 所以,聯合作戰的精神在聯合,不在作戰,聯合的重點,就在協調與指揮是嗎? * 李部長傑:對! * 湯委員火聖:本席下一次在委員會要考這一句,部長所有的將官,一定要背起來;因為,威脅來自空中轟炸、海上封鎖及地面入侵,就是聯合制空、聯合制海及地面防衛;所以,ISR、C4及精準的導向打擊火力,這3個就非常的重要。 我們透過剛剛部長所講不一樣的很多來自地面、空中、水上、衛星及網路感測器,這些東西待ISR回來後,就交給C4,然後直接下達命令給我們的打擊部隊。請問部長,我們現在有沒有些精準導向的打擊火力? * 李部長傑:我們有飛彈。 * 湯委員火聖:天弓飛彈是嗎? * 李部長傑:對! * 湯委員火聖:雄風飛彈呢? * 李部長傑:是雄二飛彈。 * 湯委員火聖:標一飛彈 * 李部長傑:標一標二飛彈都可以。 * 湯委員火聖:這些都是在100公里之內的,除了紀德艦回來後,才有400公里蒐索,與250公里目標的偵蒐,及150公里的打擊;我們知道在紀德艦回來後,對整個聯合作戰的幫助很大,因為,它本身就是個載台,對不對?我們現在需要3項軍購。 * 李部長傑:對! * 湯委員火聖:本席認為您現在應該利用這個機會說明。 * 李部長傑:還包括水下的聽音器,其實我們武器的採購,都依據建軍計畫的發展,例如偵蒐裝備,與可看3000公里的雷達,我們現在也在買。 * 湯委員火聖:那是ISR的部分,本席現在講的是精準的打擊火力。 * 李部長傑:已買雷達了,但是,沒有反飛彈的飛彈。 * 湯委員火聖:我們目前的3項軍購,例如P3C與潛艦,其實這3項軍購,從開始要買到現在有10幾年了,到現在沒辦法通過,我們也非常的遺憾;本席是執政黨的立法委員,每一年都跟國防部到過一次美國,希望能夠確實的了解這3項軍購,本席感覺在野黨現在幾乎是喪心病狂的凌遲台灣人,不讓這3項軍購案通過。我們要談聯合作戰,若缺乏這3項軍購,我們根本是只做了百分之10,若這3項軍購可以買回來,我們最後一個精準導向、打擊火力及最強的P3C前面的ISR都可以獲得解決。 * 李部長傑:就是因為這樣,所以縱使面對外界對本人的批評,本人仍要說:這3項軍購真的可以維持台灣30年的優勢。 * 湯委員火聖:我們仍要努力。本席已經說過多次,院長,不要讓3項軍購的重擔都由國防部承擔,國防部單打獨鬥,真的是呼天天不應,喚地地不靈。現在假如沒有府院黨共推這件案子,坦白說,是有困難的。院長,請你多幫忙。 其次,我們來說說人員的素質問題。我們究竟要打一個什麼樣的聯合作戰模式?本席曾作過軍官養成教育的調查,這些本席都提過,我們的兵科學校竟將不是聯合作戰的課程列入聯合作戰之中,如兵種的協同作戰、機步營攻擊的想定、機步營防禦的想定、裝甲旅的想定及機步旅的防禦都非聯合作戰之課程,結果竟通通被放進去,難怪你們提出的聯合作戰課程比例非常高,有30﹪,但仔細看一看,沒有一種課程是符合的,顯然他們不懂聯合作戰的意義。 * 李部長傑:機步旅的作戰可以聯合實施,也可以單獨實施。 * 湯委員火聖:對,可是C4ISR根本未到旅的規模,只到作戰區的指揮官,請問如何聯合?所以基本上這是不對的作法。聯合作戰一定是軍種的聯合作戰,軍種之內的叫做協同作戰,希望各部隊一定要具有這樣的概念。 至於在指參、戰院裡的教官都是合格的聯合作戰教官嗎? * 李部長傑:現在總共有32位教官,其中18位是戰院畢業的,另外14位是兵研所畢業的;其中有19位是碩士學位,一個博士,按理說他們的資格都是合格的。 * 湯委員火聖:本席有2個要求:一、官校應加入聯合作戰課程。一位官校畢業生可以完全不具備聯合作戰概念嗎? * 李部長傑:可以加一些,不過,不能是重點課程。只要讓他們知道聯合作戰的概念的課程即可。 * 湯委員火聖:二、本席懷疑現今的教官,可能連漢光演習的兵棋推演都無法參加,他們可能連實地的實兵演習也無法參加。 * 李部長傑:其實這3次漢光演習中,防衛軍是國軍現役部隊,空海軍則由三軍大學去辦理。 * 湯委員火聖:本席是說這些教官,如果他們真有這方面的經驗,那當然很好。聯合作戰實施得最好的國家是美國,我們可與美國進行實質的交流。 * 李部長傑:我們現正與美方商談。 * 湯委員火聖:可以這樣做嗎? * 李部長傑:可以。 * 湯委員火聖:他們說可以這樣做? * 李部長傑:應該馬上就可以做。這件事談很久了,他們也同意了。 * 湯委員火聖:本席期待儘速辦理,本席會繼續追查下去。 第3,我們來談談作戰區的劃分及指揮官的任命。我們現在在陸地上有10個戰略的執行單位,其中有4個在本島的作戰區,請問我們需要這麼多的作戰區嗎?其設置的理由何在? * 李部長傑:其實國軍部隊的精實及縮編要逐次進行,無法一下子就達到目標。若將台灣整座島想成一個作戰區也可以。 * 湯委員火聖:在你的構想中,你認為台灣本島這4個作戰區可以減為多少個作戰區? * 李部長傑:2個。 * 湯委員火聖:是南北還是東西? * 李部長傑:是東西。 * 湯委員火聖:這大概與本席的想法一致。我們現就來談談指揮官。現在所有7個作戰區的指揮官全都是陸軍,這樣的安排合理嗎? * 李部長傑:我們覺得是合理的。因為他們指揮的是陸上作戰,海空作戰則為境外作戰,一旦本島發生戰事,都是陸軍指揮官統籌指揮三軍的地面部隊,實施反登陸作戰。 * 湯委員火聖:美軍在二次大戰時,西太平洋地區就是任命海軍尼米茲當指揮官;西南地區則為陸軍的麥克阿瑟。 * 李部長傑:因為他們是攻略性的策略,包含兩棲作戰等。 * 湯委員火聖:部長,本席與你討論花蓮這一個作戰區。在花蓮,陸軍有2個守備旅:128及119,共7千個人,再加一個導彈的668營。海軍則有以反潛兵力為主的168艦隊;有6艘的諾克斯級軍艦、2艘驅逐艦、10艘導彈快艇及潛艇基地,空中反潛有26架S70-C、12架SH-2F海妖,這是海軍的兵力。在空軍兵力部分,花蓮401聯隊有60架F-16及高砲連,佳山基地還可以容納250架飛機,台東的737聯隊有60架的F-5E及一個高砲連,建安基地可以容納150架飛機,顯然海軍與空軍兵力在東部、在花蓮地區是高於陸軍很多,為何在這戰區中仍由陸軍在指揮呢?這2個是守備旅,非打擊旅。 * 李部長傑:真到戰時,海空軍都出戰了,留在後方的部隊則由陸軍指揮管理。 * 湯委員火聖:部長,你這個邏輯有問題。 * 李部長傑:以東岸的地形來說,除了2個海空基地是比較要緊外,我們面臨的威脅現在也比較沒有那麼大。 * 湯委員火聖:本席不同意你的說法,現在已沒有東西邊之分,他們的北海艦隊可以繞太平洋過來,更何況陸軍是2個守備旅,非打擊旅,屆時陸上開戰時,你方才說有比較少,當然就需要海空軍。所以本席非常認真且嚴肅地建議部長:像這種地區的作戰指揮官就應改由空軍或海軍成員擔任,請問你可以考慮嗎? * 李部長傑:可以。 * 湯委員火聖:澎湖地區也可以考慮嗎?本席現在與你講道理,既然兵力部署是這樣的差距,你如何讓一個陸軍的指揮官在當地指揮呢?根本不可能。 * 李部長傑:我們回去研討。 * 湯委員火聖:所以本席就目前的情勢看來,聯合作戰是非常悲觀的,這有4個理由:一是C4ISR建制,若順利的話,可在98年實施,否則預算一耽擱,可能100年才會實現。二為現在想獲得精準武器困難,有3項武器無法進來,所以談聯合作戰,無異是空話。三是教官人員的素質仍需要提升,四為軍種本位主義一定要徹底地剷除,如果軍種的本位主義無法剷除的話,談三軍聯合作戰,將是緣木求魚之舉。 我們最後來檢討陸軍部分。台灣四面環海,東西縱深太淺,南北狹長,中間又有中央山脈及台東山脈加以隔絕,所以海洋對台灣來說,非常重要,是我們生命的補給線,我們從韓、日,透過台灣海峽到新加坡、麻六甲海峽,一直到波斯灣,這是一條非常重要的生命補給線,台灣剛好位居其中。假如敵人要入侵台灣,必然要經過海洋,所以有人說我們最重要的防衛政策應是:聯合制海、反封鎖。但是看一看我們目前的防衛政策卻是:聯合防空制海為優先,反封鎖為首要,灘岸決勝為關鍵,我看過之後不知道重點在哪裡,何況我已經擔任4年國防委員會的委員。針對你的政策,我不知道到底要如何去投資國軍的海、空及陸軍?因為你說的每一部分都很重要,然而台灣有這麼大的資源,能讓國軍制空、制海、反封鎖及灘岸決勝嗎?如果灘岸決勝失敗該怎麼辦?這就是決戰本島的戰爭,很清楚的,中共的首戰就是要決戰,而我們必須要戰略持久,這都是從白皮書上抄下來的。 台澎防衛的持久戰,我們靠什麼軍力,是陸、海、空軍的哪一軍? * 李部長傑:首先,我們將海軍部署於台灣兩頭,即就位於東北和西南之處,中共的海軍及空軍就過不來,因為他們的海軍都在東海艦隊及南沙群島、海南島處,而他們剩下的陸軍戰力是有限的,如果要渡海也會受到影響。 * 湯委員火聖:這一張是2004年兵棋推演後報紙登的圖片,第1天是中共的飛彈突擊,第2天是空軍空中交戰,第3天空軍也打光了,第4天是海軍的纏鬥,而海軍是一天就沒有了,第5天是登陸,第6天攻陷台北。海空軍在第4天就沒有了,剩下的就是登陸。 * 李部長傑:這一次的推演很不合理之處,就是海軍根本就沒有打,而是都跑到關島那邊去了。 * 湯委員火聖:為什麼不打? * 李部長傑:兵棋推演的技術上沒有之故。 * 湯委員火聖:如果海軍有打,頂多也是2、3天。 * 李部長傑:我們是推演一個星期。中華民國的戰力在幾次的推演之中,美軍上任太平洋艦隊司令布萊爾表示,我們這樣的實力,中共還沒有辦法來實施登陸作戰。 * 湯委員火聖:我要請部長很明確告訴我,戰略持久戰當然是說可以打個1、2個禮拜或1、2個月的持久戰,而非3、5天而已,我們將靠什麼軍種來打呢? * 李部長傑:戰術上是靠海軍,結果上是靠陸軍。 * 湯委員火聖:我們將陸軍定位在決戰本島的本島作戰,我們給陸軍什麼裝備來打這場戰爭呢?陸軍可以打這場戰嗎?陸軍現在的人員從19萬減至16萬,最後會減至13萬5千人,而這就是陸軍的兵力。至於裝備,有陸航戰搜攻擊直升機,以及野戰防空地面的砲火,目前約有1千多門牽引砲,375門自走砲,戰車有1千多輛,裝甲車有1千4百輛,這就是陸軍的戰力。部長,你要叫陸軍拿什麼去打戰略持久戰?再者,陸軍將不是他們的裝備都當成他們的裝備,如天弓飛彈,你回去後請他們將網頁更正一下,因為這早就移至飛彈司令部,最後也移至空軍了。 * 李部長傑:跟委員報告,委員說陸軍需要什麼裝備呢?明年還要給陸軍建案,買攻擊直升機、八輪甲車。 * 湯委員火聖:關於遂行聯合泊地,如果要陸軍去打聯合泊地,這是緣木求魚,陸軍現在的武器無法打到泊地,陸軍自走砲最遠只能打22公里。 * 李部長傑:現在要中科院馬上做的雷霆2000可以打45公里。 * 湯委員火聖:陸軍現在打聯合泊地的能力是沒有的。 * 李部長傑:現在能力是有的。 * 湯委員火聖:沒有,雷霆2000發包不出去,現在沒有人要做,所以,根本就沒有這種武器。 * 李部長傑:沒有人做,我現在將上面的砲拿下來不要車子,這樣總可以吧! * 湯委員火聖:我希望你回去以後要好好檢討一下,我們到底需要什麼樣的陸軍,是一支支援的部隊,還是決戰本島的部隊?我請你們思考一下。謝謝。 * 蔡委員啟芳:部長,以後反攻大陸派他當先鋒,肯定會不錯。 * 李部長傑:他問的都很內行。 * 蔡委員啟芳:他研究得很透徹,能否打贏,我等一下再請教你。 這幾天沸沸揚揚,大聲話也都講了,連褲子都快溜下去。最起碼也凸顯出,中國的資金不管是中國或香港的,能夠百分之百來這裡投資及控制一個新聞媒體,這樣合不合理呢? * 謝院長長廷:社會上…… * 蔡委員啟芳:他們還是我們的敵人,剛才還在談戰爭的問題,這都是為了他們。可以套一句馬英九說的話,不管合法不合法,人民感受的滋味才是重要的。 過去這條法令,我也不知道是何時定的?那時的立法院不知道是不是在鬼混,如果要這樣來定這條法令,事實上根本就不需要定,什麼叫做外國人直接持有?我認為在國民黨時代就存有很多問題,今天我特別讓湯火聖委員儘量發揮,最主要就是要讓社會知道台灣不是那麼軟。雖然已經大辣辣透過新聞媒體侵入台灣,在此混淆視聽,以使社會大亂。再者,說難聽一點,股票為什麼直直落?難道他們不用負責嗎? 今天台灣也非常悲哀,高雄捷運是機關、公司或私人公司呢? * 謝院長長廷:公司。 * 蔡委員啟芳:是私人公司,我不知道其經營為何不適用政府採購法?政府將資金交給他們,為何還不適用呢?是不是院長你准的呢? * 謝院長長廷:這非常複雜,公共工程會有研究,當時高雄捷運發包時,採購法還沒有實施。之後請示時,是依照獎參條例的體系及作法,這會對民間比較方便。 * 蔡委員啟芳:要刺激民間投資。 * 謝院長長廷:我向委員報告一個背景,你是否記得在80年代時,很多公共工程都發生貪污情事,如台北捷運等。因此大家對政府發包有反感,而當時也感到內需必須擴大,所以就流行採取BOT。話說回來,現在好像政府就不會貪污,其實80年代的貪污案,沒有一件是BOT案。台北捷運的2位局長都被起訴,1位還死在審判中,該案也不是BOT。 * 蔡委員啟芳:現在媒體大肆炒作高雄捷運議題,好像它是十惡不赦,而其中又以外勞問題最被詬病,請問,全世界有多少國家訂有外勞最低工資? * 謝院長長廷:據我了解是沒有。 * 蔡委員啟芳:那台灣還真多事,「無毛雞還要裝大雞」…… * 謝院長長廷:那是為了保護人權及勞工…… * 蔡委員啟芳:真是這樣嗎? * 謝院長長廷:泰國勞工市場大約是6千元或9千元,現在給他們1萬5千元,自然就有抽取佣金的事發生。 * 蔡委員啟芳:本席以為要徹底解決這件事,就是隨時寫信抽查、詢問這些外勞到底每個月領取多少工資,那麼一切就可以步上正軌,只要一有問題,就可以立即處置仲介公司,所有問題不就都解決了嘛! * 謝院長長廷:蔡委員的建議很有智慧。 * 蔡委員啟芳:另外,馬英九提到,不論是中資、港資,能報導事實最重要。馬英九不是學法律的嗎? * 謝院長長廷:報導事實重要,但是遵守法律也重要。當然,也不是只遵守法律,但不報導事實,我想,這是兩回事。 * 蔡委員啟芳:對他們而言,法律好像只是參考用的,是不是不論國有財產或私有財產,只要能幫國民黨脫產,就是最好的?賣掉黨產的錢放進自己的黨庫或內褲,豈是一流?院長,這樣的政黨可以嗎?我們從來沒有看過新聞媒體批評這樣的事件,甚至最近國發院被賣掉一事,明明是機關用地,還可以販售,奇怪的是竟然還有人買,院長,其中是否有問題? * 謝院長長廷:這必須清查其中是否有承諾…… * 蔡委員啟芳:情治機關有在查這件事嗎? * 謝院長長廷:情治機關不可以隨便調查,民意代表倒是可以看雙方買賣的契約。 * 蔡委員啟芳:但地主是國民黨啊! * 施部長茂林:向委員報告,這件案子台北地檢署已經在今年8月31日正式分案調查中,但是因為偵查不公開,所以,不便對外說明目前偵辦進度。 * 蔡委員啟芳:有在進行調查就好。 * 謝院長長廷:蔡委員若有資料爆料,偵查速度就會加快。 * 蔡委員啟芳:我是很喜歡爆料,問題是沒資料啊! 最近在野黨常常批評政府一年以數千萬元的預算補助政府設立之財團法人,是否真有其事?另外,自2000年政黨輪替至今,政府設置了多少個財團法人? * 謝院長長廷:大部分都是以前設置的。 * 蔡委員啟芳:請教主計長,自2000年民進黨執政至今,設置多少個財團法人? * 許主計長璋瑤:大約8家左右,其中有很多家是依法必須由政府設立的。 * 蔡委員啟芳:目前總共有多少個財團法人? * 許主計長璋瑤:大概106家。 * 蔡委員啟芳:為什麼在野黨說我們拿人民辛苦的納稅錢在補助這些財團法人的黑洞?這樣的說法有道理嗎?這些財團法人是我們設立的嗎? * 許主計長璋瑤:增加的沒有很多,大部分都是依法…… * 蔡委員啟芳:我知道,但是人家這樣批評,你們是怎麼解釋的?你們的新聞稿是怎麼解釋的?有沒有說清楚!如果以後在野黨又批評我們執政黨怎麼樣的時候,各部門應該要解釋清楚,就像他們說我們有些館舍閒置在那裡養蚊子或是停車場怎麼樣的,請問院長,這些都是什麼時候設立的? * 謝院長長廷:很多都是以前設立的,當然也有少數是最近這幾年設立的,據我的統計,大約86%都是以前的。 * 蔡委員啟芳:主計長,我們的說明是什麼? * 許主計長璋瑤:有,我們有將成立時間列表說明…… * 蔡委員啟芳:你們應該召開記者會來說明,主計長,下次再有這樣的情形,可以用記者會的方式來說明嗎? * 許主計長璋瑤:可以。 * 蔡委員啟芳:你們不要只是發一張新聞稿出去,人家可能看一看就丟掉了,社會大眾也不知道你們的說明是什麼。 * 謝院長長廷:現在的記者會,如果沒有爆料,可能沒有人要登。 * 蔡委員啟芳:不然也可以登廣告啊,難道預算都被刪除了嗎?連登個廣告的費用也沒有,刊登說明的廣告應該不會有人說怎麼樣吧! * 謝院長長廷:若是下次有這方面的資料,再拜託蔡委員幫我們來說明。 * 蔡委員啟芳:另外,今天台中市長去法院告經濟部部長違反公共危險罪,原因是讓台中市民用石綿水管喝自來水,這個問題是否請部長說明一下。 * 何部長美玥:我想他告錯人了,因為石綿配水管是省政府建設廳公共工程局做的,之後交給自來水公司管理,我們在去年9月準備要換管,但這必須先向台中市政府申請許可,所以我們在去年10月6日就向台中市政府提出申請,但是台中市政府規定要由他們統一施工,要我們繳交施工費用2700萬元,這筆經費我們已經交給台中市政府了,但是他們不去做,今年3月、6月及10月我們又去文三次…… * 蔡委員啟芳:很可惜,因為本席的發言時間已經到了,其實本席是想要讓部長有機會能夠將這件事情說給記者聽,而不是說給我聽,本席想讓部長說明清楚,讓記者知道台中市長告部長是在為自己脫罪,是在推卸責任。 * 何部長美玥:謝謝委員。 * 主席:請黃委員淑英質詢,詢答時間三十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黃委員淑英","主席","謝院長長廷","何部長美玥","胡兼主任委員勝正","張署長國龍","蘇部長嘉全","施部長茂林"]} ``` * 黃委員淑英:(17時48分)主席、行政院謝院長、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方才不知道為什麼麥克風突然失聲了,因為本席也想知道這是怎麼一回事,是否可以請部長將方才的事情講清楚。 * 主席:請行政院謝院長答復。 * 謝院長長廷:(17時49分)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是指台中市長告部長的事情嗎? * 黃委員淑英:是的。 * 何部長美玥:因為台中市有一段石綿配水管,這是在70年左右台灣省政府建設廳公共工程局施工的,之後交由自來水公司管理,其實從83年開始就在進行換管工程,現在只剩下四公里,針對四公里這一段,我們去年10月6日就向台中市政府申請挖掘許可,以便抽換石綿管,但是台中市政府的規定是,所有水管的路面挖掘必須由台中市的道路管線施工單位統一進行,所以是由我們負責材料,他們負責施工。施工經費總共要2,700萬元,我們已經在去年11月1日交給台中市政府,並將材料準備好,但台中市政府就是不施工,所以我們曾於今年3月4日、6月23日和10月6日三度去函催他們趕快派工、施工,但是他們都不做,而且還在今年10月17日函覆水公司,表示要併到台中港路相關工程,在同一個工期施工。所以我想,不照顧市民的應該是胡市長自己,而不是我,要告的也應該是胡市長自己,而不是告我。 * 謝院長長廷:應該自首。 * 黃委員淑英:我聽明白了,謝謝。 院長,我今天要繼續針對上會期有關人口政策的議題進行質詢。少子化的問題已經出現很久了,2001年開始有比較多這方面的討論,2002年行政院第2790次院會決定要研議如何獎勵生育,並指示由內政部和財政部於三個月內提報。之後由衛生署邀集民間討論如何鼓勵生育,該討論會引起婦女非常大的反彈,大家質疑為何會在很多事情都還沒討論清楚之前,就有鼓勵生育的政策。 2003年8月5日,經建會召開「人口老化相關問題及因應對策研討會」,許多社福團體都有參與,但是到了下午的結論會議,他們都退席抗議,因為他們認為民間的聲音並沒有被聽進去,就急於在該結論會議中做成結論,如果在場,恐怕會被認為是在為相關結論背書。 同年8月,內政部又提出「人口政策撰擬計畫」,並於同年10月、11月召開6場「鼓勵生育」的公聽會,在這些公聽會中,有人質疑為什麼要鼓勵生育,所得到的答案是:因為這是既定政策。所以也就沒有其他討論的餘地。 2005年1月,人口政策白皮書草案出爐,隨後並針對此一草案連續召開5次討論會議。在第5次會議中,因為這份草案像是各部會的業務工作報告,實在討論不下去,蘇部長當場非常明智且勇敢地表示要從頭來過,從修綱領開始。也就是說,6月份決定要重修人口政策綱領,然後再撰寫白皮書;那個月的婦權會大會也有向院長報告說要延遲人口政策白皮書擬定的時程表。 9月底又開了一個「人口政策綱領及人口政策白皮書研修」的第一次會議,該會議是由經建會召開的,顯然是內政部已經將這項政策移交給經建會了。在這次會議中,我們發現小組成員都是各部會的首長,婦女團體代表一位,人口學代表一位,其他是醫師、醫院院長,除此之外,都是政府部門人員。至於出席狀況,都是代代代!如此重要的一個會議,卻讓我們看到出席的人並不是非常專業,至少我看不到專業在何處!或許他們有幕僚幫忙做人口政策的研擬,但還是有很多人沒出席! 再看到性別代表,只有兩位女性。在婦權會的催促下,院長同意所有委員會中女性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顯然該次會議違反此原則。 本席一直非常關心人口政策,而讓本席頗感焦慮的一點是,如此重要的人口政策,本應交給專業,或者是願意為政策付出時間和心力的人去做,而不是把官員擺進來即可。當中有一件事很有趣,那就是有一個非常重要的部門被遺漏。 在制定的過程中,爭議很多。首先,台灣人口政策的基本理念和基本精神究竟為何?其次,在何種狀況下,鼓勵生育成為一項既定政策?再者,在政策制定的過程中,並沒有廣納民意,而且並未完全涵蓋專業的聲音。目前臺灣的生育率為1.18%,人口為2285萬,老年人口約6.3%。如果以生育率為1.1%來推估,13年後人口就達到零成長,人口數為2347萬左右,老年人口為15%,老化程度相當於現在的日本和德國。 請教經建會胡主委,在你的觀點中,我們的人口政策究竟應該是鼓勵成長、持平抑或是減少? * 胡兼主任委員勝正:該委員會中有3個民間代表,一個是楊文山教授,代表人口協會;一個是林院長,代表醫學會;陳理事長代表婦女協會。其實我們的目的在於意見整合,因此由這3位整合各該團體的意見,而我們的草擬小組就以他們的意見為主,各部會再表示意見,所以他們是扮演最重要的角色,並非看人數多少,而是他們扮演的角色為主。 在最初討論時,大家曾討論到一點,那就是人口政策要用廣義的還是狹義的?如果是狹義,那麼就不包括國土復育、環保等;如果是廣義的就會包括在內。在第一次會議中得到一項共識,那就是採取廣義觀點,所以環保也要納入。 * 黃委員淑英:所以你們決定把環保納入? * 胡兼主任委員勝正:在草擬時是採取狹義的觀點。 * 黃委員淑英:就您的專業來看,台灣的人口應該要繼續成長、維持現狀還是負成長呢? * 胡兼主任委員勝正:我的角色是在整合意見,所以我個人的意見並不重要。的確,成員間是有不同的意見,有些人認為我們的人口應該讓其繼續成長,但也有人認為我們的人口已經不需要再繼續成長了。 * 黃委員淑英:請教署長一個假設性問題,就環境共生以及台灣目前的土地、資源來看,我們的人口數應該要如何才會比較好? * 張署長國龍:台灣土地的負荷量已經很高了,比方說,我們每平方公里的土地就有626人,而韓國是486人,日本是338人。除了人口外,我們每平方公里的汽車就有530輛,日本是223輛,韓國是140輛。就每平方公里養豬的頭數來看,我們有188頭,韓國有90頭,日本只有26頭。鍊鋼方面,台灣每平方公里要負擔539噸的鋼,韓國是479噸,日本只有322噸。水泥方面,台灣每平方公里要負擔526噸,韓國是562噸,日本只有191噸。 * 黃委員淑英:簡言之,人口的成長對環境是有一定的衝擊。 * 張署長國龍:人口一多,土地的負載量就會高,特別是在工業革命之後,每個人使用的自然資源約是工業革命之前的200倍,所以相對來說,土地的負載量就比較高。 * 黃委員淑英:1994年開羅世界人口發展會議中就已經指出,人類如要永續發展,就必須認知人口與環境、資源之間的相互關係,並且要做妥善的管理。事實上,對於環境能承受人口的數量,還有我們破壞生態環境的速度,很多民間的聲音都十分關心,而人口合理發展應該是繼續成長或是維持現狀,甚至是往負成長的方向發展,老實說,這方面的討論並不多,方才官員表示將要環境及人口的討論以及環境保護納入考量,對此,本席樂觀其成。 此外,關於這個會議,本席希望能夠再邀請更多的人來參與,不過,這其中還有一個很大的問題,即這樣的組成,事實上對人口政策的研究是有問題的,因為在第一次會議開完以後,我們顯然看不到成效,而且第一次會議的會議紀錄也記載,為了聽取各社團代表的意見及看法,必須再次召開社團會議,研修小組以這樣子的成員來組成,其實根本沒有能力去處理人口政策綱領的修正。因此,本席比較期待經建會這邊能夠再思考一下,如何去擴充人口政策綱領修正的成員,由願意花時間、精力,而且具有專業的人來做這件事,絕不是由各部會的副首長或次長,以形式方式來參加會議,因為這樣子的官員代表性並不表示研擬出來的人口政策綱領就具有代表性,以上是有關人口政策的部分。 接下來,本席想要針對一個與女性人身安全有關的新法案,與院長分享本席的看法。請問院長,你知不知道,現在性騷擾的行為有幾個法在管? * 蘇部長嘉全:我來跟委員報告一下,現在大概有三個法在管性騷擾。 * 黃委員淑英:兩性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法,以及最新的性騷擾防治法。性騷擾防治法是今年1月通過的,今年2月由總統公布,預計要在明年2月正式實施。雖然很多婦女團體都反對該法的制定,但是性騷擾防治法還是三讀通過了,也公告了,所以行政單位必須開始進行宣導的工作。國內大概很少人聽過這個法,本席甚至懷疑各部會有沒有編列性騷擾防治的預算,雖然性騷擾防治法明年就要實施了。該法第七條規定,「機關、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應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於知悉有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前項組織成員、受僱人或受服務人員人數達十人以上者,應設立申訴管道協調處理;其人數達三十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並公開揭示之。為預防與處理性騷擾事件,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性騷擾防治之準則;其內容應包括性騷擾防治原則、申訴管道、懲處辦法、教育訓練方案及其他相關措施。」因此,即使你開一家麵店,只雇用3個人或10個人,但是只要受你服務的人超過10人以上,你就要設立申訴管道。 另外,該法第十三條也規定,「性騷擾事件被害人除可依相關法律請求協助外,並得於事件發生後一年內,向加害人所屬機關、部隊、學校、機構、僱用人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訴。加害人不明或不知有無所屬機關、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時,應移請事件發生地警察機關調查。機關、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逾期未完成調查或當事人不服其調查結果者,當事人得於期限屆滿或調查結果通知到達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再申訴。」所以如果你是一個被害人,你必須向加害者的雇主申訴,由他負責調查,或是向主管機關申訴,但是仍然要由雇主調查,除非你不知道加害者的雇主是誰,你才可以向警察機關報案,由警察機關來調查。如果你對調查的結果不滿意,你可以對主管機關提出再申訴。從這些條文看來,有很多單位必須為發生在捷運站、公園等公共場所的性騷擾行為建立申訴管道,其中最可能的人就是加害者的雇主,由雇主去調查,否則就是交由警察機關或縣市主管機關調查。 性騷擾防治法的規定看起來幾乎是全民皆兵,因為連麵攤老闆都可能要設置申訴管道,因此,政府在做宣導時,必須深入全台灣各個角落,只要是服務超過10人以上的單位,你們都要去宣導性騷擾的防治,與性騷擾事件申訴管道建立相關事宜。至於雇主部分,你們更需要去全面宣導,提醒他們,萬一他們的員工在外面發生性騷擾事件,他們必須要有能力去調查。這個法是今年2月公布的,明年2月才會實施,所以政府有1年的時間可以準備,本席想要知道,主管機關—內政部現在準備的狀況如何? * 蘇部長嘉全:向委員報告,防暴三法是滿多民間團體在推動的,當初在討論性騷擾防治法時,行政部門認為已有其他的法令,例如兩性工作平等法的規範,可以直接適用現有法令,但是委員也知道,婦女團體對防暴三法頗為堅持。現階段我們已經編列一些預算,明年度就要開始執行,相關準則我們會在年底之前全部設計規劃完畢。關於細節部分,是否可以待會後再提供給委員參考。 * 黃委員淑英:好。本法主管機關是內政部,請問主要負責業務的是哪個單位? * 蘇部長嘉全:家暴會。 * 黃委員淑英:請問地方政府主管單位是哪一個?目前許多地方縣市政府完全不知道該如何執行本法。 * 蘇部長嘉全:中央部分大概都由警政署等警政單位在配合,至於地方部分還是由社會局負責主管相關業務,警察局則是配合單位。 * 黃委員淑英:如果由社政單位主管,那他接到申訴時就必須進行調查? * 蘇部長嘉全:對,那是其中一個管道,他也可以向警察局…… * 黃委員淑英:但是在本法中,警察機關並未被授權去協助社政單位處理相關業務。 * 蘇部長嘉全:我們現在就是在訂相關的授權準則。 * 黃委員淑英:但是母法中並無此一規定,你們可以這樣做嗎? * 蘇部長嘉全:警察機關也是一個調查單位,所以警察機關要協助…… * 黃委員淑英:但是根據法律規定,只有在加害者沒有雇主或不知道雇主身份時才由警察機關處理。 * 蘇部長嘉全:對。 * 黃委員淑英:性騷擾防治法其實是課以雇主最大的責任,要求雇主必須進行調查。請問法務部,雖然本法授與雇主調查權限,但請問雇主究竟有沒有傳訊或是借調警力等權力? * 蘇部長嘉全:向委員報告,基本上還是由社政單位進行調查,關於雇主的規範,主要是比較大型公司,其組織較為健全。 * 黃委員淑英:根據法律規定,主管機關只是負責再申訴部分,第一線主要由警察跟雇主負責,而且雇主是最大宗的。請問雇主調查性騷擾案件時,是否有公權力傳喚證人或請求警察單位協助? * 施部長茂林:就法理上而言,應該要具有公權力的團體才能這麼做,除非我們有囑託他去辦理,否則一般來講,應該是由公權力團體來處理。 * 黃委員淑英:但是現在法律已經這麼規定,所以雇主必須進行調查,請問雇主該如何傳喚證人? * 施部長茂林:技術性的問題,可能還需要規定的更仔細以便於推動。 * 黃委員淑英:部長的意思是要修法才有辦法執行? * 施部長茂林:不是修法,而是執行的流程跟技巧。 * 黃委員淑英:即使法律沒有明定,雇主也可以要求警察局協辦? * 施部長茂林:對,其實母法中已有規定,各機關也可以協助雇主達成此一目標。 * 黃委員淑英:雇主被要求進行調查,請問調查所產生的費用應該由誰負擔? * 施部長茂林:這點當初可能沒有考慮到,不過如果基於行政協助的立場,我想我們應該不會要求雇主付費。 * 黃委員淑英:但是雇主本身仍然會產生一些費用,請問這些費用應該由誰負擔? * 蘇部長嘉全:委員提到的這些問題,我們會在相關的準則中規定清楚,畢竟本法明年度就要開始實施,我們會在年底前將相關辦法訂出來。委員提到的這些問題,其實在討論會中法務部也有提出類似的建議,所以我想我們將準則的內涵提供給委員,也請委員提供我們意見。 * 黃委員淑英:事實上雇主對於這個法案非常反彈,他們認為自己並無義務對所僱用員工的私生活負責任,也就是說,他們不需負責調查,請問這種規定是否侵犯了雇主的權利? * 蘇部長嘉全:當時訂定這個法的時候,因為現階段已有其他相關法律的規範,但這是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所以推動一段時間後,若發現窒礙難行之處,我們一定會加以反映。 * 黃委員淑英:但是雇主認為這是侵犯他的權益。 * 蘇部長嘉全:未來在執行的過程…… * 施部長茂林:從某些角度來看是增加他的負擔。 * 黃委員淑英:不只是負擔而已,而是權益的問題。另外,對員工而言,他也有自己的隱私權,如果他在外面犯了一個危害公共秩序的罪行時,他的隱私就會暴露給雇主知道,甚至全公司的人都會知道,請問這個法有沒有侵犯到他的隱私權? * 施部長茂林:如果實際情形有涉及侵害人家的法益,這牽涉到法益權衡的問題,可能沒有那麼複雜,當勞動基準法准許雇主訂定工作準則時也有發生類似的狀況,像員工在外面的行為也許會影響到勞動的相關情況…… * 黃委員淑英:如果是勞動相關情況的話,本席是沒有意見的,但如果純粹是公共場所的性騷擾,比如說在捷運站或公園的性騷擾,他的隱私權會不會被破壞? * 施部長茂林:如果是捷運的部分,雇主可以請捷運公司協助,因為這裡是公共場所,應該會有相關設備以及人員的維護,所以要調查起來應該不是很困難。 * 黃委員淑英:可是這個法並沒有授與場所有調查權,我們是叫雇主去調查,所以我才會問及加害者隱私權是否被侵犯了? * 施部長茂林:方才我提及…… * 黃委員淑英:若是發生在執行業務的時候,我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他在外面當小偷,這樣要不要通知他的雇主?應該不要吧! * 蘇部長嘉全:這個時候…… * 黃委員淑英:如果他在外面犯了一個危害公共秩序的行為,請問是否要通知雇主?這是勞工隱私權有沒有受到侵害的問題。 * 施部長茂林:如果他有構成違法犯罪的行為,警政單位與地檢署檢察官是不會通知他的雇主的。 * 黃委員淑英:性騷擾是一個危害公共…… * 施部長茂林:這是比較特別的規範,方才委員提出許多問題都與執行面有關,當初在訂母法的時候,法務部與內政部是配合立委完成相關法制作業的,當初並沒有完整構思程序與執行細節的部分,不過,我們會逐步落實,讓這個法能夠更合理而且具體可行。 * 黃委員淑英:你的意思是要修法? * 施部長茂林:初步不一定要修法,在相關執行準則裡面訂定即可。 * 黃委員淑英:你認為不需要修法?但是雇主對這部分的反彈很大。 * 蘇部長嘉全:我們先來推動一段時間,如果窒礙難行我們當然會…… * 黃委員淑英:對此我曾開過一個公聽會,雇主對這部分的反彈相當大。 * 施部長茂林:這個法我們會逐步推動,如果需要修法的話我們也可以來修法。 * 主席:請林委員重謨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林委員重謨","主席","謝院長長廷","李主任委員應元","李主任委員金龍"]} ``` * 林委員重謨:(18時19分)主席、行政院謝院長、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首先本席要請教謝院長,日子過得真快,在五分埔見面的時候我還在賣衣服,你去我家吃過一次羊肉,你還記得嗎?那已經是20年前的事了。當時為了你要去,還特別加了一碗羊肉,而且那個時候院長是在當立法委員。 * 主席:請行政院謝院長答復。 * 謝院長長廷:(18時20分)主席、各位委員。燒得很好吃,謝謝。 * 林委員重謨:院長認為,現在的立法院與以前院長當立委時的立法院有何不同? * 謝院長長廷:當時在野黨也相當激烈,不過也很認真,但畢竟是少數黨,所以法案還是可以通過;換句話說,在野黨講歸講,但是表決之後法案還是會通過。現在的在野黨則為多數,所以很多法案沒有辦法通過,變成動彈不得,以致社會上有很多問題,都沒有辦法解決。 * 林委員重謨:在這個會期以來,我們看到有一些部長或首長,在各委員會備詢時被罵:「王八蛋、不要臉、胡說八道、你們這些爛貨以及這是我的質詢時間,你給我閉嘴!」請問在此情況下,院長如何看待「和解共生」? * 謝院長長廷:這個沒有影響,我覺得公務員有義務要對立法委員尊重,但也不是來這裡給別人羞辱的,這一點很重要。如果在詢答時有問我們的意見,我們可以講我們的意見,但是罵人不是什麼意見,講髒話也不是什麼意見,所以雖然要誠懇,但是也要回復公務員的尊嚴。 * 林委員重謨:以前有位主管到立法院備詢,當一位立法委員告訴他應該辭職的時候,那位主管當場回答說:「像你這種水準,你自己才應該辭職」。自從那次以後,那位主管來立法院就很好過,因為沒有一位立法委員敢質詢他,因為他敢反擊,碰到沒有道理的事,他也敢講,他認為:「你看不起我,但是彼此彼此,至於誰是爛貨,這要由社會來公評」。但是我們的首長連這種話都不敢講,所以本席很擔心他們是受到院長「和解共生」的影響,以致變成軟土深掘。 * 謝院長長廷:我們追求合解理性問政的理念不會放棄,但是個別委員因為情緒不好…… * 林委員重謨:這一點,本席與院長的看法不太一樣,當我們的質詢被報導出來之後,請問人民對每個人的修養與作法會有什麼感覺?當初民進黨所重視的,就是人民的感覺如何?如果被別人罵得不敢反駁就是沒有用。 * 謝院長長廷:公務員或首長對委員應該要尊重,這不是說這個委員好不好的問題,而是委員代表民意,所以這一點我們要尊重,而不是害怕自己沒有工作或是有什麼弱點而委曲求全,了不起不要幹。 * 林委員重謨:委曲也一定求不到全,就像本席擔任立委已經7年了,這種情形是每況愈下,有些人甚至喊得很大聲。像我就告訴我們故鄉的那位立法委員:「你伯父在田中農會的錢應該趕快還一還,免得田中的人大家都在說這件事,你還在這裡說得口沫橫飛」。還有一位立法委員更有趣,他說:「媒體是最客觀」。台灣的3大亂源,一個是民意代表、一個就是媒體,再來就是黑道,這是天下雜誌公布的,本席所要強調的是,當立法委員對行政官員進行人身攻擊時,你要求行政團隊不要理他。 * 謝院長長廷:依法規定,當我們遭到人身攻擊可以請主席制止。 * 林委員重謨:事實上,詢答為官員與立委所共用的時間,當有人要你閉嘴,主席比較不敢做裁決,這點實在沒道理。 本席認為,行政院院長如同公司的總經理一般,他不但要統籌大局,還要留意大政方針,但是,我們從小處來看行政團隊運作的情況,本席舉二個例子: 一、國家發展基金預算已送至立法院審查,但立法院遲遲無法審查,主要原因是國家發展基金單位預算需先備案,你們未能留意此事,進而引發糾紛,直到最後,國家發展基金的單位預算才送至本院。雖然這是件小事,但我們可以見微知著。 二、有關海巡署與海關人員在執行緝私任務時具有維護治安與保衛國土的責任,但是,他們的待遇卻比照一般公務人員。甚至海關人員執行監視港口勤務時,他們要自行租車做為巡邏車,真不知他們要如何執行公務?而且,以往海巡署所租用的直昇機都置於機關內,他們在接獲通知之後,隨即展開救援與查緝的行動,但如今海巡署的直昇機卻要統一管理,各單位如需使用直昇機必須先申請,再由指揮官調度派遣。坦白說,政府各單位都有類似這種現象,你們應該要改進。政府不能為了節省國家資源欲達到齊頭式的平等,所以將海巡署與海關人員的待遇都比照公務人員,事實上,他們在查緝走私任務的性質與一般坐辦公室的公務人員不同,你們必須特別注意此事。 再者,有關軍教免稅的問題,政府一定要落實執行此項政策,因為軍人已經5年有調薪了,若政府沒有任何的動作,民眾會以為你們只說不做。雖然本席知道你們取消軍教免稅勢必會得罪許多人,但我們一定要明辨是非,所以軍教免稅問題一定要解決。 * 謝院長長廷:事實上,我們都有在執行相關政策,軍教免稅的法案已送至大院多年,但大院都是不審查,並將法案退回。 * 林委員重謨:此外,有關李敖欠稅出國的問題,由於立法委員具有的特權已經讓許多「大尾」通緝犯出境,本席曾為此事詢問立法院秘書處,秘書處人員的答復是我們只函送轉知某某立法委員出國的公文,至於他個人欠稅的問題應交由稅務機關處理,但財政部的答復卻是,他們是經由立法院秘書處的背書才會放行。本席認為,應該要有明文的規定,未來立法院秘書處在轉知欠稅立委出國案件時,他們必須提出什麼樣的保證或附帶條件才可以讓他出境?如果只是由立法院秘書處函轉公文,財政部是否無需理會? * 謝院長長廷:這是立法院的職權。 * 林委員重謨:不是立法院的職權,立法院說沒有,秘書處也說沒有,否則院長可以去問秘書長,他們絕對沒有,他們只是轉而已,准李委員出去是財政部自己的事情。 * 謝院長長廷:這部分我們會檢討,因為過去的慣例是如此,雖然文是轉過來,但是我們會予以尊重,這是立法院和行政院的關係。 * 林委員重謨:沒有,這只是轉而已嘛! * 謝院長長廷:縱使如此,我們也是給予尊重。 * 林委員重謨:所以本席已經強調了,這只是轉而已。比如我去親戚家,我走時他託我帶信給村長,我當然是送過去,對不對?但只是送過去而已,我不保證這封信裡面寫什麼。至於本席剛才講的事情,既然准了就不用退了,再退就不對了,以後就直接拒絕,當立法委員沒什麼偉大的,不能讓不肖的立法委員藉機偷跑出去,本席實在感到相當憤慨。 * 謝院長長廷:既然委員有這樣的自省,我們會檢討。 * 林委員重謨:謝謝院長。其次,本席提到台灣老人的命運。同樣是老人,資源分配太不公平了。一個老兵退休後,每個月的費用是13550元,補助項目非常多;反觀台灣一般老人,除了領3000元之外,什麼都沒有。同為老人,為什麼台灣的老人就如此悲慘?只要一提及這個問題,有人就放話了,說什麼挑起族群意識,難道身為台灣老人就真的該死嗎?本席回鄉下看到那些老人,不免感到很奇怪:說台灣話的老人坐在大樹底下哀嚎;說北京話的老人穿上皮鞋坐飛機回大陸玩了,並且政府還要寄錢養他們。請問這是什麼道理?院長,追求社會公平就要照顧那些可憐的老人。 * 謝院長長廷:我們對一般老人的福利要逐步增加,所以,我們最近對老農、老漁民增加一千元,對其子女也補助三千到一萬元,因為過去是歷史的錯誤,我們要儘量彌補。 * 林委員重謨:本席是農家子弟,所以要提醒院長。雖然我的父母已經不在世了,但只要回到高雄看到那些可憐的老人,我就感到非常沈重。為什麼出身在這個地方,同樣生活在這塊土地上,可是際遇卻如此不同? 本席繼續提出財政方面的問題,也就是18%利率的問題。18%利率分為兩種:一種是連戰之類所領的優惠利率,這部分留待社會公評;另外一種是本席現在所要講的信用卡的利率。現在銀行信用卡的門檻一直降低,許多孩子都可以借錢,家長只得去還錢。我們可以看銀行的整個數字,信用餘額總額有8千多億,韓國的信用卡有出過問題,在此本席要提醒院長和龔主委,一定要針對信用卡想辦法,利息不能那麼高,一定要降低利息,並且要拉高門檻,否則,改天成為呆帳且出了社會問題時,我們大家都要負擔。所以信用卡的超利率問題與氾濫問題,請院長要多加注意。 再來本席要談的是外勞的問題。外勞會偷跑,但我們現在對落跑外勞的處罰太輕,而檢舉獎金卻又太少了,因而導致大家都會收留他、就大家都賺了。所以本席建議未來在處罰上要加強,但同時也要提高檢舉獎金,若檢舉一個案子只能得到2000元,比較少人要去報案,若能提高至2萬元、3萬元,則厝邊隔壁就會去檢舉,而這筆費用可以由雇主來負擔,這樣才能補充給社會多一些的好人。是否可以這樣做? * 李主任委員應元:首先向委員報告的是,檢舉獎金已經決定要提高了;其次,地方政府在取締上,目前的罰款是15萬至75萬,我們已經要求他們要從重,這項叫做非依法雇用外勞。若第三次再犯,就要引用刑法。 * 林委員重謨:希望你加重就是,因為很多法官都是生活在自己的圈圈裡。 * 李主任委員應元:我已經在委員會強調過,對於非法雇用以及收容落跑外勞的雇主,以後都要從重處罰,因為他們會造成很大的問題。 * 林委員重謨:外籍看護工目前是以巴氏量表為主、醫師診斷為輔,這點是否要做修正? * 李主任委員應元:最糟的就是說巴氏量表要達到30分,這點過去已做了多次的修正,因為用這標準導致很多的紛爭。若社會上不保證100個人都是好人時,至少醫生對一般人生理健康的需求是最瞭解的,畢竟醫生受過多年的訓練,我們應該賦予他這個權責,讓醫生帶領護士或一定的團隊來做。 * 林委員重謨:有準備要修改? * 李主任委員應元:要朝這方向去調整,過去是以巴氏量表為唯一的依據,而引起很大的紛爭;現在我們不以它為唯一,只列為參考值,同時也不要說非要30分、31分不可,而應授權給醫生去做個參考。 * 林委員重謨:好。謝謝李主委! 再來本席要談的是有關環保的問題,就是彰化發生毒鴨的事件。光是彰化就有26處的地下水有毒,不僅人類不能喝,就連畜生也不能喝。很多地方都是將土挖掉去賣,再回填有毒的廢土掩埋。彰化縣被發現了120多處,光是本席故鄉的那個小小鄉鎮,就有26處。 以前亂倒垃圾、亂倒事業廢棄物都只要罰款,7年前我們通過比較嚴格的法律,不但要將這些違法者抓去坐牢,甚至最高刑期達到無期徒刑;雖然法律定的這麼嚴,但是對我們的環境似乎沒有什麼改善。院長對此有何看法? * 謝院長長廷:這些問題大部分都是過去所遺留下來的,但是我們必須勇敢面對,事實上,有關毒鴨蛋、土地污染、病死豬等問題,都是政府相關單位主動進行化驗與抽查而舉發出來的,並不是因為有民眾病亡的現象才爆發的。以彰化鋼鐵廠的案子來說,就是因為過去政策錯誤所造成的,照理說,爐渣不應該再拿出來提煉,但是相關單位並沒有進行評估,而大家也都沒有這方面的知識,所以最後才會演變成戴奧辛污染的情況,留下一大堆後遺症。 * 林委員重謨:希望你們處理的速度要明快。 * 謝院長長廷:我們沒有辦法一下子處理那麼多案件,因為這牽涉到時間與技術的問題,但是我們已經針對廠址進行控制,老實說,這個問題非常可怕,雖然很多工廠現在都已停工,但土地卻已經遭到污染,所以我才會說錯誤的政策非常可怕。 * 林委員重謨:這塊土地不能葬送在我們這一代,張署長自反核四時期就已經開始從事環保運動,本席希望政府能夠在環保方面多多加強。 * 謝院長長廷:我們會繼續加強,以前我們的經濟成長率都高達9%至10%,現在卻反過來羨慕中國大陸,但我必須告訴大家,其實我們也不必太羨慕,因為他們以後也會面臨同樣的情況。 * 林委員重謨:針對這一點,院長應該向民眾提出說明才對。 * 謝院長長廷:其實我每次演講時都會提到這個問題。 * 林委員重謨:本席認為,大機器中的小螺絲是很重要的,目前我們已經開辦農民保險,本席希望政府也能進一步開辦農作物保險。我們可以看到,除了有汽車強制責任險之外,將來會計師簽證時也必須保險…… * 謝院長長廷:外國都有這樣的制度,包括律師、醫生執業時也都必須保險。 * 林委員重謨:如果是這樣的話,難道農作物不能保險嗎?現在大家都只針對農會金融及信用部的問題進行討論,但對農民而言,最重要的應該是開辦農作物保險才對。 * 謝院長長廷:這項制度的構想聽起來不錯,以前日本曾實施過這樣的制度,但現在已經取消了,因為這有實務上的困難,其實我們也曾針對這種制度進行過評估,但評估的結果是實務上有很大的困難,所以後來就沒有推動。其實現在政府已經提供災害救助、休耕補助等,但有關農作物保險的制度,可能在保險公司或其他方面都有很大的問題。 * 林委員重謨:本席也知道農委會提撥許多經費進行災害救助,同時也很認真在執行這項業務,但主委可知農民為了爭取2千元救助金,必須跑幾趟鄉公所嗎? * 李主任委員金龍:正常的情況下,只要跑一趟就可以了。 * 林委員重謨:但有的鄉公所,卻要農民跑好幾趟,像這樣的問題,你們難道不能處理嗎?老實說,農民只會抱怨政府,他們是不會抱怨鄉公所的。 * 李主任委員金龍:有關執行的細節,我們會加以改善。其實院長已經交代過了,從今年開始,當有風災或水災發生時,只要一個村莊全部淹水,農委會就不必再進行勘查,因為魚塭應該都已經有損失了,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會全面加以救助。 * 林委員重謨:現在有些縣市執行的情況非常差,請問你們打算如何處理? * 謝院長長廷:那可能是鄉公所的問題,其實政府已經把經費撥給縣政府,結果農民卻說他們一直都沒領到救助金,結果調查發現,其實是因為鄉公所尚未陳報上來。 * 林委員重謨:對啊,我現在就是問你們有什麼機制可以去執行? * 謝院長長廷:現在已經放寬,以前還要照相,連照相機都被淹沒了,怎麼可能照相?所以,以前那些形式的規定現在已經放寬,只要有村里長證明即可,相當方便。但是,有些鄉鎮長有其考量,認為零散申報很麻煩,希望等到件數多才要集中申報,所以,時間上就會拖得比較久。 * 林委員重謨:請李主委先回座。 院長,本席向行政院要一份有關退休官員到基金會或政府投資事業任職而領雙薪的資料,可是,你們的說法是這些資料是機密,本席因此要不到資料。結果,台聯黨的某位女立委先把這些資料公布了,害得本席被記者笑死了,他們說我林重謨老早就在關心這個問題,結果別人現在把資料公布得這麼清楚,我林重謨還是「惦惦」。到目前為止,行政院之中只有一個單位給我資料。請問,這是機密嗎? * 謝院長長廷:這些資料在電腦中應該都有。 * 林委員重謨:本席是想瞭解那些退休的官員到政府設的基金會等單位任職而領雙份薪水者的資料,後來一查,蕭萬長並沒有領兩份薪水。 * 謝院長長廷:如果是問有什麼人是如此,應該是查得到;但是,如果是彙整全部的資料,可能還要再整理一下。 * 林委員重謨:所以,本席才要提醒院長,螺絲要鎖緊一點,人家台聯黨立委都已經開過記者會,也在報上公布資料。而本席去要資料,得到的答復卻說這是機密,資料不給本席! * 謝院長長廷:這不是機密,但資料是不齊全。 * 林委員重謨:院長,你不要再辯了,你說不齊全,其實至少多一百倍。 * 謝院長長廷:應該沒有這麼多。 * 林委員重謨:因為時間不夠,否則本席就要把這件事討論清楚。今天本席最重要的一點是要告訴院長,你一定要上緊螺絲,社會有質疑之處,你就不必客氣,那些不公不義的錢,就應該追討回來。 * 謝院長長廷:像那些紅利、雙薪的問題,其實都已經改革了很多,我們也做了很多。那天有位計程車司機說我們都沒有做,我提醒他計程車汽車燃料費已經免徵,他才猛然想起。 * 林委員重謨:最後,追討黨產的部分,在本席的印象中,親民黨當時也是要支持法案,但是,他們現在把軍購案和黨產條例綁在一起,親民黨現在把國民黨放掉,而且告訴國民黨,如果國民黨同意軍購案,他們就會讓黨產條例過關,清查國民黨黨產。但是,人民質疑的是,行政院有沒有要執行、追討?這樣的決心和作法必須讓人民知道。 * 謝院長長廷:法律通過之後,我們當然有決心要追討。 * 林委員重謨:即使法律沒有通過,還是有一部分是可以透過訴訟或其他方式可以表示。 * 謝院長長廷:有些部分我們有通知第三者,如果將來有惡意第三者時,可以去追討。但是,如果說沒有法源依據,這是長期的事,要透過訴訟或其他方式去做是會有問題的。行政機關方面,我們能做的也已經在做,但是,如果沒有法源依據,你憑什麼、怎麼去打官司?你又代表什麼人? * 林委員重謨:最後,本席要建議院長,雖然現在風風雨雨、風雨飄搖,但是,我要說的是,從總統無法直選拚到現在總統直選,繼續戰下去、爭下去、拚下去!到最後我們一樣會贏! * 謝院長長廷:我們在驚濤駭浪中繼續前進。 * 林委員重謨:謝謝。 * 主席:請郭委員玟成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郭委員玟成","主席","謝院長長廷","何部長美玥","李主任委員金龍"]} ``` * 郭委員玟成:(18時50分)主席、行政院謝院長、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謝院長,辛苦了!本席今天原本不應該提出總質詢,但後來想想還是決定和你共同檢討一些問題。有關高雄市政府及審計處針對高雄捷運所作的報告,本席看了一整天的感想是,國親一定不會相信高雄市政府提出的報告,畢竟高雄市政府是民進黨自己在執政,但審計處的報告則比較具有公信力,因為民進黨執政以來,審計處內部還是以國親的人居多。 有關高雄捷運案,本席認為,謝院長最多只能負政治責任,因為捷運局長屬於政務官;如果要追究責任,謝院長最大的問題在於太相信專業,另外一個大敗筆是,你始終認為高雄捷運不能再拖延,必須趕快開工。 6年多前,當你擔任高雄市長時,高雄市議會有多少民進黨籍議員對你提出質詢並表示反對意見? * 主席:郭委員的質詢,由行政院謝院長答復。 * 謝院長長廷:(18時51分)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捷運的問題,在我擔任高雄市長之前,前市長時代就有2位市長被移送法辦,也有人反對…… * 郭委員玟成:本席的質詢時間只有30分鐘,請院長不要扯那麼遠。不知道你有沒有印象,當年有3位民進黨籍議員提出反對意見,請你千萬不要把吳敦義那套搬過來,並提醒你:蕭萬長、林豐正、吳敦義根本沒有想到會政黨輪替,彼此都綁好了,你千萬不要踏入那個陷阱。 * 謝院長長廷:所以後來決定讓中鋼做。 * 郭委員玟成:當年提醒你的問題,現在都浮上檯面了。當初向你提出建言的是本席、蕭裕正,結果被你恨了半輩子,對不對? * 謝院長長廷:蕭裕正現在擔任南部服務中心…… * 郭委員玟成:那是不重要的位置,就因為當年沒有舉手支持你,被你埋怨了好久,導致我們後來拜託你的事幾乎都沒有辦法…… * 謝院長長廷:沒有這回事。 * 郭委員玟成:本席今天之所以登記質詢,就是希望你回憶過去,當年我們講的話,你根本聽不下去,現在外界一再批評的「以小搏大」,就是本席當年率先提出來的。 * 謝院長長廷:現在捷運已經快完工了,如果照你們當年的看法,捷運恐怕還沒有開工。 * 郭委員玟成:當年我們在高雄市議會提出的質詢,現在都還有錄音帶,你可以調出來看看。 * 謝院長長廷:沒有錯,如果當初沒有動工,現在高雄捷運可能還在規劃。 * 郭委員玟成:我不是不要興建捷運,而是希望你能延後1年。 * 謝院長長廷:怎麼可能延1年? * 郭委員玟成:當時台灣還沒有BOT的例子,但因景氣不好,遂倉促通過獎參條例,期能引進外面的資金,不料業者引進的資金只有100多億,其餘大都由政府融資給他們,導致他們能以100多億的資金主導1千多億的工程,堪稱是以小搏大,難怪當初國民黨議員表示,這種生意根本不需要高雄捷運,高雄市有意願的人多得很。 * 謝院長長廷:未來營運以後…… * 郭委員玟成:捷運儘速完成,是你我的共識,但不能將國民黨那一套搬過來,本席認為這是現在出事的主要原因…… * 謝院長長廷:沒有事,那有什麼事? * 郭委員玟成:謝院長,我們都是民進黨的,不要辯這些,反正現在是民進黨執政,我不會說得多難聽。 * 謝院長長廷:你公開質詢,我當然要回答。 * 郭委員玟成:其實,你的問題並不複雜,只要你宣佈2008年不選總統,一切就會趨於平靜,這是今天之所以會將問題無限上綱的原因所在;看完審計處的報告,截至目前為止,我仍然不覺得你有不對的地方。 * 謝院長長廷:沒有關係,我接受檢驗。 * 郭委員玟成:今天之所以會無限上綱,就是因為你有那個「格」,自己太「搖擺」了。請問你對交通部政務次長周禮良先生了解多少? * 謝院長長廷:他的專業能力很好。 * 郭委員玟成:你了解他的品德、操守嗎? * 謝院長長廷:以我在高雄和他們接觸的經驗,他們夫妻都很樸實。 * 郭委員玟成:今天你之所以會發生這麼多問題,就是被這2個人搞壞的,平心而論,陳水扁總統能力一流,也沒有什麼值得爭議的地方,但因用陳哲男而壞了事;謝院長也是聰明一世的人,但因用了周禮良、方來進而引起沸沸揚揚,讓民進黨團隊不知如何為你辯駁。其實,本席對周禮良有一些了解,過去他曾擔任台北捷運局的總工程師;在東怡營造公司得標中、永和線的188億8千萬元之後,沒多久他就辭職到東怡營造公司擔任總經理。行政官員這樣的行為對嗎?本來捷運局是監督捷運工程的,總工程師是多麼重要的位子!院長也知道有旋轉門條款的規定;但他跑到承包商東怡營造公司擔任總經理,這合理嗎?事實上,他擔任東怡營造總經理的同時也是全台灣黑道圍標最嚴重的期間,東怡營造總經理室被人開了好幾槍。當周禮良要到高雄做捷運公司擔任顧問時,本席即要求謝院長再慢一年先退回行政院,撤換周禮良。 * 謝院長長廷:慢一年,再退回行政院;當時行政院並不是我們執政,高雄捷運根本做不出來…… * 郭委員玟成:當時預算沒有通過;民進黨執政後也可以再設法。 * 謝院長長廷:當時怎麼知道民進黨會執政? * 郭委員玟成:如果再拖慢一年就正好了。 * 謝院長長廷:當時怎知道民進黨會執政?這是事後孔明。 * 郭委員玟成:不要說事後孔明。這件事情,高雄市政府有存檔資料可以調出來。 事實上,院長延攬周禮良的爭議性很大,出事的鹽埕標就是由陳敏賢股東得標,出了事情之後,陳敏賢包給他六十萬元委請他對高雄捷運問題進行研究,這說得通嗎?另外,有探病致贈二十萬元?有誰的行情這麼好?乘坐人家提供的車子、讓人家招待出國,讓這種品德操守的人在你身邊這麼久,實在很不應該。他因為捷運工地接連發生工安意外而下台沒多久,院長又請他來擔任交通部政務次長? * 謝院長長廷:當時要他來解決高鐵的問題。 * 郭委員玟成:要解決高鐵的問題,事實上,林陵三部長很能幹…… * 謝院長長廷:他要出國到日本,當時因為高鐵在技術上有20多個介面無法整合。由於周禮良懂得日語是東大畢業,當時我覺得需要一個人來做高鐵,這與我要完成高雄捷運的心情是一樣的。 * 郭委員玟成:事實上,林部長對高鐵非常了解。 * 謝院長長廷:但林部長經常要出國。 * 郭委員玟成:像游芳來是港灣專家,他來擔任政務次長沒話說,部長也是港灣專家是內行人。但周禮良的爭議性很大;我知道院長很不喜歡閣員下台;方來進以100萬元交保,才說要下台。現在是撤換周禮良的時候,不要再拖了。2008年院長還有機會,不要把自己拖跨了,本席很擔心這件事會拖跨你。 * 謝院長長廷:不要一直為自己未來籌算;該做的就做,對不應該做、自己認為不妥的,就不要去做。 * 郭委員玟成:高雄捷運公司的結構很離譜,竟由副董事長主導,院長在高雄市擔任市長這麼多年,難道都不知道高雄捷運公司陳敏賢舞弊,他主導高雄捷運嗎? * 謝院長長廷:這是他們股東的問題,但也有公股,由於當時我不是行政院長,坦白說,這是股東授權的問題,股東權益的防漏是股東的責任,市政府怎會有責任? * 郭委員玟成:我們現在避開股東的責任。 * 謝院長長廷:這當然是股東的責任,是董事長授權給副董事長,其他的股東、董事,應該…… * 郭委員玟成:高捷中有很多的官股,例如行政院開發基金。 * 謝院長長廷:我當市長可管行政院開發基金的官股嗎? * 郭委員玟成:前階段的1年,我們是沒話說;但是,1年後是民進黨執政了,行政院團隊應該有責任。 * 謝院長長廷:委員是明知故問。 * 郭委員玟成:陳敏賢在高雄那樣的囂張,本席認為高捷不應該讓他搞成這樣。 * 謝院長長廷:我已做好市長的工作,官股是…… * 郭委員玟成:高雄市有捷運局,您當時是市長。 * 謝院長長廷:委員不要做這種…… * 郭委員玟成:謝院長不要抓狂,本席所質詢的部分,也是民間的聲音;本席認為其中高捷陳振榮董事長最鬼扯鬼蛋了,他就是中鋼的總經理,中鋼的總經理沒權,沒有什麼需要負責;所以,他又兼中鋼轉投資的中鋼結構董事長,變成總經理剛,所以,陳振榮董事長到哪裡,不管做多大或多小,都可以把責任閃得遠遠的,卻拿了2000多萬元,這樣應該嗎? * 謝院長長廷:我們會要求高捷公司改組,所以,我們派尹啟銘當監察人,他要求有獨立的會計去查帳,我也同意了,我們現在進行這個工作。 * 郭委員玟成:您是說高捷而已? * 謝院長長廷:高捷公司。 * 郭委員玟成:本席認為應該撤換陳振榮。 * 謝院長長廷:要改組了。 * 郭委員玟成:中鋼的總經理也應該撤換,其中有很多的官股,為什麼陳振榮沒做事,可分2000多萬元,卻沒有聲音?林文淵董事長付出很多分很多,被認為制度有問題,本席認為是很矛盾的,這樣誰要當董事長。 * 謝院長長廷:這部分由新任命的董事長處理,因為,中鋼形式上是民營化,我們也要跟民股的很多人溝通。 * 郭委員玟成:我們若沒有跟民股的很多人溝通,怎麼會讓林文淵當董事長。 * 謝院長長廷:現在掌握的大部分,其實是中鋼的子公司占多數。 * 郭委員玟成:沒有錯! * 謝院長長廷:中鋼的子公司若每個都換,也不一定可獲任用;所以,我們一定要溝通與尊重工會,要做很多的事,不是簡單就可撤換總經理,現在多數的票,在中鋼的子公司。 * 郭委員玟成:本席已經去看清楚了。 * 謝院長長廷:對呀!他們若團結,我們就很難處理。 * 郭委員玟成:本席認為是沒有一點道理,他在3個公司都不管事;因為,他的後台很硬,是以前省議員弟弟的兒子,跟我們立法院院長也很好,這樣就拿他沒辦法嗎?讓高雄捷運公司搞成這樣,一個主導數千億元案件的董事長,竟然一問三不知。 * 謝院長長廷:我們會改組。 * 郭委員玟成:他連整個發包都不知情。 * 謝院長長廷:高捷公司會改組。 * 郭委員玟成:院長,你來自高雄,所以你很瞭解高雄。本席想到這一段時間高雄的人口及稅收。我們對高雄都有感情,雖然你在台北,本席是嘉義人,但說起來,高雄是我們的第二故鄉。有關軟體園區方面,有些案子非你任內所為,你等於是在收爛攤子。歷任市長、總統選舉中,兩方人馬都同時提到這些事。可是如今軟體園區、貨運園區及物流園區這三大園區安在? * 何部長美玥:在軟體園區部分,南區部分已恢復動工。 * 郭委員玟成:現在已經過4、5年。 * 何部長美玥:2年多。 * 郭委員玟成:本席是前鎮人,所以這些園區離本席的家只有數百公尺遠,本席常過去看看,只看到2位警衛在換班看守。 * 何部長美玥:原先是合鑫建設負責,他們之後停工,現由國城建設接手承辦,他們同意再投資22.5億元,以完成整個工程。 * 郭委員玟成:院長,投資不一定會成功,這是大家都知道的道理。但是當初合鑫建設失敗後,為何會停工那麼久呢?這是本席百思不得其解之處。照理說,高雄市寸土寸金,一個百萬工商大港口附近的土地竟然會被閒置不用!請問從合鑫建設通知停工至今,究竟經過多久的時間? * 謝院長長廷:當時的狀況不是市政府可以處理的,那是加工出口區,本人其實比委員還急。現在本人到中央來服務,就將這件事處理好了。 * 郭委員玟成:本席認為當時的經濟部有問題。請問停工多久? * 何部長美玥:2年多。 * 郭委員玟成:這樣怎麼與人家競爭?這種位在成功路邊,離港口及機場這麼近的地區土地的建設,竟然停工停2年多! * 謝院長長廷:因為加工出口區的處長被起訴,所以大家都不願意承擔。本人心中其實也很急,一到中央來時,馬上將這件案子列為專案處理,前幾天已經簽約動工。 * 郭委員玟成:本席能夠認同你說的事情。像這種重大建設不能一遇到問題就停工數年,百姓會覺得政府的行政效率有問題、無能。 此外,有關台糖物流園區部分,外國人一看到這個園區的建築物,就沒麼人有承作的意願。部長,台灣有幾棟這種建築物? * 何部長美玥:那是唯一的一棟。其自動倉儲的設施是全台最佳的。 * 郭委員玟成:妳知道其現今的用途為何? * 謝院長長廷:已被法院查封。 * 郭委員玟成:法院查封之前,被民間承租作為辦桌的場合,一場收費3萬元。這會不會笑掉人家的大牙?台糖物流園區完全沒有營業,一營業就成為民眾結婚宴客場所,本席到那邊去當主婚人、去致詞,一看,心想這有沒有搞錯?幾十億元的建築物竟被拿來當作宴客的場所!當初兩大黨競選時都說得那麼好聽!地主是台糖,這是本席不能諒解政府的原因。台糖當初是怎麼跟人家簽的約,到最後雙方打官司還是不甘輸贏? * 何部長美玥:現在台糖的問題都已經解決了,只剩與銀行團之間的…… * 郭委員玟成:債權人都去查封了,你們如何運作呢?好像有二期,目前是一期的。 * 何部長美玥:現在他也同意在不撤封的情況下可以經營,查封但卻可以動,只是不能搬走而已。 * 郭委員玟成:查封後可以動嗎? * 何部長美玥:可以。 * 郭委員玟成:現在物流園區要動什麼? * 何部長美玥:讓客戶進來,將貨放在其自動倉儲裡面。 * 郭委員玟成:當初和台糖沒有解約時,就沒有什麼生意了。 * 何部長美玥:有,現在有找一些客戶,若與銀行團在利息攤還上達成協議後就可以做了。 * 郭委員玟成:落成到現在有幾年了? * 謝院長長廷:差不多4、5年。 * 郭委員玟成:以前和你競選的吳敦義,在政見發表會時,將台糖物流化園區講得非常好聽,如果將錄音帶調出來,你會覺得非常好笑。如果有人來參觀,人家問時,我都不知道該如何回答,我只能說已經被查封了。 隔壁不遠之處的統一夢公園,除了台北大樓之外,這是台灣很重要的一個景點,以前也沒有完全在營業,現在有可能會變成高雄市的一個地瘤,很多不良少年,三更半夜跑去那裡,這對我們前鎮是非常殘酷的。當初他們發誓講這裡會吸收多少就業人口,也能促進高雄未來的繁榮,大家都很會講,現在卻變成是不良少年可能在那裡吸毒及飆車的地方。我認為何部長應該努力一下。 * 何部長美玥:我們非常努力。 * 謝院長長廷:我們專案在處理,如果沒有專案處理,可能2、3年都沒辦法來做。 * 郭委員玟成:這剛好遇到院長最瞭解這個問題。 * 謝院長長廷:所以,我們才專案來處理。 * 郭委員玟成:我來質詢是為了這個問題,想不到卻引起你剛才的生氣。另外,航空園區呢? * 謝院長長廷:已經暫停了。 * 何部長美玥:交通部評估現在做航空物流園區可能還不太適合。 * 郭委員玟成:目前貨櫃車都找不到停車場。 * 何部長美玥:政府就是要做成貨櫃車的停車場。 * 郭委員玟成:那是台糖的地嗎? * 何部長美玥:是。 * 郭委員玟成:妳可以去跟台糖說。貨櫃找不到地方,他們要我向台糖租,我說我沒有在做這種生意。 * 何部長美玥:目前要規劃為貨櫃車的停車場,並和儲運在一起,但是高雄市政府有意見,他們不同意,目前正與他們協調之中。 * 郭委員玟成:市政府為何不同意? * 何部長美玥:他們認為還要做更好的用途。 * 郭委員玟成:妳告訴我,還有哪些用途? * 何部長美玥:我們認為做貨櫃車…… * 郭委員玟成:沒有地方比那裡更適合做貨櫃車停車場,妳必須瞭解高雄市整體的商業脈動。貨櫃車在那裡找不到地,再者,那裡的中安路夠大,他們轉出來時也剛好合用。這是我自己的選區,所以,我非常清楚問題之所在。 * 何部長美玥:我們願意做,也同意做,並和高雄市協商中,我們會來說服他們。 * 郭委員玟成:你們要高度利用那裡,請問如何高度利用呢? * 謝院長長廷:他們希望貨物物流園區可以做成功,但是我們評估很多次,事實上是有困難的,因為三通沒有完成及開放。 * 郭委員玟成:結果卻害死環保局、衛生局,沒事就在那裡消毒及除草。有些地方雖不是我們賠的,這也包括吳敦義擔任市長時提出的,但是我們必須收拾善後,因為不應該空置在那裡。 * 謝院長長廷:我們會與地方政府來協商。 * 郭委員玟成:有一樣我絕對要百分之百肯定謝院長,那就是紅毛港遷村。 * 謝院長長廷:現在有花錢。 * 郭委員玟成:我在我的選區拜訪時,高捷都被人家罵,剛才我的質詢讓你抓狂,我也就不再繼續講下去。針對我的選區,一談到紅毛港遷村,大家就沒有話說。當初不是說紅毛港不可能遷村,結果還不是遷村了,民眾也領到補償費,大家都賺到了,這點你是值得驕傲,如果你到高雄市助選,到南區就可以大聲說話了。 * 謝院長長廷:這是很多人辛苦爭取到經費…… * 郭委員玟成:這是院長你夠魄力。你知道當初吳敦義也是參加當地里民大會到晚上12點半,而他們執政時財政也比較寬裕,結果還是不能遷村,所以,本席才會如此肯定你。 * 謝院長長廷:對啦!這是一個魄力。 * 郭委員玟成:院長,紅毛港遷村所需之上百億元應該都沒有問題,但是,當地居民大都是漁民,一旦遷村,他們也失去了謀生的依靠,當天他們甚至動員上百艘舢板、竹筏,有圍港的舉動,本席看了十分驚惶,因為他們是無辜的啊!農委會主管農、漁業,但好像只是農業部主管,難道漁業署不是農委會管的嗎?自圍港至今,你們可曾跨部會和交通部協調?事實上,我都詢問過了,高雄港還有空間啊!枉費紅毛港遷村本席還替你打了99.9的高分,結果在這裡卻扣掉太多分了! * 謝院長長廷:紅毛港有個遷村專案辦公室,這部分我們會再協調,因為這也是通案,而且,那些舢板…… * 郭委員玟成:還有遊艇啊! * 謝院長長廷:遊艇比較少。 * 郭委員玟成:小港漁會也有意見啊!本席以為,這件事都已經鬧到上電視媒體,農委會主委不能都不說話啊!他們的船雖然很小,但是也是從事捕魚的工作,這點,主委你了解嗎?是否已全盤掌握狀況? * 李主任委員金龍:有啦!我知道。向郭委員報告,這件事是由專案辦公室處理,而且那個是商港,所以,必須和交通部協調。 * 郭委員玟成:他們的理事長告訴本席,漁業署都沒有出面協調啊!居民都只是罵農委會,沒有人敢罵謝院長半句,因為他們非常肯定謝院長紅毛港遷村的魄力。 * 李主任委員金龍:事實上,漁民的事就是農委會的事,方才我和環保署張署長還為了新竹外海的漁民…… * 郭委員玟成:我只問你,從他們圍港至今,你有和交通部港務局接觸過嗎? * 李主任委員金龍:漁業署有和專案辦公室接洽,了解到底漁民的訴求是什麼? * 郭委員玟成:到現在你還不知道漁民的訴求?他們要轉業,所以要求每艘船的補助費用,連他們的訴求都不知道,本席實在不相信你們有進行了解。 * 李主任委員金龍:但是這和紅毛港遷村計畫是列在一起的。 * 郭委員玟成:本席的意思並不是漁民要求多少,農委會就要補償多少,問題是主委到現在都還沒有進入狀況,他們已經去示威一次了,下次可能就真的會圍堵高雄港,按理漁業署應該要有相當的敏感度,儘速和小港漁會溝通啊!這些居民有些是祖宗三代都是靠這個維生的,即使現時環境改變這麼多,他們仍然沒有改變,當初本席還以為他們只是做好玩的,後來發現他們一個月也出海一、二十天,是以此謀生,所以,你們不能抹殺他們的基本生存權啊!農委會是否應該責成漁業署和港務局接洽?本席詢問過港務局,他們表示還可以挪出空間,若是真的挪不出空間,那也很簡單,就是給他們轉業金,大家來協調啊!港務基金不是還有很多經費,既然這是為了擴建高雄港,動用港務基金也是合理的啊!謝院長,對於紅毛港的遷村計畫,本席絕對給你99.9的高分,但是剩下這0.1分…… * 謝院長長廷:這要由地方政府來協調,我記得那時候還有一些空間可以登記,不過,這部分不能再增加了。 * 郭委員玟成:不能增加,如果要再增加本席也不會贊同的。 * 謝院長長廷:我們會去瞭解。 * 郭委員玟成:農委會主委似乎比較重視農業,但農、漁都是歸農委會主管的,請主委多注意。謝謝。 * 謝院長長廷:謝謝委員。 * 主席:邱委員永仁、陳委員景峻改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 ```json {"type":"interpdoc","people":null} ``` 邱委員永仁書面質詢: 一、請與醫界多溝通二代健保 院長,歷屆閣揆莫不將二代健保的推動視為挽救現行健保制度的重要改革方向,這些人之中,以謝院長最為認真。謝院長曾經以「二代健保如果無法推動,將辭職下台。」的豪語激勵行政院,要求行政院所屬單位應儘快解決健保問題,可見二代健保確實是謝內閣的施政重點。根據衛生署的架構,目前推動的改革主要有三大方向:第一,依家庭收入重新計算健保費率;第二,總額制度應澈底改革,廢除過去單純以量計算點數的方式;其三,監督制度也必須改革,並配合導入部分市場機制,例如健保自付機制,俾使健保制度不至於無以為繼。行政院在確定「提升品質」、「平衡財務」、「擴大參與」為二代健保之三大規劃目標以及相關規劃議題後,提出四大層面之政策建議:一、強化資訊提供以提升醫療品質;二、平衡財務且提高服務購買效率;三、擴大社會多元化參與健保政策;四、建構權責相符之健保組織體制。 本席想提醒院長,目前在規劃二代健保制度中,已經存在了若干的爭議。首先,若以所得為基準會使費率下降,因為所得是指所有收入,只要是收入都得收取醫療保險費,等於把非薪資所得(譬如股票、利息、租賃所得等)全部納入,其實薪資大概只佔六成,所以多出相當多的稅基,可能使費率從4.55%下降到2.5%-3%左右。費率下降,大部分人繳費減少,尤其是中低收入戶,但高所得保費將會相對增加許多。 其次,目前的健保將投保人依職業分為六大類、再依家庭人口多寡繳保費。二代健保則建議,不再數人頭算保費,而採家庭總所得計算保費。這種算法,在高失業率的時代,有其照顧貧病的美意。但台灣社會明顯的存在大量地下經濟以及逃漏稅,加上所得稅制的公平性一直受到高度爭議,改採家庭總所得計算保費是否就足以彌補健保財務大洞,還是創造另一個不公不義,是二代健保理想性中,第二個被挑戰的問題。 此外,所謂的「改良式包醫制」,由醫療聯盟來包醫選擇加入其中的民眾的大小病痛,也有與現實相衝突之處。以目前民眾的就醫習慣來看,經常避過轉診制度,直接選擇大型醫院。因此,民眾是否願意就醫單位被限制是其一。而所謂「醫療聯盟」的遊戲規則何在?未來是否可能藉合理的市場機制形成大、中、小型醫院結盟,而不是壟斷式的大吃小,使寶貴的醫療資源集中化,獨厚醫療財團,這則是第三個問題,將來衛生署勢必要詳加規劃。 最後,納入公民參與是二代健保的重要精神,這也是十年健保經驗的寶貴教訓之一。但健保問題之所以錯綜複雜,就在其不但以高度專業的醫療問題為主,還要加上極其複雜頭疼的財務問題,更不要說國內根深柢固的政治考量。一旦這個包納各界代表的共同決策體發生重大爭議時,二代健保的設計是否具備足以有效及時解決爭議、甚至對立的機制,也是另一個必然要事先規劃的問題。 二代健保的規劃是一項浩大的工程,目前行政院所提出上述政策建議,可謂彼此息息相關也環環相扣。本席必須指出,全民健保制度是否可長可久,健保給付範圍及條件設計,更深深影響所需財源籌措多寡以及支付制度之規劃,國民是否能在可負擔得起的範圍內享有更好的給付,是有賴財源籌措(收入)、資源配置(給付)以及服務購買(支付)三者之互為連動與調整。筆者認為,適時回應國民的期待更是政府責無旁貸的要務,一般民眾最在乎的莫過於自身攸關之醫療品質是否獲得基本保障,而醫界最在乎的,莫過於醫療服務提供與基本支付點值保障的對應性。行政院在提出二代健保的架構時,必須審慎考慮是否足以提升醫療品質與相對應的對待給付,而非一味的強求醫界要接受所謂「改革」的苦果。本席希望衛生署能多與醫界溝通,二代健保也能成為可長可久的百年大計。 二、台灣產業「根留台灣,錢進大陸」? 院長,本席身為科技委員會召集委員,想提醒院長,原本台灣都是全球筆記型電腦最大製造王國,但這個「台灣第一」,最近就要走入歷史,因為最後一條生產線都要移往大陸。早期堅持在台灣生產的大眾電腦,九月在台的生產線已悄悄「熄燈」,這是電腦大廠在台灣最後一條的代工生產線,最近停工了。雖然大眾電腦在台工廠還有約一百位員工繼續工作,但未來這塊基地只作倉庫。在今年初,廣達、仁寶等大廠即已宣布,因為成本考量,將量產生產線全部外移。 院長,筆記型電腦製造是台灣過去十幾年來最重要的電子產業之一,全世界每十台筆記型電腦,就有約八台是台灣業者代工製造。若以今年全球筆記型電腦出貨量五千八百萬台的預估值推算,台灣廠商出貨量將超過四千五百萬台,全球市占率約略八成。電子業外銷一度是造就台灣奇蹟的高出超來源。 本席非常憂心,最後一條大眾生產線的轉移,正式宣告中國大陸已取代台灣,成為全球筆記型電腦最大的生產基地。過去數千萬台筆記型電腦底部打印「Made in Taiwan」輸往全球市場的時代已經過去。台灣廠商因為無法掌握高階零組件如處理器等產品的價格,加上客戶不斷砍價,台灣業者的優勢,僅有嚴格控制生產成本,提高運送效率,以及彈性的生產速度。在此情況下,向具備低成本條件的大陸西進,是必然趨勢。因為筆記型電腦大廠在對岸的基地已達到經濟規模,不少業者今年起加強裁員,在台生產線的直接員工人數急速下降。 根據統計,廣達、仁寶在台生產線上的直接員工,過去幾年都逼近三千人大關,隨著政府開放筆記型電腦組裝外移大陸,去年都快速降至數百人;更早外移的英業達,早於九十二年時,就將在台生產線員工數降至五百人以下。高科技業要求外移聲浪高漲,請問院長,你覺得應該如何解決? 在本席看來,外界對高科技與傳統產業的分類,無法正確反映產業競爭力,本席認為,代工就是墳墓,移到哪裡都不會賺錢。就以筆記型電腦產業為例,未開放赴中國設廠前,台灣筆記型電腦佔全球市場的五十三%,開放後每家廠商在中國的規模比竹科的公司還要大,未來一定有供過於求的問題。我預測,高科技產業仍無法擺脫供需失衡的困境,未來五年內高科技業的產量將是市場需求的三到五倍,在價格取勝的市場下,業者獲利相當有限。 懷抱中國夢的業者,看中的是中國廉價的工資,但中國勞工的技術學習力,卻可能傷害台商的技術優勢,中國員工習得關鍵技術,與台商打對台甚至逼走台商老闆的事例屢見不鮮,這對以擁有關鍵技術自豪的台灣電子業而言,是個嚴重的警訊。 電子業喊出「垂直分工」與「台灣研發、中國製造」,這都是口號,是騙人的把戲。事實上,很多公司都知道研發與製造分開不具效率,更增加傳承與溝通成本,很多公司已把研發團隊搬到中國,「垂直分工」只是講起來比較好聽。院長,電子業股票市值佔台灣股市總值八十%,相對多數傳統產業,電子業享盡租稅優惠,但台灣國民生產毛額七十八%仰賴出口,而電子業對出口總值的貢獻度不到三十%,紡織業創造外匯能力很強,卻因為被歸類為傳統產業,而被外界忽略,電子業利用每次曝光機會高分貝宣傳外移主張,這是不負責任的做法。 其次,所謂「中概股」將中國營業利潤以合併報表灌注盈餘中,藉此推高股價,再將股市「吸金」所得帶往中國投資,事實上這些營收並未匯回台灣,一旦這些中概股決定棄守台灣股市,轉往中國資本市場,台灣股市投資人與台灣經濟將遭受最嚴重的衝擊。我建議政府規定,在中國營業利潤若不匯回台灣,不得納入財務報表,以杜絕部分「中概股」吸金外移的歪風。 此外,本席也要求院長,將來如果有廠商申請將八吋廠移往中國,必須先有在台興建十二吋晶圓廠的計畫,一來國內失業率不會因移廠而惡化,二來達到半導體產業升級目的,半導體業者若不在台做相對投資就要倉皇出走,這是逃難性的外移,不是產業分工。 最後,我想提醒院長,政府近來頻頻以租稅優惠企圖留住高科技業,但我認為,免稅雖然是政府的善意,卻搔不到癢處。我相信,「產業在哪裡,資金就在哪裡」,據估計,台灣因外移而流出資金一年約三千億元,卻只有十億元回流,由於匯出的資金比匯回的多,政府如何不讓大批資金外流,應比鼓勵資金回流更重要。 三、政府應審慎因應「軍購案」 近來,「反軍購」取代了「拚真相」,成為泛藍陣營的團康活動。所謂的反軍購,有許多不同的說法,泛藍領導人和一些退役將領說,其實他們也不是完全反軍購,而是「反對不負責任的軍購」、「反對軍備競賽」、「支持潛艦國造」,以及「反對編列特別預算」等等。有趣的是,那些泛藍領導人、退役將領在任時,對於積極強化軍事防禦力量,可是有志一同,難怪現在被人譏為「屁股決定腦袋」。 反軍購的人可以編出各種理由,但是,不管反軍購有幾種,千言萬語一句話,不論台海軍力如何失衡,就是要反軍購。泛藍領導人中,有人主張「大幅縮減軍購、全力加碼民生」,有人則高喊「六一○八、貼補爸爸」,把國防整備看做可有可無,用不相干的民生議題來模糊焦點。這種有失嚴謹的說詞,一如他們的支持者一樣天真,只要碰到任何問題就嚷道:不如拿軍購預算來救濟我們。軍購是軍購,民生是民生,怎能混為一談?國家若遭併吞,還談什麼民生? 現在,在泛藍的政治操作之下,「軍購」變成挑釁中國之舉,而軍購既然被貶為一項罪惡,支持軍購也被說成是好戰。泛藍的這種政治論述,很明顯犯了倒果為因的謬誤,也就是,根本不去深究台灣需要軍購,始作俑者是中國的對台武嚇。事實上,這並不是無心的疏忽,而是如果談起軍購的起源,所謂「反軍購」的似是而非之論,就會不攻自破。因此,他們不講,我們偏偏要把它說清楚、講明白。 台灣需要軍購,不是撐著沒事,外匯存底太多。台灣向來的軍購,也不是購買攻擊性武器,準備邁向軍事強權,打算侵略別國的領土。老實說,台灣必須不停地軍購,是逼不得已的。大家都知道,中國揚言絕不承諾放棄對台使用武力,三不五時對台灣文攻武嚇,從不掩飾其併吞台灣主權的野心。一九九六年的台海危機,已讓世人看清中國的軍事霸權心態。至於中國瞄準台灣的飛彈,迄今已經超過七百五十枚且還在持續增加。對此,反軍購者總不能睜著眼睛說瞎話吧。 院長,在這種國家生存的威脅下,台灣只有兩條路可以走,一是放棄抵抗乖乖投降,二是加強防禦拒絕投降。投降的路就是按照中國的勒索,接受一個中國的原則,兩岸談判結束敵對狀態,實現承認北京為中央的統一。如果這樣自投羅網,當然不必進行軍購了,但這會使台灣二千三百多億美元的外匯存底,以及二千三百多萬人的身家性命,全部控制在北京的手掌心,大家的國民所得也會從一萬三千多美元驟降到八百美元左右。如此,只有頭殼壞掉的人才會想向中國投降。不投降,那就只有第二條路可以走了,那就是隨中國的武力威脅上升而加強防禦。台灣針對防禦需要的軍購,其目的無非是「反飛彈」、「反侵略」,其成本比起投降的災難式損失可謂九牛一毛,這種捍衛台灣、捍衛我們既有生活的軍購也要反對,到底是站在哪一邊看問題? 這段時間以來,人云亦云在談「反軍購」,但其中許多人或許也不贊成向中國投降。反軍購卻反投降的人,我們覺得不妨平心靜氣地想一想:台灣軍購的目的,完全是為了反飛彈、反侵略,如果中國不武嚇台灣,承諾不侵略台灣,以平等對待台灣,台灣軍購的必要性就相對降低了。因此,真正要達到「反軍購」的目的,應該不是在台灣連署、開會、遊行,而是前往北京勸勸中南海的領導人,對他們曉以尊重台灣主權、承諾放棄對台用武的大義。反軍購的急先鋒,先到北京公開反飛彈、反侵略,再回來台灣反軍購,似乎還有的是時間。 某位泛藍領導人說:「就算要打上海,六一○八億軍購買的是防衛性武器,而非攻擊性武器。」這本是一句挖苦政府的話,嘲諷再多的軍購也抵抗不了中國,但卻一語道破台灣軍購的本質:購買防衛性武器,而非攻擊性武器。台灣為什麼要軍購來保國衛民,還不是因為中國在對岸張牙舞爪嗎?台灣買的是防衛性武器,中國不斷擴充的是攻擊性武器,這種不對稱的防禦攻擊關係,竟然說成是台灣與中國進行軍備競賽,豈不是本末倒置、黑白亂講?如果反軍購者的主張實現,台灣喪失足夠的防禦力量,中國的武力威脅不減反增,屆時他們又有何對策可以救台灣? 反軍購者的國家認同為何、意識形態為何,無須再多加談論。倒是有人將「反軍購」、「要和平」兩個口號當作一回事,講多了儼然積非成是,值得在此一談。其實,「反軍購」、「要和平」絕不是雙胞胎。試想:中國對台軍事威脅持續上升,台灣卻停止必要的防禦軍購,兩岸之間的軍事力量彼長我消,中國要併吞台灣自是易如反掌。中國併吞台灣,台灣淪為中國的一部分,符合「和平」的定義嗎?一旦出現這種情況,反倒是「反軍購、沒和平」哩。面對迷信武力的中國,台灣要追求台海和平,憑藉的就是足夠的防禦實力,唯有台灣能備戰止戰,才有辦法嚇阻中國動武。所以說,凡是要和平的人反而應該支持必要的防禦軍購,不能淪為別有用心的人反軍購的工具。 ```json {"type":"interpdoc","people":null} ``` 陳委員景峻書面質詢: 一、金管會在禿鷹案一案之處理未符合民心,更重創人民對股市金融秩序之信心,需有人為此負起政治責任: 金管會前金檢局長李進誠,因涉入股市禿鷹案事證明確,遭查黑中心偵結起訴,不但重挫金管會的監理形象,更令政府公信力蒙塵。據報載具準司法人員身分的最高金融檢察官,李進誠半年間與股市作手林明達等人飲宴卅六次。金檢局長堪稱是金融市場秩序最後一道正義防線,此時,台灣的金檢最高官員竟藉掌握調查權的公權力之便,洩密股市內線情資給禿鷹集團。這已不是個人私德問題,而是涉及國家金融市場秩序監督者權威地位動搖,以及對國家信用評等的損耗。然而,行政部門渾然沒有警覺問題的嚴重性,政策反應慢半拍。而接替李進誠金檢局長職務的金管會副主委呂東英,就是把當禿鷹之友當「寶貝」的官員,對信用評價已跌落谷底的金管會來說,無異是雪上加霜。因此本席強烈主張應有人對禿鷹案所引起嚴重負面效應負起政治責任! 二、對抗禽流感,政府相關單位要研擬更積極預防措施,防疫標準寧願太過,不能輕忽大意: 根據最新統計,這次H5N1禽流感病毒全球感染個案數一百二十五人,死亡六十五人,死亡率百分之五十二,香港禽流感病患的照護者百分之四的血清呈現陽性,顯示有人傳染給人的可能,越南的一百四十多名醫護人員血清卻都呈陰性,但今年初在泰國一個由女兒傳給母親的案例又提供直接證據支持禽流感病毒株已出現人傳人的情形。根據一九一八的H1N1和一九五七的H2N2兩波禽流感都在禽鳥對人傳染後產生人對人感染的大流行浩劫,以及前述香港和泰國母女感染的證據,因此政府確需針對再一波全球大流行可能性進行未雨綢繆預防。這次H5N2有山雨欲來的態勢,台灣的公共衛生所有防疫措施必須及早啟動,以「專業知識、科學態度」研判疫情走向與確切的防疫決策,減少一般民眾不必要恐慌。例如,禽豬等動物養殖、運送、屠宰、販賣、畜牧業者、獸醫與動物衛生防疫人員都應優先接種疫苗。 而台灣還沒有禽流感人傳人的病例雖屬可喜,但禽流感與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不同處是不發燒時也可感染,建議政府對人的防疫也要設高標準,若防疫零級破功時,如何壓下第二波流行就變重要了,鑑於完全沒有控制下,感染的再生率就像老鼠會一樣,而且流感病毒一直在變,人類追著病毒跑,台灣仍欠缺自製病毒的能力,萬一大流行時,台灣第一年將拿不到病毒,可能要三年才拿得到,須靠克流感、感控措施與民眾衛生教育來對付禽流感。因此本席建議政府要建立有效的偵測系統,有效阻斷傳染鏈,配合「禽傳人」流感通報系統,進行「社區定點」通報監測及「血清檢體」監測系統,有效確定預防注射、投藥及隔離檢疫高危險群。政府有效防疫,人民對台灣的信心就會無形中提昇,也是行政院施政表現佳的最好證明。 三、從制度面挽救股市、振興經濟: 我國最近股市的行情,相對世界各國股市來說,較為低迷。股市狀況不佳,影響企業籌資意願甚鉅,籌資意願低落,投資就減少,對經濟發展之影響,不言可喻。為了振興股市,行政院長於十月二十日召集財經首長會議,提出短期內恢復股市榮面的政策包括放寬購回庫藏股限制;提高壽險和基金業者投資外國市場比例,以交換其投資台灣股市規模;調降遺產稅和贈與稅,吸引資金回流;和協助企業資金融通問題等四大利多行政措施。政府的四大利多短時間可以刺激股市動能,快速重拾投資者信心,本次行政院提出之四大利多是值得肯定的。股市是經濟的櫥窗,當經濟發展前景不佳或經濟動能萎縮,最直接的反應就是股價下跌。股市下跌涉及非經濟面因素及經濟面因素,檢視台灣最近的股市現象,可謂非經濟面與經濟面因素相互衝擊。 在非經濟面有虛假交易的財務報表、有維護交易公平官員卻涉入洩漏檢查資訊予禿鷹集團等,破壞股票市場交易公平性。近來股市不振的因素,在經濟面,我國出口順差逐年縮小,尤以今年為最。究其原因,主要在企業至大陸投資,資金流出投資大陸尚有限制,導致企業不敢將盈餘匯回國內,使國內資金動能逐漸衰弱;另一方面,中央銀行在不能主導兩岸三通政策下,企圖以貶值提振出口量,然而此效果尚未得見,外資為避免匯差損失,即爭相賣出股票,快速將資金抽離股市,亦是導致資金動能衰弱原因。 長期而言,政府應以制度面改革來振興股市,因為政府行政措施即使能夠奏效,時間也很短暫。當股市投資人發覺政府的挽救股市效果未能持續時,股價跌幅必然擴大,股市危機也會拖更久。因此,長久之計政府需針對國內投資、消費,乃至經濟動能萎縮的癥結深入探討,採取適當對策,促使經濟回復正常。相信只要經濟活力恢復,股市疲弱自可不藥而癒,股價自然也可回升。 四、政府公共工程不應只求預算執行率,也應全面檢視各項政府重大公共工程之設計規劃是否合理,緊急凍結或是調整不必要的工程內容或施政支票: 行政院長謝長廷於日前院會中一一點名資本支出執行率進度落後的部會,如文建會、故宮、原民會、教育部、體委會、國科會、外交部、財政部、內政部,本席認為政府公共工程之資本支出執行率偏低往往凸顯規劃設計不當的根本問題,有些更因主辦工程單位專業不足被少數有心人士綁架規劃內容,形成預算錢坑,一旦只要求預算執行率,而不去重新檢視該工程之規劃設計是否過當,那往往成了虛擲國家預算之幫凶,以後衍生之問題將更加嚴重。 本席強烈建議行政院應邀請專家組成各該重大公共工程之檢視小組,從軟硬體面全面檢視所有政府公共工程之規劃與設計,一旦發現規劃設計不當或是政策原始就有問題!為避免以後成為閒置工程或是預算錢坑,行政院應立即負責任的調整工程內容,或是暫時凍結工程之執行,避免更大問題之發生。例如文建會的流行音樂中心、五大創意園區及故宮的南部分院都有政策原始合理性之問題,行政院應展現更積極之作為,反省檢討不當之施政計畫,需謹記不當之施政計畫比貪污更恐怖,行政院對公共工程之檢視與反省是迫切必要的! * 主席:報告院會,本次會議排定質詢的委員均已質詢完畢,非常感謝謝院長、吳副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列席備詢。 * 本次會議作以下決議:下次會議繼續進行個人質詢部分。 * 現在散會。 * 散會(19時2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