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會紀錄 院 會紀錄 一、立法院第6屆第4會期第1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95年9月19日(星期二)上午10時5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王院長金平 ```json { "ad": 6, "session": 4, "sitting": 1, "datetime": "2006-09-19T10:00:00.000Z", "speaker": "王院長金平" } ``` 主席: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1. 宣讀本院第6屆第3會期第15次會議議事錄及第6屆第3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4次會議議事錄。 主席:到目前為止,並未有出席委員對剛才宣讀的兩次會議議事錄提出書面修正意見,所以,第6屆第3會期第15次會議及第6屆第3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4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繼續報告。 2. 本院委員蔡其昌等33人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 本院委員尹伶瑛等93人擬具「農業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4.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45人擬具「保險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5. 本院委員羅世雄等49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6. 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立法院組織法第十五條、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7. 本院委員鄭國忠等39人擬具「農產品安全管理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8. 本院委員陳根德等35人擬具「行政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9. 本院委員費鴻泰等31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四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與相關提案併案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與相關提案併案審查。 10. 本院委員林正峰等49人擬具「公路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1. 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貿易法第十條及第二十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2. 本院委員蔡勝佳等39人擬具「貿易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3. 本院委員李俊毅等32人擬具「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增訂第十九條之四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4. 本院委員王塗發等85人擬具「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5. 本院委員王塗發等85人擬具「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6. 本院委員李全教等49人擬具「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增訂第十九條之四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7. 本院委員李全教等36人擬具「公司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8. 本院委員李全教等39人擬具「稅捐稽徵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9. 本院委員張慶忠等54人擬具「祭祀公業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20. 本院委員蕭美琴等42人擬具「菸酒管理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21. 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三十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22. 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四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23. 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醫療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24. 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醫師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25. 本院委員朱鳳芝等32人擬具「國家賠償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司法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26. 本院委員朱鳳芝等38人擬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27. 本院委員蕭美琴等39人擬具「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組織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經濟及能源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28. 本院委員雷倩等46人擬具「集會遊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29. 行政院函請審議「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及「96年度中央政府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特別預算案」;並附送行政院96年度施政計畫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程序委員會定期舉行本院會議,邀請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列席報告96年度施政計畫、「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96年度中央政府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特別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0. 行政院函請審議「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1. 行政院函請審議「公庫法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2. 行政院函請審議「老人福利法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3. 行政院函請審議「商品檢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4. 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臺灣文學館設置條例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5. 行政院函請審議「財團法人國家太空研究院設置條例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科技及資訊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6. 行政院函請審議「護照條例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僑務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7. 行政院函請審議「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8. 行政院函請審議「緊急醫療救護法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9. 行政院函請審議「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僑務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40. (密)行政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臺灣)與尼加拉瓜共和國自由貿易協定」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僑務、經濟及能源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41. 行政院函請審議「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十三條至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陸海空軍軍旗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及「陸海空軍獎勵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一)「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十三條至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交法制、國防兩委員會審查。(二)「陸海空軍軍旗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及「陸海空軍獎勵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交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42. 行政院函請審議「貿易法第三條、第十條及第二十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43. 行政院函請審議「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草案」及「農業發展條例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44. 行政院函請審議「軍人待遇條例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國防、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45. 考試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46. 審計部函送「中華民國9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中華民國9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機密本)、中央政府基隆河整體治理計畫(前期計畫)特別決算(中華民國91年度至94年度)審核報告、中央政府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特別決算(中華民國94年度)審核報告」,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程序委員會定期舉行本院會議,邀請審計長列席報告審核經過,並備諮詢。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47. 本院國民黨黨團撤回對行政院函請審議「國防部組織法修正草案」、「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條例修正草案」及「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組織條例修正草案」之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同意其撤回復議。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48. 本院人事處函送「立法院第6屆第4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照案通過。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49. 本院經費稽核委員會函,為本(109)屆經費稽核委員會任期屆滿,茲檢送工作報告,請院會改選下屆委員,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朝野黨團協商推派人選後,提報院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50. 本院外交及僑務、預算及決算、經濟及能源三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外交部函送該部95年度預算「駐日本各使領單位」業務費凍結二分之一決議案請安排報告案,經審查決定:准予解凍,請查照案。 51. 本院外交及僑務、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外交部函送該部95年度預算「委辦費」凍結十二分之七、「外交領事人員訓練」經費凍結二分之一決議案請安排報告案,經聯席會決定:均准予解凍;並通過提案2件,請查照案。 52. 本院科技及資訊、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本院針對95年度中央政總預算案有關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及電信總局,所作三項預算凍結,經報告同意後始得動支決議案之審查結果乙案,業經審查完竣,處理結果:三項預算凍結均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53. 本院法制、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總統府函為本院第6屆第2會期審議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過決議凍結該府部分歲出預算,須專案報告計2案,請安排報告案,業經舉行聯席會處理完竣,決議:「總統府『人事費』中『資政、國策顧問及戰略顧問待遇』編列1億3,135萬2,000元,凍結四分之三部分,准予動支。」;有關總統府預算第9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4,662萬7,000元,凍結二分之一部分,決議:「1.本案預算凍結部分准予動支。2.國定古蹟總統府南側附屬建築物修繕工程案中,211憲兵營前棟因非屬古蹟建物,破損嚴重,應速予整修,為長遠之計,建請儘速規劃拆除改建,以利改善整體空間之使用機能,並提供營舍人員之安全與舒適環境。3.另『總統府西大門及周邊設施改善工程』設計費為5.1%及監造費4%似乎過高,建請修正為4%及3%。」,請查照案。 54. 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酒品認證計畫執行情形」專案報告,請安排專案報告案,業經審查完竣,決議:「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55. 本院國防、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本院審議該會95年度預算所提決議事項應提出專案報告並獲同意後始得動支預算案明細表,請安排報告案,業經處理完竣,請查照案。 56. 本院國防、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防部函送本院審議該部95年度預算所提決議事項應至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獲同意後始得動支預算案明細表案,業經處理完竣,請查照案。 57. 本院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議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作決議,有關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函送該會第3目「國家體育建設」第4節「整建運動設施」中之「高雄市現代化綜合體育館興建計畫」凍結1億5,000萬元案及該會「補捐助費」預算編列24億6,857萬4,000元,凍結二分之一案,預算解凍專案報告,業經審查完竣,均准予動支,並通過提案1項,請查照案。 58. 本院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議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作決議,凍結有關行政院新聞局歲入第8項第1目「罰金罰鍰及怠金」第1節「罰金罰鍰」5,157萬元案等預算7項,預算解凍專案報告,業經審查完竣,並通過提案3項,請查照案。 59. 本院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議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作決議,有關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第2目「文化發展業務」凍結1,000萬元案等預算9項,預算解凍專案報告,業經審查完竣,請查照案。 60. 本院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議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作決議,凍結有關教育部第12目「加強文化與育樂活動」第1節「加強社會藝術與文化活動」中之「輔導行政法人中正文化中心發展-獎補助費」2億1,965萬6,000元案,預算解凍專案報告,業經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61. 本院交通、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送本院審議該部主管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需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案,業經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准予備查」,請查照案。 62. 本院交通、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送本院審議該部主管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需向交通、預算及決算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案,業經處理完竣,處理結果:「交通部主管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解凍案15項,其中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十)、(十四)、(十五)等10項完成報告,同意動支;另五項之處理情形如次:1.第(八)項,修正為凍結1/6,俟臺鐵局新任局長進行報告後,再予以解凍。2.第(九)項,同意解凍,但交通部應確實督導連江縣政府儘速將馬祖國內商港福澳碼頭區等浮動碼頭建設項目,納入「馬祖地區整體港埠建設計畫」,完成報核程序,並納入港埠建設經費支應辦理。3.第(十一)項,修正為「污水處理廠及下水道系統興建工程」25,000千元,暫不予解凍,俟行政院核定無爭議後准予解凍,為免影響該處其餘建設進行,餘141,000千元准予動支。4.第(十二)、(十三)項,修正為除換發新式反光防偽汽機車號牌招標前須至交通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招標外,餘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63. 本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衛生署函請安排報告,並請同意動支該署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一)經報告後始得動支案計有8件及(二)有關該署中醫藥委員會95年度預算第1目「科技業務」中之「中醫藥健康安全防護網科技計畫」經費6,609萬9,000元之半數3,305萬元,俟經報告同意後始得動支之預算等共二案,業經該聯席會審查完竣,同意行政院衛生署依法動支,請查照案。 主席:現在進行質詢事項。 ## 質詢事項 ### 行政院答復部分 1. 行政院函送羅委員志明就針對國際危機組織擬拉攏中國入會,迫我更改原有之會籍名稱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 行政院函送吳委員敦義就泰國及海南島檳榔擬開放進口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總統公布漁港法修正,主管機關仍未修正該法施行細則,造成法律之不統一性,主管機關盡速修法令其體系完備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 行政院函送蕭委員美琴就針對就加強寵物絕育宣導觀念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 行政院函送高委員思博就台糖應轉型為生技研發中心並妥適處理土地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俊毅就中國大陸公告自本(95)年5月1日起禁止天然砂出口,台灣營造業恐面臨缺砂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朝明就95年實施天然氣收費新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 行政院函送藍委員美津就建請行政院及早擬訂骨質疏鬆防治對策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二代健保保費計算以「年度所得總額」為計算基礎,對於受薪階級之勞工大眾勢必負擔更多的健保費支出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 行政院函送郭委員榮宗就針對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以「TaipeiChina」稱呼台灣要求全面檢討早年因國家認同錯亂,以致在國際組織中接受各種不足以代表台灣的名稱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外籍看護工申審新制之雇主與本國居家照顧服務員對勞動條件落差過大,建請研擬對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2. 行政院函送彭委員紹瑾就勞工保險條例修正草案將勞工保險強制加保年齡上限提高至65歲及老年給付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方式變更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3.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川田就第六屆第三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4.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朝明就第六屆第三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5. 行政院函送魏委員明谷就第六屆第三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6. 行政院函送羅委員志明就推動臺灣數位產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7.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外勞向地下錢莊借貸及匯兌,可能衍生治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8. 行政院函送楊委員宗哲就修訂「財政收支劃分法」分配公式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9. 行政院函送高委員志鵬就第六屆第三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0.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幸男就第六屆第三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1. 行政院函送郭委員正亮就幼童專用車之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2. 行政院函送郭委員榮宗就應加強國內球場軟硬體設備,強化及培育更多具潛力的球員,以展現「紅葉精神」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3. 行政院函送唐委員碧娥就第六屆第三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4. 行政院函送邱委員創進就成立運動傷害防護之專責訓練與認證單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5.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秀卿就第六屆第三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6. 行政院函送盧委員秀燕就重新檢討教育經費補助方式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7.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秀卿就第六屆第三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8.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宜蘭縣政府及地方各界代表提出冬山鄉群英地區新設國小、三星鄉大隱國小、蘇澳南安國小、還有大同及南澳鄉14所山地國小等國中小校舍整建工程計畫,建請教育部於實地會勘後儘速核可同意補助相關校舍整建的經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9.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俊毅就針對運毒共犯結構日趨多樣化,顯示國人吸毒人口亦趨多樣化,政府在宣示整頓治安之同時,毒品的整體防堵仍是不可或缺的一環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0.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全國民生竊案頻傳影響民生與公共利益甚鉅,治安機關應採取全國規模對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1.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塗發就我國貿易條件惡化,政府應儘速提出有效的辦法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2. 行政院函送謝委員欣霓就台中縣大里工業區周遭因道路排水系統不佳,造成園區積水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3. 行政院函送郭委員榮宗就國內高壓電纜、電塔地下化工程進度落後,無法有效配合交通部觀光局所提出「觀光客倍增計畫」中,具體改善現有旅遊環境空間,有效提升環境品質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4.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俊毅就中國貨品傾銷造成我國多項以內需為主的產業面臨生存危機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5.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俊毅就政府應協助耐隆紡織品廠商拓展新市場,以避免產能過剩及出口市場萎縮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6.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俊毅就日本產經新聞報導台灣製NC旋盤加工用特種工作機械被中國大陸轉用於軍事用途,政府應加強管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7.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俊毅就我對中國大陸毛巾採行進口救濟措施,是否會導致市場失衡,損及消費者利益及造成業者過度倚賴貿易保護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8. 行政院函送柯委員淑敏就建議教育部應在下一學年度增加國語文課程時數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9.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針對政府應加強協助中小型數位內容業者發展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0.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我國農產品屢遭中國廠商冒名註冊,影響我國農產品外銷形象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1.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我國養殖漁業面臨中國、越南養殖業者以未經嚴格衛生安全檢測的養殖魚產低價競爭所造成利潤大減,而打擊養殖戶生計,並威脅消費者健康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2. 行政院函送孫委員大千就媒體報導中華開發金融控股公司為特定董事預備名車代步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3. 行政院函送彭委員紹瑾就雲林毛巾業者因中國大陸進口毛巾低價競爭受到嚴重損害,建議政府應主動善用各種合法的貿易救濟措施,協助業者因應日益緊張的競爭環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4.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宜蘭縣政府爭取興建北宜高三條聯絡道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5.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豪就小琉球觀光建設提出具體方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6. 行政院函送尤委員清就板橋土城線儘速通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7. 行政院函送高委員思博就保險金給付之他益信託,建議修法准予適用定額免課贈與稅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8.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健庭就針對目前國軍「人力資源管理」在選派職務上過於草率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9.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勞委會南遷」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0.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俊毅就建議行政院國科會應繼續補助數位學習示範中心計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1. 行政院函送孔委員文吉就內政部及各縣市政府所屬之都市計畫委員會應至少聘任1席原住民族代表擔任委員,以確保原住民族及原住民地區之相關權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2.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拓就高中職老舊校舍整建計畫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3. 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榮淑就第六屆第三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4.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復興就技職教育定位不明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5.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俊毅就ETC政策逆轉的決策過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6.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地方廟宇因早年之修建增築而破壞歷史陳跡之古蹟,若於今日欲加以恢復舊觀重新改建,主管機關是否擬具輔導協助政策措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7.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朝龍就雙卡風暴與開發金控併購金鼎證券等事件所衍生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8. 行政院函送蕭委員美琴就流亡海外之西藏人士來臺身分爭議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9.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降低電磁波對人體健康之危害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0.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加強海洋弧菌監測與管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1.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5年前觸礁擱淺之阿瑪斯號貨輪殘骸之移除及珊瑚礁生態復育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2.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鼓勵漁船主僱用本國勞工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3.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海域保育爭議處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4.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加強查緝非法外勞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5.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鎮楠就銀行變相將卡債成本轉嫁中小企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6. 行政院函送吳委員富貴就協助中小企業發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7. 行政院函送吳委員富貴就中正機場之安全管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8.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俊毅就綠建築推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9. 行政院函送尤委員清就針對道路之人孔蓋因設計或施工品質不良,造成用路者撞到突出的人孔蓋導致受傷,嚴重影響用路者行的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0. 行政院函送謝委員欣霓就針對台中縣太平市中埔10號橋橋樑護欄未達公路橋梁設計規範規定之高度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1.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俊毅就檳榔產銷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2. 行政院函送郭委員正亮就多項重大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發生爭議,認為應修訂相關法規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3. 行政院函送丁委員守中就要求環保署補助北市政府經費,鼓勵公車業者改採低污染、低油耗及低二氧化碳排放之油電混合車輛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4. 行政院函送丁委員守中就針對「法務部緩起訴處分金之運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5. 行政院函送何委員智輝就近來民生物資上漲,為確保社會安定,建請政府應提出具體方案,以穩定物價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6. 行政院函送高委員思博就95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倉促上路,課程品質無法保證及98年度指考加考公民與社會科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7. 行政院函送紀委員國棟就監視器是維持治安不可或缺之工具,惟監視器維修經費龐大等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8. 行政院函送丁委員守中就警政署最新一季治安民調數字,民眾滿意度高達六成,然與蘇揆認知差異太大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9.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朝容就建請政府擴大經濟交流與互動,開放大陸人士來台觀光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0. 行政院函送丁委員守中就要求行政院儘速定出時間表及具體策略、做法,逐步落實兩岸經貿論壇的共識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1. 行政院函送江委員昭儀就馬英九先生所提「九二共識、一中各表」是否符合台灣最大利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2.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建請交通部徵求能讓臺鐵起死回生的艾科卡專才,強力介入全盤整頓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3.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其昌就針對臺鐵近年來之重大工程建設,進行一次總體檢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4.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朝龍就針對消基會檢測市售中藥發現,有百分之十九的樣本,檢驗出西藥成分及重金屬含量超過標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5. 行政院函送吳委員成典就「全民健保第六類保險對象負擔比率遠比第三類保險對象高」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6. 行政院函送江委員義雄就「國民平均餘命不斷延長,勞工退休後老年生活之經濟保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7. 行政院函送蕭委員美琴就建立翻譯師制度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8.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朝明就遏止偷竊電纜線案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9. 行政院函送楊委員宗哲就統籌河川保育計畫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0. 行政院函送盧委員秀燕就改善國中小學生體位及視力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1. 行政院函送盧委員秀燕就增設女生公共廁所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2.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卡債及當舖業管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3. 行政院函送吳委員成典就金馬「小三通」及金門、烏坵、馬祖等島際間之海、空交通運輸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4. 行政院函送吳委員富貴就國有宿舍及眷舍房地處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5.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豪就垃圾電子郵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6. 行政院函送顧委員崇廉就第六屆第三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7. 行政院函送魏委員明谷就第六屆第三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8. 行政院函送委員林正峰、李和順、尹伶瑛、林春德、張川田、高金素梅、廖本煙、孔文吉、唐碧娥就針對中央政府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編製經過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9. 行政院函送楊委員仁福就「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有關原住民之僱用比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0. 行政院函送盧委員秀燕就成立人力資源專責機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1. 行政院函送彭委員紹瑾就防制電訊詐騙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2.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今後各項升學考試、高普考、律師及各種專技考試考生運用「俗體字」之評分標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3.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豪就第六屆第三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4. 行政院函送曾委員華德就第六屆第三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5. 行政院函送吳委員清池就第六屆第三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6.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淑慧就腳踏車使用管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7.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國忠就國道一號中山高速公路新營、鹽水交流道匝道改善工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8.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健庭就國際油價持續攀升,迫使國內相關物價也跟進,要求政府積極穩定物價,提出因應措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9. 行政院函送尤委員清就針對國軍軍事教育改革,建議應加強整併為國防大學並參酌美國「預備軍官訓練團」制度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0. 行政院函送柯委員淑敏就為「改善治安」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1.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文雄就太平洋崇光百貨經營權爭議,是否有政府官員涉及不法或其他利益,檢、調單位應儘速查明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2.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協助我國優質養殖水產建立市場競爭優勢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3.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國忠就油價調整機制不僅應考量國際油價狀況與國營事業獲利程度,更要評估當季一般民生物價水準與人民所得成長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4. 行政院函送徐委員國勇就颱風季節即將來臨,全台水庫泥砂嚴重淤積,可能導致民眾缺水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5.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其昌就坊間遊樂場代幣規格、直徑、材質與真幣相近,以致自動販賣機無法有效辨識,造成業者損失,建請政府制定代幣發行管理條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6.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政府應提出中小企業發展及創業環境政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7.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朝容就微型創業貸款資格審核與失業認定過嚴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8. 行政院函送江委員昭儀就馬英九的「兩岸暫行架構」是否會為台灣帶來真正和平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9. 行政院函送吳委員育昇就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執行概況日益嚴重,此外,兒保社工人力卻也嚴重不足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20.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朝容就彰化縣員林大排水系統的支線包括番社排水支線等均尚未列入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中,建議逐年辦理改善,建立完整的排水防洪系統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21.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朝明就中油公司調漲油價對國內物價帶來衝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22.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歷任行政院院長施政方針是否延續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23.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關於「歷任行政院長施政計畫與施政主軸」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24.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歷任行政院長施政方針是否延續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25. 行政院函送彭委員紹瑾就建請政府重新檢討技職教育政策,提供中輟生未來更多選擇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26. 行政院函送曾委員華德就小型學校整併事宜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27. 行政院函送吳委員育昇就托育機構之評鑑未能有效提昇托育品質,應檢討改進,以達成獎優汰劣之功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28. 行政院函送尤委員清就中國大陸宣布7項農業議題之因應作為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29. 行政院函送丁委員守中就政府二次金改政策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30.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銷售稅制改革之包裹立法方式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31.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健庭就針對國軍現階段具緊急救護員資格者人數明顯不足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32.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有關建議漁船船主所僱用之外籍船員於休漁期間,得調派至另組船團從事漁撈工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33.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勞委會正研議將勞保老年給付現行以退休前三年平均每月投保金額為計算基準的規定,改成以所有投保人平均月投保薪資作為基準來計算」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34. 行政院函送盧委員博基就「勞保給付以現行退休前三年平均月投保金額為計算基準,改成以所有投保人平均月投保薪資為基準計算,將使多數勞工保險投保人的老年給付大幅縮水,建請勞委會重行研議解決目前勞工保險老年給付高薪低報與逆分配解決之道」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35.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塗發就「2000-2005年以來,勞工退休基金投資績效欠佳,實際收益率尚不足法定保證收益率及勞工退休基金營運操作方式」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36.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朝明就「近年外勞爆發勞資爭議、外勞引進影響本國勞工就業,建議徹底檢討外勞引進政策,尋求改善之道」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37.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漁船船主所僱用之外籍船員於同一船主所屬船團式船隻作業時,是否得准予調派及縮短申請僱用外籍船員時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38.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建議縮短漁船主申請僱用外籍船員之時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39. 行政院函送丁委員守中就針對台北市已提出在2010年達成「資源全回收,垃圾零掩埋」計劃目標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40.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碩文就自殺防治與學生心理衛生輔導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41.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碩文就強化地方財政自主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42. 行政院函送楊委員仁福就原住民族傳統土地及傳統領域之保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43.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淑慧就國共經貿論壇中有關臺灣農業保有競爭力之技術與品種及大陸醫院將為臺灣人民提供符合核退健保醫療費用要求之醫療文書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44. 行政院函送郭委員素春就第六屆第三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45. 行政院函送紀委員國棟就學校營養午餐安全衛生管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46. 行政院函送彭委員紹瑾就落實「學校衛生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47.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朝容就彰化縣八堡二圳改善工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48.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結合文化與觀光配套方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49.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申請將「正體字」列為世界文化遺產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50.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俊毅就避免地下金融衍生暴力討債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51. 行政院函送楊委員麗環就針對前總統李登輝感染肺結核台北榮總未依規定程序通報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52. 行政院函送侯委員水盛就針對署立桃園醫院與署立桃園療養院兩院合併之可行性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53. 行政院函送丁委員守中就針對前總統李登輝感染肺結核台北榮總未依規定程序通報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54.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簡化外籍漁工轉換雇主手續」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55.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開發基金應加強對生技產業之直接投資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56. 行政院函送謝委員欣霓就針對台中縣霧峰鄉桐林村北坑溪遭人傾倒疑似洗髮精的化學藥劑和水肥,恐嚴重影響當地民眾飲用地下水民生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57. 行政院函送郭委員正亮就調查顯示全國公共公園之遊具毀損未妥善處理,主管機關內政部應加強監督各地方管理單位,加重巡邏及定基期維護公園遊具,並研擬相關法規,訂立公園遊具之設置與管理規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58. 行政院函送何委員智輝就高鐵苗栗段一再發生路堤沉陷,已嚴重影響高鐵行車安全性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59.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朝容就針對考領小型輕型機器腳踏車之年齡限制向下修正為年滿16歲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60. 行政院函送紀委員國棟就有關巡守隊員準用「警察及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設置管理要點」,以保障其執勤權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61. 行政院函送費委員鴻泰就針對國防部與空軍司令部日前將總統專機變更塗裝並安裝翼端帆,疑有浪費公帑一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62.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南生就立即就徹底調查台鐵內部結構與風紀、民營化與因應高鐵加入營運,提出各項因應計畫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63. 行政院函送丁委員守中就內湖垃圾山移除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64. 行政院函送郭委員正亮就擬定現金卡定型化契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65. 行政院函送吳委員育昇就促進未立案托兒所完成合法立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66.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川田就第六屆第三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67. 行政院函送柯委員淑敏就保障幼兒受教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68.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解決國人自殺率偏高與自殺防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69.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朝容就風力發電廠籌設時應注意輸電線路、磁場效應、工安災害與觀光資源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70.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制定國內中文教育同時應兼顧國際中文教育人才培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71.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進興就台灣人民在大陸就醫之健保給付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72. 行政院函送何委員智輝就苗栗縣泰安鄉學生接種疫苗之後,B型肝炎帶原率仍然偏高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73. 行政院函送丁委員守中就市面茶包之咖啡因含量標示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74.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志彬就第六屆第三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75.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碩文就「農民健康保險條例」增列老年給付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76.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世堅就因應高油價之穩定物價及替代能源方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77. 行政院函送曾委員華德就鼓勵子女與老人同住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78.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電子郵件氾濫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79.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網路資訊服務產業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80. 行政院函送丁委員守中就加強檢測行動電話基地臺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81.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朝容就檢討放寬基層公務人員赴大陸地區之限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82. 行政院函送何委員智輝就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提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83. 行政院函送丁委員守中就行動電話基地臺之設置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84.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近年來我國國民所得降低及中央政府債務累積等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85. 行政院函送楊委員仁福就針對原住民合作社因資金有限而無力負擔押標金、履約保證金,致參與政府採購機會降低ㄧ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86. 行政院函送楊委員仁福就針對多數原住民基層勞工因未被納入勞工保險或民間保險範圍,而致個人及家庭無法得到保障ㄧ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87.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錦隆就臺中清泉崗機場之建設及開放直航港澳與大陸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88.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塗發就政府針對國共經貿論壇有關大陸宣布15項措施應有適當之因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89.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中華電信MOD業務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90. 行政院函送邱委員鏡淳就第六屆第三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91.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淑英就第六屆第三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92.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朝容就非游離輻射之管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93.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校園認養流浪狗之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94.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健庭就臺海之「海峽中線」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95.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朝容就改善治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96.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廣告新聞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97.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朝容就實施日光節約時間等節約能源措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98.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其昌就推廣全民閱讀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99. 行政院函送紀委員國棟就運送家禽貨車應行圍網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00.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我國農產品外銷應儘速建立農產商標制度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01. 行政院函送江委員昭儀就針對攸關台灣國防安全的軍購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02. 行政院函送何委員智輝就進口美國牛肉經檢出含有小碎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03. 行政院函送曹委員來旺就第六屆第三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04. 行政院函送盧委員博基就建議針對花蓮偏遠地區及弱勢族群,擬訂寬頻網路架設專案補助計畫,以平衡城鄉發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05.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輝就學齡前教育之統整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06.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其昌就商品禮券定型化契約未明定電子禮券使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07.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美國國務院「國際人權報告」指出我尚有侵害人權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08.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朝明就第六屆第三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09.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朝容就改善彰化地區水患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10. 行政院函送紀委員國棟就百貨公司販賣仿冒品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11.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碩文就農保被保險人因農地被徵收致耕作面積不足而喪失農保資格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12.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朝明就針對環保署對塑膠類產品課徵污染排放相關基金,由於查核過程繁瑣,影響生產效率,造成廠商權益損失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13.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健庭就應確實落實空軍航空技術學院學生獲得證照的精進作法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14.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國內銀行分行家數過多及退場機制之實際運作成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15.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炳坤就遊覽車駕駛員需駕駛大客車三年以上經歷始得駕駛遊覽車,不符澎湖當地民情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16.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國光客運羅東站土地利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17.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針對國內青年對於國際志願工作者意願日多,主管機關應主動整合國際志願工作者資源,以便有志青年正當管道出國服務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18. 行政院函送朱委員鳳芝就建請僑務委員會購買中央通訊社中文商情即時新聞予世界、各洲台灣商會聯合總會及各地區台商聯誼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19. 行政院函送丁委員守中就計程車數量供過於求,空車率高達70%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20. 行政院函送何委員智輝就臺鐵局辦理316輛電聯車採購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21.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其昌就換裝LED交通號誌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22.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朝明就儲備教師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23.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朝容就穩定物價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24.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放寬外籍船員脫逃後之員額管制時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25. 行政院函送薛委員凌就第六屆第三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26.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慶忠就第六屆第三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27.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鎮楠就四月底台北縣吳姓五歲女童疑遭虐致死一事,特別要求內政部兒童局,應積極建立全面保障受虐兒童措施,並給予受虐兒適切的治療和輔導,以防止相關悲劇再度發生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28.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針對警政署公布數據,台灣今年1、2月的強制性交件數,比去年同期增加近5成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29. 行政院函送洪委員奇昌就國內高齡化與少子化社會來臨的衝擊,長期照護服務之需求不容忽視,然而迄今政府不論在制度面、財源面等尚未充分提出一套完善的規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30.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塗發就中國大陸經濟硬著陸的風險升高,政府應堅守投資中國大陸金額占淨值40%之上限,並加速開拓其他市場及積極改善國內投資環境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31. 行政院函送洪委員奇昌就政府部門應以「公平價值」原則,儘速研擬相關配套機制,讓企業財務報表透明並貼近其經營實況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32.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芳雄就應重新考量台商赴中國大陸投資資金之限制,會否妨礙廠商全球布局規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33. 行政院函送洪委員奇昌就世界貿易組織(WTO)秘書處指控我國兩岸經貿政策,違反WTO精神及違背入會承諾,應檢討改進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34. 行政院函送羅委員志明就食用花卉類衛生標準及其管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35. 行政院函送羅委員志明就美國進口牛肉經檢驗出含有小碎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36.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鎮楠就提高國內器官捐贈風氣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37.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芳雄就如何建立品德操守監督機制與客觀評鑑司法官之規範標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38.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幸男就臺灣應堅持民主、深化民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39.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屏東農業生物科技園區開發進度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40.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鎮楠就汽、機車強制車險如何防制理賠黃牛,加強各種宣導活動,以避免民眾權益遭受損失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41. 行政院函送盧委員秀燕就相關單位考慮將心算列入國小一、二年級必修或選修課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42.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芳雄就近年來國內中輟生人數始終難以降低,針對找回中輟生具體解決方法或成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43. 行政院函送羅委員志明就報載國立臺南大學擬與廠商合作推動國小學生基測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44. 行政院函送羅委員志明就國內公立國中成立之「資優班」,已變相為「能力分班」,致造成「常態編班」政策名存實亡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45.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樹山就調節國內糧食供需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46.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公有之觀光遊憩設施應加強民間合作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47.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屏東-潮州線鐵路高架化、捷運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48. 行政院函送羅委員志明就針對國內網球選手盧彥勳、王宇佐及拳擊選手謝婉均培育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49. 行政院函送盧委員秀燕就目前勞退基金的投資報酬率只有0.125%,若以保證利率1.9278%計算,其間差額又得由國庫補足,關於勞退基金操作的績效不彰,希望有關單位加以改善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50.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鎮楠就國際油價持續攀升,迫使國內相關物價跟進,國民生計日益沉重,要求政府應積極穩定物價,提出因應措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51. 行政院函送羅委員志明就內政部警政署主動出擊,提出『清源專案』加強檢肅「槍、賭、毒」三種犯罪源頭,深表支持,另就近日國策院公布「民眾對當前治安狀況之感受」民調,將民眾認為優先處理的治安議題問題納入優先秩序,擴大打擊犯罪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52. 行政院函送羅委員志明就針對「自由貿易港區」之實務運作,目前仍存有極需解決之若干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53. 行政院函送吳委員成典就針對「釣魚台列嶼」及「南海海域」主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54.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豪就升學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55. 行政院函送郭委員榮宗就營業小客車駕駛人自領得執業登記證及其副證之翌年起,應於每年送發證各縣市警察局交通隊查驗,建請將此查驗工作下轉至各鄉鎮交通隊皆可辦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56.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行政院主計處統計,國內獨居老人人數高達23萬6千人,占老人人口的13.7%,其中九成以上係因未婚或喪偶,並以男性居多,為因應高齡化社會,內政部以經濟安全、健康維護、生活照護3大規劃面向為一政策主軸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57.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近幾個月來,父母攜子燒炭自殺、性侵害、虐童等案件有顯著增加,日前更傳出女童疑似被虐致死、蘇姓男童被父親當作人質等事件,嚴重危害到下一代的正常發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58. 行政院函送郭委員榮宗就日前媒體披露多家便利商店販賣酒精性飲料給18歲以下少年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59. 行政院函送何委員智輝就日前男子何寬受困沙洲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60. 行政院函送洪委員奇昌就「員工分紅費用化」對於企業之衝擊及相關配套措施與實施時間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61.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中油公司桃園煉油廠竹圍外海輸油平台漏油及賠償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62.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我國水資源之保護、開發與管理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63. 行政院函送洪委員奇昌就近年國際能源價格及國內公共事業費率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64.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我國於友邦之石油探勘計畫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65.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麗善就政府相關單位應對雲林縣抽水站設置或修補提出解決方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66.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朝明就基因改造食品標示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67.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雙卡逾放比率3月分別升至3.17%及4.4%,影響所及本國銀行整體逾放比持續走高為2.46%,顯示金融安全網的警示黃燈已亮起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68.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超速最重可罰2萬4千元,比現行最低工資尚高出5、6千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69.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國軍之對外新聞發布,應避免公布部隊番號以及駐在地,以免洩漏資訊,國防部應注意此一狀況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70. 行政院函送彭委員紹瑾就國小英語教學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71.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桃竹苗地區農田休耕停灌補償標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72.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朝明就今年黑鮪漁季再次舉辦,國內卻要面臨160艘大型延繩釣漁船減船解體的處分。政府相關單位應對國際社會表達我方嚴正立場,維護我國漁業的發展,避免漁民的權益進一步被剝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73.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朝容就彰化田中、二水一帶規劃成立「鄉村長宿休閒區」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74. 行政院函送吳委員富貴就針對臺鐵局自強號PP列車故障頻傳,當初得標的南韓廠商現代精工又在履約保證金到期後並未展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75.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台灣旅遊軟硬體品質的提升、觀光資源的整合等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76.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目前國內海事公證案件日增,相應公證人才亦有需求,主管機關應考量放寬保險公證人執業資格予外國海事公證人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77.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78.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麗善就台灣已正式邁入老人化的社會,舉凡老人給付、基本的醫療照顧、子女盡孝道的道德觀念建立等,均不得再漠視,否則隨著老人化比率的提昇,倘無法有一完整的配套措施,勢必引發更嚴重的社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79.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海巡署暫停受理軍職人員之預備役軍、士官轉服常備役軍、士官申請案,致當事人權益受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80. 行政院函送彭委員紹瑾就語文學習節數與學生基礎學科能力是否下降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81.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麗善就大陸配偶學歷認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82. 行政院函送藍委員美津就公共服務擴大就業計畫無法有效解決失業問題,另應整合就業服務及職業訓練行政體系之管理權,以有效解決結構性失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83.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朝明就針對人頭帳戶氾濫,常被犯罪集團拿來利用,相關單位應研擬對策嚴加管理,以避免人頭帳戶屢次成為犯罪漏洞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84.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政府除了輔導金之外,究竟替電影等工作者提供了何種環境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85. 行政院函送郭委員榮宗就針對廚餘回收因物料限制及配套措施不足,建請相關單位應建置完整配套措施,避免讓熱心作環保的民眾做白工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86.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麗善就水肥清除處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87.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豪就第六屆第三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88.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朝明就詐騙犯罪手法翻新,應加強個人資料保護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89. 行政院函送洪委員奇昌就我國人口政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90.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發生各地所設置之「地方文化館」營運不佳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91.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根據經建會資料表示,台灣文化商品的「貿易逆差」在三年內成長8.3倍,而台灣文化貿易逆差逐年擴大,政府文化發展政策為何是最重要應該思考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92.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政府推動輔導我國社區總體營造工作經驗之民間交流」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93. 行政院函送杜委員文卿就中正機場之安全管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94. 行政院函送丁委員守中就中正機場之安全管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95.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幸男就有條件開放低階半導體封裝測試及4吋以下小尺寸面板中段製程廠商赴大陸投資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96. 行政院函送紀委員國棟就中正機場之安全管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97.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豪就整合社會通報系統之報案電話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98. 行政院函送邱委員鏡淳就第六屆第三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99. 行政院函送郭委員榮宗就近期連續發生多起醫師詐領健保費案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00.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麗善就X光檢驗納入健保給付項目,以有效降低肺結核病率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01.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定國就停辦中醫師特種考試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02.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針對國內環境影響評估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03.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其昌就針對總金額高達近120億元的台鐵電聯車採購案綁標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04.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陽光資產管理公司運作狀況相關事宜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05.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啟芳就「參加國際數理學科及國際科學展覽成績優良學生出國留學獎學金」行政契約書第12條及第13條所定領取獎學金赴國外就讀之學生應於領取獎學金完成學業後10年內完成返國服務義務之規定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06. 行政院函送何委員智輝就調漲健保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07.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辦理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防治及紓困特別預算編列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08.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外籍與大陸配偶取得我國身分證及工作證之機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09. 行政院函送羅委員志明就建議促使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之MOD為公共數位平台,並成立公有基金管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10. 行政院函送盧委員秀燕就幼兒教育券之發放年齡下延至4歲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11. 行政院函送盧委員秀燕就補助地方教育人事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12. 行政院函送吳委員敦義就加強自殺防治工作,建立完善通報系統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13.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塗發就開放金融機構登陸籌設分行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14.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檢肅毒品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15.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芳雄就開徵道路使用費影響油電水價格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16.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芳雄就解決原住民中輟學生比率偏高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17. 行政院函送洪委員奇昌就加強網路安全防護觀念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18.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幸男就第六屆第三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19.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鎮楠就積極宣導經濟弱勢民眾申請債務協商及加強國民正確使用金融商品之觀念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20. 行政院函送洪委員奇昌就卡債議題,不能用負面的角度解決,應採用正向積極的合理對策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21.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朝容就解決卡債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22. 行政院函送羅委員志明就協助青年就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23. 行政院函送羅委員志明就醫院之手術同意書應標示手術部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24.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朝容就藥品、食品違規廣告管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25. 行政院函送洪委員奇昌就不動產證券化發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26.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淑慧就外國公司進口我國貨品及附帶文件仍有「TAIWAN, PROVINCEOF CHINA」、「中國台灣省」字樣,應檢討改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27.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我國調整外貿談判機制,是否有足夠之轉型期進入杜哈回合談判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28.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耘生就各縣市政府電子遊戲場業核准家數逐年增加,法規是否過於寬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29.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耘生就八卦山高地旱灌工程貯水池主體雖已完工,惟抽蓄工程經費約5.5億元遭凍結暫緩執行,致八卦山高地旱灌計畫設施無法早日發揮預期功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30. 行政院函送謝委員欣霓就疏浚清淤之砂石應視為國家財產,並以採售分離方式,杜絕業者藉機盜採砂石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31. 行政院函送朱委員鳳芝就桃園縣龍潭鄉九龍村等處水患整治應納入8年治水特別預算中辦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32.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鎮楠就全台水庫泥砂淤積嚴重,將可能引發民眾缺水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33.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政府拓展國外石油開採合作業務應考量國內能源需求並審慎規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34.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川田就行政院為緊縮公務員人數,各機關單位人事政策連年「遇缺不補」,導致公務機關人力配置吃緊等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35.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鄉土語言教學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36.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復興就少子化現象衍生教育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37.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大陸地區高等學校學歷採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38. 行政院函送郭委員榮宗就「外籍配偶子女教育補助經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39.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縣市假藉成立資優班之名,行能力分班之實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40. 行政院函送彭委員紹瑾就針對地方政府未依學校衛生法規定,落實各級學校設置護理人員及營養師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41.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學生午餐價格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42. 行政院函送郭委員榮宗就開放招收中國高中生來臺就讀大學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43.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大學院校學生退學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44. 行政院函送吳委員清池就95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考場安排事宜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45.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朝明就學生午餐補助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46. 行政院函送柯委員淑敏就學生午餐經營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47.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鎮楠就學生午餐營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48.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鎮楠就警員自殺事件不斷,應立即增設相關求助電話或相關業務處理窗口,加強宣導並教育員警生活與情感的處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49.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外籍新娘適應及其子女學習上的特別需求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50.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耘生就外籍配偶及孩童的教育及生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51.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世堅就金融市場房貸利率變動,落實國民住宅照顧較低收入家庭之政策意旨,適時反應基層民眾之需要,以照顧真正弱勢族群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52.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川田就殯葬管理條例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53.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警察特考開放對外招考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54. 行政院函送邱委員毅就現今BOT已失去原本BOT應有的精神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55.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針對台灣業已慢慢進入高齡化社會,建議政府研議設置公辦之老人安養中心,並招募、委託志工辦理,以提供經濟困難家庭所需之老人安養服務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56.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定國就有關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98號解釋,內政部訂頒之土地登記規則第134條第2項、第3項及第28條第1項第2款授權登記機關逕為更正登記之規定,牴觸土地法及憲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57.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偉哲就遊民人數有逐年增加趨勢,不僅造成衛生環境髒亂,也衍生出許多治安犯罪情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58. 行政院函送謝委員明源就醫療廣告可刊載之範圍得加註通俗化名稱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59. 行政院函送楊委員麗環就二代健保改革方案將使中產受薪階級保費負擔加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60.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鎮楠就全民健保之藥價機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61.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朝容就藥物、食品違規廣告管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62.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台中縣查獲疑似有工廠蒐集豬雞廢棄物,製成豬雞油販售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63. 行政院函送彭委員紹瑾就重視護理人力與執業環境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64. 行政院函送吳委員富貴就重視護理人力與執業環境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65.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健庭就偏遠地區重症病患搭機至都會區大型醫療中心就診交通費用補助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66.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成立早療基金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67.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淑慧就憂鬱症與自殺防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68.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推動無毒、無機農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69. 行政院函送吳委員富貴就提高農民所得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70. 行政院函送江委員昭儀就使彰化縣「國家花卉園區」達成提振花卉觀光產業之目的,建請政府邀請台灣、日本、瑞士、美國、義大利、荷蘭等6個國家之國際級景觀大師,參與建設規劃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71.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川田就農會法及漁會法有關總幹事之任期規定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72.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債務協商成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73.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臺灣銀行出售名下高價位土地,是否顧及社會觀感,且是否先行對利潤與損益為適當評估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74.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塗發就有關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建議企業符合一定條件者,赴中國投資金額得不受公司淨值40%的上限限制,將造成對中國的經濟依賴度更加攀高,擴大臺灣的經濟、政治風險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75. 行政院函送盧委員秀燕就針對政府機關聘用人員權益未受「勞動基準法」保護,而「聘用人員人事條例草案」又未完善保障已聘用人員工作權,希望相關單位研擬措施以保障聘用人員之權益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76.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錦隆就台中港欲提升競爭力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77.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高鐵要在今年10月完成通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78. 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建議調高西醫師執行業務所得費用標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79.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世堅就建議調高非健保醫療院所收入之必要費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80. 行政院函送謝委員明源就有關行政院國科會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環評爭議問題應審慎處理事宜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81.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82.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規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83.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健庭就國軍應重視「國軍人員健康檢查資料庫管理系統」之重要性,期以該系統解決現行醫療與健康檢查管理人工化之作業缺失等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84.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南生就中共當局頻以利多政策提供台商,我政府應立即檢討兩岸政策,積極推動「三通」,以利兩岸經貿發展,讓台商真正能根留台灣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85.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國際油價上漲,造成國內相關物價調漲,衝擊大眾生計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86.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幸男就臺灣加入世界衛生組織(WHO)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87. 行政院函送盧委員秀燕就建議將早期退除役軍官納入敬老福利生活津貼範圍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88.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行動電話基地台抗爭事件頻傳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89.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朝明就阿瑪斯號沉船事件後續處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90.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第六屆第三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91. 行政院函送吳委員成典就金門海漂垃圾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92. 行政院函送謝委員欣霓就為免「清源專案」淪為間歇性治安措施、階段性及選擇性治安措施,政府應將本次「清源專案」之各項治安措施正常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93.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為期3個月的「清源專案」業已告一段落,然而國家治安並非「專案」式、片斷的組成,而係應有一貫作為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94.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板橋市長江路日前凌晨發生超商店長遭殺死命案,以及日益增加的便利超商搶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95.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川田就現行外勞之相關管制規定造成雇主承受過多風險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96. 行政院函送盧委員秀燕就「華視員工薪資結算」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97. 行政院函送廖委員國棟就第六屆第三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98. 行政院函送吳委員育昇就結核病防治之成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99. 行政院函送邱委員毅就二代健保的保費計算基礎改為「家戶總所得」,以及醫藥界A健保情況未見改善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00. 行政院函送吳委員清池就二代健保擬將保費計算基礎由個人薪資改為家戶總所得,將造成民眾健保負擔沉重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01. 行政院函送白委員添枝就汐止地區教育資源分配不均,建議設立國立高中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02. 行政院函送吳委員育昇就鄉土語言教學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03.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顯榮就第六屆第三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04.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政府公股股權管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05.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鎮楠就國內社會通報系統之報案電話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06. 行政院函送吳委員富貴就停辦中醫師特種考試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07.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鎮楠就解決健保財務與健保局組織定位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08. 行政院函送吳委員育昇就醫院評鑑不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09. 行政院函送顏委員文章就針對「國軍北區軍事院校併校檢討」事宜,其中涉及軍事院校併校後,所騰出之土地將如何處理之後續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10.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健庭就國防部應可利用「地理資訊系統」藉由其特有的空間特性,提供傳統資料所無法達成的各種功能,以有效整合國軍後備軍人資料庫等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11. 行政院函送吳委員育昇就醫院評鑑經費編列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12.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我國無障礙設施在設計施工與維護保養上,發生許多缺失,主管機關應採取定期之專業審驗,以維護無障礙設施之功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13. 行政院函送謝委員明源就要求相關部門如外交部、總統府等與美國在台協會溝通協商,於台中市設立分處,以利民眾辦理美簽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14. 行政院函送邱委員毅就針對總統過境美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15.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南生就針對總統過境美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16. 行政院函送盧委員博基就鐵路警察局人員陞遷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17.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鎮楠就協助青年就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18. 行政院函送彭委員紹瑾就解決高學歷青年失業、低薪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19.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鎮楠就教育部研議並宣導「學生與家長申訴不適任教師管道」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20. 行政院函送盧委員秀燕就針對世界運動會未將舞龍舞獅列為正式項目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21.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耘生就「公民與社會」列入指定科目考試選考科目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22. 行政院函送楊委員麗環就自殺之防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23. 行政院函送盧委員秀燕就部分高中未開設資訊教育課程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24.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秀惠就第六屆第三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25.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家福就第六屆第三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26.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進口巴拉圭牛肉配套措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27.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偉哲就協助身心障礙者家庭子女就學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28.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鎮楠就規劃「低收入戶學童營養午餐券」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29.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鴻池就臺北縣板橋市之板橋憲兵隊舊址荒廢一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30.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耘生就嬰兒奶粉商品標示及食品檢驗安全機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31.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基層特考取消保育員項目之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32.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耘生就國內產業外包大陸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33. 行政院函送謝委員明源就汽車設備變更規格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34.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淑慧就電視節目對兒童造成不良影響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35. 行政院函送吳委員清池就臺北縣板橋市之環河道路改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36. 行政院函送彭委員紹瑾就國民教育向下延伸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37.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培養國人健康體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38. 行政院函送盧委員秀燕就開放基層員警赴大陸觀光旅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39.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民宿管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40.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國防部表示美國要求國軍提供售予我國之特定武器庫存數量,其已侵犯我國國防事務與機密,國防部應與美國溝通,以維護國格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41. 行政院函送盧委員秀燕就由於義務役士兵役期縮減,某些陸軍部隊編現比僅約50%~60%左右,官士兵工作量大增。希望相關單位,盡速擬定適切配套措施,使各部隊編現比提高至85%以上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42.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鎮楠就應立即加強臺鐵採購作業人員的專業訓練及法紀教育宣導及積極落實廠商違約罰責、建立標案整合中心,整合相關性工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43.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針對國軍推行精實案、精進案以精簡兵力,惟每年國防預算中人員維持費仍佔有50%以上,可見國軍人員精簡僅為帳上表面工夫,未能落實「小而強」之理念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44.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健庭就針對國軍後備旅之城鎮防衛部隊編裝經過精實案、精進案後之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45.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針對日前聯勤汐止彈藥庫疑似因「庫儲藥包自燃」發生爆炸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46.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調漲健保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47.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鎮楠就門前藥局詐領健保費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48. 行政院函送吳委員富貴就針對國軍彈藥庫發生爆炸意外頻傳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49.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朝明就加強查緝走私農產品(包含檳榔)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50. 行政院函送郭委員俊銘就第六屆第三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51. 行政院函送盧委員秀燕就針對台中市原戰基處遷離後之閒置空地,造成當地居民困擾一事,希望國防部能重視人民心聲,積極研擬相關處置措施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52.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北宜高速公路雪山隧道的行車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53.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川田就雪山隧道開放後之安全維護責任歸屬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54.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拓就基隆港務局94年11月15日船席疏浚工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55.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針對國際油價高漲暨台灣高鐵即將通車,衝擊國內航空業發展,政府實應早做規劃,平衡鐵路及航空運輸產業之均衡發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56. 行政院函送柯委員淑敏就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IMD)公布2006年世界競爭力排名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57. 行政院函送何委員智輝就報載SOGO禮券案、台開內線交易案、南迴鐵路出軌案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58. 行政院函送賴委員清德就有關受命保管扣押物之人,對所負擔保管之費用,應由國家給予合理補償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59. 行政院函送尤委員清就目前各縣市國中小學合作社內所販售之高油、高糖、高鹽食品,危害學童健康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60.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目前各縣市國中小學合作社內所販售之高油、高糖、高鹽食品,危害學童健康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61.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鎮楠就偏遠地區重症病患搭機至都會區大型醫療中心就診交通費用補助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62.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護理人力與病人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63. 行政院函送尤委員清就全台各農田水利會為因應環境變遷,其營運管理應加以調整,以降低營運支出及不法情事發生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64. 行政院函送高委員思博就地檢署分配緩起訴處分金與公益團體,因欠缺專業,造成資源分配不均,形成「大者恆大」的現象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65. 行政院函送尤委員清就台北捷運環狀線政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66. 行政院函送賴委員士葆就「老杜部落格」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67. 行政院函送江委員義雄就建議取消雙重身分證明文件措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68.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有關「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運用網路學習訓練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69. 行政院函送高委員思博就有關敏感科學技術保護法草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70.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昆澤就及早在校內增加正確性教育,以保護我國家未來主人翁人身安全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71.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台中市、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及台南市辦理資優學生鑑定安置引起爭議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72.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教育部新十大建設「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73.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朝明就針對政府應投入更多資源給予國內運動選手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74.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針對國軍彈藥庫發生多次爆炸事件,除了暴露國軍彈藥安全管理機制與傷亡撫恤賠償等多方問題外,隱藏在軍人生命安全問題背後,更需要國軍高層注意後續之軍人心理健康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75.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行政院退輔會委託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辦理九十五學年度「榮民就讀大學暨技術學院二年制在職專班、進修部暨進修部在職專班甄試招生」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76. 行政院函送賴委員士葆就我國財政赤字亟待改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77. 行政院函送高委員思博就「社區總體營造真的使社區動起來了嗎?」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78.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全面檢討交通違規裁罰金額及全面實施微罪不罰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79.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政府應加速發展觀光,掌握高高屏優美山水生態資源,全力發展生態文化特色的觀光產業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80.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偉哲就改善觀光產業軟體品質、輔導業者訂定自律辦法、鼓勵業者加入國際度假聯盟及海外觀光行銷應結合媒體宣傳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81. 行政院函送賴委員士葆就有關開發基金對國外創投之投資行為並無達到技術移轉之原始投資目的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82.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盡速完成觀護法等相關法案的立法,強化社區觀護制度,有效追蹤管理犯罪嫌疑人及假釋犯,以降低性侵害案發率及再犯率,確保婦女及兒童的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83.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國軍今年將首度辦理女性志願士兵招募甄選,應加強宣導,使有志女青年,都能把握機會,展開軍旅生涯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84.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豪就屏東縣東港地區漁船於南中國海域作業時,漁具常遭越南漁船盜竊,要求海巡署能夠加強護漁措施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85. 行政院函送賴委員士葆就「過去銀行提供的利率根本就是暴利」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86.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鎮楠就旅居海外人士,平時在國內未繳健保費,生病後要回國就醫時以臨時加保方式享受健保給付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87.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二代健保改革方案,將使中產受薪階級保費負擔加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88.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二代健保保費新制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89.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市售生鮮麵條違法添加防腐劑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90. 行政院函送吳委員富貴就有關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91. 行政院函送高委員思博就卡債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92. 行政院函送賴委員士葆就有關開發基金對創投投資績效不彰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93. 行政院函送賴委員士葆就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IMD)公布2006年世界競爭力排名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94.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屏東縣枋寮鄉北勢溪魚屍污染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95. 行政院函送江委員義雄就國有財產法第52-2條及國有財產施行細則第55-3條第2項,有關「非公用財產類之不動產直接使用人」之規定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96. 行政院函送賴委員清德就部分縣、市政府於設置「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時,未能落實遵照內政部(警政署)所頒行之相關規範一事,認有疏漏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97. 行政院函送楊委員宗哲就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IMD)公布2006年世界競爭力排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98. 行政院函送洪委員奇昌就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IMD)公布2006年世界競爭力排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99. 行政院函送賴委員士葆就兒童全面免費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00. 行政院函送吳委員育昇就針對健保局擬將二代健保改採家戶總所得計算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01. 行政院函送賴委員士葆就台電、中油公司經營績效不彰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02.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昆澤就台電公司工安事件頻率過高,應加強勞工安全教育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03.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糖協(台灣武智紀念基金會)係歷史留給台灣人民的資產,如今卻淪入特定人之私囊,政府應收回其產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04.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豪就「專任運動教練」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05.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中,頗多非為緊急事故或政事突有緊急需要,顯示第二預備金之動支程序與正當性尚有不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06.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有關採捕珊瑚漁業政策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07.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中油公司實施「南氣中運」措施,因補助查核之管控機制過於鬆散,致使4年中被不實支領達1億餘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08.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消除職場懷孕歧視」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09.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有關政府不應放任違法業者繼續承作催收,對合法業者亦應監督規範其催收行為有無逾越法律等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10.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油價不斷飆高,計程車以及公車業者為反應成本,紛紛要求調整費率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11.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針對「全能運動選手專案培訓計畫」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12.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重視中華民國建國歷史及立國精神教育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13.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目前台美關係頻受挫折,對日本關係更形重要,應予加強及重視,而我駐日代表處,默默耕耘,處事低調,若干關鍵事件,尤以拓展台灣農漁業務,該處如何因應處理?亟待進一步瞭解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14. 行政院函送柯委員淑敏就中油公司爆發遭瓦斯經銷商和運輸商坑上億元弊端,建請即刻調查及追究相關失職人員,並依法追討被溢領的補助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15.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塗發就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租稅優惠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16.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內政部應儘速為中央警察大學及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改善教學設施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17. 行政院函送何委員智輝就大陸地區高等學校學歷檢覈及採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18. 行政院函送魏委員明谷就針對「臺鐵捷運化計畫─大村火車站新建工程」日前傳出建築物結構傾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19.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針對有業者檢舉,公路總局招標案明顯涉嫌綁標,應停止進行全面換牌作業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20.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大陸觀光客來台旅遊,不法商人以劣質品混充高價品欺騙旅客之行為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21.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國碩科技公司與荷商飛利浦公司互告光碟片強制授權官司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22.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輝就內政部警政署「玩具槍管理規則」,目前在市面上雖然已經可以公開販賣所謂的壓縮瓦斯槍,但在法令規定上還是有一定的瑕疵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23.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針對民眾對於現行護照補、換發作業,其注意事項資訊無法供民眾所需;因此造成民眾浪費時間與舟車勞頓,外交部應對此改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24. 行政院函送尤委員清就針對台北賓館開放民眾拍攝婚紗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25.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針對國道六號公共工程職災不斷,應全線停工檢查,以維勞工生命安全及確保工程品質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26.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政府宜正視高雄港國際競爭力已逐漸被中國大陸各主要港口取代之情形,並加強高雄港各項軟、硬體之建設,儘速鬆綁相關法令限制,以提升國家競爭力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27.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請僑務委員會適度調整「台灣宏觀電視」製作方式,改善我國對僑胞之宣傳工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28.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耘生就「大學學雜費」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29. 行政院函送郭委員榮宗就台中縣市及彰化縣辦理資優學生鑑定安置引起適法性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30.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鴻池就台北縣汐止的國軍南港彈藥庫發生爆炸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31. 行政院函送彭委員紹瑾就「二代健保」改革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32.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朝明就推動二代健保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33.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針對我國貧富差距漸趨兩極,如何針對未來人力結構之變化,研議修改勞保老年給付計算基準等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34.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鴻池就地方縣市首長換黨執政後,連帶衝擊中央對各縣市交通建設補助經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35.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廢棄家電回收之流向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36. 行政院函送江委員義雄就新建寺廟申請建築時,起造人應以何人之名義,令民間無所適從,應儘速統一解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37.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針對國軍規劃向美添購新型F-16C/D戰機,並限於有限國家資源預計將國內自製之IDF經國號戰機移作二線訓練用機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38.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台北縣汐止市橫科路國軍彈藥庫爆炸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39. 行政院函送尤委員清就針對日前國防部聯勤汐止彈藥庫發生爆炸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40.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汐止的國軍南港B29彈藥庫日前發生爆炸意外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41. 行政院函送朱委員鳳芝就針對汐止聯勤司令部彈藥庫發生爆炸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42.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全民健保門前藥局、二代健保以家戶總所得作為保險費計算基礎、健保局員工之績效獎金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43. 行政院函送徐委員國勇就藥事法第六十六條有關藥物廣告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44. 行政院函送徐委員國勇就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三十條關於保險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45. 行政院函送吳委員育昇就解決健保財務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46.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老年人口自行用藥比例向上攀升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47.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國忠就針對各農田水利會占用私有地及利用政府補助從事非關農田灌溉工程等情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48. 行政院函送楊委員宗哲就「二代健保新制」保費計算基礎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49.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豪就長期照護社區化計畫遭凍結,導致衛生署委辦的26家「兒童聯合評估中心」紛紛關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50.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豪就要求行政院應責成相關主管機關加強教導學生基本理財知識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51.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政府現在進行國營事業、公股事業等之民營化工作,而在民營化之過程中屢有圖利財團之爭議,則政府之公股代表即具重要角色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52.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鎮楠就聯勤汐止彈藥庫發生爆炸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53.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坊間傳聞民眾在生鮮超市購得「美國冷凍帶骨牛小排」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54. 行政院函送吳委員敦義就南投醫院中興院區最近傳出將收治肺結核病患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55.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鎮楠就聯勤汐止彈藥庫發生爆炸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56.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針對少子化衝擊加上醫療糾紛頻繁,產科醫生日漸式微,長久下來將會對台灣女人的生產環境造成重大負面衝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57.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銀河就第六屆第三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58. 行政院函送朱委員鳳芝就桃園竹圍外海日前遭黑色浮油污染一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59. 行政院函送尤委員清就建立大屯火山群預警系統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60. 行政院函送尤委員清就臺北縣環河快速道路及特二號道路之經費補助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61. 行政院函送洪委員秀柱就教育部應通函各縣市教育局轉知全國高中及國中小嚴禁對學生實施交互蹲跳(青蛙跳)及伏地挺身等之不當體罰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62.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兒童虐待事件日增,主管機關應主動配合社會福利機構追蹤並查核此類案件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63.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育嬰留職停薪發放津貼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64.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淑慧就檢察機關剪報分案,是否有所依據,是否有選擇性等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65.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芳雄就大專校院學雜費調整事宜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66. 行政院函送羅委員志明就行政院版公益彩券發行條例修正案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67.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朝明就教育部應參考其他國家情形擬定相關制度解決管教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68.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朝明就補習風氣盛行與城鄉教育差距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69. 行政院函送薛委員凌就航港建設基金長期貸款給台汽公司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70.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針對陳水扁總統誤以「罄竹難書」形容義工的義行,教育部長杜正勝居然還強行解釋、替總統護航,行政院應予以懲處,以約束官員不當言行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71.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台開案之偵辦應毋枉毋縱,勿加干預,讓檢調能獨立辦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72.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有關行政院國科會推動「台灣科普傳播事業催生計畫」、科普規畫等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73.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國民中小學學生國語文能力提昇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74.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針對雪山隧道將在今年6月16日進行通車之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75.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高雄縣長楊秋興主張以鞭刑作為維持校園秩序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76. 行政院函送羅委員志明就台糖公司計畫於金瓜石、九份、水湳洞地區再次開採礦物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77. 行政院函送羅委員志明就針對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工程處高雄工務段位於高雄市苓雅區建國一路118號之建物所在地後棟空而無用,應允出借場地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78. 行政院函送何委員智輝就中油公司擬引進二氧化碳地下封存法,達成二氧化碳排放減量標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79. 行政院函送邱委員鏡淳就新竹縣尖石鄉公所老舊不堪,不但無法提供民眾便利服務且公安堪慮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80.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針對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採購消防救災及通用直昇機乙案,於公開徵求廠商之規劃中,顯有明顯之疏失或因而造成圖利特定廠商之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81.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針對雪山隧道完工通車等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82. 行政院函送吳委員育昇就二代健保計費基礎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83.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暫緩興建大煉鋼廠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84. 行政院函送賴委員士葆就臺灣寬頻上網費率及行動電話費率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85.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反教育商品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86.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87. 行政院函送賴委員士葆就我電子化整備度排名退步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88. 行政院函送江委員義雄就各級學校午餐餐盒、團膳業者醞釀漲價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89. 行政院函送賴委員士葆就行動數據產業發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90. 行政院函送魏委員明谷就中正機場之緊急救護通報作業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91.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駐臺外交人員轉售免稅車輛及交通違規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92.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我國中藥製劑之管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93.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四大基金及國安基金運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94.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慶安就大陸配偶前婚姻所生之未成年子女來臺依親居留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95.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大陸地區人民處理中心之設置數量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96.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朝容就城市或鄉村學生都應該有一個快樂的童年及公平學習的成長環境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97. 行政院函送章委員仁香就交通部觀光局通過新增宜蘭濱海國家風景區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98. 行政院函送盧委員秀燕就修訂地政士執行業務者收入標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99.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行動電話業務無線電基地臺之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00.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澈查政府機構挹注資金成立之財團法人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01. 行政院函送吳委員敦義就臺糖公司管理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02.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機關執行委託計畫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03. 行政院函送吳委員敦義就日月潭泥沙淤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04.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銓忠就大雪山製材廠火災與重建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05.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第一家庭親家低價買進大筆台開股票一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06.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豪就中正國際機場遭旅客闖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07.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豪就屏東墾丁音樂季春天吶喊活動期間之毒品查緝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08.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鴻鈞就老人福利慈善機關、團體之課稅及補助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09.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推動農業生技產業發展及農業金融相關法令修正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10.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昆澤就身心障礙者福利機構相關設施、人員之配置標準及機構之評鑑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11.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昆澤就儘速檢討我國海洋政策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12. 行政院函送洪委員奇昌就政府管理資產方式與管理機構應更多元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13.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朝龍就台北縣汐止聯勤彈藥庫發生大爆炸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14.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基隆八斗子大陸船員岸置處所日期發生大陸船員打架衝突事件,顯示大陸船員可能成為治安隱憂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15.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嚴禁大陸船員於岸置處所內整理漁網具,不利漁民生計及漁業產業競爭力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16.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川田就政府規定10噸以下漁船不得僱用大陸漁工,影響漁民權益甚劇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17.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川田就嚴禁大陸船員於岸置處所內整理漁網具,不利漁民生計及漁業產業競爭力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18. 行政院函送章委員仁香就日前聯勤汐止彈藥庫發生爆炸案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19. 行政院函送楊委員宗哲就協助農民落實農產品分級包裝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20. 行政院函送楊委員宗哲就產品行銷規劃、輔導農產品產銷及農業生物技術轉移民間廠商之後續採購機制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21. 行政院函送楊委員宗哲就政府應儘速提出國內照明換裝節能設備案,獎勵民間換裝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22.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國忠就台電公司實施夏季電價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23.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國忠就畜牧法第29條第6項規定有關執行屠宰衛生檢查應行收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24.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為促進都市交通建設、土地利用與生活機能之提升,在不影響國防安全並兼顧軍事設施機能之前提下,應規劃軍事設施搬遷改建等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25.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日前立法院修正通過立委提案,取消撞球和保齡球的娛樂稅之舉,無疑是「散財立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26.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世堅就上市上櫃公司主要股東或經營團隊透過個人名義赴大陸投資之資訊揭露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27. 行政院函送羅委員志明就臺灣是全世界最大沉香進口國家,政府應予鼓勵支持協助,致力保育工作,主動廣泛的栽種沉香樹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28.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昆澤就針對臺鐵列車160億元的採購計畫延期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29.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是否能以多年生木本作物籽實榨油提煉生質柴油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30. 行政院函送楊委員宗哲就針對在國內青少年飆車風氣猖獗,為能有效疏導飆車風氣,並帶動賽車運動及週邊運動產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31. 行政院函送章委員仁香就反教育商品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32.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朝容就政府成立專責肅貪機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33.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95年國民中學學生寫作測驗規定使用黑色墨水筆做答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34. 行政院函送魏委員明谷就議將機車驗車有效期間延長為一年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35. 行政院函送楊委員宗哲就國民中小學教科書一綱多本、落實營養午餐經費專款專用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36.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朝明就教改實施至今,學生國語文能力降低,主要原因為國語文授課時數減少加上學生習慣口語化的文字使用方式,應立即進行補救教學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37. 行政院函送洪委員奇昌就台灣民間消費下滑對經濟成長率之影響不容小覷,政府必須提出積極的因應策略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38.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拓就基隆港務局94年11月15日船席疏浚工程棄置浚渫物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39.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憲中就六輕開發計畫衝擊雲林環境,政府如何兼顧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育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40.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日前一批出口至美國再轉賣至加拿大之烤鰻魚,遭檢驗出殘留孔雀綠、硝基夫喃等禁藥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41.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腸病毒防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42. 行政院函送徐委員國勇就有機農產品之管理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43. 行政院函送廖委員國棟就台灣經濟海域與鄰近國家嚴重重疊,時有我國漁民屢遭他國政府艦艇驅離、扣押等情事,建議海巡署建造大型巡護艦,以強化海巡人力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44.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豪就高屏溪大樹攔河堰集水區每遇豪雨嚴重淤積,導致該溪及上游河川挾帶大量泥沙而下,政府應研擬全盤疏濬計畫,以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45.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針對台中市捷運規劃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46.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台電公司調整電價及電價諮詢委員欠缺消費者代表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47.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台電公司調整電價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48.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針對聯勤南港彈庫日前發生爆炸意外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49. 行政院函送高委員思博就國防通識課程之師資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50.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國中資優班之設立及招生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51. 行政院函送曾委員華德就建構完整原住民兒童及少年福利政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52. 行政院函送楊委員宗哲就防止貧富差距擴大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53.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花冠就近年粽子衛生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54.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健保局準備在全省23個鄉鎮市購置聯絡辦公室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55.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健保局準備在全省23個鄉鎮市購置聯絡辦公室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56.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瘦身美容產品誇大不實廣告充斥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57.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朝明就網路拍賣藥物及化粧品之管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58.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警務人員因調查案件,有權調閱查詢民眾基本資料,但部分盜賣予徵信社者,警政署應對此一狀況檢討並加重其法律責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59.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軍事將領炒股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60.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為洲就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新竹縣長鄭永金涉嫌貪瀆案件及偵辦新竹縣竹東鎮某里長涉嫌賄選案件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61. 行政院函送楊委員宗哲就SARS特別預算執行與決算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62.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二氧化碳地下封存技術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63. 行政院函送吳委員敦義就開放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64. 行政院函送洪委員奇昌就金融業擴大引進外資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65.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第3代行動通信產業適用5年免稅優惠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66.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發展車輛競技產業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67.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媒體報導之規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68. 行政院函送羅委員志明就針對有關「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組織條列」修正中,有關於文化事蹟保存及前更改有關國會聯絡組隸屬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69.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川田就針對目前多數漁船實際從事漁撈作業與核定之漁業執照多有不符,應儘速全面檢討漁業執照換發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70.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我國公路許多路段常因遭逢豪大雨排水不及而導致積水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71.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政府針對華語文教學系所學生補助至國外教學實習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72. 行政院函送邱委員鏡淳就針對國內棒球場建築安全管理及棒球運動發展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73. 行政院函送楊委員宗哲就砂石供應不足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74.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針對政部推動都市更新方案,通過「都市更新事業優惠貸款方案」及專案貸款計畫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75. 行政院函送薛委員凌就航港建設基金應全數用於商港建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76. 行政院函送楊委員宗哲就觀光產業列為重點產業發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77.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營造兒童健康之飲食環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78.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鴻池就盜(濫)採砂石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79. 行政院函送洪委員奇昌就少子化現象所衍生之教育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80.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正峰就建立奈米化妝品與食品檢驗機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81. 行政院函送郭委員正亮就檢討內線交易防範機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82. 行政院函送郭委員榮宗就積極擴大國際視聽爭取我國加入世界衛生大會(WHA)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83.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朝容就開放基層員警赴大陸觀光旅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84.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85.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豪就珍珠颱風過境後蔬菜價格上漲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86. 行政院函送楊委員宗哲就「八卦山大佛」夙與日本「鐮倉大佛」齊名,宜先納入觀光勝地重建項目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87. 行政院函送洪委員奇昌就今年四月國共論壇中中共片面宣布新增開放11種臺灣蔬菜零關稅銷往中國大陸影響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88.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耘生就法醫相驗屍體之結果存有疑義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89.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耘生就國家公園及森林遊樂區應採用環保車接駁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90.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就大陸偷渡女子防疫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91. 行政院函送章委員仁香就檢討金融機構舉債併購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92. 行政院函送盧委員秀燕就針對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自原交通部電信總局民營化時之「留用人員」中,其原具有公職人員身份者,經公司移轉民營化後,因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徵才條件僅限於現職人員方可,使該等人員無法再行擔任公職,影響其權益甚鉅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93. 行政院函送江委員義雄就建請中央將學產土地之產權劃歸土地所在之地方政府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94. 行政院函送薛委員凌就航港建設基金運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95. 行政院函送邱委員鏡淳就國立臺灣大學竹北分部籌設進度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96.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如何降低通話費,解決基地臺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97. 行政院函送章委員仁香就墾丁春天吶喊音樂季活動產生之治安及環保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98.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國忠就近日雲嘉南地區大量病死牛肉流入市面一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99. 行政院函送羅委員志明就針對最近國內貪污成風,為杜絕各採購單位及地方政府不法運作,建議所有審查委員名單均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委員資料庫中以亂數產生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00.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針對第一親家趙玉柱介入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人事案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01. 行政院函送曾委員華德就政府應加強辦理原住民婦女、老人福利和社區發展、志願服務業補助。讓原住民公平享有社會之福利資源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02.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憲中就針對國民年金目前規劃狀況、財源內涵及計畫實施日期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03. 行政院函送廖委員國棟就建請原民會儘速將就讀托兒所原住民四歲幼童納入補助範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04. 行政院函送章委員仁香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儘速訂定RoHS的相關法規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05. 行政院函送委員郭榮宗、高金素梅、黃宗源、賴幸媛、楊麗環、彭紹瑾、翁重鈞就針對中央政府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編製經過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1. 本院徐委員國勇,針對夏季流行性疾病之預防等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 本院徐委員國勇,針對各行業附設兒童遊樂設施安全管理規範第六點等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 本院徐委員國勇,針對人民入出台灣地區山區管制區作業規定第八點及第二十二點等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 本院徐委員國勇,針對台灣各地河濱公園設施管理等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 本院徐委員國勇,針對大賣場安全設備及消防檢查等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 本院吳委員敦義,針對95.6.27.中華民國台灣50年來第一宗總統罷免案,陳水扁總統不必怨天尤人,而應該捫心自問:數不清的弊案醜聞,不僅總統府高官、總統女婿、親家涉案,更直指第一家庭,罄竹難書,而全體國民所得實質縮水、痛苦指數空前攀高,貧富懸殊不斷拉大,窮者燒炭自殺,而財團則富可敵國,國庫空虛、債台高築,政府卻又透過兩次金改長期對金控銀行業減稅並將公營銀行拱手讓給私人,抽取人民之血汗、灌溉財團金主之慾田,治安持續敗壞、政風更加靡爛!而那些部長、要員,多為阿扁所派,關鍵的政策,又多為阿扁拍版、一錘定音,阿扁在電視「向人民報告」中,卻有過則推,彷彿自己玉潔冰清,一塵不染,只是,凡走過的必留下足跡,阿扁能憑那三寸不爛之舌,就把盤根錯節的責任推得一乾二淨嗎?當陳水扁一家安居重重警衛的官邸,或許正在志得意滿地端詳金孫的笑靨,玩賞金光燦爛的珠寶、名錶,細數日增月長的海內外存款和花不完的sogo禮券,甚至川流不息的金控少佬、貴婦名媛?請問陳水扁先生,在你們一家「有夢最美希望相隨」的夜晚,您聽到了高牆之外人民徬徨無助卻又義憤填膺的風雨之聲嗎?一個對外失智、對內不仁、施政無道的總統,就是60%以上人民希望他自動下台的根本原因,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 本院吳委員敦義,為國道六號新建工程(台中縣霧峰鄉到南投埔里)全長三十八公里,總經費350億元,原預定九十七年底前完工通車,能有效帶動南投縣境觀光遊憩產業發展,活絡重建區經濟復甦。惟施工半年來發生三起重大災害造成勞工五死四傷,凸顯安全設施嚴重缺失,管理措施不良,並影響整體工程進度,令人憂心不滿,應飭令交通部嚴格監督安全管理及設施,並克服困難早日復工、如期完成,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8. 本院張委員顯耀,針對銓敘部欲將消防機關改採公務人員任用法,嚴重影響消防人員領取超勤、危險、專業加給以及領取撫卹金權益,建請行政院立即要求銓敘部考量消防人員職務之特殊性,重新檢討此一政策,以維消防人員領取相關加給以及撫卹金之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9. 本院張委員顯耀,針對駐華外交機構人員所屬之「使」、「外」車輛,被部分不肖駐華外交人員利用免稅進口公用或自用車輛的特權,並轉賣給國人圖取暴利。建請行政院立即撤查是否有此轉賣使、外車輛之牟取暴利行為,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10. 本院張委員顯耀,針對陳水扁執政6年以來,其親信幕僚長期干預國軍的升遷體制,不尊重專業,以致軍中買官賣官傳聞不斷,嚴重影響國軍士氣,包括前海軍中將教育準則司令部司令柯政盛曾實際被總統府高層接觸,以及前陸戰隊司令、現任國防部督察部主任徐台生在地方上也爆出買官傳聞,建請行政院立即加以調查事實真相,以正軍紀,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11. 本院張委員顯耀,針對台開疑似內線交易案,證交所迄今未主動調查,且台開賣股關係人張伯欣身兼證交監察人,有影響證交所中立調查之嫌,建請行政院立即要求證交所主動調查台開疑似內線交易案,還原台開股票交易真相,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12. 本院郭委員正亮,針對台糖爆發黑心食品案件,前台糖經理涉嫌利用職權圍標取得承包權,向台糖提供飼料級酵母粉,作為健素糖、健素以及香健素等三項產品的原料,歷時竟達13年之久,危害消費者權益以及食品衛生安全甚劇。此案不僅凸顯台糖內部控管之問題,也暴露出國內食品衛生標準之缺失,主管機關實應妥善因應改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 本院郭委員正亮,針對各大專院校學生宿舍不足,校外違法學生宿舍充斥,為保障廣大青年學生之生命財產安全,政府相關單位應對此類違建進行全面清查與拆除。各級學校也應提供學生租屋方面之正確資訊與注意要點,建立學生校外租屋之評鑑機制,確實做好學生租屋之輔導工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4. 本院郭委員正亮,針對部分市售化妝品之成分、產地等標示,或有不明或不實之情況,甚或捏造生產地以欺瞞消費者,嚴重影響消費者之權益。此外,由化工材料行自行調配生產之DIY化妝品,近日頗為風行,但部分產品品質堪慮,有可能危及消費者之健康與安全。本席認為,為保障消費者權益,主管機關應加強抽驗市售化妝品之成分與標示,並研擬提出「化妝品安全認證標誌」,以作為消費者之選購依據,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5. 本院何委員智輝,針對法務部長日前表示:「根據我的觀察,檢察官正逐步作收尾動作,台開案最近應會採取偵查終結動作。」引發外界不當聯想。法務部官員在本院備詢時對諸多弊案偵查情形均以「偵查不公開」回應,如今檢調大家長—法務部長卻針對「駙馬爺」趙建銘所涉台開案,表達前述觀點。不但有呼應趙建銘委任律師之前所對外所宣稱「該案百分之百起訴」嫌疑,更有給檢方劃定偵辦範圍,指導辦案之嫌,顯然背離法務部長不能對個案干預之基本原則,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6. 本院何委員智輝,針對高鐵苗栗路段一再發生路堤沉陷狀況,已影響行車及當地居民生命財產安全,業於本年(九十五)四月二十四日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惟迄未有所答覆。而根據台灣高鐵公司委託中興工程顧問的報告顯示,高鐵苗栗軌道竟有十段以上路堤施工有嚴重的「填土不實」現象,造成至少三處路堤下陷達五至十公分,而苗栗段全長二十三點四公里,其中填土路段長達八點二公里,有近三分之一都有沉陷危機,高鐵在高速行駛下,將如雲霄飛車般,一旦發生意外人員傷亡將難以估算。本席主張不能為了履行高層「十月通車」的諾言,而置高鐵行車及當地居民生命財產安全於不顧,因此在填土不實路段應該打掉重作,並向韓商現代公司求償,若有官員涉及不法,並應移送檢察官偵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7.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台鐵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故障造成列車運行大亂,使原意為預防列車超速或闖紅燈等人為冒失,可自動監控與煞車之目的未達成而反成亂源。本席以為,該系統於94年6月即已陸續進行安裝測,且台鐵體檢小組於同年10月份時亦已發現該系統的無預警減速、煞車、判讀失效等,成為台鐵誤點的主要因素之一;歷時9個月後的今日該問題仍未解決,除顯示台鐵採購設備的專業能力令人存疑外,更顯示交通部、臺鐵局的施政顢頇,建請行政院針對該影響國營事業聲譽、侵害消費者權益之情事,儘速提出一妥善有效之解決辦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8. 本院王委員昱婷,鑑於女性在大眾運輸系統遭逢性騷擾案例持續增加,建請台鐵於上下班尖峰時段,於每日上下班尖峰時段之通勤電車中,試辦設置「女性專用車箱」,以維女性乘車權益、杜絕性騷擾及倡導兩性平權。然不料台鐵自六月一日起開始實施至今,卻因「未分離尖峰時段」、「整列車廂加掛不足」、「專用車箱掛置位置不定」、「車站宣導強度不夠」、「缺乏勸誘乘客機制」等配套措施嚴重不足,以致非但對無視規定的男性乘客束手無策,亦使得民眾無所適從、抱怨四起;顯見台鐵在試辦女性專用車箱之配套措施顯有不當,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19.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公益方案」執行未達三個月,遠通電收卻表示將虧損21億元,希望交通部可重新協商公益方案,以調漲OBU價格、政府補貼、增加委辦服務費。本席以為,遠通電收似乎忘卻ETC特許營運時間為20年,並且誇大營運虧損,企圖隱藏其「無本生意、穩賺不賠」之心態;交通部長郭瑤琪三個月前承諾「未來的公益方案一定會比這次的更優惠。」遠通電收公司卻高喊重新協商,不思以行銷方式鼓勵裝機,來增加裝機用戶數、委辦費、增加營收;對此,建請政府相關單位必須展現政府護衛民眾權益及公益的決心,不得再任廠商恣意而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0.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國道一號高速公路員林路段拓寬工程,新建路面卻在大雨後發生裂縫與塌陷,塌陷或裂痕的路面共計五處,承包商對此卻僅表示斜坡和豪雨是造成裂縫和塌陷的主因,對民眾指陳偷工減料則避而不談。本席以為,一般市區道路之施作良莠不齊早已有所聞,因此市區內道路翻修已屢見不鮮、卻也長期為人所詬病,然此次高速公路新建路面才未全線完工就已完全無法承受雨水沖刷,如此不良之施工品質不免令人質疑承包商偷工減料,且發生路段竟是國道之新拓建工程;對此建請政府相關單位儘速對此提出解決方案,並同時針對工程監督不力人員予以懲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1.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台糖爆發以飼料級酵母粉生產「黑心健素」事件,侵害消費者權益長達十三年,台糖公司僅將健素、香健素及健素糖三類產品下架,並接受退貨或換貨,誠意仍嫌不足。本席以為,台糖爆發內部員工與廠商共謀不法得利,除了嚴重傷害國營事業在國人心中之形象外,更侵害了消費者權益與健康;除檢調進行貪污、詐欺、採購法等偵辦外,衛生署更應督促查明這些飼料產品對人體是否有害,以安人心;同時政府應要求內部清查是否有相關人員隱瞞實情而不報,並且要求台糖提出加倍之補償方案,始能對社會做出完整交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2.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交通部近日表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修正草案有關車輛氣體式放電式頭燈〈HID〉及保險桿等車體變更檢驗,將同意放寬為一般外觀形式,一般汽車修理業即可改裝車體,但是氙氣車燈檢驗內容僅外表光型,不管光度及色溫;防撞桿也僅規範材質。本席以為,交通部放寬一般修車廠得辦理車體改裝之作法可予支持,但是實際改裝內容卻不能放任;例如,氙器頭燈不應連規格都無標準,對於投射角度、亮度等均應列入檢驗項目,而保險桿除材質外、更可規定僅能改裝「車體包覆式」之保險桿,不可出現有「稜角、突出」之保險桿;用路人安全、業者生計及車主個人需求才可達成三贏,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3.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根據內政部最新統計,國內的嬰兒出生率再創新低點,今年1到4月只有6萬5400個小嬰兒出生,經建會推估在10到15年內,台灣將出現人口零成長。根據國外的經驗,一旦人口零成長,人口就會開始減少。經建會前兩年統計,生育率還有1.2(即每育齡婦女一生中僅生育1.2個子女),在民國111年將出現人口零成長;去年生育率再降至0.9,可能提早到民國105年就會出現零成長。政府應仿效法國政府,以:(一)提供家庭津貼及補助;(二)提供住屋、退休、失能等現金補助;(三)訂定家戶稅制優待;(四)普及幼托及提供免費全日幼教;(五)訂定保障婦女生育後得重返工作之相關法律,俾便應付台灣人口出現低生育與老化之兩大危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4.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台、美應儘速洽簽自由貿易協定(FTA),以突破國際經貿地位邊緣化困境,將是當前政府最刻不容緩的經貿課題。建請政府應以:(一)速設經貿談判專責機構,加強遊說在台美商;(二)提出具體證據說明,台美FTA有助美削減對中國之逆差;(三)應說服美方台美簽訂FTA有助台灣開放兩岸三通及直航等三項「贏的策略」,突破大陸當局對我國際政治及外交之圍堵,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5. 本院王委員昱婷,地下保單的販售,在國內已經流行多年,有一度更蔚為風潮,但卻也引起不少的保險糾紛與消費者的疑慮。政府除應加強民眾對「地下保單」或稱「國際保單」的認識,籲請民眾購買保險商品時應特別小心謹慎外;主管機關更應加強取締,以健全保險市場銷售秩序,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6.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家庭暴力防治法增修條文第十八條之一「法院得自行設立或委託民間團體設立或其他政府機關共同設立家庭暴力被害人聯合服務處」,希望行政院能儘速與司法院協商給予服務處設置之法源依據。根據內政部統計,目前全國各地已有十七處法院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光在九十四年度就提供了將近四萬人次的保護協助服務,證明受害婦女迫切需要此機構的協助,但服務處卻因未獲法律保障,隨時可能因為各縣市政府、司法院、各地方法院收回成命而面臨關閉的命運,司法院則是以「混淆政府權能分際、保護效益之風險未定、人力無法配置、影響法院公正形象」等理由,不願承諾讓家暴服務處納入法律規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7.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日前行政院通過《勞工保險條例》修正草案,首度將強制納入保險範圍擴大至4人(含)以下企業,同時將勞工強制投保年齡延長至65歲,並且於近日中送請立法院審議,未來俟法令修正通過後即可實施。執政當局應從勞保財務的角度,進行修正勞保制度,尤其面對高齡社會時代來臨,實宜透過提高現行綜合所得稅制中的人身保險費用扣除額度,鼓勵勞工利用參與商業保險,以補充勞保給付之不足,方為可長可久之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8.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中國大陸於2006年4月宣稱將自5月起禁止天然砂的出口,因主要砂石來源可能出現短缺,使得台灣砂石價格開始上揚,甚至傳出業者涉囤積砂石以哄抬價格等消息。由於目前台灣工地許多預拌混凝土用砂與工地粉刷用砂大都使用大陸砂,若市場價格受預期心理影響而出現過大的波動,則一旦台灣河砂供應量出現短缺,將使得河砂價格上漲,進而帶動混凝土成本上揚,在業者幾乎不可能自行吸收的情況下,最終仍可能轉嫁由消費者來負擔。建請政府應密切觀察市場價格之穩定性,留意業者是否出現濫採或聯合壟斷等違反法令的情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9.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美國腎病研究組織(USRDS)2004年報告指出,台灣每年產生的新尿毒症人口數達每百萬人口385人,為全世界尿毒症發生率最高的國家;另方面,根據台灣腎臟醫學會統計,2003年尿毒症發生率雲嘉南地區每百萬人口有514人,是全台灣尿毒症發生率最高者,換言之,雲嘉南地區每年新洗腎人口,高居世界第一。有鑑於雲嘉南地區為何新增洗腎病人居全國之冠,到底原因為何,至今並未有正式的調查,僅能推測可能與雲嘉南地區民眾不正確的服藥觀念,例如擅服草藥而延誤治療時機有關;建請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應立即著手進行「雲嘉南地區居民洗腎人口原因分析及健康影響調查研究」,建立雲嘉南地區居民腎臟病及尿毒症之基本及健康檢查資料,俾利研擬健康照護策略及未來進行健康照護及追蹤,並提供對於有健康危害之虞者進行長期健康照護之規劃建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0.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台灣糖業協會、台灣電信協會陸續引發官產變私產爭議,暴露政府在國營事業逐漸公司化、民營化風潮下,對於官方捐助之財團法人疏於管理,發生財團法人章程遭修改、無法派遣官方董監事、官產變私產等情事。本席以為,政府資產不應由於時間的遞嬗、人為的圖謀而淪為私產;行政院及所有財團法人的主管機關應儘速清查財團法人之產權、人事,不論是修訂法令、章程、董監事派遣等各項管控機制均需確實執行完備,勿虎頭蛇尾乃能避免公產變私產,並讓各協會成立宗旨能如實執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1.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繼今年五月發生「順正漁號」漁船在所羅門群島,發生船長遭印尼船工殺害,六月十二日又有「興隆號」在硫磺島海域東方公海遭中國漁工殺害。如就國際公法角度,遠洋漁船喋血案雖涉刑事犯罪,但所涉管轄權等層面廣泛,政府應正視並儘速建立類似案件處理模式,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2.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自從大陸採行改革開放政策以後,台商在中國大陸直接投資快速成長,台灣對中國大陸的出口依存度由1990年的12.7%,上升到2004年的36.7%,中國大陸近年已成為台灣對外貿易最大的出超來源。無疑地,中國在加入全球經濟體系後,其內部環境的變化,將對台灣經濟的發展息息相關。目前正值大陸當局發布與實施攸關其未來五年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十一五規劃」之際,執政當局實有必要深入了解,並預先評估對我經濟之可能影響,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3.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中央健保局南區分局因健保紓困基金短缺,遂決定以募集發票的方式貼補缺口,但此舉明顯是公部門與民爭利,不循正常管道向其他公部門要求支援,反而和民間社團搶食統一發票獎金,故撤離已置於健檢局南區分局六年多的創世基金會發票募集箱。南區分局並進一步發起的愛心專戶基金,由員工自動捐獻,用來補助紓困基金,幫助無力繳交健保費但急需就醫的民眾。本席建請行政院及衛生署應立即研擬具體解決方案,以保障弱勢民眾的就醫權利,且對於優質社會團體不僅不應阻斷其資金來源,反而應予適當協助,讓民間力量得到妥善發揮,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4.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衛生署規劃二代健保,朝社會保險方向實施,制度將送付本院審查;然由於一代健保支付制度的不公,醫、藥二界與民眾怨聲四起,仍強烈質疑衛生署二代健保方案仍未完全落實「公平性」,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5.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北宜高速公路雪山隧道的興建,雖可增進北宜車行流暢與繁榮地方經濟,但其經濟效益能否抵償自然生態遭受破壞的永恆損失,猶未可知;山區興闢道路或公路對生態平衡的嚴重破壞,中橫及南橫早有殷鑑,執政當局應知所鑑戒,勿再推動山區重大交通建設,置美麗山川生態於萬劫不復的慘狀,誠非全民之福,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6.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交通部辦理雪山隧道舉行復勘,仍有13項需立即改善項目,但交通部路政司卻對外宣布雪山隧道複勘已「有條件通過」。但履勘專家仍舊強調機電及交控系統整合後再開放通車,而交通部與國工局卻將履勘標準定位為機電、交控系統各自整合,而非履勘專家強調之系統整合。本席以為,雪山隧道機電、交控系統與其他軟硬體,或許在交通部眼中似乎沒有其急迫性且認為不影響通車,但是交通部、國工局與履勘委員的不同意見,更點出交通部實際上更應考量周全、無須堅持搶著通車,待機電和交控系統相互連線整合確實於六月底前完成後,交通部再行通車才為負責作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7.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台鐵局花費十八億元採購之新式數位行車調度無線電話系統,除了交通部政風處提報疑有綁標及官商勾結外,台鐵工會表示調度所、駕駛員、列車長三方通話,列車長的無線電無衛星定位系統,必須以手動方式切換頻道,可能延長緊急通報時間。本席以為,台鐵新調度系統之新購應該是朝向去除舊式系統的缺失,同時兼顧實用性與效能,不應發生類似工會及媒體所稱之不便性、缺失;建請交通部及台鐵局於清查該採購弊案與否的同時,儘速完成系統測試、招標規格與實用性連結度審查,不應長時間讓列車行進時之通訊、通報能力處於有缺失之情境當中,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8.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目前台灣社會面臨少子化的衝擊,導致國中小學教師超額情形嚴重,根據教育部在今年二月公布的「師資培育統計年報」,自民國八十六年迄今,在各大學院校修完教育學程並通過檢定、取得合格教師資格共有十萬八千零九十三人,已在學校任教共有五萬七千三百三十五人,但仍有五萬零七百五十八人流浪街頭。本席建請行政院及教育部應立即研擬相關之具體政策,以保障教師工作權益及學子們受教品質,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9.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中央政府財政改革只有個體經濟思維、缺乏總體經濟思維,導致六年來財政改革等於零。建請未來中央政府財政改革應積極思考透過「公有土地改革」,鬆綁公有土地控制權,大幅授權地方政府透過類似以地易地方式,來滿足各區的需要,「還地於民」,讓每個民眾都會變得富有;此舉並不是把土地所有權都交給人民,而是將土地的使用間接的發生在人民身上,使它產生使用價值,進而活絡經濟,提高人民福利,解決經濟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0.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國中基測作文補救教學改弦易轍,凸顯教育部政策制訂毫無章法,當初規劃基測加考作文,政策倉皇上路,誇口要為學生進行補救教學,如今又以缺乏經費,改口要求家長付費,學子已經成為教改白老鼠的犧牲品,教育部未痛定思痛,竟敢把主意打到家長身上,無怪引發全面的反彈,教育部應立即檢討施政「急就章」的錯誤決策模式,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41.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歐盟二年前頒布有害物質限用指令(RoHS)新制,今年七月一日即將上路。一般估計,RoHS實施後,受到歐盟規定禁止採用不合規定添加劑的影響,除了筆記型電腦、手機等消費電子用品外,包括印刷電路板、機殼、電源、面板等族群也首當其衝。此一歐盟新政策,將影響台灣約三萬五千家廠商,影響產值將近二千五百億元,若加計大陸轉投資事業,影響產值高達四千億元。政府相關單位實應密切注意新制實施後是否將進一步對我國電子出口業者帶來衝擊,及早因應對策並介入輔導廠商,以保證我國電子產品製造過程乾淨沒問題以外,更要大力推動我國品牌電腦業者確保能在全球各銷售點回收自家產品,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42.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當前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中,薪資所得占74%,而其他的利息、股利、營利所得均有減免優惠,可見所得稅負擔主要是落在薪資所得者身上。顯見台灣租稅優惠制度的設計,懲罰勤勞所得者、獎勵資本所得者,對薪資所得者錙銖必較,對高所得者錦上添花,不但造成稅制的不公平,也助長所得分配的惡化;公平與正義,淪為執政當局的口頭禪,所得稅成為懲罰認真工作之人的「必要之惡」,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43.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為使我國會計與租稅制度,加速現代化並與國際接軌,財經部會須全面配套推動改革,員工分紅配股「依市價認列費用」,計算盈餘,據以課徵營所稅;以及員工分紅依市價認列收入,課徵個人綜所稅,必須同時進行,在今年內迅速定案,明年起實施,畢其功於一役,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4.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為健全我國銀行風險控管及強化國際競爭力,建請主管機關未來能加速建構台灣新的XBRL分類標準,針對各產業的財務報導資訊來進行處理及應用,藉以產生完整之「台灣財務報導資料中心」,並考慮運用預警系統來設定規則,以更佳、更迅速的方式提昇監理資訊蒐集之品質,進而達成Basel II對於信用風險管理的監理與揭露要求,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5.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台南縣部分中小學,消防設備檢查不合格,卻沒錢改善,必須向家長會求助,還面臨罰款命運。縣府財困雖是事實,但學校消防設備維護預算乃經常科目,不太可能未編列,為何沒有撥到基層學校?其中哪個環節出了問題?都應該釐清責任儘速改善。再窮,也不能忽視孩子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6.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一波三折的運動彩券,據聞行政院體委會已完成發行規劃,明年夏季正式開辦。由於過去國內職棒運動「打假球」陰影未除,直覺感到政府的卸責與無能;對於政府無力遏止賭博歪風,反而要以公權力「撩下去做莊」的便宜行事心態,不僅震驚,更感痛心,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47. 本院吳委員成典,為減少「國家統一綱領」終止運作後所造成的兩岸緊張關係,政府宜利用6月中旬美軍太平洋司令部邀請兩岸軍事當局派員,觀摩美軍在關島進行代號「英勇之盾」之軍事演習的機會,從速建立「兩岸軍事互信機制」,期使軍事活動透明化,達到兩岸和平之目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8. 本院陳委員朝龍,針對台灣高鐵苗栗湖口路段爆發填土不實,導致,路堤沉陷一事,已嚴重影響高鐵行車安全性。政府應於高鐵通車前進行全面體檢,徹底解決路堤沉陷問題,不能僅為實現通車諾言而置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於不顧,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9. 本院陳委員朝龍,針對台中市教育會將於七月五日至十五日舉辦所謂「二○○六年台胞青年夏令營—遼寧省分營活動」。台灣省教育會與各縣市教育會,皆依賴政府經費補助以維持運作,卻主辦此類自我矮化為「台胞」的活動,且有淪為中共統戰工具之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0. 本院劉委員盛良,為國軍聯勤南港彈藥庫管理不當造成爆炸意外,導致士官兵多人死傷,凸顯出國軍彈藥管理偏差問題,為免災害頻傳引發百姓恐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1. 本院彭委員紹瑾,針對國中小教師甄試旺季將至,但教師超額狀況惡化,全國國小教師缺額僅約一百二十名,只有台北縣、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四縣市辦理國小教師甄選,總計缺額比去年少四分之三,流浪教師恐將持續流浪,現職教師也面臨資遣的危機。本席認為,政府有關單位不能再漠視教師超額問題,教育部不能只是高喊「不減師、不減班」的口號,在「少子化」的趨勢下,必須訂出明確的因應政策,加速師資的新陳代謝,以避免成千上萬流浪教師的問題更加嚴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2. 本院彭委員紹瑾,針對高齡化社會來臨,對看護工的需求也越來越高,一般人基於經濟考量多以外籍看護工為優先選擇,故政府為創造本國勞工就業機會,實施外籍看護工聘僱新制,申請者須經各縣市長期照護管理中心先媒合本地看護,媒合失敗才能申請外籍看護工。然而新制實施以來,備受批評,認為不僅增加長期照護管理中心員工的文書作業,申請的家庭最終仍是選擇工資廉價的外籍看護工,繁複的申請程序只是多此一舉。因此,本席認為,政府應重新檢討外籍看護工聘僱新制及外勞政策,一方面必須提升外籍看護工之勞動條件,另一方面也提出更有效措施,建立長期而穩定的照護系統,以協助本地勞工就業並照顧民眾對看護工之需求,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3. 本院彭委員紹瑾,針對教育部、內政部兒童局及董氏基金會自全國幼稚園、托兒所的抽樣調查,顯示最受幼兒園歡迎點心排行前幾名如沙其瑪、薯條、甜甜圈等,皆是高熱量、低營養的食品,可能造成兒童健康發展問題。許多調查皆顯示許多文明病、慢性疾病皆和現代人的飲食習慣息息相關,而這些習慣又是從小培養出來的,如今多數幼稚園、托兒所不僅提供高熱量、低營養的食品,更有近八成園所在五天正餐供應中有三天以上採取高油糖鹽食材和烹調方式(如油炸、糖醋、燴、炒)等,這都嚴重影響兒童的健康,而公立園所由於資源較多,可聘請廚工與護士為飲食把關,私立園所時常為節省經費而購買簡單處理、成本較低的食物,試問私立園所的兒童健康誰來把關?本席認為,政府除應加強對家長宣導外,更應該積極提出相關辦法以保障兒童健康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4. 本院彭委員紹瑾,針對近年來不斷爆發關於新移民權益爭議的事件,諸如將外籍配偶以「非法打工」者遣返、不准外籍母親回台與子女相聚、過嚴的入境面試、經常舉行「非法外勞」專案查察等等,民間團體對於即將成立的移民署是否能夠帶來嶄新的、友善的移民管理政策有著相當大的期待。本席認為,在當前全球化的潮流下,管理移民不能預設外國人都是潛在的罪犯,以嚴苛的法令對待之,必須要有同理心,因此未來移民署用人非常重要,他們必須對移民政策、多元文化、各國語言要有訓練及概念,方能改變過去對新移民不友善的管理方式,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5. 本院蕭委員美琴,為向國際社會表達我國政府了解並重視國際人口販運問題之嚴重性,並有高度意願與他國政府及國際非政府組織合作各項事項以防制此組織犯罪之惡化,並為維護我國被販運至海外之國人及販運至我國之外國籍受害者之人權,建請行政院推動我國簽署批准「聯合國防止、禁止和懲治販運人口特別是販運婦女和兒童行為的議定書(UN Protocol to Prevent, Suppress and Punish Trafficking in Persons, Especially Women and Children)」(簡稱「聯合國2000年議定書」),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6. 本院薛委員凌,針對行政院的觀光客倍增計畫,目前仍存在著諸多問題尚待解決,諸如:台灣之觀光形象不足、接待能量不足(航班機位供給不足、觀光旅館供給不足)、宣傳與推廣人力不足、觀光產品市場競爭力不足等;且來台旅客總人數及以觀光為目的之人數均未達成計畫目標,整體計畫績效尚待加強,本席要求行政院應加強改善相關缺失,努力發展觀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7. 本院薛委員凌,針對政府推動全島運輸骨幹整建計畫,其主要目標係強化交通基礎建設,提升國家競爭力,縮短南北城鄉差距,並提振經濟。惟中央政府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高達3兆5,691億元,值此政府財政拮据之際,本席要求行政院應審慎評估運輸骨幹整建計畫之整體效益,將具必要性與急迫性者,擇為優先推動之計畫項目,以達成國家整體資源配置之最大效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8. 本院薛委員凌,針對道路交通安全計畫預算執行進度落後,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加強計畫執行績效,本席要求交通部應持續強化道路交通安全宣導與教育、加強道路交通秩序整頓、及道路交通安全改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9. 本院薛委員凌,針對航港建設基金93年度決算平衡表上「應付費用」科目餘額計有10億0,605萬4千元,係補助基隆、台中、高雄等三個港務局以及台灣鐵路局、嘉義縣政府等單位辦理航港建設計畫未達預期進度,尚未撥付補助款之保留經費,總計有17項計畫,其中逾半數(9項)計畫之工程進度甚至未達50%,該基金多項計畫執行率偏低、或停支,均顯示前置規劃作業未臻周詳完善,本席要求行政院應立即檢討研謀改進,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0. 本院薛委員凌,針對政府正積極推動南北高速鐵路、台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後續路網新莊蘆洲線、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紅橘線路網、中正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等重大鐵路建設計畫,前揭鐵路重大建設完工通車營運後,鐵路運輸量與93年客運量5億1,967萬8千人次相較,必然大幅增加,為確保國內鐵路運輸安全,本席認為應該成立事權統一之鐵路總局,負責統一管理與監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1. 本院薛委員凌,針對台鐵對各項重大興建工程與營運設備投資,因預算執行延宕或進度落後,產生鉅額保留款,本席要求台鐵實應於編列資本支出計畫時,審慎考量投資計畫之可行性與預算執行能力,妥善擬訂計畫實施時程,並確實依計畫進度嚴格執行,並檢討有無人為疏失導致計畫延宕之情事,就計畫執行落後之肇因,切實檢討改進,以提升計畫執行績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2. 本院薛委員凌,針對台鐵93年度客運部分,中長途旅運市場,因航空運輸及公路競爭而流失;貨運部分,政府採購法實施後,台電及公賣局等主要運輸業務,依法外標民間業者辦理,致貨源流失等因素,以致營運收入未臻理想。有鑒於即將面臨高鐵竣工通車之激烈競爭,本席要求交通部應該積極研擬方策,以提升經營績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3. 本院薛委員凌,針對審計部審定台鐵93年度決算虧損78億9,779萬8千餘元,較預算虧損104億2,191萬7千元,計減少虧損25億2,411萬8千餘元,約24.22%,但是營運虧損之情形卻仍未獲改善,台鐵自67年度開始幾乎年年虧損,除73及74年度小有盈餘外,其餘各年度均發生鉅額虧損,截至93年底止歷年累計虧損已達1,387億元,顯示經營效能欠佳,本席要求交通部應該積極研謀改善方案,提升經營績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4. 本院薛委員凌,針對93年度台鐵各項費用率雖較往年稍有下降,惟仍屬偏高之不利狀態,由費用結構分析,用人費用為最大宗之成本,占總費用之半數以上,屬關鍵之影響因素;其次為折舊費用,比重逐年增加,台鐵之重大建設資金來源雖多數由政府投資,惟其仍應逐年提列折舊,投資決策能力也面臨考驗;至變動性質之材料及用品費、服務費用等亦逐年成長中,故為降低成本,除注重投資決策之良窳外,精簡用人及變動費用之抑制,落實責任績效考核,均為當務之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5. 本院薛委員凌,針對台鐵經營績效欠佳之車站數量眾多,虧損亦鉅,改善計畫卻遲未奏效,但台鐵捷運化計畫又新增車站高達18站,卻未見具體收支平衡分析,本席要求交通部應深入檢討相關政策,以免增加未來營運負擔,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6. 本院薛委員凌,針對台鐵財物管理與運用效能不佳,無異為該公司連年營運虧損狀況雪上加霜,為改善台鐵公司連年鉅額虧損狀況,除調整整體營運策略並積極有效抑減人事成本與各項費用外,本席要求台鐵針對財產未盡效能或管理欠佳之缺失,應加強內部管理,並積極研謀改進,以維護公產權益、俾增裕收入降低營運資金成本,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7. 本院薛委員凌,針對台鐵連年虧損,且金額頗鉅,經營能力實屬不善,各項財務比率亦不佳,本席要求交通部應儘速督促台鐵改善財務結構,提高經營績效,方能順利再生,否則虧損加劇,增加國家無謂損失,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8. 本院薛委員凌,針對台鐵辦理鐵路平交道防護設備改善計畫進度落後,不僅影響行車安全,亦影響營運,且部分設備閒置,未發揮預期效益,本席要求主管機關及台鐵積極檢討改進,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9. 本院薛委員凌,針對台鐵辦理專案計畫資本支出或管考作業未落實、或因驗收作業未依限辦理,影響計畫結案期程等缺失,更有缺失情事並經審計部糾正在案,本席要求交通部立即檢討並研謀改進,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0. 本院薛委員凌,針對台鐵為配合政府E化政策,縮短旅客購票等待及進出站時間,近年來積極推動票務自動化,以提升整體服務品質並精簡人力運用,依審計部審核93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之審議意見,該局電腦售票系統之內部控制實施情形,核有四大缺失,顯示該局電腦售票系統之內部控制欠嚴謹,本席要求交通部立即檢討改進以防杜弊端,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1. 本院薛委員凌,針對台鐵近年來狀況頻仍,從調整行車時刻過於頻繁、誤點成常態、行車事故頻仍等,已經嚴重影響服務品質,管理制度顯然已失靈,本席要求主管機關應正視此問題,儘速研謀長遠及整體性之策略方案,以提升服務品質,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2. 本院薛委員凌,針對生活圈道路建設計畫,因中央政府財政短絀,地方政府財源短缺,配合款籌措不易,造成計畫累計執行進度偏低,宜增加地方政府自有財源等,以提高建設計畫執行率,達成縮短城鄉差距,均衡區域發展之政策目標,本席要求行政院應該配合政府再造,組織調整,事權集中,統一道路基礎建設之管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3. 本院薛委員凌,鑒於越來越多的學生和家長反映研究所考試報名費用負擔過重,每一間研究所的報名費平均在1300到1600元之間,而最高的報名費用更達2500元。而考生通過初試之後,仍須再支付口試報名費用,部分學校的口試報名費用甚至高達3000元!若以此計算,考生光是報名一間研究所入學考試,報名費用至少要2000到5000元,對於考生而言的確是一項相當重的負擔,但是教育部卻視若罔聞,置之不理,放任大學與研究所藉由招生考試巧立名目,對考生斂財,本席要求行政院立即介入處理,勿再以「大學自治」縱容各個大學逕行對學生變相斂財,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4. 本院雷委員倩,針對交通部觀光局每年提供之領隊人員職前訓練員額不足,不符政府發展觀光的政策目標,為促進本國觀光服務業之發展並維護領隊業者就業之權益,建議交通部觀光局協同委託訓練之相關單位於暑期增開訓練期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5. 本院林委員南生,針對台開股票內線交易與其所引出的台開董事長職位爆發賣官說,要求行政院政風單位先行內部調查,追查失職官員,以正官箴。本席建議行政院立即組成專案調查小組對弊案展開調查,以向外界表達政府肅貪的決心,重拾民眾對政府的信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6. 本院林委員南生,針對民進黨立委宣稱拉法葉艦弊案將有重大突破一事,要求行政院說明該弊案偵辦情形,並查其中有無官員洩密,提供資料供民進黨立委行政爭之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7. 本院尤委員清,針對推動「寬頻到府600萬用戶」為初期發展目標的e台灣計劃,顯示我國寬頻網路的普及化、應用型態以及技術均有所突破,唯對上網寬頻的合理價格及用戶迴路應如何開放等議題,為政府執行寬頻網路政策的當前重要課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8. 本院馮委員定國,鑑於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之一施行後,老年農民仍因其債權人行使抵銷權而不能享有福利津貼,致其晚年生活失所憑藉而影響其生活之安定,顯與憲法保障生存權之意旨未符,且與憲法第一百五十三條國家應制定保護農民之法律之規定有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9. 本院馮委員定國,鑑於立法院第6屆第2會期審查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第1組第2次會議決議,「九二一震災社區重建更新基金」於95年2月4日屆滿裁撤,由其他機關接辦,裁撤前已發生權責之預算(應收款項、應付款項)及業務應計入接辦機關之年度執行績效中加以考核,專款專用,以確保921災民之福祉不因基金裁撤而受損。有關尚有35億元未使用款項,應由九二一重建委員會洽勞委會依法協助培訓、轉業訓練,使災區居民得以重新學習,使中年失業能學一技之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0. 本院田委員秋堇,針對我國已有66萬支監視錄影器,卻唯有「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十條作為法源,缺乏完備監視系統設置管理辦法,可能產生蒐集、處理、傳遞、保存程序方面問題,有侵犯人權之虞,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1. 本院洪委員奇昌,有鑑於許多政府捐助之法人及其董監事,打著獨立運作及推展公益的藉口,事實上卻鯨吞蠶食國家的資產,爰要求政府相關單位儘速研擬具體可行辦法,並指派與捐助比例相符之董監事席次,直接參與此類捐助法人的經營及管理,讓其能接受政府適當之管理及節制,使其運作能與原先捐助成立之宗旨及目標相符,並發揮應有功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2. 本院洪委員奇昌,鑑於台灣企業的全球化發展及佈局,不論是為了募資或是提高台灣在亞洲經濟舞台的地位,政府都應該著手評估推動產業控股公司之可行性,並思考相關投資限制排除與租稅優惠之配套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3. 本院洪委員奇昌,鑑於生物科技產業日益發達,我國專利制度應輔以調整,對於基因醫藥之可專利性應予研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4. 本院洪委員奇昌,針對勞工退休基金經營財務資訊揭露不足一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5. 本院洪委員奇昌,認為要讓二次金改成功,除了將金融機構變大及讓國內金融業前往中國大陸發展外,金融業本身的品質和能力,以及金融相關制度的健全,才應是金融發展的根本,因此政府相關單位必須儘速研擬具體可行辦法,要求國內金融業儘速改善並提升對國內人民及企業之服務品質,以提升金融業的整體競爭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6. 本院洪委員奇昌,有鑑於某些上市櫃公司大股東有支領不合理董監酬勞之情形,爰要求政府相關單位應儘速研擬具體可行辦法,嚴格監督、管理、節制上市櫃公司的董監酬勞支領,以確保小股東之權益,並維護社會應有的公平正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7. 本院洪委員奇昌,針對政府因應公股集中管理,有意仿效新加坡淡馬錫控股公司模式一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8. 本院洪委員奇昌,面對高齡化社會的來臨,政府除了應健全長期照護體系之外,也應致力於健康飲食及運動習慣的推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9. 本院洪委員奇昌,有鑑於今年七月一日起歐盟將實施「有害物質限用指令」(RoHS)新制,為免對我國資訊產業造成不良影響,本席爰要求政府相關單位主動為廠商進行輔導檢測認證,以免造成日後之損失,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0. 本院洪委員奇昌,針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限制銀行申請設立分行一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1. 本院洪委員奇昌,針對經濟部疏於監督其捐助成立之公益基金會運作一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2. 本院洪委員奇昌,針對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一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3. 本院林委員炳坤,針對現今漁船違規裁罰原則不公,顯違平等原則,嚴重侵害漁民權益乙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4. 本院林委員炳坤,針對澎湖鄉親潘明國發現鱷魚化石申請獎勵金乙案,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5. 本院曾委員燦燈,為使國立大學體系健全發展,以保障學生之受教權,並使規模較小之國立大學能有發展之潛能,特建請政府審慎思考對於國立大學學生總量管制制度,並應積極輔導人數較少之轉型或新設國立大學,使其人數規模達成相當規模以上(如5千人以上),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96. 本院曾委員燦燈,為教育基本法雖明訂禁止體罰,但由於體罰界定不明,然而學生行為偏差時之矯正卻為刻不容緩之工作,故教育部實應立即針對學生行為偏差之矯正及管教問題擬具具體措施,以供學校、老師、家長及學生遵循,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7. 本院曾委員燦燈,為技職體系中許多強調應用之科系,其博士師資缺乏,甚至博士師資尚不如具有實務經驗之教師更具價值之科系,例如餐飲、旅館、觀光等科系,在現行評鑑制度要求博士級助理教師比例之原則下,對興辦該等科系之學校而言,形成評鑑不公平之現象,特建請政府應立即思考,針對該等系所及學校,應另訂評鑑之除外原則,以獎勵興辦特殊欠缺博士級師資科系之學校,能夠針對學科特性及學生需求,設計課程及聘用應聘任之老師,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8. 本院曾委員燦燈,為環保署資源回收基金費率訂定,恐因貿然降低費率而打擊民眾回收意願,亦可能使回收率不彰之品項雪上加霜,直接造成環境負載情形更加嚴重;且一旦巨幅調降回收費率,未來一旦回收基金淨值成為負數,污染者亦尚未以書面無條件願意同步調升回收費率,在此情況下,政府實不宜貿然大幅調降回收費率,以免造成污染者興奮,全國無辜民眾及永續發展環境卻受害之不合理情形,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99. 本院曾委員燦燈,為政府近來接連遭弊案所累,進而士氣低迷,故建請政府應立即對外宣示「清廉、執政、愛鄉土」之執政理念;同時新聞局更應整理政府近年來之正面政績,以積極進取之態度,辯護施政,重拾國人對政府之信心,以避免台灣社會因少數司法案件而陷入信心危機之中,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0. 本院盧委員秀燕,針對我國貧富差距不斷擴大,而社會救助門檻卻過於嚴苛的情況,已不符社會實際狀況。希望有關單位將目前「低收入戶兒童生活補助措施」擴大至現行低收入標準的一點五倍以上及二點五倍以下,成為「中低收入戶兒童生活津貼」,以降低兒童就學、生活之風險,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1. 本院盧委員秀燕,針對高齡化社會來臨,老人與相關銀髮產業需求不斷增加,但政府目前老人安養政策卻不甚完備,長期照護制度有待推動,老人住宅政策也尚未有完整規劃。希望有關單位能加強社區中的居家支持服務,結合社區中的長期照護服務與醫療服務資源,能就地提供所需服務,實現在地老化或在宅老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2. 本院盧委員秀燕,針對積極開放大陸人民來台觀光,有助台灣觀光及經濟發展,希望有關單位開放第一類大陸地區民眾來台觀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3. 本院盧委員秀燕,針對六十五歲以上且未參加軍公教保險之民眾,雖有各項津貼補助,但金額普遍不高,對老人經濟安全的保障猶如杯水車薪。而且津貼之預算過度依賴政府的移轉性支付,並未建立健全的財務觀念,在福利資源集中津貼的情形下,政府的財政負擔將更加嚴重。希望政府盡快實施國民年金保險制度,整合現有各項社會保險,調整各項保險老年給付所得替代率之差距,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4. 本院盧委員秀燕,針對水資源開發之合理回饋制度,上游地區因必須保育水資源而受到開發上的限制,經濟發展無法與下游地區受益者相比擬,其公共建設與生活水準不足。有關單位應設立水資源回饋基金,與回饋金管理委員會,鼓勵水資源保護區內的居民為保育盡心力,且提升受到發展限制者的生活水平,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5. 本院李委員昆澤,針對「地方政府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考試規則第四條之規定,限制年齡在五十歲以下者才能報考,然而反觀高普考則無此年齡上限之限制,顯見「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規則」並未與時俱進,妨礙憲法所賦予人員「有應考試服務公職之權」,本席要求政府應考量憲法位階,即刻修正95年地方政府特考之年齡限制,以有效保障人民考試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6. 本院曾委員華德,為原住民部落,山光水色、風景秀麗,政府應將來台大陸觀光客之旅遊路線規劃延伸至山地鄉原住民部落,以促進原住民度假區之溫泉、民宿、農業及文化等產業之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107. 本院曾委員華德,為政府應特別重視山地離島地區居民健康問題,讓原住民之醫療照護在政府妥善照顧下獲得改善,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108. 本院曾委員華德,為政府應以「原住民部落為主體,原住民文化為根本,原住民生活要務」,積極建構原住民族部落多元發展,並深耕都會區原住民文化意識,以提升原住民族的尊嚴與地位,謀求原住民族的最大福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9. 本院曾委員華德,為阿里山為台灣重要觀光景點,原住民居民多,政府應該儘速強化建制整合性醫療計畫功能,如此不但可保障當地居民的健康,且可確保遊客的健康及促進觀光業的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110. 本院林委員淑芬,有鑒於經濟部在今年制訂了「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容許採取土石審查作業要點」,取得坡地的土石採取同意權之後,如今正進一步的由礦業司緊鑼密鼓的研擬「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容許平地土石採取試辦計畫」及「經濟部平地土石採取示範區推動計畫」。試圖劃設數千公頃的「平地土石試辦區」,再逕行採取「容許使用」的方式開放申請採取土石。然而在有害廢棄物的回填之下,此舉將使得部分農地成為有毒農作物的生產場所,其所生產出來的產品將對全民的健康帶來極為嚴重的威脅。再者,有毒物質滲透入土壤、地下水層及自然環境之後,其所造成的負面影響,往往不是我們所能預測及想像的。因此,本席強烈要求行政院中止由礦業司研擬的「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容許平地土石採取試辦計畫」及「經濟部平地土石採取示範區推動計畫」以保障全民的健康以及對於自然生態的保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1. 本院王委員塗發,針對歐盟「電子及電機產品之危害物質限用禁令」(RoHS Directive,簡稱RoHS指令)將於今年七月一日生效,會直接衝擊國內廠商達三萬多家,甚多小廠商迄今尚未積極面對。為防範開發中國家於RoHS指令生效後,將含有六項有害物質的電機電子產品傾銷台灣,政府應即採取因應措施,以免屆時國內廠商之生存空間受到壓縮,並危及國內生態環境。爰此,特要求經濟部儘速研擬產業綠色轉型之策略,協助廠商取得國際認證,積極輔導本土廠商建立綠色供應鏈;同時環保署亦應儘速制定相關管制規範,以因應產業及環境的衝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2. 本院王委員塗發,針對瑞士洛桑管理學院(IMD)於五月中公布的全球競爭力排名,我國退步到第18名,下滑了7名,中國則緊追我國之後,排名第19名,大幅上升了12名,顯示我國對中國的競爭優勢幾乎喪失殆盡。我國利用中國市場的程度高於世界其他各國,但競爭力卻反而大幅下滑,實乃莫大的諷刺。然而,最近政府某些部門卻頻頻主張放寬企業投資中國不得超過其資產淨值40%的上限,並準備將此問題提到即將召開的經濟永續發展會議中討論。過去六年來對中國積極開放的結果,造成台灣產業空洞化,經濟發展遲緩,失業嚴重。如今若放寬40%投資上限,無異於更積極開放對中國投資,將使台灣經濟雪上加霜,宜請行政院三思,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3. 本院王委員塗發,鑑於健保的醫療支出逐年上漲,人口高齡化、重大傷病的增加以及整體醫療需求的上升,更造成未來健保的財務壓力益形趨重。而目前健保局單純針對收入面改善所提之方案並不能解決問題,支出面的考量對健保的影響更為直接而深遠。此外,全民健保是一項具有社會福利功能的強制性保險,其給付的病症項目動輒影響全民的福利,主管單位亦應審慎檢討之。在維持全民健保順利運作的前提下,取得一個平衡,以充份發揮其社會保險兼具社會福利的功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4. 本院王委員塗發,針對德國(法蘭克福彙報)曾刊文論述,印度有幾項條件優於中國,讓印度有機會迎頭趕上,而中國的優勢則漸失。具權威性的美國科爾尼管理諮詢公司,最新公佈的《2006年全球零售發展指數》報告也披露,在全球零售市場上,印度連續兩年躋身最受歡迎的榜首。亞洲開發銀行則預測中國2006年GDP增長9.5%,但將面臨部分產能過剩、城鄉收入差距擴大、環境壓力等三大難題。此外,雷曼兄弟公司則陸續發文指出,中國高度經濟成長背後所潛藏的問題不容忽視。目前我國尚未有效分散對中國市場依賴度,受中國連帶影響將相當大,政府應該立刻加強輔導我國廠商投資於印度等中國以外的國家,而不是更開放對中國投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5. 本院王委員塗發,鑑於旅行社與產險業者訂定之「履約保證保險」,因旅行社倒閉造成信用卡收單銀行發生鉅額損失,保單設計顯有瑕疵,更傳出金融業三家信用卡收單銀行將全面停收旅行社刷卡單,時序即將進入旅遊及遊學旺季,若然如此,恐將嚴重影響消費者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6. 本院王委員塗發,針對我國嬰兒出生率逐年降低,導致我國人口自然增加率也逐年降低,隨時會有人口零成長現象發生,加上我國勞動市場近年來因為受到產業結構調整與產業外移影響,勞工退休年齡提前而且整體勞動參與率尚未恢復至1996年的水準,未來又將面臨少子化和高齡化的問題,對我國勞動市場將是一大衝擊,進而影響我國未來經濟發展,政府應儘速提出因應對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7. 本院王委員塗發,針對目前在中國投資的台資農業企業達5000多家,使用台資近40億美元,今年四月,中國農業部、國台辦更已批准在福建漳浦和山東棲霞設立台灣農民創業園,為兩岸農業交流合作提供新平台。由於中國侵犯他國智慧財產權情形相當嚴重,此舉顯然意在吸引我國台商前往投資,俾便其取得所需技術,日後再以其成本低廉的優勢與我國農業競爭。目前我國農業在中國投資金額如此龐大,對我國農業發展有一定的風險,政府不應漠視不理,應即加強管制我國農業資金和技術持續輸往中國,以維護廣大農民的農業利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8. 本院王委員塗發,鑑於國民健康局針對全國的國中青少年調查,發現平均每4個國中生就有1人吸過菸,38%的吸菸者第一次吸菸年齡小於10歲,受訪國中青少年中有52.0%在過去七日內曾暴露於家庭二手菸,有高達62.9%曾暴露於家庭以外之二手菸,並有近65%國中生吸菸者購買菸品時,不會遭商店拒售。顯然國中生吸菸、非自願暴露於二手菸的環境、以及易於取得香菸的問題已相當嚴重。雖然政府無法阻止國中生吸菸、非自願暴露於菸害的環境和受同儕影響,但可以加強管制商店不賣菸品給國中生,以維護國中生的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9. 本院王委員塗發,鑑於自1998年以來,我國對北美與歐盟逐漸產生貿易轉向效果,經貿關係大幅向中國傾斜,而且到目前為止我國只有和巴拿馬、瓜地馬拉與尼加拉瓜簽訂自由貿易協定(FTA),最近與美國副貿易代表諮商簽訂FTA並不順利,政府除了仍應排除萬難與美國簽訂FTA之外,也需積極與其他重要貿易夥伴洽簽FTA,以免我國在國際社會上被孤立,並降低對中國的經貿依賴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20. 本院王委員塗發,針對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2006年1~5月累計核准對中國投資金額為28.7億美元,較2005年同期增加46.4%,其中電子大廠利用在中國盈餘轉增資金額尤為龐大。經濟部顯然並未積極落實陳總統在元旦文告中所宣示之「積極管理,有效開放」政策,明顯行政怠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21. 本院王委員塗發,針對台電公司將自2006年7月1日調漲電價,平均調幅為5.80%,但此次調漲電價的目的只在於增加台電的收入,而不是要鼓勵節約用電。如果真要落實節約能源及提升電能使用率,治本方法是要讓用電戶自發性的節約用電,因此台電公司應當以合理的時間電價及計價模式讓廣大用電戶落實自發性的節約用電,俾移轉尖峰時間用電於離峰時間使用以節約能源,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22. 本院王委員塗發,鑑於勞退基金、勞保基金及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等國內三大信託基金,未依本院決議定期提出相關財務報告,其現時公布之資訊不足以讓大眾來審視基金管理人的誠信與專業。三大信託基金以各種理由拒絕公開投資標的等詳細資訊,有規避監督之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23. 本院邱委員鏡淳,鑒於台灣大學新竹縣竹北市設置分校之進度落後,毫無實質之進度,嚴重影響大新竹地區整體之開發,令殷殷期盼的新竹鄉親希望落空;新竹縣政府日前開會決議,發函要求台灣大學到縣內召開設校進度說明會,並指台大竹北分部預定地若不設校,將予「撤銷撥用」收回土地。台大教學系統應該就北台灣所有教育資源、環境作整體考量,引進大新竹地區較匱乏之學術研究科系,如財管、商設、法商、EMBA、生技、教學醫院等學術及研究單位加以整合成有教學特色之新興校區,使大新竹地區的教育文化產業能夠超越兩岸並且與國際同步;而台大醫院「竹北分院」長期佔有醫療資源總管制五百張病床額度,嚴重影響新竹地區醫療系統的發展,造成大新竹地區百姓就醫的權益受損。政府應積極輔導臺大醫院與竹南國家衛生研究院做資源整合,與地區醫院就醫療技術、醫療研究、醫事人員交流合作,中央相關單位應在此關鍵時刻作全面之檢討,整合大新竹地區的科技教育、醫療教育,結合企業管理、產業研究,使台大新竹設校能更臻完備,但應掌握時效性、前瞻性,帶動大新竹在兩岸及國際間更具競爭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24. 本院邱委員鏡淳,有鑒於日前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全國試務委員會所公布今年第一次基測成績單之資料,全國滿分三百分共有四十八人,台北市即佔有十四人,而竹苗、雲林、嘉義、台南及屏東分別只有一人,對全國教學資源分配不均,城鄉差距日益嚴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25. 本院邱委員鏡淳,鑒於近年來北台灣地區每逢颱風季節,山洪挾帶大量土石泥沙沖而下,導致各自來水進水廠取水口原水濁度過高,造成供水困難,目前新竹科學園區用水由寶山水庫,永和山水庫及頭前溪隆恩圳攔河堰第二淨水廠聯合供應。93年園區平均實際用水量每日約12萬噸,自來水公司供水量約為每日15.5萬噸(含區外用水),根據自來水公司第三區管理處統計大新竹地區主要自來水廠取水口頭前溪隆恩堰,近年來原水濁度最高達到28,000NTU,今年6月9日特大豪雨原水濁度也達到21,000NTU,去年九月龍王颱風、卡努颱風原水濁度也分別也達到12,600NTU及11,800NTU,已遠遠超出取水作業標準值5,000NTU,由於科學園區內大多數高科技廠為全國指標性龍頭產業,不但每年為國家爭取大量國際訂單,且讓台灣成為國際科技產品重要供應國,在科技產業生產電子元件製程中,需要大量且穩定的供水,否則將會影響生產線的流程,輕則影響產量產業出走,嚴重則造成國家聲譽受損,但每逢天災供水量不足時,在民生及工業用水的調配上,往往需要犧牲民生用水,造成百姓生活上許多的不便,近五年來甚至造成農業灌溉連續休耕,大新竹地區的供水問題,亟待解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26. 本院邱委員鏡淳,對全國鄉鎮市財務狀況惡化,地方施政推動困難,若中央財稅分配不能把餅做大,讓鄉鎮市獲得應有且充分的建設經費,而僅就現有製度做分配,將會讓原本就已經財源困窘的鄉鎮市更陷入瓶頸,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27. 本院陳委員朝容,針對近年來國軍官兵在營外吸、持毒品遭警查獲,並經媒體披露情事屢有發現,除嚴重影響軍譽外,受毒品危害的官兵不但涉及刑責、影響健康,更為其家庭帶來痛苦。軍人執干戈以衛社稷,身負國家安全的守護重責,若是染上毒品,所造成的危害遠較一般人來得嚴重;因此,國軍反制毒品的作戰,不僅是一場攸關戰力的戰爭,更是純淨軍風,鞏固戰力的正本清源工作;戰勝毒品是國軍官兵義無反顧的義務與責任,大家應該一起來全力反毒,遠離毒害。為了喚起社會大眾、軍中弟兄對「反毒」的重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28. 本院陳委員朝容,針對近年來五月份豪雨不停,中部地區農業災害繼續擴大,這次水災主要重創台中縣市、彰化縣、南投縣等地,根據農糧署中區分署統計,中部五縣市農業災害已逾一億三千多萬元,造成蔬菜水傷嚴重、葡萄、梨、桃等水果落果、一期水稻倒伏、發芽等。各地農民看著淹水的農田、泡爛的蔬菜都叫苦連天,連帶影響到民生消費的物價波動,為補償農民損失,陳朝容委員建議農政單位應依各地區的受災面積範圍,給予專案補助,並協調全省各地農民團體及大型賣場的冷藏庫啟動以調節市場供需讓蔬菜供需能維持穩定趨勢,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129. 本院杜委員文卿,針對台糖公司以動物飼料用酵母粉生產健素食品,時間長達13年,預估受害消費者超過百萬人以上,顯示台糖公司內部控管出現嚴重問題,其中司法部分是否涉及不法利益,有待檢調單位調查釐清,而行政責任部分,經濟部國營會等相關單位應立即著手調查,俾給予相關懲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0. 本院杜委員文卿,針對行政院環保署辦公處所長期以來以承租民間辦公大樓來使用,19年來租金高達15億元,已足夠在台北市區購買一棟辦公大樓;反觀,國營事業閒置資產問題卻仍是相當嚴重,政府對於國有資源之運用應是整體規劃,莫因本位主義或因政策協調不力而造成國家資源的浪費,故爰要求行政院應立即清查所有閒置國有資產(辦公廳舍)以及行政機關租用辦公室之情形,彼此若能相互供給,應列入優先處理項目,俾撙節政府支出和充分運用國有資產,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1. 本院杜委員文卿,針對高鐵預計今年年底通車,但卻傳出苗栗後龍段地基下陷,嚴重影響未來行車安全,對此,高鐵公司解釋雖然有下陷,但至今只有1.6毫米,經過加墊片處理,沒有安全上的顧慮;加上軌道部分經過特殊設計,有16公分的彈性設計,足以讓通車後的高鐵10年間使用無虞,然高鐵因行車速度高達2、3百公里,安全性仍需為第一考量,故爰要求交通部高鐵局等相關單位應確實對高鐵各項工程嚴格把關檢驗,並將檢測數據定期向外界公布,以卻除民眾疑懼,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2. 本院杜委員文卿,關心學生生命安全,針對教育部調查近3年來有約2800名學生死亡,意外事件佔7成,6成5命喪輪下,而自殺事件則躍升為學生死亡因素的第3名,此調查顯示學生安全出現警訊,而且在我國正值出生率下降,人口成長緩慢之際,每個生命皆格外令人珍惜,故爰要求教育部等單位應更加強防護學生安全相關知識,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3. 本院杜委員文卿,鑒於電器、電腦及電子等產品已躍為主流辦公和居家設備,然而根據一項研究顯示,電腦、電話、電視等電子電器用品塑膠外殼,添加的防火物質—多溴二苯醚(PBDEs),會逸散到空氣中,長時間吸入可能致癌,危害人體健康,故爰要求行政院環保署應配合歐盟實施「有害物質限用指令」(RoHS),立法管理多溴二苯醚,以維護使用者身體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4. 本院紀委員國棟,鑒於台灣近來社會風氣日漸敗壞,爰建議行政院相關單位(如社福及教育單位),效法此等行為,舉辦關懷台灣之行動,以改善台灣之社會風氣,並表揚力行關懷活動之行善者,以鼓勵全民從事關懷活動,以期保障全民之福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5. 本院紀委員國棟,鑒於拼觀光,務必須同時維護文物古蹟,觀光業始能細水長流的發展。以日本為例,日本的古蹟都維護的很好,且深具特色,這是日本觀光業大興的原因之一,值得我國效法。由此次參與會勘的名單觀之,並未見到文建會、內政部民政司等相關古蹟維護單位,故要求對於古蹟的規劃務必有文建會、內政部民政司等相關古蹟維護單位,以及該領域之專家參與始得為之,以保障全民的福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6. 本院紀委員國棟,鑑於全台各鄉鎮陸續發生農田抽水機馬達及電線失竊案,要求相關單位,除了加強巡邏查緝以外,亦須研議相關規定,加強裁罰,以保障民眾之生命財產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7. 本院紀委員國棟,鑑於日前爆發某些駐華外交人員坐享特權,更有不肖人員轉賣車輛牟利乙事,除要求警政單位重視此問題外,並要求交通部、外交部針對這些問題著手修法,不要讓少數人享受特權違規肇事,以保障全民福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8. 本院紀委員國棟,鑒於日前凱達首腦賓拉登指示恐怖分子進行恐怖活動以打擊埃及的觀光業,要求觀光局務必加強國人前往埃及等地之觀光安全須知,以保障國人在外旅遊之安全。同時,要求觀光局必須隨時注意並主動提供國人國際旅遊安全之相關新聞。最後,要求觀光局必須修正放寬國人取消定型化契約的門檻,以保障國人之權益及國外旅遊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9. 本院紀委員國棟,鑒於日前發生旅行社對於事故延後通報之事件,要求觀光局除需深入了解延後通報之原因,若發現該公司有重大躲避責任之惡性,需嚴加懲處,以昭公信外,並立即檢視相關規定以防止類似事件發生,並要求所有觀光業者必須嚴守規定,以保障國人在外旅遊之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40. 本院彭委員添富,針對詐騙案件頻傳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41. 本院彭委員添富,針對「台灣ADSL寬頻收費」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42. 本院彭委員添富,針對目前學生自殺死亡事件頻傳,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43. 本院吳委員志揚,鑑於機場捷運將於民國99年通車,全線預計民國101年完工,屆時將免除桃園中正機場到台北間的塞車之苦,並發展桃園、台北的地方經濟,更可提升國家的競爭力;目前機場捷運系統規劃從台北車站出發,將經桃園中正機場、桃園青埔高鐵站,最後到中壢市的A21結束,但是綜觀整體機場捷運規劃,雖對於北區的交通改善有極大助益,但是對於發展桃園地方基礎建設卻有不足之處,並且機場捷運的通車極有可能造成桃園南區政經中心~中壢市交通的阻塞,爰提出:(一)若機場捷運系統完工後,欲利用機場捷運系統前往中壢市的民眾需先至A21站,再利用公車方能轉搭其他大眾運輸系統到預定目的地,但是A21站與台鐵系統距離相差不遠,行政院是否有計劃將機場捷運沿中壢市中豐路延伸至台鐵的鐵路系統,並且便利民眾轉車使用?(二)對於機場捷運系統的票務系統,是否能與台北捷運的統一系統,以便利桃園民眾進出使用?行政院對於捷運票務系統是否有相關的統一規劃方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44. 本院吳委員志揚,鑑於日前地下電台傳出有人號召民眾行刺國民黨主席馬英九並且出現「刺殺馬英九是維護台灣人的尊嚴」等煽動暴力的言論,嚴重危及國家安全;廣播頻率是屬於國家稀有資源,地下電台卻非法使用稀有資源進行擅動犯罪言論,爰提出:(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對於地下電台問題有何政策因應,未來對於地下電台如何取締,取締計畫為何?(二)地下電台存在問題由來已久,地下電台所發射的電波將干擾飛安、影響合法電台電波發射,進而影響合法電台營運;從廣電業務由新聞局管理時期起,針對地下電台的取締一直未見成效,為何不能鎖定特定非法頻率,並針對地下電台的節目內容進行側錄,以收集相關的犯罪資料,進行取締?(三)若電視新聞也以新聞處理方式播出刺馬言論,播出這樣的言論內容是否屬於新聞自由範圍?有無觸犯「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十七條「違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45. 本院鄭委員朝明,針對今年仍有部分農產品盛產如芒果出現價格下跌的情況,農委會應加強輔導外銷,並同時擴大宣傳,以造福農民,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46. 本院鄭委員朝明,針對中醫師特考生的參與考試所受到的不平等待遇,相關單位應深入瞭解後,並儘速提出改善解決的適當方案,以維護考生的相關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47. 本院鄭委員朝明,針對債務協商問題並不能夠完全處理卡債問題,仍有部分債務人因償還額度高於其還債能力無法適用,容易因為放棄償債而引發社會問題,為鼓勵債務人積極償債,相關單位應研擬更完善的償債機制辦法,以減少社會負面影響,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48. 本院鄭委員朝明,針對大學學費日益高漲,嚴重影響到學子就學的意願,同時也讓大學就學成為經濟競爭的舞台,這已經違背高等教育的目的,教育部應從社會發展整體考量,避免大學學費無條件連年調漲,以維護人民的受教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49. 本院鄭委員朝明,針對不肖保險業務員在離職後向客戶收取保險費用,因而在保險公司不予承認情形下造成消費糾紛。為避免類似情形再發生,應建立統一的認證機制,以確保消費者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50. 本院鄭委員朝明,針對世界盃足球賽近期舉辦,然而我國不但缺席比賽,甚至在國民所得破萬元的國家中排名敬陪末座,已經嚴重影響到我國國際形象。相關單位應提出振興足球發展計畫,以加強國際活動參與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51. 本院林委員樹山,為日前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於偵結蒜商涉及詐欺案件之起訴書,為彰顯司法威信,卻膨脹權力、逾越分際,意欲批評政策,卻缺乏相關專業素養、恣意妄斷,厥為失當。爰要求行政院應要求所屬執法人員,遵循法紀、嚴守分際,切忌於執行權力時,越權妄斷、偏執一己之價值臆度,以免傷害人民權益、徒生紛擾,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52. 本院李委員鴻鈞,對於銓敘部囑消防機關改採公務人員任用法單軌任用制度,嚴重影響現職消防人員權益,使其退休金與薪資將大幅減少,政府若貿然實施將嚴重打擊基層士氣、削減消防救災實力。本席以為中央主管機關應儘速進行跨部會協調,共同檢討現況及欲改進方向,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153. 本院鄭委員國忠,針對民國91年7月1日前,為有效管理以合法零件進口之組裝重型機車,增加車輛所有人申請合法掛牌意願、避免因躲避取締導致行車安全及增加政府稅收等立場,針對非盜贓重型機車在國外拆解成零件進口組裝,應可建請交通部與環保署於一定期間內採比例補貼方式協助車輛所有人申請檢測以合法掛牌上路,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54. 本院鄭委員國忠,針對今年台灣香蕉產量過剩、市場銷售價格過低、出口日本農藥殘留檢驗未通過等因素,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主動輔導大宗出口水果通過各項農藥檢測,並推動台灣大宗農產品生產、運銷及管理計劃,創造農民與消費者雙贏局面,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55. 本院鄭委員國忠,針對台南縣柳營鄉八翁酪農村因污水處理設施不足遭罰款一事,認為台灣地區發展本土酪農產業已屬不易,加上酪農們對於各項環保排放標準、法規不瞭解,致使屢受到行政及檢調機關舉發、罰款,此舉乃對台灣酪農產業是一大打擊。行政院農委會與衛生署應積極輔導、協助酪農改善畜養環境、污水排放措施,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56. 本院吳委員富貴,有鑒於台灣各地觀光風景區汽、機車橫行,嚴重影響空氣品質,加上人車爭道,更有安全上的顧慮,為提高旅遊品質,減少污染,以符合國際節約能源與環保之趨勢,建請有關單位針對各風景區,規劃動線與區域,強制任何汽、機車不得入內,以電動車代步,遊覽園區,發展優質無污染觀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57. 本院吳委員富貴,有鑒於台灣地區生育率逐年降低,造成人口結構逐漸老化,對台灣經濟影響甚鉅。而經濟、養育等問題是當前低生育率的主要原因,許多先進國家實施各種津貼及補助政策,以提振生育率,台灣應效法其精神,結合各項獎助措施多管齊下,提高獎勵生育之誘因,故建請相關單位針對懷孕生育之家庭開放專案申請外籍勞工托幼育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58. 本院林委員耘生,為內政部兒童局目前提出「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計畫(草案)」及「補助地方政府增聘兒童及少年保護社會工作人力實施計畫(草案)」,造成中央推行新政,地方買單之問題,對財政拮据之地方縣市尤其影響甚鉅,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59. 本院林委員耘生,為目前基層員警人事統調之規定不夠周延,造成許多長年於外地服務且辛勤於工作崗位上之員警調職不易,無法返鄉服務與照顧家庭,影響其全心全力維護社會治安之士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60. 本院盧委員博基,針對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處長黃文卿辦理閣口台地多功能活動中心、天祥BOT案等工程,弊案連連,並任由工程土石濫倒,嚴重破壞國家公園生態,同時,在許多公開場合批評直屬長官,已不適合擔任國家公園處長,應立即撤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61. 本院李委員鎮楠,鑑於兒童與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功能日益重要,為保障全國兒童及少年的人權,建請行政院加強宣導並積極落實專業人員資格之要求,以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專業資格之規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62. 本院李委員鎮楠,為全國大專院校暨高級中學體育會之資訊系統均由主辦單位向教育部申請預算自行建置,相關資訊凌亂且未統一,無法有效運用於統計整合分析,建請行政院立即建置電子體育資料庫系統,助於國內體育之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63. 本院李委員鎮楠,有鑑於現行「空氣污染防治法」只針對室外空氣污染源規範,並未保障室內空氣品質,建請行政院立即制訂室內空氣品質相關辦法,以免室內有害氣體長期危害人民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64. 本院李委員鎮楠,為保障人民權益,並有效的規劃各項社會保險,集中福利津貼資源,建請行政院立即規劃並施行國民年金保險制度,並健全國家財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65. 本院劉委員文雄,針對民國九十五年第一次國民中學基本能力測驗,數學第33題命題有欠週延,導致該題答A或D者均給分,由於該決議並不恰當,考生家長建議本題若不計分,應屬較客觀合理之決議;本案因命題不完整,實際上會有無限組解的可能,惟主辦機關避而不談命題缺失,竟草率以「消去法」拼湊標準答案,完全不顧考生因題目條件欠缺所產生的困惑與時間浪費,鑑於國中階段之基本學測,端在測試考生的學習程度,並非測試其進階的邏輯、推理及演繹等能力,則考題的條件及答案應為明確而無爭議的『唯一解』,避免產生『有限解』或『無限解』的可能,況且一題的得分或未得分,換算成量尺分數的差異,可能高達六分,也就是說考生登記分發學校可能差異達四個學校以上,或是落榜,主辦機關採取的應對策略明顯對考生不公,行政院應立即追究責任,並提出補救及改善方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66. 本院張委員花冠,鑑於法官檢察官及律師考試改革方式,考試院提出高等考試法官檢察官律師考試條例草案,擬採三合一考選制度,惟針對現行已取得考試資格者,草案條文卻無同一保障規定,恐生疑慮。特建請行政院函請考試院研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67. 本院楊委員瓊瓔,鑒於經建會之人口推計報告指出,台灣的人口將於民國一○七年達到零成長,未來甚將邁入負成長階段,嚴重影響國力,可見政府既有之鼓勵生育政策,成效不佳。據此,行政院對目前國民生育意願過低的情形,應於一個星期內重新研擬鼓勵生育之計畫與政策,以防國內人力結構少子化及高齡化的情形越趨嚴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68. 本院楊委員宗哲,鑑於彰化區漁會所屬埔心魚市場,因彰化縣東西向快速道路經過,故須於兩年內完成遷移,且依照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計畫與彰化市魚市場「合併」;唯彰化魚市場股權51%仍歸彰化市公所擁有,彰化市公所主張魚市場地點仍留在彰化市,導致原訂遷移至溪湖之計畫一再拖延。由於彰化區漁會魚市場,為全省魚市場中第四大市場,並為擁有先進電腦拍賣制度之示範市場,若依彰化區漁會規劃,在溪湖另設新址擴大營業,也可擴大為物流、倉儲等綜合功能的全省大魚市,對彰化及全省漁業發展皆有正面的影響,農委會應主動出面解決彰化市魚市場股權問題,及後續行政配套措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69. 本院楊委員宗哲,有鑑於「二林蔗農事件」為台灣本土社會運動史中最重要運動,為台灣農民運動先驅;同時由於該事件兼具對抗殖民統治剝削以及喚起民眾抗暴自覺之雙重文化特質,實為落實及深化本土化意識之重大歷史事件,不管對農政或教育當局,皆有重大意義。今彰化縣二林鎮農會及地方文化協會欲籌建紀念園區及樹立「二林蔗農事件紀念碑」,唯興建經費仍有欠缺一事,本席盼行政院勿以善小而不為之心態視之,應交代主管農政當局或教育當局主動聯繫,並酌量撥經費協助興建「事件紀念碑」,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70. 本院朱委員鳳芝,針對主計處擬將榮民就醫補助相關經費逐年遞減,去年約30億元、今年為27億餘元,行政院在匡列96年度概算時,已將相關費用再降為22億餘元乙案,表達強烈不滿。特別是退輔會正在研議修訂的「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醫辦法」,爾後受醫療補助的無職榮民必須要在榮民醫院就醫才能補助健保「自行負擔」費用,而赴其他公私立醫院就醫者,政府將不再補助自負額,這相當不方便。經查全省榮民有51萬、榮眷85萬,而榮民醫院僅15處,如何能容納?醫療品質如何兼顧?而現行的補助辦法又有何嚴重問題到必須改變,在政府無法說服社會大眾前,均不得貿然修改,影響榮民(眷)的基本就醫權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71. 本院朱委員鳳芝,對於我國交通法規所特有的「機器腳踏車」一詞,與國際社會通用的「摩托車」(MOTORCYCLE)無法接軌,分類方式依汽缸容量(CC數)所分三級制也迥異於其他先進國家的四級制,且加入WTO後開放進口的超重型摩托車,與大型重型機車的分類格格不入,加上我國對於「機器腳踏車」的定義竟為「可機器發動行駛、也可順而腳踏行駛」,經查目前國內生產機車的製造廠(例如:三陽、光陽、台灣山葉、台鈴、永豐、合騏和百生等),其所生產之產品主要均為坐跨式機器腳踏車(Motorcycle),如何而能夠「順而腳踏行駛」?顯見法令規範與定義都已經不符實際情況,應予修正相關規範並「正名」為「摩托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72. 本院蔡委員其昌,針對日前「囚鳥」事件,已惹著許多的爭議。到底這隻瀕臨絕種的丹頂鶴該野放,回歸大自然,或是允許在動物園內展示,以供國人觀賞應儘快決定,不應該在囚禁在台北市立動物園狹小的隔離檢驗室中,所以薦請行政院、農委會、陸委會及相關單位,儘快決定野放或是允許在動物園內展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73. 本院蔡委員其昌,針對日前財政部公告,若進口之酒品無產製批號者,進口業者得自行編碼以代替產製批號。此法並無法確實追蹤產地來源、生產時程、與生產批次,若一旦產品發生問題,將無法快速追蹤商品流向,並將問題產品下架,對於消費者權利保障無疑是一大疏漏,所以建請行政院、消保會及相關單位,建立查核及下架機制,以保障消費者權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74. 本院蔡委員其昌,針對經濟部研擬『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草案,擬『放寬專用港經工業局核准者,得供其他產業園區廠商使用』,形同放寬麥寮港等專用港轉型為工商綜合港,恐有圖利特定人士之嫌。且違背台灣地區港埠整體規劃,浪費港埠資源,也嚴重衝擊台中港之發展,將造成大台中地區產業經濟衰退,衍生失業勞工及社會問題,所以薦請行政院、經濟部及相關單位,重新研擬『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草案,屏除圖利財團之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75. 本院蔡委員其昌,針對酒製造或進口業者執行96年1月20日起有關酒品應標示產製批號之規定。日前財政部公告之相關作業規定,若進口之酒品無產製批號者,進口業者得於酒品販售前,就其進口之酒品自行編碼進行控管以代替產製批號,此與財政部94年7月20日公告之產製批號相關規定頗有牴觸,所以薦請行政院、財政部、及相關單位,確立產製批號相關定義,並嚴格查緝進口酒品蓄意磨除原廠產製批號相關情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76.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南投縣與大陸浙江省代表,針對日月潭與西湖結盟,已達成共識。但由於中央法令的限制,可能會遇上不少阻礙。實則,推動觀光,非關政治,政府應該適度開放兩岸觀光交流政策,對於本案更應鼓勵而不是一味阻撓,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77.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健保局放任高達一千八百億元的呆帳不回收,還有控管疏失不斷,每年被不肖醫院及醫師溢領將近三百億元的藥價差問題不積極解決,卻一味只想向人民增收保費,至屬不當。行政院應徵求高階管理人才,從整頓內部開始進行改善。誰做不好,誰就下台換人做,而不是只想和人民要錢而已,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78.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現行健保政策已經走到一條「死胡同」,整個制度都出了問題,主要原因是政府的現行健保制度「與民為敵」。一方面健保局干冒不諱,在各界質疑與反對聲四起時還要漲價加收健保費,一方面又不能充分服務民眾。行政院應謹密規劃,廢除現行「與消費者對立」的健保制度,另行提出以「消費者為中心」的健保新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79.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台糖用動物吃的酵母粉做出的黑心健素糖,讓食用的消費者覺得噁心,也讓人懷疑吃下的「台糖健素糖」還可能對身體造成傷害,台糖除了退貨、賠償;還要追究高層主管責任,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80.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台糖生產的「健素」爆發嚴重原料採購弊案,消費者吃了十幾年「豬飼料用健素」,引發消費者恐慌及不滿。而經濟部長卻僅只表示,這個弊案對國營事業金字招牌造成損傷,他希望今後國營事業要顧及國民利益跟政府、國家的形象。但經濟部或台糖高層都避重就輕,無視消費者權益已嚴重受損,至屬不當;高層主管已有涉案之嫌,應予嚴查究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81.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物價不斷上漲,不過國人的收入所得,卻沒有明顯成長;小老百姓不止荷包縮水,卡奴無法翻身所引發的自殺問題,將會愈來愈嚴重。政府應該多創造就業機會好縮短貧富差距;全民拚經濟,不能當作口號隨便喊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82.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國科會副主委謝清志因為涉及南科減振工程弊案,遭到檢方聲請羈押,並獲裁准羈押禁見,成為首位被收押的政務官,具有顯著意義。一方面行政院對於檢調打擊貪腐應予鼓勵;另一方面行政院應責成國科會內部自清檢討,並查明是否還有其他人員涉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83.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檢調單位偵辦趙建銘涉及多起貪腐案,使民眾對於台灣司法就燃起了信心;但司法公正獨立猶待努力。檢調單位應以民意為後盾,全力以赴,無需瞻前顧後。而政府亦不能以任何行政力量干預檢調辦案,務期為深化台灣民主做出具體貢獻,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84.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根據美商優比速(UPS)一項跨國調查研究發現,台灣中小企業,對總體經濟發展與企業競爭力評估,反映出極度焦慮與不安;台灣要面對中國崛起,及全球化競爭壓力。政府不能提供好的經濟政策環境,又不能與大陸完成協商合作。如此行徑「拼經濟」是不會有成績的。既然民進黨政府阻撓兩岸直航理由一大堆,就應該要拿出對策,而不是坐視台灣競爭力的流失;政府有何對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85.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台灣近幾年國際競爭力下滑,國民所得與經濟成長率皆淪為四小龍之末。根據民國95年5月初剛剛公布的IMD全球競爭力排名,台灣排名大幅滑落七名,從去年的十一名滑落至十八名,而同時,中國大陸則大幅躍進,上升至十九名。民進黨權貴忙於搞弊案,幫自己家裡拼經濟,把美麗寶島台灣搞得「內憂外患、民不聊生」;實在應該加以譴責,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86.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行政院副院長蔡英文估計民國95年2月至3月雙卡遲延繳款的成長率,已從31.4%降至9.4%,預計到同年7月,卡債陰影可望完全消除。但是根據麥肯錫評估,台灣無擔保融資餘額達1.3兆元,如果其中30%要提列呆帳,估計有24家銀行會倒閉,銀行需要增資金額更高達1.6兆元,政府有能力避免引爆新的「金融風暴」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87.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由經濟部主導的華揚史威靈公司(Sino-Swearingen),形同空「空頭公司」,近十一年來,我國投資了近六億美元,折合台幣約一百八十億元,卻始終未見投資成效,公司虧損高達兩百億台幣。民眾高度懷疑其中涉有幣端,有如「五鬼搬運」手法,行政院應對外界詳實說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88.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目前中央政府債務餘額將近十四兆七千萬,平均台灣每人為政府背債六十四萬元,等於每個台灣人都要白工作一年,才能還清債務。台灣可能因此「國家破產」,行政院若無積極對策,勢將「禍遺子孫」,成為台灣罪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89. 本院李委員鴻鈞,對於行政院的水患治理計畫只見預算激增,卻未有詳細規劃,其中除了忽略因氣候異常所致生的急迫嚴重性,內容偏重傳統的工程建設卻缺乏前瞻且完整的治理思維,也未見相關法令、政策與治理措施如何與治水預算配合。本席以為中央主管機關應儘速進行跨部會協調,共同檢討現況及欲改進方向,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190. 本院李委員鴻鈞,對於天然氣及瓦斯使用不慎容易釀成氣爆,對於民眾的生命及財產具有莫大的威脅,近日不時傳出氣爆或外洩意外,造成嚴重的公安問題。本席以為中央主管機關應儘速改善其監管措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91. 本院李委員鴻鈞,對於目前警務人員依法執行勤務時,其手段與目的似非符合行政比例原則,頗受民眾質疑其執法正當性。本席以為警政機關應正視此一問題,共同檢討現況及改進措施,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192. 本院李委員鴻鈞,對於目前多有民眾反映遭不法集團透過各種方式詐騙,致令財物平白損失。本席以為警政機關應正視此一問題,共同檢討現況及改進反制措施,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193. 本院黃委員昭順,為台灣的人權評比遭美國國務院降至第二級觀察名單,排名在全球105國之後,美方更點名台灣政府提不出具體改善措施。政府應加速立法,儘快提出防制人口販運行動計畫和法案,否則台灣再被降至最後一級,將是遲早的事。本席認為,台灣的人權問題,在國際人權界引發很多關注,只是台灣人自己不知道,上個月台灣的國家評比遭到降級,大家共同的疑問是:「台灣政府有什麼因應的政策?」婦女團體去年已合組的「反人口販運聯盟」,召開反人口販運研討會後,研擬民間版的「反人口販運聯盟行動綱領」,針對人口販運的「預防」、「起訴」與「保護安置」向政府提出具體計畫。行政部門應加速作業讓推動相關「防制人口販運行動計畫」的法案早日立法並強制執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94. 本院黃委員昭順,為美國國務院最近公布2006年人口販運報告,將台灣降為第二級「觀察名單」表示遺憾。台灣被降級的原因,除了販賣強迫外籍女性從事性交易,另一關鍵在於外勞人權不受重視。尤其去年的泰勞高捷發生後,美方認為台灣政府始終提不出具體改善的證據。美方的人口販運報告結論認為,台灣政府過去一年沒有展開任何打擊人口販運的有效措施,決定把台灣降級。本席認為,美國針對全球150國進行人權報告,台灣今年被降為第二級觀察名單,和阿根廷、巴西、柬埔寨、以色列等國同級;巴基斯坦、泰國、土耳其以及越南等79國還名列第二級,超越台灣。這也是台灣自2004年被列為第一級、去年降至第二級後,再度被降級。若再降到第三級,可能受到美國經濟制裁,值得政府注意,應儘速提出有效改善措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95. 本院黃委員昭順,為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總經理史哲帳戶烏龍案,引發外界擔憂勞保基金管控問題。勞保局掌控新台幣近兆元資金,卻出現電腦程式錯誤,勞工辛苦血汗錢誰來把關?本席認為(一)勞委會、勞保局應針對所有與業務相關的銀行進行總體檢。(二)土地銀行在這次事件中有明顯瑕疵,應懲處失職人員。(三)勞委會應於7月底前於立法院召開公開說明會,針對此次事件之始末、目前所屬基金之管理、會計流程與管控以及基金的投資狀況,向相關委員會委員及各公會理事長做說明,以重建勞工對政府的信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96. 本院黃委員昭順,為電價剛剛在七月一日局部調漲,中油公司又宣布調升汽柴油等油品價格,幅度分別為汽、柴油每公升調漲新台幣一元,燃料油每公秉調漲二千元。對於油電價格相繼調漲,政府主管部門雖然有其難言之苦,但一般工商業界、升斗小民,尤其主要依賴油電謀生的商號人家,卻是抱怨連連,並對國內物價前瞻相當悲觀。展望全球,由於各地域政經軍變動頻仍,景氣也在全面增溫中,國際油價將飆漲至何種程度,何時才能停止或回跌,似乎無人可以預知。面對這種不可知,無法控制的情勢,部分反映進口油價成本的漲價及採行提高利率緊縮措施的效用,難免有時而窮,主管機關不知有無其他對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97. 本院黃委員昭順,為行政院長蘇貞昌日前聽取經建會簡報後,同意將經濟成長率(實質國內生產毛額增加率)目標定為百分之五,至二○一五年每人名目國內生產毛額(GDP)達到三萬二千美元,較今年初估值增加一倍,亦即九年間所得倍增。從主客觀條件來評估,這一「美夢」似乎難圓,執政當局應採務實作法,以符合蘇揆「實事內閣」的精神。本席認為,蘇揆上任後一再宣示要「走正道,做實事」,但設定三萬二千美元每人GDP的目標,就是完全違背「做實事」原則、好高騖遠的作為。我們呼籲即將於月底召開的經續會千萬不要訂出這種與常識相違背的國民所得目標,而應該將重點放在如何調整經濟發展路線,提出一套能夠增強台灣經濟發展動能,促進所得公平分配,並縮小城鄉差距的新經濟策略及執行藍圖,凝聚各界共識,並一步一腳印的落實推動,則每人國民所得自然就會水漲船高,也不會被批評是畫餅充飢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98. 本院黃委員昭順,為日前李遠哲院長主張應減少台灣人口。此言一出立刻引起民間與學術界高度關切與討論,支持李遠哲的人認為少子化是台灣未來的趨勢,鼓勵年輕人生育並不切實際反而引發其他問題;而反對的理由則認為,未來老年人口比重越來越高,工作的年輕人卻逐漸減少,將會造成沉重的財政與社會負荷。其實這兩種說法都言之成理,也有助於我們關心理解問題,政府應該是要關心台灣人口質與量問題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時候了,究竟台灣未來人口政策走向如何,應該有一套完整的計畫與配套措施。本席認為政府應盡速研擬妥適的人口政策,同時也提出以下幾點建議:(一)以建構良好的托育、教育環境取代直接的生育補貼,使高教育程度與高所得家庭願意生育新生兒。(二)對外籍配偶應協助他們融入台灣社會,減少新台灣之子與主流社會的隔閡。(三)協助老年人口參與學習,同時鼓勵他們延長退休年齡,以改善安養環境取代直接老年津貼補助。人口問題千頭萬緒,政府應早開始關心這些問題,擬定長遠的計畫,確實落實執行,維持台灣未來永續發展的動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99. 本院黃委員昭順,為受到東亞與伊朗地域風險升高影響,國際油價再度飆漲,經濟學家預測近期內油價可能站上80美元大關,面對此一局面,我官方依舊樂觀的認為今年通膨率可維持在2%以下。本席認為,在七○年代兩次石油危機裡,由於薪資也跟著升高,商家可以名正言順跟著調高售價,一切的通膨全然反映在消費者物價指數上。但如今因為薪資零成長,為免衝擊民眾消費意願,物價上漲早已化明為暗,政府切莫因而推論消費者物價漲幅不大而想高枕無憂。台灣此刻也許表面通膨率仍低,但「隱藏性通膨」卻日漸升高,對總體經濟的影響也正逐漸擴大中。若不審慎因應,待通膨併發症鋪天蓋地而來,恐悔之晚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00. 本院黃委員昭順,為經建會與內政部競相發布人口統計指標,指出台灣人口老化速度較預期為快,對經社發展可能帶來的衝擊必定遠甚於工業國家。內政部曾經表示,生育率明顯降低,幼教業務勢必萎縮,很多學校更會面臨招不到學生的窘境。這種說法值得進一步探討,而人口的核心問題也需要釐清一些觀念,以免社會大眾受到誤導。本席認為人口或勞動問題不宜單純就數量增加快慢的供給面來觀察,需求(就業)面問題寧為關鍵所在。易言之,人口問題的核心,在於優質化。為增進人口品質,達成充分就業,並提升勞動生產力,建議政府採取三項對策:第一,宣導優生學觀念,並加強兒童醫療保健服務,確保全體國民身心健康;第二,提供育嬰及托兒的周全服務,以解決上班族的困擾;第三,改善高教品質,培育合格人才,並擴大補助清寒子弟高教學雜費,均等高教機會,提升窮人「翻身」的能力。適當增加生育率,合理維持人口替代率,旨在確保經社活力,並非保障幼教業務(或生意),更非為現有學校招滿學生背書。本席要求行政當局應強調人口優質化,而非一味增加數量,並創造有效需求,始能確保充分就業,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01. 本院黃委員昭順,為坊間一份雜誌深入採訪了即將被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高薪挖角的三位台大和政大財經教授的事件,引發國人相當的震驚和重視,這事件也對教育部發展「世界百大」計畫澆了一盆冷水。教育部和國內大學,要重視本事件所透露的訊息,立即打造吸引人才的大學彈性待遇,以免引發優秀大學教授的出走潮,斲喪了台灣大學發展的契機。本席認為三位台大和政大教授被北大挖角的事件正好讓國人正視大學教授的待遇問題。如果繼續和稀泥,不願將公教分流,年年要教授們「共體時艱」,可以確定的是台灣的大學生只有在全球化的浪潮中被犧牲了。「大膽西進」的人潮將會逐漸形成,屆時可能就是台灣學術界面對被「邊緣化」的開始,連現狀都將不保,還談什麼「世界百大」,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02. 本院黃委員昭順,為根據最新調查顯示,高達78.3%的受訪廠商,對政府過去一年的經濟施政表現不滿意,表現滿意的僅有7.4%,不滿意的是滿意的十倍以上,呈現極鮮明的對比。其結果可從去年第三季開始,到今年第一季連續三季民間投資負成長獲得印證。民間投資的萎縮,不僅影響當季內需與經濟成長,更由於投資的不足,削弱了今後競爭力的提升,對長期經濟成長產生不利影響。民間投資的持續萎縮,顯然是國內投資環境遭受嚴重破壞所致。本席認為近年來正當台灣內耗空轉時,我們的競爭對手都在積極精進,生產力、競爭力都大幅提高。彼長我消,時間對我已很急迫,國內投資環境如不能在兩年內改善,使民間經濟活力再度重振,將失去僅有的有利時機,更是2,300萬人民的災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03. 本院黃委員昭順,為眷改條例第20條及28條規定,老舊眷村土地計價時期,應依繳款(或價購市場成屋領款)當期(本九十五年)公告土地現值為準。但政府不以此依法行政,另在施行細則贅列第17條略以:「本條例第二十條(指母法)第一項,所稱國有土地可計價……按行政院核定改建計畫當期(八十五年)土地現值計算之價格。」明顯曲解母法,嚴重剝削眷戶應有權益。本席認為,原眷戶輔助購宅款之核算,應依法(條例第二十條及二十八條)按老舊眷村土地公告土地現值(本九十五年)計價,以維眷戶應有權益。另土地計價資料請逐村逐項表列,以符公平透明原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04. 本院黃委員昭順,為陳總統日前電子報再度重申年初提出的兩岸「積極管理、有效開放」政策,重批兩岸經貿開放將造成台灣失業率增加、產業空洞化,致貧富差距擴大。本席認為,既然陳總統對開放兩岸經貿早有定論,又何必召開經續會討論,此舉顯然是為了轉移社會對其政府的貪瀆、腐化與無能的指責;浪費國家資源、玩弄與會者和人民。綜觀國外例子:新加坡是世界上完全開放的經濟體,其經濟自由度在全球157個受評的經濟體中,多年來穩居第二名,台灣則排第37名,顯示新加坡經濟開放程度遠高於台灣。但新加坡近六年來經濟成長率平均每年達5%,台灣才3.6%;去年新加坡出口超越台灣,躍居全球第14名,台灣卻退至第16名;目前新加坡失業率僅2.6%,台灣則高達3.8%。在在證實開放兩岸經貿政策與「失業率上升、產業空洞化」沒有必然關係,亦非事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05. 本院黃委員昭順,為與高雄捷運共構的左營高鐵站,迄今仍未辦理客運轉運站工程,引發各界質疑通車後的週邊交通影響。由於高鐵即將於今年10月通車,左營站聯外道路及客運轉運的問題成為被關注的焦點,一旦高鐵及捷運相繼通車,週邊翠華路、環潭路、重信路及博愛路都會受嚴重的交通衝擊。本席認為高鐵今年十月通車後勢必吸引的龐大旅客人次,代表了高雄交通新時代的到來。然而這十四萬左右旅次的運輸需求,也將使高雄市原本吃緊的交通情況更加惡化,加上二○○九年高雄將舉辦世運會,對於左營地區交通將是雪上加霜。高鐵、捷運一旦完工通車,勢必造成左營翠華路交通大亂,相關中、短程客運、計程車和公車都要進入車站搭載轉乘乘客,但轉運站迄未發包施工,未來衝擊市區聯外道路的行車品質,恐將引發民怨。政府應正視此問題,即時提出解決方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06. 本院黃委員昭順,認為目前助學貸款金額以繳交學雜費為主,公立大學最少大約1學期要3萬元,私校最少5萬元,以4年都借計算,少則24萬元,多則40萬元,數目不算小,而借5、60萬的大有人在。註冊費之外,再加上住宿費、生活費就更可觀了,難怪很多人感嘆,想拿大學畢業證書,要先付100萬元債務,窮人想藉讀書翻身,機會愈來愈渺茫。本席認為教育是希望工程,也是窮人翻身唯一機會,站在政策照顧面,就不該將本求利,助學貸款既是政府良法美意,也該適時檢討現今利率能否有調降空間?或延長還款年限,亦或是根本由政府全面補貼利息,以嘉惠更多的台灣學子,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07. 本院黃委員昭順,為國民年金制度自提出構想以來,迄今已研議十三年仍遲遲無法完成立法,雖然國民年金開辦牽涉經緯萬端,也勢必形成國家財政的負擔,但如何在福利、保險與國家財政平衡的情形下,建構一個完備並符合國人需要的社會安全網,值得有關單位早日籌謀,俾奠定可大可久的宏規。過去我國的社會安全政策都屬於殘補式的個別福利政策,也就是只有特定條件的人,取得政府給與,在國民年金制開辦後,如何折中福利與保險觀念,形塑一個照顧最大多數的最大福利及弱勢優先的社會安全網,應是國民年金制開辦的要旨。此外,國民年金制實施後,現行的福利、保險、醫療及退休等制度也將遭到巨大的衝擊,無論是政府或個人,都應為此做好事先的規畫。本席認為社會安全制度就成了減緩上述衝擊的必要措施,所以國民年金制度,失業保險,低收入戶教育貸款或補助等社會安全制度,都是當務之急,必須更周延的規劃實施。但面對實施這些社會政策的龐大財源,又非得要有一個成長的經濟不可。因此實應思考如何透過開放的產業政策來達成企業的獲利,再利用充裕的稅收來建構穩健的社會安全網,而非以限制企業尋求更好的投資機會來解決社會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08. 本院黃委員昭順,為漲!漲!漲!民生消費用品漲不停,就連健保費也蠢蠢欲動。健保局的做法是本末倒置,因為漲價是最後的手段,在現今這個各種費用都在漲的時候,不能把人民當成提款機,應該要先解決健保的節流及黑洞問題。由於健保局長期以來對健保費的節流以及藥價黑洞等問題一直束手無策,無法有效處理情形下,衛生署計畫未來調漲健保費率,並將健保費從目前的4.55%調整為5.3%左右,漲幅高達16%,並規劃提高第二、三類被保人(職業工會會員、船員、農漁民)應繳保險費。對於健保制度所面臨的財務危機,健保局應先開源節流,而不是從調漲健保費做起。在決定漲價前,要先就減少醫療的浪費做為首要改革方案。本席認為健保屬於強制性保險,政府是國家管理者,應替人民看緊荷包,面對健保虧損問題,要有大是大非的改革勇氣,而非只靠漲價解決問題。健保局沒有先解決問題,卻拿民眾開刀的做法是本末倒置,因為漲價是最後的手段,目前各種費用都在調漲,但民眾的薪水並沒增加,在這樣的時空環境下,不宜調漲健保費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09. 本院鄭委員朝明,針對油價再度上漲,開始針對特定團體供應優惠油價一事,但是農民的農業用油並沒有同樣給予優惠,經濟部應考量農民的需求給予合理優惠,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10. 本院鄭委員朝明,針對目前在全國共有23所裝設負壓隔離病房之醫院,但是根據媒體報導,目前這些病房的檢查項目當中,並沒有包含廢污水的處理項目,對於廢污水的處理也沒有嚴格要求必定要完成殺菌程序,對於外界仍有相當的威脅性,應立即提出改善方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11. 本院鄭委員朝明,針對網路拍賣市場出現獨佔情形並將增加收費一事,已經有違反公平交易法之虞,公平會有必要深入調查,確保民眾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12. 本院鄭委員朝明,針對開始推廣禁用免洗筷,雖然就經濟層面與衛生層面都有相當良好的助益,但是針對許多餐飲業者可能有其負擔,日後推廣應注意配套措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13. 本院鄭委員朝明,針對油價再度上漲,經濟部卻特別對於台灣的大眾運輸業者與計程車業者給予優惠,雖然強調是限量優惠,外界批評這是全民補貼政策,需要儘速擬定因應高油價的油品價格策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14. 本院彭委員添富,針對「全國各地供電線路遭竊案件頻傳」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15. 本院彭委員添富,針對「雪山隧道救災」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16.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台鐵「南港專案307標南港客車場段隧道工程」,因承包商施工不慎造成台鐵電車線斷裂,嚴重誤點二小時,萬名通勤民眾行程受影響。本席以為,該次施工事故為南港專案施工十五個月以來所發生的第十三起,顯示台鐵體檢小組成立以來未有明顯成效,且鐵工局在多次事故後的工地管制鬆散亦未有明顯改善,未來將無法預估何時再發生工安事故;另,台鐵局透過鐵工局對包商求償部分的進度也是差強人意,建請政府針對台鐵體檢小組效能不彰、工程執行嚴謹度鬆散之情事,以及求償問題儘速確實提出完善解決方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17.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雪山隧道通車未達一個月就接連發生首次封鎖隧道、隧道內跳電的意外,原因卻因外勞清掃廊道引發粉塵事件、包商更換變電站零件引發跳電。本席以為,交通部在不接受履勘委員提出之機電及交控系統完全整合下進行通車,隱然已冒著傷害駕駛人的險來達成通車目的,通車半月即發生上述事件,顯然是管理、聯繫和設備疏失,其間又有學者專家、機關對於通車後必須注意之事項提出建議,因此交通部對於攸關駕駛人生命安全之任何研究與建言,均需審慎研究予以採納增設相關軟硬體需求,動態調整隧道功能,同時對上述意外事件相關失職人員予以追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18. 本院林委員耘生,為獎勵造林實施要點關於造林獎勵金之金額過少,恐造成林業經營困難重重,無法有效發揮造林之目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19. 本院林委員耘生,為全民造林運動關於造林成活率之認定規定未盡完善,恐造成林業經營趨向萎縮,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20. 本院林委員耘生,為中醫師特考生參與考試受到不平等待遇,建請相關單位應深入了解問題,並儘速提出適當解決方案,以維護考生相關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21. 本院陳委員朝龍,針對連日豪大雨使得蔬果產地農作大量受損,對外運輸交通受阻,導致菜價大幅上揚。消費者大嘆菜價高漲,但產地菜農往往並未因菜價上漲而受惠,反倒是不肖菜蟲趁機囤積哄抬,賺取暴利。對此,農政單位除了應協助農民加強防範、提早採收,以及作好災後的救援復耕工作。同時也應考慮建立國外蔬果進口的調整機制,作為台灣蔬果短缺時的補充。公平會、檢調機關等調查單位,更應積極部署,查緝不法囤積哄抬,以平抑物價,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22. 本院陳委員朝龍,針對國內資產規模最大的官股金控「兆豐金」即將召開股東會改選董監事,泛官股持股比例雖達二二.八%,為最大股東,卻未積極結合外資支持,以獲取過半數董事席位,反而與民股及外資妥協,棄守派任官股董座的機會。此外股東會當天討論的公司章程,竟包含圖利現任董座領取退休金的鄭深池條款。針對「兆豐金」近期內爆發的數項爭議,主管機關實有必要介入監督,並提出合理的解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23. 本院陳委員朝龍,針對警方破獲俗稱「鴨霸」的毒品走私案件,販毒集團專以外勞為對象,在全省各外勞圈的外勞雜貨店、泰國餐廳等地點販售。這種毒品以安非他命和亢奮劑為成分,服用後據稱能三四天不用睡覺,甚至會有攻擊性和自殘現象,極為傷身。國內外勞人口日益增多,警方應加強查緝此類毒品,以避免此類毒品擴散至國人,尤其是青年學子,造成更嚴重的社會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24. 本院陳委員朝龍,針對中信金控利用香港分行,發行海外債券投資股權連結商品,用以投資兆豐金控一事,金管會雖然對中信金控做出懲戒,不過卻也對外表示,中信金此舉並未違反現行法令,而只是程序與風控管理顯有不足,此案不但凸顯出金管會監督不彰的事實,也顯示現行法令確有不足。爰此,金管會除了應全面清查國內各金控投資股權連結商品情況外,更應該研擬修改相關法令,將這類股權商品的間接持股情況納入規範,這才是讓國內金控併購環境更健全且透明的正本清源之道,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25. 本院陳委員朝龍,針對近幾年有越來越多的國內農產業者競相前往中國雲南、廣西、昆明等地,大量雇用中國當地勞工,利用台灣過去積累的農業技術,並運用中國與泰國、越南,農產品免關稅、免營業稅的優勢,將大量農產品經泰國、越南中轉進口到台灣,不法規避台灣對中國農產品進口的相關管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26. 本院陳委員朝龍,針對部分市售化妝品之成分、產地等標示,或有不明或不實之情況,甚或捏造生產地以欺瞞消費者,嚴重影響消費者之權益。此外,由化工材料行自行調配生產之DIY化妝品,近日頗為風行,但部分產品品質堪慮,有可能危及消費者之健康與安全。本席認為,為保障消費者權益,主管機關應加強抽驗市售化妝品之成分與標示,並研擬提出「化妝品安全認證標誌」,以作為消費者之選購依據,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27. 本院陳委員朝龍,針對日前傳出消防單位竟因民眾忘記帶家中鑰匙出門,而勞師動眾出動消防雲梯車為該民眾在不破壞門鎖的情況下,由窗戶進入開門,明顯浪費社會資源成本,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28. 本院陳委員朝龍,針對各大專院校學生宿舍不足,校外違法學生宿舍充斥,為保障廣大青年學生之生命財產安全,政府相關單位應對此類違建進行全面清查與拆除。各級學校也應提供學生租屋方面之正確資訊與注意要點,建立學生校外租屋之評鑑機制,確實做好學生租屋之輔導工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29. 本院陳委員朝龍,針對台糖爆發黑心食品案件,前台糖經理涉嫌利用職權圍標取得承包權,向台糖提供飼料級酵母粉,作為健素糖、健素以及香健素等三項產品的原料,歷時竟達十三年之久,危害消費者權益以及食品衛生安全甚鉅。此案不僅凸顯台糖內部控管之問題,也暴露出國內食品衛生標準之缺失,主管機關實應妥善因應改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30. 本院陳委員朝龍,針對台南市傳出虐兒案,一名台灣大學畢業的父親,對就讀國小的兒子期望過高,不但長期施以打罵教育,還將飯菜倒在地上叫兒子學狗吃飯。態度高傲的父親被舉發後,不但不認為自己犯錯,還強調自己是台大畢業的,他小時候的家庭教育也是很嚴苛,而不願意接受親子教育課程。爰此,政府相關單位應該要結合民間機構共同成立防暴聯盟,由家暴中心提供各項救援、庇護、諮詢、輔導、訴訟等協助,以挽救受家暴迫害的婦幼同胞,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31. 本院陳委員朝龍,針對經濟部投審會通過美商卡萊爾集團投資東森媒體集團之投資案,卡萊爾集團透過多層次轉投資手法,規避有線電視法規有關外資投資上限的限制,其影響範圍廣及全台灣三分之一的收視戶,對國內之媒體生態與產業發展造成相當程度的衝擊,政府相關單位應對外資投資國內媒體產業,提出政策性的通盤檢討,並對相關法令做出修正以防止巧鑽法律漏洞的情事再度發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32. 本院陳委員朝龍,針對台北縣一間二十四小時營業的投幣式自助洗衣店,因店內瓦斯外洩引發嚴重氣爆火災,造成一名消防隊員與三名民眾受傷。此類自助洗衣店大多位在人口稠密的住宅區內及學生宿舍,一旦發生氣爆火災,就足以釀成十分嚴重的公安災難。爰此,消防主管機關對於自助洗衣業者及存放大量瓦斯的商家應造冊列管,並進行消防安全宣導,以輔導廠商通過消防安檢,對於違法商家則應加強查緝;同時政府更應研擬修改相關消防法規,強制營業場所安裝瓦斯安全警示系統,以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避免憾事一再發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33. 本院張委員花冠,針對日前衛生署全民健保監理委員會有意將高達兩百三十億元的健保財務缺口,準備調高健保費率,將健保費從目前的4.55%調整為5.3%,調漲幅度高達16%。並規劃提高第二、三類保險對象的投保薪資。這次保費調漲嚴重影響到消費者權益,尤其增加農、漁、工人等弱勢族群的生活負擔。另依審計部「九十四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顯示出健保局有重大缺失,包括藥費支出、各級政府欠繳健保補助款、呆帳金額過高、以及未有效監控不肖醫院詐領健保費與實施IC卡效益不佳等。本席認為衛生署對健保財務問題一直無法有效處理,政府從未提出一套完整解決方案,面對健保的虧損,只懂得把人民當作提款機看待,以漲價來解決問題,已加速國人信心下降。本席建請衛生署、行政院等相關部門應從制度面著手改革,提出平衡財務方案的配套措施例如完成健保費清查、將積欠費用都收回來,尤以北高兩市積欠四百二十五億元,健保局應拿出魄力來強制追討。而詐領健保費與藥價黑洞,衛生署應積極查弊,將醫、藥界不法之徒移送法辦。此外,政府有責任教育民眾,例如宣導正確就醫與用藥觀念,使國人能更瞭解健保真正用意,來獲得社會支持,建立民眾信心,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234. 本院薛委員凌,根據交通部93年度決算報告,民航局民航人員訓練所90至93年度實訓量均未達80%,資源未能充分利用,仍有閒置,本席要求行政院應確實檢討以提升設備利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35. 本院薛委員凌,針對民航局歷年增擴建機場,經常為求計畫執行時效及施政承諾之達成而草草啟用,忽略施工品質及安全,致使用率偏低,政府經費投入未達預期效益。本席要求民航局應儘速檢討改進,並對於完工後機場之使用率不佳情形,擬具相關配套措施,持續追蹤監督,以加強航空運輸並振興區域經濟,發揮建設功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36. 本院薛委員凌,根據公路總局93年度決算報告,公路總局對於審計部專案調查所發現事項迄未改進,與行政程序法及相關規定未合,亦違反立法院決議,本席要求公路總局應確實改進,以達行政資訊公開,並發揮補捐助經費運用效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37. 本院薛委員凌,針對目前國內道路之管理維護權責分散,雖各級道路均有其所屬之相關權責單位,惟各地區公路間以及同地區不同等級公路間之聯繫配合出現誤差,跨部會或地方政府間、甚或同縣市不同施工單位間之溝通管道無法順暢,及管理維修缺乏專責單位之結果,造成部分道路存在維護盲點;且工程規劃、設計、施工、接管及法規修訂未能作整體性之考量,更使後續新建缺乏延續性與銜接性,為解決如此嚴重之問題,本席要求行政院儘速整合相關單位,提出可行方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38. 本院薛委員凌,根據93年度中央政府決算報告書,金融監督管理基金於93年7月1日設置時,卻未依據預算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編列93年度創業預算案,抑或提出當年度追加歲出預算,送本院審議。而金管會銀行局及證期局將該基金93年度下半年應編列預算之收支事項,以其暫付款方式處理,至94年初始轉列該基金94年度預算,與法律規定未盡相符,實欠妥適,本席要求行政院應依法行政,切莫違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39. 本院薛委員凌,鑒於銀行局既為金融機構主管機關,應本於職責對整體金融機構加強監督管理,本席要求銀行局對於納入處理之問題金融機構應注意其處理時效,並建立透明化及監督機制等配套措施,以防止道德風險;並依銀行法相關規定建立適當之退場機制,以期落實健全金融環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40. 本院薛委員凌,對於防範金融犯罪、維護金融交易安全機制、提昇金融消費者財務隱私權等攸關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事項,本席要求金融局積極加強改善,落實保障金融消費者應有之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41. 本院薛委員凌,根據93年度中央政府決算報告書,金融局將以往編列在公務預算之罰金罰鍰收入及規費收入,自93年7月1日起移繳金融監督管理基金,致使93年度歲入預算執行率偏低,除影響當年度繳庫數外,在國庫日趨困宭之際,繳入金融監督管理基金之罰金罰鍰收入及規費收入,該基金卻無法有效運用,亦影響國庫整體統籌調度,本席要求行政院儘速改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42. 本院薛委員凌,鑑於銀行局係金融機構管理及考核事項之主管機關,對於銀行近幾年來極力推展消費金融業務,然因發卡浮濫、授信過度,因而衍生呆帳遽增風險、忽視消費者權益等諸多問題;銀行局未能及時以行政力量適度介入制止,抑或訂出有效管理規範,放任金融機構忽略消費者償債能力浮濫發卡,最終引爆「卡奴風暴」,形成發卡銀行、持卡者雙輸局面,甚至將對社會秩序及安定造成不良影響,實有不當,本席要求行政院應盡督導之責,要求下屬機關善盡職責,勿再次引爆類似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43. 本院薛委員凌,根據93年度中央政府決算報告書,93年度證期會雖將「推動公司治理、健全證券市場發展、促進證券市場自由化及國際化」列為重要績效目標,然而實際上近幾年申請在國內掛牌之上市、上櫃公司家數卻明顯減少;反之,近期台商如富士康、裕元、自然美等,紛紛在香港申請掛牌上市,形成強烈對比,更透露出嚴重警訊,為了吸引更多的台商回台上市,本席要求行政院應儘速檢討國內資本市場的各項重大問題,加速改革開放的腳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44. 本院薛委員凌,針對證期局身為主管機關,事前無法經由法規制度之建制規範、實質審查與管理功能督促公司營運正常化,並建立金融犯罪之防範預警功能,予以防微杜漸;導致相關弊案一再發生,部分金融犯罪行為甚至持續數年之久,卻毫無所覺,或雖查覺異常,卻未能做有效處置,甚至讓涉案人有機可趁,在掏空公司後,繼而進行內線交易,以融券方式大量賣出,兩方面賺取非法暴利;且於弊案發生後,亦未能及時採取斷然措施,導致弊案發生後往往是企業主逃之夭夭,絕少數真正受到刑事懲罰或追回不當利益,而使投資大眾蒙受嚴重損失;顯示證期局未能建立完善之證券監理機制,公司治理制度之推動仍欠落實,實難辭其咎,本席要求行政院儘速改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45. 本院薛委員凌,針對證期局除應加強對公開發行公司之監督、管理及財務、業務之查核外,更應檢討現階段對於金融市場異常交易之查核程序,嚴格控管相關調查流程,並適切縮短自查核起乃至整個事件公告之時程,避免給予有心人士利用為內線炒作之機會。而對於事涉不法之金融重大案件,本席要求證期局應與檢調單位密切配合,儘速依法審理,徹底查辦,以有效杜絕類似案件再度發生,影響股市正常交易與行情,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46. 本院薛委員凌,根據93年度中央政府決算報告書,證期局在欠缺法律依據下,向其主管財團法人借調人員,除規避正常用人管道、變相增加公務人力外。由於出借人員之財團法人同時又接受該會預算之補捐助,恐孳生借用機關與受補助財團法人間利益糾葛之情事,實有未妥,本席要求行政院儘速改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47. 本院薛委員凌,根據93年度中央政府決算報告書,金融重建基金並未積極處分自經營不善金融機構承受之資產,導致財務負擔沉重,該基金除需賠付金融機構負債超過資產之差額外,對於承受資產仍必須負擔該承受資產之地價稅或維護管理等額外稅費;本席認為近幾年國內不動產市場交易日趨活絡,該基金應掌握時機積極處分承受之土地,充裕基金財源、減輕財務負擔,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48. 本院薛委員凌,根據93年度中央政府決算報告書,金融重建基金接管中興銀行及高雄區中小企銀後,由於欠缺清理能力,相關處理時程延宕,經過數年期間始處理標脫,導致各該銀行財務狀況持續不斷惡化,嚴重侵蝕金融重建基金財源,實有不當,本席要求行政院積極檢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49. 本院薛委員凌,根據93年度中央政府決算報告書,金融重建基金為辦理賠付事項所需資金,未以發行金融債券方式為之,或採取公開競標方式,爭取其他金融機構給予較低融資利率,期能積極抑減債務利息,致徒增基金財務負擔,均有未妥,本席要求行政院積極檢討改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50. 本院薛委員凌,根據93年度中央政府決算報告書,金融重建基金處理之經營不善基層金融機構所擁有之不動產擔保品,因依鑑價金額或評估基準日之土地公告現值,折算至法院第四次拍賣價格後之金額,尚不足以支付預估之土地增值稅,經會計師評估價值均為零,全數提列損失;然而,承受銀行卻可無償取得各該抵押品之土地及建物,且其中部分抵押品經處分價值仍高,顯不合理。本席認為不動產擔保品被評估價值為零者,既經金融重建基金全額賠付,應歸還該基金繼續俟機處理,抑或於該基金結束時移撥國有財產局管理,以維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51. 本院薛委員凌,根據93年度中央政府決算報告書,金融重建基金民事責任追償情形,截至93年12月底該基金對不法人員民事追償之案件共88件,其中已判決確定件數計16件,債權額共計23億7,432萬6千元,而實際已收回金額僅832萬8千元,占已判決確定債權額約0.35%。顯示該基金截至目前收回金額及比例均屬偏低,本席要求相關單位應依法對應負賠償責任之人,積極進行民事追償,以維護債權,避免增加未來基金結束時,由國庫概括承受之負債金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52. 本院薛委員凌,根據93年度中央政府決算報告書,保險業務發展基金資產大多為以銀行存款形式持有,其利息收入受到中央銀行自89年底多次調降利率之影響,致90年度起該基金總收入金額呈現逐年遞減,然其支出補助經費金額卻不減反增,導致該基金短絀金額逐年擴大。93年度決算短絀1億7,143萬4千元,較預算短絀1億3,488萬6千元,增加短絀3,654萬8千元,增幅達27.10%,顯與保險業務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所訂「本基金之動用應本量入為出原則」之規定未符,並嚴重影響該基金財務健全,本席要求行政院立即改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53. 本院薛委員凌,針對保險業務發展基金自成立以來,其徵收依據、基金定位、受託之法律關係、基金運用彈性等均有疑義;且近年來連年短絀,致基金規模日趨縮小,按現行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相關規定,未來該基金極可能不再送立法院審議,恐有淪為行政院金管會小金庫之虞;加以行政院金管會成立後,其業務已涵蓋保險事業之管理、研究發展、統計分析等事項,故應配合整體情勢變更,積極研酌基金存在之必要性,並儘速釐清該基金定位問題,本席建議行政院應檢討予以裁撤,並將餘存權益全數繳交國庫,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54. 本院薛委員凌,針對立法院審查9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時曾作成決議:「保險業務發展基金基於取之於保戶,用之於保戶之原則,基金之運用應以保障被保險人權益為主,並撙節支出,不得用於保險業者。」,而保險業務發展基金年度主要補助對象仍為壽險、產險同業公會,有違前揭本院決議內容,實有未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55. 本院薛委員凌,根據93年度中央政府決算報告書,財政部主管歲出部分尚無異常,歲入預算短收淨額218億4,465萬餘元,其中較重要者為稅課收入之決算數較預算數超收135億3,815萬餘元、財產收入較預算數超收68億5,824萬餘元,暨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部分較預算數短收439億3,267萬餘元;三者合計淨短收數約235億3,628萬餘元,正足以顯示其預算估算及執行尚待改進,本席要求行政院立即改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56. 本院薛委員凌,根據93年度中央政府決算報告書,政府稅收收入無法隨著經濟成長而增加,致使未來財政壓力有增無減,若無相對穩定新增財源挹注,政府恐將陷入嚴重之財政困境。未來如何落實租稅改革健全稅制,擴大稅基,加強稽徵效率,健全合理之稅負環境,以拓展並穩定稅源;積極推動金融改革,減少金融危機對政府財政之負面影響;提昇國有財產使用效益,積極處理並收回被佔用土地,以維國家利益;強化公營事業體質暨營運效能,加速推動公營事業民營化,提高公共資源運用效率,期能改善政府財政狀況增裕庫收等之有關措施至為重要。為因應政府日益擴張之政事支出,減輕財政負擔彌補財政赤字,以免政府財政赤字增加太快,債務負擔過高,因而影響到政府功能正常運作,本席要求行政院宜儘速通盤檢討研謀改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57. 本院薛委員凌,根據93年度中央政府決算報告書,中央政府執行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防治及紓困特別預算,財政部超額舉債40億7,319萬4千元,該項債務實際上係移用作為中央政府總預算之財源,核非允當,本席要求行政院通盤檢討研謀改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58. 本院薛委員凌,根據93年度中央政府決算報告書,我國的租稅結構直接稅比例偏高,間接稅比例較低,對於今日租稅環境與世界先進國家相較,是否適當,皆應由財政部審慎檢討因應,本席要求行政院通盤檢討研謀改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59. 本院薛委員凌,根據93年度中央政府決算報告書,93年度中央政府各項稅課收入決算數合計為9,166億2,096萬元,較原編列預算數減少達43億6,804萬餘元,亦較法定預算數增加135億3,296萬元;且從88年度以來,各年度稅課收入之決算數均較原編列預算數短收。從資料顯示,稅課收入之估算顯有失真,本席要求行政院通盤檢討研謀改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60. 本院薛委員凌,針對以往年度賦稅未隨經濟發展而自然成長,致使稅收無法充分支應政府支出所需,而93年度因經濟成長率由上年度之3.24%勁升為5.71%,加上財政部推出若干杜絕節稅之措施,致使93年度中央政府賦稅收入決算審定數達9,166億2,096萬元,占中央政府支出決算審定數1兆5,647億9,923萬元之比率大幅上升至58.58%,而全國賦稅收入1兆3,873億0,029萬元占各級政府支出2兆2,964億5,776萬元之比率亦明顯提高至60.41%,為近四年來首度超逾60%以上者,中央政府收支短絀則縮減為2,527億元(含債務還本561億元),占GNP(11兆1,463億3,100萬元)比率為2.27%,雖未超過馬斯垂克條約規範歐盟會員國之3%上限,惟長久以來,政府為彌平財政缺口,對公債及賒借仰賴日深,政府財政已陷入以債養債之窘境,顯然不利於國家主權評等之調升,且將傷害國家長遠之經濟發展,本席要求行政院通盤檢討研謀改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61. 本院薛委員凌,根據93年度中央政府決算報告書,國債付息支出決算數1,266億3,229萬3千元,較原編預算數1,377億7,800萬2千元計減少111億4,570萬9千元,經立法院審議結果,已減列國債付息支出50億元,惟決算數仍較法定預算數減少61億4,570萬9千元,其部分原因雖係由於實際付息利率較預算估列之利率調降,致節省各項利息支出,但仍然顯示國債付息支出原編預算數未盡確實,本席要求行政院通盤檢討研謀改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62. 本院薛委員凌,根據93年度中央政府決算報告書,93年度決算國庫券發行額為1,309億元,短期借款1,942億元,從各期國庫券發行及短期借款之利率變動情形,顯示國庫券之發行利率均較短期借款之利率為高,且須負擔發行經理費及還本付息手續費,顯然短期借款所負擔之利息較低,本席認為國庫券發行1,309億元,未能妥慎作好財務規劃,徒增利息等負擔,有所不當,本席要求行政院通盤檢討研謀改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63. 本院薛委員凌,根據93年度中央政府決算報告書,93年度供國民年金用之公益彩券盈餘111億7,744萬3千元,將其中74億0,207萬9千元移作擴大發放敬老福利生活津貼之財源,顯有失當,且因財源之被移用,勢必延宕國民年金之開辦時程,致對整體社會保險制度之建立產生不利之影響,本席要求行政院通盤檢討研謀改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64. 本院薛委員凌,根據93年度中央政府決算報告書,財政部賦稅署為健全菸酒稅稽徵,雖已擬訂92年度及93年度菸酒稅遏止逃漏維護租稅公平重點工作計畫,並對業者以不合理價格銷售之酒品,特別注意是否涉及逃漏菸酒稅;且已製作宣導短片、文字稿等,分送媒體廣泛宣導民眾購買合法產製之酒類,財政部迄未研訂有效之防杜措施,非但危及合法菸酒廠商之生存,亦影響國家稅收,本席要求行政院通盤檢討研謀改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65. 本院薛委員凌,根據93年度中央政府決算報告書,財政部所屬事業轉投資之公私合營事業近年經營績效欠佳,雖經該部督促積極檢討有效改善或促請公股代表,督促被轉投資事業改善經營體質,或對投資效益、經營狀況不佳之事業,編列釋股預算,俟適當時機處分。但仍顯示部分轉投資之事業經營績效不彰。本席要求財政部繼續積極督促各公股代表,加強督促各事業改善營運,並就改善績效欠佳者,重新檢討投資效益、目的,妥適處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66. 本院薛委員凌,根據93年度中央政府決算報告書,國有財產局93年度財產收入金額為465億1,492萬6千元(收入實現數463億9,880萬5千元、應收數1億1,612萬1千元、),較預算數增收68億5,824萬9千元。財產收入包括財產孳息32億6,131萬1千元、財產售價379億9,331萬8千元、財產作價52億6,026萬2千元、廢舊物資售價3萬4千元等4項。值此國家財政艱困之際,本席要求國有財產局應積極提升國家資源之運用效率,對於被占用之國有財產尤應積極處理,以有效提高資產之利用效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67. 本院薛委員凌,根據93年度中央政府決算報告書,中央政府債務基金係屬政務基金之一種,應編列單位預算與決算;93年度共編列償還政府債務本金6,283億6,440萬8千元、債務付息1,347億7,800萬2千元及債務事務費5億8,886萬6千元,合計7,637億3,127萬6千元。另依「預算法」第四條、第六條之規定,特種基金之歲入並不包括債務之舉借;且依「預算法」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總預算既包括債務之舉借及償還,且債務基金成立之目的亦在於債務之運用與清償,即符合「預算法」第十八條第二款所規定,故依法應編列單位預算之特種基金,該基金編列附屬單位預算與決算,於法未合,應請檢討改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68. 本院薛委員凌,根據93年度中央政府決算報告書,中央政府債務基金債務付息支出決算數較原編列預算數計減少114億8,876萬3千元,雖其中部分係因本院審議財政部主管國庫署本年度單位預算,減列「國債付息」預計數50億元,而該基金「債務付息支出」預計數未配合減列所致,但仍然顯示該基金原編列預算數亦未盡確實,有待檢討,本席要求行政院通盤檢討研謀改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69. 本院薛委員凌,根據93年度中央政府決算報告書,中央政府債務基金業務外收入項下利息收入決算數1,155萬1千元,較預算數減少30萬2千元,減少比率僅2.55%,而另一方面決算債務付息支出金額又高達1,232億8,923萬9千元,且期末資產總額中,尚包括銀行存款15億2,769萬元,顯然該基金財務運用效能有待改善,以節省國庫利息支出,宜請審慎檢討規劃,本席要求行政院通盤檢討研謀改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70.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興建於日據時代的舊斗南警分局已列為歷史建物,但民國92年警方搬遷後斗南警分局原址卻閒置至今。行政院應責成由文建會編撥費用會同中央警察大學世界警察博物館共同研議,如何維護保存。一方面顧及台灣警察史蹟保護,另一方面也可促進地方文史觀光資源。勿使史蹟文物任意棄置,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71.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九二一地震之後,我國的搜救犬訓練工作更形重要與迫切,為健全國內的搜救犬發展體制,政府應參考「國際搜救犬組織」標準及制度,並召募國內育犬訓犬人才,不應全部仰賴外國人才,推動搜救犬的培育與訓練,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72.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交通部多次邀請專家學者參與北宜高速公路雪山隧道通車前無預警演練,但是每次卻都不重視專家學者意見,每次也都逕行宣佈「通過演練」。造成學者專家持續建議正式通車前後還是要再加強無預警演練。交通部既然找來學者專家,卻又不重視學者專家意見,則通車之後若有災難發生,則交通部應負全責,而交通部長郭瑤琪更責無旁貸。行政院的政治責任也難辭其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73.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警政署配合行政院「政府改造」及員額精簡政策,10年前大幅精簡人事,強制移撥保安警力,並停招、限招警察專科學校新生,結果警界長達5年沒有新血注入,銜接教育斷層,同時造成警察高齡化的現象,嚴重衝擊第一線警察戰力。行政院應通盤檢討警察人力招募及人力運用的合理化。既要維繫最優勢警力維護治安,也要顧及警察人力品質的提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74.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立法院去年底通過「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組織法」,移民署將以入出境管理局為主體,整併僑務委員會(華僑證照服務)、內政部戶政司(移民業務)、航空警察局及各港務警察局(證照查驗)、警政署及地方政府(外僑管理)相關業務及員額。移民署長、副署長、主秘等一級主管人選應多方面考量,尤其應具有國際化視野的人才,而不應以「政治酬庸」為用人考量,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75.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為加強兒虐通報,內政部兒童局原本考慮以發放獎金方式鼓勵通報,但各國都沒有採用這種方式,效果亦恐不彰。如果透過發獎金方式,鼓勵通報兒虐,那麼「如果沒有獎金,是不是就不通報」?行政院應將治本之道,定位在「加強教育社會大眾,宣導通報觀念」而不是「物質利誘」的不當政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76.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台灣步入高齡化、少子化社會,兒童越來越少,每個小孩都很重要,兒童人權不容忽視。政府應建立全面的資料庫,統合兒虐相關資料;也應加強社福作為,將資源做合理分配,並且合理增加兒童保護人力,確實保障兒童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77.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為充份發揮替代役男的個人生涯訓練,以及國家人才的有效運用,政府應考量「外交替代役男」的人力合理佈置。包括外交官第二代往往為了逃避兵役而不願回國,都應合理考量,在合法的前提下,讓他們能以外交替代役方式完成國民兵役義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78.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陸軍官校今年六月舉行建校八十二週年校慶,黃埔師生舉辦各項慶祝活動。但軍人最重要的「武德」,六年來在三軍統帥模糊而矛盾的言論中,卻使黃埔師生不知「為何而戰」、「為誰而戰」。國防部應在民主憲政的精神下,加強「軍隊國家化」及「中華民國國家認同」的教育。而不是隨著政黨私利「起舞」。這才是慶祝黃埔建軍的真正內涵,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79.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報載軍中花錢買官傳聞不斷,並傳出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以升官為手段,要前海軍中將柯政盛投效綠營,「只要他由綠轉藍,不僅升上將,還可以轉任海巡署副署長」。不過,柯政盛很有骨氣,拒絕了陳哲男。少數將領保家衛國無力,逢迎諂媚最行,這些軍中怪現象已嚴重破壞軍人武德。歷史證明,軍人有無風骨才是最後見真章的試金石,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80.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外界質疑空軍一號總統專機被過度挪作私人使用,導致出勤成本激增,卻沒有人付費。雖說是由空軍支付費用,其實最終還是要由全體人民繳稅買單。行政院應督促國防部與空軍向外界明三軍統帥運用特權浪費民脂民膏的實際情況。尤其涉及公器私用的部份,顯然已有涉及貪瀆,亦應向國人說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81.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國家安全局的官員竟然勾結業者,以假證件成功的從銀行詐貸到新台幣一億八千萬元,顯示銀行放款徵信存有嚴重內控問題。其中可能是偽造證件「技術精良」不易被銀行識破,也有可能是銀行一看到對方是「國安局」就不查實情,「放水」核貸。銀行控管出現警訊,相關金管機關應就銀行內部嚴加稽查,並查明被冒貸的真相,懲處疏失人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82.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菸酒管理法實施後,已取消菸酒專賣制,全國各地各類酒庄紛紛成立,但因為稅賦過高,仍然有業者私自釀造酒品,導致私酒氾濫。政府除取締不法之外,更應協助合法的酒庄業者,建立行銷策略,才能夠積極拓展穩定的銷售管道。一方面打擊不法,一方面也讓消費者可以享用到酒庄業者的釀酒成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83.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政府推動「公營事業民營化」問題叢生,許多民營化之後的員工權益及消費者權益都受到損害,原「臺灣省公路局」轉型的「臺灣汽車客運公司」的民營化即是失敗的前例。政府應考量民營化政策的效益以外,還要顧及公共利益部份。其中例如水、電、油、郵政、鐵路以及電信等事業單位,就應顧及其「公益性質」,而不應採取全面民營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84.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糖協的資產在政黨輪替後,遭人變更基金會名稱後進行五鬼搬運,造成公帑巨大損失。經濟部雖展開補救措施,但督導疏失責任難免。本案發生後,經濟部所屬的三十四家政府捐助財團法人是否也有類似「背信陰謀」正在進行?經濟部是否蓄意縱容包庇其它財團法人繼續脫離政府掌控,行政院都應加以清查,並且防杜不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85.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新式國民身分證從去年年底開始全面換發,但是不少民眾因為不在戶籍地工作,或其它原因,而暫時無法回戶籍地換領新式身分證。政府應依換證進度考量採取便民措施,一方面對於第一線換證的基層戶政人員應予獎勵,另一方面也應設法讓換證民眾可以選擇在非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換發,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86.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近期網路出現不少開店廣告,吸引中年創業者參加,卻是步步陷阱。台中就驚傳被害人泣訴,遭到「網路投資詐騙」,損失慘重。不少吸金詐欺案,受害者往往達上千人,不當獲利以億元計。案發後,負責人早已不知去向,但網路開店吸引加入的廣告仍持續發送。相關機關尤其電信警察不能對此視若無睹。政府除應積極破案以外,也應設法以專案預防「網路投資詐騙」,以免更多人發生家破人亡的悲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87.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民法規定,債務過期才有利息,繳款截止日到期才需付延遲利息。因此,以繳款截止日開始計息才是合理做法,因為信用卡與持卡人之間是委任關係,銀行本來就是經營先幫消費者墊款業務。現在的情況卻變成銀行自行決定,完全剝奪消費者的選擇權,金管會應導正銀行這種高利貸行為,政府不能讓這種類似「有牌照的地下錢莊」,為所欲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88.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中央大學公布七月的消費者信心指數,只有六七.九三點,與今年二月同一水準,都是四年半以來的最低;其中對「未來半年國內物價水準」和對「未來半年家庭經濟狀況」兩項指標,更創下調查以來的新低。政府應參考消費者信心指數下降的現象,重視升斗小民對於家庭經濟悲觀的現實,而且調整經濟發展的政策,不能僅熱衷於保護財團利益而已,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89.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審計部查出,國務機要費中,有部分以李慧芬的君悅飯店發票來報帳,讓民眾「嘆為觀止」。台灣紅負責人李慧芬在媒體舉證說明她的消費發票,例如馥園高級燕窩、鮑魚、魚翅等等禮盒消費發票都被總統府當作浮報國務機要費的發票。李慧芬還隔海向檢調喊話「希望檢調盡快到澳洲約談她」,讓事實真相全部浮現。檢調是否尊重國民舉發自述,依其意願儘速展開調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90.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媒體報導,衛生署公布健保財務調整方案,健保費率從原本的百分之四點五五,調漲為百分之五點四,計劃從今年十月開始實施。衛生署與健保局不管「藥價黑洞」、無法杜絕醫療院所與醫師巧立名目訛詐健保費,造成健保虧損。政府也放任衛生署與健保局罔顧民眾生計,盡想些漲價的計畫,整個政府體系無能的循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91.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健保局受到企業龐大壓力,決定砍掉企業負擔員工的部分健保費,如此一來,多出來的缺口,很可能會由民眾來承擔。衛生署還說「就算立法院不支持,還是可以『依法行政』」。衛生署這種蠻橫的心態,表示其將不顧民意的約束與監督,勢在必行,絲毫不顧民眾的觀感與民眾實際的負擔能力。行政院應糾正衛生署與健保局,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92.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消基會南區分會抽查台南縣市的中華電信住宅電話交接箱,發現一百一十九件樣本中只有三十四個上鎖情形良好,有心人士可輕易開啟進行監聽或盜接動作。消費者若因此造成線路故障或賬單異常,皆應由中華電信負起一切責任。主管機關應介入調查其疏失,並限期改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93.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取得特許的中信銀,在取得經銷資格後,就採取「高姿態」實施其營運計劃,在缺乏人性的財團觀念中,完全扭曲了彩券發行本意在「照顧弱勢族群、單親家庭」。財政部不能以包庇態度面對此一發展,而是要嚴密監督,一旦中信銀涉及違法,就應收回其彩券發行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94.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取得特許的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在取得經銷資格後,就採取「高姿態」實施其營運計畫,在缺乏人性的財團觀念中,完全扭曲了彩券發行本意在「照顧弱勢族群、單親家庭」。並製造出大量失業人口。主辦彩券發行管理的財政部在責難逃,勞委會也應針對「彩券失業人口」從寬認定失業救濟金的請領標準,給予救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95.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無論如何挹注,健保局一直都有「缺口」,顯示健保制度已經出現根本行不通的嚴重問題,如果行政院無法根本解決健保制度流弊,而只會伸手向人民要錢彌補虧空,實在應該考量宣佈健保局破產,讓健保制度重新來過。中央政府行政團隊只會「動腦筋」向人民要錢,卻一直無法解決健保虧損問題,施政成績實在難看。行政院究竟有無治本之道?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96.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公益彩券明年將改手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經營,但是這家財團以「高姿態」向經銷商提出各種增加負擔的要求,讓政府發行公益彩券以照顧弱勢的立意,完全被抹煞。而且新的店面設計諸多不合理,可能製造更多社會犯罪。警政署司「犯罪預防」應主動瞭解以外,主管機關財政部也應該嚴加監督,若有違約,即應終止中信銀的彩券發行權,而不能任由財團為所欲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97.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台電擬調漲電費,以增加三百億元營業收入平衡虧損。但此一重大虧損,因歸咎於核能發電四號廠停建所致。其實也就是不肖政治人物為遂行意識型態導致,對於做成停建核四的決策者應該予以譴責。台電要漲電費,亦屬無理,若執意要漲,經濟部長就要負起政治責任,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98.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退輔會研擬將緊縮榮民醫療補助,將影響到數十萬榮民的就醫權益。此舉又是民進黨政府「意識形態治國」下,另一種對於榮民的「變相懲罰」。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清楚明白規定:「國家應尊重軍人對社會之貢獻,並對其退役後之就學、就業、就醫、就養予以保障」。行政院應尊重憲法,不得違憲減縮榮民醫療補助,也不可以緊縮或刪減憲法規定的其它榮民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99.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今年以來,電費、油費、健保費都要漲,只有所得沒有增加,民眾早已苦不堪言。健保費率調漲在衛生署提出整體平衡財務方案的配套措施之前,不得實施;並且需經過充份的合理性,才能加以討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00.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屏東縣內埔鄉龍潭村後備海軍陸戰隊旅步營區,發生疑似集體食物中毒,兩百多名官兵腹痛、腹瀉,地方政府採取病患肛門及食物採體送驗追查原因。國防部應以此案為鑑,重視各營區餐廳及廚房衛生,以維官兵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01.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大甲鎮瀾宮媽祖擬於九月二十四日採小三通模式,從金門轉往中國福建省湄洲島謁祖,這次進香活動信徒來自全國各地,預估隨行前往湄洲祖廟進香的人數可能突破一萬人。由於隨行信徒眾多,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應給予協助安檢事宜,以支持民間宗教信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02.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自前信義聯勤國有土地高價標脫後,精華地段的大面積國有土地的處理方式即備受各界質疑,國有土地應依永續利用的原則,訂定國土規劃架構,並設立國土規劃專責單位,不能只從增加政府財政收入來考量,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03.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警方統計資料顯示,中部地區各警察局民生竊盜案發生件數呈現上升,大於全國平均值,其中以台中縣、南投縣防制成效較弱,有待針對治安熱點加強部署勤務,以遏止發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04.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作出釋字第613號解釋,大法官釋憲文矛盾百出,一方面說有兩年半有效期限,期間NCC作為、人員及業務都屬合法、合憲,沒有所謂回歸行政院新聞局、交通部的問題。一方面卻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部分條文違憲。行政院政務委員許志雄趁機「放話威脅」NCC委員要知所進退,至屬不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05.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今年一月二十六日,交通部高鐵局與日商丸紅簽下高達二百六十億元的機場捷運機電工程合約。但日商丸紅不曾在類似捷運等重大交通工程中擔任重要承包商,尤其是捷運的機電工程,在捷運系統中屬於高難度部分;當丸紅打敗西門子和法國亞斯通兩大歐洲公司,搶到機場捷運機電工程時,坊間即傳出其中顯有「隱情」,弊端難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06.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高鐵局是否包庇丸紅,已引發物議。丸紅能在專業程度不如其他競爭廠商的情況下,還能順利得標。日商丸紅得標全案內情並不單純,高鐵局未核定丸紅的專業分包商資格前,便急於發放得標廠商首期款,高鐵局是否有涉及圖利廠商之嫌。應予詳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07.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交通部要求ETC加強宣導,提醒使用者卡片隨身攜帶以避免電子收費儲值卡被太陽「烤壞」。本應固定在車上的行車用具卻必須由駕駛人隨身攜帶。如此荒謬落後的高速公路通行費扣款設計,竟然得到交通部的曲意維護,顯然政府眼中只見財團,根本沒有服務民眾的觀念,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08.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位於台中火車站附近的台糖中華城預定地5前年動工,地基挖到一半工程便宣告中斷。荒廢5年的台糖土地,現已成為深4公尺、面積2公頃的地基,因為豪雨和地下水位上升,變成一座小湖泊,有居民乾脆施放魚苗,並潛入釣魚。行政院應查明台糖有無管理不善之疏失,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09.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今年上半年,中油已經三次調漲零售油價,調價的理由都是「國際油價上漲」,並且辯解「虧損與經營績效無關」。中油一再將虧損轉嫁給消費者,國營事業的調節功能盡失,應追究中油經營者管理不善之責,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10.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中油績效不彰,與民營的台塑相比較,民眾更能看清中油不斷調漲油價的真正原因。九十四年中油營業收入六六七八億元,台塑石化四四三三億元,可是稅前淨利中油只有七○億元,台塑石化卻高達六二一億元;課稅後的每股盈餘(EPS)中油只有○.六四元,台塑石化卻是六.三八元。兩家公司的購油成本差距不大,但是向來是全球五百大企業排名的中油,成績單卻與台塑石化快相差十倍。中油無論如何都不能再規避經營不佳的責任,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11.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調查局接獲檢舉,指勞保局總經理史哲個人帳戶異常、勞保局發放績效獎金不公及勞退新制廣告案未利益迴避、涉嫌圖利自己人。結果卻是土地銀行出面自承作業錯誤與史哲無關。整個「公款轉私帳」過程仍然疑雲重重,難以向全民釋疑,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12.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台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ETC弊案,合議庭不滿向交通部、高公局函調相關資料兩個月沒下文,出庭作證的前交通部長林陵三,以卸任部長身分,卻能馬上取得交通部的資料,審判長當庭兩度說了「難道要搜索交通部」的重話。憲法規定,行政院為全國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院長領導全國公務人員。現在卻發生公務員言行有損官箴之外,還使出種種「耍賴手段」,抗拒司法調查。行政倫理喪失殆盡,行政院長卻對此置若罔聞,不發言語,至屬不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13.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前國防部長湯曜明曾鼓勵部隊主官、主管公餘進修,取得碩士以上高等教育學歷。不過國防部卻決定調整相關措施,從九十五學年開始,「連級以上單位正副主官和幕僚主管不得在公餘進修,正在進修者也必須在六月底前辦妥休學」。此一規定未盡合理,並有違「終身學習」精神。相關機關應多聽取各方意見,切勿貿然斷絕軍官進修向學的機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14.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軍中高階主管進修應予適當鼓勵,但國防部卻於近期下令軍中主管不得進修。國防部的主要考量是「擔心會影響戰備以及撰寫論文有洩密之虞」。但國防部不應如此武斷,而是要有更彈性的作法。因為,國軍透過進修研究,才會有進步,國防部不該硬性規定制止軍中主管進修,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15.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考試院修正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規則,新增並刪減多項類科,且將三等、四等及五等考試普通科目「中華民國憲法」、「公民」,修正為「法學知識與英文」、「公民與英文」。換言之,國家考試憲法科目的比重降低,憲法已不受重視。但行政院為用人機關,行政院長領導全國公務員,行政院長可以坐視公務人員「不重視憲法」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16.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台南檢調在台中偵破非法地下監聽站,查出徵信社竟能非法調到個人戶籍、入出境、前科、勞健保、銀行債信、電話通聯紀錄。而且中華電信明顯忽略客戶的通訊安全,才會導致非法監聽猖獗。主管機關應有相關措施,以保障憲法賦予國民的「秘密通信自由」,行政院對此一現象不應坐視不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17.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內政部推動的自然人憑證已屆滿三年,卻才遲遲發卡達一百萬張,顯示民眾對網路資訊安全仍存疑慮,以致政府推展網路服務難見具體成效。主要原因是民眾對於政府沒有信心,擔心個人機密資料會透過自然人憑證而外洩,製造個人無謂困擾。內政部應從建立民眾信心著手,否則,距離「資訊大國」或「e化國家」都是「自我陶醉」的宣傳用語而已,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18.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前紐約市資訊長孟奇尼(Gino P.Menchini)為美國紐約市大力推動「311」市民服務熱線,在一年內把紐約市120個便民服務窗口整合為「311」服務熱線,是電子化政府的具體呈現,也成為其他國際城市學習的對象。其實,不僅城市可以,我國中央政府亦可參考該一作法,使它成為服務民眾的利器,做到真正的便民,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19.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除了基隆、澎湖、金門、連江四個縣市的地方法院尚未設置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之外,全台共有17個縣市設立了地方法院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每年輔導將近四萬人次的家暴受害者進行法律訴訟。但各地的家暴服務處尚無組織法源依據,應予解決。行政院亦應提供協助使家暴服務處可以積極整合司法、警政、社政、醫療、教育等防治力量,朝向跨領域、跨單位的合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20.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由於《國土復育條例》通過後,規範國家公園以環境教育、保育為重點。但是,國家公園推動BOT案,總是弊端叢生,迭遭民眾質疑。近期又傳出民眾檢舉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涉嫌圖利財團、違法開發國家公園土地。此外,陽明山國家公園也發生ROT的爭議。行政院應通盤檢討國家公園推動BOT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21. 本院鄭委員朝明,針對查德與我斷交一事,雖然中共打壓是重要因素,但是外交情資的反應顯然不如預期,險造成出訪困境,為避免類似斷交情形再發生,應加強外交情資管控與人員責任分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22. 本院鄭委員朝明,針對開放大陸人士來台觀光一案,實為有效推動台灣觀光產業發展之有效方案,應加速推動以落實觀光計畫,增進台灣經濟成長實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23. 本院鄭委員朝明,針對台灣水果品牌在國外遭到他人冒用,嚴重影響台灣水果外銷的利潤,並損害我國品質形象,已對我國拓展農產品輸出帶來影響,有關單位應立即提出調查並擬定因應措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24. 本院鄭委員朝明,針對近年來新設大學激增,在大學錄取率已經超過9成的情形下,對於大學生未來出路以及大學發展將產生負面效應。目前國內僅靠大學評比讓各大學對自我管理績效有所依循,未來大學的發展其實應有更詳盡的規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25. 本院鄭委員朝明,針對近年來贓車走私情形日益升高,對於台灣的社會經濟層面皆帶來衝擊,對於防範走私銷贓,除了加強查緝之外,更應該全力規劃防杜計畫,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26. 本院鄭委員朝明,針對公益彩券發行權將易手,加上公益彩券經銷商將重新選出,勢必又將引發各界爭取,有關單位應注意避免引發負面效應,以維持公益彩券發行本意,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27.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安平港碼頭工人的聘僱問題,長期以來未完成僱用制度合理化的改制工作,任其成為廠商進駐阻礙因素、間接影響安平港營運發展。本席以為,航港建設基金設立目的在完成各國際商港碼頭工人僱用制度合理化改制作業、棧埠裝卸作業民營化,故安平港碼頭工人的僱用未建立制度化及相關爭議,顯有違背基金設立目的,建請行政院及所屬各部會針對該一長期影響我國港埠營運發展的內部因素,予以妥善解決並建立碼頭工人僱用與裝卸商管理的合理制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28.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表示,上海計程車司機主動提供收據,單據詳細登載各項搭乘之基本數據,顯然台灣計程車相關服務品質遜於大陸。本席以為,計程車提供收據,除了可供乘客進行報帳外,亦可作為找尋車上遺失物、申訴駕駛的依據等,同時也是評量計程車服務品質、城市素質的一項依據;建請政府儘速要求各相關單位對於計程車安全管理、服務品質塑造,提出一整合且完善的方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29.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台灣高鐵即將通車,但高鐵沿線經過之各隧道包括如八卦山隧道長達7.3公里,至今仍未進行災害救援及應變演練,且地方政府亦均未接獲相關應變辦法之訊息,高鐵隧道通車的安全性飽受質疑。本席以為,政府為達成高鐵十月通車的政策宣示,不論高鐵工程或是聯貸案,政府與台灣高鐵均試圖縮短期程,但是高鐵通車的政策達成不應捨棄民眾乘車安全,建請政府儘速完成高鐵各隧道之災害救援與應變處理演練、並完成標準建置,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30. 本院紀委員國棟,鑒於近年來民眾抗議事件不斷,呼籲所有行政院所屬機關作成任何行政行為,須保障民眾之基本權並尊重民意,主管機關對於所屬單位一意孤行之行為,應作出適當處分,如撤換承辦人員,並積極消除民眾疑慮,以保障民眾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31. 本院紀委員國棟,鑑於多數的施工單位,不論是公營或民營,皆常疏於作成前述之告示標誌,造成多數民眾之不便或損傷,要求行政院所屬所有相關單位,立即檢視其現所負責執行之工程是否有更新警語之外,並要求所有單位將來執行工程建設時,即應按進度更新警告標誌,以令民眾有所依從,不得再發生相類之情事。同時要求行政院研議修訂相關法規,要求所有工程,不論公、私營,皆應於契約中明定相關條款,違反設立更新標誌者,將一律嚴懲業務單位及承包公司,以保障全民福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32. 本院紀委員國棟,鑒於近來發生停車位爭議問題,要求行政院須整合各相關部會,檢討舊有政策,修正新政策,以符社會之實際需求及經濟效用之政策。再者,本於兼顧自由市場機制及政府照顧人民之職責,要求主管單位針對全國各地公有之停車場,全面檢討停車費費率,研議下修停車費率,抑或廢止收取停車費,避免與民爭利,以保障全民之福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33. 本院紀委員國棟,針對台中縣后里鄉芋田遭受重金屬污染,經行政院農糧署評估認為補償價格偏低,但環保署卻推稱補償標準是依農委會決議進行,無意檢討現行的補償標準乙事,要求環保署必須立即檢討現行的補償標準,並重新評估該案之補償金額,以保障全民之福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34. 本院紀委員國棟,鑒於大腸直腸癌在台罹患人數節節上升,要求政府除了擬定相關防制措施外,相關單位亦須採取更有效的防治方法,以照顧全國人民之身體健康,以保障全民之福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35. 本院紀委員國棟,鑒於多年不景氣與開放市場影響,花農收益萎縮,政府有必要隨時針對環境,提出具體對策,以玆因應。故本席要求政府應協助全國各地之農民,提升栽培技術、管理,研發新品種,迎接挑戰,並要求農試單位儘速將開發種苗技術成熟下放,提升台灣花農之競爭力,以保障花農福祉,並提升台灣競技競爭力及國際地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36. 本院紀委員國棟,鑒於「往生互助會」問題一籮筐,內政部對這種互助會既未明文規範、更無罰則。對此,基層曾向內政部反映,內政部僅回文表示這種互助會「於法不合」,基層依舊不知該如何處罰。爰要求內政部於2個月內應提出具體對策,以保障民眾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37.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世界衛生大會(World Health Assembly,WHA)將於五月十八日起在日內瓦召開二○○六年的年會。最近外交部相關官員表示,今年我國繼續爭取做為WHA的「觀察員」,如仍受中國打壓而挫敗,則明年起擬直接以主權國家的身分,申請為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的會員國。這一個新思維雖遲來但值得肯定支持。就根本與長遠處著眼,以台灣的名義身分申請做為WHO的正式會員國,不是WHA的觀察員,才是台灣應該追求的正確之路,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38.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元旦文告陳總統才闡明了「積極管理」的必要性,誓言未來的內閣需認同此政策貫徹執行。可是言猶在耳,行政院就「務實」地開放了封測、面板廠登陸。據報,行政院還正在計畫乘勝追擊,放寬登陸投資四十%上限,並開放銀行前進中國。本席建議行政院,治國要有遠見,若政府真的想把台灣定位為獨立的主權國家,則請以國安為重,千萬不要再讓中國「以商逼攻」的計謀得逞,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39.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第五十九屆世界衛生大會(WHA)下週即將在瑞士日內瓦召開,台灣也將第十度叩關爭取成為觀察員,不過,今年我政府訴求已有所轉變,將爭取的重點放在「有意義的參與」。本席相當認同與支持外交部擬定的「有意義參與」世衛組織的策略,同時尚未進入聯合國之前,在其他國際組織的參與上,也能擬定務實的策略,以達到有效參與的目的,以免因為台灣遲遲未能成為國際組織成員,而使人民的權益受到損害,這才是台灣在中國打壓下的最佳生存之道,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40.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陳水扁總統昨日主持政黨輪替6年來第一次正式召開的國家安全會議,聽取幕僚單位研擬的「2006國家安全報告」之相關報告,以及與會首長的討論內容,並作出六點裁示,強調為了確保台灣民主自由的價值和生活方式,必須確保國家安全,不斷鞏固與深化民主,經濟的繁榮與社會的公義,才得以永續發展。本席認為,國安會議已經法制化,不再是威嚴體制的機構,而是民主國家的危機處理機構,在中國威脅加劇之時,陳總統召開國安會議,實具有合法性與正當性。尤其,為了凝聚「國家安全」成為朝野共識,並提出台灣未來發展的戰略主軸,使政府施政有所依循,則國安會議的召開,更有急迫性。因此,國安會議於此際召開,確實意義深遠,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41.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陳總統女婿趙建銘被指牽涉台灣土地開發公司股票內線交易案,連日在新聞媒體及政壇廣受議論,趙本人已經聲明將坦然面對司法調查,並在案情釐清前主動退出民進黨。揭發不法,尤其揪出總統身邊的人以權謀私,自是好事,惟台灣畢竟是民主法治社會,所有的舉發都必須符合程序正義,而法律不僅是最終的判定標準,也是民主程序必由之徑。司法檢察機關應儘速查明案情,以昭公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42.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陳水扁總統女婿趙建銘因涉及台開內線交易案,昨日遭到台北地院以有勾串共犯、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裁定羈押禁見,成為國人關注的焦點。本席支持司法單位對趙建銘案依法處理的態度,未來的審判也應堅守此一原則,毋枉毋縱,使真相水落石出,可以向全民交代。同時,本席也要譴責那些胡亂栽贓羅織、借題發揮、興風作浪的政客、媒體,因為他們所操弄的政治鬥爭,激化社會與族群的矛盾對立,將使台灣的發展與改革停滯,既無力提升民眾的福祉,亦無法應付中國的挑戰。易言之,任何將趙建銘個人案件擴大為領導危機,藉機癱瘓國家機器的正常運轉,損及二千三百萬人權益的圖謀,皆為吾人所堅決反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43.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正當全國為泛藍國親新非理性政治惡鬥而熱昏頭的時候,經濟面也正悄悄進行著決定二千三百萬人民生活福祉的路線鬥爭。去年十一月一日,陳總統在三合一選舉前夕表示將召開的「第二次經發會」,經八個月的孕育,本月十六日終於以「台灣經濟永續發展會議」預備會之名稱出現,通過了與會人員、組織架構及各分組會議、全體會議的日程。本席必須提醒行政部門,五年前經發會之殷鑒歷歷在前,希望政府及官員能迷途知返,好好堅持經續會所揭櫫的「經濟永續發展」真諦,為二千三百萬人民經濟生活之提升及台灣主權之永續作一分該做的本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44.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泛藍發動的罷免總統案,在立法院表決中挫敗,此一擾亂國內政局安定的政爭,暫時寫下休止符。罷免案或許是一場拖棚的鬧劇,不可諱言的,在藍綠的罷免攻防之中,卻也引發許多值得深思的課題,尤其本土路線、本土政權的真正意涵,在政治人物的誤導下,顯然遭到了嚴重的扭曲,藍營刻意將本土政權貼上貪腐的標籤,抹黑本土路線的理念與價值,而綠營之中似乎也有少數政治人物意圖將本土政權、路線與特定個人畫上等號,作為反制藍營的護身符。因此釐清本土路線與本土政權的真正意涵,彰顯本土的價值,乃是國人的當務之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45.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政府應審慎考量台商業者藉「經濟永續發展會議」之召開,合理積極開放之要求,也正當化政府不顧芸芸眾生之疾苦對台商示好與圖利行為。一個國家的經濟政策若是由具利害關係的產業界、商賈、富豪來訂定,則國家必達不到公平與正義,經濟的成長亦必因政策之偏差而減速。即使有了成長,多數的大眾也得不到其果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46.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由行政院主辦的「台灣經濟永續發展會議」,最近正密集舉行分組會議,就會議所涵蓋的社會安全、產業、財金、全球與台海兩岸、政府效能等五大議題進行討論,且將於本月下旬召開全體會議。本席認為,錯誤的決定不能重演,經發會的後患必須矯正。經續會果如其名,要追求台灣經濟永續發展,便首應扭轉經貿鎖在中國的惡劣現狀,設定目標逐年降低中國在我對外投資、貿易、生產的比重;畢竟,一個高度依賴敵國的經濟,如何可能永續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47.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由行政院主辦的「台灣經濟永續發展會議」,今天進行最後一場分組會議,下星期即將舉行全體會議。本席認為,行政院是執政團隊的一環,經續會中有關中國經貿政策部分,其在尊重總統國家安全的憲法權力之外,亦須謹守以台灣經濟永續發展為優先的基本原則。執政團隊最近在政治上因清廉備受質疑,希望於對中國經貿政策的本土立場,千萬不能再鬆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48.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近年台灣整體經濟表現未盡令人滿意,失業率居高不下,家庭間所得差距擴大,製造業薪資所得成長緩慢,讓很多人享受不到經濟發展的成果。面對這些問題,行政院應藉經續會集思廣益,為台灣整體發展策略澈底體檢,找出問題根源,理出未來發展的方向,而非只就個別議題做短期性技術層次的調整,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49.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行政院於主辦台灣經濟永續發展會議之後,昨天小幅更動包括經濟部長在內的內閣人事。新任經濟部長陳瑞隆旋即表示,要努力拚經濟,為產業營造有利發展的環境,強化競爭力,以協助產業升級成長茁壯。陳部長這一談話,點出經續會之後政府經濟政策的重要方向,亦即:停止在產業西進中國的議題爭論,全力改善台灣投資環境,以振興整體經濟發展,才是提振台灣經濟的不二法門,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50.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行政院在經續會討論是否開放對中國投資之議題時,似僅考慮所謂風險控管問題,但從長期來看,即便政府能有效管控投資中國的政經風險,台對中經貿投資政策的制定,仍然必須置放在台灣資源分配動態均衡的策略架構下,以確保內部資源不致被中國過度磁吸,進而造成台灣經濟「創新毀滅」(Creative Destruction)的循環過程陷入失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51.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日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出訪查德前夕,查德突然外交轉向,導致我方主動宣布台查斷交乙事,認為我國外交不能繼續陷在過去金錢競爭的戰場上,必須要有務實的新思維,才能避免無謂的資源耗損,開創更寬廣的國際生存空間。外交新思維的意涵,首要在於改變過度重視邦交國數目的心態,應以台灣在國際社會發揮活動能量為主。亦即,政府應該拋棄形式主義,將外交工作的重點,著重強化台灣與美、日、歐洲國家的實質關係,而非為了與中國爭奪一些在國際上毫無影響力的國家,嚴重耗損寶貴的資源,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52. 本院盧委員秀燕,針對我國金融商品的種類與型態日益複雜,但卻常見眾多民眾因消費市場資訊不對稱,而致自身權益受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53. 本院盧委員秀燕,針對赴大陸投資的台商將收益匯回台灣的比例偏低之問題,希望政府能儘速簽訂兩岸投資保障、租金、資金往來的協議,並開放台商返台上市籌資,健全資金回流的機制,促使台商將其收益匯回台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54. 本院盧委員秀燕,針對我國的長期性失業者,及更進一步轉為非勞動力人口的「隱藏性失業者」人數有增加的趨勢,導致我國家庭儲蓄率已降至20年來新低點,對於整體經濟發展相當不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55. 本院盧委員秀燕,針對衛生署藥政處撤銷碘化甘油藥品許可證一事,希望衛生署能暫緩該項命令,並轉知持有該藥品許可證之業者,限期提出該藥品之安全性試驗評估計畫呈核,若無法提出,再撤銷其許可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56. 本院黃委員淑英,針對衛生署目前推動「台灣地區醫護人員參與全面菸害防制及戒菸推動的整體發展計畫」一案提出質詢。衛生署業正積極培訓護理人員為菸害防制種籽教師,然以台灣目前醫療人力狀況而言,此計畫不但加重護理人員工作量,進而影響醫療品質,且計畫中無後續推動工作,無法看到菸害防制的具體成果,此外,預算編列有浮濫之疑,請衛生署說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57. 本院黃委員淑英,針對教育部學生體位通報系統提出質詢。教育部目前大力推動中小學生健康體位觀念之時,卻缺乏高中職學生之體位狀況通報平台,而無整體、連貫的統計資料,此情形恐影響政府擬定適當的政策及配套措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58. 本院王委員淑慧,為施明德等人所號召倒扁募款,該募款行為係屬於何性質,政治活動還是其他活動,而應分別由「公益勸募條例」、「政治獻金法」來規範,不能任由當事人自行認定,游走於法律邊緣,該二法之主管機關內政部,應速依相關規定處理,否則國人有樣學樣,視法律為無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59. 本院王委員淑慧,為有所謂的工運人士鄭村棋公然「……揚言,如果陳總統不下台,他將不惜發動流血革命。」和「如果有辦法用溫和手段推翻,那我們支持,如果你沒辦法,還反對別人用激烈方法,那我是不會客氣,我是一定幹,就是這樣,一定用暴力的手段,輸的沒話講,輸的該被他關、該被他抓,就是這樣。」此之「發動流血革命」和「暴力的手段」是否涉嫌刑法第100條:「……,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同法第151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公眾,致生危害於公安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請檢調單位速剪報分案,儘速偵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60. 本院王委員淑慧,為自稱要回台揭發總統府以假發票真核銷國務機要費的真相,但媒體又指為總統府國務機要費案證人李慧芬,於日昨搭機返國,而法務部調查局和航空警察局卻以超過百名警調人力維持機場秩序,且調查局從李慧芬入境後,以大陣仗派出十多名調查員貼身保護,但卻又在接受查黑中心偵訊前與某位本案有極密切的立委見面,並被某些特定媒體包圍,所以到底李女士是何身分?國務機要費是否已成案?如果是重要的關係人,為何放任和瓜田李下的人物和媒體接觸,如果是一般證人,如此大費周章,又為何李女士回台應訊不住調查局的宿舍或提供的處所,不是更能保護她的安全,為何要住5星級的遠企飯店34樓一整層,再加上保護人員費用,該費用是由誰支付等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61. 本院王委員淑慧,為號稱外省幫副幫主的現役陸軍儀隊隊員,在網頁上公然號召團體,揚言用「禮槍連刺刀戳進陳總統腦門」號召外省幫「血洗總統府」,而相關單位的處理只是調回陸軍司令部本部勤務單位,因事涉元首安全的重大危安,且適逢國內政治雰圍詭譎,在野黨發動政治鬥爭之際,相關機關應特別重視,且行為人應負法律責任,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62. 本院王委員淑慧,為世界衛生組織已將癌症、愛滋病和憂鬱症同列為21世紀危害人類健康的三大疾病;我國自1984年發現首例愛滋病患以來,近20年的年平均成長在15%左右,但近2年卻突然惡化,因為該病對於年青族群的影響較大,相關的治療費用也較高,且社會的不良觀感嚴重,所以防治上也相對困難,但相關主管機關不能掉以輕心,應採積極防治,以免疫情蔓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63. 本院王委員淑慧,針對很多媒體為炒作趙建銘的新聞,只要趙某有關的事情,不論是聽說、或有關人士透漏、或檢調內部人員指出、或據台大醫院醫師爆料、或華航空姐、或鄰居指稱,似乎不須經過檢證,直接的透過鏡頭和主播直接進行媒體審判,大人做事也就認了,但媒體到其兒子就讀的幼稚園拍攝採訪,而且許多電子媒體仍持續在幼稚園附近徘徊,已引起關懷兒童(包括其他幼童)權益團體,跳出來呼籲所有新聞媒體,應給無辜的孩子一個正常平靜的成長空間,不要讓成人世界的紛紛擾擾影響幼童的身心發展,而且依相關法令也有保護兒童的規定,故要求相關主管機關應速依法處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64. 本院王委員淑慧,為淡水河中、下游出現大量暴斃魚群,台北縣市動員兩百多人打撈,撈到手痠,估計死亡數量可能達十萬尾,為淡水河數十年來僅見的浩劫。淡水河整治一直是中央和鄰近地方政府的努力目標,而水中生物的復育又是重要的指標,故對於大量魚群暴斃,相關主管機關應結合學術、專家,找出真相,並追究相關責任,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65. 本院王委員淑慧,為國務機要費,係基於處理國務之事實需要,向來一半機密費以領據核銷,不足時,可將另一半特別費按實際需要撥充機密費,亦以領據核銷,直到民國91年審計部去總統府查帳,漠視國務機要費因性質特殊,和數十年來之慣例,該部向府方表示「國務機要費核銷全部都要單據,沒有一半要單據,一半不用單據之情形」,所以重點應是所謂國務機要費的性質為何?和相關的法令規定,如果總統府預算中只有國務機要費,並無機密費與特別費之編列,則應以性質相同做相同的處理之原則,否則應該制定國務機要費之支用要點,以免單純會計問題被無限擴大成政爭工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66. 本院丁委員守中,針對健保局公布94年全國有11萬8千名兩歲以下幼兒,服用基層診所開出含可待因成分的可致命藥物,健保局對屢犯不改的院所,卻消極的以加強輔導、核刪費用因應。本席要求衛生署、健保局立即公布開出不良處方情節嚴重的診所資料,讓民眾有充分資訊,拒絕前往這些醫療院所就診,以維護新生幼兒的用藥安全,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67. 本院林委員益世,針對警政署宣稱於九十三年度預算中編列預算,並在九十四年度執行完成的6600具新型「反恐用」刀片型拒馬採購,感到相當不解,此種拒馬依警方勤務所需與民眾、員警安全之考量,根本無需配屬在有防範恐怖份子破壞之必要的駐機場航警局、駐核能電廠的保二總隊、駐港口的港警局等之外的單位,因此根本不需採購如此多的新型刀片型拒馬,更不應該把此種拒馬部署在都會地區與集會遊行場合之中。也因為此一拒馬採購案極不合理,不顧警民權益與有浪費公帑之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68. 本院王委員塗發,針對我國國內生產毛額內需部分,近幾年成長幅度相當有限,影響我國經濟發展甚巨;政府實應積極改善國內投資環境、創造就業機會,以提振我國內需,促進整體經濟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69. 本院王委員塗發,針對我國長期以來賦稅收入占GDP比例偏低,導致政府財政收支嚴重赤字,且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占GDP比率也逐年不斷上升。財政赤字若繼續惡化,恐將嚴重影響國家未來發展。因此,政府除了之前已開始實施最低稅負制之外,仍需儘快推動其他稅制改革,在經濟發展和財政平衡兩者之間找到平衡點,以利國家永續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70. 本院王委員塗發,針對行政院有意鬆綁企業對中國投資上限之規定,恐將造成我國對中國更加傾斜,經濟風險更加提高,不利我國長期經濟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71. 本院王委員塗發,針對今年上半年中國經濟成長幅度相當大,但是經濟體系內部存有相當多問題,如資金浮濫、信貸投放過多、貿易順差過大造成貿易摩擦,加上中國宏觀調控效果不佳,中國經濟硬著陸的風險偏高,將隨時會影響我國的經濟發展,我國經濟發展對中國經濟之依賴度已經偏高,不該再加深依賴而陷入無法自拔的地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72. 本院王委員塗發,針對上個月世界貿易組織(WTO)杜哈談判宣告無限期中止,使得多邊貿易體制受創,區域主義抬頭的可能性大增,這將對我國出口造成不利的影響。目前與我國簽訂雙邊自由貿易協定的國家甚少,主要貿易夥伴也都無意與我國簽訂自由貿易協定,未來一旦區域貿易主義盛行,我國恐有被邊緣化之虞,政府應儘早謀妥因應之道,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73. 本院王委員塗發,針對最新的全民健保費率精算報告指出,為了維持健保財務健全有必要調漲健保費率。雖然行政院衛生署侯勝茂署長明確表示不會調漲費率,但已可看出健保越來越吃緊的問題,右不積極謀求解決之道,健保恐有破產之虞,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74. 本院李委員鴻鈞,對於全台各地的公有道路在維護及管理上顯有不足,導致部分路面凹凸不平,甚有嚴重至民眾因不察而受傷或喪命。本席以為交通單位應正視此一問題,共同檢討路面鋪設現況及監督改進措施,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375. 本院李委員鴻鈞,對於目前社會大眾質疑部分醫界人士倫理道德嚴重不足,再加上數起醫療糾紛經調查後發覺醫師確有疏失,導致病患權益受損。本席以為衛生機關應正視此一問題,共同檢討醫師執照取得現況及監督改進措施,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376. 本院黃委員昭順,鑑於眷村改建工程陸續在全國各地推動,許多眷村特有之生活及文物將隨之而消失,眷村博物館之設立有其必要性及急迫性。本席認為國防部應選擇不同軍種、較有特色之眷村(如海軍高雄市左營眷村),於改建時規劃眷村博物館,以陳列及保存眷村史蹟文物,俾讓下一代的眷村子弟及一般民眾,能瞭解眷村老舊眷戶奮鬥血淚歷史,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77. 本院黃委員昭順,為國際油價飆漲,各地巡邏警車油料經費捉襟見肘,為節省油料,部分警方巡邏勤務竟以機車替代汽車,治安出現警訊、勤務調配也受影響。高雄市警方為節省油料費,紛紛以機車替代警備車出勤,然這種情形已讓打擊犯罪的戰力大打折扣。本席認為部分單位為因應油料危機,基層員警紛紛以機車替代汽車投入治安線上執勤,這種情況,姑且不說員警要飽受風吹、雨打、日曬之苦,若發生緊急狀況,將嚴重影響到打擊、機動力發揮。讓打擊犯罪力大打折扣,中央應當正視此問題,了解地方原本編列的警察油料經費已到了捉襟見肘的窘境,即時提出解決方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78. 本院高委員志鵬,為日前台北市議員質疑台北市126支測速照相桿未依規定從七月一日起黏貼黃黑相間斜紋,許多測速照相主機還逾期未送檢驗一事,突顯警政署發文「交通違規稽查與輕微違規勸導作業注意要點」之後,卻沒做到事後督導的責任,造成警方執法不公,本席認為,有關單位需立即負起督導責任,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79. 本院高委員志鵬,為在蘭嶼儲放二十四年的九萬六百七十二桶核廢料,出現嚴重鏽蝕外洩危機,一旦核廢料桶破裂,水泥灰飛後恐吸入或沾上衣物,將嚴重威脅兩千多名蘭嶼居民的生命安全,本席認為,由於相關單位的缺失,將可能造成「輻射外洩」危機,相關單位應立即處理嚴重鏽蝕桶,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80. 本院高委員志鵬,為暑假期間,孩童脫離校園保護,加上家長疏於照顧,往往造成意外悲劇的發生。根據靖娟兒童文教基金會統計,自四月入夏至七月底止,全台發生9起12歲以下兒童溺水事件,七人因此喪失寶貴性命,還有六成四兒童意外發生在家中,以跌倒墜落最多。本席認為,除戲水安全外,兒童遊戲設施、交通、校園中都潛藏不同危機,各相關單位應負起監督責任,為各自所負責的場所的安全把關,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81. 本院高委員志鵬,為日前北部連續兩天出現精神病患發病當街沿路亂砍行人造成無辜路人傷亡,隔天,另一名精神病患則是手持鐵槌利刃,沿街亂砸車,上述案例突顯出,精神病患及酒醉吸毒者猶如社會上的一顆不定時炸彈,隨時都會對社會大眾安全造成威脅,對於如此人心惶惶的社會事件,本席認為有關單位應提出相關應變措施來將傷害降至最低,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82. 本院高委員志鵬,為日前12歲男童以狗繩在家上吊身亡事件震驚社會,而今年度就有五起以上的學童自殺事件,手法大多採以喝農藥、跳樓或是上吊等,這些孩童死意堅決令人訝異,突顯出孩童心理問題越來越嚴重,無論是資訊衝擊環境下,孩童接受錯誤觀念造成思想行為偏差,或是家庭、課業壓力或同儕排擠使得壓力無處宣洩而走上絕路,都可能成為類似事件的導火線。本席認為,政府不能輕忽學童自殺事件,而目前校園心理輔導並未隨教育資源的提升而有所改善,在心理教育方面仍缺乏完善的計畫及措施。本席要求,有關單位需立即針對兒童心理輔導問題著手改善,預防兒童自殺事件再度上演,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83. 本院高委員志鵬,為九十五年度大學考試分發入學放榜,錄取率高達九十.九三%,創下歷史新高,但在這個數字背後,卻隱含大學入學門檻越來越低,甚至每科平均二十分就能上榜,這樣重量不重質的結果,造成學子畢業後往往無法與社會企業接軌,畢業即失業的現象發生。本席認為相關單位應提出有效的改善辦法,以質量並重的方式改善大學教育,而非只為了虛幻的錄取率數字來自我安慰,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84. 本院高委員志鵬,為七月初王精明販嬰事件震驚社會,看似懸壺濟世的婦產科醫院,實際上居然是販嬰的最佳掩飾管道,台灣販嬰問題嚴重,尤其販嬰管道日趨複雜,網路更是成為販嬰交易的新管道,針對販嬰集團的猖狂,直接反映出社會棄嬰和領養的供需問題。本席認為,相關單位應提出嚴格管理措施,降低販嬰不法事件的頻傳,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85. 本院高委員志鵬,為日前五歲男童溺斃學校游泳池及多年前景文高中玻璃娃娃不慎在學校摔倒致死新聞事件,突顯出校園安全不斷亮起紅燈,雖然校園安全的重要性眾所皆知,但往往總要等到悲劇發生後才受到重視,而許多校園意外事件中,除了不可抗拒的外在因素,其餘大多都是因為人為疏失和校園建築老舊或是設計不良等。因此針對如何改善校園危機四伏的疑慮,推動可行措施,讓社會大眾對校園安全重拾信心,是政府的當務之急,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86. 本院高委員志鵬,針對證交所公布董監酬勞黑名單,其中有74家公司去年虧錢,但平均每位董事酬金卻是破百萬元,甚至其中還有31家公司發放每位董監酬勞平均逾200萬元一事,本席認為,公司營運虧損,董監自肥卻不曾間斷,突顯出公司大小股東間權益的不對稱,為了保護大多數的投資者,政府相關部門應提出更周全的對策,杜絕類似的董監自肥情況持續上演,讓企業都能自我警惕,使股東、董監之間的權益能夠趨於公平,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87. 本院高委員志鵬,針對監察院審計部提出的審核報告指出,全台十八座機場只有三座賺錢,其餘十五座均呈虧損狀態,且短絀金額高達九億餘元,此點突顯國家資源分配不當,缺乏專業的交通政策,造成機場虧損連連,一旦今年底高鐵通車,虧損狀況恐將變本加厲,政府應提出因應方案,來彌補錯誤政策所造成的財務黑洞,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88. 本院高委員志鵬,對台鐵女性專用車廂開辦以來,問題層出不窮,包括事前宣導不周,及事後缺乏完善的配套措施等,都讓女性乘客無所適從。而從女性旅客抱怨找不到專用車廂,到女乘客勸誤闖車廂的男旅客離開遭辱罵一事,使台鐵當初的美意大打折扣,女性專用車廂反成了女性受氣、受辱車廂。本席認為,台鐵應加強宣導,並派員在女性車廂加強勸導工作,才能使此項措施徹底落實,讓女性乘客能夠享受到真正的女性專用車廂的福利,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89. 本院高委員志鵬,為經建會、台灣經濟研究院及中央大學等機構同時發布景氣及廠商、消費者信心等一連串經濟數字。從整體到個體,每項報告所顯現的結果全都令人對台灣的經濟發展憂心忡忡,在如此低迷的經濟氣氛中,政府應如何提振民眾對台灣經濟發展的信心,是當務之急,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90. 本院高委員志鵬,為南投草屯日前發生改裝車疑似酒駕超速,釀成一車奪七命的車禍悲劇,而根據檢方研判,車輛超載,車速過快及改裝車體為主要原因。檢方查驗發現,車體避震器、鋼圈、輪寬都經過大幅修改過,底盤過低,因此車輛超速行駛撞上槽化島,車子才失控騰空翻轉飛起,造成慘重傷亡。此事件凸顯出交通部對改裝車的控管問題,雖然看似已訂出明確規定,但執行檢查過程卻爭議頻傳,導致釀成悲劇,本席認為,正視改裝車的問題已刻不容緩,否則類似的悲劇仍會持續上演,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91. 本院高委員志鵬,針對台灣嬰幼兒配方奶粉市場紊亂,業者促銷手法五花八門,寄DM、打電話等各種手段,凸顯出產婦醫院資料外洩,讓業者有機會強迫推銷嬰兒奶粉使新生兒家庭不堪其擾,甚至為拉攏業績灌輸父母錯誤觀念進而陷入業者行銷陷阱,造成嬰幼兒健康及媽媽權益毫無保障可言,本席認為,相關單位應提出具體有效的管理辦法,保障我們下一代的健康,讓我們的嬰兒能健康的成長,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92. 本院高委員志鵬,為日前破獲歹徒設局詐騙年輕女子從事色情行業一事,歹徒利用少女涉世未深,抓住時下「笑貧不笑娼」的心理,以傳播妹名義,宣稱可以月入數萬元,拉攏少女下海賣淫,本席要求相關單位應該加強對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和正確打工的宣導,減少他們成為有心人士的犯罪工具,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93. 本院高委員志鵬,為歷時十三年才完工的雪山隧道,通車後半個多月卻意外、烏龍頻傳,本席認為,雪山隧道是國家重大建設,具有指標性意義,在工程人員突破萬難使其完工通車後,如果因為疏忽而導致意外發生,將嚴重影響民眾對政府的信心,因此相關單位不但應亡羊補牢,更應防範於未然,將所有可能產生的疏失與意外降到最低,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94. 本院高委員志鵬,為近來颱風陸續侵襲台灣,而根據以往經驗,相關單位即使宣稱已做好防颱準備,但仍免不了造成許多傷害,豪雨成災、土石流肆虐,停水、停電時有所聞,因此本席要求,相關部會應上緊發條,戰戰兢兢的防範任何可能的災害,即時反應,保障社會大眾在颱風期間的生命與財產安全,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95. 本院高委員志鵬,針對中央大學台灣經濟發展研究中心公佈七月份消費者信心指數顯示,六項調查指標中「未來半年國內物價水準」和「未來半年家庭經濟狀況」雙雙創下歷史新低,更有39.55%的民眾對於物價抱持「非常悲觀」的看法,本席認為,此份調查數據突顯在公用費率和物價連番上漲,國際油價持續飆高的情況之下,民眾痛苦指數逐漸增加,對此政府應提出具體有效的解決方案,降低台灣人民生活痛苦指數,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96. 本院高委員志鵬,為日前檢警調查棄嬰問題,發現人稱棄嬰之父的王精明實為人口販子的內幕,且是在首善之都台北發生販買嬰兒的行為,本席認為這凸顯政府長久以來輕忽兒童人權受損的問題,而台灣的棄嬰人數雖在近幾年有所降低,惟棄嬰新聞在媒體上從不間斷,加上這次的棄嬰販賣事件,不禁令人擔憂相關問題是否日趨嚴重,從而延伸變為販賣人口的犯罪,本席要求相關單位應妥為因應,以維護兒童人權,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97. 本院高委員志鵬,為日前偽劣農藥流入市面,農藥中毒案件有增加趨勢,本席認為,此類的黑心農藥,對使用的農民和食用蔬菜的消費者,有莫大的健康威脅,可能導致癌症與胎兒畸形等疾病,本席要求農委會和相關單位應該負起責任,杜絕黑心農藥的製造與流通,還給社會大眾食的安全,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98. 本院高委員志鵬,為傳出政府有意放寬外勞政策,但缺乏相關配套,本席認為,放寬引進外勞影響本國勞工就業,因此有關單位應妥為因應,並考慮應有的配套措施,以維護本國勞工工作權,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99. 本院高委員志鵬,為日前外資卡萊爾入主東森集團,NCC將審查責任推給投審會一事,本席認為,NCC外有違憲爭議、內有權責不明之問題,本席要求,NCC應對包括中資在內的外資入侵台灣媒體做出適切規範,不可因人設事或逃避責任,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00. 本院高委員志鵬,為日前台北市長馬英九參訪日本,隨行的台北市議員因入境無法禮遇通關而在日本成田國際機場咆哮我國駐日外館人員一事。本席認為,此舉不但讓台灣國際形象蒙羞,更凸顯出民意代表對外館人員缺乏尊重而貽笑國際,本席支持駐日外館人員的作法,並要求外交部應挺直腰桿,捍衛駐外人員的尊嚴及積極教育我國之官員及民意代表,勿讓過去沿襲已久,相關官員對外管人員不尊重的陋習繼續蔓延,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01. 本院高委員志鵬,為國內大學越來越多,但卻缺乏適當的退場機制,及評鑑機制流於形式一事,本席認為,由於國內生育率急遽下降,未來這些大學院校勢必面臨招生問題,另外就是高等教育普及的結果,卻造成學生素質低落,大學高中化、研究所大學化的現象屢見不鮮,因此有關單位應立即拿出具體作為,改善這些高等教育的窘境,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02. 本院高委員志鵬,為國內虐童案去年創高峰,通報數達歷史新高近萬人,成長率達二成五,而隱匿未報之學齡前幼兒更可能成為「看不見」的受害人一事,本席認為,暑假也是虐童高危險期,相關單位應拿出具體作為防微杜漸,讓台灣能成為「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國度,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03. 本院高委員志鵬,為台灣學術工作者薪資偏低,且齊頭式的平等,已造成人才急遽外流的現象。本席認為,人才是台灣發展的命脈,正當政府高談引進國外人才壯大台灣之際,如果我們留不住自己的人才,將是一大諷刺,因此有關單位應拿出具體措施改善目前此一窘境,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04. 本院高委員志鵬,為日前涉嫌美國選美女童蓉貝涅案的卡爾,多年來偽裝成資歷豐富的外文教師,足跡遍及歐洲、中美及東南亞,甚至在近三年中曾經兩度停留台灣,到補習班當英文老師。此點顯示,近年來重視外文教育的台灣,卻在師資教育方面上缺乏嚴格把關,造成師資良莠不齊,學童外語教育缺乏全面性的保障,本席認為,有關單位應提出相關措施,讓外籍教師來台教學能事先經過嚴格把關,讓學童能夠在安全及良好的環境下學習外語,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05. 本院高委員志鵬,為經續會開會至今,會議結論出現反覆及各單位代表對特定議題爭論導致爭議,且沒有達成具體成果一事,本席認為,經續會分組會議召開以來,吵吵鬧鬧卻欠缺具體共識和成果,行政院再不加把勁,經續會恐將淪為又一次的各自表述,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06. 本院高委員志鵬,為交通部擬採納經濟部意見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規則」,於明年一月跟七月起強制在汽機車車身烙辨識碼,否則不得領牌。此一政策為配合蘇內閣所提出的拼治安施政重點,似乎言之成理,然民眾花費數千元到上萬元替自己愛車烙碼,卻無法保證能降低愛車被竊的可能。本席認為,交通部此舉無異緣木求魚,對改善治安並無實質幫助,反而讓全民增加不必要之負擔,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07. 本院高委員志鵬,為開發金、台新金以及中信金等金控公司違規受罰,本席認為,國內的金融法規仍有不少灰色地帶,並不十分完備,若金管會從嚴、放大去看待,很多金控都是違規的;因此主管單位應該明確訂定遊戲規則,讓相關法令更加周延,執法不因人而異,令業者有所適從,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08. 本院高委員志鵬,為NCC組織條例中有關委員組成及提名方式被大法官會議解釋違憲一事,本席認為這再次証明國親以立法院擴權制衡政府的行徑缺乏正當性。雖然大法官釋憲對此一違憲案訂出了落日條款,但NCC委員的權力基礎已被打上問號,在公權力的執行上將無法獲得多數民眾的認同。今NCC委員決定續任至本屆立委任期屆滿,本席要求,實質上已成為看守NCC委員的現任NCC委員應自我節制權力、審慎行使職權,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09. 本院高委員志鵬,針對每年舉辦的貢寮國際海洋音樂祭活動,至今已到了第七屆,但每年所衍生出的問題仍然如出一轍,無論是硬體設施、交通或是安全問題絲毫未曾改善一事,本席認為,每年音樂祭三天就吸引了十數萬人潮,放眼望去商機無限,但相關單位只顧著思考如何賺進大把鈔票,卻枉顧遊客的權利和安全問題。本席認為,相關單位對福隆音樂祭的活動安全及危機處理應有具體作為,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10. 本院蕭委員美琴,針對日前媒體報導台中后里馬場有四十餘匹馬係專為製造毒蛇血清而飼養,由於其馬匹數量有限,卻需供應全台灣毒蛇血清之需求,因而有頻遭注射蛇毒與抽取血液,體表傷痕累累,令人不忍卒睹。為維護國人性命安全,此種作法實屬必要之惡,惟基於人道考量,仍應以對動物最少之傷害為之。故本席要求行政院應責成所屬以更為人道之方式對待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11. 本院蕭委員美琴,目前台灣大部分的超商或寵物店都有販售未經詳細標示及包裝的大陸寵物飼料,其進入台灣的方式皆是利用非法的貨櫃夾帶走私進口,有些會在台灣包裝後售出,有些則是用日存包裝企圖來混淆消費者。此種類似情況不斷地在市場上演,並侵害消費者之權益。本席促請海關單位必須積極查緝中國進口之相關寵物食品,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及寵物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12. 本院鄭委員國忠,針對台南縣關子嶺溫泉風景區與西拉雅國家風景區已逐步成為台南縣最具規模的觀光地區,為提升當地觀光資源、發揮多元化觀光產業等,當地住居民及縣府將規劃關子嶺纜車計劃,惟行政院卻認為並無規劃之必要,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13. 本院鄭委員國忠,針對台南縣白河水庫淤積情況嚴重,急需進行水庫整治、清淤工程以延長水庫使用時間、維護當地居民用水安全,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14. 本院鄭委員國忠,針對國防部頒布之「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應配合國軍人力需求、役男役期縮短及部隊人力管理等發展,對於實施辦法中不合時宜之規定提出修正,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15. 本院鄭委員國忠,針對台灣地區休耕面積日益增加、稻米產量驟減等情事,政府應主動針對不同地理環境、不同稻米品種來規劃具地區性進行稻米產業轉型計畫,讓台灣米能化整為零進軍國際市場,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16. 本院鄭委員國忠,針對台灣農業人口老化、農村人力外流及農業人才培訓養成教育不足等因素,導致台灣農業傳統耕作技術傳承間斷、現代化栽種技術、新品種研發能力過緩,使得台灣農業發展進入遲緩時期,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17. 本院林委員為洲,有鑑於新竹生物醫學園區計畫案,醫院與醫學中心之設置地點,在由台大負責籌備工作期間,原計畫設置於新竹縣竹北地區。現今國科會即將接管之際,卻出現許多討論,打算將重點的醫學中心改設在台北市的內湖南港地區,而將醫療器材、生物晶片與臨床醫藥設在竹北地區,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18. 本院徐委員國勇,針對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第七條等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19. 本院徐委員國勇,針對保險法施行細則第四條第三項等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20. 本院徐委員國勇,針對廢棄物清理法第十二條有關廢棄物回收等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21. 本院徐委員國勇,針對行政罰法第十九條等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22. 本院邱委員毅,針對現今總統府國務機要費費中經檢調查出已有SOGO禮券發票、君悅發票、各大精品、誠品童書、信誼基金出版社等消費發票,與總統府「國務機要費」預算科目的業務目的完全不符,總統府不僅違法預算法、會計法,而總統府以「假消費、真核銷」的偽造文書方式騙取國家資源,已令人髮指,而到底國務機要費的國庫通家庫、私庫的黑洞到底有多大,至今仍然不可預知,本席深怕檢調單位查案又是雷聲大雨點小及承受不了執政當局的施壓,國務機要費調查一案將會不了了之,如此將無法符合社會期待,故本席期盼針對國務機要費濫用、浮報等違法情形,立法院應成立專案調閱小組,徹底檢驗國務機要費使用的正當性與合法性,以正視聽,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423. 本院邱委員毅,針對國泰金購併第七商業銀行乙案,其收購價格高於市場行情,實有違常理,以當時期同樣購併案來比較,大安銀行上市公司當時每股淨值10.94元,台新金以6.5元收購、台灣企銀上市公司當時每股淨值10.27元,兆豐金以9元收購;綜觀台中第七商業銀行各方面的市場表現,其綜效效果並未特別優異,也非上市公司之情況下,國泰金控高價購併台中第七商業銀行之舉,實未符合投資效益,而其溢價收益的5.7億鉅款,是否有隱藏不可告人之幕後交易,相關單位應該徹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24. 本院邱委員毅,自扁政府實施二次金改政策以來,總統府介入二次金改人事案傳言不斷,其中又以總統府秘書長馬永成最受爭議,從國票金經營權之爭、辜仲入主開發金到兆豐金鄭深池的董座之爭,馬永成可說出力甚多,可說處處均可見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的運作痕跡,此次馬永成與華南金董事長林明成、富邦銀行董座蔡明忠的「八王子」之宴,因當時正值華南銀行金控董座爭奪戰的敏感時機,馬永成此時與林明成等人餐敘、娛樂長達八小時之久,事後林明成順利當上華南金董座,時機之巧合不禁令人質疑其過程是否涉及不當對價關係的交易,而馬永成操控金控人事的例證又增一樁,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運用體制外的運作操弄、分配金控人事,完全忽略專業考量與體制內運作,將國家資源視為阿扁政府個人酬庸、囊中物任意使用、分配,進而進行不當利益交換,故本席期盼二次金改政策應立即停止,以免政府不肖人士以二次金改之名,行國庫通家庫之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25. 本院邱委員毅,針對陳育珅吸金集團的受害者等人陳情表示,陳育珅吸金集團以合法上市清三電子公司,利用桃園全泰證券行及旗下十多家合法、非法投顧公司,從民國91年起,在各地大飯店舉行大型說明會,旗下幹部不斷以低成本、高回饋的方式慫恿被害人,讓被害人以信貸、雙卡借貸方式,以投資之名加以吸金,至今被害者不計其數,詐騙金額已高達數十億,但政府至今束手無策,應因檢調單位辦案速度慢,致使陳育珅集團有機會以掏空資金,將資金移往海外,致使受害者求助無門,無處所討,故盼相關單位應儘速查扣陳育珅旗下相關產業,凍結資金,以保障投資者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426. 本院邱委員毅,針對現今總統府國務機要費費中經檢調查出已有SOGO禮券發票、君悅發票、各大精品、誠品童書、信誼基金出版社等消費發票,與總統府「國務機要費」預算科目的業務目的完全不符,總統府不僅違法預算法、會計法,而總統府以「假消費、真核銷」的偽造文書方式騙取國家資源,已令人髮指,而到底國務機要費的國庫通家庫、私庫的黑洞到底有多大,至今仍然不可預知,本席深怕檢調單位查案又是雷聲大雨點小及承受不了執政當局的施壓,國務機要費調查一案將會不了了之,如此將無法符合社會期待,故本席期盼針對國務機要費濫用、浮報等違法情形,立法院應成立專案調閱小組,徹底檢驗國務機要費使用的正當性與合法性,以正視聽,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427. 本院林委員益世,針對國防部潛艦採購案存在之巨大不確定性,以及「鐵拳專案」所爆發的不當建案過程,本席要求國防部推動潛艦案時切勿重蹈「鐵拳專案」之覆轍,完全受制於美方而未能實現我方防衛所需,浪費巨額金錢與蹉跎寶貴光陰,並要求國防部在妥善建案之外,亦對國人提出嚴正保證,保證此案將不重蹈「鐵拳專案」之覆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28. 本院楊委員瓊瓔,鑒於近年台灣生育率逐年降低,致使人口成長緩慢,嚴重影響國力,可見政府既有之鼓勵生育政策,成效不佳。據此,行政院應儘速提出相關鼓勵生育措施,如發放國民育嬰津貼,以鼓勵生育,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29. 本院楊委員瓊瓔,鑒於國家衛生研究院調查報告,顯示國內兒童每天至少花近三小時的時間從事看電視、打電腦及補習等各項靜態活動,長久下來由於身體活動時間少,可能衍生肥胖、視力等問題,對於國內兒童身體健康有極大的影響,對此政府相關部門應儘速重新研擬兒福政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30. 本院盧委員秀燕,針對眷村服務業務由總政治作戰局移交軍備局後,眷服業務皆呈嚴重落後現象,且空置眷村環保危安問題日益嚴重,希望國防部能夠盡速改善現況,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31. 本院盧委員秀燕,針對各級學校護理人員乃校園健康守護者的角色,希望教育部能重視學生的健康照顧,編列預算辦理校護研習訓練提升照護品質,不讓校護只有擦紅藥水的功能,落實學生的健康照顧,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32. 本院盧委員秀燕,針對「性別平等教育季刊」乃坊間唯一非學院、以性別為主題的期刊出版品,在性別平等的論述與經驗的傳播上,扮演重要的角色。希望教育部能夠繼續編列季刊出版預算,持續出版此一具有深遠意義的性別平等教育季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33. 本院盧委員秀燕,針對國內政局不穩、經濟政策不明、國際物價上漲、消費者信心重挫,導致我國消費者信心已降至五年來新低點,對於整體經濟發展相當不利。希望相關單位重視並研擬對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34. 本院盧委員秀燕,針對目前離婚率升高,單親父親快速增加,但政府資源著重單親母親,使得單親父親在尋求補助上遭受困境,加以去年目殺死亡人數中,其中又以男性離婚者居多。希望相關單位重視並設法改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35. 本院盧委員秀燕,針對我國在香港地區舉辦之大學招生考試,具有雙重國籍之香港居民必須放棄其他國籍始能報考,影響眾多港澳地區學子前來台灣就讀意願。希望有關單位能研擬更貼近港澳地區特殊民情之政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36. 本院盧委員秀燕,為吸引港澳專業人士來台就業,以提升台灣產業競爭力,其子女之教育,應尊重家長之意願,因此,希望相關單位修改港澳居民來台就學辦法,以及外國僑民學校設置辦法,讓其子女可就讀外僑學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37. 本院盧委員秀燕,針對台中市「惠來遺址」具國定遺址文化資產保價值,但以台中市政府目前拮据之財政狀況,若無文建會之專案全額補助經費,「惠來遺址」後續公告、規劃設計、保存維護與教育推廣等工作,勢必無法順利推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38. 本院吳委員成典,針對金門地區每年3月至5月間較易發生濃霧,加上尚義機場位處地形凹處,霧氣易聚難散,嚴重影響飛機航班起降;為避免無效飛行浪費燃油成本,政府宜透過民間團體、或授權地方政府就近與中共福建當局進行協商,於航機飛抵金門無法降落時,改降廈門高崎國際機場,以節省旅客及台商寶貴時間,並為大三通先行試航,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39. 本院吳委員成典,針對農委會訂定「植物或植物產品運出金門馬祖地區檢查辦法」,規定金馬農民種植之農作產品以運送、攜帶或郵寄等方式運至臺灣本島,應檢附產地證明始可放行。政府不從境外查緝走私農產品著手,亦無輔導農民改良農作品種,提昇農民收益,反而處處設限地區農作物產品產銷,官僚心態實不足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40. 本院邱委員鏡淳,有鑒於美國醫護局於今年四月委託民間機構在台灣設立據點,代辦理美國護理人員執照徵選考試,台灣護士只要考取美國護理人員執照,取得托福考試及格成績,即可在美國醫療機構找到工作,並可立即申請綠卡,每年台灣護士赴美工作人數正以倍數成長,由於到美國當護士的平均薪資是台灣護士的3到5倍,每週工作僅3.5日,反觀國內各級醫療院所護士工時及待遇,都遠不及美國,對全國護士的工作環境未能妥善因應,可能造成國內護士外流而造成護士荒,影響全國醫療品質,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41. 本院黃委員昭順,為台灣的外勞人數已達歷史的新高,共有33萬6千多人,而勞委會口中合理的人數應是國內就業人口的百分之3.26,即32萬2百人左右,如今外勞人數顯已超過勞委會的警戒線,但勞委會又已同意再開放3k工作產業外勞2萬人,預計年底外勞人數紀錄會一破再破,一舉突破35萬大關;對此,本席相當不以為然,因為今年台灣的失業率雖說是降到百分之四以下,卻是政府將「怯志工作者」與非自願性半職工作者列入失業率,因而真正失業率至少要還要加上二個百分點才是真實的失業率。再從統計數據來看,外籍監護工一年來就增加2萬人,如果標準流程不變,未來增加速度只會更快,而背後反映的正是政府的怠惰、不負責任,並質疑,中央政府的外勞政策在哪裡?要怎樣開放?規則在哪兒?有無優先照顧到本國勞工?行政院有必要說清楚,否則政府一面開放外勞,台灣勞工就業環境一面惡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42. 本院黃委員昭順,為行政院會日前通過的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達1兆6,638億元,較上年度增加5.9%,為扁政府上任以來成長最快的「擴張型」預算;然而,財政赤字反縮減350億元,降至1,521億元。如此樂觀的算盤,主要仰賴稅收大幅成長11.9%;但景氣低迷不振,經濟成長率仍遊走在4%上下,經濟與政治信心低落之際,稅收如何快速成長,樂觀估計從何而來,的確令人迷惑。本席認為,近年來政府在預算編製上,面對財政惡化窘境,始終心虛難為。為了規避預算法第23條「政府經常收支,應保持平衡」的規定,以及年度舉債受公共債務法第4條第5項流量管制的限制,因而造成有許多年之稅收均被質疑嚴重高估;此種美化帳面的做法,實在不能茍同。據分析,96年度所得稅收頂多增加三、四百億元,而非預估超過1,000億元,更將製造財政赤字改善的假象。其實,增加政府稅收的最大保證,在於建立安和樂利的生活與投資環境,政府努力健全稅制,取消不必要的租稅減免,展現推動改革的決心、有效策略與具體作為,加快景氣復甦與經濟成長。不此之圖,只知高呼「大投資台灣、大溫暖計畫」的空洞口號,又靠高估稅收粉飾太平,又如何達成目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43. 本院黃委員昭順,為一場倒扁、挺扁勢力的對抗賽,似乎一觸即發。而當大多數政治人物都把注意力放在這場角力賽的輸贏上時,隱藏在政局動盪下的民生疾苦,包括所得縮水與貧富懸殊等社會危機,似乎完全沒有得到政府應有的注意及關切,廣大的普羅大眾切身利益就在政治遊戲中被嚴重低估及漠視。本席認為,現今的台灣,除了族群認同等政治性危機外,財政拮据、產業外移、經濟每下愈況更是迫在眉睫的威脅,對大多數奉公守法的支薪階級而言,所得不增反減,扶養家庭能力日漸不濟的壓力,更是空前。為了走出困境,下焉者鋌而走險,與色情、暴力、毒品等犯罪行徑為伍,較有羞恥心者,因為無計可施被迫走上夫妻離異、攜子自殺,乃至全家燒炭自盡者,無日無之。因為全民變窮、貧富差距擴大,占經濟發展比重高達六成以上的民間消費今年成長率預估只有一.七一%,因為政局動盪、兩岸關係無解,經濟發展另一主要推動力量的民間投資成長率亦將跌落至○.五三%的空前低谷,消費、投資不振的後果自然是經濟低迷,雖然外銷一支獨秀,但恐怕難撐大局。本席憂慮,倒扁、挺扁對抗即使可以化解,唯執政者如仍沈迷於政治角力,無心提振經濟,消滅貧窮,那全民所得增加、貧富差距縮小的理想始終無法兌現,果爾,只有向下沉淪一途,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44. 本院管委員碧玲,針對新制身分證設計不當,致使民眾戶籍遷移需重新更換身分證,因此必須加收「核發國民身分證規費」,徒增民眾負擔,建請內政部修改「戶政規費收費標準」,於因戶籍遷移需重發身分證者,應免徵該費用,特提出質詢。 445. 本院鄭委員朝明,針對民眾對於健康食品的檢驗,普遍缺乏認知,由於健康食品的認證字號常被假冒,民眾難以辨別真假,有關單位應建立網路及語音查詢系統,以方便民眾及時查詢辨別真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46. 本院鄭委員朝明,針對近來新聞媒體報導,有出現父親因無力請保母照顧幼兒,因而以吊籠方式進行餵食之情事,引發社會關注,為避免類似情形再度發生,應強化社會福利補助,透過就業培訓制度訓練保母人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47. 本院杜委員文卿,針對苗栗縣境內151所的公立國中小學中,有高達三分之一沒有設置校護,倘若學童於校內發生緊急狀況,無人可立即處理,學童之生命安全堪虞,故爰要求教育部應針對苗栗縣境內校護缺額之國中小學儘速補足,俾保障學童之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48. 本院杜委員文卿,針對苗栗苑裡鎮文化產業逐漸引人注目,例如包括鴨間稻、觀光漁港、藺草文化館、心雕居產業等據點,均具有濃厚地方文化特色,值得深入細細品味,故爰要求交通部觀光局及文建會,應大力協助宣傳和進行經費補助輔導,俾發展具有地方特色的觀光產業價值,吸引觀光客前來遊玩體驗,帶動地方產業發展,以繁榮地方活絡經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49. 本院林委員耘生,為國內部分地區人口雖達一定規模,但醫療資源仍有不足,建請衛生署比照『清境農場假日急診醫療站』服務模式,設置『夜間緊急醫療站』,並提供適當經費補助,以保障民眾之就醫權,健全醫療體系,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50. 本院林委員耘生,為中央補助水資源作業基金公益支出的砂石回饋金至今遲未撥款地方,影響地方相關防災建設順利進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51. 本院林委員耘生,針對醫療照護與健保相關問題,建請中央研商、檢討與改進,以健全地方醫療體系,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52. 本院陳委員朝容,針對近來經濟不佳,民眾日子過得已經很苦,加上治安敗壞,民眾生活更是雪上加霜。「經濟問題」與「治安問題」是民眾最關心的兩項民生議題,但是從最近的民調資料顯示,民眾對媒體上時常出現的青少年集體飆車,或是拿西瓜刀當街砍人,甚至於丟磚塊進派出所。另外全台各地的台電電纜線遭竊嚴重這些都不是個案,由此可見人民生活在一個經濟與治安環境不佳的社會中,是多麼痛苦的事情。有鑒於社會民眾對於生活在富裕安全社會的期待,政府不能流於「口號治國」,必須拿出具體的措施與方案,讓民眾感受到「犯罪率下降及破案率爬升」的成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53. 本院陳委員朝容,根據94年衛生署統計資料報告指出,肺炎為國人十大死因的第六位。美國目前提供65歲以上的老年人同時施打流感與肺炎球菌疫苗,實施後成果因肺炎而住院的機會減少63%,而死亡率減少81%。本席認為基於照顧年長者的健康,並提供更完善與健全的醫療福利,建議行政院及衛生署應逐年編列預算並選定示範縣市辦理肺炎疫苗接種,若實施成效良好則,則於民國九十六年起,讓設籍為中華民國國民且年滿65歲以上的老年人,每五年施打一劑「肺炎疫苗」,以維持國人的健康與預防感染並降低感染肺炎後發生的死亡率,進而節省醫療費用支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54. 本院陳委員朝容,針對最近主計處公布一項資料顯示,低所得組的百分之廿,人口群約有廿九萬人,每月平均實質所得其實只有七千五百多元,較現在低收入戶的最低生活費標準,台灣省九千二百一十元,台北市是一萬四千三百七十七元,高雄市是一萬零七十二元,「最低所得組的平均所得其實比最低生活費標準還低」。面對這些因為經濟、產業結構改變新生的弱勢家庭,及日益嚴重的貧富差距問題,行政院應該整合既有的社會福利制度與資源,將這一群社會上的弱勢團體納入社會救助、社會津貼和社會保險體系,以免這群「近貧家庭」因為因討債公司、地下錢莊逼債,致貧窮而全家燒炭自殺、走上絕路;或是承受社會對於「貧窮歧視」而衍生出犯罪與治安的社會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55. 本院王委員淑慧,為總統9月3日搭乘空軍一號行政專機,從松山基地起飛,展開4天的「群峰專案」,但遺憾的,在陳總統專機剛剛離台不久,即有多張F16戰機護駕空軍一號的任務照片,隨即在網路流傳,顯係相關人員直接或間接洩漏,因為該護駕任務事關國家元首安全,是否屬於軍事機密?應由相關主管機關認定,但除了任務的機密性和重要性外,就是照片中明顯的飛行服上的軍階姓名胸章和執勤人員都大剌剌的入鏡,顯然軍中相關的保密規定和心防都出現問題。故要求相關主管機關應速進行調查,並追究相關責任,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56. 本院王委員淑慧,針對「中華民國圖書發行協進會」主辦所謂「第二屆兩岸出版交誼會」(第1屆在中國廈門市舉辦),申辦單位所申請來台參加的人數高達三百多人,其中更包括該國福建省副省長、中央宣傳部委員等多名政治人物廁身其中,規模大於國民黨將在台舉辦「兩岸農業合作論壇」,邀請中國代表團名單包括陳雲林等六十六名中國產官學代表,後者已引起社會重大關注,前者更應重視,在中國全面封殺台灣外交之際,事關國家與人民的尊嚴,相關機關應嚴格把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57. 本院王委員淑慧,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取代富邦銀行(原台北市銀行被合併)之公益彩券經銷發行權,將於明年開始發行公益彩券,但在換約之際,除規定經銷商需取得良民證外,且不准穿著拖鞋,而公益彩券的LOGO,包含看板、櫃檯都需重新施作,還提高原保證金,造成原經銷商人心惶惶,忘記公益彩券的發行原意是要照顧弱勢朋友,相關主管機關應予重視,要求該銀行再慎重研議,以保障原經銷商之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58. 本院林委員德福,針對政府近年來推動BOT工程,所面臨的許多問題,表示這項制度的運作,應有檢討的必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近日表示,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BOT)是民間與政府為達成最有效率、效益的一種合作關係,依目前促參法規定,政府在某些情況下會出錢,「政府應完全不出錢」是一種誤解。事實上,從這些「誤解」,正可說明各界對BOT的落差認知,已經到了南轅北轍的地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59. 本院林委員德福,針對高鐵十月通車已不到一個月,相關準備工作至今仍未到位,表示關切。交通部次長何煖軒表示,台灣高鐵已申請第二階段履勘,不過履勘申請範圍只到板橋,證實高鐵初期通車路段僅限板橋到高雄左營。對於通車問題不論大小細節,於次仍未能解決,民眾對高鐵安全性將易生疑慮,爰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60. 本院林委員德福,針對老人安養問題層出不窮,表示關心。台中縣龍井鄉未立案的「優印養護中心」涉嫌違法收容老人安養,並非法僱用外勞照顧。警方多次前往了解都被拒於門外,經向檢察官申請搜索票破門進入,當場查獲違法情事。如此類似案情,在老人化社會來臨前夕,政府應找出因應之道,以維人道,爰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61. 本院林委員德福,針對日前報載市售魚油戴奧辛含量過高,表示關切。環保團體在公布市售魚肝油戴奧辛含量調查結果,其中一項自加拿大進口的「金鮫鯊魚肝油膠囊」,遭檢出含量超出國家標準限值的二皮克。該進口商表示,若檢驗屬實,願配合衛生署要求,下架回收,由於魚油膠囊食用在我國日趨頻繁,相關機關應重視問題嚴重性,爰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62. 本院楊委員瓊瓔,鑒於近年許多偏遠地區迷你小學被裁校,預計今年共有三十五所學校面臨被併校或廢校的窘況,嚴重影響偏遠地區學童的受教權,造成教育上的「第三重弱勢」,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63.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決定未來增訂「插播式字幕(俗稱跑馬燈)」管理辦法,擬從嚴規範並可能只限在由左而右(橫式跑馬)的一個地方使用,遏止「「跑馬」的紊亂。本席認為:NCC的立意雖佳,但在訂辦法前,應先認清電視新聞訊息在畫面上同時存在不同的多元類型,是屬於內容形式,而不能視為插播;尤以網路時代,電視新聞界面跟網路連結並走向多元亦為潮流所趨,若均將內容形式一律視為插播式字幕的概念,是值得商榷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64. 本院吳委員成典,針對中科院在金門內洋設置的「逾期彈藥處理線」,將於本(95)年9月底正式啟用;但長期以來,金防部同樣在內洋附近的狗嶼灣進行廢彈爆燬,作業引起之爆震、環保、生態問題,造成居民權益受損,軍方迄今尚無具體的建設回饋承諾,揚言抵制中科院運作,此舉勢必影響金門全島廢彈處理進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65. 本院吳委員成典,針對金門縣民眾對醫療之滿意度調查顯示,多數民眾不滿意的原因,多為缺乏專科醫師及醫護人員不足;為挽回民眾在地就診的信心,爰請行政院衛生署增加金門縣醫事公費生保送,每年員額為15名,另增額保送應屆高中生外,擬請研究增加學士後醫學養成培育計畫,以縮短養成畢業期程及培育成本,並有效解決金門地區醫事專業人力不足問題,提昇整體醫療品質,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66. 本院吳委員成典,針對金門地區合法經營且經過金門縣政府、金門縣農會、金門縣畜產試驗所共同輔導成立之畜牧場附設加工廠,其所生產之「黑豬肉高梁香腸」產品,竟然無法出境銷往台灣;反觀,台灣的生鮮豬肉以及任何廠牌的豬肉香腸均可堂而皇之的入境金門,政府施政「一國兩制」,明顯違反憲法第一百四十八條中華民國領域內,一切貨物應許自由流通之規定,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467. 本院鄭委員朝明,針對旅遊糾紛問題,雖然定型化契約已經成為常例,但是消費者在遇到旅遊爭議時,要爭取自身權益仍然有相當的困難度,為避免類似糾紛再度發生,應嚴格要求旅遊業者落實簽訂,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68. 本院鄭委員朝明,針對雪山隧道順利通車,然而目前仍然規定大客車禁止進入,不但影響宜蘭地區的觀光發展,同時無助於紓解雪山隧道的塞車問題,交通部應審慎考量開放大客車通行時間,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69. 本院杜委員文卿,鑑於觀光休閒產業是未來明星產業之一,而苗栗縣的苑裡鎮至竹南鎮的海邊沿岸景色相當美麗,再搭配風力發電、通霄白沙屯、海水浴場等景觀,可成為苗栗縣黃金海岸,若能規劃一條自行車道,讓遊客騎自行車暢遊其間,將會是苗栗縣休閒觀光事業新賣點,故爰要求交通部觀光局、經濟部水利署等單位,應儘速評估該方案之可行性,以帶動苗栗西部海岸沿線鄉鎮休閒觀光事業之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70. 本院杜委員文卿,針對苑裡溪、房裡溪、通霄溪及其支流,部分堤防設施已老舊不堪,已嚴重威脅到堤防兩岸居民安全,極須儘速延長及加高堤防,始能保障兩岸居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71. 本院賴委員士葆,針對近二個月來國際原油價格已下跌一成五,然而,身為國營事業的中油公司卻未立即隨之調降,不僅有違經濟部所訂定之油價調整原則之第三項,亦有失國營事業肩負公共政策施行與照顧社會之責任,有鑑於此,要求行政院必須於近期內要求中油公司調降油價,以符民需,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以上質詢事項全文,均見本期質詢事項) 主席:現在宣讀朝野黨團協商結論。 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結論 時  間:95年9月12日下午4時30分 地  點:二樓會客室(二) 決定事項: 1. 9月19日(星期二)、9月22日(星期五)及9月26日(星期二)視為一次會,9月19日(星期二)邀請行政院院長率同各部會首長列席施政報告並答復質詢,質詢人數由各黨團推派代表2人進行,當日質詢順序及本會期施政質詢之順序及人數,均授權議事處依例辦理;9月26日(星期二)下午一時五十分起處理臨時提案。 2. 本(第四)會期自9月29日(星期五)起,每週五及下週二視為一次會;國是論壇及臨時提案均依例辦理。 3. 9月14日(星期四)程序委員會審定第四會期第一次會議議程草案時,暫不處理各黨團及委員所提增列之相關議案。 主 持 人:王金平  鍾榮吉 協商代表:黃宗源  柯建銘  鄭金玲  張顯耀  蔡錦隆  曾永權  吳清池  徐少萍  黃義交  徐耀昌  趙永清  顏清標  葉宜津  陳景峻  林炳坤  廖本煙 主席:報告院會,朝野黨團協商結論已宣讀完畢,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黨團協商結論經決定如下:「一、9月19日(星期二)、9月22日(星期五)及9月26日(星期二)視為一次會,9月19日(星期二)邀請行政院院長率同各部會首長列席施政報告並答復質詢,質詢人數由各黨團推派代表2人進行,當日質詢順序及本會期施政質詢之順序及人數,均授權議事處依例辦理;9月26日(星期二)下午一時五十分起處理臨時提案。二、本(第四)會期自9月29日(星期五)起,每週五及下週二視為一次會;國是論壇及臨時提案均依例辦理。三、9月14日(星期四)程序委員會審定第四會期第一次會議議程草案時,暫不處理各黨團及委員所提增列之相關議案。」 各位委員,現在我們要進行施政報告,請大家回座,讓蘇院長順利地上台報告。 報告院會,現在請各黨黨鞭到後面主席休息室協商,現在休息。 休息(10時37分) 繼續開會(11時14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報告並備質詢。 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現在請蘇院長報告。 蘇院長貞昌:(11時15分)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是 貴院第6屆第4會期開議的日子,貞昌率同各部會首長報告施政,至感榮幸。首先,謹對 貴院在上一會期給予行政院的支持與督促,致上最高的謝意。有關本院95年上半年的施政詳情,已另外編成書面,敬請參閱。 這一段時間,整個國家在大家的努力下向前前進,社會雖有部分爭執,但是大家都體認到國家是一體的。 貴院損失了一位非常優秀、愛台灣、努力服務選民的立法委員—張川田先生,他長期關心國家、為整個社會而努力,前一陣子我們看到他大病過後的身軀是弱不禁風,但他仍然勤於議事,在沒有會議的時間還到台大進修上課。他的夫人告訴我,他休會時在宜蘭鄉下服務時,即使耳朵已經出血了還在繼續服務,到最後連舌頭都流血了,他還含著冰塊來服務選民,像這樣愛台灣、服務選民的立法委員,實在是令人敬佩而懷念。今天我不能當面向他進行施政報告,特別在此懷念這樣一位好的立法委員—張川田先生。 現在本人僅以口頭報告過去這段時間,行政團隊的施政成績及未來努力的方向,敬請指教。 貞昌就任行政院院長以來,即秉持「走正道,做實事」的精神,要求全體閣員廉能自持,穩健推動國家各項建設;而建設是持續的,像我們用了13年的時間才打通全世界第五長、工程難度特別高的雪山隧道,雖然過程中有很多人不放心而產生爭議,甚至出現冷嘲熱諷,但是通車後的這段期間以來,台北到宜蘭間的車程從2.5小時縮短為30分鐘,這是13年來多少人在地底下不見天日、夜以繼日的努力才有的成績。另外,台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工程也已經正式動工,未來進出國門,我們將會有非常舒適、便捷的交通建設。 而民眾最切身的淹水問題,特別感謝在 貴院的支持下,也在上個會期臨時會通過了「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及「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二大預算,將來完成後可以有效減少民眾水患之苦。 從經濟的表現來看,今年上半年我國進出口均呈2位數成長,外銷訂單大幅增加,不僅失業率維持在4以下,經濟成長率也達4.74%,預測全年成長率為4.28%,顯示我國整體經濟體質相當良好。只要不亂,經濟一定好轉,股票一定漲。尤其,今年7月召開的「台灣經濟永續發展會議」,在各界注目中共達成516項共識,更為國家經濟的長遠發展指引一條明確的方向。 行政團隊全體同仁一直默默耕耘,努力打拚,不只在交通建設、水患治理、經濟發展等施政有可見的成果與進展,特別在改善社會治安、貫徹清廉執政及體貼照顧弱勢等重點施政工作上,更劍及履及地逐步推動。 在上一次的施政方針報告中,貞昌明白指出「不能為人民打造安居樂業的環境是政府的恥辱」。半年來,行政院集合了各相關部會的力量,針對各項治安工作,每月定期召開治安會議,要求各部會主動積極、分工合作,訂出目標和期程,就每一項犯罪的根源,以及如何正本清源,提出具體的對策與方法。很欣慰地,在全體警察及各部會同仁的努力合作下,6個月來,全般刑案發生數明顯下降,破案率提高,連酒側鬧事、飆車砍人、暴力討債、校園霸凌的氣象,也明顯遏止,整體治安情況已有效、有力地改善。 以民眾最詬病的汽機車失竊問題來說,我們採取新的防竊措施,不但破獲87家大型汽車解體工廠,更是運用過去所沒有的方法,連財政部海關都配合警政署一起來聯合查贓。過去我們常聽說有整部汽車被貨櫃裝載出口,失主到中國大陸或東南亞,看到自己的汽車還貼著自己的標章和車牌;或是聽說有失竊的摩托車整批整批地運出口。現在我們用對的方法做對的事,讓機車失竊率大幅降低了2成1,汽車失竊率降幅達3成2以上,這不可能灌水或作假,畢竟每個人汽機車失竊以後,第一個動作就是去報案,取得報案四聯單以後,才能註銷車籍,否則,失竊車輛被人用於犯罪或被開罰單,都會算在失主頭上,所以失主一定會報案,失竊率也絕對沒有造假的餘地。從這半年來保險公會對汽機車失竊情形分析數據來對照,就可以看到警察同仁和相關部會(如海關等)的努力有了難能可貴的成績。 各位委員先進,人類社會難免有人犯罪,改善治安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也不可能馬上看到立竿見影的效果,更不可能讓所有的犯罪絕跡,但因為行政團隊全力投入,可以遏止犯罪,並已往好的方向走,期盼各位委員先進繼續支持,司法機關、地方政府及社會各界一起努力,讓全民都能安居樂業。 「民主、法治、廉政」是貞昌從政以來,堅守的信念,一接任行政院院長即要求所屬政務人員財產公開化、透明化,接受全民監督。而只有將反貪腐法制化,才能全面地、有效地、制度化地推動廉政、行政院一向積極推動陽光法案,早已將「政黨法」草案、「遊說法」草案、「法務部廉政局組織法」草案、「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草案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送請 貴院審議,可惜尚未完成立法,行政院將在最短的時間內,再將「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修正草案及「政治獻金法」修正草案,送請 貴院審議,至盼能早日一併完成立法,俾建立公正廉能、法制化的整體環境,以防制貪腐,政黨公平競爭而符人民期待,這才是真正的反貪腐。 依據台灣經濟永續發展會議共同意見,法務部已研擬「反貪行動方案」草案,期能掃除貪瀆等經濟發展障礙及經濟犯罪,訂定具體可行之「肅貪」、「防貪」對策,結合中央及地方政府,統合檢察、調查、政風組織力量,以實際行動打擊貪瀆犯罪,促使我國邁向高度廉潔國家。 行政院更要持續加強推動組織再造、人力精簡、中央地方合作等各方面的行政革新工作,以打造效能政府,讓政府運作更有效率,俾人民享受最好的服務。 照顧弱勢同胞,政府責無旁貸。但從1993年起,我國自殺死亡率一路攀升,2005年國人自殺死亡數突破4千人,引起各界關注。貞昌認為,自殺原因複雜,且對社會及家庭衝擊極大,國人必須嚴肅看待,將自殺防治列為優先要務。譬如,最近以來,屢有發生經濟陷入困境的家庭走向絕路,根據衛生署今年1到8月的自殺通報統計,因失業及經濟因素而有輕生念頭的比例,雖然僅占總人數的3.9%,但政府不能袖手旁觀,行政院提出「弱勢家庭脫困計畫」,初期籌措5億元,提供需要急難救助的家庭立即性服務;另再投入1億3,500萬元,推動「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計畫」,對每個兒童及少年,以6個月為期,必要時得延長為1年,每月給予急困救濟金3,000元,幫助這些家庭兒童,渡過難關。而提升弱勢者的就業能力至為重要,對此,政府業已提出方案,結合民間資源,透過多元就業方式,協助失業勞工、待業青年、原住民、身心障礙者及中高齡等弱勢朋友,使彼等能順利找到合適的工作,自謀生路。 在婦女照顧方面,我們除積極提供特殊境遇婦女的各項協助外,並設立婦女福利服務中心,提供婦女同胞諮詢輔導、親職教育及庇護轉介等綜合性服務。另外,為提高農民所得,改善農村生活品質,政府已正式啟動「新農業運動」,提出相關農產品產銷履歷、「漂鳥計畫」、環境補貼、綠色廊道等新措施,期使台灣農業更有活力與競爭力。 總之,我們要盡最大的努力,妥善運用社會福利資源與政策工具,來縮短貧富差距,讓社會中的每個人,不分族群、性別、貧富、城鄉,都能獲得平等的立足點,過著有尊嚴、健康且平安的生活。 為實現經續會的共識,達成 總統揭示的「增加投資台灣、創造就業機會、拉近城鄉距離、縮短貧富差距」四大目標,行政院重新審視、調整社經體制與發展方向,決定以2015年邁向「繁榮、公義、永續的美麗台灣」為國家發展的新願景,並規劃了投資台灣優先的「大投資」和照顧弱勢的「大溫暖」二大施政主軸,擬訂3個「三年計畫」,分階段循序推動。 針對「第一階段三年衝刺計畫(2007-2009年)」,考量施政的延續性,分別從「產業發展」、「金融市場」、「人力資源」、「公共建設」及「社會福利」等面向,規劃提出五大套案,嚴選旗艦計畫,集中資源,全力衝刺。 希望能夠把各個面向、各個套案裡面,針對現在的狀況,提出有效的對策,擬定進步的期程,運用所有的資源,儘快展現效果,讓全民都能夠感受到一個完善的社會安全體系及充滿溫馨、關懷的社會,以增加各種投資的機會,增加我們的活力。 各位委員先進,台灣是我們的國家,也是我們的安身立命的地方。貞昌誠摯地呼籲,朝野政黨能夠超越統獨與族群的藩籬,共同凝聚全體國人對於國家認同的基本共識。 「義意和解、積極合作、永久和平」是兩岸政策的核心思維,政府也一向秉持這樣的基本原則,希望透過各種的互動與交流,尋求兩岸真心誠意的和解與和平。可惜的是,這些年來,對岸步步進逼,並在外交空間各方面對我們盡力圍堵,使得臺灣受盡各方面不利的環境。我們特別呼籲,只有國家安全才能有進一步的作為,所以一次懇切期盼,在新的會期,貴院能夠全力支持國防政策及預算,以確保國人同胞的安全、維護台海的穩定及區域的和平。 為顧及國家安全及人民利益,關於兩岸人員、投資、金融與技術往來等領域,政府一定秉持「台灣主體性」、「政府主導性」及「政策主動性」的3項原則,擔負起國家利益風險控管的角色,來降低經貿開放可能衍生的總體風險及負面影響。此外,我們要幫助企業「立足台灣、放眼世界」,除協助台商尋找中國以外的地區,把全世界的市場納入企業的版圖外,也要以積極的措施,鼓勵台商回台投資。 面對我國當前艱困的外交處境,我們更需要團結一致,讓台灣站起來、走出去,共同維護國家的主權與尊嚴,積極拓展外交空間,爭取加入國際性組織,讓台灣2300萬人民的聲音能夠被聽見。我們也要告訴國際社會:台灣不僅希望成為國際事務的參與者,也有能力作為國際社會的積極貢獻者。今後政府在推展對外關係上,將以提升長遠的、實質的外交為重點,特別著重於台灣對國際社會的奉獻,讓外邦更加認識台灣,以更多實際的幫助,來改善友邦人民的生活,讓他們為愛好和平、樂於助人的台灣做最好的見證,使台灣有更多的好朋友,讓我們的外交之路,走得更寬廣。 身在特殊的兩岸情勢之中,台灣的處境始終艱難,但台灣人民不怕困難、勤奮打拚,不但在經濟發展上締造了傲人的成就,更在2000年和平完成了台灣民主憲政史上首次的政黨輪替。然而,令人遺憾地,政黨輪替後,由於朝野互信不足,政治對抗不斷、政黨衝突擴大,這樣虛耗的結果,已對台灣的政治、經濟、社會各方面的發展,造成嚴重的損失。 近來的政治紛擾,讓許多人憂心,貞昌一直認為,台灣是個自由民主社會,一定有不同的主張和看法,不過,台灣也是個法治國家,所有的爭端,自當交由司法做最後的裁判。各位委員先進,當下我們的國家最需要的就是「合作」,讓我們一起呼籲社會各界把爭端交給司法,把政治紛擾阻絕於經濟發展及國家建設之外,讓我們共同攜手使社會安定,讓國家進步。 很多全民期待的民生法案、很多建設案的預算,都需要大院的支持與通過,才能順利地執行,像今天有來自全國勞工團體、政府勞工事務負責人到大院來,關心他們已經期待很久且從去年7月1日開始、施行至今,已超過1年的勞退基金條例。勞工繳交的勞退基金已經超過1千億元,現在卻因為勞退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置條例尚未經大院通過,所以無法運作。不但基金的孳息無法擴大,而且政府還要用全民的納稅錢補貼差額,這是非常可惜的。全國四百多萬名勞工朋友們,都在期待勞退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置條例能早日通過,這是一個正向的政策,我相信貴院與行政院一樣,同樣都關心勞工朋友,關心社會各個階層,願意一起為社會的祥和與進步而努力,以及為國家的進步而出力。 在此特別感謝大院各位委員先進,長期以來的指教、督促與支持,貞昌率同部會首長一定認真打拚,希望我們的社會減少衝突與對立,也希望國會發揮最高民意機構調和鼎鼐的功用,使社會安定、得以建立法治國家,讓我們的民主法治嚴正進步。謝謝大家! 主 席:謝謝蘇院長的施政報告,現在要進行質詢,在進行施政質詢之前,首先報告2件事— 第一,施政質詢以即問即答方式為之,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30分鐘,如以2個議題進行質詢時,每一個議題是15分鐘;採用聯合質詢,依其人數合併計算詢答時間。 第二,依登記次序,輪到質詢之委員如不在場,以放棄質詢論;採用聯合質詢時,其中質詢之委員如不在場,也以放棄質詢論,詢答時間不予併入。 繼續請秘書長報告各部會首長請假情形。 林秘書長錫山:報告院會,行政院來函本院院會(9月19日至22日)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質詢之請假情形: 1. 何政務委員美玥因公請假。 2. 國防部李部長傑本日上午11時至12時因公請假,由柯副部長承亨代表列席。 3. 環保署張署長國龍本日上午11時30分至12時因公請假,由林副署長達雄代表列席。

立法院第6屆第3會期第9次會議請假首長名單(95919日)


假首長

代理人

事由

備註

何政委美玥


因公請假(率團出席越南2006APEC婦女領導人網路會議)

919日及22日整日

李部長傑

柯副部長承亨

因公請假(陪同總統接見外賓)

本日上午11時至12


署長國龍

林副署長達雄

因公請假(處理重要公務)

本日上午1130分至12

* 主席:請賴委員清德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賴委員清德","主席","蘇院長貞昌","李部長逸洋","蔡委員啟芳","許主計長璋瑤","黃部長志芳"]} ``` * 賴委員清德:(11時38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從蘇院長的施政報告裡,讓我們很清楚地看到,院長很誠懇地面對問題,也很務實地解決問題,更老實地供出行政院團隊的所有作為。很不簡單的是,在這麼混亂的環境中,蘇院長願意關心臺灣未來的經濟發展,尤其關心社會上最弱勢的基層,因此,本席首先要代表民進黨黨團向蘇院長表示肯定。 *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蘇院長貞昌:(11時39分)主席、各位委員。謝謝賴委員的肯定與鼓勵,也感謝黨團的支持。 * 賴委員清德:本席要請教蘇院長的第一個問題,可能是這一段時間社會上非常矚目,也是民進黨基層想要知道的問題。從施明德9月9日在凱達格蘭大道發動倒扁運動開始,社會上非常不安,尤其泛綠支持者,對於這種運動更是不能支持,因為他們認為如果這種運動能夠成功的話,台灣就不需要憲法,也不需要法治了。在司法尚未調查清楚之前,就想以50萬人或數十萬人要求總統下台,基層朋友們都說,如果這種行動能夠成功,那麼,台灣的未來將永遠都沒有安寧日子可過,因此,他們是反對的。在紅軍連續發動這麼大規模示威活動之後,台灣社於9月16日發起守護台灣運動,本席想了解的是,為什麼蘇院長沒有出席這個活動? * 蘇院長貞昌:感謝賴委員的指教,對於賴委員方才所提及的,我完全認同。老實說,台灣今天能夠讓民眾申請集會遊行上街頭,是我們打拚幾十年才打破過去的戒嚴統治,並爭取到的人民基本權利。所以,我們對於民眾能夠擁有民主,並行使憲法所賦予的基本權利是支持的。不過,我們同樣也建立了一個法治國家,就如同我方才所報告的,任何爭執都要依照制度來解決,而不是以「街頭」解決。如果是以街頭,甚至人數來解決問題的話,最後就會變成以「拳頭」解決,這不是法治國家的作法,這不僅會破壞制度,更會引起社會動亂,我相信,這也是現在大家非常擔憂的。大家都應該了解,社會沒有動亂,經濟就會好,股票就會漲,一旦社會有任何動亂,經濟就非常不好。無論何種活動,我們都期望一定要和平,對於任何暴力,我們絕對譴責,也絕對會制止。 我不僅呼籲,也特別交代內政部及警政署一定要顧好每一個場所的活動,對於在台北市所舉辦的915或916活動,我也多次交代相關單位—台北市政府代表、副市長等人,希望台北市既然以權力核准在前,就要以責任負擔在後;對於這二個活動,我都是如此向主辦者及核准者公開要求。由於我知道這是二個比較會引起衝突及對立的活動,我身為政府負責人,如果有任何衝突、對立,甚至暴力事件發生,絕對會嚴格制止,9月16日我之所以沒有出席台灣社所舉辦的活動,就因為我具有維持安定的特殊身分,更不想在事前就被人說成我選邊站,也為表示我嚴格執法的決心及公道立場,不出席當天活動,就是明白表示這樣的態度。 * 賴委員清德:基本上,本席也認同院長的作法,因為院長代表了公權力,如果院長出席活動且兩邊陣營發生對抗情況時,院長將無法擔任最後仲裁者,那麼,要想落實公權力,可能就會發生問題。本席看到院長這樣的作法也獲得良性反應,因為本席曾在媒體上看到胡志強市長表示,如果倒扁活動在台中市舉辦,他絕對不會出席相關活動,本席認為這一定就是受到院長的影響。本席要告訴院長的是,本席支持院長不出席那樣的活動,因為院長代表的是公權力,但院長若想落實公權力,應該要一律公平,正如同方才院長所說的。但是,現在對於兩邊陣營所衍生出來的事件,究竟媒體所展現出來,或警察機關、司法機關執行公權力又是否公平? 日前歡喜婆婆在火車站前被打到受傷住院,以及來自香港的巴士先生同樣也在火車站前被打,類此事件,對治安及人心都是一大傷害。916當天,民眾因為長期以來媒體報導新聞不公平,才會爬上主播台並將之拆除,除此之外,我們並未看到有任何民眾毆打新聞記者的鏡頭出現,但我們卻看到警察機關表示要嚴辦。今天的國是論壇,在野黨委員同仁也將916視為一種暴力行為,卻將9月9日之後各種倒扁活動定位為理性、和平的活動,本席想請教院長,公權力以這樣的方式落實是否公平? * 蘇院長貞昌:感謝賴委員的指教,對於賴委員所提出來的觀點,我完全認同。首先,我堅持不論什麼立場、什麼主張,暴力絕對是錯的,不可將暴力合理化。如果將暴力合理化,或者找一堆理由將暴力美化,到最後受害者一定是最弱勢的,例如,男與女,就一定是女性受害;多數人和少數人,一定是少數人受害,尤其落單的更會受到傷害。因此,我們絕對譴責暴力,而這個譴責不是特別針對什麼時候,在此之前發生林正杰先生毆打金恆煒教授事件時,我就給予嚴厲的譴責,並表示一定要依法嚴辦。 今天無論什麼樣的場合,也不論誰打誰,不論是民眾和民眾或者民眾和記者之間的問題,我都嚴厲譴責暴力,也要求主管機關一定要依法查辦,這就是我的立場。至於媒體報導是否完整的問題,我也希望媒體秉持公平、公正立場讓所有聲音都呈現出來。我要在此表示,站在政府負責人的立場,我一定要求相關機關—台北市警方、地方政府及內政部警政署,都依照這個原則辦理。 * 賴委員清德:謝謝院長的決心。本席剛才已經說了,院長和內政部長都代表公權力,台灣社會基層民眾都認為現在的政府太過軟弱,就因為公權力不夠落實。本席再舉一個例子,去年426事件,民進黨立委遭到起訴,但對於現場打人的泛藍陣營,卻沒有任何處理,民眾認為政府的軟弱就在這裡。民眾當然支持政府公平對待所有人,不論任何人,只要危害社會、擾亂治安,一律都要依法嚴辦,但基層民眾看到的卻不是這樣。媒體播報台遭到拆除,政府就心疼得要命,並且立即宣示要嚴辦肇事者,本席當然不能說這樣的態度不對,可是,泛綠陣營被泛藍或泛紅陣營毆打時,政府卻沒有半點聲音,民眾當然質疑政府到哪裡去了?公權力又到哪裡去了? 繼續本席要請教李部長,從9月9日開始到9月15日紅軍都在凱達格蘭大道,然後又移到台北火車站,在此期間,不論是擾亂社會治安、侵害個人自由,甚至傷害他人,內政部究竟有無蒐集相關資料。 * 李部長逸洋:不論何種政治立場,對於暴力行為,警方應該都以同樣標準在處理,絕不能有雙重標準,一定都要取締違法、制裁暴力。從9月9日以來,包括一位機車騎士遭到民眾推倒、一台TOYOTA車子被砸毀、中天新聞記者受到攻擊,乃至歡喜婆婆及昨天的巴士大叔事件,其實對於這些情形,我們均已要求依法追究,也許社會大眾會認為對於中天媒體事件,警政署很積極的出面辦理,事實上,對於歡喜婆婆被毆一事,當天7點多我就要求警政署立即處理,但是台北市警局李分局長向我解釋,因為他人在凱道,這件事係由轄區警局處理,所以在查證上較慢,一直到10點多、11點多,侯署長才來電告訴我確實有這件事,我隨即告訴他,電視新聞早就報導,你們動作應該快些,他表示因為時間太晚,所以以發新聞稿的方式處理,但是效果不佳,以致外界認為警方對這樁自有群眾運動以來所發生的最嚴重的被毆事件,並未作立即處理。其實我們已一再要求警方,不可以有兩套標準;他們解釋實在是因為有很多民眾在場,如果當場逮捕抓人,恐怕會引起反效果,不過,事後警方一定都會追究並且嚴辦。 * 賴委員清德:本席要在此強調,不能因為新聞媒體報導不公就認為它不應受到公權力的保護,當然,民眾也不能因此就予以攻擊,對於任何暴力,我們都應嚴予譴責,任何百姓也都應該受到公權力的保護,但重點在於處理上絕對不能偏頗,不能因為哪一方的勢力較大、群眾較多或者是因為媒體在社會上權力最大,就有所放任或敬畏,否則只會讓百姓看輕,這是本席要再次提醒部長的。 接著本席要請教院長,從早上的國是論壇中,相信院長已經看到,台灣的朝野對抗幾乎是找不到底線了,院長在剛才的施政報告中也提到,攸關國家安全的軍事採購已經擱置多年未能通過,今天在立法院這個國會殿堂上,許多委員照樣身著紅衫,延續著街頭運動的氛圍,我們絲毫無法感受到在台灣,大家能把國家利益、社會利益視為抗爭的最後底線。在此情形下,雖說院長在施政報告展現強大的企圖心想要做事,但是請問,在如此艱困的政治鬥爭的環境裡,你要如何推動這麼大又這麼好的計畫? * 蘇院長貞昌:感謝委員指教,我想大家不分黨派均應顧及的基本立場就是—不論你是什麼黨派、立場、主張和意見,國家只有一個,因此,在國家認同上不容有一絲一毫的爭議或不同,以美國如此民主先進的國家來說,他們的國民對於國家認同不會有第二句話說,這點實值我們這個打破威權、初具民主雛型的台灣用心思考。 第二點,立法委員是國家最高的民意代表,我相信他們都能夠站在民意的立場考量。我昨天看到媒體報導,我們的國會領袖王院長表示:他期待內外有別,不要把外面的氣氛帶到立法院。我覺得這就是國會領袖,他看出了社會的期待,本人在此要表示極大的敬意及肯定。 事實上,舉凡治水、拚治安等事務都應該不分藍綠,只要對大家都好的事,大家一起來拚,這樣事情一定會做得更好。行政院今天來向立法院報告,能列出這麼大的案子、找出這麼多的經費,都是非常困難的,如果案子能夠早日通過,對社會大眾是最大的福利。 誠如方才本人所提到的勞退基金,相信勞工朋友對這方面已經期待很久,不管是甲案也好,乙案也罷,耽擱案子最不好。總之這是屬於貴院的職權,無論有何刪減意見都可以,但是案子被這樣擱置下來實在很可惜。 有關國家安全的議題也是一樣,我們要買什麼武器,經費要多少?大家有意見沒關係,如果真的要刪減預算,這也是立法委員的職權,這些人民都看得到。但是將案子擱置了50幾次,連討論都沒有,使得要幫忙我們的外國政府也不禁質疑我們是否要他們出子弟兵來替我們拚命,又出錢、又拿武器來幫助我們,而我們自己卻一分錢也不出,試問我們的決心在哪裡? 本人相信,國家認同、國家安全、社會安定,這些與大家都有共同的利害關係,行政院依據憲法,規規矩矩地準備報告、編列預算,在此也期待立法院各位先進能夠與我們一樣,站在國家立場、人民立場來考量,行使符合全民期待的職權。我相信大家都是從基層代表來的,應該都會這樣做,而不是事事以黨派、權謀為考量,或許這樣做會得到一時的得意,但是長期來看,絕對不會比較好。過去數十年來,我們都有這方面的經驗,相信民意也是會變來變去,從民意可以看到,如果你有多做一些事,你的民意支持度就會高一點,如果做得不好,你的支持度就會降低。我們一方面要檢討自己;一方面要認真來做事,我很期待能這樣做,也很期待能為國家社會、人民做一些事。我們此次提出的案子,也希望貴院委員先進多予支持。 * 賴委員清德:本席希望院長誠懇、感性的這番話能夠打動在野黨人士的心,未來大家能夠不分朝野,以國家、社會、人民為重,讓院長的政策能夠順利推動。 在此,本席要提醒院長,從昨天高雄發生的衝突事件開始,今後很有可能台灣各縣市都會發生類似事件,如若令其繼續發生,對於民生安定、經濟發展,甚至對股市,都會產生極大影響,希望院長對此能夠儘早規劃一個因應對策,以避免發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就如此次的高雄事件,說不定改天台北市或台中市也可能發生,如果一縣市、一縣市不斷發生衝突,屆時對台灣一定會產生極大的影響。院長的看法如何? * 蘇院長貞昌:謝謝,我對您的看法完全肯定,也很認同。我在此特別提出呼籲,台灣這麼小,我們2300萬人民如同在一艘船上,大家是同一條命,如果要用這種體制外的抗爭方式,最受傷害的將是整個國家及社會。我們看到有些政治人物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動員抗爭,此不僅是衝擊到國家、社會的安寧,破壞法治國家的法制建立,到最後還會傷害到政治人物自己。我們為什麼要選出民意代表,因為民意代表就是要代表民意在國會殿堂上表達意見,如此應可避免大家在街頭拚鬥,如果任意把民眾帶上街頭,那又何需民意機構?這樣做,到最後一定會損及民意代表及民意機構的功能,也一定會衝擊到經濟,屆時,如果外資撤退,使台灣經濟倒退,社會不安寧。如果民眾走在街上都要擔心穿什麼顏色的衣服會不會不安全,連在等公車都會被打,大家也會擔心出去安不安全,這種事件如果一次、一次地發生,到最後,台灣人要出門還得先探聽;要去哪裡,心裡先恐慌,這樣的社會,絕對不是台灣人民所希望得到的,導致這樣的結果,政治人物一定要負起責任;此種局面不僅讓我們這一代受傷,將來也要禍及世世代子孫,所以,大家不要把力量用盡,同時,有力量的也不要一再逼迫他人;這二十幾年來我們從無黨做到有黨,從在野做到執政,都不主張這樣的作法,個人一直以為我們可以重頭到尾接受別人的檢驗,此外,我也很期待朝野政治領袖人物負起責任,在此我要大聲公開呼籲,希望大家時時以人民、以蒼生為念,一起作伙顧台灣,這樣才能讓台灣真正永續發展下去。 * 賴委員清德:方才有委員提及你對台灣治安所做的宣示,以及所開出的支票,請問至今到底有沒有跳票? * 蘇院長貞昌:對這件事,很多人都笑我為什麼這麼傻,讓自己站在第一線,充當砲火,並承受各界的冷嘲熱諷,開了這張支票以後,就讓自己陷入困境;但就個人的想法,今天的社會就是需要像我這樣的傻瓜,憑著一股傻勁努力去做,才能成就許多事。當然我也深知,社會治安是不可能在一朝一夕之間就變得很好,同時,我也很了解,犯罪是不可能馬上就絕跡,只要有人的社會,就會有人犯罪,在我就任行政院長一職時,看到街頭飆車呼嘯成群,尤有甚者,還持西瓜刀亂砍路人,簡直是目無法紀到極點。再者,我也看到校園暴力日益嚴重,孩子們帶的營養午餐錢也遭人勒索,幫派橫行,甚至有些學生在校門口就被幫派份子拖去打,孩子們被嚇得都不敢上學。同時,我還看到警察執行路邊臨檢勤務,攔到酒醉的駛人竟然可以鬧上一整夜,這些治安敗壞的情況我實在看不下去,雖然這些事可以交由警政署、內政部負責,但我知道治安要真正做好,整個行政團隊必須一起來做,所以,我才大膽向社會宣示,或許我講的話太快,也說得太滿,遭致很多人取笑,但我還是不氣餒,督促相關16個部會,提出33項改善治安重大事項,要求相關單位務必要貫徹執行。當然,我們考慮到精神病人也是影響社會治安的一顆不定時炸彈,所以行政院提撥預備金針對精神病患增設200個床位,以維護社區治安。另外,為降低機車失竊率,我們實施機車烙印,到目前為止,已有180多萬台機車接受烙碼,如果不是行政團隊認真去做,哪有今天這樣的成績?對吸毒者,我們也採取積極戒治的措施,賴委員是醫生,應該了解我們採取的措施對整個治安的改善,也許在短時間內還無法看到立竿見影的效果,但我們相信這些標本兼治的作法,必然為未來良好的治安大環境打下堅實的基礎。 當然,也有人懷疑我到底是不是玩假的,抑或只是害怕下台而已,其實,若真的是害怕下台,我就不必做這樣的宣示了,希望國人了解我所以做這樣的宣示,絕對不是一時脫口演出,尤其是整個行政團隊認真執行,相信再過一段時間,民調的結果民眾對治安改善的滿意度一定會逐漸提高。事實上,每個月行政院所召集的治安會報,25位縣市首長都親自參加,因為就個人擔任縣市首長的經驗,深深了解若縣市首長的態度堅定,對當地治安的改善勢必會產生相當正面的影響,所以,這6個月來,我不僅拜託25位縣市首長務必要做好治安工作,而且也經常向他們請教當地治安狀況如何,25位縣市長中沒有一個說愈來愈差,每個都說有進步,有的說進步很大,有的說他們很認真在做,並誠懇地說明哪項進步多少。我不需要找他們為我背書,這是我關心治安,真正認真在做,中央和地方配合做的方法。 治安是很詭譎的,例如,海巡署那麼拚,抓到1百多枝槍和1萬多顆的子彈,有效地阻絕於海岸,若這些槍枝流入社會,不知會發生多少命案,但民意的感受可能是治安怎麼那麼不好,怎麼有那麼多的槍,而不是警察好厲害,海巡署好認真。所以,感受不會很快,但是會一步一步來,我既不作假,也不戀棧權位,我仍像6個月前一樣,也像20幾年前從政一樣,一本赤子之心,只想為國家和人民做事。今天我在此位,能有這些作法,我不後悔,也很認真在做,或許一時之間成績不太好,但是,我要拜託大家讓認真在做的人一個溫暖的肯定和掌聲,相信這樣大家會愈做愈有力。我若要丟下不管,我可以隨隨便便,也可以很氣魄,但這樣對在拚的警察人員和相關同仁並不公平,何況這並不是事實。我很感謝大家都在拚,有往好的方向走,也要拜託司法機關、大院、地方、各界和媒體一起支持,治安好,大家好; 治安壞,大家受害,拜託大家一起來拚,希望治安能愈來愈好。謝謝賴委員的指教。 * 賴委員清德:院長講的話讓人感動,本席很佩服。院長方才說拚治安是傻人帶傻勁、做傻事。俗話說「天公疼憨人」、「人在做、天在看」,6個月前,雖然基層朋友擔心6個月後治安的成績,但他們也很敬佩院長,你敢以治安做為政治生命的賭注實在非常不容易。經過了6個月,本席感到台南市治安有變好。其次,據本席所知,澎湖在全國性的民調中,只有百分之十幾認為治安有比較好,但若問澎湖縣民,則有91%認為比較好。另外,百分之六十幾的桃園縣民認為桃園縣治安有比較好,而若問他們全國的治安有比較好嗎?只有百分之二十幾認為有,這就是政治鬥爭的大環境,要做工作的人不好做,工作做好後,民眾不容易知道。所以,排除政治上的阻礙可能是院長重要的工作。 * 蘇院長貞昌:謝謝賴委員的指教。 * 主席:現在休息,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繼續進行施政質詢。 休息(12時9分) 繼續開會(14時32分)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繼續進行施政質詢。 請蔡委員啟芳質詢。 * 蔡委員啟芳:(14時33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蘇院長目前因貪腐的總統而滿頭包,這肩頭上的擔子相當沉重,但是到底有沒有貪腐,應該予以釐清。請問院長,全國的機關首長是否都有特別費或特支費? *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蘇院長貞昌:(14時33分)主席、各位委員。對。 * 蔡委員啟芳:總統是不是總統府的機關首長? * 蘇院長貞昌:總統府的機關首長是總統府秘書長,總統是國家元首,他不是總統府的首長。 * 蔡委員啟芳:總統是國家元首,那麼總統府的預算內所編列的特別費,由何人使用? * 蘇院長貞昌:總統府的特別費應該是總統府的秘書長、副秘書長在使用。 * 蔡委員啟芳:院長你錯了,本席告訴你是副總統、秘書長、副秘書長在使用的。 國家元首的特別費或特支費編在哪裡? * 蘇院長貞昌:就是我們所說的國務機要費。 * 蔡委員啟芳:好,那國家元首的特別費或特支費為何稱為國務機要費? * 蘇院長貞昌:國家元首的特別費或特支費比較特別,它與一般首長的特支費不同,它更特別因為有許多是國家元首才能處理的事情,才會使用這筆錢,它包含特別的性質。 * 蔡委員啟芳:這就表示國務機要費比一般機關首長的特支費更高層次? * 蘇院長貞昌:國家元首的國務機要費不像一般機關首長的特支費。 * 蔡委員啟芳:請教許主計長,有關總統的國務機要費是如何來的? * 許主計長璋瑤:主席、各位委員。就我所能查到的範圍,自民國38年就開始編列國務機要費的預算。 * 蔡委員啟芳:它是如何編列? * 許主計長璋瑤:它是依照用途別來編列,共編列2個科目,一個是機密費,另一個是特別費,金額各半,至民國52年因開始實施計畫預算,所以改以計畫來分別,科目變成國務機要的計畫。雖然是用計畫別來編列預算,但是在計畫下面的用途別,還是分為機密費及特別費2個科目。 * 蔡委員啟芳:一般首長的特別費如何使用? * 許主計長璋瑤:按照行政院的規定,特別費用於因公的支出,例如禮品的贈送等,另外因為考量無法取據的部分,所以規定一半的經費必須有支出憑證,另外,如確實無法取得相關憑證,最多只能有一半,可由首長出具領據報支。 * 蔡委員啟芳:簡單說就是一半要有收據或發票,另外一半則由機關首長自由發揮,至於機關首長如何使用,等於是他的秘密。 * 許主計長璋瑤:由機關首長來使用就對了。 * 蔡委員啟芳:既然特支費的精神是一半需要領據或發票,另一半由機關首長自由發揮,換回來說,機密費呢? * 許主計長璋瑤:這個科目自民國38年編算以來,總統府的支用方式都是把機要費裡面屬於機密的部分,由專人領出,由總統來支配運用。所以,它的性質是一半特別費,一半領出來由首長個別來支用,性質是相近的。這些自民國38年到現在,是可以由總統府查出來的檔案,完全沒有改變過。 * 蔡委員啟芳:總統府的預算中,國務機要費的科目寫的很清楚,它的計畫內容:「國家元首依據憲法規定行使職權相關必要費用」;它的說明:「國家元首行使職權所需相關費用總共多少, 包括國外訪視、犒賞、獎助、慰問、特別贈與及其他相關費用等經費」,此表示這是國家元首個人專用之費用,請問,副總統可否支用? * 許主計長璋瑤:因為這項職權是由總統在行使…… * 蔡委員啟芳:我現在是問你,如果副總統要用這筆錢,是不是要經過總統同意? * 許主計長璋瑤:要有總統的授權。 * 蔡委員啟芳:換言之,需要總統的同意? * 許主計長璋瑤:是。 * 蔡委員啟芳:此表示這筆錢是國家元首個人的機密費和特別費? * 許主計長璋瑤:是。 * 蔡委員啟芳:我們暫且不談特別費,先談機密費,這是總統個人的機密。依照總統府會計長訂的總統府國務機要費支用程序規定,這就不是總統的機密了,因為他們把這筆錢視為一個機關的機密。機關的機密和個人的機密不同,就像外交部的機密預算,有沒有特別註明是為部長特別使用?國安局的機密預算,有沒有特別註明是國安局局長個人才能使用?本席之意為,機關的機密和個人的機密並不相同,機關的機密就會有主辦、分層決策等等程序,為了保護機密,外交部的機密當然不能讓內政部或其他部會知道。國安局的機密預算也是如此。換言之,總統元首行使職權支用這筆錢,係屬總統個人的機密,不是機關的機密。你們那位會計長在該項使用辦法中規定要有什麼發票等等,總統在使用這筆錢時,為了保護機密而去蒐集一些莫名其妙的發票來保護自己的機密,這樣做可不可以?院長,你也是讀法律的,你是否瞭解本席的意思? * 蘇院長貞昌:委員意指這是為了總統行使職權之用。 * 蔡委員啟芳:是,這是憲法賦予總統的相關職權。為了國家的國防、外交,總統在行使職權時,當然會去建立一些關係,這些難道可以到處對外說嗎?如果讓外界知道,就不叫機密了。我們家的機密當然只有自己的家人知道,不能讓左鄰右舍知道。是否如此?因此,外交部的機密只有主辦的這群人知道而已,其他人都不能知道,因為機關秘密和個人機密不同。坦白說,這筆機密預算只有總統一人可以知道,而且,沒有解密,只有留待數年後,可能總統在卸任後所寫的回憶錄中自己記錄自己曾經辦過哪些事務,包括像送給施明德200萬等等,只有總統自己公開了,才能解密。他送給施明德200萬,也都沒有人說。這筆錢的精神在此,所以,方才我們說到,總統是為了保護他個人行使職權的機密,因此,你們訂定這個辦法就不對了,無異是弄雙鞋子給總統穿。尤其本席聽說這是審計部要求總統府要這樣做,那審計部就不對了,根本是搞不清狀況。 在本席以上所講的情況下,因為你們要求查這些資料,為了保護自己的機密,總統去找了一些莫名其妙的發票來掩飾機密,本席以為這就是必要之惡,院長是否認同? * 蘇院長貞昌:這在相關規定中寫得很清楚,會計科目的說明也在此,至於會計辦理的細節,我請主計長來向委員說明。 * 許主計長璋瑤:向委員報告,一般而言,我們編的預算中,只有國防部和外交部兩個機關有機密預算,其餘部會雖然沒有編列機密預算,但是,在執行預算的過程中,如果有涉及機密預算,例如海巡署和警政署的檢舉獎金,一旦曝光了檢舉人的資料,此人就完蛋了。換言之,即便他沒有編機密預算,但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如果有牽涉到機密性質,是可以依國家機密保護法的方式來處理。 * 蔡委員啟芳:主計長,你現在說的是機關機密的部分。 * 許主計長璋瑤:所以,總統機要費這部分,從民國38年起迄今,都是以機密預算在處理,也因為牽涉到機密,相對地,層級也會比較高。如果真的涉及國家機密,還是要依照國家機密保護法的相關規定處理。 * 蔡委員啟芳:請問外交部黃部長,在你們的機密預算執行上,張三領出去的錢,為什麼回來的收據具領人卻都變成了李四?這是否構成偽造文書? * 黃部長志芳:報告委員,由於是機密預算,我們有機密預算的處理程序。 * 蔡委員啟芳:如果檢察官去調查,發現有收據不符的情況,是否有偽造文書之嫌? * 黃部長志芳:因為這部分涉及法律問題,所以,我…… * 蔡委員啟芳:我是說,假設有這種情形,明明就是張三把錢領走,為什麼收據上寫的是一個莫名其妙的具領人?這樣有沒有偽造文書? * 黃部長志芳:我們在處理機密案件時,有時是用代號的方式。 * 蔡委員啟芳:我們在這裡掰這些也沒有用,請部長回座,總之,有這種情形存在就是了,主要就是為了保護機密,也就是必要之惡。既然國務機要費有特支費、機密費,又,何謂機密費,就是本席方才所說的必要之惡,你們要查閱資料,我當然要設法保護自己這個機密,道理就這麼簡單而已。因此,現在外面那些紅衫軍在喊說什麼反貪腐云云,說實話,法律並不是那批在電台「哭爸哭媽」的人所訂的,法律的解釋權不在那群人,也不在審計部。坦白說,預算的解釋權在於主計長,要主計長說了才算準,其他人都是在鬼扯,院長你說對不對? * 蘇院長貞昌:感謝蔡委員的指教。總統作為國家元首,「其行使職權之必要」,預算書裡面寫得非常清楚,這也是立法院通過的規定,審計部向來是依此來處理。本來法律的解釋就不是晚上的叩應節目所講,也不是那些街頭人士所喊的,法律應該要由司法機關處理,至於會計的處理情形,必須依會計、主計等相關規定處理。 * 蔡委員啟芳:再請教院長,你知道今天台灣的亂源是什麼嗎? * 蘇院長貞昌:請蔡委員指教。 * 蔡委員啟芳:大家都說當今台灣的亂源在立法院,本席對此要喊一聲「大人,冤枉!」台灣其實現在最大的亂源就是NCC,就是NCC那群書唸太多的委員!說實在,今天台灣的媒體好像巴不得台灣快點倒掉,快點讓中共接收過去,否則他們不會爽,而NCC就是管這一群人的,按理說應該要管管媒體,竟然有電視台24小時都在播「倒扁」的新聞,這是什麼電視台?竟然可以報導24小時,我們的NCC都不吭聲,連講一句話都沒有,不知道那些委員在幹什麼?這是不是間接在鼓勵大家造反,對於蔡啟芳這樣的傢伙,快點想辦法將他給「做掉」!院長,是不是這樣呢? * 蘇院長貞昌:因為我們是新聞自由的國家,我們很尊重媒體;至於媒體的作法,如果有涉及到法律責任,當然他們也要負起責任;另一方面,社會也會期待所有媒體要公正和自律。對於整個國家社會而言,媒體本身也有責任。 * 蔡委員啟芳:既然大法官已經作出違憲的解釋,照理講,大家都是讀書人,也是在為國家社會做事,如果是有臉皮的人,即應趕緊辭去這項工作,各自向士農工商領域找出路,是不是如此?結果這群不要臉的人還繼續賴著不走,說不辭官就是不辭官,否則你能怎麼樣?本席不解竟然有這樣的人,那些倒扁的人說什麼「禮義廉恥」,這讓我想起小時候在國文課本讀到顧炎武所寫「廉恥」的文章,不知院長是否有印象? * 蘇院長貞昌:蔡委員書讀得很好! * 蔡委員啟芳:我書是唸得很差,可是我記得「廉恥」這篇文章裡面有一句:「人之不廉而至於悖禮犯義, 其原皆生於無恥也。故士大夫之無恥, 是謂國恥。」院長,是不是這樣? * 蘇院長貞昌:好像在很久以前唸過,現在是記不清楚了。 * 蔡委員啟芳:現在那群標榜「禮義廉恥」的人,我實在看不懂他在做什麼?比起我這個沒唸好書的人,我不知道他們的廉恥由何而來?尤其像NCC那群人,他們的學經歷是會嚇死人的,不知他們一個月領多少錢? * 蘇院長貞昌:蔡委員,據大法官第613號解釋,機構本身並沒有違憲,是委員產生的方式…… * 蔡委員啟芳:有委員是德國慕尼黑大學的法學博士,實在會嚇死人,說不定是抓火雞去換來的;還有一位最不要臉,那是民進黨推薦的…… * 蘇院長貞昌:這些被任命的委員,學經歷都非常好…… * 蔡委員啟芳:不要騙人了! * 蘇院長貞昌:委員,我們不要針對個人,應該要符合憲法的運作,媒體也要有好的作為,本人是如此期待。 * 蔡委員啟芳:大法官已經說這些人違憲,就是要大家再重新來過,如果這些人真如院長所說的那麼好,那是不是可以再經過大家的推薦? * 蘇院長貞昌:據大法官解釋,違憲是指委員產生的方式,這部分不應該對行政院長的人事權造成侵害,解釋文是如此解釋,不過該機構是需要存在的。 * 蔡委員啟芳:機構存在那裡,如果人民要申請什麼東西,那要由誰蓋章呢? * 蘇院長貞昌:現在仍然是有處理,不過,社會的期待,我們也希望能做好,同時行政院也要配合大法官解釋,必須修正相關的法律條例,這部分還請立法院大力支持。 * 蔡委員啟芳:需要這樣做嗎? * 蘇院長貞昌:這是必要的。 * 蔡委員啟芳:確實是要修政,本席也認同,可是人家已經質疑這個職位有問題,因為產生的方法有差錯,大法官已經作出這樣解釋了,本席的意思是這些人應該趕緊下台,等法律經過修改之後,再接受推薦,應該是這樣才對,也才符合禮義廉恥嘛!禮義廉恥應該這樣解釋才對,院長,是不是如此? * 蘇院長貞昌:本人期待行政院將條文送來之後,立法院能夠准予通過…… * 蔡委員啟芳:這些本席都知道啦,我是說現在應該做的事。你們已經送來預算書了,否則依本席原本的意思,對於這群不要臉的人,主計處應該主動將他們的薪水刪掉,這部分預算不用再送到立法院了,讓他們沒有錢可領,看看他們會不會感到羞愧,虧這些人都讀了那麼多的書! * 蘇院長貞昌:請委員不要針對個人,這些都是團隊的成員,現在我們已經朝向符合社會期待以及合憲、合法的方向在做,只是修正完成之前,我們仍然需要這個機構運作,當然這個運作也應該合憲、合法。 * 蔡委員啟芳:本席的質詢時間不多了,這些我都知道。再請教院長日前所發生的一件事情。是有一個穿紅衣的人,開車給警察追,警察開了50多槍,結果那個人中彈身亡。本席看到今天的新聞報導,大家都在罵警察,本席請教內政部長,身為治安防制的最高首長,針對這樣的事情,你沒有出來講一句話,請問往後基層員警要如何辦事情? * 蘇院長貞昌:事實上,內政部李部長對此已公開說明的很清楚,可能你在媒體上沒有看見。 * 蔡委員啟芳:既然我沒有在媒體上看見他的說明,你就應該特別召開記者會再行說明。本席的意思是,警察臨檢,遭嫌犯拒絕,他們不顧自身的安危,還很認真的追了20多公里。若這是一場誤會,當警方開槍示警時,駕駛人通常會立即停車,是不是?還是因為他身穿紅衣,施明德有教導他們「公民不服從」,你知道他們有這條規定嗎? * 蘇院長貞昌:針對此一問題,本人做如下的答復:一、當時嫌犯在車內,根本沒有人知道他身著什麼顏色的衣服,本人對此一不幸事件,感到非常的遺憾,這必須由警政署與檢察官共同調查有無疏失之處;但反過來說,如果有人偷竊一張床墊,攝影機也錄下所有過程,他拒絕警方臨檢並逃離現場,大家一定會大罵警方「沒路用」。 二、因為警方接獲民眾通報嫌犯有藏槍,若對方從車內開槍打死兩名警察,社會大眾又會是另一種反應。 * 蔡委員啟芳:本席認為,警察冒著生命的危險追捕嫌犯20多公里,沒有人知道車內駕駛人是否會開槍,如果車內駕駛者開槍導致警察人員受傷,這該怎麼辦? * 蘇院長貞昌:果真如此,這就會有另外一種說法。 * 蔡委員啟芳:警察冒著生命危險追捕嫌犯達20多公里,雖然最後發生嫌犯被警方擊斃街頭的不幸事件,院長對於這些警察人員應否予以鼓勵? * 蘇院長貞昌:我們會肯定警方鍥而不捨地追捕嫌犯的行為。 * 李部長逸洋:事實上,此案正交由檢察官進行偵辦,警政署亦著手調查…… * 蔡委員啟芳:警政署調查是另一回事,你們應該儘速鼓勵警察士氣,否則未來警方…… * 李部長逸洋:院長與我一再強調,執法人員在對付歹徒時應該大膽、正確的用槍。 * 蔡委員啟芳:你們應該鼓勵警察鍥而不捨追捕嫌犯的勇敢精神,他們追捕了20多公里,內政部不出面鼓勵這些警察,還要誰出面鼓勵他們? 再者,邱毅找人關說,由成豐集團將苗栗某特定土地變更為遊樂區用地,涉嫌非法吸金幾十億元,再將這些資金拿去炒作勤龍股票,把幾塊錢的股票炒到三十幾塊,調查單位有沒有調查邱毅是否涉案?台開案單單是通過聯貸案就查得很透徹,而像這種由幾塊錢的股票炒作到三十幾塊,還騙人說這錢是做為開發遊樂區之用,相關單位有沒有針對此事展開調查?本席在此特別拜託院長,法務部在行事上不應有差別待遇。 * 蘇院長貞昌:請蔡委員提出相關事證,我們將責成法務部施部長交由相關單位查辦。 * 蔡委員啟芳:本席認為,檢察官似乎配合著電視媒體的報導在辦案。總而言之,以往李登輝總統擔任國民黨主席期間,他們的國務機要費也是用了一堆錢,還另設密帳,所以他們用錢都很方便,但國家在外交上也辦得零零落落,如今陳總統只有這筆國務機要費可用,試問:他還能夠辦些什麼事?本席向主計處許主計長建議,國家未來適逢政黨輪替或新總統上任時,國務機要費絕對要編列多一些,如同一家新的公司成立之際,老闆必須建立人脈,開辦費勢必會編列較多。對不對? * 主席:蔡委員的質詢時間已到,尚未質詢的部分,請改提書面質詢。 ```json {"type":"interpdoc","people":null} ``` 蔡委員啟芳:好的,我向蘇院長提出質詢,新聞媒體都不理會我,我在此表示:「如果阿扁、阿珍有罪,蔡啟芳就退出政壇!」我都這麼說了,媒體還是不理會我,似乎本席退出政壇是應該的,也不是新聞,待遇怎麼會差這麼多? 主席:蔡委員的質詢時間已屆。 蔡委員啟芳:謝謝。 * 主席:請林委員炳坤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林委員炳坤","主席","許主計長璋瑤","蘇院長貞昌","吳主任委員釗燮","胡主任委員勝正"]} ``` * 林委員炳坤:(15時5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本來我不想提這件事情,但是方才蔡委員啟芳特別提到國務機要費的問題,主計長答復,政府機關首長在報國務機要費或任何費用均須檢具發票向會計部門實報實銷。對不對? * 主席:請行政院主計處許主計長答復。 * 許主計長璋瑤:(15時6分)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國務機要費的…… * 林委員炳坤:許主計長只要答復,依照規定,報國務機要費應檢具發票核銷,對不對? * 許主計長璋瑤:這是因為他…… * 林委員炳坤:你方才的答復是報國務機要費要檢具發票,你可知為何人家會提出諸多質疑,為何會有這麼多的問題?顏委員清標為何遭到起訴而被判刑13年?他在所有的交際費中都不曾親筆簽下自己的名字,會計與總務部門是以什麼發票報帳他並不知情,結果他依貪瀆罪遭判刑13年,你們對此做何感想?此外,前台銀董事長何國華先生因為報帳帳目與女兒結婚喜事的帳目搞混了,最後也被停職、起訴、交保,真令人情何以堪!原本,本席並不想要提起這件事,但方才蔡委員一再提起此事,還說:「沒關係!這些帳目就隨便報一報,難道我們沒有這種權力?」或許總統有此權力,但議長的交際費可否比照辦理?事實上,議長的交際費是實付實銷,並非出具發票來領錢,只因發票搞錯了而不准報帳,還被判刑13年,這與沒有實際支出,卻以其他的發票來領錢的行徑相比,真不知罪刑要比人家重幾倍?我不清楚陳檢察官瑞仁的想法,當時顏清標案件也是由這批檢改會的檢察官負責偵辦,本席認為,檢方辦案不應有兩套標準,他們在台中偵辦顏委員時是什麼樣的姿態,我不知道他們現在辦總統時又是什麼樣的心境,如果今天他們是公平在處理的話,顏委員何來被判刑13年?本來我不想提這件事情,但我不知道我們的委屈還要忍多久?台銀前董事長看到這件案子,心中是否會難受?相信他的家屬心中一定相當難過,他們會不會憤而起身倒扁?他們的感受都是一樣的。司法應只有單一的標準,顏委員並未要本席提出這件案子,只是聽了大家解釋這件案子之後,本席心裡十分難過,所以才會在質詢前特別提出這件事,希望行政院各列席官員能夠瞭解到一點:不要只想總統,也應該多想想那些因為這種案情而被判刑的民代及地方首長他們心中所感。請部長及主計長回座。 蘇院長,今天報載指出,昨日記者訪問你對倒閣的看法,你說你是無妄之災,本席不知你對「無妄之災」的解釋為何? * 蘇院長貞昌:不知林委員有沒有詳細看過這則報導? * 林委員炳坤:你說因為大家倒扁倒不成,所以最後變成倒閣。 * 蘇院長貞昌:本人沒有這樣說。 * 林委員炳坤:你為何要說你是「無妄之災」,其含意為何? * 蘇院長貞昌:本人並未說這是「無妄之災」,所以委員並未看清楚這則報導。 * 林委員炳坤:報上就是這樣寫的,你應該清清楚楚去看。 * 蘇院長貞昌:本人已經詳細看過,那是記者問本人的話。 * 林委員炳坤:昨天晚上電視新聞有播出來,今天的報紙也寫出來了,你不能否認你有說過「無妄之災」這種話。 * 蘇院長貞昌:本人是說自己會來擔這個重擔,並會面對各種狀況,本人並未說這件事是一個「無妄之災」。 * 林委員炳坤:你對我們現在說的倒閣案的想法,就是認為這是「無妄之災」。 * 蘇院長貞昌:本人並未這樣說。 * 林委員炳坤:請問「無妄之災」的說法從何而來?你是不是因為阿扁貪腐無能,導致你這個原本作得好好的行政院長可能被倒閣而說出這種話?請問事情有沒有這種牽連性?你認為自己做得不錯,現今卻必須面對倒閣,不然何來「無妄之災」的說法? * 蘇院長貞昌:本人現在還原原先的狀況,林委員也應能冷靜聽下去。那是記者問本人的話,本人並未說出這樣的話,而是說:這是憲法規定、立法院的職權,我們尊重各黨派的立場及意見。之後記者又問了好多次,本人回說:我決心擔負這樣重擔,當然會遭遇各種困難及無妄之災。本人並未針對這件事說這是「無妄之災」。 * 林委員炳坤:院長,你以善於「閃躲」出名。 * 蘇院長貞昌:本人並未「閃躲」,請您不要這樣說。 * 林委員炳坤:院長,無黨聯盟在9月6日提出倒閣案,你知道在前一天發生什麼事?可能你已經忘了。當天發生警察搶農會的案件。本席今天在這裡依舊要提倒閣案,為什麼?你看過今天中午的電視報導了嗎?有一位交大的學生在新竹被飆車族砍斷手,那位交大學生說:「我小時候治安很好,為何現在的治安變得這麼壞?」電視報導也說:新竹有三寶:米粉、貢丸、飆車族。今年二月份你就任以來,光復路一入夜沒人敢走,這叫做治安已經改善了嗎?事實上根本沒有改善,現今的治安問題仍多! 院長在施政報告中說,治安工作非一朝一夕能夠做好,既然如此,你為何在就任之初做出若在6個月內未改善治安就下台的承諾?你這不是前後矛盾嗎?你認為現在人人提的倒閣,對你而言是「無妄之災」,你不承認你沒有做好治安的工作。本席實在弄不懂你當時為何會提出6個月改善治安的這種承諾?本席也同意你現在所說,治安無法在一朝一夕做好的說法,因為連神都無法做到。問題是你之前已經做出這種承諾,我們今天不提倒閣,對我們的選民實在無法交代,他們會說對方既然承諾在先,結果作不好,當然要提倒閣。這才是問題所在。 * 蘇院長貞昌:首先,本人要澄清,本人對你們所提的倒閣案並未說出這是「無妄之災」的話。其次,關於貴院及委員提出的倒閣案,本人認為這是立法院的職權,我們尊重各黨派的立場,全民也都在看。第三,為何本人在6個月前要提出這項承諾,其用意在於宣示本人的決心,本人拚命,大家也拚命,治安是否有改善?可由各項結果來看,當然這也有不同的人、不同的立場及不同的解釋,但本人要向貴院、委員及社會大眾說:治安確實朝向好的方向在走,這並非一朝一夕可以做好,犯罪也不可能絕跡。本人的態度是十分謙卑的,希望委員能多多指教。 * 林委員炳坤:老實說,就因為經濟不佳,所以治安差,你之前說經濟已有起色,所以治安也有所改善,但從去年至今,一年來自殺人口超過1萬人,他們大多是因為經濟因素而走上絕路。 * 蘇院長貞昌:沒有1萬人。 * 林委員炳坤:這是你們自己寫的數字。 * 蘇院長貞昌:一年有4千人,數字有逐年提升的跡象。 * 林委員炳坤:院長,問題已經這麼嚴重。我們都知道兩岸關係未改善,經濟絕對會遭遇瓶頸。你在經續會中做出相關的決議,結果被台聯的廖委員說你是「蘇修」,請問你夾在中間要如何自處?到目前為止,本席看不到兩岸關係相關的進展。澎湖最近通過「小三通自治條例」,並在這個月初報行政院核定在案,你對這項條例的看法如何? * 蘇院長貞昌:關於地方是否能夠制定自治條例一事,法令有相關的規範,這是貴院通過的法令:至於澎湖小三通一事,一直是澎湖地區關心的事,現在的政策及法規也准許澎湖試辦相關專案的通航,也有相關的規定,所以要如何規範,使這件事能夠順利成行…… * 林委員炳坤:立法院確實已經通過這項法令,做不做在於你們,這是你們行政單位的行政權,法已經通過那麼久,行政院遲遲不執行,請問這是誰的錯?金門馬祖都已經實施小三通,唯獨澎湖不實施,你們對澎湖鄉親又提不出不實施的理由,只會說你們對這件案子繼續朝「專案方式」辦理,你們將澎湖人當瘋子啊!你們不要繼續這樣騙下去!金馬都可以依據「離島建設條例」實施小三通,獨獨澎湖遲遲未實施,現在已有法源基礎,我們要依自治條例實施小三通,現在已經報院核定,我們地方議會也表明得很清楚:如果行政院之後仍置之不理,我們要向法院控告你們!法已經通過那麼久,你們遲遲不執行,又沒有很好的解釋理由,我就不曉得是為了什麼?院長,你上任以來有沒有到過澎湖? * 蘇院長貞昌:有。 * 林委員炳坤:何時去的?原本要去,卻又沒有去。 關於小三通,本席每次都問吳主委同樣的問題,也談過很多次,都是狗吠火車,是不是執政黨的政策是不讓澎湖通呢?你明確講出來嘛! * 吳主任委員釗燮:在2000年12月核定的小三通專案辦法中,有關澎湖部分是專案辦理…… * 林委員炳坤:法上沒有寫專案辦理,是你們的行政命令寫專案辦理,法條上並沒有寫澎湖要專案辦理,那是行政院、陸委會頒布的,而非我們立法院通過的法,請你要搞清楚。 * 吳主任委員釗燮:涉及兩岸事項,屬於中央的權責,該辦法頒布之後,我們也實施了幾次專案直航,6月時在澎湖也有辦過國際化妝品、家庭用品等…… * 林委員炳坤:你不要向我說這些,你說這些都沒有用。 * 吳主任委員釗燮:對此陸委會都會儘量來協助。 * 林委員炳坤:你說這些都沒有用,到底是要或不要?你明確講來嘛!比如在民進黨執政時,你們澎湖人都不要想了,如果能這樣說出來,本席也不用在此喊得大小聲。現在並不是沒有法,法已經通過了,所以,是你要不要做的問題。你乾脆對澎湖人表示,民進黨政府執政時,絕對不讓澎湖三通。如果是這樣講出來,我們就會忍耐點,等換政權之後,再來期待是否有可能會實現。 * 吳主任委員釗燮:有關專案辦理部分,無論是砂石、農產品及各種商展等,我們陸委會都會儘量來協助。 * 林委員炳坤:為什麼澎湖比金門、馬祖「衰小」呢?你應該向澎湖人解釋一下。 * 吳主任委員釗燮:在此向委員報告,澎湖的戰略地位與金門、馬祖是不一樣的…… * 林委員炳坤:我已經問過國防部長,這是沒有問題的,就是並不會影響到國防安全,我在上個會期已經問過了。既然不會影響到國防安全,你還考慮什麼呢?你不是在欺負澎湖人,那又是什麼呢?你就是在欺負澎湖人!如果是這樣,你也要明確說出來,我們就會認了,也不會再去期待,而議會也就必須忍耐一點,等別人執政時,再來看看有沒有辦法實現。你應該明確講出來,一年過了又一年,而本席也是一個會期質詢過一個會期,結果卻是兩頭空。如果你有明確說出來,本席也不用在這裡這麼生氣。 * 蘇院長貞昌:我可以向林委員表示,民進黨政府並沒有說這種政策是不行的。 * 林委員炳坤:院長,已經6年了。 * 蘇院長貞昌:我並沒有這樣的態度。 * 林委員炳坤:這件事情並不會影響到國家安全,他說這是我留作與大陸談判時的籌碼,將澎湖當成籌碼嗎? * 吳主任委員釗燮:針對這部分,我們陸委會並沒有這樣講。如果澎湖有這方面需求的話…… * 林委員炳坤:你們說這是以後要和大陸交換條件的籌碼。 * 吳主任委員釗燮:我們從來沒有這樣講過。 * 林委員炳坤:最近要開放大陸觀光客,屆時福建會有觀光客到金門,不過觀光客要到澎湖卻必須另外再提出特別申請。請問蘇院長,金門、澎湖是否可以作一package的旅遊呢? * 蘇院長貞昌:針對開放觀光客部分,我對澎湖並沒有特別的意見。 * 林委員炳坤:蘇院長可能不清楚此事,至金門旅遊的人是走小三通的路線,如果開放金門旅遊可以順道至澎湖、馬公的話,金門及澎湖就會變成一個旅遊商圈。 * 蘇院長貞昌:這是你的構想嗎? * 林委員炳坤:對,就是可以當成一個package來推銷。 * 蘇院長貞昌:你提出來之後,我們會評估一下。如果有方便之處,且對我們沒有妨礙的話,這應該也是件好事情。 * 林委員炳坤:吳主委的立場為何? * 吳主任委員釗燮:以實際的數目來看,我們開放金門、馬祖給大陸觀光之後,其實旅客的數目並不是很高。 * 林委員炳坤:如果加上澎湖,數字就會多起來。 * 吳主任委員釗燮:到台灣的數目是比較高的。 * 林委員炳坤:到澎湖、馬公原本就有航線在,由小三通到金門,再搭飛機至澎湖,請問這種方式可以嗎? * 吳主任委員釗燮:這是交通部…… * 林委員炳坤:你們是不是還要考慮和研究呢?是不是考慮到下台之後還在考慮呢? 從廈門至金門,然後再搭飛機到馬公來觀光,請問吳主委,可不可以這樣呢?你要不要開放這條航線? * 吳主任委員釗燮:目前還沒有要開放。 * 林委員炳坤:意思就是沒有啦!你就簡單說出沒有嘛!我們希望蘇院長上台之後會有比較有魄力的作法,結果也是沒有。 * 吳主任委員釗燮:如果開放大陸觀光客的數目是1天1000人,1年就會有三十幾萬的人,屆時能去澎湖的人數才會比較多。 * 林委員炳坤:人家是會算的,來到台灣還要坐飛機去澎湖,他們不會從金門的小三通去澎湖嗎?一趟下來可以省下好幾萬元。你為什麼不開放此條航線呢?你的理由何在?你沒有理由,這實在是說不過去。 * 蘇院長貞昌:針對觀光客要來的問題,技術性的細節問題不需討論這麼多,我的態度就是要來本國的,也是我們可以控制得住的,而且在我們範圍之內的部分,就不需加東加西及多操心。剛才我聽吳主委說這樣去金門、馬祖的人反而比較少,將來如果開放1天1000人的話,1年就會有三十幾萬人,這是一種方式。你也提到從金門過來會比較便宜,這也是一種可以考慮的方式,如果對我們有利且無妨礙的話,我們就可以加以考慮。 * 林委員炳坤:在你就任之後的第1次施政總質詢時,我有提到所謂的澎湖中轉。 * 蘇院長貞昌:對,當時你沒有說由金門、馬祖去澎湖。 * 林委員炳坤:這是最近要開放的,但這也是沒有辦法的,因為澎湖永遠是被動的,看你們台灣本島有飯吃,而我們澎湖是否有辦法可以分到一碗粥呢?你們只想到台灣本島的開放,你們有沒有想到澎湖可否喝到一碗粥呢? * 蘇院長貞昌:不會這樣的,澎湖與我們是一樣的。 * 林委員炳坤:也因此澎湖鄉親才會想到,澎湖是否能與金門當成一個package的旅遊。我想一想,認為陸委會絕對會反對,請問,我們還要期待什麼呢? 上次我提到中轉,院長表示對此不是很清楚。上個月,大陸賈慶林先生特別提到,如果是治安的問題,他們在直航問題上同意澎湖可以中轉,這就可以來談,然而至目前為止,行政院對此他的談話並沒有做任何回應,請問原因何在? * 吳主任委員釗燮:有關澎湖中轉的問題,我們的相關單位已經有做過討論。針對未來中國大陸至台灣的直航部分,如果直航來台灣再經過澎湖中轉,這可能會涉及他們的成本問題。將來澎湖如果有中轉的價值,我相信航空公司在評估時,也會將其評估在內。如果航空公司的評估認為有其價值的話,我們會列入兩岸協商的項目之內。 * 林委員炳坤:你不用去考慮航空公司評估所謂的成本問題,現在要直航,你確定是不可能的,現在有春節包機及宗教直航的專案申請,我現在請問你,媽祖要拜拜,可不可以包機呢?還是不行嘛!澎湖媽祖要到湄洲,可以包機直接到廈門嗎?可以嗎? * 吳主任委員釗燮:可以到金門再換…… * 林委員炳坤:春節包機都可以上海直飛台北,為何我們不能包機直飛廈門?媽祖生日慶典,比照春節包機,為何不可以? * 吳主任委員釗燮:這必須再和中國協商,因為3節、4節包機的協商…… * 林委員炳坤:請你告訴我,我方同不同意?你同不同意?可以專案處理啊!春節包機可以,媽祖生日慶典,我們也要包機前往膜拜,可以嗎? * 吳主任委員釗燮:向委員報告,到目前為止,澎湖並未列入兩岸協商項目中,我想未來…… * 林委員炳坤:我是問你的立場,你不必考慮大陸的立場。請問你,大甲媽要到湄洲上香,採包機方式,可以嗎? * 吳主任委員釗燮:這個部分涉及兩岸協商議題,目前包機協商只限4節。 * 林委員炳坤:春節都可以包機了,媽祖生日慶典時,包機到湄洲拜拜,可以嗎? * 吳主任委員釗燮:如果是在6月14日所宣布的4節中,包機應該是不成問題的。 * 林委員炳坤:陸委會如果一味以這樣的心態處理事情,兩岸關係是永遠無法突破。你不要把所有責任都推給對岸,指責他們沒有誠意,你們本身就拿不準未來澎湖離島和對岸間的兩岸政策啊!自己的政策都拿不準了,又如何和對岸協商、互動呢?你們本身就沒有方向,要如何對談呢? 蘇院長,你就任院長一職已經8、9個月了,但是你從未到過澎湖,上次本席曾請教你,是否知道有個離島建設委員會存在? * 蘇院長貞昌:有。 * 林委員炳坤:院長是主任委員,但是8個月來卻從未開過會,請問你如何向澎湖鄉親交代?如何向離島居民交代? * 蘇院長貞昌:工作會議是經常性開會,至於委員會則是一年召開一次會。 * 林委員炳坤:這明顯顯示院長8個月來,根本就不關心澎湖啊! * 蘇院長貞昌:不會啦!我怎麼會不關心澎湖。 * 林委員炳坤:本席曾經拜訪過院長及副院長,提到經建會修改了離島建設基金補助辦法,在沒有預警,公務預算也未編列下,突然停掉了離島建設基金補助地方的經費,讓今年所有離島的建設經費呈現一個大缺口,但你們有解決這個問題嗎?沒有!根本就沒有人理,沒有人要理我們澎湖人嘛! * 蘇院長貞昌:沒有,經費並沒有減少。 * 林委員炳坤:經費怎麼會沒有減少?你們修改了離島建設基金補助辦法啊! * 胡主任委員勝正:報告委員,我們曾要求各部會增加公務預算…… * 林委員炳坤:哪有?就以最基本的醫療經費來說,到目前還缺2千多萬,本來衛生署署長說要協調由離島建設基金支付,但有嗎?沒有啊!原來內政部一些基層建設經費也是由離島建設基金支付,現在也都沒有經費了。大家都知道澎湖地方政府財政相當困窘,結果今天報紙報導,執政黨6位立委到澎湖望安鄉拍胸脯保證行政院會撥給望安鄉3億元經費,這樣的支票可以開嗎?我們在國會質詢、拜託,都沒有辦法取得經費,你們敢開出要給望安鄉3億元經費的支票?本席一再質疑,由於離島建設基金補助辦法的修改,讓離島建設經費產生了一個大缺口,請你們正視這個問題,但是你們理都不理,本席向院長、副院長都提過這個問題,行政院也表示會知會經建會,結果本席和經建會討論過幾次,也是無效,導致基層建設一切停擺。這個問題非常嚴重,行政院表示會協調各部會補助,但結果呢?各部會首長都在場,你可以問問他們,根本就沒有編列這樣的預算。基本上,本席是可以理解各部會的作法,因為他們本來就沒有這樣的預算編列,現在只是因為經建會改變了補助辦法,就要他們編列補助經費,怎麼可能呢?你知道本席有多可憐,為了農路的修建及清理漁港水溝、垃圾,向農委會蘇主任委員討4、5百萬元農漁會節餘款,這是一個立委該做的事嗎?本來我們可以向經建會離島建設基金申請,現在改變了,本席只好像個乞丐一樣向人乞討,這樣對嗎?你們有照顧到委員的尊嚴嗎?在此,再次拜託蘇院長能多多關心澎湖事務。 * 蘇院長貞昌:好的。 * 林委員炳坤:謝謝! * 主席:現在請廖委員本煙、黃委員宗源聯合質詢,詢答時間共6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廖委員本煙","主席","蘇院長貞昌","黃委員宗源","李部長逸洋","吳主任委員釗燮","陳部長瑞隆","施主任委員俊吉","杜部長正勝","何部長志欽"]} ``` * 廖委員本煙:(15時37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本院委員張川田先生是位民主鬥士,是北宜高的推動者,是宜蘭建設的擘劃者,更是我們立法院最認真、最打拚的好同事,不幸卻因服務過勞而去世,現在我們大家就起立為其默哀1分鐘。 (默哀中) * 廖委員本煙:半年的時間到了,有很多人要檢驗、測試蘇院長的政績,請教蘇院長,你對於目前的政局及國家整體發展,有何具體看法?本席是台聯黨團總召,而和本席一起聯合質詢的黃委員則是幹事長,所以,本席的問題代表了台聯所有成員的意思,希望院長能據實以答。陳水扁總統9月13日在政府推動參與聯合國的電視視訊會議中表示,要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請問蘇院長同不同意? * 主席:請問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蘇院長貞昌:(15時40分)主席、各位委員。用我們國家的名義來加入,這是很好的事情。 * 廖委員本煙:你有什麼具體的作為? * 蘇院長貞昌:我們一向希望看怎麼樣做,才可以成功,也都是這樣在打出台灣的名義,讓人知道這是代表台灣2300萬人,可以進入才是最要緊的。 * 廖委員本煙:你應該說出你的具體作為。 * 蘇院長貞昌:我們也希望能讓台灣進入,這一次也是如此,很遺憾不能夠進入,我們希望能夠以台灣的名義加入,今年也是這樣做。 * 黃委員宗源:簡單說,有什麼規劃,可以一步步來做。 * 蘇院長貞昌:當然並不是那麼的簡單。外交部每年都希望能夠以台灣的名義打出去;包括你方才引陳總統的例子,他也希望讓國際的媒體瞭解。 * 廖委員本煙:陳總統說的,有宣示效果,但是,行政院有什麼樣的執行方式,應該要有執行的步驟。 * 蘇院長貞昌:我們希望友邦能夠為我們提案,這一次我們以平等或以台灣加入的案都不能夠成功,並不是很順,但是,我們並沒有停止。 * 廖委員本煙:本席認為,你這樣說就是沒有作為,請問,中正機埸正名為台灣桃園機場,是不是已經清楚的正名了?現在是不是改了? * 蘇院長貞昌:已經改了。 * 廖委員本煙:這就表示可以做。 * 蘇院長貞昌:兩者是不一樣的。 * 廖委員本煙:兩者是不一樣,但是,你要是有作為的話,就可以做了,對不對? * 蘇院長貞昌:沒錯!我們一向…… * 廖委員本煙:基本上,台灣的名稱是不是要讓全國國民都能夠確定,將不應該的舊名稱,全換成可實行的名稱,這樣有困難嗎? * 蘇院長貞昌:有困難!一是國內的正名,一是參加國際組織,尤其是加入聯合國,兩者是不一樣的。 * 廖委員本煙:基本上,可以從台灣開始做。 * 蘇院長貞昌:有,例如桃園機場就已經改好了。 * 廖委員本煙:那就是可以改,對不對? * 蘇院長貞昌:這部分我們可以做。 * 廖委員本煙:請看我們的國民身分證,本席將台灣省劃掉了,請問,有必要放入台灣省嗎?我們可以將其修改嗎?有沒有困難? * 蘇院長貞昌:有的部分牽涉到修改法律…… * 廖委員本煙:法律上規定我們的國民身分證需要這樣做嗎? * 李部長逸洋:這是「戶籍法」的規定。 * 廖委員本煙:「戶籍法」規定一定要留「台灣省」嗎? * 李部長逸洋:沒辦法直接就寫縣市。 * 廖委員本煙:能不能修改「戶籍法」? * 李部長逸洋:可能要修改。 * 廖委員本煙:你沒有提出修法,所以,你沒有具體的作為。 * 蘇院長貞昌:最清楚的是國際機場改名了,需要修改法律部分,就不是那麼的簡單。 * 廖委員本煙:你沒有提出修法,所以,你沒有積極的作為;請問部長,什麼時候要提出修法? * 李部長逸洋:我們來研議。 * 廖委員本煙:多久可以提出修法?本席認為,你有提出來,就表示你有在做,但是,你根本就沒有提出來就是麻木不仁,所以,你沒有積極的作為。 * 蘇院長貞昌:修改法律就有困難。 * 廖委員本煙:修改法律為什麼會有困難?如果有困難,那是我們的困難,那不是你的責任,你的責任是要提出來,卻沒有提出來。 * 蘇院長貞昌:我們不願意以送來就是立法院的事情,事情要能夠成功才要緊。 * 廖委員本煙:但是,你們為什麼送那麼多的法案來,都成功了嗎?例如監察委員的案子也沒成功,你們為什麼要送來?為什麼被退回後,還要送來呢? * 蘇院長貞昌:不是這樣,可以做得成功的…… * 廖委員本煙:您認為將台灣省去除的事情,不能夠成功嗎? * 蘇院長貞昌:例如機場的改名就很清楚了,涉及修法部分,是很不簡單的。 * 廖委員本煙:將中國石油改名為台灣石油,這樣有困難嗎? * 蘇院長貞昌:有困難。 * 廖委員本煙:有什麼困難? * 蘇院長貞昌:不是這樣的簡單。 * 廖委員本煙:您自己說的就沒有去做。 * 蘇院長貞昌:可以做的部分,我們會儘量做。 * 廖委員本煙:陳總統在2年多前競選連任時,有沒有喊「正名制憲從中油、中鋼做起,好不好?」結果你們卻沒有積極的作為。本席認為不是沒辦法做,因為,中正機埸都可以改為桃園機場,也是有雜音,這部分還是做了;所以,我們的身分證將台灣省去除,您為什麼說不能夠做呢? * 李部長逸洋:因為,我們現在還沒有將省廢除,這是個關鍵,且在憲法中還有省,所以,還有源頭在。 * 廖委員本煙:您說省還在,有沒有作用? * 李部長逸洋:是沒有作用,但是,省沒有廢除。 * 廖委員本煙:這個省已經沒有作用,還放在那裡侵蝕國庫,每天都在領薪水,本席認為應該將其廢除,您沒有提出來,就是沒有積極作為。 * 蘇院長貞昌:我們會成立一個小組,可以做的部分,就趕緊來做;不可以做的部分,並不是送來就表示很積極,我不是這種人,而是要做實事。 * 廖委員本煙:您說要成立一個小組,可以做的部分,就趕緊來做,不可以做的部分;本席認為應該訂個時間,怎麼樣來推動,這樣可以嗎? * 蘇院長貞昌:不是!可以做的部分,就一件件的做;例如機場部分,當天就換好招牌了。 * 廖委員本煙:這樣就是可以做。 * 黃委員宗源:中油等所有的公司只要董監事會就可以變更名稱,這是很簡單的事情,應該沒有困難吧? * 蘇院長貞昌:這涉及許多相關的事情…… * 廖委員本煙:本席認為您可以做,例如飛機改成台灣航線名稱,不是很漂亮嗎?也不用擔心出去會讓人說話,我們這位經濟專家說董監事會就可以變更名稱,你們為什麼不做呢?你最起碼要說有在推動,但是,董監事會沒有通過。 * 黃委員宗源:公司的名稱變更,只要董監事會同意即可。 * 蘇院長貞昌:沒錯! * 廖委員本煙:請院長再回頭看看昨天18日這張照片,您看了以後會不會觸目驚心?這是中台辦與國民黨台商服務中心達成10項共同的意見,您有沒有授權給國民黨副主席江丙坤去溝通簽署? * 蘇院長貞昌:沒有! * 廖委員本煙:他去講有效嗎? * 蘇院長貞昌:涉及公權力部分,需要政府的授權才可以。 * 廖委員本煙:那他去說是兒戲嗎?回來卻跟政府說要這樣做,這樣你同意嗎?您有要照其10點做嗎? * 蘇院長貞昌:我現在還不瞭解他說什麼10點。 * 廖委員本煙:從昨天到現在,已經一天了,院長對這些事怎麼可以都不關心呢?事涉你的權力,你的幕僚怎麼都不讓你知道? * 蘇院長貞昌:我認為可以做以下兩點結論:第一,有關正名,我絕對會認真來辦,從可以辦的、比較快做得到的部分實實在在地來做,譬如機場正名;我不是不要做,也不是不積極。第二,台灣與中國之間凡是涉及公權力的事務,一定要透過政府機關,這就是我在報告中提到的台灣主體性和政府主導性,這方面我們一定會堅持。至於他們所討論的內容,陸委會都會先經過整體研究,才向我報告。 * 廖委員本煙:你說要先經過陸委會,難道他們出去會談之前,有先知會陸委會嗎? * 蘇院長貞昌:不是這樣。我的意思是,有關你所提到的十點共識,陸委會一定會先針對其內容進行瞭解和分析,然後再向我報告。 * 廖委員本煙:他們大剌剌地去進行會談,相關照片和會談結果也都刊載在媒體上,這代表行政院無能處理,還是沒有政府了? * 蘇院長貞昌:這就是我們自由的地方。 * 廖委員本煙:是無政府,還是無能?不然怎麼會由政黨代表政府去和他們協商?相關內容你要不要承認? * 蘇院長貞昌:這要站在政府、國家的立場來看。 * 廖委員本煙:如果會談結果對台灣有幫助,你要承認嗎? * 蘇院長貞昌:我們必須站在國家、政府的立場做整體的考量,並非他們說的就算數。 * 廖委員本煙:他們說的不算數?可是他們講得那麼好聽,回來之後要求你,或者是那些穿紅衣服的人要求你照做,你要承認嗎? * 蘇院長貞昌:政府有政府的主導性,國家也有國家的法律和相關規定。 * 廖委員本煙:昨天發生那樣的事,到底是行政院無能,還是無政府,才會讓他們說要怎麼做就怎麼做? * 蘇院長貞昌:如果你要把這件事說成是行政院無能,他們一定會更加高興。其實台灣需要警惕的地方在於,過去只要有人被說他與中國往來,或者被戴上紅帽子,都是趕緊撇清,現在則正如你方才所言,大剌剌的。大家都應該站在國家的立場,但我們是自由民主的社會,個人或政黨所採取的作法是站在私的立場,國家則有國家、政府的立場。 * 廖委員本煙:我們的政府沒有法令嗎?他們這樣做,政府無法可管嗎? * 蘇院長貞昌:他們有所往來並非就是違法。 * 黃委員宗源:如果他們和中國簽署的十項內容對台商有利,回來之後和陸委會討論的話,陸委會要如何處理? * 蘇院長貞昌:這可以視為資料的一種。因為這件事和陸委會有關,我請吳主委來說明。 * 吳主任委員釗燮:這次江丙坤先生去中國大陸和中國政府所談的十件事情,大部分都是我方政府不斷呼籲中國政府和我們協商,以落實台商保障的內容。我們有大約一百萬人在大陸,其中很多人在做生意,但是中國的法律制度不夠健全,在那邊投資有人會受害,所以我們一再呼籲他們要保障台商。 * 黃委員宗源:我知道這和投資保障安全協定及人身安全有關。現在的問題是,他們所談的這十項,有些對台商有利,而且我們過去一再提出,但是中國政府不願意和我們進行政府對政府的談判,現在他們改與我們的在野黨—中國國民黨談判,如果中國國民黨把會談結果拿回來和我方討論,我們要如何主張,必須由我方政府授權單位所進行的談判才是有效的? * 吳主任委員釗燮:這可以分為兩部分,首先是操之在中國政府,也就是他們片面、馬上就可以做的部分,這屬於中國政府的責任,他們必須馬上落實,以保護台商。其次則是牽涉到兩岸協商的部分,我們會不斷呼籲中國政府就這部分和我們進行協商。 * 廖委員本煙:你現在可否實實在在地告訴全國人民,他們所談的十點,政府要不要承認?它的合法性如何?請你講清楚! * 吳主任委員釗燮:我已經講過,這分成兩部分…… * 廖委員本煙:你告訴我要不要承認它的合法性! * 吳主任委員釗燮:如果是中國政府片面就可以做的部分,那是他們早就應該做的;至於涉及兩岸協商的部分,中國政府應該快一點和我們協商,才能落實台商的保障。 * 廖委員本煙:這是你說的!我的問題是,你要不要承認他們的會談內容?如果不承認,你就應該說,他們所做的會談與政府無關,都不算數。你應該講清楚啊! * 蘇院長貞昌:應該這樣講比較清楚。有些事情是他們國內自己在「喬」、在宣布的,這是他們自己可以做又要做的,我們干涉不到,所以他們宣布就宣布了。但有些是要我國來做的,而且一定要透過我們的政府和公權力,就必須和我們會談;就算我們認為有利、政府應該做,但要如何進行,也還牽涉到雙方的相關措施。所以這十項內容並非全都予以承認或全都不予承認。 * 廖委員本煙:那你就很清楚地講,他們談的歸他們談的,該他們政府做的就由他們去做,涉及台灣主權的就由台灣政府來處理。你要講清楚。 * 蘇院長貞昌:委員這樣講就比較清楚;如果只是要問承認或不承認,就比較不清楚了。 * 廖委員本煙:這樣好像變成是你在質詢了! * 蘇院長貞昌:不是啦!我是在讚美你。 * 廖委員本煙:接下來,請問你覺得經續會的成果好不好? * 蘇院長貞昌:經續會達成516項共識,很不簡單;我們在其中聽取了不同的意見,這點也很重要。 * 廖委員本煙:台聯的立場很清楚,我們質疑你的蘇修路線。請問你有沒有蘇修路線? * 蘇院長貞昌:如果你質疑蘇修路線,就表示有蘇修路線,所以你才能質疑。 * 廖委員本煙:到底有沒有蘇修路線? * 蘇院長貞昌:那是新聞媒體的用語。 * 廖委員本煙:你應該清楚宣布完全沒有蘇修路線。 * 蘇院長貞昌:我從來沒有說過什麼是蘇修路線。難道你聽我這樣說過嗎? * 廖委員本煙:你當然沒有這樣說過,但是有關「積極管理」的部分,你都已經開始修正了,所以我們當然會懷疑;也難怪開了經續會之後,很多人都往外跑了。 本席現在簡單問你,你已經把「常態包機」改為「四節常態包機」,可是我從國外的媒體輾轉得知,大陸某位高級幹部表示,接下來就是每個月,然後是每個禮拜、每天,最後就變成「常態包機」。請問你同意這種說法嗎? * 蘇院長貞昌:有關包機,最近剛從吉林載送我們受傷的觀光客回來,這樣比較方便,至於將來…… * 廖委員本煙:那和生命有關,所以是例外,你不要講到那裡去! 請問將來會不會從「四節包機」擴張到每個月? * 蘇院長貞昌:你剛剛說我修正什麼,其實這就是一種變化、一種修正,但這是對我們有利的,你剛才也說這是好的。至於其他相關問題,我請陸委會吳主委向你報告。 * 吳主任委員釗燮:兩岸客運包機是和貨運包機掛在一起協商的,各位委員在經續會的討論中都非常支持貨運包機,希望能夠常態化,但是涉及兩岸協商,就不是完全操之在我們,…… * 廖委員本煙:你的意思是「會」嗎? * 吳主任委員釗燮:不是。 * 廖委員本煙:你只要說「會」或「不會」就好了! * 吳主任委員釗燮:不會有客運包機的常態化,但是未來客運包機如何…… * 廖委員本煙:會不會變成每個月、每週? * 吳主任委員釗燮:將來客運包機要如何發展,都涉及和中國大陸協商。 * 廖委員本煙:常態包機呢? * 吳主任委員釗燮:目前不會有常態化的客運包機。 * 廖委員本煙:每個月、每週都不可能,對不對?你要講清楚喔!不要現在這樣說,等到本席質詢過後又變了,那樣我們可是會翻臉的。 * 黃委員宗源:所謂的常態包機,或三通直航,都必須先考慮到臺灣2300萬人的就業機會,不能為了80萬台商的方便而貿然三通、直航,這才是重點。 * 蘇院長貞昌:沒錯,我們一定堅持整體臺灣人的利益。 * 廖委員本煙:因此除了四節包機外,不能再有其他的常態包機,當然也不能有月,或者日的常態包機。 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在政府提出40%的上限後,旺旺集團原本在宜蘭有5700萬的投資,現在已經減資到1000萬,並將控股公司留在新加坡,把台灣的資金抽光,再從新加坡的控股公司進入大陸,請問院長這該如何處理? * 蘇院長貞昌:我請經濟部陳部長說明。 * 陳部長瑞隆:旺旺集團是透過減資,把多出來的資本還給股東,對於這種方式,經濟部也在調查是否涉及違法。目前我們會從公司法來著手調查。 * 廖委員本煙:多久可以查清楚? * 陳部長瑞隆:最近確實有很多公司資金過多,於是採取減資方式,把股本還給股東。此外,旺旺集團可能尚涉及透過個人到大陸投資,對此,經濟部也在處理。 * 黃委員宗源:旺旺集團減資後,把資金還給股東,問題是股東可能又把資金轉進中國,這點透過銀行帳戶應該可以查到旺旺股東的資金流程。否則,萬一其他公司也比照辦理,經由減資把資金先轉給股東,再轉投資中國。 * 廖委員本煙:他們是先到新加坡,然後才進入中國。 * 陳部長瑞隆:這可以分成幾部分,首先是公司將資金還給股東,這點在公司法上不至於有什麼問題。其次是資金還給個人,但只要是臺灣的國民,在台灣居住,如想到大陸投資,會受到個人8000萬的投資上限限制,這點我們也會查。 * 廖委員本煙:我們只是想知道這種情形要如何防範? * 黃委員宗源:如果把8000萬分給10個股東,就不會有上限。 * 廖委員本煙:只要有10個人頭,就可以把錢轉匯出去了! * 陳部長瑞隆:所以我們會先找出股東名冊,包括在新加坡的股東名冊在內。 * 廖委員本煙:找到了嗎? * 陳部長瑞隆:已經有了。 * 廖委員本煙:部長只要告訴我這個案子多久可以向我們報告? * 陳部長瑞隆:因為涉及資金往來,要一個月。 * 廖委員本煙:那就一個月,屆時要向我們台聯報告。 請問院長是否同意讓台商回台上市? * 黃委員宗源:一些台商在中國設有公司,打算到臺灣上市,吸收臺灣資金。不管是證期會或證管會,每天都很注意管理在台灣的每一家公司,可是台商的公司設在中國,有些甚至設在內陸,根本無從了解其公司營運是否正常,也不了解其每年的虧損狀況。在資訊不明朗的情況下,如果貿然讓這些公司回臺上市,再加上媒體過度報導,萬一真有民眾買了這種股票,屆時可能變成壁紙,這正是不准台商回台上市的重點所在。 * 廖委員本煙:我想知道院長是否同意讓他們回台上市? * 蘇院長貞昌:黃委員所言,確實是必須防止的重點,現在我請金管會施主委說明。 * 施主任委員俊吉:一定要有雙方合作監理的協議才能讓外國的…… * 黃委員宗源:現在有沒有合作監理協議? * 施主任委員俊吉:目前沒有;但也可以透過多邊合作協議來達成。 * 廖委員本煙:為什麼要多邊? * 黃委員宗源:多邊不行,一定要和政府有協議才能監督,否則可能是家空殼公司!再說,中國大陸的身分證、學歷證件只要花個50、100元就可以影印取得,遑論很多公司在中國的帳有很大部分是假帳!這種公司,絕對不能讓他們回來上市,以免他們吸收資金後又轉回中國。因此,在協議沒有達成前,我們堅決反對! * 施主任委員俊吉:我們會做好監理和管理才會准許上市。 * 黃委員宗源:要怎麼做? * 施主任委員俊吉:如果是跨國監理合作就要有MOU。 * 廖委員本煙:不能這樣處理!主委要清楚地告訴國人,在政府沒有與中國正式簽訂協議前,絕不讓台商回台上市募集資金!可以嗎? * 施主任委員俊吉:這涉及到兩岸問題,還有其他相關機關要協調。 * 黃委員宗源:主委不要把問題混在一起。台商在那邊我們管不到,但金管會認為他們可以回台募集資金嗎?這和兩岸有何關係? * 施主任委員俊吉:條件尚未成熟,目前很難做。 * 黃委員宗源:所以在條件成熟前,政府不可能同意,這樣答案就很明確了。 * 施主任委員俊吉:目前還沒有台商回台上市。 * 黃委員宗源:但如果有人申請,主委就要明確回答:現在不用申請,因為還沒有管理制度。主委一定要向媒體明確宣示這點才是。 * 施主任委員俊吉:我相信證交所對於公司的上櫃、上市,或是對於OTC都有內部審查原則在。 * 廖委員本煙:這些內部問題我們聽多了,主委只要講清楚,目前尚不允許台商回台上市募集資金。 * 施主任委員俊吉:如果台商要回台投資,當然可以上市;但如果是在中國大陸的公司…… * 廖委員本煙:廢話!我們就是要鼓勵台商回台投資,而不是光想回台募集資金。 * 黃委員宗源:在管理制度健全以前,當然不允許在大陸設廠的台商回來上市上櫃! * 廖委員本煙:這樣對不對? * 施主任委員俊吉:對! * 廖委員本煙:院長,您是否同意讓中資進入臺灣? * 蘇院長貞昌:現在還沒有吧?經續會中也講得很清楚,也沒有共識。 * 廖委員本煙:其實中資已經介入了!根據自由時報和大紀元報導,臺灣至少有3家電視台、3家報紙、1家雜誌是屬於中資媒體!人家已經偷偷進入臺灣了!這次去泰國,我從泰國方面得到一個訊息,當然,這是無法確定的訊息。現在中國大陸只要看臺灣怎麼亂就好了,還聽說他們已經投資50億人民幣,也就是200億台幣的資金在媒體,讓媒體可以盡情報導。我認為這是有道理的,只要他在每一家媒體隨便放個10億,哪個不是叔叔伯伯的叫?因此,只要這些媒體每天報,報導得越辣,賞賜越多;報導平淡的,賞賜越少,補助款也越少。長此以往,臺灣難道不危險嗎?國安局是不是應該查清楚,看看是否有異常資金進入這些媒體。 * 黃委員宗源:中資進入媒體一事已經十分清楚可見了,而近半年來的政治鬥爭、街頭運動等,老實說,應該也算是內亂的一種,雖然之後他們如果不幸當選了,我們也可以如法泡製,照樣亂回來,但這已經不像一個國家了,因此,本席認為應該依法來行事才是,院長同意這樣的說法嗎? * 蘇院長貞昌:沒錯。 * 廖委員本煙:請院長宣示一下,政府不允許中資的進入。 * 黃委員宗源:這部分已有法律的規定,所以就應該依據法律的規定來辦理。 * 蘇院長貞昌:我們會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來辦理,何況我們也沒有宣布這一部分將要開放,而且相關單位之前也沒有對我提出過這一方面的報告。 * 黃委員宗源:院長同意國內的銀行到中國設立分行嗎? * 蘇院長貞昌:這個問題之前就有討論過,基本上,在相關的監理制度尚未完備前,我們並不會這麼做,至於比較詳細的部分,本人請施主委代為答復。 * 施主任委員俊吉:經續會中並沒有達成這方面的結論,而本人方才也已經答復過了,如果中國大陸方面無法達成MOU的協定,則我們的銀行就無法到中國去設立分行。 * 廖委員本煙:另外,據說北京2008奧運聖火的傳遞中,台灣也是其中的一個據點,請問院長同意奧運聖火來到台灣嗎? * 蘇院長貞昌:如果聖火是傳遞到菲律賓後再來台灣,然後再傳遞到別的國家就可以,但如果僅傳遞到香港,之後到台灣,然後再傳遞回去中國大陸,這樣就不行了。 * 廖委員本煙:請院長再說明清楚一些。 * 蘇院長貞昌:我們依據的標準是,只要是屬於國際上的傳遞,我們就十分歡迎,反之,如果聖火僅從廣東、福建傳遞到台灣,然後再從香港回到大陸,也就是把台灣當成其國內的一省來傳遞,這樣的方式我們就不同意。但如果聖火是經由日本、韓國,再到台灣、菲律賓,然後才傳遞回去中國大陸,這樣的方式我們就可以接受了,換言之,若聖火的傳遞是屬於國與國之間的傳遞,而台灣是屬於其中一國,這樣我們就同意聖火可以傳遞到台灣來。 * 廖委員本煙:好的,可見院長是有所堅持的。 另外,關於缺水危機的問題,大家都知道,水資源是國家很重要的一個命脈,之前已有1位處長、2位董事長以及1位總經理為了缺水問題而下台,假如真正發生缺水的情況,到時是部長還是院長要為此負責,恐怕就很難說了,對此,院長有何因應措施?根據聯合國的估計,在全球的缺水危機當中,台灣排名第18名,看到這個數字,院長會害怕嗎? * 蘇院長貞昌:在今日的施政報告中,本人有針對這一部分來加以說明,但因為時間的關係,所以口頭上就沒有說明的很詳細了,其實在21世紀當中,對所有的國家來說,水資源是十分重要的。 * 廖委員本煙:所以你們要有相關的因應措施啊! 另外,根據自來水公司的資料顯示,目前的漏水率約為百分之二十幾,老實說,這是很保守的估計,以漏水率24%來說,就表示其等於兩座翡翠水庫的水量,也就是每年我們會漏掉約兩座翡翠水庫的水量,因此,全國南北水管的連通工程應該趕快進行,還有,漏水的水管要趕快汰舊換新,對於上述兩項工作,院長預計花多少時間將其完成? * 蘇院長貞昌:廖委員也曾擔任過地方首長,相信應該很清楚,其實水資源的相關工作應該有5項,而不是只有2項。 * 廖委員本煙:水庫的部分就不要再提了,我都已經知道了,現在就是南北水管的連通工程以及漏水水管的汰舊換新工程何時會將其完成? * 蘇院長貞昌:其實不應只是水管間的連通,而是應該包括水庫間的連通,至於漏水的問題,也是應該一併處理才是,事實上,五大套案中的公共建設部分,是有談到如何防止漏水的部分,包括水管的替換及相關的檢驗工作,我們都會一併進行。至於何時完成的問題,因為涉及到經費的編列等因素…… * 廖委員本煙:本席要求經濟部或是自來水公司在1個月內提出相關的報告,包括需要編列多少預算、需花多少時間將老舊的、漏水的水管汰舊換新,以及何時會把南北水管的連通工程完成等。 * 蘇院長貞昌:五大套案中關於公共建設的部分就快要完成了,俟行政院會通過後,我們會再提供兩位委員更詳細的報告。 * 黃委員宗源:台灣大部分的水資源從山上流下後就直接流入大海,因此,你們應該在溪河間興建攔河堰,讓多數的水資源可以留在這個島上,也就是讓其變成地下水,而不是直接流入大海裡。 * 蘇院長貞昌:本人的施政報告亦有提到,台灣山高又急,平原面積狹小,所以留不住多數的水資源,而目前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有興建攔河堰、大湖、水槽等。 * 黃委員宗源:你們有擬定相關的計畫嗎? * 蘇院長貞昌:有的。 * 黃委員宗源:現在再來談談915、916的赤色風暴,據了解,今年5月投資人信心指數還在100以上,但9月的時候就已經跌到80幾,經濟景氣指數的部分,也從去年的80跌落至71.4,兩岸政治關係的部分,也從去年的94跌至68.5,當然最近的靜坐、倒扁、挺扁等活動,對這些指數的影響可說是非常的大,甚至股市為此還跌了好幾百點,好在現在情勢稍微平靜一些,指數有稍微上升一些,但據說今天股市又停止上升了。 台北市是國家的首都,但人民在台北車站或是捷運系統當中,卻常常碰到穿紅衣的,老實說,這讓那些上學、上班的人,心理上多多少少都有受到威脅的感覺,為何台北市政府允許他們在台北車站靜坐呢?為何行政院對此也無可奈何呢?大家都看到了,連路過的婆婆、車輛也都遭毆,你們為何不授權警察有最大的公權力,讓警察可以現場逮捕他們呢?如果看到人就可以毆打,則我們那裡看起來像是一個民主法治國家呢? * 廖委員本煙:政府應該建立起台灣警察的權威性,過去幾年就是因為沒有辦法建立好這方面的權威性,才會讓現在的警察做得如此窩囊,反之,我們可以看看國外的警察,他們都是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所以政府應該給警察應有的support,而不是讓他們擔心如果攔下車輛,屆時相關的費用就要自己出,老實說,這是無法建立起他們的自尊心及信心,在此情況下,請問他們要如何執法?所以當務之急就是建立警察的信心、建立警察公權力的形象,同時照顧好他們的福利,不要讓他們有邪惡的思想。 * 李部長逸洋:在院長的領導下,也就是在嚴正的執法之後,並沒有委員方才說的情況發生,事實上,我們給予警察最大的支持,所以像飆車的數目,就比去年減少了一半,而酒測、群眾運動等的執法,也是相當嚴厲的,但是在這次的倒扁靜坐中,之所以未即時將搗毀汽車、機車人士逮捕,是因為當時的群眾實在很多,如果當場予以處理,有時反而會刺激群眾,造成反效果,雖然如此,我們事後還是會予以追究、嚴辦。總之,我們會給予警察最大的支持、鼓勵,而且要求他們一定要取締非法、制裁暴力。 * 黃委員宗源:部長,請你看看本席提供的這張照片,這些都是被拍到的照片,被害者只不過是從那裡經過就被打!就算你們擔心會引起靜坐群眾的暴動而不敢在現場取締,那麼至少應該要進行跟監,2、3個小時後只要捉到人,就馬上由電視播出,這樣才不會再有類似的情況發生,如果是2、3天後媒體才報導出來,那麼他們當然是每台車都敢砸,這樣等於是沒有法治的國家! * 李部長逸洋:我要向黃委員解釋一下,如果這是歡喜婆婆的案子,可能照片看得不是很清楚,實際上,警方掌握得比較慢是因為當場並沒有警察,這是年代、三立及TVBS這三家電視台有拍到這樣的畫面,我在7點多…… * 黃委員宗源:這是在火車站的路邊發生的事情,那邊全都是警察,怎麼會沒有警察在場呢? * 李部長逸洋:是,剛好當場沒有警察,我有詢問過中正分局的分局長及負責現場指揮的人。 * 黃委員宗源:這4、5張打人照片的現場都沒有警察在場? * 李部長逸洋:歡喜婆婆這個案子,李分局長說當時並沒有警察在場,因此事後根據媒體所拍攝的畫面要去蒐證、捉人。 * 黃委員宗源:你們有沒有去瞭解一下目前火車站那些紅衣人的身分、背景?一般民眾都需要上班賺錢以養家餬口、供孩子讀書,可說是忙得要死,但是他們卻可以每天穿紅衣在火車站那裡集會,不需要去工作,本席實在覺得很奇怪,部長,你們有沒有去調查他們的背景?是不是中國派來的? * 李部長逸洋:這個集會是經過台北市警察局允許的,是合法的集會自由,現在的重點是火車站的周邊是公車、捷運及鐵路的樞紐,不能讓過路人有恐懼感,所以針對這個部分,我們有要求警方,除了保護集會者的權益外,對於路過的人…… * 廖委員本煙:現在不是說這些路過的人,而是在現場穿紅衣的人,部長,你們有沒有把他們的面孔都掃瞄紀錄下來,並且與319、中正機場事件的肇事者比對看看,這些是否都是一些常態人員?這些常態人員為何可以吃飽閒閒?方才本席曾說過有50億的資金要進來,我看可能不止媒體而已,目的也有可能是先讓台灣亂,讓大家沒有時間顧慮到台灣主體性的問題,也沒有時間為台灣發聲,讓中共在2010年舉辦完奧運及世博會後,剛好可以接收台灣,這是你們要去注意的問題!國安局有沒有去查一查、比對看看?院長,你們應該要去注意這個部分啊! * 蘇院長貞昌:感謝兩位委員的指教,對於所有的暴力行為,我們絕對要譴責與法辦,畢竟政治與社會一亂,就會影響國內的經濟發展與國際觀感。方才兩位委員所指教的非常正確,我非常同意,所以對於任何會造成社會混亂的行為,政府一定會去處理,依照集遊法的規定,集會與靜坐等活動是否核准是地方分局的權限,這次台北火車站那個區域的集會活動是經過台北市警察局核准的,如果有任何暴力行為,不分哪一邊,都應該要查辦。就此,李部長有交代警政署責成台北市警察局,對於暴力行為,不分對象,一定要去查辦。 * 黃委員宗源:昨天電視也有播出,那些霸佔火車站而穿紅衣的人,看到喊「台灣萬歲」的人就打,這使得上下班、上下學的人心裡面會受到威脅,這應該要清除嘛!威脅行為也算是現行犯,你們為何不馬上清除呢?我們每天晚上都會在電視上看到這些人威脅上課、上班的人的報導! 另外,放信號彈這個案子,難道當場都沒有警察人員嗎? * 李部長逸洋:這個案子已經移送了。 * 黃委員宗源:既然如此,你們應該透過媒體的報導,讓大家知道這個人已經被捉到並移送法辦了嘛!不然這真的是太離譜了! * 蘇院長貞昌:兩位委員方才也說過,媒體就是這樣子,有的報導這一邊,有的報導那一邊。 * 黃委員宗源:你們捉到人的時候應該要馬上召開記者會,讓大家知道嘛! * 蘇院長貞昌:有。 * 廖委員本煙:部長,捉到人之後是否可以召開記者會? * 李部長逸洋:可以,但是…… * 廖委員本煙:既然可以,以後你們捉到人就召開記者會,這樣才能以儆效尤,讓大家知道這些為非作歹的人都會被拍照,即使沒有在現場捉人,但稍後也會法辦。 * 黃委員宗源:更離譜的是,在那裡靜坐的人有些具有黑道背景,但是台北市長還送早餐給他們吃,這要警察如何取締呢?長官認為他們是合法的,還送早餐、點心給予鼓勵,這樣哪像個國家呢?本席認為你們應該要鼓勵這些警察人員,讓他們知道可以勇敢的去取締,如果發生任何後果也會由內政部警政署來負責,包括他們家人將來的生活問題或是聘請律師上法庭互告等,你們要讓警察人員瞭解,當他們去取締這些違法行為時,只要發生任何事情,國家就是他們的靠山,這樣他們才敢去取締嘛!否則發生這些事情,請問無辜的百姓怎麼辦?只不過經過現場也會被揍! * 廖委員本煙:部長,你應該要整治法紀,只要警察依法執法,你就要給予支持,當然警察如有不法,你就應該嚴辦,這是你應該要做的工作。至於警察的福利,政府一定要確實照顧到,警察因公受到任何傷害,政府一定要從優給予協助、撫卹,這樣才能夠建置一個法治的國家,所以今天建置與否的關鍵,就要看部長和院長的決心了。如果你們有這個決心,就要去做警察的後盾,只要有人敢亂來,就是捉人、辦人,這樣台灣才能建置成法治的國家。過去民眾家中如果有小孩在哭,只要一說警察來了,小孩就不敢再哭了,馬上擦乾眼淚,你們一定要讓每個人的腦海中都有這樣的法治觀念,本席希望你們能夠建構出這樣的感受,唯有大家都具備法治的觀念,才不會去為非作歹。 * 蘇院長貞昌:我希望兩位委員能夠瞭解,李部長對於警政署和基層警察人員都是非常尊重的,也很支持和照顧他們。例如:過去高雄市曾經發生議員在質詢時批評警察的作法,導致相關的基層警察被調走的事件,李部長在獲悉的第一時間就趕去現場對警察的作為給予肯定,而且給予平反。 其次,關於警察用槍時機的問題,過去即使警察在正確的時機用槍,可能還會被迫要個人負起責任,連律師費、賠償費也要自行負責。 * 黃委員宗源:這是不對的。 * 蘇院長貞昌:所以現在李部長的作法是要求警察正確用槍、大膽用槍,只要用槍時機恰當就給予支持,事後如果有相關的費用支出,也會給予支持。 * 廖委員本煙:本席相信院長的說法,既然政府有這樣的政策,你們一定要確實去做。 * 黃委員宗源:關於這一次倒扁靜坐的問題,行政院長是不是應該在媒體上向全國民眾說明清楚,以免這些狗熊被當成英雄來看待,造成不良的示範,因為已經有部分小孩把這些人當成英雄了。其實要讓這些人成為狗熊很簡單,只要仔細分析這些人的背景即可,例如:所謂的天使隊、敢死隊,以及那些身穿短褲,身上不是刺龍就是刺鳳的人,相關的背景資料都要建立起來,行政院應該利用這個機會向全國百姓和學生做機會教育,讓全國民眾瞭解這些人的背景,這樣做才對嘛! * 蘇院長貞昌:非常感謝黃委員的指教,針對這個事件,其實我早在幾個星期前的院會上就說過了,而且昨天還特別向媒體表明政府的立場,所以我是不斷的在對外宣示。 * 廖委員本煙:剛才黃委員特別提到,小孩穿著制服到靜坐現場去嗆扁,請問杜部長,這算是好的示範嗎? * 杜部長正勝:關於此事,我已經公開說過了,那個地方並不是學習公民與道德或公民與社會的好地方,因為那個地點並不是理想的地方。 * 廖委員本煙:請問我們應該如何去教育、遏止這種行為?私人的行為如果不穿制服,我們不知道他們的身分,也無從去管起,但是每所學校應該都有自己的紀律規範,教育部難道不能告訴學校,學校應該要求學生不應穿著制服去介入任何政治活動嗎? * 杜部長正勝:我們已經告知學校,學校的教育是要讓學生瞭解各種不同的意見,以及知道各種不同的資料,並讓學生學習獨立判斷的能力,所以偏向任何一方的作法,對於學生的成長、學習絕對沒有好處。 * 廖委員本煙:只是沒有好處而已嗎?沒有其他方式可以管制嗎?如果這樣,等於宣告我們的教育失敗了,教育部至少應該做個宣示。本席舉個例子,某校某個班級有老師問學生是否倒扁,某個學生回答不倒扁,結果居然被老師罰站!請問部長,對此事如何處理? * 杜部長正勝:報告廖委員,根據目前的制度,國中小及北一女、建中等市立高中都歸屬台北市政府管轄,其實教育部無法直接去處理校園內發生的個案。 * 廖委員本煙:你都沒辦法宣示,也沒有辦法告訴他們,如果學校這樣辦教育的話,將會被扣除多少補助款?學生到學校受教育應該有一個很清新的學習環境,讓老師這樣不正當的灌輸學生思考方向,這樣對嗎? * 杜部長正勝:我們會做個宣示,也會行文各地方教育局應注意教育的原則。 * 廖委員本煙:就請部長趕快宣示,也把基本準則發放給各校。 * 黃委員宗源:請院長趕快向全國百姓說明那些靜坐人士的身份和背景,這樣民眾就不會再把那些人當作英雄。 另外非常重要的,關於賦稅的公平問題。以往銀行營業稅稅率為5%,政府為了讓銀行彌補金融風暴所造成的呆帳,減少其稅率3%,只徵收2%。歷經時空背景轉換,目前銀行已經紛紛開始賺錢,本席希望銀行的營業稅率能從2%回復到原先的5%,請問行政院做得到嗎? * 蘇院長貞昌:關於稅率問題,請財政部長向委員報告。 * 黃委員宗源:銀行營業稅率原本為5%,民國88年時由於金融風暴導致銀行呆帳大增,政府遂降低銀行營業稅為2%,減少徵收的3%用以彌補銀行打消呆帳的損失。現在銀行逐年開始賺錢,95年從1月到5月就已賺了300多億,所以稅負應該公平,原本調降為2%的營業稅率應該回復到5%,請問這點做得到嗎? * 蘇院長貞昌:請金管會施主委先說明。 * 施主任委員俊吉:營業稅率從5%降為2%之後,銀行體系每年可以節省的稅負大約是300億元,這300億元作用是為了讓銀行打消呆帳。這次銀行雙卡風暴打消的呆帳高達2700億元,如果以減稅3%計算,就必須減稅9年才能彌補今年打消2700億元呆帳的損失。 * 黃委員宗源:95年1月到5月,銀行體系已經賺了300多億,所以政府不必替銀行考慮。更何況銀行本身必須負起濫發卡的責任,就是銀行濫發卡片才造成卡債問題,政府幫忙到這個地步已經很足夠了。所以本席要求銀行營業稅應該回復原先的5%,這樣對全民才公平,畢竟所有的產業和服務業的營所稅都高達百分之二十幾。 * 施主任委員俊吉:這部分部長可以再做解釋。據我瞭解,民國88年將銀行營業稅從5%降為2%的目的…… * 黃委員宗源:這些我都知道,只是政府每年減少300多億稅收幫助銀行業,到現在大約8年,已經累積達2000多億元。政府已經幫助銀行這麼久,銀行不應該再繼續享受2%的低稅率,應該回復原先5%的營業稅才對。 * 廖委員本煙:請問部長看法如何? * 何部長志欽:向委員報告,金融事業營業稅其性質屬於非加值型營業稅,沒有進帳的部分,所以其有效稅率是2%;普通5%的營業稅,其實有效稅率可能也不到2%。因為它是用總額交易量來計算,而普通加值稅可以把進帳扣除,所以有效稅率是低於5%的。 * 黃委員宗源:沒有人這麼解釋的。銀行營業稅長久以來原本就是5%,直到民國88年才因為金融風暴降低為2%,減少徵收3%以協助銀行業。現在銀行體系已經轉虧為盈開始賺錢,政府就應該恢復其原本稅率。 * 廖委員本煙:能否請財政部做個研究?否則對其他產業不公平。 * 何部長志欽:好,我們做個研究? * 廖委員本煙:多久時間可以完成研究? * 蘇院長貞昌:讓部長好好研究完畢後,再向委員報告。 * 廖委員本煙:總要給個時間,否則說不定研究到明年。 * 蘇院長貞昌:不會啦,不會那麼久。 * 黃委員宗源:稅率問題應該隨時都在財政部長的腦袋中,何部長剛上任,所以不夠清楚。本席原本以為新任財政部長很厲害,結果他也不清楚。其實各部會首長應該從基層做起,讓每個人都有機會才對。 * 蘇院長貞昌:何部長瞭解。 * 黃委員宗源:究竟要多久? * 何部長志欽:3個月內向委員報告。 * 黃委員宗源:這種東西要3個月?1個禮拜內就瞭解原因出在哪裡,稅率究竟應該徵收多少?怎麼需要3個月? * 廖委員本煙:究竟要多久時間?請部長再說一次。 * 何部長志欽:1個月。 * 廖委員本煙:好。就尊重何部長,給你1個月時間。 * 黃委員宗源:你看看新任經濟部長是從次長升任,我們問什麼他都能立刻答復。 * 蘇院長貞昌:這是不一樣的。 * 廖委員本煙:請問部長是否知道現在銀行的爛頭寸有多少? * 施主任委員俊吉:銀行的總資產大約16.8兆。目前銀行總存款大約24兆,總放款大約是18兆。 * 廖委員本煙:那這樣有多少爛頭寸放不出去? * 施主任委員俊吉:有一種說法是8兆,另一種說法是4兆。 * 廖委員本煙:有8兆的爛頭寸放不出去,你為何不好好思考如何開發台灣的新產業?怎樣鼓勵民眾在台灣投資?銀行都不去做這些事,所以才會濫發雙卡,造成卡奴、卡債問題,導致銀行損失。銀行只想挑軟的吃,專找利息高的,這是銀行信用管控不當,請院長要注意。 最後,本席一再強調毒品問題。我發覺院長真的有努力要做好治安,但是對於毒品問題,到目前我尚未看到行政院成立反毒中心。能否請院長宣示,為了讓台灣治安更好,行政院內將成立毒品中心,全力處理毒品問題? * 蘇院長貞昌:可見委員都不知道。行政院內不但有反毒委員會,2個星期前本人還親自主持會議,法務部長就是執行長。 * 廖委員本煙:請院長向大家正式宣示。 * 蘇院長貞昌:不僅僅宣示而已,我們還有務實的作法。 * 廖委員本煙:有哪些作法,應該讓大家知道。 * 蘇院長貞昌:好,我們再以書面作更詳細的答復,提供二位委員指教。 * 廖委員本煙:院長知道我一向關心毒品問題。 * 蘇院長貞昌:是,委員常常說。 * 廖委員本煙:前幾天本席到台北看守所探監時,所長告訴我,台北看守所內有42.5%的收容人是煙毒犯,因煙毒而犯案的比例高達8成,煙毒犯的回籠率大約6成,這是台北看守所所長親口告訴我的。 * 蘇院長貞昌:每個看守所的情況不同,不過的確許多犯罪者有吸毒,所以我們現在對於煙毒犯的戒治期間已有延長。 * 廖委員本煙:這不是延長的問題,問題在於如何讓吸毒者戒治成功後,不能再讓他們回籠,如果回籠就是政府的失敗。衛生署必須進行管制及治療,這個做得到嗎?有沒有要做? * 蘇院長貞昌:有。 * 廖委員本煙:我們對你很有信心。 * 蘇院長貞昌:感謝委員。 *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16時38分) 繼續開會(16時50分)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 請劉委員文雄及馮委員定國聯合質詢,共同使用詢答時間為6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馮委員定國","主席","蘇院長貞昌","劉委員文雄","李部長逸洋","施部長茂林"]} ``` * 馮委員定國:(16時51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請問院長,您跟施明德應該很熟悉吧?他是你的戰友。 *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蘇院長貞昌:(16時51分)主席、各位委員。是。 * 馮委員定國:他是賣台集團的成員嗎? * 蘇院長貞昌:是誰說的? * 馮委員定國:高俊明牧師說:「施明德是賣台集團的第一勇士」。請問院長,你贊成他的說法嗎? * 蘇院長貞昌:我尊重每一個人的發言自由。 * 馮委員定國:你尊重就表示你贊成了? * 蘇院長貞昌:我沒有說贊成。不過,高俊明牧師是施明德先生的救命恩人。 * 馮委員定國:既然他這樣講,院長也同意施明德是賣台的第一勇士? * 蘇院長貞昌:我沒有這樣說。 * 馮委員定國:但是你也沒有否定高俊明所說的話。 * 蘇院長貞昌:我對高俊明牧師非常尊敬。 * 馮委員定國:民進黨主席游錫堃先生說:「倒扁活動是中國人在糟蹋台灣人,示威群眾所穿的紅衣服是代表共產黨和毛澤東」。請問院長,你贊成這句話嗎? * 蘇院長貞昌:他有這樣講嗎? * 馮委員定國:你身為行政院長,應該知道天下事啊! * 蘇院長貞昌:我不可能每一件事都知道,而且有些媒體報導跟事實有出入。 * 馮委員定國:這是媒體的標題報導。 * 蘇院長貞昌:有些標題報導,事後證明是錯誤的。 * 馮委員定國:我現在告訴你有這件事,如果沒有我負責任嘛!媒體報導游錫堃主席說:「倒扁活動是中國人在糟蹋台灣人,示威群眾所穿的紅衣服是代表共產黨和毛澤東」。像本席今天也是穿紅衣服,那也是代表共產黨和毛澤東囉?請問院長,你也有同樣的感覺嗎? * 蘇院長貞昌:我沒有感覺你今天是代表共產黨和毛澤東。 * 馮委員定國:示威群眾是中國人在糟蹋台灣人嗎? * 蘇院長貞昌:也不能這樣講。 * 馮委員定國:你也否定你們主席的說法? * 蘇院長貞昌:我沒有評論。 * 馮委員定國:你說我不是共產黨與毛澤東,而且也不是中國人在糟蹋台灣人。本席非常敬佩院長這樣的回答,也希望今天所有在座的部會首長,都能夠把心思回到內心,因為等一下我會請你們聽一段你們戰友吳乃德先生所講的話,至少可以聽聽看他講的是對、還是不對?其實這些人從前都是你們的戰友,包括施明德先生過去也跟你們一起打拚過,也因為有他們的打拚與努力,才讓國民黨下台換成民進黨執政。現在我就請你們聽聽,吳乃德先生對全國發表的聲明:「陳水扁總統的親信與家人,陸續遭指控涉入弊案、關說及收賄,他的副秘書長及女婿已經先後遭到羈押、去職,甚至被起訴。總統對外代表全體台灣人民,對內統帥三軍,重要榮典及法律的頒布,無疑是全國最崇高的職位,任何人擔任這個職位,都必須受到人民尊敬與信賴。而且,總統對公共政策及國家的走向,擁有決定性的影響力。當總統失去人民信任,政府的政策和作為也將受到人民的懷疑。我們期待陳總統體認這個職位所賦予的重大責任,以及政治責任與法律責任的區別,在已經失去道德威信與人民信賴的時候,我們呼籲陳總統慎重考慮,辭去這項職位。」請問院長,你對這項聲明文件有何看法? * 蘇院長貞昌:台灣是自由民主的國家,所以吳乃德先生的發言是他的言論自由,我們表示尊重,沒有評論,而且這也不是行政院的施政範圍。我認為既然是法治國家,一切都應依照法制來處理。 * 馮委員定國:本席今天問的幾個人,院長都沒有評論。你是要做老好先生、還是不方便講?抑或你內心是跟他們站在一起,但你的職位又不容許你跟他們站在一起?今天是立法院的總質詢,你總該表達一下你個人的看法與對國家方向的指導。 * 蘇院長貞昌:我剛才講的很清楚:「我們是民主國家,所以應尊重每個人的言論自由及看法,而且我們也是法治國家,一切應依照法制程序來處理。」 * 馮委員定國:吳乃德先生不是就在呼籲這些事情嗎? * 蘇院長貞昌:對。 * 馮委員定國:他認為陳水扁總統這樣的作為應該去職,院長認為陳水扁總統應不應該去職? * 蘇院長貞昌:我認為我們是法治國家,所以應該依照法制來,但是我們尊重吳乃德先生的發言。 * 馮委員定國:如果依照國家法治的話,陳水扁總統除了內亂、外患罪之外,根本不可能去職。 * 蘇院長貞昌:沒有,貴院剛才不是要用罷免的方式,這也是方式之一。 * 劉委員文雄:在民國84年時,包括在座的蘇主委及李進勇先生,當時共有52位民進黨立委及無黨籍立委,曾提出對憲法第52條的質疑,並且還要求大法官解釋,其中也提到院長剛才講的那一段。他們認為,立法院固然有權提出罷免或彈劾,但是費時太久,因為若要等到程序完成,總統才接受司法訴訟,這樣的保護傘也實在太厲害了。當時連民進黨的人都認為,應該把憲法第52條的保護拿掉,所以院長不要昨是今非。我們都看得出來,院長從2月上任至今,一切都是為選總統在作準備,其實這也是合理的,因為若有像你這樣很認真、又清廉的政治人物來當總統的話,本席也不反對。只要你有宋楚瑜的認真、馬英九的清廉,當總統又有什麼不好? 不過,本席有幾件小事情想要請教院長,希望院長不要再以調皮、調侃的方式來回答,就像那天我們在張川田家裡曾經互相調侃過,其實這都是不必要的,本席認為,在歷史上所留下的言論,將代表著你以後的作為。記得媒體曾報導過,曾有兩位立法委員因為趕不上飛機,所以要求飛機等他們,結果受到媒體非常嚴厲的批判,說這是特權,請問院長曾經這樣做過嗎? * 蘇院長貞昌:沒有。 * 劉委員文雄:你認為這算不算特權? * 蘇院長貞昌:我也曾當過立法委員和地方首長,當時我都是照規矩在外面候機。 * 劉委員文雄:換句話講,你是按照規定去做。請問院長,要求飛機等人的行為應該是不好的吧? * 蘇院長貞昌:飛機載的是全體的旅客,這並不是個人的飛機,這樣的行為不只影響到航空公司,也影響到所有旅客。 * 劉委員文雄:這是不對的吧? * 蘇院長貞昌:這是不對的,也是不好的。 * 劉委員文雄:據本席所知,9月15日晚上游錫堃先生搭乘華航007班次10點15分從紐約出發的飛機,結果卻為了等他,以致飛機起飛的時間延誤了1小時。 * 蘇院長貞昌:有這回事?我不曉得。 * 劉委員文雄:現在本席已經告訴你了,你覺得如何? * 蘇院長貞昌:因為我並不瞭解事實狀況,所以不好評論,但我剛剛已經講過了,如果要求飛機等某一個人其實是不好的。 * 劉委員文雄:換句話講,你也認為游錫堃先生為了趕回來參加9月16日的挺扁大會,而讓飛機起飛的時間延誤了將近1小時的行為是不對的。紐約機場1分鐘大概有兩到三班的飛機要飛,因為延誤所付出的代價,華航必須全部接受,請問院長你認為華航應該要接受嗎? * 蘇院長貞昌:我不曉得有這件事。 * 劉委員文雄:你認為華航應該接受游錫堃先生的要求嗎? * 蘇院長貞昌:依我的瞭解,游錫堃主席應該是一個很客氣而認份的人,他會做這樣的事嗎? * 劉委員文雄:院長再儘量轉沒關係,本席所講的都是事實,對於旅客的抱怨,我們也曾加以查證,結果發現確實有這件事。游錫堃先生並不是公職人員,也不是你的部屬,而是一個會亂說話的黨主席,我們只能在這邊譴責他,就是因為這樣的心態,所以民進黨當初建黨的理念和高超的情操都已經不見了,現在連民進黨黨主席都能做出這樣的事來,本席認為你應該趕快和民進黨切割才對,如果照這樣的情況演變下去,恐怕連你們的支持者都會不以為然,其實有很多人是想從那邊趕回來挺扁,結果卻因為他而耽誤時間。 * 蘇院長貞昌:委員是不是曾向游主席查證過這件事? * 劉委員文雄:他一定會說沒有!最糟糕的是這班飛機延誤了1小時之後,還趕著要準時飛回台灣,所以開得特別快。 * 蘇院長貞昌:真的是這樣嗎?這可能要查證一下,現在只有委員片面這樣講,我實在不敢相信。 * 劉委員文雄:我們不妨拿政治生命來做賭注,如果游主席沒有讓飛機延誤的話,那麼本席立刻退出政壇,但萬一如果有的話,又該怎麼辦? * 蘇院長貞昌:現在我們不要再賭來賭去了。 * 劉委員文雄:既然院長要在那邊轉來轉去,那麼本席只好…… * 蘇院長貞昌:我沒有轉來轉去,我只是想用嚴謹的態度來處理事情,當然,叫人家等飛機是不應該的,也是不好的、不對的,而委員所說的是具體個案,以我所瞭解的游主席,應該不是這樣的人,既然委員一直說有這回事,所以我才會請委員向他求證一下。 * 劉委員文雄:據本席的瞭解,當總統的人應該不會貪污,他的家人也不會把買內衣、奶罩、內褲的錢拿去報國務機要費,但結果這些事都發生了,所以院長不要再一直講你認為是如何如何,現在事實就是事實,本席剛剛已經說過如果沒有這回事的話,我就退出政壇,請問你怎麼講? * 蘇院長貞昌:我不會跟你賭這種事情,我認為嚴謹的去查證事實比較重要。 * 馮委員定國:蘇院長不敢再賭了!因為蘇院長半年前曾講得很清楚,他說:「半年之內,如果全民沒有感受到治安好起來,我蘇貞昌辭職下台,並且永遠退出政壇。」如果連這種飛機的問題都要跟你賭的話,他不是明天馬上又要退出政壇一次了嗎?所以他不會跟你賭的,文雄兄你要瞭解。 * 蘇院長貞昌:這就是劉委員剛剛所講的調皮、轉來轉去的話,這樣講不好。 * 劉委員文雄:本席以為院長是一個當總統的材料,當初你的確曾說過要退政壇,幸好現在有比你更爛的人在前面,所以你可以放心,不必退出政壇。 * 蘇院長貞昌:我不是因為這樣而放心,其實我非常感動也非常感謝警察人員的辛苦。 * 劉委員文雄:你有沒有發現從9月15日到現在,沒有人去談論你要不要下台的事情?因為大家認為陳水扁下台比你走人還重要。 * 馮委員定國:因為要走的人還沒有走,所以現在還不會找上你,其實院長現在不敢跟劉委員賭也是有原因的,因為上一次你就賭輸了。 * 蘇院長貞昌:沒有,沒有,沒有輸,其實這是可以查證的事。 * 馮委員定國:請問本席剛才引述院長所講過的話,有沒有文字上的錯誤? * 蘇院長貞昌:我今天在施政報告還特別講出來,而我也將此說明得清清楚楚。 * 馮委員定國:你不要魚目混珠,當初你所說的是「半年之內,如果全民沒有感受到治安好起來」,你並不是說「比較好起來」,也不是「比現在好一點」,什麼叫做全民感受到治安好起來?那就是本來強盜小偷的案件一個月有79件,而現在變成20件,這才叫全民感受到治安好起來,但是現在的情況並不是這樣,當你上台時,強盜小偷的案件一個月有79件,而6個月之後變成69件,從95年3月20日到95年5月19日,由79件變為78件,7月21日變為75件,之後又變成69件,請問這叫全民感受到治安好起來嗎?或許我們能說這比以前好一點點,但並不是「好起來」,所謂好起來應該是好在裡面,從79件變成20件才能稱為「好起來」,不是嗎? * 蘇院長貞昌:兩位的口才都很好,但我們現在並不是在上國文課,現在我只想講一件事情,千萬不要因為我要不要下台的問題,而把警察人員這6個月以來的辛勞和成績都否定掉。另外,全般刑案確實是下降,重大刑案確實也下降,而破獲率提高也是事實,再者,汽機車竊盜率確實大幅降低。 * 馮委員定國:院長當初說的是全體人民的感受,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來看問卷調查的結果最準,根據聯合報所作的公布,75%的人認為治安沒有好起來,TVBS所作的民調顯示64%的人認為治安沒有好起來,中時電子報所作的民調也顯示60%的人認為治安沒有好起來,我們的治安怎麼有好起來呢? * 蘇院長貞昌:我就引用委員所說的TVBS民調,他們總共做了4次,在這4次民調中,民眾的滿意度一次比一次高,不滿意度則是降低。 * 馮委員定國:這個我承認,雖然治安有好一點點,但院長說的是「好起來」! * 蘇院長貞昌:這就是好起來,就以你的選區台中縣為例,黃縣長也特別說台中縣的治安好起來了。但這方面我還必須努力,我必須謙卑的講,我還要很努力,這只是個開始而已。 * 馮委員定國:那就是還沒有好起來,只是從79件變成69件而已。 * 蘇院長貞昌:而且不滿意度遠高於滿意度,這都是事實。 * 馮委員定國:所以還沒有好起來嘛! * 蘇院長貞昌:我覺得要謙卑,要謙卑承認。 * 劉委員文雄:院長這樣好了,其實答話之先,你還是用了「你不要抹殺全體員警的努力」這句話。從來沒有人去抹殺這個事情,所有的問題都是你造成的,你為什麼要訂一個半年之內怎樣怎樣,難道半年之後的第二天,就可以往下走嗎?我就跟你提過,治安問題不是警察的問題嘛,警察只是破案情況怎樣。 * 蘇院長貞昌:這個我完全同意。 * 劉委員文雄:我老實告訴你,所以是經濟的問題、是蔡英文的問題,對不對?你怎麼搞得變成警察的問題。我們今天不是討論警察,是討論你心態有問題,第一個你拿「喂!你們不要抹殺警察的努力」這句話來恐嚇我們兩個,其實我們沒有講這句話;第二個是你的心態問題,你搞個6個月幹什麼?就像以前余政憲,搞個零成長,結果大家吃案,不需要嘛!警察是一個很好的制度,警察所欠缺的是好的在職訓練、好的裝備。現在還有拿手槍的,難怪打49槍,2槍向空鳴槍,才打中人家身體,這才是現在最大的問題。 院長,其實我滿欣賞你那天說「都是我有點太衝動了,才說出6個月這個事」,我很稱讚你,反正那個大的還沒下臺,你不必為這個負責;第二件事情,我實在也滿欣賞你的,就是9月16日挺扁那天你沒有出席,我非常的敬佩,因為這不容易抵抗,尤其在民進黨。就說你不出席9月16日挺扁大會這件事,以過去傳統的國民黨系統,或民進黨系統來看,在民進黨要抵擋這樣的禁忌是非常了不起的,可是我們發現8部2會也沒有去,現場大概就是蘇嘉全、張富美、李應元、陳菊吧,你是不是下令他們不要去。 * 蘇院長貞昌:我一直就是想好好把工作做好,做行政院長最重要就是要讓政府運轉、國家社會安定,對於像這樣有對抗性的集會,尤其是在這個時候,我希望不要有任何的衝突,如果有衝突時,甚至最後還要出來做最高執法者、仲裁者,這當然是由台北市先開始執行,所以當天我就表示我不參加。 * 劉委員文雄:先暫停一下,打斷你。2個重點,第一個,你是首長所以要安定,第二個,這種對立性的活動你不參加。你實在很聰明,你都知道,那你為什麼不在你的黨內去要求不要對立? * 蘇院長貞昌:本來黨就不是為了對立去的。 * 劉委員文雄:你這樣講前後矛盾啊! * 蘇院長貞昌:不會矛盾啊! * 劉委員文雄:馬上放錄音帶。 * 蘇院長貞昌:可以,現在就倒帶。 * 劉委員文雄:你剛剛說這種對立性的活動你不參加,6個月都不叫你下臺,你現在10秒鐘就改變了,轉的太快了吧! * 蘇院長貞昌:不是這樣,你是有成見的,我說915辦完,916辦…… * 劉委員文雄:這個問題講太久了,請問你有沒有叫8部2會不去? * 蘇院長貞昌:我沒特別下令哪一個要去,哪一個不要去。 * 劉委員文雄:特別有趣的是,包括蘇嘉全先生他們幾位。 * 蘇院長貞昌:他們是政務官,又是選舉出身。 * 劉委員文雄:我沒有說他們去是不對或對,我是很稱讚你,因為在民進黨這麼剛性的團體裡面,你可以抗拒這種事情,不簡單。而且你剛剛講得很好,第一要安定,第二不要對立。你講得很好,當總統的資格夠了。 請教你,像他們幾位政務官上台講的話,沒有說挺扁,只說要挺台灣,這是不是你故意要求他們跟陳水扁切割? * 蘇院長貞昌:沒有,是那個活動本身就是這樣,希望是愛、陽光,希望大家來認同台灣。 * 劉委員文雄:報紙上的文宣就不用再唸了,而是這種情況讓本席認為,其實現在政務官也很擔心,如果自己去挺扁,萬一挺出事情,他們是否也要負連帶保證責任?所以,我認為您今天不去的原因很簡單,我剛才講好聽一點的說法是,你實在有夠智慧。可能你更高的智慧是認為,你不願替陳水扁背書,是不是如此? * 蘇院長貞昌:原來你剛才肯定我的那一段只是講好聽話而已。 * 劉委員文雄:剛才是真的,本席肯定你,但是,你…… * 馮委員定國:你現在是兩面作法。 * 蘇院長貞昌:我現在又變成了兩面作法?那不就是否定我的意思?委員不要這樣。 * 馮委員定國:你就是怕去背書嘛! * 蘇院長貞昌:你看,你越講越難聽。 * 馮委員定國:因為你怕後面的事情,越補洞越大。 * 蘇院長貞昌:馮委員,劉委員是給我肯定,你這樣講,就變得很難聽了。不是這樣的。 * 劉委員文雄:你還是可以選總統,我還是稱讚你有智慧。但是,你也想去除背書的責任。 * 蘇院長貞昌:不一樣。 * 劉委員文雄:是沒有還是不一樣? * 蘇院長貞昌:沒有。而且,我剛才講的就是我的立場。 * 馮委員定國:蘇院長,從你當行政院長以後,也不是沒有參加過群眾大會。 * 蘇院長貞昌:當然,也不排除以後。 * 馮委員定國:現在民進黨舉辦的活動,連游錫堃都去了,換言之,你是不是因為怕去挺貪腐,事情越補洞越大,所以,你不敢去? * 蘇院長貞昌:不是。 * 馮委員定國:陳水扁這麼危難的時候,你應該見義勇為,應該要有人「撩」下去、一起死,但是,你又不敢,因為陳水扁沒希望了,你還準備當後面的接班人。是不是如此? * 蘇院長貞昌:你們兩位前後的言論一正一反,怎麼差這麼多? * 劉委員文雄:你當場批判兩位立委是不太好的行為。 * 蘇院長貞昌:不是,我是就事論事,不是對人批評。因為你們前後的言論讓我混淆了。 * 劉委員文雄:蔡同榮先生在此說,蘇院長,人家已經群起圍攻,你還不跳進去,比黑道還不如。 * 蘇院長貞昌:你還記得? * 劉委員文雄:我當然記得,因為我在他之後質詢。我也講過你,隔山觀虎鬥,這種行為不見得不對,因為他是不對的,你不去,你就對了,我稱讚你能夠抗拒這樣的事情,但是,我也要請教你,有沒有不想替他背書的心情?這沒有什麼對不對,不背書不代表有罪,背書也不代表是錯的。 * 蘇院長貞昌:就這件事情而言,以行政院長的立場,我做了這樣的決定。沒有什麼敢不敢或要不要替他背書的問題。 * 劉委員文雄:所以,打給你的分數,我先扣40分回來,剩下60分。 此外,施明德先生,你總認識吧,我們對你不熟,你們對彼此應該很熟吧? * 蘇院長貞昌:不錯。 * 劉委員文雄:施明德先生講:「蘇貞昌先生,最適合插第一支旗子,因為蘇貞昌很乾淨。」你看,大家都這麼稱讚你,看來你選總統已經上了一半。他又講到:「阿扁上台後,每任行政院長都是他叫他下來就下來,蘇貞昌不應該做那個沒有尊嚴的第五個,若要等扁下台,到時只有陪葬。」你對此有什麼感覺? * 蘇院長貞昌:謝謝他的指教。他講的這些話,有些是對我過獎了,有些是他的意見,我都聽到了。 * 劉委員文雄:基本上,你沒有說他是亂講? * 蘇院長貞昌:我不適合…… * 劉委員文雄:你不要再轉了,直接回答。 * 蘇院長貞昌:我從沒有對他…… * 劉委員文雄:你就說他胡說八道,我幫你把它撕掉。 * 蘇院長貞昌:不會,我也不會用胡說八道的字眼。 * 劉委員文雄:你要不要去插第一支旗子? * 馮委員定國:換言之,你不是阿扁叫你下台你就下台的人,但是,阿扁有權力叫你下台,只要他馬上提名另一位閣揆,你就得下台。所以,請問,在你任內,你敢不敢去插第一支旗子?敢不敢正式反對貪腐?敢不敢正式站出來說我們真的要做禮義廉恥的國民? * 蘇院長貞昌:那倒不一定像你講的這樣,不過,憲法明文規定,我是由總統任命。我自己該怎麼進退,取之在我,我也自有定奪。所以,像委員這麼簡單化,倒不一定很貼切。 * 劉委員文雄:此外,據你們的說法,現在治安工作都做得不錯了,是不是如此? * 蘇院長貞昌:我們沒有說都不錯,我還是講「不滿意度高於滿意度」,還是必須很努力。 * 劉委員文雄:針對10月10日「天下圍攻」的事情,院長略有所知吧? * 蘇院長貞昌:是的。 * 劉委員文雄:假設真有5000人當天將總統府圍起來,請問李部長要怎麼處理?在部長答復之前,本席要提醒院長和部長:警察不是你們的奴隸,也不是民眾對抗的對象。在廣場上靜坐的民眾,尚且都可以躺著睡覺,可是執勤的警察,他們不論在哪裡都沒有床鋪睡覺,本席請院長行行好,雖然維護治安是警察應該負的責任,但是,當他們在為政府維持社會基本秩序之時,後勤應該做好一點。 * 蘇院長貞昌:謝謝劉委員體認警察的辛苦。不過,話說回來,如果是這樣,還是請劉委員發揮影響力,不要動員群眾,讓警察減少一點工作。 * 劉委員文雄:院長不要講這個,我們是合法的集會遊行,我只是善意地告訴院長,並且你要選總統吧?所以你要讓警察好好睡覺。 * 蘇院長貞昌:是否要選總統是另外一回事,警察的勤務實在很吃重,尤其是長期連續24小時的抗爭、集會或遊行,那更會增加警力負擔,這次就動員了5萬6000人的警力,所以我們要呼籲社會各界,不要讓警察有這麼重的工作負擔。 * 馮委員定國:只要民進黨不要來挑釁我們的活動,那就會很平和,我們每天都在廣場上宣誓要以和平的方式,你知道嗎? * 蘇院長貞昌:像這樣的活動,大家都看到警力非常吃重,而且也影響市民的生活、上學和就業。 * 劉委員文雄:合法的集會遊行、合法的防衛、合法的維持社會秩序,這些都沒有問題,本席所指的是警察的基本福利。 * 蘇院長貞昌:我們很肯定警察同仁的辛苦和努力。 * 李部長逸洋:感謝兩位委員對警察的關心。在這次的活動中,警察同仁非常辛苦,台北市警力的部分是都有換班,調來支援的外縣市保警,我們是安排在保一總隊,他們可以休息和洗澡,但調至第一線執勤的人員就必須在車上休息,也有這種情形。總之大家都非常辛苦,我們應該給予支持。 * 劉委員文雄:部長對調度的事情並不是那麼深入,本席有很多朋友在其中,他們都打電話來訴苦,比如在外交部裡,他們從頭到尾都沒有躺下來,都是趴在桌上睡覺,這真的會受不了。 * 李部長逸洋:在第一線執勤是這樣,但是我們有後線的警力替換。 * 劉委員文雄:拜託部長,第一線人員應該休息的就要休息,部長也知道,要當兵打仗,差二兵是打不了仗的。本席再請教部長,針對10月10日「天下圍攻」的活動,先前還要讓總統不能上下班,你準備怎麼辦? * 李部長逸洋:任何的集會遊行都必須依法申請,如果沒有依法申請許可,那就是不合法的活動。 * 馮委員定國:10月10日是國家慶典,人人都可以參加,如果是穿紅衣服參加,請問可不可以? * 李部長逸洋:今天倒扁總部強調是在典禮過後,馬市長也表示他比較不支持這樣的活動。 * 馮委員定國:本席是問在國家慶典穿紅衣、戴紅帽可不可以?結婚都穿紅衣服,大家參加慶典很高興,穿紅衣服去可不可以? * 李部長逸洋:國家慶典是屬於全民的日子,任何的抗爭活動都非常不適當,但是剛才所講包圍總統府是另外的活動,假如沒有經過合法申請並獲得許可,那就是不合法的活動,我們對於不合法的活動會進行取締。 * 馮委員定國:由此可見,你還是沒有聽懂。10月慶典當天就是國家的生日,大家歡欣鼓舞,人人走上街頭,身穿紅衣以慶祝中華民國國慶,但是,民眾比出「阿扁下台」的動作,這也是合法的行為,為何不行? * 李部長逸洋:這不應該將個人的政治訴求或政治立場帶入國家慶典的場合。 * 馮委員定國:若民眾舉起大姆指以示「阿扁一級棒」,他們可不可以比這種手勢,這樣也不行嗎? * 李部長逸洋:因為這種抗爭活動會破壞國慶典禮…… * 馮委員定國:這不是抗爭的行為,而是大家去參加國家慶典。 * 李部長逸洋:這沒有慶祝的意思,完全是抗爭的行為,也可能會引發衝突。 * 馮委員定國:你還沒有看到衝突,怎知將會引發衝突? * 李部長逸洋:這當然會! * 馮委員定國:我們一再宣示不引發衝突,而是進行和平的集會。 * 劉委員文雄:院長,無論這是民眾集會遊行或主動地走上街頭去迎接陳水扁下台,這都是個人的行為,我真不清楚警方將如何取締。不過,今天中午因為你瞧不起親民黨,所以你未參加親民黨黨團的交接禮典。 * 蘇院長貞昌:不是的,這是因為你們沒有通知我。 * 劉委員文雄:我本來有請你去參加典禮。 * 蘇院長貞昌:你告訴我的是,如果我前往參加親民黨黨團交接典禮,可能會談及倒閣之事,還要我在致詞之後儘速離開,我當時還告訴你,既然如此,我乾脆就不要去。 * 劉委員文雄:你連上刀山、下油鍋都不曾嘗試過,今天只不過邀請你參加親民黨黨團交接典禮,你在怕什麼? * 蘇院長貞昌:我本來就很有誠意要前往參加,但你們的通知是,如果我去…… * 馮委員定國:我們是通知你前往,但我們在後段要討論倒閣事宜,所以才請你先行離開。 * 蘇院長貞昌:既然如此,我乾脆就不要去,否則讓你們感到為難也不好。 * 馮委員定國:我們自行開會提出倒閣,這是立法委員的權益…… * 蘇院長貞昌:這要講清楚,我也是很誠意的前往祝賀,但是,既然你們這樣通知,我就不要讓主人不好辦事。 * 劉委員文雄:畢竟大家平常都是有來有往,結果你害得蔡副院長英文到場都不知道要講什麼才好。 * 蘇院長貞昌:你不能說我看不起親民黨,而是你事先通知我,我不想讓主人為難。 * 劉委員文雄:你仍有點這種意味,像李傑部長就是看不起台聯,所以他未列席台聯黨團交接典禮,黃委員宗源還抱怨此事。 * 蘇院長貞昌:你不能說沒有參加黨團交接典禮就是看不起對方,人家公務繁忙,當行程有衝突時,大家應該相互體諒。 * 劉委員文雄:你還需要解釋嗎? * 蘇院長貞昌:我的意思是,今天本來我是誠心誠意要參加台聯的喜事,還帶著各部會首長希望可以不發生衝突的前往道賀。 * 劉委員文雄:你重複的話說太多。宋主席表示,尚有20天就要進行「天下圍攻」,這不但會很難堪,而且很危險。事實上,這20天是關鍵時刻,人民的情緒已經達到某種緊張程度,我們應否考慮回歸協商機制? 宋主席於5月26日提出3點訴求:一、陳水扁自動下台。二、罷免總統。三、若罷免總統成功,將依照憲法機制隨即召開跨黨派高峰會議,以解決事後整體政治所留下的問題。近兩天,李登輝先生也表示,一切問題應該回歸國會處理,院長對於宋主席的說法有何看法? * 蘇院長貞昌:本人做如下的說明:一、政治就是大家如何溝通、協調,而不是打破頭,只要有任何溝通、協調的場合與機會,我不但會樂觀其成,而且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如果可以這麼做,我都願意盡力參與。 二、我希望不要發生任何體制外的爭執,如此行為絕對會影響到國家、社會,更不利於國家、社會的發展。對於宋主席能夠看到這點,我覺得很好。 * 劉委員文雄:既然院長的答復是覺得很好,這是否表示你願意參加協商? * 蘇院長貞昌:只要有利於國家社會的安定,本人都願意做這件事。 * 馮委員定國:你們對這件事有何看法?你們的目的是要保扁下台,或你們認為阿扁可以下台,我們可以重新做些什麼? * 蘇院長貞昌:本人身為行政院長,站在這裡接受二位的質詢及指教,所以沒有所謂的「你們」「我們」之分,本人就是以行政院長的立場來備詢。 * 馮委員定國:就是以行政院長的身分來說話,現在國家如此動盪,你要如何安定國家,你有何說法?你叫大家不要抗爭,但是大家一見阿扁這件事是全家通通有分,什麼好處全吃掉,大家當然群起憤慨,你們卻要大家不要憤慨,說這是他該拿的? * 蘇院長貞昌:本人是說一切要照法律程序來走。 * 馮委員定國:剛才已經說過,照法律來走,他不會受到法律制裁,因為阿扁只有犯內亂、外患罪才會受到制裁。請問他的家人,那些幫他報銷國務機要費的公務員是否都應該受到制裁? * 蘇院長貞昌:今天台灣的社會還能這樣嗎? * 馮委員定國:他們現在不是已經這樣做了嗎? * 蘇院長貞昌:歷任總統的家人為非作歹的傳聞甚多,但可曾看到其女婿被銬上手銬?現在是若有涉及不法情事,一切均照法律程序來做。 * 馮委員定國:難道我們應該回到從前的時代嗎? * 劉委員文雄:我們對陳總統他的家人的這種作為,難道還要張燈結彩、放鞭炮嗎? * 蘇院長貞昌:一切均照法律程序來做,這才是法治國家的作為。 * 劉委員文雄:若回到這樣的思維,本席認為你應該有所修正,沒有人會認為某人的女婿銬上手銬是好了不起的事。 * 蘇院長貞昌:不是這件事很了不起,而是台灣已經依法行事。 * 馮委員定國:若台灣依法行事,他的女婿還敢做這些事嗎? * 蘇院長貞昌:總統的家人可能這樣做嗎? * 劉委員文雄:你這種說法不對。 * 馮委員定國:就因為總統是他的岳父,所以他才會有恃無恐地做出這些事情來。 * 蘇院長貞昌:有沒有做及為何去做,那是另一回事,我們現在談的是國家已經走到法治化的地步。 * 劉委員文雄:方才我們問你贊不贊同宋先生的看法,你說你贊成,可是不要忘了,贊成的前提是:陳水扁一下台,我們要趕緊協商。 * 蘇院長貞昌:你方才沒有說這點前提。 * 劉委員文雄:王拓委員及林濁水委員都認為陳水扁應退出民進黨,這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因為本席一直很擔心陳水扁不會下台的這個問題,但若有黨內人士,如蘇院長說陳水扁應該下台,那本席認為他真的下台下定了,或退黨退定了:其次是美國的介入,我們不知道美國是不是真有介入?現在民進黨內部已經有人要求他退黨,院長,請問他此時應不應該退黨? * 蘇院長貞昌:謝謝委員的指教,不過,這是民進黨的黨務,不宜在此討論。 * 劉委員文雄:陳水扁應不應該下台? * 蘇院長貞昌:一切照憲法程序來做。 * 劉委員文雄:你很瞭解,若照憲法程序,他不可能下台。今天宋主席特別說過,按照現在的情況,立法院是越權了,立法院哪裡有權力罷免陳水扁?立法院只不過通過一項陳水扁應否下台的機制,最後是由人民來決定其結果,所以這項機制已經不可能成功。 * 蘇院長貞昌:這項機制是大家辛苦建立的。 * 馮委員定國:你期望的機制有你們民進黨的杯葛,所以不可能成功,因為必須三分之二的門檻,這是你明知之事,你們不會投出贊成票,所以無法成功,這件事已經實施過一次,所以你很瞭解其結果。 * 蘇院長貞昌:這是憲法規定…… * 馮委員定國:現在做,仍舊是一樣的結果,所以你根本不想他下台,對嗎? * 蘇院長貞昌:本人是為建立法治國家而努力。 * 馮委員定國:院長,老實說,你以前也當過立委,大家在走道或電梯上常常碰面,大家嘴巴講的話都一樣,一旦上台,說的話卻全變了,這個道理其實很簡單,就是因為現在民進黨無法可想,所以只好去守那十八趴的民意,只要挺得越綠,這十八趴的民意就會支持,就可以贏了初選,就可以代表民進黨競選立委。等到初選、立委提名完畢後,他們再去吸收中間選票,目的就是這樣子。你要瞭解大家的心態都是各懷鬼胎,並不是站在正義、公理這一邊。明明知道陳水扁是貪腐的,但是卻一點辦法都沒有,你做院長也沒有辦法,因為你在這個位子,將來慢慢做還可能有機會選總統。如果你下來的話,可說是什麼都沒有了,你也害怕這個樣子。現在是每個人都拿一個算盤,在那裡算得非常清楚,其實就是這種狀況,你認為對不對呢? * 蘇院長貞昌:這是你的講法,不對! * 馮委員定國:你們就挺扁挺到底,就因為阿扁都沒有犯錯,依憲法、法律也沒辦法讓他下台,王拓等自己人問他要不要退黨,對此你們也沒有看法,你對此的看法為何呢? * 蘇院長貞昌:我剛才已經回答過了。 * 馮委員定國:回答說不管嗎? * 劉委員文雄:院長,你說他錯了,請問他錯在哪裡呢? * 蘇院長貞昌:他現在是問退黨,這是黨務,不宜在這裡討論。 * 劉委員文雄:這不是黨務不黨務的,你也當過黨主席,如果沒有政黨,你也無法站在這裡。以你的身分,你與民進黨如何切開呢?關於你說他錯了,這是可以討論的。如果你說他錯了,是不是表示陳水扁還是民進黨的資產呢?到底是負債還是資產呢? * 蘇院長貞昌:我認為我們的憲法有這樣的規定,大家就應該遵照國家的根本大法,即依照憲法的程序來處理。總統到底有沒有涉及不法,檢調機關正在調查,為什麼要未審先判呢?現在就憑你的立場…… * 馮委員定國:哪有未審先判,他家人及周邊的人的案子一件件出來,在總統府裡當總統難道就沒有責任嗎? * 蘇院長貞昌:一件一件辦。 * 劉委員文雄:你現在說的是第2段,我現在還是要跟你談,難道王拓及林濁水都錯了嗎? * 蘇院長貞昌:剛才說過,這2位委員對黨務表達的意見,這是他們的意見。 * 劉委員文雄:我覺得院長這個時候都不回答也是一種態度,不作為也是作為的一種。你現在這樣的回答,表示你在支持陳水扁。在還沒有完成提名之前,大家都會護扁,在提名完後就會不一樣。你應該想到一點,民進黨現在輸得很難看,那是因為一個很爛的陳水扁凸顯出另外的一位候選人,當正式候選人出來之後就會不一樣,因為舞台改變了,到時候馬英九面對的不是陳水扁,而是一位嶄新的候選人,這位候選人會展現他所有的優點,而不是在現在去維護陳水扁,屆時你會背負一個罵名。我這段話提供你參考,你不必拗得太硬,事實上在這裡的人所問的那些話,只是想從你的嘴裡知道你是贊成或反對,你也可以不回答。如果你回答他都沒有錯,而是馮定國錯了,然而我到現在為止,我不知道馮定國錯在哪裡,他唯一錯的就是喊得太大聲。他什麼都沒有錯,你卻說他錯了。 * 馮委員定國:我給院長一個建議,你不要像謝長廷前院長一樣,下台後才來後悔。在台上時為什麼不講呢?有一天,翻開報紙後才知你下台了,屆時你才要講就將會後悔,你應該懂得我的意思,因為已經有5個前車之鑑,你是第5個,對不對? * 劉委員文雄:你不講話也可以,你不要再講了,你不說還可以保護以後,而台灣也還可以增加幾個參選總統的人。 * 馮委員定國:我們希望你做個高華德,在關鍵時刻做高華德,將來你的聲望會很高,選總統的機會也會很大,是不是? * 蘇院長貞昌:我不是為了利害才來做,我自己有自己的原則。 * 馮委員定國:這是道德勇氣,不是為了什麼才來做。你將平時對下屬及回家說的話拿到這上面來講,其實就是講阿扁是壞東西應該要下台,可是你在上面卻不敢講,我們很清楚院長的心理。 * 劉委員文雄:換個話題,其實我對院長有點期待,因為你在接黨主席時,我看到你接到一個橄欖球就很感動,我也是打橄欖球的人,打橄欖球的人基本上有兩個特色,第一,非常有倫理,換言之,即便你的學弟是國手,而你不是,但他看到你還是會叫你一聲前輩;第二,新進的球員,例如高一或大一新生,可能每天跑7、80分鐘,卻始終沒有摸到球,但你卻不能不跑,因為不追球、不擋人,可能就會失分,所以,在球場上是沒有一刻可以鬆卸的,我想只要是橄欖球球員,都應該很了解這個特色,同樣的,本席也非常期盼蘇院長不必為了一個陳水扁,在此東閃西閃,說出一些和你內心不一樣的話,我想,這個檢驗,絕對是會受到歷史考驗的。所謂潛在性被告,院長您擔任過律師,依照刑事訴訟法第95條規定,證人是不可以請律師的,對不對? * 蘇院長貞昌:對。 * 劉委員文雄:證人是不能請律師,但很奇怪,為何陳瑞仁先生還問陳水扁總統、吳淑珍女士要不要請律師,這代表什麼意思? * 蘇院長貞昌:刑事訴訟法現在有「潛在性被告」這個用語嗎?我因為很久沒有當律師了,所以這句話…… * 劉委員文雄:好,就算是關係人好了。院長已經很清楚表示,證人不能請律師,但為何檢察官還問證人要不要請律師呢? * 蘇院長貞昌:檢察官並沒有把他當證人。 * 劉委員文雄:他是證人,是不是? * 蘇院長貞昌:不是。我看新聞稿內容,並非把他當作是證人。 * 劉委員文雄:那他是什麼關係? * 蘇院長貞昌:這個問題請法務部部長說明。 * 施部長茂林:陳瑞仁檢察官偵辦這個案子,目前唯一的被告就是李碧君女士,其他相關人士並未列入被告。 * 劉委員文雄:方才蘇院長的法律認知,你接受嗎?亦即證人是不能請律師的。 * 施部長茂林:依據目前刑事訴訟法規定,證人是不能請律師的。 * 劉委員文雄:蘇院長說陳總統不是證人,請問他是什麼人? * 蘇院長貞昌:我是讀新聞稿的…… * 劉委員文雄:沒關係嘛! * 蘇院長貞昌:你讓部長完整說明,這是相當專業的東西…… * 劉委員文雄:李碧君和國務機要費並沒有關係,她是因為公司假報發票的問題啊! * 施部長茂林:向委員報告,整個案件還在偵辦中,詳細內容我並不清楚,不過,方才提到高檢署新聞稿,其用意就在當初對陳水扁總統夫婦有利、不利的事實及法律規範,檢察官都有向他們告知,所以,也不是以被告的身分去訊問他們。 * 馮委員定國:那是以什麼身分?不是關係人,也不是被告,請問是什麼身分?如果是被告,就可以請律師,或保持緘默等等,結果你們說他不是被告,但卻又被要求要不要請律師,那他是什麼呢? * 施部長茂林:據我了解,當初是以證人身分訊問他…… * 馮委員定國:那怎麼會這麼荒腔走板,問他要不要請律師呢? * 施部長茂林:他可能是以比較概括的方式來…… * 馮委員定國:概括的方式是又是證人,又是被告? * 施部長茂林:也不是被告…… * 馮委員定國:那是什麼咧!就是這兩種人啊! * 施部長茂林:我想詳細的情況大家都知道,陳瑞仁檢察官在偵辦案件的過程是非常謹慎的,而且,整個偵辦過程他也沒有對外詳細說明…… * 劉委員文雄:施部長,其實談到這裡已經非常清楚,總統也承認叫人拿發票報帳,這已經是個嚴重的問題,如果連發票都是造假,那問題就更嚴重了。事情已經非常清楚,陳總統和吳淑珍女士並不是證人身分,即便不是如報紙所言,是潛在性被告,也應該列為關係人…… * 施部長茂林:我想,所謂潛在性被告,是外人的解讀,事實上,應該也不是這樣。 * 劉委員文雄:就是關係人嘛!這姑且不提,陳瑞仁說許多領錢的人還沒有到案說明,方才本席也提到,像小孩的英文教科書、養狗的錢、衣服的錢等,都在國務機要費中報帳,這也都是事實。請問,陳幸妤也算是重要關係人,她怎麼可以出國? * 施部長茂林:檢察官如果認為有必要,會傳訊相關的當事人與證人來說明;所以,這個案情有沒有必要,我想檢察官會瞭解。 * 馮委員定國:案情已經造成全國人民的騷動,有百萬人上街頭,甚至有藍綠在街頭上對打,已經是這麼重要的事情,難道說您認為不重要嗎?您是法務部部長,您不認為這個案子是要儘速的破案,對人民有個交代,您不認為有此迫切性嗎?或是因為他是陳總統,所以,您不敢辦他跟他的家人呢? * 施部長茂林:都不是,因為,法務部部長對個案沒有指揮的權力。 * 馮委員定國:本席認為您可以要求辦案的速度的要快點,為什麼您辦宋楚瑜就找了5個檢察官,對這個案子,只找了1個檢察官? * 施部長茂林:目前查黑中心也不是只有陳瑞仁檢察官1人在辦理,而是1個團隊,有3個檢察官、檢察事務官以及調查局的同仁,是整個團隊在辦案。 * 馮委員定國:但是,您對李慧芬、邱委員毅的案子為什麼辦得這麼快呢?如果要比速度的話,還是這個案子很難查? * 施部長茂林:這個案子從開始偵辦到現在應該是2個月左右,並不是已經辦半年或是1年多。 * 馮委員定國:從開始偵辦到現才2個月嗎? * 施部長茂林:對!是7月初開始偵辦。 * 劉委員文雄:請問院長,有沒有跟施部長茂林討論在什麼時候結案? * 蘇院長貞昌:沒有! * 劉委員文雄:您有沒有跟台北地檢署顏大和檢察長討論在什麼時候結案? * 蘇院長貞昌:沒有!我不認識這個人。 * 劉委員文雄:您有沒有跟調查局葉盛茂局長討論在什麼時候結案? * 蘇院長貞昌:沒有! * 劉委員文雄:您有沒有指示要在什麼時候結案? * 蘇院長貞昌:沒有! * 劉委員文雄:您說沒有就留下紀錄了,國務機要費的案子,無論在任何時間或地點,部長有沒有與院長討論或報告? * 施部長茂林:沒有!其實我對這個案子不瞭解。 * 劉委員文雄:您有沒有向陳水扁先生報告? * 施部長茂林:沒有! * 劉委員文雄:您有沒有接過總統府任何人的關切電話? * 施部長茂林:沒有!我對個案沒有任何的權力。 * 劉委員文雄:您有沒有跟顏大和檢察長討論過? * 施部長茂林:沒有! * 劉委員文雄:您有沒有跟反黑金中心討論過? * 施部長茂林:沒有! * 劉委員文雄:您有沒有跟陳瑞仁檢察官討論過? * 施部長茂林:這個案子從他們偵辦到現在,我沒有跟他們整個團隊見過面。 * 劉委員文雄:因為,經常說沒有的事情都發生了,所以,本席今天要這樣質詢。 關於辦台開案的許永欽,由於縮小範圍而升官了,只辦到趙建銘,連陳幸妤的名字都不敢明寫,這在起訴中寫得很清楚;其次,辦ETC案的黃和村主任檢察官,辦宋乃午案子時,只敢辦宋乃午與蔡錦鴻,對於其他的甄審委員或是有沒有更高層的部分都沒有辦;但是,起訴以後立刻升官,您認為合理嗎? * 施部長茂林:關於前面1個問題,因為,許永欽檢察官是司法官第34期,依照期別來看,他是中間才升任主任檢察官,且其升任的地點跟同期來比,在新竹是很適當,沒有比別人好或壞。 * 馮委員定國:部長會不會覺得有很多的巧合呢? * 施部長茂林:其次,黃和村主任檢察官的部分,這是台北地檢署內部事務的分配,我對他們怎麼樣的調整或調動並不清楚。 * 劉委員文雄:部長,我們今天問你這些話是要你留下紀錄,因為許永欽先生已經受到質疑,甚至也被他自己的太太質疑;黃和村先生的部分後續也會有很多資料慢慢暴露出來。就像我所說的,高捷案不是因為我們抓了很久才爆發的,而是因為外勞暴動,才讓事情曝光的。陳哲男是怎麼被收押的?是不小心,因為梁柏薰回來了。ETC案並不是本席或李鴻鈞委員多厲害,在立法院搞了幾年才把它破功,而是因為春節塞車才破功的。總之,一切都會留下紀錄。 * 馮委員定國:院長也有特支費,請問您一年的特支費有多少錢? * 蘇院長貞昌:我不知道。 * 馮委員定國:你是錢多得不知道嗎? * 蘇院長貞昌:不是,我一向對這種…… * 馮委員定國:你對這種事情不關心。 特支費一半要有發票,一半不要發票。是不是? * 蘇院長貞昌:我都依照相關規定…… * 馮委員定國:不需要發票的部分,就直接進入你的帳戶,對不對? * 蘇院長貞昌:該怎麼辦就照相關規定辦理。 * 馮委員定國:你是怎麼報銷的? * 蘇院長貞昌:相關事情都有規定,就由經辦同仁來辦。 * 馮委員定國:有一半需要發票,一半不用發票,沒有發票的那一半就變成你變相的薪水? * 蘇院長貞昌:好像都要領據或檢據。 * 劉委員文雄:請問你這個錢是不是秘書領的? * 蘇院長貞昌:通常都是由他們辦理。 * 劉委員文雄:你有沒有用完? * 蘇院長貞昌:都有照規定來。 * 劉委員文雄:你有沒有報稅啊? * 蘇院長貞昌:相關規定是怎樣,都有照相關規定辦理。 * 劉委員文雄:你的特支費有沒有報過稅? * 蘇院長貞昌:我不瞭解整個情形,我當這麼久…… * 劉委員文雄:一切都會很清楚。聽說你的對手已經被你們抓到把柄,說他把特支費當做收入報稅了。謝謝你!也奉勸你,答詢時不要轉來轉去,明白地講或者不講都可以。 ```json {"type":"interpdoc","people":null} ``` 劉委員文雄、馮委員定國書面補充質詢: 壹:本席認為,近幾年政府沾沾自喜所說的,不論是雪山隧道、ETC、高鐵等政策,都是延續型的政策,因此本會期的預算也屬延續型預算,再加上目前政府除了賤賣國土外,根本不懂開源,所以節流更顯重要! 因此,本席將以「堅持把關、該砍就砍」的原則進行本會期的審查! 今天的質詢將分別請教蘇院長幾個部分,一、有關「倒扁運動中的暴力」誰在挑撥、誰在挑釁,面對年底將屆的北高市選舉,以昨晚高雄挺扁反扁對峙、包圍警局6小時前例,必將愈演愈烈,更加一發不可收拾!二、阿扁的憲法五十二條保護傘,11年前仍舊有理想信念的民進黨反對!三、阿扁全世界的第一名!四、阿扁承認作假帳,是潛在性被告、準被告,司法檢調單位要怎麼做? ◎游錫堃十一日在紐約說,9月9日倒扁當天,天公下大雨,代表天也不肯倒扁,是天助阿扁,天助台灣。游錫堃的談話,引起挺扁僑胞鼓掌,高喊「抗扁運動,結果被水扁」。 【請問】這種說法院長認同嗎? ◎游鍚堃說,「倒扁活動是替中國人糟蹋台灣人」。 【請問】這種說法院長贊同嗎? ◎游錫堃說,倒扁靜坐都穿紅衣,也沒有看到一面中華民國旗,這就是替中國人糟蹋台灣人,「我們不要被紅色恐怖打倒,台灣人不能讓人看衰小」。 【請問】這種說法院長認為是不是激化對立? ◎高俊明牧師說施明德是「賣台集團第一勇士」。 【請問】這種說法院長同意嗎? ◎台灣社社長吳樹民說「中國人吵了幾個禮拜」,今天終於輪到台灣人民發表心聲。 【請問】院長是否也同意反扁民眾都是中國人不是台灣人? ◎辜寬敏說「就算吳淑珍有問題,陳總統也應做完任期」。 【請問】這種切割標準院長也同意嗎? ◎游錫堃說,示威群眾穿紅衣服是代表共產黨和毛澤東。 【請問】院長是否同意這樣的說法? ◎游錫堃說,憲政中沒有所謂「在街頭比拳頭」的方式,「不滿意總統,就用法律解決;不滿意總統,就用選票解決。」反對倒扁聯盟以街頭運動靜坐方式來倒扁!陳水扁也說:「自己要不要下台是要全台灣2,300萬人民來決定」。 【請問】院長,你贊不贊同用法律的方式來處理陳水扁下台的問題?也就是提出二次罷免案或倒閣的法律方式來處理陳水扁! ◎院長,我告訴你: 一、以上這些說法就是在激化對立! 二、以上這些說法就是成為鼓勵反反扁民眾原動力! 三、以上這些說法就是會讓挑釁動作更多,衝突更甚! ◎院長,你難道還要說「以上這些說法都是個人言論自由」? ◎我們在此呼籲並要求院長,應公開並正式向全國人民說:「所有意見領袖或民代不應挑撥」,「所有各有立場支持者不應挑釁」! 「今非昔比?執政黨一個樣?」 陳哲男高捷圖利、馬永成軍中將領賣官傳聞、貴夫人sogs禮券、趙建銘台開內線、總統府國要機要發票等等弊端連連,貴黨游錫堃主席視而不見,民進黨上下視而不見,連蘇院長還能視而不見?這是很令人『佩服』的!跟早期民進黨大罵國民黨執政時代,幾乎是相同的情境!我們只能用『罄竹難書』四個字來「肯定」貴黨的貢獻! 這半個月來,民進黨黨內沒有人敢於忤逆阿扁,即使講真話也馬上被公幹消音,反扁民眾一律抹紅、抹藍、抹黑。民進黨上下一心、團結一致護扁保皇,雖然完成挺扁階段性任務,但是也鼓勵挺扁民眾勇於挑釁,這幾天已經陸續看到,單刀赴會的挺扁民眾挑釁行為。 一、比中指騎機車衝撞。 二、拆主播台搶麥克風。 三、婦人現場嗆聲。 被打被推擠,就推說是紅衫軍暴行及中國人欺負台灣人? 「面對阿扁:民進黨不敢說,在野黨也不想說!」 引述社論說法:阿扁總統與民進黨的自我孤立,絕對不是一天造成的。這六年年國內所有政黨領袖已放棄與阿扁對話。不僅泛藍領導者連戰、宋楚瑜、馬英九不再與阿扁溝通,即使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許信良也與他沒有任何文集。綠色選民尊敬的林義雄,泛綠共主的李登輝,也都與阿扁總統不相聞問。這樣的事實,難道也是萬方皆錯,唯阿扁不錯?放眼所有民主國家,有如此寂寞的國家元首如阿扁總統嗎? 自二○○四年阿扁以些微票數險勝之外,阿扁所做的任何承諾,全然沒有實現。主張公投,公投失利。主張廢核,廢核失利。當選之初,他答應在其任內將訪中國,現在已證明是一張空頭支票。阿扁堅持將做完任期,僅剩一年的時間,他又提三大運動,亦即加入聯合國、制憲與及黨產。蘇院長你覺得你做得到嗎? 「阿扁的保護傘」 阿扁死都不下台,是因為有憲法第52條保護傘。依照憲法第52條規定「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當初制憲的目的在於「總統乃一國元首,對內肩負統帥全國陸海空軍等重要職責,對外代表中華民國之特殊身分所為之尊崇與保障」。茲有大法官釋字第388號解釋可供參照。 但,多數法界人士認為,檢方仍有權傳喚、偵訊在任總統,因為如果將總統刑事豁免權無限制擴大至連保全證據、啟動偵查都不可行,難道憲法保障總統除內亂、外患罪外,即使公然承認貪污、買票競選連任,檢察官仍不能有作為? 而,憲法學者也認為,總統所享有的憲法刑事豁免權,是可以放棄的,前提就在於總統有沒有最低的道德勇氣去面對! 「民進黨提釋憲反對總統不受司法訴究」 在民國84年10月27日,由民進黨主導52位立法委員,針對憲法第52條提出質疑,認為縱使總統未經彈劾或罷免,也能對其進行司法審判訴究。 52位立委,包括廖大林、呂秀蓮、余玲雅、陳光復、謝聰敏、周伯倫、許國泰、蘇嘉全、戴振耀、翁金珠、李進勇、彭百顯、沈富雄、邱垂貞、林濁水、陳昭南、盧修一、張俊雄、蘇煥智、黃昭輝、施明德、魏耀乾、柯建銘、顏錦福、蔡同榮、李慶雄、劉文慶、廖永來、陳婉真、黃信介、洪奇昌、黃爾璇、朱星羽、葉菊蘭、張俊宏、蔡式淵、黃煌雄、尤宏、葉耀鵬、姚嘉文、林瑞卿、謝長廷、林正杰、葉憲修、邱連輝、陳志彬、方來進、趙娃、江鵬堅、翁大銘、林光華、許添財。 該釋憲案彈劾和罷免是追究總統的行政及政治責任,與司法追究總統刑事責任是不同的,若堅持要先經彈劾或罷免程序後,才去追究總統的刑事責任,這是在邏輯上、論理上講不通的;(套具法律人的用詞,叫做「先驗上犯了,先將「罷免」或「彈劾」過程視為司法審判啟動的謬誤」,也就是把彈劾和罷免當作司法能否審判的前提)! 這更是違反了憲法第80條「法官需超出黨派之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的規定,侵害了司法獨立! 院長,當時您是民進黨的一員,也支持這樣的論點!不知道今日的您是否還是始終如一,是否依然堅持自己的主張? 當初84年提出釋憲聲明白表示,如總統經罷免後方得為刑事訴究,罷免程序曠日廢時,當事人即可民尋機湮滅證據,如何在罷免後對其加以「偵查」?甚至認為如總統以憲法五十二條為護身符,大肆逾越職權,干預彈劾及罷免程序,因其不受「刑事上之訴究」,彈劾及罷免制度將形同虛設。 時至今日,民進黨主席游錫堃及部分民進黨人士,卻都是同一口徑「除涉內亂或外患罪,即使總統涉及任何刑事案件都不受訴究」,絕對不下台,昨是今非! 院長,你也是法律人,法諺有云: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我們的總統及民進黨人士卻連最低的道德都無法接受檢驗,難道非得有個保護傘,保證陳水扁不受訴究他才敢於負政治責任下台嗎? 因此,鑒於呂秀蓮是備位元首,將來陳水扁下台後她就是總統,院長,我們一起來呼籲呂秀蓮勇敢站出來,效法美國前總統福特,答應給予陳水扁「特赦」,來交換貪污腐敗的陳水扁下台,給他一個保護傘,讓他不用擔心以後會坐牢,來換取全台灣2300萬人民的前途未來。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 在台灣,從來沒有元首觸犯刑法的前例,陳水扁是第一個!也從來沒有元首承認自己犯罪後,又主張享有憲法刑事豁免權保障,陳水扁也是第一個!國外享有憲法刑事豁免權的國家(英國女皇、日本天皇),也從未有拿過貪污或其他違法情事,陳水扁又是第一個! 曾任中興大學校長、法研所所長的黃東熊教授曾說過,只要是民主國家,透過民選所產生的元首,就不具有刑事豁免權,所以菲律賓前總統馬可仕,在被人民發現貪污時,才會倉皇逃出國外!確保該國人民的權益不備侵害,也維護國家應有的尊嚴! 院長,為了維護我們國家最低的尊嚴、為了維護台灣人民最卑微的尊嚴,您是不是應該勇於承擔責任,以一個國家的行政院長身分,要求陳水扁總統下台,還是你要自己負起政治責任,辭職下台? 【陳水扁承認報假帳,不受憲法刑事豁免權之保障】 美國紐約時報名記者史密斯在「權力遊戲」一書中,對若干政治人物有如下之描述:「有些人不以宗教道德來看待生命,也不強調生命的價值體系,他們寧可相信,生命就是比賽-非輸即贏」。 陳水扁在帛琉舉行記者會,首度公開承認曾用他人的單據及發票報銷國務機要費,但絕對沒有進入私人口袋。陳總統此一近乎自白的說法,若換成任何一人早已觸犯刑法偽造文書或貪污罪。雖然上項罪嫌仍有待司法最後認定,但陳水扁敢於此時公開「承認報假帳」,除了迫於司法偵辦腳步及掌握的事證外,當然是因總統擁有刑事容免權。 憲法之所以如此規定,在於避免總統於任內遭受到政敵的誣陷,或來自不同陣營的不斷控訴,但總統享有的這個特權,依照憲法學者見解是可隨時予以拋棄的,而刑事豁免權亦然。 陳水扁曾多次公開談及他願配合檢調調查,而高檢署查黑中心也公開證實承辦檢察官兩度造訪總統府訊問陳水扁,在官邸約談吳淑珍,並蒐集獲取陳水扁交付相關證據資料。同時檢察官均告知兩人為本案關係人(即犯罪嫌疑人),並提醒得委請律師到場辯護。但夫婦兩人均說不必要,則顯示陳水扁夫婦已在明示拋棄刑事豁免權,而僅抗辯其所為不構成犯罪。且依法理,陳水扁拋棄刑事豁免權屬形成權,而不可撤回,本件檢察官自得依法偵辦起訴,應無疑義。 因此,我們呼籲檢調單位硬起來,行政院長蘇貞昌更應指示相關檢調單位加緊腳步偵辦陳水扁,沒有特權、沒有縱容,希望院長能跟我們一樣,永遠堅持司法獨立! 〈台灣的第一次、全世界都在看!〉 高檢署偵辦總統府國務機要費乙案,創我國首例,這是台灣的第一次,更是全球矚目的焦點,為什麼說是矚目的焦點呢?因為第一次以總統為中心的犯罪結構,在被抓包發現貪污後,還能大剌剌的承認自己偽造文書,卻又主張自己有憲法刑事豁免權!自己的子女、親信淪為了洗錢的人頭,這在民主法治國家之中並不多見,也因為這樣的台灣第一次,全世界都在看! 而從此次檢調體系以「潛在性被告」稱呼國家元首及其夫人,甚至在總統放棄憲法刑事豁免權下,積極的偵訊約談 ,在在都顯示檢察體系的獨立性,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沒有特權,這是台灣的第一次,更是我們蘇院長上任所強調的司法獨立,我相信在蘇院長指示之下,本案很快就能水落石出,在此我向蘇院長、指揮辦案的陳瑞仁檢察官及檢調同仁致上最高的敬意! 就此,跟也是律師出身的蘇院長請教幾個問題! 【請問】法律的構成要件不同,但效果去類推適用的話,這樣的法律適用,是否可以稱之為「準用」? 【請問】若是,那陳水扁的身分叫做「潛在性被告」,但檢察官依照刑事訴訟法第95條告知被告權益,他是不是當然的刑事本案「準被告」?同理可證,他當然就是「準被告」! 根據檢調資料顯示,目前國務機要費用案中,僅只有李碧君一人是被告身分,其他如前總統府辦公室主任馬永成、會計處處長馮瑞麟、總統府出納陳鎮慧、羅太太、陳幸妤都是本案關係人,但這些關係人之於犯罪結構中心陳水扁,卻是核心的幕僚、親信、親人,反倒是配合辦案的李碧君,既不是陳水扁親人,也不是核心幕僚,卻要代替這個犯罪結構當唯一的被告!我想這跟社會大眾一般人的法律感情,是有所牴觸的! 再者,檢調資料顯示除有不明資金流向陳幸妤戶頭外,連給小孩子買的童書發票、圖書文具發票、內衣胸罩內褲發票、狗飼料等,都有國務機要費的影子!這個時候就因為「她」還只是本案的關係人,不是犯罪結構的最中心(被告),沒有限制出境,萬一她把證據都裝載行李箱帶去國外銷毀怎辦? 【請問】院長,以你是一個法律人的身分來看,如果一個案子的關鍵證據被湮滅了,這個案子會不會八成辦不下去了? 我想這個問題,縱使不具備法律素養的人,也都知道正確答案,肯定是辦不下去!院長,我現在更擔心的是,如果這個案子不加速腳步進行偵辦,接下來會不會輪到馬永成?馮瑞麟?陳鎮慧?羅太太等,也都跑到國外了!結果檢調單位很用心的去偵辦國務機要弊案,除了一個替罪羔羊李碧君被告跑不掉,其他陳水扁的核心幕僚、親信、親人都跑光光了! 【請問】院長,如果一個案子,證據都被湮滅了,關係人也都跑光光了,只剩下一個被告的自白,這個案子會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嗎? 【請問】院長,縱算被告一人自白認罪好了,刑事訴訟法第156條不也規定,不能只單憑被告一人自白而定罪嗎? 因此,院長,是該時候拿出你的魄力出來了,你今天不是律師、也不是民進黨人士、更不是陳水扁的傀儡,你是我們國家的行政院長,就只有這麼一個身分,我對你有信心,加油!把陳水扁抓起來!替台灣做點事! 九十五年九月十九日(二) 劉文雄 質詢之二 <外交碰避、弱勢遭殃!既然不准居留?乾脆對外宣布!> 外交碰壁,只好將魄力放在簽證申請上!你的政府和國家不友善,你的同胞也別想進來,如果結婚生子,請自行承擔後果! 近半年來,很多立委接到許多『不友善國、無外交關係、動亂國家配偶申請遭退件』陳情案,我們的外交碰壁報復在弱勢百姓身上!可憐遭殃的是嫁娶國外配偶的百姓。 這半年來,面對『尼泊爾、巴基斯坦、奈及利亞、緬甸、寮國』等十七個國家的外國配偶,不論是否經證實為真結婚夫妻或已生有幼子的夫妻申請延長居留或簽證,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的態度是:一律退件,不准!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櫃台同仁服務禮貌規範: 絕不可因申請民眾身分而有不同對待,更不可與申請民眾發生爭執而影響本局形象。 申請民眾有詢問或陳述時應耐心傾聽,倘不符合規定而無法受理時,應表示「瞭解其問題」與「同情其困難」,惟限於法令規定目前無法受理,俟渠補齊文件後將儘速辦理。 一、所謂「瞭解其問題」:事實上面對這十七個國家,台灣官方一反過去法理情的態度,當事人的問題就是用盡任何方法仍無法延長居留、取得居留簽證,還能了解什麼問題? 二、所謂「同情其困難」:當事人的困難請問該局如何同情?除了告知該列表國家不可能取得依親婚姻居留外,告知跟該國結婚就要有心理準備無法取得居留外,還能如何同情? 【領事事務局:不能有婦人之仁!】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態度十分堅定表示:面對這些國家,我們要觀察再觀察,更教育我們:不應有『婦人之仁』!雖然是配偶,可能會拿到居留簽證後離婚,雖然生有小孩,可能會拿到居留簽證後拋妻(夫)棄子!果然是有大國風範!將外交困境報復在這些弱勢的異國夫妻上! 既然如此,外交部乾脆正示宣佈、發函並刊登國際廣告,要求國人不應跟表列國家戀愛成家,以免屆時遭辱或無法取得居留簽證怨聲連連!順便宣示台灣主權! 至於與表列國成已婚與生子之國人只好自求多福,出境再入境、申請再申請,日復一日,觀察結果再研究! <表列國家如下>: *阿富汗 *阿爾及利亞 *孟加拉 *不丹 *迦納 *古巴 *伊朗 *伊拉克 *北韓 *寮國 *緬甸 *柰及利亞 *尼泊爾 *巴基斯坦 *斯里蘭卡 *索馬利亞 *敘利亞 貳:「倒扁」與「挺扁」 一、挺扁動員不出席 ‧「九一六」反倒扁動員中,被視為綠營天王的呂秀蓮、蘇貞昌、謝長廷選擇缺席,我們予以肯定。行政院的八部二會部長也全部缺席,是不是您的指示? ‧請問您916不去「挺扁」的原因為何?您認為「挺扁」和「挺台灣」的意義相不相同?現在總統府第一家庭和親家涉及貪腐弊案,此時「挺扁」是否代表和貪腐站在一起? 最適合「插第一支旗」的人 ‧施明德認為:蘇貞昌是最適合「插第一支旗」的人,蘇貞昌很「乾淨」。 ‧「阿扁上台後每任行政院長,都是他要叫下來就下來,蘇貞昌不應該做那麼沒有尊嚴的第五個,若要等扁下台,到時只有陪葬」。 什麼情況阿扁應該下台? ‧除了憲法機制以外,什麼情況下,阿扁應該下台,來回應「倒扁」期待? ‧第一夫人吳淑珍涉案被起訴,阿扁應不應該下台?陳幸妤被起訴,應不應該下台?第一夫人「間接」拿SOGO禮券,阿扁下不下台? ‧換做您的夫人、女婿、女兒貪瀆、收禮券,您會下台嗎? 阿扁應該下台時機 ‧第一、阿扁因國務機要費弊案列為「被告」,因總統豁免權不起訴。 ‧第二、吳淑珍因國務機要費列為被告,且被起訴。 ‧第三、吳淑珍「直接」或「間接」收受SOGO禮券。 ‧美國總統尼克森一毛錢都沒有A,只因「說謊」就下台,阿扁能嗎? 二、阿扁該不該退黨? ●您贊成阿扁弊案連連,應不應該退出民進黨?不應退出的原因為何?阿扁此時此刻是民進黨的資產還是負債?所以,阿扁的行為,不論好壞,民進黨都要概括承受? ●您贊成呂秀蓮退出民進黨嗎? 游錫堃主席挺扁=挺貪腐 ●阿扁、夫人吳淑珍、女婿趙建銘涉及貪瀆弊案,民進黨游錫堃以主席身分特別從美國趕回台灣參加916活動,您認為游錫堃是挺扁?還是挺貪腐?還是挺台灣? ●游錫堃為了「挺貪腐」竟然要求中華航空飛機以及機上兩百名乘客等他五十分鐘,這是不是「特權」? 「中國人糟蹋台灣人」? ●游錫堃主席說倒扁活動是「中國人在糟蹋台灣人!」、「示威群眾穿紅衣代表共產黨和毛澤東」。您贊同這個說法嗎? 「賣台集團第一勇士」? ●高俊明牧師說:「施明德是賣台集團第一勇士」,您贊成這個說法嗎? 「挺扁四人幫」>「四大天王」 ●「挺扁四人幫」游錫堃、高俊明、辜寬敏及李鴻禧四人。 ●「四大天王」呂秀蓮、游錫堃、蘇貞昌及謝長廷四人。 ●「四人幫」綁架了民進黨,決定民進黨2008前途,您同意嗎? 三、干預「國務機要費」辦案 ●請問您在高檢署「反黑金中心」偵辦陳水扁國務機要費貪瀆及偽造文書一案中,您有無和法務部長施茂林討論過,或是台北地檢署檢察長顏大和討論過?或是和調查局長葉盛茂討論過?有沒有做過任何指示?或干預辦案過? 「潛在性被告」 ●承辦國務機要浮報弊案檢察官陳瑞仁,以「關係人」身分,訊問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時,且告知可以委任律師。 ●犯罪調查與偵查中,由於事證不明,檢警調經常會以關係人身分傳喚涉案的當事人。從偵查犯罪實務面來說,「關係人」正是所謂的「潛在性被告」(Potential defendant)。 總統、夫人、女婿涉案、「公主」出國 ●「台開」案或「國務機要費」一案,陳水扁女兒陳幸妤都是「重要關係人」,「台開案」的錢確有匯入陳幸妤銀行戶頭,國務機要費的發票有陳幸妤請款單據。 ●陳瑞仁表示:「許多領錢的人還沒有到案說明」,哪些領走國務機要費的人沒有到案?包不包括陳幸妤?陳幸妤此刻出國適當嗎?學習「植牙」是不是因為父親「無齒」之故? 蘇院長「特支費」如何領取? ‧蘇院長,「特支費」的領取都是一半依照發票領取,另一半則直接領取,不須發票報帳,請問,蘇院長,您的「特支費」如何報銷?是您本人親自領取還是機要秘書幫您領取? 陳水扁「被告」可以施壓檢察官? ‧查黑中心辦案人員今年七月二十五日當天要去總統府調閱資料。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副秘書長卓榮泰在會計室門口,向陳瑞仁檢察官表示「總統在辦公室等你,希望你先和總統見個面,再執行任務。」陳瑞仁當場婉拒。 ‧請問蘇院長,陳水扁「被告」要求和承辦檢察官見面,適合嗎? 部長干預辦案? ‧施茂林部長:關於國務機要費弊案,請問有沒有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收到蘇貞昌院長、或是陳水扁、或是總統府任何人的關切電話或關說? ‧本案您有沒有和顏大和檢察長討論過?或是要求屬下報告?有沒有和高檢署「反黑金中心」討論?有沒有和陳瑞仁檢察官討論? 月底會不會結案? .有無和法務部長施茂林討論過何時結案,或是台北地檢署檢察長顏大和討論過結案時間?或是和調查局長葉盛茂討論過結案時間?有沒有指示過結案時間? 檢察官「放水」升官 .最近有兩位檢察官升官: .第一位是偵辦台開案的檢察官許永欽檢察官,起訴趙建銘後,立即升為新竹地檢的主任檢察官。 .第二位是偵辦ETC弊案的黃和村主任檢察官,將宋乃午、蔡錦鴻起訴以後,立即升官為北檢「天下第一股」主任檢察官。 「放水」升官鼓勵 .許永欽因為「台開案」—沒有搜索民生官邸、沒有傳訊陳幸妤、沒有搜索玉山官邸,沒有將案情擴大,升為主任檢察官。 .黃和村因為ETC一案,大案小辦、縮減起訴人員、拖延辦案、沒有起訴評審委員、沒有起訴政務官、沒有抓到大尾的,竟然升為台北地檢署「天下第一股」主任檢察官。 * 主席:請蔡委員錦隆及邱委員毅聯合質詢,詢答時間共為6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邱委員毅","主席","蘇院長貞昌","蔡委員錦隆","許主計長璋瑤","李部長逸洋","再請教院長第二題","施部長茂林"]} ``` * 邱委員毅:(17時52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蘇院長,你說你沒有講過「無妄之災」這句話,我也認為,倒閣案的提出以及在最近的倒扁風波當中,你不是「無妄之災」,但是我覺得你真的有點咎由自取。因為有六成以上的民意認為陳水扁先生應該辭職下台,有五成六的民意建議蘇院長領銜挺身出來反貪,大家對你期望這麼高!施明德甚至還說,你應該是插第一支旗的人,可是你的表現讓我失望。 你在談到自己和陳水扁的關係時,竟然說陳水扁是牛排,你只是水果或甜點。你何必把自己貶得這麼低呢?在民眾的心目中,你的評價比陳水扁高太多了!你幹嘛把陳水扁抬得那麼高,然後把自己貶得這麼低呢?陳水扁要出國時,我們看到你率領大批閣員到機場排排隊,為陳水扁送行、洗塵;你雖然沒有參加「916」的活動,但是你有16個政務官和辦公室主任、機要都參加了活動。院長,我真的為你感到不值!大家對你的評價很高,都希望你能站出來公開反貪,可是你卻事事護著陳水扁,而且還以「小甜甜」自居,自認為是個甜點。 院長,你聽到我這樣說,會不會有點感傷?要不要說說心底真正的感受? *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蘇院長貞昌:(17時55分)主席、各位委員。不是感傷,我只是覺得委員混淆事實。身為行政院長,站在這個位置上,我想為國家人民做事。我們都是從威權時代,從爭取民主、人權中走過來的,台灣在初期民主中難免有各種現象,但最重要的是建立制度與法制,而非憑著爆料與八卦來定罪,就讓司法制度去走! * 邱委員毅:院長,我必須打斷你的話!你提到制度,說要尊重國家制度,要建立制度。但是你所維護的那個人,或者說是拍他馬屁的那個人,陳水扁先生,他尊重制度嗎?他的財產有誠實申報嗎?他的珠寶有誠實申報嗎?當監察院三度去函,要他誠實申報時,他說珠寶是向別人借的。問他向誰借的,他說不能講;講了那個人生命會有危險。你不覺得感傷嗎?你的主力就是要讓治安變好,但陳水扁說珠寶向別人借的,如果說出來,那個人的生命會有危險,這不是公開唱反調嗎?這不是公開羞辱嗎?他認為你的治安沒有搞好,甚至暗示你要下台,不是嗎?陳水扁有尊重制度嗎? * 蘇院長貞昌:邱委員,你不是學法律的,就學法律的人來說,法律女神是把眼睛綁住,不以個人判斷,而以天秤來評斷公平,所以制度更重要!單以個人來說,我覺得…… * 邱委員毅:他不是個人,他是國家元首,國家元首公然不遵守國家制度! * 蘇院長貞昌:這是就人來適用而言。 * 邱委員毅:我是說他的職位!身為國家元首,不遵守陽光法案,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訂得如此清楚,為什麼陳水扁可以不遵守? * 蘇院長貞昌:當然照法律來。 * 蔡委員錦隆:現在的陳水扁總統,已經不是一塊牛肉,而是一塊爛肉。不僅從南到北,從關島到離島,到處都有紅衣人擺手勢要他下台。院長過去一直被認為是民進黨的防腐劑,又一直講制度、法律,但是有一個人坐在總統府內,外面軍警憲,包括國安局都在保護。可是這個人自己貪贓枉法,卻要全國百姓遵照制度,遵照法律?你說邱委員是爆料,但這些貪污舞弊的事件,不就是他爆出來的?這還能叫爆料嗎?被起訴的陳哲男如何? * 蘇院長貞昌:陳哲男已經被收押,被起訴了,這就是法制。因此,有沒有貪贓枉法,應該交給法律,而非邱毅委員說了算。 * 邱委員毅:院長,陳水扁先生用國家的公款雇用阿卿嫂,在民生官邸幫他女兒、女婿打掃,甚至還違法讓司機領國安津貼,請問這符合法制嗎?這合法嗎?身為行政院長,難道不需要講幾句公道話嗎?難道你要永遠屈從在陳水扁的權力之下?需要這樣討好他嗎? * 蘇院長貞昌:謝謝兩位委員指教!我從來不拍馬屁,或為了權位而屈從,我從來不這樣!這是可以檢驗的,也不是一時的。至於違法、適當與否,都要依照法制來,貪贓枉法與否,就依照法制處理,該辦就辦! * 邱委員毅:陳水扁該申報的的珠寶沒有報,用公款雇用阿卿嫂打掃民生官邸,這違不違法? * 蘇院長貞昌:違法與否,讓司法機關查辦,不要讓一個行政首長說有沒有違法。 * 邱委員毅:又在騙人了!陳水扁享有憲法的刑事豁免權,所以在他下台之前,根本就無法在司法上有一個明白的論斷,而這不是在欺騙老百姓嗎? * 蔡委員錦隆:貴黨王拓委員曾表示,不管最後司法調查結果為何,為了民進黨設想,陳水扁總統就應該自動退黨,此外,陳哲男先生不也是遭到開除黨籍了嗎?面對這種搖搖欲墜的綠色政權,本席希望蘇院長能夠挺身而出,而不是與貪贓枉法的陳水扁總統繼續綁在一起,甚至把民進黨也一起綁進來,否則如此一來,蘇院長和陳總統又有什麼差別呢? * 蘇院長貞昌:民進黨絕對是主張清廉、反對貪腐,而且本人早上的施政報告也提到了要堅持廉政,所以任何人都不應該貪贓枉法,至於有無貪贓枉法一事,我想設置檢察官、法院的目的就是要讓司法系統發揮應有的職責,就像立法委員有立法委員的職責,所以大家都應該予以尊重,而不是誰說了算,方才委員表示總統因為有刑事豁免權,所以無法查辦總統,可是事實上陳瑞仁檢察官以及查黑中心不也正在查辦嗎? * 邱委員毅:查辦後可以起訴嗎?事實上是不可以起訴的,到時你可能就會表示,因為陳瑞仁沒有起訴他,所以依法他是沒有貪贓枉法的,對不對? * 蘇院長貞昌:委員這麼說就是不尊重司法系統了。 * 邱委員毅:我是尊重司法的,而且我都是按照憲法的規定來界定。 * 蘇院長貞昌:不應該是這樣來界定,之所以要五權分立,就是除了立法等系統外,還有司法系統的存在,所以我們應該予以尊重才是,更何況該案也正在查辦當中。 * 蔡委員錦隆:民進黨每次都說要以最高道德標準來處理,若比照陳哲男的案例,則陳水扁總統應不應該開除黨籍? * 蘇院長貞昌:陳哲男已經開除黨籍,所以民進黨確實是以最高道德標準來處理這些事情,不像貴黨中國國民黨,有很多並不是以這樣的標準來處理。 * 蔡委員錦隆:如果談到陳水扁總統,你們就是有嘴巴說別人,沒嘴巴說自己,換言之,你們都是依據最低的標準來處理。 * 蘇院長貞昌:陳總統與陳哲男不能等同而論,陳哲男已經收押了。 * 蔡委員錦隆:現在的事證已經相當明確了。 * 蘇院長貞昌:這是你們說的。 * 邱委員毅:要是公務員涉及像陳水扁總統的國務機要費弊案,你們老早就會將其收押。 * 蘇院長貞昌:這是你們的論述或是詮釋。 * 邱委員毅:如果你們包庇他的話,他當然永遠都不會被收押。 * 蘇院長貞昌:民進黨這麼有力量嗎? * 邱委員毅:當然很有力量,因為陳水扁到現在還是信誓旦旦表示,吳淑珍被起訴的話,他也不下台,他不會有事,因為法律辦不到他,陳水扁怎麼有這麼大的膽子?怎麼什麼事情都知道?本席認為,他是有恃無恐。 * 蘇院長貞昌:方才法務部施部長特別表示,這部分查黑中心正在查辦,所以我們一方面應該慶幸台灣已經走到這樣一個程度,那怕對象是總統、總統夫人或是其家人,司法照樣運作,因此,我們應該予以尊重及維護,所以委員何必如此著急地自我判斷、未審先判呢? * 邱委員毅:蘇院長曾經擔任過總統府秘書長,對不對? * 蘇院長貞昌:沒錯。 * 邱委員毅:擔任總統府秘書長的時間有多長? * 蘇院長貞昌:時間不長。 * 邱委員毅:院長應該了解總統府從92年到現在,長期以來都是拿別人的發票來核銷國務機要費,而這已涉及貪瀆、侵佔、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名,據高檢署查黑中心到目前為止公布的消息來看,國務機要費核銷的部分是涉及違法的,而院長在擔任總統府秘書長期間,不管時間是長是短,你總應該了解其中違法的情況吧?院長可否對此表態?換言之,你是圈內人,應該很了解情況。 * 蘇院長貞昌:我分兩點來講,第一,你剛才說查黑中心怎麼說,但是查黑中心並沒有像你這樣子定論。 * 邱委員毅:查黑中心有沒有告訴陳水扁說有人涉及貪污與偽造文書? * 蘇院長貞昌:還在偵辦中,請你不要這麼快下定論。 * 邱委員毅:那麼請你用曾經擔任過總統府秘書長的身分來說明一下。 * 蘇院長貞昌:我正要說明,雖然這並不是行政院長的職責,但是我要特別說明,當年我擔任總統府秘書長的時間雖然短,但總是總統府的機關首長,可是我也沒有查到什麼發票等,我沒有經手這樣的事情。 * 邱委員毅:可是現在這個發票的問題,依照審計部查帳的結果顯示,這些發票是從92年開始到現在都有問題,你身為總統府的秘書長,怎麼可能不知道呢? * 蘇院長貞昌:大概是因為你沒有當過機關首長,所以不是很清楚,這種事大概都是在會計單位處理,並不會經過機關首長,總統府秘書長還要去看發票嗎?沒有這樣的事! * 邱委員毅:院長有點自欺欺人,陳水扁在8月7日接受陳瑞仁檢察官訊問時,他說對於所謂用別人的發票來報銷國務機要費這件事,他完全知悉,而且還是他主動叫吳淑珍幫他在外面收集發票,連陳水扁都知道,你竟然公開說謊,說只有基層的會計人員知道,但是連陳水扁都說他知道,身為總統府秘書長的你怎麼會不知道呢? * 蘇院長貞昌:邱委員,我不接受你說「說謊」這兩個字,因為你要我以曾經擔任過總統府秘書長的經驗來回答這個問題,我很坦承的講,並且講的清清楚楚,我沒有說謊,我講的就是事實。 * 邱委員毅:院長,我又為你感到心酸,陳水扁在8月7日對陳瑞仁講的那段話,你看了之後不難過嗎?你的頂頭上司—陳水扁,他自己都知道用別人的假發票來核銷國務機要費,而且還主動交辦,但是你身為秘書長,他卻不尊重你,也不讓你知道,這表示陳水扁始終都沒有信任過你,始終在隱瞞你嘛!他在糟蹋你這個人才嘛! * 蘇院長貞昌:你用不著用這麼多形容詞,何況這並不是事實,倒是下午貴院通過的總統府預算,國務機要費是國家元首對於處理相關事務所使用的費用,包括接待、犒賞等等,有關這個部分,我擔任總統府秘書長時並沒有看到,至於總統是否有那樣說過,我沒有評論。 * 邱委員毅:高檢署說得很清楚,8月7日陳瑞仁檢察官在總統府訊問陳水扁先生時,他都承認了,他對於使用假發票核銷國務機要費是知悉的,而且是主動交辦,他都已經承認了,這代表他是在瞞著你嘛! * 蘇院長貞昌:總統用不著瞞著我。 * 邱委員毅:但事實就是瞞著你!我覺得總統在糟蹋你! * 蘇院長貞昌:你用什麼形容詞,我覺得很不妥當。 * 邱委員毅:我沒有用什麼形容詞! * 蘇院長貞昌:他到底是如何說明的,我並不瞭解,所以沒有評論。 * 邱委員毅:那你有沒有去查證? * 蔡委員錦隆:我想這個問題院長大概怎麼答也答不出來,因為總統和會計都知道,只有秘書長一個人不知道,這件事已經很清楚了,你不用解釋了。其實秘書長不知情,也有可能是他們直接繞過秘書長處理,對不對?請問院長,你現在1個月的特別費是多少錢? * 邱委員毅:這個問題院長總該知道了吧?這應該是你自己的事。 * 蘇院長貞昌:我不是很清楚,不過預算書上應該有記載。 * 邱委員毅:治大國如烹小鮮,特別費並不是院長私家的錢,它是民脂民膏,是公款,你連自己的公款有多少錢都不知道? * 蘇院長貞昌:不錯,我對有些數目字並不是很清楚,因為我沒有去記,主計長告訴我1個月是15萬8000元。 * 邱委員毅:本席接下來要問院長第2個問題,請問院長,依照行政院的規定,首長特別費有一半必須檢據核銷,另外一半則是領據核銷,請問院長,你是不是有照規定去做? * 蘇院長貞昌:我都是照規定辦理。 * 蔡委員錦隆:關於檢據核銷的部分,可不可以請院長告訴國人,你是宴請哪位幹部,或是犒賞、送禮給哪一些人? * 蘇院長貞昌:我在歷任首長的期間,對於特支費的經手一向都是依照相關規定去處理,這些經費都經過預算程序通過,也經過決算程序的審定。前一陣子有人講馬英九市長怎樣時,就有人也提到我怎麼樣,審計部也特別就我這部分,說明這方面沒有任何問題。 * 蔡委員錦隆:所以你的意思是這些資訊是不用公開的,全部是合法的? * 蘇院長貞昌:如果貴委員有問題或是審計部認為有問題,都可以去查證。 * 邱委員毅:剛才蔡委員問的是檢據核銷的部分,我現在要問的是領據核銷的那一半。請問院長是用領據領現款、領支票或是直接撥到銀行的私人帳戶中? * 蘇院長貞昌:領現款。 * 蔡委員錦隆:你院長任內也是領現款嗎?你縣長任內也是領現款而不是直接開帳戶? * 蘇院長貞昌:請問委員是問哪一個? * 蔡委員錦隆:你行政院長任內。 * 蘇院長貞昌:行政院長任內? * 蔡委員錦隆:對。 * 蘇院長貞昌:領現款。 * 蔡委員錦隆:領現款不必解釋什麼,只要主計及審計人員認為合法就是合法了? * 蘇院長貞昌:對,相關規定就是這樣。 * 邱委員毅:院長領了現款之後,這些現款放在哪裡?放在床底下嗎?埋在院子裡嗎?你放在哪裡? * 蘇院長貞昌:你幹什麼這麼關心? * 邱委員毅:我當然關心,這是公款,都是民脂民膏,立法院掌管預算,我當然關心。 * 蘇院長貞昌:我照規定來處理就好了,至於領到的現款是放在桌底下、枕頭下…… * 邱委員毅:你用領據領到的現款放在哪裡?有沒有特別開一個私人帳戶放這些現款? * 蘇院長貞昌:我沒有開一個特別帳戶。 * 邱委員毅:那糟糕了。你沒有開一個特別帳戶,那表示領到的現款就放在原本銀行的帳戶裡面,對不對? * 蘇院長貞昌:沒有。 * 邱委員毅:那放在哪裡?奇怪,既沒有放在原有的銀行帳戶內,也沒有另開特別帳戶? * 蘇院長貞昌:你剛才不是講又有花園裡,又有桌底下? * 邱委員毅:我不知道,所以我在問你啊!你用領據所領的一半的特支費7萬5000元,一定有個去向,你是將其放在銀行帳戶內還是放在哪裡?銀行帳戶是後來開的特別帳戶還是混在原先的薪資帳戶內?這你總該知道吧? * 蘇院長貞昌:一個月才那麼一點錢,究竟放在哪裡,我沒有特別注意。 * 邱委員毅:7萬5000元不少了,很多家庭…… * 蘇院長貞昌:一個行政院長要接待、要犒賞、要慰問的事情多的是。 * 邱委員毅:但是你總不會領了現款後拿回家裡,要犒賞時再從家裡拿錢出來,你一定有個帳戶。 * 蘇院長貞昌:你怎麼知道不會? * 邱委員毅:難道你是這樣管錢的?領了現款之後,都放在家裡? * 蘇院長貞昌:倒不一定都放在家裡,放在辦公桌上也有可能,放在抽屜裡也有可能,都有可能。 * 邱委員毅:請問主計長覺得合理嗎? * 許主計長璋瑤:據我側面瞭解,這些款項院長並未經手,都是由秘書人員領出來,並按照特支費支用要點支付掉了。 * 邱委員毅:我知道。 * 蔡委員錦隆:縣長任內也是如此嗎? * 許主計長璋瑤:縣長任內我不清楚。 * 蔡委員錦隆:請問院長在台北縣長任內也是用領據支領現金嗎? * 蘇院長貞昌:縣長任內如何處理,我現在不太清楚,因為都是秘書人員在處理。 * 邱委員毅:秘書人員有沒有替院長開帳戶?這是很重要的問題,請主計長代為回答,院長對錢的事情搞不太清楚。 * 蘇院長貞昌:我搞不清楚有什麼帳戶,因為我不太…… * 邱委員毅:你的錢一定有個帳戶,沒有人把錢放在家裡的,一定會有個帳戶。 * 蘇院長貞昌:哪裡會沒有,一定有。你不要都用自己的想法來判斷別人。 * 邱委員毅:一個月7萬5000元,然後你說你錢就隨便放在辦公桌上或者堆在家裡,哪有這種管錢的方法?這是公款、民脂民膏,不是你自己的錢。 * 蘇院長貞昌:我有沒有亂花才是重點,錢放在哪裡,你管不到。 * 邱委員毅:我怎麼會管不到呢?拜託,首長特別費是國家公款,立法委員為什麼管不到? * 蘇院長貞昌:你問的是放在床底下還是花園裡,我說這個你管不到。是不是這樣? * 邱委員毅:我問的是你用領據領出來的錢是放在哪一個帳戶?這個問題非常關鍵,你先回答了這個問題,我才能問你下一個問題。 * 蘇院長貞昌:我剛才已說明,領據領的是現金,也依照規定支付出去了。 * 邱委員毅:我的問題是,你領了現金之後是把錢存在哪裡? * 蘇院長貞昌:這都是依照相關規定來支付、處理的。 * 蔡委員錦隆:如果這些錢是檢據、一半領據的話,要如何使用就是院長的權利了,你能否保證沒有一分一毫用在院長身上? * 蘇院長貞昌:這都是照規定來使用的。 * 蔡委員錦隆:也就是說,一半是合法的領據以及檢據核銷即可,至於如何存、如何放就沒有關係了,對不對? * 蘇院長貞昌:對。 * 蔡委員錦隆:換言之,無論是支票、轉帳或是私人帳號,只要其中一項即可檢據或一半領現,對不對? * 蘇院長貞昌:這部分由主計長來說明。 * 許主計長璋瑤:目前法律並無特別規範一定要領現金、領支票或撥至帳戶中,而這些錢大多是秘書在處理的。 * 邱委員毅:院長在領據的部分是領現,請問領現之後是存在哪個帳戶?很明顯的,院長並沒有特別開另一個帳戶,而是存在你原來銀行的帳戶,而且跟存薪水的帳戶是同一個帳戶。 * 蘇院長貞昌:你不要先下自己的結論。 * 邱委員毅:我沒有下自己的結論。陳水扁先生曾在帛琉說過,如果把特別費那一半領進來後和薪水的帳戶放在一起,他說這叫做「中飽私囊」,這就是為什麼我要問你這個問題的原因了。 * 蘇院長貞昌:你就是想套上這個結論。 * 邱委員毅:當你領現之後,你就把它存在你原本的銀行帳戶,而這個帳戶也是存薪水的帳戶,依照陳水扁的定義,這叫做「中飽私囊」。 * 蘇院長貞昌:剛才你問了半天就是想要兜到這個結論。 * 邱委員毅:我並不是要兜到這個結論,我的問題是,你到底是存在哪個帳戶?本來我還想請你評論一下陳水扁說的「中飽私囊」。總之,特別費領現進來後就放在你銀行的帳戶,而這個帳戶與薪水的帳戶是同一個,坦白說,這是一般行政首長的做法,也就是主計長所說的,這是過去的慣例,但是陳水扁在帛琉竟然指鹿為馬,說這叫做「中飽私囊」,其實我是在為你打抱不平、為你澄清,如果將來大家把陳水扁的話當聖旨,可能會對你產生錯誤的指控。 * 蘇院長貞昌:不用你為我打抱不平。這是行政院的規定,只要是依照行政院的規定來做都沒有「中飽私囊」。 * 蔡委員錦隆:你的意思是說,馬英九市長現在領據的特別費也是符合這3項條件,也算是合法? * 蘇院長貞昌:沒錯。 * 蔡委員錦隆:這部分主計長必須講清楚,因為現在有很多縣市的縣市議員以及各地方代表都在查這筆費用。請問主計長,馬英九市長使用的與蘇院長貞昌使用的是否一樣都是合法的?還是民進黨立委與市議員搞錯了?蘇院長貞昌與馬英九市長使用的都是違法的?這部分主計長一定要講清楚,因為現在有6000多人都在關心這個問題,而這個問題也已經在各縣市持續發燒中。 * 許主計長璋瑤:依科目的定義,首長特別費這個科目應用於公務方面的相關支出。至於帳務的處理,依慣例有領現金、開支票、存帳戶等方式,目前這3種處理方式是依慣例在處理的,並沒有相關規定說可以這麼做還是不可以這麼做。 * 蔡委員錦隆:到底合不合法? * 許主計長璋瑤:以法律的原則來看,如果法律沒有明定不可以這麼做的話,在民主國家,這麼做應該是可以的。 * 蔡委員錦隆:換句話說,蘇院長與馬英九使用的特別費,都是一樣合法。 * 許主計長璋瑤:合法的認定,只不過是涉及到有沒有用到公務上。 * 邱委員毅:院長,你特別費領了之後,是不是都把它用完? * 蘇院長貞昌:兩位委員,不用那麼辛苦地問的那麼細。行政院是全國最高行政機關,對首長特別費的領取及支用,都有明確的規定,不僅行之多年,還涉及全國6500多位首長,上至副總統,下至學校的校長,大家都有,而且這些領據也都有相關的規定。至於這些錢是直接撥入帳戶、用支票領取然後存入帳戶或者是領現金存入帳戶等等,只要是符合規定,都沒有不法。 * 邱委員毅:剛才主計長講過的,請院長不要再重複講,這是本席的時間。 * 蘇院長貞昌:剛才蔡委員主要是希望我講這些話,所以身為行政院長,我就必須清楚地說明,因為全國有6500多位首長,當然也包括馬市長在內,所以我覺得用不著在這種事上兜。因此,只要首長按照行政院的規定去運作,都是合法,也都是對的。 * 邱委員毅:那你們民進黨裡面一大堆立法委員及台北市議會的市議員,每天都拿馬英九的特別費在那邊做文章,不是無聊透頂嗎?既然馬英九的處理方法跟你們都一樣,那他們每天還拿這個作文章,還跑到高檢署查黑中心交給侯寬仁去辦!這不是無聊嗎?所以,你應該管一管你底下的人。 * 蔡委員錦隆:院長要不要針對這個案子,為你們黨籍立委及市議員向社會道歉? * 蘇院長貞昌:我今天身為行政院長,已就行政院的部分講得很清楚了,至於兩位要評論誰,就由兩位去評論。 * 邱委員毅:有關首長特別費的部分,我肯定院長的操守與廉潔。 * 蘇院長貞昌:包括我做事的方法。 * 邱委員毅:但是我覺得你對管理財務方面,好像不是那麼熟悉。 * 蘇院長貞昌:我不像你那麼會賺錢。 * 蔡委員錦隆:但這個公款,如果按照這樣管法,應該是零分。總統知道、會計知道,總統府秘書長卻不知道,然後院長對怎麼使用也不知道,可見這筆公帑可能多到太離譜了。 * 蘇院長貞昌:蔡委員,你的評論也會影響你個人的評價。一個機關那麼大,首長不可能每一件事都去管,所以剛才蔡委員還特別請主計長來答復,因為主計長比我瞭解,也比我專業。如果一位首長凡事都管,這樣的首長一定做不好,而且也做不到。 * 邱委員毅:因為這是你自己的特別費,而且民進黨的立法委員以及台北市議會的市議員,每天都拿這個來作文章,所以這個問題應該要釐清。請院長簡單說一句,國務機要費與首長特別費一樣嗎? * 蘇院長貞昌:不太一樣。 * 邱委員毅:對啊!當然不一樣。現在把這兩件事放在一起,等於是把馮京當馬涼、指鹿為馬,這不是正確的作法嘛!雖然我在首長特別費上問的很瑣碎,也問的讓你有點心浮氣躁。 * 蘇院長貞昌:我沒有,我只是覺得你浪費了在國會殿堂的時間。 * 邱委員毅:這個非常重要,因為首長特別費涉及到國家的公款。 * 蔡委員錦隆:這件事非常重要,因為還涉及到6500多位基層首長的領取合法與否,所以你今天的宣誓非常有意義,不要認為我們在浪費時間。 * 蘇院長貞昌:我也知道你們想問什麼,但我已經說得清清楚楚了。 * 邱委員毅:希望院長以後管理財務時,能夠稍稍請教財政部長這位專家。 * 蘇院長貞昌:像委員這麼會賺錢,但到最後也不一定剩很多,其實錢夠用就好了,有時錢會被別人拐走也不一定。 * 邱委員毅:當然,忠厚的人比較容易被拐,而狡詐的人比較不會被拐,像陳水扁先生就不會被拐,他只會拐別人。 * 蘇院長貞昌:有時嘴巴不要太利,這樣不好。 * 邱委員毅:記得院長半年前曾宣示過,如果民眾沒有感受到治安有改善,你願意負起責任、辭職下台,你說過這樣的話對不對? * 蘇院長貞昌:不錯。 * 邱委員毅:你覺得現在治安有改善嗎? * 蘇院長貞昌:有。 * 邱委員毅:你看過民調嗎? * 蘇院長貞昌:有。 * 邱委員毅:請問民調怎麼說? * 蘇院長貞昌:如果民調是多次做的,都是滿意度漸漸提高,不滿意度漸漸降低,例如TVBS的民調就是這樣。 * 邱委員毅:但有七成以上的民眾覺得治安並沒有改善。 * 蘇院長貞昌:不錯,正因為不滿意度有七成以上,而滿意度只有兩成上下,所以我才要下這麼大的決心,許下重諾,這正表示我不失赤子之心,勇於面對,也因為這樣面對,才能把治安帶上來。針對治安的問題,我們是用對的方法做對的事,但一時之間不可能立刻讓滿意度高於不滿意度。 * 邱委員毅:那你當時為什麼要講半年呢?你乾脆講長治久安,十年、一百年就好了。 * 蔡委員錦隆:院長這樣的說法本席不能接受,你是民進黨執政以來第五任的行政院長,歷任院長都說要改善治安,結果到現在全國滿意度卻只有十幾趴,包括研考會和所有的民調都是如此,結果院長還大言不慚的說治安已經好了,這豈不是表示前面幾任行政院長的滿意度連兩趴都不到?請問十幾趴的滿意度能看嗎? * 蘇院長貞昌:我並沒有說治安已經好了,我是說改善治安並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也不可能讓犯罪絕跡,現在的情況真的是不滿意度高於滿意度,這都是事實,尤其全國民調更是如此,但如果是針對各地方縣市所做的民調,滿意度卻有6成左右。我並沒有說治安現在已經好了,我還是很坦白的面對,現在大家還不是很滿意治安的情況,甚至不滿意度還很高,針對這一點,我們還要很謙卑、認真的來做,6個月只是個開始,後面的路還很長,但情況確實漸漸在改善,就以兩位的選區為例,台中市胡市長及高雄市葉市長都曾公開肯定的說,治安有在改善。或許蔡委員和邱委員有自己立場,想在今天給我特別的指教,對此我會坦誠的接受,但治安要做好…… * 蔡委員錦隆:今天有許多委員都提到治安的問題,希望院長能夠負責下台,但院長就是抵死不從。 * 蘇院長貞昌:我並沒有抵死不從。 * 蔡委員錦隆:反正你怎麼講都是治安已經變好了,企圖用各種數據來掩蓋民眾的滿意度。是不是可以讓我在此請教各位閣員,你們覺得治安比以前改善的,請舉手好嗎?院長你看,有良心的人都不敢舉手,現場沒有一個人舉手! * 蘇院長貞昌:到這裡來是為了答詢,沒有人是來這裡舉手舉腳的。 * 蔡委員錦隆:因為舉手的話會對不起自己的良心,所以沒有半個人敢舉手。 * 李部長逸洋:報告委員,我們有一項不成文的規矩,那就是在這裡不能舉手,慣例一向都是如此。 * 蘇院長貞昌:我必須特別指出,我並沒有抵死不從,但我們不能抹滅警察的努力。 * 邱委員毅:我們並不是想依照院長的承諾逼你下台,我們也沒有這樣的意思,只是依照民調顯示,民眾對於治安的感受並不好,也不認為治安有明顯的改善,你不能忽略民眾的感受,所以你在治安的努力上是不夠的,成效也沒有達到你的預期目標,老實說,關於這一點,你應該要向全國民眾道歉,因為這和你原來預期的理想目標是有差距的,對不對? * 蘇院長貞昌:不對。 * 邱委員毅:不對?難道你原來的理想就是台灣現在的治安狀況? * 蘇院長貞昌:你們都喜歡這樣講,不是黑的就是白的,但事情不是這樣的。 * 邱委員毅:我已經給你台階下了。 * 蘇院長貞昌:不是啦!我這樣說啦! * 邱委員毅:你沒有達到你理想目標,所以你應該向民眾道歉。 * 蔡委員錦隆:過去國民黨執政時,全國治安會報是由總統召集五院院長以及各個相關部會包括國安會,到玉山官邸去開會,院長跟前面4位院長一樣,嘴巴講一講,就要我們的警政署叫基層的員警,在地方不只是要吃案,還要灌水做數據,你今天講的不是這些,而是感受。現在台灣是全世界詐騙集團最嚴重的地區,是詐騙共和國。 * 蘇院長貞昌:把警察講成吃案、灌水,這樣不好啦!因為這不是事實。 * 蔡委員錦隆:不是不好,是你們自己的紀錄有30幾個案子,這些媒體報導過。 * 李部長逸洋:我想蔡委員講的這個絕對不是事實,我們以汽機車改善最多的來說,這每一個案子都有4聯單,牽涉到牌照稅、燃料稅及如果有違規會被罰款,所以這是不可能有任何的吃案。 * 蔡委員錦隆:部長我問你,916挺扁人數到凱達格蘭大道,警政署有沒有發公文到每一個派出所,要求每一部遊覽車一定要員警隨車來?有或沒有? * 李部長逸洋:這件事情我並不知道。 * 蔡委員錦隆:你現在馬上問清楚,等一下我就問你。 * 李部長逸洋:我不知道,到現在為止我不知道有或沒有。 * 蔡委員錦隆:沒關係,你去問警政署長,我給你5分鐘的時間去問。 * 李部長逸洋:是9月16日? * 蔡委員錦隆:是9月16日。為什麼派我們的員警察,隨挺扁的遊覽車到凱達格蘭大道,還要發生暴力。部長請現在回座,先去問清楚,我在國會殿堂等你,如果你沒有跟我講實話,我要你負政治責任。 * 李部長逸洋:那委員先把問題講清楚,是從出發地過來有員警陪同,還是到了台北市。 * 蔡委員錦隆:對,出發地過來,你正式公文要求派出所叫警察隨車來的,你先去問清楚。 * 邱委員毅:院長,我要問你918的事情,昨天高雄發生的暴力事件,你覺得這種用暴力行為應不應該?要不要被嚴厲的譴責? * 蘇院長貞昌:謝謝2位委員指教,我一向都嚴厲譴責暴力,任何的暴力都不能讓它合法化、合理化,而且都要嚴以查究。就昨天高雄發生的事情,我們也責成高雄市政府,一定要把整個事情的來籠去脈、相關應負責任的人,都應該要辦好。 * 邱委員毅:院長,你知不知道在昨天的現場,警察在執行公務,要逮捕在現場滋擾發生衝突的現行犯時,執政黨的立委管碧玲到了現場,就護著現行犯、抱住現行犯,你在電視上應該有看到? * 蘇院長貞昌:我沒有看到。 * 邱委員毅:不讓警察抓走現行犯,你覺得這樣的作法妥當?記住喔!昨天高雄的事件已經像傳染病一樣,今天晚上台南市議會反貪腐的市議員在那邊辦靜坐活動,晚上可能又有一大堆,所謂的挺扁民眾要到現場鬧事,跟昨天一樣,他們覺得昨天發生事情以後,管碧玲一到,就可以阻止警察逮捕現行犯,有樣學樣,所以今天晚上可能會出事。 * 蘇院長貞昌:邱委員,現在管碧玲委員不在現場,你這樣講她,不知是不是事實,對她並不公平。 * 邱委員毅:當然是事實。你應該把問題瞭解清楚。 * 蘇院長貞昌:我還是以行政院院長立場再次重申,嚴厲譴責暴力,要求地方警察機關和行政首長務必要維護好秩序,如果需要中央警政署支持,我們隨時都願意提供協助。再者,任何政治人物不要去鼓動群眾,任何集會都不應該有任何的暴力攻擊,影響他人的權利。 * 邱委員毅:院長,你講得非常好,本席也予以肯定。但是,你的好朋友游錫堃並不是這麼講,他公開地攻擊警政署侯友宜署長,說他雙重標準,你有這樣的好朋友,過去你也擔任過民進黨黨主席,你認為游錫堃現在講出這樣的話,是不是對你的權威挑戰?游錫堃講這樣的話是在鼓勵挺扁的民眾用暴力對付反貪腐的人,你知道嗎?可以這樣做嗎?你可以反動挺扁民眾用暴力方式去對付反貪腐的紅衫軍嗎?對於游錫堃的說法和作法,站在你曾經擔任過民進黨主席的立場,你是他的前輩,雖然在行政院長部分,你是他的後輩,但是,我覺得游錫堃的說法公然和你唱反調,你譴責暴力,他卻鼓勵暴力,你在此要不要做個評論、表態?甚至對他表示譴責? * 蘇院長貞昌:邱委員,我在此以行政院長的身分答復質詢,對於邱委員方才引述或描述游主席的講話,我認為有斷章取義之處。至於我,還是要再三宣示原則,即譴責暴力,警方一定取締不法,不分立場、不分藍綠。 * 邱委員毅:院長,你一邊宣示要嚴懲暴力,游錫堃卻不斷鼓動暴力,對於這樣唱反調的執政黨主席,你要不要說句公道話?你的譴責是有用的,你現在作了譴責,說不定晚上那些預備有暴力動作的人就此打住,而且,這對警察同仁也有鼓舞作用。 * 蘇院長貞昌:針對方才邱委員所言,我認為有斷章取義之處,不合事實,同時,雖然游錫堃主席是前行政院院長,但他亦非行政院的人員,今天也不是在此接受你的質詢。我以行政院院長的立場,特別再三呼籲,無論任何黨派,尤其是政治人物,皆應共同為社會安寧而努力。今天大家能夠如此自由地舉行集會遊行,是我們拼了血汗才有今天的成果,從威權走到這裡,並不容易,大家才能享受權利,我也特別呼籲,在任何地方、任何集會,都應該要尊重別人的權利,絕不容許暴力。如有暴力,警政相關機關一定依法查究。 * 蔡委員錦隆:蘇院長這段講得非常好,我們應該鼓掌。 * 邱委員毅:我現在也學陳水扁講話,院長講這段話等於間接譴責了游錫堃。 * 蔡委員錦隆:對。院長這段話講得不錯,所以,我現在提出幾個公民與道德的考題就教於院長,第一題是是非題,只有圈和叉而已。題目是:財產用借的,可以不用申報。對還是錯? * 蘇院長貞昌:我不曉得你指什麼? * 蔡委員錦隆:就相關的規定而言,公務人員財產用借的可以不用申報,這題對不對? * 蘇院長貞昌:委員有質詢的權利,我有答復的義務,蔡委員想要質詢什麼,你可以直接說明,不用拿出那些題目,用這樣的方式,委員不好唸,也看不清楚嘛! * 蔡委員錦隆:不會啦! * 蘇院長貞昌:我的意思是,你想要質詢什麼,我會以行政院長的身分答復委員。 * 蔡委員錦隆:本席是請問院長:公務人員財產用借的,可以不用申報嗎?這題的答案是對還是錯? * 蘇院長貞昌:這部分監察院有規定,應該照他們的規定,我沒有了解到如此細部。 * 蔡委員錦隆:院長不了解?你從事民意代表這麼多年了,對於公務人員財產用借的是否要申報,難道你不清楚、不知道嗎? * 蘇院長貞昌:不是…… * 邱委員毅:沒有關係,這個題目院長沒有拿到分數。 * 蔡委員錦隆:這一題的答案是必須要申報。 * 再請教院長第二題:用別人的發票可以核銷國務機要費嗎? * 蘇院長貞昌:這都是監察院的事情,要讓他們進行調查,一切按照規定來。 * 蔡委員錦隆:你當過總統府秘書長。 * 蘇院長貞昌:我剛才有說明了。 * 蔡委員錦隆:請你今天要答復,如果你回答了,大家就知道用假發票是否可以核銷,包括林委員炳坤剛才的詢問,你都沒有回答,難道你不知道答案? * 蘇院長貞昌:林委員炳坤說什麼? * 蔡委員錦隆:他說一些被判刑的案件,都是用別人的發票。 * 蘇院長貞昌:法院偵辦的案件,我們不便加以評論。 * 蔡委員錦隆:你當過總統府秘書長,難道不知用別人的發票是否可以核銷國務機要費?如果院長不知道,沒有關係,本席告訴你,答案是「不可以」。 * 蘇院長貞昌:你已經將答案寫好了嘛! * 蔡委員錦隆:當然是寫好了呀! * 邱委員毅:其實這些題目非常簡單,直接答復就可以了。 * 蔡委員錦隆:現在我們叫凱達格蘭大道那些人叫「紅衫軍」,請教院長第三題:紅衫軍是不是中國派來的? * 蘇院長貞昌:我認為大家應該以國家認同為出發點…… * 蔡委員錦隆:紅衫軍是不是中國派來的?這是是非題,你只要回答「是」或「不是」就好了嘛! * 蘇院長貞昌:我不知道是不是中國派來的,不過裡面有很多在地的民眾,他們出來表示立場和意見。 * 邱委員毅:院長說不是中國派來的啦,這題院長有分數,院長得到20分了。 * 蘇院長貞昌:你都已經將答案貼好了。 * 邱委員毅:你答對了呀!所以有20分。 * 蘇院長貞昌:可見你已經有成見了,對不對? * 蔡委員錦隆:我沒有成見! * 蘇院長貞昌:要不然你說這題有20分 * 蔡委員錦隆:因為總共有五個題目。 * 邱委員毅:因為這題院長答對了,所以院長得到20分。 * 蔡委員錦隆:第四題的題目:如果第一夫人涉案,總統還是不用下台。對不對? * 蘇院長貞昌:我不回答「如果」這種假設性的問題,處理事情要按照法律來,這是我一貫的堅持。 * 邱委員毅:所以你對姚嘉文也是不肯定的,因為姚嘉文說,如果第一夫人涉案被起訴,總統也可以不用下台,所以他比你不如。 * 蔡委員錦隆:我想院長是不願意回答,應該是這樣。繼續第五題:反對貪腐,就是反對本土。對不對? * 蘇院長貞昌:並不是這樣,大家都反對貪腐。 * 蔡委員錦隆:所以這題答案是錯,院長又得分了。報告院長,以上是公民與道德的補考題,院長答對兩題,分數是40分,這樣院長也不及格。 * 蘇院長貞昌:你們兩個人老早就寫好了。 * 蔡委員錦隆:這些答案都是你說的,不是我們說的。 * 邱委員毅:坦白說,如果院長將陳水扁在你心中的魔障拿掉,你一定得100分,你會答對這五個題目。我知道依照你的個性和內心的真正表現,這五個題目你都會有正確的答案,可是因為你心中還有陳水扁的魔障,你只要將陳水扁的魔障丟掉,甚至你站出來公開的反貪、公開直陳陳水扁的不是,尤其你曾經擔任總統府秘書長,所以我相信你對於陳水扁的行為非常的清楚,你也知道陳水扁是你邁向2008年總統大位最大的包袱。如果你拿掉這個魔障,本席相信你的分數將會是100分,我也相信你會獲得更多民意的支持。 * 李部長逸洋:為了慎重起見,我方才與侯署長直接通電話,他表示,這是常態性,也是慣例,而不是916的特例。以往連先生從中國大陸回台民眾前往接機時,也同樣有警察人員隨車保護,並不是1部遊覽車派員1名警力,有時候是警方在遊覽車集合地點…… * 蔡委員錦隆:依照你們現在的規定是1部遊覽車派出2名警員隨行。 * 李部長逸洋:這不一定,有時是5、6部遊覽車才派1名警力,這必須視集合地點的人數而定,過去我們也都是這麼做。 * 蔡委員錦隆:部長,由警方派員隨同抗議民眾上遊覽車前往台北凱達格蘭大道,這是慣例嗎? * 李部長逸洋:這是為了預防長輩來台北可能會走失,當群眾運動具有高度衝突時,像有紅軍與綠軍可能對峙的場合,我們都會派員保護。以往連先生從中國大陸回台,我們也都是這麼做。 * 蔡委員錦隆:這就難怪你們連治安都搞不好!即使你們派警察隨車來台北,結果還不是發生暴力事件。 * 蘇院長貞昌:蔡委員與邱委員,大家應該平心靜氣、就事論事,我們參與群眾運動不是一、二天的事,兩位在政界也不是初出道。事實上,凡有群眾運動,如果民眾是來自各地,往往會由各地的刑事組人員隨行,因為他們必須瞭解群眾集合與沿途的情況,依照我過去舉辦群眾運動的經驗…… * 蔡委員錦隆:你們曾經大剌剌的發文,所有前往抗議地點的遊覽車都要派員隨行嗎? * 蘇院長貞昌:這不是只有916事件才有派員,剛才部長已經表示,連先生自中國大陸回台也有派員上遊覽車隨行。 * 蔡委員錦隆:因為他具有御任副總統的身分,這不一樣! * 蘇院長貞昌:不是的,我們現在指的是群眾。 * 蔡委員錦隆:部長,這是慣例嗎? * 李部長逸洋:這是常態性的慣例,主要是為了避免發生衝突。 * 蔡委員錦隆:換言之,凡是前往台北抗議的遊覽車都會配置警察人員隨行嗎? * 李部長逸洋:如果有對立性的群眾運動,或者是前往的群眾需要保護…… * 蔡委員錦隆:916事件有對立性嗎? * 李部長逸洋:當時紅軍與綠軍就在相隔不遠之處對峙。 * 蘇院長貞昌:事實上,處理這些情形都是由警政署依各地警察局視治安需要與否,由他們來定奪,其實,這些事情就連部長與我都不知道,我們必須尊重治安機關的權責,這不要被曲解。 * 蔡委員錦隆:你不要再解釋了,我會再詢問內政部。 * 蘇院長貞昌:好的。 * 邱委員毅:再者,請問院長可知你的子弟兵-顏萬進因涉入北投空中纜車與南港展覽館的弊案而遭到延押,其中力麒建設公司的郭董事長也在上週遭到收押,你可知道此事? * 蘇院長貞昌:我知道,很遺憾! * 邱委員毅:顏萬進是不是你的子弟兵? * 蘇院長貞昌:不能說是我的子弟兵,但他確實在內政部政次任內遭到收押。 * 邱委員毅:他擔任內政部政次職務是不是你提拔的? * 蘇院長貞昌:這不能說是我提拔的,但我必須負起相關責任,因為他是我在組閣時所任用之人。 * 邱委員毅:本席要向院長說明2件事:一、檢方在國務機要費中查獲金生儀鐘錶公司所開立的發票,院長是否清楚此事? * 蘇院長貞昌:我不知道。 * 邱委員毅:檢調曾經向媒體披露過此事,在金生儀鐘錶公司所開立的發票中有2張是購買鑽錶,你可知買受人是誰? * 蘇院長貞昌:不知道。 * 邱委員毅:這位買受人正是力麒建設公司的郭董事長,也就是上週因行賄而遭收押的業者。本席要請問院長,你曾擔任過總統府的秘書長,你不覺得奇怪嗎?一位涉入北投空中纜車弊案、南港展覽場弊案及許多污水下水道弊案的企業董事長,他到今生儀購買2支鑽表的發票為何會跑到國務機要費的報銷發票中呢?你覺不覺得奇怪? * 蘇院長貞昌:因為本人是第一次聽到您這種說法,所以無法判定當中的真實性,不過,檢調正在調查此案,我們就靜待檢調的調查結果。 * 邱委員毅:這其中玄機頗多,究竟是董事長將購買鑽表的發票送進總統府或官邸給第一夫人核銷國務機要費,還是連錶都送給第一夫人?這些事都要查清楚。 接著,本席要說第二個問題,檢調在搜索力麒建設時,郭董事長的貼身機要會計裴小姐掌管了一本帳冊,這本帳冊記載著力麒建設多年來給綠營或其他陣營政治人物的政治獻金,請問,檢調有沒有搜索出這本帳冊? * 施部長茂林:報告委員,這是具體個案,所以由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及指揮調查同仁偵辦,本人對詳細內容不是很瞭解,不過,若對釐清案情有幫助的證物,我們一定會扣押。 * 邱委員毅:好,本席在此提出正式的檢舉:力麒建設郭董事長的機要會計裴小姐,手中握有一本帳冊,這本帳冊記載多年來力麒建設各項政治獻金。力麒建設之前並非大公司,他是在政黨輪替之後,才快速崛起的,他與皇昌企業一樣,承包許多政府工程,其中包含高雄楠梓、宜蘭羅東及雲林斗六的污水下水道工程,另外還包括南港的展覽館工程及北投空中纜車工程,這家公司拿下接近200億元的工程案件,其政治獻金的流向或許其中有對價關係,這些弊案擴展出來,其揭露的層面或許比現今顏萬進所涉及的層面要更加地嚴重。本席在此利用最後的時間,向院長及部長提出正式的檢舉。 * 蘇院長貞昌:邱委員若有任何事證,都可以交給檢調辦理。 * 施部長茂林:另外補充一點,阿卿嫂支領國安局津貼一事,台北地檢署已經分案調查中。 * 主席:報告院會,今天排定質詢的委員都已經質詢完畢,感謝行政院蘇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列席備詢。現作以下決定:「9月22日(星期五)上午9時繼續質詢」現在休息。 * 休息(18時53分) * 繼 續開會(中華民國95年9月22日星期五上午9時4分) ```json {"type":"interp","people":["主席","林秘書長錫山"]} ``` * 主席(王院長金平):現在繼續開會,進行施政質詢;在質詢之前,先請秘書長報告各部會首長請假情形。 * 林秘書長錫山:報告院會,行政院來函國家科學委員會陳主任委員建仁本日上午9時至10時30分因公請假,由戴副主任委員謙代表列席。

立法院第6屆第4會期第1次會議請假首長名單(95922日)


假首長

代理人

事由

備註

國科會

陳主委建仁

戴副主委謙

因公請假(出席2006年台北台法科技獎評審會議)

上午9時至1030

* 主席:現在請曾委員燦燈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 * * * ```json {"type":"interp","people":["曾委員燦燈","主席","蘇院長貞昌","施主任委員能傑","蘇主任委員永欽","張主任委員政雄","陳部長瑞隆"]} ``` * 曾委員燦燈:(9時5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時間過得很快,今天已經進入本屆任期的第4次總質詢;但這次的總質詢,本席的心情卻非常的沈重,因為前3次的總質詢,本席提出的質詢稿內容總計超過200頁,足足可以出版一本書,但是行政院到底做了多少?做為一位立法委員會感到有尊嚴嗎? 雖然前兩會期不是蘇院長擔任閣揆,但是院長對於本席上會期提出的施政質詢是否還有印象? *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蘇院長貞昌:(9時6分)主席、各位委員。還有印象。 * 曾委員燦燈:那麼請院長說說看。 * 蘇院長貞昌:謝謝曾委員的指教!曾委員對於教育非常重視,例如在教科書、補習教育、大學教育等方面都很重視;另外對於社會福利、兩岸關係也都有所指教。 * 曾委員燦燈:由此可見院長都有在注意,但也可能是昨天晚上臨時複習的。你們對於本席質詢的內容做了多少?研考會對於委員的質詢事項有沒有列管? * 施主任委員能傑:行政院對於立法委員的質詢事項都有一套列管的系統。 * 曾委員燦燈:既然有列管的系統,為什麼到現在都沒有做? * 施主任委員能傑:我們會把所有委員的質詢內容交給各部會去處理。 * 曾委員燦燈:你們這樣會讓委員感到很無力感,尤其院長也當過民意代表。本席擔任民意代表的犧牲是很大的,因為我是大學教授、系主任、所長,我在大學服務都有傑出的表現,所以我也希望擔任民意代表能有傑出的表現;但是你們對於本席的問政,卻是蒙上眼睛假裝看不見、摀上耳朵假裝聽不見。所以本席今天用「強化施政執行力、提升國家競爭力」為主題來質詢,也是希望能夠幫助行政院,讓我們共同為台灣這塊土地打拼。 本席去過韓國、荷蘭與世界其他許多國家,韓國首爾市市長為了整治清溪川,而和清溪川兩岸的居民、攤販整整開了7000多場的協調會溝通,自己親自參與的協調會也有4000場之多,因而順利將那些攤販搬到首爾市的東大門。本席到韓國就曾親自去看過東大門,真的是非常熱鬧,已經變成一個很大的free market,這才叫做施政執行力!他們花了12億元整治清溪川,而我們卻要花800億元來治水。 荷蘭很多的土地都低於海平面,治水也花了百年的時間。請問院長去過荷蘭嗎? * 蘇院長貞昌:有。 * 曾委員燦燈:你看過他們北海的跨海大橋嗎? * 蘇院長貞昌:沒有。 * 曾委員燦燈:橋長超過30公里、橋寬高達90公尺,全國共同討論出一個治水的百年大計,而建造了非常雄偉的大水壩,本席統統都有照相回來,且還去訪問他們有關的行政單位;本席出國不是去玩,我在荷蘭10天跑遍每個單位,看過他們的建設後,令本席感觸良多。尤其最近政局動盪不安,2004年阿扁總統再度當選,當時連宋領導抗爭,本席在立法院的國是論壇作了一首打油詩:「連宋大選輸不起,沒做總統卡慘死,唆弄僚囉作亂去,興風作亂立法院,想扳倒陳水扁!」沒想到當時這首詩,今天竟然成為真正的在倒扁,但是倒扁就倒扁,不要造成社會撕裂。人民有免於各種恐懼,可是我們現在連穿的顏色都有恐懼。本席有一件紅色的襯衫,繡有本席名字,本席經常在高雄基層在跑,現在也不敢穿,穿出去會被誤會、會被打。昨天晚上本席在為台南大學博士班的學生上課,一個在大學當講師的女同學,她進來就馬上跟我申訴,她說:「我4點騎機車去載我小兒子下課,因我沒想那麼多,小兒子早上出門就給他穿紅色的上衣,經過台南市議會前抗爭場所時,竟然就有人圍過來給我嚴厲的警告,我非常恐懼!」蘇院長,台灣的社會如果連穿衣都沒安全,要如何給人民有一個安全的國家、安全的社會,你會痛心嗎?這是什麼人造成的?紅潮再現所用的策略如「天下圍攻」、「遍地開花」,現在已經盛傳這是中國的歌詞,是他們過去所用的策略,如果這件事情屬實,就是國家安全非常嚴肅的主題,院長,針對這點你要如何回應? * 蘇院長貞昌:感謝曾委員的指教。任何的主張、集會,在台灣都受到保障,但不能讓他人的權益受到損害,這是我們絕對堅持的,所以,任何的暴力絕對不允許,任何有暴力的人絕對要依法查辦、依法制止。 關於是否有中國的勢力或者是中國的陰謀介入,到目前我們都會非常注意,因為這是國家安全的層次。但是,在民主社會中有多元的意見,任何的意見都要互相尊重,尤其不能有暴力。 * 曾委員燦燈:這本席當然了解,多元的意見要受尊重,暴力份子要依法制裁,但是你回答的這些內容,對國家安全的改善沒有幫助。歡喜婆婆參加完活動,在台北火車站前面等著要回家被打,打她的人,為什麼還抓不到?台北市的警察局長為什麼不用辦?高雄市警察局長、台南市警察局長都已經辦了,為何有兩套標準?院長,你的看法如何?這樣對嗎?這樣社會大眾會心服? * 蘇院長貞昌:任何的暴力份子都要辦、任何的警察在執法…… * 曾委員燦燈:台北市警察局長是不是也要記過? * 蘇院長貞昌:我們對任何地方維持治安的警察人員,包括首長,這段時間以來的辛苦,都非常肯定,並要求他們一定要公正查辦。關於歡喜婆婆被打這件事情,大家非常重視,不管是公眾人物、平民百姓,不論其是不是重要人物,任何人被打,都要嚴查、嚴辦,警察若有失職的地方,亦要追究。目前我們已要求警政署,要所有警察公正執法,並盡到責任。 * 曾委員燦燈:院長,到目前為止,我們看不到具體的行動。 * 蘇院長貞昌:部長對各地集會及警政署的辦理情形,都很認真督導。 * 曾委員燦燈:其實本席今天更嚴肅的問題是「媒體一面倒」,這剛好印證了我們所蒐集到的情資,有十七家媒體有中資介入的情形。本席在一次總質詢時,曾當著謝院長的面前檢舉TVBS有百分之百的中資和外資,當時竟然不處理,以致於現在沒辦法處理。院長,你有沒有從國安單位獲得這樣具體的訊息?像這種一面倒的報導,是文攻武嚇啊!文的不拿刀、不拿槍是「卡利害」的。看看這次有那麼多的婦女、年輕人走上街頭,為什麼?就是文宣、宣傳嘛! 再者,NCC存在的目的是要好好的管理國內的媒體跟通訊,但是,每天晚上就看到call in節目那幾個面孔,他們最厲害、他們每樣都懂。請問蘇主委,關於這種媒體亂象,NCC扮演什麼角色?NCC有去管理過嗎? * 蘇主任委員永欽:NCC對於節目的內容是要依照法律的規定來處理。 * 曾委員燦燈:依照法律的規定?媒體有監控嗎? * 蘇主任委員永欽:有。 * 曾委員燦燈:那對於監控的帶子,看了以後感受怎麼樣?難道你心中有意識形態,只要把民進黨搞倒,你就高興? * 蘇主任委員永欽:絕對沒有。 * 曾委員燦燈:十七家媒體已經有中資嚴重的介入問題,你們查了嗎? * 蘇主任委員永欽:在我們的範圍內,都盡最大的力量去查這件事情、防止這件事情。 * 曾委員燦燈:你明天就把資料送到本席辦公室。 * 蘇主任委員永欽:可以。 * 曾委員燦燈:本來我不會讓違憲的單位上台回答的,但是這個問題很嚴重,所以必須要處理。如果台灣的媒體倒掉了,國家就倒了,這是非常嚴重的問題,蘇主委,你的責任重大。 本席現在很沉痛地跟院長討論,行政院該做的事情,真的應該要去做,委員的質詢不可以把它當成麻木不仁,應該用心一點,比如說第1會期,本席提到振奮員警士氣的十大激勵措施,還提到如何改善治安的十大建議,現在看來都沒在做。當時我舉了一個非常荒謬的例子:有一個偷渡客,在海上是海巡署要去抓,上了陸地卻是警政署要抓。請問,偷渡的人有改變嗎?二個單位能銜接嗎?就好像以前的國小輔導室,把輔導紀錄卡送去國中、高中,送到最後資料都不見了。所以,這是一個行政體制的重大缺失,應該在將來修改行政院組織法時,整併為警政總署,這個意見到現在也沒受重視,本席是下過功夫研究,不是隨便提提而已。 此外,我們基層員警苦哈哈,這幾天他們為了維護秩序,每個人都累到席地而休息、睡覺,讓本席看得很心痛。這些基層員警的職等都很低,而人的一生要充滿希望才活得下去,沒看到希望就活不下去,當初本席提出警政署員警的自殺率高達6.83%,較一般國民的2.46%整整高出3倍,這些員警自殺的原因為何?自殺是嚴重的自我毀滅行為,日本戰後曾經有過一波自殺潮,因此該國研究發現人之所以自殺都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即完全失去自我的希望和沒有未來的目標。因此,你們應該要研究如何快速調整基層員警的職等、工作量及工作之餘的休閒設施等等,像新加坡警察局在辦公室樓上都會設有一些運動設施、三溫暖設備,讓值勤回來的員警能夠獲得充分休息,很多好的作法都值得參考。本席過去一再稱讚蘇院長,因為你是一個人才,讓本席很欽佩,同時希望蘇院長能「衝、衝、衝,衝進去、衝得對、衝得好!」像這些事情,剛才蘇主委也說你們都有列管,希望你們能夠拿出來讓我們看看,立法委員提供的好意見,你們真的要用。 * 蘇院長貞昌:非常感謝曾委員,你每次的質詢,從各領域提出的意見非常深入,提出的指教都非常具體,我們行政院非常重視,而且都有列管,例如,方才曾委員提到,包括海巡署、警政署等警政治安單位介面的整合,我們在這幾個月對於治安跨部會的整合也非常重視。一個最明顯整合的例子就是,曾委員也應該有印象,一個多月前,我們在屏東抓到100多枝制式長短槍、1萬多發子彈,就是根據海巡署的情資,從海岸防堵,一直到上陸後,警政單位相互配合,一起逮捕該最重大的軍火走私集團,如果沒有抓到人,而讓這批軍火進來,不知要發生多少犯罪事項。 * 曾委員燦燈:這就是治安的毒瘤所在。 * 蘇院長貞昌:也就是警政單位有配合的結果。其次,非常感謝曾委員對我們治安單位同仁的關心、支持,第一線的警察同仁的確非常辛苦,一方面我們呼籲政治人物不要因為政治利害、目的而高度動員,這種長期的集會遊行都會讓警察無法休息,到目前為止,光是台北市這樣的群眾集會、全國的動員等等活動,已經動用8萬6千多人次的警力,可見警察之辛苦。 * 曾委員燦燈:你講到這裡,讓本席想到一本書,書名是「領導者該做什麼?」書中有一段話值得大家深思,我現在唸給大家聽。作者說道:「領導者肩負著創造社會意識的重要任務,他們是社會道德統一的表徵,且具有使社會團結的價值,最重要的是,他們能周密地構想並清楚地表達他們的目標,引領大家跳脫瑣碎的格局,超越撕裂社會的衝突,共同為值得付出的事業盡最大的努力。」本席看到這一段話,想到它印證了我們的時局。誠如方才院長所言,員警們非常辛勞。為了馬英九市長核准24小時的靜坐活動,高雄市抽調了300名保警警力到台北,院長知道這件事嗎? * 蘇院長貞昌:詳細數目我不清楚,不過,為了支援的台北市治安及秩序,警政署確實調撥了相關人力,大力支援,希望…… * 曾委員燦燈:既然台北市有膽子核准24小時的靜坐活動,而且還是持續多日,就應該要自己負責,為什麼要拿我們高雄的治安開玩笑?我們高雄人就不是人嗎?開玩笑!如果警政署再做這樣的事情,是不是要有所懲處?台北市市長是否應該接受全民的譴責?自私自利,只是為了創造自己的政治利益,和一位真正的領導者相去甚遠,這種人還想選總統! 再者,民進黨創造了所謂的單一選區兩票制,害死了張川田委員。由於質詢的緣故,本席今天無法前往參加張委員的公祭,特別提早去他家祭拜,結果,他的家人和服務處主任告訴本席,因為將來改實施單一選區兩票制後,宜蘭縣只剩一席,張委員加倍認真、加倍努力,天天在外面跑,連到最後送醫院的前一刻,他在做選民服務時,對方告訴他嘴角流血時,他還直說沒關係,談完事情再去看醫生,結果住進醫院6天後就往生了。古云:「出師未捷身先死,常使清流淚滿襟」,而今,「委員未捷身先死,常使青史淚滿襟」讓人很心疼。談到單一選區兩票制,有人問馬英九要不要改內閣制,難怪他說由下一屆立法院決定,因為他內心自知下一屆他們穩贏,兩邊從14:0開始比賽,這樣的制度舉世雙,竟然還入憲!本席到日本專程考察單一選區兩票制,結果發現它是「以大黨壟斷為己任,置小黨死生於度外」,完全是黨的個別利益考量。再者,國會選舉制度還入憲,這真的是舉世無雙。所以,如果明年底要實施單一選區兩票制,本席所提讓它能夠公平進行選舉的規範和配套措施,中選會一定要先做好。中選會張主委,本席在委員會就曾針對這部分質詢過你,結果你們至今也都沒做,想到就令人生氣。本席建議的是,第一,嚴格限制競選經費。第二,競選的傳單要有一個核准章,每個候選人限制一定張數的傳單,每張都要蓋印章,一旦抓到沒有蓋核准章的傳單,就加以處罰。第三,助選人員的人數、車輛、旗幟等等都要規範。第四,希望區域候選人和不分區代表能夠有雙重代表處。行政單位應該要更主動,先做好以上這些,不要等委員提案,小黨才有生存的空間。這不是為了本席在請命,本席要選與否,操之自我。就算不當委員,我還有大學校長可當,已經有數所私立大學邀請本席去當校長。但是,因為這個制度關係到我們憲政體制的長遠發展,拜託張主委,回去要趕快做。如果再不做,本席每個會期都會盯你,盯到最後,大家都不好看。 * 張主任委員政雄:是,謝謝。 * 曾委員燦燈:另外,本席特別針對中油的問題請教院長。中油的問題非常嚴重,本席以中油和台塑這兩個企業作比較,今年的盈虧已經拉到800億元。中油去年獲利95億9900萬元,台塑獲利502.57億元;今年上半年,中油已經虧損220億元,台塑則賺230-240億元;去年營收中油是6682億元,台塑是4433.1億元;在員工人數方面,中油是1萬5069人,台塑是3769人;每年每位員工為公司貢獻度,中油是4434萬元,台塑是1.176億元,大約差了3倍;去年的人事費用,中油是241.74億元,台塑是51.27億元,台塑將人事費用控制在企業管理的合理比例;此外,平均每人的人事費用,中油是160.4萬元,台塑是136萬元,請院長看看以上兩者的數據。 院長用了潘文炎這個人,本席與他並不認識,對他也沒有意見,可是他上任董事長之後,中油漲了三次價,理由不外乎是國際原油每桶漲至多少多少,原油一漲價,中油就跟著調高,就像銀行每次調高利息都不通知,可是降息卻得客戶自己申請。全民要求中油降價,在國民黨黨團記者會和消基會嚴厲指責之後,隔天中油立刻降價,這非常奇怪,難道台聯的委員就不是人嗎?本席曾請陳部長到辦公室討論這些事情,中油人謀不臧、管理不善,買一桶原油要比人家貴5元,結果答復本席的說法竟然是煉製的機器過於老舊!這是什麼話?機器老舊難道不會去改善嗎?為什麼每年都要買一桶比別人貴5元?簡直是騙人嘛!本席攻讀的就是經營管理的專業,中油明明沒有生產力,每次負債就要全民買單,這樣合理嗎? 中油副總經理林正雄一個人身兼五要職,分別是副總經理、中油董事、煉油事業部執行長和兩個事業部的董事,難怪本席召開一個小小記者會就收到一大堆檢舉信函,而且裡面都敢列出名字和電話!本席再告訴院長,連天然氣的價格竟然也一直升,家庭主婦哀聲嘆氣,這就是民怨的來源。油電調整最大的問題就是影響民生物資的波動,過去國際天然氣調降的調幅和最後的漲價,中間還差距10%以上,所以沒有漲價的理由。現在請院長當著本席的面前,公開宣布責成中油合理反映油價,繼續降價!天然氣也繼續降價!院長,是否可以? * 蘇院長貞昌:感謝曾委員的指教。原則上,油品和天然氣的價格都是決定於自由市場的機制,行政院會責成經建會對於中油…… * 曾委員燦燈:院長對中油不了解,中油在過去30年從來沒有市場機制,一向都是由政府管制。 * 蘇院長貞昌:我們是有一個機制。 * 曾委員燦燈:本席知道有一個調價五原則。 * 蘇院長貞昌:那是六原則。 * 曾委員燦燈:裡面是白紙寫黑字,要求中油如何如何做,可是中油有在做嗎? * 蘇院長貞昌:有啦,現在也有降價。 * 曾委員燦燈:只降了1.65%。 * 蘇院長貞昌:現在還無法彌補虧損。 * 曾委員燦燈:不能這麼講,虧損是因為管理不善、人謀不臧,難道要全民買單嗎?現在老百姓的生活非常艱苦,根據行政院最近所做的調查,目前待業找工作的有20萬人,如果擴大解釋,總失業率是5.73%,不是你們所發表的4.04%,這是很嚴重的事情,人民家中沒有錢吃飯就搶,否則就是自殺,還有很多人沒有錢讓小孩唸書,實在非常可憐。請院長務必要立即責成中油加以改善,而且你要展現蘇內閣施政的明快度,立即責成中油宣布降價,宣布降價!陳部長,你做得到嗎? * 蘇院長貞昌:裡面有整套的機制,請讓部長處理。 * 曾委員燦燈:一定會處理?如果一個禮拜內沒有見到降價,等到本席當總召的時候,預算大家看著辦好了! * 蘇院長貞昌:不可以這樣做啦! * 曾委員燦燈:本席是合理問政,如果我今天要中油降價是不合理的要求,那就沒有道理,但是國際油價已經下降了,西德洲的油價每桶降價幅度已經超過10%。 * 陳部長瑞隆:向委員報告,油價要回歸市場…… * 曾委員燦燈:這個你已經講過了,可是中油就是不回歸呀,他們沒有將你放在眼裡,對不對?這樣是不行的,所以本席提出一個禮拜的時間,一個禮拜是觀察期,如果仍沒有降價,我們會繼續處理。謝謝。 * 主席:請鄭委員金玲、鍾委員紹和聯合質詢,詢答時間共為6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鍾委員紹和","鄭委員金玲","主席","蘇院長貞昌","李部長逸洋","許主計長璋瑤","黃部長志芳"]} ``` * 鍾委員紹和:(9時38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台灣是一個世人稱羡的美麗寶島,在這個地方生活的民眾都非常善良、純樸,所以人家說台灣是一個好地方,好山、好水、好鄰居。但是曾幾何時,這麼好的地方,竟然為了選舉,一些惡質的政客不擇手段,不惜挑起生活在這片土地上善良百姓的族群歧視和對立,也撕裂了大家心中深厚的感情,實在令人感到憤怒和傷痛。尤其前些日子,一些反貪腐的民眾在全省各地舉行靜坐抗議活動之時,所引起的衝突暴力和攻擊事件,令鄭委員和本席感到非常難過,因此特別利用今天總質詢的機會送給院長兩組LP,我們所送的LP並不是總統府陳秘書長唐山所指的LP,而是代表著「愛與和平」之意,我們期許蘇院長、朝野政黨及社會大眾能夠齊心努力,共同創造充滿著愛與和平的祥和社會,讓我們都能夠享受到蘇院長欲將台灣打造為安和樂業的社會之承諾。 * 鄭委員金玲:現在我們開始正式進入質詢。請問蘇院長,我與鍾委員所送給你的兩組「愛與和平」的LP汽球,正是現今社會最欠缺的兩樣東西。 根據報導,最近貴黨的林委員濁水要求呂副總統秀蓮退黨,並辭去副總統的職務;此外,貴黨其他的同志也不斷地放話表示她欲篡位,而要求她辭去黨職,這令同樣身為女性、同樣出身於桃園縣的我為她感到非常的委屈,她是本席擔任民意代表20多年來所見過民進黨內最清廉的政治人物,為何你們要如此欺負她?事實上,副總統為備位元首,當總統無法視事時,才由副總統繼任為總統,何況她並沒有參加倒扁靜坐,你們為何要誣衊她?更令人感到奇怪的是,你們竟然還非常的怕她。其實,民進黨不用怕她,因為呂副總統秀蓮尚未結婚,她沒有親家、沒有女婿,更不是三級貧戶出身,不會如此的貪財,依本席之見,在民進黨現階段中,她確實是非常好的總統人選。如果呂副總統依據憲法規定繼任為總統,蘇院長會不會支持她? *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蘇院長貞昌:(9時42分)主席、各位委員。首先,謝謝兩位委員的指教,大家應該共同遵守現行憲法運作與憲政體制。 * 鄭委員金玲:你會不會像支持陳總統一樣的程度來支持她? * 蘇院長貞昌:對於目前尚未發生的預設性問題,我不宜先行推測,也不宜討論。 * 鍾委員紹和:鄭委員的意思是,假若有一天呂副總統繼任為總統,你會不會支持她? * 蘇院長貞昌:謝謝鍾委員。我現在是以行政院院長的身分來答復兩位委員的指教,我們都是依照憲政體制行事,所以我會遵守憲政體制,但是,現在沒有所謂備位總統繼任的問題,所以我於此時不宜對此事有任何的討論或評論。 * 鍾委員紹和:針對方才鄭委員質詢時的措辭,本席進行微幅的修正。鄭委員認為,呂副總統秀蓮在民進黨內為最清廉的政治人物,在我的認知中,蘇貞昌也是其中之一。 最近,本席在民進黨黨團中聽到一些消息,有人流傳說蘇院長現在當行政院院長當得很難過,而有倦勤的現象,近日可能會辭去行政院院長的職務,不知是項消息的可信度如何? * 蘇院長貞昌:這完全是媒體或外界的臆測,並非事實。 * 鍾委員紹和:換言之,蘇院長並沒有打算辭去行政院院長的職務。對不對? * 蘇院長貞昌:我在行政院院長的位子上正努力地為建設國家、服務人民而工作。 * 鍾委員紹和:其次,請教蘇院長幾個問題,到底陳水扁總統有沒有犯罪?以目前許多媒體報導顯示及陳總統於帛琉所舉行的記者會中,他曾就自己因國務機要費的問題而遭到約談有著滿肚子的牢騷與苦水,而且,他也透露自己對於以假發票核銷國務機要費一事是知情的,他甚至授意總統夫人吳淑珍女士收集發票來報帳,這明顯是涉及偽造文書的行為。請教蘇院長,以你在法律方面的深厚造詣,且曾經是名律師,你站在法律的角度上來看此事,到底陳水扁總統有沒有犯罪? * 蘇院長貞昌:事實上,台灣是個法治國家,法律最大的原則即是,上至總統、下至平民,任何人在沒有被法院定罪以前均是無罪,而總統也向國人明白地報告自己從未犯罪。 * 鍾委員紹和:但是,他曾自行承認以假發票來核銷國務機要費,這就涉及偽造文書的罪行,縱使法院尚未將他定罪,我們希望院長以法學的角度來看此事,到底他涉嫌的程度高不高? * 蘇院長貞昌:過去我們看過許多因政黨或政治立場不同者誣衊總統,經過證明都是子虛烏有之事。 * 鍾委員紹和:但這部分總統已自行承認。 * 蘇院長貞昌:就委員所舉例之事,總統已表示會坦然面對司法調查,他也會完全的配合,所以我們對於任何司法調查之個案,基於尊重法治與司法,實在不宜有任何的論斷,更不應該未審先判。謝謝。 * 鍾委員紹和:我們先撇開司法問題,就道德責任而言,大家看到陳總統本人及其家人、親信有間接收受SOGO禮券,並以假發票核報國務機要費,此外,還涉及行政部門的人事權、股票內線交易與炒作股票等等,種種行為都是嚴重超過道德應該予以限制的程度,尤其是政治人物面臨道德問題時,更應該有高度的自我要求與自我限制,對於具有道德瑕疵與涉嫌犯罪的總統,他值不值得人民予以尊重與支持?難怪會有這麼多的民眾冒著風雨、不分晝夜、餐風宿露地參加倒扁活動。請教蘇院長,在此情況之下,你是否支持陳水扁總統? * 蘇院長貞昌:我身為行政院院長是由總統任命,總統是國家元首,所以我絕對支持。總統對於自己的親戚有人涉案正由司法偵辦一事感到很難過,也覺得很對不起國人,所以他已公開向社會致歉。我覺得,這也是他坦然面對社會的一種方式,不過,這與總統犯罪不同,本人身為行政院長,曾多次呼籲:建立民主已屬不易之事,當年大家是拚著血汗走過來,我們更應該建立法治,一切照司法程序執行,也許過程比較緩慢,但腳步沈穩,才不會導致每個人因為自我立場,而產生許多冤枉事。本人認為一切應回歸制度,回歸司法,以建立法治國家,這樣才能長治久安。謝謝。 * 鍾委員紹和:院長說我們是法治國家,一切應以法律、司法為準則,在這樣的前提之下,為避免社會繼續紛爭吵鬧下去,造成社會不安,院長是否能夠責成司法及檢調單位儘速釐清本案? * 蘇院長貞昌:謝謝鍾委員的指教。兩位委員相當關心這件案子,本人也是如此。我們基於建立法治之觀念,我們完全尊重司法機關、法務部,所以對具體個案從未有指涉、干預等情事,相信法務部及檢察官都會認真依法辦案。 * 鍾委員紹和:院長曾說司法將會影響全案之結局,檢調單位判定總統是否有罪及應否起訴之結果,都會影響整體社會的安定或紛亂,為能早日釐清案情,平息社會不安情緒,司法單位能否加速審查腳步,以求早日釐清案情?這是本席的要求。 此外,院長,您到底支不支持陳水扁總統? * 蘇院長貞昌:本人絕對支持陳水扁總統,因為他是國家元首。 * 鍾委員紹和:您所支持的陳水扁總統究竟是那個貪腐無能的陳總統,還是那個提拔你、賞賜你官位的陳總統? * 蘇院長貞昌:我們不應說總統是貪腐及犯罪的,因為現在沒有任何證據證明他有犯罪,我們一切應照法治來,現在陳總統是國家元首,我們不但應該尊敬他,而且應該支持他,這是應有的態度。 * 鍾委員紹和:假如你支持的總統是第一個陳總統的話,本席真的認為你沒有資格擔任行政院長一職,因為你連是非都無法明辨,還硬要支持他,本席認為你沒資格擔任閣揆職務。 * 蘇院長貞昌:我們不能未審先判。 * 鍾委員紹和:假如你支持的是第二位的陳總統,那本席認為這也太委屈你蘇院長了,你大可不必這樣做,你不應自貶身價,因為在本席眼中,蘇貞昌院長不是一位如此懦弱,缺乏擔當及大格局之人,本席認為你不用如此委屈,你大可辭去行政院長職務。 * 鄭委員金玲:院長,前天報導指出:匈牙利總理承認該國政府所公布的經濟統計數字是造假的,其目的在於使自己能順利當選,以延續自身的政治生命,結果引發匈牙利暴動。請問你知道這個消息嗎? * 蘇院長貞昌:本人看過這項報導。 * 鄭委員金玲:本席認為蘇院長也犯了同樣的錯誤,你在3月15日召開拚治安記者會中表示,半年內,若全民感受治安沒有好轉,你將辭職下台,並永遠退出政壇。請問你有說過這些話嗎? * 蘇院長貞昌:有。 * 鄭委員金玲:你同時也明確指出:這件事不是以數字來羈絆自己,也不以數字為目標,數字僅作一個參考,並將拚治安成效的唯一標準放在民眾對治安的感受,而非在犯罪率或破獲率之數字上,是嗎? * 蘇院長貞昌:對。 * 鄭委員金玲:過去內政部在鍾紹和委員的同學、蘇嘉全部長任內,都會定期公布治安統計資料,讓人民隨時瞭解國家治安的現況,但你一上任,馬上取消這項政策,不讓國人知道國家治安的現狀,連我們立委要求有關單位提供相關資料時,也遭致內政部斷然拒絕,其理由何在?難道是害怕民調結果太差,而不肯提供資料,還是你們想隱瞞何種事實? * 鍾委員紹和:嘉全,本席沒有想害你。 * 蘇院長貞昌:本人不知道委員方才說的是何種數字?不過,若委員想瞭解,本人可以請李部長向您報告。 * 李部長逸洋:請容由本人說明。每次的治安民調經費需要170萬元,但因為今年內政部未編列這筆預算,所以今年內政部並沒有實施每季治安民調業務,這項業務去年有實施。另外,警政署有相關的調查,但這些民調結果均作為內部參考資料,從未對外發布。 * 鍾委員紹和:院長,部長說為節省每次的170萬元民調費用,所以沒有繼續實施,假如政府施政一切只想省錢,那治安怎麼會改善呢?你們沒有任何參考數據,請問你們怎麼知道從何改起?知道從哪裡加強?又哪裡知道犯罪項目的消長增減?這些數據是施政的最佳參考標準。 * 蘇院長貞昌:方才李部長已經說得很清楚,去年審查時就已經沒有編列這筆預算,所以今年自始就沒有實施,不是因為本人上台後才未實施,因為沒有執行,所以當然就沒有相關的數據資料,也就無法公布。 * 鍾委員紹和:既然沒有做就算了。剛剛鄭委員說你在3月15日宣示拚治安的決心,所以9月15日就是繳交成績單的時刻,行政院特別在這一天幫你準備了資料,並透過3大報全版廣告對外公布,我們看看這篇廣告內容,通篇都在提犯罪數及破案率等數據資料,對於民眾的感受數據僅在第9項目中提及:6個月來,各種民調包括TVBS、年代、國策院、聯合報、世新大學,綜合顯示治安的滿意度由最低的12%逐漸上升至29%,這樣的結果證明民眾對於治安的感受正緩步地提高。所以院長認為民眾對於治安的滿意度已經有大幅地成長,這是一個好現象。 本席與鄭委員為查證行政院這篇報導內容的真實性,所以我們特地向行政院新聞局及警政署要求提供廣告中所說的各項民調的原始資料,經過比對,赫然發現這篇廣告的內容完全是一派胡言,全都是東拼西湊之作!舉例而言,你們說已將聯合報的民調結果放入其中,其實該報的民調結果根本就未列入,而其他四家民調結果資料,其中國策院並沒有做9月份的民調資料,年代沒有3月份的民調資料,但行政院卻說從3月份至9月份民眾滿意度從12%提升至29%,請問這個結果從何而來?你們說民眾滿意度從12%提升至29%,但3月份的治安滿意度調查結果卻顯示:TVBS為15%、國策院15.9%、世新23.9%、年代23.4%,沒有任何一家的調查結果是12%;9月份的民調滿意度也未到達29%,TVBS是19%,國策院沒有做民調,世新是24%,年代是23%,聯合報是18%,換句話說,廣告中所提到最低的12%逐漸上升到最高的29%,這項數據是捏造出來的,因為沒有任何一個民調中有12%及29%。虧你們還特別強調沒有作假及作秀,本席要看看你們如何對社會大眾做交代。院長,你是不是和匈牙利總理一樣,為了要延續自己的政治生命,而要求下屬捏造假的數據來欺騙全國的人民呢?如果是這樣,院長真應該為這件醜聞下台負責。 * 蘇院長貞昌:向2位委員作一報告,我非常感謝委員關心治安,以及對我的督促。所有部會經過這6個月的通力合作,很多治安改善都是從根本來做起,當然我們可以從民調中看出,民眾的不滿意度還是很高,可見人民非常期待政府能夠改善治安,因此我們還有很大的努力空間。我們會坦白面對,我也絕對不會造假,在我的報告中有特別提到,為什麼要引述那幾個民調,因為恐怕引述自己的民調會被說成是造假或灌水,因此才會多次引述外部的民調來進行比較。經過比較之後,治安雖然不是大幅但卻是微幅的改善,所以,我們必須肯定治安人員6個月來的辛苦。 * 鄭委員金玲:現在我們不是說你做得好不好的問題,而是這些數據是假的,也是有錯的,院長回去以後應該好好去查清楚。 * 鍾委員紹和:我們並非憑空提出批評,而是從你們提供給我們的參考數據中比對出來的。 * 李部長逸洋:委員手頭上的資料,我們在記者會時已經提供給每一位記者。 * 鄭委員金玲:你們在報紙上登的廣告,不只是在聯合報、中國時報等報紙上登載,很多報紙也都有登載,行政院弄個錯誤的東西給民眾看,這是交代不過去的。 * 李部長逸洋:我向2位委員報告,假如要隱瞞的話,就不會將每家民調的詳細數字都提供給每一位記者。廣告上的數據是簡化的。 * 鄭委員金玲:你們的行政效率真的很差。 * 鍾委員紹和:你們將15%簡化成12%,以及將25%簡化成29%,差距實在太大了。 * 李部長逸洋:原始資料是非常完整的資料,新聞局將其簡化…… * 鄭委員金玲:全國民眾要看的,怎麼能夠錯呢?一點也都不能有錯。 * 鍾委員紹和:給全國老百姓看的資料,一個數字都不能有錯誤,現在竟然錯了好幾個數字,也因此我們產生合理的懷疑,懷疑行政院有故意要欺瞞百姓的用意。如果是這樣的話,這就是非常大的一個醜聞,院長應該要為此負責任。 * 蘇院長貞昌:不會這樣,行政院不會這樣做,我也不容許這樣做。為了證明那些民調的引述,當天在記者會上還將各家民調的多次數據全部提供給媒體記者。 * 鄭委員金玲:院長自己心知肚明,回去後好好叫李部長反省反省。 撇開造假的民調不談,這2天中南部的暴民事件,你可以因為公務繁忙而表示沒有看到新聞,因此我們特別準備了幾段影片來播給院長看看。 看完以上的短片,院長有什麼感想?現在的國家及社會安定嗎?百姓安居樂業嗎?看到這麼多無辜的百姓,以及基層員警這麼的辛苦,連地方的警察局長都被記過處分,難道警政署長、內政部長及行政院長都沒有責任嗎?你們只會好官我自為之,卻將責任丟給下屬來承擔。李部長你還做得下去嗎?你有沒有政治人物的良知及道德? 更荒謬的是,蘇院長在20日的院會上說,群眾活動大體上是圓滿順利,展現台灣民主的成熟度,我們也可以對整個社會有相當的信心。蘇院長,你到底是目不明、耳不聰,還是裝聾作啞呢?我覺得蘇院長要承擔政治責任。 * 蘇院長貞昌:謝謝2位委員的指教,任何地方發生任何的暴力,我們都會嚴加譴責,而且我曾多次公開,包括在院會上,都在強調要嚴懲不法。我們覺得像這種情況,最大的受害者是無辜的百姓,最辛苦的是第一線的警察,所以,我們也多次呼籲,要辦群眾活動,無論是哪一方,政治人物應該要以社會安定為考量,不要以自己的利害及立場來考量。同時,警察辦案也能不分顏色,警察執法絕對是公正的。有些涉及暴力不法的人已經送辦,有些還沒有抓到、逮捕或發現的,我們也鼓勵各方都能將資料提供給警方,警方絕對會嚴格執法。我再一次呼籲,最辛苦的就是警察,不要一直指責警察。 * 鄭委員金玲:對,警察最辛苦…… * 蘇院長貞昌:包括部長、署長,都非常辛苦! * 鄭委員金玲:但是今天一發生事情,你們就專找職位低的墊背,高層卻都沒有事啊! * 鍾委員紹和:院長,有一家晚報社論標題是:請蘇貞昌、游錫堃看看「暴力畫面」!這篇社論您看過了嗎? * 蘇院長貞昌:我看了。在院會裡,我多次強調與要求一定要嚴懲暴力,所以,有些報導是片面且片斷,並不完整。 * 鍾委員紹和:在院會上,蘇院長曾經提過,「活動大體上圓滿順利,展現台灣民主成熟度,我們也可以對整個社會有相當大的信心。」但是看到這樣的畫面、這樣的場景,您對台灣民主的成熟度還是給予高度肯定?還有信心嗎?院長!假如民眾的驚慌、無奈,而我們連提供其最基本的「免於恐怖的自由」都沒有時,我們還談什麼其他政績呢? * 蘇院長貞昌:鍾委員,你引述錯誤了,當初我們講群眾活動大體圓滿落幕是指915、916,不是指後來的活動。 * 鍾委員紹和:好,那現在你看到這些鏡頭,這些畫面,是否覺得當政府連給民眾一個免於恐懼的自由都沒有時,談其他的施政作為還有意義嗎?本席認真的重新思考、重新找尋院長在2月21日就任時在本院提出的施出報告,其中談到:假如政府不能為人民打造一個安居樂業的環境,便是政府的恥辱。這充分展現了蘇院長維護治安的決心,對不對? * 蘇院長貞昌:對。 * 鍾委員紹和:假如今天民眾無法生活在安居樂業的環境下,那麼,蘇院長,你就不幸言中了,這是政府的恥辱。所以,在此本席要建議蘇院長,不要再被你所謂的恥辱的政府牽拖下去了!院長!有擔當一點,回去啦!因為這個政府讓你所要打造的理想目標完全不見了,你還幹這個院長幹嘛呢?本席建議院長回家!回家! 另外,在2月21日施政報告中,蘇院長特別針對整個施政主軸提出:經濟繁榮第一、社會安寧至上、強力伸張公權力等三個目標,現在就讓我們一一來檢視。第一,現在我們的經濟繁榮嗎?6年來,我們的家庭平均實質收入縮減:94年全體家庭平均每戶收入108.2萬元,較政黨輪替前的民國88年每戶收入109萬元,少了0.7%;家庭儲蓄也是全面下降:94年全體家庭平均每戶儲蓄19.3萬元,較88年的23.4萬元大幅減低17.5%,退回到14年前的水準。從這些明確數據,充分顯示政黨輪替6年來,各個階層、家庭由於收入減少,為了維持日常生活開支,不得不減少儲蓄額度,所以,請問院長,經濟有繁榮嗎?反而是自殺率節節升高。 * 鄭委員金玲:方才鍾委員提到院長的施政三大目標,當然,經濟蕭條、全國自殺率升高,是大家有目共睹,至於社會安寧至上及強力伸張公權力部分,除了方才播放的短片外,請蘇院長再看看這兩天的報紙報導:「台北縣永和市出現電棒之狼,里長遭警方恐嚇不得聲張。」院長有沒有看到這則消息? * 蘇院長貞昌:沒有。 * 鄭委員金玲:沒有!你看看你的下屬,這麼重要的消息都沒讓你知道,這是變相吃案!治安怎麼會變好? 另外一則報導是,新竹學生為了避免再被飆車族砍傷,只好自行串聯對付飆車族。方才我們看的短片中也有民眾疾呼:警察在哪裡?公權力在哪裡?在在顯示社會的安寧、公權力都已蕩然無存!學生是最單純的,連他們都要自己保護自己,請問警察在做什麼? * 鍾委員紹和:所以,這3個實際的情景和蘇院長上任時的理想、抱負及所要追求的施政目標完全是背道而馳,在此,本席要嚴正表示,蘇院長你的施政是完全、澈底的失敗,公權力無法伸張,社會不安寧,經濟不繁榮,在這樣的情形下,院長你覺得這個行政院長還有價值繼續做下去嗎?還做得下去嗎? * 蘇院長貞昌:謝謝2位委員的指教。委員特別提到的這3個部分,至今我依然是一本初衷,努力在為台灣打造一個安居樂業的環境。經濟的繁榮,當然必須持續努力,而我們也確實在過去的半年來,無論是就外銷訂單或其他各個面向,相關數據都已在施政報告中說明,至於方才委員所引述的數據,因為我並未將數據背起來,如果委員需要詳細數據,我可以請經建會胡主委向2位委員報告。 另外,有關公權力伸張,特別是飆車族部分,我確實是非常嚴格的要求,因此,過去半年來,台灣整體飆車的現象,亦即過去成群結幫在全台各地囂張的情形已大幅下降一半以上,至於新竹交通大學附近的問題,我特別責成內政部警政署一定要嚴予制止,雖然有抓到歹徒,但還不夠,所以,負責該地區的治安人員也加以調整,我們希望能夠顯現像全國一樣的成績。例如過去最囂張的街頭與KTV打人或路邊酒測臨檢都鬧整晚等現象均已大幅縮減了,我們希望能夠看到各個面向。 至於方才提到的家庭所得等,其實都有成長,並不是方才鍾委員所引的數據。 * 鍾委員紹和:本席是引用行政院主計處的數據,所以,你不要說本席說錯了。 * 蘇院長貞昌:但是,跟我的數據似乎完全不一樣。 * 鍾委員紹和:是不是政府有好幾套的帳? * 蘇院長貞昌:你的數據跟主計處公布的不一樣。 * 許主計長璋瑤:我們有正式的刊物對外發布,如果有誤解的話…… * 鄭委員金玲:不會有誤解,我們不會憑空捏造。 * 蘇院長貞昌:這是公布的數據,並不是臨時寫的。 * 鄭委員金玲:你們兩個單位回去對照一下。 * 蘇院長貞昌:主計長會跟兩位作對照。 * 鍾委員紹和:院長方才談到新竹的部分,本席認為「非不能也,實不為也!」本席肯定警察的辛苦,但是,警察也有鬆懈的一面。因為,該案經由媒體的刊登與電視的報導後,昨天就破案了,要將主腦移送治平專案,為什麼以前不做,經由媒體大幅的刊登後才要破案呢?雖然警察平常很辛苦,可是,有些部分警察是要把案子慢慢的養大了,上面有壓力時再拿出一個案子來破。 * 蘇院長貞昌:不是這樣! * 李部長逸洋:新竹最大的飆車族YY幫,老早在2個月前就破案了;這一次的個案事件,是從新竹縣過來,也是隔天就破案了。 * 鍾委員紹和:這些大學生會到派出所抗議,不是因為一天的事情,而是連續一段期間,警察沒辦法給他們安全的生活環境,他們環境的安全受到衝擊後,他們才會集體到派出所抗議。 * 李部長逸洋:我們有一套完整的計畫,要事前防治,事中要立即制止,如果沒辦法做到,導致發生砍人事件,包括警察局長與分局長都要下台,所以,院長說今年的飆車事件,是去年的一半;但是,難免仍有個案的發生,我們現在要深入的追查,警政署表示要瞭解;至於學生所說的長期狀況,新竹警察局說這不是事實,如果是事實,我們會撤換警察局與分局長。 * 鄭委員金玲:本席認為很多治安案件,只要媒體登出,產生壓力就會破案;所以,方才鍾委員說的養案子,本席也認為是很有道理的。 * 蘇院長貞昌:這樣會受嚴厲的處分。 * 鄭委員金玲:例如現在有很多的車子失竊案。 * 鍾委員紹和:車輛失竊案高,破案率卻很低,可是余政憲部長的車子失竊,2天就找到了。 * 鄭委員金玲:你們是有能力破案,卻未予破案;所以,本席今天要特別語重心長地提醒兩位。 * 李部長逸洋:汽機車失竊率,在這段時間是最大幅度的下降,破案率也增加。 * 鄭委員金玲:關於破案率增加,你只是針對重要人物的車失竊部分破案。 * 李部長逸洋:不是! * 鄭委員金玲:怎麼不是呢?您回去查查,為什麼余政憲老部長的車子失竊,就可以找到,別的老百姓車子失竊,就找不到呢?本席希望院長要趕快破案,不要針某人來破案,也不要養案。 * 蘇院長貞昌:關於交通大學的事情,需要嚴肅地正視。若有養案的狀況,相關人員會受到嚴厲的處分。 至於汽機車失竊率,這段時間的破獲率確實很高。 * 鄭委員金玲:本席希望院長要加油。 另外,陳總統9月5日在帛琉與媒體茶敘時,表示諾魯總統到台灣,外交部黃部長志芳都不知道。本席請教黃部長,您事先知道諾魯總統史可迪要來台灣嗎? * 黃部長志芳:我事先不知道諾魯總統史可迪要來台灣,因為,這些友邦元首來台灣過境轉機是常有的現象。 * 鍾委員紹和:他不是轉機而已,他還到國內幾個名勝地點去觀光;當友邦元首來國內,總統與外交部部長都不知道,院長知道嗎? * 蘇院長貞昌:我不知道。 * 鍾委員紹和:行政院長也不知道。 * 鄭委員金玲:如果院長與部長都不知道的情況下,萬一該元首在我們國內出了意外該怎麼辦?本席認為我們國家機制是真的發生問題了。 * 蘇院長貞昌:根據本人事後瞭解,有一個特殊狀況,他們轉機要一個禮拜的時間。 * 黃部長志芳:這些友邦元首有的到台灣訪問後,還到韓國、日本去訪問,有時候還會回到台北轉機。 * 鄭委員金玲:這些友邦元首來台灣,是不是經過公務門,難道說沒有人去接機嗎?他絕對不可能跟老百姓一樣排隊吧!本席認為是您的下屬未告知你,你這個部長是怎麼做的? * 黃部長志芳:我們禮賓司接待這些過境的友邦元首,都是按照標準的作業程序。 * 鄭委員金玲:本席認為不只是外交部有這種狀況,國安局也有這種狀況,所以,這個問題很嚴重。 * 鍾委員紹和:難怪我們的外交會越辦越沒有邦交,當友邦的元首到我們國內來,我們總統、行政院長、外交部長都不知道,卻由外交部次長負責接待,我們台灣跟友邦的關係是到這樣子,院長有沒有覺得這是件很荒謬的事情?難道說我們與友邦的交情,只是建立在金錢與利益至上嗎?難道說我們做為一個主人,連基本接待客人的禮貌都沒有嗎? * 黃部長志芳:諾魯總統史可迪只是轉機到帛硫,因為,時間的關係,他在台灣多停留了2天,他也知道這是過境,不是正式的訪問;所以,他也不希望打擾我們政府首長。 * 鄭委員金玲:但是,要予關心與瞭解。 * 黃部長志芳:我們禮賓司都有按高規格的正式接待。 * 鄭委員金玲:您真是很不負責任的部長。 * 鍾委員紹和:本席認為這是要好好檢討的外交事件,因為,這些細節外交部都沒有跟院長報告,連院長都不曉得友邦的元首來我們國家,他去了哪裡?做了哪些事? * 鄭委員金玲:難怪我們要採取金援外交! * 蘇院長貞昌:黃部長說,禮賓司有全程陪同。 * 鄭委員金玲:既然有全程陪同,部長就應該知道才對啊!如果人家來訪,我們有好好地予以尊重,說不定就不用金援了! * 蘇院長貞昌:禮賓司有全程陪同。 * 鄭委員金玲:就算這樣,部長也應該予以關心和瞭解啊!人家是元首耶!你們只派禮賓司的人去接待他! * 黃部長志芳:兩位委員也應該聽聽史考迪總統怎麼講的。他在帛琉時曾對媒體表示,他在台北過境的這段時間,受到很好的接待。這也只是一個單純的接待而已。 * 鍾委員紹和:開玩笑!當然是很好的接待,因為本席也知道你們是怎麼接待的。當然很好啊!他很爽啊!問題是友邦元首到我國來,我們的外交部長、行政院長和總統、副總統竟然都不知道!這成何體統?難道友邦元首到我國來,只是吃吃喝喝玩玩而已嗎? * 黃部長志芳:因為同一時間召開高峰會,還有其他國家的總理和元首…… * 鍾委員紹和:這不是理由啦! * 鄭委員金玲:這怎麼會是理由呢?你這樣不是把自己做小了嗎?本席認為蘇院長應該好好檢討整個外交政策。 * 鍾委員紹和:這樣除了對友邦元首不禮貌以外,也代表我們的外交禮儀和國家制度不夠完善。 * 蘇院長貞昌:我們的禮儀未失,因為禮賓司都有全程陪同。 * 鄭委員金玲:那是小官啦!人家是元首耶! * 鍾委員紹和:友邦元首來,如果我們的元首無法接見,起碼行政院長也該請吃個飯嘛!如果行政院長很忙,外交部長也該予以接待才對啊! * 蘇院長貞昌:都有一定的規格…… * 鍾委員紹和:這樣要如何開口要求人家在聯合國支持我們?當然只有靠錢去買! * 蘇院長貞昌:他非常滿意啦! * 鄭委員金玲:友邦元首到台灣來,你當然要趕快抓住機會;連這樣的機會都不會抓,你辦什麼外交嘛! * 黃部長志芳:兩位委員應該要區分國是訪問和這種單純過境的不同,不能把過境訪問和國是訪問混為一談。 * 鄭委員金玲:院長真的應該好好檢討你這個部長倒底適不適任。 * 蘇院長貞昌:國是訪問和轉機不一樣。 * 鄭委員金玲:請院長回去好好思考。我當立法委員,都能想到如何接待對方,讓他有賓至如歸、受到尊重的感覺,才能鞏固邦交,不必用金錢去買,這樣沒有意思。 * 蘇院長貞昌:他有公開表示感謝…… * 鄭委員金玲:請你回去好好研究。 接下來,我們兩人已經六度請你下台,並舉出很多你應該下台的理由,其實這樣做並非因為你的施政如何,而是國家施政是有延續性的。六年來,國家全面空轉,大環境都變壞了,民進黨讓台灣向下沈淪,現在由你接任行政院長,真的有很多困難的地方。 民進黨政府讓人覺得治國無能已經很慘了,更可惡的是竟然還出現貪腐的現象。眾所周知,去年民進黨政府各種弊案一個一個爆發出來,最後連陳總統自己和他的親人全部都涉案。本席一直認為民進黨沒有反省能力,最後老百姓忍無可忍,終於爆發民怨,全民要求阿扁下台,從9月9日開始到915,甚至10月10日要「天下圍攻」,在國慶慶典中展開包圍行動。現在凱達格蘭的民氣不散,全國各地遍地開花,阿扁總統到哪裡,反扁就到哪裡,政治危機一觸即發,朝野僵局無解。 我們在野黨也很努力,先在6月份提出體制內的總統罷免案,我們有責任在立法院成案,讓全民決定總統去留,卻被民進黨活生生地扼殺了全國百姓的罷免權。現在我們即將再度提出罷免案,希望民進黨有良知、有反省,還權於民。除了罷免案之外,我們還可以提出彈劾案,這些都是希望能在體制內解決僵局,但是沒想到今天民進黨高層竟然釋出「王金平組聯合政府」的消息。請問蘇院長對此有何看法? * 蘇院長貞昌:治大國如烹小鮮,當行政院長就像當農夫一樣,不管外面的天氣怎麼變化,都要認真下田,努力耕種,才會有成果。我從小在農村長大,一直堅持這樣的信念,也是以這樣的信念在擔任行政院長,我一樣努力工作,希望福國利民能有成果。 * 鄭委員金玲:可是報紙報導王院長要組閣來替代你了! * 蘇院長貞昌:我很清楚地向兩位委員報告。 * 鍾委員紹和:報導中明確指出這是民進黨高層釋放出來的消息,所謂「民進黨高層」,當然不排除是總統府秘書長,甚至陳總統本人的意思。是不是陳總統授意,放出這樣的消息,要蘇院長知難而退?報導中還說,由王院長組聯合政府是最大的公約數,能夠解決現階段政治紛爭的僵局,但是最大的憂慮就是來自「蘇陣營的反彈」。請問蘇院長,你會反彈嗎? * 蘇院長貞昌:謝謝兩位委員的關心,當一個農夫,關心的只是田裡面的水好不好,夠不夠,禾苗長得好不好,未來是不是能有好的成果;對於天氣的變化,我們會注意觀察,但不影響認真工作。 * 鍾委員紹和:如果人家要把你的苗拔起來,怎麼還會有成長呢? * 鄭委員金玲:人家不讓你種了啦! * 鍾委員紹和:如果要犧牲蘇院長,讓你下台,換取陳總統繼續安安穩穩地做他的大總統,你甘心嗎? * 蘇院長貞昌:謝謝兩位委員的指教。媒體什麼樣的報導都有,事後更正或被否認的情況也都有,我還是那句話,我當行政院長,努力為國家、人民服務,努力工作。還請多多支持、多多指教。 * 鍾委員紹和:依據立法院的議事規則是不應該請王院長說話,但是因為全國民眾都非常關心這件重大的事情,所以可否請王院長表示一下意見? * 鄭委員金玲:表示一下意見,沒有關係嘛! * 鍾委員紹和:謝謝王院長,謝謝蘇院長。 * 蘇院長貞昌:謝謝兩位委員指教。 * 主席:現在休息,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繼續進行施政質詢。 休息(10時38分) 繼 續開會(14時31分)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繼續進行施政總質詢。 * 請洪委員秀柱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洪委員秀柱","主席","蘇院長貞昌","今天報紙頭版頭條刊載"]} ``` * 洪委員秀柱:(14時31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請問蘇院長喜歡不喜歡紅色? *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蘇院長貞昌:(14時32分)主席、各位委員。各種顏色我都喜歡。 * 洪委員秀柱:好答案。你怕不怕紅色? * 蘇院長貞昌:不會。 * 洪委員秀柱:好答案。人民有沒有自由選擇顏色的權利? * 蘇院長貞昌:有。 * 洪委員秀柱:很好,好答案。可是我就不懂,民進黨-也就是執政黨的主席游錫堃為什麼那麼怕紅色?他說:台灣不能讓紅色恐怖打倒,台灣街頭出現紅色恐怖。請問蘇院長知不知道,他在十二生肖中屬什麼? * 蘇院長貞昌:他應該屬老鼠。 * 洪委員秀柱:錯了!他屬牛,而且是一隻西班牙的鬥牛!所以他看到紅,就想鬥!另外,他還可能屬魚,一隻見紅就咬,噬血如命的鯊魚。 談到游錫堃,我們不妨來看看他最近一連串的言論,不知道他算是笨呢?還是爛呢?是反智呢?還是齷齪呢?他說:倒扁就是中國人糟蹋台灣人,台灣不能讓紅色恐怖打倒,給人看衰。還說:施明德發動9月9日穿紅衣倒扁和紅色共產黨領導人毛澤東30周年忌日相呼應,台灣街頭出現紅色恐怖,又說99大雨,天助阿扁。請問蘇院長,他的這些話對現在的社會而言,是更激化對立,還是有助於大家情緒的緩和?他是執政黨的主席,他的這些言論,對行政院是加分,還是減分?你認為他的言論是更強化倒扁群眾的決心,還是有助於政局的穩定? * 蘇院長貞昌:謝謝洪委員的指教。有些話,我不知道他有沒有講過,會不會有斷章取義?另外,我也特別期待各政黨的領袖,大家都要為社會的和諧安定一起努力,做各方面的呼籲言論,都能促進…… * 洪委員秀柱:這是你的制式答案,我在報紙上都看過了。對於剛才的問題,你的標準答案就是:對於游錫堃的言論,本人不予評論。我告訴你,不予評論,就是默認。 本席再請教你一點,他一再說倒扁活動中有中國影武者。請問國安局、調查局、陸委會、情報局有沒有提供你該樣的情資或訊息? * 蘇院長貞昌:沒有。 * 洪委員秀柱:如果沒有,你就應該大聲的駁斥說:不要整天在說「白賊話」!你要公正的予以駁斥才是!我們認為,游錫堃就是在煽動民眾,甚至在為打人的民眾做好心理建設,讓他們以為打人就是愛台灣,就是在捍衛本土政權,難怪有人指控他是犯了內亂罪,而背後的教唆者就是陳水扁。 我再告訴你,游錫堃之所以胡言亂語,就是要對付現在充斥在各街頭的紅衫軍,也就是所謂的百萬人反貪腐運動。你知道這個運動的目的在哪裡?這個運動不只要阿扁下台,也是反貪腐的道德重整運動;它不僅超越藍綠,更是全民強烈意志的新公民運動,是沛然莫之能禦的。你看多少焦慮的母親,她們帶著孩子坐在街頭。整個社會道德已淪喪到這樣的地步,大家都有深刻的體認,我們不容許政客抹黑、抹藍、抹紅的說法,這種說法是非常可恥、可恨、可鄙的。 這場反貪腐的活動,從9月開始靜坐,蘇貞昌院長你說,如果出事,中央政府絕不手軟。很好!可是我們覺得奇怪,你是企圖對一場合法、和平的集會予以恐嚇式的回應,這不太像人權律師出身的你應該講的話。更奇怪的是,916那一場由執政黨和台灣社所發起的綠色集會,為什麼那時候你不說,「出事的話,中央政府絕不手軟」?更何況在場還有16位政務官呢! 918、919在高雄、台南的群眾暴力事件,也沒有聽你說過絕不手軟的話,到今天922,都不曾聽你指責過暴力,說出打擊暴力絕不手軟的話,我們只看到警政署長「震怒」,不知道是為什麼呢? * 蘇院長貞昌:洪委員你會不會偏聽,或是斷章取義? * 洪委員秀柱:沒有關係,就算是我偏聽,你現在再予以正聽。請說! * 蘇院長貞昌:我從來都一直講,我們好不容易拚了幾十年才爭取到能夠自由的集會、言論等等,所以一定要保障合法。任何人有暴力,都一定制裁,絕不手軟。我們是保護合法,取締暴力。一定是這樣! * 洪委員秀柱:你要多講,因為連記者都在問我,為什麼沒聽你講?所以你要謝謝我,給你這個機會好好的講,大聲的講。 另外,事後證明這次反貪腐的靜坐,不論是廣場上,或是915的圍城活動,都有數十萬人參加,包括921夜返凱道,秩序井然的情形,在在都令人刮目相看。所以有人說了,這樣的台灣、這樣的民眾,為台灣民主寫下新的里程碑,是多麼的令人驕傲。這真的是台灣的驕傲! 反觀916在台北,什麼「向陽的地方」「愛跟希望」「台灣之光」等等,卻霸占主播台,毆打新聞記者,既不向陽,也看不到愛,更發展不了台灣之光。918在高雄,919在台南,就更不用說了。我們希望你能好好的指責,到今天為止,兇手抓到了嗎?還只抓到一個繳不出3萬元的失業漢!這樣就算了嗎?內政部長對這些零星衝突事件,說是暴力,對916的暴行卻說它只是騷擾而已。你以為916只是摸摸女記者的臉,只是騷擾而已嗎?也太小看這件事情了,真是不像話。所以,無論是915、916,或者是920重返凱道的表現,無論反扁或挺扁,這些人同樣上了國際媒體,一個代表台灣人的驕傲,一個卻代表台灣的恥辱,最重要的是,有人說民進黨執政後,好不容易掩蓋了暴力的形象,但為了陳水扁一個人的權位,卻又再度現形了。你曾任執政黨的主席,你會不會覺得非常悲哀?本席相信你一定很悲哀,都快要哭出來了。 高雄、台南的暴力事件是地方首長縱容的結果,縱容支持者向倒扁的民眾施暴,製造一個肅殺的氣氛,讓民眾心生恐懼,來消弭倒扁的力量,結果兩位市警局長卻成為代罪羔羊。蘇院長,你肯定兩位縣市首長的辛勞,可是你的部長卻說因為南部的警力北調,所以警力不足;貴黨縣市首長在中常會說因為這樣,所以以後拒絕警政署將警力北調;葉菊蘭甚至說她要調回支援北部倒扁維安的高雄警力。前天警政署公開說沒有這回事,高雄縣市警力沒有北調,警政署反而支援高雄市的警力。我們不知道警政署和葉菊蘭誰在說謊?說謊的人是不是心有偏頗?你能否告訴我誰在說謊? * 蘇院長貞昌:謝謝委員提出來的每一點。我認為任何合法的集會、活動等等,政府都是保護的,而任何非法,尤其是暴力…… * 洪委員秀柱:重複的話不要講,以免浪費本席的時間。本席是問警政署和葉菊蘭誰在說謊,怎麼我說東你說西。 * 蘇院長貞昌:因為委員提出的問題很多,我要一個一個回答。就警力調配而言,我們看得出來,台北這麼大的群眾活動,而且連續那麼多天,每天24小時,為了支援台北市,確實要由警政署調動相當多的保警力量,總共有8萬6千多的警力。 * 洪委員秀柱:其中有無高雄縣市的警力? * 蘇院長貞昌:人力如何調撥,我並不知道,部長也完全尊重警政署,委員可以請他來說明。 * 洪委員秀柱:警政署公開在新聞上宣布沒有警力調到北部來,而葉菊蘭說不要把台北的紛亂帶到高雄,她箝制人民集會遊行的權利,還講這樣的話!上次針對執政黨箝制言論自由,本席曾說鄭南榕為了百分百言論自由自焚而死,看到執政黨的作為,若他能再活回來,他會再自殺一次,他會氣死。若鄭南榕再活回來,聽到葉菊蘭講這種話、做這種事,他肯定會跟葉菊蘭鬧離婚,你相不相信?不可以這樣子! 本席再請教你,在關鍵性時刻,你在做些什麼事?姚嘉文轉述陳水扁的意見,他說除非陳水扁犯內亂外患罪,否則就算吳淑珍牽涉弊案,陳水扁還是不需要下台。你是否認為按照陳水扁的意思,是不是只要他是總統,即使殺人、放火、貪污、腐敗、無法無天,只要不犯內亂外患罪,他都可以做到任期屆滿,不必負任何司法、政治、道德上的責任? * 蘇院長貞昌:我們是法治國家,一切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上至總統,下至平民,都應該照司法程序,大家都回歸司法制度,只要司法調查有罪,就應該負法律責任。 * 洪委員秀柱:本席知道你的意思,只有司法調查有罪,才算有罪,所以,他只要負法律的責任,不必負政治和道德的責任。 * 蘇院長貞昌:政治人物也有政治責任和道德責任。 * 洪委員秀柱:你方才所講,完全沒有政治責任。你是一個治軍嚴謹的院長,你在台北縣向來以此出名,若陳水扁是你的部屬,他這種作為,你敢不敢用他?你會怎麼樣?你還是會這樣回答嗎? * 蘇院長貞昌:我還是依法律程序來,因為我們是法治國家,不能未審先判。 * 洪委員秀柱:所以,就算你的部屬鬧緋聞、搞假發票、小動作,說珠寶是借的,你統統都OK,對不對?原來如此,本席錯看你了。為何為了護衛陳水扁一個人,民進黨和你的道德標準可以節節敗退?難怪陳芳明要說民進黨淪為保皇黨是台灣民主運動最大的悲哀。陳水扁說:我垮了,黨就完了。你相信他講的話嗎?你認同嗎? * 蘇院長貞昌:我對民主法制一直非常堅持。 * 洪委員秀柱:你這句子,本席已經很熟了,本席會背了。你這樣講,表示院長很容易做,本席也可以做,我們換一下位置好了。院長,你本來應該是民進黨中最有人氣的接班人,可是你上任半年來,我們看到施政成績不及格,拚經濟、拚治安的承諾跳票了,滿意度節節下滑,本席來替你說話,讓你跳票、穿小鞋的,不是在野黨,而是李登輝、陳水扁、游錫堃,以及所謂的深綠群眾。所謂的4大天王中,論逢迎拍馬做狗腿,你不如游錫堃;論滑溜閃爍、逃之夭夭,你不如謝長廷;論做小動作,擠戰略位置的高度,你不如呂秀蓮。雖然陳水扁公開說你和他穿同一條褲子,可是又傳說他要棄蘇以自保,本席不知道你怎麼想?蘇媽媽是位讓我們非常尊敬的老師,她曾說「無求品自高」,請問你有沒有在聽?我看你沒有在聽嘛!所以,「有求品就不高了」!陳水扁說不要文武百官去接送機,說這是國民黨的惡劣文化。結果一聲令下,你就帶著這些人統統都去接送機,國防部長李傑不願站在第一排,躲在第三排,想要避一避,而你非要把他推到第一排去丟人現眼。當然,有人是愛啦,但很多人是多麼的無奈!你何必呢?另外,你委屈自己,你說你是甜點配牛排。對不起,老百姓希望你是牛排,是一塊紮紮實實的牛排,而且是老百姓看得到的牛排,你怎麼自己變成甜點呢?你何必把你這朵鮮花插在牛糞上呢?本席替你可惜。本席看你的表情是很不贊同本席所講的話,若你不贊同,那麼,你願不願意替陳水扁的家屬背書?說吳淑珍的項鍊珠寶是借來的?說國務機要費假發票真報銷是虛構的?陳水扁說國務機要費用沒有一分錢進入自己的口袋,他是間接拿SOGO的禮券?本席不知間接和直接有何差別?你願不願意對他所有的話背書,拍胸脯保證陳水扁說是真的,那就是真的,我替他背書,否則我退出政壇?你會不會講這話? * 蘇院長貞昌:不應該未審先判,不應該因為立場或喜好就未審先判。 * 洪委員秀柱:本席問你相不相信嘛! * 蘇院長貞昌:上至總統、下至平民,都應該照司法來。 * 洪委員秀柱:羅文嘉走路工事件,你當時怎麼不講照司法來,拍胸脯相信他絕對沒有,否則退出政壇?你到今天還是站在這個地方啊!你說治安跳票,你要作承諾,但你還是一樣,沒有背書以後就沒有承諾。 * 蘇院長貞昌:羅文嘉走路工沒有任何涉案。 * 洪委員秀柱:本席再問你,這是一個關鍵性的時刻,你是選擇挺人民還是挺陳水扁?你是選擇改變民進黨還是要和陳水扁一起葬送民進黨?你本來是2008年問鼎大位的一個很好人選,你現在不跟陳水扁劃清界線,更待何時?你不是一個衝、衝、衝的人嗎?什麼時候變成躲、躲、躲;閃、閃、閃?有地方可閃你就閃過去。 我們再來講今天的發燒話題-陳水扁的退場機制。陳水扁自己說的,他的去留交由2300萬人民決定。這是他向人民報告的時候所說的話。你身為最高的行政首長,也是他最高的幕僚長,你要如何用你的智慧解決當前的僵局?你可不可以幫助他完成心願?最能夠解決紛爭的就是提出二次罷免,你想辦法讓所有委員一起來成案,在合法、合憲的方式之下,交由公民複決,你有沒有辦法?你願不願意做這樣的努力? * 蘇院長貞昌:洪委員,其實只要按照憲政程序來做,貴院的職權,我們都予以尊重。但是,罷免案已經行使一次沒有通過,不宜經常行使來引起社會動盪和政治紛爭。不過,貴院的職權要如何行使,我們還是尊重。 * 洪委員秀柱:所以你並不贊成,你認為這樣做會引起政局的動盪? * 蘇院長貞昌:我認為罷免權剛行使完,而且沒有通過,現在又要再來,這樣會造成政治紛擾。 * 洪委員秀柱:你就直接講嘛!你認為這樣不對,所以你不會支持,對不對? * 蘇院長貞昌:我沒有講對或錯,這是貴院的職權,適不適當…… * 洪委員秀柱:你尊重立法院?你知道這裡有很多委員是你的子弟兵,你可以影響他們,可是你不願意做,你既然不願意做,那就算了。陳水扁說:靜坐只是凸顯訴求的方式,不是作為解決問題的途徑。要怎麼解決?他下台就解決了嘛!他不下台也可以,就交由2300萬人民決定嘛!如果決定是要讓他繼續做,大家摸摸鼻子,各自回家,不要再倒扁靜坐;如果決定是要他下台,那麼就如他自己說的,就下台,那不是一了百了嗎? * 今天報紙頭版頭條刊載:「綠拋『王金平組聯合政府』將產生『排馬倒蘇』效應,民進黨高層指李登輝也屬意,坦承『最擔心蘇陣營反彈。』」請問,這裡所指的「民進黨高層」是指誰? * 蘇院長貞昌:這個報導我有看到,不同的報紙有不同的內容,甚至還有寫出名字,不過我認為每個政黨或政治人物都有他的利害和算計,但是人民是希望政府做事、社會安定,只有站在人民的一邊,走得最久就會得到最大的支持。 * 洪委員秀柱:你還是這個制式答案,本席問你,你贊不贊成王金平組聯合政府? * 蘇院長貞昌:我現在就是以行政院長的身分在貴院答復貴委員的質詢,所以我很認真的在做好行政院長的工作。 * 洪委員秀柱:當然你不會贊成,如果贊成,你的位子就沒了。那沒有關係,是誰在害你?本席有內線消息,民進黨在立法院黨團最高層的就是柯建銘,你去問他,他背後有誰在唆使,又有個教唆犯在後頭,你去問他。所謂「民進黨高層擔心蘇陣營反彈」,蘇陣營是指誰,我們來點名一下:杜正勝部長?不會;李傑?不是;李天羽、黃志芳、施茂林、吳釗燮?我看都不是,但是內政部長李逸洋、經濟部長陳瑞隆、財政部長何志欽,這些應該算是你陣營的人馬,是不是他們會反彈?真正忠心的人是誰?我告訴你,你要嘉獎他,就是新聞局長鄭文燦,這是蘇陣營的人馬。這樣的解套方式,你同不同意?你的回答一定還是制式的答案。 蘇院長是做過台北縣長的人,你在台北縣走路都有風,不分黨派對你都是何其尊重!怎麼現在做行政院長是這樣呢?你的衝、衝、衝到哪裡去了? 既然你不願意回應這個話題,我們換個話題。立法院現在如果推動倒閣成案,你會不會又有「無妄之災」的抱怨?如果真的成案,要準備投票了,你會不會在投票之前辭職明志,表示你沒有戀棧之意,你只是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鐘,都已經要投票了,所以自己走路了。請問你有沒有這樣的打算? * 蘇院長貞昌:剛才我已經特別說了,倒閣是貴院的職權,憲法的規定,所以我也尊重貴院各黨派的立場及決定,只要一切按照憲法規定及法制程序,我都予以尊重,而人民也都在看。我剛才也特別指出來,其實各黨派都應該站在人民的立場考量,讓政府做事,讓社會安定。 * 洪委員秀柱:你說各黨派都應該站在人民的立場,你認為哪個黨派沒有站在人民的立場,為人民做事? * 蘇院長貞昌:我特別呼籲請大家一起來。 * 洪委員秀柱:你沒有指名,其實我知道,你所指的是民進黨的高層,尤其是游錫堃,你應該告訴他:你不要這樣逢迎拍馬,要好好為人民做事,不能站在一個執政黨黨主席的立場,有事沒事就幫我穿小鞋,扯我後腿。我蘇貞昌想要好好做事,你三不五時就在那裡說「」話,害我都不知道怎麼辦? 政局的不安,執政黨的黨主席要負相當大的責任,他背後的陳水扁也要負相當大的責任,是他們讓今天的政局不安,沒有替老百姓做事,你了解到這個局勢嗎? 蘇院長,以我對你在台北縣長任內的了解,你真的是有苦說不出,所以有報載你最近和陳水扁大吵一架,有沒有這回事? * 蘇院長貞昌:謝謝洪委員的寶貴時間都很關心民進黨。民進黨作為執政黨確實責任重大,應該做好執政的角色,所以今天無論各種情況,我們都應盡力讓社會安定,大家一起把事情做好。洪委員在台北縣也看了很久,很清楚我是很想做事的人,一直致力於民主、法治及廉政,並全力依此原則來做事。 * 洪委員秀柱:你講了半天還是不願意講出今天是哪一個政黨在作亂,以及究竟是誰在幫你穿小鞋,讓你沒辦法維持政局的穩定,沒辦法好好拚治安、拚經濟。日本讀賣新聞的社論提及:已成為跛腳鴨的陳水扁政權,已經進入政權的死體化。換言之,一個「死體化」的政府,絕對做不出政績來的。在此關鍵時刻,我由衷建議蘇院長,與其和陳水扁一樣死皮賴臉不下台,不如給自己,也給民進黨創造一個置之死地而後生的契機,趕快與陳水扁劃清界限,把他交給2300萬人民複決,這才是最好的一條路。而且我還要再次提醒蘇院長,你與行政院團隊的歷史定位,正好與陳水扁的利益站在對立面,你究竟要對歷史負責,還是要捍衛貪腐,成為全民的公敵?我們真的希望你好好三思。 最後,我要利用短短的時間作一結論。我唸一段話給院長聽:「夫經術之治、節義之防,光武明章數世經之而不足,孟德一人變之而有餘。」此段文字摘錄自明儒顧炎武的日知錄中,評論曹操重權術、輕品格的作為。他認為曹操把漢光武帝以來所努力倡導的尊重氣節、重視品格的風氣完全摧毀了。蘇院長,放眼當下,第一家庭的作為,也正在表演一場毀棄品格的大戲。風行草偃,上行下效,耳濡目染,有樣學樣,會墮落的何止是趙建銘一人而已。上行下效,不只是趙建銘會墮落,陳水扁不思反省、回應民意,蘇院長,歷史的教科書很快就會把這一頁補上去的,而且不出幾年各科學測就會把陳水扁的作為當作題材,放在試題當中,不相信你可以問杜正勝。老師會問9月的反貪腐靜坐是怎麼回事?目標是誰?為什麼?陳水扁、國務機要費、珠寶、SOGO禮券、發票報假帳都會出現在教科書當中和試題當中。 蘇院長,我告訴你,這一陣子在凱道上靜坐的民眾,很多都是攜家帶眷的一家人,尤其是母親帶著孩子,他們是爭不了利也奪不了權,不過只是要一個能教孩子的是非公義、禮義廉恥而已,在座的各位作為扁政府的官員,你們是否也能看看自己的孩子?也能想想自己孩子的未來?蘇院長的施政報告洋洋灑灑一大篇,可惜對於全民和本席所關心的事—教育的價值,為什麼連提都沒有提呢?令人不解。如果院長懂得以蒼生為念,就站出來,不要再為虎作倀了。這幾天在紅潮滾滾的震撼之下,蘇院長可有省思?您的省思在哪裡?我們在等您的答案。 以上質詢就教於蘇院長,謝謝。 * 主席:請賴委員士葆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賴委員士葆","人家說","主席","蘇院長貞昌","李部長逸洋","李主任委員應元","吳主任委員釗燮"]} ``` * 賴委員士葆:(15時3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在質詢之前,本席先講一個故事,不只是故事而已。最近本席接到很多e-mail,其中有一封我一讀再讀,讀了就想流眼淚。發信人說他是汐止某國小的學生家長,他說他的孩子對他說:「你不是勇敢的台灣人嗎?可是你膽小!是懦夫!」他問孩子為什麼這樣說他,孩子說:「因為你沒有去廣場靜坐。」很多民進黨的朋友看到一個小六的孩子參加廣場的活動,批評是大人操作的結果,但是院長你知道這個家長說什麼嗎?他說他考慮了很久,要不要寫信給我,他希望我有機會能夠替他表達,讓他的兒子知道他因為做生意失敗,現在淪為卡奴,他準備燒炭自殺,他不是膽小的懦夫,如果生活能夠改善,他也會去廣場。 不管廣場有36萬人、50萬人或100萬人,院長,我告訴你那都不是政治運動,而是社會公民運動,因為其中有綠的、有藍的,大家的中心思想都是反貪腐,他們想的都是,不管理由為何,A錢的人就應該下台,如此而已。今天並沒有任期保障,如果今天院長原諒陳水扁總統,那你為什麼因為龔照勝涉嫌貪腐而予以撤換?院長撤換龔照勝的勇氣,我們都很佩服,老實說,到目前為止院長都很認真在做事,這一點我們要予以肯定,但是為什麼一碰到陳水扁,院長就不知如何是好了呢? 所以本席今天質詢的主題就是「蘇貞昌被游錫堃賣掉,還在替游錫堃數鈔票」,這是本席的肺腑之言,為了國家、社會好,蘇院長要看清楚,今天媒體的報導都是真的,人家真的要把你換掉,好保住陳水扁。昨天蘋果日報頭版刊登了一張法新社記者拍攝的照片,就是一個女孩子開的紅車被人砸毀的照片,院長,全世界都知道這件事,當這個鏡頭一出現,蘇院長,你知道你的民調掉多少嗎?每出現一次就掉一次,但是你怎麼還一副二楞子的樣子,拚命維護阿扁?結果現在游錫堃和陳水扁聯合起來修理你,你還不知道。為了國家好,院長應該繼續做,但是人家要把你換掉了,就是因為你還不知道今夕何夕,你以為你還是行政院院長,你以為只要效忠陳水扁就好了,不對! * 人家說:「當家不鬧事,鬧事不當家。」但是今天鬧事最多的是誰?是游錫堃。9月9日游錫堃說:「台灣國加油!」請問我們是哪一個國家?民進黨是不是已告訴我們,我們是道地的台灣國?請問院長贊成嗎?你主張改為台灣國嗎? *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蘇院長貞昌:(15時8分)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台灣是一個國家,沒有錯。 * 賴委員士葆:是不是台灣國?至少憲法不是這樣規定啊! * 蘇院長貞昌:根據憲法,我們叫做中華民國。 * 賴委員士葆:對啊!那游錫堃這樣說是什麼意思?刺激嘛!9月14日他又說:「倒扁靜坐是呼應毛澤東逝世30周年,綠色聲音要來制衡。」請問這什麼意思?就是點火嘛!9月16日他又說:「紅色恐怖不拿國旗。」這根本是講你們自己,請問你們的場子有沒有人拿國旗?游錫堃有沒有拿國旗?9月20日游錫堃帶領支持民進黨的人說:「總統加油!台灣國萬歲!」請問這是什麼意思?院長,我向你報告,廣場的人群絕對不會散,因為游錫堃每天都搬柴給他們燒,是最佳的動員力量。可是只要有打架,9月18日打一次,19日打一次,20日打一次,21日打一次,每打一次,院長的民調就扣5%,再打一次就再扣分,難道沒有人告訴你嗎?根據憲法第五十三條,行政院是全國最高行政機關,所以今天當家的人是行政院長蘇貞昌。你掌握所有的權力,扣分當然就扣你而不是馬英九。 請問院長,對於不喜歡的言論,你贊成用暴力制止嗎? * 蘇院長貞昌:我最反對暴力。 * 賴委員士葆:在台南市,他們是合法申請的遊行卻被石頭砸。請問院長,你看到這個畫面作何感想?你要不要替這位小姐申冤? * 蘇院長貞昌:警察已經將這些人逮捕了。 * 賴委員士葆:請問這位小姐能不能申請國賠? * 蘇院長貞昌:這必須作個案判斷,我不宜現在就論斷。國賠有法律程序,可以按照程序來做。 * 賴委員士葆:這位小姐因為你公權力的軟弱而受到無妄之災,除了要賠的9萬多元外,還有心靈的創傷和當晚的精神壓力。 昨天本席上節目,一位自稱紅車被砸當天在現場的台南市警察局警員打電話進來表示,他們看得很清楚,但是長官告訴他們不能有動作,讓那些人先打一會兒。他的長官下這樣命令!這段話透過電視播出去,全國都聽到了。他說了兩個訊息:第一,他們並沒有南警北調;第二,在現場,他們要制止時卻被長官命令不能動,因為長官聽上面長官的命令。上面的長官是誰? * 蘇院長貞昌:賴委員受過很好的學術訓練,知道這是一種很容易造謠的方式。 * 賴委員士葆:他有可能…… * 蘇院長貞昌:你也承認有造謠的可能,所以最好的辦法是請他舉證。如果真有這樣的長官,我們一定嚴辦,不止撤職也要法辦。過去我們有很多打個電話來,表示自己支持綠色再放一大堆謠言的這種經驗。 * 賴委員士葆:我們不是三歲小孩,這個道理我們懂,只是老百姓…… * 蘇院長貞昌:很多人都是道聽塗說。 * 賴委員士葆:偉大的院長和李部長,你們看到這樣的畫面有何感想?受傷的不僅是這位小姐,台灣也受傷了。 * 蘇院長貞昌:我們絕對反對暴力,絕對要查辦。任何地方的暴力都要辦。 * 賴委員士葆:我們只有一句話:警察在哪裡?警察在哪裡?當然對於警察的辛苦,我們絕對要給予鼓勵…… * 蘇院長貞昌:政治人物辦活動要考慮到警察的辛苦。 * 賴委員士葆:對。本席要強調一點,今天就是因為政治力不當的介入,叫警察不可以有動作才會造成這樣的結果。 * 蘇院長貞昌:剛才賴委員也承認,這有可能是造謠的。 * 李部長逸洋:關於剛剛賴委員提到的事情,其實當天有位員警已先保護這位女駕駛,直到她離開還沒有發生事情。他已經出面說明沒有人下達這種指示。 至於發生砸車的現場距離群眾運動幾十公尺,當時並沒有警察在場。如果有警察在場不會不去制止。 * 賴委員士葆:打的時間有幾分鐘,警察的反應會這麼慢嗎? * 李部長逸洋:我們可以從畫面上看得出來,當時並沒有警察在場。也因為這樣,後來我們懲處了台南市警察局長和相關的分局長。 * 蘇院長貞昌:我要補充說明,那是很重的懲處。當時侯署長在對街,因為群眾運動是在另一邊。發生這樣的事情的確令人感到遺憾,我們已經嚴予查辦,甚至連警察局長都要為此負責。 * 賴委員士葆:本席認為游錫堃是紅軍最佳助選員。院長沒有懷疑他是不是臥底,想要把你幹掉?這是很簡單的道理,因為他也可以回鍋當行政院長。這是本席的解讀。 高雄市那天所謂泡茶是非法的,警察取締沒有人有話可講。但是當暴動發生時,警察抓了一些人,貴黨的立委去拍桌子後居然就放人了。這些人出來後變成英雄,支持者拍手叫好。坦白說,當這幕出來時,院長你就該講話了。你不講話是因為不知道該講什麼話嗎?因為陳水扁沒有告訴你可以講話嗎?本席對你這一點實在非常失望。 * 蘇院長貞昌:不,我們都有講話。 * 賴委員士葆:你幾乎沒有講過「譴責暴力」。 * 蘇院長貞昌:我每一場都講,每一天都講。 * 賴委員士葆:本席昨天和今天至少上網10小時,拿出在學校作研究的精神找蘇貞昌、游錫堃和陳水扁最近講了什麼話,可是從高雄事件後,你沒有講過「譴責暴力」這4個字。 * 蘇院長貞昌:每次我都就暴力明確地說…… * 賴委員士葆:你只講「不分顏色一律譴責」等等不痛不癢的話。 * 蘇院長貞昌:這是你的感覺。或許記者沒有將…… * 賴委員士葆:你不敢譴責暴力! * 蘇院長貞昌:我一再譴責暴力。 * 賴委員士葆:大家看到高雄那一幕,而且游錫堃拚命燒柴火,說會打架是馬英九害的。老實說,他如果要更精準地說,應該說是蔣經國害的,要不也可以說是蔣介石害的。高雄打架,說和台北市長有關,真是笑死人了。但是因為他是民進黨主席,他說話人家就相信,整個民進黨就賠葬了,就繼續打下去。 事實上,大家非常瞭解,9月16日你們動員。院長很聰明,本席也肯定你這一點,因為我原以為民進黨統統「銹逗」了。你可以去查,我幫你說了多少話。我說你腦子很清楚,9月16日並沒有去參加。那些參加的人腦子壞掉了,以後怎麼死都不知道。因為我們想一想,這次是民進黨動員的,那些人的心態是「我打人,警察敢抓我嗎?」,「我是執政黨動員的,誰敢打我?」。 院長,不管你們再不喜歡某些言論、認為穿紅衣服的人刺眼,現在很多人的問候語是倒扁手勢。大家見面問的是你倒扁了嗎?這個手勢全世界都知道了。面對再不喜歡的言論,還是必須尊重言論自由。本席看到報導指出,你們在台中倒扁活動旁辦挺扁。這是對的,你們要怎麼挺扁都可以,但是不能用武力打人。本席上網蒐尋最近這一個禮拜蘇貞昌說了哪些話,結果出來1千多筆資料,可是再針對「譴責暴力」蒐尋,只剩下幾十筆,統統沒有講「譴責暴力」這4個字,只說「依法處理、嚴懲、不分顏色」而已。 * 蘇院長貞昌:3天前本人在這裡接受質詢時就公開講過,你說沒有蒐尋到,我不知道你是怎麼蒐尋的。 * 賴委員士葆:你沒有直接講,只有在答詢時才說。 * 蘇院長貞昌:以我對賴委員的瞭解和尊重,你應該不會亂說話。不過我再三說過,甚至在貴院也說過,你還說我沒有講。事實上,只要是公開的場合,包括院會在內,我都講過,不止是譴責暴力,還要制裁暴力。這也是我的態度。 * 賴委員士葆:從9月9日到現在,一共發生23件、21人的違法事件。其中自9月9日到16日之間,紅軍只發生一些口角,互相罵一罵的事情,但從9月18日之後,電視每日播出的畫面,那真的丟光了…… * 蘇院長貞昌:賴委員,我一向很尊重你資料的正確,但你若說9月9日到9月18日都沒有,其實是「無影啦」,例如在景福門前,摩托車騎士經過也被拉下來打,我不是故意舉這個例,但因你說「都沒有」,所以我才這樣講。 * 賴委員士葆:那是因為他豎中指,而且我沒有說「都沒有」,我說「有」,但是沒有像電視上的那種集體鬥毆。 * 蘇院長貞昌:如果我們要譴責暴力,那麼在任何場所,對任何人、不分藍綠所展現的任何暴力都應該譴責、制裁,那樣…… * 賴委員士葆:我同意。 * 蘇院長貞昌:我還是這個態度…… * 賴委員士葆:對林正杰毆打金恆煒一事,我在公開場合都予以譴責。 * 蘇院長貞昌:你那樣就對了。 * 賴委員士葆:沒有任何理由說他們不能去高雄,像你們葉菊蘭講的,那是什麼話…… * 蘇院長貞昌:不能將暴力合理化。 * 賴委員士葆:說什麼不能將臺北的紛亂帶來高雄,這是在壓縮人家的言論自由,實在非常不好。抹紅、煽動、製造暴力,政府傷、蘇貞昌傷、蘇貞昌挫敗、蘇貞昌沒有辦法作為,結論就是這樣。撇開我個人偏好不談,我很認真地看這個局就是這樣,我今天這席話真的是肺腑之言。廣場上這些人,不是別人,其實是你的子民,如果你是一個真正愛民如子的行政院長,他們一天不走,你應該一天痛心一次,應該去看看他們、聽聽他們的聲音,院長,您難道不這麼想?我集會第二天在那裏坐了6個小時,用過兩件雨衣,結果都是從頭濕到尾,連內褲都濕掉了,心裏還是很感動,因為他們都不走,他們不走,我也不敢走。我在那裏沒有擔任任何職務,但是我偶而會去一下,幫忙排解偶發的紛爭。院長,你身為全國子民的大家長,您難道不想去看一下、聽一聽他們要什麼?他們不是國民黨的人,也不是親民黨的人,而是臺灣的人,而且裏面也有人說不要儘放些北京語的,咱臺灣人聽不懂,裏面其實也有偏綠的人,我是不說假話的,我好幾次到那裏都聽到他們反映儘量說臺語、放臺語歌。你難道不想去看一下?你要不要去看他們? * 蘇院長貞昌:你剛才說你都有搜尋資料,既然如此,想必你看過我從開始到現在,每次都說任何合法集會都應予以保護…… * 賴委員士葆:我問你,你要不要去看一下他們? * 蘇院長貞昌:同時,我得講明,最要緊的是,讓政府政事得以運作、社會秩序能夠受到維護。我16日為何不去?因為我考慮到最後可能需要政府仲裁,既然我是仲裁者,我就不希望讓人說成是偏向某一邊。不論如何表達,總之,若表達完了,最好是進入體制…… * 賴委員士葆:這也是體制,是街頭路線的體制。 * 蘇院長貞昌:「街頭」是表達意見,集會遊行都是…… * 賴委員士葆:他們沒有違法。 * 蘇院長貞昌:我沒有說他們違法,我是說,這是表達意見、言論自由,這些都對,但是最後還是法制在運作。 * 賴委員士葆:院長,你要不要找時間去看一下?或者你表達一下,礙於身分,其實你是想去看一下的。你會這樣說嗎? * 蘇院長貞昌:我不會去,但我呼籲結束,進入體制,因為意見表達及立場都很清楚了…… * 賴委員士葆:阿扁沒有下臺,怎麼結束? * 蘇院長貞昌:前回下雨時,我也說他們很辛苦,尤其那天晚上天也轉涼了,裏面有些人年紀較大,我也說應該注重身體,這些話我都有說,如果你有搜尋,應該會看到,但你都沒有轉述。 * 賴委員士葆:講那些話不夠,你應該去看一下。 * 蘇院長貞昌:這樣變成我站孤邊,並不好。 * 賴委員士葆:你兩邊都去關心一下、聽一聽。 * 蘇院長貞昌:我的意思是,意見表達很清楚了,立場也都很了解了,大家就進入體制內,這才是法治國家的正辦。 * 賴委員士葆:院長,其實我們都了解,如果你去看一下,你會大大地加分,但是你怕阿扁不高興,所以不敢去看。 * 蘇院長貞昌:不是。 * 賴委員士葆:沒關係,我了解你的苦心。我們來「轉臺」,轉到特別費,這也是大家關心的。今天也有很多人提出有關特別費的問題,根據規定,特別費最多有一半不用檢具,今年1月到6月份,可以領特別費的總共是1,001人,有領的共963人,其中包括蘇院長。全數用領據的有37%,而6百多人是採半數領具,你也是其中之一,換言之,你的作法是一半有領據,另一半沒有領據,這都合法。政府規定特別費可以領現金,或匯入帳戶、領支票,而你的特別費有一半是採匯入帳戶,蘇院長,請問你,我能不能說您這樣叫貪污?因為匯入你個人的帳戶。我請問你,你這樣叫不叫做A錢?你算不算A錢? * 蘇院長貞昌:賴委員,謝謝,雖然你很認真,但你的資料錯誤,第一,不是1千多人,而是6千多人,從副總統到校長都可以領特別費;第二,這個話我不是今天才講,那天蔡委員錦隆質詢時,我就很清楚講過,幾十年來,很多人都照這樣運作,而行政院就此也有規定,只要照規定,都是對的,這些規定,稱為特別費或是特支費,用語上我不是很清楚,總之就是首長對此可以一半領據,另一半檢具,而領據部分,無論是領現金或領支票存入帳戶,或是撥入帳戶,只要照規定來,都合法、都是對的…… * 賴委員士葆:都沒有違法問題? * 蘇院長貞昌:對,重要的是支出,即怎麼用。這些話我都講過了。 * 賴委員士葆:既然這樣,請你告訴你民進黨的朋友,不要張嘴亂咬人。我跟你一樣,既然你剛才糾正我,我現在也要糾正你,我所謂的1千多,是指中央級的,而你講6千多是包括地方,彼此都沒有錯,你就不要說我不對。我還是很認真的,這個資料是主計處、審計部給我的,我不會亂掰,知道嗎? * 蘇院長貞昌:我不是說你不對,而是既然我要說,就要說正確、完整的資料。 * 賴委員士葆:所以很清楚,最多可以一半沒有領據匯到個人帳戶,這是合法的,蘇院長也這樣做,這是合乎規定的嘛。 * 蘇院長貞昌:對,這都有規定,無論是領現金、領支票存入帳戶,還是撥入帳戶,照規定都可以。 * 賴委員士葆:我是最認真的,我調的相關資料顯示,財政部北區支付處函文表示,可以領現金。結果領現金者3百多人,直接匯入帳戶者3百人,你們秘書長就是直接匯入帳戶的,蘇院長則是領現金,但這都可以,對不對?我這樣說沒有錯吧? * 蘇院長貞昌:對。我那天就講得很清楚了。 * 賴委員士葆:我今天只是再作確定,而且我也作了一點功課,告訴全國老百姓,有這麼多人都這樣做。我再轉另一個「臺」,今天看到最新的報導,指出你們現在很怕罷工,其實就經濟角度而言,我個人也是反對罷工的,因為成本太高,但是這股洪流,即新公民運動會流到什麼地方尚不得而知,我個人的立場是,罷工是備而不用,放到最後萬一不得已才動用,結果你們怕死,所以行政院勞委會提出修法來限縮罷工權。院長,這個消息出來其實對你有傷,最近我就發現你很可憐,阿扁打你、游錫堃也打你,現在勞委會又上去踹你一腳,在這個時候給你出狀況,規定包括自來水、航管、老師等人員都不可以罷工,將罷工條件大幅限縮。勞委會在這個時候故意給你出狀況,李應元主委可能是跟你有一點過節,至於究竟是不是如此,我也不知道,希望是我說錯了。 * 李主任委員應元:賴委員對此應該非常清楚,你對國家經濟也非常關心,這種事牽涉到公眾利益與安全,社會大部分人士是支持這樣的作法的。 * 賴委員士葆:主委要說什麼我都很清楚,所以你不必再說那一套,其實現有法律對罷工的規範已經非常嚴格,你只要說「依現行法律實施」這句話,他們就沒有皮條,罷工不起來了。所以不要再訂定這樣的規定,這代表你們心虛、做壞事、做錯事然後又怕死。 * 李主任委員應元:勞動三法是在上屆立委就處理的,因為沒有通過退回才重修,還包括工會法在內,賴委員是老鳥,對此應該很清楚。 * 賴委員士葆:大家都是內行人,不要講外行話。 * 李主任委員應元:這些法律都經由委員會通過,只是還沒有報院會,委員對此很清楚,不要隨媒體起舞。 * 賴委員士葆:如果這樣做就是沒有政治sense。我要代替,也不能說是代替,我和蘇院長沒有什麼關係…… * 李主任委員應元:我知道委員有掛副總指揮,這和那完全沒有關係。 * 賴委員士葆:今天如果行政院長出來說這個人是壞人,你們就去修理他,就是這樣而已。蘇院長應該回去讀一讀,如果沒有時間,可以請蔡副院長讀一讀,她的時間可能多一些,現在的法律對罷工就有非常嚴格的規範,如果動不動罷工就會觸法,所以你們不要再緊縮,這樣很難看。 * 李主任委員應元:我們只是加以明確化。 * 賴委員士葆:李主委請回,本席還要問下一個問題。 * 蘇院長貞昌:賴委員剛才故意破壞我與李主委的感情,你的意思是說他要害我。 * 賴委員士葆:事實就是如此,我說的是實話。 * 蘇院長貞昌:不會這樣,第一,他的政治sense夠;第二,他不會害我。 * 李主任委員應元:第三,整個社會都支持這樣的作法,就是支持政府,委員也是支持的。 * 賴委員士葆:李主委請回,我要講兩岸的問題。 * 蘇院長貞昌:我要講一個結論,罷工是憲法賦予勞工最後的權利,所以不要消費勞工,台灣經濟經不起這樣的動亂,我們從來沒有過政治性的罷工。 * 賴委員士葆:現行的法律已經夠嚴格,已經很不容易罷工了,如果輕率罷工就會觸法,不要再去限縮,這樣很難看,李主委也是很有學問的人。 * 李主任委員應元:我們改天再研究。 * 賴委員士葆:接下來本席要探討另一個題目。最近有一個英國的外資集團及一個美國的外資集團來問本席對最近情勢的看法,會不會影響經濟?我都告訴他們這很快就會過去,請相信我們的政府,儘管來投資。院長,我都是說台灣很讚,但是他們又問我兩個問題,第一是關於40%的規定,第二是關於包機的問題,請問週末包機何時可以開始? * 蘇院長貞昌:最近有四項包機可以先行,包括人道、醫療等,其餘的就要進一步協商。 * 賴委員士葆:週末包機的部分,年底有沒有可能進行? * 蘇院長貞昌:這還要進一步協商。 * 賴委員士葆:請吳主委回答,這是很重要的問題,本席就是要等這個結論。 * 吳主任委員釗燮:可否以書面回答? * 賴委員士葆:不可以,請說明。 * 吳主任委員釗燮:關於包機的部分,我們在6月14日才宣布四項專案包機,接下來如果要有別的包機,還是要與中國大陸協商,是否會有成果,要看協商的情形。 * 賴委員士葆:現在外資都在期待,他們表示如果有週末包機,他們會有更多的資金投進台灣,你們不歡迎嗎? * 吳主任委員釗燮:有關外資期待的部分,我們充分瞭解,但接下來有關包機的協商,還是要看兩岸怎麼做才能決定。 * 賴委員士葆:年底可以期待吧? * 吳主任委員釗燮:關於這部分,還是要看兩岸協商如何決定,因為這不是完全操之在我們的事情。 * 賴委員士葆:有沒有50%以上的機會? * 吳主任委員釗燮:這不是完全操之在我們的事情,我無法在此打包票。 * 主席:請侯委員彩鳳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侯委員彩鳳","主席","蘇院長貞昌","李主任委員應元","蘇主任委員嘉全","侯署長勝茂"]} ``` * 侯委員彩鳳:(15時35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本席之所以慢慢上台,是想讓蘇院長多休息一下。請問蘇院長,你知道本席為什麼要讓你多休息一下嗎? *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蘇院長貞昌:(15時36分)主席、各位委員。謝謝侯委員。 * 侯委員彩鳳:本席是不希望在這30分鐘我們互相探討問題的時間裡,你又身體不舒服,要坐一下;希望我們互相尊重,不要再發生爭鬥的情形,這就不好了。 * 蘇院長貞昌:好的。 * 侯委員彩鳳:剛才前面兩位質詢的同仁對院長非常關心,也非常照顧,處處關心院長最近的狀況,讓本席為之動容。接下來本席有一些事情想請教蘇院長的看法,首先是泰國總理戴克辛因為貪腐被罷黜流亡,不知道蘇院長對此事的感覺如何? * 蘇院長貞昌:這是外國政府,我實在不宜公開批評,不過關於政變一事,在民主成熟及軍隊效忠國家的台灣,…… * 侯委員彩鳳:本席說的不是政變的問題,而是貪腐總統下台的問題。 * 蘇院長貞昌:委員剛才說的不是泰國的問題嗎? * 侯委員彩鳳:是,但是他們是政變,而昨天我們的軍隊已經宣示效忠陳總統,所以台灣應該不會有這樣的情形;我指的是一個貪腐的總理必須被罷黜流亡,而韓國的大統領因為貪污,下台後也必須被關,如果這樣的狀況發生在台灣,你的想法如何? * 蘇院長貞昌:我們的法律是嚴懲貪污,在我第一次施政報告的時候,也特別向貴委員及貴院報告,我們也是要嚴懲貪瀆,但是有沒有貪瀆,則要按照法制及法律程序來處理。 * 侯委員彩鳳:因為你是律師出身,所以一切按照法制來。 * 蘇院長貞昌:不是只有律師,而是要全國國民一起,法律也是貴院制訂的。 * 侯委員彩鳳:目前的政局很亂,不是只有遍地開花,而是開花之後又流血。全國2300萬人民都是我們的子民,對於這樣的情形,院長難道不心疼嗎?剛才有同仁提出,院長有沒有一股衝動,想到凱道去看看這些人、去關心他們?今天的晚報也刊載,昨天是921,有921位從中學到大學的青年學子為了921大地震的受災戶在那裡祈禱,還有人因為一直跪到今天中午而昏倒,院長難道沒有一股衝動想去看看他們嗎?難道對於2300萬子民還要分藍綠嗎?我想應該是沒有吧! * 蘇院長貞昌:謝謝侯委員的指教,我也要特別呼籲全國同胞,我們是一個國家,大家都是同胞,關於集會自由,政府一定會保護,大家要表達的意見及立場已經很清楚,但最後的解決還是應該回到法制,所以才會有立法院,而一切都要按照法制來。 * 侯委員彩鳳:你身為行政院長,看到這些子民在那裡風吹日曬,又有暴力情況產生,這是內政問題,你及內政部長應該去看看他們,這是不分藍綠的。無論是915或916,你都應該去關心,尤其他們靜坐已經15天了,你應該去關心他們,要不然你也可以找內閣閣員中非民進黨籍的閣員前去關心,如果你有這動作,相信你的民調一定會急速竄升。 * 蘇院長貞昌:謝謝侯委員的指教,我並不是為了民調在做事。 * 侯委員彩鳳:如此你就不必回答,既然你無所求就一切ok,沒有問題。 正如本席剛剛提到,政局陷入僵局,找不到方法可以解決此事。本席相信這也不是林佳龍秘書長個人的意見,我也不想像你剛才提到有同仁在挑撥離間,其實他是對院長表示關心,但院長卻認為是在挑撥離間,所以本席也不想貓哭耗子。 但是林佳龍秘書長拋出這個議題,絕對不是其個人的意見,王院長為避免與你見面產生尷尬場面,所以今天就請副院長代理主席,我們對此也很清楚。為化解此一僵局,若是真如林佳龍所言要犧牲蘇院長,這個時刻一旦來臨,院長將會作出何種選擇? * 蘇院長貞昌:感謝侯委員的關心,早上我也曾報告過,擔任行政院長其實與種田無異,一定要認真下田。如果只是坐在田梗邊指天道地說上大半天,田裡的稻作不會就此豐收。唯有下田認真工作,因而沾上田裡的泥土,才可能有收成。相信全國民眾都期待政府能認真做事,我正是抱持此一心情面對此事。 * 侯委員彩鳳:本席也相信你想要認真做事,但可惜的是,你卻是被綁手綁腳。 院長也是出身農家,所以應該也會觀察天候,依你看來,現今的天候對你是有利或不利? * 蘇院長貞昌:就像天晴下雨般,都在大自然的孕育中。不論天氣如何變化,只要我們仔細照顧,認真工作,總會期昐有「好年冬」。 * 侯委員彩鳳:如此甚好。雖然院長不在乎民調,但是我們都很在乎。若是民調一直下降,就表示你的施政有問題,所有的老百姓對此都很關心。 本席曾略加分析院長民調下滑的原因。第一個原因就是遭到無妄之災,所以令你頗不甘心,本席覺得此亦非無妄之災。但是院長一定是覺得很不甘心,因為你挺扁就等於是挺貪腐,所以這當然是無妄之災。如果你不挺他而與之劃清界限,事情就不致演變成如此。我們本來感覺你曾一度要與他劃清界限,要走自己的路,好好擔任行政院長一職,可惜這只是曇花一現。 民調下降的第二個原因就是915。本席對你一定要朝好的方面想,所以正因為你率直,表示數月之內要搞好治安,結果可惜的是治安方面沒有起色,又被鄭文燦局長在新聞上搞烏龍,弄得院長「滿面全豆花」。雖然院長不計較此事,但由此顯示院長在管理內閣上出了問題,所以本席替你責罵他們。導致院長的誠信受到質疑,因而產生民調下滑的現象。 院長現在的民調是33%,在四大天王中排行第二,已經輸給謝長廷。本席見到之後也頗替你感到憂心,因為馬主席的對手一定要夠強,如此對決才有意思且夠刺激,所以你一定要再加強。 剛剛有位同仁提到勞動三法的問題,但是勞動三法在上屆明明已進到協商階段,主要是在協商教師能否組工會的問題,且罷工的議題都已通過,這位同仁還提到原先罷工的條件已足可堪用,不必像李主委一樣畫蛇添足。 本席身為勞工代表,代表中小企業,這次針對是否要罷工的問題,所抱持的態度就很保守,甚而在國民黨中常會中都大聲呼籲,對罷工與否的問題必須審慎評估。 * 蘇院長貞昌:委員的說法很正確。 * 侯委員彩鳳:因為台灣再也禁不起一次大風暴,所以本席認為不必再從法令上著手。若是如此,本會期若是把勞動三法送來立法院,怎麼可能不會有阻力?如果這個版本還未送到行政院院會,拜託主委回頭是岸,依照原來的版本送來就不會有問題。 * 李主任委員應元:謝謝侯委員長期以來對勞工事務的關心,其實這是上會期的版本。 * 侯委員彩鳳:但是法案在上會期並未送到立法院。 * 李主任委員應元:我是指上一屆的會期。 * 侯委員彩鳳:在上一屆協商的版本與主委的說法不同。 * 李主任委員應元:記者寫出來的報導好像對此有所限縮,但其實並沒有。 * 侯委員彩鳳:你們針對很多問題都加以限制,請主委回去之後再重新考量,因為大家看過日報後,很多人都打電話來表示關心。 * 李主任委員應元:其實在很多方面都已放鬆,包括公教籌組工會的問題,相信委員看過之後就能理解。 * 侯委員彩鳳:我們對組工會的問題都不表反對,但是如果這樣處理關於罷工的問題就會違憲,等於剝奪了人民罷工的權利。 * 李主任委員應元:該法案送到行政院之後會再送到立法院。 * 侯委員彩鳳:屆時我們可以加以探討,但是如果法案真是如此,一定又會功敗垂成。 接下來本席要討論的問題,可能會對院長有些不好意思。5位行政院長中有些真正出身南部,有些則是號稱來自南部。其中之一是張俊雄院長,過去在高雄市當選過幾任立法委員,當時曾表示因為中央或國民黨對很多相關法案都不表支持,所以都無法推動。但是在他擔任16個月的行政院長期間,你們可以詢問所有的高雄市民,他曾為高雄或南部民眾做了什麼事?沒有。 再提到謝長廷院長,他任職院長11個月,也曾任2任高雄市市長,號稱是從南部北上。他擔任市長時的政見有200多條,也是表示因中央不配合,所以都無法兌現。但在他坐上行政院長職位,大可好好為南部人貢獻時,結果政績卻是掛零。他可能會表示是沒有辦法,因為本來打算在第12個月開始好好替南部人打拼爭取福利時,上層不讓我再做事,職位被蘇貞昌搶走,所以院長又變成罪魁禍首。 院長是屏東人,擔任過屏東縣長,真正是「下港人」出身。請問蘇院長到台北縣擔任縣長後,這段期間回去過南部幾趟? * 蘇院長貞昌:我經常回到故鄉,過年時還曾經到大廟去拜拜。 * 侯委員彩鳳:從院長上任起到95年9月22日止,曾回去南部幾趟? * 蘇院長貞昌:從過年那一趟…… * 侯委員彩鳳:當時還沒有到過年。 * 蘇院長貞昌:1月25日怎會還未過年? * 侯委員彩鳳:院長指的是農曆過年? * 蘇院長貞昌:是的。 * 侯委員彩鳳:院長自農曆過年回去之後就只回去一次一直到現在? * 蘇院長貞昌:不單是如此,我還到過屏東、高雄,包括委員高雄的選區在內,為了捷運、體育園區、港區等,是以不分地域的方式儘量到處巡訪。 * 侯委員彩鳳:所以院長有回去過,但是院長從1月25日至今已擔任院長8個多月了。 * 蘇院長貞昌:還沒有到8個月。 * 侯委員彩鳳:詳細的日期不必太過計較,其實差不了幾天。你是否曾想到要為南部地區做什麼事情? * 蘇院長貞昌:南部地區首要做的包括交通建設、解決淹水問題、經濟建設等等五大方案中都有很詳細的報告,談起來要佔去委員很長的時間,可否請委員以書面指教? * 侯委員彩鳳:本席要提醒院長,你一定有時間可以續任院長,因為若想要打倒你也不是這麼容易,王院長對於擔任立法院長一職甚表歡喜,所以也不願意擔任行政院長。正如你所言,擔任行政院長很辛苦,這根本不是人做的工作。所以本席要提醒蘇院長,要好好學游錫堃院長,他在擔任行政院長時對全國都無建樹,但他對其宜蘭家鄉的貢獻卻很大。現在宜蘭一坪土地的價格絕對比南部高,那就是他的貢獻。他只在宜蘭從事建設,宜蘭46萬人口雖然也是我們的子民,可是南部有幾百萬人口,卻什麼都沒有。本席要提醒蘇院長,你出身自南部,卻不照顧南部,讓南部民眾非常怨歎。為什麼在這次倒扁、挺扁活動中,南部人不論如何都要挺阿扁?為什麼國民黨執政50年之後會被政黨輪替?這都是咎由自取,因為南部人內心的陰影至今仍然無法消除。 本席是農民子弟,出身自勞工,長期居住在南部,小時候就感到政府重北輕南,北部人看到下港人總覺得「聳」得不得了,所以我們難免有自卑感。你們能北上擔任行政院長是祖上有德,我們希望院長能為南部人做一些事情,首先便是財政的分配。目前南部7縣市只分配到25%,難道我們真的比較「細漢」?本席希望院長對此能謹記在心。 其次是飲用水質的問題,大高雄地區飲用水所使用的水管比馬桶還髒,謝大前院長居然說南部水質已經改善,這說得過去嗎? * 蘇院長貞昌:現在我們就是要更換。 * 侯委員彩鳳:蘇院長回南部時敢生飲自來水嗎? * 蘇院長貞昌:現在還無法生飲。 * 侯委員彩鳳:280萬公尺的自來水水管中有20%是老舊水管,統統沒有汰換,自來水的源頭再乾淨,只要經過這樣骯髒的水管,民眾家中的自來水還能喝嗎?這就是南部人的痛,院長要謹記在心,把我們的痛當作你的痛。 * 蘇院長貞昌:好的。 * 侯委員彩鳳:第三是騙人的「市港合一」,交通部游芳來次長原本是高雄港務局局長,他拿假的「市港合一」來騙高雄人。本來高雄港貨櫃吞吐量是世界第3名,現在卻落到第6名,碼頭工人都沒有工作可做,只好離鄉背井,本席相信這種痛也是院長的痛。我們需要真真正正的市港合一,以高雄港的優厚條件再造高雄港的繁華,請問可以嗎? * 蘇院長貞昌:我很同意,也覺得很重要。不過這需要大院通過相關的條例,但是我們把草案送來大院,大院又退回。我們希望委員能夠一致支持,讓條例早日通過。 * 侯委員彩鳳:蔡部長是交通方面的老將,希望你能和游次長好好檢討,當初為何拿假的市港合一來騙高雄人?高雄港絕對不只是高雄人的,也不只是高雄市的,而是南部7縣市所共有的。 * 蘇院長貞昌:好的,謝謝。 * 侯委員彩鳳:接下來本席想探討南北差距的問題,院長是否知道全國漁民有多少人? * 蘇院長貞昌:我不記得詳細的數字。 * 侯委員彩鳳:本席是農家子弟,本身又是勞工,因此我對農漁民和勞工非常重視。蘇院長和農委會蘇主委都曾經是蘇縣長,蘇主委擔任屏東縣縣長時,蘇院長是台北縣的縣長。當初蘇主委在屏東推動鮪魚季、風鈴季等活動,把屏東的觀光產業做得有聲有色,值得我們予以肯定。請問蘇主委是否知道全國的漁民有多少人? * 蘇主任委員嘉全:農民和漁民總共有3百多萬人。 * 侯委員彩鳳:漁民有44萬人,高雄市的漁民有10萬多人,占4分之一,而南部地區的漁民共有31萬人,將近71%。可是農委會卻設在台北,請問台北市的漁民有多少人? * 蘇主任委員嘉全:漁業署在南部設有辦公室。 * 侯委員彩鳳:那不夠,辦公室裡面只有一個人,有時打個電話也沒人接。台北的漁民人口是零,漁業署設在台北市是要服務誰呢? * 蘇主任委員嘉全:漁業署是要服務全國的漁民。 * 侯委員彩鳳:漁業人口集中在南部地區,比例高達71%,而漁業署卻設在台北市,這樣對嗎?另外,全國農地面積共有83萬公頃,南部7縣市就有38.5公頃,占46%,本席相信主委一定很想把農委會遷到南部。而且南部地區的農業人口有138萬人,比例將近一半,本席希望院長能夠務實一點,把這些部會南遷,以利南北均衡。其實本席要求的並不多,我只要求兩個部會設在南部,因為這些部會服務的人口都集中在南部。現在行政院雖設有南部辦公室,但是那能發揮什麼功能呢? 接著本席想探討勞委會,請問李主委,現在勞工人口數有多少? * 李主任委員應元:參加勞保的人數共有855萬。 * 侯委員彩鳳:就業人口呢? * 李主任委員應元:有1050多萬。 * 侯委員彩鳳:南部地區有319萬勞工,中部4縣市則有194萬,目前以中部失業率最高,中南部勞工人口總計約600萬,占勞工總人口的比例為60%幾,請問勞委會辦公室設在台北市要做什麼?政黨輪替之後,台糖、唐榮的董事長做得最好,他們雖然不是科班出身,卻很務實地把辦公室遷回南部或高雄市,因為唐榮的員工多半在高雄。勞委會的員工有4分之3來自南部,你們為何不能務實一點呢?本席曾和一位台聯立委召開公聽會,就是希望將勞委會南遷。我們不敢說要將首都南遷,這可能會被台北人罵死。我們南部人不貪心,只要的這些能夠服務我們的部會遷到南部,我們就心滿意足了。我們不希望再空等待,你們想想看,目前勞委員會在台北市租賃房舍非常昂貴,一坪要價1800元,院長可知道南部的辦公大樓一坪是多少?據本席所知,一坪已剩下不到800元,照此計算,政府一年可以省下1500元,一坪相差上千元,你們使用1500坪。 * 李主任委員應元:勞委會一直沒有自己的辦公室,本會期院長特別要求我們要全力去找,之前我們找到台糖的土地…… * 侯委員彩鳳:那就轉到南部,就算是轉到屏東也沒有關係。 * 李主任委員應元:在勞委會還沒有搬遷之前,政府在各縣市都設有勞工就業中心,事實上,搬遷是整個行政院的大事;感謝侯委員長期以來對勞工與農民的關心。 * 侯委員彩鳳:希望主委以大事情來看待,否則,南部的民眾還是會對你們失望。 * 李主任委員應元:我們會更加努力。 * 侯委員彩鳳:本席也不想提醒你們;反倒希望你們繼續重北輕南,因為這樣才能有政黨輪替的機會;本席是為了南部人出這一口氣,才提醒你們這件事情,請院長拿出你的政治智慧。北部雖然有465萬勞工人口,其中多為白領階級,中、南部將近有600萬勞工人口,但卻是以藍領階級居多,他們生活困窘的狀況,可以說嗷嗷待哺,非常需要政府的照顧,本席長期在南部居住,對此非常了解。事實上,蘇院長也是南部出身,到北部擔任8年縣長、秘書長等職務後,你就將南部忘掉了嗎?殊不知南部民眾的生活非常辛苦,希望院長要以蒼生為念! 接下來本席要談的是民生方面的議題,今天各大報都有刊登一則重大訊息,就是目前政府的財政赤字已經破4兆元,若再將各縣市未償還的負債約7000億元加計起來,總共高達5兆元,現在政府要在社會福利上來一個「大溫暖」計畫,請問要憑什麼溫暖?政府拚命開出社福支票,請問誰要來負責?由於中央不斷開出芭樂票硬要縣市長兌現,致使有些縣市長煩惱的要死,他們甚至連薪水都快要發不出來了,還憑什麼搞「大溫暖」?殊不知大溫暖並不等於可以提高健保費,也不等於可以提高勞保費。 再談經續會,談到這個問題,可能蔡副院長英文會認為本席欺負她,本席不會欺負你,因為女生一定會袒護女生。本席認為,經續會就是政資會,亦即是政府與資方召開的會議。 衛生署副署長陳時中曾表示,96年度健保的財務缺口是230億元,你們在經續會慷他人之慨,說要將眷口數降低為0.7,減少資方的負擔,你們做出這個決策會讓健保減少88億元的收入,這根本就是圖利資方88億元。請問本席可有冤枉署長?降低眷口數就是減少88億元的收入。署長既然提出對96年度健保有230億元的財務的缺口,為此要調高健保費率自4.55調整為5.15,你們怎能再做這種圖利資方的事情?什麼叫做大溫暖?這簡直是在開玩笑! * 侯署長勝茂:自91年度以來,眷口數都沒有調整過,其實,目前的眷口數理論上是0.68,我們現在正逐步調整,這個合理數是監理委員會提出的報告。 * 侯委員彩鳳:只要署長保證不調整費率,本席就不會有意見,你們要怎麼圖利資方,本席都不會過問。 94年度勞保基金是4207億元,現在可以領取老年給付的有130萬人,政府要提供8000億元,所以,勞保潛在的財務危機是3793億元,怎麼可能代替資方負擔二個月的生育給付?政府一年要多負擔50億元! * 李主任委員應元:這是未來整個社會期待的國民年金、老年給付與年金化…… * 侯委員彩鳳:那你們就不該說得這麼快,顯然你們已經將焦點給模糊了。現在基層民眾都非常高興,他們認為可以多領到二個月的生育給付?這本來就是資方應該付給的二個月產假的薪資。 * 李主任委員應元:每個員工的勞保費資方都要負擔70%,事實上,目前生育的人是少數,全部的勞保人口有數百萬人,資方不一定會減少負擔,甚至這會加重他們的負擔。 * 侯委員彩鳳:事實上,勞保基金的潛在財務危機是3797億元,主委可以問廖碧英總經理,因為她對這部分非常了解。 * 李主任委員應元:費率不足是20年以來累積的問題,針對這個問題,我們有在注意。 * 侯委員彩鳳:院長一定不知道這個問題,主委絕對沒有向你報告,院長可不要被賣掉。 其次,關於石油價格的問題。今年2月調整過油價,當時原油價格是每桶59美元,油價上漲至每桶77元時,政府將每公升油價提高了4元,現在油價已經下跌至59美元,但是政府對油價只調降0.5元。請問院長這樣可以嗎? * 蘇院長貞昌:我們會依照既有的機制來做調整,要依市場機制來處理,有一個原則是…… * 侯委員彩鳳:石油的市場機制不是這樣。事實上,油價已經下降22%。 * 蘇院長貞昌:我們共有六種規範,再提出書面報告…… * 侯委員彩鳳:如果政府仍不肯調降油價,國民黨團已經提出要拒審中油與公平交易委員會的預算的要求。9月13日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要去查,為什麼到現在為止都沒有結論?你們要圖利台塑?你們不調降,台塑就不會調降,請問消費者要怎麼辦?請院長以蒼生為念。謝謝。 * 主席:請林委員郁方質詢,詢答時間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林委員郁方","主席","蘇院長貞昌"]} ``` * 林委員郁方:(16時8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首先請教院長一個比較大的問題。請教院長是否有參加9月20日民進黨的中常會? *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蘇院長貞昌:(16時9分)主席、各位委員。沒有。這次我沒有去。 * 林委員郁方:這次民進黨中常會,游錫堃主席做了一個結論,針對台獨與未涉及台獨的修憲版本有一些爭論,游錫堃主席最後做的決定是,交二週後的民進黨中執會決定。院長對此看法如何?你們是否要將台獨修憲版本列為未來可能採行的修憲版本?果若如是我就不太了解,你的立場是什麼?你對游錫堃主席做這樣的裁示有何看法?這樣的作法未來會不會衝擊到中華民國與美國的關係?如果最後修憲的版本是台獨的版本,是不是代表「四不一沒有」就真的沒有了? * 蘇院長貞昌:謝謝林委員指教。因為當天我沒有出席,所以不太能掌握精確的情況,不過民進黨的態度應該是:修憲是人民的權利,要由下而上、由外而內,最後要經過大院四分之三同意,再經過人民複決。相關的版本可能會有各種版本,而不是一個版本,最後各界的聲音都會出來,應該是這樣。 其次,過去總統都有明確表示,如果有不同的情況,當然會衝擊。 * 林委員郁方:所以你承認最後如果是台獨的版本被拿出來作為修憲的版本,當然會衝擊中華民國與美國的關係,是不是? * 蘇院長貞昌:作為行政院長,我非常重視與各國的關係,雖然美國與我國沒有正式邦交,卻是非常重要的國家,我們過去…… * 林委員郁方:而且勢必會衝擊吧?一定會衝擊,對不對?這是不是代表,如果你們民進黨最後拿出台獨的版本作為修憲的版本,就正式地意謂「四不一沒有」沒有了? * 蘇院長貞昌:如果有版本出來,應該會是不同的版本,照我了解,總統已經很明白地表示,而且這次游主席在美國好像也有這樣表示,不會動到總綱。 * 林委員郁方:可是現在你們中執會已經拿到台獨的版本了,而且是兩案並陳。至少作為行政院長,你有義務及責任告訴國人自己的看法如何,因為這是民進黨中常會第一次通過台獨的修憲版本!兩案並陳! * 蘇院長貞昌:林委員不了解,民進黨是一個非常民主、開放的政黨,所以內部在討論的時候,各種意見都有。 * 林委員郁方:我知道,但這是第一次有台獨的版本在中常會,由主席裁示交由中執會討論,至少有50%的可能會通過,所以我才問你。蘇院長,你也承認,如果你們採行台獨的修憲版本,台美關係勢必會受到衝擊、影響,你告訴我會或不會? * 蘇院長貞昌:如果現在…… * 林委員郁方:你只要告訴我會或不會,你不要這樣子嘛!你覺得會不會? * 蘇院長貞昌:如果現在民進黨提出一個更改國號的版本,一定會。 * 林委員郁方:所以游主席比較正確的作法是,根本不應該把台獨的修憲版本拿出來,因為陳水扁當時也保證過,修憲絕對不會涉及國土、國號等等問題,現在這種作法等於是某種程度否決了陳水扁的保證,不是嗎?我不為難你了。 我不要問院長治安的問題,這樣太傷我們兩人之間的感情了。麻煩院長看一下後方的電子看板。在院長上任這麼短的時間裡面,有多少媒體在公開的集會中被攻擊、脅迫,甚至主播台被拆台?真的是族繁不及備載,數都沒有辦法數了,舉凡TVBS、中天、東森、中華日報、亞洲電視、蘋果日報、民視都有,院長會不會有「戰果豐碩」、「大有斬獲」的感覺?你覺得民進黨究竟是民主進步黨,還是民主退步黨?你告訴我嘛!這些都是挺扁、挺綠、挺民進黨的群眾所幹的嘛!未來你如果卸下行政院長一職,媒體記者準備送你一個匾額,上面寫著:「惠我良多」,這是你的「豐功偉業」之一!從來沒有一位行政院長在短短的任期之內,發生這麼多的媒體全面性地被攻擊,真的沒有!你自己也看到了,你要不要代表你的政府向所有的媒體表示道歉?該不該?至少你保護不力嘛! * 蘇院長貞昌:剛才林委員做這樣的結論,太傷我的感情了。我要特別表示,我嚴厲譴責暴力,不管任何暴力。 * 林委員郁方:你每次都拿感情來壓迫我。 * 蘇院長貞昌:不是,是你先提的嘛!我特別強調,對於任何暴力,我都痛加譴責,而且嚴格地要求內政部警政署一定要嚴格地執法,不管是民眾攻擊民眾,或是民眾攻擊記者,都一定要依法查辦。 * 林委員郁方:院長,他們已經被攻擊、脅迫了,你都看到了,你承認吧?對不對? * 蘇院長貞昌:對於任何攻擊,都要依法查辦。 * 林委員郁方:那天發生的情況,你看得很清楚,你要不要表示遺憾及道歉? * 蘇院長貞昌:對於任何暴力,包括攻擊記者,我都表示遺憾。 * 林委員郁方:你要不要表示道歉? * 蘇院長貞昌:我絕對會要求嚴懲,也絕對…… * 林委員郁方:你要不要道歉嘛?你是全國治安的最高首長,你要不要表示道歉? * 蘇院長貞昌:我特別對於…… * 林委員郁方:你不要再說「特別對於」,你如果要特別道歉,是可以的,你是不是要特別道歉? * 蘇院長貞昌:對於任何群眾的活動,我都特別呼籲應該要嚴格執法,絕對不能有任何攻擊,如果發生這種情況,我確實感到非常遺憾。 * 林委員郁方:我不想挑撥離間,也不責怪警察,而是責怪煽動群眾做這些事的人,我認為游錫堃要負最大的責任,游錫堃最近說了太多的名言、嘉言錄。讀者文摘常常刊載一些很美麗的辭藻,我覺得真的應該也把游錫堃的名言、發言放進去。我並不想挑撥你與游錫堃之間的關係。 最近陳景峻與游錫堃對這次反貪腐運動有不一樣的看法。陳景峻說,反貪腐、15日的圍城傳遞出來的訊息是新一波新公民社會運動的開端,民進黨應該謙卑反省;游錫堃說,倒扁是政治鬥爭、認同之爭,民進黨的新陽光新契約運動才是新公民運動。你支持黨團書記長陳景峻,還是支持游錫堃主席? * 蘇院長貞昌:我認為執政黨、執政的政府看到人民走上街頭所表示的意見,都應該謙卑地聆聽,坦白地面對,認真地反省。我一直抱持這樣的態度。 * 林委員郁方:院長,我的好朋友,我今天不是問你申論題,而是考你選擇題,你很會讀書,你這樣答題是不對的。我現在只考你一個選擇題,你認為陳景峻講的對,反貪腐是新一波的新公民社會運動,還是你認為游錫堃說的對,倒扁是政治鬥爭、認同之爭?你選一個吧! * 蘇院長貞昌:剛才林委員才說不挑撥、不害我,你這樣顯然是…… * 林委員郁方:不是…… * 蘇院長貞昌:我們應該問:我是什麼態度?我是什麼立場?我的立場就是…… * 林委員郁方:那你的態度是什麼? * 蘇院長貞昌:我的立場、態度是,應該要謙卑面對群眾上街頭,無論他們主張什麼,政府都要認真面對,謙卑反省。 * 林委員郁方:院長,現在你的笑容不見了,你知道嗎?我知道你的內心世界很掙扎,不過每一位好的政治人物,都要在適當的時候讓全國民眾看看自己內心的世界。你告訴我,在你內心世界裡,究竟認為陳景峻講的比較有道理,還是游錫堃講的比較有道理?請你說明白! * 蘇院長貞昌:我不說人的部分,這樣就會變成針對人了。 * 林委員郁方:那我們不要講名字,你認為上面那段話講的對,還是下面那段話講的對?我們不針對人,只針對話。 * 蘇院長貞昌:我都不用回頭看電子看板。任何民眾上街頭,…… * 林委員郁方:你連面對這個文字的勇氣都沒有嗎? * 蘇院長貞昌:我這樣講不夠清楚嗎?我說政府應該認真地面對,坦白地檢討,謙卑地反省,政府應該這樣啊! * 林委員郁方:我知道了,這樣就表示院長比較認同陳景峻,因為你剛才提到的「謙卑反省」是陳景峻講的,所以這題已經有答案了,你不要回答了。我也認為陳景峻講的比較有道理。 * 蘇院長貞昌:我一開始就這樣講,只是你不認真聽。 * 林委員郁方:不是,是你回答得太複雜了! * 蘇院長貞昌:有嗎! * 林委員郁方:你只要講陳景峻說的對就好了,不必拐彎抹角去修理游錫堃。 * 蘇院長貞昌:不是,我一開始就講要謙卑。 * 林委員郁方:院長,我的好朋友,你有沒有看過基度山恩仇記? * 蘇院長貞昌:有。 * 林委員郁方:裡面有一句話說:「西班牙人只有當強盜,沒有當小偷的」,今天你若要修理游錫堃,就請正大光明地修理他,如果要在兩者中做一選擇,我寧願你當強盜,不要當小偷,雖然我也希望你兩者都不要幹,這樣台灣的治安才會好! * 蘇院長貞昌:基度山恩仇記裡面有這句話嗎? * 林委員郁方:有,可見你沒有認真看! * 蘇院長貞昌:是故意把那個人抓去……吃一隻雞要幾百萬里拉嗎?我很喜歡這本小說! * 林委員郁方:你只記得錢的數字! 另外,我認為這次反貪腐倒扁是一個新公民運動,剛才我的好朋友侯委員彩鳳表示希望院長到凱達格蘭大道,本席也很希望你去,更希望所有部會首長都能去,你們就悄悄的去,悄悄的離開就好了,不過,本席並不贊成李傑部長去,不是因為這一陣子我不很喜歡他,而是他的指標作用太強,不要去比較好,至於其他人,我都鼓勵你們去。相信大家不會干擾你們,你們也不會干擾大家。你們應該去看一看,台灣幾十年來,有哪個群眾運動辦得那樣令人感動?沒有任何政黨動員,連我太太,我都沒有動員她,可是去的人數竟然這樣多,光是圍城之夜就高達75萬,而且每個人臉上都帶著笑容,在那裡,你根本分不清楚什麼特定的族群,每個族群都有代表前來,甚至每個年齡層都包括在內,當本席看到許多學生背著書包陪著大家走了5、6公里的路,眼淚都要掉下來了!最重要的是,從頭到尾沒有做任何煽情的演講,院長知道嗎?你沒有看過這樣的群眾運動吧!總部不斷的派人上去請大家舉手宣誓—這是個和平、非暴力的靜坐,並不斷提醒大家要遵照這個原則、規矩!院長,今天記者要到你們挺扁的場子,可能前一晚要先買保險,同時要備妥O.K繃、薩隆巴斯、紅藥水和碘酒,可是到我們的場子,只要高高興興的來就好了,因為我們的場子有小孩背詩、有閩南語、國語、客家話、原住民的各種民謠,我們像在辦嘉年華會,非常快樂!本席實在不好說你們的場子在辦什麼事,但真的是劍拔弩張,都是來扁人的,媒體記者看到能不害怕嗎?院長,這當然是新公民運動,但為何有這麼大的差別?請告訴我,你們是民主進步黨?還是民主退步黨?民主進步黨辦的活動,為什麼記者怕得要死?為什麼施明德所領導的反貪腐行動,參與的民眾都笑嘻嘻的坐在那裡,跟著唱歌、打拍子?你們上任才短短6年,就把自己搞成民主退步黨,何以如此? * 蘇院長貞昌:謝謝委員指教,我想整個社會不斷變化,各種意見呈現出來,做為政府,都應該注意到…… * 林委員郁方:我承認整個社會在變化,但是民進黨也未免變化得太快、太大,向下沈淪的速度是不是太快了? * 蘇院長貞昌:民進黨身為執政黨,責任更重,應該要更謙卑、更努力的來回應民意。關於參加活動的部分,在此我要呼籲各領導人,應以愛、和平為主軸,不應出現任何暴力。至於媒體報導,也希望能夠公平,讓社會各種面向都能夠呈現出來。最重要的是,我希望在意見表達後,大家能夠注意身體,同時不要妨礙他人權利。任何一種活動都是如此,在行使完自己表達意見的權利之後,還是要把問題循體制內的管道來解決,否則就不需要立法院了! * 林委員郁方:我不是故意要嘲諷院長,這些話,我聽了之後滿感動的,因為你說的話和現在倒扁的主軸完全一致,今天晚上可不可以請你去?你可以上台去講這些話,因為你身為全國最高行政首長,可以去那裡向全國百姓宣導這樣一個「愛、和平、非暴力」的理念! * 蘇院長貞昌:你是以副總指揮的身份來邀請我嗎? * 林委員郁方:我在這裡可以代表施明德向你提出邀請。 * 蘇院長貞昌:施明德和我之間,大概不用你代表! * 林委員郁方:那你更應該去!為什麼有時你和施明德好像很熟悉,有時又好像很陌生? * 蘇院長貞昌:身為行政院長,我最大的期待是讓政府能夠有效運作、讓社會能夠恢復平靜,所以我希望包括林委員和施明德前主席,能在表達意見之後,循體制內的管道來解決問題,這是我的拜託和呼籲。 * 林委員郁方:既然你和施明德交情這麼好,不需要我在中間串場,為何不直接打電話給他,或到場子去看他?你們兩人的關係超過我跟他的關係,何需託我傳話? * 蘇院長貞昌:我希望能夠讓社會恢復平靜,而且他也很辛苦! * 林委員郁方:我看過美麗島大審的資料,施明德進去時就已準備挑下所有責任,而那天你是代表姚嘉文先生、呂秀蓮由其胞兄呂傳勝代表,而陳水扁則擔任黃信介的辯護律師,你們每個人都問施明德:「誰是總指揮?」、「有沒有人喊打打殺殺?」、「有沒有事先告知要叛亂的計畫?」你們每個人都叫施明德上來回答,就是為了開脫你們的委託人—黃信介、姚嘉文和呂秀蓮,結果施明德一肩扛下,說:「呂秀蓮根本沒有講話,我是總指揮,只有我能講話,她哪有拿什麼喇叭?」、「黃信介哪裡知道什麼叛亂的事?我根本沒有跟他講!」而當你問到姚嘉文的事,他也是這樣回答,這才是一個真正的英雄!院長,你一定很珍惜今天這個位置,但是本席要提醒你,友情和正義已超越所有世俗和地表上的權力,僅僅為此,你就應該去看看施明德,向他表達敬意! * 蘇院長貞昌:請問林委員,你剛才引述的那段話是從哪裡看來的?還是誰告訴你的?根本和事實不符,情況不是這樣! * 林委員郁方:你覺得我像是會說謊的人嗎?你和我交往有一小段時間了,請問我什麼時候說過謊?如果我把資料拿出來,你要怎麼辦? * 蘇院長貞昌:你剛才說大家要把責任推給施明德,其實不用!施明德也不用人家把責任推給他,他自己當年…… * 林委員郁方:你們當律師的,可能沒有這個意思,可是委託你們的人都有這個意思,否則你們也不會以同樣問題去問施明德,施明德也不會把所有事情扛在自己肩上!只有他是一個好漢,從頭承認到尾! * 蘇院長貞昌:你把當年在軍事法庭上的這些人看低了,不是這樣! * 林委員郁方:畢竟人都有求生意志,我沒有看低他們,只是要贊美施明德!我不想在那樣的時代、那樣的政治氛圍裡,去看低或譴責任何想要求生的人! * 蘇院長貞昌:我同意你應該贊美施明德,在那個時代、那個法庭上的表現,這我可以作證…… * 林委員郁方:二二八受難者的補償金到期之後,是誰讓它延長申請期限?是我林郁方!白色恐怖協調會在後面召開時,國民黨沒有意願讓它通過,是我林郁方臨門一腳把它踢進去的!你去問施明德,當時參與談判的還有劉松藩,地點就在主席台後面!我的心胸很寬廣,是你們的心胸變小,你也許沒有,但游錫堃有!你不反對吧!你能代表游錫堃批駁我嗎? * 蘇院長貞昌:當年那個恐怖的時代,施明德先生在法庭上展現的笑容和現在一樣,現在他的笑容被贊美,但當時被媒體說成詭譎,把他講得多壞,而且是未審先判,就把他變成江洋大盜,所以施明德先生最能感受那是一個什麼樣的時代! * 林委員郁方:所以你不需在此重複,除非你也贊成那樣的說法! 院長,你小時有沒有種田? * 蘇院長貞昌:沒有! * 林委員郁方:那你還敢在本席面前說什麼本土?本席是種田人,你們在講本土之前,請先摸摸自己的良心,看看會不會臉紅?沒有種過田的人,就不要在我面前講本土!我上完課後,就陪我父親「放田水」,你們聽得懂什麼是「放田水」嗎? * 蘇院長貞昌:我說的重點和你不太一樣,而且你不能說沒有種過田就不能講本土…… * 林委員郁方:是你們喜歡講本土,而本土的「土」就是要種田! * 蘇院長貞昌:不論士、農、工、商各行各業,只要認同台灣、愛台灣…… * 林委員郁方:你要搞清楚,我的祖先來這裡快300年了,所以,請你不要在本席面前講本土。 其次,院長說得很好,認真下田,但是也會觀察天氣的變化,種田的出門就要看天氣,這樣的說法很棒,本席很喜歡,但是天氣固然重要,上天很重要,但個人的意志也非常重要,現在台灣政治的天空是一片陰霾,你身為全國最高的行政首長-行政院長,你做對了選擇,馬上可以一掃陰霾,風和日麗,讓種田的都變得比較愉快。 * 蘇院長貞昌:種田者的毅力也很重要。 * 林委員郁方:可是現在種田的都在看你作何種決定。 請問,你認為陳水扁總統最佳的退場機制是什麼? * 蘇院長貞昌:我堅持民主法治廉政,所以我希望大家能讓法治建立起來,相信林委員也願意為這個來努力。 * 林委員郁方:我們現在是燃眉之急,你卻要由百里之外挑水來滅這個火,怎麼來得及? * 蘇院長貞昌:連當年都把施明德先生未審先判了,最後還是為了要完成軍法審判的程序,因此連當年那個時代都能夠完成法律程序,你現在為什麼這麼急呢? * 林委員郁方:我覺得緩不濟急。 * 蘇院長貞昌:但是不能未審先判。 * 林委員郁方:現在最佳的退場機制由你來決定,只要你作出決定:所有的退場機制,所有的密室政治,所有的爾虞我詐都不需要了。當時菲律賓總統艾斯特拉達犯下嚴重的貪污事件,最後軍隊並沒有上街,我也不贊成軍人政變,最後由現在菲國總統;也就是當時的副總統艾若育出面代表在野黨說了一番話,當時她說:總統非立即下台不可,以免對經濟、政府信心造成無可彌補的傷害!她說完之後一兩個月,菲國總統就下台了,這叫柔性政變。就此,本席寫了幾句話,藉此鼓勵你:蘇貞昌院長有必要、有能力,更有膽識發動柔性政變,衝!衝!衝!,上天讓你取了「昌」這個字,就是要你在關鍵時刻,作出關鍵的決定,而現在的關鍵決定,就是你要發動柔性政變,你無須弄個坦克大砲,因為李傑部長不會聽你的,他早就被陳水扁牢牢控制了,你自己可以發動柔性政變,呂秀蓮想這樣想得要死,可是她沒有什麼魄力,可信度也不是那麼高,只有身為行政院長的你出來講句話,跟陳水扁一刀兩斷,切割清楚,相信陳水扁明天就下台了。 我們在凱達格蘭大道餐風飲露,風吹雨打。我說這些都是很重要的,希望你能做對決定,請院長認真一點。 * 蘇院長貞昌:我有時在環視全場…… * 林委員郁方:既然你有環視周遭的氣派,你就要做對決定,你現在就必須發動柔性政變,作一切割,這就是幫陳水扁所作的最好的退場機制。 * 蘇院長貞昌:林委員的意思是台灣要學菲律賓? * 林委員郁方:要學得比菲律賓還優雅,本席相信你比艾若育知道怎麼做會更好,更像柔性政變。 * 蘇院長貞昌:美國總統選舉雖然一方比較多票,但是最後法院作成裁定,大家卻沒有第二句話,美國200年的民主政治就是這樣建立的,大家要有耐性。 * 林委員郁方:美國200年所建立出來的民主政治,相信他們也不會容忍:總統府的副祕書長陳哲男還在看守所、後繼的總統府的副祕書長也辭職了,原因只有總統跟他知道。此外,總統的女婿才從看守所出來,加上總統家族的財產申報也一再出現問題,購買內褲的發票竟然還出現在國務機要費中。若在美國,上述事件只要出現一兩樁,他們國家的領導人就待不住了,你還談什麼法治?美國總統的兒子、女兒、媳婦、女婿等家人所聘僱傭人的薪水會由國安局支付嗎?羅太太的70多萬元就是我追回來的,怎麼官邸或是女兒家的佣人薪水是由國安局支付呢?你可以想像美國總統女兒家佣人的薪水由中央情報局支付嗎?有這種事情嗎?如果院長要談美國,我樂意跟院長談上一天一夜,在美國如果發生一兩件陳水扁家人的事件,總統就待不住了,你知道嗎? * 蘇院長貞昌:這些事件都依法偵辦中,包括阿卿嫂也在偵辦中,我們應該遵照法律程序。 * 林委員郁方:所有憲法、法律、行政命令都是為了捍衛跟促進國家利益,因此國家利益超越一切,今天陳水扁已經破壞國家利益,這是非常清楚的,整個社會為此動盪不安,在此情況下,為了維護國家利益,陳總統自己應該下台,但是面對這個問題,院長能說什麼?本席一方面對你有所期望,但又覺得你隨時朝不保夕。 最後,本席請問你是否像唐飛院長一樣,事先寫好一份辭呈放在陳水扁哪裡? * 蘇院長貞昌:沒有。 * 林委員郁方:抽屜也沒有?如果有,你也不要拿出來,你拿出來就自己趕快走,而不要像唐飛一樣,陳水扁把唐院長的辭呈放在抽屜裡面,人家要走時,不讓人家走;人家不走時,卻把辭呈簽了就要人家走,所以蘇院長應該厲害一點;皮厚一點,不要寫辭呈,而搞一個柔性政變,我們大家都對你有所期待。基於本席跟院長的私交與鄉情之誼,留下一分多鐘讓院長休息,謝謝。 *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16時39分) 繼續開會(16時51分)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葉委員芳雄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葉委員芳雄","主席","蘇院長貞昌","杜部長正勝","陳主任委員建仁","胡主任委員勝正","李部長逸洋","王委員榮璋","侯署長勝茂","張署長國龍"]} ``` * 葉委員芳雄:(16時52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蘇院長今天很辛苦,站了很久,我今天從早上到中午都在院會裡,看到本院同仁質詢時大多都是問你,不過,在這裡,我還是要請教你一件事情。你在公務系統做事,已經做了很久,當過台北和屏東的縣長,都做得很好,請問:一個廣義的公務人員,本身修為最重要的是什麼? *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蘇院長貞昌:(16時53分)主席、各位委員。公務員應該要清廉,要認真專業,同時要以人民的權益為重。 * 葉委員芳雄:對。要奉公守法,要知道禮義廉恥。我說到「禮義廉恥」時,你不要緊張。 * 蘇院長貞昌:我不會緊張。 * 葉委員芳雄:我要跟院長說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也許你現在看到有紅色的地方,就會避開,我剛剛和彩鳳姐聊天,我們都認為紅色代表喜氣,是非常好的東西,現在大家為了反貪腐而挺身出來,穿了紅色的衣服,可是紅色不一定代表倒扁,大家不要把事情看得太嚴重,我們可以往好的地方來想。我認同你剛才說的話,一個公務人員最重要的就是要奉公守法,做好本身的工作,知禮、守義、崇廉、明恥,就是公務人員最重要的守則。我現在要送你一件紅色的衣服,你可以接受嗎?這件衣服沒有任何標示,紅色只是代表反貪腐,代表禮義廉恥。我把衣服放在你面前,你可以依照自己的想法去處理。 * 蘇院長貞昌:感謝葉委員。 * 葉委員芳雄:最近我覺得你很辛苦,對於紛紛擾擾的政局,你在處理一些事情時,有一些難處,我們都能諒解。你是全國最高行政首長,化解難題,讓紛紛擾擾的政局能夠平穩下來,讓台灣2300萬人民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是你追求的目標。現在國人每天一打開電視,就看到血腥的畫面呈現在眼前,這不是我們所樂見。你應該跳出來,找出最好的辦法,讓紛擾的政局穩定下來,讓大家回到以前那種平安快樂的生活,針對這個問題,院長,你有什麼主張? * 蘇院長貞昌:感謝葉委員給我時間讓我說明。二十多年來,我們從威權時代走來,打破威權,打破白色恐怖,追求民主法治和廉政一直都是我的堅持,好不容易我們已經享有民主和法治,我希望大家照著制度來。集會和遊行等街頭運動在當年都是不被允許的,後來我們終於爭取到集會遊行的權利,所以我們一定要保護合法的集會遊行,縱然對方和我們持不同意見,大家也要彼此尊重,任何暴力都要受到嚴厲的譴責,而且要依法嚴查嚴辦,但是,大家在表達出自己的立場和聲音以後,都很辛苦,就應該回歸體制,尋求體制內解決之道,這才是國家之福,這樣也才能一步一步建立秩序。否則,大家都只會比人數、比聲音大小或拳頭大小,整個社會一定會亂起來,受害的一定是弱勢和少數。為了國家長治久安,我誠摯呼籲政治人物,尤其是政黨領導人,一定要以蒼生為念,讓一切進入體制,社會才能平靜下來,治安才會好起來,經濟才不會受影響。 * 葉委員芳雄:好,我了解。 剛才院長提到體制內解決,那我請教院長,現在馬英九先生提出二次罷免,以你的立場來看,你是否贊成二次罷免? * 蘇院長貞昌:要了解任何人是否涉及違法、貪瀆,也要以司法途徑來解決,不能未審先判,也不能憑一兩名民代任意爆料及少數媒體捕風捉影,就斷定某人有罪。這就是體制。 葉委員問我是否贊成二次罷免,我的答案是「不贊成」,不過,這是貴院的職權,我予以尊重。第一次罷免沒有通過,不應該馬上提出第二次罷免,這樣子下去,大家每天都在搞罷免,政局不會安定。憲法將罷免門檻定得這麼高,就是為了讓政局安定,如果每個月都來搞一次罷免,政局不會安定,經濟不會好。 * 葉委員芳雄:如果要進行第2次罷免陳總統,其實蘇院長也不必害怕,以體制內的作法應該可以這樣做。大家可以看今天的報紙,刊登有關紅軍圍城與綠軍突破的版面,事實上,兩邊的人馬差不多。 * 蘇院長貞昌:其實,兩邊都有好幾百萬人支持,若兩邊都一起動員,社會實在很累。所以,表示過就好,大家按照體制來做,才是臺灣的好將來。 * 葉委員芳雄:本席接著要請教有關民生方面的問題。國科會陳主任委員大概知道本席要質詢什麼內容,首先要感謝你你列席我們召開的說明會。今天本席一定要在蘇院長與杜部長面前鄭重提出來,就是有關新竹的生醫園區的問題,這在蘇院長的施政報告中也有特別提到,但是地方百姓還是有一點疑慮,到底生醫園區的醫學中心要不要興建?在蘇院長書面報告的第79頁中有提到,新竹生物醫學園區實際進行園區公共建設發包及施工,並研擬修正推動組織架構及醫學中心、研究中心等規劃。 上一次我們在地方上召開說明會,陳主委曾親自出席,新竹縣長與所有關心的議員也都有到場,當時你曾提到生醫中心的計畫已經送到教育部,但是教育部到現在好像還沒有核准。杜部長可否對這部分作一解釋,好讓我回去之後有一個交代,讓地方居民知道目前生醫園區的工程到底有沒有動工,為什麼到現在那麼久了計畫還卡著不動? * 杜部長正勝:先前第一個階段,原來是要由臺大承辦,6個研究所老師的員額,經過教育部支持是要給臺大的。不過,現在因為國科會與臺大解約,所以必須重新作一規劃。目前我們正在等規劃出來,而且老師的員額也是準備好了。 * 葉委員芳雄:你們是否會照蘇院長的施政報告之所有項目來規劃?不要到時候這些項目都被刪減掉了。 * 陳主任委員建仁:上一次我向委員報告過,基本上,醫學中心、研究中心與育成中心是由中央研究院陳垣崇所長領導的一個規劃推動小組在做,目前還在討論當中。至於竹北生醫園區的部分,是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伍焜玉院長與交大、清大、工研院和臺大共同研商,最近還在討論的過程。 醫學中心、研究中心與育成中心會按照原先規劃設計的方式進行。上一次我跟委員、委員的鄉親與縣長講過,最重要的是營運與財務計畫要出來,這個部分現在還在規劃當中。目前行政院已經同意我們來成立規劃推動小組與計畫辦公室,計畫辦公室正積極進行當中,同時,所有的公共工程都照常進行,還有廠商的延攬等都進行得相當順利。 * 葉委員芳雄:本席希望,你們講的話要算數。聽說,原來規劃的5百個病床要取消,因為新竹已經有2家醫院,病床太多,所以竹北的病床都沒有了。很多鄉親對此無法認同,一旦鄉親不認同,倒楣的就是我們,表示立委們都不爭取。院長也知道,上一次曾經發生,現在已經不是立委的前任立委拿到我們的會議紀錄,而且在報紙上寫得非常嚴重,說生醫園區的計畫生變,現在的立委都沒有在爭取設置,實在讓我們站不住腳。 * 陳主任委員建仁:委員確實很積極在爭取竹北生醫園區的建立,而且,我們的公共工程已經順利地推展,至於其他的中心也都在規劃過程中。謝謝委員的指導! * 葉委員芳雄:接著本席要請教經建會胡主任委員,新竹縣市沿海準備要設置一個保護區,這個規劃是由內政部營建署與經建會負責處理。最近,本席在新竹縣政府曾召開過2次說明會,說明會後附近漁民還是憂心忡忡,因為二、三十年來已經沒有魚類的資源,沿海的漁民現在已經沒有魚可以捕獲了,漁民幾乎三代都投資在沿海養鴨或養雞。本席本來是竹北市市長,當時我們做了步道與腳踏車道,還在竹北規劃一個烏魚養殖區,農委會都知道我們弄得非常好。但是現在卻要變成沿海保護區,原來的開發都要暫停,那麼漁民所投資的心血都白費了。本來漁民想要舉行抗爭,因為本席反對而作罷,誠如蘇院長剛剛講的,這種問題大家能夠坐下談解決就好,我們不喜歡看到抗爭的場面。 在內政部長與胡主任委員面前,本席要請教,新竹縣市沿海保護區計畫還沒有定案,你們身為首長這個計畫不知情可以嗎?這是屬於國土復育計畫的內容。 * 胡主任委員勝正:對,這個計畫還沒有定案,我們會審慎處理,並考慮漁民的生活。因為計畫還沒有定案,所以我現在還無法向委員做詳細答復。 * 葉委員芳雄:新竹縣新豐鄉坑子口靶場附近天天都射擊不斷,漁民根本無法捕魚,同時新竹市科學園區所排放出來的廢水也污染海域,讓蚵仔顏色都變成綠色了,這種蚵仔能吃嗎?繼續這樣下去,漁民要怎麼過活?因為這種狀況,漁民紛紛轉投資到其他種類的養殖業。復育計畫一旦實施下去,要漁民們怎麼生活?根本就是叫漁民們去死,所以,本席在此拜託相關單位,像這樣的復育計畫應當要更慎重考慮,不要實施這樣的計畫可以嗎?雖然相關單位向居民們解釋,只有公家土地才會這麼做,問題是公家土地也都已經開發得這麼好了,本席認為,其實也不必保育,就讓漁民們好好經營,政府一定要考慮平民百姓的生活,希望你們有空能去看看。 * 胡主任委員勝正:我們會審慎處理並充分參考委員所提的意見。 * 葉委員芳雄:本席邀請李部長、胡主委及農委會主委等所有相關單位有空到當地看看,我們去吃新鮮的烏魚,你們吃下去之後就會知道,如果當地海域遭到破壞,未來將會影響許多人的生活。主委是否知道,當地烏魚養殖有多成功?有90%以上所養殖的烏魚都會有烏魚子可採,因此有「烏金」之稱,多數漁民生活也因此而改善。一旦計畫實施之後,保護區的劃定是從西濱到30浬處,而這樣一來,漁民所有生計就沒了,過去所努力的成果也全部泡湯。本席今天就是希望在一切尚未定案之前,請各位長官到當地看看,在那裡,新月沙丘和海灘都很漂亮,紅樹林也非常漂亮,還有過去所種植的大片朴樹林,都是遊客們喜歡去的地方。本席邀請大家前往,不管什麼時候都可以,等你們看完之後再決定是否要劃下所謂的保育區,應該都來得及。 * 胡主任委員勝正:謝謝委員的指教。 * 葉委員芳雄:最近有許多低收入戶向本席反映,低收入戶的認定標準似乎非常嚴格,尤其許多規定其實是不合理的,本席想請教內政部李部長為什麼?已經出嫁的女兒為什麼還要列入申請者的收入中?縣民向新竹縣政府抗議,但縣政府也沒辦法,因為縣政府也是依照內政部的規定。也因此縣民要求本席反映,低收入戶審核辦法是否能夠加以修改,搞不好出嫁女兒的生活也很不好,居然還要再將她的收入算進申請者的收入裡。 * 李部長逸洋:照我了解,這部分應屬於社會救助法中的規定,如果是我們可以調整且不合理的部分,我們會檢討,但若涉及社會救助法中的規定,恐怕只能以修法解決。 * 葉委員芳雄:部長回去之後請調查,看看是否涉及法律面,希望在近期內回文給本席,好讓本席給申請者一個交代,否則縣長也被縣民們誤會,以為是縣長更改規定。最起碼出嫁女兒的收入不應該再列入申請者的收入中,或許她連自己的家都養不飽,部長應該了解本席的意思,希望部長回去之後好好調查,若真有需要修法的地方,我們可以努力,畢竟這是對弱勢團體的照顧,大家一定也都認同。 此外,本席要再提出一個與警政相關的問題,日前有位警界朋友參加考試且錄取之後,卻因為身體檢查結果肝指數偏高而無法入學,請問部長是否有這樣的規定? * 李部長逸洋:詳細情形我並不了解,但這部分都有一定規定,包括身高多少都有限制,身體檢查也要合乎一定標準,畢竟警察未來所要擔任的任務非常繁重。 * 葉委員芳雄:本席認為,警察工作的確很辛苦,如果肝指數不高,那就一定是超人。每個警察幾乎都是24小時執勤,不是動員就是四處調動,這樣工作的結果,肝指數怎能不偏高?不論如何,本席希望這種事不要一次定案,既然考試已經通過,如果第一次體檢不通過,要讓考生有複檢的機會,否則基層員警工作之餘拚得要命,也是希望透過考試能有升遷機會,進而使工作職位有機會改變,這也是每個人所追求的生活。像你今天能夠成為部長,在過去一定也是拚得要命,否則怎麼能夠擔任部長呢?可是像這種結果會讓當事人感到非常灰心,不論服勤成績或考試成績都很好,卻在錄取之後因為體檢結果而無法入學,這對他是多大的傷害?本席的肝指數也很高,但本席依舊非常認真工作,也照常趕場,所以,建議部長回去研究看看,這部分是否能有所修正? * 李部長逸洋:有關錄取標準的訂定應有一定的專業考量,同時這也是幾年來所延續下來的制度,主要因為警察的工作性質和一般行業有相當大的不同,因此對於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會採取比較嚴格的標準。警察一旦被錄取之後,國家就要花費許多資源栽培,如果因為身體不適而退出,對國家也是一大損失,對個人而言,也會耽誤前途。我們還是會將委員的意見帶回研究,但不論警政署或警察大學應該都有一定的規定才是。 * 葉委員芳雄:還是要再研究,畢竟這對個人的生涯前途是一大傷害,說得嚴重一點,這更打擊了個人士氣,不論如何,還是請部長回去之後再研究。 * 李部長逸洋:好的。 * 葉委員芳雄:接下來本席要請教教育部杜部長,是否要將騎腳踏車列入國中、小學生課程內? * 杜部長正勝:我們只是鼓勵,並非每個學校都要如此,這還要看各個學校的實際情況。 * 葉委員芳雄:這樣就對了,因為有人告訴本席,如果這麼做的話,恐怕會交通大亂。台灣的道路情況,我們都了解,一個不小心就會踢到腳,誰能保證騎腳踏車的小朋友出來不會有事情? * 杜部長正勝:這部分還要看各校的位置、交通狀況及道路情形。現在很多小朋友不會騎腳踏車,事實上騎腳踏車是一項很好的運動,須要多鼓勵。 * 葉委員芳雄:鼓勵小朋多運動,固然很好,可是我們考慮的是安全問題,部長的意思是因地制宜? * 杜部長正勝:對。 * 葉委員芳雄:因為有些學校的運動場很小,同時湧進那麼多的腳踏車,它們要擺在哪裡,也是個問題。 * 杜部長正勝:這一點我們也有考慮到。 * 葉委員芳雄:本席現在接到的訊息是好像要列入課程,現在部長的說明是,並未硬性列入課程…… * 杜部長正勝:適合的學校再去推動,先在校內推動,效果好的話,再推動至校外。 * 葉委員芳雄:謝謝。 * 主席:請王委員榮璋質詢,詢答時問為30分鐘。 * 王委員榮璋:(17時22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辛苦了!這兩天的總質詢中,有很多委員的質詢都落在政治性議題的推論或臆測上,院長也回答了很多。我想政治始終是為了人民的福利與民生服務的。在接下來的30分鐘質詢中,希望能和院長一起討論社會福利、醫療衛生及環境保護的問題。 今年初,蘇院長剛剛上任,在本院的施政報告中,對弱勢者的照顧特別強調要讓每位弱勢者都能過著溫馨、平安的生活。這段話讓本席印象深刻。同時,在蘇院長這幾個月的任期內,包括對高風險家庭所提出來的計畫及幾天前通過的大溫暖社會福利套案,都讓本席深刻體會到行政團隊對民眾現在所面臨到的社會問題,有深刻的感受,也希望能做合理、有效率的處置與解決。 接下來本席要就執行層面和院長和李部長做深入的討論,福利服務工作要能做得好,除了經費的投入外,還要投入足夠的專業人力,這才是整個計畫成敗的重要關鍵。我們和國際作個比較,日本每450人就有一個社工人員,香港每900人一個社工人員,而目前台灣政府加上民間所有的社工人力,一位社工員平均要負責3000人的服務工作。我們社工員工作量大到如此情況,除非他們的能力比別人更好,否則是有問題的。對於投入更多人力和經費來執行未來相關的計畫,請問院長有何看法?這樣的人力是否足夠執行目前所規劃的各項方案? *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蘇院長貞昌:(17時26分)主席、各位委員。謝謝王委員的指教,我很敬佩和肯定王委員長期關心弱勢等各方面。我出身於地方,瞭解地方要推動社會福利、關心弱勢等相關工作確實需要很多社工人員。整體來看,若以王委員所提示的數字,我們的社工員的確很不夠,但我們也是一步步從各面向來做。數月前,內政部特別提出由中央補助地方,以四成的補助方式,希望協助地方政府增聘兒少保護專責的社工人力,這樣全國就有300多名。我們為何沒有全部補助?做事應該一步步來,而且若中央全部補助,這樣地方就會要無限多,但中央本身財力也有限。我們一方面要找適合的、適當的社工人員,也鼓勵民間社團的參與,以及增強台灣社會特有的、關心街坊的,從這3個面向逐步落實,讓台灣稍稍拉近距離。我們還有一段路要走。 * 王委員榮璋:這部分問題,本席稍後再和院長討論。高風險家庭相關人力補助的部分,在城鄉方面的差距,本席特別要提醒院長,最近這幾年來,政府相關人力部分一直希望緊縮,然後減少相關的支出,對於地政或相關的行政工作部分,例如,土地或戶籍謄本等人工作業,在高度電腦化後,這些人力是可以節省的,但是,院長應該非常清楚,社會福利服務工作是高度勞力密集,需要人來做,而不是能夠標準化、電腦化和自動化,因為每一個個案的狀況都不同,所以,我們希望這部分的人力不但不應該裁減,反而應該增加。另外,在大溫暖社會福利套案部分,第一階段要投入1千9百多億經費,每年預算大概要新增140多億元,這是本黨執政後除了現金給付外在社會福利方面最大規模的投入。社會工作人力除了整體性的不足外,還有分佈不均的情況,從94年社會福利績效考核中,我們可以看到社工人力比最高的是澎湖縣,大概1比7千6百多,最低的是桃園縣的1比4萬9千多,這裡面大概相差了7倍,如果將這種現象歸咎於城鄉差距,相信桃園縣民不會同意,部長認為這種分布不均的問題出在哪裡?是不是反映出縣市首長對於社會福利重視的程度有所不同? * 李部長逸洋:平均應該是1比2萬多一點,桃園縣的比例是最高的,這牽涉到地方財政的情況,以及對社工人員的編列、約聘等重視的程度。我們現在已經有了新的設置基準,大概1位社工人力平均服務28個個案,這樣做大約必須增加800多人。 * 王委員榮璋:這是一個理想、期望、規劃,但是如果地方政府不願意執行呢?我們在今年初,苗栗縣及雲林縣以財政不足為理由,將原本已人力不足的社工解聘許多人,對此,政府到底能夠採取何種手段?過去是採社會福利績效考核,但事實上效果不彰,這種情況仍然持續存在。未來在執行「大溫暖」的相關計畫時,這樣的人力要如何到位?除了理想以外,部長到底要提出什麼具體的措施與方法? * 李部長逸洋:「大溫暖」計畫裡較為急迫的是弱勢家庭的脫困計畫,這是新增的部分,我們增加了89位社工人力,大概每30萬增加1位,經費由中央負擔。剛才所說缺少800多位,兒少部分已經增加320位,明年1月之前都可以進滿,現在也已經進了200多位了。 * 王委員榮璋:剛才說的是兒少部分? * 李部長逸洋:還有整體社工的部分。 * 王委員榮璋:整體由800多位社工執行大溫暖計畫,單是從弱勢家庭的輔助,從接案之後3天就要進行家庭訪視,之後還要擬具計畫,並結合相關資源、追縱,必要時作轉介……等等,本席認為這800多位人力是不足的。 * 李部長逸洋:我們有新增89位。 * 王委員榮璋:請問部長,地方政府如果不執行或不配合時,中央有何手段要求地方政府執行? * 李部長逸洋:這89位人力的經費是由中央負擔,所以不會有新增人力投入時,地方政府不執行的問題。當然原有的900多位人力也會參與工作。 王委員提到地方政府對於社工人力增加的問題不夠重視,就這部分,我們一方面是透過社會福利績效的考核;另一方面,社福團體也要向地方政府施壓。 * 王委員榮璋:部長,本席覺得你對實際狀況不是非常了解,我們在高風險家庭部分,補助各地方政府聘用專責人力,就以台東市來看,應該增聘22人,這個目標在今年9月已經達成。另外,桃園縣要增聘8人,但是該縣沒有做任何申請,其理由是自籌經費不足,所以就不編列經費了。我們不管地方政府財政能力是屬於一級或三級,中央都是給與6成人事經費的補助,縣市政府財政狀況好的時候就會執行;如果不好的話就不執行,所以才會有這種情況,使得我們的社會福利形成一國多制的情況,民眾會因為所居住的縣市不同而享有不同的福利水準,此與院長一再強調的關懷弱勢、縮短城鄉差距的施政理念是背道而馳的。 * 李部長逸洋:王委員,您剛才所說的不是桃園縣,是南投縣,只有這個縣市是今年沒有接受補助,明年就會接受補助;其他縣市都沒有問題。 * 王委員榮璋:不止,還有。 * 李部長逸洋:有的是議會通過才可以動支,但已經先接受補助,就等待程序完成而已,不過現在已經遴聘了200多位了。 * 王委員榮璋:政府應該考慮縣市政府財政情況的不同,事實上,這應該屬於中央對地方的計畫型補助,它本來就應該依照各縣市財政能力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補助。 院長對此是否應該再做檢討?政府雖然立意良好,但是在執行上應該能夠符合實際的狀況。 * 蘇院長貞昌:謝謝王委員指教,我想從三個面向來看。第一、剛才王委員特別指出,隨著時代的變化、工作的不同以及科技的發達,當年有些編制其實可以精簡,譬如戶政事務所抄寫謄本等工作。我個人剛好有這個工作經驗,以台北縣來說,就有32個戶政事務所,當初我們就加以裁併,其實人力是可以勻出來的。第二、隨著社會的變化,譬如高齡化、小家庭化、雙薪家庭增多,很多家庭變成單親、弱勢,需要照顧。第三、現在已有社工師的設置,政府是否要擴大其編制。第四、就是錢的問題,其實這涉及首長的認知,由於屬於地方事務,中央無法強迫地方一定要編列多少預算,但是我們希望雙管齊下,透過補助金額的撥補、鼓勵及縣市長之間的比較,使得縣市長、議會能夠重視。 * 王委員榮璋:最後一個問題是,我們是否能夠定期公布相關評比的結果?因為縣民不一定知道和其他縣市比較的結果。 * 蘇院長貞昌:因為我擔任過縣市長,瞭解縣市長對於評比都非常重視,所以定期公布評比結果會給他們很大的壓力。 * 王委員榮璋:除了北高兩市資源不同,以及金門、連江因為情況太差不列入評比之外,過去台北縣的評比都是連年第一,本席過去一直參與民間評比工作,所以非常清楚。 另外,在大溫暖社會福利套案中,健保制度的改革事實上也被列入重點計畫之一,我國的全民健保在國際間也是我國重要的民生成就,但是目前健保財務已陷入岌岌可危的狀況,隨時有可能倒閉,因為安全準備金嚴重不足。而無論是要推動二代健保或費率調整,民間和立法院一直在質疑的就是藥價黑洞的問題無法解決。我們可以看到全民健保在藥價支出的部分,94年已達到1,121億元,比87年成長了155%,藥費佔醫療支出的比率一直都在24%和25%之間,和國際比較之下,顯然這部分偏高。根據一般研究顯示,一年的藥價黑洞大約佔25%到30%,也就是280億元到350億元,請問衛生署侯署長,目前衛生署解決藥價黑洞問題,除了進行藥價調查之外,是否可從支付制度部分著手,研擬其他有效改善措施?本席過去曾經建議藥品統一採購,你們一直認為不可行,連所有公立醫院包括署立醫院、教學醫院、榮民醫院和軍醫院聯合採購,你們都認為礙難照辦,請問你們有什麼好的辦法可以解決藥價黑洞問題? * 侯署長勝茂:謝謝委員對這個問題的長期關心,的確藥價已到了應該要處理的階段,我們大概平均每兩年處理一次,今年因為處理的幅度比較大,所以規模比以往更大,需要協商的地方也因此更多。我們已召開過好多次會議,目前幾可說已取得共識,相信很快就會有結果。 * 王委員榮璋:這部分檢討工作2年才做一次,實在無法及時反映藥價。6月份本席和黃委員淑英共同召開記者會,在坊間藥局買到健保給付的胃藥價格是1顆10元,但是健保給付的價格是42.8元,足足高了428%。單單是這一項藥品,93年健保給付總額為240多萬顆,也就是說,單是這一項就浪費了7,800多萬元。 第5次藥價調查應該在7月1日公告實施,可是卻遲遲沒有執行。請問署長,我們剛剛完成的藥價調查預估全年度可以節省多少健保支出? * 侯署長勝茂:今年預估的幅度相當大,會較過去最多的57億元還多,所以…… * 王委員榮璋:報紙已經預估從20多億元到90多億元都有可能。署長能不能清楚地告訴本席,究竟可以節省多少錢? * 侯署長勝茂:幅度應該會超過57億元,但也必須考量到不影響整個藥物的供應,因此金額要在57億元和100億元之間取得一個平衡點。 * 王委員榮璋:這樣差太多了,一來一往相差了將近1倍。事實上,藥價的估算非常容易,我們有沒有辦法做到節省80億元、90億元? * 侯署長勝茂:金額應該在57億元和100億元之間,正確的數字還要再精算。由於藥價和藥價差的問題一定要一起處理,所以我們今年的作業比較複雜,比如說除了開會之外,昨天也要求健保局邀請所有的醫院和公平會,一起合理解決藥價差的問題。我們要把相關的準備動作都做得很齊全,因為藥價差一下來,也不能馬上讓醫院把所有的價差都轉嫁給藥商,否則會引起藥品的供應問題。 * 王委員榮璋:本席估計的金額大約是80億元上下。這也是我們最大幅度的一次調整,所以引起各方矚目。事實上,我也知道這方面是政治角力的情況,包括美國貿易談判都進來了。但是每晚1個月公告實施,我們就損失約7億元。以目前我們的財政狀況和健保的岌岌可危來說,這是一筆非常大的錢。請問院長,行政院是否能夠不畏懼美國在貿易談判上的壓力,讓這次節省下來的藥費不要淪為台美關係的籌碼,不要讓健保的財務更早見底?本席要求行政院督導相關單位,使新的藥價基準能夠在10月如期實施。請問院長,能不能做到? * 蘇院長貞昌:就時間上來說,10月應該差不多,因為還要各方面的努力。我們以最公平的方式處理這個問題,所以過程中會相當辛苦。 * 王委員榮璋:本席也瞭解,藥價差要做到零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不能合理縮減藥價差,不論是二代健保的推動或者是費率的調整,要在立法院通過真的是非常困難,而且民眾也不能接受,所以我在此再度提醒。 * 蘇院長貞昌:對,所以我們從這個先開始。 * 王委員榮璋:接著再談有關生質燃料部分。事實上國際油藏量非常有限,高油價時代可說是已經來臨了,而農產品生質燃料不但可以降低我們對於進口的依賴,而且能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更重要的是,能將對國外原油採購轉向農民的採購,進而創造農業經濟,這是非常重要的。對於行政院之前通過的酒精汽油政策,請問院長有何期許? * 蘇院長貞昌:很謝謝王委員對這方面的關心及指教。大家習慣使用的汽油等燃料確實終有一天會用光,所以世界各國都預作準備,而且也著眼於避免污染。就朝向生質能努力方面,包括設法從甘蔗、大豆,馬鈴薯提煉,然而要完全取代,可能還有很長的路得走,但政府會往這方面全盤推動,同時也有這樣的計畫,包括增加誘因等,最重要還得要我們做得出來。 * 王委員榮璋:我提供進一步資料給院長及署長參考。目前國內汽油消費量大約每年1千萬公秉,如果添加3%酒精,大概是30萬公秉,若添加10%酒精,大概是100萬公秉,銷售產值大概是70幾億到240幾億,而農業產值則可以達到44億到148億。臺灣農業技術非常成熟,且農村經濟亟需提升,因為現在有相當多土地休耕並領取相關補償金。請問院長是否贊成,對於未來生質酒精帶來的相關經濟產值,無論是70幾億,還是240幾億,應該留在國內,好讓我們的農業縣變成能源縣?你是否同意,在政策上,未來即使添加酒精,也不應該從國外進口? * 蘇院長貞昌:這我是支持且鼓勵的。 * 王委員榮璋:目前我們汽油進口的關稅稅率大約是8%至30%,而工業用的乙醇卻只有3%,我們應該確保將來我們生產的酒精占優勢,所以本席建議行政院,未來應思考提高非食用乙醇的關稅稅率,這樣才能保護農民在這方面的收益,請問院長看法如何? * 蘇院長貞昌:如何用政策工具來鼓勵,是整體推動應努力的方向之一,只要能做的,政府相關部會都會配合往這方向來努力。 * 王委員榮璋:將來在相關考量中,應一併配套進行。今年經續會中對於環保及國家經濟發展曾經過非常激烈的討論,民進黨長期堅持環保的重要性,但是本席分析今年中央政府總預算中有關環保署的公務預算,96年只有79億6千多萬,而今年大概是91億多,減少了11億6千多萬元,也就是下降了將近12%,然而事實上中央政府總預算是增加6%的,所以等於實質減少了17.7%,而在相關計畫項目中,實質減少將近20%,這部分非常容易引起環保團體的誤解與抗爭,不知道院長是否要藉此機會做一個說明與解釋,這部分的預算為何會減少? * 蘇院長貞昌:謝謝王委員給我這個機會做一個說明,王委員本身也是環保的領袖,我們要拜託王委員利用各種機會幫政府說明。純從帳面來看,這部分的預算好像是減少,其實是因為去年度及今年度有一些過去連續型計畫的高峰期已過,譬如掩埋場、污水集中處理場等大筆預算隨著預算支付高峰期過去之後,帳面上看來這方面的預算就相對減少。 * 王委員榮璋:因為時間的關係,本席必須打斷院長的回答。我們過去的計畫是整合成為一個一般廢棄物資源循環推動計畫,包括垃圾分類的全面推動,但由於沒有資源回收車,加上垃圾場滲出水及水肥的經費被削減,所以無法處理;另外還有八成以上的垃圾車已經超過使用年限,而按照目前核定的經費,每年大概只能汰換30輛,根據本席的估算,要18年才能將現有部分汰換完畢,所以這是嚴重不足的;我更擔心的是未來的環保預算是否都會不超過80億。 * 張署長國龍:由於有一個垃圾處理後續推動計畫剛好到今年截止,我們又報了一個資源再循環的推動計畫,但是行政院還沒有核定這個案子,所以在公共投資的部分,我們就不能列入。 * 王委員榮璋:核定之後是否可以補辦追加預算或是動用第二預備金,來增加這部分的支出? * 張署長國龍:主計處與經建會都很幫我們的忙,雖然沒有核定23億的連續計畫,但也給了我們7億5千萬元,將來如果真正不夠用,我會要求增加預算。 * 蘇院長貞昌:我們會支持。 * 王委員榮璋:這部分希望能比照「大投資」、「大溫暖」,因為對於大環保,這也是民進黨過去一向支持的。 * 蘇院長貞昌:成為「美麗台灣」。 * 王委員榮璋:對於蘇院長及行政團隊,本席及眾多社福團體都有很深的期待,請院長加油。 * 蘇院長貞昌:謝謝。 * 主席:請李委員俊毅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李委員俊毅","主席","蘇院長貞昌","李部長逸洋"]} ``` * 李委員俊毅:(17時54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本席是今天最後一位質詢的委員,所以質詢時間能縮短就縮短。院長辛苦了,你從就任到現在,已經有半年的時間了。 *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蘇院長貞昌:(17時54分)主席、各位委員。不,已經快8個月了。 * 李委員俊毅:這8個月來,你有什麼特別感到滿意、驕傲的政績?在政局或政務的推動上,有遭到什麼阻礙或特別讓你煩惱的地方?請你說明。 * 蘇院長貞昌:我不敢說有什麼值得驕傲之處,不過感到安慰的是內閣團隊都很認真打拼,各方面都很順利在進行。煩惱的是外界政局紛亂,使得許多要推動的事務,因為大家沒有心情而未受重視。尤其見到社會上因彼此立場不同,發生動亂不安乃至出現流血事件,這就是我最煩惱的事。 * 李委員俊毅:由此可見院長很貼近民意,根據年代的最新的民意調查,當前擔心族群對立的比例高達55%。本月與上個月的倒扁活動相比,指擔心族群對立而非政黨對抗的情況上升了10%。政黨認同度的情況方面則是降低了10%。依據1111人力銀行的最新調查,高達86%的人對政黨對立的情形表示不滿。 所以,院長若想進行大型投資,推動拚經濟的方案,就會因整個政局如此而受阻。 最近台北市議會正在進行質詢,有位市議員詢問馬市長:何時可以結束靜坐及一切亂局?市長則回答這個問題要詢問主辦單位。 現在本席也問你同樣的問題,請院長告訴全國民眾,何時可以結束這種對立? * 蘇院長貞昌:台灣社會本來非常平靜,台灣人也相當友善,但因政治對抗使得大家感到憂心,甚至連到火車站都會擔心,要穿什麼衣服也會擔心,這實在是過去不曾出現過的現象。 過去幾天南部幾個縣市發生的衝突事件都讓人感到觸目驚心,我特別要呼籲,所有政黨的領導人及政治人物,一定要以蒼生為念,請大家回歸到制度面,街頭的事情只要表達過就好了,既然已經知道立場為何,還是要回到制度內才能解決。 前主席施明德在這個禮拜提到停止遍地開花的活動,股市馬上大漲;次日一有活動後,股市就應聲下跌。所以動亂絕對會影響經濟發展,不安絕對會讓投資卻步,所以我特別期待各方把爭執留在外面,不要再堅持只有自己是對的,別人都是錯的。全部回歸到制度面解決問題,如此對台灣最好。 * 李委員俊毅:請問到什麼時候可以結束對立? * 蘇院長貞昌:集會遊行當然是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但我還是有所期待,所以要在此公開呼籲,期待領導人、政黨領袖、相關負責人及核准者等等,要以全體市民最大的利益為利益,要斟酌所影響的層面,希望能早日停止對抗及這類活動。 * 李委員俊毅:這不是院長的第1次呼籲,因為你在行政院院會中也曾如此呼籲過。 * 蘇院長貞昌:對。 * 李委員俊毅:接受媒體訪問時也呼籲過,但是這樣的呼籲顯然無效,因為在國會議事堂中還有立法委員要找你進行柔性政變,何謂政變?政變就是把制度推翻,自己受到制度保護卻要推翻制度,這個國家已經生了重病,不是回家休息就能好,現在的情形也不是你呼籲就能停止。請問蘇院長有沒有打算有所作為? * 蘇院長貞昌:對於破壞制度、秩序、法治的情形,我們一定嚴格執法,有時權在地方,我們希望相關人員斟酌時能以全體民眾的最大利益來考量。 * 李委員俊毅:你身為行政院長,為了政局安定、為了化解政治對立,也為了避免少數人影響到絕大多數人的生活,你是否願意立刻安排和馬市長見面,溝通如何安定政局?你是否願意立即安排和施明德見面,討論如何安定台灣的社會? * 蘇院長貞昌:只要對台灣安定和經濟發展有益,對全體民眾有利,對和諧有益,我都樂意。 * 李委員俊毅:你到底要不要去做? * 蘇院長貞昌:包括各政黨領袖及施明德前主席等各層級在內,我都願意。 * 李委員俊毅:本席期待蘇院長的大格局能帶給台灣安定。自從台灣有民主以來,亦即我們擁有集會遊行的權利、有國家憲政體制,比較符合民主國家運作的程序,我們不曾看到集會遊行的申請以這種方式核准。也許有人認為台灣是井底之蛙,民主還不成熟,但是在民主成熟的國家中,對於合法集會遊行的申請是否有核准進行整個月的例子? * 李部長逸洋:當初我們一再要求台北市政府尤其是馬市長不要核准進行這麼久,因為這會造成社會對立,引發政治動盪,衝擊到經濟發展。現在民進黨籍的縣市長基於警力無法負荷,傾向於不核准集會遊行,我認為這種做法比較正確。 * 蘇院長貞昌:這些活動不止是衝擊到社會和經濟,警力也確實難以負擔,因為集會遊行24小時進行,又持續整個月,警力真的無法負擔。 * 李委員俊毅:你們有沒有統計調動了多少人次的警力? * 蘇院長貞昌:8萬6千多人次。警察也是人,他們也會累,社會因而受到很大的影響。長時間來看,核准的人也得面對一些問題。 * 李委員俊毅:就算能調動10萬警力,你們覺得核准整個月進行集會遊行,合理嗎? * 李部長逸洋:我覺得不合理。我們應該保障人民表達意見的自由權利,但是活動已持續這麼久,造成這麼多的對立和衝突,不應該再繼續核准。 * 李委員俊毅:從院長的角度來看,靜坐持續這麼久,在實質面已經對台灣造成什麼樣的影響?昨天我聽人家說,台北城已經沒有人敢進來,餐飲服務業也表示最近生意非常差,過去一天要服務上百人,但在遊行前後,特別是在圍城的時候,可以說一天做不到20人,說得人心惶惶,尤其外國客人特別少,根本沒有人敢進來。這種無限期的靜坐、遊行政治抗爭,以行政院長的角度來看,整個局勢的變化,已經對台灣造成多少影響? * 蘇院長貞昌:遊行、靜坐是我們當年流血、流汗拚命打破威權爭取來的,我們很重視這項人民的權利,同時,我們一定會保護合法的遊行、靜坐與言論,但是我們認為自由不是無度的,除了自己享受權利之外,也要尊重別人與整個社會全體的權利。因此,我們要特別呼籲,有核准權的台北市長,一定也要用這種比例來衡量,同時,我們也看出這樣的做法,除了對經濟、社會安寧的衝擊,讓警力無限地負荷之外;像昨天為爭取舉辦世界大學運動會事實,有奈及利亞籍的總會執行委員到台灣訪問,當我們告訴他,台灣是一個很友善的國家,有多麼良好的治安等等之後,我很害怕他看到總統府前或看到電視轉播南部的抗爭情形,將會對我們的述說產生質疑,所以這對國際形象當然也會造成影響。 泰國最近發生政變,民眾首先會考慮現在是否適宜前往泰國觀光,同樣的,觀光客也會考慮台灣目前的情勢,這一定會造成若干負面影響。我特別呼籲各界,尤其是對活動有核准權的政府首長,除了要保護人民合法的權利之外,在權利的核准過程中,也要注意對各方面的影響,讓社會早日回到平靜,當意見表達之後,大家循制度來做。這是我衷心的期待。 * 李委員俊毅:現在已經造成這麼大的影響,蘇院長若能安排與馬市長見面,即可請他依據集會遊行法的規定,對台灣社會已經造成負面的影響,來停止過去的核准。因為這是法律所賦予市長的核准權,所以院長無法命令他,我也知道,就算你命令他,他也不會聽。絕大多數的台灣人都不願意看到這種體制外的鬥爭繼續下去,80%的人民會支持你,這也會帶給馬市長很大的壓力,包括公權力、強勢執行的警力,本席都支持,或許在執法過程中有一些要特別交代的事情,這種強勢警力的執行,這絕對是民主政治的強力支柱。沒有一個國家的民眾在抗爭過程中,縱然警察互相推擠,有哪一個國家的警察,在處理抗爭過程中和民眾互相以身體推擠,這是多麼危險的事情?還好,台灣是一個善良的社會,否則,在其他國家將會呈現出多麼可怕的景象!蘇院長要多下一點苦心,也許你和馬市長見面之後會碰一鼻子灰,但是為了台灣,你還是要去與馬市長、施明德先生談清楚。但是要公平。你知道行政院過去繳了多少冤枉錢嗎?郝龍斌的父親郝柏村,自行政院長卸任以後迄今已經13年了,這十幾年來行政院為他繳了什麼錢?你們調查過了,資料都在我這裡。他們的水電費全部都是行政院繳的,而且行政院每個月還提供600公升的油費,你知道600公升的油可以跑全台灣幾圈嗎?可以跑全台灣20圈! 對於這些國民黨時代的慣例,我的看法是,這些沒有法律依據的補貼竟然持續這麼久!行政院在9月份統統停掉了,這是院長的魄力,也是一種大改革。以後沒有一位行政院長在卸任以後還可以動用我們的血汗錢、納稅錢,但是過去的該怎麼辦?難道就這樣算了?剛才院長在備詢的時候表示,阿卿嫂的事被批評為不適當,就有人把錢繳回去退還,那是當事人有廉恥心,覺得社會不能接受,就不要這樣做,而且那是政府安排的,又不是自己硬要的。行政院現在把這種補貼停掉,就表示它是不當的,如果沒有不當,就不需要停掉。既然這些補貼已經被認定為不當,那過去沒有法律依據的補貼要不要追討回來? 此外,郝柏村先生並沒有住在行政院補貼水電費的房子裡,是他的小孩、孫子住的。而且他們水電的用量很恐怖,一家子每個月的水電用量居然比一間學校還多,這些要不要追討? * 蘇院長貞昌:多謝委員指教。過去行政院為卸任的院長負擔相關的費用,比較安慰的是,自唐飛院長以來,張俊雄院長、游錫堃院長、謝長廷院長都沒有這些優待,也沒有這樣做,由此可以看得很清楚。以前做的,我們現在停止了,至於以前替卸任行政院長支付的相關費用,現在是否要追回來,對於有些情況,譬如剛才委員提到卸任院長沒有住在補貼水電費的房子裡,我比較不了解,我會請相關單位了解、估算以後再提出做法。不過,對於過去的禮遇、優待,現在如果要追回,對前院長是否適當,要再研究看看。 * 李委員俊毅:大家覺得不公平。如果是照顧卸任行政院長本人,從人性上看來,或許還講得過去;但他們卻辜負國家照顧卸任行政院長的美意,全家人都在政府補貼的房子裡吃住,難道要我們負責他們全家嗎?他們說這間房子住了9個人,但是水電費卻超過一般百姓的20倍,自來水公司本來懷疑他們家可能漏水,還特地前往調查,結果才發現原來不是漏水,而是住的人比較多,這是我們當初禮遇卸任行政院長的本意嗎?而且郝龍斌曾經擔任過行政院的署長,怎麼會這樣呢?我們這些美意都被當成是應該的。這些都是人民的納稅錢,院長有繳稅,我也有繳稅,很多人為了反對繳稅,而對政府不諒解,這些稅金竟然被這些人浪費、使用!如果總統如何、總統家人如何,應該查辦,我也支持,就像院長所說的,法律如果確定有罪的話,沒有人可以包庇他,包括你、我、民進黨全體的黨員,都不可能包庇他。像這種明顯不當,而且是運用特權,如果還要硬拗,說那是慣例,以前李煥他們也是這樣,那麼請問,這個社會還有讓人期待的地方嗎?要反貪是這樣反的嗎?只是鎖定特定對象嗎?行政院若要建立一個清廉的國家,所謂大改革的魄力是不是也應從這個地方著手?可見根本不需要顧慮那麼多,如果當事人對於追回有意見,大可到法院去說,如果追回在法律上站不住腳,也可由法院去裁決,不是嗎? * 蘇院長貞昌:是的,我會請他們了解。 * 李委員俊毅:不只是了解,本席希望能夠有所行動。 另外,我一直擔心的問題是,目前全國有七成的民眾認為用這種方式倒扁不可能成功,包括支持倒扁者,也有一半持高度懷疑的態度,所以有人主張倒閣,這根本是為倒而倒,也就是說,既然大家認為罷免總統門檻太高,不如選擇門檻較低的倒閣,本席認為這是一個憲政危機,我們反對這種政治鬥爭,因為它無疑是將絕大多數台灣人民的利益踐踏在腳下,非常不負責任!當然,這也是一種集體憂慮,出來亂的人自認是為台灣好,而不希望亂的人也說自己是為了台灣好,所以我們應儘快找出「為台灣好」的共識點,至於要怎麼做,只有請院長出馬,因為你身為行政院長,肩負著台灣絕大多數人的利益,若說要請李前總統出面恐怕不可能,而原本要負更大責任的陳總統,也已被拖下水成了當事人,怎麼講也講不清楚,所以只剩下你,就拜託你了! * 蘇院長貞昌:我應該做的,都會盡力去做。 * 李委員俊毅:謝謝。 * 主席:陳委員金德、林委員育生改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並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 * 報告院會,今天排定質詢的委員均已質詢完畢,感謝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列席備詢。現作如下決定:「9月26日(星期二)上午9時繼續質詢,現在休息。」 * 休息(18時18分) * 繼 續開會(中華民國95年9月26日星期二上午9時) ```json {"type":"interp","people":["主席 (王院長金平)","時  間","地  點","決定事項","主 持 人","協商代表","主席"]} ``` * 主席 (王院長金平):現在繼續開會,進行施政質詢;在質詢之前,先宣讀95年9月25日朝野協商結論。 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結論 * 時  間:95年9月25日上午9時 * 地  點:二樓會客室(二) * 決定事項: 一、本(第四)會期程序委員會,依政黨比例由國民黨黨團15人、民進黨黨團14人、親民黨黨團4人、台灣團結聯盟黨團2人、無黨團結聯盟黨團1人推派代表參加組成,各黨團成員名單請於9月28日下午5時前送至議事處彙整,上述名單送交議事處後即不予更換。 二、10月4日(星期三)加開院會並與9月29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二)視為一次會。 三、9月29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二)邀請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列席報告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96年度中央政府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特別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質詢人數依政黨比例由國民黨黨團17人、民進黨黨團16人、親民黨黨團4人、台聯黨團2人及無黨團結聯盟1人推派代表進行,質詢順序授權議事處依例辦理。(10月3日(星期二)下午一時五十分起處理臨時提案) 四、10月4日(星期三)邀請審計長列席報告9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及其他特別決算案審核報告等案審核經過並備諮詢。諮詢人數依政黨比例由國民黨黨團9人、民進黨黨團9人、親民黨黨團2人、台聯黨團及無黨團結聯盟各1人推派代表進行,諮詢順序授權議事處依例辦理。 * 主 持 人:王金平  鍾榮吉 * 協商代表:柯建銘  曾永權  蔡錦隆  徐少萍  徐耀昌  鄭金玲  葉宜津  黃宗源  曾燦燈  廖本煙  林炳坤  顏清標  陳進丁  黃義交  陳景峻 * 主席:朝野黨團協商結論業已宣讀完畢,請問院會,對上述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報告院會,95年9月25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經決定如下: * 一、本(第四)會期程序委員會,依政黨比例由國民黨黨團15人、民進黨黨團14人、親民黨黨團4人、台灣團結聯盟黨團2人、無黨團結聯盟黨團1人推派代表參加組成,各黨團成員名單請於9月28日下午5時前送至議事處彙整,上述名單送交議事處後即不予更換。 * 二、10月4日(星期三)加開院會並與9月29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二)視為一次會。 * 三、9月29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二)邀請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列席報告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96年度中央政府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特別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質詢人數依政黨比例由國民黨黨團17人、民進黨黨團16人、親民黨黨團4人、台聯黨團2人及無黨團結聯盟1人推派代表進行,質詢順序授權議事處依例辦理。(10月3日(星期二)下午一時五十分起處理臨時提案) * 四、10月4日(星期三)邀請審計長列席報告9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及其他特別決算案審核報告等案審核經過並備諮詢。諮詢人數依政黨比例由國民黨黨團9人、民進黨黨團9人、親民黨黨團2人、台聯黨團及無黨團結聯盟各1人推派代表進行,諮詢順序授權議事處依例辦理。 * 主席:現在請郭委員林勇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郭委員林勇","主席","蘇院長貞昌","陳部長瑞隆","李部長逸洋","施部長茂林"]} ``` * 郭委員林勇:(9時5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最近大家都關心幾個問題,民生上注意到油價,政治上注意到蘇院長和王院長如何解決目前社會動亂的局勢;另外,現在也在偵辦陳總統和他的夫人涉嫌弊案的問題,在法院組織法修改後,我們有無依照憲法及法律的規定偵辦此案?至於其他的問題,稍後再談。 今天又公布油價調降,一下調降0.5元,現在又調降0.9元,為何不一次調2元或多一點? *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蘇院長貞昌:(9時7分)主席、各位委員。謝謝郭委員的指教和關心油價。我們98%以上的油品都要靠進口,所以我們的油價受國際影響非常大。 * 郭委員林勇:國際油價漲的時候,我們馬上調漲,而最近一直跌,大家都預測國際油價不會再漲。請問我們未來的油價政策究竟如何?究竟如何算成本? * 陳部長瑞隆:從現在開始到年底這段時間,我們在試行辦理油價回歸市場的機制,也就是說,在這段期間,我們會隨時根據西德洲原油的價格作為國內油價調整的基礎。例如,我們在9月14日已經調降5角,而從9月14日到9月22日這段期間,西德洲原油總共降了5.15%,所以,我們根據這降幅來調整國內的油價。我們未來會定期辦理調整,初步選定每星期二充分根據國際油價的走勢來…… * 郭委員林勇:未來要採浮動方式嗎? * 陳部長瑞隆:對,我們是採浮動方式,也就是說,若國際油價漲,我們會跟著漲;而若國際油價跌,我們就跟著跌,這樣可以充分反映市場的情況,同時也不會在每次調整時,有人認為降得不夠或漲得太多,我們完全照市場的機制來走。這段期間試辦完成後,我們會針對整個運作情形作個檢討,廣納各界意見,做為明年以後建立市場機制的參考。 * 郭委員林勇:本席昨天接到馬英九主席寫給幾乎每位立委的一封信,不曉得蘇院長是不是知道這封信?信的主要內容是提到他認為要解決這個紛爭,應由立法院提案,公投決定;阿扁去留,全民公投。不知道院長對此的看法如何? * 蘇院長貞昌:郭委員是法律專家,也是全國律師公會理事長,我們都知道,台灣要走向民主法治國家,須由大家共同努力。關於總統是否有涉案一事,誠如剛才郭委員所指教,應該依據憲法及法律,依照司法制度辦理;至於對總統要如何進行憲政、憲法的機制,我們也尊重貴院職權與憲法規定。但是中國國民黨才剛剛提出過一次罷免,沒有通過,現在又要提出二次罷免;相信郭委員比我更清楚、更有研究,全世界民主法治國家之所以設計憲法上對於罷免的高門檻,就是希望政局穩定,而如果按照現在馬主席的說法與作法,是否有助於國家政局及社會的穩定?相信郭委員一定很清楚。 * 郭委員林勇:這也是今天本席之所以提出此一問題向蘇院長請教的原因,假如總統去留全部交由人民公投,未來縣市長的情形會如何?以台北捷運為例,當初因為馬特拉案件及其他事務,讓整個台北陷入交通黑暗期,但是曾幾何時,現在每個人來到台灣,都覺得台灣的捷運無論在排隊或是其他方面的品質,都是世界一流的。因此,本席認為,以一個國民黨主席來推動公投,將整個憲政體制拋在一邊,這是深思不夠。未來要解決紛爭,我一直覺得蘇院長與王院長在調和法律制度與憲政改革方面負有重大的責任,無論由蘇院長或是由王院長邀請政黨領袖來討論未來國家前途及解決目前紛爭,這應該是刻不容緩的事。院長已經邀請馬市長,但你認為他會與你談嗎?而且我相信他第一個要談的就是剛才提到的用全民公投來決定阿扁去留,對此你會答應嗎?假如答案都是否定的,不是白談嗎?所以昨天我們說請王院長、請各位來討論,並不是台聯自己想了一個問題出現,而是認為由國會此一最高民意機關來決定某些事務,可能比較中立。 再者,蘇院長不是只處理這一件事務,今天社會上看到的好像是紅流這一個問題,實際上包括治安、經濟、財政改革等問題才是刻不容緩的。以治安為例,本席昨天接到台中建築師公會的來函,他們表示接到很多恐嚇電話,要求付出30元萬、50萬元,否則他們的家人就要小心一點。同時,院長你知道嗎?本席也接到過這樣的電話,他知道我是立法委員,還打電話陸續恐嚇,要我注意我的家人,並表示這50萬元只是一點點錢,如果不花小錢,將來就花大錢;而且不只是打到我的手機,還打到我的辦公室,他們已經明目張膽的挑戰整個司法制度與治安,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警力卻幾乎有10萬人次安排在那裡維持秩序,治安會好嗎? 另外,除了本席之外,何敏豪委員也曾被恐嚇,同樣的事情都出現在台中,而經過我們調查的結果,電話都是從對岸來的,所以未來兩岸之間對於治安問題應該要好好談判,畢竟這些有問題的黑道人士在台灣不能生存之後,在中國也會製造中國的問題,所以治安是兩邊都要注意的,不是只有台灣的問題而已。同時,本席希望警察人員的素質要提高,譬如我太太被搶,我們是被害人,但做一個筆錄可以做到4個小時;還有很多朋友被搶,做筆錄可以做到半夜,因為承辦人員不會key in,電腦打太久,法律關係也抓不住;叫他們到我辦公室來錄音,他們一看到是數位的,就說不會使用,而且搞不清楚是我自己要錄我的電話,不是要請他們錄別人的電話,竟表示要請檢察官同意,這就是法律素養的問題。所以希望警察人員在科技、法律方面要加強,本席也特別請考選部未來在舉行警察特考時,一定要考刑事訴訟法,並將電腦考試加進去,不知道內政部長對此的看法如何? * 蘇院長貞昌:對於郭委員剛才所提的幾個段落,我非常肯定,也很感謝。首先,關於總統的進退或對總統有任何意見的處理,都應該依照憲法程序。郭委員剛才對於我們為什麼要有憲法、要有法律、要建立法制國家與法制秩序,都說得很清楚,所以大家都應該按照程序來,個人對此非常肯定。其次,關於維護治安方面,為了維護社會安寧,大家確實應該盡心盡力。街頭運動及遊行都是憲法賦予的權利,應該保護,但如果是無止盡的、長時間的、全國各地的進行,勢必增加警力負擔。剛才郭委員也提到,我們已經動用10萬人次的警力,這絕對會影響要維護治安、抓搶犯、抓小偷的警力,所以我們再三呼籲相關人士,尤其是領導人,一定要考慮社會安定與警力負擔。關於警察對刑案的處理,尤其是剛才郭委員所指教的部分,我請內政部一定要詳查追究;至於訓練與相關警力的部分,請李部長向郭委員報告。 * 李部長逸洋:剛才郭委員表示在教育訓練方面要加強,對於郭委員的高見,個人非常贊同。對於刑案的處理,目前確實不太理想,因為速度太慢;至於未來考試要加考的科目,個人也都很贊同。在此要向郭委員解釋一點,目前新進警察人員的素質都相當高,不要說想唸警大必須具有國立且是前面大學的程度,即使想唸警專,也要有考取大學的程度;但是過去解嚴後所大量進用的警察,有時一年進用1萬1千多人,有時一年進用9千多人,那部分的素質確實比較不理想,我們現在都在加強再教育與訓練,才有辦法彌補。 * 郭委員林勇:如果沒有在職訓練就跟不上時代,今天所有治安人員,包括法院檢察官,如果沒有經過在職訓練,立法院每個會期通過這麼多法案,以這3年的前半期而言,已經通過200多個法案,假如他們對於通過的法案都不知道,還拿著舊的檔案,還在摸著老的六法全書,連新的法律條文都沒有辦法上網找,這樣行嗎? * 蘇院長貞昌:郭委員講得很有道理,時代在進步,尤其科技,以前律師事務所打字是鉛字,現在統統是電腦列印。 * 郭委員林勇:我們在讀研究所的時候,連影印機都沒有,還要刻鋼板。 * 蘇院長貞昌:書記官、法官、律師、警察統統應該隨著科技的進步使用現代的工具。另外,有關警力的問題,從9月9日到9月25日已動用警力高達13萬5,800多人次,負擔很重。 * 郭委員林勇:而且不是只有警力的問題,還造成人民之間的仇恨,本來只是為了一個單純的理想,就是去除貪瀆,立意很好,但是現在已演變成兩種意識形態的對抗,我看到你穿紅衣服就不爽,你看到我穿綠衣服也不高興。本席住在徐州路,有一天我女兒穿了綠色的衣服,結果遭到很多白眼,起先她覺得莫名其妙,後來才恍然大悟是因為靠近抗爭的場所。本席那天去打球,穿了一件10幾年前的紅色T恤,結果大家都問我為什麼穿那件衣服。其實穿什麼顏色的衣服有什麼了不起?像我就很喜歡紅領帶,可是現在穿衣服都要考慮是否符合環境的需要,大家都活在恐懼之中,那樣豈不是太痛苦了?所以本席籲請院長多和幾位政黨領袖、本院王院長協商,大家以智慧來解決這個問題。 另外,我國憲法為何規定總統除內亂、外患罪不受刑事的訴究?訴究不是追訴,依照林紀東教授的見解,總統根本不可能成為被告,所以,今天不是陳水扁的問題。試想若有人自訴,以總統為被告,總統每天都要出庭,請問他如何辦理國家政務?如果總統成為刑事案件的被告,請問總統要出庭嗎?我國的憲法不是為哪一個人量身訂作的,包括大赦、特赦、減刑、復權,總統的職權也不是為哪一個人設計的,但是今天這個案子為什麼移送高等法院檢察署偵辦?同時,法院組織法也已經修正,根據法院組織法第六十三條之一規定,我們必須在最高法院檢察署之下設置一個特別偵查組,為什麼到現在還不成立?請問法務部施部長,究竟檢察總長辭職了沒有?我看到他還在上班,在這種情況之下,難道他不能成立特偵組嗎?假如今天立法院始終不通過檢察總長的任命案,難道要擱置這個新修正的法律,不去適用嗎? * 施部長茂林:剛才委員提到新修正通過的法院組織法有關成立特偵組之規定,因為新的總長未獲國會通過,所以目前總長的職務繼續由吳英昭檢察總長執行。因為法律條文的精神是,特偵組配合新的總長成立,所以目前吳英昭檢察總長負責籌設特偵組相關的設備和事項,至於實際上人員的任命和執行職務,恐怕要等到新的總長任命案通過以後。 * 郭委員林勇:你的意思是,沒有新的總長出現,特偵組就不會成立了? * 施部長茂林:對,現在只能籌備特偵組相關的設備、組織和人員。 * 郭委員林勇:特偵組有6到15人的編制,員額是由新的總長決定,還是現任的總長決定?其實今天法律這樣規定,並不代表一定要有新的總長產生才有這個組織,根據法院組織法第六十三條之一的精義,總統就有這個權力,並不一定要立法院通過總長任命案才能成立特偵組,否則,偵辦案件豈不是會出現空窗期?所以,希望你們回去再和刑事專家研究一下,究竟何時可以成立特偵組?不要一定要等到新的總長上任才能成立。否則,請問現在審理黑金案件的組織為二審,依據為何? * 施部長茂林:這是依據以前的掃除黑金行動方案,我們在二審成立黑金組。 * 郭委員林勇:可是這個方案不是法律,既然不是法律,怎麼能夠適用?刑事訴訟法第四條規定得很清楚,只有內亂、外患、妨害國家才是二審,我們當初設計在二審成立特偵組,就是讓特偵組的檢察官避免審級的問題,即使他在最高法院,也可以直接到地方法院執行職務,這樣就不會發生檢察官偵查了半天,然後案子又交給一審的檢察官去交互詰問的情形,一個普通的案件還無所謂,但是如果是重大案件,就會產生落差。今天由誰偵辦、內容如何,由於是個案,我從來不講,主要是因為我們注重的是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程序。今天陳水扁先生如果不是被告,陳瑞仁檢察官為什麼會教他請律師? * 施部長茂林:當初陳瑞仁檢察官是以證人身分傳訊陳總統,但是為了程序和保護相關當事人權益,因此向他告知有請律師的…… * 郭委員林勇:這是錯的,證人怎麼可以請律師呢?何況檢察官也不會同意。我常常說:「人民在法律之前一律平等。」就是包括總統在內,但是總統有其憲法保障的權利,就是內亂、外患罪以外,他不受刑事訴究。在這種情形下,無論如何,我們都要好好去瞭解。 其次,如果總統是證人,他應該在哪裡接受訊問?未來刑事訴訟法也都應該規定清楚,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官可以在總統的住所加以訊問,但是刑事訴訟法因為涉及交互詰問等問題,可能要經過周全的思考後加以規定。另外,我們也聽說這個案子已經封存了,究竟情況如何?還有未來能否將總統列為被告?這些都是問題。我們不管案子能否成立,這是檢察官必須調查的,本席在乎的是,當大家都在注意這個案子時,誠如剛才院長所說,我們是法治國家,就是要重視法律制度,如果不重視法律制度,今天一切都可以因人廢法、因人設事,這樣對嗎? * 施部長茂林:關於特偵組成立的問題,因為總統在3月提名檢察總長未獲國會通過,後來又在5月底提名,我們認為如果馬上任命特偵組,新任總長是否同意可能又產生問題,所以我們期待檢察總長的任命案能夠趕快通過,讓這個制度能夠運作。至於在目前這個階段,如何讓特偵組成立包括行使職權,我們可以研究。 再者,包括總統部分,未來交互詰問應該在哪裡處理的問題,我們可以來考量。至於這個案子會不會封存或等等的外面傳聞可能不是事實,因為目前檢察官還在積極傳訊當中。現在已經問了超過80個以上的證人,所以整個案情應該還在作深入且詳細的調查。我們希望儘快有水落石出的結果。 * 郭委員林勇:關於特支費的問題,本席認為應該作一釐清。我們認為,特支費和其他諸如國務機要費的報銷程序不應該由機關內部自己決定,而應作統一的規定。因為現在發生問題的都是蕭規曹隨或自己另外弄一套,才會產生很多落差。換句話說,本席認為問題癥結在於今天的法律不周延。如果法律規定是周延的,有沒有犯罪很清楚,任何人都不敢去觸犯,可是若有空隙或模糊不清,自然會有人犯罪。 現在大家對於特支費能不能拿去買飼料、能不能支付小狗的診療費,議論紛紛。我想,特支費是小錢,大家都不會去注意到。每個人都一樣。如果用放大鏡看所有的人,那麼每個人都或多或少有一點問題,畢竟人非聖賢。在這種情況下,負責任的執政黨應該好好思考,若是制度不對或不詳細就應該儘快改正或制定清楚,如此人民才有所遵循。 * 蘇院長貞昌:謝謝郭委員的指教。郭委員是全國律師公會理事長,法學修養精湛。對於委員剛剛提到制度面的意見,本人非常敬佩。的確,建立制度是最重要的,不是為了一個人或哪個人,應該著重於長遠。 第二,除了制度之外,人員的任命也相當重要。以檢察總長為例,按照制度必須經過貴院同意,所以如果貴院能夠早日通過人選,必定對反貪腐有很大的助益。我們知道,總統提名檢察總長已經有很長的一段時間了,但貴院遲遲未能同意,致使很多反貪腐的工作無法進行,實在令人遺憾。 第三,剛剛郭委員也提到,如果認為過去的作法有不妥之處,應該用法律、制度作明確的規定。我們非常同意,也認為應該這樣做。 * 郭委員林勇:另外,我們也呼籲法務部好好督促案子要儘速作了結。這個全民矚目的案子,沒有人不關心辦案的程序。我們希望司法單位能夠好好偵辦,是非由你們依照法律作一公斷。 對於方才提到的很多非法案件,主要是電信的問題。我們看到很多基地台,像第一類電信、第二類電信等等都有現在最新的雙卡節費器,讓你找不出在哪裡打電話。我們希望交通部特別針對這方面和法務部、內政部好好研究,否則未來偵辦各方面的案子,包括擄人勒贖都會有問題。 最後本席要提出有關城鄉差距的問題。本席針對統籌分配款、自由財源和地方政府總收入作一分析,發現這3項加起來除以人口數,平均每個人可以分配到的金額以金門縣每人可分配91,853元為全國最高。第2名是台北市,第3名是連江縣,最差的是台中縣只有15,588元,其次是彰化縣等等。這個問題讓我們看到城鄉的差距。 本席住在台中,常常搭乘火車,經常看到孕婦、殘障人士連上月台都沒有電扶梯可使用。反觀台北市,1個偏僻的鄰里,只要居民想要欣賞日落都有電扶梯可以到另一個地方。很多部落有電腦也不會使用,因為沒有好的上網設備。這種隨處可見的情形可以知道城鄉差距真的是愈來愈大、貧富差距也愈來愈大了!未來將造成更多的社會問題,所以本席希望院長要特別考慮這方面的問題。謝謝。 * 蘇院長貞昌:謝謝。 * 主席:現在請蔡委員勝佳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蔡委員勝佳","主席","侯署長勝茂","蘇院長貞昌","許主計長璋瑤","何部長志欽","陳部長瑞隆","施主任委員俊吉"]} ``` * 蔡委員勝佳:(9時36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上次本席質詢時特別向院長和衛生署長請教牛肉進口的問題。之後雖然有一些結論,但是截至目前為止問題並沒有改進。本院之所以會那麼重視美國牛肉進口的問題,主要是因為人們吃到狂牛病肉後,病毒的潛伏期可高達幾十年。所以當英國發生狂牛病後,政府因疏失而賠償每個生病的人1人100萬鎊,相當新台幣6,000萬元,且當時在英國留學的留學生回國後都被禁止捐血。由此可知狂牛病的嚴重性! 今年1月11日,本院曾正式表決通過,決議行政院開放美國牛肉進口之前必須先至立法院報告,通過後始可開放。決議通過後不久立法院即休會,不料2個星期後行政院立刻宣布開放美國牛肉進口。立法院因此組成開放牛肉進口的調閱委員會。該委員會近期內即將開會,相信很快會有結論出爐。本席有一些重要且緊急的相關問題,涉及跨部會,不得不利用這個時間向院長請教,希望得到院長肯定的答復。 美國在檢疫管制方面表現之差是全球聞名的。對於牛肉的檢疫,姑且不論我們拿到的資料,農委會防檢局在將進口當時就曾正式行文衛生署,表示美國狂牛病監測計畫,尤其管理飼料、規劃牛隻年齡鑑定都在作業,管理上一塌糊塗,缺點非常多。而且不只是農委會防檢局這樣說,連美國農業部總檢查長辦公室及動植物防檢局也有同樣的報告,然而衛生署卻單憑農業部的風險評估及召集專家開會後,就准予進口。 我已經整理出一份資料,比較臺灣、日本、韓國進口的條件,其中顯示我國准予進口的牛隻是30月齡,而日本是20月齡,因為日本發現20月齡牛隻有罹患狂牛病的現象,所以日本才這樣規定,而且由於美國有我剛才提及的諸多缺失,所以出口牛肉之屠宰場、牧場亦需經過他們檢查合格,才同意進口,反觀臺灣,並沒有經過檢查就准予進口,所以才會發生很大的麻煩。最近韓國也同意美國牛肉進口,他們是經過衛生單位、農業部派專家考察美國牧場、屠宰場多次經認可後,才准予進口。我上次總質詢時也詢及諸多問題,但你們還是急於執行,不知是否因為高層或美國施壓?我們在調閱委員會開會時將會提出整體處理方法,但是你們應該檢討,既然日本、韓國都那樣做,而且我們是狂牛病非疫區,對於人、動物亦應給予保護,因此不妨改變措施。我們的東西想要出口到美國,美國都會嚴格管制、檢疫,為何他們的東西進口到我國,我們卻輕鬆以對? 其次,英國人由於政府隱瞞部分狂牛病情,以致後來發現狂牛病後,每個人賠償6,000美元,但是衛生署這麼急於進口美國牛肉,請問行政院有沒有做好準備?萬一將來臺灣發生狂牛病疫情,你們打算怎麼處理?即使行政官員辭職以示負責,但是已經進來的事情如何解決?賠償的機制你們有沒有準備? * 主席:請行政院衛生署侯署長答復。 * 侯署長勝茂:(9時43分)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們有條件開放美國牛肉進口是經過跨部會及邀集專家開會決定的,並不是衛生署單獨…… * 蔡委員勝佳:我最近調閱你們所有相關公事,農委會防檢局正式行文衛生署表示非常不同的意見,但是衛生署並不理會。我建議在WTO中規範,衛生及農業單位共同組成委員會,來商討食品貿易及衛生的問題,日本、韓國及世界許多國家都不是由衛生單位決定食品進口事宜,而是一定得會同農業單位,因為這涉及人的衛生及家畜、畜牧事業的發展,為何臺灣不這樣做?院長,可以這樣做嗎?我認為可以就此成立專責委員會,因為我們發現農委會在公文中堅持表示反對,但是衛生署卻裝作沒有看到,很專權獨斷就准予其進口。我不敢說你們收取紅包,但我猜想你們是受到高層、美國的壓力才作這樣的決定。 * 侯署長勝茂:絕對沒有這樣的事情,這是部會共同決定的。農委會關心的是動物在吃的東西,而我們關心的是人在吃的東西,這兩者是不一樣的。我們也非常尊重農委會的意見,並強調不進口整隻牛,因為若准予進口,恐會污染我們的飼料,而人的部分,美國並沒有發生一例狂牛症,所以就根據專家及跨部會看法,臺灣也一樣…… * 蔡委員勝佳:不要等到美國人罹患狂牛病才來討論這類事情,如果有人罹患狂牛病,賠償金額是很高的。我特別拜託院長,臺灣若不改變進口的協議,將來這類事情必然發生,所以應該針對此事特別加以考慮。 * 蘇院長貞昌:感謝蔡委員指教,蔡委員長期關心食品衛生,尤其牛肉進口問題確實非常重要,因為大家都有可能吃到,影響層面非常大,所以政府也非常重視。美國牛肉進口是非常專業的問題,涉及的單位不只有衛生署,所以才邀集跨部會及專家開會作這樣的決定,而且並不是准許美國整隻牛進口,而是對有疑慮的…… * 蔡委員勝佳:院長講的,我都了解,但是政策上的決定在WTO也有這種規範,我並不是要求臺灣獨創規定,將來進口食品之決定事涉衛生者,有關農委會的部分請組成專責委員會共同來作決定。 * 蘇院長貞昌:本來就有,環保署…… * 蔡委員勝佳:我們從公文上發現有相關單位堅持反對,但衛生署仍然這樣做。 * 侯署長勝茂:這是跨部會決定的,而且只有牛肉進口歸我們管,這涉及疾病疑慮,所以衛生署才管人吃的部分,否則一般其他進口…… * 蔡委員勝佳:涉及疾病、臺灣畜牧事業發展者都很重要。 * 侯署長勝茂:是的。 * 蔡委員勝佳:我們上次一直邀請您儘速派衛生、畜牧專家採取類似日本的方式,到美國調查經認可後才准予進口,不要美國人講什麼都說好,其實美國「烏魯木齊」的事很多。你們到現在沒有做,請問什麼時候要辦? * 侯署長勝茂:這個休會期貴院也曾組團到美國考察,美國並不是每一家屠宰場都可以將牛肉出口到臺灣,而是一定得向美國農業部申請,並經過我們評估其聲譽,才准予進口。 * 蔡委員勝佳:現在我們同意50幾家屠宰場牛肉進口,但日本才同意7、8家,所以我們非常不嚴謹。調閱委員會會有很完整的報告,希望院長重視此一問題,畢竟臺灣的人、畜牧業都很重要。 * 蘇院長貞昌:好。 * 蔡委員勝佳:接著請教有關觀光問題。「觀光」可說是很重要的經濟指標,尤其本土觀光業。最近我觀察到企業、公務單位以渡假的方式在觀光區、服務較好的觀光場所開會效果非常好,APEC及世界上重要會議都有這種趨勢,請問院長是否同意? * 蘇院長貞昌:感謝蔡委員的指教,全世界重要的國際性會議會選擇在適當場所舉行,這可以經常看得到。 * 蔡委員勝佳:院長同意這個問題吧!但是今年8月,主計處曾經發函各部會,表示為了杜絕浪費,要求各部會召開會議時應利用內部設施,不要在風景區或觀光區舉行渡假型的會議。這份公函一發布之後,各部會拿著雞毛當令箭,包括經濟部、教育部等各部會都發函要求各機關學校不准去渡假區開會,此舉對觀光事業產生非常大的負面效益,使他們的營運受到極大影響。 本席相信主計處當初的立意並非要斲傷本地的觀光事業。本席認為各部會在預算經費內,只要能夠發揮效率,他們要在哪裡開會,主計處都不應該反對。 * 蘇院長貞昌:謝謝蔡委員的指教,這件事有二方面的看法,過去審計部在審查行政院的決算,以及貴院委員先進在審查預算時,經常指責公務人員拿公務預算去進行渡假活動。 * 蔡委員勝佳:審計部那件事是由於本席的質詢,本席當時請審計長好好去調查,行政院投資非常多公共設施、運動場、展覽會場,但是大部分都在關蚊子。本席指的是運動場、展覽會場等設施,而不是指各部會的會議場所。 行政院有一個積極會議展覽產業方案…… * 蘇院長貞昌:蔡委員,我有看到審計部那份報告,該報告指出各機關有浪費情事,藉機會去遊玩…… * 蔡委員勝佳:本席質詢的意思並不是這樣。 * 蘇院長貞昌:審計部的報告並沒有指出蔡委員的名字,我也沒有看到你的名字,那是一份正式報告,內容有如上的指證,所以行政院認為如果有這種現象,我們就要改正。但是是否有如方才蔡委員所說的「拿著雞毛當令箭」,要不是做得太超過;就是約束過頭,這兩種作法都不恰當。對於蔡委員的指教,本人也很認同,我會請主計處研討,不要讓人認為各機關有浪費預算,藉機去玩的情事,這就很難看了,也是不應該的事。 * 蔡委員勝佳:在不浪費的情況下,可以同意他們去風景區舉行會議嗎? * 蘇院長貞昌:在預算範圍內,國內適當性質的會議,我們不會全面禁止,讓他們無法舉辦,不會這樣。 * 蔡委員勝佳:請主計處再補發一份公函,以免各風景區叫苦連天。 * 許主計長璋瑤:向蔡委員報告,我們都依法行事,誠如方才蘇院長的報告,我們發函的用意就是希望各機關能夠撙節開支,但是可能執行有過當的地方,我們已經決定發e-mail給各主辦人員,讓他們了解我們的真正目的。 * 蔡委員勝佳:謝謝,請你們在最近就發出。 接著請教院長,院長生長在農家,對農村非常有感情,但是本席覺得行政院各部會首長對農業有感情的人並不多,有很多人在選舉的時候都說他是為了農業、為了農民,但是真正在考量事情時並沒有將這部分納入考量。 本席看到工商時報今天的報導,指出財政部課遺贈稅擬向「非農地」開刀,並提到「經都市計畫變更為非農業用地但是尚未核發建照」。依以往規定是免徵遺產稅及土地增值稅,這樣的規定對農民有非常大的幫助。 最近,如果將都市附近的農地變更為建地,大部分都馬上建房子,如果是這樣,農民被課稅也甘願。但是本席長期服務於農村,據統計,各鎮公所、各村里,因為變更都市計畫而將非農業用地變更為建地的情況很多,但是這個建地到現在為止有很多都仍然由一代、二代在繼續耕作,根本沒有建造房子。可是連這種情況都還要課徵遺產稅及增值稅,試問那些可憐的農民要拿什麼錢來繳遺產稅?這種情況非常多,現在已經有很多草地人在上一代的人去世後,其子孫無法繳交遺產稅的情況。將來如果實施這樣的政策,農村必然會發生很大的困擾。何部長,請問有沒有這回事? * 何部長志欽:向委員報告,此事事涉重大,因此仍待評估,而且它牽涉到其他部會,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結論。 * 蘇院長貞昌:向蔡委員報告,我來自農村,所以我很清楚,全台灣的農地占地非常廣,所以不是今天說要收稅,明天一早就開始徵收。我想這只是一項消息,或是有某人對此有意見而已,財政目前為止並沒有這方面的政策,也沒有任何定論。方才,何部長已經解釋得很清楚,我也沒有聽過這件事,將來如有任何變化,這是天大地大的事,不會隨隨便便就改變,請委員放心。 * 蔡委員勝佳:請院長和部長對這件事多予留意。 * 何部長志欽:向委員保證,這是重大的事,我們一定會審慎評估,並向委員報告。 * 蔡委員勝佳:請你也讓我們委員會知道,可以嗎? * 何部長志欽:當然。 * 蔡委員勝佳:再請教院長,最近大家都在談論政治問題,本席對這方面較沒有興趣。針對經濟問題,本席要在此特別請教院長,經續會舉行之後,為什麼沒有什麼下文?現在大家一天到晚討論政治問題、藍綠對決問題,但是卻忽略了台灣目前非常重要的問題。 據報載,日前外僑協會及工商業者有很多人去拜會院長,並提到兩岸政策應如何處理,但是他們好像都失望而歸。大家都期待經濟部陳部長上台之後能有一番作為,但是據說陳部長很肯定地向外僑協會及工商代表表示:「一切不改變」。本席認為報章上的報導不一定準確,所謂蘇修路線及兩岸政策,本席不曾聽院長清楚表示過,到底未來兩岸政策的趨勢走向如何,常讓業者感到惶恐。 本席曾有一次與陳部長及胡主委會面,談到如何改善投資環境的問題,部長提到要如何營造台灣優質環境的計畫,本席則建議可以與世界各國比較,我國的投資條件是否比日本或韓國良好。從「戒急用忍」開始到「積極管理,有效開放」,說了一大堆,但愈是禁止,到大陸投資的人卻愈來愈多,造成鉅額貿易逆差,現在已達500多億美元。 政策愈發禁止,有辦法的人卻是拚命出走,造成的數字差距愈來愈大。所以有些廠商曾談到,共產黨與民進黨之間的關係並不差,若非民進黨與共產黨聯手搞出一條通路給生意人,否則怎會愈禁愈嚴重?愈是禁止,貿易逆差愈大,去大陸投資的人愈來愈多。 本席做了比較的表格,因為營造優良投資環境有幾個重要關鍵,只要你們好好解決這些問題,廠商就會樂意在台灣投資。若想在台灣申請建廠,手續相當繁複,因為要通過環境影響評估時,光是看到環保署所通過主觀強烈的環評委員,廠商就倍感頭疼。 關於稅金方面,當時陳部長並未提到稅金方面如何優惠的問題,大陸及日本方面在稅金優惠方面都相當清楚,我國在進出口稅金的辦法都不及這些地區。 部長認為執行營造優良投資環境的計畫後,可以留住多少廠商? * 陳部長瑞隆:營造優良投資環境主要是從3方向著手:1、在土地方面提供優惠措施,這是廠商最關心的問題。2、充裕勞動力之供應,尤其國內在特殊製程及特殊時段的勞工確有短缺情況,我們也經常聽到工商界出現類似抱怨。 * 蔡委員勝佳:對於這些抱怨要如何因應?因為國內的勞工政策有太多束縛。 * 陳部長瑞隆:經濟部與勞委會已成立一個平台,目前正在進行調查,我們會透過此一平台解決產業缺工的問題。 3、資金問題。我們已針對資金問題進行安排,剛剛委員提到稅的部分,在促產條例中已經提供了很好的基礎,透過促產條例可以提供很多優惠。 * 蔡委員勝佳:本席要詢問院長一個老問題,但是如果不加以正視,未來很難突破此一困境,即大陸投資上限40%的問題。院長最近交代金管會,希望3年內讓250間公司上市。本席遍尋世界各國,均未見過有對自家廠商設有40%投資上限之政策,因為如此將使企業無法進行全球佈局的策略。本席曾就此研究過許多報章雜誌的專業評估,若是院長不在該政策上鬆綁,即使交代金管會3年內要上市250家公司,此一目標能否達成? * 蘇院長貞昌:經過金管會、經建會等相關部會精算,目前為止已有47家,我們是希望設定此一努力目標。經過專業評估,是以此為目標,希望努力達成。 * 蔡委員勝佳:本席認為,如果不解除40%之上限恐有困難。2003年IPO的公司只有30家,2004年到目前為也僅有4家。造成此一現象的最大原因,就是40%的投資上限。台灣廠商正在香港排隊等著上市的公司有幾家? * 施主任委員俊吉:今年年初至今共為7家,還要上市的有4家,上櫃的公司是36家,共為47家。明年則是持審慎樂觀的態度,可能上市25家,上櫃公司則是從30家至40家。 * 蔡委員勝佳:排隊的公司有幾家? * 施主任委員俊吉:在香港排隊的有6家。 * 蔡委員勝佳:依本席獲得的資訊是50幾家。 * 施主任委員俊吉:是因為已有48家在香港上市,再加上排隊的6家,所以才是54家。 * 蔡委員勝佳:為何他們寧願在香港上市,卻不願意在台灣上市? * 施主任委員俊吉:當然這可能與委員所提40%的限制有關,其中有些公司可能本來就是已赴大陸的台商…… * 蔡委員勝佳:他們在無法抽出資金的情況下,只好從國外可以抽取資金的情況下手。相信院長已有相當多的相關評估資訊,請認真加以考量,不要為了政治因素阻礙了整體經濟發展,如此則是台灣的不幸。 * 主席:請林委員惠官質詢。詢答時間為30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林委員惠官","主席","蘇院長貞昌","杜部長正勝","蔡部長堆","李主任委員應元"]} ``` * 林委員惠官:(10時8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目前形成政治僵局,相信院長也聽過,台灣現在最流行的口號就是「阿扁下台」,最流行的手勢也是「阿扁下台」,這股聲浪愈來愈高。我們對此非常擔憂,這種倒扁活動已漫延到全省變成遍地開花,真不知道要到哪一天才會終止。院長位居最高行政首長,相信與本席一樣同感憂慮,你認為台灣這種僵局要到何時才能解決,阿扁下台的風暴何時才會平息,讓台灣得以重新休養生息? *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蘇院長貞昌:(10時10分)主席、各位委員。謝謝林委員的指教,我們確實聽到這樣的口號和看到這樣的手勢,同樣也聽到有人喊「阿扁加油!」並比出另一種手勢。今天台灣是民主多元的社會,這是大家幾十年來努力的成果,在意見表達之後,大家應該進入體制,按照法制來,這樣最能終止街頭的紛亂。所以我希望抱持各種主張的人都能克制,尊重別人,大家一起協商解決。 * 林委員惠官:所以你主動邀請各政黨領袖協商,有這回事吧? * 蘇院長貞昌:我身為行政院長,最大的期待就是政府能夠運作,社會能夠安定,對立能夠化解。 * 林委員惠官:你已邀請各政黨領袖協商,昨天晚上你有秘密會見陳水扁先生嗎? * 蘇院長貞昌:我隨時都會向總統報告,並不是秘密會見。 * 林委員惠官:你事先沒有知會總統府和游錫堃,引起他們不滿,所以你昨天晚上才會去報告,是不是? * 蘇院長貞昌:從上禮拜進行總質詢以來,這個問題不斷經由大院委員質詢,我也一直講…… * 林委員惠官:你是一位誠實而且勇於任事的人,對於政治協商,你能不能提出具體解決的辦法? * 蘇院長貞昌:我很認真、誠懇地拜聽各方意見,並邀請各黨派領導人一起尋求化解之道。 * 林委員惠官:對於你的好意,陳水扁和游錫堃並不買帳。從報章媒體的報導可知,陳水扁先生和游錫堃主席對你未事先知會就去做這件事情相當不滿,你個人的看法為何?你覺得委屈嗎?他們到底是不滿還是樂觀其成? * 蘇院長貞昌:這件事是一路發生的,並不是突然發明的,在大院…… * 林委員惠官:你事前沒有知會總統府、民進黨中央以及立法院民進黨黨團,這種作法是否引起他們的不滿?有就有,沒有就沒有,乾乾脆脆。 * 蘇院長貞昌:這件事是從上禮拜歷次質詢講出來的,不是突然發明的。一步一步都很清楚,沒有什麼知會的問題。昨天我當面向總統報告,他也表示了解,並沒有委員所說的不滿,委員以報紙報導…… * 林委員惠官:你的作法就是先斬後奏。 * 蘇院長貞昌:這是在立法院答詢時一步一步來的。 * 林委員惠官:你覺得自己做這件事是為了國家著想,但是今天報紙大幅報導你的大動作已引起府黨不滿,你是否感到委屈? * 蘇院長貞昌:我沒有委屈,同時也沒有府黨不滿這種事。 * 林委員惠官:你是忍辱負重。對於政治協商解決之道,你有什麼具體的辦法? * 蘇院長貞昌:剛才我已經指出,化解當前的對立,避免社會虛耗,共同尋求長治久安之道,這些都是各黨派領導人的社會責任。我身為行政院院長,也應該努力尋求解決的辦法。 * 林委員惠官:你的用意已經表達得非常清楚,請問你是為了前途而戰嗎? * 蘇院長貞昌:我是為了化解對立,讓社會能夠安寧祥和。 * 林委員惠官:你不是為了自己的前途而戰,你甚至說要和馬英九見面,不希望在倒扁的風潮中被邊緣化。 * 蘇院長貞昌:不是這樣的,我希望和各黨派的領導人見面。 * 林委員惠官:你是為了百姓的利益著想嗎? * 蘇院長貞昌:當然。 * 林委員惠官:那麼你願不願意當台灣的高華德? * 蘇院長貞昌:我做行政院長。 * 林委員惠官:你是為了百姓的利益著想才做這些事情,那麼你可以效法美國的高華德嗎? * 蘇院長貞昌:我一方面做好行政院長的工作,一方面希望各黨派領導人能為化解台灣當前的困局而努力。 * 林委員惠官:既然你是為了百姓著想,本席衷心期盼你能做一個為正義而戰、為誠信而戰的高華德。 其次,每當陳水扁總統遇到問題時就會拋出很多議題,日前他在憲政研討會上便拋出變更領土範圍的修憲議題,其實大家都很清楚,阿扁是為了保扁才去抓這塊神主牌。院長是學法律的,應該非常清楚變更領土必須修憲,請問美國對陳水扁拋出的這項議題有何反應?你身為最高行政首長,又有何看法? * 蘇院長貞昌:我是學法律的,所以特別強調法治,若要修改憲法,必須遵照一定的程序,同時還要有社會共識。 * 林委員惠官:以現在的情況來說,這根本做不到,請問你個人是否支持變更領土? * 蘇院長貞昌:我在此答詢就是以行政院長的身分。 * 林委員惠官:本席是國會議員,代表人民來質詢你。今天陳水扁又在變魔術,打算變更領土範圍,美國國務院已明確要求他遵守承諾,請問你個人是否支持修憲來變更領土? * 蘇院長貞昌:現在最重要的事情是提升政府效能,符合實際需要,若要修改憲法必須各方達成共識,如果大家沒有共識,就不可能修憲成功。 * 林委員惠官:你等於間接打了陳水扁一巴掌,現在這件事已不是知識而是常識,請問你個人是否支持變更領土? * 蘇院長貞昌:要修憲…… * 林委員惠官:我雖然不是學法的,不過這已經不是知識而是常識問題,請問你個人支持修憲來變更領土嗎? * 蘇院長貞昌:憲法有關主權、國號、領土的變更不是那麼簡單。 * 林委員惠官:這我知道,你不用回答了。所以,陳水扁總統提出修憲與變更領土範圍的議題,是為了保住自己的權位,糢糊焦點的說法。 再請教院長,民進黨執政這6年以來,非常清楚的,朝小野大,我們看到政治空轉,推其導因,就是因為今天行政院沒有讓多數組閣所導致的問題。對這一點,院長的看法如何? * 蘇院長貞昌:依照現行憲法的規定,行政院長是由總統任命,這是憲法明白的規定。 * 林委員惠官:所以,有人提出這是總統自私的做法。明明知道國會要穩定,必須要由多數黨來執政,他卻「整碗端去吃」;讓歷任行政院長與行政院團隊非常難做事情。請教院長,多數黨組閣的看法? * 蘇院長貞昌:方才林委員指出,因為朝小野大,所以政治空轉。如果大家能以人民利益為考量,就不會空轉,不會變成利益的分配,而是以人民為考量,即以人民的利害為重,這樣就不會空轉,也不會因為朝小野大有任何不同。 * 林委員惠官:對,沒有錯。這個前提,你我之間沒有任何不同。你個人贊成多數黨組閣嗎?拋開行政院長,你個人的看法如何? * 蘇院長貞昌:我必須是行政院長的立場,我不能拋開變成個人。我是以行政院長的身分站在這裏,在此恭謹地答復林委員的質詢。 * 林委員惠官:所以,你現在不能說?那私下可以說嗎? * 蘇院長貞昌:私下我們…… * 林委員惠官:那我們私下再說好了。 我覺得,要解決國內的政爭最好的辦法,就是要二次罷免,讓人民再次投票。我認為,這滿好的;因為各說各有理。對於二次罷免,請問你個人的看法如何? * 蘇院長貞昌:我們都知道,林委員也很清楚,一次罷免剛剛在立法院沒有獲得通過。我們很清楚這是憲政程序,我們尊重。 * 林委員惠官:那麼,你贊成二次罷免嗎? * 蘇院長貞昌:但是,一次沒有通過,再來二次、三次,這樣對政局紛擾,對台灣的安定沒有幫助。 * 林委員惠官:他的任期也不多了。個人認為,要解決國內的紛爭,希望利用你的影響力,把權利還給人民。就像親民黨一再提出,讓人民再做一次複決。你個人贊成嗎? * 蘇院長貞昌:方才委員提到,你是代表人民,貴院就是代表人民,既然貴院沒有通過,現在還要每個月再發動一次罷免,豈不是讓政局陷入紛擾嗎? * 林委員惠官:如果再這樣下去,台灣還會繼續空轉。你身為最高的行政首長,也希望在未來的任期中多留一些名聲與政績。 如果二次罷免案仍然沒有通過,親民黨的主張非常清楚,就是要倒閣。這也是中華民國實行憲政以來首次倒閣。對於倒閣,請問你個人同意嗎? * 蘇院長貞昌:這是憲法規定貴院的職權,我們完全尊重。貴院各黨派的立場如何,全國人民都在看。 * 林委員惠官:再請教院長,目前政府貪腐的問題已經非常嚴重,對於行政院團隊執政這6年以來,很多行政院官僚貪腐的行徑,包括總統府內部的事情,請教行政院有什麼積極做為? * 蘇院長貞昌:清廉執政絕對是應該的,任何人貪瀆都應該接受法辦,至於有沒有貪瀆,應該照法律程序來進行調查,不能自己說了算,也不能未審先判。 * 林委員惠官:就是因為這樣,所以,你必需負起很大的責任。由於總統受憲法保障是國家主權的象徵,平常來說就是供在總統府。所以,最能做事情的人就是行政院院長,今天之所以沒有讓貪腐繼續惡化、民怨沸騰,身為行政院院長要負很大的責任!你是國家最高的行政首長,應該要維護國家所有的機器,你今天卻這樣放任它,讓人民已經活不下去,面對今天街頭要求阿扁下台的抗議活動,事實上,這些都是官逼民反。 我們看到今天媒體披露,大陸上海市書記涉嫌貪污,他立刻就下台了。今天本席非常感慨的,是大陸能做的事情,台灣卻做不到?你身為行政院院長,法務部、檢調單位與所有的情治單位,都在院長的手上,今天就因為行政院沒有作為、沒有積極的作為,讓國家陷入空轉,人民必須走上街頭發出他們的怒吼,請問,他們情何以堪?你念茲在茲地說,只要是為老百姓好的事情,我們都會去做。對這一點,個人對你的擔當與做人是蠻佩服,我非常誠懇的請求你,身為最高的行政首長,今天政局之所以會變成這樣,我覺得行政院團隊,尤其是你要負很大的責任。單就總統府國務機要費來看,要讓檢察官進行調查;今天如果陳瑞仁檢察官出面將話講清楚,我想,很多問題很快的都可以獲得解決。今天就是因為你們的行政不作為,老百姓不知道,現在資訊又非常發達,現在國家被搞得亂哄哄,你認為這樣好嗎? * 蘇院長貞昌:我方才都不敢打斷委員的說話,也請你容我說幾句話,不要打斷。我要特別說的是,委員方才的前題與結論都有錯,都不對。 * 林委員惠官:有什麼錯? * 蘇院長貞昌:首先,行政院從來沒有放任與不作為,相反的,凡涉及貪瀆者,法務部、檢察官都一再由各方面進行追訴,各方面…… * 林委員惠官:為什麼不對外適時地做說明? * 蘇院長貞昌:不能這樣說。法院進行調查中;有一句法界名言是:法官無言。林委員指出陳瑞仁為什麼出來不做說明,事實上,檢察官、法官不能這樣做。 * 林委員惠官:對於偵查不公開的事情,上個會期已經談過了。 * 蘇院長貞昌:法官、檢察官不是天天召開記者會做說明。他們與立法院不一樣,他們只有在最後講話。 * 林委員惠官:本席擔心的一點是…… * 蘇院長貞昌:法官只有在判決書上講話,檢察官在處分書上講話,他們不是天天召開記者會講話,他們與立法委員不一樣。 * 林委員惠官:那麼,媒體消息來自哪裏?像李雙全的命案…… * 蘇院長貞昌:很多消息,事後都…… * 林委員惠官:本席當初說,你們要給人家一個偵查不公開的空間。你上次派秘書長去看李雙全? * 蘇院長貞昌:你上次還要求我要接見? * 林委員惠官:對的。 * 蘇院長貞昌:後來,他就被起訴了。 * 林委員惠官:起訴是一回事,起訴不見得有罪。今天有人民來請願,我們善盡人民代表責任來告訴你們。 * 蘇院長貞昌:立法委員可以這樣。 * 林委員惠官:有很多事情都是檢調單位先放消息給媒體,所以才造成他想不開。 * 蘇院長貞昌:所以,不能放消息,只能在處分書上講。李雙全是一個很好的教訓。 * 林委員惠官:再請教院長,以前有一位游錫堃院長,有沒有? * 蘇院長貞昌:游前院長。 * 林委員惠官:有沒有? * 蘇院長貞昌:有。 * 林委員惠官:他曾經說出一句全世界都非常有名的話,就是教導行政院團隊在必要時要行使行政抵抗權,最後導致政令不彰,他是不是曾經講過這句話? * 蘇院長貞昌:我不清楚。 * 林委員惠官:你的記憶力應該不會那麼差吧? * 蘇院長貞昌:他是什麼時候講的? * 林委員惠官:他當行政院長的時候。 * 蘇院長貞昌:前後我不了解,請你指導。 * 林委員惠官:他教導行政院團隊行使抵抗權。 * 蘇院長貞昌:他有這樣講嗎?你會不會…… * 林委員惠官:使政令不彰。 * 蘇院長貞昌:我不了解前後是怎樣,究竟是怎樣的情況,我不了解。 * 林委員惠官:游錫堃當行政院院長的時候,教導行政院團隊在必要時要行使政府的抵抗權,當時全世界譁然。今天政府是受僱於人民,要遵守國家的法律,但是游錫堃竟然教導行政團隊在必要時行使行政的抵抗權,才會造成很多部會首長坐在這裡開會的時候睡覺、打電話,做某種消極的抵抗。近來發生倒扁風波,我認為檢調及行政院沒有積極的作為,與當初游錫堃教導行政團隊、政府官員在必要時可以行使抵抗權,有很大的關係。你會教導、指示行政團隊行使抵抗權嗎?你會不會? * 蘇院長貞昌:游前院長現在不在這裡,這樣講對他不公平,他也沒機會講話。 * 林委員惠官:我講這句話,我絕對負責。 * 蘇院長貞昌:我帶著行政團隊一定依法行政,依人民的福利認真辦事。 * 林委員惠官:你會不會學游錫堃告訴行政團隊在必要時行使抵抗權? * 蘇院長貞昌:你都是要加前提嘛!我不了解當時是什麼狀況。 * 林委員惠官:你會不會教行政團隊,包括法務部、檢調單位,行使抵抗權?你會不會?我沒有時間了! * 蘇院長貞昌:很多東西,你都要把它截斷…… * 林委員惠官:現在是我問你,不是你問我。你可以不回答,你這樣是在浪費我的時間。你用浪費我時間的方式面對我。 * 蘇院長貞昌:我不是浪費你的時間。 * 林委員惠官:你會不會教行政單位行使抵抗權? * 蘇院長貞昌:我帶著行政團隊絕對依法行政。 * 林委員惠官:不會行使抵抗權嘛! * 蘇院長貞昌:我特別講了,我一定以福國利民為行政團隊最大的宗旨,我們一定這樣做。 * 林委員惠官:我要求你請行政團隊一定要依法行使他們的權力,不可以行使抵抗權,這與游錫堃講的不一樣。關於游前院長錫堃的例子,我可以找報紙、資料給你看。 * 蘇院長貞昌:因為你突然引述,我也不了解游前院長到底是什麼狀況、有沒有講這句話。 * 林委員惠官:這6年以來行政團隊的作為就是源自於游錫堃的指示,游錫堃與陳水扁最好,大家都知道,對不對?行政首長居然要求行政部會行使抵抗權。今天蘇院長在這裡講的很清楚,你不會要求行政單位行使抵抗權,希望行政能夠有所作為,積極地找回這個國家的國魂,你可以做得到嗎? * 蘇院長貞昌:行政團隊一定要積極地努力、為人民做事,這是應該的。 * 林委員惠官:此外,最近大考中心爆發溢領雙薪的事情,我不曉得現在行政院要怎麼做。 * 蘇院長貞昌:雙薪等等的問題都應該照規定處理,我請教育部向你做個報告。 * 林委員惠官:請杜部長簡要地說明一下,目前怎麼處理? * 杜部長正勝:好的。事實上,大考中心是一個財團法人,也是一個私人的機構,不過這是由教育部捐助的單位。 * 林委員惠官:也是人民的納稅錢。大考中心溢領雙薪的問題怎麼解決? * 杜部長正勝:我們的重點其實不在雙薪,而是整個運作要合理。 * 林委員惠官:那你們怎麼處理? * 杜部長正勝:我們今天將召開正式的會議,會行文給大考中心,請他們針對民國88年向本部陳報的公文提出解釋。大考中心的雙薪制度是82年開始的,88年修改組織章程,將教育部及公立學校的字眼刪除,是不合法的。 * 林委員惠官:基於人民的委託,教育部對於大考中心溢領的雙薪要不要追回來? * 杜部長正勝:事實上,我們以前就已經提醒他們。 * 林委員惠官:除了提醒之外,要不要追回來?這些都是人民的民脂民膏。 * 杜部長正勝:大考中心是政府捐助的基金會,除非必要,不宜…… * 林委員惠官:你要做好這件事情,不然就是嚴重失職。 * 杜部長正勝:委員不能說我嚴重失職,這件事情發生十幾年來,還是我第一個…… * 林委員惠官:不要講十幾年,你做一天和尚就要敲一天鐘嘛! * 杜部長正勝:這還是我第一個提出來的。 * 林委員惠官:你現在對於溢領雙薪的問題要怎麼處理? * 杜部長正勝:我們要回歸到…… * 林委員惠官:現在趕快追回來啦! * 杜部長正勝:還是要回歸到整個程序來處理。 * 蘇院長貞昌:林委員,反而是杜部長把這個問題找出來,他現在要解決,所以他不是失職。 * 林委員惠官:問題是他要怎麼做嘛!我要聽你解釋嘛!這些都是民脂民膏。 * 杜部長正勝:我們進入程序來處理。 * 林委員惠官:好,你趕快做,大家都在看,不要說一套做一套,那就麻煩了。 再請教院長,高鐵大概在11月1日就要通車了,是不是? * 蘇院長貞昌:一定要安全經過檢核才能通車。 * 林委員惠官:現在決定什麼時候通車? * 蘇院長貞昌:要通過安全檢核。 * 林委員惠官:你的意思是說遙遙無期囉? * 蘇院長貞昌:也沒有這樣講,我是以條件,而非以期限。 * 林委員惠官:這種前例大家都知道了,不要你說,如果不安全,誰敢通車?請教一下,高鐵什麼時候通車? * 蘇院長貞昌:你問的是日期,我答的是條件。 * 林委員惠官:我知道,我也會這樣說。 * 蘇院長貞昌:條件成就,就通車;條件不成就,也不能先訂個日期一定要通車。 * 林委員惠官:什麼時候通車?是不是11月1日? * 蔡部長堆:目前還在履勘當中,一定要履勘無虞,也就是如院長提示的,一定要安全上沒有問題以後,…… * 林委員惠官:好了,不要浪費我的時間。今天有一個最大的問題,就是高鐵的火車頭是日本製的,通車以後的司機員是法國人,沒有一位本國的勞工,調度員是日本人,也沒有用到國內一個人,我覺得這種做法除了會衝擊相關鐵路法的規範之外,也會衝擊本國勞工就業的問題。民進黨執政以後,口口聲聲地高喊愛台灣,但是今天高鐵的車子是日本製的,路基是法國製的,開火車的清一色地統統都是法國人,負責火車調度的則是日本人,本國人民的工作權完全沒有受到保障。此例一開,你們一天到晚愛本土、解決就業問題、愛台灣,根本就是狗屁!為了本國勞工就業的問題,本席在此要提出嚴正的抗議!你們今天在我們領土上複製外國所有的東西,又推說航空站的機師也有人數比例的限制,因為其中涉及飛機飛越其他國家領空的航權問題,這是很嚴重的,你知道嗎? * 李主任委員應元:林委員,你這樣說太不公平了,你非常了解這個問題,技師、駕駛員是非常專業的,為了每一個人的安全,我們完全符合法律,完全符合就業服務法。 * 林委員惠官:我說你嚴重失職,是因為今天聘僱外勞的先決條件是什麼? * 李主任委員應元:當然,交通部沒有訓練將來本國的機師是另外一件事情。 * 林委員惠官:聘僱外勞的先決條件是這些工作沒有本國勞工願意做。 * 李主任委員應元:你完全誤導民眾! * 林委員惠官:今天為了我們經濟的發展才引用外勞,你當勞委會主委,不要說你連這點常識都沒有! * 李主任委員應元:所有的站務人員都是本國人,你很清楚的! * 林委員惠官:統統讓外國人去做,此例一開,以後所有的外國人統統跑到台灣來工作了! * 李主任委員應元:不會啦! * 林委員惠官:你們還口口聲聲地說愛台灣。 * 李主任委員應元:林委員,你很清楚,不會這樣,這些完全是白領專業人士。 * 林委員惠官:我告訴你,這是非常嚴重的問題。 * 李主任委員應元:不會,我們會注意這個問題。 * 林委員惠官:航空技師還有一個比例,因為它牽涉飛越航權的問題,而國內、島內的交通運輸,如果這樣做,那以後通通都延聘外勞好了! * 李主任委員應元:不會。 * 林委員惠官:你可能不曉得…… * 李主任委員應元:我完全清楚,在營運之後,沒有任何一位外勞受僱於高鐵,這是事實。 * 林委員惠官:本席希望你們真的展現一些作為。謝謝。 *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10時40分) 繼續開會(11時1分)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 請林委員正峰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林委員正峰","主席","蘇院長貞昌","我再請問院長","李部長逸洋","蔡部長堆","陳部長瑞隆"]} ``` * 林委員正峰:(11時2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首先,本席要請教蘇院長一個問題,蘇院長,你應該有看到本席前面這個標題,請問院長,你快樂嗎? *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蘇院長貞昌:(11時3分)主席、各位委員。喜怒哀樂都有。 * 林委員正峰:自從你擔任院長以來,這段期間你過得快樂嗎? * 蘇院長貞昌:這是一個相當辛苦的重擔。 * 林委員正峰:院長,你認為全國百姓快樂嗎? * 蘇院長貞昌:我想也是喜怒哀樂都有。 * 林委員正峰:喜怒哀樂都有?但是本席認為百姓很不快樂,所以才會走上街頭,參加反貪腐靜坐、遊行的人一定是很不快樂,才會走上街頭,看到這麼多人走上街頭反扁,相信挺扁的人也不快樂,對不對?因此,我認為院長也是不快樂的。不知道在座的各部會首長過得快不快樂?請問各部會首長,看到這麼多人走上街頭,你們覺得快樂、高興嗎?覺得快樂、高興的人請舉手!沒有一個人舉手!所以現在整個國家從上到下,都是過著不快樂的生活。 * 蘇院長貞昌:如果林委員將問題改成覺得不快樂的人舉手,相信也不會有人舉手的。 * 林委員正峰:不快樂啊! * 蘇院長貞昌:問快樂也不會有人舉手。 * 林委員正峰:大家都過得很不快樂啊!本席認為政府對此應該負起責任。你不快樂,所以全國都不快樂,阿扁也不快樂,對不對?阿扁說,如果他不看電視、報紙,就會很快樂。他在出國時也說,如果沒看到施主席,他會很快樂,所以總統也是不快樂的。身為院長,你對此有何感覺? * 蘇院長貞昌:我覺得責任很重大。 * 林委員正峰:責任很重?身為一個國家的領導人,身為院長,應該要對全民負起責任,不要像阿扁總統那樣,在全國動盪不安的時候,還搭乘空軍一號專機,千里迢迢的跑到兩個小國家—諾魯和帛琉去訪問,這兩個國家的人口總數還不到3萬人,你們雖說去那邊是要拚外交,但是本席認為應該是去撒黃金、撒錢,甚至是去逃避現實,是不是?有這個意義嗎? * 蘇院長貞昌:維持台灣外交,讓台灣走出去,是很必要的事情。 * 林委員正峰:確實很有必要,但是這兩個國家的人口加起來不到3萬人,比台灣一個里、一個村的人口都還要少,請問這樣做有意義嗎? * 蘇院長貞昌:我們與邦交國往來,並不以人口多寡做為標準,更不能因為國家小就看不起他們。 * 林委員正峰:阿扁還自以為了不起,說這是50多年來第一次搭乘空軍一號專機出國,在國外參加釣魚比賽得到第一名,也自以為很了不起、很偉大!在國內A錢第一名,在國外釣魚第一名,騙百姓也是第一名!蘇院長,如果你擔任總統,你敢這樣做嗎?當國內動盪不安的時候,你敢出國嗎? * 蘇院長貞昌:身為國家元首,為台灣拚外交,讓台灣走出去,這是非常必要的,因為國家元首代表國家。 * 林委員正峰:是這個時候嗎?如果台灣富足、安定,百姓生活過得很好,再去拚外交啊!現在再怎麼拚外交,邦交國也是越來越少!院長,我們的邦交國有增加嗎?還是減少啊,我們的外交政策並沒有成功啊!今年我們拿錢給他們,他們就支持我們,明年中共給他們錢,他們就轉而支持中共。他是台灣的金龜,什麼拚外交!外交政策有成功嗎?國家動盪不安,還出國去逍遙、度假,還說什麼歷史第一次!你認為他這樣做對嗎? * 蘇院長貞昌:林委員,他不是去度假,而是去召開我們與邦交國間的跨國高峰會議。 * 林委員正峰:有幾個國家參加? * 蘇院長貞昌:嗯…… * 林委員正峰:如果是你,你會選在這個時候出國嗎? * 蘇院長貞昌:我身為行政院長…… * 林委員正峰:如果你是總統,會選擇在這個時候出國嗎?會選在人民舉辦「倒扁靜坐」活動的時候出國嗎? * 蘇院長貞昌:身為國家元首,時時代表國家拚外交是很重要的,外交與內政是等同重要。 * 林委員正峰:本席知道這很重要,但是目前台灣正處於動亂的時刻,身為總統,可以選在這個時候出國嗎?像泰國這樣怎麼辦? * 蘇院長貞昌:台灣與泰國不一樣。 * 林委員正峰:因為台灣人民很老實嘛! * 蘇院長貞昌:我們是民主的,而泰國光是軍事政變就十幾次了! * 林委員正峰:這次有這麼多百姓站出來打扁,就是因為政府不知道檢討! 另外,本席要請問院長,你對於民進黨的老主席、你的先進同志—施明德先生,帶領的反貪腐靜坐活動有何感想? * 蘇院長貞昌:政府要清廉執政絕對是天經地義的,反貪腐也絕對沒有人會反對,不過,持續不斷的走上街頭,所得使用的警力高達13萬5800人之多,這絕對是非常重的社會負擔,我們期待施前主席的領導能夠走入體制內,讓社會安定下來,化解對立,不要讓社會虛耗是很重要的。 * 林委員正峰:這些警力的負擔有超過我們政府幾年來貪污的金額嗎? * 蘇院長貞昌:凡有貪污都該查辦。 * 林委員正峰:民進黨執政6年來,經濟衰退、民不聊生、治安惡化,百姓痛苦指數升高,高物價、高失業率、高自殺率,你們都不會反省嗎?這些責任歸屬何人?是你、總統還是整個團隊要負責? * 蘇院長貞昌:政府隨時都應該自我檢討,努力把各方面的事情做好,以目前的情況來看,各方面都還有可以再進步、加油的地方。 * 林委員正峰:請問院長,民進黨執政6年以來,各單位的弊案有多少?政府的行政團隊有多少弊案?院長唸得出一些重大弊案嗎? * 蘇院長貞昌:對於任何弊案,民進黨政府絕對不護短…… * 林委員正峰:本席問的是有多少弊案?你唸得出來嗎? * 蘇院長貞昌:應該讓法務部相關單位給委員正式的書面統計,這樣比較精準,我沒有去記。 * 林委員正峰:你都不知道嗎? * 蘇院長貞昌:不是不知道,是沒有記。 * 林委員正峰:ETC有沒有弊案?金管會有沒有禿鷹案?高捷有沒有弊案?高鐵有沒有弊案?台鐵有沒有弊案?台糖有沒有弊案?台電有沒有弊案?內政部營建署、水利署、民航局、警政署,哪個單位沒有弊案?幾乎統統都有份! * 蘇院長貞昌:任何機關及部門,如果涉嫌不法,都該嚴辦。 * 林委員正峰:所有部會都官商勾結,弊案連連,掏空國庫,叫百姓來買單,你說這樣百姓會滿意嗎? * 蘇院長貞昌:林委員,我從當省議員到當立法委員,也是這樣質詢國民黨。 * 林委員正峰:有這麼厲害嗎? * 蘇院長貞昌:更厲害。 * 林委員正峰:更厲害嗎? 那你認為民進黨目前的貪腐還可以,百姓還可以接受,是不是? * 蘇院長貞昌:不是這樣。我是說,制度性的貪腐更不應該。 * 林委員正峰:你認為目前民進黨的貪腐情況是應該的嗎? * 蘇院長貞昌:沒有,我認為不應該,任何貪腐都不應該。 * 林委員正峰:本席建議,你應該帶領所有閣員,向百姓道歉,說聲對不起。現在貪腐問題這麼嚴重,百姓走上街頭,百姓生活這麼不好,你不該向百姓道歉嗎? * 蘇院長貞昌:有任何貪腐,我們都不護短,毋枉毋縱,可是,也不能一竹竿打翻一船人。今天我們應該讓陽光法案迅速通過…… * 林委員正峰:目前民進黨團隊有貪腐的情況,你可以向百姓說聲對不起嗎?你願不願意說對不起? 你不願意也沒有關係,你就跟阿扁一樣,永不認錯,永遠欺騙百姓也沒有關係? * 蘇院長貞昌:你這樣講就是把事情簡單化了。 * 林委員正峰:你認為政府目前都沒有錯嗎? * 蘇院長貞昌:你這樣都是過度簡單化或兩分法。 * 林委員正峰:針對錯的部分,你不能道歉嗎?針對缺失,你不能道歉嗎? * 蘇院長貞昌:凡是有貪腐,都應該嚴辦,絕不護短,這是政府的態度。凡是有任何責任,都應該認錯。 * 林委員正峰:今天你應不應該道歉? * 蘇院長貞昌:就哪件事情?就哪個人? * 林委員正峰:就政府貪腐的部分。你是院長。 * 蘇院長貞昌:我一上任,第一次在大院報告,就說要嚴懲貪腐,這是施政四大主軸之一。因為要嚴懲貪腐,所以我們有在辦,這正是政府展現決心和魄力的地方,怎麼還要我們因此而道歉呢?我並不是說我們沒有錯或做得很好,這樣的結論不對。 * 林委員正峰:院長是說,目前政府做得很好,都沒有缺失,也沒有弊端,百姓說你們有弊案,都是錯的? * 蘇院長貞昌:不是。 * 林委員正峰:怎麼樣呢?你們做錯都不肯認錯啊! * 蘇院長貞昌:不是,你這樣的結論不對,我剛才講得很清楚,我們要嚴懲貪腐…… * 林委員正峰:反正你不認錯,你認錯,就是阿扁認錯。 * 蘇院長貞昌:不是這樣。 * 林委員正峰:我不逼你,反正你要選總統,百姓都很清楚,做錯又不認錯的人會得到報應,舉頭三尺有神明,再騙也沒有用,做了壞事,去廟裡拜拜也沒有用。 * 蘇院長貞昌:對,不能做壞事,神明也不會保佑做壞事的人。 * 林委員正峰:做錯就要認錯,「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就算認錯,也不會被抓去殺頭,反而會得到百姓敬佩。 * 蘇院長貞昌:對。現在嚴懲貪瀆是我們施政四大主軸之一,我在大院施政報告時也提到這一點,因此,對於這些弊案,我們都應該查辦,這是我們的態度,請林委員多多支持,讓陽光法案通過。至於制度性的貪腐,應該還給人民…… * 林委員正峰:關於這部分,我會支持,由於時間有限,既然你不願意說,我們就不談下去了。 * 我再請問院長:你最近有沒有欺騙百姓? * 蘇院長貞昌:我從來不敢這樣做。 * 林委員正峰:你在9月15日召開記者會,宣示用心拚治安,向國人報告的時候,我看到電視報導,覺得你的表情不太好,很不自然,你有發覺到嗎?你有沒有看過相關新聞報導?你當時講話很不自然,好像做過虧心事,不敢面對百姓,感到不安和歉疚,是不是這樣? * 蘇院長貞昌:我是很誠懇,很謙卑…… * 林委員正峰:你看看報紙和電視所刊出你和部長的表情,實在不好看,跟你剛當上院長時的豪邁神情不一樣。對於國內治安,百姓有65%不同意有改善,有63%不滿意,這個數據和行政院的報告內容完全不同,顯示一定有人造假,是誰造假? * 蘇院長貞昌:林委員,正因為國內民眾對治安不滿意度高,所以對於政府的期待也很高,我們應該要努力,我之所以點出這個問題,就是要努力。 * 林委員正峰:我再請教院長,你認同行政院提出的治安報告中的數據嗎?你認為這些數據全部可以相信嗎? * 蘇院長貞昌:可以。 * 林委員正峰:都沒有灌水? * 蘇院長貞昌:沒有。委員不能說數據造假、灌水,如果委員認為哪裡有錯,請指教。 * 林委員正峰:這是神捕英雄的功勞?還是百姓努力的功勞?還是警察的績效? * 蘇院長貞昌:都有。我們也呼籲民眾參與,像「神捕專案」就是呼籲民眾一起來參與,找出贓車。 * 林委員正峰:根據你們提供的數據,95年8月機車失竊9495件,破獲件數卻高達9647件,破獲率高達101.6%,有這麼高嗎? * 李部長逸洋:關於這一點,我要向林委員解釋一下。破獲件數還包含之前失竊的機車…… * 林委員正峰:你這樣是在欺騙老百姓嘛! * 李部長逸洋:不是,這是專業的問題…… * 林委員正峰:從1日到15日,機車失竊4452件,破獲5005件,破獲率高達112.4%,有這麼好的績效嗎? * 李部長逸洋:這是之前失竊的機車在這段時間找回來…… * 林委員正峰:你要講清楚以前失竊多少和現在找回來多少,不可以用數據來騙老百姓。 * 李部長逸洋:林委員,你也當過民意代表,對於這方面的問題,應該很專業,長期以來,都是這樣統計的。 * 蘇院長貞昌:林委員,這和投票不一樣,如果100人去投票,開出103張票,就是不對,可是破獲率是根據歷年來…… * 林委員正峰:院長,我沒有問你,你不要答復。 我建議院長再開一個記者會,向全世界炫耀台灣的治安最好,竊盜破獲率高達112%,我建議你去申請將這項紀錄列入金氏紀錄,全世界的警察都會向台灣學習。你要講清楚,不可以用數據來騙老百姓。 * 李部長逸洋:林委員,機車失竊破獲率是93%,不是112%。 * 林委員正峰:我是根據9月份前15天的數據來說話。 * 李部長逸洋:那是之前失竊的車子,在這段時間找回來。 * 林委員正峰:不要用數據來矇混老百姓,不要叫員警做假帳,警察要去捉強盜,已經很可憐了,還要去做假帳。 * 蘇院長貞昌:林委員,汽機車失竊率和破獲率很難造假,車主在車子失竊以後必須去報案,去監理所銷案…… * 林委員正峰:依照你們提供的數據,「神捕專案」在這6個月內找到9000多台機車,2500多台汽車,你們拿錢去請人把車找出來,算在警察績效裡,這能算是破案紀錄嗎?有人在路上撿到車,能算是破案紀錄嗎?廢棄汽機車提報也算是警察績效嗎?真正是警察查到的車子有幾台?你有沒有相關數據?廢棄車輛也算數,簡直是亂來! 我再問你,你們找到失竊汽機車,發還給百姓的數量有多少?百姓來領回的有幾台?剩下的車在哪裡?要拿出數據來,讓我們去查,這都是看得出來的。 * 李部長逸洋:這些都沒有問題,我們可以提供進一步的資料給委員,都沒有問題,而這種計算標準,從以前到現在都一樣,我們不會為了拚治安而改變計算標準。 * 林委員正峰:扣掉「神捕專案」,今年的刑案破獲率比去年低。 * 李部長逸洋:這是因為警力不足,我們請民眾一起來幫忙…… * 林委員正峰:警力不足是政府的錯,不是百姓的錯。 * 李部長逸洋:這是國民黨的錯。 * 林委員正峰:你們這5年都沒有訓練警察。 * 李部長逸洋:民國85年到89年,沒有一年有增加警察,那時候民進黨還沒有執政。 * 林委員正峰:那你把目前的犯罪率和國民黨執政時比一比,誰比較好,誰比較差?現在犯罪率比國民黨執政時多一倍,你知道嗎? * 李部長逸洋:現在警力不足,是因為過去5年都沒有增加警察,那個時候民進黨還沒有執政。 * 林委員正峰:民進黨已經執政6年了,還警力不足。 * 李部長逸洋:我們的犯罪案件不斷地增加。 * 林委員正峰:重大刑案為什麼不談?重大刑案在1到6月是增加的。犯罪人口為什麼你們也不談? * 李部長逸洋:暴力犯罪也減少了10%。 * 林委員正峰:1到6月份的犯罪人口數,每10萬人增加62人,等於前半年犯罪人口數增加14,260人。犯罪人口數增加治安會好嗎?你都講好的一面,壞的都不講,對不對? * 李部長逸洋:院長公布3月15日到9月15日的犯罪數字是減少了17%。 * 林委員正峰:從7、8、9月才減少,治安有沒有改善我不知道。本席希望,部長好好地檢討一下,還有警紀問題也要配合,因為治安與警紀有密切關係。我不想講太多話,部長自己心裡有數,你們的警紀真的需要檢討。 感謝蘇院長最近把台北中正機場改為臺灣桃園機場,雖然我們不滿意,但是勉強可以接受,因為機場名字加上桃園,桃園可以揚名於世界,也喚回桃園縣的尊嚴。本席要再請教院長,林口酒廠的位置在哪裡? * 蘇院長貞昌:位於臺北縣與桃園縣交界處。 * 林委員正峰:到底屬於哪一縣的哪一鄉? * 蘇院長貞昌:屬於龜山鄉,剛好在林口與龜山鄉附近,我沒有去過。 * 林委員正峰:位置在龜山鄉,為什麼取名為林口酒廠? * 蘇院長貞昌:因為剛好在林口的範圍內。 * 林委員正峰:那是龜山鄉的範圍,不屬於林口鄉。 * 蘇院長貞昌:不是連在一起嗎? * 林委員正峰:怎麼會連在一起? * 蘇院長貞昌:不是跨境界嗎? * 林委員正峰:林口酒廠的位置屬於龜山鄉,本席希望你們把它正名好,要不然人家找林口酒廠不知道要去龜山鄉找。 * 蘇院長貞昌:林口球場不是私人的。 * 林委員正峰:林口酒廠。 * 蘇院長貞昌:我以為是林口高爾夫球場,不好意思。 * 林委員正峰:本席再請問院長,林口長庚醫院屬於哪一個鄉? * 蘇院長貞昌:長庚醫院的門牌號碼屬於龜山鄉。 * 林委員正峰:對,為什麼稱為林口長庚醫院? * 蘇院長貞昌:因為位處林口臺地。 * 林委員正峰:請問院長,你從臺北到龜山要從哪一個交流道上來? * 蘇院長貞昌:要從林口交流道上來。 * 林委員正峰:你從桃園到龜山要從哪一個交流道下來? * 蘇院長貞昌:我不清楚。 * 林委員正峰:都要經過林口交流道,若從臺北到龜山,先經過林口,取名為林口交流道,本席沒有意見;若從桃園到龜山,必須先經過龜山,為什麼取名為林口第二交流道,我們要求正名有過分嗎?可以分別取名為林口交流道與龜山交流道,而且龜山鄉的人口數是林口的1倍,沒有比林口「細漢」,稱為林口長庚醫院與林口酒廠會造成地名的誤導。 * 蘇院長貞昌:林口長庚醫院屬於私人的。 * 林委員正峰:對啦!院長如果把交流道正名,人家要來龜山知道交流道的位置比較好找,要不然像院長就不知道從哪一交流道上來和下去。可以正名嗎?機場都可以換名字了,交流道換名字應該沒有問題。 * 蘇院長貞昌:沒有關係,地方若有這樣的民意反映…… * 林委員正峰:本席現在提出來建議,蘇院長可以接受嗎? * 蘇院長貞昌:請委員多多指教,我再來瞭解看看。 * 林委員正峰:本席要再請教交通部蔡部長,當初游錫堃院長曾答應,高鐵林口隧道改名為龜山隧道,改好了嗎?龜山鄉的山洞為什麼取名林口隧道? * 蔡部長堆:因為整個位置屬於廣義大林口的臺地。 * 林委員正峰:你不要講廣義好不好,難道龜山鄉是狹義的林口臺地嗎? * 蔡部長堆:不是,因為林口臺地要經過林口隧道出來。 * 林委員正峰:游院長已經答應要改名字,你們改好了沒有? * 蘇院長貞昌:沒有關係,我們瞭解看看,因為游院長什麼時候答應的,我們還不知道。 * 林委員正峰:請你們儘快給本席資料。 * 蔡部長堆:是的。 * 林委員正峰:請教院長,行政院的公共建設提出8,240億元的旗艦計畫,院長曾表示,交通建設已經接近完成,要以水資源取代交通建設。請問,臺灣的交通建設都完成了嗎? * 蘇院長貞昌:不是這樣講,也就是說,不是零和或不相容。意思是,一條河流的兩面,一面的建設卻是零,這樣不好,所以水下面的…… * 林委員正峰:你的意思是建設要平均? * 蘇院長貞昌:其中林委員更注重淹水與集水區的問題,這是很要緊的。 * 林委員正峰:那些預算已經通過了,沒有關係。本席再請問部長,機場捷運線的規劃都完成了嗎?還有捷運三鶯線到八德完成了嗎?桃園高架鐵路的規劃完成了嗎?以及中山高五股、楊梅段的拓建工程完成了嗎? * 蔡部長堆:機場捷運的部分已經發包完成,現在陸續…… * 林委員正峰:土地取得了嗎?還有一個維修站的土地取得了嗎? * 蔡部長堆:土地陸續在取得。 * 林委員正峰:維修站的土地取得了嗎?據說還沒有處理,蘆竹維修站百姓反對徵收,他們要求政府比照高鐵用區段方式徵收取得,這樣可以嗎? * 蔡部長堆:我瞭解,因為土地取得是屬地方政府…… * 林委員正峰:高鐵也是中央做的。 * 蘇院長貞昌:委員是指中正機場捷運聯外系統? * 林委員正峰:對的。 * 蘇院長貞昌:機場捷運的機電部分已經動工,沿路做到臺北市,沿路一段一段…… * 林委員正峰:維修站的土地尚未取得,老百姓要求政府區段徵收取得,等於不讓政府徵收,這是合理的要求…… * 蘇院長貞昌:沒有關係,我們請縣政府…… * 林委員正峰:我希望交通部、營建署配合來處理好不好? * 蔡部長堆:但是土地徵收的權責在縣政府,我會與縣政府…… * 林委員正峰:權責是誰我不知道,你去配合就好,本席要求你們採區段徵收方式就好。可以嗎? * 蘇院長貞昌:讓部長瞭解看看。 * 蔡部長堆:我想還要做評估,因為地方政府的意見我們要尊重。 * 林委員正峰:請教部長,捷運三鶯線延伸到八德可行嗎? * 蔡部長堆:現在還在做可行性規劃當中。 * 林委員正峰:三鶯線延伸到八德的環境影響評估已經通過了,但是何次長表示,需要500億元,而且有排擠作用不能做,因而把整個規劃退回臺北捷運局重新評估,報紙這樣報導的,有這樣的消息嗎? * 蔡部長堆:所謂評估是就財源的部分…… * 林委員正峰:財源不足就不做了嗎?難道不符合經濟效益?三鶯線延伸到八德部分不符合經濟效益,請問,機場捷運符合經濟效益嗎? * 蔡部長堆:所謂經濟效益是指分年…… * 林委員正峰:三鶯線延伸到八德是陳總統的政見,你不做沒有關係,再騙老百姓一次也沒有差別,反正已經騙那麼多次,對嗎? * 蔡部長堆:我們已經有在規劃,甚至…… * 林委員正峰:可不可行、要不要做,你告訴我,到底有計畫要做嗎? * 蔡部長堆:當然,有規劃後續一定會繼續處理,現在是經費的問題。 * 林委員正峰:你若認為三鶯線延伸到八德不可行,本席建議,可以從新莊線延伸到桃園市、龜山鄉、八德與中壢,這一條線一定賺錢。桃園縣需要的是大桃園地區捷運系統,桃園縣人口有190萬人;高雄市人口才151萬人;臺中市有103萬人口,這些縣市都有捷運,只有桃園縣沒有捷運。 * 蔡部長堆:捷運都是一段一段進行…… * 林委員正峰:沒有錯,桃園縣工商發達,人口快速成長,桃園竟然沒有一條捷運,講得過去嗎?桃園的稅收列全國第1名的呢!本席希望,新部長上任以後積極規劃桃園的捷運系統,好不好? * 蔡部長堆:是,我們一定全面性地做全盤檢討,包含機場捷運,其實,機場捷運廣義的也是為了桃園地區。 * 林委員正峰:說穿了,機場捷運是給臺北市與臺北縣的人搭飛機時享用,桃園縣根本用不到。 * 蔡部長堆:委員也知道,機場捷運是由中壢市進入。 * 林委員正峰:中壢人到臺北會坐機場捷運嗎?機場捷運從中壢到臺北是五十幾公里,而中壢到臺北只有三十幾公里而已,坐機場捷運划算嗎?不要再騙小孩了。需要搭機場捷運的是桃園市街上的人,也就是桃園到中壢經過龜山這一區塊的縣立捷運。 * 蔡部長堆:這個部分要另外規劃,我剛剛已經向委員報告過。 * 林委員正峰:所以是交通部要負責規劃的,請部長重視,桃園縣人口很多,發展很快,稅收多。要不然桃園縣獨立就好了,不需要靠政府,因為財源夠。 * 蔡部長堆:是,沒問題。 * 林委員正峰:還要再請教部長一件事,現在台鐵總共負債多少? * 蔡部長堆:差不多一千多億元。 * 林委員正峰:總共2,585億元。 * 蔡部長堆:包括後續。 * 林委員正峰:也就是說,台鐵每天一開門就虧損2,700萬元,這種生意能做嗎? * 蔡部長堆:台鐵負擔著大眾運輸功能,所以還是有需要的;其實,負債最主要原因還包括過去員工退休的月退俸。 * 林委員正峰:那也是理由之一。 * 蔡部長堆:這個負擔很重。 * 林委員正峰:本席認為,高鐵通車之後,台鐵負擔會更沈重,因為生意越來越少了,所以你們一定要有對策。 * 蔡部長堆:有。 * 林委員正峰:本席覺得實在是因為台鐵的弊案太多。 * 蔡部長堆:有關除弊的部分,剛才院長已經講得非常清楚,我們一定繼續執行。另外,我們希望未來台鐵能夠轉型為中短程區間趨近於捷運的方式。 * 林委員正峰:一定要轉型,如果不行的話,乾脆就採BOT方式改為民營好了,否則每年都要虧損300億左右,改為民營之後,員工部分就採一次遣散的方式。 * 蔡部長堆:要委託也要有一定條件。 * 林委員正峰:至少不會再繼續虧本,你們就研究看看。 繼續請教院長,對於台電六輸計畫的弊案連連,你有何感想? * 蘇院長貞昌:凡有弊案都應查辦。 * 林委員正峰:變電所要從原有的272座再擴建85座變成357座,變電所有必要這麼多嗎? * 蘇院長貞昌:究竟是否需要,屬於非常專業的評估。 * 林委員正峰:陳部長,本席曾要求台電提供相關資料,但到昨天為止,台電都沒將資料給本席。本席要求的資料包括所有變電所興建工程的發包方式,究竟是採統包、或最有利標、最底價標的方式? * 陳部長瑞隆:現在所有採購案件,我們都嚴格要求台電一定要採最低價標方式發包。 * 林委員正峰:根本都是裡應外合,官商勾結。 * 陳部長瑞隆:對於這點,我們都非常堅持。 * 林委員正峰:那為什麼會有人被移送?有關發包方式的相關資料可以給本席一份吧? * 陳部長瑞隆:好。 * 林委員正峰:其實昨天就應該給本席了,可是台電不敢。 * 陳部長瑞隆:我們會請台電準備相關資料。 * 林委員正峰:不應該這樣。 * 蘇院長貞昌:還是要給一定時間讓他們準備資料,這樣資料才會比較正確,有些資料在一天之內可能無法準備好。 * 林委員正峰:現在都由電腦提供資料,是非常方便的,只是看要不要給而已。 * 蘇院長貞昌:請相關單位儘快提供完整資料給林委員。 * 陳部長瑞隆:是。 * 林委員正峰:台電之所以會虧這麼多錢,就是在發包工程的過程中被人不當得利,以4,700億工程款的3成來算就有1,000多億了。部長是專業人士,本席希望部長能夠好好管理經濟部,包括國營事業,對於那些現在虧損的事業單位,如果問題無法解決,就全部遣散好了,若再繼續虧損,國家會倒的。 * 主席:繼續請林委員滄敏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林委員滄敏","主席","蘇院長貞昌"]} ``` * 林委員滄敏:(11時33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請教蘇院長是否看過本席手上這份報紙? *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蘇院長貞昌:(11時34分)主席、各位委員。有。 * 林委員滄敏:院長對於友黨所提出的看法有何意見? * 蘇院長貞昌:尊重。 * 林委員滄敏:本席認為,這是對王院長相當的尊重,他們知道王院長信奉佛教,也提到應以蒼生為念,本席相信,本院院長時時刻刻都在關注全國人民,也為全國人民祈福。如果友黨真有這樣的意願,那麼,大家就應共同探討相關議題,蘇院長不是才在日前提出要和本黨馬主席會談的說法嗎? * 蘇院長貞昌:上星期在這裡,我就已經說了。 * 林委員滄敏:是你先提出的,對不對? * 蘇院長貞昌:其實也無所謂先後問題,這是貴院委員質詢時一再提及這個問題,而我也認為尋求化解對立的方式很重要,所以,應該由我們來做的事,我們絕不迴避。 * 林委員滄敏:對於邀請各政黨領袖化解對立一事,院長是代表領袖、政黨還是阿扁? * 蘇院長貞昌:我是行政院長。 * 林委員滄敏:本席也是國民黨中常委,對於此次蘇院長提出要與本黨主席會談一事感到相當質疑,因為不知道會有什麼樣的效果。本席想請問院長,除馬主席之外,院長口袋裡還有哪些政黨領袖要參與會談,院長是否方便透露給我們知道? * 蘇院長貞昌:不論執政黨、親民黨、台聯黨及無黨聯盟,大家都應一起努力化解對立,並且努力化解目前的困局,看看要如何讓社會恢復平靜。 * 林委員滄敏:本席認為,以目前狀況而言,會談是在沒有互信的基礎上進行,本席實在不知道游主席是否會扯蘇院長的後腿,院長不能一邊提出要會談,另一邊卻又放任游主席不斷謾罵,難道你們不能承諾大家都不要挑起族群對立嗎? * 蘇院長貞昌:游主席不是一個會謾罵的人,但我也認同林委員方才所說的,我們不但不能讓族群對立,連任何形式的對立都不要,我們希望社會能夠化解對立,求取寧靜詳和。 * 林委員滄敏:由於君子可欺之以方,因為國民黨馬主席是個君子,做什麼事都是明著來的,如果真有需要會談,大家可以敞開胸懷一談,只要是為了全民好,什麼都可以談,問題是會有結果嗎?阿扁會下台嗎?本席要再請問,究竟院長是否支持反貪腐? * 蘇院長貞昌:沒有人會反對「反貪腐」,清廉執政就是我曾在大院報告,也是大家都認為應該要做的事,自我從政以來,一直都堅持民主、法治、廉政。 * 林委員滄敏:民主、法治、廉政不是口號。 * 蘇院長貞昌:那當然。 * 林委員滄敏:雖然蘇院長沒有參與,但院長是否可以帶領你的行政團隊在此向全國人民宣示絕對會反貪腐? * 蘇院長貞昌:不但是今天宣示,而是應該如此,從我們就職,我們就採財產強制信託,並且堅持廉能從政,而且這是公務員基本應該做的。 * 林委員滄敏:你已經宣誓反貪腐了? * 蘇院長貞昌:每一個公務員在就職時都宣誓,誓詞都一樣。 * 林委員滄敏:反貪腐是不分族群、黨派、區域和階層。 * 蘇院長貞昌:每一個公務員,包括林委員當市長和立委時一定也宣誓過。 * 林委員滄敏:任何一個人都必須接受反貪腐,這是一個全民共識的民主化活動。 * 蘇院長貞昌:就職的時候就要宣誓了。 * 林委員滄敏:宣誓有效嗎?請問陳水扁有沒有宣誓? * 蘇院長貞昌:有,包括總統都有宣誓。 * 林委員滄敏:他有無對憲法宣誓? * 蘇院長貞昌:有。 * 林委員滄敏:若他違背憲法和全國人民,以高道德標準,他是否要負起政治責任? * 蘇院長貞昌:憲法的規定清清楚楚,就是憲法的責任。你一下談憲法,一下又講高道德和政治責任,這樣就混淆了。 * 林委員滄敏:陳總統國務機要費的支出有無使用總統府以外的發票來報銷? * 蘇院長貞昌:這個案子檢調機關正在偵辦中,我們應該相信司法,靜待司法調查,不應該未審先判,或者不知道任何證據或內容就以個人立場作判斷,這不是法治國家的應有規範。 * 林委員滄敏:你是總統派任,本席知道你的立場。 * 蘇院長貞昌:我堅信法治,堅持法治。 * 林委員滄敏:本席在預算及決算委員會,從國務機要費及審計部審議的所有資料中,本席親眼看到發票中有1000多萬元沒有核銷,另外還有2000多萬元的違法發票,這顯然就是貪贓違法,大家都很清楚。 另外,9月9日的反貪腐靜坐活動,對這些人這麼有秩序和民主化的運動,你是否認同?他們不分族群和職業,井然有序的訴求,僅是為了希望蘇院長能和全國上下一致反貪腐,這種運動也能讓全民作個宣誓,而不是只有所有反對的人。我們應該儘早做,尤其像馬主席所倡導的青年保台。蘇院長,對所有這些運動、9月15日的遊行,以及新民主運動的主流民意,你是否認同?是否肯定他們? * 蘇院長貞昌:謝謝林委員的指教。我當年從政時,人民是不能這樣上街頭,也不能這樣自由發言,我們拚了老命,流血流汗,終於能夠走到今天,大家有基本的憲政權利,我們很肯定,也絕對保護合法的集會,這當中曾發生幾件個別攻擊暴力行為,我們很不以為然,應該依法嚴辦。 另外,我們希望民眾表示意見,因為這是基本權利,大家都應該尊重,包括政府在內,但是權利的行使也要注重別人的權利,不要妨礙別人的權利,如果馬路長期被佔用,交通會受影響,醫院、學校都會受影響,警力也受到嚴重負擔,現在已使用超過13萬人次。 * 林委員滄敏:對於剛才院長所提你們早期在爭取民主化運動時的付出,本席予以肯定,但是你們在民主化運動過程中所爭取得來的集會遊行法,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偏頗?同樣是全國性的活動,按照集會遊行法的明文規章,這是民主化國家的權利,為什麼執政者就不准? 另外,從9月9日到9月15日這一週的靜坐活動,難道要耗費這麼多警力嗎?至於9月16日的挺扁活動,根據民意調查顯示,有7成2是極力反對;更有6成6的人對陳水扁的執政相當不滿;院長此時應該站出來。你時常說你是衝!衝!衝!可是在這個最緊要的關頭,很多人認為你不能老是窩在辦公室,應該與民意貼切一點,因為你是基層出身的。你也知道有人6次公開說要院長下台,本席認為你現在是火燒山,很快就被燒到,所以也很無奈,但如果你敢勇敢的繼續挺下去,站出來反貪腐、倒扁,本席也會支持你。你應該有魄力,讓人民瞭解國家未來的希望在哪裡,而不是戀棧你目前的權位,這是全民的共識。現在已經遍地開花了,很多人民都寄望能看到一個有為、反貪腐的政府出來,對於本席的建言,院長會接受嗎? * 蘇院長貞昌:謝謝林委員。第一,我不斷走出來,包括在上上星期還到台中縣的大安溪、大甲溪去看堤防、看砂石。而對於化解對立,我也從上星期開始就在大院說,要虛心向各界領袖請益,聽取寶貴的指教,並想約請各政黨派領袖一起來協商化解之道,這就是站出來。第二,…… * 林委員滄敏:院長剛才所說的只是施政的部分,本席建議你站出來,是因為目前全民的意識,對於反貪腐活動,你應該站在全國最高行政首長立場,站出來給他們適度關懷與肯定,讓他們知道你還是支持反貪腐的動作。剛才你說的只是施政目標,是你本來就要做的。 * 蘇院長貞昌:因為剛才被林委員打斷,我無法完整講出來,這是比較遺憾的。我特別要講的第二點,就是站出來,希望各界大家一起來,如何化解目前的對立與政治上對社會產生的衝擊,尋求長治久安,這就是站出來。我還要特別呼籲,從政者都應該清廉自持,包括你剛才再三提到馬主席,馬主席如果把中國國民黨取之於國家、人民的財產還出來,那他講話一定比較有力量。第三、從行政院的角度來看,915、916都是集會,行政院並不看這是挺哪一邊的或反哪一邊的,只希望集會平和、圓滿落幕就好。不過,我們希望不要耗損社會太多資源。 * 林委員滄敏:院長,9月16日是挺扁,請問9月15日之前所有反貪腐集會的訴求和立場是否完全是中立的,就像你剛才說你率領的團隊絕對反貪腐一樣? * 蘇院長貞昌:林委員,無論9月9日、15日、16日,從政府的角度來看,都是集會。 * 林委員滄敏:雖然你9月16日不敢去。 * 蘇院長貞昌:不是不敢去。 * 林委員滄敏:沒關係,因為你的立場我知道。 * 蘇院長貞昌:你的評論錯誤,而且我9月16日特別講怎麼樣站在向陽的地方,所以,像陽光法案,如果林委員能夠支持讓它在大院早日通過,也是反貪腐的一種作為。 * 林委員滄敏:這是本黨的四大要點,陽光法案、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遊說法、政黨法我們都支持,本黨已經宣示了,主席也要求…… * 蘇院長貞昌:希望早日通過。 * 林委員滄敏:對的我們絕對要支持,我們應該有為有守。身為在野黨,我們知道人民的需求是什麼。 * 蘇院長貞昌:像勞工現在最需要的不是罷工,而是勞退基金管理設置條例趕快通過,拜託! * 林委員滄敏:蘇院長,你本身要瞭解何謂勞退機制,到目前為止,勞退基金已經1000多億元了,但是你都沒有提出配套的辦法,就像健保局一樣。請問你知道健保費被衛生署非法挪用100多億元嗎? * 蘇院長貞昌:不是健保費,而是健保基金,那個基金管理委員會…… * 林委員滄敏:我知道,因為這是兩個一樣的版本,所以,勞退基金以後也會被公務預算非法挪用,你希望本院支持你,但是你應該提出一個真正公正、合法、安全的保障。 * 蘇院長貞昌:這是應該的。 * 林委員滄敏:健保費被挪用一事相當嚴重,院長知道嗎?全國人民交出的血汗錢—健保費,被你們非法使用,你知道嗎? * 蘇院長貞昌:不是這樣。 * 林委員滄敏:怎麼不是?本席長期參加預算及決算委員會,對預算的一分一毫都有清楚的掌握,我提醒院長,希望你將每分錢都用在人民身上。 * 蘇院長貞昌:這是應該的。 * 林委員滄敏:你不要動輒想人民的錢,健保已經兩度漲價了,但是所有政策福利都矮化了,很多人因為健保制度改革而死,慢性病患看診、取藥都碰到困難,而且健保給付刪減得讓全國大小診所都喘不過氣來,幾乎都要關門,這實在是造業。院長,你還有一個最大的問題。 民意代表要為全民謀福利,要為全民把關,任何1項稅務都希望是政府的德政,能造就百姓更多的福祉。院長知道錯誤的政策比貪污還恐怖嗎?今天報載上海書記陳良宇涉嫌貪污被抓下台,顯見反貪腐活動不僅台灣有,全世界都是如此,連共產國家也在實施。院長知道自己的政策有多大的缺失嗎?這個會期本席也會秉持長期的態度,針對決算、預算好好把關。 院長在行政院內忙公務,不知道你的閣員、基層都在做什麼。以教育政策來說,花費人民繳交的血汗錢600多億元從事教育人員的培訓,結果可以一句話來形容:「別人拿錢是舖橋造路,你們拿錢卻是害百姓找不到頭路」。花了這麼多錢培訓的結果是師資供需失衡,光是大學部分所花的100多萬元,成果是接受完培訓後變成「流浪教師」!甚至有人每年全國20多個縣市考透透,還是考不上1個教師職位。另外,所謂的教師進修,全國教師不但不認同而且不領情。面對這樣的情況,教育部不感到慚愧嗎?部長的政策理念和我們不同,本席不要部長答復。本席要請問院長,何時可以讓這些流浪教師找到頭路? 再者,內政部營建署花了645億元的重大計畫,當初規劃時竟然那麼草率,至目前還在作調整和增訂。本席希望院長查一查,當初是如何設計的? * 蘇院長貞昌:我想我們應該這樣說:對於任何貪腐都應該嚴辦。剛才林委員提到上海書記因涉嫌貪腐下台,共產黨就是這樣。過去國民黨馬主席為基隆市長許財利背書,現在許財利被判有罪,馬主席要他下台他還是不下台。你正好比較出這2個不同的例子,所以我特別期待大家共同來反貪腐…… * 林委員滄敏:院長,我們不要「有嘴說別人,沒有嘴說自己」。本黨主席明白要求所有犯罪者要下台。他已經講了,至於要不要下台還在執行當中。 * 蘇院長貞昌:所以說台灣和共產黨不一樣。 * 林委員滄敏:本席希望院長能要求貴黨和你所有的行政團隊。以前的我們就不談,僅以院長任期來說,光是起訴的有幾位?現在被收押的有幾位?還在偵辦的有幾位?這些部分請院長好好督導。 * 蘇院長貞昌:這是應該的。我們不會護短,一定依法嚴辦。 * 林委員滄敏:本席要提醒院長,問題實在很多。再以污水下水道為例,這項工程預算相當龐大,可是到目前為止竟然沒有依照行政院訂定的編審辦法進行規劃。 行政院是在睡覺嗎?有沒有在督導?有沒有考核?難道都是混假的嗎?光是內政部就有這麼多問題,院長,希望你好好加以督導。不要說貪污,其實每一項政策都涉及龐大的預算,但是政策卻錯誤,像營建署什麼生活道路系統規劃、建設計畫這麼草率,竟然把中新莊人家的民地當成道路,這種事情花這麼多錢,真是冤枉啊!我不提其他的,我就揪出內政部的,而且你看看,貪腐的還是被收押了,對不對?希望內政部長好好省思,本席在委員會曾經語重心長提醒你們的缺失、問題在哪裏,我提醒你們,是為了善盡立法委員的職責,而你們竟然視若無睹,弊案那麼多,本席絕對會成立調閱小組深入調查。另外,你們的社會福利政策矮化了整個PDE,不但社會福利政策變質,而且舉辦的活動都是內外輸通,沒有查處黑心單位,編列預算內神通外鬼,連對弱勢團體都變這種把戲。那麼多慈善團體做善事,你們都沒有宣揚、鼓勵,這樣只會造成民怨,以前弱勢團體幾乎每個星期、每個月、每年都有單位對他們表示關心,現在你們的福利政策在哪裏?事實上,本席對你們任何一項業務的款項都查得很清楚。 最後我希望院長提出精神來,不要頭低低的,勇敢一點,衝看看,說不定會衝出你的未來。本席對你寄予厚望,希望你擬定反貪腐行動,帶領你的團隊,向全民負責,大家站出來,只要是對人民好的,本席絕對給予支持。我也希望臺灣未來政局能穩定、經濟活絡,這樣治安才會改善,你不要胸脯拍得幾乎腫起來了,卻像「王祿仙」一樣,開了支票卻又跳票。經濟不好,治安怎麼會好?俗語說「飢寒起盜心」,你知道嗎?並不是警察越多治安就會越好,你怎麼不將監獄多蓋幾所,像蓋學校一樣?這樣治安會好嗎? * 主席:請費委員鴻泰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費委員鴻泰","主席","蘇院長貞昌","李部長逸洋"]} ``` * 費委員鴻泰:(12時4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蘇院長身為全國最高行政首長,也曾經是民進黨的主席,你可否以30秒的時間描述一下阿扁執政6年來的政績,你認為可以拿出來讓大家稱頌的政績。 *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蘇院長貞昌:(12時5分)主席、各位委員。謝謝費委員的指教,在政黨輪替之後,這6年來雖然執政黨處於朝小野大的困局,但是總統辛苦地建立了軍隊國家化,其他還有很多制度的改革及推行,此外還有各方面建設也都在持續推動中。 * 費委員鴻泰:請你說得具體些,例如有哪3項是大家一聽就覺得阿扁很棒,民進黨很棒的? * 蘇院長貞昌:從制度面上的建立,我剛才提到軍隊國家化,如果要說具體一點的,例如雪山隧道如此艱鉅的工程,全世界都認定它是世界第5長的隧道,現在已經開通了,大家都在享受它的方便;又如高鐵也將完成。此外,地方上的事,例如高雄水質的改善,台北縣基隆河從淹水到親水,使房價上漲3倍,凡此種種,不勝枚舉,如果你多給我一些時間,我可以再多作些說明。 * 費委員鴻泰:你擔任過台北縣長,你舉出這些政績,實在很難感動我。你這些政績要讓大家都拍手真的很難,一般人從他們的收入就可以有很清楚的感受。 前幾天本席看到一個報導,有13個縣市民眾比照他們5年前的家庭收入,顯示有大幅萎縮,這是讓大家感觸最深的。今天,本席不是要請教你這個問題,憑良心說,民進黨執政這6年來就是給民眾這樣的感觸。此外,花蓮縣平均每戶所得下降8萬元。院長,請你憑良心講,這6年來,公務員只調薪1次,我們的國民所得相較於韓國,相差多少,兩國之間的競爭力又如何?這些大家都點滴在心頭。 我們最近看到倒扁及挺扁的街頭運動,看到那些鏡頭,由一個政治人物的角度來看,它確實不是一個很正常的現象。大家都希望陳水扁趕快下台,因為貪腐的行為是大家不能原諒的。當大家都不知道怎麼辦時,蘇院長願意挺身出來與重要人士對話,我覺得這是打開僵局的第一步,本席對你這樣的勇氣非常欽佩。尤其是你沒有知會民進黨黨主席及提拔你的陳水扁總統,就直接拋出這個議題,我覺得這樣做是對的,因為一旦你跟他們說,這個議題可能就不見了。 其次,請問你與本黨馬主席見面時,你打算談論什麼議題? * 蘇院長貞昌:謝謝費委員很多的肯定和指教。不過,這件事不是那麼簡單,我也不敢自不量力,自以為很行。但是,我確實有這個誠意,一方面向各界領袖請教;另一方面約請各黨派領袖一起來會商。 * 費委員鴻泰:你準備談論什麼議題? * 蘇院長貞昌:要怎麼談,談些什麼問題,將由本人的相關幕僚與馬主席的相關幕僚在明天下午討論。 * 費委員鴻泰:目前在野人士的立場,以施主席為例,他只有一個目的,就是倒扁。馬主席則希望透過全民公投的方式進行罷免,這不是第二次罷免,只是第二次提案,交由全民來做決定,或是希望他自己下台。如果你不談這兩個問題,本席想請教你究竟要談什麼? * 蘇院長貞昌:謝謝費委員的指教及關心。我希望大家不要預設立場,也不要先有成見,這樣就不好談了。 * 費委員鴻泰:你要和人家會談總要有一個主題,到底要談什麼?你可以講很多,例如你要談A、談B或談C,這些都可以隨便你說。 * 蘇院長貞昌:所以不能貿然進行,要雙方的幕僚在明天下午先見面,商量、聽取並協調要談什麼內容。 * 費委員鴻泰:請院長不要打太極拳。 * 蘇院長貞昌:這不是打太極拳,而是雙方同意的事。 * 費委員鴻泰:本席對你想要打開僵局,邁出順利的一步表示肯定,但不該迴避問題。因為院長不是去談施明德的問題,就是談馬主席的問題,或是他們所關心的問題,亦或你現在所關心的軍購問題、監察院的同意權、國會的運作、國會的法案,還是希望在凱達格蘭大道的人都回家,總會有一個方向,不可能見到馬英九時只問你好不好,你的家人好不好。最近跑步跑了多少,應該不會談這類的問題。會嗎?應該不會談到這個地步。 * 蘇院長貞昌:不會去談他跑步跑了多少,是希望大家來談如何化解當前立的僵局,謀求國家的長治久安,到底要從哪一方面著手。 * 費委員鴻泰:蘇院長談到如何化解當前僵局的問題,你認為當前的僵局是什麼? * 蘇院長貞昌:就是人們在街頭並不好,大家應該…… * 費委員鴻泰:在街頭只是一種處理的程序過程,他們總有一個訴求,在街頭並不是他們的目的,只是一種程序,你若想化解此一僵局,請問現在的僵局是什麼? * 蘇院長貞昌:前天我談到農夫比政客偉大,所以大家不要自以為是,以為自己最正確,別人都不對,只有我自己行,這樣就很難談下去,大家要放空,異中求同。 * 費委員鴻泰:院長,本來本席對你還有一些肯定,泰國及匈牙利的事件還歷歷在目,這就是人民的聲音。本席相信你不會像陳水扁先生一樣,每天都不看電視及報紙,對於那些民調數字,你難道都不知道嗎? 剛才院長答復上一位委員質詢時,也表達反貪腐的想法,相信沒有任何執政的人會表示贊成貪腐,大家一定要清廉。當總統被70%以上的人認為不清廉時,身為最高行政長官,且為民進黨2008年最有可能參選總統者,難道不該表達自己的意見嗎? * 蘇院長貞昌:我一直認為要傾聽人民的聲音,自己要虛心檢討,但有沒有貪腐應該照法制,不能你說了算,未審就先判。 * 費委員鴻泰:院長這樣就與游主席差不多了,說道德是封建的,如果你現在還在談法律,你也知道總統有內亂、外患以外之罪的刑事豁免權。 * 蘇院長貞昌:委員的意思是我們不要法律嗎? * 費委員鴻泰:本席沒有說不要法律,但是現在法律無法解決當前的問題。現在法務部長也在這裡,這些案件不是切割處理,就是偵結,若是對老百姓進行民調,就可以知道人民對司法的信賴度有多少?如果院長沒有回答的誠意,本席也不想請教你這個問題,因為本席覺得你還是不敢對貪腐說NO! * 蘇院長貞昌:對貪腐一定要說NO! * 費委員鴻泰:因為現在台灣貪腐的代表就叫陳水扁,你不敢對他說NO! * 蘇院長貞昌:這是另外的問題,委員不能且不該就此畫上等號。 * 費委員鴻泰:今天你要與朝野的領袖談,就是因為出現僵局,大家對於僵局的看法不同,僵局的成因就是貪腐。當民進黨對貪腐的看法與其他在野者的看法不同時,才形成社會對立的現象,你擔任行政院長卻不願意處理此一對立情況,還顧左右而言他,大打太極拳。如果院長只想打太極拳,本席建議你不必與朝野領袖談論,因為談到最後只會遍體鱗傷,因為你還是沒有勇氣。 本席不想再請教你關於反貪腐的問題。請問你對陳水扁先生及民進黨對修改憲法變更國土的問題是否表示贊成? * 蘇院長貞昌:修改憲法在憲法規定中有一定的程序。 * 費委員鴻泰:本席指的是修改憲法總綱中關於變更領土的部分,只詢問這個問題,你不要再把問題擴大。對此你是否同意? * 蘇院長貞昌:民進黨有各種主張,現在還沒有定論。 * 費委員鴻泰:你在2008年要競選總統,請問你是否贊成修改憲法總綱以變更領土? * 蘇院長貞昌:憲法規定了修改的程序,表示是可以修改的,但是要修憲成功必須通過高門檻,所以一定要有高度共識才能進行。 * 費委員鴻泰:院長在打太極拳,人民會瞧不起你。本席希望你能實問實答,我這麼實在地問你,你就應該實在地告訴大家你到底贊不贊成。現在全世界都在關心這個問題,這個問題關係到台灣的安危,本席不要直接問你贊不贊成台獨,只問你贊不贊成變更國土的憲法修正案? * 蘇院長貞昌:此時要變更總綱、領土或其他定義範圍是沒有共識的,我們必須顧慮到國際間友邦國家的反應,所以要修改憲法不是那麼簡單的。 * 費委員鴻泰:對於你這個答復,我還可以接受。本席是國民黨黨員,我雖然不同意你的看法,但是我尊重你的看法。你的看法也代表了很多民進黨員的看法,你們認為就算要走台獨這條路,但是國際輿論是不同意這種作法的。那麼為什麼陳水扁此時要拋出這個題目? * 蘇院長貞昌:他是在一場學術研討會上致詞,不知道委員有沒有完整讀完那篇文章? * 費委員鴻泰:當天我在會場門口,事後也把那篇文章讀完了。本席認為每當陳水扁遇到危機就會拋出類似議題,他內心其實是七上八下,害怕人民的力量,因此拋出完全靠向深綠、靠向獨派的議題。如果院長想要競選中華民國的總統,不能只選擇極端,必須走向中間,就如同陳水扁在2000年提到的中間路線。這件事充分證明陳水扁又在玩弄人民,尤其是極綠的人民,這些極綠的人民也真可憐,只要陳水扁一玩弄,他們就抓狂。這句話可能說得比較重,但是我們可以看到,在大家還沒有共識前,陳水扁就拋出這個議題。接著,本席再請教院長,你是否支持內閣制? * 蘇院長貞昌:不論是內閣制或總統制都是憲政體制的一種,我身為行政院長不宜在此時表示我贊成哪一種,不過如果大家要討論,我們都尊重。 * 費委員鴻泰:你覺得總統制還是內閣制比較好? * 蘇院長貞昌:現在我不宜表明自己傾向哪一種或認為哪一種比較好。 * 費委員鴻泰:我們如果採取內閣制,馬上組成聯合內閣,王院長恐怕就要取代蘇院長了,你當然比較尷尬。本席認為民進黨在此時拋出這個議題,不但對不起王院長也對不起蘇院長,擺明了想要幹掉你,讓人民原諒或是忘掉貪腐。 * 蘇院長貞昌:我聽出來你並沒有完整看完那篇文章,因為裡面其實提到內閣制、總統制等好幾個版本。 * 費委員鴻泰:可見你沒有認真思考這個問題,貴黨秘書長林佳龍不是也拋出類似的言論嗎? * 蘇院長貞昌:民進黨還沒有主張內閣制,這有好幾個版本。 * 費委員鴻泰:我覺得,這個題目是可以討論,但是此刻大家正在反貪腐、全民倒扁的時候,拋出這種議題都是沒有善意的。平心而論,我支持內閣制,為了國家的長治久安、台灣的憲政體制與台灣目前的現實狀況,內閣制是比較好的。可是你們現在拋出這個題目,就是貴黨要替陳水扁護航轉移目標。方才我說的這些題目,憑良心講,都是你最近要與這些人談時會碰到的題目。大部分即全民60、70%人的想法,至少有60%的人希望陳水扁下台。你覺得陳水扁在反貪腐這個議題上,他如何能善終下台? * 蘇院長貞昌:向費委員說明。我們是個法治國家,憲法清楚明定總統的上台與下台,我們都應該照憲法。貴院上次也提出過罷免案?就是你們有這樣立場的人這樣主張…… * 費委員鴻泰:既然院長的道德標準比較低,本席就以較低的問題來請教,我與你談比較高的問題、良心的問題,你可能聽不太懂。 院長曾經擔任過屏東縣、台北縣長,現在擔任行政院長,都有首長特別費。請問國務機要費該如何核銷? * 蘇院長貞昌:這有一套規定。 * 費委員鴻泰:請教你這套規定是什麼? * 蘇院長貞昌:首長特別費好像…… * 費委員鴻泰:請問國務機要費如何核銷? * 蘇院長貞昌:國務機要費由來已久,幾十年以來有一套核銷程序。 * 費委員鴻泰:院長是真不懂,不用功,還是假裝不知道?請問首長特別費如何核銷? * 蘇院長貞昌:也是照相關規定做。 * 費委員鴻泰:什麼規定? * 蘇院長貞昌:即照預算的規定,整個支用就照主計程序去做,最後,還要經過決算與審定,都經過相當的民意機關。 * 費委員鴻泰:我是問核銷的方法,不是預算、決算的審查方法。 * 蘇院長貞昌:你乾脆點明是問哪一段? * 費委員鴻泰:大家都很清楚,總統的國務機要費要怎麼核銷,是自己檢具單據還是填領具?請問你特別費核銷的辦法? * 蘇院長貞昌:國務機要費有支用辦法,依該規定…… * 費委員鴻泰:係依中央政府總預算編制作業手冊第31項特別費相關規定。 * 蘇院長貞昌:可否請主計長做說明比較有權威? * 費委員鴻泰:本席曾任台北市議會副議長,也支領過特別費,我都知道該如何核銷。如果院長今天只擔任行政首長數個月,這個問題可能比較艱深;但是你擔任過7年的台北縣長、4年的屏東縣長,行政首長經歷將近10多年,你連這個都不知道,就代表你不用功! * 蘇院長貞昌:我都照規定來做,這我知道。 * 費委員鴻泰:請問國務機要費該如何核銷?這麼低階的問題你不知道,方才問你高階的問題,你不知道,低階的問題,你也不知道? * 蘇院長貞昌:你常常打斷我的回答。國務機要費依國家機要費支用辦法要點的規定;至於首長特別費,數十年以來,大概有6000多位首長,上自副總統、五院院長、秘書長、部會首長,一直到中小學校長都有支用。委員問的是,檢具還是領具,事實上,這是一半檢具,一半領具。 * 費委員鴻泰:我不知道,院長是真的很聰明、還是假聰明還是不聰明? * 蘇院長貞昌:你一直要評論。 * 費委員鴻泰:你明明知道我在請教你的問題,而且我請教的問題也講得非常清楚,用英文說就是非常clear,可是你在顧左右而言他。 * 蘇院長貞昌:我現在回答,可以嗎? * 費委員鴻泰:憑良心講,院長你的道德標準到底在哪裏?讓我懷疑!馬英九在台北市議會,無論哪一黨的議員質詢他,他都是實問實答,包括馬小九的費用,不管對不對,馬英九都是實問實答,但是我現在質詢你,你卻實問虛答,憑良心講,在這一點上,你遠遠不如馬英九。 * 蘇院長貞昌:你要有你立場的評論…… * 費委員鴻泰:不是,我問了你5分鐘,你都不回答,你不是在浪費我的時間嗎? * 蘇院長貞昌:我不是一直在回答嗎? * 費委員鴻泰:你在回答什麼東西?「按照經驗」、「按照辦法」等等。 * 蘇院長貞昌:是依照那個辦法啊!全國不是都照這樣嗎? * 費委員鴻泰:好,再請教內政部李部長。本席與李部長以前在台北市議會同事過,我相信我們都曾經共同關心過五分埔學產地的問題,因為你在地方擔任議員的時候,也是非常傑出的議員。五分埔學產地的問題拖了很久,2年前在市議會與行政院共同努力之下,讓這筆學產地以比較低的價格賣給了三、四十年前的拆遷戶,後來又有都市更新,這是屬於內政部營建署的業務。當人民還不清楚相關法令之前,有一個人就出面統合住戶進行都市更新的連署。都市更新可以改善住戶的生活品質,增加住戶的財富,為什麼不做呢?可是當大家都不知道都市更新的實際內容之前,有人就開始灌水了,各位可以從電子看板的投影片中看得很清楚,這筆土地上總共有140戶,但是在這幾年,有一筆33平方公尺的土地上灌了40戶,23公平公尺的土地灌了23戶,將近占了140戶的一半,然後有人開始進行變更,營建署統統都知道。後來這個案子公展以後,大家才發現整個開發案高達62億元,這個灌人頭戶的業者憑白無故就可以分到31億元,也就是50%,營建署都有資料。營建署又發生一起貪腐的案子。我剛才問院長高階或低階的問題,你都沒辦法回答,我問你這個問題好了,你比較聽得懂。 當這個案子公展以後,大家傻眼了,就要求重新審查。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在台北市議會及立法院分別召開了4次協調會,昨天我還把營建署的承辦組長及相關官員統統找來,結果他們硬扯,聲稱所謂的「成案」,是指只要把案子掛號寄出去就算成案,寄出當天則是報核日;但是按照一般的認知了解,那應該算是提出申請。請教院長,申請與報核是不是一樣的? * 蘇院長貞昌:費委員這個問題很細,我沒有辦法說到這樣。 * 費委員鴻泰:在字義上來看,申請與報核是不是一樣的? * 蘇院長貞昌:費委員提出這麼具體的個案,如果真的有違法,就請法務部立刻查辦。 * 費委員鴻泰:我提出這個邏輯不會坑你,也不會騙你。至於台北市松山火車站五分埔的學產地問題,我相信李部長應該很清楚,因為在20幾年前李部長還沒有當議員、陳水扁先生當議員的時候,這個問題就一直持續到現在,後來我在當副議長的時候才加以解決。請問:申請日與報核日是不是一樣的?申請與報核是不是一樣的?什麼是報核?報核是指報請主管單位核准,還是提出報備?報核是什麼意思?院長當過立法委員、省議員,在這方面你是前輩,我們在立法時,一般用字應是讓大家一目瞭然的,如果是申請,就應寫上「申請」二字,本席相信「申請」和「報核」兩者的中文意思絕對不一樣。過去李部長在市議會也是十分傑出的議員,相信你也不會認為「報核」等於「申請」,對嗎?當大家對這件事有所質疑時,於是提出訴願,內政部訴願會解釋得很清楚,他們說報核和申請是不一樣的,雖說行政院是好意,用比較便宜的價錢將這些學產地賣給住戶,可是住戶在7年的分期付款過程中,並沒有主張都市更新重新分配的權利,不過,這時候當有幽靈戶灌水,大家的權益就被share掉,而灌水的人就可以拿到幽靈戶的權益,也就是一半—31億的權益,當人民告訴營建署這樣做是不對的,而內政部訴願會也認為人民的說法是對的,包括台北市政府發展局都市更新處的看法也是如此,甚至本席召開協調會,沒有正式公文,可是現場有人可以作證,內政部法規會的看法和訴願會以及台北市政府發展局都市更新處也是一樣的,可是卻有一個單位看法不同,那就是營建署,該署指出既已報核,這個案子就不能退件,也就是說,只要住戶把文件寄出,就不能反悔,如果要反悔,就必須前往法院控告對方是以幽靈人口灌水,可是在住戶提出控告的司法訴訟過程中,這塊土地仍可完成都市更新,這不禁令我們懷疑,也許內政署營建署署長沒有問題,但是下面的許多官員,到底是曲解法令?還是幫人家護航?李部長是否知道這個案子?昨天是否有人向你報告? * 李部長逸洋:沒有人向我報告,我要向費委員抱歉,因為內政部業務很多,而這件事是屬於分層負責的部分,所以我對這個案子並不了解,但是經過委員陳述,我們會回去澈查…… * 費委員鴻泰:我不知道你是真的不了解?還是假的不了解?這件事在今年報紙就登過好幾次,你們是不看報?還是假裝沒有看到這部分? * 李部長逸洋:如果在主要版面,我都會看! * 費委員鴻泰:他們平白無故就可以拿到60幾億的一半,也就是31億的權利,對於你們用人,本席實在不願意揭瘡疤,光是顏萬進一個政次就可以管到常次的事,在北投攬車一案中一下子A那麼多錢;另外,營建署污水下水道工程也就給了力麒建設3個標案…… * 李部長逸洋:污水下水道的發包作業都是在地方政府,不是由營建署負責,該署只做規劃案而已。 * 費委員鴻泰:我問過上任的署長陳光雄,也曾請他到我辦公室做過解釋,所以我很清楚…… * 李部長逸洋:這是之前的案子,我上任之後沒有新的案子。 * 費委員鴻泰:請你具體回答,你要如何處理這個案子? * 李部長逸洋:我們回去了解,若有涉及不法,就移送法辦;若有任何弊端,也一定追究到底。 * 費委員鴻泰:院長你說呢? * 蘇院長貞昌:應該這樣。 * 費委員鴻泰:本席認為民進黨政府應將反貪腐擺在心中的第一個要務,以上就是本席所舉的反貪腐的例子,請你們處理。謝謝。 * 主席:報告院會:下午1時50分至2時30分處理臨時提案,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進行施政總質詢。 * 現在休息。 * 休息(12時35分) * 繼續開會(13時50分) > ## 臨時提案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處理臨時提案,每位委員發言時間1分鐘。 > 現在進行第一案,請提案人林委員建榮說明提案旨趣。 > 林委員建榮:(13時51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39人,針對行政院對港務局目前的定位不明,相關法令也尚未通過,在缺乏法規得以監督的情形下,政府同時又規劃開放各港業務民營化,非但造成員工權益受損,並可能在制度未完善下造成財團化的問題,進而犧牲國家航港競爭力。本席建議,行政院應廣納現在各港工會及專家學者意見,以尋求港務局發展最有利的方案,並在未來港務管理機構定位不明前,將港務局納入目前行政院組織法中交通部組織中,以防止人謀不臧並利我國未來港務競爭力。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一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proposer":["羅志明","劉文雄","林建榮","蔡其昌"],"petitioner":["高思博","李鴻鈞","陳憲中","蔡同榮","尤清","許榮淑","顏文章","郭林勇","黃政哲","何敏豪","曾燦燈","林文郎","林重謨","邱創進","王世堅","莊和子","黃適卓","黃宗源","陳銀河","尹伶瑛","林國慶","鄭國忠","王塗發","陳秀惠","李鎮楠","王幸男","賴幸媛","廖本煙","劉寬平","鄭朝明","郭榮宗","謝明源","彭添富","王世勛","杜文卿"],"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羅志明、劉文雄、林建榮、蔡其昌等39人,針對行政院對港務局目前定位不明,相關法令也尚未通過,在缺乏法規得以監督的情形下,政府同時又規劃開放各港業務民營化,非但造成員工權益受損,並可能在制度未完善下造成財團化的問題,進而犧牲國家航港競爭力。本席建議,行政院應廣納現在各港工會及專家學者意見,以尋求港務局發展最有利的方案,並在未來港務管理機構定位不明前,將港務局納入目前行政院組織法中交通部組織中,以防止人謀不臧並利我國未來港務競爭力。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交通部自民國九十年起,因應「市(縣)港合一」口號,著手推動「港務局設置及監督條例」,在送立法院後始終未付委;近年為因應行政院組織再造,將條例改名「港務局設置條例」,但細就內容並無多大差異。但台灣航港在中國崛起、韓國大幅提升等國際環境改變的情形下,業務量日漸下滑,多年來大環境改變這麼巨大,行政院對港務局設置卻毫無改變,對我國航港未來競爭力未盡心力。 > 二、「港務局設置條例」中第一條明列立法目的,可以看出該條例首要目標為提升各國際港口之管理及經營效率,次要目標為配合商港所在地之建設及發展。但檢視全部條文卻發現送法案內容卻將配合地方建設列為重點,以此方向恐怕也難擺脫目前面臨國際競爭的問題,行政院相關單位應該重新檢討該法案內容,真正為港務局的未來規劃法案。 > 三、目前行政院規劃為強化航港競爭力,欲將未來重新定位的港務局的組織規劃為行政法人,但目前行政法人法在本院審議中尚未通過,台灣第一個行政法人化的中正文化中心至今褒多於貶,爭議不斷,不但未見績效還陷入人事鬥爭的問題,浪費了龐大國家資源。因此,在行政法人法尚未通過前,政府組織若要行政法人化恐怕也只會重蹈中正文化中心的覆轍,還可能因此危害國家競爭力和龐大航港員工的權益,若行政院真有心推動未來港務局行政法人化,港務局設置組織條例在行政法人法通過前應暫時擱置。 > 四、行政院組織法中行政院提出版本中卻不見新成立的交通部下並未加入港務局,在航港體制未定位明確以及港務局設置條例立法通過前,目前較有可能先通過的行政院組織法中應該將港務局納入交通部組織中。 > 提案人:羅志明  劉文雄  林建榮  蔡其昌 > 連署人:高思博  李鴻鈞  陳憲中  蔡同榮  尤 清  許榮淑  顏文章  郭林勇  黃政哲  何敏豪  曾燦燈  林文郎  林重謨  邱創進  王世堅  莊和子  黃適卓  黃宗源  陳銀河  尹伶瑛  林國慶  鄭國忠  王塗發  陳秀惠  李鎮楠  王幸男  賴幸媛  廖本煙  劉寬平  鄭朝明  郭榮宗  謝明源  彭添富  王世勛  杜文卿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二案,請提案人李委員明憲說明提案旨趣。 > 李委員明憲:(13時52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41人,有鑑於目前社區多設有巡守隊,目前為了嚇阻歹徒,自行塗裝巡邏車,外觀、顏色、閃燈幾乎與警車一模一樣,甚至噴上警徽圖案,汽車顏色塗成和警車相同,雖然不觸犯刑法妨害秩序罪;但驗車時不能通過檢驗,依規定可告發所有人,覆驗仍不改正,會被監理單位吊扣牌照。因此,為了鼓勵民間協助警方拚治安,建請行政單位能專案檢討巡邏車設置現行制度及相關法令。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二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2,"proposer":["李明憲","蔡家福"],"petitioner":["莊碩漢","陳憲中","高建智","張慶惠","王拓","尤清","潘孟安","湯火聖","李俊毅","謝欣霓","洪奇昌","陳秀惠","薛凌","許榮淑","王淑慧","藍美津","李鎮楠","曹來旺","王塗發","顏文章","邱創進","管碧玲","杜文卿","林文郎","謝明源","郭玟成","吳明敏","邱鏡淳","王昱婷","趙良燕","魏明谷","陳志彬","陳景峻","陳朝龍","林正二","徐少萍","侯水盛","蔡豪","黃義交"],"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李明憲、蔡家福等41人,有鑑於目前社區多設有巡守隊,目前為了嚇阻歹徒,自行塗裝巡邏車,外觀、顏色、閃燈幾乎與警車一模一樣,甚至噴上警徽圖案,汽車顏色塗成和警車相同,雖然不觸犯刑法妨害秩序罪;但驗車時不能通過檢驗,依規定可告發所有人,覆驗仍不改正,會被監理單位吊扣牌照。因此,為了鼓勵民間協助警方拚治安,建請行政單位能專案檢討巡邏車設置現行制度及相關法令。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社區巡守隊將巡邏車塗裝成警車是否觸法,法務部官員說,汽車顏色塗成和警車相同,不觸犯刑法妨害秩序罪;但驗車時不能通過檢驗,依規定可告發所有人,覆驗仍不改正,會被監理單位吊扣牌照。資深司法官指出,刑法妨害秩序罪,僅限於冒充公務員行使職權或冒用公務員服飾、徽章與官銜才處罰,最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單純的塗裝警車未構成犯罪,除非是藉此冒充警察人員行使警察職權。 > 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對於「車輛車身顏色及加漆標識」明文規定,汽車車身顏色不得與警用巡邏車相同。違反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重可處汽車所有人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經檢驗、覆驗不合格者,吊扣其牌照。另外,社會秩序維護法也規定,「無正當理由,擅吹警笛或擅發其他警號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所以車輛若塗裝成警車且無正當理由擅開警笛,恐觸犯社維法,可能會被罰鍰。 > 三、因此,正值全民拚治安的同時,應鼓勵民間社區巡守隊,本席建請行政機關通盤檢討現行巡邏車設置的相關規定,讓全民共同拚治安,讓全民享有一個安居樂業的環境。 > 提案人:李明憲  蔡家福 > 連署人:莊碩漢  陳憲中  高建智  張慶惠  王 拓  尤 清  潘孟安  湯火聖  李俊毅  謝欣霓  洪奇昌  陳秀惠  薛 凌  許榮淑  王淑慧  藍美津  李鎮楠  曹來旺  王塗發  顏文章  邱創進  管碧玲  杜文卿  林文郎  謝明源  郭玟成  吳明敏  邱鏡淳  王昱婷  趙良燕  魏明谷  陳志彬  陳景峻  陳朝龍  林正二  徐少萍  侯水盛  蔡 豪  黃義交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三案,請提案人李委員鎮楠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李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 現在進行第四案,請提案人何委員敏豪說明提案旨趣。 > 何委員敏豪:(13時54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30人,鑑於台北、高雄二大都會區捷運網路已漸趨完整,唯獨台灣第三大都會區:台中市,捷運建設至今仍未有具體成果。爰此,要求行政院應於「新十大建設」中,提高特別預算原列數5.68億元,解決地方政府財政困難之窘境,並縮短年度預算編列時程,以早日編足「綠線」(台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所需工程經費287億元。期能,加速大台中地區國際化、便捷化之目標。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四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4,"proposer":["何敏豪","謝明源"],"petitioner":["陳志彬","楊宗哲","王世堅","柯俊雄","湯火聖","高建智","白添枝","顏文章","沈發惠","趙良燕","丁守中","張川田","林耘生","林滄敏","吳秉叡","謝欣霓","吳育昇","李明憲","黃偉哲","郭林勇","呂學樟","郭榮宗","王塗發","盧天麟","陳銀河","王榮璋","郭俊銘","莊和子"],"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何敏豪、謝明源等30人,鑑於台北、高雄二大都會區捷運網路已漸趨完整,唯獨台灣第三大都會區:台中市,捷運建設至今仍未有具體成果。爰此,要求行政院應於「新十大建設」中,提高特別預算原列數5.68億元,解決地方政府財政困難之窘境,並縮短年度預算編列時程,以早日編足「綠線」(台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所需工程經費287億元。期能,加速大台中地區國際化、便捷化之目標。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台中都會區捷運網路係由紅、藍、綠三線組成,共計69.3公里,其中「綠線」為優先路線,其連結台中市北屯區、副都心至高鐵台中站,故正式名稱為「台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總長為16.5公里,設15個車站,經費約287億元。 > 二、「台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經費分擔原則係依里程長度比例,及所需土地取得面積大小劃分。經精算,中央需負擔141億元,一部份編於「新十大建設」中共計5.68億元(94年至97年),不足部分採分年度公務預算辦理。在地方方面,台中市政府需負擔112億元、台中縣政府34億元,惟應考量地方財政之窘境,酌予降低地方政府負擔額度。 > 三、大台中都會區人口共計219萬7711人,係屬台灣第三大都會區,時值台北、高雄兩大都會區捷運網路已營運或即將完工之際,顯然台中都會區網路至今仍「只聞樓梯響」,未見具體成效,落後甚多。基於此,中央政府應縮短規劃、施工時程,以回應台中市亟需之民意心聲。 > 提案人:何敏豪  謝明源 > 連署人:陳志彬  楊宗哲  王世堅  柯俊雄  湯火聖  高建智  白添枝  顏文章  沈發惠  趙良燕  丁守中  張川田  林耘生  林滄敏  吳秉叡  謝欣霓  吳育昇  李明憲  黃偉哲  郭林勇  呂學樟  郭榮宗  王塗發  盧天麟  陳銀河  王榮璋  郭俊銘  莊和子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五案,請提案人廖委員本煙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廖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 現在進行第六案,請提案人吳委員成典說明提案旨趣。 > 吳委員成典:(13時55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鑒於我們和大陸在政策性的談判及事務性的往來已經非常頻繁,金門的地理位置很適合舉行相關論壇,不管是和平論壇或是經濟論壇,都很適合在金門進行,而且金門不但離大陸很近,又是我們的國土,有地利之便,在金門進行關於兩岸的事務性談判或政策性談判,都非常適合。我呼籲政府在金門建立一個永久性的會址,兩岸可以在春秋兩季各進行一次事務性會談,有議題的時候談議題,沒有議題時,大家可以聯誼,也可以作階段性的考量,有半年的時間可以讓大家討論。這樣一來,大家就不必到海南島或其他地方去開經濟論壇或其他論壇,以後長久都在金門開會,不管談判的內容和性質為何,這種做法對兩方來說都是非常有意義的。以前戰爭是在金門開打,現在談判就從金門做起,這5年小三通的成績也可以做為我們的信用保證。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六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6,"proposer":["吳成典"],"petitioner":["賴士葆","張麗善","朱鳳芝","楊瓊瓔","林建榮","黃志雄","費鴻泰","孔文吉","黃昭順","楊仁福","林正二","徐少萍","吳松柏","李復興","伍錦霖","吳志揚","林郁方","紀國棟","曹來旺","柯淑敏","邱鏡淳","郭素春","黃義交","鄭金玲","羅明才","周守訓","吳清池","謝欣霓","徐耀昌","李永萍"],"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吳成典等31人,針對兩岸經貿論壇,大陸對台灣釋出15項利多,其中開放大陸人民來台觀光乙案,政府擬以「澳門模式」與大陸進行協商,捨近求遠;1990年的「金門協議」開啟了兩岸談判的大門,為配合未來兩岸關係的發展,政府宜在金門設置1棟《協商會館》,提供一個常態性的溝通談判管道,以「操之在我」主導兩岸政策。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海峽兩岸紅十字組識主談代表陳長文、韓長林於1990年9月11日在金門就有關雙方主管部門執行海上遣返事宜進行兩日的工作商談,達成了遣返偷渡客及刑事嫌疑犯或刑事犯的重大成果,這就是著名的「金門協議」。 > 二、大陸釋出其人民來台觀光旅遊的利多,政府為讓陸客早日登台,將比照2004年11月15日在澳門凱悅飯店,名義上由兩岸民間業者代表進行包機協商,實際上背後由官員主談的「澳門模式」,來與大陸當局進行「大陸觀光客來台旅遊」的各項事務性協商談判。 > 三、兩岸經貿論壇已閉幕,大陸對台灣釋出15項利多,政府實不宜以「包藏禍心的遮羞布」、「良心安在」的態度予以規避。人民追求富足的生活,商人追逐豐厚的利潤,是天性也是趨勢;兩岸終需一談,與其四處找地點和大陸談,不如在金門設置1棟《協商會館》,提供一個常態性的溝通談判管道。畢竟澳門已是大陸的領土,金門是「操之在我」的管轄地,且已有「金門協議」在先,相信「兩岸談判在金門」,對兩岸關係的改善將有正面的效益。 > 提案人:吳成典 > 連署人:賴士葆  張麗善  朱鳳芝  楊瓊瓔  林建榮  黃志雄  費鴻泰  孔文吉  黃昭順  楊仁福  林正二  徐少萍  吳松柏  李復興  伍錦霖  吳志揚  林郁方  紀國棟  曹來旺  柯淑敏  邱鏡淳  郭素春  黃義交  鄭金玲  羅明才  周守訓  吳清池  謝欣霓  徐耀昌  李永萍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七案,請提案人賴委員士葆說明提案旨趣。 > 賴委員士葆:(13時57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賴士葆等臨時提案,查近年來,國內詐騙集團橫行,詐欺案件頻傳,但卻未見政府相關單位提出有效之積極作為,且法律上對於此類罪犯之罰則過輕,以致部分民眾甚至懷疑我國是否會變成「詐欺犯天堂」。因此,為保障民眾權益、督促政府對於詐欺案件之查緝情形,爰提案要求行政院相關部門針對詐欺案件成立專責單位積極查辦、加重詐欺犯之罰責,並限期於半年內向立法院回報相關績效及進度。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七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7,"proposer":["賴士葆"],"petitioner":["高金素梅","李鴻鈞","曾永權","費鴻泰","曹壽民","白添枝","郭素春","陳明真","蔡錦隆","何敏豪","林為洲","張慶忠","謝文政","徐少萍","蔡豪","林惠官","吳明敏","雷倩","吳育昇","盧天麟","吳志揚","陳銀河","蔡啟芳","黃義交","薛凌","劉文雄","潘維剛","林國慶"],"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9人,查近年來,國內詐騙集團橫行,詐欺案件頻傳,但卻未見政府相關單位提出有效之積極作為,且法律上對於此類罪犯之罰則過輕,以致部分民眾甚至懷疑我國是否會變成「詐欺犯天堂」。因此,為保障民眾權益、督促政府對於詐欺案件之查緝情形,爰提案要求行政院相關部門針對詐欺案件成立專責單位積極查辦、加重詐欺犯之罰責,並限期於半年內向立法院回報相關績效及進度。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近年來,國內詐騙集團猖獗,詐欺案件頻傳,以致許多民眾遭遇嚴重財產損失。然而,面對如此氾濫之詐欺案件,卻遲未見有效改善,近期甚至引發教授連署要求法務部重懲詐欺犯之情形,顯見政府實有必要針對詐欺案件進行更加積極之處理。 > 提案人:賴士葆 > 連署人:高金素梅 李鴻鈞  曾永權  費鴻泰  曹壽民  白添枝  郭素春  陳明真  蔡錦隆  何敏豪  林為洲  張慶忠  謝文政  徐少萍  蔡 豪  林惠官  吳明敏  雷 倩  吳育昇  盧天麟  吳志揚  陳銀河  蔡啟芳  黃義交  薛 凌  劉文雄  潘維剛  林國慶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八案,請提案人曾委員燦燈說明提案旨趣。 > 曾委員燦燈:(13時59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曾燦燈、盧秀燕、王昱婷等28人臨時提案,為台灣國中至高中升學率已高達95.7%以上,高職生也出現招生不足之現象,再加上少子化影響下,國中及高中學生漸漸減少,故台灣未來政府中等教育的人均成本,與現行政府負擔相較,將緩步降低等因素下,十二年國民義務教育之大環境隱然成熟,爰提案要求行政院儘速依照「免試」、「免費」、「強迫性入學」三項原則,規劃實施十二年國民義務教育,以保障學習機會均等、建立多元學習環境、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並創造台灣未來國家競爭力,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八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8,"proposer":["曾燦燈","盧秀燕","王昱婷"],"petitioner":["黃義交","蔡正元","侯水盛","蔡豪","黃志雄","邱創進","林正二","陳志彬","陳銀河","曾華德","曹來旺","黃宗源","邱鏡淳","蔡家福","吳敦義","沈智慧","趙良燕","吳志揚","侯彩鳳","鄭金玲","陳憲中","湯火聖","林德福","羅明才","吳松柏"],"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曾燦燈、盧秀燕、王昱婷等28人,為台灣國中至高中升學率已高達95.7%以上,高職生也出現招生不足之現象,再加上少子化影響下,國中及高中學生漸漸減少,故台灣未來政府中等教育的人均成本,與現行政府負擔相較,將緩步降低等因素下,十二年國民義務教育之大環境隱然成熟,爰提案要求行政院儘速依照「免試」、「免費」、「強迫性入學」三項原則,規劃實施十二年國民義務教育,以保障學習機會均等、建立多元學習環境、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並創造台灣未來國家競爭力,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依據教育部的統計,民國八十五年至九十二年的國中升學率,已經從90%提升到95.74%。目前高職也陸續出現招生不足的現象,再加上少子化的影響,由於出生人數下降,預計未來國中畢業生將從現行每年40萬人,驟減至每年20萬人。在此情況下,政府負擔每名高中生之人均教育成本,與現行成本相較,必將逐步減輕。是故不管從升學率,抑或者從教育經費負擔的角度觀之,實施十二年國民義務教育的環境,已經隱然成形。 > 二、再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報告,世界上主要國家,尤其是OECD國家的義務教育年限,大多亦在9年至13年之間。台灣未來若希望在全球化的潮流中擁有競爭優勢,則投資教育乃萬務之本。尤其對照德國經驗,德國義務教育年限長達13年,且區分為普通義務教育與職業義務教育,其中第九年至第十二年義務教育,乃做為職業養成教育前奏之規劃,更值得台灣學習,故十二年國民義務教育的實施,應可讓學生進入大專院校或職業教育體系深造時,能精準地瞭解自身性向,並讓發揮更大的學習效果。 > 三、綜上,台灣實施十二年國民義務教育的環境已經成熟,放眼世界,十二年國民義務教育亦為中等教育的重要課題。爰提案要求行政院,儘速依照義務教育之「免試」、「免費」、「強迫入學」三項原則規劃台灣十二年國民義務教育,並訂定時間表,如期實施,以保障學習機會均等、建立多元學習環境、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並創造台灣未來國家競爭力。 > 提案人:曾燦燈  盧秀燕  王昱婷 > 連署人:黃義交  蔡正元  侯水盛  蔡 豪  黃志雄  邱創進  林正二  陳志彬  陳銀河  曾華德  曹來旺  黃宗源  邱鏡淳  蔡家福  吳敦義  沈智慧  趙良燕  吳志揚  侯彩鳳  鄭金玲  陳憲中  湯火聖  林德福  羅明才  吳松柏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九案。請提案人吳委員志揚說明提案旨趣。 > 吳委員志揚:(13時59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21人鑒於桃園縣交通建設目前正處於整合規劃期,各項重大交通建設均面臨重新規劃,其中尤以桃林鐵路捷運化、鐵路高架化以及機場捷運系統所構成的桃園環狀運輸系統最為重要,但是規劃中的機場捷運藍線的功效卻備受質疑。為了讓桃園環狀運輸系統能夠成型,建請交通部考慮將機場捷運藍線由現行的B8轉運站(環北路與中豐路交叉口),沿中豐路延伸到中豐陸橋,除在中豐路上設立數個捷運站,並在中豐陸橋現址興建雙鐵共構的中壢第二火車站,以完成桃園環狀運輸系統,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九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9,"proposer":["吳志揚"],"petitioner":["劉文雄","李鴻鈞","高思博","劉盛良","楊仁福","邱鏡淳","王昱婷","李嘉進","黃志雄","郭素春","蔡家福","吳松柏","呂學樟","林建榮","葉芳雄","孔文吉","吳育昇","吳成典","羅明才","費鴻泰"],"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吳志揚等21人,鑒於桃園縣交通建設目前正處於整合規劃期,各項重大交通建設均面臨重新規劃,其中尤以桃林鐵路捷運化、鐵路高架化以及機場捷運系統所構成的桃園環狀運輸系統最為重要,但是規劃中的機場捷運藍線的功效卻備受質疑。由於交通部考慮中壢老舊市區狹窄,捷運工程之興建可能導致沿途房舍崩塌毀損,所以暫不考慮興建中豐路與中壢火車站之間的捷運工程,若此整體環狀運輸系統並無法完成;交通部若因考量中壢市老舊街道狹隘而妨礙捷運興建,亦應儘速規劃他案,不應拖延,以完成環狀運輸系統。為了讓桃園環狀運輸系統能夠成型,建請交通部考慮將機場捷運藍線由現行的B8轉運站 (環北路與中豐路交叉口),沿中豐路延伸到中豐陸橋,除在中豐路上設立數個捷運站,並在中豐陸橋現址興建雙鐵共構的中壢第二火車站,以完成桃園環狀運輸系統,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機場捷運藍線目前只規劃到環北路與中豐路交叉口,未來完工之後,當利用捷運藍線的民眾搭乘至最後一站時,將必須利用公車轉到其他搭乘地方,此舉將造成中壢市的交通進入黑暗期。 > 二、在鐵路與機場捷運的選擇之下,中壢民眾決不會捨近求遠的利用機場捷運到台北上下班,中南部的民眾也不會搭高鐵轉捷運到B8轉運站,再轉搭公車到台灣其他地區。 > 三、為了使桃園地區的交通系統可以有初步的網絡形成,必須先將桃林鐵路捷運化、鐵路高架化以及機場捷運系統所構成的桃園環狀運輸系統先行建立,再行連接其他的重大交通系統。 > 提案人:吳志揚 > 連署人:劉文雄  李鴻鈞  高思博  劉盛良  楊仁福  邱鏡淳  王昱婷  李嘉進  黃志雄  郭素春  蔡家福  吳松柏  呂學樟  林建榮  葉芳雄  孔文吉  吳育昇  吳成典  羅明才  費鴻泰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十案,請提案人林委員國慶說明提案旨趣。 > 林委員國慶:(14時1分)主席、各位同仁。有鑒於國內政治紛爭不斷,倒扁、挺扁雙方衝突場面越演越烈,又有倒扁總指揮施明德開始號召民眾於10月10日舉行「天下圍攻活動」意圖干擾國慶大典進行,鑑此,為不讓王金平院長領導雙十國慶大典籌備委員會左右為難,顧及減少國內政治紛爭及國際友邦外賓之安危與台灣的國際形象。建請國慶籌備委員會停辦本年度國慶大典,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十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0,"proposer":["林國慶"],"petitioner":["謝欣霓","魏明谷","柯建銘","黃偉哲","李俊毅","侯水盛","潘孟安","蕭美琴","郭榮宗","陳秀惠","高志鵬","王淑慧","吳明敏","李明憲","高建智","唐碧娥","王塗發","曹來旺","顏文章","葉宜津","杜文卿","何敏豪","黃昭輝","盧天麟","趙永清"],"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林國慶等26人,鑒於國內政治紛爭不斷,倒扁、挺扁雙方衝突場面越演越烈,又有倒扁總指揮施明德開始號召民眾意圖干擾國慶大典進行,鑑此,為不讓王金平院長領導雙十國慶大典籌備委員會左右為難,顧及國際友邦外賓之安危與台灣的國際形象。建請國慶籌備委員會停辦本年度國慶大典,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國內政治紛爭不斷,倒扁、挺扁雙方衝突場面越演越烈,又有倒扁總指揮施明德開始號召民眾,於國慶日至總統府展開「天下圍攻」計畫,意圖干擾本年度國慶大典進行。 > 二、國慶典禮為一年一度國家盛事,亦為展現一國之國力與尊嚴的重要場合,與台灣有密切關係之國家元首與外賓皆列席參與,國慶大典中若有重大衝突抗爭,將危及國際友邦外賓安全,國家顏面勢必掃地,恐不利於台灣在國際舞台上苦心經營的形象。綜上所述,建請國慶籌備委員會停辦本年度國慶大典。 > 提案人:林國慶 > 連署人:謝欣霓  魏明谷  柯建銘  黃偉哲  李俊毅  侯水盛  潘孟安  蕭美琴  郭榮宗  陳秀惠  高志鵬  王淑慧  吳明敏  李明憲  高建智  唐碧娥  王塗發  曹來旺  顏文章  葉宜津  杜文卿  何敏豪  黃昭輝  盧天麟  趙永清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轉請雙十國慶大典籌備委員會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十一案,請提案人葉委員芳雄說明提案旨趣。 > 葉委員芳雄:(14時2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24人,有鑒於「挑戰2008國家重點計畫—新竹生物醫學園區」業經行政院與立法院通過在案,然而「新竹生醫園區規劃推動小組」卻於95年7月11日會議中提出醫學中心之設置需重新審慎評估,讓計畫生變。該決議不僅破壞政策施政的一貫性、罔顧產官學界之專業意見,更漠視地方發展與人民需要。爰此,特提案建請行政院依照原定計畫與既定政策執行,並提出完善有效的營運與財務計畫,以避免國家社會成本浪費,進而有效達到提升國家競爭力與整體經濟發展之目標。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十一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1,"proposer":["葉芳雄"],"petitioner":["蔡正元","邱創進","鄭金玲","劉盛良","高思博","曾永權","謝文政","費鴻泰","孔文吉","朱鳳芝","呂學樟","伍錦霖","曹來旺","白添枝","吳清池","林建榮","黃昭順","沈智慧","孫大千","李嘉進","林正二","吳志揚","徐少萍"],"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葉芳雄等24人,有鑒於「挑戰2008國家重點計畫—新竹生物醫學園區」業經行政院與立法院通過在案,然而「新竹生醫園區規劃推動小組」卻於95年7月11日會議中提出醫學中心之設置需重新審慎評估,讓計畫生變。該決議不僅破壞政策施政的一貫性、枉顧產官學界之專業意見,更漠視地方發展與人民需要。爰此,特提案建請行政院依照原定計畫與既定政策執行,並提出完善有效的營運與財務計畫,以避免國家社會成本浪費,進而有效達到提升國家競爭力與整體經濟發展之目標。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結合知識經濟與生物科技,營造台灣大未來,是達成「挑戰2008國家發展計畫」目標的主要途徑與競爭策略。「新竹生物醫學園區」之設置便是掌握世界發展動脈,及時投入「生物醫學科技」產業與建設,以提升國家競爭力與整體經濟發展;在國家資源與能力有限的情況下,整合政府、學術界與企業界之力量,選擇效益最大的政策優先推動,以發揮最大效果。 > 二、「挑戰2008國家重點計畫—新竹生物醫學園區」業經行政院與立法院通過在案,且已執行之重大計畫,卻因「新竹生醫園區規劃推動小組」於95年7月11日會議中提出竹北園區相關醫院及醫學中心之設置計畫與各大學合作事宜需重新審慎評估,可能讓醫學中心計畫生變。該會議決議不但破壞政策施政的一貫性、罔顧產官學界之專業意見,更是漠視地方發展與人民需要。 > 三、爰此,特提案建請行政院依照原定計畫與既定政策,並提出完善有效的營運與財務計畫,以避免國家社會成本浪費,進而有效達到提升國家競爭力與整體經濟發展之目標。 > 提案人:葉芳雄 > 連署人:蔡正元  邱創進  鄭金玲  劉盛良  高思博  曾永權  謝文政  費鴻泰  孔文吉  朱鳳芝  呂學樟  伍錦霖  曹來旺  白添枝  吳清池  林建榮  黃昭順  沈智慧  孫大千  李嘉進  林正二  吳志揚  徐少萍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十二案,請共同提案人朱委員鳳芝說明提案旨趣。 > 朱委員鳳芝:(14時4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林正峰、吳志揚、朱鳳芝等31人,針對桃園縣已經有190萬人口,必須有一個完備便利的捷運系統。現在桃園機場聯外捷運系統是要改善機場聯外的交通,並且連結臺北車站、機場、高鐵與桃園車站等各個交通運輸紐。為與國際航線和國內交通網結合,桃林鐵路能串聯臺鐵與機場捷運的軌道系統,因此,我們希望高鐵局能夠儘速完成桃園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延伸至平鎮、桃林鐵路捷運化延伸至八德,這樣對桃園的整個規劃才能夠非常完整。剛剛林國慶委員建議停辦國慶大典,但這是中華民國的生日,不能不辦,為免除困擾,只要阿扁下台,我們就能順利舉辦中華民國國慶大典。謝謝。 > ### 第十二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2,"proposer":["林正峰","吳志揚","朱鳳芝"],"petitioner":["劉銓忠","黃宗源","彭添富","張麗善","侯彩鳳","彭紹瑾","李鎮楠","陳朝容","呂學樟","林耘生","黃昭順","楊仁福","費鴻泰","邱鏡淳","孫大千","陳銀河","杜文卿","林建榮","吳松柏","郭素春","謝文政","蔡正元","徐少萍","柯淑敏","李嘉進","盧秀燕","林惠官","羅明才"],"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林正峰、吳志揚、朱鳳芝等31人,針對桃園縣人口已經達到190萬人,為了因應桃園縣龐大人口「行」的交通問題,同時促進境內工商經濟發展,故桃園縣實有建立一完備而便利的捷運系統的需要。其中,桃園機場聯外捷運系統以及桃林鐵路捷運化是建立桃園捷運系統重要的第一步。為使桃園捷運系統更形完整,請高鐵局儘速完成桃園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延伸至平鎮、桃林鐵路捷運化延伸至八德之規劃,並報請行政院儘速核定相關計畫,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茲按,桃園縣人口已經達到190萬人,為了因應桃園縣龐大人口「行」的交通問題,同時促進境內工商經濟發展,故桃園縣實有建立一完備而便利的捷運系統的需要。 > 二、其中,政府現行所推行之桃園機場聯外捷運系統係為改善機場聯外交通,並連結台北車站、機場、高鐵桃園車站等各個交通運輸樞紐,期使國際航線與國內交通網路得以緊密結合。 > 三、又,桃林鐵路捷運化除了係為保留珍貴的軌道資源之外,更能串聯台鐵與機場捷運兩大軌道系統,此為未來西部幹線鐵路捷運化效益的延伸,更亦符合大台北都會區一日生活圈的發展需求。 > 四、故,桃園機場聯外捷運系統以及桃林鐵路捷運化是建立桃園捷運系統重要的第一步。而為期桃園捷運系統更形完整,請高鐵局儘速完成桃園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延伸至平鎮、桃林鐵路捷運化延伸至八德之規劃,並報請行政院儘速核定相關計畫。 > 提案人:林正峰  吳志揚  朱鳳芝 > 連署人:劉銓忠  黃宗源  彭添富  張麗善  侯彩鳳  彭紹瑾  李鎮楠  陳朝容  呂學樟  林耘生  黃昭順  楊仁福  費鴻泰  邱鏡淳  孫大千  陳銀河  杜文卿  林建榮  吳松柏  郭素春  謝文政  蔡正元  徐少萍  柯淑敏  李嘉進  盧秀燕  林惠官  羅明才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十三案,請提案人蔡委員勝佳說明提案旨趣。 > 蔡委員勝佳:(14時5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23人臨時提案,有鑒於台灣省政府精省後,農會倉庫地上物之所有權轉為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所有,農會如欲另行規劃轉作他用,該局卻漫天要價,要求不合理的租金,四、五十年來,地為農會所有,地上物的倉庫折舊殘值也應該接近為零,爰此,建議政府將已多年之糧食倉庫拆除或以低價出售農會,俾便增加各農會之競爭力。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十三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3,"proposer":["蔡勝佳","鍾紹和","廖婉汝"],"petitioner":["帥化民","邱鏡淳","徐少萍","陳秀卿","李復興","盧秀燕","吳志揚","柯淑敏","翁重鈞","陳根德","黃昭順","何智輝","林正二","鄭金玲","林建榮","伍錦霖","李永萍","紀國棟","馮定國","吳清池"],"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蔡勝佳、鍾紹和、廖婉汝等23人,有鑒於台灣省政府精省後,農會倉庫地上物之所有權轉為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所有,農會如欲另行規劃轉作他用,該局卻漫天要價,要求不合理的租金,四、五十年來,地為農會所有,地上物的倉庫折舊殘值也應該接近為零,爰此,建議政府將已多年之糧食倉庫拆除或以低價出售農會,俾便增加各農會之競爭力。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目前全國各農會現有糧食倉庫,多年已老舊,無使用價值,且超過安全年限,但土地是農會所有,無法變更使用,由於時代背景已不一樣,且農會即需轉型利用現有土地來規劃空間作為服務農民及提升農會競爭力,因此,建議政府應儘速研處將已多年之糧食倉庫拆除或以低價出售農會。 > 提案人:蔡勝佳  鍾紹和  廖婉汝 > 連署人:帥化民  邱鏡淳  徐少萍  陳秀卿  李復興  盧秀燕  吳志揚  柯淑敏  翁重鈞  陳根德  黃昭順  何智輝  林正二  鄭金玲  林建榮  伍錦霖  李永萍  紀國棟  馮定國  吳清池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十四案,請提案人李委員昆澤說明提案旨趣。 > 李委員昆澤:(14時7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21人臨時提案,針對高雄市第一期鐵路地下化由葆禎路至正義路之工程,在吾等爭取之下,雖已決定於95年底前動工,然第二期由葆禎路北上延伸至左營車站的相關規劃應即刻進行評估,吾等乃建請政府須儘速落實第二期鐵路地下化工程計畫與相關配套作法,以滿足高鐵通車後左楠地區龐大的聯外交通需求為宜。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十四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4,"proposer":["李昆澤"],"petitioner":["陳秀惠","田秋堇","王拓","賴清德","吳秉叡","郭俊銘","魏明谷","邱創進","洪奇昌","蔡其昌","盧天麟","林樹山","王世勛","鄭國忠","彭紹瑾","林淑芬","黃淑英","沈發惠","顏文章","蕭美琴"],"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李昆澤等21人,針對高雄市第一期鐵路地下化由葆禎路至正義路之工程,在吾等爭取之下,雖已決定於95年底前動工,然第二期由葆禎路北上延伸至左營車站的相關規劃應即刻進行評估,吾等乃建請政府須儘速落實第二期鐵路地下化工程計畫與相關配套作法,以滿足高鐵通車後左楠地區龐大的聯外交通需求為宜。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高雄鐵路地下化時程較台北市延遲十八年,對高雄市發展相當不利。經過十一年的空談,在經過李昆澤委員積極奔走、運作,解決了經費分配、縮短工期與確認年底動工等三大問題,除了行政院經建會今年初已經通過核定,院長蘇貞昌與前任部長郭瑤琪都允諾今年底將動工,新任交通部長允諾持續關注鐵路地下化時程,在李昆澤要求下,交通部成立高雄市鐵路地下化專責小組,此亦顯示行政院蘇貞昌院長與謝前院長對於高雄市鐵路地下化工程都相當重視。 > 二、吾等認為,高雄市第一期鐵路地下化由葆禎路至正義路之工程,目前雖已決定於95年底前動工,然第二期由葆禎路北上延伸至左營車站的相關規劃應即刻進行評估。因為左楠地區除了面臨高鐵通車後的龐大聯外車流以及2009年世運會選手村等交通需求,鐵路若不採地下化,將會導致交通黑暗期,對於屆時我國爭取2011世界大學運動會相當不利。 > 三、吾等建議,政府須堅守承諾,儘速規劃、落實第二期鐵路地下化,由葆禎路北上延伸至左營車站之工程計畫與相關配套作法,以滿足高鐵通車後左楠地區龐大的聯外交通需求,以及符合蘇院長所宣示一座百萬人口的城市上,不應有鐵路經過、切割,影響城市發展與運作的理想遠景。 > 提案人:李昆澤 > 連署人:陳秀惠  田秋堇  王 拓  賴清德  吳秉叡  郭俊銘  魏明谷  邱創進  洪奇昌  蔡其昌  盧天麟  林樹山  王世勛  鄭國忠  彭紹瑾  林淑芬  黃淑英  沈發惠  顏文章  蕭美琴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十五案。 > ### 第十五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5,"proposer":["無黨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林炳坤"],"decision":"pass"} > ``` > 本院無黨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鑑於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現行「行政執行事件核准分期繳納執行金額實施要點」對於義務人還款規定過於嚴苛,限制義務人協商繳納期限不得超過三年,對於執行金額過高之義務人似有不公,建議其繳納期限延長為十年,繳納期數宜放寬由雙方協議定之。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按行政執行事件核准分期繳納執行金額實施要點第四點規定「執行金額在兩百萬元以上的特專案事件,得分二至三十六期繳納。 > 延長期數之必要者,得專案簽請處長或經授權之主任行政執行官核定之。但最高不得超過三十六期。 > ………… > 第一、二項所稱之分期,每一期為一個月。」 > 二、惟行政機關執行追繳事宜時,應充分考量義務人本身之資力,除單期協商繳納金額不宜要求佔總金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外,執行總金額在兩百萬元以上者,義務人之繳納期限宜放寬為十年,期數由雙方協商定之,不受三十六期規定之限制。 > 三、其次,純就法律效果而言,依稅捐稽徵法二十四條之規定,義務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欠繳金額達兩百萬元者,司法機關及財政部得函請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限制其出境,毋須經法院裁定,使義務人欠缺完整法律救濟途徑。 > 四、以上繳納期間應配合行政執行法第七條執行期間之規定,自處分、裁定確定之日或其他依法令負有義務經通知限期履行之文書所定期間屆滿之日起,十年之內執行完畢。 > 提案人:無黨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 林炳坤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十六案。 > ### 第十六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6,"proposer":["賴清德","田秋堇","蕭美琴","柯建銘","黃昭順","鄭國忠","王幸男","林重謨","林建榮","顏文章","葉宜津","王昱婷","林國慶","侯水盛","彭紹瑾","彭添富","郭玟成","黃昭輝","管碧玲","郭榮宗","盧天麟","尹伶瑛","張碩文","廖本煙","盧博基","王塗發","趙永清","林岱樺"],"petitioner":["李明憲","許舒博","林南生","林進興","傅崐萁","鍾紹和","翁重鈞","蔡同榮","林正峰","林耘生","蔡其昌","林鴻池","張麗善","邱創進","林樹山","廖婉汝","江義雄","陳進丁","吳富貴","楊瓊瓔","李昆澤","呂學樟","高思博","李俊毅","蔡啟芳","鄭朝明","陳朝龍","曹來旺","陳明真","沈發惠","鄭運鵬","高志鵬","謝欣霓","吳明敏","王世勛","陳啟昱","許榮淑","陳景峻","王拓","徐中雄","葉芳雄","蔡豪","朱俊曉","湯火聖","江連福","藍美津","陳憲中","林為洲","高建智","蔡錦隆","王淑慧","江昭儀","楊宗哲","李鎮楠","楊仁福","邱鏡淳","張花冠","莊和子","林淑芬","魏明谷","陳銀河"],"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林炳坤、張麗善等33人,針對現今漁船違規行政院裁罰原則不公,顯違平等原則,已嚴重侵害漁民權益乙事。建請行政院立即檢討並取消相關規定,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為維護漁業發展,管理漁船作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對主管漁船之違規情事訂有行政處分裁罰原則,以求裁罰標準公平統一,避免衍生爭端,立意良善。但是細究後發現各項原則內仍有不公,顯違平等原則之處亟待改善。 > 二、例如對於漁船初次違規進行拖網作業、擅自從事潛水器漁業、擅自採捕珊瑚漁業及違規載運非所雇用大陸地區漁船船員等事由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裁罰原則皆為「處罰船主及船長各新台幣3萬元罰鍰,但如船主及船長同為一人則併處6萬元」。 > 三、經查上述規定係避免違規船主及船長相互卸責,導致處分對象不定,始有兩者皆罰之規定。但是若違規漁船之船長及同為一人船主且違規事實僅一,上述累進併處、避免卸責之規定,對兼任兩職的漁民反成「加重處分」。且漁民身兼兩職與違規並無因果關係,「加重處分」甚不合理。 > 四、此項標準明顯有違相同之事件應為相同之處理,不同之事件則應為不同之處理,除有合理正當之事由外,否則不得為差別待遇之「平等」原則,行政程序法第六條更是明訂: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相信不論是避免卸責或是身份重複應均非法所謂之「正當理由」。 > 五、有鑑於此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立即全面檢討漁業違規裁罰標準,取消上述因「身份重複」便需接受「加重處分」的不合理規定,以維漁民之權益,以彰政府明刑弼教之意。 > 提案人:林炳坤  張麗善 > 連署人:魏明谷  林益世  廖婉汝  黃昭順  羅明才  吳光訓  邱鏡淳  呂學樟  朱鳳芝  陳銀河  杜文卿  潘孟安  郭素春  洪秀柱  李嘉進  羅世雄  吳成典  盧秀燕  林正二  沈智慧  吳育昇  黃義交  紀國棟  吳志揚  吳松柏  張慶惠  林建榮  邱創進  蔡 豪  徐少萍  廖本煙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十七案,請提案人賴委員清德說明提案旨趣。 > 賴委員清德:(14時9分)主席、各位同仁。台灣已經有4740人到中國大陸作器官移植,但這些人真的受益了嗎?其實在大陸作器官移植是和魔鬼交易,因為死亡率非常高。有人說如果在台灣等肝臟是等死,到大陸換肝其實是早死。如果我們詳細調查研究,將會發現在台灣等還有生存的機會,到大陸卻連機會都沒有。國民黨大老陳立夫先生的兒子陳澤寵在中國大陸換肝後隨即死亡,醫院的說法是:活到64歲已經差不多了。言下之意,對這樣的案件,任何責任都不願負。實際上,他們的器官也沒有那麼多,其實是迫害法輪功的朋友。所以,朝野不分黨派要求立法院邀請相關的人到台灣來訪問,同時也要求行政院編列預算加強宣導。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賴委員清德書面意見: > > > > > > > > > > > > > > > > 第 十七案: > 本院委員賴清德、田秋堇、蕭美琴、柯建銘、黃昭順、鄭國忠、王幸男、林重謨、林建榮、顏文章、葉宜津、王昱婷、林國慶、侯水盛、彭紹瑾、彭添富、郭玟成、黃昭輝、管碧玲、郭榮宗、盧天麟、尹伶瑛、張碩文、廖本煙、盧博基、王塗發、趙永清、林岱樺等89人,有鑑於人權是普世價值,考量尊重生命的基本原則,對中國大陸今年三月初爆發的活體摘取人體器官、販售牟利並焚屍滅跡的惡行予以最嚴厲譴責。要求行政院提撥經費,立即啟動宣導管道,充分提供民眾有關中國大陸人權問題現況之相關資訊,以保障國人生命、財產的安全;並敦請本院邀請今年七月初對中國活體摘取人體器官事件,完成獨立調查並公布真相報告的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國會議員大衛.喬高和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來台訪問。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近年來兩岸人民交流日益頻繁,惟台灣民眾對於中國大陸之人權現況所知極為有限,為避免台灣民眾與中國大陸交流時,錯誤認知導致權益受損,政府各部門實有必要將中國大陸的人權問題,諸如活體摘取人體器官等,透過各種宣傳管道充分提供民眾訊息,以保障國人生命財產安全及知的權利,並促使在政策擬定與執行上能符合民意及公理正義。 > 二、今年3月初,經國際媒體揭露,中國大陸發生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販售牟利並焚屍滅跡的惡行相繼曝光後,引起全球各界譴責。5月份開始各縣市議會陸續接受人民陳情,民意代表均感到高度震驚,三個月內相繼有嘉義縣、宜蘭縣、基隆市、花蓮縣、台南市、雲林縣、屏東縣、澎湖縣等8個縣市議會通過決議案,譴責活摘器官暴行,呼籲國際共同制止暴行繼續發生;其它縣市議會亦正進行提案連署中。 > 三、其間全世界正義人士成立了「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在中國大陸和海外展開全面獨立調查取證,要求全面調查中國共產黨在過去七年來關押法輪功學員的勞教所、監獄、看守所、拘留所、精神病院和醫院等相關設施,並邀請國際組織、各國政府加入這個獨立調查機構,共同澈底調查相關罪行。 > 四、目前由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資深國會議員喬高(DavidKilgour)和國際知名人權律師麥塔斯(David Matas)所組成的「獨立調查組」,經過兩個月的調查、取證,於7月6日向加拿大媒體公開一份關於「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調查報告。獨立調查組的結論是:「我們相信,從法輪功修煉者身上大規模強行摘取器官的行為一直存在,而且現在仍然繼續著。」;國際間對他們的調查結果感到震驚。歐洲議會副主席Edward McMillan-Scott,親赴中國調查之後,已決定贊助調查團進一步調查當地所發生的犯罪行為。五位勇敢的中國大陸人士已經加入調查團,包括著名的高智晟、張鑒康、楊在新3位人權律師,以及焦國標、孫文廣2位深負名望的教授。其他諸如香港、北美、澳洲及歐洲等地的列席官員、律師、學者、記者們也正陸續加入本調查團。我們相信當國際社會發出強大聲音,一定會使本調查成功。 > 五、本席深感「人權無國界」、「生命無價亦不分黨派」,本院為最高民意機關,理當主動關切活體摘取人體器官事件的後續發展,另為提高我國國會對於國際人權議題之關懷與參與,敦請本院邀請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國會議員大衛—大衛.喬高和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來台訪問,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賴清德  田秋堇  蕭美琴  柯建銘  黃昭順  鄭國忠  王幸男  林重謨  林建榮  顏文章  葉宜津  王昱婷  林國慶  侯水盛  彭紹瑾  彭添富  郭玟成  黃昭輝  管碧玲  郭榮宗  盧天麟  尹伶瑛  張碩文  廖本煙  盧博基  王塗發  趙永清  林岱樺 > 連署人:李明憲  許舒博  林南生  林進興  傅崐萁  鍾紹和  翁重鈞  蔡同榮  林正峰  林耘生  蔡其昌  林鴻池  張麗善  邱創進  林樹山  廖婉汝  江義雄  陳進丁  吳富貴  楊瓊瓔  李昆澤  呂學樟  高思博  李俊毅  蔡啟芳  鄭朝明  陳朝龍  曹來旺  陳明真  沈發惠  鄭運鵬  高志鵬  謝欣霓  吳明敏  王世勛  陳啟昱  許榮淑  陳景峻  王 拓  徐中雄  葉芳雄  蔡 豪  朱俊曉  湯火聖  江連福  藍美津  陳憲中  林為洲  高建智  蔡錦隆  王淑慧  江昭儀  楊宗哲  李鎮楠  楊仁福  邱鏡淳  張花冠  莊和子  林淑芬  魏明谷  陳銀河 > 主席:本案具體的建議有兩部分,其一是要求行政院提撥經費作宣導,這部分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其二是由本院邀請外賓訪問,這部分作如下決定:「請立法院秘書處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報告院會,臨時提案處理完畢,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進行施政質詢。現在休息。 * 休息(14時13分) * 繼續開會(14時30分) ```json {"type":"interp","people":["主席"]} ```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對行政院長提出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 請何委員智輝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何委員智輝","主席","蘇院長貞昌","張主任委員政雄"]} ``` * 何委員智輝:(14時31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目前國內因為挺扁與倒扁造成政局動盪不安,也讓臺灣在國際上蒙羞,因此,本席有以下幾個問題要就教於蘇院長。 首先,根據本席得到的情報,在9月15日之前,陳水扁總統曾經當面告訴你,希望你能轉換其他跑道,接其他院長的職務,以配合他組聯合內閣的構想,請問院長,有沒有這回事? *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蘇院長貞昌:(14時32分)主席、各位委員。沒有。 * 何委員智輝:完全都沒有? * 蘇院長貞昌:沒有。 * 何委員智輝:或者有任何其他管道告訴你有這樣的訊息? * 蘇院長貞昌:我今天是第一次聽到這種事。 * 何委員智輝:可能外傳有誤,但確有傳言指出,因為你斷然拒絕,才會拒絕參加916、924、甚至是925的遊行或憲政研討會。 * 蘇院長貞昌:兩者完全無關。 * 何委員智輝:不過,外面的解讀是,也因為這個前因,才讓你採取斷然的措施,勇敢向阿扁說:「再見,同志,我們就此分手吧!」但是,無論如何,你能夠在此澄清也好,因為外界對你的去留非常關注。尤其在這段時間,為解決目前的僵局,你特別在上週五陸續去看了前主席林義雄、李遠哲,甚至是其他宗教界領袖等等,希望尋求解決之道。請問,你和林義雄談過之後,他有作何表示? * 蘇院長貞昌:前主席林義雄先生是我非常敬重的一位政治人物,他的為人處世,大家皆知,不過,因為這是我們私下的談話,不宜透露。 * 何委員智輝:如果是好的,對你推動國是協商是有幫助的;如果是負面的,你當然不方便講。 * 蘇院長貞昌:是很好,他給我很多指教,我們討論了2個多小時,我也獲益良多。 * 何委員智輝:對於你推動國是協商,他表示支持還是反對? * 蘇院長貞昌:在此我不宜轉述。 * 何委員智輝:李遠哲先生的部分呢? * 蘇院長貞昌:李院長也是我很敬重的先生,不過,我們尚未見面。 * 何委員智輝:報載你已經去拜訪他? * 蘇院長貞昌:還沒有見面。 * 何委員智輝:還是他不願意表示意見? * 蘇院長貞昌:我們還沒見面。 * 何委員智輝:有沒有和他聯繫過? * 蘇院長貞昌:還沒有。 * 何委員智輝:你也去看過其他宗教界領袖,他們對你要推動國是協商會議表示支持與否? * 蘇院長貞昌:現在社會各界有識之士非常期待,每個人都希望能夠出點力量,讓社會穩定、安寧,讓大家好做事,我想這是大家共同的期待。 * 何委員智輝:您不願在此明白、公開表示在您看過這些意見領袖的結果,這也是您個人的看法。還是您在拜訪這些大老後得到共識來支撐你推動這項工作? * 蘇院長貞昌:其實,這是由貴院開始的。 * 何委員智輝:換言之,你去看他們其實是無關推動國是會議? * 蘇院長貞昌:我在各種公開或私下場合都是一秉初衷,希望能夠化解對立,讓社會大眾都能安心做事。所以,我才說我願意拜訪各界,聽取大家的指教。 * 何委員智輝:你剛才也說到這是國人一致的期待,但是,當你推動朝野協商這樣的平台時,總統府卻第一個反對。其次,民進黨本身也引起反彈。所以,本席要特別慎重地請教你,您今天推動國是協商會議,是代表「府」嗎? * 蘇院長貞昌:何委員剛才所說的前提即所謂的總統府反對、民進黨反彈不存在,但事實並非如此。不過,我是以行政院長的身分,希望能化解社會對立,讓社會安定下來,而且大家都能夠有溝通意見的良好管道。 * 何委員智輝:事實上,根據媒體報導,無論是府或民進黨的公開談話,他們都表示非常錯愕,認為這樣的重大協商會議,既不是府的意見,也不代表民進黨的意見。你現在說是代表行政院院長的立場,還是你個人的意見? * 蘇院長貞昌:我是以行政院院長的立場,希望化解對立,謀求和諧,有利於國計民生,讓社會都能安寧。 * 何委員智輝:換言之,你是以行政院的立場來推動。你昨天和總統見過面,總統府有沒有表示什麼意見? * 蘇院長貞昌:總統表示瞭解。 * 何委員智輝:瞭解是代表什麼意思? * 蘇院長貞昌:亦即他對我這樣推動的辛苦和苦心能夠瞭解。 * 何委員智輝:瞭解的意思就是知道,是嗎? * 蘇院長貞昌:沒錯。 * 何委員智輝:還是代表他支持、認同? * 蘇院長貞昌:這是我行政院長本來就該做的事情。 * 何委員智輝:總統府表示總統瞭解並不表示他支持和認同。根據你的理解,他是知道還是支持、認同? * 蘇院長貞昌:其實,這是我來做事,我已經向總統報告過,他也表示瞭解,應該就是我要努力把這件事做好,期能達到自己和社會期待的成果,這應該是很好的事。 * 何委員智輝:你是總統派任,你的政策應該要獲得總統府支持,而府方現在只是表示知道、瞭解,那麼,你現在推動的政治協商會議既不獲得派任你的總統認同,也未能獲得民進黨的支持,就像總統府現在已經給你兩個設限,包括不能談倒扁,也不能談退場機制,府方有沒有做這樣的表達? * 蘇院長貞昌:我已經看到了。 * 何委員智輝:不是看到,你應該是聽到,請問總統有沒有表達這兩個議題不能談? * 蘇院長貞昌:你剛才引述的,是民進黨表示的態度,不是總統府,不是總統,我作為行政院院長…… * 何委員智輝:總統府有沒有作這樣的表示? * 蘇院長貞昌:我特別表示:我現在尋求的是,如何讓大家化解對立。 * 何委員智輝:總統府有沒有表示這兩個議題不能談? * 蘇院長貞昌:總統並沒有就這件事對我下任何指示,是我跟他報告我的用心和辛苦。 * 何委員智輝:他有沒有跟你說這兩個議題不能談? * 蘇院長貞昌:總統沒有向我表示要怎麼樣,我自有分寸。 * 何委員智輝:你是民進黨的執政團隊,據了解,民進黨已經說這二個議題不能談;今天早上馬主席在國民黨的黨團大會報告時,國民黨黨團強烈要求馬主席參加政治協商會議時只能談倒扁和阿扁的退場機制;親民黨更明確表示,如果是要擁扁,就不必談了;在如此南轅北轍的政治氣氛下,你能期待這樣的政治協商有結果嗎? * 蘇院長貞昌:這就是我所說的社會對立、政黨對立,就因為如此,我們才要努力,如果大家都是一個看法,今天就不用這麼辛苦了,我也特別呼籲…… * 何委員智輝:既然你受到民進黨內部框框的限制,國民黨對黨中央又有這樣的要求,親民黨更明白表示只要擁扁就不談,在前提、議題都沒有辦法達成共識的情形下,這樣的會談會有結果嗎? * 蘇院長貞昌:可見我多麼辛苦,不過我還是呼籲各界、各黨派不要預設立場,大家都能求同存異,以開放的態度謀求化解對立、尋求長治久安。 * 何委員智輝:如果在野黨提出阿扁下台及其下台機制,你要不要談?這個議題你能不能接受? * 蘇院長貞昌:過去我就一再講,希望大家能尋求共識…… * 何委員智輝:你能不能接受並討論這個議題? * 蘇院長貞昌:我特別希望大家不要預設立場,也不要一下子就…… * 何委員智輝:可以預期的是,屆時一定會談到這個議題,果若如此,你會不會不談這個議題? * 蘇院長貞昌:今天各黨派正在尋求了解,明天下午貴黨…… * 何委員智輝:你會不會接受這樣的議題? * 蘇院長貞昌:貴黨主席會派代表聯絡,我也會派代表聯繫,明天下午就要見面商談要談什麼、怎麼樣談,我現在特別呼籲大家不要預設立場,不要只有我沒有你;我在頒發冠軍米寶座時就要大家向農夫學習,不要只有自己…… * 何委員智輝:親民黨已經擺明,只要擁扁就不談,國民黨團也要求談阿扁退場機制,如果其他政黨提出這個議題,你要不要談? * 蘇院長貞昌:大家先坐下來談就是一個好的開始,千萬不要只有自己,否則要怎麼談?不如乾脆在家裡算了。總之,大家一定要有開放的心胸…… * 何委員智輝:你們民進黨事先設定這個不能談,你會不會受到這個框架的限制,只要涉及這個議題就不談? * 蘇院長貞昌:我就是看到各黨派各有立場,都這麼堅持,有的甚至已經到街頭那麼久,才站出來呼籲各界出面協商,以化解對立。 * 何委員智輝:如果協商結果和倒扁議題、退場機制有關,你要怎麼落實? * 蘇院長貞昌:我觀察社會是對立的,現在看來果然沒有錯,在社會這麼對立的情形下,我希望各黨派能符合社會的期待,放下自以為是的觀點,開放一點,大家先來談,至於談什麼…… * 何委員智輝:如果政治協商談到退場機制,你會向阿扁報告這個退場機制嗎? * 蘇院長貞昌:這些政黨領袖都是有頭有臉、見多識廣的人,是不是可以開放心胸,請幕僚先坐下來談,至於要談什麼,是不是可以怎樣,大家如果談得攏…… * 何委員智輝:目前全國最重要的焦點就是阿扁下台的退場機制,這是無可避免的,如果你在全國老百姓面前說不可能談到這個議題,就是自欺欺人,既然這是可以預期一定會談到的議題,屆時如果談到這個議題,你會接受、轉達嗎?還是根本不談? * 蘇院長貞昌:由何委員的質詢可見我們的社會確實是對立的,在此,我呼籲大家放下對立,以開放的心胸坐下來談,先商量到底要談什麼,如果大家都自以為是、各自堅持,勢必連談的機會都沒有,但是全民期待的應該是大家好好協商、不要再這樣對立,身為行政院院長,我才如此不辭辛苦地想和大家坐下來談。 * 何委員智輝:到現在為止,你要召開這個協商會議有沒有獲得黨和府的授權、認同或支持? * 蘇院長貞昌:我是行政院院長,上個禮拜在大院報告時,我就一步一步表示,我要做這件辛苦的事。 * 何委員智輝:不管討論結果如何,你能期待你的黨和總統府背書嗎? * 蘇院長貞昌:由此可見我多麼辛苦了,事實證明我的觀察是正確的,各方面確實各有堅持,社會也是對立的,所以我的呼籲是必要的。 * 何委員智輝:我擔心你的努力到最後會白忙一場。 * 蘇院長貞昌:我不能因為怕沒有結果而不做,這就是行政院院長的辛苦,我不辭辛苦努力溝通後,就算沒有結果,我也盡心盡力了。 * 何委員智輝:不管結果如何,對總統府、秘書長都沒有約束性,只能代表你在行政院的立場。 * 蘇院長貞昌:我一直想努力化解對立,好讓台灣能夠…… * 何委員智輝:你的立場已經講得很清楚,我們也聽懂了。另外,國民黨主席以柔性喊話方式寫給每位執政黨委員一封信,本席也要藉此機會柔性勸導蘇院長,個人認為,現在重提罷免案可能是打開當前僵局的好方法,也有可能替阿扁和你化解危機,並回到憲政體制的運作上。在現行體制下,要尋求罷免根本不可能,因為民進黨不會支持,就是因為如此,才會造成體制外的對立,既然民進黨從頭到尾主張要公投,過去更積極推動公投入憲,阿扁在全國的演講中又表明他的去留將交給二千三百萬人民決定,如果這個論點是正確的,就把目前的僵局交給二千三百萬人民決定,亦即透過連署程序進行,連署不表示倒扁,只是支持阿扁的論點,交由全民決定而已;依照現行憲法的規定,罷免案若要通過,必須所有選舉人的二分之一出席,這是何等高難度的工程啊!歷次總統大選,經過兩黨全力動員,耗費龐大人力、物力之後,投票人數也只有七、八成而已,要百分之五十以上—將近八百五十萬選舉人出席罷免談何容易啊!所以,如果依照民進黨過去的主張,就像阿扁所講,公投是要交給2300萬人民決定。其實本席是建議和鼓勵由你的嫡系連署,讓全民來決定,如果經過全民投票的結果沒有辦法通過,那也確保阿扁能夠繼續做完任期,同時院長可以免於被倒閣的危機,也化解了目前國內對峙的僵局,並且讓國際社會了解,台灣確實是一個民主國家。如此一來,你反而替阿扁立了大功,完全將現在國內的局勢改觀,相信沒有人會講話,因為這是透過民主的程序,讓人民做最後的決定。因此,本席認為你應該建議阿扁或是由你的子弟兵連署,這樣你是在製造雙贏,也在幫阿扁解套,同時也為全國人民和你自己解套。不知這樣的構想是否值得院長考慮? * 蘇院長貞昌:本人要嚴肅地向何委員說明,我的看法正好和你的看法相反。我認為馬主席提出二次倒閣很不負責,大家應該遵守和尊重憲法的程序,憲法之所以設定罷免總統的高門檻,就是希望政局穩定,而立法院是代表全國民意,作為全國最高民意機關,不久之前所提出的罷免案才未獲通過,如今又要再搞一次,那是否以後每個月都要提出? * 何委員智輝:前題是因為無法化解目前的僵局嘛,如果能夠化解掉,那就沒有這個問題了,就是因為現在是原地踏步,國內的動盪情勢還是持續的,對不對? * 蘇院長貞昌:這是雙門檻的設定,代表全國民意的最高國會殿堂沒有通過罷免案,現在又要重新來過,如果以後每個月或每個禮拜搞一次,這必定會讓政局陷於混亂。你剛才還講高門檻,高門檻就是在貴院…… * 何委員智輝:你所講的我們都知道,你講的都是第一階段的事情,我現在是向你建議,我認為這樣的作法不論就國家、國際、阿扁和你本身都可以解除危機。如果要維持現狀,那就說明你根本沒有化解危機的能力,你還是做一個動盪不安政局的行政院長嘛,而且你馬上會面臨倒閣的危機,因為倒閣不需要民進黨支持,以目前在野的實力,隨時都可以倒閣。就是因為你無法化解全國對峙的立場,而你是全國最高的行政首長,你有這個責任去解決紛爭,當你沒有辦法化解、解決紛爭,你將會面臨倒閣,而且以目前的政治生態,倒閣隨時都會發生,這也會造成你的內閣動盪不安。 * 蘇院長貞昌:動盪不安正是因為國民黨一而再、再而三提出…… * 何委員智輝:因為你沒有辦法化解目前的對峙局勢,依照憲法當然可以隨時提出,如此也造成你行政團隊的危機。 * 蘇院長貞昌:正好是相反。不過,就算隨時提出罷免,只要依照憲政,本人都予以尊重,可是二次、三次罷免案,這實在不尊重憲法,而且是將之當成兒戲。 * 何委員智輝:本席再請教你,如果今天提出倒閣,你是否會依照你的職權建請總統解散國會? * 蘇院長貞昌:我從不以個人權位為考量,對於憲政體制的設計,就像倒閣,我完全尊重貴院的運作,至於各黨派是否會為自己黨派考量,或者是另有權謀,相信全民都在看,國家的主人都在看,所以我完全尊重。 * 何委員智輝:本席是問你:提出倒閣之後,你會不會建請總統解散國會? * 蘇院長貞昌:那是憲政程序之一,我不能預設立場或是先在這裡發表言論,這樣是不必的,我完全尊重貴院的運作,運作到哪裡,自然有該當的處理方式。 * 何委員智輝:院長你怎麼可以沒有立場?這是憲政程序,你怎麼可以說你沒有立場? * 蘇院長貞昌:我不是講我沒有立場,我是講還沒有到那個層次。 * 何委員智輝:如果你講你沒有立場,全國人民都會看笑話的:我們的行政院長竟然對這麼重要的憲政程序說「沒有意見」! * 蘇院長貞昌:我哪有這樣講? * 何委員智輝:你剛才不是講沒有立場? * 蘇院長貞昌:我也沒有這樣講。 * 何委員智輝:你會建請總統解散國會?或者不會這樣做?或者會聽從總統的指示?你總會有方案。 * 蘇院長貞昌:我說那是憲政程序之一,而現在還沒有走到那裡,等到進入那個層次,我們再來決定要不要做。現在前提都還沒有發生,身為行政院長不必在這裡多講,我是認為還沒有到那個程序。 * 何委員智輝:如果可以解散國會,你知道會造成什麼樣問題嗎?首先是第七屆立法委員沒有辦法產生,因為選區還沒有劃分好,請問還是要照舊的方法繼續選嗎? * 蘇院長貞昌:委員的意思是解散立法院以後嗎? * 何委員智輝:是的。 * 蘇院長貞昌:那就依照新的辦法。 * 何委員智輝:如果你建議解散國會,總統萬一解散國會,第七屆立法委員就沒有辦法產生,是不是? * 蘇院長貞昌:怎麼會沒有辦法? * 何委員智輝:因為現在選區劃分還沒有出來呀! * 蘇院長貞昌:沒有問題,我可以請中選會張主委向委員說明。 * 何委員智輝:還是可以選? * 蘇院長貞昌:當然。 * 何委員智輝:依據什麼法? * 蘇院長貞昌:依據選區…… * 何委員智輝:選區還沒有劃分好,諸如不分區怎麼產生,全部都還沒有呀! * 蘇院長貞昌:請張主委向委員具體說明,事實上是毫無問題。 * 張主任委員政雄:如果真的有倒閣和解散國會的情況,當然接著會是全面改選,而且任期重新起算,所以這不會是補選,而是全面的選舉,這就是第七屆。此外,第七屆當然是單一選區兩票制,至於選區的劃分,我們已經將法案送到貴院內政委員會,並且也已經做決定了。 * 何委員智輝:目前第七屆的產生辦法還沒有完成嘛! * 張主任委員政雄:差不多了,應該會在12月解決。 * 何委員智輝:現在完成了嗎? * 張主任委員政雄:還沒有。 * 何委員智輝:院長可能不知道還沒有完成,所以無法產生。 * 蘇院長貞昌:我知道。 * 張主任委員政雄:如果解散國會,必須在60天內重新選出新的立法委員,我們有法令規定可以辦理。 * 何委員智輝:依照什麼法令?如果選區還沒有劃分好,第七屆立法委員的選舉辦法也還沒有完成立法,那怎麼辦? * 張主任委員政雄:因為憲法的規定是60天,而公職人員選罷法一定要在今年12月底將選區劃分定案。 * 何委員智輝:如果明天提出倒閣案呢?你講了等於是白講嘛! * 蘇院長貞昌:是有法的。 * 何委員智輝:現在有什麼法律規定?張主委不要在此胡說八道! * 蘇院長貞昌:何委員,憲法規定就是60天產生。 * 何委員智輝:但是要有選舉辦法嘛! * 蘇院長貞昌:有關選區劃分的問題,法案都已經送到大院了。 * 何委員智輝:還沒有通過,對不對? * 張主任委員政雄:即便沒有通過,最後立法院長和行政院長也可以透過協商加以解決。 * 何委員智輝:那是到12月了,我是說現在嘛,所以主委等於是白講了! * 蘇院長貞昌:很清楚啦,沒有問題! * 何委員智輝:怎麼會很清楚?完全無法可做!真是胡說八道。 * 蘇院長貞昌:不能講胡說八道,張主委講得很清楚呀! * 何委員智輝:事實就是如此!他講是要等到12月嘛,如果現在解散國會,國會也提出不信任案,那就變成沒有行政院長、也沒有國會的情況了,是不是這樣? * 蘇院長貞昌:國會就視同休會。 * 何委員智輝:當國會處於休會狀態時,行政部門既無院長,立法院也無法監督,國家因無法可管而大亂,總統豈不是在當太上皇帝?若國家機器沒有行政院院長與國會的運轉,勢必會呈現真空的狀態。我們話又說回來,你所念茲在茲的是以國家福祉為前提,經過我們權衡出幾個方向,本席只能勸告你,政府採取柔性勸導的成本最低,也不會造成國會與行政院空轉,否則,這將因為倒閣與國會無法監督,而導致社會醞釀成立聯合政府。這是個很嚴肅的問題,你要知道成立聯合政府的可能性極高,我相信你嗅得出下一波的政治氣氛,屆時就不是你個人去留的問題,若透過政治協商方式很可能會產生新的聯合政府。院長對於成立聯合政府有何看法? * 蘇院長貞昌:謝謝。我現在身為行政院院長必會努力以赴,我認為二次罷免不是兒戲,不宜輕率為之,至於倒閣一事,我完全尊重憲政程序,國民也都在看。誠如何委員方才所言,這勢必會造成政局混亂,所以我們不宜輕率為之。 * 何委員智輝:從院長的答復中可得知,你對於繼續執政深具信心,但是,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一級主管中有66位的空缺,包括:政次、經建會副主委,以及國科會副主委以下有8個處長統統出缺,你對自己執政深具信心,為何卻遲遲無法派遣一級主管上任?這到底是你的問題,還是總統府未授權你處理人事案?囿於時間的關係,本人未質詢部分以書面質詢補充。謝謝。 ```json {"type":"interpdoc","people":null} ``` 何委員智輝書面質詢: 該換的是閣揆?還是政府? 一、外傳阿扁在915之前的例行會面時有徵詢你轉任其他院長級職務的意見,以換取他不下台的解套方案,遭你斷然拒絕你,因而你決定與阿扁決斷,拒絕參加民進黨916挺扁活動及924的憲改研討會,甚至也取消925民進黨三巨頭例行的會議,是否確有其事? 二、上週五你積極拜會林義雄、李遠哲以及宗教界的領袖,聽取他們的意見,請教院長,這些意見領袖給你什麼意見,是不是他們的鼓勵才促成你積極召集朝野國是協商?院長,這一次的協商會議,你是以什麼身份召集?能不能代表總統府、民進黨,還是以行政院長的身份?或僅是以個人身份來召集?這次,你跳過府、黨的思考點是什麼?院長你拋出國是協上的議題後,國民黨馬主席已積極回應,親民黨的態度是:如果是挺扁就不用談。今天早上國民黨在黨團大會中也決議,會談的議題僅設定在阿扁下臺跟退場機制上,民進黨與總統府卻設定在不能談阿扁下台與退場機制前提下,什麼都可以談,院長,你有何腹案來解決此一僵局,以完成國是協商?還是你要遵照府黨的意見,作為協商的要點?你早上答詢時說總統聽完你的報告後表示:瞭解,意義何在?是僅有知道還是積極的表示認同與支持?若照你所言,不限議題皆可談,將來的決議,民進黨與阿扁是否接受?對其是否有約束力?還是僅是空談? 三、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昨天在各大報重提罷免案的廣告,院長你有何看法?其實支持罷免案,院長你不必怕會害到阿扁,阿扁自己也透過媒體宣示自己的去留要交給2300萬人民決定,院長,你是否認同阿扁的說法,若認同就應該策動支持你的綠營委員來支持在野黨所提的罷免案,不僅可以避免倒閣所引起的社會動亂與憲政失序,也可以讓人民來決定阿扁的去留?院長,罷免案在立法院通過並不等同於阿扁下台,還要有過半的選民(820萬選民)投下同意票,阿扁才會下台,如此高的門檻,你們有什麼好害怕的? 四、如果罷免案不過,以現在的國會結構,立法院可以隨時提倒閣案,到時候院長你會建請總統解散國會嗎?還是院長會考量避免造成憲政危機(因目前立委選區尚未劃分完成,行政院與立法院從缺,政府無法運作),反而造成阿扁一人獨裁,而主張成立聯合政府?『愛之適足以害之』,為了全民之福也為創造你與阿扁雙贏,本席希望院長能以天下蒼生為念,完成國是協商之後能早日促成罷免案成立,讓阿扁能接受全民的檢驗,決定他的去留!在高門檻的罷免條件下,或許反而確立了阿扁可以做完任期? 五、院長,你跳過府、黨召開朝野國是協商的大動作,造成府、黨的極大不滿,謝長廷也對你此一舉動表示不妥,回想當時謝長廷也是在宣布你繼任的情形下,難堪的宣布請辭,院長,你確定你挺的住嗎?院長,你的政策是否要人來推動?但你既然表現了勇往直前的決心,本席卻看不到相關的作為?外交陷入窘境,哥斯達黎加、瓜地馬拉外交響起警鐘,外交部確有兩位次長及多位一級主管不補?國科會除了主委副主委,下面的一級主管全部從缺?財政部也多位主管不補?院長,是民進黨沒有人才?還是你另有私心?如今整個中央部會有65個重要職缺待補,人事不定,如何有效推展政務?還是你已有下台的準備? 六、泰國總理塔克辛在赴美參加聯合國大會期間遭軍事政變罷黜,請教蘇院長,以目前國內政局動盪的情形推估,有朝一日一旦倒扁與挺扁人士對決轉趨激烈、嚴重失控,加上有外國勢力介入,上演台灣政變,請問蘇院長將如何因應,有沒有防杜政變維安專案小組的設置?台灣軍方忠誠度的等級如何?一級效忠?二級效忠?還是選擇性效忠?截至目前為止,三軍統帥在國軍弟兄心目中的威信是否產生動搖? 七、衝!衝!衝!漲?漲?漲? 院長,今天中油在你的關切下,調降油價0.9元?你認為對民眾交代的過去嗎?今年2月國際油價漲到每桶60美元,中油將油價漲到每公升25元,8月國際油價漲到每桶78美元,油價又漲到286元,如今,國際油價跌破每桶60美元,中油卻僅反應09元,每公升油價還高達27元,很明顯是把民眾當提款機來彌補中油的虧損,真較民眾情何以堪?既然要實施浮動油價,就應該十足反映國際油價的下跌,回到今年2月的油價水準,才對得起民眾,院長認為如何?何時可以讓民眾享受應有的油價? 八、13縣市的人民落入新貧階級!政府卻帶頭漲價,要人民如何信任政府? 改善人民生活、創造穩定就業及所得分配是政府當前首要職責,執政者必須有效找到診治良方,以目前台灣經濟發展每下愈況的情形看來,相關統計數據根本看不出實際問題所在,更何況台灣目前貧富差距已有逐漸拉大趨勢,政府要如何有效改善目前經濟現況?如何提高國民生產毛額?院長可曾想過?先前所召開的經續會,大家冷靜平心而論,是不是一場經濟大拜拜?浪費大把的鈔票卻毫無建樹可言!不要再欺騙社會、愚弄老百姓了,趕快積極提出有效拯救經濟的對策,不要只有整天喊愛台灣!院長提出你的對策與作為吧! 騙子政府畫餅充飢 有很多重大建設,是苗栗人的夢,延宕多年卻是苗栗人的痛。據了解從李登輝總統時代已規劃興建的金門大橋,雖經多人的背書保證卻突然喊停不建了!現在苗栗規劃中的重大建設是否也會遭遇同樣命運? 一、交通 (一)北橫:從頭份至南庄的北橫快速道路,規劃近十年,目前僅完成中間部分路段。 (二)南橫:從三義往卓蘭的南橫快速道路,已完成規劃,特要求交通部於一年內完成可行性評估。南橫公路大安溪卓蘭三義聯絡道 (三)苗栗縣台十三線(造橋—頭屋)是全省唯一尚保留二線道之省道,常造成鄰近道路壅塞,為改善經常性壅塞的交通問題,應儘速辦理道路拓寬 (四)後汶東西快速道路與苗栗中山高速公路缺少系統交流道予以連結,影響附近交通連結之便利 (五)新闢台13線三義外環道 (六)新闢聯合大學聯絡道 (七)中二高與台6線及台13線聯絡道 (八)頭份鎮永貞路至雞心壩道路 (九)改善泰安鄉苗62線 二、銅鑼科學園區 一懸宕就是10多年,本席於7月13日及9月6日偕同鄉親赴經建會與國科會協調,發現二個單位互踢皮球,2億4千萬的水保經費遭凍結,是經建會的問題?國科會的問題?還是行政院的問題?一定要等到發動鄉親北上抗爭,政府才要重視嗎? 預算是政策的延伸與保證,本席卻在預算中看不到院長對苗栗的關愛,難道又再欺騙純撲的苗栗人? 中國的崛起是機會?還是威脅? 一、院長,八月在您要出訪前夕,查德政府宣布與我斷交,接著中共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外交部長李肇星相繼訪問大洋洲,拉響台灣的外交警報之後,李肇星更利用聯合國開會的場合,分別會見哥斯大黎加總統與瓜地馬拉外長,再次對我的外交敲響警鐘?中國近來採取「和諧世界」的外交策略來挖我的友邦,院長,從過去長久以來經驗,我方友邦要背棄的徵兆,幾乎都有跡可循,哥國目前的情形仍不脫此一出走模式,請教院長,你如何保證外交部所言為真,你是否願意以項上烏紗帽為賭注,向國人保證台、哥邦誼永遠不變,有何因應方案來維護我邦交國? 二、中國對周邊國家「和平崛起」的經濟策略,在全球化的經濟衝擊下,院長您認為對兩岸經貿是正面的機會?還是負面的威脅?在全球都希望搶佔中國的內需市場時,我們卻將其看成洪水猛獸,自我設限,不僅造成國內投資意願減少,兩岸無法三通的結果更是趕走外資以及台灣無法因大陸的市場壯大而成為亞太金融、營運中心的機會?產業界更因害怕失去國際競爭力而相繼外移,相對的也造成國人失業,進而造成國內消費市場的萎縮與新貧階級的出現,院長,民進黨一天到晚喊「愛台灣」,您對台灣經濟的出路有何策略?如何讓大學生可以在畢業後能迅速找到工作償還就學時的百萬貸款?

行政院既所屬各機關主管職缺一覽表

  製表:何智輝委員國會辦公室


職稱

缺額

行政院

政務委員、四組組長、七組組長、法規會主委

4

外交部

政務次長、常務次長、新聞文化司司長、歐洲司司長、中南美司司長、條約法律司司長

6

國防部

人力司司長、法制司司長、史政編譯室主任

3

財政部

主任秘書、國庫署署長、台銀總經理

3

教育部

交大校長、南藝大校長、屏東技術學院校長、台灣戲曲學院院長、台東專科學校校長

5

法務部

檢察總長

1

經濟部

中部辦公室主任、專業人員研究中心主任、漢翔公司總經理

3

交通部

政務次長、重大工程督導會報執行秘書、電信總局局長、鐵路局長

4

蒙藏委員會

政風室主任、編譯室主任

2

新聞局

副局長

1

環保署

統計室主任

1

故 宮

展覽組組長、總務室主任

2

海巡署

副署長

1

經建會

副主委、政風室主任

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副主委、委員、綜合規劃處處長、國際業務處處長、檢查局局長

5

退輔會

副秘書長

1

原子能委員會

主任秘書

1

國科會

國際合作處處長、企劃考核處處長、自然科學發展處處長、工程技術發展處處長、生物科學發展處處長、人文及社會科學發展處處長、科學教育發展處處長

7

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

主任委員

1

消保會

法制組組長、消保官組長

2

台灣省選委會

委員

2

台灣省政府

主席、副主席、省府委員

9


缺總計


65

資料來源95年8月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主管人員名錄 蘇院長貞昌:事實上,我們都很努力在做事。謝謝。 * 主席:請廖委員國棟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廖委員國棟","主席","蘇院長貞昌","杜部長正勝","蔡部長堆","蘇主任委員嘉全","瓦歷斯.貝林主任委員"]} ``` * 廖委員國棟:(15時2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位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方才聆聽蘇院長與何委員的詢答,可以說是處處針鋒相對,本席認為,「蘇馬會」或「馬蘇會」最後可能是一事無成。請教院長,你對此有何預期? *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蘇院長貞昌:(15時3分)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對任何事情都會盡心盡力,結果還是需要靠大家共同努力,我們不敢表示這一定會成功,但也不能因為害怕失敗而不做,總之,我們會盡力而為。 * 廖委員國棟:你在說明「蘇馬會」時曾表示,街頭對立與社會紛擾有待解決,但你們必須考慮的先決條件是,在廣場上紅軍的訴求正是「阿扁下台」。既然街頭對立與社會紛擾的源頭正是大家希望「阿扁下台」,但是,阿扁也多次表示,他不會下台,由此可見,此一問題根本就是無解。本席在此下個註解,你最後會與馬市長好好的溝通,如何維護首都治安,這可能會是最後的結局,還是你有其他的想法? * 蘇院長貞昌:首都的治安需要特別請馬市長好好的維持,如果有中央需要協助之處,我已經交代內政部與警政署盡力幫忙,不過,我們仍期待各界與舉辦活動的主辦單位要求大家知所克制,畢竟街頭運動的社會負擔太沈重,警力方面的負擔也非常辛苦。 * 廖委員國棟:本席必須提醒院長的是,你與馬市長必須面對的問題是,現在民眾有暴力傾向而造成社會不安。本席身穿紅色背心並不是代表著倒扁之意,而是我平常就穿著這件背心,現在有許多民眾是見紅就眼紅、見紅就打,如此暴戾之氣,你身為行政院最高的行政首長應該正視此一問題,並負起相關責任。是不是? * 蘇院長貞昌:本人在此特別呼籲,台灣人民都是善良的百姓,台灣也都是非常友善的國家,尤其,無論個人的政治立場如何都不應該牽扯到顏色,正因為台灣是個民主的國家,人民有行動的自由,不可因個人身穿什麼顏色的衣服或走在什麼區域就擔心自身安全。我們不管身穿任何顏色、任何暴力或侵擾他人的行為都不應該發生,如有違法事證,政府都應該予以取締。 * 廖委員國棟:我同意蘇院長的說法,你們應該加強防範相關問題,而不是討論退場機制。 其次,本席建議院長,現今即將召開「蘇馬會」或「馬蘇會」,屆時很可能會討論到退場機制的問題,但是你要注意的一個陷阱,因為本席在外聽到的說法是,「蘇馬會」最後會不會變成蘇內閣的退場機制? * 蘇院長貞昌:事實上,這場會議不是只有我與馬主席兩人會面,而是與各黨派的領導人共同協商,透過彼此交換意見以化解對立,以及尋求長治久安的方法。 * 廖委員國棟:我們希望這場會議能夠真正達到預期的效果。 * 蘇院長貞昌:是的,我們也充滿著期待。 * 廖委員國棟:再者,本席要討論院長所提出台灣大溫暖的計畫,現今政府弊案連連,倒扁風潮正如火如荼,導致社會大眾的價值觀混亂,社會公平正義正飽受質疑之際,行政院推出3年1914億的社會福利大溫暖方案,許多社福界的人士都對你刮目相看,不過,你可能也注意到報紙的報導,現今國家財政負債金額約4兆元,近6年以來,政府負債金額增加1兆3千億元,許多人認為,政府是節流無能、開源無膽,同時,地方官員幾天前在開會時表示,由於中央到處濫開社福支票,卻由地方窮買單,這兩篇報導已引起民眾廣泛的討論。個人對你所提出的「走正道、做實事」理念是非常的推崇,不過,台灣在此時有條件走社會福利國家嗎?本席對此感到非常的懷疑。 本席身為醫生,我在基層面對非常多的老百姓,大家都認為現今台灣道德觀念正向下沈淪,每個人都在想,只要有「好康」,人人得而「A」之。當政府釋出如此龐大的資源,原本的美意是希望照顧弱勢族群,但這份好意到了基層卻不是這麼一回事,這正是個沒有社會道德基礎所造就出來的社會福利制度,令我們感到非常擔心的是,以中央如此眾多的資源轉至基層以後,是否真如院長所願能夠真正照顧到弱勢族群? * 蘇院長貞昌:廖委員,社會正如同一個大家庭,近年因為科技發達及知識經濟的興盛,致使社會在這些衝擊下,產生新貧及近貧階級,這是原有的社福制度難以在一時之間照顧的層面,所以我們提出「大溫暖政策」,其目的就是希望整體社會能發揮大溫暖的關懷,對這些需要幫助者從選擇性照顧延伸至全面性照顧,讓他們都能獲得社會給予的溫暖。 本人很佩服廖委員台東基層行醫的歷練,相信你非常清楚弱勢窮苦者迫切需要照顧的需求。坦白說,現今我們無法做到歐洲那樣高度社福制度,因為那必須配合高額稅率,我們並沒有這樣的條件基礎;但政府確實有心想照顧那些以往照顧不到的層級,這整體的配套措施其實很清楚,希望廖委員多支持。 * 廖委員國棟:院長,你知道社福是社會的一份溫暖,但反之也是一種危險的「成癮劑」,這會讓人上癮。如果政府在實施社福政策時,缺乏一套完整的道德倫理基礎,那麼,在釋放這些資源的同時,很容易就會產生流弊。所以本席在此要求,你們必須進行事前縝密的規劃,這樣才能善用資源,讓資源為真正需要者所用。 * 蘇院長貞昌:這是應該做的。 * 廖委員國棟:接著,本席要與院長談談東部的發展。在8月份有一項小小的消息被發布,可能院長沒注意到,很多人都不知道這件事,可是這項小小的消息卻在台東引發軒然大波,那就是教育部宣布停止辦理南島文化園區計畫。這項大計劃名列新十大建設之列,其經費才區區50億元而已,事前未經過充分說明,就被斷然地停止辦理,這樣的一則小新聞,撼動了整個台東!本席不知道這是行政院的決策,或是教育部的決策?原民會事前有被告知嗎? * 蘇院長貞昌:當初這件案子是以BOT方式辦理,但因為只有一家公司提出申請,導致相關的審查及作業無法過關,因為這些案件並無急迫性,所以現在停止辦理,不過,這部分仍由國立台東大學及史前文化博物館繼續推動相關的活動。至於詳細內容容我請杜部長作一說明。 * 廖委員國棟:請部長扼要說明。 * 杜部長正勝:相信委員相當清楚這件計畫,這項計畫在內容上分為兩個部分:一為屬於南島文化研究的部分,史前博物館、台東大學及花蓮的東華大學都有參與其中。一為屬於觀光方面,為文化園區觀光的部分,這部分就是方才院長所說,因為廠商招標作業部分進行得非常不順利,僅有一家廠商投標,…… * 廖委員國棟:一定要以BOT方式處理嗎? * 杜部長正勝:這部分因為牽涉未來營運作業,所以才仿效夏威夷楊百翰模式處理,所以以往推動方式都是採行這種方式。 * 廖委員國棟:本席知道。 * 杜部長正勝:目前經過經建會委員的整體評估,因為內政部營建署在資本部分也規劃出屬於遊樂休閒的園區模式,…… * 廖委員國棟:部長,這些本席都知道,本席現在問的是決策部分。院長,本席真的要在此代表台東縣民向你表達嚴正的抗議:綜觀這5年,中央政府在台東的公共投資金額是0!你們有印象你們在台東有過何種投資嗎?沒有!很多案件都在提出後胎死腹中,我看日後台東的政策都是胎死腹中政策!以往的南橫國道胎死腹中,蘇花高也胎死腹中,現在連南島文化園區也胎死腹中! * 蘇院長貞昌:史前文化博物館不是這幾年的案子嗎?沒有投資是0的這回事。 * 廖委員國棟:史前博物館已經是很久前的案子。 * 蘇院長貞昌:您說的是這幾年的案子。 * 廖委員國棟:本席是說這5年內。 * 蘇院長貞昌:各種建設都有,這部份請容由蔡部長說明。 * 廖委員國棟:有嗎?有收據嗎? * 蔡部長堆:本人就交通部的部分向您說明。今年度台東縣相關公路建設經費就編列了11億元。 * 廖委員國棟:這是基礎建設? * 蔡部長堆:對。至於觀光部分,台東縣我們編列了1.48億元。 * 蘇院長貞昌:所以光這些部分就有十多億元的經費。 * 蔡部長堆:尤其是觀光及公路部分,我們都持續進行中。 * 廖委員國棟:院長,你明知南島文化園區對台灣而言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建設計畫:第一,這項計畫可以達到你們口口聲聲說的平衡區域、城鄉均衡的目的;第二,這項建設不僅是一項公共投資,同時也可以帶動台東的繁榮,增加就業機會;最重要的是,這是一項宣示,宣示台灣是南島民族的原鄉,這樣一來,可以穩固我們與南島國家的邦誼。既然有這麼多的好處,你們為何如此輕易地暫停辦理這項計畫?這也是本席最為不滿之處! * 杜部長正勝:方才提到兩部分,學術部分我們一直在推動中,至於休閒部分,必須加以評估,因為這部分與內政部營建屬資本休閒園區必須有所區隔,所以,南島文化園區未來營運問題是政府部門必須考慮的。 * 蘇院長貞昌:我們其實是用心良苦,好心好意想做這件事,這件計畫有兩個部分,我們必須分而論之,在學術研究上並未停止,至於相關發展觀光休閒等計畫,希望能事前善加規劃,使其未來營運能步上軌道,以帶動台東的繁榮,不要弄了半天,最後又淪為「蚊子館」,遭致外界的非議。當初之所以採BOT方式,是因為考慮到這個園區本身若有其市場需求,自然能帶動觀光投資,帶來觀光客,應該是十分叫座才對,結果長久以來卻只有一家廠商投標,審查之後又不符標準,為避免數年後廖委員又提出這項質詢,說這是一棟「蚊子館」,以及媒體可能的大肆抨擊,所以我們才謹慎處理。 * 廖委員國棟:長遠來看,這項建設絕對屬於正向的投資,如果採BOT方式沒有廠商願意承標,政府大可以自己來做,其所需經費並不多。 * 蘇院長貞昌:如何讓這件案子叫好又叫座,相關部會都努力規劃當中,至於學術方面,並未停止進行。 * 廖委員國棟:這件事真的讓台東縣民空歡喜一場,到頭來全是一場空! * 蘇院長貞昌:是不是大家還不知道這件事美好的一面,怎麼沒有廠商願意參與這件盛事?實在是很可惜的事。 * 廖委員國棟:院長,請不要讓這件案子變成「死案」,現在教育部已經宣布停止辦理,本席希望你能重新啟動,讓這件案子能「起死回生」,重新研議招商、開發之道,甚至政府可以自行投資這件案子。 * 蘇院長貞昌:上次委員在質詢時,有多位委員抨擊,媒體也推波助瀾,…… * 廖委員國棟:這絕不會是「蚊子館」,你放心。 * 蘇院長貞昌:我們就是擔心再發生這種事。 * 廖委員國棟:不會。 * 蘇院長貞昌:很多媒體也提出這樣的批評,說我們浪費公帑,沒有眼光,興沖沖地搞個計畫,…… * 廖委員國棟:很多地方建設確實有淪為「蚊子館」的現象,但我們相信南島文化園區不會淪落至此。 接下來,本席要與院長談談台東觀光發展的議題,對剛剛談到南島文化園區的建設問題,本席請院長再給其一次運轉的機會,不要說它已經死了。 本席一直在談如何造就台東的觀光產業,台東因為天賦而有好山好水,然而必須搭配優質的農產品才能形成良好的觀光產業。交通部在台東的東海岸設有東部風景區管理處,來規劃海岸線的觀光發展,最近我們注意到很多人都喜歡來台東,但是票價太貴了,台東到台北的單程票價高達兩千多塊,來回就高達四千多元,首先就因高票價而將人檔在門外。這讓我們台東空有好山水,而政府的投資卻是不足的。 很多人到東海岸看到好山好水,左邊是海岸山脈,右邊是太平洋,此處真的是令人心曠神怡,所以,確實是非常好的觀光走廊。如果你們有到過這裡,在台十一線的兩邊可說是雜草叢生,這應該是公路局養護的,而兩邊的農田也是雜亂無章的,院長、部長,你們知道這是什麼原因嗎?就是因為休耕的關係,休耕多年之後,田已經不成田了。最近因為經濟發展停滯,很多人在西部找不到工作而回流至原鄉,他們回來後才發現良田不在,而耕作也非常不易,因此我們應該檢討休耕政策。 最近台東非常用心發展農業,台東的稻米、釋迦、茶葉等都是聲名遠播的,很多日本民眾非常喜歡購買池上米及關山米,因為這些都是非常優質的稻米。光是有優質的農業,如果觀光走廊沒有做好的話,很多遊客的遊興就會大減。因此本席要求休耕政策應該要修改,我們可以將休耕的補助拿去補助復育及復耕。在復耕之前有件事情一定要做,就是台東的水利要做好,由於休耕多年,水圳已經崩塌,農民想回去種田可能會無水可用。上次我已經提出要求,就是重建台東的水利建設,讓農民有水可用,他們才可以種田。針對休耕政策的檢討及水利建設的問題,請蘇主委答復。 * 蘇主任委員嘉全:其實委員剛才所質詢的議題與我們現在所推動的新農業運動的方向是一致的,在我們的新農業運動中,針對休耕部分,如果不種景觀作物等,我們就不會補助。在台東沿線,包括台九線、南迴鐵路等兩邊,在11月份時大概會是一片花海。院長指示,未來要將花東縱谷變成一個觀光據點,其中分成5個區,包括稻米、文旦、蔬菜、釋迦等。我們在不同的時節會將花東縱谷呈現出不同的景象,藉此以帶動花東的整體觀光。 * 廖委員國棟:這樣就對了,你們應該和交通部一起來規劃台九線、台十一線公路兩邊的景觀,周邊應該要種觀光作物,你們可以與老百姓一起結合來做,這樣才可以將觀光走廊帶動起來。 * 蘇主任委員嘉全:對,還有文建會。我都親自從頭走過一遍,而文建會邱主委也看過一遍。 * 廖委員國棟:請院長、部長及主委多為台東著想。 * 蘇院長貞昌:我們一定會這樣做。 * 廖委員國棟:最後本席要討論原住民的議題,原住民的議題並不是社會問題,而是族群的問題。你們常常號稱台灣史四百年,本席非常不以為然,難道四百年前就沒有人住在這裡嗎?沒有人在這裡活動嗎?為什麼國中歷史將四百年前稱為史前時代呢?我還以為是大家所認知的幾萬年前的史前時代。四百年前就被稱為史前時代,當時沒有文件及任何出土文物可以證明有住民在此居住嗎? * 蘇院長貞昌:你是說國中的課本這樣寫嗎? * 廖委員國棟:對,四百年前就被稱為史前時代。 * 杜部長正勝:我向委員說明一下,這是歷史學的一個基本定義,歷史時期的開始是有文字記載的。 * 廖委員國棟:四百年前就沒有歷史記載嗎? * 杜部長正勝:西元1600年以前的台灣文獻,有關台灣島本身的記載都在存疑之間,而且也非常之少,基本上要進入17世紀之後才有比較明確的記載,無論是中文或西文。 * 廖委員國棟:很多口述歷史,你們可以去做整理嘛! * 杜部長正勝:沒有辦法口述到四百年前。 * 廖委員國棟:可以,你可以問原民會主委,四百年前有沒有口述歷史。 * 蘇院長貞昌:四百年前的沒有辦法口述,口述是要人活著才能做口述。 * 廖委員國棟:有,請主委說明。 * 瓦歷斯.貝林主任委員:如果現在要口述,大概很難找到這樣的人,而事實上,過去各族群是有一些口傳下來的資料,但是必須重新做紀錄。 * 廖委員國棟:原民會有做整理嗎?教育部應該負最大的責任,你們不能說這是史前時代,因為還沒人之前才是史前時代。 * 杜部長正勝:史前時代並不是說就沒有人,現在研究史前時代必須靠考古學,早在四千及六千年前,台灣就有人居住了。 * 廖委員國棟:書中有敘述西元1600年以後,漢人及日本海盜到台灣來。至於史前時代,在書中連原住民三個字都沒有出現,只有舊石器、新石器及金屬時代的敘述。 * 杜部長正勝:不是這樣,本來這塊土地就是原住民的,在學術上,所謂舊石器時代就是舊石器時代的人,而新石器時代則為新石器時代的人。現在談到各種文化如卑南文化,就是卑南文化時代的人,這都是影射有人的。 * 廖委員國棟:你們太簡化原住民的歷史,這是不負責任的作法。 * 蘇院長貞昌:不是這樣,這是在講兩種不同定義的事情。 * 廖委員國棟:我之所以要談這個問題,因為接下來本席就要說原住民土地的議題,針對原住民的土地權,我看歷史的記載,台灣原住民從來沒有出讓他們的土地權利。在日據時代原住民還有170萬公頃的土地,經過整理之後現在還有26萬公頃,其他的144萬公頃都跑去哪裡呢?不管是日據時代或中華民國政府來之後,都是以公權力強佔原住民的土地,因為你們的歷史根本就沒有原住民嘛!然後你們就說這台灣這塊土地是無主土地,怎麼會無主呢?事實上,這是原住民的土地,不管其過程是如何流失,歷史是如何記載,但是日據時代、中華民國來台灣後,都有非常完整的土地紀錄,我們就應該由此追究土地的原貌,該還給原住民的,就應該還給原住民。院長!現在很多原住民土地都屬於國有土地,台東縣有90%的公有地都是原住民的土地,只是當時沒有登錄而已,所以,我們應該找出歷史的原貌,把土地還給原住民。本席以為,土地是原住民民族生機發展的利基所在,如果你們不把土地還給我們,卻又一直罵我們不努力,不能跟上社會發展,這是不公平的。除了土地外,更重要的一件事是,原民會中有一原住民綜合發展基金,但很多原住民告訴我,很難從這基金中貸款,請問原民會,你們是如何處理這個問題的? * 瓦歷斯.貝林主任委員:針對原住民綜合發展基金,我們提出中長程計畫,亦即想辦法調整其運用辦法,目前正在各部會協商中。 * 廖委員國棟:院長對這部分有何看法?我們希望這個基金的運用能更為快速,讓原住民的融資更為方便,更容易取得資金。 * 蘇院長貞昌:設立這個基金的目的就是要幫助原住民,同時希望能夠發揮其功能,因此,若實際運作上有任何不妥當之處,或有改善空間,我相信這是隨時可以再檢討的。針對這部分,我請原民會及相關部會再加以檢討。 * 廖委員國棟:這個部分就請你們加速努力完成。最後,還是把話題拉回到原住民土地的問題。誠如方才本席提到的,原住民要在台灣繼續生存、永續發展的根基就是土地,而我們要的是族群間的公平正義,漢族和原住民族之間,應該要互相公平對待,所以,本席建議,國有土地凡與原住民傳統領域有衝突或重疊部分,自即日起,暫停放出,同時,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的本意與精神,處理現有公有土地的放出。希望院長能慎重思考本席的這項提議,有深度、宏觀的看待原住民議題,注意不是「問題」,而是「議題」。拜託院長! * 蘇院長貞昌:謝謝! * 主席:請徐委員少萍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徐委員少萍","主席","蘇院長貞昌","李部長逸洋","杜部長正勝"]} ``` * 徐委員少萍:(15時34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報紙報導你大動作,造成府黨不滿。說真的,本席實在為你叫屈,因為你其實是最配合陳水扁的,像前陣子,你用很快的速度,就將中正機場改名為桃園國際機場;而在陳水扁出國訪問時,你還帶了大批閣員送機,但是,你的一切動作卻得不到阿扁的歡心,所以本席實在是替你抱屈!我們都知道,你並未參與憲政研討會,但是你也聽到一些消息,譬如變更國土、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等等,對此你相當憂心,擔心民進黨會被阿扁毀於一旦。請問院長,對於陳總統的這些動作,你擔憂嗎? *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蘇院長貞昌:(15時35分)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徐委員指教。有關憲法修改等等議題,都應該是由下而上,由民間來做,而不是政府出面。民進黨舉辦憲政研討會,主要是邀請學者專家就各方面議題討論,所以,有其一定程序…… * 徐委員少萍:本席指的是阿扁的思想問題,到底阿扁是在想什麼?他是向深綠的台獨靠攏,所以你應該會擔憂,擔憂因為阿扁最近的一些言行,讓民進黨毀在阿扁手中,而且,最近倒閣、王上蘇下傳聞甚囂塵上,點點滴滴,讓本席深信院長的擔憂。為避免被邊緣化,院長站了出來,打算召集各界政黨領袖,共商國是。基此,本席就有一個問題就教院長,請問院長,你是以什麼身分來召集政黨領袖,共商國是? * 蘇院長貞昌:其實我不敢說是召集,我是以行政院長身分,拜見各方領袖,向他們請益,同時,希望約請各政黨領袖進行協商。 * 徐委員少萍:如果你是以行政院長的身分邀請,請問你是邀請馬市長?還是馬主席? * 蘇院長貞昌:馬主席。 * 徐委員少萍:那就奇怪了!你又不是民進黨黨主席,怎麼以行政院長身分邀請馬主席呢?只有總統才可以邀集各政黨領袖進行會商,你是行政院長,就應該是邀請馬市長才是。 * 蘇院長貞昌:與馬市長會面是每個禮拜的行政院會。 * 徐委員少萍:對啊!所以方才你說你邀請的是國民黨的馬主席,本席就覺得很奇怪,你以行政院長身分,邀請國民黨黨主席共商大事,不是很奇怪嗎?平常要共商國是,都是由總統出面邀請,要不就是政黨對政黨,行政院長是以什麼身分邀請國民黨黨主席共商國是? * 蘇院長貞昌:只要有利於化解社會對立、有利於國家長治久安,任何人,只要是有影響力的人,我都願意向其請益,邀集他一起協商…… * 徐委員少萍:本席質疑的是你邀請馬主席的身分並不適合。或許你是未經過思考,未向府院報告,只是對局勢不佳、社會紅綠對抗,感到相當憂心,才有這樣的舉動。本席肯定你這樣的憂心,也肯定你跳出來要共商國是…… * 蘇院長貞昌:對!我就是這個心理。 * 徐委員少萍:你的想法沒有錯,但是你的身分卻會讓人家質疑你是以何身分邀請國民黨黨主席共商國是。另外,凱達格蘭大道上,倒扁總部已經宣布9月29日到10月6日將進行環台倒扁活動,這個活動並不限於哪個縣市,而是一個環島的活動,請問院長,對於這樣的活動,心中是否有一絲不安,擔心會發生什麼意外?如果你有這樣的擔心,請問行政院有何機制可以防止意外發生? * 蘇院長貞昌:我認為要做到兩點:首先,是政府的立場,對任何的集會遊行以及群眾活動,都必須要合法,所以,必須是依有關的法律來進行;其次,我還是再次呼籲,對集會遊行與表達意見,我們都極力給予保護與爭取,並認為是可行的,但在進行過程中務要尊重他人。 * 徐委員少萍:你有保護嗎? * 蘇院長貞昌:是要尊重他人的權利,不要破壞社會秩序,也不要浪費社會資源。 * 徐委員少萍:你方才說的保護是沒有錯,但事實是透過電視轉播讓全國老百姓看到一名紅衣女子駕駛紅車子活生生地遭砸事件,我們看得心驚肉跳,不禁要問我們的警察,有沒有在保護人民? 所以,針對未來環島倒扁活動,本席希望政府保持中立,並保護人民安全;為防範上述事件發生,本席認為相關單位要有妥善因應措施。 * 李部長逸洋:我們對於任何形式的暴力都要加以嚴懲,也不願意看到有任何暴力事件發生;但是,也不能說只有穿紅衣的才被打,因為,雙方都有民眾被打。 * 徐委員少萍:事實上的確有穿紅衣服的女子被潑硫酸,以及駕駛紅色車子遭砸事件。 * 李部長逸洋:雙方都有動手,最早是有機車騎士、TOYOTA的車主、歡喜婆婆以及巴士大叔在景福門經過,雖然當時有警察在旁邊但還是被打;至於徐委員所說在台南或其他地方穿紅衣服女子被打的事件,當時維持秩序的警察剛好是在對街,所以,才會疏忽了,事後相關人員有受到了懲處。 * 蘇院長貞昌:雙方都有民眾被打,也都應該給予懲處。 * 徐委員少萍:本席認為對於暴民,都應該要予以制止與懲罰,警察是保護善良守法的老百姓,這乃是保障是憲法所賦予民眾免於恐懼的自由。 * 李部長逸洋:是! * 徐委員少萍:對於即將展開的環台倒扁活動,本席接到很多大專院校學生的陳情,請問部長,針對大專生想要請假或假日參加環台倒扁活動,教育部與學校是抱持什麼態度?因為有意參加活動的學生很擔心他們會不會因此遭到校方的懲處。 * 杜部長正勝:一般大學是採自主性的教育方式,對於學生有一定的規範,學生該上課時卻不去上課…… * 徐委員少萍:本席是問,學生是否可以請假或利用假日參加環台倒扁活動? * 杜部長正勝:這些都是學校自行處理的範圍。 * 徐委員少萍:由於每個學校的規定不一樣,按照一般學校的規定,參加活動的學生會不會遭懲處? * 杜部長正勝:教育部不會過問,學校對於學生是按照學校的法令規章決定是否懲處,也就是說,學校會有一定的程序。 * 徐委員少萍:本席方才說的是請假或利用假日參加環台倒扁活動的學生是否要懲處? * 杜部長正勝:學校會循一定的規章處理。 * 徐委員少萍:本席認為大學生是公民,已經有自由意識知道是非,且可以投票了,學校還要管他的政治活動嗎? * 杜部長正勝:這些都不是教育部…… * 徐委員少萍:對!都不是教育部與學校該管的,就不應該懲處,對不對? * 蘇院長貞昌:不!徐委員方才說由學校來處理,即學生不去上課或沒有請假,或是不依程序,當然應該要懲處。 * 徐委員少萍:大學生參與活動自有其理念,在上課時請假或利用假日參加環台倒扁活動,應該也是有其自由,難道學校會有意見而進行管理嗎?本席認為這對學生的影響很大,且讓他們心存害怕,這不是民主國家該有的現象,所以,部長需要去瞭解,民進黨以前也有很多的學生運動,但執政的國民黨也沒有這樣做。因此,本席以為只要他們在不妨礙功課的前提下,經由請假並不是曠課或逃學的情況下參加任何動,都應予核准;本席認為教育部可以很明白的告訴大學生有選舉總統的權利,對於不適任的總統,也可以進行罷免。 * 杜部長正勝:大學法已經讓制度改變了,這些都是學校自主的範圍內,委員所說的都是比較早的想法。 * 徐委員少萍:本席希望你們能夠溝通,據聞,倒扁總部要在國慶日進行「天下圍攻」活動,萬一到時候真的是天下圍攻,院長要怎麼樣因應? * 蘇院長貞昌:舉凡不合法的活動,都不會被社會接受。 * 徐委員少萍:如果是合法的申請呢? * 蘇院長貞昌:就照法律程序進行,我們也在此特別呼籲,希望大家不要壞了整個國家慶典的儀式與妨礙舉辦慶典活動的作業,我們希望大家一起參加國家慶典。 * 徐委員少萍:如果在不妨礙的情況下,就繼續讓他們進行這種活動是嗎? * 蘇院長貞昌:每個人在行使權利時,應該也不要妨礙他人權利的行使。 * 徐委員少萍:那是當然要守法的,只要是合法的申請,在不妨礙的情況下,就讓他們進行天下圍攻。 本席要為基隆的統籌分配款來請命,院長當過省議員,也知道基隆港是省政府管的,現在由行政院管理;其實基隆港與基隆市是脣齒相依,這是很特別的,跟高雄、台中、台北港都不一樣;由於,基隆港與基隆市是脣齒相依,當看到基隆市政府,就可以看到基隆港,是難以分彼此。 因為,基隆港對國家的貢獻很大,每一年的進口貨物稅,少則600億元~700億元,多則800億元~900億元,基隆港能有這麼多的貨物稅上繳中央;本席認為除要感謝港務局全體同仁的努力之外,也應該要謝謝基隆市民在生活品質方面所做的犧牲。 請院長看看本席提出的數據,深藍色表示基隆港進口貨物收入,從85年~94年,這一塊的收入相當多;以94年度來說,其進口貨物稅收入是810億元,台北港才161億元,台中港是191億元,高雄港是192億元。基隆港是占全國百分點59點8,幾乎占百分之60;所以,基隆港對我們國家的稅收,是貢獻很多。 我們基隆市上繳國家的稅金,包括貨物稅、營業稅、綜合所得稅等在內,高達1020億元;本席方才說基隆港與基隆市是脣齒相依,所以,基隆港的貨櫃車在基隆市行走,不但影響了我們的生活空氣品質,且經常發生車禍,單以車禍來說,94年度9月30日樂利三街、麥金路口貨櫃車連環追撞,12月6日,貨櫃車壓壞自來水管,不久,八堵火車站前也有計程車被貨櫃車追撞,後來,西岸聯外道路又發生貨櫃車和轎車追撞事件;95年有貨櫃車在中山二路翻覆,差點撞到消防大樓,源遠路及樂利三街和麥金路口也先後發生貨櫃車翻覆事件,最近則是9月9日基金一路的電線桿與路燈遭貨櫃車撞斷。光是去年9月份到現在,就發生8件交通意外事故。 因為基隆市的生活品質低落,所以每次相關民調都是最後一名。我們的市長也非常努力,為什麼每次民調都排名最後呢?本席認為就是因為我們的生活品質實在不好,居民每天看著體積龐大的貨櫃車跑來跑去,開車經過它旁邊都得閃避,一旦被撞,必死無疑,當然不會快樂。 基隆市承擔這麼大的交通量和相關的危險,以前還可以享受到一點點的商港建設費。依規定,商港建設費是從貨物稅的總額提撥四分之一給商港所在地。以基隆市為例,因為基隆港的存在破壞了基隆市的道路和空氣品質,影響到居民的生活,所以基隆市政府可以用這筆錢來從事修馬路等相關建設。從86年到90年,基隆市政府可以收取的商港建設費分配額分別是27億、25億、22億、27億及15億元,平均起來是20億元。也就是說,雖然基隆市民承受了那麼大的不快樂,但還有一點點的商港建設費;可是91年加入WTO之後,商港建設費改為商港服務費,只能服務「港」的部分,不能給基隆市,這筆錢就沒有了。 當初行政院的說法是要我們稍安勿躁,以後會多給我們一些統籌分配款。可是90年基隆市所獲得的統籌分配款和商港建設費總共還有38.6億元,91年到94年所獲得的統籌分配款卻分別只有20億、19億、18億和20億元,一點都沒有增加。所以基隆市真的很可憐,政府表面上說會有一套加權的辦法,事實上我們的經費根本就沒有增加。雖然我們已經連續四年沒有商港建設費了,但這是規定使然,誰都沒有辦法,現在我們只希望能夠修改統籌分配款的相關辦法。本席認為,把基隆市和其他城市同等看待是沒有道理的,因為基隆市承受那麼大的壓力,港口帶來髒亂,道路也被壓壞,還常常發生車禍,但是我們得到什麼?因此基隆市應該可以以特別的方式來參與統籌分配款的分配,請蘇院長責成財政部專案處理。 * 蘇院長貞昌:謝謝徐委員的指教,其實徐委員只提到問題的一面。商港建設費的取消是因應國際上的規定,可是以兩個年度來比較,基隆89年的統籌分配款是13.8億元,94年提高為25.1億元,補助款也大量增加,89年才10億1,000萬元,94年則高達51億1,000萬元,總數為76億多,增加了52億多。 * 徐委員少萍:本席的數據和院長不同,請院長把你的數據給我。 * 蘇院長貞昌:我會請主計長把相關數據提供給徐委員。 * 徐委員少萍:接下來是有關海洋博物館的問題。78年,行政院同時通過屏東「海洋生物博物館」與基隆「海洋科技博物館」的籌建案,可是基隆海科館籌備處一直到86年才成立。之所以會那麼久,是因為當初張堅華申請本案是要向台電租用大面積的土地來興建海洋科技博物館,以合乎教育部的規定。租地一年的費用是3,600萬元,從86年租到93年底,總共花了2億5,200萬元,可是後來教育部的政策改為不能租地,一定要有自己的土地。基隆市的土地有限,大家好不容易設法以地易地,經過1年的行政程序,現在才要開始招標,可是館中海洋生態展示館與海洋劇場BOT案招標又都沒有成功。原本96年要開館的計畫已經延後到98年,現在又聽說必須延後到100年才能開館。 院長,同時通過的屏東海洋生物博物館都已經開始營業了,我們的海洋科技博物館卻連影子都還沒有。基隆人真的好生氣,為什麼會這樣變來變去呢?如果BOT不行的話,政府為什麼不自己興建呢? * 蘇院長貞昌:這件事和你先生當年爭取很有關係;我們當年都在省議會,很有感情。其實當年基隆爭取這個案子雖然非常認真,但是有點勉強,因為連土地都沒有。屏東興建海生館時是我擔任縣長,歷經土地徵收等過程,現在連三期工程都完成了,而且營運很成功。基隆的部分和基隆市政府也都有關係,現在總算進行到解決土地問題的部分了,教育部絕對會很認真地來做。 * 徐委員少萍:可是要延到100年啊! * 蘇院長貞昌:這是因為前面的進度慢了。就好比沒有先懷孕,卻要人家趕快生孩子,怎麼可能呢?這件事徐委員應該很內行,因為包括交通出入問題都必須先解決,否則就算教育部很快把海科館蓋好,對基隆也不見得好。我是很用心的。 * 徐委員少萍:所以本席希望院長支持基隆的輕軌運輸系統。 * 蘇院長貞昌:不只是這樣…… * 徐委員少萍:輕軌運輸系統現在已經花了1,000萬元的規劃費,如果沒有輕軌運輸系統,交通會打結。現在大家都往宜蘭跑,所以基隆唯一的期盼就是海洋科技博物館。如果BOT無法順利招標,我們也可以自己蓋。 * 杜部長正勝:海科館的主館由政府來編列預算,而不是BOT,至於徐委員所提的那兩個館,原先採行BOT方式興建。 * 徐委員少萍:如果BOT不行的話,政府可以收回自己興建。主題館什麼時候可以好? * 杜部長正勝:目前尚在設計中。 * 徐委員少萍:98年可以興建完成嗎?最好不要拖延到100年,請院長幫忙一下,我相信院長非常清楚這件事,也知道基隆人非常鬱卒。 * 蘇院長貞昌:徐委員對於海科館一事非常熱心,實在令人敬佩。但問題在於,不僅海科館要興建完成,連出入交通都必須一體完成,否則海科館完成了,卻讓基隆的交通打結,到時候當地民眾哀哀叫,反倒成為一場災難!。 * 徐委員少萍:這些教育部都有在規劃。 * 蘇院長貞昌:這和交通有關,不屬於教育部所管。 * 徐委員少萍:我希望院長能支持基隆市現正規劃中的輕軌運輸系統。 * 蘇院長貞昌:不只輕軌運輸系統完成即可,包括週邊環境及相關規劃必須一次完成。 * 徐委員少萍:可見輕軌運輸系統是一定要做的。 * 蘇院長貞昌:這必須交給交通部去做整體評估,否則顧前面疏忽後面,以致交通打結,那就糟了! * 徐委員少萍:蘇院長,杜部長,兩位是否願意到基隆走一趟,給基隆人一點信心?本席可以安排兩位10月到訪,因為海科館從90年延到98年,讓大家都沒了信心,希望不會再往後延到100年。 * 杜部長正勝:之前所以會拖延,問題在於土地,相信徐委員也清楚這點。既然土地問題已經解決,其餘的就是交通。館的本身,由教育部負責,但是館外的交通,不論是基隆市區到海科館,還是高速公路接基隆市道路,都需要基隆市政府配合。 * 徐委員少萍:為什麼會延宕那麼久?從86年到93年,基隆市政府每年付給台電3600萬的土地租金,前後兩億多,後來又改成要自己的土地。如果真需要自己的土地才能興建,為什麼不早點講,好讓我們早點做?當年確實有很多縣市在爭取,基隆也缺少中央級的建築,所以前立法委員張堅華極力爭取。既然當年可以政策性同意用租的,為何後來教育部又不同意?既然教育部不同意,那為何不早點說,讓我們白白付出那麼多租金?還足足耽誤了7年時間,才讓我們用以地易地的方式取得土地,其中責任到底誰該負?為什麼會這樣?無可諱言,基隆土地確實少,所以才會用租的,一開始教育部也沒說不行,想不到最後居然說不行,害我們白付租金,最後只能以地易地!希望院長能多關心這個案子,聽說連主任都換了。 * 杜部長正勝:原本的黃主任是向交通大學借調的,時間到就必須歸建。 * 徐委員少萍:請院長10月底前到基隆一趟,可以嗎? * 蘇院長貞昌:我一定會去,至於時間先不定,徐委員也知道我不是會偷懶的人,我一定會去的! * 徐委員少萍:謝謝院長! * 主席:請陳委員憲中質詢,詢答時間原為30分鐘,經陳委員書面通知,將時間縮短為15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陳委員憲中","主席","蘇院長貞昌","許主計長璋瑤","施部長茂林","施主任委員俊吉"]} ``` * 陳委員憲中:(16時5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前天院長提到自己像農夫,要樸實、踏實地做事。確實,幾十年來問題一大堆,要傻人才能傻傻地做。現在社會新舊交接,如果不本著農夫精神來付出,是會非常累的!但把這當成是一種挑戰也未嘗不可,畢竟人在做,天在喬,這是過去我曾經說過的。 最近有個角色爆紅,那就是馬小九,因為馬小九用到馬英九市長的特別費。有人說是特別費,但也有人說是特支費,到底是特別費還是特支費? *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蘇院長貞昌:(16時7分)主席、各位委員。是特別費。 * 陳委員憲中:所以應該是特別費的動支情形,因此被稱為特支費。在編列預算時,特別費屬於何種科目?特別費的定義又為何? * 許主計長璋瑤:特別費編列在業務費下,用途別為特別費,供首長、副首長因公需要,如餽贈、請客、招待、犒賞等公務上的需要。 * 陳委員憲中:也就是因公需要的特別費。那麼特別費是否屬於政府公款? * 許主計長璋瑤:是。 * 陳委員憲中:那麼特別費要如何動支? * 許主計長璋瑤:全部的特別費都必須以檢具報銷為原則,但實際上有部分支出無法取得原始憑證,像探病送紅包,可能就無法取得收據,所以最高有50%不需檢具報銷。 * 陳委員憲中:所以在請領特支費時,原則上也是要檢具原始憑證,而且在方便機關首長、副首長的考量下,也才有不需原始憑證的部分不得超過特支費一半的規定,對不對? * 許主計長璋瑤:是的。 * 陳委員憲中:換言之,另外一半的特支費只要有領據就可以請領了? * 許主計長璋瑤:是的。 * 陳委員憲中:也就是說,一半的特支費需要有原始憑證,也就是要以發票或是收據來請領,而另外一半則是只要領據就可以了? * 許主計長璋瑤:是的。領據的部分最高只能佔總額的1/2。 * 陳委員憲中:所以無論是使用領據或是原始憑證,這些錢都應該用在公的部分,對不對? * 許主計長璋瑤:是的。目前的規定就是如此。 * 陳委員憲中:可是馬市長說這部分應該要修法,但如果規定的很清楚,為何要修法呢?有修法的必要嗎?而且本席還聽到另一種說法,就是台灣很多其他縣市的首長也是這樣來辦理,請問這是事實嗎? * 許主計長璋瑤:目前領據的請領方式中,有的是請領現金,有的是開支票,有的則是匯入個人的帳戶中,這些都是依慣例來辦理的,也就是目前相關預算的執行上,上述3種方式都是可以的。不過這些錢若是與私人帳戶的錢混在一起,的確是比較容易引起一些爭議,因此,這一部分是否應有一個比較嚴格的規範,是值得討論的,畢竟這是一筆公款,不應公私混在一起才是。 * 陳委員憲中:本席認為這一部分不需要再規範了,因為條文已經寫得很清楚了,就是一半的特支費是以領據為之,另一半則是以原始憑證請領,基本上,這些錢都用於公務上的話,就應該沒有什麼問題,問題是就是我們擔心會不會有人藉此將這些錢放進私人的口袋中。 審計部曾提供給本席一份資料,內容是關於馬英九94年度408萬特支費的開支情形的詳細說明,據了解,其中的204萬,也就是全額的1/2,最後是匯入他私人的帳戶中,而這部分是以領據為之的;而另外1/2的處理方式就更扯了,資料顯示這1/2是拿來犒賞員工,且已領據列支。換言之,其中的1/2他已經以領據領走了,另外的1/2也是同樣以領據列支,請問可以這樣做嗎? * 許主計長璋瑤:領據有好幾種,有的是以首長本人的名義領據,有的則是以別人的名義去請領,這時就變成是收據了。 * 陳委員憲中:可是本席手上的資料寫得很清楚,其中的1/2以領據請領,另外的1/2也是同樣以領據列支,也就是未以原始憑證請領,審計部的資料寫得一清二楚,可見他以領據請領的金額已經超過1/2,請問他可以這樣做嗎? * 許主計長璋瑤:如果是以首長本身的名義請領,請領金額最高就是不可以超過總額的一半。 * 陳委員憲中:目前請領的方式只有兩種,一是以領據為之,另一則是以原始憑證為之,既然其中1/2已經以領據為之了,剩下的1/2竟然還是以領據為之,這不是已經違反不得超過1/2的限制了嗎? * 許主計長璋瑤:如果是這麼做,那就是不符合規定了,除非此領據是以別人的名義所為的收據。 * 陳委員憲中:可是審計部竟然表示這樣的做法並沒有違反法令,這真的是睜眼說瞎話,本席手上這份資料,稍後借提供給院長參考,總之,這其中絕對有問題。 也就是說,其中的1/2已經以領據為之了,剩下的1/2竟然還是以領據為之,而且這幾天他們的新聞處長也在call in節目表示這些錢有列在薪資所得當中,這不是將公款移為私用嗎?請問此舉違法嗎?請施部長答復。 * 施部長茂林:這部分檢察官正在調查,相信很快就會把事情查清楚了。 * 陳委員憲中:此外,另外的1/2仍是以領據為之,這部分已經違法了,所以你們也應一併調查才是,而且既然事證已經很明確了,為何審計部還表示這樣的做法並沒有問題呢?因此,審計部也應該一併列入調查的範圍中,看看其中是否有包庇情事,部長可以做到嗎? * 施部長茂林:我們會請檢察官一併了解。 * 陳委員憲中:這份資料本席稍後也會提供一份給部長,希望部長在了解情況之後,能夠要求檢察官調查一下。 總之,在這些問題無法給一個清楚交代的情況下,要求他們做到清廉,老實說並不容易,而且這是幾10年來就已存在的問題,若想要在短時間內處理完畢,恐怕不是很容易。 此外,本席還要再提醒院長,目前國家的年度預算約為1兆6000多億,但卻被一些人污走了1兆7000多億,如陳由豪、劉松藩等人,關於這部分,相信金管會應該很清楚,但我們卻不能說出他們共污了多少錢,因為若是說出了正確的數字,就會變成是洩密,反倒是違法了,換言之,現行的法令反倒是在保護他們,據了解,我們目前打消的呆帳是1兆7000多億,至於詳細的情況,可否請施主委說明一下? * 施主任委員俊吉:從民國88年至今,打消的呆帳數額可能有超過1兆,但詳細的數字我不是很記得,不過我想委員要談的應該是銀行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的問題,即銀行對於顧客的存款、放款與匯款,應該予以保密,但其他法律或是中央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除外,基本上,該規定原則上是要保護客戶的隱私權,所以全世界大部分國家的銀行法都有相關的規定,因此,如果想要調查經濟罪犯總共污了多少錢,可能就必須依循司法途徑,就是依據條文中的「其他法律」來向銀行調出相關的放款資料,所以現在可以調閱這些資料的機關很多,例如:稅務、司法、軍法、審計等單位。 * 陳委員憲中:本席知道,這部分確實很難監督,錢已經被搬走了,但是法律規定卻限制我們去瞭解,院長,這個部分一定要列入陽光法案的優先法案。 * 蘇院長貞昌:謝謝陳委員的指教,有關這個部分,如果涉及到犯法,檢察官和法院還是可以調閱資料。 * 陳委員憲中:但在這1兆7000多億當中,有多少件能夠去瞭解?這表示這個法律有問題嘛!你們一定要去檢討,哪有1兆7000多億被人污走卻無從找起的道理? * 蘇院長貞昌:對。 * 陳委員憲中:如果我們要推陽光法案,要建立清廉的形象,就從這個部分做起,絕對會有所收穫! * 蘇院長貞昌:好。 * 陳委員憲中:另外,院長曾說過開刀的手不能抖,這代表你做事情的魄力,在這個時候,你一定要去要求你的行政團隊,堅持法治的心,好嗎? * 蘇院長貞昌:好的,也謝謝陳委員縮短質詢的時間。 * 陳委員憲中:謝謝。 *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16時21分) 繼續開會(16時32分)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高委員志鵬質詢,詢答時間原為30分鐘,經高委員書面通知,詢答時間縮短為15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高委員志鵬","主席","蘇院長貞昌"]} ``` * 高委員志鵬:(16時33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昨天本黨游主席決定對中國時報提出告訴,游主席說「中國時報」已經變成「中國亂報」。中國時報今天的頭條標題是「蘇大動作府黨不滿」,也有可能中時明天的報紙又得刊出一個小小的啟事,承認自己寫錯了。請問蘇院長,真的有「府黨不滿」這樣的事實嗎?本席今天看了一整天的報紙、電視新聞,看到記者訪問本黨委員,好像沒有人表達有何不滿。關於中時所說的「府黨不滿」,請問就蘇院長所知情形究竟如何? *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蘇院長貞昌:(16時34分)主席、各位委員。感謝高委員的指教,我們可以看到,確實有時候新聞報導和事實相差很遠,甚至完全不一樣,譬如就高委員所談的議題,也感謝許多委員的支持。此事我昨晚向總統報告後,總統表示瞭解。我認為政治人物有責任化解社會對立,尤其我們是執政黨,責任更重大,我相信大家會共同促成此事。 * 高委員志鵬:請問邀請名單有哪些人?馬主席已表示願意參與,請問邀請名單是否包括宋主席、施明德先生、游主席、王院長及台聯蘇主席? * 蘇院長貞昌:立法院上星期開議後,朝野各黨派委員紛紛詢問我看到外面的情況,是否打算要去拜會施主席及其他人,我也非常希望能向社會各界領袖請教,傾聽他們的意見。如果有機會,也希望能讓各黨領導人共同協商,如何存異求同、化解對立,以求國家長治久安,邀請各黨派領導人協商的想法就是這樣漸漸醞釀出來的,所以我非常期待。另外,昨天我也特別打電話邀請王院長,希望大家能共同促成政黨對話的平台,協商出一個化解社會朝野對立的共識。畢竟全國民眾都期待政局能夠安定下來,政局安定民眾才能安居樂業、發展經濟,所以無論是中國國民黨、親民黨、台聯黨、無黨籍聯盟以及我們民進黨本身,大家都應該一起來。 * 高委員志鵬:問題在於民進黨中常會曾達成「三項反對」共識:反對罷免;反對倒閣;反對國民黨組閣。請問在民進黨此一共識下,院長邀集朝野協商如何不違反民進黨此一前提? * 蘇院長貞昌:這些狀況我都瞭解,正因為民進黨、國民黨、親民黨、台聯黨及無黨聯盟各自有不同的主張,且彼此的主張相互對立,因此我們期待大家放下對立,不要預設立場,好好的協商。我的最高目的就是希望化解對立,尋求國家的長治久安,而且這也是我的職責之一。 * 高委員志鵬:可是直到今天早上宋楚瑜主席還表示,會談要以陳總統下台為前提,如果宋主席堅持此一前提,請問要怎麼談?如果宋主席繼續堅持此一前提,請問院長還要邀請宋主席嗎? * 蘇院長貞昌:可見我的觀察-朝野之間對立-是正確的;可見我的呼籲-大家不要預設前提-也是必要的。否則一個表示非這樣不談,一個表示談這樣不可以,那就沒得談了。所以,希望大家先不要預設前提,好好的尋求化解對立之道,尤其不要讓街頭運動再繼續,這樣不但對社會好,也符合全民的期待。 * 高委員志鵬:請問院長只是「呼籲」或是怎樣?請院長講清楚。至少就我所知,宋楚瑜到早上回答記者詢問時還表示,會談必須以陳總統下台為前提,如果宋主席堅持此一前提,那到底要不要邀請他? * 蘇院長貞昌:最好是大家都來,如果有人堅持不怎樣就絕不來,最後會談無法成功,那實在很遺憾。希望大家都不要有任何預設前提,如果堅持一定要怎樣,那無異認定只有自己對,只看見自己的存在,我認為這樣不好,大家應該互相妥協,好好的為社會的利益著想。身為行政院長,我期待各方勢力能早日離開街頭,大家一起尋求體制內的解決之道,好好為國家長治久安而努力。這是我努力的目標,但是否能夠成功,要靠大家,不是我一個人就能讓此事成功。 * 高委員志鵬:馬主席今天早上表示希望由蘇主席與他二人會談,因為會談者一多,會面恐怕只是熱鬧一下,這樣聽起來,馬英九的期望是蘇馬會,但蘇院長剛才談的是多方會談,請問這樣會不會有問題?如果馬主席堅持蘇馬會,或至少先舉行蘇馬會前會之後,才願意多方會談,院長會答應嗎? * 蘇院長貞昌:雙方幕僚人員明天下午就會舉行會前會,討論怎樣談以及談什麼。但我有一個期待是大家一起來談,因為此事不只關乎國民黨一黨,我們應該尊重各黨領導人,不該只尊重馬主席一人。 * 高委員志鵬:如果馬主席堅持一定要蘇馬會呢? * 蘇院長貞昌:我還是期待馬主席能夠放空自己,大家一起來,不要分大小。 * 高委員志鵬:所以如果只有蘇馬會的話,就不會面了? * 蘇院長貞昌:我覺得這樣不妥當,還是大家一起來比較尊重,而且也能求得圓滿,因為社會是大家的,各黨派在立法院也都有席次。 * 高委員志鵬:會不會邀請游主席? * 蘇院長貞昌:當然會。 * 高委員志鵬:游主席表示他願意參加。 * 蘇院長貞昌:這是一定要的。 * 高委員志鵬:台聯方面呢?據瞭解,台聯已經大張旗鼓的花了很多廣告費用,包括今天他們都還有花廣告費用,並表示要請王院長出面,現在你可能會搶了他們的風采,如此一來,台聯方面會不會有問題? * 蘇院長貞昌:不會的,蘇主席也表示樂觀其成並給予支持,我們對此十分感謝。 * 高委員志鵬:確定如此?因為今天我還有看到聯合晚報等報紙都有刊登廣告,請王院長出面解決,所以你可能就搶了人家的風采了。 再者,如果和馬英九見面時,他一定要談二次罷免的話該怎麼辦? * 蘇院長貞昌:我認為不妥,也不會預設前提,否則就無法談下去了。 * 高委員志鵬:大家都知道,院長和馬主席都是台大法律系的高材生,而且馬主席還有哈佛法學博士的光環。據瞭解,他希望2、30位民進黨立委在罷免案中投同意票,然後讓人民登場,以公民投票的方式來決定陳總統的去留。本席認為這種說法可說是「黃鼠狼給雞拜年,不安好心」、「提籃假燒金」。他說得很好聽,這並不是反扁,只是先同意,然後再進行公民複決。問題是在制度設計上原本就有這麼高的門檻,這本來就是一個必要履行的前提條件,怎麼可以說這部分先放水,然後再進行公投?那乾脆就直接進行公投即可了。如此一來,我們也可以要求在處理黨產問題、制憲、修憲問題時,他們也要讓幾位委員來投贊成票,然後再進行公投。請問院長對此的看法如何﹖ * 蘇院長貞昌:我認為馬主席這麼做可說是過於政治權謀,也輕忽了社會責任,理由有二:第一、在法律上,憲法罷免總統的規定有兩個高門檻,一個門檻是在國會,也就是間接民意代表來代表民意,這部分要高門檻通過才行,然後才能進行更高門檻的全民公投。設定這兩個高門檻就是為了安定政局的需要,憲法就是這樣規定的,而且國外也是這樣設定的,中外皆然。然而,之前國會已經沒有通過第一次罷免了,結果現在又輕率的說要推動二次罷免,我認為此舉太不負責任也太輕率了。 第二、在政治上,他要求執政黨2、30位國會議員來罷免自己黨籍的總統,高委員說這是「提籃假燒金」,其實這根本就是強人所難,而且國會才剛剛沒有通過罷免案,結果一個政黨的主席就呼籲另一個政黨的國會議員要如何如何做,我認為此舉是不負責任的,也過於輕率。問題是現在連辦演講或活動的時候,社會就已經產生激烈對抗了,如果這有整套的做法,而且將來也真的要進行公投的話,屆時會有1萬多個投開票所,如果兩方真的發生衝突,那他就真的是不負責任了。所以我十分期待政治領導人、政治領袖應該要多一點社會關懷,化解對立才是現在全民的期待。 * 高委員志鵬:本席手上拿的是3個月前罷免案的選票樣張,這是記名投票同意罷免或不同意罷免,那2、30位民進黨立委要如何同意罷免陳總統?他們又如何回到自己的選區去鼓吹選民出來投反對票?這樣根本就會造成人格分裂!請問這到底是什麼樣的理論? * 蘇院長貞昌:所以我的評論是:在法律上這是不尊重高門檻的,在政治上是輕率、不負責任的。 * 高委員志鵬:如果馬英九在會面時一定要談這個問題呢?一直到今天、到國民黨黨團的時候,他都還在呼籲國民黨黨團成員要透過交情去疏通民進黨黨團的成員,好讓罷免案過關,今天早上他還念茲在茲。總之,如果你們會面時,他的第一個議題就是二次罷免的話,院長要如何是好? * 蘇院長貞昌:這可以看出一個政治人物的做法,有人是儘量抱柴薪又加油添火,另一個人卻是希望能減少社會對立的因素,這就看看你要做一個什麼樣的政治領袖了。其實不必急於一時,也不必如此逞強,不必一次罷免沒有通過之後就要推動二次罷免,那以後不就每週都會推動罷免案?不應該如此!大家都知道,現在的社會對立已令民眾感到不安,做為一個負責任的政治人物,最好在此時出面共同化解對立,相信此舉才是全民的期待,同時也符合國家的利益。 * 高委員志鵬:馬英九這麼做可說是「雙面刀鬼」,因為你呼籲大家要會面,他也說好,一副很有誠意的樣子,結果他又繼續推動二次罷免,講好聽一點是「刀切豆腐兩面光」,講難聽一點就是兩面不是人、兩面都要討好。如果他在星期三的會前會堅持要談二次罷免才願意與會的話,請問蘇院長,這樣「蘇馬」還要不要會面? * 蘇院長貞昌:剛才我已經說過了,如果只有「蘇馬會」就比較沒有意思了,應該是5個政黨領袖、國會領袖大家一起來談,其次,其實一個政治人物的所做所為都會受到全民的檢驗,如此便可看出誰在化解社會對立,誰又在製造社會對立、衝突。 * 高委員志鵬:很多人都說密室政治、密室會談不能做為廣場上民眾的退場機制,也就是說,不是幾個人坐下來談一談即可。如果「共商國是」真的成局,會不會是密室會談?請問會不會全程公開,讓大家知道在討論什麼議題? * 蘇院長貞昌:我不敢說這是「國是會議」或「共商國是」,我也不敢說由我來召集,而是我要向各界領袖請益,希望能邀請各政黨領袖坐下來協商,最重要就是要化解當前的對立情勢、氣溫,也希望這個問題能解套、國家長治久安。事實上,大家已表達自己的看法,立場也十分清楚了,所以我希望現在能進入體制,好讓社會安定下來,也不要讓警力有這麼重的負擔,同時也讓士農工商各安其事。 * 高委員志鵬:最後,本席希望院長能加強溝通,不要說看了報紙才知道,像我家就沒有訂中國時報,所以我根本不知道情況,就算記者問我相關問題時,我也無法回答。總之,本席希望院長能加強溝通,同時府、院、黨團也能夠一致。謝謝! * 蘇院長貞昌:謝謝委員的指教。 * 主席:請薛委員凌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薛委員凌","主席","蘇院長貞昌","李主任委員應元","施主任委員俊吉","蔡部長堆","何部長志欽"]} ``` * 薛委員凌:(16時49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辛苦了!我聽說,你昨天有呼籲馬英九一起協商,我覺得這是你身為行政院長的職務與職責。但是,現在媒體對輿論的報導已經不公平,所以不論是密室協商或大喇喇地召集一些政黨領袖協商,我認為院長都會做得很辛苦。 *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蘇院長貞昌:(16時51分)主席、各位委員。謝謝。 * 薛委員凌:打從9月11日起,他們就在總統府前亂,現在已經亂了2個多禮拜了。 * 蘇院長貞昌:而且從9月9日至9月25日這段期間,已經動用了135,800人次的警力,所以不但負擔重,也造成非常大的影響。 * 薛委員凌:只要「遍地開花、天下圍攻」,就動盪金融秩序,這分明是假借倒扁之名來行個人淘金之實。院長,你應該請法務部及金管會去查一下,因為9月11日倒扁總部一發布圍城、遍地開花的訊息,股市馬上就跌了200多點,這等於跌掉了6千多億市值,涉及到全民的利益,所以金管會應該注意這件事。而且,當施明德一喊:「不天下圍攻、不遍地開花」的時候,股價又馬上回升,這等於在多空操作。我聽說,一口期指105,000元時,其來回多空操作的話,馬上可以賺9萬多元。還有更恐怖的事情,就是會擾亂金融秩序,因為他們在總統府前等於在集資,而且只要集到1億,就可以賺8千多萬元。像這種情形,還請院長督促法務部及金管會去查一下,到底有沒有人在影響我們的金融秩序,以遂行其個人之利益?或者,有沒有結合一些金主?像這種擾亂金融秩序的問題,又應該如何解決? * 蘇院長貞昌:股市若真的這樣跌就非常嚴重,而且任何人用這種方式來敗壞金融秩序都是犯法的,所以政府會注意,我也會拜託金管會及法務部來調查。另外,我們也看到一種現象,每當他們說要辦活動時,股市馬上就受到影響,一旦說不辦,股市又馬上上漲200點,由此可見,只要沒有街頭亂象,經濟就會往好的方面發展,股市也會上漲,這些都是事實。至於有沒有人在後面藉機操作圖利,這部分我會拜託法務部及金管會調查,如果有這種情形,一定嚴辦。 * 薛委員凌:美國在911時創造一個賓拉登,而且賓拉登也有在做股票,但他是恐怖分子,所以只要他到哪個國家,那個國家的經濟馬上就頹廢,所以我們台灣不能再製造第2個賓拉登。本席希望法務部、金管會以及院長,都能拿出真正的魄力,因為台灣的經濟不能如此被操弄,所以拜託院長要落實! * 蘇院長貞昌:好。 * 薛委員凌:另外,罷工、罷市等於是要滅台灣。根據數據顯示,民進黨執政的2002~2006年期間,其中2002年的失業率是占5.17%,而2006年第2季的失業率已經降低至3.87%。不過,不論電子或平面媒體,都對我們作不公平的報導,可是民進黨確實有在做事情啊!現在失業率明明已經逐年遞減,卻沒有媒體報導出來,只有紅衫軍在那邊紅吱吱!現在我每天打開電視,只要看到紅的就感到很厭惡。 其實,民進黨不論在政策或經濟上,都有在做事情,例如95年第2季的失業率已經降到3.87%。但是如果繼續在總統府前面亂下去,導致罷工成局、失業率上漲至10%的時候,屆時失業人口將會接近100萬人。果真如此,不論對雙薪或單薪家庭,都將造成很大的負擔,而且也是非常危險的事情,所以本席非常擔憂,不曉得該怎麼辦。 * 蘇院長貞昌:勞委會在李主委的領導與打拚下,失業率已逐年降低,尤其現在正值6年來失業率最低的時候,雖然這跟發展經濟、投資等共同打拚有關,但是能做到這樣真的不簡單,希望再繼續打拚下去。另外,不希望再有負面的因素產生,也不希望再亂下去影響到經濟,因為這樣不論對資方、勞工或全民都是不利的。尤其罷工是勞工最強、也是最後的武器,亦是法律給勞工的最後保障,好讓勞工可以用來做為與資方談判的最後武器,所以不應該以政治性的方式來消費勞工,以達成其政治目的,而且我們也不希望看到社會受到衝擊。關於這方面,我請李主委向委員報告。 * 李主任委員應元:謝謝薛委員長期以來一直很關心經濟以及勞工就業的問題,目前社會各界乃至各政黨,都反對以消費勞工的方式來做,所以我們會繼續觀察,希望主事者也能瞭解國家社會的期待,不要傷害到台灣的經濟。何況,這又不是勞資對立,所以不應把政治對立轉到勞資對立之上,這樣做的話對雙方都不公平。 * 薛委員凌:如果罷工一天,將會損失新台幣300多億元;如果罷工一個月,損失將以兆計。以台灣的人口結構來看,目前的就業率是1,000萬人,如果真的罷工,我們的經濟將會崩盤!因為現在的就業人口是1006萬人,由此可以看出,我們的社會經濟是用什麼在支撐的,本席有一個想法,如果真的發生罷工的話,不妨將國民黨黨產拿來補,請問主委的看法如何? * 李主任委員應元:到目前為止,各界都對罷工表示反對,因此主事者對此也持保留態度,我們希望他們能夠慎重行事,不要發動不必要的罷工。 * 薛委員凌:接著本席想請教金管會主委,去年4月份在國華人壽和美麗華飯店買賣股票的過程中,翁一銘獲取不法利益14億,而黃春發遭地檢署求刑4年,請問金管會對此如何處理? * 施主任委員俊吉:這是在我就任之前發生的事情,所以我對這個個案不是很清楚,目前這個案子似乎正在司法檢調的程序中。 * 薛委員凌:請問你什麼時候可以弄清楚?到時是不是可以送一份書面資料給本席? * 施主任委員俊吉:好的。 * 薛委員凌:9月22日志信國際這家上市公司遭掏空2億元,同一個老闆持股所佔的比例超過80%,請問金管會可以對此放任不管嗎? * 施主任委員俊吉:當然不可以。 * 薛委員凌:奇怪的是,9月21日調查局進行搜索時,當天的股價竟然漲停板,而當天的成交量更是平常的6至10倍,這分明是做多在坑殺散戶。金管會不是有一個觀測站嗎?請問觀測站的成員都在做什麼? * 施主任委員俊吉:我想應該在證交所或是…… * 薛委員凌:本席認為,他們一定事先就已經得到訊息,所以才會在19日、21日及22日連續三天出清手中的股票,這從k線圖就可以看得很清楚,到底觀測站在做什麼?金管會又打算如何處理? * 施主任委員俊吉:關於這件事,證交所及OTC都有即時線上監視系統,如果真如委員所說,在19日、21日及22日都有跡象顯示的話,我們的檢查局…… * 薛委員凌:你說你對於去年的案子不太清楚,但這是發生在今年9月份的事,所以你應該會知道才對。 * 施主任委員俊吉:因為這個個案正在進行調查中,所以我不便在此表示知道或不知道,但如果有調查結果出來的話,我們一定會向委員作說明。 * 薛委員凌:本席希望金管會能夠端正金融秩序,這才是重點,對不對? * 施主任委員俊吉:對,這正是金管會要努力的目標。 * 薛委員凌:另外,本席從經濟部所登記的資料進行調查,發現這家公司又出了事情,請問美麗信是不是一家平價旅館? * 蔡部長堆:它是一個委外BOT的案子。 * 薛委員凌:是BOT嗎? * 蔡部長堆:是的。 * 薛委員凌:兩個星期之前,本席想調閱相關的投資執行計畫,結果觀光局竟說未獲美麗信酒店的同意,不能將這份資料給我,像這種專門掏空公司的投資經營者,請問他的誠信度夠嗎? * 蔡部長堆:針對這種BOT的案子,我們會從合約上要求對方依約履行,目前觀光局已依照合約要求他們履行。 * 薛委員凌:請部長回頭看看這張圖表,志信國際持股比例高達87%,難道立法委員沒有監督的職權嗎?現在觀光局竟說未獲美麗信酒店的同意,不能將這份資料給我!到底現在交通部部長是「黃部長」?還是蔡部長? * 蔡部長堆:不管怎麼樣,依法該做的事情,交通部都不會逃避。 * 薛委員凌:但現在問題確實產生了,本席並不瞭解當時投資計畫的規範如何,但既然是政府為了發展觀光而標榜的平價旅館,就應該要名符其實才對,結果半個月之前竟有人召開記者會,說這家旅館的房價超高。從圖表上我們可以看出,經營者根本是一手掌控,而且是左右手在交叉持股,在這種情況下,交通部竟還讓它得標,請問部長對此做何解釋? * 蔡部長堆:從簽約到現在已經有一年半到兩年的時間,我相信簽約的當時,一定有經過若干查證,而且也經過評選過程,之後還有議約,然後才會簽約。如果其中有任何不當之處,我們當然可以進行追究,但現在這家飯店已經在營運當中,所以我們只能按照最後簽約的內容,要求對方依約執行,如果他們沒有依約執行的話,我們當然可以按照當時簽約的條件加以處分或處理。 * 薛委員凌:本席只是想向觀光局要一份投資計畫書都拿不到了,可見其中的弊端重重,為什麼部長還要在此加以掩護? * 蔡部長堆:不是掩護,其實我並不知道這件事,我沒有掩護。 * 薛委員凌:三個星期之前,報紙就曾報導過這件事,請問部長知道嗎? * 蔡部長堆:我不知道,如果委員拿不到資料…… * 薛委員凌:怪不得觀光局會如此大膽囂張,只聽從「黃部長」的指示,而不是蔡部長的命令。 * 蔡部長堆:我們一切依法、依約辦理,我絕對不會袒護。 * 薛委員凌:現在事情都已經發生了,而且問題已經出現過3次了。 * 蔡部長堆:如果有任何不法情事的話,希望薛委員能夠提供資訊,我們一定會依法查辦。 * 薛委員凌:本席希望能夠儘速解約,因為現況已經是一團糟了。 * 蔡部長堆:解約有解約的條件,到底現在是不是合乎解約的要件,我們還必須瞭解一下。 * 薛委員凌:既然部長信誓旦旦的說要依法辦理,請問你可不可以將最近有關租金及經營者誠信問題的資料送給本席? * 蔡部長堆:我們一定會要求觀光局提供必要的資料,這沒問題。 * 薛委員凌:你現在說的是有必要的話? * 蔡部長堆:對,委員期望取得的資料,如果是屬於背景資料,而非保密的部分,我們一定會提供。 * 薛委員凌:本席需要的衹是投資執行計畫書,但就是要不到,部長是否可以提供給本席? * 蔡部長堆:有關投資執行計畫書的部分,我會指示觀光局辦理,至於是否符合保密的要件的問題,則將請該局慎重處理,無論結果如何,我們都會給委員一個交待。 * 薛委員凌:好。本席繼續請教財政部何部長,何謂「移轉訂價」? * 何部長志欽:「移轉訂價」為國際租稅制度,係為避免母、子公司之間租稅套利的處理行為。 * 薛委員凌:財政部於94年12月30日發布的乙紙行政命令中,即訂定「移轉訂價」,請問部長,是否知道此事? * 何部長志欽:相關細節我並不十分清楚,但是我知道有此一文件。 * 薛委員凌:「移轉訂價」是否以針對查稅、追弊為目標?是否有其盲點? * 何部長志欽:「移轉訂價」是國際租稅的制度,在理論上並不完整,在制度上尚有討論的空間,各國對此部分仍在嘗試的階段,由於涉及各種國際投資的問題,所以並沒有完全的定位。 * 薛委員凌:是針對OBU及其他產業? * 何部長志欽:都涉及國際租稅等相當問題。 * 薛委員凌:請教部長,要如何落實「移轉訂價」制度? * 何部長志欽:此項制度是針對新近發生國際投資方面的一些問題,希望各國不同的租稅制度能接軌,使制度的推行能保持一致性,基本上以維護租稅公平、防止租稅套利為原則。 * 薛委員凌:維護租稅的公平在利基上而言是好的。本席要提醒部長的是,目前全國營利事業登記的業者計有46萬家,公開發行股票的上市、上櫃公司約有2萬家;移轉訂價的利基及用意如果是針對查稅、查弊的話,財政部就要對於下述情況多加考量。 財政部竟然於94年12月30日發布行政命令,當天是年底最後一天,也是一般企業會計、財務年底結帳的日子,俾便於隔年4、5月報稅;雖然其中有企管顧問公司協助處理移轉訂價的問題,並製作報告,但企管顧問公司究竟有何條件及能耐,可以做我們臺灣這麼多上市、上櫃公司及中小企業的移轉訂價報告書? 本席認為政府實在不該以行政命令而擾民,試想一道行政命令發布下去,上市、上櫃公司就要製作移轉訂價報告,且視其營業額高低,一份報告就要耗費100至200萬元,若是小型公司,也要花費10至50萬元不等經費;雖然是項內容規範營業額達3億元以上之業者才須製作移轉訂價報告,但是許多業者及會計師紛紛向本席投訴,大家都非常茫然。 本席瞭解部長對於租稅、財稅計畫非常專精,你們應該是要幫助人民解決問題,而不是製造人民無謂的困擾,況且當前臺灣的生意已經很難經營了。以稅制為例,營業稅25%、發票5%、扣除未分配盈餘10%,稅金已達40%,若再加上移轉訂價,多恐怖!若以央行的利率4.39%,加上機動利率2.1%,總計超過6%,移轉訂價的設算利息總共高達15.6%,攏是稅,生意人要如何存活? * 何部長志欽: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都有既定的稅制,在移轉訂價的過程…… * 薛委員凌:請部長將實際情形答復本席,否則本席如何面對廣大人民?再者,是項行政命令限企業主須於一個月內提出移轉訂價報告書,企業主與企管顧問公司之間也需要時間議價,但是一道行政命令下去,部長知道這些公司要增加多少金錢支出的負擔?要100多億元!所以本席希望中央各部會不可草率訂定政策!請部長今天給本席一個滿意的答復。 * 何部長志欽:對於委員所關心的問題,我們會特別進行瞭解,不過,就整體而言,這是維持整個租稅行政所需的措施,在可能範圍內,我們會瞭解大家的負擔能力,再做必要的調整。 * 薛委員凌:如果租稅與經濟一旦有所衝突,技術、資金、人才將會單向外流,部長應該考慮企業主、生意人在臺灣存活的空間,否則屆時將一無所有。說實話,研發是臺灣經濟的強項,但是卻在政策面不斷綑綁,讓一些業者無所適從,不知要如何投資。至於10%未分配盈餘的部分,是因為臺灣人有儲蓄的美德,一些生意人勤儉節約下來的,要留待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時,作為預備金之用,結果政府卻將未分配盈餘10%拿來花用,這樣做,對嗎? * 何部長志欽:此項問題可分成兩部分來談,第一部分是,未分配盈餘部分加徵10%,那是因為在兩稅合一制度之下,營利事業所得稅最高稅率是25%,與綜合所得稅最高稅率40%之間有一個差距,我們為了保持誘因的中性,才在這部分做一個調整,不過現在我們也正針對這個加徵未分配盈餘10%的部分進行全面檢討評估中,此事涉及稅制,我們會謹慎、妥善處理。 * 主席:請黃委員淑英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黃委員淑英","主席","蘇院長貞昌","李部長逸洋","侯署長勝茂","施部長茂林","李主任委員應元"]} ``` * 黃委員淑英:(17時21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今天的質詢時間很長,院長也很累,再加上外面的風風雨雨,我為蘇院長加油。 * 主席:請蘇院長貞昌答復。 * 蘇院長貞昌:(17時21分)主席,各位委員。謝謝。 * 黃委員淑英:首先,我對於行政院這幾年來,對性別主流化的推動表示肯定。行政院在婦權會的推動之下,歷屆院長對於性別的議題都非常關心。在游院長時強調性別統計、性別預算;在謝院長時開始加強公務人員的性別意識、訓練,也保障各個委員會中委員的單一性別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蘇院長繼續既有的政策,在今年8月第25次婦權會做出重大裁示,就是說未來國家重大的政策,應有性別觀點,要有性別評估的指標,並且要加以追蹤跟列管。這些都顯示政府為了要實現性別平等,所持續做的努力,在目前也呈現出相當的成果。在APEC的國家中,實現性別主流化,台灣是名列第一、第二的,但是政府在這方面的努力跟成果,竟然在院長的施政報告中被遺漏了,而且也沒有看到任何部會把它列為施政的重點,我覺得非常可惜、遺憾,希望在下一次施政報告裡面,我們可以看到行政院為達成性別平等之路、性別主流化所做的努力跟報告。 接下來是各部會今年的施政目標與衡量指標,我們發現有些衡量的指標並不能夠反映社會問題,而且有些是掛羊頭賣狗肉,甚至跟社會期待與院長裁示背道而馳,而且它的績效目標值之擬定也令人不解。 我現在僅就內政部跟衛生署的部分來做討論。我們看看今年的施政重點,在擴大政治參與形塑公民社會的部分,有2個指標非常奇怪,一個是提升火化率;一個是輔導宗教團體興辦公益事業。其實提升火化率跟風俗民情比較有關,怎麼會跟擴大政治參與有關?另外就是興辦公益事業方面,我想宗教團體在這方面已經用他們的方式在做,我覺得國家應該是輔導一般的民間NGO團體來興辦公益事業,不曉得為什麼這個會是重要政策的內容,還列為衡量的指標。 另外,在婚姻媒合業務管理的部分,也是今年一個衡量的指標,希望登記的家數再增加15%。本席請問內政部長,這樣的一個管理指標,是不是跟院長的裁示有違背?因為在95年4月婦權會第24次委員會已經決議:婚姻媒合不應該成為一種行業。這個是繼謝院長時期的決議,婚姻媒合不適合成為營利事業或商業登記,請答復。 * 李部長逸洋:黃委員也知道婚姻媒合這件事情,是經過謝院長、院長開了非常多次的會議,才有剛才黃委員所講的結論落實下來,在過程中我也主持很多次會議,也一再的協調。本來我們婦權會的委員,就認為不要去修法,也不要定專章、專法,所以才會有所謂的「加強管理」,最後是院長再次在婦權會上敲定,不讓婚姻媒合業成為一個行業。所以,現在法務部需要修函釋,因為這牽涉到原來的民法修正之後,法務部跟著有一個函釋,才有婚姻媒合業,所以是一連串的過程及一連串的努力。現在訂的指標都是在這些程序之前訂定的。 * 黃委員淑英:怎麼會呢?94年就已經知道這個東西不適合,既然是有爭議性的議題,就不應該列為施政的重要內容。 * 蘇院長貞昌:我向黃委員報告2項,第1項是剛才提到本次施政報告沒有提到性別主流化等等,這是因為我們現在已經不把這些作為一種宣示或口號,而是把它列入施政計畫,第2項是民法修改後,法務部有一個解釋函,在過去施政計畫就是用這樣做,直到今年我在婦權會中裁示:這不應該做為一種營利的事業,因為它沒有請求權。所以,這些是在更前面的,之後大家就往這個方向來努力,請黃委員了解。 * 黃委員淑英:所以在明年的施政計畫裡面,我們不應該再看到這樣的一個衡量指標? * 蘇院長貞昌:對的。 * 李部長逸洋:黃委員知道院長也是開2次會才能夠敲定下來的,因為各部會原來在辦理的時候,都還是有這樣的困難。 * 黃委員淑英:本席再針對你們設定的目標值,先不管內容是不是正確,譬如說提升火化率,94年的目標是80%,94年已經達到82%,可是96年我們又降到81%。另外就是婚姻媒合方面,雖然我們不同意,但是94年達到15.8%,可是到96年我們目標值又放在15 %,這樣是不是怠惰、便宜行事的作法?你都已經達到那個目標,每一年的執行目標應該往前繼續改進,怎麼不但沒有前進,反而倒回來了,這不是件很奇怪的事? * 李部長逸洋:94年那個是達成率,原來的目標設定應該不是這樣子,它是最後的達成率。 * 黃委員淑英:達成率已經82%,為什麼我們現在還設在80%? * 李部長逸洋:達成率往往會比原來的目標設定率高出很多,後來在訂下一年時,就是以目標值往上加。 * 黃委員淑英:那應該要再往上提升才對,這樣才是一個進步的政府,你不能老是倒回來跑。 * 李部長逸洋:也可以是這樣子,但是有時候達成率是高出設定值很多,所以又把它拉回來。 * 黃委員淑英:我相信這是不合道理的,因為你既然能夠執行到那樣的成效,為什麼不是繼續往前,而是往後面跑,所以我希望這個地方,在未來做目標值時,能夠注意一下。 另外,有關衛生署的部分,在強化防疫體系免除疫病威脅的衡量指標裡面,有男同性戀最近一次性行為使用保險套的使用率,事實上,這個衡量指標完全無法反映社會現狀,從臺灣的HIV感染者流行病學來看,自2003年開始,女性的得病比率急速增加,2003年是6.7%、2004年是7.09%、2005年是8.67%,2006年則已增加到9%。再從傳染途徑來看,2003年以前是異性戀之間的傳染較多,2003年開始異性戀、同性戀間的傳染均已降低,且兩者的比率相當接近,亦即兩者的傳染途徑是很相近的。反觀毒癮的傳染則是急遽上升,但是,我們並沒有看到你們在這個衡量指標上反映出愛滋傳染的趨勢。請衛生署說明。 * 侯署長勝茂:謝謝委員長期對婦女健康政策的指導,剛才委員提出的數據資料非常正確,目前愛滋病發生原因中最危險的傳染途徑是在毒品上,男女皆然,均已列為我們的重點,院長也非常支持,他是第一位參與我們HIV研討會的行政院長。我們和法務部、教育部、內政部相關部會也一起舉行跨部會…… * 黃委員淑英:你們的衡量指標應該是寫有關如何降低婦女的感染、得病,或是有關毒癮者怎麼減少及減少毒癮者的HIV感染率等等,而不是用男性同性戀者使用保險套的比率。 * 侯署長勝茂:委員講得非常對,但你只提出了一個男性使用保險套的數值,其實,還有很多指標。 * 黃委員淑英:這是你們施政報告中所呈現的出來的數據,去年本席已經質詢過一次。 * 侯署長勝茂:我們還有其他指標,包括毒品要降到多少等等,剛才你講的這一項只是其中之一。 * 黃委員淑英:這是你們呈現在施政報告中的績效指標。本席是希望各部會在撰寫年度績效指標及衡量指標、目標值時,不要光是抄以前的資料,而都沒有去分析現況如何。 * 蘇院長貞昌:對。黃委員的指教很正確。其實,愛滋病的傳染原因和比率已經大幅改變,因共用針頭而傳染的比率已經顯著增加,而衛生署在說明欄中還是用過去的資料,謝謝委員的指教。 * 黃委員淑英:謝謝部長和署長,請回座。 目前院長宣布一項攸關人民福祉的大溫暖計畫,試圖解決貧窮問題,本席藉此機會想和院長討論有關女性經濟弱勢、貧窮、老年女人化的問題。院長,你是否認為我們女人比男人沒錢? * 蘇院長貞昌:過去女性因為體力、經濟力而被視為弱勢,現在是往好的方向在走,不過,如果用這樣的一句話…… * 黃委員淑英:我們家庭主婦是沒有所得,臺灣女性的勞參率只有48%多,亦即一半以上的女性是在家裡從事家務,而沒有所得。你可能會說先生有所得,太太理所當然就會分到所得,但是,我們的夫妻財產制並不是這麼規定。我們的夫妻財產制是分別財產,夫妻財產是分別的,所得將來才分配。也就是說,除了生活費以外,還可自行協議自由處分金給配偶使用,但因自由處分金沒有強制性,多數家庭主婦在婚姻存續中往往拿不到自由處分金,本席身邊的婦女朋友幾乎沒有人從先生手上拿到自由處分金,由於這些婦女朋友非常依賴家庭的經濟,在分別財產制度下實在很難累積自己的財富,因此不但經濟無法自主,到了老年經濟更處於弱勢,這是一般家庭主婦所面臨的困境。 就業婦女也未必比男人有錢,以94年為例,女性的起薪雖然是男性的97.5%,但長年下來,女性的平均薪資、平均年資、老年給付都比男性少,94年男性的平均薪資是48,275元,女性為37,001元,只有男性的76.6%;此外,據統計,台灣的女性戶長、女性單親家庭、女性老年單人戶的經濟狀況都比男性戶長、男性單親家庭、男性老年單人戶差,可見女性的經濟一直處於弱勢,隨著年齡的增長更形弱勢,請問老年女人的經濟保障在哪裡? 就業婦女雖然有勞保的老年給付及勞退新制的退休金可以領,但是和男性領取的金額仍有差距,以2005年為例,投保薪資在19,000元以下者,男性是34.33%,女性則是44.18%;投保薪資超過4萬元者,男性有29%,女性則只有12.9%,因此,無論是勞保的老年給付或依勞退新制提撥的6%,女性均因薪資較低而比男性少;再者,女性常常為了結婚、生育、照顧家裡的老人、身心障礙者而改變工時、退出職場或提早退休,因此在勞退年資的累積上遠比男性少,94年5月,女性就職者的平均工作年資是男性的79%,也就是說,男性是110個月,女性則只有88個月;由於女性的薪資少、年資累計又少,所以2005年男性的老年給付可以達到110萬元,女性則只有79萬元,只及男性的71.1%,遠比平均薪資的76.55%低;另外一半屬於家庭主婦的女性則因從事無償的家庭照顧而沒有退休機制,由於目前沒有國民年金的規劃,加上勞退新制規定投保人可以指定受益人,在受益人未必是他太太的情形下,先生退休時恐怕不會分一半退休金給太太;一般婦女如果在中老年離婚,爭取贍養費本來就很困難,如果又分不到先生的退休金、勞保年金,請問她們要怎麼生活?所以女性在社會面的所得不均,這也是經濟結構和勞參力的因素,使得女性在經濟上呈現比較弱勢。另外就是法律層面,諸如夫妻財產制、離婚法中有關贍養費的規定,以及勞退新制設計的交互作用,才會造成分配不均的不公平結果。在所得差異拉大之後,老年女性非常貧窮,政府應該設法解決這些問題。 事實上,過去對勞資結構或勞參力有很多的討論,我們還可以解決部分問題,但有關分配不均的部分,法律和制度上的討論是比較少,本席可以舉例說明。請教施部長,在勞退新制中,雇主或員工自己提撥的6%是不是屬於夫妻財產中可以分配的財產。 * 施部長茂林:有關這個問題,本人要再深入了解。 * 黃委員淑英:員工自己從薪水提撥出來的6%是放在個人帳戶中,將來如果夫妻談及離婚,太太是否可以主張這部分的錢? * 施部長茂林:就法理而言,這樣的主張是公平、合理的。 * 黃委員淑英:本席很高興聽到這樣的答復,也希望在勞退新制中清楚地明訂出來,避免不了解法律的女性失去權利。至於雇主所提撥的6%,這是否也屬於薪資的一部分?也希望法務部給予較清楚的說明。 * 蘇院長貞昌:對這部分,容我請讓李主委作一說明。 * 黃委員淑英:好的。 * 李主任委員應元:黃委員非常關心女性,有關老年所得安全問題,我們也非常重視,雖然勞退部分還沒有處理,但有關勞保年金化這部分,對於女性的權益,甚至是離婚的婦女,我們都列為第一優先,我們已經注意到往這個方向做修法。 * 黃委員淑英:我知道勞保老年給付或是國民年金的規範已經納入這部分的思考,但是有關女性生育及照顧者的年資要如何合理的納入規劃,甚至要向日本和德國學習,思考主婦對於丈夫勞保年金或各種退休金的給付是否有主張的權力。此外,家庭主婦如何支付國民年金和保費的問題,也希望大家一併做周詳的思考,對於離婚法中贍養費的規定,也要朝向合理的方向做修改。本席希望院長能夠裁示,主管機關對於相關法律應該主動修法,讓夫妻之間的所得分配更為合理。 * 蘇院長貞昌:謝謝黃委員的指教。我們對兩性平權應該給予公平及合理的照顧,這個方向是對的,如果法律有牴觸或扞格的地方,也應該由相關部會斟酌,以這個方向和原則加以考量,應該修改就要研究衡平性及修改的方法,本人會請各部會重視,並且朝這個方向研擬。 * 黃委員淑英:再者,近年來自殺事件頻傳,我們也知道自殺的因素很多,其中有75%的自殺者患有憂鬱症,世界衛生組織也繼癌症與愛滋病之後,將憂鬱症列為廿一世紀的3大疾病之一,所以本席與侯署長討論有關憂鬱症防治及心理健康的問題。 本席認為,在憂鬱防治政策中有過度醫療與缺乏性別意識的現象,請問署長,台灣的憂鬱症病患在性別上有何差異? * 侯署長勝茂:誠如黃委員所言,台灣自殺者有75%患有憂鬱症,雖然我們不清楚自殺者自殺的原因,但大多數與感情有關。 * 黃委員淑英:在台灣地區罹患憂鬱症病患的比例是女性比男性多出1.6倍,為何女性比較容易罹患憂鬱症?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統計資料顯示,女性與男性罹患憂鬱症的原因不大相同,主要是因為女性常受到暴力、在社會上屬於經濟弱勢、收入較低與受到長期照顧壓力等等。在台灣針對憂鬱症發病原因的探討中可發現,女性因為職場關係、親子關係、生涯規劃、夫妻關係等;男性則是因職場關係、生涯規劃與事業問題等所致。換言之,女性與男性罹患憂鬱症的盛行率不同、成因也不同,雖然政府在憂鬱症防治措施中已成立共同照護網,但我們並沒有看到衛生署曾因為這些統計資料而有任何特別的處置。 事實上,憂鬱症防治措施可分為3方面:藥物治療、心理諮商及社會資源提供與轉介,雖然上述三者實為一體,但是,我所看到衛生署所提出的共同照護網計畫流程,我們希望從primary care中讓憂鬱症患者能夠獲得妥善的治療,然而,當基層醫師發現某位病患罹患憂鬱症時,在共同照護網計畫的流程都是採用藥物治療,甚至,病患經過評量得分在12分,就直接轉介給精神科,如果經過治療12週仍舊無效再轉介給精神科醫師,所以本席認為,在共同照護網計畫的流程中太過醫療化,畢竟我們方才已經討論過憂鬱症的成因,當醫師開藥給病患,他就能夠找到工作、改變自己的生涯規劃嗎?換言之,過度醫療的問題是導致共同照護網計畫流程失敗的主要原因。若一位男性因失業而罹患憂鬱症,醫生要求他進行心理評估,當他的得分為12分,醫師就開藥給他服用,經過12週的治療流程之後,由於他還是沒有找到工作,最後他依照共同照護網計畫的流程只好轉介給精神科醫師,再繼續服藥。事實上,正因該名病患的工作問題尚未解決,以致他的憂鬱症無法治癒,即使他的病症已經痊癒,仍然處於失業的狀態,最後他還是回到共同照護網中。如果共同照護網正如同一張網而讓男性病患困在其中,最後變成終身照護網,這是我們所不樂見之事。 * 侯署長勝茂:我必須向黃委員解釋的是,在共同照護網計畫的流程中是寫得比較簡化,事實上,精神科醫師在診治病患時,醫院通常會有社工人員予以協助,所以這張圖表是比較過度簡化,都是從醫生的觀點來看,我們會將社工人員納入共同照護網計畫流程中,那不是過度醫療,畢竟那是一種疾病,…… * 黃委員淑英:因為基層醫師只要受過15個小時專業訓練,就可以進行憂鬱症基本照護工作,問題是在這15個小時中,根本未提及社工的問題,今天那些積分落在9到12分中間的病人,其實是最需要照護之人,因為他們的症狀尚未形成憂鬱症,解決這些病患的良方不在藥物上,而是在於提供社會資源讓他可以找到工作,使其經濟問題暫時得以抒解,所以在整體防護網中,本席認為幫助這些處於憂鬱症臨界點的病患的積分狀況都可以提升至12分,才是重點之處。 * 侯署長勝茂:本人日後會注意醫師教育這件事。 * 黃委員淑英:此外,醫師也缺乏性別概念。本席曾聽過一個案例,某位女病人因為先生有外遇而罹患憂鬱症,她到精神科求診,精神科醫師問她是否有友人的先生也外遇,她回說有,醫師又問她這些朋友有沒有像她一樣罹患憂鬱症,她回說沒有,精神科醫師竟然告訴她說這就是妳的問題。這位醫師可說是一位缺乏性別觀點、意識的諮商、診斷、醫療者。我們希望在醫師的訓練中可以加入性別觀點的課程。 * 侯署長勝茂:醫師的教育中應加入這一項。謝謝。 * 黃委員淑英:因為時間有限,本席就質詢至此。 * 侯署長勝茂:謝謝,本人會注意。 * 主席:蔡委員同榮改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 * 曹委員來旺改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 ```json {"type":"interpdoc","people":null} ``` 曹委員來旺書面質詢: 由於全球化主導世界經濟發展,全球產業競爭型態與規則將大幅改寫,全球國力競賽將益趨激烈。為因應內外挑戰,突破發展瓶頸,我國總體政策亟需配合調整,力求塑造經濟成長、物價穩定及低失業率的永續發展環境,掌握景氣復甦有利契機。因此行政院應強化經濟成長動力,發揮厚植國家發展潛能,均衡區域發展,提升人民生活品質,深化國家永續發展實力,加速台灣經濟結構的轉型與升級、建立廉能的政府,以不負台灣人民的期待。 加強內政及國土安全 在加強國土安全方面,行政院應配合政府組織改造,建立二級政府體制,推動地方政府組織改造,健全縣市政府職能;落實權力下放,擴大地方自主,建立中央與地方夥伴關係,促進地方跨區域合作,健全地方治理。另外也要落實人口政策,以因應少子化、高齡化社會。 在警政工作方面,全面提升偵防犯罪能力也是必需的,打擊黑幫暴力,全面肅槍緝毒、加強查緝詐欺犯罪,提升肅竊執行成效,維護民眾財產安全;在移民政策方面,應落實移民輔導,嚴密入出國管理,加強非法移民查察、強制出境及驅離出國。 在消防工作方面,健全災害防救體制,增進立體救災效率;強化災害防救效能,提升到醫院前緊急救護服務品質;推動火災預防制度,精進火災原因調查鑑定技術,落實危險物品管理。在海洋巡護工作上,應密切掌握周邊海域情勢,加強空中巡防效能,提升領海及專屬經濟海域巡護密度,維護海上秩序,樹立海域執法權威,保障國家海洋權益。 對外關係秉持獨立自主精神及平等互惠原則 在對外關係方面,包含國際關係和兩岸關係,行政院應維護國家主權與尊嚴,彰顯台灣主體意識,致力提升國家形象,強化國際地位,擴大國際活動空間,以確保國家的生存與發展。持續推動邀請邦交國元首或高層來訪,並加強雙邊合作關係,協助邦交國永續經營與發展,共創互利雙贏榮景,以鞏固邦交,也應積極尋求與無邦交國建立外交關係。 另外,應繼續推動參與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及國際防疫合作機制;強化參與世界貿易組織及亞太經濟合作等國際組織;爭取主辦或協辦各項國際會議,提升我國際能見度,擴大影響力;積極參與國際合作,善盡國際關懷,以爭取國際認同,提升我參與國際活動的實效。在回應國際局方面,行政院應支持國際打擊恐怖主義行動,推動多邊及雙邊反恐合作,彰顯我與國際主流趨勢同步,加強區域安全對話與合作,呼籲國際社會繼續關注並致力維護台海和平與亞太地區的穩定。 除此之外,行政院也應統合政府與民間資源,拓展多元傳播介面,推銷優質台灣特色,形塑台灣國家形象;深耕國際媒體關係,掌握國際情勢發展脈動,進行整體對外文宣,爭取國際友我輿論力量。在對國際局勢上,應以「和平與發展」為主軸,凝聚朝野及各界共識,並掌握國際及兩岸情勢發展,擬定整體策略,推動兩岸和平理性對話與良性互動。 持續精進國防組織整體運作 在國防事務方面,行政院應擴大全民參與國防事務,增進全民國防知識及全民防衛意識;強化全民總體防衛理念,綿密國土安全網。主管機關應完備國防法規修訂作業,貫徹軍隊國家化法制化政策。在第二階段兵力結構與組織調整上,應結合各項軍購案籌建,如期、如質完成建軍備戰工作,提升國軍整體戰力。 在國防科技上,應發展前瞻國防科技關鍵技術的開發與系統整合,具體執行各領域科技研發項目,結合國內產、官、學、研界技術能量,致力研發關鍵性尖端國防科技,精進三軍武器系統,落實國防自主政策。 除此之外,行政院也應鞏固我與各邦交國軍誼,拓展與美、日、歐盟及東南亞各國軍事交流合作,逐步提升交流層級及擴大合作範圍,在「互信、互惠」的基礎下,結合友盟力量促進區域和平與穩定。在部隊方面,應強化部隊安全,整飭軍風紀,落實家屬連繫、輔導及徵屬服務,並提升眷村改建成效。 推動財政改革,追求財政收支平衡目標 在財政方面,行政院應健全地方財政法制,充裕地方自治財源,落實財政自我負責精神。主管機關應健全國庫制度與管理,增進政府財務效能、健全債務管理法規,提升債務透明度,強化債務管理、推動公債發行規律化、公債商品多樣化,促進公債市場健全發展。 除此之外,行政院應落實稅制改革,擴大稅基並合理調整租稅結構,建構符合國際潮流的公平稅制;促進國際租稅交流,規範跨國交易合理課稅制度。 另外,行政院也應建構健全金融服務業法制,提升金融服務業競爭力、積極處理卡債後續相關問題,兼顧消費者權益及金融產業發展;在金融改革方面,應推動第二階段金融改革,推動公營銀行民營化,孕育具區域代表性的金融機構,發展我國成為區域金融服務中心。在公共建設方面,政府應擴大推動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協助排除投資障礙、加強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計畫審議作業,提升政府機關專業能力,建構優質的促參投資環境,以促進政府採購制度化、現代化及國際化。 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 在高等教育方面,行政院應規畫追求世界級的研究與教學,延攬教學研究優異人才;發展區塊內重點大學,提升大學自主性與競爭力;推動大學教學卓越,強化人才培育成效,並建立大學評鑑機制,提升高等教育品質。 除此之外,改進高中、高職及五專多元入學制度、發展高中職教育特色,提供多元課程選擇機會,促進學生適性發展,均衡城鄉高中職教育資源;在義務教育方面,應研議延長國民基本教育年限方案,紓解學生升學壓力及提升國民素質;修訂高中、高職及五專前3年共同核心課程,建立適性發展的中小學教育。 為與國際接合,主管機關應積極參與國際教育活動,拓展國際學術交流、鼓勵各校擴大招收外國學生,促進教育國際化、吸引優秀外國學生來台留學、鼓勵國外留學,並建立留、遊學輔導機制。 在體育人才方面,行政院應加強體育人才培育,提升體育專業人才素養;活化運動賽會,促進運動休閒服務業發展、輔助地方政府辦理運動場地綠化、興設休閒運動設施、自行車道及競技運動場館等。另外,應積極參與國際體育活動,培育國際體育事務人才,爭取主辦國際運動競賽,推動加入國際體育組織,增進國際及兩岸體育學術交流、互訪及合作。 建立清廉透明政府 在法務方面,落實利益衝突迴避、政府資訊公開等陽光法案,強化廉政組織功能,健全機關防貪機制、積極發掘、蒐報重大貪瀆不法案件,有效遏阻違法舞弊,增進人民對政府信賴。政府應依法行政,保障人民權益、推動鄉鎮市調解及仲裁業務,期疏減訟源,維護社會和諧、推展公益信託,維護民眾福祉、加強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的行政執行專責機關功能,修正行政執行法,以提振公權力、加強個人資料保護,避免人格權遭受侵害。 在預防犯罪方面,行政院應強力掃黑、肅貪及查賄、落實執行各項反毒措施、防止破壞國土、防制經濟犯罪、積極查緝金融犯罪、加強保護智慧財產權、維護婦幼安全、推動執行打擊民生犯罪及反詐騙行動等治安工作;另外,也應加強執行婦幼安全保護管束案件,提升觀護效能;積極進行犯罪問題研究及預防犯罪業務;推動認輔制度,深化更生保護工作;落實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強化各地方法院檢察署犯罪被害補償金求償績效;加強社會法律宣導,暢通法律服務資源管道。 持續強化優勢產業,建立傳統產業核心競爭力 在經濟貿易方面,行政院推動具前瞻性與影響性的重點產業科技研發及策略性產業發展;促進民間研發活動,構建特色產業園區,形成研發聚落;發展策略型服務業,使台灣成為全球高附加價值產業研發、生產、供應基地及運籌重鎮。 主管機關亦應發展可創造大量就業機會的就業型服務業,擴大服務業產業範疇,以解決結構性失業問題,提高服務業的就業創造效果;結合我國科技發展水準,將服務業產品視同製造產品,重視其研發及行銷,並藉由服務業的發展,促進傳統製造業的升級與創新。 在參與國際經貿組織活動方面,行政院應推動與特定貿易夥伴簽署自由貿易協定;提升台灣產品形象,營造發展國際品牌環境,協助廠商拓展市場,布局全球。建構完善基礎建設及永續經營環境,解決土地供應問題並協助取得融資;積極推動前進中南美投資策略及海外台商產業服務策略與措施,以協助企業進行全球布局。 推動都會區捷運系統 在交通及建設方面,行政院應積極興建辦理台北都會區內湖線、新莊蘆洲線、信義線、松山線、環狀線及中正機場捷運線、台中都會區烏日文心北屯線、高雄都會區紅橘線及臨港輕軌等捷運系統;推動高速鐵路新增苗栗、彰化、雲林三站及特定區土地開發。 主管機關也應儘速建構第三波高速路,辦理國道四號豐原大坑段及台中生活圈四號道路、國道六號南投段、國道八號銜接西濱公路;辦理東西向八里新店線八里五股段、台北縣特二號路等道路建設及改善省縣道及生活圈道路系統;建置高快速公路整體路網交通管理系統;改善公路景觀環境,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加強督導地方政府改善停車管理。 除此之外,行政院推動我國整體商港發展及建設計畫;建設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及台北港,強化國際商港聯外運輸效能;推展自由貿易港區設置效益,擴大境外航運中心功能;提升航港資訊系統便捷服務;持續推動港務獨立自主經營管理。 因應產業發展趨勢,辦理多元就業導向職業訓練 在勞動及人力資源方面,推動勞保年金給付制度,保障勞工及其遺屬長期生活安全;妥善監督勞工退休基金運用,保障勞工退休金權益。提供便捷就業服務網絡,結合民間就業資源,並運用各項獎助及津貼輔助措施,增加雇主僱用意願,促進弱勢者及失業者適性就業。積極創新訓練職類及訓練模式;鼓勵勞工自主學習、建立企業人力資源聯絡網,並推動訓練品質規範,全面提升勞工職能;落實技能檢定效用,並開發新職類技能檢定,建構完整且具公信力的技術士證制度。 在引進外勞政策上,主管機關應適時檢討調整外籍勞動力運用政策;強化人力仲介公司的輔導、管理與評鑑,建立獎優汰劣機制;預防及查緝行蹤不明外籍勞動力;加強外籍勞動力權益保護及雇主管理輔導措施。 在勞工政策方面,行政院應實施勞工建購及修繕住宅貸款補助政策;推動創業諮詢輔導並辦理微型企業貸款,鼓勵企業辦理勞工托兒福利服務工作;加強勞工教育網路學習;協助失業、職災弱勢勞工家庭,辦理特殊勞工家庭支持服務方案,並加強推展勞工志願服務。 推動國際農業互惠合作 在農業方面,行政院應獎勵栽培能源作物取代農田休耕,漸進調整稻穀保價收購制度,強化農糧產業產銷秩序,重點發展良質米、優質供果園及有機農業,加速產業轉型升級。因應國際漁業規範,主管機關應加強漁船監控管理,爭取漁獲配額、獎勵減船休漁,養護海洋資源、健全養殖漁業產銷體系,輔導漁港多元利用與分級管理,提升漁業經營效率。 行政院也應強化農民團體服務功能,運用策略聯盟開創新事業,增進營運效能;推動農民終身學習,加強經營管理與資訊技能訓練,培植優質農業人力資源。除此之外,應確實發放老年農民福利津貼及農漁民子女獎助學金,照顧農漁民生活;健全農業天然災害及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機制,增進農漁民福祉。另外,行政院也應發揮全國農業金庫功能,加強農漁會資金運用及資訊共用,配合農業信用保證機制,擴大辦理農企業貸款及農業專案貸款,輔導農漁會信用部提升績效。 在邁向國際農業互惠方面,行政院應積極參與國際組織及世界貿易組織諮商談判,推動國際農業互惠合作;整合農產品外銷供應鏈,開發新興市場,拓展全球行銷版圖。 推動全民健保改革 在衛生及社會安全方面,推動全民健保改革,落實二代健保理念;有效運用資源,提升醫療品質;維持財務平衡,接軌保費新制,追求永續經營;強化就醫平等措施,保障弱勢就醫權益;加強醫療品質資訊公開機制,建立以實證醫學為基礎的審議制度。 行政院也應推展全人健康照護,提升緊急醫療服務,建構就醫安全環境;健全心理衛生及精神醫療體系,強化憂鬱症共同照護網及自殺防治工作;成立社區醫療群,加強基層醫療保健服務;強化器官勸募移植網絡,推展器官捐贈風氣。 除此之外,行政院也應健全藥物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提升檢驗功能及研究,確保用藥食品安全,導入風險評估制度,強化消費者教育,落實消費者保護;強化中醫藥管理,確保中醫藥品質。推動醫藥衛生保健科技發展;建構醫藥衛生產業優勢環境,促進生醫科技產業發展;提升衛生保健服務品質。整合國內醫療衛生資源,進行雙邊及多邊國際衛生合作、援助及交流;拓展國際衛生網絡,推動我國加入重要國際醫療衛生專業組織。 在整合及建構長期健康照護體系方面,行政院應提供連續性的照護服務;整合山地離島醫療資源,嘉惠偏遠地區民眾;發展居家及社區照顧服務人力及資源,普及老人、身心障礙者社區化照顧;持續建置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整合開發社區資源,落實社區預防照顧目標。 有效預防管理污染源 在環境資源方面,加強公害糾紛預防處理,消弭重大公害糾紛抗爭事件。採取「整合式污染管制」理念,結合空氣、水、廢棄物、毒性化學物質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從源頭減量到末端管制,將污染管制作更有效的預防管理。 在預防上,應持續推動空氣污染排放收費及規劃空氣污染總量管制制度,建置相關配套措施,改善空氣品質;推動溫室氣體減量及管制破壞臭氧層物質,加強空氣污染有害物質減量措施,鼓勵潔淨能源,提升油品品質及推廣低污染車輛;加強噪音管制及非屬原子能游離輻射監測。 此外,行政院也應強化事業廢棄物源頭管理、流向追蹤及稽查制度;依循「零廢棄」政策趨勢,逐漸減少事業廢棄物掩埋處理,提高資源回收再利用率。持續推展國土基本地質與地質資源調查,加強山區環境地質災害及水文地質調查,評估及圈繪地質敏感區,提供國土復育基礎地質資料,以降低自然危害風險,減少人民生命財產損失,建立國土永續發展的基石。 行政院也應發展氣候變異與劇烈天氣監測預報系統,掌握氣候變遷趨勢,以提升災害性天氣監測與預報效能;持續提高地震速報效能,發展地震即時警報系統。保育自然環境,維護生物多樣性,落實森林永續經營;發展森林生態旅遊,強化環境教育。 培育文化資產保存專業人才 在文化及觀光方面,行政院應培育文化資產保存專業人才,蒐集調查全國藝文資源,建置國家文化資料庫,建立網路社群及公民文化,創造與分享文化資源;應整合全國文化設施,建構脈絡相連的文化生活圈,均衡城鄉發展,落實全民文化參與運動,實踐文化公民權。保存文化資產,全面典藏數位化,提升台灣文化資產保存水準。 行政院也應提升台灣藝文展演國際能見度,推介優秀展演團隊於國際藝壇,加強參與國際文化組織與活動,提升專業創作及展演水準,促進表演藝術蓬勃發展,創造優質藝文環境。推動台灣成為國際藝術及流行音樂中心,並結合全國展演設施,落實脈絡相連的藝文生活場域,均衡城鄉發展。 另外,行政院應推動建置全國文化學習資源中心系統,建構具多元文化學習的資訊交流平台,並以策略結盟方式串聯各縣市及鄉鎮圖書館成為地方生活學習中心,使資源互利共享。推展圖書館、博物館利用及美術、舞蹈、音樂欣賞,提升文化服務品質與效能,整合文化資訊基礎建設,豐富數位文化資訊內涵,縮短城鄉文化資訊差距,發展台灣成為優質的網路文化社會。 在發展觀光產業方面,行政院應建構台灣觀光產業發展環境,整備現有套裝旅遊路線並開發新興旅遊線;建立完善旅遊住宿體系,改善國際化旅遊服務環境,加強推廣國際觀光宣傳;發展會議展覽產業、保健旅遊,擴大觀光客源市場,全力達成觀光客倍增目標,豐富台灣多元文化內涵,促進族群和諧。 促進國家轉型升級 在國家發展及科技方面,行政院應釐訂國家建設目標、發展重點及重要政策措施,強化國家建設計畫的規劃、推動國家發展重點計畫,增進國民福祉、全力推動公共投資。主管機關也應鬆綁財經法規,強化經貿體質,加強人才培訓及引進,提升國家競爭力;研析國內、外經濟及景氣動向,適時充分揭露,並研擬因應對策。 除此之外,行政院應推動政府資訊通訊基礎建設及社會發展相關應用,加強資訊安全管理;推動政府機關提供符合民眾需求的便捷網路申辦服務;跨機關橫向整合政府資訊,有效支援施政決策。落實科技研發成果,建構產業科技創新體系,改善研發環境,加強基礎研究,培育傑出研究團隊。此外,也應活絡產學關係,追求卓越創新,以學研機構研發能量移轉產業為未來科技優先發展的重點;參與國際科技組織,加強國際科技合作研究及交流。 推動國家海洋政策,健全海洋政策法制 在海洋事務方面,行政院應推動國家海洋政策,健全海洋政策法制,逐步落實國家發展願景。積極參與全球及區域性海洋事務相關活動,建立與其他國家海洋事務專責機關的合作聯繫管道,接軌國際主流思潮,邁向優質海洋國家。檢討開放海岸管制區,規劃便民服務措施,辦理各項親海近海活動,營造親海環境。推廣全民海洋意識,形塑海洋生活意象;推動全民海洋環保觀念,永續經營海洋生態。 促進台灣多元文化發展 加強跨族群與跨文化的國際交流,結合客籍專業人士推動國際客家非政府組織網絡,促進台灣多元文化發展,逐步建設台灣成為世界客家文化中心。 對客家族群方面,行政院應推動客家社區城鄉再造,結合客家藝文展演活動,發展客家地區特色文化加值產業;輔導客家傳統產業創新,帶動地方經濟發展,提升社區生活品質,創造在地就業機會。 在原住民族方面,行政院應深化原住民族教育內涵,普及原住民兒童學前教育;營造部落終身學習環境,培育原住民族人才;推展原住民族傳播事業,縮減原住民地區數位落差;振興原住民族語言,重建部落歷史文化,完善原住民族文物典藏機制,促進民族多元文化發展。落實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促進原住民充分就業;充實原住民地區衛生醫療資源,提升原住民參加全民健康保險比率;強化原住民地區社會福利服務,建構原住民部落照顧網絡,促進原住民族婦女權益。 除此之外,尊重原住民族自然主權,規劃原住民族土地及傳統領域土地;研訂原住民族特定區,建立原住民族土地及自然資源規劃、利用、經營及保育機制;改善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制度,保障原住民族土地權益。 提高性別平等意識 在一般政務方面,行政院推動性別主流化,將性別平等意識納入各項施政,促進女性在政治、法律、社會、經濟、教育、就業、福利、醫療等領域的參與,以達兩性平等、共治共決的目標。審慎籌編預算,健全預算決策機制;精進中央對地方補助制度,加強規範地方政府預算編製及執行;落實中程計畫預算作業制度,有效推動公共建設;加強特種基金績效管理;健全政府會計制度;辦理綜合統計及重要統計調查,增進統計品質與運用。 在人事行政方面,行政院應推動策略性人力資源管理,鬆綁管制性人事法規;督促各機關(構)學校依規定足額進用身心障礙人員及原住民;推動行政法人化及委外化,建立政府員額彈性調整機制;精進績效管理,有效激勵士氣;合理規劃待遇,加強退休人員照護。 在政府施政方面,行政院應配合政府組織改造,推動組織法規整備工作;強化法規衝擊影響評估機制,提升法案品質;增進訴願及國家賠償審議功能,確保人民權益。提供政府資訊服務平台,建立檔案應用服務機制,強化公報發行作業,落實政府資訊公開上網,擴大公民參與公共事務機制。 * 主席:接著,請楊委員宗哲質詢,詢答時間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楊委員宗哲","主席","蘇院長貞昌"]} ``` * 楊委員宗哲:(17時52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蘇院長站了一整天,實在非常辛苦。總質詢內容可說包羅萬象,每位委員關心的議題都不同。從本席懂事以來,不管是國民黨執政或貴黨民進黨執政,歷任閣揆幾乎都有一項主題訴求,像以往有所謂的「財經內閣」、「治安內閣」,請問院長,你認為自己是何種內閣? *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蘇院長貞昌:(17時53分)主席、各位委員。本人認為很難以一句話來概括說明,就說本人就是要來做事的。 * 楊委員宗哲:本席要在此肯定蘇院長這幾個月來的表現,你就是一位「做事內閣」。 * 蘇院長貞昌:感謝委員。 * 楊委員宗哲:很多議題都有藍綠對立的衝突存在,所以本席今天要提出一項藍綠都可以接受的議題,與院長來探討。今天油價開始調降,油價升降是一項很普通的問題,本席今天並不是要質詢油價升降的問題,而是希望透過這件事,提出一項未來整體利用政策的建議方案,我發現經濟部從黃部長開始,以及現在上任的陳部長都有這方面的觀念,也非常積極在規劃相關的工作。本席希望能將台電彰工電廠的預定地規劃為台灣未來再生能源的示範區。 由於油價持續在上漲中,台灣應該要找找出路,因為我們的能源有98%幾乎都是靠進口。既然台灣能源大部分都是靠進口,也因此能源的價格可說是物價的火車頭。這幾年台灣受到油價的衝擊非常之大,對於經濟發展及人民收入也都有很大的影響,經濟發展、各項指數及人民的收入都面臨不斷下滑的情況。本席認為能源開發是帶動國內物價及有關人民收入的非常重要的因素,以下提出幾個方向來給行政院作參考。 我們希望在政策上能夠開源節流,藉此以提升產業的升級,而且也能夠改善目前的經濟狀況。在開源方面,我們可以參考西方先進國家,他們在很早期就擁有風力、水力、潮汐及資源回收等能源,可是台灣在這方面幾乎還在起步的階段,最近才開始進行暖身的動作,所以,在開源部分,我們慢了先進國家非常之多,政府在這方面的腳步應該要更為加強。過去我們依靠的核能發電廠已有很多反對的聲音,後來就比較從火力發電來發展,可是火力發電的污染問題卻一直困擾我們的環境及政策。針對開源部分,本席認為我們應該比照先進國家,多利用及開發一些自然資源。 至於節流方面,我們應該也要有政策。過去我們有很多節流的政策,本席在讀書時,就有許多很好的政策,比如路燈不要太晚時還開著,以及實行日光節約時間而提早上班時間等。過去這些政策都有其成效,可是現在我們在能源危機的政策之中,並沒有提出積極因應的對策,幾乎都是在進口能源的價格及隨著物價指數在打轉,而沒有參考過去優良的節流政策。本席希望在節流部分,過去好的政策現在可以拿來用。再者,現在有一個很嚴重的問題,就是電費是由地方的鄉鎮公所來負擔,可是他們已經都快負擔不起了,所以,我們在開源節流上必須要有好的政策來因應。 本席在選舉時有一句話,可在此提出來提供給大家參考。一般而言,很多人談到政治都表示對政治很厭惡或很不喜歡。我們以前讀過什麼叫做政治,院長,你記得過去我們學過的書本上寫的政治兩個字是什麼意思? * 蘇院長貞昌:「政」是眾人之事,「治」是管理,管理眾人之事,就稱為「政治」。這是以前課本教我們的。 * 楊委員宗哲:本席在選舉時曾提過一句話,現提供大家參考:政治的目的就是為了讓人民及後代子孫過更好的日子。因此,本席認為,政治二字不只在管理上,管理眾人之事當然要有好的管理,好的管理才能帶動後代子孫有好的日子、好的環境,這是非常重要的,本席現在就將這句話送給院長。 另外,本席認為值此國家競爭力衰退之際,大家必須認真思考。根據2005年瑞士洛桑管理學院對我國競爭力評價,是呈下滑趨勢,而且,大陸緊跟在我們後面,這是非常明顯的現象,因為現在我們的整個競爭環境和大陸息息相關,他們的競爭力是越來越強,我們則是越來越弱,且一直呈現下滑趨勢,因此,如何提高我國競爭力,能源政策可說是相當重要。另外,還有一個非常重大的訊息,那就是中國大陸在競爭力僅落後我們一名的情況下,在廣東省喊出2008年生產總值超越台灣的口號,其他像江西、浙江等省份,也都喊出2010年內要超越台灣產值口號,這是一個很嚴重的訊息,在此,提供給內閣、行政單位參考。 根據國際貨幣基金(IMF)對亞洲四小龍經濟評估,其他三個國家都是尚有成長空間,唯獨認為台灣的經濟成長率會下滑,這可以以一句話形容,即「冠蓋滿京華,斯人獨憔悴」,這句話也提供行政院參考,希望不會如他們所評估的,我們還是一個競爭力優良的國家。另外,韓國在2004年國民平均所得也已超越我們,上述種種警訊,都值得行政部門注意,如果我們有好的能源政策、開發再生能源,相信定能提高我國競爭力。 之所以我們會選擇彰濱地區作為再生能源示範區,主要有以下幾個理由:首先,從環境和生態來看,因為時間關係,本席以書面提供行政院參考。再者,從世界能源存量危機及國防能源自主問題來看,我們都知道,能源會越來越枯竭,人類所使用的煤、石油、天然氣,幾乎在一、兩百年內都有用完的危機,所以,為了替後代子孫創造好的空間,這是目前我們必須正視的問題。記得前陣子政府曾提出所謂兩兆雙星計畫,這個針對面板生產業及生物科技產業所推動的舊兩兆雙星計畫是成功的,更提升了台灣的經濟;而前任的黃部長,又提出了新兩兆雙星的政策,就是希望將創意與國際化品牌的產業,能夠落實在台灣來推動國際化品牌、再生能源的產業;如果能夠像舊的兩兆雙星這麼成功,我們台灣的競爭力絕對是越來越好,所以,有這麼多的理由,本席希望能夠重視這個問題。 方才提出我們將來會面臨的問題,本席想提出再生能源示範區特別要注意的事項,提供大家參考。本席希望我們集中資源,全力發展再生能源產業,讓國家與民間的資源合作,能夠有最合理的運用與配置;其次,本席希望能夠集中事權,讓再生能源產業,以最快的速度擁有全球的競爭力,站上國際舞台。 關於設立的地點,本席認為有幾個理由,爭取在中部地區;因為,台灣中部長年日照強烈,並擁有相當長的西部海岸線,強大的東北季風,以及豐富的天然資源,相當適合推廣風力與太陽光電計畫,且生質能源必須用植物產生的有機物質,在彰化有非常廣大的農業區,是非常好的方向。 過去我們所擔心在整個政策的推動中,我們會考慮幾個機制,例如市場經濟規模,大家有沒有意願推動是很重要的因素;因為如果規模小,投資的意願就不高。這方面要如何克服起步的困難,本席想請蘇院長與相關單位思考如何發現利多,讓投資者能夠朝未來有利多的方向來努力,並且有多一點的總體規劃,不要有太多的個別規劃案件。因為我們發現個別規劃的案件,往往是曇花一現,沒辦法延續政策性;所以,讓我們很多的政策,幾乎是浪費資源後,往往沒有得到具體的效果,本席希望能夠落實總體的規劃,也不要有多頭馬車的方向,將主管單位的劃分,能夠更清楚。 例如再生能源的主管單位,現在是經濟部能源局,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但是,現在的台電、台糖、中油,都有投入再生能源產業的分工,也有重疊的狀況;所以,再生能源利用的職權,由誰來主導,例如風力的情況,要怎麼樣推動工作,本席認為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剛起步的制度,本席認為會帶動很多我們未來要發展的產業,其本身能夠進入制度化、正常化,儘量不要有多頭馬車的情況。 上述幾點希望蘇內閣能夠參考,本席希望蘇內閣能夠誠如你所講是個做事內閣,如果這個政策是好的話,以後你是個能源內閣,好不好? * 蘇院長貞昌:好! * 楊委員宗哲:本席的建議與質詢告一段落,希望你利用5分鐘的時間答復。 * 蘇院長貞昌:感謝楊委員的指教,過去我們的觀念,認為我們的能源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油、煤都無限量,這個時代早已過去,必有枯竭的一天;所以,全世界有識之士已經在作替代能源的尋找,甚至於運用,我們的國家也應該這樣來做。 關於替代能源,包括生質能源、替代用酒精、柴油等,我們也往這方面來進行。如何讓休耕的農田生產具有替代作用的大豆、馬鈴薯和甘蔗等的相關技術也要努力進行。至於風力發電,也是非常好的途徑,尤其是彰濱工業區,風力發電的潛能和條件非常好,我們會往這方面來發展。 楊委員的指教非常有見地,這方面我們也正在努力,希望到了2010年,再生能源的使用比例能夠進步到8%、10%。相關法令的通過,還希望楊委員在大院多多支持,相關機關的配置也需要努力。 其次,針對楊委員剛才提出的許多數據,顯示在世界競爭激烈的情況之下,我們的經濟競爭能力確實應該再做努力。 再者,整個政府都應該注重能源和環保。楊委員長期致力於這方面的工作,並將世界各地的環保先進觀念引進台灣,我們非常肯定,也會朝這方面來做,相關部會也會朝這個方向來努力。特別謝謝你。 * 楊委員宗哲:最後,如果可以的話,可否請你在短期之內正式宣布將彰濱地區做為能源的示範區? * 蘇院長貞昌:有關再生能源的各種替代方案,包括委員所說的彰濱工業區風力發電潛能佳,可否成立示範區的問題,我都會請相關部會進行研究、評估,如果可行的話,我們都可以支持。 * 楊委員宗哲:如果我們真的有心往這塊土地去發展,這樣的政策宣示是很重要的。剛剛院長也講過,彰濱地區很適合推動自然資源和再生能源的利用,這是很重要的。我們希望能夠儘量利用再生能源,不要老是採取傳統的火力發電,以免造成地方的恐慌和抗爭,這些都是不好的政策。現在世界各國已經開始重視再生能源,希望台灣也能跟進推動。好不好? * 蘇院長貞昌:好,我們會朝這個方向來努力。 * 楊委員宗哲:謝謝。 * 主席:報告院會,本次會議排定質詢委員皆已質詢完畢,感謝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列席答詢。謹作以下決定:「另定期繼續質詢。」 * 現在散會。 * 散會(18時13分) ```json {"type":"interp","people":[]} ```

95卷第35期公報勘誤表

張主任委員政雄:目前沒有這樣的規劃,最後還是要由委員以合議制的方式決定,而且適用的對象可能是下一屆,本屆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的任期到明年6月為止。

張主任委員政雄:目前沒有這樣的規劃,最後還是要由委員以合議制的方式決定,而且適用的對象可能是下一屆,本屆立法委員的任期到明年6月為止。

18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