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會紀錄
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7屆第8會期第3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0年9月30日(星期五)上午10時8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王院長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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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1. 宣讀本院第7屆第8會期第2次會議議事錄。(全文見本期議事錄)
主席:議事錄已宣讀完畢,並無委員或黨團以書面提出錯誤或遺漏之處,因此,第7屆第8會期第2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2. 本院委員蔡錦隆等18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 本院委員蔣乃辛等24人擬具「藥事法增訂第九十六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4. 本院委員蔣乃辛等19人擬具「精神衛生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5. 本院委員蔣乃辛等27人擬具「健康食品管理法增訂第二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6. 本院委員蔣乃辛等22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增訂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7. 本院委員蔣乃辛等24人擬具「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增訂第三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8. 本院委員蔣乃辛等22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六條、第十三條及第六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9. 本院委員羅淑蕾等17人擬具「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0. 本院委員許添財等18人擬具「貪污治罪條例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1. 本院委員趙麗雲等20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2. 本院委員趙麗雲等20人擬具「醫療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3. 本院委員趙麗雲等23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三十六條及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4.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8人擬具「稅捐稽徵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5. 本院委員江義雄等29人擬具「司法院組織法第三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6. 本院委員黃淑英等17人擬具「人類研究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7. 本院委員黃淑英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8. 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7人擬具「公證法第五條及第七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9. 本院委員劉建國等20人擬具「勞工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20. 本院委員洪秀柱等26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21. 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安全局組織法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22.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送該會與法國國家資訊暨自動化研究院(INRIA)完成簽署之雙邊科學合作協定中、法文約本影本,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23.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送「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24. 財政部函,為公告機動調降奶油 (含無水乳脂肪、乳酪2類)、粗糖、精製糖、玉米粉及大豆粉等6項貨品之關稅稅率,實施期間自100年6月1日起至100年11月30日止,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25. 中央研究院函,為本院第7屆第7會期第15次會議通過有關國家生技園區附帶決議,檢送書面說明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26. 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27. 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標準」第三條附表一及第六條附表四,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28. 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29. 交通部函,為廢止「船員退休儲金專戶存儲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0. 交通部函,為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1. 交通部函,為修正「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第二十三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2. 交通部函,為廢止「海事院校學生上船實習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3. 交通部函,為廢止「非專用於公務之港勤船及工作船船員管理規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4. 交通部函,為廢止「新進乙級船員就業考核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5.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送「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案件審理給付報酬標準」,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6.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修正「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部分條文及第十六條附件,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37.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全國農業金庫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行事項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38.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動物及動物產品輸入檢疫條件」第七點及附件三之十一,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39.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公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四十一條之一第一項所定『一定期間』為中華民國100年7月1日起至101年6月30日止,『特定種類動物傳染病』為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口蹄疫及狂犬病」,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40.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針對該會漁業發展基金項下「漁業用油補貼計畫」,決議應就漁業提出節能措施及海洋牧場設置評估,向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案,復如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41.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有機農業輔導與檢查業務檢討報告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42.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全國農業金庫獨立董事監察人及授信審議委員應具備資格條件準則」名稱為「全國農業金庫獨立監察人及授信審議委員應具備資格條件準則」,並修正全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43.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4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我國與美國簽署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及美國在台協會環境保護技術合作協定第9號執行辦法」文件影本及中譯本,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4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十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46.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廢棄資源管理績優事業獎勵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47.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事業辦理廢棄物清理及資源減量回收再利用績效優良獎勵辦法」及「再生資源回收再利用績效優良獎勵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48. 內政部函,為修正「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49. 內政部函,為修正「社會救助機構獎勵辦法」第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50. 內政部函,為修正「社會救助機構設立標準」第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51. 內政部函,為修正「縣(市)醫療補助辦法」第二條及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52. 內政部函,為修正「社會救助法施行細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53. 內政部函送「低收入戶住宅補貼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54. 內政部函送「親等關聯資料申請提供及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55. 內政部函,為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部分條文及建築設備編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56. 內政部函,為修正「戶政規費收費標準」第七條及第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57. 內政部函,為修正「各機關申請提供戶籍資料辦法」名稱為「各機關申請提供戶籍資料及親等關聯資料辦法」,並修正全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58. 內政部函,為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五十九條之二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59. 內政部函,為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十四條及第十七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60. 行政院函,為修正「試辦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部分條文,並定自100年6月30日施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61. 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00年5月11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條文,定自100年8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62.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函,為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該局未來名稱變更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建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織法施行後,配合修正法規一案,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63. 經濟部、財政部函,為修正「加工出口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財政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64. 經濟部函送「外銷食品及飼料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實施辦法」第十九條條文勘誤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65. 經濟部函,為修正「資訊類商品電氣安全規範檢驗標準及相關檢驗規定」,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66. 經濟部函,為修正「應施檢驗商品車用無鉛汽油檢驗標準」,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67. 經濟部函送「公用天然氣事業供應之天然氣所添加嗅劑種類與濃度及提報主管機關備查之格式與期限」,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68. 經濟部函送「公用天然氣事業變更實收資本額計畫書之格式及項目」,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69. 經濟部函送駐澳大利亞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與澳大利亞商工辦事處簽署之「投資促進協議」中英文影本,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70. 經濟部函,為廢止「工業區管理機構設置規程」,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71.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函送100年度第2季獎(補)助社會團體情形季報,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72. 國防部函,為修正「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73. 教育部函,為修正「原住民身心障礙者及低收入戶參與非正規教育課程補助辦法」第四條條文,並將名稱修正為「原住民與身心障礙者及低收入戶參與非正規教育課程補助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74.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兩岸協議執行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7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檢送針對該署第3目「綜合計畫」第1節「綜合企劃」項下「環境影響評估」預算凍結二分之一之決議事項(二)相關資料,請同意動支,以利相關計畫之順利進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76.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檢送針對該署第3目「綜合計畫」第1節「綜合企劃」項下「環境影響評估」預算凍結二分之一之決議事項(一)相關資料,請同意動支,以利相關計畫之順利進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77.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檢送針對該署第3目「綜合計畫」第1節「綜合企劃」項下「環境影響評估」預算凍結200萬元整之決議相關資料,請安排報告並同意動支,以利相關計畫之順利進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78.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檢送針對該署第3目「綜合計畫」第1節「綜合企劃」項下「環境影響評估」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之決議事項(四)相關資料,請安排報告並同意動支,以利相關計畫之順利進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79.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檢送針對該署第3目「綜合計畫」第1節「綜合企劃」項下「環境影響評估」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之決議事項(三十六)相關資料,請安排報告並同意動支,以利相關計畫之順利進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8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檢送針對該署第3目「綜合計畫」第2節「加強基層環保建設」項下「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推動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之決議相關資料,請安排報告並同意動支,以利相關計畫之順利進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8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有關本院凍結100年度空氣污染防制基金「補助辦理科技研究計畫」預算之四分之一,待向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室內空氣品質研究計畫報告及99年度執行成效後,始得動支案,該署辦理情形如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82.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檢送針對該署空氣污染防制基金之「空氣污染防制計畫」預算凍結10%之決議相關資料,請安排報告並同意動支,以利相關計畫之順利進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83.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檢送針對該署空氣污染防制基金預算凍結1億元之決議相關資料,請安排報告並同意動支,以利相關計畫之順利進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8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檢送針對該署空氣污染防制基金之「空氣污染防制計畫」預算凍結5億元之決議相關資料,請安排報告,以利相關計畫之順利進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8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檢送針對該署空氣污染防制基金之「空氣污染防制及溫室氣體減量策略推動」預算凍結十二分之一之決議相關資料,請安排報告並同意動支,以利相關計畫之順利進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86.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檢送針對該署空氣污染防制基金之「空氣污染防制及溫室氣體減量策略推動」項下之辦理我國碳權交易平台規劃設計及管理機制之建置與低碳路徑發展藍圖規劃建置相關策略等預算凍結三分之一之決議相關資料,請安排報告並同意動支,以利相關計畫之順利進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87.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檢送針對該署空氣污染防制基金之「空氣污染防制及溫室氣體減量策略推動」項下之「專業服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之決議相關資料,請安排報告並同意動支,以利相關計畫之順利進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88.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檢送針對該署空氣污染防制基金之「補助辦理科技研究計畫」預算凍結四分之一之決議相關資料,請安排報告,以利相關計畫之順利進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89.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檢送針對該署空氣污染防制基金之推動民眾使用油氣雙燃料車計畫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之決議相關資料,請安排報告,以利相關計畫之順利進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9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檢送針對該署空氣污染防制基金之「推動都市綠化及空氣品質淨化區設置」項下之「專業服務費」預算凍結四分之一之決議相關資料,請安排報告,以利相關計畫之順利進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9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檢送針對該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之「資源回收管理計畫」預算凍結2,000萬元之決議相關資料,請安排報告,以利相關計畫之順利進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92.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檢送針對該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之「補助及獎勵回收清除處理暨再生利用」項下之「捐助、補助與獎助」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之決議相關資料,請安排報告並同意動支,以利相關計畫之順利進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93.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檢送針對該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之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垃圾減量工作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之決議相關資料,請安排報告並同意動支,以利相關計畫之順利進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9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檢送針對該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之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環保科技園區與資源回收有關之研究、生產等經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之決議相關資料,請安排報告並同意動支,以利相關計畫之順利進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9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檢送針對該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之「資源回收之調查及研究」項下之「專業服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之決議相關資料,請安排報告並同意動支,以利相關計畫之順利進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96.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檢送針對該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計畫」預算凍結1億元之決議相關資料,請安排報告並同意動支,以利相關計畫之順利進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97.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檢送針對該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計畫」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之決議相關資料,請安排報告並同意動支,以利相關計畫之順利進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98.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檢送針對該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策略推動」項下之「專業服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之決議相關資料,請安排報告並同意動支,以利相關計畫之順利進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99.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檢送針對該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應變及整治之推動及執行」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之決議相關資料,請安排報告並同意動支,以利相關計畫之順利進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0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檢送針對該署環境教育基金之「環境教育推動計畫」項下之「推動環境教育認證」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之決議相關資料,請安排報告並同意動支,以利相關計畫之順利進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0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檢送針對該署環境教育基金之「環境教育推動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之決議相關資料,請安排報告並同意動支,以利相關計畫之順利進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02.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檢送針對該署空氣污染防制基金之「移動污染源管制」項下之補助民間定檢站執行機車排氣定期檢驗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之決議相關資料,請安排報告,以利相關計畫之順利進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03.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本院審議該署100年度預算第10目項下「執行環保稽查督察管制工作」之「執行稽查督察管制工作及假日夜間稽查督察所需國內旅費」凍結八分之一決議之書面說明資料,請安排報告並同意動支,以利相關業務之順利執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04. 經濟部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針對該部經濟特別收入基金-制定國家再生能源政策新方針及具體進程專案報告一案,已備妥相關資料,請列入議程,以利進行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105. 經濟部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台水公司應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99年度專案計畫預算執行率偏低」專案報告一案,已備妥相關資料,請列入議程,以利進行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106. 經濟部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台糖公司本業經營日益艱困,需仰賴變賣資產之盈餘予以彌補。100年度總支出372億4,972萬6,000元,凍結十分之一」案,該公司已備妥相關資料,請列入議程,以利進行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07. 經濟部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台水公司應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降低漏水率計畫」專案報告一案,已備妥相關資料,請列入議程,以利進行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108. 經濟部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針對該部所屬台電公司所通過之「凍結『購入電力』預算十分之一,俟重新檢討購置電力數量、提高再生能源比例,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專案報告,始得動支」決議案,檢送台電公司備妥之報告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09. 經濟部函,為有關財團法人台灣手工業推廣中心函請該部轉陳本院同意該中心移轉臺北市徐州路1號房舍所有權並歸還土地予國立臺灣大學一案,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10. 教育部函送本院審查該部有關「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預算凍結20%」解凍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11. 教育部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有關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研究發展及訓練費用」支用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12. 教育部函送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解凍專案報告,請優先安排報告日程,俾利預算順利執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13. 教育部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有關「凍結國立臺灣戲曲學院校務基金『業務收入』中『其他業務收入』之『學校教學研究補助收入』及『其他補助收入』6,000萬元」解凍專案報告,請優先安排報告日程,以利預算執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14. 教育部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有關各校務基金辦理育成中心相關預算解凍專案報告,請優先安排報告日程,以利預算執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15. 教育部函送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建教合作成本」解凍專案報告,請優先安排報告日程,俾利預算順利執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16. 教育部函送「教育部所屬國立大專校院用人費用預算凍結20%解凍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17. 教育部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有關「凍結社教機構發展補助收入14億5,384萬元之20%」解凍專案報告,請優先安排報告日程,以利預算執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18. 教育部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有關「凍結『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中『業務成本與費用』1,200萬元」解凍專案報告,請優先安排報告日程,以利預算執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19. 教育部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有關「凍結社教機構相關節能減碳預算7億9,962萬元之20%」解凍專案報告,請優先安排報告日程,以利預算執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20. 教育部函送有關「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國庫撥補數預算凍結20%」解凍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21.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函,為本院審查有關該會100年度運動發展基金「基金用途」項下「非亞奧運及基層運動人才培育計畫」(含「捐助、補助與獎助」)1 億5,000萬元乙案,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預算順利執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22.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函,為該會100年度運動發展基金「基金用途」項下凍結「培訓體育運動人才計畫」(含「捐助、補助與獎助」)2 億元乙案,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預算順利執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23.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函,為該會100年度運動發展基金「基金用途」項下凍結「輔助競技運動人才訓練之基層運動場館興整建及維護管理計畫」(含「捐助、補助與獎助」)1 億元乙案,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預算順利執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24. 財政部函,為有關「財政部放寬青年安心購屋優惠方案,總額度無限制,此舉讓公股行庫變相成為行政院小金庫,未來恐衍生呆帳問題不容小覷,財政部為八大公股行庫的大股東,面對此問題應嚴正以待,爰要求財政部應於半年內至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之決議事項,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25.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凍結「建置核一、二廠村里廣播設備」及「建置核三廠緊急應變計畫區村里廣播設備」8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126. 行政院函送亟需本院在第7屆第8會期完成立法程序之重要法案,請惠予優先審議通過,請查照案。
127.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淑慧等提案為填補家庭暴力防治缺口,建請內政部編列家暴加害人處遇計畫預算,並研擬相關辦法增加人力以追蹤家暴案件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28.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淑慧等提案為建請相關部會儘速擬定人才流失之應對政策,並積極改善教育制度,培育優秀人才,制訂國家整體發展策略,改善我國就業環境與結構,提升我國競爭力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29. 行政院函送賴委員士葆等提案建請經濟部暨相關單位評估與研擬智慧工廠之開發與應用,提升國內技術人才運用之價值,增進國內製造業之競爭力,並落實政府施行環保與經濟並重之產業發展政策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30. 行政院函送賴委員士葆等提案為協助國內熱氣球相關業者推動觀光活動,並提供民眾一個安全的熱氣球使用環境,建請交通部於半年內,針對熱氣球設備檢驗標準制定一套有效、便捷的標準管理機制及辦法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31. 行政院函送賴委員士葆等提案為建請會同退輔會、衛生署等相關單位,儘速研擬與實施退休榮民從事社會公益與地方服務之原有榮民就醫權利之延續,及健保投保資格類別選擇等相關配套,以鼓勵退休榮民從事社會公益服務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32. 行政院函送賴委員士葆等提案為強化政府服務效能,並提昇我國發展行動加值應用能量,建請行政院各部會於3個月內提出行動服務規劃方案,並限期於今(100)年底前各部會至少有一個行動應用軟體完成上架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33.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志雄等提案為建請相關主管機關積極重新檢視現行技職教育之評鑑、改革、技術師資認定等各相關教育政策,以提升協助技職教育轉型與維持應有體系特色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34.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志雄等提案為免民眾面對市售琳瑯滿目的有機食品,難以判斷其真偽,建請農委會等主管機關應加強宣導,並積極查驗市面上相關有機食品,以維護消費者權益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35.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志雄等提案為保障學生及國人飲食安全,建構完善查核輔導機制,建請教育部和衛生局會同相關衛生檢驗單位,針對校園食品的檢驗與採購、校園販售食品的管理、學生營養狀況改善做不定期的稽查考核,並將有問題之學校午餐團膳供應廠商資訊公開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36. 行政院函送簡委員東明等提案為原住民籍專任教師比例在原民地區國中、國小逐年快速減少,建請教育部研擬相關辦法,確保各縣市政府於辦理原住民地區學校教師甄選時,保障相當的原住民教師名額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37. 行政院函送簡委員東明等提案為行政院於民國101年之組織改造,將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從三級機關降為四級機關,對於原住民族之文化發展與文化保存勢必產生窒礙難行之情事,建請責成主管機關研議將該管理局維持三級機關之定位,並將其員額預算調整為92人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38. 行政院函送簡委員東明等提案為建請國防部儘速修正「軍事學校預備學校軍費生公費待遇津貼發給及賠償辦法」,以落實保障學生權益,進而確保社會公平之實現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39. 行政院函送簡委員東明等提案為南迴公路之道路拓寬工程,於交通部公告「台九線南迴公路拓寬改善計畫」後就處於不斷停滯、延宕等狀態,建請該部除加強現今票價補貼等替代措施,儘速就該計畫責成相關單位進行研議,加速南迴公路改善工程及縮短工期,並提出確切之時程表以利管考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40.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建國等提案為今年氣候適宜,蒜頭產量較去年大增,建請行政院所屬各部會協助採購大蒜,作為國軍、監所、各級中小學食材;並請農委會協助收購外銷,建立國內產地直接銷售量販賣場機制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41.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建國等提案為建請針對性侵害犯罪者之治療,提高治療經費比重,比照先進國家之資源投注比例,視需求增加預算,以達有效防制性侵害犯罪,建構安全社會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42. 行政院函送曹委員爾忠等提案為馬祖東莒自四月起發現花蛤因不明原因大量死亡,造成民眾心生恐慌,為健全離島地區發展,維護潮間帶生態平衡,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儘速辦理會勘,查明花蛤死亡原因,並協助後續復育工程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43.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麗文等提案為建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將塑化劑提升至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並比照美國與歐盟建立食品履歷認證制度,積極研議設置衛生警察,以強化食品添加物源頭之管理與稽查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44.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麗文等提案為廢電器四機每年回收量只有170萬台左右,僅42%之回收成效,建請環保署設定有條碼回收量之最低處理比例,並研議「回復以往回收補貼與處理補貼分別發放管理」,儘速建立廢品回收透明化制度,進而提昇回收成效,早日達成回收零污染的環保目標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45.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麗文等提案為建請政府重視地球資源,共同建構良好的綠色餐飲文化,降低塑膠廢棄物及提升資源回收量,並呼籲民眾加強環保意識,減少塑膠袋的濫用,達成垃圾零廢棄的目標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46. 行政院函送吳委員育昇等提案建請確立核一廠於民國107年運轉執照到期後,即不再延役運轉;在安全無虞的前提下,確保龍門核能發電廠(核四廠)商轉,明確宣布核四廠「不安全就不商轉」之政策;並儘速完成核能電廠安全防護總體檢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47. 行政院函送吳委員育昇等提案為加速核一、二廠附近民眾,於核災發生時順利依政府指示疏散,建請儘速將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芝投公路(三芝北投公路)、淡江大橋共同列為核電防災疏散道路,並由「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分擔一定比例興建經費,以加速完成上述疏散道路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48. 行政院函送吳委員育昇等提案為建請教育部會同法務部修正「特定人員尿液採驗辦法」,針對重點特定學校(如校內、校外查獲該校學生濫用藥物)於寒暑假結束後,實施全校毒品驗尿檢測,並依情況發展需要再考慮是否逐步擴及全國國、高中,以嚇阻青少年毒品氾濫問題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49. 行政院函送吳委員育昇等提案為讓身心障礙者免費進入國家設立之風景區、康樂場所或文教設施,建請政府在委外經營契約中明定業者應給予身心障礙者免費進入之優惠,或由業者另統計造冊送交主管機關,由主管機關另編列預算支付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50. 行政院函送蔣委員乃辛等提案為維護學童飲食安全,建請政府儘速擬定營養午餐食材監測計畫,加強學校營養午餐食品禁藥檢測與供應商資格的審核;重新檢討CAS、產銷履歷及流通履歷的認證管理,縮短檢測時間與實施增倍抽檢;並落實養殖戶控管,嚴格檢測各種牲畜與肉類食品之禁藥含量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51. 行政院函送蔣委員乃辛等提案為留住雨水,舒緩水荒,建請儘速訂定水資源政策,成立跨部會水資源利用專案小組,有效規劃、利用及研究開發水資源,以強化用水管理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52. 行政院函送蔣委員乃辛等提案為維護國人飲食健康,建請修法加重罰則,將「課徵金制度」納入,追回業者不法所得;推動消費者保護基金,以確保消費者求償權益;研擬將黑心塑化劑由第四類(危害人體健康之虞)改列為第一(危害人體健康者)或二類(危害生育能力);並制定食品殘留標準,擴大檢測為全物質分析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53. 行政院函送蔣委員乃辛等提案為維護國人健康,重振國家安全認證標章的公信力,建請全面檢討CAS、GMP及其他國家安全認證標章,訂定更嚴謹認證程序、檢核標準與定期追蹤管理機制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54. 行政院函送徐委員少萍等提案為建請配合組織調整,對3碼、4碼專線,甚至各項部會所提供的0800服務專線進行檢討,從實質面進行減併,輔導地方全面設置1999服務專線,便於民眾記憶與使用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55.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德福等提案為建請於交通及建設部設立三級機關「基礎建設局」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56. 行政院函送趙委員麗雲等提案為建請勞工主管機關傾力協助失業者重返職場,並審慎考量於此波物價飆漲期間酌予提高失業給付之額度,從現行投保薪資的60%提高至70%或80%,俾免失業者家庭落於貧窮線下而衣食不周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57. 行政院函送趙委員麗雲等提案為建請教育部專案研討是否參考先進國家的作法,明確規範兒童及青少年在校使用手機之相關限制辦法,俾維護國家幼苗之生命品質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58. 行政院函送趙委員麗雲等提案為建請責成中央研究院、法務部及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等部會就國內性侵犯罪進行整合性專案研究,擬訂一套我國性侵犯罪之「量刑參考基準」,使相關犯案之量刑更能符合罪刑相當、比例與平等原則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59. 行政院函送趙委員麗雲等提案為建請教育部考量利用青少年常接觸的社群網路專設網站,輔導處理霸凌事件,並積極研議結合網路業者訂定自律規範,設置類似網站安全官制度,介入、禁止霸凌加害者使用相關社群網站霸凌他人之可行性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60. 行政院函送郭委員素春等提案為建請衛生署及早就臺灣「塑化兒童」風險進行因應評估與防治方案,建立食品化工廠的通報與檢驗機制,並提高食品衛生管理預算經費,從源頭管控原料流向並防止黑心廠商,以阻絕劣質添加劑流入市場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61. 行政院函送郭委員素春等提案為新北市政府檢測學校營養午餐,發現有6件肉品不合格,其中有2件是CAS肉品,建請農業主管機關及檢驗單位訂立新的驗證及抽檢制度、嚴格執行檢驗的流程與密度,教育單位亦需從嚴管理學校食品供應鏈作業流程與人員,並要求司法單位深入調查,嚴辦不當圖利的學校與教育人員及違法廠商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62. 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添財等提案為免國有土地管理不善,在地方造成治安死角,甚至被違法占用及不當使用,建請研議將各市區或社區內不予或未及處分之國有土地,交付地方政府管理,以發揮閒置土地之管理運用功能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63. 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添財等提案為鑑於營業大客車業者,對調派駕駛的工作時間及休息時間,未遵照「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之2實施,為顧及司機健康及權益,確保旅遊品質及乘客安全,建請落實執行該管理規則第19條之2規定,並增列處罰業主或雇主之規定,以發揮具體功能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64. 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添財等提案為針對塑化劑毒害事件,民眾無所適從的主要原因,在於政府未建立關於食品與民生用品相關之安全管理認證機制及標章,建請立即成立跨部會因應小組,建立一套適合國人易於辨識的民生食品日用品安全認證總標章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65. 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添財等提案為建請解除鏡面水庫原有之供水及保水功能,強化觀光休憩運動功能,集中力量整治南化水庫,減除其保育水源、水質、水量之維護壓力,甚至提供遷村替代地點與空間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66. 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添財等提案為目前台南機場空軍基地設立超高圍牆及長期飛航噪音,導致緊臨社區生活品質低落,地價、房價長期低迷下跌,建請將其內0.5公頃閒置土地興建籃球場及停車場,俾敦親睦鄰回饋社區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67. 行政院函送侯委員彩鳳等提案為因應國人平均薪資之提升,建請勞委會擬照「勞退月提繳工資分級表」,將勞工保險投保薪資級距提高兩個級距,俾符合勞工實際需求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68.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淑英等提案為公、私立中學與高中職學校至今仍有部分施行髮禁,嚴重影響學生身體自主表現,建請立即研議改善方案,以維護學生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69. 行政院函送彭委員紹瑾等提案建請農委會、交通部觀光局、經濟部、客家委員會及文建會共同規劃保存竹東圳,創設林春秀先生紀念公園或園區,並設立文化觀光景點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70. 行政院函送涂委員醒哲等提案為建請勞委會與衛生署合作建立基礎研究資料,進行身心障礙者之平均餘命調查,使身心障礙者提早退休的年齡得到科學驗證,按其與一般人平均餘命差距進行校正,建立身心障礙者提早退休機制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71. 行政院函送孔委員文吉等提案為建請責成教育部及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針對原住民族地區所在之各級學校,積極查核其是否已依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5條第1項之規定優先遴聘原住民籍教師;並由教育部會同原住民族委員會,確實保障原住民公費生制度,輔導其通過教師資格檢定,落實「原住民族中小學原住民教育班及原住民重點學校教師主任校長聘任遴選辦法」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72. 行政院函送孔委員文吉等提案為鑑於政府應基於照顧弱勢族群,並考量原住民族其歷史傳統及生活慣俗,建請針對原住民取得公有保留地所有權等相關規定予以修正,並責成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及農業委員會,儘速修正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以放寬原住民取得公有原住民保留地之取得資格,及取消原住民取得(登記)保留地之他項權利後,經5年時效之規定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73.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偉哲等提案為現行外役監條例第4條條文及外役監受刑人遴選實施辦法第3條條文中,對於得遴選至外役監之受刑人,並未排除性侵犯,形成犯罪防制及人民保護的一大漏洞,建請法務部研擬修正外役監管理條例及辦法,以解民眾不安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74. 行政院函送羅委員淑蕾等提案為建請針對國內食品製造業,一般連鎖飲品店,食品包裝製造商等可能使用食品添加物、塑化劑之廠商,進行總稽查,由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主動化驗並統籌規劃,以安定民心,並為民眾食的健康把關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75. 行政院函送羅委員淑蕾等提案為近日我國頻傳身心障礙人士遭到歧視或其他不平等待遇,建請實行無障礙服務總體檢,加強身障人士無障礙服務與公務員品德教育,杜絕類似歧視案件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76.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鴻池等提案為保障民眾食品安全,建請加強衛生主管機關職權,設立「衛生警察」,以提升對違法食品添加物之查緝,並且遏止不良廠商違法之行為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77. 行政院函送廖委員婉汝等提案為鑑於全面募兵後,役男將改受4個月步槍兵基礎訓練,為配合役男之教育流程、就業規劃兼收國防訓練之實效,建請將訓練時段明定在「高中畢業」接續實施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178. 本院人事處函,為簡委員肇棟自民國100年9月13日起辭去立法委員職務,請查照案。
主席:以上各案均予以備查。
現在進行質詢事項。
## 質詢事項
1. 本院蔣委員乃辛,針對國際環保組織綠色和平調查報告顯示,其在全球十八國抽查市面CONVERSE、耐吉(NIKE)、愛迪達(adidas)、優衣庫(UNIQLO)等十五個知名國際體育與休閒品牌,共七十八件T恤、運動衣、鞋等,發現有五十二件有問題,高達六成七不合格,都殘留有危害環境及人類生殖系統的毒性化學物質「壬基苯酚聚乙氧基醇(NPE)」。同時國內到目前為止無此物質在服飾類的管制標準,顯示政府長期忽視國人穿著的安全。維護國人健康,本席等要求政府儘速訂定有毒物質在服飾類的安全管制標準;經濟部商檢局應加強服飾類有毒物質含量的檢測,若確定被點名的品牌確含NPE,應要求立即下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 本院蔣委員乃辛,有鑑於國科會調查報告指出台灣地熱總儲存量達二十五點四億瓦,等同9.7座核四廠一年總發電量,蘭陽溪以南的宜蘭地區儲存地熱量為七點四億瓦,約二點八座核四廠一年總發電量,北部大屯火山群、花東各有二點九億瓦、十五點一億瓦地熱量,若投入探勘與開發,將可降低對核電的依賴。為降低核電廠可能帶來的危害與依賴,並促成國內能源的多元化,本席要求行政院將地熱發電列為國家能源政策,積極研究地熱發電之可行性方案,為大規模開發作準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 本院蔣委員乃辛,有鑑於近日爆發運動彩券發行公司經理人監守自盜、利用職務之便詐取高額彩金案,不僅重創運彩發行公司形象且導致國人對投注運動彩券更失去信心!根據檢調初步了解,對於此次高階主管盜取彩金案,運彩公司早在八月中旬便已得知相關消息但卻知情不報,試圖粉飾太平甚至消滅證據,目的是不想讓本事件曝光影響投注民眾信心,然此舉更突顯運動彩券發行機構管理之漏洞百出,然本席憂心的,不只是民眾將喪失對運動彩券的投注熱情,更嚴重的將直接影響運彩產業發展基金之收入來源,對於發展運動產業實為一大打擊!根據「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8條規定,運動彩券發行之盈餘,百分之十撥入公益彩券盈餘,其餘百分之九十,專供主管機關發展體育之用……,然99年度因運彩發行機構發行情形不如預期,其自行違規減少了應繳交之保證盈額,致使99年度原應該有32億餘元的運動產業發展基金供發展運動產業使用,最後僅得到16億7千多萬元。根據本席了解,截至100年6月為止,運發基金僅收入7億餘元,體育經費原本已捉襟見肘,此次爆發運動彩券弊案無疑對運發基金累積猶如雪上加霜!基於重建彩迷對運彩投注的信心,運彩管理機構體委會責無旁貸應立即對相關發行機構進行懲處且積極主動成立專案小組進行調查是否還有更多弊案、更大漏洞,同時也該儘速檢討管理機制,使得未來運彩發行更能穩健進行,維繫運動產業發展,並重拾彩迷信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 本院許委員添財,針對國內運動彩券內控管理疏失,管理階層監守自盜私自下單詐取高額獎金,而公益彩券刮刮樂條碼被偷刮等等爭議不斷,皆都因管理不當所造成。然而主管機關體委會及財政部也未編列相關電腦稽核,查驗經費以致稽核鬆散造成民眾損失,並對政府所委託興辦的公益彩券其公正性相當質疑?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 本院許委員添財,針對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所興辦的青年創業貸款其申請門檻及手續繁雜,遠比孟加拉是全球最窮困的國家之一所推動脫貧計畫微型貸款還難貸?就連國內的私人銀行所推的窮人銀行微型貸款計畫都比不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 本院林委員鴻池,針對網路拍賣漸成購物新選項,但是不少賣家以私人身分「寄生」於網路拍賣平台,藉以規避消保法瑕疵擔保責任與鑑賞期保證退貨的規範,拍賣平台也藉機撇清交易連帶責任,爰要求行政院相關單位,研議修法將網路拍賣平台納入管理,以保障消費者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 本院林委員鴻池,針對財政部今年推出綜合所得稅的試算服務,廣受民眾好評,許多未收到試算書的民眾,多在問「為何沒收到」,有鑑於此制度今年第一次試辦,僅200萬戶適用,服務範圍略顯不足,爰建議行政院相關單位,研議放寬限制標準,擴大服務對象,盡量讓民眾報稅更便利,更簡潔,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 本院林委員鴻池,針對台大醫院日前為病患進行器官移植手術,卻發生重大醫療疏失,導致接受移植手術之病患有高度感染愛滋的可能。本席要求相關單位應盡速完成調查報告,並重新檢討以及落實器官移植事前確認機制,對於相關醫事人員,除調查確認後,依法規給予懲處外,更應要求相關人員於調查期間,調離現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 本院林委員鴻池,針對目前許多診所,藥水或軟膏類藥物,多採用分裝,且依診所醫師之處方,至藥局調配領取之藥品,藥袋上普遍沒有標示製造、保存期限,亦無出品藥廠等相關資訊,民眾用藥安全缺乏保障。本席要求相關單位,應對此進行檢討,要求藥局於藥袋上,充分標示相關藥品資訊,以維護民眾用藥權益與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 本院林委員鴻池,針對國內面臨人才流失危機,不但中研院發表「人才宣言」的呼籲,行政院海外科技顧問卡爾森也指出,「人才外流是台灣最大危機」,雖然教育部從去年開始實施各大專院校教師「彈薪方案」,效果卻不彰,預算執行率僅3成,爰建議行政院相關單位澈底檢討彈薪方案,並研議留用人才的配套計畫,如:待遇、子女養育、放寬外籍人才就業居留限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 本院林委員鴻池,針對近期因油價高漲,而自助加油價格較低,成功吸引消費者,業績持續攀升,業者更積極拓點增設自助加油站。但國內目前並未對自助加油建立任何相關規範,對於民眾操作時的安全及自助加油站的管理等問題,皆無對應措施。本席要求相關單位,應儘速制訂自助加油相關規範,以維護民眾權益與公共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2. 本院林委員鴻池,針對新北市陸續增設捷運車站,然目前台北捷運全線目前僅於十二個車站設置哺乳室,新北市轄內車站只有兩處。本席要求相關主管機關,針對大眾運輸服務場所,要求除樓板面積、轉乘站等因素之外,更應考量旅客流量,以及比率平衡,於新北市轄內車站增設哺乳室,以嘉惠親餵母乳的育嬰婦女,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 本院林委員鴻池,針對內政部正研議「喪禮儀節手冊」,將性別平等觀念融入傳統喪葬禮俗,並規劃民眾「自行購買」參閱,此方式可能徒勞無功,一方面民眾自費意願低,二方面,僅編撰手冊,宣導效果不佳,爰建議內政部除了考慮免費贈送「喪禮儀節手冊」,更應規劃文宣電視廣告,融入實際個案,讓民眾印象深刻,以達政策宣導目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4. 本院林委員鴻池,針對近年來護理人員流動率高,及多起醫師猝死案例,多因國內醫院人力配置不足,導致醫護人員壓力過大,提高醫療疏失風險。本席要求相關單位,應確實檢討醫院勞動檢查機制、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要求醫院盈餘比率投入增加人力等面向,多管齊下,除可維護醫護優良的工作環境外,更能保障民眾就醫品質,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5. 本院林委員鴻池,針對全國各縣市皆發放數額不等的生育津貼,但有11個縣市因訂「合法結婚」的資格條件,導致未婚媽媽無法領取,造成一國兩制的不公平待遇,有鑒於「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CEDAW)」明年正式生效,爰建議行政院相關單位依此公約精神,要求地方政府檢討改進,取消「合法結婚」條件,並研議各縣市生育津貼金額可否一致,讓國人生育獎勵達公平性,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6. 本院江委員義雄,鑑於成人教育為我國終身學習政策中重要一環,不僅提供早年失學者與低收入戶等弱勢族群於正規教育體系外之受教機會,更與整體公民素養息息相關,為維護國人受教權益,提升國家競爭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7. 本院江委員義雄,鑑於全球溫室效應升高,我國地狹人稠,自產可用能源十分有限,多需倚賴國外進口,然能源之利用不只攸關一國經濟發展與人民福祉,更與國家永續生存息息相關,為提升國家競爭力,響應環境保護之世界潮流,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8. 本院江委員義雄,鑑於我國流浪動物受虐與濫捕情形日益嚴重,由於缺乏專責管理依據與收容場所,動輒造成無辜動物喪命,影響我國國際形象甚劇,為維護流浪動物生存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9. 本院江委員義雄,鑑於我國校園霸凌問題層出不窮,網路交友引發之社會事件頻傳,兒童受虐案件亦逐年增加,為維護兒童人身、校園、居家與網路安全,落實各項兒童安全監督機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0. 本院江委員義雄,鑑於我國深受少子化效應衝擊,使社會高齡化問題日益嚴重,據研究指出目前國內老年失智者急速增加,迄今已達18萬人之多,為保障國人健康,維護高齡者醫療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1.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馬政府明知中國所謂92共識就是一個中國,根本沒有所謂一中各表,但馬政權對台灣人卻表示要「捍衛中華民國」,而面對中國人則表現出「放棄中華民國」,所謂92共識說穿了就是馬政府騙票的謊言,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2.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今年5月瑞士國際管理學院(IMD)競爭力報告公布時,行政院相關部會立刻迫不及待地召開記者會宣布台灣排名升至歷年最佳的好消息;最近世界經濟論壇(WEF)公布台灣競爭力排名原地踏步維持於第13名時,內閣僅低調發布這項消息。馬政府迄今仍難忘情於評比,去年夏天還成立「國際評比改善專案小組」,詳列IMD、BERI、WEF、聯合國的外人投資潛力指數、世銀的經商環境等二十多項評比,定期管考以期提升台灣的排名。本席認為適度參考國際評比有其必要,也有助於積極推動政策,但最重要的是,政府必須質量兼顧,建立自己的競爭力施政哲學,千萬不能再陷於排名的迷思之中,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3.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國民黨在野時罔顧國家安全和外交進行政黨惡鬥,導致優秀飛官喪命,執政後美國遲不出售先進武器,可能還不是最嚴重的惡果。連日來,美國參議院提出「台灣空軍力量現代化法案」,眾議院也有「台灣政策法案」,加上「華爾街日報」主張國會介入,修法讓未來美國總統迴避中國施加的壓力,視防衛需求自動對台灣軍售。相較於美國國會及輿論高度關切台灣安全,台灣的執政黨猶只知政治惡鬥,面對必將相繼帶來的災難性後果,台灣人民不能剉咧等,再度政黨輪替才是自救的正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4.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維基解密」的內容透露中國國台辦對美國外交單位的敘述,所謂「九二共識」就是「一個中國」,更透露馬英九與蘇起刻意製造模糊,實際上「九二共識」說詞已經「破功」,可是馬團隊還繼續宣傳「九二共識」,連金溥聰在美國都不例外。本席認為,多數台灣人支持「維持現狀」,若馬英九能向中國表述「中華民國」以證實「各自表述」的事實,必能贏得大選。可是他一直提不出這種事實,顯然的,「九二共識,一中各表」是一場騙局,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5.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行政院第一階段組織改造即將上路,我國主管科技政策及資源的管理架構明年將出現重大變革。本席認為,組織改造後就是歸零,現在是討論該怎麼做的好時機;更何況,在世界主要競爭對手不斷增強科技創新研發力道及密度之際,台灣如何達到「科技創新強國」的境界,並能創造出讓經濟、社會及產業各層面都有感的成果,更是一個攸關我國產業轉型與競爭力的重大課題,決策架構的調整自是關鍵,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6.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民進黨的「十年政綱」陸續出爐,逼出了國民黨的「黃金十年」正面應戰。其中,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十年政綱—財政篇」,標示財政支出效率化、稅制合理化及地方財政自治化等「三化」為未來民進黨執政的財政治國理念,並提出「四年赤字減半,八年財政平衡」。馬政府若要展現執政魄力與改革稅制決心,而非只是跟著在野黨拿香對拜,應連同不動產稅制改革,一併提出遺產繼承須課徵土地增值稅的主張,一方面用以彌補遺贈稅率調降後所造成的分配不公,另一方面則藉機彰顯執政黨推動稅改的格局與決心,特向行政院出提出質詢。
27.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希臘債務瀕臨違約,國際社會的救援行動似乎仍不積極,而其國內卻又爆發抗議衝突,由希臘破產引發的全球金融震盪顯然一觸即發。此際卻傳出「金磚五國救歐豬五國」的戲碼,為岌岌可危的歐債危機燃起一絲生機。然而,金磚五國,特別是中國出手購買歐債的可能性與動機,實在值得深入探究。此次中國意圖再度炮製「拯救歐債」的神話,相信必然很快遭到世人拆穿,但本席憂心馬政府恐怕又會幫中國大敲邊鼓,共同編造謊言來欺騙台灣人民,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8.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馬英九政府與中國聯手反台獨,當然早就沒有台獨的選項了,更進一步的是,馬政府接受了「九二共識」,這是連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的「獨台」都不要了,這也難怪他的密友會把台灣與中國「送作堆」。本席認為,就一個國家的國格與尊嚴而言,馬金時期,堪稱是台灣一段極不光彩的黑暗時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9.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我國鐵路法是民國四十七年一月三日總統令制定公布全文六十四條,歷經四十八、六十七、九十、九十三及九十五年五次修正,但仍有諸多問題,本席認為,鐵路法應該全面翻修,也期待政府交通主管機關能發揮專業,儘速提出修法,為鐵路發展立下堅定的基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0.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三年多以來馬政府以一個未經過國會同意或公投通過等民主程序,且沒有經過透明處理的九二共識,來做為約束政府甚至人民的緊箍咒,甚至成為馬政府中國政策的圭臬,硬是將台灣人民推入「一中陷阱」,甚至藉其名義大量開放陸客先組團後自由行之觀光行;陸生、陸幹、陸官來台;以及ECFA中造成台灣對中國經濟倚賴的十五項協議,難怪其統治正當性受到強烈質疑,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1.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歐洲議會友台小組議員今年六月中旬向世界衛生組織抗議,將台灣視為中國的一省完全沒有國際法上的根據;而世界衛生組織在七月初便回函稱,世衛持續認定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可笑的是,馬政府當時在國內口頭抗議,在世界衛生大會提出抗議信函,但是對於世衛堅持錯誤的主張毫無作為。這就是馬政府的作風,口頭嚴正、行動軟弱,世衛要怎麼樣它也沒辦法,以此敷衍人民對國家主權尊嚴遭辱的憤怒,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2.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台灣運動彩券爆發主管監守自盜醜聞,如果不是員工向媒體爆料,社會大眾迄今仍被蒙在鼓裡,涉案一干人等則逍遙法外,受影響的中獎人也無法獲得合理補償。然而,紙終究包不住火,這樁台灣彩券發行以來最大弊案曝光,不僅凸顯運彩內控完全失靈,母公司富邦金誠信破產,更嚴重的是連政府公信力都賠掉了。主管部門應記取教訓,除亡羊補牢之外,應儘速加強相關行業的監督控管機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3.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最近馬政府沉醉於一些國際競爭力評估報告的結果,反而忽略提升台灣競爭力的關鍵之一,在於發揮政府公務運作的效能。但評估近年來重大事件,政府常是在事態嚴重與面臨選舉壓力下,才倉促提出治標不治本的措施,凸顯政府效能之弱,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4.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總統馬英九日昨宣布放寬大專生就學貸款,還款期限從一.五倍延長到二倍,還可申請三年緩繳期。學貸可攤還到七十二歲,到死也還不完,推出這種政策,簡直是世界奇聞。馬政府一方面宣布放寬學貸,吳揆則又表示大學學費可以考慮調漲。放寬學貸與調漲學費相互牴觸,令人神經錯亂,馬政府為了討好不同族群,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完全違背誠信原則,決非解決問題之道。政客為了選票,只有政策賄選,沒有改革,不只浪費社會資源,還使台灣向下沉淪,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5.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台灣眼前的危機有兩大區塊,一個是國家主權流失,二是發展失衡擴大,前者,在蔡英文訪美期間,已經與馬英九涇渭分明,蔡要先凝聚台灣共識,再據以與中國和平互動,馬金則是以「九二共識」進行國共對話,並預留未來政治商談、簽署和平協議的可能。講到這個地步算是清晰了,接下來更大的心智,應該放在經濟政策與社會公平之上,過去三年多,馬政府的作為造成了台灣極大的陷落甚至危機,當政者與所有挑戰者都必須有正確的針砭,並且拿出補救的辦法,而這也將是決勝負的關鍵議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6. 本院林委員鴻池,針對彰化縣芬園鄉日前又發生輕航機墜毀事件,是當地四年來第三次輕航機摔機,嚴重造成當地居民生活安全憂慮,根據「超輕型載具管理辦法」之規定,從事超輕型載具活動者,除載具本身需取得檢驗合格證外,亦須取得操作證照,有鑒於輕航機價格約三十至五十萬,取得容易,爰要求行政院相關單位嚴格執行相關辦法,避免憾事再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7. 本院蔡委員煌瑯,台灣生育率降至全球最低,馬政府視為國安問題,一直想辦法要催生,百萬催生口號、幼兒扣除額等都出爐,但都未對症下藥,所以效果相當有限。多數年輕人不是不願成家生子,而是不敢,近幾年國內面臨低薪、高失業問題,年輕人所得收入倒退十多年,成為近貧、新貧一族,無法立業,如何成家?由此可見問題的嚴重程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8. 本院蔡委員煌瑯,據內政部整體調查全台各都會區房價所得比為9倍,單就台北市高達16.2倍,2者均創下新高。整體購屋總價為新台幣1,043萬元、每坪24萬元,房價所得比是9倍,較第1季為8.2倍多;台北市購屋總價是2,778萬元、每坪57萬元,房價所得比也由第1季13.2倍增為16.2倍。國人現在每年平均收入為619,014元,較往年608,940元,小幅成長0.98%。但比起房價的成長卻相距甚大。十大民怨票選,高房價位居榜首,由此可見問題的嚴重程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9. 本院蔡委員煌瑯,對於各大知名品牌的尿布和奶粉都齊聲喊漲,兩個多月來國內至少有18款嬰幼兒奶粉陸續漲價,漲幅最高達百分之八點三,政府推催生政策,但是奶粉價格卻不斷漲價而一般受雇者薪水在3萬元以下,推估將近就有三分之一的薪水要花在奶粉上,如果還要支付房貸,剩多少可以為生活所用?而且奶粉一漲就不降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0. 本院蔡委員煌瑯,對於外資8月大量匯出,造成我國外匯存底縮水。據央行公布8月底外匯存底為4,002.94億美元,較7月減少4.72億美元,是繼今年5月之後、同年內第2度減少。對於我國股市與出口均影響甚鉅;是故,相關單位應重視短期外匯進出之動態,以維我國經濟穩定,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1. 本院蔡委員煌瑯,對於兩岸正密集磋商投資保障協議內文,聲稱更可保障台商利益。但中國從過去訂定「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到現在兩岸擬簽署投資保障協議等,無一不是為了保障台商權利所訂定。但實際狀況是,當台商在大陸出狀況時,雖有法令但卻無人可管,為爭取台商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2. 本院蔡委員煌瑯,對於國防部副部長楊念祖十八日在維州美台國防工業會議會場表示,不要把F十六A/B升級說得好像是在夜市裡買東西,「它還是很好的,五臟俱全,功能很強的;雖不是無敵鐵金剛,它是很能夠發揮作用的」之言論。本席認為,此一言論對於我國國防軍力並無助益,且顯示出國防部首長對我國防戰力如此輕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3. 本院蔡委員煌瑯,對於兩岸交流日趨頻繁,陸客來台人數增多,台灣到大陸經商、探親、旅遊的民眾也不在少數,許多傳染病容易傳播,為保障國人衛生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4. 本院蔡委員煌瑯,對於國科會憂心國內目前每年博士班畢業生超過三千七百人,出現人才供過於求的問題,且多集中在電機、電子類研究所的博士,但在我國大力推動文創產業的領域中,卻未有相關人才的養成教育,造成我國高等教育另一個嚴重失衡現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5. 本院蔡委員煌瑯,對於青年貧窮問題持續惡化感到憂心,行政院主計處統計,去年未滿三十歲的所得收入者,平均年所得僅四十二.二萬元,雖較前兩年增加,卻不如十三年前水準;三十至三十四歲及三十五至三十九歲,平均年所得分別為五十七.七萬元及六十五.六萬元,造成我國經濟另一個嚴重失衡現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6. 本院蔡委員煌瑯,關於今年芭樂盛產,尤其中部產量比往年多出一成,連帶影響產地價格,比起去年同一時期,每台斤16元,今年暴跌只剩8元,儘管產地價逐漸回穩,但北部賣價卻未提高。是故,相關單位應重視問題並積極尋求改善之道,如何建立有效率的產銷機制,以維護農產品價格,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7. 本院陳委員福海,針對中區巡防局曾進駐烏坵執行巡邏和護漁任務,然由於烏坵碼頭設施不足,致巡防艇艦無法停泊,徒增中區巡防局進駐執行巡邏之任務難度,建請擴建烏坵碼頭為一百公尺碼頭,以改善烏坵碼頭停泊與運輸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8. 本院陳委員福海,針對基層清潔人員健康補助微薄,僅能進行基本健康檢查,對於置身於病菌感染高風險環境的基層清潔人員而言遠遠不足,建請提高基層清潔人員健康檢查補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9. 本院陳委員福海,針對金門國家公園設立十五年多,與預期落差大,金門相關建設發展受制於《國家公園法》而無法整體規劃,為邁向國際觀光休閒島,本席建請將金門國家公園改制為金門國家風景區,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0. 本院陳委員福海,針對政府將推出「黃金十年」來改善投資環境,發展產業,進而提升臺灣經濟榮景;金門應著重在對外交通的建設及通訊資費的調降,方能與政府政策接軌,打造金門的「黃金十年」,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1. 本院陳委員福海,針對金廈延伸性旅遊的啟動,以及陸客自由行的相繼開放,「小三通」已經成為往返兩岸重要的交通管道,政府有必要儘速建立兩岸緊急事故處理機制,俾讓旅客在金門期間,能安心享受悠閒慢活的島嶼觀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2. 本院陳委員福海,針對金門地區飲用水質為全國最差,不但各項監測指標超過法定標準數十倍,家戶用水甚至直接流出「紅蟲」,水質惡化程度已達無法盥洗或飲用的程度。建議行政院應要求經濟部、環保署、陸委會等相關部會,以更有效率之作為儘快推動金門地區水質的改善,透過供水與淨水設備之興建與改善及境外引水等措施,維護金門鄉親用水權益;而在達成水質改善目標前的過渡時期,則應針對水質惡化地區研擬水費減免措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以上質詢事項全文,均見本期質詢事項)
主席:報告院會,現有人民來院請願,所請事項與內政委員會有關,請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黃委員昭順、張委員慶忠到請願接待室接見。
## 黨團協商結論
現在處理朝野黨團協商結論。請宣讀。
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結論
時 間:100年9月30日上午10時
地 點:議場主席辦公室
決定事項:
一、各黨團同意將行政院函請審議「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鄭麗文等19人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刪除第八十條條文草案」及委員黃淑英等34人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由內政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併案交付朝野黨團協商,並由國民黨團、民進黨黨團、無盟黨團共同負責召集協商。
主 持 人:王金平
協商代表:柯建銘 林炳坤 顏清標 林益世(代) 翁金珠(代表三長) 蔡煌瑯(柯代) 趙麗雲
主席:請問院會,對以上朝野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100年9月30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經決定如下:「各黨團同意將行政院函請審議『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鄭麗文等19人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刪除第八十條條文草案』及委員黃淑英等34人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由內政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併案交付朝野黨團協商,並由國民黨團、民進黨黨團、無盟黨團共同負責召集協商。」
* 現在進行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 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 主席:在進行質詢之前,先請秘書長報告各部會首長請假情形。
* 林秘書長錫山:報告院會,行政院來函,曾政務委員志朗本日因公請假;青年輔導委員會李主任委員允傑本日上午11時至12時30分因公請假;原子能委員會蔡主任委員春鴻本日因事請假;國家科學委員會李主任委員羅權本日因事請假,由陳副主任委員正宏代表列席,報告完畢。
*
立法院第7屆第8會期第3次會議請假首長名單(100年9月30日) |
請 假首長 | 代理人 | 事由 | 備註 |
曾政務委員志朗 |
| 因公請假(赴歐出席學術年會並進行訪視) | 整天 |
青輔會李主委允傑 | 林副主委辰璋(簡任第14職等) | 因公請假(陪同總統宣布「青年赴英交流計畫」) | 上午11時至12時30分 |
原能會蔡主委春鴻 | 黃副主委慶東(簡任第14職等) | 因事請假 | 整天 |
國科會李主委羅權 | 陳副主委正宏(比照簡任第14職等) | 因事請假 | 整天 |
* 主席:請黃委員昭順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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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黃委員昭順:(10時53分)主席、行政院吳院長、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在看了昨天幾項重大的宣示以後,本席要請院長幫忙一件事,因為其實昨天我才發現到,我們真正要的是馬英九總統和吳院長,因為我們國家的領航人是站在那裡的。昨天有幾個記者會,一個是黃金10年,會中特別宣示了幾個很重大的政策,包括配套周休二日等,以及央行總裁宣示央行停止升息,這些重大的宣示都是我們國家人民最期待的事情,也很希望你們能夠帶領國家未來的經濟往前走。
在此過程中,我特別要再請教院長幾件事,因為你們提出黃金十年及配套推動周休二日等政策後,有幾項是外界比較質疑的,所以本席特別在這裡提出來請教院長。第一,我們在2007年時有沒有承諾周休二日要在2012年全面實施?
* 主席:請行政院吳院長答復。
* 吳院長敦義:(10時54分)主席、各位委員。謝謝黃委員的指教,您提的是2007年嗎?
* 黃委員昭順:對,2007年。
* 吳院長敦義:因為2008年(民國97年)馬總統才就職……
* 黃委員昭順:對,沒有錯,當初在競選時,我們承諾什麼時候要做到?
* 吳院長敦義:這個問題請王主任委員來答復,她比較能夠精準的回答。
* 王主任委員如玄:報告委員,各界的任何批評與指教,我們都會虛心來檢討與反省,但重點是必須是立基於確定的事實。在民國97年,也就是2008年時,總統競選政見中有關工時的部分是「鼓勵協商降低法定工時」,用的是「鼓勵協商」,這3年來,我們做了非常多的努力,為了要鼓勵協商,我們必須要讓工會有能力、有力量,所以在100年5月1日通過了勞動三法。在行政措施的部分,這3年來,我們鼓勵了非常多的勞資經由團體協約降低法定兩周84小時的工時案例,這部分有非常多的成效,包括中小企銀、中興電工機械、台灣苯乙烯公司高雄廠,臺灣松下、光陽工業等,都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來降低兩周84小時的法定工時,這些案例是我們初步的成績……
* 黃委員昭順:主委,我們有沒有承諾?因為承諾與要不要做到、能不能做到,必須說得非常清楚,這是第一個問題。
第二,昨天我們提出來以後,的確又引起部分民間企業有某種程度的意見出來,關於這個部分,院長有什麼方法可以去努力協調?你有想出具體的方案嗎?
* 吳院長敦義:謝謝黃委員,從方才王主委的說明中就可以知道,當年馬總統競選時提到的是鼓勵協商,勞資雙方能夠達成減少工時的……
* 黃委員昭順:那是我們的目標之一。
* 吳院長敦義:他已經做了啊!這3年多來也努力去做了,方才王主委提到很多家公司,例如:臺灣苯乙烯公司、臺灣中小企銀等,據初步的瞭解,約有4成5左右的企業,其工時已經從兩周84小時降到80小時了。為什麼要透過協約,而且一定要強化勞方與資方團體協約的法律依據,所以團體協約法,就是在勞動三法當中已經促成通過了。
第二個我要報告的是,昨天我們跟國人報告要推動配套實施,這中間如果沒有配套的話,將會造成產業方面措手不及,生產力假如因而降低,也不是國人所願見,所以一定要配套。現在有兩個狀況是一定要做協調的,首先,公務員與勞工之間,每年的平均假期大概是差5天,公務員大概是115天,勞工則是110天,還差5天,這部分一定要設法拉平,而且全世界有很多國家已經拉平了,我們不能不朝這個目標去做。另一個差短是國定假日的部分,現在是勞工比公務員多,勞工是19日,公務員則是18日,這中間如果沒有好好的搭配也是不行的,而且每個產業的狀況都不同,有一些服務業可能要連續工作一段時間,至於有些比較自動化的公司,他們需要的勞工工作時間,會有一些需要做調適的地方,所以這中間一定要有一個完整的配套,才能夠達到,第一,讓勞資雙方和諧共進、共享繁榮。第二,國家總體的生產力和競爭力不要受影響。第三,更重要的是,對國人的服務絕不能因為這個變動而有所打折,或是受到影響。
* 黃委員昭順:我想這個部分是非常重要的,不過本席要特別要求院長,希望院長不要常與民進黨在那邊糾纏不清,你只要把這些工作做好就夠了,民進黨提出來的那些東西我們不要去理他。
* 吳院長敦義:但是有些人的批評的確是先模糊一堆,明明是鼓勵協商,他一定要講說是承諾,而且這個承諾好像是今天就要做到的。就像633政見,馬總統在競選時明明是說要以8年為期,到2016年完成,可是還不到2年多,他們就開始說633退票、退票、退票,彷彿是要把白的說成黑的,反正染久了就真的變成黑的了,其實這是因為講的人心中一片黑,所以就要把別人染成黑,明明是8年的計畫,他2年多就要來驗證。如果要以2年多來驗證,在馬總統執政的這段期間,比民進黨2000年執政的時候,絕對是進步許多,我隨手就能舉出一個很具體的例子,我們到現在為止,馬政府任期內就業人數已創史上高峰,100年8月達到1,078萬2,000人,較98年8月,就是失業率最高達6.13%時,共增加了49萬7,000人。根據統計,89年5月陳總統接任時的失業率是2.78%,3年後的92年5月,失業率提高到4.98%。換言之,陳總統就任3年後,失業率較其就任前增加了2.2%;馬總統接手時失業率是3.84%,但是到100年5月失業率是4.27%,只增加0.43%。陳總統遭遇到網路泡沫,所以壓力很重;但是馬總統遇到能源危機跟全球性的金融海嘯。兩位總統都遇到困難的情況,但是很明顯,馬總統所帶領的團隊因為更努力、更忠誠、更有能力,所以各項績效都很顯著地有很大的進步。
* 黃委員昭順:這部分我們「有則改之,無則嘉勉」,沒有關係,我們只要拿出數字就能對國人有所交代。
* 吳院長敦義:是,應該。
* 黃委員昭順:所以我們希望看到的是一個國家的領航者。昨天總統提到「黃金10年」「活力經濟」計畫時,宣示要讓自由經濟示範區在10年內併入TPP。請問院長,你對於臺灣版的自由經濟示範區的目標為何?能創造多少就業機會?
我補充說明,民國83年12月吳院長還在高雄擔任市長時,非常努力地希望亞太營運中心能設置在高雄,我相信院長沒有忘掉這一段。
* 吳院長敦義:是。
* 黃委員昭順:所以你上任後很努力的推動南星計畫,這一點我很感謝,政府打算投入兩千多億預算,包括鐵路地下化也已開始推動。但是,我昨天看到這個消息時,我不知道台版的自由經濟示範區的示範地點及規範究竟為何,能創造多少就業機會?
* 吳院長敦義:能否請規劃者施部長說明?
* 黃委員昭順:好。
* 施部長顏祥:謝謝黃委員。因時間有限,我快速地向委員報告兩點:第一,重點是我們希望在10年之內能夠加入整個區域最重要的TPP……
* 黃委員昭順:政府會推動示範區,我想知道的是示範區究竟會設置在哪裡?
* 施部長顏祥:我先告訴委員我們的目標。TPP是一個高品質的自由貿易及投資的協定,在這種情況下,臺灣如何從現況到達那個位置,我們需要做幾個示範點。臺灣的南部地區是示範點的可能選項之一,作法上有可能,雖目前尚未定案,有可能會從……
* 黃委員昭順:很有機會是設置在高雄地區?
* 施部長顏祥:機會很大。
* 黃委員昭順:以我們現有的地理位置及自然條件,包括海、空跟我們的加工出口區,我想很多人在期待。院長,為什麼我要您答復,因為所有的……
* 施部長顏祥:所以很有可能會從目前的加工出口區,加上自由貿易港區去擴充,這是方向之一……
* 黃委員昭順:請部長稍等,我現在要請教院長。因為你當年在高雄任職,你最瞭解高雄,我知道您當時離開高雄時,其實有很多您非常期待能夠做的事情,卻因政黨輪替嘎然而止。當然這兩年您當了院長以後,有一部分我們看到了,有一部分我們完全沒有看到,所以昨天我聽到總統宣布自由經濟示範區的試點規劃之後,我希望今天院長能清楚地告訴我們,試點規劃的點會設置在何處?能創造多少就業機會?如果示範點確如經濟部長所言就設置在高雄地區,我認為院長對高雄就有所交代,否則大家都說中央重北輕南。我希望院長藉此機會做一宣示,您能不能告訴我們?
* 吳院長敦義:您要我先講,還是由施部長先說明?
* 黃委員昭順:我要您回答,因為他已經講很久了。
* 吳院長敦義:因為他比較瞭解整個細節。不過,對於高雄我有很深的使命感,我也希望全國各地都能均衡發展。在我的腦海中,我覺得北北基桃竹應該有海空聯運,除臺北港、基隆港加上桃園機場外,還要再加上一個首都商務機場—松山機場,高鐵、高速公路都很方便;臺中亦復如此;臺南也是這樣。高雄以前就有全臺灣第一個加工出口區,它應該是臺灣經濟發展的重要火車頭,所以因緣也很湊巧。民國83年,您所提的那個年代,我配合中央所規劃的亞太營運特區,你可以看到我在高雄港規劃了一個倉儲轉運區,從機場出來的中山路兩旁,把中石化、硫酸亞、台塑、南亞等全部拆離,變成經貿核心區,現在的統一夢時代都在這個範圍內。另外有一個也是您知道的,我們親手打造的南星計畫,現在我就把焦點拉回南星計畫。當時南星計畫填海合計約98公頃左右,另外,高雄港務局自己也擁有約七、八公頃的綠地,兩者合計約106公頃,這106公頃剛好可以作為自由貿易港區發展的用地。這個計畫我們已在7月25日核定,經費是四十億八千多萬元,其中航港建設基金支出三十一億二千多萬元,高雄港務局的營業基金負擔九億多元,要跟高雄市政府配合,這部分就是您剛才提到的自由貿易港區發展的初期用地。為了把港區內所有臨近高雄市區的油槽等等設施全部撤開遷到外海去,讓高雄市區發展更親水、更符合環保、生態保育及便利民眾的各種都會活動及景觀。南星計畫發展出去以後,大致上就是剛才提到的,像桃園機場也有一個自由貿易港區,您也多次強調自由貿易港區條例不可獨厚於桃園,一定也要在高雄設置。您一直都為高雄的利益在努力爭取,不只高雄有幫助,臺中、花蓮、臺南也都會循這個方向去……
* 黃委員昭順:院長現在不必講那麼遠,我現在要具體瞭解,205兵工廠你打算怎麼做?
* 吳院長敦義:會遷。
* 黃委員昭順:一定會遷?什麼時候遷?
* 吳院長敦義:過去我做市長時,我已拆離剛才提到的那些工廠,就只差一個205兵工廠沒有處理。我到行政院任職後就與高部長溝通,經過良好的溝通後,現在已決定要全部把它遷出去,讓高雄市區的發展獲得更大的腹地。
* 黃委員昭順:大概何時可遷走?
* 吳院長敦義:要遷的一定是國防部,國防部規劃在適當的地區,現在已規劃好,接著就要逐步進行搬遷工作,等新的廠區完成以後,原有的205兵工廠製造……
* 黃委員昭順:能否給我們一個時間表?
* 吳院長敦義:有關時間表部分,要請高部長說明或請國防部再以書面向您說明,好嗎?
* 黃委員昭順:也可以。因為高雄地區民眾對於這部分是非常期待的,所以我希望這次院長在競選的過程當中能夠正式做出一項宣示。
* 吳院長敦義:我有腹案的。
* 黃委員昭順:對,你有腹案。
* 吳院長敦義:我當時在高雄,讓兩座採水泥的山全部終止採礦;七星湖的垃圾衛生掩埋場在興建兩座焚化爐之後也變成90公頃的都會公園;我希望205兵工廠也能配合高雄的發展遷出。
* 黃委員昭順:請部長回答何時遷移?總能給我們一個時間表吧。
* 高部長華柱:報告委員,我們只有兩個條件:第一,要找到適合的地,在高雄市……
* 黃委員昭順:目前地點尚未找到?
* 高部長華柱:方向上已經找到。另外就是需要高雄市政府配合,只要代拆代建工作完成後就沒有問題了。
* 黃委員昭順:請部長就你們尋找的方向、預計遷移的時間以及所需經費等等,給本席一個明確的書面報告。
* 高部長華柱:是。
* 黃委員昭順:因為今天院長的身分不一樣,他當高雄市長一職時有很多的承諾要做,結果他離開了高雄而無法做,現在他是行政院院長……
* 吳院長敦義:我提醒一下,不是承諾,是我的夢。承諾我都做了,但是我還有一些夢,高雄市長怎麼有權要國防部的兵工廠遷呢?但是,現在我當行政院長,我有更宏觀的責任,我就可以影響國防部做最好的選擇。
* 黃委員昭順:院長的職務馬上又會轉換,本席希望在院長轉換職務以前,你能夠明確讓大家知道,你吳院長的夢在什麼時間能夠在高雄實現,因為那也是大家的夢。
* 吳院長敦義:那也是很多高雄人的夢。
* 黃委員昭順:對,是大家的夢。
* 高部長華柱:向委員說明,原來行政院的政策是留下一些軍火工具在那個地方,但我們認為配合整體政策,要遷就全部一起遷移,這樣可以讓高雄的地方發展更為完整。
* 黃委員昭順:我希望院長能夠請部長再加快腳步。
另外,昨天彭總裁淮南宣布央行停止升息,他說整個經濟景氣絕對不會比2008年金融海嘯時還要差。院長,對於彭總裁的宣示,你用什麼做保證?對於今年的經濟成長率,院長要保多少?你可以讓我們知道嗎?
* 吳院長敦義:匯率和利息是中央銀行的專業和權責,如果黃委員想進一步瞭解,稍後請彭總裁說明。在此我要提出兩點說明,第一,彭總裁有經驗、有能力、竭誠任事,他對這些一定經過妥適的考量。
* 黃委員昭順:這個我們都清楚。
* 吳院長敦義:我第二點說明的是,從今年6月,經建會劉主委就已經預見國際的經濟可能會有一些變動,就是復甦的力道會減緩,所以當時已經開始做一些計畫和準備,包括要促進投資、增進就業……
* 黃委員昭順:院長,你對經濟成長率能夠保幾?
* 吳院長敦義:現在因為主計處把原來的預估調降到4.81%,但是看目前的數據,因為7月份到8月份出口的成長,也就是年增率已經降到個位數,只有百分之五點多而已,跟6月以前都是百分之十幾有很大的差別。另外,8月份以後的外銷訂單也有明顯萎縮的狀況,這些情形都說明出口的狀況是不容太過樂觀。再者,我們內需的營業額也只有成長4.5%,跟之前大概都有百分之七點多或是8%左右相較也有銳減,所以我們做了一些規劃,至於比較詳細的內容,還是請劉主委做專業說明會更貼切。
* 劉主任委員憶如:經建會對今年的成長目標,在去年年底訂定的數據是4.82%,今年各種的預測都對所有的國家做下修,可是不管我們今年會是多少,因為主要是受到國際經濟的影響,然而我們可以保證的事情,就是我們在亞洲一定還是能夠名列前矛。而這個國際的大因素,事實上還是需要看歐洲和美國的情況怎麼發展,可是不管是多少,我們有信心今年還是會名列前茅的。
* 黃委員昭順:就是在亞洲一定會名列前茅。
* 劉主任委員憶如:是的。
* 黃委員昭順:謝謝主委這麼有信心的答復。本席之所以會請教院長這個問題,我們希望整個行政院在答復每一件事情時都是明確的,而且讓人民有信心,不要等到年底選舉要投票時,被民進黨弄得暈頭轉向,或讓他們緊抓不放,這不是我們所要的。要很明確的讓民眾知道我們可能準備哪些東西,有哪些就業方案,像現在國際勞工組織就講,大概幾千萬的就業率忽然就消失掉了,所以針對這個部分,不管經濟部做了哪些補救措施,或者我們必須做哪些事情來提升我們的就業率,院長對此應該要做全盤的規劃。
繼續請教院長,鑑於國際油價已經下修到80美元,我們對國內的油價要不要也準備下修?對於前一段時間的物價波動,我們是不是也要符合世界的標準?
* 吳院長敦義:油價通常有兩個指標,一個是布蘭特,一個是德州,它有一個計算公式,我們現在是採取緩漲的方式,有關細節部分,請施部長說明。
* 施部長顏祥:向委員簡單報告,油價主要是兩個因素一起考慮,一個是國際油價,院長剛才已經講過有兩個指標,另一個是考慮到匯率,這有公式的,會一起反映。
* 黃委員昭順:在整個下修的狀況下,希望經濟部也要很快速的……
* 施部長顏祥:我已經講有油價和匯率這兩個因素,綜合考慮之後,應該降就會降。
* 黃委員昭順:現在油價和匯率都做了修正,包括停止升息,我認為這部分在物價上應該可以反映了,應該要在物價上反映出來。可能現在要院長答復有一點困難,能不能請你和經濟部以及一個專案小組和央行彭總裁,再有一個計算的方式出來,應該要反映到民間,我認為我們要快速的反映,好不好?
* 吳院長敦義:瞭解,大方向都是對的,國際的經濟有變化,我們都要預為因應,其中就包括要創造就業,要增進投資,而且要確保物價的平穩,這些因素都要兼籌並顧,我們會努力來做。
* 黃委員昭順:對,然後還要創造一些就業市場出來。
* 吳院長敦義:是。
* 黃委員昭順:再請教院長,其實你要離開高雄的時候,有許多的夢沒有實現,那些夢在你當院長以後,我是滿感謝秘書長,因為他替你做很多的追蹤。我舉一個例子,像「民俗技藝園區」,在民國89年……
* 吳院長敦義:在蓮池潭那裡,我知道。
* 黃委員昭順:對,在上一次總統大選時,馬英九親自到那邊簽,要把它列為未來最重要的文化觀光風景區,那是已經開出的支票,而且是89年你在那邊當市長時,我們共同的夢,結果這個夢被當時的游錫堃院長移到宜蘭,其實這對整個大高雄地區的觀光發展是有直接和重大的影響。過幾天高雄左營的「萬年祭」又要開始了,本席要請教院長,在你實施「南星計畫」,在達到鐵路地下化,把它從左營恢復到鳳山的同時,什麼時候能夠把你的這些夢,包括「民俗技藝園區」,包括捷運延伸到屏東,這些都是你的夢,如何把這些事情做好,在南部地區減少大家的民怨,讓大家不再說國民黨重北輕南,我覺得這是很重要的事情,而且這些支票是不能跳票的。
* 吳院長敦義:委員剛才所提到的這些,其實好多現在都做了,像我做市長時,軍團搬到旗山,我就要求衛武營一定不能不預留給大高雄一個大的都會公園。
* 黃委員昭順:我們對此都十分感謝。
* 吳院長敦義:現在不但有都會公園,裡面有比照兩廳院水準的「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還有為高雄爭取了「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這些也都做了,這個是很大的幫助。所以,「民俗技藝園區」不要奢望,因為有時地方政府的配合度可能會有不同的重點,行政院把這個力量拿去宜蘭興建,我覺得也是好事,現在也為宜蘭增添很多的魅力和吸引力,也有利於全台灣。不過,對於「民俗技藝園區」原來的地點,盛主委也很用心在規劃,好像叫作「觀光文化園區」。
* 盛主任委員治仁:是經建會規劃的。
* 吳院長敦義:請盛主委向委員說明連帶關係。
* 黃委員昭順:經建會有規劃嗎?
* 盛主任委員治仁:關於觀光文化園區的案子現在由高雄市送到經建會,正在審查。我簡單報告一下民俗文化園區的情形,高雄市完成營運先期規劃以後,後來他們因為情事變更而不再申請,原來的地方就作溼地的開闢。
* 黃委員昭順:院長,你在市長任內的時候,對這些土地進行徵收,目的就是建設民俗技藝園區,政府對民間的承諾不可以因為改變計畫就有所改變,如果不能再挹注資金進去,對我們高雄地區的觀光及當地許多重大建設而言,都是非常大的障礙,所以我請院長再將計畫交付給盛主委和經建會主委。
* 吳院長敦義:這中間可能有難度,畢竟後來的高雄市長也是受全民的付託,他承擔了責任以後,對於整個都市的規劃有他自己的藍圖,中央要去阻止,有一定的難度。
* 黃委員昭順:不是阻止。
* 吳院長敦義:這就是為什麼要慎選首長的緣故,因為換了人可能就換了不同的腦袋,換了人可能就換了不同的機遇,你看同一座桃園機場,2000年到2008年客運和貨運成長率在亞洲四小龍裡都是最後一名,我們在這兩、三年把它變成亞洲四小龍第一名,原因是什麼?是因為主政者換了人,原來閉鎖的、衝突對立的,現在改成開放的、穩定發展的,所以人還是很重要。
* 黃委員昭順:人當然很重要,可是現在我們有人在位子上,中央和地方可以建立伙伴關係。再說,原來的案子能夠發展觀光、文化和宗教,其實全左營地區是我們全國寺廟最多的區塊。
* 吳院長敦義:我知道。
* 黃委員昭順:而且左營的舊地和護城河也是國內非常少有的景觀,我們應該善用這些原來就有的、祖宗留下的資產,左營北門還有一對石雕門神,是全世界唯一的,是獨一無二的,我想請院長來看一看。
* 吳院長敦義:剛才盛主委提到高雄市政府已經規劃一個高雄文化觀光園區,併入高雄海空經貿城,這個計畫已經送到經建會,正在審議中,這個文化觀光園區地點就是位於黃委員提到蓮池潭附近原先預定為民俗技藝園區之處,我請經建會把這部分抽出來,再跟高雄市政府協商,好不好?
* 黃委員昭順:可以。我希望院長撥個時間再針對當地的寶物進行深刻的瞭解,才有機會完成院長當年的夢,我希望我們一起來努力。
* 吳院長敦義:謝謝。
* 黃委員昭順:昨天我們看到我們國家的領導者在電視上演說,我希望我們一起來努力,讓我們國家能夠真的長治久安。謝謝。
* 吳院長敦義:謝謝。
黃委員昭順書面補充資料:
黃金十年活力台灣,積極提升整體國力
總統昨(29)日和行政院長吳敦義召開「黃金十年國家願景」系列記者會,公布首篇「活力經濟」政策,強調開放布局、科技創新、樂活農業、結構調整、促進就業和穩定物價等6大施政主軸,其中,加入跨太平洋經濟夥伴(TPP)和全面週休二日成為未來積極努力的重要目標。所謂的黃金十年指的是2011年到2020年。本席欣見總統在有明確的四個確保基礎上,所提出的八項國家願景,建構黃金十年為和平、建設及幸福的十年。基此願景下,本席要質詢的是:
有為有守的施政、有能有效的行動
一、活力經濟6大施政主軸目前就已經在做,這也是行政院的必要責任,強調未來10年是「黃金十年國家願景」,顯然尚未能讓人民立即有感,無法強而有力的說服國人,若沒有讓人民看到政府這部「黃金列車」已開始啟動,本席憂心又將落入在野黨窮追猛打的議題,因此;建議在黃金十年的規劃中,尤應凸顯「行動活力經濟」,以落實、實踐為第一要務!
二、有關樂活農業、促進就業、穩定物價、結構調整四大目標,政府迄今待進步的空間仍大,甚至屢遭外界批判,「口號」精采有餘,「執行」稍顯遲鈍,因此;政府相關是否應再具體的讓人民瞭解改善措施、作為、行動內容應如何勾勒?
三、全面實施週休二日的重點目標,是否能獲得大部分的民間企業認同,且預期未來的阻力不小,吳院長要如何實踐馬總統的這項願景?能抵擋得了企業以影響國家整體經濟發展及競爭力為由的龐大壓力,如何有效排除一切障礙?
總之;在野黨已強烈質疑馬總統2008年競選時的633政見終將跳票,而馬總統強調這是八年的政策,但如此說法,已讓有心人在蘊釀成話題?而嚴格說來,現在提出的「黃金十年,國家願景」,「活力經濟」內容目標,就隱含著633政策,這可能是馬總統、吳院長的「另一項嚴峻挑戰」,本席籲請政府在日後所有的作為,要能更具體讓國人分辨或認知政府的施政誠意及魄力?
* 總統昭示:「災害防救是國軍中心任務之一」,但救災任務的額外經費支出,是否會影響正常戰演訓暨降低部隊保養維修作業之戰(能)力?
隨著暖化趨勢益顯,因極端氣候異常所造成的災害屢見不鮮,且往往災情嚴重,更危及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國軍之天職本即保國衛民,在總統明確:「災害防救是國軍中心任務之一」的昭示下,近年來國軍更積極投入災害防救整備與訓練工作,且成果深獲各界肯定。不論從最近的「南瑪都颱風」或如過往的「莫拉克颱風」、甲仙地震、國道三號邊坡崩塌、阿里山小火車翻覆等等重大災難(害)救援任務,國軍各級部隊不僅在第一時間迅速投入,且成效卓著。事實上,國軍一向即具有愛民助民傳統,民眾如遭遇重大災難,「拯斯民於水火」向來都是國軍責無旁貸的任務,尤其面對氣候與環境影響的天然災害威脅,國軍部隊除了平時戰備訓練外,更致力將特戰、航空、工兵等專業部隊,運用於單一災害防救,乃至於複合式災防任務上,期帶給百姓更為安全的保障,減少生命財產損失。
但據了解,部隊救災對於部隊裝備的妥善率有很大影響,尤其國軍並未編列所謂的「救(防)災經費」,國防部一聲令下,三軍總動員,不但要與災害對抗還要與災難搶時間,救災的人力、物力的投入是沒有上限的,國軍本「使命必達」的行動和作為,當然是義不容辭赴湯蹈火的投入。但問題來了;國防堅實得靠戰力之精實,而「軟實力」的精實在不斷的戰演訓,「硬實力」的精進則在務實的保養維修,國軍預算的編列是依需求而產生,過往並沒有專列「救(防)災經費」,如今卻因需要而將「災害防救列入國軍中心任務之一」。
因此;本席要就教吳院長、國防部長;99年國防部救災支出成本多少?本(100)年執行現況又是如何?災害防救既然已是國軍中心任務之一,那執行救災是否會影響年度戰演訓任務?是否會影響保修維護之作業支持?更是否不利於戰力之維持及提升?若然;未來將如何規劃所需預算?方能達符以「非戰爭軍事行動」的概念,戮力做好建軍備戰及災害防救,當災難不幸來臨時,發揮即時搶救民生的效果,降低災害損失,使國軍不僅善盡憲法賦與捍衛國家安全的職責與使命,更能贏得國人同胞與國際社會的信賴與肯定。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業務結束在即(102年),但仍有為數不少無籍榮民遺眷仍無依無憑,有待政府協助暨關注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是政府感念早期國軍隨國民政府播遷來台,克難建居之老舊眷舍已破損不堪,特予制定,俾利眷村改建得有法源依據。從民85年11月經行政院核定眷改計畫,期間執行進度因故落後,相關業務展延至民102年度。15年來;本席看到國防部等相關部會在眷改工作上的努力和付出,也肯定政府此一德政對榮民眷屬的實質幫助。
回顧眾多榮民的一生,早歲投身軍旅,在槍林彈雨中捍衛國家民族尊嚴,民國38年後,臺灣處於風雨飄搖的階段,他們以生命護衛了臺灣的生存發展與安全;在國家轉型的建設時期,他們積極投入各項重要工程事業,開展建設國家的成就。目前雖然還有許多榮民仍是社會基層的族群,但有愈來愈多的榮民前輩們,在並不豐裕而且儉樸的生活條件下,仍然熱善好施,這才是真心愛臺灣、疼惜臺灣的最佳典範。
但是;許多榮民眷屬也因時空因素,至今仍是被棄置於眷改德政之外。諸如高雄左營區左東、後及興隆段等營地內,當年隨政府撥遷來台的長山八島義胞、陸軍要塞部隊眷屬及眷籍遺失或被歸列違佔建戶的居民,可以說是歷史共業下的一個悲劇,當年國家並無眷舍分配,然卻核配並協助渠等在公有營地上自建房屋安身居住,而今國防部一句話:「無運用計畫」,不但將這些土地繳回國有財產局,還將這些榮民眷屬排除在眷改權益之外,更甚者;國有財產局還雪上加霜的向渠等追索「五年使用補償金」,政府直來強調『居住正義』,請問這種逼人於絕路的作法,對這些在這土地上已居住50年,對這些曾為國家拋頭臚灑熱血的榮民、遺眷來說公平正義嗎?
本席要求吳院長重視這問題的嚴肅性,立即停止這種類如追殺的強迫行徑。不但應停止將類似爭議土地暫不移交國有財產局及補償金追繳,也應儘速協助渠等認證並納入眷改權益範圍,一勞永逸解決這些因歷史共業所致的悲情,讓眷改德政畫下完美句點!
國軍退休人員退休俸金撥發(舊制部分)須驗證之要求,新舊制彼此矛盾,且勞民傷財不合時宜,應立即廢止。
國軍人員一生戎馬效命疆場,至服役年限期滿,得依相關服役規定申辦退休及申領退休俸金;其退休金計算係依當事人於服役期間所包含之新、舊兩制,由退休當事人選擇一次全數領取或按月支領退休俸金後,按役期(跨越者)分別計列可領取之金額。
據了解國軍退休人員依個人生涯規劃,選擇按月支領退休俸者居多。現行按月支領之退休俸採新、舊兩制分別逕撥,其撥發週期兩制均每半年(每年1及7月初)一次撥發後6個月之俸金,逕匯入退休人員指定之當事人帳戶。
惟其中舊制部分卻要求支領人每半年撥發入帳前,必須先攜帶相關證件(俸金支領憑證及國民身分證等)赴代發單位(郵局)完成驗證程序,並規定若未經完成驗證者不得撥入個人帳戶。然同時併行發放之新制(公務人員退撫基金會),依其內控機制、不需驗證,亦可達防弊、核實撥發之功能。
為何唯獨舊制部分(國軍財務中心委郵局辦理)發放則必須經驗證程序,此不猶如一國兩制。且未考量大多數支領舊制之退休人員,屬年邁榮民、住院病人、甚為不便於行之弱勢團體,每逢發放之日郵局必定擁塞,除嚴重影響郵局業務之正常作業,也造成非榮民群眾諸多不便。尤其泰半高齡榮民多已行動遲緩,重聽失聰者廣,更肇致郵局及一般民眾不便,有甚者常見部分無理言語如:「米蟲、老竽頭、還不去死……」等等不堪入耳之人身攻擊污衊,榮民前輩們為國辛勞畢生戎馬,把青春歲月都奉獻給國家,也把臺灣當成自己的家;退伍之後,無論是就養或就業,他們繼續奉獻社會,無私無我的付出。而今;卻反落得如此惡言奚落,真是情何以堪?
另則;政府預算本即有限,國家須建設之急枚不勝舉,此明明可以不必要再每年編列預算支付的委託驗證作業費,有必要再浪費公帑嗎?且此驗證要求不但不符時代潮流,且又勞民傷財。為免再衍生民怨,本席要求;將現行國軍退休人員請領舊制退休俸之驗證規定,立即廢止。請吳院長即席答覆。
加速規劃新高雄自由經貿特區,增加國際競爭力
後ECFA時期台灣經濟邁向自由開放新時代,將與更多國家簽署FTA,驅使台灣更全面自由開放。自由開放可釋放台灣全部優勢條件,台灣從經濟到文化將躍升到新境界,國家人民可獲得最大福祉。新加坡是自由開放之典範,新高雄特區位處中國大陸沿海精華地帶與樞紐,將比新加坡更勝一籌。
行政院已核定高雄海空經貿城計畫,共有7大策略,36項執行計畫,預定投入新台幣2,632億元,促進大高雄經濟發展。預計可增加坪頂園區、仁武大社東南側農業區、航空貨運園區、中島石化碼頭、中油前鎮儲運所等,可利用土地2,047公頃,其中可增加就業人口17萬人,吸引廠商投資7,693億元。這項計畫要讓高雄港轉型為觀光遊憩港口,同時保留產業功能,高雄港北側將轉型為遊憩、商業功能,南側則藉由活化設施、自由貿易港等,維持既有產業功能。
本席希望建構一個全方位自由化、制度化、友善化、親商化的投資環境,新加坡舉國上下重視與全球連結的核心「core」策略,她的目標非常清楚。就是發展成亞洲的「核心」,「即與世界連結(connection)創造投資機會(opportunity)及開放性(openness)、信賴度高(reliability)以及建立親商環境、重視企業(enterprise)、並建立無所不在的e化資訊網路)」,深值借鏡。政府應全力支持打造一個既國際化、精緻化,而且效率化的新高雄市,創造最好的投資環境吸引全球的跨國企業,並引領台商回流,再創大高雄經濟新榮景。
利用大高雄的海空雙港的優勢,串連起自由貿易港區、物流園區、數位軟體科技園區、生物科技園區、學術研發園區,形成「區域創新特區」。透過強大的地理區位優勢、產業整合與行政效率,吸引中國渤三角、長三角、珠三角經營有成的台商「鮭魚返鄉」甚至「鯨魚返鄉」回流投資。將其成品或半成品運回新高雄經貿特區完成最後端出口製程,在高雄港區完成運籌管理與物流作業後,打上「MIT」(Made in Taiwan)再出口,創造另一波台灣品牌優勢。
以「高雄海空經貿城」的構想,來建構大高雄區區域創新系統。就過去高雄配合「亞太營運中心」構想所提重大計畫逐一檢視,將可有效提高雄在世界重要港市中的競爭力,也有助於傳統產業加速升級,對閒置公營事業用地的更新與再利用,也具有正向刺激作用。
高雄捷運應延伸至路竹、屏東,完整連接週遭縣市
高雄捷運紅、橘兩線雖已正式通車營運,但南部地區交通運輸整合概念仍屬不足。高雄捷運紅線延伸至路竹段已在進行中,對高雄科學園區未來發展助益可見,但橘線段現階段僅通車至大寮,如能延長至屏東大鵬灣,對於南部高高屏地區的區域發展將是一大優勢。
本席認為交通是重要公共建設,交通主管單位過去甚少思考先建設好公共運輸環境,再讓民眾去習慣使用大眾運輸;交通是實業之母更涉及國土開發,台灣面積不大,應可由人口變動與土地使用做出整體交通建設藍圖,因此各縣市的捷運系統有無需要,應該是可預先做妥善規劃的事。
為了提昇南部地區整體的環境品質及競爭力,區域整合迫切性以及資源整合的必要性在可見的未來將益形重要,但高雄市缺乏大型的產業發展用地,勢必要結合高雄縣及屏東縣的腹地來帶動區域的發展,透過區域整合,強化高高屏地區的國際競爭力。
目前高雄縣市已合併成為一個大型都會區,也更有資源在國際上競爭,高雄有國際機場與深水良港,另外也有加工出口區、軟體科學園區及物流園區,加上屏東的生物科技園區,如果能藉由高雄捷運讓高高屏地區都可利用便捷的陸海空運輸,相信一定能夠為南部地區創造極大的經濟產值。
基於此上,本席認為整合高高屏地區的大眾運輸交通有其迫切性,不僅可繁榮區域經濟,又可補高雄捷運路網之不足,強化高高屏地區的生活機能,更能夠平衡南北地區均衡發展。直來南北經濟差距愈來愈大,政府既有心縮短並解決城鄉發展懸殊問題,交通便利是地方經濟、文化發展的基礎,高高屏地區的大眾運輸交通豈能不予重視。
南高雄國道長期壅塞 政府應增闢道路解決
高雄縣市合併後,高雄都會區人口將超過300萬人,加上高雄港每年近千萬噸貨櫃之吞吐量,造成中山高速公路楠梓以南路段客貨車混流,重車比率高達35%,且國道進入市區後,交叉路繁多且路幅變窄,長期壅塞,用路人均苦不堪言。
本席認為高雄港聯外交通若能更加快速便捷,就能有效分擔國道1號南部路段的龐大車流,更能提升高雄港聯外運輸效率,進而強化高雄港營運績效及國際競爭力,加上串連小港機場與高雄港,對於行政院推動的高雄海空經貿城整體發展計畫更是如虎添翼。
同樣國道10號高雄端,鼎金系統南下出口銜接鼎力路、仁武地區八卦寮附近接國道10號、大中路東行接國道1號北上等等,只有擁塞慌亂可以形容,整體而言;鼎金系統交流道周邊交通已是高雄市民的夢魘!
生育率全球最低,老年人口比例激增
根據美國人口研究機構「美國人口資料局(PRB)」最新公佈的2011年世界人口估計要覽表顯示,台灣是目前全球生育率最低的國家或地區,去年總生育率約為0.9,亦即平均每一對台灣夫婦一輩子生不到一個子女,相對,台灣的老化指數(即65歲以上人口數除以15歲以下人口數的百分比)急速升高,目前為69%。
馬總統針對台灣生育率過低一事甚表憂心,他曾公開表示,生育率太低的問題應提升為「國安層級」,足見此一問題的嚴重性實不容小覷。而經建會也於9月1日表示,由於台灣生育率偏低,使得國家老化指數偏高,預估到2025年,台灣的老化指數將自目前的69%升高至177%,顯示老年人口比例過高,台灣已是十足高齡化國家。
本席質疑?我們的大環境、政策究竟出了什麼問題?台灣人究竟是不願生?不敢生?還是不能生?其實問題很單純,如果政府保證養得起、教得起、有安全成長環境,再問願不願意生?應該很容易得到正面答案。生育率持續走低,不外是經濟、社會兩大面向出了問題。從房價、所得分配、托育環境到教育制度、產業結構,都直、間接影響到國人生育的意願和能力。政府必須認真思考:一個公民的誕生到長大成人,國家究竟必須負擔怎樣的責任與義務?若沒有正視自己的責任,把自己當成共同撫養人,去真正解決問題,台灣恐怕要長時穩坐生育率最低的「世界紀錄」了。
本席認為,政府對此問題必須及早因應,速謀對策,而不是僥倖觀望或推、拖、拉,造成將來一發不可收拾。以目前最具效能的做法,政府應即提撥專案特別預算,大力鼓勵國人生育,除現行政府提供之提高民眾生育相關方案,如社會保險中生育給付及五歲幼兒園免學費方案等,在考量財政可行性內應逐步補助幼稚園、國小之學雜費,當以更多的務實鼓勵國人生育的作為,取代虛枉不切實際的口號,俾有效提高台灣敬陪末座的生育率。然從長遠的角度來看;「少子化」真正要解決的是整個社會暨經濟制度結構的課題,絕不是單純政府「用『錢』補助」就可以輕騎過關的事務,綜上所言;唯有在生、養、育、教、長的整體環境能具體改善,才能真正有助台灣生育力的有效提昇。
總而言之;生育率低落、人口負成長,必將伴隨人口結構快速老化、生產力銳減、撫養比提高、經濟衰退、稅收減少、社福支出大增、政府財政惡化等惡果,勢必衝擊整體國力與競爭力,這都是少子化必須嚴肅以待的問題,政府已無迴避空間,不但要積極面對還應徹底解除隱藏背後的真正原因,才能有效改善。至於台灣人口老化指數過高趨勢,本席主張政府應以社區化概念,普建社區健康村,提供全體老人衣食住行、健康照護、在宅服務、增進三代同堂的全方位老人福利,庶幾可有效改善高齡化社會及國家所面臨的國力與總體競爭力衰退問題,以確保國家整體向上穩健發展!
加速法令修改 攬才、留才與育才
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等18位產學研媒等領域重要領袖,前時共同發表「人才宣言」,表示過去10年,我國合法居留外僑有49萬3千人,其中外籍勞工約有40萬人,白領階級及技術人員僅2萬1千9百人,為數稀少;而每年移出人口則約2萬至3萬人,以白領階級占絕大多數,已使臺灣成為高階人力的「淨輸出國」。
此一「人才赤字」問題,基本上涵括了公務與教研體系同軌、教育體制與國家發展未契合、外籍人才延攬困難及政府官員待遇偏低等問題,亟待由體系制度、法令規章、整體環境等層面著手解決,人才宣言中並對政府延攬人才提出七大建言。
「人才宣言」發布後,馬英九總統旋指示行政院應規劃政策,提出因應方案。行政院在去年已核定人才培育方案,預定從99年到102年,將投入600億元,積極培育人才與提升勞動競爭力。日前行政院會也通過了「科學技術基本法修正草案」,明定科研成果技轉利益迴避相關規範及鬆綁教研人力不得兼職規定,國科會更表示將配合修訂相關辦法。
本席肯定科學技術基本法修正草案以「公教研分軌」精神出發,明定教研人力因科學研究業務而需技術作價投資或兼職者排除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務員服務法之限制。但是否意味著未來公立大學教授可兼職、投資,如此是否會影響到學生的受教權?尤其在現今國內大學教師的評鑑制度以「量化」的「研究」成為最重要的評鑑比重,已形成大學教師努力拚(論文)「點數」,不管學生服務、不管教學的現象。若教師可再兼職、投資,恐將壓縮了教師教學和輔導學生的時間和品質。
再者,我國的科技基本法係參考美國杜拜法案而訂定的,然而杜拜法案因為可能誘發學術界背離教學與研究使命,追求商業利益而產生利益衝突,近年來在美國已遭受批評。由於此次科技基本法修法重點包括了智慧權下放、鬆綁公立科研單位接私人捐贈研發不受政府採購法限制,強調科研成果產業化,讓人質疑是否會如同杜拜法案一樣,有讓學術界背離教學使命的可能性,主管機關在鬆綁法令與防弊之間準繩務必掌握得當。
為了留住、吸引優秀專業人才,政府已於去年提出人才培育方案的作法,科研主管機關劍及履及的提出「科學技術基本法修正草案」,其用心皆值得肯定,然而還有諸多的法令需配合修正,例如:鬆綁移民、居留、勞健保、工作許可等相關法規,以及檢討延攬優秀海外華裔子弟返國相關法規等,同時,各項法令的修正亦需考量配套措施,俾透過法令的修正能夠落實攬才、留才和育才,提升國家競爭力。
人才培育或爭取不是口號,除了應從體制、法規和環境等面向提出因應對策。更重要的是必須結合現實,尤其要能與全球現況接軌。諸如;如何吸引優秀人才進入行政體系服務,提升公務部門品質,檢討政府官員待遇,讓渠等不會受外誘重利而出走!考量通盤放寬非本國籍人士(含海外華籍或多重國籍)就業、居留的限制等,但就怕行政部門在一遇必須突破的現實面時,因擔心「不合現存法規的麻煩」,就再引用既有過時法令的自我綑綁,而陷於進退失據的窘境。
據本席瞭解;其實行政部門都有不同的「人才培育方案」,包括如何佈局全球人才、如何強化教育與產業聯結,以及如何針對新興及重點產業進行人才培育等,但是為什麼卻敝帚自珍或不能有效整合?反卻讓台灣漸次走向人才失衡,國際競爭力益發向下沉淪的窘迫。
「居住正義」的重點是「居住」不是「置產」
政府近期頻頻釋出各種住宅方案,試圖抑制房價飆漲、平息民怨,內政部規劃「合宜住宅」及「社會住宅」,財政部國產局提出「公益住宅」,經建會再加碼推動設定地上權出售的「現代住宅」方案。然而,這些住宅政策只是在名稱上打轉「換湯不換藥」,仍然停留在過去國民住宅的思維,恐無助解決民眾居住問題及實現「居住正義」。
不管是合宜住宅、社會住宅或現代住宅,最大的問題就是均未「對症下藥」,政府以供給面角度思考,根本無法解決高房價問題。因為,台灣的房屋市場並非供給不足,而是需求過熱,許多投資客將買賣房屋視為賺錢工具,導致空屋問題嚴重、但一般民眾仍買不起房子的扭曲現象。本席以為;現代住宅或社會住宅毋寧只是「假議題」,無助於解決房市問題,台灣公有土地資源相當有限,頂多只能提供上千戶房屋,不像香港或新加坡的國土資源豐富,可以大量興建國宅。因此,政府如何有效運用資源才是核心關鍵。
本席籲請政府應重視出租市場、進行稅制改革及金融授信緊縮等三大政策方向,才能有助於解決當前國內高房價及民眾居住問題。在出租市場方面,歐美地區租屋市場成熟,都會區租賃比重高達四成,目前國內空屋量龐大,估計至少超過上百萬,也具有潛力,政府應設法導引,使其釋出到房屋市場上,再以民間租屋公司或物業管理公司,協助房東及房客進行媒合,才能幫助大多數經濟或社會弱勢民眾,而非一味「蓋房」或「賣房」。
此外,政府要抑制房價,應從投資性需求著手,進行稅制公平改革,例如:買愈貴房子課愈多稅、土地房屋合併課稅、自用住宅稅率輕、第二戶以上非自用住宅稅率提高、採交易實價、資本利得課稅等方式。在金融政策上政府應緊縮投機客的融資貸款,使其無利可圖,沒有銀彈炒作房市,自然可以解決房價飆漲問題。
「居住正義」不能只是喊口號,政府應設法讓弱勢的人租得到房子、努力打拚的人買得到房子,讓年輕人有希望,保障全體民眾的基本居住需求和權益,而非蓋社會住宅或現代住宅幫助少數人,才算是真正的「居住正義」;目前已經出現的住宅政策草案,幾乎都是供給面,努力想促成年輕人及弱勢族群買成房子,擁有自己的住屋,所以不管是壓低價格的「合宜住宅」、經建會的「現代住宅」,甚至是青年購屋貸款、放寬房貸補助等,都是供給面的一環。
表面上,這些政策有助於年輕人購屋,但問題是,這些年輕人購屋後,很可能就成為背負房貸三十年的「屋奴」,弱勢族群背房貸的景況也差不多。一批批被房貸綁住的年輕人,如果無法在年輕時為自己增值,增加專業能力,不僅不能引領時代,最後終將被時代淘汰。政府如果認真一點思考,將住宅政策與人力資源掛勾思考,整個政策走向將會不同。
本席必須提醒政府,「居住正義」必須建立在市場法則之上;政府的基本責任是在健全房市的運作,不讓投機買賣影響正常房價,剝奪人民居住的權利。政府有太多事可以做諸如;增加優質公共建設,或是將一些效能不彰的公共建設重新整理機能,或是採取疏散政策將產業往中南部移動、甚或提高郊區的居住品質建設等,這些都有助於改善台灣人口及資源過度集中在北台灣,導致北台灣房價居高不下,增高民怨,而中南部又在政府不分輕重的打擊下,房市跟著受凍致使民怨明顯更高。
本席肯定政府在「居住正義」上的用心,但問題是政府每次建完國宅後低價賣給民眾的美意,最後都變成「漲價歸私」。本席認為政府應正本清源的來看待住宅問題,並應明確的教育民眾,「居住正義」重點在居住不在置產;政府相關政策的目的是讓經濟弱勢者得有安心並能負擔的居所,而不是讓大家都擁有房地產所有權。以出租代替出售,才是真正治根的做法。讓公屋的籌碼一直掌握在政府手上,當累積籌碼愈多後,不論房市漲跌,政府都有能力解決住宅問題。當然;為鼓勵無殼蝸牛能自擁己屋,也應設計於租用長時後的合理購買價格,但重點是;只能依「政府購回機制」賣出而無法「藉屋圖利」。如此才能實符真正的居住正義,也才是根本解決「居住」問題,而不致又演變成變相的「漲價歸私」。鑑此;對目前為符達居住正義所擬之各式住宅的機制,實有必要再做檢討與調整。請吳院長即席回答。
堅持「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兩岸關係改善
自政府與對岸恢復兩岸兩會制度化協商以來,至今已舉行了6次「江陳會談」,共簽署了15項協議。對台灣經濟的效益,最具體的是直接表現在早收清單貨品的貿易方面。今年前七月,大陸海關統計自台灣進口,屬ECFA早收貨品的貿易額成長22%,高於進口成長率9.6%;台灣海關統計自大陸進口,屬ECFA早收貨品的貿易額增加41.5%,亦高於平均增幅。早收貨品自今年起享受優惠關稅,進出口業者因而獲得關稅減免的利益,上半年分別達5,371萬及942萬美元。關稅減免擴大了獲利空間,對業者投入兩岸經貿業務產生極大的鼓勵作用。
以國內民眾最為關心的臺灣農漁產品而言,民國100年的前7個月臺灣農漁產品早收清單項目,外銷大陸達6931萬美元,較去年同期成長262%;同年臺灣南部盛產的香蕉、木瓜及芒果等水果,也都獲得大陸適時的採購,台灣農產品出口年來已成長了2.6倍。顯示ECFA的簽署已發揮預期成效,證明政府照顧關心的是國內所有產業,特別是屬於相對弱勢的農漁業。
同樣曾經最為社會擔心受害,聞聲色變的兩岸犯罪,在司法互助協議下,台灣地區之全般(含電信、網路)詐欺案件發生數由98年度的38802件,減少至99年度的28802件,下降率達25.73%,受害金額減少達新台幣41餘億元,這都顯示因兩岸關係改善而獲益的實惠實據,不容讓有心人故意污衊忽視!
兩岸關係的和緩也使台灣的國際空間更為寬闊,不但3年來中華民國未減少半個邦交國,給予台灣人民免簽證待遇的國家更從53個國家(地區),躍升到117個,成長率達120%且後續佳音仍不時頻傳中。在建構兩岸經貿發展的路徑圖上,也普遍獲得國際社會肯定。今年以來,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IMD)、美國商業環境風險評估公司(BERI)、世界經濟論壇(WEF)等國際機構對台灣整體競爭力、投資環境都給予高度評價。因而已有27家跨國企業簽署投資意向書,預訂投資新台幣1,082.5億元;海外台商回台投資部分,今年上半年新增投資超過40件,金額約新台幣283億元。
隨著兩岸關係改善,其他國家與我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或類似經濟合作協議的動機及意願也提高。除新加坡與我國洽簽的「經濟夥伴協議」(ASTEP)已進入實質談判,菲律賓、印尼、歐盟、印度等國也先後表態;歐洲議會更在今年5月間決議,支持台灣與歐盟簽署經濟合作協議。這些事實證明,兩岸關係的改善對於台灣參與區域經濟整合、拓展國際經貿關係,甚具助益。換言之;ECFA除了使兩岸經濟上「互蒙其利」,讓國際分享「和平紅利」之外,對臺灣突破過去被邊緣化的困局,亦發揮重要的正面影響力。
兩岸關係的改善,不僅為台灣自身的發展提供關鍵的助益,兩岸間的穩定交流,更為台灣經濟開創出一條與世界接軌的新契機,是故;本席要藉此特別肯定陸委會及海基會的努力和奉獻,及政府「走正路」捍衛中華民國主權的決心。但本席也必須明白指出,政府各部會切不要滿足於現狀,兩岸間就長遠言;僅不過剛度過蜜月期,千頭萬緒事宜仍待改進、突破。ECFA生效一年,卻僅成立了兩岸經合會,關乎兩岸自由貿易區發展的商品貿易、服務貿易等實質協商近乎停滯?尤其ECFA的經濟效益,大多數的台灣民眾感受不到,這是ECFA始終受到正當性質疑的主因。其次,今年以來台灣對大陸出口成長減緩,表現不如其他外銷市場,也不如其他國家對大陸的出口實績。再者,ECFA雖有助改善台灣投資環境,但吸引外來投資的效果遠不如預期,反而是台商對大陸投資持續增加。
另如;這幾年來,大陸軍力擴張,全球和區域戰略企圖明顯提升,艦機在台海海空周遭活動頻繁,最近,即發生國防部和某媒體就大陸軍機是否飛越台海中線,以及我方是否有適當因應發生爭論。雖然兩岸經貿和民間交流已非常熱絡,但如果大陸軍機動輒可以輕易飛越或接近中線,國防安全豈能不亮紅燈?為了避免兩岸好不容易建立起的穩定關係,既然目前兩岸卡在「先經後政」原則的限制,然於現實的需要和迫切性,兩岸之間是否應先建立「兩岸空中行為準則」?將這個問題和建立軍事互信機制暫時切割,定位成非軍事議題,俾使兩岸客貨運空中航運安全獲得更大的保障,確保兩岸關係穩定不因擦槍走火而變化。
從本席所舉的這些問題中均凸顯出,若要讓兩岸關係改善效益最大化,政府必須有更縝密的政策做配套,也必須更積極,兩岸間後續所有協商,政府應將配套政策納入整體戰略考量,讓人民對ECFA效益及兩岸關係改善有感,俾利國力及國家競爭力的整體提升。
修財劃法增加地方稅源,有利地方發展
現行修法中的「財政收支劃分法」確實已經不合時宜、不合潮流!吳院長,您也曾經擔任過高雄市長,深知長期以來中央對地方統籌分配款和補助款的美中不足,如今新高雄市納入原屬高雄縣,問題必然更加棘手,恐怕不是單純的加加減減有以解決,不論中央再怎麼獻殷情補助及分配,地方永遠說不夠用,這都是可以預見的事!
本席主張,刻正修法中的「財政收支劃分法」,有關劃入中央稅收的營業稅應修正為全部回歸地方,且應強調採行「在地稅」制度,即以企業公司行號實際營業地為認定基準,由地方課徵應業稅,稅收歸在地政府所有,這應該可以解決長期以來困擾地方的「稅收送交北部,污染留在南部」的問題和心結!除營業稅收應修法回歸在地政府統收外,有關新興開發的「奢侈稅」稅收,也應一併全數劃歸在地政府統收,以符合租稅公平精神,並有助於像高雄市縣市合併的新直轄市,增補足夠預算,推動市政!
風力取代核能發電 採逐年消長到廢核為止!
日本311東北強震海嘯肆虐且造成核電廠爆炸、輻射嚴重外洩事故,再次催化國內反核人士的抗爭,「非核家園」的強烈訴求更衝擊多數民眾的認知意識,且每逢大選,反核、擁核群眾對峙叫囂、劍拔弩張,甚至激化街頭流血運動,益增社會的動盪不安,誠非國家之福!
事實上,國內不少電力專家曾評估,台灣為海島型國家,天然的風力、水力、甚至太陽光等,都是很好的發電能源,尤其是四面環海,風力資源豐富,可以說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絕」,若能廣為興設風力發電廠,再輔以水力發電、太陽能發電,足夠台灣全島使用!
如果這樣的說法正確,又有科學的論據,那麼,我們是否更該認真考慮逐年降低核能發電比例,並增加風力、太陽能、水力發電比重,以互為消長模式,最後走入廢核國家,以徹底消弭國人對於核能發電的恐懼和疑慮!?
我們不妨看看世界廢核國家如義大利、德國,加上311強震海嘯侵襲後也考慮走向廢核的日本,其國民可以不懼核災,快樂自在之姿,何等令人羨慕?吳院長,本席不禁要問,你個人難道就一定堅持非要核電廠不可嗎?如果有較溫馨、柔和的風力發電,看著像旗津、西子灣、安平、王功、梧棲、通宵、南寮、竹圍、淡水、白沙灣、和平島、花東海岸等第,一座座望去既浪漫又壯觀的風力發電設施,您不覺得這也是台灣有力的觀光資源,另類台灣之光嗎?吳院長,談談您的想法與思維!?
推動「第三次教改」 大學合併提升競爭力!
在台灣,據說只有教改會愈改愈糟!吳院長,您相信嗎?您一定不會相信嘛!其實本席也不怎麼相信,不過,把教改的故事聽完,您倒不能不相信喔!
台灣的教改,截至目前為止,可以說已進行了兩次,這兩次教改可以說都是轟轟烈烈,幾乎可以讓一個部長下臺,也不足為奇!第一次教改,就是所謂的一綱多本的建構式教學,亦即所謂十年教改,當初各界人士、專家、輿論脣槍舌劍,爭議不休,當局仍執意推行,拼裝上路,結果十年教改下來,國內的補習班家數不減反增,從四千三百多家一下子爆增至一萬七千四百多家,補教界肥了,地下版教育帝國四處林立。
第二次教改前陣子才拍板定案,稱之為十二年國教,也是缺乏配套、讓學子徬徨無錯、老師家長都還一頭霧水的免試入學政策!今年剛上國一的學子,就是第一批白老鼠,民國103年正式實施,看似免試應該輕鬆且無壓力,其實,升學壓力的備增已是方興未艾,令人憂心。許多家長為了應變,爭相送孩子去升學率著稱的私校就讀,到補習班加強實力,立於不敗之地,更是司空見慣,再度肥了補習班,學子的壓力更為沉重,這是成功的政策嗎?
另一個教人擔心的教育問題,就是像雨後春筍般,到處都看得到的專校改制技術學院或大學的奇特現象,美其名是政府鼓勵專科改制高等學府,打造台灣高等教育普及的印象,不過,卻反而大幅拉下台灣大學生的素質,荒謬到聯考成績總分僅考七分,也有學校唸,簡直太扯!這也難怪台灣的大學在世界排名成績不佳,落後給亞洲諸多國家,抬不起頭!例如今年英國高教調查機構QS公司最新公佈的2011世界大學排行統計,台灣僅有台大擠進前一百名排名87,其餘國內大學只能外面張望。
台灣的大學實力和素質真的那麼不堪嗎?我們可不可以推動第三次的教改,鼓勵或促成大學合併,培養國內真正的優質大學,像金控合併一樣,以堅強的實力去和世界知名學府競爭,在世界百大大學中遍地開花,展現台灣之光!吳院長,請您答覆說明態度和立場!
杜絕官員不當得利!還錢於民
租稅公平是全體國人、包括官員都該遵守謹記的精神與原則!各個公務機關彼此更不該有尊卑或「天堂地獄」之別!尤其在目前國家財政困難之際,官員們更應深刻體認,不該去牟取「不當利益」!吳院長,您知不知道政府機關當中,目前就有至少三大部門的官員一直在違反「租稅公平」精神,且還涉嫌「不當得利」!
我想吳院長恐怕是一頭霧水,弄不清楚!讓本席來點醒你!第一、考試院,每一年考生報考國家考試,繳交的報名費,全部都讓院內包括考選部、銓敘部及相關單位官員、聘雇人員等「瓜分」,分掉了,不但變成本俸外的「額外收入」,有時還高過本薪額度,更離譜的是,這些全國考生繳納的報名費收入,分給官員還不必繳稅,這公平嗎?憑什麼應屬於國家的錢,竟然考試院可以「私下」把錢給「A」走,分給院內全體官員、員工,且不用課稅!?國家財政不是很困難嗎?怎麼還有這種「香格里拉」天堂的政府機關?每年立法院把關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考試院是如何「偷天換日」把錢給「A」走、逃漏稅賦!?監察院要不要主動查辦?吳院長,您要不要主動深入關切了解!?
第二、行政院的單位也有同樣情形,本席點出來,不必再贅述,吳院長,你自己看著辦!一個單位叫做財政部的賦稅單位,查稅獎金大家分配,每個官員員工「大樂透」!另一個單位叫做財政部關稅總局及各關稅局,其中每年的緝私獎金也是拿來分配發放,從上到下,「通通樂」!您不妨也可深入瞭解,總統強調為政清廉,但是您行政院下轄的各級機關,經常有所美自強活動、美督導下屬之名的攬勝行程;或是三不五十的藉各種明目的餐會、尾牙等等,這些經費由何而來?這些錢都是納稅人的辛苦錢、是國家的錢,即使財政困窘不需動用,也可以全數拿來幫助社會弱勢族群、中低收入戶,為何卻是被政府單位內部官員和員工「不當使用」?吳院長,您準備怎麼處理這檔嚴重的事情?
* 主席:請林委員岱樺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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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委員岱樺:(11時23分)主席、行政院吳院長、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本席請教行政院陸委會賴主委,如果本席稱呼你為「賴女士」,應該是不禮貌的。如果本席改稱「台灣大陸事務負責人」,請問,你能不能接受這樣的稱呼?
* 主席: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賴主任委員答復。
* 賴主任委員幸媛:(11時24分)主席、各位委員。我就是中華民國行政院陸委會主委。
* 林委員岱樺:所以你是不接受「台灣大陸事務負責人」這樣的稱呼?
*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就是中華民國行政院陸委會主委。
* 林委員岱樺:這是因為你在國會殿堂,你不能接受這樣的稱呼,但是在中國政府面前,你卻接受這樣侮辱性的職稱,所以本席今天就是要跟你討論在國民黨執政之下兩岸的互動是如何的不對等。
目前依照馬政府的政策及中國國台辦對馬政府的呼應,馬政府和中國都強調九二共識是兩岸交流的基礎,對不對?
* 賴主任委員幸媛:九二共識是兩岸恢復制度化協商的基礎。
* 林委員岱樺:九二共識這個名詞在九二香港會談之後,到公元2000年民進黨執政,這段期間有沒有出現在海基會或海協會的正式文件上?
* 賴主任委員幸媛:九二共識描述的是在1992年所發生的一個事實,包括內容及意涵,其意涵就是一中各表,所謂「一中」,我們的主張就是中華民國……
* 林委員岱樺:所以就是沒有列在公開的正式文件中,在海基會和海協會的互動協談中是沒有出現過的。
* 賴主任委員幸媛:在1992年的香港會談中曾經出現在白紙黑字中,那是對於一中各表……
* 林委員岱樺:那是在1995年焦副董事長兼秘書長以「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來總結,沒有錯,但是在1996年爆發台灣海峽飛彈危機之後,中國明確地反對這樣的論述,認為這樣是違反一個中國政策的。
九二共識這個名詞是由前陸委會主委蘇起先生在公元2000年民進黨執政之後才創造出來的,前面這段話是不是事實?
* 賴主任委員幸媛:沒有錯,是前秘書長蘇起先生在2000年的時候提出這樣的描述。但是這是指1992年在香港會談前後,兩岸雙方對於「一個中國」的意涵,定位為「一中各表」,大家都有這樣的認識,所以兩岸在2008年5月26日基於九二共識而達成共識,決定擱置主權爭議,雙方回到務實協商的基礎,所以我們才會有過去3年……
* 林委員岱樺:主委,請你針對你剛才的描述,簡單說明馬政府對於九二共識的內涵是什麼。
* 賴主任委員幸媛:九二共識就是一中各表,所謂「一中」,我們主張是就是中華民國,我們堅持的就是在中華民國憲法的架構下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台海現狀。
* 林委員岱樺:所以關於你剛剛提的「一個中國,各自表述」,本席可以確定九二共識的內涵就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對不對?
*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們主張的就是一中各表,我們認為「中」就是中華民國。
* 林委員岱樺:九二共識的內涵就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對不對?
* 賴主任委員幸媛:九二共識就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就是一中各表,我們主張「一中」就是中華民國,所以九二共識的精神跟基礎……
* 林委員岱樺:我知道,你已經講了兩、三次了,很清楚了。
*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還是要再重覆一遍,它的精神和基礎就是擱置爭議,因為兩岸互相不能同意彼此對於主權的看法,所以我們擱置主權爭議,回到務實協商,最重要的精神就是回到務實協商。
* 林委員岱樺:如果九二共識的內涵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什麼是共識?根據教育部頒布的辭典的定義,共識就是共同體認的觀念、想法。主委,我們這邊可不可以說「一個中國,各自表述」是中華民國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於兩岸交流基礎的共同體認、觀念和想法?請回答「是」或「不是」。
*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是兩岸所達成的恢復制度化協商的一個共識。這個共識就是我們要為兩岸人民解決務實的問題。
* 林委員岱樺:根據中華民國教育部所頒訂的辭典之定義,共識就是共同體認的觀念與想法,所以本席再問一次,一個中國各自表述是中華民國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兩岸交流基礎的共同體認之觀念、想法,請你回答是或不是。
*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是兩岸政府所達成的共識,這個共識就是務實協商。
* 林委員岱樺:那你的答案就是「是」。
* 賴主任委員幸媛:兩岸政府在2008年5月26日透過海基會和海協會換函,裡面提及我們是基於九二共識恢復制度化協商,白紙黑字、這是非常清楚的!所以過去三年多我們才會有6次的高層會談、江陳會談,簽訂15項協議,這都是在這個基礎底下進行務實協商,為老百姓解決問題。
* 林委員岱樺:所以你是不願意回答中國是否承認一中各表,因為回到你的簡單定義,九二共識的內涵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但是本席問你,這是兩國之間、對岸和本國、中華民國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交流的共同體認之觀念與想法,你的回答?這部分本席也不勉強你,你也不願意回答中國是否承認一中各表,那我覺得你也還沒有背離現實。
*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剛才跟您表述得非常清楚,一中各表最主要的精神就是擱置爭議,所以一中各表,我們的主張就是在中華民國憲法的架構下,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台海現狀,也就是說,這個精神就是擱置爭議。
* 林委員岱樺:所以台灣與中國對九二共識的共識只有一中,沒有各表。
* 賴主任委員幸媛:當然有各表啊!
* 林委員岱樺:請舉例。
* 賴主任委員幸媛:因為雙方對於主權爭議有不同的看法,所以雙方同意要擱置爭議。
* 林委員岱樺:請賴主委舉例有哪個中國政府官方文件裡面有出現一個中國各自表述這8個字,在國際上,中國政府是否有接受以中華民國的名義參與任何國際事務?如果你沒有辦法舉例,那就表示中國根本不能接受各自表述,所以各自表述根本就不是共識!
* 賴主任委員幸媛:2008年3月24日在新華社的公開正式文件裡面就有提及……
* 林委員岱樺:賴主委,你如何稱呼王毅先生?
* 賴主任委員幸媛:王毅是大陸國台辦的主任。
* 林委員岱樺: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的主任。2008年11月4日你和陳雲林在晶華酒店會面時,陳雲林先生是如何稱呼你?
* 賴主任委員幸媛:陳雲林會長是大陸海協會的會長。
* 林委員岱樺:他是如何稱呼你?
* 賴主任委員幸媛:當時有當時的……
* 林委員岱樺:他稱呼你是台灣大陸事務負責人,而你稱呼對方為國台辦主任……
* 賴主任委員幸媛:他不是國台辦主任,他是海協會的會長,在名義上,這並不是一個政府組織。
* 林委員岱樺:你剛才回答我,他是大陸台灣……
* 賴主任委員幸媛:不是,你剛才講的是兩個不同的人,一個是王毅主任,一個是陳雲林會長,這是兩個不同的人。
* 林委員岱樺:對,這是兩個問題,你說王毅先生是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主任,而我的第二個問題是,陳雲林在2008年11月4日是如何稱呼你?是台灣大陸事務負責人,如果你稱呼對方是國台辦主任,他稱呼你是台灣大陸事務……
* 賴主任委員幸媛:當時也不是這樣稱呼的……
* 林委員岱樺:主委,這是我的總質詢。
* 賴主任委員幸媛:對,我知道,但是因為您的quote並不正確,所以我必須要在此提出來。
* 林委員岱樺:剛才你說得很清楚,王毅先生是國台辦主任,而陳雲林先生是怎麼稱呼你的?他們認為自己是一個國家,所以兩人的稱呼當然是一致的,陳雲林稱呼你是台灣大陸事務的負責人,這樣算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嗎?
* 賴主任委員幸媛:首先,當時他也不是這樣在稱呼……
* 林委員岱樺:如果這樣的不對等,可見台灣是承認中國政府官員對我們的稱呼……
* 賴主任委員幸媛:海協會不是國台辦。
* 林委員岱樺:但是中國政府卻不承認台灣官員的稱呼,他們只是把我們當做偽政府、偽官員而已,所以陸委會花了這麼多的宣傳費……
* 賴主任委員幸媛:委員為何要把台灣自我降格呢?我們中華民國當然就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 林委員岱樺:你們的廣告提到「門打開、我看家」……
*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們的政府代表我們的人民……
* 林委員岱樺:裡面也提到「青天白日旗就可以大膽走出去」,這是你們花了這麼多宣傳費,也是正式以陸委會名義所做的廣告,對不對?就是「門打開、我看家,青天白日旗就可以大膽走出去」,如果陸委會花了這麼多錢,連你賴幸媛正式的職稱都走不出去,則這個廣告就是在欺騙國人,既然王毅先生是國台辦主任……
* 賴主任委員幸媛:林委員,什麼叫做「賴主委」的名稱走不出去?我到美國、歐盟等每一個國家去訪問,都是用賴主委的身分,這些出訪的國家,所有的官員也都是用「賴主委」稱呼我,所以您剛才概括性的描述我覺得很奇怪。
* 林委員岱樺:可是對於陳雲林先生稱呼你為台灣大陸事務負責人,你是接受的?
*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也還沒有用陸委會主委身分訪問過大陸啊!
* 林委員岱樺:所以本席要講……
*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也還沒有以陸委會主委身分訪問過大陸,你怎麼可以現在這樣指控呢?
* 林委員岱樺:中國說我們是台灣大陸事務的負責人,是將我們降格了,但是你、馬政府卻去承認中國的官員,其實這是不對的。
* 賴主任委員幸媛:委員,我是用陸委會主委的身分接見陳雲林會長,而陳雲林會長是民間的海協會會長。
* 林委員岱樺:所以一中各表是根本不存在的,你們不要再矇騙國人了。
* 賴主任委員幸媛:您這樣說是不對的,不要自己將自己的國格矮化,兩岸的制度化協商,現在已經是機制對機制、政府官員對政府官員。
* 林委員岱樺:好,就算你剛才說的彼此是對等的……
* 賴主任委員幸媛:本來就是事實,並沒有所謂的對錯,這就是事實啊!
* 林委員岱樺:就算你剛才說的彼此是對等的,在東京影展中,中國的導演江平不准台灣代表團以台灣名義來走星光大道,中國北京大學的教授饒毅要求共同發表學術論文的台灣清華大學江安世教授通訊地址必須改為中國台灣,這樣算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嗎?中國官方談到九二共識,就只有一個中國,在此請主委舉出一個例子是中國領導人或是官方的出版物用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來解釋九二共識,如果沒有各自表述,只有一個中國的話,表明九二共識跟投降是沒有兩樣的。
* 賴主任委員幸媛:委員,現在問題之所在就是您一直不斷的在說大陸承不承認,我們最重要的是兩岸的共識已經走到……
* 林委員岱樺:我的重點是九二共識當中是沒有各自表述的空間……
* 賴主任委員幸媛:擱置爭議就是各自表述,兩岸就是要擱置爭議,才能夠坐下來政府官員對政府官員,對等的進行協商,如此才會有實質結果出來、才會實質的為老百姓解決問題,您支不支持實質為老百姓解決問題呢?我們最重要的工作就是維持我們的國格,所以要予以強化,一定是政府對政府,對不對?在兩岸特殊的關係當中,我們的制度化協商經過三年多的運作下來,都已經是這樣了……
* 林委員岱樺:賴主委,這是我的總質詢時間,不是你跟行政院長做施政報告的時間,請你搞清楚,從剛才的脈絡當中,已經證明一件事實,關於九二共識中的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事實上根本就沒有「各自表述」這個共識的存在。
* 賴主任委員幸媛:當然是有各自表述存在的事實,所以才能夠坐下來談。
* 林委員岱樺:馬政府根本是用不存在的政策方向在矇騙國人。
*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是不對的,您講的完全不對,我剛才已經解釋得非常清楚。
* 林委員岱樺:賴主委從上任到現在,和金溥聰先生有沒有針對大陸政策進行任何的討論?
* 賴主任委員幸媛:對不起,您剛才說了什麼,我沒有聽清楚問題。
* 林委員岱樺:所以請專心聽本席的問題,不要一直搶話。
* 賴主任委員幸媛:好的,謝謝。
* 林委員岱樺:賴主委自擔任馬政府陸委會主委到現在,是否有跟金溥聰先生針對大陸政策進行任何的討論?
* 賴主任委員幸媛:……
* 林委員岱樺:我再換個方式問,金溥聰先生在美國宣示馬總統連任後,可以以中國國民黨主席身份訪中,又說連任後可以推動簽訂和平協定,請問這件事有無和陸委會做過任何討論?
*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們沒有任何的討論,但是,陸委會就本會職責,不論藍營綠營,只要國內各界任何人願意和我們討論,我們很願意非常積極地和大家討論,但針對委員剛才說的到美國談的這些是都沒有討論過。
* 林委員岱樺:馬總統是不是要以中國國民黨主席身份訪中以及連任後是否要推動簽訂和平協議,金溥聰先生在美國宣布這樣的政策時,有沒有和陸委會、賴主委本人做過討論?
*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個是沒有,其實總統府已經以新聞稿或其他各種方式主動對這樣的立場做了許多說明,對於兩岸要不要進入政治談判或簽署所謂的和平協議,我們都講得非常清楚,政府的立場非常清楚,即要在條件充分下進行,包括國內有共識、兩岸有充分互信等,但是經我們的評估,這些條件都還不充足,我相信這是政府一致的立場,沒有任何問題。
* 林委員岱樺:也就是說,陸委會事前沒有和金溥聰先生就上述他在美國發布的政策方向做過討論,那麼請問賴主委,你可否負責任的說,金溥聰先生在美國宣示的有關大陸政策的言論完全和陸委會無關?
* 賴主任委員幸媛:金先生是一個自由人,當然可以表達他對政策和台美關係的看法。
* 林委員岱樺:沒有錯,那麼他這種與政策有關的言論是完全與陸委會無關的,對不對?
*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個題目是過去三年中只要論及兩岸關係就經常會被提出的,委員問說這樣的議題有沒有關,當然這是兩岸關係被討論議題其中之一,所以任何人要討論這種問題是很自然、正常的。
* 林委員岱樺:主委大概還沒弄清楚本席的問題,本席問的是第一他有無事先和你討論過,你否認了;第二是他這樣的言論是基於他個人的言論自由所表示的,和你陸委會目前的政策方向是沒有關係的,是不是?
*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剛才已經說過,這三年多來,不僅是陸委會,我們政府對於兩岸是否要有進一步的作為,現在的原則非常清楚,就是先經後政、先易後難。
* 林委員岱樺:主委現在是在接受立法院的質詢,不是在跟行政院長做施政報告,你既然認為這和陸委會無關,是他個人的言論自由……
*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沒有說這和陸委會無關,這個題目是兩岸關係中經常被討論的。
* 林委員岱樺:請主委小心的聽明白,如果你剛才說的這些,在你們陸委會討論兩岸關係時已經出現馬英九會以黨主席身份訪中及簽署和平協議的討論了……
* 賴主任委員幸媛:不是!不是!委員你誤解了!我的意思是像這樣的問題是關心兩岸問題者,不管是學界或……
* 林委員岱樺:回過頭來說,既然你在這裡清楚的說明那是金溥聰先生基於個人言論自由所做的言論,和陸委會的政策方向是沒有關係的,所以很清楚的,今天馬政府和陸委會也證實了金溥聰先生在美國的言論是選舉造勢語言,政府當然是不能幫他背書的,那麼本席再請問你,金溥聰先生所說的連任後簽署和平協議……
* 賴主任委員幸媛:他沒有這樣講啊!
* 林委員岱樺:本席還沒有講完,主委不要這麼急,不要心虛。總統府發言人確實如你所言,認為馬總統根本否認在他連任後有和中國簽署和平協議的打算,但是在兩天後,9月10日的國民黨中常會中,馬英九先生以黨主席身份表示金溥聰的發言符合國共論壇的連胡會五項願景,當中的第二項就是促進終止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請問賴主委,現在中華民國的大陸政策是馬總統的沒有訪中和簽署和平協議,還是馬主席的落實連胡公報?到底是哪一個馬英九說了算?
*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們政府的大陸政策就是在馬總統領導下的大陸政策,針對委員剛剛所說的議題,我們一直非常清楚……
* 林委員岱樺:請告訴我是馬總統說的沒有訪中和簽署和平協議抑或是馬主席說的落實連胡公報?
* 賴主任委員幸媛:政府的立場非常清楚,馬總統也表達得很清楚,他並沒有訪中的計畫,而且兩岸如果要進入到先經後政的「政」,現在的條件還不成熟,也沒有時間表,對這個,政府一而再、再而三的講得多麼清楚,請委員不要誤解。
* 林委員岱樺:馬主席的落實連胡公報也是你們執行大陸政策的原則嗎?
* 賴主任委員幸媛:馬總統的大陸政策非常清楚,最高指導原則就是……
* 林委員岱樺:到底是馬總統還是馬主席?
* 賴主任委員幸媛:當然是馬總統領導下的大陸政策嘛!就是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為最高綱領,我們依據這個最高綱領檢視每一項兩岸協商……
* 林委員岱樺:所以你否認連胡公報嘍?在中華民國的大陸政策中完全沒有以所謂的連胡公報為你們研擬中國政策方向的參考之一嘍?對此,你是否認的嘛!
* 賴主任委員幸媛:臺灣社會各界,包括……
* 林委員岱樺:請針對連胡公報說明你們研擬大陸政策是有什麼依據及什麼研究方向。
* 賴主任委員幸媛:社會各界不論任何人,包括國民黨的建議,只要政府評估後認為是好的、正確的建議,我們都會接受。
* 林委員岱樺:我們再來討論連胡公報,連戰先生在94年訪問中國時,和胡錦濤先生簽署聯合公報,其中第二項為「促進終止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促進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建構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的架構,包括建立軍事互信機制,避免兩岸軍事衝突。」,請問「簽署和平協議、建立兩岸軍事互信機制」是否為現行政策?
* 賴主任委員幸媛:不是。
* 林委員岱樺:你們有無針對簽署和平協議、建立兩岸軍事互信機制進行研究?
*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是兩岸很多課題中……
* 林委員岱樺:有還是沒有?你們有沒有對此做過研究?
* 賴主任委員幸媛:很多學界、智庫也都在對此做研究啊!如果陸委會或是政府不對此做研究就是不負責任。
* 林委員岱樺:你個人擔任陸委會主委,有沒有對此做過研究?
* 賴主任委員幸媛:只要是兩岸相關重要議題,當然都要做研究,這有什麼不對?研究本來就是應該要做的。
* 林委員岱樺:既然你有做這樣的研究,那我要問:根據陸委會的研判,中國可以提出的和平協議內容是怎麼樣?哪些點臺灣能夠接受,哪些點我們不能接受?既然你都說陸委會有做研究,我再問,如果在你們的研究當中,軍事互信機制要如何進行?是資訊聯通,還是大規模的武器裁減?如果你有做研究,我再問,對臺灣最有利的和平協議與軍事互信機制又是什麼?賴主委,如果你有做研究,你一定會去做一些調查,中國現在與哪些國家簽署和平協議,其內容為何,能否請你簡單的說明?這是針對如果你說陸委會本身有做研究的話。
* 賴主任委員幸媛:委員我剛剛講的是,一個負責任的政府,對於每一項課題,當然,不管是他自己做研究,或者是委託研究,這些都應該去關切。對不對?
* 林委員岱樺:是。
*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剛剛也講得很清楚,我們對於這項課題非常的清楚、政策非常的明確,立場也很清楚,我們覺得這樣的課題需要國內充分的共識,也需要兩岸互信要增加到一定的程度,但是我們……
* 林委員岱樺:好,你現在有做研究,但是你不願意說明,本席讓你參考中國與西藏簽署的和平協議。我做了一個比對,你要小心!事實上,西藏和平協議與連胡公報的相似度幾乎是99%。西藏和平協議第一條規定:「驅逐帝國主義侵略勢力出西藏……」,這與連胡公報第一點共識:「堅持九二共識、反對台獨、促進兩岸關係發展」,兩者是雷同的。西藏和平協議第八條的規定與連胡公報第二點目標:「達成和平協議,建立軍事互信機制」,兩者是雷同的。西藏和平協議第九條的規定,「逐步發展西藏民族的語言……」,這與連胡公報第二點共識是雷同的,即促進兩岸同胞交流往來,共同發揚中華文化。西藏和平協議第十條的規定與連胡公報第三點目標是雷同的,即:「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制,協助臺灣農產品在中國銷售」。我要提出的問題是,這些在陸委會的研究報告中要很清楚,因為中國與西藏在簽署和平協議之後,所帶來的是中國鎮壓西藏,結果達賴帶領人民流亡印度,建立西藏流亡政府,西藏人民失去政治、言論及所有宗教的自由。所以本席在此提醒你,如果你有做這樣的研究,你們要知道這將會帶來哪些後果。
本席再問,你可不可以說明民進黨蔡英文主席……
* 賴主任委員幸媛:委員,我實在無法同意您剛剛的類比,我真的無法同意。
* 林委員岱樺:這就請你好好的研究。
*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們去年簽署了……
* 林委員岱樺:本席再問,民進黨蔡英文主席所說的臺灣共識,就你的理解是什麼?
*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覺得蔡主席根本沒有講它是什麼,所以我們也不知道他在講什麼,但是,我們認為臺灣人民最大的共識,而且根據陸委會每3個月舉辦的民調,就是要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臺海現況,而且在中華民國的憲法架構之下,這就是臺灣最大的共識。
* 林委員岱樺:我非常遺憾聽到你這樣的回答,因為你身為中華民國陸委會的主委,你應該要整合臺灣內部對兩岸政策的主張……
* 賴主任委員幸媛:根據陸委會每3個月的民調,這已經有好多年了,都是將近有90%的臺灣民眾支持兩岸維持臺海現狀,所以這不是臺灣人民最大的共識,這是什麼?
* 林委員岱樺:最後,本席要問的是,你支不支持馬政府所主張的不統、不獨、不武的兩岸政策?
* 賴主任委員幸媛:在中華民國憲法的架構下……
* 林委員岱樺:你支不支持馬英九總統主張的不統、不獨、不武的兩岸政策主張?
* 賴主任委員幸媛:這個當然是政府最重要的兩岸政策主張,就是在中華民國憲法……
* 林委員岱樺:中華民國是不是主權獨立的國家?
* 賴主任委員幸媛:中華民國當然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之下,維持不統、不獨、不武……
* 林委員岱樺:好。如果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陸委會主委怎麼會對於不獨的主張根本不成立?你在臺灣的國會殿堂中竟然說你支持。你聽好!既然臺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但是,你又支持馬英九所謂的不獨,這根本就是矛盾的。
*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們講得很清楚。委員,我剛剛說我們主張中華民國……
* 林委員岱樺:這個主發權是在哪裡?是在大陸。
*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們強調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我們是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之下,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臺海現狀……
* 林委員岱樺:對,中華民國已經是一個實質獨立的國家……
* 賴主任委員幸媛:根據陸委會委託政大的民調顯示,10次都有將近90%的臺灣人民最大的共識……
* 林委員岱樺:在11月份即將開展的江陳會談,你能夠接受臺灣大陸事務負責人的稱呼嗎?
* 賴主任委員幸媛:委員,我就是中華民國行政院陸委會主委。
* 林委員岱樺:所以你是不能夠接受的。
* 賴主任委員幸媛:我就是中華民國行政院陸委會主委的身分。
* 林委員岱樺:所以你是不能夠接受臺灣大陸事務負責人的稱呼嗎?
* 賴主任委員幸媛:現今政府部會制度化協商都是由政府官員對政府官員在進行,這已經是非常大的進展,也是我們主權的確保……
* 林委員岱樺:本席發言時間已屆。
* 賴主任委員幸媛:謝謝。
* 主席:報告院會,上午質詢到此為止,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進行施政總質詢。現在休息。
* 休息(11時55分)
* 繼續開會(14時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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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繼續進行施政質詢。
* 請陳委員根德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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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委員根德:(14時32分)主席、行政院吳院長、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辛苦了。最近卡債族又上街頭了。「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於96年業已完成,基本上,從97年執行至今,總共認可更生的有6,000件,但清算免責的只有9%,比例可說相當低。在這種情況下,雙卡利率居高不下,又是存在的事實,針對這個問題,從第7屆第2會期開始,當時的陳副院長就曾經在一讀會交付協商,二讀會審查之前,並不反對民法第二百零五條的修正案。但是我必須先聲明,公營銀行的臺灣銀行的循環利率只有10%,其他銀行幾乎都達到接近20%,為何會如此?所以,上述條文未修正就致使卡債族持續增加。政府在處理更生條例時,嚴格來說,在過程裡也非常嚴苛,導致一方面卡債族持續增加,另一方面更生條例又無法寬鬆來處理,因而卡債族永遠都存在。我想拜託院長的是,當時陳副院長在協商時,就提到風險成本加上行政費用9%與中央銀行的拆款利率,當時有這樣的共識,當然這中間與行政院有達成這樣的協商結論。
院長,最近卡債族走上街頭這件事,表示我們執政黨與庶民的落差越來越大,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前一陣子,在一新聞性言論節目中特別提到,立法委員受到銀行公會的收買,阻擋了這件修法案,協商的共識也無法在院會進行二讀及三讀。以立法院的生態來看,這件修正案若無法在最後這個會期三讀通過,該法案將因為屆期不連續而必須重新提案,這一點相信院長非常清楚。值此最後會期之際,若將這件修正案提出來審議,看哪個委員敢出面阻擋!小蝦米是無法對抗大鯨魚的。院長,我們真的要苦民所苦。其實不瞞院長,從協商到準備進入二、三讀這些過程裡,究竟是哪些委員在阻擋修法,相信院長應該略有耳聞,連新聞性節目都指名道姓地指出來,拜託現在再將該案提出來進行審議,請問院長可以這樣做嗎?
* 主席:請行政院吳院長答復。
* 吳院長敦義:(14時38分)主席、各位委員。這件案子牽扯的時間很長,金管會有完整的紀錄,是否容由金管會主委說明?
* 陳委員根德:我幾乎每兩個會期都會站在這裡,將這個冷飯拿出來熱炒。
* 陳主任委員裕璋:向委員報告,其實您剛剛指教的是兩個部分的意見:一部分牽涉到……
* 陳委員根德:卡債族針對清算免責這個部分……
* 陳主任委員裕璋:對,他們現在爭取的是債清條例的部分,債清條例又分兩個部分:一個是前置協商,這是由我們會裡來加以協助,這部分的條件都放寬。他們現在比較期待的是更生的部分能夠有效地處理。
* 陳委員根德:陳主委,坦白說,針對金管會參與協商這部分,等一下還有另一個議題,我再跟你報告、說明,讓社會大眾瞭解。銀行幾乎像流氓一樣!
*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一定會要求他們,不可以……
* 陳委員根德:金管會參與協商,結果回去後公文一批,還是不准!等一下我舉個案例,你要加強檢查這些耍流氓的銀行的業務!
* 陳主任委員裕璋:那當然,我們要加強要求他們的態度,不可以這個樣子。
* 陳委員根德:雖然不可以這樣,問題是金管會沒有辦法!
* 陳主任委員裕璋:可以,我們可以加強約束他們的服務的態度。
* 陳委員根德:針對清算免責部分,請金管會加油。另外,正本清源還是要從第二百零五條去做規範。
* 陳主任委員裕璋:跟委員報告,您剛才所提到利率的問題,就是所謂循環計息利率,現在該項利率依民法規定的上限是20%,您剛才說大部分的人都是20%,其實也沒有這樣。事實上都是按照風險歸級,現在我們已經嚴格要求他們。
* 陳委員根德:主委,你告訴我,除了台灣銀行,有哪一家銀行是15%以下?你舉出一家來。
* 陳主任委員裕璋:有啦。
* 陳委員根德:哪一家?
* 陳主任委員裕璋:銀行是針對不同客戶而有不同的利率水準。
* 陳委員根德:沒有……
*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跟您報告,信用好的……
* 陳委員根德:沒有,陳主委,媒體都在聽……
* 陳主任委員裕璋:有啦,我們有詳細的調查數字。
* 陳委員根德:這個問題要正本清源,為什麼第二百零五條不能修?請你說出一個能說服我的理由。風險成本加行政作業費、再加中央銀行的拆款利率,這有什麼不合理?請你說給我聽。
* 陳主任委員裕璋:第二百零五條是基本法律,它不只是包括銀行……
* 陳委員根德:基本的法律從民國四十五年到現在,可以修的就該修,不然要立法院幹什麼?
* 陳主任委員裕璋:它還包括所有民間的借貸,因為現在民間借貸的利率水準還是滿高的,如果將它的借貸利息硬往下壓,會造成原來可以浮在表面上的借貸反而地下化,對這些利率邊緣的人……
* 陳委員根德:主委,我認為你這些話的理論邏輯是希望為民間的借貸業者要找出生存空間,是不是?
* 陳主任委員裕璋:也不是這樣,而是資金本身就有供需的狀態。
* 陳委員根德:在法治社會中,制定法令就要他們遵循,怎麼會反而要去顧及地下業者?那你就當地下主委好了!
*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不是要顧及地下業者,而是如果不給它合法的環境,反而會讓它陷入黑市,所受到的保護會更糟糕,所以……
* 陳委員根德:怎麼會更糟糕?我們有法律可以管它,可以處以重利罪……
* 陳主任委員裕璋:利率本身其實是借貸雙方的……
* 陳委員根德:主委,講到檯面下的這些業者,政府本身就應該要去做規劃,我們本來就要制定一個符合社會正義的法令讓老百姓遵守,你怎麼會去顧及私下借貸的問題?
* 陳主任委員裕璋:報告委員,利率是一個使用資金的成本,所以本來就是依照供需雙方及其信用狀況來決定。
* 陳委員根德:這個邏輯顧及到地下民間業者的生存……
*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不是顧及地下民間業者的生存,如果你不給他一個合法的途徑……
* 陳委員根德:主委,我要問院長,你不要回答。之前大家就有共識,協調也已經到一個階段,最後是人家指名道姓,說有委員圖利財團。院長,我要告訴你,為了這個案子,我不能出賣我的人格,期間銀行公會曾託人來找我,談的也是利益,今天這種情形,如果當中沒有問題,哪需要來和立法委員談利益?但是你要考慮到二、三百萬卡債族的問題。所以我認為針對這個問題,院長可以考慮一下,這已經是本屆最後一個會期,其實就算卡債利率是30%也與我無關,但是我們要了解那些卡債族,尤其是年輕一輩和首投族,當中有多少人是卡債族?
* 陳主任委員裕璋:陳委員,有關卡債族的問題,目前債清條例正由司法院整理中,正在思考解決這個問題。
* 陳委員根德:對此,我要請院長審慎重新評估,這個會期要不要將這個案子拿出來?我想沒有委員敢擋,哪一個委員敢擋,新聞馬上就會披露,那他就不用選了!什麼叫做社會正義?藉此機會我請院長會後重新考慮一下這個問題,是不是要主動提出推動?這會影響到二、三百萬卡奴的權益,這一點希望院長三思。
陳主委,請你針對以下這個問題表示意見,一般正常自用住宅的貸款,如果有足夠的擔保品,是否還需要有保證人?
* 陳主任委員裕璋:現在規定不需要保證人。
* 陳委員根德:如果現在銀行規定要保證人,是否違反銀行法第十二條之一的規定?有沒有罰則?
* 陳主任委員裕璋:在這部分我們有要求……
* 陳委員根德:你們有要求但卻沒有執行!我告訴你……
* 陳主任委員裕璋:委員,如果您有案例,我們會來做處理。
* 陳委員根德:主委,不只是這個問題而已。雖然有要求、有規定,問題是金管會都沒有去執行!
* 陳主任委員裕璋:有,請你把案例給我,我們來處理。
* 陳委員根德:你是睜著眼睛說瞎話!另外我告訴你,你說有規則、有規定,但是有關養地的問題,銀行買賣土地,銀行法中有沒有規定在兩、三年內要開發?
* 陳主任委員裕璋:要申請建照……
* 陳委員根德:銀行買地要有計畫、要去開發,但是為什麼銀行以寬裕的資金買了,之後變更計畫將土地賣掉?這樣是不是達到養地賺錢的目的?
* 陳主任委員裕璋:有啦,這部分我們也有要求……
* 陳委員根德:你們有要求但是卻沒有去查,也沒有罰則。
* 陳主任委員裕璋:有啦。一樣的……
* 陳委員根德:我問你,自用住宅貸款不需保證人,銀行如果違反規定是否有罰則?
* 陳主任委員裕璋:有關這部分……
* 陳委員根德:你去查,請銀行將自用住宅貸款案件全部拿出來,有哪一個銀行不需要保證人?請你告訴我。
*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部分我們已經檢討過,那可能是舊的……
* 陳委員根德:既然已經檢討過了,請問現在有沒有要求要有保證人?
* 陳主任委員裕璋:有一些舊的還沒有改,我們在年初就已經請他們全部清查。如果委員有個案仍存在這種情形,請交給我們來處理。
* 陳委員根德:如果我有個案,你就不用幹了!
*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的意思是請您交給我們,我們來處理。
* 陳委員根德:你還要叫老百姓去找個案來告訴你!
* 陳主任委員裕璋:您有這樣的反應……
* 陳委員根德:金管會去做查核時就應該針對這些借貸契約書……
* 陳主任委員裕璋:剛才我已經向你報告過,我們已經全面檢討,如果還有一些檢討不完整的,若你接到選民反映,就把案子告訴我們,我們來處理。
* 陳委員根德:你們要去翻閱各家銀行的任何一份資料都很簡單。
* 陳主任委員裕璋:有,我們已經有要求他們改了。
* 陳委員根德:你們有要求他們改,但是那些沒修改的要怎麼處理?
* 陳主任委員裕璋:對那些修改不完整的,我們會繼續要求他們修改,我們也會納入內控內稽來做要求。
* 陳委員根德:我舉一個借貸的案例,當事人借貸約1,500萬元,最後無法還款,利息加上違約金高達三千多萬元,他有三個保證人,這件事金管會也有出面協調,三個保證人是不是各三分之一?
* 陳主任委員裕璋:那是早期的案件嗎?
* 陳委員根德:對啊!
* 陳主任委員裕璋:那是法律修改前所定的契約,但是沒關係,那部分也一樣……
* 陳委員根德:法律修訂頒布後是不是要適用新法?
* 陳主任委員裕璋:如果是早期簽訂的契約,法律則無法完全溯及;在法律頒布之後,銀行當然不能再要求。
* 陳委員根德:法律頒布之後就要遵照新法,怎麼會沒有辦法?
* 陳主任委員裕璋:他要去換約,如果沒有換約,因為早期的契約已經存在……
* 陳委員根德:你要不要去要求他們換約?法律已經修正,卻還……
*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部分因為既有的契約尚未修改……
* 陳委員根德:主委,原則的問題我們另外再討論。此外,金管會出面協調,就算是4,500萬也沒關係,算我衰,我去替他作保,我願意負擔1,500萬元,有三個保證人,我願意負擔三分之一。房子被查扣,薪水被扣三分之一,還不讓人走,金管會也曾針對這個個案出來協調,現在本席就指名彰化銀行,請問本席剛剛所講的相關業務,你們什麼時候要去查核、了解究竟是什麼狀況、什麼規定?
* 陳主任委員裕璋:那是早期簽定的契約,而且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執行,不可能再改回來。
* 陳委員根德:我知道不可能改回來,我現在要求你針對現行法令規定進行查核,並請他們全部更正回來,可以嗎?
*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會要求他們落實,新的契約都改好,這沒有問題,我們本來就這樣要求。
* 陳委員根德:不是新的契約,新的法令頒布以後,舊的契約就要換約。新的法令頒布以後,是不是要遵照新的法令走?
* 陳主任委員裕璋:原來就已經簽約的部分是不是統統要換約,恐怕有討論的空間,因為已經簽約了,現在新簽的契約當然要依照新的法律執行。
* 陳委員根德:身為領老百姓薪水的官員,你講這種話,我不能接受,你應該大膽在這裡講,類似這樣的貸款,如果換銀行,一樣申請……
* 陳主任委員裕璋:沒有錯,他們換約……
* 陳委員根德:已經有新的法令,就要要求舊有的契約行為按照新的法令規定更正為新的契約。
*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剛剛跟你報告過,怎麼執行有討論的空間,但不是當然就可以適用新法,透過換約手續,說不定是一個途徑,這方面我們會再研究、檢討。
* 陳委員根德:就是要改進並要求嘛!我剛剛已經指名彰化銀行,你要不要針對類似的案子進行金檢?
* 陳主任委員裕璋:已經執行中的案子沒有辦法回復。
* 陳委員根德:執行過的,沒有關係,就算他倒楣,還有舊約的……
* 陳主任委員裕璋:還有舊約的,因為新的規定是這樣……
* 陳委員根德:還有其他千千萬萬的……
* 陳主任委員裕璋:沒有錯,你剛剛提的很正確。
* 陳委員根德:我現在要求你們重新查核其他千千萬萬的案子,不要讓善良的百姓被這些可惡的銀行壓搾。
* 陳主任委員裕璋:陳委員,我的立場跟你一樣,但是契約還是有安定性的問題,我們會再深入檢討究竟要用什麼方式來保護民眾的權利。
* 陳委員根德:要求你們去金檢,這麼困難嗎?
* 陳主任委員裕璋:好,我去檢討一下。要用什麼方式、什麼方法全部換掉,請讓我們再檢討一下。
* 陳委員根德:請你們針對舊約進行金檢。
*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去看一下、檢討一下,但是我現在沒有辦法答應你……
* 陳委員根德:我要你去檢查嘛!你為什麼不敢去彰化銀行?你跟他有什麼勾結,是因為過去的長官、過去的屬下關係嗎?
* 陳主任委員裕璋:陳委員,不要因為個案而表示一定要如何,我們會針對整個金融機構對這個法的遵循情形進行了解。
* 陳委員根德:院長,這就是明顯的官官相護,老百姓永遠鬥不過這些頭殼壞掉的人。
*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來了解。
* 陳委員根德:請你回座,我講給院長了解就好。接下來本席想請教財政部李部長,除權前出售的股票算不算不當移轉、虛偽安排、規避繳稅義務?這個邏輯成不成立?
* 李部長述德:委員指教的是非常重要的問題,在公開市場交易,出售股票,價值如何計算,移轉金額如何計算,會產生不同的租稅負擔。這個部分,原則上應該沒有大問題,但是有些個案必須個案審定。
* 陳委員根德:什麼個案?大家都了解,股票除權前,股價一定是在高檔。
* 李部長述德:對,價值比較高一點。
* 陳委員根德:除權之前賣掉的股票,就算不當移轉嗎?
* 李部長述德:不一定,要看後面……
* 陳委員根德:後面怎麼樣?
* 李部長述德:交易價格、交易時間不同……
* 陳委員根德:請你先針對結構、邏輯部分說明。
* 李部長述德:這牽涉到究竟是在公開市場交易還是洽特定人的問題,因為兩者的租稅負擔不同,所以必須就個案的狀況來……
* 陳委員根德:公開市場哪有洽特定人?除了興櫃可以洽特定人以外,公開市場哪裡可以洽特定人?
* 李部長述德:所以公開市場沒有這種狀況。
* 陳委員根德:請你講清楚,公開市場沒有這種狀況,是不是?
* 李部長述德:基本上沒有,因為沒有洽特定人。
* 陳委員根德:對啊,沒有洽特定人當然就沒有這個問題。
* 李部長述德:沒有洽特定人就沒有實質利益移轉的問題。
* 陳委員根德:只有興櫃可以洽特定人交易、對接?
* 李部長述德:對,家族公司、特定股東之間的移轉,也會產生一些正常的交易。
* 陳委員根德:所得稅法第六十六條之八制定的時候,王得山次長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只要在公開市場交易,不是洽特定人……」;上市櫃交易中,只有興櫃可以洽特定人,這個很明確。
* 李部長述德:當時修法的過程確實是講公開市場。
* 陳委員根德:部長,我再重新問一次,如果在公開市場買賣,除了興櫃以外,沒有不當移轉、虛偽安排、規避繳稅的問題,是不是?
* 李部長述德:基本上是這個樣子。
* 陳委員根德:只有你剛剛講的洽特定對象有問題,這個問題在未上市、上櫃的狀況下才有,公開上市、上櫃的都沒有這個問題,很多外資都是在除權前把股票賣掉。
* 李部長述德:委員講的沒有錯,如何規範更清楚,讓徵納雙方在任事、用法的過程都很明確,就不會有這個爭議了。
* 陳委員根德:王得山次長在本院明確表示公開市場沒有這個問題,興櫃也算公開市場。
* 李部長述德:無法洽特定人。
* 陳委員根德:無法洽特定人就沒有這個問題。
* 李部長述德:對。
* 陳委員根德:部長,這個ok嘛。
* 李部長述德:我們了解。
* 陳委員根德:院長,資本利得實價課稅什麼時候要開始執行?
* 吳院長敦義:陳委員指的是房屋交易嗎?
* 陳委員根德:房屋、土地交易。
* 吳院長敦義:6月1日開徵奢侈稅以後……
* 陳委員根德:這跟奢侈稅沒有關係。
* 吳院長敦義:我知道,6月1日以後,國稅局對較大金額的交易、預售屋比較留意。
* 陳委員根德:我現在講的不是預售問題,而是土地買賣,過去課稅的標準都是依照公告現值課徵土地增值稅,再加上契稅。
* 李部長述德:沒有錯。
* 陳委員根德:但是最近本席接到很多陳情案,今天又有一個打電話來,因為政府要課徵奢侈稅,今年5月他就把土地賣掉,過去買的土地有沒有賺錢?有賺錢。他說扣掉買進價格,獲利部分要課徵個人所得,是這樣嗎?
* 李部長述德:這可能要分兩部分,土地上面有沒有房屋,是兩種不同的狀況,基本上,單單只是建地、素地的話,只有課徵土地增值稅的問題,這是第一點。第二點……
* 陳委員根德:只有課徵土地增值稅的問題。
* 李部長述德:這是只有地的問題。
* 吳院長敦義:上面沒有建築物。
* 李部長述德:因為我們一般賣房地,房子和地是分開算的。
* 陳委員根德:北區國稅局你會後給我交代一下。
* 李部長述德:好。
* 陳委員根德:你剛剛講的這幾句話,我會把議事錄印給他看。
* 李部長述德:我們就個案的事實來查明,這應該是沒有問題的,假設單單是地,就是土地增值稅;假設有地、有房屋……
* 陳委員根德:基本上,這些人唯恐天下不亂!
* 李部長述德:不會啦!我們應該盡力查明事實,並跟當事人作溝通。
* 陳委員根德:今天人家買了土地,怕課奢侈稅趕快把它賣掉,結果他又說土地賣了之後有賺錢,必須課徵個人所得稅。
* 李部長述德:依法只有土地增值稅,因為個人買賣土地……
* 陳委員根德:你們這是在找空間……
* 李部長述德:我們就個案來了解。
* 陳委員根德:最好專案了解,看看有沒有這種情形。
* 李部長述德:我們會儘快處理,並向您說明。
* 陳委員根德:我們都出面問了,他說這個問題可能是這樣,有賺錢就要繳稅,所以個人所得還是要繳稅。
* 李部長述德:大概是有房屋在上面,才有財產綜合所得稅的問題。
* 陳委員根德:沒有房屋在上面。
* 李部長述德:我來了解一下。
* 陳委員根德:我希望稅制一定要公平。
* 李部長述德:當然要的。
* 陳委員根德:不能有空間,我們的行政官員干擾百姓達到圖利目的。
* 李部長述德:不可能,那是違法的。
* 陳委員根德:問題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老百姓又沒有辦法與官鬥。
* 李部長述德:我們來了解事實,盡力……
* 陳委員根德:我親自到國稅局去,北區局長說,怎麼會有這種情形?
* 李部長述德:我們來了解,特別來做處理。
* 陳委員根德:分局長說有這個問題;課長來講得支支吾吾的;最後分局長說我們再來檢討。檢討什麼?然後私下再跟當事人聯絡,這些動作代表什麼?到底可行、不可行,答案只有「Yes」或「No」,怎麼說再研究看看?
* 李部長述德:應該很清楚才對,等事實查明之後就會很清楚了。
* 陳委員根德:站在官員的立場,不論從嚴、從寬都可以協助人家。
* 李部長述德:應該的。
* 陳委員根德:人在公門好修行,應該協助百姓才對。
* 李部長述德:我們盡力來做。
* 陳委員根德:拜託啦!
* 李部長述德:好,我來了解。
* 陳委員根德:謝謝院長及部長。
* 吳院長敦義:謝謝委員。
* 主席:請楊委員麗環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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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pe":"interp","people":["楊委員麗環","主席","吳院長敦義","邱署長文達","毛部長治國","王主任委員如玄"]}
```
* 楊委員麗環:(15時3分)主席、行政院吳院長、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不久前我們發生一件滿遺憾的事情,就是有一位愛滋病人捐贈器官……
* 主席:請行政院吳院長答復。
* 吳院長敦義:(15時4分)主席、各位委員。就是在器官移植的時候……
* 楊委員麗環:對,造成感染的情形。今天我看到報紙報導,已針對柯醫師做出處罰,並引用醫療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的條文,屬於醫療業務管理明顯疏失致造成病患傷亡者。雖然這個法條沒有錯,但處罰的人是不是完全適當,我建議署長思考一下,因為業務管理明顯疏失,不是只有執行單位,還包括整個醫院的業務管理,何況,器官移植是屬於責任制,它是任務編制,而不是常態性。到目前為止,器官移植在醫療救治中,仍然占相當重要的一環,而且現在民眾需求相當多,我們能夠提供的卻相當有限,造成一旦有器官捐贈,大家就想盡辦法能移植多少、就算多少。過去,我們一直把這個當作任務編組,但我覺得這個制度需要重新思考,因為任務編組的權責、人員及經費編列都不是那麼穩定,充足性也未做過評估。
* 邱署長文達:是,器捐中心及下面的OPO是各醫院的任務編組,有些則是正式編組,這完全看各醫院的情形。目前國內的需求大概還有七、八千人……
* 楊委員麗環:對,很多人在等待。
* 邱署長文達:從94年成立到現在,已經有五千一百多個個案經過器捐中心協調成功。
* 楊委員麗環:既然如此,與其放任醫院自己去裁決,不如署裡根據民眾的需求,給它做一個比較制度化的管理及規劃,你認為呢?
* 邱署長文達:我們現在是用獎助的方式,就是它能夠募得多少器官,我們就給它獎助,將來把它制度化之後……
* 楊委員麗環:已經造成那麼嚴重的問題了,我們不希望只是找一個醫師來處罰,然後就任由這樣不成制度的任務繼續執行下去。我認為你有必要把整個制度的管理重新認定,歸屬的責任也要釐清楚,否則今天懲處柯醫師,說實在話,他並不是第一線處理的人,也不是醫院的管理人,只是把整個任務編組交給他做而已。
我在修器官捐贈法規的時候,有跟柯醫師做過很詳細的討論,原則上他是一個很有熱誠的人,希望能儘量救人、就儘量救人;我是立委,我一方面要救人,一方面還會考量捐贈器官可能造成的危險性及商業弊端。在我看來,這個醫師雖然講話很直,但實際上是一個相當好的醫師,我擔心將來會有寒蟬效應,認為少做少錯,只要不擔任這個職務,也許可以省去將來萬一碰到什麼不幸的意外。但這些意外,我們從整個程序來看,並不是柯醫師直接可以掌控的,因為社工師及整個任務編組的人相當少。院長,我相信你很仔細在聽我講,既然這是不可避免的,而且器官移植未來也是醫療領域中很重要的一環,所以我希望署長能夠儘快把它制度化,並且把責任釐清楚,這樣將來萬一再有事情發生時,才不會隨便找一個比較有名的醫師來懲處,就算給社會一個交代,這是不公平的。
* 邱署長文達:這個我稍微解釋一下,我們請了3個調查小組,而且這3個小組的調查結果幾乎是一樣,最後的結果就是醫師必須負責診斷及判讀,當時他是……
* 楊委員麗環:我知道,對於最後的結果,我們看到他一定有疏失,這是無庸置疑的,但是在這個過程中,任務編組的人不屬於常態性,而且他們整個作業的專業及訓練並未按照醫療程序,這一點是我要特別講的。
* 邱署長文達:是,我想我們會把這個做詳細的……
* 楊委員麗環:關於細節的部分,我就不再跟你細談。至於是不是罰到五十萬元的部分,我想有待商榷,您思考一下,法規我都有仔細看,好不好?關於醫療的部分,我想臺灣的健保大家都知道,它讓現在臺灣人的平均壽命很長。其實我們的整個健保醫療制度跟日本滿像,日本所走過的路,可能將來我們也會重蹈覆轍。很顯然的,現在日本有一個很明顯跟我們同樣的,就是看病的次數增加。過去我們一再地講,我在第一屆時就講過,第二屆時也講,說只要健保卡出來以後,我們就不會重複看病,可以減少看病次數,可是我發現沒有,九十九年已經高達十五點多……
* 邱署長文達:十四點三。
* 楊委員麗環:對。還有一個滿可怕的現象,我們的外科、小兒科與婦產科醫生愈來愈少。今年報考醫學院的牙醫師是暴增的,皮膚科也暴增,但是我們剛才講的這三項,將來可能會找不到醫師。這個現象在日本也是一樣,當然我們說少子化是其中的因素,但是,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就是醫療給付的問題,因為這三項醫療中,他們不太需要去開處方箋,沒有長期的慢性處方箋或特殊的醫藥,譬如癌症或其他特殊用藥,所以他們的收益是很有限的,再加上他們的檢查次數也很少,懷孕就是固定那幾次要檢查,小兒科大概就是打預防針,因此這三種醫師在整個給付中算是非常弱勢的,而且風險很高,尤其是外科。請署長好好思考一下,如果日本有這樣的問題,現在他們的外科也好,會呈現出找不到醫師的現象,病患必須一直等,其實這些都是一樣必須被照顧的人。
其次,在二代健保中,我們大部分關注在收費的改善,但是在支出面,你們一直不願意完全公開,亦即健保局的所有支出面,收支不願意完全公開,所以在這個領域中,我一直無法做一個非常明確的修正。本席在此希望署長擔任這個重責大任,這不是這個行政體系中會對哪一個人有問題,而是將來整個制度能不能延續,更何況我們老年化人口很嚴重,將來健保的繳費的人與使用的人會成為不等的情形,而且會愈來愈嚴重,所以能不能支撐下去,跟我們現在給付的方式很有關係。署長,你說對不對?
* 邱署長文達:首先,關於二代健保的部分,因為這幾年人口老化等各方面……
* 楊委員麗環:你不必重複講,現在我告訴你的重點,請你簡短回答就好。
* 邱署長文達:好。關於公開的問題,我們一定會努力,而且在二代健保以後,因為補充保險費的注入,所以大概可以延長一段時間……
* 楊委員麗環:這個都是短期的,一個健保制度改進,大概頂多維持五至十年,十年算是壽命長久,五年算是一個常態。
* 邱署長文達:差不多。
* 楊委員麗環:你必須做調整,甚至兩年就有可能,那要看你當年……
* 邱署長文達:現在有收支連動,所以會好一點。
* 楊委員麗環:沒有錯,但是收支連動其實是砍到很多醫療本來要照顧反而沒有照顧的這一群,你要稍微思考一下。
* 邱署長文達:對。應該不會。
* 楊委員麗環:我想我跟你一樣,我們都很用心在關注這個部分,所以我提早……
* 邱署長文達:關於外、婦、兒科的部分,我也大概提一下,我們大概每年的總額都有特別給外、婦、兒科,另外還有一些偏遠地區的補助等,大概有五、六項。
* 楊委員麗環:如果是這樣子的話,偏遠地區是一個問題。還有,既然補助那麼多,為什麼大家還是不願意選擇這幾個科系來擔任專任醫師?這個部分你要去思考一下。
* 邱署長文達:是。
* 楊委員麗環:當然,醫師的使命與給付應該要分開,但是說實在話,現實的問題很難叫人家不去思考,好不好?
* 邱署長文達:我在醫界服務很久,我會來就是要改善這個問題。
* 楊委員麗環:另外,剛剛提到器官捐贈牽扯到的問題,亦即愛滋病患註記的問題。如果我們只為了保護個人隱私,而讓很多無辜的人在不知道的情況下受到傷害,我覺得我們要重新思考一下,可以做一個比較綿密的、精準的特定單位的讀取使用,也不應該放任讓每個人都處於可能被感染的危險情況之下。署長,你認為呢?
* 邱署長文達:現在我們正在公開,希望大家的意見能夠進來,我們再做決定。目前的趨勢是,他有利弊,「利」的部分是我們可以多重的把關,「弊」的部分是隱私的問題,再加上很多的……
* 楊委員麗環:我的時間比較有限,對於柯醫師的懲處,我認為你要重新思考一下。
* 邱署長文達:我想這部分懲戒委員會會討論。
* 楊委員麗環:不要傷害到一些很熱誠的醫師,而讓大家將來儘量不做事,少做少錯,而且醫師的醫療糾紛是相當多的,好不好?
* 邱署長文達:好,謝謝。
* 楊委員麗環:謝謝。接下來我要請教交通部長。部長,你知道這是哪一個圖片嗎?你可能不知道,這是未來的桃園火車站。
* 毛部長治國:是。
* 楊委員麗環:我很希望桃園有其特色,可是我發現,大家看到了好像看不出來桃園有什麼特色,好像兩個筆筒放在那裡,是不是?
* 毛部長治國:不會吧!
* 楊委員麗環:不會嗎?而且這還算是美化過的,我看過那個模型,我覺得過去桃園市區人口非常多,舊市區正好是車站所在,它很窄,而且滿髒,也亂,建築物都還滿醜的。另外,因為馬路很窄,所以滿塞的,而且居住的環境不是很好。當然,也沒有那麼差啦!但是多多少少有這樣的情形,所以我們桃園市的人非常期待,因為我們的舊市區在商業活動上幾乎都停擺,原因就是有螢幕顯示的以上這些問題存在。現在我希望,大家也都期待,我們好不容易綠線捷運通過,這點我要謝謝吳院長,在我們的要求下,迅速讓我們通過。現在的問題是,這個主建築的部分,我很希望部長能夠交代,當然我希望中央能注意到地方政府的規劃,也請他們多用心,因為在這個規劃裡面,沒有將特色與舊市區的更新全部放進去。你看到這個圖片是很漂亮的,但是實際上我看到的不是這樣,因為在整個基地裡面,我想先請問一下,桃園市火車站的土地到底是屬於誰的?
* 毛部長治國:與台鐵有關的部分,車站目前正在做設計,因為現在綠線已經定案……
* 楊委員麗環:是目前正在設計,還是已經形成這樣的情形?
* 毛部長治國:是目前正在設計。
* 楊委員麗環:還沒有完成嗎?我聽說好像只有設計的部分是由中央負責車站的部分,至於上面的主體建設部分,不是我們負責,而是交給桃園縣政府自己來規劃,分成兩個階段。這樣的話,你認為會有其特色與完整性嗎?
* 毛部長治國:據我瞭解,桃園縣政府是針對鐵路高架,有配套的都市更新計畫在執行。
* 楊委員麗環:到目前為止,我沒有看到,倒是中壢有。現在請大家看看中壢的部分,對這部分我們桃園市的人就覺得很納悶,中壢有整個站區都市更新的規劃,整個圖面都出來了,剛剛那張圖片只有美化的部分,這個區塊都規劃得很清楚,像是文化區、商業區,而且是依照客家文化的土樓建築特色加以規劃。相對而言,人口比中壢還多的桃園市,卻看不到地方及中央能夠把它變成一個非常重要的地標。本席常常講,很多建築物只要你願意讓它變成世界級的地標,就不用擔心招攬不到觀光客。每年國外都有許多人因為有日月潭及101而到台灣。如果能塑造出具有地標型的建築物,將來自然就可以享譽國際,觀光客也會源源不絕,桃園市正希望如此。中央如果不要求地方,帶動他們一起來做,地方很可能就只會配合鐵路站區的部分。
* 毛部長治國:容我在會後再找桃園縣政府,把高架有關整體車站設計相關部分向委員說明。
* 楊委員麗環:不是跟我,希望你能找他們。
* 毛部長治國:我了解。
* 楊委員麗環:這部分的經費很龐大,我們沒有理由隨便弄一弄,到時候這些建築物使用不到50年就無法拆除,若是建物非常醜陋,也許變成世界上最醜的建築物就可以很出名,如若不然,放在那裡就會讓人感到很痛心,每看一次就要罵一次。
* 毛部長治國:我們會與桃園縣政府一起向委員說明。
* 楊委員麗環:另外,部長也有注意到我們一直在爭取棕線捷運,103年新莊、迴龍段就要通車了,希望能繼續延伸到桃園。其實當部長有提到,本席也覺得不錯,就是到103年時可以提供公車作為接駁,把運量培養起來。
其實現在還沒有成為捷運時,桃園就有非常多的人到中壢洽公上班,或是到台北旅遊者也相當多,尤其老年人更是如此。本席建議與其台北市及新北市的捷運只供給台北市及新北市的民眾使用,不如也讓桃園的民眾早一點使用這些公共運輸。第一是可以節能減碳;第二也可以讓他們及早知道建設捷運的好處,將來他們會全力配合桃園的捷運線,如此才不會搞到現在還有人在阻擋本席的預算,要把已經通過的高架捷運地下化,不知還要搞上多少年,在那裡胡說八道。
部長,目前我們的公共運輸比例與全世界相比算是很低,相較於香港是92%,東京是87%,新加坡是84%,他們都是利用公共運輸。台灣還好因為新北市及台北市有捷運,所以達到37.6%,可是桃園市只達到差不多一成左右。可否及早做好跨縣市公車之接駁,使得新北市及台北市靠近桃園站區的部分全面加以連線,本席對此已爭取過好多次,包括現在已有的劍潭,希望未來人口密集的新興地區,都應有公車加以接駁。你們每年補助公車運輸,讓他們購買新車,可是空車卻很多,因為沒有人可以透過銜接來搭乘,部長談到無縫接駁,實際上卻無法做到。這部分有200萬人口,如果可以與新北市及台北市連結,相信高速公路上開車的人就會減少很多。部長覺得如何?
* 毛部長治國:我完全同意楊委員的觀點,因為台灣公共運輸可說是處於重建的階段,所以我們會鼓勵各縣市自己進行規劃,找出這些路線,我們也會協助他們,針對我們認為有必要的路線,由縣市政府提出相關計畫。
* 楊委員麗環:本席建議你找縣長、縣市政府交通局,透過交通部加以統籌,因為跨縣市的問題不是只有一個地方政府就可以處理。
* 毛部長治國:會的,我們現在就是採取這種做法,利用路廊的觀念來看。
* 楊委員麗環:本席建議你不要只補助購買車輛。
* 毛部長治國:沒有,不會如此。
* 楊委員麗環:本席希望你補助搭乘的人,像是台北市就很好,只要是由公車轉捷運或由捷運轉公車就可以省下8元,這是非常好的方式。現在可以跨縣市,只要桃園的人願意搭公車接到台北捷運,透過電子票證就可以優惠,相信很多人都願意如此。
* 毛部長治國:目前多卡可以通。
* 楊委員麗環:第一是石油的價格已相當高,相信很多上班族,只要提供他們非常方便的接駁公車網路,他們都很願意搭乘。
* 毛部長治國:對!這是我們的目標。
* 楊委員麗環:現在開始做,明年全部實施,邀請台北市、新北市、桃園縣,乃至新竹、苗栗,整個北區都可以加入。因為捷運至少還要等上10年才可以把路網全部串連起來,等待10年的時間,再加上民眾擠上高速公路及快速路的時間,就會發覺建設再多的快速路都比不上人口聚集在商業發達的城市內的意願。
明年1月1日至少應將台北市、新北市、基隆、桃園已有捷運的站區,於桃園人口密集區進行公路的銜接,部長能否做到?
* 毛部長治國:我們在方向上是如此。
* 楊委員麗環:你就答應吧!
* 毛部長治國:我們會視預算……
* 楊委員麗環:如此就請院長出來。
* 毛部長治國:我們在方向上一定是如此,這種推動的規模要視預算規模而定。好不好?
* 楊委員麗環:部長,你不要急。本席相信院長絕對有宏觀的看法。因為現在雖然要花錢,可是,第一,未來可以節能減碳達到世界標準;第二,我們有兩百多萬人,可以讓民眾及早接受捷運系統,未來在推動捷運時就可以減少民眾的抗爭,他們就會了解這方面的好處。
* 吳院長敦義:我對每一個字都很仔細在聽。
* 楊委員麗環:我看你都很認真在聽。
* 吳院長敦義:這不只是宏觀,是有一點類似一卡通。
* 楊委員麗環:沒有錯。
* 吳院長敦義:包括捷運、高鐵可以透過多卡串連起來,如此就可以培養大眾運輸工具。
* 楊委員麗環:不是培養,是讓他們直接去搭乘。
* 吳院長敦義:方便就可以培養,像是台北捷運就有公車接駁貫通的設施,我看到毛部長剛才也都完全支持委員的構想。
* 楊委員麗環:本席希望早一點執行。
* 吳院長敦義:他對於此一願景要有足夠的條件才可以實施。
* 楊委員麗環:距離101年還3個月的時間。
* 吳院長敦義:兩、三個月實在……
* 楊委員麗環:夠了。你要相信你的首長是不錯的。
* 毛部長治國:基本上方向都是如此,但是明年的額度加起來大概只有三十幾億元,我們會酌量來做。
同樣的問題,之前本席拜會院長時有特別跟您提過,我們的國家很小,人民也不多,但一定要打出世界級的招牌,要能與眾不同,有突出的特色。所以本席建議,機場的第三航廈如果已經確定了,本席不敢說是全世界,至少應該成為全亞洲最先進且最具特色的機場航站。
* 吳院長敦義:您現在提出的目標,就是我們現在全力要推動的構想。
* 楊委員麗環:你們使用舊的建築物,說實在,七、八十歲的老年人,如何能拉皮變成一個二、三十歲的年輕人?
* 吳院長敦義:一定不會是舊的……
* 楊委員麗環:這是很難的事。
* 吳院長敦義:最起碼第三航廈會開國際標,吸引全世界有第一流構想及設計能力的團隊來參與。
* 楊委員麗環:我在桃園住了這麼久,所以很清楚其面積不夠大。部長也知道,唯一的缺點就是基地太小。
* 吳院長敦義:委員剛剛還講到台灣的人口還不夠多。
* 楊委員麗環:所以我們必須要吸引很多人來從事商業行為,不是要台灣的人口增加,若要增加也是自然增加。
* 吳院長敦義:旅客進出最重要。
* 楊委員麗環:所以你們必須吸引旅客,把特色打出來。
* 毛部長治國:沒問題,這就是我們的方向。
* 楊委員麗環:你們要重新思考,其實這不是我個人的看法,很多經常往來國際的朋友都告訴我,其他國家的機場都讓人引以為傲,只有我們的機場有點丟臉,這麼小家子氣,還在二、三十年前的老舊建築物裡面拉皮,常常漏水。
* 吳院長敦義:三十幾年前桃園國際機場驚艷登場時也是風華絕代啊。
* 楊委員麗環:七、八十歲就算塗粉也還是老皮一張。
* 毛部長治國:機場越新一定越漂亮,所以我們將來蓋好了一定會獨領風騷。
* 楊委員麗環:如果它必須借助一、二航廈的話,面積會太小,特色部分我倒不懷疑,只是容量上是否能完全取代一、二航廈?其實一、二航廈可作其他用途,本席曾向院長和部長講過很多次,我講到此為止,希望大家重新思考,不要沿用那些老舊的東西。過去的建築工法和現在完全不一樣,想要把當前新科技的東西套在苟延殘喘的軀體上是很難的,就算加了心臟輔助器也沒用。尤其抓漏是非常困難的,俗語說:醫生怕治嗽,泥水師傅怕抓漏,一再出現的問題不會沒有。
* 毛部長治國:我們只有一廈這樣做,第三航廈一定是新的。
* 楊委員麗環:最後本席請教勞委會王主委,鼓勵勞資協商降低工時是97年總統提出的政見,你現在落實了嗎?有沒有碰到困難?
* 王主任委員如玄:總統在97年提出來的政見並不是要修法降低法定工時,而是鼓勵勞資雙方經由協商來降低兩周84小時的工時制度。
* 楊委員麗環:一定是降低嗎?
* 王主任委員如玄:是。
* 楊委員麗環:現在你們要如何落實?
* 王主任委員如玄:我們主要是要加強勞工協商的能力,所以在100年5月1日通過了勞動三法。
* 楊委員麗環:你們要如何讓勞資願意坐下來協商?現在工時制確實有滿多問題。
* 王主任委員如玄:其實現在已經有55%的企業實施周休二日制,有45%沒有實施,我們在各式各樣的場合都會協助。
* 楊委員麗環:我看到報紙報導,全球經濟可能會衰退,無薪假好像又開始了,相信院長一定比我更關注這個議題。請問無薪假是否合法?是否會假借一些理由讓勞工少掉工作的機會?院長和勞委會對此一定要密切注意,千萬要保障勞工的權益。如果真的有無薪假的話一定要注意,工時部分也請主委注意如何落實。謝謝。
* 吳院長敦義:謝謝。
* 主席:請郭委員榮宗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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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委員榮宗:(15時34分)主席、行政院吳院長、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昨天報紙報導吳彰裕為中共蒐集情資,不論是否有代價,洩漏機密給中共都已涉及到國家機密的問題。從報紙報導可以看出,吳彰裕經常接觸高層人士,聽說藍營立委去找他算過命,馬英九總統也找他算過命。吳院長,你那麼愛算命,有沒有去找過他?
* 主席:請行政院吳院長答復。
* 吳院長敦義:(15時35分)主席、各位委員。你這句就講錯了,我不愛算命,已經幾十年沒有去算了。
* 郭委員榮宗:但是過去有陣子不是說你常常去算命?你還算到香港去?
* 吳院長敦義:那都不正確。我幾年前去香港根本就沒有算命,這很好查,如果我在立法院說我沒去算命,結果你們查出來我有算,我馬上要辭職下台的啊!我敢講就是我有百分之一百的把握嘛!我告訴你我好多年沒有去算命就是沒去算命,以後你不要再被誤導了。
* 郭委員榮宗:我儘量不要被誤導。
* 吳院長敦義:你被誤導之後還要再誤導別人,那不行的。
* 郭委員榮宗:吳彰裕假借算命的名義和那麼多高層人士接觸來套取情資,吳院長你老實說,你和他接觸過嗎?你去看過他嗎?
* 吳院長敦義:不曾。
* 郭委員榮宗:不能說謊喔!
* 吳院長敦義:我不認識這種人,老實講,壞人罵人白賊大概是那個壞人壞。
* 郭委員榮宗:今天我們要正視的問題不在算命,因為算命是個人的信仰……
* 吳院長敦義:算命是正常的民俗之一。
* 郭委員榮宗:我對這點沒有苛責,也不懷疑,但是如果藉由算命的名義來接觸高層人士,套取情資再轉給中共,吳院長,這樣對嗎?
* 吳院長敦義:用什麼方法套取情資姑且不論,你做遊民可以套取,裝乞丐可以套取,假扮富家二代也可以套取。重點是套取的行為背叛了國家,出賣國家機密給敵對或可能潛在的敵人去獲取報酬,這就不應該!
* 郭委員榮宗:你講得很好,吳彰裕不是遊民也不是乞丐,他是赫赫有名的,很多人跟他接觸。他自稱和馬英九的交情很好,本席就擔心他為馬英九總統療傷的時候,有沒有從馬英九口中套取一些資料?
* 吳院長敦義:我根本懷疑那位先生講說馬先生有去,我所以用「馬先生」是因為他之前不是總統,可能是候選人也可能是市長,或者就職後的馬總統,我根本懷疑他講馬總統過去曾給他看過到底是不是真的。
* 郭委員榮宗:這幾年來隨著兩岸的發展,我們國家和中國的關係有頻繁的接觸,不論是政治、經濟都有。貴黨執政後,你們改善兩岸關係,對於正常的發展我們表示尊重。但是這些年來套取國家機密給中共的人士,層級好像越來越高,不得不讓人感到憂慮。從92年到100年,以前洩漏機密給中共的只是一些中校、上校,但是到了100年1月就有陸軍部少將處長羅賢哲,問題越來越嚴重。
* 吳院長敦義:我要把話講清楚,羅賢哲是民國92年駐泰國的時候就被中共收買,後來逐步升遷,在陳水扁總統任內,也就是民國97年1月1日晉升為少將軍官。5個月之後馬總統就職,陸續據報開始追蹤,才破獲羅賢哲少將洩密案。你要把這個時間表講清楚,不然算帳都會算錯……
* 郭委員榮宗:這沒關係……
* 吳院長敦義:他是在陳水扁總統任內受重用、被收買,馬總統任內是將其破案逮捕。
* 郭委員榮宗:那我請問你,這些少校、中校也許是五年前或六年前就在為中共蒐集情資了,那時是誰執政呢?
* 吳院長敦義:那個羅少將就是民國92年被收買的。
* 郭委員榮宗:那92年和94年的莊柏欣和曾昭文呢?他們在為中共蒐集情資、洩漏國家機密的時候是誰執政呢?
* 吳院長敦義:你假如查清是在李登輝總統執政時代,我也照樣譴責,因為不管什麼時代,被收買都是罪惡。
* 郭委員榮宗:重點不在這裡,我要講的是,現在軍人為誰而戰、為何而戰已經錯亂了,因為高層交往太頻繁……
* 吳院長敦義:你不能講「軍人」,因為絕大多數的軍人都在捍衛中華民國、捍衛臺灣,並沒有模糊自己的意志,只有極少數的害群之馬,該抓就抓嘛!
* 郭委員榮宗:這些年來,你們退役的這些高階將領一個一個往中國跑,難道沒有對國安造成影響嗎?
* 吳院長敦義:也沒有「一個一個」啦!有好幾個,這是事實。但是這些到中國大陸訪問的退役將官有些是在開導、開示中國大陸的高階將官不要窮兵黷武,應該尊重兩岸分治的現實,應該擱置爭議、正視現實,這樣還是對臺灣好的啊!他們至少沒有跑到中國大陸的坦克車前面,還露出詭異的笑容。
* 郭委員榮宗:退役的高階將領過去並沒有這樣,可是這些年來他們去中國喝紅酒,和對方把酒言歡,還講什麼「國軍、共軍都是中國軍」!這些報紙上都有登啊!
* 吳院長敦義:郭委員,那已經被否認了。那位將軍已經否認,而且對方看起來也噤聲不語。
* 郭委員榮宗:這些就會造成很多軍人對國家認同產生錯亂,不知道要為誰而戰、為何而戰。
我今天還要講一個更嚴重的問題,馬英九總統不是一再呼籲美國趕快出售F-16 C/D給臺灣嗎?為什麼他們不賣?並不是臺灣買不起,也不是像很多報紙寫的,馬總統只是嘴巴說說,其實根本就沒有編列預算、不想要買。老實說,就算你現在想買也沒有人要賣你,因為太多高階將領都往中國跑,萬一把F-16 C/D這些精密武器洩漏給中共的話,現階段中共絕對是美國最強大的勁敵,是它的一個對手……
* 吳院長敦義:郭委員,我還是要報告兩點。第一點,你這個顧慮並非存在,因為美國現在同意把F-16 A/B的升級版賣給我們,而且還在鄭重考慮其中有些可以和我們臺灣本地的軍事工業,也就是國防工業方面很高階的ICT廠商進行技術合作,有部分模組和零件會在臺灣裝配。這表示臺灣是美國信任的朋友,中華民國也是可靠的友邦,所以美國不會有這種顧慮,如果有顧慮的話,就不會把F-16 A/B升級版賣給我們了。
* 郭委員榮宗:既然美國對你那麼信任,為什麼不肯同意我們對F-16 C/D的需求呢?
* 吳院長敦義:這部分陳水扁總統任內好幾次向他們索價都被拒絕,雖然他們連要價單都拒絕,可是馬總統鍥而不捨,他認為陳總統要求購買F-16 C/D是正確的做法,所以是陳總統任內欲買而不可得,馬總統鍥而不捨,繼續努力爭取購買。所以應該要肯定的就是兩位前後任總統都想買F-16 C/D。
* 郭委員榮宗:你不要倒果為因,我們曾經……
* 吳院長敦義:我講的都是事實。
* 郭委員榮宗:我那時也是立委啊!扁政府的時候我們多少次表示要買,被你們在程序委員會和院會阻擋了好幾次……
* 吳院長敦義:不是、不是,沒有的。
* 郭委員榮宗:怎麼會沒有!
* 吳院長敦義:林郁方委員前幾天才說完全沒有阻擋過。第一次是160億,第二次是200億,第三次分別是28億、28億,都沒有阻擋過,這些錢等到年底才繳回國庫。這件事你不要忘記喔!
* 郭委員榮宗:立法院表決都有數據,我今天不要跟你辯這個。
* 吳院長敦義:林郁方委員那天總質詢鐵證如山,不得不信。
* 郭委員榮宗:鐵證如山也要接受全民的檢測,不是你在這邊說……
* 吳院長敦義:不然你就指出當時是哪一個黨團阻止這項軍購預算,等你提出來之後,我會在證據面前向你謝謝或道歉。
* 郭委員榮宗:好,我們一定會提供給全國民眾知道。
接下來,現階段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的制度就算合法,也非常不合理。譬如桃園縣已經升格為準直轄市,結果我們每個人分配到的統籌分配稅款的比例是全國倒數第二名。針對這點,李部長一定要給我們桃園人一個交代,因為桃園縣的創稅率在25縣市當中數一數二……
* 李部長述德:沒有錯,我想這點要特別向委員報告,我們的統計有時候沒有辦法用人均數去算,因為每個地方的財力資源、需求額度和工商發展都不一樣,所以用人均數去算固然可以參考,但並不是絕對的指標。
* 郭委員榮宗:那為什麼桃園縣和新北市、臺北市只有一線之隔……
* 李部長述德:雖然是一線之隔,可是土地價錢就不一樣啊!相關的消費額度也不一樣啊!
* 郭委員榮宗:李部長,你要認真啦!
* 李部長述德:是的,當然。
* 郭委員榮宗:現在臺灣個人所得的貧富差距越來越嚴重……
* 李部長述德:沒有啊!今年有改善啊!
* 郭委員榮宗:希望不要在你主政之下,連25個縣市政府的貧富差距也越來越大,這樣是不好的。
* 李部長述德:不會啦!都有在改善中。
* 郭委員榮宗:越改差距越大,這樣哪裡是改善?
* 李部長述德:不會啦!除了統籌款之外,還有補助款等其他財源。
* 郭委員榮宗:2年前新北市升為準直轄市的時候曾經獲得中央100億統籌分配稅款的挹注,為什麼桃園縣……
* 李部長述德:那是其他的補助款。
* 郭委員榮宗:那為什麼現在不給桃園縣其他補助款?
* 李部長述德:這點要特別向委員報告,中央和地方財政搭配之下有好幾種財源,包括自有財源、補助款、統籌款和自己的稅外收入,總共要看這4個東西……
* 郭委員榮宗:院長,你要公平一點。
* 吳院長敦義:是,我一定。
* 郭委員榮宗:桃園縣200萬人口……
* 吳院長敦義:不過,郭委員,剛才李部長講得很正確,統籌分配稅只是其中之一,其他還有特別補助、一般補助和各種計畫,還有中央去投資做的,這部分只要一項就不得了了。你看看國際機場、桃園捷運、第三航廈和2號道路拓寬等各項建設,就知道政府在桃園的建設是不得了當中的不得了啊!
* 郭委員榮宗:這些建設都是中央政府投資的,也許無法從統籌分配稅款當中看出來……
* 吳院長敦義:對,統籌款只是指標當中的一項。
* 郭委員榮宗:我瞭解,但是桃園這些建設難道只有帶動桃園的發展嗎?這是整個國家的需求吧!所以這些帳不能算在桃園頭上。
* 吳院長敦義:同樣的道理,如果補助臺中,也是全國在享受啊!所以都一樣啦!
* 郭委員榮宗:統籌分配稅款是給縣市政府自行運用的,你知道嗎?
* 吳院長敦義:郭委員,我會請主計長和李部長檢討一下,因為桃園的面積也算大,人口也算多,要按人口和面積去核算,加上創稅的可能性,為什麼桃園的人均比例會特別低?我會請李部長去查一下。
* 郭委員榮宗:你可以去看5個直轄市……
* 吳院長敦義:喔!你是說5個比較嗎?
* 郭委員榮宗:桃園縣現在是準直轄市,可是我們平均每人分配到的統籌分配稅款不到臺北市的二分之一,臺北市政府很多建設……
* 吳院長敦義:和臺南比起來如何?
* 郭委員榮宗:也比臺南差。
* 吳院長敦義:臺南是正式的直轄市當中比較辛苦的一個。
* 郭委員榮宗:臺南每個人可以分到8,588元,桃園縣是6,315元,如果院長連這樣的數據都不知道,就真的對不起我們桃園人了。
* 吳院長敦義:我只是希望由你的嘴中講出來,就是台南受到很好的照顧。
* 郭委員榮宗:請你去了解,不然你們這次在桃園會得到很少票。院長,如果你不重視桃園……
* 吳院長敦義:我非常重視。
* 郭委員榮宗:如果你重視的話,要給我們一個具體的回應、善意的回應,而且不是用講的,好不好?
* 吳院長敦義:重大建設就不是用講的,而是真正做的。像五楊快速道路就花了八百多億元,從五股到楊梅,多數都是為了桃園設想的比較多。
* 郭委員榮宗:五楊快速道路大家都會經過,下南部的人也會經過,就算在桃園塞車,南部的人也很冤枉。
* 吳院長敦義:對,但是就像機場捷運、2號公路、桃園機場、航空場一樣,就是這樣。
* 郭委員榮宗:院長,如果有多幾個捷運到桃園,我會稱讚你,但是像五楊快速道路這種全國性的建設,不能算到桃園身上。
* 吳院長敦義:捷運現在也開始規劃了,紅線及綠線都在規劃,已經接近施工的階段了。
* 郭委員榮宗:我們希望是看得到的,而不是用講的,好不好?
* 吳院長敦義:你一定會看到的。
* 郭委員榮宗:我們希望是看得到的。接下來我想請教毛部長,現在桃園機場頻頻「凸棰」,讓我們國家很沒有面子,我上個禮拜才去機場送客,發現很多人邊走邊罵道:「這怎麼會是國際機場?」。當然,也許毛部長會說現在正在建設的過程中,等建好了以後……
* 吳院長敦義:您指的是一航廈,還是二航廈?
* 郭委員榮宗:我告訴你,一航廈、二航廈都一樣。
* 吳院長敦義:二航廈應該不會吧?
* 郭委員榮宗:我告訴你,哪裡能教飛機降落在二航廈的人由一航廈出境?我就遇到這種情況,教人家走幾十公尺的路,到另一個航廈拿行李。縱使航廈正在改建中,有一些不便,但是在實務上你們要給旅客方便,尤其這些都不是國內的旅客,而是國際旅客,他們邊走邊罵,讓我們國家很沒有面子。
請教毛部長,剛才吳院長講到很多建設在桃園,但是有一些到桃園的建設,我們是不要的,像第三跑道。國際機場到底有沒有建第三跑道的計畫?
* 毛部長治國:跟委員報告,現在桃園航空城整個規劃裡面有第三跑道。
* 郭委員榮宗:我在委員會裡面曾經一再要求交通部,針對第三跑道的規劃對大園鄉整個都市計畫的影響,包括噪音、限建,給本席一個答復。我等了半年了,你們都沒有給我回應。我在委員會質詢部長的時候,你說這個計畫還沒有成熟,只是在研究階段。
* 毛部長治國:跟委員報告,因為將來要區段徵收的範圍現在還沒有完全確定。
* 郭委員榮宗:以台15線的周邊、桃園機場那一段的土地來說,公告地價可能只有三、四千元,但是現在1坪喊價到四、五萬元,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因為這些土地將來可能會區段徵收。你們在規劃,人家就已經知道了,土地飆到這個樣子。土地飆我不反對,但是我現在要求的是,第三跑道設下去以後對整個大園鄉的都市發展會帶來什麼樣的影響,你要給我一個答復啊!你要給大園人一個交代啊!對不對?
第二,部長曾經告訴我,如果沒有第三跑道,將來沒有辦法應付旅客的需求;但是我要告訴你,以現在兩條跑道來看,每年的總吞吐量只有2,500萬人次而已。我查得很清楚,香港的機場也只有兩條跑道,出入境旅客卻可以達到5,000萬人次。為什麼香港做得到,我們做不到?現在桃園機場才2,500萬人次,就非做第三跑道,犧牲大園人,我沒辦法接受!
* 毛部長治國:跟委員報告,第三跑道就是為了應付5,000萬人次以上的時間到來,所以基本上兩條跑道的上限差不多就是五千多萬人次。如果我們台灣預估將來會突破5,000萬人次的需要,那個時候兩條跑道就不夠了。
* 郭委員榮宗:你說到了5,000萬人次的時候必須有第三條跑道,我不反對,也希望有一天台灣出入境旅客能夠達到5,000萬人次,但是目前沒有,而且第三跑道設的地點是不對的。我向院長報告,第三跑道經過大園鄉整個都市計畫的中心,飛機飛在人家的屋頂上,裡面有好幾個小學、國中。還有,鄰近的地方有一個中油的沙崙油庫,如果當地發生類似上次的桃園空難事件,栽了一架飛機下去,整個桃園縣就沒有了,所以這是茲事體大,你們有沒有考慮過?跑道的盡頭就是沙崙油庫。
* 毛部長治國:不是盡頭啦!
* 郭委員榮宗:怎麼不是?左側啊!那是我的選區,我怎麼會比你還不清楚?所以你們的評估都是不對的,縱使要設第三跑道,那也是不當的地點,我先告訴你。所以現在大園人都在等,很多人等著向交通部抗議。至少部長先向他們說明,第三跑道設下去以後對整個大園鄉都市計畫的影響是什麼?你告訴我們,好不好?你一定要答復我啊!
* 毛部長治國:基本上,這要配合桃園縣政府,我們一起來推動。
* 郭委員榮宗:你要告訴我,不能我講到第三跑道,你就說只是在規劃,但是我告訴你,桃園航空城裡面本來就有這個規劃。你有規劃,就要告訴我們啊!這對地方的影響在哪裡?
* 毛部長治國:對,外圍的都市計畫……
* 郭委員榮宗:就像剛才院長講的,政府投資那麼多在桃園,但是這個投資是不利桃園的,對不對?
* 毛部長治國:這對桃園還是有幫助的。
* 郭委員榮宗:我們寧可不要啊!
* 毛部長治國:因為航空城在這裡,將來外圍航空城的都市計畫等等,我們會配合桃園縣政府一起來做。
* 郭委員榮宗:對桃園縣有利的或有影響的,你要事先告訴我們,好不好?部長,你現在要答應我啊!你告訴我第三跑道建好以後,對整個大園鄉都市發展帶來的影響是什麼?你告訴我嘛!
* 毛部長治國:我們會配合桃園縣政府整個外圍航空城一起來發展。
* 郭委員榮宗:部長,我在這裡不能要求你告訴我嗎?會後給我資料不行嗎?
* 毛部長治國:將來外圍的發展當然要配合機場的發展。
* 郭委員榮宗:只針對第三跑道帶來的影響給我資料,可以嗎?
* 毛部長治國:我們可以提供相關資料,不過外圍的部分是由桃園縣政府……
* 郭委員榮宗:外圍……
* 毛部長治國:因為只要一出機場範圍外面,就是桃園縣政府要處理的。
* 郭委員榮宗:我沒有講外圍,第三跑道總是中央的、交通部的,我要的是這個。
* 毛部長治國:將來會用區段徵收的方式來處理。
* 郭委員榮宗:你們用區段徵收的方式,我沒有意見,問題是第三跑道建好以後,大園鄉整個都市計畫就完蛋了,你知道嗎?我現在要你告訴我這個影響。
* 毛部長治國:我們是在大園都市計畫範圍之外。
* 郭委員榮宗:如果是都市計畫外的,民眾不會跟你抗爭的,所以你講的是不對的,那個明明是從中華路下去,就是在中心,我現在不跟你爭這個,我只希望你告訴我啦!
* 吳院長敦義:郭委員,我很負責地講一句話,您剛才提醒的事未必是真的符合原先的規劃,但是我覺得都可以提醒交通部,更審慎地核對一下初步規劃的構想是不是有您所提的顧慮。
* 郭委員榮宗:你要告訴我,我只要這個就好了。接下來在請教曾部長之前,我想先請教吳院長。前幾天我看到一則報紙廣告,說實在話,我覺得很可悲,又很可笑。這是吳院長與馬英九總統署名的廣告,我相信這則廣告是用國民黨的錢去登的,絕對不是用政府的錢,但是我今天要講,你們刊登這麼大一則廣告給全國2,300萬人看,我覺得很可笑。相信你們都記得,不久以前陳雲林訪台的時候,我們的國旗被要求收起來,不能舉旗,現在你們又用旗海飄揚的場面刊登廣告,是想騙選票嗎?
* 吳院長敦義:郭委員,陳雲林會長來台灣的那幾天,中華民國台灣有幾千面、幾萬面的國旗飄揚在各地,只有出一個小的插曲,一個警察跟一個拿旗桿的人稍微有一點衝突,你就以偏蓋全,這是不公道的。
* 郭委員榮宗:沒有,全國都看過!而且有的學校碰到他去演講,就必須把國旗拿走……
* 吳院長敦義:沒這個事!這都是極少數!
* 郭委員榮宗:我現在要講的是……
* 吳院長敦義:我不能否認可能是有一個感冒了!你卻以為全台灣都感冒了,這是不正確的!
* 郭委員榮宗:這是國民黨中央黨部為了你和馬英九總統登的廣告……
* 吳院長敦義:國旗飄揚有不對嗎?
* 郭委員榮宗:你們登這個廣告的時間、地點不對!第一,不必在選舉的時候才來強調台灣、強調這面國旗,平常就要強調;第二,這面國旗是要給外國人看的……
* 吳院長敦義:總統每次兩岸談判前都會交代,一定要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怎麼會是選舉才談台灣呢?
* 郭委員榮宗:你們明明就是快選舉了,才登這個廣告嘛!
* 吳院長敦義:讓國旗飄揚不行嗎?
* 郭委員榮宗:時間不對嘛!為什麼你們不在選舉之後再來登這個廣告呢?
* 吳院長敦義:我們每天都應該把國家放在心中。至於什麼時候登廣告,那是廣告作業人員自己的判斷嘛!
* 郭委員榮宗:如果不是快要選舉,你們登這個廣告,也許我會稱讚;可是再過三個多月就要選舉了,你們登這個廣告是為了什麼?我想大家心照不宣……
* 吳院長敦義:可以更加凝聚人心,愛護中華民國啊!
* 郭委員榮宗:你們要花這個錢,我沒有意見,但是我要告訴你……
* 吳院長敦義:平時就要敬國旗,選舉到了,更要呼籲大家熱愛國旗、熱愛國家,這有什麼不對?
* 郭委員榮宗:那就不要碰到中國來,就把國旗收起來!這是本席今天要提醒你的重點。這面國旗是給中國人和外國人看的,讓他們知道我們的國旗就是這種樣子,至於我們台灣人,每個都知道這是國旗,不必等到選舉到了,才去登這種廣告,分明就是為了選票……
* 吳院長敦義:不會,我們每天都敬愛國旗!請委員放心,我也很希望委員能夠認同國旗、認同中華民國,那是我最喜歡的!
* 郭委員榮宗:我認同。不過,我也希望明年1月14日選完之後,國民黨還能常常登這樣的廣告。
* 吳院長敦義:如果有經費,我會鼓勵他們多登一些。
* 郭委員榮宗:好。
另外,對於曾部長打擊賄選的決心,本席表示尊重,縱使前陣子有些差距,也許誠如你所說,是大家誤會你的意思。不過,本席現有要提出一個案例,即桃園縣第二選區,賄選人廖正井先生經高院判決為當選無效,一審刑事判決3年半,到了二審卻判無罪,該案正在上訴當中,本席希望高檢署能夠提出你們的看法。我為什麼要特別提出這個例子?因為我覺得這是一個烏龍判決,理由如下:這些拿錢的人,包括里長30,000元,鄰長5,000元,都已經把錢全部繳回去,正因為這是一個事實,所以廖正井才會被判決當選無效。在刑事上既然他被判無罪,就應該大家都無罪,怎麼會把里長判刑,然後抓去關,結果廖正井自己卻沒事?這算什麼判決?拿錢的人被判刑,給錢的人卻沒事,這根本就是一個很可笑的烏龍判決,看來又出了一個恐龍法官!拿錢的里長、鄰長被判刑,有的都已經去坐牢回來了,結果給錢的人是誰?大家都不知道!給錢的那一方為什麼沒有人負責?給錢的人是廖正井,他卻沒罪,而錢是經過誰轉的?那些人也都沒罪。結果變成拿錢的有罪,給錢的沒罪,就是有收賄的人,卻沒有行賄的人。部長會不會覺得這個判決很奇怪?
* 曾部長勇夫:報告委員,任何具體的個案,我們的檢察官一定本著負責的態度來審核、來表達意見……
* 郭委員榮宗:我知道你們很認真在抓賄選,但是這個判決對檢察官是不公平的,所以高檢署必須提出你們的看法。否則,這樣下去,我們如何選舉?如果買票的人沒罪,拿錢的人卻有罪,以後要怎麼抓賄選?接下去我們又要如何選舉?這個例子就是這樣啊!拿錢的里長被判刑,給錢的這一部分卻完全無罪,如果可以這樣,那以後我們只要找一些外面的人去買票就好了,不是很簡單嗎?
* 曾部長勇夫:法務部一定會要求及督促所有檢察官認真查賄,而對起訴的案件,也會認真監督。
* 郭委員榮宗:但是這種判例一旦形成,以後檢察官就不用抓賄選,而我們也不會選舉了,因為不知道要怎麼選,反正只要透過別人去買票,就會沒事,是不是這樣?本席希望高檢署能夠重視這個案子,因為任何一個判例都會形成社會觀感……
* 曾部長勇夫:我們會請高檢署檢察長督促檢察官……
* 郭委員榮宗:哪有說收錢的人都被判有罪,被抓去關,而給錢的那一段都沒事,難道這個錢是天上掉下來的?哪有這樣判決的?這點我們沒有辦法接受!政風要清,就要從這次選舉開始,院長也是候選人,本席希望明年1月14日大家能夠進行一場非常公平、公正的競賽。
* 吳院長敦義:我們一定會做到公正、公平;我個人也一定會遵守法律;我們所服務的政府也一定是公正、公平的。
* 郭委員榮宗:我們不希望有任何像這樣的判決再出現……
* 吳院長敦義:對於個案,我不能去做什麼樣的評論。
* 郭委員榮宗:我已經告訴你們了,希望高檢署好好了解這個案件,否則大家都不會選舉了!
* 吳院長敦義:好,謝謝委員。
* 主席:請丁委員守中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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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委員守中:(16時6分)主席、行政院吳院長、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首先,本席要請政府大力支持我們的體育活動和相關的賽事,因為體育成績不僅代表國家的軟實力,也和國民的體魄和健康發展密切相關。今天在國際環境裡面,台灣能夠在國際間揚名立萬,除了高科技、代工等等經濟的發展之外,大概就屬我們的體育明星在國際間讓大家耳熟能詳,例如曾雅妮,介紹她的時候就說:「The young lady from Taiwan.」電視上一而再、再而三的播出,大家都曉得;又如棒球的王建民、馬拉松的林義傑和跆拳道的楊淑君等等高手,都是家喻戶曉的體育明星。最近因為毛部長生病,所以我接任中華民國籃球協會的理事長,也才了解到我們的政府和民間企業對於體育實事的支持以及投入的運動資源實在太少了。當然,在此我也要替我們的主委講話並且多爭取一些資源。舉例來說,台灣的大企業,尤其是高科技廠商,動輒花上幾億舉辦尾牙,卻很少像國外的大企業一樣來支持球隊,凸顯公司的形象。台灣支持球隊的大企業真的太少、太少了!院長,你可知道台北市這個全國首善之區,也是我們的首都,是否有標準的籃球場?
* 主席:請行政院吳院長答復。
* 吳院長敦義:(16時8分)主席、各位委員。自從中華體育館拆掉以後,大概就比較少。所以現在包括籃協在內,籃球界大概都認為如果台大體育館可以借到的話,應該是舉辦職籃最好的場所,因為它約有6,000個左右的座位,是最適當的;如果跑到新莊,似乎就稍嫌遠了一些,我有接到這樣的反應。
* 丁委員守中:上次我們有個老國手和國內球壇見面的機會,我非常感謝院長參加並聽取意見。可是真的,我們台北市連一個標準的籃球場館都沒有。台大球館以及小巨蛋,基本上也不是標準的籃球場館,更何況這些場地有時會供作其他應用,要排時程並不容易。還有,我們國防部下面這麼多軍種和部隊,卻連個籃球隊都沒有……
* 吳院長敦義:以前有,像飛駝就很出名啊!陸光也很不錯啊!
* 丁委員守中:以前有陸光、飛駝,可是現在呢?難怪我們在國慶閱兵時,小兵還昏倒,體能方面真的要加強。你可以看到其他國家國防部的球隊,都是甲種球團養成的隊伍,我們這邊沒有。
* 吳院長敦義:因為我們的部隊經過精實案、精粹案,都有大幅度的縮編,所以體育和康樂方面無形中也縮編了。
* 丁委員守中:這方面不應該縮編。
* 吳院長敦義:我請高部長再檢討看看,是不是在不妨礙精實案和精粹案的原則,依然能夠保留國軍在運動上能夠發光、發亮。
* 丁委員守中:請高部長表示一下看法,由國防部來支持球隊,那麼多體能方面很好的人進入軍隊裡面,也能夠讓他們保持繼續練習比賽的機會。
* 高部長華柱:向委員報告,國防部一向重視國防體育,現在的兵員和以往不一樣,委員應該了解,當年的七虎隊,後來的陸光……
* 丁委員守中:我們不去講過去的歷史,我只要講……
* 高部長華柱:我們會重視體育,會和體委會共同努力,但是不是單項……
* 丁委員守中:現在連籃球隊都沒有一隊。
* 高部長華柱:最重要的還是我們自己的國防體育,至於是不是每一項都要面面俱到……
* 丁委員守中:籃球是最簡單的,每個部隊都有籃球架、籃球場,是最容易上手的運動。部長,我只是點到而已,希望你對這方面能夠大力支持。
* 高部長華柱:謝謝,我們會研究。
* 丁委員守中:我要舉的例子實在太多了。今年籃協就有七大國際賽事,包括U16、U19、世青盃、亞青盃的男女賽事,還加上中華男籃、中華女籃,再加上瓊絲盃,政府的補助實在太少了。我也要在這裡替主委講話,因為我們的預算就這麼多,她得面對四十幾項的單項運動,這表示我們國家對這方面不重視。
院長,我們的球員待遇實在太低了,你曉不曉得我們的國手在比賽集訓期間,一天的生活補助費有多少?
* 吳院長敦義:細節我不清楚。
* 丁委員守中:200元。一個教練,一個防護員多少錢,你知道嗎?700元。比在麥當勞打工的待遇還要少,這些都是國手,國家級的教練,給這種待遇近乎是一種羞辱。
目前,台灣籃球國手的待遇拿15萬元,大陸方面則輕鬆愉快就出15萬人民幣、50萬人民幣來挖我們的角。就以今年的籃協來講,要因應七大國際賽事,因為補助太少,我們的資金缺口就差了1,600萬。暑假的時候,我把朋友要捐給我的選舉經費請他先捐給籃協,不要網路上每天罵我,我就不必選了。
院長,面對這些現象,你有什麼具體解決的辦法?
* 吳院長敦義:粥少僧多,實在不容易面面俱到,不過,體委會戴主委也是體育健將出身……
* 丁委員守中: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 吳院長敦義:我們多努力吧!我們一起努力吧!
* 丁委員守中:我們可以看到別的國家的元首、總理站出來,挺身呼籲企業界,希望他們能支持運動賽事,幫忙召喚企業界支持哪些球隊……
* 吳院長敦義:尤其企業界,我們現在應該修改相關法律,企業界如果對體育界的贊助或捐款能夠得到稅捐方面的減輕……
* 丁委員守中:現在有啊!可是需要您登高一呼,需要馬總統登高一呼啊!
* 吳院長敦義:是。
* 丁委員守中:全國體育總會大家站出來支持您,那天我去台中時,有很多人請我告訴吳院長,告訴馬總統,希望他們挺身而出來支持賽事活動,支持體育。
* 吳院長敦義:有,你可以看到,總統夫人有時候都靜靜地坐在群眾席裡看完一場球賽,這就是默默地支持,日久天長的這樣在鼓勵體育運動。
* 丁委員守中:精神的鼓舞是不錯,不過希望院長能夠拿出實質的贊助跟支持。希望您能夠挺身而出,登高一呼,為我們的運動賽事、球團及各個單項運動爭取更多企業界贊助的資源,你來做這個啦啦隊的頭好不好?
* 吳院長敦義:是,我熱烈鼓掌,可以。
* 丁委員守中:接著要談到制度面的問題,它限制了體育的發展。在此我要請教NCC蘇主委,我們看到國外的電視媒體,不算專業的體育台,它對於體育節目及體育新聞播出的時間,少則占到5%、8%,多則占到18%。台灣的新聞台,針對體育節目,不算專業的體育台的話,播出的時間有多少,你知道嗎?
* 吳院長敦義:像緯來體育台……
* 丁委員守中:那不算。
* 吳院長敦義:一般的電視台,運動節目播出幾分鐘?我真的不清楚。
* 丁委員守中:蘇主委知道嗎?
* 蘇主任委員蘅:我知道有很多專業的體育台,但是電視新聞的播出極少。專業體育台裡有體育新聞,但是無線台的體育新聞時段非常有限,大概是把它當成事件來播出,比較缺少專門的新聞。
* 丁委員守中:你講對了,都是當事件播出,可是你到國外大的媒體網站上去看,美國ABC、CBS、CNN去看,它一樣一樣分得很清楚,體育就是體育,裡面有多少節目。我們現在的無線台,除了民視有體育組之外,其他連體育組都沒有。我們的新聞台,每天都播一些打打殺殺,吵吵鬧鬧的新聞,只有0.12跟體育有關,而且0.12裡面還都是在事件的情形之下,這種情形跟國外的情形太不成正比了。
本席在這裡要特別要求,我們的無線電視台換發執照作業要點,按照NCC的相關規定,它的審查委員要有學者專家、要有公民團體代表,但我們看到的是NCC過去只邀請婦女團體、消保團體、文化藝術團體的代表,但是從來沒有邀請體育團體的代表,那些團體去的時候可以要求你的節目,要給我多少時段,否則我不給你過,把承諾具體寫下來。是不是請求蘇主委,將來在依無線電視台換發執照作業要點進行審議時,能夠讓我們體育界的人士有機會參與審查,讓他們更重視體育新聞的報導,好不好?
* 蘇主任委員蘅:委員說這一點,我們很認同。NCC相關的換照審議委員會,我們最近也在修改新的相關辦法,我們會儘量增加整個社會多元的代表性。丁委員提的這個建議,我們回去可以去辦理,我想沒有問題。
* 丁委員守中:現在的作業要點裡已經有規定,社會團體和公民團體的代表,體育團體、體育人口這麼多,打籃球的有多少人啊,這是全國最大的體育團體。
* 吳院長敦義:您指教的非常正確,我支持蘇主委剛才的答復。
* 丁委員守中:還有一點,除了請體育團體之外,下次申請換照時,現在這麼多台,每天社會新聞重播再重播,體育台真的不夠,下次申請時,體育台是不是能夠優先的得到你們的關注。
* 蘇主任委員蘅:其實最近都在鼓勵高畫質的頻道來申請,最近有好幾個高畫質的體育頻道來申請……
* 丁委員守中:對啊!以後改為高畫質之後,變成6倍的頻道了。
* 蘇主任委員蘅:只是還沒有機會上架。
* 丁委員守中:體育台多開放一些好不好?現在有些體育台播報的都是國外的新聞,沒有國內的體育新聞,國內培養不出明星來,等到人家辛辛苦苦打到全世界知名了,可是他前面那段很苦的日子從來沒有人關心照顧,球員將來的退路也很辛苦,也都沒有人關心照顧,這部分要請院長、戴主委及蘇主委特別關心。
在這裡我還要請教一點,這是蘇主委可以決定的,我們看到國外各國運動賽事的轉播,畫面插播贊助廠商的logo是天經地義的事,台灣的NCC卻不准,少數幾個教授根本不了解國際的情形就說那是廣告,不行,結果就影響到電視台的營收,大家就不願意轉播體育節目,不願意來贊助體育節目,這點可不可以改變一下?
* 蘇主任委員蘅:現在行政院已經列為優先法案的「衛星廣播電視法」裡已經把賽事的轉播和將來在體育賽事裡做置入,因為希望觀眾能夠明顯區分,但是也希望增加他們的經濟來源,所以我們已經做了更具體的條件規範,有放鬆的部分,也有規定比較嚴格的部分。
* 丁委員守中:我們就比照國外,比照先進的國家嘛!對於贊助廠商,他們就是照廠商的logo,以籃球為例,電視轉播照過去的時候,下面就會有螢幕,螢幕會自動跳出贊助廠商的logo,這樣人家才願意贊助,如果你們不准他們照那個鏡頭,他們為什麼要贊助呢?
* 蘇主任委員蘅:我們要請委員支持衛廣法通過,因為我們這一次放寬了。
* 丁委員守中:好的。另外還有一項是與體育有關的,中華U19男籃飛往拉脫維亞參加世青籃賽前,馬總統去替球員加油打氣曾說,打籃球的人口比打棒球的人還多,看籃球的人也不比看棒球的人少,籃球與國人的健康是最直接有關的,應該比照棒球運動有一個振興籃球計畫,還特別交代戴主委,主委應該也親自聽到了。針對這一項,籃協很認真的在起草振興籃球計畫,也集合全國籃球界人士,大家來集思廣益,時間大概是在10月底,那一天是否可以邀請院長與戴主委能夠親自出席,聽聽籃球界的心聲,也給全國熱愛籃球的人士加油打氣,好不好?
* 吳院長敦義:只要時間許可,一定應命。
* 丁委員守中:我們一切將就您的時間,好不好?您總會有時間吧!籃球有這麼多人口,應該可以吧?好不好?我們將就你的時間,我們先跟你敲時間,好不好?
* 吳院長敦義:謝謝。
* 丁委員守中:你一定來參加吧?
* 吳院長敦義:謝謝。
* 丁委員守中:是不是一定來參加?
* 吳院長敦義:只要時間許可,一定參加。
* 丁委員守中:我們將就您的時間嘛!好不好?那就這樣了,謝謝。
* 吳院長敦義:不能依照我的時間啦!我如果排不出來,就反誤大事了,您還是照排,我儘可能啦!
* 丁委員守中:全國籃球界有這麼多熱愛籃球的人口,院長不能忽視他們。
* 吳院長敦義:我剛才已經報告過了,只要時間許可,一定從命。
* 丁委員守中:好的,謝謝。
另外,本席最近接到各大醫院急診醫學科醫師組成的大型活動救援救護協會及眾多登山旅遊相關團體的陳情,他們都對緊急醫療救護法出現嚴重缺失提出看法,臺灣的土地中有三分之二是山地,山林野外都是眾多觀光客與登山者的活動範圍,但是現在我們的緊急醫療救護法卻無法比照國外,沒有辦法照顧到前往野外地區觀光旅遊或登山的民眾,以及長年在野外地區工作、居住的國民,國際上對野外地區的定義是,運用任何交通工具運送病患至醫療院所超過1小時以上的區域,就稱為野外地區。臺灣的醫學發達,但因為缺少野外緊急救護體系,許多國民因此而喪失生命,這對臺灣來說,算是臺灣落後的一面,也是我們必須面對的一面,這是與國情不相稱的地方。現在大陸觀光客與臺灣觀光客這麼多,都在山林野外活動,不管是阿里山、梨山、蘇花公路或南橫公路,如果發生大規模的車禍,路又崩坍不通時,要怎麼救援?民國92年就有救護直昇機的管理辦法,請問院長及署長,你們知不知道到現在為止,符合救護直昇機管理辦法的規定,其上裝有緊急救護裝備的救護直昇機一共有幾架?
* 邱署長文達:我們目前總共有32架,其中直昇機大約有8架到10架,像阿里山的車禍……
* 丁委員守中:那只是載送工具,就像陽春的救護車一樣,只是一個載送工具,你們不能把國軍全部的軍力或空勤隊的直昇機都算在裡面!其實到現在為止,沒有一架官方的直昇機有依照民國92年制定的救護直昇機管理辦法所規定的標準去裝備急救配備。
我們接獲的陳情是這樣的,或許高部長也可以澄清一下,因為軍方以救災及作戰為理由,不准他們去裝備,所以他們只能當成載人的工具。內政部也是一樣,空勤隊也說要以救災為主,機上不准有配備。這就像過去多少年來的救護車一樣,我們的救護車只是陽春的載送工具,裡面缺乏相關醫的療設備,直到最近我們才趕上來,車內配有醫療設備了。
有關緊急救護法的部分,除了要修法之外,本席也要特別代替全國醫療救護體系的人員提出來,請問院長能否交代內政部長、國防部長,讓他們的所屬的軍方直昇機或空勤隊的直昇機撥出幾架來,依照該有的裝備配備,配合衛生署專家及急診醫學會專業急診運送傷患病患的需求,及早完成幾架依照標準配備裝備的直昇機,以保障國人的生命安全。
* 吳院長敦義:這個目標非常重要,因為緊急醫療網已經建置15年了,理應達到比較成熟的程度,因此,如何去調度,包括國軍或內政部的空勤總隊,其中有沒有若干架,在沒有天然災害的情況下,也能兼管緊急必要的載運行為……
* 丁委員守中:不能只是載運,還要救護,所以上面就要有救護設備!
* 吳院長敦義:沒有錯,如果有救護直昇機,當然要有相配屬的人……
* 丁委員守中:很多人被載運下來後,已經從活口變成屍體了!
* 吳院長敦義:我請衛生署去妥適規劃。
* 邱署長文達:空中緊急救難中心現在有一個審核制度,如果審核通過,醫護人員是可以上機的。
* 丁委員守中:雖然醫護人員可以上機,可是上面沒有相關的配備還是不行嘛!這就和以前的陽春救護車一樣。
* 吳院長敦義:如果要救災、救難也要有這些配置啊!因為在土石流或其他災變當中,可能會有人受到很重的外傷。
* 丁委員守中:高部長,你們擁有最多的直昇機,將來救災也是你們最主要的任務之一,能不能請你們撥出幾架,然後上面備有醫療、救災相關的配套裝備,好不好?
* 高部長華柱:現在國軍所有的飛機,主要還是以戰備為主,不過嘉義的海鷗中隊,事實上仍會依照衛生署的要求去進行任務,而且在擔任任務時,基地裡面的醫護人員、必要裝備都會負載在上面,下來以後,很快就會與當地的醫院直接聯繫,甚至直接落在……
* 丁委員守中:那就和早期的陽春救護車一樣嘛!
* 高部長華柱:不一樣,絕對不一樣!
* 丁委員守中:請部長看一下救護直昇機管理辦法裡面的相關規定,既然民眾提出這樣的陳情,我相信一定是有所本的,那你們就好好的去徹查、瞭解。
* 高部長華柱:是。
* 丁委員守中:也請署長與國防部、空勤隊認真去面對這個問題,好不好?
* 邱署長文達:好的。
* 丁委員守中:另外,我的選區在北投、陽明山,目前許多關心文化資產保存及關心環保的團體,以及文化大學的師生、陽明山上的眾多居民都醞釀要出來抗爭,起因是臺灣銀行企圖規避立法院不得標售原美軍宿舍土地的決議,另外還以活化利用土地為名,僅保留少部分的土地為歷史建築、文化景觀,計畫將大部分的土地以設定地上權的方式委外經營、開發,規劃為主題街坊、生態居所,未來的商業區甚至可以經營餐廳、民宿。土地的分區使用,臺銀現在也申請要變更為特定的住宅區,可建造不超過3層樓高的豪宅別墅,這個案子現在已經送到北市文化局審查了,前兩天中國時報也做過大幅的報導。
由於陽明山上居民眾多,光是文化大學就有3萬多名師生在那邊活動、進出,每逢假日的時候都是人車擁擠,必須進行交通管制。當地的里長、里民及文化團體、文化大學師生都認為引進過多的商業活動事實上是不適宜的。其實文化資產應該要讓文化人士進駐,像大陸、國外就有很多地方是讓文化藝術人員進駐,以修復舊觀的方式,長長久久的發揮文化產業的相關效益,例如:西溪濕地、大陸西湖邊,都是這樣的情形,而不是去從事商業的開發,對此我想聽一下院長的意見,您知不知道這件事情?
* 吳院長敦義:我的回答是4個字—兼籌並顧,因為如果統統保留原狀,臺銀的宿舍可能會日漸頹廢,所以這也不是個好方法。
* 丁委員守中:但是現在臺銀根本不去維修,也沒有依照文資法的相關規定去辦理,而且他們對外的租期都限制1年1租,所以大家都沒有承租的意願,也沒有維修的意願,這樣他們就可以達成賣出的事實。
* 吳院長敦義:丁委員,我對歷史也略有認知,難道租給美軍的宿舍就一定是文化古蹟,就值得保存嗎?這裡還有一些因素需要考量,像有些眷舍日益頹廢,不但影響景觀,而且土地沒有被活用,這樣也是不好的。但是如果活用過度,變成對生態環境的衝擊過大,那也是不好的。所以我才說要兼籌並顧,因為憲法就有明定。
* 丁委員守中:本席支持兼籌並顧,可是我們要考量陽明山的情形,現在每逢假日人車擁擠,都還要進行交通管制,而且像民間所有的私地,六之六保變住那個區塊,都是屬於老百姓的土地,結果其開發也都因為同樣的理由:環保、交通擁擠、水源可能被污染等原因而在各方關切之下叫停了,現在這塊純屬於政府所有的土地,憑什麼去限制民間不准開發,但是你們又去開發這個地區?這不是很荒謬的事情嗎?應該都不准啊!因為存在著同樣的理由。
* 吳院長敦義:准或不准還是要依照憲法的精神去做,這是文建會在規劃的……
* 丁委員守中:文建會對這個部分應該要發言,而不是只讓臺灣銀行拚命在那邊push要活化利用這些土地。而且這也規避了院長你的公有土地500坪不准賣……
* 吳院長敦義:執行這個政策的是財政部,所以請李部長向委員說明。
* 丁委員守中:李部長,你指派許志堅出面去跟民眾協調的時候也說過,你說文化價值應該優於商業開發的利益,建議臺北市要把它全部規劃為公用的公園綠地和歷史文化建築。
* 李部長述德:這一點特別請委員放心,誠如院長剛才所指示的,這種東西一定是兼籌並顧,基本上,對公有土地的開發一定要符合都市計畫、從文資保護、環境保育等各方面去考慮,當然,要考量如何讓一個地區適量的開發,在對文資的發展有幫助,對環境保育有幫助的情形之下,才能做後續的處理,這是第一點。第二點,臺銀的土地就是因為前面的這些計畫沒有定,所以他們也無從去開發,才會荒廢了那麼多年。
* 丁委員守中:他們是管理的機關,卻不去做文資的保護,任其頹廢,以做為開發的最好理由。
* 李部長述德:因為都市計畫一直沒有定下來,所以他們無從去進行開發,也無從去做後續的作業。
* 丁委員守中:既然文資已經列為保護的歷史建築群,部長就應該去要求臺銀。
* 李部長述德:要在合理的情形之下來做後續的開發,不管怎麼講,一定要維護當地的環境、做好文資的保護及相關環境的保育,在這樣的前提之下,讓土地活用也是一個必要的……
* 丁委員守中:本席不希望這些又變成抗爭的議題,到時候又造成政治上的衝擊,院長也是聰明人,你不會希望引發衝突,不要變成像上次六之六事件那種衝突一樣,一定要到了送監察院去調查才能喊停的情形,所以我們真的非常希望部長能夠注意這方面的問題。而且臺銀今天要開發的最主要理由是那些土地的稅賦太重、不敷成本,其實只要規劃為用公園綠地、歷史文化建築,就可以減輕稅賦,問題就解決了,對不對?這樣就不是只賣給財團,做為高牆深苑,只有一世的價值,而是可以具有長長久久的文化價值,可以做為文化創意產業相關人士進駐的園區,能夠有長久的價值。
* 李部長述德:是,所以一定要兼籌並顧。
* 丁委員守中:本席特別提醒部長,請你注意這一點,也請院長特別注意。
* 李部長述德:好。
* 丁委員守中:另外,院長,我們看到臺灣電視播出節目的畫質實在是落後周邊的國家太多了,像大陸現在也都數位化了,電視的畫面非常清楚。
* 吳院長敦義:日本在今年已經數位化了,我們晚他們一年。
* 丁委員守中:明年民國101年就是數位元年,對不對?
* 吳院長敦義:對,明年7月1日凌晨我們就此發出數位訊號,停止類比訊號。
* 丁委員守中:對,可是我們也知道,像這種無線電視的收播是要兼顧到所有民眾的收視權益,尤其是弱勢民眾,因為有的人沒有數位的電視機,只有舊的類比電視機。行政院在去年已經有拍板定案……
* 吳院長敦義:本年度就有預算,就是我們要送低收入戶機上盒。
* 丁委員守中:有多少戶?
* 楊局長永明:12萬戶。
* 吳院長敦義:就是低收入戶。
* 丁委員守中:可是在社會救助法修正以後,已經上修了貧窮線,而且擴大低收入戶認定的範圍,原來是105,000戶,現在變成129,000戶。而且社會救助法裡面也增列規定,要把中低收入戶也納入社福照顧的對象,總共有183,000戶,既然是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
* 吳院長敦義:丁委員,你是說要發給原有十二萬多戶的低收入戶,還是要發給十八萬多戶的中低收入戶?
* 丁委員守中:不是,因為我們修正了社會救助法認定貧窮線的範圍,而且把這些中低收入戶都納入了,所以是不是應該也要把他們都包括進去?
* 吳院長敦義:丁委員,我認為確實應該要幫助弱勢同胞,從明年1月1日開始出廠的電視機都會內建數位電視接收器,如果沒有內建的老舊電視機,一定要加裝機上盒,所以將來就是系統業者一定要送給他們。
* 丁委員守中:既然社會救助法修正了,把中低收入戶也納入照顧的範圍,多增加的183,000戶中低收入戶也是社福照顧的……
* 吳院長敦義:收取收視費的有線電視系統公司,地方上的系統商每個月都收五、六百塊,所以應該要送用戶機上盒,如果沒有機上盒,就不能收看節目了。
* 丁委員守中:本席現在講的是無線電視的情形,也有人沒有訂cable啊!
* 吳院長敦義:在無線電視方面,如果是低收入戶,我們願意幫助他們。
* 丁委員守中:我們希望能夠比照低收入戶的認定,既然社會救助法已經放寬範圍,就應該要把這些中低收入戶都包括進去,而且我們看到國外,2008年德國在面對金融風暴的時候……
* 吳院長敦義:我請NCC再詳細的規劃一下,如果我們力所能及,而且是合理的放寬,這也是應該的。
* 丁委員守中:本席認為,我們3年5,000億擴大公共建設的……
* 吳院長敦義:4年5,000億。
* 丁委員守中:後來變成3年了。
* 吳院長敦義:還是4年。
* 丁委員守中:3年就會花光了,可是老實說,老百姓並沒有什麼感受,今年2月我們去德國政府訪問……
* 吳院長敦義:丁委員,有好多本來會淹水的地區已經不再淹水了,怎麼會沒有感受呢?月光所照、溫柔如水,怎麼會沒有感受呢?
* 丁委員守中:是,當然應該也有感受,可是本席要再提出一個觀點,就是你可以創造另外的價值,以德國為例,在2008年金融風暴的時候,他們提出振興經濟的方案,對節能減碳建築的改善給予補貼,鼓勵大家做雙層的玻璃、防曬和防熱塗料,反而創造了二十幾倍的經濟效益。所以本席要在此建議採對全國發放高畫質機上盒補助券的方式,像美國、日本、德國都是這樣,其實也不是每家每戶都會去申請,很多人早就已經換了,如果是換了15%,還能帶動產業。
* 吳院長敦義:丁委員,一個月收五、六百塊,一年收六、七千塊,都不必出錢,由政府替他們出錢,這樣是不行的,如果是低收入戶,我們認為是可以,中低收入戶也可以考慮。
* 丁委員守中:院長,本席講的是無線電視台的收視戶,是沒有訂cable的人,你卻一直在講cable的訂戶,你沒有抓到問題的焦點嘛!
* 吳院長敦義:那還要看他們是不是收入不錯。
* 丁委員守中:本席特別提出這樣的建議,希望你們能夠參考,謝謝。
* 吳院長敦義:謝謝。
*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16時38分)
繼續開會(16時52分)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 請孔委員文吉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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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委員文吉:(16時52分)主席、行政院吳院長、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這是本席本屆最後一次總質詢,希望下次還能有機會質詢新的行政院長,也希望吳院長繼續高升當副總統。
* 主席:請行政院吳院長答復。
* 吳院長敦義:(16時53分)主席、各位委員。你眾望所歸,一定能夠旗開得勝。謝謝。
* 孔委員文吉:本席要問院長一句話,「如果文明是要我們卑恭屈膝,那我就讓你們看見野蠻的驕傲。」院長可知道這句話從那裡來?
* 吳院長敦義:是賽得克巴萊影片嗎?
* 孔委員文吉:對,沒有錯。不知道院長看過這部片子沒有?
* 吳院長敦義:我有請我太太去看,我還沒有去看。
* 孔委員文吉:什麼時候會去看?
* 吳院長敦義:要找兩個多小時也不太容易,再看看;不過,故事我都知道,因為是發生在霧社,對不對?
* 孔委員文吉:對。
* 吳院長敦義:我大概在31年前就到霧社參加50年紀念碑的祭典。
* 孔委員文吉:院長當時是擔任南投縣的縣長嗎?
* 吳院長敦義:是臺北市議員正要返鄉去選縣長,大概就是那一年。
* 孔委員文吉:這句話的意義是,原住民在日據時代不堪日本殖民政府的壓迫,為了爭取生存權益與尊嚴,我們不得不採用野蠻的手段來對付日本人,所以在1930年10月27日暴發霧社抗日起義事件。
賽得克巴萊這部影片拍攝之後,我發現第一次全體國人對當時原住民的那段歷史都非常認同也非常理解,這是受這部片子的影響。個人認為,這部片子是一個少數民族反殖民、反剝削、反專制,對日本殖民政府所發動的一個最可歌可泣的事件。當時賽得克族人為了抗日在霧社事件有一千兩百多人死亡,這是一個民族對不公不義的政府、日本殖民政府、軍國主義所發動的一次事件。就臺灣歷史來看,原住民經歷葡萄牙、西班牙、滿清及日本的統治,一直到現在的中華民國政府,應該要好好真心誠意對待我們的少數民族,院長你說對不對?
* 吳院長敦義:完全同意。
* 孔委員文吉:應該要真心誠意的對待,因為原住民族是臺灣的少數民族,是這塊土地真正的主人,雖然自光復以來政府對原住民族有做了一些照顧,如:政治權益的保障以及社會福利措施,可是我們覺得還是有點不夠。希望院長將來高升到副總統時,希望你跟馬總統能針對這段歷史,應該怎麼樣對待我們少數民族。
* 吳院長敦義:是,謝謝。
* 孔委員文吉:現在我們最關心的就是原住民族自治的問題,上個會期我們審查的原住民族自治法—共有八十三條條文,經過內政委員會3次審查,5次朝野協商,今年6月3日有八十條條文達成共識占96%,只剩下三條條文要進行黨團協商。其實行政院已經把這三條條文送至本院,包括:自治權部分、自治財源(自治基金)、維持自治行政運作的人事費用,只剩下這三條條文,只要各黨團簽字即可。後來我們拿著這個黨團協商的版本給民進黨簽字,他們不肯簽,他們說這是馬總統政策白皮書的第一項,所以他們不簽;再找無黨聯盟時,他們說行政院的修正版與黨團協商版差距太大,因為行政院讓步的非常有限,所以他們不簽。但是國民黨團包括我們4個黨籍委員楊委員仁福、廖委員國棟、簡委員東明以及本席都簽字了,國民黨團執行長林委員益世、書記長謝委員國樑也都簽了行政院修正認可的版本。身為國民黨的委員,我們要支持行政院能夠做得到的,可是現在的問題是民進黨不肯簽,無黨籍聯盟也不簽,關鍵就卡在這個地方。我們希望原住民族自治法無論如何在這個會期一定要通過,院長是不是可以支持這個版本?
* 吳院長敦義:據我瞭解,依照立法委員職權行使法,現在朝野協商的期間是一個月,一個月期滿應該還在這個會期當中,所以我非常同意孔委員的指教,我一定會請孫主任委員盡最大的努力來溝通與協調。因為這個版本在現階段所有理想版本當中最有可行性的,也是所有可行版本中最為理想的,這個版本可以正式跨出原住民族自治的一大步,而且是一個重大的進展。我希望大家能珍惜這一個能兼顧理想而且實際可行的案子,讓它先通過來執行,這個比馬總統所提的試辦還更廣泛,也希望這一步跨得很穩健,未來還有很多機會,可以來增添、豐富它。可是這一步如果不跨出去,往後說不定有更多的紛擾,因為屆期不連續,到時候又要重起爐灶,可能又有更多紛擾出來。行政院的版本既然送到貴院來審議,我們誠摯地盼望,懇請貴院能夠順利地完成立法工作。
* 孔委員文吉:謝謝吳院長,還有一件事情,就是剛才我提到的那三條,有關自治基金、自治權部分,院長能不能交代秘書長,針對這三條繼續來討論,有了共識之後,我們國民黨團一定支持行政院能夠讓步的版本。因為這個版本已經不是只有行政院的層次了,還需要各黨團簽字,民進黨團與無黨聯盟他們不簽字的話,我們只好在立法院訴諸表決,這個會期才有可能順利地通過。我在這裡不只要請行政院重視這個法案,這個會期一定要通過,也要懇請、呼籲民進黨團與無黨聯盟,儘速簽字,因為簽字是對人民負責,我們提出來的版本,是要行政院可以做得到的,因為將來是行政院原民會與各部會要執行,所以我們應該以負責任的態度,先求有再求更好,讓原住民族自治法在這個會期通過。這個會期若不能通過,在屆期不續審的原則下又要重頭再來,那不是很可惜嗎?而且許多原住民同胞一直在問本席,原住民族自治法什麼時候通過?今天早上我從花蓮萬榮鄉回來,那邊的鄉親還在拜託我們,是不是讓原住民自治法在這個會期先通過,先求有再求更好。
* 吳院長敦義:我只修改一個字可以嗎?先求好,未來再求更好,因為現在這個版本是好的版本。我剛剛講過,它是所有理想的版本當中最具可行性,所有可行的版本當中最具理想性,我覺得這樣一個版本是可以跨出很重要的一步,我也籲請貴院能夠在這個會期順利通過。你剛才說希望林秘書長也來協助,過去高思博政務委員對本案付出很多心血,他有很豐富的學養、協調溝通,促成這個版本實現,他現在不在本院裡頭,我們有羅政務委員正好也是以法律來見長,我請林秘書長就照你的意思。
* 孔委員文吉:可不可儘速?可不可請秘書長在這一兩個禮拜之內?
* 吳院長敦義:與羅政務委員協助孫大川主任委員密集溝通,希望能夠溝通到最圓滿的程度接近成熟,這樣來通過會更好,就是眾意咸同,施行起來就會覺得更順利。
* 孔委員文吉:院長,這三條是不是可以請秘書長定一個時程,一兩個禮拜之內召集主計處、原民會等幾個相關部會……
* 吳院長敦義:我剛才也提到了,我請林秘書長、羅政務委員來協助孫主委,跟貴院相關人士,看看是那一個黨團的負責人或那些熱心委員願意參與,大家溝通協調。我在行政院工作兩年多來,幾乎每一樁重大法案與預算案都得到貴院的支持,我感念在心,這個法案也是非常重要的法案。
* 孔委員文吉:院長,可不可以請秘書長在兩個禮拜內?
* 吳院長敦義:是,我就請林秘書長和羅政務委員決定時間,就在兩週內。
* 孔委員文吉:我們要抓緊時程,因為這個會期要排這個法案真的不容易,我們希望前置作業先做好。另外,院長是南投縣的人?
* 吳院長敦義:是。
* 孔委員文吉:請院長看一下,拖了12年的發祥遷村案,力行產業道路旁邊的發祥村。
* 吳院長敦義:你是講瑞源嗎?
* 孔委員文吉:對,瑞源部落。
* 吳院長敦義:瑞源原來只有十幾戶,剩下120戶的問題嗎?上個禮拜我到中部李縣長有告訴我,應該接近完成了,沒有問題才對。
* 孔委員文吉:那個房子已經蓋好了,107戶……
* 吳院長敦義:那個房子能蓋好是我做立法委員的時候,特別把李縣長找到我家裡來商量的,當時也得到內政部、中央政府和原民會相當的支持,縣府完全配合,他把發包的責任挑去了,所以才能解決。
* 孔委員文吉:大前天我到發祥村,他們現在最擔心的就是,九二一到現在已經12年了,還有107戶。泰雅族的故鄉,泰雅族真正的發源地就是發祥村。
* 吳院長敦義:我知道,而且瑞源最近發現有香米又回來,在臺灣來講真的是一大喜訊,希望我們珍惜這個機會,再讓香米飄香。
* 孔委員文吉:院長,我現在要強調的是,已經12年了,經過這麼多年,到現在為止還沒有進去住,房子都蓋好了,前面碰到很多問題,譬如,土地問題,還有貸款的問題,到現在……
* 吳院長敦義:是不是請孫主委扼要說明一下?我們共同來解決問題。
* 孔委員文吉:我們希望原民會能夠提高遷村的補助費,這樣原住民就不用貸款,可以辦理入住的手續,你不能讓他們繼續等啊!中華民國百年,如果發祥村的遷村案沒有辦成,將是一個最大的諷刺。
* 孫主任委員大川:因為這個案已經很久了,的的確確我們花了不少力氣,委員也幫很多忙,我想一點都沒有問題。本來還欠三千多萬元,現在跟縣政府也都協商好,我們也把補助要點做了修改,如果是專案的話,可以從20萬變成到50萬,減輕同胞的壓力。不足的三千多萬元,縣政府也答應用我們的綜合發展基金,他們可以做貸款,協助我們的同胞。我昨天還碰到南投縣原民處的處長,他們也願意很快配合,我們預計年底他們遷住一定沒有問題。另外,還剩下32戶,我們希望縣政府趕快把需求做一個整理,這個部分他們都相當配合,這個案子絕對在年底前可以做澈底……
* 孔委員文吉:在此我要特別感謝原民會、行政院秘書長和主計長,能夠把遷村補助的額度從20萬提高到50萬元,如果提高到這個額度,我們就不用貸款,鄉親聽了都很高興。問題是,這個遷村案已經拖了12年,對我們原住民真的是……
* 孫主任委員大川:其實包括高岡與哈凱也是有同樣的情況,也是十多年了,這一次也一併做處理。委員也去了,這個部分對原住民所在地區,特別又是高危險的地區,我想我們都有很積極想要解決的……
* 孔委員文吉:吳院長,我在大前天主持一個協調會,南投縣政府表示作業時間12月底就可以了,所以是不是可以答應我們在這裏宣布一下,因為我們原住民都是過聖誕節的,就讓他們在12月25日聖誕節時一次搬進去,不要再拖了,好不好?
* 孫主任委員大川:我們朝這個方向。
* 孔委員文吉:院長,可以嗎?
* 吳院長敦義:只要不違背法律跟公平,我都同意,但是因為李縣長告訴我一些在技術上還要克服的……
* 孔委員文吉:那些都克服了。
* 吳院長敦義:他只是告訴我,工程總算發包了,差短的工程費總算有著落了,已經接近完成了,他還告訴我有一些技術上的細節,我等他都克服以後,我才有自信,如果我現在隨便給你輕諾,辦不到也沒有用啊。
* 孔委員文吉:剛才孫主任委員大川說12月25日應該沒有問題。
* 孫主任委員大川:因為好幾次的溝通我都在場,剛才你也提到他們的處長,包括縣政府的態度也已經轉變,比較積極,所以我想應該沒有問題,我們一定朝這個方向去做。同胞每天看著已經蓋好的房子在那裏,遠遠看著卻住不進去,已經放一段時間了,所以這部分我一定會全力以赴,希望在年底……
* 孔委員文吉:107戶房子都蓋好了,就等什麼時候搬進去住、什麼時候交屋,有關補助額度原民會這邊撥給南投縣政府就沒有問題了。
* 孫主任委員大川:對,之前最大的問題是補助跟他們自籌部分的不足,現在這兩個部分既然已經解決,那麼後面的工作應該會比較順利了。
* 孔委員文吉:接下來請教院長,我們最近都在討論老農津貼,老農津貼是不是從6,000元加碼到7,000元?目前的政策是怎麼樣?院長,可以做嗎?
* 吳院長敦義:現在正由農委會通盤考量,也會透過各種管道尋求出一個斟酌損益、兼顧公平合理的方式,對農業有所幫助、勞苦功高真正需要照顧的老農,國家跟社會應該給予協助及肯定,在這個大原則之下,應該很快就會有一個比較合乎以上共同觀念的版本出來。
* 孔委員文吉:這會不會排富嗎?
* 陳主任委員武雄:跟委員報告,我們有各方面的意見,很多人都認為要有老農津貼的照顧、要照顧農民的福祉,但也要兼顧社會的公平正義。我們看到一些資料,包括有一些人領老農津貼,但其所得卻在一定額度以上,比如不管其農產品收入,但是其他的收入1年都有100萬以上。
* 孔委員文吉:老農津貼如果加碼到7,000元,有沒有排富?
* 陳主任委員武雄:對各種方案我們都在評估當中,還沒有作最後的決定。
* 孔委員文吉:還沒有作最後的決定?
* 陳主任委員武雄:沒有。
* 孔委員文吉:我今天要提出來的是國民年金的問題,我們原住民3,000元的國民年金可不可以加碼到4,000元?多給我們1,000好不好?院長,這次國民年金法的修正,我們已經把保留地的部分排除在財產的計算範圍之外了。很多原住民低收入戶沒有辦法領國民年金,因為被說是土地很多,超過500萬,因此就沒有資格了,所以本席在國民年金法中提出這個修正案,就是把不具經濟效益的原住民保留地排除在外,這個已經通過了。既然老農年金可以加碼到7,000元,那麼原住民的國民年金可不可以加碼到4,000元?根據99年臺灣原住民經濟狀況調查研究,我們原住民家庭跟全體國人的家庭平均收入的差距仍差了2.16倍。我們的收入跟一般平地的收入差了2.16倍,這是主要的理由,我們的收入很少;第二個理由是原住民的失業率,今年8月份高達5.33%,15歲以上原住民每人每月平均收入只有15,930元,這個數據是原民會今年8月份網站提供的資料。基於這兩點理由,既然老農年金可以加碼到7,000元,我們原住民的國民年金是不是可以從3,000元加碼到4,000元?理由一個是失業率太高,另一個是我們的收入還是非常少。主要是我們是靠天吃飯的,交通若不順暢,我們的農產品會運不出來,所以我在這裏請院長針對我們原住民國民年金這部分多予協助,是不是可以加碼到4,000元?
* 吳院長敦義:聽了孔委員的指教,非常感動,但即使是感動,還是必須依照公平合理,還要國家能夠負擔的範圍去通盤考量。要公平合理,還要國家財政能夠負擔,否則,就像古人說的「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任何一個執政的人,都希望能做到這一點;「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都希望治安也好到沒有盜賊、沒有不肖的、沒有貪污、沒有腐敗、沒有各種不好的事,可是要達到這樣的境界,那又是何等為難!我跟你有同樣的願景,也有同樣的期待,但願我們有那麼大的能力,不過,還是要逐步來做。
* 孔委員文吉:這就回歸到我前面所講的,對於這塊土地的主人,少數民族、原住民可以說是歷史上的悲劇,從那個賽德克.巴萊就可以看出。所以你們對於原住民不要一切都是用一般化來處理,應該要稍微特殊化來處理,福利應該以原住民為優先,因為我們不但是少數,而且是弱勢民族。我們不是偷懶,我們平常在山上種田,可是道路不通,農路也不通,現在很多原住民跟我要的都是野溪的整治、要水塔,農委會最近弄個水塔集水池才補助7萬元,不像以前,這是原住民未來要灌溉的水塔,每個鄉鎮都跟我要這方面的。
你們應該苦民所苦,急民所急,以原住民為優先,作特殊化的考量。我剛才要求的應該是不過份,原住民的國民年金從3,000加碼到4,000,若國家的財政能夠負擔的話,對於這塊土地、賽德克.巴萊這樣的啟示,院長看待原住民的問題是不是不要只用一般化的處理?對於原住民要真心誠意原對待,多體恤他們求生存的處境,好不好?
* 吳院長敦義:完全理解,所以一般對老人的定義是65歲以上,可是對原住民是定為55歲。
* 孔委員文吉:對,55歲以上。
* 吳院長敦義:就是因為有這樣的狀況。對於就學我們也有比較特別的處理,你看,過去對私立高中、高職學費的補助是先從原住民開始做的,做跟公立高中職同一個標準。政府訂很多規定,其中有很多是你奮力去說服幾年來的政府積極來做的,所以你的指教,我們每一樣都會非常用心去做評估,謝謝你。
* 孔委員文吉:謝謝院長,最後是有關農路的部分,上次我質詢時,院長曾答應本席,今年原民會農路預算差短了2億左右,過去是8.89億元,今年在「原住民族原鄉動脈計畫」只編列了6.89億元。當時我在這個殿堂,我曾經……
* 吳院長敦義:差2億元是嗎?
* 孔委員文吉:對。
* 吳院長敦義:就做,這2億元我負責。
* 孔委員文吉:院長,這件事確認了?農路是原住民最需要的。
* 吳院長敦義:該做的才做,不是手一指就做,這部分要由孫主委認真去負責。現在差短2億元,我在這裡許諾過您的部分,我一定兌現。
* 孔委員文吉:你答應的不是只有今年的2億元,還有明年的8億元,因為4年5千億明年就沒有了。
* 吳院長敦義:明年101年的經費已經編好,並送請貴院審議,這部分已經付委了。欠你的本就應該給你,這沒問題。
* 孔委員文吉:謝謝院長。今年度原民會核定補助的件數是200件,總共需要的經費是7億9,463萬元,還差短1.05億元,這需要院長的支持。
* 吳院長敦義:這比方才的2億元還少,那沒問題。
* 孔委員文吉:可以再報嗎?會不會報得太多?
* 吳院長敦義:有呈報的全都准了,排隊等候的全都上車了,不能在後面又用麥克風說再來再來,對不對?
* 孔委員文吉:院長,我希望「原住民族原鄉動脈發展計畫」農路的部分你能多支持。
* 吳院長敦義:是。
* 孔委員文吉:最後一個問題,就是曾文水庫越域引水,我在上星期聽說環保署針對這個部分又召開了環評會議,我不知道政府曾文水庫越域引水的政策?我們要繼續做嗎?
* 吳院長敦義:您是說88水災時出現的那一段引水計畫?
* 孔委員文吉:現在又再重新評估、進行環評,是不是要再繼續做?
* 吳院長敦義:這部份我確實不知道,請容由施部長說明。
* 施部長顏祥:有關曾文水庫越域引水部分,是為了補強其安全性,因為目前受到破壞,擔心繼續產生更大的禍害,所以進行了一些工程的補強作業,並沒有準備再重新恢復工程之進行,也就是將既有的危險因子消除掉。
* 孔委員文吉:上一次環保署的環評會議就是針對曾文水庫,請問其用意何在?因為現在原住民都非常擔心,曾文水庫越域引水
……
* 施部長顏祥:委員提的事與曾文水庫是兩件事,現在談的是外面一般在討論的,在引水隧道中整個工程的情況,比如因為情況改變了,所以補強其工程,讓它不會繼續坍塌。
* 孔委員文吉:等於這項工程不再做了,只是在補強?
* 施部長顏祥:目前處於停頓狀態,但為確保安全,除安全性的工作之外,其他新的工程並未進行。
* 吳院長敦義:現在可能有些混淆了。因為我們有曾文水庫、南化水庫、烏山頭水庫治理與穩定南部地區供水計畫條例,如果您指的是越域引水的部分,那是從旗山區的上游,將荖濃溪的水引進曾文水庫,注入曾文水庫,使蓄水量夠,這就有點像從武界那裡弄一個隧道,注入日月潭一樣,這兩者是同樣的意思,如果是那個部分的話,現在所做的工作就是施部長所說的,只是在保固,不要它崩塌下來。如果您指的是這一項,目前並無重啟引水計畫的工程計畫;如果是指曾文水庫蓄水區治理的範圍,那又是另外一件工程。這中間如果有必要的話,可以去澄清。我們請水利署跟相關的同仁去澄清,讓我們的同胞不要擔憂,因為我們沒有充分的說明,讓他們擔心了,這是我們的責任。
* 孔委員文吉:特別是原住民那瑪夏鄉及桃園鄉可能要去說明一下。
* 吳院長敦義:好,謝謝您。
* 主席:請陳委員亭妃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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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委員亭妃:(17時25分)主席、行政院吳院長、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昨天衛生署江副署長在國民黨黨團開記者會時,針對愛器官誤植事件說了一句話,他說:「衛生署有什麼錯?」請問院長,你聽到這句話有什麼感覺?
* 主席:請行政院吳院長答復。
* 吳院長敦義:(17時25分)主席,各位委員。他說衛生署怎樣?
* 陳委員亭妃:他說衛生署有什麼錯?他講得很大聲,昨天在記者會中他非常、非常激動,而最後整篇報告就是衛生署都沒有錯!最後要求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針對臺大醫院開罰,並針對柯醫師做出處分,就只有這兩個結論。另一個結論是,因為臺大醫院的主管機關是教育部,所以相關行政人員的疏失應由教育部處理。院長,對於我剛才的陳述,請問你有什麼感覺?
* 吳院長敦義:現在副署長的上級也在此,是不是請邱署長說明一下?
* 陳委員亭妃:你有什麼感覺?我先問你,如果今天整個事情的過程……
* 吳院長敦義:陳委員,因為你是述方,我們還有署長……
* 陳委員亭妃:所以你不知道?院長,這代表你對於整個過程都沒有去做了解。
* 吳院長敦義:我對這個過程有基本的了解。
* 陳委員亭妃:你有去做了解?好,現在評估報告提出來了,結果呢?
* 吳院長敦義:愛滋器捐者的家屬是出於好意,在處理捐贈過程,捐贈方大概是用電話做聯繫……
* 陳委員亭妃:院長,你又扯遠了!在所有事發生後,衛生署到底站在什麼角色?器捐中心站在什麼角色?
* 吳院長敦義:那就請署長說明啊,因為我沒有出席那個記者會,所以我不知道你所引述的對不對。
* 陳委員亭妃:所以你不知道?好,請衛生署邱署長說明。
* 邱署長文達:這件事情發生後,我們立刻請了三個調查小組去做……
* 陳委員亭妃:署長,請針對我剛才所提的問題回答,就昨天衛生署江宏哲副署長在記者會上講:「衛生署有什麼錯?」這句話,你認為適當嗎?
* 邱署長文達:我想不是很適當。
* 陳委員亭妃:是不是不適當?
* 邱署長文達:對,他可能是因為生氣,發言不合適。
* 陳委員亭妃:生氣?連他都生氣,請問這五位被誤植愛滋器官的病患怎麼辦?
* 邱署長文達:我們最關心的是病人。
* 陳委員亭妃:請問江副署長生氣什麼?他應不應該向所有臺灣人民道歉?
* 吳院長敦義:他一定認為整個miss的過程,他並未參與其中,所以會覺得自己沒有責任,但是衛生署是主管中華民國境內所有醫療專業的機關……
* 陳委員亭妃:院長,我就說你搞不清楚狀況……
* 吳院長敦義:對於他應該負什麼責任,我們可以接受指教。
* 陳委員亭妃:院長,你真的有一點搞不清楚狀況!
* 吳院長敦義:我搞得很清楚,我非常了解狀況。
* 陳委員亭妃:你說江宏哲副署長可能是因為自己不在這裡面,他被冤枉了,所以生氣!好,院長我告訴你,請問邱署長,副署長在器捐中心擔任什麼角色?
* 邱署長文達:他是器捐中心的董事長。
* 陳委員亭妃:他是器捐中心的董事長,請問院長,他是不是器捐中心的一份子?是吧?你剛才說他不在裡面啊!
* 吳院長敦義:器捐中心與衛生署還是有不同……
* 陳委員亭妃:署長,請問其中有一位董事是不是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
* 邱署長文達:是。
* 陳委員亭妃:是嘛!難道這些都不是衛生署的人嗎?跟衛生署都沒有關係嗎?
* 邱署長文達:我想,外面的董事……
* 陳委員亭妃:衛生署都生氣了,這5位器官受贈者怎麼辦?哪有這樣子的衛生署?
* 邱署長文達:我先跟委員說,器捐中心……
* 陳委員亭妃:衛生署每年捐助多少錢給器捐中心?
* 邱署長文達:七千萬元。
* 陳委員亭妃:器捐中心的主管機關是誰?
* 邱署長文達:衛生署。
* 陳委員亭妃:在整個檢驗過程中,器捐中心沒有複誦檢驗結果,甚至醫療團隊在檢驗結果出爐之後……
* 邱署長文達:對不起,這個器捐中心……
* 陳委員亭妃:沒有傳真給所有受贈移植醫院。
* 邱署長文達:器捐中心目前的任務是交換平台、教育訓練和器官勸募。
* 陳委員亭妃:問題重重啦!
* 邱署長文達:做了五千多個案子,從來沒有發生一個案子……
* 陳委員亭妃:署長,問題重重啊!
* 邱署長文達:但過去五千多個例子,並沒有發生過這個問題。
* 陳委員亭妃:針對整個愛滋器捐作業疏失的究責,我們要問器捐中心的上級主管單位是誰?衛生署。我們有看到衛生署邱署長站出來說一句話嗎?
* 邱署長文達:有。
* 陳委員亭妃:躲了好幾天之後才出來。再者,器捐中心有沒有妥善規劃器捐移植相關的配對作業流程和相關制度?沒有。所以今天才會有這樣的問題產生。
* 邱署長文達:剛剛已經說了,它的任務……
* 陳委員亭妃:器捐中心的董事長就是昨天震怒、生氣的副署長江宏哲,我不知道他在生氣什麼,台灣人民才要對他生氣,才要對衛生署生氣呢!請問你們在氣什麼?器捐中心董事石崇良也是衛生署醫事處處長,這些都沒有究責,完全都沒有究責,台灣人民會接受嗎?台灣人民會接受嗎?
* 邱署長文達:三個調查報告,甚至台大自己的報告,都已經證明這是一個溝通失誤、沒有再確認……
* 陳委員亭妃:請問教育部吳部長,你知道衛生署副署長昨天怎麼講的嗎?他說台大醫院的主管機關是教育部,所以相關人員的行政疏失應該由教育部決定、處理,你認為呢?
* 吳部長清基:有關台大醫院的人事處理,因為大學自主,台大校長就可以處理了。
* 陳委員亭妃:台大已經自主了,所以你也沒有辦法,昨天衛生署副署長為什麼會這麼講?難道在踢皮球嗎?
* 吳部長清基:他想台大應該是教育部督導的單位,人事懲處……
* 陳委員亭妃:發生這麼重大、全國矚目的案件,一個月之後提出來的報告還用「想的」喔!他理應非常了解所有環節,對什麼單位要找誰負責、懲處要找誰都非常清楚才對,結果他說教育部要處理,你說台大自主,院長,我剛剛問給你聽了。
* 吳院長敦義:他也是正常的判斷。
* 陳委員亭妃:什麼叫做正常的判斷?
* 吳院長敦義:台大醫院乃屬於台大醫學院的醫院……
* 陳委員亭妃:院長,如果是在事情發生的第一時間這麼講,我們沒有話講……
* 吳院長敦義:台大當然是國立大學……
* 陳委員亭妃:院長……
* 吳院長敦義:我要先把道理講清楚,後頭才會有結論出來嘛!
* 陳委員亭妃:院長,我想要請教一下……
* 吳院長敦義:你老是斷我的話。
* 陳委員亭妃:我沒有斷你的話,我只是說……
* 吳院長敦義:讓我不能辦法完整地……
* 陳委員亭妃:你要針對事情……
* 吳院長敦義:他認為教育部才有處分的權力。
* 陳委員亭妃:這是整整一個月的調查結果。
* 吳院長敦義:那就看那三份調查報告嘛!那三份調查報告一定是經過醫療專業人員深入調查清楚的,如果有責任,是難以遁形的。
* 陳委員亭妃:院長,署長都說昨天副署長的表現是有問題的。
* 吳院長敦義:他認為不妥嘛!
* 陳委員亭妃:是不妥的。
* 吳院長敦義:署長了解他的副署長這樣講是不妥的。
* 陳委員亭妃:經過一個月之後的調查,呈現這樣的結果,署長認為不妥,台灣人民也認為不妥,是不是應該重啟調查?否則你們包庇啊!衛生署包庇自己!器捐中心包庇!一個董事長、江宏哲副署長自行包庇!
* 吳院長敦義:署長是說,江副署長生氣是不妥,沒有講3個調查報告不妥,你不要把他張冠李戴。
* 陳委員亭妃:沒有張冠李戴,我講的就是他生氣的部分,今天他為什麼生氣,難道他不是器捐中心的董事長?
* 吳院長敦義:他不應該生氣。
* 陳委員亭妃:他生氣什麼?器捐中心拿了7,000萬,今天卻搞出這樣的問題,臺灣人民才應該生氣啊!
* 吳院長敦義:器捐中心是做一個平台……
* 陳委員亭妃:你們是官官相護!
* 吳院長敦義:全臺灣已經有五千多個個案接受器官移植。
* 陳委員亭妃:我真的很遺憾!
* 吳院長敦義:你也不必遺憾!我們有不對或做得不周一定改進。
* 陳委員亭妃:我們應該調查衛生署及器捐中心是不是有失責?這樣才能給臺灣人民一個交代。院長,我是給你提醒,也是給你一個陳情,今天不是針對台大醫院而已,這3大問題當中,台大醫院是第3個部分,但器捐中心的主管單位是衛生署,他應該究責看看問題出在哪裡?螺絲是不是鬆了!第二部分,就是器捐中心拿了衛生署7,000萬的捐助款……
* 邱署長文達:大部分都是給各醫院。
* 陳委員亭妃:是不是應該重新把整個制度做一個調整,甚至在這個前題下,今天這個董事長,也就是我們的副署長也應該負責,這些都環環相扣,而不是柿子挑軟的吃!
另外,從6月19日馬英九正式宣布馬吳配,也就是院長成為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之後,請問院長,你從6月19日到現在有沒有請假過?
* 吳院長敦義:如果上班時間有去參加與我工作沒有關聯的黨務活動,我都有請假。
* 陳委員亭妃:請什麼假?
* 吳院長敦義:請事假,我都是依照規定請的。
* 陳委員亭妃:我是不是可以拜託人事行政局趕快調一下資料,看看院長從6月19日到現在,總共請假幾次?是不是可以?院長,這應該是公開的吧?
* 吳院長敦義:那沒有什麼秘密,如果是上班時間參加黨務活動,2個小時以上我都會請事假。
* 陳委員亭妃:好,請問局長,是不是可以調資料?
* 吳局長泰成:這個資料應該在行政院裡面,人事部門應該調得到。
* 陳委員亭妃:那趕快調啊!這些資料應該第一時間就OK的啊!是不是趕快調?
* 吳局長泰成:這個資料並沒有在人事局。
* 陳委員亭妃:沒有在人事局,在哪裡啊!
* 吳局長泰成:行政院人事部門。
* 陳委員亭妃:行政院總是有一個管理單位嘛!請他趕快調出來。
* 吳院長敦義:行政院秘書處人事室看看。
* 陳委員亭妃:院長,是不是可以請秘書長趕快調一下您請假的資料?
* 吳院長敦義:依法做的我都同意。
* 陳委員亭妃:是不是馬上調一下?報告主席,是不是可以調院長從6月19日到現在,到底有哪幾天請假的資料?
* 主席:陳委員,您質詢的內容由院長當場就答復了。
* 陳委員亭妃:好,既然院長已經答應,是不是要指示一下秘書長?因為主席已經講了,尊重你嘛!
* 吳院長敦義:指示也沒有緊急到要立刻調出來給你看。
* 陳委員亭妃:我要啊!這牽扯到我下面要質詢的部分啊!
* 吳院長敦義:現在已下班,請你注意時間,現在是17時39分,我是在立法院繼續接受您的質詢,我同意我行政部門的同仁把資料調出來送給您。
* 陳委員亭妃:院長,這很快,而且牽扯到我要質詢的內容。
* 吳院長敦義:你繼續質詢沒有關係,反正我在這裡,對你質詢會知無不言。
* 陳委員亭妃:怎麼會知無不言?
* 吳院長敦義:你問沒有關係。
* 陳委員亭妃:書面資料最重要啊!
* 吳院長敦義:你問沒有關係。
* 陳委員亭妃:對不對?書面資料最重要啊!
* 吳院長敦義:你如果沒有準備書面資料,你還要問我?
* 陳委員亭妃:不是,我說你的書面資料最重要啊!
* 吳院長敦義:那我能夠立刻就給你嗎?
* 陳委員亭妃:到底你有沒有請假?我的資料非常的清楚。你有沒有請假?
* 吳院長敦義:你可以提沒有關係。你覺得我哪一天上班時間去開黨的中常會也好,你只要指出來,我有不周到,我就立刻承認,這樣就很簡單。
* 陳委員亭妃:我知道現在從上到下都是在選舉。
* 吳院長敦義:會這樣嗎?我到立法院備詢,難道也是選舉嗎?
* 陳委員亭妃:今天如果這份資料是真的可以公開的話,我想依照吳敦義院長的個性,一定會馬上說,好!秘書處趕快把資料調出來。根據7月13日的報載,吳敦義院長在12日下班的第一個行程,拜會高雄市東三民選區委員侯彩鳳,對不對?我讓你回憶一下,那一天您是在哪裡?你們於晚上七時參加中華民國童軍創始一百年第十次全國及亞太區第二十八次童軍大露營開幕典禮。那天晚上,你還可以回憶一下嗎?
* 吳院長敦義:此下班時間也,童軍露營乃公務行程也。
* 陳委員亭妃:不要那麼急嘛!
* 吳院長敦義:我沒有急。
* 陳委員亭妃:我說你還記不記得這一天嘛!
* 吳院長敦義:我只是很坦白,向你說明清楚。
* 陳委員亭妃:你記不記得這一天嘛!
* 吳院長敦義:我無法像電腦一樣記得那麼清楚,但是我記得當天下午……
* 陳委員亭妃:對嘛!所以我就說一定要有一些資料輔佐你嘛!
* 吳院長敦義:沒有問題,你問,我有問必答。
* 陳委員亭妃:所以我才說要調這些資料啊!
* 吳院長敦義:繼續問吧!沒關係。
* 陳委員亭妃:12日下班第一個行程嘛!
* 吳院長敦義:是。
* 陳委員亭妃:所以表示……
* 吳院長敦義:是不是第一個行程,未必正確。我參加童軍露營以後去拜訪,那已經是八點鐘以後,怎麼會是下班後第一個行程呢?
* 陳委員亭妃:所以不一定是,反正這後面就是下班後的行程,對不對?
* 吳院長敦義:是。有沒有去拜訪他,我沒那麼確定,但是我知道他有出席那個會議,就是在澄清湖旁邊。
* 陳委員亭妃:好,我再提醒你一下。其實這些資料都是人家提供給我們的。
* 吳院長敦義:是,提供什麼資料都沒問題。
* 陳委員亭妃:因為大家聽到吳敦義院長說他不會違反行政中立,但做的跟講的都不一樣。
* 吳院長敦義:我都一樣。
* 陳委員亭妃:人家實在是看不下去了,所以將這些資料提供給我們,現在我們來看一下。
* 吳院長敦義:來,說說看。
* 陳委員亭妃:請看我手上的資料,這是侯彩鳳委員,這應該是你,吳敦義吳院長。
* 吳院長敦義:看就知道了。
* 陳委員亭妃:沒有意見吧?這是侯彩鳳委員,這是下班後的第一個行程,說這是下班。那麼,剛剛好,當天,在之前又去參加了另外一個委員的問政說明會。剛好,這上面還標明7月12日與吳敦義院長有約。
* 吳院長敦義:下班後第一個活動去參加跟委員有約,此正常之行為也。
* 陳委員亭妃:院長,下班後是這一個,侯彩鳳委員……
* 吳院長敦義:就是上班時間,立法委員有問政說明會,我以行政院院長的身分出席,亦所當為。
* 陳委員亭妃:這就是違反行政中立啊!
* 吳院長敦義:沒有的,我都沒有講到選舉。
* 陳委員亭妃:怎麼會沒有,你沒有講到選舉嗎?
* 吳院長敦義:這點我非常小心。
* 陳委員亭妃:哇!你都沒有講到選舉……
* 吳院長敦義:我不講選舉的,不論是上班或下班,我都分得很清楚。
* 陳委員亭妃:哇!很厲害。院長,在現場,大家高呼「當選!」,請問……
* 吳院長敦義:他呼,我不能封住他的嘴啊!
* 陳委員亭妃:對嘛!所以你都是被動的。
* 吳院長敦義:我不呼。
* 陳委員亭妃:你好辛苦哦!你都是被動的。
* 吳院長敦義:就是這樣,但是已經習慣了。
* 陳委員亭妃:你一直以來都是被動的,你用這些行政資源……
* 吳院長敦義:三十幾年來就是這樣習慣……
* 陳委員亭妃:我跟你報告,你當天沒有請假,你可以去調假單。
* 吳院長敦義:公務行為,我為什麼要請假?
* 陳委員亭妃:好。我告訴你,行政中立,到底今天……
* 吳院長敦義:我堅守行政中立。
* 陳委員亭妃:今天你到底是行政院院長或是副總統候選人?
* 吳院長敦義:我是行政院院長啊!
* 陳委員亭妃:到目前都是行政院院長?
* 吳院長敦義:當然是。
* 陳委員亭妃:你什麼時候要開始請假?
* 吳院長敦義:但是如果我在下班後參加政黨活動,乃我之自由也。
* 陳委員亭妃:你開始要去高喊當選的時候,請問你什麼時候要開始請假?
* 吳院長敦義:該請假時就請假。
* 陳委員亭妃:本席提醒你,今年你可以休假的日數是7天。
* 吳院長敦義:只有休假7天而已?
* 陳委員亭妃:只有7天而已,所以你要注意,不要到時候再用事假或病假來充數。
* 吳院長敦義:要我害病也不容易。
* 陳委員亭妃:對,要你害病也不容易。
* 吳院長敦義:總不能裝病嘛!
* 陳委員亭妃:請問院長,你什麼時候才要開始請假?你說該請假就請假,所謂該請假就請假就是用休假的名義請假,對不對?
* 吳院長敦義:報告陳委員,我都很誠懇地說……
* 陳委員亭妃:我也很誠懇地對你說。
* 吳院長敦義:第一決定我行止的人是總統,他在任何一秒鐘都可以宣布要更換行政院院長,決定我行止的一個因素是總統。第二是公務。
* 陳委員亭妃:院長不要再打高空了。
* 吳院長敦義:不是,我第二要講到公務。
* 陳委員亭妃:既然現在你是有兩種身份,面對立法委員的質詢,請你正視問題,我問你什麼時候要開始請假。
* 吳院長敦義:我現在還沒有決定。
* 陳委員亭妃:你還沒有決定?
* 吳院長敦義:我應該先完成我在立法院備詢的任務,這是一定要的。第二,總預算是我編的,我總希望預算可以完成,這是我的願望。
* 陳委員亭妃:所以在立法院休會之前你都不會請假?
* 吳院長敦義:這只是可能的考量之一。
* 陳委員亭妃:可能真的是選情很穩。
* 吳院長敦義:說不定情勢所需,我的身體無法負荷兩個身份。
* 陳委員亭妃:除非選情不穩的時候,你才會去請假,對不對?
* 吳院長敦義:不會。
* 陳委員亭妃:現在你的選情很穩嘛!所以你就可以蹺腳捻嘴鬚。
* 吳院長敦義:也沒有這回事,現在也沒有穩到像委員形容的這樣。
* 陳委員亭妃:院長,本席是提醒你,今天不要違反行政中立。
* 吳院長敦義:一定。
* 陳委員亭妃:不要荒廢國政。
* 吳院長敦義:不會。
* 陳委員亭妃:台灣人民都在看。
* 吳院長敦義:像是南瑪都颱風來的時候,我就一定要坐鎮,南瑪都颱風遠颺之後,這就是我的責任。
* 陳委員亭妃:本席再請教你,你有沒有看過廢除新市白河收費站的政見?有沒有?
* 吳院長敦義:這是四年多前的資料。
* 陳委員亭妃:四年多前的資料有沒有看過?
* 吳院長敦義:我沒有看過,但是後來我在這裡有看過立委質詢,所以知道了,也有去查清楚。
* 陳委員亭妃:好,你知道現在馬英九總統怎麼講嗎?你現在是副總統候選人,如果今天這樣的政見上面有總統候選人馬英九的照片,又有副總統候選人吳敦義的照片,上面又有馬英九的簽名,你會不會認了這一張?
* 吳院長敦義:就我了解,當時是地方輔選人員去做了這樣的廣告。
* 陳委員亭妃:因為是地方做的,所以不認?
* 吳院長敦義:做為一個候選人要概括承受,但是此事依照公平原則乃屬不可行,任何一個人提出任何政見都應該考慮到可行性。
* 陳委員亭妃:所以表示這張已經變成芭樂票了,是不是?你已經證實此事不可行了。
* 吳院長敦義:你不必把我的名字寫在上面。
* 陳委員亭妃:所以這已是芭樂票了。
* 吳院長敦義:你又張冠李戴。
* 陳委員亭妃:怎麼會張冠李戴?
* 吳院長敦義:干我吳敦義什麼事?
* 陳委員亭妃:現在是你在擔任院長。
* 吳院長敦義:干我吳敦義什麼事?我有許諾白河收費站要收掉嗎?
* 陳委員亭妃:你現在是院長,所以我剛剛問你到底現在是什麼身份。
* 吳院長敦義:行政院部門認為基於公平原則,交通部所堅持的是正確的,現在說要按里程收費,把這個公案了解。
* 陳委員亭妃:你沒有辦法執行這個政見,對不對?若是要按里程收費,你當時開了這個政見支票……
* 吳院長敦義:不是我開的。
* 陳委員亭妃:這是馬英九開的政見,就應該按里程收費,對不對?
* 吳院長敦義:民國97年的選舉,我乃中華民國之立法委員也。
* 陳委員亭妃:反正當初你有開了芭樂票。
* 吳院長敦義:不是我開的。
* 陳委員亭妃:你說老人年金要發給1萬元,你也是開了支票。
* 吳院長敦義:你又斷章取義。
* 陳委員亭妃:我哪有斷章取義?
* 吳院長敦義:是你們的人說要多少錢。
* 陳委員亭妃:怎麼會是我們的人在說。
* 吳院長敦義:所以我才加上視財政增加……
* 陳委員亭妃:所以你才會跟著說。
* 吳院長敦義:「視財政改善」,所以不要斷章取義。
* 陳委員亭妃:哪有斷章取義?每一個字都是你們自己寫的,怎麼會斷章取義?
* 吳院長敦義:你應該把「視財政改善」唸出來,你故意不談這5個字嘛。
* 陳委員亭妃:今天因為馬英九執政,讓台灣的財政慘兮兮,那要怪誰?要怪馬英九啊!
* 吳院長敦義:沒這個事,馬英九執政讓台灣財政大幅健全。
* 陳委員亭妃:吳敦義開的支票變成芭樂票,要怪馬英九,不然要怪誰?我要請教吳院長,如果到時相關文宣上面寫著:「吳敦義副總統」,你概括承受,所以你是說馬英九沒有guts嘍?你吳敦義比較有guts嘍?
* 吳院長敦義:大家要謹慎,我們都非常謹慎。
* 陳委員亭妃:謹慎在哪裡?
* 吳院長敦義:我出門參加活動不隨便簽承諾書,你了解嗎?
* 陳委員亭妃:所以你的意思是在批評馬英九和蕭萬長嘍?你有看到嗎?這是誰簽的?「馬英九」三個字。
* 吳院長敦義:這不是他親簽的,我了解。
* 陳委員亭妃:要不要把筆跡核對一下?這個政府怎麼這樣,有夠恐怖的,連「馬英九」也不敢承認。
* 吳院長敦義:這種情形很多啦!有人主張要建立廉能的政府,結果貪污腐敗的,很多啦!這就是不應該,我講實在話,候選人沒有講,助選同仁應該不要隨便拿去弄。
* 陳委員亭妃:你那麼激動幹什麼?
* 吳院長敦義:我沒有激動,這是正常的反應啊!
* 陳委員亭妃:如果你們執政三年多之後,還是要把責任牽拖到前朝的話,這個院長好像沒有什麼責任喔!
* 吳院長敦義:我沒有牽拖,只是希望就事論事,就像是要縮短工時,他也是說要鼓勵協商,你們卻一定要說他是許諾。
* 陳委員亭妃:我再給你看一個資料,我們一直講馬英九執政之後重北輕南……
* 吳院長敦義:不能講馬英九執政之後重北輕南,過去那8年也是重北輕南啊!因為按照人口等等,北部花的錢可能會多一點,例如捷運。但是大家都重視啊!平衡嘛!
* 陳委員亭妃:最近好多人向我們反映,署立台南醫院的醫療品質和器材不足,甚至醫護人員的人數也不夠,我調查資料後發現,署立台南醫院是衛生署管轄的,是衛生署直接編列預算的。我嚇了一大跳!從98年開始就完全遞減,多可怕啊!遞減到現在,難怪署立台南醫院無法更新器材。
* 邱署長文達:這是從民國92年就決定每年遞減10%。
* 陳委員亭妃:為什麼要遞減10%?
* 邱署長文達:當時的決策就是一直遞減。
* 吳院長敦義:92年是吧?那委員應該把92年的資料一起秀出來啊!
* 陳委員亭妃:署長,我要提醒你,衛生署當時把這家醫院變成區域醫院來處理,醫療器材和醫護人員是非常重要的。今天編列兩億三千多,是減少了3,400萬,你自己計算一下,這已經超過10%了。
* 邱署長文達:這可能和業務有關。
* 陳委員亭妃:在醫療品質和醫護人員方面,請問署立台南醫院是不是有很大的問題?
* 邱署長文達:現在署立台南醫院有成功大學在支援。
* 陳委員亭妃:支援有什麼用?今天署立台南醫院的醫療器材不足,因為衛生署沒有編列經費,讓他們無法購置新的器材,這才是問題啊!甚至新化分院一台掃描器只需要200萬元的維修費用而已,卻從4月份提報到現在都還沒有辦法處理,導致山區老人無法就診,因為醫護人員不足,他們也無法在第一時間住院,而必須跑到很遠的地方。
* 邱署長文達:我們已經在努力幫他們買一部新的。
* 陳委員亭妃:院長,今天我要提醒你……
* 吳院長敦義:陳委員,我答應你兩件事,第一,我會查為什麼92年開始做下決策說要逐年遞減10%;第二,我會比較各署立醫院的狀況,如果其他醫院都增加,唯獨臺南醫院減少,而這個減少是沒有道理的,我一定會設法把它補足。我答應你這兩件事。
* 陳委員亭妃:而且是超出10%的範圍。如果已經做成決議,大家就按照決議,但超出10%就是有問題!
* 吳院長敦義:要看有沒有道理。署長剛才答應,那個掃描器如果確屬必須,我借錢都借給你去幫助他。
* 陳委員亭妃:院長,山區的醫院本來就應該變專責,結果現在是要分臺南醫院所有的經費,所以當然是臺南醫院吃剩的,新化醫院才有得吃,這很可憐耶!
* 吳院長敦義:署長剛剛答應的,我支持。謝謝。
* 主席:鄭委員汝芬改提書面質詢,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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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汝芬書面質詢:
總質詢—滴灌技術與海水淡化
Q1、院長,今年年初,台灣的降雨量偏少(今年1至3月,平均降雨量僅為207.3毫米,是民國59年以來第五少的降雨記錄。),結果也讓水庫的蓄水量減少,如果不是後來,有颱風的外圍環流帶來大雨,台灣現可能已經在鬧旱災了,院長,台灣缺水的問題,幾乎每年都在重演,是不是已經變成「常態化」了呢?
Q2、院長,根據水利單位最新的評估指出,台灣「自然水資源」開發總量,上限是200億噸,目前台灣的年用水量,已經達到190億噸,如果再不開源節流,再過十年,我們的水就會不夠用了,院長你知道嗎?
Q3、院長,自來水公司也知道漏水的情形相當嚴重,所以要來改善管線的漏水問題,本席知道,自來水公司在未來4年,將會投入320億元,更換4500公里的管線,要讓現在的20.5%漏水率,在2015年,可以降到14%。經濟部也希望每人每天的平均生活用水量,要從2010年的259公升降至250公升,是不是有這件事呢?院長。
Q4、但是,本席認為,只有做這些事,是不夠的,因為水資源必須要「開源節流」並行。節流的部分,除了要繼續降低漏水的比例,是不是也要積極「開源」?像本席在休會期間,去參訪以色列,就發現以色列雖然是位在沙漠地區,但是,為了省水,他們研究出來很多省水技術,像是「滴灌技術」,他們把鑽有小孔的水管,埋在植物根部,水就從這些小孔,直接來灌溉植物,這樣就能省下40%的用水量,現在已經有110個國家,都在使用這個技術了,請問院長你知道嗎?
Q5、院長,除了省水,以色列還會把「水溶性肥料」溶化在水裡面,一起來灌溉,讓施肥更有效率,農作物的產量,平均就提高了50%,以色列用最少的資源及人力,把農作物的品質與產量提高,院長你認為這種技術,應不應該在台灣推廣?
Q6、而且以色列為了鼓勵回收「生活污水」,只要農民用回收水來做「滴灌」的,水價就更便宜,只需要原本水價的三分之一,讓「滴灌技術」能夠跟水資源回收再利用澈底結合,所以以色列不只是省水,更是澈底做到水資源的循環利用,一點一滴都不浪費,還能讓農民省下一筆水費,院長,這些你知道嗎?
Q7、而且院長,以色列的「滴灌技術」,除了用在農業,也普遍用在城市的花圃、行道樹的灌溉上,請問院長,以色列能,我們能不能呢?
Q8、院長,以色列在省水的部分,所做的努力,除了「節流」,還很積極的在「開源」,因為,以色列的「死海」,鹽的濃度比一般海水,還要濃十倍,連地下水的鹹度,也比一般的淡水還要高,所以,以色列認為,唯一的解決辦法,就只能靠「海水淡化」。
Q9、所以,院長,以色列現在使用「海水淡化」的水,已經佔全國供水的4.1%了,預計在2020年,還會佔全國的7.4%,院長這個你知道嗎?
Q10、院長,雖然以色列的海水,比別的地方的海水,鹹度還高,但是以色列要求海水淡化的標準,必須高於飲用水的標準,並且要求廢水中的鹽度也要降低,才能用在農業灌溉,以色列在水資源的管理上,這麼嚴格,院長你知道嗎?
Q11、院長,本席知道台灣也有「海水淡化廠」,但只有在離島地區及發電廠,可是水資源管理,將來會成為國家競爭力強弱的關鍵,行政院要不要開始來研究,在台灣本島,建立「海水淡化廠」的可行性,好來分擔大家對水的需求?
一、以色列水資源供需預測
單位:億噸 |
年份 | 人口 | 地表水 | 地下水 | 地下鹹水 | 污水處理再利用 | 海水淡化 | 合計 |
2010 | 7400萬 | 6.45 | 10.50 | 1.65 | 4.70 | 1.00 (4.1%) | 24.30 |
2020 | 8600萬 | 6.60 | 10.75 | 1.80 | 5.65 | 2.00 (7.4%) | 26.80 |
二、台灣海水淡化廠推動方式與成果
政府編列預算於離島地區興建營運海水淡化廠,均未達萬噸級以上之經濟規模,單位建造成本較高。
廠名 | 淡化水產量 (噸/日) | 用水標的 | 淡化技術 | 完工時間 | 營運管理單位 | 投資金額 (億元) |
烏崁海水淡化一廠 | 7000 | 民生用水 | RO逆滲透 | 89.01 | 台灣自來水公司 | 4.40 |
烏崁海水淡化二廠 | 3000 | 民生用水 | RO逆滲透 | 93.06 | 台灣自來水公司 | 0.82 |
望安海水淡化廠 | 400 | 民生用水 | RO逆滲透 | 91.04 | 台灣自來水公司 | 0.42 |
虎井海水淡化廠 | 200 | 民生用水 | RO逆滲透 | 91.03 | 台灣自來水公司 | 0.24 |
桶盤海水淡化廠 | 100 | 民生用水 | RO逆滲透 | 91.03 | 台灣自來水公司 | 0.12 |
西嶼半鹹水淡化設備 | 1200 | 民生用水 | RO逆滲透 | 91.01 | 台灣自來水公司 | 0.36 |
白沙半鹹水淡化設備 | 1200 | 民生用水 | RO逆滲透 | 91.02 | 台灣自來水公司 | 0.36 |
七美半鹹水淡化設備 | 1000 | 民生用水 | RO逆滲透 | 90.11 | 台灣自來水公司 | 0.64 |
將軍半鹹水淡化設備 | 180 | 民生用水 | RO逆滲透 | 93.07 | 台灣自來水公司 | 0.06 |
成功半鹹水淡化設備 | 4000 | 民生用水 | RO逆滲透 | 92.09 | 台灣自來水公司 | 2.90 |
金門海水淡化廠 | 2000 | 民生用水 | RO逆滲透 | 90.07 | 金門縣自來水廠 | 1.94 |
南竿(一期)海水淡化廠 | 500 | 民生用水 | RO逆滲透 | 90.12 | 連江縣自來水廠 | 0.69 |
南竿(二期)海水淡化廠 | 500 | 民生用水 | RO逆滲透 | 93.06 | 連江縣自來水廠 | 0.56 |
南竿(三期)海水淡化廠 | 950 | 民生用水 | RO逆滲透 | 99.09 | 連江縣自來水廠 | 4.84 |
北竿海水淡化廠 | 500 | 民生用水 | RO逆滲透 | 92.09 | 連江縣自來水廠 | 1.02 |
東引海水淡化廠 | 500 | 民生用水 | RO逆滲透 | 92.07 | 連江縣自來水廠 | 1.20 |
西莒海水淡化廠 | 500 | 民生用水 | RO逆滲透 | 94.04 | 連江縣自來水廠 | 1.05 |
尖山發電廠 | 300 | 工業、 民生用水 | 低壓低溫蒸餾 | 89.08 | 台灣電力公司 | 0.82 |
塔山發電廠 | 300 | 工業用水 | 多效蒸餾 | 91.12 | 台灣電力公司 | 0.73 |
核三發電廠 (一號機) | 1130 | 工業用水 | 低真空蒸餾 | 78.05 | 台灣電力公司 | 2.06 |
核三發電廠 (二號機) | 1130 | 工業用水 | 低真空蒸餾 | 78.05 | 台灣電力公司 | 併計於 一號機 |
農產運銷問題
一、院長,農產品的「產地價」和「零售價」,常常會出現很大的落差,往往零售價格都比產地價,要高出好幾倍,結果就是讓中間商賺大錢,辛苦的農民卻被剝削,而且,也讓消費者買到比較貴的農產品,請問院長,這件事你知道嗎?
二、院長,我舉一位農民的例子:這位農民,種了一區包心白菜,當時菜價正在上漲,所以,他以一分地27,000元的價格,賣給販運商,由販運商負責採收及銷售,這已經算是很高的價格了,當時的購買行情,大約是一分地20,000元,一個星期之後,販運商開始採收這位農民的包心白菜,結果每一分地,就淨賺50,000元以上,販運商的獲利,比農民多很多,院長這樣合理嗎?
三、院長,還有一種情形,因為蔬菜常常是「供過於求」,所以價格都不好,農民為了保住一點點的利潤,有可能在蔬菜採收20天前,就以接近「成本價」賣給販運商(俗稱賣青),這個價格,就能讓販運商,有不錯的利潤了,尤其在20天後,如果發生了「供不應求」的情形,販運商就真的是大賺特賺了,但是,不僅農民賺得很少,就連消費者,也要付出比較高的價格,消費者以為是農民得到好處,但實際上,都是被販運商賺走了!會出現這種怪現象,最主要,還是因為農民缺乏一個強有力的「運銷通路」,只好委曲求全,賣給販運商。院長,你知道有這個現象嗎?農委會是不是都沒有在盡力幫助農民?
四、院長,目前台北果菜批發市場的共同運銷貨物市場佔有率,蔬菜及水果都超出50%。既然台北果菜批發市場的農產品,已建立了電腦拍賣制度,為什麼「產地價」和「零售價」,都常常有這種不合理的價差呢?為什麼「菜蟲」的傳聞,從來沒有斷過?院長,這就是因為批發市場,在短時間內,要出售大批的生鮮產品,所以通常都是以拍賣方式來辦理;雖然拍賣價格是公開競爭,但是如果「大盤」「聯合圍標」呢?是不是就可以壓低農產品的拍賣價格?那這樣誰來保障農民?農委會對於這些事,是不是都採取放任的態度?
五、院長,不論是農產品經銷,或是零售,中間商合理的利潤,應該是四成,以目前來說,農民拿到的,大概是「零售價」的30%左右,例如零售一斤500的草莓,農民在成本還沒有扣除的狀況下,只能拿到150元,這樣算是正常的嗎?剩下的70%,被誰賺走了?農委會有在關心嗎?農民的苦誰知道呢?
六、院長,為了避免台灣的農民,因為少數大盤商的剝削,生活越來越困苦,本席希望行政院,能夠推動官辦的「農產運銷系統」,來整合全台灣農會的運銷資訊,並且架構快速反應的資訊服務系統,讓農民、消費者甚至承銷人,都可以透過電話、傳真機及電腦,享受運銷資訊公開化的好處。
在物流方面,本席也希望,農委會可以整合國內的物流業者,以「策略聯盟」的方式,推動發展「農產品物流體系」,建設農產品產地物流網與供應鏈管理系統,增進農產品物流效率。讓農產品可以快速的到達消費者的手上,而且有合理的價格,來減少農民倍剝削的情形。院長,這樣可以做到嗎?
七、改善農產運銷環境、採用直接運銷的方式,可降低運銷成本,提升農民收益。依果菜種類不同,而有所不同,大概可以提升農民,平均每公斤大約7元的收益。改善農產運銷環境,也會節省消費者的開銷,平均每戶每月,大約可以節省900-1500元。
八、院長,還有一點,政府也應該協助農民,將台灣的蔬菜水果,都直銷到學校和軍營,讓學生和阿兵哥,都能享用到最物美價廉的好蔬菜、好水果,不要讓中盤商,壓榨農民和消費者,結果也讓學生、阿兵哥只能吃到「次級品」,讓他們都誤認為,台灣的蔬果都不好吃,請問院長,這個部分可以改善嗎?
總質詢—育兒津貼及幼兒教育補助、勞保年金化
一、育兒津貼及幼兒教育補助
Q1、院長,本席一直認為幫助民眾「生兒育女」是政府的責任,所以本席推動的國民年金法修法,增列生育給付17280元,也提案要修改所得稅法,增加扶養幼兒3萬元的扣除額,本席也一直在各種場合,要求政府要編列育兒津貼、幼兒教育補助,來幫助民眾,今年行政院,終於回應本席的要求,明年就有編列育兒津貼、幼兒教育的補助了,是不是?
Q2、院長,像今年「父母未就業育兒津貼」,就編列了29億元,預計可以照顧到14萬2411人,是不是?
Q3、院長,這14萬多人裡面,最主要的補助對象,是所得稅率未達20%的家庭,預計有12萬7434人,是不是?
Q4、但是,院長,這個「育兒津貼」卻限制父母要有一個或兩個沒有就業才能申請,可是現在有很多家庭都是雙薪家庭,根本就看的到吃不到,而且,如果父母兩個人都沒有就業,每個月也只有補助2500元到5000元,也根本不夠,根據憲法規定,立法院不能增加預算,所以,本席在這裡要求行政院,在明年三月要立刻檢討,是不是要擴大發給雙薪家庭「育兒津貼」,這樣才能真正來鼓勵大家生小孩,院長在這裡能不能夠做出承諾?(因為行政院明年六月就會開始編後年預算)
Q5、院長,除了育兒要有補助,幼兒教育也需要補助,像今年8月起,5歲幼兒就學免學費,讀公立幼稚園每年補助1萬4000元,讀私立幼稚園每年補助3萬元,是不是?
Q6、院長,今年編27.6億,明年編32.6億,受益人數約11萬人次,對不對?
Q7、院長,今年8月開始實施後,在99學年度,台灣5歲幼兒入園率達93.77%,其中經濟弱勢的幼兒入園率更高達94.59%,等到100學年度,全面實施之後,預期5歲幼兒入園率,將會再持續提升,是不是?
Q8、院長,這就是所謂「苦不能苦孩子,窮不能窮教育」,對不對?我們應該給孩子,公平的受教機會,是不是?
Q9、所以,院長,像民進黨批評,明年的「社福預算」,是依照以往編列,而沒有新增加的社福預算,這並不是事實,對不對?
Q10、院長,像台北市推動的「助妳好孕」,包含了免費孕前健檢、生育獎勵二萬元、育兒津貼二千五百、育兒友善園、五歲幼兒補助入學及課後照顧、鼓勵大型企業提供托兒措施等很多措施,所以,今年台北市1-8月的出生數,就比去年增加35.47%,從台北市的成效來看,證明了政府催生有效,所以,院長,我一直主張,中央也要提出類似「助妳好孕」的計畫,來幫助全國的父母,減輕生兒育女的負擔,院長在這裡能夠答應嗎?(吳院長可能會回答財政困難,但委員可以說:院長,我知道現在財政困難,但行政院應該去想辦法,而不要只是說財政困難)
二、勞保年金化
Q1、為了保障勞工,跟他們的家人的晚年生活,我們社環委員會在97年,修改了「勞工保險條例」,把老年、失能及遺屬給付,從「一次給」改成「年金制」,從98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保障的人數多達943萬,而到今年6月底止,勞保年金已經核付15萬5504人,給付金額為336億2335萬元,院長你知道嗎?
Q2、院長,雖然勞退新制已經在94年7月1日實施,但給的退休金,只是最少不得低於兩年定存,如果沒有加上97年的勞保年金化,勞工退休後,每個月也領不到工作時的七成薪,對不對?
Q3、所以院長,只要藍綠、不要惡鬥,立法跟行政相互合作,就能造福勞工,促進百姓的權益,是不是?
* 主席:請呂委員學樟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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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呂委員學樟:(17時57分)主席、行政院吳院長、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辛苦了!
* 主席:請行政院吳院長答復。
* 吳院長敦義:(17時57分)主席、各位委員。不會。
* 呂委員學樟:質詢好像「答嘴鼓」一樣,有些是針對問題,有些就比較令人啼笑皆非。
我現在要提到的是最近發生的一件事情。請問吳院長、江部長和王主委,民國140年的時候,你們會在做什麼事情?如果今天有一項福利要你們等到民國140年才可以獲得,你們會為了這個好處,努力活到140年之後嗎?
院長,這是你的秘密,不知道140年你幾歲了?你可以不要回答,不過男生應該還好吧!
* 吳院長敦義:沒有秘密。我民國37年出生,140年就103歲了,那時候如果我們還能在這裡問答多好啊!
* 呂委員學樟:世上常有千年樹,世間難得百歲翁,103歲算很好命了。
我提這件事是因為內政部江部長和勞委會王主委很好意地寫了一封信給我們的鄉親,這封信的內容提到:「國民年金法在今年7月1日修正施行,恭喜您即將成為國民年金法修法後放寬的受惠對象。……事關您的切身權益,請務必立即提出申請」。這當然是政府的德政,我們立法院也很努力地把國民年金法予以修訂完成。而且送這封信的時候,還特地附贈了一份國民年金老年年金給付的申請書。連申請書都附寄了,想得很周到。
但是後來他們又接到一封信,這封信的第二項提到:「需至140年4月始達原領取總額」。前面在主旨的部分又寫道:「經本局審核核定不予發給」。換句話說,他的資格應該不符,所以就不應該發給,但是你們又發給他一份通知單,而且也請他填寫表格,到最後再寄給他一封信函,通知他必須到民國140年4月才可以領取,而且在此之前,他還要每個繳給政府3,000元,到民國140年4月才可能領取總額。天啊!
本來我們放寬國民年金領取的資格是好事一樁,如果他本來不符合請領國民年金的條件,你們就直接告訴他不符合就好了,為什麼還要多此一舉,再寄這樣的表格及這封文情並茂的信函給人家呢?讓人家抱著很大的希望,最後希望與實際落差太大。
最近我的服務處接到很多鄉親向我們陳情,開口就罵!有一位民眾已經七十幾歲,政府卻要他們到民國140年再領國民年金,怎麼回事呢?原本看到這封信的時候,他很高興。勞委會給老人家的公函裡面告訴人家不符合給付的條件就算了,還通知人家必須到民國140年4月才可以請領國民年金。民國140年耶!我相信在座的各位官員大部分都等得到,我也祝福大家長命百歲;但是對這位七十幾歲的老人家來講,這不是開他的玩笑嗎?
* 王主任委員如玄:跟委員報告,在國民年金法修法通過之後,陳淑慧委員基於一番好意,認為應該通知這些符合資格條件的人提出申請。我想是在作業的過程裡面,我們勞保局用電腦篩選的方式在處理類似案件的時候,可能對有些個案在篩選上面不夠仔細及謹慎,我們會做檢討。
* 呂委員學樟:我了解。國民年金保險從民國97年10月1日開辦到明天為止就滿3年了,但是因為實施後,我們發現有些年老的長輩過去是軍公教人員,甚至是公營事業的人員,雖然有投保公保,但是他們在過去的年代所領取的退休金實在是少得可憐,只有十幾萬、二十幾萬元,根本沒有辦法支應退休的生活。
所以今年立法院經過很多努力,終於在6月29日修法通過,放寬了領取的條件,雖然還是無法盡如人意,但至少可以多讓一些長輩受惠。不過,問題就來了,也就是說,這本來是政府的德政,也是立法院 的一個良法美意,卻被內政部和勞委會弄巧成拙,以前沒有放寬,沒得領還沒有事,而今放寬了,不但領不到,還一肚子氣。這樣粗糙的作法,當然會讓民眾無法接受,觀感也不好,甚至還讓一位七十幾歲的老人家氣沖沖地跑到本席的服務處來陳情,好好的美意已經變成民怨。所以本席希望各部會在執行過程中,本身要作一深切的檢討,否則的話,我們的政府人員做得要死,完成了很多重大的法案、重大的事項和重大的德政,政績這麼多,卻惹來這麼多民怨。本席提出這個問題,並不是責備,而是希望提醒行政機關立即來做改善。請問內政部和勞委會可以立即改善嗎?
* 王主任委員如玄:報告委員,回去之後我們會立即檢討、反省,該做修正的部分,我們會做處理。
* 呂委員學樟:我發現不是只有內政部和勞委會發生這種狀況,其他單位也有這種現象,由於時間有限,本席只是舉出這樣的例子來提醒相關部門。
* 吳院長敦義:謝謝,的確應該全面檢討。他應該經過一些仔細的核對,不要發這種信。寄發前面的信,激起人家的希望,又發後面的信,澆熄人家的希望,尤其是看到那個140年,當事人是27年次,今年已經73歲了,如果再加上40年,豈不要到113歲才能扣完?我想這中間有很多在人情義理上極為不恰當的情況,我覺得很慚愧,我們要改進!
* 呂委員學樟:我們自己本身要做檢討。
接著本席要請教衛生署邱署長,剛才針對台大醫院的相關事項,有許多委員提出質詢,但是本席還是要請教:第一,出於善意,想要遺愛人間之捐贈器官者的家屬,如果還要負擔醫療費用,這樣合理嗎?
* 邱署長文達:我們從99年開始,只要是捐贈者,健保都會cover醫療費用,但如果是外國人或是沒有健保者,在自費的部分,他到一般病房時,有些要自付。譬如活體捐贈時,有些人會這樣,特別是外國人。
* 呂委員學樟:捐贈者的家屬,面對生離死別的時刻,心情已經非常沈重,而且還要當機立斷,決定要不要捐贈器官,壓力這麼大還不打緊,在同意捐贈之後,還要用心的應付許多繁雜的程序,比方說我們的警政機關、消防機關、醫療機構、司法機關,好比檢察官或者法醫,可能還要去驗屍,還要去切結一下,看一下,像這些團體,都要一一的去面對,還要寫筆錄!這樣的情形,卻沒有人去關心他,捐贈以後也沒有人去理他,他在辦喪事時,有哪個單位去關心他,去注意他嗎?沒有耶!
尤其捐贈者的家屬面對生離死別的痛苦,而且在心情沈重的情況下,他還要承受這麼大的壓力,還要去填什麼東西。最糟糕的是,人家基於一番好意去捐贈器官,結果器官捐贈醫療小組對於AIDS沒有查證清楚,造成捐贈者的美意被誤解,而被捐贈者也無辜遭殃,這是多嚴重的事,更不要說在捐贈的過程中有誰去關心他,有人去慰問他的家屬嗎?沒有。
* 邱署長文達:有。我們後來有組成關懷小組。
* 呂委員學樟:只有一位協調師,對不對?
* 邱署長文達:不對,我想器捐中心的人有去。
* 呂委員學樟:他也要承受相當大外界所給的壓力。我要說的是,在摘除器官以後,其他好像就沒有他們的事了。所以我要特地請教一下,第一,捐贈的人要不要繳費用?整個捐贈器官過程的費用是由誰負擔?
* 邱署長文達:這分成兩類,現在健保局已經從99年開始,只要捐贈者有健保就全額免繳。如果沒有健保的話,誠如剛才所講的,只有外國人在後段,就是出加護病房以後的費用要自己付,現在我們正在考慮這一塊,如果願意捐贈的話,這是應該要鼓勵的。
另外,剛才提到的關懷小組也是從去年開始就有了,這次的事件以後,我們甚至還特別專門組成一個關懷小組來做這件事。
* 呂委員學樟:我的意思是,你的關懷小組可能力道不夠,而且是虛應故事,以前都沒有去關心過。因為取走器官後,政府或醫院,有誰去關心過他的家屬嗎?沒有。政府是不是應該思考,對於器捐者或家屬應該給予怎樣的關懷,或是應該給予什麼待遇,如果這個情況不改善的話,以後還有誰敢,或是肯去捐贈器官呢?沒有那個環境,沒有那個氛圍啊!捐贈器官的美意因為行政流程的疏失,造成他的二度傷害。他已經遭受喪子之痛,非常難過了,他本來做了遺愛人家的好事,結果卻好像是他的罪過一樣,這對他公平嗎?當然不公平嘛!
根據統計資料顯示,臺灣洗腎人口在2010年年底達到6萬8,962人,每年健保花在洗腎的費用已經超過380億元以上,平均一個洗腎者的洗腎費用要65萬元,但是換腎者的費用平均只要11萬元,所以政府要做的是健全器官捐贈制度,加強器官捐贈的補助,以提高捐贈意願,對不對?是不是應該這樣做?
* 邱署長文達:是,這就是我們目前最重要的方向,除了要繼續鼓勵器捐,同時為了這個部分,我們也開了全國論壇來做這件事情。
* 呂委員學樟:署長,這是本席的建議啦!本席最近也會提出修正案,就是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相關條文的修正案,我們應該授權捐助成立全國性的器官捐贈關懷中心。
* 邱署長文達:這個方向非常好。
* 呂委員學樟:而且要在各縣市設立關懷中心的分支機構,制訂器官捐贈聯繫主要的制度與程序,讓醫療體系、消防系統、警察系統、法務系統(包括檢察官與法醫)有一個指定的窗口,並定期舉辦聯繫會報,這樣才能夠把握在器官捐贈的黃金時間內完成醫療體系外的必要程序,我覺得這很重要啊!
* 邱署長文達:我們樂觀其成,我們來研究一下。
* 呂委員學樟:本來人家是在做好事的,所以我覺得政府應該提供這樣的環境與氛圍,鼓勵大家捐贈器官,而且是很樂意來捐贈器官才對,現在卻因為我們自己本身的疏失,程序不夠完備,造成了今天誤用移植器官的悲劇!署長,加油一下!
* 邱署長文達:好,這部分我們會努力。
* 呂委員學樟:立法院一定會配合你,把相關法令修正完成。
* 邱署長文達:謝謝,我們一定深入來研討。
* 呂委員學樟:另外,這兩天報上刊載,臺大醫院決定將器官移植小組的召集人—柯文哲醫師送懲戒,讓他一個人扛起責任,請問署長,送懲戒到底是要撤照還是停業1年,他會不會因此喪失醫師的資格?
* 邱署長文達:我要先說明一下為什麼只有他被送懲戒,這是因為依照各醫療法的規定,是由負責的醫師來負責,只有這個人要負責,其他的人可能是屬於品質不良,所以……
* 呂委員學樟:你不覺得在法律上、程序上,這個機制本身就有疏漏嗎?
* 邱署長文達:對,這3個……
* 呂委員學樟:所以你們不能一推二六五,找個替死鬼啊!
* 邱署長文達:沒有這回事。
* 呂委員學樟:如果今天柯文哲醫師很願意負起責任,甚至願意被抓進去關,但是我覺得這件事今天不能只有他一個人扛起責任,而且也不能處罰的那麼重。我考量的角度很清楚,柯醫師是不錯的醫師,他有他的專業,這一次是因為制度不良所造成的結果,如果他因此被停業1年或喪失醫師的資格,將來有關器官捐贈移植的專任人員,你有備胎嗎?會不會因為柯文哲被停業1年或喪失醫師資格,造成將來需要接受器官捐贈的病患找不到醫師?那他們的權益又該怎麼維護?本席是用人文關懷的角度來看這個問題,署長,你有沒有什麼因應的對策與想法?
* 邱署長文達:我特別提出來,因為這3個調查小組都是同樣的結論,都是因為溝通不良,醫師沒有再次辨識。
* 呂委員學樟:這是屬於行政管理的問題,行政管理是柯醫師的問題嗎?
* 邱署長文達:對,但是醫師法第二十五條就是規定負責醫師要負責。
* 呂委員學樟:是台大醫院院長的問題呢?還是柯醫師的問題?
* 邱署長文達:懲戒委員會有2個部分,一個就是當地衛生局的懲戒委員會,如果有問題,我們還有一個覆審委員會,所以大概是這樣的過程,不是完全沒有機會。
* 呂委員學樟:你們對柯文哲醫師要怎麼處理?
* 邱署長文達:就像我剛才講的,會移付到台北市的懲戒委員會,從醫師法的角度來看,還是要由醫師來負責,特別是負責的醫師,如果對台北市懲戒委員會的決議不服,將來還可以請求覆審,所以還有很多機會可以繼續再申訴。
* 呂委員學樟:本席希望替國家留住人才,也要為這些將來需要接受器官捐贈的病患請命,當然,也不是非柯文哲醫師不可,但是我們有沒有備案?這是你們必須去思考的問題。
* 邱署長文達:我也跟委員一樣認為他是一位非常優秀的醫師,我想這是一個制度面的問題,我們主要是根據3個調查小組的報告。
* 呂委員學樟:本席不認識柯文哲醫師,也沒有跟他見過面,我是站在需要接受器官移植病患的角度來看這個問題。當然,我們的制度要改,該修法就來修法,該補強的地方就要補強,好不好?
* 邱署長文達:好,謝謝。
* 呂委員學樟:最後,本席要請教身為副總統候選人的吳敦義院長,上海世博在去年10月底風光的落幕了,吸引的參觀民眾超過了7,000萬人次,而台北花博也吸引了超過900萬的參觀人次,可見國際上大型的博覽會會帶動觀光商機,像以前從來就沒有過556萬以上的觀光客到台灣來,這不但可以帶動觀光的商機,也有助於提升我們的國際形象,提高台灣的能見度,所以我們希望行政院能夠多多協助地方政府,爭取舉辦大型的國際展演和賽事,好不好?
* 吳院長敦義:是。
* 呂委員學樟:像曾雅妮在LPGA奪冠,如果能夠安排來台舉辦賽事就很好,這也不必花很多錢,而且不是只有球友會看,全世界的人都會看,因為這是頂尖的賽事。在去年上海世博期間,總共有143個主要展館,請問院長知道是哪一個館被日本知名休閒雜誌FLASH週刊評鑑為第一名的展館嗎?
* 吳院長敦義:台灣館。
* 呂委員學樟:對,這表示院長還是有在關心,謝謝你。相信院長礙於公務的身分,應該是沒有到上海世博台灣館參觀過展演。
* 吳院長敦義:是。
* 呂委員學樟:台灣館是以山水心燈為主題,是去年上海世博會最熱門的展館之一,結合了文化和科技。目前台灣館已經回娘家了,由本席選區所在的新竹市標下來,我們非常感謝吳院長,7月27日本席陪同許市長到行政院拜訪院長時,院長一口答應要全力協助我們讓世博台灣館能夠留在台灣、留在新竹,這具有一定意義,世界唯一的台灣館若賣給大陸或其他國家的城市像話嗎?當然不像話,因為這涉及國格問題。我們將其標下後預定打造為新竹世博台灣館產創園區,剛好符合新竹市文化與科技融合的城市意象,相信將來一定能夠再創一波觀光人潮,當然也要行政院大力配合及幫忙,好不好?
* 吳院長敦義:會見當天大家已有共識,所以會照那個結論實際執行。
* 呂委員學樟:本席希望院長能重視新竹週邊交通及相關建設,好讓台灣館山水心燈的光芒繼世博之後在國際上再一次綻放,好不好?
* 吳院長敦義:當然是這樣,因為新竹已經是全球最著名的ICT產業重鎮,而且是台灣之光,讓在世博令人驚艷的台灣館能夠回到台灣科技核心主要城市之一的新竹是天作之合,我們當然應該幫忙。
* 呂委員學樟:非常謝謝院長的協助。
另外,去年吳院長沒有辦法親自來新竹參加WTA世界科技城市聯盟大會,WTA是在座行政院林政務委員政則兼台灣省長爭取到的,本席在此誠摯邀請吳院長於台灣館在新竹點燈時,院長能以副總統身分親自出席參觀,好不好?
* 吳院長敦義:謝謝你的邀請與祝福,非常感謝,也祝你心想事成。
* 呂委員學樟:最後一句話,祝你心想事成,馬到成功,謝謝。
* 吳院長敦義:謝謝。
* 主席:報告院會,本日排定質詢的委員均已質詢完畢,謝謝吳院長、陳副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列席備詢。10月4日(星期二)上午9時繼續開會進行施政報告質詢,現在休息。
* 休息(18時28分)
* 繼續開會 中華民國100年10月4日(星期二)上午9時
* 主席(王院長金平):報告院會,現在繼續開會,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進行質詢。
* 在開始質詢之前先請秘書長報告各部會首長請假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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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秘書長錫山:主席、各位委員。報告院會,行政院來函:尹政務委員啟銘本日因公請假;曾政務委員志朗本日因公請假;原住民族委員會孫主任委員大川本日因公請假,由夏副主任委員錦隆代表列席;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朱主任委員景鵬本日上午因公請假,由宋副主任委員餘俠代表列席;新聞局楊局長永明本日上午9時至11時因公請假;僑務委員會吳委員長英毅本日下午3時起因公請假,由薛副委員長盛華代表列席。
立法院第7屆第8會期第3次會議請假首長名單(100年10月4日) |
請假首長 | 代 理人 | 事 由 | 備註 |
尹政務委員啟銘 |
| 因公請假(率「台日產業合作訪問團」赴日) | 整天 |
曾政務委員志朗 |
| 因公請假(赴歐出席學術年會並進行訪視) | 整天 |
原民會 孫主委大川 | 夏副主委錦龍 (比照簡任第14職等) | 因公請假(赴帛琉參加該國慶典及陶藝交流計畫成果展開幕儀式) | 整天 |
研考會 朱主委景鵬 | 宋副主委餘俠 (比照簡任第14職等) | 因事請假 | 上午半天 |
新聞局 楊局長永明 | 許副局長秋煌 (簡任第14職等) | 因公請假(主持「百年風華」新書發表記者會) | 上午9時至11時 |
僑委會 吳委員長英毅 | 薛副委員長盛華 (比照簡任第14職等) | 因公請假(出席「世界台灣商會聯合總會」年會及理監事聯席會議) | 下午3時起 |
* 主席:現在繼續進行質詢,請黃委員淑英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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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黃委員淑英:(9時1分)主席、行政院吳院長、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昨天院長提出「黃金十年」政策,其中在性別平等部分提到婦女診療單一窗口、婦癌篩檢提前至40歲等,事實上這些只是友善婦女的一些政策,距離性別平等還有一段路,因為男性也有癌症,攝護腺癌現今也未實施全面篩檢。我們講性別平等是要做性別的思考,所以在此要談的是落實性別平等就要落實「CEDAW」的精神,「CEDAW」就是消除對婦女一切歧視公約,我們也已經通過施行法,未來更重要的工作是在立法和資源分配上是否符合性別平等原則。所以在你們「黃金十年」的政策中,有關性別平等在醫療部分所提出的這些政策,我並不認為是一個性別平等的概念。
接下來我想就性別平等概念與院長做討論,請先看一段廣告影片。請問院長,你認為這段廣告的內容有沒有問題?
* 主席:請行政院吳院長答復。
* 吳院長敦義:(9時4分)主席、各位委員。現在是何等自由的世界,很多人會認為有問題,但是一定也有一些人認為沒有問題,這是見仁見智的。
* 黃委員淑英:這段廣告中的女主角手中拿的是鑿岩機,所從事的是鑿岩相關工作。根據勞動安全衛生法規定,女性不可以從事的行業包括鑿岩機及其他有顯著振動之工作,你也看到剛才所播放的影片中有顯著振動部分。請問婦女為什麼不能從事鑿岩機及其他有顯著振動之工作?
* 吳院長敦義:第一,因為婦女可能正懷孕中,所以不行……
* 黃委員淑英:懷孕婦女已經排除在外,今天所考慮的是一般婦女。
* 吳院長敦義:因為鑿岩機是特殊工作……
* 黃委員淑英:勞動安全衛生法第二十一條明文規定:「鑿岩機及其他有顯著振動之工作」,請問女性為什麼不能從事鑿岩機及其他有顯著振動之工作?是因為震動會造成職業病,或是擔心女性身體振動在職場上會產生其他效應,而影響到男性員工?
* 吳院長敦義:這個問題涉及專業細節,我請王主任委員回答。
* 黃委員淑英:院長,這個問題並不專業,我問你的是一個價值的問題,你以身為院長及一個人的想法,女性為什麼不能從事有顯著振動之工作?
* 吳院長敦義:因為鑿岩的工作場所通常在地下,會比較辛苦……
* 黃委員淑英:不一定,路面也有。
* 吳院長敦義:那會比較耗費體能,而且我方才提到,婦女最能工作的時間也正是最可能懷孕的期間,為了保護婦女而限制不能從事某些工作,我覺得是合理的。
* 黃委員淑英:你這樣講是在歧視婦女。
* 吳院長敦義:如果女性覺得不需要有這種保護,隨著時代進步而解除這種限制也並非不可。
* 黃委員淑英:沒錯!為什麼女性不能做坑內的工作?法規中也提到不能從事坑內的工作。在民國53年時,當時女性是可以下坑工作的。
* 王主任委員如玄:因為時代改變了。
* 吳院長敦義:黃委員,我剛才講這是見仁見智……
* 黃委員淑英:這不是見仁見智。
* 吳院長敦義:有些是主事者認為要避免發生危險、為了保護女性,結果反而限制……
* 黃委員淑英:說是要保護女性,難道婦女自己不會做判斷,而要由男性規定我們能不能從事何種工作嗎?
* 吳院長敦義:所以這才需要兩性好好溝通協調。
* 黃委員淑英:院長,你這樣說就差太遠了!我們今天討論的議題是……
* 吳院長敦義:你是問我為什麼會做限制,對不對?
* 黃委員淑英:對,所以我說你講的差太遠了!
* 吳院長敦義:但是你並沒有問我可不可以解除這種限制,或我對於女性從事這種工作的看法。我的想法……
* 黃委員淑英:所以我剛問你為什麼?你認為這項規定適不適合?女性不能從事坑內工作的原因是……
* 吳院長敦義:因為我認為你是問我立法意旨,所以我當然這樣答復。
* 黃委員淑英:立法意旨和規定不能從事坑內工作是一樣的。那是因為怕引起一些道德性的問題……
* 吳院長敦義:以前限制女性不得駕駛飛機,現在也已經改變了。
* 黃委員淑英:兩者的理由並不一樣。如果院長不理解,就不要講太多!事實上,因為坑內的工作環境很熱,所以男女穿著都非常清涼,後來就禁止了。大家從剛才那段影片可以看到工作時身體振動的情形,所以勞動安全衛生法中就規定女性不能從事這樣的工作。
此外,另一項規定是「一定重量以上重物處理之工作」,請問女性為什麼不能做?
* 王主任委員如玄:跟委員報告,我想立法當時是基於保護立場,認為危險和繁重的工作不適合女性做,基本上是疼惜女性,所以才會有這樣的立法意旨。
* 黃委員淑英:沒錯,你講的是保護,事實上是借保護之名限制女性工作的權利。
* 王主任委員如玄:我們也覺得應該要做一些檢討。
* 黃委員淑英:所以女性也不能從事一定重量以上重物處理之工作嗎?大家都知道,我國女性舉重選手黎鋒英抓舉成績是98公斤、挺舉115公斤;郭羿含抓舉成績是107公斤、挺舉137公斤,這表示女性有能力去舉重物。因此,是否能夠承受這樣的重量應該由婦女斟酌自己的能力做選擇,而不是因為性別而予以限制。
方才王主委也談到,名義上似乎是行保護之名,事實上卻是限制婦女工作的權利,這就是一種性別歧視。很遺憾的是,今年四月,你們將「勞動安全衛生法」名稱修定為「職業安全衛生法」,當時你們有看到這個嗎?修法時為什麼沒有去檢視性別歧視的問題?我要講的是,很遺憾的,2009年婦權基金會跟CEDAW報告時,特別提出這個條文要修法,但是你們沒有看到;更遺憾的是,來自於婦運的主委,修改勞動安全衛生法時,竟然沒有思考到這些侵害女性就業權益的條文,你們這個團隊是令人錯愕的。
* 王主任委員如玄:整個時代從保護婦女到性別平等的過程,的確有一些脈絡、時間點,不是可以一步到位的。
* 黃委員淑英:沒有錯,我都同意。
* 王主任委員如玄:對女性來講,要她們做危險的工作,她們是有一些擔心的。
* 黃委員淑英:但是2009年我們對國家的報告,在檢視國家法令時,就已針對勞委會提出修改勞動安全衛生法的看法。
* 王主任委員如玄:跟委員報告,這個報告是勞委會自己做的,也是我們提供給委員參考的。
* 黃委員淑英:可是今年4月修法時你們竟然沒有動到這個條文。
* 王主任委員如玄:要在什麼時間點做這個事情,這個部分對女性來講……
* 黃委員淑英:你覺得現在還不成熟嗎?你覺得現在的時間點還不成熟嗎?
* 王主任委員如玄:我們希望保護她們,但需要女性覺得她自己是被保護的。
* 黃委員淑英:主委,身為女性運動者,你沒有看到勞動安全衛生法就罷了,今天……
* 王主任委員如玄:跟委員報告,我早就看到了。
* 黃委員淑英:2009年的報告都出來了,你還是無視建議修法必要性的存在,實在應該好好再思考一下。
* 王主任委員如玄:主張它違反性別平等,是我們從以前就主張的。
* 黃委員淑英:主席,我沒有叫她回答,請她不要再講了,因為我還有很多問題要請教吳院長。院長,我今天問的是原則性、價值、倫理的問題,我們很希望了解副總統候選人對這個議題的看法到底是怎樣。在黃金十年的政策裡面,你們有談到要縮減工時,由雙週84小時改為一週40小時,為什麼要縮短工時呢?
* 吳院長敦義:有二個原因,一、就全世界而言,很多先進國家已經把勞工的工作時間訂為二週80小時。二、我國公教同仁也是週休二日,以此計算,一週40小時乃屬正常,現在勞工顯然比公務同仁多一些些。
* 黃委員淑英:你講的是公平性問題。
* 吳院長敦義:對。國內、國外都要求公平性,所以我們已經推動鼓勵協商,而且過去幾年中已經有55%達成。
* 黃委員淑英:院長,我了解你要講的東西了,勞基法是要保護勞工有他們的生活,保障我們國家的勞工是健康的,讓他們有自己生活的時間,除了工作時間之外,也要有休閒、跟家人在一起的時間,所以限制他們一個禮拜工作多少小時。實施雙週工作84小時的勞工,一個月的工作時間大概是184小時,我們考慮到這些人要符合公平原則,而縮減他們的工時,請問沒有受勞基法保障的家庭看護工,依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公告的勞工—包括保全人員及醫事人員等,他們的工時常常被核定在240至360小時之間,請問他們的工時要怎麼縮減?要不要依這個公平原則縮減他們的工時?
* 王主任委員如玄:跟委員報告,第八十四條之一本來就適用週休二日、勞基法。
* 黃委員淑英:沒有錯,可是他們的工時是240至360小時,你們認為一個月工作184小時的勞工要符合社會、全世界的潮流及公平原則,請問一個月被核定工作240至360小時的勞工要怎麼縮短工時?
* 王主任委員如玄:跟委員報告,有關第八十四條之一的問題,我們已經開會討論。
* 黃委員淑英:抱歉,我沒有請你回答,請你不要講。我現在問的是價值問題,我們的院長絕對有能力回答這個問題,你不要把院長看小了,好不好?
* 吳院長敦義:你問價值的問題?
* 黃委員淑英:對,他們是不是也要縮短工時?
* 吳院長敦義:我覺得人生而平等,工作環境也應該力求平等、尊嚴,如有違背這個原則,就應該逐步進行改革。
* 黃委員淑英:你可能不太了解第八十四條之一公告的這些勞工,這些勞工的工作性質特殊,所以被公告他們不受勞基法的工時保障,但是他們還是適用勞基法,這些人被核定的正常工時是每個月300小時,有的甚至還超過。以保全人員為例,他們一個月要工作300小時,超過300小時的部分才算加班,而且國定假日可以不要休息,一天的工作可以超過12小時,由於最近爆發過勞死問題,這一塊的工作人員被看到了,由我剛才的陳述,你應該也覺得相當不合理,為什麼有人的工作時間可以被核定為360小時?一個月工作360小時,平均每天要工作12小時,而且全月無休,30天都要工作,民間有很多聲音認為第八十四條之一的規定不合理,第八十四條之一規範的對象包括保全人員,院長,保全人員不能實施三班制嗎?
* 吳院長敦義:保全人員就如同很多特殊工作的人一樣,揹負不同的任務,如果實施三班制,而他被保全的對象是移動的,也許這中間會有一些不便,但如果不合乎平等、尊嚴,可以去做調整、協商的工作。
* 黃委員淑英:那如果保全人員服務的人員來來去去的,是不是最好做24小時?你說保全人員不適合三班制,請問12小時合理嗎?還是24小時才合理?
* 吳院長敦義:很多事,你有你的想法,但跟全球普遍的想法、逐步的演變還是有一點差距。
* 黃委員淑英:不是我的想法,全世界的保全人員沒有人適用這樣的待遇。
* 吳院長敦義:逐步來改進嘛!我非常謝謝你對某些特定工作同仁的關注,就如同我們對國軍一樣,他們也是24小時備戰,然後同時不眠不休。
* 黃委員淑英:保全人員不是國軍24小時備戰,軍人也不是24小時備戰,他們是由不同的人輪班。
* 吳院長敦義:黃委員,我只是舉例說明,當我們關注很多人的時候,也不要漏了不眠不休、拿生命保衛國家的同仁。
* 黃委員淑英:這些同仁沒有問題,我們沒有要他們不眠不休,這些人要眠也要休,醫療人員也一樣,這些人太累了,怎麼做事情呢?
* 吳院長敦義:我都同意的,誠如我剛剛講的,大原則我都同意,你有聽過我反對修改這些……
* 黃委員淑英:沒有,我沒有說。
* 吳院長敦義:我從來沒有反對過。
* 黃委員淑英:我現在只問你,保全人員可不可以實施三班制?只是這麼簡單的問題,你就講了一堆傷害你自己的話。
* 吳院長敦義:你也不要認為這樣就會傷害我,我從來沒有違背原則。
* 黃委員淑英:主委,保全人員可不可以實施三班制?
* 王主任委員如玄:委員在衛環委員會質詢的時候也非常清楚,目前法條的規定非常清楚,第一個不能影響勞工的健康福祉,你剛剛提到工作那麼多小時……
* 黃委員淑英:我只問你,保全人員可不可以實施三班制?
* 王主任委員如玄:是地方政府執法的時候發生了一些濫用的狀況。
* 黃委員淑英:你今天不敢回答我的問題,是因為你的長官講了一些奇怪的話。
* 王主任委員如玄:我們已針對這件事開會檢討、反省,而且答應在5個月內跟委員說明整個研討結果。
* 黃委員淑英:這是價值問題,該修就要修,你只要秉著良心、價值回答就好,我並沒有要你辯護,因為這個法也不是你任內立的。
* 王主任委員如玄:委員剛才提到保全人員是不是要實施三班制……
* 黃委員淑英:你們現在討論修法,我非常肯定啊!勞基法的工時為什麼要立法委員修法,由雙週84小時改為80小時,為的就是要經過非常嚴謹的程序,明確規定勞工的工作時數就是多少,也就是由立法委員修改勞基法來規定這些人的工時是多少,但是第八十四條之一的工時是由地方政府的主管機關決定,會不會有點草率?由84小時改為80小時,都要由立法委員修法,但是有關第八十四條之一,你們竟然把這些可憐勞工的工時,任由地方政府的主管機關來決定,這是非常可悲的事。
* 王主任委員如玄:立法院當初把某些行業納入勞基法適用範圍,但怕對某些行業造成太大衝擊,在沒有辦法處理的情況下,才有八十四條之一的彈性處理模式。
* 黃委員淑英:勞基法是在73年訂的,由於剛剛立法,可能覺得業界沒有辦法接受,所以我們給他12年的時間,但到85年的時候,我們又把另外一批人納入第八十四條之一。今年是100年,已經又過了15年,當別人在減工時的時候,這些人還繼續被剝削!我們已經給這些業者15年的時間去準備,好讓這些勞工能夠受到勞基法的完全保障,但15年來並沒有進展,你們到現在才來修怎麼限制不要給他360小時或300小時。前幾天,臺北市政府還核了240小時及288小時,這個很難接受。
* 王主任委員如玄:跟委員報告,勞基法制定的時候,是針對製造業所定的規範,當這麼多權限要納進去的時候,對服務業的特殊工作型態做了一些特殊的處理。
* 黃委員淑英:地方政府有那麼大的權限,可以去決定勞工工作的工時,我覺得不可思議。從73年到現在100年,已經快30年了,我覺得八十四條之一應該要廢掉。你不要再跟我講,這樣業者很難生存,我們已經給他15年的時間……
* 王主任委員如玄:不只包括業者,包括勞工朋友、保全業的從業人員等……
* 黃委員淑英:錯!
* 王主任委員如玄:是不是完全不要有第八十四條之一的存在,讓他們完全用三班制及減少他們待遇的處理方式……
* 黃委員淑英:這些勞工就是在那麼長的時間中領那麼低的薪水,你應該幫他們爭取在這段時間中,給予合理的薪水。
* 王主任委員如玄:當然。
* 黃委員淑英:而不是像剛才說的,換成三班制之後,他們的薪水會降低……
* 王主任委員如玄:這是勞工朋友本身的……
* 黃委員淑英:你給一些人那麼低的待遇,然後要他工作很長的時間……
* 王主任委員如玄:不是,我們當然希望保全人員的薪資越高越好,這是毋庸置疑的,當然是如此,但也要考慮現實的狀況,以及對勞工朋友權益的影響。
* 黃委員淑英:院長,他不適合當勞委會的主委。主委,你可以下去了。
另外,在十年的政策中,我們總統表示,健保5年不漲,但5年不漲並不代表我們的健保財務會穩定,也不一定代表這是公平正義的健保。健保的修法經過10年的討論,然後提出家戶總所得,在立法院大概花了半年的時間討論,最後在十天內完成方案,我覺得立法委員有點被「裝肖仔」的感覺,然後在今年1月7日強行表決,但民進黨沒有背書。院長,您認為這次健保的修法以及這個新制是值得驕傲的嗎?
* 吳院長敦義:當然非常難能可貴,歷經多少年沒有修改的健保法,終於能夠在去年修法完成,這當然是一個非常大的進步。
* 黃委員淑英:院長,要看有進步、沒有進步,不是通過就是進步。
* 吳院長敦義:那更不是你說進步就進步;你說不進步就不進步。
* 黃委員淑英:我沒有講我說進步就是進步吧?
* 吳院長敦義:這是代表國會的決議啊!
* 黃委員淑英:你作為院長,老是用這種奇怪的語言跟人家對話。
* 吳院長敦義:你也常常用這種角度講話。
* 黃委員淑英:我沒有。
* 吳院長敦義:你講王如玄不適任做勞委會主委,難道你說不適任就不適任嗎?
* 黃委員淑英:我剛才有舉證歷歷。
* 吳院長敦義:你不能這樣主觀嘛!
* 黃委員淑英:今天我們修法,是因為我們認為過去六類十四目的身分別不公平,另外就是醫療品質的問題,還有我們的財務的確出了問題,所以希望透過這次修法,能夠讓保費的收取公平一點,也能夠讓財務更為穩健。
根據媒體報導,今年9月22日有位民眾在家裡吐血,但因為失業沒有錢繳健保費而不敢就醫,他的女兒甚至要到警察局借200元以便到醫院掛號看病等等。但健保新制修過之後,事實上,並沒有太多的改變,就是維持原來的樣貌叫做「基本保費」,然後再加一個「補充保費」的收取。但在基本保費的部分,其實跟現制沒有兩樣,可是現制本來就有些不公平的地方需要改,結果都沒有改。另外,對於失業者繳不起保費的部分,請問院長,你知道失業者一個月要繳多少保費嗎?
* 吳院長敦義:如果他沒有辦法支付健保費,這也是我們為什麼會設計補充保費的原因,就是要來均衡他的財務,一方面把鎖卡的部分解碼,另方面補充保費等於是資本利得的理念,讓他來強化健保的財務。
* 黃委員淑英:對不起,你講的「資本利得」是指什麼部分?是什麼東西的資本利得,是買股票的資本利得嗎?
* 吳院長敦義:補充保費就是從……
* 黃委員淑英:對不起,請問你說的「資本利得」是什麼?不要含糊。
* 吳院長敦義:銀行的存款利息抽2%。
* 黃委員淑英:只有利息、股利嘛!你投資買股票賺的錢沒有繳保費啊!
* 吳院長敦義:立法院絕大多數都支持這樣的辦法。
* 黃委員淑英:沒有人這樣講啊!包括國民黨的委員都不敢說。好,沒有關係,我不跟你爭這個。不論目前或未來,失業者一個月大概都要繳659元的保費,這相當於每個月有4萬5,000元的收入。如果失業者過去的收入是3萬元,當時必須繳的保費是441元,但失業之後反而要繳659元,請問像這種沒有改變現狀的修法,合理嗎?另外,在虛擬所得的部分,對於沒有收入的人來說,他的小孩或眷屬也要跟著繳一樣的保費,換句話說,失業者要繳659元,他的小孩也要跟著要繳659元,請問虛擬沒有收入小孩的收入,然後叫他去繳那樣的保費,這樣合理嗎?
* 吳院長敦義:立法院在審議健保法修正的時候,一定經過反覆的討論,最後才確定這樣通過的。
* 黃委員淑英:對不起,吳院長,你們這個「ㄆㄚ ㄉㄞˋ」健保是我們經過10年的討論、半年的審議,然後偉大的國民黨在10天內把它整個翻案,您不曉得這個過程嗎?
* 吳院長敦義:我看了你們的過程啊!你們最後棄守了。
* 黃委員淑英:不是棄守。
* 吳院長敦義:你們既不敢支持,也不敢反對。
* 黃委員淑英:我們根本不支持,而不是不敢支持,要怎麼支持呢?我看到這樣的結果當然不支持。
* 吳院長敦義:那何以不明白的反對呢?
* 黃委員淑英:我們明白的反對啊!你們通過這個以後……
* 吳院長敦義:你剛才用的是「不背書」。
* 黃委員淑英:我們要求衛生署開公聽會,我也把這些問題都指出來。
* 吳院長敦義:那凡是不順你意的都是「ㄆㄚ ㄉㄞˋ」;順你意的就不「ㄆㄚ ㄉㄞˋ」,哪有這種論理啊!
* 黃委員淑英:你講這個話很奇怪!
* 吳院長敦義:沒有什麼奇怪啊!
* 黃委員淑英:今天我的質詢,讓我們的院長原形暴露。
* 吳院長敦義:經過立法院審議通過的,你說「ㄆㄚ ㄉㄞˋ」?
* 黃委員淑英:我問你小孩的虛擬所得合不合理?失業者在失業期間繳的保費比現職時還要多,合不合理?你還說都是照我的意思,這不是「ㄆㄚ ㄉㄞˋ」是什麼?被檢討就要虛心的接受。
* 吳院長敦義:我虛心接受啊!像行政院的版本到立法院修改,我們也都虛心的接受啊!
* 黃委員淑英:我問一下署長好了。其實我今天不想要你回答,因為這個東西是一個價值的問題,而且根本沒有在修法裡面,何況要你說違背長官的話,的確也有困難,所以你還是不要回答好了。
* 吳院長敦義:哪有這樣?我有叫他不要違背我的話嗎?
* 邱署長文達:剛才提到小孩的問題,其實我們有很多管道可以解決,例如我們可以到愛心的團體、貸款或地方政府……
* 黃委員淑英:到什麼團體?署長,你不要講這些,我知道要你回答就是回答這個,今天是討論制度的問題,這樣一個制度合不合理?今天這個失業者在失業前繳的錢,比失業後繳的還少,亦即失業後繳的錢比以前多,這樣合不合理?小孩又沒賺錢,卻要跟他的父親繳一樣多,這樣有道理嗎?
* 吳院長敦義:我們現在的制度對失業的人有補助啊!
* 黃委員淑英:就是因為這些不合理的現象,所以我們才做二代的修法。
* 吳院長敦義:我們有補助,光是今年一至六月大概就補助110億元。
* 黃委員淑英:這個不是補助的問題啦!那我就問你,你有補助,為什麼9月報導的這個窮人沒有繳健保費不敢去看醫生呢?你們都補助啦!為什麼會發生這件事情呢?
* 吳院長敦義:我們對鎖碼的也把他開卡了……
* 黃委員淑英:一個合理的制度……
* 吳院長敦義:出現這樣一個令人遺憾痛心的例子,你就推翻所有立法的本旨嗎?
* 黃委員淑英:倘若制度有合理的設計,人民不需要像乞討一樣,一天到晚接受社會福利的補助。關於保費的部分,根據你們的估計,最高一年大概是二百億元左右,那是最高估的,但是我們每一年健保費的增加,大概都會在3%、4%左右,隨著我們的社會愈來愈老化,未來我們的健保總額一定不會是3%、4%,可能更多,所以健保補充保費的收取,事實上是不夠的。
* 邱署長文達:現在還有收支連動的機制,現在新的健保法……
* 黃委員淑英:你的意思是,如果將來愈多時就需要愈多的錢,對不對?所以你說五年內不會調漲。你們用5%來做評估的話,三年我們的財務就短收了,三年就不夠了,不是五年。三年就不夠了!
* 邱署長文達:因為有收支連動機制,所以在現有……
* 黃委員淑英:所以你的意思是,以後收得不夠,我們也不增加保費,那人民的健康服務就會受到打折,是這樣的意思嗎?
* 邱署長文達:我們不會打折,應該不會。
* 黃委員淑英:怎麼不會?收支連動啊!你說不調漲保費,那顯然錢就是不夠用,是醫生少賺錢的意思嗎?
* 邱署長文達:不是。
* 黃委員淑英:是要犧牲醫生,還是要犧牲病患呢?
* 邱署長文達:我想還是從整體保費來看,譬如費率,在不超過現有費率的情況下可以調整。
* 黃委員淑英:今天健保的修法事實上要解決一些問題,結果我們並沒有解決問題,我們讓這些問題繼續存在,所以執政黨對於健保的修法與健保新制,實在是不應該抱以驕傲的心情,那是非常可笑的。
* 吳院長敦義:我們是珍惜的心情,從未驕傲過。謝謝!
* 主席:請翁委員重鈞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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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委員重鈞:(9時33分)主席、行政院吳院長、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今天本席的質詢有幾個主題,第一個主題是有關農民的事情,我請農委會主委一起來回答。院長,面對這次的大選,我覺得我們要讓人家瞭解的是,究竟我們是真正在照顧農民還是在漫天喊價。我認為最重要的是要讓農民知道,我們是實實在在在照顧他們,所以接下來有幾個問題,我想和院長與主委一起來探討。
我要請教的第一個問題是,這次我們花這麼多錢照顧農民,政府願意補助烘乾稻穀的工錢與堆疊的經費,差不多一公斤補助2元,可以說是有史以來最照顧農民的一件事。為什麼我們願意去做這件事,卻不順便做另一件更小的事?既然我們補助烘乾稻穀的工錢,為什麼針對雜糧的部分,亦即烘乾玉米的錢,為什麼我們不像烘乾稻穀一樣來補貼?請問院長願不願意?
* 主席: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 陳主任委員武雄:(9時35分)主席、各位委員。謝謝翁委員的關心。關於玉米烘乾的部分,可以再研究,因為現在我們不是補助烘乾,最重要的是把以前的收乾穀變成收濕穀,這是37年來第一次這樣做。因為要做這樣大改革,所以補助農民烘乾、包裝與堆疊這方面的經費。至於玉米的部分,我們可以來研究一下……
* 翁委員重鈞:不必再研究了啦!院長也在這裡,你們做出這麼好的政策,種玉米的人並不多,我們是補貼他們每期每公頃四萬五千元。至於種植稻米一期作連收購的部分補貼七萬五千元,二期作的部分補貼五萬五千元,平均要六萬五千元。現在種玉米反而能減少政府的支出,我們的玉米都是進口的,但是稻米卻生產過量,我們要提高糧食的自給率,不一定要全部去種稻米。再來,你們要防止這些種玉米的人,如果他們又回去種稻米的話,產銷會造成更大的失衡,將來稻米反而會更便宜,倉農的壓力會愈來愈大。還有,水資源的部分你們也要考慮,在台灣目前這種情形下,水資源非常重要。種植玉米不必用到水,但種植稻米時,沒水就不能灌溉。今天你們能花這麼多錢去照顧種植稻米的農民,為什麼種玉米的部分卻不照顧?如果今天有更大的誘因來鼓勵他們種植玉米,我相信對於稻米產銷失衡的問題與減少外匯損失,以及國庫的補貼,甚至水資源與倉農的壓力,這是一舉多得,花不了多少錢的事,為什麼不順便補助玉米的烘乾費用?院長,我覺得這有什麼做不到的?這樣做多花不了多少錢嘛!
* 吳院長敦義:你說的的確很有吸引力,因為黃豆、玉米與小麥,也是從國外進口居多,如果對玉米的種植能夠適度的鼓勵,大概可以減少倉庫需求的壓力。還有,補貼的經費也不同,有時稻米盛產後,的確會有產銷失衡的狀況。從經濟、便民與減少外匯支出來講,都很有吸引力。我請農委會再進一步檢討一下。
* 翁委員重鈞:趕快研究。嘉義是我的故鄉,他們都是種植雜糧,就連隔壁的鹿草、六腳鄉也都種植雜糧。你們在照顧這些種植稻米的農民之外,再照顧這些種植雜糧的農民也不是多花錢,我認為是一舉多得的事情,我們執政黨為什麼不做?要真正去照顧農民嘛!不是在漫天喊價,我的想法是這樣,所以第一點,你們一定要趕快比照稻米的烘乾費用來補助雜糧的烘乾費用。第二點,玉米的收購價錢太低,多久沒調整了?我們有調整兩次稻米的收購價錢,但是為什麼沒有調整玉米的收購價格?
* 陳主任委員武雄:跟委員報告,一、現在玉米是依照休耕給予4萬5,000元的補助。第二、現在是透過省農會的農民組織自己收購。收購時契作價格是8元,但是現在國際市場的價格提高後,臺灣的大盤價格是11元左右。8元及11元間差了3元,這部分省農會是把九成給了農民,把一成留下來作為其他運作費用。除了基本補助之外,還會跟隨國際市價起來,所以目前種植玉米的價格應該是11元左右,比過去好了很多。
* 翁委員重鈞:你說的本席聽得懂,但一般人卻聽不懂。現在契作價格比收購價格還高,契作價至少還有17元,是9元再加8元。
* 陳主任委員武雄:那是政府收購的部分,現在這部分已經愈來愈少了。
* 翁委員重鈞:本席覺得你們應該調整,至少要把政策宣導讓大家知道,使得大家了解契作方式的價格是17元,計畫收購而不是補助收購,還是可以拿到17元,所以不一定要在農會進行契作,讓農會收購。如此若提高17元,加強你們的政策宣導。例如國際市價的價格較好,今年農會中種植玉米者可以賣到19元,但政府的保證價格只有15元,他們最少還有17元,可以調到與契作價格相同,如此對政府並沒有損失,但卻有一種宣示作用。當稻穀價格上揚時,玉米也跟著上漲,但有很多農民仍不知情。這次有位候選人到六腳鄉時,人們問他為何現在還有15元的價格?他還是答不出來。我們身為執政黨,還是要知道政府在做什麼事情,是真正在照顧我們的農民,政府的政策就是想要讓農民增加收入。現在已經沒有15元的價格,會以為是15元,就是因為沒有宣導所致。若是沒有宣導,大家都會想賣到17元,如此大家只要進行契作即可,為何還要賣給農會?
本席希望主委針對這兩個方向好好去做,對種植稻穀之外少部分種雜糧的族群,要一視同仁地照顧他們,展現出執政黨真正在照顧農民的誠意,實實在在地做事,不是像那些不了解的人只會漫天喊價。
院長,本席這樣講,你可以接受嗎?
* 吳院長敦義:您剛才提的這些指教很有吸引力,所以一定要請農委會深入進行檢討,只要符合剛才委員提到的優點,對水資源可以保留,還要顧及農民真實的收益,照顧到這幾個面向,倘若都是正面的,應該就是很值得推動的方向。
* 翁委員重鈞:希望你們趕快妥善解決。
第三點,本席要提到的問題,你們可能都覺得是小問題,但對本席而言,這就是全面照顧中的一部分。臺灣的米有一項特色,就是未來可以用於製成糕點加工的秈稻(在來米),愈是放得久價格愈好,與一般吃的米愈舊愈便宜的情況不同。所以政府如果收購可加工的秈稻(在來米),將來賣出時價格反而會更好,但是從收購方式來看卻恰好相反,收購每公斤秈稻的價格都比蓬來米少1元,剛好相反。
本席建議可以將用於炊粿的秈稻(在來米)收購價格比照蓬來米的收購價格,因為放得愈久,在來米的價格愈高。一旦收購之後,就有保存的價值,所以可以比照收購蓬來米的價格。例如收購蓬米的價格是26元,在來米的價格是25元,只差1元能做什麼?差1元對政府的差別不大,而且未來還可以賣出更好的價錢,這一點是本席要向你們建議的第三點,即提高在來米的收購價格,使其與收購蓬來米的價格相同,這些都要去處理。
* 吳院長敦義:為什麼一開始就有相差1元,我請陳主委向委員說明。
* 翁委員重鈞:很早以前就是如此,因為之前並沒有這種觀念。
* 陳主任委員武雄:最初是因為考量成本的緣故,在來米及蓬米的成本不同,所以本來保證收購價格會有1元的差距。現在要變成加工米……
* 翁委員重鈞:就是要用來炊糕。
* 陳主任委員武雄:不是只有用於炊糕而已,現在還可以製成米蛋糕等等,所以未來一定絕對會比現在賣得更好。
* 翁委員重鈞:因為現在的觀念已經不同了,早先的作法已經與現在不一樣,我們要從細微的地方去看,讓農民知道政府是實實在在對農業有了解。從細部讓農民知道,政府是實實在在地照顧農民,真正了解農業。這是本席的第三點建議,希望你們趕快進行研究。
* 陳主任委員武雄:是的,這些我們都會即時去做,例如早先沒有收購糯米,今年也開始收購,凡此都有納入考慮。
* 翁委員重鈞:接下來談到第四點,本席在參政過程中,覺得這次是對臺灣種稻的農民最為照顧,調整幅度最大的一次。過去多次調整都是由本席提出建議,本席為了調整稻穀的收購價格,所以每次都不惜親身參與相關預算審查,本席還有孫明賢擔任農委會主委的印象。這次調高收購價3元,很多人都表示對此沒有感覺,調整成這樣,農民還沒有感覺,你有沒有聽到這樣的聲音?
* 陳主任委員武雄:我們已舉辦了數百場座談會,大部分農民都覺得包括提高2元的烘乾補助,每年一甲地約可增加3至4萬元,這是普遍的看法。剛開始的時候很多人表示因為是4月26日宣布,當時還沒有生產出稻穀,用這種方法在那裡「烏龍轉桌」,但是5月開始收購之後,農民就有感覺到。
* 翁委員重鈞:陳主委可能是指理性的農民有感覺到,小地主大佃農就有感覺,因為他們一塊地就可以賺到100萬元,但是有些農民還是想不通也聽不懂。
本席舉一個很簡單的例子,過去都是收購12萬噸的稻穀,去年收了多少噸?
* 陳主任委員武雄:收購了近20萬噸。
* 翁委員重鈞:就我所知是超過20萬噸,假使政府調高3元,農民也沒有覺得比較好,如此農民為何要讓政府收購這麼多?
* 陳主任委員武雄:委員說的就是重點。
* 翁委員重鈞:為何要讓政府收購數十萬噸?
* 陳主任委員武雄:就是因為有好處才會如此做。
* 翁委員重鈞:就是因為政府調高收購價3元,農民覺得有好處,賣給政府比較好。
* 陳主任委員武雄:是的。
* 翁委員重鈞:但是我們的政治人物常常黑白講,隨便進行抹黑。收購20萬噸,政府要多支出6億元,這6億元的每一塊錢都是落入農民的口袋。
* 陳主任委員武雄:收購後第三天就會匯進去。
* 翁委員重鈞:其他人都拿不走,全是進入農民的口袋,如同老農年金一樣,但是為何他們會沒有感覺?本席要向院長和主委建議,有時農民沒有數字觀念或是不會計算,我們應該用比較簡單的方式,如果你們能按照本席建議的方式去做,農民絕對會有感覺。本席建議你們先把收購稻穀的錢給農民,再多花一個工夫把補貼烘乾濕穀費2元給農民,如果你們第一次先給農民23元,第二次給3元,農民覺得沒收到補貼,政府會被民進黨抹黑。基層有很多是這樣的,本席舉義竹農會的例子來說明,義竹農會的玉米價格是19元,而契作價格是17元,農會先把17元給農民,過幾個月農民會發現又多了好幾萬元。其實補貼價格是2元,一甲補助一萬多元,三甲地就補助四、五萬元,結果左鄰右舍都笑咪咪,大家覺得義竹農會讓他們多賺了這筆錢。因此本席建議院長,將來收購稻穀的錢和補貼烘乾濕榖的錢絕對不能一次給農民,寧可多一個工夫,第二次給的錢就是政府補貼烘乾濕榖的錢,農民都有收到,自然會知道政府實實在在在做事,政府真的在照顧農民。院長覺得如何?
* 吳院長敦義:我完全同意,這一點我有經驗。有時災害發生後,中央提供淹水補助2萬元,地方加碼5,000元,並且把這25,000元寫在封套上,上面只寫地方首長的名字。2萬元沒有人注意,5,000元大家笑嘻嘻,老百姓以為首長是拿25,000元給他們。過去30年當中,我遇到過好幾樁,有時我會對地方首長說,你們這樣太狠了,應該分開成2個封套,或是放在同一個封套,但是在封套上寫清楚中央和省政府、縣長各補助多少。結果地方首長回答說,全部放在一起就好了,因為這是他們去爭取的。我說,這是制度本來就有的,哪需要你去爭取!所以比較有天良的就不會拗,比較沒天良的就專門拗別人。
* 翁委員重鈞:現在的人都是渾水摸魚、積非成是,所以你們發放補貼烘乾濕榖的錢多辛苦一點,將來別人即使要抹黑都不能。否則一下子說被公司賺走了,一下子說被烘乾稻穀的人賺走了,你們說都說不清楚。
* 陳主任委員武雄:現在因為量太多,農戶戶數太多,分成兩遍發放可能要再檢討。不過我們可以把收購稻穀的錢和補貼乾燥、包裝、堆疊的錢2元分開來寫,農民就知道是兩筆錢而不是一筆錢。
* 翁委員重鈞:你一定要這樣做,你們調整3元分成兩筆給就沒問題了。
* 吳院長敦義:謝謝翁委員的提醒。
* 翁委員重鈞:你們要這樣做,一定要分開。今年的問題主要是產銷失衡,你們可以觀察到這幾年農民的形態已經改變,以前大家都捨不得拿給烘穀的業者烘乾,寧可自己曬榖來賺工錢,如果稻子剩下3、5包就囤在家裡,等到價錢好的時候可以多賺五百、一千。可是現在整個生活形態都不一樣了,割稻機配合著運搬的車子,車子再運到烘榖的地方,全部是一套的,如今沒有人曬榖了。如果你要叫他把稻穀運到別處,他會請你找別人收割,因為他們把稻穀運到其他地方等著,一天會少賺好幾趟。農民必須屈就這套系統,政府如果要解決問題可能得在各縣市設立大型的烘乾機,萬一以後稻穀來不及烘乾的時候,政府可以支援。大家如果有難以協調的問題,政府出面才能解決。所以烘榖機的數量一定要充足,否則將來勢必被業者控制,政府做再多也沒用。
另外,政府還要解決儲存的問題,過去是囤糧於民,可是現在濕榖無法貯放,政府在提高價格的同時,還必須設法解決割稻、運榖、烘乾及儲存的問題,才能讓農民有更深切的感受。執政黨是實實在在要照顧農民,不是像民進黨那樣。民進黨執政時,濕榖平均價格是每百公斤828元,國民黨執政時的平均價格是964元,多出136元。換算成乾榖的話,每百公斤多兩百多元。這幾年國民黨花了這麼多錢來照顧農民,稻穀價錢變得這麼好,卻被抹黑成我們都沒有照顧農民。今天的稻子收穫量這麼多,如果不是政府提高價格,誰要交給政府?可是他們卻抹黑說政府只照顧商人,不照顧農民。我覺得政府既然花了這麼多錢,一定要讓大家充分了解政府是實實在在在照顧農民。
今天本席提供一些建議給吳院長參考,希望未來對雜糧的價錢、烘乾成本及在來米的收購價格、烘乾補貼,都要作通盤的處理。另外,日後還要廣設乾燥機,協助農民調配、貯存,你們必須有一套方法。我們要讓大家知道,執政黨是真的在關心農民,不是像民進黨一樣。
* 吳院長敦義:我完全同意,現在連濕榖也收購,如果沒有烘乾的設備,將來會是很大的困擾。所以政府要自己籌建基本的烘乾設施,或是輔導農會及適當機構建置,這是真正照顧農民的配套措施之一。
* 翁委員重鈞:接下來,本席想和院長探討,到底老農津貼要提高到什麼程度?
我同樣還是這句話,執政黨究竟主張老農津貼要發多少,應該要有一個論述的基礎,為什麼要從6,000元變成7,000元?為什麼可以發7,000元,而不能發8,000元?為什麼是發8,000元,而不能發10,000元?這方面應該要有一個論述的基礎才對。坐在臺上的秘書長和本席是同期的,如果過去沒有我們這些老農派立委,就沒有所謂的老農津貼。之前我們主張將老農津貼從4,000元提高為5,000元的時候,包括張花冠、陳憲中等民進黨立委都說這是違法又違憲的,所以當初我主張將老農津貼提高至5,000元的時候,他們就一再表示反對。之後又提高至6,000元,那時蔡英文擔任行政院副院長,她還說要抗稅、讓國庫沒錢,如果錢發不出來的話,看農民要到哪裡去領6,000元,這就是他們所做的事情,當初他們都是反對的,現在卻又主張將老農津貼提高為7,000元,而且還在拚命打廣告。
本席認為,大家不應該在這裡漫天喊價,本席有一個看法,我的主張很簡單,我認為應該將老農津貼調整至7,500元,院長接不接受我不管,但是我必須將我的論述說給你們聽:每個農民65歲以上退休不能再種田,如果我們假設每個退休的農民都有1甲地,過去他們能夠在這1甲地上耕種農作物來過活,現在他們65歲以上退休就沒有辦法耕作了,所以就必須休耕。我們知道,休耕一期補助4萬5,000元,休耕兩期就是補助9萬元,將9萬元除以12,剛好就是7,500元。本席認為執政黨的立場應該是將每個老農當成原本耕種1甲地,現在他們無法耕種而休耕,所以一年補助他們9萬元,也就是一個月給他們7,500元的老農津貼。將來因為時勢變遷而調整休耕補助時,老農津貼就跟著調整,如果沒有調整休耕補助,那麼就還是比照這樣發放。本席的主張就是發給7,500元,而且本席一定會堅持到底,因為老農津貼是本席一路走來,在立法院用盡心力所維護的法案,請問院長可以支持本席的意見嗎?
* 吳院長敦義:這個案現在正由農委會在聽取各方的指教和意見,然後斟酌損益、分析利弊得失,還要兼顧公平、合理並照顧農民,特別是對國家、對臺灣貢獻很大的農民。應該提出什麼樣的案,提供立法院作為審議時的重要參考,現在正由農委會在作斟酌損益的工作。
* 陳主任委員武雄:非常欽佩翁委員的一席指教,委員對於稻米、雜糧的瞭解都非常深入,委員所提出的意見我們都會仔細的研究。
* 翁委員重鈞:你們要把老農津貼調整到多少,我認為都應該要有一個論述的基礎。今天我們應該要和民進黨作區隔,而不是他們喊7,000元,我們就跟著喊7,000元,也不是他們過去反對,如今表示贊成,我們就跟著贊成。執政黨應該負責任的對農民講,要照顧他們是用什麼樣的標準?我們打算如何照顧他們?這個部分又是怎麼計算的?一切都要清清楚楚。我從一開始所論述的就是,國民黨是一個實實在在照顧農民的政黨,民進黨是騙人的,包括當初他們所收購的穀價也都比較便宜,他們所說的都不是事實,我希望你們能夠做到這一點。關於老農津貼的部分,我也一樣要拜託院長,希望能夠把我的意見考慮進去,在院會開會時,我也會堅持我的立場,請你們指教,謝謝。
* 吳院長敦義:謝謝指教。
* 主席:現在請盧委員嘉辰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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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盧委員嘉辰:(10時5分)主席、行政院吳院長、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打拚為國家的政策辯護,為了明年能夠延續我們既定的政策,維護兩岸的和平、經濟的發展、國家的安定、臺灣的進步。從院長就任到現在,還算是國泰民安,並沒有重大的天然災害,或許這要歸功於臺灣7月份的普渡,可能是普渡得很澈底,不知是臺灣的神明有靈威,還是法師厲害,所以才能國泰民安,十幾次颱風都是過門而不入,也沒有什麼重大的災害。但是7、8月份過去了,現在到了9月及10月,所謂「九月颱、嘸人知,做水災、逃到褲底裂撕撕」,現在光是一個颱風的共伴效應,就使得宜蘭地區、東部地區及大臺北地區出現嚴重的災情,在此想請教院長,災情發生之後,你們如何緊急救災?既沒有颱風警報,也沒有明確的天然意外災害標準及警訊,但是連續3天以來,狂瀉了1,600毫米的雨量,因此地方政府自行宣布停班停課並自行緊急處理。站在中央行政最高首長的立場,本席建議院長能夠建議馬總統,趕快到現場去關心一下,不知這一點你們做不做得到?不知方不方便?
* 主席:請行政院吳院長答復。
* 吳院長敦義:(10時8分)主席、各位委員。10月1日行政院的災防辦就已經很注意這些狀況,所以都已經通知各縣市政府。10月2日以後,包括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都有二級開設,軍方駐地的部隊及指揮官都有連繫,做了一些必要的處置,包括宜蘭縣寒溪、冬山等,都有若干地方的雨量累積約1,600毫米左右,有些地方有積水,有些地方則是已經撤離疏散了。
* 盧委員嘉辰:媒體不斷大篇幅報導災情,而且還發生許多死亡的意外,相信這三天大家從各大媒體的報導都看得很清楚,最可憐的是11米浪劈斷了輪船,你看這……
* 吳院長敦義:有外籍船隻在基隆港外海……
* 盧委員嘉辰:本席並不是要討論災情,這些大家從媒體報導上都已經知道了,我現在只是希望院長及總統趕快付諸行動,加以關心而已。尤其現代人講求「kimochi」,「kimo」用錢買不到,你們要以實際的行動表達出來,不要再讓人大作文章、見縫插針。請你們趕快以最快的速度付諸行動。請院長答復一下。
* 吳院長敦義:謝謝你的指教。
* 盧委員嘉辰:接下來我想請教外交部長。聽說近來外交部將針對整個外交的工作做很大的突破及調整,現在正值選舉年,而且大家對很多問題還有質疑。傳言外交部的「沈大砲」最近會調整職務,駐新加坡代表史亞平即將接任政次,侯平福常次在退休後將獲聘出任多明尼加大使。外交人事進行大幅的調整,除非是國家發生大事、面臨很大的挑戰,非如此不可,否則多年來不曾有過這樣的人事大搬風,是不是請外交部楊次長說明一下?
* 楊部長進添:今天我看到報紙報導一些剛才委員提到的人事變動,我可以跟您報告,其中侯次長雖然屆滿退休年齡,但他仍然年富力強,同時表現也很傑出,所以我們特別呈請院長及總統以特任的身分派他至我邦交國多明尼加繼續服務。除此之外,媒體的報導有一部分是已經發表的,至於剛才您提到的沈政次一事,我真的還不是很清楚。
* 盧委員嘉辰:也就是說,所有的人都知道,只有主管的外交部長還不清楚。我希望你能夠透過各種可能的管道加以澄清、說明,如果你有任何苦衷,也應該對大眾說明,不要讓人有所疑慮,隨便胡思亂想、見縫插針,更不要影響行政團隊。你的表現還可圈可點,包括執行總統及行政院政策的成果、實現國人的期待,比如現在給予我們免簽證待遇的國家已經增加到一百一十六、七個,是不是?
* 楊部長進添:還會增加。
* 盧委員嘉辰:還會增加?請透露一下會增加哪些國家?外界還不知道。
* 楊部長進添:我可以跟您報告,今年裡面還會增加,謝謝委員的指教及鼓勵。跟委員報告,外交部駐外人員經常有輪調的制度,所以每年大概有二、三次的調動,每次調動都會有連帶的影響,所以是一些人一起調動。今天您提的這些人事調動,很多可能都是因為輪調的關係會有一些變動,但是主要的原因除了任期以外,外交部也很嚴謹,我要求同仁一定要在工作上面力求表現。也就是說,任期固然是一個原則,但是如果表現好的話,當然繼續做;不好的話,無論在當地幾年,我們都會考慮調整,向院長及總統做出建議。
* 盧委員嘉辰:部長一席話好像也露出一點玄機,這次人事的調動似乎也不是空穴來風,我希望越調陣容越堅強,讓馬總統及行政院的政策能夠完全落實,這才是人事調整的重大、神聖任務,才能有成果、發揮功能,而不是為了調整而調整,或是在野黨有意見,你就調整。
* 楊部長進添:絕對不會,我們是因才適所而做建議。
* 盧委員嘉辰:或是有人下指導棋,你就調整。
* 楊部長進添:當然不會。
* 盧委員嘉辰:我希望不要有這種事情發生。
* 楊部長進添:不會,院長也不容許我這樣做。
* 盧委員嘉辰:接下來我想請院長也聽一下這件有損我國外交名節的事。以前新北市有一位計程車司機性侵日本女留學生,洋相出到國外去,該名司機遭查緝到案後馬上獲得交保,後來因為大家紛紛撻伐,他又遭聲押獲准,羈押迄今。現在貝里斯發生台籍推拿師性侵好幾十名高官的女眷,站在外交部的立場,對於當地僑民犯下最為人詬病、不齒的性侵案件,外交部要如何善後處理?
* 楊部長進添:跟委員報告,我了解這件事情,同時也與駐貝里斯大使館吳大使密切聯繫,我們感到非常痛心。如果這件事情查證屬實,我們感到非常痛心,而且難過。我希望我們國家旅外的時候,一定要堂堂正正地表現出我們中華民國國民的優良素質。我們在很多地方爭取國人旅外的方便,包括您剛才提到的免簽證或落地簽待遇,但是我們也呼籲國人到國外的時候一定要遵守法律,在行為上要檢點,我很希望藉由這次的事情讓國人有所了解。
* 盧委員嘉辰:這些道理大家都知道,小朋友也知道。不過講歸講,現在如何善後處理最重要,你們也要表達很強硬的立場,甚至有沒有辦法把他引渡回國接受審判?
* 楊部長進添:跟委員報告,國人在國外犯罪,要根據犯罪地及受害國所在地的法律處理。當然,我們可以要求,可是基本上我們會配合貝里斯政府檢調機關、司法機關的調查工作。
* 盧委員嘉辰:我希望你能夠代表政府表達我們會嚴正善後處理的立場,讓貝里斯的國民對我們台灣政府有所尊重,也讓我們的關心、積極處理的態度能夠得到迴響。
* 楊部長進添:我們希望這個個案不會影響我們與貝里斯的關係。
* 盧委員嘉辰:好,謝謝,繼續我想請教農委會陳主委。對於農委會的政策,包括林務局的租約問題、林地開墾的問題、農地農用的問題,農委會都相當地嚴肅、嚴格,在執行上也毫無情面可言,而且一、二十年來始終都這樣推動。
舉例來說,我們在基層為民服務就遇到一些民眾陳情。依據國有林出租林地工寮原則,承租面積0.5公頃以下者,不得搭建工寮;0.5公頃以上,未滿1公頃者,可搭建20坪工寮;1公頃以上,未滿10公頃者,可搭建30坪工寮,10公頃以上者,可搭建35坪工寮,惟高度均不得超過7公尺。很多委員在為民服務、伸冤的時候就接到很多相關的陳情案件,譬如民眾二、三十年來依租約耕作而需要蓄水池,有些蓄水池因為地震、時代變遷,稍微修理一下,你們都不留情面,尤其是九二一地震之後,地表變動,原來用土石建的水池,在缺水的情況下,還不斷漏水,於是農民用鋼筋混凝土來整修,可是只要他們改變現況,政府就不分青紅皂白,認定他們違約、違法,而不予續約。他們都是農民啊,如果政府不予續約,他們就權益不保了!可是我們看看前農委會主委及內政部長蘇嘉全,本席看到媒體報導,才知道他的農舍及使用農地的現況,竟然還有地方政府為他背書,好像法律遇到這些人都會轉彎!本席不是指責,而是有感而發,拜託主委針對這兩種不公平的法令,加以修改,尤其是時空背景已經轉換,修正的速度要加快。如果蘇嘉全的農舍真的嚴重違法,農委會也要有所表示,不能這樣「站在高山上看馬互踢!」好像和你們無關似的,認為這是鄉公所的事情、縣政府的事情、民眾檢舉的事情,讓大家在那裡口水戰。還有,林務局是否續約也攸關農保的問題,現在農保就要加碼,你們不能害當事人無法取得農民身分。當然,主委都有到現場了解,也解決了好幾個案例,真的十分辛苦,可是有時你的了解、關心和用心,也必須讓你們的承辦人員知道,並告知他們這些政策是適用的,只要不違法,不必吹毛求疵,否則的話,有些農民就被你們害死了!
總之,本席是以蘇嘉全豪華的農舍和地區林務局的農業政策來作比較,農民在農地上搭建的房舍,稍微超出標準,你們就把它拆除;有人檢舉,在農地上蓋工廠,形成部分工廠、部分農舍的情形,你們也是予以拆除。就究竟是為什麼?為什麼會有如此強烈不同的對比?一樣是中華民國的法律,主管機關一樣是農委會,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天壤之別?是因為蘇嘉全是農委會前主委及內政部前部長嗎?因為他當過縣長嗎?這件事情經過質疑之後,大家都來維護他,就都沒有問題,萬一有問題的話,就會像一掛粽子一樣,可是他們自圓其說,你到最後還是得概括承受,所以該怎麼辦?你要趕快釐清。
* 陳主任委員武雄:報告委員,關於蘇前主委的農舍問題,上次邱毅委員在此提出質詢之後,我們就去文屏東縣政府,請他們查明幾點事項,可是到目前為止,尚未獲回應,只是發表新聞稿。不過,在此我要向委員報告,重點仍在於他在0.25公頃的農地上興建農舍,剩下的90%有沒有做農業使用,如果沒有,那他蓋的房子就不叫農舍,所謂農舍是為了農業使用而蓋的房子。因此,重點是在這90%的農地有沒有做農業使用,可是到現在為止,他在新聞稿中並沒有說明,也沒有正式公文給我們農委會。
另外,有關林地的部分,委員的指教,包括水池和建物,我們會依其現況列管。至於當事人以前承租的基期,我們會通盤檢討並另作一新基期的考量,會知各部會之後,我們就會馬上處理。
* 盧委員嘉辰:好,謝謝。
院長,行政院一定要正視林地續租的問題,因為這部分已經產生很大的民怨,本席特此向院長反映。事實上,有些林地上的農作物或是建物,都已經存在二十多年了,為什麼一直沒有問題,到了這兩、三年才變成不行?要是不行,為什麼以前不加以導正,而現在卻突然之間說不行?這樣會被百姓誤會的,所以這個問題你們要調查清楚。如果你們認為既有的建物和水池必須作處理,就應該把標準訂出來。否則的話,同樣大小的水池,以前可以,現在卻不可以,這是為什麼?農民就是因為水池年久失修,為免漏水才會打上水泥,你們卻認定他是改變現況,這說得過去嗎?希望你們趕快把標準訂出來。院長,只要這個水池還是在合理的範圍之內,稍作整修是人之常情,他又沒有把它挖大,就像蘇嘉全說的:「難道農舍就要破爛嗎?」難道水池也要破爛不堪才能叫水池?以前水源充足,泉水供應無虞,可是現在泉水不夠了,為免水池漏水,農民打上水泥,你們就認定他是改變現況,這樣合理嗎?以屋頂為例,以前是舖上茅草、竹子,現在改成舖上彩色鋼板,這樣也不行嗎?他們又沒有擴建房舍!本席不是關說,而是關心這個問題,希望政府趕快訂出標準。
接著本席要請教國防部高部長,有關役男入伍前自行理髮一事,你們要訂出一個標準。現在大家講究的是清潔、舒適和方便,可是阿兵哥入伍之後,不管有沒有理髮,全部都要被刮幾下,一個早上總是有好幾百人等著理髮,理髮師有沒有辦法維持平常服務的品質?根本不可能嘛!這也沒關係,家屬能夠體恤,就讓役男在家裡自行處理,然後由你們把關,如果不符合國防部的標準,你們再重新理過也可以。可是現在不是這樣,對於達到標準的,你們也要刮一下,只要看到黑色的,你們就要刮一下,結果造成很大的民怨。其實這是很簡單的事情,又不是國防建設,只是感受問題而已。因此,本席建議你們訂出標準,並且嚴格要求執行查察的工作,只要符合標準,就不要再抓來刮一下,軍中的理髮師也不要數人頭似的,好像有刮就有錢拿,這種心態會造成民怨。好不好?
* 高部長華柱:好,謝謝。
* 盧委員嘉辰:院長,這好像米酒的問題,是小事情,但是卻是全民的大事情。過去在私底下說都沒有用,因為有關單位都會說是有訂定標準,但是既然訂定標準,又不按照標準執行,那麼有等於沒有,好不好?
* 高部長華柱:好。
* 盧委員嘉辰:好,接著請教交通部毛部長。院長,不好意思,讓你多站一會兒。
* 吳院長敦義:不會,我仔細拜聽。
* 盧委員嘉辰:毛部長,感謝你在5月份到土城、三峽視察,這幾年來,你都有下鄉去了解。你去地方讓他們看一下,以後只看到宣示、報告及書面資料,這樣他們就能有感受了。
此外,板南線延伸到土城的工程在民國102年7月可以完工通車,是嗎?
* 毛部長治國:是。
* 盧委員嘉辰:請問特2道路,我們一直在爭取,而行政院團隊也很用心,10月22日有沒有辦法如期通車?
* 毛部長治國:跟委員報告,我們會分兩段……
* 盧委員嘉辰:土城段是10月22 日嘛。
* 毛部長治國:對。
* 盧委員嘉辰:我要特別拜託院長和你,這一段的交通功能特別彰顯,有沒有規劃延伸到三鶯交流道?
* 毛部長治國:現在特2高道路是先接到土城交流道,是先接到國3,委員所關心的是土城和三鶯交流道中間這段國3有時候也很塞。事實上,新北市政府有一個案子,公路局在規劃,國道3土城到龍潭段是不是要有替代道路,這段道路是平行的,從土城到龍潭這段國3在靠新北市北側也能夠有一條替代道路,這整個規劃案有幾個不同的選擇方案,目前正在做可行性的評估。委員關心是不是直接從土城交流道拉到三鶯……
* 盧委員嘉辰:和機場系統交流道相連接。
* 毛部長治國:對,這是中間的選項,要等到土城到龍潭段的可行性評估出來以後,再做通盤考量,這段平行線的道路,從其交通量來講應該是有需要的。
* 盧委員嘉辰:因為每到國定例假日就塞車塞得很厲害,尖峰時間也塞得很厲害,所以這一段,我希望把它延伸到跟三鶯交流道,跟機場系道交流道相連接,這段路不太長。院長,改天你下班從那裡走時可以了解一下。
* 吳院長敦義:是。
* 盧委員嘉辰:你有警車為你開道,所以你可能不知道,可是那裡塞車塞得很嚴重。部長,請你加以重視,跟新北市政府去了解一下規劃的情況,然後配合他們儘速來推動。
* 毛部長治國:是。
* 盧委員嘉辰:另外,樹林收費站在102年有沒有辦法撤掉?
* 毛部長治國:從102年開始,我們會實施按里程收費,所以國道1和國道3沿線的收費站都會廢掉,這些收費站廢掉以後的用地會做不同的處理。
委員所關切的是樹林收費站的位置,將來是不是能改為交流道?這也是目前的選項之一,在102年里程收費制度正式推動之後,我們會儘速做這方面的規劃。
* 盧委員嘉辰:你時常在那裡走動,應該了解樹林人相當不服氣,那邊沒有一條引道下來,而北大附近目前人口非常密集,如果有一條引道,可以分流一部分三鶯交流道的車流量,這也是一項德政。希望你能重視這個問題,儘速去規劃。
另外,北上第二匝道,請儘快去開闢。你們的經費只有4,300萬元,夠嗎?
* 毛部長治國:現在這個案子已經在進行中了。
* 盧委員嘉辰:好,希望能夠儘快發包施工。
最後要請教環保署,院長,這部分你要了解,不能責任全都由我們來負。
5都形成以後,新北市人口超過400萬元,根據統計,新北市清潔隊員所需總人力應為10,160人,但現有人力僅6,449人,短少3,711人,且有近四成還是臨時人員;因人力不足,工作量大,新北市的幅員遼闊,人口數眾多,清潔隊員短缺問題嚴重,新北市平均一名潔隊員需服務面積為○. 三二平方公里,但臺北市平均一名清潔隊員服務面積僅有○. ○四平方公里,實有天壤之別,而且他們的福利比新北市好,工作較輕鬆。現在新北市政府為了配合環保署的政策,所以逼迫他們加班,不能放假。勞委會是否應該了解一下?也請院長儘快給予經費補助,如果不能完全解決短缺的人力問題,至少先解決一半,否則那些清潔人員都是有家庭的人,他們不能成為血汗清潔隊。
本席在此為這些清潔隊員提出呼籲,也提出建議,請問環保署是否知道這件事?
* 沈署長世宏:我們知道新北市和臺北市人力上的分配不一樣,不過都是要在符合保障勞工權益的情況下發揮他們最大功能。
* 盧委員嘉辰:院長,這可能需要你幫忙,不要說一次到位,最起碼,現在新北市政府有意協助二千多名臨時清潔隊員轉任正式人員,雖然程序都辦好了,但因為經費不足,明年最多只有一百多人可以轉任,還有二千人左右無法轉任。你們不能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現在好像是在壓榨那些清潔隊員。
現在只要勞工加一些班,勞委會就可能移送法辦,各級政府的勞工處也可能開出罰單,大家罵了之後就馬上處理妥當。但是對於這些清潔隊員,政府不能帶頭違法,也要體恤清潔隊員的辛苦。不合理的工作量,不合理的加班就應該避免,這個舉手之勞的工作,希望能夠儘快做善後處理。院長,你認為要怎樣處理比較好?
* 吳院長敦義:謝謝指教。
* 盧委員嘉辰:就這樣嗎?
* 吳院長敦義:他當然要進行了解啊!
* 盧委員嘉辰:麻煩你督促一下。
* 吳院長敦義:謝謝。
* 盧委員嘉辰:謝謝。
* 主席:請陳委員瑩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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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委員瑩:(10時39分)主席、行政院吳院長、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在質詢的一開始,本席要先說一個人命關天的問題,而且這個問題涉及到花東地區民眾,包括來自於臺東的本席,以及喜歡到花東去旅遊的旅客。臺鐵今年採購136輛的傾斜式電聯車,將在3年後,也就是102年底花東線鐵路電氣化通車後加入北迴線鐵路(台北到花蓮)及花東線鐵路(花蓮到臺東)的營運。
關於這一次的採購,政府一定會說這是為了交通上的安全以及速度上的問題,採購後可以縮短乘車的時間,因為大家都知道,如果從台北搭乘火車到臺東,一整天就耗掉了,所以為了安全與速度這兩項重要的考量,我們花了106億元去採購136輛傾斜式電聯車。這樣的採購其實也是落實了花東居民在行方面的公平正義,原本應該是值得肯定的,但是這項採購案裡面卻隱藏了令人合理懷疑的問題。
根據可靠人士所透露的消息指出,這一批136輛傾斜式電聯車有兩個問題,第一,它改變了規格,與過去的採購不一樣。第二,它並沒有備援系統。所謂的規格改變是指,前幾年採購的太魯閣號,其傾斜度與現在要採購的136輛電聯車,其傾斜度是不一樣的,有些工程人員指出,這一次新採購的電聯車的傾斜,在時速130公里過彎時,因為沒有備援系統的支援,有可能會出軌翻車,這樣的疑慮在安全上是很大的問題,而且價格也比過去的採購高出很多,不知道院長是否知道這件事情?
* 主席:請行政院吳院長答復。
* 吳院長敦義:(10時43分)主席、各位委員。年初時有人反映了您剛才所提到的資料,我就轉請毛部長去深入了解,現在請毛部長答復。
* 毛部長治國:陳委員,我簡單跟您報告一下。目前所採購的這一批,與上一批在傾斜方式的設計上是不一樣的,簡單來說,上一次所採購的車輛,其傾斜裝置是屬於機械式的,這一次採購的這一批則是屬於氣壓式,其實這兩批的來源都來自日本,是由兩家不同的日本廠商提供的,日本後來比較多的實際業績都是後者,也就是說,我們現在採購的氣動式的傾斜裝置才是大宗,已經有1,000多輛以上的實機,反而是上一批採購的車輛,日本後來並沒有很廣泛的去推廣,實際情況是這樣的,我們基本上都會有很嚴格的要求。
* 陳委員瑩:部長,政府特別採購傾斜式電聯車是因為它有很大的功能與特色,那就是轉彎時不需要減速,這樣才能達到縮短交通時程的目標,部長,這一次新採購的136輛在轉彎時要不要減速?因為沒有備援系統……
* 毛部長治國:不需要,這就是傾斜式的基本要求嘛!我想這與日本最新、目前推廣使用最多的規格是完全一致的。
* 陳委員瑩:它與太魯閣號比較起來,轉彎時都不需要……
* 毛部長治國:功能上都是傾斜式的,這是基本要求啊!
* 陳委員瑩:其實二者在功能上都差不多,都可以達到安全與速度的要求。
* 毛部長治國:對、對,這是一定的嘛!
* 陳委員瑩:好,既然這兩項沒有問題,那我們就來比較一下價格,依照部長的說法,這兩款的功能性都差不多,那我們就來看一下價格,新採購的電聯車每輛要價8,000萬,太魯閣號則是每輛5,000萬,每輛足足貴了3,000萬,這一次一共要買136輛,等於要多花了40多億,一樣的速度、一樣的安全性,為什麼要多花這些錢呢?
* 毛部長治國:這並不是同一個時間的採購案,最主要有日幣升值等因素在內,而且以最後一次的報價來講,基本上他們也有一個程序,相對來說,是目前這個得標廠商的產品勝出,所以基本上不是以幾年前的價格來比較……
* 陳委員瑩:本席早就料到你要說匯率的問題啦!
* 毛部長治國:不能用幾年前的價格來做比較,這是不公平的。
* 陳委員瑩:但是預算早就編好了,你們在編列預算時就已經知道要買這麼多輛,而且編列預算時本來就應該要考慮匯率的問題,所以這根本就是你的搪塞之詞!關於這個問題,臺鐵政風室曾經主動進行調查,但是調查的結果是沒有發現任何採購弊端,表示都沒有問題,我發現毛部長的表情是非常滿意的點頭。但是我們接獲非常可靠的消息來源指出,檢調已經在盯這個案子了,他們也準備要介入了。如果都沒有問題的話,為什麼會引起檢調的注意?院長,你可不可以在這裡拍胸脯保證或願意背書,說沒關係,我們支持臺鐵接受調查,如果有不法的事情就移送法辦,甚至如果涉及不法,內部也必須進行行政上的懲處。
* 吳院長敦義:兩點報告,第一,我們嚴格要求,任何公務行為及採購都必須依法秉公,而且確保廉能的原則,凡有違背者,不論地位多高、情節多重,一定嚴查、重辦到底,這是第一點。第二,委員方才提到檢調預備要介入,已經盯住了,如果有的話,希望他們能夠迅速的徹查,如果還沒有,但檢調機關如果發現有任何可疑、必須偵查的地方,我們完全支持,因為有就要嚴辦,沒有也可以讓真相大白。
* 陳委員瑩:本席跟院長報告一下這一次整個招標的過程,第一次公告時並沒有廠商來投標,第二次只有2家廠商來投標,包括過去太魯閣號系統的丸紅商社來投標,當時丸紅商社曾多次反映這一次訂定的車輛規格是有一些問題的,但是臺鐵不予理會。第三次投標時,住友商社加入和丸紅商社的競爭,但是在審查資格標時,卻是用規格標來進行綁標的動作,直接以丸紅商社的規格不符將其淘汰,我覺得這是很矛盾的,因為方才部長曾經說過兩個規格其實是差不多的。本席今天特別把這件事情點出來,讓院長知道,希望院長能夠去好好查辦這項採購案是不是有弊端,也希望你們能夠去重新徹查。
另外,臺鐵政風室在調查後認為有沒有問題,所以關於臺鐵政風室本身是不是也有一些問題,也請院長再好好的查一查,假如這是一件採購弊案,整個牽扯到的相關人員,包括臺鐵政風室是否也有涉入其中,我想我們都必須好好的瞭解,有的話就要嚴辦,沒有就還他們清白,好不好?
* 毛部長治國:報告委員,我的建議是這樣,我們的採購案當然是可以經過檢驗,不過如果在還沒有檢驗並確認有任何不法的時候,就馬上貼上「弊案」的標籤,我覺得這樣對我們公務員是非常不公平的。
* 陳委員瑩:本席是說涉及。
* 毛部長治國:應該不要一下子就貼上「弊案」的標籤。
* 陳委員瑩:我們不要再玩文字遊戲了。
接下來,本席要從政府部門首長的觀點來談起,吳院長,請問原住民族基本法是不是中華民國有效的法律?
* 吳院長敦義:是。
* 陳委員瑩:這是毋庸置疑的,夏副主任委員,請你跟大家報告一下,原住民族基本法是什麼時候通過的?
* 夏副主任委員錦龍:92年2月5日。
* 陳委員瑩:是92年嗎?
* 夏副主任委員錦龍:94年2月5日。
* 陳委員瑩:到底是什麼時候?是92年還是94年?你要不要再答一次?
* 夏副主任委員錦龍:94年2月5日。
* 陳委員瑩:你看你把吳院長都搞混了,院長,到底是什麼時候?
* 吳院長敦義:夏副主任委員已經有說明了。
* 陳委員瑩:他先說92年,又說94年,你覺得呢?
* 吳院長敦義:94年。
* 陳委員瑩:你確定嗎?不要再講錯了!
* 吳院長敦義:是。
* 陳委員瑩:連原民會的長官都答得這麼心虛,真的是整個壞掉了!現在請各位先看一段之前本席質詢環保署沈世宏署長的影片,本席跟他講到原住民族基本法,他還問本席這是草案嗎?本席是在前幾天9月29日星期四質詢他的,院長會不會覺得這樣太離譜了?我們號稱是一個法治國家,我們有這個法律,行政機關才可以依法來行政,所以這樣的一個基本原則,一個負責任的國家政務官怎麼會如此無視於原住民族基本法的存在呢?本席覺得這樣真的是很離譜。本席甚至嚴重懷疑,環保署長到底是無知或本質性的忽視,或者他是選擇性的遺忘,還是根本就是歧視,認為原住民的法律就是不重要?這是政府首長應該有的態度嗎?剛剛連夏副主委對原住民族基本法是什麼時候通過的都答得亂七八糟、答得很心虛,這樣讓本席很擔心啊!
* 吳院長敦義:對不起,因為夏副主任委員是頭一次在這裡答復,難免會緊張,所以一定要請委員多包涵。
* 陳委員瑩:好,我們可以理解,但是本席認為環保署長的問題比較嚴重。
* 吳院長敦義:沈署長對日常的工作非常敬業、非常認真,他對於非屬他主管業務範圍的項目或許還不是那麼精熟,我做行政院的工作,也同樣對某些部會的法規不是那麼精熟。不過剛才陳委員所指教的,既然這個法是在94年就已經完成立法,那就是我們中華民國現行有效的法律。
* 陳委員瑩:對,但是現在的問題是,環保署也就是未來的環境資源部,掌管了全國的環境資源。請大家看看影片,署長在答詢的時候都是這樣趴著,本席不知道大家認為這樣的動作好還是不好,如果本席今天在質詢院長的時候也是這樣趴著,你會覺得我很尊重你嗎?你喜歡別人這樣跟你講話嗎?本席只是在學沈署長備詢時的動作,他先是不知道原基法是什麼,也搞不清楚這個法到底通過了沒有,而且在答詢的時候都是這樣子,你覺得像話嗎?
本席特別要在此提醒你們,原住民族地區幾乎全部都是環境敏感的地區,也就是跟環保署長的業務息息相關,院長怎麼可以說這不是在他所掌管業務的範圍內呢?所以環保署根本就是不尊重原住民族基本法和原住民相關的法律,請你回頭去檢視一下,我們花東整個地區都在BOT,為什麼?就是因為那個主事者不知道我們原基法的存在啊!也不知道任何的開發案都需要經過當地主管的同意啊!一個搞不清楚原基法到底是什麼、也不知道這個法是不是已經通過的人,他有資格擔任環保署長嗎?所以本席認為環保署長應該為他的無知向大家道歉,也要為他不懂原住民地區整個情形的發言道歉,而且本席認為他嚴重不適任,讓整個馬團隊扣分,所以本席覺得他是嚴重的不適任,院長還要再替他辯護什麼嗎?
* 吳院長敦義:我不是辯護,我只是很公平的講,他在本業的表現是可圈可點,至於他對原基法不夠純熟,這一點我要請你多包涵。
* 陳委員瑩:他不是不夠純熟,現在都已經民國幾年了,他竟然還說那個是草案!這真的是太離譜了!在座也許不是只有署長有問題,其他部會首長也有可能這樣,有一些未爆彈,只是我們還沒有發現而已。
* 吳院長敦義:我會要求我們的同仁,除了應該了解所主管或服務的事項之外,至少對於其他與其本部有關部會的業務和主要工作也要了解。
* 陳委員瑩:你們是不是應該要舉辦講座或研習會?
* 吳院長敦義:我希望我們的同仁多涉獵相關部會的主要業務。
* 陳委員瑩:你們最好可以提出一個關於你們要怎麼做的計畫,並向本席的辦公室報告。
接下來本席要指出一個很可怕的數據,就是到今年8月為止,我們全國的健保納保率是99.51%,接近100%,看起來是值得肯定的,大家要拍拍手鼓掌,但是原住民的納保率卻只有93.6%,兩者相差了6%。其次,全國原住民族總人數是51萬,原住民族有超過3萬人沒有加入健保,特別是全國健保卡被鎖卡人數有20萬,這20萬人占全國總人口數的0.86%,但是在這20萬被鎖卡的人當中,原住民就占了2萬6千人,就是大概13%左右。原住民族人數占全國總人數不過是2%,可是被鎖卡的人數卻高達13%。我們再以納保率和鎖卡人數來計算這兩個數據,兩者加起來之後,不能用健保的原住民族最少有6萬人,就是每10個原住民就超過1.3人,因此約有13%的原住民是根本沒有享受到健保資源的。我們不是一直在強調全民健保是一個強制性的社會保險嗎?沒有錯吧!那我們國家是不是應該有義務和責任來提供健保資源給全國的國民?我們應該都要有權享受健保。未來關於原住民鎖卡和納保率的問題,行政院要提出什麼樣的具體改善方案?你們有預估逐年降低的目標值嗎?你們打算要在幾年內解決這個問題?
* 吳院長敦義:我做兩點報告,第一,我國的全民健保在世界上是深獲好評,大家也看到了,納保率達99.51%,我們會再精益求精。
* 陳委員瑩:本席不管有沒有深獲好評,我只知道我們很多原住民朋友都沒有健保。
* 吳院長敦義:第二個要報告有關鎖卡的問題,實際上現在有五十幾萬人在鎖卡當中,但失業或家庭環境比較困難繳不起保費的民眾,全部都已開卡,好讓他們能夠享有以健保身分看病的資格。委員提到全國還有二十萬人鎖卡的情形,其中絕大部分並非繳不起保費,而是因為忘了,或者是我們連續通知比較不足以及民眾出國等因素,我們已經保證凡是沒有能力繳交保費者,我們有補助對象,一年要花111億幫助窮困的低收入戶。至於原住民的部分,第一,納保率必須再大幅提高,以接近全國99.51%納保率為目標,衛生署應全力推動。第二,如果26,000名原住民被鎖卡是真的,那就真的偏高,如果真是因為繳不起保費而被鎖卡,我會請衛生署查明之後即刻開卡,以減少鎖卡人數。
* 陳委員瑩:時程上呢?能否給我們一個比較明確的目標?
* 邱署長文達:我們會和原民會儘快找地方政府配合找出這些人,找到之後就開始輔導,時程會儘快。
* 吳院長敦義:他們兩個機構會協商,目標就是要提高納保率。
* 陳委員瑩:大概要在幾年內?今天如果不講,本席不知道你是不是會訂20年?那時我已經變成將近60歲的老阿婆了。
* 吳院長敦義:不會那麼久。
* 陳委員瑩:沒那麼困難?不用那麼久?大概情況是怎麼樣?
* 邱署長文達:5%、6%大約在兩年內應該可以做到。
* 吳院長敦義:兩年內努力到接近。
* 陳委員瑩:你是指……
* 吳院長敦義:因為中間可能會有一些差距很難克服。
* 陳委員瑩:另外一項呢?
* 吳院長敦義:鎖卡是不是?鎖卡的部分會立刻去查。
* 陳委員瑩:鎖卡在兩年內降到5%、6%,是不是?還是納保率?
* 邱署長文達:納保率會同時努力,包括鎖卡,誠如吳院長所言,鎖卡的部分可能有些是忘了,或其他因素,但我們會輔導,一般分三個方向──分期、貸款、公益團體協助,就朝這三方面同時進行,但最重要的還是要找到人,這部分我們來努力。
* 吳院長敦義:陳委員,我講一句話,我們要確保國家再窮的民眾也不能因為繳不起保費不能看病,因而死亡,這是政府的過錯,我們一定要讓他們再窮也能用全民健保去看病。
* 陳委員瑩:院長的回答真的是悲天憫人。
* 吳院長敦義:應該這樣做。
* 陳委員瑩:是應該要這麼做,但我的問題很簡單,就是時程,時程縮得越短,原住民朋友受苦時間就縮短,鎖卡人數應該可以先降。
* 吳院長敦義:如果有原住民朋友因為繳不起保費而無法開卡,陳委員就交代衛生署。
* 陳委員瑩:我已經先交代了。
* 吳院長敦義:哪一位?我們查明之後就立刻辦。
* 陳委員瑩:我只是要一個期程,已經花了好幾分鐘,但就是說不出一個期程。若照院長方才所說的鎖卡不是問題,那就先講鎖卡的部分,至少可以馬上大幅下降,明年有沒有辦法降一半?
* 吳院長敦義:沒有問題啊!現在是5.2%,明年、後年努力降到3%,或者2.5%,我們努力來做。
* 陳委員瑩:那是人口比,本席講的是13%要降到多少?
* 邱署長文達:我們會照吳院長的指示,希望很快先降到一半。
* 陳委員瑩:明年降一半?
* 邱署長文達:希望這樣努力。
* 陳委員瑩:今天先做這樣的承諾,後續請衛生署於一週內會同原民會研議期程,並經院長背書認可後向本席報告。
接著再談4年500億的問題,從馬總統上任至今本席不知講了幾次,但此事實在荒唐,原先就是東湊西湊出假的500億,現在卻連假的500億都可以再作假。我們比較98年9月核定版和100年6月修正版的落差,核定版(從98年累計到101年)是541億元,修正版卻連500億都不到,只剩下494億,比98年核定版還少47億元,這根本不符4年500億政見。更離譜的是,原民會於今(100)年9月27日新聞稿將民進黨執政時期97年的81億算入馬英九政見中,也就是將民進黨執政最後一年和馬英九執政的4年加起來湊成504億,若扣掉民進黨執政時期的預算,其實只有423億,情況到底是怎麼樣?難道馬英九有未卜先知的功力嗎?
* 吳院長敦義:如果用最嚴謹的講法,是要從97年5月20日馬總統接任之後開始負全責,所以可按比例調整。
* 陳委員瑩:先請夏副主委回答一下,究竟100年是怎麼算的?為什麼會將民進黨時期的預算都算進去?
* 夏副主任委員錦龍:這部分原來核定是541億,經過開會統整之後,之所以會變成504億出現37億短差,是因為其中有很多細項執行計畫經費會通刪,有的是歷史背景差異因素,也有窒礙難行的部分。
* 陳委員瑩:我們仔細看修正版的內容,請院長也仔細聽,原住民部落聯外道路與農路預算減少10億,部落供水、簡易自來水普及率預算減少5億,原住民農田改善計畫減少7億,消防救災減少1億,原住民地區醫療照顧減少6,000萬,部落造景永續計畫減少6.1億,還有可憐的邵族文化傳承計畫減少8,000萬,原住民二期住宅改善計畫減少1.5億,原住民經濟產業發展減少1.3億,東部永續計畫減少4.3億,以及非常重要的治山防洪防災計畫減少15億,部落遷建計畫減少1.1億,這些項目不都是原住民很在意、也很急迫需要的預算嗎?為什麼101年國家整體預算增加1,500億成長8.4%的同時,中央各部會包括原民會卻大幅減列原住民地區各項經費?數據會還原事實。
* 夏副主任委員錦龍:總體並未改變。
* 陳委員瑩:我們的經費比離島地區還少。
* 夏副主任委員錦龍:總體沒有改變,原民會部分有16項,原來核定122億,到101年變成103億,就是因為每年編列預算時,計畫經費有增有減,所以我們在統合。但整體而言,各部會加總並無變動,仍然是504億,我們是主辦單位,所以我們很清楚。
* 陳委員瑩:你們的新聞稿就已經從原先的541億變成504億了。
* 夏副主任委員錦龍:其中還有歷史差異因素,也有窒礙難行的因素。
* 陳委員瑩:本席不想再就假數據繼續講下去了。
繼續再請教外交部長,剛才有委員提到沈呂巡和史亞平在人事異動方面的問題,部長也提到這是任期和表現的問題,本席比較好奇的是,沈呂巡與史亞平這兩個人相比,那一個的表現比較好,讓部長做這樣的調動,或是誰表現比較不好?
* 楊部長進添:跟委員報告,委員方才提出這兩個人的人事調動,我並不知道,媒體的報導,我不做評論。
* 陳委員瑩:有沒有這回事?
* 楊部長進添:我要談其他人事變動的原則,並不只這兩個人……
* 陳委員瑩:我就問這兩個人?
* 楊部長進添:這兩個人的資訊,我並不知道。
* 陳委員瑩:那誰知道?史亞平要調回當政次嗎?沈呂巡要被調到英國?有沒有這回事?
* 楊部長進添:到目前為止,我真的不知道這個事情。
* 陳委員瑩:你真的不知道?為什麼大家都知道,只有你不知道?
* 楊部長進添:我不知道他們的消息來源。
* 陳委員瑩:所以,有沒有這回事情?部長回答。
* 陳委員瑩:我可以跟你講,到目前為止,我並沒有這方面的資訊可以回報您。
* 陳委員瑩:因為沒有這樣的事情,所以你沒有辦法回報,是不是?
* 楊部長進添:是。這中間的報導有一些錯誤。
* 陳委員瑩:如果未來這兩位的異動誠如媒體關心的結果,我想,部長是不是被蒙在鼓裡、不夠認真,還是怎麼樣?
* 楊部長進添:有關外交人事的異動或調整,我們都會秉持適才適所的原則,向院長、然後向總統做出建議。
* 陳委員瑩:所以,部長認為沈次長的個性有沒有什麼問題,他不適合留在原來的位子,要被調到其他的地方?
* 楊部長進添:是不是適任,這個問題,不是我做決定。
* 陳委員瑩:請問是誰做決定?
* 楊部長進添:跟委員報告,沈呂巡次長是一個非常傑出優秀、很資深的外交人員,他對外交事務的嫻熟度是外交部裡所有同仁非常敬佩的,也是我國對外關係很重要的一個推手,特別向委員報告。
* 陳委員瑩:按照部長這樣誇獎,沈次長應該沒有異動的問題。
* 楊部長進添:跟委員報告,所有的外交人事調整與異動根據的原則,就是適才適所來做考量。
* 陳委員瑩:我想,再過一陣子答案就會揭曉,部長到底有沒有說實話,我們到時候就知道了。
* 楊部長進添:謝謝。
* 吳院長敦義:謝謝委員的指教。
*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休息10分鐘,休息之後繼續進行施政質詢。
* 休息(11時12分)
* 繼續開會(11時23分)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施政質詢;請廖委員國棟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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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委員國棟:(11時24分)主席、行政院吳院長、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昨天下午行政院召開「黃金十年」的記者會,其中提到公義社會,本席認為這個非常好,因為它是非常重要的理念揭櫫,個人深表敬佩。
我們現在這個社會世態炎涼、人心不古、隨波逐流,若沒有一個道德之士高舉,我們再怎麼講多大的公益,也是做不到的;好在有馬英九總統高聲疾呼,說我們要做的是公平正義的社會,我認為這是非常要緊的事。
本席還有看到其中幾個大的標題,等一下再向院長好好請益,現在我要先將議題拉回來與原住民相關的問題。
院長,我們看近十年來,從民進黨時期喊出的「轉型正義」,到馬總統在今年初喊出一個新的世代正義,標榜的是人權、主權與環境權,當時我看到這篇演講非常感動;我們非常期待新的政治目標揭櫫後能落實,尤其是人權的部分。在臺灣這麼成熟的社會裡,理論上而言,我們在人權方面的任何舉措,應該都是非常成熟的,唯獨關乎原住民人權的土地議題,到現在都沒有什麼進展,無論是民進黨政府,或者是我們重新執政的國民黨政府,關於原住民的土地議題,我在各種場合也都有跟院長多次的對話,但是,我注意到你們對這部分,仍然沒有比較深度的檢討而提出解決方案。
原基法從原民會提出來之後,令本席感到訝異的是,竟然有很多部會不知道什麼是原基法,我實在很想叫你們舉手問一問,但好像院長曾說不能隨便叫部長舉手,所以,我也就不好再問。但我希望每個部會的首長,一定要研讀原基法,因為原基法涵蓋了所有的領域,不是衛生、環保、內政、外交等單獨的領域,而是涵蓋所有與原住民權益有關的法案,如果有任何一個部會沒有唸到原基法,我認為他就應該被排除在內閣外,否則你的內閣就是有缺陷的。
方才談到的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在立法院與行政院之間來回多次,我不知道院長對這個法案有多少瞭解?
最近民進黨的蘇嘉全和蔡英文,同時在兩個場合對原住民的土地、還地做了個宣示,說只要他們當選了,他們就要把原住民的土地還給原住民,不知道院長有沒有注意到這件事?
* 吳院長敦義:(11時28分)主席、各位委員。如果他們從未執政或者從未參與執政過,有時候畫出來的彩虹,會令人為之目眩神搖而容易接受,但是因為過去他們也執政8年,他們說「轉型正義」,但轉型的結果是極端不正義;他們也做過首長及國家重要的領導機構—行政院或部會首長,結果他們8年所做卻與其所言多數背道而馳,所以,你還能相信嗎?
* 廖委員國棟:院長,我們不要五十步笑百步,或是百步笑五十步,我現在要知道的是,現在的政府對於原住民的土地訴求有沒有政策?有沒有方案?
* 吳院長敦義:你在看板上已經寫出來了,就是原住民族或原住民所有使用之土地、海域及回復、取得、處分、計畫、管理及利用等事項,另以法律定之。所以,現在正在制定有關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而這個草案您方才也提到,在立法院與行政院之間來回,為什麼會來回?因為歷史久遠、牽扯廣泛、影響深重,所以不得不慎重為之。
* 廖委員國棟:好,院長把這個內容唸了一遍,這是給部會首長非常好的教育,謝謝你幫我唸完,而且唸得非常清楚。
我們現在要的是,有沒有一個處理的期程,而不是一直耗在立法院與行政院之間?你身為最高的行政首長,你只要訂出一個政策,應該就可以做到才對。
* 吳院長敦義:那也要經過非常審慎的討論、斟酌,然後才能慎重定之,是不是請原民會作個說明?
* 廖委員國棟:院長,已經3年,這3年到底有沒有進度?幾乎沒有!
* 夏副主任委員錦龍:跟委員說明一下。有關土海法部分,我們從99到100年辦了3次跨部會的協商,不過,這裏面內容錯綜複雜,非常繁複,我們辦3次跨部會協商、研議之後,現在土海法草案已經送到立法院了。
* 廖委員國棟:已經在立法院了嗎?
* 夏副主任委員錦龍:還在行政院,我們馬上在行政院會裏面研議幾個有爭議的部分,只要爭議部分研議完,我們就可以送。
* 廖委員國棟:現在進程大概百分之幾?你認為還有哪些,或百分之幾必須再度協商?
* 夏副主任委員錦龍:因為裏面還有部分爭議條文必須取得共識才能送。
* 廖委員國棟:拿自治法的經驗,你們在制定或提出相關土海法時,應該會清楚哪些是可送的,哪些是不能送的,不要明明是窒礙難行、根本就不能做的也送到院裏,當然院會會打回票嘛,好不好?
院長,你有沒有看過賽德克.巴萊這部電影?
* 吳院長敦義:我沒有看,但是對其歷史我略有涉獵。
* 廖委員國棟:略有涉獵,看過相關文書就是了。我下面講的一段故事希望部會首長也注意聽,不然哪天我會跟你們考試。有一個場景是本劇的主角莫那魯道跟隔壁部落、族群的人,叫做鐵木瓦歷斯,是瓦歷斯.貝林的祖先,他們兩個人各帶著自己的群眾在森林裏為了獵場而劍拔弩張,在搶獵場正在爭的時候,畫面上就出現一個日本小孩子,那個長槍都比他高的小孩子講了一句話,讓我們看電影時感到非常沈痛,他說「我不管你們兩邊爭什麼獵場,不管你們誰爭得怎麼樣,我告訴你們,現在這個土地是日本人的。」一句話就封鎖了整個原住民土地的權益!中華民國來臺65年,「還我土地」在社會運動中喊了30年,本席每次總質詢時一定提出土地的議題,但到現在這個議題一直沒有解決。我們非常期待一個新的創意出來,從吳院長的腦筋裏面轉過、從口中說出,不要停留在剛剛那個日本小孩子講的話一樣:「這塊土地都是中華民國的土地,你們都不要講話」,不要落到這樣的陷阱裏面,那是不一樣的狀況。不一樣的狀況,一樣的原則……
* 吳院長敦義:日本是經過1895年的甲午戰爭,從我國手上把臺灣割去,所以才有第二次世界大戰對日抗爭,對日抗戰勝利以後拿回臺灣、澎湖及周邊列嶼的主權。
* 廖委員國棟:對。
* 吳院長敦義:這跟日本侵略我國、奪去我國領土是完全不同的。
* 廖委員國棟:但從原住民的角度來看,這兩個都是外來政權,從原住民的角度是這麼看的,所以我非常同意馬總統所講的,你們真的要用同理心來看這件事情,如果今天你是原住民的話,你會怎麼辦?要從這樣的角度來思考原住民土地的意義。
* 吳院長敦義:就是有同理心,所以才要實施原住民族自治,希望土地及海域法能夠早一點立法通過。
* 廖委員國棟:為德不卒,就是差那麼一步,希望土海法能夠儘快……
* 吳院長敦義:最後一步就是最重要的一步。
* 廖委員國棟:我們現在很嚴肅地在談,而我也聽到、嗅到一些應該可以解決的氣氛。院長,將來你當了副總統,那時的人權委員會恐怕也是在你手上,請記得我今天所講的。馬總統所提的世代正義第一個就是人權,對原住民的人權你們一定要高度重視。
第二個,我今天要跟你談的是昨天記者會的「黃金十年」,這當中也有很多的議題,有的是執行面,有的是理念的宣示。在黃金十年裏面,有一些議題個人雖是贊成,但是會有一些擔心,不曉得配套措施怎麼樣。院長,這時候提出「黃金十年」,不曉得其計畫、經費如何?尤其是101年的預算早就編好了,這時提出所謂「黃金十年」的計畫,將來其預算執行,特別是明年預算執行到底有沒有「黃金十年」的項目?有嗎?院長,明年度馬上就要執行了。
* 吳院長敦義:去年在馬總統就職兩週年記者會中他已經宣告「黃金十年」的基本目標,所以「黃金十年」並不是倉促在這時候訂的。你可以看得到,光是以你在螢幕上秀出來的健保費5年不調漲,這基本上也是「黃金十年」當中要永續經營的臺灣全民健保,所以你記得去年在立法院審議全民健保法修正案時,歷經84年開辦健保,到中間有好多年,每次都說要做二代健保,但始終無成,到了去年才算是克服種種困難,而且讓健保的永續露出曙光。這中間有一項,你剛才提的很清楚,每10年平均所得稅實質成長多少,然後健保成長的額度其實是比較高的,所以我特別設計了一個叫做補充保費的規畫。
* 廖委員國棟:對啊。
* 吳院長敦義:那就是實質從資本著眼,就是存款人存在銀行裏頭的存款,如果每年的利息所得超過1,000塊到1,000萬,我們收他兩個percent的補充保費,來幫比較窮的、繳不起保費的人,還有幫助這個國家能夠健全的經營健保,而這兩個percent,將來應該有5年的時間可以維持健保的費率不會從現在5.17%費率去提升,將來萬一時日久了,那個兩percent也可以根據時日的需要酌予調整,但那要看未來的狀況。
* 廖委員國棟:有兩個配套院長跟署長一定要注意到,剛剛你提到的補充保費,我建議保費的基礎還要再擴大,才足夠應付5年不漲,否則,到時候會變成空談,這個你們要非常注意。因為現在每年稅收成長是2%,但醫療相關費用是成長2.8%,那麼,4年會成長多少?到時候補充費率部分夠不夠用?你們要有精算。第二個,對總費用要控管,講到總費用控管,院長,最近我去拜訪你時,我們曾經就藥的費用控管事宜有過充分的溝通,我們現在最怕的就是,藥費經過6次的調查之後,一砍再砍,而且砍的數目越來越大,很奇怪,理論上講,1砍、2砍,到了6砍以後,藥價差應該越來越小才對,我們卻不小反增,高達200億元,業界尤其是生技業者可說哀聲連連,這些我都跟院長報告過了,所以我們要非常小心處理這個部分。費用控管是最好的方式,我們就給他們一個額度,就是這麼多的錢,就看他怎麼用,他們可以透過費協會或其他機制在一定費用中控管其費用,如此一來,你甚至可以保證10年不漲。問題就在於你有沒有將配套作法準備好、做好。
* 邱署長文達:首先我先回答第一個補充保險費的部分,有一個機制最重要就是收支連動機制,二代健保有這樣的機制存在,所以利用這個機制讓現行費率在不調漲的情況下,可以做一些調節。第二個是剛才提及的藥費問題,我們已經做過6次的協商。
* 廖委員國棟:對。
* 邱署長文達:剛才院長也提到這件事,我們都有注意到,前6次已經砍很多了,所以這一次我們考慮到將來要轉成支出目標制時,我們有一些特別的考量。
* 廖委員國棟:你們這一次要進行第七次藥價調查結果處理時,一定要按照院長的指示。院長的指示非常明理,而且沒有瑕疵,只要你按照那三項做好,包括邊際利率的訂定,合理去調漲,業界就沒話講,不要為調漲而調漲或為調降而調降,要講出一個合理的道理出來。
* 邱署長文達:我們會注意三贏。
* 廖委員國棟:另外,昨天的黃金十年裡跟你有關係的就是婦女單一門診這件事,我認為這原本就是基本的醫療核心價值。其實病情、病歷都是非常隱密的事,從門診就醫開始,就屬於隱密之事,何勞總統說出這樣的話?醫界本來就應該這樣做,衛生署本來就應該規範醫界,這是本來應為之事,為何要在此時提出這樣的事,我覺得很奇怪?而且還需時10年,其實明天你就可以要求所有的醫院,從署立醫院開始,全部都要設置這樣的門診窗口,為何還要等10年?
* 邱署長文達:因為如乳房外科是在一般外科裡,婦產科則屬於另一個區域,我們現在是加以整合。現在有幾家醫學中心已經開始在做了,我們大概很快……
* 廖委員國棟:這只是一個空間的安排。
* 邱署長文達:是,我們會安排。
* 廖委員國棟:還要勞動總統來說,你們直接以行政命令去要求他們就可以了。
* 邱署長文達:這是兩性平等那邊提出來的。
* 廖委員國棟:當然我們也同意從那個角度去看。另外,有關器官捐贈柯文哲醫師這件事,這與黃金十年無關,今天報載又說你要做一個完整的報告,你們打算怎麼處置相關的人員?大家都非常關心這件事。
* 邱署長文達:這分兩部分說明:一為個案的問題,一為系統改善問題。在個案問題部分,這一次主要是調查有無違反醫療法及醫師法的規定,所以懲處有4個方向:第一從醫院來說,如果從報告中瞭解到在過程中有瑕疵的話,我們就處以醫療法中最高的罰則50萬元。第二個……
* 廖委員國棟:署長,你說的道理我都懂,你只要說明你們預計處理的內容就可以了。
* 邱署長文達:在醫師法方面,因為我們只調查有無違法,從三個機構來看,我們可能檢視是否有通報或事先醫師有沒有看過來作為移付懲戒的條件。第三個有關行政責任方面,我們將報告送給臺灣大學及教育部。第四個就是在醫療品質內部的一些問題,我們請他們改善:第一協調師調離職務,內部懲處則由台大醫院來進行。大概是按照四個方向在進行。
* 廖委員國棟:署長,人才培養不易,更何況他們是非常專業的人才。
* 邱署長文達:真的。
* 廖委員國棟:你們不要動不動就砍人,大家都非常關心這部分。
* 邱署長文達:沒有。我們與廖委員一樣,都非常惜才。我相信他們都是人才。
* 廖委員國棟:該罰要罰,該保就要保。
院長,最近有很多新聞都跟酒有關。我看到台東監獄人滿為患,聽說這其中有一定比例都是酒駕者,因為他們違反公共安全罪責,但又沒錢繳交罰鍰,所以只好被關起來,因而這些人有一定比例都與酒有關。根據NCC的規範,酒品廣告的播放時間必須在晚間9時過後,我不知道規定是不是這樣,但是調查的結果是晚間9時才可以播放酒品廣告,現在看到的卻到處都是廣告詞,完全沒有設限。所以你想限制飲酒或想要降低交通肇事率,尤其後者是你的黃金十年的其中一個項目,恐怕要從酒下手。主委,酒品廣告是不是有播放時間的規範?
* 蘇主任委員蘅:我們希望能夠在普通級以外的時間播出。此外,衛生署也要求在相關的內容旁邊加上警語,所以這就沒有時間的限制,而是全面的。
* 廖委員國棟:所以我們現在走到哪裡,到處都是酒的廣告,縱使加註喝酒有礙健康的警語,好像沒什麼效果,針對廣告該取締的就要取締,只要有明定,就應照章行事。
院長,最後我想跟你談一談偏鄉正義。所謂的偏鄉就是偏遠地區,不一定是原住民地區,如雲林麥寮就是,雲林及嘉義有很多地區就屬於偏遠地區。
我開頭就提到我們今天揭櫫公義的社會,這是一個非常崇高的理念,所以歷史有一句名言:風俗之厚薄,繫乎一二人心之所向。今天向在何處?向在馬總統及吳敦義院長身上,你們作為最高的領導人,當你們作出以身作則的標竿時,民眾自然就會跟隨,所以,揭櫫的那個理念是非常重要的。今天的社會是一個弱肉強食的社會,所以我們今天看到美國華爾街都被弱勢民眾占領,就因為他們不滿到極點,只好發動革命,這就是類似革命的舉動。
我今天要問的是,我看到報載提到合宜住宅及社會住宅,我不知道何謂合宜住宅及社會住宅?去年總質詢時,我也在這裡問過吳院長社會住宅的問題,現在又多了一個合宜住宅的新名稱,請問何謂合宜住宅?
* 吳院長敦義:「合宜」兩字從字面上可知,就是適合且宜於居住,就是適合市場需求,宜於居住的住宅……
* 廖委員國棟:所以可以出售?
* 吳院長敦義:這有規定,現在有兩波:一波是機場捷運的A7站,其中規定必須有5%作為租用,不能出售,欲出售者5年內不能轉手。可是我們也接獲若干意見,覺得也有可取之處,所以我們在第二波的板橋浮洲部分就更進一程,要控制10%作為出租之用,買後10年才可以轉手,所以這一次有4,618戶,有4,032出售戶,448是出租戶,都規定要10年才可以轉手,這是目前的狀況。
* 廖委員國棟:部長,換你說說何謂合宜住宅?
* 江部長宜樺:合宜住宅和社會住宅兩者必須放在一起看,這是政府為了解決都會地區房價偏高,有一些弱勢民眾買不起房子的問題,因此兵分二路,一方面我們跟民間合作興建一些可以賣出去、讓一定經濟條件者可以買下來的住宅,這部分我們稱為合宜住宅。另一方面,政府興建完畢之後只租不售,並限定承租期限,期滿必須要換人,好讓買不起房子的人也能有機會租到房子,這是社會住宅。兩者在名稱上都有其深意,合宜住宅的意思剛才院長已經說明,社會住宅是由社會住宅聯盟多年來所推動,主要是希望做出一種能符合社會公益的住宅,因此社會上一般稱之為社會住宅。目前社會住宅法中對社會住宅有專章規定,至於合宜住宅這個名稱雖然沒有專門入法,但是其興建法源也已有規定。以上是這兩個重要住宅類型的區別。
* 廖委員國棟:所以合宜住宅跟過去李總統任內的平價住宅是一樣的意思嘛。
* 江部長宜樺:不一樣,過去的國民住宅或平價住宅原本用意良好,後來因為刻意強調是用很低廉的成本興建供民眾居住的住宅,所以後來就變得被污名化。事實上,當時部分的國民住宅或平價住宅地點選擇過於偏遠,社區管理制度未能建立,社會福利體系沒有整合……
* 廖委員國棟:所以現在是針對都會地區嗎?
* 江部長宜樺:主要是針對都會區,但是……
* 廖委員國棟:請教部長,現在臺北縣和桃園縣有很多原住民住在河川高灘地,他們是否能優先列為社會住宅的服務對象?
* 江部長宜樺:將來推出社會住宅時,主要對象是社會經濟弱勢戶,除了中低收戶家庭外,性侵家暴受害者及收入較微薄的原住民都符合資格,可以申請。
* 廖委員國棟:你們應該把他們列為優先,否則他們一天到晚跟你吵土地問題,那會吵不完。
* 江部長宜樺:有的,在條例中有明文規定,對於經濟或社會地位比較邊緣化的原住民,我們會列為社會住宅優先提供的對象。
* 廖委員國棟:OK。最後我要特別向吳院長求助,現在臺灣的IT產業全球第一,用ICT去服務偏鄉是成本最少的措施,例如遠距醫療、遠距教學等都是可以直接做的項目,請院長馬上交辦,把遠距醫療和遠距教育優先實施於偏鄉。
* 吳院長敦義:實際上已經在做了。以南投縣鹿谷鄉為例,鹿谷農會診所跟竹山秀傳醫院合作,為什麼說現在的時機已經成熟?您講得很對,IT產業做得很好,現在的雲端服務技術足夠,連國稅局都已經提供稅額試算和網路報稅服務,所以您所提的非常正確。
* 廖委員國棟:對,這都有啊。
* 吳院長敦義:有些可以透過遠距醫學及很多IT產業技術,例如透過手腕腕帶就可以隨時注意了解需要照護的老人家或病患有什麼特殊的狀況。這些都是應該推廣的。
* 廖委員國棟:所以這些應該列為重要政策,我們稱之為「教育雲」跟「醫療健康雲」,拜託副總統,未來能將此列為重要政策。
* 吳院長敦義:謝謝,我代表行政院,謝謝您的指教。
* 主席:請江委員義雄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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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委員義雄:(11時55分)主席、行政院吳院長、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雖然已經質詢過好幾次,但因這件事如果不趕快決定,每當我拜訪別人時,總會被批評沒有用,為何別人可以做,你卻沒有辦法做,所以今天我還是要跟院長探討台鐵嘉義段的問題,我相信院長也非常了解我的個性。台鐵嘉義段從民國83年就開始規劃,蕭副總統跟嘉義地區商量以後,當初決定採取地下化,但後來因為經費問題,慢慢演變為地上化,高架化可以節省很多經費,若依當時的規劃,地下化大概需要四百多億元,現在則只需258億元,由於有二個的不同方案,所以嘉義市要負擔258億元中的66億元或50億元,這些經費對其他縣市而言可能不算什麼,但嘉義市絕對拿不出來。
當時台中、台南也都要求鐵路地下化,嘉義段地下化的長度和台中差不多,約10.9公里,相關的可行性研究、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已陸續於100年以前通過,其中可行性研究方面,行政院已於95年核准,環境影響評估方面亦已於99年10月26日同意備查,但交通部於100年陳報給行政院綜合規劃報告則迄今仍無下聞,我現在要跟院長報告的是,有關台鐵嘉義段高架化工程,希望行政院給予特別的幫忙。當時我們原本希望地下化,但因中央覺得地上化比較好,才改為地上化,台南可以地下化,為何嘉義不能?2天前,我在委員會質詢時,許委員添財剛好坐在我旁邊,他說台南鐵路地下化是他積極爭取才通過的,當時可能是民進黨執政的時代。
台鐵嘉義段和台中一樣,都採取高架化,上次我跟院長提過,92年游前院長到台中視察以後表示,台中段若由地下化改為高架化,金額全部由中央支付,我想院長和部長應該都非常了解。另外,負有重大使命者,例如高雄到屏東潮洲段,也是由中央全額補助,興建鐵路繁榮地方是政府很大的願景,但要我們負擔這麼多錢,恐怕是我們難以承受的重擔。以後都根據現在還是草案的,關於鐵路立體化建設、周邊土地開發申請及審查作業要點,都是在99年才提出來的,以目前來講都還是草案,並未真正通過。但根據交通部的來文顯示,在100年這個草案出來之後,以前規劃出來、還未經過行政院同意的案子,全部都要依照審查要點來作業。我個人認為,像我們這種什麼都齊備了,最後規劃時恰巧遇到行政院及經建會可能要改變情況,所以我們剛好夾在中間。雖然部長一直說沒有錢,但在那麼長的時間裡,我們嘉義市的市民有很大的反彈,例如我到各地跟大家聚會的時候,大家都會提起這件事。我跟他們說,嘉義沒有錢,有什麼辦法?但他們認為,沒有錢是你家的事,為什麼別人可以,我們不可以?你就是沒有辦法,我們選你做什麼?雖然不一定要出來選,但出入公共場合時都會被人家說,讓我非常心痛!何況這不是最近才發生的事,而是從83年就開始了,為什麼到最近才用審查作業要點處理,包括自償性、都市更新及都市計畫等等的部分。當然,我不是說這樣不好,但我們並不適用這些狀況,因為我們已經報上去,只是因為沒有錢,所以從98、99到100年,已經3年都沒有把預算編進去。
我們最大的願望,就是希望院長能夠像其他的建設,例如可以比照台中的方式,當時游前院長是說下不為例,結果就下不為例了,等於比皇帝還大。所謂「下不為例」在法律上來講,就是「同同異異」,就是「相同的事務,相同的辦理」。既然他們可以這樣做,為什麼我們到現在還是沒有辦法?我上次也跟院長報告過了,即使用這個審查要點,我們自償性還是不能達到院長的要求。因此,在此懇切的請院長幫幫嘉義市,不要讓我們民意代表出去都被人家罵!請院長看看該怎麼做?
* 主席:請行政院吳院長答復。
* 吳院長敦義:(12時3分)主席、各位委員。先請毛部長扼要說明,我再回應你。
* 江委員義雄:好。
* 毛部長治國:由於整個財務計畫還未確定,所以本案尚未核定。事實上,交通部在經建會的決議下,已經跟嘉義市政府組成了專案小組,並在9月13日開過會,嘉義市政府已經同意擴大車站專用區,並要把車站專用區周邊納入產業園區的概念,並藉著鐵路高架化的機會,把整個嘉義市的都市計畫做一個調整,所以基本上已經有這個共識,我們希望儘快把這樣的規劃完成,並看看這中間在財務上能夠有怎麼樣的幫助,然後我們再來整體考量,並跟行政院整體爭取這個案對財務計畫的支持,這是我們目前努力的方向。
* 江委員義雄:部長,我常常問你,你都說要努力,雖然努力非常好,但是沒有下文,因為沒有錢。
* 毛部長治國:現在正在進行中,這部分一定要地方政府配合來做。
* 江委員義雄:要一年才能評估完成,不是像你所說的儘快,請問一年算是儘快嗎?
* 毛部長治國:這些規劃一定要完成,才是完整的配套,要不然只有鐵路高架……
* 江委員義雄:那你為什麼不把那個規劃完成,你就把它送上去嘛!
* 毛部長治國:因為前一個階段,我們只有鐵路高架本身的計畫,嘉義市政府一直未提出相對應都市計畫的配合,所以這次我們把都市計畫趕快補上,使整個計畫可以比較完整,這樣對嘉義市將來的整個發展會比較有幫助。
* 江委員義雄:以前我們就是用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不是用我剛才所講的審查辦法。你剛才講一年,要儘快嗎?我向你做了很多報告,你也是說,我在努力但都沒有錢。沒有錢什麼都不用講了嘛!
* 毛部長治國:現在我們希望能夠創造出一個雙贏的局面,過去嘉義鐵路高架化,在都市計畫的縫合等各方面沒有配套計畫,現在經建會要求將配套計畫作出來,一方面在財務上嘉義比較有能力分擔一部分。
* 江委員義雄:不是這樣啦!
* 毛部長治國:另一方面對嘉義的長期發展也會比較有幫助,藉著鐵路高架化的機會,讓嘉義的整個發展可以從此不一樣。我們希望追求這樣的目標。
* 江委員義雄:我們沒有對這種講法產生疑問,但是98年我們的規劃報告已經都好了,但根本就沒有送上去……
* 毛部長治國:因為那個時候規劃報告……
* 江委員義雄:因為我們沒有配合款,所以你們就不送。
* 毛部長治國:沒有,當時我們希望嘉義市政府能夠提出都市計畫的配套措施,但那時無法納進來,因為當時他們沒有這樣的計畫,所以現在我們趕快協助嘉義市政府把這樣的計畫補上。
* 江委員義雄:以前沒有說還要都市更新、都市計畫,是後來從一百年以後才要求的,所以你們要他補,以前並沒有這樣啊!
* 毛部長治國:以前所謂的鐵路高架化或地下化,都是從消除平交道的角度,以狹隘的角度著眼,如果從這種著眼來推動,事實上對當地的都市而言,是失去一個藉著鐵路立體化重新發展的機會,也沒有把握住這樣的契機。現在我們將都市計畫配合上,將來整體來推動,對嘉義整個長期發展應該是更有幫助。
* 江委員義雄:假如現在是剛開始,你講這種話我都非常敬佩,但我們已經是結束了,你就是因為我們沒有配合款所以不送,三年都沒有編列,對不對?
* 毛部長治國:我們送上去了……
* 江委員義雄:你們是做後面的部分,前面沒有做啊!
* 毛部長治國:現在是國家的整體考量,覺得這個方向是比較正確,比較值得努力的。
* 江委員義雄:我知道這是值得努力的,就是現在你們用新的,我們的自償率還是不夠。現在還要拖一年以上,我們要等到何時?我們只是可憐,嘉義市是可憐,沒有錢而已,不像高雄、台北錢一大堆,就是鄉下的該死,什麼都不要做了,是不是這樣?三年從來沒編列!
* 毛部長治國:我們希望藉著這一次,嘉義市能夠把相關的車站專用區與產業園區趕快規劃出來。
* 江委員義雄:照這樣講,我們去評估,五年都做不出來。
* 毛部長治國:我們先把都市計畫的配套完成。
* 江委員義雄:現在我們把都市計畫、都市更新、土地變更等,還有很多,我沒有唸出來而已,什麼都要去評估,那要到什麼時候?
* 毛部長治國:現在我們就是配合嘉義市政府,把整個都市計畫的配套完成。
* 江委員義雄:黃市長已經講過了,配合是配合,給了以後錢還是不夠。
* 毛部長治國:我想先把計畫作出來,然後看看整個可以創造多少財務效益,在那個基礎之上,我們再重新來看財務計畫應該如何編列,基本上是有步驟的。
* 江委員義雄:嘉義市的土地就是這樣,台鐵兩邊都是國有財產,我們有什麼財產?
* 毛部長治國:我們可以將開發效益納進來。
* 江委員義雄:開發效益也不是在鐵路旁邊,而是在別的地方。我不曉得你在說哪裡?
* 毛部長治國:現在嘉義市政府已經同意有做計畫的空間了。
* 江委員義雄:沒有啦!什麼有做計畫的空間?
* 毛部長治國:現在我們與嘉義市政府已經有共識了,我們趕快來努力。
* 江委員義雄:要努力到什麼時候?假如已經努力一年,錢還是不夠的話怎麼辦?
* 毛部長治國:現在這個部分完全是零,我們希望透過這樣的規劃來覈實預估,在預估可以創造財源的基礎上,我們再來看整個財務計畫要怎麼寫,然後再協助嘉義市政府來向中央爭取,好不好?
* 江委員義雄:部長,你如果沒有獲得院長首肯,你如何爭取也沒有用,早先跟你提的時候,你也是回答本席沒有錢。
* 毛部長治國:因為院裡面要核定這個案子。
* 江委員義雄:你說沒有錢就沒有辦法,若是沒有錢,偏遠地區就都不必建設了?
* 毛部長治國:不是這樣,院裡面若要核這個案子,基本上要有地方政府都市計畫的配合,這部分還是一定要搭配,只要有了這個基礎,我們後續比較好談,因為現在這部分完全是零。
* 江委員義雄:這個計畫不是從今年才開始的,是從88年就開始了。98年全部規劃報告就出來了,可行性評估、環境影響評估及規劃報告都出來了,只是一直沒有配合款,所以一直延宕在此。本席跟你談的時候,你就回答沒有錢,所以沒有辦法,這就是部長跟我講的:沒有錢嘛!這是舊辦法中的最後一個案,沒有辦法扯上邊,新案我們則是排在申請第一位。
* 毛部長治國:因為本案一直沒有核定。
* 江委員義雄:沒有錯,若是沒有核定,這個計畫就要重新開始,一旦重新開始要等到什麼時候?
* 毛部長治國:所以我們現在就把都市計畫的配套趕快完成。
* 江委員義雄:請問部長,這裡面寫的是一年,本席相信一年是沒有辦法完成的。
* 毛部長治國:應該可以。
* 江委員義雄:如果依照新的方式進行,若是全部通過,部長要負責嗎?你不要講什麼我們再看看,再研究研究的話,那些都沒有用,這些都是客氣話,不可能會完成,若是這樣要怎麼辦?
* 毛部長治國:我們起碼要把……
* 江委員義雄:嘉義市一年的稅收是多少?35億元,加上政府的分配款35億元,一共是70億元,你們卻要我們拿出66億元。
* 毛部長治國:這個數字未來還有檢討的空間,但是起碼現在基本上申請要件還不完備。
* 江委員義雄:你現在沒有給本席一個答復,本席出去還是會被人罵。罵本席沒有用,別人有辦法,你就是不行。本席若是回答我們沒有錢,他們就會說,沒有錢是你的事,你就是沒有辦法,沒有力量。當場如此羞辱本席,你知道嗎?你不知道我們擔任立法委員在外面有多麼痛苦。
* 毛部長治國:江委員對此議題之關切,我們始終非常了解。
* 江委員義雄:這個議題本席講了很久,歷經許多年了,都是因為沒有配合款,所以無法進行。
院長對這個問題有何指導?
* 吳院長敦義:有兩個目標一定要達成:一、嘉義市區鐵路立體化,像是現在要高架化,一定要儘速定案解決。二、有關財務負擔的問題,我們一定會大幅設法從都市整體規劃的完整財務計畫著手,現在嘉義市政府已經配合了。在這種前提之下,你沒有見到毛部長已滿頭白髮,這就是為了減輕嘉義市的負擔,成全江委員長期的關注。我們短期內會為這個案子尋得一個解決方案。
* 江委員義雄:院長,從一開始本席是可以同意院長的講法,雖然是新的案子,這仍然是草案,其實你依照這樣的方式去做也不是很好,但本席認為……
* 吳院長敦義:現在的草案會比較好。
* 江委員義雄:就算比較好也沒有通過。
* 吳院長敦義:為什麼比較好?因為以前都只是為了做工程而做工程,不管是地下或高架,都沒有考慮到周邊景觀及市區土地的活化及高值化,現在本草案的要點就是除了鐵路高架或地下化之外,要連同周邊的都市景觀及活化,透過完整的財務計畫一起來做,經由此一新生事務創造地方的最大福祉。在此努力下,自然可以合理減輕嘉義市政府對此計畫的負擔。
現在苦思焦慮者,乃在解決此套,若要解套也需要一點點時間。
* 江委員義雄:不是,院長以前大概都沒有切入此事,我跟部長講了兩、三年,一直跟他講。
* 吳院長敦義:你跟部長講了兩、三年,有一次部長花了兩個小時跟我全部都講光光,把所有的要點都講出來了,所以我知道。
* 江委員義雄:院長現在所講的,我並不是不同意,但這件事情要做的時候,以前的辦法還在執行,你們就用新的方式去做了,本席並不是表示反對,而是依照這個情況做,我們還是沒有辦法達成。
* 吳院長敦義:我了解。
* 江委員義雄:院長雖說可以想辦法,但本席要對我的選民有所交代。
* 吳院長敦義:我了解,我深刻體認嘉義市民對你的期待甚殷,因為你是一位非常優秀、傑出的立法委員,又關注地方的建設,所以市民對你有很高的期待。我如果讓你在市民的面前交代不了,我也愧對你對政府的支持,所以我們會很努力。
* 江委員義雄:以後我再遇到向我詢問的民眾,我要如何答復,我不能說沒錢,因為說沒錢會被罵。我這種痛苦,你們知不知道?
* 吳院長敦義:委員先且放寬心,你監督行政院和交通部的進展,一定會守得雲開見月明。
* 江委員義雄:謝謝,我一定會向選民說,院長說會撥雲見日,看到晴天。我要向院長及部長報告,本席從學界到立法院真的是希望對立法院有所貢獻、對社會和嘉義有所貢獻,我別無他求,一直都是真心的。有人說我學者不做卻去做立委,不知有沒有什麼好處?我說我是賠錢、賠精神、賠性命地拚,立法院並不是不好,不過世間有些人不是為了錢而做事。就是因為有這樣一個願望和願景,我才來當立法委員,否則我做立委要做什麼?我真的一無所求,既不要做官,又不想拿錢,也不想讓人請,我只是付出,就像院長和部長一樣。我們都是為了大家而付出,並不是有利可圖,我不做那種事情的。剛才院長的答復我聽懂了,以後選民問我的時候,我可以告訴他們很快就會有結果。
另外,關於交通方面本席還有一個請求。嘉義水上機場距離廈門最近,而且腹地廣大,包括雲林縣、嘉義縣市及新營,人口有幾百萬人。現在我們不是要求班機,只是要求簡易式的包機機場,讓參加廟會的人可以使用。至於CIQS可以設置,海關部分則可請高雄來支援,我相信以後嘉義水上機場絕對不是蚊子機場,可以帶動大陸人士來到嘉義。尤其故宮南院將於104年完工,高鐵就在旁邊,嘉義還有很多文化資產可以參觀。遊客可以到阿里山吸收芬多精,回到嘉義市睡一晚再到夜市吃盤蚵仔煎,這樣嘉義人才能賺到錢。院長,嘉義一年稅收35億,其實我們嘉義人非常打拚,但是就是沒辦法,因為我們沒有大工廠和大公司。關於機場的部分,本席本來想排個時間請部長南下,我和部長說……
* 毛部長治國:我們已經去看過了,向委員報告……
* 江委員義雄:你們反對的理由是我們的航空站太小,當初高鐵要興建時,我們就要興建航空站,可是有人說不必,因為以後沒有人搭乘飛機,沒想到現在有大陸人士來台。那時台南堅持要蓋,結果現在他們的航空站比我們的好。我們比較傻,別人叫我們不要蓋,我們就不蓋。人家他們不是,他們說要蓋就蓋,現在他們蓋好了,結果你說他們的比我們的還要好,其實只有航空站比我們好而已,其他地方並沒有比我們好,如果不相信的話,我們就去看一下。嘉義是非常好的,人也不會比較少,本席的建議對於嘉義地區的經濟和未來的發展非常好,所以這一點要請部長多幫忙。
* 毛部長治國:江委員提了很多次有關水上機場的問題,而民航局和交通部都去看過好幾次了,如果是就現有的航站直接馬上開闢兩岸或國際航線的話……
* 江委員義雄:兩岸航線就好了。
* 毛部長治國:目前確實是空間太小,它連CIQS的設備都擺不進去,然後還有X光機等也都放不下去,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嘉義機場要開放兩岸航線的話,那麼航站就必須擴建才行,關於這部分,我們需要一段時間進行觀察與評估。
* 江委員義雄:部長,用簡易的就可以了。
* 毛部長治國:即使是再簡易……
* 江委員義雄:這個問題我來和航空站的人講,我來解決好了。
* 毛部長治國:在此也容我報告,像台南站現有的規模就比嘉義站大相當多……
* 江委員義雄:那是航空站,又不是機場。
* 毛部長治國:即便是以它現有的規模來提供兩岸航線及日本國際航線的服務,旅客都還是有很大的批評,說它的設備標準不夠。以機場來講,如果要把它擴充的話,也有一定起碼的水準,大概也簡易不到什麼程度。過去幾個比較大的本島國內機場,台南和嘉義確實是最後兩個開放的機場,相對來講,台南機場的設施大一點,而且它是搭直轄市的便車,所以我們先讓它上路。至於嘉義的部分,我們已經在瞭解,但是就目前客觀的情勢來講,它的航站規模太小,如果要納入兩岸航線的話,就必須予以擴建,而這個問題我們必須審慎來考量,因為現在連台南機場開放兩岸航線,將來是不是能夠持續下去也還有待觀察。另外還有一個很大的聲音就是說我們的機場為什麼老是變成蚊子機場,所以這也是一個壓力,這些地方我們要找到一個平衡點。如果嘉義機場要開闢兩岸航線的話,不可能以現況來開闢,一定還需要擴建,我想這是一個事實。
* 江委員義雄:部長,我們先去看看,看有沒有辦法做,你不要現在就說一定要擴建……
* 毛部長治國:跟委員報告,我們已經去看過好幾次了,連CIQS這些相關單位都一起去看過了,而且……
* 江委員義雄:像民進黨副總統候選人就說農舍不一定要蓋得破破爛爛的,對不對?
* 毛部長治國:跟委員報告,甚至他們也估計即便以現有設施勉強來做的話,飛機大概也只能是載100人以下的飛機,這種包機飛起來大概也沒有什麼價值,我想這是一個客觀情勢。在此我必須向委員報告,如果要納入的話,航站一定要擴建,我們要一起共同來解決這個問題。
* 江委員義雄:這些問題我可以再來考量,但是我想再帶部長去看一下……
* 毛部長治國:沒有問題,我們再來安排時間,沒有問題。
* 江委員義雄:接著本席想請教勞委會王主委有關巴氏量表的問題,最近報紙都報導有些人為了通過巴氏量表的檢測,不是和醫生勾結,要不就是因為請不到人,所以就請議員去關說,這實在造成很不好的影響。所以巴氏量表有沒有需要?我與王主委也講過很多次,現在有需要的人請不到外勞照顧,沒有需要的人卻請得到外勞,這是很奇怪的,但是我們也從來沒有加以查緝,所以巴氏量表可能需要注意一下,不要再發生類似報紙所報導的情事。除了巴氏量表以外,可不可以參酌其他的評估方式?假如是中風的病人,就沒有問題,因為他們失智、失能。又如101歲的人瑞,雖然一隻眼睛視力不好,但是另外一隻眼睛還能達到標準,導致他沒有辦法請到外勞。對於這種情況,主委有沒有什麼……
* 王主任委員如玄:跟委員報告,巴氏量表其實只是一個參考的指標,並不是以巴氏量表作為唯一判斷的標準,將來整個長照制度建構完成之後,外勞的聘請標準其實不只是包含醫生的部分,還包括社工的部分,整個來做綜合的評估可能會是更正確的方向。
* 江委員義雄:現在還是比較依賴巴氏量表,你們也沒有辦法一一去講。我覺得巴氏量表可以做參考,但是也要把其他的評估方式加進去,使真正有需要的人能夠請得到外勞,至於沒有需要的人,就不要讓他們用其他方式請到外勞,很多仲介就是用這種方式,這很不好。我提出這樣的建議,好不好?
* 王主任委員如玄:好,在實際執行的部分,我們會注意。
* 江委員義雄:謝謝院長及主委。
* 吳院長敦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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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委員義雄書面質詢:
一、建國百年慶祝活動之執行成效
下週一10月10日是國慶日,是建國百年的日子,政府為了慶祝建國百年,從去年年底展開暖身活動,於12月31日舉辦跨年慶典,1月1日辦理元旦升旗點裡,接著舉辦一整年系列慶祝活動,包括主題活動、國際性大型活動、部會旗艦活動、縣市慶祝活動、民間慶祝活動、建國一百年地標等相關慶祝活動,請問院長、主委,9個月的活動以來,成果如何?民眾是否有深刻的體會到建國百年對國家的意義?當初設定建國百年一系列活動欲達到的目的包括「由全民詮釋歷史」、「讓世界看見台灣」及「共攜手邁向未來」,是否有確實地完成這些目標?主委為目前的活動打幾分?在接近10月10日國慶日的時刻,有沒有什麼特殊可以與國民分享並鼓勵民眾參與的活動,以更激起民眾對建百的感動與火花?
二、有薪照顧假
一個輕度颱風南瑪都,不少縣市政府人事行政單位「停課不停班」的決定,在網路引來許多少家長的反彈,總統臉書更是被灌爆;在民怨沸騰的情況下,政府也立即順應民情研議「性別工作平等法草案」,讓家中有12歲以下小孩的上班族能夠享有所謂的「有薪照顧假」,希望藉此讓民眾可以無後顧之憂請假在家照顧兒童,不用擔心被雇主裁員或扣薪,固為良策,但執行的成效會是如何?會有多少勞工敢請假,勞委會是否有評估過?很多勞工團體認為這根本就是看得到、吃不到的政策,真正能適用到的勞工並不多,對於這方面的意見,勞委會有何回應?請主委說明。
當然,最簡單的解決方法就是放假,但颱風天民間企業勞工上班與否的決定權並不在政府機關,而是雇主說了算,但因此而產生的勞工安全問題應如何保障?勞委會站在保障勞工權益的立場,是否有任何對策可以督促資方在發生此類天災時可以遵守政府上班與否之決定?請主委說明。或是直接透過修法將颱風假納入法律保障範圍,若發布停止上班上課之命令,除經政府核備的產業外,所有勞工一律放假,以保障勞工生命安全,請主委說明。
面對如颱風假這類的情形,除了討論有薪照顧假的問題外,有沒有可能其他的解決方案?政府有沒有可能鼓勵企業允許員工在必要時帶兒童一起至職場上班?有員工休息室的企業可以適時地開放讓員工子女使用,雇主不須擔憂多支出薪水又沒人上班,勞工不用擔心請假被雇主作記號,也不用擔心子女無人照顧,請問院長,這樣的構想是否可行?是否檢討從政府機關開始實施之可能性?
三、計程車之狼、計程車搶案-計程車內求救機制
七月時發生計程車司機性侵日籍女學生事件,社會輿論一片譁然,雖然政府對計程車職業採取嚴厲的管制審查措施,但仍舊無法保障民眾搭乘計程車的安全。另一方面,佯裝搭車,但行搶劫之實,或於犯案後以計程車作為逃亡工具之社會案件亦時有所聞,計程車司機面對每一位乘客也是在面對一個未知的風險,在如此狹小的密閉空間下,要如何保障人民的安全,值得思考;對此院長或部長有何想法?是否有可能訂定補助措施鼓勵計程車司機加裝車內監視器,加裝後於車體外面標示讓乘客知悉這輛車是安全的,也讓有心人士打消搶劫的念頭?或是推廣於計程車內加裝緊急按鈕,不論是司機或乘客,當遇到緊急危難時可以透過緊急按鈕立即向外求援,讓外界知悉這輛計程車的司機可能正遭受乘客暴力威脅,或乘客正受司機挾持可能將被載往不知名的荒野,透過這樣一個對外的警示、求救機制,讓路上的民眾能協助報警,杜絕犯罪的發生,這樣的想法是否可行,內政部是否能立即進行研議?請院長、部長說明。
四、博士量產過剩
日前有報導我國博士年產三千多人,請問院長、部長,何謂量產過剩?大量培育出博士人才是優是劣?也許數量是一個指標,但應該要把重點放厭在培養出來的博士品質是高是低,有沒有具備擁有博士學位應有的學問、研究的精神等;教育部針對該報導的回應是未來要做「總量管控」,但減少名額是一個確保品質的方法嗎?請部長說明。減少國內博士生的名額後,有錢的學生能到國外留學,沒錢的人要留在國內面對被管控的名額,而具有外國博士學位的人比本土博士在職場或學術界的教職更具優勢是目前社會競爭上不爭的事實,如此的惡性循環,對於拉近社會階級、貧富差距有何助益?貧窮人可能因此被迫放棄對學問的追求,對我國人才的培育有何助益?請部長說明。
日前馬總統在接見外國科技顧問專家時亦表示,鄰近各國為延攬人才投注的資源讓他感覺驚心動魄,但在高等教育及高階人才的培養問題上,教育部未來卻是要採取削減人才數量的方式因應;本席認為,不須擔憂博士產量過剩的問題,要擔憂的應該是產出的博士品質是否足夠稱之為博士,產出後這些高等優秀人才是否有機會能夠長期地、持續地留在我國服務。國科會抱怨花太多錢在養博士後研究員,但若沒有這些研究人才,國力何在?對於這樣的博士培養及續留人才問題,院長有何看法?除了延攬各國人才外,對於這些優秀的博士人才要如何讓他們的學術專長能對產業研發或學術研究有所貢獻?請吳部長及國科會羅主委說明。
五、性侵害犯罪者之治療問題
性侵犯出獄後再犯問題屢屢發生,如何使性侵犯受到有效的治療,杜絕再犯,是當今刻不容緩之議題。刑法第九十一條之一規定,觸犯妨害性自主罪顯有治療必要者,得令入相當處所施以強制治療,條文雖未規定相當處所,但也沒有規定必須在監獄強制治療,請問院長、曾部長,對於這樣的犯罪行為人,國家可以提供什麼樣的矯正資源?
長期以來法務部以(89)法檢字第005165號作為依據,也就是:「在行政院衛生署指定適當醫療機構前,法務部為了解決執行上之需求,指定具有治療性侵害犯罪受刑人經驗之台北、臺中、高雄三所監獄增設強制治療保安處分所專區。」對於法務部這樣的作法,最高法院於6月23日針對強制治療處所做出裁定,認為所謂強制治療的相當處所並沒有一定指定監獄,應該是以具有專業評估心理師的治療醫院比較恰當,合議庭也指出,行政機關應針對強制治療的處所做出明確定義,或是訂定相關配套措施來避免爭議。對於這樣的裁定,衛生署醫事處石處長做出反擊,認為又是一個恐龍法官的案例。請問院長,對於這樣的司法裁定及衛生署的不滿有何看法?院長認為刑法所稱之「相當處所」應以何處為宜?監獄是否是一個適合治療性侵害犯的地方?衛生署基於戒護考量,迄今無法指定適當的治療機構,而法務部也以戒護人力不足,無法再調派戒護人力至醫療機構支援為由以便宜行事的作法直接指定監獄當矯治處所;而人民的權益就在兩個行政機關的消極不作為下可能受到損害,是否合理?請院長說明。
據報載,法務部表示性侵犯矯治處所要二年後才能建成啟用,在這二年的的性侵犯要如何進行治療?或是仍維持過去一貫的作法,反正最高法院的裁定僅對個案有拘束力,不會影響其他案件的執行,這樣的態度是否正確?院長是否能要求衛生署及法務部在最短的時間內協調適當的矯治處所,讓性侵犯能受到專業的心理評估治療,降低出獄後的再犯率?請院長說明。
六、人民觀審制
司法院在7月26日第3次全民司改策進會中通過「人民觀審制度」,司法院將研擬相關草案,未來若獲行政院及立法院支持,將優先在士林及嘉義地院試辦三年。對此,院長及曾部長有何看法?一般聽到外國是「人民參審制」,讓人民有參與審判,進行表決之機會,而在台灣變成了「觀審制」,雖然在初步規劃上可以全程參與調查證據、辯論、評議,並就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及量刑陳述意見,看似讓民眾有參與司法審判的空間,可以促使司法審判透明化,但法界人士多不看好,認為沒有表決權的人民仍舊只是觀眾,對於司法改革沒有助益,對此院長有何看法?
憲法保障法官獨立審判之權限,也因此過去在推動參審制都存有違憲爭議之問題,這一次的觀審制似乎避開憲法爭議,但未來若欲推動「參審」,要如何避突破憲法問題?是否只有修憲一途?請院長說明。
七、國防軍備實力
美國國防部八月時公布「2011年中國軍力報告書」,指出幾項重點:1.中國軍事現代化以台灣為想定對象的方向沒有改變、2.軍力優勢向中國傾斜已成為長期趨勢、3.中國在發展嚇阻、拖延、或阻延美軍援台的能力上,已取得越來越成熟的軍事技術。同時也指出台灣的優勢逐漸流失,美國國防部同時也認為台灣募兵制將在預算上排擠新式尖端武器的購買,政府應重新評估,對此議題,院長、部長有何看法?募兵制是一個目標,但是否重新評估推動的時程?
美國國防部提出的報告中雖然指出,在馬總統上任後,兩岸關係大幅改善,發生衝突的機率降低,但共軍依然專注於強化軍事力量,而且「沒有任何跡象顯示中方這個長期目標有所改變」,共軍持續強化海空軍實力,「中國軍方並未顯示放緩了為台海緊急狀況作準備之努力」。對於中共持續存在的武力威脅,我國國軍的武器裝備、及作戰實力是否完備?請院長說明。
八、醫院急診室暴力
近年來醫院急診室暴力事件頻傳,不僅威脅醫護人員的人身安全,更可能延誤其他重症病患的黃金搶救時間,更有醫生表示想要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賦予醫師有權拒絕診治曾對其施暴的病患,但對於這樣的想法,衛生署表示如果醫師拒絕救治病人,可能違犯醫療法第60條第1項,依醫療法第102條第1項第1款可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換言之,作為醫生,必須要冒著一命換一命的風險,不論病患的態度、行為如何惡劣,都必須為其治療,沒有拒絕的空間,這樣的論點是否合理?醫護人員的生命安全如何保障?同在急診室的病患、家屬的安全要如何保障?
對於這樣的問題,衛生署在5月召開的「醫院急診服務模式及安全強化之研商會議」中邀集各單位研商對策,並通令全省醫院積極加強防暴機制,必須做到以下六點:1.張貼反暴力海報、2.加強急診安全防護、3.聘請24小時常駐警衛或保全人員、4.架設監視錄影錄音設備、5.建立警察機關快速反應連線通報、6.急診室明顯區隔候診區和治療區。請問署長,這些措施,有用嗎?想打人的、喝醉的會因為看到防暴海報就停手嗎?署長應該有看過醫院的急診室?很多醫院是連走廊都有推床,這要如何區隔呢?除了這些消極勸導、蒐證以外,是否能有積極的防範措施?請署長說明。
九、聘僱外勞-嚴苛的巴氏量表
嚴苛的巴氏量表是每個申請外籍看護工的家庭都必須要突破的關卡,日前有桃園人瑞,因為視力不達標準,所以無法通過,家屬找上民意代表,署立桃園醫院立即到府服務,2小時逆轉迅速過關,而這樣嚴苛的評分標準也造成有心人士投機取巧,不肖的外勞仲介業者利用民眾積極想申請外籍看護工的心情,勾結醫師或利用醫院漏洞,偽造巴氏量表,協助民眾申請外勞,請問院長,除了積極查處以外,勞委會是否應該檢討巴氏量表的可靠性,或是考量除了巴氏量表以外,再輔以其他的評估措施,讓民眾在聘僱外籍看護工時不用如此地勞心費力?請院長、主委說明。
* 主席:報告院會,上午質詢到此為止,下午1時50分處理臨時提案,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繼續進行施政質詢。現在休息。
* 休息(12時26分)
* 繼續開會(13時52分)
> ## 臨時提案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處理臨時提案,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1分鐘。
> 進行第一案,請提案人曹委員爾忠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曹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 進行第二案,請提案人陳委員淑慧說明提案旨趣。
> 陳委員淑慧:(13時52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與楊委員瓊瓔等22人,鑑於青年高失業率已成為全球普遍性問題,我國自2008年起,青年失業率雖逐年降低,且略優於歐美先進國家,然與東亞地區其他國家相比仍略為偏高。此外,我國已邁向高等教育普及化,亦即高學歷、高失業率的問題也隨之而生,加上申辦就學貸款之學子逐年遞增,青年學子離開校園若無法儘早且順利進入職場,對於他們的經濟狀況而言,無疑是雪上加霜。為改善青年高失業率及相關衍生問題,爰提案建請行政院擬定有效措施,協助青年與就業市場有更佳的連結。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二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2,"proposer":["陳淑慧","楊瓊瓔"],"petitioner":["鄭金玲","蔣乃辛","林明溱","江義雄","郭素春","簡東明","盧秀燕","趙麗雲","洪秀柱","曹爾忠","徐少萍","侯彩鳳","帥化民","劉盛良","費鴻泰","王進士","林益世","潘維剛","張嘉郡","羅明才"],"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陳淑慧、楊瓊瓔等22人,鑑於青年高失業率已成為全球普遍性問題,我國自2008年起,青年失業率雖逐年降低,且略優於歐美先進國家,然與東亞地區其他國家相比仍略為偏高。此外,我國已邁向高等教育普及化,亦即高學歷、高失業率的問題也隨之而生,加上申辦就學貸款之學子逐年遞增,青年學子離開校園若無法儘早且順利進入職場,對於他們的經濟狀況而言,無疑是雪上加霜。為改善青年高失業率及相關衍生問題,爰提案建請行政院督促相關部會,協助青年與就業市場有更佳的連結。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統計,今年八月總體失業率為4.45%,較七月上升0.04%,按年齡層分析,青年失業情況最為嚴重,20到24歲失業率為13.58%最高,15至19歲失業率11.72%居次;若按教育程度分析,大學學歷失業率6.1%最高,高學歷、高失業率問題也相當嚴重。
> 二、根據去年OECD統計,台灣15歲到24歲青年失業率為總體的2.51倍,與世界各國相近,其他國家如瑞典為2.99倍、挪威為2.66倍、紐西蘭2.63倍等,皆高於我國;然觀察東亞地區(平均失業率為6.7%),南韓的青年失業率為3.4%,至於問題更加嚴重的日本則為7.7%,都比我國現況為佳。
> 三、我國2008年青年失業率為10.61%,2009年為9.84%,至今年上半年度則為8.87%,青年失業問題已趨緩,所得也有所增加,然進步幅度並不顯著。針對全球青年失業問題,OECD曾提出幾項政策建議,包括聚焦個別需求及勞動市場弱勢青年,量身訂做相關服務;其次,在青年失業或退出勞動市場初期,提供相關促進就業方案,維持及強化青年與勞動市場之連結;OECD建議各國政府提供跨部會的求職協助、臨時性的擴大社會救助措施,及強化實習、職訓與雙軌制。
> 提案人:陳淑慧 楊瓊瓔
> 連署人:鄭金玲 蔣乃辛 林明溱 江義雄 郭素春 簡東明 盧秀燕 趙麗雲 洪秀柱 曹爾忠 徐少萍 侯彩鳳 帥化民 劉盛良 費鴻泰 王進士 林益世 潘維剛 張嘉郡 羅明才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三案,請趙委員麗雲說明提案旨趣。
> 趙委員麗雲:(13時53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與盧委員秀燕、劉委員盛良等18人,有鑑於台灣的婚姻型態愈來趨多元,加上近年來經濟變數對家庭照護功能影響加劇,勢必衝擊到家庭關係以及兒童與少年教養品質。僉以近期社會發生多起父母因不堪負荷醫療費用而放棄兒童或少年的疾病醫治的悲劇,著實是有違天倫、人道,更有損於國家形象。爰提案籲請相關主管機關,務期考量修法,於發現有兒童及少年因病遭放棄醫治的時候,必須責成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施予相關之協助,必要時得比照緊急保護規定予以安置,以補強少年及兒童的安全防護網,發揮「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精神。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三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3,"proposer":["趙麗雲","盧秀燕","劉盛良"],"petitioner":["吳清池","孔文吉","楊仁福","紀國棟","蔡錦隆","侯彩鳳","朱鳳芝","羅淑蕾","帥化民","蔡正元","徐少萍","蔣孝嚴","張嘉郡","林明溱","簡東明"],"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趙麗雲、盧秀燕、劉盛良等18人,有鑑於台灣婚姻型態愈趨多元,加上近年來經濟變數對家庭照護功能影響加劇,勢必衝擊家庭關係及兒童與少年教養品質。僉以近期社會發生多起父母對兒童或少年疾病不堪負荷醫療費用而予放棄就醫之悲劇,實有違天倫、人道,亦有損國家形象。爰提案籲請相關主管機關,允宜考量修法,如兒童及少年有因病遭放棄醫療情形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予相關之協助,必要時得比照緊急保護規定予以安置,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俾以補強兒童及少年安全防護網及發揮「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之精神。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提案人:趙麗雲 盧秀燕 劉盛良
> 連署人:吳清池 孔文吉 楊仁福 紀國棟 蔡錦隆 侯彩鳳 朱鳳芝 羅淑蕾 帥化民 蔡正元 徐少萍 蔣孝嚴 張嘉郡 林明溱 簡東明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四案,請提案人羅委員淑蕾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羅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 請郭委員素春發言。
> 郭委員素春:(13時55分)主席、各位同仁。鑒於台灣要招攬小黃實在太方便了,隨手一招就有計程車過來。經常在馬路上有許多計程車為了招攬生意,不惜穿越人行道或快速車道,阻礙行人的進行,以達到生意的招攬,這樣的情形致使險象環生。台北市光是99年到今年6月底,根據統計大概有2,500件計程車司機因為要招攬生意而引發出來這些紛爭或違規現象。
> 本席希望有關單位必須去參考一下新加坡、日本、英國、德國及法國等先進國家,他們不但設有計程車招呼站,甚至有公共電話亭使計程車能夠在定點載客。我希望能夠讓台灣的計程車生意好,但是不至於造成交通混亂。謝謝。
> ### 第五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5,"proposer":["郭素春"],"petitioner":["帥化民","簡東明","林德福","林建榮","紀國棟","吳育昇","羅淑蕾","劉盛良","蔡正元","趙麗雲","洪秀柱","徐少萍","蔣孝嚴","林明溱","朱鳳芝","江義雄"],"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郭素春等17人,鑒於民眾為搭計程車,有時就在行人穿越道或路口轉彎處「隨手一攔」,或計程車為了搶客,突然臨停急煞或快速切換道路,完全置後方車輛或行人安全於不顧,根據台北市交通大隊的統計,從99年至今年6月底,與計程車有關的車禍案件,肇事第一名就是「未依規定讓車」,案例超過2,500件,平均一天就有5起,因此為了減少「小黃臨停載客險象環生」的車禍案件,建請交通部與地方政府必須共同規範並提高臨停載客導致車禍罰責,同時宣導民眾攔車禮儀,對於不當攔車導致車禍的民眾,也應修法納入規範,以減少馬路上因小黃搶客亂象造成的事故並保障行人安全。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參考其他國家計程車叫客方式可以歸納,在日本:為解決計程車司機彼此搶客人、開車粗魯,導致肇事機率提高並影響消費者權益,日本國土交通省就曾設立一個小組專責檢討。在紐約:採駐行型態,乘客以電話與車行連絡即時叫車或預約。計程車上加裝無線電,作為調派及連絡之用,在公共場所或大飯店服務臺協助叫車。在倫敦:採招呼站方式,其招呼站設在道路中央,計程車則在招呼站排隊等候。招呼站設有電話,市民需要叫車即打電話至招呼站,再以閃光燈叫司機接聽電話。乘客不可在街道招攬攬車,必須至招呼站搭車。在德國:採招呼站方式,其招呼站設在路邊,計程車在招呼站排班等候。招呼站設有電話,附近市民需要叫車即打電話至招呼站,再以閃光燈叫司機接聽電話。乘客不可在街道招攬攬車,必須至招呼站搭車。在巴黎:採招呼站方式,招呼站設在三角公園處,招呼站設有電話,與英國、德國相同。乘客不可在街道招攬攬車,必須至招呼站搭車。
> 二、其實目前臨停相關規範,計程車跟一般車輛都相同,不可以在人行道、快車道、交叉路口,設有臨停標誌、標線處臨停,且臨停必須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路邊,否則處以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但因為民眾不當攔車或小黃為了搶客,導致險象環生,故除了請交通部再確立更明確的規範,執法單位也應加強取締並宣導民眾守法觀念。
> 提案人:郭素春
> 連署人:帥化民 簡東明 林德福 林建榮 紀國棟 吳育昇 羅淑蕾 劉盛良 蔡正元 趙麗雲 洪秀柱 徐少萍 蔣孝嚴 林明溱 朱鳳芝 江義雄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六案,請提案人徐委員少萍說明提案旨趣。
> 徐委員少萍:(13時56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徐少萍等11人,鑑於目前台灣是資訊發展成熟國家,一個成年人使用多張證件,在保管上、使用上,都重複浪費資源;基於94年來內政部推行自然人憑證的經驗與基礎,建議行政院組成專案小組,在法律的保障,與確保民眾的公民權利、安全和隱私性前提下,積極研究整合現有資源,以自然人憑證為基礎,全面推行電子(IC晶片)身分證,落實數位化、E化的政府。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六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6,"proposer":["徐少萍"],"petitioner":["潘維剛","鄭金玲","郭素春","蔣乃辛","簡東明","曹爾忠","趙麗雲","帥化民","李明星","陳杰"],"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徐少萍等11人,鑑於目前台灣是資訊發展成熟國家,一個成年人使用多張證件,在保管上、使用上,都重複浪費資源;基於94年來內政部推行自然人憑證的經驗與基礎,建議行政院組成專案小組,在法律的保障,與確保民眾的公民權利、安全和隱私性前提下,積極研究整合現有資源,以自然人憑證為基礎,全面推行電子(IC晶片)身分證,落實數位化、E化的政府。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一個民眾成年人身分證、健保卡、汽、機車駕照、多張信用卡、悠遊卡等使用證件,加上內政部發行的自然人憑證;因此,無論在保管、使用上,都造成負擔,也都重複投資政府資源與社會成本。
> 二、我國在個人資料保護上,自84年8月11日公布施行「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在99年5月26日更名為「個人資料保護法」。行政院研考會曾於86至88年間組成專案小組對國民身分證與健保卡合併進行研究,當時結論不同意,目前各項法源與資訊安全,均已逐漸完備,應以新的角度,立即展開研究。
> 三、從法制面而言:個人資料與資訊安全歷經10餘年強化,現今各項法源修訂,舉凡人事行政、兵役戶政、社會救助、出入境管、地政管理、社團組織、選舉罷免、全民健保、醫療行政、藥物食品、年金勞保、財政稅賦、金融保險、證券交易、文化教育、科技研發、電子票證等相關法律及管理辦法,均逐漸納入管制,尤其是98年01月23日公布施行的「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有關保障個人資料的架構,早已逐漸成形。
> 四、從國際趨勢而言:西班牙(2004)、德國、巴西(2010)、俄羅斯(2012)都將發行「電子身分證」,使用數位類型的電子身分證已成世界的趨勢。
> 五、從國內現況而言: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自92年4月28日正式開始營運,民眾申請網路業務均無須赴政府機關運作,在家上網即可透過網際網路享用政府E化服務,降低個人資料外洩危機。擁有自然人憑證,即擁有電子身分證般便利,可在線上申請調查勞保、財稅、所得、欠稅資料、地政業務、地價稅課稅明細、房屋稅現值及繳納證明等功能,減少奔波之苦。
> 提案人:徐少萍
> 連署人:潘維剛 鄭金玲 郭素春 蔣乃辛 簡東明 曹爾忠 趙麗雲 帥化民 李明星 陳 杰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七案,請提案人簡委員東明說明提案旨趣。
> 簡委員東明:(13時57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簡東明等17人,鑑於太平洋國家對於我國之國際影響力及能見度越顯重要,以及文化外交為馬英九總統活路外交政策中不可或缺之支柱,與太平洋國家同為南島文化的台灣原住民族,應於我國外交建樹中發揮南島民族文化交流連結之策略作用,爰建請外交部與原民會研擬相關辦法,藉由文化互訪、學術交流以及派駐原住民族外交人員等等方式途徑積極研擬方案、促進台灣原住民族與南太平洋國家交誼,以展現我國多元文化之軟實力,鞏固邦誼、突破當前外交困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七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7,"proposer":["簡東明"],"petitioner":["楊仁福","江義雄","蔣乃辛","孔文吉","曹爾忠","陳福海","鄭金玲","潘維剛","羅淑蕾","林益世","吳清池","洪秀柱","王進士","林明溱","張嘉郡","劉盛良"],"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簡東明等17人,鑑於太平洋國家對於我國之國際影響力及能見度越顯重要,以及文化外交為馬英九總統活路外交政策中不可或缺之支柱,與太平洋國家同為南島文化的台灣原住民族,應於我國外交建樹中發揮南島民族文化交流連結之策略作用,爰建請外交部與原民會研擬相關辦法,藉由文化互訪、學術交流以及派駐原住民族外交人員等等方式途徑積極研擬方案、促進台灣原住民族與南太平洋國家交誼,以展現我國多元文化之軟實力,鞏固邦誼、突破當前外交困境。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目前我國23個邦交國中,南太平洋中的帛琉共和國、吉里巴斯共和國、諾魯、土瓦魯、馬紹爾群島、索羅門群島就逾四分之一席,該六國對於我國在國際地位及組織活動皆長期鼎力支持。然近年來中共將外交之觸角伸及至南太平洋地區後,使我國外交空間更受到挑戰和壓縮,對於該區域友邦關係之鞏固與互動交流更是備受關注。
> 二、南島民族廣散分布於太平洋各島國中,我國不但為南島民族的發源地,該區域各國家民族與我國原住民族更有相近之語言及文化等民族資產,故兩者在語言、習俗、藝術、宗教等層面皆有文化親近性。馬英九總統活路外交之政策中,不斷強調透過文化層面的軟實力來從事國際外交,若藉由台灣原住民族與太平洋國家的文化共通性與該區域保持密切之連繫,落實文化外交之精義,不但可達到雙方彼此之互賴與親切感,更可實踐活路外交之概念鞏固邦誼。
> 三、近年原住民相關團體逐漸重視國際外交,透過許多方式積極在國際舞台中活動,並得到廣大之迴響與評價。據外交部提供資料顯示,近年官方或非官方原住民相關團體出訪對象多為歐美國家,然出訪南太平洋國家的比例卻出奇的低,且未見外交部善用我國原住民文化與其他國家親近性從事文化外交,並進一步擬定實質之長程交流計畫。
> 四、綜上所述,面對當前國際局勢之考量及我國外交能見度,爰提案建請外交部針對「透過我國原住民族鞏固深化與南太平洋國家邦誼」之策略,擬訂出實質之長程計畫,並與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合作,積極促進雙方於文化、藝術、語言、宗教、學術等各層面之交流互訪,培育台灣原住民族外交人才,發揚我國多元文化之美,建立鞏固我方與南太平洋國家之友好,以實踐活路外交之精義。
> 提案人:簡東明
> 連署人:楊仁福 江義雄 蔣乃辛 孔文吉 曹爾忠 陳福海 鄭金玲 潘維剛 羅淑蕾 林益世 吳清池 洪秀柱 王進士 林明溱 張嘉郡 劉盛良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八案,請提案人蔣委員乃辛說明提案旨趣。
> 蔣委員乃辛:(13時59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蔣乃辛、黃偉哲、賴士葆、林明溱等16人,針對冬天是乳品的淡季,市售鮮乳的價格卻大漲約8%到12%,以目前市面上一公升的鮮奶為例,售價由70至77元,漲到78到83元,一公升裝家庭號突破80元。但秋冬是牛乳盛產季節,且該季是乳品的銷售淡季,照往例市售價格會下降,但今年價格卻不降反漲,嚴重衝擊家庭與民生需求。為有效維護家庭與消費者權益,本席等要求行政院消保會立即介入調查,是否涉及聯合壟斷與超漲的情形;針對乳品價格之調漲過程與資料應透明化,定期公布調漲資料以昭公信;研擬物價穩定措施,有效平抑民生物資的價格。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八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8,"proposer":["蔣乃辛","黃偉哲","賴士葆","林明溱"],"petitioner":["陳杰","李復興","黃昭順","楊仁福","陳淑慧","蔡正元","費鴻泰","曹爾忠","洪秀柱","江義雄","趙麗雲","孔文吉"],"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蔣乃辛、黃偉哲、賴士葆、林明溱等16人,針對冬天是乳品的淡季,市售鮮乳的價格卻大漲約8%到12%,以目前市面上一公升的鮮奶為例,售價由70至77元,漲到78到83元,一公升裝家庭號突破80元。但秋冬是牛乳盛產季節,且該季是乳品的銷售淡季,照往例市售價格會下降,但今年價格卻不降反漲,嚴重衝擊家庭與民生需求。為有效維護家庭與消費者權益,本席等要求行政院消保會立即介入調查,是否涉及聯合壟斷與超漲的情形;針對乳品價格之調漲過程與資料應透明化,定期公布調漲資料以昭公信;研擬物價穩定措施,有效平抑民生物資的價格。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提案人:蔣乃辛 黃偉哲 賴士葆 林明溱
> 連署人:陳 杰 李復興 黃昭順 楊仁福 陳淑慧 蔡正元 費鴻泰 曹爾忠 洪秀柱 江義雄 趙麗雲 孔文吉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九案,請提案人黃委員偉哲說明提案旨趣。
> 黃委員偉哲:(14時)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22人,鑒於近來許多大型聯貸案的定價,因業者惡性競爭造成放款利率偏低,削價競爭態勢明顯,恐造成國家金融秩序紊亂,建請行政院修法提高銀行的放款損失準備及墊高銀行的授信成本,以抑止聯貸市場的削價歪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九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9,"proposer":["黃偉哲"],"petitioner":["黃淑英","許添財","涂醒哲","陳瑩","余政道","林岱樺","彭紹瑾","蔡煌瑯","林淑芬","田秋堇","陳亭妃","葉宜津","劉建國","郭榮宗","王幸男","翁金珠","陳節如","黃仁杼","柯建銘","高志鵬","賴坤成"],"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黃偉哲等22人,鑒於近來許多大型聯貸案的定價,因業者惡性競爭造成放款利率偏低,削價競爭態勢明顯,恐造成國家金融秩序紊亂,建請行政院修法提高銀行的放款損失準備及墊高銀行的授信成本,以抑止聯貸市場的削價歪風。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近來各家公、民營銀行於爭取大行企業聯貸時,有明顯削價競爭之態勢。造成放款利率低於資金成本的扭曲情況發生。
> 二、若行政院金管會放任公、民營銀行持續削價競爭,恐造成台灣金融市場秩序紊亂之情況。
> 三、建請行政院相關單位修法提高銀行的放款損失準備及墊高銀行的授信成本,以抑止聯貸市場的削價歪風。
> 提案人:黃偉哲
> 連署人:黃淑英 許添財 涂醒哲 陳 瑩 余政道 林岱樺 彭紹瑾 蔡煌瑯 林淑芬 田秋堇 陳亭妃 葉宜津 劉建國 郭榮宗 王幸男 翁金珠 陳節如 黃仁杼 柯建銘 高志鵬 賴坤成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十案,請提案人賴委員士葆說明提案旨趣。
> 賴委員士葆:(14時1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21人,為活化機關用地與房舍使用,並配合地方發展及便捷民眾服務與使用需求,針對現行各行政機關所暨所屬各單位(含事業單位)及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機構(例如金管會轄下的金融研訓院)等,應視地方使用需求,租、借其土地或房舍,抑或提供其他協援(例如提供為中央舉辦選舉的投開票所)等服務,以落實敦親睦鄰精神,並充分活化資產利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十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0,"proposer":["賴士葆"],"petitioner":["簡東明","林明溱","費鴻泰","林德福","趙麗雲","康世儒","黃義交","王幸男","邱毅","朱鳳芝","林鴻池","盧秀燕","林滄敏","吳清池","鍾紹和","紀國棟","黃昭順","盧嘉辰","葉宜津","潘維剛"],"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1人,為活化機關用地與房舍使用,並配合地方發展及便捷民眾服務與使用需求,針對現行各行政機關所暨所屬各單位(含事業單位)及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機構(例如金管會轄下的金融研訓院)等,應視地方使用需求,租、借其土地或房舍,抑或提供其他協援(例如提供為中央舉辦選舉的投開票所)等服務,以落實敦親睦鄰精神,並充分活化資產利用。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提案人:賴士葆
> 連署人:簡東明 林明溱 費鴻泰 林德福 趙麗雲 康世儒 黃義交 王幸男 邱 毅 朱鳳芝 林鴻池 盧秀燕 林滄敏 吳清池 鍾紹和 紀國棟 黃昭順 盧嘉辰 葉宜津 潘維剛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十一案,請提案人羅委員明才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羅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 進行第十二案,請提案人陳委員福海說明提案旨趣。
> 陳委員福海:(14時2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與林委員明溱等24人,有鑑於金門綜合醫療大樓已動工並陸續規劃添購醫療設備,但烈嶼地區缺乏醫療硬體設施的困境卻無人聞問,且署立金門醫院烈嶼院區平日僅有1名醫師駐診,難以負荷全鄉醫療需要。建議衛生署應規劃擴充烈嶼地區的醫療設備與人力,早日讓烈嶼鄉親獲得合理的醫療照顧;而在過渡時期,應儘速加派資深醫師進駐烈嶼,透過專業經驗與看診資歷降低誤診率,維護烈嶼鄉親的生命權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十二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2,"proposer":["陳福海","林明溱"],"petitioner":["曹爾忠","陳淑慧","李明星","廖婉汝","許添財","羅明才","黃淑英","賴士葆","蔣乃辛","吳育昇","郭素春","侯彩鳳","趙麗雲","蔡正元","林德福","李復興","黃昭順","林建榮","蔡錦隆","劉盛良","徐少萍","朱鳳芝"],"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陳福海、林明溱等24人,有鑑於金門綜合醫療大樓已動工並陸續規劃添購醫療設備,但烈嶼地區缺乏醫療硬體設施的困境卻無人聞問,且署立金門醫院烈嶼院區平日僅有1名醫師駐診,難以負荷全鄉醫療需要。建議衛生署應規劃擴充烈嶼地區的醫療設備與人力,早日讓烈嶼鄉親獲得合理的醫療照顧;而在過渡時期,應儘速加派資深醫師進駐烈嶼,透過專業經驗與看診資歷降低誤診率,維護烈嶼鄉親的生命權益。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金門綜合醫療大樓已動工並陸續規劃添購醫療設備,但卻無助於改善烈嶼地區醫療困境,再加上署立金門醫院烈嶼院區平日僅有1名醫師駐診,難以負荷全鄉醫療需要。除家庭醫學常見疾病外,其他急重症患者都需先以船運送往署立金門醫院就診,再視情況決定是否後送台灣。夜間甚至還需仰賴海巡船艦協助接駁,更可見烈嶼鄉親的痛苦與無奈。
> 二、但烈嶼鄉親與全體國人繳交相同健保費用,卻不能獲得同等醫療照顧,不僅就醫權益不如台灣本島,甚至較大金門亦更加匱乏,實有不公。
> 三、有鑑於烈嶼為離島中的離島,長年受到不平等待遇,爰此,本席建議衛生署應規劃擴充烈嶼地區的醫療設備與人力,早日讓烈嶼鄉親獲得應有的醫療照顧;而在過渡時期,應儘速加派資深醫師進駐烈嶼,透過專業經驗與看診資歷彌補硬體設備與醫事人力的不足,降低誤診率,維護鄉親就醫權益。
> 提案人:陳福海 林明溱
> 連署人:曹爾忠 陳淑慧 李明星 廖婉汝 許添財 羅明才 黃淑英 賴士葆 蔣乃辛 吳育昇 郭素春 侯彩鳳 趙麗雲 蔡正元 林德福 李復興 黃昭順 林建榮 蔡錦隆 劉盛良 徐少萍 朱鳳芝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十三案,請提案人侯委員彩鳳說明提案旨趣。
> 侯委員彩鳳:(14時3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與江委員玲君、張委員嘉郡、盧委員秀燕、陳委員杰等21人,鑒於我國已進入高齡化社會,然而物價持續上漲,國民年金未能隨著通貨膨脹增加給付金額,致使老年國民生活陷入困頓。為貫徹我國照護老年政策,爰建請內政部儘速研議將老年基本保證年金之給付由現行新台幣三千元提高為新台幣五千元,讓我國老年人口生活得到保障。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十三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3,"proposer":["侯彩鳳","江玲君","張嘉郡","盧秀燕","陳杰"],"petitioner":["林建榮","羅淑蕾","朱鳳芝","李復興","江義雄","紀國棟","林德福","徐耀昌","廖國棟","蔡正元","劉盛良","吳清池","徐少萍","林明溱","廖婉汝","黃義交"],"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侯彩鳳、江玲君、張嘉郡、盧秀燕、陳杰等21人,鑒於我國已進入高齡化社會,然而物價持續上漲,國民年金未能隨著通貨膨脹增加給付金額,致使老年國民生活陷入困頓。為貫徹我國照護老年政策,爰建請內政部儘速研議將老年基本保證年金之給付由現行新台幣三千元提高為新台幣五千元,讓我國老年人口生活得到保障。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台灣從1991年後生育率逐漸滑落,老年人口比例逐漸上升。到了1993年,65歲以上人口突破7%,已步入高齡化社會。據台灣醫學聯合會研究資料顯示,台灣在2019年老人人口比率將達到14%,正式成為老年化國家。
> 二、受到物價持續高漲之影響,我國家庭所能支出之金額明顯下降,導致我國部分老年國民生活陷入困頓,以目前我國物價水平,若國民年金僅新台幣三千元確實無法保障我國老年人民生活。
> 三、綜上所述,為貫徹我國老年福利政策,爰建請內政部儘速研議將老年基本保證年金之給付由現行新台幣三千元提高為新台幣五千元,讓我國老年人口生活得到保障。
> 提案人:侯彩鳳 江玲君 張嘉郡 盧秀燕 陳 杰
> 連署人:林建榮 羅淑蕾 朱鳳芝 李復興 江義雄 紀國棟 林德福 徐耀昌 廖國棟 蔡正元 劉盛良 吳清池 徐少萍 林明溱 廖婉汝 黃義交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十四案,請提案人許委員添財說明提案旨趣。
> 許委員添財:(14時4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許添財等11人,鑑於政府依照薪資所得扣繳辦法,要求扣繳義務人於每月給付薪資時先行扣繳所得稅,其預扣金額所孳生之利息相當龐大,該利息卻未歸還人民,形成政府占人民便宜之現象,影響政府形象跟人民的權益,建請財政部應於每年退稅時以合理方式計算,加計利息退還人民。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十四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4,"proposer":["許添財"],"petitioner":["薛凌","蘇震清","蔡同榮","田秋堇","江義雄","涂醒哲","潘維剛","康世儒","黃偉哲","潘孟安"],"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許添財等11人,鑑於政府依照薪資所得扣繳辦法,要求扣繳義務人於每月給付薪資時先行扣繳所得稅,其預扣金額所孳生之利息龐大,該利息卻未歸還人民,形成政府占人民便宜現象,影響政府形象,建請財政部應於每年退稅時,以合理方式計算,加計利息退還人民。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99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初步統計總退稅金額約640億元,目前已完成第一批退稅作業,計退稅金額為新臺幣468億元,尚有172億元退稅金額尚在審查。
> 二、退稅金額以600億元計算之利息,採用目前郵政存簿儲金利率0.31%所計算之利息金額約2.1億元;採用目前台灣銀行6個月未滿9個月活期儲蓄存款利率0.445%所計算之利息金額約3億元。
> 三、薪資所得扣繳辦法行之有年,以上開最低計息方式計算,政府一年光綜合所得稅預扣金額所孳生利息即高達2億元,尚不包含以前年度累積所產生高達十數億之金額。
> 四、綜合所得稅預扣金額所孳生利息係為民眾所應得,財政部應於每年退稅時,以合理方式計算加計利息退還人民。
> 提案人:許添財
> 連署人:薛 凌 蘇震清 蔡同榮 田秋堇 江義雄 涂醒哲 潘維剛 康世儒 黃偉哲 潘孟安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現在回頭處理第四案,請提案人羅委員淑蕾說明提案旨趣。
> 羅委員淑蕾:(14時5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羅淑蕾、林明溱等15人,有鑑於桃園機場近年因施工等相關作業而導致漏水狀況等缺失,截至2011年9月19日止,平均每月就發生1.5次的疏失意外,對於肩負國家門面形象之國際機場而言,無疑是毫無加分作用並減損我國國際形象。並且在9月20日行政院院長承諾將指示交通部成立專案,針對機場周邊安全及施工品質等問題進行改善。爰此,本席提案要求交通部針對機場改進專案應提出具體的時程及如何規劃與執行等相關作業工作。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四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4,"proposer":["羅淑蕾","林明溱"],"petitioner":["林德福","潘維剛","劉盛良","蔣乃辛","曹爾忠","葉宜津","楊仁福","王進士","郭玟成","陳瑩","朱鳳芝","侯彩鳳","李明星"],"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羅淑蕾、林明溱等15人,鑑於桃園機場近年因施工等相關作業而導致漏水狀況等缺失,截至2011年9月19日止,平均每月就發生1.5次的疏失意外,對於肩負國家門面形象之國際機場而言,無疑是毫無加分作用並減損我國國際形象,另9月20日行政院院長承諾將指示交通部成立專案,針對機場周邊安全及施工品質等問題進行改善。爰此,本席提案要求交通部針對機場改進專案應提出具體的時程及如何規劃與執行等相關作業工作。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桃園機場於2010年間,平均每個月即發生1.9次大小問題,而統計到2011年9月底前,每個月平均就有1.5次缺失產生,如此不佳的機場品質表現,實有減損我國國際機場的形象與地位。
> 二、對於日前行政院院長指示交通部應成立專案處理機場相關問題,加上國際機場肩負著國家大門之形象,因此交通部應儘速提出相關改善機場之方案計畫與時程,以加速改進桃園機場的使用品質,重塑恢復桃園機場的國際形象。
> 提案人:羅淑蕾 林明溱
> 連署人:林德福 潘維剛 劉盛良 蔣乃辛 曹爾忠 葉宜津 楊仁福 王進士 郭玟成 陳 瑩 朱鳳芝 侯彩鳳 李明星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臨時提案已全部處理完畢,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進行行政院長施政報告之質詢,現在休息。
* 休息(14時7分)
* 繼續開會(14時32分)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薛委員凌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薛委員凌","主席","吳院長敦義","毛部長治國"]}
```
* 薛委員凌:(14時32分)主席、行政院吳院長、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日前新聞報導,桃園機場第一航廈又因為下雨而漏水。桃園機場是我們國家的門面,可說非常重要,現在卻不論晴天或下雨天都會冒水,有時候連糞水都冒出來了!桃園機場第一航廈的整修工程已經進行一段時間了,不知院長是否知曉該項工程是由哪家公司所承攬?
* 主席:請行政院吳院長答復。
* 吳院長敦義:(14時33分)主席、各位委員。該項工程已經做一年多了。
* 薛委員凌:該項工程由哪家公司所承攬?
* 吳院長敦義:哪家公司我不清楚,是否請交通部毛部長來答復?
* 毛部長治國:中華工程公司。
* 薛委員凌:現在出了這麼多紕漏,還常常爆出新問題,為此,本席提出質詢,而交通部的答復是設計不當!該項工程應該採用的是國際標,希望能取得好的設計與好的設計師,既然如此,為什麼會有這麼多狀況發生?
* 毛部長治國:其間並無設計不當的問題,只是我們曾就一航廈的結構問題曾再三檢視,並做修正。
* 薛委員凌:無設計不當?但交通部公文就是這樣答復的!我認為這就是設計不當,就是疏忽!
* 毛部長治國:原設計是要鋸掉一處預力梁,經過再三研討,認為不適宜這樣做,所以修正了原設計。
* 薛委員凌:先不論預力梁與跨距的問題,或者從基礎工程、結構工程,乃至裝修工程,都是一系列的。再者,這還是一位國外設計師所設計的,如今卻出現設計不當的問題!臺灣的物價指數有其上漲級距,因此要追加工程預算也必須引為參考。既然問題出在設計不當,為什麼交通部沒有懲處?
* 毛部長治國:這還在程序中。
* 薛委員凌:什麼叫程序中?
* 毛部長治國:我們當然會追究責任。
* 薛委員凌:既然會追究,為什麼還追加那麼多預算?我認為交通部根本就是在規避採購法的規定。依照採購法規定,工程追加的上限為百分之五十,現在卻追加到百分之四十九點幾。
* 毛部長治國:這不是追加給設計師的,這是工程費。
* 薛委員凌:部長,你這是在狀況外。該項工程採國際標,既是國際標,其設計費就是採總工程費中……
* 毛部長治國:還是分開來算,而且後來有修正的話,我們還是要追究責任。
* 薛委員凌:該項工程採總價承攬,這既然是國際標,那麼設計費就包含在總價中。
* 毛部長治國:不會,這是可以切割的,而且後來所採取的方案是經過修正的,那麼費用當然要切割出來計算。
* 薛委員凌:這要怎麼計算?又要怎麼切割?既然是設計不當,請問還能切割嗎?
* 毛部長治國:因為並未依照其原設計來施工,而是採用修正過後的,所以當然可以切割。
* 薛委員凌:那請問追加預算的理由是什麼?
* 毛部長治國:後來所增加的需求與變動。
* 薛委員凌:既然要設計,那就要照圖施工,既是照圖施工,又怎麼會設計不當?既是照圖施工,又怎麼會辦理追加預算?
* 毛部長治國:因為後來所追加的項目,有些屬於功能性的追加,並非原設計師所設計的。原設計師所設計的,是屬於結構面項目。
* 薛委員凌:部長這樣講又錯了。在座有很多工程專家,相信大家都知道,每一項工程設計都是從設計開始,也就是有清楚的前置作業……
* 毛部長治國:但這是個老結構物……
* 薛委員凌:這是經過公開招標的,為什麼還會出現設計錯誤的問題?
* 毛部長治國:該工程是針對老結構物來做修改,過程中就會出現一些不在預期內的狀況。
* 薛委員凌:這樣也不對!
* 吳院長敦義:薛委員所顯示的資料已經非常清楚,這個標是在93年1月決定的,96年8月27日辦理變更契約,追加了九億八千多萬,較之原預算追加了百分之四十九,對此,我會請法務部查,並配合交通部政風室一起辦理。
* 薛委員凌:這件事確實應該好好查。
* 吳院長敦義:到底有沒有違法,相信查了就清楚了。
* 薛委員凌:桃機是我們國家的門面,而該工程又是依循採購法規定採公開招標來進行,竟還會出這大的紕漏?甚至不管下雨或晴天都會冒水。
* 吳院長敦義:這些大大小小的毛病,真的讓我們覺得臉上無光,非常不好意思。
* 薛委員凌:該項工程由中華工程公司所承攬,原工程費為19億,其後追加了9億多的經費,變成29億,因為規避了採購法,這個工程到最後變成了29億,法務部部長、交通部部長及院長都在此,本席認為要落實對人民交代,如果把我們的國庫變成中工工程的提款機,這樣是非常的不對。
這個設計原先的疏忽或如何,毛部長非常清楚這個工程會變成這樣一塌糊塗,是原先的設計就低價競標再綁標,之後再追加工程,吳院長是否知道這個工程最後加了九億多,沒有經過行政院?就這樣籠統的帶過去了,中工公司是拿國庫的人民血汗錢來踐踏,這樣是非常不對的。
本席已經提出這件事,希望吳院長要落實這件事,不能夠讓它這樣就過了。
* 吳院長敦義:我們會依照薛委員的指教,現在法務部設有廉政署,就由廉政署來查明,有弊端會徹查到底,並嚴懲重辦,沒有弊端,我們也要檢討行政上有沒有一些疏忽,沒有弊端,在刑責上應該還人清白,我們總是要查究清楚。
* 薛委員凌:本席可以接受方才吳院長所說,我們都清楚這是臺灣人民的血汗錢。
* 吳院長敦義:是。
* 薛委員凌:一追加就追加了49.52%,實在是太可觀了,如果哪裡有問題,只是一個預算追加的問題,也要經過預算法的通過,但是都沒有就這樣過去了,本席請法務部要正視這件事,追加了49.52%這是非常沒有道理的工程,方才你也看了Power Point,所有的事情是一籮筐,本席在此也只有30分鐘的質詢,沒辦法讓本席像Power Point中說得那麼多,但是本席將這件事點出來,讓吳院長非常清楚國家的民脂民膏,竟然讓類似中工這種這麼惡劣的公司做得這樣一塌糊塗,承攬是十八、九億追加到29億,追加了九億多,還是天天在冒水,到底是如何?本席認為吳院長要有個交代,也要對人民有個交代。
* 吳院長敦義:是,上一回有一些飛安的漏洞,我們已經懲處了機場公司,包括總經理在內,因為那是在安全上非常令人提心吊膽的大漏洞。
* 薛委員凌:方才部長說如果是設計的疏忽或不當,你們是如何懲處?有沒有辦法補救?
* 毛部長治國:我們現在已經在處理。
* 薛委員凌:部長可大致上說出處理的過程嗎?
* 毛部長治國:基本上,就是方才說的,因為本來的設計是要把預力梁切掉,後來基於結構上安全的考量,並經過相當長時間的專業檢視認為不宜,最後就調整設計,所以有設計不當的話,最主要是這個部分。
* 薛委員凌:預力梁要切除,你們要用什麼來補呢?或是不讓它切?
* 毛部長治國:後來不就不切了。
* 薛委員凌:然後是怎麼樣做?
* 毛部長治國:所以就耽誤了一、二個月的時間。
* 薛委員凌:如果部長又這樣答復,本席有意見,尤其是一個工程的設計。
* 毛部長治國:這個設計是在97年以前就核定的,我們在執行的過程中發現這樣執行可能有問題,所以我們做事後的修正。
* 薛委員凌:事後規劃、事後修正,這樣就不對,部長這樣說,本席就沒辦法再說,因為本席只是個小小的立法委員,本席在此是很心痛的提出這件事,如果部長是這種態度,本席認為我們的國家是很悲哀。
* 毛部長治國:基本上,我們是發覺問題並解決問題,讓第一航廈的整建案可以繼續執行。
* 薛委員凌:部長說要發覺問題並解決問題,問題在於設計不當,為什麼部長沒有求償呢?
* 毛部長治國:這還在過程中。
* 薛委員凌:部長這樣說有道理嗎?
* 毛部長治國:先把工程繼續往下推動,事後把所有的證據都留下來再處理。
* 薛委員凌:這個設計費剛開始是九千多萬,後來又追加九千多萬,變成了一億八千多萬,部長沒有解決事情與求償,反而讓它追加預算。
* 毛部長治國:這些事證我們都放在手上,我們先把工程完成當成優先目標,這些都可以事後來求償,且經費都沒有撥出去。
* 薛委員凌:部長如果是這樣說的話,但是工程已經延誤了。
* 毛部長治國:這可分好幾部分,一部分是設計者的責任,一部分是施工者,基本上,如果設計的部分出現修正時,施工者當然會受延誤,這個延誤就不是施工者的責任,所以其中有好幾個層面,將來都會一一來追究這方面的責任。
* 薛委員凌:如果部長說,因為是設計不當,而施工也產生不當,大家都一路的錯下去,臺灣人民的血汗錢就付諸水流了。
* 毛部長治國:我們在中間發現到設計上將來可能會有安全的顧慮,所以我們把設計修正了,現在在執行的過程中,就是修正以後的設計,工程施工就會往後延一點,因此其中的責任,將來可以追得很清楚,是誰負哪一部分的責任。
* 薛委員凌:部長既然這樣說,如果設計不當,預算就是浮編,這樣就不對了,部長為什麼讓它追加預算九億多呢?部長既然知道它設計不當,就不應該讓它追加預算。
* 毛部長治國:這些預算沒有撥出去,有一些預算還是要編列,將來這個預算是不是要執行撥用,我們會把責任釐清後才會執行。
* 薛委員凌:部長現在又把這個責任切開,一個是設計的不對,一個廠商因為很無辜,廠商中工工程沒有不對。
* 毛部長治國:我也沒有這樣說。
* 薛委員凌:我們的政府推卸責任,對不對?
* 毛部長治國:設計者究竟要負多少責任?施工者在後來施工有沒有其他責任,這些都可以來檢視,我們把所有的證據都放在一邊,工程還是繼續往下推動。
* 薛委員凌:部長這樣說的話,本席清楚,你們當初給中工就是不對,因為低價承攬競標,再以高價的手段來追加預算,然後是設計不當再追加,就是這樣子,這個邏輯就是這樣玩的,對不對?
* 毛部長治國:我們所有的追加預算是不是妥當都可以逐項檢視。
* 薛委員凌:事實就擺在眼前。
* 毛部長治國:有些是材料費……
* 薛委員凌:工程的事情,是一步一步的,既然是設計不當的話,就是不對了,是不是如此?
* 毛部長治國:這些都可以檢視。
* 薛委員凌:我們都很清楚廠商的違約,設計的不當,以及政府的推卸責任。
* 毛部長治國:政府沒有推卸責任。
* 薛委員凌:部長既然說政府沒有推卸責任,這樣很好,但現在每天都還是漏水,本席要請教部長後續要怎麼樣處理?
* 毛部長治國:糞水是另一回事,跟本案無關,那是整個航廈老舊的問題。剛才委員講到漏水的部分,確實是目前施工過程中的一些狀況。
* 薛委員凌:部長如果這樣講的話,那麼上星期這個工程夾死一個人,這有沒有關係?也是跟本案無關嗎?
* 毛部長治國:那是施工的工安問題。
* 薛委員凌:工安出了問題,也是無關嗎?
* 毛部長治國:我沒有說無關,因為糞水確實是另外一套系統的問題,跟中華工程無關。
* 薛委員凌:部長,你的意思是糞水讓它冒也無所謂,雨水讓它流也無所謂,因為是兩碼事嘛!
* 毛部長治國:委員,我沒有這樣講,因為你把那個問題跟中華工程扯在一起,但確實跟他們無關。
* 薛委員凌:國際機場的糞水讓它冒也無所謂,你的態度就是如此,是不是這樣?
* 毛部長治國:我覺得委員這樣講不公平,我沒有這個意思,我只是說那件事情跟中華工程無關。
* 薛委員凌:夾死人也沒有關係嘛!
* 毛部長治國:我沒有說無關,因為那跟施工有關,當然就會跟中華工程有關。
* 薛委員凌:我們的部長就是推卸責任,就是這樣。
* 毛部長治國:你不要把我沒有講的東西扯在一起嘛!
* 薛委員凌:台灣百姓的人命不是那麼草率的。死了一個人,安危都沒有關係;設計不當、設計疏忽,也沒有關係,預算就讓它追加;你的意思就是這樣。
* 吳院長敦義:薛委員,毛部長剛才沒有這樣說,委員講話一向都很公道,我們不要給他拗。如果有缺失,我們就去查,我會請曾部長去查。
* 薛委員凌:我絕對沒有給他拗,我是就事論事。
* 吳院長敦義:如果哪個人犯法,把他抓起來也沒有關係。
* 薛委員凌:我是覺得我們台灣人民的血汗錢就這樣讓某某公司把國庫當作公司的私庫,這樣是不對的。
* 吳院長敦義:假設這個公司有違法,我們也一定會辦。
* 薛委員凌:院長也知道我講話很公道,我是把這件事提出來。
* 吳院長敦義:是的,如果查到違法,我們一定辦。
* 薛委員凌:你知道我很清楚,為什麼低標19億,後來因他為設計不當,就馬上追加9億多?這都是錯誤的事。
* 吳院長敦義:最大的問題可能就是預力樑要剪掉的部分……
* 薛委員凌:無論跨距多麼長、無論再怎麼補強,都不用花這麼多錢,我相信在座如果有工程界的人都很清楚,不必花這麼多錢,這是不應該的。
* 毛部長治國:我們可以逐項檢視。
* 薛委員凌:這正好凸顯交通部與政府有沒有卸責,大家也都很清楚,不要將台灣百姓的錢這樣花,這是不對的。
* 吳院長敦義:是。
* 薛委員凌:現在我要給院長看一段影片,是馬英九四年前競選總統時提出六三三的政見,這都很清楚。
* 吳院長敦義:突然嘎然而止,我……
* 薛委員凌:這是四年前馬英九在政見發表會所說的話,現在六三三是變成五四三還是三三三,我們都不很清楚。
* 吳院長敦義:我知道六三三裡面的最後一個「三」是三萬美元,確定要在2016年達成,這我很有把握。至於前面的「六」跟「三」是有點模糊空間,但我覺得檢驗政治人物應該從嚴,所以……
* 薛委員凌:第一個「六」是經濟成長率6%。
* 吳院長敦義:的確,我們已經很努力了,但真的也不能算是有達成,我自己很清楚,我在民國98年9月10日到差,第四季的10、11、12月,就有9%的成長,民國99年的四季統統都有十幾個百分點的成長,才有平均10.8%。所以連續從98年第四季的三個月加上99年十二個月,全都達到了6%的比率,但是我們的確無法預料到民國97年、98年會遇到國內及國際的能源、金融海嘯問題,坦白講,所有政治人物都沒有這個千里眼可以看得到。
* 薛委員凌:現在的失業率是多少?是5%還是3%?
* 吳院長敦義:9月22日公布到8月為止的失業率是4.45%。
* 薛委員凌:剛才影片中看到馬英九競選總統時提出六三三,就是說失業率要降到3%,對不對?
* 吳院長敦義:這個沒有達到,這是事實,但是你如果用公道的態度,那就不一樣了。因為你很公道,所以你先還我們一個公道,民國89年陳總統就任,當時的失業率是2.78%,但是陳總統就職三年三個月後,失業率變成5.21%,等於增加兩個百分點的失業率。馬英九總統就職時,失業率是3.84%,三年三個月後成為4.45%,增加0.6%左右,所以論失業率的降低,馬總統比陳總統優秀好幾倍。
* 薛委員凌:我們剛才講到四年前所提出的六三三,現在都沒有做到。
* 吳院長敦義:那個「六」跟「三」的確沒有做到。
* 薛委員凌:南韓的李明博非常有膽識!他是提出七四七的政見。
* 吳院長敦義:那是不同樣的狀況。他是一個大企業的CEO,他已經累積巨額的財富,所以他的薪水不算什麼,至於我們這些奉公守法的公務人員,就是不同樣的狀況。
* 薛委員凌:南韓總統李明博非常有膽識,他是七四七。
* 吳院長敦義:這點我欽佩他。
* 薛委員凌:他沒有做到,就把薪水都捐出來、把財產捐出80%,人家是有膽識的一個總統。
* 吳院長敦義:是。
* 薛委員凌:你剛才講到CEO,其實我們都很認可CEO,一個企業的經營跟一個國家的經營都很雷同,院長,你的意思是以後的總統只要選出有guts的CEO就對了?
* 吳院長敦義:馬總統的確是在內外夾擊的困境中帶領國家向上躍升,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他以身作則,廉能而有效率,把以前的貪腐狀況完全改變,難道你不肯定嗎?
* 薛委員凌:院長說到內外夾擊,我想受到國際衝擊的不只是我們台灣而已。
* 吳院長敦義:是,陳總統同樣也受夾擊,但是當時的失業率就增加好幾個百分點,就業人口增加得很少,而馬總統時期的就業人口增加49萬多。
* 薛委員凌:六三三做不到,你們執政團隊也應該表示一下,結果都沒有表示,竟然還增加3%的薪水。院長,我剛才說六三三沒有做到,你說是嘛!確實是數據會說話。
* 吳院長敦義:現在的失業率是4.45%。
* 薛委員凌:六三三包括經濟成長率、失業率、國民平均所得,這些都無法做到,為什麼還要加薪3%?既然馬英九做不到,為何自己又加薪3%?
* 吳院長敦義:之前的薪水也好多年都沒有調整,現在微調3%,我覺得也是人情之常,實際上累積的物價上漲也讓我們同仁……
* 薛委員凌:你這樣講就不對了。
* 吳院長敦義:也不能說不對,你每次都檢驗歷年來……
* 薛委員凌:馬英九做不到六三三,我們國家竟然在院長手裡加薪3%。
* 吳院長敦義:增加3%有過份嗎?
* 薛委員凌:你這樣的邏輯不對。
* 吳院長敦義:我們的經濟成長,物價也在上漲,六年都沒有調薪,增加3%有過份嗎?應該不過份才對。
* 薛委員凌:為了加薪3%,主計處主計長竟然公然表示,因為稅收超徵,經濟持續成長……
* 吳院長敦義:100年度確實如此。
* 薛委員凌:但是不到三個月公務人員加薪之後,他又說,稅收難有大幅成長,財源籌措不易,所以經濟成長率是下降的。
* 吳院長敦義:經濟成長率沒有下降。
* 薛委員凌:我們這個國家為了給公務人員加薪3%,三個月前說稅收超徵,三個月後又說不行。
* 吳院長敦義:經濟成長率沒有下降,而是增幅減少。
* 薛委員凌:這是主計長講的。
* 吳院長敦義:是增幅減少,不是下降。
* 薛委員凌:不是,我就說我們這個國家都是用掰的、用辯的,我跟你講,數字會講話。
* 吳院長敦義:沒有錯,但是真正開口的是人,如果人的眼睛有問題,講的話就不正確了。
* 薛委員凌:數字沒有差那麼多啦!你這樣講會被人家笑。
* 吳院長敦義:我不會被人家笑,因為我講的是實話,有時候同樣一座山,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
* 薛委員凌:院長,馬英九的政策要在08年達到六三三,喊得很響亮……
* 吳院長敦義:沒有完全兌現,這是事實。
* 薛委員凌:為什麼連六三三都沒有達到,政府還給公務人員加薪3%?然後主計長可以先說因為稅收超徵,所以加薪,加薪以後又說,因為財源籌措不易,稅收難有大幅成長。行政團隊說這種話,會讓人民無所適從耶!
* 吳院長敦義:不會,我們的人民知道我們的目標在哪裡。
* 薛委員凌:怎麼不會?
* 吳院長敦義:怎麼會?我們人民希望的目標就是廉能的政府、公義的社會、兩岸要和平穩定的發展,這個目標非常明確啊!
* 薛委員凌:院長,人民聽到政府說的六三三,要何去何從?要如何感受?
* 吳院長敦義:報告薛委員,同樣遇到經濟上的困難……
* 薛委員凌:院長,你是高官,你沒有看到老百姓痛苦的日子。
* 吳院長敦義:陳總統做三年三個月,失業率從2.78%變成5.21%,馬英九從3.84%做到4.45%,已經得來不易,我很坦白的講,還沒有完全達到是事實,我們還在努力。
* 薛委員凌:院長,你說那麼多,可是我時間來不及,也沒有辦法講那麼多。
* 吳院長敦義:沒有關係,你有些資料可以交給我。
* 薛委員凌:你們的政策都沒有一致性。
* 吳院長敦義:都有一致性啊!
* 薛委員凌:然後官員都在卸責,我的看法是這樣。
* 吳院長敦義:有些可能是。
* 薛委員凌:院長,你也很清楚啦!這個國家要怎樣走下去?
* 吳院長敦義:謝謝薛委員。
* 主席:請侯委員彩鳳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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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侯委員彩鳳:(15時3分)主席、行政院吳院長、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看到院長就有很多話想講,尤其這幾天,心情很壞,因為股匯雙市讓人感到很緊張,尤其是股市,我們現在出去拜訪選民,都要先去問股市分析師,今天的股市如何。
* 主席:請行政院吳院長答復。
* 吳院長敦義:(15時3分)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漲三十幾點。
* 侯委員彩鳳:今天盤中跌破七千點,不知道陳副院長的防線到底是七千點、六千點還是五千點?我們都嚇死了。像這樣的狀況真的造成我們很大的壓力。院長,你瞭解最近除了國際情勢之外,國內有沒有什麼問題造成我們股市直直落?
* 吳院長敦義:國內的基本面大體上是健康的,不過因為外資撤出,換成美金拿回自己本國,因為他們國內贖回的金額龐大,以前就是因為外資看好臺灣,所以在臺灣有很多投資持股,現在外資自己的國家出狀況了,他們就要趕緊換美金拿回去,才造成美金需求大增,這樣匯市就會漲,而美金幾十億、幾十億的抽離,當然對股市的動能和信心會有影響。
* 侯委員彩鳳:我的意思是如果把國際問題放在一邊,難道國內沒有問題嗎?就像外資借券放空我們的股市,結果造成股民大失血,股民最不喜歡的就是放空的人,你可以做多、可以少做,但是千萬不要放空。可是我們的主管機關對於外資放空,竟然只給予30天停止借券的裁罰,這樣一來,當然大家都敢放空了,這是非常缺德的事情。最近台股這麼低迷,還有外資在放空,會不會影響到台股的走勢?
* 陳主任委員裕璋:侯委員,我們台股這一陣子的走勢,基本上還是受到國際情勢的影響,我們可以看得很清楚,如果把國際主要股價指數排起來看,台股的指數大概都跟國際股價指數變動差不多,其實今天在亞洲各國來講,我們的情況還算不錯的,今天還有小漲。
* 侯委員彩鳳:情況不錯就已經跌了兩千多點了,有人要去跳樓了,我就是其中之一,你知道嗎?
* 陳主任委員裕璋:台股其實是受整個國際情勢的影響,剛才委員所關心的借券的問題……
* 侯委員彩鳳:會不會罰則太輕?
* 陳主任委員裕璋:其實是這樣,這個案子其實並不是惡意借券去放空,主要是借券之後作其他用途,並不是說借券之後拿到市場上去更進一步的去打壓股市。
* 侯委員彩鳳:你們已經查過這不是借券放空的問題,所以你才輕罰,是不是?
* 陳主任委員裕璋:我們查過,也不是說輕罰,而是它並不是刻意去打壓股市,如果是刻意打壓股市,那當然就很嚴重了。
* 侯委員彩鳳:如果有刻意打壓股市的話,要重罰到什麼程度?
* 陳主任委員裕璋:這部分要進一步討論,因為其實如果牽涉到……
* 侯委員彩鳳:我剛才看到曾勇夫部長已經在看這邊了,他很有興趣,你如果不處分的話,法務部可是很有興趣去查。
* 陳主任委員裕璋:如果刻意影響到股市……
* 侯委員彩鳳:股市是一個非常敏感的市場,除了要積極處理之外,對於違法的情事還是要趕快遏止,好不好?
* 陳主任委員裕璋:是。
* 侯委員彩鳳:尤其最近決戰已剩下100天,我們都緊張得不得了,現在只要聽到分析師說今天股市不好,我們都不敢出去,否則就會被人家罵,你知道嗎?
* 陳主任委員裕璋:侯委員,其實我們也都非常注意股市的走向,最主要還是受國際盤的影響。
* 侯委員彩鳳:但是我看你剛才也沒有在注意啊!因為收盤了,對不對?
* 陳主任委員裕璋:有,隨時都有行情傳遞過來給我。
* 侯委員彩鳳:好,謝謝。
院長,我一直覺得不管時機好壞,社會福利都要做好,這是大有為政府應該關心的,就像幼要有所長,然後,壯的部分,青年、少年要有所用。然後,老要有所依。像現在政府鼓勵年輕人要多生小孩,總統還說這件事是國安的層級,希望在10年內能夠努力到每年有18萬的新生兒。但是,報告院長,你看看,照片中的小孩多可愛,誰不願意家裡多添幾個小朋友,但是,生兒誘因不足,以各縣市的補助而言,目前苗栗縣可能比較有錢,劉縣長也比較捨得,他們縣民每生一胎補助34,000元;台北市、新北市則是2萬元;比較窮困的縣市如宜蘭、嘉義、屏東縣,則只補助2,000元。生一個孩子,可是要養一輩子,教育到20歲!可見這樣的誘因不足。然後,育兒補助又不夠,內政部真的不錯,最近做了很多補助的措施,但是,我們可以想想看,私立托兒所、幼稚園的學費貴得嚇人,前幾天新北市某家公立托兒所招生,因為收費便宜,吸引很多民眾去排隊,只為了讓自己的孩子去就讀這種收費較便宜的托兒所,足見我們的幼托教育不足,所以像公立、公辦民營、社區方面,都可以鼓勵大家去做,最好越便宜越好。這樣一來,讓年輕人可以減少育兒方面的開銷,可能比他們生小孩時包一個紅包給他們還要好。
* 吳院長敦義:您的指教,我都非常同意,的確是這樣,的確現在在當前國際整體的環境之下,要讓年輕的朋友樂婚(樂於結婚)、願生(願意生育)、能養,是需要更大的鼓舞,讓他覺得比較有信心能夠安身立命,如此才會有樂婚、願生、能養這三個動機。
* 侯委員彩鳳:有些縣市的公立托兒所非常稀少,就像還沒有合併之前的高雄市,內政部都去查過,報章媒體也報導過,但好像未見改善。像這部分,本席也希望主管單位—內政部能夠加油,好好督導一下。
* 吳院長敦義:是。接受您這項指教,我覺得很有道理。
* 侯委員彩鳳:接下來就是壯有所用的部分,院長應該很瞭解,我們的失業率方面,以15到24歲的族群最高,都是百分之十幾,從2001年到2011年7月份的統計,都是以15到24歲的族群失業率最高。這樣的話,如何讓他們看得到希望與未來?而且,最近無論是國民黨或民進黨的總統候選人,都說他們要吸引首投族,而上述的這個族群中就有很多人是首投族啊!應該要如何拉近與其之距離?
院長,看得懂年輕人的語言,才能好好跟他們溝通;有辦法跟年輕人溝通,才能知道他們要什麼;知道年輕人想要什麼,才能制定出好的政策。院長,現在請你看看這幾個年輕人的語言,因為我的助理都是二十幾歲,他們跟我說,你去考考吳院長,如果吳院長都懂的話,那他就可以吸引首投族。我現在就考考院長,例如,昨晚「爆肝」加班,請問,「爆肝」是什麼意思?
* 吳院長敦義:最近有些人加班然後過勞死,所以,爆肝加班就是拚命加班的意思吧!
* 侯委員彩鳳:不對。再來,今天「起床失敗」。何謂「起床失敗」?
* 吳院長敦義:就是賴床嘛,本來應該6點起床,結果拖到7點才起床。
* 侯委員彩鳳:這應該可以算對。又,還很「監介」地跟老闆……
* 吳院長敦義:那是尷尬的意思,有人故意唸錯,現在唸錯好像是一種流行。
* 侯委員彩鳳:然後,很「囧」,這個「囧」是什麼意思?
* 吳院長敦義:就是很不好意思、很糗。
* 侯委員彩鳳:我們再來看第二張。「那些人我們一起追的女孩」很「夯」,這個「夯」是什麼意思?
* 吳院長敦義:就是很紅、滾燙的意思。
* 侯委員彩鳳:還有,沈佳宜又「萌」,這個「萌」是什麼?
* 吳院長敦義:我猜就是很正的意思吧?
* 侯委員彩鳳:正妹嗎?很可愛的意思。
然後,九把刀真的很「ㄅ一ㄤˋ」,這個「ㄅ一ㄤˋ」又是什麼?
* 吳院長敦義:「ㄅ一ㄤˋ」的意思就是ㄅ一ㄤˋㄅ一ㄤˋ叫、很勇、很神氣的樣子。
* 侯委員彩鳳:不一樣。那「超有梗」呢?
* 吳院長敦義:剛好跟老梗對照,應該是很有魅力的意思吧?
* 侯委員彩鳳:有笑點的意思。
還有,「賽德克巴萊」是目前最「in」的電影……
* 吳院長敦義:「in」是上道的意思,也可以說最硬裡子。
* 侯委員彩鳳:我不好意思糾正你,應該是最流行的。還有,這個「批踢踢」是指什麼?
* 吳院長敦義:「批踢踢」就是台大的那個網站。
* 侯委員彩鳳:「非死不可」又是什麼?
* 吳院長敦義:非死不可就表示必要。
* 侯委員彩鳳:就是指Facebook。
院長,你以前當市長的時候,真的是風靡全港都的女人,現在當了院長之後,真的比較辛苦,所以,應該要多跟年輕人像你的孩子……
* 吳院長敦義:有……
* 侯委員彩鳳:你現在都沒有親子關係了,是不是?
* 吳院長敦義:有,現在是親孫關係。
* 侯委員彩鳳:我要跟院長報告,你要先能跟年輕人溝通,跟他們有共同的語言……
* 吳院長敦義:我完全同意。所以,我最近也學很多流行的話,像「沒在怕你」。
* 侯委員彩鳳:剛才那個考試,我們都差不多,勉強有70分。
你知道現在有一個所謂的「首投族國政觀察團」,如果不知道,就請……
* 吳院長敦義:這是年輕人……
* 李主任委員允傑:這是由世新大學、文化大學、政大的一些學生所組成的「首投族國政觀察團」、主要幹部是世新大學的陳乙棋。
* 侯委員彩鳳:這個國政觀察團本身提出了七大政策,我就不問院長,直接問主委,你對這七大政策有何看法?執政黨可以做到多少?
* 李主任委員允傑:其中主要有幾個訴求,第一個就是學貸,他們認為學費應該要彈性化,關於這方面,馬總統前陣子也在總統府召開一個記者會,事實上,我們的學貸可以延長還款年限,這其實已經部分回應了這個觀察團的訴求。在房貸部分,可能比較涉及內政部及財政部的職責,但我認為,目前來講,馬政府推動的「青年安心成家方案」對年輕人有相當大的幫助,它提供兩種套餐,一個是利息的補貼,一個是租金的補貼……
* 侯委員彩鳳:好,本席等你講完七項,還剩下的十幾分鐘時間都會沒了。本席要向院長報告,人家的首投族也有一個國政觀察團,因此我們的跨部會必須要注意到,即在下班以後,也許大家大概都會很辛苦,這是剛才我說的爆肝就是熬夜,所以你們有時候也要開跨部會會議,將相關問題好好研究出來才對。否則各說各的,屆時院長就必須要概括承受。
* 李主任委員允傑:我們已經整理出他們的七大訴求,目前政府各部會已經將因應措施做出來……
* 侯委員彩鳳:速度要快,剛才我已經說過決戰百日。
* 李主任委員允傑:在與其他部會協商確認之後,我們會找機會與國政觀察團溝通,我想我們要主動出擊。
* 侯委員彩鳳:謝謝。剛才小孩及少年部分都講完了,現在是老人家的大問題,老農津貼加碼有沒有要實施呢?
* 吳院長敦義:我請農委會陳主委說明。
* 侯委員彩鳳:他不用上來,我的重點不是要說這部分。
* 吳院長敦義:還是要他,現在是他在處理的階段。
* 侯委員彩鳳:現在老農津貼你不發也不行了,老農有照顧到,而老漁也有照顧到,可是在民國99年,即上一屆時本席就提出敬老津貼是從3,000元到5,000元,當時有252位立法委員,將近有59位立委共同連署,結果97年10月1日開始實施國民年金,因此敬老津貼就沒辦法提高。
針對此一問題,本席要請教江部長。老農津貼要將從6,000元提高到7,000元,這已經有很多人提出詢問,我想這也無法滿足農民的訴求,所以先請陳主委回座。現在國民年金的基本保證年金是3,000元,目前有將近四百萬國民年金投保戶,他們投保的條件是什麼呢?
* 江部長宜樺:之前沒有參加公保、教保、軍保及勞保等等。
* 侯委員彩鳳:就是沒有任何保險的人。
* 江部長宜樺:這是社會保險的最後一塊。
* 侯委員彩鳳:沒有任何社會保險來保障的人才去加入國民年金,我想請教院長,老農及老漁最起碼還有田及漁船,他們可以增加津貼,但是參加國民年金的這些人,他們可說是什麼都沒有,當初國民年金要開辦也是為了這些全職的家庭主婦。目前老農有68萬7,325人可以領,現在可以領國民年金3,000元的有81萬5,074人,未來還可能會多一點。如果將3,000元提高到5,000元,可能會多出160億元,不知道本席這樣算對不對呢?
* 江部長宜樺:之前有一些社會各界的聲音,希望國民年金的基本保證年金也比照調高1,000元,因此我們有試算過從3,000元調高為4,000元,大概是增加九十八億一千多萬元。剛才委員說的是5,000元,當然就會更多。
* 侯委員彩鳳:你可能算錯了,人數是81萬5,074人。
* 江部長宜樺:人數沒有錯,大概是八十一萬多人。
* 侯委員彩鳳:如果增加1,000元就不需要那麼多,才八十幾億,乘以2正是160億。現在有在扣奢侈稅,我會幫你找財源,不會說不幫你找財源就要求你增加。那些有一些祖產的人都可以增加,這些完全沒有的人為什麼不能增加,對他們可說是非常不公平?報告院長,你們應該審慎去考慮這個問題,好不好?
* 吳院長敦義:已經審慎考慮很久了。
* 侯委員彩鳳:領老農津貼的有68萬7,325人,而目前在領國民年金的有81萬5,074人,在院長有時間考慮時,您應該找機會與各部會好好去討論,不要等沒機會時才來後悔,這時已經來不及了。本席認為此舉可說是功德無量,請院長要好好去考慮。
目前有關私立學校公保年金的問題,何時要開辦呢?
* 吳院長敦義:他們的所得替代率從0.65變成1.3,中間多出的部分有分配負擔的比率,如果法通過的話,據我瞭解是要追溯到99年1月1日。
* 侯委員彩鳳:確定可以追溯到99年1月1日。本席講話也很公道,不會硬拗。人家在說我們的總統已經有跳票了,私立學校老師的公保年金如果沒有通過,就真的會再跳票,因為總統有提到教師的福利必須要「公私齊一」,如果沒過的話,我們是不是又跳票了?這會期已經剩沒幾個月了,請院長要去關心一下。
* 吳院長敦義:所以,敬請貴院可以儘速對相關法律能三讀通過。
* 侯委員彩鳳:行政院還有其他事情,比如有國營事業的問題還沒有擺平,而交通事業的也還沒有擺平,有些問題還是要拜託行政院好好去努力。
* 吳院長敦義:能取得共識及能處理的會儘速去處理,並儘量減少待處理的件數。
* 侯委員彩鳳:好,雖然本席只剩6分鐘,但有些勞工問題不講的話,我會非常難過,也對不起勞工朋友們。剛才我提到的首投族,他們都是領時薪,總統及勞委會都說了,但為什麼要到102年才能調呢?蔡英文小姐說過,如果他當選總統,在民國101年5月20日就要將時薪脫鉤,且要提高到112元,基本工資則是調高到2萬2,000元。
* 吳院長敦義:剛才我講過,假使說這些話之前是一張白紙的話,他畫出的彩虹,就會有很多人相信,過去他有8年的時間,講了要做的,但都沒有做,人家會相信嗎?現在選舉到了,就這樣去開這種支票,大家會存疑的。
* 侯委員彩鳳:有些人會相信,因為勞工都很單純。既然我們已經討論過了,而總統也說時薪可以脫鉤到124元。
* 吳院長敦義:我們已經在基本工資審議時,將時薪連漲兩回了。
* 侯委員彩鳳:就是103元,可是人家提出的是112元。
* 吳院長敦義:勞委會在核定本年基本工資費率調整的決定時,我在核定時還特別要求勞委會,要迅速就時薪的計算方式應該研擬一個妥適的案子,亦即早在今年7月核定那個案子時已經做了。
* 侯委員彩鳳:院長,閩南語你比我更行,「花要插在前」,如果花事後插,那就沒效了,你聽懂我的意思嗎?
再者,為何周休二日一定要在2016年才能全面實施?美國在七十年前,也就是1940年就已經周休二日了,對不對?
* 吳院長敦義:報告侯委員,我們勞委會也不是沒有做這個事……
* 侯委員彩鳳:那為何要到2016年?
* 吳院長敦義:馬總統當年提的已經逐漸實現,透過鼓勵、協商,透過勞資雙方合議,現在已經有55%實施周休二日了,就剩下45%啊。
* 侯委員彩鳳:那個不算!那個是兩周休84小時……
* 吳院長敦義:不是休啦!是工作啦!
* 侯委員彩鳳:其中竅門院長等會可以請勞委會主委向你說明。為什麼要兩周休84小時?為什麼不周休二日?這其中奧妙,就是規避勞動檢查,情形非常嚴重,拜託主委還是要向院長據實以告。謝謝。
接下來,本席再請教院長,自由經濟示範區是不是要落腳高雄市?這個利多9月30日已經發布,是不是?
* 吳院長敦義:施部長的回答是極有可能,因為高雄在大家努力下,現在具備的條件……
* 侯委員彩鳳:是就是啊!
* 吳院長敦義:正好符合我們的規劃,而且,法律也有依據。
* 侯委員彩鳳:大家都在講,希望院長多照顧高雄,多照顧南部,事實上,最有資格當自由經濟示範區就只有我們高雄,甚至,經濟首都都應該設在高雄。現在本席在高雄的競選招牌都是和院長站在一起,也掛上「經濟首都在高雄」標語,你了解嗎?為什麼我們要喊出經濟首都在高雄?北部到處是政治、商業,都快滿出來,地層也都快下陷了,就是因為資源太多;中部地區,胡志強市長推動設立古根漢博物館,所以,它是文化首都;我們南部不喊出經濟首都,要喊什麼?當然,這是我的主張,不是你的主張,有些人不了解,質疑你會不會又跳票,其實這是我的主張,但是我希望院長、部長能背書,好不好?
* 吳院長敦義:我的主張是北部、中部、南部、東部、離島都能均衡適性發展,都能百花競豔……
* 侯委員彩鳳:那是不可能的事,資源有限啊!
* 吳院長敦義:但是高雄的確在經濟上擁有先天好的條件,包括,第一個加工出口區設在高雄,煉鋼、造船、煉油、發電、海空雙港各種條件都很好,現在因為桃園機場設有自由貿易港區,而我們國家也制定有自由貿易港區條例,高雄順著這個法的基礎,如果能提升行政效率,簡化各種行政程序,再加上各種先天、後天條件的綜合,政府加把勁,民眾再一起來推,高雄非常有能力再恢復為帶領台灣經濟發展火車頭的角色。
* 侯委員彩鳳:我們就拜託院長和部長找個黃道吉日,到高雄宣布自由經濟示範區在高雄,好不好?
* 吳院長敦義:現在積極準備。
* 侯委員彩鳳:積極準備,有一天就是黃道吉日,但那一天千萬不要是正月13日,否則就太慢了。
* 吳院長敦義:是。
* 侯委員彩鳳:謝謝院長。
* 吳院長敦義:謝謝。
* 主席:請林委員建榮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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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委員建榮:(15時34分)主席、行政院吳院長、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去年10月21日梅姬颱風過境,蘇澳發生百年來最大的災難,我們非常感謝國軍全力救援,並參與災後重建工作,讓蘇澳很快就恢復原來的面貌。這幾天宜蘭又下大雨,溪南幾個鄉鎮:大同、蘇澳、冬山、五結雨勢很大,淹水的地區也很多,我們很感謝高部長領導的國軍參與救災工作,讓我們的災害降到最低,也讓災後收拾工作很快完成,本席在此特別代表蘭陽鄉親和地方父老感謝院長、高部長和國軍救災的英雄表現。
* 主席:請行政院吳院長答復。
* 吳院長敦義:(15時36分)主席、各位委員。我也要謝謝地方,因為宜蘭地區提早疏散388位縣民,確保了他們的安全,在此要謝謝包括宜蘭、花蓮、台東地區,因為他們都有進行疏散工作,非常感謝。
* 林委員建榮:其次,有關核能政策及核四問題,本席要就教院長,因為核四就在宜蘭縣隔壁,所以本席特別關心。到目前為止,有關核能及核四的政策立場,本席稍作整理:經濟部施部長9月29日最新的說法是,核一、核二、核三傾向不延役,核四繼續興建,確認安全後才運轉。核四穩定運轉後,核一廠不排除提前除役,沒有非核家園的時間表。吳院長在接受媒體專訪時強烈宣示,台灣不會有核五,核一、核二、核三廠不考慮延役,而核四在安全的前提下,一定會商轉,在不缺電、不限電原則下,才會逐步減核,邁向非核家園的目標。馬總統也在能源政策會議中敲定立場,表示不考慮核一、核二、核三廠延役,核四不安全就不商轉。請教吳院長,對於以上的說法,你是否同意?
* 吳院長敦義:委員剛才所引述的,結構上都相當完整,而且清楚。
* 林委員建榮:但是所謂的「傾向」、「不考慮」延役,是什麼意思?是確定不延役?或是將來仍有可能延役?為什麼政府講話要這麼模糊?什麼原因而要有所謂的傾向、不考慮?
* 吳院長敦義:這部分委員剛才也提到了,要確保我們的國計民生不會受到停電、限電的影響,因為一旦停電、限電,帶給國民的不方便、經濟的後退、社會的弱化是非常嚴重,所以,我們一定要有完整的配套,譬如,核四確定在安全無虞的情況下,才會商轉,這中間經過我們的體檢、提早監督,及未來國內、國外專家、機構嚴密深入的檢查,在具有公信力的判定其安全無虞情況下,就可以運轉,如果商轉穩定,我們不排除核一提前除役。之所以加上這樣的前提,是考慮若當時經濟成長上來,但其他新的再生能源或綠色能源不能馬上接軌,提早除役,就可能有缺電、限電的狀況,所以保留這種一點點迴旋的空間乃是勢所必然。我們傾向核四穩定商轉之後,核一提前除役的機會是存在的。
* 林委員建榮:但是本席在這裡要求核一一定要提前停役,因為它的設備實在太老舊了。這次日本三一一地震所發生的核災可說令人心驚膽跳,而剛剛院長提到要看核四的狀況,如果核四的檢查始終無法達到安全標準就絕對不會商轉,但是這樣的話,核一、核二、核三就要繼續延役了,是不是這個意思?
* 吳院長敦義:我們目前沒有考慮延役的問題,我們目前只有考慮兩個,一個就是是否在核四順利商轉穩定後提前除役,否則我們考慮的第二案就是如期除役。我們並沒有考慮到延役的問題。
* 林委員建榮:有關所謂的「非核家園」,現行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明文規定政府應訂定計畫,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的目標。本席也同意非核家園需要足夠的緩衝期的規劃,假設按照我們預定的目標,核四在民國103年或104年安全順利運轉,核一、核二、核三廠也都能夠除役,同時院長也宣示不蓋核五,以這樣的時間來推算的話就有脈絡可循。如果核四服役35年,那麼到民國139年,也就是西元2050年,是不是就能真正達到非核家園?這個時候也兼顧到經濟發展了。院長和部長對本席這個意見有何看法?是不是可以這樣推?
* 吳院長敦義:有關各種替代能源,也就是綠色能源的發展,經濟部其實好久以來就擬了日漸嚴密、可靠的方案,是不是請施部長做個報告?
* 施部長顏祥:我來跟委員報告一下。中間最大的關鍵就是我們的替代能源能不能上得來的問題,也就是剛剛講的,很多再生能源,包括太陽光電、風力、水力和地熱,如果上得來的話,我們就可以做後續的工作,但是能否如期上得來和科技發展有關。基本上我們有一個準備機制,每隔一定的時間就會盤點各種科技的進步情況,以及再生能源是否穩定供應、儲能技術是否成熟、電網是否穩定,到時候我們就會做成新的決定。所以以後大概是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做個評估,決定非核家園的時程什麼時候完成比較好一點。總之,這和科技進展有關。
* 林委員建榮:本席認為先訂定目標並非壞事,因為有明確的時間表才能展現政府施政的輕重緩急,財政預算也才能夠按照施政脈絡做清楚的分配。部長雖然表示你們對替代能源的開發有既定的規劃和做法,但是訂出時間表是負責任的表現,所以本席剛才提出那樣的意見,就是假設核四在103年,最遲104年安全檢查通過,然後運轉35年,配合能源的開發、發展,同時兼顧到經濟,那麼是不是西元2050年就是我們實現非核家園的時間?
* 施部長顏祥:我是不是可以再補充一下?我剛剛講過,這要考量我們整個科技和再生能源的發展狀況來做決定,以後大概每隔一段時間,可能四年、五年,就會通盤檢討非核家園的時程,甚至將來核四應該運轉多久時間,那時會看整體情況來做決定。我們目前是採取這種務實的評估方式來處理。
* 林委員建榮:本席還是要在此強調和要求,希望核一能夠提前除役,因為它的設備和這次日本發生核災的核電廠完全一樣。其次,核四在沒有通過安全檢查的情況下絕對不能運轉,這是本席最大的要求,也是院長一再宣示的。以上是本席對核一、核二、核三廠除役和核四運轉的要求。
*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能不能向委員補充一下核一的部分?核一雖然和福島同一個設計,可是從一九七幾年以來將近20年的時間,這種設計在國際上都有在檢討,而我們的核一廠已經做了很多改善,符合現在比較新的標準,福島有一部分沒有做這樣的改善,所以,核一的安全性比福島來得高。
* 林委員建榮:但是大家還是有很多疑慮。謝謝部長和主委。
院長,有關新北宜直線鐵路的事情,今年8月9日交通部呈報行政院的有三個方案,本席感到非常欣慰。因為這個案子本來95年就已經胎死腹中,可是本席97年第7屆任期上任後爭取到一千三百多萬元的規劃費,承蒙毛部長的支持,重新規劃了一個新路線,令本已胎死腹中的北宜直線鐵路重現曙光、另起爐灶。本席在此要特別感謝院長和部長的支持。
但是本席對北宜直線鐵路有一項很重要的請求和建議,就是現在呈報的三案其實只有兩案,一個是從南港到頭城,要33分鐘,共37.3公里,第二案是由南港經大溪到頭城,共49公里,需39分鐘。本來交通部是要報第二案,因為經過專家學者的審核,但是在本席強烈要求和地方意見的表達反映之下,感謝毛部長接受我們的建議,還是把南港到頭城一案列為第一優先,南港經大溪到頭城一案列為第二優先,現在在行政院審核。
本席要特別拜託院長和部長,現在案子已經送進行政院了,希望能把南港到頭城這條線列為第一優先,因為這是地方的期待,南港經大溪到頭城一案則列為備胎的選項,兩案同時進行環評審查,提供環評委員會多一項選擇,以免像95年只有一條線,結果因為沒有通過,整個案子就停擺了。
* 吳院長敦義:我知道林委員非常關心這個案子,我聽過簡報,記得原先是提報三個路線,一個是直接到頭城,另外一個是到頭城以北,也是宜蘭縣境內的大溪,還有一個是到福隆,也就是雙溪有點轉到福隆去。
* 毛部長治國:第二案是雙溪,然後再大溪。
* 吳院長敦義:現在選的一個是到頭城,一個是到大溪再到頭城。
* 林委員建榮:本席要求第一優先是直接從南港到頭城,備胎則是從南港經大溪到頭城,因為前者時間快,而且也符合地方的期待。
* 吳院長敦義:而且我記得這些都有避開翡翠水庫等敏感的水源區。
* 林委員建榮:是的。
* 吳院長敦義:這部分我請毛部長再說明一下。
* 毛部長治國:一個是直接拉直到頭城的案子,另外一個則是中間經過雙溪、大溪的案子,這兩個案子我們已在8月9日提報到院裡去,9月7日也補充了一些資料,預計今年底,甚至更早之前,其可行性的部分行政院、經建會就會核定了。
* 林委員建榮:對此,請教劉主委,方才我提出的兩個方案,基本上就是要經過經建會的審查,而地方的期待以及本席的要求,第一優先就是南港到頭城的案子,而南港—大溪—頭城則是一個備胎的方案,不過我們是希望這兩個案子可以同時進入環評來進行評估,所以還請劉主委能夠特別注意、重視這個案子。
* 劉主任委員憶如:好,我們在評估的時候,中央主管機關以及地方的考量等,我們也都會一起納入。
* 林委員建榮:希望院長也能夠表示一些意見。
* 吳院長敦義:方才委員建議的是兩案併呈。
* 林委員建榮:兩案都要送環評,但是以第一案為優先。
* 吳院長敦義:第一個案子就是南港到頭城,第二個案子就是南港—雙溪—大溪—頭城則是一個備胎的方案,這兩個案子將來會送環評……
* 林委員建榮:但是以第一個案子為優先。
* 毛部長治國:經建會那邊要先通過可行性評估。
* 林委員建榮:第一個南港到頭城的案子最優先,因為車程只有花33分鐘,時間最短。
* 毛部長治國:這兩個案子目前都已經送到院裡去了,將來就會針對成本、效益、地方意見等進行綜合考量,總之,經建會一定會通盤考量,而且我們報上去的資料也是有做這樣的反映。
* 林委員建榮:但應以第一個南港到頭城的案子為優先。
* 毛部長治國:我們有將第一案排在前面,然後兩案再綜合比較一下。
* 林委員建榮:這是本席長久以來強力的要求,也是地方上的期待。
其次,有關北宜直線鐵路,民國95年宜蘭縣人文基金會大樓落成時,基金會陳錫南董事長有提到一個秘辛,就是北宜直線鐵路在民國95年第一次環評審查未獲通過的一個秘辛,根據媒體的報導,在民國95年年初北宜高速公路通車,但上述的案子年底的環評並沒有獲得通過,在沒有通過之前,經建會某位官員有打電話給這位陳錫南先生表示,宜蘭已經有北宜高速公路了,竟還要爭取北宜直線鐵路,未免太貪心了,所以最後該案環評未獲通過,理由是不應開發,因此,這裡面一定有人為的因果關係,讓人覺得很好奇。
當然這是以前民進黨執政的事情,不過還是有這一段秘辛的存在,即這個案子最後可能是被人家做掉了,不真正是因為環評沒有通過,因此,在此特別要求院長,民進黨時代沒有做的、做不到的或是不想做的,希望國民黨執政時能夠有所改善,而且我們在民國97年曾重新規劃了一個新的方案,希望能讓這個案子活起來,所以也希望院長能夠支持這個案子、全力以赴,讓宜蘭人的心願能夠早日實現。
* 吳院長敦義:現在就是重新檢視,然後進入可行性評估,如果能夠通過可行性評估,之後依法還是要進行環評,俟環評通過後才可以開始做,此外,這中間還有規劃等各種的配套要去做。
* 林委員建榮:還是請院長能夠全力支持,這是民進黨執政時代、民國95年所發生的一件事情,即陳錫南在媒體上發表的一席談話,也算是一個秘辛,的確,為何有這樣的對話?而且最後該案環評也未獲通過,理由是不應開發,這實在讓人覺得很奇怪,也覺得這樣的理由不是很正確,無論如何,這個案子就這樣被做掉了。
* 吳院長敦義:謝謝委員的指教,這一段我是第一次聽到。
* 林委員建榮:在宜蘭的確有很多的傳言。
接下來請教院長,現在老農津貼提高到7,000元……
* 吳院長敦義:是有人建議提高,而不是將其提高到7,000元。
* 林委員建榮:方才侯彩鳳委員有提到老農津貼若提高至7,000元等問題,然現在一般老人可以領的,就是國民年金中所謂老人基本保證年金還是停留在3,000元。記得本席在95年曾提過一個案子,希望將老農津貼從3,000元提高到5,000元,結果這個案子最後沒有被通過。據了解,這部分的人數有81萬多,而他們一直覺得老農津貼的金額一直在提高,同樣都是老人,為何會有這麼大的差別對待,一個是3,000元,另一個則是6,000元,甚至還有可能會調到7,000元。
基本上,老農津貼再提高1,000元的案子我是同意的,只要我們的財源允許,但是國民年金的基本保證年金,方才內政部長有提到,政府好像也有在研議這方面的問題……
* 吳院長敦義:不是在研議,而是有人提了這種建議,所以接下來要去做估算,如此才能有因應、說明的依據。
* 林委員建榮:國民年金中的基本保證年金有排富條款,但是老農津貼並沒有排富條款,不過,第四條仍有規定,即民國87年11月11日以後加入農保的是設有門檻的,這些才是真正有去耕作的農民,然領到6,000元老農津貼的人,據說有45%以上沒有真正在從事耕作,所以他們非常的憤怒不平,一直提出建議、爭取,希望能夠刪除這樣一個門檻。
* 陳主任委員武雄:第一,老農津貼在84年到87年是有訂定排富條款的,到了87年以後才沒有排富條款。第二,至於要不要排富,還有金額要不要再增加1,000元,我們還在評估當中,畢竟這是要考慮到農民的福利及公平正義原則等問題。
* 林委員建榮:這個問題已經吵了好多年,他們認為他們才是真正在種田的人,所以希望政府能夠重視、考慮這個問題。
另外,院長根據老人福利聯盟的說法,中低收入戶的老人生活補助津貼也17年沒有調整,同樣都是老年人,有關的老年津貼希望能夠一視同仁,不要有差別待遇,以免他們心裡覺得不舒服,生活得不愉快,是否有這回事?
* 江部長宜樺:向委員報告,老人福利聯盟,確實在幾個禮拜前有提出這樣的訴求,當時他們主要是希望中低收入老人的最低生活費的補貼能夠提高,現在低收入戶一個月發六千元,每月最低生活費用1.5~2.5倍間的中低收入發三千元,如果要比照老農津貼調高一千元的話,我們試著算了一下,一年可能要增加14億多的經費。
* 林委員建榮:希望這部分也能考慮。
方才侯彩鳳委員質詢時提到首投族國政觀察團所提的七大政策,第一個就是學貸問題。本席從第七屆,每次總質詢都跟院長、部長提到,希望年收入120萬以下的貸款學生,無論他們畢業多久後才還款,都能免繳利息。雖然我們馬總統曾宣布對於青年學生貸款辦法有一些改變,可是並不符合大眾的需要,大家還是要求年收入在120萬以下者能免利息。
* 吳部長清基:謝謝林委員的關心,年收入在110萬以下的貸款者,其在學期間的利息由政府代付,畢業後就業若其所得在25,000以下,現在總統要求提高到30,000元,所以所得在30,000元以下者,可以延續3年免付利息。林委員希望貸款可以免息,我們認為這涉及法令、政府的財政、照顧弱勢的優先性及社會公平的議題,恐怕還需進一步的研究。因為高等教育其實不是義務教育,所以沒辦法……
* 林委員建榮:現在幼稚園與高職都是免學費?
* 吳部長清基:是的。
* 林委員建榮:若大學的貸款能夠在不繳利息的情況下,能有一貫的作法,應該也是很好的措施,尤其像現在大家都很關心青年脫貧的問題,希望你們能考慮再多加強。
* 吳部長清基:我們評估過了,若全部免利息的話,教育部預算一年將增加95億。
* 林委員建榮:另外關於流浪教師的問題,5年前流浪教師大約只有5萬多人,根據上個月的統計結果已達7萬6千多人,現在學校唯恐以後因為少子化會減班,所以遇有老師缺額,他們就不聘請正式教師,而由代課老師代理,代課老師也一直沒有機會成為正式教師。5年前,行政院通過實施5年精緻國教發展方案,推動持續降低班級學生人數,新增教師員額,希望能多吸收一些流浪教師,不知道該方案現在執行得如何?
* 吳部長清基:班級人數都已減少,國中、國小都下降到29人、25人,未來將會增加老師的名額。若財政許可的話,小學一班1.5能到1.6……
* 林委員建榮:有繼續在實施嗎?
* 吳部長清基:有。
* 林委員建榮:另外還有一件事,就是許多代課教師反映,他們原本一年流浪1次,現在變成一個學期流浪1次,因為學校暑假、寒假不聘,以減少勞、健保及薪水的支出,基層反映非常惡劣,認為剝奪他們的權利,原本流浪教師是一年才要開始找工作,現在變成一學期,不知道部長是否瞭解?
* 吳部長清基:是,這個問題我們再與地方政府研究一下,看能否一年一聘,不要一學期,因為既然他們已經教書,就應該給予他們應有的勞保、健保。
* 林委員建榮:他們原本就已經非常可憐,若再一學期聘用一次,將使得他們的權利受損很大,部長要特別注意這個問題。
* 吳部長清基:這樣是技術性的排除他們的權益,我們再與地方政府研究一下。謝謝。
* 吳院長敦義:謝謝。
*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休息10分鐘,休息之後繼續進行施政總質詢。
* 休息(16時5分)
* 繼續開會(16時1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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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施政總質詢。
* 請潘委員孟安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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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潘委員孟安:(16時19分)主席、行政院吳院長、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辛苦了。宜蘭正遭受颱風肆虐,所以我們還是要以救災為重,但是目前災情如何尚未清楚。,不過本席今天質詢的重點不在災害與災情。
最近主計處、勞委會統計國內相關的就業狀況,這也是院長上任後一直要求的問題,目前國內除了面臨到貧富差距以外,就業問題也是未來不管由誰執政都會感到頭大的問題。院長上任之後雖然曾提出非典型就業或多元就業方案,但是到目前為止,我們看到的數字都非常恐怖。院長,2008年時非典型就業人數約有65萬人,2009年則是高達68萬7,000人,去(2010)年更已經攀升到72萬3,000多人,其中派遣人力就高達53萬9,000多人,也因為派遣人員多、臨時人員多,加上派遣的相關規範不足,導致我們的陳情案件幾乎都做不完,因為現在社會上充斥著派遣人員。
在我提問之前,我先告訴院長一個前提,過去日本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的派遣人力都非常多,影響到整個社會的就業狀況,所以日本政府在1985年就已經制定派遣法,而且中央政府沒有任何一位派遣工,而我們的政府,不論是公部門或私部門,現在可說是交相在使用派遣工,人數高達53萬9,000多人,也因為有這樣的前提,使得主計處日前所公布的平均薪資調查,其中薪資在3萬元以下的受僱者高達359萬餘人,也就是說,有將近360萬人的工資是在3萬元以下,約占688萬總受僱人口數的45%,也因為這個樣子,造成就業人口的基本工資貧窮化,使工資一直無法拉上來。院長,您也看到統計數字,平均實質薪資倒退了13年,當然這裡面有很多的因與果,除了景氣與廠商的意願外,本席認為公部門應該要有更積極的作為,但是我們的積極作為卻是讓整個就業變得浮濫,這是為了要美化數字,還是因為政府要創造就業,卻忽略了就業人口的品質,包括工作權益的保障及員工的權益。
本席在此要特別強調的是,民間運用派遣人力大多是基於成本考量,這是沒有辦法的,但是公部門使用派遣人力,問題就很嚴重了,而且現在還是以倍數在增加,相信王主委對此應該很清楚。以本席手中的圖表來看,自從1998年勞動基準法中訂有派遣規定之後,我們就來看看2005年到目前為止的派遣勞務採購的統計數字,2005年時,一整年度的中央政府派遣工的支出大約是1.5億元,但是到去年為止,已經高達15億1,200萬元,幾乎是10倍的成長,採購件數高達4倍,金額部分則是高達10倍,變成政府為派遣工開了一道後門,既然政府帶頭這樣做,之後民間企業當然會跟進,這樣一來,基本工資當然就更沒有辦法提升了。
院長,2008年時你還沒有擔任院長,但2009年到現在也是呈現倍數成長,這數字背後所顯示的意義是公部門的積極作為到底是什麼?院長可不可以看一看並且回答本席?
* 主席:請行政院吳院長答復。
* 吳院長敦義:(16時25分)主席、各位委員。潘委員提到受僱者的每月工作收入比不上十幾年前的水準,而且月薪3萬元以下的比例越來越重,其實看數字並沒有呈現這種狀況,民國90年5月,3萬元以下的比例是45.56%,91年是45.78%,92年是47.53%,93年是46.01%,到99年5月則是44.58%,實際上這種狀況出現在很早的時候,也就是民國90年、91年、92年,甚至93年都滿高的,這是整個社會日積月累出的問題,這是第一個。
第二,委員提到公部門派遣工的支出從1億多變成15億元,我聽了真的感到很驚訝,何以這10年來會增加這麼多?我請王主委扼要說明一下原因,這究竟是我們的問題還是結構性問題?
* 王主任委員如玄:非常感謝委員對於派遣問題的關切,不過委員方才提到金額增加的部分其實是一種誤解,因為社會各界對於派遣的定義到底為何常常是混淆的,常將派遣與承攬混在一起,然後在統計人數的時候,把派遣和定期、部分工時的部分也全部混在一起。
* 潘委員孟安:主委,妳說哪一個數字是錯誤的?框框的數字錯誤嗎?
* 王主任委員如玄:您剛才提到從1億元增加到15億元,全部都是派遣的部分,因為您說業務經費用於派遣的部分大幅提升,我只是要跟委員澄清,社會各界在調查這些事情時,對於什麼叫做派遣、什麼叫做承攬,或是人數的部分……
* 潘委員孟安:主委,這是公共工程委員會調出來的資料耶!
* 王主任委員如玄:是,但是我的意思是,派遣和承攬是不同的,一般不是念法律的人是搞不太清楚的,所以在做統計的時候、人數調查的時候,有可能會不清楚。
* 潘委員孟安:主委,難道念法律的人就比較會玩弄文字遊戲嗎?這真的很荒謬!院長,王主委的說法,我真的聽不下去了。
* 吳院長敦義:我覺得你們兩個人的講法都沒有不對,所以我要去查,您注意到從1億多增加到15億,如果這些都是真正的派遣工,那是非常嚴重的,因為這會在人力成本中顯現出來。但是王主委是根據她的經驗與法律專業,認為這在定義上可能有所差異,從1億多增加到15億,這些工作有些可能是承攬,也就是說,政府將業務發包給民間去做,所以在定義上會有不同。
* 潘委員孟安:院長,我知道你們很喜歡辯論,所以我把我從公共工程委員會調出來的資料拿給你們看……
* 吳院長敦義:我不否認你的資料可能來自於工程會。
* 潘委員孟安:上星期我才提到中華郵政都是派遣公司承攬的業務,怎麼會是承攬呢?
* 吳院長敦義:派遣公司承攬的業務?
* 王主任委員如玄:派遣公司承攬不會有這樣的用語。
* 潘委員孟安:就是公部門發包給派遣公司……
* 王主任委員如玄:如果是發包,就不是派遣。
* 潘委員孟安:然後派遣公司去僱用這些臨時員,而這些臨時員派遣的平均薪資才1萬3,000元到1萬9,000元,這是主計處所公布的平均數字,當然派遣也分成很多種,有些是全日的,有些是時薪的,有些是部分的。
* 吳院長敦義:所以並非政府部門僱用的派遣工增加那麼多,不是這個意思,是有些業務發包給人家去做。
* 潘委員孟安:為什麼會增加這麼多?為什麼業務要發包呢?
* 吳院長敦義:那就要去問機關,其目的是為了要減少浪費,還是故意不僱用專職的員工,這部分我會去查清楚。
* 潘委員孟安:這就是問題所以,我想院長應該瞭解本席的問題了。
另外,請院長看一下中央部會派遣勞工前十大單位,以及金額的前十大,這是人事行政局所做的統計資料,人事行政局為什麼要統計這樣的資料?因為立法院做出決議,要求人事行政局去做統計,目前中央政府的總員額控管有一點失控,中央政府的總員額大概是33萬8,000多人,其中行政院所屬的部分是14萬9,000多人,如果包括事業機關與學校,加起來一共有33萬多人,所以經我們要求,人事行政局在去年元月31日做出行政院所屬各主管機關使用派遣勞工的統計數據表,甚至連要派單位的法令都註解在此表上。人事行政局寫得清清楚楚是派遣工,怎麼會是承攬?各部會用了那麼多金額,也使用了那麼多派遣人員,院長提到使用派遣人員可能是員額控管的方式之一,但是像原民會所使用的派遣人員卻超過原本總員額的52%。根據此一統計,使用派遣人員人數最多、金額最大的三個部會分別是衛生署、文建會及農委會。此一狀況凸顯出一個問題,為何中央帶頭大量使用派遣工?
* 吳院長敦義:報告潘委員,我長期在民意機關及政府機關做事,我大致瞭解其中的狀況。有些機關編制員額可能是50人,可是因為業務的發展或增加了其他階段性的工作,機關首長只有兩個選擇:第一是膨脹員額,多僱用正式的公務人員。另外一種,就是發包給民間或採用派遣公司來做階段性、季節性或突發性的工作;第二個方法就是多擴大員額,將原有50人的員額擴大為80人,如此就減少了外包的機會,兩者各有利弊。
* 潘委員孟安:院長,不是「或者」而是「前者」。我手上的這份資料,待會我會影印給院長,現在人事行政局吳局長也在院長身旁,除運用派遣員工數外,總員額數也條列在這份資料上。以內政部而言,其預算員額共2萬2,336人,但運用派遣勞工的人數高達966人;各部會的資料都條列於此,不容去做任何抹煞,我們只是正式……
* 吳院長敦義:那後面還差一個數字,如果內政部的編制員額是2萬2,000人,還要查清楚實際進用的員額,然後才能核對出其利弊所在。比如編制員額2萬2,000人,但實際進用的員額只有1萬9,000人,如此就節省了3,000名編制員工,機關或許認為季節性、突發性或階段性的工作若僱用編制內的專職員工可能會造成工作分配勞逸不均,所以這其中的詳情我必須再做調查,道理即在與此。
* 潘委員孟安:好,我支持院長再調查。待會請院長慢慢聽,請局長說明。
* 吳局長泰成:99年1月時,整個中央機關所使用的勞動派遣人力共1萬5,514人,我們係以這個數字來控管,因此這一年多以來中央機關所使用的派遣人力並未再增加,所以剛才委員提到派遣人力的金額快速成長,我覺得可能其中數據的基礎不太一樣。剛才王主委也提到,派遣的意涵可能有不同的解釋,所以這部分可能要再澄清。
* 潘委員孟安:請問局長,人事行政局調查的人數部分你承認吧?
* 吳局長泰成:人數是15,514人,我們係以此一基礎進行控管。
* 潘委員孟安:根據去年元月31日所做的調查,中央部會所使用的派遣工高達1萬5,514人。請問局長,沒有錯吧?
* 吳局長泰成:沒有錯,這個數字是正確的。
* 潘委員孟安:好。採購的金額則是公共工程委員會根據採購法要求各部會蒐集的資料,因為要發包就要編預算,所以相關的預算及採購金額都有,相關的採購預算都送立法院審議通過並已發包執行,這些都是已採購的勞務,請問這部分要怎麼變?本席以下的質詢就要凸顯出這個問題……
* 吳局長泰成:報告委員,其中有很多是業務承攬,兩者統計的基礎……
* 潘委員孟安:這部分稍後再談。原民會運用的派遣工超過預算員額的50%,請問夏副主任委員,原民會使用這麼多派遣員工作何用途?跳舞、唱歌嗎?
* 夏副主任委員錦龍:報告委員,我們運用派遣員工並非使用於跳舞、唱歌。
* 潘委員孟安:那請問作用為何?
* 夏副主任委員錦龍:派遣員工主要是擔任行政助理,因為正式編制人員不足,我們的業務又多,所以我們多數僱用的派遣勞工都是行政助理。
* 潘委員孟安:派遣人員擔任行政助理?
* 夏副主任委員錦龍:對。
* 潘委員孟安:請問黃主委,派遣勞工在客委會做哪些工作?
* 黃主任委員玉振:因為客委會編制員額只有70人,而我們的業務量增加非常多,因此我們使用派遣員工從事非關核心業務的委外業務。
* 潘委員孟安:非關核心業務的委外業務,講得好。站在院長旁邊主管勞工業務的勞委會不但本身也使用派遣勞工,甚至還讓派遣勞工負責核心業務。勞委會職訓局中負責外勞審查的人員是派遣勞工;就服中心中登記、認定失業與否的業務也都由派遣勞工在做;而這些都是勞委會的核心業務。中華郵政的郵差也是派遣勞工;郵件檢包工作也是由派遣工負責;自來水公司及台電公司的抄表人員都是派遣勞工,這些都是核心業務耶!為什麼這些核心業務都由派遣勞工負責?
* 王主任委員如玄:報告委員,因為大院有個決議,中央政府的員額必須總額管控,本會多次希望能夠增加員額,這部分的確會跟大院的決議有所衝突,這是第一點。第二,目前我們在整個員工的保護方面,我們訂定了一個大概是全國對派遣員工最優惠的保護規定,包括年資併計、年終獎金等等相關規範,所以基本上在勞委會工作的派遣勞工,其權益所受之保障應該是全國派遣工作者中最優厚的。
* 潘委員孟安:是嗎?
* 王主任委員如玄:另外,這個問題可能要慢慢處理,因為現在目前有這麼多人在政府機關中擔任派遣工,如果這些職缺馬上變成正式員額、正式編制,一定要重新公平、公正、公開地招考公務人員,現有已在政府機關擔任派遣工的這些工作人員的工作權益馬上會因此而受到影響。所以這個議題我們很關切,我們也在處理,我們會持續地就這些議題進行進一步研議。
* 潘委員孟安:主委不必進行政令宣導,我舉出一個案例,主委可能會下不了台。中華郵政的勞務採購經過公共工程委員會認定應加以督導,除勞委會本身管轄的勞動派遣權益指導原則外,公共工程委員會有勞動採購契約的範本,人事行政局也有勞動派遣的應行注意事項,現行已有各種規章,請問你們有無進行稽查?
* 王主任委員如玄:報告委員,我們有發動勞動檢查抽查。
* 潘委員孟安:請問抽查成果如何?
* 王主任委員如玄:報告委員,就是類似我們一般平常在做勞動基準法相關的勞動檢查,每一次發動勞動檢查時,的確都有些公司沒有遵守勞動基準法相關的法令規定。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啟動了一個專案,希望到年底時能稽查至少1萬家。
* 潘委員孟安:你說你們有稽查,請問你們如何處理不合規定者?
* 王主任委員如玄:報告委員,凡是違反法律規定的部分,我們一定依照法律的規定去裁罰。
* 潘委員孟安:請問這樣人民要勞委會主委做什麼?本席今年接到的案子已經4件,教育部所屬國立體育大學的派遣工,連勞、健保都沒有投保,這是我上禮拜才處理的案件。我上個月處理中華電信一案;上個星期處理中華郵政的派遣工一案,中華郵政全部推給派遣公司,派遣公司只替一部分人投保勞、健保,卻未替另一部分人投保勞、健保。當時列席的勞委會官員針對我提出的這個案子表示並不知情,我要求勞委會必須去抽查。這些中華郵政公司的派遣工不但沒有勞、健保,做了10年的工作年資也無法計算,請問這些血汗勞工……
* 吳院長敦義:潘委員,我聽到這裡已瞭解一個重點。
* 潘委員孟安:請院長聽我講完。
* 吳院長敦義:請先讓我說。中央政府今後若要採購勞務或使用派遣工,派遣公司一定要依照法律規定替勞工投保必要的保險,我們才採購,否則絕對要拒絕採購。
* 潘委員孟安:我很高興聽到院長做這樣的宣示,但是目前為止,我剛才唸的四個案,包括中華電信、中華郵政、國立體育大學,以及之前我提到的台電……
* 吳院長敦義:委員提到的這四個單位,我請勞委會去查,如果違反上述規定,我要處分主辦採購的主管。
* 潘委員孟安:公共工程委員會列席的人員已經講要照勞動採購契約來處理,我們也要求公共工程委員會應該去做監督、抽查,因為到時候要做結算、核銷嘛!勞委會居然沒有查。本席要告訴院長,中華郵政怎麼推責?推給廠商啊!勞工沒有辦法陳情,連勞健保都沒有,我們已經將資料都給了。
* 吳院長敦義:所以,當派遣公司派遣他的人員到公營事業公司服務時,一定要徹查他有沒有具備保險等資料,如果沒有具備就不應該僱用,違背合約就不僱用。
* 潘委員孟安:院長等一下再允諾,我繼續請教國防部高部長,我們看看派遣工做些什麼?連國安局都用派遣工啦!國安局在99年度有關派遣工的預算高達3,200萬元,國安局每一年都有,現在連國防部軍備局的派遣人力預算都高達五億八千多萬。請部長告訴本席,這些派遣工做什麼工作?
* 高部長華柱:國防部外包的人力主要是軍備局下轄的中科院,我們的武器發展在這些年到了高峰期,而且現在所有的管理和人員運用是採矩陣式管理,這個武器的系統和另外一個武器系統不一樣,所以我們是根據武器發展的狀況需要來用人,但是這些人力必須要合乎各項規定,尤其是保防安全部分,我們會嚴格把關。
* 潘委員孟安:飛彈、武器、戰鬥機、飛機、炮彈等涉及到國安,而你們用派遣人員?
* 高部長華柱:我們對核心的部分會掌握住,有些人並不會接觸到核心的部分。
* 潘委員孟安:部長很老實,昨天本席在查軍備局時,軍備局的官員老實告訴我,我問他用這麼多派遣工幹什麼,他說在做飛機組裝和飛彈填裝。我一聽還得了!中華民國的戰鬥機、飛機、炮彈,竟然是用派遣工所組裝的,這涉及到專業安全和國安問題。部長,這非常嚴重喔!我非常肯定部長據實以告,你說這些人力是用來做這些工作的,你講他們不會涉及到核心的部分,但是派遣工到中科院或是軍備局所屬的營上工作,他們不是做水電或是釘版模喔,他們做的是危險的工作,而且是涉及到國安問題的工作。
* 高部長華柱:這樣的作法已經行之有一段時間,我們各方面都有考慮到,必須做過安全查核。
* 潘委員孟安:沒有一段時間啦!你們是從98年才開始的,我從公共工程委員會調出來的資料,你們的採購案是從98年開始的啦!
* 高部長華柱:任何一個單位對於這麼龐大的人力,如果都完全用正式人員,任何一個政府都負荷不了。而且當任務完成,這個武器發展結束之後,這些人不可能留在原來的生產線上,所以這是一個兼籌並顧的作法。
* 潘委員孟安:難怪我們的戰鬥機會失事,當然我們不是詛咒……
* 高部長華柱:委員不要扯太遠,這沒有關係。
* 吳院長敦義:潘委員,任何一個機關再怎麼機密,所用的電腦也是別人做的,對不對?
* 潘委員孟安:沒有錯。
* 吳院長敦義:任何一部車子再機密,可是車子也是人家做的啊!
* 潘委員孟安:連國防部做飛彈、戰鬥機、飛機,都是用派遣工,你說嚴不嚴重?
* 吳院長敦義:不能講「都是」,可能也有用派遣工,但是你說「都是」,那就不對了。
* 潘委員孟安:院長不要咬文嚼字啦!
* 吳院長敦義:不是咬文嚼字,你把核心的工作和……
* 潘委員孟安:採購用了那麼多的派遣工,預算高達5億8,000萬元,按照主計處公布的平均數字,這些派遣工一個人的月薪是1萬3,000元到1萬9,000元。當然有四種型態的派遣方式,有人做全日,有人做白天,有人做晚上,型態不一樣,這是主計處所公布的數字,是一個平均值。現在我們知道連國防部、連國安局、連各個部會的採購都是用派遣工,院長認為嚴不嚴重?現在院長已經瞭解其中的狀況。
* 吳院長敦義:對這個案子,政府只有兩種選擇。第一個選擇就是部會認為工作量需要進用很多人,那就是擴大編制,如此一來,國家總僱用的公務人員就會大量的膨脹,至少這1萬5,521人就變成國家的正式編制員額,這是甲案的選擇。我想人民不會支持這種選擇,如同方才高部長所講,針對這個武器裝備僱用派遣工,一旦結束這個任務,進行下一種型態的作業,又必須僱用另一種專長的人,所以這個作法可以自由、彈性運用。反之,如果我僱用一批做這種武器的人,全部讓他們變成正式人員,等到進行另外一個任務,這一批人不適用,我必須再僱用那麼多人,如此國家僱用的人員就會越來越膨脹,變成不可承受之重,就是這個原因。所以,只有選擇用派遣或者交給派遣公司,那就要嚴格管控,考慮有無保險和安全顧慮等。
* 潘委員孟安:對於本席今天質詢的重點,你不要扭曲為要你去增加員額,本席質詢的重點是,公部門、政府行政部門帶頭這樣做,民間更是起而效尤啊!
* 吳院長敦義:你是說應該增加員額嗎?
* 潘委員孟安:我沒有叫你增加員額,我再次強調,你不要扭曲為我要你增加員額,我沒有要你去增加員額。院長,我們要你去正視這個問題的存在,你看到目前各部會這麼多的派遣工,你怎麼處理?是否可以要求全面清查?將來是不是要立法配套?現在要全面清查各部會所屬是否違反採購契約裡面有關勞工的權益,並且清查人力的使用狀況。這個什麼時候可以做好?
* 吳院長敦義:你指教得很對,我一定會做。這個清查是由勞委會和人事行政局負責嗎?
* 吳局長泰成:我們會透過各部會清查。
* 潘委員孟安:院長,什麼時候可以給我們答案?你們去年元月份已經清查過一次了。
* 吳局長泰成:沒錯。清查要一點點時間,也不是太長,我們很快在兩個月……
* 潘委員孟安:院長,你說要多久時間?
* 吳局長泰成:兩個月之內清查。
* 潘委員孟安:我是質詢院長。請問院長,要多久時間?
* 吳院長敦義:1個月。
* 潘委員孟安:好,1個月全面清查各部會所屬,我剛才講這一萬五千多名還沒有包括地方機關喔!
* 吳院長敦義:不應該受到剝削,應該有保險就要有保險,要符合採購合約。
* 潘委員孟安:請院長再承諾第二件事。勞委會是否就這些已經發布採購的勞動契約去做稽查,要全面稽查,因為我剛才提到的這四個案,完全沒有按照公共工程委員會的採購契約去做,沒有勞保、沒有健保,包括年資合併都沒有辦法提撥年資,這怎麼辦?這些人是血汗勞工啊!院長可不可以指示勞委會,什麼時候全面清查給我們看?
* 吳院長敦義:我請勞委會說明是抽查還是全面清查。
* 潘委員孟安:像中華郵政發包的那個公司,它還是科技公司呢!我看了嚇一跳,來陳情的人拿的是承包廠商是某某科技公司,我覺得很奇怪,科技公司怎麼會做勞力派遣呢?就這個部分,勞委會什麼時候可以給我們一個答案?
* 王主任委員如玄:剛才人事行政局已經承諾,會要求用人單位對派遣單位盡到監督的責任,讓它遵守勞動基準法相關的法令規定,這是第一步。第二步,有關後續的部分,我們可以用本來在年底之前就啟動的「掃A專案」,我們會將之列入「掃A專案」的對象,是否有落實執行勞動基準法和勞保條例的規定,我們會檢查這個部分。
* 潘委員孟安:好,那我希望你一個月內給我們答案。有很多廠商惡意開除員工,連資遣費都不給,我剛才講的這4個案,連一毛錢的資遣費都沒有。
* 吳院長敦義:如果廠商有這種違規紀錄,那我們就將其列為拒絕往來戶,取消參與我們將來發包工程的投標資格。
* 潘委員孟安:院長,他們只要換個名字就可以不受限制了。
* 吳院長敦義:負責人總是同一個人。
* 潘委員孟安:不要讓公部門的公權力睡著了。
另外,公共工程委員會針對各部會發包的採購案進行實質審查時,監督採購過程完畢之後進行核銷,在採購當中,執行當中,工程進行當中,到工程結束,有沒有辦法去抽查?
* 吳院長敦義:你是說請公共工程委員會來抽查嗎?
* 潘委員孟安:對。
* 吳院長敦義:我完全支持。
* 潘委員孟安:你支持就要講。
* 吳院長敦義:我現在就等於宣布了。就請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李委員開始進行這項工作。
* 潘委員孟安:抽查都是治標,勞動基準法公布之後,在2009年有一個針對派遣人員的專章送到行政院,目前行政院院會似乎都沒有決定,這個案子從2009年躺到現在。
* 王主任委員如玄:這個法案現在還在勞委會,因為工會團體有不同的意見,有些工會團體主張完全禁止派遣,有一部分工會團體內部有不同的意見,所以我們目前跟這兩個不同的工會團體彼此之間還在溝通協調。
* 潘委員孟安:主委,已經兩年了,您什麼時候去協調這兩個團體,大家取得一個共識?要不然上行下效,大家都會去模仿別人運用派遣人力的方式。
* 王主任委員如玄:目前我們分為兩個階段在執行,第一個就是在法令還沒有修正之前,照委員所指示的,落實勞動基準法相關法令中所規定的勞動檢查,我們會先做有規定的部分,把規定的部分處理完之後,第二個部分就是剛才提到勞動基準法派遣專章,我們會送到行政院院會。
* 潘委員孟安:我知道,我是問你,這派遣專章已經放在你們那裡2年了,你什麼時候去找出來,讓不同意見的團體儘快形成共識,能夠儘速立法,將來政府要創造就業機會時,這些員工才能得到保障?
* 王主任委員如玄:是,我理解,跟委員報告,我們會儘速處理。
* 潘委員孟安:儘速是什麼時候?
* 王主任委員如玄:我們已經持續在跟這些不同的勞工團體溝通,因為勞工團體非常多,各有不同的意見,我們要分批、分梯次進行溝通。
* 潘委員孟安:主委,去年我質詢你時也曾就這個問題向你提問,你也說要儘速。
* 王主任委員如玄:草案其實都出來了,現在只是勞工團體內部沒有整合的話……
* 潘委員孟安:我當然知道草案已經出來了。我要草案,怎麼沒有草案?
* 王主任委員如玄:委員也知道草案已經出來了,只是勞工團體內部有不同意見,我們不能不跟勞工團體溝通就把法案貿然送到行政院,這樣會讓勞工團體覺得他們的意見不受尊重。
* 潘委員孟安:院長,您也是民意代表出身,所以您也能體恤民意,現在派遣人員高達五十幾萬人,我們應該要趕快定立法律規範。雖然我很清楚工會團體內部意見不一,但是相關單位應該要趕快去折衝,調和鼎鼐,凝聚共識,經過政府立法修法,保障派遣員工權利,這是當務之急。
* 吳院長敦義:是,我請王主委依照潘委員的指教,全力去做。
* 王主任委員如玄:對,我會儘速去做。
* 潘委員孟安:主委,我還有很多問題未及提問,改以書面提出,請主席宣布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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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委員孟安書面質詢:
財團.傾中擺中間 國家.人民擺兩邊!
一、旺中併購中嘉案、國安、消費權益將不保
旺旺集團旗下旺中寬頻媒體擬砸下762.5億元,購買有線電視系統業者中嘉集團所投資的11家有線電視,涉及用戶達118萬戶,是過去5年來亞洲最大的媒體併購案;此項交易案幕後中資色彩濃厚,若拍板定案,旺旺集團將成國內僅見上下游垂直整合的跨媒體經營集團,言論立場可能受中國操控,壟斷資訊,形成一言堂的媒體巨獸。去年10月28日本席就召開記者會警告政府部門應禁止中資插旗台灣媒體,不料各機關仍馬不停蹄的為這樁可疑資金來源的交易案,提供禮遇通關。首先是在一片質疑聲中,公平會在今年4月底以11項附加條件通過旺中併購中嘉,接著NCC也在9月6日以形式的聽證會準備為此案背書。
請問院長,您認為旺中併購中嘉案沒有國家安全的疑慮嗎?
依據「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業別項目」之規定,有線電視事業並非陸資來台許可投資項目;然而「中國旺旺控股有限公司」來自中國市場的營收比例高達93%,且自2008年起即在香港交易所掛牌上市。旺中併購中嘉案投資人為英屬維京群島商PURE INVESTMENT GLOBAL CORP.該公司唯一股東為英屬維京群島商HOT KID HOLDINGS LIMITED;而英屬維京群島商HOT KID HOLDINGS LIMITED唯一股東及董事為旺旺集團董事長蔡衍明,其間資金脈絡撲朔迷離、錯綜複雜,令人眼花撩亂(如附圖),若是正常投資,為何要採多層次轉投資架構?貫以打壓言論自由而惡名遠播的中國,可能藉此在對岸箝制我國媒體的自主性,成為國家安全的大漏洞。
政府在大選前強渡關山,引進高度中資疑慮的股權入主國內媒體事業,究竟動機何在?
中國三階段併購扼殺台灣經濟自主,其中第一步即是利用台商回台併購媒體、大樓等指標性企業,為傾中代言。
這些以內銷中國市場為主的台商其營收是人民幣,結匯出境需要中國官方特許,能從中國匯回鉅額資金併購台灣媒體,其雙方默契及信任關係會不會傷害台灣利益?
97年蔡衍明買下中時集團1個月後,就在當年12月5日面見國台辦主任王毅,「報告」收購中時集團的過程,王毅當時的回應是「集團將來有需要,國台辦定會全力支持」;如今,旺旺又將手伸向有線電視系統,無論資金成分、市場垂直壟斷,無不讓人疑慮。
此案發展到現在,國安單位從未介入,院長相信有意入主者的資金成分,沒有中國在背後操控嗎?NCC9月21日核准中華電信與中國電信、中國聯通、中國移動3中國公司投資合作(兩岸各投資50%),建置金門直通廈門的海底電纜系統,聲稱經過國安局同意,旺中併購中嘉案影響不下於海底電纜案,國安系統有參與嗎?
在國家安全之外的另一個問題,是不公平競爭。台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陳炳宏教授也公開實證研究指出,媒體若集中在少數人手上,其內容選擇會越來越偏狹,將限制民眾知的權利。旺中寬頻媒體若成功併購中嘉網路等,旺旺集團將成為系統業及頻道業的霸主。併購後,旺旺集團在系統市場方面,占有率將提高到26.69%,成為全台最大的有線系統經營者;頻道市場方面,旺旺集團併購11家有線電視後所能掌控的頻道,加上旺旺原有的中天3頻道、中視,及合作伙伴東森集團的5個購物台,幾乎佔去有線訂戶可收看約100台的2成。各界不斷批評與質疑系統經營者運用上下游市場垂直整合力量造成限制競爭或不公平競爭現象,斲傷消費者豐富多元的收視權益。
院長是否知道您所領導的行政院,上會期向立法院提出「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100.04.22已付委),其中第25條準備將系統經營者及其關係企業所提供之基本頻道數,佔基本頻道總數比例的上限門檻由現行的25%降為10%?
然而,既要修為1成以下的限制,公平會、NCC等機關,為何又要急於修法三讀前,為此併購案快馬加鞭趕進度,放行2成的壟斷,莫非是「一手假改革、一手搞偷渡」的兩手策略?
2年前蔡衍明因旺旺併購中天、中視案,連日大篇幅報導槓上NCC,指NCC副主委陳正倉、委員翁曉玲及鍾起惠等3位委員「違法濫權」,3位委員竟因此自動迴避此次旺中併購中嘉案的審查。
公權力可以自甘示弱,變相助長財團氣燄嗎?外界傳言藍委兩度施壓,甚至行政院「關切」本案等,是否才是3位NCC委員迴避的真正原因?院長也認為他們應該迴避嗎?
9月6日的聽證會是什麼樣的場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7位委員,除了3位自動迴避審查外,剩下的4位NCC委員中只有1位出席,消費者代表0人,國安單位0人;業者充分發言以2、3小時計,學者發言10分鐘,媒體監督與改革社團發言3分鐘。
整場聽證會言論一面倒,就如同即將來臨的媒體環境一樣。這樣的聽證會,社會大眾能接受嗎?
聽證會微弱的學者聲音中,有人擔心「返鄉的鮭魚,可能會變成無法控制的大恐龍」(文化大學資訊傳播系柯舜智副教授);有人疾呼應用德國計算跨媒體集團是否壟斷言論市場的計算指標「KEK值」,併購後旺旺集團KEK值高達140%,KEK值超過30%即達到否決標準,NCC應勇於否決,否則此併購案一旦通過,我們將被迫接受一個橫跨無線電視、有線電視、報紙雜誌和網際網路的「跨媒體巨獸」(台大經濟系鄭秀玲教授);也有人質疑旺旺集團過去2年言論集中情形來看,在釐清社會疑慮之前,NCC不應輕率通過(台大新聞所洪貞玲副教授)。
上週三(9/28)NCC委員會決議再召開公聽會,本席要求公聽會中,國安單位應提出資金來源調查報告,邀請消費者及媒體改革等公民團體充分參與,回應學者及各界質疑,並依行政院「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法較嚴格標準作為檢視依據,院長能否同意?
二、銀行西進中國再鬆綁 金融風險難控管
行政院於8月31日核定「兩岸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修正案」,大幅鬆綁我國銀行西進中國的管制,除取消本國銀行登陸母行、子行「二擇一」及分行、子行、參股「三選二」限制,並取消國銀在中國分行的授信放款餘額倍數限制;此外,國銀海外分行與OBU對中國授信放款,也擴大放寬至中國企業與自然人。在強化風險控管方面,新辦法規定,國銀赴中總量曝險額,包含「授信」、「投資」及「資金拆存總額度」,不可超過上一年度淨值的1倍。據了解,金管會原版本只有淨值的「6成」,央行意見甚至僅「5成」,但行政院審查時,認為幅度不夠,而把淨值調高為「1倍」。中國銀根大幅緊縮,鬆綁國銀赴中,若風險控管不足,不僅排擠國內放款,一旦在中國經營出問題,還會回過頭波及台灣金融穩定。
請問金管會及央行:原有的曝險成數考量,是受到什麼壓力而放棄?萬一中國發生金融風暴,台灣不會慘遭波及嗎?
「兩岸金融業務往來辦法」是去年3月下旬通過,未滿1個月、在4月中旬富邦金董事長蔡明忠在中國海西研討會,就提到金融三法「管制太多」,讓已經透過香港子行參股陸銀的富邦,無法再以母行登陸。此語引起當時金管會主委陳冲不滿,因而發布新聞稿反擊,認為蔡明忠發言的場所和對象不恰當;不料,沒隔幾天,蔡的父親蔡萬才為子槓上金管會,重砲轟擊「小小金管會管太多」等。蔡萬才這番話,引起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立委不分藍綠聲援陳冲,抨擊蔡萬才是「商人干政」,到了6月,金管會還對富邦金開罰多案違規事項,合計罰鍰超過1,000萬元,展現應有的公權力。
當時金管會以分散風險為由,訂下這項國銀登陸僅能母行與子行「二擇一」條款。請問金管會,為何去年3月下旬至今,才1年半的時間就取消限制?在財團面前自動矮一截,坐實了「小小金管會」的睥睨之詞,其間是否受到高層壓力?
原本願意捍衛國家人民利益的NCC委員,遇到旺中併購中嘉案即自動迴避審查;原本勇於反擊財團蔑視的金管會,遇到鬆綁赴中,就真的變成放棄專業的「小小金管會」。一旦碰觸財團利益及傾中政策,官員就要矮一截?孰令致之?背後的黑手在哪裡?
* 主席:請黃委員志雄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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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委員志雄:(16時53分)主席、行政院吳院長、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本席欣見馬總統日前提出符合居住正義的實價登錄政策,不動產實價登錄未來上路之後,絕對可以確保房地產交易透明,讓民眾在買賣不動產的時候可以參考,也能降低人為哄抬價格的狀況,未來政府也可以依照房價實際的狀況訂定未來的房地產政策。但是很多人還是有很多質疑,針對這樣的議題,業者、專家認為,如果沒有配套,市場絕對會陷入一陣慌亂。有人認為實價課稅對地主的衝擊最大,土地實價登錄以後,地主要繳更多稅,轉嫁到土地價格上,建商要花更多錢買地,那房價自然會墊高。未來行政院和內政部將來要如何因應這樣的問題?要提出什麼配套措施來防止這樣的問題產生?
* 主席:請內政部江部長答復。
* 江部長宜樺:(16時55分)主席、各位委員。感謝黃委員對這個政策的詢問。首先讓黃委員及社會大眾放心的就是,實價登錄當然要有許多配套的規定,這些規定就在現在我們送來立法院審議的地政三法裡,有一個條文有寫到關於實價登錄制度的相關辦法、程序和罰則等等,都要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所以我現在已經責成內政部同仁同步研議實價登錄制度的整個做法和細節,同時也找地方政府的代表,也就是地政單位的同仁,並找一些專家學者及業界代表,特別是房仲業界和地政士方面的協會,大家一起來討論。等到立法院通過地政三法,進行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的時候,相關的配合法規也能夠配合妥當。委員所關心的事情,我先作以上簡單回答。
* 黃委員志雄:總統提出這個政策,是出於善意,也是一個好政策,但是好的政策如果沒有加上好的配套,未來絕對徒勞無功,而且又會招惹民怨,很多政策推行都會造成這樣的問題,院長對我這番話絕對是感同身受。
* 吳院長敦義:的確是這樣,黃委員,您是高度有智慧,有時候一塊土地有3個價格,公告地價是一個價,公告現值又是一個價,這兩者,一個是課增值稅的依據,一個是課土地增值稅的依據,現在又要以實價(市價)登錄,也就是說,當課稅的時候是從低課稅,當補償的時候是從高補償,這就是政府幾十年來不分朝野黨派或由誰執政都是一致的政策,一地有兩種價格。後來還覺得依照那個依據來補償還不夠,又一再加成,這都是依照補償從優的原則。現在要求實價登錄,就是因為買賣如果不按實價登錄,就代表買賣雙方有人不老實,不老實的話,以後大家交易時都會作假,所以一定要鼓勵並強制土地交易實價登錄,這樣子的話,資訊才能透明。
* 黃委員志雄:沒有錯。
* 吳院長敦義:至於課稅,假如買賣房屋的時候有賺到錢,可能會顯現在綜合所得稅當中,現在課徵奢侈稅,就是在實現這個正義,但是我們不會增加自用住宅持有者的稅率負擔,這是很重要的一個理念,所以將來假如房價或地價高到一定程度,對自用住宅的稅率,有可能進行微調,來維持居住的正義。
* 黃委員志雄:進行微調是必然的做法。
我要向院長報告一個現象,其實現在很多地方建設涉及徵收作業,所以很多地主都持觀望的態度。因為總統宣示未來要採實價登錄,要以市價徵收,所以現在地主全部都不談徵收,關閉協商大門,造成很多地方建設徵收工作受到阻礙。我所居住的地方上有幾個建設案就發生這樣的情形,地主原本樂意去談,但是看到總統的宣示,他們猜測相關法令會在這個會期通過,明年會實施實價登錄,大家就開始觀望。
* 吳院長敦義:我相信你說的。所謂的市價,是規定各縣市地價評議委員會每半年開一次會來定出價格,以前是一年開一次會,12月開完以後,1月1日公告,等到當年11月進行徵收的時候,就發現公告現值已經不符合現在的市值,所以才會有加成徵收的情形,加成就像在秤上加砝碼一樣,讓價格平衡。現在規定半年定一次價格,有人就在等,並表示現在是11月,他們不想和地方政府談徵收,他們要等到明年1月1日公告現值和將來半年就調一次的價格公布以後才要談,但實際上,其結果都會趨近於合理的價錢。
* 黃委員志雄:如果目前的問題沒有解決,有可能會衍生更多的問題,這是我們要去防範、瞭解的,所以我說好的政策如果沒有好的配套,到最後就是徒勞無功。
* 吳院長敦義:所以實現正義一定要披荊斬棘,但不能濫殺無辜。
* 黃委員志雄:那當然。接下來本席要請教吳部長,在今年元旦文告裡面,總統正式宣示今年開始啟動12年國教,分階段逐步實施,先從高職做起,預定103年高中職學生全面免學費,大部分是免試入學。距103年約2年左右的時間,其實本席是非常擔憂的,當初的規劃是否能夠讓學生、家長、老師三方面都能夠滿意?然而,現在大家對於整個學區的劃分、入學資格、方式、評鑑方法等等都是一頭霧水,而且涉及到各學區高中職均質化,這也造成很多家長擔心自己的小孩會不會發生高分低就的情形,像最近北北基聯測確實也惹來很大的風波,請問部長,未來高分低就的狀況會不會再產生?如何說服家長能夠認同依學區入學、高中職均質化?該如何去做?
* 吳部長清基:謝謝黃委員的關心,其實將來應該不會有高分低就的情況發生,因為將來沒有基測,所以就沒有考試的成績,完全是根據他們的興趣、志願、住家附近去填志願來免試入學,我想將來多元智慧這個觀念會被接受,孩子找出他們的潛力、生命中的亮點,然後做最好的生涯發展,老師的輔導也要做好,高中職則因為優質化、均質化而就近入學,將來明星高中學校不再像過去以數理為主,重點高中也會有其特色,包括職業學校都可以成為明星學校,所以每個人唸高職有一片天,唸普通高中也有很好的前途,我想將來不會這種高分低就的現象發生。
* 黃委員志雄:我們還是要去瞭解本質,其實每個家長都希望孩子能夠贏在起跑點上,都期待他們能夠唸個好高中,未來唸個好大學。
* 吳部長清基:觀念已經在改變了。
* 黃委員志雄:最主要的觀念還是升學,老實說,要在短時間內、2年、3年、5年內改變他們的思維是有困難的。
* 吳部長清基:這部分需要溝通,現在已經在宣導了。
* 黃委員志雄:所以本席憂慮的是,在未來2年多的時間裡,我們如何做到讓家長、學生、老師都能夠放心,這是非常不容易的,所以政策的宣導、落實配套確實是我們應該更努力、向下扎根去瞭解的。
* 吳部長清基:像今天媒體也談到許多明星大學在強調繁星推薦,所以將來你到少數的明星學校,繁星推薦到好的大學的機會反而少,如果是就近、附近的高中、高職唸書,繁星推薦的學校排名會在前面,所以「寧為雞首不為牛後」這個觀念,家長慢慢就會感受到。
* 黃委員志雄:根據天下雜誌調查顯示,願意配合12年國教,放心讓自己孩子依學區高中就讀的家長只有三成多,交叉分析後發現,都會區家長選擇申請學區內高中的比率高達37%,比選擇基測登記分發多出了2.6%,非都會區家長比較支持基測登記分發,有41.4%,比選擇學區內就讀高出11.1%,原因很簡單,都會區高中職的資源不論是數量或品質都比非都會區來得好,所以家長當然願意接受嘛!
* 吳部長清基:資源比較整齊一點。
* 黃委員志雄:教育部如何去落實學生各自選擇就近學校就讀才是12年國教最根本的問題,教育部如何讓家長不用擔心學區內沒有一個像樣的高中、如何拉近公私立高中職的差距、如何提升各校的軟硬體設施?我想這才是重點。
* 吳部長清基:謝謝黃委員很有深度的、專業的質詢。事實上,為了讓高中職能夠就近入學,均質化、優質化這個政策已經實施好幾年了,現在行政院也有支持,在經費方面,101年也編了一些經費把各個學校帶起來,我想優質化、均質化是一個很重要吸引學生就近入學的理由,各縣市也會考慮如何讓孩子就近入學,如果附近沒有比較好的學校,像完全中學,如果國中辦得好,上面要再加3年,我們也會支持它,讓孩子能夠就近唸到好的學校。
* 黃委員志雄:若要達到理想目標,經費是不可少的,而且也需要時間。既然總統已正式宣示103年要上路,未來高中職希望能夠免學費,這涉及的經費非常龐大,目前教育部公布國教所需的經費:101年是288.6億、102年是307.21億、103年是339億、104年是368億,顯見12年國教的經費非常龐大,所以過去歷屆教育部長都無法予以落實、都無法去做,經費可說是最大的阻力。
* 吳部長清基:經費是一個因素,還要有長官、總統、院長的支持。
* 黃委員志雄:沒有錯,總統做了宣示,院長也大力支持,這是一個很重要的支持。
* 吳部長清基:去年院長把公私立高中職學費拉平了,所以從去年開始,已經有私立學校招生額滿,公立學校招生反而不如它的情況。
* 吳院長敦義:黃委員,我們要相信一個事實,9年國教與6年國教相比,國力綜合起來會強,12年與9年相比,總力也一定會強,這是很自然的道理,這是大數法則,但這中間還是有很多問題,必須披荊斬棘,我們要考慮到師資、教室、學校是否足夠的問題,這樣才能讓每個人想讀就可以讀。
* 黃委員志雄:逐步到位。
* 吳院長敦義:最終就是財源夠不夠的問題,這涉及到主政者安排之重要優先順序,總統認為從57年到現在已經距離43年了,難道從9年國教再跨一步要等半世紀以後再來跨嗎?全世界已經有好多國家都是超過十年的國民教育,而中華民國的各個項目都可以在全球爭一日長短,被列為優的部分,基本教育是不能落後的,所以我們一定要下定決心,在各種因素、條件都逐漸成熟下,總統的決心與眼光是非常重要的,我們也得到各界基本的肯定,都贊成12年國民基本教育,但這中間的問題還是需要教育部、各縣市政府、 貴院委員先進、地方人士、教育學家一起來參與,我們跨這一步,等了43年,這一步不能跨錯,一定要好事辦好,這樣才符合國人的期待。
* 黃委員志雄:好事多磨,既然跨了這一步,我想應該是成功的開始,既然院長和總統都這麼有決心,經費勢必有機會到位,院長的後續支持也是很重要的,專屬的財源和專責的機構可確保未來是否能夠專款專用,我想這是讓家長、學校、學生放心之具體方法,請問能否這樣做?
* 吳院長敦義:記得9年國教實施時曾附加教育捐,但這次我們並沒有考慮附加教育捐,因為我們想先盡最大的努力,撙節不必要的開支,在提升國家總力上,12年國教會高於9年國教,我覺得這是必然的道理,我們有信心也有決心去克服困難,然後達到成功。
* 黃委員志雄:另外,有關生育率,現在我國的生育率可能是全世界排名最後一名,只有0.89,不到0.9。
* 吳院長敦義:今年已經有所回升了。
* 黃委員志雄:有稍微高一點,總統也有宣示,現在慢慢要達到18萬人,希望到18萬這個合理的範圍,能夠更高的話,當然是更好。今年前七月的結婚人數有87812對,較去年同期成長12.7%,合理預估明年的嬰兒數絕對會成長……
* 吳院長敦義:今年是百年好合,結婚的人很多。
* 黃委員志雄:明年是龍年,政府又有特別的利多,但這會不會是曇花一現?過了龍年之後,生育率會不會往下走?
* 吳院長敦義:不會。
* 黃委員志雄:持續的配套措施在哪裡?
* 吳院長敦義:黃委員在問政及體壇上的表現是後勁十足。
* 吳部長清基:5歲幼兒免學費從今年開始實施,總統和院長也承諾財政許可的話,未來會朝著4歲、3歲免學費,這對減輕年輕父母親的負擔是有幫助的。在幼托整合方面,從86年到現在,也在院長拍板定案下整合成功。將來2歲到6歲的孩童全部由教育部負責他們的養育與教導,年輕父母也能比較放心。
* 黃委員志雄:所以部長和院長都深具信心。臺灣在面對少子化的衝擊,從很多的調查中可以了解,超過六成的婦女其實也想生孩子,卻因為外在的因素壓力,導致生育率下降。院長知道大家為什麼不敢生孩子嗎?主要因素在哪裡?
* 吳院長敦義:因為生小孩對家庭是一項……
* 黃委員志雄:有76%是因為經濟壓力,13%是社會治安的因素,11%是因為沒有經驗,擔心無法當一個稱職的父母,可見經濟壓力的因素還是最大宗。如何減輕經濟壓力的問題,部長剛剛提到托育相關環境的改善,也會有很大的助益。
* 吳部長清基:將來12年國教不要有考試的壓力就可以升學,這也是在減輕家長的負擔。
* 黃委員志雄:院長如果是剛結婚的夫妻,想要跟太太去吃飯或看電影,可是家中有幼兒,要如何處理?
* 吳院長敦義:帶著一道去啊!我以前就是這樣啊!
* 黃委員志雄:是這樣啊?這就凸顯一個很大的問題,院長可能這樣做,但並不是每一個家長都願意帶著一、二歲的兒童去看電影,萬一看到一半,孩子突然哭鬧,怎麼辦?
* 吳院長敦義:我以前還帶著爸爸、媽媽、太太、小孩一起去看電影。有些傳統、很好的東西,還是要讓大家建立起來。幸福的家庭……
* 黃委員志雄:傳統的家庭觀念是很重要的,這沒有錯。
* 吳院長敦義:我覺得整個社會有很多傳統的、現代的東西,要結合在一起。
* 黃委員志雄:那當然!但是現在最大的問題就是托育問題,如何讓年輕人放心去生孩子……
* 吳院長敦義:要袪除這三個害怕的因素,政府一定要很努力。
* 黃委員志雄:那當然。
* 吳院長敦義:治安要弄好一點,要讓年輕朋友能安居、能就業,成家最好先能就業。
* 黃委員志雄:30歲以下的年輕人平均年所得大概是多少?
* 吳院長敦義:四萬六千多是現在就業者的平均數,三、五十歲的應該更多,二十幾歲的年輕人一定更少。
* 黃委員志雄:院長日理萬機,很多小數據不一定了解。未滿30歲的年平均所得是42.2萬元,30歲至34歲的年平均所得是57.7萬元,6歲以前的育兒基本費包含生活費、保母費、幼稚園學費等等,大約是125萬元。一般受薪的年輕人,34歲以下的上班族會願意去生孩子嗎?我想這是很現實的問題。我們要如何克服他們的心理障礙,這一點恐怕需要院長和部長多下決心。有關貧窮化的問題,根據主計處的統計,未滿30歲者的平均收入水準不如13年前,39歲以下的平均所得收入,也不如14年前……
* 吳院長敦義:換言之,是比過去12年好,只是比不上13年前的高峰。解讀數字要解讀清楚。
* 黃委員志雄:我想這個數據是主計處給的,這種數字出來後,就會有很多不同的解讀,院長這樣的解讀或許也是一種解讀的方法。大家都在爭取首投族的選票……
* 吳院長敦義:像去年比前年好,比大前年好,一直比得上去。
* 黃委員志雄:最近民進黨團引用主計處調查指出,全國有156萬戶家庭入不敷出,20歲至24歲青年失業率創新高,他們要求總統道歉,閣揆請辭。宋楚瑜日前受訪時,也指出馬政府讓年輕人沒有希望。數據要怎麼樣讓社會大眾接受,而不是去各說各話。
* 吳院長敦義:有些話能信,有些話則不能信。
* 黃委員志雄:那當然!謠言止於智者。從這個圖表可以看得很清楚,20歲至24歲的失業率高達13.58%,25歲至29歲是7.14%,30歲至44歲是4.38%,45歲至65歲是2.67%。為什麼青年的失業率還是居高不下?主要因素在哪裡?我們要去面對這個問題、克服這個問題,才能有效解決少子化的問題。這些都是環環相扣,不可忽視的問題。
* 李主任委員允傑:跟委員報告,我們看20歲至29歲青年的失業率,其實是逐年下降中,從98年的10.61下降至99年的9.8,到今年6月份是8.8。一方面是我們的經濟景氣好轉,另一方面我們透過跨部會的合作,提出青年就業率提升計畫,該計畫創造243萬人次的輔導,對年輕人的就業也是很有幫助的,當然我們好還要更好。至於OECD是15歲到24歲青年的失業率,拿它來和臺灣相比較,我們臺灣13%的失業率算是位在中下部分,並非最高;美國的失業率是18%,英國大概是百分之二十幾。但我們並不以此自滿,因為我們還有努力的空間。
* 黃委員志雄:針對亞洲四小龍,我們是最高還是最低?
* 李主任委員允傑:我們也算是中間。如果跟韓國來比,青年的失業率相對於平均失業率,韓國是2.65倍,臺灣是2.51倍,我們還算是不錯的,比韓國好。但就絕對失業率而言,我們目前是比韓國高一點點。
* 黃委員志雄:主委的說明,本席大概都清楚,我們從2009年的高點,一路下降了許多,但它還是挺高的。如果與歐洲相比,歐洲是高出我們許多,西班牙是45%,希臘是39%,義大利是28%。但是我要比好的,好還要更好!現在年輕人一開始的薪水大概是2.2萬至2.3萬,這是不爭的事實,這個薪水要如何讓他們成家立業,讓他們五子登科?我想這是很難的,院長都很了解。
* 吳院長敦義:充分了解。
* 黃委員志雄:我想,未來不管是選舉也好,未來的政策方向絕對是針對青年失業的問題、薪資的問題及結構性的問題要怎麼去改變?其實我們也很清楚,像日本的服務業都是由中高年齡者在做的,因為它是低勞力的工作,但臺灣剛好相反。本席認為這樣的產業結構人力是完全失衡的,臺灣有很多的年輕人都是從事服務業,而製造業屬於比較高勞力成本的,年輕人不願意做,所以這部分變成一個很大問題。我把話題插到這部分也沒有關係,我想把問題凸顯出來,讓院長能夠瞭解。
* 吳院長敦義:是的。
* 李主任委員允傑:向委員補充報告,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的統計資料顯示,未滿30歲青年的平均年所得收入,今年是42.2萬元,相較於98年的41.84萬元與99年42.06萬元,事實上,這是有增加的趨勢。也就是說,當經濟好轉的時候,年輕人的薪資當然會成長,但是,我覺得除了整個客觀的經濟環境之外,更重要的是,我們怎麼樣透過跨部會合作來提升青年的競爭力,包括如何讓青年就業的媒合能夠迅速、青年就業接軌,還有青年在學職涯的準備,我覺得我們在這些方面都要更努力。
* 黃委員志雄:部長與主委請回座。
院長,監察院於8月11日通過行政院與體委會的糾正案,監察委員認為,在全球化競爭之下,國際間體育競爭激烈,各國都積極推展體育事務,而臺灣培育和輔導運動員的政策卻不明,體制面和法制面也都有不足,因此通過了行政院和體委會的糾正案。請問院長針對這點有何看法?
* 吳院長敦義:對於監察權的行使,我們一向尊重,但是,最近2年來正是臺灣體育蓬勃發展、在世界發光發亮的時代。大家可以看到,最近這一段時間以來,世界第一屆少棒錦標賽我們獲得冠軍;我們在女子羽毛球賽獲得冠軍;在籃球賽的成績都不錯,與美國球隊居然可以對打到十分的精彩;我們參加深圳所舉辦的世界大學運動會獲得7金、9銀、16銅,在142個國家中排第八名,這也是很好的成績;曾雅妮在全世界的高球賽也有很棒的表現,我不及一一細表。在這段時間以來,從兒童、青少年到年輕的朋友,在許多體育的領域都為臺灣爭光,你說這樣的體育是必須糾正的,我會尊重他們的建議,也會很努力的力爭上游。
* 黃委員志雄:感謝院長對於體育相關的事務瞭如指掌,但問題還是產生了,未來在體制面和制度面上如何再提升國內的體育?體委會現在是一級單位,未來變成三級單位,從體委會變成體育署,這實是許多體育界人士無法接受的。
* 吳院長敦義:報告黃委員,你只要看它將來就算併到教育部,讓體育司與體委會合作,他們花的精神與經費,如果動能夠強就不需要政出多門,所以不是每個領域都要獨立設一個部。
* 黃委員志雄:我瞭解。
* 吳院長敦義:如果是這樣,政府要不要設青年部?兒童部該不該設?老年部、婦女部、工業部都一一要設立;農業部要設,那麼,商業部要不要設?如果都設立,中華民國豈不是百部統統到齊?所以,這是有難度的,政府部會必須從37個減成29個,像性別平等就變成由行政院來做,目前大概是這樣規劃的。
* 黃委員志雄:院長,我的用意是希望院長能夠重視未來體委會改成體育署的後續經費、人力及資源等等的協助,我想我的用意在此。
* 吳院長敦義:是的。我們絕對不會辜負你的期待。
* 黃委員志雄:謝謝院長。
* 吳院長敦義:謝謝。
* 主席:請孫委員大千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 孫委員大千(17時24分):主席、行政院吳院長、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辛苦了!在這段期間院長所領導的內閣團隊的政績,大家有目共睹,但是一個再好的團隊,當然還是會有一些小小的瑕疵,有的時候可以做一些微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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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請行政院吳院長答復。
吳院長敦義(17時25分):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缺點還很多。
* 孫委員大千:在我一開始質詢的時候,我先提出一些個人的看法,向院長做個報告。我覺得內閣本身就是一個團隊,所以一個團隊最重要的就是團隊精神,這樣的團隊最害怕的是英雄主義,就是有人喜歡出鋒頭,而忽略整體團隊應該團結在一起、以團隊的目標為目標,但更害怕的是,有些人是道不同不相為謀,當想法不同的人如果硬要湊在一個團隊裡面,常常就會有卡住的情況出現。為什麼我會做這樣的反映?因為在最近這段期間,我認為有些重大的政策,我們的團隊與整個內閣裡有一些意見未必相同,但是,這個意見的不同,不時的在一些內部爭論,往往會透過媒體而檯面化,我認為這對整個團隊而言是扣分的。因為當大家一致往前行,若有人要扯後腿,而大家的意見不同又透過媒體對外發表的時候,其實我認為原本可以化解的、原本不需要大費周章的,反而成為團隊政績另外一個打折的壓力來源,所以我在此向院長特別做幾點報告。為什麼我會這樣子講?其實,我長久以來在財政委員會,所以我瞭解國民黨政府從新把政權贏回來之後,我們一直大力在推動相關的改革,改革的目的很簡單,就是因為馬總統與吳院長再三強調的「黃金十年」,其實這只有一個精髓,就是讓臺灣重新獲得競爭力,臺灣必須藉著開放、必須走向世界,我們才能夠與全世界競爭,這幾年我們所做的都是同樣的一件事情,我們在法令、稅制上鬆綁,也就是希望臺灣的產業能夠有活力、有能力和全世界競爭,我之所以要就這一點向院長反映,當然,我先大力地推崇財政部李述德部長。因為李述德部長是我在內閣所接觸的部會首長裡,雖然許多部長我沒有完全接觸到,但是,我相信李述德部長在財政委員會中幾乎是我們所有黨籍委員大力推崇的一位部長。李部長的配合度很高,他配合所有政策的推動,只要這項政策是行政院制定的,財政部永遠二話不說,該籌錢就籌錢、該出錢的就出錢,但是最後背黑鍋、被罵是敗家部長的,也是李述德部長。我認為一位部長能夠做到這樣,對他個人而言很不公平,可是對一個團隊來講很不容易,因為他犧牲了自己,但最後他卻成就了整個團隊。
今天我為什麼要特別提到李述德部長?因為在前一段時間裡,我看到內閣針對幾個議題的爭論,我替李述德部長覺得很不值,我對我們財政委員會黨籍委員長期以來配合行政院的修法也覺得很不值。國民黨的政策與路線是什麼?國民黨的政策與路線是希望臺灣能夠與全球競爭,我們能夠與新加坡競爭,也能夠與亞洲的一些金融國家競爭,因為我們要成為金融服務業中心,這是臺灣未來發展的目標。你要成為金融服務業中心,就必須要有夠低的稅率,以吸引全球產業來臺灣設立運籌總部,你不能坐在那裡想,只要我們距離大陸近、我們有地理位置的優勢、我們有ECFA,所以無論我們稅率再怎麼高,這些企業都會來臺灣乖乖的設立運籌總部,事實上並不會的。他們最後會選擇香港或新加坡,他們會選擇稅率比臺灣更低的、更有獲利可能的地方來設立運籌總部。我想,自馬總統當選之後,我們一直在立法院配合行政院的修法,不管是贈與稅或遺產稅的修法,也不管是在促產條例落日之後,我們針對營所稅的修法。我想院長很清楚,我們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要讓臺灣打造成為一個具有稅率優勢、能夠吸引國際產業到臺灣來設立運籌總部,我們才有能力與新加坡、香港,甚至未來與上海競爭。這就是我們國民黨的路線,這個路線很清楚。當然,有一些學者或其他的政黨,他們的路線可能與我們不一樣,彼此的路線很難有交叉點,為什麼我要這麼說?因為這如果是行政院、是國民黨的路線,那麼整個行政院團隊就應該站在同樣的道路上支持、推動。如果有人對此路線不滿,大可以離開團隊,離開內閣,但不要扯後腿,為何?前一段時間朱敬一政務委員曾在媒體上發表談話,其實朱委員過去已經在媒體上發表過很多文章,我也很認真地拜讀。當朱委員仍是學者,仍在媒體擔任主筆時,對推動很多政策的看法就和我們不一致,因此,在行政院進行內閣改組,而朱委員願意擔任行政院政務委員時,我感到挺訝異的!在接受大目標、大原則的前提下,加入不同意見者,我樂見其成。可是日前媒體披露出一些新聞,卻讓我替財政部覺得不值!也對財政委員會中,黨籍委員長期以來的配合感到不值!
試問,稅改究竟是不是國民黨政績?這當然是國民黨政績!所以國民黨應該大聲告訴全臺灣人民,告訴產業界,為什麼要推動稅改?因為要讓臺灣更有競爭力!讓更多產業願意到臺灣來!這是我們推動稅改的原因。如果稅改不是我們的政績,也羞於啟齒,甚至有人認為會造成國家長期財政負擔的,那麼在過去那麼一段長時間裡,我們到底在財政委員會中幫行政院推動什麼?從行政院院長以降的部會官員,大家這麼努力推動的,又到底是什麼?為此,我必須在此向院長反映,更要為財政部感到不值!
中國國民黨的路線是非常清楚的,這也是我們與其他政黨競爭的利基點,如果不敢大聲說出,也不能因此而覺得驕傲時,請問要如何爭取民眾支持?更重要的是,國家財政負擔、赤字暴增,並不一定肇因於稅改!記得在講稅改時,大家就曾對稅基、稅率何者可以造成稅收增加進行辯論。到底是以降低稅率來擴大稅基,並達到刺激稅收的效果,抑或是提高稅率,縮小稅基?我認為這點是可以辯論的。既然要推動稅改,那麼國民黨的立場就顯然很清楚,那就是降低稅率可以擴大稅基,所以我們也有信心可以增加稅收!這幾年國家稅收之所以不佳,其原因不在於稅改,而是金融風暴、經濟不景氣!如果自己的官員都不能講清楚,甚至在這個問題上畏縮不前,也不了解真正的問題所在,那麼這個內閣官員就是不適任!我認為此時官員應該站出來辯論,並告訴媒體與社會大眾,國家稅收之所以短收,並非因為稅改。營所稅降到百分之十七,是從明年才開始,而遺贈稅的降低也是最近才開始,既然如此,為何過去幾年稅收會短絀?真正原因在於金融風暴與經濟不景氣,消費少了,產業收入少了,這樣稅收當然會少。儘管如此,為什麼還是要舉債?為了要擴大內需,要刺激經濟,要度過難關,試看,全世界哪個國家不是舉債?如果財政部為了配合擴大內需而舉債,財委會委員配合政策支持舉債,讓財政部、經濟部可以籌到錢,以刺激產業,協助國家度過難關,最後還要揹上賣祖產、敗家部長的名稱,那麼所有財委會的黨籍委員也都是敗家委員了!
在此,我要特別向院長反映,也要拜託院長一點。那就是,如果行政院是一個團隊,而中國國民黨所作所為也向來光明磊落,沒什麼見不得人的,我們的路線也清清楚楚的,那麼就應該站出來大聲辯論,而非羞於啟齒。這明明是我們的政績,卻被說成是國家財政赤字的重大隱憂!我認為這問題必須講清楚。不管是為了李部長,還是身為配合行政院政策而修法的財政委員會委員,我都要拜託院長,希望內閣未來能有統一口徑,有統一的步調,可以嗎?
* 吳院長敦義:方才孫委員10分鐘的論述非常精彩,也非常謝謝孫委員。任何一個成功的樂團,任何一個成功的政府都應該會兼容並蓄及察納雅言的胸襟與氣度,且提出警語的人未必對決策不利,因為他提醒我們,國家一方面固然舉債有正當的理由,發展了經濟,但是國債日增,也不能不謹慎的處理,這個在正反之間,如果貞觀之治,只有優秀的宰相房玄齡,沒有魏徵的建言,何以成為貞觀之治?如果一個交響樂團通通只有法國號,或通通只有小提琴,沒有鋼琴,如果一個合唱團,只有男低音,沒有男高音……
* 孫委員大千:本席之意是在和諧,無意打斷院長。
* 吳院長敦義:你的聲音不論是高音、中音跟低音,它是在指揮棒的指揮下。
* 孫委員大千:的確。
* 吳院長敦義:它是個和諧與氣勢磅礡的聲音。
* 孫委員大千:本席為什麼要做這個反映,誠如您方才所說和諧是最重要的,有法國號也好,有鋼琴也好,有長笛也好,就算你要吹個鎖吶都沒關係。
* 吳院長敦義:是。
* 孫委員大千:但是至少是要在指揮之下吧!本席唸一段話給您聽,這是在媒體看到的,本席看到這句話,真是太錯愕了,朱敬一說「部長講降稅使經濟成長率大幅成長,這是誤導,臺灣租稅負擔率只有11.9%,是全世界最低的國家之一,用膝蓋想都知道這樣的財政無法永續」。
本席不曉得這是法國號、長笛還是鎖吶,本席看完這句話很錯愕。
* 吳院長敦義:容許我吊個書袋,爾愛其羊,我愛其禮,在這段話中很清楚點出臺灣的稅負率11.9%,是全世界最低的國家之一,這也可以提醒我們的國人,瞭解到今天政府在這樣低的稅負率之下,能夠創造出一個經濟繁榮、文教進步的國家,大家一起來珍惜。
* 孫委員大千:吳院長現在在角色上,本席可以諒解吳院長的談話,但是也希望吳院長能夠瞭解,因為在這麼長一段時間,在野黨批評我們的是什麼,本席認為吳院長也很清楚,如果我們自己的政務委員,大聲的說「用膝蓋想都知道這樣的財政無法永續」,這樣的談話,坦白說本席認為是很不適任的談話,因為這件事是我們大力的在配合行政院修法。
* 吳院長敦義:是。
* 孫委員大千:而我們自己的政務委員,並不認為應該這樣做的話,本席身為一個國會議員,不瞭解未來究竟是該支持還是要用我的膝蓋去想為了財政的永續發展而反對。
* 吳院長敦義:孫委員支持的是整個政府,所以我們的三樣努力可以看得到,我們整個年度的赤字占GDP的比率,這3年從3.5%降到2.5%降到1.6%,101年是1.6%。
* 孫委員大千:因為一方面在立法院我們支持行政院的修法。
* 吳院長敦義:我知道。
* 孫委員大千:另外一方面,在社會、媒體上,我們也兼顧為行政院的政策來做辯護。
* 吳院長敦義:是。
* 孫委員大千:所以當我們在辯護政策的時候,卻看到本席協助辯護政策的這些行政院團隊,有人忽然很不和諧的拿鎖吶吹了一聲,本席實在感到很詫異,因為顯然他的看法,跟本席為行政院辯護的論述,是完全不同的,所以本席在此特別拜託院長,本席沒有什麼特別的意思,只希望當我們槍口一致對外為政策辯護時,本席所捍衛的行政院團隊,大家的立場,跟本席都是一樣的。
* 吳院長敦義:我們沒有用槍口,你可以放心,在ECFA簽署的過程中,我曾經在貴院報告,我在行政院也說在洽簽的過程中,有很多支持贊成的聲音,我們感謝,因為有這些支持跟鼓勵,讓我們更有信心,同時有很多反對或不贊成的聲音,但是其中有些是理性的成分。
* 孫委員大千:如果有一份反對的聲音,是出自於行政院團隊,而且講到這麼難聽,說用膝蓋想,本席相信當大家在推ECFA的時候,心裡也很不是滋味,所以我特別拜託院長,關於稅改究竟是不是我們的政績,這個目標是很明確的,如果是,我們就要捍衛。
* 吳院長敦義:你看我們為什麼對於營所稅非常積極,在產創條例裡非常堅持?因為總統也贊成這樣的主張,我們要為中華民國開創一個大、中、小型企業及高科技與傳統內需產業都單一而且最低的稅率,這是總統經濟戰略當中壯大台灣的一部分。
* 孫委員大千:您講到營所稅,我就要特別提醒院長,不知道院長是否還記得,當時為了推動這件事,有多少政務官說我們之所以要降低營所稅,就是為了刺激經濟成長。
* 吳院長敦義:就是壯大台灣。
* 孫委員大千:的確。
* 吳院長敦義:委員剛才的一段敘述有錯誤,我要更正一下。你說我們年年的稅收都有差短;抱歉!99年降低營所稅是追溯自1月1日開始,我們今年5月及8月的營所稅比去年超徵數百億……
* 孫委員大千:你講的好,所以我特別要強調……
* 吳院長敦義:當我們把經濟搞上來後,母體大了再乘以17,是會大於小的母體乘以25。
* 孫委員大千:您的論述就是我的論述,我們的目標是一致的,我們認為降稅可以擴大稅基。
* 吳院長敦義:但是我知道你很有度量。
* 孫委員大千:就是因為這樣,我才會聽到這句話覺得很刺耳。他說「部長表示降稅使經濟成長率大幅成長,這是誤導」;這句話跟我們為行政院的辯護是南轅北轍。
* 吳院長敦義:但這是可以討論的。
* 孫委員大千:院長,這話出自於我們政務委員的口中,我難道不能覺得錯愕嗎?我當然覺得錯愕,所以我特別拜託院長,希望你對於這個問題至少要對內做一個溝通。不管有幾十個魏徵或幾百個魏徵都可以,關著門你當魏徵,我沒有意見,但是在政策的辯護上,立場應該一致。
* 吳院長敦義:我知道,但是我並不期待行政院會或內部會議都只有一種聲音,因為這樣就看不到自己的缺點,也不知道原方案的缺點在哪裡,我們需要從不同面向讓行政院的決策更能取精用宏。
* 孫委員大千:我希望我們內閣成員有意見就對內發表,對外則要約束,我認為對外的發言必須是一致的,代表行政院是一個團隊,這一點特別拜託院長,好嗎?
* 吳院長敦義:是,我放在心裡了。
* 孫委員大千:接著請法務部曾部長上台。我之所以請曾部長一起上台備詢,最主要是因為最近發生了一件事,令人非常遺憾,也令社會大眾覺得痛心。有一位新北市的女消防隊員於1日凌晨忙著救護一位車禍傷患,在救護過程遭到一個酒駕工人開車撞擊,最後被迫必須截肢,面對殘廢的結果。對於這件事的發生,其實媒體報導得很深也很廣,全國都重新呼籲政府必須對於酒駕是否要加重刑罰一事重新思考。
我為什麼會提出這件事?因為我曾經在立法院提出一個法律修正案,我認為一個人喝了酒,知道你上路可能會撞死人,坦白講,這跟過失致死恐怕有很大的差別。我一直認為過失致死還是過失而已,是一個意外,他並不想這樣;可是對於酒駕而言,你明明就跟他講喝了酒上路會出車禍,可能會撞傷人、可能會撞死人,而他還要上路,我們對他課以刑責是理所當然的。所以當時我提出刑法修正案,我認為應該課以刑責,也就是針對檢測吐氣酒精濃度超過0.55毫克以上,血液中的酒精濃度超過0.11%以上者,應該處以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因為酒駕而導致重傷,甚至致人於死,我認為應該課以一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當時我提出這個案子,法務部是反對的,其理由是不符合比例原則,他們說這太重了,過失致死都沒有這麼重。但是我剛才特別強調,你喝了酒,明明知道你會傷人,可能會致人於死,你還要上路,對這種人課以刑責是理所當然的,就算這個刑責高於過失致死也無可厚非。所以我在此要特別拜託院長和部長,酒駕的情況真的太嚴重了,以現行的相關罰則真的很難遏止。坦白講,一次酒駕摧毀了一個人的人生、奪走了一個人的生命、毀滅了一個家庭的生活和未來,我是不是可以拜託部長在此作一承諾,我不敢要求法務部一定要同意我所提的修正案,下會期我會再提一次,但是至少要重新思考我們應該在刑法中,針對酒駕課以適當的刑責來作適度的遏止,否則,靠現行的相關法令,真的很難抑制酒駕的歪風。
* 曾部長勇夫:這幾天因為這件事情的發展,對於酒駕肇事以至於重傷害甚至致人於死這部分的刑度,我們內部檢討的結果認為偏低,所以我們已朝著從重修法的方向著手,今天我已特別交辦檢察司要認真檢討這個問題。
* 孫委員大千:所以照部長的說法,法務部也會儘快提出法律修正案,針對酒駕相關罰則進行調整,是不是?
* 曾部長勇夫:是。
* 孫委員大千:我要在此特別拜託法務部及部長,在考慮相關罰則的調整時,是不是可以適度考慮課以刑責?因為我認為以現行相關的罰則很難遏止酒駕歪風,因為如果有效,現在就不會一再發生酒駕肇事的事件,既然如此,我們就不得不採嚴刑峻法來遏止酒駕歪風,否則,酒駕恐怕會成為現在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到目前為止,我們所看到的各式各樣的、非常可憐的案例比比皆是,光我自己的選區就接到太多這種案例了,但是以現行的罰則,罰錢、賠錢有什麼用?肇事者往往兩手一攤,說他破產了,最後被奪走生命或受重傷的被害人根本沒有辦法得到任何公平正義的賠償,既然如此,我們就不如考慮課以刑責,也許不要課到15年以下有期徒刑那麼重的刑責,但是至少要課以適度的刑責,我相信應該可以收到一定的效果。可不可以拜託部長在法務部內部討論修法時作以上的考慮?
* 曾部長勇夫:是,我們會從這方面來檢討修法。
* 孫委員大千:接下來請教金管會陳主任委員,在過去這段期間,外界當然對金管會有褒有貶,對金管會最大的批評大概就是認為金管會只重除弊,很少興利。當然我認為這樣的批評也許不盡公平,我必須為金管會講一句話:金管會除弊重不重要?當然重要!在什麼時候重要?金融風暴發生時就很重要。現在不管是院長或金管會,之所以可以大聲的說就算發生二次衰退,就算金融風暴再度降臨,我們臺灣的金融機構也經得起衝擊,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為金管會在過去這幾年的整頓,讓整個金融業的體質變得比較好,金管會掃掉了很多「地雷」、很多「未爆彈」,我認為這就是金管會的功勞,我們必須予以肯定。但是在興利的部分,我希望金管會能夠利用一些機會把願景、藍圖說清楚,也許金管會做了很多,可是因為沒有組織起來,所以金融業的朋友可能不瞭解國民黨的政策到底是什麼?要帶金融業走到哪裡去?金融業的未來又是什麼?我們把目標定出來才會有策略,才能去爭取支持和認同。所以我想利用這個機會拜託主委談一下,到底中國國民黨執政要把金融業帶到哪裡去?我們的願景和藍圖是什麼?
* 陳主任委員裕璋:孫委員剛才的指教非常正確,因為在這次歐債危機之下,全世界的各監理機關其實最關注的還是金融機構的體質是否能夠健全、財務基礎是否能夠健全。這其實也是國內大家非常關心的部分,除了最近媒體的報導之外,特別您上次質詢之後,我所做的回應,媒體也都做了一些報導,顯見大家對金融機構體質健全的重視,可說是目前最迫切的部分。當然,在體質健全的前提之下,我們如何擴大金融機構的業務範圍及全面布局,也是政府隨時必須要要考量在內的。
所以,我特別要提出一點,我們的基本原則就是,在能夠兼顧到審慎監理的前提下為大家營造有利的金融環境,何謂有利的金融環境?第一,在他所有的業務經營上,所有有礙業務推展的部分,如果……
* 孫委員大千:你會鬆綁?
* 陳主任委員裕璋:立即鬆綁,我想業界看得非常清楚,而且我們會持續在做。例如人民幣業務,我們很快地規劃,也很快地開放了。另外,保險業資金運用的範圍及各項規範,也在做全面性地檢討及開放。另外,新種商品項部分,我們給證券商牛熊證的業務也是一樣,大家認為這部分有必要來做,我們也很快就讓它推動實施。除了新種業務的開放實施之外,其實,更重要的,還有協助金融業在兩岸或東亞等新興地區的布局。兩岸的部分,大家都非常關心,我們也是循序漸進在推動。他們現在也都設了分行,現階段他們當然是希望能夠爭取人民幣業務,這部分我們也積極在協助他們。
另外,我們現在和對岸的金融監理單位也建立了一個金融監理的平台,往後兩岸的相關監理及業務發展的問題即可透過此一平台逐步來處理。業界有一些期待,我們也很瞭解,也會協助業界來爭取。其實,比較先進的地區,經濟的發展也逐漸移到經濟的新興發展地區。金融機構在新興地區的布局,大家也是很關心,站在本會的立場,我們也會全力協助他們來推展。透過這樣多管齊下的方式,相信我們的金融機構會更健全,業務會更蓬勃。
* 孫委員大千:照主委剛才的說法,金管會要做的就是金融機構的後盾,當金融機構準備朝全球布局、與全世界競爭時,你們會設法協助提供他們最好的條件及環境,讓他們能夠與全球的金融業者一較長短,這應該就是我們國民黨的目標吧?
* 陳主任委員裕璋:是。
* 孫委員大千:這也是我剛才跟院長討論的,我們為什麼要在法令上鬆綁、在稅制上改革的原因,因為我們為的就是產業,讓台灣的產業有最好的條件、武器,讓他們到全球的市場上去打仗,只要有這樣的政府做後盾,相信台灣自己的產業一定打得贏。
在此,本席也要拜託院長及主委,我認為只要是跟產業有關部會的主事者要能夠與產業維持密切的關係,私下我也跟主委反映過很多次,主委也承諾過會與相關業者聯繫。跟院長報告,我平常接觸到的行政院部會有限,我不敢講其他的部會,但是,像經濟部過去的尹啟銘部長及現任的施顏祥部長,本席要在此對他們表達敬意,他們真的很了不起,因為他們對產業的掌握非常精準,為什麼可以掌握得如此精準,係因他們跟產業的互動非常密切,所以,像經濟部所屬各單位是定期密集拜訪產業,自然會瞭解到產業的需求、目標和期望,同時,當然也可藉由這樣的機會向產業表達我們政府的政績及未來的政策,基此,我在此要拜託院長及主委,相信行政院還有很多單位都是跟產業有關,如果每個單位都能落實像經濟部尹啟銘、施顏祥部長當時的作法,我相信我們跟產業之間不會有代溝,藉由我們跟產業間的互動,可以協助產業完成更多的夢想,就像過去政府一再宣示的,即力挺產業,產業才會保障就業,而就業才是全國人民能夠看到的,因為有就業才會有好的收入,也因此大家才會有好的生活。針對此點,本席特別在此拜託院長,希望您能夠要求行政院的各相關團隊,未來在制定政策時,能跟相關產業有更多的互動。
* 吳院長敦義:謝謝孫委員,您真是語重心長,我非常謝謝您。
* 孫委員大千:謝謝院長,也謝謝主委。
* 主席:林委員益世的質詢改以書面提出,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報告院會,本會期自9月16日開議至今,排定政黨質詢的委員總計有54位均已質詢完畢,謝謝吳院長、陳副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列席備詢。作以下決定:下次會議繼續進行立法委員個人質詢之內政組質詢。
## 黨團協商結論
現在繼續處理朝野黨團協商結論。請宣讀。
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結論
時 間:100年10月3日(星期一)上午10時30分
地 點:二樓會客室(二)
決定事項:
一、本院定於100年10月25日(星期二)上午進行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同意權投票表決。
二、各黨團同意於宣讀委員會審查報告院會說明人說明後,由民進黨黨團推派一人發言,即進行投票表決。
主 持 人:王金平
協商代表:柯建銘 翁金珠(柯代)蔡煌瑯(柯代)
林益世 趙麗雲 林炳坤 顏清標
主席:朝野協商已經宣讀完畢,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100年10月3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經決定如下:
一、本院定於100年10月25日(星期二)上午進行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同意權投票表決。
二、各黨團同意於宣讀委員會審查報告院會說明人說明後,由民進黨黨團推派一人發言,即進行投票表決。
現在散會。
散會(17時5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