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會紀錄
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6屆第6會期第6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96年10月12日(星期五)上午10時6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王院長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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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鍾副院長榮吉):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1. 宣讀本院第6屆第6會期第5次會議議事錄。(全文見本期院會議事錄)
主席:報告院會,議事錄已宣讀完畢,出席委員對上次會議議事錄沒有提出任何錯誤或疏漏之書面,第6屆第6會期第5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繼續報告
2. 本院委員柯俊雄等51人擬具「水汙染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 本院委員羅世雄等46人擬具「刑事訴訟法增訂第四百五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4. 本院委員李紀珠等51人擬具「中央銀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5. 本院無黨團結聯盟黨團擬具「地方制度法增訂第八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6. 本院委員林正二等102人擬具「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委員會審查。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但民進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7. 本院委員沈發惠等40人擬具「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6屆第6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辦理。
8. 本院委員李復甸等43人擬具「鐵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9. 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0. 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總統副總統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1. 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2. 本院委員徐中雄等50人擬具「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3. 本院委員黃昭順等42人擬具「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4. 本院委員王幸男等46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6屆第6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國防、司法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辦理。
15. 本院委員王幸男等34人擬具「二二八事件及戒嚴時期政府違法責任追究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6屆第6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辦理。
16. 行政院函請審議「兒童教育及照顧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7. 行政院函請審議「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組織條例第十二條、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科技及資訊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8. 行政院函請審議「反恐怖行動法草案」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6屆第6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內政及民族、國防三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辦理。
19.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針對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會「分基金有設置法源,母基金無設置法源」須提出書面報告一案,已備妥相關書面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20. 審計部函送該部查核「各機關辦理各類會議及講習經費情形」專案報告,請排入議程,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預算及決算、法制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21. 經濟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案決議,針對該部所屬中油公司「檢討浮動油價計算公式提出報告」一節,中油公司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以利進行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22.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針對該會農業發展基金之「農政收入」項下「糧政業務」及「其他收入」項下「糧政業務」之「沖回備抵存貨跌價短絀」2項預算須提出書面報告案,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23.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針對該會產銷履歷制度推動經費重複編列案,業已備妥相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24. 經濟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案決議,針對該部所屬中油公司「檢討油價調整指標提出報告」一節,中油公司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以利進行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25. 經濟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案決議,針對該部所屬中油公司「檢討浮動油價機制提出改善報告」一節,中油公司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26.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針對中美經濟社會發展基金「各項短絀─呆帳及保證短絀」預算凍結四分之一一案,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27. 法務部函送「法務部監所作業基金業務收支、業務外費用及收容人勞作金給付情形書面報告」、「法務部監所作業基金內部設施金運用情形書面報告」、「法務部各矯正機關辦理收容人職能訓練計畫」等三項書面報告暨有關尋求勒戒處所,並擴大提供免費勒戒建議事項之處理情形,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司法、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司法、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
28. 教育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作決議有關教育部96年度歲出預算第2目「高等教育」第5節「師資培育」經費解凍專案報告1份,請優先安排報告日程,以利預算順利執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29. 經濟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針對該部能源研究發展基金96年度之「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捐助、補助與獎助」應提出95年度經費運用情形書面報告一案,檢送「95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捐助、補助與獎助運用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將本案改為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審查。
30. 經濟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針對該部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每年編列鉅額之「委託調查研究費」,其研究成果卻未見顯著成效,應提出3年來研究成果及研究績效專案書面報告一案,檢送「經濟部主管能源基金執行績效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1. 經濟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針對該部加工出口區新開發園區廠商進駐比率偏低,有待積極招商改善,宜檢討招商績效,並因應目前產業結構之轉型,配合自由貿易港區之設置,發揮產業聚集效應,以提昇廠商進駐比率一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以利進行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2. 經濟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針對多功能經貿園區-高雄軟體科技園區、臺糖高雄物流園區及高雄航空貨運園區,加工區管理處應積極協助業者解決困境,以儘早營運,帶動產業經濟發展力一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以利進行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3. 經濟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針對該部加工出口區臺中港倉儲轉運專區之規劃化頗為草率,預估現值報酬率過於誇大,致數度修正報酬率、開發面積與投資金額;且政策反覆,致停編預算復補辦預算,應行檢討改進一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以利進行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4.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針對該會經辦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中美經濟社會發展基金分基金「行銷及業務費用—專業服務費」須提書面報告,業已備妥相關書面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將本案改為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
35.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針對該會經辦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中美經濟社會發展基金分基金「行銷及業務費用—捐助、補助與獎助—捐助臺北美國學校校舍擴建案」須提出書面報告一案,業已備妥書面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6.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針對中美經濟社會發展基金「優質公益網站獎勵計畫」預算就刪減後金額予以凍結2,000萬元一案,已備妥相關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7. 經濟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針對該部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96年度預算在人員設置、駐衛警派駐、招商成果、補辦預算等存在諸多問題,績效不佳、浪費公帑、逃避立法院監督一案,業已備妥書面報告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將本案改為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
38. 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96年度預算第3目「戶政業務」中「戶役政資訊作業及管理」凍結800萬元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相關業務之推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9. 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96年度第4目「地政業務」第1節「測量及方域」之「國家基本測量發展計畫」預算凍結三分之一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相關業務之推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40. 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96年度第5目「內政資訊業務」項下「規劃及推動自然人憑證發證計畫」預算凍結三分之一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相關業務之推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41. 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96年度第5目「內政資訊業務」之「國土資訊系統計畫」預算凍結三分之一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該部相關業務之推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三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42. 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土地測量局第2目「土地測量」預算凍結三分之一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相關業務之推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43. 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土地重劃工程局第2目「土地開發」預算凍結1億元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相關業務之推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44. 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營建署第4目「營建業務」之「創造台灣城鄉風貌示範計畫-獎補助費-營造都市社區新風貌計畫」2億元,全數凍結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相關業務之推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處理。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將本案改為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審查。
45. 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營建署第8目「道路建設及養護」之「既有市區道路景觀與人行環境改善計畫」凍結1億6,666萬6,000元(三分之一)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相關業務之推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46. 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營建署第9目「下水道管理業務」之「促進民間參與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計畫」,除已發包之高雄楠梓等3處之支出外,其餘全數凍結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相關業務之推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47. 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營建署第2目「國家公園經營管理」之「設備及投資」凍結3億9,895萬3,000元(三分之一)、96年度第10目第1節「營建建設基金」之「國庫撥充國家公園基金」預算300萬元全數凍結,及第2目「國家公園經營管理」凍結百分之二十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日期,以利相關業務之推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48. 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營建署96年度第2目第2節「玉山國家公園經營管理」凍結1億元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相關業務之推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49. 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96年度營建署及所屬單位預算之「國民住宅計畫、住宅政策之推動及建築開發經理業輔導管理」,「國庫撥充中央國民住宅基金」預算凍結各三分之一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相關業務之推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50. 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96年度營建署及所屬單位預算,第5目第1節「國土及都市規劃業務」之「國土規劃」預算凍結三分之一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相關業務之推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51. 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96年度營建署第8目「道路建設及養護」項下「辦理東西向快速道路交流道聯絡道改善計畫」預算凍結三分之一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該部相關業務之推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52. 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96年度營建署及所屬單位預算第9目「下水道管理業務」預算凍結三分之一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相關業務之推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53. 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營建署96年度「營建建設基金」預算凍結三分之一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相關業務之推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54. 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消防署「委辦費」預算凍結三分之一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相關業務之推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55. 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凍結2億元及「一般行政」項下「業務費」凍結二分之一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該部相關業務之推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56. 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單位預算第2目「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凍結2億元暨第2目之「建立整體性入出國及移民管理資訊系統」預算及96年度勞委會委託之「外勞卡」建置預算全數凍結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相關業務之推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57. 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96年度第8目「社會保險業務」之「辦理國民年金籌備工作」凍結三分之一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相關業務之推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
58. 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96年度第10目「社會行政業務」之「健全人民團體組織及推行改善社會風氣」除獎補助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經費外,其餘凍結三分之一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相關業務之推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三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59. 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96年度第11目「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之「業務費」凍結三分之一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相關業務之推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
60. 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96年度第11目「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發放敬老福利生活津貼」之「業務費」凍結1,100萬元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相關業務之推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三委員會處理。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三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三委員會審查。
61. 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兒童局96年度預算編列「高風險家庭篩檢關懷輔導、宣導研習訓練及處遇服務」凍結二分之一及單位預算除了人員維持費、公保給付部分外,凍結二分之一及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相關業務之推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
62.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針對該會「補助漁業發展基金」其中25億9,511萬4,000元辦理漁業優惠用油差額補助案,已備妥相關書面報告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63.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針對該會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如何回歸正常體制及詳細計畫內容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以利進行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64.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針對該會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如何回歸正常體制及詳細計畫內容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以利進行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65. 財政部函送該部國有財產局89至95年度已出售國有非公用土地相關資料清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財政、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財政、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
66.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針對該會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產業調整或防範措施計畫」及「補助、救濟措施計畫」,要求提出具體解決方案,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67.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立法院審議96年度本會預算案決議事項內應提出專案報告同意後始得動支明細表」,請排定議程,俾利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68. 教育部函送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該部主管通過決議50項第11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分送全體委員。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69.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針對該會林務局辦理之阿里山森林鐵路三合一委外經營案缺失,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
70.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針對該會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之阿里山登山鐵路修建更新支出4,200萬元,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71.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為阿里山賓館該會林務局近幾年來辦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賤租國土、低收權利金,造成基金收益不彰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72.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為該會林務局各森林遊樂區其住宿或委外經營,或委請福利會經營,其經營績效及「權利金收入」偏低及所屬森林遊樂區之BOT案,其決策是否合法、公開,對國庫是否有所裨益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73.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為該會林務局阿里山森林鐵路委外經營與興建大型觀光旅館案為重大新增計畫,未編列於公務預算及基金預算,違反預算法相關規定,及各森林遊樂區每年除在基金中編列資本支出外,尚在公務預算編列鉅額資本支出以整建相關設施,違反預算法規定;及森林遊樂區委外案經營績效不彰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74. 法務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其中第10組審查該部行政執行署及所屬96年度預算案部分(第13款法務部主管第5項)通過決議5項,要求提出專案報告一案,請安排報告日程,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司法、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司法、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
75. 法務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其中第10組審查該部行政執行署及所屬96年度預算案部分(第13款法務部主管第5項)通過決議5項,要求提出專案報告一案,請安排報告日程,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司法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司法委員會審查。
76.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立法院審議96年度本會非營業基金-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預算案決議事項內應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明細表」,請惠予排定議程,俾利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77. 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營建署第4目「營建業務」之「創造台灣城鄉風貌示範計畫」預算凍結三分之一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相關業務之推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
78. 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營建署第4目「營建業務」之「創造台灣城鄉風貌示範計畫—城鎮地貌改造—創造台灣城鄉風貌示範計畫」預算凍結17億5,952萬元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相關業務之推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處理。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審查。
79. 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96年度第11目「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發放敬老福利生活津貼」之「業務費」凍結1,100萬元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相關業務之推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三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80. 經濟部函送「中油公司轉投資國光石化科技公司」書面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以利進行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處理。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審查。
81.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決議該會應報告案共3項,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相關預算之執行及業務之推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82.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會「須依地方發展有機農業規劃需求,提出評估與具體輔導措施」一案,業已備妥報告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83.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會「休耕措施檢討改進」一案,業已備妥報告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84. 教育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作決議第12款第11目第2節有關該部「國立鳳凰谷鳥園經費解凍專案報告」,請優先安排報告日程,以利預算之順利執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8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署「環保科技園區推動計畫」凍結決議相關書面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並同意動支,以利相關計畫之順利進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86. 教育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所作決議第12款第11目第1節有關該部「加強社會藝術與文化活動─社教機構設施充實暨安全改善計畫(國立社教機構服務升級第2期計畫)」預算解凍專案報告,請優先安排報告日程,以利預算之順利執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87. 法務部函,為提報該部獎勵金發放情形及政風單位查察貪瀆不法檢討改進計畫,請安排報告日程,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司法、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司法、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
88. 教育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作決議有關該部「國內教育資源分配現狀暨各級學校設立需求與標準、設立情形」預算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預算之執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89. 教育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作決議第12款第3目第2節有關該部「中等教育管理」工作計畫之「獎補助費」及「委辦費」之經費督導考核報告及督導考核機制預算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日程,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90. 教育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作決議第12款第3目第2節有關該部「中部辦公室法制化報告」預算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日程,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91.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其中決議有關該局暨所屬應提出之專案報告,請列入相關議程,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92. 教育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作決議第12款第5目第一節有關該部「推動成人英語學習、建立終身學習推動組織、建立社區教育學習體系計畫」預算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預算之順利執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93. 經濟部函送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針對該部能源及石油基金「科技計畫」績效案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
主席:親民黨黨團建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審查。
94. 經濟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應將委託資策會執行計畫之成果作專案報告,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科技及資訊、預算及決算三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95.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針對農業發展基金內6項新興計畫預算或原屬公務預算或分屬其他基金之計畫,其如何回歸正常體制及詳細計畫內容,業已備妥書面報告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96.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函,為96年度預算第2目「青年輔導工作」第2節「青年職涯輔導及就業服務」有關「辦理青年職場體驗計畫」凍結經費案,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預算順利執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97. 教育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作決議第12款第5目第1節有關該部「輔導教育事務財團法人(含誠泰文教基金會)依法運作以符規定之計畫」預算解凍案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98.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 (非營業部分),針對該會漁業發展基金之「漁業用油補貼計畫」預算編列25億9,511萬4,000元,原應屬公務預算案,業已備妥相關書面報告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99. 經濟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台水公司應提出「專業服務費」3年來執行單位與成果之書面報告,已備妥相關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00. 經濟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台水公司應提出「『用戶新設給水裝置成本』項下『棧儲、包裝、代理與加工費』」執行效益評估之書面報告,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01. 經濟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台水公司應提出「提撥福利金」執行績效及提撥準則之書面報告,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審查。
102. 經濟部函送該部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96年度應報告事項「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委託調查研究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03. 行政院衛生署函送全民健康保險「急診待床率下降之具體改善方案」分析報告及簡報,請同意動支該署所屬中央健康保險局96年預算「保險給付」項下編列3,780億4,900萬元之百分之十計378億元,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04. 銓敘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96年度預算除人事維持費、公保給付、貧苦者三節慰問金、補助中信局部份外,凍結三分之ㄧ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相關業務推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105. 銓敘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96年度預算除人員維持費(不含政務人員待遇)、特別費、補助公教人員保險事務經費、早期退休公教人員生活困難照護金、公務人員退休撫恤給付、退撫基金管理外凍結三分之ㄧ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相關業務之推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106. 銓敘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96年度預算除該部及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人員維持費、統籌科目、退休撫恤給付、補助中央信託局公保處及生活困難退休人員三節照護金之經費外、其餘該部96年度單位預算凍結百分之八十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相關業務之推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107. 外交部函送「97年度外交部主管預算案勘誤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預算及決算委員會併9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08.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環境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第一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09.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準備金提存與管理辦法」第五條條文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會計處理及業務財務資料陳報辦法」第八條及第八條之ㄧ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10. 經濟部、交通部函,為修正「車輛容許耗用能源標準及檢查管理辦法」第二條、第四條及第四條之二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交通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11. 考試院函,為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規則」第三條條文暨附表七,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12. 內政部函,為修正「直轄市縣市消防車輛裝備及其人力配置標準」,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13. 國防部、教育部函,為修正「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組織規程」及編制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國防、教育及文化三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14. 法務部函送「臺灣高雄戒治所辦事細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司法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15.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森林遊樂區環境美化清潔維護費及遊樂設施使用費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16.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送「危險性機械及設備檢查費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17. 內政部函送廢止「內政部宗教事務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內政及民族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18. 內政部函送「國家公園管理處組織準則」、「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及「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編制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法制、內政及民族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19. 行政院新聞局函送「臺灣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影音文化資產保存使用及著作財產權授權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20. 教育部函送「國立歷史博物館場地設備規費收費標準」及「國立歷史博物館藏品圖像資料使用暨收費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21. 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專科護理師分科及甄審辦法」第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22. 行政院衛生署函送「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應於個別產品之外包裝標示原產地」,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23. 經濟部函送臺美雙方簽署完竣之「臺美水資源發展技術支援協議第5號修正案」,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外交及僑務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24.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修正「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工程技術管理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科技及資訊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25. 經濟部函,為修正「物力調查實施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及能源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26. 法務部函送廢止「檢察事務官遴選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27. 內政部函,為修正「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專業訓練機構團體認可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28. 行政院函送96年1月至6月中央政府營業基金3億元以上及非營業特種基金1億元以上先行辦理補辦以後年度預算彙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預算及決算委員會。
主席:親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預算及決算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預算及決算委員會審查。
129. 內政部函,為修正「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親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130. 內政部函,為修正「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親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131. 內政部函,為修正「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親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132.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署96年度第8目「管制考核及糾紛處理」凍結「推動環保標章及第二類環境保護產品計畫」預算三分之一之決議相關書面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並同意動支,以利相關計畫之順利進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33. 經濟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技術處「法人科技專案計畫」項下之中科院科技專案計畫預算凍結4億2,740萬3千元一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以利進行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6屆第6會期第4、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科技及資訊、預算及決算、經濟及能源三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134.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作決議中,該會主管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動支2億765萬元經費,應做報告部分,請安排報告日程,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6屆第6會期第4、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科技及資訊、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135.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作決議中,該會主管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動支「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服務」3,333萬元經費,應做報告部分,請安排報告日程,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6屆第6會期第4、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科技及資訊、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136.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作決議中,該會主管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動支「運作經費」600萬元,應做報告部分,請安排報告日程,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6屆第6會期第4、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科技及資訊、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137.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函,為96年度凍結預算第2目「體育行政業務」1,000萬元乙案,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預算順利執行,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6屆第6會期第4、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138.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函,為96年度預算第3目第1節「推展全民運動」項下「提升國民體質與生活品質」編列「獎補助費」4,770萬元凍結三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預算順利執行,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6屆第6會期第4、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139.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函,為96年度預算運動競技處「一般事務費」原列4億8,855萬7,000元,除法定支出外,凍結三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預算順利執行,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6屆第6會期第4、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140.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函,為96年度預算第3目「國家體育建設」第3節「推展國際體育」原列2億3,003萬4,000元,凍結二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預算順利執行,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6屆第6會期第4、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辦理。
141.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函,為96年度預算「委辦費」編列1億6,639萬2,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預算順利執行,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6屆第6會期第4、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142.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函,為96年度凍結預算百分之二十乙案,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預算順利執行,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6屆第6會期第4、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辦理。
143.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函,為96年度凍結預算第3目第1節「推展全民運動」3,000萬元乙案,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預算順利執行,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6屆第6會期第4、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144. 行政院新聞局函,為該局96年度歲出預算第4目「大眾傳播事業輔導」第2節「電影事業輔導」,經本院審議結果凍結九分之一(包含「早期台灣活動影像數位典藏及推廣計畫」500萬元),請安排報告,以利預算之執行,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6屆第6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辦理。
145. 行政院新聞局函,為該局96年度歲出預算第1目「國際新聞業務」第4節「國際新聞人士邀訪接待」,經審議結果凍結九分之一,請安排報告,以利預算之執行,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6屆第6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146. 行政院新聞局函,為該局96年度歲出預算第2目「一般行政」,經本院審議結果凍結九分之一,請安排報告,以利預算之執行,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6屆第6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147. 行政院新聞局函,為該局96年度歲出預算第4目「大眾傳播事業輔導」第1節「廣播電視事業輔導」,經審議結果凍結九分之一,請安排報告,以利預算之執行,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6屆第6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148. 行政院新聞局函,為該局96年度歲出預算第4目「大眾傳播事業輔導」第3節「出版事業輔導」,經審議結果凍結九分之一,請安排報告,以利預算之執行,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6屆第6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149. 行政院新聞局函,為該局96年度歲出預算第8目「對財團法人公視基金會捐贈」,經審議結果凍結九分之一,請安排報告,以利預算之執行,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6屆第6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150.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案所作決議中,該會動支「跨領域整合型研究計畫」1,500萬元經費,應作報告部分,請安排報告日程,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6屆第6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科技及資訊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辦理。
151. 本院法制、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一、銓敘部函為本院審議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95年度預算作成決議:除第1目「一般行政」之「人員維持費」及第7目「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外,其餘應全數凍結,待「公務人員退休所得合理化改革方案」取得法律明確授權後,始得動支案,該部業依決議辦理,請優先安排報告日程,請查照案。二、銓敘部函為本院審議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95年度預算作成決議:第8目「退休撫卹業務」1億3,315萬5000元,凍結二分之一,待該部及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於3個月內提出改進方案,經報告同意後始得動支,請優先安排報告日程,請查照案等二案之預算凍結部分,決議:「本案銓敘部95年度被凍結預算之解凍,俟民國96年元月十二日王院長邀集朝野黨團協商退休公務人員公保養老給付金額優惠存款要點增訂第三點之一草案獲致共識且經簽字同意後,始同意解凍。」,請查照案。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152. 本院司法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司法院送修正「法官評鑑辦法」、法務部函送該部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與大韓民國韓國金融情報中心簽署之「中華民國(台灣)洗錢防制中心與大韓民國韓國金融情報中心關於與洗錢相關金融情資交換合作瞭解備忘錄」、「法醫師法施行細則」、「法醫學研究所應修課程細則」、「法醫師申請執行鑑定業務審查辦法」、「法醫師執業登記執照發給及更新辦法」、「法醫師繼續教育實施辦法」、「法醫師懲戒辦法」及「實際執行法醫業務之醫師申請法醫師證書辦法」等9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153. 本院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防部函送修正「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部分條文案及由該會會同預算及決算委員會審查行政院函送修正「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154. 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教育部函送修正「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部分條文、國立故宮博物院函送「國立故宮博物院入場券收費標準」及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函送修正「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舉辦準則」等3案,均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155. 本院人事處函送「立法院第6屆第6會期國防、經濟及能源、司法等三委員會召集委員名單」,請查照案。
立法院人事處函
受文者:本院程序委員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6年10月2日
發文字號:台立人字第0961402158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檢送「立法院第6屆第6會期國防、經濟及能源、司法等三委員會召集委員名單」一份,請 查照並請提報院會。
說明:
一、依據本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9條辦理。
二、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名單係依該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於96年10月1日檢送本會期召集委員選舉結果報告表更正本辦理。
三、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司法委員會召集委員名單之前未提報,經依該二委員會於96年10月1日檢送選舉結果報告表辦理。
正本:本院程序委員會
副本:院長室、副院長室、秘書長室、副秘書長室、人事處(均含附件)
立法院第6屆第6會期國防、經濟及能源、司法委員會召集委員名單 |
委 員會 | 召集委員 | 備註 |
國防委員會 | 蘇起 | 張顯耀 | 林進興 |
|
經濟及能源委員會 | 張碩文 | 吳明敏 | 賴幸媛 |
|
司法委員會 | 楊芳婉 | 謝國樑 | 林惠官 |
|
附記:1.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司法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名單之前未提報,經該二委員會於96年10月1日檢送選舉結果報告表,名單如上。 2 .國防委員會依該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於96年10月1日檢送本會期召集委員選舉結果報告表更正本,名單如上。 |
主席:第一百五十二案至第一百五十五案均准予備查。
現在進行質詢事項。
## 質詢事項
1.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我國首度以「台灣」名義申請「加入」聯合國一案,九月二十日的聯合國大會總務委員會否決了將此案列入大會議程,亦即,我國的入聯申請案根本沒有機會進入聯合國大會討論。客觀而言,目前的國際環境,對台灣入聯比較不利。不過,台灣入聯申請案受挫,政府相關部門非但不能有絲毫的氣餒,甚至應該加強推動各種入聯訴求。尤其是,朝野既然有心提出公投案,在當前的情況下更有必要促其通過,以展現台灣人民的集體意志,不能被中國看笑話,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中央銀行日前提高各種貼放利率半碼,也就是○點一二五個百分點。央行說明的理由是為了避免通貨膨脹的壓力,然而各方都推測更為重要的原因是要以拉近台灣和美國利率的差距,以免資金持續外流,以拉抬新台幣價位。由上週央行強力拉抬新台幣近兩角看來,這種跡象十分明顯。本席支持央行的升息動作,但這個動作的力道仍然不足,應該持續升息,早日達成各方期待,避免形成市場投機炒作的空間,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協商破局,北京奧運聖火確定明年四月不經過台灣。這一事件,再度暴露中國以大欺小、處處矮化台灣主權,且把政治黑手伸進奧運的惡劣行徑。儘管有些泛藍政媒勢力出言恐嚇,宣稱台灣將因此於國際體壇被邊緣化,台灣人正好從此一案例,看清中國打壓台灣的無所不用其極,並且重新審視北京奧運的本質與意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政府此次在中秋節前適時公布中國黑心食品資訊,實已發揮最佳的預防效果,令人肯定。由此可見,只要相關權責單位展現公權力,以先進國家的標準要求中國進口貨,並主動做好檢驗,迅速公布相關資訊,讓消費者充分了解與掌握,必可有效杜絕中國黑心貨的流入,確保國人的健康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前往中國經商的調查局離職調查員陳志高,被中國吸收成為共諜,回台便向舊同事、同學刺探機密。日前,調查局偵破陳志高收買現任調查局經濟犯罪防制中心專員林羽農,協議每次以三千美元的代價提供機密給陳某。據了解,陳志高正在開發更多下線(共諜細胞),幸好調查局及時偵破這起自家共諜案。本席認為,調查局偵破自家共諜案值得肯定,但共諜連調查局都滲透了,事態何其嚴重,可見政府有關單位一定要加強保密防諜的工作。而大家思考所謂的兩岸政策,更不能再被開放優先的謬論欺騙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美國白宮國安會亞太資深主任韋德寧的一番話,讓我們看得更清楚:台灣國家正常化之路,中華民國是不通的。相反的,具有完整國家要素的台灣,由目前事實上主權獨立狀態,走向國際社會承認的國家,乃一條可行且必然會達到目標的途徑。今後,凡是不願被中國無緣無故併吞、珍惜民主自由的人,都應該同心協力維護實際已主權獨立的台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 本院王委員幸男,根據日前媒體報導指出,原本已經停工的南沙太平島「太平專案」,在獲得政府第二預備金的支持後,已經恢復動工。未來如果能夠順利完成興建機場、港口,將使太平島成為我國南海的重要戰略前哨,一方面可以保護我國遠洋漁民作業,亦可提供漁民飲水物品的補給;另一方面則可以藉由類似實際作為,彰顯我國南海主權,讓中國及南海其他國家有所顧忌,強化我國對南海問題的發言權。對於任何彰顯南海主權及提升戰略價值的積極作為,國人也應給予正面的肯定與支持,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立院潛艦考察團於日前返國,並召開記者會指稱,赴美考察期間與美國官員會面時,提及我國已經通過戰機預算,何時可以獲得新購軍機?但美官員竟然表示,「F16戰機是否賣給台灣,美國政府尚未做出決定」,又宣稱「預算通過是貴國的事情。」如果這個報導屬實,等同國防部在未獲得美國官方承諾下,即在立法院聲稱已經獲得出售保證,並編列預算獲得通過,如此輕率的軍購建案及作業程序,不僅破壞整體軍購的作業紀律,且形同欺瞞國會,公然訛詐,行政院及立法院均應嚴格追究前任部長李傑及相關人員的政治責任,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行政院主計處公布今年第二季的經濟成長率為百分之五點零七,創下了近六季以來的最高,也連帶促使主計處調升了今年全年的經濟成長率為百分之四點五八,高於原來預估的百分之四點三八。對於近來陷於低成長泥沼的台灣經濟而言,這項佳音不啻是打了一劑強心針,誠屬難能可貴。但是,如果政府不能透視數據背後的陷阱,步步為營地打造有利投資環境的話,很可能因為自滿而掉以輕心,反而成為經濟衰退的來源,不可不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行政院會日前通過了「財政收支劃分法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中央統籌分配款將會增加,一般補助款也將減少,地方所獲得的分配淨額也將普遍增加。本席支持行政院的修正草案,也期待行政院能夠落實這個著眼於長久之計的法案修正,讓新的法案成為全台灣各區域均衡發展的動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英國維京旅遊保險公司日前調查中談到,如果對這些有名的景點感到失望,不妨換換口味,造訪「世界十大必去景點」,同樣出人意表的,台灣的太魯閣國家公園高居第五位。本席衷心期盼,行政院除了致力於推動台灣的觀光產業外,更應規劃建立一個可以整合觀光、文化、教育、環保、國家公園的跨部會機制,用心用力,將「美麗台灣」行銷到全世界,讓國際觀光客因台灣之美,台灣的好山好水,好吃好玩,好人民、好社會而更加疼惜、尊敬台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2.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中國的新一波文攻武嚇行動,除須強化新一代兵力做為我國防衛作戰重要戰力之外,全民應該深切認知,只要我國能夠具備有效嚇阻的防衛武力,建立自主性的國防,必然能夠確保我國主權獨立。縱使中國重起新一波文攻武嚇,台灣仍能在未來台海防衛作戰中確保作戰優勢,立於不敗之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美國最近一連串的動作,凸顯其反對台灣舉辦入聯公投的明確態度,因此尼格羅彭提的公開說法,並不令人意外,卻讓所有台灣人民感到遺憾,政府相關部門應該透過適當管道向這個長期的盟友表達嚴正的抗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4.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無論「大膽西進」或「一中市場論」都是企圖以經濟來淡化政治問題。然而,兩岸問題自始即是政治問題,因為沒有政治力作支撐,經濟上的談判難有結果。因此,與其提出口惠不實的概念,不如先解決台商在中國的投資保障問題,如果連台商的投資,隨時都有被「洗劫」的風險,遑論期待兩岸其他經濟事務有任何前景可言,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5.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美國國家安全會議亞太資深主任韋德(Denis Wilder)日前表示,「台灣或是中華民國目前並非國際社會的一個國家」,以及「美國政府的立場是中華民國議題尚待決定,誠如各位所知,多年以來,這個議題一直是懸而未決」。本席以為,美國台灣的基本立場並沒有重大的改變,只不過是點出一個事實:不只是台灣的事實獨立現狀尚未為國際社會所接受,連國人認為起碼享有的現狀,也就是中華民國獲得二十幾個邦交國的承認,對於美國來說,並不能讓她取得法理獨立的身分。韋德的一席話驚醒了夢中人,龜縮於中華民國下的苟延殘喘,在國際上是行不通的。為了保障台灣百姓的最高尊嚴、以及最大福祉,台灣不能繼續委曲求全,因此,政府對於加入聯合國的行動及策略,必須加倍努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6.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當前中國經濟的榮景,從人類投機歷史看來,只不過是另一個大的投機泡沫,並非經濟奇蹟。而中國缺乏法治與民主的機制,勢必使得此一泡沫破滅後,帶來較之人類以往投機風潮更大的衝擊。吾人憂心,新光百貨並非個案,台商若欠缺自覺與風險意識,而政府又未適當管制與輔導,多數台商恐將淪為中國投機泡沫破滅的最大犧牲品,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7.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中國經濟既虛而不實,台灣如何因應?美國麻省理工學院經濟學家梭羅(Lester Thurow)最近在《紐約時報》發表專文,嚴厲駁斥中國經濟崛起而一百年內將形成中國世紀之說,即為範例。政府相關部門必須認真看待,不能繼續把台灣經濟的未來寄託於中國。畢竟,台灣經濟禁不起一錯再錯,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8.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經建會主委何美玥表示,行政院將啟動第三次賦稅改革,在相關產業租稅獎勵優惠取消的條件下,大幅降低營利事業所得稅率到不超過百分之十六點五,低於香港的百分之十七點五。這將是一個重大變革,表示政府確實有誠意「拚經濟」。本席樂觀其成,但也提醒政府,要重視改善相關投資環境,才能讓這項以降低營所稅的「輕稅簡政」政策發揮效果,成為推動經濟成長的動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9.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上月中旬,日本首相安倍晉三連續七天出訪了印尼、印度與馬來西亞。他在印度提出以日本、印度、美國和澳洲等國組成「自由與繁榮之弧」之構想。本席認為美國、日本及台灣的這一太平洋兩岸科技大國的結盟,是將來「自由與繁榮之弧」能否成功的關鍵,也是美國能否經由「美、日同盟」(安保)繼續扮演主導角色的決定性因素。希望政府能本此理念,以廣大之視野,積極推展與日本的外交與經貿關係,「台灣是否是一個國家」的議題,屆時亦能實質上獲得解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0.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白宮國家安全會議亞洲事務資深主任韋德寧就在日前充分表達美國政府,有關「台灣或中華民國在當前國際社會都不是一個國家」,以及「美國政府的立場是中華民國議題尚待決定」的立場,顯示出美國在兩岸政策上,仍舊維持其一貫的模糊策略。本席認為,美國對台灣有其重要性,美國政府卻不能也不應驕橫指使台灣政府,或對台灣民主發展有雙重標準。不過,如果雙方政府互動不良,只知以情緒相待,甚至國內某些政治人物以鼓動反美為能事,一旦美台關係出現裂縫,得利的當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因此,本席在此要呼籲,政府團隊對入聯公投所引發的美台關係問題,應冷靜沉澱,思考應對之道。在策略與時間點上掌握好,並關注部分人士鼓動反美情緒所可能引發的後果,並在確保台灣主體、台灣利益的前提下,與美國妥為溝通,化解台美雙方近來的誤解,如此,方是負責任的政府所應為,亦是國家之福,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1.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最近一些攸關政治人物之案件的偵查、審理與判決,顯然引起藍綠陣營各自的質疑,紛紛批判司法不公,受到政治力的操控。本席認為,在台灣民主化過程中,司法轉型固然緩慢,其重要性卻無與倫比。司法人員與其作口水之爭,何妨反躬自省,以實際的改革魄力與成果反駁外界的指控,方為重塑司法形象與公信力的正途,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2.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在大法官會議於上月中作成釋字第六三二號解釋之後,延宕已久的監察院人事案終於露出曙光。本席期望朝野政黨能基於責任政治為國舉才,推薦監察委員的人選。為了讓監察權得以實質運作,讓監察院不至淪為綠藍政治角力的戰場,本席雖不贊同監察委員以政黨比例方式產生,更反對政治分贓式的人選提名,不過,如果各政黨推薦的人選能以具有社會清望、專業形象、操守廉潔,經得起檢驗的專業人士,則陳總統善意的政治妥協,不僅可彌補上述的憲政缺失,也能滿足社會各界對政黨責任政治的期待,為台灣民主政治開啟新頁,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3.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面對朝野政黨相繼提出公投案,無論是民進黨的「入聯公投」,或是國民黨的「返聯公投」,都使得台灣爭取進入聯合國的議題成為國際注目焦點,不僅引發美、中等國的高度震撼,連帶影響台海局勢的穩定。本席認為,決定台灣國家前途是二千三百萬人的天賦權利,實施公民投票則是手段的展示,而加入聯合國才是我們的目的。如何在權利、手段與目的之間,尋求一個完美的調適,實需朝野政治領袖心平氣和的協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4.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一年一度的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連日來在澳洲雪梨舉行。儘管這一國際會議旨在經由合作與經貿投資自由化促進成長、繁榮,各國元首參與的非正式領袖會議成為當面互動的場合,從而也為大會帶來政治外交屬性。布希總統於APEC的表態,凸顯民主大國至少不致公然悖離公理正義的原則。處此現實環境,台灣在堅持民主之路也許未必有理走遍天下,其間險阻甚多,但這仍然是有志者事竟成的正常國家必由之徑,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5.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據了解,美國政府已經正式以外交照會方式,行文給聯合國秘書處。美國政府指出,第二七五八號決議案,僅處理了中國代表權問題,從未確認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美國此一立場,得到日本、加拿大等國的支持。「台灣中國、一邊一國」,即是台海現狀。今天,事實擺在世人面前,處心積慮要改變台海現狀的,便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本席希望,政府相關部門能夠積極在國際上傳達訊息,台灣正名、制憲、入聯等努力,只是為了避免被中國併吞改變台海現狀的自衛回應,真正的麻煩製造者是中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6. 本院王委員幸男,認為美國是台灣堅實的友邦,雙方具有共同的政經利益與民主的核心價值,因此布希政府一再反對入聯公投,令台灣人民感到遺憾,不過這不妨礙彼此的友好,也不會削弱台灣人民加入聯合國的決心。易言之,台灣人民能夠體會美國憂心中國採取冒進行動,但邁向聯合國的腳步,卻絕不會中途停止下來。因為台灣的主權必須經由台灣人民用公投的民主程序來彰顯,這才是合情、合法、合理的途徑,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7.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美國政府反對入聯公投的種種言行,毫不遮掩美國利益的優先性。不過,其中顯然有兩個不符美國利益之處,一是台美同為民主國家卻缺乏高層溝通,台灣的民主作為屢受美國誤解,這對推展民主價值顯然是不利的,二是為了教訓推動入聯公投者,延緩售台重要防禦武器,坐視台海軍力平衡向中國傾斜,一旦台海有事將使美國付出更大的代價。本席認為,台美之間需要更多的高層對話,才能針對雙方共同關切的議題,及時且有效地達成共識,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8.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在民主台灣邁向聯合國之路,最大阻力當然來自共產中國。中國一貫對台灣入聯極力打壓,近日且出現若干武嚇的跡象,充分暴露中國雖大卻無容。如此強欲以力屈人,猶聲稱寄希望於台灣人民,十足反映有惡鄰如此,台灣於邁向聯合國之路,除了堅定信念,也需要針對最壞的情況,做最好的準備。畢竟,有如台灣爭取民主過程曾有的犧牲,在國際間堅持走民主大道,也需要通過諸多試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9.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時序入秋,又是大閘蟹上市的季節。在過去連續兩年都被檢出含有致癌物質及農藥殘量過高的大閘蟹,今年起衛生署食品衛生處終於順應民意,擬採逐批檢驗的方式為全國消費者把關,這的確是令人欣慰的事。因此本席除要求衛生署在進口食品能持續嚴格把關外,更期待農委會在優質農產品上能做好安全的源頭管控工作,以真正落實「安全農業」政策,保障農民權益,也保護消費者食的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0.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入聯公投」不是任何政黨或任何候選人的專利,朝野都應體認「入聯公投」不僅是台灣民主發展的基本價值,也是台灣國家利益與國家安全的最高戰略,藉由「入聯公投」的全民參與,凝聚全民的國家認同,向國際社會展現台灣的全民意志,強烈表達「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的全民心聲,則縱使聯合國不接受我國申請入會,也無損於我國做為主權國家的地位,同時也將提昇「民主台灣」在亞太區域的戰略地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1. 本院丁委員守中,針就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學生辦理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生營隊活動,其補助經費明顯不足,且計畫內容簡陋,要求教育部進行檢討與改進,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2. 本院管委員碧玲,針對「公廣集團南部設台」規劃費並未編入97年中央政府總預算內,要求行政院提出解決方案(以預備金或其它預算因應),俾促使「公廣集團南部設台」能夠於97年順利執行,以促進南部地區產業發展與就業機會,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33. 本院王委員塗發,針對離職調查員陳志高被中國國安局上海分局吸收,買通在調查局經濟犯罪防制中心擔任專員之同學林羽農,刺探調查局情資,日前遭調查局偵破,目前由台北地檢署偵辦,此案顯示行政院相關單位對於我國「積極管理」之兩岸政策出現重大漏洞,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4. 本院王委員塗發,針對國內茶飲業者使用保麗龍杯的情形日益氾濫,導致環境污染,且消費者長期使用更有致癌之虞,而現行法令又未能規範專賣外帶的茶飲業者使用保麗龍杯,基於環境永續性以及保障國民健康安全,行政院實應將限塑政策逐步納入未提供座位的餐飲業者,並全面禁止使用保麗龍食品容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5. 本院王委員塗發,針對浮動油價機制,雖然新制檢討過去實施半年多來浮動油價之計算公式,暫時平息了社會大眾對於浮動油價所引發之爭議。然而,中油對於其購油成本問題,以及浮動油價計價公式之波動幅度是否合理,仍舊避重就輕,調價幅度依然太高,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6. 本院林委員惠官,對於美國智庫專家表示美國政府並無義務為台灣出兵一事,表示非常關切。據瞭解,台海問題專家譚慎格日前警告陳水扁總統不要作無謂的挑釁,也不要認定美國政府有義務出兵協助台灣。對於美方的說法,本席認為這顯示美國對民進黨政府一而再地挑釁措施已經到無法接受的地步,反觀大陸方面近年來為籌辦奧運,積極對國際社會表示善意,我國怎能在此時反而成為名副其實的麻煩製造者?種種挑釁舉動除了招致國際社會的非議外,對台灣地位的提升究竟有什麼好處?對此本席認為有關單位應停止無謂的挑釁舉動,積極處理台灣經濟與內政問題,讓台灣的總體國力能夠提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7. 本院林委員惠官,對於政府有意支用體委會的經費,用在十月二十四舉行的台灣入聯聖火接力的造勢活動,深深感到不妥。本席認為,政府各部會預算的支用,依法就該應用在所屬的相關業務與項目上,然而此次所謂的台灣入聯聖火接力造勢活動,就其活動的型態與實質內容來看,根本就是不折不扣的政治活動,而且這活動純粹由民進黨發起,活動經費原本就沒有編列在任何的預算項目下,更與體委會業務毫不相干,執政黨此舉根本就是無視法律存在而濫用人民公帑的惡劣行徑。對此本席強烈要求有關單位,禁止將預算作不當的挪用,否則本院將對相關單位大幅刪減預算,並對相關人等提出告訴,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8. 本院林委員惠官,對於政府在奧運聖火確定不經台北,卻又希望趕搭北京奧運順風車,研議吸引參觀北京奧運的海外觀光客順道赴台觀光的作法,顯示現在執政當局不但不尊重國際社會的遊戲規則,甚至企圖以見縫插針方式從中牟利,此舉不但讓世人看到民進黨政府的短視近利,也讓台灣在國際間的形象再度受到打擊。本席認為,目前兩岸尚未開放直航,順道來台旅遊仍需經由香港或澳門轉機,不但明顯增加成本,實際上會接受的旅客亦極為有限,而若真正要拓展國內觀光市場,放寬兩岸政策與整頓國內旅遊環境才是要務,一味想以投機取巧的心態攫取短暫利益實非當政者應有的作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9. 本院林委員鴻池,針對許多國營事業民營化後,政府讓官股代表領取鉅額酬勞,等於是用人民納稅錢自肥,為遏止歪風,政府應立即制訂辦法,將官股代表之薪資透明化,每年對外公布,以利監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0. 本院林委員鴻池,針對台北縣許多水產養殖場之鱒魚、大閘蟹,驗出過量的殘留藥物,嚴重危害民眾健康,政府相關單位應繼續積極查驗,針對不合格之鱒魚、大閘蟹,應管制販售和運送,並追蹤流向,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1. 本院林委員鴻池,針對檢調在雲林縣查獲廿餘公噸斃死牛肉和內臟,這些斃死牛肉極可能已流通台灣各地,危害民眾健康,類似事件一再發生,卻未能有效遏止,顯見政府相關單位怠忽職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2. 本院林委員鴻池,針對全台共有約八十處公共設施閒置,總建造經費約三百十五億公帑,創造大量的「蚊子館」,政府應儘速提出改善措施,重新善用這些蚊子館,並且檢討未來公共設施之規劃程序,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3. 本院林委員鴻池,就幹細胞研究在各國風起雲湧,未來發展領域也很大,目前台灣幹細胞發展仍偏向商業用途,如果能設立國家幹細胞銀行,將有助幹細胞研究及臨床使用起飛,台灣研究成果對人類的貢獻未可限量,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4. 本院林委員鴻池,就目前國內高中職海外教育旅行所需的經費,教部只補助國立及私立高中職,全台各縣立高中職完全沒有補助,對於縣立高中職學生,實在有欠公平,學生獲得的教育資源不對等,非教育部所當為,學生的任何學習機會不容忽視,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5. 本院馮委員定國,鑒於國家資源有限,有關河川土地(含浮覆地)之使用,必須配合當地經濟發展及環境保護需要,依資源有效利用之原則,無償開放給民眾或機關團體登記認養,加以闢建為花圃、田園、綠地、廣場、兒童遊樂場或其他供公眾遊憩之場地,俾免上開土地閒置或為他人竊佔而傾倒廢棄物,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46. 本院黃委員昭輝,就日前接獲南部眾多基層消防單位反應,去年貴署撥發基層單位使用之救護車專用消毒劑已用畢,但今年迄未獲撥補。由於近日腸病毒疫情四起,消毒劑未能即時補足,致使未能有效消毒,是否有加速疫情擴大之虞,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7. 本院吳委員敦義,對勞委會最新統計顯示,全國平均失業率三.八七%,但廿九歲以下的年輕人失業率卻逼近一○%,其中國內大學學歷者的失業率不斷提升,擠下長期居首位的高職畢業生,躍居失業率之冠,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48. 本院吳委員敦義,有鑑於勞工於國定假日加班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本應加倍給予薪資,然據相關調查指出,大多數民眾不但不知道是項規定,亦從未領過應得的兩倍薪資,尤其是廣大打工族群,顯見此規定於實務上落實度極低。主管機關除應加強宣導使人民知悉事項權益外,亦應敦促企業落實此規定,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9. 本院吳委員敦義,針對吉安警分局仁里派出所員警楊水連前天追通緝犯,自動超時加班辦案,疑過於勞累,廿一日倒臥在家中。送醫前已無生命跡象,經過一個鐘頭搶救,仍宣告不治,秀林鄉民代表的妻子林素美悲慟萬分。內政部、警政署等相關單位應儘快提出相關基層員警因過勞而致死之統計報告並研擬相關照護基層員警之措施辦法,以免損耗警政戰力,甚至造成另類社會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50. 本院吳委員敦義,針對根據世界銀行近日所發布「二○○八年經商環境」年度報告,報告中台灣排名卻退後三名掉至第五十,位居亞洲四小龍之末,且另一項重要的國家競爭力發展指標2007年的政府廉潔指標,台灣的排名雖然與去年同樣,但分數卻降低,令國人十分擔憂,特向行政院緊急提出質詢。
51. 本院吳委員敦義,鑑於台灣入聯叩關第十五度失敗,行政院藉舉辦各種入聯宣傳名義,拿人民血汗錢給民進黨花用,卻玩假的入聯議題,最後還被國際羞辱,而諸多僑界為籌備雙十餐會,要借國旗反遭僑教中心以行政中立為由,『不方便』出借國旗及串旗,政府此等失當行徑,令人髮指。對此等事件,僑委會、新聞局及政院各部會,必須向國人做一完整說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2. 本院盧委員秀燕,針對「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於行政院研考會最新規劃組織調整方案中,擬由目前的三級單位降為四級單位,衝擊該館現有預算、人員編制,規模勢必大幅調降,將使「科博館」現有的經營造成萎縮,對台中市觀光及都市發展會有嚴重影響,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3. 本院曾委員華德,為原住民地區中小學之兒童學習環境普遍不如都市學童,恐造成競爭力差異過大,更甚者將導致城鄉教育水準不一,教育部應立即研擬解決方案,培養並補助相關師資,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54. 本院曾委員華德,為近來魯凱族大武部落發源之「鬼湖戀巴冷公主」故事遭外界擅自盜用、轉載等問題,嚴重侵害原住民文化財產之智慧財產權,為防未來有相同情事發生,政府應立即徹查並協助原住民部落建立特有文化之智慧財產權,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55. 本院曾委員華德,茲為原住民居住之偏遠地區,衛生條件不佳且醫療資源普遍不足,造成原住民易受疾病侵襲,就醫不易,政府應立即針對相關問題進行研擬處理,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56. 本院曾委員華德,為部分原住民屬低收入戶,餐點營養補給不足易產生疾病,政府應立即調查並給予實質補助以解決其基本民生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57. 本院曾委員華德,針對原住民地區民眾時常反應政令宣導不清楚或不知情,導致許多政策皆無法了解並執行,造成相當之困擾,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58. 本院曾委員華德,為目前原住民地區民眾之急難救助申請費時,往往需等待一段時間方能獲得救助,此情形實不符急難救助之精神,政府應針對急難救助之程序簡化並精進其處理時程,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59. 本院陳委員朝龍,針對台北縣瑞芳鎮四腳亭地區之基隆河沿岸,水利署完成基隆河整治工程後,地方人士反映如能於沿岸綠地整理成槌球場及溜冰場,將能提供人口逐漸老化的瑞芳四腳亭地區老人有更多的運動空間與休閒設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0. 本院林委員重謨,針對教育部關於直銷進入校園,間接造成許多學生休學之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1. 本院陳委員啟昱,鑑於高雄縣林園鄉中門村離岸堤建設失當問題,已造成公帑之浪費與持續無解之海岸侵蝕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2. 本院陳委員啟昱,鑑於日來緬甸情勢日趨緊張,緬國軍事政權已向示威群眾武力鎮壓,故針對我國對緬甸事件反映,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3. 本院魏委員明谷,有鑒於現行各地方政府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規定宣布因颱風來襲停止辦公及上課,多遭批評颱風假過於浮濫,嚴重影響台灣產業環境與整體競爭力,實應再予檢討改進,是以建請人事行政局比照「政府行政機關紀念日及民俗節日假期調整原則」檢討修正該作業辦法,針對誤放之颱風假予以調整放假,補行辦公、上課,以免減損台灣整體競爭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4. 本院楊委員麗環,針對享有諸多租稅優惠之高科技產業其附加價值率逐年萎縮,主管當局應予正視並研謀改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5. 本院楊委員麗環,針對政府將彌補農保虧損視為社會福利支出,未能反應虧損之事實,形成民眾福利增加之假象,扭曲國家整體資源配置狀況,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6. 本院潘委員孟安,就台灣老化程度遽增,人口老化速度超過全球各主要國,名列世界第一,而婦女生育數目已是全世界倒數第二,少子化與人口急速老化的衝擊,未來勞動人口勢必萎縮,不但造成人力斷層,納稅者減少更將影響國家整體經濟成長與社會發展。有關單位必須嚴肅重視人口老化問題對整體社會及未來環境造成之影響,審慎因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7. 本院潘委員孟安,就我國污水下水道建設率,相對於其他發展國家已明顯落後許多,污水下水道普及率僅有16.63%,而污水下水道建設遲緩,廢水直接流入河川以致水污染未能改善,影響環境甚鉅,政府應加速推動污水下水道建設,以期改善河川及海域污染狀況,提升環境品質,維護國民健康,並就污水下水道BOT建設方案,做好BOT廠商履約的監督管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8. 本院潘委員孟安,就國際油價上漲,以及搭載率偏低及政府補助不足等影響,屏東客運及高雄客運等地方客車不堪繼續虧損營運,醞釀申請停駛部分偏遠路線,影響所及,首當其衝是偏遠地區民眾將面臨無客運車可搭之窘境;有關單位應設法增列補助款,以補償偏遠鄉鎮交通網絡長期嚴重之城鄉不平衡,並儘速針對客運業者在高屏地區的路線及營運方式詳細檢討,有效規劃客運交通動線,讓路線可繼續載客行駛,避免擴大城鄉差距,並維護偏遠鄉鎮民眾基本行之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9. 本院潘委員孟安,就颱風豪雨之天然災害影響,屏東目前收割之二期稻作,因豪雨氾濫大水浸泡,不僅產量減少更因水傷嚴重以致收成之稻穀變黑或發芽,價格更是嚴重崩盤,農民苦不堪言。為確保糧食安全,保障稻農民收益,因豪雨造成之稻穀損害,農委會應依「收購天然災害稻穀作業要點」規定,加速辦理稻穀收購,協助受災地區農民減少損失,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0. 本院潘委員孟安,就資料顯示,今年上半年全台房屋建物買賣移轉件數比去年萎縮六%,其主要原因為管制投資客介入市場致銀行緊縮套房貸款成數,政府此一措施連帶造成許多對套房有自用需求的首購族也受到衝擊,政府在房貸緊縮政策上不應一體適用,應顧及有套房自用需求之民眾權益,對於限縮套房貸款應排除自用首購民眾,以維護民眾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1. 本院潘委員孟安,就移民署成立之後,漁船境外僱用外籍船員的安檢作業正式納入移民署的業務範圍,然移民署以人力不足為由,變更以往就地查驗之服務方式,要求小琉球地區的漁船進出港之安檢作業必需到東港進行查驗,移民署掛牌成立後漁民未獲得因事權統一管轄之便利,反而漁船進出港需行8浬之遙到東港安檢查驗,徒增漁民之負荷,造成漁民極大之困擾。移民署應體恤漁民需求,儘速派員駐地設點,負責漁船安檢工作,以維護漁民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2. 本院彭委員添富,針對「大陸配偶工作權益」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3. 本院彭委員添富,針對「護照收費」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4. 本院彭委員添富,針對「移民受暴婦女身分權益」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5. 本院彭委員添富,針對「市售提神口服飲料管理」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6. 本院彭委員添富,針對「村里長核發證明事項一覽表」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7. 本院彭委員添富,針對「檸檬車法」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8. 本院彭委員添富,針對「健保總額制度」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9. 本院彭委員添富,針對「全民健保轉診制度」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0. 本院彭委員添富,針對「健保抽審比率過高」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1.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行政院在奧運聖火已經確定不會登台,包機直航與陸客來台觀光都沒譜的情況下,突然下令要交通部掌握2008奧運商機,研議推出吸引參觀2008年北京奧運之外國觀光客順道來台觀光。本席認為,這個遲來的政策指示,聽在旅遊業者耳中,真好像是在賞他們一巴掌一樣,試問兩岸不能直航,誰會花錢、費力到港澳等第三地轉機到台灣玩?如今,國內觀光業者積極規畫的行程,反而是赴大陸觀賞奧運的各類旅遊團,而那是在對大陸輸出觀光客。至於這段期間台灣能爭取到多少國際觀光客順便來台?本席認為真的是要靠運氣了。相當反諷的是,明年正是行政院所謂國際觀光客倍增計畫落實的一年,在奧運列車已經搶搭不上,直航與大陸觀光客來台的時程又不知何時成局的情況下,外加兩岸氣氛又不佳,行政院到這時候才「忽然」想要相關部門掌握北京奧運的商機,要那些赴北京觀賞過奧運的國外遊客必須要先轉第三地再來台觀光,讓他們繞這麼大的彎還想要來台灣觀光,最大吸引力在那裡?如果回答不出來,本席真的覺得政府只能用無能來形容,而且在這場全球盛事中,不僅失了面子,又失了裡子,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82.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日前經建會宣布將停止對外發布房價信心分數,對於建立了近五年的運作方式一夕改變,雖辯稱「絕無隱匿統計」之意,但本席認為在調查結果信心分數大跌之際,做此宣布,無疑又一次重創政府統計的公信力。近年來我們的政府相當隨興,統計指標大好時,便敲鑼打鼓召開記者會公告宣布,一旦調查結果轉差,便低調悄悄上網公開,假使指標變得更差,甚至停止發布,是謂秘密。這次住宅需求動向調查選在此一敏感時刻停止公開發布,改採悄悄上網方式處理,正是循以往模式,刻意低調處理的手法一如八十九年主計處、經濟部一般,本席認為一旦指標更難看,難保這項統計會進一步轉為秘密類而「僅供內部參考」,政府統計的墮落,莫此為甚,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3.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最新調查發現,去年台灣的731萬戶家庭中,單親家庭竟高達63萬556戶,創下歷史新高紀錄。而在63萬多戶的單親家庭中,約有36萬多戶係由單親媽媽獨立撫養子女,比率竟高達五成七,由於離婚人數增多,連帶也影響單親家庭的增加。本席認為單親家庭的增多,不僅造成嚴重的社會問題,也付出相當多的社會成本,因此要如何妥善因應,並謀求補救之道,實為政府當前的重大課題。古今中外,政治的目的都是謀求人民的福祉,政府有責任也有義務加強社會弱勢照護服務,以健全社會整體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4. 本院張委員顯耀,針對政府擬開放美國含瘦肉精豬肉進口,卻禁止本土豬農使用瘦肉精,造成政策一國兩制,前後反覆,影響本土豬農權益甚鉅。建請行政院重新檢討瘦肉精政策,全面禁止含瘦肉精豬肉,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85. 本院張委員顯耀,針對一個半月來發生三起外勞脫逃事件,凸顯收容所管理問題嚴重,建請行政院儘速責成勞委會、警政署檢討目前外勞收容政策,並撥款修繕收容所硬體設備,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86. 本院張委員顯耀,針對行政院持續推動入聯公投,造成我國國際地位持續被壓縮,打破國際社會對台灣國際地位之默契,已嚴重違反國家利益。建請行政院立即停止入聯公投案,並持續與國際各國溝通協調,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87. 本院徐委員中雄,針對人事行政局不分特殊學校或一般學校,舉凡國立高中職之教師員額,均採總量管制,使特教師資與一般教師需求員額相互排擠。而教育部在員額管控機制下,為解決新增之特殊學校所需教師員額,又不願大幅更動既有之教師分配的情況下,竟便宜行事,改以大幅整併啟聰學校、特殊學校、啟智學校的班級數,來減少特教師資需求,導致特教學生超額編班之情況益發嚴重,無異是在特教改革上大開倒車,本席要求教育部應即刻調查各特殊學校人力需求,並依法補足教師缺額,以維護弱勢學生的受教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8.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內政部要求外籍配偶申請歸化者需先提出四十二萬存款的財力證明,或出具工作繳稅證明,衍生出外籍新娘取得身份證不易、代辦業者趁機哄價,暫時借款給婚姻移民家庭等相關社會問題。如果政府真的視外籍新娘為一份子,應該從基本法制面上做改革。爰此,本席要求政府針對移民政策之相關法律,如「國籍法」以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進行檢討並修正,勿讓外籍新娘背負著政府制度上嚴重的不公平、歧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9.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被政府視為重大投資計畫的台塑大煉鋼廠,其環境影響評估的環評大會在日前以八比六的投票結果退回了專案小組審查,避免了立即進入第二階段環評審查的作業。此項結果立即遭到環保團體的重炮抨擊,認為新上任的環保署長為廠商護航。如果此案無法圓滿解決,台灣環保和經濟發展的矛盾,可能會成為台灣下一個階段的發展障礙,必須加以高度重視,以免治絲愈棼、兩敗俱傷!本席強調,政府應以確實執法來解決環保與發展的衝突,建立國家標準威信才是發展經濟的捷徑,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0.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行政院會日前通過了「財政收支劃分法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中央統籌分配款將會增加,一般補助款也將減少,地方所獲得的分配淨額也將普遍增加。本席期待這個著眼於長久之計的法案修正,能成為全台灣各區域均衡發展的動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1.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媒體日前報導,有經建會官員指出:台灣儲蓄率再創新高,主要係因個人或家庭不敢消費或消費意願降低;而這種現象又受卡債風暴的負面影響,以及在經濟全球化競爭激烈下,一般人對就業前景不確定感升高的疑慮,降低短期消費。本席認為此對民間消費低迷不振的原因有所誤導,並對儲蓄(或超額儲蓄)觀念認識不清,若據以研採對策,不免因果倒置,殊值予以澄清,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2.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根據媒體報導,國防部長李天羽已正式下令全面檢討國軍精進案,意味自九十三年起國防部所做的組織併編、人員精簡政策,將面臨大規模的檢討與修正,部分已遭簡併或裁編的單位則可望恢復。對於此一命令獲得軍中各階層的良好反應,本席並不感到意外,而由於前任部長李傑個人因素導致整個建軍政策的扭曲與錯誤,能夠獲得即時的導正,本席則對於現任李天羽部長的道德勇氣與果斷給與正面評價,並深切期盼李天羽部長能勇於為國防政策大開大闔,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93. 本院王委員塗發,針對近日物價持續上漲,尤以食物類商品漲幅更為可觀,影響人民生計甚大。雖然今年1月至8月的消費者物價指數,只比去年同期增加0.62%,但食物類除蔬菜類微幅上漲、水果類下跌以外,其餘如蛋類、食用油、乳類、魚類與肉類,皆大幅上漲。油價、食物等民生物資紛紛飆漲,加上近年失業率偏高,使人民痛苦指數上升。行政部門應重視此一問題,提出有效的穩定物價政策,並嚴格清查哄抬物價、聯合壟斷之行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4. 本院林委員正峰,針對教育部的「圓夢助學網」,目前共登錄四萬多筆獎助學金資訊,自九十四學年度第二學期網站成立迄今,訪客人次已超過34萬,但最近卻傳出詐騙集團利用此網站詐騙學生的個人資料。由於近來多所大學、中學都接到一家「悠克電子公司」提供獎學金的訊息,只要學期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就能申請高達廿萬的獎學金,連教育部網站也公布由「悠克」主辦的「柔禎盃三對三籃球賽」消息,第一名可得五萬到八萬元獎金,網路並可下載獎學金申請書,學生須填上姓名、戶籍地址、出生年月日及身分證號碼、電話等。然而經查證後,判斷應是詐騙集團假借「悠克」名義來騙取學生個人資料,但是目前已有不少學生申請,學生個人資料恐已外洩。因此,除了校方應加強查證企業所提供的獎學金資料是否屬實外,教育部等相關單位也應加強對網站資訊的控管,以保障學子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5. 本院林委員正峰,針對日前多所大學、中學接到某公司所提供獎學金訊息,藉由較低的評選標準即能獲得高額獎學金,而教育部所建構之可稱為國內獎學金資訊最為完整之「圓夢助學網」也曾刊登該公司舉辦活動的資訊。惟經學生檢舉進行調查之後,發現該項獎學金資訊純屬虛構,而該公司亦澄清說明並無此事,懷疑應係詐騙集團所為的詐騙手段,而且不少學生的個人資料業已因此而外洩。本席認為,本案例除顯示詐騙集團的詐騙手段已經無所不用其極之外,各個學校對於民間所提供獎學金資訊未能做有效過濾,特別是教育部所成立之「圓夢助學網」竟僅有接受、整合而未能同時加以篩選的功能,實讓人感到不可思議。茲按,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目前共登錄四萬餘筆獎助學金資訊,自94學年度第2學期網站成立迄今,訪客人次業已超過34萬成為學生的熱門網站之一。而教育部以「圓夢助學網」係一開放網站,民間團體和學校向教育部申請成為網站會員後即可上網提供學生獎助學金資訊,卻僅要求申請成為會員的民間團體和學校必須提出相關文件經查證屬實即可上網公告獎助學金資訊卻未能賡繼追蹤查證,其結果就是學生遭到不法的侵害。政府以及教育主管機關對國內學校接受民間獎學金提供應有通報、查證規範,而教育部「圓夢助學網」除接受、整合相關資訊外,更應有主動查證、追蹤的功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6. 本院林委員正峰,針對民間團體今年五到六月針對大學生所進行「大學生憂鬱情緒與求助行為之相關性」調查,有效問卷六千一百九十八份,男女各半。調查發現,憂鬱情緒嚴重的大學生比率高達百分之廿五點七,比起前兩年的百分之廿四點一、廿四點三,增加了一點四個百分點,顯示大學生憂鬱程度逐年升高。而當學生們心情不好時,最常見因應的方式通常是自我紓解或處理,其次則是找同學或朋友,至於利用學生輔導中心進行諮商則是微乎其微,其顯示出學校輔中心的資源、人力不足,未發揮功能的情況。對於學生在尋求協助時如何提供正確即時的幫助,應該是校方、家長與社會、同儕需共同面對的問題。因此本席呼籲,相關單位對於加強校園的憂鬱防治工作刻不容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7. 本院林委員正峰,針對近日國防部軍備局疑似爆發近年來最嚴重採購弊案及國防部參謀總長霍守業未依規定將切碎的的文件銷毀,還賣給民間資源回收業者,使得軍事機密外洩事件,目前查出至少有三名涉案軍官。近年來幾個因為資訊安全出現漏洞的案件,皆是因為未落實個人保密規定,也就是最基本的切勿「公務家辦」,以致重要軍機外洩。由於中共迄今仍不放棄武力犯台的野心,國軍官兵對來自對岸網軍的攻擊行動,更需提高警覺,加強落實資安工作,才能有效阻敵滲透破壞,而各單位在資訊安全機制的強化上,必須進一步鞏固與提升,才能確保戰力、強化國土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8. 本院林委員正峰,針對政府採用新方法計算國內經濟成長率,政權輪替以來的七年間(2000-06)平均每年經濟成長率修正之後亦僅3.8%,較政權輪替前七年(1993-99)平均每年成長6.3%落後甚多。而政府一再宣稱係受國際經濟不景氣的影響,惟根據國際貨幣基金(IMF)發表的全球經濟成長率,在1993-99的七年間平均每年成長3.5%,而近七年(2000-06)則提升到4.3%,顯示近七年國際經濟景氣業已有逐漸好轉的現象。而國內經濟成長率不但低於國際標準,且已淪為亞洲四小龍之末,在東亞11國中亦敬陪末座,顯見政府「國際經濟不景氣」僅為藉口。究其原因,在於國內投資增加遲緩、投資率尤其淨投資率的下滑,以及公共投資的負成長造成經濟成長率降低。特別是公共投資近七年來持續下滑、共衰退計20.6%,導致固定投資平均每年僅增加1.6%(當年幣值計)以致經濟成長無法提高。顯見政府所提出「8100台灣啟動」、「新十大建設」、「五年5,000億擴大公共投資」及「大投資大溫暖」等大投資的振興經濟方案或淪為口號或規劃不當或執行不力,致使效果乏善可言,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9. 本院林委員正峰,針對政府以及主計處公布1到8月民生物價指數年增率為0.62%,但是國民國中小學參考書書價上漲幅度約6%,則將對注重子女教育、教育花費佔收入極大比例的家庭而言即為重大負擔。另如近日奶品價格上漲,對於有嬰孩而需要大量奶品、其支出佔生活消費10%上以之家庭,更立即影響其家庭支出水平。但乳製品在消費總指數中僅占1.16%,書籍僅佔0.8%,這些數據都無法反映這真實的物價上漲情形。而政府公布另一項數據為大宗買賣物價指數6年上漲24%、今年則上漲5.5%,相較上述消費物價上漲幅度顯然較低。惟究其原因,在於大賣場、製造商等雖以高價格購買原料、大宗商品來製造、販賣,但為恐提高了銷售價格會趕跑顧客,故降低工資、提高生產管理等手段來吸收物價成本的上漲,在商品銷售必須獲取利潤前提下,此種自行吸收物價上漲方並無法長期支撐。當這些商品實際物價反應成本時,即國內物價全面飛漲之日子,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0. 本院林委員正峰,據美國人口局調查資料指出,今(96)年我國國內人口估計約為2,290萬人,在全球人口排名由2000年的第47位降至今年的第49位,而進一步推估至2050年國內人口數將跌破2,000萬人之水位而降至僅1,890萬人。據此估算,2007年到2050年亦即未來43年間之人口減幅,台灣將以18%領先新加坡、南韓與香港,是亞洲四小龍減幅最大的國家,在亞洲更僅次於日本的26%。但另一方面,除了人數的減少外,台灣人口結構也將趨於老化,高齡人口比重由今年的10.1%,升至36.7%,換言之在每10人中即有4位老人。本席認為,國內在43年後人口將較目前約減少400萬人,而老年人口比例將會更快速增加,此為一項嚴重警訊,勢必對我國經濟生產力及社會結構帶來嚴重衝擊。政府應儘早預做準備,避免國內因人口減少以及老化現象所可能帶來的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1. 本院林委員正峰,針對台灣開始出現多層次傳銷事業以來,其吸引會員的手段、說詞,皆不外乎宣稱致富、標舉理想生活。近來更有報導指出某直銷公司以「找兩位下線即可月入百萬」為口號,遊說許多在學青年繳納鉅額會費而成為該公司會員,後續效應更持續擴大中。新興的直銷公司現在專向青年學生招手,其一必然是因學生族群的生嫩特質,讓一些涉世未深的學生心生嚮往;二來近幾年台灣失業率上升、高學歷失業人口滿街跑,根據主計處九月份公布八月份報告,大學學歷以上失業總人數高達11萬5千人,創調查以來新高,環境因素的影響使得學生價值逐漸轉變,甚至執意休學投入。由此觀之,直銷公司所造成的危害又豈止在於個案?青年學子除自當慎防,政府教育相關單位更不能掉以輕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2. 本院林委員正峰,針對行政院主計處最新調查發現,去年臺灣731萬戶家庭中,單親家庭就高達63萬556戶,創下歷史新高紀錄。較民國90年的52萬336戶,劇增了11萬230戶,也較94年的61萬9838戶,增加了1萬728戶。而在63萬多戶的單親家庭中,有5成7(約36萬多戶)係由單親媽媽獨立扶養子女。單親家庭劇增,也容易引發更多的社會問題。古今中外,政治的目的都在謀求人民的福祉,如今家庭結構漸漸改變,單親家庭或隔代教養家庭日益增加使得弱勢學生劇增,因此,家庭教育這一環實有待加強,並應為政府當前的重大課題,不能再漠視下去,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3. 本院林委員正峰,針對國內兒童受虐事件日增,對於預防受虐兒事件的發生,社工及司法人員之介入係一重要環節,惟目前全國各縣市社工人員嚴重不足,政府於各縣市設置社工員額時其標準是1萬人配置1名社工,然各縣市受限經費所約僱之員額幾乎僅一半不到,且個個錢少事多、疲於奔命,且加上社工多以女性居多,登門訪視個案時常遭到恐嚇甚至暴力相向,故造成社工員離職率偏高。本席認為,社工人員不足係造成兒童保護死角主因,政府應設法改變村里幹事的角色功能,若村里幹事能接受社工訓練,則有如在第一線增加社工編制且不影響政府財政。另,社工其實是資源整合的窗口,若周邊資源不夠齊全,或相關系統如警政、檢調單位無法認真看待受虐兒的事件並對基層社工予以協助,則社工亦無法有效杜絕兒童受虐事件,故如何增加通報管道,使隱藏於社會暗角之受虐兒能夠獲得應有之協助,有賴政府賡續努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4. 本院林委員正峰,針對今年5月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案,增列雇主對求職者不得有年齡歧視,其中規定增列「年齡」、「出生地」、「性傾向」,違者可罰30萬元-150萬元。然而年齡限制迄今仍普遍存在許多徵才廣告中,除了台中市政府最近已經對某建設公司開出首張30萬元罰單外,勞委會統計查報中的個案就高達99案,而今年調查局特考及外交人員特考仍有「年齡」限制,甚至出現「五官端正」的字眼,然而兩單位皆表明其屬於考試法第5條「公務人員各種考試之應考年齡、考試類、科別……,由考試院定之」,因此不受就服法規範。就法律層面而言,調查人員及外交人員限定考試年齡並未違法,礙於考試法授權也只能以「道德勸說」方式來處理,但基於憲法第18條規定,應考試服公職為人民基本權利,為保障人民權益以及落實反就業歧視,將來政府機關應考慮刪除這些限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5. 本院朱委員鳳芝,針對政府加入WTO外國農產品源源不斷進口,以及農業政策不明朗,農村失血嚴重,造成農產價格偏低。本席要求行政院重視農業供需問題,立即檢討相關政策,提高農產品外銷誘因以重振台灣農業的競爭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6. 本院朱委員鳳芝,針對敬老福利津貼將領取「一次退休金」者排除請領發放範圍,以致早年許多支領一次退休金之弱勢軍公教人員被歸入「富戶」資格,遭致不當排除適用,生活陷入困頓,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7. 本院朱委員鳳芝,針對敬老福利津貼排除國營事業員工以及在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服務的司機、技工、工友,使其於退休後卻無法享有公平待遇,實有欠公允,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8. 本院朱委員鳳芝,針對台灣勞工實際工時過長,造成過勞死的風險,顯示政府並無落實勞工保護政策。本席要求勞安部門正視過勞死的問題,針對此問題進行研擬與防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9. 本院朱委員鳳芝,針對行政院版將勞工保險條例修正草案,有關勞保年金制度對於年金給付之所得替代率,僅按勞公投保工資每年1.1%為計算基礎,投保滿三十年僅達大約33%的所得替代率,不足維持勞工晚年退休生活需要,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0. 本院朱委員鳳芝,針對內政部砸下八百萬鈔票、花費八個月的「人口政策白皮書」研究報告,不僅缺乏數據佐證,結論更是荒謬可笑。如按其建議執行將侵犯基本人權,使台灣的國際形象勢毀於一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1. 本院朱委員鳳芝,針對國內多處機房、圖書館、閱覽室及庫房,其自動滅火設備選設二氧化碳自動滅火設備,基於全區放射二氧化碳各國均有人員傷亡事件,請內政部研擬修正「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十八條,明確限制不適用之場所類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2. 本院朱委員鳳芝,針對國際黃豆和玉米價格上漲,造成國內飼料價格居高不下,另一方面雞價及蛋價卻持續走低,不論肉雞或是蛋雞之養雞業者都幾近血本無歸,生計受到嚴重威脅,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3. 本院朱委員鳳芝,針對台灣漁民在經濟重疊海域附近作業時,經常遭到鄰國驅趕或扣押,為了護衛魚權及漁民作業安全,建請加強護漁行動,保障漁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4. 本院朱委員鳳芝,針對教育部官員動輒將勞動爭議權妖魔化,再三反對教師組織工會,不僅曲解勞動三法,也剝奪了教師維護教育專業的最後武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5. 本院朱委員鳳芝,針對少子化即將帶來台灣的人口結構巨變,政府應創造良好的環境與制度,提高婦女參與工作的意願。尤其最重要的是加強取締企業的「懷孕歧視」,讓婦女不致因為懷孕或生產而從此遠離勞動參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6. 本院郭委員正亮,有鑑於地方自治單位最基層為人民服務單位,村里幹事工作內容繁複,與民眾接觸密切,建請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研議,將現行里幹事職等由四至六職等提高至五至七職等,以培養里務嫺熟的人才,免去村里幹事甫融入里務即需為了升等回任區公所,致人才流動頻繁,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7. 本院林委員建榮,為利澤工業區係宜蘭縣政府獎勵投資事業用地,且列為優先引進低污染性之地方資源性產業,並公告排除32類污染性工業進駐,然經濟部工業局雖積極招商,但卻核准北道工程公司及榮益環保科技公司進駐園區並疑造成污染事件,引起園區廠商不安及惶恐。有鑒於廠商以高於龍德工業區一倍的土地價格選擇投資於利澤,無不寄望能有優質的設廠環境,茲要求主管機關應積極協助污染源之處理,在污染源未消失前暫緩類似產業進駐利澤工業區,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8. 本院林委員建榮,為羅東鎮環鎮道路通車二十餘年,隨著羅東商業的發展,純精路兩旁已是商家林立,四十米寬大道上的雙向快車道間僅以雙黃線分界,兩旁快慢車道間則分別以水泥分隔島區隔,多年來附近商家屢屢陳情,希望撤除慢車道分隔島,改為分隔快車道,以維護快車道上行進安全,使車流更加順暢,並提升開車民眾與商家的親近度,提振消費商機。然本案民眾意見仍分歧,鑒於影響羅東鎮發展至鉅,茲要求主管機關應儘速挹注經費進行完善規劃,兼顧安全與繁榮需求,以利地方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9. 本院林委員建榮,為國道客運預計年底通行蔣渭水紀念高速公路,但北宜高起點的蘇澳鎮卻未設站,地方譁然,茲要求主管機關應速彌補規劃,在程序上積極配合協助獲得路權業者設置蘇澳停靠站;停靠站未設置前,應確實督導業者於營運開始即同步實施雙向免費轉運接駁措施,俾滿足民眾需求,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20. 本院林委員建榮,為頭城竹安河口具有優異的內河及出海口優勢地理型態,係從事風帆水上活動難得地點,比冬山河及宜蘭河更佳,且鎮內蘭陽技術學院設有運動休閒管理科系,由專業教練培育優秀風帆選手,各項發展條件已臻成熟,建請中央主管機關積極協助規劃,並挹注經費,早日塑造風帆水上運動為頭城鎮的遊憩發展主題,帶動地方觀光產業,活絡民眾生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21. 本院林委員建榮,為頭城鎮地處多雨潮濕,相關體育設施維護不易,室內場館活動使用頻繁,鎮立體育館磨石地板經常造成民眾意外受傷,建請體委會優先補助經費改善為PU地板,且館內音響廣播迴音現象嚴重,妨礙大型活動進行,亦請協助改善;另,鎮立運動公園極限場地木質設施破舊不堪,安全性堪憂,請協助地方進行修繕或規劃其他用途,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22. 本院林委員建榮,為我國漁民出海營生不是遭日本驅離就是國際圍剿,連在台灣近海亦遭各縣市不同禁漁措施所困,已難以維生;茲有鑒燈火漁業漁船係捕撈迴游性魚類,對傳統漁場不會產生破壞,盼中央能協調各縣市整合放寬近海禁止作業之限制,或訂定禁漁期,適度開放給燈火漁業船隻進行捕撈,相關取締亦請體恤漁民困境,多採柔性勸導方式執法,以維漁民生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23. 本院林委員建榮,為大陸漁工張國民於蘇澳漁港岸置中心發生意外昏迷不醒,滋生醫療責任歸屬爭議,請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基於主管權責全力協助化解;而針對政府設立大陸漁工岸置中心集中管理離船暫棲之漁工,卻在政策與實務面就岸置中心角色及漁工於岸置中心作息安全責任歸屬始終模糊不明,為免爭端迭起,行政院陸委會等中央權責機關應亡羊補牢,速予規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24. 本院林委員建榮,為國際信用評等公司對台灣的財務問題提出警訊,中國大陸的政府負債比為百分之二十五點六,香港只有百分之一點一,台灣卻高達百分之四十三點三,已顯財政隱憂,成為可能負面影響台灣主權評等變化的關鍵因素,政府應予重視並提出具體解決方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25. 本院林委員建榮,為國內民間經濟長期不景氣、M型社會快速成型,加上中高齡非自願性失業人口激增,積欠地下錢莊與卡債族居高不下等多重因素衝擊,使得七年來國內自殺死亡率一再攀升,平均不到二小時就有一人自殺身亡,其中又以青壯年男性居多,近二年每年自殺死亡人數約4,400人,比美軍伊拉克戰爭死亡人數還多,早已名列國人十大死因第九名,面對自殺問題持續惡化,政府應積極提出有效防範對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26. 本院林委員建榮,為國際透明組織公布今年世界各國「貪腐印象指數」,台灣的清廉程度在全球一百八十個國家中排名第三十四名,且分數又下降零點二分。透明組織指出,台灣近幾年由於爆發多起弊案,多數民眾對政治領導人失去尊重與信任。從過去幾年的趨勢來看,台灣從二○○一年的二十七名逐年下滑至今年的三十四名,排名下跌了七名之多,貪腐印象的惡化將嚴重阻礙台灣整體的競爭力,政府不應漠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27. 本院林委員建榮,為主計處公布,今(96)年七月共有十萬六千名「初次尋職者」失業,人數創歷來新高,剛畢業首度邁入職場的社會新鮮人等於有近一半失業;另一項調查顯示,有24%的新鮮人連面試機會都沒有。對很多冷門學校、科系學生來說,今年求職讓他們嚐盡了教育政策失敗所帶來的苦頭,受到「十八分上大學」現象影響,部分學校學生找工作充滿挫折,甚至「從來就沒有機會面試」,更別說想找二萬元以上的工作。對台灣而言,眼前是國際激烈競爭的時代,台灣未來的主人翁要如何跟外人競爭,令人憂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28. 本院林委員建榮,為世界銀行(World Bank)公布「2008年全球經商環境報告」,其中台灣的名次從去年的第四十七名滑落至第五十名,不僅是兩岸三地中唯一下滑的國家,甚至遠低於泰國的第十五名及馬來西亞的第二十四名;其中在評比中較特別的是,台灣商業登記證照核發要二百多天,遠高於去年世銀統計所有評比國家僅一百四十多天的平均值。我們再看看國際透明組織公布「2007年貪污指數」,七年來我們的貪污指數排名表現下跌七名,這顯然就是台灣經濟實力一再衰退的主因,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29. 本院林委員建榮,為自2000年民進黨執政以來,平均每年經濟成長率,只有3.8%,近七年台灣不僅已淪為亞洲四小龍之末,在東亞11國中,亦敬陪末座,執政黨一再宣稱係受國際經濟不景氣影響,將責任推給國際。但若國際經濟不景氣,同樣以出口為導向的亞洲其他三小龍成長為什麼比我們快?為什麼比我們落後的馬、泰、菲、印尼等國家經濟成長率,都趕過台灣?而且根據國際貨幣基金(IMF)發表的全球經濟成長率,近七年國際經濟景氣反而比過去好,顯然執政當局說詞不負責任,政府的鎖國經濟政策出了紕漏,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0. 本院林委員建榮,為董氏基金會最近調查,國內約四分之一大學生,憂鬱情緒嚴重,其中有很多人,自認「卡到陰」。大學生是國家未來的中堅份子,卻普遍出現「鬱卒」情緒,這個調查結果,實令人感到憂心,政府必須嚴肅檢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1. 本院林委員建榮,為國防部辦理宜蘭縣老舊眷村改建,位於礁溪之化龍二村係民國七十一年配合政府辦理整村整建之眷村,眷村榮民當年皆自籌三十至四十萬元不等自備款,而今國防部單就整村整建部分的補償問題一直未明確,茲建請就眷村改建眷戶應自付自備款20%部分,整村整建者應予免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2. 本院林委員建榮,為台灣進口大陸水產品出現抗生素超過標準事件,引起主管機關全面停止來自中國大陸對蝦(南美白蝦)的進口檢驗,影響合法廠商及台灣進口商的權益,茲建請主管機關考量先進國家例如日本之做法,對來自大陸地區之對蝦採取每批檢驗,檢驗合格即通關放行之措施,以免一味封殺全面停檢波及合法優質廠商之營運,且兼顧維護消費者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3. 本院何委員智輝,針對台灣社會中為數眾多的罹患精神障礙疾病患者,往往因為家屬缺乏正確的醫療以及不欲人知的觀念,致令病患無法受到適當的照護,而經常成為社會事件的主角,儼然成為隱藏在社會角落的不定時炸彈,政府相關單位應該正視此一隱形危險,改善精神疾病患者長期不被受重視的處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4. 本院何委員智輝,針對中央政府的社會福利預算幾乎年年成長,但是在苗栗的基層弱勢團體(含身心殘障人士)卻經常因為得不到充分的社福資源分配而無法獲得完整照護,顯示社福資源分配不夠周延,存在很大的檢討空間,主管單位應檢視資源支配情形,並改善照護政策,針對苗栗地區的弱勢團體其實際需求加以重點補助,而非採取齊頭式補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5. 本院何委員智輝,針對日前政府宣布將開放第一類大陸人士來台觀光,甚至信心滿滿的表示不管大陸方面如何決定,都會宣布開放,可是在「口頭」宣布開放觀光之後卻無任何實際行動,以致現在遲遲不開放,形同兩岸協商破局,如此影響國內觀光旅遊收益甚鉅。希望政府能履行開放承諾,儘速與對岸完成談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6. 本院何委員智輝,針對台灣與大陸的經貿政策從李登輝總統的「戒急用忍」,到後來陳水扁總統依然換湯不換藥,同樣阻絕與對岸的正常經貿往來,此一形同經濟鎖國之政策已然昧於現實,今年美國商會發表的白皮書以及歐洲商會發表的藍皮書均對台灣經貿現況發出警語,其認為再不放寬兩岸經貿限制,除了將會造成台灣在全球競爭力發展及投資環境有利條件上嚴重衰退,而歐美等國的外資也會因此而考量撤離。爰此,政府應該以改善國家整體經濟為考量,取消經貿限制、加速進行兩岸三通的實質協商以及積極規劃開放兩岸商業投資事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7. 本院羅委員志明,針對電信業者推出手機加值服務,但行銷方式不明確,經常造成消費爭議,引起消費者的不滿。由於電信業者經常以簡訊方式促銷,卻未明確告知收費標準及各項基本資訊,以致有消費者誤以為一般廣告簡訊操作,在不知情下加入會員,事後收到高額帳單費用才知道,由於此種促銷方式已明確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的相關規定,本席以為,消費者權益已經受到侵害,NCC應依職權出面管理電信業者之類似促銷方案,以確保電信消費者之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8. 本院羅委員志明,針對退輔會所屬單位承包國營事業工程卻爆盜挖砂石圖利,應儘速查明,將違法人員移送法辦,以維護政府形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以上質詢事項全文,均見本期質詢事項)
* 主席:現在進行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 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 主席:在進行質詢之前,先請副秘書長報告部會首長請假情形。
* 余副秘書長騰芳:主席、各位委員。行政院來函: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湯主任委員金全10月12日及16日因公請假,由余副主任委員朝權代表列席;外交部黃部長志芳10月12日因公請假,由楊次長子葆代表列席;經濟部陳部長瑞隆10月12日因公請假,由施次長顏祥代表列席;農業委員會蘇主任委員嘉全10月12日因公請假,由李副主任委員健全代表列席;環境保護署陳署長重信10月12日因公請假,由張副署長豐藤代表列席;原住民委員會主任委員夷將.拔路兒10月12日因公請假,由徐副主任委員明淵代表列席;衛生署侯署長勝茂10月12日因公請假,由陳副署長時中代表列席;新聞局謝局長志偉10月12日因公請假,由易副局長榮宗代表列席。
*
* 主席:現在開始質詢,第一位請李委員和順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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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pe":"interp","people":["李委員和順","主席","張院長俊雄","蔡部長堆","施次長顏祥"]}
```
* 李委員和順:(11時15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邱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辛苦了!張院長二度擔任行政院長一職,責任重大,因為全民都希望你能在再度就任期間真正關注經濟、民生等各方面,帶領整個台灣走向安定,讓2,300萬人民都能安居樂業,不要讓人民陷在政治鬥爭中導致人心不安。
院長應該也常常會走高速公路吧!請問你覺不覺得不論是中山高或南二高,台南縣境內的收費站都比其他地方多?
* 主席: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 張院長俊雄:(11時16分)主席、各位委員。原則上,收費站的設置是有全盤考量的,應該設在何處或者若不經收費站迂迴前往的話會走多少公里、應該如何設計才比較公平等,都有整體規劃和系統。有關細節部分,請交通部蔡部長說明。
* 蔡部長堆:原則上,不論中山高或二高,台南都有兩個收費站,這是因為台南縣範圍較大的緣故,不過各收費站間的平均距離是以30公里為原則。
* 李委員和順:請問高雄縣境內收費站彼此間的距離是多少?
* 蔡部長堆:由於地形關係,站與站間的距離無法都是絕對的平均數。
* 李委員和順:請問院長,我們台南縣民到底是幾等公民?高雄縣境內收費站間的距離有的長達42.4公里,嘉義縣境內甚至有的長達51公里以上,台中縣和新竹縣更是長達60多公里,連雪山隧道也是55公里才有一個收費站,可是台南縣境內,不論是中山高或南二高,居然設了四個收費站,彼此間絕對不超過30公里,請問院長這樣合理嗎?中山高全程不過三百多公里,照算應該平均37公里才能設一個收費站,就以目前中山高八個收費站二百多公里計算,也應該是三十多公里設一個,可是在台南縣內卻不到三十公里就有一個收費站,請問我們台南縣到底是幾等公民?從本席進入立法院至今,交通部一直表示會解決這個明顯不公平之事,也承諾會改善台南縣境內收費站問題,到現在有改善嗎?結果到現在仍未改善。原本說94年實施ETC之後,就要以里程計算來收費,結果和遠東公司簽約之後,又說要到101年才要就此問題來做評估和解決。如此看來,是不是都在欺騙老百姓?
* 蔡部長堆:計程收費是交通部的政策,原則上是愈快愈好。但因ETC在這兩年……
* 李委員和順:不要說這些,請你告訴我,要如何對台南縣民公平?在新竹科學園區,我們為了幫助園區發展,收費站的距離拉長為67公里,台南縣也有科學園區,卻有兩個收費站,分別在善化和白河,再過去一點還有田寮收費站,這麼近的距離就設了三個收費站。尤其下了善化收費站之後,就到了設在新市、安定、善化的科學園區。為什麼對新竹科學園區就給予諸多鼓勵,對台南科學園區就這麼苛刻?不只如此,在善化地區的車輛為了省下上高速公路的費用,一個個都往善化走,許多道路都被破壞掉。對於台南科學園區,不僅沒有去發展、沒有給予優惠與關心,還讓它的許多道路被破壞,請問誰來負責道路的修繕費用?住在新市、安定、善化附近的民眾,上個高速公路再回來,就得在收費站花80元,這不是在剝奪他們的權益和福利嗎?
在林部長擔任交通部長時,曾說過這些問題到了94年全部都要解決,現在已經96年,問題一樣沒有解決,請問部長,要如何解決這些不公平的收費站問題?
* 蔡部長堆:我們引用的平均數37公里是正確的;但是有些地段因為特殊因素距離比較長,有些距離比較短……
* 李委員和順:別的地方距離長,我們的距離短,拿我們來補那些距離長的收費站,是不是台南縣民比較好欺負?
* 蔡部長堆:台南縣是高速公路和快速道路最多的地區……
* 李委員和順:原本就是要開發交通網,但是開發歸開發,現在距離這麼短,才28公里就設立收費站,在台南縣設立三個收費站,非常不合理!請你告訴我,要如何處理?
* 蔡部長堆:釜底抽薪的作法,就是在101年儘量調整,至於可否提前……
* 李委員和順:101年?
* 蔡部長堆:計程收費原則上是愈快愈好。
* 李委員和順:本席可以給部長一個比較好的建議,收掉一個收費站或是採單程收費都可以,這樣才公平。新竹科學園區距離67公里才設立收費站,雪山隧道花了那麼多的錢,也是距離55公里才設立一個收費站。本席質詢的時間一共才30分鐘,光是為了這個議題就花了10分鐘。台南縣地處偏遠,民眾也都很窮,竟然在這個地區設立了三個收費站,不只如此,中山高還有兩個收費站,一共五個,太沒有良心了!針對這一點,請部長考量,可否收掉一個收費站或是採單程收費方式?本席不希望在政治鬥爭之下,讓全民不安;但是在地方上,希望政府能夠真正關心民眾的需求。
* 張院長俊雄:我也很贊成李委員這樣的思考,也覺得在野的意識形態鬥爭很沒有意義。但是,距離並非設立收費站唯一的思考,還有許多條件須要一併考量,可否讓交通部就此部分,做全盤性的思考。我聽說樹林收費站的距離比台南的收費站還要近。
* 李委員和順:希望部長能實地去了解,台南地區的收費站不是一兩個而已,一共四、五個,真的設太多了!
這些年來台灣一直在進步,科技也很發達,但是不能否認,台灣是從農業開始起步,問題是今天我們對農民是否有實質的照顧?公務人員從年輕就開始賣身在公務機關,對他們的子弟給予教育補助金,十分合理;但是台灣能有今天,全是所有農漁民辛苦創造出來的台灣奇蹟,儘管已經進入科技時代,面對農漁民所創造出來的奇蹟,我們今天是否仍有所感念?有沒有想到要如何去照顧這批農漁民?
* 張院長俊雄:我到行政院已有4個月,在此期間我們對農民所做的照顧,包括:立法院通過老農津貼加發1000元案,行政院也通過農村改革條例,相關的草案已送至立法院,在這個案子裡面,我們將增加農村的公共設施……
* 李委員和順:我們不要把餅都畫得那麼大,實際上並沒有那麼大的餅!農漁民受災害,以此次木瓜災害來說,張院長有去視察災情,雖然停留的時間不久,但至少院長有去了。種植木瓜一分地的成本需要八至十萬,災害賠償卻只有五千元,就算再加上設備賠償的幾千元,總共不過一萬多元而已,這些錢能做什麼?另外,像虱目魚等各種魚類因為天災死掉,一甲大的漁塭也才賠一萬多元而已,像這樣看天吃飯的漁民們怎麼生活?雖然各種補助、救助都有,但這些錢不要說成本,就連打個噴嚏都不夠了,這樣也算是照顧農漁民嗎?
* 張院長俊雄:我到台南縣視察木瓜、稻穀災情,都直接給現金補助,而且還從優、從寬、從速認定。
* 李委員和順:這些本席都聽得懂。
* 張院長俊雄:我負責宣布大原則,至於究竟要補助多少,相關細節由農委會認定。
* 李委員和順:政府對農漁民的關心只像打噴嚏和摳鼻屎一樣。本席從開始質詢到現在都說台語,我們是正港台灣人,農民創造台灣經濟奇蹟,結果他們受災時卻只得到這麼少的賠償,還要受到範圍、面積、損失多少的限制。像這次台南縣的損失就必須達一億八千萬才能申請損害賠償,如果只有一億四千萬就不能申請。雖然可以專案申請,但請你告訴本席,專案申請可以得到些什麼?這種賠償條件對農民公道嗎?
公務人員因為從年輕就賣身給公務機關,為了栽培他們的子弟,所以提供子女教育補助金是應該的。可是農民呢?他們創造台灣經濟奇蹟,卻要看天吃飯。身上那一點點本錢全部投入種植農作物,一旦遭受災害就欲哭無淚了,損失十元,政府賠償不到一元,甚至賠償越來越少。難道他們的孩子不是孩子嗎?不是台灣的子民嗎?政府有照顧農漁民的子弟嗎?公務人員子女教育金編列六十億預算,只要有繳費收據就可申請。反觀農民子弟卻只編列十八億獎學金,但比較有錢的農家還不能申請、太窮已接受政府補助的家庭也不能申請。子女要申請獎學金,又限制必須達一定成績才可以,這麼做有公平對待他們嗎?政府根本就將農漁民當做四、五級台灣百姓。
* 張院長俊雄:我在此公開肯定農民對台灣的貢獻,要不是當年農民打下的基礎,就沒有後來的工業發展及經濟奇蹟。其次,從幾十年前累積到現在,的確有不公平之處,就像有人質疑老人年金每個月領多少,榮民每個月又領多少,這些都是事實。我特別在意經濟弱者,雖然政府做的事一時之間無法改正所有不公平情況,也無法讓李委員滿足,但至少我們努力的方向和李委員要求的是一樣。
* 李委員和順:本席相信院長所說的話,但也希望你們要真的這麼做。整個台南縣的委屈實在無法言喻,更何況不是讓本席滿意,而是要做到照顧農民,並達到全民公平的地步。
台南縣更有地方被設為水資源保護區,讓擁有土地的農民難以買賣,也難耕作,全部都因為水資源保護區受到限制與拘束。從日據時代至今,那些農民都是好幾代務農,也在那裡興建自己的房子。如果不許他們耕作,應該從一開始就告知他們,土地是林務局所有,現在才以該地為水資源保護區為由要拆除他們的房子,否則就要送法院,這樣合理嗎?政府是否應該關心他們,讓他們真的擁有身為台灣人的尊嚴,可是政府連農路和駁坎都不替農民修理,只會糟蹋他們。政府對待他們的作法哪有像院長所說,認為沒有這些農漁民打下的基礎就沒有今天的台灣?像這樣的事說也說不完。
本席相信,你能擔任院長就是有一定的魄力,要如何關心農漁民,讓他們感受到身為台灣人的尊嚴,讓他們能夠願意窩在山裡耕種,讓他們覺得雖然不是科技人員,但也做得很高興、很安心?因為政府是真的在關心他們。好不好?
* 張院長俊雄:好,我了解。
* 李委員和順:實在因為事實相差太多,就連子女要申請獎學金還要受限於這麼多規定。在遭受風災、雨災之後,農作物受損申請賠償金也有面積限制,未達一定面積者,雖可專案申請,但相關單位卻將農民送來的申請書放在抽屜裡,農民受到這樣的待遇,連一點尊嚴都沒有。也就是因為政府這些作法,才會讓窮人越來越窮,只聽到高科技從業人員整天談論股價又漲了多少,你看到數百萬農漁民在等著政府關心他們嗎?
* 張院長俊雄:我來到行政院,其中有一個目標就是照顧弱勢,並建立一個公平的社會,不要讓賺得到錢的人永遠都賺得到錢,賺不到錢的人永遠痛苦。我來自基層,深刻了解這個道理,這是我的一個目標,謝謝李委員的鼓勵,希望我們共同朝這個目標前進。至於委員提到過去這些事實,相關部會會進行了解,尤其委員剛才提到要拆除農民房子,甚至提出訴訟的個案,我覺得應該更容易解決才是。
* 李委員和順:院長這次有去台南大內鄉、官田鄉,對不對?
* 張院長俊雄:有,我去了四個地方。
* 李委員和順:暫不說院長停留多久時間,至少院長有去。此次水庫洩洪造成淹水,這絕不是因為颱風豪雨造成的,水庫調節性洩洪是應該的,但因為渠道高度及安全設施做得不好才會導致地方嚴重淹水,所造成的損失,政府要賠償百分之幾?或者全數賠償?
* 張院長俊雄:關於曾文溪洩洪一事,根據相關單位報告得知,阿里山下了1,157公釐的雨量,這些水最後都流向曾文水庫。為此,我特別要求經濟部研究此次洩洪有無過失,以及沿岸的損失情形。尤其洩洪區並沒有堤防,所以必須加速堤防的興建,以確保在洩洪的同時也能顧及所可能受影響的地區。
* 李委員和順:這次問題已經發生了,所以我們要看的是以後,以後你們要怎麼做?其次,這次會導致淹水原因在於水庫洩洪,幸好沒出人命,只是損失一些家具,即使如此,政府也該補償,請問政府要如何補償、如何負責?
* 張院長俊雄:我已經交代經濟部處理,讓經濟部研究此次洩洪造成淹水的疏失何在?如確有疏失,應該……
* 李委員和順:院長,你只要說有沒有錯就好了!因為水庫洩洪造成下游地區淹水,這樣有沒有錯?
* 施次長顏祥:水庫洩洪均經過專業評估,不過誠如院長所說,此次颱風的雨量也確實很大,所以如何改善……
* 李委員和順:你只要說因為洩洪而造成民眾家裡淹水對不對就好了!
* 施次長顏祥:因洩洪而造成淹水確實很痛苦,但水庫不洩洪也不行!
* 李委員和順:水庫當然要洩洪,但洩洪的同時,也要顧及沿岸民眾。你們到底認不認錯?
* 施次長顏祥:基本上,排洪與堤防……
* 李委員和順:既然你們有錯,那你們要負責嗎?
* 施次長顏祥:基本上,天災……
* 李委員和順:什麼基本上!什麼叫基本上!就是對、不對、負不負責而已!
* 施次長顏祥:問題不在負不負責,而是此次的雨量實在太大。
* 李委員和順:雖然和雨量有關,但情形絕不會這麼嚴重,也不會淹成這樣!原因就在於水庫洩洪!就是因為水庫洩洪,造成下游民眾大淹水!有的民眾家裡還淹到二樓,你知道嗎?你還說什麼基本上?
* 施次長顏祥:但不洩洪也不行。
* 李委員和順:當然要洩洪,但不能不做相關防護設施,還是你們覺得死人也沒關係?
* 施次長顏祥:水庫洩洪有一定的程序,也都會事先告知。
* 李委員和順:也就是淹死了沒關係?
* 施次長顏祥:我們很清楚民眾的痛苦,我們會妥善注意。
* 李委員和順:你只要說負不負責就好了。
* 施次長顏祥:這是天然災害,大家要……
* 李委員和順:洩洪導致淹水是天然災害?
* 施次長顏祥:在雨量如此龐大的情形下,水庫能不洩洪嗎?
* 李委員和順:你當然可以洩洪,但也要顧及沿岸有無防護設備,現在什麼都沒有,難不成要大家通通一起淹死?講這種話對嗎?你們不能講這種不負責任的話。全民都要靠你們照顧,如照你們講的,想怎麼做就怎麼做,那麼就只能眼睜睜看著百姓死了!礙於時間因素,無法講太久,但我還是希望備受尊重的張院長及各部會首長,不要再讓我們失望了!民眾對你們抱著很深的期望,畢竟生命財產都交在你們手上,臺灣能否安居樂業,就看你們了。所以我希望這件事不要受到政治力左右,各部會要用心經營臺灣,讓民眾可以安心過日。
* 張院長俊雄:謝謝委員。
* 李委員和順:剛剛次長的話太沒道理了!我當然知道水庫不洩洪不行,問題是洩洪後造成大淹水要怎麼辦?沿岸的相關防護設備又怎麼辦?防護設施不足,以致淹大水,這樣你們還不負責任,還講什麼不洩洪不行?經濟部的責任究竟何在?
* 施次長顏祥:水庫洩洪與否有其專業判斷,如雨量到達一定量時,不處理真的不行。
* 李委員和順:你就只會講不行!我也知道不行!我想知道的是,你們的責任何在?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何在?面對這種疏失,你們到底負不負責?重點不講,只會講些五四三。最後,我要再次拜託各部會各單位,請你們多為民眾著想!
* 張院長俊雄:謝謝李委員。
* 主席:請黃委員適卓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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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pe":"interp","people":["黃委員適卓","主席","張院長俊雄","李部長逸洋","胡主任委員鎮埔","李部長天羽","杜部長正勝","蔡部長堆"]}
```
* 黃委員適卓:(11時46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邱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現在坊間流傳一句話,「一個月領13,500,每天帶鳥去公園散步」,院長,你知道這是什麼意思嗎?
* 主席: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 張院長俊雄:(11時46分)主席、各位委員。我知道,61歲以上的老榮民,每個月領13,550元的就養給付,和每個月領老人年金的差距過大,因而有人覺得不公平。
* 黃委員適卓:這就是社會的不平之鳴!但有話無處訴,只好講講順口溜,吐露一下心聲。可是如今大家心中的不平之鳴越來越深,越來越鬱卒。眾所皆知,現在是個M型社會,貧富差距越來越大,貧者越貧,無法就養的老人越來越多。在這種情形下,為什麼一般老人一個月只能領3,000元,而榮民卻可以領13,550元?這就是不公平之處。記得院長也這樣說過,不是嗎?
* 張院長俊雄:社會上會出現這種數字感受,會覺得不公平……
* 黃委員適卓:這不僅僅是數字,這已經是實際狀況了。一個月能支配3,000元和一個月能支配13,550元,怎麼會是數字?院長記得自己說過什麼嗎?院長說:第一,這件事的確不公平;第二,這是過去歷史所帶來的包袱;第三,行政院會做全盤檢討,不僅針對就養榮民,如果檢討是要求平等一致,當然我會做慎重考量。這不就是院長的政策宣示嗎?
* 張院長俊雄:因為我們要施行國民年金制,所以必須整併所有的津貼,讓行政院作全盤考量。
* 黃委員適卓:但是院長認為這件事不公平,而所要檢討的,不正是這不公平之處嗎?一個領3,000,一個領13,550,這是不公平的,所以需要檢討。不過這段時間以來,內政部李部長和退輔會胡主委的說法完全不同。2007年10月1日,我在內政委員會質詢時,李部長說,我不贊同榮民發13,550元;但是,如果國民年金3,000元的金額向上增加,這是非常不智、不對的。
* 李部長逸洋:我的意思不是指國民年金,而是敬老津貼的部分。
* 黃委員適卓:因為現今65歲以上的老人不必繳國民年金,未來他們還是領3,000元,這部分與津貼的性質很接近,所以我們還是稱為年金。李部長認為,國民年金元向上增加是非常不智、不對的;換言之,李部長不會增加國民年金3,000元的部分。
退輔會胡主委在隔天進行詢答時表示,我會捍衛榮民就養金,榮民就養金與輔導會主委的位子綁在一起。你的意思是將不減少榮民就養金的額度?
* 胡主任委員鎮埔:事實上,榮民領取13,550元榮民就養金,他們的平均年齡都在80歲以上……
* 黃委員適卓:你不用跟我講榮民的平均年齡為何,我問你的是,你就是要捍衛榮民就養金13,550元到底,這是不是你的意思?
* 胡主任委員鎮埔:這個錢是依法給予榮民……
* 黃委員適卓:即使你們是依法行事,相關辦法也是經過行政院核定,你還是要捍衛榮民就養金。對不對?
張院長曾經表示這件事不公平必須進行檢討,榮民就養金領13,550元,而老人津貼才領3,000元,兩者差距太大,但是,內政部李部長表示,老人津貼3,000元不會往上增加,退輔會胡主委則表示,13,550元不會往下降。請問張院長,一個不加,另一個不降,你要如何檢討才能夠做到公平?
* 張院長俊雄:對這個問題,相關的權責單位與其他相關部會在國民年金實施之前都會逐一來做檢討。
* 黃委員適卓:你的意思是要怎麼來做檢討?
* 張院長俊雄:我理應授權給政務委員進行跨部會的協商,他再將協商的結果報至行政院核定。
* 黃委員適卓:如此說來,李部長說老人津貼不會往上增加,這也未必;胡主委表示榮民就養金絕對不減少,這也不一定。對不對?
* 張院長俊雄:我都尊重他們的意見,但是,當行政院做出一致性的政策之前,我們都必須由副院長或政務委員召開跨部會的會議進行全盤性的檢討,他們會將檢討結果報至院會。
* 黃委員適卓:本席認為,內政部李部長不要嘴硬說老人津貼一定不增加,退輔會胡主委也不要嘴硬說榮民就養金一定不減少,這部分是要經過院長的裁示。因為依照院長的裁示,行政院將由政務委員進行跨部會的檢討,雖然你們的立場是這樣,但結果未必真的是如此。對不對?
* 李部長逸洋:我必須解釋國民年金的老年保證年金3,000元不能增加,畢竟這是法律明定之事,因為當民眾繳了40年的國民年金,他們才能夠領取8,986元,但是,如果民眾不繳錢就能夠領取13,550元,國民年金法豈不是就廢除掉了?
* 黃委員適卓:因為當政府實施國民年金,老人津貼條例隨即廢止,你們是把老人津貼轉為保證年金,所以你這3,000元與所謂津貼性質是一樣的,你就不要再跟我談年金保險的部分。
* 李部長逸洋:如果民眾領取金額提高為13,550元,國民年金法就不存在了。
* 黃委員適卓:院長方才表示,將針對這部分進行檢討,但是,政策方向是不是應該採用逐年增加的方式來執行才對?
* 張院長俊雄:我想,行政院是一個團隊,政府政策絕對有整體的考量,當然,目前各部會或許會有不同的意見,我們才會進行跨部會的整體……
* 黃委員適卓:院長的意思就是,這部分不逐年增加。對不對?
* 張院長俊雄:我現在尊重以後檢討的結果,並不能夠預設未來一定要怎麼做,否則,政府政策只要行政院院長單獨決定即可,就不用請各部會來做研究了。
* 黃委員適卓:這本來就是需要由院長來做裁示。既然現在兩個部會的意見不一樣,你覺得應該怎麼做比較對,你現在可以做出裁示。請院長說明,到底政府的相關政策方向為何?
* 張院長俊雄:我想,我已經很清楚的向黃委員報告過了,我應當請副院長或政務委員進行跨部會深入的探討,大家共同研究未來會引發什麼樣的問題,我們要如何做到實質的公平,將相關規範整併到國民年金,這是行政院要做的事情,但我現在並沒有預設的立場。
* 黃委員適卓:院長的意思是,你要檢討此事,但沒有預設立場,所以你認為這是不公平之事。對不對?
* 張院長俊雄:對的。
* 黃委員適卓:現在內政部與退輔會兩位首長各說各話,一個說不增,另一個說不減,你應該怎麼協調才能夠向人民有所交代。你現在要不要針對此事有一致的對外發言?
* 張院長俊雄:我想,行政院會針對此事做跨部會的整體檢討,在國民年金實施之前,我們不僅只考慮到這一點,尚需考量諸多的因素,譬如:我們要如何整併老農年金及老人……
* 黃委員適卓:行政院將於何時完成檢討的工作,又何時會做最後的定案?請院長給本席一個時間表。
* 張院長俊雄:在國民年金尚未實施之前,我絕對會有整套的整併方案。
* 黃委員適卓:你在什麼時間之內,將針對如此不公平的現象做澈底的解決?
* 張院長俊雄:事實上,國民年金還必須制定相關子法與辦法,雖然法律規定要進行整併,但落實到實質面必須全面……
* 黃委員適卓:本席在講的是數額的問題,有關榮民就養金領13,550元與老人津貼3,000元兩者差距的問題,你何時才要做出決定?
* 張院長俊雄:委員談到數額的問題,這勢必會牽涉到未來行政院整體的結論,我才會提及相關數額。
* 黃委員適卓:你在什麼時候才可以提出結論,民進黨執政已經8年了,你們要檢討也檢討非常久的時間了,為何你連檢討的時間點也無法答復本席?
* 張院長俊雄:國民年金將於明年10月1日實施,在國民年金尚未實施之前,我絕對會有整套的公平整併方法。
* 黃委員適卓:院長的意思是,行政院在10月1日以前,會針對榮民就養金領13,550元與老人津貼3,000元兩者差距近一萬多元的不公平現象,你們會做出配套與整體性的解決。是不是?
* 張院長俊雄:你始終把這兩件事情綁在一起,但是,我已經答復相關的具體內容一定要尊重跨部會進行研討、規劃與設計的結果,我很清楚自己並沒有預設的立場。雖然,我感到這不公平,但事實上,我們要如何將諸多不公平之事加以整併,不僅只是考量這一端。
* 黃委員適卓:你的意思是,行政院將於10月1日將榮民就養金領13,550元與老人津貼3,000元兩者差距的問題一併解決。對不對?
* 張院長俊雄:由於國民年金的實施必須予以整併,既然相關法令必須進行整併……
* 黃委員適卓:這部分是包括榮民就養金、老農年金在內,行政院將一次做整體的解決,對不對?
* 張院長俊雄:對的。我們絕對在明年10月1日實施國民年金之前,一定要做出整體性的解決。
* 黃委員適卓:本席希望你們能夠做出公平性的決定,我只講求公平,既然大家都要有,就應該一樣,不然,老人津貼也應該逐年增加。同樣都是65歲以上的老人,為何榮民就可以領這麼多,一般老人就領這麼少?大家同住在一個社區內,老人家們領到的錢都不一樣,一般老人當然會感到「怨歎」。
* 李部長逸洋:黃委員,如果國家財政狀況允許的話,我們當然會增加,但依照黃委員的意見,經過內政部估算的結果,每年將增加1,676億元,但是,我們必須考量錢從哪裡來?
* 黃委員適卓:部長,你為何一直在誤解、扭曲我的話?本席一直要你們逐年增加,難道你還不瞭解這一點嗎?
* 張院長俊雄:請黃委員將此事交由行政院做整體、精細的規劃,我們會在明年10月1日之前朝向整體的目標邁進。好不好?
* 黃委員適卓:好的。其次,請院長看看本席手上拿著什麼東西?
* 張院長俊雄:這是加油棒。
* 黃委員適卓:你曾經看到這個加油棒在哪裡發放過?
* 張院長俊雄:我曾經在公投入聯的場合看過這個加油棒。
* 黃委員適卓:10月10日國慶日當天,是不是有憲兵發放這樣的加油棒?
* 張院長俊雄:因為我入場之後馬上就到台上,對他們內部的情形並不知道。
* 黃委員適卓:這是什麼加油棒?是有關入聯的加油棒,上面寫著「UN for Taiwan」,這是國家的政策,對不對?
* 張院長俊雄:沒錯。
* 黃委員適卓:加油棒的另一面寫著「牽手護台灣 加入聯合國」,上面有寫公投嗎?
* 張院長俊雄:沒有。
* 黃委員適卓:既然它是國家政策,為什麼國慶當天有憲兵發放這樣的加油棒,部長卻說要懲處憲兵與相關官員?
* 李部長天羽:我從頭到尾沒有說要懲處,那是憲兵參謀長在委員咄咄逼人之下,一時口快,說出如果有錯,他會懲處;但是全案還沒有釐清,我從頭到尾沒有說要懲處我的人。
* 黃委員適卓:所以如果憲兵或憲兵的長官要求他們發放有關國家政策方向「台灣入聯」的加油棒,由於這並不是公投,不違反任何法令,也不應該懲處,你是不是這個意思?
* 李部長天羽:對,如果他沒有錯,絕對不應受處分。
* 黃委員適卓:這是國家政策,在國慶大會會場發放有關宣導國家政策內容的文宣或是加油棒,何錯之有?
* 張院長俊雄:這件事的實際情形如何,我並不知道,但我的原則很清楚:第一,入聯是政府政策,所以有關入聯的加油棒與一般文宣品不同。第二,我要求國防部將事實查明清楚,讓整體社會瞭解。我早就要求國防部應該按照這兩個原則去做。
* 黃委員適卓:院長是原則性的宣示,而部長是執行這個原則,剛才部長的意思很清楚,憲兵發放「UN for Taiwan」這個有關台灣加入聯合國的加油棒,是宣導國家政策、政府政策,不涉及任何黨派的意識型態,沒有任何行政官員或憲兵的長官應該受到懲處。
* 李部長天羽:是的,謝謝委員。
* 黃委員適卓:部長剛才已經很明確的說明了,這樣才能讓國軍弟兄知道,他服從長官及國家指揮,沒有任何後顧之憂。否則今天大家喧嚷著說國防部要懲處某某某,這些國軍弟兄會想,他是執行長官及國家政策,為什麼要被懲處?而且這個內容與公投、黨派完全無關,是你們在推動的。
* 張院長俊雄:完全沒關係,這是行政院的政策。
* 黃委員適卓:這才是正確方向,希望院長及部長不要因為某些委員的壓力,就踐踏國軍弟兄及政府官員。
* 李部長天羽:絕對不會。
* 黃委員適卓:不要讓他們無所適從,好像什麼都要聽立委的,只要立委一罵,他們就不敢了,否則以後如果立委說些什麼,他們敢做自己該做的事嗎?我很高興部長做這樣明確的宣示,不應該懲處。
另外,本席要請教一個與民生社會有關的議題。大家都知道,院長也常聽本席談到,關於少子化及老人化的社會現象。上次本席曾就教院長有關國家的教育政策,現在本席也要具體建議,由於我們已進入少子化社會,台北市2001年的小學入學人數為198,359人,2006年已降到只有178,494人,若與6年後相較,依照全國性指標,這178,494人會再下降37%,若依台北市自己的預估,會下降31%。以一間小學3,000人來計算,屆時台北市大概有20所以上的小學空間是空的;這當然不會是剛好20所,而是平均分配,按照本席的估算,等於有20所小學的空間會空出來,尤其是教室;這是少子化的一個現象。既然是少子化,院長及部長是否願意共同推動利用這些多出來的空間,將國教向下延伸一年,紮根國教?也就是未來讓幼稚園大班的孩童直接進入小學,由國民教育來取代幼稚園大班的教育,不知道院長是否同意這樣的政策?
* 張院長俊雄:黃委員對於這個問題非常關注,在此表示敬佩。我先就兩個部分做大原則的答復,再請部長繼續說明。第一,由於少子化,所以國民教育應該向下延伸一年,由五歲開始的問題,事實上我們從8月1日就開始執行,但因經費問題,無法一下就完成,所以先是家庭年收入在30萬元以下的完全免費,年收入在60萬元到30萬元之間的則是免學費。
* 黃委員適卓:你所說免費的部分是指什麼?是不是在幼稚園讀書的時候由國家補助?
* 張院長俊雄:對,年收入30萬元以下的全部免費,60萬元到30萬元之間的是免學費。至於空間如何善用的部分,由部長來報告。
* 黃委員適卓:我非常贊成院長的作法,也希望能大力推動在國教正式向下延伸一年之前,先有一個替代作法,由貧困人家先開始,對幼稚園的費用補貼,這是正確的方向,但是還有什麼階段性的步驟?
* 杜部長正勝:首先是關於閒置空間的利用,我們認為少子化的結果在未來幾年會愈來愈嚴重,教育部在今年八月已經規劃將小學空餘教室做各種用途,譬如室內運動教室或其他活動,一共有六項規劃。
* 黃委員適卓:這些規劃何時會上路?
* 杜部長正勝:我們已經公告,並接受申請,應該會在月底之前開始評選,由學校執行。
* 黃委員適卓:也就是說你們對於已經空出來的閒置空間有六項規劃,現在會馬上上路,將閒置空間提供給社區居民從事相關活動。是不是包括老人等相關活動也可以在那裡舉行?
* 杜部長正勝:其中有一項是由社教司規劃,與社區結合的。
* 黃委員適卓:這些空間就是未來要規劃的地方?
* 杜部長正勝:我們早在9月就公告接受學校申請,並會對申請到的學校給與補助。
* 黃委員適卓:對於剛才院長所宣示國教向下延伸一年到五歲的政策,教育部規劃何時可以上路?
* 杜部長正勝:關於五歲到六歲的學前教育,我們於94年由離島的三縣三鄉開始做起、95年是原住民的部分、96年就是本島的部分,現在行政院提出的是擴大的部分。
* 黃委員適卓:本席說的不是補助費的問題,而是國教直接延伸一年的全面政策,何時會上路?
* 杜部長正勝:這是屬於規劃的第三階段,我們現在在執行的是第一階段,也就是剛才院長所說年收入30萬元以下,唸私立學校的部分,我們補助到與公立學校一樣。
* 黃委員適卓:我們沒有辦法一次達成,你所說的第三階段就是我所關心的五歲以下國教全面向下延伸一年的部分,這何時上路?
* 杜部長正勝:因為這個除了涉及國家財政之外,還涉及到現有的幼稚園生態,目前私立幼稚園占70%,公立幼稚園只有占30%,所以一方面也要私立幼稚園能夠逐漸轉型……
* 黃委員適卓:當然,我們也期待給他們一點時間,但是你要有一個規劃期程,好比在多少時間內讓他們慢慢轉型,再加上你們認為需要多久時間,包括人員、設備和資金都可以到位?什麼時間可以上路,讓國教向下延伸一年?如果這個問題現在不規劃,請問地方政府怎麼配合?因為小學教育的基本權責還是在地方政府,如果中央政府沒有規劃,最後如何上路?你們現在有沒有規劃出一個期程?
* 杜部長正勝:我們有三階段,第二階段更擴大,能夠得到政府補助的人口愈多,而第三階段,除了國家財政之外,最大的問題還是在社會溝通,因為有很多業者能否轉型,也是會引起另外一個社會問題,所以我們不宜把所有……
* 黃委員適卓:所以院長,現在你的政策又卡住了,本席了解你有很多困難,但是困難如何克服,你要提出;再者,在多久時間之內,你要全面性的克服困難,也很重要,總不能每次畫一張餅在那裡,然後又達不到,幾年後再說我們再檢討,這是社會沒辦法接受的!院長,請你宣示。
* 張院長俊雄:如果國教全面向下延伸一年到5歲,我們希望能在100年實施。不過,第一階段是在離島,然後是原住民,而這次我們是先就所有30萬以下及60萬到30萬的先做規劃,而且絕對不光是在規劃,我們是逐步的這樣走。
* 黃委員適卓:很好,院長就是要有這樣的期程規劃和擔當,本席很高興院長明確宣示國教向下扎根,由6歲延伸到5歲,而且目標規劃是在民國100年實施……
* 張院長俊雄:現在是96年,就是4年之後,我們希望在100年時,能夠達到全面向下延伸一年,由5歲開始實施國教。
* 黃委員適卓:這樣不僅可以配合全民少子化的現象,也可讓國民負擔降低,同時可以讓我們的孩子能夠有更好的國教內涵及基礎,所以本席全面支持這個政策,也希望院長和部長全力推動。當然,有關未來空間上的規劃,也一定要配合社區,尤其是應該配合老人家,本席在日本考察時,發現他們也有少子化的現象,對於少子化空出來的學校,他們建造老人活動中心以及健康照護中心,亦即利用學校閒置的空間,讓健康照護中心深入每個社區,如果我們以台北市為例,範圍較為狹窄,沒有辦法像鄉下可以找出其他空間來做這件事,那麼空出學校空間時,除了可以讓更多小孩來參與外,更可以讓老人家得到更多照護,包括老人活動中心以及安養照護機構,都可以設置其中,希望院長和部長能夠好好規劃,以照顧我們的下一代,並給我們的老人家更多的福利。
最後,本席要請教院長的是,萬華地區民眾現在最期待的就是萬大線捷運站能夠延伸,經過萬華,跨過淡水河,再直達樹林,可是這條路線有個很嚴重的問題,就是所有萬華居民都在期待它儘快完成,可是工期為何一再延緩?本席一直在調查相關問題,後來交通部回函本席,表示此一規劃在台北捷運局送交規劃方案至交通部後,95年9月14日交通部要求台北市政府對相關內容有疑問的部分進行答復,雖然問題很多,但是交通部自95年9月14日到現在為止,台北市一直沒有答復,請問部長,這個問題要如何解決?如果台北市一再拖延且不答復,交通部如何才能督促台北市政府?
* 蔡部長堆:因為萬大線在未來是大台北地區很重要的捷運系統,但是目前台北市捷運局有正在興建的工程,如信義線及南京東路的松山線等等數條路線,萬大線確實在規劃中,規劃過程要很嚴謹,以交通部的立場來說,每年都有一大部分的經費補助台北市捷運局進行相關建設,但是預算總要有先後次序。
* 黃委員適卓:台北市政府一再拖延,你要不要督促其趕快答復交通部相關問題,讓交通部趕快核准?
* 蔡部長堆:我想基本上……
* 黃委員適卓:交通部在95年9月14日行文台北市政府,現在是96年10月12日,至今已歷時一年多。
* 蔡部長堆:他們有在進行中,我們可以再催一下。
* 黃委員適卓:交通部應該催促台北市政府,其有無懈怠及推諉卸責之處?
* 蔡部長堆:據我所知,他們有在規劃中。
* 黃委員適卓:請部長好好督促台北市政府,儘速完成萬大線之規劃,儘速進行施工建造,讓台北市民擁有比較便捷的捷運系統。
* 張院長俊雄:好的,我們了解。
* 黃委員適卓:謝謝院長及部長。
* 主席: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進行施政總質詢,現在休息。
休息(12時17分)
繼續開會(14時31分)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繼續進行施政質詢。
* 請蔡委員勝佳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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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蔡委員勝佳:(14時31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邱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本席請張院長及衛生署長備詢。
* 主席: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 張院長俊雄:(14時32分)主席、各位委員。由於署長請假陪總統出國,我請副署長備詢。
* 蔡委員勝佳:2個月前,報紙有報導成大醫院發現一位病人,他得了類似庫賈氏症,就是像狂牛症的病,最後消息卻被封鎖了。這位病人到底怎麼樣了?
* 陳副署長時中:並沒有得到科學上真正的證實。
* 蔡委員勝佳:衛生署還沒有得到任何證實嗎?
* 陳副署長時中:沒有得到這樣的證實。
* 蔡委員勝佳:本席最近幾天有到成大醫院去進行瞭解,他們證實他是得了庫賈氏症,但是他們跟我說這不是狂牛症。我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因為這與我們從美國及加拿大的進口牛肉息息相關。
本席最近幾天也有去拜訪市場的肉販,我向他們表示,目前豬的總頭數差不多少了三分之一,結果昨天豬肉100公斤的拍賣價錢卻只有四千八百多元,可是現在的成本已經將近6,000元,然而肉販的銷售還是掉了三分之一,也就是原本可以賣6頭,目前只能賣出4頭而已。
針對農產品肉品部分的進口情形,在美國發生第2次狂牛症的時候,當時我們公告停止從美國進口牛肉。之後立法院也三讀通過,針對美國牛肉的進口,必須經過立法院通過後才能進口。可是立法院休會2星期後,衛生署立刻允許牛肉可以進口。立法院因此而成立一個調查小組,報告也已經出來了,目前本院還沒有送到行政院。第2次加拿大狂牛症之後的牛肉進口,可是加拿大目前是全世界非常有名的狂牛症發生地區,2003年時加拿大還有第10期的狂牛症。
本席要問一個問題,台灣是狂牛症的非疫區,結果台灣為什麼還要向美國及加拿大進口牛肉呢?立法院已經有相關的一份調查報告,雖然還沒有送到行政院,可是裡面有提到非常多且必須緊急處理的問題。我等一下還會繼續請教院長這個問題。
再者,就是有關瘦肉精的問題,院長及副署長可以看一下資料。我剛才已經說過豬的總頭數減少了,豬肉是台灣人最愛食用的肉品,可是豬肉的銷售卻愈來愈減少。我們的消費者如果聽到肉中有毒或有殘餘的藥品,他們就寧可不買了,因此總體銷售量就會減少。銷售量減少是無所謂的,可是最慘的是這些豬農及養牛業者,豬農已經連續虧損1年多了,現在又遇到這種情形,他們可說是賠到非常之慘。
上次為了瘦肉精的事情,他們也有去抗爭,不過卻產生了一個問題,就是政府在決定豬肉及牛肉進口的思路到底是什麼?
以前一直在談這是不是美國的壓力,行政院表示沒有,可是從最近的各種跡象可以看出,美國的壓力其實是非常大的。每次請衛生署來談的時候,問他們有沒有高層的壓力,他們都說沒有。衛生署鄭副署長老是這樣講:豬肉、牛肉吃幾千噸都沒有關係,吃了不會中毒。哪一位消費者願意這麼冒險去吃這種東西呢?
本席發現整個進口都發生問題,衛生署只要看到高層及外國人的壓力,馬上就作出進口的決定,可是卻沒有顧及老百姓的健康及養豬業者的生計。其他國家,就舉韓國、日本、馬來西亞及中國大陸來講,他們進口的負責單位都是農業部,可是我們負責及管制的單位,依照食品衛生法是由衛生署來主管。衛生署能瞭解多少農業的問題呢?這就是今天我特別提出此一問題的原因,因為院長可能非常忙碌,恐怕也沒有時間來關心這些事情,除非美國給你壓力,你才會交代他們來辦理這些事情。
由於我們都來自於農村,我們非常瞭解農漁民及養豬農的困境,因此我們的進口政策必須重新檢討。當時牛肉及瘦肉精豬肉進口時,農委會表示反對的立場,但是衛生署卻一意孤行,因而導致今天的窘境。全世界比較先進的國家,對進口的豬肉及牛肉都是由農業部來負責,如此才可以兼顧到農民的利益、消費者的健康及整體政策的運作。本席請問院長,我們是不是要重新檢討這些問題呢?
* 張院長俊雄:這個問題處理的大方向是,一、瘦肉精到目前為止是我們公告動物用禁藥,若進口肉品或國內產品發現含有瘦肉精成分,就如同蔡委員方才提起的,我們非常關切消費者、人民的健康,所以絕對會禁止使用。
* 蔡委員勝佳:會繼續禁止嗎?
* 張院長俊雄:現在並沒有開放。蔡委員擔心的是以後有沒有可能開放,對此,我的看法是,除非科技實證這個藥品不會妨害人民健康,大家有此共識,否則就是維持禁用。
* 蔡委員勝佳:剛才我已經清楚說明,科學上雖證明量大時才會影響健康,但是消費者一旦知道肉品含這個成分,為了健康著想,通常就不會購買,結果就害死了養豬戶、養牛戶。請院長肯定說出行政院的立場,為了農民,也為了消費者健康,應該是一國一制,不會嚴格禁止本國農民使用瘦肉精,但又開放外國含此成分的產品進口,我想沒有一個政府會有這種荒腔走板的決策!希望院長能肯定的在此作這樣的宣示。
* 張院長俊雄:在此,我再度重申:一、瘦肉精是我國公告動物用禁藥。二、行政部門所屬單位,不論是衛生署或農委會,態度都是一致的。三、衛生署工作重在檢驗,而方才蔡委員建議應由農委會主導,才能深知農民甘苦;這部分,在制度上我們會加以斟酌。
* 蔡委員勝佳:院長這樣的說法,本席感到佩服!未來若沒有農委會同意,是否能禁止其進口?
* 張院長俊雄:目前我還不清楚相關法令是如何規定的,主要……
* 蔡委員勝佳:你們召開協調會議時,若農委會表達反對立場,希望行政院……
* 張院長俊雄:相關規定我不是很清楚,不能在此明確答復委員,不過,農委會畢竟是站在農民這一邊。
* 蔡委員勝佳:法令永遠查不完,老百姓都已經……
* 張院長俊雄:農委會一定會站在農民利益考量。
* 李副主任委員健全:向蔡委員報告,目前瘦肉精禁用是去年10月11日農委會根據動物用藥品管理法……
* 蔡委員勝佳:請你簡單說明。將來審查時,你們會不會站在農民及國民健康立場,態度強硬,絕對反對開放進口?
* 李副主任委員健全:農委會是一定會照顧農民的利益及國民健康,這是我們的職責。
* 蔡委員勝佳:院長,當農委會提出這樣的立場時,你會贊同嗎?
* 張院長俊雄:誠如我方才所言,農委會一定會維護農民合法的權益,這是沒話講的。同樣的,衛生署也一定會維護人民健康,這都是他們的職責所在。
* 蔡委員勝佳:本席之所以特別提到庫賈氏病,是因為這個問題非常麻煩,進口牛肉將來可能衍生對台灣多深遠的影響,是非常複雜的,今天因為時間有限,我們也不能詳盡討論,但本席還是要建議院長,將來牛肉所有細肉的進口,農委會和衛生署的意見要一併處理,不能光聽衛生署意見就片面決定。
其次,本席要請教教育部杜部長,在第6屆第5會期第3次會議時,本席曾提出為了培育國中小學愛鄉愛土情懷,讓他們走入鄉村,享受清新、健康、自然的環境,開懷的交往朋友,進而培養合作、關懷精神,希望教育部能開辦鄉土教育。當時部長立刻答復表示本席的意見很好,會全面積極推動。今年3月份本席辦公室接到教育部一封回文,表示1月份時已將農委會提供給教育部適合辦理鄉土教育的相關資料轉給各縣市政府及北、高兩市。本席是在3月的總質詢時請教教育部,結果你們給我的回文是1月份,其間我也不斷和教育部相關部門連絡,但到目前為止,我沒有看到任何的動作?張院長,你也是我們的老同事、老前輩,是否立法委員問政就像狗吠火車,你們作了說明後,就不會再有後續行動?
* 張院長俊雄:不會!
* 杜部長正勝:這點我要向委員說明。我覺得委員那次質詢提出的意見非常好,所以當天我很快就作了回應,回去後也馬上交辦,後來他們給我的回報是,他們曾到委員辦公室討論相關問題,與會者有幾位國小校長及業界人士,大家共同討論後作出決議,就是先請業界人士規劃相關活動。後來我也告訴他們,若業界人士沒有回應,就由我們教育部自行規劃。
* 蔡委員勝佳:部長當時答應會列入國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但結果卻不見任何動作,如果部長沒有交辦下去,你的屬下怎麼敢規定國中小學學生每個學期至少要有幾個小時去鄉村進行鄉土教育?現在學校的鄉土課程都是在教室、操場舉行,這樣怎麼可能讓學生產生愛鄉愛土情懷?感受到鄉村的美好?部長要交辦下去啊!請問這件事什麼時候可以執行?
* 杜部長正勝:委員的意見相當好,我回去後馬上交代相關單位進行規劃。這個方向我是絕對贊成,至於……
* 蔡委員勝佳:現在距離下個學期2月還有幾個月時間,時間應該來得及吧!
* 杜部長正勝:最慢1個月內,我會要求國教司司長向委員報告。
* 蔡委員勝佳:不必向我報告,只要去執行就好。
* 杜部長正勝:這個方向我一定支持,但要列入課程,要求每個學期幾個小時,必須由國教司進行研究,同時也必須和各級學校再討論。
* 蔡委員勝佳:如果討論結果有困難,是否就不執行了?
* 杜部長正勝:不是。方向是一定要的。
* 蔡委員勝佳:下學期可能實施嗎?
* 杜部長正勝:如果可以列入,當然下學期就可以開始實施。
* 蔡委員勝佳:你不是說1個月就可以了?如果有問題,應該馬上解決,否則永遠擱在那裡,也是無法解決。
* 杜部長正勝:這個意見很好,也完全符合教育的精神與主張,所以這是應該要做的事。
* 蔡委員勝佳:不要立法委員選舉、總統選舉過後就都忘了。
* 杜部長正勝:我擔心一些細節的部分會有困難,所以無法在現在就輕諾,但這是一定要走的方向。當然如果有困難,我們也會去克服。
* 蔡委員勝佳:最少也要讓我們看到進度,可以嗎?
* 杜部長正勝:可以。
* 蔡委員勝佳:院長對「草地」很瞭解,也很有感情,請你務必要派人追蹤這件事,要不然我們一天到晚在這裡談,實在也不好意思。
* 張院長俊雄:我會請負責教育方面的政務委員和蔡委員聯繫。
* 蔡委員勝佳:好的,謝謝院長。
其次,有關農業金庫方面,本席多次在總質詢、經濟及能源委員會提出,農業金融和工商金融絕對不一樣。政府在2年多前成立農業金融局和農業金庫。雖說當年我們一共有3家農業行庫,即合作金庫、土地銀行及農業銀行,但都是掛羊頭賣狗肉,根本沒有辦理農業金融,沒有照顧農民,一直到政府成立農業金庫後,才真正辦理農業金融。
本席要向院長報告幾項數據,因為別人大概不會告訴院長這些訊息。農業金庫是由農會占51%、政府占49%的比率成立的。政府規定農、漁會資金必須存入農業行庫,目前大約已經存入了五千多億元,利率只有2.2%,較其他行庫利率2.5%來得低。事實上,3家農業行庫自成立以來,沒有依照農業發展條例規定,沒有拿出半毛錢回饋到農民身上,尤其現在合作金庫已經民營化,能夠回饋農業的地方更是少之又少。
前日本席特別向農業金庫總經理和董事長請教,詢問合作金庫和土地銀行在全省是否都有支庫服務農、漁民,但是農業金庫至今只有台北1家母庫,要如何服務農、漁民?我想,最少在北、中、南也要各設1家支庫,才能方便聯繫,結果他們告訴我,法律上不能這樣做,有很多的限制。所以本席接下來要請問金管會胡主委幾個問題。
就以農業金融局來說,本席最近接到很多投訴,很多農業方面的人派到農業金融局服務都被欺負,被這些管商業銀行的人排斥。換句話說,農業金融局雖然掛著「農業」的名稱,事實上卻以工商業的眼光來經營農業金融,包括過去農業金融局要成立支庫,金管會卻不同意。請問胡主委,此事是否屬實?
* 胡主任委員勝正:這是農業金融局決定的事,我們只是提出相關意見交由……
* 蔡委員勝佳:現在農業金庫申請成立支庫就會准嗎?
* 胡主任委員勝正:那是農業金融局的權責,我們不能准,也不能不准。
* 蔡委員勝佳:請問李副主委,農業金融局是屬農委會管轄的嗎?
* 李副主任委員健全:是的。我向蔡委員說明,委員剛剛說的沒有錯,農業金庫是由農會投資51%、政府投資49%成立的,也就是說,農會本身就是老板。
過去縣市政府不能向農會信用部借貸,所以我們現在以連貸的方式,由農業金庫出面向地方農會連貸……
* 蔡委員勝佳:當年合作金庫那些功能,農業金庫並沒有頂上來。
* 李副主任委員健全:現在我們的重點先放在讓農會信用部的資金能夠活絡流通。至於蔡委員提到設立支庫這部分,可能還要再一段時間……
* 蔡委員勝佳:要多久?
* 李副主任委員健全:因為農業界普遍有這樣的反映,所以農業金融局已經在進行這樣的規劃,比如說……
* 蔡委員勝佳:農業金庫成立時就已經開始規劃設立支庫,結果2年多了還在那裡規劃。
* 李副主任委員健全:由於農業金庫剛成立時沒有地方房舍,所以將來哪個地方優先做支庫,目前還在評估。我的意思是說,它的業務重點還沒有……
* 蔡委員勝佳:農委會實在不夠積極。如果要增設支庫,一般行庫都會非常認真爭取,哪像你們要等到萬事俱備才要設支庫!其實這是業務擴展的問題,胡主委知道農業金庫的存放比率是所有行庫中最低的嗎?
* 胡主任委員勝正:農業金庫屬農業金融局管轄,所以相關資料不在金管會。
* 蔡委員勝佳:存款很多卻都放貸不出去。
* 李副主任委員健全:農業金庫要做地方性農民小額貸款或存放款,可能不是現階段的重點。我們希望農業金庫的業務……
* 蔡委員勝佳:本席要說的重點就在這裡。既然你們要成立農業金庫,也有農業金融局,就應該好好做服務農、漁會信用部和農、漁民的工作。上次本席在經濟及能源委員會特別向農業金融局長請教,他告訴我,銀行有很多的規定,沒有辦法做。所以我今天要特別拜託院長,這部分你們一定要進行協商,要不然金融局要檢查、財政部的看法、農委會的看法等等,一定會害死農、漁會,沒有辦法讓農業金庫發揮應有的功能。
本席要拜託農委會,儘快讓農業金庫成立支庫,至少明年度也要設立3家支庫,才能及時、適時提供服務。可以嗎?
* 李副主任委員健全:我們會努力推動。
* 蔡委員勝佳:我們等著瞧。
最後本席要請教交通部部長。我先向院長報告,近來休閒農場,特別是在觀光區附設有住宿的部分,住宿率僅有34%而已,賠錢賠得快沒命了。以long stay為例,原來是由農委會負責推展,1年前在院會報告後又裁決改由觀光局處理,結果到現在1年多的時間,整個政策都在沉睡。
Long stay為東南亞國家帶來相當大的商機。他們依靠日本、歐洲國家以及全世界的人long stay帶來非常多的商機。我們不必去談大陸觀光客如何來台,這就已是一個很大的資源,經建會當時是由張景森副主委出面協調,但是計畫最後還是被擱置,因為有太多複雜問題無法解決,各部會又沒有統一的說法。本席認為這是一個商機,但是經建會卻把Long Stay國家型計畫一擱就是一年,商機失去的話要怎麼辦?
* 何主任委員美玥:經建會協調過很多次,交通部的計畫主要是打廣告和提供比較多的優惠,農委會則有很好的計畫,打算改善許多資源。經建會協調後讓農委會的計畫先執行,交通部規劃部分……
* 蔡委員勝佳:你們協調到最後的結果是沒有結果,其實目前海外僑胞共有三千八百多萬人,其中和台灣有關的有十分之一,很多人都想回台長住一、兩個禮拜,你們就可以由此著手啊!
* 何主任委員美玥:有的,僑委會有進行推廣和宣導的工作。至於農委會部分,經建會是希望針對日本專家……
* 蔡委員勝佳:由於時間有限,本席拜託院長別再讓部會間互踢皮球,必須有一個部會負責這個計畫,不要錯失商機。院長要救救台灣,現在休閒農場住宿率不到三成都快倒了,所以你們要趕快協調、趕快推行。請問你們要由哪個單位負責?
* 張院長俊雄:我特別請林錦昌政務委員來協調相關部會。
* 蔡委員勝佳:你們要儘速協調並把結果讓業者了解,不要因為選舉就忘了此事。
* 張院長俊雄:不會的。
* 蔡委員勝佳:謝謝。
* 主席:請蔡委員正元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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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委員正元:(15時3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邱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在一段很長的時間內,院長曾兩度擔任行政院長,在這中間還出任海基會董事長,所以,你想必對兩岸問題相當熟悉,甚至比陸委會主委有過之而無不及。首先想請教張院長,目前兩岸間所謂包機可分成幾類?
* 主席: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 張院長俊雄:(15時4分)主席、各位委員。現在我們有春節包機和節日包機,而兩岸政策有三項列為優先,一是大陸觀光客的開放,二是貨運包機便捷化,三是客運包機便捷化。
* 蔡委員正元:我只指包機。
* 張院長俊雄:現在包機有節日包機、人道、醫療包機。
* 蔡委員正元:目前包機飛航路線算不算是直航?
* 張院長俊雄:當然是直航,因為中間不停。
* 蔡委員正元:要不要經過香港?
* 陳主任委員明通:會經過香港飛航情報區。
* 蔡委員正元:要不要經過香港上空?
* 陳主任委員明通:是經過香港飛航情報區。
* 蔡委員正元:可不可以不經過?
* 陳主任委員明通:將來我們規劃客貨包機時……
* 蔡委員正元:我是講現在,未來有各種可能性,例如北京飛台北的包機經過香港飛航情報區是否也算是直航?
* 陳主任委員明通:將來不一定,可能有別的飛航情報區。
* 蔡委員正元:以北京到桃園機場為例,現狀算不算是直航?
* 陳主任委員明通:過去春節包機從北京經過香港飛航情報區……
* 蔡委員正元:現在包機航線經過香港飛航情報區,但是不落地,這算不算是直航?
* 陳主任委員明通:算是一種直航,因為沒有停降,最早的春節包機是停降香港再起飛,2005年就不再停降香港。
* 蔡委員正元:只要不停降,不管繞到哪裡都算是直航,對不對?
* 陳主任委員明通:算是廣義的一種直航。
* 蔡委員正元:北京繞到香港再到台灣,雖然中間沒有停,這也算是直航?
* 陳主任委員明通:這也算是一種直航。
* 蔡委員正元:你的意思是直航有好多種,就像斯斯有兩種一樣。
* 陳主任委員明通:直航當然會有很多種態樣。
* 蔡委員正元:一種是經過香港飛航情報區,一種是不經過,是不是?
* 陳主任委員明通:將來的規劃可能是從北方進來的飛機經過其他的飛航情報區,不經過香港,例如從上海來的經過另外的飛航情報區,不經過香港飛航情報區。
* 蔡委員正元:日前民進黨的總統候選人謝長廷先生贊成兩岸直航,並主張從包機直航開始,再逐漸擴增到其他點,請問張院長對此一主張有何看法?
* 張院長俊雄:總統候選人有他的見解、看法和政見,我剛才的說明是指當前的包機中間不停,雖然有時會經過其他飛航管制區,這也許是航空上的另外規定,不過中間是不停的。
* 蔡委員正元:這不是你們的規定嗎?北方來的飛機先飛到南方的香港,再彎向北方的台北,這是你們規定的啊!
* 張院長俊雄:蔡委員所謂的直航是指兩點間最短的距離,我們的規劃則是中間不停,雖然有時因航空的種種規定須經過飛航管制區,不過中間是不停的,這應該算是直航。至於這是不是兩點之間的最短距離,我不敢說。
* 蔡委員正元:在你的認知中,所有的包機都是直航?
* 張院長俊雄:中間不停的話應該算是直航的一種。
* 蔡委員正元:現狀就叫做包機直航,對不對?這是你的說法,你的定義。
* 陳主任委員明通:對。
* 蔡委員正元:謝長廷先生主張要有很多點的包機直航,不是一點、兩點。
* 張院長俊雄:對,沒錯。總統候選人謝長廷先生是做這樣的主張,有關這一點,關鍵在對岸,對岸是否要與我們協商,假如他們拒絕協商,我們無法單方面做決定。
* 蔡委員正元:如果有航空公司提出申請,要做很多點的包機直航,你會不會批准?
* 張院長俊雄:我剛才已經說過了,這必須兩個政府做對等的協商,如果台灣單方面表示意見,也不能決定什麼。
* 蔡委員正元:現在你們所謂的包機直航有經過兩岸政府對政府的協商嗎?
* 陳主任委員明通:跟委員報告,春節及假日的包機都有,另外還有人道和醫療的包機。
* 蔡委員正元:都是政府對政府協商嗎?
* 陳主任委員明通:我們過去是由台北商業同業運輸公會在政府主導之下……
* 蔡委員正元:對嘛!「政府主導之下」算不算政府對政府談判協商?
* 陳主任委員明通:在兩岸條例修改之後,公協會協助政府協商也算。
* 蔡委員正元:所以對等協商有好幾種?
* 陳主任委員明通:跟委員報告,其實上談判桌的是官方人員。
* 蔡委員正元:我知道,只是互不承認對方是官方身分而已。
* 陳主任委員明通:這是在兩岸條例經過多少年的磨合之後所產生的台澳模式,兩岸條例也有授權這樣做。2003年我們修改兩岸條例時增加了這樣的法源。
* 蔡委員正元:有這麼多的包機,明年1月及3月,我們有兩場很重要的選舉,有很多我國公民,他們或許是在那邊經商、工作,可能是台商,可能是台勞,也可能是台幹,無論是什麼身分,我們有相當多的人口在那邊,如果他們想回來投票,因此要求有投票包機,你的政策為何?
* 陳主任委員明通:這要雙方進行協商,現在三節包機都沒有問題,包括春節、端午節及中秋節的包機,多年以來,這種包機已經成為既有的方式,如果要增加投票包機,那麼還要雙方進行協商,因為原來沒有這個項目。
* 蔡委員正元:本席現在並不是問你們兩邊協商的結果,如果有必要,這當然是一種機制。我所問的是,你贊不贊成?如果你贊成,才能去和對方談;如果你不贊成,叫你去協商,你也不會很甘願。
請問院長,如果明年1月12日及3月22日,有很多我國公民想回來投票,希望政府開放投票包機,你的立場是什麼?
* 張院長俊雄:我有兩個觀點:一、兩岸在對談的過程中,如果我們單方面先行表達意見,這是不適當的。二、我們是否要再開創一個選舉包機的制度……
* 蔡委員正元:是投票包機。
* 張院長俊雄:投票包機也好,選舉包機也好,我們要開創一個新的包機模式,這個必須由陸委會做整體的考量。
* 蔡委員正元:這個不是我們去求他們,或是他們來求我們,你們今天不是動不動就喊著要搞入聯公投,喊得漫天嘎響。如果台灣有很多公民在大陸想回來進行公投,投下他們神聖的一票,不管它是返聯或入聯,他們拜託張院長開放包機,你有那麼為難嗎?
* 張院長俊雄:這不是我單方面就能決定的事。
* 蔡委員正元:院長,你不必硬把我的意思轉到需要對方同意,我只是要問你,你的主觀立場是什麼?如果你覺得公民行使公投權、選舉權是一個神聖的權利,他們需要政府的幫忙,不要說貨運便捷,你就讓他們能夠投票便捷化,讓他們方便回來投票,來行使他們神聖的一票,增加所謂的公投過半的機率,基於這樣的立場,你們應該去爭取、去努力啊!哪還需要什麼評估?
* 張院長俊雄:委員的意見,我們會做重要的參酌,不過就整體決策的體制而言,這是陸委會的權責,當然要由陸委會進行評估,再來向貴院報告,而且這還必須與對岸有互動。
* 蔡委員正元:公投這麼大的議題,選舉這麼大的議題,應該是由行政院決定的層級。
* 張院長俊雄:蔡委員剛才所說的投票便捷性或公投民意的表達,就這些觀點而言,我都贊成,我沒有意見,但縱然如此,在尚未評估,在還沒有與對岸互動的情況下,如果我就先行表達意見,身為行政院院長,我認為這樣做是不適當的。
* 蔡委員正元:對岸可能不希望我們的公民回來參加公投,只是希望他們回來參加選舉投票,所以你不會贊成包機,你的假設是這樣嗎?
* 張院長俊雄:不是,就如大陸觀光、貨運包機,我們有那麼多國人去那裡投資,但是到現在為止,談判仍然觸礁,不是它的要求不妥當,這點有很多政治上的考量,我不敢講。
* 蔡委員正元:你的意思是:你不宜先講,以免談判失利。但是,為什麼謝長廷作為一位總統候選人,他可以先講而不怕未來談判不利?
* 張院長俊雄:他是一個候選人,他要講一個政見,和我身為行政院院長,在講一個政策,立場上是不同的。他是提出政見的訴求,和我的立場不一樣。
* 蔡委員正元:這到底是院長思考太多,還是謝前院長思考太少?
* 張院長俊雄:不是,他是應該這樣做的,他是候選人,當然應該提出有關兩岸的政見,這是他的本份。
* 蔡委員正元:所以他可以提政見,你不可以提政策,是這樣嗎?
* 張院長俊雄:沒錯。
* 蔡委員正元:這個邏輯很新。再請教你,日前,前總統李登輝先生曾經提到他贊成開放大陸資金來台投資,隔一段時間,你們的總統候選人謝長廷先生在接受新加坡海峽時報的訪問時特別提到,他也贊成大陸資金來台投資,你的立場是什麼?
* 陳主任委員明通: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已經開放陸資來台投資房地產。將來陸資是否可以來台投資服務業或製造業,我們再作整體評估,等做好防火牆之後,會再逐步開放。
* 蔡委員正元:陸資來台投資房地產,你的看法是……
* 陳主任委員明通:陸資來台投資房地產已經好幾年了。
* 蔡委員正元:是個案審定的嗎?
* 陳主任委員明通:對,是個案審定的。
* 蔡委員正元:有沒有全面性的政策?
* 陳主任委員明通:這就是全面性的政策。
* 蔡委員正元:本席認為,謝長廷先生和李登輝先生的看法應該不是個案認定。
* 陳主任委員明通:全面開放陸資來台投資房地產已經是在實施的政策,而且也有人來買了。
* 蔡委員正元:如果大陸投資機構以QFII的方式來台投資,你的看法如何?
* 陳主任委員明通:我們在過去已經思考過要在兼顧國家安全與兩岸經貿利益之間建立機制。
* 蔡委員正元:本席方才說的QFII是什麼?
* 陳主任委員明通:QFII是英文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的縮寫。
* 蔡委員正元:QFII本來就是一種防火牆的措施,這樣可行嗎?
* 陳主任委員明通:這個政策我們一直在評估中。
* 蔡委員正元:一直沒有結果嗎?
* 陳主任委員明通:我們在整個國家安全與兩岸經貿利益之間尋求平衡。
* 蔡委員正元:這有什麼難處呢?
* 陳主任委員明通:由於尚未建立整個的制度。
* 蔡委員正元:在張院長未來短短的幾個月任期中,有沒有把握可建立整個的制度?
* 陳主任委員明通:短短的幾個月是有困難。
* 蔡委員正元:本席認為總該做給大家看吧!要不然,前院長謝長廷在選總統所喊的是空包彈嗎?
* 陳主任委員明通:無論是委員或民間的商業機構過去都曾提過這些意見,我們也很重視。
* 蔡委員正元:業界對於陸委會與主任委員作法的評論,是你們經常有很多的說法,但是,都沒有作法。
* 陳主任委員明通:兩岸事務是比較複雜些,如果能夠操之在我,就逐步的進行,有一些是要經由兩岸的協商後……
* 蔡委員正元:這是您的權限,本席不跟您爭論。
本席請教張院長,目前您有很多的閣員,例如經濟部陳部長、經建會何主任委員以及財政部何部長都分別對外發表了重大賦稅改革的意見,您是否知道經濟部陳部長發表了什麼重大的賦稅改革意見?
* 張院長俊雄:他們在主管的部會中是有一些已經成熟的賦稅改革意見,且已經報至行政院,例如所得稅法與遺產稅法的修正草案,並獲行政院通過送至立法院。
* 蔡委員正元:本席認為張院長不必管細節部分,但是大方向應該是您決定的,什麼是大方向呢?本席可簡單的舉個指標,例如台灣租稅的負擔率,即國家一年的稅收除以國民所得,這樣的比重在全世界看起來,我們是賦稅很輕的國家,或賦稅很重的國家?
* 張院長俊雄:比一般的先進國家來說,我們的賦稅負擔率是低的。
* 何部長志欽:從93年、94年的12.1、13.1,現在已經慢慢的上升至最新的資料是13.8;但是與全球比較,我們是偏低。
* 蔡委員正元:與香港比較呢?
* 何部長志欽:我們是比較低,香港是在20左右。
* 蔡委員正元:我們的賦稅負擔率比香港低,現在內閣要進行賦稅改革,就整體來說,不論怎麼樣改革,我們的賦稅負擔率是要往上調,還是往下降,或是維持不動?
* 張院長俊雄:基本上有個大方向。
* 蔡委員正元:張院長提出的大方向呢?
* 張院長俊雄:首先,我們希望稅率輕,但是希望稅基廣,並簡化賦稅……
* 蔡委員正元:不論您怎麼做應該有個目標與結果,這個結果是租稅負擔率是要往上調,還是往下降?
* 張院長俊雄:有3個原則,也就是稅基要廣,可能稅入就會上升;但是我們的稅率要下降,並簡化程序,這是財政改革的大方向。
* 蔡委員正元:即稅率要低、稅基要廣以及方便繳稅,最後的結果是租稅負擔率要往上調,還是往下降?
* 張院長俊雄:例如所得稅法的修正,是一方面把特別扣除額降低,除非可以抵稅,否則就全部取消。
* 蔡委員正元:本席認為您一直沒有搞懂您的角色。
* 何部長志欽:其實對租稅的設計有好幾個面向。
* 蔡委員正元:其實我們做任何事業,一定要認定今年的EPS是多少?同樣的道理,一個國家的租稅負擔率,是整個稅率結構後的結果,所以,要先知道結果是往上升或往下降,再談稅率怎麼樣調整才有意義,本席提出的問題,您卻不敢說是要往上升或往下降,您只說要慢慢的往上升是嗎?
* 何部長志欽:我說這是綜合性的指標。
* 蔡委員正元:本席說的這兩個結果是什麼?
* 何部長志欽:這個比例代表兩個,因為它的分母一個是經濟成長的GNP,另外一個是稅收的數字,這兩個是相對的,我們希望能夠透過合理的範圍內調升。
* 蔡委員正元:兩個一起增加,所以租稅負擔率是不動的意思。
* 何部長志欽:主要是希望經濟成長能夠上升。
* 蔡委員正元:所以,您不敢答復是增加或減少,經建會主任委員何美玥宣布的稅務改革,是要將營利事業所得稅從25%降到16.5%,您贊成還是反對?
* 何部長志欽:這在所得稅的改革中,是希望能夠在98年12月31日促產條例中租稅優惠有個落日的歷史契機,讓我們有個很大的租稅收入空間。
* 蔡委員正元:是不是在那時候就可以調成16.5%。
* 何部長志欽:不是!這個時候我們有機會對於營利事業所得稅或綜合所得稅稅制進行全面的檢討。
* 蔡委員正元:即還不一定?
* 何部長志欽:這是其中的方向。
* 蔡委員正元:但是她已經宣布了這個方案。
* 何主任委員美玥:我們是在工商早會時拿出來跟企業家溝通,那不是宣布;而是認為在促產條例終止時,如果要落日就應該有降低稅負的做法,這樣才可以讓台灣有個跟國外競爭的環境;所以這是溝通的過程,不是一個宣布;因為整個事情如果要確定,需要聽聽業者的意見與政府內部最後的評估。
* 蔡委員正元:所以應該是何部長說的才算?
* 何部長志欽:財政部負責規劃,重大政策是由院長宣布。
* 蔡委員正元:業界有個想法,即很多的閣員經常是各執一把號,不曉得是誰說的才算,媒體也說何主任委員宣布已經準備在2009年或是什麼時候營利事業所得稅要下降了。或者說這是何主任委員的拋磚引玉,但是從來沒有聽過何部長有所確認或否認。
* 何部長志欽:其實我在雪梨參加APEC會議時,在記者會曾說明這樣的方向,回國後也在幾次的記者會或與工商界溝通的過程中,把理念跟各位宣示;所以這是代表一個過程,我們希望掌握歷史的契機,做這樣的所得稅改革;但是過程中我希望聽聽各位的意見,其中牽涉到經濟部……
* 蔡委員正元:我們聽到營利事業所得稅要降,一下子又聽到營利事業所得稅要升,一下子又聽到遺產稅要降,你們的花樣很多。
* 何部長志欽:其實這是屬於3個不同的稅,遺產稅是屬於財產稅,營利事業所得稅是屬於銷售稅,所得稅包括營利事業所得稅與綜合所得稅。
* 蔡委員正元:就老百姓來說,認為有的人要繳得多,有的人要繳得少。
* 何部長志欽:因為稅制是比較複雜的部分,所以這3個都有規劃,在遺產稅方面是等於對財賦稅的一個改革,我們有草案送到立法院;在所得稅方面,我們會持續的改革,希望能夠掌握歷史的契機,這是很難得的一次落日機會,我們想做整個的檢討。至於委員所說的營業稅問題,我們也正在考慮,因為這是屬於銷售稅的部分,也許未來能與貨物稅、能源稅做一併的討論。
* 蔡委員正元:如果還沒有定案,院長就應該稍微節制一下,這兩天有人批評你們不太管合併的消息,本席認為合併是業界的事情,由交易所來管就可以了,但是院長應該統一閣員對於重大賦稅政策的說明與宣布,要不然大家都不知道你們在搞什麼東西!
* 張院長俊雄:蔡委員這一點的指教非常正確,千萬不能在部會聽取業者或民間的意見時,就被誤導為政策的宣布,我認為,部會首長這種作法是不負責任的。方才何主委表示,她是在協商過程中聽取業者的意見,並且與業者進行想法上的溝通,也許這一點在技術上應該要更清楚一點,不要讓社會大眾有所誤會,這是應該的,謝謝蔡委員的指教,蔡委員的這個指教是正確的。
* 蔡委員正元:我還有一點建議也是正確的,本席希望閣員在談稅改或其他議題時,不要像院長或陸委會陳主委在談包機的問題一樣,一下子說包機有兩種,說向南飛、向北飛也算直航,一下子又說要與對岸協商,不方便先講什麼,但是總統候選人卻能不顧國家安全,在兩岸談判前就先講,而院長卻不能講!本席認為模稜兩可的政策是最可怕的政策,因為模稜兩可不會建立互信,模稜兩可也沒有辦法告訴老百姓或是你所統率的閣員要如何跟著你走。
* 張院長俊雄:我的看法與蔡委員不同,在尚未進行成熟的評估前,委員突然間提出質詢,我不會做任何重大政策的宣布,何況這個政策還需要兩岸進行協商。因此,在沒有經過協商前,我會比較保留一些,我認為這樣才是負責任的。至於蔡委員的指教,我會斟酌,不過我的看法與作法與蔡委員的指教是有差距的。
* 蔡委員正元:我們兩個人的差距在哪裡?我認為你是根本不想去做。
* 張院長俊雄:現在的包機是中間不停,也許會飛往其他的飛航區,所以我們必須遵守其他飛航區的規定,但是飛機是飛航於兩岸之間,中間並沒有停下來,雖然飛機會經過其他的飛航區。也許你們認為飛機的航線有轉彎就不算是直航,但除非你們認為單線直航才算直航,也就是說,兩點最短距離的航行才算直航,只要航線稍微有點彎曲就不算直航,當然這個定義也有其道理,但我是以不中停為其界線。
* 蔡委員正元:院長,我們在思考政策,為政策辯護時,邏輯本身要有高度的說服力。方才你與陸委會主委所說的,讓本席覺得是為辯而辯,意義並不大,你能告訴航空界,他們花這麼多汽油,從北京飛經香港飛航區再飛台灣也算一種直航?直航與包機是有區別的,直航與不落地、停靠機場是有區別的,你們可以說要一步一步來,但是你對於問題的回答,證明了你只是在為某些議題辯護,而不是真實、誠懇的回答問題,這樣沒有辦法讓人認為你的政策是可靠、可信、有說服力的,聽起來就是很奇怪。謝謝。
* 張院長俊雄:謝謝委員。
* 主席:請費委員鴻泰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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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費委員鴻泰:(15時34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邱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對於中國字的「爭議」二字,你如何解釋?何謂爭議?是否可以舉例說明?
* 主席: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 張院長俊雄:(15時35分)主席、各位委員。如果費委員所指的是我與蔡委員對於直航定義的問題,我想……
* 費委員鴻泰:那是比較溫和的爭議。
* 張院長俊雄:那不是爭議……
* 費委員鴻泰:看法不一樣?
* 張院長俊雄:我認為不中停的飛航就算是直航,蔡委員則認為這樣並不算直航。
* 費委員鴻泰:本席就以一個例子告訴你何謂爭議二字。
* 張院長俊雄:好的,謝謝。
* 費委員鴻泰:院長,在行政院的各個部會中,你覺得教育部的功能是什麼?
* 張院長俊雄:教育是非常重要的一環,而且……
* 費委員鴻泰:你還知道非常重要,還不錯!請問院長,教育部的功能是什麼?
* 張院長俊雄:教育部的功能與責任很重大,坦白說,台灣之所以能創造出這些奇蹟,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教育。
* 費委員鴻泰:教育出一些好人才,是嗎?
* 張院長俊雄:對,所以我認為教育部所負的責任是很重的。
* 費委員鴻泰:台灣的經濟能有今天的成就,是蓋了很多學校,變得很有名?還是培養出很多人才,變得很棒?
* 張院長俊雄:台灣人民接受的教育比別的國家好,所以我們才會有這麼大的……
* 費委員鴻泰:你的意思是說教育培養出很多不錯的人才,是嗎?
* 張院長俊雄:教育所涵蓋的意義非常廣泛,委員所提到……
* 費委員鴻泰:院長,這個問題很容易就可以解釋清楚嘛!有人說:「教育是百年大計」,什麼叫百年大計?當然是培養人才,教育部就是要負責培養國家有用之才嘛!我們常說:「身教比言教還要重要」,院長,您同不同意這句話?
你不要點頭嘛!你同意還是不同意?
* 張院長俊雄:我當然同意。
* 費委員鴻泰:如果身教不好,講再多話也沒有用,對不對?閣員裡面有很多人是老師,我也是大學的老師,我在上課時都跟學生講:「很多事情是不能做的,例如:上課時不要講話,上課時不要看報紙,如果真的想要睡覺,麻煩你到外面去。」院長,你有沒有教過書?
* 張院長俊雄:沒有。
* 費委員鴻泰:如果你是老師,學生在課堂上打瞌睡,你會覺得高興嗎?
* 張院長俊雄:學生在上課時,當然不容許在教室中打瞌睡,這是大家都……
* 費委員鴻泰:今天早上有好幾位台灣小姐來本院訪問,他們說杜部長現在是馳名中外、舉世皆知,所以本席要在此恭喜杜部長。不過我看了電視後有一件事覺得很好奇,因為你今天早上並沒有打瞌睡,而是在看書,請問杜部長,你今天早上在看什麼書?
你不回答也沒關係,我只是對那本書很好奇而已,如果那本書可以讓你不打瞌睡,我們應該昭告所有的小朋友,日後想要打瞌睡時,可以去看那本書,這樣就不會打瞌睡了。部長,能不能請你講一下,你看的是哪本書?
* 杜部長正勝:我看有關的雜誌。
* 費委員鴻泰:看雜誌就不會打瞌睡!既然如此,本席建議應讓那本雜誌變成暢銷書,喜歡打瞌睡的小朋友可以去買來看,這樣就不會打瞌睡了。
部長,其實打瞌睡根本沒什麼了不起,在座的人,哪一個沒打過瞌睡?所以我覺得打瞌睡沒什麼關係。挖鼻孔其實也沒有什麼關係,哪一個人敢講他從來沒有挖過鼻孔?重要的是事後處理的態度如何。明明就是打瞌睡,還硬說沒有「呼呼」,明明就是挖鼻孔,還有官員說那叫「嗤之以鼻」,你們現在培養的閣員真是了不起!本席認為,打瞌睡和挖鼻孔都不是問題,而是你們的態度有問題。此外,本席要請衛生署署長告訴國人,下次挖鼻孔所挖出的東西不要在桌子下面亂彈,這樣不太好。
* 杜部長正勝:請委員不要根據媒體的報導就這樣說。
* 費委員鴻泰:院長,陳水扁先生接任貴黨的黨主席,本席看到報紙報導他說「坐轎子的人最大,選戰要聽謝的」,你同不同意?
* 張院長俊雄:我不方便去評論,因為在選舉時,助選員跟候選人也許各有其觀點。
* 費委員鴻泰:你的意思是說阿扁講的話是錯的嗎?
* 張院長俊雄:很多人可能有不同的觀點,我們都尊重。
* 費委員鴻泰:阿扁的話你不見得都同意嗎?
* 張院長俊雄:我說我會尊重,我不予以評論,我沒有說誰講的話我都同意,幾十年來沒有任何一個人講的話我都無條件同意,費委員大概也不會認為我是這樣的人。
* 費委員鴻泰:阿扁是任命你當院長的人,阿扁也是貴黨現在的黨主席。
* 張院長俊雄:這些都沒有錯。
* 費委員鴻泰:他講的話你只是尊重,是不是這樣?本席相信今天的電視新聞會報導,阿扁講的話,張院長只是尊重,並不代表同意,是不是這個意思?
* 張院長俊雄:不是。關於候選人跟助選員之間的關係,本席當過候選人,也當過助選員,候選人和助選員的意見也許不同,至於要以候選人為重或以助選員為重,如果我是助選員,我會以候選人為重,而如果我是候選人,我會以支持我的人為重,但是這兩個觀點我都予以尊重,這跟陳水扁總統講的話沒有關係。
* 費委員鴻泰:院長,你大概是全中華民國打太極拳打得最棒的人,本席只是問你同不同意阿扁講的話。
* 張院長俊雄:我說我予以尊重。
* 費委員鴻泰:尊重跟同意是不太一樣的,本席只是問你同不同意。
* 張院長俊雄:我不評論,我予以尊重。
* 費委員鴻泰:所以阿扁講的話你不完全同意,本席可以這樣解讀嗎?
* 張院長俊雄:我想這有兩個理由……
* 費委員鴻泰:本席不要聽你講理由,本席想從阿扁講的這句話講一件事給你聽,你曾經當過行政院長,現在又回鍋了,在你卸任之後接任的是游錫堃先生,之後謝長廷先生也當了將近1年的行政院長,他在擔任行政院長的時候,曾經想將教育部長換掉,連接任的人都已經找好了,本席再講一遍,謝長廷在當行政院長的時候,曾經要把杜部長換掉,接任的人也都找好了,後來杜部長就往獨派去靠攏,有獨派當他的後台,他就換不掉了!其實本黨一直很希望把杜部長換掉,但是現在這種想法已經改變了,至少本席的想法改變了,本席希望杜部長繼續留在這裡。因為憑良心講,我們對我們的選戰也沒有什麼把握,可是當我們看到杜部長的發言,就覺得可能會有勝選的機會。本席不敢講杜部長是你們的票房毒藥,不過阿扁說過「坐轎子的人最大,選戰要聽謝的」,而謝長廷曾經想把杜部長換掉,接任的人都已經找好了,本席講這些話是有根據的,是謝旁邊的人告訴本席的。
像杜部長挖鼻孔和打瞌睡的行為讓電視機前面的家長如何教導小朋友?父母要怎麼告訴小孩上課時不要打瞌睡,如果小朋友說自己只是在養神,並沒有呼呼大睡,家長要如何講下去呢?就連老師也管不動學生了!舉例來說,老師叫張同學上課不要睡覺,張同學可以說自己並沒有在睡覺,只是閉目沈思、閉目養神而已。院長,我們把重點拉回到教育,之前連謝長廷先生都已經想把杜部長換掉,如果現在為了選舉,他覺得杜部長是選票的毒藥,所以要求你把杜部長換掉,你會不會把他換掉?
* 張院長俊雄:首先,費委員說謝前院長長廷當初想把杜部長換掉,我今天還是第一次聽到這種說法,我們都尊重謝前院長,不過當初我並不知道有這件事,這是第一點。
* 費委員鴻泰:最近謝長廷身邊的人告訴本席這件事的時候,旁邊還有好幾個人也都有聽到。
* 張院長俊雄:我不知道這件事,我今天才第一次聽到。第二點,謝長廷現在坐在轎子上,他所要的是合作和團結,而且要化解內部的分歧,至於他會不會提出這樣的要求,我並不清楚。
* 費委員鴻泰:本席不想談論貴黨的策略,只是要跟院長講,像杜部長這樣的表現,他好歹也是一位學者,也當過教授,我們都很尊敬他,可是現在很多家長覺得他對此事的態度讓他們無法教導小孩,坊間茶餘飯後大概都在談論挖鼻屎或呼呼大睡。像國防部長如果在打仗的時候睡覺,那國軍就不要打仗了!如果財政部長在國家財政發生赤字的時候還在打瞌睡,那國家就完蛋了!院長,國家現在的教育品質已經很不好了,部長還每天都在睡覺,你不覺得我們的教育已經完蛋了嗎?你覺得花再多的錢在教育上還有意義嗎?請你告訴全國的老師和家長要如何教導小孩。其實我們現在真的希望杜部長再當好幾個月的部長,因為這樣某種程度會對敝黨比較好。
杜部長,除了打瞌睡之外,本席還要再請教你兩個問題,第一,你以後可不可以不要在公眾面前公然睡覺或挖鼻屎?
* 杜部長正勝:委員應該是要質詢國之大政。
* 費委員鴻泰:這關乎國家最重要的大政,因為教育是百年大計,武器少買一點沒有關係,而財政壞一點,過兩天就變好了,但是教育的根被弄爛了,那就是你的責任,你知道什麼叫做自省嗎?
* 杜部長正勝:要評定我的責任應該從所有的教育政策來看,委員提出這種問題,本人不予以回答。
* 費委員鴻泰:院長,如果杜部長再這樣答復,本席就不想問他了。院長,你可以告訴我們全國的小朋友上課不要打瞌睡、在公眾場合不要隨便挖鼻孔,更不要隨便彈鼻屎嗎?
* 張院長俊雄:我想,在平常教育裡面,學生應該都很清楚,這一點我剛才已經提過了。
* 費委員鴻泰:可不可以再說一遍?
* 張院長俊雄:我就不重覆了。
* 費委員鴻泰:請問,小朋友上課,可不可以打瞌睡?
* 張院長俊雄:我剛才已經答復過了。
* 費委員鴻泰:可不可以打瞌睡?
* 張院長俊雄:學生在上課時不可以打瞌睡,我剛才已經談過了。
* 費委員鴻泰:謝謝。我覺得「士大夫無恥,是為國恥」,現在院長願意這樣講,我覺得還滿欽佩,因為身教最重要。本席一個會期有30分鐘總質詢時間,但我剛才問他那麼嚴肅的問題,他居然說教育可以從很多方面來談,真的是「士大夫無恥,是為國恥」。
* 張院長俊雄:我想是觀點不同。
* 費委員鴻泰:您覺得我們的小朋友,要不要在公眾場合隨便挖鼻屎或彈鼻屎?
* 張院長俊雄:委員一直在繞這個問題。我想,當小朋友看到這種場面,事實上,也不是給小朋友很好的教育。
* 費委員鴻泰:感謝院長。
* 張院長俊雄:其實,學生都很清楚,但在國會殿堂,對於政策一直繞在這裡……
* 費委員鴻泰:教育是百年大計。
* 張院長俊雄:沒有錯,但委員的質詢方式以及我們在國會殿堂論政,也是教育的一種。
* 費委員鴻泰:我寧願用這種時間來告訴全國老百姓,現在張院長要求的閣員是怎樣子的人?如果連這最根本的事情都沒有辦法貫徹或要求,我告訴你:「你施政是白施政了」。他在記者會時,一點都不知道道歉。
* 杜部長正勝:你對選民的付託是有所……
* 費委員鴻泰:我至少不會像你那樣的態度。
* 杜部長正勝:你應該多瞭解教育的內容,再來跟我論政。謝謝。
* 費委員鴻泰:請回可以嗎?憑良心講,像你們這樣的院長、部長,我還懶得去問!因為你們實在把小朋友帶壞了。
部長,在雙十節那一天,你們把國軍當猴子一樣耍,當閱兵部隊非常嚴肅、莊重地向觀禮台敬禮時,卻沒有人回禮?很多軍人看了之後都在搖頭,日後這件事絕對會讓國防部長李天羽先生留名千史,而且軍中也會知道這是你李天羽部長幹的!還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當天有憲兵發放入聯文宣,之後又趕快把它收起來。昨天,當委員在國防委員會質詢時,你們馬上又說:「要處罰」。請問你們要如何處罰?
* 李部長天羽:謝謝委員讓我有表達的機會……
* 費委員鴻泰:你只要告訴我如何處罰就好了。
* 李部長天羽:我們現在還沒有完全查清楚,但是……
* 費委員鴻泰:為什麼當天還趕快收起來?而且既然沒有完全查清楚,你昨天為什麼說要記過呢?
* 李部長天羽: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說要記過,那是憲兵參謀長在大院委員咄咄逼人的情況下……
* 費委員鴻泰:你用字稍微注意一點,什麼叫「咄咄逼人」?那麼嚴肅的問題叫咄咄逼人嗎?
* 李部長天羽:好,我向委員抱歉。
* 費委員鴻泰:為什麼經過了一個晚上,在總統府表達意見之後,你們的態度就變了?
* 李部長天羽:我們沒有改變,始終都是一樣。
* 費委員鴻泰:請問當天發放文宣之事,到底是對?還是錯?
* 李部長天羽:如果今天朝野都有共識爭取入聯,那就是沒有錯。
* 費委員鴻泰:當天你們把它收起來,但受到民進黨陳水扁的施壓之後,又改說這是全國政策問題。當軍人總要有點武格吧!請問你當天為什麼要把它收起來?既然當天已經收起來,事後再講什麼都是多餘的。昨天,在國防委員會質詢時還說:「這個動作不對,應該要處罰」,結果報紙刊載出來,總統府給你壓力,你又說:「這可能是朝野的共識」。其實,朝野沒有共識。朝野在執行命令不應該拿標語的事上,都是認為不能拿標語,包括王院長都說:「連紅衫軍都在遵守這個原則」,但國防部卻不遵守這個原則,還說這是什麼國家政策,分明是曲解法令。你們這樣做讓日後軍人做事的時候,還要看看政治對不對?只要政治對就可以做,或者不要做。部長,你不但把軍人做小了,也把國防部長做小了,您知道嗎?請問當天發放文宣的動作,到底對、還是不對?
* 李部長天羽:當天我不知道,也不曉得參觀台……
* 費委員鴻泰:你別鬼扯了,這2天電視報導得那麼多。請問當天發放文宣到底對不對?
* 李部長天羽:當天我們同仁並不知道裡面有文宣資料,他們認為只是發雨衣或紀念品等。
* 費委員鴻泰:你真是不要臉得了不起,連電視上都報導那是文宣,而且每個小時都有播放到你們趕快收回的畫面,今天居然還講不知道?
* 李部長天羽:我是說當場不知道。
* 費委員鴻泰:我現在問你:「發放文宣那個動作,到底對不對?」
* 李部長天羽:謝謝委員的指教,每個人的解讀方向不一樣。
* 費委員鴻泰:你不用謝謝我。我剛才罵你:「不要臉」,你還謝謝我。當官當成像你這樣,那叫「官痴」了,不但心裡的話都不敢講,連原則的東西也不敢講,這樣你如何領導你的部隊。
* 李部長天羽:我認為我領導我的部隊,沒有任何偏差,而且我認為這件事情沒有錯。
* 費委員鴻泰:什麼東西沒有錯?
* 李部長天羽:我們根據整個大會所拿來的相關東西,包括雨衣等,然後做服務性的工作。
* 費委員鴻泰:那是雨衣嗎?
* 李部長天羽:有雨衣,我的幕僚是這樣告訴我的。
* 費委員鴻泰:李部長,那是雨衣嗎?
* 李部長天羽:事實上,那是什麼東西?我隔那麼遠也不曉得。
* 費委員鴻泰:既然你當天不知道,今天已經是12號了,我現在再問你:「當天發放文宣,到底對不對?」
* 李部長天羽:就整個政策面來講,我認為沒有什麼錯。
* 費委員鴻泰:發那個文宣沒有錯?那就是王金平院長講的話錯了!
* 李部長天羽:我不曉得那是相關文宣,也不曉得他們發的東西,只知道在為觀眾做一些服務,可能是發一些雨衣等等。
* 費委員鴻泰:就像我剛才告訴教育部長說:「一個教育的人不知道羞恥,那是國家的恥辱」;但「一個國軍最高將領不知道羞恥,還在強辯,軍隊會以你為恥」。
李部長,你要記得你說「王院長是錯的」那句話。
另外,請問財政部何部長,財政部為什麼要由所屬的一級單位,包括國稅局、賦稅署、國庫署與台灣銀行等,拿出3,000萬元業務費交給新聞局?
* 何部長志欽:因為這些相關單位有編列文宣或賦稅的宣導經費。
* 費委員鴻泰:為什麼要給新聞局?
* 何部長志欽:因為過去有這個經驗……
* 費委員鴻泰:有什麼樣的經驗?因為你們業務能力不夠?你們沒有業務能力,所以要請新聞局做文宣?
* 何部長志欽:這是一種選項,因為過去新聞局在統籌上較有經驗,所以可以有整體的作法。
* 費委員鴻泰:請問是做什麼文宣?
* 何部長志欽:各種不同的文宣……
* 費委員鴻泰:那些各種不同,我願聞其詳?
* 何部長志欽:詳細的情形,不是我能回答……
* 費委員鴻泰:你不知道詳細情形,就將經財政委員會、院會通過給財政部的預算隨便拿出去?你這個部長當得真迷糊!
* 何部長志欽:這是在一般業務費,相關科目項下可以支出的……
* 費委員鴻泰:什麼相關科目?做什麼用的?我願聞其詳。
* 何部長志欽:做文宣,如賦稅宣導,有助於宣導我們的政策……
* 費委員鴻泰:什麼政策?
* 何部長志欽:譬如賦稅署如何為民服務,在稽徵程序上……
* 費委員鴻泰:你再講下去,本席就要用方才同樣的話來罵你,不要臉!
* 何部長志欽:向委員報告……
* 費委員鴻泰:大家都知道要做什麼事情,如果賦稅署的賦稅宣導要請新聞局來做,那麼,以後你們可以統統不要?
* 何部長志欽:不是的。
* 費委員鴻泰:如果是這樣,今年財政部所有相關業務宣傳的預算,我們統統可以刪除。
* 何部長志欽:我們是用新聞局在宣導方面的技術……
* 費委員鴻泰:難道新聞局有稅務的專業嗎?財政部沒有這個專業?財政部都是飯桶,你們都只會吃飯?
* 何部長志欽:報告委員,我們的政策可能需要一個對媒體較有經驗的,具有技術性的服務,我們是由這個面向來看。
* 費委員鴻泰:何部長,本席讓你講得越多,你漏出來的破綻也越多,讓大家覺得你這個讀書人不像一個讀書人。財政部是你的專業,你沒有能力,居然要將財政委員會及立法院三讀通過宣揚財政部業務的文宣費用交給新聞局?你居然好意思說得出來?部長,你怎麼好意思?摸摸你的良心,你的心還在跳嗎?你的心是石頭做的,你知道嗎?
* 何部長志欽:這是總體施政的方針,在業務上的一個作法。
* 費委員鴻泰:很巧的是,財政部不知道他的業務要怎麼做,所以拿3,000萬元給新聞局,請他們幫忙做業務宣導;很巧,同一個時間,交通部也拿3,000萬元給新聞局去宣導他們的業務;更巧的是經濟部也拿了3,000萬元;通通都很巧。院長,在你的領導之下,我覺得,各個部長都是白痴,因為他們通通都不會,通通都要新聞局去做。民進黨張院長所領導的行政院是這個樣子,簡直是睜眼在說瞎話。
* 張院長俊雄:為發揮宣傳的效果,所以由新聞局統籌來做。
* 費委員鴻泰:本席今天看到的是,了不起的教育部長還在強辯;了不起的國防部長,本席以前還有一點瞧得起他,今天是澈底瞧不起他,他根本是在那裏胡說八道。遇到一個財政部長,更了不起!實在應該找經驗比較好的來做……
* 張院長俊雄:希望委員的質詢,至少要給這8位首長起碼的尊嚴。這一點是我特別拜託的。
* 費委員鴻泰:我要在這裏大聲罵你們,不要臉!你們這樣的行政院,真叫做:丟臉!
* 易副局長榮宗:報告委員,這是整體在做統合宣導……
* 費委員鴻泰:你不需要講話!
* 張院長俊雄:謝謝。
*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休息10分鐘。
* 休息(16時5分)
* 繼續開會(16時19分)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吳委員志揚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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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委員志揚:(16時19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邱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今天中國時報A6版報導,行政院打算在10月24日全國25個縣市辦理「入聯傳聖火慢跑」活動,有沒有這回事?
* 主席: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 張院長俊雄:(16時20分)主席、各位委員。沒有錯。
* 吳委員志揚:可以這樣辦嗎?
* 張院長俊雄:體委會為了全民運動,又遇到入聯的國家政策推廣,剛好與民間結合來推動全民運動。
* 吳委員志揚:這是嚴重違反行政中立的,你知道嗎?現在擺在眼前的事實很清楚—大家希望有機會參與聯合國,目前有一個公投提案叫入聯,有一個叫返聯,行政單位不能在這兩者間選邊站,尤其不能用政府的資源來辦理。請問體委會楊主委,你的預算從哪裡來?
* 楊主任委員忠和:這個路跑是全民共同參與,不分黨派也不分藍綠,2,300萬同胞都可以來參與。其實,這個活動除了推廣身心健康以外,最重要的一點是,運動員幾十年來在國際競賽中受到政治干擾,無法用自己國家的名字,不能唱自己的國歌,也不能用自己的國旗,所以希望……
* 吳委員志揚:請你告訴我,活動主題是什麼?
* 楊主任委員忠和:主題是,全民傳聖火,前進聯合國。
* 吳委員志揚:請問,在奧運聖火來臺部分,你有沒有出力,你有沒有出那麼大的力?
* 楊主任委員忠和:奧運聖火是否來臺是中華奧會與IOC之間……
* 吳委員志揚:從各個單位開始在掛帆布,本席就覺得很不妥,包括在中壢工業區刊登一樣的布條,經過我們抗議之後,他們馬上拿下來,因為他們自己也覺得不妥,所以我希望你們不要讓基層公務人員感到為難。我們沒有講入聯是錯誤、返聯是對的,現在的事實是讓它自然地呈現。我希望行政院不要再用任何行政資源,為某一個政黨的選舉來造勢,尤其不能花體委會的預算,如果這樣花,會嚴重與預算科目不符合。你要辦全民運動可以,國慶日這麼好的時間為什麼不辦呢?
* 楊主任委員忠和:這個活動25個縣市都有參與,算是具有25個點的全民運動,所以這個活動等於是一個健康運動……
* 吳委員志揚:不是25個縣市要求你舉辦,而是你要求25個縣市配合,對吧?
* 楊主任委員忠和:一個活動本來就要靠中央與地方一起辦理。
* 吳委員志揚:本席強烈要求主委,你要辦路跑活動很好,用「愛臺灣」等各種方式都可以,只是不能涉及目前公投正在進行的一些項目,這是嚴重違反行政中立的,而且我還可以舉發。如果想像力豐富一點可以說,政府的預算若拿來辦這些活動,而與某個政黨提出的公投案明顯地結合,同時,這個公投案又是該政黨要辦理選舉時想要掛勾的,這樣不是拿政府的錢在賄選嗎?
* 楊主任委員忠和:我們這個活動是健康、中立的,與公投沒有關係。
* 吳委員志揚:可以以健康為訴求,還有太多的標語可以用,就是不要選「入聯公投」為名,因為明年選舉就要到了;要不然你也來辦一個返聯的宣傳,這樣比較公平。
* 楊主任委員忠和:我們這個活動是中立的,任何人都可以來參與,我們希望是開放式的。
* 吳委員志揚:雖然你的訴求是如此,但是不喜歡的人就不會去,或者本來喜歡跑步的人也不會理會,因為你利用這個機會強力地宣傳,他們就會受影響。
* 楊主任委員忠和:最主要是,運動界希望我們代表國家出去能用自己的國名、國旗與國歌,這是半個世紀以來,我們運動界的心聲;所以我們也要讓國外知道,我們國家要加入國際社會的心聲。
* 吳委員志揚:如果你要辦這個活動,就要馬上修正,要不然審計機關也會處理這件事,而且現在我們還在審查預算。本席再說一遍,入聯與返聯應該讓大家去討論,但是不要用行政資源,要不然你們所有的預算支出,我們會以你們違法使用不同科目預算為理由,把體委會所有的預算刪掉。
* 張院長俊雄:我只補充小小的一點,加入聯合國是行政院的決策,也許與某政黨有關連,但是這是院會通過,所以是行政院的一個政策,不是因為「入聯」與「返聯」之不同政黨的主張。因此加入聯合國是行政院依照程序所做的一個決策,這一點我要特別向委員報告。
* 吳委員志揚:你們可以做這個決策,為什麼還要辦公投?
* 張院長俊雄:這已經是幾個月前,我們向聯合國提出申請時,行政院就……
* 吳委員志揚:根本公投還沒有通過你就做了嘛!
* 張院長俊雄:另外有一點,既然沒有達到目的,而且是15年來我們持續在努力地目標,所以不放棄這一次加入聯合國宣傳活動,而繼續朝這個方向來走。
* 吳委員志揚:你如果直接做,還比較令人尊敬,你現在又搞一個公投,明顯地就是要綁大選去影響選情。公投還沒有通過你就做文宣了嘛!上一次的公投也是,結果是不贊成買飛彈,還不是照樣要買。公投是很神聖的,怎麼可以拿來當選舉工具?沒有通過之前,宣傳活動照做,即使不通過結果還是照做,何必公投呢?體委會如果硬幹下去,體委會將會很慘。
剛剛費鴻泰委員提到,國慶日入聯文宣的發放到底有沒有錯誤?李部長也答復,發放作業不清楚。在這種場合,不管是誰決定發放的,是不是適當,你們要查清楚。
* 張院長俊雄:我延續剛才的答復,既然以臺灣名義入聯是政府的政策,這是政策的宣導,不要與一般文宣品等同相比。至於整體的大會秩序,由國慶籌備會來做處理,而且我特別要求國防部,把事實真相查出來。我也是看到報紙報導才知道,所以要查明事實真相,然後讓整體社會瞭解。
* 吳委員志揚:我當場第一個反應就是不妥的,官員也認為這是不妥的,主要不妥是違反行政中立。剛剛部長答復,因為咄咄逼人,所以憲兵高參謀長以記過處分。後來在綠營立委施壓下又答應,如果憲兵是受命,則不懲處,這是什麼意思?
* 李部長天羽:一個是受命,一個是不知所發放的東西是什麼。因為當初是抱著服務協助的態度來發放雨衣,現在我瞭解全盤狀況之後,我更不會處分憲兵弟兄。因為他們根本不知道他們發放什麼東西,只知道是一個協助服務。
* 吳委員志揚:李部長,你這樣講還是漏掉一點,就是總要有知道的人來負責,你現在只是說這個憲兵不需要負責,因為他不知道,對不對?
* 李部長天羽:對。
* 吳委員志揚:所以總要有知道的那個人來負責,才會有他如果是受命就不懲處的說法,那就是下面的人要懲處他啦,是不是這樣?現在憲兵司令部的人又改口說:如果國慶籌委會要求,才會懲處,是不是這樣?
* 李部長天羽:這是報紙上刊登的,我沒有看見。
* 吳委員志揚:這樣繞來繞去,就是有懲處嘛,只是要懲處誰的問題,所以這件事情我想不用再吵了,我們不要為難基層人員,你們上位的人要比較有腦袋瓜,要行政中立,這件事錯在哪裡?就是違反行政中立!就是這麼簡單,尤其是軍方應該更嚴守行政中立,請問,現在國防部外圍有沒有張貼「加入聯合國」的標語?
* 張院長俊雄:基本上,我認為這是政府的政策,所以我一再提到這不是一般的文宣品,這是根本差異的地方。
* 吳委員志揚:院長,你要趕快做明確的處理,否則,現在立法院這會期正是處理預算之際,大家對此都很在意,因為,今天如果光是公投的話還好,但現在公投跟大選綁在一起。
* 張院長俊雄:我了解。
* 吳委員志揚:陳總統他已經很清楚,既然要綁在一起,公投又綁大選、又用行政資源去綁答案是一樣的公投議題,就等於是用行政資源去弄選舉嘛,講難聽一點就是這樣!如果真的能夠加入聯合國,大家也不會反對,但是你把這樣的議題跟選舉掛在一起,又動用行政資源,這樣非常不對,所以要立即停止這些動作,否則你們今年的預算會很難看!
繼續請教院長關於財政收支劃分的問題。今年5月已經通過地方制度法,台北縣成為準直轄市;我們桃園縣現在有193萬人口,大概再2年也可以達到同樣的水準;但是我們看到,當台北縣成為準直轄市以後,他們並未如想像中得到升格的快樂感覺,你知道問題出在哪裡?
* 張院長俊雄:當初立法院只通過地方制度法,財政收支劃分法並沒有去做必要的修正,以致於統籌稅款的餅沒有做大,在餅沒有做大的情況下,原先是只有台北及高雄兩個直轄市而已,現在又增加了台北縣,所以有這種情形發生。不過,行政院一方面已經制定出可長可久的制度,另一方面也補助了台北縣,所以台北縣有增加、有減少,事實上該縣淨增加44億元的經費。
* 吳委員志揚:那麼大的縣才增加44億元?光是人事費就用光了,除了一堆人升官以外,他們的建設費好像沒有增加嘛!院長,你剛才提到你們有自己版本的行政收支劃分法。
* 張院長俊雄:對。
* 吳委員志揚:請問這個行政收支劃分法有把餅做大嗎?
* 何部長志欽:向委員報告兩個部分,一是在財劃法未修正前,台北縣升格,我們受制於39%、43%及12%規定的格局,所以只能在此架構之下做合理的調整;剛才院長也說,我們經過努力,台北縣增加了44億元的經費,當然這也許還不夠,但是在此架構之下,我們已經做到最大的極限;其次,我們提出財劃法的修正,其實財劃法的修正是在中央與地方做財源的分配,其實還是要把餅做大,因為這是零和遊戲,中央多一點,相對地,地方就少一點,在這樣的……
* 吳委員志揚:你趕快告訴我,哪一點是把餅做大的部分?我現在看到的是統籌分配的稅款好像是增加約1千億。
* 張院長俊雄:是增加900億。
* 吳委員志揚:雖然這個部分增加了900億,可是一般性補助跟計畫性補助總共也差不多減少了900億。
* 何部長志欽:那個部分減少了大概500億左右,其他的差額增加了差不多400億,又因為遺贈稅和其他稅的調整,所以根據這種版本97年的預算增加了300億。
* 吳委員志揚:其實一般性補助跟計畫性補助的部分減少了好幾百億,而且這幾百億裡面是不是有三分之一都分給南部的6縣市?
* 何部長志欽:統籌分配稅款增加900億是整個增加,而補助款這邊減少了600億左右。
* 吳委員志揚:本席認為,一般性補助跟計畫性補助應該也要維持基本的公平,據本席瞭解,桃園縣總稅收占全國的16%到17%,但是該縣就這部分大概只有分到4%。
* 何部長志欽:這是統籌分配稅款制度上的一個盲點,因為大部分的企業都位於台北市,其營利事業所得稅是以台北市的名義來繳,這是制度上的一種限制。
* 吳委員志揚:部長,本席希望你們不要「劫窮濟貧」,你們不再劫富濟貧,因為現在也已經沒有富的縣了,像人家說桃園縣賺了很多錢,其實繳了2,000億卻只拿回來300億,只有百分之十幾而已,而且桃園縣的舉債都已經到達上限了。
* 何部長志欽:委員也很清楚,中央和地方都有財政上的困難,所以我們一起努力,希望能夠把餅做大。
* 吳委員志揚:本來財政還不錯,可是在你們修法之後會再重新洗一次牌,該升格的縣市覺得好像並沒有想像中那麼好,而本來還比較有錢的縣市也愈分愈少,請你們不要造成一種均窮的狀況。
* 何部長志欽:我們有一個原則,就是實質上只增不減,因為我們除了90%依財政努力和財政能力作劃分之外,還有6%和4%的部分可以用這種方式來……
* 吳委員志揚:只增不減是指哪個部分?
* 何部長志欽:以96年度的預算為例,我們是以91年到95年來平均,在修法之後,大部分都會增加,如果發生減少的情形,我們也會根據過去的水準來補平,這就是只增不減的原則。
* 吳委員志揚:院長,你可不可以承諾你們不會挖東牆補西牆,真的做到只增不減?
* 張院長俊雄:我們有兩個原則,第一,我們訂了一個分配的標準,所以不會因為縣市首長的黨籍而有不同的作法,會完全依照我們所訂的標準來分配,這是第一點。第二,原則上各縣市都會有增無減,拿到的錢不會因為修法而拿得比原來還少,這是兩個基本原則。
* 吳委員志揚:你們可以承諾嗎?
* 何部長志欽:這是此次修法的基本精神。
* 吳委員志揚:本席在去年有提出財政收支劃分法的修正案,請你們好好參考這個版本。
* 張院長俊雄:可以。
* 吳委員志揚:你們剛才沒有告訴我們為什麼可以把餅做大,你們只說會想辦法讓各縣市多拿一點,可是本席對於你們怎麼辦得到一直深感懷疑。院長,本席現在先說明本席所提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的幾個重點,首先,所謂「把餅做大」,就是針對所得稅收入10%和貨物稅收入30%,看是在哪個地方產生就分給該地所屬的地方政府。像現在的作法,由於這些稅是屬於國稅,所以全部都要繳庫,都沒有留給地方,在繳庫之後再提出來作為分給全國的統籌分配款,換言之,一個地方的貢獻多少顯現不出來,所以雖然貢獻很多,但不見得留得住,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我們希望土地增值稅全部歸地方政府,因為這是地方稅,現在的狀況是其中20%要交給中央作統籌分配,但我們希望土地增值稅能全部留在地方。第三點,希望營業稅全數納入中央統籌分配財源,因為現在並沒有這樣做,而是中央拿著,沒有拿出來分。第四點,你們要鼓勵讓地方有incentive去多賺一點稅,據我們了解,照那個公式,桃園縣賺越多的稅,拿回來的比例越少,這個公式中有個財政努力的權數,現在是15%,我們希望提高到25%。剛剛講的這幾種稅是我們挑出來的,當地方有努力做,而且因為工業等發達以後,有污染問題、有學校教育的需求、人口多等因素,這樣算起來都會高,這些高了以後,要留部分給地方政府,不要全部拿上去大家一起分,這樣地方才會有動力將經濟弄好。
很多人可能會說,我是工業大縣選出的立委,當然會這樣講,但是我覺得不是這樣,農業大縣也可以想辦法將農業弄好,一樣會有收入;好山好水的縣可以發展觀光,其實觀光的收入很嚇人的,不見得是工廠林立的縣市才有稅收,所以要鼓勵大家努力創稅,努力創稅以後,不管上面分配的公式如何,至少我剛剛講的那幾種方法,會留住一部分努力的成果在該縣市,所以這是incentive plan,就是有鼓勵作用的計畫。現在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還沒有通過,還是草案嗎?
* 張院長俊雄:還沒有,現在立法院。
* 吳委員志揚:你可否辦一些具有這些誘因的,讓大家去努力?而不只是想著你分多少、我分多少,大家都沒有想到你能不能多賺一點、我能不能多賺一點。
* 何部長志欽:向委員報告,委員提到有關第二點土地增值稅及第三點營業稅,都已經反映在我們現在的財劃法修正案中,即所有土地增值稅由縣市所有,不再加20%給中央政府統籌分配;而營業稅部分,除了1.5%稽徵成本及3%的統一發票,其他95.5%全部納入中央統籌,所以你所提第二點及第三點,已經都納入我們現在財劃法的修正案中了。至於第四點,你提到財政努力formula的部分,我們正在集思廣益,請大家提供意見,所以你的高見……
* 吳委員志揚:這個很重要,不要讓大家搶錢搶到眼睛發紅、臉紅脖子粗的,其實大家應該一起讓台灣多賺一點錢,然後大家再來分這個錢。
* 張院長俊雄:就具體的內容,我現在不敢妄自評論,不過我們希望能訂定可長可久的制度,而且要升格作為院轄市的,我想不是只有台北縣而已,其他如桃園、台中縣市、台南縣市將來說不定也有可能,所以我希望能訂定可長可久的財政制度來因應這個局面,這是這次修改最重要的目的。
* 吳委員志揚:我剛剛講的incentive很重要,要讓人有創稅的動機,否則再怎麼分,餅就是那麼大。當初在內政及民族委員會提出準直轄市的概念時,有些縣市馬上想到,這樣準直轄市分多一點,他們是否就會分少一點了?我們不希望激起大家這樣的……
* 張院長俊雄:對,我了解。
* 吳委員志揚:接著我再質詢有關交通建設的問題。院長,台灣有很多火車站,第一大是台北,第二大是高雄,你知道第三、第四大是哪裏嗎?
* 張院長俊雄:第三大是桃園,還是台中?
* 吳委員志揚:第三大是桃園,第四大是中壢市。
* 張院長俊雄:這一點我不很清楚。
* 吳委員志揚:板橋很大嘛,但板橋只有排在第八,汐止排第十七,萬華排第三十四,五堵排第五十一,這都是交通部台鐵局的資料。我講這些重點是,桃園縣這個都會區現在有250萬居民,有兩大車站排名全國第三、第四大。我剛剛唸了幾個如排名第八、第三十四等,我為什麼提這個?是因為這幾個排名沒有那麼前面的,他們的鐵路都已經不是高架化就是地下化了,而桃園在短短的距離中,就有兩個排名第三大及第四大的火車站,桃園每月賺2,000億丟到中央政府那裏,我覺得我們值得要求在這裏做高架化。高架化好不容易已經通過環評了,現在眼看著其他地方,包括台中都會區將於103年完工、員林的高架化101年完工、高雄鐵路地下化105年完工,甚至連我認為較偏遠的高雄到屏東潮州的捷運化也將於100年完工,請問我們桃園的高架化呢?蔡部長,你講一下現在的進度,我們認為這問題非常急迫,既然環評通過了,行政院就沒有理由放在那邊等了。
* 蔡部長堆:誠如你剛剛指教的,桃園中壢地區的高架化,或是廣義的台鐵捷運化的計畫大致上已經確定了,先決條件當然是你剛剛講的環評,但這是有條件的通過,其中還要求台鐵局修正一些資料,而台鐵局也將這些資料送給環保署了,我相信環保署會很快作確認,確認完畢後,台鐵局會併同相關資料將整個綜合規劃報告送到部裏,之後我們會儘快審議,審議完後……
* 吳委員志揚:……至少15年,我們希望加快速度。
* 蔡部長堆:是。
* 吳委員志揚:希望行政院儘速核定,然後就開始規劃、設計,希望97年就可以開始進行建設。
* 蔡部長堆:每一個階段的程序,我們不會延宕,我們一定會來……
* 吳委員志揚:規劃、設計要1年,興建大概要9年,到時候,誰來剪綵還不知道,但是現在能啟動,就是功勞一件,好不好?希望快速採取動作。
* 張院長俊雄:今年通過的環評有附帶條件,這個條件正由高鐵局修訂,如果修訂之後環評可以接受,那就立刻……
* 吳委員志揚:我的質詢時間剩下1分鐘,我在此要為五楊高架橋請命。五股到楊梅常常塞車塞得一蹋糊塗,任何人都知道坐在行進的車裏睡覺時突然覺得車子停了,不管從南來或從北來,大概就是到桃園縣了,這是非常嚴重的問題。現在有新的環評委員,但過去環評委員說的幾點都不成理由,第一點,他們說任何時段平均速率都有60公里以上,我們一天來回幾次,都知道這是嚴重違反經驗法則的;第二點,他們說也許高鐵通車後,就沒有航運量的需求了,但是現在高鐵通車了,還是照塞,所以我們希望院長、部長能支持五楊高架橋的興建,這是在解決台北、新竹這段台灣心臟地帶、經濟及科技中心的交通樞紐問題,不是只有桃園縣人才受惠。謝謝。
* 蔡部長堆:我在此簡短回應,目前整個替代方案已經送到環保署,我們會按照程序跟環保署保持密切連繫。謝謝。
* 主席:現在請蔡委員家福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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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委員家福:(16時51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邱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上星期,中國時報有份民調表現出我們臺灣人民對政治完全充滿不信任感,不論是對國家的領導者或對行政院整個行政團隊,包括立法院、朝野政黨,完全充滿了不信任感,這是我們臺灣非常大的政治危機,所以本席個人深深覺得無法實質代表民意、為百姓做事,所以這個階段本席放棄立法委員的連任。但是我們希望在行政部門包括在立法系統還在繼續努力的朋友,能有所擔當。本席個人非常懷念十多年前與陳景峻秘書長在擔任台北縣地方首長時,那股為地方打拼可以付出一切的熱情情景,現在已經沒有以前那種使命感,這顯示我們國家政治結構真的出了很大的問題,就此,本席請問張院長三個政治性的議題。一、本席連續三任共計9年,在立法院一直積極推動選舉合併,最高的理想和目標就是希望我們國家未來4年只舉辦一次中央大選,亦即總統和立委二合一的選舉。另外一個選舉就是把25個縣市、包括北高兩市市長、市議員、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跟里長選舉,能夠合併為五合一的選舉,當然中選會、行政院團隊對是項目標都很努力,也向前邁進了一大步,因為我們曾經辦過縣市長、縣市議員以及鄉鎮市長三合一的選舉,很可惜,這次總統和立委的就職日期只差三個月,但由於特殊政治的考量,這次總統和立委的就職選舉並沒有改成二合一,實在令我們感覺非常遺憾。本席一直希望對的事情就要趕快去做,尤其是最近本院程序委員會也通過無黨聯盟所提:鑑於現階段縣市長、鄉鎮市長代表與里長任期完全不統一,使得許多縣長就任時將面對一些任期不到半年的老議員質詢,所以我們希望在民國99年底時,能夠合併為五合一,包括北高兩市縣市長與地方民意代表選舉將能合併為五合一,當然五合一會涉及這一任的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跟代表,以及里長,有部分任期會延任,依法這是許可的。我們從媒體報導了解到執政黨跟行政院的立場是可否考慮等到103年才舉行。若法律許可,這類選舉有公告可以延任時,我們將於99年底全面改選地方公職人員,100年元月1日配合我們的會計年度同時就任,這對我們地方自治的改革將具歷史性的貢獻。對此,張院長有何看法?
* 主席: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 張院長俊雄:(16時55分)主席、各位委員。首先,我要對整體社會人民對政治的不信任深表痛心。這次我再度回到行政院擔任行政院長,我只有一個願望,就是希望能夠真正為這塊土地的人民做一點事。
其次,為了降低社會成本,必須減少選舉次數的理念,不是現在才剛講。記得本人擔任立法委員時,也曾為此努力過,但其間有涉及修改法律的問題。
* 蔡委員家福:現在張主委也在一旁,我們這屆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在選舉公告時,就可以延任。整個規劃要到民國99年底同時改選,並於民國100年元月1日同時就任,這屆立委任期已經改為4年,跟總統一樣。立委於2月1日就任,總統是5月20日就任,時間只差3個月,因此這屆立委選舉要公告時,要考慮延任3個月,則下屆總統和立委選舉就可以同時選舉,並於5月20日同時到任。何況臺灣選舉已經嚴重造成民眾的對立,減少選舉次數,不獨是對臺灣社會成本有利,還對人民的情感有幫助,因此這點希望院長、內政部長以及選委會主委能再詳加考量。
再者,這個法律案是我們立法院通過的,當時為了提昇國會議員的素質,立法院也通過了立委席次減半及單一選區兩票制,其實到目前為止,由這屆單一選區的立委選舉來看,國會議員將來絕對是地方化,除了問政素質無法提升外,將來於國會問政時,大家都將以地方議題為主,而本席係以公共政策,國策的經濟議題為主。當然在這屆立委選後,有可能是本席最後一次在立法院施政總質詢,我們希望所有行政部門跟立法部門的好朋友能著手研議於下任國會議員、立委選舉可以回復中選區制。大概一個選區選出3~5席,最高上限是5席,因為日本也曾嘗試過,將眾議員選舉改為單一選區,後來又改為中選區制。張院長對此有何看法?
* 張院長俊雄:立委席位減半是希望提昇立法院的素質,但在幾個制度上,如果沒有配套措施,將會形成劣幣驅除良幣,而且減半之後,委員權力會加倍,因此當選委員的素質絕對要提高。否則與當初立法院所訂定的立法宗旨將完全背道而馳。所以行政部門這塊我才會緊盯要求這次絕對要乾淨選舉。因為如果不乾淨選舉,反而會劣幣驅除良幣。
* 蔡委員家福:另外,還有一個嚴重的問題,就是國會議員的民意代表性不足,例如台北縣新莊市選出的單一國會議員的民意代表性,是由新莊市80%民眾選出的,雖然他在地方的地位很崇高;也是最高的民意機構代表,但是其在地方的代表性卻低於市長、低於四個鄉鎮市選出的縣議員。只有跟代表同級還高一點。因此這部分將來在行政院進行制度改革時,我們必須加以重視。
另外,這次對我們國家所為的政治改革有不同的雙向意見。我國未來到底是要走向總統制還是改良式的內閣制?李登輝先生擔任第一任總統時,是由國大代表的多數間接選舉出來的中華民國總統,這對政局的穩定有很大的幫助,所以我個人傾向實施改良式內閣制,由人民選出來的立法委員間接選出總統,才不會造成朝小野大的情形;此外,當國家領導者的品德、國家領導方向出錯,而與民意產生嚴重落差時,也能發揮政黨政治、責任政治的影響力,由執政黨依新體制將這個領導者換下來。台灣的政治環境非常特殊,每4年就要為人民直選總統付出龐大代價,不管是入聯公投綁大選,或4年前的防禦性公投綁大選,都造成政局不穩定,這對人民是不利的,我們的經濟發展也因此付出沈重的代價。由人民直選總統已連續3任,對台灣人民有比較好嗎?根據本席的觀察,最近能讓台灣人民團結的事只有一件,就是王建民在美國大聯盟投球的時候,此時,不分藍綠,大家都希望王建民能贏球;在這3次總統大選中,先是造成省籍對立,接著是藍綠對抗,現在則是南北分裂,目前國家財政非常拮据,但每舉行一次選舉,老農年金就增加一千元,老人年金、社會福利也持續提升,但對應該改革的政策則完全沒有擔當,導致國家財政日益惡化,人民情感逐漸分裂,對此,個人感觸良深,未來如果有機會,希望有關單位能透過政治改革議題的檢討,早日實施改良式內閣制,由人民間接選出總統,俾對政局的穩定、國家競爭力的提升有所幫助,避免在政治安定性、經濟發展評比中得到負向成績。以上淺見,不知院長以為如何?
* 張院長俊雄:蔡委員的目標是對的,我們也都支持,但因我國目前既不是總統制也不是內閣制,而是混淆不清的混合制,若要達到這個目標,可能會涉及憲法修改及中央政府體制問題,因此,我們希望先建立共識,再經由憲法的修改把權責劃分清楚。
* 蔡委員家福:你們在政治性議題的推動上,時機掌握得很好,4年前舉行防禦性公投時,陳總統曾表示,如果防禦性公投沒有通過,他即使當選總統也不就任,結果防禦性公投沒有通過,他還是上任了,這種公投有什麼意義?平心而論,總統大選最重要的是選出總統、副總統,但這次的總統大選選民可能要領二、三張選票,包括入聯公投、反黨產公投等,這種政治操作不但會混淆選舉主題,也會讓人民感到厭惡。誠如吳委員所提,慢跑本來是很好的運動項目,只要對體育有利,大家都能接受,但在大選前舉辦盛大的入聯聖火接力,只會讓人覺得是政治操作,院長,你知道這次在全國各地舉辦入聯聖火接力要花多少錢嗎?
* 張院長俊雄:具體數字……
* 蔡委員家福:最少要花一千萬元以上,體育和政治本來就要切割,這次奧運聖火不能來台,我們也覺得非常遺憾,本來奧運就要與政治切割,這次演變到這種情況,兩岸都要檢討。在進入公共政策議題以前,本席要利用這個機會對行政部門所做的努力表示肯定之意,這次柯羅莎颱風來襲,雖然帶來16級強風,但因基隆河整治成功且發揮重大功效,我的選區—台北縣汐止市、新莊市塔拉克溪、中港大排都不再淹水,可見前後任行政院團隊、台北縣政府團隊都投入很多人力與精神做了全面性的整治,這次柯羅莎強颱才沒有造成淹水災害。此外,在交通部主導、公路局負責下,台北縣境內第一高速公路、第二高速公路所連接的特號道路工程已分三階段從二省道做到中正路。另外,這次台北縣升格,除了朝野的努力,我們也要感謝內政部、行政院的支持,只要是對的,就應該公開讚賞,日前,新莊捷運施工過程面臨無禮的自救聯盟抗爭,幸經公共工程委員會吳主委代表政府出面協調,現在已排除困難正式動工了,雖然未獲新莊市民眾百分之一百接受,但對文化界、新莊市民都有一個合理的交代,但因這個工程已延誤1年多,希望行政院能全力支持台北縣政府及台北市捷運局團隊完成後續工程,以彌補因抗爭所流失的時間。有關台北縣捷運線,蘆洲本來是支線,但在同時進行的情形下,蘆洲線完成以後,新莊線可能會晚2年才能完成,這部分,請院長特別留意。
* 張院長俊雄:好。
* 蔡委員家福:另外,我也要對經濟部水利署陳署長這段時間在防洪治水上所做的努力表示高度肯定,中港大排就是在經濟部、內政部全力支持下增設抽水機組,並推動分水隔離等政策才能完成,希望經濟部、內政部能依原來的承諾全力補助20億元綠化、美化工程經費;本席認為,只要是好的、對的事情,就應該給予肯定,也希望行政部門儘速推動。
最近,澳門威尼斯人多功能博弈、觀光特區已經完成一半,新加坡博弈特區也會在1年內開放營業,對此,大家內心有很深的感觸,我們當然不鼓勵博弈和賭博,但這是世界潮流、觀光經濟發展的趨勢,我們5年前流失了一個機會,如果現在做一個遲來的決定通過博弈條款,在台北市、澎湖或其他地區成立博弈特區,其他集團可能也不會來投資;據了解,除了澳門、新加坡,日本在東京、大阪以外的城市也都開放了,將來大陸和俄羅斯邊界特區開放的規模甚至比澳門還大,所以,當政府的決策還猶豫不決時,人家的集團就不肯來投資,即使我們開發關渡平原,人家也未必會來投資,這一點提供院長參考。
另外,本席要請院長特別重視個人選區中的幾個議題:一、行政院第二辦公室在蘇貞昌院長任內,就已確定設在北台灣未來最有發展的區域—台北縣新莊市副都心,今年度已編列了2,000萬預算,明年度也編列了1億8,000萬預算進行整個工程,請問這項決策有沒有改變?目前的進度如何?
* 張院長俊雄:目前進度應該算是很順利,預計明年初可以動工,有關新莊市副都心合署辦公大樓的興建,行政院成立了專案小組,我請工程會的吳主任委員來說明。
* 蔡委員家福:吳主委的執行效率我們可以肯定,如果這項工程預計明年可以動工,那麼請問何時可以完工?
* 吳主任委員澤成:我們現在正在進行設計、和台北縣政府交換土地的作業當中,如果順利的話,明年應該可以動工。
* 蔡委員家福:二、同樣在新莊市副都心,蘇院長時代也正式決定設立國家級的電影主題園區。最近李安在威尼斯影展獲獎,大家都給予高度肯定,可是我們國家至今還沒有一個國家級的電影主題園區,現在用地也確定了,可是我們看到文建會好像沒有任何進度,請問這項決策會不會改變?我們希望看到一個國際性的、多媒體的、動態的電影主題園區,可是看起來文建會、新聞局都不曉得,是否這項計畫已經取消了?
* 翁主任委員金珠:文建會應該是沒有這個軟體園區計畫,但是我們在華山創意園區的OT案是有電影院的計畫,而且正在進行當中。
* 蔡委員家福:現在這個案子是否已胎死腹中了?
* 易副局長榮宗:在新莊第二副都會中心的計畫中,這個案子還在評估當中,所以這個案子還在進行中。
* 蔡委員家福:還沒有確定?
* 易副局長榮宗:大原則應該是確定了,只是還在規劃中,就是原先的國家電影資料館將轉型為多功能的……
* 蔡委員家福:行政院宣布國家電影主題園區要設在新莊市副都心,是蘇院長時代就確定的,這是一項既定政策,如果要改變地點,你不要陷害張院長哦!
* 易副局長榮宗:沒有改變,但是會設立南部分院,正一併在規劃當中。
* 蔡委員家福:希望新聞局能夠把國家電影主題園區要設在新莊市副都心的整個進度和計畫,以書面提供給本席,讓期待這項計畫的民眾安心。
* 易副局長榮宗:我們會遵照辦理。
* 張院長俊雄:台北縣提供了新莊市副都心的土地,好像是2.7公頃。
* 蔡委員家福:土地沒有問題,位置也確定了。
* 張院長俊雄:所以剛才蔡委員關心這個案子會不會胎死腹中,事實上是不會的,因為那筆2.7公頃的土地,行政院已原則同意了,這是第一點。第二、96年度我們也編列了預算在進行。
* 蔡委員家福:三、能夠連接台北縣七條路線,包括機場捷運和東西向快速道路,建構整個台北縣捷運交通網最關鍵的就是台北縣環狀捷運線,蘇院長任內就答應補助台北縣政府195億元,最後因為整個執行決策的問題,現階段台北縣政府是決定請台北市政府一起來辦理這項工程,同時也把財務計畫送到經建會了,這項建設對台北縣、市和北台灣總體交通的發展,和機場捷運一樣重要,請問院長,行政院何時可以定案?
* 蔡部長堆:中央承諾補助台北縣的部分原則上是不會變的,因為現在台北縣政府政策改變,要委託台北市捷運局來辦理,因此現在要等台北市捷運局提出整個計畫來。
* 蔡委員家福:我跟部長講,台北市捷運局已經提出了。
* 蔡部長堆:如果台北市捷運局提出來了,應該也會經過交通部,但到目前為止,據我所知是還沒有。
* 張院長俊雄:因為那個修正計畫變更了,所以交通部這邊……
* 蔡委員家福:媒體報導已經轉送了,最近應該會到,我們希望整個開發計畫、財務計畫送到交通部,然後再送到經建會核定,時間最慢不要超過3個月,好讓這項工程能夠在原來蘇院長擔任台北縣縣長時的目標,也就是102年完工通車,這對整個台北縣、市的交通速度是非常關鍵的。
其次,最能代表我們國家的一個現代化建設就是機場捷運,雖然已有部分路段動工了,但是12項工程中只有3項發包,現階段桃園—三重和新莊捷運線共構的這一段是由交通部高鐵局負責,但是進度看起來很緩慢,請問部長,目前進度如何?
* 蔡部長堆:程序上都在進行當中,尤其是在發包的部分,在今年年底以前還會有好幾個標會處理完畢,目標還是希望在99年能夠完成三重到機場段。
* 蔡委員家福:99年可以完成?
* 蔡部長堆:當初我們規劃的目標是99年。
* 蔡委員家福:交通部真的要努力,尤其三重這一段如果在99年還沒有完成,效率真的是太低了。本席在上次總質詢時問過前任交通部部長,我一提到上海的磁浮列車有多快時,他就發火了,他說因為大陸是威權體制,可是人家是以很高的效率、在很短的時間內完成的,反觀我們的機場捷運,從BOT弄到政府自行興建,實在不能再拖到100年了,尤其民進黨執政8年,如果無法完成,實在是對不起台灣人民,這一點請部長努力。
* 蔡部長堆:是,我們在加速趕工當中。
* 蔡委員家福:另外,本席再提出兩個有關經濟發展的議題,希望院長能夠重視:一、最近兩位總統候選人都提到要開放大陸資金到台灣投資,對我們整個經濟市場而言是相當有利的政策,可是本席認為,其他高科技或技術性投資,如果要達成相關的法律約定恐怕還需要一段時間,唯一最快的就是開放大陸資金,因為法律已經通過了,開放讓大陸資金購買台灣的不動產。最近不管是上海、北京還是杜拜的房地產市場之所以成長那麼多,就是因為全世界的資金都可以去投資所致,反觀我們卻畫地自限,不准大陸資金購買台灣的不動產。我跟院長報告,台灣的不動產下半年已有慢慢泡沫化的危機了,不知道院長有沒有感受到?針對這一點,法令上是要經過一個許可制,實施3年只准了1件,我們應該開放一般型房屋的不動產。陳主委表示3年准4件,金額還不到5,000萬,所以,政策一定要注意到這部分的問題。
另外,台灣整個內需的經濟市場都在進行老舊社區更新的全民運動。我講過好幾次,國家應該成立5,000億的都市更新基金,並比照921重建基金來協助要更新的民眾。首先,政策一定要更開放。至於容積獎勵部分也是不夠的,特別是30年以上的4樓及5樓的老公寓,如果沒有給他們更多的容積獎勵,就沒有更新的誘因在。此一議題不管任何政黨執政,這都是有關人民權益的重要議題。我們希望院長及相關部門的首長也能重視。謝謝。
* 張院長俊雄:都市更新條例的修正案已經送到立法院,蔡委員所關心的問題都在該條例之中。謝謝您的指教。
* 主席:薛委員凌、王委員塗發、吳委員秉叡及黃委員偉哲均改提書面質詢,請行政院個別以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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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委員凌書面質詢:
一、營造都市更新好環境,促進土地有效利用
案由:有鑒於台灣各縣市現行建照核發大都沿用舊省府時代慣例,即基地開發,若連接畸零地,建商必須保留相當面積土地予畸零地地主,以讓畸零地主未來可申請建照之用,結果造成土地開發經常面臨「以小吃大」,畸零地主漫天開價,建商除非與畸零地主妥協,以高於市價甚多之價格購買該畸零地,否則就得讓出部分土地,該規定影響土地開發甚鉅,又開發業者長期保留的土地荒蕪,影響整體市容觀瞻。要求行政院主管單位於三個月內邀集各縣市相關主管機關,建立調處機制,調處失敗則依「畸零地徵收標售作業規定」,或「土地徵收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不需要再保留一定面積土地給畸零地主。
再者都市更新辦理時間冗長,提高實施者風險,降低土地利用效益;由於地主意見整合困難、土地相關權利人基於自利心, 對補償、分配問題意見分歧、花費大量溝通時間,阻礙都市更新進展,加以各縣市政府辦理都更時程冗長,從劃定都更區,到審查事業概要、事業計畫,辦理權利變更,及申請建造,需耗費20至28個月,導致投資風險及資金成本大幅提升,為推動都市更新,營造有利環境,促進都市土地利用,要求行政院主管單位於三個月內邀集各縣市相關主管機關,就縮短都市更新辦理總時程進行議處。
二、推動社子島地區開發案
案由:社子居民是二等國民嗎?為何飽受管制還要受淹水之苦?請問院長,「社子島開發計畫」在三個月內,是否可以報院通過?懇請院長協調相關部會,專案執行「社子島開發計畫」!
說明:
1.科羅莎強颱,台灣到處都有災情,台北社子地區又淹水了!再次凸顯出社子島治水計畫的急迫性。
2.社子島位於基隆河、淡水河口,因地勢過低,為防洪考量,畫定為限制發展地區,多年來禁止開發,對於戶籍管制嚴格,主要為農業使用。
3.政府將社子列為「滯洪區」,禁建嚴禁開發,社子居民淪為二等國民,造成位於台北市的社子居然比嘉義縣或高雄縣還要落後!社子地區的居民不但遭受淹水之苦,還要忍受低度發展的二等生活!社子人早就憤怒難耐!
4.陳總統過去擔任台北市長期間,即關注社子島地區的發展,但因為沒有連任,「社子島開發計畫」因而受到延宕!
5.台北市政府於今年7月底前將「社子島開發計畫」送至經濟部水利署審核,之後台北縣政府也已提交「五股堤後排水改善計畫」等相關計畫。
6.台北縣、市政府將「社子島開發計畫」函送經濟部審核後,應由水利署陳報經濟部召開水資源協調會報協調,再由水利署擬具大台北防洪變更計畫,陳報經濟部水資源審議委員會進行辦理審議,以利後續報院事宜。
三、廢除遺贈稅
案由:行政院是否支持廢除遺贈稅?遺贈稅是不公義、剝削基層人民的稅,雖然遺贈稅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馬上廢除!但是政院版的草案只有調降10%,讓人民感受不到政府的誠意!
香港、新加坡、美國稅率都已喊到0了,我們還在喊40%!台灣這樣的賦稅環境,有競爭力嗎?本席建議政府要降就要降到15%以下,到10至15%,並逐步廢除遺贈稅,才有改革的效益,吸引資金回流,擴大稅基!
說明:
1.行政院版「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遺產稅免稅額由目前的779萬,提高為1000元,並允許父母在世時移轉給子女,遺產稅與贈與稅最高邊際稅率也由現行的50%調降為40%,課稅級距由10級降化為5級。
2.台灣的遺贈稅根本就課徵不到富人的稅,富人會透過租稅規劃避遺贈稅,結果繳納遺產稅的反而是中產階級或一般不熟悉稅法的基層民眾!遺產稅已喪失原本平衡財富的功能,反而變成懲罰節省儲蓄的人、剝削基層的不義之稅!
3.大多數國家都知道,累進稅制本身是反發展、反效率的;因為它直接對努力工作施加懲罰,累進的速率愈快,懲罰就愈嚴厲。尤其當週邊或具競爭性的國家稅率遠低時,它還直接對留在本國的努力工作者懲罰,驅趕他們外流。鄰近台灣、發展程度又相仿的如香港、新加坡等,俱以其稅率超低馳名;我們置身其間,直接間接與之競爭,超高的稅率自然成為最大的要害。
4.遺贈稅稅率調降仍比鄰近亞洲國家(如香港、新加坡)高也就算了,降幅也不具吸引力!富人避稅的資金成本平均約遺產價值的15%到20%;但政府遺贈稅只調降10%,卻仍高達40%,富人寧可繼續花大錢節稅,而政府仍要花費相同稽徵成本!政府既要花大錢請人納稅,卻又課不到稅,並且無法擴大稅基,吸引資金回流!
四、國防部、交通部應釋放市區精華土地,促進都市發展
案由:博愛專案工程延宕,工程要被擱置多久?是否有對包商要求違約金?博愛專案工程延宕,勢必拖延國防部、空總遷移時間,阻礙台北市都市發展,故請國防部加速辦理!
空總98年以前遷到大直是否會跳票?空總土地坐落於仁愛路、建國南路口,緊鄰全國最貴的豪宅帝寶隔壁,面積達21641坪,業者評估以目前合理市價約在五百億左右,這麼珍貴的土地拿來當軍營實在太浪費了!
南港202兵工廠何時遷移?國防部預計於101年前遷移202廠,我覺得還是太久了,都市發展不能等國防部!兵工廠已經阻礙了南港地區的發展,並且龐大庫存的彈藥,也會危害首都的安全,請國防部提前遷移202廠,協助發展南港地區!
松山機場未來是繼續保留當作三通機場?還是要遷移至他處,如台北港,甚至與桃園機場合併?若要遷移,是否可以提早辦理,加速都市更新!
除了精華地之外,國防部有許多廢棄營區,由於缺乏管理,時常造成治安死角,我建議將這些廢棄營區,交給法務部及衛生署,當作戒治毒癮患者的場所。
說明:
1.院長,目前國防部、交通部有許多土地位於北市精華地段,或是當作兵工廠、機場、各軍種總部等,佔地廣闊,卻嚴重阻礙都市發展,甚至成為不定時炸彈,危害台北市民的安全!
| 所在地 | 面積 |
政 戰學校 | 北投區 | 121,431坪 |
空軍總部 | 大安區 | 21,641坪 |
202兵工廠、愛國者飛彈陣地 | 南港區 | 25公頃/75,627坪 |
松 山機場 | 松山區 | 197公頃/595,925坪 |
五、政戰學校遷校計畫
案由:北投地區(26萬居民)有越來越多的居民向本席陳情反應,質疑政府為什麼遲遲不讓北投地區正常開發?北投地區因政戰學校佔據中心,面積廣大,阻礙該區正常發展。請問行政院及國防部,到底堅持什麼?為什麼不趕快遷移政戰學校?
本席建議國防部可以把政治作戰學校遷到相對落後的縣市,協助該縣市整體發展,比如雲林縣等其他縣市。相信該縣市必定歡迎國防部將政治作戰學校遷過去,因為一旦遷過去,就可以為低度發展的農村帶來商機,並創造就業機會。
本席希望行政院及國防部可以承諾,在兩個月內完成政治作戰學校遷校的可行性評估以及可能遷校地點的評估。
說明:
1.根據北投當地居民向本席反應,北投地區無法發展的原因,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為「政治作戰學校」的存在,政治作戰學校面積大約40萬1,425平方公尺(約12萬1,431坪),位居北投地區中心位置,嚴重影響附近地區的發展。
2.根據地租理論,北市地價高昂,適合高度發展之商業進駐,但政戰學校師生人數並無法為北投地區帶來足夠商機,並且延宕該區發展。
3.北投地區多山坡地,最平坦、也最適合開發的關渡平原已經被限制開發,靠山區能開發的平地,政治作戰學校卻又佔據了12萬坪,以每坪土地售價120萬元來算,光是帳面上可以開發的價值就高達1,457億元,如果再包含學校週遭地區的整體開發價值,至少5,000億元以上。
六、大北投輕軌,增設故宮觀光路線
案由:「社子—士林—北投區域輕軌路網」一案目前辦理進度?何時能夠施工?何時能夠通車?懇請院長、交通部長協助,儘速讓捷運到社子!繁榮社子島!讓社子人翻身!
世界級的博物館都應該要有輕軌或是捷運可以到達,請問院長,為什麼故宮博物館遲遲沒有規劃輕軌路線?
故宮是台灣觀光的重要景點,但交通卻非常不方便,對於來台灣自助旅行的國際觀光客有非常大的障礙,大部分的觀光客到了士林捷運站之後就不知道怎麼移動到故宮博物館,請問院長,在規劃台北市輕軌捷運的時候,是不是應該增設博物館路線?
說明:
1.故宮觀光路線可以淡水線士林站為起點,途中經過東吳大學、故宮博物館,最後串聯到內湖線的劍南路站,形成一個「故宮觀光路線」,降低歐美觀光客來台灣觀光的困難度。
* 主席:報告院會,今天排定質詢的委員均已質詢完畢,謝謝張院長、邱副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列席答詢。現在作以下決定:10月16日(星期二)上午9時繼續施政質詢。現在休息。
* 休息(17時21分)
* 繼續開會(中華民國96年10月16日上午9時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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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席(王院長金平):現在繼續開會。繼續進行施政質詢。
* 請曾委員燦燈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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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曾委員燦燈:(9時4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邱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記得當年本席由美國留學回到台灣時,只要有時間,就常常去聽張院長演講,所以在很多政治意識及觀念方面,張院長也可算是本席的老師之一。
* 主席: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 張院長俊雄:(9時4分)主席、各位委員。不敢。
* 曾委員燦燈:現在本席有機會擔任立法委員,想要好好與張院長討論,在我們一直面對威脅的情況下,要如何提昇台灣的主體意識,讓大家對台灣這個國家有愛。雖然穿著T恤質詢並不禮貌,但因為與本席質詢的主題有關,所以今天本席特別穿了這件寫著愛台灣的T恤;而身為台灣人是很光榮的事,所以今天本席還特別拿了這個寫著「台灣人」的袋子。
本席首先要跟院長請教的是,昨天中共總書記胡錦濤特別提出兩岸要和平協商,結束敵對狀態。如果我沒有記錯,李前總統時就已經宣布內戰結束,所以我們早就已經與他們結束敵對狀態。本席也曾一再指出,中共的談判策略一向是先談原則,細節以後再協商;所以在胡錦濤所提出的呼籲裡,也是表示要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下,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院長身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首長,是否能代表國家正式回應一下?
* 張院長俊雄:對於曾委員的一些理念及看法,本人都很贊同。關於此次中國提出的話題,我想,和平是兩岸共同的語言,中國此次提出的方案中,要坐下來談的前提,確實是以「一個中國」為基礎。誠如曾委員所說,中國常常把結論放在前面,此次的情形我們認為跟以前並無兩樣,並且還設置了政治障礙來阻隔這件事。
記得五年前阿扁總統也曾提出要建構兩岸和平穩定發展的關係,但他們在這方面都沒有回應。台灣目前的主權屬於2,300萬人,台灣的前途是由2,300萬人的自由意志來決定,這是台灣主體意識一個很重要的部分,假使中國所提的和平協商是以「一個中國」為前提,我們實在看不出中國的誠意,反而看到的是,與以前一樣設置很多政治障礙來阻撓。
* 曾委員燦燈:院長的回答與以前所說的差不多,其實關於兩岸的關係,雙方的結一直都打不開,一邊是要以「一個中國」為原則,一邊是一定要對方放棄中國原則。其實中國應該以其他方式來促進兩岸發展,用幾千顆飛彈對著台灣,這是很不友善的動作。
台灣要如何才能永久和平、國力堅強,有幾個問題需要好好探討。第一,是加入聯合國的問題。現在街頭巷尾、政府機關,甚至連計程車的後車廂,都看得到政府認真推動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的字樣;本席也認為台灣一定要加入聯合國。但是現在兩個政黨都以這個議題作為公投的主題,一個是以中華民國的名義重返聯合國,一個是以台灣的名義加入聯合國,本席認為有可能兩個案子都通過,也有可能兩個都不通過,也有可能一個通過、一個不通過,萬一都沒有通過,這是很有可能的事情,因為我們公投的門檻很高,屆時國際對台灣人民加入聯合國的決心可能會產生很大的懷疑。所以本席很誠懇的建議院長,應該請總統召開國是會議,因為加入聯合國是全民的運動,而不是兩黨的選舉工具,全民的運動應經由召開國是會議的方式,讓各黨派、各種人才共同來探討國家的未來,並且凝聚共識,這樣國際才會看出台灣人的決心,也才可以解決問題。事實上,過去老國代問題、總統直選的問題也都是透過國是會議來解決。院長,是否可以就這個建議作一簡單的回應?
* 張院長俊雄:我很敬佩曾委員提出這樣的建議。第一、現在公投有兩個題目:一是以台灣的名義加入聯合國,一是以中華民國的名義重返聯合國,但是如果要將這兩個案子合併,我們在公投法中找不到任何依據。第二、我們要尊重這兩個案子連署人的意見。
* 曾委員燦燈:院長,你誤會本席的意思了,我的意思是把大家有共識的案子提出,然後撤回大家沒有共識的案子,而這要透過國是會議來討論。
* 張院長俊雄:這個問題要如何解決?曾委員建議採取以前解決總統直選、萬年國代等問題的方法,召開國是會議來解決。我一定會將曾委員的意見轉達給總統,至於總統的看法和決定,再由總統向外界說明。
* 曾委員燦燈:這是一個很嚴肅的議題,不能當成選舉的手段,執政要為台灣的前途負責,執政要讓人民看到國家未來的遠景和希望,執政要有大格局,執政不能動不動用一些小動作讓自己的政黨獲利,如果只對自己的政黨有利,但是對國家不利,將無法對台灣的歷史負責,這是本席所擔心的問題。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教育部杜部長,我們既然知道大家都希望以台灣的名義加入聯合國,包括本席也是如此,但是加入聯合國有幾個前提必須要思考:一、加入的意義何在?二、為什麼要加入?三、加入之後我們在國際社會扮演什麼角色?本席把這些問題當作論述的基礎。就好比我們教小孩唱國歌要立正,看到升國旗要立正敬禮,但是它代表的意義是什麼?
* 杜部長正勝:那是代表尊重國家。
* 曾委員燦燈:美國哈佛大學有一個學者威爾森,他的博士論文就是研究台灣、香港、中國和美國的華裔學生政治社會化的過程比較和研究,其中對於台灣這方面的作為有一些批判,譬如台灣國小四年級和六年級學生的認知100分,但是他們背後的理論比較差,就是不知道背後所代表的意義。本席認為整個台灣主體教育應該是,教導孩子做一個有尊嚴的台灣人,讓每一個孩子都喜歡自己是台灣人,不能在國家認同上有任何不同的看法,這才能稱為一個國家。
* 杜部長正勝:我贊成。
* 曾委員燦燈:杜部長很認真、很打拚,但是你的政策焦點都被模糊掉了,本席認為大家關注杜部長的部分幾乎都無關教育政策,其實應該要好好的跟部長探討,這三年來教育部對於提升台灣人主體意識的教育,有哪幾項是部長認為做得很好的?又有哪幾項是你覺得做得不夠的?請部長簡單說明。
* 杜部長正勝:委員這種質詢態度我非常欽佩,我也一再強調,我們在國會就要作政策的探討。關於委員提到的問題,我認為國家認同一定要建立,客觀的來分析,我們現在因為社會存在著分歧,以致影響到教育,使學生在這方面觀念有一點模糊,教育部其實都知道。所以教育部先從本土化教育開始,讓學生知道台灣是什麼、過去的歷史、地理,並且提倡台灣文學,從文言文文學到近代白話文文學,我們都希望我們的學生能夠學習並瞭解,由此便能建立其基本觀念,這是我們在課程方面的努力,尤其是國中及高中歷史課程部分,委員也相當清楚,這些都是過去二、三年來所做的努力。
* 曾委員燦燈:很抱歉!因為時間的關係不能讓部長做深入的解釋。本席回顧過去,從第一次總質詢開始迄今,一路走來本席的問政到底在問些什麼?本席原是大學研究所所長,之後卻突然當選立法委員,我捫心自問到底在做什麼?是否對台灣有貢獻?亦即自我反省扮演的角色成功與否。本席曾在第三會期就教部長,學生的習作簿背後竟然還印有「作一個堂堂正正的中國人」的字樣,而且現在市面上還有這本習作簿,部長知道嗎?所以本席常說「要撩下去才有解」叫做瞭解,「沒撩都沒解」。最近院長常常下鄉,這點本席非常欽佩,因為作為一個行政院長不是坐在辦公室就好,而是要真正下鄉走走,傾聽人民的心聲,所以關於那本習作簿,部長回去要有所要求,因為這是對培養台灣主體意識教育最大的傷害之一。其次,本席曾質詢過,學校教材中有關228事件的真相,其中有很多扭曲的內容,而且竟然只用半頁來介紹228事件,這點也要儘快督促他們修改。
* 杜部長正勝:關於教科書這部分,現在的教科書係由民間編寫,教育部只訂定課程綱要,例如綱要規定要說明228事件,至於要如何說明以及內容的長短,則由不同的出版社及不同的編寫團體自己決定,所以社會大眾若知道228事件在台灣近代史中的重要性,作為一個客觀的、有良心的知識份子,自然會加重其份量。
* 曾委員燦燈:本席認為推動台灣主體意識教育與架構有關,不論企業或政府,組織改革都是上層投入、中層整合、基層落實,觀念面上,由上而下來推動,至於行動面及執行面,則由下向上去做。本席舉一個例子來說明,吳京先生過去曾任教育部長,本席認為,他的名字取得好,所以當過成大校長,因為歷任成大校長,包括閻振興、羅雲平、王唯農、倪超、夏漢民、馬哲儒等,把他們的名字貫串之後,變成「閻羅王你下馬」,結果閻羅王從來沒有騎馬來凡間,他不敢下馬,也沒有學外丹功可以自動在那兒發功,吳京跑出來說「免驚」,所以吳京接著當校長,當然這是笑談,但是吳京來當部長,他號稱為點子王,在位1年8個月,提出13項教改主張,最後一項都沒有推動,這是一個讓人印象非常深刻的例子。本席再舉一個與吳京先生有關的例子,我們知道在台灣獨居的老人叫「台獨份子」,吳京先生一個人在台灣,晚上睡覺時就想啊想,想到點子明天就講,突然想到讓女生上成功嶺,國防部長就很不高興地說「成功嶺沒有很多女生廁所,也沒有女生宿舍,上去會有困難」,結果隔不到一個禮拜,舉辦軍事大學院校博覽會,本席也去參觀,當時媒體請兩位部長握手,結果兩個部長握手時,擺個臭臉,互不相看。本席舉這個例子來說明,上層吳部長非常投入、認真的態度,他在美國住了30多年,非常瞭解美式的溝通方法,所以他在後車廂放了高腳椅,每到一所大學就拿下來坐下跟師生溝通,可見他很懂這點,也很投入,但是中層沒有整合,基層沒有落實,最後政策還是沒有辦法推動。今天我們推動台灣主體的教育,要作一個有尊嚴的台灣人,是本席念茲在茲的一個做人最深、最大的價值所在,我要將畢身奉獻在這裡,真的用心深入去做,而不是做枝枝節節的部分。在學校裡的台語教材及課程,要從整體架構底下一步一步去推動,因為部分的整體不等於總和,總和係指在整個架構之下的具體行政作為需具有整體性,但本席發現,目前這方面還可以再加強。
* 杜部長正勝:因為時間有限,會後我會送一本我們出版的小冊子給委員,這是近三年來與我們推動本土教育有關的一本小冊子,其中有八大項目,在台灣主體意識的大觀念下有八個政策,例如在母語方面,母語不是只有台灣話而已,客語、原住民語言等,我們都一樣重視。
* 曾委員燦燈:這就像一綱一本與一綱多本,目前也是成為一個論述、一個爭論的焦點。
* 杜部長正勝:我報告的是已經在做的,而不是還在討論的。
* 曾委員燦燈:本席知道,問題是做到現在,我只請教你一點,你們叫老師去問學生「我是中國人請舉手」、「我是台灣人請舉手」、「我又是中國人,又是台灣人請舉手」請問部長有看過這個調查報告嗎?這三年來你很認真、很努力去做,那麼在比例上有什麼改變嗎?
* 杜部長正勝:民間團體做的民意調查顯示在這方面有相大的改變,也就是在「我是台灣人」這方面,有相當大改變。我在6月及9月前往美洲及澳洲與留學生進行座談,發現一個令我非常震撼及驚訝的現象,那就是他們都覺得他們是台灣來的,他們都在思考,如何在校園中與來自中國的學生作一區隔,還有如何在校園中表現出台灣人的文化,這是我們要重視的一個新的現象。
* 曾委員燦燈:我們不是要跟他們作區隔,而是要影響他們。本席在美國讀書時曾在餐廳打工,做些洗碗、切菜的工作,當時也有中國的留學生在那兒打工,本席每天都跟他們辯論台灣好還是中國好,到最後都是我贏,因為我很會辯論,我是民國62年全國大學辯論比賽第一名,雖然辯那些沒有意義,但是他們高興,聽了能接受。問題是我們的孩子層次都不一樣,不是每一個都像曾委員我這麼會說話、這麼會辯論,但是我對整個台灣主體意識教育還是有很大的期待。讓我們來共同努力,這部分要做好,台灣才有希望,台灣是一個正常的國家,我們一定要拼!下一步我們要拼制憲,建立自己的國家,這是我們這一代要完成的任務,如果沒有完成,我們也要一棒接一棒來完成,這也是本席從政來當立法委員非常非常重要的動機。
* 杜部長正勝:今天聽到委員的心聲,我向委員借1分鐘的時間來向委員及全國人民報告。我與委員都是來自學術界,我在中央研究院20年,也在大學教過書,我之所以會走入政界,這都是命運。當然我有我的思想、vision,以及我要奮鬥及追求的目標,所以,我與委員一樣,都不是官場中的人,我也不是愛做官的人。然而為了台灣,我能夠忍受一切,否則我現在去當學者將會非常清閒,而且收入也會更好。
* 曾委員燦燈:感謝你,你有讀書人的風骨,本席早就對你很敬佩。不過你扮演教育部長的角色,大家都在看你的態度面及舉止面。針對這點,本席與你共同勉勵,因為我們兩人都是來自於農村的小孩,也都是種田人的小孩,但是你比較接近海邊,我們南投則都是山。由於我們都是農村小孩,小時候也沒有人教我們,因此鄉土味非常濃厚,本席在此與你共勉。
* 張院長俊雄:曾委員令人很敬佩。
* 曾委員燦燈:謝謝院長。
此次的閱兵大典,部長及所有三軍的主管及官士兵們都非常認真完成使命,本席認為應該公開給他們嘉獎。
* 李部長天羽:謝謝委員。
* 曾委員燦燈:本席唯一深感遺憾的,其實也不能叫遺憾,因為那是天候的因素,也是沒有辦法的。神龍小組準備那麼久卻不能跳給全國人民看,因此很多人都來拜託本席,希望今天能向部長請教。是不是將來可以找個機會,在高雄或台北,神龍小組可以展現神威跳給大家看呢?
* 李部長天羽:謝謝委員給國軍這樣的鼓勵,我代表所有的官兵,包括眷屬們,對委員致上最高的謝意及敬意。誠如委員所講,此次神龍小組沒有完成在凱達格蘭大道的跳傘戰技展示,他們也非常遺憾。在委員提示之後,我下去之後,會即刻進行相關的規劃。我想神龍小組及國軍「與民有約」,我們會在最快的時間內,安排相關的展現跳傘戰技之事宜,甚至可以結合全民國防來向國人做一些展現。
* 曾委員燦燈:謝謝部長很具體的答復。
院長,最後本席拿這本書來與您共勉,本書的書名叫「科技創新管理」,其副標題很重要,即「由變動中贏得競爭優勢」。院長上任到現在,本席在座談時曾親自向您建言,包括對5歲小孩的照顧等,您也都接受了。很多年輕夫婦都非常高興,希望能夠全面推動。雖然只有94億的經費,但是能夠讓全民都感受到好的政策卻不多,院長可以好好考慮一下。謝謝。
* 張院長俊雄:謝謝曾委員。
* 主席:請曹委員爾忠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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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曹委員爾忠:(9時35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邱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前段時間,本席曾正式邀請院長來馬祖,但是院長到現在為止都還沒有到過馬祖。在2001年平安進香首航時,院長想去卻又沒有去成,而平安進香回程時,院長原本要去接回天后宮的媽祖,但是因為天候也沒有成行。本席再次希望院長能夠儘早來馬祖。
首先,本席要提一下今天質詢的前言,96年3月19日行政院離島建設指導委員會第10次會議,核定連江縣第2期(96年至99年)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總經費是50.6億。這是我們馬祖自戰地政務終止,以及連江縣綜合發展計畫、連江縣第1期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之後的一項重大建設規劃,也將為未來96年至99年的馬祖基礎建設奠基。爾忠在此以一位民意代表的身分對此表示感謝。
本席認為有方案才會有計畫,有計畫才能爭取預算,有預算之後才能落實建設。這麼多年來,爾忠一直在協助縣政府及地方推動此一方案,也希望能夠落實經費的編列,在此我要誠摯的表示個人內心的感謝,因為此一方案對我們未來4年可說是開創了很好的基礎。由於本案是從96年至99年,96年預算早已經完成,現在有沒有納入97年的預算規劃中呢?
* 主席:請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何主任委員答復。
* 何主任委員美玥:(9時38分)主席、各位委員。97年的預算有按照各個縣市所提出來的計畫,如果經過相關部會同意都會列入,而且我們特別在離島基金裡編列12.5億來支持離島建設計畫。
* 曹委員爾忠:謝謝。實際上,此次總計核准了離島3縣市第2期計畫156億,我們能有50.6億,我個人非常欣慰,也謝謝大家的幫忙。我希望未來必須逐年落實,否則編了計畫卻無法順利編列預算的話,這就是空的計畫,也是空頭支票。我個人深切期盼大家協助預算能夠逐年來編列,並逐年按照規劃來推動。
第二個議題是馬祖交通希望在哪裡?其實,這幾年爾忠都堅守交通委員會,我們都知道,馬祖是在民國83年1月17日才正式有飛機飛航,當時馬祖是全國唯一沒有飛機飛航的地方。本席是82年2月1日進入立法院,81年在馬祖所作的民調,馬祖民眾百分之百贊成應改善馬祖交通,但10多年過去了,我們的交通仍處於困境中。在此,本席具體提出三個事項:一、南、北竿機場改善規劃;二、新台馬輪何時興建?何時完成?三、馬祖最迫切且已經定案的福沃浮動碼頭,為何經建會遲遲不核定?請院長、部長及主任委員能針對這三個問題,明確告訴我們確切的時程。
南、北竿機場改善規劃94年在本席積極爭取下,獲得交通部同意支持1,200萬規劃經費,但到今年才發包,請問到底何時才能完成?完成後,交通部能支持這項改善計畫嗎?
* 張院長俊雄:在大方向方面,容我先向曹委員報告,至於細節部分,再請交通部長向委員說明。首先,有關南、北竿機場的改善,我們是全力支持。第二,到目前為止,兩個機場已可以在承載56位旅客的條件下起降。以前是19人,這幾年因為我們的努力,已經有56人的中型飛機可以起降。至於委員提及其他尚需改善的部分,請交通部蔡部長向曹委員說明。
* 蔡部長堆:有關南、北竿機場可以改善的部分,現況都已經改善,曹委員確實對馬祖奉獻很多心力,這1,200萬也是交通部核撥下來,將機場的改善交由縣政府委託規劃。當初這麼做的主要原因相信曹委員也了解,縣政府認為如果由民航局規劃,可能不會很客觀、中立,所以縣政府委託一個最好的團隊,民航局也認為這個團隊很好,據我了解,他們會在明年下半年提出現有科技可行下的改善方案,如果屆時確實有方案提出,院長方才也已承諾,交通部、民航局一定會加以支持。目前的作法,則必須是縣政府、民航局及規劃團隊大家一起整合,以落實規劃一個可行方案。
其次,有關台馬輪問題,相關先期的作業在我們和經建會共同努力下,有關經費都已撥給縣政府處理。現在的重點是,縣政府在9月份才將相關問題提報出來,後續相關作業,交通部和經建會一定會儘速審核、研析,如果確實可行,我們一定會儘速處理。
至於福沃浮動碼頭部分,所需經費約1億多元,這個建設當然有其效益,尤其有助於小三通及離島到本島(南竿)的交通,所以,在考量潮差這麼大的情況下,如果對安全上有所幫助,我們都會儘量支持。
* 曹委員爾忠:好。謝謝!其實澎湖和馬祖一樣,澎湖有台華輪,我們則有台馬輪,按照時程計算,台馬輪比台華輪老4年,航程比較遠,時間比較長,需求也比澎湖急迫,所以,本席希望中央在規劃台馬輪時,應該比台華輪更優先,因為它的汰舊換新更為迫切。本席也曾和經建會何主委討論過,希望針對台馬輪部分,明確宣示12億8,000萬元經費,會在今年內規劃,明年開始推動。可以嗎?
* 何主任委員美玥:有關台馬輪部分,目前已在規劃中,所以已經有規劃經費,但我們必須在規劃完成、計畫核定後,才能確定經費是否為12.8億元;如果是12.8億元,經建會已經和交通部協商過,將來這個費用會由交通部在公共建設項下分年編列,至於新船維修費用,將由地方自行負責,但年度大修及居民船票補貼部分,則由經建會離島建設基金負責。有關未來台馬輪運作方式,事實上大家都已經協商好,只是該計畫在9月27日才提出,還必須經過交通部審查,如果審查通過,經建會當然會很快核定。
* 曹委員爾忠:在此,也請張院長作個明確宣示:台馬輪是除了空中以外,馬祖一個重要的海上交通工具。馬祖這幾年的交通深受天氣影響,居民都希望有了台馬輪及機場改善措施,可以創造馬祖的希望。本席以為,馬祖的困境在交通,馬祖的希望也在交通,希望張院長、張內閣能全力支持。
* 張院長俊雄:政府有責任照顧離島居民,在交通方面,因為是離島,所以不論是航空或船舶,都是不可取代的兩個必要工具。就台馬輪問題,行政院在91年、92年撥給縣政府1億多元以改善台馬輪安全問題,至於新台馬輪,方才相關部會首長也已報告過,只要這個計畫交通部報給行政院核定後,我們一定會用最快速度,來實現政府保護離島居民交通安全的決心。
* 曹委員爾忠:謝謝院長,其實,新台馬輪的規劃,在90年時我們就曾向當時的交通部葉菊蘭部長爭取,希望政府編列300萬規劃費用,91年時就編列在離島建設基金,但民眾到現在還感受不到它的成果,甚至現在我們重做財務評估報給交通部後,民眾還是有時間會拖太長的疑慮,希望能如院長所言,一定以最快的速度處理,如此才能呼應馬祖民眾之需要,希望政府盡監督之責,讓這個規劃案早日定案。同時,院長也要向馬祖鄉親作明確宣示,讓馬祖鄉親不再有疑慮,不會對政府失去信心,本席相信,只要離島居民有需要,如同院長所言,不論哪個政黨,都會予以支持。在此,特別表示感謝之意!
另外,有關馬祖土地登記問題,在戰地政務中止之後,地方政府就鼓勵民眾登記。事實上,戰地政務是民國81年11月7日中止,82年我們就爭取到7,400萬土地總登記費用,結果在第一期適用金馬安輔條例時期,即87年6月24日前登記的,計2萬多筆;金馬安輔條例廢止後,又登記了8,000多筆土地,到現在為止,總計3萬筆土地中,究竟有多少民眾拿回土地權狀,我們都不知道。
金馬安輔條例對土地的規定,包括因為軍事原因中斷占有者,民眾可以重新申請;或在64年、65年已經申請登記的土地,因為非因有償徵收可以辦理歸還。本席認為,基本上這是土地法的特別法。請教法務部施部長,內政部解釋金馬安輔條例為土地法的特別法,讓民眾依本法申請,和國軍按照土地法普通法申請,兩者當中哪一個優先適用?為什麼縣政府不把國防部的申請駁回,造成我們這麼大的困擾?到現在為止,民眾只要和軍方有糾紛,土地就停擺,且一擺就是10年。
這是基本法令的解釋問題。請問施部長,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十六條規定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原則,在金馬安輔條例和土地法中是否有適用的餘地?
* 施部長茂林:我不瞭解具體個案的情況,不過,從法治面來看,剛剛曹委員提到個案的條例應該是特別法。
* 曹委員爾忠:其實內政部在90年已經解釋金馬安輔條例是土地法的特別法,應優先適用。既然如此,為什麼縣政府不按照特別法優先適用的原則,將軍中依普通法提出的申請駁回,給民眾一個公道?為什麼還有一個土地政策可以拖延十多年,仍然一無所成?可以這樣嗎?請內政部李部長說明。
* 李部長逸洋:內政部有這樣的解釋就應該有拘束力,應依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來適用,不過,對於詳細的業務,地政事務所如何作業主要視縣政府而定。當然這牽涉到軍方是否要檢討發還,這部分檢討不一定馬上可以實現。我想,大概是這樣的因素才會產生如此的結果。
* 曹委員爾忠:謝謝李部長,只要李部長認為金馬安輔條例有優先適用於土地法這個普通法的原則,本席相信這個問題就解決了。
至於民眾已經取得權狀的部分,國防部已經明確宣示,軍中不使用者應發還、短期使用者應辦理承租、長期使用者應辦理價購或徵收。雖然這是李天羽部長在國防委員會所做的明確宣示,但本席還是要再次請教部長,這個原則是否可以確認?
* 李部長天羽:我非常欽佩曹委員。曹委員所講的完全是事實。目前我們準備在98年底完成相關檢討,屆時無使用價值的土地即可歸還。自民國90年到現在,我們陸陸續續共發還218筆土地,截至目前為止還有11公頃多的土地。未來我們將在曹委員的督導下,全力和地方政府、馬祖鄉民共同合作。
* 曹委員爾忠:部長剛剛說98年底之前會完成?
* 李部長天羽:是的。
* 曹委員爾忠:那麼現在本席要請院長和李部長幫忙宣布,從什麼時候開始登記?現在有人已經拿到權狀了,但什麼時候可以各別向政府提出申請?
依照金馬安輔條例或原來64年、65年土地登記即取得權狀,但現在軍方還在他們的土地上建碉堡,甚至所有設施還建蓋在他們土地的部分,本席請院長和李部長向社會大眾公開宣誓,他們什麼時候可以來登記、你們將會儘量按照時程、按照這3個基本原則來處理。可不可以從今年1月1日開始?
* 李部長天羽:可以。稍後我們會給曹委員詳細的規劃報告。事實上,我們已經發還的土地也都是在民眾登記後,我們進行檢討再發還的。後續的部分,只要有相關的證明文件、地籍資料,國防部絕對從善如流。
* 曹委員爾忠:謝謝部長。
本席要再引述部長的意思,即從今年1月1日開始,甚至於從現在開始,取得土地權狀的人都可以向國防部—例如國防部在馬祖設立的點登記並提出申請,要求國防部依照這3個原則處理。
* 李部長天羽:是的,但是我要補充報告,人民獲得土地權狀後,如果地上物還有相關軍事價值的話,我們將以價購或按相關補償等方式來處理。如果沒有軍事價值,我們就發還。
* 曹委員爾忠:本席要向部長說明。我個人支持國防,也支持馬祖駐軍。一般民眾也支持國防、支持駐軍,所以軍方需求的土地,基本上是可以支持的。其實我們的要求很簡單,軍方不用的土地請發還給我們,如果要短期使用的就向我們承租,長期使用的諸如建碉堡、砲台等,民眾當然可以讓軍方價購或徵收。這一點,本席希望很明確,而且部長現在就可以對外宣布,如果有上述的情況請他們來登記,國防部將按照這3個原則來處理。部長如果這樣宣示,本席相信民眾是可以接受的。
* 李部長天羽:是。
* 曹委員爾忠:這是本席特別為馬祖民眾提出來,希望政府能夠「還地於民」。在此本席也要對國防部表示感謝。
另外,本席要請內政部李逸洋部長作一宣示。如果地方政府也有這種占用民地,而民眾已經取得權狀的情形,包括現在蓋學校的、鄉村公所的土地,是否也可以比照國防部同一方式來處理?
地方政府長期占用民眾取得土地權狀的土地,卻表示沒有經費沒有辦法發還。本席以為,沒有辦法發還土地沒有關係,至少要訂出時間點、立個契約,讓地方政府欠錢都可以,但是不能無理的占用,不能光說沒有錢、不編列預算,占用人民的土地而人民一句話也不敢講。台、澎、金、馬地區當中,只有馬祖民眾可以忍受而且是要長期忍受這樣的狀況嗎?
本席相信,這是院長想都想不到的。現在我只希望,縣政府或公家單位占用民眾已經取得權狀的土地,能夠比照國防部3個原則的處理模式來處理。請問李部長,你可不可以做得到?
* 李部長逸洋:不知道這在金馬安輔條例裡是否依法有據……
* 曹委員爾忠:現在不是說金馬安輔條例,而是說民眾已經取得權狀的部分,即不論是64年、65年當時辦理部分土地登記,已經取得土地權狀,或按金馬安輔條例已經取得政府所發的權狀,而政府的房子還蓋在他們土地的部分,如南竿的介壽堂、復興村的村公所、板里國小的校舍等等很多都是如此。
本席認為,地方政府應該和軍方採取同一模式的處理方式,不知部長以為如何?
* 李部長逸洋:處理這個問題的困難處在於,地方政府在財政上可能無法價購徵收。這部分需要和民眾協調,看看如何分期處理。如果可以解決的話,我想地方政府應該也很有誠意,只是它有困難。
* 曹委員爾忠:本席希望部長支持,讓地方政府拿出誠意來。
* 李部長逸洋:我們可以幫忙……
* 曹委員爾忠:雙方可以訂立價購契約或租約。本席可以講,錢欠著都沒有關係。
另外,政府占用民地植樹造林方面,其實馬祖所有的樹林都是人工造的。今天翠綠的一片不是原生的,當時是所有人員都種樹,包括部隊、學生、公務員、民防自衛隊都種樹,才有今天馬祖綠化的成果,但是大家沒有想到,當時種樹都種在人民的土地上。
台灣地區要租地造林,馬祖不是。馬祖是民眾提供土地讓政府造林;現在國家制度法制化,人民承受這麼大的損害,政府是否想到要比照台灣的方式向民眾租地造林?這幾十年來政府造林對民眾造成的損失是否能給予補償?請院長作政策性的宣示。
* 張院長俊雄:我請權責單位農委會蘇主委向委員說明。
* 蘇主任委員嘉全:根據規定政府對造林可以給予輔育補助,在馬祖,如果是私人所有權的造林……
* 曹委員爾忠:是私人土地,政府造林。
* 蘇主任委員嘉全:私人擁有土地所有權,政府若在其上造新林的話應該會給予輔育救助。
* 曹委員爾忠:請主委了解一下馬祖的案子,亦即在民眾的土地上造林應給予多少補償或是否承租?
* 蘇主任委員嘉全:我們先了解當初造林的背景因素,現在是否是成林?
* 曹委員爾忠:我們不希望因為政府不補償,民眾就揚言把樹木在一夕間砍光。政府若能及早因應,化解民怨,問題就會越來越少。
* 蘇主任委員嘉全:我們會請林務單位向委員報告。
* 張院長俊雄:曹委員提到的問題將由權責單位農委會深入研究,看看如何合理解決。由於馬祖有很多特殊的情形、特殊的歷史沿革背景,在此包袱下,權責單位必須研究如何合法、合理地處理。其次,台灣現在有很多私人土地被劃為既成道路或其他用地,可是政府一直沒有財力來處理,地主提供土地使用,而且無法蓋房子,政府一定會盡力合理解決。
* 曹委員爾忠:細節部分,本席將在委員會向蘇主委請教。
第四,如今原住民基本法已經完成,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十二項規定,澎湖、金門、馬祖與原住民同。我們在民國87年完成原住民族教育法,90年完成原住民身分法,90年下半年完成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94年更完成了原住民基本法。在審查大法官資格時,本席特別請教賴英照院長,政府可不可以選擇性地執法?他說這在憲法是有疑慮的。所以本席想請問院長,金馬澎基本法何時可以推動?金馬澎等離島居民和原住民在憲法上受同一條條文保障,張院長可以選擇性地執法嗎?
* 張院長俊雄:我先請部長回應,之後我再作綜合性的答復。
* 李部長逸洋:目前我們還沒有著手。
* 張院長俊雄:政府應當保障金馬澎等離島民眾的權益,如今原住民有原住民基本法,金馬澎卻沒有基本法,但是我們訂有離島建設條例,不論是保護外島居民的權益或是預算特別編列,我們都有做到。
* 曹委員爾忠:院長可以去問金馬澎的民眾,他們願意有離島建設條例還是基本法?況且離島建設條例和基本法可以並存,因此本席還是希望政府能努力推動金馬澎基本法。
* 張院長俊雄:我們會把委員意見交給主管部會作進一步的評估,再向委員報告。
* 曹委員爾忠:第五,本席要具體提出五項訴求;一是擴大小三通,建立馬祖中轉平台。我們希望台灣人民都有權小三通,其實這並不困難,現在連呂副總統都主張中三通,小三通的擴大應是指日可待。
二是請推動離島建設條例博弈條款,給馬祖居民一個機會,至於要不要做留待鄉親公投。
三是開發馬祖戰地資源,馬祖現有戰爭和平公園,但是規模實在不足以吸引台澎觀光客,政府應成立國家級的戰爭和平公園。本席曾搶救瀋陽號,但是卻無法放在馬祖,如果馬祖戰爭和平公園沒有相當的規模,效果就有限。
四是政府為馬祖聚落保存投入相當多經費,希望能加速完成,因為有了規劃和經費卻遲延執行,實在是辜負民眾的期待。
五是馬祖觀光旅遊動線第二期(97年到100年)四年建設計畫,總經費5億7千萬元,希望院長全力支持。
由於時間有限,以上幾點請院長以書面答復。
* 張院長俊雄:委員指教的這5點,我們會以書面向委員報告。
* 主席:請林委員正二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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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委員正二:(10時8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邱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民進黨執政將近8年,行政院院長更換頻繁,張院長還是回鍋擔任院長。這8年來,執政黨官員涉及的弊案非常多,可說是洋洋灑灑,除了本席列舉出來的三十幾案外,有些還沒有被列出來。首先,本席想請教,楊水源目前是自來水公司副總經理,這個位階是多少職等?
* 主席:請經濟部陳部長答復。
* 陳部長瑞隆:(10時9分)主席、各位委員。國營事業並沒有像公務機關一樣有列等。
* 林委員正二:如果比照公務機關的規定應該是十三職等,但是事實上他只有十一職等,所以他想升任副總經理,在資格上是不符的。而且他的升任案被經濟部數次退件,這件事你知道嗎?
* 陳部長瑞隆:跟委員報告,自來水公司過去是省營事業,它所適用的人事法規是省屬機構的法規,但後來它被納編為經濟部所屬的國營事業,因此適用經濟部國營事業的人事法規。針對這部分,我們也特別函請考試院就人事法規面表達意見,而考試院銓敘部認為經過這樣的轉換之後,楊水源已經合乎相關規定,所以能順利升任為副總經理。
* 林委員正二:不是這樣,就本席所看到的資料指出,為了達到目的,你們為他安排了一天的職前訓練,訓練7個小時,就頒給他結業證書,第二天就升任十二職等,然後以十二職等占十三職等的缺,有沒有這回事?
* 陳部長瑞隆:考試院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均已確定他的資歷符合人事法規的規定,所以經濟部才正式讓他升任。
* 林委員正二:他現在還是副總經理嗎?
* 陳部長瑞隆:他還是副總經理,最近他因為涉案,以150萬元交保。
* 林委員正二:交保之後呢?還是擔任副總經理嗎?
* 陳部長瑞隆:是,他現在還是擔任副總經理。
* 林委員正二:院長,這樣的人可以用嗎?本席這裡有很多關於他個人操守的資料,他為了達到升任副總經理的目的,透過很多管道做動作,而且涉及許多工程的弊端。院長,對這種人,你要考慮一下。
* 張院長俊雄:我在此特別要求人事行政局針對這個案子徹查清楚之後,除了報院之外,也將結果回復給委員。
* 林委員正二:第二個問題要請教院長,自您上任後,行政院的政務顧問有多少位?
* 張院長俊雄:行政院有八部二會的組織,這八部二會裡所有的政務人員有多少,我沒有精確算過。
* 林委員正二:本席有一個數據,是81個人,創下歷年最多的紀錄,連楊麗花也是行政院的政務顧問。
* 張院長俊雄:沒錯,她是我聘的,因為我認為楊麗花女士對固有文化及本土文化-歌仔戲,貢獻卓著。歌仔戲在本土文化中占有首屈一指的地位,我不但聘請他,也增聘張杰,他是一位將近90歲的老畫家。有很多報紙批評我們是在綁樁,我在這裡很坦誠地向林委員報告,我真的不知道楊麗花支持誰;我也不知道張杰大畫家支持誰,我是在肯定他們對台灣文化的卓著貢獻,所以禮聘他們來擔任行政院的顧問。有時候一到選舉期間,就常常有人用有色的眼光來解讀事情,事實不然。
* 林委員正二:除了楊麗花之外,有沒有原住民對台灣文化有卓著貢獻者來擔任政務顧問?
* 張院長俊雄:當然,這是我的本意,但是要落實它,我承認還不夠周延,有許多人被遺漏了。我要很坦白地向林委員報告,我選的是對台灣有貢獻的人,至於他支持誰,我不好意思去問他,這樣太沒有禮貌了,我也講不出口,只要對台灣文化有貢獻的人,包括林委員方才所提的,原住民如果對台灣有貢獻,我也非常樂意聘他為顧問,但是他支持誰不是我考慮的前提。
* 林委員正二:謝謝院長的說明,這個問題就看媒體是否有更多的看法。
* 張院長俊雄:媒體的看法,我們都虛心接受,我們也會自行檢討,不過,我禮聘這兩位擔任顧問,完全就如我所說的原因而已。
* 林委員正二:接著請教杜部長,今天教育部召開一個有關大學入學考試最低分數錄取標準的會議,是不是?
* 杜部長正勝:跟委員說明,媒體的報導,會議是昨天召開的,那是由大學招生聯合會召開的,凡是屬於大學入學的一切事務都是由招聯會處理。
* 林委員正二:這部分的決議是如何?
* 杜部長正勝:本來有提一個案子建議是否要設入學最低門檻,但是在昨天的招聯會會議中被否決了。
* 林委員正二:一般大學校長的看法呢?
* 杜部長正勝:會議參加的成員大都是大學校長及代表,教育部只有一位次長參加,這是基於大學自主的原則。
* 林委員正二:第二個問題請教部長,最近在推動延長十二年國教的政策,其中有一個高中職校的退場機制,這部分請部長說明一下。
* 杜部長正勝:高中職部分是先著重在優質化,績效很不錯的高中、高職,我們就給更多的經費,鼓勵他們做體質改造,提升水準,吸引更好的學生入學。
* 林委員正二:但是如果經過評鑑,學校品質很差,你們有沒有擬訂一個退場機制。
* 杜部長正勝:我們會進行評鑑,如果連續兩次評鑑為三等的話,該校就必須減招,甚至停招。
* 林委員正二:評鑑的時程好像是3年半,到民國99年。如果有人推動公立學校委託私立學校經營,並合併營運,以公辦民營的方式讓品質較差的高中職校退場,這樣的機制能不能推動?
* 杜部長正勝:公立學校是公家財產,將它交給私人經營,教育部還沒有這樣的政策。
* 林委員正二:有些偏遠地區的高中職教學品質可能會受到一些影響,如果有辦學績優的私立學校願和品質較差的公立學校合併經營,教育部應該是樂觀其成吧!
* 杜部長正勝:公私立學校合併的問題也有大學曾經提出,我們也一直在研究中,因其涉及許多法規。
* 林委員正二:這部分請教育部考量。
* 杜部長正勝:我們可以將委員的意見帶回去再思考。
* 林委員正二:再來就是原住民學生參加入學考試加分之後,究竟應該是外加錄取或內含於原先總額中?許多較具名氣的高中認為不宜外加,但這樣會直接影響原住民學生的入學。
* 杜部長正勝:原住民語言認證通過之後,原住民學生就可加分35%,在高中職入學部分,我們是採外加名額錄取方式。
* 林委員正二:但是有些高中並不承認。
* 杜部長正勝:在全校總學生數2%以內一定要收。
* 林委員正二:如果不收呢?
* 杜部長正勝:這已經明文規定,學校不會不收的。
* 林委員正二:一定要澈底執行。
* 杜部長正勝:沒有問題,這部分已經通令下去。
* 林委員正二:2007年9月13日聯合國第六十一屆大會通過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199個國家中有143個國家投下贊成票,只有少數國家是反對、棄權或缺席的。宣言內容包括二十段前言及四十六條條文。從1985年至今,歷經二十多年的奮鬥努力,終於通過對世界上幾十個國家裡的原住民族具正面意義的宣言,而這也是一個起點。我們期盼經由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的公布,各國能照宣言中的精神修正或擬定各國相關法令,那就是弱勢的原住民族之福。宣言內容包含原住民自治、參與國家事務、生存權、集體權、信仰、語言、文化等各種權利,以及教育、資訊、勞動權,乃至於參與發展所有政治社會、經濟、土地、資源權,還有尊重原住民的老人、婦女、青少年、殘障人士的權利及特別需求。從這個角度來看,就為重申原住民族行使其權利時,應免於各種形式的歧視。
但是,放眼台灣地區,對於社會大眾的感覺,原住民有三句話要向院長說明,第一,社會大眾及政府部門對原住民多了一份關懷,對於這點,我們很感謝,但卻少了一份了解。第二,對原住民多了一份照顧,卻少了一份尊重。本席再次重申,我們要免於各種形式的歧視。第三,對原住民多了一份同情,卻少了一份扶植。只會給我們魚吃,卻未好好教導我們如何拿釣魚竿。我們樂見2000年以及2004年阿扁和台灣地區所有頭目訂立的夥伴關係,演變成今日的新夥伴關係。但是,還要承認台灣原住民族自然主權、推動原住民自治、台灣原住民族締結土地條約、恢復原住民族部落及山川傳統名稱、恢復部落及民族傳統領域土地、恢復傳統自然資源的使用,促進民族自主發展,更重要的是,原住民族國會議員回歸民族代表。
前幾年通過的原住民族基本法是原住民的憲法,也是原住民的母法,但基本法裡還有23個子法,前任主委瓦歷斯.貝林主任委員曾說要在三年當中全部制定完成。現在本席要請問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到目前為止立法進度如何?
* 張院長俊雄:委員所提是個非常重大的問題,我要就整體大方向向社會與原住民的弟兄姊妹們鄭重表示,第一,雖然台灣不是聯合國會員國,但我們絕對遵守聯合國在今年9月13日所通過的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第二,我們現在已有基本法,而聯合國原住民權利宣言的主要精神也大多涵蓋在基本法中,但我們仍會針對聯合國所通過的宣言虛心檢討,看如何能更完整落實於我們的基本法。第三,至於委員所提的子法究竟是否於三年內完成,就請權責單位—原民會向委員報告。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必須在立法院通過的10部法律案,原民會都已完成起草工作,其中5部已送大院,2部完成立法,另外3部現正在大院審議中,還有5部已經在行政院審議中,我們希望能夠很快送大院進行審議。
至於方才委員提到通過的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9月28日原民會已召開記者會,10月底還會召開3個場次研討會,讓國人了解宣言的重要內容,說明會之後再將宣言內容及基本法內容做對照,對於尚未落實的部分,我們會建議行政院予以落實。根據我們初步分析,基本法中有百分之九十都和宣言相同。
* 林委員正二:台灣訂定所有有關原住民的法令都非常接近該宣言,對此,本席要給原民會及行政院很大的肯定及支持。但有二部正在行政院審議中的法案一定要在院長任期內通過,第一是原住民族自治區法,這可能是原住民族最需要的一部法律,第二是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與土地、自治有關的這兩部法律,對於原住民的生存是非常重要的,本席希望行政院審議的速度能夠快一點。院長,你的看法如何?
* 張院長俊雄:我贊成,有關原住民族自治區法,我希望能用最短的時間在這個會期送到大院,但是因為自治法中有一些規定與頭目制度有關,而13族在這個部分的制度不盡相同,所以我們必須花一些時間與原住民各族會談、交換意見,之後才能有所取捨,我們不敢關起門來閉門造車,所以要花一點時間,不過我會照林委員的期盼,將自治區法在這個會期送到大院進行審議。
* 林委員正二:非常感謝。方才院長提到原住民族的領袖、頭目制度,請問主委,有關原住民族傳統領袖制度維護法,原民會是否已經提出版本?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我先補充自治區法的部分,其實這部法律在上一屆就曾送到大院,所以法案的內容應該是大同小異,因此,我要拜託大院,在我們將法案送到大院後,能加速在本會期審議通過。至於原住民族傳統領袖制度維護法的部分,大院內政委員會在6月進行審查時,要求我們在3個月內提出對案,有關這個部分,我們昨天已經完成起草工作,很快的會報到行政院進行審議。
* 林委員正二:方才院長提到有關原住民頭目維護的部分,你們一定要查清楚到底哪些族群有設置頭目,因為有些族群並沒有設置頭目,而是貴族,例如排灣族,因此名稱可能會有爭議性,所以原民會對此要有所考量。
今天夷將.拔路兒擔任主委,本席特別推崇你在都市原住民方面的長期貢獻,本席有兩個訴求—我們要心繫原鄉,但是要關懷都市原住民;我們要成為立足台灣、邁向世界的好公民。我們是南島語系的民族,南島語系國家的族群涵蓋了全世界27個國家,與我們有邦交的大概只有6、7個國家,包括諾魯、帛琉,以及阿扁總統才剛去訪問過的馬紹爾。請問主委,你對都市原住民的照顧及未來發展有何看法?會不會訂定相關法律,以維持原住民在都市中繼續成長、發展、開花結果?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關於都市原住民族的發展計畫,第3期的部分會在年底完成,第4期是從明年開始,這個部分目前已經報行政院審議中,不過明年的預算,行政院已經多寬列了3,500萬的費用,來照顧18萬的都市原住民,這個部分我們是依照很多原住民委員的關心,特別增加預算,所以請委員在審議預算時多多支持。
* 林委員正二:這個部分我們一定會支持。
院長,最近這半年,北部的都會地區,乃至於中部、南部地區,正如火如荼地展開一年一度的豐年祭,但是院長知道嗎,這些原住民同胞的豐年祭卻要在路上展開,中心線的一邊用一般布幕圍起來,就變成都會區原住民豐年祭的場所。有時候我們會借用學校,但是非常不方便,因為學校星期六、日可能需要使用,有時候我們會使用高架橋下的廣場。都會區原住民要傳承、推動原住民文化時,卻在場地方面產生困難,我們所謂的集會所,就是都市原住民最為需要的,但是我們卻找不到這樣的土地,院長能否幫我們解決?
* 張院長俊雄:有關都會原住民辦理豐年祭的場所問題,如果在借用公共場所有問題,請委員聯繫原民會,我在此要求原民會全力支援,也就是說,都會區原住民的弟兄姊妹要辦豐年祭時,如果找不到公共場所,原民會要全力支持,幫忙解決問題。
* 林委員正二:另外,本席還有幾個問題要請教兩位,稍後如果主委來不及答復的話,請改以書面答復。
第一,本席要再度拜託921地震後台中縣兩個地區的安置問題,一是霧峰鄉的花東新村,另一是太平市的自強新村,這兩個地方加起來將近160戶,921地震後已經8年了,政府至今還是沒有去安置,可是台中縣政府卻打算把他們趕走,情可以堪啊!本席希望張院長和原民會能夠多加注意。
第二,台北新店的溪洲部落,最近因為颱風造成淹水,請問政府打算如何去安置他們?因為他們不願意遷移到三峽隆恩埔。此外,還有三鶯部落的土地問題。
第三,日月潭邵族的土地問題至今懸而未決,這是最嚴重的問題。前一陣子本席曾去參加他們舉辦的豐年祭,可是他們2.6公頃舞蹈表演場卻快要被南投縣政府收回了,因為南投縣政府打算採取BOT方式去做其他用途,院長,這是他們的傳統領域。
第四,台東縣金崙溫泉土地開發案,也牽扯到原住民的土地,可是其補償居然是用救濟金來給予協助,而且還不是百分之百的救濟,只是百分之五十的救濟,這對長期以來在當地耕作的原住民來講,真的是非常可憐。
第五,林務局對於卑南溪區外防風林地205戶原住民的安置問題,也延宕了將近50年,遲遲未能提出解決方案,本席希望原民會在聽到本席的訴求後能夠加以注意。
第六,有關土石流問題及原住民地區的交通問題,也請院長和原民會多加留意。
最後,本席還有一個小小的建議,本席希望原住民行政特考能夠加考人事行政類科,因為原民會缺少這方面的人才,政府應該積極補強。院長,可以嗎?
* 張院長俊雄:因為時間的關係,林委員的指教,我們會另以書面答復。據我瞭解,台東縣已經將兩個安置區報到院裡面了,我們一定會盡速處理,至於其他問題的辦理情形,我們會另以書面答復林委員。
* 林委員正二:謝謝。主席,本席未及質詢的部分,另以書面方式提出。
* 主席(鍾副院長榮吉):林委員的質詢,請行政院另以書面補充說明。
* 張院長俊雄:謝謝林委員。
*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休息10分鐘。
* 休息(10時39分)
* 繼續開會(10時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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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 請陳委員朝容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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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委員朝容:(10時52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邱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再過89天就要舉行立法委員的選舉,請問院長對這次查緝賄選的態度如何?
* 主席: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 張院長俊雄:(10時52分)主席、各位委員。一定要查緝。
* 陳委員朝容:謝謝院長。
昨天行政院將顧問名單公布在網站,對於院長提出的人選,我們沒有意見,這是院長的權責。但本席對前原民會主委陳建年先生被聘為行政院顧問有意見,請問院長可知道他所犯的是什麼罪?
* 張院長俊雄:你說。
* 陳委員朝容:請教院長,陳建年到底犯什麼罪?他為什麼會被檢察官求刑?
* 張院長俊雄:那是個案,有涉案……
* 陳委員朝容:他犯的是賄選罪,而且被求刑。院長聘請一位賄選的人來擔任行政院的顧問,還說,這次選舉若有賄選情形,一定要查緝到底,這豈不是騙人?未來若這種情形,請問要如何處理?
* 張院長俊雄:絕對不是騙人。2001年我第一次擔任行政院長,在立法委員選舉時,我曾經創造了台灣選舉以來最乾淨的選舉。這是第一部分。
其次,對於陳建年的部分,如果他依法判刑確定,我想,行政院就會依法做處理。不會因為這個案子,行政院就不去做查緝賄選的工作。
* 陳委員朝容:謝謝院長。
由於本人的選區都是一些金牛級的人,無論是執政黨或民進黨都是金牛級的人,我個人是無黨籍的。如果國民黨籍的不買票,我一定會當選;如果民進黨籍的不買票,我也一定會當選。現在國民黨與民進黨都提名金牛級的人,他們每天用十數輛遊覽車帶人出去,請他們吃飯,說是要去健保檢查,早上7點鐘到健保醫院去抽血,之後再照X光,就能夠向健保局申請3,500元,請他們吃飯,既不用付車資,還送東西給他們。行政院都這樣做,難怪法務部、各地檢察署都是這種作法,院長對全國民眾說,要查緝賄選到底,這都是騙人的,請院長在此宣示……
* 張院長俊雄:我特別要跟陳委員講的是,希望你不要再講查緝賄選是騙人這句話,我絕對不能接受。無論民進黨、國民黨或無黨籍的人,只要有事實證據,一定會依法查辦。對於委員說我騙人,我沒有辦法接受。
* 陳委員朝容:現在有些人在贈送一副75元的老花眼鏡,法務部怎麼還不去偵辦?他們贈送這麼多眼鏡,難道檢察官、檢調單位都在睡覺?由行政院聘請陳建年擔任行政院顧問這件事情來看,你們說要查緝賄選只是口號、喊爽的啦!請院長與部長在此宣示,在本席的選區,有無可能買票,如果被檢調單位查緝,你們要如何處理?他們既是有錢人,俗話說:「有錢能使鬼推磨。」他們黑道與白道的勢力都很強,你們到底敢不敢查賄?
* 張院長俊雄:我講得很清楚,什麼白道、黑道,什麼民進黨、什麼國民黨、什麼親民黨、什麼無黨籍,只要有賄選的事實證據,我們就會依法嚴辦。
其次,委員有具體個案的疑慮,請直接向檢察官或法務部提出,行政院長不可能去抓個案。
* 陳委員朝容:我要服務選民,我也有很多事情要做。你們檢調單位既有檢察官、調查員還有警察,這麼多人在查緝賄選,卻連一隻蝨母都抓不到?請問這些人有在做事嗎?
* 施部長茂林:關於彰化地區有一些賄選傳聞,現正分案進行調查中,涉及到個案的部分,我們無法對外說明;對於實際情形,已經在掌握當中,委員如果有更好、更具體的資料,歡迎提供給我們,我們一定會著手調查。目前彰化縣4個選區,檢調有掌握特定的情資與事證,正在著手調查中。
* 陳委員朝容:有些賄選動作,會假藉與配偶出國製造不在場證明,直接將錢交給樁腳去處理,這些都是事先講好的事情。
彰化縣流行一句話說,和美是織布的故鄉、芬園是刈包的故鄉、大村是葡萄的故鄉、田尾是花的故鄉,那麼,彰化縣是什麼?院長可知道,大家說彰化是組頭的故鄉。政府卻放任不管,為什麼有那麼多人自殺,就是因為他們去賭博或簽賭。院長的任期也不多了,本席的任期當然比較短,希望院長要把這件事情做好,就是要讓人民的感受好一點?
* 張院長俊雄:這是我就任第二任行政院長,其中一項很大的決心。
* 陳委員朝容:決心就看這一次了。如果本席選得上,你的決心就是真的,若我選不上……
* 張院長俊雄:說真的,平心而論,我參選快要20年,從來不會買過一張票。實際上,今天會這樣買票,都是過去留下來,即國民黨留下來的,委員當時也是國民黨……
* 陳委員朝容:院長施政的主軸是,人民的感受最重要,就是任何一個國民的感受好,才是好。是否如此?
* 張院長俊雄:對,沒錯。
* 陳委員朝容:那本席再請教你一件事。昨天有一個美籍英文老師表示,他寄信到美國去,收信的人看到他寄的信上蓋了政府宣傳入聯的郵戳,寫著「UN for Taiwan」, 覺得很奇怪,這位陶老師知道以後,感受非常不好,院長,你說,這樣可以嗎?
* 張院長俊雄:台灣不能加入聯合國,對台灣人而言,是很大的痛苦,今天台灣主流民意就是「UN for Taiwan」,希望台灣可以加入聯合國,現在台灣不能加入聯合國,造成多少困擾?
* 陳委員朝容:我現在說的是人民的感受,你要加入聯合國還是返回聯合國,都跟我無關,你們在人家的信件上加蓋郵戳,是什麼意思?
* 張院長俊雄:就是宣傳台灣人的意願,向全世界宣傳台灣很希望能加入聯合國。
* 陳委員朝容:院長,要加入聯合國或返回聯合國是你們要講的事情,我現在要講的是人民的感受,那位陶老師就是不要他的信件被蓋上宣傳入聯的郵戳,他看不懂這個郵戳的意思,也看不懂這句英文,我剛剛在電視上看到他,他現在心情很壞,他不要這個郵戳,人家寄信,你卻在他的信上亂畫,畫老鼠、畫虎、畫豹、畫蛇,你想想看人家的感受是如何?你剛剛講說人民的感受最重要,外國人更講究人權,你卻侵犯他的權益。行政院應該適可而止,不要浪費人力、財力,更何況這樣做讓人家感受不好,如果是發生在台灣人身上也就算了,你們卻侵犯到美國人,而美國人又比較講究人權……
* 謝局長志偉:委員……
* 陳委員朝容:你閉嘴!
* 謝局長志偉:院長請我說明……
* 陳委員朝容:你閉嘴,我沒有叫你說話,你閉嘴就好。
* 謝局長志偉:你要讓我有機會回答。
* 陳委員朝容:我不要讓你講話,你不要占用我的時間。
* 謝局長志偉:你提出的問題是我們院裡的事情,我為什麼不能回答?
* 陳委員朝容:你下去!
* 謝局長志偉:我不要下去。
* 主席:院會答詢是行政院長以及委員……
* 謝局長志偉:你要給我機會回答。
* 主席:謝局長,請你先回座,尊重委員,由院長來說明。
* 陳委員朝容:院長,我剛剛主要是說,人民的感受最重要,至於你們要怎麼宣傳,我沒有意見,但是你們侵害到美國人的權益,讓陶老師非常不爽。施政過程中給人的感受最重要,不要侵犯人家的權益,好不好?
* 張院長俊雄:這件事情,第一,沒有違反相關的規定;第二,沒有延遲投遞的郵件;第三,宣傳台灣人民心內的意願給全世界。你的意見,我們會斟酌。主席,我們今天進行政策的討論,我希望不要只有委員在講,我卻沒有辦法說明,這樣很可惜。
* 陳委員朝容:院長,本席繼續請教你。記得在2000年陳水扁剛上任的時候,就有說要江澤民到台灣來訪問,以進行兩岸溝通,但是現在中共總書記已經換成胡錦濤,而且胡錦濤已經連任一次,現在你的任期只剩下兩百多天,在這兩百多天裡面,你能不能做一些更有意義的事情?唯有如此,才能讓兩岸和平相處。在這兩百多天裡,為了改善兩岸關係,你要怎麼做?是不是要讓陳水扁那句話落實?還是算了,讓兩岸繼續鬥下去?
* 張院長俊雄:阿扁當總統的時候,他很希望兩岸能夠和平友好,建立一個和平穩定的關係,他也希望能邀請對岸領導人來台訪問,在他執政的7年內,我們可以看到,事實上,對岸不願意和我們對話,我們無法得到有尊嚴的對待方式,他們又提出要求,要我們先接受他們的政治前提,雙方才能坐下來談。這不是阿扁本身食言,不是他不願實現他的期望,而是客觀事實清楚顯示是對方明白拒絕。
* 陳委員朝容:昨天十七大會議中,胡錦濤也講話了,說起來,大陸對我們不算有惡意,在你任期的最後兩百多天內,你是不是能夠邀請他來台灣看一看,了解台灣的民主,甚至可以請他們來看看我們立法委員的選舉情形,是不是可以這樣?你的任期只剩兩百多天,也許以後你沒有機會再當院長,既然胡錦濤他們對台灣沒有再表現出惡意,我們是不是該利用這個機會邀請他們?他既然說要在「一中」的前提下兩岸和平,你可不可以請他來看看,看看台灣的民主,如果他們照台灣的民主模式做下去的話,我們或許可以跟他們談談「一中」。你是否願意這樣做?還是說,大陸歸大陸,台灣歸台灣,一邊一國,大家互不交流?
* 張院長俊雄:不是這樣。如果兩岸能夠非常友善,能夠對等交流,兩岸應該是和平而友好的,但是,現實中有一些事實讓我們很灰心,雖然我的主觀意願是非常盼望胡錦濤能夠到台灣來看看,但是在客觀現實上,這件事大概是辦不到的。海基會的人從1999年辜先生當董事長的時候就不能到大陸去,因為他們代表政府,這就是現實。
* 陳委員朝容:院長,你剛才講到他們對我們沒有善意,那我們可以展現出我們的誠意,顯露出我們的條件,我們自己把姿態放低一點,不要既不肯把姿態放低,又要跟人家爭論,這樣是不對的。我們自己可以宣示說,大陸方面如果要談家事,我們歡迎胡錦濤來看看我們台灣的民主,大陸說要「一中」,就要做到像台灣這樣的民主,總統、立法委員、縣市長都是選出來的。
* 張院長俊雄:我特別從另外一個觀點來看,剛才陳委員提到,陳水扁總統曾經以主觀的願望請他們過來,這是因為當前的憲政體制中處理兩岸關係是總統的職權,總統當初曾經表示,如果可能的話,希望他們過來。
* 陳委員朝容:假如你是陳水扁,你剩下的任期不多了,你願不願意請他們過來?
* 張院長俊雄:這種假設性的問題,我真的不敢答,我不敢依據假設的立場來發表我的意見,關於這一點,我希望委員能夠了解。
* 陳委員朝容:我希望院長回去以後提醒一下陳總統,既然他的任期剩下不多,而對岸也沒有再表現出惡意,他可以請他們來台灣,了解台灣的民主。
* 張院長俊雄:我會把陳委員的意見轉給陳水扁總統斟酌。
* 陳委員朝容:教育部長現在是風雲人物,有支持他的人,也有反對他的人,他過去曾經說聯考錄取標準不會維持最低門檻,但是看在學生的眼裡,他們質疑:怎麼會有這樣一個部長?而部長對外界看法嗤之以鼻……
* 杜部長正勝:委員完全會錯意,不維持最低門檻完全是大學招生聯合會決定的,大學招生聯合會是由大學校長所組成的一個關於大學入學決策機構,與教育部沒有關係。
* 陳委員朝容:維持大學入學最低門檻,這樣臺灣學生的素質才會提高。我知道部長好的一面很多,壞的一面當然大家不能接受,壞的一面在你看起來也是好的,但是在一部分人看起來是不好的。部長任期剩下兩百多天,我希望你不要讓學生的權益睡著了,雖然我知道你沒有打鼾,但是你不要在那裡睡著,讓學生很沒有保障,好不好?拜託!
* 杜部長正勝:針對大學生的權益,我們有很多維護,但是最後決定權在招聯會。也就是,教育部表達了意見,但是投票沒有通過,這是事實,委員若有看報紙就知道,53票比1票,那一票可能就是教育部的票。
* 陳委員朝容:教育部亂花這些錢就不對了,你在補助經費,卻那麼沒有影響力,你是在騙人!
* 杜部長正勝:民主化時代,大學法規定大學自主,教育部對大學以尊重為主,這是我們最基本的原則。
* 陳委員朝容:尊重沒有錯,教育部的政策絕對會影響大學聯招會成員的投票,部長講這些都是騙人的,我希望你不要讓學生的權益睡著。請你醒醒,不要再睡覺了,好不好?
本席要再請教張院長,你知道昨天一顆高麗菜的價格是多少嗎?
* 張院長俊雄:我請農委會來答復。據我所知,昨天菜價漲得很高,今天已經有回穩了,因為我們有釋出冷凍蔬菜。
* 陳委員朝容:本席在懷疑,農委會一年花那麼多預算到底有沒有真正照顧農民?因為菜價上漲,農民沒有賺到錢,消費者也受害,所以這些種田的人很悲哀!昨天量販店一把青菜還賣5元,為什麼外面的市場卻賣得那麼貴?農委會應該感覺慚愧。包括行政院消保會、經濟部物價督導會報與公平會都睡著了,沒有盡到責任。
上一次颱風還沒有來襲之前,一把青菜就上漲5至10元,高麗菜一顆30至35元也上漲到70至80元,這就是物價督導會報、公平會與消保官都沒有保護人民的權益。你們一年補助那麼多經費做冷凍庫儲存,為什麼青菜還漲價?我本身是種田的人,所以知道農人的甘苦,當颱風過境菜價上漲時,田裡的菜都爛了,上漲的好價錢變成商人在賺,因為商人囤積在冷凍庫。身為農委會主委應該瞭解,但是就是沒有辦法,不但讓都市消費者大受其害,也讓農民賺不到錢。我希望院長,針對農民的權益你們要照顧。
2個星期前陳水扁有到彰化去巡視,本席再次向他提起,對農民與漁民的待遇,為什麼漁民一公升柴油可以補助6.5元,農民沒有獲得補助就要貴上6.5元?阿扁總統表示,回來之後要處理。本席還到田尾受武宮去拜託阿扁總統,他說,差那麼多哦!回來之後到底有沒有請行政院執行?有沒有交代過院長?
* 張院長俊雄:有,因為農機用油有免徵5%的營業稅。
* 陳委員朝容:漁民也有免徵5%的營業稅。
* 張院長俊雄:我們一直希望農委會這邊能廣為宣傳,請大家來領取農機用油免稅證明。
* 陳委員朝容:最重要的是,你們補貼的2.5至3.3元。總統承諾回來之後要研究看看,總統交給你,你什麼時候能夠給農民一個交代?貨物稅3.99元無法減免,情有可言,你們既然能補貼漁民,也應該補貼農民。還有,漁民死亡每位可領取250萬元的津貼及慰問金,農民若種田在田裡死亡,只可領取農保的15萬3,000元,難道主委不知道嗎?你們最快什麼時候能夠做到?
* 蘇主任委員嘉全:我特別向委員報告,第一,農用機具已經享有5%的免徵營業稅………
* 陳委員朝容:你只要答復什麼時候要做就好了,你到底有沒有要做?漁民和農民都同樣享有免徵5%的營業稅。
* 蘇主任委員嘉全:第二,漁民在海中捕魚,船隻航行的里程可以追蹤。目前農民有30萬台農機,可以用桶子去購油,所購買的油是不是真正用在農機上,或者拿去轉賣,這有很多……
* 陳委員朝容:你可以算出一分田地空著的農機用油是多少錢?以及割稻的用油是多少錢,應該補助多少錢?
* 蘇主任委員嘉全:這樣跟肥料補助的意思一樣。
* 陳委員朝容:這些都可以計算的。
* 蘇主任委員嘉全:委員的意思是,如何增加農民的福利?不一定補助在用油上。
* 陳委員朝容:用油可以先解決。
* 蘇主任委員嘉全:因為我們加入世界組織……
* 陳委員朝容:這個你在委員會都答復過了,你講這個等於是重複。本席現在是指,陳水扁到田尾巡視時承諾,把農機用油補助的案子交給行政院,由行政院負責執行,到底你們什麼時候來執行?
* 蘇主任委員嘉全:總統有指示,在我們不違反WTO的規範之下,如何增加農民的福利?補助漁民的漁船用油在漁業法裡有規定,並不違反……
* 陳委員朝容:你回去之後看清楚。
* 蘇主任委員嘉全:所以我們從保價收購來保護農民,或者休耕的補貼,不能違反WTO。
* 陳委員朝容:你不做就是不做,不照顧農民就是不照顧農民,還編了一大堆理由,請你回座。農委會的主委不照顧農民,我回去地方要大肆宣傳,民進黨執政的農委會主委不照顧農民,補貼2.5至3.3元做得到卻不做……
* 蘇主任委員嘉全:我們照顧農民大家都知道……
* 陳委員朝容:你請回座。
* 蘇主任委員嘉全:謝謝!
* 陳委員朝容:請問張院長,你們什麼時候要做?要不然我回去宣傳之後,將來民進黨真的會沒有選票,我不騙你。
目前詐欺行騙的案件一大堆,本席幾乎每天都有接到受害者的陳情,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到底在做什麼?像我今天接到一個個案,有35人被詐騙三億多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官員卻一問三不知,難怪被詐騙的案子那麼多。嘟嘟行假借招攬店長名義,要求應徵人員先開立甲種存款帳戶,因為付房租要開立支票,必須有一本甲存的支票本。
有些卡奴照樣申請很多本支票,有些信用不良的也照樣申請支票,你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到底在做什麼?三十多位員工中,有的房子被拍賣,先生躺在床上,孩子沒東西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說:這和我們無關,我們要銀行做,而銀行說他們來申請支票,只要沒有退票紀錄和不良紀錄就給。結果發生這麼多問題,你們到底在做什麼?你們對於申請支票、銀行開戶,以及一些詐欺的問題都沒有討論,一天到晚坐在辦公室,有薪水可領就好。現在很多員工欲哭無淚,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連理都不理!受害者那麼多,而你們對常業詐欺犯,擾亂金融者一點辦法也沒有!你要這些人怎麼過?
* 張院長俊雄:我們有三個原則:第一,我們要多加強每個人自我保護權利。第二,若法務部抓到,就從重處罰。第三,監理會對銀行開戶等,一定要注意授信調查。
* 陳委員朝容:對這些被騙導致信用不良,甚至債務一大堆的受害者,行政院到底有何作法可幫助他們?這些受害者是最弱勢的,所以才會被騙,他們在暗夜中哭泣,你要如何幫助他們?
* 張院長俊雄:我們要防範未然,所以,內政部、財政部等都在主管會報中將詐欺的部分列為重點。
* 陳委員朝容:政府都沒有作為,都不幫這些受害者。他們無法請律師,銀行融資的部分,一個月收到10張法院通知單。
* 胡主任委員勝正:我們現在有督導銀行。
* 陳委員朝容:銀行應該防患未然,而對這些受害者,行政院有無措施可幫助他們?這才是最重要的,不能讓這些人想不開,然後造成社會不寧。本席知道院長有魄力,請你幫助這些受害者,幫助階梯受害者自救會,此事你也知道,那麼多人受害,說起來很悲哀,但政府卻任由他們受苦受難。政府有責任照顧我們的子民,政府需要幫助受害者,好不好?
* 張院長俊雄:法務部裡面有很多義務律師可以替他們服務,但一些沒有聯繫的個案,這些公設辯護律師也不知道要去服務。
* 陳委員朝容: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務部和內政部等應該主動去幫忙。
* 張院長俊雄:好,謝謝!
* 主席:請林委員春德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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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pe":"interp","people":["林委員春德","何主任委員美玥","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張院長俊雄","陳部長瑞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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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委員春德:(11時24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邱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日前,十幾位原住民鄉長和民意代表為了道路問題晉見院長。今天,本席要拜託院長主持公道,觀念上,一定要力求一個正確的方向。我們發覺原住民無論是在憲法的保障上,乃至於基本法等等,往往受到經建會政策的影響。經建會主委,妳剛才笑得很甜美,但是,我們原住民聽到經建會就痛苦不堪!妳不曉得這樣的作法扼殺我們原住民的權益,實在讓我們非常痛心!
我今天特別要請院長主持公道。96年度原住民道路經費所編預算2億7,000萬元已經在立法院三讀通過,這是90年到93年改善原住民部落聯絡道路的第一期,這是延續性的;但是到了94年、95年,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報給經建會,而經建會一直打來打去,兩年了還搞不清楚這是持續的。第二期預定是從94年開始到98年,現在沒有了,他們還在公文打來打去,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報了10次,但被退了10次。第一期預算需求數20億,但卻編不到7億,第二期的計畫需求數29億,但因為有另外一個政策而將其推翻了,要原民會重新報,還要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將原住民道路重新編號,剔除鄉道、縣道後,最後報了302條,但也被刪了不少內容,只能做路面,而排水設施、橋樑、維修經費等統統沒有。96年度編了2億7,000萬,報上去又被退回來,然後又來一個原住民道路編選原則,上面掛了一個國土復育計畫。國土復育草案條例送到立法院後,連程序委員會都沒有過,換言之,根本就沒有審,現在就用這個國土復育策略聯盟行動計畫,這是什麼東西?稍後請經建會主任委員說明。
公文往返10次,原民會的態度是什麼?你們主管原住民事務,卻連個反應都沒有,就讓經建會這樣公文來來回回、推來推去,編號道路編了302條,後來又來了一個編選原則,就只能修24條、23條,所以今年度編了2億7,000萬,大概1億4,000萬沒有辦法做,因為都沒有辦法做,我不知道這是什麼意思?院長先不要答復,先請經建會主委說明,國土復育策略聯盟是行政命令嗎?還是什麼法?這個法牴觸憲法、牴觸法律,是否無效?你們是不是違憲、違法?妳說明一下。
* 何主任委員美玥:(11時31分)主席、各位委員。國土復育條例94年送到大院審查,誠如委員剛才指教的,還沒有開始審議,但是該法還沒有通過之前,行政院就有核定國土復育方案,因此,就照此方案先進行保育工作。這個方案的執行若有涉及到必須有法才能執行的部分,當然必須等條例通過才能執行,可是行政上可以做的部分,就照這個方案來做,所以剛剛委員提到的,那個精神就在這裏。我在此特別強調,有關原住民鄉鎮聯外道路,中央一定負責協助地方,以保持部落對外聯絡道路的通暢,而且7月13日亦曾核定原住民族集居部落主要聯外道路改善計畫。
* 林委員春德:不要講了,妳根本就沒有進入狀況!我問妳,國土復育策略方案及行動計畫是什麼法?
* 何主任委員美玥:這是一個方案,是行政院……
* 林委員春德:方案是什麼?是行政命令還是……
* 何主任委員美玥:是行政命令。
* 林委員春德:我今天要的是法,你們做的國土復育草案條例連審都沒有審,你們就用行政命令。憲法賦予原住民權益的保障,不管是教育、交通、水利設施,還是參政權,法律都有明文規定。妳剛剛說,路可以給你們開、給你們暢通。暢通個屁!暢通什麼?2億7,000萬元沒有地方去做!預算都已經刪減了,還不能做,妳說的是什麼!
* 何主任委員美玥:就是按照7月13日訂定的原則。
* 林委員春德:請院長回去好好看那個編選原則。原住民族集居部落主要聯外道路編選原則裏面連名稱都改了。我先讓院長有一點概略性的了解,我們原住民地區有省道、縣道,還有產業道路,這些過去都有主管機關,公路總局負責省道,至於農路、產業道路預算編列,以前省政府時代是由農林廳負責,精省之後則由農委員會負責。原住民地區部落之間的道路,有的是村與村之間的道路,有些是鄉與鄉之間的主要道路系統,交通運輸研究所做過研究之後,就將這些刪掉不予補助了,之後編302條核准編號道路,後來依照編選原則,只能做二十幾條,你們一年編2億7,000萬元也做不到,所以下個會計年度原民會只編列九千多萬,全省面積這麼大的環境,道路只能編列九千多萬,笑不笑話!
依照國土復育策略及行動方案,除了災害復舊以外,禁止道路新闢及拓寬。我可以贊成不要新闢,但是拓寬,我請問經建會主委,妳有沒有到過山地?如果是危險道路,可能有部分得拓寬;如果是太狹窄的危險地段,可能得做避車道,請問避車道要不要拓寬?當然要。但依照這個混蛋編選原則,就不能拓寬。
更可惡的是有關集居部落中心半徑30戶以上的規定,除了在真正的村落以外,其他山區還有很多原住民散居,根據這個規定,30戶以上才能修,30戶以下,即使是29戶也不能修,這標準在哪裏?連原住民居住習性都不懂,就搞了這一套!
* 何主任委員美玥:關於這部分,是指從中心點半徑500公尺範圍內,是以30戶為原則,這樣的面積大概有多大?因為其直徑是1,000公尺,就是1公里……
* 林委員春德:妳不要再講了,沒有錯……
* 何主任委員美玥:那樣就接近100公頃,100公頃範圍內如果……
* 林委員春德:500公尺是半公里……
* 何主任委員美玥:就是直徑1公里。
* 林委員春德:我們的居住環境都是狹長形的,台灣面積有圓的嗎?你們是坐在冷氣室內辦公,搞不清楚實際狀況,哪一天妳不妨去看看,這根本是笑話!經建會沒事幹!國土復育的方向我很贊成,但是你們要實際去了解我們原住民的狀況及困境,不要坐在辦公室、冷氣房,自己猜想大概應該怎樣、理論上應該怎樣。先前交通運輸研究所篩選到只剩下幾條,哪裏來的這個東西!請問原民會主委,碰到這種狀況你的感想如何?請問是否合理?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我們原民會有就縣鄉的意見與經建會協調,至於剛剛林委員指教的今年2.7億元的預算,上次很感謝林委員陪同十多位鄉長拜訪張院長,陳秘書長也作出指示,即今年2.7億元預算如果來不及執行,可以保留到明年繼續執行,這部分我們會繼續與經建會協調,對於實際可以,而且部落也有需求的部分,我們會運用這2.7億元預算繼續執行。
* 林委員春德:你函文呈報計畫至經建會,又被行政院秘書長依據經建會的意見退回,這樣呈報往返多次,原本第二期中長程計畫是從94年開始,現在又空了兩年,改從96年到101年,預算變為6億多元,連名稱也改為聚集部落主要聯外道路,要知道聯外道路與聚集部落不一樣,主委是認為我們原住民沒有讀過書嗎?
* 何主任委員美玥:那是要從聚集的點連接到省道……
* 林委員春德:本席不想聽妳說明,妳根本不懂,這完全都是經建會副主委在處理,全都是張景森副主委在獨攬大權,妳身為主委根本不清楚。我們贊同你們的理想,但妳應該好好聽我們的意見,不要條例沒通過,就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對於原民會主委方才的答復,本席實在無法接受,你們一點都強硬不起來,完全被經建會壓得動彈不得,所以他說什麼,你們就說什麼,你應該在行政院院會做清楚的表達,讓院長了解。本席非常清楚院長對原住民的愛心,因此今天本席才會要求院長主持公道。那兩億七千多萬,在院長離開後,陳秘書長做過裁示:兩億七千多萬如果在2個月內做不完,可以申請保留。另外,明年度編列的9千多萬可能不足,也可以動用第二預備金。雖然陳秘書長做過上述裁示,但是請院長要了解清楚,如果這部分的原則沒有重新檢討,最後結果還是一樣,因為照該原則是做不到的。請院長明確裁示這部分可否重新檢討?
* 張院長俊雄:從方才委員所提國土策略復育方案及行動計畫部分,我們希望經建會能務實檢討把一些不合時宜的規定加以調整後再呈報行政院。
其次,日前林委員與原住民人士來訪行政院,當時我主持了前半段的會議,後半段交給秘書長主持,而秘書長提及96年度2.7億元預算若執行不完的話,我們依法予以保留。在此,我公開確認。
至於下年度9千多萬的預算,若不敷使用,依法必須動用到預備金時,我們也將依法處理。
* 林委員春德:接著的第二個問題是關於「原住民族家園安全重建方案」,這也是經建會搞出來的名堂,該方案於96年6月1日核准,本席手中有份「原住民族家園安全重建方案」的具體範本,日前本席曾請院長過目一下該方案,不知院長看過了沒?
* 張院長俊雄:我曾約略翻過。針對300億的經費,我曾責成相關部會必須於一定時間內就此召開檢討會,因為我擔心其執行的部分……
* 林委員春德:我曾告訴過你那是騙人的,那是貴院於96年核准的,該方案從95年~98年預計投入374億,而你核定的是96年,但為什麼95年就已經有了,且於95年執行完畢,總共花了九十二億三千一百多萬,96年度花九十四億四千七百多萬,連我們聯絡道路的2.7億都沒有用,則這些錢又用到哪裡去?97會計年度又說必須用84億,98會計年度必須用103億,這樣的預算編得不很實在。請院長回去後再審慎看一下,沒有人這樣編預算。究竟其內容為何?其實他是把整個原民會60幾億的預算放在裡面,一年20億的助學條例也放在裡面,預估未來災後復健部分只要有經費,也列在裡面。但其中只有一項是確實的,就是遷建計畫下年度只編列1億元。又說寬列30億?連編都沒編,寬列什麼?他說要根據收集各鄉鎮提報計畫,此舉對原住民來說,是極大的侮辱。既然是行政院所核定的,就必須有獨立的預算及獨立的計畫。不要把張三、李四弄過來讓我們傷腦筋。必須要有獨立的預算,才是正確的作法,那筆真正1億元的預算還編在原民會預算項下。因此本席才會說那是騙人的,請院長務必要求他們要進行檢討。如果你真的拿三百七十多億,不論95年度、96年度,而從後面開始,那就該好好審慎研究,固然我們民意代表的建議會讓你們覺得咄咄逼人,但是行政院政策所訂定的方向一定要有中長程,也要把實際的預算編進去,不能隨便湊成一個拼盤,像把每年計畫補助20億的助學條例也抓過來成為另一道菜,是不行的。這明明是一個單獨的預算,而原民會的預算很多,應可整盤抓過來。
* 張院長俊雄:林委員的這項指教是否能讓他們好好加以研討,以達成一個最佳方案?
* 何主任委員美玥:這個方案屬於彙整各個部會的計畫,但最重要的是原民會必須研擬整個實施計畫後再報院核定,所以刻正由原民會研擬其實施計畫,研擬出來後,若有需要作調整……
* 林委員春德:這個問題,我請教過原民會主委,他說這是各部會執行原住民的預算,故把他整合起來,立意甚佳,例如教育部執行預算,將其用於補助原住民貧窮學生,所以就將這部分移給原民會,再由原民會管控看執行到什麼程度,這個方向雖然是對的,但是不要採取「原住民族家園安全重建方案」有370多億的模式,因為這會讓原住民根本搞不清楚這370幾億的預算到底在哪裡。此外,教育部也有編預算補助國中、國小,甚至於高中的生活費,還有大學的獎助學金,你們卻將這些預算抓過來,列在家園重建方案之中,這點請你們回去檢討改進,要不然就請你們從今年開始,實質編列三百七十幾億元的預算。
主委一直強調已經核定了,你不要光坐在那裡,要好好思考,這樣對嗎?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委員剛剛提到部落遷建的部分,我們在方案中的確是有匡入,未來原民會編列預算時,這三十一億元就是部落遷建很重要的經費。
* 林委員春德:匡列與編列一樣嗎?匡列是預備編列,那是未來的。陳秘書長搞不清楚,說已經編了31億元;我說哪裡有,只編了一億元。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我們要請地方趕快提報部落遷建的需求,原民會才能針對需求編入預算。行政院已經核定98年度的公共設施與用地取得費用佔了十億元,這是部落相當需要的遷建費用。
* 林委員春德:有太多部落的遷建還沒有完成,你們才編一億元。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重點是已經匡列了十億元的公共設施與用地取得費用。
* 林委員春德:你們為什麼不直接編列十億元,就可以執行了?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因為地方的需求沒有報上來,那部分我們沒有辦法做細部計畫。
* 林委員春德:這是表示原民會怠惰,沒有做好執行調查的工作。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這是好幾十年的部落遷建問題,不是……
* 林委員春德:已經好幾十年,就更該有計畫的方向,預算的概算及遷建地點也該提出才對。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我們特別拜託縣、鄉的相關單位於10月底以前將計畫報給我們,我們也會很快的將計畫提報給行政院核定。
* 林委員春德:難怪行政院認為你們的執行率太差,不願意給你們更多的預算,你們自己也要檢討。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我們對於公共費用的執行率,每年都達到90%以上,包括瓦歷斯.貝林主委任內也達到90%的執行率,這部分是沒有問題的。
* 林委員春德:主計單位、財政單位都說你們的執行率不當,我知道原因何在,但你們起碼應該將很多事前的調查工作先做好。
*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縣、鄉的預算都是由縣政府及鄉公所執行,我們是將預算補助到地方,如果立法院預算通過得比較慢,我們的執行率就會較差。
* 林委員春德:本席等到委員會開會時再跟你討論,今天要請院長就整體政策方向好好重新檢討。
* 張院長俊雄:我會要求原民會與經建會,將林委員及其他原住民委員所提意見全部做深入檢討。
* 林委員春德:上次本席曾對牡丹水庫左岸補償的問題表示關心,附近地區因為滿水位而無法耕種,連自己種的水果都無法採收,這個問題從本席擔任省議員時就開始,到現在已經十年,陳部長說會儘快處理,但經過多次協調,也有很多委員關心,補償方向卻仍石沈大海。另外,國防部在佳民設了彈藥庫,因為屬於國防設施,所以限制原住民從事開墾工作。在國防部分是我第一個提出來的,後面還有高金委員在關心,牡丹水庫也是一樣,曾華德委員也都關心,請院長主持公道。請經濟部陳部長說明目前執行到什麼程度?
* 陳部長瑞隆:水利署在6月份曾經召開過協調會議,這部分由於並沒有限制耕作的事實,用補償的方法解決可能在適法上會有些問題,所以,我們現在正在思考可否用救濟的方法來辦理。
* 林委員春德:國防部的部分也是一樣。院長,這兩件事是否可交付秘書長重新溝通,儘快辦理?
* 張院長俊雄:好,我就交給秘書長和相關部會、委員協商。
* 主席:請丁委員守中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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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委員守中:(11時56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邱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和平是普世價值,以協商合作代替衝突對抗也是國際潮流,我們看到目前朝鮮半島的發展,並且對照我們台灣的兩岸情勢之後,實在非常感慨,為什麼南韓能,台灣不能?我們看到南韓總統盧武鉉可以大步跨過38度線,和金正日握手言歡,台灣卻仍然深陷正名、改國號、挑釁中國、激怒美國的陰霾之中,為什麼台灣寧可花大錢買軍火,卻不願多作一些和平的努力?我們的國防經費是3,495億元,陸委會的經費只有7.6億元,相差460倍,完全不成比例。院長,昨天胡錦濤在中共17大中呼籲,在一個中國的原則基礎上,協商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況,達成和平協議,構建兩岸和平的架構。面對這樣的建議,請問院長有什麼話要對胡錦濤說?
* 主席: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 張院長俊雄:(11時57分)主席、各位委員。事實上,和平是兩岸共同的語言,長期以來我們也盼望能夠建構和平、穩定的關係架構,但是昨天胡錦濤是把兩岸之間最大的政治癥結作為結論,要求我們先接受,然後再如何如何,我認為這樣很可惜。我想兩岸的領導人都瞭解今天癥結何在。
* 丁委員守中:癥結在哪裡?
* 張院長俊雄:南韓和北韓都是聯合國會員國,我們在外交上……
* 丁委員守中:你剛才說兩岸的癥結,癥結在哪裡?
* 張院長俊雄:就是以一個中國作為基礎,要求我們先接受之後,然後再……
* 丁委員守中:「一個中國,各自表述」有何不可?他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我們是中華民國,有什麼不可以?
* 張院長俊雄:事實上,連這一點中國大陸也沒有承認過,他們認為中華民國不存在,所以剛才丁委員提到的這一點,他們也不會接受。
* 丁委員守中:可是你可以看到年輕人在看棒球賽的時候,全部都是搖著中華民國的國旗,都是給中華隊加油啊!怎麼會說年輕人認為中華民國不存在,這是你們民進黨這樣認為。
* 張院長俊雄:我說的是北京,不是年輕人,我怎麼會說年輕人說中華民國不存在呢?你剛才聽錯了。
* 丁委員守中:我剛才反駁你的就是,「中華民國」是我們的國號,老實說,對兩岸而言是一個穩定的力量,連國際也這麼認為,不是打破現狀。我們也看到胡錦濤提出簽訂兩岸和平協議的同時,也強烈重申了中共反台獨的決心,亦即反獨高於促統,以中華民國的現狀,民進黨硬要去正名、改國號,不就是硬碰硬嗎?本席想聽聽你的意見。
* 張院長俊雄:假如指的是以台灣的名義加入聯合國,這只是加入聯合國的一個名稱而已,這與現狀改變完全沒有……
* 丁委員守中:對不起,聯合國是以國家的名稱加入,這是清清楚楚的。
* 張院長俊雄:我想法國的情形就不一樣……
* 丁委員守中:請問院長,公投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美國及中共都認為是變相的公投改國號,美國也認為這是朝向法理台獨以及打破現狀的挑釁,並製造兩岸及美台關係的緊張。連李登輝都講:這是不顧民生的假議題。請問院長,改國號、正名、制憲及建設全新正常國家,是一時的選舉操作的假議題,還是民進黨的既定政策?
* 張院長俊雄:15年來,在政黨輪替之前,入聯就是持續努力的目標。至於國號,在憲法上已有明文規定,如果憲法不更改,就無法改國號。關於入聯的問題,到底是重返或入聯,固然……
* 丁委員守中:你們是採取台灣入聯公投的方式,你們是變相改國號,這是大家都曉得的。
到現在為止,入聯公投是民進黨的手段,還是目的?謝長廷要找馬英九辯論這個問題,本席請問院長,台灣入聯公投是手段,還是目的?
* 張院長俊雄:入聯是行政院所做的一項施政措施。至於入聯公投的部分,我們是依照公民投票法,即尊重人民民權的自決權。
* 丁委員守中:現在我只問你,到底是手段,還是目的?請簡單答復。由於這是政策問題,我請院長答復,我在委員會與兩位會有其他的溝通機會。
* 張院長俊雄:就公投入聯此一動作本身而言,當然就是一個目的。假如從民進黨長遠奮鬥的目標而言,當然就是一個手段。
* 丁委員守中:可是謝長廷在美國接受訪問時,他說入聯不一定要公投。
* 張院長俊雄:當然入聯不一定公投。但是人民依據公民投票法,在連署成立之後,還有誰有資格說不適宜辦呢?這是人民民權的一種表現。
* 丁委員守中:他說入聯不一定要公投,公投也沒辦法決定是否入聯,所以這完全是一種選戰的操作而已。
* 張院長俊雄:貴黨國民黨不是也有一個公投嗎?
* 丁委員守中:按照民進黨這種改國號追求法理台獨的作法,每到選舉就操作統獨的議題及激化兩岸的關係,依我來看,兩岸的關係不可能好轉,台灣的經濟也不可能會好轉。
你認為所謂的改國號、正名、制憲及建設全新正常國家不是一時的選戰操作,而是民進黨長期的既定政策。我在台灣大學政治研究所教危機處理,以危機處理ABC的基本模擬考題來考你,請問民進黨政府,對於兩岸衝突、緊張及對立的關係,從經貿衝擊的應變到基礎建設保存的能力,你做好萬全準備了沒有?因為中共在模擬時,就是採取杯葛、破壞、經濟制裁等方式,胡錦濤在這次講話中也是軟中帶硬。兩岸的貿易對台灣有利,去年對大陸含香港的順差是625億美金,如果中共採取貿易制裁,民進黨政府如何面對貿易制裁?
* 張院長俊雄:針對基本的問題,我還是要向丁委員報告,有關入聯的公投,這是民進黨提出的,也是依照公民投票法的程序來辦理。至於行政部門是入聯,即加入聯合國,我們是依法來行政。
* 丁委員守中:民進黨是現在的執政黨,民進黨的正常國家決議文拘束了民進黨政策,也拘束民進黨政府政策,在此,本席以簡單的ABC模擬考題問你,如果採取貿易制裁,民進黨政府怎樣面對貿易制裁?
* 張院長俊雄:不管中國對台灣任何壓迫、威脅,政府權責部門一定會依法、盡全力保護台灣最大多數人的權益。
* 丁委員守中:你不要跟我講這些空話,面對625億元美金相當於2兆台幣的貿易順差,如果真有這樣的貿易制裁,台灣的經濟會如何?
* 張院長俊雄:這不是空話,這是最直接的作為。委員提到的部分,我想權責單位一定會全力因應。
* 丁委員守中:好,請權責單位答復本席的問題。
* 陳主任委員明通:報告委員,有關兩岸……
* 丁委員守中:你是權責單位嗎?你是主管兩岸事務,我想聽專業的、經濟的意見,請經濟部長上台回答。
* 張院長俊雄:這和兩岸、經濟是不能切割的,所以他以主管單位其中之相關部會……
* 丁委員守中:本席問的是對我國經濟會造成什麼樣的影響,要不院長答復,要不就請經濟部長答復。2兆多台幣的貿易順差,比我們全年中央政府總預算還要多,請問,面對中共的貿易制裁,我們該怎麼辦?
* 陳部長瑞隆:台灣有我們自己的出口能量,也就是我們和城市…
* 丁委員守中:請你簡單答復,本席的時間有限。
* 陳部長瑞隆:假如中國將來萬一真的採取貿易制裁,當然,這部分也涉及到他是否遵守國際規範的問題……
* 丁委員守中:兩岸都衝突了,還管這個嗎?
* 陳部長瑞隆:假若真有這樣的情況,既然我們有自己的出口能量,應該是有辦法找到其他市場作為替代。
* 丁委員守中:我們能找到什麼其他替代市場?過去我們說要平衡台灣和日本及韓國間的貿易,結果還是呈現鉅幅貿易逆差啊!
* 張院長俊雄:丁委員提到的問題,我想應該要適可而止,因為這是為了保護台灣國家利益。這些問題都是當事情真的發生時的最高戰略,怎麼可以公開、赤裸裸的攤在這裡講呢?難道這就符合國家安全利益嗎?
* 丁委員守中:今天我只是問你最簡單的ABC問題,我們要做最萬全的準備,最壞的打算……
* 張院長俊雄:這是你的觀點,但我認為你所說的ABC,已經牽涉到整體國家未來安全的關鍵因素……
* 丁委員守中:我今天告訴你的是危機處理的ABC,就是做最好的準備,最壞的打算……
* 張院長俊雄:沒關係!你儘管可以以台大教授危機處理ABC的狀況來詢問,但事實上,我們所考量的,是以國家整體……
* 丁委員守中:你根本沒有準備,所以不曉得該如何回答。
* 張院長俊雄:好,沒有關係,你說我沒有準備好,但我有二點可以答復你。一、我們絕對會做負責的因應,以保護台灣最大利益。二、詳情細節,恕無法在此一一討論。
* 丁委員守中:這真是笑話!沒有準備!我再問你,1999年7月29日全台大停電,只因倒了一根34萬5,000伏特的超高壓電塔。現在南北有超一、超二、超三迴路,共有5,075座34萬5,000伏特超高壓電塔,只要其中兩個迴路各倒一座電塔,台灣就會大停電。在中共對台灣想定的點線戰爭破壞中提到,以1999年經驗,破壞高壓電塔,比照美國打伊拉克經驗,破壞輸電線路,製造漆黑一片、製造恐慌,請問院長,民進黨政府要如何面對這樣的問題?如何讓台灣不致陷入大停電中?
* 張院長俊雄:這個問題先請經濟部答復,然後我再就整體大戰略……
* 丁委員守中:經濟部先不必回答,我先聽院長的大戰略。
* 張院長俊雄:我認為你的問題是假設到最高戰爭、完全摧毀狀態,既然是以這樣的前提作為探討基礎,那麼還有什麼任何問題……
* 謝局長志偉:不可以用中國戰爭來威脅台灣。
* 張院長俊雄:委員的意思是認為中國已經對台灣發動攻擊、摧毀……
* 謝局長志偉:你替中國威脅台灣,你怎麼可以這個樣子!
* 丁委員守中:你給我閉嘴!給我下去!
* 謝局長志偉:我不下去!
* 丁委員守中:你在這邊幹什麼?
* 謝局長志偉:你用中國威脅台灣。
* 丁委員守中:我詢問危機處理……
* 謝局長志偉:不可以。
* 丁委員守中:我是立法委員,正在質詢院長。你給我下去!
* 謝局長志偉:你不要威脅台灣!
* 主席:請謝局長回座,請尊重委員,現在是在國會殿堂質詢。
* 丁委員守中:你給我下去!
* 謝局長志偉:我不下去!
* 丁委員守中:這是什麼體制?你藐視國會!
* 張院長俊雄:你下去好了。
* 謝局長志偉:用中國威脅台灣!
* 丁委員守中:簡直是流氓!
* 主席:請議事人員把謝局長請到座位上。
* 丁委員守中:本席今天問我們是否做了萬全準備,民進黨居然敢……
* 主席:委員質詢是由院長答復,或委員指定、同意的部會首長答復。委員沒有同意時,請相關部會首長回座。這裡是國會殿堂。
現在請丁委員守中繼續質詢。
* 丁委員守中:本席之所以會在這裡詢問,是站在愛台灣的立場。我們更要愛人民,不要讓人民受到兵凶戰危,不要讓人民丟掉工作,要讓人民過幸福的生活。我用最簡單的危機處理問院長,用最好萬全準備的因應方案來請教院長,就如剛剛問的,如果台灣陷入全台大停電,按照我們研究中共的對台策略,你要如何回應?
* 張院長俊雄:第一,在丁委員假設條件下的詢問,我認為,所有國安單位就國家安全機制,會採取必要的措施來保護。
第二,在權責部會方面,同樣地,他們也會做處理。
* 丁委員守中:請院長不要打高空。
* 張院長俊雄:這不是打高空。
* 丁委員守中:院長可以看一看美國國會議員的質詢。他們是針對問題據實回答。
國安單位沒有辦法修高壓電塔。本席問過台電供電處處長,現在台灣超一、超二、超三迴路,他們能夠維修的能量只是因應一般的天災。如果是在戰爭的情況下,他們沒有辦法應付,而且現在即使是天災,以目前超高壓電塔多在深山,交通不便的情形下,經常需要1到2個星期才能夠維修。
本席只是把問題點出來讓院長知道,知道今天兩岸和平對我們有利,戰爭則全盤皆輸。我再告訴你,關於全台灣對外的通訊方面,這也是中共的想定裡所寫的,中華電信的國際電信通訊中心和頭城、枋山、八里、淡水4個海纜站,負責台灣全部對外14條海纜的聯繫。4個海纜站在衛星照片上清清楚楚,是中共點、線戰的第一假想目標。請問你,如果對方發動這樣的攻擊,台灣對外通訊全盤斷絕,我們該怎麼辦?
* 張院長俊雄:我還是同樣告訴你,在國安單位裡會有最大的保障機制。其次,權責部會也會盡最大的力量因應這樣的措施。
* 丁委員守中:你這完全是空話!
* 張院長俊雄:因為你假設的所有條件……
* 丁委員守中:都可能發生!
* 張院長俊雄:事實上,不是不發生,萬一發生的時候也未必是你說的這樣。也許更慘,也許大家要有更大的決心,也許大家要有更大的團結來面對它。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時候,台灣不也被轟炸了嗎?當時我還小,那時大家就是這樣子。
* 丁委員守中:你要讓台灣遭到轟炸嗎?要重演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情形嗎?
* 張院長俊雄:我不希望這樣子,但是……
* 丁委員守中:但是為了民進黨的台獨、正名、建國,要讓台灣人民付出這麼大的風險嗎?
* 張院長俊雄:民進黨、行政院的措施很清楚,即加入聯合國。現在貴黨也在推動重返聯合國。這是符合民意的。
* 丁委員守中:美國學界認為,重返聯合國在現況下是沒有問題的,並不構成破壞現狀。
* 張院長俊雄:今天的問題在於九百多枚飛彈朝著台灣。
* 丁委員守中:你要和他們對抗嗎?你希望台灣重蹈二次大戰被轟炸的情形嗎?
* 張院長俊雄:我沒有要對抗,只是希望台灣民意能表達,對著全世界說這不是改變現狀,這也不是改變國號,我們是善意的,只希望人民的聲音能讓國際聽得到。
* 丁委員守中:台灣距離大陸這麼近,防衛縱深這麼淺,預警時間這麼短,人口又高度集中,外貿占經濟產值的比例這麼高,尤其中國大陸是我們最大的貿易夥伴、最大貿易順差來源,兩岸衝突對台灣絕對不利。所以我們要和平不要戰爭,我們要多花些經費在和平的努力上,不要為了台獨、制憲、建國,讓台灣人民承受這麼大的風險。今天政府要愛人民,不是愛台灣,愛人民第一,接著才能愛台灣。台灣只是一塊土地,土地上的人民更重要,你們的口號是愛台灣,其實卻是害台灣。
* 張院長俊雄:行政院的政策沒有建國,而是以台灣的名義加入聯合國,和平是兩岸共同的語言。
* 丁委員守中:聯合國憲章規定要以國家的名義加入,所以以台灣名義加入,台灣就成了國家,變相公投就變成變相台獨。
* 張院長俊雄:聯合國也有不是以國家名義加入的會員國。
* 丁委員守中:這個問題不論你怎麼回答都是在打高空,接著本席想請教一些民生問題。首先,國民醫療品質和醫事人員的工作情緒及環境密切相關,我國醫療品質卻日益低落,因醫療而枉死的人越來越多。在衛生署和勞委會漠視之下,相關工作人員的權益不斷受到侵害,國民醫療品質亮起了紅燈。本席今天要反映全台11萬護理人員的權益問題,他們的待遇不合理,工作條件惡化,護理從業人員比例低落,護理師為65%,護士只有44%。再加上醫療院所護理人員人力吃緊,流動性高,幾乎都是新手和短期聘僱的護理人員充斥。連護理師全國聯合會都表示,護理人員過高的工作負荷造成醫療照護品質低落,枉死、錯死的病人數目驚人。張院長是否知道國外醫療機構護理人員和病床的比例是多少?
* 張院長俊雄:這是比較專業的問題,我要在此指出,國內私人醫療院所的護理人員都適用勞基法,但是……
* 丁委員守中:本席現在先針對人床比的問題。
* 侯署長勝茂:有關護理人員和病床的比例,國內國外的比較要看護理工作的內容,因為先進國家如美國是全盤護理,沒有家屬在旁陪伴,但是我國民情……
* 丁委員守中:我國人床比到底是多少?在醫院設置規範中,國際上人床比的標準是多少?
* 侯署長勝茂:每個國家的國情不同。
* 丁委員守中:就拿美日來比較,他們的人床比是多少?
* 侯署長勝茂:要談病床數必須看其設備的不同,ICU……
* 丁委員守中:你是不知道答案嗎?衛生署署長連這一點……
* 侯署長勝茂:ICU的話是……
* 丁委員守中:本席是問普通病房。
* 侯署長勝茂:這個數字還要再查證。
* 丁委員守中:署長都不進入狀況,本席在委員會曾質詢過你,你答應三個月要做好檢討,結果現在卻沒有任何進展,甚至連起碼的知識都搞不清楚。我告訴你,日本是1:5,美國是1:6到1:7左右,一個護士照顧5張病床或6張病床,院長,你知道目前台灣醫療院所護士與病床的比例是多少嗎?
* 張院長俊雄:這是細節部分,我不太清楚。
* 丁委員守中:署長知道嗎?
* 侯署長勝茂:應該是1:2。
* 丁委員守中:一個護士照顧2張病床?你這個署長太不進入狀況,而且對專業問題一點都不瞭解,你可以下台了!
台灣目前一個護理人員若是在白天班,一個人要照顧7~13張病床;小夜班是12~27張病床;大夜班是17~27張病床,而護理人員的待遇大約只有3萬多元。
再請問院長,最近護理公會做過全面調查,台灣142個區域醫院的醫療院所中,每年護理人員的離職率是多少?
* 張院長俊雄:很抱歉,我不清楚?
* 丁委員守中:署長呢?
* 侯署長勝茂:一般離職率大都在10%~20%,每個醫院不一樣。
* 丁委員守中:我剛才所講的是142個區域醫院。
* 侯署長勝茂:傳統上,護士的離職率又比醫師的離職率高。
* 丁委員守中:你不要浪費我的時間了,多少?
* 侯署長勝茂:詳細數字還要查一下。
* 丁委員守中:你看,又不知道!我們在委員會開會時都曾經問過你,你是在浪費大家的時間。離職率將近30%,也就是目前醫療院所中有1/3都是新手,醫療品質嚴重堪慮。
再請問院長,你知道目前醫療院所中聘僱的臨時人員有多少?
* 張院長俊雄:這是比較細節的問題,我不清楚。
* 丁委員守中:請問署長?
* 侯署長勝茂:這是編制上的問題,我知道目前正式聘任人員有增加,詳細數字還要查。
* 丁委員守中:署長,你對衛生署的政策一問三不知,對於護理人員的待遇偏低,工作負擔的沈重,本席在立法院已經不知質詢多少次了,你到現在還是一問三不知,這麼不用心的署長,院長,我建議你應該換掉。
院長,我告訴你,醫學中心目前聘僱的護理人員占15%,署立、市立醫院占了47.6%,一般的醫療院所有6、7成,這些人員都是臨時或短期的人員。今天,我們醫療品質堪慮,就是因為待遇不合理,工作負擔沈重,需要照顧的病床比例太多,所以護理人員不願久於該位。護理學校的學生好不容易畢業後出來任職,在3個月內的離職率居然高達30%!台大醫院曾經在聖誕節時同時有200位護士要辭職,因為同工不同酬的緣故,做同樣的工作,有人是體制內的,有人是臨時聘僱的,兩者之間的待遇相差1萬2,000元到1萬4,000元左右。最主要的就是署長不用心、不盡責,現行的健保給付,護理人員的病床支付費不合理,一天多少錢,署長,你知道嗎?
* 侯署長勝茂:護理費220元
* 丁委員守中:你看看,這個署長,不只一問三不知,而且十問十錯!
* 侯署長勝茂:我是負責政策面,這種問題……
* 丁委員守中:一天才613元,政策性的問題你也做不好,我今天跟你談的是醫療品質的問題,我跟你談了多少次,你沒有任何回應。護理人員一天的病床支付費才613元,依醫療院所的成本估算,一個護理人員是1,038元,相差425元。一個護士忙一天,平均工作時數是9.3小時,待遇才613元,比外勞的待遇還不如,這就是護理人員離職率高的原因。也因此迫使很多醫療院所為了要降低成本,而且中央健保局的給付不合理,藥價黑洞這麼多,你不去解決,浪費那麼多錢,而因為給付不合理,造成醫療院所大量聘僱臨時人員,他們沒有福利金、沒有退休俸,醫療院所剝削護理人員以降低經營成本。
其次,勞委會也未善盡職責,盧主委曾經是我們的同仁,希望主委能將民意快速反映到政策上。
* 盧主任委員天麟:上次在委員會時,我已向委員報告過。
* 丁委員守中:勞基法根本不是問題,甚至還造成問題。護理人員早在87年就納入勞基法。
* 盧主任委員天麟:沒錯,私立醫院全部納入勞動基準法。
* 丁委員守中:但如今醫療院所大量進用臨時聘僱護理人員,他們明明在民國87年都已納入勞基法保障,你們卻漠視各醫療院所違反勞基法第九條規定,將不屬於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的工作放縱各醫療院所以一年一簽的定型契約方式聘用護理人員,若欲離職還必須提早3個月提報,否則會被扣3個月薪水,這根本就是在剝削護理人員。
* 盧主任委員天麟:公立醫院因為受到機關員額限制的關係,才有約聘及臨時人員的問題。明年1月1日已將公立機關……
* 丁委員守中:你不要轉移話題到一般公立機關去。
* 盧主任委員天麟:因為委員方才提到台大醫院的問題。
* 丁委員守中:本席談的是包括私立的全國醫療院所,以及健保給付問題,還有勞委會放縱醫療院所任其違反勞基法第九條,將不屬於臨時性、季節性、短期性工作大量進用聘僱醫事人員。
* 盧主任委員天麟:凡有繼續性工作之性質,全部適用勞動基準法。
* 丁委員守中:院長,針對這兩個部會長期失職,你要如何回答?
再給本席2分鐘,剛才新聞局長在此耍賴,占用本席太多時間。
* 主席:現在答復已經沒有列入紀錄,我們不開此例。
* 丁委員守中:有一個耍流氓的新聞局長占用本席的時間,根本就是藐視國會。
* 主席:丁委員,所有同仁都已經配合,請不要再計較。
* 盧主任委員天麟:我簡單回應……
* 丁委員守中:請院長針對這兩個部會作政策性答復。
* 張院長俊雄:首先,有關委員質詢署長比較細節數據的問題,請委員要體諒,因為署長負責政策面,或許對細節沒有注意那麼多。其次,台灣醫學是值得驕傲的,但委員所提的問題的確有大大改進的空間。
* 丁委員守中:要怎麼樣改進?
* 張院長俊雄:希望衛生署、勞委會等相關部會積極處理這方面的問題。
* 丁委員守中:衛生署曾經答應本席要在3個月內解決這個問題,但有關健保給付中護理人員病床支付費、工作負擔的沈重,以及醫療院所大量進用臨時聘僱人員,並且剝削他們的福利、退休俸等各種不合理情形,到現在也沒有解決方案,請問院長對這兩個部會有何指示?
* 主席:丁委員質詢時間已到,請相關單位以書面答復,好不好?
* 張院長俊雄:仍是一樣,我會向相關部會—衛生署及勞委會了解狀況,然後進行協調,希望在3個月之內向委員答復。
* 丁委員守中:請行政院長直接答復本席。
* 張院長俊雄:這是我在國會殿堂上對委員的答復,所以我會要求兩個相關部會提出解決方案。
* 丁委員守中:請行政院長於3個月內向我答復。
* 張院長俊雄:我會以書面方式交給院會,再轉交給丁委員。
* 主席:報告院會,上午質詢到此為止。下午1時50分開會處理臨時提案,2時30分繼續施政質詢。現在休息。
* 休息(12時29分)
* 繼續開會(13時50分)
> ## 臨時提案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處理臨時提案,每位委員發言時間1分鐘。
> 現在進行第一案,請提案人鄭委員金玲說明提案旨趣。
> 鄭委員金玲:(13時50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與吳委員志揚等22人臨時提案,鑒於桃園縣中壢市培英路現況路寬僅6至8公尺,每逢喪葬吉日時,龐大車流經常造成該區域交通嚴重壅塞,因此,培英路(新生路-中壢市殯葬管理所)實有拓寬之必要性,且該路段連接新生路與中福路,可經西園路至二號道路,替代台一線中華路紓解縣道113線之車流,建請內政部營建署將培英路拓寬工程納入急迫性道路建設計畫,核撥經費予以補助。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一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proposer":["吳志揚","鄭金玲"],"petitioner":["林滄敏","朱鳳芝","羅明才","吳成典","林德福","蔡錦隆","郭素春","楊仁福","洪秀柱","盧秀燕","劉盛良","李鎮楠","孔文吉","邱鏡淳","葉芳雄","李復興","吳育昇","趙良燕","紀國棟","謝文政"],"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吳志揚、鄭金玲等22人,鑒於桃園縣中壢市培英路現況路寬僅6至8公尺,每逢喪葬吉日時,龐大車流經常造成該區域交通嚴重壅塞,因此,培英路(新生路—中壢市殯葬管理所)實有拓寬之必要性,且該路段連接新生路與中福路,可經西園路至二號道路,替代台一線中華路紓解縣道113線之車流,建請內政部營建署將培英路拓寬工程納入急迫性道路建設計畫,核撥經費予以補助,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中壢市培英路現況路寬僅6至8公尺,每逢喪葬吉日時,龐大車流經常造成該區域交通嚴重壅塞。
> 二、且該路段連接新生路與中福路,可經西園路至二號道路,替代台一線中華路紓解縣道113線壅塞之車流,因此,培英路(新生路—中壢市殯葬管理所)實有拓寬之重要性及效益。
> 三、建請內政部營建署將培英路拓寬工程納入急迫性道路建設計畫惠予補助,以確實解決該區域交通嚴重壅塞之問題,並紓解縣道113線之車流。
> 提案人:吳志揚 鄭金玲
> 連署人:林滄敏 朱鳳芝 羅明才 吳成典 林德福 蔡錦隆 郭素春 楊仁福 洪秀柱 盧秀燕 劉盛良 李鎮楠 孔文吉 邱鏡淳 葉芳雄 李復興 吳育昇 趙良燕 紀國棟 謝文政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二案,請提案人王委員塗發說明提案旨趣。
> 王委員塗發:(13時51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與蕭委員美琴等60人臨時提案,鑑於以非人道的捕獸器殘害流浪動物事件頻傳,甚至於陽明山國家公園及墾丁國家公園保護區內都出現捕獸夾;依照法律規定,國家公園內禁止狩獵行為,且捕獸夾也可能傷及其他保育類動物,而被捕獸夾獵捕的動物,又常引發感染或併發症,致死率極高,英、美等先進國家早已禁用。爰此,特建請行政院相關主管機關,明令禁止使用捕獸夾獵捕動物,並加強國家公園之管理,懲處不法之獵捕行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二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2,"proposer":["王塗發","蕭美琴"],"petitioner":["王榮璋","江昭儀","許榮淑","林國慶","管碧玲","賴清德","葉宜津","謝欣霓","王世勛","陳明真","彭紹瑾","盧博基","吳富貴","黃誠","黃淑英","徐國勇","林進興","楊芳婉","莊碩漢","陳瑩","高建智","郭正亮","陳朝龍","王淑慧","邱創進","鄭朝明","陳憲中","張慶惠","林文郎","李鎮楠","黃偉哲","李昆澤","許德祥","吳秉叡","藍美津","蔡其昌","陳秀惠","湯火聖","陳啟昱","林鴻池","謝明源","鄭國忠","王幸男","黃志雄","洪秀柱","紀國棟","沈發惠","朱鳳芝","侯水盛","楊仁福","陳銀河","林岱樺","顏文章","林滄敏","尹伶瑛","吳育昇","魏明谷","林益世"],"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王塗發、蕭美琴等60人,鑑於以非人道的捕獸器殘害流浪動物事件頻傳,甚至於陽明山國家公園及懇丁國家公園保護區內都出現捕獸夾;依照法律規定,國家公園內禁止狩獵行為,且捕獸夾也可能傷及其他保育類動物,而被捕獸夾獵捕的動物,又常引發感染或併發症,致死率極高,英、美等先進國家早已禁用。爰此,特建請行政院相關主管機關,明令禁止使用捕獸夾獵捕動物,並加強國家公園之管理,懲處不法之獵捕行為。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近年來以不人道的捕獸夾虐待動物事件頻傳,已在全台造成數百起流浪貓、狗四肢慘遭夾斷的案例,甚至連高雄市區、陽明山國家公園及墾丁國家公園保護區內都出現捕獸夾。依《國家公園法》第十三條規定,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狩獵動物,而國家公園的生態保護區內竟然出現了具有強大殺傷力的陷阱性捕具,相關單位應加強巡邏,落實國家公園之管理,依法懲處不法之獵捕行為。
> 二、捕獸夾的放置,包括保育類動物(如台灣獼猴)、狗貓、甚至人類,都可能誤踩,造成重傷,且捕獸夾放置後也無法保證完全回收,放置者很容易遺忘放置地點,致造成山區或都市中有越來越多的陷阱,如同佈滿了傷人的地雷。被捕獸夾獵捕的流浪貓狗,有些遭到捕獸器夾斷腿,成為缺了一隻腳的殘障動物,有些引發感染或併發症致死,有些則被誘捕籠困住而活活的餓死!英美等先進國家早已明令禁用捕獸夾,歐盟也於1991年11月通過一項理事會規例,禁止使用夾住獸腿的捕獸器。
> 三、這些在文明國家早就被列管的「虐待動物工具」,在台灣卻只要花幾十塊錢就可在一般的五金行輕易購得。由於「凶器」的價格低廉、取得容易,以捕獸夾獵捕、虐殺動物已變成一種娛樂、消遣、慘無人道的遊戲!據報導,有些捕獸夾上不但印有大大的「台灣製」商標,甚至還寫著「中華民國優良企業商品」、「顧客滿意度金質獎」等斗大的廣告標語。這些殘害、虐待動物的武器,在台灣居然能成為「優良企業商品」,實在是對台灣動物保護工作的一大諷刺。
> 四、《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十九條規定,不得使用陷阱、獸鋏或特殊獵捕工具獵捕野生動物。而以捕獸夾傷害流浪動物可否適用《動物保護法》第六條:「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之規定恐有疑義。因此,特建請行政院相關主管機關,明令禁止捕獸夾之使用,以彌補保育漏洞,具體落實動物保護法「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之立法意旨,澈底杜絕虐待動物情事之發生!
> 提案人:王塗發 蕭美琴
> 連署人:王榮璋 江昭儀 許榮淑 林國慶 管碧玲 賴清德 葉宜津 謝欣霓 王世勛 陳明真 彭紹瑾 盧博基 吳富貴 黃 誠 黃淑英 徐國勇 林進興 楊芳婉 莊碩漢 陳 瑩 高建智 郭正亮 陳朝龍 王淑慧 邱創進 鄭朝明 陳憲中 張慶惠 林文郎 李鎮楠 黃偉哲 李昆澤 許德祥 吳秉叡 藍美津 蔡其昌 陳秀惠 湯火聖 陳啟昱 林鴻池 謝明源 鄭國忠 王幸男 黃志雄 洪秀柱 紀國棟 沈發惠 朱鳳芝 侯水盛 楊仁福 陳銀河 林岱樺 顏文章 林滄敏 尹伶瑛 吳育昇 魏明谷 林益世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三案,請提案人李委員紀珠說明提案旨趣。
> 李委員紀珠:(13時53分)主席、各位同仁。宜蘭因為雪山隧道的開通,正準備積極發展工商活動,現任縣長也很積極努力要推展工商活動,但是卻遇到困擾。當宜蘭努力爭取工業區的開發時,政府只同意中南部工業區的土地租金可以百分之百抵減購買土地的價款,但宜蘭卻只能抵減70%。
> 長期以來,宜蘭一直處於有好山好水,唯獨沒有好薪水的狀態,當宜蘭縣想要發展自己的工商業以提振民間就業時,我們希望政府能夠一視同仁,不要有差別待遇,讓宜蘭工業區的土地能夠比照中南部的工業區,租金可以百分之百抵減購買土地的價款。
> 宜蘭已經窮苦很久了,又適逢政黨輪替,如果政黨輪替後中央做出這樣的差別性政策,對執政黨的形象也不好,本席希望政府能採取一視同仁的待遇。以上建議,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三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3,"proposer":["李紀珠","林建榮"],"petitioner":["林志嘉","陳朝容","林郁方","雷倩","羅世雄","蔡家福","徐耀昌","羅志明","李嘉進","蔣孝嚴","郭正亮","曹爾忠","帥化民","林德福","廖婉汝","黃昭順","謝國樑","徐少萍","李慶華","賴士葆","邱鏡淳","劉盛良","章仁香","李慶安","羅明才","潘維剛","林滄敏","黃志雄","朱鳳芝","孫大千","劉銓忠","彭添富","江連福","林炳坤","吳成典","伍錦霖","趙良燕","吳清池","洪秀柱","鄭金玲"],"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李紀珠、林建榮等42人,為行政院實施工業區土地租金優惠調整措施,宜蘭縣工業區廠商如於租賃期屆滿前提出承購申請,其承租期間已繳納之租金及擔保金得抵充應繳價款,惟其抵繳應繳價款之比率以70%為上限,然而中南部其他工業區廠商卻可抵充100%,顯失公允。為均衡地區發展,政府施政應一視同仁,將宜蘭縣工業區廠商於承租期間已繳納之租金及擔保金抵充應繳價款之比率上限提高至100%。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如案由。
> 提案人:李紀珠 林建榮
> 連署人:林志嘉 陳朝容 林郁方 雷 倩 羅世雄 蔡家福 徐耀昌 羅志明 李嘉進 蔣孝嚴 郭正亮 曹爾忠 帥化民 林德福 廖婉汝 黃昭順 謝國樑 徐少萍 李慶華 賴士葆 邱鏡淳 劉盛良 章仁香 李慶安 羅明才 潘維剛 林滄敏 黃志雄 朱鳳芝 孫大千 劉銓忠 彭添富 江連福 林炳坤 吳成典 伍錦霖 趙良燕 吳清池 洪秀柱 鄭金玲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四案,請提案人羅委員志明說明提案旨趣。
> 羅委員志明:(13時54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37人臨時提案,針對外貿推廣基金要求出口商必須提撥比例推廣服務費,然94年時經濟部與財政部協商後公告科學園區廠商免徵,但科學園區廠商已有促產條例等許多租稅減免,許多廠商也早已台灣接單中國生產,對刺激經濟與就業幫助有限,實不需享受雙重優惠,況高科技廠商營業額龐大,按比例提撥將可對外貿推廣基金助益不少,基金收入增加又可增加台灣外貿之競爭力,故建請行政院相關單位修訂貿易推廣服務費之項目,刪除科學園區免徵之條款,並調整項目與稅率,以利鼓勵扶植小廠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四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4,"proposer":["羅志明"],"petitioner":["尹伶瑛","劉寬平","賴幸媛","黃適卓","湯火聖","鄭朝明","郭玟成","曹來旺","高建智","黃誠","林育生","林進興","黃宗源","廖本煙","林志嘉","盧博基","許榮淑","林國慶","徐國勇","林耘生","郭正亮","王淑慧","王幸男","林重謨","陳銀河","曾燦燈","莊和子","林文郎","杜文卿","張慶惠","陳憲中","陳瑩","藍美津","李明憲","郭林勇","魏明谷"],"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羅志明等37人,針對外貿推廣基金要求出口商必須提撥比例推廣服務費,然94年時經濟部與財政部協商後公告科學園區廠商免徵,另但科學園區廠商已有促產條例等許多租稅減免,許多廠商也早已台灣接單中國生產,對刺激經濟與就業幫助有限,實不需享受雙重優惠,況高科技廠商營業額龐大,按比例提撥將可對外貿推廣基金助益不少,基金收入增加又可增加台灣外貿之競爭力,故建請行政院相關單位修訂貿易推廣服務費之項目,刪除科學園區免徵之條款,並調整項目與稅率,以利鼓勵扶植小廠商。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依貿易法第21條規定,出進口人輸出入貨品總值按萬分之4得收取推廣貿易服務費。然依貿易法施行細則規定,部分輸出入貨品免收推廣貿易服務費。
> 二、推廣貿易服務費係自82年7月1日起徵收,經濟部與財政部洽商後於82年12月4日公告輸出入貨品免收推廣貿易服務費項目範圍,最近復於94年11月10日修正調整部分項目,其中第四項包含科學園區,但科學園區廠商之高科技廠商已享有優於一般廠商之免稅優惠,卻免收貿服費,實造成稅負不公。
> 三、同時,依據95年度資料,科學園區約有515家廠商可享免徵貿易服務費之優惠,佔全國出口廠商19萬以上之比例不到千分之一,比例極低。但因科學園區多為高科技廠商,生產之商品售價高於一般商品,因此佔全國出口總值比例極大。形成貿服費由大多數小廠商負擔,高科技廠商出口總值數十倍於一般小商卻不必負擔之不公平現象。
> 四、依據各經濟研究單位之研究,台灣高科技業「台灣接單,中國生產」之比例已經高達五成以上,部分研究甚至高達七成,這樣的現象代表高科技也在享有促產條例優惠,但對提供就業機會及內需消費之幫助日漸縮小,有違當初政府給予賦稅優惠之意旨。況高科技業之產業分工極細,各產業變動也大,對科學園區廠商過於浮濫的優惠並非良策,經重新分類以落實賦稅公平。故此,本席要求政府應重新檢視科學園區廠商免收貿易服務費之政府,並立即修正相關規定。
> 提案人:羅志明
> 連署人:尹伶瑛 劉寬平 賴幸媛 黃適卓 湯火聖 鄭朝明 郭玟成 曹來旺 高建智 黃 誠 林育生 林進興 黃宗源 廖本煙 林志嘉 盧博基 許榮淑 林國慶 徐國勇 林耘生 郭正亮 王淑慧 王幸男 林重謨 陳銀河 曾燦燈 莊和子 林文郎 杜文卿 張慶惠 陳憲中 陳 瑩 藍美津 李明憲 郭林勇 魏明谷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五案,請提案人林委員志嘉說明提案旨趣。
> 林委員志嘉:(13時55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22人臨時提案,鑑於流行性結膜炎目前有擴大跡象,根據衛生署統計顯示,近一個禮拜遽增六千五百四十八個案例,且已由台灣北部延燒到南部。爰建請政府除了應立即成立危機處理小組,加強宣導與落實疫情監控機制外,並應針對全國通報感染人數眾多之學校進行全面消毒及暫停游泳課;同時,衛生署應立即統籌調派各縣市眼科醫療資源,以支援疫情較嚴重縣市,避免疫情持續擴大。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五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5,"proposer":["林志嘉"],"petitioner":["賴士葆","羅明才","潘維剛","雷倩","章仁香","劉寬平","趙良燕","林滄敏","謝文政","李昆澤","張慶惠","魏明谷","張慶忠","藍美津","邱創進","黃志雄","江義雄","王淑慧","鄭金玲","洪秀柱","賴幸媛"],"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林志嘉等22人,鑑於流行性結膜炎目前有擴大跡象,根據衛生署統計顯示,近一個禮拜遽增六千五百四十八個案例,且已由台灣北部延燒到南部。爰建請政府除了應立即成立危機處理小組,加強宣導與落實疫情監控機制外,並應針對全國通報感染人數眾多之學校進行全面消毒及暫停游泳課;同時,衛生署應立即統籌調派各縣市眼科醫療資源,以支援疫情較嚴重縣市,避免疫情持續擴大。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夏秋天候交替之際,俗稱「紅眼症」的流行性角結膜炎,目前在台灣大流行。根據衛生署疾病管制局顯示,全台國小共新增通報六千五百四十八例「紅眼症」病例,其中以基隆市最多,約占全台三成五,而台北縣、雲林縣、嘉義縣的「紅眼症」通報均有攀升,全國必須保持警戒。
> 二、疾管局於十月五日至十二日的統計資料顯示,基隆市有二千二百七十一例,但已較上週的二千七百二十二例減少,其次依序為嘉義縣一千零一十七例、雲林縣九百一十四例、台北縣八百六十六例,其他縣市則為零星個案。
> 三、整體而言,全台國小本週的六千五百四十八例明顯較上週通報的三千九百六十二例多,尤其是台北縣這兩週的病例數從三百九十三例攀升至八百六十六例。而由於南台灣感染的紅眼症,禍首是腸病毒克沙奇A24型,跟台北灣的都一樣,因此這波的紅眼症疫情,全國都已經淪陷。
> 四、專家指出,紅眼症之傳染方式為直接接觸病人的眼睛分泌物,或間接接觸,潛伏期為5-12天,可傳染期為症狀發生前1-2天至症狀出現後14天。因此,政府應加強向民眾與學童宣導勤洗手、勿揉眼睛、避免肢體接觸、在家休息等正確觀念,減少傳染機會。
> 五、由於部分縣市眼科醫療資源嚴重不足,衛生署應統籌調派各縣市眼科醫療資源,以支援疫情較嚴重縣市,並對於通報有感染人數眾多的學校進行全面消毒並要求暫停游泳課程。
> 六、本席認為,雖然紅眼症不屬於衛生署公告之五大類法定傳染病,但政府仍不應掉以輕心,除了應立即成立危機處理小組,繼續協同教育局監測校園疫情、轉介醫師治療外,並應加強向民眾與學童宣導勤洗手觀念,落實衛生管理,以確保疫情不再擴大。
> 提案人:林志嘉
> 連署人:賴士葆 羅明才 潘維剛 雷 倩 章仁香 劉寬平 趙良燕 林滄敏 謝文政 李昆澤 張慶惠 魏明谷 張慶忠 藍美津 邱創進 黃志雄 江義雄 王淑慧 鄭金玲 洪秀柱 賴幸媛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六案,請提案人顏委員文章說明提案旨趣。
> 顏委員文章:(13時56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與許委員德祥、沈委員智慧、潘委員孟安等33人臨時提案,針對環保署訂立之廢棄物輸入輸出過境轉口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二項、第十三條第二項理由,其所訂定的輸入輸出之違法規定只有次數上的限制而無時間上的範圍,並且在品項認定上,環保署與業者的認知有極大的差異,以及第二十七條第二項理由,其所依循的申請作業是否過於繁複以致影響作業效率,敬請環保署修改相關規定,使管理辦法更為彈性以及明確,讓業者依法申請時得以有所憑據,不致誤觸相關規定。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六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6,"proposer":["顏文章","許德祥","沈智慧","潘孟安"],"petitioner":["林淑芬","田秋堇","黃淑英","鄭國忠","洪奇昌","王世勛","王拓","邱創進","郭俊銘","賴清德","林樹山","盧天麟","蕭美琴","蔡其昌","李昆澤","林正峰","陳啟昱","彭添富","吳富貴","魏明谷","唐碧娥","林正二","莊和子","陳志彬","郭玟成","紀國棟","沈發惠","高志鵬","黃偉哲"],"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顏文章、許德祥、沈智慧、潘孟安等33人,針對環保署訂立之廢棄物輸入輸出過境轉口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二項、第十三條第二項理由,其所訂定的輸入輸出之違法規定只有次數上的限制而明定無時間上的範圍,並且在品項認定上,環保署與業者的認知有極大的差異,以及第二十七條第二項理由,其所依循的申請作業是否過於繁複以致影響作業效率,敬請環保署修改相關規定,使管理辦法更為彈性以及明確,讓業者依法申請時得以有所憑據,不致誤觸相關規定。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廢棄物輸入輸出過境轉口管理辦法第六條、第十三條皆有相同的規定,「申請輸入廢棄物,其申請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不得核發輸入許可文件」,其第六、十三條中的第二項皆規定:「曾遭查獲違法輸入廢棄物二次以上者」。業者於輸出過程中常會遇到申請A品名廢棄物輸出通過時,在過程中經環保署檢驗,卻是為B品名,此非業者刻意要違規,而是兩造認知上有極大的差異。又如依照該管理辦法的規定,只著墨在次數的限制並無外加時間上的範圍,而從事廢棄物處理的業者只要在從事該項工作中違法超過兩次,其主管機關就不再核發輸出入許可文件,如此一來,無疑是阻礙了廢棄物業者的事業。
> 因此本席要求環保署就第六、十三條第二項【遭查獲違法輸入出廢棄物二次以上,主管機關不得核發輸入許可文件】,更改為【遭查獲違法輸入出廢棄物一年二次以上,主管機關不得核發輸入許可文件】,並加註針對廢棄物的認定標準隨時予以公告,更應積極與業者輔導、溝通對輸出廢棄物的認定標準,使其達成共識,以避免有申請通過卻於輸出過程中遭環保署查驗出品項認定錯誤,而造成違規之情事。
> 二、廢棄物輸入出過境轉口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理由「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於取得輸出許可文件後,就該許可輸出之廢棄物種類有新增加之委託事業者,得於原許可輸出數量之百分之三十範圍內,檢附清除處理契約文件與事業出具之退運保證書,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本規定說明,針對該許可廢棄物種類有新增加之委託事業者,得於原許可輸出數量之百分之三十範圍內,檢附清除處理契約文件與事業出具之退運保證書,向相關機關申請,其申請期間約7個工作天不等。
> 由於在實務上,業者無法控制初次申請數量的多寡,而若逕行以初次申請數量為其基準,則嚴重影響業者之載運效率,故本席認為為了提高人民申請、載運的效率,並同時兼顧發揮行政效能,避免於一來一往的申請中,浪費不必要的時間與人力。
> 故本席要求於相關辦法中加註【同種類的廢棄物應縮短申請的流程與時間,將7個工作天縮短至四個工作天】,並擴大原許可輸出數量之範圍,將【原許可輸出數量之百分之三十範圍內,檢附清除處理契約文件與事業出具之退運保證書,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更改為【原許可輸出數量之百分之五十範圍內,檢附清除處理契約文件與事業出具之退運保證書,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
> 提案人:顏文章 許德祥 沈智慧 潘孟安
> 連署人:林淑芬 田秋堇 黃淑英 鄭國忠 洪奇昌 王世勛 王 拓 邱創進 郭俊銘 賴清德 林樹山 盧天麟 蕭美琴 蔡其昌 李昆澤 林正峰 陳啟昱 彭添富 吳富貴 魏明谷 唐碧娥 林正二 莊和子 陳志彬 郭玟成 紀國棟 沈發惠 高志鵬 黃偉哲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廢棄物輸入輸出過境轉口管理辦法 |
修 正辦法 | 現行辦法 | 說明 |
第六條第二項理由 曾遭查獲違法輸入出廢棄物一年二次以上。 加註: 針對廢棄物的認定標準隨時予以公告。 | 曾遭查獲違法輸入廢棄物二次以上者。 | 業者常會遇到申請A品名廢棄物輸出通過時,在過程中經環保署檢驗,卻是為B品名,此非業者刻意要違規,而是兩造認知上有極大的差異。又如依照該管理辦法的規定,只著墨在次數的限制並無外加時間上的範圍,而從事廢棄物處理的業者只要在從事該項工作中違法超過兩次,其主管機關就不再核發輸出入許可文件,如此一來,無疑是阻礙了廢棄物業者的事業。而為了避免有廢棄物輸出品項認知上的差異,於規定加註針對廢棄物的認定標準隨時予以公告,更應積極與業者輔導、溝通對輸出廢棄物的認定標準,使其達成共識,以避免有申請通過卻於輸出過程中遭環保署查驗出品項認定錯誤,而造成違規之情事。 |
第十三條第二項理由 曾遭查獲違法輸入出廢棄物一年二次以上。 加註: 針對廢棄物的認定標準隨時予以公告。 | 曾遭查獲違法輸入廢棄物二次以上者。 |
第二十七條第二項理由 公 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於取得輸出許可文件後,就該許可輸出之廢棄物種類有新增加之委託事業者,得於原許可輸出數量之百分之五十範圍內,檢附清除處理契約文件與事業出具之退運保證書,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 |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於取得輸出許可文件後,就該許可輸出之廢棄物種類有新增加之委託事業者,得於原許可輸出數量之百分之三十範圍內,檢附清除處理契約文件與事業出具之退運保證書,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 | 針對該許可廢棄物種類有新增加之委託事業者,得於原許可輸出數量之百分之三十範圍內,檢附清除處理契約文件與事業出具之退運保證書,向相關機關申請,其申請期間約7個工作天不等,由於在實務上,業者無法控制初次申請數量的多寡,而若逕行以初次申請數量為基準,則嚴重影響業者之載運效率,故本席認為為提高人民申請、載運的效率,並同時兼顧發揮行政效能,避免於一來一往申請中,浪費不必要的時間與人力。 |
> 現在進行第七案,請陳委員銀河代表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說明提案旨趣。
> 陳委員銀河:(13時57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臨時提案,鑒於立委選舉在即,2005年6月7日國民大會複決第七次修憲,決定將選制修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與已實施近三十年的立委選舉方式迥異,爰認中央選舉委員會負責選務之執行,應加強以媒體傳播方式宣傳選制變革,強化選民對政黨票選擇之認知,以避免選舉結果爭議,徒生訟端。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七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7,"proposer":["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羅志明"],"decision":"pass"}
> ```
> 本院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鑒於立委選舉在即,2005年6月7日國民大會複決第七次修憲,決定將選制修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與已實施近三十年的立委選舉方式迥異,爰認中央選舉委員會負責選務之執行,應加強以媒體傳播方式宣傳選制變革,強化選民對政黨票選擇之認知,以避免選舉結果爭議,徒生訟端。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按2005年國民大會複決本院修憲結果,將立法委員選舉制度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即一票圈投候選人、一票圈投政黨。為避免選民於投票時因不了解選制變革造成爭議,建議主管選務執行之中選會應加強宣導。
> 目前可知多數選民對選制改革並不了解,然中選會對選制變革宣傳方式,僅以海報書面及單一宣傳廣告進行,效果有限,建議擴大宣傳管道及呈現方式,加強民眾認知。
> 提案人: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 羅志明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八案,請提案人陳委員憲中說明提案旨趣。
> 陳委員憲中:(13時58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與林委員國慶等27人臨時提案,鑑於「高鐵雲林站區聯外道路系統改善計畫」新闢高鐵橋下道路往南規劃至土庫石廟附近;另高鐵嘉義站之高鐵橋下道路往北延伸至縣道164線。為完善高鐵雲林站區聯外道路系統,並促進雲林嘉義地區整體發展,建請自「高鐵雲林站區聯外道路系統改善計畫」南界土庫石廟附近沿高鐵橋下往南延伸至雲嘉交界縣道164線,與高鐵嘉義站之高鐵橋下道路連結,及雲林縣境內高鐵橋下之道路建設寬度皆為42公尺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八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8,"proposer":["陳憲中","林國慶"],"petitioner":["唐碧娥","高建智","林進興","余政道","郭正亮","王榮璋","莊碩漢","吳富貴","楊芳婉","謝欣霓","張慶惠","王淑慧","郭榮宗","李鎮楠","李昆澤","趙永清","薛凌","葉宜津","盧博基","蔡同榮","陳瑩","杜文卿","管碧玲","王塗發","高志鵬"],"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陳憲中、林國慶等27人,鑑於「高鐵雲林站區聯外道路系統改善計畫」新闢高鐵橋下道路往南規劃至土庫石廟附近;另高鐵嘉義站之高鐵橋下道路往北延伸至縣道164線。為完善高鐵雲林站區聯外道路系統,並促進雲林嘉義地區整體發展,建請自「高鐵雲林站區聯外道路系統改善計畫」南界土庫石廟附近沿高鐵橋下往南延伸至雲嘉交界縣道164線,與高鐵嘉義站之高鐵橋下道路連結,及雲林縣境內高鐵橋下之道路建設寬度皆為42公尺案。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院核定「高鐵雲林站區聯外道路系統改善計畫」計有五項,核定工程費23.13億元、用地費14.56億元,合計37.69億元。其中「新闢高鐵橋下道路車站北側」往北延伸至縣道154線;「新闢高鐵橋下道路車站南側」往南規劃至土庫石廟附近;「新闢斗六聯絡道路」往東銜接台1丁線;「增設土庫交流道」連接東西向快速道路(台西-古坑);「土庫交流道連絡道路改善」連接土庫交流道及車站南側高鐵橋下道路,活絡雲林地區交通路網。
> 二、新闢高鐵雲林站區高鐵橋下道路,車站北側及南側的道路建設寬度設計為30公尺。另高鐵嘉義站區高鐵橋下道路工程,由交通部公路總局主辦並已完工,該高鐵橋下道路往北延伸至縣道164線,道路建設寬度為42公尺。
> 三、為完善高鐵雲林站區聯外道路系統,並促進雲林嘉義地區整體發展,建請自高鐵雲林站橋下道路南界土庫石廟附近,沿高鐵橋下往南延伸至雲嘉交界縣道164線,與高鐵嘉義站之高鐵橋下道路連結。另高鐵嘉義站之高鐵橋下道路建設寬度為42公尺,惟高鐵雲林站之高鐵橋下道路建設寬度為30公尺,為求與高鐵嘉義站之高鐵橋下道路連結之完整性,亦建請高鐵雲林站雲林縣境內高鐵橋下道路之建設寬度皆為42公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陳憲中 林國慶
> 連署人:唐碧娥 高建智 林進興 余政道 郭正亮 王榮璋 莊碩漢 吳富貴 楊芳婉 謝欣霓 張慶惠 王淑慧 郭榮宗 李鎮楠 李昆澤 趙永清 薛 凌 葉宜津 盧博基 蔡同榮 陳 瑩 杜文卿 管碧玲 王塗發 高志鵬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九案,請郭委員素春代表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說明提案旨趣。
> 郭委員素春:(14時)主席、各位同仁。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鑒於921地震後梨山地區道路中斷,中橫便道至今尚未修復,國小畢業生要上國中,必須走很長的路,已嚴重影響當地學童就學權益。為解決此一困境,本黨團建請行政院協助成立完全中學,讓當地學生畢業後能就地入學,不需拔山涉水到外地去上學,造成路途遙遠的不便。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九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9,"proposer":["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郭素春"],"decision":"pass"}
> ```
> 本院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鑒於921地震後梨山地區道路中斷,中橫便道至今尚未修復,國小畢業生上國中路途動輒上百公里,已嚴重影響當地學童就學權益。為解決此一困境,本黨團建請行政院協助成立完全中學,以便當地畢業生能就地入學。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台中縣和平鄉梨山地區因921地震道路中斷,轄區內學童上國中路途都得上百公里,到和平國中110公里、到宜蘭縣130公里、南投100公里、台中縣市更要160公里,這遙遠的就學路對山區的孩子來說,實在過於艱辛,有些家長還因為距離過遠因素放棄讓孩子繼續升學。
> 二、爰此,本黨團建請行政院儘速協助成立完全中學,讓當地學童能就地入學,以符合教育「窮不能窮教育,苦不能苦孩子」的精神。
>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郭素春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十案,請提案人賴委員士葆說明提案旨趣。
> 賴委員士葆:(14時)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21人臨時提案,因為國內目前傳統市場(如:台北市中正區水源市場、文山區景美市場……等),過去人山人海、生意興隆的景況,因設立年限久遠,且又未有良善之全面更新計畫,以致在眾多便利商店、超市及大賣場等新興通路的競爭下,造成傳統市場生意一落千丈、營業額大幅下降,面臨嚴重經營危機。雖然,經濟部商業司已有傳統市場更新計畫,可是執行進度卻極為緩慢。因此本席基於保障傳統市場業者權益之考量,爰提案要求行政院相關單位,限期於三個月內針對國內傳統市場提出全面更新計畫,並於三年內完成此一更新計畫。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十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0,"proposer":["賴士葆"],"petitioner":["賴清德","葉芳雄","劉憶如","陳銀河","王榮璋","劉寬平","趙良燕","潘維剛","廖婉汝","林鴻池","劉盛良","邱創進","吳松柏","許榮淑","李紀珠","楊麗環","李嘉進","徐少萍","陳東榮","徐國勇"],"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1人,查國內現行傳統市場(如:台北市中正區水源市場、文山區景美市場……等),過去人山人海、生意興隆,但近年來卻多因設立年限久遠,且又未有良善之全面更新計畫,以致在眾多便利商店、超市及大賣場等新興通路的競爭下,造成傳統市場生意一落千丈、營業額大幅下降,面臨嚴重經營危機。雖然,經濟部商業司已有傳統市場更新計畫,但執行進度卻極為緩慢。本席基於保障傳統市場業者權益之考量,爰提案要求行政院相關單位,限期於三個月內針對國內傳統市場提出全面更新計畫,並於三年內完成國內傳統市場更新計畫。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據專業機構調查顯示,傳統市場服務商圈逐漸變為老舊社區,造成市場附近道路狹窄、難有停車空間、市容景觀雜亂、市場出入口門面遭路霸阻絕等,又在都市計畫更新不易下,難為新消費族群接受。
> 二、近年來各種通路市場興起。70年代超級市場的大舉擴張,目前全國約有917店;80年代量販店的快速進入市場,目前全臺約有107店;90年代專業量販、新連鎖商店、大型百貨公司、工商綜合區、娛樂中心等的新零售觀念不斷的創新與導入,以連鎖便利商店目前全國約有8,384店,市場已達胃納飽和,加上人口未增,引起市場爭食大戰、相互排擠的連鎖反應。
> 提案人:賴士葆
> 連署人:賴清德 葉芳雄 劉憶如 陳銀河 王榮璋 劉寬平 趙良燕 潘維剛 廖婉汝 林鴻池 劉盛良 邱創進 吳松柏 許榮淑 李紀珠 楊麗環 李嘉進 徐少萍 陳東榮 徐國勇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十一案,請提案人林委員正二說明提案旨趣。
> 林委員正二:(14時2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與蔡委員錦隆、顏委員清標等32人臨時提案,有鑑於申請就學貸款完成學業的學生有增加趨勢,但畢業後就背負一大筆債,讓許多人吃不消。希望目前就學貸款利率百分之三.四三能再調降,同時延長還款期限,從八年再延長為十六年,以減輕貸款學生負擔加強照顧弱勢學生。為此,爰建請教育部應主動協調就學貸款承貸行庫,調降就學貸款利率,並延長貸款還款年限,使就學貸款更能協助清寒學生順利完成學業,進而平等保障人民於憲法上之受教權利。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十一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1,"proposer":["林正二","蔡錦隆","顏清標"],"petitioner":["邱鏡淳","蔡家福","朱鳳芝","劉文雄","林春德","李顯榮","吳清池","李鎮楠","林鴻池","張顯耀","丁守中","黃義交","趙良燕","陳根德","柯淑敏","陳進丁","高金素梅","孔文吉","梅長錡","陳朝容","劉盛良","翁重鈞","黃昭順","郭素春","洪秀柱","林炳坤","蘇起","黃志雄","許舒博"],"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林正二、蔡錦隆、顏清標等32人,有鑑於申請就學貸款完成學業的學生有增加趨勢,但畢業後就背負一大筆債,讓許多人吃不消。希望目前就學貸款利率百分之三.四三能再調降,同時延長還款期限,從八年再延長為十六年,以減輕貸款學生負擔加強照顧弱勢學生。為此,爰建請教育部應主動協調就學貸款承貸行庫,調降就學貸款利率,並延長貸款還款年限,使就學貸款更能協助清寒學生順利完成學業,進而平等保障人民於憲法上之受教權利。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要點」第3點規定,是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為指標利率,加碼計算。參照教育部92年8月4日台高(四)字第0920115731號函,自民國九十二年政府推動就學貸款信保機制,就學貸款利率降低到百分之二.九多後,隨著郵局一年期儲蓄存款利率加碼的公式浮動,利率一直往上漲,目前是百分之三.四三,仍高於現今銀行存款利率,且對於學生剛進社會所可賺取的薪資水準,仍是極為沈重的負擔。
> 二、現今社會經濟環境惡劣,加諸貧富差距急遽拉大,申請就學貸款完成學業的學生有增加趨勢,但畢業後在未進入社會就背負一大筆債,讓許多人吃不消。儘管今(九十五)年只有七所大學調漲學雜費,但為進一步減輕弱勢學生經濟負擔,仍希望目前就學貸款利率百分之三.四三能再調降。而目前貸款銀行要求貸款四年,要在八年內還款,也希望同時延長還款期限,從八年再延長為十六年,以減輕貸款學生負擔。
> 三、職是之故,建請教育部應主動和銀行協商調降還款利息,延長還款期限,並希望就學貸款項目增加,把與教育相關的費用以及生活費都納入考量,且希望貸款能切實實踐針對學生家庭經濟負擔的不同而給予不同的考量,即愈困難的家庭學生,貸款範圍愈大之實質平等原則。同時,因審酌現今各銀行就學貸款的呆帳比例百分之一.八左右,不應將國家對於生受教權保障之社會福利,轉嫁加重於各銀行之負擔。因此,如為達成減少呆債風險之目的,建請教育部循預算法中特別預算之法定程序,設置成立保證基金,俾達學生、銀行、政府三贏之良性循環結果。
> 提案人:林正二 蔡錦隆 顏清標
> 連署人:邱鏡淳 蔡家福 朱鳳芝 劉文雄 林春德 李顯榮 吳清池 李鎮楠 林鴻池 張顯耀 丁守中 黃義交 趙良燕 陳根德 柯淑敏 陳進丁 高金素梅 孔文吉 梅長錡 陳朝容 劉盛良 翁重鈞 黃昭順 郭素春 洪秀柱 林炳坤 蘇 起 黃志雄 許舒博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進行第十二案,請提案人江委員連福說明提案旨趣。
> 江委員連福:(14時3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22人臨時提案,針對物價飆漲,年滿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年金仍為每月三千元,不符時宜,應該比照老農年金,全面調高為六千元,以示敬老。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十二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2,"proposer":["江連福"],"petitioner":["徐少萍","林益世","黃德福","林建榮","陳朝容","林滄敏","黃志雄","葉芳雄","蔡錦隆","盧秀燕","劉銓忠","黃昭順","郭素春","孫大千","朱鳳芝","章仁香","林正峰","何智輝","楊瓊瓔","伍錦霖","陳杰"],"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江連福等22人,針對物價飆漲,年滿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年金仍為每月三千元,不符時宜,應該比照老農年金,全面調高為六千元,以示敬老。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年長者早年為台灣社會打拼,創造經濟繁榮社會,如今年老需要國家社會回饋,一個月三千元並不符合現今老人的實際需要,給付金額應全面調高為六千元,和老農年金相當,才足夠安養生活。
> 二、老人年金為國家之福利政策,高齡社會已儼然形成,民生用品不斷上漲,自殺人數直線上升,一家數口燒炭自殺事件頻傳,政府應尋求農漁勞工退休者的最大福祉,照顧全民。
> 提案人:江連福
> 連署人:徐少萍 林益世 黃德福 林建榮 陳朝容 林滄敏 黃志雄 葉芳雄 蔡錦隆 盧秀燕 劉銓忠 黃昭順 郭素春 孫大千 朱鳳芝 章仁香 林正峰 何智輝 楊瓊瓔 伍錦霖 陳 杰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報告院會,臨時提案已全部處理完畢,現在休息,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進行施政質詢。
* 休息(14時4分)
* 繼續開會(14時32分)
```json
{"type":"interp","people":["主席"]}
```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繼續進行施政總質詢。
* 請李委員全教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李委員全教","主席","張院長俊雄","陳署長重信","蔡部長堆","杜部長正勝","何部長志欽"]}
```
* 李委員全教:(14時32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邱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台南縣七股鄉鹽埕村正面臨滅村的危機,交通部在台南縣鹽埕村設置七股氣象雷達站,原本鹽埕村人口有五百多人,現在已經搬離兩百多人,剩下的三百多名村民中,有將近兩百人罹患癌症及相關不明的疾病。我想,村民陳情抗議的行動是一次又一次,不知院長與交通部蔡部長是否清楚此事?
* 主席: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 張院長俊雄:(14時33分)主席、各位委員。我很重視台南縣鹽埕村設置七股氣象雷達站電磁波的問題,亦是李委員所關切的問題。根據相關單位給我的資料是,經過公正調查的結果,其數值比一般的正常值還要低,不過,李委員現在所提出的資料好像與我們的調查結果剛好相反……
* 李委員全教:根據本席赴現場的瞭解,以及學者專家提供給我們的資料顯示,他們測得的電磁波是84,200微瓦。依據本席查詢相關的醫學數據得知,民眾長期暴露大約3,000微瓦以上的電磁波會造成癌症增加,而且交通部在鹽埕村設置的氣象雷達站距離當地住戶約有30米至100米。事實上,目前距離氣象雷達站30米至50米的住戶幾乎每個人都罹患重症,而且我們還發現有4個小孩,其中2人罹患癌症,另有2人罹患不明的疾病,造成家中經濟無法負擔醫療的費用。此外,住戶居住在30米之內有3個人在一年內相繼死亡,請院長注意螢幕上正顯示的是,鹽埕村民帶著十多位罹難者遺像至七股氣象雷達站抗議電磁波殺人的照片。政府對於這樣的嚴重現象,院長有何看法?
* 張院長俊雄:此一問題,容我請環保署陳署長答復。
* 陳署長重信:本署曾於民國92年9月委託專業機構赴七股氣象雷達站進行實地量測,最大值0.0015mW╱cm2,平均值0.0008mW╱cm2,遠低於本署公告之環境建議值,該建議值為1mW╱cm2。不過,事實上,相關檢測已經歷經4年之久,若當地民眾對氣象雷達站電波有疑慮,我們會再派人前往進行檢查。
* 李委員全教:我們已經失去耐心,大家感到不耐煩了。居民將組成自救會赴行政院抗議,正是因為行政院所屬機關無法處理此事,他們打算直接找上院長,所以本席趁著總質詢的機會,希望院長在一週內提出緊急的調查報告。畢竟此事人命關天,七股村相繼有這麼多人罹患癌症死亡,而且愈接近雷達站的居民死亡率愈高,全村原有五百多人,其中有兩百多人已經撤離,剩下的三百多人中又有二百多人罹患癌症與絕症。難道政府不應該去重視這個問題嗎?你們真是鴕鳥的心態。
本席在此特別拜託張院長,也請主席做成決議:請交通部在一週內,針對台南縣鹽埕村設置七股氣象雷達站引起居民罹患疾病與怪病的問題,作一專案報告。好不好?
* 張院長俊雄:首先,有關七股氣象雷達站的電磁波造成附近居民的損害,本人非常的重視,而且我查得的資料剛好與李委員所提出的數據完全不同,所以我將責成相關單位儘速重新調查。不過,相關專業的調查能否在一週之內就能夠做得周延、完全,我在這方面是外行,我不得而知。
* 李委員全教:我當然知道在一週內所做出的調查結果不一定周延,但是院長,此事人命關天,如果院長關心民瘼,就請院長或部長親自南下赴當地視察,聆聽當地居民的心聲。本席就親自體會民眾下跪陳情的場景,尤其是沿海居民的生活都非常苦,我希望院長能夠關心基層百姓。
雖然院長的答復是一週的時間進行檢測實在太倉促,我知道時間太短,但問題在於此事人命關天,所以在時間方面非常的緊急,你們需要多久的時間?
* 張院長俊雄:由於我不清楚專業上需要多少的時間,我畢竟是外行人,所以我答不出來。不過,我很重視台南縣鹽埕村居民的健康,而且我將責成相關單位重新認定與調查。
* 李委員全教:本席利用總質詢的時間來質詢這樣人命關天的緊急問題,如果院長在一週內無法提出調查報告,村民已組成自救會,並訂於下週前往行政院抗議,屆時本席一定陪同他們前往。若他們有丟雞蛋的行為,本席也一定陪同他們丟雞蛋。本席一再強調,此事人命關天,當地居民死了多少人,交通部部長與環保署署長有沒有向院長報告此事?
* 張院長俊雄:當然,我提出一個建議給李委員參考,如果你一定要交通部與環保署在一週內向你報告,而這份報告在學術專業上調查不出個結果,只要委員能夠接受,我們當然可以在一週之內要求專業機構進行調查,並提出相關報告。
* 李委員全教:本席是讀工程出身的,工程裡面有統計學所謂的機率和統計,或許你們的專業與本席的專業不相同,我的專業判斷是在全縣549個村里中,沒有一個村里有這麼高的罹病率與高死亡率,我就是依照我的專業做出判斷,鹽埕村就是因為交通部設置七股氣象雷達站以致民眾有高罹病率。我已經簡單的答復你們的問題,這是我的專業,你們應該運用你們的專業儘快答復本席的問題。
* 張院長俊雄:我一定會很重視此問題,而且李委員要求我們在一週之內答復。沒有問題!但是,我們在一個禮拜內能不能有專業的報告……
* 李委員全教:一個禮拜沒有問題,我希望你是能獲得掌聲的院長,我已經講過了,這是人命關天的問題。
* 蔡部長堆:委員,你有你的專業,我相信交通部、氣象局也有專業人員。
* 李委員全教:我的工程專業告訴我,這些不尋常的現象,只有一個原因可以解釋,就是高功率的氣象雷達站設在那邊。
* 蔡部長堆:全台灣不是只有那個地方有雷達站,光是氣象局……
* 李委員全教:還有哪一個雷達站設在距離民房30米的地方?請你舉例說明。
* 蔡部長堆:全世界……
* 李委員全教:我不想責備你,但我的工程專業告訴我,這是不尋常的問題,請你們儘速設法改善,我不是在跟你們打口水戰。
* 蔡部長堆:署長剛才已經解釋了,那個數據是不一樣的……
* 李委員全教:我也不想怪罪你們,搞不好最後發現那個地方有什麼奇怪的流行疾病,果若如此,那就不是你們的錯。
* 張院長俊雄:我會請交通部、環保署、衛生署提出正確的死亡資料,並據此作出正確的判斷。
* 李委員全教:本席第二個質詢重點是,教育部應該把教育選擇權還給家長。過去就讀公立幼稚園是免費的,就讀私立幼稚園最高可補助2萬元,最近教育部提出友善教保服務實驗計畫,預計在3年內設立115家公立幼稚園,8年內設立1,000家公立幼稚園,這是政府的德政,我們無可厚非,但不知道院長、部長有沒有想到這個德政會產生什麼後遺症,又有何配套措施?根據教育部的友善教保服務實驗計畫,從97年度開始,你們要求家戶所得30萬至60萬元家庭滿5足歲的學童要就讀公立幼稚園,因公立幼稚園額滿而就讀私立幼稚園者才能獲得補助。
* 杜部長正勝:這是按照階段實施的,我們指的是低收入戶者,因為低收入戶者可免學雜費,所以低收入戶者以進入公幼為優先,誠如你剛才所提,就是指家戶所得30萬元以下者,其實這類家庭的幼兒也很難再進入私立幼稚園。
* 李委員全教:目前有很多未報薪資所得者是社會上的高所得者,這些人經常開著雙B車送小孩上學,但他們每個月都可以領取最高補助額度,由於財政部將個人所得資料和教育部的幼教網路連線,因此,學校只要進入這個網站,就可了解這個學生的家庭有多少收入,請問這會不會違法侵害個人隱私權?
* 杜部長正勝:教育部在補助上是以政府登記在案的家戶所得為準,我們也知道目前確實有委員所提的社會現象,但是我們有一個補救措施,就是由班上導師認定,因為在公家做事……
* 李委員全教:一板一眼?
* 杜部長正勝:一定要有依據。
* 李委員全教:個人所得和教育部的幼教網站連線,只要進去這個網站就知道個人所得,這樣適當嗎?
* 何部長志欽:我不是特別清楚委員所講的……
* 李委員全教:既然不清楚,請你去了解,我的重點不在這裡……
* 何部長志欽:財稅資料中心有一定的程序……
* 李委員全教:教育部目前所實施的友善教保服務實驗計畫雖然是一個德政,但是一個政策的推動應該有相關的配套措施,你們知道目前有多少私立學校嗎?很多家長之所以選擇私立幼教學校,是這些學校具有比較高的教學品質,我相信在座三位都跟我一樣,沒有人願意付高學費進去教育品質低落的地方,所以本席主張將教育選擇權還給家長。此外,過去政府准許那麼多私立幼教學校設立,而且依法課稅,現在再設立那麼多公立幼稚園,會不會排擠這些合法申請、合法繳稅的私立幼教學校?
* 杜部長正勝:我們的原則是公私立並存,你很關心的家長選擇權,我們絕對尊重,無論家長自己選擇唸公立或私立,我們都給予尊重。
* 李委員全教:補助標準呢?
* 杜部長正勝:我們指的是要由政府全額補助的低收入戶,這些家庭以進入公立幼稚園為優先。
* 李委員全教:依部長方才所指,要優先進入公立幼稚園者是低收入戶,所以一般家戶可以選擇公立學校,也可以選擇私立學校?
* 杜部長正勝:依現行辦法,不論家庭經濟如何,只要唸私立幼教學校都可以獲得1萬元補助。
* 李委員全教:依教育部的政策,97年度開始實施免費就讀公立幼稚園措施,因公立幼稚園供應量不足而就讀私立幼稚園者,每年最高補助2萬元,由此可見,必須先到公立幼稚園就讀,沒有公立幼稚園可唸,才可以到私立幼稚園,如果沒有取得公立幼稚園已額滿的證明,唸私立幼稚園就無法獲得補助。
* 杜部長正勝:這是附設在國民小學的公立國幼班,教育部推動時,是以鄉下偏遠地區為優先,我們知道這有市場機制,誠如委員所說,私立幼稚園也有他們的生存權,這些我們都考慮到了。
* 李委員全教:既然是政府合法立案的,就要有信賴保護原則。
* 杜部長正勝:現在還有很多偏遠地區沒有幼稚園,所以我們優先在國小設立……
* 李委員全教:根據我得到的資訊,97年度的政策已經做了修正,就是等公立幼稚園沒有名額以後,到私立幼稚園就讀才能獲得補助,但是方才部長表示沒有這回事,你們針對的是低收入戶,如果是這樣,就不會產生問題;所謂的信賴保護原則,就是實施新政策時,若要對舊有資源分享者重新分配,就要提出配套措施,因此,96年度和97年度的作法若有變更,一定要提出補救措施,否則,你們會害那些私立幼稚園的老師流離失所,也會讓當初政府給予合法權利的業者一家一家關門,屆時恐怕會產生更多的社會問題。
* 杜部長正勝:李委員,絕對不會有這種情形,據統計,目前私立幼稚園約占7成,公立只有3成,私校的市場比較大。
* 李委員全教:只要你保證不會就好,我希望你的保證是對的。
接著本席要探討的問題是,最近大家口沫橫飛,有的人說:「笨蛋!問題在經濟!」有人則說:「人又不是豬狗,每天談的都是吃的問題!」本席曾經待在國外10幾年,過去在台灣同鄉會聽到很多先進演講,而今天本席身為國民黨員,對於政黨政治,本席是認為什麼黨都沒有關係,但是心中要有百姓。現在大家討論的問題是,究竟政治比較重要?還是經濟比較重要?而最近大家爭論不休的議題更是入聯比較重要?還是人民生活比較重要?院長,你覺得哪一樣比較重要?
* 張院長俊雄:其實都很重要。
* 李委員全教:你答對了!
前一陣子本席一再質詢指出,國內經濟不景氣,觀光很重要,應該開放大陸人士過來觀光,很多官員就回答:「我們有國防安全的問題、就業的問題,如果讓大陸勞工進來,我們就會有很多勞工失業;如果讓大陸女子進來,我們也會有很多女子失業……」據此本席要請教院長,是國防重要?工作權重要?還是我們的經濟重要?
* 張院長俊雄:如果委員指的是開放大陸人士來台觀光,那麼我要說明的是,事實上,兩岸在技術上的共識相當高,可是到最後,中國大陸也許是基於政治考量而把這個問題擱置,所以……
* 李委員全教:其實就像你所說的,兩個都很重要,可是現在貴黨把入聯問題拿來當做大選主軸,本席擔任立委這麼久,深知在國民黨時代,每年就編有入聯經費,而且每年我們都派人到聯合國,舉著國旗要入聯,所以這並不是民進黨的專利。本席記得20幾年出國留學,從墨西哥跑到英國去簽證,讓我感到心酸的是,要入關時,有一排老外在排隊,我插在中間,前面的老外進去,一個個蓋章通過,輪到我時,通關人員把我的護照放在一旁,叫我等一下,等到我後面那些老外都蓋章通過,才把我叫去問說來這裡做什麼,我當下回答要來考察,他又問我要來多久,我也回答了,未料他的最後一個問題竟讓我覺得身為台灣人的尊嚴蕩然無存,因為他問我:「你身上帶多少錢?」這讓我想起,當初我要出國留學時,AIT問我要財力證明,我才20幾歲,哪有什麼財力證明,只好回去向父親要,我父親拿了一堆單子給我,後來我才知道那叫台糖債券,因為我們家以前種甘蔗,台糖沒有發錢給我們,給我們的是債券,於是我拿著這些債券去讓AIT看,然後他們才蓋章讓我出國留學。
從以上的例子本席深刻感受到,過去台灣幾十年的困苦生活,讓台灣人在國際上沒有尊嚴,讓人看不起,但是自從台灣經濟起飛,國力強大之後,我們台灣人同樣拿著這本護照出去,人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讓我們過了!這種經驗相信長我幾歲的院長、陳主委以及何部長都曾有過,依我來看,台灣整個發展的過程就是這樣,所以台灣政治雖然重要,但是台灣人的尊嚴和人格是建立在我們的國力及經濟力上,如果沒有了經濟力,我們出去只會被看衰!
因此,我們在討論大選時,大家說問題在經濟,本席不僅認同,甚至認為台灣最大的問題就在經濟,也就是說,政治、國防雖然都很重要,但是經濟問題一定要先解決,才能解決後面這些問題,如果沒有經濟,請問台灣人出去有何尊嚴?當初本席受到這些侮辱,就是因為台灣經濟差、沒有錢,所以被人家看衰。院長,你現在有一個非常錯誤的邏輯,你說兩個都重要,但是我們討論的是哪一個優先?哪一個比較重要?當我們主張開放兩岸觀光時,有官員以國防安全為由回答這個問題,殊不知國防安全原本就是政府的職責,如果政府無法保障國防安全,那麼百姓選你們這個政府出來做什麼?當人家來觀光時,你沒有辦法拿人家的財力證明,那你政府的功能在哪裡?所以當我們談到這個issue時,你們要針對問題的重心回答台灣為什麼不開放觀光,而不是說什麼國防重要、工作權重要,請問干國防什麼事?干工作權什麼事?
今天本席要在此狠狠的批一下貴黨的總統候選人,謝長廷先生說:「人又不是豬狗……」本席對此說法非常不高興,因為我們談的經濟問題,台灣每個人都要生活,都要碰到經濟問題,入聯只是幾十年來中華民國所碰到的一個問題,不論哪一黨執政,都是如此,但是當我們談經濟問題時,你們卻說:「人又不是豬狗,只管吃的問題!」如果按照這樣的邏輯推理,台灣就只剩下入聯和豬狗畜生的問題,不是嗎?
本席要提醒院長,今天台灣基層人民普遍面臨的生活困境,不是你站在這裡就能體會,聽說政府每年超收的稅額很多,昨天報載你們拿了3,000萬去拚入聯,是否有這回事?
* 何部長志欽:報告委員,這是行政院整體施政的一個方案,財政部是有這樣的……
* 李委員全教:是依據什麼規定,你們出了3,000萬?
* 何部長志欽:也不是,這是行政院的政策,用一個統籌的方式跨部會……
* 李委員全教:本席清清楚楚的看過每年的預算,你們哪來3,000萬做入聯宣傳?
* 何部長志欽:不是入聯,這是整體施政的……
* 李委員全教:整體施政裡面,在哪一個科目編列3,000萬做入聯宣傳?
* 何部長志欽:財政部有幾個單位……
* 李委員全教:你把這幾個科目拿來給我看,我在財政委員會要好好審查。
* 何部長志欽:這裡面我們規劃來做為這個議題的一部分……
* 李委員全教:這不是我今天要問的重點,我的重點在於院長必須重視這個問題,因為現在民怨沸騰,財政部賦稅署國有財產局看到百姓銀行帳戶裡有錢,就去進行調查並課稅,如果調查不出所以然,就擴大調查,從人家匯錢進來開始,從第一層調查到第二層,再調查不出來,就從第二層調查到第三層,反正倒楣被抽到的人,就是要繳稅,要不然就是把他找來協商,看看他要繳多少。院長可知道現在有這麼嚴重的現象?
* 張院長俊雄:因為審計長在不久之前來大院報告時,認為行政院清查欠稅並未盡心,這部分是政府的責任,只是究竟要盡責到何種程度,應有適當的作法。
* 李委員全教:一個具有公權力的政府若要把民眾當成提款機,想徵收多少稅就能徵收多少稅。問題在於依憲法及法律規定,政府都應該依法行政,並受民意機關監督。
* 張院長俊雄:沒有錯。
* 李委員全教:院長知道嗎?你們送來的預算及決算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才算是法律。難道你們的預算是算假的,怎麼可以違反預算法,超出這麼多錢?照你這麼說,就可以隨意把人民當成提款機,要課多少就課多少?
* 何部長志欽:因為估計預算時與所得有關,例如營利事業賺錢,其所得增加,在估算方面來看,等於是朝好的方面增加,就會形成超徵。例如證券交易所得稅屬於機會稅,所以這部分是從正面的角度來看。
* 李委員全教:本席在高雄設有服務處,每天接受到最多的服務案件,就是與國稅局相關的案件,受檢舉的案件5項中有2項受到冤枉。
* 何部長志欽:如果我們有做不好的地方,一定會改進。
* 李委員全教:這一點一定要改進,如果今年度再超徵,你可以看看本席會不會把你們送交懲處?
* 張院長俊雄:首先,我們會依法查稅;其次,委員的建議會讓財政部檢討反省,總之,我們會依法查稅。
* 李委員全教:本席是從院會建議到委員會,再從委員會建議到院會,所以請你們好好檢討。
本席發言的時間所剩無幾,從張院長8100全民啟動;游錫堃院長兩兆雙星、十大建設;謝長廷院長的振興傳統、六大利多;蘇貞昌院長的大溫暖、大投資;包括張院長的006688等這麼多口號。從夢幻團隊、行動內閣、財經內閣到府院黨共同打拼,本席要稱張院長現在的內閣為「入聯內閣」。
不知張院長有沒有看過4個天線寶寶,其中有個丁丁,現在最流行一句話是:民進黨是個人才!院長是否同意「民進黨是個人才」?你們的「人才」很多。
* 張院長俊雄:民進黨的人才一定要為全民打拼。剛剛李委員指出我們違反預算法,我也特別認真且慎重向委員表示,我們絕對會遵守預算法的預算科目進行開支。
* 李委員全教:你們的內閣快要變成「丁丁內閣」,希望不要用口號治國,實事求是,腳踏實地關心民瘼。院長的腳可能有點不方便,但應該多到地方基層,外交部長是七股人,也可請你們多回去看看民間如何在生活,在海邊的民眾又是如何生活,多多關心民瘼。
* 張院長俊雄:謝謝。
* 主席:請洪委員玉欽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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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委員玉欽:(15時5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邱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本席今天要討論南北發展的問題。
* 主席: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 張院長俊雄:(15時5分)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是關心經濟發展問題。
* 洪委員玉欽:南部最早是從高雄開始發展,可是台南縣市也是屬於南部地區,如今台南縣市卻已被邊緣化,未見興建重大建設。所以本席經常聽到台南市長及台南縣長在抱怨吃不到「奶水」,這些都是他們親口所說的話,不知院長有沒有聽過?足見過去的重點建設都未在台南縣市出現,就連台南縣自身的建設都有南北差距存在。例如曾文溪以南的建設就比較好,因為當地有從台南市移來的工商業,且存在數年前成立的南科園區。可是曾文溪以北的新營地區,過去曾是頗為發展的地區,且為縣府所在的縣轄市,也曾風光一時,但是從近幾年來新營地區及其附近鄉鎮的發展來看,莫說是形成區域或都會中心,而是出現人口逐漸外移,發展日趨下坡的情勢。
本席認為應該在新營地區重整旗鼓,使其得以發展成新的都會中心。本席對此有數個看法:太保、新營地區,乃至到柳營科技工業區,應建立高鐵橋下道路系統及快速道路系統。本席在去年10月就曾質詢過此一議題。今年3月間交通部也曾與預算委員會一同前往考察,並於新營就此議題舉辦了一場說明會,其決議為:原則上可行,編列規劃設計評估費,俟評估後再舉辦地方說明會。
當初本席是要求在9月完成,至今9月也過去了,並未舉辦任何說明會,結果交通部有人與本席連繫,送來一本報告表示不必再進行評估,因為早先就已評估過了。
當初在說明會中言之鑿鑿,結果就出現南向的評估,早先也曾考慮到這一點。該研究報告是由交通部高速鐵路局委託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公司所辦理,本席贊成報告中某些觀點,雖然不能到達柳營科技工業區,但是能夠通到土庫,和台一線連接,對於發展新營生活圈有很大的效益,雖然對高鐵效益有限,但短期內確實有這樣的好處,所以本席同意這樣的評估報告,而且這份報告應該已經報到交通部了,不知部長是否知道這件事?
* 張院長俊雄:我先向洪委員報告一下大方向。第一,我主張南北平衡發展,這絕對不僅限於高雄市,坦白說,台南是總統的故鄉,我們也都很關心。所以除了煙火之外,不久之後的全國運動會,舉辦地點就選定台南。如果洪委員所指教的還有我們沒做到的地方,我們都會加強和檢討。第二……
* 洪委員玉欽:那些活動辦過就算了,固定的基礎建設比較重要。
* 張院長俊雄:為了活化新營商業區,過去也編了一千六百多萬元的預算,此外,「006688」就是為了柳營。
* 洪委員玉欽:大建設比較重要,一千多萬元只是小兒科。請蔡部長答復吧!
* 蔡部長堆:委員所關心的是沿著高鐵從太保往南延伸的交通建設,這部分3月份預算委員會南下考察時,委員也很關心,相關的專案研究也是委員關心之後才出來的……
* 洪委員玉欽:那個90年就有了,部長難道不知道嗎?
* 蔡部長堆:我知道,但是8月30日……
* 洪委員玉欽:那不是本席關心才出來的喔!但是在我們的說明會中,你們並沒有提到這一點,所以你們騙我們喔!
* 蔡部長堆:我們沒有騙委員。
* 洪委員玉欽:南向部分你們應該有評估啊!為什麼沒有提出?
* 蔡部長堆:那時的決議是,9月底委員要在地方上舉辦說明會,所以我們的五工處有去問委員何時舉辦。
* 洪委員玉欽:那不是本席要辦,是預算委員會要辦。為什麼說是本席要辦?
* 蔡部長堆:是的,去考察的是預算委員會。至於地方的說明會,五工處有去向您請示……
* 洪委員玉欽:本席現在問的是:這份評估報告向你們提報之後到底有沒有准?是不是要再開一次說明會?按照原先的決議,是要再開一次說明會。我看廢話少說,就請張院長指示蔡部長再開一次說明會,如果部長能夠出席當然最好。
* 張院長俊雄:按照洪委員和蔡部長的說法,本來應該是預算委員會要辦,但是預算委員會屬於立法院,我們行政院交通部只能配合,而不可能說要在什麼時候開。預算委員會要不要開會是一回事,我現在就指示交通部在最短時間內針對這部分找一個適當的時間來辦一個說明會,這樣好不好?
* 洪委員玉欽:如果院長不能來的話,本席希望部長能到場。
* 張院長俊雄:不能把我算進去,因為我……
* 洪委員玉欽:部長要到場,因為事關重大,如果只派一個次長到場,本席覺得很不慎重。那是預算委員會的考察耶!
* 蔡部長堆:報告委員,我一個禮拜5天……
* 洪委員玉欽:你到底要不要來?
* 蔡部長堆:我一個禮拜5天之內,3天在交通委員會,2天在大院院會……
* 洪委員玉欽:你的意思是不來嗎?你怎麼可以這樣說?
* 蔡部長堆:只要時間方便,我一定會去。
* 洪委員玉欽:方便才要來?這麼說,我們地方的權益就不必照顧了嗎?
* 蔡部長堆:可是我星期一、星期三、星期四都在交通委員會……
* 洪委員玉欽:你到底來不來?請給本席一個確定的答復。本席是在替我們那邊的民眾請願。
* 蔡部長堆:我一定選一個最好的時間,並且會配合委員的時間。
* 洪委員玉欽:那就好。
部長,交通非常重要。要發展一個地方,一定要有大建設,交通就是大建設。太保到新營地區,尤其是柳營科技工業區帶動當地發展之後,新營地區的發展事關重大,所以你無論如何一定要重視這個案子。
接下來,剛剛院長也提到台南是總統的故鄉,既然如此,就更需要建設,但是北門到玉井的東西向快速道路歷經13年卻都還沒建設好,箇中原因當然很多。本席過去也質詢過這個議題,建議麻豆到海埔一段要趕快發包,而你的答復是6月30日之前可能會發包,結果雖然晚了2個月,8月30日才發包,但畢竟是發包了,現在本席希望能夠如期完工,請問部長可否在此提供保證?這一段只有3公里多,千萬不要像前一段只有4公里多,卻做了7年。如果那樣,要怎麼向老百姓交代?
* 蔡部長堆:我要藉這個機會向委員報告,其實委員應該比我們還瞭解,這項工程之所以拖延13年,是因為地方上抗爭……
* 洪委員玉欽:現在已經發包了,有沒有辦法在99年如期完工?
* 蔡部長堆:既然發包了,我們當然會注意工期,但是也要地方上配合,因為很多東西……
* 洪委員玉欽:本席希望99年能夠如期完工。
* 蔡部長堆:交通部的立場是百分之百希望如期、如實完成。
* 洪委員玉欽:接下來那段更重要,地方上包括學甲、北門、將軍、麻豆地方的鄉親都非常關心海埔到北門這一段的工程,按照原定計畫,這一段是97年要動工,請問你們現在的計畫到什麼程度了?
* 蔡部長堆:公路總局所做的可行性評估報告已經快要完成了,完成之後會送到交通部,屆時我們再……
* 洪委員玉欽:你說錯了!
* 蔡部長堆:對啦!
* 洪委員玉欽:不對!我上禮拜問過經建會何主委,他說建設計畫經建會已經核准了!
* 蔡部長堆:沒有啦!大概是誤會了,他說的可能是另外一段;如果已經核准,我們就發包了。
* 洪委員玉欽:我當初質詢時,你也是說會趕快把建設計畫報上去核定。現在經建會已經核定了,而且主委說已經報到行政院了,請問張院長,該項建設計畫報上來了嗎?
* 張院長俊雄:還沒有。
* 蔡部長堆:工程處報到公路總局,還沒到行政院。
* 張院長俊雄:還沒到交通部,不可能到行政院。事實只有一個,目前行政院並沒有這個案子,因為何主委也在場,可以請何主委說明,看看是否有傳達上的問題。
* 洪委員玉欽:建設計畫一定要經過行政院核定,才可以設計、測量、徵收,並編列預算。
* 張院長俊雄:我瞭解。
* 洪委員玉欽:請問何主委,你上禮拜不是在答詢時向本席表示這項建設計畫你們已經核定了嗎?
* 何主任委員美玥:我說的是另外一段。至於剛剛說的最西邊那段,10月5日公路總局才送到交通部,所以還沒有送到行政院。另外一段才是已經送到……
* 洪委員玉欽:另外一段是哪一段?
* 蔡部長堆:就是委員所說已經發包的那一段。
* 洪委員玉欽:既然已經發包,就表示建設計畫早已經過核准了,為什麼現在還要再經過核定?
* 蔡部長堆:因為整個路段是從北門到玉井,可能之間有些誤會……
* 洪委員玉欽:你們這樣變來變去實在不太好,政府施政怎麼可以這樣?
* 蔡部長堆:我們沒有變來變去,該核准的部分我們就會核准,沒有核准的部分……
* 洪委員玉欽:面對立法委員的質詢,應該要說老實話才對。
* 蔡部長堆:相信委員應該也很清楚,這一段計畫還沒有核准,公路總局在10月5日才呈報上來,目前正在交通部審核中。
* 洪委員玉欽:請問多久之後可以轉呈至經建會?而經建會又要等到什麼時候才能轉呈至行政院?照這種情形看來,今年根本不可能完成了,你們不是說過將在97年動工嗎?公路總局在10月5日才呈報至交通部,之後交通部還必須轉呈至經建會,然後經建會還得轉呈至行政院,照這樣看來,公文往來起碼要半年以上。
* 蔡部長堆:但審核還是有其必要性。
* 洪委員玉欽:這件事一定要趕快進行,你們不應該欺騙民眾說這段交通建設沒什麼效益,既然還沒去做,你們怎麼知道沒有效益?如果太保至新營線不興建,你們怎會知道這對帶動新營地區發展沒有效益?現在學甲、北門、將軍地區的民眾都氣死了,當地民怨很深,如果院長不信的話,不妨去考察一下,這條路線以後一定會發生問題,已經拖了13年的時間,實在是太久了,所以大家再也無法忍受。本席只是想反映民意而已,其實我也很不想拍桌子,一旦我拍桌子的話,就表示事態很嚴重了。
* 蔡部長堆:如果當初順利發包的話,不但可以節省一半的經費,而且早就已經完工了,無奈當時有許多原因造成延宕,相信委員應該比我更瞭解當時的背景才對。
* 洪委員玉欽:部長是不是可以說個時程表,到底多久才能完成?
* 蔡部長堆:只要核定的程序完成之後,我們就會儘速轉呈至行政院。
* 洪委員玉欽:什麼叫做「儘速」?請問半年的時間夠不夠?
* 蔡部長堆:半年內我們一定會轉呈行政院,這絕對沒問題。
* 洪委員玉欽:部長說的是要轉呈行政院,而不是轉呈經建會而已?
* 蔡部長堆:我們轉呈行政院之後,行政院會交付給經建會。
* 洪委員玉欽:經建會多久可以完成?半年內有沒有辦法呈報至行政院?
* 何主任委員美玥:當然可以。
* 洪委員玉欽:但這樣就又要再拖一年,在這種情況下,97年如何能動工?
* 何主任委員美玥:經建會審查不需要那麼久。
* 洪委員玉欽:請問明年6月底之前,行政院能不能完成這項建設計畫的核定?
* 何主任委員美玥:交通部送來之後,我們在1個月內一定會審核完畢。
* 洪委員玉欽:到底明年6月底之前,能不能完成這項建設計畫的核定?像部長這樣的態度,怎麼有辦法做事呢?
* 張院長俊雄:方才經建會主委已經明確表示,在他們收到之後的1個月內,就會完成審核。
* 洪委員玉欽:交通部需要多少時間?
* 蔡部長堆:我們會儘快完成該走的程序……
* 洪委員玉欽:什麼是「儘快」?這根本都是官話!經建會說他們可以在1個月內完成審核,請問交通部也可以在1個月內完成審核嗎?
* 蔡部長堆:如果僅就交通部內部程序而言,1個月應該沒有問題,但究竟有沒有轉呈經建會的條件,我們還必須再瞭解一下。
* 洪委員玉欽:由交通部轉呈至經建會,然後再由經建會轉呈至行政院的程序,是不是可以在年底之前完成?
* 蔡部長堆:光是這段工程的經費就要170億元,這不是一筆小數目。
* 洪委員玉欽:應該沒有那麼多吧!不是只有110億元嗎?
* 蔡部長堆:光是工程費就要160億元了。
* 張院長俊雄:這項工程款的確是一筆相當大的金額,所以部長才說他們會儘速核定,這總比草率行事來得好。
* 洪委員玉欽:從民國83年至今已經拖了13年,院長可知地方的反彈有多強烈嗎?
* 張院長俊雄:因為當時地方民眾抗爭這條道路的開設,所以才會出現這樣的狀況,不過,現在既然已經由公路總局呈報相關計畫,相信應該很快就可以完成。
* 洪委員玉欽:請問年底之前能不能呈報至行政院?距現在還有兩個多月的時間,難道你們做不到嗎?
* 張院長俊雄:為數170億元的金額,如果草率行事的話,恐怕也非地方民眾之福,我們不會拖延,但必須認真、深入加以審查,這是有必要的。
* 洪委員玉欽:這並不是新的計畫,其實早就已經有詳細的方案了,現在只是調整和修正而已。
* 張院長俊雄:我們的大原則就是要儘速,但不能草率。
* 洪委員玉欽:本席希望年底之前能夠呈報至行政院核定,同時也希望行政院能夠儘速核定,這樣可以嗎?
* 蔡部長堆:交通部絕對不會耽誤時間,當然程序上也必須周延,畢竟這是很龐大的一筆經費。
* 洪委員玉欽:程序上當然必須周延,但這個問題已經拖了13年,實在太過份了一點。
* 蔡部長堆:如果當初順利發包的話,其實早就可以完工了。
* 洪委員玉欽:我們的交通建設一直都是躊躇不前,像新營市南外環已經說了那麼多年,結果到現在都還沒有完工,我們知道,南外環是打通新營地方任督二脈的道路,這條道路的工程經費大約是10億元左右,但卻延宕了好幾年。另外,下營南外環的建設也不能再拖下去了,這條道路的經費是兩億多元,希望交通部對此也能予以重視。
* 蔡部長堆:這些都是地方政府的權責,如果他們不呈報上來,我們也沒有辦法。
* 洪委員玉欽:地方政府只能建議,最後決定權還是在交通部。
接著本席想請教有關健保病床的問題,目前規定公立醫院的健保病床的比率必須維持在65%以上,而私立醫院則必須維持在50%以上,本席認為這樣的比率太低了,照理說,應該讓廣大民眾都能享受健保的福利才對。有些人住院除了要補貼1,000元以上的病床差額外,還要再請看護,10天下來就得花上3萬元左右,請問誰負擔得起?既然民眾加入健保,那麼醫院就應該提供充足的健保病床才對,所以本席認為健保病床的比率應該要提高,讓大家都能享受健保的福利,否則我們繳健保費要做什麼?
* 侯署長勝茂:報告委員,我們也一直在注意這個問題,所以最近我們採取了一項新的方式:萬一健保病床不夠,病患非得住在必須繳交部分負擔費用病床的話,那麼就可以優先轉至健保病床。但是如果只差一、二天的話,我們鼓勵醫院仍然以健保床的標準收取費用,也就是說,差額由醫院自行吸收。
* 洪委員玉欽:我贊成,病人及民眾也會贊成這樣做。
* 侯署長勝茂:目前基隆醫院就是這樣做,我們鼓勵署立醫院這樣做。
* 洪委員玉欽:但是要多久才能全面實施?你們不要口頭上說了,卻又一再拖延。
* 侯署長勝茂:現在已經這樣做了,基隆醫院及其他署立醫院就是這樣做。
* 洪委員玉欽:至於差額的部分,你們有沒有補助?
* 侯署長勝茂:舉例來說,假如明天就有健保床,但是病人一定要在今天住院,我們就……
* 洪委員玉欽:你們補助幾天?
* 侯署長勝茂:如果是一、二天……
* 洪委員玉欽:超過的部分呢?
* 侯署長勝茂:那就沒辦法,因為醫院……
* 洪委員玉欽:但是民眾對於超過的部分還是要繳錢,所以目前的作法只能救急而已,我認為根本之道還是要由政府編列預算加以補貼,不然環保署就要設法改善健保床的比率,譬如公立醫院及私立醫院的健保床比率都應該提高到75%。
* 侯署長勝茂:我們再研究,我們會要求醫院儘量增加健保床。
* 洪委員玉欽:民眾對於健保床不足的現象非常憤慨,大家都有繳交健保費,但是有的人住院可以接受健保補助,有的人卻要多繳錢,而且兩者的差額很高,如果再加上僱請看護的費用,每天需要支付三千多元,10天就要三萬多元,1個月的薪水差不多就用完了,對家庭生活實在影響很大。
另外,治山防水是本席任內最重視的事情。當年立法院審查治水條例的時候,就是本席在黨團呼籲一定要通過,加速解套,因為南部到處都在淹水,如果沒有錢,要怎麼治水?最後黨團才決定要審查治水條例。在審查的過程中,本席也大聲疾呼,希望朝野不要杯葛治水條例,一定要讓它通過。結果立法院在1月13日完成立法,到了3月9日行政院才把相關的預算送到立法院,而立法院直到5月1日才開始審查,其間延遲了很久,也延誤了治水的功能。
日前院長曾至渡子頭溪視察,渡子頭溪附近也常淹水為患。剛才院長提到官田是總統的故鄉,事實上,如果連總統的故鄉都沒有做好防水的工作,是丟臉的事情。渡子頭溪的土堤建設已經說了很多年了,但是到現在還沒有做,而且這項工程並不需要很多錢,如果包括官田溪、曾文溪的部分,只要10億元就可以解決。官田溪的土堤只有1公里長而已,只要五、六千萬元就解決了,政府可以用應急工程的方式來做,為什麼不做呢?請問經濟部陳部長的看法如何?
* 張院長俊雄:容我先向委員報告後,再請陳部長向委員說明。我很在意曾文溪淹水的事情,所以我特地前往視察。後來據我了解,曾文溪的工程不是只有堤岸的部分,如果不先處理線管的排水、也就是渡子頭溪的部分,即使完成了曾文溪的堤岸,裡面的水沒辦法排出去,還是會淹水,所以我們已經把線管的工程列為第一期的計畫。
* 洪委員玉欽:我知道,那些都要一起做,整體的治理計畫才能發揮功效,所以我剛才說連官田溪、曾文溪的部分都要一起做,才有辦法做好治水的工作。請問陳部長,整體的整治計畫能不能在10月底完成?這項計畫早就擬好了。
* 陳部長瑞隆:那個地方有官田溪、曾文溪及渡子頭溪3條溪流匯集,地勢比較低,整體的規劃將在年底完成,也就是說,官田溪、曾文溪及渡子頭溪會興建3個堤防。
* 洪委員玉欽:那天院長到現場視察,要不是院長閃得快,不然就會被人丟雞蛋。
* 陳部長瑞隆:另外,我們會設置7個CMS的抽水站。
* 洪委員玉欽:那個工程要趕快做,已經那麼多年了。
* 陳部長瑞隆:對。工程的總經費為3億8,000萬元,我們已經準備好了,堤岸做好以後,還要設置7個CMS的抽水站。整體規劃完成以後,應該可以解決問題。
* 洪委員玉欽:好,請趕快做,感謝部長及院長。
* 張院長俊雄:別客氣,這是我們應該做的。
* 主席:請楊委員仁福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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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委員仁福:(15時37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邱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原住民族教育法第十六條明文規定,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應保障原住民學生入學及就學機會,但是今天新頒布的原住民學生升學優待辦法,已經對原住民學生造成影響,甚至危害了原住民學生升學的權利。
根據教育部提供的資料,96年度一般學生大學入學錄取率為96.28%,錄取人數是866,52人;96年度原住民學生大學入學錄取率是86.13%,比一般學生低,相差了10人,錄取人數是888人,才占一般學生的1%,尤其分發到大學的人數更少。
其次,原住民學生二技入學考試的錄取率也降低,推甄的錄取率是10.84%,錄取人數是10人;聯合登記分發的錄取率是97.38%,錄取人數是261人,總計是271人,還算可以。96年度原住民推甄的錄取率47.94%,錄取人數為35人,看起來好像是增加的,但是聯合登記分發的錄取率是42.57%,錄取人數剩下86人;總計錄取人數是121人。兩個年度的報名人數差不多,但是96年度比95年度減少錄取150人。
此外,原住民學生的四技二專入學考試率也呈現降低的現象。95年度推甄的錄取率是59.64%,錄取人數是436人;聯合登記分發的錄取率是77.89%,錄取人數是1,272人;總計錄取人數是1,708人。96年度推甄的錄取率是51.31%,錄取人數是332人;聯合登記分發的錄取率是71.45%,錄取人數是906人;總計錄取人數1,238人。換句話說,96年度比95年度減少錄取470人。
以上的數據凸顯一個問題:原住民學生確實受到新頒布升學優待辦法第三條改成外加2%的規定而降低入學錄取率。本席認為這件事情相當嚴重,因此提出以下建議:請行政院和教育部一定要重視原住民的入學人數和錄取率降低的問題;修改原住民升學優待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各校招生名額外加比率應該提高為5%;並且提升原住民大專生入學錄取率。本席特別提出這件事情,要求院長督促教育部就這件事情立即改善。院長認為如何?
* 張院長俊雄:本人就兩項大原則向委員說明。其一,保障原住民升學,原住民子弟要參加入學或留學考試,我們一定要有具體的優待辦法。其二,楊委員所提的數據與本人所說的大目標似乎有部分不一致,究竟問題出在哪裡?我會請教育部檢討並改進,請杜部長回應委員所提的建議事項。
* 楊委員仁福:請杜部長和原民會就這個問題進行檢討。
* 杜部長正勝:有關原住民的升學優待,相信委員也非常清楚,一路走來,我們有很多加分辦法,尤其是原住民語言認證通過之後,加分都達35%,比以前增加許多。
* 楊委員仁福:謝謝部長,有關制度上所帶來的若干影響,希望杜部長和原民會檢討。
* 杜部長正勝:我們的數據和委員所掌握的數據有一點出入。
* 楊委員仁福:這我就不知道了,這是教育部所提供的資料。
* 杜部長正勝:96學年度升大專的入學率接近9成,這是我們的數據。
* 楊委員仁福:如果部長不了解,請到本席的研究室。
* 杜部長正勝:我們的同仁會向委員請教。謝謝。
* 楊委員仁福:另外,本席接到很多原住民族語教師的陳情,他們表示在薪資上受到苛刻的對待,像是要等到一個學期結束後才可以領到薪資,還有辦理勞健保也受到刁難,為什麼原住民族語教師會受到這樣的冷眼對待?對此本席提出以下建議:希望能提高教育鐘點費,並要求按月支薪,簡化勞健保的投保手續,最好統一由縣市政府社會局或教育局的單一窗口辦理。上述建議請在一個月內提出檢討和改善的方案。部長認為如何?
* 張院長俊雄:這牽涉到細節問題,還是請杜部長和原民會向楊委員回應。
* 杜部長正勝:母語教育鐘點費已經提升了,原來是260元,2年前提升到320元;交通費部分,針對偏遠地區也已經加倍,從2,000元調到4,000元。至於遲發薪水一事,這是作業上的問題,我們回去之後會再檢討,本人也要求同仁要提前作業,但教育部將錢撥到縣市政府,如果是縣市政府延宕,我們也無法掌控,所以希望委員也要督促縣市政府。
* 楊委員仁福:總之要儘量改善。再請教院長,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十六條明文規定政府應制定原住民族住宅政策,以期讓原住民安定和發展,但是有一些經濟能力很弱的都市原住民,他們連住都成了問題,對此本席也建議如下:延續都市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家庭住屋補助措施,避免原來已受補助家戶的權益受損,希望於一個月內檢討修改;整合住屋補貼資源實施方案中評點制的問題。由於這方面業務已經轉移內政部營建署,本席擔心這樣的改變會影響到申請事宜,請李部長對此說明。
* 李部長逸洋:整合住宅方案是將現行各種不同補貼身分加以整合,我們對原住民已經加了3分,包括貸款方面都比一般適用者還降低0.575%,我們已經對原住民做了若干的優惠。
* 楊委員仁福:如果按照這個辦法,原來已經有補貼的原住民真的會被排除掉,上一次質詢時,你只做了其中的一項,還有很多項必須加以改進,才能夠兼顧那些原先已獲住屋補助的那些人。原住民來到都市,連住所都出問題,試想如何能夠安定,如何讓其子女安心求學?更遑論要求取發展及進步。希望李部長能夠會同原民會加強研究這件事。
院長,你是一位基督徒,應將你的愛發揮出來,讓我們看到你的行動力,好嗎?
* 張院長俊雄:本人支持基本方向,至於落實的技術問題,必須要由權責部會負責執行。
* 楊委員仁福:接下來,請部長看看這張報紙的畫面,上頭就是遭受颱風侵襲後的蘇花公路,四處崩塌,畫面中的轎車從公路上掉落,還好下面200公尺處有一塊枯木,卡住這輛車,車上的人才得以死裡逃生!試問有多少人可以像他們那樣幸運?蘇花公路這個問題一再發生,你看這篇社論的標題寫著:為何花蓮民眾要冒死強闖蘇花公路。院長,本席今天借用這個問題問你,你可以回答這個問題嗎?
* 張院長俊雄:上次聖帕颱風來襲時,本人正在花蓮,所以感受頗深。我看到一些貨運車司機因為路不通,只好群聚在一起喝酒。一個都市對外安全通道的興建,是政府的責任。
* 楊委員仁福:院長,本席只問你:花蓮人為何甘冒生命危險,也要闖越蘇花公路這一條如此危險的道路?是因為他們不怕死,還是因為他們比較勇敢?都不是,是因為他們沒有選擇的餘地。
* 張院長俊雄:這是唯一的通道。
* 楊委員仁福:他們無從選擇,只好拿生命當賭注,這就是花蓮平民百姓的悲哀!這樣的痛是誰造成的?就是政府,尤其是中央部會的行政院責任重大!蘇花公路在服務水準評鑑屬於F級以下的水準,平日落石不斷,每遇颱風就封路,這次的柯蘿莎颱風如此,上次的聖帕颱風亦然,再花多少錢搶修也修不好!你看看這則花蓮縣民冒死走過蘇花公路死裡逃生的報導,你們於心何忍?為何一條24小時可以安全通過的道路你們不去興建?本席在此誠心、誠懇要求院長拿出同理心來看待花蓮交通建設的需要,你要拿出你的行動力,不要再以其他理由來拖延蘇花公路的興建,好好地督促環保署及交通部興建蘇花公路,可以嗎?
* 張院長俊雄:本人記得當年游院長任內,原先蘇花高要動工,但因為那時花蓮居民及部分環保人士反對興建,尤其是部分花蓮當地居民反對這件事,導致這件事被延宕,因為事件已過3年,所以我們必須按照環評法重新進行環差評估,交通部已將環差評估報告送到環保署辦理。
* 楊委員仁福:這些本席都瞭解。
* 張院長俊雄:所以你方才說這件事的責任全在行政院身上,本人要說你的說法未必與客觀事實相符。
* 楊委員仁福:政府是一體的。
* 張院長俊雄:我們想要動工,花蓮縣政府卻反對動工,難道我們也代表花蓮縣政府的立場嗎?
* 楊委員仁福:中央的立場是廣闊的,你們說要和解共生,請問何謂「建設平等原則」?就是這些問題。所以本席特別提出這件事,你要有建構公平社會的同理心,拿出你的行動,不要再找任何拖延理由阻止工程的興建。國工局說這條路是第三條高速公路,技術層面一點問題都沒有,影響環保部分也非常少,況且交通部也極力促成這件事,所以本席在此特別誠心提出這件事,代表全花蓮縣人民的心聲,這件事非常重要,這是既定的政策,預算也已經編列了,請早日回復動工。
* 張院長俊雄:本人方才的回應也許楊委員沒有仔細聽。本人是說,一個城市對外有一條安全通道,這是政府的責任,但是,本人必須依法執行,在環評法中,交通部已將報告送環保署,之後則由環保署負責環評作業。
* 楊委員仁福:本席瞭解,這中間有觀念及態度上的問題。
現在本席另外詢問另一件交通上的問題。每次進行交通建設質詢時,本席一再地要求行政院在改善交通上不要存在「重西輕東」的失衡現象,但事實卻很清楚,行政院的誠意似乎不夠,也做得不夠。以下就是你們「重西輕東」的鐵證:97年中央總預算交通建設編列了743億元,97年擴大公共建設交通建設之經費為447億元,兩者總計1,190億元,可是台九線花東公路第三期計畫96年及97年的經費卻是零!連最基本的預算都未編列,請問這是什麼道理?這項計畫為何不核定?責任都在行政院身上!請問這是怎麼一回事?
* 張院長俊雄:我回答一下,第一,楊委員的資料是不正確的。第二,我到行政院已經四個多月了,這四個多月我多次親自跑到花蓮,還主持了玉長公路的通車,而且我當場交代交通部台9線必須優先拓寬,如果這樣做你還說我是重西輕東,我不能接受。重西輕東應該是過去的現象,尤其是貴黨前政府最明顯的作法,我自信我已經對東部盡了最大的力量,你說我重西輕東,這一點我不能接受,雖然我就任的時間很短,但是我慢慢在做修正,東西平衡發展是我擔任行政院長的理念和決心之一。
* 楊委員仁福:如果這樣的話當然很好,但是……
* 蔡部長堆:委員的資料確實有一點誤會。
* 楊委員仁福:但是97年度公共建設和交通建設的預算確實是如此。
* 蔡部長堆:不是,97年度有編列,稍後我會補送資料給委員。
* 楊委員仁福:院長,交通委員會去考察時,部長是最可憐的人,因為他只能設法解決一部分的問題而已,他打算利用其他相關的預算去促成第三期計畫的一部分。
* 蔡部長堆:日前院長去主持玉長公路的通車典禮時,曾對此做出特別指示,所以9月20日經建會已經就急需拓寬的部分核定了3年二十幾億元的預算,其中最重要的工程就是將瓶頸地區拓寬,所以97年度交通部申列1.58億元的預算,日後交通委員會審查預算時,也請委員務必幫忙。1.58億元的預算應該足夠97年度來處理,萬一不夠的話,因為這部分是屬於核定的計畫,交通部一定會儘速處理、執行院長已經作出指示了,經建會和交通部也都有共識。
* 楊委員仁福:雖然院長已經作出指示,但是97年度的預算還是沒有編列,對不對?
* 蔡部長堆:有,1.58億元的部分有編列,稍後我會將預算書拿給委員參考。
* 楊委員仁福:院長,有些部分我是有聽沒有到。不過我知道第三期計畫確實延宕很久了,花蓮縣境內的台9線,壽豐鄉豐田段交通阻塞情形尤其嚴重,交通事故也很多,這個問題已經由來已久了,就算是蔡部長提出的那筆經費,還是沒有提到豐田段,這個問題幾乎是從日據時代延宕到現在,遲遲無法解決。
本席一直留在交通委員會,就是為了解決台9線、台11線和蘇花高速公路的問題,因為你們的誠意確實不足,做得也不夠。院長,本席今天提出蘇花高速公路、台9線拓寬及豐田段的問題,就是希望你們能夠儘速解決。交通部想做的事情,經建會一定要拿出良心配合才行,院長不見得很瞭解這些問題,但是三個單位應該是一體的,院長,你們必須多考慮花蓮人的權益,好不好?
* 張院長俊雄:楊委員指教的沒有錯,不論是經建會、交通部或原民會,對於楊委員的指教,都會虛心反省。其實我們與楊委員的目標一樣,也許我們做得不夠周延,努力不夠,但是基本上,我絕對不會重西輕東、重北輕南,我絕對會求取均衡發展,我再次重申,這是我擔任行政院長的決心之一。
* 楊委員仁福:若是如此,蘇花高速公路就能儘快恢復動工,而台9線也能儘快拓寬。
* 張院長俊雄:我們會依法執行。
* 楊委員仁福:台11線在台東的部分早就完成了,但是花蓮的部分卻還沒有完成,如果院長有這樣的決心,這些事情就都能處理了。
蔡部長,豐田段的部分要如何處理?
* 蔡部長堆:當初審核時因為有台11丙線的替代道路,有關這個部分,我們會與經建會協商,看看要用何種方式來處理,如果有迫切的需要……
* 楊委員仁福:本來就有迫切的需要啊!
* 蔡部長堆:是,我們會進行協調,看看如何處理比較好,因為每年度的預算總有上限,從院長去主持玉長公路通車典禮並下達指示之後,那幾個瓶頸路段都已經核定了,上個星期交通委員會安排考察,委員看到豐田段並沒有列在其中,這個情況……
* 楊委員仁福:對,交通部要做的事情,如果經建會不願意配合,就算是部長也是一點辦法都沒有!他們每次都躲在院長的後面!
* 張院長俊雄:我讓經建會主委親自向委員答復。
* 楊委員仁福:這件事情,只要交通部與經建會相互配合就好。
* 何主任委員美玥:我們會與交通部就整體計畫進行重新審核。
* 楊委員仁福:好的,謝謝。
最後,原住民工作權保障法第八條規定「原住民合作社依法經營者,得免徵所得稅及營業稅。」,本席希望行政院能督促財政部依規定來辦理,並在月底之前給本席一個答復。
* 張院長俊雄:對於楊委員的指教,我當場交給財政部來辦理。
* 何部長志欽:有關這個部分,我們會全力辦理,因為這件案子我並不是十分清楚,我會去瞭解。
* 楊委員仁福:我們舉辦過公聽會,而且這個部分還關係到剛起步的原住民勞動合作社,所以這個部分要如何辦理,請部長在月底之前給本席一個答復。
* 何部長志欽:好的。
* 主席:顏委員文章改提書面質詢,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林委員耘生改提書面質詢,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陳委員朝龍改提書面質詢,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王委員世堅改提書面質詢,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盧委員博基改提書面質詢,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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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委員文章書面質詢:
一、針對現在的水利問題,本席也有一些意見要麻煩院長說明:
院長今年8月13日西南氣流為台灣南部帶來豪雨,造成許多地區嚴重水患,高雄縣美濃鎮成為眾多受災區中最嚴重的地方,本席在美濃地區看到了積水達半層樓高、一片水鄉澤國的災情,令人心痛。(美濃淹水圖)淹水對美濃人來說並不陌生,僅僅2年前,7月中的海棠颱風的風雨就重擊美濃,讓許多農田、民宅、和商家泡在水中。2年前的水患,是地方上記憶中不曾有過的慘重災情;2年後,一個西南氣流又帶來了破紀錄的水災。
在一次又一次的水患中,民眾覺得身家財產越來越不安全了。許多人都在問:高雄縣水患越來越嚴重,到底為什麼?
一、院長,美濃「三夾水」是中正湖、竹仔門排水與美濃溪交會處,匯流溪水相互對衝形成水流瓶頸,也是當地今年八月大淹水的原因之一。但高雄縣,近年來工商發達,土地高度開發,與水爭地結果,使得洪水排水路水位居高不下,每逢洪水即有災情傳出,洪水溢岸成災,或因外水位高影響兩岸雨水排出,而造成災害。為了解決水患問題,本席知道行政院在民國九十四年就推動一四一○億治水預算,目前治水第一階段預算九十五年至九十六年兩年三○九億餘元執行已經差不多,後續請行政院繼續統合地方,持續對美濃地區執行治水計畫。本席知道治水工程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其中包括土地徵收,經費籌措、工程計畫……等等複雜的事項,但是本席仍然希望行政院能加把勁,並將美濃地區列為第一優先的治理範圍。
二、本席還想請問一下院長,過去政府投入的治水經費並不少,每年都編列龐大經費進行河川治理和海堤工程等相關防洪減災工作。而目前,在總經費高達1410億的行政院「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的金錢投入下,各地的河川整治與區域排水等工程也如火如荼地進行著,但是,行政院治水經費被立法院拖延半年才獲通過,公共工程的特別預算也拖延七個月,整個治水工程延宕。本席知道行政院的治水預算一向大力支持,但是許多藍軍立委,無理杯葛,口中為國為民,但卻為了政治利益,阻擋治水預算,枉顧百姓的生命財產,本席在此也呼籲所有民眾要看清楚這個事實,並且給予行政院最大的鼓勵與支持。
三、院長本席很感謝今年您能親自視察高雄縣美濃鎮災情時,並提到美濃鎮中正湖、竹仔門排水列入中央易淹水地區改善計畫中,根據本席了解為解決區域內浸災,並配合行政院所提「8年800億」治水計畫,高雄縣政府已提出「解決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劃擬辦明細調查表」予經濟部水利署審核,概估所需疏浚費4448萬元;規劃費6689萬元;工程費56億2674萬元;用地費67億5850萬元,共計124億9961萬元。若能得到行政院的核可,高雄縣概估可解決淹水面積達7,626(公頃);概估保護人口達8萬7千(人);預計每年減少損失近13億元。以美濃為例現在三夾水區域雖然已經在進行排水整治,但是只做了一半,工程進度永遠跟不上淹水進度,實在讓人苦惱。最主要的還是經費不足,無法全面徵收相關土地及實施工程,本席希望行政院,能體恤旗美地區民眾的痛苦,盡速通過相關經費的審核,早日解決高雄縣的水患問題。院長能承諾全力支持高雄縣的治水經費嗎?
四、雖然院長對於高雄縣淹水問題釋放出許多的善意及誠意,但是請院長看一下這張圖,這個是水利署所做的易淹水地區調查,紫色的地方示意淹水的地方,本席很好奇為什麼旗山、美濃一帶有水必淹,居然不是易淹水地區,請問一下標準是什麼?是不是行政院其實並不重視旗山美濃地區?院長是不是應該考慮將旗山、美濃一帶列為易淹水區域,使其比照其他易淹水區域相關救助辦法。
五、近年來水患、土石流的災難特別多,以本席的了解,近年來由於全球氣候異常,水文極端現象明顯,受災範圍與程度均遠較過去為烈,93年歐洲及中南美洲、94年美國均出現前所未見的大洪水,台灣亦無例外。台灣地區地形陡峻、降雨強度集中,每年侵襲颱風平均約3.5次,豪大雨數十次,平均年損失約128億元以上。93年全年颱風侵襲次數高達9次,僅72水災淹水面積即達659平方公里。而94年612豪雨造成南部地區多處淹水,淹水面積亦超過500平方公里。水利署說這是異常降雨的問題,是不是真的是這樣的變化應該為越來越嚴重的水患負責?本席了解這是全球的問題,不單單是台灣而已,也希望行政院能了解,台灣是身為國際的一份子,全球暖化的問題,我們也有責任,也希望行政院能在環保問題上盡心盡力。
六、院長本席再請教,目前治水的規劃大多數都是排水工程,這樣的工程做好了就真的能夠解決水患嗎?政府的水患成因分析通常都忽略了都市發展的影響,往往歸咎於異常降雨,或是整治和排水工程還沒有完成。本席發現水利署的規劃都是以這個理由,我想這樣的想法並不全面。行政院應該從多方面的角度去規劃治水。
綜合以上治水的問題本席有幾個要求希望行政院能夠配合:
1.盡速通過高雄縣的治水經費審核
2.將旗美地區列為易淹水地區並優先處理
3.廣泛檢討淹水因素,多管齊下務必解決高雄縣淹水問題
二、案由:本院顏委員文章,針對目前各區有線電視系統實質壟斷情況嚴重,且外國私募基金在壟斷市場所形成的暴利誘因下大舉進入國內有線電視系統市場,造成具有準公用事業性質及身為文化傳遞管道的有線電視為外國財團把持的畸形現象,致使民眾因不當壟斷而無法自由選擇,致使消費權益受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身為中央主管機關,卻放任有線電視市場壟斷暴利橫行,實為嚴重失職,為此特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提出書面質詢,並建請調降現行600元之費率上限。
說明:
一、目前全台共有六十二家有線電視系統,外資控制三十三家,佔所有用戶的百分之六十。全台約五十個有線電視經營區,三十區是一區僅有一家公司的獨佔事業,而其中十八家更集中在人口眾多、消費力強的都會精華區,使得台灣大部份人口除了外資有線電視系統外,毫無其他選擇。這是不折不扣的壟斷,一個本土「養肥」外資、再任外資隨意「宰割」的文化與資訊產業。短短幾年時間內,外資以一戶每個月六百元的速度在掏空台灣觀眾口袋。以外資擁有的三百萬戶來計算,每月收入就是十八億新台幣。換句話說,台灣人每年至少貢獻超過兩百億,在養肥這些有線電視的外國財團。
二、目前內有線電視系統的三大外資卡萊爾(凱雷)、麥格理、MBK(安博凱),分別以每戶約四萬到四萬五的價格,收購全台精華區約三百萬有線電視訂戶。若以四萬元一戶計算,交易總金額高達一千兩百億。一般而言,外資的操作期大約是五年,期間盡力降低成本(如裁員)、提高獲利、美化財報,最後轉手出脫、獲利了結。近一年外資收購有線電視系統的每戶單價約為42,000元,換言之,在外資精確查核過系統的過往帳目後,每戶七至九年的預期獲利約為42,000元。若以九年計算,平均每年每戶獲利貢獻約為4,600元,每月是380元。再以每戶每月收視費560為準,EBITDA獲利率高達68%,可見有線電視系統的暴利驚人。
三、有線電視系統何以能夠任意操縱價格,隱藏利潤來獲取暴利?原因還是出在台灣有線電視MSO(多系統經營業者)的市場壟斷與獨占,這種市場獨佔現象不只發生在系統實質上一區一家的平行壟斷,還同時出現在系統與上游頻道之間的垂直壟斷。以目前中嘉(MBK)、東森(卡萊爾)、台灣寬頻(麥格理)這三大MSO來說,不是直接同時經營系統與頻道,就是聯合起來挾著系統壟斷的絕對優勢號令頻道商,以下架斷訊要脅頻道商不得跨出有線電視系統之外,頻道成為系統集團的禁臠,不論是過去太平洋聯網的直播衛星或是現在中華電信的MOD都是這種「有我沒你,勢不兩立」政策指導下的抵制對象。這種「整碗捧去」,不留一滴殘羹給其他競爭者的完全壟斷現象,早就超越了原先主管機關或學者所謂有線電視的「規模經濟」或「自然壟斷」的合理擴張範圍。回過頭來看,政府當初基於市場自由化原則,放手坐視財團不斷的以併購、交叉持股、串連結盟等各種手段逐步遂行市場控制,正是造就今天有線電視市場怪獸的主要原因。
四、以開放市場和公平交易的角度來看,這種絕對排他性的做法已是明顯的濫用獨占力量,也就是利用其不正常的市場獨占地位,以不公平的方法,直接或間接的阻礙其他事業參與競爭。這種壟斷性的市場結構及獨占力量的濫用,不僅造成上游頻道產業無法自由經營、其他競爭者無法接近市場;在系統為維護其獨占利益而逕自剝奪消費者選擇權利的情況下,最終也將對消費者權益造成重大影響。事實上,暴利與壟斷實互為因果。因為壟斷,所以得以排除自由市場的競爭效果,左右價格,獲取暴利;為了要享有暴利,所以必須力保壟斷結構的繼續存在。這三大外資跨洲越洋的征戰全球資本市場,戰功何其彪炳,計算何其精明,若不是看中台灣有線電視壟斷及暴利的好處,斷不會以眾人皆曰的「天價」收購這三家MSO,所以要期待外資接手後自動丟盔棄甲,放棄壟斷獨占這個聚寶盆轉而自行開放市場,無異是緣木求魚。
五、如果外資進入有線電視產業,真能像經濟部投審會在核准這些私募基金收購案時的期望,可以提升產業技術及資訊,提升消費者的收視品質,讓有線電視產業更健全發展,有何不可?但如果這些國外私募基金只是垂涎於扭曲市場下的獨占暴利,且運用高槓桿財務操作與賣方財團結合,向賣方財團所屬的銀行融資貸款來買系統台,自己實際上只拿一成到三成資金,其餘都是借台灣人的錢來炒作市場,再從台灣收視戶的身上獲取暴利,有線電視產業及消費者都將未蒙其利,反受其害。
六、本席認為,有線電視既屬特許行業,性質上為準公用事業,與民眾生活密切相關,行政部門沒有理由坐視消費者因不當壟斷而失去選擇比較的機會,只能任由財團擺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適度運用既有權力,引進新的競爭者,在開放市場的架構下達成多樣產品、自由選擇、彈性費率的目的,去讓失靈已久的自由市場機制重新運作,才是最簡單且最有效的解決方案。
七、是以,應調降原新聞局審議委員會民國93年公告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第三條:「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以下簡稱系統經營者)之基本頻道收視費用每戶每月以新台幣(以下同)六百元為上限,系統經營者不得對同戶分機另收基本頻道收視費用。」之六百元上限一標準。
三、前言:
院長,三年前(2004年)國民黨前主席連戰去見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回來後跟台灣農民說:「可以幫大家把水果賣到中國去」。因此台灣農產品銷售中國大陸的問題,近年來一直受到農民廣泛的關注。
而自從這個消息傳回國內後,許多的農民朋友們都滿懷希望,搶種作物,希望能增加收入。但是結果做造成需多農民朋友,生產過剩,水果賣不出去,反而造成他們生活陷入困境。
根據關稅總局的統計資料,其實台灣農產品生產主要是供應內銷,外銷比例不高,近三年前外銷比例平均佔總產量僅1.64%左右(參考圖表一),而且外銷主要市場是日本、美國等高價水果市場及非農業生產地區的香港、新加坡。中國大陸根本就是是次要市場,並非以發展精緻農業、出口高價水果為主的台灣農民可以期待的重要市場。
圖表一 (美金計算) |
年 度 | 總出口值 | 農產品總出口值 | 比率 |
94 | $189,394,062.40 | $3,582,293.20 | 1.89 |
95 | $213,163,274.10 | $3,298,663.80 | 1.55 |
96 | $170,192,670.20 | $2,501,970.50 | 1.47 |
平 均 |
|
| 1.64 |
據本席了解,目前政府對農產品輸銷大陸市場並無任何限制,但因為大陸市場的特性及貿易障礙等因素,台灣水果輸銷大陸之數量及金額都非常有限。這也說明當前大陸市場不是台灣水果外銷的重要市場。我們可以再看看這個(圖表二)就知道農民有多慘!
以我們高雄縣的蕉農為例,我們內銷價格前兩年一斤還有26元,現在只剩4成價格一斤只有10元,玉荷包本來還有一斤132元的價格,現在只剩下60-70元而已,農民們真的是個個苦不堪言!
圖表二 標題:中國不買,農民害慘! 近三年高雄縣香蕉內銷價格 單位:元∕公斤 |
地 點 | 94年 | 95年 | 96年 |
高雄縣 旗山鎮農會 | 26.44 | 21.73 | 10.22 |
高 雄縣 美濃鎮農會 | 31.64 | 22.14 | 13.46 |
近三年高雄縣玉荷包內銷價格 單位:元∕公斤 |
地 點 | 94年 | 95年 | 96年 |
高雄縣 大樹鄉農會 | 132.50 | 125.00 | 72.88 |
高 雄縣 內門鄉農會 | ─ | ─ | 64.50 |
※本席有幾個問題想要請教一下院長:
一、請院長看看這個統計圖表(圖表三),我們現在農產品外銷比例,只有佔所有總出口值的1.47%而已,外銷真的是我們農民的主要收入嗎?如果說農作物絕大多數是供給內銷,外銷的比例很少,那不就等於當初連戰說要幫大家把水果外銷是為了當初騙選票的步術嘛!明明內銷自己吃都不夠了,還騙農民要銷到大陸去,請院長和主委說明一下?
圖表三 標題:連戰騙票農產滯銷 農產品出口值及比率 (美金計算) |
年 度 | 總出口值 | 農產品總出口值 | 比率 | 總進口值 | 農產品總進口值 | 比率 |
93 | $174,010,084.30 | $3,554,228.10 | 2.04 | $167,880,979.00 | $8,862,024.00 | 5.28 |
94 | $189,394,062.40 | $3,582,293.20 | 1.89 | $181,594,355.60 | $9,355,093.80 | 5.15 |
95 | $213,163,274.10 | $3,298,663.80 | 1.55 | $201,595,612.10 | $9,428,077.00 | 4.68 |
9 6 | $170,192,670.20 | $2,501,970.50 | 1.47 | $160,520,977.00 | $7,838,861.20 | 4.88 |
農產品出口量(噸) |
年度 | 合計 | 農 產 品 |
小計 | 穀類及其製品 | 油料籽實及粉 | 蔬菜及其製品 | 水果及其製品 | 花卉及其種苗 | 砂糖及其製品 | 茶葉 | 菸葉及其製品 | 酒類 | 其他 |
93 | 1689168 | 811035 | 48857 | 5226 | 88154 | 89547 | 40664 | 21977 | 8820 | 3027 | 6736 | 498026 |
94 | 1601592 | 661531 | 49043 | 3338 | 76951 | 68110 | 38815 | 31470 | 9943 | 6838 | 7061 | 369962 |
9 5 | 1543748 | 615159 | 48378 | 3267 | 66500 | 75573 | 38215 | 24185 | 9198 | 3898 | 7028 | 338916 |
二、請院長再看看,如果我們大量的將農產品銷到大陸,理論上來說應該出口比例應該會增加,那為什麼從3年前到現在農產品的出口比例不增反減?是因為銷到中國的農產品很少嗎?本席認為中國大陸雖然有13億人口,但是買得起進口高級水果的人不多嘛,根本就沒有那麼大的市場阿!
三、尤其我們再看看,水果出口的量不但沒有增加,還減少了!所以國民黨有在幫我們農民賣水果嗎?還是說國民黨騙了選票,騙了農民,結果現在卻拍拍屁股不管了,根本就是把農民推進火坑嘛!所以現在到底是不是政府在協助我們農民,政府是在幫國民黨擦屁股嗎?
四、本席再請問一下院長,所以你認為如果我們的水果,外銷中國這條路甘ㄟ通?是不是應該要提昇我們農產品的品質才是外銷的正確途徑?本席認為我們的農產品「有青才行ㄟ通」嘛!
五、本席聽說在外面都傳說政府不准農民賣農產品到大陸去,以本席的了解這不是我們政府的問題嘛,政府沒有禁止,水果還是賣不出去,這就是中國和國民黨設一個局騙台灣農民嘛!究竟政府有沒有禁止大家賣農產品到大陸去?
六、既然政府沒有禁止農民賣水果到大陸去,農民生產了這麼多水果沒人買,價格慘跌直直落,這筆帳要找誰算去?民進黨這7年多來不斷的在幫過去國民黨收拾爛攤子,我們真的很無奈,但是為了台灣的百姓,這個重擔我們不能不扛下來,院長你們辛苦了。
七、本席知道張院長在幫國民黨收拾爛攤子,本席建議我們政府可以有幾個做法:
1.水果外交、捐助國際:我們可以用水果外交,將我們的過產水果,用外交預算收購後捐助給友邦,甚至是非友邦的貧困國家。藉此還可以推廣台灣水果在國際的知名度,用水果讓台灣立足國際,進一步還可以跟許多非友邦的國家洽談技術合作,這樣一來幫助農民兼發展外交。
2.水果存糧、儲備戰力:另外也可以用國防部的預算收購過產水果,製成罐頭甚至是乾糧,當做戰備儲糧,幫助農民又可以儲備戰力,而且台灣水果品質一級棒,國軍弟兄平時多吃水果,也為現代年輕人不常吃蔬果的情形樹立良好飲食習慣。對於農業、國民健康、國防戰力都有幫助,這樣也不失為一個一舉三得的辦法。
針對以上農業的議題,請院長用心感受,台灣的農業是經濟的根基,我們的農民一滴血一滴汗的將台灣打造至現在,請院長一定要站在農民的立場,協助我們的農業升級並保障農民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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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耘生書面質詢:
一、「埔里交流道聯絡道與投75線及台14線交叉口之瓶頸路段」改善事宜
針對投75線中正路轉台14線信義路之銜接處尚有200公尺仍未拓寬,因兩側還有十餘戶民宅,造成路寬由13.5公尺縮減為7公尺,其為目前國道六號工程相關資材重要運輸路段,且又為平常或假日車輛進入大埔里地區必經之地,形成道路容量不足,無法負荷龐大車潮,交通嚴重癱瘓。
依本席於十月十五日邀請公路總局等相關單位會勘後評估,道路拓寬費加上用地取得及地上物補償費約需5500萬元,然若將投75線列入高速公路聯絡道路計畫,交通部國工局及高公局均有微詞;而若將投75線提升為省道,又需要長時間評估審核,作業緩不濟急;目前雖然業已建請納入98年度南投縣生活圈計畫,但相關承辦單位卻不斷以是否符合適當條件為由,表示依排列優先順序難以排入該項計畫,經本席多次協調,仍未能定案,實有違地方之迫切需求與期待,行政院對此問題有何因應措施?
二、建請農政單位補助農民使用之紙箱以舒緩紙漿價格上漲衝擊
針對近年化學肥料國際價格不斷上揚,對農業造成嚴重衝擊,依農委會表示,政府對此業已實施多項措施加以因應,第一種即針對農地每公頃使用國產有機質肥料達四公噸以上者,給予獎勵金四千元之補助,以鼓勵農民多使用國產有機質肥料;第二種,即提供化學肥料廠商運費補助,每公噸補助五百元,廠商再由售價上扣除,以降低農民施用化學肥料成本。
然而,由於最近國際紙漿價格亦節節上揚,連帶造成國內紙箱價格不斷調漲,在此波動下,對於需要大量使用包裝禮盒、運送紙箱的農產品而言,扣除成本後利潤幾乎所剩無幾,以鳳梨紙箱為例,六顆裝紙盒從十六元漲到二十六元,十二顆裝從三十元漲到四十四元,兩顆裝也要二十五元,漲幅之高讓農民吃不消,直呼難以經營。
爰此,本席建請相關農政單位應該加以重視,檢討農業生產所需的消耗性資材稀缺性問題,關於農產運輸與包裝皆需使用到的紙箱,要求比照農業肥料之補助方式,以針對紙箱之使用提供補助措施,嘉惠辛苦的農民,對此問題,行政院有何具體因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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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朝龍書面質詢:
大客車駕駛超時工作問題
近來國內長途客運事故頻傳,勞委會於過去對國內十五家長途客運進行檢查,發現駕駛員每日平均工作十二小時以上,勞動條件普遍不理想。之前本院交通委員會要求交通部應比照歐美制度,明確規範大客貨車司機工作時數及健康檢查等,避免客貨車司機超時工作釀成災禍。可以見得,解決駕駛超時工作的問題,已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四條之規定:「汽車駕駛人,連續駕車超過八小時經查屬實,……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
請問一下交通部長,當一個執法人員攔檢一輛車子時,如何在外觀上觀察這個駕駛人已連續駕車超過八小時?還是說,每個執法人員都有通靈的本事,一看到駕駛人的臉,就知道他已連續駕車超過八小時?部長,老實跟你說,這一條,都是出了大車禍以後,才事後追查駕駛人是否已連續駕車八小時,以致體力不濟,釀成大禍,如果是的話,才有辦法開單處罰啦。站在保障乘車民眾的立場來討論這個問題,這一條應該在「出事前」就發動處罰,才有真正的實益,不應該等到發生重大車禍後,才來處罰。
而且,如果一個駕駛人連續開車七小時,休息一小時後,再連續開五小時,依這條法律,也沒辦法處罰。但是,這種超時工作的情形,已對乘車民眾造成很大的不確定風險。那到底要怎樣才能在發生事故前,讓這一條規定發生作用?如何才能避免剛剛舉的例子,「連開七小時,休一小時,再連開五小時」的漏洞發生呢?本席建議可參考歐盟國家之作法,強制客運駕駛人要配帶一種專屬的磁卡,且在客運車輛上裝置一台讀卡機,可紀錄駕駛人之行車時數,客運駕駛人上路時,要將卡片插入以便紀錄當日駕駛時數,連續開車超過上限或每日工作總時數超出規定時,就加以處罰,藉以達到保障勞動條件以及乘客安全之雙重功效。
此外,由於客運業是提供民眾搭乘之行業,關係著多數乘車民眾之生命安全,所以防止其駕駛人超時工作、連續駕駛之規定,是否與一般駕駛人作相同規定,亦應一併考量。本席認為,應該要比一般駕駛人嚴格。而且,在遠期的規劃上,也要把貨運業納入,因為大貨車駕駛疲勞駕駛的問題,一樣是重大車禍常見的肇事來源!
交通處罰合理性之探討
近年來,民眾輿論反應及民意代表問政時,時常提及「交通罰單浮濫」、「政府以罰單向百姓搶錢」等議題。先前吳姓貨車司機衝撞交通部、六月間吳姓計程車司機衝撞基隆市警局交通隊之事件,雖屬錯誤示範,但某種程度反應出民眾對交通處罰的不滿,監察院也曾對交通部及警政署提出糾正,亦認為交通處罰與民眾之期待落差太大,已違反「適當性」與「合理性」。
請問交通部長,現行政府交通處罰之政策,究竟是以導正交通秩序為目的或是以賺錢為目的?
新修正之「行政執行法」於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二十一日施行後,公法上強制執行之相關事宜,正式邁入新的紀元。依該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行政執行,指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強制執行及即時強制。」
請問院長,在現行法制下,如果人民違反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說白一點,就是人民在公法上欠政府錢,政府追討這筆金錢,要不要遵守行政執行法、以行政執行法為依據?
但是,依照現行之交通監理實務,民眾在合法的收費停車格內停車,所應繳納之停車費,如果積欠未繳,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之規定,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不依規定繳費者,將會被處新台幣三百元罰鍰。這樣子,不是擺明了「政府為了催繳停車費,以罰單作為討債工具嗎?」民眾本來是合法停車,只因遲繳停車費,就在性質上變成「違規停車」,這和人民的認知有明顯的出入。舉一個例子來說明,民眾到民營的停車場停車,如果趁管理人員不注意,未繳停車費就開走,這時民營停車場的業主要依法向停車之民眾起訴請求停車費,然後再依法強制執行。但是今天如果民眾把車子停在是政府收費的「道路收費停車處所」,未繳費用的話,要多吃上一張罰單,可見政府在催繳停車費上,比民營業者多了一道利器,拿罰單作為要脅。
人民欠政府停車費,政府有行政執行法可以強制執行人民之財產,但是政府不想依法執行,就用開罰單的手段來逼人民還錢,如果被開單的民眾,連罰單也不繳,最後還不是一樣要走上強制執行這條路?所以本席認為,停車費未依規定繳納要處罰之規定,應該拿出來檢討其適當性及合理性。部長,請你明確的告訴我,「停車費逾繳處罰」的規定,到底要不要取消?
在該條規定被刪除前,有一個問題也是要被重視的,各直轄市及縣市,對於停車費之繳納期限各有規定,以台北縣市為例,台北市停車費要七日內繳納,台北縣則是十五日,往來台北縣市之通勤民眾常常會記錯繳費日期,而遭受處罰。部長,你願不願意由交通部統一規定停車費的繳納期限,以減少民眾因為地方法令的紛亂而被處罰?
還有,現行民眾如果欠繳停車費,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之規定要被開罰單之外,所欠之停車費還是要被追繳。但是,台北市現行的作法是,只開罰單,未追繳停車費。院長,請你正視一下這個問題,為何台北市可以「違反法律」、「不依法行政」。
服務的政府?搶錢的政府?
院長,現行政府的施政心態,是不是以「服務人民」為出發點?本席還有一個和罰單有關的問題,民眾如果收到交通罰單,拿去便利商店繳,手續費只要八塊錢,而且還有發票,為何到郵局窗口繳納,手續費要十五塊?請交通部長回答一下。
參考資料 現行罰單之繳納方式如下:
1.超商繳納:手續費8元。有發票。
2.郵局-----(1)窗口繳納:手續費10元。
(2)匯票:匯兌費30元。
3.銀行繳納:手續費15元。
4.信用卡網上繳費、語音轉帳:手續費20元。
5.金融卡網上繳費、語音轉帳、ATM(自動櫃員機)、ATS(自動轉帳服務系統):手續費15元。)
6.親至監理所台繳納:手續費0元。
本席認為,交通部針對「民眾在郵局繳納交通罰單的手續費」,要重新檢討,要認真地拿出「服務百姓」的精神,如此政府才能贏得民心,不要讓民眾在接到罰單時已經「很杜爛」、「很不爽了」,到繳納罰單時,又「罵聲連連」,質疑政府服務的心態。
本席建議,為避免處罰金額實質被提高,現行繳納罰單之手續費,應由政府吸收,用民眾所繳納之罰鍰金額,來支付手續費。一來手續費占罰鍰的比例很低,不會大幅影響歲入預算,二來可減少民眾在接到罰單後,又要多支出手續費的民怨!
捷運民生汐止線
在交通部預算書中,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中,僅編列南港線東延段與土城線延伸頂埔建設計畫,預算書亦提到審議中的三鶯線,但三峽及鶯歌人口不過各八萬多人,交通部卻對於人口超過十八萬的汐止地區至關重要的民生汐止捷運隻字未提,關於捷運民生汐止線,台北市長郝龍斌認為投資金額過大,宜審慎為之,本來6月北市府就應該把案子上報到交通部、行政院,但現在案子卻卡在北市府,請問部長民生汐止線到底何時才能真正開始執行?台北縣政府主導的台北縣環狀捷運系統已經將汐止段漏掉,若中央也對捷運民生汐止線漠然對待,升格後台北縣的都會發展將更為重南輕北。
陳水扁總統今年10月到汐止時,也承諾將協助推動捷運延伸到汐止的計畫,行政院亦應主動配合總統指示,研商如何早日推動捷運民生汐止線之規劃。
後座繫安全帶政策
一、根據國內外交通事故資料分析顯示,交通事故中,若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死傷狀況比有繫安全帶的駕駛員及前座乘客嚴重。而在高速公路行使之車輛,由於車速都接近時速一百公里,導致近年因為車輛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而被拋出車外或強烈撞擊致死的案例,高居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死傷的第一位。
二、警察大學的研究也發現,一位六十公斤的旅客在時速九十公里的車輛內,若遭遇碰撞,會因為人體的慣性作用,產生每秒一千五百公斤/公尺的強烈撞擊力。因此,在高速公路行使的車輛,如後座乘客未繫上安全帶危險性甚至比前座乘客高。
三、依東京大學的一項以一九九五年至一九九九年統計日本發生的十萬多件車禍事故資料後研究發現,當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時,有繫安全帶的駕駛或前座乘客的死亡率將增加五倍。研究指出,若汽車後座乘客繫安全帶,可能使前座乘客的死亡率減少百分之八十左右。
四、目前世界先進國家如英國、法國、德國、澳洲及美國部分州郡均已立法,限制駕駛人及前後座乘客一律繫安全帶,為考量乘客安全,我國亦應立法強制車輛後座乘客需繫上安全帶。
五、道路安全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修正案關於後座乘客繫安全帶之規定,雖然於去年獲得朝野立委共識並完成三讀程序,但卻因覆議案遲遲未能處理,導致此案胎死腹中。當初此案在交通委員會實質審查時,交通部也持正面肯定的態度,爰此,本席建請交通部能提出部版的相關修正案,讓對的事情能夠堅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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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委員博基書面質詢:
本席是以非常沉痛的心情站向行政院長提出施政總質詢,之所以以沉痛來形容,因為這是本席這屆立委最後一次對行政院長施政總質詢,也是張院長最後一次以行政院院長的身分接受立法委員的質詢。但是本席擔任立法委員六年來以,想要推動花蓮的各項重大交通建設除了玉長公路已經完工通車外,其他如台九線三期拓寬工程還在等行政院的核定、花東線鐵路電氣化及雙軌化工程才剛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六十石山空中纜車連規劃報告都還沒出來,還有花蓮人殷切期盼的蘇花高速公路,也還在等待環境差異分析的結果。
蘇花公路在柯羅莎颱風來臨前已經花掉6,000多萬的維護經費,柯羅莎颱風過後又是柔腸寸斷,搶修再搶修,花蓮真的是被這些行政機關欺負夠夠,本席每次看到行政院宣布各項重大建設或政策,心理都十分難過,因為每次都是在西部,花蓮什麼都沒有。不只是這樣,出了事的公務員、要退休的公務員,通通調來花蓮,本席要請教院長,在行政院的施政邏輯中,花蓮真的是那麼不堪嗎?這叫善良淳樸的花蓮人情何以堪!
十月三日交通部長蔡堆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考察花蓮時講了一句話:「交通建設為經濟發展之母」,本席深有同感,79年時花蓮人口數為352,233人,84年是花蓮人口數最多的一年,有358,981人,84年後花蓮人口數開始下降,89年為355,694人,跟79年差不多,今年96年7月底的花蓮人口數更下降到343,934人。
再來看花蓮的家庭收支狀況,85年花蓮每戶平均經常性收入為968,803元,94年卻只有817,491元,10年來不增反減,減少幅度還高達15.7%。為什麼將近20年來花蓮人口數不斷減少?為什麼10年來花蓮的家庭經常性收入持續下降?因為花蓮經濟發展不起來;又為什麼花蓮經濟發展不起來?為什麼政府推動的產業東移政策失敗?因為花蓮沒有交通建設!
本席請經建會何主委、交通部蔡部長、環保署陳署長告訴本席台九線三期拓寬、花東線鐵路電氣化及雙軌化工程、六十石山空中纜車與蘇花高速公路這些交通建設,何時能夠動工?何時能夠完成?
本席除對行政單位對花蓮建設的漠視表達強烈的不滿外,也要對基層的弱勢勞工發聲。本席是勞工出身,常常跟基層勞工在一起,非常能夠體會基層勞工的困難、不滿和無奈,張院長上任以來一周一利多的政策,包括放寬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放寬農地變更為田園住宅的政策、指標性都市更新案、放寬銀行房貸業務三○%的上限、全是衝著房地產業而來,建商高興,財團滿意,但基層勞工卻是一點也沒有好處。
房價都漲過頭了,政府還在為房價護盤,有沒有看到那些買不起房子的家庭的困難?沒有!中央銀行升息了幾次,保險公司的保單預定利率有沒有提高過?沒有!所以錢都被保險公司所收的高額保險費賺走了,因此賺錢的金控幾乎都是有保險公司的金控,政府幫廣大的保戶想過了沒有?沒有!
本席真的是非常痛心,也非常憂心,政府沒有幫基層勞工看緊荷包、降低花費也就算了,居然還要從勞工身上多榨取一些全民健保費這簡直是搶錢的政府、欺負勞工的政府!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之勞工,每月所得並不固定,有很多勞工每月平均所得連基本工資17,280元都達不到,健保局卻強制規定他們不能用最低基本工資投保,一定得以第六級月投保金額21,000元申報繳納健保費,以第一級最低基本工資17,280元投保,健保費每月需繳納471元,但以第六級月投保金額21,000元投保,健保費每月需繳納573元,一個月多繳102元,一年就要多繳1,224元,這不是政府在搶錢嗎?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2條所賦予勞工自行選擇等級申報的權利健保局卻剝奪勞工這項權利,如果勞工申報不實,第22條也賦予健保局可以透過查核的手段要求申報不實的勞工補繳健保費,但是健保局卻為了行政管理方便放棄查核手段,反而直接要求勞工提高申報金額、多繳保險費,這等於是把所有的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的勞工當小偷一樣,也等於是政府把手伸入收入沒有達到基本工資的勞工口袋中搶錢一樣,這些勞工連生活都有困難了,居然還要他們多繳費用,本席要表達最嚴重的抗議,也要替這些被政府剝削的勞工討回公道!本席要求健保局立刻廢止「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41條之規定也要求健保局退回或折抵過去溢繳的健保費!
本席也要再三對一些行政單位漠視花蓮的需求表達抗議!尤其是國營事業的台灣電力公司,要在豐濱鄉蓋變電所,豐濱鄉民沒有反對興建變電所,只是希望不要蓋在人口聚集的地方,只是希望台電能夠以地易地,換個地方興建而已,連豐濱鄉鄉長都親自來到立法院本席召開的協調會請台電幫忙,結果台電僅僅派個副理來應付本席,還一再重申蓋電電所的重要,完全不理會本席與豐濱鄉長、豐濱鄉民要求換地興建變電所的呼聲,台電究竟屬不屬於經濟部管轄,台電究竟屬不屬於行政院管轄,本席要求行政院院長給個交代!
另外,本席也要對交通部公路總局表達強烈的不滿,尤其是監理組謝組長一而再、再而三的放本席辦公室的鴿子,在他擔任組長任內發生過多少重大交通公路事件,居然還可以那麼傲慢囂張,簡直匪夷所思。立法委員並不是要行政官員聽命行事,畢竟行政機關有其法規制度,不是立法委員能夠干預的,但本席只是希望行政官院做到最起碼的尊重,尊重一下立法委員監督行政機關的職權。
* 主席:報告院會,本次會議排定質詢的委員均已質詢完畢,謝謝張院長、邱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列席答詢。現作如下決定:「下次會議繼續質詢。」。
## 黨團協商結論
現在處理朝野黨團協商結論。
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結論
時 間:96年10月16日上午10時30分
地 點:議場三樓會議室
決定事項:
一、本(第六)會期經費稽核委員會依政黨比例由國民黨黨團6人、民進黨黨團6人、親民黨黨團、台灣團結聯盟黨團及無黨團結聯盟黨團各1人推派代表參加組成,各黨團成員名單請於10月19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送至議事處彙整。
主 持 人:王金平 鍾榮吉
協商代表:柯建銘 郭林勇 曾永權 郭素春 王幸男 顏清標 劉文雄 羅志明 傅崐萁 黃義交
主席:報告院會,針對上述朝野協商作以下決議:「本(第六)會期經費稽核委員會依政黨比例由國民黨黨團6人、民進黨黨團6人、親民黨黨團、台灣團結聯盟黨團及無黨團結聯盟黨團各1人推派代表參加組成,各黨團成員名單請於10月19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送至議事處彙整。」
現在散會。
散會(16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