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會紀錄
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6屆第5會期第5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96年3月23日(星期五)上午10時3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王院長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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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aker": "王院長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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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1. 宣讀本院第6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議事錄。(全文見本期院會議事錄)
主席:報告院會,議事錄已經宣讀完畢,沒有任何書面資料表示異議,因此議事錄確定。
繼續報告。
2. 本院委員王塗發等71人擬具「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 本院委員王塗發等84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4. 本院委員楊麗環等52人擬具「緊急醫療救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5. 本院委員李復甸等60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6. 本院委員李復甸等53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科技及資訊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7. 本院委員李鴻鈞等43人擬具「都市更新條例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8. 本院委員盧秀燕等35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四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9. 本院委員廖本煙等43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0. 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增訂第六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11. 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不在籍投票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12. 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增訂第六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13. 本院委員林國慶等32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4. 本院委員李全教等51人擬具「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5. 本院委員李全教等51人擬具「鄉鎮市調解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6. 本院委員林樹山等77人擬具「農民健康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7. 本院委員林樹山等77人擬具「農會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8. 本院委員張顯耀等32人擬具「檢察官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19. 本院台聯黨團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20. 本院委員林建榮等36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6屆第4會期第15、16、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辦理。
21. 行政院函請審議「土地稅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22. 行政院函請審議「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23. 行政院函請審議「石油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24. 交通部、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郵政儲金投資受益憑證及上市(櫃)股票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財政兩委員會。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交通、財政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交通、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25. 中央銀行函,為修正「中央銀行各局處室組織規程」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財政兩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法制、財政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法制、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26. 國立故宮博物院函送「國立故宮博物院入場券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27.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修正「失業勞工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名稱為「失業被保險人及其眷屬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並修正全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審查。
28. 內政部函送該部主管95年度第4季「補助團體及個人經費執行情形明細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親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
29. 交通部函送「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親民黨、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交通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30. 司法院函送「司法院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1. 考試院函送「考試院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2.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函送該會95年10月1日至95年12月31日「各機關公款補助私人團體及個人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親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
33. 交通部、內政部函送「建築物交通影響評估準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內政及民族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4. 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96年1月29日修正公布之「就業保險法」第10條修正條文,定自中華民國96年1月31日施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5. 司法院函送該院主管95年度第4季「補捐助團體及個人經費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親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司法、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司法、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
36. 法務部函送該部保護司95年度第4季中央政府預算補助社會團體、人民團體、財團法人及個人補助經費概況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親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司法、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司法、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
37.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基層農會會員資格審查及認定辦法」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審查。
38. 行政院函,為修正「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第五條及第三條第二項附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司法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司法委員會審查。
39.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動物及動物產品輸入檢疫條件」第三點及其附件一之十六「自美國輸入禽鳥類之檢疫條件」、附件一之十七「自美國輸入雛禽鳥與種蛋之檢疫條件」,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40. 交通部函,為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親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交通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41. 交通部、內政部函,為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內政及民族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42. 考試院函,為修正「交通事業人員升資考試規則」部分條文暨附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法制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法制委員會審查。
43.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本院審查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行政院主管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部分)決議事項中,該會應於每年3月安排各國家型科技計畫總主持人向本院報告年度執行成果,請安排報告日程,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科技及資訊、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科技及資訊、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科技及資訊、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
44. 行政院函送該院亟需本院在第6屆第5會期優先審議通過法案表,請惠予優先審議通過,請查照案。
45. 本院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議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作決議,關於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特別預算案,教育部辦理「頂尖大學及研究中心」計畫編列150億元,其中有關「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編列50億元,因計畫明細不明,凍結20億元之解凍專案報告案,請安排報告案。業經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46. 本院預算及決算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所列及院會所收附帶決議案」、「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審查總報告所列及院會所收附帶決議案」等2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47. 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審查交通部及內政部會銜函送修正「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48. 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交通部函送「民營鐵路列車駕駛人員檢定委託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49. 行政院函送藍委員美津等提案為鑒於玻璃帷幕建築為了隔音、氣密和清潔上的需要,往往必須作全面密封的空間,因而須依賴高價且耗能的空調系統,建請行政院率先推動新建之公共設施和建物,不再使用玻璃帷幕,並改採替代能源設備,以兼顧節約能源與環境保護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主席:第四十四案至第四十九案均予備查。
進行質詢事項。
## 質詢事項
1. 本院陳委員朝龍,針對國際電訊聯盟(ITU)統計,台灣的數位普及率已經落居四小龍之末,而台灣內部更是存在驚人的數位落差,顯見政府推動多年的「數位台灣計畫」成效不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 本院陳委員朝龍,針對坊間陸續出現抽佣代辦各項急難補助的「社福黃牛」,藉幫弱勢戶申辦殘障手冊、輔具或低收入戶資格、停車證等,收取高額佣金,讓經濟狀況已經不佳的這些特殊族群又被「社福黃牛」剝一層皮,並使政府立意良善的社會福利及社會救助政策大打折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 本院陳委員朝容,針對日前中和之狼假釋期間再度犯案,引起社會各界震驚。根據統計台灣每年約有200名性侵害假釋犯,如果沒有接受治療,追蹤發現5年之內,40%到50%會再犯,經輔導後,有20%到40%的再犯機會。而連續犯下性侵害案件的中和之狼,居然無接受強制治療。婦女同胞人身安全問題令人擔憂,保障婦女同胞人身安全,給予婦女同胞安全的生活政府責無旁貸,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 本院陳委員朝容,針對日前台北市逾8千名學童繳不出營養午餐費,引起社會各界關注。即使是全國首善之區的台北市,還有學童繳不出午餐費的問題。根據統計台灣每年約有14萬多名的國中小學童,繳交不出營養午餐費用。而這些吃不起營養午餐的學童,只能靠著教育單位的補助,才能填飽肚子,部分學校甚至要自己募集基金,才能提供清寒學生營養午餐,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 本院陳委員朝容,針對農曆年前雲林地區爆發斃死豬事件,嚴重衝擊到毛豬市場行情,也嚴重影響到鄰近的彰化地區養豬戶。每逢年節,正當毛豬需求量大增,也是價格上揚的時候,逢此事件讓不少正當合法的養殖業者,蒙受不少損失。檢調單位積極查緝功不可沒,然公布時機,造成正當業者之損失,難免美中不足,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 本院陳委員朝容,針對健保擬推新制同病同價給付(DRG),此舉引發民眾與醫界一片討論。健保局為了避免醫療資源的浪費,打算把臨床症狀類似的病例分門別類,以後只要同一類型的,健保給付價格就一樣。如此,新制一旦推行後,會不會讓部分醫院只願意收狀況單純的病患,出現更多人球,造成民眾就醫權益受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 本院陳委員朝容,針對報導檢察總長陳聰明到總統親信黃芳彥家中喝春酒事件,引發社會譁然。本席認為,陳聰明身為檢察總長,卻不知保持自身的中立性,嚴重傷害司法形象。近來有關司法官利用職權收受賄賂、喝花酒案件層出不窮。司法機關為維護社會公義、保障民眾權益之單位,本應以極高道德標準看待之,然近來司法人員道德操守低落,不法分子叢生,有損司法機關之形象與公信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 本院陳委員朝容,針對工業和服務業的平均薪資年增率連續六年低於2%,如果考慮物價上漲,實質薪資幾乎沒漲。日前蘇院長曾向媒體誇耀在他任內,股市由5000多點衝上7800點,言語之中甚是得意。但是,實際上國內景氣冷淡,我國勞工面臨薪資6年未調漲,傳統製造業更是幾乎10年未調整薪資,而我國基本工資10年未變動,物價飛漲,國民生活困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 本院陳委員朝容,針對報導統計全台灣獨居兒超過2萬,16萬的學童三餐自理。依據兒童福利聯盟發現,愈來愈多孩子僅和手足居住,或親人因生計疲於奔命,形同處於獨居狀況,部分國小學生還要照顧幼小的弟妹,推估至少兩萬國小學童被迫提早長大,負起顧家的責任。這是繼多年前的鑰匙兒童、隔代教養之後的新現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 本院張委員碩文,有鑑於現今醫療並非如大眾所預期般安全;相反地,每天在醫院所發生醫療傷害事件不遜於高速公路上的意外事件。國內的情況可能更糟,據學者推估,台灣每年約有3萬多人次的醫療過失傷害發生。爰此,本席要求行政院衛政機關應立即檢討修正相關法令,建立獨立行使職權,鑑定醫事療程疏失之審查機制,以保障因醫療疏失之病患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 本院張委員碩文,針對新修正之「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申請作業要點」,有關獎補助金領取年齡上限以及申請時檢附「再學且未領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或補助證明書」,行政院農委會修正法令倉促,各級學校、單位確有執行疑義,嚴重影響農漁民子女就學權益。爰此,本席要求行政院農政主管機關應具體提出立即而有效的因應措施,俾利保障農漁民子女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2. 本院張委員碩文,針就政府對於低收入戶審查從嚴之政策,地方陸續出現抽佣代辦各項急難救助之「社福黃牛」,利用弱勢貧困民眾而獲取利益;爰此,本席要求行政主管機關應提出立即而有效的因應措施,確保弱勢團體權益,健全社會福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 本院張委員碩文,有鑑於現行兒童課後照顧服務除由學校自行辦理外,並得委託立案之公、私立機構、法人或團體辦理。師資培育法公布施行後,師資培育政策多元化,截至九十五年底為止,取得合格教師證書而並未任教職之人員已高達三萬人。為符合教育專業服務標的,引進具專業素養之儲備師資辦理兒童課後照顧實有其必要性及急迫性。爰此,本席要求行政院應通函各國小,辦理兒童照護為學校職能之一,如要委外辦理應敘明理由並陳報主管機關核准;其次,國小兒童課後照顧班師資應以「儲備教師」為主要服務人員;並要求教育部立即協同內政部、學校及相關單位等成立專案小組,研修「國民中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及人員資格標準」,應包括儲備教師之進用、服務、職掌等規定,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4. 本院張委員碩文,針就人口結構正面臨高齡化社會,台灣長期照顧體系有待改善。同時外籍看護工申請條件苛刻,本地看護工極度缺乏,部分縣市因財政拮据,甚至無法提供「居家服務」;爰此,本席要求行政主管應提出立即而有效的因應措施,以健全社會福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5. 本院林委員重謨,針對教育部關於彰化縣西南區教育水準低落、學校數不足及學生外移就讀問題嚴重一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6. 本院李委員鎮楠,針對媒體報導新竹地區某國小發生小五女學童遭同班男同學性侵,更甚有國中二年級男學生一同參與、及其它男童圍觀鼓譟,女童指出此事發生相當多次,但校方全然不知,面對校園相關師長如此冷漠顢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7. 本院李委員鎮楠,鑒於台灣中油公司桃新輸油管觀音段油管遭到偷油賊鑽洞竊油,遭竊走之柴油、重油超過6000公升,而台灣中油因春節期間用油需求量大增,加壓供油導致油管爆裂,導致重油隨著灌溉用水路流到農田,外漏的重油導致附近農田遭到污染。要求台灣中油公司針對輸油管遭偷油賊鑽洞之狀況應研擬解決之道,不可只仰賴人員巡視,以防止類似情形一再發生,並要求台灣中油公司對於農田遭到污染之民眾權益應予以相關保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8. 本院張委員顯耀,針對教育部有意訂定「國立台灣民主紀念館組織規程」,再將「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條例」報請立法院廢止。建請行政院尊重立法院監督制衡職權,不得逕以訂定「規程」方式迴避立法院監督,以改革之名行政治操作之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9. 本院張委員顯耀,針對高鐵通車帶動造成高雄市左營、楠梓區交通壅塞,建請行政院儘速編列96年度追加預算,將鐵路地下化第一期工程從高鐵左營站開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0. 本院張委員顯耀,針對台灣船隊實力衰退,高雄港從世界第三大貨櫃港掉至第六名,且是世界十大港口中,近年業務量唯一呈現衰退的港口,建請行政院儘速開放三通,推行「噸位稅」以及「船舶登記制度」,以增加國籍船隊艘數,重建台灣海運競爭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1. 本院張委員顯耀,針對軍人發表政治言論,卻遭到不合比例原則之處罰,以董華正教官案為例,國防部在未有具體事證下逕行收押董教官,且將陸海空軍刑法第16條「煽惑軍人暴動罪」無限上綱,危害軍中人權甚鉅,建請行政院責成國防部儘速檢討類似事件之處理方式,回歸法治國精神,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2. 本院張委員顯耀,針對「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決策過程倉促,未見配套措施,此政策之預算亦未完成編列程序,建請行政院重新研擬政策,針對入學是否免試等問題以及經費編列做出清楚之規劃及說明,以維護莘莘學子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3. 本院陳委員啟昱,就海巡執法人員具司法警察身分,又由於任務所需,經常必須處理涉外警察事務。惟目前海巡人員司法訓練明顯不足,僅了解執勤辦法與相關法令,對於國際海洋法卻缺乏了解,本席就此議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4. 本院陳委員啟昱,就日前本席接獲陳情,有退役女官未獲告知必須簽署「納入後備軍人動員管制名冊同意書」,導致無法申請再入營,導致其權益遭受剝奪案例。該案雖經國防部調查並懲處失職人員,惟仍無法解決當事人權益受損問題。本席就此議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5. 本院曾委員華德,為高雄縣茂林鄉境內濁口溪河道淤積嚴重,常因颱風或豪雨造成嚴重災害,經濟部及農委會應儘速掌握相關資訊研究改善,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26. 本院曾委員華德,為原住民的高等教育受教比例偏低,關鍵在高中職就學量,尤其原住民學生學習困難急待搶救,教育部應儘速掌握相關資訊研究改善,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27. 本院賴委員士葆,經許多民眾反映,在台汽客運休息站的候車廳等車時,該處所提供之電視僅播放特定單一頻道之電視節目,若民眾欲更換頻道,則會被要求關掉電視。這種限制民眾觀看節目的作法,有損民眾權益,亦不禁讓人質疑台汽客運此一作為背後之目的。因此,為保障民眾權益,同時避免台汽客運休息站之公器遭到私用,要求交通部限期於二周內查清此事,並恢復民眾於台汽客運休息站中,自由觀賞電視節目的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8. 本院羅委員世雄,鑑於「警察人員升遷要則」之「避籍條款」,其中係考量地緣關係所衍生之人情壓力,會影響警政工作之推展,可預防警察風紀發生弊端所為規定,但證諸警察風紀案件與避籍制度非有絕對正比關係,應採取強化肅貪機制建立,如法務部廉政局組織法草案的通過,藉以取代過時的「避籍條款」,共創警察返鄉服務與肅貪機制兩者平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9. 本院羅委員世雄,有鑑於台灣數位落差問題長久以來未見縮短,要求行政院檢討其數位落差未見改善原因,並提出具體解決方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0. 本院羅委員世雄,針對近來媒體揭露所謂的「社福黃牛」或「勞農保黃牛」,利用幫民眾代辦的方式從中賺取不當佣金,使社會福利資源的給予背離民眾的實際需求,並再次凸顯出我國有關社會福利的資源整合與發放問題,要求行政院應確實整合跨部會資源,真正落實社會福利政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1. 本院林委員鴻池,針對行政院宣布補助弱勢家庭子女就讀私校高中職之學費,卻將資格限制在「非自願就讀者」,有畫餅充飢之嫌,政府應落實對弱勢家庭學生的照顧,對於年收入低於60萬之家庭學子就讀私立高中職者,均應予以學費補助,排除所謂「非自願就讀私校」等嚴苛條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2. 本院林委員鴻池,針對台灣的電腦普及率及網際網路普及率,皆居於亞洲四小龍之末,而台灣內部的數位落差亦相當嚴重,依主計處調查,所得屬於五等分位最低的家庭,電腦普及率只有19%,全台約115萬戶低收入戶沒有電腦。行政院由2002年開始實行之「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數位台灣計畫」,共投入約3427億元,實行至今約五年之久,台灣之數位化程度卻已淪為四小龍之末,行政院推動數位台灣計畫之成效何在?應如何補救?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3. 本院林委員鴻池,針對行政院近日不斷宣布關於十二年國教的各種政策,但是朝令夕改,致學生、家長及學校無所適從倍感困擾,由於十二年國教政策已規劃數十年,有諸多障礙亟待克服,非短期議題操作可一蹴可幾,本席呼籲,政府應積極規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確實擬定學區分發、升學方案等基本措施,並確保財源無虞,讓台灣的莘莘學子確實能享有完整的國民基本教育,促進社會階層流動,不要再用空洞的口號和不負責任的宣示欺騙人民,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4. 本院莊委員碩漢,針對日前中國大陸發射反衛星之一事,足見中國對台灣的太空資產已形成威脅,我國福爾摩沙衛星2號、3號等衛星是否已規劃因應措施?相關單位是否加強機密管制以防中國的威脅?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5. 本院楊委員麗環,針對歷年由健保給付之預防保健、法定傳染病、教學成本等公共衛生支出,應由公務預算即早編列預算歸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6. 本院楊委員麗環,針對健保局預定於九十七年一月一日起實施DRG制度,為避免醫療品質下降民眾就醫權益受損,健保局應做好相關配套措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7. 本院丁委員守中,針就媒體報導近年低收入戶審查標準從嚴,坊間陸續出現抽佣代辦各項急難補助的「社福黃牛」,遊走在弱勢的貧困民眾之間,大賺黑心錢之情事。本席要求內政部簡化低收入戶之申辦手續,並對申辦手續不了解之民眾,提供專人解說與協助,以杜絕社福黃牛之存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8. 本院丁委員守中,針就許多民眾缺乏醫藥衛生用藥觀念一事,造成心理恐慌或錯失預防救治最佳時機,要求衛生署加強辦理資訊散播業務,讓民眾不致因缺乏電腦設備或未赴衛生所而無法取得相關資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9. 本院郭委員榮宗,對於日前媒體報導愈來愈多孩子僅和手足居住,或親人因生計疲於奔命,形同處於獨居狀況,部分國小學生還要照顧幼小的弟妹,這是台灣社會近年因貧窮帶來的新興社會現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0. 本院郭委員榮宗,對於最近頻傳驚爆內線不法交易,影響我國經濟發展,表示關心。希望相關單位加強對此不法行為規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1. 本院郭委員榮宗,對於報導迎娶外籍新娘引發後續相關問題,針對此一案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2. 本院郭委員榮宗,對於最近劍潭雙狼,表示關心。希望相關單位加強對此不法行為規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3. 本院郭委員榮宗,對於媒體報導北市士林出現兩匹捷運之狼,涉嫌趁著天雨夜深,強拉落單女性至偏僻處輪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4. 本院郭委員榮宗,對於因性侵案在高雄監獄服刑的王姓男子上午才剛假釋出獄,當晚竟然又在鳳山市某國小尋找目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5. 本院郭委員榮宗,對於北縣警方近年來醜聞頻傳,三峽分局爆出勤務中心員警開設應召站,還邀請派出所同仁免費嫖妓;妻甚至外送少女到橫溪所裡任由猥褻,讓分局、派出所形同淫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6. 本院郭委員榮宗,對於日前媒體報導合法掩護非法?多位保育人士十二日在玉山國家公園登山口,發現警車內竟有多頭剛被獵殺的保育類動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7. 本院郭委員榮宗,對於媒體報導保安警察第四總隊支援鐵路警察局彰化警務段隊員酒後駕駛重型機車,擦撞邱姓女民眾停放於路旁之重機車,還和被害人拉扯並揮拳毆打其頭部,造成邱女頭部暈眩、左腋下被抓傷案,警方風紀敗壞至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8. 本院郭委員榮宗,對於高雄縣岡山地區一群飆車族擁槍自重,以暴力圍事恐嚇外,更利用直銷方式,進入軍中及社區販毒,成員包括多名現役軍人,昨天軍警單位聯手逮捕包括五名現役軍人在內的十四名嫌犯,起出大批槍彈、刀械、爆裂物及毒品,估計不法獲利上千萬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9. 本院林委員正峰,針對繼國營事業正名、去中國化之後,行政院緊接著又研議推動部會與國營事業南遷,並且將目標鎖定經濟部所屬的台電與中油兩家公司,並要求立即提出南遷評估報告。然中油、台電等國營事業,除了負有油電供應的政策性任務上,同時更應重視企業化經營的成本管控和績效要求,日後假使南遷也將會為員工帶來困擾或進而造成人才的流失,以及增加往後日常營運與台北相關部會和國會連繫互動的時間與距離成本。若中油、台電公司自我評估,南遷可以節省更多成本,或開創更多利潤,經公司董事會討論通過,再上報國營會、經濟部,這才是尊重市場的作法,反之,如果由上而下強行指令,顯然是政治考量凌駕市場機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0. 本院林委員正峰,針對瑞士日內瓦的國際機場協會(ACI)調查評比,韓國仁川機場以服務旅客品質出類拔萃,連續兩年榮膺「全球服務最佳機場」,在前五名中,亞洲機場包辦了四名,然而台灣桃園機場竟全球排名落後。在全球化以及旅遊頻繁的今天,國際機場十分重要,各國的國際機場也莫不致力於航站大廈清潔、安全感、機區舒適度等的改善工作,反觀我國「國家重要門戶改善計畫」,自民國九十三年開始規劃,完成時程也從九十七年延後至一百年,政府政策如此一拖再拖,將如何提昇台灣在國際舞台上之能見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1. 本院林委員正峰,針對衛生署大力推動健康食品認證標章,以確保國人可以吃的健康安全,而「健康食品」源自於健康食品管理法,為法定名詞,一旦掛上「健康食品」標籤之產品,其製造、輸入及標識等,就必須符合該法規範,權益也要受到保障。然而坊間許多食品宣稱有療效、保健功能,但其實只有添加維他命C,就稱作健康食品,也完全不管其他可能造成消費者身體負擔成分,使得消費者在選購食品時易產生混淆,因此本席建議,「健康食品管理法」對健康食品的定義應更加嚴謹,以確保國人食用之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2. 本院林委員正峰,針對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規劃今年增加補助九十六至九十八學年「非自願」進入私立高中職就讀的弱勢學生,機制即將於九月將上路,細節問題須再規範,預計五月底以前確定。然而「自願」與「非自願」將如何定義?認定標準必定引發爭議。教育部宜應訂的是一套統一的補助標準,而個人意願及選擇,不宜作為補助的依據,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3. 本院林委員正峰,針對調查統計發現國內兒童形同處於獨居之情形日益嚴重,且部分國小學生還要照顧幼小的弟妹,等於被迫提早長大、負起顧家的責任,政府應有積極作為以避免諸如自殺、治安等其他社會問題因而產生。據調查國內1700個國小四到六年級學童,發現有9%的兒童從周一到周五三餐皆為自己解決,若以國內國小學童184萬估算,可以推估恐有16萬學童有類似問題。其中,1.1%係與手足同住、家中並無成人,其原因大都為大人外出工作,造成學童並無成人照顧,於是必須自己面對生活起居,甚或部分尚需照顧更小之弟妹。類似環境將造成學童行為偏差,並引起其他社會問題,政府應有更為積極作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4. 本院林委員正峰,針對今年全台車禍死亡率業已有所降低,然國道車禍死亡率卻反而大增,且超過30%的意外與高公局公務車有關,政府實應加強公務車輛安全規範,以維一般用路人及公務人員之人身安全。經查,今年截至二月,全國交通事故計1741件、較去年減少753件,車禍喪生454人、較去年同期減少81人、計約15%。惟,同期國道車禍死亡人數達22人,較去年同期增加達37.5%,而且在死亡案例中,有4件、7人,近三分之一的案件與高公局各類公務車有關,如小年夜匯豐運鈔車閃避不及撞上清潔車、2月25日春節假期最後一天和欣客運撞上外側疑似未放置施工注意標誌的工程車造成3喪生的意外等。政府對公務車於高速公路執行勤務之程序、安全應有所規範,以維一般用路人及公務人員之人身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5. 本院林委員正峰,針對國內目前各種報案、求救電話過於繁多,包括110、119、113、165等各種報案,加上內政部不當討債專線、1957求助專線及民間生命線1995、張老師1980等求救電話,常使民眾無法立即獲得應得而適當的協助。如日前苗栗一名楊姓男子因婚姻破裂、官司纏身以致罹患了憂鬱症,在農曆年時看到別人闔家團圓時更形難過,於大年初一密集打通電話給友人、前妻、媽媽及諮詢援救專線後,求援電話未能接通或打錯號碼,最後即燒炭自殺以致發生憾事。政府實應將各個報案、求救電話予以整合、設立單一報案窗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6. 本院林委員正峰,針對因應全球化時代世界各國的國際機場之間的競爭愈來愈激烈,各國政府無不積極加強國際機場之軟硬體設備。然而在最近的機場評鑑中,包括南韓仁川機場、北京國際機場、新加坡機場、香港機場的品價皆已高於我國。而政府之「國家重要門戶改善計畫」業已從民國93年開始規劃,至今仍尚在研擬當中,而完成時程亦從97年延後至100年。結果中正機場「正名」為桃園機場,行政院前一天宣布航空站當晚即換下招牌,讓民眾質疑政府僅致力於這些並無實益之工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7. 本院林委員正峰,針對今年國際氣候變化組織(IPCC)提出的報告,強調科學家已經以九十%可信度,確立地球表面暖化原因在於人類產業革命後石化燃料的大量使用,使得大氣中溫室氣體含量的快速增加。現在不論是哪一國家,政府和民間都在熱烈討論因應全球暖化策略,在全球關心和討論如何減少石化燃料的使用聲浪中,如美國前副總統高爾因幾年來致力於製片警告全世界地球暖化而在今年奧斯卡頒獎典禮中獲獎、巴西因三十多年來成功開發使用乙醇汽車燃料而揚名世界以及歐盟也積極付之行動,訂定二○二○年前達到二十%非石化電力和十%再生汽車燃料使用率的目標。反觀台灣是世界上最缺乏能源的國家之一,高達九十八%能源依賴進口,這些幾乎全部是石化能源,但是政府官員和一般民眾卻對地球暖化和能源問題不甚關心。即使相關單位也都因應地球暖化策略而制訂相關政策,然或許考慮到對經濟發展造成負面影響,或因選舉考量,以致很少看到這些政策付諸實施,因此,本席呼籲政府相關單位應加強宣導和教育培養民眾及企業界節省能源的習性,並制定新能源政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8. 本院林委員正峰,針對台灣的數位普及率竟落在亞洲四小龍之末,其對國家的總體競爭力必造成負面的影響。根據主計處統計,二○○五年,全台電腦普及率最高的縣市,集中大北部,第一名是新竹縣,以七十六%奪冠,倒數第一名是澎湖縣,只有三十三%,台東、屏東、雲林、嘉義四個後段班,電腦普及率都在四十%左右,而根據原民會統計,台灣約有一千八百個大小部落。截至目前為止,政府只來得及建立六十一個數位機會中心,而且,半數不是位於原住民區域,而是平地的偏鄉。由於數位化必定是未來的趨勢,國民數位素養越低,國際競爭力也將會受到影響,因此,當政府正忙於去中國化,與在野黨惡鬥之際也該好好重視這個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9. 本院林委員正峰,針對發生有花蓮防砲九一四指揮部現役士官等一干嫌犯涉嫌向政府機關詐取戶政、地政、車籍資料、電話和網路IP等個人資料,再賣予討債集團、徵信社,至少有4,000筆個資遭盜賣並獲利上億元。除個人資料外洩如遭到詐騙集團運用,將嚴重危害民眾財產和生活環境產生不安全感外,政府機關竟能被輕易地詐取民眾個人資料,顯見對於政府機關中個人資料安全保障尚有缺失,實應在兼顧便民的前提下,重新研議相關個人資料取得程序暨安全保障機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0. 本院林委員正峰,針對廢棄電池對於環境的傷害極大,政府應有更為積極作為,建立國內廢電池流向追蹤體系、提高電池的回收率。國內消費市場的電池用量每年高達3億4千萬顆,雖然國內廢電池回收制度業已建立許久,然但是回收率卻一直無法有效提昇且不到20%。而政府及環保署研議推動「舊電池換購新電池」及押金制度,對於廢電池回收率的提高助益可能有限,政府應建設國內廢電池流向追蹤體系,藉此提高電池的回收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1. 本院蔡委員豪,鑒於今年首例侵襲性B型嗜血桿菌個案病例已確認,本席要求行政院責成相關單位加強宣導侵襲性B型嗜血桿菌之預防方式,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2. 本院蔡委員豪,鑑於教育部對於「體罰」定義不明,導致教師、家長及學生無所依循。本席要求教育部儘速邀集各相關單位共同研擬界定體罰的定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3. 本院蔡委員豪,鑑於東港溪整治工程正在積極施工中,由於堤防採取分段方式進行,導致未施作地區的民眾仍要承受淹水之苦,本席要求政府整治東港溪要「畢其功於一役」,不要分段進行,以確保河防安全,避免氾濫成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4. 本院黃委員昭順,為台17高雄外環路線規劃至今未能定案,除不利高雄市道路利用,原規劃路線並可能影響高雄市自治新村新建工程,危害眷戶權益。本席認為,為使台17線能在短期內發揮分流區域交通之功能,穿越左營軍區是最理想的方案,但開放軍區道路或進行軍區重劃,恐有影響國防安全、損及海軍傳統之虞。本席建議行政院規劃比照台北市復興北路機場地下道模式,興建地下道工程穿越左營軍區,如此不但可在最短時間內改善大高雄交通癥結,繁榮區域經濟,於鄰近眷戶權益、國防安全更可獲得保障,創造市民、眷戶、軍方、市府「四贏」的局面。本席強烈要求行政院積極研擬相關建設計畫,評估經費預算,並與國防部、高雄市政府協調,儘速推動此一方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5. 本院黃委員昭順,為健保局宣布明年一月起,住院病患支付標準陸續將改成DRG(診斷關聯群)包裹支付,即所謂引進「同病同酬」的概念,這一套制度美國醫療保險已施行20餘年,施行成效如何各界各有所評價。惟本席認為施行DRG後,各級醫療院所醫療品質難劃一水準,對門診輕症病患診斷關聯群或可沿用,但難能防杜輕病重報情形,且在DRG定額給付下,變相鼓勵醫界挑「好賺」、「輕症」的病人,重症病人卻變成「人球」,進而導致收治較多急重症病人的醫學中心也虧損連連,導致醫療品質下降。本席認為DRG如未能整合醫療照護體系及國家長期照護制度,做好相互配套之措施,全面實施後遭遇民怨是可預期的,期望健保局能有所作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6. 本院林委員耘生,為行政院所提出的『十二年國教』政策,其定位與內容尚未明確,諸多配套措施與問題皆有所疑慮,建請教育單位審慎討論與規劃後,再行公佈方案,健全教育政策完整性,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7. 本院林委員耘生,為行政院長所提『十二年國教』政策,雖對教育環境與品質改善有所洞見,然未能顧及城鄉差距問題,建請政府應先從『九年國教』之執行面與問題上做通盤檢討,穩固此基礎後,再行延伸國教,改善教育品質,縮小城鄉差距,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8. 本院林委員耘生,為國道警察『動態』(非定點)執勤舉發交通違規方式,其程序與佐證多為駕駛人不服,正當性與公信力遭受質疑,建請改為『靜態』(定點)式執勤取締,以昭公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9. 本院吳委員敦義,為考試院考選部每兩年舉辦一次之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於96年2月檢討修正,其中大量減少可報考應試之類科,並將於本(96)年11月開始適用,嚴重影響已準備某項類科多時之公務人員權益,應請放寬96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之應試人員得以修正前之各職系原可選擇之考試類科報名應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0. 本院吳委員敦義,有鑑於瑞士日內瓦國際機場協會(ACI)公布的全球機場服務評比,前五名中亞洲機場佔了四名,卻獨缺台灣,凸顯桃園國際機場啟用多年、老態龍鍾,亟待進行各項設施改善維護並提升服務品質,而政府雖曾提出「國家重要門戶改善計畫」,從民國93年就開始規劃,但空喊了多年,卻仍在原地踏步,整個案子還在研擬,連預算編列都沒著落。相較之下,虛耗新臺幣二千萬元的改名工程卻在扁蘇一聲令下,招牌立刻拆、名字馬上改,效率高得出奇,兩相對照,顯得既諷刺又荒謬,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1. 本院彭委員紹瑾,針對近來治安事件頻傳,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2. 本院彭委員紹瑾,針對日前台電公司工安事故,顯示協力外包管理上的工安問題值得有關單位重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3. 本院彭委員紹瑾,針對國際統計顯示,台灣在電腦與網路的「數位普及率」上位居亞洲四小龍末位,形成整體國家競爭力上的隱憂,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4. 本院陳委員重信,鑑於警政署92年至95年統計資料,65歲以上之國人駕駛機車一旦發生事故造成傷亡時,每百人中竟有94人死亡,顯示老年人駕駛機車一旦發生事故則致死率極高。爰此,本席要求相關單位應提出有效的因應措施並著手執行,以維護老年民眾行車的生命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5. 本院陳委員重信,根據警政署提供近四年資料發現,十三歲至十八歲青少年無照駕駛機車發生事故一旦造成傷亡時,有高達七成二的致死機率,本席要求主管單位應重視青少年無照駕駛機車問題,加強對民眾宣導並提出有效的因應措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6.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陳水扁總統在出席台灣人公共事務會(FAPA)二十五週年慶祝晚宴時,提出新主張,宣示「台灣要獨立」、「台灣要正名」、「台灣要新憲」以及「台灣要發展」等「四要」,總統也指出台灣只有國家認同分歧問題,只有統獨問題,絕對沒有左右路線的問題。本席認為民進黨既然已經執政了,就應認清楚國家目前的實際狀況,修正在野時期的主張,帶領台灣人民,往陳水扁總統指出的正確方向前進,完成「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的夢想,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7.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大家熱中於明年總統大選之際,不知有多少人想到,大選之後,台灣必須作一重大抉擇,即於世界最大的舞台上,在全球數十億人瞠目凝視下,作一明確的自己定位:台灣是「中國的領屬」或是「主權獨立」的自由國家?自己定位一旦作了,對其未來國際地位將有深遠且難以反轉的意義和後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8.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根據國際勞工組織的統計,二○○六年全球女性就業人口,到達十二億人的新高紀錄。而萬事達卡發表的「二○○七年亞太區女性進步指數」則顯示,在亞洲十三個國家裡,台灣女性的政經地位明顯上升,從去年的第九名進步到今年的第三名,而且,中上收入水準的女性首度超越男性。本席認為,職司國家形象的有關單位,應該積極對外行銷台灣民主。尤其是,在廣泛的國際事務上,有許多機會凸顯民主台灣與專制中國之別。這次政府的抗議行動,顯得理直氣壯,但若能防患於未然,對國際媒體多下功夫,讓類似的不利報導根本不致發生,對台灣的國際形象更有加分作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9.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經建會副首長日前表示,自由貿易港區發展已逐漸成熟,廠商進駐港區已形成風潮;並指出,為提高廠商進駐港區意願,刻正比照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研擬港區內事業適用五年免繳營所稅的優惠,吸引物流業、製造業、技術服務業等。本席呼籲行政部門應秉持自貿港區的基本原則,以區內事業免繳進口關稅、貨物稅及營業稅為上限,不宜擴大適用五年免繳營所稅優惠,過度扭曲產業政策。我們認為自貿港區可考慮擴大為「外勞加工出口專區」的功能,外勞進用率可達一半,以減輕外銷成本,為傳統工業開創新契機,促進經濟穩健成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0.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蘇貞昌院長在行政院會中裁示:政府將在三年內投入新台幣四百億元經費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新增費用為一百五十四億元,相關學區規劃及免試入學制度應於一年內研議完成,並於二○○九年八月全面實施。看來,素以「衝、衝、衝」聞名的蘇院長再次發揮了衝勁,務必讓十二年國教「達陣得分」,本席樂觀其成,同時也寄予厚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1.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經建會副首長日前表示,自由貿易港區發展已逐漸成熟,廠商進駐港區已形成風潮;並指出,為提高廠商進駐港區意願,刻正比照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研擬港區內事業適用五年免繳營所稅的優惠,吸引物流業、製造業、技術服務業等。本席呼籲行政部門應秉持自貿港區的基本原則,以區內事業免繳進口關稅、貨物稅及營業稅為上限,不宜擴大適用五年免繳營所稅優惠,過度扭曲產業政策。我們認為自貿港區可考慮擴大為「外勞加工出口專區」的功能,外勞進用率可達一半,以減輕外銷成本,為傳統工業開創新契機,促進經濟穩健成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2.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行政院長蘇貞昌上周末率領閣員南下,與南部八位縣市首長座談,強力宣導蘇內閣「大投資」「大溫暖」計畫延伸的三「中」政策—推動中南部建設、發展中小企業及照顧中下階層。其實,蘇內閣何妨轉個目光,看看正在台南縣舉辦的台灣國際蘭展,並真的用心去了解台灣蘭花產業小而美的發展歷程,或能發現讓三「中」政策觸動民心的關鍵。本席認為,類如蘭花這般小而美的產業若能多多照看,自能切合蘇揆倡言的三「中」政策:蘭花是中南部在地產業、多屬中小規模經營、農民所得相對較低等,這才是符合三「中」的活生生例子,能夠多做幾個這樣小而美的產業,三「中」自是水到渠成,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3.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媒體報導,目前在網路上流傳著至少三種中學男生自拍的摔角影片,由於模仿動作逼真,具有高度的危險性,引起了媒體的重視!由於網路傳遞訊息的快速性,這項模仿遊戲極可能已經在校園中廣泛散播,而社會大眾卻還不甚瞭解;如果因為出了嚴重傷害之後才加以重視,可能為時已晚。雖然不少的意外難以防範,但本席認為許多相關的預防措施還是可以做的,這些相關的事務,有的已經受到重視,但有的仍付之闕如,值得各教育機構加以重視改善。負責教育督導的教育部更應該負起責任,設計規劃整套的「校園風險預防計畫」來加以推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4.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日前美國國務院提出二○○六年《人口販運報告》,台灣二○○四年被列為第一級,二○○五年降至第二級,二○○六年更掉到第二級觀察名單,真可以說是每況愈下。本席認為,民進黨政府執政以來,一向標榜人權與正義,期待面對勞動力全球化的今天,也應注意外勞與外籍配偶的權益,擺脫人口販賣國家之惡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5.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國內第一個照顧「弱勢地區」高中學生升學,所進行的卓越大學「繁星計畫」首次招生,並在日前放榜。該計畫一共錄取了五二五人,至少有四十所最近三年內沒有考生考上名校的高中,這次都打破紀錄考上了理想的大學。本席認為,教育部和所有的卓越大學們,的確為縮小台灣的「城鄉差距」做出了巨大貢獻,而這正是教育最崇高的目的之一,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6.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社福黃牛」的存在已有數年的時間,日前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因為委員的質詢而再度成為媒體關注的焦點,內政部李部長甚至承諾會在三個月內「終結」社福黃牛。本席認為,在現行法令未修正前,也應從速將這些剝削弱勢民眾的違法者依法嚴懲,以儆效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7.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部分媒體日前登出一則外國媒體批評台灣搞文化大革命的報導,指出最新一期「經濟學人」週刊以「文化大革命」為題,將台灣民進黨政府大舉拆除蔣介石塑像,積極推動去蔣化的一連串措施與中共文化大革命相提並論。但查閱「經濟學人」原文,卻發現該則短文係以報導為主,只是在報導台灣執政者所推動清除來自中國獨裁者的歷史記憶,以及此一行動所引起的藍綠爭議,而並非針對性的批判文章。媒體顯然是移花接木、過度渲染,企圖混淆國人的視聽,政府相關部門應透過適當管道予以澄清,以正視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8.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歷經爭執與抗議多年的樂生療養院遷建案,在農曆過年後,抗爭砲口忽然轉向:一群大學生率領部分不願意搬遷的院民,窮追猛打蘇貞昌院長,從包圍官邸行動,甚至利用參加「國家青年公共參與獎」頒獎的機會,向蘇院長嗆聲。儘管蘇院長已經兩度在媒體專訪時表示,此遷建案並非行政院之權責。本席認為,樂生療養院的問題正在嚴厲地考驗蘇貞昌院長,他是否能夠順利在總統選舉中代表民進黨出線,對於樂生療養院的處理效能應該是一項重的的參考指標。深盼有志於總統大位的蘇院長,能夠藉機展現他的治國才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9. 本院林委員建榮,為研究報告指出,全國306萬B肝帶原者宜蘭縣最多,帶原率高達31.6%,每三人就有一人帶原;鑒於B肝防治工作非地方政府能獨立承擔,中央應針對全國B肝防治,挹注專案經費,分配各縣市醫院診所進行篩檢防治。而對宜蘭縣的高帶原率,基於鄉親健康及宜蘭縣的觀光發展著想,中央更應積極協助宜蘭縣擺脫這樣的污名,進行全面擴大篩檢,提高專案防治經費比重,輔導目前宜蘭縣各大醫院診所進行計畫性強力防治宣導,務必協助降低宜蘭縣的B肝帶原現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0. 本院林委員建榮,為農委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申請作業要點」,開宗明義「為照顧弱勢農、漁民,使其不致因經濟因素而造成子女喪失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院校之機會」。然今年2月,農委會為免社會資源重複分配,將「全國就讀私立高中職生已領取政府每學期五千元補助者」排除其申領資格,致許多弱勢農漁民家庭頓失這項獎助金,紛紛陳情抗議。茲要求農委會應速取消這項不合理修正措施,儘速恢復對私立高中職生的獎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1. 本院林委員建榮,為宜蘭縣政府申請劃設「宜蘭濱海風景特定區」擬納入東北角海岸國家風景特定區擴大範圍內案,請加速行政作業,限期核定。而鑑於維繫宜蘭濱海區之完整性與獨特觀光風格,請維持宜蘭濱海風景區範圍至南澳全段納入東北角管理,海岸線部分勿縮減範圍;另納入時,管轄權歸東北角管理處,但為免遊客混淆,仍應保有「宜蘭濱海風景區」獨立名稱。核定後應檢討本案需求,擴增東北角管理處經費與人力,以利建設推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2. 本院林委員建榮,為中央「全力解決三中問題」,特別著力於關照「中小企業發展、中南部地區經濟建設、中下階層的照顧」。其中有關產業方面,行政院計畫對台中縣市以南廠商租用工業區土地之租金,可扣抵購買土地價款比率由現行的60%提高為100%。但是北部的宜蘭縣部分可扣抵價款比率卻仍僅有70%。鑒於宜蘭縣現有工業區因為北宜高通車,廠商進駐率大幅提高,科技園區計畫也陸續推動,係宜蘭縣數十年來難得一見的產業發展榮景。然三中政策一推動,將嚴重抵銷宜蘭縣現有優勢。茲要求三中政策對中南部產業所提供的租稅、勞工及土地的優惠也都要比照擴大到宜蘭縣,否則宜蘭憑什麼誘因吸引產業進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3. 本院林委員建榮,為蘇院長說南部是漁業重鎮,要將漁業署南遷,那宜蘭縣就不是台灣的漁業重鎮嗎?難道是日本的?宜蘭的漁業長期受到日本壓制,經濟海域爭議未解,現在連中央都不照顧,乾脆宜蘭漁民都遷籍到日本算了,讓日本人來保護?茲請政府說明漁業署南遷後,中央如何具體照顧宜蘭漁民生計,及因應日本漁權的持續威脅?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4. 本院林委員建榮,為香港政經風險顧問公司最新一期「亞洲國家社會動盪風險評比」報告中認為,台灣的治安雖然不錯,但因財經問題惡化,可能導致智慧型及中下階層犯罪率上升。而經濟面尤其因為台灣舉債比例過高與政治省籍對立等,影響外資投資。茲認為目前政府實施40%投資上限政策太過保守,應該開放「戒急用忍」,呼籲行政院應該重新思考對大陸投資的政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以上質詢事項全文,均見本期質詢事項)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10時21分)
繼續開會(10時32分)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現在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進行質詢。
* 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 主席:在質詢前,先請副秘書長報告部會首長請假情形。
* 余副秘書長騰芳:報告院會,行政院來函,本日院會各部會首長請假情形:
* 外交部黃部長志芳因公請假,由楊次長子葆代表列席。
* 交通部蔡部長堆因病請假,由游次長芳來代表列席。
* 中央銀行彭總裁淮南3月23日及27日因公請假,由徐副總裁義雄代表列席。
* 內政部李部長逸洋上午10時45分至11時30分請假,由林次長美珠代表列席。
*
立法院第6屆第5會期第5次會議請假首長名單(96年3月23日) |
請 假首長 | 代理人 | 事由 | 備註 |
內政部 李部長逸洋 | 林次長美珠 | 因公請假(參加總統府鄧璐德女士贈勳式) | 上午10時45分至11時30分 |
交通部 蔡部長堆 | 游次長芳來 | 因病請假 | 整天 |
中央銀行 彭總裁淮南 | 徐副總裁義雄 | 因公請假(率團出席中美洲銀行第47屆理事會年會) | 整天 |
外交部 黃部長志芳 | 楊次長子葆 | 因公請假(赴美出席「世界台灣商會聯合總會」第13屆第2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 整天 |
* 主席:請李委員鎮楠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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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委員鎮楠:(10時34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蘇院長辛苦了。本席一直要求社會福利措施要完整而充足,尤其台灣整體的生育率下降,孩子越生越少,許多幼稚園或國小都有閒置空間。行政院似乎也有所回應,內政部兒童局有很好的規劃,對於兩歲以下的幼兒,內政部預計每月補助1萬元,每年預算17億元,請問李部長,此一美好的政策何時要實施?台灣人因為大環境的緣故,大家不敢生孩子,眼看人口就要產生斷層,這是不行的。
* 主席:請內政部李部長答復。
* 李部長逸洋:(10時35分)主席、各位委員。感謝李委員,針對這個議題我必須鄭重澄清,此乃經續會針對少子化現象,認為政府應該加強托育政策,所以職業婦女可以選擇領取育嬰留職津貼或者托育補助;另外,針對弱勢家庭的子女托育亦給予補助。但是報紙刊登補助數額為1萬元,這個數字和規劃的額度相差太遠,況且這個案子完全還在規劃當中,今年預算也沒有編列這17億元,若未來需要動支恐怕要使用第二預備金,但總之委員講到的數字和方案與目前的規劃差距極大。
* 李委員鎮楠:這是好的計畫,一定要實施。
* 李部長逸洋:但這不是普及性、每個人都能領取的計畫。
* 李委員鎮楠:若需要動用到行政院的第二預備金,也是應該用,請李部長要有擔當。
* 李部長逸洋:因為整個數額極大,所以目前正慎重研議當中,林萬億政務委員也在主導此案。
* 李委員鎮楠:請問院長,一年17億元的預算多嗎?可以動用行政院的第二預備金啊!這是很好的政策,選舉快到了,也需要推出一個很好的政策。
* 蘇院長貞昌:對。關於各種照顧幼兒、提高生育率的作法,我們已經進行全面考量,相關的部分也有相關的法案,等到相關法案審議完成,就能全面推動各種照顧措施。
* 李委員鎮楠:拜託蘇院長,一年只需要17億元,這種一、二十億元的事情,難道你做不到嗎?
* 蘇院長貞昌:目前的情形並非已經定案而欠缺經費,而是整個計畫案尚未全面完成評估規劃,我們必須先做個全面性的規劃。
* 李委員鎮楠:那就拜託內政部兒童局趕緊規劃並評估全盤的配套措施。
* 李部長逸洋:好,不過若按照媒體的報導每人1萬元去計算,那所需經費就高達幾十億元了,所以媒體報導的數字不對,不過我們會趕快開會決定。
* 李部長鎮楠:數字不對?我是看昨天的媒體報導,請部長趕快加油。接著請教法務部施部長,檢察總長陳聰明之前赴立法院院長的鴻門宴,哪知鴻門宴,宴無好宴,下面的檢調單位有許多不一樣的聲音。請問部長,他赴院長的晚宴是否合法?有沒有問題?
* 施部長茂林:因為當天是王院長邀宴,我們有同仁參與,根據檢察官守則規定,有不當人士在場者屬於不當飲宴,檢察官禁止參與此種不當飲宴。經過同仁的調查,因為院長邀宴是跟公務聯誼有關,很難認定這是屬於不當的飲宴。
* 李委員鎮楠:我小時候蔣經國當行政院長時推動行政革新,全國的公務人員不能上酒家,我認為這是很好的政策。
* 方才聽到施部長報告說:沒有違法事證?
* 施部長茂林:對,但我們有口頭提醒總長,他也答應以後會非常謹慎。至於其他檢察官的部分,我們在昨天新聞稿中有特別說明,希望未來所有檢察官同仁,謹言慎行、勤勉任事,對應酬等也要有為有守,不參與不當餐飲,在場若有不當人士,就應該趕快離開。
* 李委員鎮楠:院長的政策方針差不多也是這樣。
* 蘇院長貞昌:我們尊重法務部的作為。
* 李委員鎮楠:昨天,國民黨的第一品牌邱毅說:他並非「排黑條款」所列,所以國民黨不會對他做黨紀處分,由於他仍是國民黨黨員,又未被褫奪公權,所以年底還可以參加立委選舉。請問張主委,是這樣嗎?
* 張主任委員政雄:根據公職人員選罷法的規定,如果已經判刑確定,在還未執行或已執行但尚未執行完畢前,都沒有參選資格。此外,在褫奪公權的部分,還有另外一款規定,在褫奪公權還未復權之前,也同樣沒有辦法參選。
* 李委員鎮楠:那邱毅肯定無法參加第七屆立法委員的選舉。
* 張主任委員政雄:應該是這樣。
* 李委員鎮楠:如果沒有遞奪公權,也沒有辭去立委職務,在此情況下,就算是受刑人,仍然具有立委身分,所以照樣可以領立法院的相關補助。
* 張主任委員政雄:這部分就不是選委會的事情了。
* 李委員鎮楠:另外,我要恭禧蘇院長,周俊勳成為第一位贏得世界棋王頭銜的台灣棋士,所以應該好好培育我們體育方面的優秀人才,例如國立體育學院要改制為大學,我覺得那是培育體育選手的搖籃,所以希望體委會能多加把勁。周俊勳當上棋王也有很多感慨,例如二十年的辛苦訓練,才能登上全世界第一的頭銜,但這是所有台灣人的驕傲,因為台灣又創造了世界第一。還有,這兩天有關逼宮及搶功勞等新聞報導,我覺得對蘇院長非常不利,像呂副總統說:誰要對號入座,是他自己要對號入座;游主席則說:非常接近事實。請問蘇院長對此有何看法?
* 蘇院長貞昌:陳總統在第一時間已經出來說:「這是完全沒有的事,而且也不是事實,這樣對蘇貞昌很不公平」。既然總統是當事人,又講得那麼清楚,我很感謝事情獲得澄清。雖然現在處於黨內初選競爭階段,但我還是不口出惡言,也希望黨內團結,不要被對手或國民黨用來做為大選攻擊我們的材料,而且只要能澄清,我就願意為黨內團結忍耐。
* 李委員鎮楠:本席在國會殿堂上,也誠摯的要求我們四位天王,請大家不要互相攻擊,免得被別人拿來作文章,這樣會很不好看。
* 蘇院長貞昌:尤其在選總統的部分,我認為黨內競爭不要外部化,所以希望大家都不要口出惡言,不過這樣做也不簡單。
* 李委員鎮楠:希望藉著蘇院長的遵守,能夠建立出這樣的機制。其次,現在邱毅委員已經三審定讞,即將入監服刑,但在這段期間,你們應該把他看好,不要讓他學那些黨國大老,掏空台灣、錢進大陸,然後人就跑到中國去了,所以不要在邱毅可以入監服刑時,還要到中國找人,如果這樣,我想天王也都不用選了。現在國民黨的系統多得密密麻麻,所以不論東西南北、前面後面都要顧好,不要讓他溜出去。請問院長,做得到嗎?
* 蘇院長貞昌:當年邱毅率眾衝撞法院的畫面,讓全國人民都留下深刻的印象,因為他身為公職人員,卻有這樣的行為,現在經過法院起訴判決,我們是完全尊重。邱毅之事既已定讞,應該執行的就要執行,法務部及內政部除了應立即依法作為,在整個服刑作法上也不得有任何疏漏。
* 李委員鎮楠:院長是向法務部長及內政部長下達指令,既然下達指令就要負責,不然你會臉上無光。
* 蘇院長貞昌:在立法院的答詢,是代表院長的態度。
* 李委員鎮楠:如果再被他溜出去,你會被台灣人罵死的。現在很多人批評院長帶職參選,院長自己也認為帶職參選有好有壞,因為做得好沒有人會稱讚,但做不好就糟糕了!院長認為選舉若不影響政務就不辭職,如果影響到政務就辭職,請問到底什麼情況才會影響到政務?如果院長不希望帶職參選,那你會在幾月辭職?
* 蘇院長貞昌:其實,早在今年的1月19日,我就向總統當面報告過,並討論有關立法院會期結束之後,總統是否要另為布局之事,因為行政院長若帶職參選,一定會受到各種抨擊,但我們是執政黨,總要有人扛這個責任,不能因為選舉就把執政的責任放棄。由於行政院長的任命是屬於總統的權責,所以我除了向他報告,並分析各種情況外,我個人則完全配合總統展布新局,但總統希望我繼續承擔這項重責大任,我也責無旁貸無法逃避。
* 李委員鎮楠:如果包括1月份在內,其實你已經提了好幾次要辭職的事情,我們知道,在紅衫軍作亂的節骨眼上,台灣的政局可說是岌岌可危,當時大家都非常驚慌,請問當時你真的有「逼宮」的作為嗎?
* 蘇院長貞昌:針對這個問題,剛剛我已經作過解釋,其實總統在第一時間就已經主動站出來說這是沒有的事。
* 李委員鎮楠:照理說,在國家最危急的時候,院長應該幫總統穩住陣腳才對,因為你是總統的王牌。
* 蘇院長貞昌:現在我就把這件事講清楚:總統講了4次……
* 李委員鎮楠:你向總統請辭過4次?
* 蘇院長貞昌:我從未向總統請辭或提出辭職書,我們只是討論進退的問題。本人擔任行政院長,必須獲得總統的信任,基本上,我是由總統任命,而我從不戀棧,同時也都配合總統展佈新局,至於做得好不好,自有總統與全體國人評斷。
去年9月,我曾承諾治安要加以改善,否則行政院長就要下台,當時總統認為治安有進步,所以我不必下台;去年12月我也曾說,如果選舉失敗的話,我願意負責,結果高雄地區的選舉並沒有失敗;今年1月立法院會期結束時,我也配合總統展佈新局,所以我們只是在討論進退,我從未提出辭職書或表示我要辭職。至於去年11月那一次,也不是我要辭職,而是行政院長必須配合總統展佈新局,如有需要我都願意加以配合。
事實上,並不是我以辭職來要脅總統下台,而總統也非常清楚這件事,所以他才會在第一時間站出來澄清說明,他也表示這樣的說法對蘇貞昌很不公平。從邏輯上來看,逼宮要陳總統下台, 第一個要下台的就是行政院長, 對我有什麼好處?所謂「逼宮」,總統已經講得很清楚,他也說這完全不是事實。
* 李委員鎮楠:但總統昨天晚上也有說,這是一人一本帳,可見大家都有問題。不過,蘇院長這樣的答復,本席已經很滿意了,因為你並沒有在台灣搖搖欲墜、岌岌可危之際辭職。如今我們已經走過波濤洶湧的境地,往後應該可以好好發揮,積極落實行政院的各項政策。
* 蘇院長貞昌:其實總統很清楚這件事,所以他才會在第一時間站出來幫我澄清,並且評論那樣的講法對蘇貞昌不公平。
* 李委員鎮楠:接著本席想請教衛生署侯署長,樂生療養院有幾位痲瘋病患?
* 侯署長勝茂:324位。
* 李委員鎮楠:據本席所知,文建會委託英國欣陸顧問公司所研擬的90%保留樂生療養院方案,早在1月份就已經出爐。經過專家學者評估,90%樂生保留方案僅較原本行政院核備保留41%方案,增加2.5億元費用與4個月工期。
記得在1980年時,蘇院長曾是美麗島事件的辯護律師,也是一位人權律師。請問院長,站在行政院的立場,你們到底是要維護文化古蹟、照顧病患?還是要維持台北捷運,讓交通建設發達?我們知道,樂生療養院的問題涉及台北縣、市政府及桃園縣政府等三個單位,這個問題到底該怎麼辦?
* 蘇院長貞昌:針對這個問題,我們希望能夠做到各方圓滿,如今爭執這麼大,所以早在幾天前,我就請公共工程委員會吳主任委員趕緊溝通這件事。去年12月,台北市政府捷運局認為文建會所委託研擬的方案不可行,由於這方面牽涉到工程技術的問題,所以我請公共工程委員會和台北市政府捷運局進行溝通,我們的原則就是希望古蹟保存最多,同時對捷運的衝擊最小。
* 李委員鎮楠:今天早上本席也有看到報紙,針對這個問題,蘇院長已經要求公共工程委員會吳主任委員澤成進行溝通,他是工程方面的專家,本席非常欣賞他的行事風格。
現在本席想請教文建會邱主任委員,你們對這件事的態度如何?
* 邱主任委員坤良:報告委員,文建會是主管全國文化的機關,而有關文化資產的保存,更是文建會的核心業務。就文化的角度來講,我們當然希望能夠作最好的保存,由於這件事涉及其他部會的業務,所以文建會必須從文化資產保存的立場,作現實上的考量,也希望能夠達到文化保存的目標。
* 李委員鎮楠:本席對此表示贊同之意,我們知道,文化資產是無價的,上星期本席也曾配合簡于晏市議員,針對劉銘傳時代的古績,在台北市塔城街附近進行一項活動,但文建會卻好像不願意出力,只是派一個小兵卒來打馬虎眼,希望主委能夠注意這件事,而本席也會繼續追蹤。
其實這324位痲瘋病患非常可憐,當初為了預防傳染,所以才將他們集中管理,請問侯署長,目前324位痲瘋病患都在樂生療養院裡面嗎?
* 侯署長勝茂:不是,現在有175位已經搬到新院區,而他們對新的生活也很滿意。衛生署站在照顧院民的立場不斷努力,而我和副署長也都曾親自到那邊過夜。
* 李委員鎮楠:侯署長,你說175位院民搬到新院區去住,那其他人呢?
* 侯署長勝茂:另外有45位留在舊院區,有一些在組合屋,有一些已經回家了。
* 李委員鎮楠:為什麼同樣的病患有不同的待遇呢?為什麼有的住新院區,有的住舊院區,有的住組合屋?
* 侯署長勝茂:其實新院區可以容納得了所有人,不過,我們基於尊重院民的權利,有的不願意搬……
* 李委員鎮楠:這些院民也是可憐人,得了這種病,實在很可憐,政府應該幫忙他們,有沒有更好的方法,可以兼顧文化古蹟的保存和地方建設的繁榮?那就是靠醫療部分來加強,那就是人的問題,政府如果能夠撫卹、幫忙、補助他們,給他們好的居住環境,不是很好嗎?你們應該讓他們住更好的地方。
* 侯署長勝茂:雖然新院區設備相當好,但是院民對於舊院區已經有感情,因此昨天中午我希望大院能夠趕快審議關於樂生的補償條例,大家也非常期待我們協助他們,他們的確非常可憐……
* 李委員鎮楠:署長有參與昨天的協調會嗎?
* 侯署長勝茂:昨天副署長有參與。
* 李委員鎮楠:結論是什麼?是像報紙登的那樣嗎?你們衛生署沒有更好的手腕,沒有更好的方法嗎?沒有更完備的方法來照顧人,照顧到地方的發展嗎?
* 侯署長勝茂:我們衛生署是負責院民的健康,無論院民人在哪裡,都會有人為他們服務。
* 李委員鎮楠:衛生署實在很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可以把這麼多退除役官兵照顧得這麼好,讓他們滿足得不得了,衛生署卻做不到。我希望你能擬出一個更妥善的方案。
院長,到現在還有人在抗議,院長的意思是怎麼樣?
* 蘇院長貞昌:最重要的是要持續對院民照顧,而且儘量把他們照顧好,也要兼顧文化資產。
* 李委員鎮楠:院長,你說的話我都聽得懂,和我剛才講的話都一樣,所以只要問我就好了,不用請再你說一遍。
* 蘇院長貞昌:因為我們的用心都是一樣。
* 李委員鎮楠:我拋出的這個風向球也很好。
院長,針對樂生療養院的問題,無論是人還是地方發展,還是文化古蹟,都要照顧,本席這樣講,也是院長的意思,對不對?
* 蘇院長貞昌:對。
* 李委員鎮楠:內政部林次長,請妳幫我轉達一句話給侯友宜署長。交通部公路總局養護工程處有一位伍姓處長,因為有黑道介入公共工程,他在過年後上班第一天就被打得鼻青臉腫,嘉義市道路監視系統是委託第四台業者來做,他被打的過程被拍得很清楚,可是至今尚未破案,也沒有逮捕嫌犯。交通部游次長,這件事你知道嗎?公務員被別人打著玩,政府要如何執法?
我在這裡要求行政院長、內政部林次長和交通部游次長,要限期破案。還有公務員依法拆除T霸,也被人毆打。公務員是代表國家,代表政府,代表人民,代表公權力,竟然被黑道毆打,可見黑道介入公共工程問題相當嚴重,為什麼不能破案?吳處長過完年第一天上班就被打,明明有錄影帶為證,嘉義市警察局卻封鎖新聞,尤其是公路總局,問題更大。我今天沒有時間再講公路總局的事,游次長,公路總局是你的督導範圍嗎?
* 游次長芳來:是。
* 李委員鎮楠:好,謝謝蘇院長、林次長和游次長。
* 主席:藍委員美津改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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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藍委員美津書面質詢:
中華民國96年3月23日立法院第6屆第5會期第5次會議
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之質詢
蘇院長,您辛苦了,上個會期也是2006年10月17日,本席在這裡建議院長繼續推動「正名」,之後看到行政院一連串包括中華郵政公司正名為台灣郵政公司、中油公司正名為台灣石油公司、還有目前在規劃中鋼公司的正名,這些都是非常重要且應該要進行的工作,因為台灣主權獨立,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且台灣主權不及於中國大陸,這是既定的歷史事實,也是現實狀態,我們的名字是台灣,使用「中華」、「中國」等名字,會造成台灣人民國家意識的模糊,也影響台灣在國際社會的發展。
所以本席是第一位提出「正名」主張,在第五屆第四會期2003年11月4日及第六會期2004年10月22日的政黨質詢,就曾對當時的游錫堃院長提出正名的主張(可見立法院公報第92卷第47期及第93卷第44期院會紀錄),雖然94年初,游主席曾發函各部會就正名可能性進行評估,但是未有結果。
第六屆第一會期2005年4月1日的個人質詢,本席又再次書面向當時的謝長廷院長提出正名的主張(可見立法院公報第94卷第17期),謝院長於2005年5月將「中國石油」正名為「中油」,「中國造船」改名「中船」,但中油、中船的英文簡稱CPC及CSBC則都沒有改變。
但是蘇院長您是我所見過歷任院長中最有魄力的,才短短不到半年時間,先是中正機場更名為「台灣桃園國際機場」、後來中華郵政公司正名為台灣郵政公司、中油公司正名為台灣石油公司、還有目前在規劃中鋼公司的正名,顯示您做事很有決心也很有效率,期許您再接再厲,我們不是為了意識型態而正名,而是為了生存方便、增加競爭力、減少麻煩而正名。
據本席了解行政院所屬部會轉投資事業的名稱,大都是以「中國」或「中華」來命名(如表一所示),這些都是行政院可以繼續努力的方向。另外,清末時代即已成立的中國國際商銀、中國農民銀行、中央信託局等,常被誤認為是中國的金融機構,近幾年在國際組織常遭打壓,有時還要被迫改稱為台北某銀行才能與會,因此改名是現實問題,與意識型態無關。
表一、行政院所屬部會轉投資事業以「中國」或「中華」命名 |
所 屬機關 | 組織名稱 |
經濟部 |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07.2改名為「台灣石油」 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 財團法人中國技術服務社 財團法人中國紡織業研究中心 財團法人中華電腦中心 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 |
財政部 | 中國輸出入銀行 ※中國農民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開發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貿易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部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007.2改名為「台灣郵政」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快遞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 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 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 |
教育部 | 中國醫藥研究所 財團法人中國童子軍文教基金會 |
內 政部 | 財團法人中華建築中心 |
※ 為機關轉投資未達50%之事業單位
一、目前我國政府派有駐外人員的單位大約有哪些?
二、大約有多少個駐外館處(不包含港、澳)?土地和館官舍房屋面積為多少?價值為多少?
三、自有和租用的各占多少?請詳列並書面回覆。
四、每年需支付多少租金?請詳列並書面回覆。
五、租約及預算和租期如何簽訂及編列?
六、目前我駐外館處合署辦公比率約占多少?
據本席了解是由各部會自行編列預算及簽約,可是目前除了外交部、經濟部、教育部、國防部、僑委會、新聞局、國科會、調查局、移民署等單位都有駐外人員,另外一些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也都有派員駐外,如果各單位的人員分散,不僅不利各單位間業務的聯繫和民眾洽公,也影響政府駐外單位整體形象,同時每年各單位支出的辦公室租金加總金額也會十分龐大。
過去由於各部會租期不一、或部分單位已購置自有辦公館舍、或不易租得可容納所有單位之大面積辦公室、或工作性質各異等因素,以致無法達成所有單位合署辦公之目標,不過我們應該逐步朝這樣的目標進行。
七、再者,一些租金較高的駐外館舍,例如我們現在常駐WTO代表團,租金一個月就必須高達15萬美金,外交部是否有計劃直接購地興建外館?
八、另外像義大利代表處,一個月也要將近2萬元美金的租金支出,但是因為是位於分租公寓之中,從建築物的外觀根本看不出來是我們的代表處,連個招牌都沒有,環境非常簡陋,只有幾張辦公桌而已,政府花大錢養人駐外,但駐外管處硬體設備卻很糟,希望外交部能特別注意,另尋比較適當的辦公地點。
九、現在我國以政治任命特任代表、大使共有幾位?
十、每月的薪水如何核計?
十一、語言是應該是外交人員最基本的要求,外交部是否有定期檢驗駐外人員的語言能力?
總統、副總統甚至是一些官員,在語言溝通上不是很流利,所以需要翻譯或是看稿演說,這是很正常的現象,但是有一些駐外人員,到派駐國都已經有好一段時間,正式場合還要看稿演說真的很不應該。連呂副總統都可以很流利用英文發表演說,但我們的駐外人員卻還要看稿結結巴巴地說不清楚,根本是嚴重失職。本席認為外交部應該特別對駐外人員的語言能力進行在職訓練,讓駐外人員的語言能力能維持一定的標準。像是歐洲國家,法國、德國、義大利、捷克等國家,他們都有自己慣用的語言,我們在派駐人員的時候,除了最基本的英文要流利外,最好要求都能說當地的語言,因為歐洲國家比較特別,雖然他們會說英文,但不見得會願意用英文和大家交談,既然我們要派駐人員到這個國家,當然就該入境隨俗使用他們的語言。
* 主席:請郭委員玟成質詢,詢答時間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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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委員玟成:(11時6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請問蘇院長,你看得到我手上的板子上面寫的字嗎?
*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蘇院長貞昌:(11時7分)主席、各位委員。我看得到板子上方的字,看不到下方的字。
* 郭委員玟成:這面板子上的圖片是翻攝自民視的新聞畫面,我去環保署的時候,有播放相關錄影帶給張署長看。我必須告訴署長,早期署長在教書,同時也為台灣的環保來努力,那段期間我很欽佩署長,但是後來你當了環保署署長以後,我覺得你相當惡劣,我對你的感覺很兩極化,你知道嗎?
* 張署長國龍:委員3個月前有去環保署。
* 郭委員玟成:對。關於廢鉛蓄電池的處理,不久前聽說環保署研擬要民眾買電池時必須先繳保證金,院長,你知道嗎?廢鉛蓄電池的處理是很嚴重的問題,我把這面板子拿給蘇院長看清楚。這是一則新聞報導,有一家違法的廢鉛蓄電池工廠設在稻田旁邊,不但廢水外流,連廢棄物都隨便棄置在旁邊,環保署明明知道,但從94年5月16日到現在,沒有開半張罰單。可見你們修法只是作個樣子而已。
* 張署長國龍:沒有這回事。郭委員說的話和事實不符。這家工廠的確是非法工廠,我們利用夜間或週末時間去查緝這家工廠,查了12次,捉到6次違法,而且把負責人移送到嘉義地檢署起訴。
* 郭委員玟成:張署長,你說的流程我都知道,請問,這家工廠還有在運作嗎?這才是重要的事。警政署和警察局已經規定,只要被查到違法,原址不得再開業,警政署拒絕業者用人頭在原來地點開業,我請問你,現在這家工廠的原址有沒有在運作?
* 張署長國龍:我們必須要求地方政府前往取締,我們已經將負責人移送到地檢署,他已經遭到起訴。
* 郭委員玟成:張署長,我不敢對你發脾氣,在我請教你的時候,請你不要急著答復,等我講完以後,你再答復,好不好?
* 張署長國龍:如果你講的不是事實,我要把事實講給你聽。
* 郭委員玟成:你可以要求主席讓你答復。廢鉛蓄電池污染的嚴重性署長應該知道,鉛中毒是神經毒,使人反應遲鈍至死亡。尤其,工廠附近是稻田,污染的廢水會流到田裡,中部這家工廠惡名昭彰,大家都拿它沒辦法,因為老闆與民意代表的關係良好。前不久本席曾親自前往勘查,我們來看看環保署如何修正廢鉛蓄電池回收處理設施標準第四條?
* 張署長國龍:蓄電池的回收處理方法隨著時間改進,今年2月16日我們草擬一個新的處理標準,這個標準要符合新空污法與水污法,所以修法針對回收、貯存、清理、處理、密閉式管制與回收比例做比較嚴謹的規範。換言之,新的法比舊的法還好。
* 郭委員玟成:過去的廢鉛蓄電池回收處理設施標準非常嚴格,規定必須設置煙道自動監測設施、地下井及監測井,96年2月16日修正發布新法刪除,讓不合格業者就地合法。全臺灣誰肯花好幾億元去裝置這樣的設備?像這種關係環境的法律非常重要,應該有嚴格的標準,新修條文以「應具備有效的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規範,卻非屬空污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之「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之固定污染源」,環保標準放寬,污染將更為嚴重。援用空污法如何取締這種違法業者?因為空污法屬於特定行業別類,區分相當細膩清楚。法律的修正反而走回頭路……
* 張署長國龍:我解釋給委員聽……
* 郭委員玟成:張署長不要強辯,原先法律規定的嚴格標準,而你卻把這個作法刪除?開玩笑,你要圖利業者嗎?這樣對合法申請的業者不公平。
* 張署長國龍:不是,你對修法過程完全沒有詳細瞭解。
* 郭委員玟成:本席很清楚,署長不要被屬下所蒙蔽,你是專家本席給予肯定……
* 張署長國龍:我有讀過法律,他們要蒙蔽我是不可能的。
* 郭委員玟成:廢棄物清理法第十八條明白地規定,主管機關認為工廠的設備不合格,其領有之地方登記證應即作廢、收回,是不是?
* 張署長國龍:沒有錯。
* 郭委員玟成:請問,你收回幾家工廠的地方登記證?
* 張署長國龍:我們已經要求雲林那一家工廠拆廠,3天前他們已經開始……
* 郭委員玟成:根據廢棄物清理法第十八條的規定,你們收回幾家工廠的地方登記證?
* 張署長國龍:現在我忘記了,我可以會後把資料補送給委員。
* 郭委員玟成:這種法律的執行你推給地方政府,蘇院長擔任過縣長,應該知道縣議員很好找,縣議員講不好就找議長來講,環保署怎麼硬得起來?臺灣這麼狹窄的環境,再繼續這樣下去會很慘。
* 蘇院長貞昌:據我的瞭解,署長剛才也答復過,這一家工廠已經要拆除了。
* 張署長國龍:月底就會清除乾淨。
* 郭委員玟成:工廠現在還在運作,署長要不要與本席打賭,工廠還偷偷地在做?
* 張署長國龍:3天前我們去稽查時,他們已經開始拆除了,而且答應月底前拆除完成。
* 郭委員玟成:本席雖然很肯定署長,但是行政體系不一樣,你不是站在第一線,不可能親自到現場勘查。當稽查人員前往現場時,工廠假裝開始拆除,開始拆除可以拆多久,拆1個月或3年,你不能因為工廠假裝開始拆除,或可能要搬遷,就不處罰,否則誰買到這些稻米真的很倒楣。這種事情你們要配合地方環保局嚴格執法,應該關廠就要讓它關廠,要不然你的公權力在哪裡?如果隨便蓋一間鐵皮屋就可以當作工廠,那麼花3到5億元去加裝防制污染設備的業者不是很倒楣嗎?
* 張署長國龍:環保署要督促地方政府去處理。
* 郭委員玟成:本席也親自詢問地方環保局,都認為這種法律要再修正回來。督促只是官話,我不是說過,環保局與這家工廠的關係很好,你如何督促,什麼叫督促?即使環保署召集地方環保局來開會,也沒有效果,因為工廠與地方人士關係良好。你去問問廢電池回收業者,大家都知道這一家工廠,連民意代表都知道,甚至立法院誰在關說我也知道,只有署長不知道。
* 張署長國龍:我再請督察總隊利用週末的時間去勘查實際情形,環保署可以做的,我們已經盡力去做了。
* 郭委員玟成:這種污染源不是你官話說督促就可以,不合法的工廠就不能讓它在當地繼續回收廢電池,做一天就是犯法,不要被老闆「可能遷廠」的說法欺騙,說不定它會繼續經營2年。
* 張署長國龍:這個案子現在已經移送司法單位,檢察官也已經在調查了。
* 郭委員玟成:請署長再修正法律,恢復原來廢鉛蓄電池回收處理設施標準之嚴格規定,不要替違法業者解套,哪有法律走回頭路的?
* 張署長國龍:訂定法律要內行,因為二次鉛廢電池回收……
* 郭委員玟成:你又不是法律專家,其實,只要接觸久了就曉得,本席從地方議員做到中央民意代表,我也很內行,你不要來這一套。其次,說到罰單一事,廢棄物清理法……
* 張署長國龍:空污法是經過立法院三讀通過的。
* 郭委員玟成:我知道。根據廢清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或未依許可文件內容處理廢棄物,應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請問,到目前為止,環保署告發處罰了幾家工廠?本席還到環保署督察總隊調出稽查表,你們根本沒有開過幾張罰單,雖然你們有前往現場稽查,從民國94年5月16日依據廢清法第十八條開處1張罰單之後,12月1日你們又前往稽查,但是到95年1月份都不再開出罰單,難道這一家工廠已經合法了嗎?
* 張署長國龍:我們的工作人員稽查了12次,現場偵測6次合格,6次不合格,不合格時我們都有處罰。
* 郭委員玟成:這種工廠讓你去勘查過20次都沒有開過半張罰單,卻說環保署與環保局有在配合,鬼都不相信。本席還調閱出所有的稽查表,資料都在這裡。政治是良心事業,蘇院長也擔任過省議員,瞭解省議員或立法委員常常接受人民的請託,像這種讓子孫倒楣的事情,而且已經有人檢舉,污水都排放出來了,污染鄰近的稻田,公權力為何還不介入?署長是環保專家,以前你帶頭抗議我還聽你的指揮,今天為何讓本席在此痛心疾首地質詢你?因為整個修法過程、稽查與公權力的執行,環保署都走回頭路。
院長,本席看到這些數據與現場照片,真的感慨萬千。
* 蘇院長貞昌:張署長是環保專家,你也肯定他……
* 郭委員玟成:我很欽佩他,剛才我說過了。
* 蘇院長貞昌:環保署對地方事務都用督促的方式來管理,針對這個個案,署長有親自南下勘查,看到違規的工廠正在拆除,月底會拆除完成,我請環保署確實掌控。
* 郭委員玟成:工廠還是偷偷地做。
* 蘇院長貞昌:現在工廠還在做,剛才聽署長答復,不是已經開始拆除了嗎?
* 郭委員玟成:現在說一說,可能明天開始沒有做,以後還是偷偷地做。
* 蘇院長貞昌:聽說老闆答應到月底拆除完成。
* 郭委員玟成:不要拆除完又轉到別的地方用假人頭繼續違法經營,請環保署想出一套管制、遏止違規的辦法,他的設備不好,根本就是工廠的鐵皮屋,再將鐵皮屋搬遷到別處搭建,然後借個人頭被關,這麼好的暴利誰不敢賺?
另外,包括我們的國營事業、財政部所屬行庫等公股或官股事業單位,本席認為部分不宜民營化,財政部、經濟部卻認為無所謂,反正公司有董事會,股票已上市,會計師也會查賬;本席認為官股在某些事業單位中所占比率太高,對百姓並不公平,因為這些財產是屬於大家的。
其實本席今天所質詢的是台鹽;民進黨讓人家的感覺是很不會做生意,但是當初鄭寶清擔任台鹽董事長時,可說是民進黨的驕傲,現在該公司的官股部分仍占39%,這個比率相當大;所以本席要談一個很嚴肅的問題,就是官股事業單位董事長究竟是由經濟部長、行政院長或總統府派任?請簡單答復。
* 蘇院長貞昌:有些派任案並沒有到我這裡,據瞭解……
* 郭委員玟成:難道是直接送到總統府?
* 蘇院長貞昌:沒有,不需要到那個層級,而是由國營會、經濟部逕行處理。
* 郭委員玟成:陳部長,本席看台鹽董事長林靖也不甩你,官股派任這種董事長!
* 陳部長瑞隆:向委員報告,林董事長派任之時,是由財政部督導……
* 郭委員玟成:現在是由國營會負責,又回到你這裡了。
* 陳部長瑞隆:沒錯,委員確實對台鹽的營運情形不滿意,因為該公司為民營化事業單位,所以經濟部特別請政風處會同監察人一起調查,調查發現,誠如委員所說的,台鹽在93年的營運狀況是最好的,每股盈餘3.7元,94年隨即掉落至0.06元,這是很大的變化,當然,林董事長是於94年底才到任,不過最近台鹽的業績確實沒有過去好,這是事實,所以經濟部……
* 郭委員玟成:本席想提供一些數據讓蘇院長瞭解,因為占將近40%的官股企業不賺錢是說不過去的。坦白說,鄭寶清在台鹽任職的末期,因為要競選縣長的關係,比較無心在此,當時該公司的業績已經漸漸衰退,不過他的手腳很快,立刻辭職下台,這是負責的表現!當時的鄭寶清結合政治力,不分國民黨、抑或民進黨,其實生意是不可以分黨派的,他將立法院內一些漂亮的同仁當成展示產品的模特兒,當時打出的招牌,我們覺得很張狂,在未宣傳之前,台鹽當月業績為1,500萬元,但是4月間在鄭寶清大力的宣傳之後,年底該公司業績竟高達1億4,400萬元,業績以10的倍數成長;反觀林靖董事長任內,業績從1月分的5,000萬至9月變成1,700萬元。蘇院長,部長對於這些事情豈能不管?
關於台鹽在林靖董事長任內所發生的事情,本席有所瞭解;林靖原為彰化縣副縣長,院長雖然要競選總統,翁金珠是大樁腳沒錯,但千萬不要將此人視為大樁腳,他的人緣很差,不要只因為他是副縣長,你的精神就來了,其實那並不重要!
過去有家美容公司名為「美吾華」,林靖曾任該公司的監察人,他擔任台鹽董事長後,卻和他們配合,台鹽自己有通路,擁有200間門市部,這若交由統一的高清愿來做,台鹽就賺翻了;可是這個凱子或許是因為老東家對他不錯,他竟然沒有利益迴避,和「美吾華」一路結合。
蘇院長,我們在這裡談也不必怕別人知道,當初鄭寶清的廣告打出去之後,大家看看覺得不錯,民進黨那些元老都先跑去和台鹽門市部結合,此外還有一些單親家庭加入,台鹽原有200多個門市部現在已經關了50家,關閉了四分之一,難道還要繼續關閉下去?這個董事長是否應該讓他繼續做下去?他很強勢,動不動就說他來自凱達格蘭學校,如果部會首長尚未就讀該校者,應該趕快去報名,彷彿出身這所學校很稀罕,蘇院長,這樣的人好嗎?難道對凱達格蘭學校的學生就沒輒?應該這樣嗎?身為官股達40%的台鹽董事長,就應該要有績效,要看績效講話!通路商組成一個組織,曾來立法院抗議。對於民進黨執政派任的官股董事長林靖,國民黨、親民黨的委員不曾罵他,而張花冠在記者招待會罵、經濟委員會質詢時也罵,謝欣霓也罵,都是民進黨員自己在罵,這樣的官股董事長不應該下台?是民進黨自己的人員認為他不適任而開罵,國民黨反而覺得他做得爛,就乾脆爛到底,日後他們選舉就更有本錢,蘇院長,難道要讓官股董事長做到這種地步?
再者,台鹽現在賣得最好的產品就是水,賣水的生意這麼好,通路商卻要向統一集團的子公司南聯進水,這樣對嗎?如此簡單的生意,以台鹽擁有200間通路商的宏大規模,卻還要向南聯進水,蘇院長,做生意有這麼笨的嗎?
* 蘇院長貞昌:關於委員的質詢內容,本人專注拜聽,方才陳部長答復指出,已責成政風及監察人調查,沒有圖利財團,但是委員質詢諸多缺失,我會請陳部長立刻全面調查,包括通路商的減少、買水以及其他委員的質詢等等,整個情形彙整後,連同後續處理結果,再請部長向我詳細說明。
* 郭委員玟成:蘇院長,這根本是績效不彰!以林靖為首的「林靖幫」控制董事會,我已經多次告訴經濟部長,他就是指揮不動,你知道嗎?就是因為現在部長無能為力,我才會到此質詢,我知道你很忙,本席要選舉也很忙,哪有閑功夫搞這些?告訴部長與他聯絡,要他和通路商溝通一下,結果他不是去溝通,反而去告人家誹謗,大家只是來立法院抗爭,結果他竟然提告誹謗。如果依此標準,蘇院長過去擔任省議員、立法委員時帶隊抗爭,你會被人家控告好幾次,若依林靖的標準來論,你會被告死了!這些團隊是你的衣食父母,是結隊前來的,不是個人行動,來向你們抗議,要求經濟部處理,董事會反過頭來控告他們誹謗、再加重誹謗,哪管那些通路商的死活!我都向陳部長說過,但很奇怪的是,都是民進黨的人罵他做得很差,國民黨、親民黨卻沒有人罵半句,反正要爛就爛到到底,到時再算總帳。陳部長,我認為你是很無辜的,因為我每次說你,你都馬上跟我談,這個部長「手腳」真的很快,甚至還跑到辦公室,他是有理睬,但是講不聽,他說那有寫董事會,我們只好摸摸鼻子。那已經股票上市了,又不是當初的國營事業。部長他們都不理了,國營會執行長更不用說了,他都不理。
蘇院長,由台鹽這個例子可見,公股像以前省政府那些行庫,董事長換來換去,我都想不通。現在由你執政,你得負全責,沒有人要替你擔責任。對於銀行這種利益糾葛的位子,你應該拿出魄力,堅持要換誰就換誰。你從省議員一路走來,當初銀行那些有董事長資格、副總、經理你很清楚嘛,品德操守誰好誰壞,你很清楚嘛;經營績效誰好誰壞,你很清楚嘛,你不能對台鹽放任至此,不能因為他跟民意代表、民進黨、高層很好,就可以大聲。
蘇院長,我這幾天看電視、報紙看得很難過,你和我都是從老黨外一路成為民進黨員,從黨外到成立民進黨、由在野黨到執政黨,過程一定是很坎坷的。我想到以前我們從高雄搭遊覽車到台北訴求國會全民改選、總統直接民選,經過當年的心路旅程,現在看到四大天王,實在很難過。院長,你的頭腦、反應都贏我,我請教你一個很嚴肅的問題,假設你以辭行政院長「逼宮」,如果你辭行政院長,且總統下台,請問誰當總統?請答復。
* 蘇院長貞昌:照我們的憲法規定,是副總統。
* 郭委員玟成:那時你的定位是什麼?如果當時以辭行政院長來逼宮,而且也下台,請問你那時做什麼?
* 蘇院長貞昌:總統若真的下台,接著第一個下台的就是行政院長。
* 郭委員玟成:既然如此,那你不是很傻嗎?那時民進黨就崩盤了,你逼宮幹什麼?我實在想不通,那時民進黨崩盤,你自己下台,你有什麼聲勢?那時民進黨就倒閣了。怎麼會傳出這種話?我實在想不通。
* 蘇院長貞昌:不只這樣,當時還有另一種聲音,要求陳總統退黨,紅衫軍、馬英九主席也曾說支持副總統繼任,但我都反對,我認為這樣會更亂,所以……
* 郭委員玟成:院長,陳水扁總統若退黨且辭總統職,民進黨就會崩盤、執政零分、負分。
* 蘇院長貞昌:陳總統身為當事人,最清楚經過及實際內容,所以他第一時間有出來說,沒有這樣的事。
* 郭委員玟成:怎會有人說你去逼宮,我實在想不通,逼宮對你有好處嗎?我問你,這樣對你有好處嗎?
* 蘇院長貞昌:第一個要下台的就是我。
* 郭委員玟成:就是我剛才講的,你講過後,不會是你上來當總統,你搞清楚!怎會有這種聲音出來?我實在想不通。
* 蘇院長貞昌:我相信謠言止於智者。
* 郭委員玟成:這是民進黨的初選,我常說你最大敵人是共產黨、國民黨,並不是那三個人,你知道嗎?我有時候看了會很難過。你知道嘉義縣長陳明文跟我的交情,他跟你都曾任省議員,他也當過省議會國民黨書記長,對不對?他曾跟我說,省議會在協商時,有兩個人不用協商。我起初聽不懂,原來他指的是蘇貞昌、游錫堃這兩人不用跟他們說,反正每一項都堅持。我聽到他的說法,覺得很引以為榮,這代表你當年的品德、操守!他當書記長時,跟你都不用講,什麼利益糾葛,你都沒有份,你就是堅持省議員的本份,而且當時省議會議員國民黨是占多數,但陳明文跟我說,這兩人大家都知道不用講,其他有的還稍微可以講。這兩人都不能講,實在很光榮,可以說一路走來政治資料都夠了,而在這個選總統的節骨眼上,難道需要如此嗎?蘇院長,你和游錫堃以前不是名列三劍客嗎?現在你們這兩劍客難道要拿劍相殺?
* 蘇院長貞昌:總統這兩天也有鼓勵大家談自己的願景等,我認為大家應該表現最好的風度,這也是支持者期待的,口不出惡言最好。
* 郭委員玟成:前陣子有人攻擊你帶職參選,但是帶職參選不一定有利。內政部警政署警槍若再被搶一枝,你差不多就得「謝謝收看」了。現在搶到第二枝了,我前陣子跟你說,這個月第三枝槍不要被搶,否則,你真的得下台。
* 蘇院長貞昌:我們是執政黨,行政院長也是要我們的人做,所以我們要擔,這時我就是……
* 郭委員玟成:你的行政魄力很平穩,你下台幹什麼?你對政策負責嘛,你不覺得民進黨換行政院長換太多了?你若再被換掉,一定會有人問「你做得不錯,為何把你換掉?」屆時我可就不曉得如何回應了。人家攻擊你帶職參選,那是因為你正在當行政院長,換成是他們做,也會被人家攻擊是帶職參選。
* 蘇院長貞昌:這點總統也向我講過。
* 郭委員玟成:你既然撩下去就要澈底撩下去,你撩下去,就會是正負面的說法都有。開玩笑!不要讓人家以為民進黨好像沒有行政院長人選,兩年換兩個、3年換若干個,這樣我們跟人很難開得了口,你知道嗎?你既然做得不錯,就繼續做,有什麼了不得的,什麼帶職參選!我們有規定嗎?我們的黨章有哪一條規定不能帶職參選?騙我那麼多!
* 蘇院長貞昌:多謝郭委員的指教。
* 主席:請王委員世堅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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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委員世堅:(11時37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蘇院長,首先感謝你,這麼多年來,你一路提拔、幫助我……
*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蘇院長貞昌:(11時38分)主席、各位委員。不要這樣說,「無影」,我對你很多的……
* 王委員世堅:讓我有機會為台灣人做事情,我很感謝你。
* 蘇院長貞昌:這是對你的打拚、堅持所給予的肯定。
* 王委員世堅:昨天有一則很好的消息,很多人高興到睡不著,街頭巷尾都在談論這個議題,就是邱毅被判刑三審定讞了,他將會入獄。以邱毅的所作所為,我認為他被判刑是罪有應得、大快人心,不過,我還有些細節問題要請教你,第一個問題是,電視報導提及,年底立法委員選舉,區域的部分邱毅就無法參選了。我這才想到,立法委員的選舉,除了區域立法委員,還有不分區立法委員,換言之,以邱毅的現況,他是否符合年底立法委員選舉中不分區立法委員的提名資格、條件?院長,你的看法如何?
* 蘇院長貞昌:這部分應是內政部主管。
* 張主任委員政雄:參選資格是由中選會主管。不分區立委及區域立委的參選資格都一樣,也就是消極資格一定要符合。無論邱委員或其他任何人只要經判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滿,也就是刑期未服刑屆滿,都不具參選資格。
* 王委員世堅:以邱毅的現況,他判刑確定,沒有服刑完畢,所以不符合區域立委及不分區立委的提名條件?
* 張主任委員政雄:是的。
* 王委員世堅:如有政黨刻意為他掩飾、護航,在不分區立委的名單上動手腳,譬如等到10月、11月他提出假釋申請後,再將他摻入名單,可以嗎?
* 張主任委員政雄:按照條文解釋既然是要服刑屆滿,而假釋還不是服刑屆滿,仍然不符合消極資格。
* 王委員世堅:也就是說,如果有某一政黨將邱毅列入不分區立委提名,中選會要制止,不接受這樣的名單?
* 張主任委員政雄:如有這種狀況,我們會經由中選會委員的合議制,決定他是否符合資格。我們會根據各種資料,做正確決定。
* 王委員世堅:邱毅已經判刑確定,他現任立委的資格到何時喪失?應該不必等到他辭職,他要入監服刑了,不是嗎?
* 蘇院長貞昌:如果三審定讞,就要進去關。
* 王委員世堅:是多久的時間內?不可以讓他在外面一直晃來晃去,他按照三餐開記者會,糟蹋政府,這是侮辱法院。
* 蘇院長貞昌:他是判刑確定的人,就要入監服刑,以執行法院所判的徒刑。
* 王委員世堅:如果他不主動入監服刑,公部門要在多久的時間內有所行動?
* 施部長茂林:邱委員已判刑確定,檢察官會依照法令儘速執行。
* 王委員世堅:儘速是多久?
* 施部長茂林:我剛才已經請最高檢察署依法處理。
* 王委員世堅:依法要多久?
* 施部長茂林:我相信檢察總長會依據個案指揮的權限儘快辦理。
* 王委員世堅:儘快是多久?總要有個期限吧!
* 施部長茂林:這是檢察官職權,我們不便具體指出幾天之內。
* 王委員世堅:一般是多久?
* 施部長茂林:我在此很負責任的表示,檢察總長一定會儘快。
* 王委員世堅:他已經判刑確定,而每天有各式各樣的刑事犯被判刑確定,沒有人像他這樣在外面嚷嚷、妖言惑眾。他一天開三、五次記者會,他是在修理、侮辱公部門,司法的威嚴何在?所以你說的儘速是多久?是等他講夠了,他認為發洩夠了,才抓進去嗎?而他現任立委的資格何時喪失?你要等他自動辭職嗎?有這樣的道理嗎?
* 施部長茂林:如果他入監服刑,事實上就無法執行立委職務,而且現行法令很明確,所謂執行一定要執行完畢,中間縱然假釋出獄,也要假釋期滿才算完畢,法令面是非常清楚的。
* 王委員世堅:你剛才說到儘速,你就舉例說給我們聽聽,判刑確定應入監服刑的,最長拖多久?他現在在司法委員會,每天可以將你叫上台,他可以羞辱你。以他現在的身分地位,沒有人敢碰他,難道要等他自動辭職,等他哪一天想開了,願意進去才進去,可以這樣嗎?
* 施部長茂林:剛才委員提到的每個個案都不一樣,每個個案的前例不一定符合其他個案,所以這是個案的處理。
* 王委員世堅:這就是我害怕的地方,現在就是因為他有立法委員的資格,而他又在司法委員會,你們講話就要這樣低聲下氣,這對其他判刑確定的刑事犯公平嗎?事實上,有的人判刑確定,3天內尚未自動報到就被抓進去了。
* 蘇院長貞昌:委員這樣講,我覺得很有道理,因為我們在審理過程中尊重司法,司法既已定讞,整個社會就不應看到一個判刑確定的人還在外嚷嚷,一再攻擊司法,這種情形確屬不當。剛才部長已表示,委員所點出的社會觀感也確實會這樣,如果一個判刑確定的人還動輒召開記者會,對相關機關、司法多所抨擊,也會帶給社會大眾很不良的印象。同時,剛才部長也已說明,個案的指揮有總長負責,但是對於這整個案件,剛才部長說,總長在整個案件確定後一定也會注意到各個面向,希望不會再有這種現象繼續存在。
* 王委員世堅:院長講得很好,我就是希望能夠得到你具體的答復和承諾,我也希望你能提示法務部部長和檢察總長,因為邱毅的身分是現職立法委員,而他又厚臉皮的加入司法委員會,這是什麼意思?我希望不要因為他是立法委員而且他在司法委員會,就對他畏懼三分,法令碰到他就轉彎,好嗎?
* 蘇院長貞昌:對,尤其一個判刑確定的人如果還在立法院司法委員會質詢司法官員、首長,那絕對是民主法治國家所不能容忍的。
* 王委員世堅:這是對司法威信的挑戰,以及對司法人員的輕蔑、漠視和侮辱,你看看他現在發表的這些言論,有公義、有道理嗎?
* 蘇院長貞昌:對。
* 王委員世堅:所以,部長,我認為有院長做你的後盾,你腰桿子要挺起來,好不好?不要見到邱毅就軟弱三分,可不可以?
* 施部長茂林:法律是公平執行,不可能因為個人或碰到什麼困難就不執行。
* 王委員世堅:你講是這麼講,我問你,你還說儘速、最短期間,而那是多長的時間你都講不出來,你看他每天還在外面嚷嚷啊!不是這樣嗎?
* 施部長茂林:根據最高檢察署剛才傳來的資料顯示,7天以內就會處理。
* 王委員世堅:7天之內如果邱毅沒有主動報到、入監服刑,你們就把他拘提到案,好不好?
* 施部長茂林:我們會依照法律程序辦理。
* 王委員世堅:從今天算起7天之內?
* 施部長茂林:是。
* 王委員世堅:好,我就盯著你。
院長,接下來我撇開政治議題不談,因為現在是敏感時刻。我的故鄉是台北市被遺忘的孤島—社子島,我跟它有很深的感情,根據本席長期的觀察,發現社子島這50年來是被公部門集體式的輕蔑、漠視,被政府各機關、各部門集體冷凍、對待,這是從地方政府到中央政府集體式的失職。
社子島的民眾跟每位國民一樣都有繳稅,他們也有盡國民應盡的義務,該當兵的就當兵、該繳稅的就繳稅。可是這50年來,社子島的居民卻受到公部門這樣的對待,他們不止是次等國民,等於是三等國民,比殖民地都還不如。
以社子島的幅員及人口數為準,我試算過他們所繳的稅金,平均1年以15億計算,50年來他們已經繳了七、八百億的稅金。然而建設是個什麼樣子呢?不要說建設沒有,連公共設施也都沒有,而且現在還要他們禁建。社子島的居民中也有七、八代的,從清朝中葉就來到此地,比如李厝就有300年,現在因子孫繁衍而無處可住,只能住在園子裡或違章建築中,他們二、三個星期就要緊張一次,擔心工務局是否會來拆除,或者擔憂因為紅包沒送夠,也許明天就會被拆掉。他們是過著這種生活及日子,院長,我覺得這是非常不公平的。
今天我一定要向院長問清楚,我希望能針對社子島的開發,以及應該還社子島民眾一個公道,但是這已經不是地方政府的事情,也不是地方政府可以解決的。比如馬英九當市長的8年中,問題都是推來推去,我認為不能夠再這樣了。我認為政府就是政府,在社子島民眾的心目中,政府只有一個,沒有分成那麼多個,什麼中央、地方的。在課稅時,中央、地方等都會來課稅,不過如果想要建設或服務,以及他們有需要之時,卻找不到半個人。我認為絕對不能這樣做的。
院長是最高行政首長,我無法一一去找官員說明,只好對你一個人講。首先,我要說明社子島的美麗,社子島有很好的天然景觀,也是非常好的世外桃源。社子島地方上很熱心的永倫里宋旭曜里長,也是當地宋厝大家族的一員,十幾年來,他非常費心去蒐集社子島的很多資料,包括相片等,而寫出兩份對社子島地區的描述,同時也寫出他們的一些需求。我先將這兩份資料交給院長,其中包含社子島天然景觀的描述,以及他們的一些需求。社子島不應被公部門的集體失職來加以侮辱及冷淡。
其中有描述到社子島的美麗之處,社子島位於台灣兩大河流,即淡水河及基隆河的相交之處,照理講,有這麼美麗的兩條大河在此交會,該處應該被建設成紐約,例如像矗立自由女神的那個島一樣,也就是可以當成國際觀光的地標。然而我們不但沒有這樣來建設,我們還加以糟蹋,我認為之所以會糟蹋的原因,就是觀念上的問題。在政府的眼中,都將社子島當成大台北地區的滯洪區,為何要將它當作滯洪區?就是因為該處雙河交接,地勢比較低,大家的想法是,如果下大雨,就讓這個地方淹水好了,以保障大台北其他地區。社子島50年來受到這樣的蹧蹋,本席認為非常不公平。
在陳水扁當台北市長時,他才開始重視社子島這個地方。他交代要對當地進行研究,可惜他沒有獲得連任,否則社子島的狀況就不會像現在這般悲慘了。陳水扁沒有連任台北市長,此後由馬英九接任,馬英九當了2屆8年的市長,他首任的競選政見之一是承諾要建設、開發社子島,但是他放鴿子了。更糟的是,他騙一次不夠,竟然還騙第二次,他在連任時道歉連連地說因為太忙了,而且第一任沒有經驗,第二任沒有選票的考量,他絕對會好好開發社子島,以還社子島一個公道。結果,他還是放鴿子了。
當初陳水扁任市長時所交代針對社子島的開發計畫,本席追蹤的結果,得知有送到經濟部,本席也行文給台北市政府質問該計畫何以拖到現在,對此他們是將問題推給經濟部。他們說社子島的開發計畫書已經由內政部送到中央,內政部很快就通過了,只是現在還卡在經濟部。本席也詢問經濟部的官員,官員表示該計畫書還在審查中。
現在本席要請教部長,其實社子島的計畫書非常簡單,內容是確定要開發社子島,惟因地勢低的原因而要拉高8米,此外,也要取消社子島作為滯洪區。這個計畫書的內容大概就是如此,依本席看來,不會超過2,000個字,而內政部通過之後送到經濟部,從民國91年到現在已經5年多了,5年多的時間,如果一天看一個字也應該看完了,不是嗎?為什麼經濟部到現在都沒有答復?到底是什麼原因呢?
* 陳部長瑞隆:向委員報告,其實經濟部水利署在93年就完成評估報告了。
* 王委員世堅:93年就完成了?
* 陳部長瑞隆:93年底完成。
* 王委員世堅:你們有通知台北市政府嗎?
* 陳部長瑞隆:評估報告在94年4月19日送台北市政府。
* 王委員世堅:那是台北市政府說謊了?到昨天為止,他們都說部長還沒有答復。
* 陳部長瑞隆:計畫書內容即如方才委員所講,將社子島240公頃填土並拉高8.15公尺,基隆河河道拓寬,五股地區高速公路及二重疏洪道的左岸堤防也要加高。這個計畫書送到台北市政府,台北市政府的理由是,因為該案牽涉到大台北的防洪計畫,一定要台北市政府再就社子島開發一事做完整計畫,再送到經濟部水資源審議委員會討論,以做協調會報……
* 王委員世堅:這就是本席方才所講的。實際上,你們都是在惡性循環、互踢皮球。直到昨天為止,台北市政府以正式公文清楚地答復本席,他們說在91年就呈送計畫書了,而內政部也已經通過了,最後一關就是在經濟部,直到現在你都還沒有答復;可是現在你卻說,2年前你就答復台北市政府,要求他們檢討防洪措施。請問這中間究竟是誰在說謊?實在是莫名其妙!他們告訴本席,說他們願意取消滯洪區,他們的立場非常明確,請問經濟部的態度如何?你們要繼續將社子島當成滯洪區嗎?
* 陳部長瑞隆:經濟部在94年4月19日已經將評估報告送北市府,會後本人會將當時的公文送給委員參考。這是一個完整的計畫。
* 王委員世堅:部長,從94年4月19日到現在,將近2年的時間,這中間難道沒有其他的公文往來?
* 陳部長瑞隆:北市府必須做出完整的計畫,最後送行政院核定,在送行政院之前,必須先送水資源局協調會報進行協調。
* 王委員世堅:送了嗎?已經送了,你們沒有進行協調。
* 陳部長瑞隆:照水利署的說法,他們至今還沒有送來。
* 王委員世堅:那這8米的計畫從何而來?
* 陳部長瑞隆:那是93年底完成的評估報告。
* 蘇院長貞昌:委員,本人很認真地在聽,有關水治理業務方面,本人在地方曾經處理過,所以有很豐富的參與經驗。本人現在已經瞭解社子島的問題。委員所關心的是,針對違章部分,不要再有半夜被拆的擔心,這部分得讓都市計畫案儘速通過,之後北市府再報內政部來處理。所以委員方才所提有內政部的部分,與都市計畫案有關。不過,通過都市計畫案之前提,必須先解除滯洪區,完成水治理之計畫,所以重點在於前提動作必須先行。水治理想要做好,就委員剛剛所提91年北市府已經陳報防洪等相關資料,經濟部水利署於94年4月回函,要求北市府進行相關配合措施,至今北市府遲未回文給經濟部,這就是整個的流程。所以方才王委員對於北市府於91年已行文經濟部,而經濟部遲遲沒有下文的質疑,現在整個聽起來,其差距就在這裡。經濟部早在94年已經行文並要求北市府進行規劃後再陳報上來,可是北市府至今沒有任何行動。會後經濟部會將94年通知台北市政府相關單位的公文送委員進行瞭解。
* 王委員世堅:現在抓到說謊的人了,原來94年行政院經濟部老早行文給北市府,當時市長是馬英九,可見就是馬英九在說謊,他沒有繼續針對這件案子努力與中央進行溝通。
院長,他說謊你還頒獎章給他,你必須追回獎章。不是這樣嗎?
* 蘇院長貞昌:馬英九當市長期間,有許多對市民的承諾都沒有做到,這是事實,不過照獎章條例之規定,任何首長若沒有被罷免,只要任期屆滿,一律都有獎章。所以當時任期屆滿的包括高雄市長及台北市長,在院會中我們又不能說,你與我們同黨,所以有獎章;你不是與我們同黨,所以你沒有獎章。
* 王委員世堅:可見首長條例有問題,只要首長任期屆滿,通通有獎,縱使說謊也沒關係?
* 蘇院長貞昌:說謊歸說謊,若有判刑……
* 王委員世堅:所以說謊要被處罰?要如何處罰?打屁股嗎?
* 蘇院長貞昌:若他說謊有政治上之責,他就必須擔負政治責任。
* 王委員世堅:他不單是欺騙社子島民眾,還欺騙中央機關長官的你們,這是大不對!
* 蘇院長貞昌:若他有正式行文說91年陳報中央……
* 王委員世堅:他有正式行文,說他在91年就已將公文送經濟部,經濟部至今不見任何答復及下文。
* 蘇院長貞昌:這部分由李部長答復。
* 李部長逸洋:本人補充說明,實際上91年底內政部都委會已經原則上同意社子島的計畫案,但是附帶條件是經濟部要同意台北市所提防洪保護計畫,所以不需經濟部再次通知台北市府,他們根據內政部91年底作成之都市計畫審議結論,他們必須主動陳報填土、基隆河斷面拓寬方式及台北縣相關堤防工程之計畫資料。他們只要將上述計畫都規劃好,經過經濟部同意,案子就可以進行。所以,關鍵在台北市。
* 王委員世堅:那個計畫還是要經濟部同意?
* 李部長逸洋:當然要經濟部同意。
* 王委員世堅:相關計畫內政部已經同意了……
* 李部長逸洋:防洪部分還沒有。
* 王委員世堅:防洪計畫要經濟部同意?
* 李部長逸洋:對。
* 王委員世堅:本席剛才請教經濟部這項計畫是否周全,如果有什麼缺陷,就該告訴台北市政府,否則就應予以核准,部長表示有核准,而且94年就通過了。
* 陳部長瑞隆:不是這樣的。簡言之,「社子島地區防洪高保護設施整體治理計畫」是在94年4月19日送給台北市政府,因為整體開發涉及「五股地區高保護開發計畫」和「大台北防洪計畫」未來之變更事宜……
* 王委員世堅:如果牽涉到整個大台北地區,部長就應出面召集台北縣、市政府來協調了啦! 難道不是嗎?
今天時間有限,所以本席只是點出相關問題及其其嚴重性。蘇院長,整個社子地區有3萬8,000人,社子島則只有1萬2,000人,但是不能因為他們人少,就不予以照顧。台灣精神就是「一枝草、一點露」,政府不能放棄任何一個人,也不能只根據多數人的需求來制定政策,多數人不想遭受淹水之苦,就把滯洪區、洩洪區放在那裡,剝削人家50年來的權益。
本席今天非常嚴肅的提出這個問題,希望院長能監督經濟部和台北市政府進行良好的聯繫。有關填土8米經費高達500億元、政府沒錢的說法,本席認為,這些說法都是外行話,隨便問一下工程界,就可以知道填土根本不用花錢,甚至還會因此而有收益。院長對這方面很內行,應該知道才對。總之,這種時候不應該再找藉口,以免對社子島居民造成二度傷害。
* 蘇院長貞昌:我對填土工程並不內行,相關問題還是要尊重專業。因為事情牽涉到水利專業,所以要拜託經濟部水利署妥善監督台北市政府的相關作業。
* 王委員世堅:請院長交代秘書,安排行程到社子島來看看。
* 蘇院長貞昌:好的。我會去進行瞭解。
* 王委員世堅:謝謝。
* 主席:李委員昆澤改提書面質詢,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現在休息,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進行施政質詢。
* 休息(12時8分)
* 繼續開會(14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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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繼續進行施政質詢。
* 請林委員耘生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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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委員耘生:(14時31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目前地方上都很期待,也很熱衷討論遷都中台灣的事,也有人說是「台灣首都化」,此表示目前交通便利,南北兩路的來往,經常是最遠不超過兩個鐘頭。若是將首都遷到南部或中部,將更加方便整個行政團隊的運作,以及百姓的需求。
如果能將所有行政單位;包括立法院在內,全部遷移到我們南投縣,特別是我們最中意的中興新村,那是很好。但是我們還要考慮地方區域的發展,所以我們也不敢提出這樣的要求。不過,確實有些單位很適合在南投縣落地生根,例如農委會。
為什麼本席會有這樣的建議,因為南投縣目前已經有兩個農委會轄下的一級單位,就是水土保持局及農糧署,將來若是要整合農委會轄下的研發單位,例如農改場、育苗研究中心等,甚至將國農院設置在南投縣,再將農委會遷移到中興新村,則整個農委會系統內將有超過一半以上的辦公人員及經費都在中興新村,如此將更方便服務南北兩路的農民。因此,本席在此特別要求蘇院長支持將農委會遷移到南投市中興新村。
另外一個單位就是內政部消防署,目前消防署在南投縣竹山鎮要設立一個消防訓練中心,那是東南亞規模最大的基地。從當初的極力爭取到現在已經開始在建設,其間曾經有許多波折。本席相信當初會將消防署訓練中心設在南投縣竹山鎮,位置就在濁水溪旁,其目的就是要方便救災訓練,取其優越的地理條件。因此,本席強烈建議內政部考慮將消防署設在南投縣竹山鎮消防訓練中心裡面,和消防訓練中心一併建設。
同時,配合農委會轄下許多已設在南投的單位,若能將農委會本部遷移到南投市中興新村,將更方便服務南北兩路的農民,對於農委會的聯繫也會更加方便,所以本席在此先提出以上兩個建議,也期待您將來更上一層樓時能夠促成此事,這是地方的殷切期盼。
另外,為配合地方的需要及期待,從94年開始,本席一直在爭取增加設立南投交流道,本席強烈要求這個工程一定要做。請問蘇院長,針對這方面,行政團隊有何決定?
*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蘇院長貞昌:(14時37分)主席、各位委員。謝謝林委員的指教。遷都茲事體大,一個國家的首都要設立在哪裡,此攸關政治、國防、教育、社會、文化……等等,這是一件大事,必須作全面的考量。
另外,委員提到有關部會或訓練機構的遷移,其實本人在施政報告時就曾提到,有些較不受區位限制,在相關地區較符合人民需求、相關業務設在該地會比較適當的機關,就可以考量將這些機關遷移到該地,例如方才委員提到的消防訓練中心或其他相關機構,這並不僅是重視某個縣市或某個地區,事實上也減輕台北市的負擔。
過去數十年,每樣都要在台北市,致使台北市負擔非常重,不止交通負擔重,連地價稅、房屋稅等也都負擔很重。如何從這個角度來考量,我在施政報告中已有提及。
有關訓練機構,尤其不是經常性的,而是有一批專門性的相關人員在某個地方受訓較為適當,這方面就大可加以考量。
至於您方才特別點出農委會及消防署等,這就是我方才所說的與業務有相關,這方面還需要作業務上的評斷。有關交通建設,如果有個案情形,我會針對個案進行瞭解之後,再請相關部會首長向委員報告。
* 林委員耘生:剛剛特別強調的南投新設交流道案,並非異想天開,而是經過充分討論、規劃後提出的建議,為了配合地方的需要及發展,民國94年4月27日南投縣政府就開會決定加以爭取,林前縣長及所有縣民對此有很大的期待,南投縣政府多次召開內部會議並提出可行性評估及期中、期末檢討報告後,業已交由交通單位審查,據了解,現在已進入增設交流道審議委員會討論階段,在整個計畫中,地方也要負擔部分土地配合款,對此,地方一定會設法解決,目前的關鍵在於中央的態度是否支持。有關南投、竹山新增交流道案,南投縣政府早於94年提出,本席更將這二個案子列為問政重點,並多次提出質詢,希望行政單位能加以支持,俾讓地方進一步繁榮、發展。為了地方發展及觀光,交通建設一定要做,這是本席強烈的要求。
* 蘇院長貞昌:有關增設交流道方面,林委員一向很重視,並為此多次提出建議,林前縣長任內也多次爭取,並將相關可行性評估報告交給國工局,對此,國工局會依規定進行相關程序。交流道的相關設施若能做好,一定能讓地方人士的出入更方便,進而帶動地方發展、觀光,並提升生活品質,林委員多次提出的建議非常有道理,行政院一定會大力支持。
* 林委員耘生:感謝院長給我們非常明確、肯定的回答。講到地方的觀光發展,就要提到交通部觀光局的作為,週休二日以後,國內旅遊蓬勃發展,交通部觀光局推動的大方向大都以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範圍內的妥善經營、依觀光旅遊動線安排套裝行程、在大型節慶推銷地方產業文化特色為主,且有一定成果;921震災後,南投縣的觀光人口驟降為100萬人,但現在已增加至1,100至1,200萬人,對地方確實有很大的幫助;美中不足的是,國外旅客到台灣以後並無充分資訊可參考,觀光局所設計的觀光導覽,只概略性介紹台灣各風景區的景點,沒有安排旅遊動線,因而產生大陸客跑到阿里山買茶葉的情形,甚至爆發新聞事件。其實,現在台灣品質、生產量、價格最好的茶葉都在南投縣,但是觀光客並不知道南投縣有好茶可以買,面對這種情形,我們不得不肯定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規劃的觀光重點之一就是行銷阿里山高山茶品牌,但所有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都沒有為南投縣境內竹山、鹿谷、名間的茶葉推銷,所以國外旅客只知道到阿里山買茶葉,對南投縣的茶葉則很生疏。
目前中台灣有二個非常有名的觀光景點,一個是日月潭,一個是阿里山,國外旅客都知道要到這二個地方觀光,他們到日月潭、阿里山後,一定會發現日月潭、阿里山周遭的交通動線、設備都已達到一定水準,但他們從阿里山轉到日月潭或由日月潭轉往阿里山途中,由於沒有任何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提供協助,加上交通設施不足,因而發生多起重大交通事故,希望行政單位日後行銷時,不要只做單點式的介紹,而要設計具有競爭力的套裝旅遊動線。國人到國外旅遊前,都會透過旅遊網站的介紹,了解北海道、濟洲島、峇里島的地方特色,這些國家的觀光景點不只這些地方,但他們以重點經營方式設計旅遊套裝行程加深國外觀光客的印象,反觀國內則付之闕如,希望行政院能要求所屬儘速規劃套裝旅遊行程,俾向國際推銷。目前我們的介紹模式是將台灣本島、離島的景點劃在一起,說這些地方都很玩,至於怎麼走,則因為沒交通、沒規劃、沒設計,人們根本就不會去,如此才會出現大陸客只會購買阿里山茶,卻不會去買南投縣所產茶葉的情況;如此才會發生觀光日月潭之後前往阿里山卻於半路上出現事故的現象,凡此都需要進行檢討,因為政府做的不夠才會產生這些問題。請院長針對本席剛才詢問的部分簡單答復。
* 蘇院長貞昌:去年1年的觀光客人數高達350萬人次,較前年增加百分之四強。
* 林委員耘生:這是指國外來的觀光客?
* 蘇院長貞昌:對。隨著國內民眾日漸注重生活品質,所以現正興起國內旅遊風。至於如何讓國內外旅遊民眾可以一目了然,並方便檢索所需資料,就該同時具備整體及某個景點的詳細介紹,且必須讓旅客更容易了解行程動向、與何人接觸、大概的花費價格等等資料。
* 林委員耘生:何時可以完成?
* 蘇院長貞昌:相關整體措施是由觀光局執行。
* 林委員耘生:請院長交代觀光局,要求他們在某個時間點內完成。
* 蘇院長貞昌:本來他們就有執行相關措施,但是若要達到委員要求的更高標準,我可以要求交通部觀光局更加努力。
* 林委員耘生:希望在1個月內給本席更明確的規劃方向。
* 蘇院長貞昌:屆時由觀光局特別向委員說明。
* 林委員耘生:好的。由於院長準備要競選總統,既然要選總統,就該針對國家整體的大方向有一套完整的看法。現在人們已開始討論我國是否屬於雙首長制的問題;有人則是談論未來要走向內閣制或總統制;或是維持現行的雙首長制。本席認為若要擔任總統,就該對相關問題有一定的見解,請蘇院長說明未來國家制度該走向何種方向?
* 蘇院長貞昌:由於現行憲法並非全為台灣所制定,施行五十多年來經數度修改,有多處顯得並不合時宜。所以總統一再表示:我們需要一部合時、合身、合用的新憲法。其問題重點即在此。
其中在政府效能部分,大家應該好好思考一番,以尋求彼此的共識。就如委員剛才所舉關於政府效能的例子,總統與行政院長之關係應是如何的問題。早年總統並非由人民直選產生,現在則是由人民直選,所以擔負著人民的期待。行政院長依憲法是最高行政首長,但是由總統所任命。其間的職權等等都要說明清楚。尤其現今外界討論內閣制、總統制及雙首長制等等,且雙首長制中還分成數種不同的制度。不論要採取何種制度,就今日台灣民主自由開放的程度,各界從基層到高層、由外至內等各方都可以提出自認為最好的制度,先尋求各方共識,最後一定要達成共識才可能通過。
* 林委員耘生:到目前為止,院長對相關問題尚無肯定的答案。
* 蘇院長貞昌:目前行政院長是依現行憲法站在質詢台前答復委員的質詢,所以擔任行政院長不宜公開表示贊成施行何種制度,如此會使問題愈形複雜。
* 林委員耘生:院長現在站在台前回答此一問題,本席可以接受這樣的講法,但是未來你要爭取總統大位時,就有必要講清楚說明白。如此才能使人民了解候選人的主張,是否符合選民的期待,屆時選民在進行選擇時,就能清楚了解所要支持之候選人是哪一種人,其主張的大方向為何。所以本席要再次建議院長提高視野,善加思考此一問題,不能隨意帶過。雖然院長身居行政院長之位,回答時有所不便,本席也不再予以勉強,但日後一定要針對相關問題提出肯定的答案,至少在選舉之前就該正視這個問題。
本席要請教經濟部長,由於水患治理計畫現正如火如荼地展開,第一期工程已開始動工,如果在第一期工程中遺漏的部分,則可以排入二期工程的時程。
不論經濟部、水利署或其他單位負責的工作,對於地方實際情形之掌控有落差存在。本席要舉出一例,本席在地的鄉鎮公所向本席提出陳情,提到地方還需要進行區域排水的問題。本席的服務處將相關資料轉給水利署,水利署也如實回文給本席,其中寫道:本署同意列入年度增辦計畫,並勘評辦理。表示他們很重視此一問題,但是本席見到鄉鎮公所建議的兩處工程,並未列入第二期工程計畫內,反而把其他計畫放在第二期工程內。經詢問結果表示其中有優先順序存在,但你們的優先順序並不符合地方鄉鎮公所的期待;你們的優先順序不尊重水利署交代,要求下級單位要認真辦理,重視相關問題的態度。
究竟你們的下級單位是不尊重地方或不尊重他們的長官,或是根本不把立法委員的建議當成一回事?
* 陳部長瑞隆:有關區域排水是否納入治水計畫的問題,是由推動小組進行討論,但因掌控經費有限,所以一定要有優先順序存在。但依我的看法,既然此事與地方相關……
* 林委員耘生:你們雖採納地方建議,但後來又不知經過何人建議,造成「癢處不搔,不癢處搔到流血」的情況,難道這就是你們的態度嗎?
* 陳部長瑞隆:由於地方政府比較了解地方本身的需求,所以我會請水利署與地方政府共同商議,討論哪個案件應優先推動,並充分尊重地方政府的意見。
* 林委員耘生:目前行政院尚未核准第二期工程部分,所以日後相關公文還會呈報上來。本席針對第二期工程的部分,要求貴單位通知水利署重新檢討,現在公文仍在呈送中,但呈送的公文與地方期待有落差存在。希望你們切勿再以理由搪塞,指稱立法院對你們綁手綁腳,但實際上這是因為你們不尊重地方政府的意見及相關民意所致。
* 陳部長瑞隆:這一點我們會特別注意,並且交代水利署處理。
* 林委員耘生:今天報紙再度報導:「買套書不加價,詐騙300人,業者謊稱分期付款,實質分期貸款」。本席曾在財政委員會質詢這個問題,結果今天又發生類似案件,上個月本席才揭發某一業者欺騙消費者,以辦理貸款的方式募集基金,之後再拿這些基金到大陸投資,結果投資失敗倒閉,無法再對台灣的消費者提供好的服務。事隔一月,今天再度發生同樣的問題,之前還有健身房、雜誌、補習班等也有類似問題,政府到底要到何時才能解決?
* 胡主任委員勝正:相關部會已積極處理,今天協商後應可在4個方案中確定解決辦法。
* 林委員耘生:你們的辦法能不能解決這個問題?
* 胡主任委員勝正:應該可以。
* 林委員耘生:如果有類似情形再發生呢?
* 胡主任委員勝正:即使有再好的交通號誌都無法避免交通事故,所以我不能保證類似問題不會再發生,但是相信新的制度會使相關案件大幅減少。
* 林委員耘生:沒錯,沒有一條交通規則可以保證沒有交通事故,可是好的交通規則可以保護所有用路人的安全,主委以剛才那樣的態度來答詢,我們還需要你們這個單位嗎?你們回答說,我們會找出一個辦法,但是不保證是最好的,也不保證能解決問題。那麼我們還需要你們幹嘛?
* 胡主任委員勝正:相關部會集思廣益,儘量想出最好的辦法,現在是將4個辦法整合為一個辦法,相信可以……
* 林委員耘生:沒有能力解決,就要自請處分。
* 主席:請翁委員重鈞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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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委員重鈞:(15時4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今天中午媒體報導指出,民進黨四大天王中的謝長廷接受訪問時曾表示,這段期間蘇內閣的治安出了很多問題,而且你利用擔任行政院長的機會釋出許多利多,例如十二年國教、大投資大溫暖等政策。明天你們即將進行黨內初選的電視辯論,謝前院長認為你帶職參選似乎有點「吃碗內,看碗外」。不知蘇院長對此有何看法?你有沒有辦法在參選過程中兼顧政務的推動?
*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蘇院長貞昌:(15時5分)主席、各位委員。早在1月我就向總統報告過,如果能卸下重擔,讓我輕鬆、專心地選舉,應該更有時間為選舉拉票。不過,我們是執政黨,選舉是一時的,政府是持續的,我們有責任繼續為人民服務、為國家建設。政府推出的各種方案都經過相當長時間的擘畫及執行,例如十年長期照護制度就是要照顧老人家,十二年國教則是基於私立高中職學生家長的負擔比公立的高4倍。這些都是應該執行的政策,去年經建會舉辦的台灣經濟永續發展會議中,大家也一致主張要推動。有人說這是為了選舉釋放利多,其實政府一年總預算有1兆多,都是些要做的事,不能停止不做。
* 翁委員重鈞:這是你們黨內參選同志對你的批評,不過本席希望你不要因為參選而影響政務,也希望政策的施行不是因為選舉而來。這是社會各界對蘇院長的期待,也是本席對你的期待。
* 蘇院長貞昌:上星期三行政院院會上,我就是這樣交代的。
* 翁委員重鈞:其次,今天新聞報導有關樂生療養院的問題,四大天王中謝長廷和游錫堃都支持樂生療養院自救會的兩項訴求,謝前院長甚至表示,他在閣揆任內就支持保留樂生療養院。另外,今天阿扁總統接受訪問時表示,他希望樂生療養院的案子能圓滿處理,他也向社會道歉。不論是天王或是總統的說法,都等於是打了你一巴掌,不知你處理此事的方法如何?你的看法又如何?
* 蘇院長貞昌:這件事雖然不是在我任內開始,但是身為政府,對此事要在三方面表示歉意。首先,當年大家對痲瘋病患不了解,以為是骯髒的病、骯髒的醫院,所以在日本時代就開始嚴格隔離。這件事有長遠的歷史背景,但對院民的人權來說,我們感到很抱歉,總統也是從這個角度切入的。因此,我們將對院民的醫療、衛生等方面多予照顧。
其次,捷運路線在民國83年定案時,並沒有妥善評量文化資產等相關問題,以致捷運路線經過樂生療養院,發生今天這樣的情形。去年12月文建會再評估後提出4個案子,可是台北市捷運局認為不可行。有關工程專業的部分是不是就由公共工程委員會吳主委和台北市捷運局再行溝通,看看能否從文化資產保留更多、捷運衝擊更少的角度來做?本人很肯定吳主委的作法,正因如此,捷運延遲了3年之久,若沿途民眾對交通的期待有落差,我們也感到很抱歉。
第三、事實上,文化資產的保存實在很重要,文化資產應該如何保存得更好,至於權責單位與相關法案的部分,我們不能做到最圓滿,以致於讓關心者感到有落差或失望,我們對於以往各級政府所做的處理也覺得很抱歉。雖然,相關工程不一定是由行政院全部處理,但是,我們仍然從最高行政機關的角度對此事感到抱歉。
至於,翁委員方才提及前兩位行政院長的主張,我們都看到了,不過,我們希望此事件能夠讓各方都感到圓滿,也能夠把事情做好,所以我們已經請相關單位尋求最大的圓滿。
* 翁委員重鈞:我們當然希望院長的作為能夠符合社會的期待,處理事情應該兼顧各方面的考量,讓它達成圓滿。
* 蘇院長貞昌:對,我現在就是在尋求圓滿解決的方法。事實上,當時前兩任行政院長在任期間就此事件所發的公文,都是由台北市政府與台北縣政府本於權責處理,甚至,他們都考量不能妨礙通車的期限。雖然,兩位前院長可能已經忘記這件事情,但是,我們在整體處理上就可以知道……
* 翁委員重鈞:如果你今天不說出來,就沒有人知道這件事情。但是,今天這件事情已經修正,我們將來還是希望此事能夠符合社會期待。
* 蘇院長貞昌:現在我在行政院長的職務上,就是擔負著最重的擔子,主要是希望事情能夠圓滿完成,也希望各界感到圓滿,謝謝翁委員讓我有完整報告的機會。
* 翁委員重鈞:再者,本席認為,嘉義縣應該是民進黨最優勢的縣市之一,從歷次大選來看,嘉義縣的表現應該是除了台南縣以外排名第二的縣市,但我們一直在檢視的問題是,雖然嘉義縣民眾對執政黨如此的支持,但院長是否瞭解嘉義人的心聲?根據報載,3月26日故宮南院將進行第二期工程的動工,屆時你會不會到場?
* 蘇院長貞昌:我也是看到報紙才知道故宮南院曾經動工過,文建會邱主委、故宮林院長與陳縣長都向我表示這次動工不一樣,但是,依照我的個性,我不希望被人說成是為了選舉造勢,所以我不會去,但故宮南院將如期動工。
* 翁委員重鈞:你不會去。對不對?
* 蘇院長貞昌:我們好不容易才爭取到相關經費,現在所有的程序都準備就緒,正進行幾處大型的庭園工程,這是我們好不容易才突破萬難,也是嘉義縣民的期待,被人說成是我為了選舉在造勢,我覺得這種說法很不應該,我不願意被人說成這樣。
* 翁委員重鈞:院長要不要參加動工典禮,這是你評估後的決定,但是,本席所提出的建議是你要正視的問題,希望你不要讓嘉義人對於故宮南院開館之事一直是「犀牛望月」,不知道何時才會開館?
* 蘇院長貞昌:這些事情已經在進行了。
* 翁委員重鈞:院長最重要的就是面對這些問題。我必須向院長說明的是,在5年5,000億的重大建設計畫中,嘉義縣只有編列60億元故宮南院的預算,在所有縣市中嘉義縣獲得最少的預算,這是我不能接受之事,但當時我並不具有立法委員的身份,但是,政府直到96年已經針對故宮南院編列17億元的預算,如今故宮南院是從2008年開館延至2010年,結果現在又延至2011年才開館,到底故宮南院何時才會開館?這點實在令本席感到非常的擔心。本席請院長從螢幕上的3張照片中選出哪一張才是故宮南院的照片?
* 蘇院長貞昌:有關故宮南院工程確實是嘉義縣民眾殷切期待之事,故宮博物院本院也非常努力在推動。
* 翁委員重鈞:這些我都知道,但故宮南院的工程一再拖延卻是事實。
* 蘇院長貞昌:過去翁委員可能會覺得這是「犀牛望月」,但如今我們已經突破萬難,讓故宮南院陸續動工,所以我們能有所突破應該是很不簡單的事情。
* 翁委員重鈞:我們希望政府從現在開始提出具體的計畫,不要讓嘉義人覺得重大建設正如同「犀牛望月」一般,讓它一年過一年都沒有結論。本席請院長從螢幕上看這3張照片,有一張是民間所開發的工程,道路開得很大,樹都種得很茂密,而其中最荒涼、最沒有建設的照片正是故宮南院的現況,歷經4年的時間、花費17億元的預算,結果故宮南院直到現在仍是一片荒涼,難道蘇院長認為自己對得起嘉義人嗎?本席實在不能夠接受。
* 蘇院長貞昌:翁委員,對於故宮南院的過去,我不便評論,但自從我接任行政院院長後就突破萬難來執行故宮南院的工程,故宮博物院林院長、公共工程委員會吳主委等相關部會也都很不簡單才突破萬難,所以現在才會進行故宮南院第二期動工事宜。
第二、嘉義縣政府針對故宮南院周邊的道路提出相關訴求,我還親赴現場視察,最後也圓滿的答應設法解決相關問題,將再增加9至9.5億元,相關建設可以開始啟動。我想,故宮南院工程完成對嘉義縣一定會很好。
* 翁委員重鈞:本席向院長表達感謝之意。
* 蘇院長貞昌:謝謝。
* 翁委員重鈞:如果你真的有在重視嘉義、重視故宮南院的設立與重視嘉義縣民眾的期望,我希望你能夠好好的執行故宮南院的工程。請蘇院長告訴本席,到底故宮南院何時可以開館?
* 蘇院長貞昌:此一問題,能否請故宮博物院林院長答復?
* 林院長曼麗:故宮南院預計在2010年底可以完工,2011年可以開館。
* 翁委員重鈞:本席希望這是最後的期限,也希望故宮南院開館日期不要一再拖延。
* 蘇院長貞昌:這不是我們一再拖延故宮南院的開館日期,而是開國際標需要由國際級大師進行相關規劃,待相關規劃完成妥後,我們就可以開始執行相關計畫。
* 翁委員重鈞:院長提及開國際標一事,我想起來就非常的懊惱。故宮南院總共編列17億元的預算,現今故宮南院的相關工程只執行1.9億元的預算,然後,你們對外表示是因為立法院的預算未能審查通過。請教院長,立法院的哪項預算未能審查通過?到底何時立法院曾經拖延你們的特別預算?本來,故宮南院的預算應該納入公務預算,試問:立法院有哪一年的公務預算沒有依照規定在年底前審查完竣?你們硬把它塞在特別預算內,竟然對外表示是因為立法院的預算審議未能通過所致。當立法院通過預算審議將錢撥給你們,而你們卻遲遲不動工,直到現在,你們才執行1.9億元。尤其,最不能令人接受的是,在你們所開出的國際標中,竟然被公共工程委員會判定PCM的招標過程不符合法令規定,再修改相關合約,結果廠商提出8,492萬元的賠償,相關協力廠商還索取6,000萬元的服務費用。院長,慢都已經被你們慢了,嘉義人都「犀牛望月」了,你們還將國家的錢當做無所謂地花用?有人說,故宮是拿錢去放鞭炮。這樣還不夠,現在政府還要拿出一億多元來處理廠商的糾紛,你說開國際標是為了要做好。院長,這件事情要如何處理?
* 蘇院長貞昌:眾所週知,96年度的特別預算尚未通過,今年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應該在去年11月通過,現在已經是3月,但去年11月應通過的總預算卻尚未通過,這是事實……
* 翁委員重鈞:本席不過問這個。你創下這個歷史也不是一個好例子,事實上,也不應該創下這樣的歷史,有史以來,立法委員也沒有讓公務預算不通過的情形,為什麼是……
* 蘇院長貞昌:這是有史以來,第一次立法院沒有通過總預算……
* 翁委員重鈞:這並不影響你的政務。
因為你們要開國際標,結果發生這麼重大的問題,讓故宮工程的進度為此要慢1、2年,還要被求償1億4千多萬元,請問要由誰負起法律責任?院長要如何處理?
* 林院長曼麗:訴訟的問題,目前在進行中,最後的結果會如何,還不一定,故宮一定會全力處理這個問題。
請委員了解,一所博物院的建設是非常重大且複雜的工程,其複雜度可能不是我們能理解的,之前所發生的困難,我們都儘量設法解決,未來應該會比較順利。
* 翁委員重鈞:不是這樣解決問題。事實上,院長也不敢說要怎麼負責,由誰來負責。一個重大工程的招標案,被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判定敗訴、要解約,之後廠商還要求求償,政府損失不計其數,老百姓的期待也落空了,今天還要面對這些官司問題。請院長肯定說明,要如何處理這件事情,要由誰來負責?
* 蘇院長貞昌:相關政府部會各有其權責,依照相關規定進行辦理。對於已經涉及法院訴訟者,我們尊重司法程序。至於這件事情,從頭到尾為什麼會發生這些爭議與糾紛,行政院要另行研議相關責任,之後才能了解。
* 翁委員重鈞:這是打馬虎眼的說法。是什麼人主持,為什麼會造成這種情形?
* 蘇院長貞昌:這是我說的第三點。
* 翁委員重鈞:除了故宮的問題之外,還有,在95年6月間審查政府重大特別預算時,本席曾提案,希望政府重視民雄交流道,將東西快速道路延伸至東石地區,本案經院會通過,請教院長,全台灣的東西快速道路還有哪一段沒有全部完成?
* 蘇院長貞昌:對這一部分,請交通部向翁委員做較具體的說明。
* 翁委員重鈞:嘉義縣所有東西快速道路,根本沒有一條全線通車,工程到現在還在拖;單由東石到朴子這一段路,請政府進行評估,大約有10次公文評估,也就是說,已經被退了10次,就算你們存心要氣死嘉義人,也不要這樣做,讓這30多億元預算,前後經公路局呈報交通部、再由交通部呈報行政院,已經10次了,拖了1年多,結果還沒有定案。嘉義人對執政黨的期待,看到這條東西快速道路,他們的腳都冷了。這是立法院的決議,不要因為這是翁重鈞的提案,你們就不去做,我想,你不是這樣的行政院長?
* 蘇院長貞昌:我應該不會那樣,對翁委員也不會。
* 翁委員重鈞:那就交辦下去,趕緊處理,全台灣省只有這一段沒有完成?
* 蘇院長貞昌:請交通部進行了解,之後再向委員報告。
* 翁委員重鈞:要儘速完成。
院長對老農津貼的看法如何,到底願否再提高?到現在為止,老農津貼無法提高,經本席的努力,現在已經提高至每個月5,000元。但現在農村有傳聞,日後無論哪一黨執政,都不會再發放目前每個月5,000元的老農津貼了。又說,今天若不是因為那一黨反對,老農津貼將提高至8,000、10,000或13,500元,現在農村中充滿這種聲音。3月21日本席在經濟委員會質詢蘇主任委員時,大家都希望提高老農津貼,台聯有提案,民進黨也提案,也有人提出13,500元的案子,請教院長,你是贊成還是反對?你贊成提高13,500元還是8,000元,院長希望提高至多少金額?請院長表示態度。
* 蘇院長貞昌:在國家財政可以負擔的情況下,我都贊成。照國民公平來講,老農是先進與前輩,他們的貢獻良多,政府對各行各業都應該要公平照顧。這幾年在大家的努力下,自92年起政府發放老農津貼3,000元,去年提高至5,000元,政府要如何讓全民,讓長輩都被照顧到,目前行政院正研擬國民年金制的辦法,規劃整體的專門照顧制度;對於工人、勞工部分,也有勞工退休金制等,要將事情做到最好,政府要做全盤的考量,這樣才能做得好。
* 翁委員重鈞:院長這樣說,就比較像中華民國的行政院長。蘇主任委員會在經濟委員會說的與蘇院長現在說得一樣,讓本席可以聽得下去,即只要行政院同意,多少都沒有關係。
院長在「大暖溫計畫」針對國民年金的部分說,第一年的國民年金是5,000元,若有不足,政府將編列補助。院長的看法如果是這樣,那麼,這本「經濟發展願景第一階段三年衝刺計畫」的冊子就要到丟到角落去了。院長如何對自己的政策說明?院長在這本冊子第266頁針對老農津貼的說法是:「相關的老人津貼不再加碼、不再新增相關老人津貼」?
* 蘇院長貞昌:這是去年經續會議討論的結論,主要在討論進入制度化以後要如何銜接,這是經續會整個結論。
* 翁委員重鈞:在與官員互動的過程中,我覺得蘇主委很不錯,很內行,對於農民的福利,農委會從頭照顧到尾。即便這是經續會做成的決議,院長也要稍微看一下。務農的人很艱苦,民進黨的基本票源就是務農的人,為什麼行政院居然決議老農津貼、敬老年金等等老人福利不再加碼?而且就算有國民年金,也只有5,000元,難道你們非要把這些務農的人和鄉下的老人家逼到非常艱苦的困境嗎?
* 蘇院長貞昌:現在老農已有的權利絕對不會受到損害。
* 翁委員重鈞:就算不會受到損害,也沒有提高啊!你們對老農的心意難道就只有這樣嗎?
* 蘇院長貞昌:請委員也從提高的角度來看。
* 翁委員重鈞:院長,如果你不把這本報告收回去,我就要到鄉下說,老農津貼、敬老津貼不能提高是因為行政院反對。這本報告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什麼人反對?要選總統的人可以拿著這本報告說是某人反對,我也要到鄉下這樣說。蘇主委及蘇院長都當過屏東縣縣長,一定了解務農的人的痛苦,我希望你們能夠承諾多少錢。今天你們自己在管帳,掌管國家財政的權力在你們的手中,你告訴我,你希望老農津貼提高到幾千元?你不要今天告訴我不會提高,明天自己又宣布要提高,請你坦白講,你希望老農津貼提高到多少錢?
* 蘇主任委員嘉全:關於老農津貼,在國民年金轉型的過程中,首要之務是一定要保護農民現在既有的權利。在國民年金還沒有確定以前,這項制度可能會拖得很久,如果很快實施,有關如何轉換、如何保護農民,農委會一定會爭取。如果國民年金的實施拖得很久,院長也指示,請林政委、農委會及相關財政部門共同研究如何照顧農民。
* 翁委員重鈞:如果對於立法院的要求,你們不敢承諾,卻在背後又宣布要做,大家就走著瞧,你們不要在選舉的時候操作老人年金的議題。如果蘇主委在經濟委員會向本席承諾,我會接納;但是如果今天立法院對你們提出要求,你們不敢在這裡承諾,以後又再宣布要做,大家就走著瞧!
* 蘇主任委員嘉全:不會,我們會與大家商議。
* 翁委員重鈞:接下來我再請教院長,鄉下都在流傳,民進黨執政7年了,稻穀收購的價格連一毛錢都沒有增加,數量連1公斤也沒有增加,甚至政府現在連收購都不收了。
* 蘇主任委員嘉全:不會啦!
* 翁委員重鈞:自從我們加入WTO以後,整個國際市場的米價上漲了50%至70%,但是台灣95年二期的稻穀反而跌價,不論是提高保證價格、保證數量或簡化保證的措施方面,政府全都不做,現在民間流傳政府不再收購稻穀了,教農民情何以堪!
* 蘇主任委員嘉全:政府絕對會收購稻穀,這是因為WTO對我們的規範,如果WTO對我們沒有限制,我們就繼續收購,要是繼續收購,就可以檢討收購的價格,但是現在WTO對我們保證價格的制度有意見,所以一定要轉換成不同的直接給付,我們會以專案向委員報告。如果WTO對我們沒有限制,我們當然可以實施,這是國際貿易的規範。
* 翁委員重鈞:我覺得米價一直在崩跌。這一期的米價會崩跌,是因為民間流傳政府不再收購稻穀。
* 蘇主任委員嘉全:不會啦!
* 翁委員重鈞:造成大家都拋售。
* 蘇主任委員嘉全:對,我們知道。
* 翁委員重鈞:今年的稻穀跌價,明年農民對於稻穀會如何處理?因為預估稻穀價格一定會跌價,農民收成以後,一定會想辦法儘快賣出稻穀,但是生意人卻不願意收購,因為存量越多反而會虧本,所以最後稻穀一定會便宜到沒有人要,造成惡性循環。
* 蘇主任委員嘉全:我們現在還有實施保價收購的制度。
* 翁委員重鈞:但是保價收購的價格根本不敷成本。
* 蘇主任委員嘉全:不會啦!21元、18元應該夠了。
* 翁委員重鈞:只有16.6元,根本不夠成本。在收購稻穀的制度還沒有確定、還沒有訂出很好的方式以前,政府不能宣布不再收購稻穀。
* 蘇主任委員嘉全:對,不會這樣,我們會照委員說的去做。
* 翁委員重鈞:其次,對於災害稻穀的收購,務農的人已經受害了,政府不能再減少價格,現在院長也在場,這樣做好不好?
* 蘇院長貞昌:好。
* 翁委員重鈞:你們要重視農民,農民是你們的票倉。
* 蘇院長貞昌:當然。
* 主席:請江委員義雄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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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委員義雄:(15時36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請問院長,現在台灣有南北差距、貧富差距嗎?
*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蘇院長貞昌:(15時37分)主席、各位委員。有。
* 江委員義雄:你有沒有提出辦法來縮小貧富差距、南北差距?你有沒有很簡單、重大的方案?
* 蘇院長貞昌:在過去全面貧乏的年代,往往全國的資源都集中在一地,所以首都就特別有大的建設。今天台灣的經濟全面地發展以後,大家都認為應該讓區域平衡發展,過去重北輕南、疏忽中部、沒有東部,遭到外界抨擊。這次我在施政報告裡面宣示要減輕台北市的壓力,因為過度集中造成交通擁擠、教育、衛生種種問題,加上房價高漲,市民雖然沒有要售屋,卻在房屋稅方面的負擔很重,我們要減輕這個壓力;另外,我們也要對中南部、中小企業、中下階層(三中)加強照顧。
* 江委員義雄:院長說的沒有錯,大部分的資源的確集中在台北,談到嘉義,我們就「厭氣」。上次我與何主委及陳部長談到,現在經濟部及經建會準備花費2億元在嘉義設置商研院,我認為商研院的設置可以帶動經濟的發展。其實大家都知道嘉義是消費的中心,商研院有2億元的經費,其中1億元由政府編列預算,另外1億元則由民間籌募。這些股東大都是大企業家,現在高鐵很方便,往返嘉義很快。目前嘉義提出2處絕佳的地點,而且大家全部動員,希望對嘉義的經濟有所幫忙。我們的計畫一提出來,若條件真的非常好,請問部長和主委,是不是願意支持?
* 陳部長瑞隆:商業研究院到目前為止,籌資情形非常順利,我們預計3月30日召開捐助人會議,會中我們會徵詢所有捐助人的意見。目前除了嘉義縣市政府外,我們也對其他地方政府提出邀請,而各地方政府也都分別提出他們的條件,這部分我們會併案提交捐助人會議討論。
* 江委員義雄:部長這樣的說法我可以接受,本席的意思是,若我們提出的計畫很好,整個縣市也全力支持,應該給地方一個機會,不要什麼都設在台北或高雄。本席的觀念是,若大家都擠在台北,坐在台北,生命是不會長久的,應該像院長一樣到處走走看看,身體才會健康。這點,希望相關部門能納入考量,將嘉義地區列為設置商研院的最優先考量。
另外,本席再請教院長,3月15日嘉義發生一件警察抓錯民眾事件,造成民眾坐了好幾天的冤獄,這件事院長知道嗎?
* 蘇院長貞昌:抓錯人是……
* 江委員義雄:這件事轟動整個社會,院長竟然沒有注意到,顯見院長根本就不重視我們嘉義市。
* 蘇院長貞昌:不會這樣啦!
* 江委員義雄:警察抓錯人,後來又釋放,本來說是5點放人,結果他的家人等到9點還看不到人,害得那個民眾的外祖母還因過於焦慮而昏倒。其實,當天送他回來的警察也是好意,帶他到夜市吃東西,但可能連繫上出了問題,大家是一問三不知,一樁美意結果反被罵到臭頭。現在人是釋放了,但根據冤獄賠償法規定,被冤枉關了3、4天,只能獲得1、2萬元的賠償,請問1、2萬元可以買回民眾的名譽嗎?李部長,是否還有其他方面的精神撫慰?
* 李部長逸洋:這件事的確是警方的錯,所以,我們內部已經過深切檢討,局長也親自到府道歉,至於冤獄賠償的申請,我們一定會盡力協助民眾。
* 江委員義雄:局長人是很好,沒錯,但是人抓了,卻不知抓到哪裡去,才是令人生氣的地方。警察應該有很多管道可以取得訊息,怎麼會5、6點放人,卻到9點才看到人!一個弱智民眾,平白無故被你們抓去好多天,只賠償1、2萬元,不是很不公平嗎?請問部長,有沒有其他的補助金可以補償給這位民眾?這位民眾家境並不太好,部長是不是想想是否有其他法律未規定的辦法?
* 李部長逸洋:若能符合相關規定之條件,我們一定盡力協助。
* 江委員義雄:目前比較可能適用的只有國家賠償法及冤獄賠償法,國家賠償法好像必須有公務員故意過失情形,但是它又規定若其他法律有規定,就依據其他法律規定執行。當然,國家賠償法包括民法可預期損失利益,賠償金額比較大,問題是這個情形可能不符合國家賠償標準,只能依據冤獄賠償法尋求賠償,而冤獄賠償至多只是3000到5000元,3、4天的賠償金額不過幾萬元,基此,是否請內政部除了協助其申請法律面的賠償外,也給予其人道上的賠償?
* 李部長逸洋:我們會去了解當事人的經濟狀況,若符合政府救助標準,我們會予以協助。
* 江委員義雄:這部分就拜託部長,因為他媽媽是一個很好的人,若政府能多關心這樣一個弱智的民眾,相信我們嘉義市民眾都會很感謝部長。
我想,經濟很重要,教育也非常重要。3月21日教育部長因為參加行政院院會,未出席本院教育委員會會議,對此,本席可以諒解。但是,第二天我們要和部長探討有關語文政策問題,部長卻又依然未到,只是向召委請假,並未敘明原因,導致教育委員會委員相當氣憤,認為部長有藐視教育委員會之嫌!本席以為,其實這只是一個溝通上的要領而已。部長如果真有事,應該事先向召委說明,像本席家住嘉義,卻是立法院少數全勤委員之一,本席以為,身為立法委員,就應該盡到立法委員的職責,所以,即使本席家住嘉義,還是千里迢迢到台北來開會,結果21日、22日都因為部長未列席而沒有開會。
* 杜部長正勝:向江委員說明:星期四要討論的是有關語文政策問題,其實,最上階的語文政策,並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只負責比較技術性的問題。當天我是請次長代為列席,因為行政院有一個針對海外華語推動的跨部會小組……
* 江委員義雄:部長,你提這個我更生氣!當天我們要討論的語言政策,包括官方語言、台灣話、客家話、原住民語等等,甚至有人表示,國內都要去國語了,你還到海外去參加華語討論,不是更令人生氣嗎?你不說也罷,越說本席越無法替你講話。
* 杜部長正勝:委員方才提到的部分,是屬於國家語言發展法所規定,而這並非是教育部主管業務,教育部負責的是如何推行這些語言,這是屬於比較技術性的層面。
* 江委員義雄:報紙報導你們針對國語有一些作法,加上官方語言等問題,我想這都是屬於語文政策,雖然部長方才表示這部分在教育部上還有上階單位,但說穿了,上面單位就是院長,既然委員對這個問題有意見,希望邀請部長和大家討論清楚,結果卻苦等不到人,導致會議無法進行,委員才會生氣的表示,若部長真的這麼忙碌,以後就都不必到國會備詢了。這樣好嗎?就大家互相尊重立場,這樣的結果當然是不好的,希望部長以後若真的有事請假,能把事由向召委說明清楚,不要讓本席千里迢迢從嘉義跑來又趕回去,這樣是非常不好的。
另外,針對12年國教,據本席了解,前任部長有很多都持反對意見。本席以為,實施12年國教並非不好,但是包括學區、經費等問題,都還必須討論尋求共識,所以,本席建議將12國教修改為10年國教,亦即9年國教之後,若不繼續升學,第10年就上技職教育,讓他能為社會奉獻。部長你認為先推動10年國教,是否比較可行?
* 杜部長正勝:跟委員報告,有關10年國教,教育部從民國71年開始,已經實施一種專門針對技職學校特殊學生的適用辦法,名為實用技能班,從第10年開始做,為少數的專門技職教育,這是比較進步的作法。
* 江委員義雄:現在世界上有多少國家採用12年國教?
* 杜部長正勝:世界上有很多國家採用。
* 江委員義雄:應該沒有幾個國家採用。
* 杜部長正勝:世界各國有10年、11年、12年、13年等不同制度
* 江委員義雄:10年的比較多。美國說他們的就學率90%,其實根據他們最近調查顯示其中有將近30%~40%的學生中輟,因為其間還存有許多問題。本席並非認為12年國教不好,而是12年國教必須要有很好的配套措施,所以必須再審慎研究。
如果部長認為10年國教不好,本席提出另外一個法,我們學前教育最重要,行政院現在也推行學前教育,托與幼的問題如何整合,現在少子化、受虐兒童又哪麼多,如果能將學前教育做好,應減輕負擔讓他們才有能力聘請有證照的褓母,所以學前教育才是我們的根,而非12年國教。
* 杜部長正勝:學前教育我們開始著手進行的是5~6歲階段,2004年是進行離島3縣3鄉;2005年是進行54個山地鄉;2006年的對象是本島平地的一些中低收入戶,2007年還要再推廣其他措施。
* 江委員義雄:各個部門都需要用錢,但是我們政府不可能有那麼多的經費,所以必須由較為重要的部分先推動。方才說的部分又不是明年就要採用,所以應該慢慢再檢討研究。但學前教育這部分先做好,才能對社會交待,請部長再審慎研究檢討。
* 杜部長正勝:5~6歲的部分從2004年以來,我們已逐年在推廣……
* 江委員義雄:2歲以上也要顧到,學前教育是2~6歲。
* 杜部長正勝:2~6歲現在採取幼托整合,教育部、內政部現正努力將做好二者的劃分。現正處於大力整合過程中。
國幼班在98年……
* 江委員義雄:現已提出「兒童照護教育法」草案,這比12年國教還好,是否先將學前教育做好?
* 杜部長正勝:這兩方面,我們都有在做。
* 江委員義雄:拜託杜部長,這對我們的影響很大。
另外,請問現在軍公教人員都享有子女教育補助費,但是我們勞工、農漁民及少部分特殊民眾,都未能享有子女教育補助費,這不是我們政府應有的作為。
日前,我們雖然也曾研究取消公教人員18%的優惠存款利率,但是我們要比的是好的,而不是比壞的。對於勞工、農漁民子女就學未能受到政府照顧的問題,我們政府必須重視。像昨天,李主委為了基本工資及工會法也非常認真爭取,但你們何以沒有想到以這種方式來幫忙這些弱勢民眾?李主委有辦法嗎?
* 李主任委員應元:謝謝江委員昨天及現在都對農漁民及勞工如此關心。我們也希望能像阿拉伯國家那麼富裕,全民都同樣享有福利,阿國的第二代子女教育讀到大學都享有免費的優待。但目前由於政府的資源有限,過去4年係採行失業勞工子女享有就學補助,去年又針對各縣市的勞工子弟在技能比賽中得獎時,也給予鼓勵的措施。此舉有別於過往學業成績優良才有獎學金,現在是各行各業都給予獎勵,提昇他們的尊嚴,即使是黑手,只要他參加技能比賽得獎也給予鼓勵。我們正逐步加強這方面的項目,以期與公教人員子女享有一樣的福利。
* 江委員義雄:這些措施雖然很好,但僅只一部分。雖然現在經費不足,只能逐步進行,但是即使給予這些勞工子女少許補助,他們也會很高興,而不要完全忘記他們,否則實在不公平。本席不是在替自己說話,而是認為我們應該讓我們社會覺得政府有在幫助弱勢民眾。
* 李主任委員應元:謝謝委員,希望您能繼續為勞工及農漁民子弟說話,希望將來有一天我們所有勞工及農漁民子弟能因為受到照顧,世代得以翻轉。
* 江委員義雄:就此,請你提出具體方案,看能否補助他們?
* 李主任委員應元:我們一步步擴大,一步步爭取。
* 江委員義雄:不要沒有動靜,應該像12年國教一樣,即使未臻健全,也逐步提出規劃,讓大家知道政府有在行動,這樣對院長和你都好。
* 蘇院長貞昌:謝謝江委員一直照顧弱勢者及關心勞工朋友,我們政府一直在做;也一直在動,包括過去勞工沒有退休金制度,現在已轉變新的勞工退休制度。過往勞工退休基金累積了很多錢,未能有效管理,感謝立法院日前通過監理委員會的機制,讓他們得以處理運用這些錢,以賺取更多利潤,讓勞工退休更具保障。
再者,對失業勞工子女的照顧,方才李主委已表示將逐步擴大,逐步實施。
* 江委員義雄:現在勞工已納入國民年金法了。事實上,國民年金是一項非常好的制度,並不是債留子孫。本席於10年前就研究過德國、日本的年金制度,認為年金一開辦讓現在津貼制度都得以整合。相信政府對此也非常重視,所以本席希望推動國民年金保險法。例如敬老、老年、原住民等制度都加以整合,對於現在無法獲得報保障者,也可以國民年金保險法涵蓋,這與勞工年金法的作法一樣,對這些弱勢者逐步提昇保障,才是我們政府的德政。
* 蘇院長貞昌:好的。
* 江委員義雄:另外有關南北差距的問題,本席要拜託院長,其實作為立法委員實在很無奈,本席回到嘉義,如果對嘉義地方沒有什麼奉獻,都會被人講話,所以日後院長如果到訪我們嘉義市,可否事先跟我們嘉義市長說一下?不要只跟嘉義縣說;而不跟嘉義市說,甚至等你到了才跟我們說,這會讓人覺得本席身為該地方立委,竟連蘇院長到訪嘉義都不知道。
* 蘇院長貞昌:不會。我參與南部8縣市會議,還特別邀請黃市長前來,並且與他一起吃飯,另外,我如果有去嘉義市,黃市長通常都會出席,所以我們是有見面的,而且我也希望能和黃市長一齊配合,將嘉義市的建設做好。
* 江委員義雄:但是確實有一、兩次,你去嘉義的時候根本沒有通知市府,當時我也打電話向院長的幕僚抱怨為何院長來嘉義沒有通知市長或本席,本席希望日後院長去嘉義的時候能事先通知一下。
* 蘇院長貞昌:好。
* 江委員義雄:你不能因為嘉義市長是藍軍就不通知。
* 蘇院長貞昌:我不會分藍綠,因為我和黃市長的父親也算是舊識,所以我們的交情已經橫跨兩代了。
* 江委員義雄:謝謝。另外,本席日前也向院長反映過自然科學博物館的事情,因為嘉義市非常希望能有一個科學教育的場館,這件事我也向杜部長反映過了,並將方案拿給部長看,非常感謝部長將方案轉給台中自然科學博物館,他們看過後也覺得很好,我想部長應該會支持這項計畫,但是光有計畫沒有錢是不夠的,而且這個計畫也不是杜部長一個人就可以決定的。
* 杜部長正勝:台中科博館已經派人去嘉義市看過了,根據他們評估的結果是:並不是很合適。因此,要在嘉義市設立分館可能有困難。
* 江委員義雄:是因為經費還是場館的因素?
* 杜部長正勝:因為要設立一個具有規模的博物館,必須考量營運效益等因素,如果嘉義市要設立小型的科學教育館或許較為可行,但是要設立科博館的分館則是比較困難。
* 江委員義雄:本席並不是要求將台中的自然科學博物館全部移過去,而是希望他們能和蘭潭的自然生態結合,關於這個計畫,可不可以請部長先做一下可行性的評估?
* 杜部長正勝:之前我是請台中科博館派人去看,對於江委員的建議,我會要求社教司找專家去做更客觀的評估,然後再向委員及市長報告。
* 江委員義雄:如果評估之後真的不可行的話,本席也無話可說,但是如果光是台中科博館派人去看後就說不可行,我們一定無法接受。對於自然科學博物館在嘉義設立分館一事,本席希望教育部能去做更進一步的評估。
* 杜部長正勝:好。
* 江委員義雄:另外,大家對於228紀念公園都很瞭解,市長也提出申請,當時政府也表示會在嘉義市設立228紀念公園,但是現在的問題似乎卡在經費上面,營建署曾經表示經費如果不夠的話會給予補助,問題是現在經費相差很多。原本中央同意95年度要補助2.3億減為1.3億,96年要補助的3.1億變成1.13億,兩個年度就減少了好幾億,所以該項計畫遲遲無法進行。雖然營建署曾經表示日後經費如果不夠的話會給予補助,但是本席希望李部長能夠承諾早一點提供補助,不要再拖下去了,以免該項計畫遲遲無法進行。
* 李部長逸洋:目前原則已經確定了,土地部分的經費是由中央來負擔,所以經費部分會在以後的年度,也就是97年度去編足。
* 江委員義雄:不能提早嗎?
* 李部長逸洋:96年度的預算已經編好了。
* 江委員義雄:政府不是有很多特別預算嗎?請部長再去試試看,如果真的不行的話,我們也沒辦法,但是如果可以的話,就不要再拖了。
* 李部長逸洋:經費部分我們會去負擔。
* 江委員義雄:現在經費被砍了好幾億,地方政府實在不知道要怎麼做,這個計畫不是定案了嗎?金額為何會減少?黃敏惠市長還沒有就任前不是就定案了嗎?現在為什麼要減少?請部長盡早補足,讓該計畫儘速動工,好不好?
* 李部長逸洋:好,97年度就會編列預算。
* 江委員義雄:今年的燈會是在嘉義縣舉辦,其實只要到嘉義來舉辦,我們都很歡迎,但是本席還是要請問院長,當初是經過什麼樣的評估決定要在嘉義縣舉辦燈會?為什麼不在嘉義市舉辦?嘉義市也很不錯,小而美啊!院長,明年的燈會可以在嘉義市舉辦嗎?根據本席的統計資料顯示,國民黨執政的縣市,只有台中市舉辦過一次,這五、六年來,燈會都選在民進黨執政的縣市政府舉辦,院長,明年的燈會可否在嘉義市舉辦呢?
* 蘇院長貞昌:這需要全國各縣市一起來評量,以前的燈會都只在台北市舉辦,直到民進黨執政後,才開始在全國輪迴舉辦。今年選在嘉義縣舉辦是因為舉辦燈會需要比較大的場地,有關燈會舉辦的地點,很多縣市都在爭取,這要由相關部會來評量。
* 江委員義雄:請你們去評估一下,嘉義縣與嘉義市就好像倆兄弟,我們也希望有機會能夠一展長才,不要讓人家以為嘉義市都沒有人才了,好嗎?
* 蘇院長貞昌:好。
* 江委員義雄:另外,方才翁委員也提到嘉義戰備跑道的問題,據本席所知,國防部與內政部也願意推動設置交流道,民雄那裡的居民很多,但是卻沒有交流道,想要到台北還要先去大林、梅山、或是嘉義市的北港,這都都很遠,上次本席就向部長詢問過此事了。
* 李部長傑:我們3月1日已經同意可以在……
* 江委員義雄:但是內政部表示還有一些細節問題,這部分是否能夠儘快進行?
* 李部長傑:可以,我們3月1日就發函給交通部表示同意了。
* 江委員義雄:那個地方對於嘉義縣、市的影響很大,如果從民雄那裡有交流道可以上高速公路,那麼往來南北都很方便,甚至可以接高鐵車站。
* 李部長傑:我們同意可以在戰備跑道旁邊上去,那部分沒有關係,但是戰備跑道還是要予以保留。
* 江委員義雄:最後,政府臨時人員納入勞基法要等到明年1月1日才開始實施,本席認為如果勞委會要做好事,是否可以早一點,為何要等到明年才可以開始進行呢?
* 主席:因為時間已到,這個問題就改以書面答復。
* 李主任委員應元:我私下向委員報告。
* 主席:請林委員鴻池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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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委員鴻池:(16時8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今天各大媒體大幅報導職業棋士周俊勳獲得第11屆LG盃的世界棋王,總統、副總統也馬上以賀電表示恭賀,除了媒體一再報導之外,政府逮到這個機會也一再強調周俊勳是第一個本土的世界棋王,是台灣之光,周俊勳自己說他從7歲就開始學棋,這20年來一路摸索並跌跌撞撞,卻得不到任何的奧援,但是他今天靠自己闖出了世界冠軍的這條路。我們現在一方面稱頌周俊勳是台灣之光,可是像周俊勳的例子,對於有特殊才藝的學童,我們政府是否曾經去輔導、幫助過?政府這20年來有幫助過周俊勳嗎?
*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蘇院長貞昌:(16時10分)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指教,我們確實看到,很多人成功的背後都經歷相當長時間的辛苦,歷經十年寒窗,也就是所謂的「台上十分鐘、台下十年功」作為一個政府,應該要全面地照顧、培育人才,從各方面來進行,關於詳細具體的作法,請杜部長向委員說明。
* 林委員鴻池:請部長針對周俊勳這個例子來說明。
* 杜部長正勝:周俊勳正是給我們社會一個非常好的教育,讓我們的家長知道,每個孩子都有他們的路,要讓他們依自己的興趣及特殊才能來學習,不要只是一味地加強國英數等學科,這實在是我們教育的一種榜樣。第二點,我最近也看了關於周俊勳成長過程的一些資料,我們發現,現在的特殊教育法還有不明確的地方,特殊教育法有兩個極端,一種是天才型的特殊教育,一種是心障、智障的特殊教育,在天才型方面,主要是學術性向的特殊長才,對圍棋這方面則不夠清楚。
* 林委員鴻池:部長,政府對具有特殊才藝的學童,在制度上是不是有缺陷?
* 杜部長正勝:我們要針對這一點進行研究,我們在音樂、美術等藝術才藝方面的培育制度已經持續10幾年了,在體育方面也比較清楚了……
* 林委員鴻池:圍棋是屬於體育類嗎?
* 杜部長正勝:這個部分還是處於模糊地帶,以前沒有……
* 林委員鴻池:現在是列在體育類,像田徑選手在世界比賽得名,我們都有發給獎金,而圍棋是屬於體育類,周俊勳這20年來歷經大大小小的戰役,但是政府連一毛錢都沒有獎助過他,政府在制度上是不是有缺陷?未來像這樣的例子,你們到底要怎麼做?
* 杜部長正勝:不論是培育或鼓勵的制度,我們會再針對這些特殊技能進行更周延的研究,因為這符合我們整體的教育理念。
* 林委員鴻池:未來是否會加強這個部分?
* 杜部長正勝:我們馬上就會研擬一些具體的方式。
* 林委員鴻池:以周俊勳為例,我們政府不要都只是沾人民的光,政府應該要去幫助民眾,周俊勳家境那麼清苦,這20幾年來每天都在棋社鍛鍊棋藝,南征北討、非常辛苦,但是政府對這樣才藝出眾的兒童並沒有提供任何幫助,所以教育部對這個部分一定要好好去檢討。像周俊勳現在已經成為世界棋王,政府會不會給他獎勵?
* 杜部長正勝:我們教育主張多元化,而且要發展學生的多樣才能,他應該有符合。
* 林委員鴻池:他等於是拿到世界冠軍,現在我們一天到晚說要正名,其實應該要在世界上爭排名,而不是爭正名,如果要爭排名,光是周俊勳奪得世界棋王,在世界上每個人都會知道他是台灣本土的棋手,而不需要去正名。而且進行中華郵政和中國石油等正名的所有花費高達幾十億,但是對於周俊勳,我們政府竟然沒有提供任何幫助!本席在此要特別請蘇院長督導教育部,針對這個部分好好去檢討並建立制度,請問蘇院長看法如何?
* 蘇院長貞昌:委員今天質詢所提出的這個方向非常正確、也非常重要,周俊勳先生的例子給所有的家長一個很好的啟示,即不一定只去強化英數等學科的智育,而應該要讓孩子發揮他們各方面的才能,過去比較明顯的是像田徑等運動項目,其實教育部就在各種分類科別具有長才的年輕人,都應該多給他們鼓勵。
* 林委員鴻池:院長可否交代教育部就各方面表現非常傑出的學童進行培植,政府是不是應該要有這方面的具體政策?
* 蘇院長貞昌:過去我們所說「行行出狀元」的「行」主要是指行業,現在應該可以說是各種獎項,世界上各種方面都可以出人才,都應該多鼓勵。
* 林委員鴻池:但是以前都是民間自己努力,政府並沒有提供獎助,政府未來會做嗎?
* 蘇院長貞昌:對,應該要這樣做,這個例子除了給家長啟示之外,政府也會立刻檢討並改進相關措施。
* 林委員鴻池:另外,大家都知道院長家裡有一台Wii,院長很喜歡玩,也覺得很好玩,不過聽說院長並不是玩橄欖球的遊戲,而是玩躲避球的遊戲。本席也聽說,現在媒體和各界人士已經不再稱院長為「電火球」,而是稱為「躲避球」,因為院長對於媒體或立法委員質詢時所提的問題,往往都避重就輕,只答自己喜歡回答的部分,至於真正的重點則不回答,而且還左閃右躲,簡直就像在玩躲避球一樣,所以蘇院長的外號恐怕要改成「躲避球」了!本席要針對院長以前的言論作對照,希望院長不要再像打躲避球一樣左閃右躲。
本席認為,時間就像一帖良藥,可以讓人忘掉過去的傷痛,但是時間也像一面魔鏡,可以檢驗真理,並檢驗政治人物是不是一路走來、始終如一,也可以讓政治人物現出原形,看他們是不是嘴巴說的是一套、實際上做的又是另外一套,本席等一下就要請教院長一些問題,本席當然都是有憑有據,院長也可以提出說明。
院長當過立法委員,也曾像今天本席一樣,對行政院院長進行施政總質詢,也參加過國是論壇。本席特別調閱86年蘇院長擔任立法委員對當時的蕭萬長院長的質詢及你在國是論壇的言論紀錄,你對當時的李登輝總統一些政策主張深深不以為然,一次是在民國86年5月23日的國是論壇,一次是在86年11月4日對蕭院長的施政總質詢。首先,當時的李登輝總統也是國民黨黨主席,當年年底正值縣市長選舉,正好你當時也要參選台北縣縣長。當年李總統贊成興建南橫高速公路,也贊成發放老人年金,你當時批評李登輝總統為了要輔選國民黨籍縣市長而濫開支票、罔顧法律規定、罔顧環保生態,而且不顧人民財產安全、不顧建設預算經費等等。而且,你呼籲李登輝總統,不該違反法律、不該不尊重專業主管機關權責,不該為了輔選縣市首長而政策買票,而且,你還說不該為了選舉而亂開空頭支票。針對蘇院長在86年任立委時的總質詢及國是論壇對李登輝總統的批評,你今天身為行政院院長,也即將參選民進黨2008總統的候選人,針對你對李登輝總統的批評,你今天是否會寬以待己、嚴以律人?
首先,違法部分,請問蘇院長,你有沒有違反法律?舉例而言,中華郵政改為台灣郵政,有沒有先修改郵政四法?說改就改!中正紀念堂也說要改名,就為了要拆圍牆、正名,三級機關一夕之間降為四級機關!這有沒有違反法律?第二,不尊重主管機關權責,例如行政院主張中油、台電、漁業署要南遷,其實,前年已經有台糖的例子,台糖把總公司遷到台南,造成台糖很多資深、優秀的員工辦優退,因為他們覺得非常不方便,而台糖遷到台南也沒有增加什麼效益,只是為了要迎合選舉的口味,就說中油、台電要南遷,你知道若中油真的南遷,能夠為南部增加多少稅收?一旦南遷,中油得先買土地、蓋辦公室、宿舍,一花就是數十億元,中油公司很多主管也一再反映,中油的業務很多都與經濟部有關,且需經常與立法院、勞委會、環保署互動。如果中油南遷,相關部會是不是也要南遷?否則業務上的聯繫會方便嗎?其實是得不償失。台電、漁業署也是一樣,把漁業署直接移往南部就能解決漁業問題嗎?連漁民對此也都深深不以為然,像這樣的主張,你們有尊重到各主管機關的意見和權責了嗎?
第三,有沒有為選舉濫開空頭支票?有沒有政策買票?基隆市市長許財利在年前開市政會議,對各首長表示,他生病期間,蘇院長還特別打電話給他,說要幫助基隆市14.9億,報紙都有刊載,雖然我們不知道這14.9億補助是針對哪部分,但聽說過年前錢就會撥下來,後來錢果真撥下來,但其財政局局長後來瞭解狀況後向市長報告說,這14.9億的確有進帳,但這14.9億本來就是要給基隆市的,因為其中有10億是中央本來就要給地方的一般性補助款,各縣市都有,另外的4.9億是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第一部分是超收後再均分給各縣市,第二部分是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有賸餘再分給各縣市,這14.9億本來就都是要給基隆市,所以,許財利市長空歡喜一場,在他身故之前就知道此事,據聞財政局局長向他報告此事時,他心理還不太高興,覺得自己被騙了。這就是空頭支票。
此外,政策買票的部分,行政院院長當然是要做事,蘇院長到地方巡視時對該做的建設所承諾的補助,我完全贊同,但是,我們要嚴肅看一件事,中華民國歷任行政院院長中,在最短期間開最多政策支票者就屬蘇貞昌院長。據本席的統計,蘇院長就職14個月以來,無論是大溫暖、大投資、十二年國教或十年長照計畫、對地方的補助款等等,總計1兆5,000億的支票,換言之,每個月開了1,071億、每天開36億的支票,可說是史無前例,當然,蘇院長可能會說這本來就該做的,果真如此嗎?一年之內開這麼多支票,當然你會說這是延續性的政策,而且,有些支票是未來幾年要陸續編列云云。我當然也知道,但你有沒有發覺,實在太草率,時機也太敏感了。首先,蔣經國當院長時的十大建設是經過多久的評估、規劃?當時的預算編列係由李國鼎先生任召集人,經過一年半的評估、規劃、編預算,才有後來的十大建設。但是,反觀蘇院長陸續開出的支票,從你當行政院長後的二、三個月開始,你就陸陸續續開出一堆支票,而且在最近幾個月特別多。其實開支票不是什麼壞事,但有沒有經過妥善的規劃?
其次,開支票的時機實在太敏感了,恐怕讓人有為了競選2008總統在做政策買票的想法。建設的確應該做,但民眾的生活更好了嗎?蘇院長上任之後,每天平均的自殺死亡人數有11.7人、低收入戶每天平均增加11.4戶。這是從94年到95年的統計數字,顯見不是撒一撒錢人民的生活就會變好,實際上,人民的生活並沒有變好。更何況一兆五千多億元的支票開下去之後,財源要從哪裡來?還不是從民眾的荷包來!
民眾早已苦不堪言,繳不起稅,你還大開支票!本席要特別請蘇院長看一看過去你對李登輝總統的呼籲:希望他不要違反法律、尊重主管機關的權責、不要為了選舉開空頭支票和政策買票。請你自我反省,本席並不是說,院長開的支票都是為了選舉,都是空頭支票。如果這樣說就太委屈院長,但是院長開的支票實在太多、太多了,而且時機實在太過敏感。
就連你們黨內的對手,包括呂秀蓮副總統、前院長游錫堃和謝長廷也覺得心有不甘,說起話來都酸酸的。他們都說沒有行政資源,到底是否公平請大家去評判,尤其謝長廷表示自己沒有任何公職和資源,只好更努力。請問院長,如果站在他們的立場,你認為公平嗎?你會不會乾脆來場君子之爭?
院長擔任縣長時,本席也擔任板橋市長,知道你很有氣魄,也相當肯定你的魄力、決心、有作為。但是由於你在台北縣擔任縣長的六年半內不斷地花大錢,使預算居然虧空了將近1,000億元,留下了非常不好的例子。現在你又開了將近一兆五千多億元的支票,不論未來誰擔任行政院長都將頭痛不已,所以本席希望蘇院長好好反省。未來你可能還要繼續帶職參選,請你為民眾想一想,讓民眾過好一點的生活,千萬不要讓他們雪上加霜。不知院長以為如何?
* 蘇院長貞昌:林委員,我們認識好多年了。我對你的印象一直很好,認為你相當理性。雖然你對我指責不少,也有許多嚴重誤會,但還是會肯定我,的確不失林委員的本色。不過當起立法委員,尤其擔任政黨的職務之後,你變得比較犀利,我也都理解。然而對於林委員所說,台北縣預算虧空了1,000億元實在是嚴重的誤解。
* 林委員鴻池:本席是說將近1,000億元。
* 蘇院長貞昌:這是嚴重的誤解……
* 林委員鴻池:尤縣長交接給你當時,台北縣縣庫尚盈餘200億元,後來你卸任虧下去有800億元,加起來就將近1,000億元。
* 蘇院長貞昌:將來林委員是很有前途的,無論什麼時候、主客異位等等,我們在位子上都應該好好講清楚。在我擔任台北縣長六年半裡,預算負債額為543億元,不是近1,000億元。林委員很清楚,其中200多億元是為了教育,另外近200億元是捷運的工程款。其他部分,我就不一一說明。林委員原來是可以作見證的人,怎麼反而以訛傳訛?這實在有失你一向的好形象。
* 林委員鴻池:院長可以說自己的道理,但本席是有證據才會這樣說,不是誤會。
* 蘇院長貞昌:剛剛林委員舉出我當立委時的質詢,一方面可看出你很用功,另一方面是我向來就事論事。對於政策的推出,我相信林委員參選板橋市長連任時,也必須持續不斷地做事,有做現在的,也有朝向未來的,不會停頓。所以在我當了行政院長之後,更覺得責任重大,也是持續在做事,不會因為選舉而停止。林委員一定不會否認這一點。
另外,對於林委員特別提出來的例子,比如說10年長期照護計畫、12年國教等,都是經過我們縝密的研究後才推出來的。你剛剛也提到,蔣經國前總統或前行政院長是在就任一年半之後提出政策。其實我們就任也已經一年兩個月,並不是一就任便亂開支票,而是經過非常專業的評估後才提出來的。以12年國教為例,我們在今年的預算中已編列足夠的經費,沒有問題,更不是所謂的空頭支票。
我做事情一向負責任,也覺得身為行政院長,必須全面照顧民眾。我們從開源節流努力,像去年就是8年來第1次預算收支平衡,不但沒有赤字而且還賸餘一百多億元。這些工作同仁的努力,我想,站在監督政府立場的林委員也應該給予鼓勵,如此比較公平、理性。
* 林委員鴻池:本席剛剛並不是完全否認、抹煞院長想做事情的用心,只是提到在14個月開出一兆五千多億元的支票,真是破了中華民國所有行政院長的紀錄。沒有一位行政院長是這樣的。
其次,這個時機實在太過敏感,也難怪黨內其他三位天王都吃醋。本席只是提出這個事實,有沒有自我反省是院長的問題。
至於院長提到十二年國教,相關預算已經編列在今年的預算裡。其實那不是十二年國教,真正的十二年國教應該是免試、免費、學區分發。現在行政院已經變成形容詞研發中心!你們把原來在做的事情全部加起來,然後說要實施十二年國教,其實卻還沒有到那個時候,只能說未來會實施十二年國教。坦白說,這些政策每位院長都在做,你只是把它統包起來,讓外界認為,在蘇院長任內要實施十二年國教。這樣的作法讓人以為,蘇院長把所有的資源全都端走……
* 蘇院長貞昌:請林委員給我一點時間作最後的說明。
我一再說,黨內初選不要口出惡言,因為這樣最容易被對手黨拿去做材料。林委員今天正好印證了我所說的話。
其次,有關十二年國教,從「大溫暖計畫」開始,我們就已經做了。今年的啟動,比如高一的學生家長,讀私立高中、職將和公立高中、職一樣,減輕他們的負擔。這是實際在做的事情,也是從今年開始啟動的。
再者,林委員提出來的數字好像很嚇人,其實有很多是長期累積的。方才你也點出來了,顯見你不是會硬拗的人。你的話聽起來似乎面面俱到,但這樣會嚇死人……
* 林委員鴻池:本席剛才就點出來,院長希望外界認為你做了很多事情,所以有很多的口號。經過我點出來之後,你才說因為這些以前有陸陸續續在做……
* 蘇院長貞昌:不是的,我的意思是說,我們從「大溫暖計畫」開始就在做,譬如說十二年國教今年啟動,就有高一學生這部分的措施。
* 林委員鴻池:由於時間的關係,本席的質詢就到此告一段落。謝謝。
* 蘇院長貞昌:謝謝林委員指教。
*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休息10分鐘。
* 休息(16時39分)
* 繼續開會(16時51分)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章委員仁香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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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委員仁香:(16時52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在2月27日的施政報告中,院長提到「政治不能鄉愿,也不該媚俗,鄉愿者不敢獎善罰惡,媚俗者不敢分清是非,這兩種心態不但讓政府怯於作為,最後還會陷入無政府狀態。」對於院長所揭示、所堅持的從政理念,尤其是「鄉愿者不敢獎善罰惡,媚俗者不敢分清是非」這兩句話真是鏗鏘有力,所蘊涵的微言大義,更值得再三推敲和體會,個人非常認同和欽佩,並且希望院長永遠堅持這兩個理念。也許這兩個理想,有時候不容易做得到,但是千萬不可氣餒,只要繼續努力,一定可以實現。
今天的質詢,就先從政治不能鄉愿這個理想來討論。本院教育委員會本星期三原本排定邀請教育部長、文建會主委以及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針對「國立中正紀念堂更名及拆除圍牆之爭議」進行報告,並備質詢。但杜部長以參加行政院會為由,在還未取得教育委員會的同意前,就不出席委員會;另外,在昨天,教育委員會原排定進行語文政策的執行與檢討,不過杜部長又以參加海外華語文推廣的會議為理由,也同樣未取得教育委員會的同意,就再度拒絕出席委員會,教育部部長是蘇院長的閣員,對於教育部部長此種沒有完成請假手續就不出席的行為,院長認為有無違法?
*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蘇院長貞昌:(16時54分)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肯定!有關杜部長未出席大院教育委員會會議一事,是否請杜部長做一說明?
* 杜部長正勝:我向委員說明,我們都是經過一定的程序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請假。
* 章委員仁香:請部長尊重本席的質詢權,不要講話。本席現在是請問院長,部長未完成請假手續就不出席委員會會議,有無違法?
* 蘇院長貞昌:謝謝委員的指教!我曾經多次在院會中要求閣員,當立法院開會時,應予尊重,同時應該儘可能親自出席;假如部會首長有事或有理由不克出席時,當然應該依程序辦理。
* 章委員仁香:他這種未完成請假手續就不出席的行為是否違法?
* 杜部長正勝:我們已經都按照程序請假了。
* 章委員仁香:可是委員會並未准許他請假,所以委員們就一直等部長到會,卻始終等不到部長出現,這就是為何本席在質詢之初就提到「政治不能鄉愿也不該媚俗」的原因。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規定,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換句話說,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行政院各部會首長有到立法院備詢的義務,這是憲法課予的義務。杜正勝先生既然擔任教育部長職務,依憲法及相關法律規定,享有一定權利,相對地當然要履行憲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的義務。權利與義務是相對等的,有權利,當然要盡義務,這是一般國民都具備的常識,而國中公民課程也有提到這個做人的基本道理。但是,身為蘇內閣成員之一的堂堂教育部長,居然有違背最基本常識的行為,實在令人感覺痛心和遺憾。
杜部長只享權利卻不願意盡義務的行為,是不負責任的行為,也是違反憲法規定的行為。在國外,這會引起憲政風暴。杜部長兩次請假,都沒有取得教育委員會的同意,沒有完成請假手續就不出席委員會備詢,是顯然踐踏憲法尊嚴的行為。對於杜部長的違憲行為,蘇院長是一位重感情、講義氣的閣揆,當然不忍心也不好意思斥責或者糾正杜部長,但是,蘇院長是台大法律系畢業的高材生,絕對具備是非對錯的思考能力,也有維護憲政制度運轉的權力,以及具有能說善道能力的領導人,因此本席希望蘇院長發揮本身人格特質的影響力,就算是勸導杜部長也好,就算是拜託杜部長也好,反正就是懇求杜部長,以後不要再度公開挑戰、踐踏我國脆弱的憲法制度,這算什麼意思—就算是部長給蘇院長一個面子,也算是給我國憲政制度留下一點點形式尊嚴,更算是給所有唸法律者一個恩惠,尤其是讓還在學校唸法律的人對制度還擁有一絲絲的希望吧!希望院長傾你所能,讓杜部長不要再做出同樣的行為。
在討論完政治不能鄉愿的理想,接下來要談到政治不該媚俗,院長在2月27日的施政報告,提到「政府將自今年起逐步推動12年國民基本教育,並於2009年全面實施12年國民基本教育。」這項十二年國教,是不是院長要推動的重點政策,是不是行政院要推動的重要政策,請說明。
* 蘇院長貞昌:是的。
* 章委員仁香: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既然是行政院推動的重要政策,有沒有經過行政院院會的討論和決議?如果有,是幾月分的第幾次院會通過?
* 蘇院長貞昌:行政院要推動的重大政策等都經過相關部會單獨或政務委員跨部會整合等多次作業過程,有關十二年國教,將次今年啟動,2009年全面實施,而今年啟動的預算也都已經編妥。
* 章委員仁香:這項重大的政策有沒有經過行政院院會的討論與決議?如果有,是在幾月份的第幾次會議?
* 蘇院長貞昌:我們都循相關規定辦理,並非所有政策都一定要經過院會,當然如果要經過院會的部分,就會經過院會;如果不用,就直接由院長宣布。
* 章委員仁香:好,我們下面再繼續討論。
這項政策是經過行政院討論、決議後才由院長對外宣布,還是院長對外宣布以後才回到院會討論12年國教的問題?
* 蘇院長貞昌:應該說他們對整個的準備工作都很清楚,也都有向我報告;甚至我還主持過會議後,我們覺得要怎麼做了,才會向大院做施政報告。
* 章委員仁香:院長並沒有針對本席的問題回答,我本來第一個問題是請教你,有沒有經過行政院院會的討論與決議;第二個問題是,院長是經過行政院院會討論與決議後才宣布,還是你宣布以後再回過頭來到院會討論?這問題等到後面再談。
延長12年國教政策,初衷應該是善良,但是,院長也可能犯了教改老毛病,就是太急躁、粗糙,不論宣布時刻、規畫程序、實質內容到配套措施,都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12年國教不僅僅屬於教育部主管的業務而已,由於所需經費龐大,必需籌措與規劃財源,牽涉到稅收的財源,這是財政部的職權,而預算編列的問題,又牽涉到主計處的業務;換句話說,12年國教牽涉到各部會的共同事項,依憲法第五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應該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後,才對外公布。
憲法之所以作這樣程序的設計,是因為任何單一政策的決定或者變動,都可能影響到國家整體的發展。為了確保政策的品質,一項政策經過不同單位的專業討論和評估後,才能提高週延性,與可行性,政策目標也就自然容易達成。
但是,院長在2月27日對外宣布,要實施12年國民教育政策的時候,竟然是未經過行政院院會的討論和決議,不但違反憲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並且因為沒有詳細討論,而缺乏實質內容。結果造成,教育部官員的發言,更是一週數變,直到3月7日行政院召開院會,這項重大政策的基本方向與原則,才開始定調。但是政策的具體內容,還要教育部進一步規劃,並且徵詢各界意見,因此,杜部長下午在教育部部務會報重申,12年國教是用意很好的政策,但現階段還有許多配套方案仍在研議中,因此還沒有確定的內容不適合對外說明,以免讓社會大眾覺得教育部政策一變再變。杜部長又強調,教育部對外公布的內容,必須是已經確定的政策,才能讓各界對教育部有信心。對於杜部長的審慎態度,本席非常認同。
所以這項重大政策,有沒有經過行政院院會的討論與決議,只要進入行政院網站查詢,就很容易得到明確答案了。因為每一次行政院院會的開會內容和結論,都會在行政院網站上公布。12年國教的問題曾經列入院會的報告事項,主要有二次,其中一次,在蘇院長還沒有接任院長職務之前,就是92年9月17日的第二八五七次院會,由於教育部陳報「全國教育發展會議辦理情形報告」,該報告的結論,提到12年國教的問題,當時主持院會的副院長還提示。這部分請看投影片,這是拷貝行政院網站資料,副院長說「……對於12年國教何時正式實施、如何實施,社會各界則有許多不同的意見,教育部絕對要穩步規劃、不宜躁進,應該更加廣泛地徵詢社會各界的意見,並俟凝聚共識後再據以推動。……」。
另外一次列入行政院院會的議題,就是院長宣布後之第二個星期三,就是3月7日的行政院第三○三○次院會上,教育部才提出「推動12年國民基本教育專案」報告,並經院會決定:准予備查。當時院長還提示:「……教育部儘速在1星期內將相關問題彙整成一個說帖,清楚說明,並在網站上公布,讓關心此一政策的家長、學生、老師、學校及各界關心的人能夠一看就懂。」
從政策宣布和決策過程來看,行政院的決策行為非常草率,尤其倉促宣布,更是引起無數學生和家長的恐慌,而社會輿論也認為,這是選舉考量多過專業考量,且擔心會壓縮12年國教的理性討論空間。
* 杜部長正勝:能否請委員讓我報告教育部的籌備情形?
* 章委員仁香:不用,因為後面會有讓你說明的機會。
談完程序與過程,接下來要討論這項政策的基本原則與內容。依據教育部公布的「12年國民基本教育說帖」,該說帖的政策目標共分成四項,其中第四項是平衡城鄉差距、降低教育落差。請問院長,這項政策目標有沒有可能實現?
* 蘇院長貞昌:委員方才詳述了過程,其實行政院會就各種事項的討論與決議中的作業方式,和委員所說的有所出入,並非都像委員所說一般,所以委員可能有所誤會;但無論如何,12年國教確實是個用意良善、準備很久的政策,並非是憑空而降,其中還有12項子計畫、22項方案,這些都不是想到就可以馬上弄出來的。
* 章委員仁香:本席沒有說你們沒有方案、沒有子計畫,而是說依照我們憲法的規定,重大的政策要在行政院院會提出並經議決後才對外公布,所以我方才才會請教你,有沒有經過院會的討論?但是之前院長並沒有很明確的說有經過院會的討論。事實上,你在3月7日時,已經排入院會的議程。
本席方才請教有關「平衡城鄉差距、降低教育落差」的政策目標,有沒有可能實現?
* 蘇院長貞昌:是的,我向大院做的施政報告中有關12年國教的部分,是經過過去長期以來的準備;且報告後要來實施的這些方案,也都有經過院會通過;相關的作業方式亦都有推動的辦公室會來進行。
* 章委員仁香:謝謝院長,我方才的問題也很清楚……
* 杜部長正勝:委員所提的問題,能否容我向委員說明?
* 章委員仁香:謝謝部長,本席方才只是請教整個決策的過程而已,還沒有牽涉到實質的內容;後面還有很多實質的內容,我會向你請教。
本席方才請教院長有關「平衡城鄉差距、降低教育落差」的教育目標,有沒有可能實現?
* 蘇院長貞昌:就是為了要達成這樣的目標,所以我們不但對弱勢家長特別給予幫忙,也要提拔弱勢學生,更要讓弱勢的學校變成優質的學校。
* 章委員仁香:有關12年國民基本教育學區劃分,教育部的新聞稿表示,以現行高中職15個登記分發區為規劃藍本。學區劃分關係到12年國教的成敗,也關係到入學的可行性,更是關係到政策的公平性,目前高中職分布不均衡,問題嚴不嚴重?請部長說明。
* 杜部長正勝:這是推動十二年國教的關鍵問題,我們以行之6至7年的基測分發區作為藍本,再考慮每一區中學校有多樣性可供學生選擇。
* 章委員仁香:現在高中職的分布不均衡,問題嚴重嗎?本席認為這是很重要的關鍵。
* 杜部長正勝:我們用GIS所作的分布,首先,是集中在西部,其次,多數集中在都會區;但是,我們的學區是屬於比較大的學區,不會很細小的。再者,我們的交通網路跟以前不一樣,現在是很便利的。
* 章委員仁香:本席是說高中職分布不均衡的現象是否嚴重,部長也認為很嚴重,高中職分布不均衡的問題,主要是多年來,教育部沒有根據學區設立高中職,因此,現在有三分之二的鄉鎮沒有國立高中職,大多數高中職集中於都會區。因此都會區高中職的就讀學生,有許多是來自其他鄉鎮市,以台北市來講,有百分之四十的學生來自外縣市。
而同一縣市的高中職,也有分布失衡的問題,例如,桃園縣觀音、新屋鄉10萬人口,只有一所私立高中,相較於桃園市、中壢市各有6、7所公私立高中。
因此,教育部劃分學區時,應該注意高中職分布不均衡的問題,提早因應調整,例如增設公立高中職學校,然後就近入學的目標有可能達成。
接下來,還是討論就近入學的問題,教育部於八十九年三月提出「高中高職社區化實施計畫」,希望透過這個計畫,使學生能夠適性就近入學,但是這項計畫的績效如何?在93年度和94年度預定目標值是多少,有沒有達成目標,如果完全達成預期目標值,就近就讀社區內高中的國中應屆畢業生,有沒有占應屆畢業生的二分之一,請部長說明。
* 杜部長正勝:就近入學的情形,這幾年來是差不多有接近6成的國中應屆畢業生讀高中職,在就近入學的範圍來說是接近6成,我們認為這是推動12年國教的基礎。
* 章委員仁香:本席的資料是來自教育部,教育部辦理這項業務,所設定的年度績效目標,以國中生就近升學率作為衡量標準,就是以社區內高一新生來自當地社區國中畢業生人數和社區內應屆國中畢業人數之比,在93年度預定之目標值為47%,而達成值為41%,在94年度預定目標值為50%,而達成值為45.15%。即使百分之一百達成目標值,因為設定之目標值不到50%,因此,還是有二分之一以上學生沒有就近就讀社區內高中,原因在那裡?請部長說明。
* 杜部長正勝:因為,有一些學生還是要讀比較遠與比較有名的學校,所以,現在推動要改變這種情況,也是對推動高中職優質化,讓學生對就讀的學校能夠很滿意。
* 章委員仁香:教育部在高中職社區化計畫規定,設置就近入學獎學金,但是,這項措施真的有增加就近入學人數的作用嗎?請說明。
* 杜部長正勝:中辦曾編列這方面的預算。
* 章委員仁香:有沒有增加人數?
* 杜部長正勝:有一些效果,曾經中斷1至2年,我上任瞭解情形後,他們才繼續恢復。
* 章委員仁香:真正優秀的學生會為了每學期一萬元的獎學金,就放棄就讀第一志願的明星高中的機會,而選擇在當地社區高中就讀嗎?事實上,被分發到社區內高中職就讀,絕大多數的情況,是因為成績因素,而被動接受。換句話說,教育部推動高中職社區化計畫多年,但是就近入學的成效仍然不彰,主要原因,在於絕大多數人相信明星學校有優秀的師資、優秀傳統學風,以及擁有較多的教育資源,是學生繼續升學的最大保障。
因此,教育部推動十二年國教,要疏減升學壓力,學生就近升學,最有效的方法,還是要投入更多的經費,輔導出更多的優質高中職,才可能實現。
另外;城鄉教育資源的差距過大問題,不論學生活動場地與設施,教學或輔導場所與設施、教學電腦設備、圖書設施與館藏等等方面,城市都比鄉鎮學校充足,其中城市方面,北高兩市又比縣轄市學校充足,在鄉鎮方面,北、中部鄉鎮又北南、東部鄉鎮學校充足。
因此,實施十二年國教,如果沒有先拉抬整體高中職素質,就很難提供各縣市等量同質的學習環境,鄉鎮地區學生缺乏公平學習的機會。尤其學區劃分和就近入學的規定,結果造成,只要住得起中正區,就有機會直接就讀建中,更使得貧富階段會再度深化。
接下來的問題,要討論「優質高中計畫」的問題,這項業務計畫的補助對象,是限定於國立高中,或者包括完全中學、私立高中職,請說明。
* 杜部長正勝:首先,以國立為優先,其次,我們會包含完全中學。
* 章委員仁香:部長這樣說,本席就放心了;但是,在95年度,教育部核定補助高中職學校有幾所?補助每一所學校的金額,大概多少?請說明。
* 杜部長正勝:我們在去年是試辦,所以,只是教育部自己籌錢,是補助了11所,每1所是500萬元。
* 章委員仁香:但是,台東女中、台東高中這兩個學校呢?
* 杜部長正勝:都有!
* 章委員仁香:好!就誠如方才部長說的95學年度補助了11所學校,如果是根據你們的試辦,95學年度,補助苗栗縣苑裡高中、南投縣竹山高中、台東縣台東高中、台東女中、花蓮縣花蓮高中、花蓮女中,共計只有6所學校。根據95年度輔導數量來推估,教育計畫在2009年以前,輔導、育成200所優質高中職學校,實在很難樂觀,並且擔憂為了湊數量上的業績,造成教育的浪費。
另外,教育部辦理這項業務,基於本位主義,補助的對象,限定國立高中職,沒有包括隸屬於地方政府的完全中學,更不要說私立高中職了。換句話說,教育部執行此項業務的結果,只會造成公私立學校資源分配不均的問題更為嚴重,而目前私立高中職占高中總數幾乎一半,因此教育部推動這項業務應該做適當的調整,補助的對象應該包括私立的高中職。
十二年國民教育政策,既然確定接受高中職教育,是國民的權利,也是國家的義務,換句話說,政府有義務提供均相同品質和數量的教育資源和教學環境。但是,目前高中職的實況,城鄉間差距過大、學校良莠不齊、資源分配不均等等,嚴重妨礙十二年國教政策的目標達成,因此,教育部應該先行拉近城鄉間、公私立高中職水準的差距,然後再進行學區劃分,作為推動十二年國教的基礎,才可能提供公平就學的機會。
如果十二年國教沒有周延的規劃,做好充分準備,就倉促上路,結果政策目標不但不能達成,更可能造成國家在財政及教育的另一個難題。事關無數學生權益,希望教育部慎重規劃,穩健的推行。
* 杜部長正勝:謝謝委員指教,請容我說一句話。委員對教育很有研究,以前也在教育部工作過,所以能夠很深入地討論。妳剛才所考慮的面向都是我們在考慮的,去年試辦11所學校,今年因為有十二年國教的經費,所以今年會有高中30所、高職30所;明年也會有這樣的數據,到2009年就會有200所。
* 章委員仁香:你們花這麼多錢去做優質的高中,但是你們的評鑑制度還沒有建立,光是大學評鑑制度都很難建立,我很擔心你們會為了數量上的業績而造成教育的浪費,所以不管是優質高中的計畫,或是高中職社區化的計畫在推動時,希望你們能夠慎重且穩重地進行。
* 杜部長正勝:好,謝謝。
* 主席:請林委員益世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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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委員益世:(17時22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在提出質詢之前要先請教法務部施部長一個問題。今天上午,本席看到王世堅委員問你,邱毅委員什麼時候會被抓進去關,我看你講得咬牙切齒,好像和他有很深的仇恨,而且你的回答是7天以內會抓進去關,部長,你是不是這樣說?
* 主席:請法務部施部長答復。
* 施部長茂林:(17時22分)主席、各位委員。這不是我說的,是幕僚傳給我的資訊,這是檢察官的處理方式。
* 林委員益世:是每個人在判刑確定之後就會在7天以內抓進去關嗎?還是部長對檢察官說,7天以內一定要將邱毅抓去關?或是你的幕僚要檢察官7天以內就要將邱毅抓去關?我到現在才知道原來判刑之後要在7天之內就抓去關。
* 施部長茂林:委員有誤會,我剛才已經說了,這不是我說的,而是檢察官那邊傳達給我們的訊息。
* 林委員益世:哪個檢察官跟你說的?是偵辦邱毅一案的檢察官嗎?他回報給你說7天以內就會把邱毅抓進去關嗎?
* 施部長茂林:大院委員有在關心……
* 林委員益世:部長,你告訴我是誰?現在有很多人質疑你是否會影響檢調單位和司法單位?原本大家還會相信你,但是什麼時候要將邱毅抓進去關是檢察官的職權,竟然一位部長可以在立法院告訴我們,7天以內一定會抓去關!你的資料從何而來,我想知道一位法務部長為什麼能夠知道邱毅什麼時候會被抓去關,我很想知道,你告訴我。
* 施部長茂林:大院委員已經有在關心這件事何時要執行,所以……
* 林委員益世:你告訴我你的資料從哪裡來?
* 施部長茂林:是同仁傳給我的。
* 林委員益世:哪一位同仁?哪個單位?是高雄地檢署嗎?
* 施部長茂林:他一定是去問高雄地檢署。
* 林委員益世:他去問什麼人?
* 施部長茂林:一定是去問襄閱檢察官或檢察長。
* 林委員益世:所以他可以在未通知當事者之前先告訴你,7天之內就會關人?部長,這樣說你沒有影響檢察官,人家會相信嗎?
* 施部長茂林:這件事情,我一點影響都沒有,不是我決定的,也不是我傳達訊息……
* 林委員益世:你一點影響都沒有,為什麼你比什麼人都知道,甚至比邱毅先知道七天以內他會被抓去關?
* 施部長茂林:他們已經處理了,當然會告訴我……
* 林委員益世:所以部長會比當事人先知道。
* 施部長茂林:這是大院委員關心……
* 林委員益世:部長應該不知道才對,不料你竟然先知道邱毅會在七天之內被抓去關。
* 施部長茂林:他們處理完以後將訊息傳達給……
* 林委員益世:這個動作難免讓大家懷疑部長到底有沒有中立。今天下午中選會多位委員為邱毅委員入獄後,憲法保障的參政權是否存在爭論不休,請問,他的參政權還存在嗎?
* 施部長茂林:參政權問題不在法務部管轄範圍之內,法務部只能針對法律規定作……
* 林委員益世:是中選會決定的?
* 施部長茂林:對。
* 林委員益世:今天下午,中選會主委和中選會委員的說法不一樣,主委說邱委員毅一定不能參選,委員說可以選,院長,你要聽誰的?
* 蘇院長貞昌:我沒有聽到誰說什麼,但早上主委說,依規定,經三審定讞,被判入獄者,沒有參選資格。
* 林委員益世:方才施部長表示,這件事不是法務部管的,是中選會負責的,為何中選會主委的說法和委員不同?
* 蘇院長貞昌:請主委再向林委員說明。
* 林委員益世:主委不用說了,因為他要說的我都知道,我現在想了解的是,主委和委員的說法為何不一樣?如果中選會有這樣的宣布、作為,會更讓外界懷疑邱毅是否被陷害。我相信,中選會主委的說法一定是不能參選,但本席還是要請院長回去了解清楚後再宣布,不要有這麼多意見和問題。
* 蘇院長貞昌:好,就由中選會宣布。
* 林委員益世:本席認為,施部長早上失言了,在當事者還不知道何時入獄之前,部長不應該在質詢台上表明七天之內一定會被抓去關。
* 蘇院長貞昌:林委員早上不在場,我則在部長旁邊,他是根據相關作業辦法說的。
* 林委員益世:院長,他不是根據相關作業辦法說的,依他剛才的說法,是地檢署告訴他的。
* 施部長茂林:不是地檢署直接告訴我,是我們的幕僚去問的。
* 林委員益世:院長,你以前也當過律師,被判決後,真的七天之內就會被抓去關嗎?司法單位若要讓民眾相信,不但講話要小心,作法也要確實,才不會讓人懷疑你們隱瞞了什麼。
* 蘇院長貞昌:林委員,你來自高雄縣,應該比我清楚,我記得當初徐委員志明委員好像判決未滿七天就入獄了。
* 林委員益世:你是要告訴我:民進黨委員、高雄縣人比較壞,所以提早被抓去關?
* 蘇院長貞昌:不是。我記得是這樣,但不是很清楚。
* 林委員益世:徐委員志明被關之前,法務部長並未站出來說他幾天內就會被抓去關。
* 蘇院長貞昌:一樣都是委員……
* 林委員益世:不要浪費我的時間。
* 蘇院長貞昌:我相信你一定記得,才會笑出來,可見有時候不用到七天。
* 林委員益世:今日報載,沈富雄要求你不要帶職參選,院長,你會聽他的話嗎?
* 蘇院長貞昌:1月19日我就跟總統報告,立法院的會期剛好結束,總統若要布展新局,我都可以配合,如果可以不要在這個時候擔這個重擔,反而比較有時間專心選舉,否則會整天綁在這裡被委員質詢。但因民進黨現在是執政黨,責任在身,我不能隨便放下。
* 林委員益世:所以你不會辭職?
* 蘇院長貞昌:我曾向總統報告過,總統要我繼續擔負此一重任。
* 林委員益世:就是交代院長要繼續做。
* 蘇院長貞昌:我還在任上,所以要擔起責任。
* 林委員益世:你們4人都要競選總統,因為你的民調最高,所以大家或多或少對你都有一點意見。院長覺得其他3人中,誰最能與你競爭?
* 蘇院長貞昌:我認為4人都很優秀,還要看民進黨的民調。
* 林委員益世:你是否認為謝長廷與你最能競爭?
* 蘇院長貞昌:話還很難說,要依民進黨的方式進行。
* 林委員益世:若依民調來看,院長的民調與謝長廷最為接近,可能是屬於你們所謂的領先群。院長是否覺得比謝長廷更「緣投」?
* 蘇院長貞昌:大家都說這種事不好相比,「若是投緣就會緣投」。
* 林委員益世:所以可能與你「投緣」者比較多。你是否覺得自己比較上鏡頭?
* 蘇院長貞昌:我在此受委員質詢,鏡頭都在附近。
* 林委員益世:所以本席覺得很奇怪,可能就是因為你自覺如此,所以在院長擔任行政院長任內,比謝長廷擔任院長任內所拍的廣告還多。
* 蘇院長貞昌:這就不一定了。
* 林委員益世:不是不一定,而是一定,因為本席已替院長查得很清楚,計算過各部會的廣告。從2月到3月間,不論是在電影院或電視上,院長的廣告共出現了多少檔次?本席替院長算過,僅只2月及3月的兩個月時間,你的廣告共播出1,850檔次。
* 蘇院長貞昌:沒有。
* 林委員益世:真的,這不是本席的數字,而是各部會給本席的數字,2月及3月間共播出1,850檔次。
* 蘇院長貞昌:我對此不了解。
* 林委員益世:1天之內就在電視上看到院長37次。
* 蘇院長貞昌:沒有這回事。
* 林委員益世:院長不要假裝表示不知情,參選人都會宣稱不知道。因為此一數字來自各部會,再由本席加總而得。2月及3月播出的廣告共是1,850檔次,光是1天內就可見到37次。本席過年時曾去看電影,一進電影院尚未看到電影名稱,就先見到此一廣告。
* 蘇院長貞昌:趁此時告知委員,徐志明委員案判決後次日就被抓去關了。
* 林委員益世:院長不必緊張,本來就知道的事不必再假裝解釋。本席現在放映一齣廣告給院長看。
(廣告放映中)
* 林委員益世:本席還未看到電影就先看到蘇貞昌。院長身穿燕尾服推銷菜瓜及蜆精是否對此感到滿意?
* 蘇院長貞昌:由於農委會在過年期間推銷農產品,所以是在為農漁民做事,這也是政府的政策。
* 林委員益世:院長剛才在廣告中推銷的產品有100項,院長共知道幾項?
* 蘇院長貞昌:這是百大的產品。
* 林委員益世:院長的廣告是在推銷百大,而非僅推銷蜆精等3樣產品而已,蜆精等產品只是用來比方,只挑了3項當成樣品而已,所有看過廣告的人是否知道百大所指為何?到底廣告是在推銷百大或蘇院長?
* 蘇院長貞昌:過去的農產品猶如土產,現在變成精品,所以應該……
* 林委員益世:2月及3月短短2個月就播放了1,850檔次。
本席再提出另一例作為比較,本席也整理出謝長廷先生擔任院長期間的所有廣告金額。蘇院長在數月以來共播放2,276檔廣告,共花費2,145萬元。謝長廷先生約擔任一年半的行政院長,從上任到卸任共播放1,738檔廣告,共花費1,222萬元。
* 鄭局長文燦:有關謝前院長的資料部分有誤。
* 林委員益世:這是你們給本席的資料,若局長表示本席有錯,請馬上指出錯處,究竟數字是多少?局長說不出正確數字,竟然指稱本席有錯,既然如此,局長可以在現場說出正確的數字。一個表示他人數字有誤的人,竟說不出正確的數字為何?
* 鄭局長文燦:委員可不可以給我一點時間講一下?
* 林委員益世:你不必講太多,我只要這幾個數字。
* 鄭局長文燦:這不是多少的問題,要看有沒有需要。
* 林委員益世:你說我的數字錯誤,請你告訴我正確的數字。請問謝長廷是幾檔?
* 鄭局長文燦:宣傳企劃案中有8檔是以謝前院長當主角,總共花費約1億出頭。
* 林委員益世:你說不出到底有幾檔。
* 鄭局長文燦:檔次還要再計算。
* 林委員益世:局長的說法讓人覺得是在牽拖,要灌水誰都灌不贏行政單位,本席手上的資料是來自行政單位,比較起來還是蘇院長拍的廣告多。
* 蘇院長貞昌:這不是事實。
* 林委員益世:院長作賊心虛。
* 蘇院長貞昌:我沒有作賊,也沒有心虛。
* 林委員益世:本席說你拍的廣告比謝長廷還多,你緊張什麼呢?
* 蘇院長貞昌:我不緊張,只是要說出事實而已。
* 林委員益世:你覺得拍廣告有用嗎?
* 蘇院長貞昌:有人要我拍廣告,我還不答應,必須對政策有幫忙。
* 林委員益世:你拍這些廣告是部會邀請的,還是你要求部會的?
* 蘇院長貞昌:部會必須有相關政策,我再幫忙推動,客委會主委等人都在場,委員可以問他們。
* 林委員益世:所以是他們邀請你的,對不對?
* 蘇院長貞昌:不,還要看內容。
* 林委員益世:所以要你滿意才會拍,你滿意的內容已經拍了這麼多廣告,如果加上你不滿意的就更多了。院長拍了這麼多廣告,是不是認為拍廣告有用?
* 蘇院長貞昌:我並不這樣認為,但這是我的工作。
* 林委員益世:你不這樣認為,可是你拍的廣告比謝長廷還多,你乾脆站出來說拍廣告不錯,好推銷。本席問過相關部會,他們都說院長拍完廣告後,他們的業績變好。院長不必心虛,拚命解釋。你乾脆明講,我蘇貞昌做得比謝長廷好,所以要多宣傳。你怕什麼呢?
* 蘇院長貞昌:我是說事實不是怕。
* 林委員益世:你的作法和謝長廷不一樣,本席並沒有說你不對,只是你不如說自己比謝長廷還好。
* 蘇院長貞昌:委員說的不是事實,結論也不正確。政策的推動是行政院的工作,我身為行政院院長,所以這是我的工作,委員不要扭曲。
* 林委員益世:我本來不覺得你心裡有鬼,現在反倒覺得你有鬼。另外,你和詹詠然幫客委會拍了一支廣告,院長的感覺如何?
* 蘇院長貞昌:很好啊!
* 林委員益世:你不會不好意思嗎?
* 蘇院長貞昌:為了讓大家參加客語認證,必須引起注意。
* 林委員益世:你們這些官員都不會覺得不好意思嗎?今日晚報第三版標題為:「寂寞的棋士 台灣,政府補助是零」,根據周俊勳表示,他從未獲得政府任何的補助。此外,與你合拍廣告的網球選手-詹詠然,她的雙親為了栽培這個女兒,每年花費三、四百萬元,即使他們的父母做卡奴、吃泡麵裹腹,都是為了栽培這個女兒。在栽培選手的過程中,我們都沒有看到政府對這些選手有任何的實質幫助,他們都像周俊勳一樣沒有獲得政府任何的補助。院長可知,從拍這支廣告到播出,總共花費多少錢?
* 蘇院長貞昌:林委員,當詹詠然搬到台北縣時,我正擔任台北縣縣長,我當時就有補助她經費。
* 林委員益世:我是詢問你在擔任行政院院長期間有沒有幫助她?
* 蘇院長貞昌:不是,我現在才擔任院長1年……
* 林委員益世:如此說來,你以前比較有良心,而你現在因為官做大了,所以你就忘記補助他們經費了。
* 蘇院長貞昌:你這麼說不太好。
* 林委員益世:因為我說的是實情,所以你才會惱羞成怒。
* 蘇院長貞昌:不是的,因為詹詠然……
* 林委員益世:院長可知,你所拍的這支客委會的廣告總共花費多少錢?總計花費四百八十多萬元。
* 李主任委員永得:不是的,總共是三百八十多萬元。其實,這支廣告都是為宣傳客語認證,不是為了……
* 林委員益世:本席沒有說客委會拍攝這個廣告不好,只是當一位官員邀請選手們來拍攝廣告時,我們又看到報紙報導周俊勳表示自己一輩子並沒有獲得政府任何的補助。你們身為政府官員有何感想?一位台灣選手在訓練的過程中,並沒有獲得政府的關愛,直到他功成名就之後,大家就把他拉到身邊,做為自己的靠山,難道你們的心中沒有任何的慚愧或感到不好意思嗎?
* 李主任委員永得:他的父母也非常高興客委會能夠邀請他來拍攝廣告。
* 林委員益世:當他的兒女功成名就之後,如今能夠獲得政府的重視,他的父母當然很高興,但是,旁人看到為之感到心酸。政府該照顧他們的時候,官員卻不在身邊;當他們功成名就時,政府官員就緊貼著他們,比任何人都靠得還要近。真是不要臉!院長,有關客委會廣告的費用與檔次,本席認為院長宣傳自己沒有關係,但不要做得太過頭。
再者,本席要請院長看「台糖蜜鄰30億養蚊子/賤賣國產?」的標題,本席認為,這代表著政府亂花錢,或許院長有不同的看法。院長可知,台糖有推出蜜鄰案?事實上,台糖蜜鄰案主要從事超商業務,在90年度之前,花費八億七千四百多萬元;在90年度之後,又花費八億二千多萬元,還包括將台糖土地興建店面與裝潢,歷經這幾年之後,總計台糖蜜鄰案花費30億元。前一陣子,台糖蜜鄰案總共開設134間超商,目前只有22間仍然繼續營業。台糖花費30億元,蜜鄰超商的存活率只有16%,而且,在這134間的店面中,出租的有89間;已售的有2間;租不出去、只能養蚊子的店面有21間。院長想想看,蜜鄰超商是台糖所推出的投資案,目前已出租89間的店面每年租金為6,941萬元,或許院長覺得這樣的看起來數字很多,但本席找出其中4間店面給院長看,其中位於台北市信義區松山路500號B1,院長現在看到的是一個老舊公寓地下室停車場的圖片,台糖買這個停車場要做超商,買價是2,100萬元,但現狀是停車場,請問院長這是什麼投資?
還有,台北市大同區大龍街91巷7號,在90至91年間花1,300萬元買這個38坪多的房子,從買下來到現在都在賠,現在還租不出去,所以在養蚊子。
另外,在台北市信義路二段1-4、1-5號購價是34,800,000元,月租是33,000元,年收入是396,030元,這些是台糖提供給本席的資料。看起來好像不錯,3,000多萬元的房子,月租是33,000元,這是貴還是便宜?正巧在隔壁,只隔一道牆而已,隔壁114坪的月租是350,000元,年收入是4,200,000元。這不是要過好幾條街或對街的房子,這就在隔壁,台糖價值34,800,000元房子的月租是33,000元,隔壁的月租是350,000元?
* 蘇院長貞昌:那隔壁的怎麼不來租這一間?
* 林委員益世:本席也不知道你們為什麼不租給人家?隔壁有招牌、有清楚的地址,你們可以去問他們。
還有,台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一段47坪的房子,購價是35,600,000元,目前月租26,000元。本席是由院長今天做的廣告,向院長質詢台糖的專案,試想,這30億元計畫現在是如何被使用?院長的「大溫暖、大投資」大關懷的計畫,但在院長執政團隊的投資是這樣做,有人會相信你的大投資有用嗎?當民眾看到你們這樣來花用他們的納稅錢,他們會感到溫暖嗎?院長的看法?
* 蘇院長貞昌:對於相關的資料,請經濟部進行了解,對整個計畫、房價為何與隔壁不同等,將由經濟部加強督促。
* 林委員益世:的確是要督促。試想,身為閣揆行政院的院長,你可能會說,那些事情太過細瑣,你不知道。院長認為民眾能夠接受這種說法嗎?今天政府是這樣用錢,這就是你們的投資計畫?你認為民眾會接受你推動的「大溫暖、大投資」計畫嗎?不會,大家不會信任你了!
* 蘇院長貞昌:這不一樣。
* 林委員益世:不是不一樣,做事情的態度是一樣的,今天如果你不認真,再好的計畫,一樣還是做不好。
本席提出這個案子請院長看,可能蘇院長你很好、很打拚,如果你的管理不好,就像一個布袋破了一個洞,即使你多麼用力地提起布袋,後面卻一直漏出去,雖然民眾看到你這個背布代的人很上相,當他們看到所做的這些事情,大家看到你就會很生氣了。
最近院長正推動十二年國教,這又是一個未來要進行的計畫,不論將來成功與否,院長為了十二年國教還拍了一支廣告片,我現在就播給你看。
(廣告放映中)
* 林委員益世:這個標題是「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自96學年度起3年補助86.6億元,幫助18萬7,000名弱勢家庭子女就學」,對不對?
* 蘇院長貞昌:這是今年開始啟動的。
* 林委員益世:請問院長,86.6億元要如何使用?這個廣告是院長拍的,後面還有一段,我先播到這裡。
* 蘇院長貞昌:你怎麼不看後面那一句?
* 林委員益世:我們先看這個部分,這個部分研究完以後,我再播後面那一段給你看,後面是蘇貞昌院長說的話,等一下我再替你廣告一下。院長是拍廣告的人,請問院長,86.6億元要如何使用?
* 杜部長正勝:這是經濟弱勢的補助,現在的規劃是家庭收入30萬元以下的部分補助3.4萬元。
* 林委員益世:30萬元到60萬元的部分補助2萬元……
* 杜部長正勝:你聽我說,30萬以下的部分差不多補助3.4萬元,30萬元至60萬元的部分補助2萬元,60萬元以上的部分補助1萬元。
* 林委員益世:對!根據教育部給我的資料,家庭年收入30萬元至60萬元的有14.6萬人,30萬元以下的有4.1萬人,我告訴你,這兩類人總共的補助只要46億多元,請問部長,這86.6億元的數字是從哪裡來的?剩下的錢要做什麼?我只是想了解。這是蘇院長背書的廣告,先不論這項預算的使用是否正確,我現在只是要問你,這86.6億元要如何使用?根據你們剛才告訴我的數字,總共只補助46億多元,剩下的錢花到哪裡去?
* 杜部長正勝:不是這樣算的。
* 林委員益世:不然要怎麼算?你告訴我,剩下的錢花到哪裡去了?
* 杜部長正勝:從今年暑假開始以後的學期補助高一的學生,明年補助高一及高二的學生,後年補助高一、高二及高三的學生。
* 林委員益世:總共加起來只有這些人,這就是未來3年教育部的預估數。
* 蘇院長貞昌:你有沒有看到「3年」?
* 林委員益世:這就是教育部給我們3年的數目!院長及部長都站在這裡,你們拍了那支廣告,結果在這裡卻說不清楚相關的數字!
* 杜部長正勝:不是,那是3年合起來的……
* 林委員益世:我們再播後面蘇院長講話的那一段,好不好?後面還有一段蘇院長講的話,讓蘇院長說完,好不好?這個數字是院長背書的,你們講了半天,這些數字卻兜不起來,表示蘇貞昌在做不實廣告。
* 蘇院長貞昌:沒有啦!被你說得那麼難聽!沒有這種事啦!
* 林委員益世:這種不實廣告與宣稱吃某種藥會變得很厲害、很持久的廣告是差不多的意思。
* 蘇院長貞昌:你說的是不對的。
* 林委員益世:怎麼會不對?你們可以交代這86.6億元是如何使用的嗎?我把數據攤在這裡,你們加給我看啊!把你們提供給我的人數、總額加起來只有46億多元,但是你們卻吹牛要花86.6億元!我給你們機會說明,你告訴我,這些數字加起來要如何達到86.6億元?這些都是很確實的數字,院長是拍廣告的人,你要是知道,就可以告訴我,除了補助46億多元以外,高中還要再花30幾億元,所以總共加起來是86.6億元,你說給我聽啊!
* 杜部長正勝:86.6億元的補助是3年學費的補助。
* 林委員益世:教育部算出來的數據每張都不一樣!院長卻拍廣告為他們背書,他們提供的數據每張都不一樣。
* 杜部長正勝:沒有不一樣。
* 林委員益世:有40多億元,也有46億多元,但是加起來沒有一張是86.6億元。
* 杜部長正勝:我們再算給你聽啦!
* 林委員益世:請院長記住,對你而言,拍廣告是一種宣傳,但是不要做不實的廣告。
* 蘇院長貞昌:那不是在宣傳我。
* 林委員益世:你看起來很上相、很可愛,你不要怕拍廣告,你應該站出來說:「我比謝長廷要好,謝長廷以前不會做事,所以廣告拍的比我少,我蘇貞昌比較好」,你不要說自己對廣告的內容都不知情、不關你的事。這支廣告最後還加了一句:「請選民多支持蘇院長」,這樣算不算是競選廣告?你也要裝不知道嗎?
* 蘇院長貞昌:沒這種事,沒人這樣說,你這樣說是不對的。
* 林委員益世:請院長回去研究看看。
* 主席:請柯委員俊雄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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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柯委員俊雄:(17時55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你要選總統了,乾脆辭職,才不會一直被盯!
*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蘇院長貞昌:(17時55分)主席、各位委員。要擔起這個重擔,就是如此。不過,立法院的質詢如果能讓人更完整的答詢,我想聽的人應該會更清楚,如此,也比較能達到質詢的意義。
* 柯委員俊雄:新竹市有一個新竹一村,內有1125戶居民,村內並無空間可做為民眾活動中心,只有一塊小空地,我想這個問題李部長比較清楚。請問部長,你知道這個地方嗎?
* 李部長傑:我知道。其實,居民想要蓋活動中心,但國軍整建的所有眷村中,都沒有建活動中心,如果承諾這個村可以蓋,那麼其他眷村就會要求比照辦理。
* 柯委員俊雄:問題是村裡有一小塊空地,為何要浪費當成停車場呢?為什麼不能為了1125戶居民利益,弄個活動中心呢?
* 李部長傑:我也想啊!但是因為相互比照,一比照下來,所有眷村統統要做。
* 柯委員俊雄:現在的目的就是要拿來賣,政府有這麼缺錢嗎?
* 李部長傑:這是土地處理政策,交由新竹縣政府處理。
* 柯委員俊雄:請問蘇院長,國家有這麼缺錢嗎?這1125戶,每戶以3人計,將近有4000人,結果土地擺在那裡當成停車場,國防部竟然要出售這塊土地,為什麼不能給這些居民一個福利,蓋一個托兒所、活動中心呢?一定要拿去賣嗎?
* 李部長傑:原始規劃就沒有這些建設。
* 柯委員俊雄:不是規劃的問題,請問這些人需不需要活動中心?
* 李部長傑:其他完成建案的各村,也都沒有活動中心。
* 柯委員俊雄:問題是他們有空地啊!聽說是要賣掉,這於情於理不合嘛!蘇院長,你的看法如何?
* 蘇院長貞昌:關於這個問題,我不是了解的很詳細,但是國防部對於眷村改建及相關作業,有一套整體標準,如果就某個地方給予特別辦理,恐怕例子一開,全部都要比照,我想,方才李部長答復的意思就是如此。
* 柯委員俊雄:不是啦!院長!不是比照辦理!你不是老是掛在嘴邊人民優先嗎?這裡已經住了1125戶,卻連個活動空間都沒有,那怎麼搞的?
* 李部長傑:這1000多戶已經完成交屋……
* 柯委員俊雄:對!問題是所有住戶沒有活動的地方,怎麼搞的?你寧願把空地拿來當停車場、拿來賣!
* 李部長傑:我們執行也必須依法行政。
* 柯委員俊雄:部長,你認為拿來賣,你很舒服嗎?
* 李部長傑:賣了,我也拿不到錢,也都是……
* 柯委員俊雄:既然這樣,我不問你了,請問院長,國家有缺這個錢嗎?
* 李部長傑:但是如果給這個村子蓋活動中心,還必須原住戶出錢,國防部沒有道理出這個錢,因為在眷改條例沒有這方面……
* 柯委員俊雄:我現在是講比例的問題,上次本席質詢院長時,也是提到比例的問題,有這麼多人住在該地卻沒有活動中心,也沒有托兒所,你是否能把這塊地拿出來給這些人使用,這對他們是最大的援助。
* 蘇院長貞昌:房舍的興建都是由當地地方政府、營建署、國防部會商進行,您所說的個案,我對現場不太了解,所以無法裁斷。
* 柯委員俊雄:這種狀況你認為如何?出售那塊地不過兩三千萬,但是住在那裡1,125戶的民眾卻連一個活動空間和一間托兒所都沒有,這哪像是政府的作為?本席可以提供相關報告讓你了解嗎?
* 蘇院長貞昌:我將請部長前往現場進行了解。
* 柯委員俊雄:好的,謝謝。最近聽聞法務部對於性侵害者施予電子監控儀器及銬上電子手銬等措施,請問院長是否看過這些設備?
* 蘇院長貞昌:我沒有看過。
* 柯委員俊雄:這件事這麼重要,院長都不看?
* 蘇院長貞昌:身為院長,無法看到那麼細。
* 柯委員俊雄:法務部做的這項電子監控儀器及電子手銬,現在已經流行到美國、英國、法國。
* 蘇院長貞昌:應該是外國先採行的。
* 柯委員俊雄:是的,外國先做的。但我們法務部現在已經在執行,請問執行成果如何?
* 施部長茂林:現在已有28個個案。標準型的12座電子監控已經完成。大多數的效果都很好,只有一位再犯,我們已撤銷其假釋。
* 柯委員俊雄:根據本席查得的資料,你們總共只能監控12個人。你們一共花了多少錢?
* 施部長茂林:當時我們動用第二預備金2,172萬。
* 柯委員俊雄:花2,172萬,只為了監視12個人?
* 施部長茂林:不是,對國內而言,這是新的設備,廠商是經過國內公開程序招標的,並重新再研發,所以該套設備是我們國內技術人員研發而成,而非進口或抄襲外國的,因此在研發使用過程花了相當長的時間,將近1年。現在逐步使用將準備150套。該項設備包括主機、與派出所聯絡、地檢署聯絡、還有與當事人的住宅連線等系統,所以是一套非常複雜的連貫鎖。
* 柯委員俊雄:現在因性侵害而獲假釋的有多少人?
* 施部長茂林:差不多400多人。
* 柯委員俊雄:假釋者將近有400多人,你們花了二千多萬,卻只控制12人?
* 施部長茂林:我們是逐步在使用。其中有犯罪程度比較輕微和比較重的,只有程度較重者,才得以電子監控,因為人權團體認為裝設該設備有侵害人權之虞,所以檢察官在審酌得否使用電子監控儀器時,都非常謹慎。
* 柯委員俊雄:這種設備,你們要花更多的錢儘速完成,本席希望你們明年就能完成。否則現在許多女性都嚇死了,治安情況如此悽慘落魄,最近警槍還被搶,請問部長能不能在一年內將這件事做好?
* 施部長茂林:這個部分我們會認真去推動,我也要藉此機會向委員報告,性侵害罪犯假釋期滿後,現行法律是無法處理的,即使檢察官聲請收押,但是交保後也是無法去監控,這是法律沒有規範到地方。
* 柯委員俊雄:檢察官的部分就是你的責任嘛!以中和之狼為例,下午犯案,晚上就交保,怎麼可以這樣做呢?這位色狼下午才剛侵犯一個女孩子,晚上就交保,台灣的法律算是什麼法律?本席建議部長,以後所有的性侵害罪犯全部不准交保,好不好?
* 施部長茂林:檢察官的部分我們會去處理。
* 柯委員俊雄:部長,你是不是在考慮人權問題?
* 施部長茂林:不是!
* 柯委員俊雄:我要告訴你,這些被傷害的女性也有人權問題!
* 施部長茂林:檢察官的部分,我們會去嚴格督促,但是檢察官聲請收押,法官會不會准予交保,我們是無法去左右的,因為審判獨立。
* 柯委員俊雄:但是你們要去溝通啊!
* 施部長茂林:沒錯。
* 柯委員俊雄:否則台灣的女性怎麼敢繼續住在台灣呢?
* 施部長茂林:我們一定會去盡力做好此事,絕對不會放任不管,讓個案輕易交保出去,不過法官有法官的想法。
* 柯委員俊雄:現在美國已經透過衛星在監視這些性侵害罪犯了,而且是24小時的監視,我們不能做到這樣嗎?
* 施部長茂林:沒有問題,監控的部分就是24小時都在監視的。
* 柯委員俊雄:你剛才說有400人放在外面,這些人分佈在全台灣省,你們每天都有去監控嗎?
* 施部長茂林:根據專家的評估應該是不需要,所以我們是針對有必要的部分,例如:情節較重大或是有再犯之虞。
* 柯委員俊雄:本席要提醒你,你必須去照顧這些被侵害的女性。
* 施部長茂林:我們會放寬,要求評鑑小組進行專家評鑑,以及檢察官處理這個問題時,要以最大的容許度來處理。
* 柯委員俊雄:你們總共有多少的警力?根本就沒有辦法全部掌握這400個性侵害罪犯的行蹤啊,他們可以在全台灣任何一個角落犯案,你們掌控得到嗎?所以本席認為這400個性侵害罪犯都要以電子監控的方式來控管,並且進行24小時的監控,也就是說,只要是性侵害的罪犯,就全部都不准保釋,施部長能不能做到?
* 施部長茂林:檢察官的部分我們能夠答應,但是法官的部分,我們只能溝通,法官有其裁量,我們基於尊重司法……
* 柯委員俊雄:本席強調的你一定要注意,你們在考量人權問題時,也要考慮到受侵害的女性也有人權,性侵害罪犯有人權,難道受侵害的女性沒有人權嗎?檢察官不能只考量到性侵害罪犯的人權,否則那些受侵害的女性怎麼辦?現在的治安這麼不好,女性常被性侵害,連教書的老師都被押去賓館強姦,連錢都被拿走了,這樣的台灣有誰敢住?院長,有關治安的問題,可能還是要由你來回答。
* 蘇院長貞昌:性侵害防治的相關問題確實要從各方面來著手,有關假釋條件是否應該更嚴格,是否要收押等,有些是法院的職權,至於已經假釋的罪犯,在什麼樣的條件下可以用電子監控的方式防止其再犯,也有相關的辦法。方才部長已經答應,審議小組會做最大的考量,希望能達到委員方才所說,兼顧被害人的人權、安全。
* 柯委員俊雄:院長是要參選總統的人,本席給你一個意見,那就是對於性侵害女性的罪犯,全部都予以重罰,如果能夠這樣做,你一定能夠當選總統。如果你真的這樣做,而全國的女性沒有把票投給你,你可以來賞本席一巴掌,院長,你是要選總統的人,你不要忘了,今天是女性年,如果這些女性不投票給你,那你就昏了,你應該要加強安全設施來保障婦女的安全,對不對?
* 蘇院長貞昌:是的,應該要這樣做。
* 柯委員俊雄:另外,我們新竹有大學生手被砍得幾乎要斷掉了,還有一個被砍死了。
* 蘇院長貞昌:委員是說飆車族嗎?
* 柯委員俊雄:就是飆車族,我們新竹地方很需要裝監視器,因為有很多治安死角,需要4000萬的經費,謝長廷前院長已經答應了,本席也告訴過蔡副院長,謝前院長到新竹時當場親口答應21個里的里長,可是到現在都沒有實現,本席去年也向院長提過,現在要怎麼辦?治安這麼差,可以先撥4000萬給我們新竹縣嗎?
* 李部長逸洋:報告委員,我們94年是補助740萬,去年是400萬,今年有納入一般補助款中央指定地方要施政的項目,監視系統有400萬是編在一般補助款裡面,如果要另外再補助,事實上今年警政署並沒有編列這方面的預算,但是對於重要的治安熱點這個部分,是由我們負責,現在正在進行評估。
* 柯委員俊雄:部長,大學生無辜被砍,養一個孩子唸到大三被亂刀砍死在街上,還有交通大學的學生手差一點被砍斷,這樣要怎麼辦呢?
* 李部長逸洋:前兩年我們已經示意各縣市政府提出兩年的計畫。
* 柯委員俊雄:部長,新竹是大學之城,大學生竟然被砍死,如果是你的兒子養到這麼大卻被砍死在街頭,你作何感想?
* 李部長逸洋:因為現在地方監視系統的設置非常亂,我們正在進行整合,不過如果所有的監視系統都要由中央負擔,也有違地方自治原則,所以地方要負責地方該負責的部分,至於治安熱點等重要的區段,則由中央來負責。
* 柯委員俊雄:上次謝前院長說不惜動用第二預備金,你們現在又推來推去,簡直就在打太極拳!
* 李部長逸洋:目前正在進行評估,我們認為重要的部分由我們來做,否則如果地方的監視系統都由中央來負擔,所需費用的金額不得了。
* 柯委員俊雄:這不是本席答應的,也不是你答應的,而是謝前院長答應的,本席也跟蔡英文副院長講過,所有的資料也都給她了,本來就是你們中央自己答應的,怎麼會換了一個人就換了作法,應該不能夠這樣。
* 李部長逸洋:後來有釐清分工的權責,就是重要的治安熱點由中央來負責,但是地方的部分比較多。
* 柯委員俊雄:難道你們講話都不算數嗎?如果是這樣,本席就告訴選民,民進黨講話都不算數,是不是這樣?否則要怎麼講?這又不是本席答應的,現在卻變成好像是罪人,選民還怪本席為什麼不向中央要求。
* 李部長逸洋:治安的改善需要中央和地方合作,大家一起出力,並不是全部都由中央做就可以改善地方的治安。
* 柯委員俊雄:這是謝前院長答應的,又不是本席答應的,本席現在就是替他們來要求你們實現,你們說沒有4000萬,那給一半就好了,不能說完全沒有啊!現在又要選舉了,蘇院長,你打算怎麼辦?謝前院長公開答應的事情,他跑掉了,你們就不做,難道民進黨講話都不算數嗎?如果是這樣,本席就告訴他們,民進黨講話都不算數,監視器都不要裝了,如果又發生治安事件,就由你們負責,部長,是不是這樣?
* 李部長逸洋:我剛才已經報告過,我們會去評估其需要性,但並不是給各縣市多少額度,而是那些重要的治安熱點中如果還沒有設置者,我們會設法補足。
* 柯委員俊雄:需要2個月還是3個月?
* 李部長逸洋:這牽涉到警政署的進度,以及與地方進行整合。
* 柯委員俊雄:本席給你3個月的時間,可以嗎?
* 李部長逸洋:警政署無法一一滿足各地方的需求,因為地方民意代表提出很多的需求,如果照地方的要求,大概需要一百億元以上。
* 柯委員俊雄:這不是我答應的,而是謝長廷前院長答應,你聽不懂本席的話嗎?這是謝前院長開的支票,又不是我開的。本席給你3個月的時間。
此外,本席要再請教施部長,你也知道新竹監獄位處新竹市中心吧?
* 施部長茂林:中心點。
* 柯委員俊雄:上次你也說要想辦法。蘇院長前陣子到土城去視察一下,土城監獄馬上就搬遷了。我們新竹監獄怎麼處理?
* 施部長茂林:這部分牽涉到土地問題,沒有土地就沒有辦法。
* 柯委員俊雄:新豐那塊地,鄭永金已經答應了。
* 施部長茂林:因為當時並沒有說得很具體,所以,還需要再聯繫。我們有一個專案小組在負責處理這部分。
* 柯委員俊雄:為什麼蘇院長到土城視察一下,土城監獄馬上就可以搬走?我們新竹監獄怎麼辦?
* 施部長茂林:這和院長無關,這是我們的專案小組去和縣政府聯繫,而土地的取得並不容易,……
* 柯委員俊雄:我現在就告訴你,新豐已經有土地了,你要不要辦?
* 施部長茂林:有土地,我們當然就辦。
* 柯委員俊雄:院長去一趟土城,土城監獄就可以搬家,改天我也請蘇院長去新竹吃土雞,順道看一下新竹監獄。
* 蘇院長貞昌:土城的案例是經過台北縣政府和土城市公所協調好,國防部也早就評估過,並不是我去一趟土城就可以搬遷,這是因為那邊剛好有一塊很大的國防部的土地,而且還要經過法務部評估等等,換言之,這是經過各方面的評估,條件合適,我才能做裁決,並不是隨隨便便就可以搬遷。
* 柯委員俊雄:我沒有說你隨便,我是說你去一趟土城,他們就可以搬遷,你是不是也可以走一趟新竹?
* 蘇院長貞昌:前置作業很重要,包括土地的情形、是否合適,還有,你剛才說要搬到新竹縣,縣、市之間是否已經達成共識等等,如果這些前置作業都沒問題,我也很……
* 柯委員俊雄:那就請部長儘速派人南下協調。
* 施部長茂林:在院長去視察土城監獄之前,其實中間至少經過6年的時間,所以,並不是昨天想一想,明天就可以請蘇院長做裁決。這件事情已經納入專案處理,我也不敢向委員保證是一個月、兩個月或是半年就會有結果,但我們會積極辦理。
* 柯委員俊雄:新竹監獄能否納入專案辦理?
* 施部長茂林:可以,後續的情形也請委員指教。
* 柯委員俊雄:好。新竹監獄納入專案辦理,我沒有聽錯吧?
* 施部長茂林:沒有錯。
* 蘇院長貞昌:有些部分需要委員幫忙協調
* 柯委員俊雄:為了新竹好,這是理所當然。
再請問部長,你知道新竹監獄有多少愛滋病患?
* 施部長茂林:我今天沒有把詳細數字帶來。
* 柯委員俊雄:我告訴你,共有131人。請問,政府應不應該發危險補助給這些監管人員?
* 施部長茂林:我個人非常認同也積極爭取,不過由於這和衛生署業務有關,我們還在和他們協調中。這部分我能認同,因為愛滋病患的戒護總是有心理上的壓力。我能體諒同仁的辛勞,也多方要求同仁和衛生署進行協調,看看能否發給津貼……
* 柯委員俊雄:什麼時候會發?請部長給本席1個時間表。
* 施部長茂林:我會和衛生署署長好好談,1個月內希望有著落。
* 柯委員俊雄:好,1個月後本席再請教部長。
另外,請問部長,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條例和國立台灣民主紀念館組織規程,何者的法律位階比較高?
* 施部長茂林:根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的規範,法律優先於法規,比較上位。
* 柯委員俊雄:國立台灣民主紀念館組織規程充其量只不過是行政命令,對不對?
* 施部長茂林:但是這兩者可以同時存在,因為它們是不同的內容。
* 柯委員俊雄:本席是問,國立台灣民主紀念館組織規程確實只是行政命令,對不對?
* 施部長茂林:對,它是行政法規。法規和法律的位階並不相同。
* 柯委員俊雄:如果要廢除或贊同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條例,應該由哪個單位廢除或立法?
* 施部長茂林:這應該經過主管機關評估,然後再經立法程序來完成。
* 柯委員俊雄:就是要經過立法院,必須是立法院同意才可以,對不對?
* 施部長茂林:對,這是中央法規標準法裡相關規範的程序。
* 柯委員俊雄:謝謝施部長。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杜部長。剛剛杜部長也聽到施部長所說,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條例是法律,所有法律的成立或廢除都必須經過立法院同意。是不是?
* 杜部長正勝:這部分研考會應該比較清楚。
* 施主任委員能傑:我向柯委員報告,新的法律是……
* 柯委員俊雄:請施主委回坐,我不要你答復。本席請教的是杜部長。
大家都說杜部長很「白目」,本席原先還認為不會,你是好好先生,怎麼會「白目」呢?今天教育部和所謂台灣民主紀念館有什麼關係呢?你為什麼一定要攬這件事?這件事和教育部有關係嗎?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條例和國立台灣民主紀念館組織規程都和你沒有關係,有關係的是行政院長。廢除中正紀念堂和你有什麼關係?
* 杜部長正勝:現在中正紀念堂將規劃為台灣民主園區或台灣民主公園。名稱最後才會確定……
* 柯委員俊雄:這和你們沒有關係,有什麼關係嗎?
* 杜部長正勝:這塊地和建築是以教育部為主管機關。
* 柯委員俊雄:當初中正紀念堂也是行政院指派立法院成立的,現在要廢除掉,剛剛施部長講得清清楚楚,必須經過立法院同意,不是經由你來廢除。現在你要硬幹……
* 杜部長正勝:不可以硬幹,我們都按照程序來做。
* 柯委員俊雄:原來本席是很尊重杜部長的。你不要這個樣子,不要什麼事情都攬,如果你要做秀,最近陳水扁老是喊「台灣獨立」,你可以透過院長請阿扁來立法院,發表台灣獨立的言論。本席就叫國民黨所有委員都贊成,你敢不敢這麼做?在立法院發表「台灣獨立」聲明這件事就由你來做。
* 杜部長正勝:這不是我的權責。
* 柯委員俊雄:這樣作秀就比較大。
* 杜部長正勝:這不是作秀,因為中正紀念堂的主管機關是教育部。
* 柯委員俊雄:本席再教你,就設置一個清算鬥爭委員會並由你擔任主任委員,這樣最好了,然後清算歷任總統。
* 杜部長正勝:這和清算鬥爭無關。
* 柯委員俊雄:蔣介石已經是過去的歷史了,為什麼你一定要搞這些事?一個好好先生一定要這麼白目嗎?你要受人尊重才是,不要經常強調自己生氣了。本席了解部長的為人,但你要受人尊重才可以。
* 杜部長正勝:我們完全按程序進行,該報行政院的就會報行政院,行政院若需要送立法院就一定會送立法院。
* 柯委員俊雄:哪有這種事?如果你喜歡作秀,改天我們再一起作秀。
* 杜部長正勝:我們都會按程序進行。
* 柯委員俊雄:拜託你,做一個好好先生有什麼不好呢?你是唸歷史的,老師又是眾所皆知的沈剛伯,不要做那些沒用的事。
* 主席:現在補充宣告,下午林委員益世質詢有關經濟部台糖公司營運及財產處理相關事項,未及口頭答復部分,林委員要求經濟部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請經濟部儘量配合。
* 報告院會,本日排定質詢委員已全部質詢完畢,謝謝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列席答詢,現作如下決定:3月27日(下星期二)上午9時繼續質詢。現在休息。
* 休息(18時27分)
* 繼續開會(中華民國96年3月27日上午9時2分)
* 主席(鍾副院長榮吉):報告院會,現在繼續開會,進行施政質詢,在質詢前請秘書長報告各部會首長請假情形。
```j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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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秘書長錫山:行政院來函,本日院會交通部蔡部長堆因公請假,由游次長芳來代表列席;外交部黃部長志芳因公請假,由楊次長子葆代表列席;國防部李部長傑上午因公請假,由朱副部長凱生代表列席。
立法院第6屆第5會期第5次會議請假首長名單 (96年3月27日)
請 假首長 | 代理人 | 事由 | 備註 |
國防部 李部長傑 | 朱副部長凱生 | 因公請假(參加漢光演習) | 上午9時至12時 |
交通部 蔡部長堆 | 游次長芳來 | 因公請假(率團赴澳洲參加「APEC第5屆運輸部長會議」) | 整天 |
外交部 黃部長志芳 | 楊次長子葆 | 因公請假(赴美出席「世界台灣商會聯合總會」第13屆第2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 整天 |
* * *
* 主席:首先請費委員鴻泰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費委員鴻泰","主席","蘇院長貞昌","鄭局長文燦","陳部長瑞隆","李部長逸洋"]}
```
* 費委員鴻泰:(9時4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你知道這兩天台灣發生了什麼大事嗎?
*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蘇院長貞昌:(9時4分)主席、各位委員。請指教。
* 費委員鴻泰:你是不知道,還是不好意思講?
* 蘇院長貞昌:這要看你從哪一個角度看。
* 費委員鴻泰:台灣的新聞局最近鬧了一個國際醜聞。民進黨執政之前,口口聲聲黨政軍要退出媒體,但這個事件明明白白放在國人、世人面前,我真的不了解,我們的新聞局到底是行政院的新聞局,還是自由時報的新聞局?院長,你覺得我們的新聞局是自由時報的新聞局嗎?
* 蘇院長貞昌:是行政院的新聞局。
* 費委員鴻泰:既然是行政院的新聞局,為何自由時報想要染指台灣電視公司時,喬事情、做打手、敲邊鼓的不是他們報社的人,而是你身旁的政務官—新聞局長,還有一位不知道是去吃白飯還是做小丑的經濟部長?我們國家的政務官怎麼變成這樣子,他們究竟是去當打手,還是沒有飯吃而去吃白飯?為此,本席內心打了很多問號,請問自由時報到底是民進黨的機關報,還是你蘇貞昌院長的機關報?你們口口聲聲新聞自由,但這個事件充分顯現你們是說一套做一套。
* 蘇院長貞昌:不是這樣。
* 費委員鴻泰:日本富士電視公司的長谷川說,鄭文燦和陳瑞隆不知道收了自由時報高層什麼好處,還是受了民進黨高層何人的指示,否則,為何要公開關說、圖利自由時報?對日本人的說法,你有何回應?
* 蘇院長貞昌:我對這段過程不了解。
* 費委員鴻泰:是真不了解,還是假不了解?
* 蘇院長貞昌:真不了解。
* 費委員鴻泰:你是被他們矇蔽了?
* 蘇院長貞昌:我不處理這種事。
* 費委員鴻泰:院長,天下人都要問你:這二個人有什麼膽子,要去幫自由時報?一位是經濟部長,根本不關他的事,他居然像小混混一樣,陪著去吃飯,如果沒有別人下令,只是新聞局長打一通電話,他就會去圍事嗎?你說你不知道,本席覺得很奇怪,除非行政院還有一位地下院長,否則你怎麼會不知道,請問行政院有一位地下院長嗎?
* 蘇院長貞昌:行政院的組織,憲法規定得清清楚楚。
* 費委員鴻泰:不要在這邊扯了。
* 蘇院長貞昌:我從來不扯。
* 費委員鴻泰:日本富士電視台所披露的國際醜聞中,1月17日是誰邀宴的?
* 鄭局長文燦:報告委員,國際媒體來台灣,新聞局……
* 費委員鴻泰:誰邀宴的?
* 鄭局長文燦:一般而言,如果時間上、行程上許可,新聞局或我個人都會邀請吃飯,1月17日是我邀約的。
* 費委員鴻泰:他們從日本來台灣,也是你邀的?
* 鄭局長文燦:行政院公股釋出審議小組……
* 費委員鴻泰:是不是你邀的?
* 鄭局長文燦:是我邀約的。
* 費委員鴻泰:院長,那天中飯的錢是你出的嗎?
* 蘇院長貞昌:我根本不知道有那一場中飯,也沒有出過錢。
* 費委員鴻泰:錢是誰出的?
* 鄭局長文燦:錢是我處理的。
* 費委員鴻泰:陳部長,那天是你埋單嗎?
* 陳部長瑞隆:不是。
* 費委員鴻泰:長谷川到台灣來,關你什麼事?
* 陳部長瑞隆:經濟部日常的重要業務就是要不停地接見各式各樣的外賓,同時我們也經常接受邀請……
* 費委員鴻泰:媒體高層也是你的業務?還是你當天沒有飯吃?
* 陳部長瑞隆:我經常接見外賓裡面有很多……
* 費委員鴻泰:鄭局長,那個錢是你出的,請問你是用私人帳款付的,還是用公家的錢?
* 鄭局長文燦:國際媒體來台灣的時候,有時候是新聞局出錢,有時候是我出錢,這次是我出錢。
* 費委員鴻泰:是誰出的錢?
* 鄭局長文燦:是我出錢。
* 費委員鴻泰:你私人出的錢?
* 鄭局長文燦:對。
* 費委員鴻泰:請你跟全國老百姓講,你有沒有用你的特別費。
* 鄭局長文燦:報告委員,我們特別費只有用在……
* 費委員鴻泰:1月17日你邀請日本富士電視台的這兩個人吃飯,是用特別費還是你的私款?
* 鄭局長文燦:1月17日我還沒有開始用特別費,因為去年我還沒有特別費,我是到了今年1月底開始用特別費。
* 費委員鴻泰:換句話說,是你自己請的,當時你是不是擔任新聞局長?
* 鄭局長文燦:當時行政院公股釋出審議小組說……
* 費委員鴻泰:當時你是不是擔任新聞局長?
* 鄭局長文燦:是。
* 費委員鴻泰:請問長谷川來台灣的機票錢是誰出的?
* 鄭局長文燦:他們日本的大媒體都是自己出錢。
* 費委員鴻泰:你說吃飯的錢是你自己出的,如果查出來是用特別費出的,你要怎麼辦?
* 鄭局長文燦:我是1月底才開始用特別費。
* 費委員鴻泰:我管你什麼時候用?反正你那時是擔任新聞局長!如果我查出來這筆吃飯的錢是用公款或是特別費,你要怎麼辦?
* 鄭局長文燦:可以請委員去查!
* 費委員鴻泰:院長聽到了嗎?如果鄭局長宴請日本媒體是用新聞局的錢或是他的特別費,你覺得他該怎麼辦?
* 蘇院長貞昌:有關台視釋股這件事都由副院長召集的一個審議小組處理……
* 費委員鴻泰:如果鄭局長拿新聞局的錢或是用他的特別費請日本特定的媒體在喬台視的事,請問他該怎麼辦?
* 蘇院長貞昌:關於這件事情發生的任何爭議,我已經責由副院長就全部過程作一查證,如果查出有任何爭議或任何責任,我們絕不護短。
* 費委員鴻泰:不護短是什麼意思?
* 蘇院長貞昌:我就在講,你打斷嘛!
* 費委員鴻泰:我打斷什麼?我問的問題你沒有回答啊!
* 蘇院長貞昌:我正在回答!
* 費委員鴻泰:是你打斷我講的話!
* 蘇院長貞昌:我在回答啊!
* 費委員鴻泰:日本人長谷川說這是一場政治醜聞,是新聞局主動邀宴,而且是新聞局付的錢。對於他說的話,院長同意嗎?
* 蘇院長貞昌:你什麼時候這麼相信日本人講的話百分之百……
* 費委員鴻泰:我是在請教你,如果你們不相信日本人,會請日本人吃飯嗎?如果你們不相信日本人,會告訴他們:「我相信自由時報,請你賣給他!」嗎?是你相信?還是我相信?
* 蘇院長貞昌:你現在用百分百嘛!
* 費委員鴻泰:我請問你,日本人說這是政治醜聞,你說是不是?
* 蘇院長貞昌:我沒有聽過這個日本人,過去也不知道有這些事,現在如果有各種情況……
* 費委員鴻泰:請你回答我的問題!
* 蘇院長貞昌:你老是打斷,我講不清楚!
* 費委員鴻泰:因為你在講廢話,我必須打斷你!
* 蘇院長貞昌:我不講廢話!
* 費委員鴻泰:我講得很不禮貌……
* 蘇院長貞昌:你是不禮貌!
* 費委員鴻泰:可是你也應該回答得有禮貌一點,對不對?
* 蘇院長貞昌:我是很正式的在完整回答!
* 費委員鴻泰:我們現在懷疑,你們為什麼要圖利自由時報?和你蘇貞昌院長有沒有關係?和你選總統有沒有關係?
* 蘇院長貞昌:這件事完全沒有……
* 費委員鴻泰:你們拿著政府的錢去請吃飯,請問為什麼只對自由時報好?你們一天到晚在罵統派媒體,請問自由時報是不是你們民進黨的機關報?是不是你蘇貞昌的御用報紙?是不是你可以控制的媒體?
* 蘇院長貞昌:不是。
* 費委員鴻泰:那我請問,這兩個政務官傻不嚨咚的去喬事情、去請人家吃飯,你不覺得很奇怪嗎?
* 蘇院長貞昌:有沒有喬事情等情況,我已責由副院長召集的小組去了解,如果有任何責任,絕不護短!
* 費委員鴻泰:這幾天出了那麼多事,上禮拜我們在財委會就問了,財政部長還口口聲聲說:「這是專業考量!」後來發現兩位政務官居然像小弟一樣去請人家吃飯,告訴日本的一個代表說:「你們要把台視賣給自由時報!」請問院長,你到現在還不清楚嗎?
* 蘇院長貞昌:我昨天看,自由時報並沒有參與投標啊!
* 費委員鴻泰:那鴻邦建設呢?
* 蘇院長貞昌:我不了解!
* 費委員鴻泰:你是真不了解?假不了解?還是裝不了解?
* 蘇院長貞昌:你這樣就是不禮貌!
* 費委員鴻泰:對你這種人不需要禮貌!
* 蘇院長貞昌:請你客氣一點!
* 費委員鴻泰:也請你客氣一點!因為不管問你什麼東西,你都在裝傻!
* 蘇院長貞昌:我不裝傻!
* 費委員鴻泰:你這是做政務官的樣子嗎?是準備要做中華民國總統的人該有的樣子嗎?
* 蘇院長貞昌:這要由人民公決!
* 費委員鴻泰:你誠實一點可以嗎?
* 蘇院長貞昌:我一向如此!
* 費委員鴻泰:你居然對這件事說你不知道!
* 蘇院長貞昌:事實上我是不知道!
* 費委員鴻泰:換句話說,是鄭局長和陳部長偷偷去做這件事?
* 蘇院長貞昌:他們怎麼樣做,我並不了解!
* 費委員鴻泰:請問陳部長,是誰找你去吃這頓午餐?
* 陳部長瑞隆:我是應鄭局長之邀去參加!
* 費委員鴻泰:請問鄭局長,你為什麼要打電話給經濟部長去吃飯?是院長派你去的?副院長派你去的?總統派你去的?還是自由時報的老板派你去的?
* 鄭局長文燦:報告委員,國際媒體來台灣時,我們如果時間許可、行程許可……
* 費委員鴻泰:你別扯了,那麼多國際媒體來台灣,你都有請人家吃飯嗎?
* 鄭局長文燦:如果時間許可、行程許可,就會……
* 費委員鴻泰:今天發生這樣的醜聞,你還在睜眼說瞎話,你讓我如何對你們尊敬呢?三位,你們這樣的回答,如何讓我尊敬你?恐怕連路邊的3歲小孩都不會尊敬你們?有話不實說,還說所有國際媒體來,你們都要請吃飯!請問局長,你1個月請幾次國外媒體吃飯?
* 鄭局長文燦:要看狀況……
* 費委員鴻泰:就以1月份為例,你請了幾次國際媒體吃飯?
* 鄭局長文燦:我可以把紀錄拿給委員看。
* 費委員鴻泰:你現在大概說給我聽!
* 鄭局長文燦:要看那個國際媒體的……
* 費委員鴻泰:你根本講不出來嘛!
* 鄭局長文燦:這都有紀錄可查。
* 費委員鴻泰:剛好在釋股的時候,請特定對象吃飯,又幫特定的自由時報—你們的黨報在關說,你還好意思用這樣的言詞來形容。院長,對於他這樣的回答,我能尊敬他嗎?
* 蘇院長貞昌:像你講黨報就不對,這樣講也是不正確!
* 費委員鴻泰:這是社會上大眾所懷疑的,你們為什麼只幫自由時報講話?
* 鄭局長文燦:我們說得很清楚,我們不會介入,也不會干涉!
* 費委員鴻泰:我要請教院長,為什麼鄭局長和經濟部長只幫自由時報講話?
* 蘇院長貞昌:我說過,事情我不知,過程我不了解,現在正在調查,如有任何疏失,也不護短!
* 費委員鴻泰:為何他們兩個人只幫自由時報圍事?
* 蘇院長貞昌:我剛剛說過,事情不知,過程不了解,現在正在調查,如果有任何疏失,絕不護短!
* 費委員鴻泰:你到現在還不知道?
* 蘇院長貞昌:就由小組去調查!
* 費委員鴻泰:你到現在還沒有調查出來?還推給小組?你用常識來判斷,這兩個政務官有那麼大的膽子去幫自由時報關說嗎?
* 蘇院長貞昌:這個案子本來就有一個釋股小組,並不是我現在才弄一個小組……
* 費委員鴻泰:請問經濟部長是釋股小組的成員嗎?
* 蘇院長貞昌:我不了解。
* 費委員鴻泰:部長,你是不是?
* 陳部長瑞隆:我不是。
* 費委員鴻泰:他不是釋股小組的成員,幹嘛去吃飯?再說,如果他們兩個人是釋股小組的成員,更不應該去吃飯!尤其是在釋股的關鍵階段,這兩個釋股的人出現在那樣的場合,並且指指點點告訴富士電視台:「你們應該賣給自由時報!」院長,如果他們不是釋股小組成員,請問去幹什麼?如果是,他們更不該去,不是嗎?
* 蘇院長貞昌:好,我們會去查清楚。
* 費委員鴻泰:查清楚?我看你在裝迷糊!
* 蘇院長貞昌:你不要這樣講話!
* 費委員鴻泰:我就要這樣講,因為這件事明明發生了幾天,你卻到現在還搞不清楚!我不相信你沒有去把它搞清楚!到這個時候,你竟然還在裝迷糊!
* 蘇院長貞昌:你不應該這樣講!
* 費委員鴻泰:我就要這樣講!
* 蘇院長貞昌:委員這樣的講法不正確。
* 費委員鴻泰:憑良心說,對什麼人就講什麼話,對某些人當然要加以尊重,因為政務官是在領導國家,但是當有些政務官不像政務官時,若是再尊重他們,就好像在污辱全國的老百姓一樣。
本席對陳部長真的很好奇,為何要在餐會中出席?
* 陳部長瑞隆:經濟部經常的業務之一就是要接見各國外賓,其中包括國際媒體在內,我可以向委員說明去年的日程。
* 費委員鴻泰:在部長印象所及,1月份邀宴了多少國際媒體,或是曾陪過他們吃飯。這幾天部長已被逼到神經很大條了。
* 陳部長瑞隆:沒有。
* 費委員鴻泰:相信最近你自己都常常在講,本席就讓你自己在此回答,1月份由部長作陪或請外國媒體的場合有幾次?
* 陳部長瑞隆:1月份最少有兩、三家國際媒體曾來拜訪。
* 費委員鴻泰:請說給本席聽聽看,隨便部長說出是哪兩、三家?
* 陳部長瑞隆:有一家是Oxford……
* 費委員鴻泰:是哪個國家的媒體?
* 陳部長瑞隆:屬於英國的媒體。
* 費委員鴻泰:是你請他們吃飯,還是你應邀作陪?
* 陳部長瑞隆:他是來辦公室拜訪。
* 費委員鴻泰:本席是問吃飯的狀況,請問英國媒體為何要拜訪部長?
* 陳部長瑞隆:主是想了解台灣的經貿情況。
* 費委員鴻泰:所以是來採訪部長。
* 陳部長瑞隆:不一定是採訪我。
* 費委員鴻泰:1月份還有另外一家媒體在何種場合與部長見面?
* 陳部長瑞隆:是在辦公室內。
* 費委員鴻泰:都在辦公室?為何不到餐廳?
* 陳部長瑞隆:有時候會到餐廳。
* 費委員鴻泰:可以打電話請鄭局長邀你一起去,至少在沒有飯吃的時候,中午還可以一起吃飯。
* 陳部長瑞隆:我們接見外賓或參加餐會是有其目的,一、……
* 費委員鴻泰:本席觀察你與鄭局長講話的情形,鄭局長講話時至少耳朵還會紅,換言之,他還很知道羞恥,但本席看你的耳朵根本沒有紅。
* 陳部長瑞隆:因為我做的是正事,沒有必要為此感到羞恥。
* 費委員鴻泰:我沒有講這種話,我只是說他感到羞恥,你的耳朵並沒有紅,你自己馬上講出沒有感到羞恥,表示已有了羞恥的感覺,是不是如此?
* 陳部長瑞隆:沒有。
* 費委員鴻泰:請問部長,你為何要出席鄭局長的邀宴?為何你要講到日本兩家電視公司都是把股權賣給台視?為何要講出這樣的話?
* 陳部長瑞隆:我沒有這樣講。
* 費委員鴻泰:如果你沒有這樣講,是否該公開召開一次記者會,部長敢不敢指責日本富士電視台代表長谷川?
* 陳部長瑞隆:事實上這兩家並沒有賣給自由時報,事實證明一切,所以我怎麼可能這麼說?
* 費委員鴻泰:本席是引述報紙的話,報紙則是引述長谷川的話:「陳瑞隆說富士台不是我們的管轄,但我們已經跟其他持有台視股票的日本公司說明過,請富士採同步調賣給自由時報。」部長有沒有講過這些話?
* 陳部長瑞隆:我記得我沒有講過這些話。
* 費委員鴻泰:既是如此,部長要不要控告日本富士電視台的長谷川?這是直接指稱部長拿政府的公器與財團掛勾。
* 陳部長瑞隆:我沒有與財團掛勾。
* 費委員鴻泰:從二次金改之後,本席就不相信這個政府。到現在竟然赤裸裸地幫助自由時報,搞出這些醜聞。如果這些話不是部長所講的,有種可以去告他們。
* 陳部長瑞隆:不是我講的。
* 費委員鴻泰:你為何不敢告他們?
* 陳部長瑞隆:不是不告,我們會就此進行考量。
* 費委員鴻泰:你是心虛嗎?
* 陳部長瑞隆:沒有心虛。
* 費委員鴻泰:本席要再請教部長,你對日本代表講這些話是想要脅他們嗎?
* 陳部長瑞隆:我沒有要脅他們。
* 費委員鴻泰:我們的經濟難怪做不好,因為本席搞了半天才知道,經濟部在當財團的打手,幫財團在喬事,所以貿易搞不好。
* 陳部長瑞隆:包括本人在內的經濟部同仁,沒有任何意圖、立場及能力介入這些事務。
* 費委員鴻泰:你們卻把精神及時間都花在當自由時報的打手。
* 陳部長瑞隆:我再強調一次:一、我們沒有意圖……
* 費委員鴻泰:部長表示沒有能力介入,但日本人引用你的話,有種你就去告。
* 陳部長瑞隆:這是他們自己的感覺,我們絕對沒有任何意圖,沒有任何立場,也沒有任何能力去干預台視釋股案,這是很清楚的事實,所以我要再次說明。
* 費委員鴻泰:難道他們有神經病,只是把自己的感覺講出來。
本席不是今天在此問完就沒事了,我們會持續要求鄭局長及陳部長要講清楚說明白,相信國民黨黨團每位委員都會詢問這個問題,如果你們認為沒有問題,就應該立刻召開國際媒體記者會,告訴日本人你們沒有這麼做,也沒有講過這些話,日本富士台應該公開道歉,同時要控告賴國洲為何要這麼搞,否則我就會覺得你們兩位心裡有鬼。
如果不關新聞局長的事,就如同今天某報所寫的社論一樣:新聞局到底是誰的傳聲筒?是特定人士、行政院、總統府或特定政黨?本席搞不清楚,除非鄭局長自己想買,大概只有上述5種可能,否則怎會拿著公帑請人吃飯,而且毫無掩飾地向日本人講出這種話。當日本人召開記者會表示這是一件醜聞時,本席發現平常喜歡講話的局長突然不講話了;發現平常唱作俱佳的經濟部長也沒有表情,如此讓我們覺得很奇怪,這個政府究竟在幹什麼?二次金改就是在幫財團喬事情。
最近發生了一件事,中華開發金控6月份要改選董監事,財政部長又開始幫他們喬事情。賴國洲是官股的董事長,如果他做了不道德的事,就應該下台。同樣地,林誠一也正在做這樣的事,他正在收購股票及徵求委託書,難道他不該下台,你們的標準就是這樣嗎?
今年6月份華南金控也要進行改選,院長是否知道官股占了近百分之三十四的股權,林明成最多只有百分之十幾的股權,部長還表示要讓林明成擔任民股董事長,又是兆豐金控事件的兩個重新翻版,這就是你的政府!
現在新聞局長及經濟部長公開去幫人喬事情,公開向日本人施加壓力,醜聞能鬧到全世界,院長居然表示不知道。如果院長是這樣在治國,很難讓人瞧得起。
* 蘇院長貞昌:委員調查了大半天,結果最後日本人的股權落到誰的手中?
* 費委員鴻泰:賴國洲。
* 蘇院長貞昌:所以……
* 費委員鴻泰:所以你們為什麼要去喬?賴國洲是你們的官股董事長,他居然在做這些醜陋的事,他當然該下台,可是你們兩位政務官為什麼要去喬這些事情,難道他們不該下台嗎?
* 蘇院長貞昌:先讓他們了解清楚。
* 費委員鴻泰:什麼時候可以了解清楚?
* 蘇院長貞昌:這個小組昨天才……
* 費委員鴻泰:1年或2年,還是等你選完總統以後?
* 蘇院長貞昌:我有這麼講過嗎?
* 費委員鴻泰:本席是在請教院長。如此重大緊急的事情,現在告訴本席要進行了解,請問要花多少時間了解?
* 蘇院長貞昌:昨天也看出誰有投標,誰沒有投標,昨天在進行審議,所以昨天產生相關的爭執就讓該小組進行調查了解。
* 費委員鴻泰:小組進行了解與了解投標是兩回事,此一了解是指要花多少時間了解醜聞,其實院長詢問這兩人就知道了,難道還要這麼麻煩嗎?院長詢問他們兩人各講兩分鐘,事情就結束了,難道院長連四、五分鐘的時間都沒有嗎?本席可以把時間暫停,讓院長進行詢問。院長根本就不想了解,是否如此?
* 蘇院長貞昌:不是。
* 費委員鴻泰:本席手邊有中國時報、聯合報、蘋果日報,這是你們所謂的統派媒體,另外還有自由時報,這些媒體都刊登了周政保嗆聲的照片。蘇院長在去年3月中信誓旦旦要搞好治安,半年後如果做不好就下台,9月15日你們提出民調表示,治安很好,這是自己給自己掌聲。現在院長看到周政保這則新聞有何感想?
* 蘇院長貞昌:過去也曾有這樣嗆聲的匪徒,叫做薛球,現在已經抓到牢中。匪徒就是要利用媒體增加份量,大家實在不宜被利用,應該直接交給警方,責成警方儘快破案。
* 費委員鴻泰:除了中國時報、聯合報、蘋果日報之外,連自由時報都刊登了,這等於是給警察打了一耳光,也給你打了一耳光。你口口聲聲說治安變好,結果台南在2週前接連發生襲警奪槍事件,今天又有黑道份子公開挑釁,這難道不是對全國治安的挑釁嗎?
* 蘇院長貞昌:媒體這樣播放,就會有越來越多的黑道份子效法。上次播出的黑道已經被抓入牢中。
* 費委員鴻泰:這是不是對全國治安的挑釁?
* 蘇院長貞昌:這是黑道利用媒體來增加自己的份量,所以我請部長、署長儘速把匪徒緝捕歸案。
* 李部長逸洋:我們不容黑道挑戰公權力,一定再次發動大規模的掃黑。
* 費委員鴻泰:有用嗎?本席知道李部長很努力,但是這不光是你一個人的問題。當全國主要報紙頭版頭條幾乎同時刊登這張相片,就等於宣布治安是不及格的,全國老百姓面臨的不是蘇貞昌在治國,而是黑道要開始治國。
* 蘇院長貞昌:上次的匪徒已經抓到,這次我們也希望儘速逮捕歸案,請部長和警察加油。
* 費委員鴻泰:這不是逮捕歸案的問題,這名匪徒被抓了,還會有更多類似的匪徒出來。
* 蘇院長貞昌:如果媒體一直播出,就會有更多的黑道利用這個機會造勢。
* 費委員鴻泰:這就是你的政績。
* 蘇院長貞昌:不是,我不敢這樣講,這是我們要努力的。
* 費委員鴻泰:你們的新聞局幫財團喬事情,兩個部長在當小弟,現在治安又如此敗壞,難道你不覺得羞愧嗎?你有沒有一絲一毫的羞愧?
* 蘇院長貞昌:大家不要再被黑道利用,我們會儘快緝捕歸案。
* 費委員鴻泰:你有沒有一絲一毫的羞愧?沒有!好。
* 主席:請徐委員中雄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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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pe":"interp","people":["徐委員中雄","主席","蘇院長貞昌","游次長芳來","胡主任委員勝正","施部長茂林","侯署長勝茂","李部長逸洋"]}
```
* 徐委員中雄:(9時35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剛才的氣氛不太好,大家要有共識,氣氛才會好,所以我們來營造一些共識。上次總質詢本席曾請教院長有關中橫復建的問題,當時曾說3個月內要評估,可是後來評估報告的出爐並不是因為本席的質詢,而是因為立法院的一場公聽會。聽說這份評估報告5月份會送到行政院,如果通過就會動工,在技術評估部分的結論幾乎都是可行,經費也不多。在去年立法院的公聽會上,經建會副主委張景森有出席,另外還有4位立委在場,本席當時並未出席。據轉述當時張景森站起來掉頭就走,還說全省的路都可以通,就只有這條路不願讓它通。本席不知道為何有這麼深的仇恨?是不是因為中橫當初是老蔣興建的?
*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蘇院長貞昌:(9時37分)主席、各位委員。我不清楚張副主委是不是有講這句話,照理說政務官應該不致如此才對,我再了解看看。
* 徐委員中雄:5月中旬交通部的評估報告就會送到行政院,這件事是不是由院長主持?
* 蘇院長貞昌:公路有關的事務不會由我主持。
* 徐委員中雄:請院長多關心。上週本席曾到梨山,梨山是台中縣的轄區,但是本席是經由南投、埔里、廬山、清境農場、合歡山、大禹嶺才到梨山,原本台八線從豐原到梨山只要1個小時40分鐘就可以抵達,當天本席卻花了6個多小時,回程是從武陵農場、宜蘭、台北縣,繞了一大圈。所以梨山對台中縣來說不遠,但是路好遠。一些老老少少生活在山上,有如被隔離一般,實在很悲情。梨山有很多政策上不願看到的事物如高山蔬菜、高山水果等,但是這些畢竟都是存在的事實,也有相當大的經濟效益。我們不要說到人本,但是山上居民確實看不到將來,只好過一天算一天,學童也喝不到鮮奶。我們不能純粹從經濟方面來考量,希望院長能大力支持修通這條公路,所需經費只要6.9億而已,拜託院長大力協助。
* 蘇院長貞昌:本來修橋造路就是件好事,我們也都很重視。由於我現在並不清楚這條路的實際情形,也尚未看到相關的評估報告,不過,我一定會關心此事,待相關的評估報告出爐之後,大家再來設法處理。
* 徐委員中雄:據我所知,交通部相關的評估報告已經出爐,我只是擔心經建會張景森副主任委員又有情緒問題,全省的道路幾乎都打通了,就只不願意打通這條路,本席不希望個人的情緒問題而影響到民眾的用路權。
本席欲請教交通部蔡部長一些問題。
* 蘇院長貞昌:由於蔡部長上午召開國際會議,不克列席。此一問題,能否請游次長答復?
* 徐委員中雄:游次長是否瞭解此一問題?
* 游次長芳來:(於台下)徐委員方才所提的都很正確,原先中橫道路緩建的原因是遭受敏督利颱風的侵襲與……
* 徐委員中雄:這些我都清楚。
* 游次長芳來:(於台下)目前公路局採用便道的方式執行,相關的評估報告已接近完成,待評估報告出爐之後,我們再依照程序辦理。
* 主席:請游次長提供相關資料給院長參考。
* 徐委員中雄:交通部對此事的態度是如何?
* 蘇院長貞昌:待相關評估報告出爐之後,我們再進行整體……
* 徐委員中雄:相關評估報告已經出爐了。
* 蘇院長貞昌:我會特別責成交通部蔡部長注意此事,也向他轉達徐委員的關心。
* 徐委員中雄:本席拜託院長支持此事。
* 蘇院長貞昌:好的。
* 徐委員中雄:因為我擔心你壓不住部會官員的情緒問題。
* 蘇院長貞昌:大家不應該以情緒來處理問題。
* 徐委員中雄:你可以去詢問其他在場的委員,經建會張副主委是不是這麼說的?
* 蘇院長貞昌:921大地震發生後,政府花費二十二多億元修建道路,相關工程7月份剛完成通車,卻又遭到敏督利颱風來襲,導致道路坍塌。
* 徐委員中雄:這是因為遭到72水災侵襲所致,72水災是百年難得一見的大水災。
* 蘇院長貞昌:正因如此,我們會特別注重整體與環保等相關問題,所以我們正等待評估報告出爐,以進行全面的考量。
* 徐委員中雄:我想,院長可能在考量環保問題,但本席認為,環保與當地民眾的生活,兩者不見得會相互衝突,本席希望院長能夠尊重當地居民的生存權。
* 蘇院長貞昌:好的。
* 徐委員中雄:其次,本席請院長看螢幕上的報紙分類廣告,報紙分類廣告能夠呈現出社會百態,許多事件因此而發生。院長可知,這些廣告所代表的意義嗎?這些分類廣告每天都刊登在各大報中,民眾赴商家刷卡購買電氣、3C產品等不見得真正在購買這些實品,而是利用刷卡換現金來向銀行詐欺的手法。當消費者刷卡1萬元便可店家換得八、九千元,店家再向銀行領1萬元或9,700元,現在本席放一段錄音帶給大家聽,以瞭解實際的情況。
(錄音帶播放中)
* 徐委員中雄:院長聽得懂錄音帶的內容嗎?
* 蘇院長貞昌:我很注意在聽錄音帶的內容,好像是消費者赴電器商店刷卡購物,他們不拿回購買物,而向店家退回現金。
* 徐委員中雄:院長,像這樣的案子政府要不要偵辦?
* 蘇院長貞昌:以不當的手段或詐術來取得財物即是詐欺的行為,政府應予查辦。
* 胡主任委員勝正:有關假刷卡、真貸款的情況,我們已經通知各銀行要特別注意此一詐欺的行為。此外,不肖業者以電話招攬消費者的部分,我們將於金融治安會報中與各部會進行協調。
* 徐委員中雄:胡主委說的這些話,我每天都聽得到,連本席打電話、寫公文,你也是這樣回答,所以本席認為,這樣的案子只有院長才有辦法處理。這應該是由新聞局來管制報紙分類廣告的內容,我每天都在報紙上看得到這些分類廣告,今日在各大報中也應該都有這些分類廣告。這種行為在法律上是否算是偽造文書與詐欺?
* 蘇院長貞昌:對。
* 徐委員中雄:本席還有更勁爆的內容,但我不方便在此播放。你們有沒有辦過任何一件案子?
* 蘇院長貞昌:我將此事責成內政部與法務部儘速查辦。
* 徐委員中雄:施部長,這在法律上屬於偽造文書與詐欺的行為,可稱之為「卡奴製造機」。
* 施部長茂林:這種案件不是檢察官不偵辦,但因這種事情很普遍,我相信,警察單位與調查局都陸續在偵辦。
* 徐委員中雄:雖然,本席與施部長都是好朋友,但是,我很不客氣的跟你講,你們有辦過任何一件案子?刷卡詐騙並不是今天才發生的的情況,這已經是存在已久之事。今天本席特地提出來說明,希望院長不要認為這是件小事情,這根本就是「卡奴製造機」,尤其,以往「卡奴製造機」的問題幾乎引發台灣的金融風暴,所以我們質疑詐騙集團利用這些卡奴去購買珠寶、家電等奢侈物品,再向銀行請款。平心而論,你們曾究辦過任何一件嗎?
* 施部長茂林:我們有究辦,我可以提供資料給委員……
* 徐委員中雄:但是,今天這個洞仍依然存在?
* 蘇院長貞昌:若是在登媒體刊登廣告的方式,應該是犯罪集團所為。我會責成法務部、內政部,對這種不當的犯罪集團,就過去所查辦的成效,來對這些情形進行整體查辦。
* 徐委員中雄:今天本席向院長提出要求查辦這些工作,對本席來說其實內心非常掙扎,因為今天會去做這種工作的人,有很多種,但是,大部分是由於生活過不去,不這樣去換錢可能會過不下去。今天,政府若堵住這個方式,老實說,我真不知道他們要如何過日子;因為這變成是他們謀生的路。如果政府對這些不得己去刷卡的人移送法辦,堵住這條路。請問院長,有什麼辦法讓這些社會邊緣人,將來一旦走投無路時如何過日子、生活下去?
* 蘇院長貞昌:這是另外一個層面的問題……
* 徐委員中雄:這是整體的問題?
* 蘇院長貞昌:我們也必須關心、照顧這些人,這個社會……
* 徐委員中雄:針對院長提出的「大暖溫、大投資」計畫,其中有很多問題希望院長來說明,本席希望今天的氣氛好一點,達成共識來解決這些問題,因為這些事情關係社會非常基層者生存的問題,包括社會救助方面,本席要一一敘述。
拜託內政與法務兩位部長,一定去查辦這件事情。請院長要更落實「大暖溫、大投資」計畫,日後請多幫忙這些層基生活者?
* 蘇院長貞昌:委員說的很有道理,就犯罪集團或用詐術取得財務者,政府必須對犯罪集團進行查辦。請法務部與內政部就社會有些人因為貧困無法過日子,如何讓政府的「大暖溫」來照顧他們,在「大暖溫」計畫案中,政府有針對新貧、近貧與生活較艱苦人的照顧,請內政部對這方面多加落實。細節部分,請部長向委員報告。
* 徐委員中雄:本席要看的是結果。
日前,政府處理卡債風暴已告一段落,台灣創立全世界的債務協商機制解決這個問題,已申請債務協商的人共有273,980件,成功的大約有230,000件。不知道胡主委是否有向院長報告,目前仍有2、30萬人的問題沒有解決,他們無法進入協商機制?
* 胡主任委員勝正:我們現在回歸原來的機制,銀行工會有……
* 徐委員中雄:現在還有很多債務人無法進入協商,要進行協商要有相當的條件,他們沒有條件去協商。若債務人積欠銀行很多錢,完全沒有還款能力,也無法進行協商?
* 胡主任委員勝正:這一部分……
* 徐委員中雄:你不用答復本席。雖然已經完成一部分,但還有更加重要的,即無法參加協商的那些人,他們要用消費債務清理法來處理?讓他們可以更生?
* 蘇院長貞昌:是的。謝謝委員對協商機制給予肯定。
* 徐委員中雄:本席希望氣氛好一點,本席說的都是事實。
* 蘇院長貞昌:這也是事實,去年的卡債風波各界的確都很擔心,現在已經有處理且有相當的成果,對於弱勢與如何脫離貧困,政府有全盤的計畫與作法。
* 徐委員中雄:現在還有2、30萬卡奴無法進入協商,他們日後要做的是更生,他們可能會適用破產法。請問行政院為他們做了什麼?司法院很認真地提出法案送請行政院會銜;院長是法律專家,也知道會銜只是一個形式。現在,經過3個月的會銜期,你們在其中加註,即本草案通過後必須在兩年後才能實施。事實上,兩年後,這些債務人都已經死光了。
* 蘇院長貞昌:委員是指破產法?
* 徐委員中雄:不,是消費者債務清理法。
* 蘇院長貞昌:那是破產機制。就這一部分,兩院的協商要如何能夠妥善,請胡主委向委員報告。
* 徐委員中雄:在胡主委還沒有涉入此事時,本席早已經很關心並了解。請院長將本案當作重大法案來推動,因為這個案子可以解救很多人,讓很多人可以有重新活過來的機會。
* 蘇院長貞昌:是的。
* 徐委員中雄:你們的態度也不要用「法案通過兩年後實施」這樣的用語。司法院表示半年內即可實施?
* 蘇院長貞昌:我的用心也是,如何讓社會上困苦、基層的人,設法解決他們的問題,這是我非常注重的問題,希望本案能夠照顧到這些弱勢者。
* 徐委員中雄:法案通過後立刻實施?拜託院長將本案當作重大法案,國民黨團已經將本案當作重大法案在推動,請院長配合?
* 蘇院長貞昌:好。我的心意也是要照顧這些艱苦的人。
* 徐委員中雄:拜託院長。
* 蘇院長貞昌:不要說拜託,這是政府應該做的,也是一定要去做的。
* 徐委員中雄:如果沒有解決這5、60萬人有卡債的問題,保證日後無法選舉總統,這5、60萬人大約有200萬的家屬。拜託院長。不談要選總統,政治若無法帶給人任何好處,就是一無是處。
* 蘇院長貞昌:要選總統,也就是為了要做這些事情。
* 徐委員中雄:對,有這樣共同的認知,氣氛就會較好。
再看,台灣另類奇蹟,健保卡也可以領錢!請院長看,報載分類廣告「健保卡可借1至5萬元」。侯署長曾看過這種廣告?院長知道這是做什麼?有時候,這是一種人頭帳戶,有時是在醫院盜刷健保卡。署長曾否注意這種事情?
* 侯署長勝茂:我沒有看過這個。對於盜刷健保卡,目前衛生署對此抓得很嚴。
* 徐委員中雄:為什麼可以用健保卡領5至10萬元?
* 侯署長勝茂:這個應該會查緝。
* 徐委員中雄:你們那時候有查?這不是今天才有的,老早就有了。你要對此用心,並非去蒐集長官的嘉言錄或秘密,這比那些都來得重要?
* 侯署長勝茂:這不合法,我們會……
* 徐委員中雄:這不是今天才存在,署長就任職多久了?難道你都沒有看到過?昨天你還簽約表示,在藥價黑洞、醫療浪費沒有消弭之前,不會調漲健保費用。請問院長,這有影還嘸影?事實上,這也是黑洞之一,你們要如何調漲健保費用?
* 蘇院長貞昌:這種不是真正醫療付費,係利用健保卡借錢,與事實不符合是虛偽的行為應該要查辦,對這種違法集團,我們不能讓他們變成健保另外的虧損。
* 徐委員中雄:這是不通的。院長今天看到了真相,你們有沒有用心?由這種小東西可以看到社會的大櫥窗。院長可知道,今天有多少社會基層的人靠這些過生活?
* 蘇院長貞昌:經研判若是虛假的,可以由警方來查辦本案,衛生署要就假醫療、真付費或真請款的虛偽行為,由健保局究查。
* 徐委員中雄:這要配合檢調單位協同處理。請署長要加油,這才是重要的事情。
現在,我要讓院長漏氣一下。院長對卡債的問題非常用心認真處理,甚至成立信保基金,要讓民眾來貸款,你知道當初為了卡債的問題,向信保基金申請的案件一年有60件,通過審核、核發保證函件的有17件,但是最後通過的只有1件,這實在是很大的「漏氣」,雖然院長很用心,但是銀行是很現實的,金管會是不是應該用點心與銀行好好地talk、talk?
* 蘇院長貞昌:我覺得質詢最好的情況就是這樣,委員從不同的角度讓我知道很多事實,我很感謝你。就因為委員點出問題所在,我才知道有時候即使有良法美意,但是過程中可能出了問題,以致於……
* 徐委員中雄:所以我剛才說要讓你「漏氣」一下。
* 蘇院長貞昌:這不算「漏氣」,反而可以讓我們更好,我很尊重委員的看法,也很能接受。
* 徐委員中雄:我希望他們能夠照實向院長報告實情,我相信他們有很多事情沒有向你報告。
* 蘇院長貞昌:不一定每件事情都要向我報告。
* 徐委員中雄:此外,行政院推動的創業鳳凰計畫及火金姑專案,都把已完成卡債協商或信用有瑕疵者排除在外,所以實施到最後的結果也是一樣,只能錦上添花,沒辦法雪中送炭,請院長相信我的話。因為質詢時間將屆,我要提醒院長,行政院的方案將已完成卡債協商、信用有問題的人排除在外,但是這群人反而是最需要幫助的人,所以你們能不能思考將審核辦法的評估標準重新修正一下?
* 蘇院長貞昌:現在已經有三千多人提出申請,希望獲得政府的幫忙,所以這些方案應該很受歡迎、能夠成功。
* 徐委員中雄:我知道,但是你們要實際幫到忙啊!
* 蘇院長貞昌:委員希望標準再調整一下,我會請執行單位針對實際上的情形加以考量。謝謝。
* 徐委員中雄:請李應元主委加油,不要「漏氣」,到時候如果一年只通過1件,實在很難看。就算是三千件,如果到時候只有通過1件,也很難看。
最後,我要提出一個涉及最基層民眾的生活問題,也就是社會救助法的問題。簡單來說,父母離婚三十幾年,並且已經各自再婚、重組家庭,卻因為社會救助法中有直系親屬的規定,使得儘管有三十多年沒有聯絡、也無同居或扶養事實的直系血親,卻還要列入計算社會救助的範圍。舉例來說,有一位45歲的身心障礙者,因為早已改嫁的71歲母親擁有不動產,使得他沒有辦法繼續領取原本每月7,000元的補助。一位15歲的高中生在2歲時父母離異,母親也離家出走,在父親死亡後這名高中生就由祖母獨力扶養長大,現在因為離家的母親有收入,使他沒有辦法領取社會救助金。請問院長,你認為以上這些情況合理嗎?
* 蘇院長貞昌:我們訂定這項辦法,就是為了照顧很多艱苦、基層的人。去年我們依照立法院通過的法律執行以後,符合條件的戶數及人數都增加了,可見標準並沒有變得比較嚴格,反而比較寬鬆。剛才委員舉出實際的例子,關於社會救助是否有死角,請內政部……
* 徐委員中雄:他們都知道,但是他們表示因為法律的關係,他們也無能為力。如果依照現在的辦法繼續執行,我想這些人真的只能等死了。新修正的社會救助法在民國94年1月19日就開始實施,對不對?
* 李部長逸洋:那是大院在94年制定的法律規定。依照民法規定,直系血親有互相負擔扶養的義務。
* 徐委員中雄:法律規定早就與實際情況脫鉤了。
* 李部長逸洋:如果要改變標準,還要正式修法。大家如果有共識,可以再修法。
* 徐委員中雄:如果要等修法,可能要到第7屆立委,但是這些人每天都要吃飯、過日子。事實上,上次社會救助法修正以後,並沒有增加救助的人數,反而遺漏了一群人,這些人原本依靠社會救助過日子,修法以後卻不能再接受救助。我希望你們不要等到修法,而要即刻想辦法。
* 蘇院長貞昌:我今天當行政院長,都有用心在照顧這些「艱苦人」。
* 徐委員中雄:我知道。
* 蘇院長貞昌:關於委員提到的死角,在沒有修法以前,政府就要照顧他們了,我們再……
* 徐委員中雄:本席要求,對於無共同生活之直系血親,是否應列入全家人口計算一事,授權縣市社工人員自行評估處理。院長絕對可以做得到,只是要做與不做而已,拜託院長。
* 李部長逸洋:有無共同生活的認定範圍很大、很大。
* 徐委員中雄:你們可以訂辦法啊!即使範圍很大,也可以訂出來啊!不然教那些沒飯可吃的人怎麼辦?能不能請院長解決一下?
* 蘇院長貞昌:我會請內政部再針對這些事實與縣市政府共同評估、進行。
* 主席:請黃委員志雄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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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黃委員志雄:(10時6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前幾天看完民進黨總統候選人電視辯論會以後,本席覺得還是蘇院長最具格局,不論從講話的態度或台風,院長都是最好的人選。但是有一個最重要的問題,就是院長常常實問虛答,你可能要稍微調整一下,希望今天對於本席提出的質詢,院長能夠實問實答。
*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蘇院長貞昌:(10時7分)主席、各位委員。感謝委員的抬愛,其實我還有很多需要進步的地方。我一向不愛實問虛答,不過有時候因為時間限制,使得我沒有辦法說完。
* 黃委員志雄:今天報紙頭版的新聞報導,生育補助最高月領3萬元,請問部長,這個方案已經要實施了,還是仍在草擬階段,或者整個配套措施都已經清楚了?
* 李部長逸洋:完全沒有這個方案,這只是我們委託學者的研究案中所提出的建議,這項建議必須先經過審查,再由相關部會決定能否接納,才有辦法化成政策方案。實際上,這項建議還沒有到這個階段,純粹只是學者提出的報告而已。
* 黃委員志雄:為什麼一個研擬中的草案能夠成為頭版的頭條新聞?國人會有很大的期待,你知道嗎?
* 蘇院長貞昌:黃委員,這種事情時常發生,這要問報紙的總編輯。
* 黃委員志雄:難道不是內政部長同意公布這項消息,讓大家了解?
* 蘇院長貞昌:報紙的頭條新聞常常以後證明是完全錯誤的,這種事常常發生。
* 黃委員志雄:部長對目前整個草擬的方案都了解嗎?
* 李部長逸洋:這只是一個研究案,內政部還沒有接納作為方案或規劃,相關部會一直有其他的意見,所以這則消息不是內政部發表的,但是學者研究出來……
* 黃委員志雄:有沒有可能在2008年之前實施?
* 李部長逸洋:我一再解釋,這還不是行政部門的方案,哪裡會談到實施?沒有啊!
* 黃委員志雄:可能媒體太過關心,所以先刊登出來。
其次,剛才費委員提到台視釋股案,對於這件事情,蘇院長從頭至尾都不知情?
* 蘇院長貞昌:有關台視釋股問題,行政院特別成立一釋股小組,一切都依程序辦理,我們尊重釋股小組職權,事前處理過程還不到我行政院長層次,也用不著到院長……
* 黃委員志雄:針對兩位行政官員未能遵守利益迴避原則,私下和某些可能有利害衝突或危害到台灣相關利益的人餐會,這樣的行為,院長認為不要緊嗎?
* 蘇院長貞昌:誠如方才我所說的,事前我不知道,過程我不了解,這個案子始終有審議小組在處理,如果最後日本人的股權落到某人或某集團手裡,而不是你所講的報紙媒體,或是其過程中政府官員有不當之處,我們都會一體調查了解;如果有相關責任,我們一定不護短,也會把事實相關情況,讓社會大眾了解。
* 黃委員志雄:本席手上有一份報導,簡單唸給院長聽:日本長谷川先生認為我們政府官員發言很奇怪,股票轉讓為商業行為,為什麼政府要涉入,要支持特別對象—自由時報,這在日本,甚至美國都是完全無法想像的事。而鄭局長的回答更是簡潔驚人,他說,對執政黨而言,自由時報是最值得信賴的媒體,自由時報來接掌台視,是最佳選擇。院長,你認為鄭局長這樣的回應適當嗎?身為行政院新聞局局長,這樣的回應,適當嗎?
* 蘇院長貞昌:我聽局長公開說明表示並未說過這樣的話。有關日本人的股權,最後就是落入那個陪日本人開記者會的人手上,反而不是委員所講的自由時報。昨天審議時,自由時報也沒有投標。不過,因我不了解整個事件的內容與細節,所以,還是責由整個小組來處理,在此,就不再佔用委員的時間。
* 黃委員志雄:請問鄭局長,這件事從頭到尾都是你在主導,也是你出面邀約的,是不是?
* 鄭局長文燦:報告委員,包括見面、餐敘,我講了很多次,我說,基本上日方股東代表要不要接受NCC半年撤資的決議,由他們自行評估決定,我們不會介入,也不會干涉。事實上,那次見面和吃飯之後,我們沒有再聯絡。至於為何要了解日資動態,主要是因為公股審議小組認為,公股要釋出47%,而日資仍持有15%,假若不能了解日資動態,對公股釋出的成敗將會有很大影響,所以,席間我也一再表示,政府會站在中立立場,不介入、干涉商業行為。另外,對於長谷川先生提到的這一段話,就我記憶所及,我並未說過這樣的話。
* 黃委員志雄:都不是事實?
* 鄭局長文燦:長谷川先生後來接受記者詢問,表示是否有提到「掌控台視」這樣的說法,他說他不確定有這樣的字眼,所以,我認為其中是有溝通與認知的落差,會產生這樣的差距,我也深表遺憾,在當時與事後,我也都沒有接受到日方代表進一步的徵詢,或詢問我的意見。
* 黃委員志雄:院長,每次有任何的餐宴,就有問題。從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的水餃宴、駙馬爺趙建銘的三井宴、前內政部次長顏萬進的纜車宴、前金管會委員林忠正的小木屋宴,到今天鄭局長、陳部長的富士宴,所有的餐宴都是在喬事情,而且,所有的餐宴最後都衍生很多弊端,所以,富士宴可能也是未來會引爆的一個問題,在此,本席希望院長能深入調查這件事,如果真涉有不法,就應嚴加查辦。希望院長能謹記。
* 蘇院長貞昌:本來就已經交辦調查,如果有任何不法情事,我們絕不護短,不過,在事實真相未明前,我們也不必有成見。
* 黃委員志雄:院長,你在2006年3月時曾提到,若半年內治安沒有明顯好轉,你要辭職下台,永遠退出政壇。請問你有沒有說過這句話?
* 蘇院長貞昌:有。
* 黃委員志雄:半年後,你提出一些數據,表示治安確實有好轉,是不是?
* 蘇院長貞昌:沒有錯。
* 黃委員志雄:但是從今年2月到3月將近一個月的時間,包括兩匹捷運之狼押走女學生性侵、襲警奪槍到昨天的葉菊蘭表妹事件,可說每日一重大刑案發生,這樣的情況,要如何讓民眾感受到治安確實有好轉?
* 蘇院長貞昌:黃委員,這正是我要以院長身分特別加強整頓治安的地方。如果我是一個只求保護自己的人,我就把這件事交給內政部或警察去做就可以,另外,也因為我強力的整合各部會,所以,每個部會,包括財政部海關都積極和警方聯合查贓,使得過去失竊的機車、汽車大批以貨櫃出口的情形得到很好的遏阻,導致機車、汽車失竊率明顯下降,這都有保險公司賠償數據可加以核對。
其次,人的社會難免就會有人犯罪,但不能一有人犯罪,就指責警察。相信委員可以發覺,這一年來重大犯罪都能迅速偵破,我們對於辛苦的警察同仁,應給予肯定與鼓勵。
第三,確實有很多案件讓我們痛心疾首,譬如捷運之狼,據聞已橫行10年,結果還是被我們逮捕;劫槍案件,事實上警察也是勇於任事,追捕歹徒,最後在打鬥時被搶了警槍,這很不應該,但是,我們對於員警執勤訓練及勇於用槍方面,還是應該予以支持與加強。
總而言之,治安不可能在一天就完全變好,總是在整體上而言,治安有逐漸改善,我們都要給警察鼓勵與肯定,像去年桃園發生警察追小偷,結果被一刀刺進心臟而殉職,大家都印象深刻,但是,發生了這樣的事,我們更要自我要求,也要求各部會再加強,同時,也希望社會大眾一起支持與重視,特別拜託!
另外,今天各報紙、電視媒體刊載、播出宵小惡徒大剌剌拿槍嗆聲的照片、影片,實在非常可惡,這種事過去也曾發生過一件,就是薛球,結果立刻被逮捕,現在被關在牢裡,而今天這是第二件。他這種作法若媒體大肆予以報導,正好達到他嗆聲、自抬身價的目的,我們一方面呼籲媒體不要受其利用,另方面,我們也會責成治安機關迅速緝捕到案。
* 黃委員志雄:院長的說明非常清楚,但本席認為,既然院長有這樣承諾,而人民也無法有效、明顯的體會到治安的改善,院長就應該知所進退,如果數據是真的,就不應該有這麼多案件發生,如果數據是假的、不正確的,那麼院長就應該負起責任,拿出誠信,我想,這才是民主社會所應有的風範,也是未來人民能夠認同你參選總統的重要基礎。
* 蘇院長貞昌:我完全認同委員所講的,其實爭取某一個職位,為了就是要做這些事,把這些事情做好最重要,我個人從不作假,也要求警方不要有任何作假的數據,這一年來,我也看到警方跟相關部會非常努力,還沒有做好的地方還要繼續努力。
* 李部長逸洋:發生這些個案我們要痛加檢討,但是台中接連發生幾起槍擊案,好像台中市的治安非常不好,但是胡志強市長說去年台中市的刑案由每100,000人口壓到4,000件以下,是自89年以來過去7年最好的一年,所以警方的努力也希望委員給我們鼓勵。委員所說的皆為個案,我們看治安必須看全面;而非個案,因為畢竟全國刑案一年是發生五十幾萬件,而非只有寥寥幾件,因此必須整體來看。
* 黃委員志雄:本席非常肯定所有警員包括院長、部長的辛勞,但是好還要更好,這也是我們追求卓越努力成功的方向。
* 蘇院長貞昌:是的。
* 黃委員志雄:近來,掀起一股台灣正名風,包括許多國營單位,例如中華郵政改為台灣郵政,中油改台灣中油,而且做了許多拆除銅像的舉動,本席認為這樣的作為對台灣沒有任何幫助,只是浪費公帑而已,本席不瞭解為什麼我們院長堅持要這樣做;本席以為在這種狀況下,民眾對蘇院長的支持度、認同度並不會提昇。但你們為何還執意要做?你們在國內做了哪麼多,在國際上有沒有任何作為?
* 蘇院長貞昌:一、您說如果把這些作為都歸為意識型態的話,就不甚妥當,我也不是以意識型態行事。例如中國造船改為台灣造船,因為中船過去是年年虧損,在政黨輪替之後,硬是把它拉拔起來,現在不但賺錢,而且還越來越賺錢。現在造船訂單已經排到2010年,還接不完。中國造船公司所造的船行駛全世界,但國際都以為它是「中國」造船,跟台灣無法區隔,也無法行銷台灣。今天台灣品牌很好行銷,而且大家都認為台灣的製造品質比中國造的好很多,因此此舉純粹由行銷台灣的角度來看。
二、中華郵政改台灣郵政是因為,中華郵政已屆滿118年,今年是119年,但去年只能慶祝滿110週年,這是因為先有台灣郵政,8年後在中國大陸才有中華郵政,所以其間少了8歲,因此台灣的郵政只能年年慶祝少8歲的生日。試想你向一位高齡118歲的人瑞說他今年只有110歲的話,相信他會拿柺杖敲你的頭。我們為什麼不能勇敢面對歷史呢?何以不能明白承認我們是台灣郵政呢?過去是因為政治的扭曲,我們現在只是誠實面對歷史而已。
* 黃委員志雄:我們在國際上有何作為?
* 蘇院長貞昌:外館方面,中國現在到處用他的影響力更改我們參與國際組織的名字,而且他們很狠的,皆以「中國台灣」、「中國台灣省」,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省」為名,而非「中華台灣」。類此實例,不勝枚舉。
* 黃委員志雄:現在運動選手在國際主要的統一名稱為何?
* 蘇院長貞昌:若是奧會模式的話就是「中華台北」,黃委員是奧運金牌選手,對此最為清楚。
* 黃委員志雄:所有運動選手於國際出賽,都必須穿上「CHINESE TAIPEI」的運動衣,本席認為如果你們真的想要正名,2008年是個很好機會,2008年奧運在大陸國土-北京舉行,所以我們可以藉此機會更名為台灣代表隊,順勢宣示我們的主權,讓大家知曉台灣的主權獨立,更能讓全世界的人民看到台灣代表隊,在2008年可行嗎?我們有此機會嗎?
* 蘇院長貞昌:依據奧運模式,我們只能用「中華台北CHINESE TAIPEI」,而他現在將我們許多駐外機構改為「CHINA」,這點必須搞清楚。
其次,黃委員多次參與國際場合,我也曾走訪國際。在許多場合,甚至有邦交的國家,我們協助這些國家甚多,而且也非常成功,他們的民眾非常感謝我們,但由於我們沒有區隔、凸顯,民眾在跳舞感謝我們的國際場合中,只會大聲吶喊「CHINA、CHINA、……」;並沒有高喊「TAIWAN、TAIWAN、……」,因為國際上認為「CHINA」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實在非常可惜。所以有些時候勇敢說出「台灣」的名字,讓我們自己努力的成果……
* 黃委員志雄:本席也期待能夠說出「台灣」的名字,但問題是我們在國際上有沒有辦法這樣做?在國際的舞台能不能這樣做?針對IOC的資格,我們能否這樣做?如果真是這樣,我們就不該只是在家裡欺負小孩子;而應該到外面去欺負大人。
* 蘇院長貞昌:沒有欺負小孩子……
* 黃委員志雄:針對IOC的規定,我們台灣能否更改任何國號、國旗或是會歌,如果更改,我們將會遭受什麼樣的處罰或處置?請體委會楊主委答復。
* 楊主任委員忠和:黃委員非常瞭解IOC的規定,他是選手的運動舞台,屬於世界性組織。當初我們約定就是採用「中華台北」這4個字,所以國旗或會歌都必須依照約定進行。
* 黃委員志雄:因此是不可能更改的?
* 楊主任委員忠和:目前不可能。
* 黃委員志雄:以後有可能嗎?2008年有可能嗎?若照院長說的,有心要做就有可能。現在很多東西都拆光了,要改的也都改了,為什麼不可能?本席參與國際比賽十幾年,一直在思考一些問題,為什麼我們不能使用「台灣」呢?如果可以,本席可以接受。若要台灣獨立,本席也非常樂意。問題是獨立之後,我們對外的窗口;對外的國際舞台會不會因此而被犧牲掉?我們所有的選手會不會因此而喪失比賽資格,甚至在國際舞台展現實力的機會?這樣反而會適得其反。如果可以獨立;可以大聲喊出我來自「台灣」,本席也願意接受,但在國際種種壓力下,美國不同意、大陸不同意的狀況下,我們一定要爭取我們最大的利益,不是嗎?
* 蘇院長貞昌:一定要保住現有的利益,逐步前進。
* 黃委員志雄:1990年南斯拉夫的比賽,第一天我們跆拳道代表隊得到3面金牌,第二天因為有我們的選手手持我們的國旗在該地加油,結果所有選手的比賽資格被撤銷;所得的獎項也全部被沒收,隔天並把所有的選手遣送回台,這就是國際政治的現實。本席也樂觀台灣獨立,問題是獨立之後,在很多方面:包括經濟、文化、民生、體育等都將會被鎖住,而走不出去?就體育方面,也許很有說服力,因此究竟可不可行?2008年是最能展現我們國際實力的舞台,在大陸的國土上拿著台灣的國旗,大聲吶喊「I come from Taiwan!」,本席也願意,但可行嗎?如果能夠做到,我們就做啊!
* 蘇院長貞昌:我們一定要先保有現有努力的成果,穩定的一步步去做。
* 黃委員志雄:照你這樣說,就是不可能去做了。
* 蘇院長貞昌:我們會一步步去爭取,一步步去努力。
* 黃委員志雄:有沒有時間表?政府總該有短中長期的時間表吧!就像之前謝長廷曾經說過在2020年要申辦奧運,雖然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但是你們總是要訂出一個時間表出來嘛!什麼時候可以做?
* 蘇院長貞昌:我們總是要一步步去爭取,一步步去做,我一向認為,這種事情與意識型態無關,而是要行銷台灣的品牌,我們不能失去台灣的主權,台灣參與國際活動,當然會依照國際規範去做。
* 黃委員志雄:本席認為,在這樣的環境下,最重要的應該是我們如何去突破現況,以及如何去爭取人民最大的利益。
* 蘇院長貞昌:對。
* 黃委員志雄:所以兩岸政策,甚至對外政策都應該適度做調整,我相信唯有調整,院長才有機會更上一層樓,這是我個人的淺見。
* 蘇院長貞昌:即使更上一層樓,還是為了要做這些事情。
* 黃委員志雄:另外,請問院長,螢幕上這個人是誰?你有沒有印象?
* 蘇院長貞昌:楊傳廣。
* 黃委員志雄:本席記得陳總統曾經頒過獎給楊傳廣先生,因為他是國家的英雄,他在1954、1958年,甚至1960年都曾經打破世界紀錄,所以大家稱他是亞洲鐵人,沒有人能夠破他的紀錄,因為他是史上第一位在奧運拿到獎牌的中國人,但是在他過世後卻無法入祀忠烈祠,而且沒辦法得到國家任何的尊崇,或是國家給予尊敬的厚葬典禮。本席身為一個運動員,對於國家這種處置方式,絕對無法接受。現在所謂的台灣之光是王建民,但是在兩年前可能是朱木炎、陳詩欣,當然不包括本席。
* 蘇院長貞昌:有啦!有包括你啦!
* 黃委員志雄:在50年之後,王建民也有可能會離開,台灣政府是不是也要用同樣的方式去做後續的處理?你覺得政府這樣做有做到該做的事情嗎?不能再多做一點嗎?
* 蘇院長貞昌:黃委員太客氣了,其實大家都很感謝你為國爭光的表現。另外,我要特別指出,大家都知道楊傳廣先生對國家的貢獻,所以他的追思會,總統、院長及各界人物都有到場,一齊對他表示最大的敬意與追思。至於剛才黃委員提到入祀忠烈祠的問題,由於入祀忠烈祠有一定的規定,必須是為國殉難、殉職的人才能入祀。
* 黃委員志雄:規定是人訂出來的。
* 蘇院長貞昌:這部分是法律的規定,必須請立法院修改法律才能去做,絕不能今天我們說哪個人很好就可以入祀忠烈祠,這樣對忠烈祠……
* 黃委員志雄:一定要殉難嗎?
* 蘇院長貞昌:它有一定的規定。
* 黃委員志雄:難道運動員要戰死在體育場才有機會入祀。
* 蘇院長貞昌:不是戰死體育場,軍人也必須符合一定規定才能夠入祀忠烈祠,所以我們必須依規定去處理。
其次,在楊傳廣先生的追思會當天,總統也特別頒發褒揚令,對他一生的功績表示尊崇,國家對他肯定,同胞對他追思,至於有沒有入祀忠烈祠,並不減損他對國家的功勞,因為是否能夠入祀忠烈祠涉及相關的法律規定,我們應該予以尊重。
* 黃委員志雄:本席認為政府目前做得還不夠多,後續應該要再研議一些對於國家英雄的照顧方案,這個部分就請主委去研究一下,再提報給行政院長。
* 楊主任委員忠和:好的。
* 黃委員志雄:另外,有關限塑政策的問題,本席聽說有人以綁架預算的方式,希望環保署在PLA的政策方面能夠急轉彎,請問署長,是否真有此事?
* 張署長國龍:並沒有政策急轉彎,環保署希望能夠將「用一次即丟」的部分予以減量,這是源頭減量政策的推動。
* 黃委員志雄:這個政策已經確定要執行了嗎?
* 張署長國龍:現在還在最後的評估階段。
* 黃委員志雄:是由院長作最後的決定嗎?
* 張署長國龍:環保署會做裁決。
* 黃委員志雄:但是根據很多資料及報導顯示,PLA是關說不成的後遺症,是有一些人分不到利益才搞成這樣,對此,署長心中可能也有蠻多的委屈,對不對?
* 張署長國龍:這不叫委屈,民選的政治人物受到選民及支持者的委託來表達意見,這是正常現象。
* 黃委員志雄:所以署長支持這樣的方式?
* 張署長國龍:這不是支持,而是現階段的政治文化就是如此演化的。
* 黃委員志雄:本席一直認為擔任元首、行政官員都要有一定的原則與氣魄,即使是預算被挾持,甚至被刪減一半或全部刪除,原本堅持的原則還是要堅持住,絕不能因為某人做了強勢作為或預算杯葛,政策的方向就轉彎,進而戕害了全台灣的人民,因為政策的錯誤比貪污還更嚴重!
* 張署長國龍:沒有錯,環保署絕對不會因為壓力而喪失專業與客觀判斷。
* 黃委員志雄:好的,謝謝。
* 張署長國龍:謝謝委員。
*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10時37分)
繼續開會(10時48分)
* 主席:繼續開會。現在請洪委員秀柱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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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委員秀柱:(10時49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關於台視釋股的問題,你剛才表示你到昨天才知道,全台灣都知道了,你可能是扁政府裡面最後一個知道的人,就好像丈夫外遇,而老婆是最後一個知道的人,請問你有沒有這種感覺?
* 主席:現在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蘇院長貞昌:(10時49分)主席、各位委員。沒有,而且委員的比喻也不相當。
* 洪委員秀柱:那你是個很大方的老婆。
* 蘇院長貞昌:你的比喻不倫不類。
* 洪委員秀柱:昨天的報導寫得很難聽,說什麼逼宮說不重要,羞恥最重要,你會不會覺得很震驚或很生氣?
* 蘇院長貞昌:我要求小組查清整個事情始末及各方爭奪之手段和動機。
* 洪委員秀柱:這些話我剛才都聽過了,不外就是你要好好瞭解,還沒有瞭解真相之前,你不應該有定見,所以,你現在沒有震驚、震怒,只想要很冷靜地查明事情云云。但是,日本富士電視台已經有所批評,認為這樣的作法在日本絕對是政界醜聞,你容許這樣的國際醜聞嗎?在你瞭解真相之前,它已經是沸沸揚揚,已經不是政界醜聞,而是世界醜聞,面對這樣的情況,你情何以堪?你如何自處?鄭文燦、陳瑞隆沒事跑去吃這種飯,合理嗎?合適與否?有沒有白道圍標?圖利特定團體?
* 蘇院長貞昌:我的態度始終如一,一發生事情,還是先瞭解事實真相,如果相關官員有任何責任,我向來不護短,如果過程中有任何瑕疵,也都應該查清楚。
* 洪委員秀柱:依你的行政效率,你需要多久時間才能查清楚?
* 蘇院長貞昌:這個審議小組從一開始就由蔡副院長主持,昨天開始審議,既有這樣的爭議,我也責由蔡副院長調查清楚。
* 洪委員秀柱:我覺得院長在躲避問題。
* 蘇院長貞昌:沒有躲避。
* 洪委員秀柱:我們罵陳水扁說他週遭的親信都利用餐會在喬事情,剛才黃志雄委員已經列舉很多很多宴的例子。如果此事未能在最短期間內搞清楚,將有損你的清譽,你將會和陳水扁一樣,都是一丘之貉,亦即你的親信都利用餐會喬事情。上個會期本席還特別稱讚鄭文燦,要你好好重用他,他對你忠心耿耿,是你非常得力的助手、絕對的親信,結果今天出這種事情,如果你不能在最短時間內查清楚,你的總統之路將會很辛苦。我現在特別提醒你這一點,如果發現說你後面有人指使或者有人跳過你有所指使的話,事情就更大條。為了要撇清關係,你應該在一週之內查清楚,否則後果會很麻煩。
此外,蘇院長很喜歡拿自己的頭髮開玩笑,自嘲是電火球,表示你的幽默。可是,包括藍、綠、人民對你的頭髮多寡不太感興趣,倒是對你頭皮下到底在想什麼比較有興趣。你一上任就標榜走中間、務實路線,與民進黨的意識型態治國有所區隔。社會都給你掌聲,稱之為蘇修路線,雖然你說這個名稱是別人給的,自己沒有這樣講過。但是,上週六民進黨黨內辯論時,你又不敢承認了。不論這個名稱對不對,你有沒有所謂的蘇修路線?
* 蘇院長貞昌:我始終都堅持走正道,做實事,對於外界所謂的蘇修路線,從一開始我就說沒有所謂的蘇修路線。
* 洪委員秀柱:只有扁意是從?
* 蘇院長貞昌:這是你加上的。
* 洪委員秀柱:阿扁說權力下放時,你就展現蘇修路線務實的態度,社會也給你掌聲;等到陳水扁把權力收回,又變成了龜縮路線,是嗎?
* 蘇院長貞昌:不是,你的用詞不當。
* 洪委員秀柱:如果不是,以後有很多機會再談。我覺得你放棄了電視上展現你自己路線、想法的機會,相當可惜。其次,在辯論時,游錫堃說所謂的「四不」即不會宣佈獨立、不會更改國號、不會兩國論路線、不會推動統獨公投是失敗的,你認為這「四不」是不是失敗的?
* 蘇院長貞昌:我不這樣認為,因為總統宣示得很明確,並且在這七年來,總統也推動很多主權在民的相關事務。
* 洪委員秀柱:所以,你認為陳水扁是做到了「四不」,「四不」沒有失敗?換言之,游錫堃空口說白話、胡說八道?如果你將來有機會被提名也當選了,你還是遵守「四不」,不會搞「四要」?
* 蘇院長貞昌:我也認同「四要」。
* 洪委員秀柱:換言之,你和吳釗燮一樣,認為「四不」和「四要」不衝突,兩者皆可要?所以,「四不」、「四要」,我都要,就叫做蘇修路線?這就妙了,我們首先從正名來看,你今天說不做各種承諾,方才你也說「四不」、「四要」你都要,這讓我們很難接受。何謂正名?一個說不會更改國號,一個說要正名,正名的問題剛才已經談了很多,像公司行號的正名等等,你現在所謂的要正名,除了國號一項,其他都可以改,所以,你才兩者皆要?
* 蘇院長貞昌:陳總統說明時非常清楚,他並沒有說要改國號。
* 洪委員秀柱:所以,就是公司要改名,國號不改?所以,你這個要正名,只是要正公司行號的名、正國號以下的名,國號是不改的,是否如此?
* 蘇院長貞昌:委員這麼認真,應該要看完全文,他是講台灣是最美麗的名字,我們要……
* 洪委員秀柱:我問的是國家的名字,我沒有說臺灣不美麗,臺灣的美,我比你還清楚。我現在是問你,中華民國的國號要不要改?
* 蘇院長貞昌:陳總統在宣布時並沒有說要改國號。
* 洪委員秀柱:換言之,國號不改,其他都可以改。所以,你不會更改國號,但你也要正名,可是,此正名不會牽扯到更改國號,對不對?
* 蘇院長貞昌:本來就是這樣清清楚楚的一件事,國號的更改必須取得國人的共識及循憲法的程序。
* 洪委員秀柱:既然如此,請問,何謂國家正常化?
* 蘇院長貞昌:我們知道台灣目前適用的這部憲法有很多規定與現狀不相符,在體制上也有很多不相容之處。所以,如何讓它更好……
* 洪委員秀柱:你剛才講的國家正常化就是要修憲,因為這部憲法不合時宜,好比一件衣服,改來改去都不合身,索性不要了,再換一件新衣,就是制憲,你要大膽、勇敢地把理想講出來,不用怕!
* 蘇院長貞昌:我們一向是講出來,而且還做到了。
* 洪委員秀柱:你剛才就不敢講出來,說要把舊衣丟掉,再找一件新衣,這件新衣的內容都改了,但是,名字還是叫做中華民國,這才叫正常。一個正常的國家就要爭取進入聯合國、國際社會,但你就是質疑這件衣服內容都改過了,名字卻還叫中華民國,進得了國會、進得了聯合國嗎?
* 蘇院長貞昌:洪委員現在在爭取國民黨黨主席……
* 洪委員秀柱:你現在在爭取中華民國總統。
* 蘇院長貞昌:現在改變的反而是中國國民黨,過去國民黨視公投路線如洪水猛獸,民進黨則一路堅持,現在公投也入憲了,也謝謝中國國民黨的改變……
* 洪委員秀柱:你不要跟我繞這麼大圈子,我現在只問你制憲,你剛才說因為目前的憲法不合宜、不合穿,整個都要修改,現在只維持國家正常化,所以要制憲。國家正常化把內容大修,所以你們的重點是在「修」,而不是在「憲」,但國家正常化能夠達到目標嗎?以民進黨和台獨人士的思想來看,最終目的應該是連國號都要改掉,然後再進入聯合國,這才能讓國家正常化,本席這樣的解釋對不對?
* 蘇院長貞昌:委員的解釋常常有很多錯誤……
* 洪委員秀柱:怎麼會錯誤呢?好了,你不要再浪費本席的時間了!
可是有人說……
* 蘇院長貞昌:委員要聽我答詢……
* 洪委員秀柱:我現在就在聽你講,但你一直在作大文章、轉來轉去,卻始終無法正中要害。
* 蘇院長貞昌:如果委員要演講的話,我絕對不會打斷,但你要我答詢,應該讓我有講話的機會才對。
* 洪委員秀柱:如果你要回答的話,就請你速問速答,不要老是大作文章。
* 蘇院長貞昌:雖然我講話的速度不像你那麼快,但也已經算是快的了。
* 洪委員秀柱:如果反應不快的話,請問怎麼當總統?世界局勢瞬息萬變,反應遲鈍的人如何坐大位?你在第一輪就被淘汰了!
* 蘇院長貞昌:你講話那麼快……
* 洪委員秀柱:有一個人說:「台獨是自欺欺人,做不到就做不到,不但我自己做不到,就連李登輝也做不到。」請問你同意這句話嗎?或許是這個人太爛了,所以他自認做不到,請問你認為你可不可以做到?如果你當上中華民國總統的話,請問你能不能超越李登輝、超越陳水扁?
* 蘇院長貞昌:我在立法院國會殿堂上,以行政院長身分答復質詢時,曾多次公開說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 洪委員秀柱:中華民國是不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 蘇院長貞昌:台灣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依照憲法的規定,我們的國號就是中華民國。
* 洪委員秀柱:本席只想問你,中華民國是不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 蘇院長貞昌:當然!
* 洪委員秀柱:你直接講就好了,為什麼還要繞那麼大的圈子?
現在本席再問你,你認為「台獨自欺欺人」這句話通不通?
* 蘇院長貞昌:我不認為這樣,今天……
* 洪委員秀柱:所以你認為陳水扁錯了,他自己不敢做、不敢講,卻還要扯上李登輝,說是連李登輝也做不到。也就是說,你認為台獨並不是自欺欺人,如果換成蘇貞昌「衝!衝!衝!」的話,一定可以做得到,請問你敢不敢這樣講?
* 蘇院長貞昌:我已經一再說明,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 洪委員秀柱:你又來了!難道你以為本席是聾子聽不到嗎?
* 蘇院長貞昌:既然委員要我答詢,就應該給我回答的時間,現在我想把問題講清楚,結果你卻又不聽!
* 洪委員秀柱:因為你來來回回講的都一樣!現在本席就告訴你,如果你用這種方式對全國老百姓發表演說的話,大家不是聽不懂,就是無法接受。
本席認為,不論是搞正名或搞台獨,都是在浪費國家資源,今天我們所要解決的應該是經濟問題才對。在此希望所有的政治人物不要把時間浪費在這些無謂的問題上,也不要製造社會的對立、分裂及仇恨……
* 蘇院長貞昌:其實我在立法院的報告中,首先提到的就是發展經濟。
* 洪委員秀柱:結果呢?成效如何?
* 蘇院長貞昌:結果去年……
* 洪委員秀柱:你現在先不要講,等一下我會再問你。
難怪人家說台獨根本是個假議題,你們為了爭取基本牌,所以不得不對台獨人士有所交代,而交代的方式就是改企業名稱、改教科書、拆銅像、拆圍牆,連拆銅像的工人都說銅像斷頭就好像在行刑一樣,實在很恐怖!請問有必要用這麼粗暴的手段來對付蔣先生嗎?本席認為,蔣先生在中華民國的歷史上具有不可磨滅的地位,請問蘇院長,除了你們所說的「過」之外,他對台灣這塊土地有沒有功勞?
* 蘇院長貞昌:我一上任時就強調要發展經濟,而去年的經濟成長率就遠超過……
* 洪委員秀柱:現在我在講蔣中正先生的問題,請問你提經濟幹什麼?
* 蘇院長貞昌:你剛剛不是說要讓我答詢嗎?我在立法院報告時所承諾的數據……
* 洪委員秀柱:現在請你告訴本席,蔣先生的「功」在哪裡?你認為他有沒有「功」?至於經濟問題,之後我會再問你。
* 蘇院長貞昌:你質詢了一大段,剛剛我要回答時,你說等一下會給我機會講,結果我要……
* 洪委員秀柱:等一下我問到經濟問題時,你再回答那些事情。
* 蘇院長貞昌:你一開始時就是提到經濟問題,在這段質詢的前面就是在講經濟……
* 洪委員秀柱:現在本席直接問你,蔣先生對台灣有沒有功勞?
* 蘇院長貞昌:歷史評斷非常的清楚,蔣先生在台灣所做的事情,都會留待歷史評斷。
* 洪委員秀柱:既然有待歷史評斷,為什麼你們今天還用這麼粗暴的手法來處理這個問題?你們對於蔣先生的誣衊其實已經作了評斷,這並不是留待歷史評斷,而是現在就予以評斷,而對於他的功過是非並沒有放在天平上評斷。
* 蘇院長貞昌:這都是你的評論。
* 洪委員秀柱:就歷史而言,蔣中正先生領導全民抗戰、統一國家、排除外來入侵者,所以本席認為他是中華民族的民族英雄,他對於台灣的經濟和穩定絕對有不可抹煞的功勞,希望你們不要再扭曲歷史。
另外,究竟蘇貞昌先生是不是從頭到尾始終如一,我們現在可以好好來檢驗一下。其實本席很佩服當年美麗島事件時,你能夠站出來為那些人辯護,當時你在法庭上滔滔不絕,你說這些人充其量只是妨害公共秩序,他們是為了心中的理想在街頭抗爭。美麗島事件衝突所引發的軍警受傷,絕對千百倍於321的邱毅法院滋擾事件,站在一個人權律師的立場,不知你對邱毅今天所受到的待遇有何看法?邱毅昨天提到整個事件的經過,他說當時他只是叫大家「後退!後退!不要打架!不要打人!後退!後退!」在那關鍵性的幾分鐘,他並沒有叫開車的司機衝撞,而筆錄中也完全沒有半個字提到這件事,但是這位關鍵性的開車司機,你們卻找了3年都找不到,結果最後還判他這麼重的刑罰。請問邱毅錯在哪裡?錯就錯在他是個照妖鏡,錯在他不應該揭弊,錯在他不應該反貪腐,錯在他不應該把陳水扁的近親林林總總的事情都攤在陽光下!可是本席要告訴蘇院長,如果今天邱毅換個角色,變成民進黨黨員的話,那麼他在民進黨裡面可能就是個英雄。現在本席就想請教蘇院長,如果今天邱毅是民進黨黨員,站在人權律師的立場,你如何替邱毅辯護?
* 蘇院長貞昌:邱毅身為最高民意代表,竟然率眾衝撞法院,致使許多警察受傷,這件事已經法院判決三審定讞,現在沒有早一點把他抓進去關,還讓他有機會在那邊大放獗詞,實在非常不應該!而法院的判決竟然沒有褫奪他的公權,一個公職人員做了這麼惡劣的事情,竟然還敢這麼講,真的非常不妥當!我認為邱毅根本是為立法院帶來恥辱。
* 洪委員秀柱:你完全不是站在人權律師的立場,而是以一個當權者的「鴨霸」心態來看這件事。
* 蘇院長貞昌:多少員警在現場受傷……
* 洪委員秀柱:本席再請問你,王世堅和民進黨的立法委員率眾到中正機場大鬧,致使諸多員警受傷,他和邱毅同樣都是立法委員的身分,請問他的下場和邱毅一樣嗎?從這件事看來,你當年的人權良知必須要扣分,本席認為,你現在根本是甘為權力的奴隸,你已經完全喪失當年人權律師的良知。
* 蘇院長貞昌:你講錯了!我特別關心那幾個受傷的警察,其實邱毅衝撞法院的畫面,全國民眾都看到了,邱毅應該還要褫奪公權才對。
* 洪委員秀柱:本席再請問你,你有沒有關心在中正機場受傷的員警?你有沒有看到那些在美麗島事件中受傷的軍警?為什麼當時你可以滔滔不絕的辯護?為什麼你可以評斷法院應該對邱毅褫奪公權?這分明是在干預司法審判!
* 蘇院長貞昌:他應該要褫奪公權才對。
* 洪委員秀柱:是不是因為司法審判還無法達成你們的目標,所以你們不甘心?雖然把他關起來,你們已經很高興了,但是沒有褫奪他的公權,你們覺得非常遺憾……
* 蘇院長貞昌:因為法院沒有褫奪公權,以致於不能……
* 洪委員秀柱:如果是這樣的話,現在大家倒可以看看民進黨政府是如何介入司法,你實在枉為當年人權律師的稱號!
* 蘇院長貞昌:我始終如一,我認為邱毅衝撞法院非常不該。
* 洪委員秀柱:本席再請教你,你4次請辭,所以有人說你逼宮,但你並不承認,你還說這件事已經解釋得很清楚了。本席替你感到遺憾,如果你是真的反貪腐,是站在人民這一邊,那麼,本席反而會佩服你,這麼做的話,你的總統之路可能就不遠了。謝長廷批你帶職參選,吃碗內看碗外,吃在碗裡看在鍋裡,人民自會批判,他還說你無心政務,對於這些話,你有何回應?
* 蘇院長貞昌:我代表民進黨政府執政,做得相當盡力,如果還有哪些地方做得不好,我應該更努力;做得好,就是全體民進黨的成績,好好執政才對得起人民,也是人民的期待。
* 洪委員秀柱:你是否覺得對其他競爭者不公平?因為你挾著大批行政院資源在和別人競爭,你會不會讓別人感到眼紅?至少謝長廷就很眼紅,否則他幹嘛要你辭職?
* 蘇院長貞昌:像我現在站在這裡接受委員的質詢……
* 洪委員秀柱:這是曝光的機會,雖然你的頭已經很光了,但你透過詢答可以展現施政的抱負,人家沒有這種機會,除了和你一起站在辯論台之外,就必須苦苦等待記者,然後在鏡頭前面只講兩、三句話。但你不一樣,我們每一位委員詢答時間半小時,一天下來,你可以透過和每一個委員的詢答說出多少理想,這是別人認為非常不公平的一件事。現在告訴本席,你為什麼不辭職?對於別人說行政院擁有很大的資源,這樣的競爭不公平,你如何看待?
* 蘇院長貞昌:想必洪委員也比吳伯雄先生有更多曝光的機會,他也應該出來說謝長廷先生所說的那段話?
* 洪委員秀柱:隨便你挑撥,本席不在乎,更何況,本席已經放棄下屆立法委員的選舉。
* 蘇院長貞昌:原來這麼說是挑撥?
* 洪委員秀柱:本席已經放棄下屆立法委員的選舉,比你有氣魄多了。你是否如陳水扁所說,扁要你繼續挑重擔,所以你不可以隨便放棄責任,反正你就像九官鳥一樣,阿扁說什麼,你就應什麼,實在很沒有出息。
* 蘇院長貞昌:我對於挑撥不會上當。
* 洪委員秀柱:你曾經說過,你是為了顧全大局,所以繼續擔任行政院長,對不對?
* 蘇院長貞昌:我對於挑撥不會上當。
* 洪委員秀柱:本席不挑撥,但你在86年5月9日國是論壇時說到:只說為了顧全大局,為了尊重長官的決定,這種大局,我們還有什麼指望?你又說,害你的人沒有好下場。現在本席要請問你,到底是誰害你?本席為你伸冤,為什麼呂游謝都要害你?你們為了權位鬥來鬥去,又說別人「白賊」、又要到廟裡詛咒別人沒有好下場,本席覺得民進黨真的鬥得很厲害。
* 蘇院長貞昌:委員要讓我答詢嗎?
* 洪委員秀柱:簡單一點好嗎?給你30秒時間。
* 蘇院長貞昌:既然委員拿到這一段資料,就該一併講到前面那一段,那是本席提到在屏東被國民黨抹黑所害的事,也就是被你所屬的中國國民黨所害。
* 洪委員秀柱:你講害你的人沒有好下場,是指中國國民黨害你的?
* 蘇院長貞昌:對啊!當時那位中國國民黨候選人已經登報向我道歉,那是經過法院三審判決定讞,也確實是關的關、死的死、逃的逃。
* 洪委員秀柱:為了權位,你真會「牽拖」。
* 蘇院長貞昌:我講的是在屏東那一段。
* 洪委員秀柱:你和呂游謝為了選舉說出害你的人沒有好下場,現在話鋒一轉就「牽拖」到中國國民黨身上了,實在很了不起。
* 蘇院長貞昌:那是事實。
* 洪委員秀柱:你們鬥來鬥去,又提到要一起到廟裡詛咒沒有好下場,這都是你們之間所講的話。
* 蘇院長貞昌:你不用挑撥。
* 洪委員秀柱:現在本席要講一段本席的心聲讓你參考,請你仔細聽:「政府主持整個政局,面對民怨沸騰如此,社會動亂如此,執政黨不但沒有負起執政的責任,而且只知群鬥,只知內鬥,執政黨的內鬥原來這麼狠,這麼激烈,而且鬥得這麼久。當社會民怨已經沸騰,執政黨內還在鬥、還在卡位,爭的是為己,鬥的是個人。」蘇大院長對這段話有沒有覺得很熟悉?這段話是你當初擔任立法委員,在民國86年5月9日國是論壇上所說的話,本席聽你說這段話,真是於我心有戚戚焉,所以今天本席就將這段話說出來,你們鬥得真是厲害,的確是只知群鬥,只知內鬥,鬥了這麼久,只是在卡位,爭的是自己,鬥的是個人,現在民怨如此沸騰,社會如此動亂,你們有沒有負起執政的責任?我的天哪!這是本席學你們民進黨說的。
再來進行政策檢驗,有關樂生療養院的問題,你的立場變來變去,這是你在擔任台北縣長時就已拍板定案的事,姑且不論政策的對錯,但今天陳水扁打了你一巴掌之後,「限期拆建」就變成「暫緩」。其次是「蘇花高」的問題,其實,本席認為這是謝長廷丟給你的燙手山芋,謝長廷說得很大聲,他強調他支持大是大非的問題,公路開發了,環境就無法換回。可是本席要替你喊個冤,事實上,當初謝長廷並未表示要停建,他只是要蘇花高緩建,今天卻又說這是大是大非的問題,一旦開發,環境就無法換回了。請問蘇院長,究竟你是否支持蘇花高的興建?
* 蘇院長貞昌:蘇花高興建已編列預算,且已經立法院通過,但因為3年未做,所以現在要進行環境差異分析,只要環評不過就不做。
* 洪委員秀柱:你是看了商業周刊的報導才這麼說的是嗎?
* 蘇院長貞昌:我們的態度始終如一。
* 洪委員秀柱:已經進行多少次環評了?
* 蘇院長貞昌:根據環評法第十六條之一規定,必須經過環境差異分析,所以現正由專業進行……
* 洪委員秀柱:現在要請大家聽清楚,蘇院長並未支持興建蘇花高,或者否定興建蘇花高,至今他尚無定見,有待環評委員審議之後再行定案。本席就替你當院長,結論是否如此?
* 蘇院長貞昌:從我接任院長時的情況,此案就應接受環境影響差異分析。
* 洪委員秀柱:但在民進黨執政下,環評始終未有結論,所以始終未曾定案,本席可以在此告訴大家,蘇院長的態度已經很清楚了。昨天中國時報也報導:政院拚選舉,1,300億元交通建設敗部復活,這是否表示政策又有改變?我們真的希望你不要因為選舉而出賣靈魂。
* 蘇院長貞昌:我不會。
* 洪委員秀柱:當年國民黨興建南橫高速公路,你就批評李登輝是政策買票,犧牲環保生態和文化資產;現在政院拚選舉,1,300億元交通建設敗部復活。
在你接任閣揆時遇到香蕉滯銷,你說這是因為風調雨順造成大豐收,所以滯銷是好事,於是你就帶頭吃香蕉,本席想知道,以後行政院是否還會帶頭吃香蕉或其他農產品?因為只要風調雨順就會大豐收,一旦大豐收,就會有很多農產品,當農產品滯銷,不論是柳丁或香蕉,大家就只好吃了,不然要怎麼辦?
* 蘇院長貞昌:我向來關心農民,也協助促銷農產品,從我擔任屏東縣長時,就帶著屏東農民到台北賣蓮霧。所以,我們都該關心農民的各種情況,大家一起享受最好的台灣水果。
* 洪委員秀柱:當初你自己說,一年到頭經常看到官員大吃產生問題的農產品,這種情形不應該發生,由官員吃東西以為示範,是為百姓作之君,作之師,這些都是你說的話。
最後本席就要和你討論治安敗壞的問題,沒有人說警察不辛苦,但本席只告訴你,治安會敗壞到今天這個地步,就是教育和經濟出了問題,所以希望你好自檢討深自反省,這樣全民才有福氣。謝謝。
* 主席:請李委員全教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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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委員全教:(11時20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請問蘇院長知道今年奧斯卡外語片得主是哪一部嗎?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蘇院長貞昌:(11時21分)主席、各位委員。很抱歉,不記得了。
* 李委員全教:今年得獎的影片是「竊聽風暴」,內容是描寫東德祕密警察利用特權監聽政敵、剷除異己,造成人心惶惶,劇情將百姓和基層官員人人自危的情況描述得淋漓盡致。今年年初,行政院曾購置反監聽設備,對不對?
* 蘇院長貞昌:那是去年的預算還是什麼。
* 李委員全教:請問買的是哪些設備?
* 蘇院長貞昌:這我不瞭解。
* 李委員全教:過去,行政院若要購買這些設備,都有請法務部調查局提供專業協助,為何此次沒有請調查局協助?
* 蘇院長貞昌:這方面我不瞭解,那是過去就有編列的預算,該如何執行,都由專業去做。
* 李委員全教:你說不瞭解,但是本席個人認為你是在裝蒜,幕僚不循往例經由調查局的專業協助就購置反監聽設備,你居然都不知道?本席對此存疑。
* 蘇院長貞昌:這並非院長室的經費。
* 李委員全教:呂秀蓮副總統被揭露在申報國務機要費時發現購買易付卡的發票,請問院長知道易付卡的用途嗎?
* 蘇院長貞昌:是手機用的卡。
* 李委員全教:那是為了預防監聽用的,如果你有某些不願別人知道的事情要談,就可以購買易付卡來打電話,這樣人家就不知道發話人是誰,呂秀蓮身為中華民國副總統,居然需用國務機要費購買易付卡來打電話以避免監聽!中華民國的行政院在你們主政下,監聽氾濫更形嚴重,請問蘇院長和法務部施部長知道嗎?
* 施部長茂林:有關監聽,必須依照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處理。
* 李委員全教:這是你們的標準答案,如果你們不覺得違法監聽浮濫的話,那有可能不是你們在監聽,我們強烈質疑國安局涉入這些違法監聽,甚至連現在站在備詢台的蘇院長和施部長都是他們監聽的對象。方才本席替10位各部會國會聯絡組人員的手機測試,發現其中有3人出現被掛線的情形,請各位在座的首長把自己的手機拿出來,撥*#62#,只要發現0936010999或0936010146等幾組號碼,就表示你已經有被掛線監聽了。本席測試過6位立法委員的手機,結果發現全都有被掛線,更奇怪的是,兩支不同時間、不同地點購買、不同電信公司的電話居然可以分別被掛線,以本席為例,有一支與本席蔡姓助理掛上同一組號碼,另一支則與本席辦公室主任掛上同一組號碼,監聽的浮濫,無以為甚!本席長時間以來揭弊,對此感受非常深,明天要開記者會時所準備的資料,事先就已被人得知。當初發生楊姓女模案,本席為此召開記者會時,人家居然事前就得知我要準備什麼證人和證物,本席後來未被起訴,但是等到本席要對這些人提起告訴時,他們卻全都失蹤不見了。請問施部長,通訊監察法中規定非法監聽和竊聽的刑責為何?
* 施部長茂林:這是構成刑責的,剛才委員提到許多,其實檢察官現在在發監聽指揮書時都非常謹慎。
* 李委員全教:請部長不要實問虛答,本席問的是此舉涉及的刑責為何?
* 施部長茂林:構成犯罪。
* 李委員全教: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規定違法監聽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公務人員為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徒刑,若有營利行為,則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公務人員洩漏監聽所得祕密處三年以下徒刑,可見法律已有明文規定,請問院長和施部長,如果在行政院所屬相關機關中發現有違法監聽行為,你們敢不敢辦?敢不敢負起監督之責?
* 施部長茂林:如果有違法監聽行為,不論其身份為何,我們一定究辦到底,這是法律上對人權的保障,我們應該貫徹實施。
* 李委員全教:如果我們拿出證據證明調查局有違法監聽行為,請問蘇院長認為應該如何處置調查局和法務部?
* 蘇院長貞昌:我堅持人權立國,如果有任何這種違法人權且違反法律行為,都應該查辦;但為避免以訛傳訛,應由專業電信單位查清楚是否確有其事。
* 李委員全教:如有國安單位涉及違法監聽,雖然蘇院長也許無法管到他們,但是你身為最高行政首長,請對此表達立場。
* 蘇院長貞昌:任何違法,一定依法查辦。
* 李委員全教:在此我很誠懇地告訴諸位:國內的違法監聽已到了嚴重氾濫的地步,甚至有些公務人員利用違法監聽所獲得之資訊,威脅恐嚇相關當事人,如果這種違法監聽的情形不立即進行改善,有可能危及整個國家的根基,一如今年獲得奧斯卡最佳外語片「監聽風暴」中所陳述的負面效果,希望蘇院長及施部長回去後能對這個問題詳加檢討,特別是對國安單位在進行合法監聽的過程中,竟然讓監聽到的資訊外流,造成當事人非常大的困擾,已引發諸多民怨,請兩位務必正視這個問題。
* 施部長茂林:過去曾有相當多位立法委員到調查局電信監聽單位進行參訪,對其監聽過程的透明化及管控機制都非常了解,另外,全國檢察官也都定期或不定期至監聽單位進行抽檢,看看有沒有未經核准就擅自上線監聽的情形;至於將監聽內容外流的部分,如果有具體事證,我們一定嚴辦。
* 李委員全教:對民眾打你們提供的檢舉電話:「*#62#」經常被掛線的情況,請你們提出詳細調查報告,並送本院備查。
接下來本席要談的問題,就是面對M型社會來臨而引發的各種問題,首先是對社會上的窮人有越來越多的趨勢,不知院長有何感受?
* 蘇院長貞昌:誠如委員所說,社會上的確有很多新貧或近貧的人。
* 李委員全教:大家都知道,過去U型社會裡中產階級佔絕大多數,經過這幾年轉型,已逐漸變成M型的社會結構,最近網路或國際媒體對此問題都有熱烈的討論,所謂M型的社會結構,即指貧富兩極化,貧者愈貧,富者愈富,中產階級被壓縮到愈來愈少,換言之,原來是社會穩定力量的中產階級已經在逐漸蒸發中,社會貧富兩極化的態勢非常明顯,這實是一個文明社會慢慢退化的現象,同時,另一個不公平、不正義及不合理的社會正慢慢成形中。
事實上,日本在前幾年也是從U型社會逐漸朝M型社會進化中,根據國外相關報導,有以下四個證據可以看出從U型社會逐漸轉變成M型的社會:
一、中產階級的財富增長率遠遠落後於貧富兩者的財富增長率,關於富者的部分,其理甚明,我們就不必多談,至於貧者除社會救濟之外,還有執政者所推動的各項公共政策,以及對相關社會福利的增強,所以,貧富兩者的財富增長率偏高,中產階級則明顯降低。
二、台灣的痛苦指數(即失業率加上物價指數)超過6.43%,已達到20年的高峰。
三、台灣去年一整年國民薪資平均增長率遠遠低於物價指數的增長率。
四、根據聯合國所公布的老人化國家中,到2008年滿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占台灣總人口數將高達8.6%,遠遠大於聯合國所公布老人化國家的平均值。
對以上四項數據,不知道蘇院長從其中看出什麼端倪?
* 蘇院長貞昌:針對委員所提出的幾項數據,譬如薪資的成長率與物價指數比,可能有一些不正確……
* 李委員全教:這些數據都不是本席憑空杜撰出來的。
* 蘇院長貞昌:事實上,去年薪資成長率與物價指數比應是正面的成長,詳細情形容我請勞委會李主委及經建會何主委作一說明。
* 李委員全教:我今天提出這些數據,不是要你們講細節,而是要提醒你們民進黨已經主政7年多的時間,整個社會從U型轉變成M型的結構,中產階級慢慢在消失中,基層百姓普遍變窮了,身為我們國家最高行政首長,蘇院長的感受如何?以及未來政府施政究竟應該朝哪些方向,才能真正照顧到老百姓的生活,這才是我要問的重點所在。
* 蘇院長貞昌:在國際間逐漸走向全球化及知識經濟之際,各國的社會結構均呈現雙峰現象,一如委員所說的M型社會結構,目前台灣也有這樣的趨勢,我們都有感受到,因此,我們特別研擬脫困計畫,希望委員能給予支持。
其次,在做結論之前所爰引的數據相當重要,這也是我非常專心聆聽委員質詢的原因,對委員所引的數據中,的確有一項有一點誤差,所以,我才特別作一說明。至於其他各項數據,因為牽涉到專業的問題,必須請相關主管答復。
* 李委員全教:既然院長有此感受,表示院長還有良知。老實說,在貴黨四大天王中,我對蘇院長及呂副總統的印象比較好,因為你們兩位比較不貪,而且還有一點能力,特別是對蘇院長我們有很深的期許,雖然你感受到台灣社會正朝M型社會結構轉變,但就你所推行的大投資、大溫暖計畫,到目前為止,我們只能從廣告的畫面中看到你說如何照顧人民,這些畫面和電視新聞報導多少人因為失業而跳樓甚至全家自殺的畫面兩相對照之下,我們覺得實在相當諷刺!
目前中產階級已明顯感受到生活上必須面對的危機,以房貸為例,過去用正常薪資所得繳款還覺得很輕鬆,如今房貸已給他們帶來相當大的壓力,致造成痛苦指數不斷增加。
其次,是我們的人口慢慢老化問題,本席方才提出的都是官方的數據,不是自己所創造的;我們下一代的這些人口,急遽減少的原因,是很多人面臨經濟壓力,看到許多人為了小孩子教育經費難以入眠,而不想結婚養兒育女,這些都是社會的普遍現象;本席來自於基層有深切的感受,所以,今天特別當成總質詢的重點,本席希望蘇院長在行政院會時,能夠多花點心力來關心這些中產階級,他們是社會上長久穩定的力量在逐漸式微時,促使整個國家的競爭力朝向不公平、不合理及不正義的表徵,當展現此表徵時,我們國家就會慢慢的衰退。
在2000年時我們一個人的國民所得是一萬三千多美元,韓國當時一個人的國民所得是八千七百多美元;現在人民所擁護的民進黨主政了7年,韓國人民的平均國民所得已經超過了我們的平均國民所得,本席不知道你們會不會去警惕,這是大家感受的問題,普遍人民感受到這樣的痛苦,這是蘇院長貞昌主政下首先必須要解決的問題,你要選總統,必須要提出讓人民感動的事情。
但是,到目前為止,本席沒看到您提出讓老百姓感動的公共政策,其實這是本席在幫忙你所作的提醒。
* 蘇院長貞昌:謝謝,我們的年青人與受薪階級等對這3個問題的感受確實是越來越強,政府應該要警惕與努力;所以,我這一年多來就提出大投資、大溫暖及女性創業貸款來做這件事。
* 李委員全教:本席覺得是有提出政策,但是,卻未達到效率;尤其是所提出的大政策,人民感受不到,這種M型社會弱勢族群越弱化的現象,是繼續的成長與惡化中,本席要苦口婆心的提醒院長。
本席請教部長,我們去年度所有的稅收預算是多少錢?
* 何部長志欽:我們在去年度超徵了1,250億元。
* 李委員全教:我們的經濟成長增加了多少?
* 何部長志欽:我們的經濟成長大概4.5%左右,我瞭解您的問題。
* 李委員全教:部長瞭解本席的問題,讓本席感到很高興;因為,你們的問題很嚴重,本席喜歡你們這樣子勇於面對問題與全國的國民,我們的預算是根據整個經濟成長所編列,你們在去年度卻超徵了1,250億元,請問部長,你們在今年的稅收要超徵多少?
* 何部長志欽:其實超徵有兩部分,委員是專家……。
* 李委員全教:我們對這種問題已經討論很久了,本席只是要讓部長讓知道全國人民有很深的民怨;因為,你們的預算要收這麼多的稅,卻超徵很多,這些稅都是來自於最重要的中小企業,他們是台灣安定的力量,你們竟然找他們當提款機,你知道基層是怎麼樣跟他們收稅嗎?
例如要調查蔡副院長英文的稅,如果她的戶頭往來對象有10個人,卻不是只查她一個人,當查到她未繳稅時,還要再查跟她有資金往來的10個人,那無關的10個人就罵蔡副院長英文因不繳稅而受連累要被查,結果是弄得人心惶惶,讓每個人來跟蔡副院長英文施加壓力,叫她儘快繳稅勿造成他人的壓力,搞到最後是不繳稅者也繳稅,這是你們超徵的理由。
本席在基層接到的服務案件中,類似這種案件10件中有9件是對於未繳稅者,要查與其有帳戶往來者,以這種施壓方式收稅,他們最後是不得已才繳稅;但是,每個人繳稅後是怨聲載道,本席建議部長必須要按照預算執行,否則,有失部長的聲望。
* 何部長志欽:委員是這方面的專家,但是,基於經濟成長與稅政效率的提昇,或有些財政改革方案的逐步實施,我們期待在稅收方面有重大的突破。委員方才說在稅政方面有些不完美的地方,我們一定會改進,不過,在此過程中,我保證會以最科學的方法與公平的態度及透明的程序,做有效率的……
* 李委員全教:前任部長與你都在殺雞取卵是蕭規曹隨,部長說要改善這種現象,卻未降低民怨。
一般委員提出質詢時都會點名針對表現欠佳的部長,但是,本席的質詢則不一樣,是對有所期許的相關部會首長能夠做得更好,讓整個社會感受到執政黨的德政與績效,本席希望你們對於這點能夠好好的檢討,好不好?
* 何部長志欽:謝謝。
* 李委員全教:本席關心的都是社會多數人的問題,現在民眾人心惶惶,感到最失望與恐懼的是我們的治安,你說要以6個月來改善治安,做不好要下台,本席對此提出質詢時,曾經原諒院長;因為,在上級領導中本席對於你的印象不差,而特別期許院長要在治安上有所表現。但是,這段時間來,院長覺得治安有改善嗎?
* 蘇院長貞昌:謝謝委員關心治安,以及給我的肯定與鼓勵,其實治安是要從全面的各種數據來看,且已經持續的改善中。
* 李委員全教:院長的答復已經觸及本席的紅線;因為,你說其實治安是要從全面的各種數據來看,整個治安的情形,是漸漸的改善中,屏東縣是院長的家鄉,治安有沒有改善,你為什麼不回去問問基層的左鄰右舍?本席認為你是在睜眼說瞎話。
* 蘇院長貞昌:我說治安是要從全面的各種數據來看,整個治安的情形,是漸漸的改善中;但最近發生的一些個案衝擊了人們對治安的好印象……
* 李委員全教:我不認同院長這樣的解釋,可能你比較倒楣,我以前沒有被偷過,你當院長後,我家就被闖空門,被大搬家,還有蔡錦隆和吳光訓等幾個委員也被搶劫、被偷或被恐嚇。以前幾任內政部長的太太或姨子的車被偷,兩天就找到,而我們被闖空門,被大搬家,但卻沒有一個破案。這雖是我們的個案,但若大家覺得現在治安有改善,我李全教的個性不會在此爭眼說瞎話,明明有改善卻說沒改善。我來自南部,雲嘉南和屏東地區,我都很熟,大家普遍都覺得治安沒有改善。部長,李部長,治安若不改善,我勸你大刀闊斧,包括不排除換相關的警政首長,否則基層感受不到。
* 主席:請調查清楚後給委員答復。
* 報告院會,下午1時50分至2時30分處理臨時提案,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進行施政質詢。現在休息。
* 休息(11時51分)
* 繼續開會(13時50分)
> ## 臨時提案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處理臨時提案,每位委員發言時間1分鐘。
> 現在進行第一案,請提案人王委員塗發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王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 現在進行第二案,請提案人賴委員幸媛說明提案旨趣。
> 賴委員幸媛:(13時51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羅委員志明等23人,針對國內至今尚無緊急醫療分級制度,以致民眾發生急症或緊急意外時,若因資訊不足及應變力的差異,未及時送至最有能力急救的醫療機構,而錯過黃金醫療時間。衛生署近年來每發生急救轉診或送錯的報導時,都宣布將研議「醫院急診分級制」,然至今仍未公布。本席要求行政院應確實監督衛生署,儘速公布「醫院急診分級制」,以讓急難傷病患可依不同狀況,以最有效率速度送至合適之醫療機構急救。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二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2,"proposer":["羅志明","賴幸媛"],"petitioner":["謝文政","賴士葆","費鴻泰","陳金德","吳松柏","鄭運鵬","陳志彬","林文郎","楊瓊瓔","黃偉哲","羅明才","潘維剛","陳銀河","何敏豪","郭林勇","劉寬平","廖本煙","黃宗源","黃適卓","曾燦燈","尹伶瑛"],"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羅志明、賴幸媛等23人,針對國內至今尚無緊急醫療分級制度,以致民眾發生急症或緊急意外時,若因資訊不足及應變力的差異,未及時送至最有能力急救的醫療機構,而錯過黃金醫療時間。衛生署近年來每發生急救轉診或送錯的報導時,都宣布將研議「醫院急診分級制」,然至今仍未公布。本席要求行政院應確實監督衛生署,儘速公布「醫院急診分級制」,以讓急難傷病患可依不同狀況,以最有效率速度送至合適之醫療機構急救。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民國九十四年時,一位遭家暴重傷的女童因醫療制度疏漏,竟從台北轉送至台中的醫院急救,此事件經媒體大幅報導後,才凸顯我國急救通報的體系有重大問題,也在該事件引起全國關注,因此衛生署當時才願意承諾,將進行外傷急救責任分級的工作,只是過了兩年仍未見落實。
> 二、由於每家醫療院所能提供的設備和專長科別有所不同,因此急症或重大外傷意外的傷病患也應依不同輕重情形,最快送至最合適的醫院。但目前衛生署並未統合全國醫療單位的資訊,也無判斷標準和將醫療院所分級,以致現場救難人員或「緊急醫療災難應變指揮中心」人員,都無充足資訊和作業標準以作出最好的判斷,應將傷病患最快的送至合適醫院救治,因此分秒必爭的黃金醫療時期就此消逝,導致許多民眾因此死亡的遺憾。
> 三、因此,本席要求衛生署應負起責任,儘速建立「醫院急診分級制」,針對醫療專長與各項資訊,建立完整和即時更新的資料網,將全國能提供急救的醫療機構分級,與「緊急醫療災難應變指揮中心」(EOC)連線。而行政院也應負起督導之責,切勿讓衛生署一再延後時程,讓民眾生命安全面臨挑戰。
> 提案人:羅志明 賴幸媛
> 連署人:謝文政 賴士葆 費鴻泰 陳金德 吳松柏 鄭運鵬 陳志彬 林文郎 楊瓊瓔 黃偉哲 羅明才 潘維剛 陳銀河 何敏豪 郭林勇 劉寬平 廖本煙 黃宗源 黃適卓 曾燦燈 尹伶瑛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三案,請提案人尹委員伶瑛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尹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 現在進行第四案,請提案人李委員昆澤說明提案旨趣。
> 李委員昆澤:(13時52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賴委員清德等22人,針對1950至60年代的台語電影翔實紀錄了當時台灣人民的生活與文化,屬於社會共同記憶,相當具有保存價值,然而一千餘部的台語電影中,現階段政府僅能搶救到十分之一,其餘影片多早已散佚殆盡。吾等為讓觀眾能透過影片熟悉台語,瞭解整個社會發展的歷史軌跡,並喚起社會大眾重新認識台語片,乃建請政府全力保存台語老電影,同時提供一定比例輔導金鼓勵拍攝台語影片。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四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4,"proposer":["李昆澤","賴清德"],"petitioner":["洪奇昌","彭紹瑾","黃淑英","蕭美琴","盧天麟","郭俊銘","沈發惠","王拓","邱創進","魏明谷","林淑芬","林樹山","鄭國忠","陳秀惠","顏文章","蔡其昌","王世勛","田秋堇","陳啟昱","張慶惠"],"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李昆澤、賴清德等22人,針對1950至60年代的台語電影翔實紀錄了當時台灣人民的生活與文化,屬於社會共同記憶,相當具有保存價值,然而一千餘部的台語電影中,現階段政府僅能搶救到十分之一,其餘影片多早已散佚殆盡。吾等為讓觀眾能透過影片熟悉台語,瞭解整個社會發展的歷史軌跡,並喚起社會大眾重新認識台語片,乃建請政府全力保存台語老電影,同時提供一定比例輔導金鼓勵拍攝台語影片。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1956年初,何基明先生執導的《薛平貴與王寶釧》上映,揭開了台語電影的序幕。當年在香港廈語片、歌舞片、黃梅調電影及台灣官方與黨營片廠充滿政宣色彩的電影夾擊之下,台語電影的先輩們在貧乏的環境中,憑藉著克難精神攝製出來自民間、屬於這片土地的電影,以其親切平近的庶民娛樂色彩,在當時凝滯的政治、社會氛圍中牽動著觀眾的悲喜情緒。
> 二、台語電影開啟了台灣電影的量能榮景,創造出幾近20年的電影風潮,導引了數億元的游資,在電影市場流通,此項活潑的社會經濟行為竟然是發生在台灣經濟起飛的前夕,是有其文化歷史方面的空前意義,也為爾後台灣電影的黃金時代,奠定良好的基礎,在整個台灣電影發展史中發揮了承先啟後的作用。台語片對國語影片,乃至目前極度發展的電視劇,都有著極重要的影響,或者說台語影片算得上是本土電影文化史的基礎。
> 三、遺憾的是,由於刻意的壓抑,官方與黨營片廠所攝製的國語電影興起,以致民間攝製的台語電影逐漸沒落,甚至在歷史的紀錄上,亦已逐漸模糊,當政府警醒到此問題時,也僅能亡羊補牢—在生產過的千餘部台語電影中,現階段國家電影資料館僅能搶救到十分之一,劇情完整的約一百七十幾部,其餘影片多早已散佚殆盡。
> 四、據吾等所知,國家電影資料館自去年起開始舉辦台語電影影片巡迴展「戲夢五十」的活動,在全台灣進行巡演,不僅喚起老一代共同記憶,也讓新一代跨越時空接觸當年的台灣文化,獲得各界迴響,同時透過主角隨片登台,得以向這批懷抱著篳路藍縷的開拓精神、以克難方式完成電影創作夢想、對台灣電影貢獻厥偉的台語電影及其從業人員致以最高的敬意。
> 五、吾等呼籲,在當今亞洲電影競爭激烈之際,政府除一方面調整國際行銷策略與國內電影發展方針,同時也忽忘記保存台灣電影的重要性。吾等為讓觀眾能透過影片熟悉台語,瞭解整個社會發展的歷史軌跡,並喚起社會大眾重新認識台語片,遂要求政府全力保存台語老電影,妥善照料台語影片從業人員,同時需提供一定比例國片輔導金鼓勵拍攝台語影片。
> 提案人:李昆澤 賴清德
> 連署人:洪奇昌 彭紹瑾 黃淑英 蕭美琴 盧天麟 郭俊銘 沈發惠 王 拓 邱創進 魏明谷 林淑芬 林樹山 鄭國忠 陳秀惠 顏文章 蔡其昌 王世勛 田秋堇 陳啟昱 張慶惠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五案,請提案人賴委員士葆說明提案旨趣。
> 賴委員士葆:(13時53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侯委員彩鳳等26人,查近年來國內性侵案件頻傳,據內政部統計,去年通報有五千多人受害,與前年相較年增率高達15%,若進一步推估未報案之受害人數,總計約有四到六萬件,其中六成是兒童及少女,顯示婦幼之生命安全未受到完善之保護。經婦女團體及專家學者調查後發現,由於性侵犯之罰則過輕、犯罪後之治療及監控不足,才會導致性侵害防治效果不佳。因此,為強化性侵害之防治,保障民眾之生命安全,爰提案要求法務部限期於一個月內,提出加重懲處性侵犯之辦法及強化性侵犯監控之具體方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五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5,"proposer":["賴士葆","侯彩鳳"],"petitioner":["廖本煙","陳朝容","尤清","吳明敏","邱毅","曾永權","吳志揚","白添枝","楊瓊瓔","費鴻泰","羅明才","李復甸","王榮璋","潘維剛","陳明真","余政道","林志嘉","杜文卿","鍾紹和","李顯榮","林德福","盧天麟","林春德","吳英毅"],"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賴士葆、侯彩鳳等26人,查近年來國內性侵案件頻傳,據內政部統計,去年通報有五千多人受害,與前年相較年增率高達15%,若進一步推估未報案之受害人數,總計約有四到六萬件,其中六成是兒童及少女,顯示婦幼之生命安全未受到完善之保護。經婦女團體及專家學者調查後發現,由於性侵犯之罰則過輕、犯罪後之治療及監控不足,才會導致性侵害防治效果不佳。因此,為強化性侵害之防治,保障民眾之生命安全,爰提案要求法務部限期於一個月內,提出加重懲處性侵犯之辦法及強化性侵犯監控之具體方案。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根據內政部統計,九十三年全年通報性侵案受害者四千四百七十八人、九十四年成長為四千九百人,去年則有五千多人,年增率高達百分之十五。
> 二、現代婦女基金會於媒體中表示,國內性侵案未報案的受害人數更多,推估實際數字應為通報件數的七到十倍,有約四到六萬件,其中六成是兒童及少女。
> 提案人:賴士葆 侯彩鳳
> 連署人:廖本煙 陳朝容 尤 清 吳明敏 邱 毅 曾永權 吳志揚 白添枝 楊瓊瓔 費鴻泰 羅明才 李復甸 王榮璋 潘維剛 陳明真 余政道 林志嘉 杜文卿 鍾紹和 李顯榮 林德福 盧天麟 林春德 吳英毅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六案,請提案人葉委員芳雄說明提案旨趣。
> 葉委員芳雄:(13時55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葉芳雄等26人,針對客語傳播媒體事業之推展及輔助,其中委託設立客家頻道與其他電視頻道相競爭係屬弱勢,95年度亦無進行客家電視頻道滿意度調查及人數收看統計,實無法評估客家電視文化教育推展效益。爰此,為有效提升客家電視文化教育推展,特提案建請行政院進行客家電視台文化傳承工作之效益評估及滿意度調查,同時讓客語節目比照閩南語節目方式,散置於其他電視頻道播出,以真正落實推廣客家文化之目標。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 第六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6,"proposer":["葉芳雄"],"petitioner":["許舒博","楊瓊瓔","孔文吉","林滄敏","伍錦霖","謝文政","孫大千","蘇起","蔡家福","曹壽民","徐少萍","江義雄","吳松柏","王昱婷","郭素春","朱鳳芝","侯彩鳳","楊仁福","盧秀燕","林建榮","蔡錦隆","廖婉汝","費鴻泰","林正二","羅明才"],"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葉芳雄等26人,針對客語傳播媒體事業之推展及輔助,其中委託設立客家頻道與其他電視頻道相競爭係屬弱勢,95年度亦無進行客家電視頻道滿意度調查及人數收看統計,實無法評估客家電視文化教育推展效益。爰此,為有效提升客家電視文化教育推展,特提案建請行政院進行客家電視台文化傳承工作之效益評估及滿意度調查,同時讓客語節目比照閩南語節目方式,散置於其他電視頻道播出,以真正落實推廣客家文化之目標。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成立宗旨在延續客家文化命脈,職是客委會年度施政計畫應以照顧與發展客家族群之權益為重。
> 二、有關客委會年度施政計畫,其中客家委員會推展及輔助客語傳播媒體事業,96年度預算為5點70072億元,而「委託設立客家頻道」相關業務經費為4點4億元,佔本分支計畫經費百分之七十七。然而客家電視收視觀眾卻大多與其他頻道相競爭又處於弱勢,又95年度政府亦未進行全國民眾對客家電視頻道滿意度調查及收看人數統計,在此情形下,並無法有效評估客家電視文化教育推展之效益。
> 三、爰此,為有效提升客家文化教育推展,促進族群關係和諧,特提案建請行政院進行客家電視台文化傳承工作之效益評估及滿意度調查,同時讓客語節目比照閩南語節目方式,散置於其他電視頻道播出,以真正落實推廣客家文化於民間,提高其他族群了解客家文化於無形之中,讓客家資產脈脈相傳、綿延不絕。
> 提案人:葉芳雄
> 連署人:許舒博 楊瓊瓔 孔文吉 林滄敏 伍錦霖 謝文政 孫大千 蘇 起 蔡家福 曹壽民 徐少萍 江義雄 吳松柏 王昱婷 郭素春 朱鳳芝 侯彩鳳 楊仁福 盧秀燕 林建榮 蔡錦隆 廖婉汝 費鴻泰 林正二 羅明才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七案,請郭委員素春代表國民黨黨團說明提案旨趣。
> 郭委員素春:(13時56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國民黨黨團,鑒於山坡地農產品運輸以農水路為主,惟歷次天然災害的發生令山坡地農水路受損嚴重,已嚴重影響山坡地農產品運輸與農業發展,更導致農民謀生不易。為改善農民生活品質,並強化農業發展,本黨團建請行政院儘速修正公共設施災後復建中央補助原則(草案)第2條第1項第2款,改依農路調查及地理資訊系統編號之主要農路,與聚居戶10戶以上之支線農路為補助對象,以符農民之所需。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 第七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7,"proposer":["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徐少萍"],"decision":"pass"}
> ```
> 本院國民黨黨團,鑒於山坡地農產品運輸以農水路為主,惟歷次天然災害的發生令山坡地農水路受損嚴重,已嚴重影響山坡地農產品運輸與農業發展,更導致農民謀生不易。為改善農民生活品質,並強化農業發展,本黨團建請行政院儘速修正公共設施災後復建中央補助原則(草案)第2條第1項第2款,改依農路調查及地理資訊系統編號之主要農路,與聚居戶10戶以上之支線農路為補助對象,以符農民之所需。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山坡地農業的發展,有賴交通運輸的配合,而山坡地農水路的維護,適為山坡地農業發展的基礎。惟歷次天然災害的發生令山坡地農水路受損嚴重,已嚴重影響山坡地農產品運輸與農業發展,更導致農民謀生不易。
> 二、公共設施災後復建中央補助原則(草案)第2條第1項第2款,以聚居達30戶之唯一聯外道路為災後復建補助對象。惟該規定無法一體適用於因天然災害受損嚴重之山坡地農水路,致復建工程受阻,顯不符農民需要。
> 三、爰此,本黨團建請行政院儘速修正公共設施災後復建中央補助原則(草案)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改依農路調查及地理資訊系統編號之主要農路,與聚居戶10戶以上之支線農路為補助對象,以符農民之所需。
>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徐少萍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八案,請提案人林委員鴻池說明提案旨趣。
> 林委員鴻池:(13時57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林鴻池、王昱婷、廖婉汝等36人臨時提案,有鑑於台灣的電腦普及率及網際網路普及率,皆居於亞洲四小龍之末,而台灣內部的數位落差亦相當嚴重,依主計處調查,所得屬於五等分位最低的家庭,電腦普及率只有19%,全台約115萬戶低收入戶沒有電腦。現今「資訊」已被視為和土地、勞力、資本等同之經濟發展條件,也是貧困者得以脫貧的利器,為避免台灣的資訊化程度持續落後,以及內部的數位落差加劇,建請行政院政府優先針對經濟弱勢家戶,給予購置電腦及上網的經費補助,並檢討「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數位台灣計畫」之執行成效,優先提振偏遠及落後地區之軟硬體設施。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 第八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8,"proposer":["廖婉汝","林鴻池","王昱婷"],"petitioner":["侯彩鳳","朱鳳芝","徐少萍","蔡其昌","羅世雄","羅明才","馮定國","孔文吉","郭素春","黃志雄","葉芳雄","趙良燕","周守訓","林益世","楊瓊瓔","許榮淑","伍錦霖","何智輝","彭添富","孫大千","陳朝容","吳松柏","林正二","楊仁福","黃適卓","林滄敏","陳景峻","潘維剛","蘇起","曹壽民","林樹山","盧秀燕","廖本煙"],"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林鴻池、王昱婷、廖婉汝等36人,有鑑於台灣的電腦普及率及網際網路普及率,皆居於亞洲四小龍之末,而台灣內部的數位落差亦相當嚴重,依主計處調查,所得屬於五等分位最低的家庭,電腦普及率只有19%,全台約115萬戶低收入戶沒有電腦。現今「資訊」已被視為和土地、勞力、資本等同之經濟發展條件,也是貧困者得以脫貧的利器,為避免台灣的資訊化程度持續落後,以及內部的數位落差加劇,建請行政院政府優先針對經濟弱勢家戶,給予購置電腦及上網的經費補助,並檢討「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數位台灣計畫」之執行成效,優先提振偏遠及落後地區之軟硬體設施。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根據國際電訊聯盟(ITU)統計顯示,台灣的電腦普及率(新加坡74%,香港59%,南韓55%,台灣53%)及網際網路普及率(香港69%,南韓67%,新加坡66%,台灣60%),皆居於亞洲四小龍之末。台灣原有電腦王國之稱,國民所得雖低於新加坡、香港,但和南韓相近,其電腦普及率和網路普及率卻居於車尾,顯示政府努力不夠,讓台灣和其他國家的數位落差愈形擴大。
> 二、台灣的數位普及率的國際比較除了位居四小龍之末外,在國內的數位落差也相當嚴重,根據行政院所做之「95年個人/家戶數位落差調查報告」顯示,25縣市的家戶電腦擁有率落差甚大。其中,台中市(89.1%)、新竹市(88.1%)及台北市(87.7%)都有接近九成家戶擁有電腦設備,雲林縣(65.4%)、嘉義縣(69.0%)及台東縣(69.2%),擁有電腦設備的家庭不到七成。另外,山地原住民鄉鎮是電腦設備最不普及的區域(53.0%),偏遠程度高的鄉鎮家戶有電腦的比率為58.0%,和全體家戶的81.6%擁有率相比,明顯偏低。
> 三、行政院於2002年開始執行的「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其中「數位台灣計畫」預計共花費3427億元,其目標為打造台灣成為亞洲最e化的國家,從2002年至今約五年時間,台灣的電腦及網路普及率卻淪為亞洲四小龍之末,顯見政府空喊口號,投入龐大經費不但未見成效,還每況愈下。
> 四、在全球化的時代,「資訊」被視為是除土地、勞力、資本之外,經濟生產活動的第四大要素,在資訊通信科技擴散過程中,若不同族群使用此科技的情形有落差,則網路非但沒有消弭社會不公平,反而產生新的階級對立。從以上資料顯示,目前台灣的數位化程度既患寡也患不均,政府必須拿出對策,提振台灣的數位化程度。
> 五、當務之急是縮短台灣內部的數位落差,讓貧困者得以利用科技脫貧,而非僅是發放津貼。根據統計,月收入不到兩萬元的家戶,電腦擁有率僅27.8%,月收入兩萬至三萬元的家戶電腦擁有率大幅提高為62.0%,但仍遠低於全國81.6%的平均水準,由此來看,三萬元約為國內家戶是否添購電腦的門檻。本院委員建請行政院:第一,政府優先針對經濟弱勢家戶,尤其為有青少年之經濟弱勢家庭,給予購置電腦及上網的經費補助,以遏止數位落差的擴大;第二,檢討「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數位台灣計畫」之執行成效,並優先提振偏遠及落後地區之軟硬體設施。
> 提案人:廖婉汝 林鴻池 王昱婷
> 連署人:侯彩鳳 朱鳳芝 徐少萍 蔡其昌 羅世雄 羅明才 馮定國 孔文吉 郭素春 黃志雄 葉芳雄 趙良燕 周守訓 林益世 楊瓊瓔 許榮淑 伍錦霖 何智輝 彭添富 孫大千 陳朝容 吳松柏 林正二 楊仁福 黃適卓 林滄敏 陳景峻 潘維剛 蘇 起 曹壽民 林樹山 盧秀燕 廖本煙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九案,請提案人吳委員志揚說明提案旨趣。
> 吳委員志揚:(13時58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吳志揚、丁守中、劉盛良、楊瓊瓔等32人臨時提案,鑑於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自由港區之管理機關應採行單一窗口提供服務。但現行管理機關係採臨時任務編組,非專責之單一窗口。且受限員額緊縮政策,管理機關及海關進駐人力不足,無法提供完善服務。因此,為能有效提高自由貿易港區服務效能,應比照科學園區管理局,成立法制化之專責單位,並建立功能完善之單一營運管理機制,提供多元簡便的服務,如:公司登記審查及執照之核發、營利事業統一發證之審理與核發、原產地證明核發、僑外人員聘僱之核發、居留案件之受理、工商行政法規作業等相關事項。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 第九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9,"proposer":["吳志揚","丁守中","劉盛良","楊瓊瓔"],"petitioner":["林滄敏","羅明才","邱毅","陳秀卿","朱鳳芝","孔文吉","林建榮","陳朝容","楊仁福","謝文政","蔡家福","白添枝","帥化民","孫大千","蔡豪","蘇起","王昱婷","李嘉進","侯彩鳳","吳成典","林益世","蔡錦隆","徐少萍","林正二","江義雄","馮定國","黃志雄","吳敦義"],"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吳志揚、丁守中、劉盛良、楊瓊瓔等32人,鑑於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自由港區之管理機關應採行單一窗口提供服務。但現行管理機關係採臨時任務編組,非專責之單一窗口。且受限員額緊縮政策,管理機關及海關進駐人力不足,無法提供完善服務。因此,為能有效提高自由貿易港區服務效能,應比照科學園區管理局,成立法制化之專責單位,並建立功能完善之單一營運管理機制,提供多元簡便的服務,如:公司登記審查及執照之核發、營利事業統一發證之審理與核發、原產地證明核發、僑外人員聘僱之核發、居留案件之受理、工商行政法規作業等相關事項。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自由港區之管理機關應採行單一窗口提供服務。但現行管理機關係採臨時任務編組,非專責之單一窗口。且受限員額緊縮政策,管理機關及海關進駐人力不足,無法提供完善服務。
> 二、進駐廠商請領相關證照,仍需前往地方政府及各行政單位,辦理申請審查事宜。而地方政府並未參與自由港區規劃,對港區之運作機制及特殊性不甚了解,仍需民航局釋示後,再行決議。
> 三、因此,為能有效提高自由貿易港區服務效能,應比照科學園區管理局,成立法制化之專責單位,並建立功能完善之單一營運管理機制,提供多元簡便的服務,如:公司登記審查及執照之核發、營利事業統一發證之審理與核發、原產地證明核發、僑外人員聘僱之核發、居留案件之受理、工商行政法規作業等相關事項。
> 提案人:吳志揚 丁守中 劉盛良 楊瓊瓔
> 連署人:林滄敏 羅明才 邱 毅 陳秀卿 朱鳳芝 孔文吉 林建榮 陳朝容 楊仁福 謝文政 蔡家福 白添枝 帥化民 孫大千 蔡 豪 蘇 起 王昱婷 李嘉進 侯彩鳳 吳成典 林益世 蔡錦隆 徐少萍 林正二 江義雄 馮定國 黃志雄 吳敦義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十案,請提案人沈委員發惠說明提案旨趣。
> 沈委員發惠:(14時)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40人,考量大台北都會區捷運路網之功能性、工程難易度與居民實際需求,建請行政院儘速審議並同意執行捷運民生汐止線,且由汐止端先行施做,俾創造全案最大交通效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十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0,"proposer":["沈發惠"],"petitioner":["尹伶瑛","王拓","王世勛","王淑慧","田秋堇","李昆澤","林正二","林淑芬","林滄敏","林樹山","邱創進","洪奇昌","徐少萍","高建智","張慶惠","張麗善","曹來旺","許榮淑","郭玟成","郭俊銘","陳瑩","陳明真","陳景峻","陳銀河","彭紹瑾","湯火聖","黃宗源","黃偉哲","廖本煙","趙良燕","潘孟安","蔡其昌","鄭國忠","盧秀燕","蕭美琴","賴清德","顏文章","魏明谷","羅明才"],"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沈發惠等40人,考量大台北都會區捷運路網之功能性、工程難易度與居民實際需求,建請行政院儘速審議並同意執行捷運民生汐止線,且由汐止端先行施做,俾創造全案最大交通效益。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捷運民生汐止線於民國九十二年底完成初步評估分析,九十三年初完成可行性報告書後,一度因公務預算遭刪減,而未能執行走廊研究規劃作業,後經各界爭取且獲交通部重行支持,甫於九十四年順利辦理走廊研究規劃案招標,並由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得標,且於九十五年提交期中報告書,分於臺北市中山區公所、臺北市民生社區活動中心、臺北市內湖區公所、臺北市立南湖高級中學、臺北縣立汐止國民中學辦理五場公聽會。
> 二、本席亦親自且全程出席九十五年三月三十日第五場汐止國中公聽會,並於會中提出一○八項建議,後經臺北市捷運工程局採納,於計畫增列汐止地區站點、更改汐科站站體設計使與台鐵汐科園站北站體相連結、北延全線終點站等。
> 三、唯於汐止地區居民所關心工程執行時程、預算,本席以為,全線如以汐止端先行施做,不僅可與九十七年中即可完工之內湖線東湖站進行轉乘,方便汐止地區居民來往工作、生活連結度極高之台北市內湖區,亦可與今年年底即可啟用之台鐵汐科園站相互轉乘,擴大大眾運輸系統交通效益。另因全線汐止、東湖段規劃為高架式,造價和工程相對便宜、簡單,且較西端(民生西路部分)更少工程及用地取得爭議,如由汐止端先行施做,除工程預算較易取得,通車後亦可先提供票務收入。
> 四、由於全案即將於今年三月底完成規劃報告書,屆時將再循序報請交通部核轉行政院審議,本席基於捷運路網功能性、工程難易度與居民實際需求,建請行政院能儘速審議並同意執行捷運民生汐止線,且由汐止端先行施做,俾創造全案最大交通效益。
> 提案人:沈發惠
> 連署人:尹伶瑛 王 拓 王世勛 王淑慧 田秋堇 李昆澤 林正二 林淑芬 林滄敏 林樹山 邱創進 洪奇昌 徐少萍 高建智 張慶惠 張麗善 曹來旺 許榮淑 郭玟成 郭俊銘 陳 瑩 陳明真 陳景峻 陳銀河 彭紹瑾 湯火聖 黃宗源 黃偉哲 廖本煙 趙良燕 潘孟安 蔡其昌 鄭國忠 盧秀燕 蕭美琴 賴清德 顏文章 魏明谷 羅明才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十一案,請提案人藍委員美津說明提案旨趣。
> 藍委員美津:(14時)主席、各位同仁。本席及朱鳳芝、沈智慧、潘孟安、王昱婷等35人,有鑒於民國95年8月底台灣65歲以上老人人口為225萬6,827人,佔總人口9.88%,已躋身高齡化社會,據經建會推估資料顯示,25年後台灣將邁入真正高齡社會,若不及早規劃相關策略,勢必措手不及。由於高齡社會老人福利需求將更具多樣性,人才的培育並非一蹴可及,有必要針對各類老人服務相關人才進行前瞻性考量與規劃,並及早推動。爰此,建請行政院應加強各種老人服務人才之培育,以因應快速成長老人之需要。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十一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1,"proposer":["藍美津","朱鳳芝","沈智慧","潘孟安","王昱婷"],"petitioner":["王淑慧","廖本煙","林正二","陳朝龍","林益世","楊仁福","湯火聖","羅世雄","杜文卿","郭素春","曹來旺","李昆澤","吳松柏","張麗善","陳重信","郭玟成","徐少萍","陳明真","葉芳雄","陳景峻","林滄敏","尹伶瑛","張慶惠","楊瓊瓔","林樹山","吳成典","盧秀燕","吳明敏","魏明谷","羅明才"],"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藍美津、朱鳳芝、沈智慧、潘孟安、王昱婷等35人,有鑒於民國95年8月底台灣65歲以上老人人口為225萬6,827人,佔總人口9.88%,已躋身高齡化社會,據經建會推估資料顯示,25年後台灣將邁入真正高齡社會,若不及早規劃相關策略,勢必措手不及。由於高齡社會老人福利需求將更具多樣性,人才的培育並非一蹴可及,有必要針對各類老人服務相關人才進行前瞻性考量與規劃,並及早推動。爰此,建請行政院應加強各種老人服務人才之培育,以因應快速成長老人之需要。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民國95年8月底台灣65歲以上老人人口為225萬6,827人,佔總人口9.88%,雖然與多數工業化國家相比,台灣老人人口所占比率仍低,但生育率不斷下降伴隨著平均壽命的延長,未來人口老化的速度將遠比歐美國家來得更加急遽。
> 二、依據經建會推估資料顯示,台灣老人人口於民國115年將達到475萬人,占總人口20.6%,至民國140年老人人口將再增加到686萬人,占總人口37%,相當於不到3人中就有1人是老人。
> 三、可見台灣躋身高齡化社會(老人人口占7%)到邁入真正高齡社會(老人人口占15%)僅歷時約25年,但比較工業化國家約50-100年,法國甚至長達130年,其因應人口老化的時間較為充裕。我國若不及早規劃相關策略,勢必措手不及。
> 四、由於隨著年齡增加,老人在許多方面衍生出各種問題,包括身體功能的退化與社會關係的改變等,對老人的生活將因而產生了許多衝擊與變化,高齡社會老人福利需求將更具多樣性。
> 五、人才的培育並非一蹴可躋,以美國為例,目前已有許多大學在社會、人口、公共衛生、心理、醫學、生物科技、社會工作等相關科系設置老人相關課程,部分學校甚至專設老人學系或老人研究中心,以培育老人服務人才,強化相關問題及政策研究,我們有必要就各類老人服務相關人才進行前瞻性的考量與規劃,並及早推動。。
> 六、目前國內僅有明新、美和和稻江三所學校已有設立老人相關學系,其他學校則僅開設老人相關課程而已。爰此,建請行政院應加強各種老人服務人才之培育,以因應快速成長老人之需要。
> 提案人:藍美津 朱鳳芝 沈智慧 潘孟安 王昱婷
> 連署人:王淑慧 廖本煙 林正二 陳朝龍 林益世 楊仁福 湯火聖 羅世雄 杜文卿 郭素春 曹來旺 李昆澤 吳松柏 張麗善 陳重信 郭玟成 徐少萍 陳明真 葉芳雄 陳景峻 林滄敏 尹伶瑛 張慶惠 楊瓊瓔 林樹山 吳成典 盧秀燕 吳明敏 魏明谷 羅明才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十二案,請提案人張委員麗善說明提案旨趣。
> 張委員麗善:(14時2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及楊瓊瓔、張碩文、劉盛良、王昱婷等34人,鑒於高齡社會的來臨,漸進式退休方式已成國際潮流,許多工業化國家早已擬定漸進式退休與老人就業促進措施,其不僅可提供合於請領退休給付者持續就業之機會,也有助於老人提早適應退休、加強老人獨立自主,爰此,建議相關單位儘速擬定漸進式退休及老人促進就業方案,並輔以相關誘因,提供具有知識或勞動生產力之高齡者持續就業之機會,避免全面性退休後產生之知識斷層問題,以提昇國內人口競爭力。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十二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2,"proposer":["張麗善","楊瓊瓔","張碩文","劉盛良","王昱婷"],"petitioner":["張慶忠","謝文政","帥化民","林滄敏","費鴻泰","蔣孝嚴","吳志揚","吳育昇","曹爾忠","黃劍輝","黃德福","林正峰","白添枝","伍錦霖","李復甸","洪秀柱","廖婉汝","林建榮","盧秀燕","楊仁福","江義雄","林炳坤","曾華德","郭素春","徐少萍","蔡豪","劉銓忠","黃昭順","蔡家福"],"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張麗善、楊瓊瓔、張碩文、劉盛良、王昱婷等34人,鑒於高齡社會的來臨,漸進式退休方式已成國際潮流,許多工業化國家早已擬定漸進式退休與老人就業促進措施,其不僅可提供合於請領退休給付者持續就業之機會,也有助於老人提早適應退休、加強老人獨立自主,爰此,建議相關單位儘速擬定漸進式退休及老人促進就業方案,並輔以相關誘因,提供具有知識或勞動生產力之高齡者持續就業之機會,避免全面性退休後產生之知識斷層問題,以提昇國內人口競爭力。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2004年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資料指出,台灣60至64歲與65歲以上高齡者之勞動參與率分別為33.49%及7.42%,遠低於美國之50.5%及13.2%、日本之54.7%及19.8%、韓國之53.6%及29.8%。然而台灣近年勞工及軍公教人員領取退休金之平均年齡卻呈下降之趨勢,93年平均退休年齡已達55.85歲,顯見我國對於高齡者之就業政策及退休配套方案實有改革之必要。
> 二、環視我國現行老人福利法令,僅針對少數弱勢老人提供消極扶助措施,對於多數老人之「積極福利」作為卻寥寥無幾,且據經建會資料推估,台灣老人人口於115年將達到475萬人,佔總人口之20.6%、至140年則再增為686萬人,占總人口之37%,台灣人口急遽老化,面對即將而來的高臨化社會,除傳統消極經濟保障、社會福利外,我國亦應正視人口老化所衍生之勞動力萎縮、醫療照護需求增加等問題之因應。
> 三、自80年代初期開始,包括法國、英國、丹麥等高度開發國家已開始採漸進式退休(phased retirement),所謂漸進式退休又稱部分退休或彈性退休,係指個人在邁向全面性退休前,對個人工作安排做漸進式改變,包括更換雇主、職業或減少工作時間,即個人在合於請領退休給付後之繼續就業機會。漸進式退休提供高齡員工計畫式的由全時工作轉變為部分時間工作之機會,避免因遽然退出勞動市場,造成技術斷層,有利勞動知識及工作技能之傳承,建議我國儘速擬定漸進式退休方案,再輔以促近高齡就業者之相關誘因、規範,以提昇台灣國內人口競爭力,紓解老人照護問題。
> 提案人:張麗善 楊瓊瓔 張碩文 劉盛良 王昱婷
> 連署人:張慶忠 謝文政 帥化民 林滄敏 費鴻泰 蔣孝嚴 吳志揚 吳育昇 曹爾忠 黃劍輝 黃德福 林正峰 白添枝 伍錦霖 李復甸 洪秀柱 廖婉汝 林建榮 盧秀燕 楊仁福 江義雄 林炳坤 曾華德 郭素春 徐少萍 蔡 豪 劉銓忠 黃昭順 蔡家福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十三案,請提案人李委員鎮楠說明提案旨趣。
> 李委員鎮楠:(14時3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及沈智慧等24人,針對全國路口監視器充斥,但無統一規劃與妥善維護等作為,使得多數監視器呈現「眼盲」狀況,除由警政署安裝之警用監視系統,在管理運作上較佳之外,其他各級行政單位自行設置之監視器,因無管理維護,推估損壞率高達七成,更造成數十億公帑之浪費。全台監視器「嚴重眼盲」,除了無法有效嚇阻犯罪外,在犯罪發生後,更屢屢發生監視器損害、影像不堪用之狀況,根本無法有效打擊犯罪。為尋求改善,本席等特提案要求行政院應進行問題研議及因應措施後,送交立法院相關委員會報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十三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3,"proposer":["李鎮楠","沈智慧"],"petitioner":["黃志雄","余政道","鄭國忠","尤清","鄭朝明","黃宗源","林樹山","盧秀燕","趙良燕","邱鏡淳","魏明谷","楊仁福","陳景峻","廖本煙","曹來旺","陳銀河","陳明真","張慶惠","吳清池","吳敦義","林正二","藍美津"],"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李鎮楠、沈智慧等24人,針對全國路口監視器充斥,但無統一規劃與妥善維護等作為,使得多數監視器呈現「眼盲」狀況,造成市容混亂、浪費公帑,甚有侵害人民私權之虞,為尋求改善,提案要求行政院應進行問題研議及因應措施後,送交立法院相關委員會報告。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為達到有效嚇阻犯罪,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0條,對於經常發生或經合理判斷可能發生犯罪案件之公共場所,可經相關機關協調後裝置監視器。此舉立意固然良善,但日前經媒體披露,除由警政署安裝之警用監視系統,在管理運作上較佳之外,其他各級行政單位自行設置之監視器,因無管理維護,推估損壞率高達七成,更造成數十億公帑之浪費。
> 二、承上,全台監視器「嚴重眼盲」,除了無法有效嚇阻犯罪外,在犯罪發生後,更屢屢發生監視器損害、影像不堪用之狀況,根本無法有效打擊犯罪。
> 三、再者,監視器規格、數量均無統一且過於浮濫,故發生新竹市民抗議監視器「看光光」等侵害人權之情事,「普設監視器」已成「濫設監視器」,有如「1984」小說裡之老大哥情節,對人民私權造成極大傷害。
> 四、依據上述幾點,本席認為內政部應立即著手進行監視器設置相關檢討,與警政署、各縣市政府等相關單位進行研議,無論在主管單位、監視器規格、設置地點、發包與後續維護經費等,進行有效整合,才能在兼顧人民私權前提下,達到有效嚇阻犯罪、維護社會治安之目的。
> 提案人:李鎮楠 沈智慧
> 連署人:黃志雄 余政道 鄭國忠 尤 清 鄭朝明 黃宗源 林樹山 盧秀燕 趙良燕 邱鏡淳 魏明谷 楊仁福 陳景峻 廖本煙 曹來旺 陳銀河 陳明真 張慶惠 吳清池 吳敦義 林正二 藍美津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報告院會,臨時提案已處理完畢,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進行施政總質詢。現在休息。
* 休息(14時4分)
* 繼續開會(14時31分)
```json
{"type":"interp","people":["主席"]}
```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施政質詢。
* 請白委員添枝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白委員添枝","主席","蘇主任委員嘉全","胡主任委員勝正","蘇院長貞昌","陳部長瑞隆","侯署長勝茂","李部長逸洋"]}
```
* 白委員添枝:(14時31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很不簡單,36家農會中有6家重新設立,但是現在放款限制每人100萬元,本席隨便拿出一張信用卡都有35萬元的額度,只要有3張卡就可以比向農會借得多。反觀中華銀行,金檢局不知道是怎麼查的?農會買中華票券時,票券是怎麼來的?怎麼可以買?中華票券倒人家幾百億,古人說:「虎,不怕,怕虎屎。」一家農會那麼大,如果我要買房子,最少也要3、500萬元,那豈不是要找3、5個人才能貸到購屋的錢?這不是死路一條嗎?請問限制貸款100萬元是什麼意思?是誰出的主意?
* 主席:請行政院農委會蘇主任委員答復。
* 蘇主任委員嘉全:(14時34分)主席、各位委員。過去36家農會造成很多金融問題,去年我們特別讓其中6家新設,既然是新設,就要讓他們經營的項目慢慢增加,如果表現好,明年當然可以增加,不能一次就……
* 白委員添枝:那教他們趕快倒好了,你們就不要讓他們新設就好了嘛!
* 蘇主任委員嘉全:不能不讓他們設立。
* 白委員添枝:一張卡就可以借到35萬元,一家農會這麼大,每人卻只能貸款100萬元,一個人買房子要貸款,豈不是要找4、5個人才能貸到那麼多錢?那不是教人家等死嗎?這是什麼政府啊?
* 蘇主任委員嘉全:白委員的意見我們會檢討,但是……
* 白委員添枝:檢討讓他們快倒。
* 蘇主任委員嘉全:不會。
* 白委員添枝:你去問全省農會,看有沒有人幹譙你們?限制貸款100萬元,一個小孩隨便拿3張卡就可以借到那麼多錢,還免保,可是向農會貸款100萬元還要保證人,這樣對嗎?
* 蘇主任委員嘉全:我們當然希望農會也能像其他金融機構一樣正常經營,這是農委會最大的願望,但是我們要兼顧社會、媒體各方面的看法,你的意見農委會……
* 白委員添枝:媒體是你在說啦!今天你們說要輔導,結果中華票券賣給農會5、6億元,現在倒了,請問是誰在審查?你們審查農會卻像抓賊一樣,連喝一杯茶、吃一個便當都要自己帶,你們今天是用什麼角度看農會?
* 蘇主任委員嘉全:沒有審查,我們只是委託金融局而已,金融局不會這樣。
* 白委員添枝:請問金檢局是誰管的?中華票券是怎麼審查的?中華票券的人被判刑,可是金檢局的人有事嗎?有人被抓去關嗎?有人問一句嗎?請問金檢局是怎麼檢查中華票券的?
* 胡主任委員勝正:農會信用部向中華銀行買的是次順位債券,債券是高風險、高報酬的。
* 白委員添枝:你是怎麼檢查的?為什麼教農會買中華票券?如果你們告訴農會不能買中華票券,農會也不會被人家倒啊!你說你們是怎樣檢查中華銀行和農會的?中華銀行現在倒閉了,金檢局有人被處分嗎?沒有!你們看農會不起嘛!
* 胡主任委員勝正:次順位債券必須是用於改善體質才能發行的。
* 白委員添枝:你怎麼檢查的?為什麼中華銀行會倒閉?你們檢查農會是像抓賊一樣,一杯茶水都不敢讓他們喝、一個便當都不敢讓他們吃,你們是怎樣檢查中華銀行的?
* 胡主任委員勝正:我們檢查銀行如果發現有不法的行為,都會移送檢調。
* 白委員添枝:有不法的行為,為什麼放著讓它倒啊!
* 胡主任委員勝正:王又曾先生已經被起訴了。
* 白委員添枝:關於中華票券的案子,金檢局有人被處分嗎?
* 蘇院長貞昌:白委員,第一、一方面是處分、檢查;第二、銀行放款的規定是另一件事,農會如果做得好,將可逐步增加營業項目,農委會的想法是這樣;第三、買什麼必須按照法律的規定。以上三件事情會一步一步來做。
* 白委員添枝:對,金檢局的人必須趕快處分,因為如果農會知道金檢局的人會害人,他們不會去買中華票券。
* 蘇院長貞昌:對。
* 白委員添枝:你們今天要公平,不能看農會像狗一樣!看農會不起!
* 蘇院長貞昌:我們出身農家,不會把農會看成什麼,現在恢復經營,也要一步一步來。
* 白委員添枝:再請問主委,你看4月15日豬價要漲多少?
* 蘇主任委員嘉全:48元。
* 白委員添枝:50元可以嗎?
* 蘇院長貞昌:豬價可以用喊的嗎?
* 蘇主任委員嘉全:報告委員,今天46.2元……
* 白委員添枝:幾塊錢沒有關係,但是4月15日一定要恢復正常價格。
* 蘇主任委員嘉全:是。
* 白委員添枝:如果沒有漲價,誰要負責?
* 蘇主任委員嘉全:那天我們的畜牧處長也當面向你說,他要負責,他也一定可以提升豬價。你知道你提出的建議,包括凍存部分,我們都是聽你的,也照你的方式去做,凍存部分還補助530元。陳部長也表示台糖的豬不會進入市場,他們的豬都要凍存外銷。
* 白委員添枝:如果是聽我的,到4月15日要漲多少?
* 蘇主任委員嘉全:如果是聽你的,到時還沒有漲,就表示你的說法不對。
* 白委員添枝:不對沒有關係,那是你們沒有好好去處理。
* 蘇主任委員嘉全:不是這樣,毛豬有960萬頭,這是超量的,你也瞭解的。
* 白委員添枝:時間寶貴,你不要說這些,就48元了,如果沒有達到,誰要下台?
* 蘇主任委員嘉全:在自由市場中的農產品有一千多種,如果為了一種農產品就要下台,再多的部長及處長都是不夠下台的。
* 白委員添枝:你們自己說要負責的,何況豬與水果是完全不一樣的農產品。很多人都向我反映,飼料等一直都在漲價,市場也一直在幹譙。在4月15日時,你們要負責。
* 蘇主任委員嘉全:4月15日以前,我們會儘量來拉價錢。
* 白委員添枝:2個月前,石門水庫將農業用水挪去給工業用水,農民有補助,可是相關的農友、農會及代耕者卻沒有補助,現在大家也都說好了,可是行政院卻不同意。由於理事會已經通過了,你們應該將原因說清楚才對。
* 蘇主任委員嘉全:代耕業者有二百多萬人,你也提到農會的倉庫,我們的公糧都有在補貼他們的倉庫。我知道你爭的是一個原則,農委會也有申覆,當然行政院是有考量的,比如認為他們沒有損失,為什麼要補助他們。我們會與經濟部再來討論,並重新進行檢討。然而,針對停耕的政策,院長也指示決策要儘早及明確,不要已經播種後才宣布停耕。
* 白委員添枝:我是說農會的事情,你的答復必須要讓人家能夠接受才對。他們已經都準備好了,而農會的理事會也通過了,現在你們一下子就喊停,你要他們去死嗎?陳委員對此也非常不滿,你們怎麼可以這樣子呢?
* 蘇主任委員嘉全:農委會會負責來處理這方面的問題。
* 白委員添枝:要多久才能有成果?
* 蘇主任委員嘉全:我們的公糧在這段時間……
* 白委員添枝:公糧是一部分沒有而已,不要再騙了!
* 蘇主任委員嘉全:其他沒有的地方,如果這部分是不足的,就以其他部分來補。
* 白委員添枝:當官員的應該是該給人家的就要給人家。
* 蘇主任委員嘉全:是,所以我們利用公糧……
* 白委員添枝:那也不是多大的數字,只有一點點而已。
* 蘇主任委員嘉全:這是原則問題,就是一點點也要堅持原則,如果原則對了,再大的也沒有關係。
* 白委員添枝:不然就是在開始時,你在會議中就不要答應,也不能在答應後……
* 蘇主任委員嘉全:沒有人答應。那是經濟部召集的會議。
* 白委員添枝:要不要隨你,不然我跟他們說你不發。這是很簡單的問題,大家要翻臉就翻臉嘛!你們實在不應該這樣做。
* 蘇院長貞昌:我們兩位都來自農村,也在農業縣當縣長,不論你要說養豬或停耕等的事情,我們都很內行。針對農村的問題,比如養豬,你可能還不像我這麼瞭解。
* 白委員添枝:我才是師父,我當過相關肉品的董事長,你與內行的我不要談這個問題。
我老早就講過,你們兩位來自屏東縣,農業上不要「兩輸」,而是要「兩贏」。
* 蘇主任委員嘉全:你也知道我很認真在做。
* 白委員添枝:我也很尊重你,今天我跟你講的,你一定要處理,如果不處理也沒關係……
* 蘇院長貞昌:會處理。
* 白委員添枝:說實在的,那是桃園縣及新竹縣的事情,不是台北縣及苗栗縣的。
* 蘇院長貞昌:會處理好的。
* 白委員添枝:金山、萬里、石門及三芝,院長都非常熟悉。
* 蘇院長貞昌:汐止也很熟,昨天才去過。
* 白委員添枝:這幾處的沿海有核一、核二,該處也蓋了一間醫院,目前是由財團法人來管理,可是他們管理的非常不理想。現在衛生署有署立醫院,是不是將這間醫院交由署立醫院來經營?院長很認真在做,可是該醫院非常偏遠,要叫一些醫生去那裡確實有困難。這麼大的一間醫院,如果沒有醫生,將是很可惜的一件事情。如果是署立醫院,就可以從各醫院調醫生過去,在經營上就可以不賠錢。依據地方人士的說法,如果是由財團法人來管理,這家醫院不到二年就會倒閉。衛生署是不是可以將這間醫院接下來經營,以使病患能有良好的醫療院所,而能安穩的去看病呢?
* 蘇院長貞昌:這間醫院是我蓋的。
* 白委員添枝:你剪綵的。
* 蘇院長貞昌:我從當初沒有經費爭取到有經費,從設計到蓋好,包括門口的樹木,我都特別去巡視過。當時是有一段波折,你可能不知道。
* 白委員添枝:我知道,現在經營有困難,是不是改成署立醫院呢?
* 蘇院長貞昌:其間原本要與台大合作,後來有一些變化,經過特別的委員會,包括經濟部、衛生署、台北縣政府及地方的四個公所等,才會產生委託經營的事情。萬事起頭難,出錢的單位是台電,不過衛生署是專業機構,我會先請他們去看看問題出在哪裡,並提出改進的方式。如果要一下子就要變成署立醫院,這樣做是不行的。
* 白委員添枝:這是地方反映的意見,我在此特別提出來,你們應該將該醫院做好,以使當地的民眾能對核一、核二有好印象。
* 陳部長瑞隆:核一、核二在金山的醫院,目前的經營確實有困難,誠如委員剛才所說,醫生不想去那裡看病。我已經請台電研究這個問題,並在最短的時間內進行改善。至於委員建議是否能與衛生署合作,我們會與他們協調看看。
* 白委員添枝:請你們儘量在最短時間內來改善此一問題,這是當地民意代表及幾位鄉長的反映,我也特別提出一些意見。
* 侯署長勝茂:我們會與經濟部協調。馬偕醫院院長也向我提過這件事情,由於該處人口不多,經營上確實有困難之處。我認為一定要大醫院去帶小醫院,即採取母雞帶小雞的方式。
* 白委員添枝:那間醫院如果看病看得好,患者跋山涉水都會去會那裡看病,請署長要將該醫院的形象建立起來。請署長儘量幫忙這件事情。
* 侯署長勝茂:好。
* 白委員添枝:電力公司是經濟部管的。
* 陳部長瑞隆:是。
* 白委員添枝:很多民眾及團體都說:會叫的鳥兒才有蟲吃。我白添枝當立委以來,從來不會做跟人家拿錢去遊覽等事情,不過,我要提出一件事情。金山漁會想在溫泉附近興建一座休閒中心,希望你們提供補助,可是你們這也說沒錢,那也說沒錢,本席不禁要質疑,是不是要開漁船將你們圍起來,這樣才有辦法得到補助?要知道核一廠、核二廠對當地民眾影響非常大,所以回饋是一定要的,公家單位應該和民眾建立好的感情,可是你們一句話、兩句話就說沒錢,連本席去也沒有效果。希望你們幫忙金山漁會將溫泉休閒中心蓋起來,請儘量給予幫忙,錢要花在刀口上。漁民又叫「討海人」,這個「討」字,就像是當乞丐一樣去向人家要東西,可見生活之艱苦,風吹日曬,大家都知道很苦。農民尚且還有一點田地在那裡,多少可以種點什麼,所以你們一定要幫忙漁民,也請部長回去之後拜託台電幫忙。
* 陳部長瑞隆:電協會的基金原本就是要協助和彌補住在電廠附近的居民,包括漁民和農民,本人回去之後會請他們處理。
* 白委員添枝:此外,台二線從瑞芳到萬里段,與二高有一交會點,院長可以找一個人到那個交流道繞繞看。實際上,一高和二高交會是非常單純的情形,土地徵收幾十甲了;更可惡的是,從瑞芳爬上去到暖暖就要下來,那條路已經圍起來一年多了,都沒有看見半個人施工;再者,那個山洞被塞住,不管白天或晚上都開著燈,本席並不反對做交流道,但是設計要正確。過去汐止人口有五、六萬,現在已經有十七、十八萬的人口,造成當地大塞車,本席等向高公局建議,可是都沒有人要甩我們。過去說要做一個交流道,人家若問何時做,答案總推說要再評估,說什麼要等基隆大華才要做交流道,這有社會公理嗎?公道在哪裡?過去汐止尚未發展的地方,隧道寬度還沒有馬路寬,導致車輛沒有辦法會車,民眾要求改善,得到的答案竟然是:這是地方政府的事。這是中華民國的國道,而且錢是國道收的,怎麼能夠叫地方政府出呢?這有道理嗎?以前是住家非常少,現在已經有1萬戶,交通非常不便,百姓都罵死了。所以,本席在此呼籲,請不要浪費公帑!院長可以找人到交流道走走看,那裡圍起來有一年多了,都沒有人在施工,那應該開放兩線行車才對,為什麼老是花這種錢?
另外,院長說昨天要去看基福公路,本席是去了,其實那個工程已經做很久了,那也不是院長的責任,只是希望你能夠完成這個工程,方便平溪到基隆,希望這件事情能做好。本席也曾去找從前的副縣長,他答復說要兩年才做,今年有編2億元,但是不曉得還要再拖多久?本席聽說基福公路因為北宜公路通車而不做了,北宜公路離此尚有二十多公里,二者之間有什麼關係?而且已經花十多億下去了,當地民眾也是罵聲連連。
* 李部長逸洋:方才委員提到萬里到瑞濱的快速道路,有關增設交流道一事,現在已經單向通車,我也已經去看過了,增設交流道會牽涉地方配合用地的問題。
* 白委員添枝:從暖暖下來之後,不能爬上去,而且一整年都圍起來,也從來不見有人施工,那為何要做呢?請你要加以檢討。
* 李部長逸洋:是。
* 白委員添枝:還要用書面答復本席。另外,你可以到那個交流道繞繞看,我想你也沒辦法繞下來,本席就曾經開錯兩、三次,我還是當地人,既然這樣,為什麼要做呢?部長可以去繞繞看嘛,這不是浪費公帑,那是什麼?其實這是很簡單的事情,只是台62線和二高交會,怎麼會搞那麼久?部長有去繞過嗎?
* 李部長逸洋:當天我沒有到暖暖,我是到七堵。
* 白委員添枝:但是下來之後就繞不上去呀!一年多都沒有人施工,而且白天和晚上都點燈,這是什麼原因?
* 蘇院長貞昌:交通部長出國開會了,有關基福公路的事,我請吳政委向委員說明,他很內行,而且也是地方出身。
* 白委員添枝:要用公文向本席答復。
* 蘇院長貞昌:當面答復好了。
* 白委員添枝:10天內請用公文向本席答復。
* 蘇院長貞昌:稍後我就請吳政委向委員說明。
* 白委員添枝:還是用公文答復。
* 蘇院長貞昌:一定會說清楚。
* 白委員添枝:汐止很不簡單,鐵路高架化後,鐵路從汐止經過,將汐止兩個好土地,一個是中正路這邊,一個是秀峰路這邊,要100年的時間,從那裡經過之後,影響地方發展。火車並不是只有汐止人坐,大家都在坐,現在也已經做好通車好幾年了,只是下面那些土地,鐵路局應該加以處理,比如可以出租,總不能放任雜草叢生,連蛇都躲藏在那裡。其實也可以回饋地方,像是蓋一小座停車場,總之,應該做的就去做,不能只是放任不管,結果一問三不知。院長,汐止人對你很好,尤其選舉時更是如此,所以你要將這件事情做好,不要放任讓百姓繼續罵下去。
* 蘇院長貞昌:關於如何充分利用一事,本人會請交通部考量最好的方式,再向委員說明。
* 白委員添枝:可是都沒有人理會,一直就這樣放著不管呀!
* 蘇院長貞昌:不會啦,白委員今天提出來,我會請交通部處理,最好能夠充分利用。
* 白委員添枝:本席再提及治安的問題。治安一定要好,治安不好會影響到人民的生命財產,相信院長也看到近日報章媒體的報導,包括軍中彈藥庫出問題、警察被奪槍、搶劫案件、警察吃案等。你曾經說過「半年內將治安做好」這句話,本席不了解,到底是台灣的經濟太好還是太壞,以致發生這麼多的事情?請院長簡單說明。
* 蘇院長貞昌:做好治安是應該的事,本人很感謝這段日子來自各部會的幫忙:內政部督管警政署,警察人員盡力辦案。此次有關匪徒公然嗆聲一事,實在不應該,現已由警方積極偵辦力求逮捕相關人員到案。前次也有這樣的案例,嫌犯被判重刑,現已入監服刑。匪徒利用媒體造勢,媒體不應被他們所利用,因為這種人並非三餐無以為繼之人,很多都是黑道拚館的案例。
* 白委員添枝:因為你依從你的大哥的觀念,只要一提到大陸,就心生不滿。本席要對你說句正經話:全國的遊覽車業者現在都在大幹譙,為什麼?因為外交部現在是以外行來領導內行!遊覽車業者一年要繳多少稅金?計程車司機不用繳稅金,遊覽車業者卻仍要繳稅金。一輛遊覽車安裝到好需費6、7百萬元,每月跑車天數約15天,以一天的營業約1萬元計算,每月營業額約15萬元,若扣除油錢、保養等支出,業者生計實在難以支撐,這全是因為政府不開放陸客所造成的。
此外,車子檢查時,你們限制車體的重量,導致業者只好將椅子等設備先移除,讓車子的重量符合規定,以應付檢查。遊覽車業者可說叫苦連天,因為檢查之後,他們還得自掏腰包將設備裝設回去。這次出事的車子是十多年前出廠的車子,重量還滿重的,如果是現在新規定的車子,一旦出事翻落山谷,車體一定全部糾結成一團!業者為求過關,只好這邊減重,那邊減重,大車的重量可達35噸,可是交通部官員卻不放行!真不知你們的想法是什麼?他們一天到晚罵不停,你必須深入瞭解遊覽業者及現在景氣實況,連肚子都顧不了了,哪有閒錢玩?都沒得吃了,哪有精神去祀奉菩薩?這是民意的反映,請你責成交通部官員進行瞭解。
* 蘇院長貞昌:好。
* 白委員添枝:謝謝。
* 主席:請曹委員爾忠質詢,詢答時間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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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委員爾忠:(15時2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蘇院長,請你看這張圖片。本席綜合整理出本院同仁對國家整體發展規劃方向的意見,那就是:重北輕南,忘了中部、不理東部、沒有離島。本席今天要以此主題請教蘇院長,並同時檢視蘇內閣之離島政策。
或許院長對此有不同的看法,但本席要特別說,離島基本上最大的支持及影響最大的因素在於交通。院長已上任1年多,當初你首次到立院備詢時,本席提出的主題就是改善馬祖的交通,你看看這1年來,你在馬祖南北竿、機場或空中航空,包括第二家航空公司之加入,及新購台馬輪部分,為馬祖的交通做了什麼事?
在你回答之前,本席要特別舉個例子來說,3月25日,也就是前天,馬祖整天飛機停飛,本席在松山機場等了一天,晚上只好搭台馬輪回馬祖,不到4個小時後,本席又搭台馬輪回台,昨天晚上7點多才到,就是為了要趕今天的總質詢,因為本席不敢賭昨天下午及今天的航班會不會飛,還好本席選對了,順利在昨天7點多回台,今天中午至今,馬祖的飛機仍然停飛,要是本席只等著搭飛機,一定會錯過總質詢。這1年來,你究竟對馬祖的交通貢獻出何種心力?你又做了些什麼?請你簡單回答。
*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蘇院長貞昌:(15時5分)主席、各位委員。本人很肯定委員的關心之意,並盡全力在做事,絕無不理離島的道理。不過天氣的狀況並非我們能掌控。
* 曹委員爾忠:天氣不能改善,機場設施則可以改善。
* 蘇院長貞昌:我們編列了很多經費進行機場設備改善,並依照進程一步步在做,你最清楚這些事,你幾乎是朗朗上口。
* 曹委員爾忠:這個主題就此打住。本席認為,交通是馬祖的命脈,交通不改善,你說再多的政策也都沒有效果。從當初民進黨執政時,提出「8100臺灣啟動」到「新十大建設」,再到「大溫暖、大建設」的政策,均以縮短城鄉差距為重要的目標,但是交通不改善,這些政策終將束之高閣。
本席接下來的主題就是:建設需要靠計畫,馬祖的規劃在哪裡?不諱言地,馬祖是靠兩個計畫走過來的,在戰地政務終止前後,我們推動了馬祖綜合建設方案,接續又推動連江縣綜合發展計畫,90年離島建設條例通過後,我們配合修正了連江縣離島綜合發展第一期計畫,請問96年至99年連江縣離島綜合發展第二期計畫何時才能核定?本席為何舉96年至99年的計畫呢?我們的期程是96年,現在已經是96年3月底了,我們已經一年沒有規劃案子了,如果今年3月底不能完成,97年的預算將無法編列!請問到底何時可以核定?
* 蘇院長貞昌:委員可能不知道,本人那天才親自主持離島建設會議,縣長當時指派副縣長出席,就整體3年計畫進行規劃方向,接下來經建會會召開相關的工作會議。過去我們投入許多心力執行連江建設的工作,就以委員所提的機場來說,規劃出從台北、台中飛離島的航班計畫,相關的建設包括政策方向,委員都很堅持,我們也都一步步做事,委員上次提出的議題,我們都有依照承諾完成工作。我們是非常有誠意的,相關交通上議題,尚請委員多多指教。
* 曹委員爾忠:院長、主委,4月份即將編列97年的概算,如果我們無法在3月底核定,是否相關計畫可以納入97年的概算或未來97年的預算呢?作業已經整整延宕了1年多,我們急得不得了!希望中央能支持。
* 蘇院長貞昌:請容由經建會主委說明。
* 何主任委員美玥:3月19日院長召開的會議中,已經確定了基本的規劃原則,各部會將會按照馬祖所提的建議案,作成預算案,經建會會在工作小組討論後定案。
* 曹委員爾忠:謝謝。我們說馬祖的建設與時間在競賽,希望中央能夠督促地方政府,並能夠協助我們儘快地落實。
* 接下來,第二個部分為:建設靠計畫,馬祖的規劃在哪裡?94年3月份行政院全面地改變了離島建設基金分配方式,最後卻嚴重地衝擊了地方建設,光95年及96年這兩年原先離島建設每年30億元的部分,就有40億的經費作為融資融券,這雖合乎離島建設基本精神,但是各部會編列的預算卻減少40億元,縱使96年有提升一些,但與96年的20億元相較是多大的距離,立法院決議希望補救這部分,請問你們做了嗎?
包括張景森副主委也曾站在蘇院長旁邊說,一定可以支持東莒消防隊的興建,因為之前已經興建一半了,所以現在要繼續興建,張副主委和院長都答應這部分了,請問東莒消防隊蓋了沒?還不是一樣停在那裡。
此外,有關南竿公墓的部分,如果不蓋公墓民眾就會一直亂葬,張副主委也答應這2,000萬元的興建經費了,請問現在經費在哪裡?其實重大建設停頓對馬祖的影響是最大的,所以希望你們能有補救措施,但你們一直都沒有做,請院長或主委對此加以說明。
* 何主任委員美玥:在預算做了調整之後,比較小型的計畫准許個案申請的方式,所以還是必須透過縣市、部會來做,像方才委員所提的那兩個計畫都應該透過內政部來申請,之後經建會再來核准。
* 曹委員爾忠:其實這些建設,交通部、經建會都通過了,像台馬整修初期的2,100萬元已經通過了,後來增加的800多萬元迄今也沒有著落。至於東莒的部分,內政部早就報給你們了,而南竿公墓工程也經過內政部核報,不可能由我們的縣政府直接向你們呈報,所以那些重大且正在推動的案子都不應該受到離島建設基金改變分配方式的影響,希望主委回去之後能做全面性檢討,讓馬祖建設經費不至於脫節,拜託主委多多幫忙!
第三,建設靠計畫,馬祖的規劃在哪裡?博奕條款為離島建設條例的重要精神,多年來我們都在推動離島的博奕條款,現在卻傳出博奕要和離島脫勾,雖然離島希望能推動博奕條款,但大家都反對,尤其執政黨又不開放委員投票,結果是要五毛給一塊,台灣地區(不限離島)有4個縣市可開放觀光博奕,本席實在無法理解你的立場在哪裡?你的政策在哪裡?
* 何主任委員美玥:有關博奕的部分,最近很多國家都有開放這部分,我們認為將來博奕應該不能單獨以博奕來考慮,必須和整個休閒觀光結合在一起,至於要開放多少地區或如何開放,經建會會在6個月之內提出來,所以沒有委員方才所提開放4個地區一事。
* 曹委員爾忠:現在傳說不只有雲林,甚至連台中市都在爭取。離島已經爭取十多年了,結果本島地區也開放觀光博奕,這不就會打擊未來離島觀光博奕的發展嗎?本席希望主委能慎重其事。
第四,建設靠計畫,馬祖的規劃在哪裡?本席支持蘇院長所提「12年國教」,我也在3月17日的國是論壇中呼籲,不一定要在2009年開辦,為什麼不能在2007年先從金門、馬祖或澎湖開始試辦?目前馬祖只有1所綜合高中,最適合試辦12年國教,請問能否從金門、馬祖或澎湖開始試辦?如此一來也可以循序漸進的推動12年國教。請問院長或部長,能否從馬祖開始試辦?
* 杜部長正勝:其實今年我們已經要針對一些特殊類科在偏遠地區試辦免試入學,如果馬祖的學校願意,中部辦公室可以跟他們接洽。
* 曹委員爾忠:這個政策很明確嗎?
* 杜部長正勝:現在已經準備要公告了,比較明確的就是特殊類科,這是屬於高職的部分,但也不是高職全校來做,而是高職裡面某些基本技術人才,或是過去招生比較困難等部分,然而,馬祖高中是一般高中,但其地理位置較為特殊,所以必須由馬祖高中和中辦來討論。
* 曹委員爾忠:謝謝部長,我們可以接受這樣的規劃方向。雖然我們有推動高中職社區化,但前年還是有6位學生無法到馬祖高中唸書而必須到台灣唸書,去年也曾有8位學生無法到馬祖高中唸書而必須到台灣唸書,可說是受盡困擾。既然當地只有1所學校,為什麼不能讓那些學生就讀當地的高中職?更何況馬祖高中又是綜合中學,最適合試辦12年國教了,所以本席希望部長和院長能支持這部分,我們也願意配合中辦來努力。
第五,建設靠計畫,馬祖的規劃在哪裡?有關馬祖金門離島醫事人才10年培育計畫的部分,今年6月份就要考試了,但這個計畫還是在行政院、研考會,如果不能在3月底核定這個計畫,今年就要開天窗了,所以本席希望能儘早核定,如果不能儘早核定,至少今年度預定保送或升學醫事人員的部分可以先行辦理,請問院長能否支持這部分?
* 蘇院長貞昌:我來瞭解一下,這是衛生署負責的嗎?
* 曹委員爾忠:衛生署已經呈報了,而且也多次支持馬祖金門醫事人才的培訓計畫,歷年來都有這部分,如果3月底之前不核定的話,6月份他們要怎麼考試?
* 蘇院長貞昌:這是每年核定的嗎?
* 曹委員爾忠:本來是核定整個10年的部分,如果10年的計畫在核定上有困難的話,本席也希望今年不要脫節,看看如何來補救,請問院長或署長對此的看法如何?
* 侯署長勝茂:據統計,一般的公費生留在離島、偏遠地區的人數是少的,但在地的公費生經訓練有百分之七十會留在當地,這個政策是對的,目前我正在整理一個計畫,將大量、逐步增加當地醫師的公費生。
* 曹委員爾忠:問題是現在的時間十分急迫,如果3月份不核定的話,6月份有哪個學校可以幫我們辦理甄試?如果10年的計畫在核定上有困難也沒關係,至少今年的名額必須按照去年的模式、額度來推動。
* 侯署長勝茂:今年較去年有增加額度。
* 曹委員爾忠:只要你們能做到不脫節我們都沒有意見,我們也歡迎你們嚴格審查、細密規劃,但請你們幫忙趕一下時間,不要讓我們的醫事人才培養脫節。
* 侯署長勝茂:我們會儘快爭取這部分。
* 曹委員爾忠:目前行政院已經把這個案子交由研考會來審核了,所以本席希望院長、署長以及研考會主委能多多幫忙。
* 侯署長勝茂:我會向研考會報告,希望能儘快做這部分。
* 曹委員爾忠:本席要談的第二個主題是化解戒嚴、戰地政務及臨時戒嚴的怨懟,建立和諧的馬祖。其實沒有一個地方像馬祖一樣戒嚴長達40多年,實施戰地政務也30多年,再加上臨時戒嚴,前後就有50年的歲月。在政府解嚴、終止戰地政務、解除臨時戒嚴後也做了很多措施,包括在當時的金馬安輔條例中訂定民法補償金發放辦法,我們也可以這樣講,民防補償金的順利發放弭平了部分的傷痕,也減少了怨懟,但是還有很多當時已經規劃好的案子到現在還沒有做好,愧對所有金門、馬祖的民眾。其中第一件事就是土地測量、還地於民。這個問題已經糾纏了十多年,人民痛恨在心。好不容易辦理土地重登記,可是十多年來,還有很多民眾無法拿到權狀,就算拿到權狀,該筆土地可能被軍方或政府,包括縣政府或鄉公所所占用,也不還給民眾。此外,在土地重登記尚未全部完成之前,未登記的土地就被全部收歸國有,民眾還得和國有財產局打官司。
針對這些十多年來糾纏不清的問題,我們多次希望能夠確立幾個原則,第一,民眾已經登記並取得權狀的土地如果被軍中或公家單位占用而未使用者,希望能夠發還。第二,短期需要使用則必須承租並給付租金。第三,長期需要使用,譬如重要的碉堡、設施,則應該辦理徵收或價購,民眾可以支持國防,也可以支持公共建設。第四,對於幾十年來占用的部分,應該適度發放補償金。我們多年來一直推動的這四項原則,並曾獲得前幾任國防部長的允諾,但到現在一直都還沒有做。
有關馬祖土地重登記之後的處理,請問蘇院長能不能支持本席所提的這四項原則?
* 李部長傑:根據目前的檢討,近程、中程、遠程所要釋放歸還的土地總共有432筆,133.4公頃,這些是將來不用,預備要釋放出來的,我們都會按照期程來做,而且是按照您提的這些意見來進行。
* 曹委員爾忠:我們是希望能夠合理解決這些土地問題,而不是要幫民眾多要一百元或一千元。到現在為止,無論補償或徵收,我們都是按照政府公定的價錢來協助民眾爭取基本的權益,所以希望本席所提的這四項原則可以列為院長和部長的參考。我們所提的應該是一目了然,完全沒有任何特殊要求,譬如提高地價等等。民國82年內政部就編了土地重登記的費用,歷經十幾年,連一個案子都沒有做好,你說,我們的民眾難道不會痛在心裡嗎?
* 李部長傑:這些案子的清理很費時間,現在都弄好了,短期之內就會辦。
* 曹委員爾忠:謝謝部長、院長。
有關化解戒嚴怨懟的部分,85年制定「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補償條例」以來,馬祖總共才一百九十多件案子,一拖,10年又過去了。
* 李部長傑:這件事會拖10年其實有可以拖10年的原因,我們依法行政,希望能夠找一條路來解決這些問題,但到現在仍有困難。
* 曹委員爾忠:現在人員傷亡的部分已經處理就緒,但是財務損失一件都沒有處理。其實這些案子的件數不多,希望政府能以總檢討的方式來處理。
* 李部長傑:這個問題委員大概提過三、四次,我們也不好意思不處理,但是站在依法行政的立場,真的是有困難。
* 曹委員爾忠:本席希望你做一次總檢討,應該可以找到合理的解決方式。
此外,戒嚴時期不當審判的案子包括判刑和沒收兩部分,後者譬如人民因涉及匪諜案或叛亂罪,導致船隻被沒收,但他現在並無法把船隻拿出來看看到底值多少錢。對於這些判決書中載明的事實,難道不能從寬考量嗎?
* 李部長傑:沒收船隻必須說明該船隻的噸數,……
* 曹委員爾忠:民眾的船隻被沒收,還必須自己負責舉證嗎?這樣不合理吧!所以本席認為這部分應該從寬考量、合理補償。其實有些只要補償一塊錢,民眾也可以接受,所以政府應該加以疏導。民眾對此並沒有強求,何況他們所舉證的船隻噸數在當時的馬祖並非特別大,不需要賠償多少錢,可是這些案子就因此虛懸在那邊。本席認為這不是積極的處事態度,希望部長能夠幫忙。
接下來,我一直認為兩岸善意不斷,和平才有希望,所以請蘇院長勿以善小而不為。蘇院長在前幾天的政策辯論中表示沒有「蘇修路線」,但我們正是因為你有「蘇修路線」,才認為你值得支持,所以「蘇修」是好的,而不是壞的,如果你往壞的方面修,我認為你2008年絕對沒有機會;反之,你只要往好的方向修,勿以善小而不為,累積下來就能成為大江、大河,所以本席要用一些時間針對這個問題進行質詢。
去年4月25日,蘇院長宣布了3項小三通的重大訊息,第一是5月1日開放原籍金馬的鄉親可以走小三通,第二是開放金門和泉州之間的金泉航線,第三是兩岸共同舉辦海難演習。可是說了之後卻沒做。我問陸委會,他們說這是國防部和金門縣之間的合作,違背了蘇院長有關兩岸共辦緊急救難演習的立場。今年3月4日,也就是農曆正月15日,馬祖就有一艘漁船發生海難,結果救援不及,除了發現船長的屍體之外,另外一名船員到現在還下落不明。攸關人民性命的事情,蘇內閣為什麼不可以做呢?
再者,關於4月份就要決定2008年北京奧運聖火要不要來台,我們認為,這應該是台灣2020年申奧的一個關鍵點。聖火能來代表我們的善意,2020年台灣申奧如果沒有得到北京的支持或默許,我們的24個邦交國總共也才24票,所以為什麼不從現在開始做出善意的回應?
此外,2008年北京奧運期間,我們可不可以在北京共同舉辦兩岸故宮聯展?這點我曾質詢過故宮林院長,他說,只要中共不扣押這些故宮文物,就可以舉辦。請問蘇院長對此有何看法?是不是可以在北京奧運期間舉辦兩岸故宮聯展,表達我們的善意?兩岸善意不斷,和平才有希望,因此可否開放熊貓來台?這裡有兩張照片,第一張是多年前我和我的內人愛人同志在福州動物園與熊貓合照;第二張照片裡的熊貓正是團團和圓圓,是大陸準備送給我們的。福州離我們很近,與台北的距離緯度也差不多,他們能養熊貓,沒理由台北養不活。現在團團圓圓越來越大,再大下去要來臺灣,可能有重量或其他問題。如能讓他們及早來臺灣,也可以符合社會期待。但很遺憾的,去年政府以政治操作,斷絕了大家的期待,不讓熊貓來台。這是幾件具體事情,請蘇院長、陸委會吳主委與故宮林院長答復。
* 吳主任委員釗燮:有關在金馬一帶舉行聯合海上救難演習一事,因為我們的各政府機關間並未在該地舉行過聯合海上救難演習,也不知道在海上發生困難時該如何救難,這是原因所在。
至於團團圓圓,並非我們在做政治操作,而是中國政府在做政治操作,意欲矮化我們成為中國的一部分,以國內貿易方式把熊貓送給我們。依照國際保育公約規定,及農委會所召開的專家會議決定,均無法接受。
* 林院長曼麗:有關台北故宮是否與北京故宮在北京共同展覽一事,必須基於兩岸對等原則才能討論。
* 蘇院長貞昌:最重要的是,凡我故宮文物出國展覽,一定要求當地國出具保證,絕不扣押相關文物。這點,放諸德國、英國或其他國家皆然,均必須出具相關證明,甚至必須通過法律。因此,為保護文物,中國也應一體辦理。
至於熊貓,我們循國際保育公約辦理。團團圓圓屬於國際保育公約之受保護動物,必須循保育公約程序辦理,但中國沒有依此程序。且該案經農委會專案小組審查,所以不准熊貓來台。
* 曹委員爾忠:謝謝。
* 主席:請徐委員少萍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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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委員少萍:(15時33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邱毅委員因違反集會遊行法被判刑一年兩個月,將在4月3日入獄服刑。社會上一向公認邱毅為揭弊英雄,揭發了陳水扁總統及總統府諸多弊案,有些現正訴訟中。對於邱毅的被判刑,我們都覺得不可思議,因為不僅違反比例原則,也過重、過快,還不得緩刑、不得易科罰金、最高法院不得發回更審。違反集會遊行法的人很多,卻沒有人判得這麼重,讓我們很痛心!
舉例來說,民國77年的520農民運動,引起國際輿論注意,因為當時連立法院的招牌都被拆了。不過首謀只判刑10個月,而邱毅卻判刑14個月。前年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前往中國訪問,臨行前在中正機場發生群眾滋擾案,當時幾位綠營人士,於事後一年半才被起訴,至今連一審都尚未開庭,可是邱毅的案子卻已三審定讞!院長,司法公平嗎?
現在我手上有一樣東西要交給院長,請院長過目。
這次判決將邱毅當成首謀,既然邱毅是首謀,那麼開車的司機就很重要。這是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的犯罪嫌疑人紀錄,當中這個人叫許正義,就是當天開車的司機。當天有幾百個警察在場,竟然讓許正義逃脫?許正義是國民黨一位主委的司機,但是3年來,高雄市警察局竟然找不到這個人?為何可以找到相片卻找不到人?有那麼難嗎?臺灣這麼小,可能找不到這個關鍵人物嗎?邱毅既然是首謀,那麼是不是邱毅指使許正義開車衝撞地方法院大門?如果是邱毅指使的,那麼代表兩人有串通,是邱毅叫他開車撞門,如此,邱毅就是首謀!但事實並非如此!而是許正義基於一時氣憤,自行開車衝撞地院大門。當時邱毅不認識這個人,也未曾指使他去衝撞地院大門。如此重要的關鍵人物沒抓到,為何可以認定邱毅為首謀,判刑一年兩個月?甚至不准緩刑、不准易科罰金?如此關鍵的人物,而且都有照片了,3年來居然還找不到?甚至連最高法院也不聞不問,其實他才是關鍵人物,既然在找不到他的情況下,法院怎麼可以判邱毅是首謀呢?的確,我們不應干涉司法,但以一般的法律常識來看,也應該先抓這個人,確定是邱毅指示他去衝撞大門的,這時或許可以再來判定邱毅是首謀,況邱毅也表示,他根本不認識這個人。
據我們的了解,這位司機的名字叫做許正義,是國民黨台南縣黨部主委莊松旺的司機,我們已經把名字和照片都給你們了,而高雄警察局竟然視而不見,未前去逮捕這個人,對此,本席感到很痛心,我不是在袒護同仁,只是覺得這個案子真的是莫名奇妙,在真正關係人、行為人沒有找到的情況下,就要判邱毅是首謀,本席實在無法接受。對此,院長的看法為何?請蘇院長答復。
*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蘇院長貞昌:(15時42分)主席、各位委員。本人有兩個感想,第一,如果他是國民黨台南縣黨部主委的司機,在對邱毅有利的情況下,他應該要出面做證才對,而不是躲了3年都未現身。第二,無論是什麼樣的政治立場,都不應該訴諸暴力,邱毅率眾衝撞法院的暴力畫面大家都有看到,而且也導致了多名員警受傷,這些畫面電視一再重播,令民眾印象十分深刻,他再怎麼是國民黨員,國民黨也不應該這樣維護他,何況這已經三審定讞,而且距今已有3年的時間,本人認為,我們應該尊重法院的判決,甚至我們還覺得這次的判決中仍有一點遺憾,就是像這樣妨礙公務、暴力的行為,通常法院都會予以褫奪公權,何以法官沒有將其褫奪公權,以致於沒有辦法解除其立委的職務呢?這一點是令人很遺憾的,畢竟這是一個很不好的例子。
* 徐委員少萍:所有的集會遊行案件中,沒有一個案子判刑判得這麼重,而且多數案子都還可以緩刑或是易科罰金,況且我們連名字、照片都提供出來了,警察好歹也要去調查一下,而不是弄得跟你們一點關係都沒有;開車去撞法院的人並不是邱毅,而且關鍵人的名字、照片都給你們了,你們竟然3年都找不到人,這實在很奇怪,怎麼會查不到呢?
總之,檔案中的關鍵行為人,我們已經提供名字及照片給你們了,本席要拜託院長,請警政署儘速聯絡及協助新興分局,並趕快進行相關的調查,讓其歸案,可以嗎?
* 蘇院長貞昌:謝謝委員的指教,基本上,如果有任何人犯法涉案,都應該予以查辦。
* 徐委員少萍:如果新興分局不處理,那就提高層次,由警政署來處理,可以嗎?
對此,法務部曾表示,假如這個案子的行為人是很重要的,但並未到案接受偵查,則法務部可以依照往例,將其提升至高檢層次,並儘速分案調查,本席認為,這個人是重要關鍵人物,既然他沒有到案接受調查,這時就應該依照往例,高檢應儘速分案進行調查才是。
* 施部長茂林:檢察官對於任何犯罪行為都要予以追訴,如果有具體的事證,則高雄地檢署的檢察官就會加以處理。
* 徐委員少萍:我現在就是要拜託你趕快分案進行偵查,因為之前相關單位都不聞不問,但這個人才是關鍵人物,如果邱毅是首謀,就應該是邱毅教唆、指示他去衝撞法院,可是這個人都還沒有找到之前,你們就判定邱毅是首謀,這實在太奇怪了;而且本席手中名字、照片等資料都是來自高雄市新興分局裡的檔案,奇怪的是,他們竟然查了3年都還查不到這個司機,這應該予以處分才對,台灣的警察到底都在幹嘛?難道都在睡覺嗎?總之,如果要判定邱毅是首謀,則關係人就很重要,所以法務部應該儘快去調查這件事才對。
* 施部長茂林:我們會請檢察官偵辦。
* 徐委員少萍:再者,關於台視釋股案,本席實在不知道院長是被冤枉的還是裝作什麼都不知道,據外界傳言,民進黨三大天王背後都有專屬的媒體在支持,比方說支持游錫堃的是民視及蔡同榮,支持謝長廷的則是三立電視台,而院長的部分,看起來好像背後沒有什麼媒體在支持,但院長的幕僚,即新聞局長鄭文燦,也替院長十分擔心,在絞盡腦汁之後才想到這次的台視釋股案,所以才會發生這次釋股的國際醜聞,老實說,他是為院長好,看看自由時報以後是不是可以支持蘇院長來競選總統,這應該是鄭局長最初的設想,可是怎知道後來卻變成國際醜聞了,雖然有人說並沒有叫富士電視一定要支持自由時報,換言之,這是發生過的事實,只是並沒有要求富士電視長谷川一定要支持自由時報。此外,你們又說吃飯時並沒有談論這個話題,既然如此,為何這個飯局吃了兩個小時呢?本席認為,除了鄭局長外,還有經濟部長陳瑞隆,這兩個人真的是成事不足、敗事有餘,沒幫上什麼忙,反而是害了蘇院長。本席聽說蘇院長很生氣,早上費委員質詢時,院長的答復是不知道這件事情,請問蘇院長,你事先到底知不知道鄭局長要去喬這件事情?
* 蘇院長貞昌:不知道。
* 徐委員少萍:你真的不知道嗎?
* 蘇院長貞昌:他要去吃飯不需要告訴我。
* 徐委員少萍:所以是他好心,結果卻害到你,既然院長不知道,那麼你在生什麼氣?是因為後來知道才生氣嗎?
* 蘇院長貞昌:你怎麼會說我在生氣?
* 徐委員少萍:報上說院長很生氣,你沒有生氣哦?
* 蘇院長貞昌:報上報導的與事實不見得相同,有時候也會有冤枉人的時候。
* 徐委員少萍:本席同意你這句話,你沒有生氣就對了。但是如果你沒有生氣那就奇怪了,你怎麼可以不生氣呢?對於這種局長、部長,你怎麼能不生氣呢?如果你生氣本席還可以原諒你,但是你沒有生氣,本席就感到非常奇怪了。
* 蘇院長貞昌:不是,這需要去查清楚……
* 徐委員少萍:請問鄭局長,你中午去哪裡?
* 鄭局長文燦:我們中午是開輿情會報。
* 徐委員少萍:去哪裡開?
* 鄭局長文燦:在總統府開輿情會報,這是固定的會議,記者與媒體都知道。
* 徐委員少萍:你不是去向阿扁報告這件事情?你有沒有向他報告這件事情?這也算輿情啊!
* 鄭局長文燦:我可以很坦白的報告,沒有!
* 徐委員少萍:沒有向阿扁總統報告?
* 鄭局長文燦:當然沒有。
* 徐委員少萍:但是你應該要向蘇院長報告,你去喬這件事情,卻沒有事先告訴蘇院長,是嗎?
* 鄭局長文燦:這件事是國際媒體來台灣舉辦交流活動,因為富士電視與自由時報的姊妹報—產經新聞是姊妹報,過去類似這樣的媒體交流一向很多,我也說得很清楚,當天自由時報並沒有提出所謂股權交易的問題……
* 徐委員少萍:他沒有講,但是你講了嘛!你說自由時報不錯,請他們支持等等。
* 鄭局長文燦:報告委員,我也沒有,而且說自由時報是台灣的大報不必然……
* 徐委員少萍:在這關鍵時刻你去喬這件事情就不對了,結果你還不承認,一再狡辯,富士電視台的代表長谷川不是親自反駁你嗎?不然你們吃飯吃了2小時都在做些什麼?
* 鄭局長文燦:他的股份是賣給賴國洲董事長,而不是其他任何人,之後他也沒有與我們聯絡。
* 徐委員少萍:我知道,但是你有意圖、企圖,希望他將股份賣給自由時報,這就是問題所在,其實他將股份賣給什麼人並不要緊,但是你在吃飯時講這樣的話,若是在日本或美國,早就是醜聞了。
* 鄭局長文燦:我是說不干涉、不介入,他們是否要接受NCC的決議由他們自己決定。
* 徐委員少萍:你講這個等於就是干涉、介入!你現在怎麼說都洗不清了!
* 鄭局長文燦:但是我講的都是事實。
* 徐委員少萍:你已經害到蘇院長,他是要參選總統的人,最近很多治安問題已經讓他很頭痛了,你還弄出這樣的事情來增加他的困擾!
* 蘇院長貞昌:這件事情一定要查清楚,為何他的股份……
* 徐委員少萍:我們認為這已經是國際醜聞!院長,你對於鄭局長和陳瑞隆部長都不處分嗎?我們都要求他們要下台,因為這是很丟臉的事情,請問鄭局長,你有沒有打算要下台?
* 蘇院長貞昌:委員,請讓我說清楚……
* 徐委員少萍:稍後再讓你說。鄭局長,你要不要下台?
* 鄭局長文燦:院長已經指示成立專案小組,我會配合專案小組的調查,我也會把所有資料都提供給他們,因為我已經說得很清楚了。
* 蘇院長貞昌:我們已經成立專案小組,要將這件事情調查清楚,如果有人該負責,我絕不護短,但是很奇怪的是,你們說了這麼多局長與日本人在吃飯時怎麼樣怎麼樣,但是最後日本人的股份卻是賣給原來的董事長,而且召開記者會時,也是由賴董事長陪他召開的,這些都應該要一起查清楚,為何會這樣呢?說了半天,富士的股份都是賣給賴國洲,這也要查清楚。
* 徐委員少萍:這沒有關係。
* 蘇院長貞昌:有,他還陪同召開記者會。
* 徐委員少萍:現在的問題是鄭局長在現場喬,說自由時報不錯,雖然最後並沒有成功,但是鴻邦建設也一樣,自由時報董事長林榮三的第三個兒子就叫做林鴻邦,這是大家都心知肚明的,怎麼會沒有關係呢?鄭局長特別表示這件事情與蘇院長無關,本席也沒有說這與蘇院長有關,但是鄭局長這種行為真的會影響院長日後的總統選舉;院長,你用這種人,不但沒有幫你加分,反而還減分!當初你們在野時,要求新聞自由、黨政軍退出三台,但是7年來,有沒有這樣做?
* 蘇院長貞昌:我們一向都堅持這樣,所以你看得出來……
* 徐委員少萍:蘇院長,本席並沒有罵你啦!
* 蘇院長貞昌:謝謝。
* 徐委員少萍:對於院長的部屬做出這樣的事情,還要院長來揹這個擔子,本席感到很痛苦,因為這會影響到你的選情,否則你是很有希望的。當然,也有可能是部屬在為你設想,別人都有三立、民視,蘇院長也應該要有自由時報的支持,這可能是部屬替你著想,沒想到卻捅出大漏子,變成國際醜聞!
第三,本席要質詢的是治安的問題。昨天發生一起很聳動的事情,本席把它定名為「流氓黑槍錄影帶」,過去張錫銘四處流竄時,本席還不是很注意,但是昨天周政保居然自拍錄影帶交給電視台播放,而且還公然對他的老大嗆聲,說要對他的老大怎麼樣怎麼樣。本席認為周政保實在是膽大包天,請問李部長是否同意本席的看法?他是不是公然挑戰警方?因為我們從電視上都看到他擁有許多槍枝。他想要證明自己很勇敢,承認3起案子都是他幹的,還說要對他的老大怎麼樣怎麼樣。
* 李部長逸洋:今天歹徒可以挑戰公權力,關鍵就在於這些電視台,電視台居然成為歹徒利用的工具,讓歹徒在電視上揚言要殺人。
* 徐委員少萍:這是事實啊!
* 李部長逸洋:假如不能夠透過電視台……
* 徐委員少萍:如果電視台沒有播放,我們就不知道有這件事情。
* 李部長逸洋:電視台不應成為歹徒犯罪的工具,這是違法的!
* 徐委員少萍:如果部長認為電視台的作法不妥,請部長自行去處理,但是我們不能否認,電視台播放之後,我們真的感覺到治安的敗壞。
* 李部長逸洋:黑道確實有可能擁槍。
* 徐委員少萍:周政保手拿槍械,還說那3起案件是他做的。
* 李部長逸洋:其實警方一直有在查緝槍枝,我們也承認黑道確實擁有槍枝,不過歹徒透過電視台播放他要殺人的畫面,這是電視台的不對。
* 徐委員少萍:這部分請部長自行去處理。
* 李部長逸洋:如果委員覺得治安不好是因為這一點的話……
* 徐委員少萍:國內的治安確實很不好,而且這個人擁槍自拍錄影帶真的是膽大包天。
* 蘇院長貞昌:媒體讓黑道在電視上出現囂張的畫面,會讓人民更加不安,我認為此風實在不可長,過去也有同樣的例子,薛球也曾經這樣子做過,但是他已經被逮捕歸案了,我們希望警方儘快將這個匪徒逮捕歸案,也呼籲媒體不要助長此一歪風。
* 徐委員少萍:這部分請你們自己去處理,因為這與本席質詢的主題無關,本席的主題是「治安敗壞」,去年3月15日,蘇院長曾經表示要在半年內將治安變好,請問有變好嗎?
* 蘇院長貞昌:這樣會讓人覺得治安壞是因為……
* 徐委員少萍:不是只有這個案例。
* 李部長逸洋:我跟徐委員報告一下,持槍刑案在院長宣示拚治安以後,已經降低了13.5%。
* 徐委員少萍:之前破案的都是竊盜案。
* 李部長逸洋:竊盜案也降低了14%,我們應該從數據來看,不能因為電視台被歹徒當作工具,就說治安敗壞。
* 徐委員少萍:這和本席質詢的主題無關。
* 李部長逸洋:現在就是講持槍的刑案啊!
* 徐委員少萍:3月份在短短半個月之內就發生了幾件大案,包括捷運雙狼犯案、石國慶國道襲警搶槍殺人案、前副院長葉菊蘭的表妹竟然遭到暴力討債集團的凌虐,被囚禁長達十幾天,還有台南新營警槍被搶等等。我實在替台灣的百姓感到可悲,每天都看到這些新聞,不要說電視台,報紙也是這樣登,政府有辦法要求電視不准播、報紙不准登嗎?不能!你擋不住嘛!這就是新聞自由,對不對?請問院長,這是不是新聞自由?你不要怪媒體,我覺得治安若是好,媒體也一定會報導好的。
* 蘇院長貞昌:不是,應該這樣講,媒體的報導我們都尊重,不過歹徒公然在電視畫面上說他要殺什麼人、要有什麼暴力等,如此使歹徒得以藉媒體為工具行使其恐嚇,這樣不好。
* 徐委員少萍:這部分我沒有意見。
* 蘇院長貞昌:第二點,我們也應該自我惕勵,更加強逮捕匪徒,這點我們應該努力做。第三點,各種重大刑案現在已經一一偵破,我們也呼籲大家一起提供線索,我們希望趕快破案。
* 徐委員少萍:院長上任不久就宣示半年內要讓治安變好,到現在治安實在很壞。
* 蘇院長貞昌:這必須就整體的數據來看。
* 徐委員少萍:治安確實很差,這點你不能否認。你當初強調是「治安內閣」,根本不是,應該稱做「不安內閣」。
* 蘇院長貞昌:我並沒有說治安很好,不是這樣,可是我們一步一步在改善。
* 徐委員少萍:請問李部長,你們何時可以將周政保捉拿到案?需要多久?
* 李部長逸洋:我們會儘速將其緝捕到案。
* 徐委員少萍:侯友宜說他是妖魔鬼怪,既然是妖魔鬼怪,恐怕沒那麼好抓,請你告訴我,什麼時候可以抓到周政保?
* 李部長逸洋:我不會在這裡宣示幾天內要抓到,免得像之前又被說成要對警方施加壓力等等,我們會儘快將其緝捕到案。
* 徐委員少萍:儘快?究竟一年、兩年還是半年?
* 李部長逸洋:當然是儘快,我們已經在全力緝捕了。
* 徐委員少萍:你不肯給我一個時限,顯然你沒有把握,還說什麼「儘快」。
* 李部長逸洋:不是啦!我們不是這樣辦案的。
* 徐委員少萍:治安這麼壞,你還要競選2008年的總統,俗話說一心不能二用,做事情要專心,治安那麼差,你不專心處理治安工作,還要拚選舉。你不能一心兩用,又要當院長,每天綁在這裡也很可憐,又不能去拜票,是不是?一心能二用嗎?你又要拚選舉,又要拚治安,我認為你乾脆辭職,對老百姓還有個交代,對不對?因為你想要當總統,我也認為你是個人才,我們也希望你好好去拚,最好能拚贏,像現在這樣,每週二、五都要面對總質詢,時間都被扣住,你為什麼不辭職去拚選舉呢?
* 蘇院長貞昌:委員要拚連任的時候有辭職嗎?有沒有一心兩用?
* 徐委員少萍:我可不是選總統,總統要跑全國耶!
* 蘇院長貞昌:我會盡心來做,如果覺得沒辦法,我會這樣做。
* 徐委員少萍:本席在選舉時,不過只有一天待在這裡,你需要待多久時間?不一樣啦!
上次院長宣示半年內要把治安弄好,現在治安這麼壞,你可不可以再宣示一次多久之內要把國內治安弄好?不敢說了?半年好不好?再給你半年好不好?
* 蘇院長貞昌:不是,我們全面來做,不只拚治安,連交安也要一起來做。
* 徐委員少萍:院長不敢答應了,上次說半年,你現在不敢說再來個半年了吧?敢不敢?不敢嘛!你辭職去拚選舉比較好。
* 主席:唐委員碧娥改提書面質詢,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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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委員碧娥書面質詢:
運動彩券發行質詢
本席首先感謝蘇院長大力支持運動彩券的發行,因為如果沒有蘇院長支持,台灣要發行運動彩券,應該只能一直停留在「只聞樓梯響」的階段吧!相同地,本席也長期關心台灣體育發展,上會期施政總質詢時本席也同樣強烈要求財政部、體委會能夠儘快將運動彩券推行上路,當時蘇院長即刻允諾,將全力督促運動彩券儘快上路,並也同時允諾彩券收入將全數用於發展台灣體育上!而本席也多次在報章雜誌媒體上看到,體委會或是財政部對外宣佈運動彩券預估發行日期,尤其是體委會預估運動彩券最快可在今年11月26日時,配合亞洲奧運資格賽時程發行,而蘇院長日前於職棒開球時,也表示說運動彩券可望在年底發行!當然本席十分希望運動彩券能夠像預估時程一樣,在年底時順利上路!不過有個疑問想請教您,日前立法院通過的「公益彩券發行條例修正案」似乎正阻礙著運動彩券的發行。
條文修正內容就是將原來盈餘「專供補助國民年金、全民健保準備、社會福利以及慈善等公益活動之用」部分,改為「供國民年金、全民健保準備及其他社會福利之用之用」,當然,本次條例修正後,將可以強化監督公益彩券盈餘的運用,確實改善原來公益彩券發行條例訂定模糊之處,然而盈餘用途方面刪除「等公益活動」文字後,將限縮運動彩券盈餘用途,未來可能無法全數用在發展台灣體育支出上?這似乎與當初眾所期望推動運動彩券發行的目的性就完全不同?要求政府發行運動彩券,目的在藉由運動彩券之發行可吸引民眾對台灣國內體育活動的重新關注、增加民眾參與度,以及重拾民眾對運動的熱情,且最重要的是,更能將運動彩券盈餘全數以專款方式運用在體育經費上,全力讓台灣體育蓬勃發展,可是現在條例一修,我們推動的目的?發展台灣體育的計畫?該何去何從?
然而根據本席了解,這項公益彩券條例修正案,是由財政部提出,不經令人起疑問,在提出這項條例修正時,財政部內部研議會議,有邀請體委會代表一同溝通協調嗎?由結果推論,顯然兩部會間根本沒有建立良好溝通協調機制,否則如此烏龍之事怎會發生?就本席了解,體委會在去年度10月25日時就已經送交「運動特種公益彩券管理辦法條文」核定本至財政部,管理辦法中第14條明定「運動彩券之盈餘專供中央體育主管機關作為舉辦國際認可競技活動及發展體育運動之用」,可是這似乎和現在修正好的公益彩券盈餘用途有所差異?即使「運動特種公益彩券管理辦法條文」是依據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第4條「為舉辦國際認可之競技活動,得申請主管機關核准發行特種公益彩券;特種公益彩券之發行、銷售、促銷、開兌獎作業、管理及其他相關事宜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訂定之,但是基於子法不違背母法之規定,因此「運動特種公益彩券管理辦法條文」確實不能讓運動彩券發行之盈餘,全部專款支用在發展體育上!然而為何財政部卻沒在事前先與體委會做好協調與擬定補救辦法呢?
當然財政部這項公益彩券條例修正在很早之前就提出,然而在今年一月三日初審時,財政部與體委會為何沒有提出其他辦法併案審理?而是法案已三讀通過才要聯合兩部會開會討論,聯手解決目前困境,此舉簡直是亡羊補牢?體委會明明在去年10月25日就提出管理辦法了,到目前已經將近半年時間,財政部究竟完成了哪些事項?如今法源鎖死,才擬與體委會共同研議補救措施?那當初內部會議時為何不邀體委會共同參與討論?針對這部分,財政部似乎有嚴重疏失!
如今一切程序要再重新來一遍,嚴重浪費時間,浪費行政資源,甚至拖延運動彩券上路時間?難道財政部不知推行運動彩券的急迫性嗎?目前台灣實在非常欠缺經費發展體運活動,為何卻讓可用於發展體育活動之財源窒礙難行,遲遲無法上路?
財政部明顯有意阻擋運動彩券發行,因為就本席了解2002年在財委會上,就有立委連署要將相關公益彩券條例中有關作為運動彩券發行配套措施的字眼,全部拿掉!而當時財政部表達全力支持,可見財政部對於運動彩券的發行,明顯就有著反對之意!當然當時正值職棒簽賭案鬧得沸沸揚揚的,運動彩券發行時機的確存疑,可是為何去年政院都已經宣佈要全力推動發行運動彩券了?財政部仍然關閉協商大門,與體委會出現溝通協調上的問題?
面對財政部與體委會兩部會間,居然出現如此大的阰漏,實在讓本席大為失望,不知該如何相信我國行政團隊已具備十足力量,將盡力推動運動彩券快速發行,並達成發展台灣體育之願景?
既然現在財政部與體委會在研議如何處理法源鎖死問題,不知財政部與體委會,目前是否已擬定出方案來解決?是否可如當初預期的,同樣在今年年底發行?
本席相信,發行運動彩券除了可以增加民眾對台灣體育運動的參與,而其所能產生的龐大盈餘,只要是專款全數運用在發展體育,那麼將可以替國家培育更多優秀選手以及提供運動員完整的保障,更可以建造符合國際標準的運動場,對於未來台灣能承辦國際性競技活動有很大的幫助,如此一來,台灣體育發展就可以更加茁壯!因此本席要求行政院應全力督促運動彩券發行,並請財政部與體會會儘快擬定辦法,給予全國民眾一個確切運動彩券上路時程,不讓國人希望再度落空!
女子運動獎金不公問題
日前國際體育賽事有一項新的突破,就是英國溫布敦網球公開賽的敘獎制度,打破了一百二十三年來男性選手獎金高於女性選手的不平對待,宣佈未來男女獎金將調整成一樣!英國溫布敦網球公開賽這樣重大的宣佈,代表繼美國與澳洲兩大網球公開賽獎金男女平等外,英國公開賽將與這兩國敘獎制度接軌,而法國公開賽目前也已經開始施行男女單打冠軍獎金相同制度,雖然其他獎項男女獎金仍有別制度,但也表示國際四大公開賽將逐漸走向男女平等!由此可知男女講求平等已是世界趨勢!然而反觀我國體壇,除了在培訓選手制度方面仍有許多地方待加強之外,就連獎勵選手的獎金制度,也不能與世界同步,令台灣這些優秀的選手們不禁感嘆:政府在發展體育上,忽略需公平對待女性選手!本席曾與國內許多女性選手聊過台灣目前體育界概況,發現台灣在發展體育上,嚴重出現體育資源分配不公的怪異現象,甚多體育項目往往都是以男性為優先,而其中最嚴重、最明顯的,就是出現在男女獎金分配制度上的不公平。
參考【近年運動競賽獎金制度分配不公實例】 |
項 目 | 舉 辦名 稱 | 獎 金 |
男 子 | 女 子 |
足球 | 2003全國大專甲組足球聯賽 | 100萬 | 獎盃 |
撞球 | 2004世界花式撞球錦標賽 | 75000美元 | 7000美元 |
攀岩 | 2004總統盃攀岩抱石錦標賽 暨國手選拔賽 | 12000元 | 5000元 |
保齡球 | 2005中華台北保齡球賽 | 20萬元 | 7萬元 |
網球 | 2005振生盃全國網球錦標賽 | 3萬元 | 1萬元 |
從以上統計圖表顯示出,每一項男子冠軍獎金都高過女子冠軍好幾倍,尤其是世界花式撞球錦標賽的獎金,男女之間居然可以差到整整10倍,如此差別待遇,怎不造成選手心理不平衡!雖然獎金的多跟少,其實並不是最重要的,但是卻也是另一種讚許選手們辛苦練習的鼓勵,怎可以如此大小眼?似乎存在對女性的性別歧視?甚至在這些獎金分配不公的賽事裡,某些項目還是體委會的所屬單位所舉辦的,面對如此監督不周、性別歧視況,怎讓人不感嘆,實在難以找出任何理由,來替我們的政府獎金分配不公之怪異行徑解套?
不只如此,2003年時我國體委會曾經受陳總統指示,舉辦了第一屆全國大專甲組足球聯賽,目的在推廣台灣足球的發展,總獎金高達一千六百五十萬,但是萬萬沒料到身為我們國家體育發展的重要推手-體委會,在這場聯賽裡公布的獎勵辦法,居然全部獎金都落入男子足球項目裡,男子組前三名分別可以獲得100萬、30萬、20萬元獎金,而且為了鼓勵得獎男子足球所屬學校,另外還分別頒發1000萬、300萬、200萬補助費用,讓這些學校改善培訓環境,可是在女子足球隊伍方面,卻完全分不到這一千六百五十萬裡一毛獎勵金,僅僅頒發獎盃作為鼓勵,很明顯的就是對女子足球隊伍採取打發了事的態度,對於這樣的補助分配原則,體委會實在有欠一個答案,究竟是怎樣的理由做出如此嚴重忽視女性體育發展的決策?
其實據資料顯示,當時台灣女子足球-中華木蘭,不論在實力上與國際成績上都比台灣男子足球來的優異!中華木蘭甚至在世界女足排名上列為第17名,因此當時體委會所做出的決策,令人不解,以台灣女子足球上在開開開跑中為由,來平息眾人之舌,時在對體委會甚感失望!全國足球聯賽獎金分配不公一事,當時這件事引起社會上一陣討論,民眾均對這項男女不公等之事感到不可思議與憤怒,甚至提出改善建議,要求政府能夠重視台灣女子運動的發展,然而體委會似乎無視民眾的聲音?隔年2004年舉辦總統盃攀岩抱石國手選拔賽,仍然發生男子冠軍獎金高過女子冠軍兩倍多的現象發生,當時的指導單位依然是我們的體委會,不知體委會從2003到現在2007年現在這中間,究竟有沒有對獎金分配不公一是做出檢討與改善,還是一樣一在放任不管?面對這樣歧視女性、嚴重獎金分配不公的情況再三發生,在我們的行政單位,似乎存在著嚴重政策疏失?
請體委會提出說明,針對體委會擬定發展台灣體育、培訓選手的決策究竟是以什麼基礎點在考量?以及為何會讓不平等的事持續發生?體委會是不是沒有做好監督工作?態度是不是過於輕率、不負責任?像這樣的獎金制度根本無法讓台灣培育出良好的優秀女性選手,甚至可以說是在抑制台灣女性優秀選手的發展,阻礙女性手實力增強。
其實,台灣女性選手在體育活動成績上一向不輸給男性,甚至在國際比賽上更有著傲人的成績,隨便舉例來說,跆拳道,我們跆拳道女將陳詩欣,就是創下我國首位在奧運上奪得金牌的選手,當時振奮不少人心,不只是台灣的驕傲,更是女性們的驕傲!再來,撞球項目,柳信美這位撞球界的天后,更是勇奪2004安麗盃女子花式撞球邀請賽冠軍,另外還有像是世界盃女子保齡球團體組金牌,世界大學運動會女子排球金牌等等數不清的傲人成績。當然,最近女子網球選手詹詠然、莊佳容這兩位女性,更是我們台灣人的光榮,不但在杜哈亞運時奪得雙打銀牌,還在印度班加洛網球賽拿下冠軍,現在更為國爭光,打進了2007年澳洲網球公開賽,在女子雙打上奪得亞軍,創造台灣網球有史以來在四大大滿貫賽中最好的紀錄,如此耀眼的成績,實在是台灣的驕傲,甚至就像媒體所稱,他們是台灣體壇的奇蹟!而從這些優秀女將身上我們可以發現,女性們在體育表現上,已經完全擺脫過去柔弱的刻版印象了,更顯示出運動上女性也能贏過男性,甚至用他們努力的汗水,帶領台灣在國際體壇上發光發熱!然而就如同上述,雖然我國女將紛紛在國際賽事上表現優異,可是政府卻沒有給予他們公平的資源分配。
事實上國內是培訓選手一切的起跑點,可是單單面對一項獎勵女性選手的獎金,就明顯男女有別,那就更別提培訓過程中對女將們的忽略,如此一來,國內又怎能持續培育出優秀選手?據本席所了解,許多大專院校在培訓選手們時,甚至就會下意識存在著偏見,認為女性的爆發力及忍耐力沒有男性好,或是認為只要好好培育男性選手就好,反正就算用心培育女子選手也沒用,因為女子選手就算奪冠,獎金也沒有多少,所以只要男子選手一但奪得冠軍,就可以為學校帶來獎金,幫助學校在發展體育上的財政窘境,好比當初第一屆全國大專甲組足球聯賽,就是最壞的例子!也因此,學校或是其他培訓計畫往往都會將體育資源優先使用在男子運動員上,這就是國內體育賽事上獎金分配不公造成的惡性循環!
如果國內對女子運動方面一直存在著分配不公的現象,沒有對女性選手提供良好完整的培訓計畫,又怎能繼續培育出像詹詠然、莊佳容、陳詩欣等這些優秀的女將?體委會如果沒有持續性的培育政策來鼓勵女性參與體育活動,實在難保我們現在這樣傲人的成績會不會只是曇花一現,或是短暫特例。
因此,本席在此要求體委會,1.希望未來不論在國際賽事上奪牌獎金制度,與國內任何競賽項目上,男女獎金都必須一致,改善長期存在的不公現象。2.體委會未來在擬定體育政策時應該有長期與整體性的規劃,並且同時致力排除任何有關阻礙女性參與體育活動的歧視,強調體育資源分配公平。3.像現在女性在國際上的成績如此傲人,希望體委會也能夠針對女性運動項目上的強項,來擬定專屬女性選手的重點培訓,才能培育更多優秀女性選手,在體育活動上多方面發展,創造更多傲人成績。本席深信體委會未來只要朝向男女公平均衡發展,體育資源分配均勻,台灣便能在體育發展上與國際接軌邁向一大步,更能培育更多優秀選手,在國際體育成績上更上一層樓,繼續蓬勃發展、發光發熱。
2008奧運奪七金 藥檢問題
體委會目前工作,除要加緊推動運動彩券上路外,最重要的任務即為完成2008奪金計畫,訓練更多優秀選手,讓我國在2008北京奧運中能夠順利奪下七金,然而目前距離2008北京奧運只剩五百多天了,體委會這邊似乎明顯怠惰,完全沒有準備應戰之態度,不只運動彩券推動上出現失誤,連日前有爆發出藥檢疑雲,嚴重影響我國士氣,也造成國際間的討論,影響我國體育形象。
日前引起宣然大波的郭泓志藥檢問題,當時最後一場冠軍賽時,我們都非常納悶小小郭為什麼沒有上場,事後了解,原來是因為手痛問題,所以郭泓志才沒有上場,可是沒想到經由媒體披露後,赫然發現中華奧會竟出如此大的紕漏,姑且不論那與選手郭泓志究竟是真正因手痛未上場,還是因感冒服藥而造成藥檢呈陽性,真正原因為何,重點是在中華奧會處理這件事情的態度,讓人無法相信這是堂堂中華奧會應有做事態度,簡直就像小朋友一般,說謊話擔心被老師抓到,這種投機取巧心態,明顯顯露出我國在藥檢制度上出現嚴重執行問題,因為就正常程序而言,各國通常在比賽前,均會先在國內針對代表選手進行「賽外檢測」,然後一但發現藥檢有問題的選手,馬上自動除名,即使是發生在開賽前一刻也一樣,如此才能確保比賽不會被沒收,因此這次我們中華奧會卻在檢測出葉君璋呈陽性反應時,只告知與要求葉君璋不要在比賽時再繼續服藥就好,卻沒有馬上對葉君璋除名或是限制葉君璋不能出賽,這無疑是在對「賽內藥檢」的極限挑戰,難道中華奧會認為只要葉君璋沒有出賽就可以避過藥檢,這不應該是一個奧會應有的僥倖心態,抱著這種投機取巧的心理處理重要的國際賽事,似乎有違國人期待!因為一但今天葉君璋出賽,卻當場被抽中藥檢,那麼那場比賽有可能馬上就被沒收,對我國奪金的影響與國家形象甚大,而且亞運棒球代表隊中,擔任捕手的也只有葉君璋跟陳峰民而已,如果葉君璋因為藥檢問題,而被大會限制出賽,代表隊無法正常調度,陳豐民又剛好受傷,不就表示中華棒球代表隊不用繼續比賽,簡直就像將士還未戰死沙場前就已先自亂陣腳,更別提奪金。
中華奧會事前已經知道葉君璋呈陽性反應了,為什麼不找其他替代人選,或是在賽前,早先做好藥物檢測,才不會拖到最後一刻而無法解決問題,相關承辦業務的單位明顯有著嚴重失誤,因此針對即將到來的2008奧運,體委會是不是應該現行擬定好更嚴密的藥檢程序?
另外,當中華奧會得知郭泓志藥檢呈陽性反應時,為何不馬上告知教練葉志仙,反而自行將消息封鎖,未告知選手與教練了解實際情況,讓教練與郭泓志是在比賽結束後才知道實情,實在令人難以理解,這其中傳達訊息上的程序,是否有待檢討?尤其團本部竟在賽後還沾沾自喜表示,當初做出不告知的決策是正確的,簡直是一個笑話,拖到最後一刻用隱瞞方式來處理事情,居然還找了這麼一個荒唐的藉口來掩飾,認為這樣做是為了不影響選手與教練心情,以及不希望引起球隊不必要的禁藥恐慌,可是如果教練與球員為了解自己實際情況,而讓郭泓志上場,後果該如何預料?基本上一般團體項目金牌隊伍,在事後是要抽檢兩位球員,如果今天是抽中郭泓志、葉君璋要接受藥檢,那我國的比賽成績該怎麼辦?不就會立刻被取消,而那面象徵光榮的金牌也將一併被沒收,一切不就忙一場、空歡喜一場,體委會與中華奧會怎會不知道事件的嚴重性,而抱著敷衍了事,投機取巧的心態來面對國際性比賽,這可是攸關國家的面子問題。
因此,為了避免2008奧運也發生相同的事,本席要求體委會應該立即與中華奧會成立小組檢討與改進,且既然亞運當時解釋是說代表團報到時間不一,所以導致藥檢時間延後,那除了旅外的選手以外,未來國內的代表選手名單將早點出爐,並且提早做賽外藥檢,以免再次發生延誤,而針對旅外選手,如果以在名單手選之內,請研擬方案,例如提早出國前往旅外選手的國家,替他們進行檢測,以及體委會與中華奧會應擬定藥檢通報制度,使其健全,並須有一定的作業通報程序,絕對不可抱著投機心態處事,因為這可是關係到國家的名聲與成績。最後,不論是針對業餘選手或是職業選手,體委會都應該對選手們加強用藥觀念。
另外,本席認為,2008年不只是關注在總統大選上,2008北京奧運也將是我國一項大事,國人期待著2008北京奧運奪七金創新紀錄,因此針對北京奧運,體委會事不是已開始推動詳細計畫,培訓計畫目前進度如何?他國情報收集如何?
記得杜哈亞運結束後,檢討未奪15金原因,體委會表示選手因為背負過多國人期望,而造成壓力過大,以及發生場地適應不良情形,那針對這些問題,體委會目前是否已著手定期針對選手心理加強建設工作,例如:定期輔導培養他們對自己的信心!另外,當初我國還發生一項嚴重的問題,就是情報資訊錯誤、收集不足,因而導致當時明明其他國家選手的成績已經超越過去紀錄,然而體委會卻因情報資訊收集不足,而評斷我國選手的成績可能奪冠,這樣錯誤情資的提供根本犯了兵家大忌,正所謂知彼知己,百戰百勝,如果我國連最基本的都掌握不了,不知道體委會該如何培訓這些選手代表國家奪金?面對即將到來的2008奧運,體委會目前是否已經提前派員去收集他國選手的資料,有一完整性評估報告,另外,針對可能徵召的旅外選手,體委會是否已經對每位選手的強項特性,做出量身打造的專屬訓練計畫。
敬老福利津貼提高質詢
鑒於政府為落實照顧老人生活,增進老人福祉,自九十一年開始施行「敬老福利津貼暫行條例」,台灣六十五歲以上且符合資格老人,每個月皆可領取新台幣三千元,不過由於近年來物價不斷上漲,人民荷包一天天在縮水,而國人平均生活費用也因此隨之提高,許多領取津貼的老人,實在無法靠著這三千元過日子,往往為了維持生活,只好繼續拖著年邁的身軀,在外面打零工賺取微薄薪資,來貼補家用,面對這樣的情況實在令人心疼,而且津貼的本質,就是一種社會救助式的福利,目的在維持國民最低生活水準,所以由此顯現,目前敬老福利津貼所發放之新台幣三千元,補助金額根本太低,無法確實發揮維護老人經濟安全的實質效果,實在有檢討改進之必要性。
本席認為,過照顧老年人的生活,不僅是我們做子女每一個人的責任,更是政府應給予保障民眾福利的責任,去四十多年來政府一直欠缺全民社會福利制度的規劃,所以導致這些曾經辛苦為台灣拼經濟、創造經濟奇蹟的長輩們,辛苦了一輩子,卻沒有在年老時得到良好照顧,反觀國內同屬老人救助性質的榮民就養金制度,不但每人每個月可領取一萬三千五百五十元的津貼補助,並且還獲取其他完善的社會福利制度,因此敬老福利津貼的實施,以社會福利角度來分析,並不符合資源有效分配以及公平正義的原則,國家實在欠這些曾經為台灣打拼的長輩們一個公道。
故為了彌補歷經風霜的長輩們,讓他們得到良好照顧,享受他們應有的經濟安全之權利保障,且達到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資源共享的精神,應該立即調整敬老福利津貼,在參照國內各項消費水準指標與基本生活需求後,遂提出敬老福利津貼補助金額,提高至新台幣一萬元整,並要求行政院相關部會研擬津貼補助配套措施,藉調整敬老福利津貼金額,能夠確實落實照顧老人生活,增進老人福祉,讓人愈來愈多的老年人能在經濟無虞的情形下安享晚年。
地方建設
城市要繁榮發展,地方的建設佔有很重要的影響,台南市一直是個吸引國內外眾多遊客的觀光勝地,古色古香的名勝古蹟,見證著台灣的歷史,古早味的台灣小吃,往往令人流連忘返,身為台南市的民意代表,熱愛著台南市的一切,因此對於推動可促進台南市繁榮的重大地方建設更是不遺餘力。
據本席所了解,目前台南市政府工務局,正推動四項重要工程建設,一但這四項建設順利完工,將對台南市不論是在對外聯絡道路上,甚至地方經濟發展與排水工程,均有莫大的幫助,然目前五大工程計畫,雖已經完成計畫架構並呈報中央申請經費,可是經費卻尚未核撥至台南市政府,以致於建設遲遲無法動工,對南市區域發展甚大,實令人擔心。
目前南市政府工務局計畫在台南市海安路面,設立一個文化商圈地下停車場,計畫名稱為『台南市五條港文化商圈地下二層停車場及地面景觀工程』,因台南市海安路面在91年度全面通車後,週邊商店生意興隆,以致於商圈附近停車位一位難求,導致交通混亂,讓民眾前往商圈缺乏便利性,鄰近住家生活也大受影響,因此住戶與店家均希望市政府儘速在此闢建地下停車場,以解決目前當地的停車問題,並且同時規劃地面整體景觀,包括休憩、導引設施等街道傢俱,並針對綠帶的照明作加強,希望藉由此地面景觀工程,來美化市容,且待地下車場與地面景觀設施完成後,將可增加誘因對外進行地下商場委外招商投資,形成商圈吸引更多民眾前往消費,增加更多商機。而此項工程目前進度已委託顧問工程司辦理地下停車場工程規劃、設計、監造等技術服務工作,並向內政部爭取補助金額新台幣五億元,已施作此工程計畫,因此本席希望內政部能夠方面,能夠儘快針對此計畫作出評估,並核撥工程經費,以利『台南市五條港文化商圈地下二層停車場及地面景觀工程』動工。
另外,台南市2-7道路,是台南市生活圈道路系統台南都會區外環道工程,也台南市最主要的唯一對外聯絡道路,可是在通過總頭寮工業區路段(長溪路三段至北安路四段),屬此地區主要對外的聯絡道路,目前卻未尚未開闢,且因現有的聯絡道路狹窄,所以在運送原料貨物等各項運輸極度不順暢,台南市政府工務局已提出『2-7道路東段(長溪路至北安路)』工程計畫,目前2-7道路的中段已經規劃發包完成了,而其道路前段公路總局也已經規劃完成,目前就屬後段道路工程尚未開闢,仍有土地徵收等問題待處理,現已提報內政部營建署生活圈道路系統四年(94-97年)建設計畫,申請經費五億一千三百萬,因此本席希望內政部營建署可以核撥此段工程經費,如有經費困難,則視情況評估分為幾年度來編列預算,以利經費核撥,工程順利動工。
而台南市現與台南縣政府,另有一地方建設『鹽水溪側高架快速道路工程』,將在鹽水溪側興建高架快速道路,由四草橋延伸至縣市界,再由縣市界延伸至南科特定區,以橫貫台南市區各重要地標及設施,如工程完成,將可使未來避免市區道路壅塞使過境旅行時間與速率的浪費,如此可以更加帶動台南區域發展,以及便利民眾往返,本案現在已經由台南縣政府辦理可性性評估,並呈請中央補助經費總共三十四億六千萬(太平橋至縣市界-共十四億九千九百萬,觀海橋至太平橋-共十六億五千九百萬,四草橋至觀海橋-共三億兩百萬)辦理開闢,本案待台南縣政府辦理可行性評估後,請中央能夠儘速審核,將使有利台南市與台南縣兩縣之間交通之工程順利取得經費。
另本席是由安南區所選出的民意代表,因此針對安南區的相關建設,本席一直非常關切,之前的鹿耳門、柴頭港溪整治水患工程,本席均全力爭取,而現台南市政府對於安南區曾文溪排水中游(立德區域),安中路路面擬加高約七十公分,長度共計九百五十公尺,並且將既有的箱涵出口處改建兩座閘門,擬定計畫為『台南地區曾文溪排水中游(立德區域)淹水改善計畫-安中路加高工程(含兩座水閘門改建)』,總經費四千萬元,一但計畫完成後,將可解決曾文溪排水中游(立德區域)淹水問題,而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95年5月即有規劃『台南地區曾文溪排水系統整治及環境營告規劃』,其中內容是針對淹水問題提出改善方案,包括應急擋土設施兩岸、安中路加高工程、新建第十號橋、新設滯洪池含用得(四公頃)、新設閘門(三座)、收集系統整理(1000公尺),及固定是抽水機組,然而安中路加高工程及新設閘門工程經費,再經濟部水利屬地六河川局96年3月7日會議中,決定請台南市政府自行籌編此四千萬元,不過就本席了解,地方政府經費本來就有限,台南市政府目前根本沒有多餘財源來編訂,不過整治水患供工程之迫切性,是不可等待的,因此本席要求經濟部水利署,應體諒台南市居民長期飽受淹水之苦,儘速全額補助台南市政府此工程計畫經費,好讓工程如期完工,造福當地居民,不要一遇到下雨天,就必須開始擔心淹水,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乃是政府的責任,因此本席請經濟部水利署能夠重新評估,編列四千萬元經費協助台南市政府工務局完成建設。
性侵害與電子儀器監控問題
日前發生花蓮女童,遭到服刑期滿的魏姓男子性侵事件,造成社會震驚與譁然,還有中和員山之狼,年前才交保年初四卻馬上再度犯案,且一年犯案三起下手對象皆為八、九歲幼童,甚至登門恐嚇家長,以及士林捷運雙狼隨機性侵夜歸女大學生事件,都讓全國上下婦女人心惶惶,隨時處在恐懼中,擔心自身安危,害怕不知道哪時候會成為下一個受害者,單單這兩件性侵案就讓身為女性立委的本席十分憤怒與擔憂,憤怒的是這些性侵罪犯的行為可惡至極,且由上面幾件案子可以看出,法務部針對性侵罪犯的管束並未完整,擔憂的是全國婦女生命安全無法得到完整的保障。
首先針對電子儀器施行狀況而言,就本席所了解,我國施行電子儀器上的假釋犯目前總共只有八人施行,然而國內目前單單假釋犯就有五百多人,卻只有八名性侵假釋犯配戴電子儀器,這樣的比例似乎有些懸殊?當然配戴電子儀器監控須有一定的評估流程,以及需兼顧人權,不過本席卻接獲許多觀護人向本席表示,往往觀護人與評估小組所評估的結果大不相同,觀護人根據觀察後評估認為這位性侵假釋犯可能再犯性高,有配戴電子儀器之必要性,然而往往到了評估小組上,結果卻是並無再犯之虞,沒有配戴電子儀器之必要性,以至於成為目前配戴者不多主要原因之一,然而觀護人與評估小組各有其專業性,但當兩造意見不一時,配戴之必要性這方面如只由評估小組單方面決定結果再建議檢察官,是不是有爭議之處?未來針對兩造意見不同時,是否應召開共同會議討論,以決定呈至檢察官建議報告書之結果,再者,這些性侵假釋犯並非假釋出獄,隨即配戴電子監控儀器,而是需經過漫長三個月的評估流程,確定有再犯之虞才需配戴電子監控儀器,可是在這三個月的空窗期中,法務部是否能夠保證性侵假釋犯不會再度犯案?本席認為雖然台灣是以人權立國,必須兼顧性侵假釋犯之人權,然而面對全國婦女,誰又來兼顧他們的生命安全應得的保障,且依據國外之例,性侵假釋犯假釋出獄,其必要條件即為先行配戴電子監控儀器,因此本席要求針對性侵假釋犯配戴電子儀器流程應重新評估,例如未來性侵假釋犯假釋出獄,其假釋之必要條件,即為先行配戴電子監控儀器,然後經由觀護人與評估小組評估過後.送交檢察官與法官定無再犯之虞後,再行解除,如此不但可以確保被害人身心安全,也可是對全國婦女同胞的保障,否則在評估過程三個月空窗期當中,性侵假釋犯再度犯案,即使可以馬上取消他的假釋,刑期再加重,但是對於受害婦女所造成的傷害,是沒有任何人可以承擔的。
另外,根據花蓮女童遭刑期服滿魏姓嫌犯性侵一案,也可發現施行電子儀器防治性侵害另一項問題,依據「性侵害犯罪付保護管束加害人科技設備監控實施辦法」中規定適用對象為假釋犯,然而就花蓮女童遭性侵一案來說,其實刑期服滿者也應該同時列入電子監控儀器適用對象,因為就花蓮性侵女童一案來看,魏姓嫌犯是有精神疾病之性侵犯,雖然已經刑期服滿了,但是仍然有其存在的危險性,如果法務部可以對其施予電子監控,或許女童遭性侵一案便可以提前預防,當然也針對員山之狼蔣姓嫌犯,雖然交保候傳,醫院也鑑定蔣姓嫌犯無再犯之虞,但是蔣姓嫌犯仍在交保後馬上再度犯案,因此導致女童年紀幼小就遭上如此傷害,實在令人於心不忍,因此鑑於上述種種案例,法務部應該針對「性侵害犯罪付保護管束加害人科技設備監控實施辦法」中電子監控儀器適用對象擴大範圍,不只單單針對性侵假釋犯,也應同時納入未定讞、交保在外者,或是撤銷告訴與刑期服滿之性犯罪者,對其作出配戴電子監控儀器之必要性評估,如此才能確實對婦女生命安全多一層保障。
去年十月總質詢時,本席就針對電子監控儀器遲遲未上路一事質詢法務部,當時不但要求法務部應該立即推動電子監控儀器上路,也同時要求電子監控儀器應及早加入衛星定位系統,以建立完整監控制度,當時法務部長回覆本席表示,法務部已規劃在電子監控儀器加裝衛星定位系統,不過就本席所了解,目前法務部並無積極推動電子監控儀器增設衛星定位系統,實在有行政怠惰之嫌!目前性侵假釋犯配戴電子監控儀器,只有實施宵禁時間才進行監控,且時間長段不一,然而白天卻無啟動電子儀器監控,似乎為一監控漏洞,因為並不能保證白天性侵假釋犯就無再犯之虞,如實施衛星定位系統監控,性侵假釋犯白天可正常工作,也可同時監控其所在位置,讓預防效果增大,以確實達到完整監控,才能確保婦女安全,故本席要求法務部應儘快實施衛星定位系統監控並提出施行時程。
不只上述所提出問題,本席發現法務部針對性侵罪犯所施予的強制治療也發生很大的問題,其一,性罪犯入獄服刑施予強制治療,獄中強制治療應加強,否則就算是刑期服滿出來仍然會是社會問題,且當初魏姓男子犯案前曾到醫院進行治療,魏姓男子家屬是說,當時魏姓男子認為自己快發病了,所以前往醫院就醫求助,評估報告出來也顯示其再犯機率高,需再度接受治療,但是醫院拒收,不過醫院事後說法表示,魏姓男子經評估後有再犯之虞,但是魏姓家屬拒絕繼續接受治療,雖然兩方說法不一,但是從此事件中可了解,目前針對性罪犯治療輔導仍缺乏制度,未來法務部是否針對治療輔導部分,應強力監督醫院執行力,並且同時針對性犯罪者,賦予醫院具執行責任與強制性,以免未來再次發生類似魏姓男子性侵事件,其二,根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十條,加害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經評估認有施以治療輔導之必要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命其接受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其中有期徒刑或保安處分執行完畢者,需接受治療輔導,然而執行期間卻只有三年,本席認為由花蓮女童遭到服刑期滿的魏姓男子性侵事件可知,目前執行期間訂為三年以下,仍然有很嚴重的問題,因為如果刑期服滿者出獄後接受三年以下治療輔導,三年後仍然評估再犯率高,其所存在之危險性,法務部該如何處理?
根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加害人依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接受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經鑑定、評估其自我控制再犯預防仍無效者……,依法申請強制治療,對此本席建議,依據美國例子,法務部應針對性罪犯刑期服滿者推動「預防拘禁」制度,成立性罪犯衛生治療輔導中心,經評估有再犯之虞性罪犯,即使刑期服滿,一樣強制要求接受治療輔導,並移至此醫療輔導中心施予治療輔導,以及即使達到三年治療期限,經每年評估再犯機率仍高者,仍必須繼續留在醫療中心接受治療輔導,到評估無再犯之虞為止。不過根據法條中,目前並沒有針對性罪犯接受強制治療得以限制其居住範圍等強制力,因此未來如果推動預防拘禁,其治療輔導中心應賦予其強制拘禁力量,是否加設鐵窗、戒護警力、限制其行動自由等,仍應擬定相關施行辦法,以確實達到執行強制治療時無疑義,故避免婦女們每天活在恐懼之下,本席建請法務部參考美國預防拘禁制度,著手擬定相關治療輔導中心計畫,評估有再犯機率者,避免再犯機率高之性侵犯流竄社會中,以確實保障全國女性生命安全。
本席針對勞委會訂定之「指定醫療機構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辦法」自88年修定以來迄今已逾七年,時空已有變化,尤其醫院評鑑制度更有大幅度之變革,「指定醫療機構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辦法」係依勞工安全衛生法訂定,由勞委會會同衛生署指定具資格醫療機構辦理勞工之一般、巡迴及特殊健康檢查。
醫療機構是否具指定資格由醫療機構自行提出申請,勞委會依據此辦法核定醫療機構可辦理之體檢範圍,並發給證明。此辦法的規定中,部分醫療機構資格係依衛生署辦理之醫院評鑑結果予以認定。然醫院評鑑制度已有重大變革,故該辦法之修正有其急迫性,以免影響全國勞工健康檢查之權益。
其中勞工特殊體格及健康檢查醫療機構依規定須為地區教學資格以上醫院始得申請。但在醫院評鑑新制下,將有近九成原具有資格之地區教學醫院,經新制後,無教學資格,若按原規定將喪失資格,如此將嚴重影響勞工作特殊檢查之就醫權益,失去主管機關照顧特殊工作環境勞工之美意。
參酌我國役男體檢執行醫療機構係由內政部會商衛生署指定檢查醫院,以衛生署所屬醫院(二十二家)、國軍醫院(九家)、榮民醫院(十一家)、直轄市立醫院(九家)及台北縣立板橋、三重二家醫院,共計五十三家辦理。勞委會應可參考此例辦理指定勞工特殊體格及健康檢查醫療機構,維持勞工檢查就醫服務面。
為維護全國勞工權益,該辦法應即予以修正,以符現狀,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主席:請高委員志鵬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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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委員志鵬:(16時4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上午有委員在質詢時聲援邱毅委員,院長的答復令本席禁不住要向你表示敬意,不過還有後續發展向院長報告。邱毅委員剛才召開記者會,回罵蘇院長,他說你身為行政院長,在立法院攻擊侮辱現任立委,他說本來因為不瞭解你所以對你很尊敬,現在他認為你在起乩,說你是不夠格的行政院長,說你才是中華民國的恥辱,已經沒有人權律師的骨氣了。關於這部分,院長有無回應?或者是不屑回應?
*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蘇院長貞昌:(16時5分)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消息我還不知道,謝謝高委員告訴我。不過,我始終為人權奮鬥,但對於一個現任的最高民意代表—立法委員—竟然率眾暴力衝撞法院,以致於執行公務的員警多人受傷,經過法院近三年三審判決定讞,應該羞愧下台、到案服刑的人,還公然召開記者會抨擊,非常不該,我也非常不以為然。
本人一直認為,過去像這種立法委員的刑案判決,例如妨害公務或暴力等的刑案判決,通常都會褫奪公權,邱毅委員沒有被褫奪公權,以致於沒有辦法解除其立法委員職務,實在令人遺憾。照理說應該要褫奪公權,否則以他的犯行和帶動的社會觀感,非常不該。我認為邱毅委員根本不配做立法委員,而且他對執行公務的警察所加諸的人身攻擊,還率眾暴力攻擊司法機關之一的法院,我認為非常不該,這是一個非常惡的惡例。而且三審判決定讞後,他還有這樣的行為,應受到全民唾棄。
* 高委員志鵬:立委應該分兩種,一種值得尊敬,另一種不值得尊敬,俗話說「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所以我也贊同院長,對於這種不值得尊敬的立委,沒有在立法院備詢就不能說實話的道理,這點我肯定院長。
另外,邱毅委員質疑院長是人權律師出身,為何不關心他已收到入監服刑的通知書卻還沒有收到判決書,說他無法尋求司法救濟。請問這個話說得通嗎?本席舉個兩年前發生的實例,一位民進黨立委徐志明三審判刑定讞到他入監服刑相距多久,請問院長知道嗎?
* 蘇院長貞昌:高委員也是律師,徐志明委員判決第二天就入監服刑了,所以邱毅委員以他尚未收到判決書等為理由都不足取。
* 高委員志鵬:他的觀念就如同以前國民黨的觀念一樣,以為法院就是執政者開的,藉此混淆視聽。院長應藉此機會說明清楚,以徐志明為例,說起來徐志明還和我們同黨,結果在24小時內就被發監執行,甚至還派刑警陪同他回家交代事情並處理選民服務的事項,然後徐志明乖乖的在24小時內就入監,邱毅委員現在可以在外面逍遙這麼多天,還有這麼多話。
* 蘇院長貞昌:一個三審判決定讞的人還在外面召開記者會,在在多所抨擊,非常不該。司法程序進行中,我們都尊重司法,未判決確定前我們也未加以任何的論斷,現在已經被三審判決定讞的人還大喇喇的開記者會,整天在媒體上多所抨擊,我認為非常不該,他所屬的黨竟然還給予聲援,我也認為不足為取。
* 高委員志鵬:前立法院長劉松藩是在判決確定後,就自己辭掉立委職務;現在邱毅委員卻說:要保留立委身分,不但要繼續領錢,還要在裡面繼續揭弊。請問院長:你會被他威脅或恐嚇嗎?難道他在監獄裡面有特權,因為他不但要繼續領錢,還要在監獄裡面行使立法委員的職權,所謂「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現在就請院長及部長宣示:邱毅入監之後應受同等待遇。
* 施部長茂林:邱毅委員入監之後,就變成受刑人身分,所以一切會依受刑人相關規範處理,包括服飾、頭髮、飲食及居住空間等等,都會與一般受刑人一樣,因為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 高委員志鵬:如果在裡面可以遙控揭弊,就表示一定有人在幫他,不然他要如何揭弊、行使職權及為選民服務?請部長宣示:他絕對沒有特權。
* 施部長茂林:在監獄行刑法等規範中已規定得很明確,受刑人入監所之後,包括通信、接見都有一定的條件與限制,而且對外聯繫必須符合監所的相關規定,因此,即使他沒有辭去立法委員的身分,也無法在監所執行立法委員的職務。
* 蘇院長貞昌:高委員是律師,對法律也研究得很清楚,像我也一再表示:現在邱毅判刑確定,可惜法院沒有宣告他褫奪公權,以致無法解除其立法委員的身分,所以在入獄之後,甚至還可以領取委員的歲費、公費,這種情形絕不符合社會期待,加上他犯的案件非屬社會同情案件,而是率眾公然以暴力妨礙公務及攻擊法院,還導致公務人員及值勤員警受傷,像這種行為天下沒有人會接受,但他現在不願意辭去職務,以目前的法律又沒辦法解除其身分及職務,使其無法領歲費、公費。既然立法院是國家最高民意機關,高委員就可以提案,像這種為立法院帶來羞辱,且犯行經三審定讞的人,應該有維護立法院,讓人尊敬國會殿堂的行為可以做,至於能否通過,各政黨都可以表示立場,我相信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這方面自有公斷。
* 高委員志鵬:謝謝院長提醒本席要做修法的努力。
* 蘇院長貞昌:不是修法,他犯行如此,難道立法院要容忍做這種事情的人,繼續維持立法委員的身分嗎?雖然民意機關屬於合議制,但我相信這絕對不是人民的期待,所以我認為不用等到修法,難道這樣的人還有資格跟你們一起做立法委員嗎?他是率眾衝撞警員及攻擊法院,這樣要我們警察人員以後如何維持秩序,法院人員又如何執行公務,而且現在已三審定讞,所以也不用再各說各話了。請問他率眾開車衝撞法院,致使員警受傷及公務人員無法執行公務,這樣的人還可以做立法委員嗎?
* 高委員志鵬:這幾天國民黨黨團不斷聲援他,還硬拗說:當初開車的人沒有找到,站在上面的人卻有事。因此,若要讓提案通過,可能會有困難。
* 蘇院長貞昌:哪個黨要做什麼行為,自己造業就自己擔,但我們至少要有所表示。高委員是律師,一定知道什麼是首謀、下手實施及在場注視,這些都不一樣,既然口口聲聲說要尊重司法,現在法院已經三審判決定讞了。如果其所犯屬社會同情之類,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但現在他所犯的是率眾暴力攻擊法院,我覺得非常不應該。
* 高委員志鵬:現在他們狡辯說:當初開車的司機沒有找到。其實開車的司機早就三審定讞,只是找不到人,而且也不知道他逃跑是否有其他原因?
* 蘇院長貞昌:那個司機已經三審定讞,還沒有到案服刑?
* 高委員志鵬:那個案子的其他被告,全部都三審定讞了。
* 蘇院長貞昌:我今天才聽說:那位司機是國民黨縣黨部主委的司機,這種情形還敢大聲說出來給大家聽。
* 高委員志鵬:另外,用臺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的部分,本席在2月6日有和李鴻禧教授一起召開記者會推動公投,並由李教授擔任領銜提案人。如果公投在年底立委或明年總統大選時同時通過,行政院可否在此宣示,未來一定會以臺灣名義申請加入聯合國?
* 蘇院長貞昌:我們本來就認為「臺灣」這個名字最美,所以若能以臺灣的名義進入聯合國,當然是最好,但也有國際上的困難,這些還需要我們繼續來努力。
* 高委員志鵬:如果無法以臺灣名義參加……
* 蘇院長貞昌:現在還沒有成功,所以需要一直努力下去。
* 高委員志鵬:我覺得應該宣導一下,既然要嗆聲,何不嗆大聲一點。過去我們是用中華民國的名義申請參加,但大家都搞不清楚。如果以後連續10年以臺灣名義申請被拒絕,但至少每年都可以讓大家知道有臺灣這個國家,而且我們做這方面的努力,反而對我們國家的外交困境更有幫助。
另外,後天就是329青年節了,這個節日是為了紀念國民黨329在廣州起義的黃花崗72烈士,而且之前已經起義9次,也死了不少年輕人,但在第10次武昌起義才成功,由於這次起義是國民黨策動,所以才有這個紀念日。其實,之前的起義是由各地軍閥及將領策動,由於不是國民黨策動,所以死的年輕人也不是國民黨的人,但國民黨為了占一席之地,於是發起紀念72烈士紀念日。問題是現在有必要用這些歷史來教育台灣的年輕人嗎?目前在大聯盟發光的王建民、完成撒哈拉沙漠超級馬拉松的林義傑以及世界棋王周俊勳,我覺得這些人才是現在年輕人的表率,為什麼還要紀念那些死人骨頭?現在青年節變成只紀念並不放假。本席認為,紀念的部分還可以做改革,因為「紀念」也沒有任何法令規定。行政院是否可以研究把不屬於台灣的青年節予以廢除?
* 蘇院長貞昌:青年有青年節是很應該的。至於青年節應該訂在什麼時候比較好的問題,我想可以多聽聽青年們的意見。
目前青年節會訂在3月29日的源起,就如同高委員方才所說,是歷史上的安排。我們從小讀書也都是這樣背過來的。不過,現在不論是學運或各種活動,都把青年和3月結合在一起,也是沿著歷史一路而來,反而很少人在提黃花崗等等,因為距離得太遠了。
我想這部分應該和年輕人多交換意見。假如現在青年人有共識,認為什麼意義、什麼時節比較好,選一個大家都很樂意的日子來訂定,也很有意義。
* 高委員志鵬:這也等於是另一種轉型正義,所以院長是否可以承諾做一徹底的研究?。
台灣人和黃花崗72烈士有什麼關係?為什麼為了要紀念那些死人骨頭,就把青年節訂在這一天?是不是可以賦予青年節新的生命,使它和土地產生真正的聯結?本席要請院長針對這部分好好地研究。
* 蘇院長貞昌:每個節日都有其歷史背景。我們也不能說一刀兩斷就把這個歷史背景切開,不過,由於這個歷史背景的時日距離我們已遠,我們應該多聽、多尊重年輕人的意見。
剛剛高委員問我們可不可以去研究,我想可以請青輔會去研究,多聽年輕人的意見最重要。我再重申,這個部分應該可以請青輔會多聽聽年輕人的意見,看看怎麼樣做最好。大家來尋求一個最有意思,而且應該是很活潑、很年輕和多元的。
* 高委員志鵬:本席的質詢就到此結束。謝謝院長。
* 蘇院長貞昌:謝謝。
* 主席:管委員碧玲改提書面質詢,請行政院相關單位以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現在休息10分鐘。
* 休息(16時22分)
* 繼續開會(16時38分)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侯委員水盛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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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侯委員水盛:(16時38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首先向蘇院長道歉,看到蘇院長這麼辛苦,我實在不忍心質詢蘇院長,可是不質詢也不行,針對一些事情,我想要私底下向院長反映,但是一直找不到時間,院長也很忙,只好利用這個時間向院長反映,請院長諒解。
我剛才看到有一些立委同仁針對邱毅的案件來質詢院長,其實大家都知道,他是公然教唆民眾衝撞法院,是現行犯,竟然直到3年以後才被判1年2個月徒刑,而且沒有褫奪公權,引起基層罵聲連連,對於現行犯,政府竟然拖了3年都沒有處理,是怎麼執政的?外界罵得要死,好在現在已經判決了,而且也把他送去坐牢,讓基層比較有信心,對於這一點,我要給你肯定,因為是你當院長,才有這樣的成績單。像這種公然違法的事情,竟然有委員聲援,實在是知法犯法,自己造的業,應該自己承擔,全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但是,我擔心他入監服刑以後有委員去探監,而且還送東西慰問他,在這種情形下,要如何處理?
*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蘇院長貞昌:(16時40分)主席、各位委員。邱毅一入監服刑,就是受刑人,受刑人沒有身分之別,剛才施部長也答復,一定按照受刑人相關辦法處理。
* 侯委員水盛:請問施部長,如果邱毅今天入監服刑以後,立法院的委員每天輪流去探監,還送東西給他,是不是仍依一般受刑人標準與條件來處理?
* 施部長茂林:寄送給受刑人的物品,包括通信與接見,都有一致性的標準,還有特別面會,各監所都有公平的機制。
* 侯委員水盛:如果委員要求會見,你可以拒絕嗎?
* 施部長茂林:當然,接見如果符合規定,我們會准許,若超過一般的標準,是不可能的。因為我們有基本的規範,而且,現在監所的作業非常透明,有沒有按照機制做,大家都在看,所以我們也不要求監所同仁放寬或特別照顧的狀況。
* 侯委員水盛:既然入監服刑,就要依照一般受刑人的標準來處理,不能因為很多委員來關心、送東西、探監,就成為例外,否則法務部的作為就是不公正。
* 施部長茂林:沒有錯,也不能因為他是委員,所以有不公平的待遇,一律一視同仁,公平對待。
* 侯委員水盛:今天聽到部長這番話,我相信你會依法執行。其次,有關首長特別費問題,臺南市許添財市長以不起訴處分,原因是,他的開銷超過公務特別費。簡單地說,若特別費是1,500萬元,他花了1,600萬元,等於沒有半毛錢進入個人口袋,所以司法單位還給他清白,真的是公平。馬英九的問題是,以人頭申報所得稅,將近1,500萬元是進入他太太的帳戶,情形與許市長完全不一樣。針對這個問題,司法人員是不是以不同個案做處理?
* 施部長茂林:委員說的沒錯,每一個案有不同的情節,犯罪事實也不同,處理特別費的方法、方式與內容也不一樣。這2個訴訟例子,雖然一個被起訴,一個不起訴,但是對實質面都有交代,還加註一些法律意見,這些法律意見被外界過度解讀。像許添財市長的案例,特別費需要單據與不需要單據的部分,在不起訴處分書上交代得非常清楚,祇是當中法官對特別費的看法被人家誤解了。
* 侯委員水盛:聽說檢調與司法人員準備設法替馬英九脫罪,部長如何說明?
* 施部長茂林:雖然外界相當關心,都認為首長特別費的處理要有一致性的標準,但是還要經過充分溝通與合於法律規範,不能說為誰解套,或為某個個案做處理,應該有一個公平一致的標準。
* 侯委員水盛:本席舉這個例子的目的,無非是希望我們的司法真的是公平、公正的,讓我們的人民有信心。
* 蘇院長貞昌:一定要這樣。
* 侯委員水盛:不能因為有壓力,司法人員就設法替他脫罪。
* 蘇院長貞昌:針對委員這一點要求,我們一定會照做,我也會要求法務部施部長與相關同仁。誠如委員剛才舉的例子,許添財市長的單據交代得非常清楚,所以以不起訴處分;馬英九市長因為從相關證據看出涉及貪污,所以被起訴。由此可以看出,個人造業個人擔。
* 侯委員水盛:本席相信院長有這個魄力,我記得你常講,你做好行政院長的任務,得到人民的信賴,是最好的作法。
* 蘇院長貞昌:因為人民支持我們執政,所以我們應該盡力做好。
* 侯委員水盛:本席相信你會照著做,也希望你能堅持。
* 蘇院長貞昌:當然,也拜託委員支持。
* 侯委員水盛:絕對沒問題。接著本席要請教侯署長,我記得上會期的95年11月28日當時,我不讓署長上台答詢,但是今天還是要給署長說明的機會。針對本席上一個會期質詢健保的問題,那一天我也談到,健保局把院長與署長當排球推上來,讓人家打得滿頭包。其實,對的事情你應該勇往直前地做,不要故意放風聲,讓人家拚命反對,於是無法達到目的,像院長這一次的正名運動,事前工作準備得很齊全,喊著要做就可以馬上做,這樣才對。健保局卻不是這樣,每次要實施一項新政策,都先把院長與署長推上來,讓人家打得滿頭包,結果到後來什麼都沒有做,什麼都沒有改革,什麼都沒有成功,完全違背院長的行事風格。
上一個會期本席質詢你的時候提到,自然分娩與剖腹生產的健保給付是一樣的,而且自然分娩是加倍地給付,根據你們的書面報告,宣稱一年多虧損4億元,這叫做欺下瞞上,因為一年多虧損22億元,2年就多虧損44億元。本席再舉一個例子,如果從高雄搭飛機到臺北,花費2,000元,若搭乘公車到臺北,只要花費300元,為了鼓勵大家坐公車,於是補助公車業者2,000元。目前健保局的作法就是如此,想要降低剖腹生產率,所以自然分娩也給剖腹生產的錢。院長,你看這樣的作法對嗎?
* 蘇院長貞昌:聽起來好像……
* 侯委員水盛:很簡單的一個例子,等於搭乘飛機是健保局給付2,000元給航空公司,本來搭乘公車只花費300元,結果健保局仍給付公車業者2,000元,是為了鼓勵大家搭公車。事實上,搭飛機是有個人的需要,對不對?
* 蘇院長貞昌:對。
* 侯委員水盛:這麼荒謬的事情竟然已經實施2年了,健保局一年就要多虧損22億元。
* 侯署長勝茂:多謝委員關心這個問題,我們會再檢討,並不是完全為了降低CS……
* 侯委員水盛:大家心裡有數,問題出在哪裡,請署長盡力去改革。最大的原因是RB與RVS要落實,10年來你也知道大家都挑軟的柿子吃,高危險度、高急重症的外科、婦產科沒有人要做,為什麼?因為風險大,相對的錢卻那麼少,這麼清楚的事,卻經過10年仍然沒有改革!
院長,現在已經沒有人要做外科、婦產科了,這麼嚴重的問題,經過10年了還沒辦法改善,而這些人才的培養都需要經過一段時間,難道你認為台灣未來的子孫都不會生病,不必開刀,還是以後都要請外勞來幫我們開刀?
* 侯署長勝茂:委員說得很清楚,前次就是因為我們在討論這個問題時有提到婦產科的收入較低,所以必須提高婦產科的收入,才有人要做婦產科,但是要提高時,不能把所有部分都提高,所以提高自然生產的部分,因為醫師在自然生產的過程中確實辛苦。
* 侯委員水盛:其實署長是內行人,他也知道問題所在,只是他魄力不足,無法進行改革,請院長要相挺,讓他可以把改革的事做好。
* 蘇院長貞昌:好。
* 侯委員水盛:此外,我們的總統希望能夠以人權立國,我們不希望由檢察官治國,最近我們看到發生許多案件,例如台南殺警奪槍案,警方抓錯了人,雖然事後有加以懲處,但是這種事情應該能夠避免。
這宗案件發生之後,贓車在嘉義被找到,而陳榮吉剛好經過那裡被錄影機拍攝到,結果警察就認為他涉有重嫌,簽請檢察官拘提。按理說,最基本的辦案精神,至少要查看看贓車是否留有陳榮吉的指紋。其實我們不教他們怎麼辦案,因為他們比較內行,但是由此可以看出檢警在偵辦這個案子的過程,實在太糊塗、太草率了。警方連將嫌疑者調來查問的程序都沒有,否則應該可以發現這位嫌疑人是個智能不足的人,結果竟然發生這麼烏龍的事!實在很奇怪。
方才,你指出了邱毅的例子,他公然衝揰法院,竟然只判1年2個月,而且沒有褫奪公權,以致他在坐牢期間還可以領立法委員的薪水。這種情形引起民間罵聲不斷,他們認為邱毅既然都已經坐監服刑了,竟然一個月還能領到5、60萬元的薪水!院長,你看這件事應該如何處理?
* 蘇院長貞昌:侯委員這段質詢分為幾個部分,第一是有關抓錯人,又把他收押起來,這實在很遺憾,也非常不應該。我已經飭令內政部及法務部要切實檢討,不容再發生這種事。同時,對於被害人的人權受損一事,應該儘快給予補償,做好後續的改善工作,而且台南縣警察局長也有登門道歉。
第二,有關邱毅一案,我們都尊重司法,但是法院被撞了,卻在將近3年之後才判他1年2個月徒刑。在審判過程中我們都很尊重司法,從來不曾說過半句話,結果後來竟然沒有將他褫奪公權!
我今天已經說過很多次,通常涉及暴力、妨礙公務者理應被褫奪公權,而且他又是公職人員,卻沒有褫奪他的公權,也因此無法解除其立法委員資格,讓他在坐牢期間還能夠領到薪水,這是社會所不容的事。法官做出這樣的判決,我們也覺得很意外,不知道法官究竟站在什麼樣的角度考量。
* 侯委員水盛:謝謝院長的回答,簡單說,司法單位若不能做到公平、公正,人民將會失去信心。司法是維護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如果讓人民對司法失去信心,國家怎會有機會、有希望?
這個問題並不是那麼單純,院長應該要嚴格要求,最重要的一點,司法、檢調單位絕對不能有色彩。
* 蘇院長貞昌:委員,我很尊重你,不過請讓我插一句話,你剛才說要我要求,但是行政院和司法院完全是兩個不同的系統,我可以要求法務部、檢察官不要抓錯人、聲請收押……等等,這部分我可以要求,但是法院要判幾年,是否要褫奪公權?這是屬於司法系統的職權,我管不到,也不能說什麼,這樣你瞭解嗎?
* 侯委員水盛:那麼就可以任由法官無法無天嗎?
* 蘇院長貞昌:我們國家是五權憲法體制,就好像我不能管你一樣,法官是屬於司法系統,不是行政院所管,但是現在已經三審定讞,我以行政院院長的身分表示意見,以我本人也是學法律,做律師的人,我會質疑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審判結果。在尚未判決確定時,我不敢講話,但是現在已經判刑確定了,我就要表達這樣的意見,我相信這是不符合社會期待的。
* 侯委員水盛:本席要舉出一個例子,過去在選舉期間,本席曾經為了文宣是否涉及誹謗問題而與本院委員發生爭訟,結果高等法院的判決是6個月緩刑,可易科罰金,另外還褫奪公權4年。6個月的緩刑都還要褫奪公權4年,而邱毅是必須入監服刑1年2個月,竟然沒有褫奪公權,這樣的比例原則實在相差太遠。
對於這種法官應該有一個退場機制,簡單地說,法官也是人,法官有時候基於意識的判斷,判決結果可能也會有問題;法官也有老人痴呆症;法官也可能因為色彩太濃而致任事用法出現問題,這些都需要有一個退場機制。行政院針對這方面,也應該提出一個相關法案,以便處理。
* 蘇院長貞昌:等一下,委員,你是國會議員,你可以做這樣的批判,但是我是行政院院長,不便像這樣批判法官或司法院。對於法官的判案,委員在立法院可以提案。
* 侯委員水盛:本席要舉出另一個例子,前年8月,高雄地檢署發生檢察官性侵女證人的案件,那位吳姓檢察官之前就曾經有騷擾原告女兒的前科,結果只被口頭警告和考績乙等而已,所以後來才會發生性侵女證人的事。明明知道他有這種壞習慣,理當好好阻止,結果卻沒有,才會後來又發生性侵的案件,這實在很離譜。
此外,南迴搞「軌」案,檢察官竟然會教唆法醫偽造死亡證明書,這件事,你應該有看到報紙報導,像這種教唆他人使之實行犯罪行為者,就是教唆犯,並不因為他是檢察官就沒有犯罪。他已經公然請法醫改變死亡診斷書,法醫當然是加以拒絕,像這種情形,請問施部長要如何處理?
* 施部長茂林:有關委員方才提到的檢察官、法官的退場機制,在目前的法律體制內並沒有明文規定。
* 侯委員水盛:你們應該提出相關法案。
* 施部長茂林:有,現在「司法官法」已經在司法委員會審議中,其中包括法官及檢察官的退場機制。
* 侯委員水盛:我們不能淪為檢察官治國的情形,就與院長所說的,不能看報紙治國,兩者是同樣意思。
* 施部長茂林:有關南迴搞「軌」案,因為死亡證明書須經檢察官和法醫簽名,針對死亡原因,他們會討論,以便達到共識進行處理,他們有不同的專業,對問題的看法也不一定一樣,所以他們做協調溝通,這種情形若被說成「教唆」,我想是嚴重了些。
* 侯委員水盛:報紙已經有報導,他真的有請法醫更改死亡證明書,這已經報導出來,也是事實,法醫也有當場拒絕。
* 施部長茂林:那是不同的專業在進行溝通。
* 侯委員水盛:這麼嚴重的情況還要硬拗,這種人還可以當檢察官!你不覺得若讓他繼續擔任檢察官,後面受害者還不知道有多少!
* 施部長茂林:針對這個案子,法醫非常堅持,檢察官也予以尊重,後來檢察官起訴的理由……
* 侯委員水盛:像這種檢察官竟然要求法醫更改死亡診斷書,這種人還適合擔任檢察官嗎?難道寧可讓他繼續犯罪嗎?
* 施部長茂林:事實的部分……
* 侯委員水盛:請你先去了解,看要如何處理,同時向院會報告。
* 施部長茂林:可以,我會加以了解,再提供委員相關資料。
* 侯委員水盛:認真的檢察官、司法人員都應予以鼓勵,但對於明顯不適任者,應設有退場機制。院長,應該賞罰分明,不是嗎?
* 蘇院長貞昌:對。你說的是個案,同時這也是很專業的問題,我會請部長了解詳細情形,我們應該朝向專業及法制化。
* 侯委員水盛:財政部最近提出贈遺稅逐年遞減,我對此予以肯定,不過本席有提出一法案。現在全世界很多國家都將贈遺稅降到零,這是是非問題,即若是對的,就繼續讓它存在,反之,若是不合理、不對的,該改則應改,院長,我相信你是有魄力的。郝柏村當院長時,雖然他是軍人出身,但他懂道理,他曾說朝令有錯,夕改可矣。若有錯,就應改。從93年或更早之前,政府投入贈遺稅徵稅成本是多少,你知道嗎?我們從財團那裏課徵到的贈遺稅,根據我手上的資料是5%,其他95%是課徵自不會節稅的、沒有能力請會計師的,我這裏都有相關數據。簡而言之,財團能想盡辦法節稅,政府根本課徵不到,例如大財團蔡家的蔡萬霖辭世後,政府課徵到多少贈遺稅?
* 蘇院長貞昌:有關稅如何調整的問題,何部長是稅制方面的專家,所以我甚為倚重,他在美國時,深受美國尊重,回到台灣後,先擔任台大主任,接著請他擔任部長,就是為了讓稅制更為合理……
* 侯委員水盛:我現在是要依數據來向你證明,若是對的,就不應當拖泥帶水。
* 蘇院長貞昌:稅方面的一小步,就是全國的一大步,影響的人很多。
* 侯委員水盛:我剛才就舉例說明,這幾年政府從財團課徵到的是5%,而其他95%是來自無法節稅的受薪階級。
* 蘇院長貞昌:你現在說的是贈與稅,還是遺產稅?
* 侯委員水盛:贈遺稅。
* 蘇院長貞昌:稅的問題較專業,請部長向你說明。
* 侯委員水盛:95%是來自於受薪階級,因為他們不知道如何節稅,只能乖乖地繳贈遺稅,但是那些財團有能力請會計師等相關人員幫他們節稅,所以政府沒有能力課徵到。最近溫世仁的事,想必何部長也知道,那有如瞎貓碰到死耗子,幾十年來才碰到一個,溫世仁他怎麼會知道自己突然會過世?不知道,所以他來不及節稅,政府因此才課徵得到。
* 蘇院長貞昌:你現在說的是遺產稅,不是贈與稅。
* 侯委員水盛:對,同樣,贈遺稅,就是贈與跟遺產,兩樣都是。
* 蘇院長貞昌:你要說的是遺贈稅?
* 侯委員水盛:對,兩樣都是。
* 蘇院長貞昌:遺產稅中47%課徵到最高稅率的,意思是……
* 侯委員水盛:1年中5,000件,超過1億的只有180件而已,我這裏都有數據。
* 何部長志欽:剛剛院長講的沒有錯,遺產稅的最高稅率是50%,根據我們94年的統計,240億中有差不多120億,也就是47%,接近48%是課徵自最高稅率的,基本上,對於平均的稅賦仍然有貢獻。但是委員所提出來的也是非常重要的,即現在資本市場發達,且金融產品多樣化,使得合法節稅、避稅的誘因非常大,透過這樣使得遺產稅、贈與稅及所得稅有不同的方式,他有一生的時間,所以我們希望這部分透過效率提升來延續公平的。您的指教我們都放在心裏,而我們也向立法院提出這個過程。
* 侯委員水盛:我們現在已經實施最低稅負制了,實施最低稅負制的目的就是要稅負公平。有些人所得很多,但是透過節稅的方式,他並沒有繳到稅,所以並不公平,針對這些高所得、有能力節稅以致課不到其稅者,政府才實施最低稅負制。我不管他們多會節稅,但是達到課稅級距,就是得納稅,就是這個精神嘛!
* 何部長志欽:委員說的沒有錯,不過有一個差別,即最低稅負制是屬於所得稅的,是年度所得、流量觀念,但是終身財富移轉不管是透過贈與或死亡的移轉,它是定量稅,所以這中間的精神並沒有錯,即一個高所得的最後會變成高……
* 侯委員水盛:我現在提這個問題是因為這是世界潮流及趨勢,全世界都在搶資金,其他國家這部分的稅都降到零了,你們卻斤斤計較,想課他們稅,卻課不到多少稅,反而課徵到的大多數是一般百姓,這實在是因小失大,如果能將贈遺稅降至零,也許進來的資金是以兆計的。
* 何部長志欽:贈與稅零全世界很多國家實施,就像美國,我曾參與其稅制改革,雖然對於遺產稅有處理,但是贈與稅是分開來的,贈與稅一直與所得稅保持非常明顯的聯繫,所以贈與稅和所得稅之間對於不公平性的影響,贈與稅遠超於……
* 侯委員水盛:人家所得稅、營業稅、公司所有的稅都已經繳了,並不是沒有繳,個人綜合所得稅也繳了,結果,院長,你是否聽過人家說「母子」?
* 蘇院長貞昌:有。
* 侯委員水盛:「母子」意指親若骨肉,你也知道身為父母者可以為子女犧牲性命,而有些較孝順的子女,也可以為了照顧父母而犧牲性命,所以才說「母子一體」、「夫妻一體」。父母省吃儉用,省下些財產,希望子女往後不用像父母那麼辛苦,結果,政府一聲令下,就規定要課徵多少百分比,這有如一頭牛被剝三層皮,他們綜合所得稅、營業稅,連貨物稅等等都繳了,結果夫給妻的遺產,或父親給子女的遺產,國稅局還要再剝他一層皮。
* 蘇院長貞昌:委員說的三種稅,性質完全不同,所得稅、贈與稅、遺產稅這三種稅的立論基礎及運作方式都不同,不過你是好意,希望政府將遺產稅降至零,也許海外的錢能回流,或者國內的錢不會外流,這個用意是對的。財政部正在考慮是否採終身財產移轉制,意思是不用等到死再課遺產稅,也不用跑,生前即可採以終身財產移轉制,這是很專業的,財政部……
* 侯委員水盛:希望讓資金回流。
* 蘇院長貞昌:對。
* 侯委員水盛:這樣反而能帶動台灣經濟,這點……
* 蘇院長貞昌:對,讓稅制公平。
* 侯委員水盛:對,還有一點,我在此鼓勵你,你最近推出12年國教,有人加以批評,但我認為,若是對的,該做的就要做。
* 蘇院長貞昌:感謝。
* 侯委員水盛:謝謝。
* 主席:顏委員文章提出書面質詢,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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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委員文章書面質詢:
香蕉產銷問題
根據農委會的農業統計年報,從2004年到2006年的香蕉產銷量可看出近年來台灣的香蕉外銷量逐漸下降,而內銷量亦有逐漸下降的趨勢。例如2004年香蕉總產量達189900公噸,而其中外銷量為18141公噸,而內銷量亦有171759公噸,但是到2006年的一至六月,香蕉產量為153680公噸,外銷量剩13472公噸,而內銷產量亦剩140208公噸。然而根據農委會的推估,因為2006年幾乎無天災,又少有機會發生寒害的情況下,香蕉產量預估會增加二至三成,再加上農委會未能即使掌握台糖租地給農民的狀況,大幅增加了1890公頃的種植面積,預計2007年一至六月的香蕉總產量會較2006年同期產量增加約5萬噸。
在內外銷產量已逐漸降低,香蕉又盛產的情況之下,勢必導致價格大幅滑落,造成農民生計困難。去年六月香蕉價格曾跌至每公斤六元之下,次級品更賣不到兩元,「蕉賤傷農」的心情寫滿農民臉上。雖然行政院長、農委會與各部會都極力促銷,終究非常遠之計,在面臨可預期的香蕉盛產的狀況之下,本息香味農民請命,不知行政院針對香蕉的產銷失衡問題是否已有對策。對此,特次對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台灣的香蕉產地僅僅集中在南投縣、高雄縣與屏東縣三個縣市,尤其是高雄 縣旗山鎮更素有『香蕉王國』之稱。香蕉在1950年代至1970年代因外銷日本所賺取的外匯曾高達台灣輸出的八分之一,故被稱為「綠色黃金」。然而台灣開始面臨外銷市場的強大壓力,東南亞生產香蕉國家愈來愈多,以菲律賓為例,菲律賓的工資、農業、肥料價錢都比台灣低廉,相對成本就降低,品質亦不輸台灣,此外除了菲律賓外,中南半島上的泰國、越南、寮國等等也都生產香蕉,使得台灣香蕉在外銷市場的競爭力面臨挑戰。然而台灣的產銷制度三四十年一成不變,再加上日本對台灣提高關稅、農產品的農業檢疫也比台灣嚴格許多,導致近年來香蕉的外銷市場日益萎縮,同時因其易栽種,栽培時間又短,導致農民容易一窩鋒搶種,在政府無法即時掌控整個生產面積的情況之下,香蕉滯銷變成必然的結果。
二、然而針對香蕉產銷失衡的狀況,農委會產銷輔導的具體成效似乎仍有待加強。台灣的香蕉產地相當集中,都在高雄縣、屏東縣與南投縣等地,政府在產銷控管上應較其他遍及全國的農產品簡單許多,但政府在處理香蕉失衡的態度上仍稍嫌消極。農委會農業發展基金於2007年新增一個「產銷調節緊急處理計畫」,然而截至目前為止,面對今年可預期的產量過勝,尚未看到一個完整的產銷預估報告;一般而言農產品滯銷的主要原因都在於農政機關未建立一個完善的農產銷制度,譬如說在生產管理上是否需要限制每一農戶的種植面積、在市場管理上是否需建立產品加工處理規格、在出口管理上是否有產量相等的對外推廣計畫等等。然未見農委會針對各項農產品提出一套完整的供給管理策略,導致農產滯銷、價格下跌時,造成鉅額公帑損失。對此,農委會似有檢討空間。
三、農委會在「農業管理—輔導推廣」的科目均有編列推廣支出、在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亦有編列拓展外銷支出,但一般農民不易感受政府的具體作為,截至目前為止,尚未看到政府提出有效的出口管理計畫,究竟要如何協助農民拓展外銷市場、運銷通路如何處理亦未見相關單位積極介入輔導,本席在此要儘速請農委會研擬對策,以玆應對。
四、去年香蕉滯銷時,農委會委託青果合作社辦理補貼收購措施,然而台灣青果運銷合作社在處理滯銷問題上並未能發揮功能,青果社並不能控管產地與市場價格的重大差異,舉例來說,盛產時產地價格可能每公斤5-6元,但台北傳統市場零售價格可能高達每公斤35元以上。過去青果合作社長期的「產銷一元化」頗受外界詬病,青果社在處理外銷契作與內外銷策略方面,加上青果社的「保證價格」已被打破,常常無力收購滯銷的香蕉,造成農民得自謀生路。故農委會應更積極扮演處理產銷失衡的角色,在青果社、農會與各地產銷班之間均應有直接的聯繫管道,以便可以第一線了解農情、傾聽民意,儘速提出全面性的產量控管、運銷管道與外銷計畫,共同面臨可能到來的滯銷問題。以上問題建請行政院通盤檢討並具體答復。
* 主席:請林委員樹山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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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委員樹山:(17時9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蘇院長率領內閣認真的為民打拚、戮力從公,大家都很稱讚。雖然整個內閣的表現都很好,但本席必須點出其中有兩位的精神是民間都很欽佩的,第一位是教育部杜部長那種台灣人的硬骨精神;第二位是國防部李部長那種軍人本色、寧願戰死沙場決不投降,為了軍購案認真打拚的精神。台灣民間的基層百姓對於他們都非常肯定,本席在質詢之前也要向二位表示鼓勵。
本席要問的第一個問題,是今天晚報刊載台灣故宮國寶「翠玉白菜」上的那隻蚱蜢斷了一根鬚,這到底是四、五十年前處理時斷掉的?還是管理過程中不知哪個年代斷掉的?本席聽說這已經是舊聞了,但到底是最近才斷的,還是以前就斷的?抑或是四、五十年前就斷的?還是媒體故意炒作泛政治化的議題?請做一個澄清。
*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蘇院長貞昌:(17時12分)主席、各位委員。這要請故宮林院長向委員報告。
* 林委員樹山:故宮古物的價值連城,也是很好的遺產,應該將這些文物的價值與件數都上網公告,讓全國百姓知道故宮到底有多少有價值的東西,因為百姓有知的權利。
* 林院長曼麗:「翠玉白菜」上面那隻螽斯的鬍鬚有一處小小斷裂一事,其實在民國81年時,故宮內部的研究人員就已經發現這個問題,當時他們就上了簽呈,進行調查之後發現在民國50幾年最早的圖片上就已經是這樣,所以並不是現在才發生的。
* 林委員樹山:所以本席希望院長解釋清楚,以免外界泛政治化,做不好的解讀。接下來本席要請教的是有關雲林縣要設立國光石化與台塑煉鋼廠的問題,聽說明天經濟部長陳瑞隆與環保署長張國龍要舉行一個雙龍會議,因為這兩個工廠的設廠會牽涉到二氧化碳排放的總量管制,也牽涉到重大經濟建設與環保產生的對立。彰化縣一直想將國光石化由雲林縣遷至彰化縣,明天部長與署長的會議,到底是要二合一的將二個廠都設在雲林縣?還是二擇一的將一個廠設在雲林縣?
* 陳部長瑞隆:明天是由蔡副院長主持的財經小組會議,蔡副院長主要是想瞭解這二個投資案的進展情形,媒體報導說經濟部與環保署的首長要對決,這與事實不符。按照目前經濟部的規劃,這二個投資案都是規劃在雲林縣,過去有媒體報導國光石化要遷至彰化縣,然而彰化的大城工業區其實還沒有報編。
* 林委員樹山:所以整個工業用地還沒有編定?
* 陳部長瑞隆:是的。目前的規劃還是要將這兩個投資案都設在雲林,台塑煉鋼廠的部分已經進入環評,但還要補一些資料;國光石化的部分還沒有正式召開環評會議;經濟部正積極協助這二家公司提出對環保有利的資料,以順利通過環評手續。
* 林委員樹山:我們執政黨有一個主流價值,就是經濟優先、建設優先、本土優先、環保優先,針對這兩個投資案二合一的都設在雲林縣,本席要以雲林縣選出立法委員的身分表達地方的民意,即使環境影響評估通過,也希望要以建設、經濟為優先,最重要的是在環境影響評估裡,對於如何回饋地方一事要白紙黑字的寫清楚,因為雞屎拉在我們雲林縣,雞蛋也要生一半在雲林縣,讓雲林人來揀。所以本席對部長及署長的要求是,無論二合一還是二擇一,只要環境影響評估通過,這二項大建設要給雲林縣大溫暖,我們也願意承受雞屎,但是雞蛋一定要生一些給雲林縣人來揀。簡單的說,就是回饋要法制化,在環境影響評估的結論中白紙黑字的寫得清清楚楚。對於本席的說法,署長能夠接受嗎?
* 張署長國龍:關於回饋機制是不是要放在環評中審查,按照目前的規定,是沒有包括在審查項目中。
* 林委員樹山:沒關係,這部分可以做附帶結論,當初六輕設廠時,也是以附帶決議方式,寫明要有親水權等,本席認為回饋的部分是減少居民抗爭、儘快通過環評的最好方法。針對如何為雲林的發展解套,本席認為經濟與環保要同時並重。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院長的,是關係到很多農民的一個議題。其實每次總質詢時,本席都會提出這個問題,等一下院長及主委回答時,希望你們只要說贊不贊成這個修正案就好了。簡單的說,對於我們在立法院提出的這個修正案,希望你們不要表示反對。第一,現行制度對於已經領取勞保、軍保、公教人員老年給付的人員,是規定不能參加農保的,然而現在退休年齡年輕化,很多人50歲就退休了,他們也擁有農地,想要務農,卻不讓他們參加農保,這是不合理的。第二、滿65歲以後,有人領了勞保的老年給付,就不能再領老農津貼5,000元,這也不合理。這部分的修法包括撤銷農保資格2年內,即保險法第六十四條第三項規定的情形,只要買人壽保險滿2年,保險人是保險公司,投保人必須有能力在2年內證明買保險時是虛報或帶病投保,然後在2年內退保,否則,超過2年就不能退保了,保險給付必須照常理賠,這是保險法的精神。我的意思是,目前每一個農會牽涉到的撤銷農保資格、無法參加農保,或者滿65歲領了勞保老年給付,之前因為沒有禁止而參加了農保,退休後將不能領老農津貼5,000元等情形,本席已提出修正草案,這個草案非常合理也非常符合百姓的需要。請主管機關農委會和內政部,針對本席提出的修正案,簡單表示一下反對或贊成。
* 蘇主任委員嘉全:任何有關農民福利的案子,農委會都沒有反對的理由。我也常常向院長報告,農委會就是要替農民、漁民爭取各種福利,有關的財政、法令的問題,有相關部會在行政院院會提出討論,農委會能夠接受行政院的協調。
* 林委員樹山:最近我配合已通過的農地移轉免農用證明案,提出了一項修正案,就是農地違章使用課增值稅須按實際面積來核算,包括蓋農舍的農地原來限制5年不得移轉等。這個案子已有40多人連署逕付二讀,結果農委會表示反對意見。我的意思是,同樣是農民的權利……
* 蘇主任委員嘉全:土地的利用絕對是不同的。
* 林委員樹山:主委,我知道,簡單來說,就是移轉的農地上有違章建築者不必有農用證明,就可以隨時移轉。
* 蘇主任委員嘉全:土地就不能違章,違章就違法了,怎麼可能不用農用證明就讓它移轉?
* 林委員樹山:主委,法令已經修正了,你可能不清楚。農地移轉不用農用證明是去年才公布的,就是農地如果有違章建築的話,農地移轉不用農用證明,但是要課增值稅。現在限制的則是第十八條的規定,就是合法的農舍必須5年才能移轉,本席想同時把這一條刪除,因為有違章建築都可以移轉了,合法農舍為什麼還要等5年才能移轉?顯然不合理。這個案子對農民有利,但是農委會表示反對,我請主委回去了解、溝通之後作一個……
* 蘇主任委員嘉全:我會去了解,不過,農地的使用一直被破壞,包括蓋違章建築、農舍,我認為應該改編作為建築用地,不要再作農地使用。
* 林委員樹山:主委講得很好,這也就是我要講的國土復育條例中減少農地之使用。
* 蘇主任委員嘉全:對,我們檢討……
* 林委員樹山:舉例來說,台糖的土地不應該再放租作為農地使用,因為生產已經過量了。
* 蘇主任委員嘉全:是。
* 林委員樹山:所以我要請院長責成經濟部所屬的國營事業—台糖不要再將土地放租出去,免得生產量增加。風調雨順時,農作物的生產量最多,結果農民卻最悽慘,菜就好像變成土一樣;風不調雨不順時,我們那邊種菜的農民卻賺得最多。我的意思就是耕作面積必須減少。
* 蘇主任委員嘉全:這必須要檢討。
* 林委員樹山:主委說的沒錯,農地可以蓋房子,比如應該儘量讓無殼蝸牛的農民蓋房子,在一定比例及範圍內,能讓他們蓋農舍。
關於造林的獎勵,如何保護台灣這個海島呢?就是必須造林,這涉及經濟部及環保署提到的CO2減量問題,因此必須大量造林。台灣這塊土地不能像院長一樣的童山濯濯,應該是山川蒼鬱及林木參天才對。樹木愈多,CO2的量必然會減少,這是水土保持及環境保護最好的方式。造林地要是多的話,種植面積就會減少,農產品的價錢也就不會崩盤,因此生產過剩是沒有用的。
目前1斤柳丁在產地的價錢是3塊半,路邊賣的是1斤10塊錢,二級品賣到1塊及1塊半,我的意思是指繳去合作社的。農委會有實施7年以上的柳丁果樹必須砍掉,1公頃要補助15萬元,後來卻減少了3萬,請主委回去後要查清楚。柳丁樹砍掉後,生產面積減少,價格自然就會回升。二十幾年前,我在學校當老師時,校長種柳丁,就是掉在地上的1斤還有8塊錢,一級柳丁可以賣到30元。目前1斤柳丁在產地的最低價錢是3塊半,最好是5塊半。
* 蘇主任委員嘉全:不是這樣,今年柳丁的價錢,我們控制得還不錯,因為我們提早以26元去收,最後都能維持在9、10元左右。我們今年已經頒布登記農產品的申報,包括1年要生產多少量等。
* 林委員樹山:我非常認同你的認真及作法。所謂「坐倉」就是以保鮮膜將柳丁包起來,現在才拿出來賣,價格自然會比較好,目前是9塊左右。
* 蘇主任委員嘉全:現在沒有柳丁,怎會有9塊呢!
* 林委員樹山:難道你聽不懂「坐倉」,就是包起來在倉庫經過1個月後才拿出來賣。
* 蘇主任委員嘉全:冷藏。
* 林委員樹山:不是,我們那邊是說「坐倉」,你問農糧署長就知道了。目前雖然不是產期,可是路邊有很多人還在賣「坐倉」的柳丁,當然價格就會賣得好一點。現在要砍掉一些老的柳丁樹,你們答應每公頃要補貼15萬,我請主委注意一下這個問題。
* 蘇主任委員嘉全:我會注意。
* 林委員樹山:不能打折只剩12萬。我要求院長要責成經濟部所屬的台糖,針對農地部分不能再放租耕種。這是非常重要的問題。
針對國土復育政策,大概是有三不,即不放租、不讓售、不管理,請院長要注意一下。首先不放租部分,坡度達55度以上就不放租及不續約。再者,平地的土地如果被占耕或占用,既使他們有承租權而要求讓租,包括建地部分,你們也都不讓售。即使被占耕、占養,你們也不去管理。請教院長,對於我們國土復育政策中這樣的「三不政策」,你認為合理嗎?
* 蘇院長貞昌:國土復育是要做整個有效的復育,有關這方面的事情,本人請何主委答復。
* 林委員樹山:要達到有效復育的目的,一定要鼓勵造林,可是政策卻如此制定,不續租而收回造林,但是造林應該是放租給百姓造林才對。
* 何主任委員美玥:不是不續租,如果是合法使用,那當然依原來的使用方式。不續租是指不合法、超限使用,那才不續租。
* 林委員樹山:可是,現在聽到的是,坡度55度以上要收回造林,不是這樣嗎?如果你們同意造林,那就繼續簽約,這個部分很重要,收回造林就是由百姓承租造林,而且應該比照地層下陷地區造林的獎勵金。依照規定,在地層下陷地區造林有20年的簽約,20年可以領到161萬元的獎勵金,本席建議,坡度超過55度,如果請承租人造林,希望也能比照平地地層下陷地區的造林補助方式,給予20年的期限,同樣有161萬的獎勵金。請問是否可以做到?
* 何主任委員美玥:這個部分可以研究,不過,如果政策做得不好,大家反而會將已經長大的樹砍掉而去種小樹,這反而會產生更大的問題。
* 林委員樹山:那就表示管理不當,當然不能這樣做。本席的意思是,沿海永續用地屬於地層下陷地區,在不放租的情況下,有人照樣會去占用,因為你們不管理,你們沒有辦法收回管理嘛!面對這種情況不去收取租金,人家會照常占耕、占養,國庫當然就減少收入。可見「三不政策」一定要做好,不能不放租、不讓售、不管理,那就全部完蛋了。本席的重點是,國土要復育,一定要保護台灣這個寶島,而造林是首要工作,一定要造林,樹木種越多,對二氧化碳減量、空氣新鮮、水土保持、山坡地土石流防治及防止地層下陷都有幫助。所以,造林就是國土復育最偉大的精神,所以一定要造林,且造林一定要提出獎勵制度。
* 何主任委員美玥:是一定要造林,但造林的獎勵方式必須要……
* 林委員樹山:本席看你們的國土復育行政方案,根本就沒有針對造林給予獎勵嘛,現在只有農委會推行的平地綠化景觀造林獎勵而已,國土復育部分並沒有獎勵造林,這是天大的錯誤,一定要有造林的獎勵,否則怎麼做國土復育?
* 何主任委員美玥:我認為這個部分可以研究,但是山裡的人告訴我,還好獎勵沒有包含山上的部分,否則所有山上的樹都會被砍掉。
* 林委員樹山:我覺得主委不太了解,請妳回座。
繼續請教院長,民國39年到41年,行政區域重新劃分鄉鎮,有很多被分到別的鄉鎮的農地,像是虎尾鎮的農地被分到台西,而台西也有很多農地登記屬於虎尾鎮二林鄉。這種零星農地管理很不方便,是否可以將不好管理的縣市及鄉鎮市有農地讓售給承租的農民,院長認為如何?
* 蘇院長貞昌:這分兩部分說明:第一、一個地方自治機關土地權屬在另一個地方機關的行政轄區內之情形,所在都有,本人擔任台北縣長時,台北縣有土地在台北市,反之亦然。
* 林委員樹山:建地有讓售之情況,耕地卻沒有。
* 蘇院長貞昌:委員提的是公有土地讓售,公有非公用,根據相關的辦法,經由該級的民意機關同意就可以處分。
* 林委員樹山:對,你是內行人。經由當地的民意機關決議確實可以處分,本席的意思是請院長責成主管機關制定相關的辦法,現在國有農地、國有耕地有讓售、放租的注意事項及管理辦法,但是現有鄉鎮公有農地及耕地卻無放租及讓售的辦法。
* 蘇院長貞昌:本人會請主管機關整體瞭解後,再行處理。
* 林委員樹山:接下來,根據地方反映,土地測量工作嚴重落後,地政測量人員嚴重不足,以雲林縣為例,虎尾地政事務所若有百姓因為界址糾紛而申請鑑界,必須等2個月;台西地政事務所要等1個半月;西螺地政事務所也有等1個半月的情況;斗六地政事務所比較快一些,要等40天左右。地政測量人員是一種專業技術人員,相關改善政策請院長責成所屬單位處理。這是民生所需,民眾都為這種事大罵不已,認為曠日廢時,這件事顯示出地政測量人員嚴重不足的窘境,現在失業人口這麼多,政府可以招考這方面的人才,針對及格者加以訓練,讓他們可以投入這項工作。院長,你認為如何?
* 蘇院長貞昌:這也分兩個層面來說明:第一、若有缺而無人補實,而基層……
* 林委員樹山:請院長好好界定這部分。
* 蘇院長貞昌:若沒有舉辦基層考試,就應該趕緊來舉辦這方面的考試,以補足這類人員。
* 林委員樹山:現在的公教人員都希望回去自己南部家鄉服務,台北停車不易,生活費用又高,所以很多人,如員警,都希望能調回南部家鄉,所以本席以此為出發點,要求院長能規劃讓某些部會能夠南遷,如:客委會遷至苗栗,NCC遷至台中縣,觀光局遷至彰化縣,農委會遷至農業首都雲林縣,文建會遷至台南市,國科會遷至台南縣,勞委會遷至高雄市,至於漁業署部分,施政報告說要遷至高雄市,但本席卻認為漁業發達的縣市為屏東縣,所以漁業署應遷至屏東縣,林務局遷至南投縣,原民會遷至花蓮縣,相信這是響應許多公教人員回鄉服務最大的心聲,不知院長對本席的建議看法如何?
* 蘇院長貞昌:這要以兩個層面來看:第一、機關適合的地點必須以機關的性質及服務對象為其考量點,看看有無區位之限制。第二、服務該機關之公務員,因為出生故鄉地或生活地不同,以致於希望的所在地點不同,若要滿足大家的希望是不可能的,所以不能以公務員的意願來作為遷移機關地點之要素。
* 林委員樹山:本席的意思是說,遷移的地點必須要符合當地的狀況,如臺灣中油南遷高雄縣就是非常正常的事。
* 蘇院長貞昌:這是因為業務性質的關係。
* 林委員樹山:農委會遷至高雄市是因為高雄市勞工多,大家洽公方便。最多原住民居住的地方就是花蓮縣,所以原民會遷至花蓮縣就非常適合,客委會遷至苗栗本就理所當然。這就是依照業務性質來遷移,以當地最多族群作為遷移之依據。農業首都在雲林縣,所以農委會就遷到雲林縣,總之,這部分還希望院長能夠做一通盤的規劃。
* 蘇院長貞昌:這的確需要通盤規劃。
* 林委員樹山:如此施政才會更加亮麗、有成績。最後,未及質詢的部分,本席改提書面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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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樹山書面質詢:
壹、多元核心,國土重規劃:把部會搬到最貼近人民的位置
貳、農委會應遷設農業大縣雲林縣
參、給雲林公平的統籌分配款
肆、落腳雲林的台塑鋼廠與國光石化是二擇一還是二合一?
伍、公布呆帳大戶,還要公布呆帳保證人、轉賣出去債權與總歸戶透明公布,讓惡性掏空者無所遁形
陸、
壹、多元核心,國土重規劃:把部會搬到最貼近人民的位置
高鐵通車後,打破目前北、中、南三區空間限制,形成西部走廊一日生活圈及國土多元核心的發展趨勢。因此,中央部會集中一地,或合署辦公,便於相互協調或公文往來,已經沒有太大的實質意義。因為台灣面積小,人員往來交通方便,北高往來空中交通搭飛機40分鐘、陸路交通在高鐵成70分鐘;即使是公文往返,無論是透過網路的電子簽章,或是傳真視同正本,都不會影響到行政效率。
更何況,民主時代應該是「政府遷就人民,而不是人民遷就政府」的「以民為主」的行政思考;也就是,政府成立的目的在於服務民眾、方便民眾,而不是從公僕(公務員)的角度去考量,才是符合民主時代的進步思維。
因此,若趁此因應國土結構變化之際,將部會機關依據其業務特性,搬遷至與所服務對象有最大服務範圍、最多需求的縣市,將可以最直接、最接近的距離,為機關設立目的所考量的對象民眾來服務。也可以平衡嚴重失衡的城鄉差距,讓行政資源公平分配,也讓原來多數政府機關擠在一起的所在地—台北市民,一個寬廣可以喘息的空間。
我們在這會期蘇院長的施政報告書中,看到蘇院長能有此一進步思維,計畫將漁業署南遷高雄市,很值得肯定。我們也聽說行政院已經或將要成立「南遷規劃小組」,是不是?但顯然這種進步的思維與力量仍然太含蓄。
因為,很多人都認為遷都也是可以考慮的選項。遷都在中國史上曾多次出現,如商朝及北魏等都進行過遷都,因而建立了新氣象。在其他國家也並不罕見。印度放棄擁擠的舊都德里改而規劃新德里,凱末爾建立土耳其共和國時放棄大城伊斯坦堡改而建設安哥拉,明治天皇在大政奉還後放棄立都於舊都京都而將首都設在東京,巴西離開熱鬧稠密的里約熱內盧而建立新規劃的大城市巴西利亞。而,南韓近年來不但認真考慮,而且著手開始計劃將首都從漢城往南遷。漢城人口佔全南韓總人口的1/4,其遷都影響絕對比台北遷都大得多。因此南韓若確實進行遷都,其作法與影響,不失為台灣參考研究的對象。
當然,遷都茲事體大政治性考量高,但部會南遷,尤其是一些高度功能性、專業性的委員會,其考量就比較單純,低政治性,較易推動,可行性比較高,因為,很多部會真的沒有道理擺在台北市。本席願意在此提出一些建議,希望院長指教,如果可行性高,不妨將此因應多元核心時代來臨的國土規劃願景列為參選總統的政見,承諾在當選總統後,進行部會機關的大挪移。
至於,怎麼搬遷,本席請教過許多專家學者與民眾鄉親,他們的見解其實很有道理,可行性很高。蘇院長可以參考一下,看看和行政院的「南遷規劃小組」的評估意見有何差別,也表達你的看法:
台灣的發展並不是一開始就從台北開始。是漢族移民初始由府城(台南)開始發展,後來漸漸向北發展,直到淡水河成為台灣和中國間的貿易吞吐港後,台北城才開始成為台灣最重要的都市。這段發展史說明,台灣已經有政府機關因應時代需要而數度遷移的前例,而現實上,台糖公司也遷到台南市已經一年多了。因此,任何非專業性的理由,都不能也不應成為藉口。
以下的建議,請教院長意見:
部會 | 現址 | 建議遷移地點 | 理由 | 或可行性評分 (1-10分) |
漁業署 | 台北市 | 高雄市 | 已規劃 | 10 |
觀光局 | 台北市 | 彰化縣 | 觀光資源豐富 |
|
文建會 | 台北市 | 台南市 | 文化古都 |
|
勞委會 | 台北市 | 高雄市 | 勞工密集 |
|
NCC | 台北市 | 台中市 | 南北傳播中心 |
|
原民會 | 台北市 | 花蓮縣 | 原住民的故鄉 |
|
客委會 | 台北市 | 苗栗縣 | 客家鄉親最密集 |
|
林務局 | 台北市 | 南投縣 | 重要林場所在地 |
|
國科會 | 台北市 | 台南縣 | 新科技產業重鎮 |
|
中油公司 | 台北市 | 高雄市 | 石化工業重鎮 |
|
農委會 | 台北市 | 雲林縣 | 農業首都 |
|
貳、農委會應遷設農業大縣雲林縣
本席比較關心的是,農委會應南遷到農業大縣—雲林縣,讓雲林縣成為名副其實的「農業首都」。
根據統計,雲林、南投、彰化、嘉義、台南等縣,接連位居濁水溪灌溉區與嘉南平原,是台灣的最大也最重要的農業生產重鎮。這五個縣市的農戶人口數高達166萬人,接近全台灣總農業人口的二分之一。
但是如此重要的農業生產地區,卻不見有中央農業機關的設立。我們看到,僅有二萬二千名農業人口的台北市,不僅有農委會設立,就連一些直接相關的業務單位如漁業署(設於台北市、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台北市)、農業金融局(台北市)、林務局(台北市),僅有當年省屬機關的水土保持局與農糧署「因利就便」還設在南投縣。
農政機關不設在農業生產地區,卻設在首都台北,令農民朋友感覺很不友善,也缺乏誠意。更對於在冷氣房裡搞農業的作法,深感不夠專業與親民。
行政院應慎重考慮將主管農政的農委會南遷之事。如果,院長認為可以研究,本席第三度利用施政總質詢向院長建議,行政院應該積極進行將主管農政的農委會遷設農業首都雲林縣的規劃。雲林縣是台灣重要農業生產地區,位在166萬農業人口縣市中的中央位置,因此,建議蘇院長,農委會應該遷設雲林縣,以展現蘇內閣永續發展農業、照顧農民的決心與誠意。院長不知意下如何?
、給雲林公平的統籌分配款
雲林縣是農業人口最密集的縣分,但也有全亞洲產值最高的離島工業區,算得上是工業大縣;台塑六輕每年所創造的產值約7,000億元,稅賦貢獻350億。但雲林縣卻是全國最貧窮的三個縣市之一,縣庫及家戶所得全台灣最低;不僅如此,雲林縣政府每年還要為台塑六輕付出的相當的成本。有人估算:以台塑六輕設廠後漁民損失為計,設廠後雲林漁業人口迅速沒落六千人,若一戶以六人計算,約有一千個家庭生計失依,根據研究當年漁民家庭平均年收入為130萬,合計約13億;雲林縣府預計幫台塑闢建安林特一號道路,報償20億,如果使用20年都不用修路,一年平均消耗一億。台塑六輕用水每年約為一萬五千甲農地所需(合計用水五十萬噸),以一年一分地休耕補助約一萬計算,一年約需15億的補助,少於一年約十億的民生用水補貼。湖山水庫總經費兩百億,如果四十年不用維護,一年要花五億。這些帳都要掛在雲林縣,因此,光雲林縣境內每年因台塑企業的支出粗估就超過44億。目前雲林縣政府負債高達260億元,比一年的預算225億元還高,重大建設根本推不動。這樣的情況,就如同,家中明明養了一隻金雞母,每天生的蛋要送給中央吃,自己還要買飼料,清雞大便。
更可憐的是,去年台塑六輕7,000億元產值而上繳的國稅是350億元,依法提列為各縣市分配的統籌稅款的財源是七十三億元。但去年雲林縣分配到的統籌稅款只有三十五億元;這其中台塑六輕對雲林縣貢獻的統籌稅款不到20億元,雲林縣因台塑六輕受到污染,卻只分配到這些稅款,扣除掉前述的支出,結果是「賠錢」,對於財政惡化的縣市而言相當不合理。
雲林縣離島工業區目前已有台塑六輕廠,加上未來的八輕以及大煉鋼廠,雲林縣將變成全世界最大的工業區。地方也將承擔更高度的污染,但相對的稅收卻沒有彌補或回饋,對雲林縣非常不公平。雲林縣政府很積極的想要回這一部分的「正義稅收」,曾經想過開徵「碳稅」,但怕對工業發展衝擊太大;也想調高該工業區地價稅,但對鄰近非六輕廠區內的土地若因此受影響也不公平,更何況台塑石化公司也反彈,認為六輕開工生產迄今,至少已向政府繳納1,200億元的各項稅款,對政府財政貢獻良多,若還要加重台塑集團的稅負,政府得提出讓人心服口服的理由。因此,恐怕也有一番折騰。當今之計,是由行政院解套會比較理想。
蘇院長對此有何意見?是計畫修改財劃法,先把地方繳交的國稅,提撥2成優先回饋地方?或者是,將污染性工業產值貢獻指標納入計算公式,來提高雲林縣的統籌分配款?還是考慮訂定「易污染地區發展特別條例」,由中央政府編列預算,再依據各地方政府重大生產活動所產生污染計算回饋金?
肆、落腳雲林的台塑鋼廠與國光石化是二擇一還是二合一?
一、台塑鋼廠與國光石化是二擇一還是二合一?
在國際溫室氣體的管制壓力上、在水資源調度的匱乏上,有二合一的空間嗎?
二、明天蔡英文副院長召集的財經小組
所謂「雙龍會」會議—經濟部長陳瑞隆與環保署長張國龍會議,蘇院長有何期許?
三、針對最近的經濟與環保的衝突、環保署與工業局的立場不同,蘇院長能否化解對立?求取經濟與環保的最佳調合點?
伍、公布呆帳大戶,還要公布呆帳保證人、轉賣出去債權與總歸戶透明公布,讓惡性掏空者無所遁形
一、首先就公布呆帳大戶一案予以高度肯定:
1.在政策研擬初期,當時面對了拒絕公布呆帳的反動勢力
(1)本來民進黨立委提出銀行法第48條的修法,就是要給主管機關明確授權的法律依據,但是依據銀行法原條文,主管機關本就有權限在不侵犯隱私的條件下公布呆帳。
但許多政治人物卻以銀行法正在修法為由,故意誤導,形成似是而非的論述:「銀行法沒修、主管機關就不能公布」,然後等到修法程序中、排法案協商時、以現在本院的政黨惡鬥杯葛,又可以把責任推給執政黨。
大法官釋字第兩百九十三號解釋文說,公營銀行逾期放款,對收回無望或已報呆帳部分依現行規定處理,而現行規定指的是財政部一九九三年函釋,銀行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保密義務的範圍,不包括各金融機構已轉銷呆帳戶的資料。
(2)似是而非的「法律不溯及既往」論述-
「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裡,在清理不良資產時,得公布呆帳。
「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在依第十條賠付金融機構負債或資產與負債的差額等處理經營不善金融機構前,主管機關「應」先公告經營不善金融機構客戶每筆逾新臺幣一百萬元之呆帳。
立法理由很簡單,就是國庫為了存款人的權益,動用金融重建基金是守法納稅人的辛苦錢,所以動用金融重建基金處理時應該公布,但是因為是94年時修法,所以就只有公布「花企」、「中華銀行」等,其實對於前面好幾千億所處理的16家金融機構當然也要公布!
本來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當然是在跟人民權益有關,還有就是與刑事責任相關,所以法律不溯及既往,但是如果是對人民有利、對公共利益有利,當然不必去討論是否不溯既往。
規矩守法的生意人跟正常貸款戶,不會受到公布呆帳的影響,只有這些涉及金融犯罪、政商勾結的呆帳大戶會受到影響,對不對?
就是蘇院長的魄力,勇於任事,勇於負責。依主管機關的權責公布呆帳,也沒有任何一個呆帳大戶敢打行政訴訟,說政府侵犯他的權利。
二、本席建議呆帳公布的改善方向:
但是呆帳公布之後讓媒體、民眾有些失望,因為都是老面孔,是因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本席有三個具體改善方向,希望蘇院長能研擬公布,讓惡意掏空者無可遁形:
(一)公布「保證人」,以揭露政治人物用人頭超貸的弊端
(二)公布「不良資產已轉賣資產處理公司者」
(三)在金管會、銀行局的網站作總歸戶的匯整,讓民眾一起監督
本席建議的改善方向
(一)公布保證人—公布一定金額以上的呆帳保證人:
許多政治人物運用特權超貸,為了怕人發現,就用親友當人頭戶,而自己則是保證人,所以公布保證人,應該會有嚇阻作用。
(二)公布賣出不良債權給資產處理公司者
呆帳公布之後,大家很好奇,為何前公營行庫如三商銀與民營銀行數字如此懸殊,經深入了解,原來是「不良資產已轉賣給資產處理公司者」不必公布,而民營銀行大都把捅出摟子的不良資產(含逾放加呆帳)老早轉賣給資產處理公司,債權移轉了,就不在公布範圍了。
要轉銷呆帳時,銀行要提列損失,並且拿盈餘來補這些認列的虧損,所以轉銷呆帳越多,當年度盈餘就吃掉了。
但「轉賣給資產處理公司者」會計處理不一樣,在RTC金融重建基金條例,允許損失分五年攤提,以鼓勵銀行將壞帳出清,以提高流動性。
所以民營銀行大都把大幅的不良債權都「轉賣給資產處理公司」,可以把這些應該當年的虧損,分成五年,統統隱藏起來。
(三)在金管會首頁的明顯位置作公布專區,以總歸戶來加總:
不要只在個別銀行公布、要在金管會、銀行局的網站作總歸戶的匯整,讓民眾一起監督。
例如一個呆帳大戶,借的18億,可能分散在20家分行,每一家9,500萬,因此沒有公布,但若用總歸戶的概念,他總共欠18億,還是可以公布。
本來大部分大額的超貸案,很多都透過聯貸的方式來作,所以很多呆帳大戶在各銀行都有分布,但為防止部分欠債大戶化整為零的呆帳不被發現,應該要以總歸戶的方式公布,這方面可以用聯徵(聯合徵信中心)的協助來作統整。
現在各銀行在網站上公布的位置本來就沒硬性規定,有些都故意藏在不明顯的位置,民眾或媒體若有心監督,卻要在很多銀行的網站上捉迷藏,找到了,還要一家一定比對,加總。
所以若能作到以總歸戶在金管會網站的明顯位置,在首頁設一個明顯的按鈕「公布銀行呆帳大戶專區」,一定可以一目瞭然,還可以依各大戶、依銀行名稱等條件來排列、搜尋、加總。相信可讓呆帳大戶無所遁形。
財經—公布呆帳大戶之問題與改善
一、首先就公布呆帳大戶一案予以高度肯定
1.當時面對了拒絕公布呆帳的反動勢力
(1)本來民進黨立委提出銀行法第48條的修法,就是要給主管機關明確授權的法律依據,但是依據銀行法原條文,主管機關本就有權限在不侵犯隱私的條件下公布呆帳。
但許多政治人物卻以銀行法正在修法為由,故意誤導,形成似是而非的論述:「銀行法沒修、主管機關就不能公布」,然後等到修法程序中、排法案協商時,以現在本院的政黨惡鬥杯葛,又可以把責任推給政黨。
大法官釋字第兩百九十三號解釋文說,公營銀行逾期放款,對收回無望或已呆帳部分依現行規定處理,而現行規定指的是財政部一九九三年函釋,銀行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保密義務的範圍,不包括各金融機構已轉銷呆帳戶的資料。
(2)似是而非的「法律不溯及既往」論述—
「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裡,在清理不良資產時,得公布呆帳。
「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在依第十條賠付金融機構負債或資產與負債的差額等處理經營不善金融機構前,主管機關「應」先公布經營不善金融機構客戶每筆逾新臺幣一百萬元之呆帳。
立法理由很簡單,就是國庫為了存款人的權益,動用金融重建基金是守法納稅人的辛苦錢,所以動用金融重建基金處理時應該公布,但是因為是94年時修法,所以就只有公布「花企」、「中華銀行」等,其實對於前面好幾千億所處理的16家金融機構當然也要公布!
本來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當然是在跟人民權益有關,還有就是與刑事責任相關,所以法律不溯既往,但是如果是對人民有利、對公共利益有利,當然不必去討論是否不溯既往。
規矩守法的生意人跟正常貸款戶,不會受到公布呆帳的影響,只有這些涉及金融犯罪、政商勾結的呆帳大戶會受到影響,對不對?
就是蘇院長的魄力,勇於任事,勇於負責。依主管機關的權責公布呆帳,也沒有任何一個呆帳大戶敢打行政訴訟,說政府侵犯他的權利。
二、本席建議的改善方向
但是呆帳公布之後讓媒體、民眾有些失望,因為都是老面孔,是因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本席有三個具體改善方向,希望蘇院長能研擬公布,讓惡意掏空者無可遁形:
(一)公布「保證人」,以揭露政治人物用人頭超貸的弊端
(二)公布「不良資產已轉賣資產處理公司者」
(三)在金管會、銀行局的網站作總歸戶的匯整,讓民眾一起監督
本席建議的改善方向
(一)公布保證人-公布一定金額以上的呆帳保證人:
(1)許多政治人物運用特權超貸,為了怕人發現,就用親友當人頭戶,而自己則是保證人,所以公布保證人,應該會有嚇阻作用。
(二)公布賣出不良債權給資產處理公司者
呆帳公布之後,大家很好奇,為何前公營行庫如三商銀與民營銀行數字如此懸殊,經深入了解,原來是「不良資產已轉賣給資產處理公司者」不必公布,而民營銀行大都把捅出樓子的不良資產(含逾放加呆帳)老早轉賣給資產處理公司,債權移轉了,就不在公布範圍了。
要轉銷呆帳時,銀行要提列損失,並且拿盈餘來補這些認列的虧損,所以轉銷呆帳越多,當年度盈餘就吃掉了。
但「轉賣給資產處理公司者」會計處理不一樣,在RTC金融重建基金條例,允許損失分五年攤提,以鼓勵銀行將壞帳出清,以提高流動性。
所以民營銀行大都把大幅的不良債權都「轉賣給資產處理公司」,可以把這些應該當年的虧損,分成五年,統統隱藏起來。
(三)在金管會首頁的明顯位置作公布專區,將呆帳大戶以總歸戶來加總:
不要只在個別銀行公布、要在金管會、銀行局的網站作總歸戶的匯整,讓民眾一起監督。
例如一個呆帳大戶,借的18億,可能分散在20家分行,每一家9,500萬,因此沒有公布,但若用總歸戶的概念,他總共欠18億,還是可以公布。
本來大部份大額的超貸案,很多都透過聯貸的方式來作,所以很多呆帳大戶在各銀行都有分布,但為防止劑欠債大戶化整為零的呆帳不被發現,應該要以總歸戶的方式公布,這方面可以用聯徵(聯合徵信中心)的協助來作統整。
現在各銀行在網站上公布的位置本來就沒硬性規定,有些都故意藏在不明顯的位置,民眾或媒體若有心監督,卻要在很多銀行的網站上抓迷藏,找到了,還要一家一定比對、加總。
所以若能作到以總歸戶在金管會網站的明顯位置,在首頁設一個明顯的按鈕「公布銀行呆帳大戶專區」,一定可以一目瞭然,還可以依各大戶、依銀行名稱等條件來排列、搜尋、加總。相信可讓呆帳大戶無所遁形。
(相關法規)
銀行法第48條
第48條 銀行非依法院之裁判或其他法律之規定,不得接受第三人有關停止給付存款或匯款、扣留擔保物或保管物或其他類似之請求。
銀行對於顧客之存款、放款或匯款等有關資料,除其他法律或中央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外,應保守秘密。
大法官釋字第兩百九十三號解釋文說,公營銀行逾期放款,對收回無望或已報呆帳部分依現行規定處理,而現行規定指的是財政部一九九三年函釋,銀行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保密義務的範圍,不包含各金融機構已轉銷呆帳戶的資料。
「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
第10條 本基金得委託存保公司依下列方式處理經營不善金融機構:
一、賠付金融機構負債,並承受其資產。
二、賠付負債超過資產之差額。
本基金視為金融機構合併法中之金融機構及資產管理公司,並適用金融機構合併法第十五條、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規定。
第11條 本基金依前條規定處理前,主管機關應先公告經營不善金融機構客戶每筆逾新臺幣一百萬元之呆帳。
主管機關應於網際網路或以其他適當之方法,將前項應公告事項廣泛周知。
保險法
第六十四條 訂立契約時,要保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
要保人故意隱匿,或因過失遺漏,或為不實之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於危險之估計者,保險人得解除契約;其危險發生後亦同。但要保人證明危險之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之事實時,不在此限。
前項解除契約權,自保險人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或契約訂立後經過二年,即有可以解除之原因,亦不得解除契約。
* 主席:現在請陳委員明真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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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委員明真:(17時41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蔡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首先本席要請教何部長,我知道何部長剛出院不久,但每天都會到立法院來,上星期何部長曾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進行稅制改革規劃報告,本席仔細看了這份報告後覺得此次的改革面蠻廣、蠻深的,有人說這是20年來最大的一次稅改,有人甚至說這是50年來最大一次稅改,也比劉大中教授和陳聽安教授主持的稅改改革得更深,所以這可說是非常重大的改革。
* 主席:請財政部何部長答復。
* 何部長志欽:(17時42分)主席、各位委員。首先要謝謝委員的鼓勵,這是許多稅改先進像劉大中先生等人在整個稅改過程中努力的一部分。
* 陳委員明真:可惜的是上星期在委員會中並沒有太多的辯論,當時的焦點可能轉移到別的地方了。今天本席本來有很多問題要請教部長,但因為部長剛出院不久,可能會非常累,所以我的質詢會儘量簡短,沒有質詢完的部分可以到委員會再質詢,希望屆時部長的身體能夠恢復。
今天本席要談的主要是能源稅的問題,去年12月衛環及財政聯席會議有個決議,希望行政院版能夠在3月底前提出,可否請何主委報告相關的進度?
* 何主任委員美玥:有關能源稅的部分,行政院已經經過多次的討論,我自己也召集過多次的會議,初步已經有一協商版本出來了,目前在做最後的整理,相信很快就會送到立法院。
* 陳委員明真:何時會送到立法院?
* 何部長志欽:在此補充一下,關於經濟部、交通部、環保署等所提相關能源及環保政策,並就財政部所屬貨物稅中相關油汽類的課徵,已經完成相關的版本了,而且在相關的規劃中也有詳細的說明,我們正在做最後的評估和精算,希望可以找到一些空間進行貨物稅的改革,所以很快就會完成評估,送立法院審議。
* 陳委員明真:行政院賦稅改革小組曾在1989年的「能源課稅問題之研究」中提出一項建議:能源價格應全數消除我國主要油品稅後價格與世界各國主要油品平均稅後價格之差價,也就是我們的能源價格要和世界各國拉平。我最近從英國回來,英國是產油國家,能源基本上自給自足,他們每公升汽油是1英鎊,相當新台幣65元,而我們的石油全部仰賴進口,油價每公升才二十六、七元左右,所以我們的能源價格極端不合理,而這也造成我們目前的困境。
18年前的建議沒有照做,而當時的價差還沒有那麼大,後來逐年擴大,現在差距真的相當相當大。所以本席希望能源稅制的引進能夠逐漸拉近我們和他們之間的距離。
立法院的版本原先是希望10年之後的價差能夠拉近一半,之後要拉近多少,則等10年之後再做決定。我也希望價差真的不要太大,因為當初已經做過研究,那時就該拉平了,現在差距太大,一時無法拉平,但還是要往這個方向走。
* 何主任委員美玥:委員所關心的問題也是我們大家所關心的。有關在拉平的過程之中,人民能不能接受這樣的負擔,我們在整個稅制設計中是採逐年漸進的方式。這樣的意見我們在經續會中也有提出來討論,行政院的版本當時有得到大家的支持,所以這個問題應該會朝這樣的方向來處理。
* 陳委員明真:實施能源稅制的目的不僅是要改革不合理的稅制,更重要的是要達到二氧化碳減量的目標。地球暖化已經成為全世界所關注的議題,去年10月份,英國經濟學家,同時也是布萊爾首相的經濟顧問和前世界銀行首席經濟學家Nicholas Stern,針對氣候變遷對經濟的影響提出一份報告,這是第一次由經濟學家主持的研究報告。他認為,二氧化碳減量是當務之急,有3項主要工具可以達到這個目的,第一是稅收,第二是技術,如再生能源、替代能源等方面的改進,第三才是政府限量管制。其中稅還是擺在第一位。所以有關二氧化碳減量,稅應該擺在第一順位,然後才是再生能源發展和政府強力介入。我希望政府部門對於這方面的優先順序也能清楚一點。
* 何主任委員美玥:其實第一項和第二項並不衝突,也就是說,藉價格來促進他們採取新技術的同時,新的節能和再生能源技術也會被介紹進來,所以這兩項在我們的政策中是並行的,最後才考慮限量的問題。
* 何部長志欽:我再補充一點,在循序漸進的過程中,減少對物價與經濟的衝擊,這是一個正確的方向,也是可以達成平衡的方向。
* 陳委員明真:記得去年財政部表示支持能源稅條例時,有些媒體及委員發表了一些負面評論,我想部長應該還記得。不過現在氛圍已經變了,從最近媒體的報導來看,幾乎沒有看到反對的聲音,反倒質疑政府為何遲遲不開徵能源稅!可見氛圍已經變了,時間也剛剛好,大家對能源稅都有共識,認為這是正當的作法,也應當這樣做。
* 何部長志欽:這點要特別向委員表示謝意,守成不易,創業亦維艱。能源稅畢竟屬於新的建置規劃,在過去幾年中,因為委員的努力,讓這件事能從無到有,所以在此特就委員所做的努力和指教,表達最大的謝意。
* 陳委員明真:部長是稅制專家,相信在部長的領導下,一定可以帶給我們更好的稅制。好的稅制可以讓經濟更有效地運行,也可以使財富得到更公平的分配。稅制確實影響國家重大,部長委實任重道遠!在此,我祝福部長身體早日康復,後會有期,未來在財政委員會中還有機會向部長討教。謝謝!
* 何部長志欽:謝謝委員的鼓勵與支持,謝謝!
* 主席:現在輪到田委員秋堇質詢,但田委員不在場,因此請田委員改以書面質詢,請行政院書面答復。
* 報告院會,本次會議排定質詢委員均已質詢完畢,謝謝蘇院長、蔡副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列席答詢。
* 現在做以下決定:政黨質詢已質詢完畢,下次會議繼續進行個人質詢。
* 3月29日星期四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處理法案及預算案。現在休息。
* 休息(17時53分)
* 繼續開會(中華民國96年3月29日下午2時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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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今天院會原來決定討論「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草案」及「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兩案,因均尚待黨團繼續協商,各黨團同意本次會議提前結束,因此本次會議到此為止,現在散會。
散會(14時50分)
* 補刊:
* 張慶忠書面質詢:
中華民國96年3月6日立法院第6屆第5會期第2次會議
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之質詢
1.台灣未來的發展,是全灣人民關心、也是憂心的話題,民進黨七年的執政,大家都在問,台灣的願景在哪裡?為什麼大家對未來充滿了不確定感?前幾天王金平院長的話總結了我們所面臨的問題,王院長說台灣面臨「四大危機、三大問題」,四大危機是財政空洞化、經濟邊緣化、社會雙峰化、兩岸不穩定;三大問題是兩岸、朝野及族群都呈現對立局勢,對台灣的發展非常不利。
* 請教院長:
(1)這些攸關民生、台灣生存的問題理應是政府的優先施政目標,但是最近政府卻忙著搞「國營事業正名」、「清算蔣介石」,這些對台灣的發展難道比經濟發展、社會安定重要嗎?
(2)政府是不是應該先把精力放在大家有共識的地方?對於欠缺共識的部分,積極尋求大家可以接受的方案?
(3)政府現在推動的一些政策,包括正名運動、去中國化的教育政策、甚至228事件的操作,難道不是在製造對立嗎?這當然是執政黨的選舉操作,但是也造成兩岸、朝野、族群更大的對立,這些傷口一旦撕裂就很難癒合,難道台灣社會還要繼續空轉下去嗎?
2.關於開放大陸人士來台觀光、包機直航的問題談了好幾年,這兩個算是朝野大家有高度共識的政策,但是進度不明,一天拖過一天,每當傳出好消息時,常常看到我們陳水扁大總統就講些有的、沒的,一再橫生枝節。
* 請教院長:
(1)去年媒體都說元旦可以開放大陸人士來台觀光,現在又傳出是4月1日開放,請問有沒有比較確定的時程?一再延宕的原因是什麼?
(2)現在陸委會配合陳總統的說法,要求大陸將包機適用對象擴大到外國人。兩岸的談判難道沒有一套完整的規劃?還是政府一開始就打算邊談邊打?會不會因此讓直航和開放觀光再度破局?
(3)伴隨著開放大陸人士來台觀光的相關配套措施,例如開放人民幣兌換、開放陸資來台投資股市、不動產,政府有沒有做好準備?有沒有開放的時間表?
3.最近力霸掏空案搞得政府灰頭土臉,外界都把矛頭對準院長和金管會,事實上這是老案子,像是一顆未爆彈,政府老早就知道問題存在,竟然還是讓他爆開了,也難怪大家對政府的危機處理沒有信心。同樣的,還有一顆超級未爆彈也是大家都知道的,那就是台灣高鐵。
* 請教院長:
(1)先撇開政治立場來說,如果一家公司負債超過4000億元,一天的利息支出超過5000萬元,但是收入卻不到3000萬元,你認為這家公司能存活多久?
(2)假設高鐵的班次增加到當初規劃的上限,而且班班客滿,在最樂觀的情況下,政府有沒有算過高鐵要花多少時間才能把債務還清?或者是跟台鐵一樣,債務越滾越大?別忘了,政府不但是擔保人,還是最大股東,交通部和財政部有沒有好好算過這筆帳?
(3)力霸垮了,至少還可以追究王又曾,至少還可以找他的兒子們要錢,如果高鐵公司財務垮了,包括殷琪在內的台灣高鐵大股東們要不要負責?高鐵的債務幾乎都是政府出面擔保,殷琪是不是連帶保證人?能不能要求他負責?如果沒人負責,是不是要政府認賠?
4.蘇院長最為人所稱道的就是辦事效率,但是你的執政團對似乎永遠都跟不上你的腳步,例如消防設備師法的立法作業,這一屆立委任期已經過了三分之二了,本席也多次質詢這個法案的進度,畢竟這關係到成千上萬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 請教院長:
(1)上個會期本席質詢消防設備師法進度時,內政部李部長曾說過草案爭議的部分去年11月中可以協調完成,最晚去年底可以送來立法院,現在已經是3月了,請問這個法案現在流落何方?
(2)我們都知道這個法案涉及到消防設備人員、建築師、甚至是消防設備商的利益,但是這不能當作藉口,主管機關要有自己的立場和原則,不能把責任都推給這些利益團體,讓他們自己去談,到底內政部及消防署有沒有心要完成立法呢?能不能給本席一個明確的答復?至少可以掌握法案送到立法院的時程吧?
5.本席希望蘇院長的執政團對能跟上院長的腳步,不要每件事都一再研究而沒有下文,接下來本席在請教院長幾件關於台北縣中和地區發展的案子,這些案子每次一提起,相關部會就說要研究,研究了老半天,也提不出一個令人滿意的說法。
第一個是國防部研究中的中和灰窯地區中坑彈藥庫搬遷問題。中坑彈藥庫設置到現在超過50年了,隨著中和市的快速發展,地方人士一再希望國防部能夠遷走彈藥庫,本席還特地提案要求國防部訂出搬遷時程,軍方允諾中和彈藥庫將在97年底前搬離。
* 請教院長:
(1)因為軍方的政策已經跳票多次,每次都說要遷走,現在97年底的期限,究竟是軍方的緩兵之計呢?或者真的是軍方的規劃呢?部長知不知道這件事?
(2)軍方有沒有比較詳細的規劃呢?例如時間流程、搬遷地點,如果這些都沒有確定的話,我們中和市民如何相信軍方真的能在97年前完成搬遷呢?會不會等時間到了,又推託找不到合適地點,因此再把時間延後呢?究竟有沒有詳細規劃?97年底這個時間該不會是隨口說說吧?
(3)如果這是既定政策,本席希望院長及部長能承諾本席,97年底將中和彈藥庫搬離的政策不會跳票,這一點能承諾嗎?也請國防部將詳細的搬遷計畫送一份給本席參考。
6.另外台北縣特二號道路中和支線的計畫,之前交通部說要研究,結果也是簡單一句「不符效益」而喊停,院長兩任台北縣長對中和的關心是大家有目共睹的,當初會提出中和支線計畫也是考量地方發展及交通需求,但是經建會、交通部接連以「不符效益」來否決這個案子,本席對此不表認同。特二號道路主要功能係提供一條南北向之縱向快速走廊,除連接中山高與北二高外,並使二條高速公路之車流能快速進出西側之新莊、五股、板橋、土城及中和等地區,構建成台北都會區之快速道路網。
* 請教院長:
(1)根據特二號道路的興建計畫,特二號道路完工後主線服務人口約130萬人,然而中和支線可以串連中、永和及台北市萬華地區高速路網,影響人口也將近百萬,不但可以便利民眾使用高速公路,更可以抒解中和交流道的車流,難道這不是效益?這不是需求嗎?交通部評估的標準是什麼?
(2)特二號道路可說是蘇院長一手推動的重大交通建設,主線已經動工,預計100年底可以全線通車,本席希望行政院要做就做全套,不要為德不卒,希望院長能再多加考慮,讓中和支線早日實現,這樣才能串連整個台北縣市的高速路網。
7.而關於中和地區捷運路網的建設,包括萬大捷運線和環狀捷運線的興建,上會期本席多次拜託院長及部長,希望能夠支持周縣長環狀捷運線由政府自建的政策,而且不要減少中央的補助,本席很高興交通部從善如流,在去年底同意台北縣政府的方案,而蘇院長更在過年前承諾,中央補助的195億元一毛錢都不會少,送了台北縣民一個大紅包。
* 請教院長:
(1)更改後的環狀捷運線預定在民國102年完工通車,然而本席翻閱了交通部96年度的預算書,並沒有相關的經費,也就是說,最快也要等到97年才會編列預算,會不會影響完工通車的時間?
8.而在捷運萬大線的部分,已經進入細部規劃階段,但是去年交通部檢討預算優先順序時,除了將環狀捷運線、土城線延伸頂埔列入優先推動項目外,萬大線屬於「優先納入評估評估」項目,另外還有些縣市的捷運則列為「暫緩」項目,中央三年內不編列預算補助。
* 請教院長:
(1)所謂的「優先評估」究竟是是什麼意思?評估就是評估,哪來的「優先」問題?應該只有「優先興建」和「暫緩興建」的情形,能否請院長說明一下?
(2)根據捷運局的規劃,環狀線和萬大線的施工時間都約為六-七年,因為交通部今年並沒有編列相關預算,所以最快也是明年才可能動工,如果能夠在明年開工,就有機會在民國102年同時完工,當然前提是交通部能將這兩條捷運的補助編入預算,這有沒有辦法做到呢?
9.中和安邦新村改建原核定採最有利標,並與眷戶簽有書面改建約定,但95年3月蘇院長宣示公共工程原則上採最低價標,例外採最有利標,國防部在沒有徵詢眷戶意見情形下,改採最低標。經眷戶陳情,本席邀集國防部等相關單位召開多次協調會,並全面調查全體眷戶意見,改建戶232戶中,有231戶表明應維持最有利標方式發包,以維護工程品質並在最短期限內完工交屋。
* 問題:1.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採最有利標?程序為何?
2.就安邦新村的案子,依據工程會的說法,只要國防部同意即可採最有利標,經本席多次協調,國防部軍備局亦認同採最有利標,目前只需要國防部同意即可採行,部長意見如何?
10.去年立法院通過,開放基層公務人員與警察赴大陸觀光,而行政
部門也很有效率的訂出相關辦法,但是經過幾個月的執行,卻發現當初開放的美意全被抹煞。
* 問題:1.管理辦法最重要的兩點就是團進團出、事先核准,加了這兩點之後,與之前的管制措施有何不同?
2.明明法令已經開放,行政部門為何以行政命令限制?這是不是已經違反母法規定,增加不必要之限制?
3.現在的狀況是假開放、真管制,請主管機關修正管理辦法,確實落實兩岸條例的精神,請問何時可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