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會紀錄 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第3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1年10月5日(星期五)上午10時28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王院長金平 ```json { "ad": 8, "session": 2, "sitting": 3, "datetime": "2012-10-05T10:00:00.000Z", "speaker": "王院長金平" } ``` 主席:現在開會。 因程序委員會未審定,本次會議議事日程依例由議事處編製草案提報院會。依照本屆第一會期歷次會議經朝野黨團協商處理之議事成例,同意民進黨黨團、台灣團結聯盟黨團、親民黨黨團及國民黨黨團分別對於本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提出異議。 現在分別進行處理,先處理報告事項增列部分。 首先處理台灣團結聯盟黨團的提議。 增列 本院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提案要求第八屆第二會期第三次議事日程草案,擬請增列報告事項共三案,順序授權議事處排列,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序 | 法   案   名   稱 | --- | ---------------------------------------------------------------------------------------------- | 1 | 台聯黨團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 2 | 台聯黨團擬具「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廢止案 | 3 | 台聯黨團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務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二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 提案人: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 黃文玲 主席:請問院會,對於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提案的內容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本院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要求記名表決 提案人: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 黃文玲 主席:現在按鈴7分鐘,並請工作人員分發表決卡。 (按鈴)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提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0人,贊成者42人,反對者48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42人 許忠信  黃文玲  蔡煌瑯  薛 凌  黃偉哲  何欣純  李俊俋  蔡其昌  柯建銘  潘孟安  李桐豪  林正二  許智傑  陳其邁  魏明谷  葉宜津  吳秉叡  高志鵬  鄭麗君  林淑芬  劉櫂豪  林岱樺  陳唐山  陳亭妃  林佳龍  楊 曜  蘇震清  許添財  姚文智  陳歐珀  蕭美琴  邱議瑩  邱志偉  段宜康  劉建國  管碧玲  陳明文  尤美女  李昆澤  陳節如  吳宜臻  田秋堇 二、反對者:48人 孫大千  賴士葆  吳育昇  林鴻池  曾巨威  陳雪生  黃昭順  羅淑蕾  廖國棟  王進士  鄭汝芬  林滄敏  呂學樟  江惠貞  徐欣瑩  蔡錦隆  蘇清泉  陳碧涵  徐少萍  李貴敏  楊玉欣  王育敏  林郁方  費鴻泰  楊應雄  廖正井  張慶忠  黃志雄  楊麗環  孔文吉  呂玉玲  羅明才  盧秀燕  邱文彥  王惠美  馬文君  吳育仁  陳超明  丁守中  簡東明  陳學聖  鄭天財  陳鎮湘  陳淑慧  潘維剛  紀國棟  詹凱臣  李慶華 三、棄權者:0人 ## 黨團提案 主席:現在處理民進黨黨團提案。 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八屆第二會期第三次會議程草案報告事項擬請增列下列15案: | 序 | 法   案   名   稱 | 提案人 | --- | ---------------------------------------------- | ------ | 1 |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取得財產清查及處理條例草案 | 民進黨 | 2 |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 李應元 | 3 |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 陳亭妃 | 4 | 日治時期日本政府國庫券及債券處理條例草案 | 陳亭妃 | 5 | 難民法草案 | 蕭美琴 | 6 | 國家安全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 鄭麗君 | 7 | 立法院組織法刪除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 邱議瑩 | 8 | 廢止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組織規程 | 邱議瑩 | 9 |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 邱議瑩 | 10 | 立法院議事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 邱議瑩 | 11 | 中資來台投資管理條例草案 | 陳明文 | 12 |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 薛 凌 | 13 |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 | 管碧玲 | 14 | 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 | 管碧玲 | 15 | 空氣汙染防制法第三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 管碧玲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潘孟安  蔡其昌 主席:請問院會,對民進黨黨團提案有無異議?(有)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方式。 本院民進黨黨團提請本案採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潘孟安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民進黨黨團提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2人,贊成者42人,反對者5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民進黨黨團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42人 許忠信  黃文玲  蔡煌瑯  薛 凌  黃偉哲  何欣純  李俊俋  蔡其昌  柯建銘  潘孟安  李桐豪  林正二  許智傑  陳其邁  魏明谷  葉宜津  吳秉叡  高志鵬  鄭麗君  林淑芬  劉櫂豪  林岱樺  陳唐山  陳亭妃  林佳龍  楊 曜  蘇震清  許添財  姚文智  陳歐珀  蕭美琴  邱議瑩  邱志偉  段宜康  劉建國  管碧玲  陳明文  尤美女  李昆澤  陳節如  吳宜臻  田秋堇 二、反對者:50人 孫大千  賴士葆  吳育昇  林鴻池  曾巨威  陳雪生  黃昭順  羅淑蕾  廖國棟  王進士  鄭汝芬  林滄敏  呂學樟  江惠貞  徐欣瑩  蔡錦隆  蘇清泉  陳碧涵  徐少萍  李貴敏  楊玉欣  王育敏  林郁方  費鴻泰  楊應雄  廖正井  張慶忠  黃志雄  楊麗環  徐耀昌  孔文吉  呂玉玲  羅明才  盧秀燕  邱文彥  王惠美  馬文君  吳育仁  陳超明  陳根德  丁守中  簡東明  陳學聖  鄭天財  陳鎮湘  陳淑慧  潘維剛  紀國棟  詹凱臣  李慶華 三、棄權者:0人 ```json {"approval":["許忠信","黃文玲","蔡煌瑯","薛凌","黃偉哲","何欣純","李俊俋","蔡其昌","柯建銘","潘孟安","李桐豪","林正二","許智傑","陳其邁","魏明谷","葉宜津","吳秉叡","高志鵬","鄭麗君","林淑芬","劉櫂豪","林岱樺","陳唐山","陳亭妃","林佳龍","楊曜","蘇震清","許添財","姚文智","陳歐珀","蕭美琴","邱議瑩","邱志偉","段宜康","劉建國","管碧玲","陳明文","尤美女","李昆澤","陳節如","吳宜臻","田秋堇"],"veto":["孫大千","賴士葆","吳育昇","林鴻池","曾巨威","陳雪生","黃昭順","羅淑蕾","廖國棟","王進士","鄭汝芬","林滄敏","呂學樟","江惠貞","徐欣瑩","蔡錦隆","蘇清泉","陳碧涵","徐少萍","李貴敏","楊玉欣","王育敏","林郁方","費鴻泰","楊應雄","廖正井","張慶忠","黃志雄","楊麗環","徐耀昌","孔文吉","呂玉玲","羅明才","盧秀燕","邱文彥","王惠美","馬文君","吳育仁","陳超明","陳根德","丁守中","簡東明","陳學聖","鄭天財","陳鎮湘","陳淑慧","潘維剛","紀國棟","詹凱臣","李慶華"]} ``` 主席:徐委員耀昌、陳委員根德聲明對上一案表決係按「反對」,特此更正,列入紀錄。 ## 黨團提案 現在處理親民黨黨團提案。 本院親民黨黨團,針對第8屆第2會期第3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提出異議,建請報告事項增列親民黨黨團擬具「政黨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親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桐豪 主席:請問院會,對親民黨黨團提案有無異議?(有)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親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方式。 親民黨立法院黨團要求記名表決。 提案人:親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桐豪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親民黨黨團提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86人,贊成者76人,反對者5人,棄權者5人,贊成者多數,本案通過;親民黨黨團提議增列報告事項部分照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76人 許忠信  黃文玲  孫大千  陳雪生  黃昭順  蔡煌瑯  薛 凌  黃偉哲  何欣純  李俊俋  蔡其昌  柯建銘  潘孟安  李桐豪  林正二  羅淑蕾  王進士  林滄敏  呂學樟  許智傑  陳其邁  魏明谷  葉宜津  吳秉叡  高志鵬  鄭麗君  江惠貞  蔡錦隆  蘇清泉  陳碧涵  李貴敏  楊玉欣  林淑芬  劉櫂豪  林岱樺  陳唐山  陳亭妃  林佳龍  楊 曜  蘇震清  林郁方  費鴻泰  楊應雄  廖正井  張慶忠  黃志雄  孔文吉  許添財  姚文智  陳歐珀  蕭美琴  邱議瑩  邱志偉  段宜康  羅明才  盧秀燕  邱文彥  王惠美  馬文君  吳育仁  陳超明  陳根德  劉建國  管碧玲  陳明文  尤美女  李昆澤  陳節如  吳宜臻  田秋堇  丁守中  簡東明  陳淑慧  潘維剛  紀國棟  李慶華 二、反對者:5人 廖國棟  徐少萍  陳學聖  鄭天財  陳鎮湘 三、棄權者:5人 鄭汝芬  徐欣瑩  王育敏  徐耀昌  呂玉玲 ```json {"approval":["許忠信","黃文玲","孫大千","陳雪生","黃昭順","蔡煌瑯","薛凌","黃偉哲","何欣純","李俊俋","蔡其昌","柯建銘","潘孟安","李桐豪","林正二","羅淑蕾","王進士","林滄敏","呂學樟","許智傑","陳其邁","魏明谷","葉宜津","吳秉叡","高志鵬","鄭麗君","江惠貞","蔡錦隆","蘇清泉","陳碧涵","李貴敏","楊玉欣","林淑芬","劉櫂豪","林岱樺","陳唐山","陳亭妃","林佳龍","楊曜","蘇震清","林郁方","費鴻泰","楊應雄","廖正井","張慶忠","黃志雄","孔文吉","許添財","姚文智","陳歐珀","蕭美琴","邱議瑩","邱志偉","段宜康","羅明才","盧秀燕","邱文彥","王惠美","馬文君","吳育仁","陳超明","陳根德","劉建國","管碧玲","陳明文","尤美女","李昆澤","陳節如","吳宜臻","田秋堇","丁守中","簡東明","陳淑慧","潘維剛","紀國棟","李慶華"],"veto":["廖國棟","徐少萍","陳學聖","鄭天財","陳鎮湘"],"abstention":["鄭汝芬","徐欣瑩","王育敏","徐耀昌","呂玉玲"]} ``` 主席:廖委員國棟、賴委員士葆、楊委員麗環、徐委員耀昌、詹委員凱臣、徐委員少萍、鄭委員汝芬、陳委員鎮湘、呂委員玉玲、徐委員欣瑩聲明方才表決係按「贊成」,特此更正,列入紀錄。 ## 黨團提案 現在處理國民黨黨團提案。 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3)次院會建議增列報告事項共15案(如附件),順序授權議事處依序排列,其餘所列議程草案均照原議事處編制草案通過,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吳育昇 附件 國民黨黨團第8屆第2會期第3次會議建議增列報告事項: 101/10/5 | 序號 | 法   案   名   稱 | ---- | -------------------------------------------------------------------------------------------------------------------------------------------------------------------------------------------------------------------------------------------------------------------------------------- | 1 | 委員徐欣瑩等36人擬具「保全業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 | 2 | 委員江啟臣等21人擬具「醫師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 3 | 行政院函請審議「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組織法草案」案。 | 4 |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衛生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署第2目第1節「科技發展工作」項下「奈米國家型科技計畫」及「生技醫藥國家型計畫」預算,作成凍結1/12之決議,檢送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 5 |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衛生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署預算作成凍結2億元之決議,檢送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繼續凍結350萬元,其餘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 6 |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衛生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署第2目第1節「科技發展工作」項下「推動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與管理」預算,作成凍結1/10之決議,檢送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 7 |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衛生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署第2目第2節「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推動奈米在生醫之應用與研究」預算,作成凍結1/20之決議,檢送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 8 |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衛生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署第3目第1節「全民健康保險工作」項下預算,作成凍結1/10之決議,檢送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 9 |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衛生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署第8目「醫政業務」項下「醫政法規與醫事人員及機構管理」預算,作成凍結100萬元之決議,檢送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 10 |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衛生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署第8目「醫政業務」項下「醫政法規與醫事人員及機構管理」預算,作成凍結200萬元之決議,檢送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 11 |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衛生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署第8目「醫政業務」項下「健全醫療衛生體系—辦理醫院評鑑相關委辦計畫」預算,作成凍結1/12之決議,檢送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繼續凍結,請查照案。 | 12 |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衛生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署第8目「醫政業務」項下「加強精神疾病防治與心理衛生工作」預算,作成凍結500萬元之決議,檢送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 13 |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衛生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署第15目「醫院營運業務」預算,作成凍結1/20之決議,檢送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 14 |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衛生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署第8目「醫政業務」項下「醫事人力規劃與訓練」預算,作成凍結3億元之決議,檢送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 15 |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衛生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署第3目第2節「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項下「直轄市非設籍健保欠費繳款專案補助」預算,作成凍結1/10之決議,檢送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並通過決議1項,請查照案。 主席:請問院會,對國民黨黨團提案有無異議?(有)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方式。 本院國民黨黨團建議本案採記名表決處理。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鴻池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提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2人,贊成者51人,反對者41人,贊成者多數,本案通過;國民黨黨團提議增列報告事項部分照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51人 孫大千  賴士葆  吳育昇  林鴻池  曾巨威  陳雪生  黃昭順  李桐豪  林正二  羅淑蕾  廖國棟  王進士  鄭汝芬  林滄敏  呂學樟  江惠貞  徐欣瑩  蔡錦隆  蘇清泉  陳碧涵  徐少萍  李貴敏  楊玉欣  王育敏  林郁方  費鴻泰  楊應雄  廖正井  張慶忠  黃志雄  徐耀昌  孔文吉  呂玉玲  羅明才  盧秀燕  邱文彥  王惠美  馬文君  吳育仁  陳超明  陳根德  丁守中  簡東明  陳學聖  鄭天財  陳鎮湘  陳淑慧  潘維剛  紀國棟  詹凱臣  李慶華 二、反對者:41人 許忠信  黃文玲  蔡煌瑯  薛 凌  黃偉哲  何欣純  李俊俋  蔡其昌  柯建銘  潘孟安  許智傑  陳其邁  魏明谷  葉宜津  吳秉叡  高志鵬  鄭麗君  林淑芬  劉櫂豪  林岱樺  陳唐山  陳亭妃  林佳龍  楊 曜  蘇震清  楊麗環  許添財  姚文智  陳歐珀  蕭美琴  邱議瑩  邱志偉  段宜康  劉建國  管碧玲  陳明文  尤美女  李昆澤  陳節如  吳宜臻  田秋堇 三、棄權者:0人 ```json {"approval":["孫大千","賴士葆","吳育昇","林鴻池","曾巨威","陳雪生","黃昭順","李桐豪","林正二","羅淑蕾","廖國棟","王進士","鄭汝芬","林滄敏","呂學樟","江惠貞","徐欣瑩","蔡錦隆","蘇清泉","陳碧涵","徐少萍","李貴敏","楊玉欣","王育敏","林郁方","費鴻泰","楊應雄","廖正井","張慶忠","黃志雄","徐耀昌","孔文吉","呂玉玲","羅明才","盧秀燕","邱文彥","王惠美","馬文君","吳育仁","陳超明","陳根德","丁守中","簡東明","陳學聖","鄭天財","陳鎮湘","陳淑慧","潘維剛","紀國棟","詹凱臣","李慶華"],"veto":["許忠信","黃文玲","蔡煌瑯","薛凌","黃偉哲","何欣純","李俊俋","蔡其昌","柯建銘","潘孟安","許智傑","陳其邁","魏明谷","葉宜津","吳秉叡","高志鵬","鄭麗君","林淑芬","劉櫂豪","林岱樺","陳唐山","陳亭妃","林佳龍","楊曜","蘇震清","楊麗環","許添財","姚文智","陳歐珀","蕭美琴","邱議瑩","邱志偉","段宜康","劉建國","管碧玲","陳明文","尤美女","李昆澤","陳節如","吳宜臻","田秋堇"]} ``` 主席:現在繼續處理增列討論事項部分。 ## 黨團提案 先處理親民黨黨團提案。 本院親民黨黨團,針對第8屆第2會期第3次會議議程草案提出異議,建請增列討論事項第1案:本院親民黨黨團提案建請本院做成如下決議:「有關我國釣魚台列嶼主權之確保及宣示,歷來除由總統府、行政院於外交、國防、護漁等方面,不間斷進行合法作為維護外,立法院本於代表國民主權意志與維護國家主權利益之憲政最高民意機關立場,謹以此國會決議,正式向國際社會莊嚴宣示中華民國不分朝野之國會授權與國民全體之主權意志:『釣魚台列嶼附屬臺灣省,為中華民國領土之一部分。此項領土主權主張,無論自地理位置、地質構造、歷史聯繫、長期繼續使用以及法理各方面理由而言,均不容置疑。中華民國政府根據其保衛國土之神聖義務,在任何情形之下絕不放棄尺寸領土之主權。』依此固有領土之主權享有、國會授權與國民意志,本決議要求中華民國政府全體務須堅守憲政層次之法定義務,持續以廣泛、具體、明確之作為,向非法對我國進行主權歸屬爭議之相關國家嚴正宣示,釣魚台列嶼主權係屬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對此一主權立場永不動搖。」案,敬請公決。 提案人:親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桐豪 主席:請問院會,對親民黨黨團提案有無異議?(有)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親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方式。 親民黨立法院黨團要求本案採記名表決。 提案人:親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桐豪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親民黨黨團提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86人,贊成者38人,反對者48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親民黨黨團提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8人 蔡煌瑯  薛 凌  何欣純  李俊俋  蔡其昌  柯建銘  潘孟安  李桐豪  林正二  許智傑  陳其邁  魏明谷  葉宜津  吳秉叡  高志鵬  鄭麗君  林淑芬  劉櫂豪  林岱樺  陳唐山  陳亭妃  林佳龍  楊 曜  蘇震清  許添財  姚文智  陳歐珀  蕭美琴  邱議瑩  邱志偉  段宜康  管碧玲  陳明文  尤美女  李昆澤  陳節如  吳宜臻  田秋堇 二、反對者:48人 孫大千  賴士葆  吳育昇  林鴻池  曾巨威  黃昭順  羅淑蕾  廖國棟  王進士  鄭汝芬  林滄敏  呂學樟  江惠貞  徐欣瑩  蔡錦隆  蘇清泉  陳碧涵  徐少萍  李貴敏  楊玉欣  王育敏  林郁方  費鴻泰  楊應雄  廖正井  張慶忠  黃志雄  楊麗環  徐耀昌  孔文吉  呂玉玲  羅明才  盧秀燕  邱文彥  王惠美  馬文君  吳育仁  陳超明  陳根德  簡東明  陳學聖  鄭天財  陳鎮湘  陳淑慧  潘維剛  紀國棟  詹凱臣  李慶華 三、棄權者:0人 ```json {"approval":["蔡煌瑯","薛凌","何欣純","李俊俋","蔡其昌","柯建銘","潘孟安","李桐豪","林正二","許智傑","陳其邁","魏明谷","葉宜津","吳秉叡","高志鵬","鄭麗君","林淑芬","劉櫂豪","林岱樺","陳唐山","陳亭妃","林佳龍","楊曜","蘇震清","許添財","姚文智","陳歐珀","蕭美琴","邱議瑩","邱志偉","段宜康","管碧玲","陳明文","尤美女","李昆澤","陳節如","吳宜臻","田秋堇"],"veto":["孫大千","賴士葆","吳育昇","林鴻池","曾巨威","黃昭順","羅淑蕾","廖國棟","王進士","鄭汝芬","林滄敏","呂學樟","江惠貞","徐欣瑩","蔡錦隆","蘇清泉","陳碧涵","徐少萍","李貴敏","楊玉欣","王育敏","林郁方","費鴻泰","楊應雄","廖正井","張慶忠","黃志雄","楊麗環","徐耀昌","孔文吉","呂玉玲","羅明才","盧秀燕","邱文彥","王惠美","馬文君","吳育仁","陳超明","陳根德","簡東明","陳學聖","鄭天財","陳鎮湘","陳淑慧","潘維剛","紀國棟","詹凱臣","李慶華"]} ``` 主席:黃委員偉哲、劉委員建國聲明方才表決係按「贊成」,特此更正,列入紀錄。 ## 黨團提案 現在接續處理親民黨黨團、台灣團結聯盟黨團及民進黨黨團共同提案共4案,進行第一案。 一、本院親民黨黨團、民進黨黨團、台灣團結聯盟黨團,針對第8屆第2會期第3次會議議程草案提出異議,建請增列討論事項第2案:本院親民黨黨團提案建請本院做成如下決議:「依政黨政治之理念,政務官屬政治性任命人員,對國家政策與大政方針之制定負責,應隨政策成敗與之進退,負行政、法律與政治責任。馬政府主政以來,我國經濟持續衰退,各項經濟指標多已大幅落後東亞競爭鄰國,甚至本年度八月份失業率已達4.4%、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漲至3.42%、經濟成長率卻跌至1.7%,景氣對策信號更已連續十個月呈現藍燈,民生處境一蹶不振,政府卻遲未能有提振整體經濟之有效作為。本決議要求總統、副總統,與行政院所屬全體政務官員,當年度如有六個月(含)以上之景氣對策信號為藍燈,則該年度年終獎金不予發給,以符責任政治之原則。」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親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桐豪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潘孟安 蔡其昌 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 許忠信 黃文玲 主席:請問院會,對三黨黨團共同提案的第一案有無異議?(有)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親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方式。 親民黨立法院黨團要求本案採記名表決。 提案人:親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桐豪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三黨黨團共同提案之第一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1人,贊成者42人,反對者49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三黨黨團共同提案之第一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42人 許忠信  黃文玲  蔡煌瑯  薛 凌  黃偉哲  何欣純  李俊俋  蔡其昌  柯建銘  潘孟安  李桐豪  林正二  許智傑  陳其邁  魏明谷  葉宜津  吳秉叡  高志鵬  鄭麗君  林淑芬  劉櫂豪  林岱樺  陳唐山  陳亭妃  林佳龍  楊 曜  蘇震清  許添財  姚文智  陳歐珀  蕭美琴  邱議瑩  邱志偉  段宜康  劉建國  管碧玲  陳明文  尤美女  李昆澤  陳節如  吳宜臻  田秋堇 二、反對者:49人 孫大千  賴士葆  吳育昇  林鴻池  曾巨威  陳雪生  黃昭順  羅淑蕾  廖國棟  王進士  鄭汝芬  林滄敏  呂學樟  江惠貞  徐欣瑩  蔡錦隆  蘇清泉  陳碧涵  徐少萍  李貴敏  楊玉欣  王育敏  林郁方  費鴻泰  楊應雄  廖正井  張慶忠  黃志雄  楊麗環  徐耀昌  孔文吉  呂玉玲  盧秀燕  邱文彥  王惠美  馬文君  吳育仁  陳超明  陳根德  丁守中  簡東明  陳學聖  鄭天財  陳鎮湘  陳淑慧  潘維剛  紀國棟  詹凱臣  李慶華 三、棄權者:0人 ## 黨團提案 主席:接續處理三黨黨團提案的第二案。 二、本院親民黨黨團、民進黨黨團、台灣團結聯盟黨團,針對第8屆第2會期第3次會議議程草案提出異議,建請增列討論事項第3案: 本院親民黨黨團提案建請本院做成如下決議:「有鑑於二代健保之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法過程橫遭執政黨黨政運作嚴重干預,最終三讀條文有關計收補充保費之制度設計,明顯牴觸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專業審查之以家戶所得核收保費朝野共識,導致後續行政始終難以完善配套,除施行日期一再延宕,舉國更對此制度咸感惶惑不安,高度質疑。尤其,經衛生署試算,二代健保之財務平衡將於104年即可能開始發生年度收支短絀,並於106年即可能產生收支累計短絀達486億,亦即二代健保將於施行後兩年內財務失衡、五年內破產,如此制度實無可取可行之處,一旦施行,舉國皆輸。本院為匡正當初橫遭黨政運作所錯誤決定之補充保費制度設計,並求全民健康保險制度之永續健全發展,爰決議要求行政院暫緩實施補充保費之計收,並於今年底前向本院提出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法版本。」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親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桐豪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潘孟安 蔡其昌 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 許忠信 黃文玲 主席:請問院會,對三黨黨團提案之第二案有無異議?(有)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親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方式。 親民黨立法院黨團要求本案採記名表決。 提案人:親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桐豪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三黨黨團提案之第二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0人,贊成者42人,反對者48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三黨黨團共同提案之第二案不通過。 林委員德福聲明方才表決係按「反對」,特此更正,列入紀錄。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42人 許忠信  黃文玲  蔡煌瑯  薛 凌  黃偉哲  何欣純  李俊俋  蔡其昌  柯建銘  潘孟安  李桐豪  林正二  許智傑  陳其邁  魏明谷  葉宜津  吳秉叡  高志鵬  鄭麗君  林淑芬  劉櫂豪  林岱樺  陳唐山  陳亭妃  林佳龍  楊 曜  蘇震清  許添財  姚文智  陳歐珀  蕭美琴  邱議瑩  邱志偉  段宜康  劉建國  管碧玲  陳明文  尤美女  李昆澤  陳節如  吳宜臻  田秋堇 二、反對者:48人 孫大千  賴士葆  吳育昇  林鴻池  曾巨威  陳雪生  黃昭順  廖國棟  王進士  鄭汝芬  林滄敏  呂學樟  江惠貞  徐欣瑩  蔡錦隆  蘇清泉  陳碧涵  徐少萍  李貴敏  楊玉欣  王育敏  林郁方  費鴻泰  楊應雄  廖正井  張慶忠  黃志雄  楊麗環  徐耀昌  孔文吉  呂玉玲  羅明才  盧秀燕  邱文彥  王惠美  馬文君  吳育仁  陳超明  陳根德  簡東明  陳學聖  鄭天財  陳鎮湘  陳淑慧  潘維剛  紀國棟  詹凱臣  李慶華 三、棄權者:0人 ## 黨團提案 主席:接續處理三黨黨團共同提案之第三案。 三、本院民進黨黨團、親民黨黨團、台灣團結聯盟黨團,針對本次會議議程草案擬請增列討論事項「本院民進黨黨團鑑於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基本工資由中央主管機關設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擬訂後,報請行政院核定之;基本工資審議辦法第五條訂有「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予以調整時,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報行政院核定後公告實施」,然行政院於今年9月26日否決由勞、資、學者專家及政府部會代表共同審議通過自102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薪資調整為19,047元之決議,創下20多年來首例,嚴重破壞基本工資審議機制,違法濫權,開民主協商之倒車。基本工資在保障勞工基本生活,是底層勞工的收入,委員會審議基本工資時,需考量國家經濟發展狀況、消費者物價指數、國民所得與家庭收支、各業勞工工資等研究後擬訂,屬於落後指標。本次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決議每月基本薪資微調1.42%,對照100年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2.04%及101年8月創下四年來最高的漲幅,落後的薪資卻無法跟著物價調整,基層勞工已難維持基本生活的購買力。政府理應照顧勞工,尤其是底層邊際勞工,爰此擬請本院做成決議要求「行政院應即依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之決議公告自102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由18,780元調整成19,047元。」,並列為討論事項第1案。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潘孟安  蔡其昌 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 許忠信  黃文玲 親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桐豪 主席:請問院會,對三黨黨團共同提案之第三案有無異議?(有)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方式。 本院民進黨黨團提請本案採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潘孟安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三黨黨團共同提案之第三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1人,贊成者42人,反對者49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三黨黨團共同提案之第三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42人 許忠信  黃文玲  蔡煌瑯  薛 凌  黃偉哲  何欣純  李俊俋  蔡其昌  柯建銘  潘孟安  李桐豪  林正二  許智傑  陳其邁  魏明谷  葉宜津  吳秉叡  高志鵬  鄭麗君  林淑芬  劉櫂豪  林岱樺  陳唐山  陳亭妃  林佳龍  楊 曜  蘇震清  許添財  姚文智  陳歐珀  蕭美琴  邱議瑩  邱志偉  段宜康  劉建國  管碧玲  陳明文  尤美女  李昆澤  陳節如  吳宜臻  田秋堇 二、反對者:49人 孫大千  賴士葆  吳育昇  林鴻池  曾巨威  陳雪生  羅淑蕾  林德福  廖國棟  王進士  鄭汝芬  林滄敏  呂學樟  江惠貞  徐欣瑩  蔡錦隆  蘇清泉  陳碧涵  徐少萍  李貴敏  楊玉欣  王育敏  林郁方  費鴻泰  楊應雄  廖正井  張慶忠  黃志雄  楊麗環  徐耀昌  孔文吉  呂玉玲  羅明才  盧秀燕  邱文彥  王惠美  馬文君  吳育仁  陳超明  陳根德  丁守中  簡東明  鄭天財  陳鎮湘  陳淑慧  潘維剛  紀國棟  詹凱臣  李慶華 三、棄權者:0人 ```j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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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民進黨黨團提請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潘孟安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三黨黨團共同提案之第四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1人,贊成者44人,反對者47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三黨黨團共同提案之第四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44人 許忠信  黃文玲  蔡煌瑯  薛 凌  黃偉哲  何欣純  李俊俋  蔡其昌  柯建銘  潘孟安  李桐豪  林正二  羅淑蕾  許智傑  陳其邁  魏明谷  葉宜津  吳秉叡  高志鵬  鄭麗君  林淑芬  劉櫂豪  林岱樺  陳唐山  陳亭妃  林佳龍  楊 曜  蘇震清  許添財  姚文智  陳歐珀  蕭美琴  邱議瑩  邱志偉  段宜康  劉建國  管碧玲  陳明文  尤美女  李昆澤  陳節如  吳宜臻  田秋堇  丁守中 二、反對者:47人 孫大千  賴士葆  吳育昇  林鴻池  曾巨威  陳雪生  黃昭順  林德福  廖國棟  王進士  鄭汝芬  林滄敏  呂學樟  江惠貞  蔡錦隆  蘇清泉  陳碧涵  徐少萍  李貴敏  楊玉欣  王育敏  林郁方  費鴻泰  楊應雄  廖正井  張慶忠  黃志雄  楊麗環  徐耀昌  孔文吉  呂玉玲  盧秀燕  邱文彥  王惠美  馬文君  吳育仁  陳超明  陳根德  簡東明  陳學聖  鄭天財  陳鎮湘  陳淑慧  潘維剛  紀國棟  詹凱臣  李慶華 三、棄權者:0人 ## 黨團提案 主席:現在處理民進黨黨團及台灣團結聯盟黨團共同提案。 本院民進黨黨團、台灣團結聯盟黨團針對本次會議議程草案擬請增列討論事項「本院民進黨黨團有鑑於行政院否決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決議基本月薪調高267元之決議,又逕行附加應俟連續二季經濟成長率超過3%或連續二個月失業率低於4%始調整基本月薪之條件,無疑將執政者施政無方、執政無能的責任,轉嫁底層勞工負責。基本工資旨在防止資方壓低工資,保障勞工基本生活並維持基本的購買能力,馬政府油、電雙漲錯誤政策,造成今年8月消費者物價指數創下4年來最大的漲幅,但行政院卻推翻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每月基本工資由18,780元調整為19,047元之決議,不但一天一顆茶葉蛋的調整幅度都推翻,還強加二項附帶條件。2008年總統大選前,當時馬英九先生承諾,當選後如未能達成經濟成長率6%、失業率低於3%、國民所得3萬元,將捐出薪水,如今不但沒捐薪,還可每月高達48萬5千元的存款累積財富,是領基本月薪勞工將近26個月不吃不喝的所得。去年行政院在國家財政吃緊、債台高築之際,無條件地為公務員全面加薪3%,如今微調勞工基本月薪1.42%,行政院卻強加經濟成長率、失業率的門檻。政務官負責政策擬訂與推動,無能施政致我國經濟成長淪落為亞洲之末,失業率高升為亞洲四小龍之首,卻自己加薪、勞工凍薪;爰此擬請本院作成決議要求「總統、副總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及其各部會政務人員在未達經濟成長率連續二季超過3%、失業率連續2個月低於4%之前每月減薪50%。」,並列為討論事項第2案。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潘孟安  蔡其昌 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 黃文玲  許忠信 主席:請問院會,對兩黨黨團共同提案內容有無異議?(有)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方式。 本院民進黨黨團提請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潘孟安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兩黨黨團共同提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1人,贊成者40人,反對者51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兩黨黨團共同提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40人 許忠信  黃文玲  蔡煌瑯  薛 凌  黃偉哲  何欣純  李俊俋  蔡其昌  柯建銘  潘孟安  李桐豪  林正二  許智傑  陳其邁  魏明谷  葉宜津  吳秉叡  鄭麗君  林淑芬  劉櫂豪  林岱樺  陳唐山  陳亭妃  林佳龍  楊 曜  蘇震清  許添財  姚文智  陳歐珀  蕭美琴  邱志偉  段宜康  劉建國  管碧玲  陳明文  尤美女  李昆澤  陳節如  吳宜臻  田秋堇 二、反對者:51人 孫大千  賴士葆  吳育昇  林鴻池  曾巨威  陳雪生  黃昭順  羅淑蕾  林德福  廖國棟  王進士  鄭汝芬  林滄敏  呂學樟  江惠貞  徐欣瑩  蔡錦隆  蘇清泉  陳碧涵  徐少萍  李貴敏  楊玉欣  王育敏  林郁方  費鴻泰  楊應雄  廖正井  張慶忠  黃志雄  楊麗環  徐耀昌  孔文吉  呂玉玲  羅明才  盧秀燕  邱文彥  王惠美  馬文君  吳育仁  陳超明  陳根德  丁守中  簡東明  陳學聖  鄭天財  陳鎮湘  陳淑慧  潘維剛  紀國棟  詹凱臣  李慶華 三、棄權者:0人 ```json {"approval":["許忠信","黃文玲","蔡煌瑯","薛凌","黃偉哲","何欣純","李俊俋","蔡其昌","柯建銘","潘孟安","李桐豪","林正二","許智傑","陳其邁","魏明谷","葉宜津","吳秉叡","鄭麗君","林淑芬","劉櫂豪","林岱樺","陳唐山","陳亭妃","林佳龍","楊曜","蘇震清","許添財","姚文智","陳歐珀","蕭美琴","邱志偉","段宜康","劉建國","管碧玲","陳明文","尤美女","李昆澤","陳節如","吳宜臻","田秋堇"],"veto":["孫大千","賴士葆","吳育昇","林鴻池","曾巨威","陳雪生","黃昭順","羅淑蕾","林德福","廖國棟","王進士","鄭汝芬","林滄敏","呂學樟","江惠貞","徐欣瑩","蔡錦隆","蘇清泉","陳碧涵","徐少萍","李貴敏","楊玉欣","王育敏","林郁方","費鴻泰","楊應雄","廖正井","張慶忠","黃志雄","楊麗環","徐耀昌","孔文吉","呂玉玲","羅明才","盧秀燕","邱文彥","王惠美","馬文君","吳育仁","陳超明","陳根德","丁守中","簡東明","陳學聖","鄭天財","陳鎮湘","陳淑慧","潘維剛","紀國棟","詹凱臣","李慶華"]} ``` 主席:所有表決案都已處理完畢,現作以下宣告:本院第8屆第2會期第3次會議議事日程照議事處編擬草案處理。 邱委員議瑩、高委員志鵬聲明對上一案表決係按「贊成」,特此更正,列入紀錄。 現在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1. 宣讀本院第8屆第2會期第2次會議議事錄。(全文見本期議事錄) 主席:報告院會,針對第8屆第2會期第2次會議議事錄,並無委員或黨團提出錯誤或遺漏之處,第8屆第2會期第2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繼續報告。 2. 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9人擬具「債務催收管理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3. 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8人擬具「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第十三條、第十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4. 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1人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四十九條及第六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5. 本院委員徐欣瑩等19人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二十二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6. 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0人擬具「廣播電視法第三十四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7. 本院委員楊麗環等40人擬具「廣播電視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本案有國民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並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作以下決定:報告事項第七案逕付二讀,並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8. 本院委員楊麗環等19人擬具「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9. 本院委員楊麗環等22人擬具「優生保健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0. 本院委員林岱樺等28人擬具「菸酒管理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1. 本院委員林岱樺等27人擬具「政治獻金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2. 本院委員林岱樺等28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3. 本院委員陳亭妃等23人擬具「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第四條、第六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4. 本院委員陳亭妃等21人擬具「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5. 本院委員陳亭妃等20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6. 本院委員陳亭妃等21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7. 本院委員劉櫂豪等23人擬具「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8. 本院委員陳明文等21人擬具「土木工程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委員林滄敏等11人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19. 本院委員李應元等36人擬具「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20. 本院委員李應元等19人擬具「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21. 本院委員李應元等32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22. 本院委員李應元等28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23. 本院委員李應元等29人擬具「漁業法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24. 本院委員李應元等28人擬具「公共債務法第三條之一、第三條之二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25. 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公共債務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26. 本院委員李昆澤等21人擬具「老人福利法增訂第五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27. 本院委員李昆澤等23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一百零四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28. 本院委員李昆澤等30人擬具「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29. 本院委員高志鵬等17人擬具「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30. 本院委員蔡錦隆等16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及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31. 本院委員蔡錦隆等21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32. 本院委員吳宜臻等21人擬具「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33. 本院委員吳宜臻等23人擬具「生產風險補償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34. 本院委員吳宜臻等20人擬具「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35. 本院委員柯建銘等26人擬具「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36. 本院委員吳秉叡等25人擬具「民法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37. 本院委員吳秉叡等25人擬具「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38. 本院委員蔡其昌等21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39. 本院委員蔡其昌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40. 本院委員李貴敏等45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41. 本院委員葉宜津等19人擬具「土地稅法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42. 本院委員葉宜津等19人擬具「平均地權條例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43. 行政院函請審議「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條例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44. 國防部函送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101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4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財團法人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102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46. 文化部函送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財團法人中法文化教育基金會、財團法人臺灣省文化基金會、財團法人臺灣博物館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灣美術基金會、財團法人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財團法人金門酒廠胡璉文化藝術基金會、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台、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影事業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國家電影資料館及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102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47. 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102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48. 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102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49. 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102年度預算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50. 僑務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及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102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51.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及財團法人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102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52.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輻射防護協會及財團法人核能資訊中心102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53.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及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102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54.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102年度預算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55. 經濟部函送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財團法人台灣手工業推廣中心、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財團法人台灣地理資訊中心、財團法人中興工程顧問社、財團法人台灣區花卉發展協會、財團法人台灣區雜糧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財團法人聯合船舶設計發展中心、財團法人台灣機電工程服務社、財團法人台灣非破壞檢測協會、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財團法人台灣電子檢驗中心、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財團法人自行車暨健康科技工業研究發展中心、財團法人石材暨資源產業研究發展中心、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財團法人台灣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會、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財團法人生物技術開發中心、財團法人專利檢索中心(含101年度預算書)、財團法人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等23所財團法人102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56. 教育部函送行政法人國立中正文化中心、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財團法人高等教育國際合作基金會、財團法人中華幼兒教育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社教文化基金會、財團法人臺灣省童軍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灣省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金基金會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管理委員會102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57.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2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58. 行政院衛生署函送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財團法人鄒濟勳醫學研究發展基金會、醫療財團法人病理發展基金會102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5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暨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102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60. 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102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61. 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02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62.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養殖漁業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灣地區遠洋魷魚類產銷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灣區遠洋鮪魚類產銷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灣漁業及海洋技術顧問社、財團法人台灣區鰻魚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臺灣兩岸漁業合作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灣動物科技研究所、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財團法人台灣優良農產品發展協會、財團法人農業信用保證基金、財團法人豐年社、財團法人農村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中正農業科技社會公益基金會、財團法人農業工程研究中心、財團法人維謙基金會、財團法人七星農業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桃園農田水利研究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臺中環境綠化基金會、財團法人水利研究發展中心、財團法人曹公農業水利研究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灣香蕉研究所、財團法人台灣區蠶業發展基金會及財團法人七星環境綠化基金會等24家102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63. 國防部函送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102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64. 法務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財團法人福建更生保護會及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102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65. 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102年度工作計畫及收支預算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66. 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102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67. 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102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68. 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102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69. 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102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70. 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中央營建技術顧問研究社102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71. 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消防發展基金會102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72. 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102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73. 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省義勇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102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74. 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02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75. 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惠眾醫療救濟基金會102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76. 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102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77. 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亞洲土地改革與農村發展中心102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78. 蒙藏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蒙藏基金會102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79. 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暨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102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80. 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100年度決算及工作執行成果報告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81. 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100年度工作執行成果及收支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82. 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100年度決算(含工作執行成果)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83. 文化部函送該部主管之15家財團法人100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84. 行政院衛生署函送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財團法人鄒濟勳醫學研究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及財團法人病理發展基金會100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85.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輻射防護協會及財團法人核能資訊中心100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86.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該會主管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等24家財團法人100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87. 法務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財團法人福建更生保護會及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100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88. 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暨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等6家100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89.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0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90. 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100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91.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100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92. 內政部函送該部主管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等12家財團法人100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93. 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00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94.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及財團法人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100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95. 經濟部函送該部主管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等24所財團法人100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96.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及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100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97.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及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100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98. 經濟部函送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100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99. 行政院函,為該院大陸委員會授權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與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簽署之「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及「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案,業已核定,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財政、經濟三委員會。 主席:報告院會,本案有民進黨黨團及台聯黨團提議改交審查,國民黨黨團提議改交內政、財政、經濟、司法及法制四委員會,現在進行處理。 民進黨黨團、台聯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財政、經濟三委員會聯席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內政、財政、經濟三委員會聯席審查。 100. 行政院函,為中央銀行函報「海峽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業於101年8月31日完成簽署一案,業已核定,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內政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01. 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00年12月28日修正公布之「商港法」,定自101年3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02. 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01年1月11日修正公布之「殯葬管理條例」,定自101年7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03. 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01年2月3日制定公布之「駐外機構組織通則」,定自101年9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04. 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00年11月14日修正公布之「外交部組織法」及同日制定公布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組織法」、「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組織法」,定自101年9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05. 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00年11月14日制定公布之「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定自101年5月20日施行,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06. 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00年11月14日修正公布之「僑務委員會組織法」,定自101年9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07. 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00年7月6日公布之「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定自101年3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08. 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00年12月21日修正公布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八十條之一條文」,定自101年3月21日施行,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09. 行政院函,為「行政院處務規程」第七條第十款、第十七條、第二十一條第四款,定自101年5月20日施行,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10. 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00年6月29日修正公布之「商標法」,定自101年7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11. 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01年2月3日公布制定(修正)「財政部組織法」、「財政部國庫署組織法」、「財政部賦稅署組織法」、「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組織通則」、「財政部關務署組織法」、「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組織法」及「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組織法」,定自102年1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12. 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01年2月3日公布修正「教育部組織法」及同日公布制定「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組織法」、「國家圖書館組織法」、「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組織法」、「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組織法」、「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組織法」、「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組織法」、「國立教育廣播電臺組織法」、「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組織法」及「國立臺灣圖書館組織法」,定自102年1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13. 行政院函,為中央選舉委員會為辦理第8屆區域及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競選費用補貼經費不敷,動支本(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8,220萬9,000元支應,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內政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14. 行政院函,為該院體育委員會為補助臺北市政府辦理「2017年世界大學運動會」所需權利金,動支本(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2億8,725萬620元支應,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財政、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財政、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115. 行政院函,為修正「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六條及第十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116. 行政院函,為修正「農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117. 行政院函,為修正「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三十八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18. 行政院函,為修正「國營事業工作考成辦法」第五條、第七條及第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119. 財政部函送該部所屬國庫署、賦稅署及各地區國稅局暨關稅總局及所屬100年度第4季「獎補助社會團體、人民團體、財團法人、縣市政府及個人經費明細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20. 財政部函,為關於欠稅之公司行號負責人或股東如為人頭,或無財產可供執行者,建議該部研議建構實質董事或實際操控公司者之責任法制,令其負起與形式董事相同之義務與責任,以維租稅公平,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21. 財政部函,為鑑於修正前稅捐稽徵法第23條第5項規定之執行期限將屆,該部各地區國稅局未徵起案件屆時不得再予催收之件數頗多,金額龐鉅,建議該部應注意期限積極加強催收等2案,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22. 財政部函送中央政府債務基金101年度第1季債務還本明細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23. 財政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該部國有財產局經管國有非公用土地未勘查筆數逐年增加,建議應加速勘查速度,俾增進國有資產之運用決議,檢送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24. 財政部函,為公告修正機動調降脫脂奶粉及全脂奶粉等2項貨品之關稅稅率,實施期間自101年2月10日起至101年8月9日止,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25. 財政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請該部國有財產局針對臺南市二仁溪沿岸遭棄置廢棄物及土壤污染場址,擬具有效除污方案,並加強經管土地管理事項,復如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26. 財政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請該部國有財產局加強管理國有土地,建立遭棄置廢棄物、污染案件相關處理機制,並加強與環保主管機關之協調連繫事項,復如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27. 財政部函,為修正「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28. 財政部函,為修正「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29. 財政部函復有關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建議加強輔導小規模營利事業所得稅扣繳申報相關規定,並考量渠等違反扣繳義務如屬初犯或情節輕微,適度減輕處罰案,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30.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函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處務規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處務規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處務規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編制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編制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編制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3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送「公務倫理、法治及人權教育訓練100年第四季辦理情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3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送「各部會所屬委員會委員任一性別比例已達三分之一情形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33. 教育部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有關該部「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預算執行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34. 教育部函,為修正「大專校院產學合作實施辦法」,並將名稱修正為「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135. 教育部函,為修正「教育部補助留學生就學貸款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36. 教育部函,為修正「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37. 教育部函送本院第7屆第8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1次會議修正教育部組織法通過附帶決議,有關「教育部檢討各類補助計畫或相關評審指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38. 教育部函送國立臺南大學「校區設置計畫」推動歷程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39. 教育部函送「幼兒園兼辦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服務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140. 教育部函送「花東地區接受國民義務教育學生書籍費補助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41. 教育部、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修正「科學工業園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雙語部或雙語學校學生入學辦法」第四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42. 內政部函,為修正「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143. 內政部函,為修正「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收容處所設置及管理辦法」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44. 內政部函,為修正「國民年金爭議事項審議辦法」第二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145. 內政部函,為修正「性侵害加害人檔案資料管理及使用辦法」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46. 內政部函,為修正「社會救助法有關身心障礙致不能工作範圍」,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47. 內政部函,為廢止「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48. 內政部函,為修正「都市更新團體設立管理及解散辦法」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149. 內政部函送「國民年金保險遺屬年金給付有關無謀生能力認定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50. 內政部函,為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51. 內政部、法務部、國防部、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52. 司法院函,為修正「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53. 司法院函,為中華民國99年12月8日制定公布之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定自中華民國101年6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54. 司法院函,為修正「行政法院訴訟當事人在途期間標準」,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55. 司法院函,為中華民國101年1月11日制定公布之家事事件法,定自中華民國101年6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56. 司法院函送「新北司法園區(新北少年及家事法院暨智慧財產法院)購置土地變更計畫書」,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157. 司法院函,為修正「最高法院處務規程」部分條文及「最高行政法院處務規程」第五十六條、第五十七條及第七十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58.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第二十三條之一、第二十三條之二及第二十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59.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60.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61.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建請該會修法將該會周邊單位人員納入「旋轉門條款」規範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62.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63.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該會應於二個月內研議增修授權命令賦予金融從業人員資格測驗納入國家考試之法源乙案,檢送研議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64.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公司法第177條之1授權訂定之公司應採電子投票之適用範圍相關規範,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65.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66.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該會應就銀行債權轉售予資產管理公司之債務催收執行提出具體規範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67.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要求臺灣存託憑證(TDR)發行人按季公開其季報資料及加強對發行TDR公司之監理措施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68.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請該會於各法規指定金融人員業務考試辦理機關,規範各項證照為金融從業人員必備之資格具有法規效用,影響憲法第15 條規定人民之工作權,應依成本收費乙案,該會辦理情形復如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69.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八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70.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有關落實臺灣存託憑證(TDR)募資管理、強化TDR上市(櫃)審查及檢討外國企業不法案件處理程序乙案,該會辦理情形復如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財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171.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依據洗錢防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十八款規定,指定保險經紀人公司及保險代理人公司為洗錢防制法第五條第一項所稱之金融機構,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72.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自然人、法人或基金應符合之條件」,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73.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交通部函,為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交通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74. 經濟部函送該部中小企業處「100年度對民間團體、縣市政府及個人補(捐)助案件第4季彙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75. 經濟部函送該部所屬事業台電、中油、台糖、台水及漢翔公司100年12月份公益支出、委託調查、會費、捐助及睦鄰支出明細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76. 經濟部函送該部所屬事業台電、中油、台糖、台水及漢翔公司101年1月份公益支出、委託調查、會費、捐助及睦鄰支出明細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77. 經濟部函,為修正「應施檢驗商品燃氣台爐、燃氣烤箱及即熱型燃氣熱水器之檢驗標準」,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78. 經濟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就水庫清淤、防淤等運作方案、具體期程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79. 經濟部函送「水庫更新及改善相關計畫執行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80. 經濟部函,為修正「發明創作獎助辦法」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81. 經濟部函,為修正「在加工出口區內設有營業或聯絡處所之事業核准登記管理辦法」第二條及第十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82. 經濟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工業局101年度「工業管理」項下「電動機車產業發展推動計畫」執行成效不彰一案,該部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83. 經濟部函送「臺灣電力公司核能四廠第1、2號機發電工程100年度第4季執行進度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84. 經濟部函,為修正「度量衡規費收費標準」第二十八條附表九,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85. 經濟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就該部「推動商業現代化」計畫中,要求針對連鎖加盟業躍升發展有關促進中高齡人員的再就業機會部分,提出相關工作計畫書面報告一案,該部業已備妥相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86. 經濟部函,為公告修正「應施檢驗氯乙烯聚合物硬質管之相關檢驗規定」,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87. 經濟部函送該部水利署「100年度第4季對縣市政府之補助案件明細表」及「100年度第4季對民間團體及個人之捐助案件明細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88. 經濟部函送100年度第4季補助社會團體、人民團體、財團法人、縣市政府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89. 經濟部函送「經濟部能源局100年度對社會團體、人民團體、財團法人、縣市政府及個人補(捐)助案件第4季彙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90. 經濟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經濟部所屬台灣糖業公司、台灣中油公司、台灣電力公司、漢翔航空工業公司及台灣自來水公司投資金額1億元以上之重大興建計畫,有事前規劃欠周,執行能力欠佳或未盡積極等情事,經濟部應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一案,檢附「經濟部所屬事業重大興建計畫規劃與執行情形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191. 經濟部函送該部中央地質調查所「推動或協助其他權責機關辦理國內各地順向坡地質情形總體檢」100年度第4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92. 經濟部函,為公告「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193. 經濟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應就被占用及借用逾期土地、宿舍面積龐大、清理成效欠佳提出追討及後續處置運用計畫,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報告」一案,檢附「經濟部督導所屬事業被占用及借用逾期土地及宿舍處理情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94. 經濟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我國能源政策之推動機關層級不足,行政院迄未建立能源安全指揮體系,且相關機構亦未積極開拓能源,致油氣等重大資源過度集中少數國家或地區,洵有失當,要求該部提出檢討及解決之道一案,該部已備妥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195. 經濟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提升本部工商憑證開卡使用率之檢討報告與改進措施」一案,該部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96. 經濟部函送有關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對該部所屬事業轉投資之公私合營事業經營績效應檢討改進之書面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197. 經濟部函,為修正「專利規費收費準則」第二條之二及第十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98. 經濟部函送「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地質敏感區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及「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199. 經濟部函,為該部主管「財團法人聯合船舶設計發展中心」更名為「財團法人船舶暨海洋產業研發中心」,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200. 經濟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主管部分第10案有關嘉義縣大林鎮義和水系改善計畫之辦理情形如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201. (密)行政院衛生署函送完成簽署之「我國與歐盟菸害警示圖像授權協定及37個菸害警示圖像授權標的」約本(含中、英文對照表),請查照案。 書─另行分送)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202. (密)交通部函送「臺越觀光合作瞭解備忘錄」中文、英文及越南文約本,請查照案。 書─另行分送)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203. (密)內政部函送業經我駐美代表袁大使健生與美國在台協會執行理事施藍旗女士(Barbara J.Schrage)於100年12月20日於美國華府簽署之「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間強化預防及打擊重大犯罪合作協定」之中英文本及雙方換函文件,請查照案。 書─另行分送)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204. 考試院函送亟需本院第8屆第2會期優先審議法案一覽表,請惠予優先審議,以利政務推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205.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會茶業改良場防範大陸地區廉價茶葉進口乙案,業已備妥相關資料,請列入議程,以利進行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206.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會農糧署辦理「地區性農業建設發展與耕地活化」預算執行案,檢送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207.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會水產試驗所100年度上半年預算分配執行不力,決議應行提出報告一案,業已備妥相關資料,請列入議程以利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208.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會水產試驗所辦理「國家水產生物種原庫─台東支庫計畫」執行進度嚴重落後,決議應行提出報告一案,業已備妥相關資料,請列入議程以利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209.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會農業試驗所「農業數位化發展」100年度上半年預算執行比例嚴重偏低,且預算編列亦較100年度減少15.04%,顯示農業主管機關未積極朝農業升級方向推動一案,已備妥相關資料,請列入議程,以利進行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210.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會林務局「林業試驗研究」及「林業發展」執行比例均偏低,應就預算執行不力或編列浮濫之原因,提出檢討報告乙案,林務局業已備妥報告,請列入議程,以利進行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211.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大陸農產品利用非法管道走私來臺及臺灣品種外流之現象,要求儘速針對大陸農產品低價回銷臺灣,對國內產業可能形成衝擊研擬因應對策並提出報告一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以利進行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212.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會對「亞蔬-世界蔬菜中心」、「亞太糧食肥料技術中心」及「國際土地政策研究訓練中心」等國際組織之獎補助費之合法性及效益應提出報告一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以利進行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213.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會農村再生中程計畫實施以來,執行率不佳,應檢討預算編列與實際執行落後之原因,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一案,業已備妥相關資料,請列入議程,以利進行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214.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該會應就農產品產銷履歷推動計畫,向本院提出專案報告並備質詢一案,業已備妥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215. 經濟部函,為有關中央政府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針對該部水利署所編業務費凍結三分之一,待向本院財政、經濟兩委員會做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以利進行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經濟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216. 經濟部函,為財團法人台灣手工業推廣中心函請轉陳本院同意該中心移轉臺北市徐州路1號房舍所有權,並歸還土地予國立臺灣大學,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217. 文化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有關「人文及文化傳播業務」計畫凍結500萬元之書面報告說明資料,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218. 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請將委員蔣乃辛等21人擬具「核子損害賠償法第十八條、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逕付院會二讀,並與該會審查完竣之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葉宜津等24人、委員潘孟安等22人、民進黨黨團分別擬具「核子損害賠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黃昭順等16人擬具「核子損害賠償法第十八條、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併案討論,交付黨團協商,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委員蔣乃辛等21人擬具「核子損害賠償法第十八條、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逕付院會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繼續宣讀剛才通過報告事項增列部分。 國民黨黨團提議增列部分: 一、本院委員徐欣瑩等44人擬具「保全業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二、本院委員江啟臣等21人擬具「醫師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三、行政院函請審議「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組織法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台聯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親民黨黨團提議增列部分: 一、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政黨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報告院會,一、有關增列報告事項中的委員提案、政府提案及本院委員會函請相關預算准予動支等議案,其納入議程草案之前後順序,授權議事處調整。二、議程草案報告事項中,有關國民黨黨團所提增列第四案至第十五案及草案第二一九案以下,請議事人員宣讀以後,均予以備查。 219. 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決議,針對「產業調查統計及資訊管理」項下「產業資料整合及開發計畫」預算凍結五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220. 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凍結五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221. 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經濟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商業司「推動商業現代化」經費凍結十分之一案,已備妥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222. 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經濟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商業司「推動商業科技發展」之委辦費及獎補助費預算各凍結十分之一案,已備妥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223. 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經濟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技術處「配合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推動計畫」之獎補助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案,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專案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224. 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經濟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投資業務處「延攬海外科技人才」之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案,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以利進行專案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二二五、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經濟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辦理資訊系統維護建置等業務「一般行政」凍結該項業務2,000萬元案,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專案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225. 未宣讀 226. 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經濟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工業局「推動半導體製程設備暨零組件躍升計畫」及「平面顯示器設備及材料自製率躍升計畫」兩項計畫預算凍結三分之一案,已備妥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227. 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經濟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工業局「工業技術升級輔導」-「02協助產業升級與轉型」項下,除因應貿易自由化加強產業輔導計畫、協助傳統產業技術開發計畫、中小企業即時輔導計畫、紡織產業發展計畫外,其餘計畫之新增計畫凍結三分之一、繼續性計畫凍結五分之一、業務宣導費凍結二分之一案,已備妥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228. 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經濟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工業局「工業技術升級輔導」-「03塑造產業永續環境」項下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案,已備妥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229. 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經濟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工業局「工業技術升級輔導」-「04充裕產業人力資源」項下預算凍結三分之一案,已備妥相關資料,請列入議程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230. 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經濟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工業局「工業管理」項下「電動機車產業發展推動計畫」預算凍結5,000萬元案,已備妥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231. 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經濟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水利署「水資源科技發展」凍結五分之一案,該部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專案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232. 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經濟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水利署及所屬101年度第3目「水資源工程」辦理離島地區供水改善計畫,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案,已備妥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233. 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經濟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科技應用」科目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案,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以利進行專案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234. 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經濟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中小企業處捐助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預算凍結60萬3,000元案,已備妥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235. 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經濟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水利署「水利建設及保育管理-河川海岸及排水環境營造」項下地下水保育管理計畫編列1億6,71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案,已備妥報告資料案,請列入議程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236. 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經濟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該部國際貿易局「興建國家會展中心(擴建南港展覽館)計畫」經費1億元,請列入議程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237. 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經濟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該部智慧局「智慧財產權科技發展」業務經費 3,000萬元案,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專案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並通過附帶決議1項,請查照案。 238. 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經濟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發展」項下委辦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案,已備妥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並通過附帶決議1項,請查照案。 239. 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經濟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工業局「工業技術升級輔導」-「01發展新興與重點產業」項下新增計畫凍結三分之一、繼續性計畫凍結五分之一、業務宣導費凍結二分之一案,已備妥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並通過附帶決議3項,請查照案。 240. 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經濟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投資業務處「國際經濟合作與促進投資-促進投資」項下預算2億1,119萬5,000元凍結十分之一案,已備妥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241. 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經濟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科技專案」計畫凍結預算十分之一案,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專案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並通過附帶決議4項,請查照案。 242. 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經濟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水利署蓄水建造物整體更新改善計畫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案,該部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243.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會第1目「勞工保險業務」項下研議改進就業保險相關規定及辦理就業保險制度宣導預算作成決議,凍結50萬元,為應業務需要擬予動支,檢送相關書面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244.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會第1目「勞工保險業務」項下「研議承保及現金給付業務」預算作成決議,凍結100萬元,為應業務需要擬予動支,檢送相關書面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245.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會第1目「勞工保險業務」項下「直轄市非設籍勞保欠費繳款專案補助」預算作成決議,凍結十分之一,為應業務需要擬予動支,檢送相關書面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246.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會第2目「一般行政」項下「統計業務管理」預算作成決議,凍結十分之一,為應業務需要擬予動支,檢送相關書面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247.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會第2目「一般行政」預算作成決議,凍結百分之五,為應業務需要擬予動支,檢送相關書面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248.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會第3目「勞資關係業務」項下「健全勞資爭議處理制度」業務費預算作成決議,凍結四分之一,為應業務需要擬予動支,檢送相關書面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249.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會第3目「勞資關係業務」項下「健全勞資爭議處理制度」預算作成決議,凍結十分之一,為應業務需要擬予動支,檢送相關書面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250.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會第4目「勞動條件業務」項下「健全勞動基準法制及有效落實執行」預算作成決議,凍結十分之一,為應業務需要擬予動支,檢送相關書面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251.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會第5目「勞工福利業務」項下「加強推行勞工教育」預算作成決議,凍結十分之一,為應業務需要擬予動支,檢送相關書面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並通過決議1項,請查照案。 252.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會第6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預算作成決議,凍結十分之一,為應業務需要擬予動支,檢送相關書面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253.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會第7目「勞工檢查業務」預算作成決議,凍結200萬元,為應業務需要擬予動支,檢送相關書面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並通過決議1項,請查照案。 254.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會第8目「綜合規劃業務」預算作成決議,除推動落實當前勞動政策,辦理相關宣導業務刪減52萬3千元外,其餘凍結五分之一,為應業務需要擬予動支,檢送相關書面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並通過決議1項,請查照案。 255.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會第8目「綜合規劃業務」預算作成決議,凍結百分之五,為應業務需要擬予動支,檢送相關書面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256.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會第8目「綜合規劃業務」預算作成決議,凍結十分之一,為應業務需要擬予動支,檢送相關書面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並通過決議1項,請查照案。 257.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會職業訓練局及所屬第2目「職業訓練業務」項下「綜合規劃」重要業務效益評估及專案管考預算作成決議,凍結49萬元,為應業務需要擬予動支,檢送相關書面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258.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會職業訓練局及所屬第2目「職業訓練業務」項下「就業服務」推動並督導就業服務業務預算作成決議,全數凍結,為應業務需要擬予動支,檢送相關書面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259.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會職業訓練局及所屬第2目「職業訓練業務」項下「身心障礙者業務」補助就業安定基金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計畫預算作成決議,凍結1,000萬元,為應業務需要擬予動支,檢送相關書面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並通過決議1項,請查照案。 260.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會職業訓練局及所屬第2目「職業訓練業務」項下「身心障礙者業務」及「外國人聘僱許可及管理業務」預算作成決議,凍結八分之一,為應業務需要擬予動支,檢送相關書面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261.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會職業訓練局業務費預算作成決議,凍結十分之一,為應業務需要擬予動支,檢送相關書面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並通過決議2項,請查照案。 262.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兒童局歲出預算第2目「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之「福利服務」項下,編列「辦理兒童、少年福利服務及綜合性福利政策規劃事項」業務費1,129萬8,000元,凍結500萬元,俟向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並通過決議1項,請查照案。 263.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歲出預算第11目「社會行政業務-健全職業團體組織」614萬3,000元,凍結四分之一,待全面檢討公益勸募條例執行與修法,及完成對於日本賑災善款之監督管理報告,並報送本院後始得動支,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264.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歲出預算第12目「社會福利服務業務」之推展老人福利服務分支計畫中,「辦理老人相關福利措施規劃、評鑑、考核、獎勵、研議規劃老人多層次經濟安全體系,檢討與研修相關法規等」編列2,643萬7,000元,凍結500萬元,俟向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265.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歲出預算第12目「社會福利服務業務」之推展老人福利服務分支計畫中,「協助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辦理滾動調查及相關資料蒐集」編列301萬1,000元,凍結150萬元,俟該部將各縣巿政府辦理居家服務評鑑情形送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後始得動支,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266.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歲出預算第9目「社會保險業務」,其中「國民年金保險業務」編列「業務費」1,342萬2,000元,凍結十分之一,俟向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267.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歲出預算第11目「健全職業團體組織-獎補助費」編列424萬5,000元,凍結十分之一,俟就補助之公平性提出檢討報告,向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268.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會職業訓練局及所屬第2目「職業訓練業務」項下「綜合規劃」補助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基金預算作成決議,凍結二分之一,為應業務需要擬予動支,檢送相關書面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繼續凍結四分之一,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向委員提書面報告後即予解凍,請查照案。 269.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有關第21款該會主管通過決議事項之第39項「檢討相關促進就業計畫及如何有效因應『工作貧窮』問題」之說明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備查,請查照案。 270.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業務費預算凍結200萬元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271.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目「科技發展」項下「噪音管制及電磁波預警措施建置」預算凍結十二分之一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繼續凍結二十四分之一,其餘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272.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3目「綜合計畫」第1節「綜合企劃」項下「綜合策劃環境保護計畫」之推動地方永續發展及業務聯繫相關工作預算凍結100萬元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273.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3目「綜合計畫」第1節「綜合企劃」項下「環境影響評估」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274.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綜合企劃」項下「環境影響評估」預算2,810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之決議相關書面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275.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3目「綜合計畫」第1節「綜合企劃」項下「環境影響評估」之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及專案小組初審會、專家會議審查環境影響評估個案等相關工作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276.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3目「綜合計畫」第1節「綜合企劃」項下「環境影響評估」之辦理政策環境影響評估研修及政策評估說明書審查相關工作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繼續凍結十分之一,其餘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277.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3目「綜合計畫」第1節「綜合企劃」項下「環境管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278.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3目「綜合計畫」第2節「加強基層環保建設」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279.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3目「綜合計畫」第2節「加強基層環保建設」項下「水污染防治及流域整體性環境保護」之水體環境水質改善及經營管理計畫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280.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3目「綜合計畫」第1節「綜合企劃」項下「環境影響評估」之辦理環境影響評估技術顧問機構業者評鑑及環評資料彙整分析及資訊提供工作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並通過決議1項,請查照案。 281.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3目「綜合計畫」第2節「加強基層環保建設」項下「垃圾全分類零廢棄及廢棄物緊急應變計畫」之垃圾焚化灰渣再利用推動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282.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4目「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283.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4目「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項下「固定空氣污染源管制」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284.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4目「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項下「全球大氣品質保護」預算凍結100萬元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繼續凍結,請查照案。 285.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4目「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項下「噪音、振動及非屬原子能游離輻射管制」預算凍結200萬元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並通過決議1項,請查照案。 286.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5目「水質保護」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287.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5目「水質保護」項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法規檢討及預防」預算凍結100萬元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288.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6目「廢棄物管理」項下「事業廢棄物管理」及「資源循環再利用」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289.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5目「水質保護」項下「事業廢水行政管制及經濟誘因管理」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290.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5目「水質保護」項下「海域污染防治規劃管理及海洋放流管制」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291.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6目「廢棄物管理」項下「一般廢棄物管理及全分類零廢棄」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292.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6目「廢棄物管理」項下「事業廢棄物管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並通過決議1項,請查照案。 293.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6目「廢棄物管理」項下「資源循環再利用」預算凍結100萬元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294.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7目「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繼續凍結四十分之一,其餘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295.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9目「環境監測資訊」項下「空氣品質監測規劃與網站管理」之健全全國空氣品質監測站網維運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296.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7目「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項下「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管理」預算凍結200萬元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297.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環境檢驗所第3目「環境檢驗」第1節「檢驗業務規劃管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298.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9目「環境監測資訊」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之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並通過決議1項,請查照案。 299. 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防部函送該部主管101年度預算經本院決議「一般行政」預算凍結2億元案,業經處理完竣,相關預算准予動支;另通過附帶決議1項,請查照案。 300. 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防部函送該部主管101年度預算經本院決議「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經費」預算凍結1,000萬元案,業經處理完竣,相關預算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301. 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防部函送該部主管101年度預算經本院決議總政治作戰局「新聞採訪設備汰換及資訊系統建置與提升等設備採購」預算凍結480萬元案,業經處理完竣,相關預算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302. 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防部函送該部主管101年度預算經本院決議空軍司令部「一般資訊及資訊戰設備」預算凍結3,000萬元案,業經處理完竣,相關預算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303. 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防部函送該部主管101年度預算經本院決議「武器裝備與設施」預算凍結5,000萬元案,業經處理完竣,相關預算准予動支;另通過附帶決議1項,請查照案。 304. 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財政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該部關稅總局及所屬除人事費外歲出預算五分之一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305. 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財政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該部關稅總局及所屬「一般行政」科目項下關務獎勵金歲出預算十分之一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306. 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財政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5區國稅局「國稅稽徵業務」科目項下僱用臨時人員、派遣人力及工讀生歲出預算五分之一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307. 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該會證券期貨局101年度單位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惠予安排報告日程以利該會證券期貨局相關預算執行及業務推動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308. 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歲出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11億7,543萬3,000元,凍結二十分之一,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請安排報告案,業經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309. 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歲出預算第2目「民政業務」項下「地方行政工作」,編列「補助村里集會所活動中心興建及修繕四年專案計畫」2億元,凍結十分之一,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案,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310. 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歲出預算第2目「民政業務」項下「殯葬管理」,編列「補助殯葬設施示範計畫第2期」1億460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案,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311. 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歲出預算第3目「戶政業務」編列2億3,386萬9,000元,凍結二十分之一,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案,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312. 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歲出預算第7目「內政資訊業務」編列2億7,526萬元,凍結二十分之一,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案,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313. 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營建署歲出預算第4目「營建業務」編列「都市更新推動計畫」2億5,0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提出相關檢討改進之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案,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並通過決議1項,請查照案。 314. 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營建署歲出預算第2目「國家公園經營管理」項下「金門國家公園經營管理」中「經營管理計畫」經費6,183萬7,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提出相關報告後,始准予動支案,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315. 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營建署歲出預算第4目「營建業務」項下「都市計畫法規研擬、案件審議及都市開發建設」業務費2,771萬元,凍結十分之一,待向本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研擬因應措施之後始得動支案,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並通過決議1項,請查照案。 316. 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營建署歲出預算第4目「營建業務」項下「執行維護公共安全方案及公寓大廈和社區管理」編列3,213萬4,000元,凍結十分之一,應於3個月內查核各地方政府辦理情形,向本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案,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並通過決議1項,請查照案。 317. 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營建署歲出預算第4目「營建業務」項下「臺灣城鄉風貌整體規劃示範計畫」編列22億元,凍結十分之一,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獲得補助之對象、金額、明細等詳細資料,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案,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318. 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該會101年度預算案第3目「經濟及公共建設業務」項下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原住民族集居部落主要聯外道路改善計畫」,編列5 億元,凍結預算四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業經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319. 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該會101年度預算案第9目「社會服務推展」項下「加強原住民醫療衛生保健服務經費」編列6億7,702萬元,凍結預算十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業經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320. 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該會101年度預算案第3目「經濟及公共建設業務」項下「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東部永續發展綱要計畫編列1億5,240萬元,辦理設置原住民文化特色商圈等業務」凍結預算三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業經處理完竣,准予動支,並通過決議1項,請查照案。 321. 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1年度歲出預算該院預定辦理院區道路等公共設施改善工程合計1,7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322. 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101年度歲出預算第2目「文化發展業務」第3節「文化設施規劃與設置」中「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計畫」凍結2,300萬元,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323. 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101年度歲出預算第2目「文化發展業務」第2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中「產業集聚效應計畫」凍結500萬元,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324. 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新聞局函為101年度歲出預算第4目「大眾傳播事業輔導」第2節「電影事業輔導」之「電影產業旗艦計畫」項下原編列補助國外影片在臺拍攝及進行前製、後製工作,推動全國景點協拍1億0,350萬元,不得補助單一地方政府,並凍結五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325. 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新聞局函為101年度歲出預算第4目「大眾傳播事業輔導」第1節「廣播電視事業輔導」中「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臺分臺遷建整併計畫」凍結3,000萬元,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並通過附帶決議1項,請查照案。 326.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法務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業務歲出部分(第12款第1項)通過決議,101年度「法務行政」科目下「辦理司法保護業務」編列預算補助地方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辦理「強化藥癮者輔導處遇計畫」及「戒毒成功專線計畫」,凍結該經費五分之一,俟該部向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案,業經報告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327.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法務部函送修正「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編制表」、「法務部矯正署桃園監獄編制表」等編制表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328.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修正「農田水利會會長及會務委員考核獎懲辦法」部分條文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329. 本院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辦事細則」第六條、第七條及第八條條文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330. 本院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送「文化部處務規程」、「文化部編制表」、「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處務規程」、「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編制表」、「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處務規程」、「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編制表」、「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處務規程」、「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編制表」、「國立國父紀念館處務規程」、「國立國父紀念館編制表」、「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處務規程」、「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編制表」、「國立歷史博物館處務規程」、「國立歷史博物館編制表」、「國立臺灣美術館處務規程」、「國立臺灣美術館編制表」、「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處務規程」、「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編制表」、「國立臺灣博物館處務規程」、「國立臺灣博物館編制表」、「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處務規程」、「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編制表」等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331. 本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函送修正「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編制表」,自101年1月1日施行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332. 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內政部函為修正「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等十三案行政命令,因已屆滿,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333. 本院內政、交通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內政部及交通部會銜函送修正「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部分條文案,因已屆滿展延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334. 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99年度決算及工作成果報告」等決算案計4案,送達本院均已逾一年,依決算法第28條之規定,視同審議通過,報請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335. 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100年度預算書」等預算案計6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報請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336. 行政院函送亟需本院在第8屆第2會期完成立法程序之急迫性法案,請惠予優先審議通過,請查照案。 337. 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江惠貞等15人於第8屆第1會期第8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338. 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陳淑慧等19人於第8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339. 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許忠信等23人於第8屆第1會期第8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340. 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0人於第8屆第1會期第7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341. 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劉櫂豪等18人於第8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342. 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黃志雄等19人於第8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343. 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呂玉玲等20人於第8屆第1會期第7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344. 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陳碧涵等35人於第8屆第1會期第8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345. 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黃偉哲等19人於第8屆第1會期第8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346. 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蘇清泉等29人於第8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347. 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林世嘉等13人於第8屆第1會期第8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348. 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黃文玲等26人於第8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349. 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廖正井等16人於第8屆第1會期第8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350. 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魏明谷等13人於第8屆第1會期第7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351. 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魏明谷等42人於第8屆第1會期第8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352. 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徐少萍等19人於第8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353. 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徐欣瑩等15人於第8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354. 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7人於第8屆第1會期第8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355. 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7人於第8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356. 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林明溱等11人於第8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357. 行政院函送本院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於第8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358. 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李貴敏等33人於第8屆第1會期第8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359. 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李貴敏等27人於第8屆第1會期第10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360. 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邱文彥等26人於第8屆第1會期第8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361. 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許添財等15人於第8屆第1會期第8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362. 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尤美女等12人於第8屆第1會期第10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363. 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李昆澤等17人於第8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364. 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林德福等21人於第8屆第1會期第8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365. 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林佳龍等13人於第8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366. 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吳宜臻等27人於第8屆第1會期第8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367. 本院公報處函,為臺灣高等法院來函毋庸提供86年12月29日內政及邊政委員會暨87年5月29日院會會議之錄影、錄音資料過院,請查照案。 368. 本院民進黨黨團函,為該黨團原推薦陳瑩為「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第2屆董事、監察人審查委員會」委員,更換為陳秀惠,請查照案。 369. 本院國民黨黨團函,為該黨團原推薦高碧霞為「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第2屆董事、監察人審查委員會」委員,更換為楊仁福,請查照案。 370. 本院台灣團結聯盟黨團函,為該黨團原推薦楊仁煌為「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第2屆董事、監察人審查委員會」委員,更換為李訓煜,請查照案。 國民黨黨團提議增列部分: 四、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衛生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署第2目第1節「科技發展工作」項下「奈米國家型科技計畫」及「生技醫藥國家型計畫」預算,作成凍結1/12之決議,檢送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五、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衛生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署預算作成凍結2億元之決議,檢送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繼續凍結350萬元,其餘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六、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衛生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署第2目第1節「科技發展工作」項下「推動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與管理」預算,作成凍結1/10之決議,檢送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七、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衛生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署第2目第2節「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推動奈米在生醫之應用與研究」預算,作成凍結1/20之決議,檢送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八、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衛生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署第3目第1節「全民健康保險工作」項下預算,作成凍結1/10之決議,檢送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九、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衛生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署第8目「醫政業務」項下「醫政法規與醫事人員及機構管理」預算,作成凍結100萬元之決議,檢送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十、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衛生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署第8目「醫政業務」項下「醫政法規與醫事人員及機構管理」預算,作成凍結200萬元之決議,檢送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十一、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衛生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署第8目「醫政業務」項下「健全醫療衛生體系-辦理醫院評鑑相關委辦計畫」預算,作成凍結1/12之決議,檢送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繼續凍結,請查照案。 十二、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衛生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署第8目「醫政業務」項下「加強精神疾病防治與心理衛生工作」預算,作成凍結500萬元之決議,檢送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十三、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衛生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署第15目「醫院營運業務」預算,作成凍結1/20之決議,檢送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十四、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衛生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署第8目「醫政業務」項下「醫事人力規劃與訓練」預算,作成凍結3億元之決議,檢送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十五、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衛生署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署第3目第2節「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項下「直轄市非設籍健保欠費繳款專案補助」預算,作成凍結1/10之決議,檢送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並通過決議1項,請查照案。 主席:現在進行質詢事項。 ## 質詢事項 1. 本院顏委員清標,針對國內景氣訊號再度浮現藍燈,企業無薪假問題又起,加上我國GDP出現負成長,都透露出整體經濟環境發展不如預期的警訊,實際無薪假的情形原比數字呈現更加嚴重,政府對實施無薪假的企業不能光只是採取道德勸說,應徹底調查瞭解該企業實施無薪假的原因,以避免企業濫用無薪假作為減低工資的手段,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 本院顏委員清標,針對國家疫苗基金設立以來,對於疫苗採購以及維護國民健康都有相當正面的幫助,然後相關計畫進度實施較預期緩慢,對國內民眾健康恐造成負面影響,衛生署應立即做出因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 本院顏委員清標,針對交通部規劃國道高速公路由現今收費方式改為計程方式,依規劃收費標準設計,因許多路段原本不需收費,如今可能變成要收費,不符公平正義原則。如交通部執意要繼續推動計程收費,應將中山高速公路改為免收通行費、原本沒收通行費之路段不得納入計程收費以及延長免費計程路段三大原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 本院林委員鴻池,針對近年兩岸航班不斷增加,空服員常超時工作,甚至一名華航座艙長因感冒引發敗血性休克合併多重器官衰竭過世,被質疑是過勞死,引起內部員工不滿情緒。有鑑於國際勞動組織正推行「尊嚴勞動」政策,國內也不斷檢討工時過長問題,爰要求交通部會同勞委會重新檢討「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新增空服員疲勞管理規定,嚴格規範服勤工時上限,以保障空服員的勞動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 本院林委員鴻池,針對台灣已經進入「人才斷層」期,必須積極「攬才、留才、育才」,有鑑於政府「彈薪計畫」,以及消除政府財團法人主管薪資上限的措施,僅針對攬才、留才部分,爰建議行政院相關單位除了延續上述計畫外,更應研議制定培育人才的短中長期計畫,並著手建置「海外人才庫」,把國內「人才斷層」補起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 本院許委員忠信,鑒於國小學童往返學校與或補習班之間,皆仰賴接送車接駁,卻無相關法規規範接送車之種類、設備,亦無對駕駛人及隨車人員資格之限制,實為對國小學童之生命、身體安全之嚴重漠視。國小學童在法律上雖為人而享有權利負擔義務,然實際上卻經常遭業者視為貨物運載,亦已嚴重侵害其人性尊嚴。爰此,教育部應儘速訂定相關管理辦法以維護學童安全及人性尊嚴,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 本院邱委員志偉,針對台灣以中文為主的教育與環境,雖然多數大學生受過至少七年的英文教育,但往往連基本溝通都有困難,就連專業人士也不易以英文運用其知識,較為單一的文化侷限青年的適應力,外語(英語)能力的不足讓台灣青年喪失國際舞台與人競爭的機會。最近發生青年到澳洲「打工度假」淪為「廉價勞動力」的爭議,其實澳洲的國民所得高於台灣3倍多,但是因為國土面積廣大,需要各種非技術的勞動力人數非常之高,所以向全世界開放,讓勞動人力可以加入市場。根據資料顯示去年在澳洲打工度假的外國青年有13萬人,台灣青年估計有1萬3千人,但是台灣青年因為英語能力不如其他國家,以致無法與其他人爭取待遇較優渥的文職工作或服務業,多以無須太多語言溝通的農場或礦場為打工的場所,台灣人才失去國際化流動的競爭力,是教育的隱憂,也正是教育改革必須精進的一環,教育主管機關應積極思考英文教育大力改革計畫,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 本院邱委員志偉,針對青年就業市場萎縮,究其原因首先是產業外移大陸太徹底,政府又做不好產業升級,造成產業「空洞化」,外移產業在語言相通的大陸,很容易培養出同業的競爭者,讓台灣落入「腹背受敵」的困境,台灣目前可以與大陸匹比的是「研發創新」的能力,我們應該學習韓國政府一樣,每五年提出一個「科學基本計畫」讓教育界、學術界依此「去蕪存菁」滾動式的修正其學科、專技,並與產業聯結,才能培養人才為企業所用,也才能提高青年的就業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少子女化的現象日趨明顯,造成學齡人口的大量減少,學校面臨被迫減班、併校或廢校,遂造成超額教師問題。面對超額教師的產生,學校如何因應,以及教育主管當局應如何處理超額教師介聘事宜,已是國內教育的重要課題。超額教師之處理攸關教師的工作權益,若不能妥善解決,將使教師們處於不穩定的心理狀態下,打擊教師工作士氣,影響同儕情誼,危及國內教學環境及教育品質。爰此,本席對於行政團隊提出八項建議:一、提高教師員額編制與降低班級人數;二、提供教師自願退離優惠措施;三、避免過度控管專任教師員額;四、加強不適任教師的處理;五、授權由各校自訂超額教師之產生及認定標準;六、授權由教育部統一訂定超額教師輔導遷調或介聘作業準則及地方教育行政機關得依準則訂定相關補充規定;七、明文禁止各校提報不適任教師為超額教師;八、明定受超額介聘之教師免經新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期有助於緩解超額教師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環保團體以及新北市、台北市、台中市政府相繼於市售蔬菜、水果中查出許多含有不合法或超量之農藥,其中許多販售地點在大眾認為來源較為安全之連鎖超市,相關結果不但顯示我國農藥管制存有漏洞,造成國人身體健康出現隱憂;不肖業者未依規定使用農藥的行為也連帶造成合法農民權益受損,呼籲政府應拿出有效手段加以管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台電去年累積虧損達一一七八億元,今年預估累積虧損將達二一五一億,創下歷史新高。虧損原因除受到國際燃料價格飆漲影響,以過高的價格向IPP購電是另一個重要原因。台電向民營電廠(IPP)購電成本過高,遭外界抨擊並要求針對購電價格進行協商,經濟部亦介入提出協處,但被業者群起抵制,至今依舊無法解決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2.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台北車站九月起每逢週五到週日,在車站中央大廳拉起紅線,台鐵雖稱拉紅線是要區隔出行人動線,但外勞團體卻認為是針對特定族群的打壓措施,引發印尼、菲律賓等外勞及人權團體發起抗議活動,要求撤離隔離線,還給外勞空間自由和尊嚴。本席認同管理單位針對公共空間合理的管理措施,然而相關措施之制定及發布若遇有類似人權爭議時,必須謹慎規劃,以免造成打壓特定族群之誤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國內有牙科醫師向媒體爆料,有不少植牙技術差、經驗不夠的牙醫師,在進行植牙手術時,居然「借手他人」,趁病患眼睛被消毒巾遮住,由俗稱「跟刀手」的植體廠商業務操刀,形同密醫植牙,凸顯牙醫界植牙素質良莠不齊現況,嚴重影響民眾就醫安全跟保障,相關單位應予重視並提出有效政策積極管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4.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法務部調查局羅姓調查員,身為司法人員,本應以身作則、恪遵法律,然而卻被民眾檢舉做出虐貓行為,羅員於事件曝光後原持否認態度,直到相關證據出現才承認,其殘忍程度及犯後態度皆令人髮指。對於自身人員之行為,法務部調查局僅表示全案是羅男個人行為,與公務無涉,調查局會依相關規定處理。現今保護動物已是普世價值,本起事件引起社會譁然,但調查局處理態度消極,並未嚴肅對待,本席要求相關單位嚴正對待此事,並迅速做出應有處置,以宣揚保護動物之價值並挽回調查局身為執法單位之聲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5.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政府為照顧農民所訂定肥料價差補貼政策,多年來造成無數的投機份子拿補助的肥料來外銷,重複領取補助,假造印領清冊等不法情事層出不窮,主管單位也因此疲於奔命,卻未見解決良方。建請農委會針對現行肥料價差補貼政策修正以就地補貼方式進行,農委會不再訂定肥料出廠基準價,讓價格回歸市場機制,以符公平交易的原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6.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現今農藥使用衍生諸多問題,造成國人身體健康疑慮,建請農委會對農藥的管理應該注重其毒理及確實訂定所有作物所有市售農藥的殘留容許量;兼顧病蟲害防治需求及農產品食用安全,採行以作物分群之試驗結果訂定農藥的殘留容許量標準及推薦使用範圍,以解決目前諸多未推薦用藥,讓農民及地方農政主管人員有所依循,以降低目前國產農產品農藥殘留之不合格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7.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政府對於進口農產品的農藥殘留訂定較寬標準,卻嚴格要求管理國產農產品農藥殘留容許量,造成不公平的現象。為確保國人飲食衛生安全,建請督促政府主管機關參酌歐盟、美國、日本等先進國家及聯合國食品安全委員會(Godex)標準,擴大增訂國產農產品之農藥殘留標準,並請調和與進口農產品之統一,以確保農產品安全,並兼顧農業生產及貿易之需求,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8. 本院黃委員昭順,為降低國際金融海嘯及歐債問題等衝擊,政府應透過擴大內需,以利促進國內產業的發展,並提升就業率。籲請台灣中油公司2艘四萬噸級油品輪在國內建造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9. 本院黃委員昭順,接獲民眾檢舉聲稱,為吸引青少年及青年朋友在暑假中能長期駐留夜店、電玩店消費並增加營業收入,不肖業者於期間竟利用店內冷氣空調送風口摻雜安非他命、喵喵等興奮劑毒品,讓渠等留連忘返,罔顧年輕朋友健康,只為牟取業績,該等惡劣行徑,令人髮指痛心。特要求行政院責令相關部門深入查察取締並予以重懲,情節嚴重者除撤照外,負責人亦應移送法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0.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市場有關部分不肖海關人員,利用職權收賄傳聞,要求檢調介入暨行政院深入徹查,避免害群之馬再度重創政府執政威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1.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市售美容化妝及沐浴用品部分遭檢出摻雜致癌物甲醛,嚴重威脅消費大眾健康,更可能引發消費恐慌,特要求政府應全面清查並予公告週知,甲醛含量超標者應即下架,業者應送法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2.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於國人孝道觀念日漸淡薄,為弘揚孝道,貫徹中華民族傳統倫理綱常,落實我尊老敬賢優良儒家精神,爰提鼓勵提倡「三代同堂」,建請行政院責成內政部等相關單位,以提供租稅獎勵措施,鼓勵建商興建平價式三代同堂住宅(如合宜住宅政策等),除務實我傳統孝悌倫常精神外,亦能紓解老人照護、幼兒托育及無殼蝸牛購屋不易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3.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眷村改建後眷村文化及傳統濃郁人情似有日漸式微,未改建眷村之原有傳統人文風情似也因公利社會之衝擊而淡泊。籲請政府儘速活化眷村生活機能,透過「社區主義」概念,建立眷村社區消費合作社,將軍公教福利中心貨品經由機動物流和宅配機制送到眷村每戶家庭,期達便民及照護眷村之目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4. 本院黃委員昭順,為健全股市體質,籲請政府整頓興櫃市場,杜絕興櫃股票遭人為不當炒作,並虛增股價使不察之投資人受騙上當,蒙受財產嚴重損失,更將衝擊集中市場和店頭市場之健全,恐有擾亂金融市場之虞,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5. 本院黃委員昭順,有鑒於市售軟質學童書包經查多數含有超標塑化劑,對學童健康造成極大威脅,除要求政府當局全面清查杜絕外,也應全面針對市售塗有彩色圖案之服飾及用品進行總體檢,避免民眾不察購買含塑化劑或重金屬圖案之用品,導致健康受損,影響民眾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6.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新學期部份國中小學營養午餐似有遭「偷斤減兩」,水果量與質明顯縮水下降現象,要求教育部及有關單位深入徹查是否有人為弊端或不法行徑,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7.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台灣年雨量豐沛,平均每年達2,500mm,但由於地狹人稠,河川坡陡流急,使得雨水大半逕流入海,再加上降雨量在時間、空間上分配不均,使得台灣缺水問題仍年年存在;從1980年代政府提倡節約用水、1990年代談水的回收利用,直到2000年仍在討論水的回收,顯示用水問題仍是台灣重要的民生議題。台灣地區每年總用水量約170億噸,其中民生用水約32億噸、工業用水約18億噸,農業用水約120億噸,因此,台灣應持續推動水資源的再生利用,目前包括大企業的工廠回收水純化技術已趨成熟,新生水再利用也有成功案例可循,在工業區包括如何省水、水的回流以及回收再生利用,本席建議應推廣到各行各業,尤其台灣水庫淤泥太多、調節力降低,且台灣下雨日數愈來愈少,必須從污水、廢污水、工業廢水等各種用水量中回收再利用或效率化利用,以及自來水漏水控制,以增加可用水資源,做為創造水資源的新思維。另從統計字數來看,農業用水仍佔大宗,五十年前台灣以農立國,農業水權佔高比例有其歷史背景,水權分配當初也是立法保障的,但如今隨著社會經濟改變,在產業產值優勢下,導致水資源分配改變;尤其當農田休耕時,如何將農業用水改供給民生或其他產業,是需要行政團隊澈底討論的,未來環境資源部成立後,對水的管理權責必須統一,水的取得、利用及回收再生應視為一個循環,每一滴都很珍貴,必須由同一個單位來管理,依現行事權不一的管理,很難做通盤考量,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8. 本院黃委員昭順,鑑於「就業服務法」及「就業安定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最新修正案之規定,雇主如經核准聘僱外籍勞工後,自外勞入境翌日起即應向主管機關繳納就業安定費,其費用作為設置就業安定基金之用;依據現行之規定,外籍看護工每月雇主應繳納額度為新台幣2千元、製造業勞工每月2千元、機構看護工每月2千元、外籍幫傭則為每月5千元,其中絕大多數聘請外籍勞工者又以看護工為和製造業勞工為大宗,特別是聘請看護工者,大多是為照顧家庭中行動不便、重大傷病患,其多不具經濟、勞動生產力;再者我國人口紅利預估僅剩10年左右,已逐步邁入老年化之社會,故可預見的聘僱外籍看護工照顧家庭成員未來將成為大多數中產階級家庭不得不支出之負擔,故本席要求勞委會就現行《就業安定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施行細則以及執行方式進行說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9.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近年來全球氣候變化異常,不僅造成經濟損失,甚至影響到許多農糧產品之生產,讓糧食安全議題再度受到關注。目前社會上確實對休耕措施有許多檢討的聲浪,部分人士認為對於不耕作卻能領有補助有所不公。根據統計,台灣目前休耕地高達20幾萬公頃,占實耕農地約四分之一,大批農地閒置不生產,政府每年還要撥大筆經費補助休耕的農民,休耕農地形同廢耕,對生產及財政造成雙重打擊。當前政府應當優先採取對休耕地活化利用,恢復生產,並應跳脫勸導農地所有人自行恢復種稻的舊思維,改由專業農民經營。與其花費大筆經費補助休耕,不如轉變為補貼專業農戶承租休耕農田,讓農場經營規模擴大,有效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糧食自給率。如老農民不接受出租農地思維,也可考量鼓勵休耕地轉作有機農業,配合政府建構平台通路,讓農民能獲得穩定利潤,一舉推動農耕轉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0.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對高雄具有指標意義的國家體育場,可能為了變更成棒球場地,而刨除符合國際一級標準的蒙多跑道。國家體育場在成功舉辦世界運動會後,帶給台灣、高雄無限的美好與光榮感,當中國體場的跑道除了是奧運等級,更是台灣第一座獲得國際田總一級認證的田徑場。高雄市政府接管國體場後,雖提出「多功能使用」的想法,經過一年並沒有明顯經營成效,幾乎只靠五月天的演唱會撐出滿場。因此有行銷公司趁勢提出計畫,將國家體育場以爭取美國職棒海外開幕賽為藍圖經營,但代價之一就是刨除原有跑道。本席以為國體場之跑道當初花費公帑三千餘萬建造及認證,在使用期限尚有一定年限,及在高雄市已經背負鉅額債務的情況下不宜貿然躁進更動,固然提出多功能使用是可接受的方向之一,但也須考量整體國家體育培育、發展及將來爭取國際級田徑賽事的情況。雖然目前管理權限已經轉移與高市府,但既然中央年提撥四千萬經費,就仍有監督之權責,本席仍建請政院協助輔導國家體育場營運發展計畫,勿出現浪費公帑及傷害體育人士士氣之情事發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1.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美國聯邦準備理事會,宣布執行第三輪貨幣量化寬鬆政策(QE3),有鑑於在先前QE1期間,新台幣升值了4.43%;QE2期間,新台幣升值了6.43%。因此本月初傳出聯準會將推出QE3消息,亞洲各國貨幣就開始出現熱錢流入的跡象,可見熱錢流入的力道。就今年出口狀況以觀,台灣出口情勢嚴峻,在美國QE3衝擊下,故呼籲新台幣匯率應維持相對競爭力,否則對台灣的打擊將比其他亞洲國家更大,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2.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行政院推出「經濟動能推升方案」,希望達成每年帶動GDP成長一至一點六個百分點的目標。然而,此方案內容雖看似豐富,並且涵蓋國內各產業界,外界反應卻依然不佳,被批評新瓶裝舊酒、了無新意、無感方案,何以如此,行政院應加以省思。本席呼籲,行政院除了提出經濟動能推升方案外,更重要的,是後續如何展現執行政策的決心、能否以最快效率執行才是重點,並解同時應加強政策說明,讓社會各界普遍能夠接受並同心協力一齊配合,否則無論計畫得多好的方案,若無法凝聚社會共識、拿出魄力有效執行,一切皆是空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3.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現今許多上班族民眾屬「月光族」,究其月薪花光而無法儲蓄之原因,並非奢侈度日,事實上,近6成上班族每天開銷低於200元。而這些低薪造成之窮忙族、青貧族難以儲蓄,不但造成個人財務困境,也嚴重影響未來人生規劃及國家整體發展。本席呼籲政府拿出對策,加強國內投資,創造工作機會,不應集中投資少數產業,而也應重視扶植中小企業,以創造更多工作機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4.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國內醫學美容近年來大幅增加,不但許多醫事人員投入相關行業、醫美診所也如雨後春筍般開設,連不是醫師身分的人都參與經營,目前包括醫美、周邊產品等,年商機超過七百億元。然而,醫美商機大,亂象卻層出不窮,包含違法聘用不合格人員從事醫療行為;違法進行宣傳、促銷活動;各診所素質不一等,所造成的醫療及消費糾紛層出不窮。本席呼籲相關單位儘早針對目前我國醫美診所林立、素質不一、相關規制法規不足之現象提出因應之道並加強管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5.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二代健保保費至今無法定案,原定費率調降至4.91%方案也傳出生變,甚至維持現今費率也無法獲致收支平衡,令各界對全民健保能否持續運作產生不確定感。鑒於健保財務結構之穩定、健全,與我國健康福利息息相關,然而衛生署卻始終無法針對二代健保費率予以定案。並且,各界對即將實行的補充保費無論實施之費率、扣繳對象等皆存有疑慮,回歸「家戶總所得」意見沸騰。本席要求相關部會就明年實施之二代健保方案儘速定案,並積極宣導;對於未來是否施行家戶總所得制,也應擬出時程,積極規劃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6.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日前台中市公共建築設計案採最低價標,引起建築師社群抗議,究竟哪種標案合理,因立場不同各說各話,本無可厚非。但這其中也突顯了公務單位採購背後的窘境,深值推敲!如果公務員所謂的秉公處理,就是依據規章照表操課,那麼規章條文無法涵蓋之縫隙,使公務員無所作為,那可能是造成公務員貪瀆的源頭。公務人員向來奉行「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這種心理讓行政部門越來越「只有法規許可才可以做」,而不是「只要法規沒有禁止就可以做」,凡事當拿掉了所有的灰色地帶,很多事就變得寸步難行,表面上是行政效率遲滯,更不堪的是給了公務員循私機會,現今基層公務員因層層管制太多,故遇事推諉又少擔當的公務員心態,反造成貪瀆者職位向上攀升至有決策能力的主管,使禍害更大影響更深。如前消防署長黃季敏,就是藉著署長權勢護航「最有利標」斂財;刑事警察局集體插股賭場風紀案,是由主任秘書掛帥包庇賭場定期分紅等,乍聽匪夷所思,實則於上述看來實有其脈絡依循。國家競爭力在政府效能,其成敗就在公務體系的良窳,若基層公務員無為,高階公務員無守,那又談何國家競爭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7.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全球經濟展望遲遲未見春燕,及今(101)年台灣經濟成長已經在「保2」中掙扎,再提建立小而精「國防軍」之必要。近年來,因兩岸關係的改善及政府財源籌措窘困,使國防預算在整體預算分配中,總達不到原先計畫GDP的3%。復因募兵不理想以及志願役留營意願不高,致國防組織人力罅隙迭生。甚至有單位門哨警衛交給民間保全來充當的訛傳。惟以目前募兵成效來看,只達到目標1/4是不爭的事實;爰此,不論就未來財政預算、就募兵制現階成果言,以「國防軍」為導向的編裝,應是勢不可擋。以色列是與我國處境最為相似的國家,即使和阿拉伯各國尤其是埃及達成和平協議,但以色列從未放棄戰爭的準備,仍然每年支出很高的預算來改善國防能力。而其穩固堅實戰力的憑藉,除了將小而精的「國防軍」建構發揮的淋漓盡致;以色列「全民國防」的深根,更是鄰國再怎麼痛恨以色列都不敢輕舉妄動的強大後盾。看看別人想想自己,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8.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陸客來台旅遊市場在此經濟景氣低迷下卻逆勢成長,特再提醒政府對旅遊品質應嚴格把關。日前陸方國台辦表示,將採取必要措施,在增量的同時,也要保障陸客遊台的品質。憑心而論,台灣的旅遊競爭優勢何在?山川宏偉強得過張家界、九寨溝嗎?島嶼風情比得過夏威夷、峇里島嗎?本席以為,台灣觀光特色唯以濃郁的特色地方風情,以及人情應對來吸引。旅遊是「服務業」,服務業講究的是以客為尊,設身處地的設想與接待,就是招引觀光客最重要的憑藉。「安全」則是旅遊客最重視的選項,也是觀光發展的重要指標;連續的交通事故,便足令所有的努力功虧一簣。交通安全既然深深的牽動著旅遊品質,有關部門便該做好全盤相應的流程配套及應對規範,甚至應該以公開、清楚的旅遊品質分級制度,來界定、管控所有旅遊商品及服務能量。此外,客戶的回饋意見相當程度的代表了產業的生存指標,業者也應虛心接收消費意見,進行反覆的調整,以確保優勢。總之,一次圓滿,總是源於無數次的努力。在我們對於兩岸觀光擁有更多期待的同時,更應深刻的檢視自我條件及有待努力的空間,讓台灣成為一個優質的旅遊寶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9.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經建會日前提出「加強推動台商返台投資方案」,對政府為了挽救經濟景氣的用心,甚表肯定。由近來各項經濟數據顯示;今年台灣經濟成長已經在「保2」中掙扎,在此一艱難環境下要維持一定的經濟成長?擴大公共建設增加財政支出,本是政府應有作為,但目前國家財政拮据,政府債務又已接近上限,因此經濟成長唯依賴民間投資才行,而如何吸引台商回流,當是政府最可著力之處。然現實諸多政治對立、政策僵化卻是台商滯足的主因,諸如;環評程序不能據國際標準審議,任遭有心者誤導,外勞比例不符需求,卻又遭本地勞工抵制等。本席認為;政府必須掌握正確政策的創機造勢,許多台商大廠其實均有回流意願,政府只要在政策上推一把,就能促使儘快做成決定。為了吸引投資,放寬外勞管制有其必要,但政策上可以同時要求投資者增加本勞的僱用。鮭魚返鄉方案的審查重點,那類型產業適宜,應該是由廠商自己決定,而不是政府預設立場。鑑此;如政策法規不能依實務需求而有彈性,不僅鮭魚無法順利返鄉,恐怕國內原有業者都要繼續外移,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0.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考試院推動公務員考績制度改革,要求丙等考績不得低於3%,卻遭「公務體系」諸多反彈,甚感疑惑?3%的丙等考績有這麼可怕嗎?或許;在整個考核制度評鑑公平性,有再周全詳研的需要,但如公務門沒有這麼多為人詬病情事,又何須改革?法令多如牛毛,對守法者有等於無;規定僅有一則,對不守紀者卻如坐針氈。公務體系的亟需改革,近年來形勢日見迫切。最近十年,國際組織評比台灣的國家競爭力,表現最差的項目往往是政府效能。如果公務部門對於這樣的趨勢缺乏感應,而不思改革、自我提振或加強汰劣,勢必招致民眾嚴重的反感。事實上,在民間企業,每年訂定淘汰比例早為常態,其比例遠超過考試院版本,此汰換機制讓每一工作者,必須戒慎恐懼,不但強化個人競爭力,更強化企業整體競爭力。公務體系存在已久的分贓文化與慣於享受齊頭平等之惰性,使勤勞奮進的公務人員蒙羞,面對考績法修正,公務部門當有共體時艱的意識,體會「爾俸爾祿,民脂民膏」之沉重,願意追求自我提升,並藉此破除官僚系統根深柢固的和稀泥文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1.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纏訟21年的蘇建和案,終告定讞;三名被告都已步入中年;被害人家屬也隨之翻騰,無法平靜。而從此案中司法甚或社會是否得到了什麼樣的寶貴經驗與教訓?因法院未能警覺,檢警認定蘇等三人為凶案共犯,不但被告彼此的自白存有重大歧異,而且均無毛髮與指紋遺留現場。檢方指控強姦,警方卻連證據採樣也無,法院甚至不問有無刑求,即憑著證據力極其薄弱的共犯自白,判處三人死刑。若是以為這樣的判決就可以代表正義,那麼台灣的司法正義也未免過於粗糙而廉價!也正是因為蒐證不夠嚴謹確實、純憑推論與刑求辦案,才會破壞了現場,滅失了證據。刑求可惡之處,不僅在於違反人權,而且在於不科學;「捶楚之下,何求不得」?要避免錯誤一再發生,司法必須面對錯誤,揚棄陳舊落伍的辦案觀念,用嚴謹的科學方法蒐證,用證據而不用臆測推論破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2.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近日毒品問題日益嚴重,日前甚至破獲民代與毒梟勾結走私大量毒品之情事,顯見毒品蔓延問題持續惡化,籲請政府相關單位需即刻提出解決之道。毒品氾濫嚴重已是國內5大民怨之一,據法務部的資料,近年毒品查獲量與施用人數皆持續增加,且累犯比率趨近九成,而第三級毒品例如K他命之濫用問題嚴重,甚至在青少年間迅速蔓延,而相關單位對此問題有待加強努力,俾提升經濟競爭力進而改善社會治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3.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婦產科醫師人力嚴重不足,花蓮偏遠地區無人接生,籲請有關單位儘速正視婦產科人力斷層問題並立即調整相應政策。國內婦產科醫師執業年齡平均52.5歲,婦產科相關健保給付偏低,致使年輕醫師不願投入婦產科;六成鄉鎮沒有婦產科醫師,小診所與醫院逐漸關閉產房等問題日益嚴重,醫病糾紛問題使年輕醫師更不敢投入婦產科。政府若不拿出魄力進行整體改革,未來5到10年婦產科醫師必定出現人力荒,危及所有婦女健康照護品質,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4. 本院黃委員昭順,鑑於《技術士技能檢定保母人員職類單一級申請檢定資格》修正案已於民國101年8月15日通過,並將於102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未來將放寬保母人員的應考資格門檻,我國國民凡年滿20歲即可報考,無須檢附其他受訓及相關資格證明,此舉雖可讓更多有志從事此一職業之民眾投身其中,然而大幅放寬應考資格未來是否將造成證照浮濫、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和專業不再之疑慮,故本席要求勞委會就現行《技術士技能檢定保母人員職類單一級申請檢定資格》施行細則以及未來執行方式進行說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5. 本院丁委員守中,針就政府推動組織再造,送立法院審議之組織法案,已陸續修法完畢,仍有部分如農業部、科技部等組織法尚待立法院審查。為加速組織改造,行政院有意透過各部會研提新機關暫行組織規程,先行啟動新機關運作。然而,尚待審議之組織法,有爭議者如農業部農田水利司之增設,與原子能委員會改制為核能安全署,其部會組織及員額尚存變動可能,組織法通過後若與暫行組織規程不合,將又再費時費力進行調整,且以行政命令啟動新機關運作,不符合民主國家之憲政體制。本席特要求行政院不應以暫行組織規程推動新機關施行,應配合立法進程及參照過往籌設新機關之作業時程啟動新機關,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46. 本院翁委員重鈞,有鑑於大陸地區女子來台生活與日俱增,惟移民署於面談時常以詢問後結果「差異甚大」為由判斷當事人疑似有通謀虛偽結婚,不僅禁止大陸女子不予以入境外,另將案件移送地檢署偵辦,惟事後檢察官予以不起訴偵結。敬請行政院研擬合理之面談內容,保障合法兩岸婚姻大陸配偶來台之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7. 本院陳委員學聖,針對近日南沙群島主權爭議一事,我政府對菲律賓、越南等國家對我固有疆域的各種侵犯主權行為,有何具體的作法,以捍衛我國主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8. 本院陳委員學聖,針對近日酒醉駕車造成嚴重傷亡一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9. 本院魏委員明谷,鑒於去年10月砂石車司機不服取締,企圖以砂石車撞擊路檢人員;過去亦曾有聯稽人員在高速公路攔檢遊覽車時遭衝撞,差點失明,還有人曾遭恐嚇、被毆打,連自用車也遭報復砸爛。對照「贓車攔查不停撞警,警開5槍嫌仍逃」的新聞,同樣是聯稽小組,警察有危險加給、意外保障,還有防彈背心和手槍,監理人員只有一件反光背心和一支指揮棒,「簡直是拿命在路檢」。爰建請交通部研議稽查人員在實際執法時,能夠比照警察一樣辦理保險,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0. 本院楊委員瓊瓔,針對衛生署決定實行「二代健保」後,將針對特定利息所得扣繳百分之二的「補充保費」政策,導致引發所謂「拆單潮」與外界反彈聲浪不斷,故衛生署實應跨會研議,並提高其扣繳上限至2萬元以上,避免造成「損小戶漏大資」的不公平現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1. 本院楊委員瓊瓔,針對行政院決定電價緩漲後,台電可能取消對學校的電價優惠,導致其學生學習權益無法確保,故主管機關實應避免上開現象產生,並維持「學校優惠用電」的政策,俾維學生的優質學習環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2. 本院楊委員瓊瓔,針對現行土地登記「第二類謄本」遭致外界不當引用,導致其個人隱私權益無法確保,故主管機關之內政部實應研議檢討第二類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登記名義人「住址」公示之必要性,俾維當事人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3. 本院楊委員瓊瓔,針對報章指出「勞保基金」將在若干年內破產,導致其勞工退撫權益無法確保,故主管機關實應避免上開現象產生,並儘早研議相關解決方案,俾維「世代正義」勞工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4. 本院江委員惠貞,針對空氣品質的改善與淨化是現代人所追求的目標,不僅攸關生活環境,還牽涉到人體健康。然而,在政府全力推動環保概念與防制空氣汙染的同時,屬於大眾運輸工具的公共汽車,卻屢屢遭民眾檢舉為「烏賊車」,排放的大量黑煙、廢氣,嚴重地破壞了空氣品質,也讓行駛於其後的用路人無可避免地吸入體內,對人體造成無可抹滅的傷害。本席要求行政院交通部公路總局、環保署及相關單位,共同針對目前客運業者所使用公共汽車車輛進行清查、檢驗,超過廢氣檢驗標準的車輛,應盡速淘汰,以還給國人清新的環境以及個人的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5. 本院邱委員志偉,因近來市面出現客製化巨兔販售,引起眾多爭論。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經營特定寵物之繁殖、買賣或寄養業者,應先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由於同條第二項明訂,特定寵物種類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而我國在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又僅制定適用寵物為「犬」,換言之,若業者進口、繁殖、販售的物種如貓、兔等非保育類物種,形同不需許可。主管機關應該回歸動物保護法,認定「供玩賞、伴侶之目的而飼養或管領之動物」就是寵物,相關業者均適用寵物繁殖買賣業管理,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6. 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票價最貴的台鐵自強號,民眾搭乘之主因為速度快。然而近年台鐵自強號停靠站愈停愈多,甚至部分車次速度低於莒光號或復興號,而自強號並未限制發售站票,使得車廂過於擁擠,有座位者需忍受較為吵雜的搭車環境,顯見自強號並未因其較高之票價而提供較好之服務品質。自強號漸成「區間快車」,以台北到桃園為例,自強號列車全票票價為六十六元,莒光號全票票價為五十一元,但部分自強號列車需耗時三十三分鐘才能到達,比部分莒光號的三十分鐘還慢。在台鐵未停售自強號站票及提升服務品質前,應全面調降自強號列車票價,以維護公平性,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7. 本院邱委員志偉,有鑑於兩岸經貿、投資關係日漸密切,行政院核定「發展具兩岸特色的金融業務」和「發展以台灣為主的國人理財平台」,除顧及經濟發展外,一、「如何確保台灣的金融安定」,中國如果發生系統性危機,風險連動的結果將會影響台資銀行在中國的分行,也會波及在臺的中資銀行。二、「如何監理台資銀行在中國的分行」,簽署WOU(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後,根據「母國監理原則」,金管會的金融監理權將及於台資銀行在中國的分行,由於中國不承認「中華民國」的存在,屆時「行政院金管會檢查局」的官員能否登陸執行金檢?登陸後將以何種身分執勤?將來「行政院金管會」的檢查局能否具體落實母國監理原則以及金融檢查權,令人憂慮。三、「中資銀行進入台灣市場後,如何保護本國銀行之利益」,兩岸簽署WOU後,效果可能只對登陸的業者有益,卻對固守本土的金融機構不利,因為他們必須面對競爭加劇的市場環境。四、「如何保護本國人民與企業的利益」,兩岸簽署WOU後,從陸銀登台的那一天起,即可同享本地金融機構的權利,有權擷取聯徵資料庫的資訊,屆時,台灣的經濟可能因少數聞人或重點企業的信用資料外洩而動盪不安,進而對國家安全造成威脅,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8. 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政府財政拮据,國內各公立美術館均曾向藝術家或其家屬募捐畫作,但日前高雄一資深畫家,遭國稅局因畫作為「非現金捐贈」已享有租稅優惠,超過六百萬元抵稅門檻的規定,需課徵稅率百分之二十。捐贈畫作予政府反遭追繳稅款,除造成捐畫人困擾外,各國立美術館將遭遇新館藏的困難,影響政府獎助文化藝術的精神,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9. 本院邱委員志偉,十年前經濟部工業局為避免國內廠商赴國外設廠,導致土地閒置,自91年5月1日起執行「工業區土地租金優惠調整措施」(以下簡稱「006688方案」),以吸引廠商投資,根留台灣。時至今日,當初配合政策的廠商卻面臨政府「工業區土地租金優惠調整措施」(即006688方案)承租轉承購價格將以「市價」重新審定機制辦理。然而廠商在經濟不景氣,工業區土地滯銷時,配合政府獎勵政策,根留台灣投資設廠,配合政府協力度過金融風暴後,工業局卻要求重新審定出售價格,增加已經設廠業主之負擔,違反「信賴保護」原則。對於這些貢獻台灣的企業主,當初配合國家政策,根留台灣,提振國家經濟,今日卻落進陷阱而無法掙脫,情何以堪。經濟部、工業局應予以重視,儘快召開協調會給這些貢獻台灣經濟的企業主一個交代,以避免此案例導致更多的企業對根留台灣失去信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0. 本院邱委員志偉,今年度以來台灣電力公司電價調漲造成國內物價波動,民生物資不斷飛漲,國人生活費負擔日形沉重,整體社會瀰漫消費緊縮的衰退現象。而各級政府的公共電費支出連帶受財政困窘影響不勝負擔,尤其在偏鄉地區的地方政府不得以有減少路燈夜間照明時間或減少路燈數因應,偏鄉地區雖然用路率相對較低,但也容易讓不肖分子藉黑暗起盜心,恐造成治安的疑慮,行政院應正視此問題嚴重性,研擬防範機制,保障人民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1. 本院邱委員志偉,根據外電報導印尼政府宣布將於2017年開始不再輸出女傭,我國內長期照顧人力依賴的居家看護工恐有無以為繼之窘況發生,而政府推動長期照顧服務法的立法迄未有進展,國內老齡化、少子化的人口結構老化威脅持續惡化,倘不積極因應,將形成嚴重社會問題,甚至國安議題。另外,經濟情況受國際情勢影響步入長期低迷不振景況,失業人口亟需政府協助訓練就業專長及尋找出路,行政院應考量國內長照人力需求以及就業市場的趨勢,積極開辦以社區為政策標的的長照系統執行單位,推動居家護理、送餐和復健等永續性發展的多元化服務,創造地區性就業機會,讓各地區失業者可以在地成長,在地服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以上質詢事項全文,均見本期質詢事項) 主席:報告院會,上午會議進行到此為止,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進行施政報告之質詢。現在休息。 休息(12時14分) 繼續開會(14時30分) *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繼續開會,進行施政報告之質詢。 * 請陳委員歐珀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陳委員歐珀","主席","陳院長冲","蔣部長偉寧","邱署長文達","尹主任委員啟銘","施部長顏祥","毛部長治國"],"digest":"dd765f546988482b6b57e995c17eb3901f4be4b2"} ``` * 陳委員歐珀:(14時30分)主席、行政院陳院長、江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安心內閣、也是我們船艦司令的陳冲院長,今天秋高氣爽、風和日麗,早上民進黨黨團提出一個案子,認為政府如果績效不彰,希望所有政務人員能夠薪水減半,但是因為有國民黨黨團的護身符,所以今天下午大家應該可以安心坐在這裡理性的討論一些政策。 陳院長,從過去到現在,我一直秉持藍綠和解的思考,也希望扮演理性溫和的問政角色。今天下午我有好幾個關於宜蘭的問題,特別是你在這一期的商業周刊中也提到,你不是一個政治型的政治人物,而是專業、具專長的財經內閣,我手上所拿的是1298期、最新的商業周刊,封面就是你講的:「我不是一個成功的行政院長」。 * 主席:請行政院陳院長答復。 * 陳院長冲:(14時32分)主席、各位委員。我想不要斷章取義,如果看完前後文就會知道我的意思是什麼。 * 陳委員歐珀:院長,請問你上任半年以來,你覺得你不成功的地方有哪些?你認為有哪些政策是不成功的?你能不能簡單扼要、重點式說明一下? * 陳院長冲:我沒有說我是不成功的行政院長。 * 陳委員歐珀:那就是周刊的封面寫錯了? * 陳院長冲:對,封面是有一點斷章取義。如果陳委員沒有看過內容,我可以向你報告一下;如果你有看過,我就不需要重複。 * 陳委員歐珀:我有詳細看過。 * 陳院長冲:你看過前後文就會知道我不是這個意思。 * 陳委員歐珀:請問你,你認為你的基本工資政策成功嗎?你認為你的證所稅政策成功嗎?你認為油電雙漲政策成功嗎?你認為國營事業改革現在成功了嗎?你認為在你主政半年多來,政府的行政效率有改善、有成功嗎?城鄉差距、資源分配合理化成功了嗎?你能不能簡單說明一下? * 陳院長冲:是不是容許我一項一項向陳委員報告? * 陳委員歐珀:簡單就好。 * 陳院長冲:不是,有一些事情也不能太簡單。例如:第一項基本工資政策,其實那不是一個政策不政策的問題,而是依照法律在執行的問題。法律規定,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審議之後要送行政院核定,我們希望所有的核定都要有一些數據做基礎,所以在這次的核定中特別要求要把一些數據提出來,我想這不是成不成功的問題,而是做任何判斷都必須要有適當的數據做基礎。 * 陳委員歐珀:院長,過去從來沒有一位行政院院長去否定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的決議,這是史上第一次,破壞過去整個決策的形成,那是透過專家、學者及勞工組成的審議委員會所協議出來的結果,我想任何一項政策的形成在內閣裡面就應該要有充分的議前準備,在形成專業的政策之後,不能送到你那邊又改變了,也難怪王如玄主委做不來而要下台,我想這就是政策有問題。有關油電雙漲,本席也一直跟你講,這真的會有問題,物價一旦上漲就回不去了,我想這些都是人民痛苦的來源。證所稅尚未開徵,從1月至8月,股市就燒掉3兆元、證交稅少了280億元,我想這樣的政策我們不能接受! * 陳院長冲:陳委員,你不能講歷史上的一個數字,你方才說市值燒掉3兆元,那是指有一段時間市值比較低的時候,像現在股票指數為7700點,市值是回復了,事實上並沒有市值燒掉的情形,所以我們可能不能拿某一始點的市值來評斷全年的市值。 * 陳委員歐珀:院長,我想有一些政策你要好好去做檢討。 * 陳院長冲:對,一定的。我們隨時都在檢討政策,這一點謝謝陳委員的提醒。 * 陳委員歐珀:今天我不要浪費太多時間,我只是要提醒你,你們在政策形成之前是不是可以不要朝令夕改、反反覆覆?一個證所稅搞得所有股民遍地哀嚎;一個油電雙漲政策搞得天怒人怨、苦不堪言!你要提供一個幸福有感的政策。 * 陳院長冲:我們從來沒有講油電雙漲,只是講油電價格要合理化。 * 陳委員歐珀:你具財經專長…… * 陳院長冲:不敢,請委員指教。 * 陳委員歐珀:我上次質詢時曾請問你,宜蘭在哪裡?我再請問你一次,宜蘭在哪裡? * 陳院長冲:宜蘭在台灣東北角。 * 陳委員歐珀:它是屬於東部或北部? * 陳院長冲:上次就講過,這很難說。 * 陳委員歐珀:對嘛,就是忽東忽北嘛!不是東也不是北,長期以來…… * 陳院長冲:我們不忽視宜蘭,宜蘭有二千一百多平方公里,我們絕對不會忽視宜蘭。 * 陳委員歐珀:你大概知道我是宜蘭人,但是,另外還有46萬的宜蘭人被你遺忘了! * 陳院長冲:不會、不會。宜蘭人口占台灣的2%,我們不可能把他們遺忘。 * 陳委員歐珀:宜蘭人長期以來都被忽視,變成二等公民。 * 陳院長冲:不會的。 * 陳委員歐珀:行政管理有宜蘭,行政資源分配卻沒有宜蘭;花東發展條例中沒有包括宜蘭;愛台12項建設中,宜蘭也沒有半項!長期以來,你知道我最痛苦的是什麼嗎? * 陳院長冲:上次陳委員有提過。 * 陳委員歐珀:這半年來,我最痛苦的事情是在半夜三更有人跟我講,像昨天晚上就有一個這樣的案例。這部分我想請教蔣部長和邱署長。 此外,馬總統也說過,過年時如果買不到車票,總統府可以提供幫助。院長,我的鄉親在半夜三更打電話跟我說,現在有人患急重症,要怎麼辦?是要去台北榮總或是台大、還是長庚?哪一家醫院有病床?請告訴我們,我們要去哪一家醫院,病人需要開刀,我們要怎麼辦?我每天都為這種事情而覺得很痛苦。你可以好好思考一下,很簡單的一件事,人民馬上就會有感。我在此一直提醒你,生命安全的問題最重要,很多鄉親在從宜蘭到台北這一個小時車程的黃金搶救時間內死掉了!來到台北又找不到醫生、沒有病床,急診室人滿為患,病人甚至要住在急診室外面的走廊,我真的很痛苦! 請問院長,全國哪一個縣市到現在還沒有急重症重度醫院?宜蘭什麼時候可以有這樣的醫院,讓宜蘭縣的鄉親可以減少生命的損失?再者,病患到台北以後,我們若要探視他,都要往返於國道五號,這要付出多少社會成本?請問教育部蔣部長,陽明大學附設醫院蘭陽醫院甚麼時候可以成為急重症重度醫院? * 蔣部長偉寧:我向委員說明現在所有相關進度,蘭陽院區的工程在今年3月已經啟動,現在的進度為8%,據我了解,103年6月工程可以完成,104年6月全部啟用,因為還有設備要全部進去,屆時會有400床一般病床,40床加護病床,大院在第5會期第16次會議決定21億預算。 * 陳委員歐珀:我只問你:什麼時候宜蘭縣可以有急重症重度醫院? * 蔣部長偉寧:104年6月可以正式全面啟用。 * 陳委員歐珀:邱署長,你也是宜蘭人,你同意嗎?104年6月有這樣的重度醫院,讓宜蘭的病人不用再送到台北? * 邱署長文達:我們會全力以赴,現在有3家中度級的急救責任醫院。 * 陳委員歐珀:中度醫院不是我們的需求,離島也有中度醫院。 * 邱署長文達:我們會努力輔導為重度醫院。 * 陳委員歐珀:什麼時候有? * 邱署長文達:跟這個工程一起。 * 陳委員歐珀:院長,你要馬上給宜蘭一個明確的承諾,果若如此,不只我有感,宜蘭人都有感。 * 陳院長冲:我對宜蘭的醫療問題感同身受,幾年前新聞界大老林誠一先生在登山途中出了問題,送到宜蘭的醫院,結果沒有人會使用葉克膜,那個時候我們就發現這個問題。 * 陳委員歐珀:院長,既然你也感同身受,往104年6月的目標努力,好不好?讓宜蘭縣有一個急重症的重度醫院,署長也是宜蘭人,你能不能要求教育部…… * 陳院長冲:歷任署長、宜蘭選出的民意代表都很關心這件事情,我們一定會重視這個問題,如果部長和署長都承諾104年,我一定支持。 * 陳委員歐珀:馬總統可以幫人民買車票,院長、部長、署長,你們能不能公布手機號碼讓我知道,以後接到這樣的案子,馬上傳簡訊給你。 * 蔣部長偉寧:可以,沒有問題,質詢結束以後…… * 陳委員歐珀:讓你們去處理,你們才知道那個痛苦,切身感受一下。 * 陳院長冲:這個不公開的。 * 陳委員歐珀:台灣的醫療長期分配不均,台大要蓋一棟健康大樓就花42億,北榮要蓋一個新門診大樓也要花12億,宜蘭縣過去一直期待有一個醫學中心,陽明大學來了,我們高興得半死,陽明大學是國立大學,不要說國立大學,哪個私立大學附設的醫院不是醫學中心?但我們的預算原先規劃63億,被砍為49億,送到立法院以後,又被砍到20億,502床病床的新建大樓,只有20億預算,導致發包過程不順利,沒有人願意承包這個工程。 * 蔣部長偉寧:成為醫學中心要有23個科別,長期我們會朝醫學中心努力。 * 陳委員歐珀:原來設計經費不足,現在發包不出去,物價上漲,整個工程延宕,我在此要求院長督促你的船艦跟上腳步,讓宜蘭醫院蘭陽院區新建大樓如期完工,並確保品質,104年6月讓宜蘭縣有一個急重症的重度醫院。 台灣人口老化非常嚴重,我們現在正在推動有關長期照護的法令與計畫,宜蘭有一個舊的新民院區,按照立法院的規定,新院區蓋完以後,土地要歸還給國家,後來教育委員會又做一個決議,這個決議是副院長提的案子,希望新民院區將來能成為醫療專區,院長,讓這個地方成為宜蘭縣長期照顧老人的醫療專區,好不好? * 陳院長冲:長照是一段一段做的,前面是長照10年,後面是推動長照法,長照法通過以後,才有剛才陳委員所說的這些問題,最後則是長照保險。 * 陳委員歐珀:你是否同意讓新民院區成為醫療專區?現在如果沒有保留,新大樓完成以後,舊大樓就要關閉,俟新大樓開張,第一天所有病床就會客滿,沒有實際醫療效果,只是將舊院區改成新院區而已,病床不足的問題還是存在,院長,你能否承諾讓這個地方成為醫療專區? * 陳院長冲:這是比較專業的問題,只要各部會同意,我都支持。 * 蔣部長偉寧:去年審查預算時,教育委員會作成決議,希望由教育部、經建會、衛生署共同請陽明醫學院思考這個問題,但預算還沒有完成三讀,大方向上,我們會尊重立法院過去所做的決議,並在這個基礎上看待新民院區未來的發展,將來我們做的相關規劃還是要送請立法院同意,我們會充分了解它過去的發展歷程,再作適當的建議、決定。 * 陳委員歐珀:現在地方上已經有很多大財團肖想這塊土地,這個地方如果不保留下來,將來就沒有什麼地方好用,只會變成財團的肥肉。宜蘭縣人口老化,目前65歲以上的老人高達14%,本席強烈建議將這個地方作為宜蘭縣的長期照護醫療專區,署長,你同意嗎? * 邱署長文達:站在衛生署的立場,如果地方有這樣的需求,我們一定會認同充實醫療資源。 * 陳委員歐珀:這個地方本來就是宜蘭醫院的院區,希望新民院區能保留下來,不知院長能否承諾? * 陳院長冲:國有土地的處理,一定要有一個單位出面表示要這個土地,並申請撥用,這塊土地原來是退輔會的,如果退輔會不用了,其他部會表示要用這塊土地,並提出計畫、申請撥用,財政部就會處理。 * 陳委員歐珀:謝謝院長不反對。院長,你是財經專家。 * 陳院長冲:不敢當。 * 陳委員歐珀:院長,你知道宜蘭有一個中興基地嗎? * 陳院長冲:應該是以前中興紙業所在地。 * 陳委員歐珀:原本我們規劃為新竹科學園區宜蘭三個基地之一,包括中興基地、城南基地、紅柴林基地,去年國科會已經正式決議這個地方不用了,民國88年,中興紙廠跟銀行借了70億,平均每個月虧損7,000萬,公司的淨值負18.9億,92年到95年,經濟部編列預算協助償還債務,到95年,債權人剩下臺灣銀行,積欠本息19億,從95年以後,我們每年要編五千多萬支付利息,到現在,我們已支付2.5億利息,100年度編了9,500萬,101年度編5,800萬,102年又花了5,200萬,一拖就拖了十幾年,中興紙廠什麼時候可以清算?政府有沒有協調臺銀降低利息以減少損失?更可惡的是,政策反反覆覆,本來要做科學園區,拖了十幾年做不成也沒有關係,政策已經決定了,國科會去年4月就不用了,去年12月送到經建會,現在這個案子到底在行政院還是經建會,我也搞不清楚,時間又過了1年,這個決策到底什麼時候可以決定?這個土地荒廢了十幾年,今天那個地方如果作為夜市,一個攤位3,000元,一年就可以收好幾千萬,等於浪費國家資源。由經建會規劃出來,決策反反覆覆及延宕,是不是造成人民最大損失,經建會要怎麼交代? * 尹主任委員啟銘:這個案子,我目前不是很了解它實際上的狀況,等我了解之後再向委員回報,我記得這個案子裡面,可能還有一部分問題沒有解決。 * 陳委員歐珀:主委,你不能說不知道,上次我有跟你提過,宜蘭縣政府今年已經提出,希望這個地方能夠作為文創發展園區,國發基金不是編了100億作為執行文化創意的計畫嗎?我在交通委員會中,也有跟文化部長提起,看看這個地方將來是不是能夠作為宜蘭縣政府所提的文創發展園區?我也拜訪過你們副主委,大家都有這樣的共識,就是儘快讓地方發展起來。院長,以今年的5,800萬來講,我們平均一天就要吃掉15萬,我剛剛跟你講話這幾分鐘,每兩分鐘就要吃掉國庫220塊,經建會這樣子拖,如果換算成茶葉蛋,臺灣人不曉得可以吃幾千萬的茶葉蛋。整個決策那麼緩慢、那麼延宕,到現在主委還搞不清楚,我真的很痛心,這個地方到底能不能撥給宜蘭縣政府作為文創園區使用?請院長裁示一下,相信我馬上就有感了,宜蘭人也不用為了茶葉蛋的問題,擔心害怕經濟成長會影響到宜蘭縣的就業率,因為這31.8公頃的地方,如果變成宜蘭文創園區,每年可以為宜蘭增加多少收入,院長能不能承諾一下? * 陳院長冲:中興紙業當年在臺灣是生產新聞紙很有名的公司,後來大部分新聞紙都用進口的,中興紙業才開始沒落。在我印象中,他們曾經組了一個興中公司,由另外一批公司來承接業務的經營,但債務是由政府先把它承擔下來,由經濟部那邊處理,後來興中公司也經營不下去,才造成今天的結果。委員剛才提的非常有道理,就是一塊土地擺在那邊,一直閒置沒有開發是不正確的。既然這個案子已經到了經建會,相信經建會一定會做最好的規劃,雖然不一定是做文創園區,但是要做最好的規劃。 * 陳委員歐珀:院長,謝謝你,是不是可以儘快?這個案子多久可以核定?因為國科會去年4月就決定這個地方不做科學園區使用,這塊三十一點多公頃的土地是宜蘭縣的精華地,地都很平,如果此地可以規劃成文創園區,交給宜蘭縣政府來經營,我相信對宜蘭縣整體經濟發展,包括就業機會都可以提升很多,所以可否請經濟部、經建會及相關部門研究一下,在1個月內決定好嗎? * 施部長顏祥:這塊地有所有權的問題,它還屬於中興公司,就像剛才提到有些資產負債問題,但如何把這塊地好好活用,大家的看法是一致的,經濟部樂意跟經建會、國科會好好談一談,看看經建會怎麼處理這塊,好讓這塊地能夠活用,不會造成荒廢,這一點我們經濟部來做。謝謝。 * 陳委員歐珀:院長,我今天為什麼帶那麼多茶葉蛋來?不是我一個人要吃的,我只是要提醒你,宜蘭人很多人要吃茶葉蛋,如果這個地方讓宜蘭縣政府開發作為文化園區,我相信宜蘭人就不會沒有茶葉蛋,這樣我們就有感了,好不好?你一個月之內把這個案子決定,可以嗎? * 陳院長冲:這裡面牽涉到土地所有權的問題。 * 陳委員歐珀:這個案子已經報到你們那邊要核定了,從去年12月報到現在。 * 陳院長冲:我沒有看到這個案子。 * 陳委員歐珀:是不是經建會沒有報? * 尹主任委員啟銘:不是,因為所有的案子,經建會並不是主辦單位,通常都是由主管機關報到院裡,然後再交到經建會審議,所以這個案子目前在哪個地方,我要回去了解,不一定是在經建會,經建會也不會一個案子壓了1、2個月都沒有處理。基本上,我要再回去了解,看看這個案子目前到底到哪個地方去了,才能夠知道它的問題點到底在哪裡、目前處理狀況如何,然後再向委員回報。 * 陳委員歐珀:你儘快把這個案子核定。 * 尹主任委員啟銘:是。 * 陳委員歐珀:既然不使用,就讓它活用,不要造成浪費,政策沒有拖那麼久的。去年4月就決定不用了,現在已經過了1年半,政策還沒有辦法決定要怎麼使用,請趕快決定,好不好?這樣宜蘭人就有茶葉蛋吃了,拜託你! * 陳院長冲:我相信國科會在評估的時候,一定有一些經驗。 * 陳委員歐珀:院長最近有去宜蘭嗎? * 陳院長冲:宜蘭常常去啊! * 陳委員歐珀:上次是什麼時候去的? * 陳院長冲:3月多的時候。 * 陳委員歐珀:宜蘭風景好嗎? * 陳院長冲:長期以來,大家都知道宜蘭是風光明媚的地方,不但空氣好,到宜蘭之後,心情都非常舒爽! * 陳委員歐珀:你知道觀光局在宜蘭一年花多少錢嗎?今年東北角的預算編1億3,000萬,現在宜蘭縣又被交通部觀光局編為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所以現在只有交通部所屬單位把宜蘭列為東北區,它不是東就是北,很混亂。由於宜蘭縣往觀光發展,所以每年童玩節、綠博、冬天的溫泉節吸引539萬觀光人潮,但觀光局每年只有花2,000萬在觀光客身上,平均一個人只有2塊錢而已。 * 毛部長治國:陳委員,你這2,000萬的說法是怎麼說? * 陳委員歐珀:硬體建設編了5,400萬,我一直期待宜蘭縣變成大台北生活圈,我們又不是後花園,都在吃國家給新北市吃下來的這些觀光資源。 * 毛部長治國:我們推動觀光,不見得是由觀光局一個單位在做,例如逢年過節的時候,整個鐵公路、無縫接駁、地方公車接駁,接到這些景點等等,這些都是我們整體的規劃。 * 陳委員歐珀:部長,那是交通部分,我待會再跟你談交通,現在是要強調,我希望我們東北角跟宜蘭能夠稍微分隔一下,不要再吃人家剩下的預算。 * 毛部長治國:不會,屬於新北市這一部分的東北角,它的建設到一定的程度,目前整個東北角的建設重點會移到宜蘭的範圍去,好不好? * 陳委員歐珀:馬總統競選的時候,有特別承諾4億要蓋壯圍旅客服務園區。 * 毛部長治國:我們現在編了3億的預算。 * 陳委員歐珀:我建議在這裡成立蘭陽海岸風景區。 * 毛部長治國:現在還沒有需要成立新的風景管理處,基本上,整個東北角跟宜蘭海岸風景區管理處的後續重點,大部分都會放在宜蘭,因為它納入我們風景區管理處的時間比較晚,所以將來的建設重點會在宜蘭身上。 * 陳委員歐珀:我希望這個地方你考慮一下,看看是不是可以切割一下,這樣在管理上才不會出問題。 * 毛部長治國:現在管理上應該沒有問題。 * 陳委員歐珀:東北角已經設30年了,現在時空改變了,雪隧也通了,很多人都直接到宜蘭,這個地方如果能夠成立蘭陽海岸國家風景區…… * 毛部長治國:我剛才講了,東北角和宜蘭海岸風景區管理處下個階段的建設重點會放在宜蘭身上。 * 陳委員歐珀:好。最後我想提醒院長和部長,宜蘭需要這條北宜直線鐵路,已經不是104年飽和,而是現在已經完全飽和了,且假日還維持常態性高乘載的管制,而你說這條鐵路要十幾年才能蓋,我真的不曉得要怎麼講。明年e-Tag就要實施,部長知不知道宜蘭縣有沒有快速道路呢? * 毛部長治國:您關心的這條鐵路,我們已經進行到綜合規劃的階段。 * 陳委員歐珀:什麼時候可以開始興建? * 毛部長治國:綜合規劃還包括環評,在這部分工作完成之後,就可以進入到正式建設的階段。 * 陳委員歐珀:我希望這條路儘快興建,我抓的環評時間大約是1年,在1年半之後是不是能夠動工興建呢? * 毛部長治國:我們儘量把綜合規劃及環評的工作完成。 * 陳委員歐珀:本席在此要為宜蘭發聲,國道二、四、六、八及十都沒有收費,宜蘭到現在也沒有一條快速道路,將來蘇澳到頭城這段的30公里,是否可以劃為快速道路,以給宜蘭人一些彌補呢? * 毛部長治國:那一條是高速公路,等級比快速公路高。 * 陳委員歐珀:宜蘭沒有快速道路,國道二、四、六、八及十都要爭取快速道路,宜蘭縣已經讓你們收費收6年了,而這條高速公路是台灣品質最差、寬度最小、坡度最陡及彎度最彎的。 * 毛部長治國:其中有一段是山區高速公路的標準。 * 陳委員歐珀:你們收費是沒有道理的,資源分配要平均一點。以上謝謝。 * 主席:請段委員宜康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段委員宜康","主席","陳院長冲","李部長鴻源","毛部長治國","賴委員士葆","王主任委員郁琦","陳主任委員保基"],"digest":"1138807a9e863acb9df7f13add7a0826133bf8d7"} ``` * 段委員宜康:(15時3分)主席、行政院陳院長、江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今天來談談經濟,大家都承認現在的經濟情況不好,我也觀察到馬總統其實不太願意談經濟。在經濟發展中,唯一的例外就是觀光,因此總統找到機會就要談觀光。對台灣及政府來講,觀光可能是經濟發展中的唯一亮點,所以我今天就談談此一經濟亮點,因為觀光的數字是漂亮的。 * 主席:請行政院陳院長答復。 * 陳院長冲:(15時3分)主席、各位委員。觀光是一個可輸出的服務業,就國內來講,一種是商品出口,另一種就是服務業的出口。 * 段委員宜康:今年馬總統在出席觀光局慶祝大會時,他期許未來的觀光可以好好發展,並讚揚台灣有三美及三好,即台灣有善良、好客及誠實的人民,所以台灣觀光的前景無限。我可不可以向您請教,總統為什麼沒有向全世界講,台灣有負責任的政府來提供大家一個安全的環境?總統是忘記了,還是他比較誠實而有一點心虛,所以不好意思這樣講嗎? * 陳院長冲:我想所有觀光客在網路上都可以看到一句話,就是台灣是一個很安全的環境,在台灣觀光可以很安全…… * 段委員宜康:總統比較謙虛,所以他不敢稱讚台灣的政府,即可以負責提供給觀光客安全環境的政府。楊秋興政委可否上台備詢? * 主席:政務委員不備詢。 * 段委員宜康:不備詢坐在哪裡幹嗎? * 主席:要聽。 * 陳院長冲:因為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的規定。 * 段委員宜康:今年1至8月到台灣的觀光客大概有多少? * 陳院長冲:大概成長了26%左右。 * 段委員宜康:大概有多少人?根據觀光局今年9月15日最新發布的統計,來台旅客是477萬6,022人,其中中國觀光客有170萬人次,比去年同期成長54.41%,因此是成長最快的,遠遠超過排名第二及第三的港澳及日本。 * 陳院長冲:很重要的一點,就是我們對團體行及自由行的每日限額都提高了。 * 段委員宜康:從本席準備的表格,就可以很清楚看到所呈現出的一個趨勢,即現在中國觀光客的成長非常快速。中國以外的外國觀光客,包括港澳,其實人數還是…… * 陳院長冲:還有馬來西亞也成長的很快。 * 段委員宜康:還是比中國觀光客多,對不對?扣掉之後還有307萬,477萬有170萬是來自中國的觀光客,307萬是中國以外,包含港澳的觀光客,中國之外的國際觀光客還是比較多,但為什麼我們常常聽到中國觀光客比較容易受傷,或者他們在台灣發生的意外事故比較多?從媒體的報導,也可以看到昨天才發生,有中國觀光客在野柳集體食物中毒,還有在嘉義有四團觀光客的旅客在夜市外被車撞,這些您都是知道的,為什麼會有中國觀光客比較容易受傷的感覺呢?因為媒體對他們比較關注,他們比較容易被報導是媒體的渲染擴大,還是有什麼原因呢? * 陳院長冲:除了段委員剛才講的原因之外,還有兩個很重要的原因。第一,他們一個團來大概是8天,觀光巴士的司機一路陪他們,之後司機的休息時間非常短,馬上又接上去開第二班,這會造成司機疲勞,因而發生一些事故。 * 段委員宜康:所以,除了中國旅客之外的觀光客都不坐巴士嗎? * 陳院長冲:這就牽涉到我要講的第二個原因,大陸來的團通常都是比較低價的團,整個品質比較不容易維持。 * 段委員宜康:您的意思是說,台灣提供安全旅遊的環境,但是只針對高價團,也就是花的錢多,我就提供你們比較安全的環境;如果花的錢少,我就不那麼照顧你們。 * 陳院長冲:我們現在已經在改變這種狀況,交通部已經規定巴士司機要休息10天。 * 段委員宜康:其次,根據本席準備的表格,從民國97年至101年8月來台的觀光客,紅色那塊是中國觀光客到台灣的人次比例,大概是26%,另外的74%是中國以外的外國觀光客。你可以發現這26%的觀光客,在台灣受傷的比例,就是說在台灣所有受傷觀光客的比例是占91%,74%是其他國家觀光客在所有台灣傷亡的觀光客所占的比例,我要強調的是,這個數字是指觀光團,不包括散客和自由行在內。請問你看了有什麼感覺? * 陳院長冲:段委員觀察得非常正確,這也是交通部目前兩個工作重點,…… * 段委員宜康:你還要告訴我們說,馬總統稱讚我國提供了一個安全的旅遊環境嗎? * 陳院長冲:跟委員報告,我們已經發現這個問題,這也是目前交通部的兩個工作重點,一是把觀光巴士司機的休息時間列為管考重點,另一個是低價團的改革。 * 段委員宜康:你們要做的設施我都知道,我等一下會戳破你們的種種規定、查核統統都是紙面作業。 根據觀光局提供的2008年到2012年8月底大陸觀光團在台灣發生事故意外的統計表,這份表很厚,剛才我們提到的食物中毒和被機車撞還不包括在裡面。這份統計表的內容無所不有,例如被落石擊中受傷死亡的、坐小火車被阿里山樹木倒下砸死的、撞電線桿的、撞山壁的、被機車撞的、被計程車撞的、被自己坐的遊覽車撞的,還有落海的、翻車的,甚至有遊覽車開到機車地下道撞牆壁的。這種種意外的原因是什麼?我先不問你原因,我要問院長承不承認相對於其他國家來台的觀光客,我們提供給中國觀光客是相對危險的旅遊品質? * 陳院長冲:我們已經發現這個問題,所以交通部當作一個重點來做。 * 段委員宜康:你承不承認這是一個相對危險的旅遊品質? * 陳院長冲:我不能否認,因為數字會說話。 * 段委員宜康:這幾年來政府不斷強調也不斷告訴我們,觀光客越來越多,每年都增加。可是這幾年發生意外的人數並沒有減少,你又告訴我們,一邊讓觀光客來,一邊慢慢改善。 * 陳院長冲:我們現在已經在改善了。 * 段委員宜康:是啊,你們慢慢在改善,但是為什麼不改善好再讓他們來呢?這就是我今天要強調的一個重點。 * 陳院長冲:有些改善是很容易的。 * 段委員宜康:前任觀光局長賴瑟珍在開放大陸居民來台旅遊2周年的會議上致詞說,「質量並重,不做濫市場是我方對接待品質的基本原則。」馬總統曾經講過,尊重生命是一個文明國家的指標。他指的是保護動物,但是難道我們只保護動物而不照顧人嗎?我們不保護國民也不照顧來台灣的客人,不論他們是從日本或是中國來的嗎?我們要弄一個不那麼安全的環境讓他們一直來嗎?是因為他們的生命比較不值錢嗎?或是骨子裡,我們要利用這個機會和這種方式反攻大陸嗎? * 陳院長冲:我們現在正在努力地改善當中,是否可以請毛部長來作個說明呢? * 段委員宜康:部長請坐,我還沒有請你上來。行政院發言人提醒我們去看經濟動能推升方案,在這個方案裡面有一個重大的觀光指標,數字是什麼? * 陳院長冲:我們要求質量並重,希望達到一千萬人。 * 段委員宜康:什麼時候到一千萬? * 陳院長冲:105年。 * 段委員宜康:105年要達到一千萬,現在是多少? * 陳院長冲:今年應該可以到700萬。 * 段委員宜康:中國大陸觀光局長邵偉琪今年8月9日在台灣表示,預計2016年(也就是105年)大陸到台灣旅遊人數可以超過700萬人次。如果加上中國之外的觀光客三百多萬人,加起來剛好是一千萬,達到了目標。 * 陳院長冲:國內也會成長,不一定是這樣的比例。 * 段委員宜康:我想要請教,今年預估有200萬的中國旅客,你們有沒有辦法應付?你們已經沒有辦法應付了,死人了,卻還告訴我們慢慢在改善。 * 陳院長冲:目前觀光巴士的導遊及司機人數是足夠的。 * 段委員宜康:請教內政部長,你能不能告訴我,要怎麼改善? * 李部長鴻源:在內政部相關的業務裡面,例如大陸客來台…… * 段委員宜康:在經濟動能推升方案中,「優化觀光提升質量」預計105年要達到一千萬人。請問你們要怎麼改善?部長知不知道現在的問題所在? * 李部長鴻源:我們遇到的問題和內政部相關的就是VISA可不可以多次簽,…… * 段委員宜康:我現在請教的是安全的問題、品質的問題,你知不知道問題出在哪裡? * 李部長鴻源:我知道問題出在哪裡,…… * 段委員宜康:你有沒有辦法解決? * 李部長鴻源:這不是內政部能解決的,我們只是負責移民…… * 段委員宜康:「優化觀光提升質量」的主辦單位是交通部和內政部。 * 李部長鴻源:我們可以在治安上…… * 段委員宜康:這不是你們主辦的嗎?你知不知道是你們主辦的? * 李部長鴻源:我當然知道,在移民部分、在陸客團出了問題時,我們移民署都會介入。 * 段委員宜康:今年預估陸客團有200萬人,到民國105年要達到700萬人,所遇到的問題包括遊覽車、對國土環境的衝擊、購物的品質等等,飽受詬病。這些都是身為文明國家指標所不該存在的現象,你告訴我要如何具體解決?從今年101年,到102年、103年、104年,你們的階段性計畫是什麼?內政部是主辦機關,所以請內政部部長告訴我。 * 李部長鴻源:我們是主辦機關,在移民的部分、在多次簽證的部分…… * 段委員宜康:這是優化觀光提升質量,而不是移民。你請回吧!除了院長以外,各位都請回。 * 陳院長冲:跟段委員報告,移民署是負責發簽證的,所以當然跟觀光有關係,只是名稱叫做移民署而已。 * 段委員宜康:你們顧著做這個漂亮的數字,但是我沒有看到任何具體有效的改善。 * 陳院長冲:我剛才報告過了,關於有效的改善,我可以請毛部長來說明。 * 段委員宜康:你也承認現在中國觀光團來台灣是低價團,這些團為什麼是低價團?因為中國的組團旅行社給台灣接待社的團費非常低。你知道觀光局規定一個晚上的團費平均是多少錢? * 陳院長冲:我們希望到60元。 * 段委員宜康:不是你們希望60元,而是規定60元。 * 陳院長冲:我們發現不到60元,所以才希望能到60元。 * 段委員宜康: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旅遊團品質注意事項第二條規定,最低接待費用每人每夜平均至少60美元,這是觀光局頒定的。 但是實際上有沒有這樣呢?我們也知道沒有,對不對?根據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許高慶的說法,雖然政府規定團費每人每日不得低於60美元,但最近中國旅行社下殺到20美元以下,目前台灣有一半旅行社的接團金額在20至30美元之間,根本不敷成本。因為要住、要吃、要交通車,還要把導遊的出差費等等所有行程的費用統統算在裡面,當然不夠,怎麼辦呢?靠的就是「賭一把」,看能不能從旅客購物的佣金賺回來。 除了平均每天團費15到30美金之外,另外還有一件不公平的事情,就是我們雖然規定旅遊團離開臺灣45天之內要把團費給我們,但是你知道實際上要多久嗎? * 陳院長冲:有些數字是外界比較誇大其詞的說法,我們去做過實際的調查…… * 段委員宜康:我統統都去查訪過了,平均大概是3個月到9個月。 * 陳院長冲:交通部有調查、統計過。 * 段委員宜康:因為交通部這樣規定,他們當然不敢講啊!你們規定45天,調查的時候如果業者說沒有,那要怎麼辦? * 陳院長冲:我不可能自己去調查,當然要拜託交通部。 * 段委員宜康:因為壓低成本,所以業者就找低價遊覽車,讓司機超時工作。你說現在交通部要管,我也知道啊!但是團費從80塊降到60塊,交通部也不是沒有管啊!他們也不是沒有管,只是管不動,沒有用嘛! 不然你告訴我,有沒有超過45天才付款,或者團費有沒有低於60塊的?這種現象普遍不普遍嘛! * 陳院長冲:為什麼我剛剛說希望到60塊,就是因為我曉得事實上有的不到60塊,所以我們才這樣要求。 * 段委員宜康:所以你做不到嘛!而且你也沒有認真、嚴格地要求,所以才造成低價團,要靠找尋低價的旅行社和遊覽車,不僅讓司機超時工作,還要把旅客帶去shopping,每天跑三個購物點、看兩個景點、吃兩餐。難道不是這樣嗎? * 陳院長冲:所以我一開始就跟您報告,交通部有兩個工作重點,其中一個就是司機的休息時間,…… * 段委員宜康:我們已經證明相關規定,包括付款時間和團費其實都沒有辦法完全保障臺灣的旅行社,所以面對惡質競爭的時候只好拚命削價…… * 陳院長冲:報告委員,交通部瞭解有多少應收帳款,因為他們有調查過,可以讓毛部長說明一下。 * 段委員宜康:所以大家琅琅上口說:起得比雞早,趕得比馬快,吃得比豬差。這些聽起來好像很好笑,但是對我們來說是非常之悲哀。 * 陳院長冲:對,我們瞭解。 * 段委員宜康:我們自詡為文明國家,卻因為政府沒有去做該做的事情,只拚命希望把人數放大來做成績,而沒有把環境做好,結果承擔這個惡名的是臺灣! * 陳院長冲:不是這樣,我們是說要提升質量,所以目前交通部努力的事情就是在提升質量。 * 段委員宜康:你看這個表多可怕:這幾年來臺的觀光團當中,中國旅客發生意外所占比例是其他國家的19倍。其他國家旅客的人數是中國旅客的3倍,而中國觀光團發生死傷意外的是其他國家的19倍,可見有多不安全! 政府有沒有規定?有。有沒有辦法執行?沒有。不但不安全,還要靠shopping生存,不但賣得貴,品質還以假亂真、以低賣高。 院長知不知道現在帶著中國觀光團到處去買的臺灣產品是什麼? * 陳院長冲:鳳梨酥和茶葉。 * 段委員宜康:請毛部長補充一下。 * 毛部長治國:鳳梨酥和茶葉確實是最多的兩項。 * 段委員宜康:除了鳳梨酥和茶葉,還有珊瑚、大理石,對不對? * 毛部長治國:對。 * 段委員宜康:你有聽過鑽石嗎? * 毛部長治國:也有少數吧! * 段委員宜康:所有的人都說高雄的鑽石是最貴、最大宗的,你卻說是少數! 我要跟你請教,大陸觀光團到阿里山去買高山茶,他們所買到的茶葉裡面,有多少比例是真正的阿里山高山茶? * 毛部長治國:我們鼓勵他們到有品質保證的店,如果買到假貨…… * 段委員宜康:你們查過沒有?有多少比例? * 毛部長治國:我們找到案例的話,會請檢察官…… * 段委員宜康:你們查過沒有嘛!我有你們的資料,一年頂多查個一次。就一次喔!這是觀光局給我的資料,而且連續三年沒有查。 * 毛部長治國:另外跟委員報告,…… * 段委員宜康:有三年沒有查啦!今年阿里山查過一次、日月潭查過一次,都只有一次啦!所以你告訴我,到底有多少比例可以買到真正的阿里山高山茶;你答不出來嘛! * 毛部長治國:有關整體品質的控制,我們是到機場去做出口調查。 * 段委員宜康:我再問你一個問題,你聽過高雄是亞洲鑽石切割中心嗎? * 毛部長治國:沒有,很抱歉。 * 段委員宜康:所以高雄是不是亞洲鑽石切割中心? * 毛部長治國:這部分我不清楚。 * 段委員宜康:每個導遊都告訴中國觀光團說,高雄是亞洲鑽石切割中心。結果我去查了,全世界有四大鑽石切割中心,亞洲有兩個,其中並沒有高雄;如果有的話,我也會覺得很光榮。 亞洲的兩個鑽石切割中心一個是孟買,一個以色列的特拉維夫,而且我再去查,發現中國、越南和泰國的鑽石切割都比臺灣發達,而我們的導遊卻告訴中國觀光客說高雄是亞洲鑽石切割中心。 部長可以去高雄看,我把地址給你。那家賣鑽石的店每天早上6點多門口就排了二十幾輛遊覽車,旅客被帶下來之後,規定一定要在裡面待一個鐘頭。那個賣場有800坪,員工兩百多人,多大的規模啊!是臺灣產業之光啊!經濟部長,你要不要表揚一下? 我告訴你,高雄最大的兩家賣鑽石的店,一家叫「捷達」,一家叫「歐亞」,誰開的?香港人來開的啊!這是臺灣旅行社面對的最大的悲哀—被迫低價競爭。為什麼?因為港資和中資過來投資旅行社。你們開放408家旅行社接待陸客,其中有多少家是港資?你知不知道? * 毛部長治國:大概不到百分之二十吧! * 段委員宜康:百分之二十就是五分之一耶! * 毛部長治國:應該是百分之十左右。 * 段委員宜康:就算是百分之十,也有二十家以上啊! 這些港資或中資的旅行社還投資購買高雄的飯店,專門接待大陸客。他們透過中國組團、香港接單、臺灣接待「一條龍」的方式,從旅行社、藝品店到旅館,臺灣的旅行社被迫跟進、削價競爭。 * 毛部長治國:跟委員報告,任何一個新興市場…… * 段委員宜康:我再跟你請教,退佣是不是合法的? * 毛部長治國:買東西退佣在全世界旅行業大概都是慣例。 * 段委員宜康:旅行社也有公約,對不對?說不能超過30%。 * 毛部長治國:都是慣例、都是慣例。 * 段委員宜康:可是現在每個產品或營業場所的退佣比例都不一樣,譬如吃飯要20%、買茶葉50%,而且這個50%來了之後,60%是旅行社的,30%是導遊的,領隊和司機則共分另外10%。我講的是不是事實? * 毛部長治國:有不同的比例啦! * 段委員宜康:但是超過30%的比比皆是,對不對?為什麼這樣?他們為什麼必須這樣?因為我們沒有辦法去阻止港資利用他們過去在香港的操作模式進來削價競爭,所以我們提供給中國的旅行團是什麼樣的品質呢? 接下來請院長看一則網頁,這是「國旅在綫」招攬生意的廣告,螢幕上秀出的是它台灣的行程,請看第7天(整個行程共8天)的行程:參觀大理石工廠停留1個鐘頭,土產店停留1個鐘頭,精品店停留1個鐘頭。1天跑3個點,統統是購物!從花蓮一直趕回來台北,1天還有3個鐘頭的購物行程。我給你看一個影片,你就可以知道台灣受了多大的傷害! (影片播放中) * 段委員宜康:部長,這個新聞你知不知道?這個是不是事實? * 毛部長治國:我知道中間有幾個案例檢察官已經辦人了。 * 段委員宜康:這個是不是事實? * 毛部長治國:檢察官後來辦人了。 * 段委員宜康:我告訴你,後來這家公司道歉退費,這家公司有品保協會發的保證書,掛在牆壁上面。 * 毛部長治國:因為品保保證,所以它一定要退費,後來檢察官也介入。 * 段委員宜康:所以它如果沒有品保保證,他們來就當冤大頭? * 毛部長治國:檢察官介入,有辦人的。 * 段委員宜康:院長,部長,我們沒有能力去保障台灣,維護一個好的名聲。我們拿著這個漂亮的數字,其實我們沒有能力去維護台灣的名聲,我們付出的代價是政府要負責的!你無法帶領一個團隊保護台灣,你就不要做了,你就下台吧! * 陳院長冲:我們都正在努力,謝謝委員指教。 * 主席:請賴委員士葆質詢。 * 賴委員士葆:(15時34分)主席、陳院長、江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很辛苦哦? * 主席:請行政院陳院長答復。 * 陳院長冲:(15時34分)主席、各位委員。不會。 * 賴委員士葆:我看你前幾天接受商周的專訪,講出那些話,看起來好像心裡有很多話,是不是?要不要藉這個機會講一下這段時間你心裡…… * 陳院長冲:我相信賴委員是全文看過吧? * 賴委員士葆:我全文看了。 * 陳院長冲:既然你全文看過,我就不需要再解釋了。如果有人只看其中一句的話,我可能要解釋一下。如果您全文看過,我就不需要解釋。看前後文當然就很清楚各種意義。 * 賴委員士葆:所以你會繼續做下去?繼續頂下去?繼續努力? * 陳院長冲:我們一直是全力以赴的。 * 賴委員士葆:好。我今天來這裡,其實心情滿沉重的。事實上,我們都知道最近的景氣不是太好。我們民意代表其實是行政部門的耳目,我們每天在跑行程。中秋節一天從下午到晚上,我有十幾個行程,一個、一個到場,因為我是小選區,真的是心裡很有感覺。 在野黨提出一些奇奇怪怪的案子,我們當然要封殺,可是今天還滿多委員的內心深處是因為政黨對決,所以一定要支持,否則其實有些論點,老實講,我們也覺得實在做得不好。有些實在做得不好,有些實在該換,但是院長的人太好了,你是個太好的好人,這是一個好人團隊。真的,你的心腸太軟了。表現不好的,你捨不得換、不敢換。我覺得聰明如你,只要拿出政治魄力,該換的就換人,老闆不給你換,你就走人,聲勢馬上就起來了。 今天你講了一句話很好,我很欣賞,就是「政務官沒有減薪的問題,只有去留的問題」,我就引用這句話當作我的開場白。院長,你不好意思當壞人,我們立法委員替你當壞人!上一屆吳敦義當院長的時候,我在審查總預算期間寫了一個決議案,要求研考會做部會首長的民調,不是政策的民調哦!當時的主委嚇得要死,請示吳敦義院長好幾次,最後勉勉強強被我逼出來。立法院總預算的附帶決議效力等同法律,要你們做,你們不敢做,為什麼?怕得罪人啊!我不知道為什麼院長怕得罪部長,實在很奇怪。好人一堆啊! 今天我在這裡提出第一個訴求,替你解套,你同不同意?你們不做,我們來做!我們替你定期做部會首長的民調,而且把部會分成兩組,與財經有關的一組,與財經無關的一組。不要以為財經不好,只換財經的首長就可以了,不是啊!很多其他的部會都會影響財經的表現,譬如公文旅行很長、很官僚、打官腔,我要告訴院長,幾乎每個部會部部皆是啊!真的動作太慢了,又無感,要怎麼有感?你要把臉抹黑一點,當起壞人,我不是教你吹鬍子、瞪眼睛。不然這項工作就由我們黨團來做,我們提供工具給你,我們把民調做來給你看,讓你知道這次後面3名是哪3個、下一次是哪3個。假設張某人或王某人老是最後3名,就把他換了!總統如果不給你換,你就走人,很簡單嘛!我們不會干涉你的人事行政權,可是我們會幫助你,真的不適合的人就要換掉。 我們看到這個政府其實有傾聽民意的。大家拚命反映電費的問題,政府就從漲電價,慢慢改為緩漲、分階段,可見我們對政策是有感的。我們有建議,你們聽到民意就回應,可是為什麼對人事的部分就像銅牆鐵壁一樣,不換就是不換?院長要不要說一下? * 陳院長冲:跟賴委員報告,其實對於各部會,我們不是沒有做民調,賴委員提醒過,研考會是有做民調的。 * 賴委員士葆:研考會只做政策民調,人事的部分不敢做。 * 陳院長冲:並不是對人,而是對每一個function、每一個功能。 * 賴委員士葆:那個沒有用,不會痛,這個就是唬哢!只對政策做民調就是唬哢!院長,要對人做民調,給每個部會看他們的民調。 * 陳院長冲:跟賴委員報告,有些很紅的部會,大家都非常了解,有些比較不知名的,…… * 賴委員士葆:不知名可以變知名,…… * 陳院長冲:有些部會在性質上不容易知名。 * 賴委員士葆:青輔會這麼小的單位,陳以真一來就很紅啊!怎麼沒有?看人做啦!金管會以前也不怎麼樣,你一來就很紅啊!每次你一出現,媒體就有好幾個攝影機對著你。所以是看人做啦! * 陳院長冲:那是因為賴委員的質詢內容很精采! * 賴委員士葆:完全是看人做啦!研考會是總統多麼重視的一個單位?可是現在已經變成冷衙門,甚至是「冰凍衙門」、「冰庫衙門」!我一直告訴主委,他可以做很多事情…… * 陳院長冲:我常打電話給他。 * 賴委員士葆:我問你,你敢不敢指示他馬上開始做部會首長的滿意度調查? * 陳院長冲:他們有向我做專業分析啦!做功能的調查…… * 賴委員士葆:做「功能」是唬哢!做「人」的調查,才是最強的。到時候你就可以請對方過來,告訴他:「我陳某人不是好欺負的,不管你的背後是誰,我們就事論事,對不起,你做不好啊!」如果這個人姓賴,你就說:「賴某某,你連續幾次都在最後三名,是不是請你……」當然,你的手腕要好一點,請他自重求去,不管用什麼原因,包括身體因素或其他因素都可以啊!本席會繼續緊盯這件事,在這次總預算審查時,我會提出這樣的決議,看你有沒有去做。 * 陳院長冲:我會請宋主委再思考一下。因為上次他們告訴我…… * 賴委員士葆:一定要做!上次只做了一次,朱景鵬就怕得要死,不敢再做了。而且他做完以後,還拿給我看,我告訴他:「你給我看幹什麼?你要給社會大眾看啊!給媒體看啊!媒體愛看得不得了!」他還說:「賴委員,for your eyes only!只能你看,不能給別人。」其實現在在座的好幾個部長,都是名列前茅的,我就不要拉抬他們了;至於不好的,我也不要講。 同樣的,王建煊院長講了一些話,有關他對總統的批評,我不認同,因為總統其實很辛苦的;可是對於他第一天講的話,我都很認同,那就是「我們行政部門各部會中層幹部糟糕得不得了!官僚得不得了!」我們立委在第一線都很清楚,很多官員都是找法條說「不可以」,本席建議你們可不可以去找法條說「可以」?事實上,現在法官評鑑也已經這樣做了。各位想想,你們能夠做官是誰給你們的機會?是老百姓給你們的!是老百姓支持你們嘛!是老百姓挺你們嘛!所以要以民為本啊!像中國大陸,我們瞧不起他們,可是進去他們的海關裡面,就會叫你按「非常滿意」、「滿意」、「普通」或是「不滿意」、「非常不滿意」。院長,我現在問你第二件事情,可不可以要求所有跟民眾接觸的政府單位,譬如內政部就和社會福利有關;交通部就和遊覽車有關,當民眾和這些相關事務單位接觸之後,就以問券填寫的方式來調查他們是否「滿意」,也就是請他們打分數,然後把問券收回彙整,這樣的話,民怨是什麼,就可以一目了然了。否則的話,我們老是向你們反映,你們老是不接受,以為「立法院裡面都是壞人,立委不知道有什麼目的?」其實我們立委講起來真的很可憐,成天奔波,做得要死,告訴你們問題時卻宛如狗吠火車!當然,院長和部長是不會,可是你們底下的局處所長,可說是一個比一個官僚啊!舉例來說,民間錢很多,我們的差額儲蓄高達一兆三千多億,國民儲蓄占4.27%,將近有6兆,這是主計處的資料,可是我們政府沒有錢啊!現在我們一直希望能夠招商,昨天本席到證交所,發現一年可以引進的資金是三百多億。其實在台灣隨便找幾個廠商投資,一家10億就好,幾十家就有幾百億了,為什麼廠商都不投資?因為光是土地問題就要搞上一年!記得劉憶如還在擔任經建會主委時親口告訴我:「去外面招商時,人家的意願都很高,可是一聽到土地問題就要搞上一年,都不敢來了!」ECFA當初在簽的時候,經濟部長施顏祥話講得很好聽,本席到現在還覺得言猶在耳,他說:「福斯要來。」結果現在為什麼沒有來?我們昨天去證交所,薛琦現在講的話和去年一模一樣:「我們ETF要跟上海證交所交換。」結果講了一年又如何呢?去年他也說:「年底要簽MOU」結果我們今年再去,他還是這樣說。院長,這都是因為你人太好了,所以叫不動部會首長,相同的,部會首長們也是人太好了,所以叫不動下面的局長,他們自認是「臨時雇員」,根本不想得罪人。結果是一堆好人,大家都不敢得罪人,不敢拿人開刀。什麼叫「開刀」?就是換人啊!做不好就換人,這是最高原則。今天院長講的這句話我非常推崇,那就是「政務官做不好就換人!」請問這些政務官,每個都做得很好嗎?我們不禁要打一個大問號!我們實在很希望在跟民進黨對抗時能夠說:「實在是做的不錯,你們卻胡亂扣帽子,這是政治惡鬥!」可是這種話我們講不出來耶!這是我們最難過的地方,就像蕭前副總統說的「很悶」,我們也是很悶啊!立委很悶已經很慘了,可是什麼人都能悶,就是院長不能悶,也不能像蕭前副總統說的「茫然」。院長,你們光是搞一些政策,老百姓是不容易有感的,必須換人才能有感。本席建議你換下幾個具有指標性意義的人,只要真的做不好,就把他換掉!現在你只能做壞人了,不然問題永遠無法解決,本席也不知道該怎麼辦?今天引起老百姓怨聲載道的地方就是我們的政府單位太過官僚,尤其是經常和百姓接觸的是戶政單位、稅務單位以及交通單位,院長可以去看看這些單位的局處所長,我不敢說這些人都很官僚,但有非常多是這樣的。因此,本席認為院長必須建立一個機制,讓百姓的憤怒、不滿有地方發洩,讓他們可以來向你投訴,讓你知道。剛才本席說過,這件事研考會想做但不敢做,畢竟他們是一個「小媳婦」的單位…… * 陳院長冲:研考會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單位,馬總統以前也當過研考會主委啊! * 賴委員士葆:是很重要,可是…… * 陳院長冲:以剛才委員提到的投資來講,一個是土地問題、一個是人的問題,這我們非常清楚。因為要吸引外資或是台商回來投資,牽涉的就是土地和人,所以以前劉憶如擔任主委時,我也要求她要盤點那些土地。事實上,現在經建會尹主委以及經濟部施部長都在做盤點土地的事情,在規劃上,也都曉得找人家來投資,一定要有土地給人家。 * 賴委員士葆:以自由經濟示範區來講,尹主委很優秀,也當過部長,可是他在規劃這件事時居然要搞一年。請問有什麼修法或立法需要一年的時間?真是笑死人了!只要把自由貿易港區設置條例拿來改一改,幾個月就搞定了,怎麼會搞這麼久?只不過是個特區的概念,有什麼了不起?還要研究?我們就是研究太多了!會開太多了!這個團隊這樣是沒有用的!今天本席都是在幫你、挺你,我講這些話可能不太中聽,可是不講的話,就對不起自己,因為我看到的實際情況是外面一片罵聲!其實各位看起來都非常優秀,為什麼會做成這樣? 現在有兩成五的台商想要回來,因為目前大陸的條件不再像以前那麼好,尤其是工資很貴。昨天我還看到有一位學生想要回來投資,但是沒有土地,也不知道要找誰?工業局嗎?他找過了,沒有人要理啊!像這種想要投資的人很多,可是找不到土地,不知道要怎麼辦? 最近,內閣人事有一點調動,大家最喜歡談的人就是陸委會王郁琦主委。院長,要如何才能讓百姓有感?王主委年紀很輕,年輕人應該是不怕人家笑,所以沒有任何包袱。請問主委,你敢不敢在這裡說:「我在陸委會主委任內,所有去大陸投資的,都改成負面表列。」如果你敢,明天大家就會對你刮目相看。你敢不敢這樣講? *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在進行陸委會業務報告當天就已經宣佈將優先推動三項政策,目的就是要讓全國民眾知道,我一上任就準備要做事。 * 賴委員士葆:那麼負面表列何時做?主委,你知道何謂負面表列嗎? *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知道什麼叫負面表列。 * 賴委員士葆:那你說一下,什麼叫負面表列。 * 王主任委員郁琦:原則許可,不可以的例外就列出來。 * 賴委員士葆:現在不能這樣了。過去陸委會都是卡卡卡,專門在卡,相信陳院長也很清楚這點,特別是他當金管會主委時,有多少案子因為被陸委會卡住而動不了!所以主委,你就是來放。主委,你知道陸資來台有多少負面表列的項目嗎? * 王主任委員郁琦:這件事我問過陸委會同仁,他們說正面表列有其優點,也就是各有優缺點,我會再更…… * 賴委員士葆:時代進步了!其實主委可以想想,以前對公司登記證的規定很多,現在通通不用了,即使資本額只有一塊也可以登記為公司,這是什麼意思?這就是負面表列的意義。也就是除了這件事不能做以外,其他什麼事都可以做。這點主委可否儘快提出?主委剛剛講的只是一般性原則,我起先還替你感到興奮,現在要把興奮收回來了。 * 王主任委員郁琦:陸委會同仁表示,有些要來投資的人,其實也不知道哪些項目可以投資,而哪些又不行,所以正面表列也有其優點。 * 賴委員士葆:我現在講的是去跟來,陸資來台灣採正面表列的有97%,服務業51%,公共參與50%,可是外資採負面表列,除了2-3%不行以外,其餘97%全部放行。主委,你敢不敢在這裡講:「當我王某人在任時,會把陸企變成外企!」請問可不可以?只要讓大陸企業與外國企業一樣就好了。 * 王主任委員郁琦:在我第一天所宣布的三個優先推動政策中有陸生納入健保這項,這個概念就是希望讓陸生比照外籍生與僑生。 * 賴委員士葆:現在陸企與外企差很多,而且管制有夠多!對自己實在有夠沒有信心! *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們會往法規政策鬆綁的方向邁進,但要考慮國家安全因素。 * 賴委員士葆:後面這句就不要了!聽起來就像教科書一樣。主委,可否給我一份具體的評估報告? * 王主任委員郁琦:要兼顧。 * 賴委員士葆:請在一個月內給我,把去大陸投資的項目全部改為負面表列,至於陸資來台也採負面表列,可以嗎? * 王主任委員郁琦:我們一個月內給委員報告。 * 賴委員士葆:這一定要快,因為等不及了。現在政府對陸企的管制還是太多,特別是與公共工程有關的項目有百分之五十幾不能進來,至於外企,除了管制2-3%以外,其他通通放了。台商投資大陸的金額早超過幾百億美元,但是陸資才過來多少?了不起5億美元。主委,你知道多少嗎? * 王主任委員郁琦:從開放到現在大概三億多。 * 賴委員士葆:還不到5億,頂多台幣100億。我們投資大陸多少? * 王主任委員郁琦:累積起來大概1,200多億美元。 * 賴委員士葆:有一、二千億了,真的差很多。我認為台灣只有一條路,那就是大幅開放。台灣如果不大幅開放,就沒有路可以走。年輕人敢衝、不怕死,所以不用想太多,不要動不動就想到國家安全。國家安全當然要顧,但那是國安局的事,你只要負責做事就好。 這兩天媒體大幅報導謝長廷到大陸的事,真是風光得不得了,院長,你對謝長廷到大陸有什麼看法? * 陳院長冲:謝長廷先生到大陸訪問,如果是基於想進一步瞭解與溝通的心情,那麼我們樂觀其成。另外,他過去主張憲法一中,表示他是認同中華民國的。如果是以這種觀念去做宣導,其實也不是壞事。 * 賴委員士葆:主委要不要講一下? * 王主任委員郁琦:朝野如果能夠多瞭解大陸,這是好事。民進黨願意跨出這一步,讓中華民國憲法成為公約數,更瞭解大陸,這對台灣政治發展而言,是值得我們樂觀其成的。 * 賴委員士葆:我們應該樂見朝野對大陸,甚至是對外的涉外事務都不分黨派,畢竟我們只有一個中華民國,只有一個台灣!大家是命運共同體,所以我們也樂見在野黨回到憲法一中,如能回到兩岸九二共識那就更好了!如此,變數會大幅降低,也能讓台灣更安全,大家更願意來投資。我為什麼提這個?我是想告訴兩位,民進黨是有節奏在走的,請問我們準備好了嗎?其實他們也有提負面表列,只是內容不一樣罷了。人家現在已經把球丟出來了,後面會一步一步來。不要以為他們現在框得那麼緊,到時手一放,陸委會還能卡什麼?如果主委是來陸委會做事的,我想你會做得很好;如果你是來做官的,那你會做不好。什麼叫做官?所謂做官就是沒親自卡一下就不過癮,就沒有官癮,所以一定要卡一下,而陸委會卡一下才叫陸委會。過去都是如此,一向都要卡一下。陸委會有幾個副主委,請主委換掉喜歡卡一下的副主委。當然,國家安全也要顧,這是沒錯的。不過在國家安全無虞的情況下,有些真的不需要。謝謝主委。 我是台北市選出來的立委,我要替台北市政府講點話。台北市政府所積欠的健保費已經還了百分之五十幾,為什麼中央還扣住那麼多地?而且扣了也不用。台北市政府權利金收入268億,因為給中央的13億,還創造了一萬個就業機會。所以為什麼扣地呢?我實在不瞭解為什麼,這根本就是馬總統扣住馬市長的地,而且扣住不放!聰明如院長,難道這件事沒有解套方式?台北市政府已經還了百分之五十幾的欠款,中央還是扣住地不放,讓人動彈不得。 * 陳院長冲:昨天召開行政院院會時,我也特別請副署長回去向到立法院備詢的邱署長報告,請邱署長就此事向金管會請教意見,因為金管會經常處理金融機構還款債務問題,有時候還必須扣押不動產,也知道何時可以釋出,況且金管會也有估價經驗。其實這件事最大問題在於,用公告現值來看這些土地,那麼一定不夠;但市政府覺得應該用市價來看,所以這樣就夠了,這就是爭議點所在。以金融機構的經驗來說,這種事並不難處理。 * 賴委員士葆:院長是專家,只要院長出面講兩句話,再請金管會出面就可以了。 * 陳院長冲:我不可能每件事都這樣做,不過我昨天已經請金管會李副主委與衛生署林副署長談談。 * 賴委員士葆:何時可以解決? * 陳院長冲:他們還沒說,但應該會先向兩位主管報告。 * 賴委員士葆:動作要快一點。地方政府有統籌分配稅款,而大家都以為台北市政府最有錢,其實不是這樣的。台北市政府有的也不過是統籌分配稅款加一般補助款,再加上專案補助款,這樣加起來,台北市政府並不是最多的,也是唉唉叫,不過每個地方政府都唉唉叫!如果只有一塊地,那當然不能切割,但現在是好幾塊地,就算是扣著也不能用,不是嗎?我當立委十幾年了,每次講到這個都很無奈。因為想幫政府的忙,卻不知從何幫起,而且只要一引用到條文就通通不行。先看看事實是什麼,這件事一定要解決,否則中央扣住台北市政府的地,只是扼殺台北市的生機罷了!沒有太大意義。我希望這件事能快,兩個禮拜可以解決嗎? * 陳院長冲:這要視兩個單位而定了,也必須看衛生署能否接受金管會的實務經驗。 * 賴委員士葆:難怪人家要罵你,連這種事都不敢拍板!你是院長耶,是宰相耶,敢拍板啦!怎麼一副自己都沒權力的樣子?你權力很大,只是你不敢用而已。你是金融才子。 * 陳院長冲:這個案子還沒到我這邊,如果簽出來的話,我會處理。 * 賴委員士葆:這件事只要問一下,半天就可以搞定了。不就是問一下金管會的意見嗎?只要問,陳主委就會講,這有什麼了不起?其實不問他你也懂,你以前在金融界又不是混假的!不是這樣嗎?你這麼強,怎麼會不清楚? * 陳院長冲:賴委員,我不可能每一筆土地都去估價…… * 賴委員士葆:我知道,但是對於大原則,你可以指示一下嘛! * 陳院長冲:所以我講原則,原則就是參考金融機構的經驗。 * 賴委員士葆:好啦,這一段我會送給郝龍斌看。 另外,我要談一件事情,其實政務官都很辛苦,也都很認真,有時候講一句話,就像你講的那句話,其實是有前言後語的,但被人家卡了一段就猛修理你一頓,電視新聞也做得很大,讓你也躲都躲不掉。昨天農委會陳主委也因為一句話被人修理得很慘,我很替他不捨,其實你們很多人都是老實人,也都很認真打拚,主委,你說那句話的用意到底是什麼?我給你個機會讓你來說明,我看你不是這麼壞的人,但被人家形容得好像很壞、很冷血! * 陳主任委員保基:謝謝委員,這個事件是昨天我在經濟委員會針對「肥料價格上漲」及「休耕、農地活化政策」專案報告並備詢時,有委員提到現在農民的年紀都很大了,沒有辦法進行農事,我就答復可以用休耕地活化政策,也就是說,他們可以把土地給年輕人去做活化的工作,因為在答詢的時候非常緊急,所以就被解讀,如果造成困擾,我感到非常抱歉,其實…… * 賴委員士葆:你不用抱歉,是他斷章取義,就是你的話被人家扭曲了,對不對? *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 * 賴委員士葆:這句話還有前言後語,人家把你講得很冷血,好像是要農民把土地拿出來,一副共產黨要清算鬥爭的樣子。 * 陳主任委員保基:沒有,沒有。 * 賴委員士葆:你不是這個意思嘛! * 陳主任委員保基:不是,農委會本來就是要照顧農民,我們希望能照顧所有的農民,同時讓農業能夠更新。 * 賴委員士葆:你要不要講一句形容詞來形容你現在的心境? *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現在的心境,就是非常的覺得…… * 賴委員士葆:很委屈? * 陳主任委員保基:很委屈。 * 賴委員士葆:「好心被雷親」? * 陳院長冲:不會啦!我跟賴委員報告,陳主委的想法其實是農村年輕化,希望每一塊休耕土地都能產生價值,因為現在休耕的土地是沒有生產值,也沒有創造就業機會,他希望能夠改變這個狀況,也許因為這樣跑出那個被人誤引的一句話,我覺得當然應該要還他一個公道。 * 賴委員士葆:很冤枉啦,好吧,謝謝主委。 * 陳主任委員保基:謝謝委員。 * 賴委員士葆:最後,院長,臺灣壹電視宣布裁員504人,DRAM茂德廠裁員1,300人,台塑南科資遣200人轉調400人,特別是台塑,以前幾乎沒有發生過這種事情。現在失業的情況非常嚴重,再加上國科會朱敬一主委前幾天講的那個話,讓人聽了很害怕,他說這波失業就像流感一樣,不知道要拖多久,院長你是不是跟我們預告失業率會繼續上升? * 陳院長冲:我不認為到年底時失業率會比現在高,因為這幾個是特殊的個案,例如台塑南科廠的部分,是因為生產型態的改變,這是很特別的,委員也知道,因為DRAM的關係,整個生產型態改變,它與美光的合約關係我不能詳細多講。另一個也是DRAM的問題,DRAM是長久以來累積的問題,茂德的問題大家都知道,是資本市場或產業都知道的問題,所以這是遲早會發生的問題,是累積下來的問題,不過它應該只是某個產業的特殊現象。 * 賴委員士葆:剛才我有提到健保的問題,其實我們講話有時候也會被扭曲,我本來講的是銀行說拆單很嚴重,是不是請銀行呼籲大家要支持健保,要不然健保就會垮了嘛!依照家戶所得來課徵保費做不了,要怎麼辦呢?是不是可以交多少健保費,銀行就給予紅利或減免手續費,我覺得這是很好的創意。 * 陳院長冲:對,秘書長昨天有告訴我委員提出的創意,我請同仁再研究一下看看有沒有這個可能性,現在有好幾種可能性正在研究。 * 賴委員士葆:你再去研究一下,我覺得應該可行,因為這個法一定要實施,不實施又是笑話一則,對政府的形象也不好。 * 陳院長冲:非常歡迎大家提供意見。 * 賴委員士葆:謝謝。 * 陳院長冲:謝謝委員。 * 主席:請林委員郁方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林委員郁方","主席","陳院長冲","高部長華柱","王署長進旺","施部長顏祥"],"digest":"7b3a7815aae9be01841aafef7fbd3d02ddd72d9e"} ``` * 林委員郁方:(16時5分)主席、行政院陳院長、江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辛苦了,一整天質詢下來都要站很久,身為執政黨的立委,我很願意鼓勵大家。現在國際的大環境確實真的很不好,這個暑假我因為要推動國會外交,連續走訪將近10個國家,我發現每個國家都唉唉叫,每個國家都非常辛苦,尤其是歐洲國家。在國際大環境沒有改善之前,你說我們的經濟要突然間轉好,不是那麼容易,是吧? * 主席:請行政院陳院長答復。 * 陳院長冲:(16時5分)主席、各位委員。也有些方法。 * 林委員郁方:如果有些方法,那就要把方法拿出來。我的感覺是,馬政府有沒有犯錯?我想總是有啦!因為沒有一個政府是萬能的,但是你說他在4年之內就能把臺灣的經濟搞這麼慘,我看他也沒有這麼大的本事啦!我認為最重要的問題是我們的經濟轉型是不成功的,我們現在都在吃老本。在經國先生時代還有成立科學園區,但從那以後就沒有新的創意,沒有更高層次的、新的經濟發展型態出現,從李登輝總統的晚期,到民進黨執政8年,再到馬總統執政4年,坦白講,都沒有提出有創意、能夠振興產業的政策出來。這就造成長期累積下來以後,在國際情勢不好的時候,我們整個缺點都呈現出來了。 這種東西就是要努力去做,但是要有信心,而且在野黨的批評是必然的,媒體的修理也是必然的,因為目前的經濟的確是不好,失業人數也真的很高,但是我認為信心還是很重要,過去幾件很重要的事,依我的看法,就是police和politic的關係問題,police就是政策,你的政策要制定得非常好,要推動得非常好,都要經過politic的過程,如果politic這個過程不好,就沒辦法制定一個好的政策,即使有好的政策制定出來,也沒辦法執行得非常好,所以這裡面有幾個問題要注意,第一,政務官講話要合情合理,因為現在外面的經濟情勢不好,所以說話時絕對不要隨便,因為政務官就是大臣,說話要有大臣之風,講出來的話要讓人覺得你是真正的聰明人,而不是隨便講出一句話,反而在社會上引起很多批評,這樣就會影響你們政策的制定與執行。 其次,要有團隊精神,本席擔任立法委員已經是第五屆了,從以前到現在,從國民黨執政、民進黨執政到國民黨回來執政,我都歷經過,我認為很大的問題就是團隊精神,我常常看到各部會之間針對同一個問題有不一樣的講法、不一樣的看法,難道行政院會是開假的嗎?沒有溝通的管道嗎?部長與部長之間不能馬上拿起電話直接通話,或是馬上見個面當面把話講清楚嗎?我覺得這是非常奇怪的事情。 十幾年前我到法國去看他們的Air Show,結果那一次蘇聯摔了一架蘇愷30戰機,有一位法國朋友告訴我,聽說臺灣的電腦非常先進,連小朋友用的電腦都比法國工程師桌上的電腦還要新、還要好,我說我真的不是很清楚,我只知道臺灣的父母親很寵小孩,小孩說要換電腦,只要在他們的能力範圍內,大概沒有人會不換。不過他也說了一句話,他說「可是你們的系統整合很差,我們工程師的電腦絕對沒有你們工程師的電腦好,但我們的系統工程做得很好,所以我們可以造非常漂亮的軍艦,可以造非常棒的戰機,台灣就永遠只能跟人家買,自己造也沒有辦法造得非常理想,所以這就反映出民族文化或是國民的性格。但是不管怎麼樣,既然進入一個內閣的團隊,大家可不可以有一種團隊的精神,針對一樣的事務,不要等到開行政院院會的時候才來交換意見,各部會首長要主動拿起電話,或是坐上車到人家辦公室去拜訪,針對問題大家談個水落石出,你覺得是不是應該這樣? * 陳院長冲:對,目前我們很多政務委員已經開始扮演這樣的角色,就是協調各部會之間不同的意見。我也承認剛才林委員講的,目前整個國際情況並不是那麼好,像歐洲和美國的PMI指數即採購經理人指數,都是在45還不到50的狀況之下,可以看得出來確實有問題。這個問題其實我們在年初就已經看到了,所以我們經濟部有做很多出口市場分散的工作,雖然過去這五六個月出口一直下跌,但是我相信9月就會上來,就算9月還沒有出來,但是我們的努力會慢慢有成果。另外,我們在Emerging Market的部分其實也有開始成長,過去所做的努力開始有成果,PMI指數是歐美的部分,Emerging Market的部分其實還有一些潛力,我們已經有看到問題、有積極努力,希望慢慢會有成果出來。 * 林委員郁方:最後,本席要向你的閣員們說幾句話。 * 陳院長冲:請指教。 * 林委員郁方:本席認為很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倫理的觀念,我看到報紙的報導,空穴也不來風,當然以現制的設計來講,國防、外交、兩岸是歸總統管,所以這些部會首長原本就應該要常常跟總統見面、要向總統報告,可是那其他的部會呢?本席不知道報章雜誌的報導是真是假,也不知道這些部會首長的任命是總統主動推薦給你,或是你推薦給總統去任命的。當然總統扮演著一定的角色,因為他是國家的領袖,可是如果真的像報章雜誌所報導的,部會首長常常跳過你直接去找總統,那我只能說這樣的部會首長是不可取的,這樣的部會首長是很糟糕的,本席不知道他們是不懂得為官之道或是太懂得為官之道。 本席所謂的為官之道,就是做一個正正派派、懂得倫理的政務官。我甚至要說這樣是連一般做人的道理都不懂,這是很糟糕的一件事,這是倫理啊!倫理就是他們必須要知道,你是全國最高的行政首長,你是閣揆,部會首長每個人理當每件事情都要先向你報告,除了國防、外交和兩岸,其實即使是國防、外交、兩岸,他們可以先向總統報告,可是他們也應該要讓你分享他們的知識和看法,國防、外交、兩岸關係的部會首長們也應該要keep you well informed,要讓你可以瞭解目前所發生的事情及重大問題之所在。 至於其他各部會首長更是沒有理由主動先去找總統、要求見總統,我不知道總統是怎麼處理,如果我是總統,我絕對會跟他們說:請你們去跟行政院長報告,不要找我,你們跟行政院長報告完以後,行政院長認為有必要,自然會來跟我講,這才是行政倫理。今天總統不在這裡,如果總統人在這裡,本席也會這樣跟他講。可是本席要跟現在在座的所有部會首長講,當一個好的政務官,很重要的一個條件就是懂得什麼叫行政倫理,院長覺得本席講的對不對? * 陳院長冲:我們政務官裡面如果有人直接跟總統報告而跳過我,這應該是極少數、極例外的例子,因為他們都會先來跟我談一些事情,但是我不能排除一點,就是總統本來就會定期約一些閣員,其實我們都知道,明天有哪一位閣員會去見總統。 * 林委員郁方:總統如果要見部會首長,要先照會你,這也是行政倫理,所謂的倫理不是只有下對上,上對下也要講倫理,如果沒有照會你,部會首長自己主動要見總統,本席認為可以把這個部會首長fire掉,應該要叫他走路,因為這是一個不懂事的部會首長,他有這樣的心態,根本就不可能做一個好的部會首長。有一些部會首長是本席的同鄉,有些是我非常要好的朋友,我並沒有針對任何個人,我也不知道個人的作法是如何,可是我要對他們所有人講這樣的話。 另外,我們幻象機的駕駛王同義中校在法國過世,我們心裡都很難過,每次摔下一架飛機,我好多天都睡不好。本席要講的是,他不僅是一位出色的飛行員,他也是一位令人尊敬的英雄,他原本可以選擇按下彈射椅跳傘逃生,這樣他剛出生5個月的女兒就可以繼續擁有她的父親。可是他擔心如果自己跳傘,飛機就會撞擊到地面的社區,會造成很多人死亡,所以他撐到最後,結果機毀人亡。本席聽說法國政府非常感動,準備要頒獎章給他,本席現在是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的主席,我想代表我們委員會要求部長一件事,就是我們的駐外單位包括外交部和國防部的武官要協助家屬辦好後事,而且要從優撫卹,還有一點很重要,就是你們要頒發一枚勳章。現在有很多的將軍在退伍的時候,總統或部長會頒發勳章給他們,我覺得這是應該的。這位中校為了要救人,他寧願犧牲自己的生命,他更有資格得到一枚勳章。部長,本席再重複一次,請你們協助辦好後事並從優撫卹,要頒發勳章、要追贈他,部長可以做到嗎? * 高部長華柱:我們就這個部分已經成立了兩個專案小組,一個是協助法方就失事的原因調查清楚;另外一個就是協助他的家屬到法國去處理他的後事。誠如委員所言,我們損失了一位飛行員,我們非常難過,也要對他最後英勇的動作表示尊敬,法國高階的軍方也對他非常尊重,會在8日舉行一場禮拜,家屬也會參加。另外一個專案小組對於撫卹和接他回來等各方面的禮儀,也都會按照委員所建議的意見完成各項的準備。 * 林委員郁方:謝謝部長。本席十幾年前到法國的時候看到摔下來的蘇愷30,最後證明是吸進了一隻鴿子,法國郊外的鴿子非常多,這一點或許可以供你們參考。 另外,本席要請教部長關於太平島機場跑道延長的問題,因為現在我們在南海海域會面對一些國家,他們的機場跑道都非常長,像中共的西沙永興島是2,500公尺,噴射戰鬥機可以起降;菲律賓的中業島有1,300公尺,C-130可以起降;馬來西亞南沙的彈丸礁有1,300公尺,C-130可以起降;中華民國的太平島只有1,150公尺,非滿載的C-130才可以起降。據本席瞭解,這在全世界C-130可以降落的跑道裡面是距離最短的。雖然現在是海巡署駐守,可是這個跑道是由屏東聯隊管轄,對不對? * 高部長華柱:目前是。 * 林委員郁方:所以也就是由國防部管轄。 * 高部長華柱:是。 * 林委員郁方:現在的跑道C-130H每架只能載重2,970公斤,或者33名乘客,25名武裝士兵。可是如果延長為1,500公尺的話,載重可以增加到5,025公斤或者55名乘客,44名武裝的士兵。這應該沒錯吧? * 高部長華柱:是。 * 林委員郁方:我希望部長去把這個跑道延長。當然接著就會講到環評的問題,因為民進黨執政時有一個南海政策小組開會決定,太平島的跑道如果要延長,要經過環評。我找出相關的法律條文,就是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授權訂定的「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 其中第九條第二項規定了幾個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的必要項目,包括新機場的興建要做環境評估。就是說,興建機場跑道、跑道延長500公尺以上或跑道中心線遷移,都需要做環境評估。可是現在把太平島的跑道從1,150公尺延長到1,500公尺,是在500公尺範圍內,而且跑道中心線也沒有遷移,是不需要環評的。請問部長,你有什麼看法?我幫你想了一下,我認為你現在就去進行跑道的延長,不會違法,不會違反相關的法規。 * 高部長華柱:報告委員,這個部分在國安會已經開過多次會議,做了一個分工。剛才委員顧慮的這些問題都在考量了。施工最重要的是,碼頭沒有做好,後續跑道的施工會有影響。現在的作法是…… * 林委員郁方:碼頭要先造。 * 高部長華柱:之後再考慮跑道是不是要延長,是不是各項問題都能夠考慮在內、兼籌並顧,才能夠把這個問題解決。 * 林委員郁方:那這個碼頭是要歸交通部嗎? * 高部長華柱:現在是由海巡署主政,交通單位提供專業來執行這個任務,跑道亦復如此。 * 林委員郁方:請高部長回座。本席要請教海巡署王署長。 我去了2次太平島,原來修的碼頭已經整個被沖壞了,因為修得有點草率。署長覺得該不該修一個好一點、像樣一點的碼頭,讓更大噸位的船隻可以停泊,而且可以運材料上去把跑道延伸? * 王署長進旺:對於興建太平島碼頭的問題,我們明年有編列一筆預算進行可行性評估。可行性評估做好之後,政策上我們準備來興建。 * 林委員郁方:謝謝。海巡署做得很好,不管是賦予防守太平島或東沙島的任務,都表現得可圈可點。院長,你要支援他一些第二預備金。這個評估工作一搞就是一年的時間。未來不是只有釣魚台的問題,還有太平島的問題—越南虎視眈眈。小小一個島,比我們太平島小很多,上面擺了大砲、坦克車,甚至把肩射的飛彈都擺上去。他們有野心,已經占領了20幾個島。現在他們占領的很多島,包括菲律賓占的島,以前都屬於我們的。我們沒有辦法再退讓,所以一定要加速興建碼頭,未來才可以從事更重要的島上建設。 院長,事情有輕重緩急。現在看起來很平靜的太平島,其實是波濤洶湧。越南就在我們目視的範圍之內虎視眈眈,本席認為,院長要支援他們第二預備金,讓他們趕快來完成這個評估。好不好? * 陳院長冲:好。 * 林委員郁方:既然海巡署在場,我就順便請教院長另一個有關海巡署的議題。 我當然知道海巡署的組織再造問題。98年4月行政院把組織法修正草案送來立法院審議,立法院於99年1月審議通過,總統99年2月公布。現在行政院組織要調整為14部、8個會、3個獨立機關、中央銀行、故宮博物院和2個總處,所以未來會出現一個名為海洋委員會,底下有包括海巡署。海巡署就變成3級單位! 院長,你知道海巡署在美國叫做第二海軍,打仗的時候,他們要歸海軍來節制。所以我們可以看到日本海上保安廳的船,上面砲火是很充足的,不但砲的口徑很大而且在船艙裡面就可以自動控制,不需要單人去操作。 海巡署現在有13,000人,是很大的部會。他們管的面績比台灣大得多,要護漁,要守東沙島、要守太平島。他們的任務非常繁重,已經做了一部分原本陸戰隊應該做的事。他們more than海上警察。他們其實就是中華民國國防武力的一部分,而且他們表現得可圈可點!如果這樣的一個組織再造,要把海巡署從2級單位壓縮到3級單位,我是非常擔心它未來的功能。像未來的太平島問題、東南沙的問題,還有釣魚台的問題,這些隨時都會有問題。當然院長要直接指揮,總統也方便指揮。我認為這個時候出現一個海洋委員會,硬把海巡署壓成3級單位,不是一個很高明的作法。 現在海洋委員會之下有什麼綜合規劃處、海洋資源處,你就把它併入海巡署就好了。我認為,要嘛就維持現況,要嘛有魄力,就把海巡署變成海洋部。說實話,我們現在就是Island nation,就是海島國家。我們周遭的洋面比小小的台灣大很多,而這些都歸海巡署管。所以請問院長的看法如何? * 陳院長冲:林委員當然也記得,2009年行政院組織法在立法院通過的時候,就已經把這個架構定下來了,就已經有了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就不是行政院直屬的單位。這是當初行政院組織法這樣定的,所以目前我們只是按行政院組織法之下,有一個海洋委員會在籌備當中。 在這當中,我們特別考量到海巡署的立場,所以將來海洋委員會的副主任委員將兼任海巡署署長,儘量把署長的層次提高,和一般的3級機關不太一樣。 * 林委員郁方:其實我覺得這樣不好。最重要的單位要最貼近心臟,要貼近您、貼近您的辦公室。你讓這麼重要的單位降低層級,我覺得會送出一個很錯誤的訊息,就是讓大家覺得我們不重視海洋,不重視我們釣魚台的漁場,也不重視我們的太平島。我認為這個訊息不是很好。 * 陳院長冲:事實上是很重視。剛才林委員講的這幾個功能,包括海洋政策、海洋資源、海洋文教這些都在海洋委員會,是過去海巡署沒有的功能。如果要有這些功能,一定要成立一個比較大型的機構。現在其下一個單位的名稱還是叫海巡署,給人的感覺好像海巡署降級了,其實我們是把海巡署擴張成海洋委員會,當中還是具有原來海巡署的功能。 * 林委員郁方: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召委廖正井委員同意我的看法。我看你這一關不太好過。 * 陳院長冲:現在問題是,行政院組織法老早就通過了。 * 林委員郁方:別的你讓它通過,這個部分就維持原狀。 * 陳院長冲:維持原狀的話還要修改行政院組織法。 * 林委員郁方:朝錯就夕改,要修就趕快來修。立法院要完成修法,動作也可以很快,可慢也可快。這麼重要的海巡署,愈來愈重要的海巡署,你反而把它降編,我認為這個主意不是很好。 以前可能有些人的感受不是這麼強,但這一陣子發生的事情讓人感受太強了。我認為值得院長深思熟慮一下,好不好? * 陳院長冲:報告委員,如果行政院組織法要修改的話,其實不只這一點。我們是可以來思考,如果要思考這一點的話,絕對不能只思考這一項,有好幾個項目需要思考。 * 林委員郁方:我只要你思考海巡署就好,其他你要一起思考,我一點問題也沒有,我完全支持你。 * 陳院長冲:好,謝謝。 這邊有一張是我第二次到太平島的照片,我特別到這個地方,因為那邊有一個小小的樁、碑,可是它很重要,這是中油在很多年以前在那邊探井,叫做「太平一號」井的遺跡,就剩下一個小小的斑斑駁駁地杵在那裡,我把它拍下來做歷史存證。我要講的是,馬總統在2008年就任後,尹啟銘政務委員當時是部長,曾經邀請礦物局、中油等單位討論我國在南海地區探測油礦的問題,會中決議在太平島附近,中油可逕自展開首次油氣探勘,經濟部也在2001年4月同意中油在南海太平島及其周圍100海哩海域設定石油與天然氣的探礦權。本席要請教的是,經濟部打算怎麼做,我在上個會期召開一個會議,礦物局局長也有來,他答應海研一號可能要在今年年底或是明年年初到太平島海域進行初步的海域政策鑽探,請問部長,現在的狀況如何? * 施部長顏祥:誠如委員所說的,礦物局有把那個地方的探勘權利劃給中油公司,這是第一部分,委員很清楚。接下來第2部分是,中油要怎麼做,中油可能要去整理資料,因為過去大概有一些簡單的資料,整理之後,再做海域的部分,可能用船或其他方式來做探測,大概會先走這兩部分。接下來真正要做實質探測就要考慮是不是跟周遭之間合作的關係,基本上,我們希望能夠維持穩定的南海關係一起來開發。大概會分成3部分來處理。 * 林委員郁方:有很多人覺得,我們當時第一次到太平島去了回來,在我主持的委員會裡面,為什麼要做成決議,把120迫炮跟40炮搬到太平島上去。因為我們至少要能夠涵蓋我們宣稱要保護周遭6,000公尺的海域。我認為,未來探勘的工作可以從比較接近太平島的海域先開始,那是在我們武力的涵蓋之下,在那個地方探測會比較安全,別的國家也比較沒有膽子可以挑戰我們。所以,這就涉及國防部、海巡署以及經濟部,你們3個部要坐下來談,找哪一圈點最適合,我們的武力可以支援得到,在那個位子跟其他國家大家比較不會怒目相向,是不是? * 施部長顏祥:了解。 * 林委員郁方:我如果這次要去整合,去做;你知道現在台灣內部吵吵鬧鬧很多問題,因為我們天天都把眼睛放在這個島,我們都忘記了很遙遠從屏東坐飛機只要3個半小時就可以到的地方,有一個這麼漂亮的島,而且行政院長還收到我從這個島帶回來一顆很大的椰子,這是一個非常寶貴、美麗又可愛的島,可是周遭海域油氣及其他礦藏的蘊藏量才更加寶貴。有時候我們的政府要做一些事,讓國人的心胸可以延伸到遙遠的國界,而非天天在這個小小的地方鬥,在小小的立法院裡面每天吵吵鬧鬧,把標語、看板出來好像馬戲團一樣,政府要做一些事來帶領國人擴張我們視野,擴張我們的胸襟。我為什麼要那麼辛苦的走太平島,連續走兩次,來回7個小時,坐在運輸機上,耳膜都快要震破了。為什麼要做這樣的事?我認為,我們應該帶領國人走出去,而且要提醒他們,在看起來很遙遠的海上,其實也沒有太遠,就是3個半小時的飛機行程而已,有一個這麼可愛的島,周遭有這麼豐富的寶藏,我們應該去那個地方做鑽探、探勘,不要天天怕事情說,我們去了,別人要打我們,那我們不是已經把更高的炮搬去了嗎?如果我們在6,000公尺裡面探勘,他們有問題,那未來我們就把更大的炮搬上去,可以涵蓋10,000公尺。我看他們還講什麼,我認為就是要很積極勇敢地去做一些事,這個政府比較需要被批評的地方就是畏畏縮縮,擔心被批評。我認為,做該做的事,做對的事,永遠不要怕被批評,好不好? * 施部長顏祥:好。謝謝委員的指教。 *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休息10分鐘,休息之後繼續進行施政報告及質詢。現在休息。 * 休息(16時35分) * 繼續開會(16時52分) ```json {"type":"interp","people":["主席"],"digest":"7cb54267384f80b66777a48acc865d866878d8e9"} ```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施政報告之質詢。 * 請羅委員淑蕾質詢,詢答時間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羅委員淑蕾","主席","陳院長冲","蔣部長偉寧","張部長盛和"],"digest":"d90577f2eb4986d32b07af9c4a5d8368081552d8"} ``` * 羅委員淑蕾:(16時52分)主席、行政院陳院長、江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陳院長,現在因為經濟不景氣,房貸還款要延長6年,是不是學貸也要延長?還有其他的貸款是不是都要延長呢? * 主席:請行政院陳院長答復。 * 陳院長冲:(16時52分)主席、各位委員。貸款的延長不延長,完全看金融機構跟他客戶之間…… * 羅委員淑蕾:因為經濟不景氣,所以財政部現在提出來,房屋貸款可以延期6年。既然房貸可以延期6年,學貸可不可以延期?我們政府是不是應該來考量,現在經濟不景氣,這些貸款適度讓它可以延期? * 陳院長冲:房屋貸款牽涉公股金融機構的一些…… * 羅委員淑蕾:財政部已經下令房貸要延期6年,學貸是不是可以延期6年? * 陳院長冲:要不要延長6年?即使以房貸來講,也要看借款人願不願意,有的人也不願意延長6年。 * 羅委員淑蕾:就是願意的人,當然是針對有需要的人,不需要的人就沒有必要。假如有需要的人,學貸是不是也可以延期?我們在前幾年金融海嘯的時候也是有提出「三挺政策」,政府挺銀行,銀行挺企業,企業挺員工。現在既然不景氣,很多人無薪假、被裁員、被減薪,日子既然不好過,政府是不是應該適度提出一些政策?現在房貸既然可以延期6年,學貸可不可以延期? * 陳院長冲:因為學貸牽涉利息補貼的問題,牽涉預算將來還會延長,這個恐怕要做數據上的分析,才有辦法來決定。 * 羅委員淑蕾:目前沒有就對了? * 蔣部長偉寧:我跟委員特別說明,現在學貸一年大概需要30億的利息補貼,如果要延長,當然要增加預算額度。不過,我們也看到,現在社會確實有這樣的需求,我們已經在檢討,看看是不是有辦法,能夠讓這個問題可以做一些紓解。我們已經在做討論,特別跟你報告…… * 陳院長冲:我要給委員補充一下,如果現有學貸的人去延長,會影響以後申請學貸者的利息補貼,所以教育部一定要通盤做討論。 * 羅委員淑蕾:希望你們能夠研究,既然房屋貸款可以延期,學貸還有其他貸款也要一併考量。 今天很多人都在問,商業週刊登出你的這篇專訪,坦白講對你是很傷的。其實,從整篇文章看下來,你好像自己就是一個迷航的艦長。 * 陳院長冲:整篇我沒有講迷航這2個字。 * 羅委員淑蕾:你說,你不是一個很成功的行政院長;而且一開始你就跟總統講,這個位置你做不來。既然做不來,是不是總統把你放錯位置?既然做不來,你幹嘛來做呢?假如一開始你就自認做不來,勉強去做的話,你這樣不是害死臺灣嗎?我經常在講,一個人如果有能力肩挑10斤,你只要挑8、9斤就好了,假如超載會把你壓死。你本來是金融才子,金管會主委做得頂呱呱的,你在金控公司當董事長做得一流的,今天來做行政院長,就如你自己在這一篇文章上所講的,你一開始就知道做不來。既然做不來,你為什麼要做呢? * 陳院長冲:剛剛委員說,這篇文章看過好幾遍,說我不是成功的行政院長,其實如果把前後文看懂,就知道我並不是這樣的意思,就是人家要求我不要去管一些細節,我的個性會去管這些細節,是不是一定要管呢?如果你們這樣要求的話,我當然不是一個成功的行政院長。這有前後文的。 * 羅委員淑蕾:你的很多文章,我都看了好幾遍,你講,總統在徵詢你的時候,一開始你就告訴總統說,你做不來,這個工作你做不來。 * 陳院長冲:要看前後文,我是說,吳院長問我要當副院長的時候,我跟他說我做不來。但是他一定要我做,我就努力來做;後來徵詢我要去當院長,我也是一樣說,我個性做不來這個事情,但一定要我做,我還是很努力做。 * 羅委員淑蕾:就像你講的,內閣就像一個艦隊,你就是一個艦隊的司令,照講你就是領導方向的人。一個人不怕坐錯位置或位置不對,怕他方向不對。既然你是領導方向的,你不是在跟你的閣員討論,你的船要怎麼開?你應該說,我要領導你們,船要怎麼開就怎麼開,對國家經濟或外交等所有事務的方向,要怎麼走我定出一個大方向出來,你們就跟著我走。假如你說,我要去問我的閣員、下面的人,這個船要怎麼開?一條船往東開,一條船往西開,一條船往南開,你變成什麼?就是因為這樣,才會讓人家覺得你的行政團隊沒有效率。 * 陳院長冲:我們不是沒有方向,方向非常清楚,我們希望一切走向市場化,一切走向合理化,為臺灣長久的未來做一些盤算。這個方向非常清楚的,為什麼我會說艦隊?因為媒體問,你現在當一個船長要怎麼樣怎麼樣,我說其實這不是一個船長,這整個是一個艦隊,有很多條船,每一條船功能不一樣。羅委員也很清楚,一個艦隊裡面有驅逐艦、巡洋艦、航空母艦、魚雷艇,是有不同的艦,所以它的功能不一樣,要把大家往一個方向走,這就是我們在努力的地方。 * 羅委員淑蕾:你現在覺得你所有艦隊有往同一個方向走嗎?譬如,你提出來的政策,包括當初你提出來的自由貿易區、與基本工資脫鉤,你的勞委會主委跟你唱反調;你提出來很多政策,你的閣員都…… * 陳院長冲:我們要儘量說服他,王主委我常常跟她溝通,就是希望能夠說服她,讓她瞭解整個想法是什麼。 * 羅委員淑蕾:你今天是一個領航者,是一個掌舵者,不是你在聽這個閣員的,假如那個閣員不是你任用的,或不是你要的人,是總統用的,或者不聽你的,你當然要很勇敢的去跟總統講no。我覺得你最失敗的地方就是你沒有guts去說no,你想想看,假如當初你說沒有把握做得好,你要努力,可是在你努力之前,你要做全盤評估,現在不是在做實驗。台灣現在是面臨一個很大的困境,不能當作實驗品,今天你要掌舵必須有一個大方向,如果你覺得什麼人不行,你就要勇敢的跟總統講,這個人不行,這個人我要換掉。我不知道你為什麼沒有guts敢跟總統說no。包括這篇文章裡,你也在抱怨總統說希望內閣在1個月內讓人民有感,你說你不知道。我覺得你跟總統的溝通管道是不是出了問題,而且必須透過媒體來傳達訊息呢? * 陳院長冲:完全沒有。那天本來媒體是要來談基本工資的,但是他坐下來之後就忽然談這個,我很坦誠地說,總統事先沒有跟我講。那天總統講的時候,我想羅委員也在場,在總統府裡面,總統自己講出來,那是他給我們一個期許,我事後有問他,這個事情事先我不知道,但是我們會來努力。所以我講的是實際的話,事先我不知道,但是我們事後會來努力,而且不要他講,我們也會這樣做。我跟副院長、秘書長都這樣講,其實他沒有講這樣的話,我們也是這樣做的。 * 羅委員淑蕾:你把總統比喻為你的雇主,你是受雇於總統。其實你不是受雇於總統,你是受雇於全民,你這樣的比喻其實是很不負責任的,也就是說,你是受雇於總統,所以你要聽命於總統,他說什麼,你就是什麼,這樣的話,你在幹嘛? * 陳院長冲:羅委員,這有兩個前提,第一個是因為媒體在問,總統是不是介入太多了?另外一個問題,在前面幾段的時候,因為當天有一個經濟研究室的主任一起來,他剛好有寫一篇關於雇主和受雇主關係的文章,把這兩個湊起來,我才會講說,總統有介入是我歡迎的,畢竟他是一個雇主。 * 羅委員淑蕾:你這樣說是指你被媒體陷害了? * 陳院長冲:不是,因為是湊巧,剛好經濟研究所楊主任寫了一篇有關雇主和受雇者關係的文章,我順便把它套起來,表示我有看到那篇文章,是因為有這樣前後關係,可是這篇文章無法完全表達出來。 * 羅委員淑蕾:我請教你,今天整個施政會被批評得這樣,你認為是不是總統介入太深,是他沒有全部授權給你嗎? * 陳院長冲:在那篇專訪的時候,其實也不算是專訪,本來是要來談基本工資,是要閒聊的,我是把我心裡的話講出來,表示我歡迎總統的介入,因為就中華民國憲法來講,他還是負終極的責任,所以我歡迎他介入,讓他多瞭解,沒有問題。 * 羅委員淑蕾:你歡迎他介入,你覺得他介入得很恰當呢,或是介入得太多,弄了一群不是你要用的人給你? 其實坦白講,以前你要擔任金管會主委的時候,我很欣賞你,你那時候有寫了一本法國狼和貓頭鷹的書,我希望你有那種精神。 * 陳院長冲:我非常謝謝羅委員當時還買了那本書。 * 羅委員淑蕾:我覺得你要當一個領導者,你就要有勇氣,你就要有擔當,要有guts,現在你好像是一個迷航的艦長,難道台灣還能夠繼續迷航下去嗎?如果你覺得你用的人不行,你應該很勇敢的跟總統講說這個人不行,我不要用,他會阻礙到我的政策,你不能把他放在那個地方,然後還表示要再跟他研究、商量、說服,我們還有多少時間能夠讓你去跟這些閣員說服、溝通呢? * 陳院長冲:第一,我們沒有迷航,我們的方向很清楚,在經濟動能推升方案裡,我們的方向是什麼,我們講的很清楚,這個沒有問題。 第二,跟每個船長之間當然也要用他的語言跟他溝通,讓他朝我們的方向走,對能夠溝通成功的,我都儘量溝通。 * 羅委員淑蕾:如果不能溝通成功的呢? * 陳院長冲:那就會有一些你們已經看到的結果。 * 羅委員淑蕾:以你的財經專長,當初提出證所稅,尤其是現在的版本,造成股市不振。當初提出證所稅及油電雙漲的政策,你有同意嗎?這兩個政策是你提出來的嗎? * 陳院長冲:其實在去年年底的時候,當時我擔任副院長,我就跟施部長談過,油和電必須合理化,如果不合理化而一直拖延下去,對台灣整個市場是不健康的,這部分我的確有跟施部長交換過意見,施部長也有在研究。當時報紙也有登過,我曾經講過一句話,如果油電要合理化,在另一方面,中油和台電也要做一些內部的改革,這些話早在我沒有當院長以前就講過了。這是我一貫的信念,我從來沒有講要漲價,但是我認為要合理化。因為當初有一些緩漲的措施,那是沒有辦法反映市場的機能,那是不合理的。我個人長久以來主張要市場化和合理化。 * 羅委員淑蕾:當電價要調漲時,總統對外說每戶人家只調漲1元,影響不大。他一再講這句話,那是誰提供給他的訊息?當時有沒有人告訴總統,或是在你的團隊裡根本沒有研究出物價會上漲?有時候物價上漲很難控制,我想你學經濟的很清楚,油、水、電3項是民生之母,這其中只要有1項上漲,就會帶動物價上漲,這是很簡單的道理,誰都知道。但是為什麼當時總統說沒有關係,只有幾戶人家會漲到電價而已。你們行政團隊當時有沒有估算到物價會上漲,而且漲到你無法控制的情況? * 陳院長冲:其實當時經濟部有一些分析的數據,就是油、水、電在什麼幅度內會有什麼影響?我們都有分析,對物價指數的影響也有分析,所以當時決定水暫時不動,油和電可以考量。當然這個要透過經濟部原來的程序去做調整的機制,總統有一些數據,那也是經濟部那邊提供的。 * 羅委員淑蕾:你認為經濟部提供的數據是正確的嗎? * 陳院長冲:這裡面有很多是估算出來的,估算的基礎對不對…… * 羅委員淑蕾:當時總統說一戶只差幾百元,當時有沒有考慮到物價會漲成這樣?你也很清楚,台灣現在是屬於停滯型的通膨,等於是大家沒有信心,不敢去消費;另一方面又漲物價,一邊太冷;一邊太熱,那要怎麼做? * 陳院長冲:其實就消費來講並沒有減少,反而還在增加中。例如餐飲業的零售金額是一直持續上升的。 * 羅委員淑蕾:零售金額增加大部分是屬於中低階層較低消費的部分。 * 陳院長冲:不止,我們信用卡刷卡的金額也是在增加的。 * 羅委員淑蕾:這是太兩極化了。老實說,我對你很信任,但是看到今天的報導之後,我對你反感到極點。 請問你,以你的專業,難道你不知道這樣的政策會造成這麼大的衝擊,到底油電雙漲和證所稅的方案是你提出來的,還是財經官員裡面誰提出來的? * 陳院長冲:我剛才報告過,油電的事情在去年年底,我就和施部長談過了。我們都認為要合理化、要市場化。 * 羅委員淑蕾:也就是說,4月1日推出油價雙漲政策是你提出的? * 陳院長冲:羅委員如果注意到媒體的報導,當時並沒有講出油電什麼時候要漲價,就我印象所及,是有一位不知是台電或中油的獨立董事開完會以後在外面發表了言論,引起大家的注意,那時候怕有預期心理,所以趕快在處理這件事,這個背景羅委員應該記得。 * 羅委員淑蕾:現在為什麼會搞成這樣,你心裡很清楚,從油電雙漲以後,整個物價漲得很離譜,包括賴幸媛和王如玄,也許我們這些官員沒有上菜市場不知道,現在他們兩人都退下來了,跑去菜市場之後竟然講了一句話說:物價怎麼漲成這樣?他們都不知道。 * 陳院長冲:他們去菜市場的時候剛好是菜價和果價都很高的時候,如果是這個禮拜就跌下來了。從8月到現在一直在上升,但是現在已經跌下來了,菜價平均只有26元,比起最高峰時…… * 羅委員淑蕾:現在不是只有菜價,包括所有的民生用品,幾乎…… * 陳院長冲:最重要的是菜價。 * 羅委員淑蕾:他們上市場買東西時才發現物價怎麼漲成那個樣子,物價真的是上漲了。有時候誠實面對問題才是最好的解決方法,當初的決定就是錯誤的,坦白說,我很害怕那個決定是你做的,假如這個決定是別人所做,那倒還好,如果是你堅持要做的,那就更危險了。 * 陳院長冲:我想所有的決策都是大家共同做的。 * 羅委員淑蕾:假如你明知不行,就應該要說不,我就說你最大的缺點就是你沒能很勇敢的say no! * 陳院長冲:我個人相信市場。 * 羅委員淑蕾:但是現在就是變成這樣樣子啊。 * 陳院長冲:對,可是目前來講…… * 羅委員淑蕾:為什麼目前我們民調的滿意度會降到只有十幾趴? * 陳院長冲:因為合理化的結果是價格上升。 * 羅委員淑蕾:你們現在最大的問題出在哪裡?就出在自我感覺良好,但是民眾觀感不佳,你們自以為都很好,可是外界卻是罵聲連連,這是最大的問題,你們根本不知道外界到底罵到什麼程度。事實上物價有沒有漲?真的是漲了,如果物價穩定,沒有人會發神經來告訴你說物價都漲了,我們又不是神經有問題! * 陳院長冲:我要跟羅委員報告,你剛才說,說no要有guts,其實不說no要也要有guts。 * 羅委員淑蕾:為什麼不說no?如果不說no,那就閉嘴就好了,還要什麼guts!事實上,say yes比較容易、say no比較難。 * 陳院長冲:如果整個油價不做處理的話,現在還是用油少的人補貼用油多的人、不用油的人補貼用油的人。 * 羅委員淑蕾:本席期許你,既然這一支艦隊你還要繼續開下去、繼續領導,你就要很勇敢,對於不適任的閣員要適度換掉,台灣不能再這樣玩下去!今天也許你和很多閣員都有存款,沒有工作也不怕日子過不下去,你們有退休俸等等,但是你要想一想那些年輕人,有多少年輕人過著多苦的日子,我們要為他們的未來著想。所以你要趕快,既然你要繼續開這支艦隊,你就要重新整航,看要怎麼去做。稍後我要問你幾項政策,到底你是要如何去做。 * 陳院長冲:我會記取每一位委員給我的建議,盡最大的努力來做。 * 羅委員淑蕾:請教院長,現在大家在談二代健保的補充保費,都說扣到的是窮人家,至於兼職所額,誰才會去兼職?都是那些靠正職沒有辦法生活的人才會去兼職,而兼職所得只要達5,000元就要被扣取補充保費;另外有關利息所得,那些只靠一點存款在生活的人也要被扣到。然而,這些補充保費你們將來是否扣的到?其實很難,大家會把存款拆單;至於兼職所得以後只會增加會計作業而已,把月薪改為日薪,每天發就好了,有很多方法可以避掉。可是,為什麼二代健保要有上限呢?為什麼上限要訂為18萬元?你這麼做是在幫助富人,健保本來是醫療的概念,現在改為所得的概念,所得高就要多繳保費。以你為例,你的薪水是32萬元,為什麼只投保18萬元?各部會首長,包括衛生署署長,他們的總薪水…… * 陳院長冲:那是法律的規定。 * 羅委員淑蕾:但是不合理啊!今天如果是要針對有錢人扣保費,那就把上限取消,只要取消上限,整個問題就都解決了,但是能不能將補充保費上限取消?把上限取消反而更快啊。 * 陳院長冲:報告委員,這就是以前楊署長在任時我跟他討論過的問題,健保到底是保險還是社會福利?我們的結論是它是一種社會福利帶進保險的原理,雖然叫做健康保險,但並不完全是保險,因為它沒有充分應用保險的原理,而是希望有能力負擔的人多負擔一點,這跟保險不一樣,保險是風險大的人多負擔一點,兩者不同,我們希望有能力的人多負擔一點,但也不要太過,當時的法律條文不是我寫的,二代健保…… * 羅委員淑蕾:就是不合理才要修正,既然對收入比較低的人課徵補充保費,為什麼要替富人設上限呢?本席認為這很不合理,難怪民眾會心生懷疑、不甘心。因為財政部的一個行政命令,政府機關所屬公務人員除了本俸、專業加給要課稅以外,其他都免稅,但在民營機關上班的人,不管用什麼名目、什麼加給都要併入薪資繳所得稅。 * 陳院長冲:我們的本俸、公費都要繳稅。 * 羅委員淑蕾:主管加給為什麼不用繳稅?民國76年財政部用一個解釋令就把它取消了,主管加給可以免稅,這會讓人民產生你們只准州官放火,不准人民點燈的負面印象,你們的主管加給不用繳稅,也不用繳補充保費,難怪勞工階層、薪水階級會有相對剝奪感,為什麼你們可以免,一般勞工不能免?為什麼服務滿30年的公務人員退休後,勞健保費可以由政府負擔,同樣有繳所得稅的基層勞工工作30年後不能免勞健保費? * 陳院長冲:公務人員部分,以我為例,本俸和公費都要繳稅,沒有什麼主管加給。 * 羅委員淑蕾:你沒有,但是政務官方面,政務次長以下…… * 陳院長冲:政務官都沒有主管加給。 * 羅委員淑蕾:政務次長以下都有。 * 陳院長冲:那是他擔任主管。 * 羅委員淑蕾:擔任主管有主管加給。 * 陳院長冲:我真的不清楚主管加給有沒有繳。 * 羅委員淑蕾:民國76年財政部發一個解釋令以後,主管加給都可以免稅,現在的補充保費也沒有將主管加給納進來,二、三十年前,公務員的薪水比較低,我們可以給公務人員比較優惠的待遇,但是現在時空背景不一樣了,公務人員的薪水比一般民間高,如果還讓他們享有特權,一般民眾是不是會產生相對剝奪感? * 陳院長冲:我很難說公務人員的薪水比一般高,基層公務人員或許比一般民間高,但中、高階公務人員的薪水不見得比民間高。 * 羅委員淑蕾:你們要公平。為什麼主管加給可以免稅?以財政部為例,次長的職務加給71,150元,1年可以領13個月,高達上百萬元,這筆錢都免稅,而且不用繳健保費,一百多萬可以免稅,合理嗎?, * 陳院長冲:76年的事情我不太清楚,麻煩張部長說明一下。 * 張部長盛和:委員,這是有歷史緣由的,當初是從特別費那些免稅項目過來的,所以主管加給類似特別費的概念。 * 羅委員淑蕾:他有特別費啊!財政部政務次長有26,000元特別費,又有71,150元職務加給,常務次長有51,445元。 * 張部長盛和:這是次長,我說的是科長這些主管,所有主管都有主管加給。 * 羅委員淑蕾:為什麼主管加給可以免稅? * 張部長盛和:誠如我剛才講的,緣由是這樣來的。 * 羅委員淑蕾:不合理就要改。 * 張部長盛和:不合理的可以檢討。 * 羅委員淑蕾:為什麼大家會提出肥貓問題,我們不是不願意付高額薪水,如果他真的很有貢獻,付再高的薪水都可以。為什麼要有退休制度?就是要讓年輕人上來嘛!可是很多政府官員退休以後跑到財團法人去,到這個財團法人做個幾年,又另外成立一個財團法人,都是那些人轉來轉去,到財團法人、基金以後,薪水都比原來的職位高,有的甚至還多好幾倍,這樣合理嗎? 你這樣永無止境,包括那些國營事業也是一樣,你看中鋼一家公司為什麼有一百多家子公司,是瘋嗎?因為這樣就會有一百多個董事長、一百多個總經理,所以只要隨便弄個部門,比如中鋼要清潔,就趕快成立一個清潔公司;中鋼要保全,就成立一個保全公司,這樣就有一個董事長可以做,而且董事長的薪水起碼都是20萬以上,在此情況下,國家還有多少財力來養那麼多肥貓呢?現在很多委員是1個、2個,好像地雷一樣一直爆出來,包括每個部門、每個單位、每個國營事業都有這種情形,這個該不該檢討呢? * 陳院長冲:如果有所用非人或不能適得其所,當然要檢討。 * 羅委員淑蕾:退休就是退休了。為什麼要讓他退休,不然就讓他不要退休好了,而且這樣也會阻礙年輕人上來的機會。很多人退休領了幾百萬退休俸之後,又到公家單位所屬基金會或一些國營事業上班,薪水都領2、30萬,這樣合理嗎? * 陳院長冲:民營企業退休人員也有再就業的,如果他有這個價值,是可以…… * 羅委員淑蕾:民營企業我們不管,因為民營企業不是我們負擔,今天這是國家財政,而且還有很多年輕人…… * 陳院長冲:如果他確實是社會資產的話。 * 羅委員淑蕾:很多單位都是政府故意給他特殊的業務,像金管會、交易所、證期局都是一樣,我希望你檢討一下。還有台電的部分,訴訟是拖延的,為什麼我們要去告民營電廠?台電應該從今天或明天開始,向民營電廠買一半的電就好了,毀約讓他來告你才對!訴訟費用讓他交啊!我們怎麼會笨到要去告人家?就算毀約又怎樣?所以你跟台電講,從今天開始就向民營電廠買一半的電,就等他來告啊!如果你去告他,大家很清楚,民事官司一審下去三年五載,這樣下去還要繼續跟他買。你看看每家民營電廠都賺得肥肥的,賺得盈餘都比資本額還要多,這樣合理嗎? * 陳院長冲:羅委員剛才講的這個創意很值得參考。 * 羅委員淑蕾:應該等他來告啊!院長是否可以答應,從下個月開始,買電就先減一半。 * 陳院長冲:我跟施部長討論一下。 * 羅委員淑蕾:我建議你要有guts,就命令他買一半,所以你要有很大的魄力這樣做。 * 陳院長冲:我會做一些分析。 * 羅委員淑蕾:包括線路短缺、線路損失的費用,在輸送電的過程中會有損耗,台電的線路損耗差不多是4.76%。但線路損耗原本應由賣方負擔,而不是買方負擔,可是民營電廠卻由買方負擔,在此情況下,等於一年圖利他5、60億,因為一年向他買一千多億,4.76%就五十幾億了,所以這十幾年來圖利他4、500億,這樣你給人家漲電價,人家會甘心嗎?院長要拿出魄力出來,不是跟台電討論,就叫台電去做,可不可以? * 主席:羅委員,時間到了。 * 陳院長冲:我要憑數據。 * 主席:請田委員秋堇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田委員秋堇","主席","陳院長冲","蔡主任委員春鴻","施部長顏祥","沈署長世宏","李部長鴻源"],"digest":"528b02804312bb5a455521b81e83a587c8465074"} ``` * 田委員秋堇:(17時25分)主席、行政院陳院長、江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馬總統說1個月以內要讓人民有感,問題是官員根本不知道人民的感受是什麼,如果要讓人民有感,院長一定非常希望找到一些對的事,以及對的方法來讓人民感動。我想這件事情也不是只有我的想法,昨天中國時報王健壯前社長寫了一篇文章,那篇文章寫得非常非常好,叫做「馬英九與陳冲應該對三件事表態」,不知道院長有沒有看過? * 主席:請行政院陳院長答復。 * 陳院長冲:(17時25分)主席、各位委員。剛好沒看到。 * 田委員秋堇:如果院長有看這篇文章,你一定就可以找到方向。現在本席的質詢,就是希望院長做幾件讓人民感動的事情,這些事情不是非常大,院長也不需要其他部長的陪同就可以答復。 * 陳院長冲:請委員指教。 * 田委員秋堇:第一件事就是讓我們的人民免於核災的恐懼,從本席的Powerpoint可以看到,總統府離核四廠是41.5公里,離核一廠是28.4公里,離核二廠是23.6公里。最近大家非常關心的,就是行政院中央地質調查所的網站上,已經公告核一、核二廠中間有一活動斷層,叫做山腳斷層。去年福島核災之後,立法院要求台電再進一步調查,結果發現此斷層往海再延伸40公里。許多學者專家去年就告訴我,如果有足夠的經費…… * 陳院長冲:原能會有要求他們要做80公里。 * 田委員秋堇:總共是120公里,比車籠埔斷層的100公里還要長,一旦動起來會比921地震更嚴重。 * 陳院長冲:原來是死的斷層,後來地調所將其改為第二類活動斷層。 * 田委員秋堇:不是。行政院之下的中央地質調查所在網站上公告,這是活動斷層。 * 陳院長冲:第二類比較不一樣,是1萬年到10萬年。 * 田委員秋堇:車籠埔斷層是第幾類?一旦動起來就是天翻地覆。 院長應該知道Nature期刊,去年4月有一篇文章,全世界令人害怕(scary)的電廠,世界的前三大,核二廠、核一廠名列第二名及第三名,核二廠周邊30公里的人口有550萬人,而核一廠30公里的周邊人口是470萬人。 * 陳院長冲:福島災變之後,我們做了一個總體檢,原能會也向您報告過。 * 田委員秋堇:除非你認為我現在與你討論的資料是錯的…… * 陳院長冲:這些資料有一些時差上的問題。 * 田委員秋堇:這是去年4月的資料。 * 陳院長冲:之後1年半我們就做過總體檢,也做了很多補強措施。 * 田委員秋堇:你知道嗎?他說考量核電廠安全的第一要素是什麼,就是population,但是人口有改變嗎?沒有,人口就讓我們足於名列世界的前三大。 * 陳院長冲:每一篇文章都有其看法,但是我們在技術面上可以補正的,在去年3月的福島案件之後,我們就做了總體檢。 * 田委員秋堇:這些我都知道,你們核四廠的台電員工承認說:他智能不足。然後智能不足的廠商蓋出智能不足的核電廠,難道你還要繼續蓋下去嗎? * 陳院長冲:我不知道他在什麼場合講智能不足,也許是在與原能會交換意見的時候脫口而出,我不太瞭解當初的情況。 * 田委員秋堇:王健壯可不是反核人士,我念一段王健壯的話給你聽:「智能不足的台電和廠商蓋出來的核四廠一定是安全不足,而安全不足的後果則是數百萬人的生命堪虞,這個代價又豈是區區數十萬罰款所能比擬。更何況核四出錯並非始自今日,也非僅此一樁。即使智能不足的台電也調查發現,核四另有19個地雷,原能會主委更曾在立院坦承,我從不諱言核四有問題。但既有問題,又有地雷,核四興建卻從未叫停,這不是無政府又是什麼?」 * 陳院長冲:他這篇文章的講法是先假設台電智能不足,以這個為基礎來講的。我認為「智能不足」也許只是和原能會人員交換意見時的一句話而已,前後文怎樣不知道。 * 田委員秋堇:我的結論是:山腳斷層既然比九二一地震的車籠埔斷層還危險,所以核一、核二廠應該立即停機。昨天我才和台大地質系陳文山教授通過電話,他說核一廠離車籠埔斷層才7公里,核二廠離山腳斷層5公里,而且山腳斷層是向核二廠傾斜。過去我們都以為,核一廠比核二廠老舊,因此核一廠比較危險。他說,錯了,如果山腳斷層錯動起來,核二廠會比核一廠還危險。核一廠的防震係數只有0.3G,九二一地震之後,政府就要求民間住宅的防震係數至少要0.33G,所以核一廠的防震係數比一般民間住宅還低。核一廠和核二廠的機組都超過30年,…… * 陳院長冲:核一廠是0.3G,核二廠是0.4G。 * 田委員秋堇:即使0.4G都還不夠。 * 陳院長冲:對,現在原能會是以0.5G來要求。 * 田委員秋堇:昨天我才剛質詢蔡春鴻主委,他說他什麼都不知道。台電要怎麼改竟然沒有和原能會討論,自己想到什麼就做什麼,台電根本就不受監督,所以…… * 陳院長冲:我想不是這樣的。 * 田委員秋堇:蔡主委先不要上台,我現在在質詢院長。 * 蔡主任委員春鴻:委員既然引用我的話,就讓我答復吧! * 田委員秋堇:不用,我昨天才剛問過你,禮拜一才剛問過施顏祥部長。我問施部長,核四廠預算送到立法院1,888億,到現在已變成兩千八百多億,追加了一千億,到底還要追加多少錢?什麼時候可以完工?結果部長都說不知道。這是一個大錢坑啊! * 施部長顏祥:我是說,目前正在做運轉的測試,測試到某個階段,我們才會把時程算出來。 * 田委員秋堇:你們追加了一千億,到現在還有19個地雷,這19個地雷要花多少錢,你們到現在都不知道。 * 施部長顏祥:我說過這是一個形容詞,運轉測試的目的是要找出問題。 * 田委員秋堇:對核四這個大錢坑,什麼時候還要花多少錢都不知道。就算你有種讓它運轉下去,事後要拆掉仍要花2倍錢,大約6千億。所以我認為我們對核四應該認賠殺出,改用天然氣發電。現在天然瓦斯的管線已經拉到基隆,從基隆拉到貢寮並不遠,何況天然氣的發電廠更容易安裝、更安全,你們可以估算出要花多少錢以及何時完工。若按照原先預計的104年放燃料棒、106年運轉,萬一試運轉之後出事,後悔要拆掉,就要6千億。連王健壯都說,核四應該停工大體檢,再由國安層級會議決定存廢。其實我認為都不必,停工之後改用天然氣發電。院長,你回去應該好好思考這件事,我相信如果核一、核二停機,核四改為天然氣,人民就會開始感動,因為至少政府讓人民有免於核災的恐懼,我要台電…… * 陳院長冲:這要非常仔細地核算影響數。 * 田委員秋堇:至少你們要很認真地考慮我剛才提出的方案以及王健壯先生的方案,就是把核四停工,然後改用天然氣發電,或者提高到國安層級來討論。 院長,我再給你看一份台電今年6月到9月每天發電量的資料,其中最熱的時候是7月13日中午,而那時只用掉全國電廠86.8%的電量,也就是說,今年最熱那天的中午,我們還有14%的電是沒有用到的,而核一、核二廠的發電量只占我國發電量的10%,所以我的意思是,這麼危險的電廠,先把它停了吧!我相信停下來之後,人民就會開始有感;而核四改為天然氣發電,也可以保證我國用電足夠。 * 陳院長冲:這裡面有很多前提,譬如剛剛委員提到的「用電足夠」,就涉及到底多少才是我們備載容量的底線。 * 田委員秋堇:我已經跟你講,今年最熱那天的中午也還有14%的電是沒有用到的啊! * 陳院長冲:但是如果把核一、核二都停掉的話,就不是這樣了。 * 田委員秋堇:就算把核一、核二停掉,也還有4%的備載容量啊! * 陳院長冲:4%是不是夠呢? * 田委員秋堇:就那麼幾個鐘頭,那幾個鐘頭用太陽能來發電也夠啊! * 陳院長冲:委員應該瞭解,太陽能並不是一個很穩定的機載。 * 田委員秋堇:好,等一下我就要跟你討論…… * 陳院長冲:我們會再通盤考慮一下,這不是可以很快下結論的問題,因為它牽涉到很多專業的問題,可是委員不讓原能會主委上台,我…… * 田委員秋堇:我昨天才剛問過他,禮拜一也才剛問過部長,而且今天是總質詢,我當然是問你。 * 陳院長冲:對,但是裡面有很技術性的問題…… * 田委員秋堇:院長,你剛剛提到太陽能,我們要有綠色能源的願景。美國財政困窘、軍事經費不斷縮減,但是他們仍然堅持要花70億美金(相當於兩千多億台幣),讓一半的美軍基地在2020年之前使用再生能源,而美國軍方一向都扮演帶領科技發展的角色。 院長剛才說太陽能不穩定,可是發現頂夸克的葉恭平先生上禮拜回臺灣(他在臺灣出生、在美國求學),到我的辦公室來和我見面,根據他給我的資料,全球再生能源的總投資金額到去年已經高達美金2,500億;去年整個太陽能發電量比起前年可以說是突飛猛進。難道世界其他國家的人頭殼都壞掉了嗎?人家用的單位都是gigawatt, 一個gigawatt是1,000個megawatt,而我們臺灣現在還在跟人家講megawatt,而且講得很高興!這真是笑話!人家都在講gigawatt了。 此外,Intel 89%使用再生能源,微軟是46%,Whole Foods Market是106%,自己用都有剩,還可以賣給別人;TD Bank是百分之百,卡內基大學則是103%。 院長,我們國家在做什麼?我們做的是扯太陽能的後腿,所以請院長取消世界獨一無二的所謂競標制度。我曾經行文外交部,請各駐外單位去問有關競標制度的問題,因為施顏祥部長告訴我,競標制度是師法英國。結果我們的駐英外交人員表示,他們跟英國政府查證之後,英國之收購電價尚無競標制度。其他從奧地利、歐盟、丹麥、德國、葡萄牙、加拿大、紐西蘭、西班牙、美國、匈牙利、荷蘭、波蘭、法國、韓國、挪威、日本、澳洲、捷克、印度、土耳其,到俄羅斯,我們所有的駐外單位都給我報告,根本沒有什麼競標制度。我們的經濟部發明了一個世界獨一無二的競標制度,專扯太陽能的後腿。 根據台電網站上的資料,從每一天我們的用電曲線來看,能源別第一個是抽蓄備載,然後是民營電廠風力、水力、輕油、燃油、燃氣、汽電共生、民營電廠燃煤、核能,我們的太陽能少到一條線都標不出來。美軍所有的基地到了2020年有一半要使用再生能源,我們卻是這樣對待我們的再生能源、太陽能,所以請取消競標制度,好不好? * 陳院長冲:跟田委員報告,競標制度其實目的是要避免未來的人承擔過高的費用,因為目前太陽能的技術…… * 田委員秋堇:別的國家就不怕,只有我們怕?這個競標制度專扯太陽能後腿,所以院長,你的目的已經達到了,我們現在的用電…… * 陳院長冲:不是,它會得到一個比較合理的價格,競標制度是鼓勵太陽能,但是也不要…… * 田委員秋堇:那你跟我解釋,這是什麼意思?我們的太陽能少到連一條線都畫不出來,你竟然還說太陽能過熱。院長,這個就是你要給人民的感覺嗎?是你要讓人民感動的事嗎? * 陳院長冲:我從來沒有說太陽能過熱這句話。 * 田委員秋堇:當時我在經濟委員會質詢梁啟源的時候,他就說太陽能過熱。 * 陳院長冲:那是別人講的。 * 田委員秋堇:施顏祥部長也說這些制度是為了怕太陽能過熱。 * 陳院長冲:我沒有講過太陽能過熱這句話,…… * 田委員秋堇:那你怕什麼? * 陳院長冲:但是我同意競標的制度,我認為它可以緩和、一方面鼓勵…… * 田委員秋堇:那全世界其他國家都是笨蛋嗎? * 陳院長冲:一方面可以鼓勵太陽能,一方面希望未來的發展能夠不要負擔太重,等到太陽能的panel技術更成熟、價格更低廉的時候,我們…… * 田委員秋堇:要多低廉?現在已經是再生能源在補貼我們的台電了。 * 陳院長冲:我們可以看得出來,它的價格在往下走。所以如果要調整我們的競標制度,是可以的,但是如果要取消,我覺得不太適宜。 * 田委員秋堇:所以你還是要維持全世界首創專扯太陽能後腿的競標制度,是不是? * 陳院長冲:因為如果要取消的話,我們很難訂一個價格出來。 * 田委員秋堇:你要讓馬總統的民調更低? * 陳院長冲:不是,我們要考慮到長遠,不要讓以後的子孫覺得當年訂了這樣的契約,就好像現在講IPP的事情一樣,大家都質疑當年為什麼訂了這樣的契約。競標會產生一個比較合理的價格出來。 * 田委員秋堇:我跟你講,競標制度怎麼來的?施顏祥部長告訴我是師法英國,但是外交部說英國根本沒有這個制度。 * 陳院長冲:這點我們可以查一下到底有沒有。 * 田委員秋堇:你應該查一下到底是施顏祥部長說謊,還是外交單位說謊,至少你應該查一下嘛。 * 陳院長冲:好,這個我們可以了解。 * 田委員秋堇:如果全世界都沒有這種制度,你是不是應該了解一下競標制度把我們的產業界打到多悽慘?院長,你願不願意給我時間讓我陪著學者專家、民間團體及產業界的人跟你見個面?半個鐘頭就好,你願不願意? * 陳院長冲:我想到底是哪幾位學者專家,我會請經濟部幫我了解一下。 * 田委員秋堇:我把名單開給你。 * 陳院長冲:好。 * 田委員秋堇:你把時間給我,好不好? * 陳院長冲:好。 * 田委員秋堇:還有,有關取消每年太陽能的上限,我剛才已經講過,太陽能已經這麼慘了,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六條第二項講的很清楚,本條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獎勵總量為總裝置容量六百五十萬瓩至一千萬瓩;其獎勵之總裝置容量達五百萬瓩時,中央主管機關應視各類別再生能源之經濟效益、技術發展及相關因素,檢討依第四條第三項所定辦法中規定之再生能源類別。但是我們竟然每年設一個上限,這是逾越母法耶! * 施部長顏祥:跟委員報告,它是講總量每一年怎麼分配,要去做分配呀。這是總量,總量是談20年的時間。目前我們所分配的量的總量比立法規定的量還要大,但是每年的量這樣上來。 * 田委員秋堇:所謂的總量沒有每一年的量哦!我們的量是指全部、total。10年、20年之後,但是你每一年的量…… * 施部長顏祥:總量是講全部這麼長的期限,但是我們要怎麼走,要讓技術更成熟,價格更合理,才能做這樣的處理。 * 田委員秋堇:這是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的規定,所以那個量應該是minimum、最低的。 * 施部長顏祥:所以目前我們的總量也比這個高啊。 * 田委員秋堇:沒有。 * 施部長顏祥:但是每一年當然不一樣,它是長期的,不是短期的。 * 田委員秋堇:沒有關係。院長,這兩個逾越母法的規定…… * 施部長顏祥:絕對沒有逾越母法…… * 田委員秋堇:把我們的業者打得很慘…… * 陳院長冲:我會請我們法規會研究一下。 * 田委員秋堇:把我們台灣發展自主能源的生機也打得非常慘,全世界沒有這樣的國家。我們台灣是個孤島,我們是個單獨電王…… * 施部長顏祥:報告委員,全世界的太陽能價格都往下跌。 * 田委員秋堇:我非常了解,我們每一年有99.7 %的能源靠進口,所以太陽能以及風力是我們國家唯一的自有能源,也是我們的國家安全之所繫,但是經濟部不斷的扯後腿,讓太陽能產業爬不起來。這也是為什麼我請院長要好好了解,競標制度…… * 陳院長冲:我承認委員所言,我們要利用台灣的優勢,不要說其他國家怎麼樣,我們就怎麼樣。以台灣來講,因為有陽光、海洋,而德國已經要開始做一種以海藻為能源的發電,也許我們也可以來研究…… * 田委員秋堇:院長,本席剛才講的事情,你要回去研究,但是有一件事情,你現在可以立刻答應,那就是有關每一家電廠每一天的發電狀況要隨時上網公開。就像我剛才給院長看的,那是台電所有電廠的發電總量…… * 施部長顏祥:報告委員,那是一個scale,當量少的時候,當然會看不到;當量大時,就會看得到。這需要時間…… * 田委員秋堇:沒有關係。院長,這個東西愈透明公開,人民就會愈了解,對政府的誤會也就會愈少,同時可以知道台電有多辛苦!讓每一家電廠每一天的發電量隨時上網公開,就像這張表一樣,至少院長可以答應吧? * 施部長顏祥:要做到隨時,可能性不太大,但是我們來做…… * 田委員秋堇:這個表就是隨時啊!至少每個鐘頭要上一次網。 * 施部長顏祥:我們來研究看看技術上有沒有什麼困難,好不好? * 陳院長冲:是不是可以定時? * 田委員秋堇:院長,台電之所以可以有這張表,就是因為每個電廠都把資料輸給台電,因此,台電才可以隨時上網。現在本席的意思是,輸給台電資料的個別電廠,也都隨時上網,這樣人民就可以看得到。今天我跟羅委員淑蕾,都是為了調漲電價的事在這裡提出質詢,為什麼執政黨的委員會把執政黨的行政院長叮得滿頭包?就是因為台電一向資訊不透明,人民根本不了解台電有多辛苦,如果這個資料可以上網,大家就可以了解經營台電,負責全國供電是多麼辛苦的一件事!我想這個很合理吧? * 陳院長冲:我相信資訊透明化是一個很好的事情,但在技術面上多久可以做得到…… * 田委員秋堇:除非你告訴我台電的電腦有困難,否則就應該這樣做,好不好? * 陳院長冲:這可不可以請能源局督促他們來做? * 施部長顏祥:我們來評估看看怎麼做比較合理一點。 * 田委員秋堇:這個絕對沒有問題,因為…… * 陳院長冲:我相信委員對技術面比較了解,但對我來講,資訊透明是健康的。 * 田委員秋堇:為什麼台電會有這個總表?就是因為他們的電廠隨時給他資訊。否則的話,那麼多類別的各個電廠,怎麼樣才有辦法累積成這樣的一個表?好,就是這樣子。 * 陳院長冲:我聽懂了。 * 田委員秋堇:剛才講的事情,也許院長都覺得很複雜、很頭大…… * 陳院長冲:不會。 * 田委員秋堇:現在本席就請你做一件公平正義的事。這次杰拉華颱風沒有進來,但是風浪掃到美麗灣已經蓋好的海灘上的游泳池。這是當地原住民拍的影片,你看了會怕嗎?這種地方可以讓外來的觀光客住嗎?如果人家以為颱風沒有進來,就繼續住在那裡,會不會出事? 96年環保署就函文美麗灣未環評就開發,而且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敗訴,有兩項三審定讞,分別是環評無效、建照無效。連判決書裡面都說這個BOT案,台東縣政府是隱性的共同開發行為人。院長,這是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書的第一頁,從中可以看出,台東縣政府和美麗灣渡假村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並列「上訴人」,而且是排在美麗灣渡假村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前面,代表人是黃健庭耶!所以判決書說台東縣政府是隱性的開發行為人,他不應該利益迴避嗎?這張是公路總局的報告:都蘭沖積扇南緣海岸侵蝕速率是每年3.3米,是颱風、地震、海嘯的高風險區。這張是美麗灣度假村,是在蘇拉颱風來襲時所拍的照片,後面就是都蘭山。這張是都蘭山腳所放的海嘯避難方向標示牌,這是台東縣政府所立的牌子,請問可以在這種地方蓋渡假村嗎?而且根本沒有環評,甚至被判決環評無效。院長,當所有地方的建管官員要去拆除違建時,一定要先搞清楚是實質違建或程序違建,因為所有的議員都會來關說。如果是實質違建,那就不得補件,非拆不可;如果是程序違建,則可以補件。這件事我問過地方上的建管官員,他們說一旦環評無效,根據該環評所發的建照就無效;而建照無效就是實質違建,那是非拆不可的。可是黃健庭縣長前幾天還召開記者表示不拆,要繼續做環評,讓已經蓋好的地方合法。問題是,所謂環評,應該在尚未興建前就必須先做的,一個依法不存在的建築,竟然會出現在縣府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中?至於原本應該利益迴避的台東縣政府則自己進行環評。依照地方制度法第七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直轄市、縣(市)、鄉(鎮、市)依法應作為而不作為,致嚴重危害公益或妨礙地方政務正常運作,其適於代行處理者,得分別由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命其於一定期限內為之;逾期仍不作為者,得代行處理。但情況急迫時,得逕予代行處理。院長,請做一件符合公平正義的事,讓我們國人覺得至少家裡還有大人!為了這件事,張惠妹站出來了,李宗盛站出來了,戴立忍、五月天都站出來了。我知道行政院不能拆,拆除工作是台東縣政府的權責,但至少行文告訴台東縣政府,他們錯了!好不好? * 沈署長世宏:報告委員,我個人支持先拆後環評…… * 田委員秋堇:所以是不是先行文台東縣政府? * 沈署長世宏:其實最好的處理時間是96年7月到97年間,也就是他們自始不做環評時就應該拆了,因此,當時的民進黨政府已經錯失良機。 * 田委員秋堇:對,廠商也不用損失這麼重。 * 沈署長世宏:現在已經不是拆除的好時機了,因為他們已經做了環評,而非自始不做環評,所以現在拆除恐怕會涉及一些法律問題的牽扯。 * 田委員秋堇:這又跟中科三期的問題一樣,判決書寫得非常清楚…… * 沈署長世宏:這問題需要好好看清楚。 * 田委員秋堇:判決書寫得非常清楚,而且說拆了也沒有國賠問題,因為廠商非常惡質,根本不受信賴保護原則的保護。 * 沈署長世宏:現在已經經過環評,跟96年時不一樣了。96年通過環評,後來被撤銷,與自始不做環評是不相同的。這當中有很大的差異,也是必須先澄清的一點。最佳的處理時間,是在96年至97年時,民進黨執政的時候。 * 田委員秋堇:雖然曾經根據環評發出建照,但那是台東縣政府所做的違法環評。李部長呢? * 李部長鴻源:既然最高法院已經判決建照無效,所以我們已在10月1日行文台東縣政府,這是違章建築,並要求台東縣政府告訴我們要怎麼處理。我們正在等他回函,屆時會依照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與台東縣政府討論。 * 田委員秋堇:不是第三十七條吧? * 李部長鴻源:就是委員剛剛所講的那條條文。 * 田委員秋堇:那是第七十六條。 * 李部長鴻源:是第七十六條第一項。我們已經行文台東縣政府,因為這是一個實質違建,所以請台東縣政府告訴我們要怎麼辦。 * 田委員秋堇:如果逾期仍不做為就代行處理嗎? * 李部長鴻源:先看他怎麼辦,再來決定後面要怎麼處理。 * 田委員秋堇:必要時,部長會根據地方制度法第七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處理嗎? * 李部長鴻源:我們已經行文了,但我們不假設台東縣政府怎麼回文,不過他們回文後,我們會積極面對。 * 田委員秋堇:好,就根據地方制度法第七十六條第一項處理。院長,我今天總質詢的題目是請做幾件讓人民感動的事情,至少美麗灣這一件,請院長做一件公平正義的事情,我相信這個避難方向的指標也是院長的指標,今天我知道你的處境非常艱難,連執政黨的委員都對你非常不滿,但是我相信美麗灣這件事情,只要你好好的去做,人民會站在你這邊,我在這邊也拜託大家了,謝謝。 * 陳院長冲:我們等內政部的函。 * 主席:請李委員俊俋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李委員俊俋","主席","陳院長冲"],"digest":"d8d8c0d6e105814044ed2eb0cc169f37d92d0b69"} ``` * 李委員俊俋:(17時56分)主席、行政院陳院長、江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辛苦了,我應該是今天最後一位質詢的委員了。本席有幾件事想要就教於院長,首先,院長曾經在接受商業週刊的訪問時表示,你是個稱職的船長,但卻是一個疲憊的司令,你有沒有說過這句話? * 主席:請行政院陳院長答復。 * 陳院長冲:(17時56分)主席、各位委員。沒有,我沒有用這樣的形容詞。 * 李委員俊俋:商業週刊都登了! * 陳院長冲:這些形容詞都不是我講的。 * 李委員俊俋:院長,你曾經被稱為金融才子,也曾經是財經專家,請問院長,你知不知道什麼叫彼得原理? * 陳院長冲:曉得。 * 李委員俊俋:說說看好嗎? * 陳院長冲:在一個學習力不高的團體裡面,每個人都會升到一個他不能勝任的位置。 * 李委員俊俋:對,也就是說,原來你在那個位置做得很好,但是升上去不見得會發揮功能。 * 陳院長冲:那跟財經無關,它是管理學上的事情。 * 李委員俊俋:你覺得這個彼得原理能不能適用在你身上? * 陳院長冲:彼得原理在很多地方都可以適用。 * 李委員俊俋:過去你擔任過財政部次長、合庫董事長、金管會主委、副院長,你的表現一直被大家稱道,為什麼你一擔任院長滿意度卻變成16%呢? * 陳院長冲:請委員指教。 * 李委員俊俋:這就是彼得原理嘛!你就是往上升,最後變成你在最高的職位上無法發揮功能,是不是這樣? * 陳院長冲:我不認為彼得原理在這邊可以用到。 * 李委員俊俋:沒關係,事實已經證明了。我們來看看你沒有辦法發揮功能的原因到底是什麼,請問院長,憲法第五十三條規定什麼? * 陳院長冲:行政院為最高行政機關。 * 李委員俊俋:既然行政院是最高行政機關,照理說行政院長應該是最高行政首長。 * 陳院長冲:這個憲法沒有講。 * 李委員俊俋:現在增修條文有改了,所以有所爭議。 * 陳院長冲:憲法只有講行政院是最高行政機關,至於最高行政首長,以美國為例,如果你輸入chief of executive,它是在講總統。 * 李委員俊俋:院長,這個我知道,我是教憲法的。 另外,請問憲法第五十六條規定什麼? * 陳院長冲:第五十六條? * 李委員俊俋:第五十六條規定行政院各部會首長,都是由你提名經總統任命的,對不對? * 陳院長冲:對,由我建請總統任命。 * 李委員俊俋:請問院長,你的內閣中有哪些人是你親手挑出然後請總統任命的? * 陳院長冲:我要坦承的向李委員報告…… * 李委員俊俋:都沒有? * 陳院長冲:因為我不可能認識這麼多人,所以我那時候歡迎大家來推薦,有很多的人選,我要向委員說明一點,每個人都是我至少談過一次以上的。 * 李委員俊俋:哪些部會首長是你親手挑的? * 陳院長冲:我每個人都談過一次以上。 * 李委員俊俋:都談過一次以上,但不見得每一位都是你認為最適合的人。 * 陳院長冲:有的人我以前都不認識。 * 李委員俊俋:對,以前都不認識嘛! * 陳院長冲:也有可能啦! * 李委員俊俋:所以很可能是別人的原因嘛! * 陳院長冲:不過90%以上都是原來就認識的人。 * 李委員俊俋:好,院長,我們再接下去討論。憲法第五十八條規定行政院設行政院會議,以院長為主席,理論上來說,各部會應該各司其職、團結合作,在你的帶領下應該這樣吧?那現在你知不知道行政院最為人所詬病的是什麼?就是你們完全分崩離析,意見都不一樣,剛才羅淑蕾委員也有提到這個問題,是不是這樣? * 陳院長冲:我想不能用少數的案例來講全部的事情。 * 李委員俊俋:這不只是少數。本席今天要告訴你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為什麼你會變成一個疲憊的司令,這是因為你真的把行政院院長做小了,行政院是我們的最高行政機關,所有內閣的成員都應該由你來任命,結果你變成一個帶不動部隊的士官長,你都管不動他們,所有的閣員都跳過你直接向馬英九報告,所以你才會帶不動又非常的辛苦。 * 陳院長冲:那不是事實。 * 李委員俊俋:你說不是事實,可是事實上大家的感受就是這樣,所以你的民調才會只有16%,是不是這樣? * 陳院長冲:那是某一個時間的數字。 * 李委員俊俋:其實最大的問題就出在你把行政院院長做小了,該說no的時候不說no,剛才你們執政黨的羅淑蕾委員這樣講,現在社會上的感受也是這樣。有很多不是你的人,馬英九總統硬要塞進來,你就告訴他不行,這樣就可以了嘛!這樣才有當行政院院長的權威出來,這才是行政院院長依職權應該要做的。 第二,行政院帶不動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內閣裡面實在是太多天兵了,本席今天只有列舉出幾個,第一個天兵就是我們的尹啟銘主委,他是天兵第一號,每天都在部落格上寫文章,連經建政策的內容是什麼都不知道,所以滿意度只有7.5%。院長,尹啟銘是不是你自己挑的? * 陳院長冲:這是我建議的。 * 李委員俊俋:第二號天兵就是胡幼偉發言人,他一天到晚在玩手機,本席剛剛坐在這裡一個多鐘頭,看到他幾乎都在玩手機,所以變成要由院長來代替他發言。 * 陳院長冲:沒有,我沒有代他發言。 * 李委員俊俋:你還要幫他解釋一大堆,對不對?第三號天兵就是新來的新兵王郁琦,他是陸委會主委,結果連對岸的政協主席賈慶林都不認識。 * 陳院長冲:這張照片太不像王郁琦了! * 李委員俊俋:這就是王郁琦,這改不了。第四號天兵就是農委會的主委陳保基,問他農民老了怎麼辦?他說農民老了就要把土地交出來;問他肥料太貴怎麼辦?他說肥料太貴就少用一點啊!這就是我們的農委會主委,所以滿意度只有7.1%。 * 陳院長冲:不能太簡化他講的話,他原來有他的一番理想。 * 李委員俊俋:是不是合理我們自己會來認定,是不是合理我們交給社會公評。 * 陳院長冲:如果有時間的話,我可以向委員解釋。 * 李委員俊俋:本席等一下會讓院長說。 * 陳院長冲:謝謝。 * 李委員俊俋:第五號天兵就是我們的施顏祥部長,他對台電一點辦法都沒有,對付台電都軟趴趴,要漲價的時候就硬梆梆,所以他的施政滿意度也只有8.5%。院長,這裡面沒有一個人的滿意度超過10%,在這5位本席所列出來的天兵閣員裡面,有哪一位是你自己的人馬? * 陳院長冲:我從來不願意把任何成員說成是誰的人馬,這樣是不好的。 * 李委員俊俋:哪一位是你自己挑的?都是各方建議的,對不對?包括馬總統的建議。 * 陳院長冲:我要很坦白的講,除了王主委以外,這幾位都是我去跟總統建議的。 * 李委員俊俋:好,這是你說的。我們現在來看幾個數字,院長,這個數字是什麼? * 陳院長冲:633。 * 李委員俊俋:這代表什麼意思? * 陳院長冲:我相信有很多意思,不過大家經常會講的可能是說2008年…… * 李委員俊俋:包括2008年經濟成長率有6%,失業率要3%以下,國民所得要達到3萬美元,現在有沒有達到? * 陳院長冲:現在當然沒有。 * 李委員俊俋:當初馬英九說633沒有達到要怎麼辦? * 陳院長冲:我不太清楚。 * 李委員俊俋:他說要捐出薪水的一半,他有捐嗎?好像還沒有看到。沒有關係,請問這個數字是什麼? * 陳院長冲:1068。 * 李委員俊俋:1068是什麼意思? * 陳院長冲:不知道。 * 李委員俊俋:這不是1068,要拆開來看,10就是我們的經濟景氣連10個藍燈,6是什麼?6就是我們的出口連6個月衰退。8是什麼,就是主計處連續8次下修我們的GMP。這是狀況,是不是這樣? * 陳院長冲:這個狀況我相信馬上會有點改變。 * 李委員俊俋:會不會有改變,我們來討論。 換句話說,這「1068」就是我們現在碰到的問題。請教院長,如果一個企業發現推動什麼都有困難,面對很大的困境,是不是要先做內部的討論? 我提醒你,現在看到的這一張就是所謂「633」跳票的資料。馬英九當初講要捐出薪水,結果現在他「我不捐錢,我只存錢。我一個月存40萬」。 * 陳院長冲:他好像沒講這句話。 * 李委員俊俋:沒關係。我請教你,如果企業界發生推動困難或面臨不景氣,企業界通常會怎麼處理?是不是內部先做檢討? * 陳院長冲:要看是家庭企業,還是上市公司。作法不一樣。 * 李委員俊俋:有沒有可能內部先做檢討之後發現,我們應該先來減薪,然後帶動員工的刺激和成長?有沒有可能? * 陳院長冲:這要看狀況,因為管理上有很多不同方法來處理不同的狀況。現在我不能用一個完全不知道的狀況來講。直接假設一個狀況出來的話,說不定我們可以來共同診斷。 * 李委員俊俋:好,我們來討論。院長,這幾天是不是有委員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不領年終獎金,而我們民進黨黨團也提出要減薪的需求,有沒有? * 陳院長冲:這樣講很簡化。因為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 李委員俊俋:我是問有沒有這樣的一個提議? * 陳院長冲:他是說,如果年底以前沒有出現黃藍燈的話…… * 李委員俊俋:有個前提。 * 陳院長冲:對,有個前提在。 * 李委員俊俋:如果我沒有記錯,今天你在媒體上講「政務官只有去留的問題,沒有減薪的問題」。是不是? * 陳院長冲:這有兩個部分,一個是年終獎金,一個是減薪的問題。減年終獎金的部分,我說,內閣的成敗我負責;如果有任何的懲處情形,我一個人來承擔。 * 李委員俊俋:你一個人來負責。這就是你的處境。 * 陳院長冲:不是…… * 李委員俊俋:「風蕭蕭兮,易水寒」,因為你一個人嘛,沒有內閣,沒有人跟你嘛! * 陳院長冲:我當然要負責成敗。但如果是減薪問題的話,我覺得這是很嚴肅的制度問題。在設計上,政務官當然只有去留問題,沒有減薪問題。 * 李委員俊俋:政務官只有去留問題,沒有減薪問題? * 陳院長冲:對。 * 李委員俊俋:你認為其他國家有沒有用政務官減薪的方法,來帶動國家經濟的發展? * 陳院長冲:有人這樣做過,但他不是經濟發展。 * 李委員俊俋:至少有人這樣做過呀!或者說,我們共體時艱,我們政務官和一般百姓一樣受苦,然後我們來處理。有沒有這樣的作法? * 陳院長冲:我想有人這樣做過。 * 李委員俊俋:我們來看一看資料。其實這張表裡面就列的非常清楚,包括香港、愛爾蘭、希臘、西班牙、羅馬尼亞、日本,統統都用政務官減薪的方法,而且不只政務官減薪,連公務員也減薪。他們認為,這樣可以幫助國家渡過難關。他們認為,這樣可以告訴人民,他們真的苦民所苦,是和人民站在一起,用這樣的方式,可以刺激,然後大家共同渡過這個難關,帶動經濟的發展。 請問院長,這個動作可不可能出現在台灣?你認不認為,你需要這樣做? * 陳院長冲:我跟您報告一下,香港的情況非常特殊,香港公務員薪水高的…… * 李委員俊俋:香港情況特殊,那愛爾蘭也很特殊?希臘也很特殊?西班牙很特殊、羅馬尼亞很特殊,日本也很特殊? * 陳院長冲:歐洲國家的話,是因為要接受歐盟的一些救濟計畫,所以他自己要有一些austerity plan撙節計畫。他當然勢必要裁減…… * 李委員俊俋:院長,我只想講一件事,就是其實有很多國家用這樣的方法來告訴人民,政府和人民是站在一起的。我只是想請問你,我們中華民國行政院有沒有可能也做這樣的動作,告訴全國老百姓你們生活很痛苦,我們跟你站在一起,你們生活不好過,我們也來減薪?可不可能? * 陳院長冲:我們的責任就是希望大家不要生活困苦。 * 李委員俊俋:但是你不會做這件事? * 陳院長冲:我們會來改善大家的生活。 * 李委員俊俋:你會不會做這件事?你告訴我會不會? * 陳院長冲:我講過了…… * 李委員俊俋:你會不會用政務官減薪的方法來告訴人民,你們苦民所苦?你只要告訴我會不會就好。 * 陳院長冲:政務官談減薪的話,只有一個可能,就是他做的不好。為什麼做的不好…… * 李委員俊俋:不好就該走了。 * 陳院長冲:有兩個原因,第一個是不能怪他…… * 李委員俊俋:是你自己說,政務官只有去留問題,沒有減薪問題。 * 陳院長冲:對,所以我現在跟你報告。一個是他有責任,那他當然要走;另一個是他沒有責任,但他要負起政治…… * 李委員俊俋:院長,謝謝。這個題目沒有這麼複雜。 * 陳院長冲:很複雜。 * 李委員俊俋:我只是問你,以院長的高度,你願不願意這樣做? * 陳院長冲:本來這個問題不會那麼複雜,因為李委員非常有學問,而且在這方面很瞭解,所以…… * 李委員俊俋:我不敢當。 * 陳院長冲:我當然要把它講複雜點。 * 李委員俊俋:這個問題很簡單。你以院長的身分,會不會做這件事?院長這樣好了,如果你幫政務官決定,他們都很會緊張,那我們換一個方式好了,如果其他政務官都不管,只管內閣總理或是行政院長,像英國首相卡麥隆自己減薪5%,義大利首相根本不領,日本首相減薪30%,法國總統減薪30%,請問陳院長可能做這件事情嗎? * 陳院長冲:我還是那句話,政務官只有去留的問題,沒有減薪的問題。 * 李委員俊俋:所以,中華民國的行政院不可能做這件事情,是不是? * 陳院長冲:這是一個制度,我要對以後的人負責,我要對制度負責。 * 李委員俊俋:我知道,院長,我要請教的是,對這件事情,你的態度就是,你不會做這樣的事,是不是? * 陳院長冲:我個人完全不在乎這個事情,因為我以前在民間的待遇,我現在不要講,這對我來講是減薪的。 * 李委員俊俋:我了解。 * 陳院長冲:但是,我要對這個制度負責,我不能隨便對這個制度做任何承諾。 * 李委員俊俋:我們這樣做結論就是,院長認為要對制度負責,所以,中華民國行政院不會用政務官減薪的方法來告訴民眾苦民所苦,會不會? * 陳院長冲:我們可以檢討制度。 * 李委員俊俋:那會不會? * 陳院長冲:制度檢討的結果如果有這個必要,當然可以做。 * 李委員俊俋:你告訴我,還要檢討多久? * 陳院長冲:我不能輕易的講這個事情。 * 李委員俊俋:我只想取一個態度就是,你到底會不會做這個事情?我們看到世界各國都這樣做,世界各國的領袖也這樣做,他們告訴民眾要苦民所苦,生活不好,經濟不景氣,很自然,但是,我告訴你,我也減薪。 再來,院長請看,請問院長現在的薪水是32萬嗎? * 陳院長冲:對。 * 李委員俊俋:如果減薪減一半,還有16萬,請問可以過生活嗎? * 陳院長冲:這不是過生活…… * 李委員俊俋:對院長的家庭生活應該沒有問題吧?一般沒有這麼大的需求要超過16萬元以上? * 陳院長冲:委員不要忘記還有繳所得稅的部分。 * 李委員俊俋:對馬總統可能困難一點,因為馬總統是47萬,他要存40萬,如果減薪減一半就剩下23萬,大概只能存20萬,這對他比較困難,對你應該不困難,對不對? * 陳院長冲:這個…… * 李委員俊俋:從薪資的問題來看,中華民國行政院不見得願意用這樣的方式法來告訴民眾他們也苦民所苦,院長剛剛說的是要慢慢檢討制度。 請問院長看過這張廣告嗎?再談,一個台灣,兩個世界。這張台北市的廣告,請問院長看過嗎? * 陳院長冲:有看過。 * 李委員俊俋:這上面說,我們就是這樣吸引人,台北市就是這麼吸引人,是不是? * 陳院長冲:說起來廣告的手法很高明,但是給人的感覺不好。 * 李委員俊俋:但是,實際上不太適當,院長覺得不適當的原因由是什麼? * 陳院長冲:我們任何事情不要去傷害別人的感受, * 李委員俊俋:台北市是直轄市,台北市因為是首善之都,其經費、資源比其他地方來得更多,用這樣的方式其實會造成其他地方的…… * 陳院長冲:剛剛有台北市選出的立委跟委員講的完全不一樣的事情。 * 李委員俊俋:我知道,剛剛賴委員士葆的質詢,我也有聽到。 本會期行政院有提出財政收支劃分法做優先審查法案,對不對? * 陳院長冲:對。 * 李委員俊俋:這張表格是台北市2010年每個人平均社會福利預算13,038元,2011年是17,070元,我們嘉義市2010年平均社福預算是3,964元,2011年是3,927元,台北市在2010到2011還增加,嘉義市是減少,請問院長,台北市跟嘉義市為什麼差這麼多? * 陳院長冲: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要有統籌分配稅款、一般補助款和專案補助款這些。 * 李委員俊俋:所以,一個世界,一個國家不應該有兩等公民,對不對?嘉義市的市民並沒有比較細漢,嘉義市的市民同樣納稅,同樣盡義務,應該享有同樣待遇,是不是這樣? * 陳院長冲:這當然跟每個社福的編列有關,裡面還有一些很複雜的因素…… * 李委員俊俋:還跟資源有關,但是在法規上,特別是在站在行政院的立場上,應該照顧每一個市民,照顧每一個人,照顧我們所有的公民,告訴他不管你住在哪個縣市,都是「一個國家,一等待遇」,都有同樣的權益,應該是這樣。 * 陳院長冲:對,所以為什麼在統籌分配稅款有一些比較複雜的公式,就是這個事情。 * 李委員俊俋:這個就是我要問的問題。 * 陳院長冲:儘量要拉近大家的距離,要完全平等當然不可能,我們儘量拉近。 * 李委員俊俋:這個就是我要問的問題,我們現在的統籌分配款,造成這麼集中在直轄市的原因是什麼?集中在直轄市的原因其實很簡單,其實就是統籌分配款有43%分配在直轄市。我們現在有幾個直轄市? * 陳院長冲:目前是5都,但是有1個準直轄市。 * 李委員俊俋:好,有可能有第六個嘛? * 陳院長冲:對,準直轄市。 * 李委員俊俋:那我們現在來談,43%分給直轄市,39%分給其它17個縣市,是不是這樣? * 陳院長冲:這個就是在「財政收支劃分法」中,大家可以來討論的。 * 李委員俊俋:所以問題就出來了,問題就是過去我們的統籌分配款、我們的「財政收支劃分法」是這樣規定的,所以所有的資源都都會集中到直轄市去。相對地,像我們嘉義市這種小地方,這種沒有升格的地方,資源自然就會愈來愈少,是這樣子。你不反對嘛? * 陳院長冲:不是,現在為什麼要修法,就是想要儘量改善這種狀況。 * 李委員俊俋:我知道,這是還沒有修法以前。 * 陳院長冲:但是如果說你一下子改得太激烈,也會引起其它的問題,那個法律問題通不過的話很麻煩,我們希望這個法律能夠通過。 * 李委員俊俋:院長,我們在討論說如何能讓整個法律更周延,對不對?剛剛我講的是原來的狀況,那你們行政院現在送進來的版本是說你們依照地方資源,依照地方的財政,依照地方的建設來討論,如果依照地方的財政、地方的資源來討論,是不是到最後還是這些大城市比較多,小城市比較少?是不是這樣? * 陳院長冲:不是,這裡面有很多因素,包括用人口、用面積、用道路長度,還有自主財政的努力,很多因素。 * 李委員俊俋:用人口、用面積、用財政狀況、用公共建設的比例?由於我們嘉義市是全國面積第二小的,我們只比馬祖大一點點,還比金門小;以人口數看,我們是二十七萬五千多人,人口也很少,如果照你這樣的算法,那麼我們人口少、面積小的話,永遠是最後、最後的嘛!永遠是「一個國家,二等公民」,是不是這樣? * 陳院長冲:我們都儘量考慮每個因素,但是沒辦法對每個部分,把每個單位的因素都考慮進去,譬如跟李委員報告…… * 李委員俊俋:院長,我曉得啦!我只是要提醒你,這個部分一定要做確切的更改,否則的話你一定是「兩個國家,兩個世界」。臺北市每年的社福預算,每個人可以到一萬七千元,我們嘉義市只有三千多,這不好交代!不好交代吧!我們嘉義市真的比較「細漢」? * 陳院長冲:不會。 * 李委員俊俋:好,院長,謝謝。我今天跟院長就教這麼久,其實有幾個重點,今天你內閣帶不動,今天你發現問題很多,你過去表現很好,但是到今天你做院長,滿意度變成只有16%,其實有很多原因。第一個是因為你把行政院長做小了,第二個是內閣裡面太多天兵,而且這些天兵都不是你派的,都是馬英九硬塞給你的,所以你也沒有辦法。 * 陳院長冲:不能這麼講。 * 李委員俊俋:那這樣我請教一個最簡單的問題,過去的林益世秘書長是你自己舉薦的,還是馬英九塞給你的? * 陳院長冲:我們共同決定的。 * 李委員俊俋:共同決定,那自己就應該要負責。 * 陳院長冲:我承擔。 * 李委員俊俋:院長,到現在你會不會有一種感覺—廉頗老矣,不知能飯否?會不會? * 陳院長冲:就看你怎麼定義那個「飯」字。 * 李委員俊俋:飯字怎麼定義,其實很多人在講,陳冲真的好可惜,一個財經專家,一個金融才子,結果被馬英九搞成這樣,完全不授權,完全不給他責任,然後完全要他負責,所以搞得現在這樣,垂垂老翁!可惜啊!可惜啊! * 陳院長冲:我想沒有這麼可憐,沒有什麼垂垂老矣這種感覺。 * 李委員俊俋:不會,你還很年輕啦! * 陳院長冲:也沒有很年輕。 * 李委員俊俋:我最後請教你,如果你認為說總統沒有給你應該有的人事權,總統沒有賦予你應該要有的職責,你沒辦法扛起憲法第五十三條「行政院為最高行政機關」的擔子,那你會不會考慮自己的去留? * 陳院長冲:不管情境怎麼樣變化,行政院依照憲法第五十三條規定,還是最高行政機關。 * 李委員俊俋:你個人會不會考慮你的去留? * 陳院長冲:你剛剛講了很多前提。 * 李委員俊俋:沒有關係,你現在會不會考慮你的去留? * 陳院長冲:總統沒有說,不給我任何人事權,所有事情我們都是大家討論。 * 李委員俊俋:看起來就沒有,現階段你會不會考慮你的去留? * 陳院長冲:我從來不會去考慮自己的去留,我都是說,儘量做…… * 李委員俊俋:如果你認為該下來了,或發揮不出來了,你要不要考慮你的去留? * 陳院長冲:我儘量做好每一件事。 * 李委員俊俋:院長,你的態度全民已經很清楚,全國人民也在看。堂堂一個行政院長,最高的行政首長,憲法上應該賦予他最大的權力,結果連一個基本的人事權都沒有,怎麼帶動這個部會,怎麼帶動內閣?都帶不起來,也難怪。你是一個稱職的船長,但你是一個疲憊的司令。 * 陳院長冲:我整個作業都是按照憲法第五十六條來做的。 * 李委員俊俋:沒有關係,謝謝院長!院長,最後請教你一個問題。 * 陳院長冲:是,請講。 * 李委員俊俋:陳前總統的狀況你清楚嗎? * 陳院長冲:我都有看北榮的新聞稿。 * 李委員俊俋:包括昨天北榮的新聞稿,包括北榮今天早上的記者會,你可以看到他的狀況非常多。我去醫院探視陳前總統非常多次,我想在這裡表達一個清楚的態度,我想請院長告訴大家,以陳前總統現在這樣的狀況,你認不認為他應該保外就醫?曾部長不必上台,我只想就教於院長而已。 * 陳院長冲:我跟李委員報告,我從頭到尾的主張都是一貫的。監獄行刑法規定是要保外醫治,不叫保外就醫,不過大家都這樣講,也容許我用保外就醫這個字。我對保外就醫態度一向是一貫的,這是一個法律問題,這是一個科學問題,所以我們應該委託專業團隊來判斷,判斷可以的話,就按監獄行刑法來做,監獄典獄長就應該報給他上面的監督機關。 * 李委員俊俋:你說這是一個法律問題,監獄行刑法第五十八條其實講得很清楚,什麼叫做保護醫治?就是受刑人在監獄內不能為適當之醫治者,就應該保外醫治。以這樣的情況,陳前總統的狀況在北監裡面算不算沒有辦法得到適當的醫治? * 陳院長冲:如果是醫院,他可以做專業判斷,我沒有辦法做專業判斷。 * 李委員俊俋:醫院都認為他情形非常嚴重,要趕快醫治,不然會有失智的可能,還有生命的危險。醫院都說得很清楚,我只想請問院長最後一句話,以陳前總統這樣的狀況,以你剛剛所說的,監獄行刑法第五十八條規定,所謂保外就醫,就是在北監裡面沒有辦法做適當醫治的時候,在這種情況之下,你個人贊不贊成陳前總統保外就醫? * 陳院長冲:我只能這樣講,如果今天我是北監的典獄長,我看到這樣的狀況,我會請目前的北榮給我出一個非常詳細、清楚的…… * 李委員俊俋:北榮的報告夠詳細了,北榮的報告十幾頁。 * 陳院長冲:我沒有看到,如果我看到的話…… * 李委員俊俋:然後呢? * 陳院長冲:我根據這個依法辦理。 * 李委員俊俋:你知道依法最後是誰在判斷? * 陳院長冲:他寫監督機關,按照矯正署的組織法應該是矯正署…… * 李委員俊俋:應該是法務部矯正署。如果這樣的狀況,矯正署應該會做研判,是不是適合保外就醫?矯正署會做研判。 * 陳院長冲:應該報到矯正署去…… * 李委員俊俋:我只想請教院長。 * 陳院長冲:請指教。 * 李委員俊俋:以你的態度、觀察、瞭解,你作為一個法律人,堅持所謂的法律、人權,你認不認為陳前總統應該保外就醫?你個人的立場。 * 陳院長冲:不是我做這個決定。 * 李委員俊俋:當然不是你做,矯正署就可以做啊!部長也告訴我,不是他做啊!這個下面就可以決定了 * 陳院長冲:我今天如果講話,會讓矯正署署長變得很為難啊! * 李委員俊俋:院長,我今天只想請教你個人的立場。 * 陳院長冲:因為我現在不能有個人立場。 * 李委員俊俋:沒有個人立場? * 陳院長冲:我不能有個人立場,因為我今天有個人立場的話,署長會感到壓力,我說不可以,他本來要同意就不敢同意了,不太好;如果我說可以,可能跟他的看法也有不一樣,這個我覺得要尊重他們。 * 李委員俊俋:院長,我現在再請教你最後一次,以你個人的立場,你認不認為陳前總統的狀況應該保外就醫? * 陳院長冲:就我剛剛講了,我沒有辦法回答這個問題…… * 李委員俊俋:你還是回答沒有個人立場,還是讓法務部的矯正署來決定嘛? * 陳院長冲:對,我不要影響到他,這樣讓他心裡有一個陰影,那是不好的事。 * 李委員俊俋:法務部的矯正署會不會沒有依照他專業的判斷而受到其他人意志的影響? * 陳院長冲:我不認為他會這樣。 * 李委員俊俋:事實上,法務部做出來的,包括北監、包括矯正署,從頭到尾都在重複這件事,就是一直受別人在控制,沒有依照他的專業在判斷。 當初要送北榮時是北監決定的,但事實上,調查報告也不是像北監所講的。而現在陳前總統的狀況由原來好好的一個人,原來沒有病痛的一個人,被關成這樣。基於監獄人權的考量,基於民主人權的考量,你告訴我說,你不能有個人意見,因為這要由法務部的矯正署來判斷,是不是這樣? * 陳院長冲:對。 * 李委員俊俋:好,院長,我最後再請教你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如果你認為你沒有辦法發揮你的功能,沒有辦法做陳冲 應該做的事,請問你會不會考慮你的去留? * 陳院長冲:我如果完全不能發揮功能,不能完全照我的意思來做事情的話,那我當然會考慮去留,這是一定的。 * 李委員俊俋:好,第二個問題,如果用政務官減薪的方式,可以讓人民感受到你們與人民同甘共苦,這樣的話,你願不願意做減薪的動作? * 陳院長冲:我願意做制度上的研究,因為我們要為制度負責。 * 李委員俊俋:院長,從你今天的表現,我們看得出來,你還是沒有決定權,你還是在做一個幕僚而已。 * 陳院長冲:不是,我跟李委員報告…… * 李委員俊俋:我們希望你拿出你的魄力來,拿出陳冲 金融才子的魄力來做你應該做的事。謝謝。 * 陳院長冲:任何事,我不會只看眼前,我會看得長遠一點。 * 主席:張委員慶忠之質詢以書面提出,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json {"type":"interpdoc","people":null,"digest":"e84fde14984bd40e5c9e4c447cf4e8747ce6e8fb"} ``` 張委員慶忠書面質詢: 質詢時間:中華民國101年10月5日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第3次會議 (電價緩漲,台電改革不能緩) 一、台電備載容量問題: 院長,所謂備載容量,就是指台電現行系統總裝置容量,扣除機組歲修、廠內用電、線路損失與夏季最高尖峰用電,剩餘部分就是備載容量,如果發電機組故障或跳脫時,預備電力就可派上用場,不至於馬上停電。為紓解電價上漲壓力,台電發電備載容量率民國94年由百分之二十,降低到百分之十六,台電可因此節省四百億元投資。 院長,經過三階段緩漲電價後,台灣電力公司今年的虧損仍會超過八百億元,加上至去年底累計虧損一千七百九十九億元,總計虧損將接近兩千餘億元,將超過資本額新台幣三千三百億元的一半,須依法召開股東大會提出對策。但要求台電降低備載容量減少投資金額,紓解電價上漲壓力,台電卻僅考量由百分之十六降為百分之十五。 院長,民國94年可以調降4%,現在只能降1%,台電現在面臨破產倒閉的空前壓力,燃料成本上漲的幅度又更加險峻,為什麼94年行現在不行,這是什麼道理? 根據能源局資料,台灣在2009、2010年的電力備載容量高達28.1%與23.4%。同時,依台電的資料去年電力系統的容量因素(平均產能利用率)為59.28%,等於去年1年平均閒置可發電電力占平均裝置容量的比率為40.72%,每年虧損那麼多,就是因為閒置設備高達4成。 院長,本席認為台電當務之急,應該要把電力供應的可靠度提高,以美國的印第安那州,就把備載容量降到11%;以台電增加1%備載容量就得多支出1百億元計算;只要從現在的16%降到11%,一年就可以節省5百億元,這樣台電根本就不會虧損。如果11%台電沒把握,本席同意比照94年調降4%,也就是12%的備載容量,院長您是否同意? 二、民營電廠購電問題: 院長,台電長年虧損,但虧損一大部分的原因,卻是台電扮冤大頭掏空自己,每年花一千多億元向民間電廠購電,價格不僅比他們自己發電成本高,買回來的電卻又遠高於實際需求,等於完全用不到。去年台電向民營電廠買進三百八十億度電,約占台電總供電量百分之十九,台電認為民營電廠可提高台灣供電穩定有其必要,可避免限電或停電陰影。院長,這和備載容量的理由如出一轍,兩者不能只擇其一嗎? 院長,台電子公司台灣汽電轉投資星能、森霸、國光等三家民營電廠,卻以高出自行發電成本的單價,向這三家民營電廠購電,導致台電每年要多花約卅億元。民營電廠同樣要面對長期燃料成本的上漲壓力,以麥寮汽電和和平電力為例,全年純益分別為58.4億和20.4億,這還是因為煤價上漲導致獲利衰退13%到55%的結果。院長,燃料成本上漲還有數十億的獲利,這難道不是暴利?完全沒有利益輸送的問題嗎? 院長,台電指出,過去政府分三階段開放民間投資電廠,第一、二階段收購電價為「競標底價」,第三階段為「統一公告價」,為什麼要統一公告價?競標底價不是對台電更有利嗎?是什麼理由要更改? 院長,因為利率下降,民營電廠業者產生超額利潤。當初台電決定採固定利率的政策考量是什麼?院長,誰能預見廿五年間的利率變動?為何不採用浮動利率以保障雙方風險? 院長,在四、五年前當時遇到天然氣價格大漲,台電轉投資的四家IPP業者請求可以設立燃料價格機制,讓他們反映成本,台電當初也提出條件,要求修改資本費率,結果四家IPP如願後,就不跟台電談修改費率,毫無誠信可言,台電現在說要查行政疏失,何時能有答案?院長,IPP背後有東京電力或關西電力的股東,森霸、星能各有東京電力19.5%股份兩席董事、國光電力有關西電力20%股份2席董事,而星元也有東京電力22.73%股份2席董事。台電在同意簽訂設立燃料價格機制時,為何不提附帶條件?為何就讓IPP予取予求?有沒有人謀不臧?目前台電與四家轉投資IPP業者協商修改合約,包括森霸、星能、星元與國光,這四家均不同意台電提出的修約版本。能源局再提出協處版本,非但沒進度,反而身為IPP股東之一的東電也跳出來,表示不接受能源局版本。東京電力持有森霸股權為19.5%、星能19.5%、星元22.73%、國光20%。院長,是不是IPP有日本股東,我們政府就矮人一截? 院長,「契約必須信守」和「信賴利益保護」是經濟活動安定基礎。民法另有「情事變更原則」來避免「契約必須信守」原則適用過當。倘若台電認為購電價格因情事變更致顯失公平,自可尋求法律救濟,更何況IPP背信於前,不至於使外資誤解投資台灣的風險升高,或是賠上企業對政府的信賴。 台電目前面臨倒閉的危機,一旦倒閉,接手者對於與IPP簽訂的25年長約是否履行,也需透過漫長的司法來決定,在官司定讞前,接手者未必要買IPP所發的電。本席希望能源局及台電相關單位,能讓IPP明瞭台電目前的處境與唇亡齒寒的道理,合理解決利率問題。院長,如果經濟部決定訴訟,本席建議台電從現在起就不要向IPP購電,一切等訴訟定讞後再來處理,看看IPP能不能撐到那個時候,院長有沒有這種魄力? 院長,與IPP協商本席只看到台電打前鋒,一直到後來才有經濟部出馬,院長,IPP股東裡面還有台糖、中油、中華開發和兆豐金,除了經濟部之外請問財政部做了些什麼?政府不是一體的嗎?合理解決台電與IPP利率問題,財政部就可以置身事外嗎?以前二次金改,不合理的事各行庫都吞得下去,任由主管機關或「高層」分配,怎麼現在跟全民利害息息相關的事情,財政部就默不吭聲,院長,這樣對嗎?這符合民眾的期待嗎? 三、持續建廠擴充機組與台電虧損問題: 院長,日前監察院糾正台電虧損問題,除了經營離島用電造成虧損部分、配合政府政策辦理用電優惠之成本、連年虧損卻支領最高額獎金,更嚴重的是耗費鉅資購置土地卻未依計畫興設或另行活化、變電所暨線路完成時程未能銜接。 院長,根據台電公司統計,截至100年9月止,為應發電或輸變電工程需求購置土地,因故延宕或未能續予興設者,計322筆土地,面積309.16公頃,帳面價值計241.10億元,其中逾九成九之土地面積閒置長達3年以上,11至20年者,計88筆,面積4.45公頃,帳面價值計12.22億元,20年以上者,計77筆,面積121.93公頃,帳面價值計81.04億元,院長,這是任何民間企業所不能允許也無法承受的經營負擔。 院長,102年台電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包括專案計畫部分約801億、一般建築及設計約538億,兩者共計約1339億多元。台電現在仍持續興建廠房增加機組,以12個繼續計畫中: 1.核四計畫由民國71年編列至103年共32年仍未商轉。 2.彰工火力發電計畫94年編列迄今將近10年,仍有98%約495億預算仍未編列遙遙無期。 3.林口電廠從95年開始編列,迄今仍有77.19%大約1177億預算仍未編列。 4.深澳電廠擴建更新計畫從95年開始編列,未編列預算高達97.40%,高達565億多的預算竟要集中編列在103年,有可能執行完畢嗎?什麼時候台電單項計畫有這樣的執行率? 5.大林電廠更新計畫也從97年開始編列,也是有82.74%將近986億尚未編列。 院長,本席不一一列舉,這裡面有建廠有擴充機組,每一個計劃都高達80%幾到90%幾尚未執行,這12項繼續計畫動輒數百億上千億,有沒有必要繼續執行?台電有沒有切實檢討?如果IPP發電效能確實優於台電自行興建電廠或擴建機組,是否考量停止興建,以更合理的利率與購電價格鼓勵興建新的IPP,既可減少台電設備支出,更可減少與現行不合理利率及價格的IPP購電,院長,是否可以從這方面去考量? 四、核四電廠問題: 院長,有關核四問題簡單的說近年來有以下問題: 1.100年6月8日台電擅自違規核准變更核四廠1500多項設計,經原能會指正、開罰後仍無改善。也未依設計圖及規範來監督、檢驗,導致工程混亂、纜線混雜及信號互相干擾等弊病,嚴重影響施工及核安,遭監察委員提案糾正。 2.100年6月13日,立法院審查100年度總預算附屬單位營業及非營業部分預算案,通過140億追加預算。同時通過的國民黨所提的對案,要求審慎辦理包括耐震及防海嘯能力在內的核能安全總體檢,核四也應經管制機關審查同意後,才能運轉發電。 3.100年7月12日,台電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副研究員周吉村,於後續混凝土採購案,利用職務機會收受廠商賄賂,遭監察委員提案彈劾。 4.100年7月19日,台電辦理核四混凝土採購案,明知工程所需混凝土數量不足,卻未及早辦理採購作業,又曲解法令,誤以限制性招標辦理發包作業,遭監察委員提案糾正。 5.101年05月16日,台電核能技術處副處長林俊隆涉嫌圖利核四廠業者數千萬元,放水讓廠商以不符防輻射規格的低價次級品濫竽充數。一旦發生核災,恐近1千萬人得撤離,整個台北市、新北市逾600萬人須淨空。 院長,根據台電預算書,核四總金額是2,838億餘元,但是近年來核四屢屢遭監察院彈劾糾正,許多問題都與公安有關根據台電公司提報給原子能委員會的「龍門核能電廠(核四廠)建廠工程進度」報告,核四廠一、二號機從今年六月起,每月施工進度跟上月比較都是「○%」,原能會證實,核四現在確實處於完全停工狀態。未來完工是否確實能商轉? 院長,核四預算由原來的1,697億餘元擴大到2,838億餘元,增加幅度高達原先預算的67.23%。核四廠一號機電氣工程「錯用」金屬導線管事件,原能會上周完成調查報告,決定裁處三級違規並罰款十萬到五十萬元,同時要求台電全面拆除重裝符合安全規定的金屬導線管。原能會高層官員強調,台電應該不是故意犯錯,而是龍門(核四)施工處和相關廠商「智能不足」、對輻射一無所知,才造成這起事件。 院長,若以金屬導線管工程標案金額超過四億元估算,拆換重裝經費至少上億元跑不掉。原能會的職責是安全管制,要花多少錢,是台電的問題。重點是換裝完成後,還要重新做安全測試,要花很多時間,核四到底什麼時候可以完工?預算是否會再增加?103年底完工是否會延後?預計何時商轉? 五、結論: 院長,電價緩漲,只是讓目前標飆漲的物價得以舒緩,但並沒有解決台電本質上的問題。根據監察院的彈劾報告可以知道,台電公司在支出預算上沒有做精確的計算,導致購煤、購電成本較高,購置的土地資產閒置,配合政府的離島用電等優惠用電政策,及蕭規曹隨寬列獎金等等,因國營事業的心態問題,無法做到如一般民間機構嚴謹評估。 如果今天台電要將全部的虧損問題,單純的簡化成調漲電價來解決,而漠視造成虧損的其他諸多因素,突然宣布漲價,面對外界排山倒海的輿論批評自然無法招架。院長,台電雖然是經濟部轄下的一個國營事業單位,但他與民眾生活與國家經濟有重大的關係。本席希望緩漲的一年,也是台電徹底改革的一年,對於監察院的糾正、民間的批評,指正不對的地方,要向社會大眾詳實的解釋與說明。而確實有錯誤的部分,就要劍及履及即刻改正,要知道,一年後,台電會面對近幾個月來同樣的質疑,如果到那時候,台電仍舊背負著尾大不掉的包袱,再要將所有的虧損結果由調漲電價來解決,本席相信民眾同樣不能信服。 院長,電價能緩,台電改革不能緩,本席希望台電及相關主管機關,務必好好把握這得來不易的一年改革契機,勇敢面對外界的質疑,做一次整體的檢討和全面的改革。院長,您是否同意? (警政問題) 一、警察都會加給問題: 院長,都會警察勤務加給目前獨厚北市,長此以往必定造成一水之隔新北市警察人才流失問題。院長,馬政府一直強調拚治安,但是長期以來的警力不足的問題,現在有什麼計畫?要如何改善?什麼時候法定員額可以完全補充? 院長,新北市的警察非常辛苦,區域遼闊、勤務最重、福利最少,正因為同酬不同工,所以每天都是超勤時數報到上限,可是每個月最多只能領到一萬七,超過的時數就都算是做義警、做公益,也無法補休。 院長,新北市的中和分局、新莊分局這些轄區人口眾多的縣轄市,每位警員服務的市民人口數都破千,新北市升格後,警察員額有沒有增加?計畫增加多少人數? 能不能有效改善員警的工作環境、減輕勤務負擔? 院長,北市、新北市僅一水之隔,兩市民眾往返頻繁,新北市的幅員比北市更加遼闊,如今北市有都會警察加給而新北市沒有,這樣的差異更加會造成新北市警員的異動和人才的流失,院長,這樣的問題您如何解決?院長,只有新北市警察也有都會警察加給,問題才能解決。院長,如果說新北市的財源不如台北市,這也是中央政府應該要面對的問題不是嗎?院長,不論就治安考量或公平性考量,這都是有感而且刻不容緩的問題,您要如何解決? 二、提升警察職等、符合公平文官體制 院長,有媒體民意論壇刊登「半百分局長,比不上30歲科長…」的投書,本席因為長期經營地方選區,的確深有同感,也強烈支持警察職務等階提升之立場。 本席身為民意代表長期在中央及地方服務,社會上各種疑難雜症大小事,深刻的感受警察扮演關鍵角色的辛勞,警察為國家公器,是一個沒有怨言、有苦自已吞的團隊,長期以來存在警察「職等偏低」的問題,造成名符其實的「執法弱勢」,對警察同仁相當不公平,相當程度也代表政府重視治安的口惠實不至。 院長,本席長期關切社會議題,發現國家公權力及社會治安的提升,除了政府不斷上緊「治安發條」外,應先從根本的警察組織問題著手,才能長期且有效改善,在考量公平性及給與警察付出的相對福利制度思維下,強烈建議政府應適度的、公平的配置警察職等,以健全警察人事制度並強化治安團隊效能,主要的理由如下: 1.警察「事繁責重」但職務等階卻「矮人一截」:以直轄市三線一星分局長(警正一階,相當於薦任9職等)為例,其所負責轄區人口眾多且複雜,隨時帶領著員警站在打擊犯罪的前線,每天為「維護社會治安」而打仗,但其職等僅與一般行政機關「科長」或軍職「中校」位階相當,分局長「事繁責重」的程度相較是天差地遠,對警察也是相當不公平的對待。 2.弱勢的警察行政地位:舉例而言,全國警察預算員額約6萬9千餘人,但警監職務(相當於簡任職務)人員僅占其中之0.3%(約206人),相較全國行政機關公務人員簡任人員比率之5.5%及其他執法機關如移民署之2.32%、海巡署2.5%及調查局8.37%,甚至與軍官上校(相當簡任)以上人數比率(占4.29%)相較,連零頭都不到,明顯看出對警察職務等階有失衡平性。 院長,我國警察組織「避雷針式」的結構,是不正常的,造成警察陞遷制度的先天不良,更凸顯政府對警察權益漠視與不尊重,當然「警察國家」的威權體制不是我們自由民主社會的選項,但就警察機關同為政府行政機關中的一環,本就應給予警察合理的組織、層級及人員職等,如今差距竟如此大,確實是我們應該共同協助努力改善的。 院長,適度的增加「警監(簡任)官等職務人數比率」是對症下藥的作法,若考量一次調整修正至合理比例會有困難因素,也可分批處理,優先針對辛勞責重的「直轄市分局長、刑警大隊長、交通大隊長」之等階作處理,人數雖不多但能讓其權責相當,確實可行且應積極推動的政策。 院長,考試院目前雖已規劃分階段推動「警察官職務等階調整擬案」計畫,但自96年規劃以來,已延宕數年、進度緩慢,迄今政府相關權責單位依舊牛步進行,對警察人員來說,無疑不斷打擊工作士氣。 院長,良好的治安是無價的社會資本,亦是廣大民眾的最大福祉,本席曾在立法院對行政院長總質詢及內政委員會對內政部長質詢中,多次表達此一不合理文官體制,應立即正視解決,並再度在此大聲呼籲,企盼馬政府有關單位應正視警察職等過低並應積極推動改革,以公平態度調整文官職等,維護公平合理文官體制來對待警察人員並有效激勵其工作士氣。 (都市更新條例問題) 一、推動都市更新的目的: 院長,都市更新可以改善都市景觀、重建機能、增加建築物防災及耐震能力,也可以發展內需、振興經濟,因此是值得政府全力推動,民間對此也有很高的期待。但是因為101年3月臺北市政府代拆個案風波,內政部立即研修「都市更新條例」,倉促大幅修法的過程,並沒有邀請相關團體參與討論,內容增加許多冗長程序,充滿高風險及不確定性,業界普遍認為這個草案如果通過,將嚴重阻礙都市更新推動。 二、內政部修正草案的重大問題包含: (一)(部版草案第31、35、45條)於「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及「經審議會要求重新公開展覽」等三階段中,其中任一階段公開展覽期滿前,地主都可以不需舉證、無條件撤簽同意書:這樣的修正將導致更新案的不確定性風險大增,如此一來,業者先期投入鉅額之整合或規劃設計成本恐將血本無歸。業界一但裹足不前,就會造成都市更新無法推動、市容無法改善、市民繼續居住老舊危樓雙輸的局面。 (二)(部版草案第24、27條)「更新事業機構」及「代執行機構」資格限制:現行公司法已刪除「最低資本額」規定;合組新公司雖無業績,但有助於更新整合。部版草案第81條既已建立信託機制,就「更新事業機構」及「代執行機構」業界建議應避免過度限制資格,而造成寡占的不公平競爭現象,導致有意更新住戶的選擇對象變少,也影響到有意參與的公司卻苦無入場的機會。 (三)(部版草案第81條)更新重建之實施者與出資者應將其資金、土地信託,且建立續建機制:如果已要求資金信託專款專用,為何又需再要求續建機制(因為此部分費用相當高)。且續建機制需全案(包含土地)信託,根據本席了解,目前銀行大多不願意承辦。 (四)(部版草案第54條)政府協助代拆前需經司法機關裁判程序:據法律專家推估「司法機關裁判」程序全程需歷時4年4個月,如果經過政府層層審議核定實施的更新案,還要靜待司法裁決才能執行代拆,恐因遲遲未能開工導致建照失效而需重新申請,如又已超過可以適用原法規的期限,全部程序都要重來。 (五)另外因為本次都市更新條例修正幅度鉅大,有必要考量推動中更新案的法規安定性,就重大修正條文訂定日出條款,並且已報核個案,准予維持適用報核當時法規,讓進行中更新案可以順利繼續推動。 三、都市更新條例須要更嚴謹審慎的檢討: 院長,以勞基法為例,就是一個照顧勞工的法律,但反觀內政部的「都市更新條例」草案,卻是一個讓都市更新處處受限、處處制肘的法律,對於都市更新的推動,只有阻礙不見助力。院長,本席建議,內政部應該再邀請相關專業團體共同研商,重新檢討,以利都市更新後續推動,您是否贊同? (都市人口問題) 一、大台北都會區人口壅塞問題: 院長,內政部長李鴻源在參加政大主辦的「我國整合性天災風險管理政策風險」時以「直覺」判斷,大台北地區只能承載五百萬人,但現在卻有八百萬人居住,會導致高房價、淹水、地震、土壤液化、乾旱缺水等危機。他將請內政部一年內計算國土承載力,等結果出爐後,政府應鼓勵多出來的人口外移,提出利基作法與規畫。 李部長表示台北上次大地震是康熙年代,台北在民國五十年代已經禁止抽取地下水;雖然現在沒有地層下陷問題,但缺點是台北地下都是水,所以大台北地區絕對不能住八百萬人。李部長更以「直覺」來計算,大台北頂多只能住五百萬人,因大台北只有石門和翡翠兩座水庫,淡水河的洪水流量比黃河還大,若把八百萬人全「塞」在這裡,要工程師保證不淹水是不可能的。部長表示,人口爆炸的結果,就是導致高房價、淹水、地震、土壤液化、乾旱缺水等危機。李部長指出,內政部目前積極做的兩件事情,分別是修正《國土規劃法》和《行政區劃法》;部長將請營建署計算,台灣北中南東每塊土地的承載力。李部長也坦承,其實這是不可能的任務,但如果不可行,也會請專家幫忙。他說,一旦計算出來,多出來的人口政府應該鼓勵外移,但政府要讓人民有外移意願,要思考一些利基作法。 院長,近年來大家喊得震天價響的是少子化問題,是人口老化問題,更進一步是要獎勵生育。所以李部長所指的,並不是人口爆炸,而是外地移民多年來不斷毫無節制地大量湧入大台北地區。可是本席想請問院長,如何精確地掌握「國土承載力」呢?到底是哪300萬人算是「多出來」的人口?「鼓勵外移」要移到哪裡去?新北市?大桃園?還是基隆?政府要讓人民有外移意願的利基作法有哪些? 院長,僅僅哪300萬人算是「多出來」的人口?恐怕就不是一件容易解決的問題。憲法保障人民遷息居住的自由,但多數人口集中於大台北地區,房價自然上漲,為抑制房價讓弱勢民眾得以居住,推出的「合宜住宅」、「社會住宅」,又將使都會地區人口更加增加,根本無法達到降低房價或減少居住人口的效果。 本席認為,讓人民有意願外移的誘因,不外三點。房價合理相對低廉、交通便利、環境舒適(環境包括教育、醫療及公園綠地),這三點缺一不可。此外,都市計畫區公園綠地面積(平方公尺)/都市計畫區人口數指標,是反映都市生活環境品質的優良程度,因此,都市計畫區內人口數量的變化,以及政府對於公園綠地的重視程度,都會影響到此指標的趨勢。公園綠地屬於公共設施的一部分,如同都市之肺一般,它不僅僅是都市水泥叢林景觀緩衝地帶,更是提供都市居民休憩的重地據點。 為維持都市計劃內的居住品質,內政部應清查全國已實施都市計畫範圍內之人口數已達計畫人口之地區,立即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規定於一年內將該範圍內之300坪以上之公有建築用地變更為公園綠地或公設用地使用,以符合都市計畫區公園綠地面積與都市計畫區人口數的指標。 唯有如此,都會區內之人口不會再急遽增加超過負荷,想購置自用住宅或換屋的民眾也會因前述的三項誘因而逐漸遷離都會地區減輕都會區國土承載,不要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院長,您是否贊同? (高速公路問題) 一、中和交流道問題: 院長,根據高公局最新統計,去年國道三號的中和交流道車禍肇事件數高達六百二十一件,平均每天一點七件事故,不但比前年暴增四成,還連續兩年居全台危險交流道之首。院長,換句話說,國道三號的中和交流道車禍肇事連續三年居高不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既無對策也無改善,坐視人民生命財產的損失束手無策,這應該由誰負責?請院長擬一份懲處名單給本席。 高公局表示,交流道事故大多是交通流量大的路段﹐肇事原因最主要是駕駛行為不當,如搶道、不禮讓、任意變換車道等,肇事車禍以乘客輕重傷或車子毀損居多,死亡件數偏少,主因是車流量大,交流道速度較慢。所以院長,千錯萬錯都是駕駛民眾的錯,這麼重大的人員傷亡,現場有無設置監視系統,有沒有派員警現場指揮監控,都是駕駛的錯,這樣的理由院長您能接受嗎?同樣的駕駛,別的地方不犯錯,偏偏在中和交流道違規出車禍,院長,您會相信嗎?本席要求院長指派相關部會,在一個月內提出完整的檢討報告,並擬定改善計畫送交本席,並邀集相關單位進行現場會勘後發包施工。如果明年中和交流道仍列在十大危險交流道名單,高公局長下台負責,負責的交通部次長及相關人員一併懲處。 有民眾表示,高速公路在上下交流道地方,常有民眾不排隊,開至盡頭的槽化線才要強行插入,經常造成事故,及後方規矩排隊的車輛大排長龍,甚至影響到市區及高速公路的交通,因此,本席建議在各上下交流道入口處設置監視器,易肇事交流道於尖峰時間加派員警加強取締,避免造成守法民眾吃虧,而加入違規的惡性循環。 二、五楊高架問題: 院長,中山高五股楊梅高架橋,簡稱五楊高架,屬於臺灣中山高速公路的一部份,因該段高速公路路幅不足,故改以高架方式拓寬。是中山高速公路第二段高架拓寬路段,全長40公里。2009年11月21日開始正式動工,造價新台幣882億元,完工後可望紓解中山高桃園路段長久以來嚴重的塞車問題。五楊高架動工工期原計6年,後列入中華民國政府的擴大內需振興經濟方案,工期將壓縮為3年,預計年底完工。 院長,國道興建工程局表示,五楊高架在泰山到中壢段、共廿六公里為單向三車道,其餘十四公里為單向雙車道,通車後全線內側車道設置國內第一條高乘載專用道,僅提供大客車、計程車及乘坐三人以上小客車通行,一旦行駛專用道將不能任意變換車道。並斥資千萬在高乘載專用道裝設影像辨識系統,專門取締違規行駛專用道車輛,提供警方作為開罰依據。 院長,高乘載限制以往是在春節期間分散用路人使用國道而實施的政策,但高乘載不是解決交通問題的萬靈丹。五楊高架雙向各有14公里為雙車道,一旦發生車禍又不能變換車道,其結果就是造成五楊高架大塞車。剛才本席有說,五楊高架設置的原因是因為中山高該路段「路幅不足」,一但五楊高架設置高乘載專用道,那不又是縮減路幅本末倒置嗎? 本席請問院長,如果高乘載能提升運輸效益,汐五高架為何不實施高乘載?國道5號原本要實施「周日北上常態化高乘載」,結果試辦兩周就以警力不足立刻停辦。院長,高速公路未來要以里程計費,強調的就是「使用者付費」的公平性。但如果相同付費,有的有專用道,有的沒有,這樣公平嗎?院長,9月16日起,國道5號每周日下午2至8點,常態實施北上高乘載管制,政策翻來覆去,原本說警力不足,現在警力增加了多少?是由那裡抽調?實行半個月了成效如何?本席周日收聽警察廣播電台發現,國道5號還是塞車是嗎? 院長,無限上綱的「高乘載」,是要懲罰人民不婚?還是不生?中華民國憲法第22條規定:「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中央法規標準法第5條規定:「關於人民權利、義務,須以法律定之」。政府片面宣布高乘載,是不是已影響用路人「行的自由」?有沒有違憲之虞? 院長,根據本席的了解,五楊高架高乘載專用道是97年6月20日第167次環評委員會議有條件通過的決議,並非國工局基於交通運輸專業的考量對不對?如同汽車怠速的取締,從公布迄今,開罰範圍一再縮減,徒然損害政府的威信。院長,政府花費882億的公共投資,為發揮其增加路幅的功能,及考量國道用路人的公平性,在政府沒有推廣共乘制或其他配套措施的前提下,五楊高架與國道5號高乘載應重新評估,否則,數千萬的監視器器材及施工費用,未來又會遭來浪費公帑的批評,請問院長是否同意? 三、遠通電收違約遲繳罰款問題: 院長,國道電子收費﹙ETC﹚新系統eTag電子標籤使用率太低,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對遠東電收開罰二點二億元卻又暫緩罰款。本席請問院長,高速公路局是何時開罰?暫緩罰款的理由又是什麼?是誰同意暫緩罰款?(請將相關資料送交本席研究室參考) 交通部高公局8月初要求遠通電收設置「查價車道」,車輛駛過顯示eTag餘額,避免民眾沒儲值要付作業處理費,院長,eTag餘額查詢困難,備受車主批評。遠通電收將推出「過站試算功能」,原本ETC過站四十八小時才能查詢餘額,以後將將縮短為一小時。院長,遠東電收的設置完全沒有詳盡規劃,能省則省,一定要申裝的車主抱怨連連,交通部才會要求改善,而遠通才會勉強為之,這樣的態度對嗎? 院長,原本民眾申裝eTag要付新台幣225元,到超商加值要收5元手續費;如果忘了儲值又不小心經過ETC車道,欠費逾期還要交50元「作業處理費」。現在又表示可以免費申裝eTag,院長,從當初的225元到免費,這中間的過程是什麼?院長,儲值免收手續費部分還收不收? 院長,根據遠通電收與高公局的合約,2010年6月起,利用率就未達合約要求,去年4月15日原本是最後改善期限,高公局原可依法罰款遠通電收每天新台幣50萬元,但因遠通電收提出將紅外線系統OBU更換無線射頻系統eTag,且免費提供申裝,所以暫不處罰。但更改後仍未達65%,遲繳罰款拖拖拉拉理由一大堆,卻在申裝費、手續費、加值費一直從用路人口袋掏錢,院長,如此不誠信的廠商,高公局不該一味包庇,本席要求高公局應該就與遠通電收合約從嚴認定,看是否能依法解約重新招標,或是由高公局自己設置。至於雙方合約及往來公文,本席要求高公局送一份影本供本席參考。 院長,九月初媒體報導,遠通電收承包的電子收費系統因使用率在期限內達到標準,原本預期要付出違約金二點二億元,雙方經調解委員會協調後,決定將檢核期限延至明年六月三十日,使用率最低標準需達七成的門檻。 院長,遠通電收電子收費系統檢核時限原本於今年六月底到期,未達標準就要開罰。協調委員會考量目前執行中ETC解決方案需要整體一致,認為電子收費系統需要一年一檢,因此決定將檢核時限延期至明年六月三十日,同時也把使用率標準從六成五提升至七成。院長,ETC與eTag根本是兩種不同系統、完全不一樣的東西,eTag自始也沒有出現在遠通的營運計劃書中,前面未達標準就換一套把戲,然後說這兩種是一體的,這樣說得通嗎?如果這樣就不違約,政府永遠罰不到遠通,這樣訂罰則有用嗎,一年的寬限,使用率從六成五提升到七成,只提高0.5成,這根本是放水,是瀆職。 院長,高公局表示今年遠通電收電子收費系統到期使用率卻不到六成五的違約金將延遲到明年六月底一併繳納,高公局總工程司吳木富更說明,電子收費系統檢合屬於一年一檢,現階段時機不適合審查電子收費系統使用率,另外遠通電收若是在明年六月底檢核時達到七成使用率,就不會有違反合約的行為發生,也不需要繳付違約金,如果沒辦法達到標準,就一切照合約進行處罰。院長,為什麼現階段時機不適合審查電子收費系統使用率?這不是包庇是什麼?本席要求政風廉政單位立即調查,交通部也應該主動將本案送監察院。院長,本席要善意的提醒您,台電與IPP民營電廠的合約,現在證實經不起檢驗,必須究責,殷鑑不遠。如果您認為交通部包庇遠通能夠經得起考驗,本席可以沒有意見。但如果不能杜眾人悠悠之口,本席希望能審慎考量,該罰則罰,不要再陷政府威信於危機之中。 院長,高公局表示,協調委員會根據促參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二條第二項及契約規定成立,有關政府委託民間辦理交通建設,如遇合約爭議事項,可透過協商處理方式調處爭議,避免計畫推動受阻,其決議具有法律與契約之效力。院長,協調委員會的建議公部門一定要接受嗎?你去查查每年的公共工程的爭議調處成功率是多少?公部門沒有進入司法訴訟的有多少?院長,我們公部門是不是遇到財團就轉彎? 院長,高公局吳木富還指出,針對協調委員會決議內容,高公局經徵詢專業法律意見評估後,基於尊重ETC契約規定協調機制、政府相關權益不受影響,高公局依約監督利用率效果仍存在,及符合用路人公益性,因此同意協調會決定。院長,違約金拿不到造成國庫損失,怎麼叫做政府權益不受影響?遠通狀況連連引發用路人不滿,因此無意安裝,怎麼會符合用路人公益?遠通違約受罰,才是完全符合用路人公益性。本席要求院長徹查本案後,就本席所提疑點向本席詳細說明。 (歷年風災衍生問題) 一、警消等救災人員人身安全問題: 院長,根據媒體報導,一名台裔美籍消防員今年七月在CNN的社群平台po文,指台灣消防員除了救災還必須兼具「多功能」,文中列出25項台灣消防員必須要會的技能,包含救護(如車禍、自殺、酒精中毒、溺水等)、滅火、抓動物、救貓狗、公文作業、電腦技能、記住最近消防栓的位置、洗車、清掃辦公室等。讓人不可置信,把台灣消防員封上「超人」的名號,並慶幸自己於美國擔任消防員,而非「事多錢少」的台灣。 院長,台灣消防隊員的薪資平均月薪2,000美元(約為6萬台幣),對照起要做的事情,讓國外消防隊員感到不可置信。台灣在17年前正式成立消防署,整個消防體系在歐美先進國家至少已經走了50年,專業分工、薪水待遇都不是台灣現況能比擬,這一點本席希望院長能夠正視及改善。 院長,每到颱風來襲,我們就一定可以從新聞畫面上看到警消人員奮不顧身從沙洲救人的驚險畫面。颱風來襲是經過媒體一再的報導和呼籲,但仍有少數民眾仍要深入險境,有在沙洲工作來不及離開的怪手駕駛、有去沙洲巡視飼養雞隻或蔬菜的農民、有去撿石頭撿木頭的,更有觀海、戲水、釣魚、玩飛行傘或登山的民眾。院長,在警戒區的居民都必須強制撤離,少數人卻讓警消等救災人員疲於奔命,警消人員平日已肩負超人的勤務,風災來時更是狀況百出。院長,少數民眾在颱風天的脫序行為,難道都沒有罰則嗎?警消人員也需要養育家庭、配偶及子女,難道一定要冒險犯難死而後已嗎? 二、國軍官兵協助救災及災後復原問題: 院長,近年來台灣每逢天然災害,國軍官兵立即投入救災和災後重建,各軍團除了派遣官兵,各類輪車及各式工程機具,進行救災及災後復原及消毒工作,幫助受災民眾盡早恢復家園,深獲地方民眾肯定。但是此次天秤颱風重創恆春半島,國軍投入三千兵力協助災區清理,多數災民感激國軍幫忙,但有官兵反映,有少數年輕力壯災民把他們當免費雇工使喚,自己卻在一旁涼快。國防部長高華柱為弟兄抱不平指出,去年凡那比颱風適逢中秋夜,他去宜蘭視察國軍協助災後重建,親眼看到國軍弟兄忙著幫忙清理家園,受災戶卻在一旁烤肉享樂,「救災是大家的事,受災戶應想想,國軍弟兄也是人家的子弟」。 院長,國軍救災不是義務,而是軍助民、民敬軍,少數民眾的失當行為,國防部長看在眼哩,竟然只能事後為弟兄抱屈,現場竟然不能有所作為,院長,您認為這樣對嗎?甚至曾發生弟兄入屋協助清掃,遭到受災戶指有財物遺失,並將遺失原因歸到弟兄身上。國軍官兵協助救災及災後重建原是美意,但如果欠缺一套完整的規範,往往就會美中不足。因此本席要求院長,應立即彙整歷年救災所發生的問題及爭議,並訂定相關因應措施,以避免官兵弟兄的委屈或受災戶的抱怨事件再次發生。 三、颱風期間的菜價問題: 院長,每到颱風季節蔬菜價格起伏大,主要原因是除了連續颱風掠境,消費大眾在「預期漲價」的心理影響下,先行搶購儲備所造成。院長,天秤颱風造成的農損累計超過一億一千六百萬元,農損的部分政府必須依法補助,而沒有遭到損害的蔬菜進入市場銷售,卻能賺取數倍的「預期漲價」差額,造成政府與消費者雙輸,而盤商獨贏的局面,這樣公平嗎?院長,每到颱風季節都要上演的戲碼,政府及相關單位難道都束手無策嗎? 院長,針對這一波的菜價上揚農委會強調,傳統市場菜價是批發價的一.六倍之內、超市是批發價的兩倍以內,都屬合理範圍,但超過兩倍以上,就太離譜。農糧署主秘蘇茂祥強調,會發文要求業者說明原因,如有壟斷、操縱價格屬實者,將依「農產品市場交易法」規定裁處六萬元到三十萬元罰款。如果開罰,將成為該法七十年八月立法以來首次處罰的案例是立法30年以來頭一遭。院長,如果「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立法30年來都沒有開罰,任由盤商操控菜價飆漲,就算沒有共謀放縱,有沒有公務員怠於執法?院長是不是該給國人一個交代? 院長,農委會農糧署專門委員鍾乃光說,若有哄抬,可依消保法、公平交易法調查與懲處;農委會主管的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6條也有相關規定,批發或零售市場哄抬菜價者,懲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批發市場的承銷人甚至會被吊銷證照;若牽涉聯合壟斷行為,可依公平法重罰2,500萬元。本席請問院長,調查結果如何?懲處結果如何?是不是每到颱風季節,農委會就要重申一次,然後讓隔年菜價上揚情形再次發生? 院長,當零售菜價居高不下的時候,行政院農委會副主委陳文德說,批發市場查無哄抬情況,民眾可選擇不要買較高價的蔬菜。院長,您認為這樣的發言有無失當?民眾固然可以不買,既然市場無人哄抬,菜價如何上揚?呼籲民眾不買,難道就是政府解決菜價上揚的唯一方法嗎?未善盡職責的官員需不需要懲處? (南海問題) 一、南海衝突問題: 院長,東海和南海緊張局勢明顯升高,至今美國無法提出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尤其南海有開發石油、天然氣和捕魚的經濟價值,問題特別難以處理。南海各國為了爭奪領土,開始增加對外採購軍備,越南向俄羅斯購買潛艇,許多國家也調整軍事採購預算。菲律賓政府使用購自美國的軍艦,除了逮捕大陸漁民,也首先動用官方船隻駛向黃岩島。中國大陸透過行政和軍事等手段,強化擁有爭議海域的主權,中方透過經濟力量向其他國家施壓,迫使鄰國改變政策。今年4月黃岩島主權爭議期間,北京拒絕菲律賓香蕉進口,導致菲國蕉農損失慘重,就是用軍事以外的脅迫手段。請問院長,不論軍事或外交包括經濟制裁手段,台灣在南海爭議中有那些優勢? 二、各國的武器競賽: 越南國防預算年增七成,為捍衛領海主權,越南積極加強海空軍軍力,致力於裝備現代化、採購高科技武器,建設防空與偵察系統。二○一一年國防預算約二十六億美元(約台幣七百四十九億元),比二○一○年增加七十%。越南在二○○九年與俄羅斯簽署購買潛艇、戰機與重型武器的合約,成為購買俄羅斯大型武器最多的國家之一,其中最受矚目的是六艘「基洛」(Kilo)級潛艇,第一艘已於2010年交貨。此外,越南還購買十二架最先進的蘇愷三十戰機,並向以色列洽購短程彈道飛彈(SRBM)。此外,越南國防部長馮光青訪問法國時曾表示,希望購買法國直升機和運輸機;訪問美國時,也希望美國放鬆對越南出售軍事設備的限制。美國國防部高級官員表示,一旦兩國軍事關係緩和,美國會考慮出售非毀滅性武器給越南。 菲律賓艾奎諾三世上任後撥出約新台幣70億元推動軍事現代化,為加強積弱多年的國防力量,特別是在南海主權問題升溫之際,菲律賓2011年5月向美國購買了1艘海岸防衛隊退役巡邏艦,8月下旬航抵馬尼拉灣並開始服役。美國國務卿希拉蕊.柯林頓承諾,將於2012年以極低價格,再提供1艘巡邏艦給菲律賓海軍。南韓總統李明博訪問菲律賓期間,菲國也提出購買武器的要求,項目包括軍用直升機、戰鬥艇和軍機。 面對各國因應南海危機積極佈署國防,我們國防部也移交給駐防南沙群島太平島海巡官兵的120公釐迫擊砲及40公釐防空砲,並於九月份進行試射。院長,面對南海各國緊張情勢,您認為台灣在太平島的部屬的軍力及武器是否足以因應? 三、東海問題與南海問題的態度是否一致? 院長,馬總統在東海釣魚台問題上認為已到了要解決的時機,基本信念是「領土不可分割,但資源可以分享」,重申「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立場。但目前為止仍然看不到日方的善意回應。但同樣是擁有資源而且有爭議的南海問題,我們的態度如何?是否也與東海相同有共同開發的空間? 本席認為,在各國主權無法退讓的前提下,東海與南海的資源將永遠無法開發,無論幾世代這個問題都無法解決。如果能夠以共同開發為前提,縱使談判困難,也會有共享資源的一天,院長,我方目前對南海、東海的態度,與未來具體的做法為何? * 主席:報告院會,本日排定質詢的委員均已質詢完畢,謝謝陳院長、江副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列席備詢。 * 現作以下決定:「10月9日(星期二)上午9時繼續開會,進行施政報告之質詢。」現在休息。 * 休息(18時27分) * 繼續開會 中華民國101年10月9日(星期二)上午9時 *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繼續開會,進行施政報告之質詢。進行質詢前先請秘書長報告本日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請假情形。 ```json {"type":"interp","people":["林秘書長錫山"],"digest":"714cdf33fc93b992113999e6c95792fbc855002f"} ``` * 林秘書長錫山:報告院會,行政院來函,黃政務委員光男本日因公請假;外交部林部長永樂本日因公請假,上午由董次長國猷代表列席,下午由柯次長森耀代表列席;僑務委員會吳委員長英毅本日下午因公請假,由任副委員長弘代表列席。報告完畢。 | 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第3次會議(10月9日)請假首長名單 |                                                  |                                   |      | -------------------------------------------------- | ------------------------------------------------------------------------------------------------ | ------------------------------------------------------------------ | -------- | 請假首長 | 代 理
人 | 事 由 | 備 註 | 黃政務委員光男 |                                                  | 因公請假(赴帛琉共和國參加「中華民國-帛琉共和國文化計畫」成果展) | 整天 | 外交部
林部長永樂 | 董政務次長國猷(上午)
(比照簡任第14職等)
柯政務次長森耀(下午)
(比照簡任第14職等) | 因公請假(陪同總統接待國慶重要外賓) | 整天 | 僑委會
吳委員長英毅 | 任副委員長弘
(比照簡任第14職等) | 因公請假(出席「慶祝中華民國101年國慶四海同心聯歡大會」) | 下午半天 * 主席:請楊委員瓊瓔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楊委員瓊瓔","主席","陳院長冲","施部長顏祥"],"digest":"c6642c3a3260e784a46262c9df98e08336d67ed2"} ``` * 楊委員瓊瓔:(9時1分)主席、行政院陳院長、江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我們希望政府團隊做任何一件事情都能讓人民有感並了解,所以行政院發言人非常重要,因為他是行政院團隊的傳聲筒,請問院長,誰是行政院發言人的接班人? * 主席:請行政院陳院長答復。 * 陳院長冲:(9時2分)主席、各位委員。跟楊委員報告,目前還在各方面徵詢人選當中。我承認楊委員講的非常重要,做為發言人,一定要能很忠實、很明確、很清楚地表達行政院的政策,並且能用媒體熟悉的語言和媒體溝通。 * 楊委員瓊瓔:用熟悉的語言和媒體溝通,也就是要了解民瘼,馬政府歷任行政院發言人中,有其擅長溝通的管道,有的希望能加強報導幸福新聞,有的期許自己是最用心的局長,有的希望自己對行政團隊的公共政策能幫得上忙,也有所謂的全面溝通時代,在此情況之下,本席想請教院長,你認為發言人需要具備什麼樣的條件? * 陳院長冲:我剛才跟楊委員報告過,其實不管是一般民間單位或政府機關的發言人,發言人的條件都一樣,一定要能很忠實、很明確、很清楚地表達該公司或該機關的政策方向,另外一方面要能用大家熟悉的語言和大家溝通。 * 楊委員瓊瓔:忠實、明確地表達,也就是了解院長你所做的和你希望達成的,並加以宣導。 * 陳院長冲:不是了解我,是要了解各部會的一些政策。 * 楊委員瓊瓔:你是行政院的代表啊!請問你目前有沒有心中人選? * 陳院長冲:目前還在跟各方面請教當中。 * 楊委員瓊瓔:你心中人選已底定? * 陳院長冲:沒有,只要符合這個標準就會列入考慮,最重要的是,要有對政府、國家奉獻的熱誠。 * 楊委員瓊瓔:對國家忠誠,有奉獻的熱誠。 * 陳院長冲:奉獻的熱誠。 * 楊委員瓊瓔:了解媒體,而且能跟媒體溝通,這是你心目中行政院發言人的基本要件。 * 陳院長冲:我想楊委員也了解,符合這些條件的人現在都有很好的工作,所以如果他願意來做這件事情,一定要有奉獻的熱誠。 * 楊委員瓊瓔:這麼重要的職務,不能一直懸缺啊! * 陳院長冲:沒有錯,才一、二天嘛。 * 楊委員瓊瓔:院長,你何時要決定? * 陳院長冲:我們希望能找到比較合適的人。 * 楊委員瓊瓔:請問你有沒有預定數?是一個禮拜內會跟社會大眾公布,還是二個禮拜之後?多久時間? * 陳院長冲:楊委員也清楚,目前這個時機要找到有熱誠的人並不是那麼容易,所以…… * 楊委員瓊瓔:那怎麼辦呢?總要有一個工作團隊,也要有時間性。 * 陳院長冲:日前請黃副秘書長代理的時候,我就告訴他要有代理一、二個禮拜的心理準備。 * 楊委員瓊瓔:二個禮拜之內不會公布? * 陳院長冲:不是,我請黃副秘書長代理的時候…… * 楊委員瓊瓔:根據你設定的時間點,什麼時候會公布行政院發言人人選?期程多久? * 陳院長冲:有時候也要有一點緣份,我告訴黃副秘書長要有代理一、二個禮拜的心理準備,俾讓他規劃他的時間。 * 楊委員瓊瓔:根據本席的解讀,你可能會在10月底以前宣布,對不對?因為你告訴黃副秘書長要代理二個禮拜。 * 陳院長冲:我當然不希望這麼慢,但是就像我剛才講的,這需要一點緣份,我希望這個緣份早一點到。 * 楊委員瓊瓔:緣份早一點到?其中玄機很大。請問「國王口袋」中的名單會不會在這三個人之中選一個?這三人分別是:非常優秀的前立委周守訓,非常年輕的范姜泰基,還有更年輕的殷瑋。 * 陳院長冲:我沒有辦法做任何評論。因為委員說的是「國王的口袋」,所以我完全沒有辦法評論。 * 楊委員瓊瓔:你認不認識殷瑋? * 陳院長冲:我都認識。 * 楊委員瓊瓔:三位都認識?會不會在這三位當中選一位? * 陳院長冲:他們剛好屬於三個不同的decade,殷瑋不到30歲,范姜不到40歲,周守訓委員剛好超過40歲。 * 楊委員瓊瓔:這三位也是你思考的人選之一? * 陳院長冲:他們的特質都是我們所思考人選應該有的特質。 * 楊委員瓊瓔:這三位的特質是否符合院長剛才說的條件? * 陳院長冲:他們的特質應該都符合。 * 楊委員瓊瓔:依照本席的解讀,這三位也是你的選項之一? * 陳院長冲:可以選擇的對象很多,但有的人現在有很好的工作,或有自己的想法。 * 楊委員瓊瓔:就你的立場而言,這三位是不是你考量的選項之一?你總要有考量的名單。你點頭的意思是「是」? * 陳院長冲:沒有。剛剛楊委員提到要考量,所以我點頭。 * 楊委員瓊瓔:女性的高EQ應該也是你的選項之一吧?為了兩性均權,應該多多提拔女性。依照你剛剛所說的特色,沈春華姊姊適不適當? * 陳院長冲:對,其實…… * 楊委員瓊瓔:對,表示是她,是不是? * 陳院長冲:不管男性或女性,我們有很多名單可以參考。 * 楊委員瓊瓔:前立委郭素春小姐呢? * 陳院長冲:我們都非常熟悉。 * 楊委員瓊瓔:廖達琪小姐也是新聞界的尖兵。 * 陳院長冲:都非常幹練。 * 楊委員瓊瓔:李佳霏小姐很年輕,口才又犀利。 * 陳院長冲:她大概36、37歲。 * 楊委員瓊瓔:你都專門注意人家的歲數啊? * 陳院長冲:每一個重要人士的背景我都要了解。 * 楊委員瓊瓔:馬瑋國小姐也很年輕,你會不會考慮任用女性的行政院發言人? * 陳院長冲:基本上,我們對任何一個職位的考量不會把性別當作優先的考慮,考慮的是他的能力。 * 楊委員瓊瓔:但要兩性均權。在座的男性比較多,女性比較少。立法院已經通過兩性平等法,你們要適才適用,不應該有性別歧視。 * 陳院長冲:沒有,沒有。剛剛楊委員提到適才適所,這是很重要的原則。 * 楊委員瓊瓔:你會不會考慮任用女性擔任行政院發言人? * 陳院長冲:男性、女性都可以,只要能符合剛剛楊委員講的適才適所。 * 楊委員瓊瓔:這些女性都非常優秀,可否列入你的考量人選之一? * 陳院長冲:楊委員剛剛提的非常重要,不管男性或女性,只要適才適所,我們都可以考慮。 * 楊委員瓊瓔:可以考慮。所以不管我所說的國王口袋名單,或者是本席建議的女性名單,都是院長思考的人選之一? * 陳院長冲:不要用國王口袋名單這幾個字。 * 楊委員瓊瓔:優秀的人才。 * 陳院長冲:對。 * 楊委員瓊瓔:所以你認同這幾位? * 陳院長冲:我覺得每一位都非常優秀。 * 楊委員瓊瓔:我們的答案在二個禮拜之後就會知道,會不會是這幾位的其中之一,你能不能透露這個訊息? * 陳院長冲:楊委員問到一個我自己都沒有答案的問題。 * 楊委員瓊瓔:本席向院長提出3個建議,發言人非常重要,我願意用那麼多時間,目的是希望行政團隊做出來的不只是效率,在效能方面也要讓全國民眾有感,並布局全世界。第一、請勿在象牙塔裡找人。院長認同嗎? * 陳院長冲:正確。 * 楊委員瓊瓔:第二、實務經驗要多。院長認同嗎? * 陳院長冲:剛才楊委員提及一些年輕的,我不知道這些年輕的在實務經驗上…… * 楊委員瓊瓔:年輕人的實務經驗也非常多啊! * 陳院長冲:如果不用年齡來否定他的實務經驗,我同意這個講法。 * 楊委員瓊瓔:第三、要了解媒體,還要庶民有感。這3個條件院長都認同的嗎? * 陳院長冲:這就是我剛才所講,要能夠用大家熟悉的語言來溝通。 * 楊委員瓊瓔:好。我們希望儘快公布,好讓行政團隊的聲音能夠傳達出去,這是非常重要的。 * 陳院長冲:這個我同意。 * 楊委員瓊瓔:接下來,再討論實質問題。你知道現在蔬果汁中,最流行的是什麼汁嗎?本席台上有那麼多杯,院長知道是什麼果汁嗎? * 陳院長冲:我不太清楚。 * 楊委員瓊瓔:正解答案是苦瓜汁。院長有沒有喝過苦瓜汁? * 陳院長冲:沒有。 * 楊委員瓊瓔:我待會請你喝一杯,讓你知道民眾的苦,這苦瓜汁真的很苦!油電雙漲、證所稅、課徵補充保費、國道計程收費,人民真的很痛苦!院長,你有感覺到嗎? * 陳院長冲:我會針對每一項,向楊委員做逐項報告。 * 楊委員瓊瓔:本席剛才提出的那幾項,你感受到民眾生活的壓力嗎? * 陳院長冲:有的是根本還未發生的事情,像國道計程收費還沒有發生,這是討論4~5年的事情了;證所稅也尚未開徵,要到明年法律才會生效。 * 楊委員瓊瓔:這是預期效果。 * 陳院長冲:不是…… * 楊委員瓊瓔:一個有為的政府應當苦民所苦,以同理心施政,所以本席待會要請你喝一杯苦瓜汁,讓你知道民眾的苦,當你的政策尚未正式形成之前,已經造成全國民眾的恐慌及恐懼,這樣的行政團隊,你應該怎樣調整方向和螺絲? * 陳院長冲:我絕對同意政府機關一定要苦民所苦,了解民眾的痛苦在哪裡?但同樣要幫民眾找出未來的方向,並在這兩者之間做個均衡。如果完全找方向,不顧人民所苦,這也不對;但也不能完全苦民所苦,對於未來的方向完全不去顧及。 * 楊委員瓊瓔:沒有民眾,就不是一個民主政治國家,在國家的3大主權中,人民就是其中之一,所以沒有人民就沒有國家。因此,一個有為的政府,應該是苦民所苦,以同理心來制定政策。剛才本席提出的這些事項,已經造成社會民眾的痛苦,我們應該如何調整?當一項政策尚未成熟時,不應當隨意亂放新聞讓民眾感到恐慌,而且講出去的話收不回來,這是非常危險的一件事。既然院長同意剛才本席所提出的,也願意喝一杯苦瓜汁,以有感來作為我們行政院的政策,了解民瘼,現在本席就再送你一句話,有感的經濟應該是官員要跟人民一起吃苦,然後才能做出正確的政策。院長以為如何? * 陳院長冲:我同意楊委員的講法,就是一定要感覺到民眾的痛苦,要苦民所苦,這一點非常重要,但我們同時也要看未來的方向。 * 楊委員瓊瓔:你這個答案,我還是希望趕快送一杯苦瓜汁給你喝,我現在就拿過去。 * 陳院長冲:謝謝。 * 楊委員瓊瓔:有人說,我們的經濟必須要愛用國貨,政府應該推動讓人民買我們的自有產品,並布局全世界,這是臺灣之光。請問院長,現在螢幕上放的是什麼標章? * 陳院長冲:這是經濟部推動的MIT標章。 * 楊委員瓊瓔:這是MIT的微笑標章,也是代表我們國產的標章。 * 陳院長冲:對。 * 楊委員瓊瓔:從民國100年開始全力推動,這個標章代表安全、健康、值得信賴。 * 陳院長冲:而且品質良好。 * 楊委員瓊瓔:本席給一個數字,100年通過的家數達到一千餘家,通過的項目達到4.6萬項,銷售點五千餘點,在此情況下,有驗證過的產值預估將近200億,目前我們驗證開放的17項中有22項產業,包括內衣、毛巾、泳衣、寢具等等。 * 陳院長冲:包括很多,還有電器產品。 * 楊委員瓊瓔:昨天,本席請助理到商店買上面印有MIT標章的產品,但每一樣產品上的MIT標章都不一樣,我覺得非常納悶,一個國家在推動自有國產品時,為什麼如此草率?現在螢幕上有3個印有MIT標章的產品,請問院長,在這3個之中,哪一個標章是仿冒的? * 陳院長冲:我看不出來。 * 楊委員瓊瓔:連中華民國行政院的院長,統統不知道哪一個是仿冒的標籤。部長,你站在院長身邊,應該如何檢討呢?既然院長不知道哪個是仿冒商標,請問部長哪個是仿冒商標? * 施部長顏祥:3個的相似度很高。 * 楊委員瓊瓔:真是開天下之玩笑!一個中華民國政府,我們的標章連我們自己的院長、部會首長統統不清楚,這樣我們如何推銷我們的國產品?難怪經濟無感。 * 陳院長冲:應該是2,因為2沒有驗證編號。 * 楊委員瓊瓔:「正解答案是1」,所以1是仿冒的,在今年7月28日送到保智大隊處理的,在此情況下,如何推銷我們的國產?連我們的驗證、認證標章,自己都搞不清楚,又如何推銷我們的國產?部長,要加油啦!院長,要加油啦!工業局,要加油啦!我們花了那麼多錢,邀集廠商來驗證號碼,自己連哪一些是仿冒的,只有標章這一項都搞不清楚,簡直莫名其妙!院長是否知道,現在標章又有新款? * 陳院長冲:現在就是像菱形的標誌,要有驗證號碼。 * 楊委員瓊瓔:幸好還知道菱形的標誌是新款,請教現在show出來的這三款,哪一個是舊款? * 陳院長冲:編號第二及第三是舊款,編號第二絕對不對,第三個因為它不是菱形,第一其實…… * 楊委員瓊瓔:部長,哪一個是舊款? * 施部長顏祥:我的直覺反應是第二個是舊款。 * 楊委員瓊瓔:你的直覺還好答對了,院長,還好你對了這一題,還好!不能憑直覺,為什麼我們行政院團隊做事情,連我們的主管機關都不清楚,院長,情何以堪!情何以堪! * 陳院長冲:我剛剛也向委員報告過,一定要有驗證號碼,這個我們是確定的。 * 楊委員瓊瓔:本席所拿到的是新款才有驗證號碼;舊款式沒有驗證號碼。 * 陳院長冲:對,因為一再地演變。 * 楊委員瓊瓔:所以請問部長,在新款和舊款當中有哪一些優缺點?全都不知道?王院長,本席向行政院提出嚴正的抗議!光是新款和舊款有哪一些優缺點都講不出來,光是哪一些是真偽也辨不出來,如何推銷我們的國貨?難怪我們的經濟不斷地往下降。 * 陳院長冲:我剛剛有跟委員報告過,新款一定是菱形標章還要有驗證號碼。 * 楊委員瓊瓔:這是本席擔任民意代表23年來最離譜的一次備詢答案,所以本席在這邊提出抗議!新款就誠如院長所說的,它必須要有驗證號碼,民眾一買,自己馬上就可以確認到底它是真的還是假的,而且菱形的標章它不會扭來扭去,非常的清楚,所以本席具體建議,愛用國貨,支持臺灣的製產品,但是真假的國貨,政府絕對有義務要告知民眾,而且本身要徹查清楚,對不對? * 陳院長冲:對,我們應該要加強宣導。 * 楊委員瓊瓔:成立以來將近兩年,我們只查了523件。請教院長,行政院秘書處及消保會多久查一次呢?一個政策推行後我們要去驗收,我們有做嗎?導致仿冒品充斥。 * 陳院長冲:行政院消保處要查驗的項目很多,MIT的部分是一年有一次會同經濟部來做,但是行政院消保處沒有辦法針對MIT標章做定期的查核,它只能說做很多的項目,各種不同的項目,包括市面上蔬菜殘留農藥的問題,文具用品含塑化劑等等,各種項目都會去查,但是有關這個項目一年會有一次。 * 楊委員瓊瓔:院長的答案是一年查一次,請教部長,愛用國貨要怎麼做? * 施部長顏祥:愛用國貨是我們一定要做的工作,推廣國貨也是經濟部在辦的工作。 * 楊委員瓊瓔:那為什麼連這樣的一個證照,我們都不清不楚。 * 施部長顏祥:經濟部在中辦會會同各縣市政府加強查緝的工作,最近這個標章也做了一個適度調整,我們會大力做查緝的工作,謝謝。 * 楊委員瓊瓔:除了大力查緝的工作之外還要做什麼呢?要不要宣傳? * 施部長顏祥:當然宣傳一定會做,我舉個例子…… * 楊委員瓊瓔:讓民眾了解,讓這些登記的廠商都能夠得到政府的信賴和靠山,我貼上了這個標章,代表是有信賴的,代表的是我們臺灣製,代表是臺灣的優質。部長,這要不要宣傳? * 施部長顏祥:好。 * 楊委員瓊瓔:您到坊間去問問看,有幾個人知道已經改為菱形的標誌呢?請教你有所謂的仿偽機制嗎? * 施部長顏祥:事實上所謂的仿偽,當然大家感覺上比較好,但在效果上,還是以大力宣導菱形標誌更好一點,剛剛院長已經有講過。 * 楊委員瓊瓔:大力宣導?但剛剛本席請教院長及部長,你們也統統不知道呀! * 陳院長冲:剛剛有向委員報告過,有關這個菱形標章和驗證號碼,這兩個是必要的。 * 楊委員瓊瓔:部長,全力宣傳好嗎? * 施部長顏祥:好。 * 楊委員瓊瓔:既然我們真正的愛臺灣,我們就鼓勵民眾用臺灣貨,它是世界讚的。 * 陳院長冲:同意。 * 楊委員瓊瓔:既然我們有這個機制,除了宣導還要查緝、鼓勵,這才是讓我們的民眾有感啊!哪有說今天我們已經達到這樣的一個成效,卻連政府部門官員都搞不清楚的?這樣教民眾如何了解?又教這些廠商怎麼樣才能有靠山呢?所以要加油,好不好? * 施部長顏祥:好,謝謝。 * 楊委員瓊瓔:講到這裡,本席要請教院長,我們好不容易爭取到2018年舉辦國際花卉博覽會,真的是很不容易,在這麼多個國家中能夠達到這樣的成效並帶回來。據聞在荷蘭開會的時候,出現了我們胡志強市長沒有頭髮的公仔,引得大家哄堂大笑,就在這笑容當中,3分鐘就決定了中華民國臺灣爭取到2018年國際花卉博覽會的舉辦權,我們滿心歡喜,也非常的高興。 本席請教,臺中舉辦花博是在2018年11月到2019年4月底,現在要開始立即行動,也就是立即啟動籌備工作,而且要培養這些人才。同時我們的地點有81公頃,涵蓋了22公頃后里環保公園—它是由一個垃圾掩埋場所製造出來的環保公園,由環保局、環保署大家全力來協助;43公頃2座軍營保留地;及當地16公頃的后里馬場,總共土地面積是81公頃,我們可望大幅的提高后里、豐原及神岡這些土地的利用價值,成為新大臺中的一個焦點,打造我們后里的副都心。而且本席願意再說明,這個地點交通便利,臺中位於整個臺灣的中心點,預估能夠吸引的人數絕對比北部還要更多,因為我們希望原來的北部、南部以及全世界的朋友回到臺灣來欣賞這個成功的花卉博覽會,以帶動整個地方的繁榮,打造后里成為臺中的副都心,以振興花卉的產業平衡和發展。 本席願意再說明,以臺北的經驗、臺中的目標,從現在開始立即行動。臺北曾經辦過花卉博覽會,入場人數為896萬人次,我們希望達到1,000萬以上的人次。因為有臺北的經驗,所以要非常感謝臺北。誠如本席剛剛所提到的,我們的園區面積是81公頃,臺北的花博創造的收益是430億,我們希望達到500億的目標,同樣地我們保留公共的效益,預計保留三分之二的花卉做為公園的綠地,配合我們的農村再生條例,配合交通部的觀光休閒,這是整體性的經濟食物鏈。有關投入的經費,中央補助臺北的花博39.16億元,還有的人說不只這些補助而已,大概預估是總經費的百分之五十。所以請教院長,為使臺北的經驗、臺中的目標更加地發揚光大,請教你補助我們多少經費? * 陳院長冲:向委員報告,答案不是這麼容易講的,第一,台中爭取到這種在國際上曝光的機會,我想是非常值得恭喜的事情。當然能夠提出爭取且得到大家的肯定,絕對不是靠一個公仔而已,而是要靠很多周詳及很好的規劃方案,這樣才能獲得大家的肯定。此一方案有很多的基礎,包括財務、土地運用等部分,我相信台中市政府事先都與大家有協調,如果沒有協調就沒有基礎了。 * 楊委員瓊瓔:院長很內行,我們希望藉由2018年的世界博覽會帶動整個台灣的新都心,特別是結合了后里地區,它是台灣的花卉專業中心,像我們的百合已經行銷到全世界,也是非常有名的花卉,除了生產、產銷及拍賣之外,我們希望藉由這樣的博覽會讓全世界都能看到台灣的美。因此本席要拜託院長,就是對我們的補助不能低於台北市,我以此來請教院長。 * 陳院長冲:過去所有地方政府爭取到國際活動的機會時,中央政府都是全力來協助,包括台北的花博及準備辦的世大運。 * 楊委員瓊瓔:全力支持,但是不能低於台北市,台北市是50%。 * 陳院長冲:還有過去高雄的世界運動會等,我們都會斟酌當時的財政狀況來全力協助。 * 楊委員瓊瓔:全力支持、全力協助,本席要拜託你了。最後一句話—台中要的不多,無非是要辦一場國際花博;台中要的真的不多,無非是要中央全力的補助,以完成2018年美麗的聖戰。 * 陳院長冲:剛才我說要視當時的財務狀況來全力補助。 * 楊委員瓊瓔:院長,全力支持! * 陳院長冲:事實上,每個國際活動要辦時,都要政府全力支持。 * 楊委員瓊瓔:全力支持!謝謝你。 * 主席:請鄭委員麗君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鄭委員麗君","主席","陳院長冲","陳主任委員以真","尹主任委員啟銘","施部長顏祥","潘主任委員世偉"],"digest":"4f336de1863e483bd03555ca776ae78d22d1a90a"} ``` * 鄭委員麗君:(9時32分)主席、行政院陳院長、江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最近政府的施政讓人民非常的不滿,最新的民調有72%的民眾對政府非常非常的不滿。有人說我們的政府是「天兵內閣」,一位自稱「懸空院長」率領「草船借箭」讓人愛到不行的發言人,還好他已經請辭。 * 主席:請行政院陳院長答復。 * 陳院長冲:(9時33分)主席、各位委員。「懸空」兩字不是我講的。 * 鄭委員麗君:還要加上再給時間的陸委會主委,還有被逼上台的勞委會主委,還有要農民老了要交農地的農委會主委,簡直是不勝枚舉。院長,這樣的一個團隊,你的壓力會不會很大? * 陳院長冲:在各位委員的鞭策之下,我們會再繼續努力。 * 鄭委員麗君:您最近有沒有運動? * 陳院長冲:3年多我的運動都很少。 * 鄭委員麗君:運動很少,那你是不是太懶? * 陳院長冲:我曾經向馬總統講過,不應該用懶來形容沒有運動的人。 * 鄭委員麗君:馬總統說沒有運動是因為太懶,你聽到這句話的感覺是什麼? * 陳院長冲:我不同意這句話。 * 鄭委員麗君:你不同意。 * 陳院長冲:因為現在有27%的人有運動習慣,但畢竟還有73%的人沒有運動的習慣。 * 鄭委員麗君:這聽在勞工的耳裡會有什麼感覺,會不會很刺耳? * 陳院長冲:不止是勞工,還有另外73%的人都會很刺耳。 * 鄭委員麗君:總統是有閒階級。 * 陳院長冲:總統也不閒,他很會安排他的時間,在時間管理上,他做的不錯,像我就是時間管理做的比較差。 * 鄭委員麗君:請政府站在人民的立場,人民的日子過得苦哈哈,這聽在我們勞動階級的耳裡,完全是聽不下去的。人民可能做一份工作都無法養活全家,晚上還要打工。 * 陳院長冲:不是因為我懶,是我時間管理做的比較差。 * 鄭委員麗君:現在我是在講我們勞工的生活,一份全職工作可能養不活全家,晚上可能還要再打工。有些人民可能是餓到沒有力氣運動,而我們的總統是標準浮島國的總統,自我感覺也非常良好,還講這樣的風涼話。總統講風涼話也不是第一次了,不知道院長還記不記得,油價上漲時,總統說他沒有聽到人民的抱怨聲。當物價高漲時,年輕人向總統說便當縮水變小了,總統卻說吃不飽再吃第二個。院長,這就是我們的總統,有72%的不滿是什麼?政府說讓人民有感,但有72%是非常有惡感、苦感,人民是百感交集。 請教院長,政府說1個月要讓人民有感,他講這句話時,你事先知不知道? * 陳院長冲:我在立法院報告過,我事先不知道。 * 鄭委員麗君:你真的應驗了是懸空院長。總統什麼時候講這句話? * 陳院長冲:立法院王院長向媒體說明時,他說在不信任案提出以後,他認為行政院是屬於懸空狀態,是這樣子來的。 * 鄭委員麗君:我知道你很在意懸空院長,所以你一直想要解釋。 * 陳院長冲:我沒有要解釋,只是報告事實狀況。 * 鄭委員麗君:您擔任閣揆的整個過程,我們看到的是你有相當的無力感,你完全被架空了。 * 陳院長冲:沒有。 * 鄭委員麗君:你事先不知道,你還記得總統是哪天講這句話呢? * 陳院長冲:有一天他邀請立委餐聚時,在會餐前致詞講的。 * 鄭委員麗君:你不知道是哪一天,現在請問你這個數字是什麼? * 陳院長冲:請鄭委員指教。 * 鄭委員麗君:總統說1個月要讓人民有感,你只剩下「15」天,兩個禮拜就去了2位政務官,你要怎麼樣保證在剩下的15天能做到呢? * 陳院長冲:從總統講這句話到1個月是24號。 * 鄭委員麗君:15天之後,要讓人民有感,你做的到嗎? * 陳院長冲:我們會把我們所有做的事情,包括過去所思考及新推出的,都會一一向大家報告。 * 鄭委員麗君:15天你有辦法做到嗎?連續2天,你的天兵內閣已經走了2位。 * 陳院長冲:我們會向全體國民報告我們做的事情。 * 鄭委員麗君:你做不到要如何負責?總統講這個話,是不是要你在1個月要知所進退,或是考慮您的去留呢? * 陳院長冲:我們會把我們做的事情向大家作一報告。 * 鄭委員麗君:我們看到的是整個政府沒有人要負責。 昨天倒是有一位閣員很有勇氣,他有用行動來表示負責,您知不知道青輔會陳主委在本席主持的教委會,率先要做一件事情,讓人民感覺他有要負責。我們年輕人的日子苦哈哈,還自稱是苦瓜族,失業率高、薪資衰退,陳主委表示他要負責。陳主委!你昨天是不是在教委會承諾要捐出年終獎金來為年輕人負責? * 陳主任委員以真:是。 * 鄭委員麗君:院長怎麼看? * 陳院長冲:我看到這則新聞報導,我…… * 鄭委員麗君:我問你怎麼看,你說眼睛「看到」,你做一位院長,你不願意負責,而我們陳主委說他要負責。整個台灣的經濟搞到這麼差,GDP保1都保不住了,5年內3度跌破2%,失業率也回到50萬。 * 陳院長冲:鄭委員,GDP不可能說不保1。 * 鄭委員麗君:院長,你的財經內閣都還不願意負責嗎?請主席請財經內閣,包括經建會主委、經濟部長,還有被逼上台的勞委會主委。 * 鄭委員麗君:朝野都要求財經內閣要改組及負責,人民很無奈,因為不能換總統,而院長也不願意下台,財經內閣亦不願意負責,今天輪到青輔會主委來負責。 陳主委說要捐出年終來對年輕人的失業率高、薪資衰退負責,身為經建會主委,您要不要也捐年終來負責? * 尹主任委員啟銘:我尊重我們陳主委的決定。 * 鄭委員麗君:你遵照陳以真主委的決定。院長!你又被你的閣員架空了。 * 尹主任委員啟銘:我尊重他的決定。 * 鄭委員麗君:你尊重他的決定?你要不要捐年終? * 尹主任委員啟銘:我尊重他的決定。 * 鄭委員麗君:你要不要捐年終? * 尹主任委員啟銘:我尊重他的決定。 * 鄭委員麗君:你要不要捐年終? * 尹主任委員啟銘:我尊重她的決定。 * 鄭委員麗君:你要不要捐? * 尹主任委員啟銘:我尊重她的決定。 * 鄭委員麗君:所以你不願意捐嘛!你不願意負責嘛!我再請教經濟部部長,你要不要捐年終獎金來對人民表示負責? * 施部長顏祥:我遵照立法院的決議。 * 鄭委員麗君:你要不要捐年終獎金來對人民表示負責? * 施部長顏祥:我遵照立法院的決議。 * 鄭委員麗君:什麼立法院的決議?所以你不願對人民負責。 * 施部長顏祥:捐款是個人的事情,立法院有立法院的決議,我遵照立法院的決議。 * 鄭委員麗君:你要不要捐款還要立法院決議?好,請問勞委會主委,你要不要捐年終獎金來對人民負責?你的勞工最近苦哈哈! * 潘主任委員世偉:我們大概不會要求勞工捐出他的所得。 * 鄭委員麗君:勞委會主委,我現在是問你,你要不要捐出你的年終獎金,你居然說…… * 潘主任委員世偉:我們尊重制度上的安排。 * 鄭委員麗君:所以你也不願意。院長,你的閣員沒有人願意負責,財經內閣不願意負責,整個政府只有一個陳主委…… * 陳院長冲:據我了解,從年頭到年尾,我們內閣閣員每天都有人在捐款。 * 鄭委員麗君:陳主委,請問你的年終獎金有多少錢?你上任不到一年,你預期年終獎金會有多少? * 陳主任委員以真:我沒有特別去計算年終獎金,我會尊重行政院和立法院的決議,由於年終獎金是個人的部分,所以我捐出來。 * 鄭委員麗君:你的獎金只有區區20萬而已。院長,你的政府把經濟搞得這麼差,人民生活這麼困苦,整個政府全部捐了區區20萬元要對人民負責,人民真是情何以堪啊!陳以真只捐出二十幾萬元,但我們同時看到國營事業還偷發績效獎金。台電除了有考核獎金以外,編列預算時因為虧損,所以績效獎金編列零元,以此為理由編列「其他獎金」,等到決算時再偷偷把196億的績效獎金編回去。這樣的事情已經做了5年,這就是我們的政府!整個政府沒有人願意負責,只會揩人民的納稅錢。院長,你在這裡當一個傀儡院長,實在也很辛苦!還有一個人最應該捐薪水…… * 陳院長冲:鄭委員,你不能用「傀儡院長」這個名詞,我抗議這個名詞,我不同意你講這個名詞。 * 鄭委員麗君:這是社會的共識。 * 陳院長冲:那你要舉證,證明這是共識。 * 鄭委員麗君:台灣還有一個人最需要捐薪水來負責的,你知道是哪位嗎? * 陳院長冲:我抗議鄭委員剛才講的那4個字。 * 鄭委員麗君:這是一個事實,有一個人造成這個事實,他最需要捐薪水來負責。我們的馬總統在2008年說,633做不到的話,他要捐半薪。現在不僅633做不到,連打對折都做不到。GDP3%做不到,卻要勞工來負責,要凍漲勞工的基本薪資,這是什麼樣的總統?如果政府要讓人民有感,陳院長請幫人民做一件事,就是要求馬總統捐半薪來負責,來承認他的錯誤。 * 陳院長冲:基本薪資的事情是我的決定,勞委會把案子報行政院,經行政院審查,最後由我批定,所以這個事情我會負責。 * 鄭委員麗君:不要跟我報告行政程序。 * 陳院長冲:基本工資的決定是很複雜的理論。 * 鄭委員麗君:人民最有感的就是薪水,請問院長,你覺得台灣人的薪資是高或是低? * 陳院長冲:這要看跟什麼國家相比。 * 鄭委員麗君:所以你還是不了解人民的感受。 * 陳院長冲:這有很多理論來…. * 鄭委員麗君:我們來和其他國家相比,針對製造業每小時的勞動報酬有4個數字,請問31.99是哪個國家? * 陳院長冲:委員不能用這樣的方法來比,如果要比較薪資水準的高低,必須用per capita GDP作為標準,或用購買力…… * 鄭委員麗君:台灣的行政院長說不能比,院長,這是美國勞工部的資料,31.99美元是日本。 * 陳院長冲:你要跨國比較的話,一定是要同一個group的國家去比較。 * 鄭委員麗君:院長你連聽都不敢聽,你不敢面對事實。19.10美元是新加坡,16.62美元是韓國,最後一個我實在不敢揭曉。請問財經內閣知不知道8.36美元是哪個國家?沒有人知道,其實就是台灣。我們在亞洲四小龍裡面每小時勞動報酬已經這麼低,院長我告訴你…… * 潘主任委員世偉:鄭委員,你所提的數字是絕對值而非相對值,若是相對值的話,必須去看這樣的薪資水準在購買力水準裡能不能負擔。 * 鄭委員麗君:台灣物價已經高漲,CPI已經非常非常高了。 * 潘主任委員世偉:其實依照國際上的評比,我們基層的購買力水準算是高的。 * 鄭委員麗君:院長,台灣的工資已經這麼低,政府卻還要再把薪資往下拉,你的財經團隊做了什麼事情?你們對勞工連砍3刀,第一刀是凍漲基本工資,第二刀是開放外勞僱用比例,第三刀是進行脫鉤,我聽說還有第四刀…… * 陳院長冲:我們的基本工資已經連漲兩年,今年是第三年,基本工資的漲幅已達8.7%。 * 鄭委員麗君:今年勞工跟你要一顆茶葉蛋,我們的政府還說達不到3%的GDP就不給每天8元的基本工資。 * 陳院長冲:我們不要用這麼明確的語言來講基本工資的事情,我們要用道理來講。 * 鄭委員麗君:台灣的工資已經偏低,我們的政府還要一味壓低勞動成本,這是無法解決台灣當前困境的。你口口聲聲說要產業轉型,但是又一味拉低勞動成本,只會讓企業不願提升技術,讓企業沒有動機來創造更高附加價值的產品,來給人民合理的報酬及好品質的工作機會。這就是我們的政府,完全走回頭路、走老路,一味地壓低勞動成本。 * 陳院長冲:鄭委員有句話講得很正確,就是要提高附加價值,我們現在做的所有事情就是要提高產業的附加價值。一旦附加價值提高之後,企業就有能力幫員工加薪。 * 鄭委員麗君:可是你做的剛好相反,完全走回頭路,你把cost down的老路又帶回21世紀的台灣。 * 陳院長冲:沒有,我們過去兩年已經調漲基本薪資了。 * 鄭委員麗君:你一味地壓低勞動成本,凍漲基本工資,再開放外勞只會把台灣的工資繼續往下拉。 * 陳院長冲:鄭委員一定注意到,我們已經連續兩年調升基本工資了。 * 鄭委員麗君:你現在還要開放外勞,甚至還要再脫鉤,難道你不知道這會把低薪化的力量帶到台灣嗎? * 陳院長冲:增加外勞的核配比例,目的是要增加本勞的就業機會。如果因為沒有外勞的核配造成本勞就業機會的減少,這是我們不願見到的。 * 鄭委員麗君:這是完全的謊言。 * 陳院長冲:我講的是事實。 * 鄭委員麗君:如果台商回流,而外勞脫鉤,薪水這麼低,沒有辦法提供合理報酬的工作機會,怎麼會增加本勞的工作機會呢? * 潘主任委員世偉:到現在都還沒有脫鉤。 * 鄭委員麗君:你們還說可能有白領的工作機會,但是根據台商去中國的工作經驗,一開始有白領機會,後來都被陸幹取代了。所以低技術勞工沒有了,白領工作機會也被取代了,本勞得到什麼?可見你的說法完全是個謊言。 * 陳院長冲:很多台商到大陸去,台幹還是一直留在大陸,他們完全沒有用陸幹,全部用台幹,這種情況很多。 * 鄭委員麗君:現在台商在中國,我們非常清楚他們的經驗。 * 陳院長冲:鄭委員可以舉例,我們也可以舉例,這表示這個情形是很多樣的。 * 鄭委員麗君:這證明你是走回頭路,我舉兩份國際新聞給你看…… * 陳院長冲:委員一看就知道,我們所有措施都是要提高附加價值,提升產業的地位。 * 鄭委員麗君:院長不要緊張。 * 陳院長冲:我不是緊張,是主張。 * 鄭委員麗君:華爾街日報指出,台灣凍薪卡在轉型太慢,問題出在太依賴代工製造出口,當代工製造出口出走之後,台灣在邁向打造自有品牌的路途當中進退維谷,缺乏資金投入研發;教育體制又僵化,只會死背,缺乏創新能力,導致我們沒有能力開創更高附加價值的產品,沒有辦法提供更好品質的工作機會。我們的內需不足,沒有辦法創造更多在地的工作機會來照顧贏者圈以外的勞動者。現在台灣政府還要再開放外勞,還要再將薪資脫鉤,這就是華爾街日報所指出、陳冲主政之下的台灣經濟。 我們的政府很喜歡比較新加坡…… * 陳院長冲:委員剛才提到的那些原因難道是最近一、兩個月發生的嗎?這是這一、二十年來發生的事情。 * 鄭委員麗君:在您主政之下衰退越來越嚴重。 我再告訴你…… * 陳院長冲:不是,委員講的都是一、二十年的原因。 * 鄭委員麗君:新加坡的勞動報酬已經高出我們這麼多了,他們的人力部長最近還指出,他們政府將緊縮外來人力政策,協助企業提高生產力,降低對外來人力的依賴,這樣才能促進薪資成長。 * 陳院長冲:他會這樣講,是因為新加坡這麼少的人口,卻已經有250萬外勞了。 * 鄭委員麗君:他們已經在緊縮外勞了,因為他們意識到…… * 陳院長冲:因為他們太多了,他們的勞動力裡面有一半是外勞。 * 鄭委員麗君:所以別人的經驗我們要學習啊! * 陳院長冲:我們有這麼嚴重嗎? * 鄭委員麗君:他們已經意識到引進更多外勞只會讓企業無法提升,只會讓薪資無法成長。 * 潘主任委員世偉:報告委員,我們現在1,090萬的就業人口裡面,所引進的產業外勞只有24萬人,相對比例非常低。可是新加坡的比例非常非常高,超過全國人口一半以上。 * 鄭委員麗君:前4年我們引進的外勞人數是民進黨執政8年的2倍,以時間來算總共是以4倍的比例在增加,你還說外勞引進得少! * 陳院長冲:不是,鄭委員,你如果要跟外國比較的話,和新加坡比就可以比得出來,我們的產業外勞才24萬,另外還有大約20萬名看護工,可是新加坡有250萬的外來勞動力,而他們的人口就那麼一點點。 * 鄭委員麗君:院長,我非常誠懇地告訴你人民為什麼無感或者為什麼沒辦法有感,是因為人民看到政府走到一個錯誤的方向,如果你的方向對,人民還會給你時間,但是當你的方向完全錯誤的時候,年輕人就感到沒有希望。 * 陳院長冲:這點請鄭委員指教。我們的方向已經講得很清楚了,請委員指教我們哪一點錯了。我們現在要提升產業的附加價值,改變產業結構,這個不對嗎? * 鄭委員麗君:好,你要我指正你,我就指正你。政府完全在走cost down的老路,一味壓低勞動成本,…… * 陳院長冲:沒有、沒有。 * 鄭委員麗君:這樣會延遲臺灣產業結構的轉型。 院長,我在此鄭重告訴你,我反對外勞薪資脫鉤,而且我有三大理由,第一,脫鉤只會讓臺灣整體工資再下降;第二,外勞工資脫鉤…… * 陳院長冲:鄭委員,所謂脫鉤就是本勞薪資可以高一點。 * 鄭委員麗君:請你聽我講完。 外勞薪資脫鉤等於宣布政府不做產業升級轉型,臺灣的年輕人未來沒有希望。 * 陳院長冲:這個推論有問題。 * 鄭委員麗君:第三,外勞薪資脫鉤嚴重阻礙臺灣的國際貿易。 * 陳院長冲:為什麼? * 鄭委員麗君:我先告訴你脫鉤為什麼工資會往下掉。請問現在30歲以下年輕人的薪水大概是多少? * 陳院長冲:我們沒有這樣的統計數字。 * 鄭委員麗君:你沒有?你什麼數據都沒有!你什麼都不知道! * 陳院長冲:我們只有15到24歲的資料。 * 鄭委員麗君:30歲以下的年輕人有63%薪水在3萬元以下,部分工時的平均薪資只有1萬2,36萬人在2萬元以下;15到24歲的年輕人薪資未滿2萬的有38%,未滿1萬5的有17%,…… * 陳院長冲:鄭委員,部分工時的薪資你不能用月薪去算,只能用時薪去算。 * 鄭委員麗君:你只會在這些細節上打轉! 院長,以目前的薪資水準,再開放更多外勞、再脫鉤的話,只會讓我們最底層、薪資最低的受雇者遭受嚴重的土石流啦!你知不知道一旦脫鉤,最先受到衝擊的就是身心障礙者?我們的身心障礙者有三分之一收入在2萬元以下,現在企業雖然有定額進用,但是企業寧願繳罰款,也不願意僱用身心障礙者,一旦引進更多外勞、脫鉤以後,立刻受到衝擊的就是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機會。 * 潘主任委員世偉:跟委員報告,外勞配額增加並不全然用於身心障礙勞工工作的場所。 * 鄭委員麗君:這是你說的,實際上企業就是會…… * 潘主任委員世偉:他們是應該進用沒有錯,但是他們從事的和委員剛才講的外勞部分並不是一樣的工作。 * 鄭委員麗君:我們政府完全是掩耳盜鈴…… * 潘主任委員世偉:那是不一樣的工作。 * 鄭委員麗君:政府完全不顧人民會受到什麼樣的傷害! 我再告訴院長,工資脫鉤等於宣告我們不努力追求產業升級轉型,等於宣告我們的政府沒有志氣,不往上提升,只讓產業和勞工往下沈淪,也等於讓我們的年輕人完全沒有希望。這是我反對的第二點理由。 第三,請教院長,你看過臺日投保協定的內容了嗎? * 陳院長冲:有。 * 鄭委員麗君:施部長,臺日投保協定第二十四條的內容是什麼? * 施部長顏祥:我不記得第二十四條是什麼。 * 鄭委員麗君:我唸給你聽:「雙方咸認,不應藉由放寬健康、安全或環境措施,或降低勞工標準,以促進來自他方或其他任何國家或地區投資人之投資。」這是臺日投保協定…… * 施部長顏祥:委員一講我就知道了,那是一般性的、國際性的協議裡面,對於環境、勞動人權所做的一般的國際標準的規定。 * 鄭委員麗君:院長,政府告訴我們要加入TPP,要努力和美國簽TIFA,可是你有沒有看過美國2012年,也就是最新的模範雙邊投資條約(BIT)?該條約第十三條第三項載明了同樣的觀念,你有看過嗎? * 陳院長冲:其實更明確的觀念應該是在第一百四十三號國際勞工公約裡面,可是這份公約連美國本身都沒有簽字,可見這個問題在國際上還是有爭議的。 * 鄭委員麗君:2012年最新的BIT文件…… * 陳院長冲:它只是一般性的原則。 * 鄭委員麗君:你說這只是一般性,但是當美國要跟澳洲、新加坡和中南美國家簽訂FTA的時候,事先提出的報告都很清楚地說明,要求簽約方不得降低勞動條件來吸引外資。一旦外勞與基本工資脫鉤,政府口口聲聲說要加入TPP、TIFA和FTA,就會全部生變,嚴重衝擊臺灣的國際貿易。 * 陳院長冲:這是兩回事。委員引用的條款和國際勞工公約的條款是兩回事,委員引用的條款只是很一般性的,真正講得比較明確的是國際勞工公約,可是它連美國都沒有簽署。 * 鄭委員麗君:國際勞工公約清楚指出同工同酬的觀念…… * 陳院長冲:委員應該非常清楚它的簽約國實在非常有限,聯合國的會員國簽約的還不到四分之一。 * 鄭委員麗君:院長真是目光如豆、視野短淺。 * 陳院長冲:我們是要維持國家的競爭力。 * 鄭委員麗君:我們希望政府有志氣,不要往下沈淪,但你還是抱持舊思維,我真的非常納悶為什麼這樣的團隊還有辦法繼續維繫這個政權。 * 陳院長冲:我必須通盤考慮所有的因素。 * 鄭委員麗君:我跟院長說,你們之所以能繼續站在這邊執政、維繫政權,我整個看下來,你們5年來靠的就是口號治國。我敢在這邊說,你們騙很大。 你們最近提出經濟動能推升方案,我給院長看一下資料,似曾相識啦!從愛臺12項建設、黃金十年,到經濟動能推升方案,各部會行政官僚給你的就是把舊的計畫重貼標籤,再把它包一包,只是名稱換成經濟動能推升方案,其實裡面幾乎是一模一樣的政策。包括你們這兩天宣布的黃金廊道、樂活農業,這本來就是要解決地層下陷的問題,…… * 陳院長冲:可是我們現在要開始做啊! * 鄭委員麗君:其實你們很多計畫完全都是舊的啦! 這次大選我們已經指出,「黃金十年」基本上就是黑心食品,它就是一個過期食品,只是把有效期限拿下來,重貼標籤,換一個品牌,然後再上市,這就是「黃金十年」。 * 陳院長冲:委員這樣講是不公平的。 * 鄭委員麗君:和現在的經濟動能推升方案如出一轍,計畫完全是一樣的。還有更離譜的,院長請看資料中空白的部分,那就是做不下去的啦!因為做不下去,所以乾脆拿掉。譬如愛臺12項建設說要造林6萬公頃,到了「黃金十年」,說要造林4萬公頃,最後做不到,乾脆拿掉。這就是你的經濟動能推升方案啦! * 陳院長冲:委員對此有誤會。這只是經濟動能的推升,所以我們是以GDP的幾個元素來規劃,GDP以外的元素我們只是沒有納入而已,並不是不做了。 * 鄭委員麗君:這和舊的計畫一模一樣,只是把做不下去的拿掉而已! * 陳院長冲:沒有一模一樣,我們有加入很多新的元素。 * 鄭委員麗君:你說自己是為了拉高GDP,可以說是唯GDP主義的施政思維,那我請教院長,經濟動能推升方案要增加民間投資至少1兆元,對不對? * 陳院長冲:這是每年。 * 鄭委員麗君:每年增加1兆元。請教院長,現在民間投資的水準是多少? * 陳院長冲:跟鄭委員報告,光是這兩個禮拜以來,比如經濟部找了20家願意回台投資的部分就有380億元;這兩天找了外商來…… * 鄭委員麗君:你的招商目標完全跳票了!你不要再講這兩年了。 * 陳院長冲:我是講這兩個禮拜,實際上,廠商來…… * 鄭委員麗君:院長,現在的FDA、外國人投資的直接金額,台灣只贏過安哥拉,比北韓還要差。 * 陳院長冲:那個是一個誤會。 * 鄭委員麗君:我現在問你的是民間…… * 施部長顏祥:那個是嚴重的誤會。 * 鄭委員麗君:我現在問你的是民間投資,你說要1兆元,請你告訴我,現在是多少? * 陳院長冲:民間當然包括外面來投資的。 * 鄭委員麗君:現在是多少? * 陳院長冲:現在的數字…… * 鄭委員麗君:謊言啊!現在是多少? * 施部長顏祥:跟委員報告,經濟部所負責的製造業加技術服務業一年都超過新台幣1兆元。 * 鄭委員麗君:現在是多少都不知道。 * 施部長顏祥:今年1到9月…… * 鄭委員麗君:2011年是多少?2.2兆。2012年的目標值,2.2兆。院長,已經2.2兆了,你的經濟動能推升方案說要1兆。 * 施部長顏祥:剛剛講的是經濟部的製造業…… * 鄭委員麗君:你所說的1兆是包含在2兆,還是2兆再加1兆?請告訴我們人民,多少? * 施部長顏祥:很清楚,是在經濟部的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裡面。 * 鄭委員麗君:所以要再加1兆,對不對? * 施部長顏祥:所以是在2.2兆裡面。 * 鄭委員麗君:你做得到嗎?是不是下一次再用一個新的計畫,然後把這個拿掉? * 施部長顏祥:我剛剛講過,現在我們每一年都訂1兆,都做到了,今年已經做到8成了。 * 鄭委員麗君:你要再加1兆,你做得到嗎? * 施部長顏祥:剛剛講是在這裡面啊。 * 鄭委員麗君:好,都是用解釋的,我們再來看…… * 施部長顏祥:沒有,這是事實。 * 鄭委員麗君:你的經濟動能推升方案說要讓中間企業躍升,有計畫,沒有預算;你說要航空城,還沾沾自喜,送進來的一樣沒有預算;你還說2012年投資有反彈,只是動能沒有延續,說謊!2008年裡面有好幾次超過2010年。所以經濟動能推升方案跟633、愛台12項建設、黃金10年一樣,到現在都是口號治國,騙很大! * 陳院長冲:跟委員報告,其實預算裡面都有,有些部分是部會已經有預算,只是用移緩就急的方式。 * 鄭委員麗君:預算沒有,不要再說謊!航空城完全沒有預算! * 陳院長冲:航空城是用基金的預算。 * 鄭委員麗君:你們要機場公司去編航空城的預算。機場公司要二千多億元,現在只有二百多億元。…… * 陳院長冲:像中間企業,我們是用科專基金,所以不在總預算裡面。…… * 鄭委員麗君:這二百多億元裡面,流動的金額也只有三十幾億元,其他都是設備…… * 陳院長冲:您剛才特別提到中間企業…… * 鄭委員麗君:你還要再騙我們,把這個錢再灌進去!…… * 陳院長冲:中間企業當然不是在總預算裡面,是在科專基金裡面。 * 鄭委員麗君:我想告訴院長最後一句話,有一個人說過:「現在真難過,真嘔,韓國怎麼可能贏我們這麼多?政府做這麼多愚蠢的決定,在原地踏步這麼久。」這個人是誰?是馬英九在2007年批評阿扁的話,還說阿扁捐半薪是應該的。我希望院長去建議總統,把薪水捐出來啦!要讓人民有感,只有一件事:內閣改組,總統捐半薪,人民最有感! * 陳院長冲:謝謝指教。 * 主席:請翁委員重鈞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翁委員重鈞","主席","陳院長冲","陳主任委員保基","馮院長明珠","李部長鴻源","毛部長治國","施部長顏祥","曾部長勇夫"],"digest":"f2accd4923e15246aa78d72ff066fa5cf708255f"} ``` * 翁委員重鈞:(10時3分)主席、行政院陳院長、江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首先恭喜院長,今天報紙以斗大的標準報導我們的出口終止連6壞、成長2位數,恭喜你。 * 主席:請行政院陳院長答復。 * 陳院長冲:(10時4分)主席、各位委員。這是經濟部從年初開始所做的分散市場的努力,看到一點成果。 * 翁委員重鈞:對。這段時間我們真的很鬱卒,從TVBS的民調,我們看到很多很悽慘、很差的數字,馬總統的民調支持度剩下13%,內閣團隊的支持度只剩下14%,陳院長大概也只有18%,都是創歷年來的新低。今天我們好不容易盼到這樣的好消息,個人覺得我們更要努力,更要珍惜這難得的成果。 過去研考會曾經做過十大民怨的調查,不曉得最近有沒有重新做過民調,到底什麼是我們最新的十大民怨?有沒有做過? * 陳院長冲:我最近看研考會做的資料,好像沒有這一項。需不需要請研考會主委說明一下? * 翁委員重鈞:不用。陳院長,20年前我在立法院一直看你到今天,我覺得你是一位勇於任事、腳踏實地的政府官員,今天發生這樣的情況,老實講,我們都不願意看到。一項、一項地檢視過去我們的十大民怨,好像都沒有辦法解決,我們也很難過、很遺憾,加上內閣閣員輪流出狀況,每一次出狀況,院長的民調又再一次地創新低,我覺得這對你來講實在很不公平,因為不是你做不好,而是整個內閣團隊有問題。 * 陳院長冲:我會再努力。 * 翁委員重鈞:前幾天我與一位財經界大老聊天,他認為馬總統的民調會受到重創、陳內閣的聲望會這麼低,很大的因素來自於證所稅當時沒有當機立斷、快刀斬亂麻,而讓它一直在蘊釀,才造成很大的民怨。陳院長出身財經界,發生這樣的事情,老實講,都是不應該的,實在是很可惜、很遺憾的事情。這是財政部的部分。 後來發生了行政院秘書長一案更重創了內閣的聲望,接下來是經濟部的油電雙漲政策、最近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我到外面從頭到尾都被人家罵,現在基層到處都在罵,我已經不知道該如何自處了。再加上最近高速公路計程收費的問題可能會有一個轉寰。 你的部會輪流在出狀況。我今天請農委會陳保基主委上台,我已經跟他討論了兩次的會議了,昨天晚上我們還通電話,我告訴他:你堅持你的原則,我還是堅持我的原則。我要提出最新的六大民怨,就是除了剛才提到的5個以外,再加上農委會推出的休耕二期改為一期。 院長,根據報紙的分析,這項政策雖然只有16萬人領取休耕補助二期,但是你不要忽視這16萬人的權益,以及他們所代表的民意。一定要走這條路嗎?我來自於南部的農業縣份,坦白講,對於南部農民的心聲,我難道沒辦法準確掌握嗎?在南部這麼艱困的選區裡面,我沒有辦法選上啦!就是因為能夠充份掌握、充份了解南部農民的心聲,我今天才有辦法來到立法院。我今天如果沒有為這件事情幫我們的農民講話,我覺得自己愧對嘉義縣、南部地區的農民啦!今天所有的事情,從證所稅開始,哪一項不是扛著社會公平正義的大帽子說要進行改革?最近報紙用了這麼大的篇幅在報導休耕的問題,從中我又看到這句話:「這不符合社會公平正義!」院長,希望你能慎重的考慮一下,16萬的南部農民,難道他們是不做工作嗎?有時他們也想休息,因為年紀大了,體力不行了,為什麼一定要把休耕補助從兩期改成一期?本席真的不解為什麼非走這條路不可? * 陳院長冲:委員講得很有道理。但基本上,我們看到一個現象,就是希望所有農地能夠產生它的價值,也就是恢復生產力,這是我們的第一個目標;第二個,我們希望這些農地能夠創造就業機會。如果可以解決這兩個問題,任何手段我們都可以來討論。 * 翁委員重鈞:院長,對於你的說法,我很贊成,就像昨天陳主委說的,我也很贊成啊!活化休耕田當然很重要,只要可以創造農村的就業機會,讓農村再生,有哪一件事情我不重視?難道我不重視農村和農民?我一樣很重視!但是在這個大前提之下,不一定非走休耕補助由兩期改成一期這條路不可啊!對此本席真的不以為然。前幾天我才告訴陳主委:「你實施這個政策,報紙也有登出來,根本是在清算老農!說得明白一點,就是殺死農民不必用菜刀!」這些話都已經出來了,就像鄉下說的:「馬英九根本不重視我們這些農民,都是在犧牲我們這些農民,所以原本我們可以領到9萬元,現在只剩下4萬5,000元了。他就是不讓我們這些農民活下去嘛!」院長,我認為不一定非要走這條路不可,你不要看這些農民都默不作聲,以為他們都不會講話,所以一定要走這條路。也許你們真的覺得農民很弱勢,因為在立法院裡面,真正在為農民說話的立委不多。如果你們這樣想,就是忽略農民的權益了! * 陳院長冲:報告委員,如果大家目標都一樣,方才委員贊成這個目標…… * 翁委員重鈞:我贊成啊!活化休耕田,這個沒有問題啊! * 陳院長冲:活化休耕田,就是希望創造就業機會,為農村帶來活力。如果都贊成這個目標的話,我剛才說過,有關手段的部分,大家可以來討論。是不是可以請陳主委向委員作一說明? * 陳主任委員保基:報告委員,我也是來自屏東農村,我回去的時候,我的同學告訴我:「你拿這9萬元在那邊拋荒,這種事情政府竟然做得出來!」我想這是另外一種聲音啦! * 翁委員重鈞:不是只有這種聲音而已!我聽到的就有十幾種聲音,要說都可以有理由。但是政治這種東西,和我們讀書不一樣,我告訴你…… * 陳主任委員保基:第二點,在5萬公頃的休耕地地主當中,有58%不是農保,而是兼作農業,如果他有土地,而且是兼業農,他就會耕作,不會休耕啦! * 翁委員重鈞:你說的,我都知道啦! * 陳主任委員保基:第三點,有關老農的問題,我們的配套措施可以和委員討論,看要如何保障老農。連昆濱伯都告訴我說:「這樣做很好,否則把田放在那裡拋荒,那是很沒有天良的事情!」…… * 翁委員重鈞:對啊!我們過去空下一行沒有種植都不行的!本席並不是反對休耕田要活化這件事,但是你的報告我都看過了,包括農糧署今年所提的「休耕田活化擴大經營規模」這份報告,我也看過了。經過短短幾個月的時間,今天你們推出了這一條路,我不是說它不對,我也一再強調,你的最終目標沒有錯,但不是現在馬上就能實施的,因為其中有些問題是要靠時間、教育以及政策的配合,慢慢來完成的,並不是現在馬上就能去做的! * 陳主任委員保基:這個議題已經討論了將近10年,每一次要做的時候,遇到選舉就縮手。台灣的農地有45萬公頃種植水稻,1年當中有20萬公頃在休耕,因此,政府花了100億,沒有任何的生產力和就業機會,這要如何對國人交代? * 翁委員重鈞:你這樣說本席很反對,你怎能一天到晚和農民計較? * 陳主任委員保基:不是、不是。 * 翁委員重鈞:你不要去動農民的腦筋,這樣和農民計較!身為農委會主委,竟然說出這種話,本席真的很為我們的農民感到心酸!本席並沒有否定你的理想,但是我要再次強調,去年柿子1顆2元的事件,你們還記得嗎?如果你們能夠做好輔導產業,照顧農民,人家怎能藉此機會政治操作?人家就是故意說柿子1顆2元,讓嘉義的柿子賣不到好價錢,就連稻穀都賣不到3元,有人說這是稻市的內線交易,錢都被生意人賺走了!還有,他們說嘉義的稻穀已經破了900元,所以嘉義縣的農民想要讓稻穀賣到好價錢是不可能的,這完全是政治操作嘛!再來,老農津貼調個316元,當時本席是反對的,可是連學者專家都站在你們那邊,到現在如何呢?我們必須承認這個調幅是不對的!政治的問題不是理論上怎麼講就一定是對的,我們不能影響這些既有農民的權益…… * 陳主任委員保基:報告委員…… * 翁委員重鈞:對於要如何活化休耕田、如何讓農業再生、如何創造農村的產業等等,這些我都贊成,但是我絕對不能接受把休耕田兩期的補助改成一期,然後說這是在幫助農民! * 陳主任委員保基:報告委員,我向院長簡報時,院長也同意,就是說花100億,但要有生產力和就業機會。這是我們的目標,我們並沒有要減少這筆錢,而是照常花在農村上,但是如果把土地放在那裡不用,就會像昆濱伯說的:「這是沒有天良的,竟然拿錢來叫人家不要做!」所以到底要怎麼做…… * 翁委員重鈞:拿錢叫我們不要做,不是我們要的,因為我們一向勤儉,是政府的政策要我們休耕啊! * 陳主任委員保基:所以代現在要慢慢改變嘛! * 翁委員重鈞:慢慢改變?今年1月,我們才在討論活化休耕田如何補助,結果現在又說明年要開始實施把兩期補助改成一期…… * 陳主任委員保基:這是一致的,活化休耕田就是把休耕的土地活化…… * 翁委員重鈞:我絕對不能接受啦!如果主委要跟我辯論,我隨時隨地都有準備,可以和你辯論,就算你把所有專家學者都找來也沒有關係,但是我絕對不能接受這種想法! 院長,我支持你方才所說,我們要幫助農村、幫助農民,讓農村有活力,讓農村有就業機會吸引青年返回工作,俾提高農民的收益,甚至我也贊成活化休耕田,但是我不能接受這種政策!本席希望在手段上能夠調整,請你多去聽聽南部鄉親的聲音,尤其是出身南部之立委的聲音,以免造成第六個民怨! * 陳主任委員保基:報告委員,我們這個政策曾經向南部的各縣市長以及農會說明,各縣市長都同意一定要活化…… * 翁委員重鈞:叫同意的人出來,如果嘉義有人同意,叫他出來! * 陳主任委員保基:現在所計較的是特用作物…… * 翁委員重鈞:如果有人同意,叫他站出來講!免得到時又有人說,嘉義縣長同意休耕兩期變一期,叫同意的人出來!不能這樣啦!南部的經營已經很困難了,因為南部的鄉親覺得執政黨不照顧農民,所以我們經營得很辛苦,為什麼要把休耕二期改為一期呢?讓我們連解釋都解釋得不清不楚。 * 陳主任委員保基:這不會影響到正經農民的權益…… * 翁委員重鈞:絕對造成影響!要打擂臺,要辯論,我隨時奉陪,但我不能接受主委這種想法!或許有一天,主委的理想可以做得到,不過此時此地不宜!因為當中有太多的政治操作,況且要推動這項政策,還是得扛起社會公平正義的大旗,最後就只能無疾而終,徒然留下民怨罷了!根本沒有任何好處!行政團隊的民調已經夠低了,不要再搞這些了! *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會再跟委員報告、說明。因為農地政策如果一直這樣下去,很多真正想回家耕作的農民…… * 翁委員重鈞:我有叫你一直這樣下去嗎?我們也有理想與目標,我只是希望手段與過程要改進,有叫你一直這樣下去嗎? *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會再向委員說明…… * 翁委員重鈞:當年蘇嘉全當農委會主委時,沒有人要做休耕田活化,所以先在我們嘉義試辦,因此,休耕田活化是好的政策,我有反對嗎?我支持,但事情不是這樣做的,也一定有很多政策可以搭配。我要再重複一次,請院長多聽聽南部鄉親的聲音。陳主委的理想很好,陳主委的看法也都正確,但在執行的過程中,怎麼做才能讓農民願意並達成目標才是最重要的。四川大地震、日本核災,台灣的捐獻都是最多的,台灣人是有愛心的,因此,不能用政策把有錢人口袋裡的錢拿出來分給窮人,這種道理在台灣是行不通的!理論或許可以,但在台灣卻是行不通的。換個角度想,一樣可以達到目的,卻可以讓農民感受到政府在照顧他們,讓年輕人覺得政府有設身處地幫他們設想,政府也可以幫得上忙,但做事絕對不能這樣做!院長,我要再一次拜託。今天的報紙報導,院長退回NCC所草擬的電信法修正案,同理,我希望休耕田活化政策也能慎重評估。否則照現在這樣,我一定反對到底,如同我反對行政院老農津貼調整幅度一樣,一定反對到底!我出身南部,來自嘉義縣,來自一個農業家庭,我所說的,都是為嘉義、為農民、為內閣整體著想。 * 陳院長冲:首先,有關NCC草擬的電信法修正案,那是各部會仍有意見,因此請NCC再考慮,並非我個人想退回。其次,誠如翁委員所說,大家的目標都一樣,都是休耕活化,如此,事情應該很好處理,問題僅在於方法。陳主委提到兩期改一期,應該只是想減少不必要的誘因,也就是強化正面誘因,減少負面誘因。 * 翁委員重鈞:我沒有說他不對! * 陳院長冲:只要可以達到目的,是可以想出不同的方法。 * 翁委員重鈞:我們可以用很多方法來達到目的,我也沒說陳主委不對!其實他的想法與理論,我也沒說他錯,只是過程與手段要再溝通。 * 陳院長冲:我看得出來,因為委員一定把整個方案通通都看過了,其實大家可以再討論一下,看看哪些可以用而哪些不能用。 * 翁委員重鈞:不只是看過,而是通通背起來,否則哪能不用看就與主委討論呢?而且不管要討論多久都可以!為嘉義,為南部鄉親,為農民…… *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也是抱持相同的心情。其實大家的目標都一樣,因此希望能討論出一套可以推動的方法。 * 翁委員重鈞:既然目標一致,大家就照院長的方法做,再討論看看,不能現在就非得怎麼做不可,我認為應該還有其他方法才是。 *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會再與地方溝通。 * 翁委員重鈞:謝謝主委。 故宮南院連續發包兩次都流標!其實不論是馬總統或我本人,都曾經承諾故宮南院一定準時開館。院長,故宮南院究竟該怎麼解?怎麼做才能讓故宮南院依照工程進度執行、開館? * 陳院長冲:我們也很關心這件事,因為一件工程流標兩次,當中一定有原因,而且廠商也一定有其顧慮,所以我們必須先瞭解清楚廠商的顧慮為何。當然,這件事故宮本身也有責任,因此,故宮也拜託內政部營建署幫忙,這是我所瞭解的。不過首先要做的是,把投標廠商的潛在疑慮消除。 * 翁委員重鈞:根據報載,內政部營建署負責此項工程招標,我希望內政部李部長與故宮馮院長能儘速消除投標廠商的疑慮,儘快讓工程發包出去,否則作業時間上一定來不及!我們並非想跳票,而是想把事情做好,讓嘉義縣鄉親知道我們是一個守信用、負責任的團隊,可以嗎? * 陳院長冲:沒有人要跳票,只是現在發現狀況,就必須瞭解原因。剛才馮院長表示,已經瞭解原因,也做了處置,可否請馮院長說明一下? * 馮院長明珠:原因有四個,而我們都解決了。至於第三度上網招標的公文已經到營建署,這一、兩天就可以重新上網招標。 * 翁委員重鈞:李部長,請多費心了。 * 李部長鴻源:這是一定的,待新文件通過後,馬上就可以辦理招標。 * 翁委員重鈞:相關問題要儘速解決。 * 陳院長冲:現在就是對症下藥,既然症狀知道了,藥也出來了,後續的事情應該可以順利推動。 * 翁委員重鈞:我希望能讓嘉義縣鄉親知道,我們是努力在做事,而且會好好地把事情做好。 * 陳院長冲:這是大家的共同目標。 * 翁委員重鈞:另外,我最近曾經與交通部毛部長前往嘉義機場看過…… * 陳院長冲:水上機場嗎? * 翁委員重鈞:對,我希望水上機場也能有直航包機…… * 陳院長冲:國際航線的直航包機嗎? * 翁委員重鈞:對,因為現在只剩下嘉義沒有國際航線包機。綜觀整個西部走廊,有竹科,有工業園區,就剩嘉義什麼都沒有,就連機場,也只有嘉義無法飛直航包機。為此,我協同毛部長一起去看過,也希望院長能鄭重告訴我們,嘉義機場何時可以飛直航包機? * 毛部長治國:報告委員,上次去看過後,也曾向委員做過說明。因為嘉義機場比較小,所以民航局想出設置簡易的CIQS進出關設施,這個可以很快準備好。 另外,在兩岸互相照會方面,我們可能也要把嘉義機場納入兩岸包機直航的範圍之內,要先把這兩件事情準備妥當,這個協商大概在今年年底之前會有…… * 翁委員重鈞:年底? * 毛部長治國:對,年底之前會碰面,等到這些都完成以後,接下來就是包機如何飛航,這個部分可能需要地方自己去想辦法促成包機的飛航,大概是這樣。 * 翁委員重鈞:部長,我謝謝你去嘉義看這一趟,也確定說嘉義的水上機場將來可以成為國際機場。 * 毛部長治國:可以飛包機。 * 翁委員重鈞:但是如果能夠提早的話,我希望不要拖到12月底,再趕一下啦! * 毛部長治國:對啦,兩岸的部分因為涉及到互相照會的問題,如果不涉及兩岸,而是其他國際航線的包機,只要包機的籌備已經成形,我們都可以儘快促成。 * 翁委員重鈞:好,我希望最慢能在12月底就有首航典禮。 * 毛部長治國:兩岸的部分我比較不敢講,其他的國際航點,只要包機安排好,有關CIQS的這些設備,我們與相關單位都會來協助。 * 翁委員重鈞:好,謝謝。 最後,昨天陳長文律師在中國時報的第14版「天堂不撤守」專欄寫了一篇「犯罪嫌疑人匍匐在司法路上」的文章,請問院長有看過嗎?你知道這篇文章在說誰嗎?你大概沒有看過。 * 陳院長冲:沒有。 * 翁委員重鈞:我簡單跟你說一下內容,這篇文章寫的是過去經濟部水利署一位公務員—賴丁甫的案子,我會與這個人接觸、結緣是因為四個字,我們都認為水利工程如果是「利益眾生」的事情就要努力去做,其他的我們就不介入黨派之爭,我跟他是這樣結緣的。他是一個清廉到不敢吃我們便當的人,他是這麼好、這麼認真、這麼勇於任事的公務人員,因為業者在帳簿上記載了他收了10萬元,其實這10萬元是他們自己花掉了,根本就不是這個人拿的,結果他被判刑7年半。 本來我並沒有要質詢這個議題,但是陳長文律師寫的這篇文章給我很深的感觸,我也特別去把監察院對於這件事情的報告都調出來,裡面的理論都一樣,一個這麼好的公務人員,卻讓他受到這樣大的打擊,甚至於是一種冤獄,我們到底要如何維護他的清白、挽救他的清白?怎麼樣來幫助他?院長,他是你的部屬,也是施部長的部屬,你們要怎麼做? * 陳院長冲:這個案情我不太清楚,我請施部長來答復。 * 施部長顏祥:謝謝翁委員很關心這位同事,我跟他的家人見過面,也談過,我們也希望能窮盡一切司法的救濟力量來幫他忙,但是誠如委員所說的,目前他還在服刑中。有關這個人的品行,我們對他有充分的信心,所以可不可能用特別救濟的方式或是監察院採取一些特殊的方式,可能是目前比較可行的方式,我們也在安排當中。 * 翁委員重鈞:院長,本席希望你去指示經濟部長,現在有監察院的報告以及陳長文這篇文章,我們可不可以去好好研究一下,因為他是你們這麼好的部屬,也是一位如此認真、勇於任事的公務人員,我們不應該讓他蒙受不白之冤,院長是不是應該請經濟部長去請教法務部,看看有沒有辦法找出一些理由來幫他走非常上訴的路線,其實他也曾經提過非常上訴,但遭駁回,請你們去想想看幫他找個機會走非常上訴的路線。另一方面,本席希望院長要求部長去找一些法律上的專業人才,或是請法規會的人員幫他、協助他,看看如何提出再審之訴。部長,我不知道你對這個案子究竟瞭解多少。 * 施部長顏祥:我剛才說過,我有和他的夫人見過面,也談過這件事情,因為我覺得他的冤屈很大,所以只要有任何可行的方式,我們都願意來嘗試。 * 翁委員重鈞:陳長文律師是一位大律師,當他看到這個案子及監察院的報告,我想李復甸和尤美女也跟他沒什麼關係,可是他們都願意幫他做這樣的事情,今天面對這麼好的一位部屬,你們難道不能提供一點協助嗎?曾部長,如果有機會的話,能不能幫他提出非常上訴,或是找一些人協助他提出再審? * 曾部長勇夫:我們可以要檢察署指派檢察官調卷再來詳細研究,看看能不能聲請非常上訴或再審,我們會從這方面去努力。 * 翁委員重鈞:好,非常感謝曾部長,假如有一天能夠恢復他的清白,我一定會帶著他當面向你們這幾位長官說謝謝。謝謝。 * 陳院長冲:謝謝。 *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休息10分鐘,休息之後繼續進行施政報告之質詢。 * 休息(10時37分) * 繼續開會(10時51分) *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繼續開會,進行施政報告之質詢。 * 請蘇委員清泉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蘇委員清泉","主席","陳院長冲","毛部長治國","曾部長勇夫","吳委員長英毅"],"digest":"38e14cc5db3b20c3bac023f334cea9c4520a6987"} ``` * 蘇委員清泉:(10時52分)主席、行政院陳院長、江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大家早安。恭喜院長,9月份的出口有271億。剛剛大家都鬆了一口氣,但在我看來,因為去年的基期base比較低,不過anyway真的是正向。 * 主席:請行政院陳院長答復。 * 陳院長冲:(10時53分)主席、各位委員。絕對數字、比例都上升了。 * 蘇委員清泉:在野黨一天到晚杯葛、搏版面、搶媒體,然後吹毛求疵。這是在野黨的職責,如果沒有這樣做,他就失職了。所以院長就聽一聽,有則改之,但還是要努力。最糟糕的是內閣閣員本身。一個團隊是打群架的,就好像我們醫療,即使是開器官移植,醫生開刀技術再厲害,OPU之後的care如果不好,病人也一樣會死亡。手術成功,病人死掉,所以team work是非常重要的。 在閣員裡面,我發現有一些人像自走砲一樣。每次我們幹部在討論時,常常就很憂心,所以陳院長你要約束你的團隊。一定是團隊,口徑一致,不要各說各話,這樣讓我們委員也很困擾,要替你們講話、辯駁也不知道要說什麼。再來就是,很多事情常常是看到報紙報導後,才知道你們說了什麼。不過自從陳士魁秘書長接任後,這部分情形已經大大改善了。我們很感謝秘書長和副秘書長的努力。 今天本席的質詢分為兩部分,前半部是交通建設;後半部是講醫療、醫療人權和海外醫療。在交通建設方面,我現在要講的是屏東縣。屏東縣只有農業、漁業和觀光,其他高科技或什麼都沒有。有一個農業生技園區,由農委會管理,但土地屬於工業局。這有點奇怪,當初怎麼弄的也搞不清楚,反正現在有一些加工的…… * 陳院長冲:它那裡因為有一個特別條例,所以設了一個生技園區。 * 蘇委員清泉:我們希望它的產值愈來愈高。 屏東縣就是農業、漁業和觀光。這觀光的三角區域,毛部長一定很清楚。它包括了大鵬灣風景區、小琉球和墾丁。我跟院長報告,現在跑到南部的觀光客愈來愈多,最困擾的是找不到景點,沒有地方去,所以這是我們要加強的。重北輕南是一貫以來的常態,我們希望趕快扭轉這個情形。 我要先講位於轉運樞紐的枋寮車站。部長知道枋寮車站吧? * 毛部長治國:我知道。 * 蘇委員清泉:枋寮車站是南迴鐵路還沒有通車之前,台灣最南端的鐵路車站。院長有去過嗎? * 陳院長冲:有,其實屏東我4年前就去了。 * 蘇委員清泉:請閣員大家轉頭看一下我帶來的資料照片。這就是現在的枋寮車站。這裡不是衣索匹亞,也不是索馬利亞,是台灣。枋寮車站連個電梯、手扶梯都沒有,什麼都沒有。大家可以看到輪椅是這樣推著橫跨鐵軌,然後站長和員工替百姓扛背包。整個台1線、17線的轉運全部都在這裡,坐火車也是到這裡,往南去恆春、墾丁也要從這裡轉。一天光是轉運的背包客、陸客和外國人,差不多有900人,假日更多。我有1次跑去看,那是個下雨天,從地下道下去剛好看到騎自行車的人在我眼前跌倒。我看了真的很痛心。 下一張是背著大包、小包的旅客。我們南迴鐵路的電氣化,院長說要在3年內完工還是規劃呢? * 毛部長治國:這部分我來說明。南迴鐵路現在我們進行到綜合規劃的階段。我們在明(102)年預算裡已經編列8千萬的設計費,代表這個案子已經開始要推動。就是接續在花東鐵路電氣化這個案子之下,我們來推動。所以枋寮車站的澈底改善,會納入那個計畫裡面來做。 剛剛蘇委員講的,就是在短期之內改善的部分,因為我們整個電氣化完成還需要一段時間,但短期內,有關從鐵路下車,要轉公路到墾丁去的這部分相關設施,我們會在近期做個強化。 * 蘇委員清泉:鐵路到屏東還是單軌,到台東的南迴鐵路也一樣是單軌,也沒有電氣化。 * 毛部長治國:我們先做電氣化,在花東那一段電氣化之後,會把台灣最後一段沒有電氣化的南迴鐵路全面電氣化。然後在瓶頸的路段,我們會把它雙軌化。 * 蘇委員清泉:我要強烈建議,雙軌、電氣化、車站的改建,你們要趕快做。 * 毛部長治國:對,我想…… * 蘇委員清泉:因為這種車站像話嗎?我們今年…… * 毛部長治國:花東鐵路就是藉這次電氣化把它全面做一番改善。所以我想枋寮這部分,我們大概在電氣化之前,可以先來做一些必要的改善措施。 * 蘇委員清泉:這個車站要馬上改建。不然的話,像今年有700萬的觀光客,明年搞不好有800萬,規劃到幾年後可能有1千萬的觀光客,這種設施會被笑死。我們看了會流眼淚!院長,這部分要馬上進行,尤其這個站是樞紐。整個枋寮的繁榮就是靠這個。 再看下一張,用踏板橫越鐵路,要是火車來了,就會被撞死,這是在仿寮車站。 下一張是大鵬灣,這是2008年本席競選第7屆立委時的文宣,我把它留下來的,這裡面對大鵬灣的訴求都是馬總統給本席背書的,從2008年到現在2012年,4年來一樣都沒有做,這個BOT廠商非常糟糕,在上個月的黨政平台葉匡時次長有到場。我跟各位報告,台北市信義計畫區君悅飯店最近單就內部改裝就花了37億新台幣,大鵬灣有五百多公頃陸地面積以及七百多公頃水上面積,花20萬元包括它的簽約金,這是在開玩笑還是在玩家家酒!在這個契約裡面有一條非常重要的是,所有營業項目活動必須要由原大鵬灣開發案的國際開發公司名義來進行,外面的廠商要進去跟他們合作,都要到這家公司辦理登記,大家都怕得要死,這家公司有點像二房東的心態,只懷著一個寶玉在那邊,其他的什麼都不動。政府該辦的事項,上次馬總統跟吳副總統到場剪綵的環灣大橋,道路方面除了還有一段還沒有拓寬以外,其他的公辦事項都幾乎都OK了,請問部長,對這個BOT廠商,你們要怎麼樣來督促他們加速,不然就讓他們退場吧! 請看下一張,這樣。請部長說明一下。 * 毛部長治國:我想任何BOT案的合約都有簽的好與不好,這個合約是在我們上任之前已經簽的,我們後來發現這樣規模與格局的觀光景點,整個投資預計最終也不過40億元,我當時看了,我就說,多一個零都不為過,但是合約已經簽了,是我們上任以前就簽的,現在在執行上來講,我們基本上,盯牢合約的要求,看他們是否構成違約,如果構成違約可能就要中止,大概要走這條路,要不然就要協助他儘可能突破以前的投資承諾,把大鵬灣的整個潛力發揮出來。基本上,大概是這兩個方向。 * 蘇委員清泉:我看,廠商是無力還是無心,我不知道,這個廠商是東方集團,他們在中國有十多家高爾夫球場跟渡假飯店,他們的資金應該是夠,但是這個大鵬灣國際開發公司是他們另外一家獨立的子公司,跟母公司完全無關,其他廠商如統一等都想要進來投資,但是因為礙於方才講得條約的關係,沒有人敢這樣做,這是否要解套,因為這是南台灣最大的BOT案,這是多麼大的一個案子,我們南部屏東人企望了50年,我現在五十多歲了,我從小就聽說大鵬灣要開發,可是到現在還沒有;最主要的是,這是總統的承諾,是不是? * 毛部長治國:這中間卡了一個BOT合約,有些時候中間就會產生隔了一層的問題,如果這個合約當初沒有簽好的話,就會有很大的困擾。 * 蘇委員清泉:因為這個合約是在陳水扁政府時代簽的嗎? * 毛部長治國:是我們上任以前就簽約、發包的。 * 蘇委員清泉:方才本席指出的癥結,你們要怎麼解套?葉次長說,他會有一套的辦法。部長,我們希望這個案子要加速趕快,要怎麼做,你們要用腦筋,不然的話,這麼好的地方沒有建設,觀光客也不知道要怎麼來,對不對? * 毛部長治國:我同意委員的看法,也了解你的心情。 * 蘇委員清泉:請問部長打算怎麼做? * 毛部長治國:這個需要,就像委員方才講的兩個方向,一是盯牢現在的合約,他們該做的,一分都不能少。另外再看還有什麼其他的方式可以有所突破。 * 陳院長冲:其實任何一個案子都是牽涉開發廠商1、財務,2、業務問題,現在還談不上業務,因為他們還沒有完成,所以,可能是財務面,方才蘇委員說他們的財務應該沒有問題,那就看他們有沒有心把他們的錢在這個資源上做一運用,這一點可以請交通部結合觀光開發專業人員跟法務人員好好做一研究,最重要的是契約,如果契約裡面有一些可以著力的就比較容易處理。另外,如果我們評估的結果認為他們可以做,那就輔導他們把這個事情做完。 * 蘇委員清泉:這裡面的開發像F1賽車場已經在營業了,有一部分像環評有部分還沒有通過。 * 毛部長治國:好像正式的營業執照還沒有拿到。 * 蘇委員清泉:對,本席還在幫忙他們解套,因為我們也希望地方能夠有發展,無論是環保問題或是營建署的問題,我們都在幫他們的忙,這些已經在做,他們有收入。可是滑翔翼、ㄅㄨㄅㄨ車、賽馬場、高爾夫球場全部都停擺,國際飯店也沒有。所以,這個一定要加強,本席今天拿出來總質詢,就是希望要列管。陳院長,這一定要列管。 * 陳院長冲:好。 * 蘇委員清泉:還有,南迴鐵路雙軌化,仿寮車站優先的部分? * 毛部長治國:先做電氣化,瓶頸路段雙軌化,我們現在整個的規劃是這樣。 * 陳院長冲:花東地區也是這樣先電氣化。 * 蘇委員清泉:車站要先做,車站要做轉運…… * 毛部長治國:主要的車站都會納入,沒有問題。 * 蘇委員清泉:你們可以先施工,要把車站弄好,有太多國外旅客、背包客、自由行的大陸客都在那個轉運站搭巴士到墾丁、恒春,我們的車站這個樣子,真是笑死人了,我們自己都看不下去了。 除了大鵬灣的部分,還有自來水,屏東縣自來水的普及率只有50%。再者,輕軌的設置,國道10號延伸到新威大橋,昨天本席去找秘書長跟副秘書長,這也是總統答應的,屏東縣的這些建設,如果本席不去爭取,別人也會去爭取,我們要先努力這一塊,好不好? * 陳院長冲:蘇委員一向很屏東的建設問題,這一點,我們會請各部會,如自來水是跟經濟部有關,其他的大部分跟毛部長有關,毛部長大概都會注意這些事情。 * 蘇委員清泉:曾部長,上次我們在總統府吃便當,本席特別問部長,因為我是醫生,有很多在野黨的朋友一直跟我講,日前本席也有跟部長報告,今天要在公開的場合就教部長,阿扁的事情搞成這個樣子,我問你,他是醫療問題還是法律問題,還是政治問題? * 曾部長勇夫:跟蘇委員報告,陳水扁先生現在等於戒護外醫這個應該是屬於法律問題也是屬於醫療問題,而不是政治問題,這怎麼講,根據監獄行刑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在監受刑人如果沒有辦法給他適當的醫治的話,他要再經過幾個過程就是,一、請外面的醫師進來沒有辦法醫治時,就要戒護外醫,就像陳水扁先生目前所做的,在這個階段,我們是尊重醫療跟醫師的專業認定,還有法律的這項規定。如果這一部分還是沒有辦法完成的話,進一步還要送病監治療,而病監治療仍沒有辦法醫治時,才有保外就醫的問題,所以要經過這幾個過程,而且這個純粹都是法律的規定。 * 蘇委員清泉:阿扁總統現在的病是重度憂鬱症,那是因為被關到發瘋了,以他的病情,如果能夠保外就醫的話,那麼我跟大家報告,監獄裡面差不多就有1,000人可以保外就醫。我講兩個例子就好,一個就是吳德美,大家都知道,他現在被關在高雄女子監獄,每個星期一、三、五有3次要戒護出來到國軍802總醫院洗腎,樣子幾乎不成人形,如果說要保外就醫的話,那個條件絕對夠。第二個是郭廷才,他是我的病人,他在我們醫院裝支架、在北榮裝支架,也在屏基裝支架,他現在裝了7枝支架,人關在屏東監獄,有糖尿病,眼睛都快要看不到了,前幾天又膽囊發炎,他比阿扁總統更有條件保外就醫,但是大家這個那個的也都不准。阿扁總統是精神方面的重度憂鬱症,人家說「凝死驗無傷」,氣死也是驗不出傷的。如果這個不是政治問題,民進黨跟在野黨的朋友一直跟我說,他們希望把阿扁總統放出來幽禁,像是翁山蘇姬、張學良、孫立人的模式,讓他在外面一個隔離的地方生活,或者他太太也可以進去陪他。你認為呢? * 曾部長勇夫:誠如剛才蘇委員所提到的,其實保外就醫或是戒護外醫,這兩個是完全不一樣的概念,有關我們要如何來處理,臺北監獄是執法單位,它一定要依據法律,但是它還要尊重醫師的認定,醫師認定犯人的疾病到了非保外就醫不可的程度,才有所謂保外就醫的問題。至於委員所舉的其它那些例子,那個是政治範疇而不是一般的刑事犯部分。 * 蘇委員清泉:所以那個是政治犯,不是一般的刑事犯? * 曾部長勇夫:不是刑事犯的。 * 蘇委員清泉:好,中華民國有史以來,因為刑事案件被關的民選總統,阿扁總統是頭一個,而他被關的地方也真的是太小了,所以能不能在北監裡面,就是說還是在監獄裡,但是另外找一個獨棟或是獨立的地方,讓他寬廣一點,這樣的話就可以解決70%的問題,也可以杜在野立委的悠悠之口,你認為怎麼樣? * 曾部長勇夫:其實陳水扁先生在臺北監獄的處遇已經比別的受刑人好很多,但是我們有跟臺北監獄瞭解過,我們希望在他戒護外醫結束回到臺北監獄的時候,監獄方面能儘量研究,進一步改善他在監舍裡面的一些環境,但是能夠改善多少?我們目前沒有辦法明確地講出來,但是一定會有進一步的改善。 * 蘇委員清泉:我們的在野黨有一些朋友私下跟我講,他們也不喜歡陳水扁出來在外面亂亂跑,因為他會亂講話,他一講話,不但是國民黨受不了,民進黨本身也受不了,所以他們是希望他好好地養病,有一個獨立、隔離的地方讓他好好養病。至於精神病的部分,歷史上有很多例子,最有名的是明成祖,他為了怕朱允炆殺他,結果就裝瘋賣傻還吃大便,真的是裝的,後來還把朱允炆幹掉,變成後來的明成祖,然後從南京遷都到北京,院長你知道這個故事對吧? * 陳院長冲:對,就是朱棣。 * 蘇委員清泉:然後朱允炆跑了,所以才會有鄭和下西洋去找人,鄭和造了那麼多大船,到南洋或是哪裡,聽說還跑到洛杉磯去,有沒有這回事不知道,就是去找惠帝,對不對?歷史上用精神病來cover的太多了。所以有關這一塊醫療人權的問題,我想法務部要好好地妥善處理,應該可以做一些事,不要這樣子一直吵下去,「改善前總統獄房設備及待遇」,這個是折衷方案,仍在監獄裡面,這樣可以做得到吧? * 曾部長勇夫:我們一定會請臺北監獄儘量地來做。 * 蘇委員清泉:好,部長請回。再來我請問僑委會委員長,我們現在一天到晚在講的二代健保,有關海外僑胞的停保、復保問題吵得很凶,你也是醫生,我在這裡跟你講一個論述,第一個,現在大陸的臺商、台幹跟眷屬,陸委會跟我講的資料是五、六十萬人,國台辦跟我說有一百多萬人,不管是幾萬人,反正都跑來跑去地,這些人沒有一個人敢停掉健保,為什麼?因為臺灣的健保太好,臺灣的健保是reliable、臺灣的醫療體系是reliable,從張博雅當署長的時代,臺灣的醫療就已經建立了很好的專科醫師制度。例如臺灣現在的實證醫學,什麼叫實證醫學?就是如果把所有lab或者是影像data等擺在這邊,叫全臺灣的譬如內科專科醫師他們全部來看、來考試,75%至80%的醫師會做同樣的診斷跟治療,這個是很不簡單的,是非常難得的。在海外沒有一個僑胞敢停保,因為像在大陸的話看病太貴了,大陸今年也把農民都納保了,所以不要說大陸沒有全民健保。我前幾天去大陸參加衛生論壇,他們衛生部長親口跟我講,他們今年把八億多的農民都納保了。但是那個納保是很奇怪的,是用一個帳號而已。在大陸,臺灣人如果去看個感冒,要是沒有三、四千塊新臺幣,你不要想出得來,非常的貴,所以有什麼病,爬或是扛的都要回來,飛機一坐就趕回臺灣來,所以臺灣這個健保實在是太讚了。 第二個要跟你說的是,臺灣也有很多弱勢的羅漢腳、遊民,他們沒有繳健保費,因為沒有能力繳,也沒有使用健保,等到哪一天他來看急診,就必須要先繳4個月的保費,繳了之後開卡,開卡之後才能開始看病,我常常在做這種事,替他們繳4個月的錢。另外還要往前追溯5年的保費,並不是以前的都不用繳,是要追溯的,至於往後的部分也還是要繳。我們的僑胞、大部分的立法委員,包括朝野都一樣,到現在為止我所問到的,沒有一個人贊成停保、復保的方式,你本身也有你的論述,我再講一項以後讓你講,身在國外,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在這裡有投保的僑民,如果在國外緊急接受醫療看病,你可以拿收據回來臺灣申請健保費用,我們是比照醫學中心住院的天數,或者是門診的每筆費用核付給你,當然比臺灣貴很多的地方不是這樣,但是我們是以臺灣醫學中心的平均數核付給你,所以你繳錢根本不會虧錢,絕對不會虧。 * 吳委員長英毅:跟蘇委員報告,有關僑胞的定義,剛才所說在大陸的臺商不是僑胞,我講的是僑胞部分,所以這個比喻就不對了。第二個,中華民國的健保為什麼這麼好?因為對等跟公平,很便宜,最重要的就是,比方我在臺北可以看陳大醫師,你在屏東也可以看蘇醫師,大家都看得很高興。但是在美國,健保局有說你可以去看陳大醫師,可以去看蘇醫師嗎?沒有,美國沒辦法,它沒有強制健保,你要看什麼醫生都沒有。接下來,也就是公平的部分,什麼叫做公平?就盲腸炎開刀來講,你去看臺北的大醫生,在屏東看也是一樣,一毛錢都不用付。如果是在美國的話,它沒有給你醫師,你就要自己去找人看病,找人去看病的話,一下來兩萬塊美金,跟健保申請的話,是300塊美金,我自己要花1萬7,000元美金,有沒有公平?不公平,有沒有對等?不對等。第二,有一個很有意思的數字,101年9月3日有關全民健保停保險、復保人數以短期返國醫療使用者共有3.8萬人,他們是幾歲?20歲到39歲,他們看的是什麼?牙醫。這些人是什麼?拜託,他們不是華僑,而是我們的留學生,這些人鑽法律漏洞,竟然停健保,所以我們主張給我們停健保的權力。剛才蘇委員講的是,回來的人交3個月、6個月健保費才可以看健保,不然就自費,這個我們都願意,也就是給我們有停、復保權力,配套措施做好了,我們就全力以赴。 * 蘇委員清泉:明天是國慶日,我不敢講太多,講太多,怕明天沒有人插國旗,因為僑胞回來的很多,但這個是普世價值。院長,還有我們的外交部眷屬在國外,立委大家的看法就是,只要拿中華民國身分證,就是中華民國國民。他們還有其他福利,有房屋津貼等優惠,將來可以享受的不是只有一個健保,院長,你的看法如何? * 陳院長冲:數字是可以說話的,每年復保的人約15萬,這15萬復保的人之中,利用停保、復保機會占便宜,誠如剛才吳委員長說的,再停保的有3.8萬左右,這表示大多數人並不是來取巧,只是在海外居住很久,譬如留學生再回國工作,所以那15萬人減了3.8萬人,剩下的人回來復保都是一直保下去的。雖然有些人利用停保、復保的機會,但這裏面牽涉到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我們將健保制度定位為什麼?它是保險還是社會福利?這裏面有很大的差別,其實整個健保的設計,從以前到現在可以看得出來,它是一個社會福利制度,但是帶有保險的原理,由於既不像保險,又不像社會福利,所以問題也是這樣產生的。對於這個問題我們在院裏有就各種層面加以討論,當然,很難有個結論,不過我曉得,衛環委員會委員也一致決議,我們會就這個決議再作思考。 * 蘇委員清泉:你們要好好討論。謝謝。 * 主席:請吳委員育仁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吳委員育仁","主席","陳院長冲","施部長顏祥","沈署長世宏","高部長華柱","陳主任委員保基","李部長鴻源"],"digest":"4ef9bb915c3c5979e2a7c85ad79bfc198ee924c3"} ``` * 吳委員育仁:(11時23分)主席、行政院陳院長、江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我今天準備一些有關跨部會在權責上的糾葛、整合及協調功能的題材來就教於行政院的執政團隊。 * 主席:請行政院陳院長答復。 * 陳院長冲:(11時24分)主席、各位委員。請指教。 * 吳委員育仁:有關自由經濟示範區跟過去的經濟部加工出口區除了在年代上不同之外,還有在實質上、內涵上,譬如廠商進駐的狀況跟條件有什麼不一樣的地方? * 陳院長冲:自由經濟示範區目前正在經建會規劃當中,還沒有正式宣布,我們預定的時程是11月由經建會提出報告,所以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沒有聽過他們正式的簡報。據我了解,在觀念上跟以前加工出口區當然有點不太一樣,很重要地是,我們現在跟當年加工出口區的時代不一樣,我們現在要考慮區域經濟整合問題,所以對自由經濟示範區,當時跟尹主委觀念交換上,我認為應該要考慮區域經濟的整合,所以一定要考慮到跟其他附近相同區域之間的連結問題,這個是跟以前加工出口區很重要且不一樣的概念。 * 吳委員育仁:大家非常擔心且關切,未來自由經濟示範區引進來的會是什麼樣的廠商,這會影響到整個台灣勞動地的運用,施部長對這部分有沒有一些看法? * 陳院長冲:施部分說明前,我報告一點。不管作任何規劃,不管台商回台或自由經濟示範區的概念,我都跟經建會同仁講過,我們不是去鼓勵人家追求以低成本的cheaplevel為唯一的目標,我們不是鼓勵這種事情的。 * 施部長顏祥:報告委員,剛才院長提出來過,自由經濟示範區正由經建會規劃之中,經濟部對於規劃的結果目前並不完全清楚,但我們相信,誠如院長所說的,要跟國際更接軌,創造更高附加價值的工作,這應該是基本的方向。 * 吳委員育仁:這是滿重要的方向,如果未來能吸引到的是高產值、高品質的投資廠商,大家會非常樂見。另外一個議題也是大家非常關切的,就是有關基本工資的議題。對於基本工資議題,我過去也試圖超越一些狀況來做些處理,有一些言論述及基本工資取消的問題,如果取消,自然外勞、本勞就脫勾了,脫鉤意思就是不適用。1980年代英國保守黨執政時,柴契爾夫人是走自由市場經濟的,他當時搞了兩個舉世聞名的動作,第一個動作是國營事業民營化,他認為在自由市場經濟體制裏面不需要這種東西,他要追求效率、市場;第二個非常大的動作是什麼?就是取消基本工資,一直到1997英國工黨重新執政時才又恢復,這其中代表什麼樣的內涵?柴契爾夫人執政時是英國經濟走向窮途末路的時候,社會主義的政府不斷保障社會底層,當然社會福利已經耗盡所有資源。英國在過去100年來一下左、一下右,剛好在歷史的時間交叉點上柴契爾夫人走向右邊的自由市場經濟,所以就取消基本工資,直到1997年英國工黨執政時才重新恢復。基本工資代表的是一種價值、勞動權益的保障,我過去參加國際研討會時,很多國外學者不知道台灣的勞資關係怎麼樣,就直接問台灣有沒有基本工資法,我說「有」,他們認為很好,表示我們很進步了。我不知道陳院長對於柴契爾夫人執政時取消或廢除基本工資的看法如何。 * 陳院長冲:跟委員報告,誠如剛才吳委員講的,柴契爾夫人重要的決定,一個是國營事業民營化,這其實並不是全面的民營化,中間都還保留所謂的黃金表決權,就是即使把股份全部釋光了,還保留一個黃金表決權,可以否決一些影響公司未來營運的議案,所以他是有條件的。吳委員剛才提到基本工資的問題,其實在國外都沒有用「基本工資」這個名稱,國外一般都是用「minimal wage」,就是最低工資。台灣用「基本工資」這個詞,當年的用意我不太清楚,但是意思應該與國外一樣,因為它講明的是勞資雙方議定,但是不能低於基本工資。這表示,我還是尊重市場,但是也不能太過分,用這樣的觀念在勞動基準法裡面加訂一個條文在裡面。 * 吳委員育仁:當然,另外一個議題就是基本工資的審議過程,最終是由行政院核定。但是大家有一個非常重要的討論,就是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已經是由一個專業,具有代表的組織來討論過後,院長會不會說,如果是這樣,未來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的代表性、專業性要加強,或是直接就把它拉到行政院的層次來討論。院長的看法如何? * 陳院長冲:當然不適宜,最重要的是我們已經有一個行之有年的制度,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也有一些組織規程等等,運作都很順暢。吳委員也知道,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運作辦法裡面規定得很清楚,它要考慮哪些因素,每個因素都跟數據有關,我們這次只是請勞委會對有些數據加以澄清,甚至有些制度面上,是不是可以做一些不一樣的調整。 記得吳委員曾經在國是論壇提過,可不可以加一些其他元素進去,例如不同的勞工、年齡、產業等等,當然這些大家不是沒有討論過,但是為什麼其他國家可以,我們為什麼不行,這些制度問題也請他們一併研議一下。其實是有這樣的用意在裡面。 * 吳委員育仁:有關彈性化勞工市場政策的部分,我最後秀出來我的一些改革及建議方向。就是勞資政的社會對話,對於基本工資及引進外籍勞工跨國審議小組裡面,確實在代表性及專業方面必須加強。 另外,有關外籍勞工的管理上,在民國80年時,外籍勞工在整個部會的分工就界定由勞委會處理、招募、許可、管理。有很多國家是放在經濟部裡面,經濟部直接看產業的需要來核定名額,勞委會只管後台管理。我所謂的前台、後台,前台是外交部核准他進入的簽證,以及看產業的需求,勞委會的部分只負責管理外籍勞工引進之後有沒有違反勞工權益保障的問題,移民署查緝是否為行蹤不明的外勞。我不知道部長的看法如何? * 施部長顏祥:目前國內的作法,就誠如您前一張資料所提到的,就是所謂的3K5級制的作法,這種情況之下,各行各業都已經有外勞的配比了,它的作業跟國外已經有很大的不同。 * 吳委員育仁:有關外籍勞工的引進,台灣都是由政府和資方兩邊做討論,但是很多國外都是由工會來參與,這也提供執政團隊參考。 * 陳院長冲:謝謝。 * 吳委員育仁:接下來是有關環保的議題。最近六輕4.7期的環境影響評估引起非常大的爭議。我住在雲林山線,在斗六。每當車子開到六輕麥寮,即便我在睡覺,我就知道麥寮到了,因為我嗅到了一股非常奇怪的空氣,所以我能感受六輕民眾或雲林縣政府對這個議題的關注。當然有些事情必須站在同理心的角度來思考會比較好。我曾經嘗試理解環境影響評估的厲害關係人,包含圖上秀出來的那幾個單位,包括環保署、經濟部、環境評估委員會,甚至包含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它也牽涉到環境影響評估之後,勞工的去留問題。 4.7期的HSBC廠,還好他只有七、八十位的操作員而已,那當然也是重要的利害關係人,還有環保團體、地方政府和居民。 我直接提到環保署、經濟部及勞委會的協調、整合功能的質詢上。我發現環評委員會的權力很大很大。我在委員會質詢沈署長的時候,甚至我請環保署的同仁到我辦公室,我和他們研究,到底有沒有哪些國家像台灣環境影響評估委員會的權力那麼大,甚至超越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超越了主管機關環保署。它所做的決定是一個絕對值,是絕對主義。在這個絕對主義的氛圍下,他所做的,可能是站在國民健康的考量,這個大家不容質疑,但是有很多問題,包括勞工權益及經濟發展,也要有平衡的腳步一起發展,才能夠走得順暢。 請問院長,你對於環評委員會的權力達到那麼高的位子,你的看法如何? * 陳院長冲:謝謝吳委員指教。我們要看環境影響評估法的立法目的是什麼。在第一條就有規定,它是要預防及減輕開發行為對於環境的影響。它要預防及減輕,不是要消滅,要達到完全沒有的目標,這是有困難的。如果把這個預防及減輕的觀念抓清楚了,後面問題就考慮這個制度的設計是否符合立法的宗旨。 其實前一段時間我們在討論相關議題的時候,也覺得環評制度,是不是環評委員或環評委員會有這麼大的角色,甚至讓環保署說,我願意負責什麼事。事實上,這不是環保署應該負的責任,這樣是否公平?而且要怎麼達到第一條的立法宗旨。我們最近打算在總質詢之後,針對環評制度進行檢討。 * 吳委員育仁:因為我發現到,經濟部與環保署好像在互槓,彼此意見相左,這表示同情,但是也代表在整個制度的運作上並不是那麼協調。我們雖然注意到他的權力那麼大,那我就想瞭解他的成員來自哪裡?我就好好的去研究他的背景。例如台塑4.7期的環境影響評估主要是針對VOC排放量的監測。在21席的環評委員裡,不屬於空污、氣體環境的專業就占了8席,就如同由我去擔任環評委員,這樣我就不適格,因為我不是專業,我只是在瞎起鬨而已。我只聽別人講,我覺得有道理,我的票就投下去了,這不代表專業,這是代表道聽塗說而已。所以這裡的專業問題也是引起非常大的協調。 * 陳院長冲:這點可能署長比較清楚,請署長來回答。 * 沈署長世宏:針對這一點,為補制度的不足,我們成立了專家會議,一旦有爭議性的問題出現,我們由爭議的各方,包括環保團體、當地民眾、開發單位共同推薦他們信任的專家來組成一個專家會議來討論那件事,以澄清事實。 * 吳委員育仁:信任並不代表專業。 * 沈署長世宏:一定要是qualified的專業,我們才讓他進來。 * 吳委員育仁:接下來我要問的問題涉及部會間之協調,在環評委員會議決議之後,大家也都很錯愕,最錯愕的大概是關於台塑企業,因為它是環評的利害關係人,我們必須要keep informed,或是在決策上要理性,才有辦法事先預測,爭議就會比較小。既然這是跨部會的,各部會都有派代表在那裏,請問環保署沈署長,你們事先有沒有跟其他部會,例如經建會、經濟部工業局的代表就這個案子做一些討論? * 沈署長世宏:對於環評事務裡面中的內容,我們會在一些問題上整個一起召集起來,並不會單獨對部會,而是通知所有委員,針對這個問題有一個整體的討論,這是對一些比較特定的案子,但是不會去針對個別的委員,除非他們有問題來找我們,他們是參與環評會議之討論。 * 吳委員育仁:對於這種專業委員會議做討論時,事前的碰面與交流有時候是非常尷尬的。針對這個問題,行政團隊都有派代表在那裏,對於很多重大投資產業確實必須事先協調溝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對於核准新設的廠商,它能帶來多少就業機會,環境影響評估多少也影響國人的健康,當然要做一些評估。 另外有一個大家非常關心的環境影響評估,那就是104年高雄五輕46座煉油廠,預計有5萬個job lost,工作損失會沒有,這些環境影響評估都會影響到非常大的權益問題,希望執政團團隊、院長、經濟部及主管機關環保署,對於制度之協調功能能夠多多加強。 其次請教國防部高部長,上會期我曾就濁水溪的議題請教陳冲院長,非常感謝經濟部對於我所提的建議即時做出回應,在舊的土堤處及濁水溪興築健行步道,本席在此特別表示感謝。 * 陳院長冲:蘇拉颱風過後,我還特別去了一趟濁水溪,巡視堤岸的情況。 * 吳委員育仁:是的,非常感謝。接下來我要問的是有關庭甫堤,這是我小時候經常去的地方,但是我也不曉得那裡叫什麼,只知道有一個紀念碑在那兒,後來透過跟國防部的交流連繫,才發現庭甫堤的故事,過去由大陸撤退來台國軍駐守當地,一方面實施訓練,一方面也做一些防洪,當時上級交辦八七水災防洪任務,他因為無法達成而選擇傳統的作法,當地的居民就立了這個碑。其實這個紀念碑倒底是怎麼來的我們不知道,有一說是國防部建的,另一說是當地居民為了表彰國軍駐守當地抗洪而建。非常感謝國防部長在今年春季祭典時派中將到我們的村莊,我們村莊從來沒有那麼大的官到那裏祭拜過,在舉行祭典時本席剛好北上立法院參加會議,我派服務處主任前去參加。我在砲兵觀測台拉了一個「向偉大的濁水溪抗洪勇士致敬」大布條,同時我注意到部長在國軍授階典禮當天也發表演說,提到軍人有一些典範真的很難尋找。我去嘉義參加國軍祭典時,李錫津副市長就告訴我:你這個議題不錯,所發覺這個小故事是可以作為典範的。 本席要提出幾個政策亮點的建議給國防部長參考。第一,嘉義空軍基地有一些表演,民眾可以來觀賞砲兵的射擊演習。本席小時候在濁水溪畔長大,以前海軍陸戰隊都會在我們學校駐營兩、三個月,我們時常看到他們演練砲兵操,甚至在濁水溪沿岸發射砲彈,是不是可以請國防評估是否有這樣的可行性?現今濁水溪南岸及北岸都有觀測台,鄭汝芬委員轄區的溪州及我所居住的西螺與莿桐附近都有觀測台,小時候覺得那個觀測台好漂亮,時常在那裏觀賞夕陽,當心情鬱悶時就到那邊吹吹風、看看夕陽、看看濁水溪的流水。事實上,砲兵觀測台非常漂亮,是不是能有機會能予以變裝或在那兒做一些模型,包括庭甫堤的美化、建立國軍抗洪紀念碑等,部長的看法如何? * 高部長華柱:謝謝委員給我們機會做說明,在過去六十幾年中,國軍類似的情形非常多,不過,對於許庭甫最後的結果我們覺得非常悲痛,他因為沒有辦法達成任務,最後採取比較激進的方式,這也代表了軍人執行任務的負責任精神。非常謝謝委員的提醒,關於這個部分我們會依規定,每年兩季配合中央祭典來辦理,委員所提上述意見我們都會做為參考。 其次,在南部的三軍聯訓基地,我們也希望配合地方政府,於射擊時開放民眾參觀,甚至於如何提升至休閒觀光部分,例如在馬祖,當10月份觀鳥季節過後,我們就有一項夜間射擊,提供觀光客參觀。所以這個構想我們可以參考,至於附近環境的美化或重建,也會納入我們的考量。 * 吳委員育仁:謝謝高部長。接下來本席質詢的議題是有關青年農民的建議,我注意到行政院團隊一週一亮點所提出雲彰黃金廊道…… * 陳院長冲:報告委員,我們沒有講一週一亮點,那是媒體說的,我們只是將努力的成果逐步向社會大眾報告。 * 吳委員育仁:好。這個政策非常好,但還有一些需要建議之處,我發現青年的議題涉及非常多部會,包含農委會、青輔會、勞委會,三個部會都有提供青創貸款,職業訓練部分三個單位也都有辦理。請教陳主委,對於青年農民的議題,你有沒有跟陳以真主委請教過? * 陳主任委員保基:有的。我們在很多方面,例如職業訓練上,我們的農民學院從今年開始增加了見習,也收到效果了,見習期間我們給予1萬元的補助,這部分也跟青輔會有密切的討論,在這一點上我們現在也收到好的效果。 * 吳委員育仁:其次,有關勞委會職業訓練局部分,是不是有一些訓練?但是我覺得應該這樣講,農民學院是農委會開辦的,職業訓練的種類不大一樣,但是應該可以跟勞委會那邊的東西多交流、學習。 * 陳主任委員保基:有,我們已根據勞委會的反映辦理烘茶師訓練,即由勞委會的職業訓練和我們的茶葉改良場配合,現在已額滿,我們會進一步規劃年輕的烘茶師。 * 吳委員育仁:安排年輕人到農業工廠、蔬菜工廠、青果工廠去見習。 * 陳主任委員保基:有,還包括有機農業的見習。 * 吳委員育仁:聽說見習完畢以後,這些年輕人都苦哈哈、哇哇叫。 * 陳主任委員保基:沒有,見習完以後,有一些企業、農場就把他們留下來,苗栗方面就有人寫信來感謝我們,今年要留下一個前往見習的朋友一起打拼,進而擴大規模,對此,我們都有配套措施。 * 吳委員育仁:青年農民若想耕種農地,最擔心的是土地取得問題,土地取得方面,現在已由農地銀行、農會協助處理,仲介承租工作,效果不錯,很多老農擔心把土地租給不認識的年輕人會被他們搞走,所以如果有一個具有公信力的仲介、信託單位予以協助,就可以把土地租出去,並創造產值,本席認為這個政策非常有意義,但細部微調部分還要再加強。 *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們把農地銀行、小地主大佃農所擴展的休耕綠活化基期年擴大了,年輕農民租地時有更多的選擇,而且有區塊可以擴大,這一點我們提出配套,在休耕綠活化裡面來加強年輕農民取得土地的機會。 * 吳委員育仁:有關未來的政策思考方面,現在農業替代役的名額大概有三百多位,農委會應善加利用,根據行政院提供給本席的資訊,未來青年勞工在走廊的部分要創造一千六百多位新農民,這個政策滿不錯的,可以創造就業率,很多人不敢嘗試農業,如果能有一些農業替代役的職缺,讓二十幾歲的年輕人到農業工廠見習、實習,搞不好就可以培養出興趣,主委,你覺得怎麼樣? * 陳主任委員保基:這可以和農民學院配合,農民學院裡面有年輕農民,也有中年轉業的潛在性農民,我們都可以朝此方向努力。現在農業替代役大都由研究部門提出來,我們來規劃。 * 吳委員育仁:常備役轉服替代役的服役期間有沒有縮短的機會? * 陳院長冲:我記得前幾天內政部有提出一個案子,把時間做了一些調整。 * 吳委員育仁:從1年2個月縮短為1年15天。 * 陳院長冲:對,是15天。 * 吳委員育仁:大家對此有很大的期待,希望院長、行政院團隊、內政部縮短常備役轉服替代役的時間。 * 陳院長冲:印象中有好幾個案子,其中之一就是這個案子,我應該已經批了。 * 吳委員育仁:ok,好。 * 李部長鴻源:我們很認真地在研究替代役政策,尤其是103年募兵以後。 * 陳院長冲:役期。 * 李部長鴻源:役期部分我們會檢討。 * 陳院長冲:1年15天。 * 李部長鴻源:對。至於有沒有可能再讓替代役有更寬鬆的役期,我們會再檢討,簽報行政院以後,我們會進行跨部會討論。 * 吳委員育仁:ok,好。 * 主席:報告院會,上午質詢到此為止,下午1時50分處理臨時提案;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進行施政報告之質詢,現在休息。 * 休息(11時55分) * 繼續開會(13時50分) > ## 臨時提案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處理臨時提案,每位委員發言時間1分鐘。 > 進行第一案,請提案人詹委員凱臣說明提案旨趣。 > 詹委員凱臣:(13時50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詹凱臣等21人,鑒於二代健保將於明(102)年元旦起正式實行,日前行政院跨部會會議中,對是否如期推動「廢除全民健保停復保」之規定仍有不同意見。爰此,本席建請行政院會同僑委會、衛生署、外交部等單位針對上開議題再次研議,並取得明確的共識,除使各部會免於各自為政刻板印象之爭議外,亦藉此向外界平反僑民有「濫用健保資源」的污名化印象,以落實國人所期之公平正義原則。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一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proposer":["詹凱臣"],"petitioner":["吳育仁","林明溱","楊曜","曾巨威","李貴敏","邱文彥","蘇清泉","陳雪生","廖國棟","陳鎮湘","林正二","林郁方","呂學樟","羅明才","廖正井","王廷升","丁守中","鄭天財","呂玉玲","孔文吉"],"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詹凱臣等21人,鑒於二代健保將於明(102)年元旦起正式實行,日前行政院跨部會會議中,對是否如期推動「廢除全民健保停復保」之規定仍有不同意見。爰此,本席建請行政院會同僑委會、衛生署、外交部等單位針對上開議題再次研議,並取得明確的共識,除使各部會免於各自刻板印象之爭議外,亦藉此向外界平反僑民有「濫用健保資源」的污名化印象,以落實國人所期之公平正義原則。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行政院陳冲院長於8月底宣布:二代健保明年一月如期上路,然此實施在即的重大決策仍有多項配套措施無法定案,其中最引人爭議的莫過於與數十萬海外僑胞、台商、駐外人員及留學生攸關之「廢除旅外停保機制」。存廢與否,僑委會、衛生署、外交部各持己見爭論不休,然此議不只涉及二代健保政策與醫療專業決策,更有六大洲旅外僑情考量,政府宜全盤考量後再拍板定論。 > 二、全民健保乃我國重大社會安全政策之一,制訂之初規劃為全民強制納保,此優良社會福利早已贏得全世界公認。目前健保法施行細則中提到:凡民眾出國六個月以上可辦理停保;然二代健保法母法中並無『出國停保』的法源依據,此種本末倒置的作法讓民眾認為政府有公然違法之嫌。 > 三、二代健保在國內爭議紛紛,又,此等攸關僑民重大權益之決策並無事先做過民調,造成我長期旅居海外之僑民、台商等被冠上「A健保」等污名,甚者如聯電榮譽董事長宣明智更於五月間提出「老啃族」一詞,認為旅外台僑台商只要仍設籍於台灣,在計畫出國六個月以上將健保停保後,返台後僅交當月健保費即可復保享受醫療資源,令社會普羅大眾對僑民之觀感不佳。 > 四、本席認為政府應全面對我旅外僑胞進行通盤民調,以民調結果作為決策參考之一,妥善制訂相關細則,延續優良健保制度;且建立公平正義的國度,才能真正吸引僑胞返台,讓優秀人才繼續留在台灣。 > 提案人:詹凱臣 > 連署人:吳育仁  林明溱  楊 曜  曾巨威  李貴敏  邱文彥  蘇清泉  陳雪生  廖國棟  陳鎮湘  林正二  林郁方  呂學樟  羅明才  廖正井  王廷升  丁守中  鄭天財  呂玉玲  孔文吉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二案,請提案人許委員忠信說明提案旨趣。 > 許委員忠信:(13時52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許忠信等11人臨時提案,鑒於財政部已建置電子發票服務平台,民眾可將發票存入雲端帳戶,一來避免發票遺失,二來可自動兌獎並存入指定帳戶,達到無紙張的環保概念,進而節能減碳。然而,一般民眾對於電子發票之實際使用與環保意旨毫無所悉,爰此,建請行政院針對電子發票之使用與應用加強宣導。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二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2,"proposer":["許忠信"],"petitioner":["李桐豪","陳雪生","劉櫂豪","邱志偉","林正二","黃文玲","蘇震清","林佳龍","陳其邁","林世嘉"],"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許忠信等11人,鑒於財政部已建置電子發票服務平台,民眾可將發票存入雲端帳戶,一來避免遺失發票,二來可自動兌獎並存入指定帳戶,達到無紙張的環保概念,進而節能減碳。然而,一般民眾對於電子發票之實際使用與環保意旨毫無所悉,爰此,建請行政院針對電子發票之使用與應用加強宣導。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台灣民眾多已養成購物索取發票之優良習慣,財政部建置電子發票服務平台,以推動並宣導發票電子化,期達成無紙化落實節能減碳的環保概念。 > 二、民眾可透過智慧卡(如:悠遊卡、iCash卡、HappyGo卡)或申請消費者手機條碼等方式,將消費發票存至雲端帳戶,一來不怕遺失發票,二來可以自動兌獎並存入指定帳戶。而社福團體,亦可至電子發票服務平台設定愛心碼,民眾可透過愛心碼直接將發票捐贈給社福團體,增加社福團體捐款收入。然而,目前不論是一般民眾、企業或社福團體,對於電子發票的使用與應用仍是一知半解。 > 三、爰此,建請行政院針對電子發票之使用與應用專案加強宣導,以落實便民政策與節能減碳。 > 提案人:許忠信 > 連署人:李桐豪  陳雪生  劉櫂豪  邱志偉  林正二  黃文玲  蘇震清  林佳龍  陳其邁  林世嘉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三案,請提案人廖委員國棟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廖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 進行第四案,請提案人林委員正二說明提案旨趣。 > 林委員正二:(13時53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林正二等22人,針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9月25日預告修正「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部分條文草案,擬增列第5條第4項:「開發基地位於原住民保留地者,應檢附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及當地原住民族之徵詢意見或同意文件。」表徵了環境影響評估作業程序業已關注到原住民族土地及自然資源的維護事項,但是,卻未真正確實落實原住民基本法第21條對於原住民族土地及同意參與程序,致使所預告擬具的修正草案條文內容被不當限縮在「保留地」的區域範圍,而且僅僅只需要辦理「諮詢」的便宜程序,與原住民族基本法條文意旨顯有扞格、違悖及牴觸之嫌,我們希望依法檢討修正,以符法制。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四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4,"proposer":["林正二","鄭天財","廖國棟","簡東明","孔文吉"],"petitioner":["林德福","蘇震清","劉櫂豪","李桐豪","林淑芬","詹凱臣","林郁方","陳淑慧","陳超明","廖正井","蘇清泉","蔡錦隆","陳雪生","王進士","紀國棟","陳學聖","呂學樟"],"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林正二、鄭天財、廖國棟、簡東明、孔文吉等22人,針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9月25日預告修正「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部分條文草案,擬增列第5條第4項:「開發基地位於原住民保留地者,應檢附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及當地原住民族之徵詢意見或同意文件。」表徵了環境影響評估作業程序業已關注到原住民族土地及自然資源的維護事項,但是,卻未真確落實原住民基本法第21條對於原住民族土地及同意參與程序,致使所預告擬具的修正草案條文內容被不當限縮在「保留地」的區域範圍,而且僅僅只需要辦理「諮詢」的便宜程序,與原住民族基本法條文意旨顯有扞格、違悖及牴觸之嫌,有違法律保留原則,行政院應暫緩公告,並依法檢討修正,以符法制。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關於9月25日預告修正「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部分條文草案,其中增列第5條第4項:「開發基地位於原住民保留地者,應檢附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及當地原住民族之徵詢意見或同意文件。」表徵了環境影響評估作業程序業已關注到原住民族土地及自然資源的維護事項,惟攸關原住民族事項,除涉及個人權益外,更關涉到原住民族的集體權利。 > 二、查本修正草案立法理由:係配合原住民基本法第21條第1項「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內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研究,應諮詢並取得原住民族同意或參與,原住民得分享相關利益。」之規定而增訂。 > 三、按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前段文字內容為:「原住民族土地」,已明確指涉了條文所規範的區域係原住民族土地,並非僅只保留地範圍;此外,同法第21條後段條文文字為:「應諮詢並取得原住民族同意或參與」,則進一步確認了相關機制,即在踐履諮詢程序後,還必須要取得原住民族的同意、參與,也就是諮詢與同意並非選項而係併存的必要事項,始符合原住民族基本法的程序性規範。 > 四、綜合前述,本修正草案與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的條文規定及意旨目的顯有扞格、違悖及牴觸,有修正之必要,否則有違法律保留原則;爰擬具建議修正意見,將本修正草案第5條第4項:「開發基地位於原住民保留地者,應檢附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及當地原住民族之徵詢意見或同意文件。」修正為「開發基地位於原住民族土地者,應檢附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及當地原住民族之徵詢意見及同意文件。」 > 提案人:林正二  鄭天財  廖國棟  簡東明  孔文吉 > 連署人:林德福  蘇震清  劉櫂豪  李桐豪  林淑芬  詹凱臣  林郁方  陳淑慧  陳超明  廖正井  蘇清泉  蔡錦隆  陳雪生  王進士  紀國棟  陳學聖  呂學樟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五案,請提案人蔣委員乃辛說明提案旨趣。 > 蔣委員乃辛:(13時54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蔣乃辛、呂玉玲、王育敏、盧秀燕、江惠貞等21人,有鑑於性侵害案件從94年的4,900件,驟增到100年的11,121件,增加約2.3倍,其中有九成的受害者是女性,而未成年的女性受害者約占六成;其中女性受害者從94年的4,587件,到100年增為9,621件,增幅將近2.1倍,平均每年增加839件的女性受害者;另一項令人擔憂的是,男童與少年遭性侵的人數,十年內從91年的81人,攀升至100年的910人,成長將近11倍,且占未成年受害者的12.6%,此一結果顯示政府長期忽略男童與少年性侵的防治工作,而內政部也承認對於少男性侵受害者宣導、保護與輔導不足;同時最近也發生「問路狼」出獄再犯,且其在獄中接受強制治療三次,通過評估「不會再犯」,但出獄不到二週卻又再犯,顯見治療與評估再犯的機制出現重大漏洞,亟待重新檢討。為了有效維護性侵受害者的權益與防杜性侵案的一再發生,本席要求政府應落實性侵案件中兩性受害者的輔導與保護措施,並應公平對待兩性的性侵受害者;加強兩性的性侵防治的差異宣導與教育;儘早使用GPS電子腳鐐,加強性侵犯的監控與防治功能;檢討落實完整治療與刑後治療之配套措施與再犯評估機制;性侵累犯不得再給予假釋,並擴大強制治療認定。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五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5,"proposer":["蔣乃辛","呂玉玲","王育敏","江惠貞"],"petitioner":["楊玉欣","鄭天財","吳育仁","陳鎮湘","陳雪生","徐欣瑩","陳碧涵","呂學樟","林德福","林明溱","盧秀燕","廖正井","黃文玲","王惠美","羅明才","林岱樺","林正二","徐少萍","盧嘉辰","馬文君","林鴻池"],"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蔣乃辛、呂玉玲、王育敏、江惠貞等25人,有鑑於性侵害案件從94年的4,900件,驟增到100年的11,121件,增加約2.3倍,其中有九成的受害者是女性,而未成年的女性受害者約占六成;其中女性受害者從94年的4,587件,到100年增為9,621件,增幅將近2.1倍,平均每年增加839件的女性受害者;另一項令人擔憂的是,男童與少年遭性侵的人數,十年內從91年的81人,攀升至100年的910人,成長將近11倍,且占未成年受害者的12.6%,此一結果顯示政府長期忽略男童與少年性侵的防治工作,而內政部也承認對於少男性侵受害者宣導、保護與輔導不足;同時最近也發生「問路狼」出獄再犯,且其在獄中接受強制治療三次,通過評估「不會再犯」,但出獄不到二週卻又再犯,顯見治療與評估再犯的機制出現重大漏洞,亟待重新檢討。為了有效維護性侵受害者的權益與防杜性侵案的一再發生,本席要求政府應落實性侵案件中兩性受害者的輔導與保護措施,並應公平對待兩性的性侵受害者;加強兩性的性侵防治的差異宣導與教育;儘早使用GPS電子腳鐐,加強性侵犯的監控與防治功能;檢討落實完整治療與刑後治療之配套措施與再犯評估機制;性侵累犯不得再給予假釋,並擴大強制治療認定。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台灣性侵害案件從94年的4,900件,驟增到100年的11,121件,增加約2.3倍,其中有九成的受害者是女性,而未成年的女性受害者約占六成;台灣男童及少年遭性侵案件攀升,近十年增加逾十倍!內政部統計發現,男童及少年受害人數,十年內從二○○二年的八十一人,攀升至二○一一年的九百一十人,成長幅度超過十倍,且占未成年受害比率的百分之十二點六,認識者加害的比率高達八成。 > 二、內政部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指出,國內性侵害案件處遇上,較注意女性而疏忽少男領域,「男性常被教導要把問題藏在心裡,要勇敢、不能哭」,家長也容易被忽略。內政部表示,從年齡分析,未成年者約占六成,統計顯示,百分之九十九的受害者為女性,男性僅占百分之一,但男性受害者多是未成年,男童及少年受害者人數逐年倍增,值得重視。本席等呼籲政府與社會,應重視性侵害案件中較注意女性而疏忽少男的問題,有效導正兩性平等輔導與保護的工作。 > 三、法務部統計,二○○五年到二○○九年五年間,共有三千一百零四名性侵犯出獄,這些人出獄後再犯罪比率為百分之二十二,其中再犯下性侵罪比率為百分之三。但法務部另項統計指出,從二○○六年一月到二○一○年十月止,假釋出獄性侵犯中,被列為核心列管案件對象共三百四十四人。近五年來陸續有三百四十四名性侵假釋犯被各地檢署列為「核心列管案件」對象,多屬具中高度再犯疑慮的性侵犯。針對再犯率高的性侵犯,法務部務必徹底檢討防治措施。 > 四、為了有效維護性侵受害者的權益與防杜性侵案的一再發生,本席要求政府應落實性侵案件中兩性受害者的輔導與保護措施,並應公平對待兩性的性侵受害者;加強兩性的性侵防治的差異宣導與教育;儘早使用GPS電子腳鐐,加強性侵犯的監控與防治功能;檢討落實完整治療與刑後治療之配套措施與再犯評估機制;性侵累犯不得再給予假釋,並擴大強制治療認定。 > 提案人:蔣乃辛  呂玉玲  王育敏  江惠貞 > 連署人:楊玉欣  鄭天財  吳育仁  陳鎮湘  陳雪生  徐欣瑩  陳碧涵  呂學樟  林德福  林明溱  盧秀燕  廖正井  黃文玲  王惠美  羅明才  林岱樺  林正二  徐少萍  盧嘉辰  馬文君  林鴻池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六案,請提案人李委員貴敏說明提案旨趣。 > 李委員貴敏:(13時56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李貴敏等14人,鑑於「外人直接投資(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除可為台灣帶來資金並創造就業機會外,伴隨而來的技術引進更可加速我國產業升級的腳步,成為我國經濟成長的重要動能。我國地理位置優越,ECFA的簽訂亦使台灣成為全球與中國大陸連結的關鍵樞紐;我國近年「外人直接投資」雖有成長,惟近年世界競爭力報告中卻顯示,我國在「外人直接投資」項目中的排名表現不甚理想,顯見我國投資環境實仍有改善的空間。爰建請行政院澈底重行檢視我國的投資環境,並儘速提出具體改善方案以提高外人投資台灣的意願,為我國注入經濟成長之新動能。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六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6,"proposer":["李貴敏"],"petitioner":["鄭天財","林郁方","王育敏","詹凱臣","潘維剛","邱文彥","張曉風","蘇清泉","陳雪生","江啟臣","李應元","徐少萍","陳碧涵"],"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李貴敏等14人,鑑於「外人直接投資(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除可為台灣帶來資金並創造就業機會外,伴隨而來的技術引進更可加速我國產業升級的腳步,成為我國經濟成長的重要動能。我國地理位置優越,ECFA的簽訂亦使台灣成為全球與中國大陸連結的關鍵樞紐;我國近年「外人直接投資」雖有成長,惟近年世界競爭力報告中卻顯示,我國在「外人直接投資」項目中的排名表現不甚理想,顯見我國投資環境實仍有改善的空間。爰建請行政院澈底重行檢視我國的投資環境,並儘速提出具體改善方案以提高外人投資台灣的意願,為我國注入經濟成長之新動能。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外人直接投資」的增加,更可為我國帶來豐沛的資金與就業機會,並促進產業升級以調整我國產業結構。台灣憑藉著絕佳的地理位置、優質的產業基礎,在簽訂ECFA及兩岸金融MOU後,理應成為陸資邁向全球與外資進入中國的最佳基地。 > 二、惟據洛桑管理學院與全球經濟論壇的競爭力報告顯示,我國「外人直接投資」競爭力排名尚未達先進國家之水準,顯見我國的投資環境仍有改善的空間可作為政府努力的目標。 > 三、為有效提昇外人直接投資台灣的意願,建請行政院儘速提出具體方案,重行檢視並改善我國投資環境,以使「外人直接投資」成為我國經濟成長的新動能。 > 提案人:李貴敏 > 連署人:鄭天財  林郁方  王育敏  詹凱臣  潘維剛  邱文彥  張曉風  蘇清泉  陳雪生  江啟臣  李應元  徐少萍  陳碧涵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七案,請提案人廖委員正井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廖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 進行第八案,請提案人黃委員文玲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黃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 進行第九案,台灣團結聯盟黨團臨時提案由許委員忠信代表說明提案旨趣。 > 許委員忠信:(13時58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有鑒於香港註冊之揚子開發公司,於本(101)年起積極收購台翔公司之民股,再轉投資亞洲航空公司,惟該公司為負責台灣國防軍機主力機種之維修業務,為避免國家之國防機密可能因此外洩,讓國家安全陷入危機,特提案要求行政院應責成經濟部投審會應立即成立專案小組進行調查,針對揚子公司所有在台之投資行為以及資金來源予以徹查,並重新審核揚子公司在台投資資格,並將調查結果報告送交本院備查。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九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9,"proposer":["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黃文玲"],"decision":"pass"} > ``` > 本院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有鑒於香港註冊之揚子開發公司,於本(101)年起積極收購台翔公司之民股,再轉投資亞洲航空公司,惟該公司為負責台灣國防軍機主力機種之維修業務,為避免國家之國防機密可能因此外洩,讓國家安全陷入危機,特提案要求行政院應責成經濟部投審會應立即成立專案小組進行調查,針對揚子公司所有在台之投資行為以及資金來源予以徹查,並重新審核揚子公司在台投資資格,並將調查結果報告送交本院備查。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於香港註冊之揚子開發公司,目前擁有台灣詮鼎公司250萬份股權,於本(101)年起積極投資台灣詮鼎投資公司,並經由詮鼎投資公司轉投資台翔航太工業公司,由於過去台翔航太工業公司一向是國發基金持股數最多,但今年卻轉由詮鼎公司持股最多;而台翔公司擁有亞洲航空公司82%的持股,也就是說,掌控台翔公司就等於控制亞洲航空公司。 > 二、基於亞洲航空公司目前擁有國防部松指部軍機B-1900及FK-50,以及陸軍軍機CH47、OH-58、TH67等共4.3億軍機商維案,皆涉及國家重大國防安全;因此,為避免中資透過於香港註冊之揚子開發公司、再經詮鼎及台翔公司,進而轉控制亞洲航空公司,讓中國藉由亞航維修台灣國防軍機主力機種之業務,進而竊取國防機密,特提案要求經濟部投審會應針對揚子公司所有在台之投資行為以及資金來源予以徹查並重新審核揚子公司在台投資資格是否符合。 > 提案人: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 黃文玲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十案,請提案人吳委員育仁說明提案旨趣。 > 吳委員育仁:(13時59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吳育仁、林明溱、蔣乃辛等14人,鑒於十年長照計畫中皆針對高齡失能者提出專案輔導報告,但於衛生署報告中指出65-74歲中失能比率僅占7.29%,此長照計畫卻未將高齡健康並具備一定體適能力者,研擬預防性健康照護計畫。爰此,本席建請衛生署應邀集相關單位包含內政部及體育委員會,於近期共同研議針對目前健康照護計畫納入社工、醫師、物理治療師及運動教練等專業人士,提升計畫內容並為高齡者打造運動健康政策,將被動補救型治療轉為積極型預防照護計畫。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十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0,"proposer":["吳育仁","林明溱","蔣乃辛"],"petitioner":["蔡錦隆","徐少萍","盧秀燕","王育敏","羅明才","黃文玲","林郁方","鄭汝芬","蘇清泉","江惠貞","陳雪生"],"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吳育仁、林明溱、蔣乃辛等14人,鑒於十年長照計畫中皆針對高齡失能者提出專案輔導報告,但於衛生署報告中指出65-74歲中失能比率僅占7.29%,此長照計畫卻未將高齡健康並具備一定體適能力者,研擬預防性健康照護計畫。爰此,本席建請衛生署應邀集相關單位包含內政部及體育委員會,於近期共同研議針對目前健康照護計畫納入社工、醫師、物理治療師及運動教練等專業人士,提升計畫內容並為高齡者打造運動健康政策,將被動補救型治療轉為積極型預防照護計畫。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依內政部長照十年計畫專案報告中提出本國65歲以上老人於101年7月底逾255萬8,567人,占總人口11%。依據經建會人口中推計,107年將超過14%,成為高齡社會(Aged Society),114年此比率將再超過20%,成為超高齡社會(Super Aged Society)。而國人的餘命年齡也逐年提升,在未來邁入超高齡社會時,政府應有相關政策。 > 二、據研究報告指出老年人處於沒有功能困難平均期間是2.53年,較不嚴重的輕度功能活動困難為1.02年,處於嚴重重度功能障礙有2.46年,在超高齡社會中,若65歲退休後老人將佔20%,失能平均年紀於84歲以上,由此可見,老化現象不等於失能,但隨之而來的卻是慢性病罹病率的增加,老人健康問題也將會造成全民健康保險的負擔。 > 三、專家指出適度及正當運動能使老年人減少骨質疏鬆,心肺疾病死亡率,減少憂鬱症及預防癌症,進而嚴長壽命,使老年人生活品質提升。十年長照計畫皆是討論高齡失能者照護計畫,對於高齡健康但身體機能逐漸老化者卻未提出相關健康照護計畫,行政院體委會(2006)出版的「中華民國體育統計」指出,台灣地區民眾「每週從事運動天數與健保關係」的平均值顯示,每週運動7次以上者,「健保未使用比率」占29.1%;而「每週運動不到1次」者,「健保未使用比率」只占3.7%,可見運動對高齡者健康的重要性,未來在超高齡社會中高齡者醫療支出必使政府財政負擔沉重,若無法及時提出對策,且加上少子化現象下,將來政府勢必無法負擔因超高齡化對社會帶來的成本負擔。 > 四、在日本厚生勞動省在國民健康促進政策中,提及健身運動重要性,而北歐芬蘭,社會福利部門編列經費於老年人運動保健中積極推動醫療前端的預防部分而非後端的治療部分,綜上所述,爰請衛生署邀集內政部及體委會組成跨部會積極研議結合社工,醫師,物理治療師,及運動教練等專業人士為高齡者打造運動健康政策,以期達到成功老化(successful aging),能於死前2週才躺在床上的目標。 > 提案人:吳育仁  林明溱  蔣乃辛 > 連署人:蔡錦隆  徐少萍  盧秀燕  王育敏  羅明才  黃文玲  林郁方  鄭汝芬  蘇清泉  江惠貞  陳雪生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第十一案,請提案人徐委員欣瑩說明提案旨趣。 > 徐委員欣瑩:(14時)主席、各位同仁。本席及楊委員瓊瓔、葉委員宜津、林委員滄敏、潘委員孟安、王委員惠美、蘇委員震清、黃委員昭順等26人,有鑑於行政院於民國98年所提之「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工程建設」特別預算已於民國100年執行完畢,執行期間三年,其中,主要業務之一為辦理各縣市地方政府之農路改善與維護建設經費。由於,此筆預算乃攸關地方農業發展之重點項目,當遭遇天災來襲時農民所賴以為生之農路,常因此被迫中斷,需要政府長期不斷投入經費才能持續維護與進行改善。爰特建請行政院應重視維護全國農民生計安全之農路並恢復預算之編列,以確保農民之生命財產安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十一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1,"proposer":["徐欣瑩","楊瓊瓔","葉宜津","林滄敏","潘孟安","王惠美","蘇震清","黃昭順"],"petitioner":["許添財","林正二","陳亭妃","江惠貞","陳明文","陳碧涵","蔣乃辛","陳雪生","賴士葆","鄭天財","李昆澤","鄭麗君","尤美女","蔡正元","吳宜臻","王進士","陳根德","詹凱臣"],"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徐欣瑩、楊瓊瓔、葉宜津、林滄敏、潘孟安、王惠美、蘇震清、黃昭順等26人,有鑑於行政院於民國98年所提之「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工程建設」特別預算已於民國100年執行完畢,執行期間三年,其中,主要業務之一為辦理各縣市地方政府之農路改善與維護建設經費。由於,此筆預算乃攸關地方農業發展之重點項目,當遭遇天災來襲時農民所賴以為生之農路,常因此被迫中斷,需要政府長期不斷投入經費才能持續維護與進行改善。爰特建請行政院應重視維護全國農民生計安全之農路並恢復預算之編列,以確保農民之生命財產安全。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行政院於民國98年所提之「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工程建設」特別預算已於民國100年執行完畢,執行期間三年,辦理各縣市地方政府之農路改善與維護建設經費。其中,主要業務之一為辦理各縣市地方政府之農路改善與維護建設經費。 > 二、此筆預算乃攸關地方農業發展之重點項目,若遭遇天然災害(例如:颱風來襲時),農民所賴以為生之農路常因此被迫中斷,需要政府長期不斷投入經費才能持續維護與進行改善。 > 三、但由於目前全國各縣市地方政府因財政困窘,所編列之農路預算無法支應農民之需要,因此,農路預算仍有必要由行政院以編列「特別預算」之方式,予以支應。 > 四、綜上,爰特建請行政院農委會,應重視維護全國農民生計安全之農路並恢復預算之編列,以確實保障全國農民之生命財產安全。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提案人:徐欣瑩  楊瓊瓔  葉宜津  林滄敏  潘孟安  王惠美  蘇震清  黃昭順 > 連署人:許添財  林正二  陳亭妃  江惠貞  陳明文  陳碧涵  蔣乃辛  陳雪生  賴士葆  鄭天財  李昆澤  鄭麗君  尤美女  蔡正元  吳宜臻  王進士  陳根德  詹凱臣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十二案,請提案人許委員添財說明提案旨趣。 > 許委員添財:(14時1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13人,鑑於國內夜市與重要商圈多半位於人潮洶湧且巷弄狹窄之鬧區,一旦發生火災往往因為消防救援困難導致災情一發不可收拾,嚴重威脅商家、遊客生命財產安全;近兩年,包含逢甲夜市、師大商圈、士林夜市、台北後火車站商圈皆發生過重大火警意外,為防範未然,建請內政部應在國內各大夜市與重要商圈設置室外消防栓並進行全國重要商圈與夜市消防安全總體檢。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謝謝。 > ### 第十二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2,"proposer":["許添財"],"petitioner":["李應元","李桐豪","蔡煌瑯","李昆澤","吳秉叡","陳亭妃","柯建銘","吳宜臻","陳歐珀","薛凌","李俊俋","許智傑"],"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許添財等13人,有鑑於國內夜市與重要商圈多半位於人潮洶湧且巷弄狹窄之鬧區,一旦發生火災往往因為消防救援困難導致災情一發不可收拾,嚴重威脅商家、遊客生命財產安全;近兩年,包含逢甲夜市、師大商圈、士林夜市、台北後火車站商圈皆發生過重大火警意外,為防範未然,建請內政部應在國內各大夜市與重要商圈設置室外消防栓並進行全國重要商圈與夜市消防安全總體檢。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據統計,近兩年台灣各大夜市及商圈共發生四起火警,包括2011年9月15日逢甲夜市大火、2011年10月31日師大商圈火警、2012年1月15日士林夜市火災、2012年4月29日台北後火車站大火,造成超過26棟民房全毀或半毀及三人命喪火窟及難以計數的財產損失。 > 二、目前台灣各大夜市及鬧區大部分位於老舊商圈,商圈裡全是密集連棟式住宅,房子緊鄰無縫隙且巷弄狹小,一旦發生火災,常因道路狹窄影響消防車輛進出,且因人潮眾多妨礙救災人員救援速度,無法在第一時間迅速滅火,造成災情擴大與人員傷亡。依據目前消防法規定,重要商圈及觀光夜市沒有配置室外消防栓規定,政府應儘速全面設置各大觀光夜市及重要商圈室外消防栓。 > 三、鑒於近期國內人潮聚集之鬧區發生數起火災意外,顯見政府與商家對於消防公共安全意識逐漸薄弱,為加強政府與商家聯合防災機制,建請內政部協同各縣市政府針對當地重要商圈與大型觀光夜市進行消防安全總體檢暨災害搶救演練,除各商家消防設施安全輔導外,應針對人潮聚集地實境模擬狀況排除與災害防救演練。 > 提案人:許添財 > 連署人:李應元  李桐豪  蔡煌瑯  李昆澤  吳秉叡  陳亭妃  柯建銘  吳宜臻  陳歐珀  薛 凌  李俊俋  許智傑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十三案,請提案人王委員育敏說明提案旨趣。 > 王委員育敏:(14時2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及江委員惠貞、吳委員育仁、林委員明溱等22人,有鑑於民國95年至100年間,高達99名兒童因墜樓或跌落致死。準此,除了從法制面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之外,教育兒童對於墜樓危險之認知,誠有必要。以國外作法為例,美國與澳洲有民間團體推動可貼在紗窗上的墜樓警告標示貼紙,積極向民眾宣導推廣,且根據推估,對於避免兒童發生墜樓意外,確實有預防的效果。為避免兒童墜樓悲劇一再發生,爰建請內政部兒童局印製墜樓警示貼紙,並積極協調相關部會充分合作,擴大發放墜樓警示貼紙給幼童家長,使廣大的育兒家庭都能受惠。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十三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3,"proposer":["王育敏","江惠貞","吳育仁","林明溱"],"petitioner":["曾巨威","林德福","呂學樟","蔣乃辛","江啟臣","林郁方","羅明才","盧秀燕","邱文彥","鄭天財","林正二","孔文吉","陳鎮湘","林鴻池","陳碧涵","呂玉玲","盧嘉辰","廖正井"],"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王育敏、江惠貞、吳育仁、林明溱等22人,有鑑於民國95年至100年間,高達99名兒童因墜樓或跌落致死。準此,除了從法制面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之外,教育兒童對於墜樓危險之認知,誠有必要。以國外作法為例,美國與澳洲有民間團體推動可貼在紗窗上的墜樓警告標示貼紙,積極向民眾宣導推廣,且根據推估,對於避免兒童發生墜樓意外,確實有預防的效果。雖然幼童可能還不識字,但透過父母的細心教導,小朋友也能從警示貼紙的圖樣中理解墜樓的危險,進而發揮預防兒童墜樓意外的功能。為避免兒童墜樓悲劇一再發生,爰建請內政部兒童局印製墜樓警示貼紙,並積極協調相關部會充分合作,例如:在國民健康局印發之「兒童健康手冊」中附贈墜樓警示貼紙,或透過小兒科診所、公私立幼兒園、社區保母系統等單位,擴大發放墜樓警示貼紙給幼童家長,使廣大的育兒家庭都能受惠。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根據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公布之台灣事故傷害統計資料,民國95年至100年間,高達99名兒童因墜樓或跌落致死。另根據新聞報導顯示,今年(101年)至9月12日止,已發生11起兒童墜樓事件,造成兒童5死6傷之慘劇。 > 二、針對防止兒童墜樓,固應避免父母使6歲以下兒童獨處,惟父母難以全天候隨侍在側,教育兒童對於墜樓危險之認知,誠有必要。以國外作法為例,美國有民間團體分別印製「照護兒童」宣傳手冊,以及可貼在紗窗上的墜樓警告標示貼紙,積極向民眾宣導推廣。根據美國消費產品安全委員會(CPSC)推估,2000年時美國兒童從窗戶墜落死亡的人數,比1993年時減少33%;而美國墜樓意外的件數,2001年時甚至比1994年時減少了六成。足見宣導手冊及警示貼紙的印製發放,對於避免兒童發生墜樓意外,確實有預防的效果。為因應兒童墜樓事件日益增加,澳洲窗戶協會(AWA)亦推廣墜樓警告標示貼紙(如附圖一),以減少墜樓事故發生。 > 三、雖然幼童可能還不識字,惟透過父母之細心教導,小朋友亦能從警示貼紙圖樣中理解墜樓之危險性,進而發揮預防兒童墜樓意外之功能。為避免兒童墜樓悲劇一再發生,爰建請內政部兒童局印製墜樓警示貼紙,並積極協調相關部會充分合作,例如:於國民健康局印發的「兒童健康手冊」中附贈墜樓警示貼紙,或透過小兒科診所、公私立幼兒園、社區保母系統等單位,擴大發放墜樓警示貼紙給幼童家長,使廣大的育兒家庭都能受惠。 > ※附圖一 > > 提案人:王育敏  江惠貞  吳育仁  林明溱 > 連署人:曾巨威  林德福  呂學樟  蔣乃辛  江啟臣  林郁方  羅明才  盧秀燕  邱文彥  鄭天財  林正二  孔文吉  陳鎮湘  林鴻池  陳碧涵  呂玉玲  盧嘉辰  廖正井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十四案,請提案人賴委員士葆說明提案旨趣。 > 賴委員士葆:(14時3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及吳委員育仁等28人,針對都會區大學校地不足,學生宿舍明顯供不應求,導致學生在住宿費用及安全問題不斷增加。反觀許多都會區內有許多國有地閒置,如台北市文山區就有六所大學,學生數遠高於宿舍供給數,但卻有許多軍用土地或營區閒置或利用度低,顯為浪費。有鑒於此,為爰提案要求行政院會同相關部會如財政部、教育部、國防部等,於三個月內研議將都會區國有閒置未利用之公用及非公用的土地、營區、設施等釋出予當地大學做為學生宿舍使用之相關辦法,以解決當前學生宿舍供不應求及安全管理之急迫性問題。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十四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4,"proposer":["賴士葆","吳育仁"],"petitioner":["鄭汝芬","蔡正元","林明溱","林德福","王育敏","蘇清泉","李貴敏","費鴻泰","江惠貞","吳秉叡","李應元","羅明才","張慶忠","鄭天財","盧秀燕","林正二","廖正井","蔡錦隆","盧嘉辰","翁重鈞","蔣乃辛","楊玉欣","陳碧涵","陳鎮湘","徐欣瑩","簡東明"],"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賴士葆、吳育仁等28人,針對都會區大學校地不足,學生宿舍明顯供不應求,學生已面臨多時的苦無宿舍之苦,被迫必須於校外以高價租房,導致學生在住宿費用及安全問題不斷增加。反觀許多都會區內有許多國有地閒置,如台北市文山區就有六所大學,學生數遠高於宿舍供給數,但卻有許多軍用土地或營區閒置或利用度低,顯為浪費。有鑒於此,為解決學生住宿問題求助無門之窘境,並兼顧活化國有土地與設施之使用效益,爰提案要求行政院會同相關部會如財政部、教育部、國防部等,於三個月內研議將都會區國有閒置未利用之公用及非公用的土地、營區、設施等釋出予當地大學做為學生宿舍使用之相關辦法,以解決當前學生宿舍供不應求及安全管理之急迫性問題。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提案人:賴士葆  吳育仁 > 連署人:鄭汝芬  蔡正元  林明溱  林德福  王育敏  蘇清泉  李貴敏  費鴻泰  江惠貞  吳秉叡  李應元  羅明才  張慶忠  鄭天財  盧秀燕  林正二  廖正井  蔡錦隆  盧嘉辰  翁重鈞  蔣乃辛  楊玉欣  陳碧涵  陳鎮湘  徐欣瑩  簡東明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十五案,請提案人蔡委員煌瑯說明提案旨趣。 > 蔡委員煌瑯:(14時4分)主席、各位同仁。國道六號在草屯和霧峰之間有一個簡易的交流道,這個簡易的交流道只有做一側,就是可以從草屯、霧峰通往埔里、日月潭的方向,卻不能從霧峰、草屯往台中。也就是說,如果從埔里出來,可以從草屯、霧峰下交流道,但是不能從草屯往台中,所以這個交流道只做了一半,實在很奇怪。這個簡易交流道的位置就在烏溪橋靠近霧峰舊正那個地方。為了促進草屯及霧峰的觀光發展、產業、農產品的運輸方便,希望交通部能夠增設另一側的簡易交流道,讓當地的民眾可以上下高速公路,讓草屯及霧峰的民眾從那個交流道來回台中更為方便。 > ### 第十五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5,"proposer":["蔡煌瑯"],"petitioner":["陳唐山","鄭麗君","李俊俋","趙天麟","陳歐珀","陳亭妃","蔣乃辛","柯建銘","蔡其昌","簡東明"],"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蔡煌瑯等11人,針對目前國道六號高速公路,已將台中到埔里的通車時間由原本的一小時縮短為三十分鐘,充分提升民眾通車品質及節省時間成本。惟南投地區不僅僅只有埔里具觀光資源,其鄰近草屯、霧峰現今也成為新興觀光勝地,每逢假日車輛必出現塞車現象,影響南投觀光產業。故本席建請交通部應立即增設中正路西側增設東出及西入閘道,以利當地觀光產業之發展及民眾旅遊之便利。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每逢連續假日,南投草屯、霧峰等觀光景點,吸引大批民眾前往度假,原本只有30、40分鐘的路程,至少要花2個小時,才能抵達。南投街頭到處都是車,簡直塞爆了,只能以緩慢速度前進,嚴重影響民眾到南投遊玩意願。 > 二、為提升民眾至南投觀光意願與權力,本席強烈建議,交通部應立即增設中正路西側增設東出及西入閘道,以利當地觀光產業之發展及民眾旅遊之便利,並應於三個月內提出具體方案。 > 提案人:蔡煌瑯 > 連署人:陳唐山  鄭麗君  李俊俋  趙天麟  陳歐珀  陳亭妃  蔣乃辛  柯建銘  蔡其昌  簡東明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十六案,請提案人陳委員淑慧說明提案旨趣。 > 陳委員淑慧:(14時6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與本院委員12人,鑑於近年來全球化導致國際競爭益趨激烈,為提升人力資源與競爭力,各國高等教育紛紛採取產學合作的方式,培養人才、提高績效;而我國高等教育過度擴張,導致規模過大,2011年我國高等教育粗在學率高達83.18%,遠超過OECD國家平均水準,使得每年大學畢業生人數,遠超過國內產業需求,造成嚴重的失業問題;因此,為提升高等教育人力素質與就業競爭力;爰提案建請教育部立即辦理「高等教育體系總體檢」,配合大學評鑑機制,訂定合宜的存廢標準,建立必要的「退場機制」,推動大學整併,並加強產學合作,培育專業人才。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十六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6,"proposer":["陳淑慧"],"petitioner":["江惠貞","羅淑蕾","詹凱臣","鄭天財","蔣乃辛","吳育仁","王育敏","楊玉欣","簡東明","羅明才","陳鎮湘"],"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陳淑慧等12人,鑑於近年來全球化導致國際競爭益趨激烈,為提升人力資源與競爭力,各國高等教育紛紛採取產學合作的方式,培養人才、提高績效;而我國高等教育過度擴張,導致規模過大,2011年我國高等教育粗在學率高達83.18%,遠超過OECD國家平均水準,使得每年大學畢業生數量,遠超過國內產業需求,造成嚴重的失業問題;因此,為提升高等教育人力素質,與就業競爭力;爰提案建請教育部立即辦理『高等教育體系總體檢』,配合大學評鑑機制,訂定合宜的存廢標準,建立必要的『退場機制』,推動大學整併,並加強產學合作,培育專業人才。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近年來全球化導致國際競爭益趨激烈,為提升人力資源與競爭力,各國高等教育紛紛採取產學合作的方式,培養人才、提高績效;而我國高等教育過度擴張,導致規模過大,下表1.顯示,2011年我國高等教育粗在學率高達83.18%,遠超過OECD國家平均水準。 > > | 表1.各國高等教育粗在學率(2011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國別 | 台灣 | 日本 | 荷蘭 | 西班牙 | 義大利 | 英國 > | 比例 | 83.18 | 58.57 | 61.52 | 70.75 | 65.99 | 57.04 > 二、國內大學充斥,每年大學畢業生數量,遠超過國內產業人力需求;此外,大學入學門檻過低,加以部分大學招生不足,無法提升教學品質,導致大學畢業生素質參差不齊,就業能力無法符合產業需求,造成嚴重的大學生失業問題;下表2.顯示,近年大學生失業率皆高於整體失業率。 > > | 表2.歷年教育別失業率(%) |       |      |     |      > | ------------------------- | ---------- | -------- | ------ | -------- > | 年度 | 總體失業率 | 國中以下 | 高中職 | 大學以上 > | 97 | 4.14 | 3.76 | 4.34 | 4.78 > | 99 | 5.21 | 4.83 | 5.58 | 5.62 > | 100 | 4.39 | 3.69 | 4.66 | 5.18 > 三、綜上所述,為提升高等教育人力素質,與就業競爭力;爰提案建請教育部立即辦理『高等教育體系總體檢』,配合大學評鑑機制,訂定合宜的存廢標準,建立必要的『退場機制』,推動大學整併,並加強產學合作,培育專業人才;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陳淑慧 > 連署人:江惠貞  羅淑蕾  詹凱臣  鄭天財  蔣乃辛  吳育仁  王育敏  楊玉欣  簡東明  羅明才  陳鎮湘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十七案,請提案人吳委員宜臻說明提案旨趣。 > 吳委員宜臻:(14時7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吳宜臻、林正二、鄭麗君、林淑芬等17人,鑒於公視作為有別於一般主流、商業的大眾傳播公器,本應在關懷社會議題、宣揚尊重多元文化的理念以及促進社會上族群和諧與共榮方面扮演關鍵角色,而其董事會是最高決策機制,其組成於法於理應具族群之均衡性與代表性,不過目前已獲提名通過的第五屆董監事以及行政院於今年公布的董監事候選人名單明顯未顧及族群之代表性。行政院應秉持「多元文化主義」理念且依公共電視法第十三條「選任董事時應顧及性別及族群之代表性,並考量教育、藝文、學術、傳播及其他專業代表之均衡。」,在選任公視董監事候選人時應提名更多具族群代表性的各領域專家學者。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十七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7,"proposer":["吳宜臻","林正二","鄭麗君","林淑芬"],"petitioner":["柯建銘","田秋堇","潘孟安","林佳龍","鄭天財","劉櫂豪","黃文玲","林岱樺","徐少萍","陳歐珀","陳雪生","廖正井","呂學樟"],"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吳宜臻、林正二、鄭麗君、林淑芬等17人,鑒於公視作為有別於一般主流、商業的大眾傳播公器,本應在關懷社會議題、宣揚尊重多元文化的理念以及促進社會上族群和諧與共榮方面扮演關鍵角色,而其董事會是最高決策機制,其組成於法於理本應具族群之均衡性與代表性,不過目前已獲通過的第五屆董監事以及行政院於今(101)年8月7日公佈的董監事候選人名單明顯未顧及族群之代表性。行政院應秉持「多元文化主義」理念且依公視法第13條「選任董事時應顧及性別及族群之代表性,並考量教育、藝文、學術、傳播及其他專業代表之均衡。」,在選任公視董監事候選人時應提名更多具族群代表性的各領域專家學者。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公視法第13條即明定「選任董事時應顧及性別及族群之代表性,並考量教育、藝文、學術、傳播及其他專業代表之均衡。」,另公視法第15條也提到「節目之製播,應維護人性尊嚴;符合自由、民主、法治之憲法基本精神;保持多元性、客觀性、公平性及兼顧族群之均衡性。」。 > 二、文化事務決策與執行者應具「族群意識」與「族群敏感度」,除了落實族群的多元平等與尊重,另一層是各自族群對於自我族群文化的了解,這部份是非該族群的人所能完整了解的。而各族群的文化保存與發展以及推動族群和諧與共榮需要社會各層面的努力,能夠建立跨族群的公共媒介—公視將會是推動「族群主流化」此項社會工程關鍵的里程碑。 > 三、行政院於今(101)年8月7日所公佈的公視第五屆董監事候選人,其中董事19人中族群代表1名(一位原住民籍學者),其他有教育學術類(4名)、藝文類(8名)、傳播類(4名)、其他專業類(1名)與員工代表(1名),董事候選人名單僅提名1名原籍與1名客籍,明顯未落實公視法第13條條文;而日前舉行第三次審查會議董事部份只通過三名,董事人數未達法定名額,第五屆董事會依舊無法正式組成,依法行政院將再提名董事候選人,請行政院提名更多具族群代表性的各領域專家學者。 > 提案人:吳宜臻  林正二  鄭麗君  林淑芬 > 連署人:柯建銘  田秋堇  潘孟安  林佳龍  鄭天財  劉櫂豪  黃文玲  林岱樺  徐少萍  陳歐珀  陳雪生  廖正井  呂學樟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十八案,請提案人江委員惠貞說明提案旨趣。 > 江委員惠貞:(14時9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江惠貞、楊玉欣、蔣乃辛等13人,針對二代健保法規定高額獎金、執行業務收入、股利、利息、租金收入與兼職所得等六項皆須繳納2%的補充保費。此舉雖能達到擴大費基、挹注健保財務缺口之目的,且符合有收入便計納保費的公平原則,惟取消對弱勢者的健保差額補助,全台將有1,820萬人因此增加保費,造成極大負擔,不符合照顧全民的健保精神。本席建請衛生署應對未滿十八歲、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身心障礙者及經濟困難者,以基本工資新台幣1萬8,780元,作為補充保費扣費下限門檻,以維護學生及弱勢者、老人的權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十八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8,"proposer":["江惠貞","楊玉欣","蔣乃辛"],"petitioner":["鄭汝芬","蘇清泉","林佳龍","蔡錦隆","許添財","徐欣瑩","廖國棟","詹凱臣","吳育仁","王育敏"],"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江惠貞、楊玉欣、蔣乃辛等13人,針對二代健保法規定高額獎金、執行業務收入、股利、利息、租金收入與兼職所得等六項皆須繳納2%的補充保費。此舉雖能達到擴大費基、挹注健保財務缺口之目的,且符合有收入便計納保費的公平原則,惟取消對弱勢者的健保差額補助,全台將有1,820萬人因此增加保費,造成極大負擔,不符合照顧全民的健保精神。本席建請衛生署應對未滿十八歲、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身心障礙者及經濟困難者,以基本工資新台幣1萬8,780元,作為補充保費扣費下限門檻,以維護學生及弱勢者、老人的權益。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全民健保為我國重要之社會安全政策,為增進全國民眾健康,故規劃為全民納保規定,以期達到社會救濟與照護之功效。政府為照顧弱勢民眾,因此於民國九十九年四月起實施設計差額補助制度,當時健保費率從4.55%調漲至5.17%,失業在公所投保者及投保金額在40,100元以下者,新增保費由政府全額補助;40,101至50,600元者政府補助20%;50,601元以上,由投保者全額自付。 > 二、惟二代健保法修法後,規定高額獎金、執行業務收入、股利、利息、租金收入與兼職所得等六項皆須繳納2%的補充保費。此舉雖能達到擴大費基、挹注健保財務缺口之目的,且符合有收入便計納保費的公平原則,惟取消對弱勢者的健保差額補助,全台將有1,820萬人因此增加保費,造成極大負擔,不符合照顧全民的健保精神。 > 三、本席認為未來弱勢族群兼職所得的補充保費開徵門檻,應和基本工資連動,因此二代健保明年元月上路後,為照顧弱勢族群,未來十八歲以下青少年、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等頓失財源的特殊境遇家庭的打工兼職所得,應以基本工資新台幣1萬8,780元,作為補充保費扣費下限門檻,以維護學生及弱勢者、老人的權益。 > 提案人:江惠貞  楊玉欣  蔣乃辛 > 連署人:鄭汝芬  蘇清泉  林佳龍  蔡錦隆  許添財  徐欣瑩  廖國棟  詹凱臣  吳育仁  王育敏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十九案,請提案人盧委員秀燕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盧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 進行第二十案,請提案人劉委員櫂豪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劉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 進行第二十一案,請提案人鄭委員麗君說明提案旨趣。 > 鄭委員麗君:(14時10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與田秋堇等13人,鑒於經過台灣電力公司核能一廠及核能二廠下方的山腳活動斷層,已由台電公司地質調查確認至少延伸入海40公里,且極有可能再往外海延伸,總長度可能達百餘公里,而活動斷層之長度將決定所可能引發地震之規模大小。如今證實該斷層向海外延伸40公里甚至更長,一旦同時活動,勢將引發更大規模之地震,危及核能電廠的運作,威脅鄰近數百萬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建請行政院責成原子能委員會於台電公司未能確認山腳斷層之確實長度且未據以提出並執行完成核電廠安全改善計畫之前,應命令台電核能一廠及核能二廠立即停機,以避免突發之大地震造成重大核能災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二十一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21,"proposer":["鄭麗君","田秋堇"],"petitioner":["許智傑","邱志偉","何欣純","蔡其昌","潘孟安","陳歐珀","林淑芬","蘇震清","陳節如","蕭美琴","許添財"],"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鄭麗君、田秋堇等13人,鑒於經過台灣電力公司核能一廠及核能二廠下方的山腳活動斷層,已由台電公司地質調查確認至少延伸入海40公里,且極有可能再往外海延伸,總長度可能達百餘公里,而活動斷層之長度將決定所可能引發地震之規模大小。如今證實該斷層向海外延伸40公里甚至更長,一旦同時活動,勢將引發更大規模之地震,危及核能電廠的運作,威脅鄰近數百萬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建請行政院責成原子能委員會於台電公司未能確認山腳斷層之確實長度且未據以提出並執行完成核電廠安全改善計畫之前,應命令台電核能一廠及核能二廠立即停機,以避免突發之大地震造成重大核能災變。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提案人:鄭麗君  田秋堇 > 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  何欣純  蔡其昌  潘孟安  陳歐珀  林淑芬  蘇震清  陳節如  蕭美琴  許添財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二十二案,請提案人李委員昆澤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李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 進行第二十三案,請提案人羅委員淑蕾說明提案旨趣。 > 羅委員淑蕾:(14時12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17人,鑑於國人對於維他命的日常生活需求,經常在出國期間都喜歡順道購買維他命或託親友出國代購,甚而從海外網路購物、經由海外親友寄送,可見國人對於維他命使用之偏好及普遍性,衛生署也考量民眾需求將維他命改列為食品予以管理。惟自入境時攜帶的維他命丸仍須據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4條規定,依自用藥物與膠囊錠狀食品規定予以限量管理,實有其不妥之處。爰此,本席提案要求行政院立即檢討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4條附表中,對於自用藥物中口服維生素藥品及錠狀、膠囊狀食品的包裝攜帶數量規定。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二十三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23,"proposer":["羅淑蕾"],"petitioner":["葉宜津","孔文吉","蔡其昌","馬文君","陳碧涵","許添財","蔡正元","林明溱","陳根德","楊應雄","王惠美","陳歐珀","劉櫂豪","林佳龍","簡東明","蔣乃辛"],"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羅淑蕾等17人,鑑於國人對於維他命的日常生活需求,經常在出國期間都喜歡順道購買維他命或託親友出國代購,甚而從海外網路購物、經由海外親友寄送,可見國人對於維他命使用之偏好及普遍性,衛生署也考量民眾需求將維他命改列為食品予以管理。惟自入境時攜帶的維他命丸仍須據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4條規定,依自用藥物與膠囊錠狀食品規定予以限量管理,實有其不妥之處。爰此,本席提案要求行政院立即檢討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4條附表中,對於自用藥物中口服維生素藥品及錠狀、膠囊狀食品的包裝攜帶數量規定。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以善存此類維他命為例,台灣價格相較美國而言,每顆單價約高出三倍之多,以一罐325顆裝的善存為例,美國和台灣的價差就將近1,500元。此外,台灣多有其他高價專案進口的維他命在市場上銷售,對於消費者權益方面仍有改善之空間。 > 二、據估計,台灣一年約吃掉670億元的健康食品,其中以維他命最受國人歡迎,考量國人對於維他命的使用需求,衛生署也將維他命改列食品,然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4條規定,仍有門檻管制。民眾攜帶錠狀、膠囊狀的維他命食品入境,每種最多12瓶,總量不得超過2,400顆。此規定已不符國人現實需要,實有檢討之必要。 > > 提案人:羅淑蕾 > 連署人:葉宜津  孔文吉  蔡其昌  馬文君  陳碧涵  許添財  蔡正元  林明溱  陳根德  楊應雄  王惠美  陳歐珀  劉櫂豪  林佳龍  簡東明  蔣乃辛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二十四案,請李委員桐豪代表親民黨黨團說明提案旨趣。 > 李委員桐豪:(14時13分)主席、各位委員。本院親民黨黨團,有鑑於花東地區之陸上交通建設遲遲無法顯著改善,蘇花公路更是屢屢坍方,使得長久以來,花東地區居民必須忍受對外道路聯繫不便之苦。縱使中央政府當前已開始著手建設北迴鐵路雙軌化、電氣化以及蘇花公路替代道路等改善工程,但亦無法有效滿足花東地區居民之日常需求,以及日益增多的旅遊觀光人潮。近年來,隨著兩岸觀光、交流的頻繁,太魯閣國家風景區之美景,名聞遐邇,早已成為大陸觀光團旅台必遊的景點之一,然蘇花公路的不確定性因素以及鐵路車票的一位難求,都成為阻礙當地發展觀光產業之絆腳石。綜觀台灣四面環海,但具有旅運功能之海上運輸卻不甚發達,鮮少有兼具旅運需求以及觀光發展之藍色公路。故建請行政團隊考量花東地區陸上交通建設之不足,以及海洋觀光運輸之可能,善用花東建設基金,積極推動花東地區常態性之海洋運輸、藍色公路。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二十四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24,"proposer":["親民黨立法院黨團","李桐豪"],"decision":"pass"} > ``` > 本院親民黨黨團,有鑑於花東地區之陸上交通建設遲遲無法顯著改善,蘇花公路更是屢屢坍方,使得長久以來,花東地區居民必須忍受對外道路聯繫不便之苦。縱使中央政府當前已開始著手建設北迴鐵路雙軌化、電氣化以及蘇花公路替代道路等改善工程,但亦無法有效滿足花東地區居民之日常需求,以及日益增多的旅遊觀光人潮。近年來,隨著兩岸觀光、交流的頻繁,太魯閣國家風景區之美景,名聞遐邇,早已成為大陸觀光團旅台必遊的景點之一,然蘇花公路的不確定性因素以及鐵路車票的一位難求,都成為阻礙當地發展觀光產業之絆腳石。綜觀台灣四面環海,但具有旅運功能之海上運輸卻不甚發達,鮮少有兼具旅運需求以及觀光發展之藍色公路。故建請行政團隊考量花東地區陸上交通建設之不足,以及海洋觀光運輸之可能,善用花東建設基金,積極推動花東地區常態性之海洋運輸、藍色公路。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提案人:親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桐豪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二十五案,請提案人何委員欣純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何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 進行第二十六案,請提案人簡委員東明說明提案旨趣。 > 簡委員東明:(14時15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簡東明、孔文吉、廖國棟、鄭天財、林正二等21人,鑑於行政院「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工程建設」計畫雖已告結束,但影響所及,補助原住民族生活地區之農路建設經費也隨之中止。然而原住民族卻依然迫切需求本項農路建設經費,不僅因為本筆預算攸關原住民族地區經濟發展命脈,族人生活之山區若遭天災襲擊,日常生活通行之農路亦將隨之中斷,更需要政府持續投入經費興建及改善。因此,本席建請行政院原民會及農委會於下一年度重行編列相關修建農路特別預算,以確實保障原住民族生命財產安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二十六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26,"proposer":["簡東明","孔文吉","廖國棟","鄭天財","林正二"],"petitioner":["黃偉哲","江啟臣","潘維剛","楊瓊瓔","蘇清泉","徐耀昌","蘇震清","翁重鈞","許忠信","李鴻鈞","呂學樟","陳鎮湘","李昆澤","蔣乃辛","徐少萍","呂玉玲"],"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簡東明、孔文吉、廖國棟、鄭天財、林正二等21人,鑑於行政院「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工程建設」計畫雖已告結束,但影響所及,補助原住民族生活地區之農路建設經費也隨之中止。然而原住民族卻依然迫切需求本項農路建設經費,不僅因為本筆預算攸關原住民族地區經濟發展命脈,族人生活之山區若遭天災襲擊,日常生活通行之農路亦將隨之中斷,更需要政府持續投入經費興建及改善。因此,本席建請行政院原民會及農委會於下一年度重行編列相關修建農路特別預算,以確實保障原住民族生命財產安全。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中央政府為照顧原住民族生活,先前於「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工程建設計畫:重劃區外緊急道路設施改善計畫」中,曾於民國98-100年度(3年內),一共協助農委會編列了80.5億元、原民會編列24.57億元,以幫助各地方政府辦理「農路改善及維護」。但因其屬於「一次性專案計畫」,民國100年度後,不再續辦,導致將回歸各地政府自行維護農路建設。 > 二、行政院原本主張:行政院原民會為了改善原鄉聯外道路暢通性,現已有執行中之「原住民族集居部落主要聯外道路改善計畫」(民國96~101年),可供支應。 > 三、但本席「調閱資料」後發現:原民會限於本身經費不足,其101年度僅僅編列了5億元預算支應,相較於廣大原住民生活地區,經費遠遠不足。加上若依賴各地方政府,各地方政府同樣亦財政困窘,因此,攸關原住民經濟生命線之農路改善維護經費,有必要仍由中央政府編列「特別預算」支應。 > 四、近年來由於地球環境破壞,極端氣候災害不斷,原住民族生存地區(特別是山區),更容易受到颱風、豪雨、土石流等災害侵襲,族人日常通行之農路更容易因災害中斷,如2009年重創原住民族生活地區之莫拉克颱風過後,山區族人生命安全飽受威脅,山區交通建設更是中斷,導致族人生活幾乎停擺,無以為繼。因此,目前更需中央政府重視山區交通建設,尤其是農路建設。 > 五、綜上,建請政府原民會及農委會:重行編列修建農路之「特別預算」,以確實保障原住民族生命財產安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簡東明  孔文吉  廖國棟  鄭天財  林正二 > 連署人:黃偉哲  江啟臣  潘維剛  楊瓊瓔  蘇清泉  徐耀昌  蘇震清  翁重鈞  許忠信  李鴻鈞  呂學樟  陳鎮湘  李昆澤  蔣乃辛  徐少萍  呂玉玲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二十七案,請提案人黃委員志雄說明提案旨趣。 > 黃委員志雄:(14時16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黃志雄、陳淑慧、吳育仁、江惠貞、楊玉欣、蔣乃辛等25人,鑒於主計總處公布的統計數據顯示,今年七月份國內青年失業率高達百分之十二點九六,大專以上程度失業率百分之四點七六,都比整體失業率百分之四點三一高出許多,這項數據顯示青年失業率相當嚴重,政府長期以來一直拿不出具體解決之道。爰此建請勞委會、青輔會、教育部等應與相關部會合作,就現行教育現況、學用落差、職場環境、薪資、職涯輔導等進行跨部會檢討,整合多方資源,以協助青年就業並順利與職場接軌。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二十七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27,"proposer":["黃志雄","陳淑慧","吳育仁","江惠貞","楊玉欣","蔣乃辛"],"petitioner":["蔡正元","陳雪生","廖正井","張曉風","王育敏","呂學樟","蘇清泉","林明溱","徐欣瑩","盧秀燕","簡東明","陳學聖","王廷升","陳鎮湘","曾巨威","詹凱臣","鄭天財","楊應雄","盧嘉辰"],"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黃志雄、陳淑慧、吳育仁、江惠貞、楊玉欣、蔣乃辛等25人,鑒於主計總處公布的統計數據顯示,今年七月份國內青年失業率高達百分之十二點九六,大專以上程度失業率百分之四點七六,都比整體失業率百分之四點三一高出許多,這項數據顯示青年失業率相當嚴重,政府長期以來一直拿不出具體解決之道。爰此建請勞委會、青輔會、教育部等應與相關部會合作,就現行教育現況、學用落差、職場環境、薪資、職涯輔導等進行跨部會檢討,整合多方資源,以協助青年就業並順利與職場接軌。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近幾年年來,國內大專院校大量增加,讀大學非常容易,卻有許多大學生刻意延畢,甚至連台大、清大等高等名校,延畢的學生逐年增加,探究此現象,原因固然很多,不少人認為許多「草莓族」、「啃老族」不願面對社會的工作壓力,才選擇延畢手段逃避社會,但其實青少年工作機會難找,以及工作待遇太低,都是重要因素。台灣在經歷2008年的國際金融風暴時,許多企業為了尋求生存、降低人事成本,開始大量採用時薪人員或人力派遣制度,而且起薪甚低,所謂的「22K」薪資政策風行一時,導致至今許多勞工薪水仍然停留在「22K」上下。 > 二、台灣年青人失業率高升,但企業界卻頻頻表示找不到人才或是人才流失。顯見台灣產學之間的連結出了問題,應從教育體系的改善,加強學校與產業界的交流。另方面除了政府政策調整外,企業也應提高培植人才的意願與能力,不應一味想以最低成本撿現成的人才。有鑑於此,勞委會、青輔會、教育部等應與相關部會合作,就現行教育現況、學用落差、職場環境、薪資、職涯輔導等進行跨部會檢討,整合多方資源,以協助青年就業並順利與職場接軌。 > 提案人:黃志雄  陳淑慧  吳育仁  江惠貞  楊玉欣  蔣乃辛 > 連署人:蔡正元  陳雪生  廖正井  張曉風  王育敏  呂學樟  蘇清泉  林明溱  徐欣瑩  盧秀燕  簡東明  陳學聖  王廷升  陳鎮湘  曾巨威  詹凱臣  鄭天財  楊應雄  盧嘉辰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二十八案,請提案人劉委員建國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劉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 進行第二十九案,請提案人尤委員美女說明提案旨趣。 > 尤委員美女:(17時)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尤美女、蔡其昌、李昆澤等13人,鑑於主管機關對違反行政院「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從業人員薪資處理原則」第6點第1項、第2項及第6點第2項規定之財團法人欠缺資訊公開機制,亟待研議由專責機關單位建置並維護相關查詢平台,以避免發生支領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薪資之董事長或經理人每月薪資超過30萬元,主管機關卻未邀集外部學者專家評定薪資基準並報行政院核定之情事。爰此,建請行政院於一個月內研擬確定負責建置並維護違反前揭處理原則財團法人查詢平台之專責機關。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二十九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29,"proposer":["尤美女","蔡其昌","李昆澤"],"petitioner":["黃偉哲","林淑芬","許添財","蕭美琴","林佳龍","吳宜臻","邱議瑩","林正二","蔡煌瑯","田秋堇"],"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尤美女、蔡其昌、李昆澤等13人,鑑於主管機關對違反行政院「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從業人員薪資處理原則」第6點第1項、第2項及第6點第2項規定之財團法人欠缺資訊公開機制,亟待研議由專責機關單位建置並維護相關查詢平台,以避免發生支領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薪資之董事長或經理人每月薪資超過30萬元,主管機關卻未邀集外部學者專家評定薪資基準並報行政院核定之情事。爰此,建請行政院於一個月內研擬確定負責建置並維護違反前揭處理原則財團法人查詢平台之專責機關。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從業人員薪資處理原則」第3點為: > 各主管機關對支領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薪資之董事長或經理人,除因羅致不易或具有專長特殊者外,應衡酌設置性質、規模、人員屬性、民間薪資水準及專業人才市場供需等因素,在不超過中央部會特任首長待遇範圍內核定或備查其薪資基準。 > 前項因羅致不易或具有專長特殊者,依下列規定處理: > (一)每月薪資不超過新臺幣30萬元者,由主管機關本公平、公開原則,邀集外部學者專家,共同依前項所定衡酌因素評定不同等級之薪資基準,經核定或備查後實施。 > (二)每月薪資超過新臺幣30萬元者,由各該主管機關就其主管相同性質財團法人之董事長或經理人所需資格條件及人力市場供需狀況等因素,邀集外部學者專家,共同訂定其薪資基準,並報經行政院核定後實施。 > 且該處理原則第6點為: > 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現行薪資規定,與本原則所定不符者,主管機關應督促財團法人配合會計年度或新僱用契約修正之。 > 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未依本原則相關規定辦理者,各級政府及公營事業均不得給與補(捐、獎)助,至改善時始得恢復。 > 二、審計部於《中華民國10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有關對接受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之重要審核意見,包括「主管機關對違反『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從業人員薪資處理原則』財團法人欠缺資訊公開機制,亟待研議由專責機關單位建置並維護相關查詢平台。」其中亦指出衛生署自上述薪資處理原則於100年2月生效後,遲未依規定就轄管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及「國家衛生研究院」之經理人薪資超限者,邀集外部學者專家評定薪資水準,並報行政院核定,亦未將該等違規法人公告於網站,甚分別繼續補助前揭中心與研究院9,067萬餘元及24億2千5百萬餘元,復因政府迄無專責機關建置並維護違反前揭薪資處理原則之財團法人查詢平台,致有經濟部技術處未能查知違規財團法人名單,仍於民國101年第1季補助前揭「醫藥品查驗中心」399萬情事。 > 提案人:尤美女  蔡其昌  李昆澤 > 連署人:黃偉哲  林淑芬  許添財  蕭美琴  林佳龍  吳宜臻  邱議瑩  林正二  蔡煌瑯  田秋堇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三十案,請提案人吳委員育昇說明提案旨趣。 > 吳委員育昇:(17時)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吳育昇等22人,有鑒於新北市淡水區樹梅坑溪為淡水河的支流,其上游流域兩岸護堤逢雨常致坍塌,而下游流域因住戶產生的生活污水及養豬戶廢水,未獲妥善處理,隨之排入淡水河中,造成淡水河惡臭、水質嚴重污染。為了加速完成淡水河整治,政府應於新北市淡水區樹梅坑溪完成污水下水道佈設與接管,應用多元淨化工法改善水質,並加以疏濬河道,以防止暴雨造成損毀溪岸。建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經濟部水利署、內政部營建署跨部會整合,中央與地方通力合作,在兼顧生態與濕地保育之前提下,進行新北市淡水區樹梅坑溪的整治,提供淡水民眾優質生活空間,達到親水與防洪目標。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三十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30,"proposer":["吳育昇"],"petitioner":["吳育仁","翁重鈞","楊玉欣","陳雪生","林鴻池","詹凱臣","江惠貞","陳鎮湘","盧嘉辰","陳碧涵","廖正井","徐少萍","王育敏","呂玉玲","李鴻鈞","鄭天財","盧秀燕","紀國棟","蘇清泉","孔文吉","羅明才"],"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吳育昇等22人,有鑒於新北市淡水區樹梅坑溪為淡水河的支流,其上游流域兩岸護堤逢雨常致坍塌,而下游流域因住戶產生的生活污水及養豬戶廢水,未獲妥善處理,隨之排入淡水河中,造成淡水河惡臭、水質嚴重污染。為了加速完成淡水河整治,政府應於新北市淡水區樹梅坑溪完成污水下水道佈設與接管,應用多元淨化工法改善水質,並加以疏濬河道,以防止暴雨造成損毀溪岸。建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經濟部水利署、內政部營建署跨部會整合,中央與地方通力合作,在兼顧生態與濕地保育之前提下,進行新北市淡水區樹梅坑溪的整治,提供淡水民眾優質生活空間,達到親水與防洪目標。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新北市淡水區樹梅坑溪為淡水河的支流,其源頭於坪頂里的水尾、吳仔厝一帶,沿途流經民生里,與來自竹圍里山區的支流交會,再由台北捷運竹圍站北側注入淡水河。 > 二、本席希望環保署針對新北市淡水區樹梅坑溪提出「河川及海洋水質維護改善計畫」,以推動淡水河水質之維護改善工作,因地制宜,在污水下水道系統網絡建置完成前,早日讓民眾享受清淨河川及活化水岸。 > 三、內政部、經濟部與環保署應與新北市政府持續維持良好的夥伴關係,共同努力推動河川整治與疏濬,加速鋪設社區下水道引流系統,讓污水與河水分離,家庭污水不要再排入樹梅坑溪中,使得樹梅坑溪回復清澈,讓淡水民眾享有潔淨綠意的親水空間。 > 提案人:吳育昇 > 連署人:吳育仁  翁重鈞  楊玉欣  陳雪生  林鴻池  詹凱臣  江惠貞  陳鎮湘  盧嘉辰  陳碧涵  廖正井  徐少萍  王育敏  呂玉玲  李鴻鈞  鄭天財  盧秀燕  紀國棟  蘇清泉  孔文吉  羅明才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三十一案,請提案人羅委員明才說明提案旨趣。 > 羅委員明才:(14時20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與盧委員秀燕等30人,鑒於公共債務法及地方制度法修法完成前,新增直轄市政府於編列預算上已窒礙難行,為合理規範各直轄市債限之公平性,爰建請財政部於101年十月底前重新解釋,使各直轄市在現行債務流量(歲出15%)之管制下,合計存量債限依公共債務法所定不超過GNP5.4%,採總額管制。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三十一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31,"proposer":["羅明才","盧秀燕"],"petitioner":["費鴻泰","薛凌","李應元","江惠貞","陳淑慧","呂學樟","王廷升","黃志雄","蔣乃辛","張慶忠","盧嘉辰","呂玉玲","林明溱","楊應雄","張嘉郡","楊瓊瓔","李貴敏","蘇清泉","楊麗環","陳鎮湘","邱文彥","吳育仁","鄭天財","蔡錦隆","徐少萍","黃昭順","林德福","孔文吉"],"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羅明才、盧秀燕等30人,鑒於公共債務法及地方制度法修法完成前,新增直轄市政府於編列預算上已窒礙難行,為合理規範各直轄市債限之公平性,爰建請財政部於101年十月底前重新解釋,使各直轄市在現行債務流量(歲出15%)之管制下,合計存量債限依公共債務法所定不超過GNP5.4%,採總額管制。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地方自治受地方制度法之保障,財政部先前解釋新增直轄市應依地方制度法第87條之3第5項:「改制後之直轄市,於相關法律及中央法規未修正前,得暫時適用原直轄市、縣(市)之規定」適用原縣(市)之規定,惟依上開規定係「得」暫時適用,尚非硬性規定應適用,且依地方制度法賦予升格直轄市之職能係與原直轄市一致,自不應適用原縣(市)之規定,而在公共債務法修法完成前,將致新增直轄市無債限規範。 > 二、綜上,為解決新增直轄市債限管制問題,請財政部於本(101)年6月底前解釋各直轄市在現行債務流量(歲出15%)之管制下,合計存量債限依公共債務法所定不超過GNP5.4%,採總額管制,至公共債務法修正施行後,依該法規定辦理。 > 提案人:羅明才  盧秀燕 > 連署人:費鴻泰  薛 凌  李應元  江惠貞  陳淑慧  呂學樟  王廷升  黃志雄  蔣乃辛  張慶忠  盧嘉辰  呂玉玲  林明溱  楊應雄  張嘉郡  楊瓊瓔  李貴敏  蘇清泉  楊麗環  陳鎮湘  邱文彥  吳育仁  鄭天財  蔡錦隆  徐少萍  黃昭順  林德福  孔文吉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三十二案,請提案人呂委員玉玲說明提案旨趣。 > 呂委員玉玲:(14時21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與吳委員育仁、江委員惠貞、蘇委員清泉、蔡委員錦隆、盧委員秀燕等17人,鑒於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案,要求102年度起應廢除定期換發汽機車行照制度,直到車輛有買賣等異動為止,交通部已經敬表同意,但對於每六年也要換發的汽機車駕照,一樣擾民,且有「紙張浪費」、「卡民眾油」之嫌,更何況政府目前已經規畫最快104年,汽機車行照、駕照都將電子化,屆時將不需換照也不用攜帶行、駕照,故建請交通部考量,明年起一併廢除駕照換發制度,並比照身分證換發方式,除有遺失或必要再行辦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三十二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32,"proposer":["呂玉玲","吳育仁","江惠貞","蘇清泉","蔡錦隆","盧秀燕"],"petitioner":["陳雪生","盧嘉辰","陳碧涵","孔文吉","林佳龍","鄭天財","王育敏","廖正井","羅明才","林正二","陳鎮湘"],"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呂玉玲、吳育仁、江惠貞、蘇清泉、蔡錦隆、盧秀燕等17人,鑒於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案,要求102年度起應廢除定期換發汽機車行照制度,直到車輛有買賣等異動為止,交通部已經敬表同意,但對於每六年也要換發的汽機車駕照,一樣擾民,且有「紙張浪費」、「卡民眾油」之嫌,更何況政府目前已經規畫最快104年,汽機車行照、駕照都將電子化,屆時將不需換照也不用攜帶行、駕照,故建請交通部考量,明年起一併廢除駕照換發制度,並比照身分證換發方式,除有遺失或必要再行辦理。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由於汽機車6年換發一次駕照,跟每2、3年換發行照,一樣造成民眾不便,且有浪費紙張與目前落實「節能減碳」政策互相違背,因此交通部有必要一併調整汽機車族行、駕照換發方式。 > 二、政府施政應該本於「簡政便民」為原則,因此建請政府相關單位除研議廢除汽機車換發制度之外,也應考量身分證換發方式,對於民眾首次請領行、駕照費用,建請研議調降。 > 提案人:呂玉玲  吳育仁  江惠貞  蘇清泉  蔡錦隆  盧秀燕 > 連署人:陳雪生  盧嘉辰  陳碧涵  孔文吉  林佳龍  鄭天財  王育敏  廖正井  羅明才  林正二  陳鎮湘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三十三案,請提案人江委員啟臣說明提案旨趣。 > 江委員啟臣:(14時23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與蘇委員清泉、林委員明溱等23人,鑑於中南部、東部民眾向中央機關(如行政院、內政部、經濟部、教育部等)提出訴願後,若欲依訴願法第六十三條賦予之權利向訴願審議委員會陳述意見,往往必須北上至各中央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所在地方方可進行,對訴願人已造成不必要之負擔,更使許多訴願人放棄陳述意見之權利,喪失爭取自身權益之機會;為使行政救濟之精神得以落實,建請行政院研議使各地區聯合服務中心可成為各中央機關訴願審議委員之聯繫窗口,協助有需求之訴願人就近陳述意見,以周全保障民眾之權益,不受違法或不當之行政處分侵害。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三十三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33,"proposer":["江啟臣","蘇清泉","林明溱"],"petitioner":["陳超明","吳育仁","張慶忠","李貴敏","楊瓊瓔","邱文彥","詹凱臣","王育敏","徐欣瑩","鄭汝芬","陳鎮湘","陳淑慧","盧嘉辰","王惠美","林德福","呂學樟","蔣乃辛","羅明才","盧秀燕","鄭天財"],"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江啟臣、蘇清泉、林明溱等23人,鑑於中南部、東部民眾向中央機關(如行政院、內政部、經濟部、教育部等)提出訴願後,若欲依訴願法第六十三條賦予之權利向訴願審議委員會陳述意見,往往必須北上至各中央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所在地方方可進行,對訴願人已造成不必要之負擔,更使許多訴願人放棄陳述意見之權利,喪失爭取自身權益之機會;為使行政救濟之精神得以落實,建請行政院研議使各地區聯合服務中心可成為各中央機關訴願審議委員之聯繫窗口,協助有需求之訴願人就近陳述意見,以周全保障民眾之權益,不受違法或不當之行政處分侵害。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查訴願法第一條明文規定:「人民對於中央或地方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訴願法提起訴願。」其目的是要審查行政處分有無違法或不當,以確保法規之正確適用,保障人民權益。 > 二、為周全訴願審查程序,保障人民權益,訴願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訴願原則以書面審查決定,必要時,受理訴願機關得通知訴願人、參加人或利害關係人到達指定處所陳述意見,而訴願人或參加人請求陳述意見有正當理由者,應予到達指定處所陳述意見之機會。 > 三、然而,於現行實務中,本條文所規定之「指定處所」通常為各該機關訴願委員會所在地,由於中央機關如行政院、內政部、教育部、財政部等多位於北部地區,若南部民眾向此些機關提起訴願後,欲陳述意見者,必須南北奔波,耗費時間、精力及金錢,對其是一種成本的增加,也因此,許多民眾放棄陳述意見之機會,選擇在家等候通知。 > 四、目前行政院已於南部、雲嘉南、中部、東部等地區成立聯合服務中心,爰建請行政院研議,讓這些服務中心除受理民眾陳情,證照申請、協調地方政府建設工作外,更能成為中央各部會訴願審議委員會的聯繫窗口,使民眾能就近至聯合服務中心為其訴願案陳述意見,提出辯護,捍衛自身權利,同時落實行政救濟之精神。 > 提案人:江啟臣  蘇清泉  林明溱 > 連署人:陳超明  吳育仁  張慶忠  李貴敏  楊瓊瓔  邱文彥  詹凱臣  王育敏  徐欣瑩  鄭汝芬  陳鎮湘  陳淑慧  盧嘉辰  王惠美  林德福  呂學樟  蔣乃辛  羅明才  盧秀燕  鄭天財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二案,請提案人李委員應元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李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 進行第三十四案,請提案人黃委員偉哲說明提案旨趣。 > 黃委員偉哲:(14時24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13人,鑒於近年來我國因發展高污染、高耗能與高破壞性產業導致環境遭受空前破壞與污染,而檢視這些產業後發現,其高獲利來源多數為高碳排、高耗電、水能源及破壞土地地貌所產生之利益,以排放二氧化碳為例,2008年台灣一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約二億六千萬至二億八千萬噸,其中約60%來自高耗能、高污染產業,一般民眾僅佔總排放量約18%,為此,建請行政院立即研議開徵「環境污染暴利稅」之可行性,要求高耗能、高污染產業繳納一定金額之稅額,藉以改善該企業所造成之環境污染。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三十四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34,"proposer":["黃偉哲"],"petitioner":["蘇震清","林岱樺","丁守中","許忠信","蔡煌瑯","吳宜臻","柯建銘","蕭美琴","邱議瑩","田秋堇","高志鵬","陳明文"],"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黃偉哲等13人,鑒於近年來我國因發展高污染、高耗能與高破壞性產業導致環境遭受空前破壞與污染,而檢視這些產業後發現,其高獲利來源多數為高碳排、高耗電、水能源及破壞土地地貌所產生之利益,以排放二氧化碳為例,2008年台灣一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約二億六千萬至二億八千萬噸,其中約60%來自高耗能、高污染產業,一般民眾僅佔總排放量約18%,為此,建請行政院立即研議開徵「環境污染暴利稅」之可行性,要求高耗能、高污染產業繳納一定金額之稅額,藉以改善該企業所造成之環境污染。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污染者付費」已是全世界的潮流,生存環境已是全民公共財產的一部分,故要求污染環境的個人或企業負起環境回復的責任,並利用經濟手段將污染防治的資源重新分配,以達到減低環境污染、抑制天然資源的過度使用實屬必要。 > 二、以某石化公司為例,該公司雲林廠區一年排放6,700萬公噸二氧化碳,但該公司所製成之油品卻有55%以上送至國外販賣獲利並非供應國內使用,令許多民眾質疑,該公司藉由污染我國環境獲取企業自身利益,實屬不公之情事,為此,建請行政院立即研議開徵「環境污染暴利稅」之可行性,要求高耗能、高污染產業繳納一定金額之稅額,藉以改善該企業所造成之環境污染。 > 提案人:黃偉哲 > 連署人:蘇震清  林岱樺  丁守中  許忠信  蔡煌瑯  吳宜臻  柯建銘  蕭美琴  邱議瑩  田秋堇  高志鵬  陳明文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三十五案,請提案人葉委員宜津說明提案旨趣。 > 葉委員宜津:(14時25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葉宜津、蔡煌瑯、管碧玲、林岱樺、黃偉哲、蔡其昌、邱志偉等22人,為交通部即將實施國道電子計程收費,其預計實施路段除現行收費之國道1號、3號、5號外,亦將現行不收費之國道2號、4號、6號、8號、10號及國3甲納入計程收費路段。但上述東西向或國道支線,其性質均屬聯絡道性質,為地區居民往來之生活圈道路,並不宜納入收費,爰要求國道電子計程收費之範圍應限於現行收費之國道,而不應擴大範圍,並將上述國道改編為快速道路。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三十五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35,"proposer":["葉宜津","蔡煌瑯","管碧玲","林岱樺","黃偉哲","蔡其昌","邱志偉"],"petitioner":["何欣純","潘孟安","李俊俋","魏明谷","陳根德","陳雪生","盧嘉辰","趙天麟","林佳龍","李昆澤","劉櫂豪","陳其邁","林世嘉","林淑芬","陳唐山"],"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葉宜津、蔡煌瑯、管碧玲、林岱樺、黃偉哲、蔡其昌、邱志偉等22人,為交通部即將實施國道電子計程收費,其預計實施路段除現行收費之國道1號、3號、5號外,亦將現行不收費之國道2號、4號、6號、8號、10號及國3甲亦納入計程收費路段。但上述東西向或國道支線,其性質均屬聯絡道性質,為地區居民往來之生活圈道路,其並不宜納入收費,爰要求國道電子計程收費之範圍應限於現行收費之國道,而不應擴大範圍,並將上述國道改編為快速道路。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現行國道2號、4號、6號、8號、10號及國3甲線均屬非收費之國道,但交通部卻擬於實施電子計程收費後,將上述道路亦納入收費路段。 > 二、但上述國道,其性質上屬於聯絡道性質,為地區居民往來之生活圈道路,其與國道1號、3號、5號之性質冏異。且目前之東西向快速道路,在將來亦不收費,與東西向快速道路性質、功能相同之國道2號、4號、6號、8號、10號及國3甲線在計程收費後卻需收費,使得原使用國道2號、4號、6號、8號、10號及國3甲線之民眾產生相對之剝奪感。 > 三、綜上所述交通部於實施國道電子計程收費制度時,應僅維持現行之國道1號、3號、5號之路段,而排除國道2號、4號、6號、8號、10號及國3甲線,並將上述國道改編為快速道路。 > 提案人:葉宜津  蔡煌瑯  管碧玲  林岱樺  黃偉哲  蔡其昌  邱志偉 > 連署人:何欣純  潘孟安  李俊俋  魏明谷  陳根德  陳雪生  盧嘉辰  趙天麟  林佳龍  李昆澤  劉櫂豪  陳其邁  林世嘉  林淑芬  陳唐山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三十六案,請提案人孔委員文吉說明提案旨趣。 > 孔委員文吉:(14時26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孔文吉、簡東明等35人,鑒於台灣氣候變遷導致天氣異常、自然災害頻傳,今年(101年)又歷經蘇拉、天秤颱風侵襲,造成原鄉族人的生活與生命受到嚴重威脅,原鄉族人儼然成為「氣候難民」。到目前為止,原住民鄉鎮的農路、產業道路、橋樑、堤防、護岸等多項業務亟需持續推動,但中央、縣市無一政府機關主管,影響原住民生活權益甚鉅,淪為三等公民。本席建請行政院擬定「原住民地區建設及發展特別條例」,並編列特別預算,以保障原住民族生命財產安全,促進原住民族生存發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三十六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36,"proposer":["孔文吉","簡東明"],"petitioner":["鄭天財","廖國棟","江啟臣","陳碧涵","林明溱","楊瓊瓔","陳淑慧","蔣乃辛","林滄敏","黃志雄","蔡正元","鄭汝芬","詹凱臣","吳育仁","王惠美","張慶忠","陳學聖","林正二","楊應雄","黃昭順","蔡錦隆","紀國棟","徐欣瑩","徐耀昌","陳根德","李慶華","費鴻泰","王進士","廖正井","林德福","陳超明","呂玉玲","林郁方"],"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孔文吉、簡東明等35人,鑒於台灣氣候變遷導致天氣異常、自然災害頻傳,原鄉部落近年來又歷經八八水災、莫拉克颱風等重大天然災害,造成原住民鄉鎮農路、產業道路往往損失甚鉅。今年(101年)又歷經蘇拉、天秤颱風侵襲,造成原鄉所有族人的生活與生命受到嚴重威脅,原鄉族人儼然成為「氣候難民」。且行政院於98至101年度4年合計編列共504億經費「辦理原住民族基礎建設方案」業已執行結束,原住民鄉鎮的農路、產業道路、橋樑、堤防、護岸、水電、消防、邊坡水土保持,以及調查、安置安全堪虞之滑動部落等多項業務亟需持續推動,但中央、縣市無一政府機關主責,影響原住民生活權益甚鉅,淪為三等公民。本席建請行政院擬定「原住民地區建設及發展特別條例」,並編列特別預算,以保障原住民族生命財產安全,促進原住民族生存發展。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氣候難民」(Climate Refugee)一詞2002年就正式出現在聯合國IPCC(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聯合國跨政府氣候變遷委員會)的報告中。氣候難民雖有許多不同的成因,但極端氣候通常卻是最顯著的例子,聯合國的報告及許多研究都指出,類似像莫拉克這類的極端氣候愈來愈頻繁,過去四十年來降雨最多的十個颱風,就有五個是在最近十年發生,而莫拉克颱風所帶來的單日降雨,創下單日降雨量及兩日總雨量紀錄,爾後每年的颱風與豪雨都造成原住民生命財產、鄉鎮農路、產業道路損失甚鉅,原鄉所有族人的生活與生命受到嚴重威脅,原鄉族人儼然成為「氣候難民」。 > 二、今年(101年)台灣又歷經蘇拉、天秤颱風的侵襲,造成原鄉所有族人的生活與生命受到嚴重威脅,原鄉族人儼然成為「氣候難民」。行政院於98至101年度4年合  計編列共504億經費「辦理原住民族基礎建設方案」,目前業已執行結束,原住民鄉鎮的農路、產業道路、橋樑、堤防、護岸、水電、消防、邊坡水土保持,以及調查、安置安全堪虞之滑動部落等多項業務亟需持續推動,但中央、縣市無一政府機關主責,影響原住民生活權益甚鉅,淪為三等公民。行政院應擬定「原住民地區建設及發展特別條例」,並編列特別預算,以保障原住民族生命財產安全,促進原住民族生存發展。 > 提案人:孔文吉  簡東明 > 連署人:鄭天財  廖國棟  江啟臣  陳碧涵  林明溱  楊瓊瓔  陳淑慧  蔣乃辛  林滄敏  黃志雄  蔡正元  鄭汝芬  詹凱臣  吳育仁  王惠美  張慶忠  陳學聖  林正二  楊應雄  黃昭順  蔡錦隆  紀國棟  徐欣瑩  徐耀昌  陳根德  李慶華  費鴻泰  王進士  廖正井  林德福  陳超明  呂玉玲  林郁方 > 主席: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三十七案,請提案人林委員佳龍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林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 報告院會,臨時提案均已處理完畢,休息5分鐘後,繼續進行施政報告之質詢。 * 現在休息。 * 休息(14時28分) * 繼續開會(14時34分) ```json {"type":"interp","people":["主席"],"digest":"7cb54267384f80b66777a48acc865d866878d8e9"} ```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施政報告之質詢。 * 請葉委員宜津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葉委員宜津","主席","陳院長冲","蔣部長偉寧","毛部長治國"],"digest":"aea99af1686219bfbe44689a39d30d3bc43ef7a8"} ``` * 葉委員宜津:(14時34分)主席、行政院陳院長、江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陳院長本來在財經界算是相當受肯定的專業人士,事實上,本席本來也相當尊敬你,但是曾幾何時,你已經被消耗到變成赤字連連,幾乎人人搖頭的馬政府閣揆,院長,值得嗎? * 主席:請行政院陳院長答復。 * 陳院長冲:(14時35分)主席、各位委員。我認為葉委員是言過其實,其實我們的努力在最近有一些成果出來,我們會繼續努力。 * 葉委員宜津:本席真的是很遺憾!凡走過的必留下痕跡,凡做過的必留下痕跡,我們現在在做的都是歷史,將來的歷史會這樣說,這是陳冲當院長時的數字,這是陳冲當院長的CPI,這是陳冲當院長時的失業率,這是陳冲當院長時的出口總值,甚至於這是陳冲當院長時的數字,院長要怎麼辦,你不遺憾嗎? * 陳院長冲:如果有人要評價的話,他一定會從整個事情的源頭開始評價,我一再報告過這個事情是跟臺灣產業結構有關係,產業結構的問題,絕對不是一天、二天或一年、二年的事情,那是十幾、二十年的事情。 * 葉委員宜津:本席是礙於桌面沒辦法提供太多,光是這幾個就已經觸目驚心了。 * 陳院長冲:我們可以一項項來檢討,並一項項跟葉委員報告。 * 葉委員宜津:檢討沒有用,我們要的是實質的結果論,人民沒辦法跟你檢討,人民要過日子。 * 陳院長冲:對,但是我要檢討,我檢討過後知道病狀在哪裡,再按照這個病狀去處理。 * 葉委員宜津:院長看到這些數字,你不是只有檢討吧!你會不會想辭? * 陳院長冲:不會,我已經把問題研究清楚了。 * 葉委員宜津:真的嗎? * 陳院長冲:所以我們才會提出經濟動能推升方案,是很清楚的要解決問題,臺灣未來的基礎都奠定在那邊。 * 葉委員宜津:你真的沒有想辭嗎? * 陳院長冲:基本上,我做事情,是希望把事情做好。 * 葉委員宜津:其實本席很清楚,你非常想辭,你心裡面其實覺得辭職對你是一種解脫。 * 陳院長冲:葉委員這麼瞭解我,我非常的感動。 * 葉委員宜津:本席認為你當初是被趕鴨子上架,心裡面一開始就很想辭,而且是越做越想辭,既然你說不想辭,你再說一次,你是不是想辭?如果你不想辭,本席就只好往下問了。 * 陳院長冲:是,請繼續指教。 * 葉委員宜津:其實你心裡面是想辭的,對不對? * 陳院長冲:葉委員為什麼這樣瞭解我呢? * 葉委員宜津:本席相當瞭解你,本席知道辭職對你是一種解脫,而且對你不公平,我們現在看到的油電雙漲、基本工資、證所稅,甚至於人事權,往往都不是你可以決定的,所以把這些統統苛責於你,其實有時候你是冤枉的,所以你想辭。 * 陳院長冲:其中有很多事情,其實根源是在一、二十年前的。 * 葉委員宜津:既然說到財經,你也算是財經的專業人士,我們非常遺憾的就是去年軍公教加薪時,我們是贊成的,因為軍公教一樣要過日子,生活壓力一樣很大,但是軍公教加薪的時候,這是去年4月22日的新聞,馬英九總統昨天與媒體茶敘時,表示軍公教加薪3%,是因為需要透過薪水的增加,來抵銷通貨膨脹所增加的數字,若能同時帶動企業加薪,效果就會更好,根據過去的經驗,確實會有這種帶動的效果。結果呢?基本工資的調漲只有267元,你們卻說不行。 * 陳院長冲:葉委員應該瞭解,去年公教調薪時,之前已經有好幾年沒有調薪,而基本工資已經連續調了二次。 * 葉委員宜津:院長,我的重點不是在軍公教調薪,我同意也贊成軍公教調薪,因為通貨膨脹的壓力事實上是非常大的。但是你們用了這樣的理由之後,遇到勞工朋友時,你們偏偏就不給,而且還要消費勞工,你們管財經的管中閔政務委員說:不是連一個滷蛋都不給,而是給了就連一粒米都無法下鍋。他說如果調漲基本工資,中小企業會活不下去;院長你是財經專家,你告訴我,我們哪家中小企業有這麼脆弱?我再用簡單的邏輯算給你聽,如果是一家有100名員工的中小企業,每人每月調薪267元,一個月不過增加人事成本26,700元;如果一個企業因為每個月增加26,700元人事成本就要倒閉,你對於這樣的體質要趕快抓出來,跟銀行講要小心。 * 陳院長冲:我跟葉委員報告,這其實不是這樣算的。 * 葉委員宜津:不是這樣算,那你是拿更多員工的財團來算囉? * 陳院長冲:當然,如果只看很簡單的算法,現有100名員工,如果基本工資調薪,這100人就會增加多少錢;但是不要忘掉,他還有其他員工原來領的薪水比這些邊際勞工要高一點,現在這些基本薪資上來後,原來不屬於邊際勞工的人會覺得為什麼我的薪水跟他們差距這麼少?所以也會要求加薪水,整個加起來的成本就會很高。 * 葉委員宜津:院長,不要推給中小企業,也不要推給高薪的員工。 * 陳院長冲:我們不是推給中小企業,因為有很多態樣,中小企業只是其中一個態樣。 * 葉委員宜津:你們是行政首長,何況這還是產官學聯合審議出來的數字,人家連老闆都已經同意了、連審議委員會都給了,你們卻偏偏不給。 * 陳院長冲:不是,我要從各種因素去考量。葉委員也瞭解,如果按照經濟學去畫一個供需曲線,一旦把市場上決定的工資調高,結果就是減少工作機會。 * 葉委員宜津:這個數字是產官學經統統都同意並由審議委員會通過的,被你們大筆一揮就沒了。院長,你真的覺得你不會做得很鬱卒嗎? * 陳院長冲:我是希望每個數字都很精確。 * 葉委員宜津:這個數字真的是你的意思嗎?不可以調漲267元,真的是你的意思嗎? * 陳院長冲:我沒有說不可以調漲267元,而是希望每個數字都能產生出來,譬如說領基本工資的工人到底有多少,…… * 葉委員宜津:所以,基本工資也不是你決定的,對不對? * 陳院長冲:這當然是我核定的。他們報上來,法律規定要行政院核定,我當然會去看每一個數字。 * 葉委員宜津:是啦!就是因為法律,所以你只好背書。 * 陳院長冲:不是,如果葉委員看到我們行政院核定的函,就會知道我們的用心良苦,裡面要求希望在制度上重新建立起來。 * 葉委員宜津:院長,我再跟你講一件事。 * 陳院長冲:請指教。 * 葉委員宜津:這次倒閣時,有些國民黨委員說:其實我們反對倒閣,是因為覺得陳冲還比馬英九好。他們害怕如果倒閣成功,恐怕馬英九會把臺灣的民生經濟搞得比現在還糟。院長,你是不是因為這樣,所以不敢辭? * 陳院長冲:葉委員如果講這句話,要負舉證責任。 * 葉委員宜津:我可以負舉證責任呀!桌上的這些數字都是舉證責任。 * 陳院長冲:不是,你剛才說有特定委員講這樣的話,這可能要負舉證責任。 * 葉委員宜津:院長,這裡有免責權,而事實上有這樣的委員,真的有這樣的國民黨委員。 * 陳院長冲:您當然有免責權。 * 葉委員宜津:院長你對我不瞭解,你可以去問,我的問政絕對都有憑據。 * 陳院長冲:我想不會有人說我比馬總統好吧! * 葉委員宜津:我只是害怕講出來會對這些國民黨委員造成困擾。 * 陳院長冲:不會,如果你認為他們講得正確,你講出來反而是對他們的一個肯定。 * 葉委員宜津:在倒閣時,他們私底下這樣說。院長,這是真的,我還告訴你,是交通委員會的。這樣夠清楚嗎?範圍更縮小了,是交通委員會的國民黨委員。我非常同意這些國民黨委員的看法,所以今天再一次的站在這裡替你抱屈,我認為以你的財經專業,不應該是現在這種狀況,但是事實上你是處處受制。 * 陳院長冲:我也不願意講這是因為國際情勢如何如何,但事實上,國際情勢的確不好,我們必須要很小心。 * 葉委員宜津:國際情勢如此,但不是只有臺灣是國際中的一份子,其他人為何沒有這麼差? * 陳院長冲:葉委員如果看其他國家就會曉得…… * 葉委員宜津:院長,我沒有很多時間,我還有其他議題。 * 陳院長冲:是,請指教。 * 葉委員宜津:既然你要繼續做下去,我只好繼續問你了。請問你有沒有孫子或親戚朋友的小孩現在在唸8年級?也就是在唸國二的? * 陳院長冲:晚輩有,不是我的孫子,而是我的姪孫輩。 * 葉委員宜津:你有沒有被他的父母或是小孩罵? * 陳院長冲:我不曉得葉委員是講那件事? * 葉委員宜津:你要曉得,現在是罵聲連連,因為這些國中二年級的小孩是你們12年國教的白老鼠,他們是第一屆要實行12年國教的。院長,還好你沒有。 * 陳院長冲:有呀!我剛才講有。 * 葉委員宜津:我告訴你,被罵到臭頭。你知道什麼是12年國教嗎? * 陳院長冲:大家會很困惑,因為中間的免試入學很清楚,但是超額比序部分因為交給各個就學區去決定,而各就學區現在有些事還無法確定,所以大家變得比較困惑。 * 葉委員宜津:你知道什麼是12年國教嗎?它是免試入學嗎? * 陳院長冲:是免試入學。 * 葉委員宜津:不是唷!還有30%的教育會考,還是要考。 * 陳院長冲:那是會考部分。 * 葉委員宜津:還是要考,而且占30%唷! * 陳院長冲:會考不是用分數,而是用等級的。 * 葉委員宜津:是,也一樣要分等級嘛! * 陳院長冲:你至少曉得他有某一種水準嘛! * 葉委員宜津:這就是考,所以小孩繼續要補習。 * 陳院長冲:考會考就不需要用補習這種概念。 * 蔣部長偉寧:委員,我特別跟您做一個說明…… * 葉委員宜津:對不起,我要問院長,你不要跟我說,因為我不知道你說了算不算數。這是你今天跟我們說的,可是又變了,我看了就更擔心你要說的,你最好不要再說了。 * 陳院長冲:基本上,葉委員非常清楚,多元學習表現這個項目是超額比序一個很重要的元素,多元學習表現中有很多都是就學區自己要決定的。 * 葉委員宜津:除了教育會考外,他們說免試入學名額為75%,並不是全部;重點就在剩下的這25%,這個部分你們怎麼處理? * 陳院長冲:那是特色招生,而75%是整個就學區。 * 葉委員宜津:超額的部分怎麼辦?重點就在超額部分,超額要怎麼處理? * 陳院長冲:我剛才講了有兩個重點,一個是免試入學,一個是超額比序。對於超額比序,教育部訂有一些固定項目,但是這些項目要不要採取,或是要給它多少權數,是由各就學區的教育主管單位來處理。 * 葉委員宜津:結果現在是15個學區有15種比序。 * 陳院長冲:對,會有這個狀況。 * 葉委員宜津:今天的新聞報導,全國家長團體聯盟說,經濟地位好的家長,一定設法為孩子爭取當幹部記功的機會。 * 陳院長冲:有的學區不採納幹部的事情。 * 葉委員宜津:院長,你知道家長是怎麼告訴我的嗎?現在沒有錢的弱勢小孩真的會更慘,小孩現在要去補習、要輪流當幹部,家長還要花錢去搶當志工,這還沒完,還要學各種才藝競賽,還要想怎樣可以記功,以及怎樣巴結老師。 * 陳院長冲:經過這樣討論以後可以發現,很多就學區的教育主管機關不採取這些東西。 * 葉委員宜津:越搞越畸型啊! * 陳院長冲:所以,有些就學區的教育主管機關就不採取像擔任幹部這種事情,因為他們經過討論以後發現那可能不是很客觀的標準,所以每個就學區各有特色,因地制宜。 * 葉委員宜津:院長,這些可憐的白老鼠到現在還不知道自己要怎樣被整。 * 蔣部長偉寧:葉委員,他們其實不是白老鼠,因為我自已有一個小五的小孩,我覺得這是一個很重要的教育工程,絕對不是一個實驗,我必須這樣說。 * 葉委員宜津:部長,你的小孩是強勢的,大家都會知道那是你的小孩。 * 蔣部長偉寧:我的小孩其實不會強勢,他就和所有的小孩都一樣。我特別要說的是,因為…… * 葉委員宜津:院長、部長,下去聽聽家長的心聲,好不好? * 蔣部長偉寧:是,我們其實很努力,15個學區我們都去看…… * 葉委員宜津:你們努力的結果就是15區15個辦法,還要人家訂完了以後…… * 蔣部長偉寧:因為要因地制宜。 * 葉委員宜津:部長,整個辦法是不是要重新修改? * 蔣部長偉寧:沒有。 * 葉委員宜津:到現在15區都還沒有辦法定案。 * 蔣部長偉寧:我昨天去參加一個品德教育頒獎的活動,媒體來問我有關獎懲的作為,我說我認為獎懲其實是一個基本門檻,如果一個小孩表現不錯,但沒有功也沒有過,就把它當作門檻就好,這是一個基本思考。我不希望它變成大家都要加分的作為。 * 葉委員宜津:部長,我想要請你下去了,不要搶我的時間。院長,我不是只有說獎懲,我剛才跟你提到的是一個事實、是家長的反應,家長反映孩子要補習、要學才藝、要當幹部、要當志工,還要巴結老師,這是我們的教育改革嗎? * 陳院長冲:關於超額比序,的確是有些爭議存在,尤其是在多元學習表現這個項目裡面,這個項目有很多子項,很多就學區的教育主管機關決定不採取那些項目。我希望趕快確定,只要確定了,家長就比較…… * 葉委員宜津:好,你說到重點了,可憐的孩子和可憐的家長現在只有一個卑微的要求,就是什麼時候定案。 * 蔣部長偉寧:現在已有14個學區定案了。 * 葉委員宜津:我要院長答復,不要你答復,請回去。 * 陳院長冲:這一點我跟蔣部長提過,要儘快定案,問題是這不是教育部可以決定的,各地方主管機關也要取得共識,譬如台北市、新北市和基隆市就有三個教育局,他們之間必須要有共識才行。 * 葉委員宜津:院長,家長很著急了,你告訴我們說要儘快,可是我們最怕你們說儘快、盡力、馬上,結果都不知道要到什麼時候,可以告訴我一個確切的時間嗎? * 陳院長冲:就我的瞭解,大概已有十三、四個學區定案了,剩下一、兩個學區,蔣部長也跟我提過,他希望在10月底以前能夠定案。 * 葉委員宜津:本來人家已經定案了,結果部長又來一個,搞得整個都亂掉了。 * 蔣部長偉寧:不是,其實這篇報導和基北沒有關係,基北確實針對台北市、新北市和基隆市是否採計獎懲,意見不一致,我們會予以協助,最後如果他們還是沒有辦法有統一的共識的話,教育部就會予以協助,讓最後一個學區能夠在10月底之前全部定案。 * 葉委員宜津:院長,部長說10月以前會全部完成。 * 陳院長冲:他剛才講10月底以前,他上次也這樣跟我講。 * 葉委員宜津:院長,如果他10月底以前沒有完成,你有沒有權力教他走路啊? * 陳院長冲:不,他是要去協調各地方主管機關,因為分為15個學區。如果今天蔣部長自己就可以拍板定案的話,蔣部長在8月底以前就定案了。 * 葉委員宜津:所以,院長,我剛才說的是真的,國民黨委員跟我講的也是真的嘛!其實你並沒有什麼人事權,是不是? * 陳院長冲:我是解釋那個現象,因為不是蔣部長可以單獨決定的,如果他可以單獨決定,以蔣部長的效率,真的七、八月就可以定案了。 * 葉委員宜津:好,院長,最後還有一點時間,我要再告訴你,民怨沸騰,在這個時候昨天交通部跟大家提起國道計程收費的政策,事實上,我並不反對國道計程收費,可是公務人員是一致的,政府只有一個,一般人民只知道政府,他不知道到底是部長還是次長、是地方還是中央,他覺得政府說了就算,他相信政府。之前交通部在交通委員會不只一次向我們保證原來不收費的不會漲價,但是昨天所謂的可能的辦法出來之後,引起一片譁然,因為本來不收費的國道2、4、6、8、10和國3甲要收費了,院長,這也是你的意思嗎? * 毛部長治國:葉委員,我想我向您報告過了…… * 葉委員宜津:部長,你昨天都報告過了。 * 毛部長治國:12條東西向快速道路是不收費…… * 葉委員宜津:主席,可不可以請官員不要搶我的話?昨天他都報告過了,但是他報告的我們不滿意,所以,我今天一定要問一問院長,好不好? * 陳院長冲:好,我來跟葉委員報告一下。 * 葉委員宜津:院長,你覺得在這個人民這麼辛苦的時候,要再增加他們行的支出,應該嗎? * 陳院長冲:剛才葉委員肯定國道計程收費是一個很好的想法,事實上,這個想法沒有藍綠的差別,因為民進黨執政時代也講過這件事情,大家持續思考下來,我個人也認為計程收費是一個合理的觀念,我們如何落實。剛才委員問有沒有漲價,實際上,根據交通部的規劃,整個收入不會增加,表示整體國民負擔沒有增加。 * 葉委員宜津:院長,人民的感覺不是這樣,我剛才已經跟你講過了,人民的邏輯很簡單,不是財經專家、交通專家或部長,他們的感覺是本來走這條路不用收錢的現在要收錢。 * 陳院長冲:問題是原來不收錢,對不對? * 葉委員宜津:那就是增加負擔啊! * 陳院長冲:不是,有的人減少負擔啊!長途旅行的人減少負擔,因為我們不讓總收入增加。 * 葉委員宜津:如果這樣的話,你們是鼓勵長途自己開車耶! * 陳院長冲:也許他是共乘,不一定是一個人啊! * 葉委員宜津:就算共乘,我們也希望他們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坐台鐵、坐高鐵。 * 陳院長冲:過去用路人有三分之一負擔費用、有三分之二沒有負擔費用,三分之一的人補貼三分之二的人…… * 葉委員宜津:院長,我再告訴你,人民的感覺不是這樣,現在的行政團隊民調會這麼低,就是因為你們這樣做,你們根本不知道人民的痛處在哪裡,滷蛋不給還消費人家:連米都沒了,還想滷蛋?不收費的要收費,還說這樣是收入減少。實在沒有看過這麼無能的,搞得民怨沸騰,結果收入還沒有增加,國家的赤字還不斷飆升,哪有這麼無能的? * 陳院長冲:我們是在不增加民眾總負擔的情況下來研究這件事情,當然我們也瞭解一個好的制度要在好的時機來做,所以大家建議的事情,我們會再研究一下。 * 葉委員宜津:院長,我不知道你瞭不瞭解,國道2、4、6、8、10中有三條分屬大台中、大台南、大高雄?請問也叫做國道嗎?這三條很明顯的是區域性的聯絡道路嘛!什麼叫做區域性的聯絡道路,就是那一個區域的人在跑的嘛!你們現在要收費,不是增加人民的支出是什麼?我知道可能部長已經告訴你,這樣國道基金會增加一千億,國庫馬上要損失一千億,院長,可是人民聽不懂啦!因為國道2、4、6、8、10已經蓋好在那裡了,你們說國道要支出,人民會說哪要支出啊?都已經好好的蓋在那裡啦!我們瞭解,可是人民不瞭解,人民只感覺到政府又要來搶錢了。 * 陳院長冲:對,非常感謝。 * 葉委員宜津:不是只有感謝我,你們現在是要讓人民有感,不是嗎? * 陳院長冲:毛部長昨天在委員會也特別說明,他會再考慮一下。 * 葉委員宜津:院長,你們不是要讓人民有感嗎?我現在就告訴你,人民感覺痛苦,怎麼辦?人民感覺搶錢,怎麼辦? * 陳院長冲:剛才葉委員也非常肯定計程收費的概念…… * 葉委員宜津:對,但我不肯定你們的處理方式。 * 陳院長冲:我們就用計程收費的概念來做,看看要如何達成,至於手段和方法,大家再來討論。 * 葉委員宜津:大家來討論?院長,你是要告訴我們,你們不會照現在交通部的那些方案去執行? * 毛部長治國:報告委員,我們未來三個月會聽取大家意見,如果有更好、更可行的方案,我們會納入評估。 * 葉委員宜津:本席要告訴你,我堅持的就是,現在不收費的部分,將來不可以收費,這是我絕對堅持的原則。 院長,我相信你有把剛才的話聽進去,你的意思是不會貿然實施,對不對? * 陳院長冲:一定會考慮各方面的因素,但我們最後還是要做決定。 * 葉委員宜津:最後要做決定時,是會像現在這樣,還是你已經聽進去了,因此你會堅守現在不收費的部分? * 陳院長冲:如果我現在可以講答案的話,就不是在考慮各種因素了。正因為我們必須考慮各種因素,所以,現在我不能講答案。但是,我覺得計程收費是一個可行、正確的想法。 * 葉委員宜津:你現在不表達,但你可以告訴我,什麼時候、在什麼條件下,你會同意嗎? * 陳院長冲:毛部長昨天在委員會上也報告過,他會花三個月的時間來思考這個問題,並加以研析。 * 葉委員宜津:你的意思是,毛部長送來的案子,你就同意? * 陳院長冲:基本上,這方面我是很尊重專業,只要他們在數字方面都講得很清楚,我都會尊重。 * 葉委員宜津:院長,你不覺得這樣子很危險嗎?這也是你們民調數字低迷的原因。最新的民調數字今天剛出來,本席實在很替你擔心。我再說一次,你真的願意這樣當馬英九的墊背嗎?你真的沒有想辭嗎?你真的不會覺得很無力嗎? * 陳院長冲:葉委員,你剛才講的這件事,與計程收費沒有關係吧? * 葉委員宜津:我今天問你的經濟民生、教育、交通等議題,人民都不滿意,你真的都沒有想辭嗎?我認為你其實很想辭。 * 陳院長冲:葉委員,你剛才提的幾件事,哪一件不是長久以來大家思考的問題?我們是承襲前人的…… * 毛部長治國:跟葉委員報告,最後一件我們還沒有定案。 * 葉委員宜津:你們就只會推責任。 * 陳院長冲:不會。 * 葉委員宜津:我沒有說你定案,我現在只希望你們給我們一個原則,即不會草率定案。 * 毛部長治國:我們一定會尋求最大的共識。 * 葉委員宜津:院長,我再一次請教你,你是不是因為馬英九總統不讓你辭?還有一說,馬英九總統希望你撐到12月,因為12月就有直轄市長任期滿兩年,而直轄市長又可以官派,屆時可以找一個直轄市長來當院長,然後出缺再由馬政府官派一個,是因為這樣嗎? * 陳院長冲:我沒有這麼多的政治顧慮,我只想把每一件事都做好。 * 葉委員宜津:你沒有這麼多的政治顧慮,但是,你知道馬英九有沒有? * 陳院長冲:我不認為他有這麼強的政治性格。 * 葉委員宜津:他是不是叫你再撐幾個月、撐到年底?有沒有? * 陳院長冲:他只跟我說,大家一起來努力。 * 葉委員宜津:你相信他嗎? * 陳院長冲:我當然認為他講得有道理,這是我們的國家,大家一起來努力是對的。 * 葉委員宜津:你覺得他有跟你一起努力嗎? * 陳院長冲:他也非常辛苦。 * 葉委員宜津:他哪裡辛苦啊?他說不運動是懶耶!他罵你、我耶!因為你不運動,我也不運動。 * 陳院長冲:我不運動其實…… * 葉委員宜津:我本來跟林淑芬委員說好,要開始一起來運動,結果就在我要開始運動時,就出現了這則新聞,讓我覺得我是聽了他這句話才要開始運動,所以,我準備繼續懶下去。 * 陳院長冲:我想葉委員不是懶,這可能是時間支配的問題。 * 葉委員宜津:是嘛!院長,你不怕你被他所害嗎?這樣的歷史定位,你真的覺得值得嗎? * 陳院長冲:替國家做事,我覺得都是值得。 * 主席:請楊委員曜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楊委員曜","主席","毛部長治國","陳院長冲","陳主任委員保基","黃人事長富源"],"digest":"29d2b3453f1fd595f3d62316444ef7e160c2049d"} ``` * 楊委員曜:(15時6分)主席、行政院陳院長、江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澎湖是一個離島,澎湖居民對外交通大概都仰賴航空運輸,除了夏季有少部分海運外,幾乎都是靠飛機。部長,聽說飛機票價又要漲了,是不是? * 主席:請交通部毛部長答復。 * 毛部長治國:(15時6分)主席、各位委員。這方面會有定期的檢討。 * 楊委員曜:照你們現在收到的訊息和想法,有沒有要漲價? * 毛部長治國:現在在檢討中。 * 楊委員曜:傾向有還是沒有? * 毛部長治國:現在還沒有決定,他們會有一個委員會在處理。 * 楊委員曜:哪一個委員會? * 毛部長治國:費率方面的審議委員會。 * 楊委員曜:是不是就是飛機票價審議委員會? * 毛部長治國:這是民航局所屬的一個委員會。 * 楊委員曜:你也當過民航局局長,你知道那個委員會在訂定票價的程序與其中主要成員嗎? * 毛部長治國:這個是成立有年。 * 楊委員曜:你覺得他們審議出來的票價之公平性、可信度、可靠度夠嗎? * 毛部長治國:目前最大的問題是油價。 * 楊委員曜:所以,你們民航局的票價審議委員會就只是在審油價?那就不用審了。 * 毛部長治國:不是,當然其他因素也都要考慮在內。 * 楊委員曜:部長,那就不用審了,這樣子哪需要審?油價高就調高、油價低就調低。 * 毛部長治國:相信委員也知道實務上並不是如此,影響最大的是油價因素,但並不見得票價就是照油價在調整。 * 楊委員曜:你現在不知道到底要不要漲,那本席在此強烈主張,不可漲,而且,你們審議委員會的審議結果根本就毫無公平性。部長,你知道從台北搭飛機,單程票價是多少? * 毛部長治國:這個數字我要查一下,應該是2,050元。 * 楊委員曜:2,050元是比較受交通部青睞的航空公司的票價,比較不受疼愛的航空公司票價就是1,800元。 * 毛部長治國:基本上,核定的價格和實際售價中間會隨著…… * 楊委員曜:我講的是你們核定的價格,航空公司的售價要自動調低是自由契約裡面的一部分。部長,我這個表格是三種飛機機型、台北到馬公飛行時間、票價的對照表。56人座的小型飛機,飛行時間需要1小時,票價是2,050元,152人座的大型飛機,飛行時間約45分鐘左右,票價也是2,050元,請問部長,這公不公平? * 毛部長治國:基本上,有關票價的訂定,機型不同,其固定成本、變動成本也有差異。 * 楊委員曜:好,本席提供另外一個數據給部長參考。56人座的小飛機,從台北到馬公,所需時間超過1個小時,票價是2,050元;182人座的A321機型,飛行時間不到40分鐘,核定的票價是1,790元,這樣的票價審議根本就是因人而異!票價審議到底隱藏多少不可告人的秘密? * 毛部長治國:誠如方才跟委員報告的,固定成本和變動成本不一樣…… * 楊委員曜:本席要說的是,如果機票要調漲,就這部分交通部要提出非常合理的解釋。 * 毛部長治國:這點我同意,我會注意這個問題。 * 楊委員曜:你現在可以回答我嗎?為什麼…… * 毛部長治國:根據我的了解,小飛機不一定便宜,因為它的固定成本、變動成本及座位數和大飛機不見得是在同一個基礎。 * 楊委員曜:小飛機和大飛機都可以貴,只有中型飛機最便宜,還有一種機型,是72人座,飛行時間50分鐘,票價1,790元。部長,我現在舉這些例子,最主要是要告訴部長,你們的票價審議委員會審出來的東西,我們離島居民不接受。 * 毛部長治國:謝謝委員的提醒,基本上,這就是有固定成本、變動成本和攤銷到不同座位數上的差異…… * 楊委員曜:是嗎? * 毛部長治國:謝謝委員提出這個問題,我會來注意,下一次他們進行任何檢討時,我會進一步要求他們說明每個數字出來的理由。 * 楊委員曜:是嗎? * 毛部長治國:我會來盯這個事情。 * 楊委員曜:你們整個票價審議,從93年到現在,沒有發現這個事實?沒有發現每一張單趟票價就差了250元?這幾年來,澎湖居民為了你們的票價審議,到底多付出多少開銷?國庫為了補貼離島居民,也多負擔了多少?部長,在此,我要很正式地向你說明,如果你們短時間內要調漲離島居民國內航空票價,本席會把從93年到現在的票價審議涉及圖利部分,送交監察院,並且向地檢署提出告發。基本上,本席認為這裡面有很清楚,且嚴重的圖利行為。 * 毛部長治國:謝謝委員的提醒,對於他們將來審議的數字…… * 楊委員曜:所以,對於你們的審議,本席不可能接受,除非對這些票價的形成有很合理的解釋出來。 * 毛部長治國:對!我一定會要他們提出合理的說明與解釋。 * 楊委員曜:假如你們沒有辦法提出合理的說明,票價是不是就應該凍漲?是不是? * 毛部長治國:我一定會要他們提出說明,不管是不是會調漲票價,我一定會要他們說明這個事情。 * 楊委員曜:票價調漲必須要經過票價審議委員會同意,你們之前審議出來的東西,很明顯不公平,而且涉及圖利,所以,我現在要求,如果你們沒有辦法提出合理說明,就不能調漲票價。 * 毛部長治國:跟委員報告,不管有沒有調漲的考慮,委員既然提出這個問題,我一定會進一步去了解,看看我過去所了解的邏輯,以及這個邏輯應用上是否有偏差。也就是說,不管有沒有調漲的問題存在,我都會來做這件事。 * 楊委員曜:部長,我提這個問題,只是不想再讓離島居民成為冤大頭。 * 毛部長治國:委員的關切我完全認同。 * 楊委員曜:假如沒有合理的說明,千萬不要調漲票價。 * 毛部長治國:我會來深究這件事。 * 楊委員曜:澎湖長期以來,因為經濟發展不是很好,所以旅外人口很多,澎湖的醫療在這一、二十年來,也因為中央政府的漠視,所以很差,對外的交通就變成非常重要,本席擔任立法委員以來,經常接到陳情,我們澎湖鄉親手持醫院開出來的轉診單,在馬公機場空耗一天,因為他們要不到一張保命的機票。我們也經常接獲請託,旅外鄉親為了趕回澎湖見老父、老母最後一面,在台北、台中、高雄三個機場急如熱鍋上的螞蟻。我們澎湖人要一張機票有這麼困難嗎? * 毛部長治國:跟委員報告,除了天候原因外,澎湖會發生一票難求的事,通常是在尖峰時間…… * 楊委員曜:部長,誰跟你討論天候原因?我現在講的是,你們民航局核定出來的航班,根本就是要置澎湖人於死地!今年9月和去年9月相比,光是北馬航線,每天減了7、8個航次,9月份還是澎湖旅遊季的尾端啊!想去澎湖旅遊的人沒有辦法去,想從澎湖到台灣就診的民眾,也沒有辦法來;民航局核定的航班,不只限制了澎湖人的行動自由,也阻礙了澎湖的經濟發展。部長,交通部到底是如何核定航班的? * 毛部長治國:根據我的了解,9月到4月主要是航空公司的維修季節,今年他們是從9月份就開始作業,可能是早了一點…… * 楊委員曜:可能早了一點?他們不是要事先送給交通部核定? * 毛部長治國:後來我有要求民航局…… * 楊委員曜:所以你們是胡亂瞎核定啊! * 毛部長治國:後來我有要求民航局要逐周檢視是不是有供應不足的問題。 * 楊委員曜:我再請教部長一個問題,今天假若有一個人到台北出差要回馬公,11點的飛機沒有搭上,你知道必須等到幾點嗎?11點的飛機沒有搭上,必須等到下午3點半,不只是必須在台北吃個午餐,而且還可以睡個午覺!航班是你們核定的,我不知道部長在此有什麼話可以讓我帶回去轉達給澎湖鄉親,解釋為什麼我們要一張保命機票會這麼難!我們要一張回家看老父、老母最後一面的機票也這麼難! * 毛部長治國:在此向委員報告,航空公司訂他們的航班,當然有一定的原則,至於航班的時間是不是妥適,這方面都可以來檢討。 * 楊委員曜:交通部跟民航局對於國內航班的問題,全部都是站在航空公司的立場在考量,從來沒有為…… * 毛部長治國:這也不見得,因為每天都有尖離峰時段,基本上,他們是按照每天尖離峰的需求面,來安排飛機的班次,當然在離峰的時候,飛機一定會少一點。通常中午前後那段時間是屬於離峰狀態,所以飛機相對就會少一點。 * 楊委員曜:會不會太久了一點?從11點到3點半,之間共有4個半小時,你覺得會不會太久了一點? * 毛部長治國:這方面我們可以來檢討。 * 楊委員曜:本席現在是問你會不會覺得這樣的時間太久了一點?會不會? * 毛部長治國:這個我們看來…… * 楊委員曜:會不會?我現在是問你會不會? * 毛部長治國:通常在離峰時段,可能有這種情形吧! * 楊委員曜:現在是在11點以後,必須等到下午3點半才有飛機,這樣會不會太久? * 毛部長治國:有一點久。 * 楊委員曜:有一點久?應該是非常久才對。部長,你們整天待在台北的辦公室,所以根本不知道離島居民的辛苦。 * 毛部長治國:我們也經常跑離島。 * 楊委員曜:你們經常跑離島?那是當然的,你們要機票還怕沒有嗎? * 毛部長治國:關於澎湖的情形,今年我們已經有注意到,這跟往年相較比較不正常。 * 楊委員曜:你們有注意到,可是你們有能力可以解決嗎? * 毛部長治國:後來在暑假高峰的時候,我們甚至注意到澎湖有花火節的活動,這些我們都有去盯,希望班次一定要配合澎湖節慶活動尖峰的需求,這方面我們都有進行追蹤。 * 楊委員曜:你們沒有啦!交通部主管觀光,而澎湖的對外交通也是交通部主管的,可是你們根本就是拿左手打右手,你們一方面推廣觀光,另外一方面又讓澎湖的對外交通這麼不便利,這樣怎麼促進觀光發展? * 毛部長治國:跟委員報告,如果真的要…… * 楊委員曜:不用報告了!本席再問你一個問題…… * 毛部長治國:如果更宏觀來看,今年民航單位也有點困擾,因為他們在換飛機,所以今年這方面也造成一些困難。 * 楊委員曜:不用再解釋了,請你們回去好好作檢討。 本席再問你一個問題,兩岸航線我們稱之為特殊航線,因為不內不外,所以只好稱之為特殊航線。請問你們在分配航線的時候,到底是怎麼分配的? * 毛部長治國:基本上,有關包機的部分,我們鼓勵各個地方去發展。 * 楊委員曜:現在兩岸航線大賺,對不對? * 毛部長治國:關於班機的部分,一定要看市場需求。 * 楊委員曜:對啦!所以大賺嘛! 因為交通部提不出解決方案,所以本席直接在此提建議,那就是你們在核定兩岸航線時,包括上海、北京、廈門等熱門航線,當你們配給航空公司這些航線時,應該也要要求他們必須包養金門、澎湖、馬祖、花東等國內航線。 * 毛部長治國:我們的兩岸航線,基本上都必須搭配國內航班,而不是搭配其他…… * 楊委員曜:可是現在這方面做得並不好,因為我有…… * 毛部長治國:以澎湖來講,最近也有11個包機航班是飛兩岸航線的,10月份就要開始了。 * 楊委員曜:我現在並不是要講兩岸航線,我的意思是說當你們在核定兩岸航線給某一家航空公司的時候,你們應該要叫他們認養一些賠錢的航線。國內航線賠錢,這一點本席大概也知道。 * 毛部長治國:對,我們現在就是這樣的做法。 * 楊委員曜:你們現在沒有做好嘛!所以才會有離島居民一票難求的情況。 * 毛部長治國:我剛剛已經報告過了,今年情況比較特殊,因為今年有很多航空公司都在換飛機。 * 楊委員曜:換飛機也不能當作理由。 * 毛部長治國:對,這並不是理由,但這是經營上的實際困難。 * 楊委員曜:你們什麼都有理由,請問澎湖、金門、馬祖的居民要跟誰哭訴?交通部講到什麼都有理由,那我們怎麼辦?本席的服務處,每天都因為機票的問題被罵慘了。 * 毛部長治國:我們繼續來努力。 * 楊委員曜:本席現在就是在提出建議案,像華航和長榮,憑什麼他們不用負擔國內的航線? * 毛部長治國:有些是因為飛機降不下去,那是機場的問題。基本上,他們用的是立榮和華信,因為他們只有這兩家是用比較小的飛機。 * 楊委員曜:立榮和長榮、華信和中華航空,其實都是子母公司,而子母公司是各自獨立的公司。部長從開始答詢到現在,根本一直都是站在航空公司的角度在作答復…… * 毛部長治國:因為其他那兩家都是用大飛機,而大飛機沒有辦法在離島使用。 * 楊委員曜:假如他們不能負擔國內航線的話,那麼兩岸航線他們就少分一點啊!本席並沒有強制他們一定要飛國內航線…… * 毛部長治國:針對航空公司,我們也希望他們能夠有區域航線、洲際航線等等的分工。 * 楊委員曜:他們不一定要飛國內航線,但如果他們不飛國內航線,那麼兩岸航線就應該少分配給他們一點,請問這方面有沒有困難?請院長來回答好了。 * 毛部長治國:我們叫他們把責任由立榮和華信來分攤。 * 楊委員曜:請問院長,本席所提的建議可行嗎? * 陳院長冲:委員所顧慮的是航班的問題,而航班牽涉到三個因素,一是要考量到飛航安全,二是要考慮到空運的密度,三是供需的關係。剛剛楊委員提到一票難求的問題,這就表示這方面的需求是很強的,我知道澎湖大概有九萬八千多人,還不到十萬人,再加上觀光客,這方面我們要考慮到需求的問題,如果需求夠的話,當然航班應該要增加。下一步就是供應方願不願意提供,還有就是他們考慮到飛航安全以後,民航局怎麼來核定航班。 * 楊委員曜:本席的意思是指兩岸航線是金雞母,所以大家都在搶,如果是不負擔國內離島航線的航空公司,像中華航空和長榮,那麼兩岸航線你們就少分配給他們一點嘛! * 陳院長冲:根據我的瞭解,交通部本來就是這樣做的啊! * 楊委員曜:你們現在並沒有這樣做。 * 毛部長治國:以立榮和華信來講,因為華航和長榮是最大的股東,所以他們的責任就由其子公司負責。因為母公司的飛機太大了,我們希望這些飛機能夠發揮洲際和區域航線的功能…… * 楊委員曜:我剛剛已經講過了,子母公司的法人是各自獨立的,你們要用…… * 毛部長治國:雖然法人各自獨立,但是在政策要求上是可以貫徹的。 * 楊委員曜:如果你們要一體要求,那麼每一家航空公司都去設子公司就好了啊!設子公司會很困難嗎?不會啊! * 毛部長治國:我們會要求他們履行這方面的責任。 * 楊委員曜:本席的質詢時間有限,對於部長今天面對離島居民交通問題的態度,本席感到非常不滿意。如果你的態度是這樣子,我認為澎湖人要擺脫機票天天一票難求的情況,時間將會非常遙遠。 * 毛部長治國:我們會來努力。 * 楊委員曜:接著本席再請教院長,其實,資方和勞方有時是很難細分的,現在本席先放一段影片來讓院長看一下。 (影片播放中) * 楊委員曜:在這段影片裡面,有外籍漁工,也有本國漁民,請問他們的工作性質一樣嗎? * 陳院長冲:這和每一個雇主的指揮分配有相對關係。 * 楊委員曜:我指的是剛才所播放的影片,船上的工作是不分船主或外籍漁工的,也就是因為這樣子,所以漁民船主和外籍漁工之間,其實只是漁獲所得分配的態樣不一樣而已。船主可能是用漁獲來計算他的收入,而外籍漁工則是支領月薪,請問這樣合不合理? * 陳院長冲:當然雇主和受僱者之間本來就有一些承擔風險不同的問題,像雇主要負擔資本性的支出,但是受僱者就不用負擔。 * 楊委員曜:你講的是屬於形式意義的,實質意義方面,有些人根本就不是雇主,認知上也不是雇主,只是有一條船,但找不到人願意出海,所以只好從外國引進外國漁工,像本席就認為,澎湖的漁民船主根本就不是雇主。 * 陳院長冲:基本上還是雇主,因為有生財的工具。 * 楊委員曜:另外,澎湖的飛魚卵很有名,可是他們出海捕魚3個月,回來船主只能分到5,000元,外籍漁工卻可以領到快要6萬,這就是澎湖經濟上弱勢的船主目前的現況,因此,中央政府對於澎湖這些辛苦的漁民,關於保障他們的漁獲、保障台灣的經濟海域,可說是沒有能力,唯一能力的就是加強他們的負擔。你們堅持外籍漁工的勞健保必須由船主支付,等於你們為了在政策上實踐保障外勞的理想,卻把負擔加給澎湖的漁民,主委可知澎湖的漁民都是漁會的會員,所以其勞健保,是由政府負擔其中一部分,這表示他們是經濟上的弱勢,所以你們在考量政策的時候,從來不去想是不是有一些人的經濟力比勞工還不如,因此,本席建議修法把外籍漁工納入漁保或是由農委會編列預算來支付這一筆錢,其實不只是澎湖的漁民遇到這樣的狀況,主委,現在整個漁獲量逐年在減少,對不對? * 陳主任委員保基:沿海漁業會視季節…… * 楊委員曜:我指的是總漁獲量。 * 陳主任委員保基:總漁獲量是有降低。 * 楊委員曜:然後政府給漁民的負擔卻逐年提升,這件事情我在委員會也提過好幾次,所以請你們回去好好做個研究,就是這筆錢由中央政府來負擔,而你們也不要跟我說沒錢,因為你們去年為了要解決直轄市,特別是台北市的健保問題,編了240億,所以不要一提到澎湖的補助、漁民的補助,你們就說沒有錢,這些話我聽不下去。 * 陳主任委員保基:這是牽涉到外籍漁工。 * 陳院長冲:這應該先去了解,為何打漁一趟回來,結果外籍漁工拿到的錢比雇主還多,這部分的原因要先了解,了解之後才能夠對症下藥。 * 楊委員曜:這是所得態樣分配的不同,一個是領月薪,一個則是看漁獲量。 * 陳院長冲:是沒有錯,但以商場上的誘因來看,是不應該有這樣的狀況發生,所以應該去了解一下。 * 楊委員曜:漁民船主和外籍漁工之間一定是夥伴關係,而不是僱用關係。 最後,本席在第一次總質詢時有提到澎湖軍公教離島加給問題,然後院長也承諾1個月內要做出檢討。 * 陳院長冲:我記得委員是在13日提出質詢的,30日的時候人事行政總處就曾開過會,結論就是大家意見分歧,所以會再找大家進一步蒐集相關的資料。 * 楊委員曜:這個離島加給從79年到現在已經長達22年,對澎湖軍公教人員造成不公平的待遇,結果你們現在還不趕快改過來。請黃人事長說明一下現在的進度。 * 黃人事長富源:因為時間很長,但是我們處理這件事情是非常謹慎的,希望在很快的時間內就得到一些結果。的確,我知道澎湖縣的鄉民還有縣政府都很關心這個問題。 * 楊委員曜:當然關心啊!因為太不公平了。 * 黃人事長富源:這部分開了12次會。 * 楊委員曜:我看你們就不要開會了,因為雖然有開會,但沒有辦法有結論。 * 黃人事長富源:有結論。 * 楊委員曜:院長、人事長,我直接帶著你們去澎湖的花嶼、將軍澳嶼、西嶼各住3天,然後再陪你們去金門、馬祖各住3天,看看大家的生活條件、經濟條件、交通便利性跟其他相較有沒有這麼大的差異性,9,500元是金馬現在領的加給,澎湖的離島加給也應該比照辦理。 * 黃人事長富源:因為住3天跟我們衡量一個月不太一樣,像風浪有9級以上有幾天,這些我們都做得非常細。 * 楊委員曜:你們沒有在那裡住,就沒有深刻的感覺。 * 黃人事長富源:因為住3天…… * 楊委員曜:請你們趕快有結論,這件事情拖太久了。 * 黃人事長富源:是的。 * 陳院長冲:我們會注意。 * 主席:請蔡委員正元質詢,詢答時間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蔡委員正元","主席","陳院長冲","邱署長文達","馮院長明珠","曾部長勇夫"],"digest":"716d3092b57a9bc68ae95dbb9e79f67d6902cf73"} ``` * 蔡委員正元:(15時37分)主席、行政院陳院長、江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請教院長,什麼叫做天龍國?什麼叫做天龍人? * 主席:請行政院陳院長答復。 * 陳院長冲:(15時37分)主席、各位委員。上個會期就有委員提過。 * 蔡委員正元:是的。 * 陳院長冲:天龍國比較夢幻一點,好像不存在實際的世界裡。 * 蔡委員正元:稍微不太一樣。天龍國是來自於日本漫畫海賊王中的一種種族,自視自己非常偉大,而且不屑跟一般人呼吸同樣的空氣,所以為自己設計一種泡泡頭罩,因此,許多網友戲稱台北市是天龍國、台北人是天龍人,根據維基百科的解釋,台北市掌握大量的社會資源,包括政治、經濟、媒體、學術等,網友認為台北市以為較他人為高級,所以稱呼台北市人為天龍人,院長住在台北市,算不算天龍人呢? * 陳院長冲:我想本身提這種講法的人可能自己就是天龍人。 * 蔡委員正元:院長認為台北市不是天龍國、台北人不是天龍人。 * 陳院長冲:我的意思是說不要用異樣的眼光去看另外一個地方的人,那是不對的。 * 蔡委員正元:像方才楊曜委員就提到,補助台北市的健保費動不動就有幾億幾億,方才鄭汝芬委員也告訴我,中南部都說馬英九當台北市長的時候,健保費收一收都不交給中央,一件事情怎會搞成整團亂呢?所以台北市可能是被人家欺負的老實人吧!我們來看看具同樣地位的美國紐約,其在美國國土上、各地的形象上就是Big Apple,代表著甜美、希望、憧景、代表很多人尋找事業的地方。美國不會把紐約當成是天龍國、天龍人,可是我認為中央政府可能把台北市當成可以欺負的天龍人,我們來一件件說明一下,第一是健保費,台北市當初幫其他縣市繳了10年以上的健保費,這部分是怎麼來的,院長應該很清楚,民國89年財政收支劃分法將營業稅收歸中央,使得跟營業稅掛鉤在一起的勞健保費還留在地方,所以台北市就被迫繳納非設籍台北市民眾的勞健保費,但是這些民眾根本不住在台北市,也不在台北市工作,只是因為他在台北市所轄的公司或分支機構上班,例如他在雲林台塑六輕廠上班,但他的健保費就歸台北市負擔,這樣的情形一直到民國100年,我們的勞健保條例與全民健保制度修正後,台北市才開始不再負擔非設籍台北市居民的勞健保費,台北市才得以第一次擺脫鎖卡,接下來所要面對的問題是,那前面所欠的10年怎麼辦?台北市有義務負擔從民國89~99年間這些非設籍居民(不是台北市市民,也不在台北市工作)的勞健保費嗎?這是一個大疑問。為了解決此一問題,以前陳水扁擔任總統時,就動不動以這個問題來指責時任台北市市長的馬英九,所以將台北市欠健保費的消息傳送全台,以打台北市為一政治宣傳的工具,後來馬英九由台北市市長晉升為總統,所以民國99年中央開始跟台北市協議,但在民國89~99年間,台北市被迫所負擔的勞健保費累積達796億元,由中央負擔一半。但問題是講好從99年開始,全由中央負擔,可是到101年才修法通過完成,且在101年7月1日才生效,這樣拖延就讓台北市多負擔了一年半的勞健保費,請問院長,這多拖延一年半的勞健保費用該誰出? * 陳院長冲:這些情節、故事,我們都知道,但是我們必須依法執行,目前也只能依照法律的規定來做,所以我們才儘量…… * 蔡委員正元:在法律的名義上,的確必須由台北市政府來繳,可是中央基於實質問題,財政部動不動就說要實質課稅,實質負擔,那你們就應該把該負擔的部分補給他們,讓台北市政府繳交,不是應該這樣才對?但你們言而無信,不知其可。你們明知道問題所在,但談到錢的問題,卻又不負責解決,請問院長,這一年半怎麼處理? * 陳院長冲:這增加的部分,我們正在談,談到最後如果有結果就會按照結果來做。 * 蔡委員正元:可是你們連談都不談。 * 陳院長冲:有一直在談,因為這牽涉到衛生署、主計處、財政部好幾個單位。 * 蔡委員正元:最重要的是院長的態度。這本來就應該由中央政府負擔,怎麼能讓台北市負擔這一年半的勞健保補助款?實在沒道理,因為是中央在拖的。 * 陳院長冲:不是,因為大家要談很多事。 * 蔡委員正元:不是大家,這樣台北市政府在你眼中就不是什麼天龍國,而是被你欺負的老實人? * 陳院長冲:不是這樣講。 * 蔡委員正元:談到錢的問題,就應該親兄弟明算帳,不能說台北市長馬英九變成總統馬英九之後,你們就不管這件事。 * 陳院長冲:有,我們一直盡力在做這件事。 * 蔡委員正元:不能這樣,我們應該把事實攤開來講。前面89~99年大家講好,一人負擔一半,但99年到101年7月1日,這一年半由誰來付?要一人一半,還是中央來付?我覺得應全部由中央負擔。 * 陳院長冲:我們會按照規定來處理。 * 蔡委員正元:規定是你們訂定的,大家可以來談。如果照法條規定,當然應由台北市政府負擔,但我們一直在修正法律時,行政院及衛生署、財政部都沒有注意到,大家一起混,包括當時的台北市市長馬英九也沒有發現到,大家一起混,但這個問題必須解決,所以這一年半的部分,應該由中央負擔。 * 陳院長冲:這部分,我們還是要照規定來處理。 * 蔡委員正元:規定什麼?現在不是沒有規定? * 陳院長冲:有效的規定。 * 蔡委員正元:現在出現的是以前的問題,而不是有效、無效的問題。這一年半應由誰負擔? * 陳院長冲:法律規定應由誰負擔,就由誰負擔。 * 蔡委員正元:就法律規定,應由台北市政府負擔,但事實上我們都知道前面10年間應由中央負擔一半,可是接下來這一年半法律、協議裡並沒有講到,請問這一年半該怎麼辦? * 邱署長文達:昨天,我們秘書長就召開一個會,針對這延續一年半的問題,我認為還是一半一半。 * 蔡委員正元:拖時間是我們中央拖的,又不是台北市政府。 * 邱署長文達:最近我們會很快…… * 蔡委員正元:拖時間是我們中央拖的,拖了一年半是我們拖的,又不是他們拖的,怎麼可以怪人家? * 邱署長文達:是,99年以前的部分,我們會儘快解決。 * 蔡委員正元:後面一年半呢?由我們全部承擔下來,好不好? * 邱署長文達:下禮拜就會一起…… * 蔡委員正元:要不要由我們中央全部承擔下來,好不好?那我們中央哪有信用可言。 其次,台北是以前的欠款累積達七百多億,說好分5年還款,但是你們卻允許高雄市分12年還款,高雄市欠的額度比較少,分期付款分的年限多,又不用繳利息?我們陳菊市長所受到的待遇比郝龍斌好? * 邱署長文達:是8年。 * 蔡委員正元:我剛才問過是12年,本席還打電話確認過是12年。 * 邱署長文達:那是兩次8年,然後再縮短。 * 蔡委員正元:一個5年,另一個是8年,他們占了便宜不用說,但陳菊卻跑出來召開記者會說,她要跟你算帳,要把健保費的補助款當作建設經費,這件事院長應該知道。她召開記者會,在後面吊大看板,上面標明:中央虧欠高雄300億建設經費,經過我們一查就是這部分的健保費補助款。他砲打中央,但令人納悶的是我們行政院竟然當啞巴,沒有人出面反駁,沒有人出面召開記者會,也沒有人出面說明詳情,就讓中南部的人以為你們在欺負高雄,但事實上,你們是在欺負台北市,你們給台北市的錢,就是要分擔一半的健保費,但另外一半還是由台北市在負擔,她把它累積起來計算有300億,說你補給台北市300億,所以你們欠高雄300億,可是實際上台北市多負擔700多億。陳菊也知道,但他為什麼這麼做?但更重要的是,我不管他怎麼做,因為這是政治鬥爭常有的事,只是令人納悶的是,為什麼行政院從上到下沒有人吭一聲?這樣好像行政院虧待他們,只獨厚台北市,但台北市挨打時,行政院卻不講話。 * 陳院長冲:行政院是要求每一件新聞如果引起國人注意時,我們一定會請各部會作回應。 * 蔡委員正元:有,你們只有發出新聞稿,人家卻是大陣仗SNG,電子媒體、平面媒體全都到齊,後面還掛上大看板,在報上刊登那麼大,你們卻由主計長簡單發了一頁新聞稿,內容沒人看得懂,我認為你們應該大陣仗回應,並說明清楚,不要當啞巴,否則,這場政治競賽怎麼玩下去?說台北市是天龍國,你們把錢都給台北市,連楊曜委員都這麼講。 * 陳院長冲:對這點,我們會改進。 * 蔡委員正元:不僅如此,你們欺負台北市還不只這件事,台北市這麼認真在還錢,你們一人負擔一半,你們的一半當作補助款,而他負擔一半尚未還款的部分,卻被你們查封土地,那你們另外一半還沒有還,為什麼不查封行政院的土地?我搞不懂,你們也欠了一半的錢,那為什麼不查封行政院的土地?到今年底,台北市已經還了440億將近55%,現在只剩356億,中央還要負擔一半。但台北市政府就有76筆近23,430坪土地被查封,市價高達400億元以上,中央政府查封地方政府的土地,這在全世界已經很難聽見,只聽過聯邦政府、中央政府補助地方政府,頭一遭看到中央政府依法查封地方政府的土地,天下還有這麼荒唐的事嗎?你可以問問陳裕璋主委,還款計畫寫好之後,很多查封都撤銷了,還了一點錢、給了還款計畫,拍賣就停止了。哪有這樣搞法?這是什麼結果?這樣要如何拚經濟? * 陳院長冲:跟蔡委員報告,上禮拜院會時我就曾經說過,關於查封台北市土地的部分,我特別請勞委會要跟金管會請教一下,這部分有很多不同的處理方式。 * 蔡委員正元:弄不出名堂嘛!被查封的部分有包括信義區信義段的黃金土地。 * 陳院長冲:最重要的就是健保局對於土地的市值和公告現值認知不同而已。 * 蔡委員正元:沒有什麼認知同不同的問題。 * 陳院長冲:當然有。 * 蔡委員正元:有需要查封嗎?台北市政府會逃嗎?台北市政府有腳,需要限制出境嗎? * 陳院長冲:這是以前查封的。 * 蔡委員正元:這是以前查封的,你們現在就要解決。 * 邱署長文達:這是法院的判決,當時法院判決的時候是用公告現值,即156億。 * 蔡委員正元:你們撤封,法院會把你們抓去關嗎?不會嘛!最近信義區有一塊土地被南山人壽標走了,權利金收入就有268億,中央也收到營業稅13億,民間投資400億,增加9,200個就業機會。你們查封的可是高經濟價值的土地,結果現在動都不能動,中央也收不到稅,地方也收不到費用,就業機會也不能增加,只是為了你們的健保費,一半都還沒要到,有這樣欺負台北市的嗎? * 邱署長文達:還有勞保費,最近我們都會努力來解決。 * 蔡委員正元:勞保局說我們可以撤,你可以去問,問過勞保局說他們可以撤,就是你們健保局不能撤。 * 邱署長文達:現在有在進行。 * 蔡委員正元:沒有在進行啊!講了老半天你們也不聽,這樣你們要怎麼拚經濟?拜託,最起碼依還款比例,馬上解除查封台北市的土地! * 邱署長文達:秘書長已經開始召集了,包括金管會等…… * 蔡委員正元:一召集又要等到後年了。院長,我這樣抱怨有沒有道理? * 陳院長冲:我在上禮拜院會已經講過了,這件事請他們參考金融機構的經驗來處理。 * 蔡委員正元:你講沒有用啊!老牛推車要推到民國哪一年? * 陳院長冲:不會,剛才署長說已經開始在進行了。 * 邱署長文達:最近進行得很快。 * 蔡委員正元:年底前要撤除查封!我這樣要求有沒有過份?明年開始那個土地就拿出來再招標一次,中央政府可以收到稅,地方政府可以收到費,馬上也有就業機會,何樂而不為?為什麼要欺負台北市?你們欺負台北市還不止這一樁,接下來我來說第二樁,就是你們危害國寶!故宮博物院旁邊裝了一個汽油彈,離故宮不到500公尺。我手上有故宮博物院當年林曼麗院長的文章,故宮博物院行文給政府各單位,反對在故宮博物院500公尺內設置加油站。第一,國內外博物館周圍都沒有設置加油站;第二,他問了法國羅浮宮,他說他們法國的規定很簡單,羅浮宮是受保護建築物,周圍500公尺任何工程要實施都要經過羅浮宮的同意。你們就不經過故宮的同意!此外,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於巴黎舉辦第12屆會議中,「監護景觀與歷史場所美景與特色決議文」講得很清楚,加油站包括在內,是威脅或傷害景觀與歷史場所的工程與活動均應禁止或避免,這是聯合國的決議文。馮院長,你同不同意這份文? * 馮院長明珠:我不同意加油站設在故宮附近,因為設的地方離故宮博物院只有四百多公尺。 * 蔡委員正元:420公尺。 * 馮院長明珠:但是同意的時間點…… * 蔡委員正元:這份文是反對的,但是你們反對無效。 * 馮院長明珠:對。 * 蔡委員正元:因為各單位不聽你們的,沒有行文讓你們同意,把故宮博物院擺在一邊,欺負故宮博物院。不只如此,這個土地來源大有可疑,請各位看看,這塊地離故宮文獻大樓420公尺,這塊地登記地號80是私人的地,是兆亨公司所持有的,其他旁邊的117和81地號都是國有財產局的土地,就由小土地去租大土地來蓋加油站。 接下來查這個土地的來源:民國76年,當時外雙溪都市計畫把它列為加油站用地,當時的市長是許水德,76年那一帶還沒發展,那就算了;90年林濁水委員開始介入這塊地,大家都認識林濁水,93年連續開2次協調會,中間的過程我就不談了,他們是如何壓迫故宮?那塊地本來是故宮的地,但因為你們沒有用那塊地,所以要求故宮把剛才那兩筆國有土地移轉到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而且非移轉不可!權力好大的林濁水!權力好大的陳水扁!所以故宮就鼻子摸一摸,石守謙當院長的時候就乖乖把土地還給國有財產局,然後強迫國有財產局租給這個兆亨公司,以小吃大!就是要蓋加油站。 93年弄一弄之後,95年到手了,96年兆亨公司就來跟台北市政府申請建照,那時候的市長是郝龍斌。到了10月27日郝龍斌發現不對勁就把建照廢止,在廢止之後,故宮也正式發函反對設置加油站。到了97年11月14日,台北市政府公告變更加油站為公園用地,大家都知道為什麼,就是要防堵林濁水所操縱之土地設加油站的問題,這個97年11月的案子把它變更為公園用地,不讓他們設加油站,結果98年11月24日內政部訴願會卻撤銷台北市政府變更用地,當時的部長是江宜樺。到了99年,台北市政府只好又來搞一個大故宮計畫,其實就是要禁建,不要讓加油站順利蓋起來。你看看地方政府努力在對抗你們這些以林濁水為首的惡勢力,所以才搞一個大故宮計畫來禁建。到了99年9月1日就更奇怪了,本來它跟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簽的租約是100年年底到期,結果在99年,即1年之前就馬上去延長租約到108年,財政部是什麼意思?當時的部長是李述德,國有財產局長是張佩智,你們是這樣幹的!中央和地方的溝通那麼差?此外,租約載明都市計畫如果變更為非加油站用地則停止租約,國有財產局為了避免爭論就多加了一個條款來保護自己,你們還不夠勇敢,明明知道問題出在哪裡。 再者,101年4月、6月、8月內政部都委會因為大故宮計畫就把加油站用地變更為交通用地,就是為了避免這個加油站的設置危害到故宮以及附近居民的反對。台北市政府傾全力反對!想盡各種辦法來反對,結果中央卻處處護航。內政部連續3次專案小組議而不決,決而不行,部長是李鴻源。其實這個兆亨加油站並不是第一樁,芝山加油站也是它搞的,它用的名字是宏同公司,也是吃國有土地,以小吃大,同樣負責人都是李正祥。小蝦米吃大鯨魚,靠林濁水?你們都毫無警覺啊!你怕立法院還有個新潮流,是不是?我才不吃這一套,怎麼可以這樣!故宮人人說是國寶,台北市政府發生錯誤,我們提出糾正,但中央猛打台北市政府耳光,這樣依法辦事啊?拜託你們,76年的都市計畫已經物換星移了,請行政院內政部立即同意台北市把加油站用地變更為交通用地,台北市的目的是傾全力在擋這個案子,你們好像是全力護航這個案子,到底送了多少紅包給中央?院長,有什麼感想?會不會生氣? * 陳院長冲:這個案子過去我不瞭解,不過從委員描述的整個過程看起來,99年換約的部分,可能要去瞭解一下為什麼要去換約。 * 蔡委員正元:對啊,提早一年半換約,然後內政部裝做沒看到,財政部裝做不知道,故宮猛在那邊叫叫叫,台北市政府則是急得要命,好像中央才是天龍人耶! * 馮院長明珠:我們有提醒過,因為這個案子之前曾舉行過公聽會,我們一直是反對的,而且要蓋加油站…… * 蔡委員正元:那更扯了,故宮的反對意見,公聽會的紀錄裡一個字都沒寫!有夠厲害! * 馮院長明珠:不是,這是在之前就有過,在秦院長的時代,我們就曾經擋過一次,後來林曼麗院長的時候我們擋不住了,我們該說的都說了。 * 蔡委員正元:該說的都說了,該做的也做了,就是行政院沒當一回事!財政部幹嘛去了?內政部幹嘛去了?跟著護航啊?太扯了吧!我們今天先把話講清楚,你們要護航就護航到底,大家走著瞧! * 陳院長冲:有關這個案子,我們可以整體來做個瞭解,…… * 蔡委員正元:好,拜託院長。 * 陳院長冲:謝謝蔡委員提供很多資料,我們會做整體的瞭解,因為這是跨部會的事情,當然要由行政院出面來做進一步深入的瞭解。 * 蔡委員正元:這裡面有好多位立法委員很積極,為首的就是林濁水! * 陳院長冲:過去我不瞭解這個案子,我們…… * 蔡委員正元:本院要是有人敢幫林濁水講話,我會一個一個點名出來!好,麻煩你們了。 * 陳院長冲:我們會來瞭解。 * 蔡委員正元:另外,現在的醫療環境很糟糕,本席在衛環委員會也發言過很多次,衛生署邱署長也很辛苦,奈何法務部好像問題一大堆啊,什麼問題?我們要求醫療除罪化,要求在處理醫療糾紛時,對醫生的刑責要合理化,我覺得這個要求並不過分,因為各行各業的業務過失基本上都沒有太高、太嚴重的刑責,本席舉例來說:法官法的規定,法官亂判,除非有事實足認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要不然沒事,法官亂判在所都有,沒事。檢察官弄錯了,有疏失,如果不是故意或重大過失,也沒事,法務部對自己人都很輕鬆,但是對別人都很嚴格。會計法的規定,會計人員七弄八弄,只要沒有違法失職或重大過失,也沒有責任。票據法的規定,民間的、銀行的、票券公司的人員,除非有惡意或重大過失,否則也不在此限,也就是不處罰。國家賠償法第四條規定,所有公務員或執行職務者,除非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要不然也沒事。存款保險條例第九條規定,存保人員如果沒有故意或重大過失,也沒事。刑事補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執行法律的公務員,如果沒有故意或重大過失,也沒事。公務人員保障法的規定也一樣,公務人員如果沒有故意或重大過失,也沒事。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這是最有名的特別費條款,大官上至副總統、總統,小官是各單位的首長,法條明訂「如涉刑事責任者不罰」,我們這叫做「寬以待己,嚴以律醫師」,你知道多少醫師莫名其妙被判刑嗎?我舉個最近發生的例子,某一家教學醫院,有個病人被送至急診室,急診醫師看了覺得不對勁,趕快把急救部主任找來要插管,可是病人把嘴咬死了,插不進去,就把麻醉醫師找來,打麻醉藥後硬插管,就是因為麻醉醫師來的時間差了10分鐘,病人出現嚴重的狀況,法官怎麼判?急診部主任判刑2年! * 曾部長勇夫:一個法律的規定,對於同樣的現象必須公平處理,那麼…… * 蔡委員正元:我現在講的是法律本身有問題,並不是說法律底下不能公平處理嘛! * 曾部長勇夫:法律的制定也要公平。 * 蔡委員正元:可是法律並沒有公平啊! * 曾部長勇夫:任何行業,只要造成受傷與死亡,都是一致的標準,委員剛才提出的那些法律並沒有造成死亡或受傷。 * 蔡委員正元:如果是將健康的人弄到死亡,你的說法就沒有錯,但是到了醫院的人是健康的人嗎?送到醫院的急診室沒有死也半條命了!刑期一樣嗎? * 曾部長勇夫:所以要經過專業的鑑定。 * 蔡委員正元:什麼專業鑑定? * 陳院長冲:蔡委員剛才列舉的幾個法律,除了會計法的背景比較特殊以外,其他都是屬於民事或行政法規,沒有牽涉到刑事責任。刑事責任是個非常嚴肅的問題,醫療法…… * 蔡委員正元:不管多嚴肅,我們先來看衛生署的規定。 * 陳院長冲:我非常瞭解衛生署擬的草案內容,衛生署擬的草案和法務部反對的其實都有一些問題,我有個折衷案請他們再思考一下。 * 蔡委員正元:衛生署版是故意或重大過失,可是我提的更簡單,只要不是故意就不罰。 * 陳院長冲:這兩個版本各有其用意,但都會與刑法的體系衝突,不過我有一個折衷版,既不會影響刑法的原始體系,也能夠顧全醫界的需要。 * 蔡委員正元:你的方案在哪裡?我們現在面對的是醫療人力正在迅速流失。 * 陳院長冲:這還要再協調,不過很重要的一點,蔡委員剛才講到一個重點,醫療人員面對的人體是有病的人體,並不是一般的人體,這一點應該…… * 蔡委員正元:當然不一樣嘛! * 陳院長冲:是思考問題時必須特別考慮的。 * 蔡委員正元:病人送入急診室後,醫師判斷的時間不會超過10分鐘耶! * 陳院長冲:不見得是急診室,任何一個病人進入醫療體系,應該都是有病的人體,對於有病人體的考慮應該要和一般人…… * 蔡委員正元:當然不一樣 * 陳院長冲:對,不太一樣,基於這個觀點來想這個問題就比較容易處理了。 * 蔡委員正元:那就拜託你們了。 * 陳院長冲:我會去協調大家的看法。 * 蔡委員正元:好,謝謝。 * 主席:請鄭委員汝芬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鄭委員汝芬","主席","陳院長冲","蔣部長偉寧","朱主任委員敬一","沈署長世宏"],"digest":"d38997a774074add96cc548af14a85a3f82ee8f5"} ``` * 鄭委員汝芬:(16時8分)主席、行政院陳院長、江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那天蔣友柏說「政府沒有給我任何幫助,唯一的幫助就是把景氣搞壞」,這說明了人民對於政府施政的無感就是因為政府不夠體察民意,請問院長對於這句話有什麼看法? * 主席:請行政院陳院長答復。 * 陳院長冲:(16時9分)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我們都會體察民意,隨時瞭解民眾的需要,然後去做應該做的事情。不過另外一方面我們也要想到長遠的規劃,因為有些事情可能是民眾沒有想到的,我們會幫他們想到,做一些長遠的規劃及奠定基礎。 * 鄭委員汝芬:您知道製造業生產1美元的產品會帶動其他產業1.4美元的產出,如果企業主獲利1分,人民與政府就可以獲利9分,因此世界強國都希望穩定自己的製造業,那我們台灣呢?我舉個例子說明,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德國跟日本能夠很快站起來,他們能成為經濟大國全都靠製造業製造的產品外銷全世界;中國能夠快速崛起,現在已成為僅次於美國的第二大經濟體,靠的也是製造業。台灣曾是四小龍之首,目前呢?台灣之所以能夠成為四小龍之一,靠的也是製造業。本席認為我們現在不應該灰心,政府在這個時刻更應該有積極的作為,現在是台灣的谷底,民眾更應該團結,我們不應該為了一些莫須有的問題內耗,全民應該在這個時刻為了共同的目標一起努力。院長是國家的CEO,你有沒有信心帶領我們從谷底翻身? * 陳院長冲:對,我們有充分的信心協助大家一起走向比較光明的未來。剛才鄭委員的指教,我非常同意,但我們並不偏廢,我們這次的經濟動能推升方案對於製造業有一些鼓勵、改進的措施,最重要的就是改變產業的結構。我們的製造業過去走勞力密集路線,後來走向資本密集時就很明顯的發現,勞力密集產業時期經濟發展成果能夠讓所有勞工一起分享,但走向資本密集時,資本沒有運用得很好,邊際效益變差以後,不但產品附加價值低,產業本身獲利低,也失去了替勞工加薪的機會,而且因為不是勞力密集產業,所以讓勞工分享經濟發展成果的機會又變少了。所以,我們這次的方案希望改變產業結構,鼓勵製造業服務化,製造業要納入服務的概念往上加值。 * 鄭委員汝芬:有些人認為大量開放外勞會剝奪本國勞工工作的機會,請問院長認為這是必然的嗎? * 陳院長冲:我的基本原則是提高外勞核配比例必定要符合一個前提,這個前提就是提高本勞的就業機會,創造本勞與外勞的雙贏,而不是一個工廠100個員工全部用外勞,這樣我也不贊成,一味的追求低廉的勞力也不對。最重要的是,在提高外勞比例的同時也能夠提高本勞的就業機會,大家雙贏;不要為了便於引進外勞,結果本勞的就業機會也消失了,這不是我們所願意見到的。 * 鄭委員汝芬:台灣的失業問題不是職缺不足,而是想找工作的人找不到讓自己滿意的工作。我舉個例子說明,本季茂德可能會有1,300人被資遣,這件事我相信院長清楚,國內科技業的職缺遠遠超過1,300人,如果就業市場的媒合機制運作良好,按理說,這被資遣的1,300人應該可以立即找到就業的機會,但結果卻非如此,求職者與就業職缺的媒合就是無法match。面對這種狀況,政府應該有一個因應之道才對。 * 陳院長冲:報告鄭委員,勞資雙方的媒合是勞委會的法定業務,但實際上經濟部或相關部會也沒有忘掉這個職責,他們經常舉辦就業博覽會,甚至跨部會合辦就業媒合活動,有時我也會參加。在這樣的活動中就可發現,其實就業機會很多,但是來求職的人反而很少,這部分我想我們要再加強宣導。 * 鄭委員汝芬:提醒院長,有些老闆不一定想用外勞,如果他們找得到適合的台灣勞工,他們很希望僱用台灣的勞工,因為台灣的勞工還是比較好配合,這一點院長一定要瞭解。 * 陳院長冲:對,跟鄭委員報告,前兩個禮拜我們到南部一座工廠就看到這種現象,看起來40歲以上的員工都是講台灣話的,看起來二、三十歲的員工都是講越南話的,這表示我們也要鼓勵年輕人進入生產行列。 * 鄭委員汝芬:本席認為開放僱用外勞的政策只是給企業多一項選擇,所以政府在訂定政策時,不要老是把企業主當成壞人。 * 陳院長冲:沒有錯,因為我們到工廠參觀時也發現,有的工廠一個外勞都沒有。 * 鄭委員汝芬:我們要提供企業多一些選擇的工具,他們才有辦法面對全球經濟嚴峻下滑的考驗,政府應該讓企業多一些應變的彈性…… * 陳院長冲:對,鄭委員講的完全正確,政府的責任就是提供他們不同的選擇。 * 鄭委員汝芬:讓他們在面對全球競爭時,可以得到更多的資助、資源,這是政府應當協助企業之處。 * 陳院長冲:對。政府的責任就是讓民眾或企業在選擇時能擁有良好的選擇環境。 * 鄭委員汝芬:過去政府認為引進外勞好像在剝奪本國勞工的工作機會,所以我們用限業、限量的方式引進外勞,官員為了照顧外勞,要求外勞的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這種產業政策導致台灣整體產業外移,也相對地帶走了200萬個工作機會,導致台灣的失業率一直居高不下。院長,這許多狀況固然不是在你任內所造成,但是以你的專業,請問政府要如何克服、改善這個問題呢? * 陳院長冲:鄭委員講的很正確,鄭委員剛才提到限業、限量,其實我們過去還有一個限價,也就是鄭委員提及的外勞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只要對台灣未來的發展、對提升台灣競爭力有利的,如何改善這些政策,我們都可以用開放的心胸來思考。 * 鄭委員汝芬:院長,如果企業家、工程師、教授、經理人、醫師等都出走了,那我們台灣剩下什麼呢? * 陳院長冲:我們不希望這些人才離開。 * 鄭委員汝芬:人才外移只是台灣的病症之一,造成台灣生病的原因就是我們的所得一直沒有成長,但是本席不認為基本薪資調升跟平均所得成長有絕對的相關性。因為薪水沒有漲,大家就不想生小孩,也導致少子化的現象,國民負擔的國債比率越來越高,這些問題的同一個根源就是產業外移所導致。產業外移造成整個國家經濟空洞化,如果政府再束手無策,那就形同放任國家慢性自殺。請問院長,政府要如何讓產業回流? * 陳院長冲:所以我們現在的作法是歡迎外流的產業回來,已經回來國內的產業,則希望他們改善產業結構,我們從這兩方面去進行,這是很重要的觀念。 * 鄭委員汝芬:海外台商生產的產品行銷全世界,每年總產值高達14兆台幣,如何吸引台商回流?行政院跟經濟部要想出一套因應的對策。我認為要吸引台商回流,最重要的第一點是要給他們一個適當的環境;第二,我們要有人才。如果國內整體的投資環境改善了,我相信應能吸引台商回流。外勞的薪資應該由市場機制決定,不應該與本勞的基本薪資掛鉤;放寬外勞進用比例部分,我認為行政院不需要讓全部產業一體適用外勞進用比例40%的限制,因為不同的產業對於外勞的需求本來就不一樣。若限制外勞進用比例最高只能達到40%,假如企業主無法僱用到60%的本國勞工,同樣也無法僱用40%的外勞,院長,是不是這樣? * 陳院長冲:是。跟鄭委員報告,其實這些事情我們都已經在做了,經濟部在11天以前舉辦一個活動,有20家台商願意回來投資380億台幣,這就是很具體的行動。 * 鄭委員汝芬:不同產業的外勞需求本來就是不同的,對此我們是不是應該訂定不同的外勞進用比例,才能夠有辦法適合產業的發展,希望院長要重視本席這個問題。 台商回流的第二關鍵就是人才的問題。在人才這個部分,在今年7月,南部廠商大規模徵才,院長也說有去看過,包括金屬、機電及綠色能源等產業,有150家的廠商共釋出7,900個職缺,連鴻海集團都有設攤徵才,但是求職者對於比較辛苦的工作還是興致缺缺。根據台灣工總的統計,國內有24個產業嚴重缺工,有些公司董事長就非常感嘆,台商要鮭魚返鄉投資,最大的問題就在於人才,不知院長要如何積極協調這樣嚴峻的問題?現在國內的傳統產業都在喊缺人,據天下雜誌的報導,螺絲工廠祭出40個月的年終獎金,同樣還是請不到年輕人,我們從這裡可以發現,現行的教育和職場之間真的存有很明顯的落差。請教院長,您如何解決這樣的問題? * 陳院長冲:首先,有關教育部分,一個是透過教育體系來改變就業的觀念,讓學生瞭解進入工廠並不是不光榮的事情,相反的,它是一個很有尊嚴的職業;另外一個是在教育體系裡面,我們也特別講到技職教育。 * 鄭委員汝芬:本席現在就和院長談談技職教育的問題。國內高職學校原本有212所,100年度變成155所,學生人數從52萬銳減到36萬,減幅超過30%,導致技術人員缺少這麼多。據勞委會在勞動統計月報指出,製造業缺工人數超過8萬人,再加上103年度我們要推動十二年國教,未來念高職的學生一定會越來越少,相對的,我們的技術人員也會越來越少,針對這些問題,院長要如何督促教育部去解決? * 陳院長冲:除了鄭委員所講的數字以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現象,就是以前高中高職學生的就業比例很高,現在是升學比例很高,而且是絕大部分升學,當然我們不是不鼓勵學生升學,但是大家應該有一個多重多元的選擇,如果能夠把技職教育的觀念以及對技職教育的作法做一些改變,相信對鄭委員所關心的問題會有一些改善空間。 * 鄭委員汝芬:在98年度,政府有補助高職學校20億的充實實習教學的設備,反觀99年到102年是一毛錢都沒有,學校如何汰舊換新設備,讓學生和產業可以相互媒合,院長應該要好好的督導教育部。 * 蔣部長偉寧:過去我們在資源上的投入,確實是比較向高中和一般學校傾斜,不過我們已經努力在做改變,以102年度高中和高職的預算而言,高職有二百八十幾億,高中大概是二百一十億左右,所以我們有在適度的調整。最近經建會也通過了典範科大在未來4年有58億,從公共建設預算、國科會和教育部的預算共同來做,也就是說未來在推動十二年國教,如何讓一般體系和技職體系這兩條路都很通暢,這是非常關鍵的。我們也會進一步強化學生實習,其實學生在念書的階段有多一點實習的機會,這對於他未來的工作會掌握得更好,我們對這部分會有一些具體的作為,在年底之前會具體提出技職再造方案。 * 鄭委員汝芬:本席要提醒院長,高職教育沒落的因素是因為我們廣設了很多大學,錄取率100%,只要想念大學就有機會念大學,問題是誰來念高職呢? * 蔣部長偉寧:十二年國教有一個努力的方向,就是適性的輔導,在國中時就能夠對於他未來比較想走實務還是比較想走學術能夠有一些協助,這是我們努力的目標,未來希望技職和一般的體系都是他的first choose。 * 鄭委員汝芬:我希望學生在念完大學之後,跟企業是可以媒合起來的,這樣才有真正的效益,才不會有畢業即失業的現象發生。 * 陳院長冲:我們現在改善技職教育就是往這方面走。 * 鄭委員汝芬:本席希望這個問題能夠快速改善,可以嗎? * 陳院長冲:現在就是這樣做。 * 鄭委員汝芬:希望教育部在輔導學生的區塊…… * 蔣部長偉寧:我們全面的做,全面改善過去這段時間比較向學術傾斜的這個部分,我們會做實際上的努力。另外,技職再造第二期的方案也已經正在準備,在年底之前就會全面的配合,完成之後,我們會具體推動,從高職到科技大學甚至往上的整個發展,我們會做完整的努力。 * 鄭委員汝芬:院長,國內有163所大學,多少學校的報到率還不到70%? * 蔣部長偉寧:達到70%的學校是少數啦,其實相對還是多。特別跟委員說明,我們現在是162所大學。 * 鄭委員汝芬:希望在這個部分,如果應該要啟動退場機制時,還是要因應這樣的政策。 * 陳院長冲:現在法律上有這個機制,已經賦予教育部,尤其是國立大學部分,已經有一個合併或整合的機制,教育部現在正在規劃這個事情。 * 鄭委員汝芬:院長,本席最重要的期望是海外台商製造業每年可以回來10%,我們有沒有辦法做到? * 陳院長冲:經建會在這個月提出台商回台方案的輔導方案,在這個方案還沒有出來以前,其實經濟部已經在做這個事情,我剛才講在11天以前有20家台商表示願意回來,共投資380億台幣,所以已經在做了。 * 鄭委員汝芬:只要回來10%,就可以創造150萬人的就業機會,以本國勞工來講至少就有60萬人,這60萬人的就業機會加上外勞,增加服務業的就業機會就有1.4倍,1.4倍加起來就有24萬人,對年輕朋友而言是一個非常好的工作機會。 * 陳院長冲:非常同意鄭委員的建議和想法,但我們對於台商回台也是有一些目標,我們希望台商能夠帶回比較提升的技術,另外一方面,他也可以在產業鏈裡面有關鍵性地位,這是我們優先希望吸引回來投資的。 * 鄭委員汝芬:只要你在教育的部分把人才培養好,把環境改善好,我相信台商要回來的機率是滿高的,如果可以爭取到10%回來,我們就可以解決失業的問題,院長認同本席的講法嗎? * 陳院長冲:我們不僅僅要解決失業的問題,而且要解決臺灣競爭力的問題,所以我特別提到,台商回來投資,我們會優先考慮產業鏈上具有關鍵性技術的廠商,我們會優先歡迎。 * 鄭委員汝芬:那你把環境和人才培養好。 * 陳院長冲:對,還有土地的問題。 * 鄭委員汝芬:院長,可以做到嗎? * 陳院長冲:在經建會的規劃裡面很重要的就是環境、人力、人才及土地的問題。 * 鄭委員汝芬:中科四期二林園區已經轉型為精密機械科學園區,園區用水需求量大幅降低,廢水的排放也相對降低,目前光電產業在園區中所占的比例已經從60%降到20%,友達也不進駐了,當初光電產業所衍生的環保爭議也相對減少。院長,我不是在為難你,但是現在我要你保證中科四期的環評能夠通過,院長,環評能不能通過? * 陳院長冲:跟鄭委員報告,經過國科會重新規劃以後,中科四期排放的廢水減少,用水也減少,已經減少到2萬噸,合乎低用水的標準,這都是健康的。 至於您剛才特別關心的環評,我很願意來促成一些事情,但是我沒有辦法保證,因為環評有一定的程序,連環保署署長都沒有辦法保證,因為環評要透過委員會來審查。 * 鄭委員汝芬:院長,今天早上舉行中科四期的環評會議,光是程序的部分就花了一個半小時,現在園區的用水量也降低了,可是環評程序就花了一個半小時在討論,在這種情況下,我不曉得中科四期的環評會不會通過,今天朱主委也有列席,請朱主委說明。 * 朱主任委員敬一:跟委員報告,中科四期的用水降為原先的八分之一,排放降為六分之一,用電降為四分之一,我們盡了所有力量去達成環境和經濟的平衡,我會盡我一切的力量去和環保署、院長及所有反對人士進行溝通,我有信心讓它過。 * 鄭委員汝芬:院長,朱主委說中科四期可以在2年內正式營運,不是我比較悲觀,是因為本席在上屆任期4年一直在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而中科四期一直沒有辦法結案,主委說2年就要通過環差,讓中科開始營運,你對此有沒有把握? * 陳院長冲:中科經過重新規劃以後,現在對環境的衝擊一定比以前少很多。 * 鄭委員汝芬:院長也知道少很多,你有沒有把握環評會通過? * 陳院長冲:對,一定少很多,所以環評委員的想法一定比原先進行環評的時候改善很多,大家要有信心來推動這件事情。 * 朱主任委員敬一:我們相信大家都是講理的,我們都在講道理,一定能夠說服他們。 * 鄭委員汝芬:我也不覺得我很悲觀,我也希望快點過,但是每次進行環評的時候,要不是耗費半年的時間,就是耗費一年,甚至數年,每次環評的時候都會產生不一樣的問題,這樣民粹式的環評,讓我們的台商、台資怎麼回來? * 朱主任委員敬一:報告委員,陳述和說服是一個重點,與原來環保署通過的案子相比,現在所有的條件都比原來好,原來就已經通過了,沒有理由在條件變好之後不能通過。就像一個人如果原來做得不好,他不斷努力進步,社會應該予以肯定,不會一直否定他。 * 鄭委員汝芬:當然我也很肯定朱主委,他承諾要在2年內達成目標,我也希望能在2年內完成,這樣對我們的企業和國家才有幫助,我也非常希望這樣,但是往往都不是這樣。本席上屆4年的時間都有看到中科四期的案子,可是因為環境影響評估的關係,花了4年的時間也沒有結果。能不能請環保署沈署長解釋一下? * 沈署長世宏:剛才朱主委講得很清楚,從環境影響的角度來看,既然這部分比以前好非常多,影響也變得非常小,原來的案子都已經通過了,後來的案子沒有道理不通過。現在的問題是文書作業或意見整合,只要國科會以最快速度將修改的文書和意見送進來審查,我們可以加快行政作業。 * 鄭委員汝芬:本席也不是不愛護環境,我長期在衛環委員會,在這個重視環境影響評估的委員會裡,我也很喜歡好環境,可是我也希望企業有辦法生存,才有辦法解決失業的問題。院長,是不是這樣? * 陳院長冲:是,沒有錯。環境影響評估基本的觀念就是預防或減輕對環境的衝擊,開發建設對環境不可能完全沒有影響,我們能做的就是預防或減輕,環保署一定會本於這個意旨來處理這件事情。 * 鄭委員汝芬:院長,事情不是你想得這麼簡單。我不能理解為什麼老是把環評問題搞成第二個族群問題,撕裂整個社區的感情。我們共同愛這個國家,愛這個鄉鎮,愛這個社區,卻因為環評而分裂成這樣,光一個環評就可以把民眾的感情分裂成這樣。院長,你要了解這樣的問題,就如同我剛才講的,這個問題真的不是你想得這麼簡單。 * 陳院長冲:撕裂大家的感情絕對不是環評的目的,環評的目的只是要預防或減輕開發行為對環境的影響而已,所以剛才沈署長也說,這次經過國科會重新調整之後,既然影響變小,正面因素也增加,我們沒有理由有悲觀的想法。 * 鄭委員汝芬:環保署在100年審查的環評案總共有55件,其中有36件是未結的案子,只有19件是新接的案子,100年底沒有結案的環評案仍然有30件,審查都要經過數年的時間,你叫企業怎麼挺得住啊!未結的案子有54案,高達一半以上,院長,這樣的效率你能接受嗎? * 陳院長冲:我們在外面參觀工廠的時候,遇到一些企業家,也不時聽到同樣的說法,但是我們絕對不會忽略環境對我們的重要性,所以我也跟環保署講過,總質詢結束以後,大家可能要針對環評制度一起來討論,這一點我老早就講過了。 * 鄭委員汝芬:院長,要如何加快環評審查的時間?最重要的問題就是行政效率的問題,加強行政效率才有辦法讓產業回流,你覺得我的想法是對的還是錯的? * 陳院長冲:對,鄭委員剛才講的話非常清楚,鄭委員的意思就是希望在尊重環境的前提之下提升臺灣競爭力,在兼顧這些原則的同時也加快審查時程,我們可以來做。 * 鄭委員汝芬:我希望行政方面更有效率一點,好不好? * 陳院長冲:好。 * 鄭委員汝芬:謝謝院長。 * 陳院長冲:好,謝謝。 *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休息10分鐘,報告之後繼續進行施政報告及質詢。現在休息。 * 休息(16時39分) * 繼續開會(16時53分) ```json {"type":"interp","people":["主席"],"digest":"7cb54267384f80b66777a48acc865d866878d8e9"} ```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施政報告之質詢。 * 請徐委員欣瑩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徐委員欣瑩","主席","陳院長冲","潘主任委員世偉","邱署長文達","朱主任委員敬一"],"digest":"05cd97bd995e381d865b5825d2984efa76864e73"} ``` * 徐委員欣瑩:(16時53分)主席、行政院陳院長、江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明天適逢中華民國101歲的生日,所以本席準備一個雙十國慶的蛋糕,請院長為中華民國101歲生日來許願。 * 主席:請行政院陳院長答復。 * 陳院長冲:(16時54分)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徐委員非常貼心的準備這個蛋糕,我們老祖宗幾千年留下來很重要的智慧語言,就是「風調雨順、國泰民安」,聽起來很俗氣,但是非常實際!因為過去防災、救災的經驗告訴我們,風調雨順真的是非常重要,老祖宗留下來的這段語言,讓我們受用很多。而國泰民安象徵的意義也非常多,不但是國家有競爭力,而且每一個民眾都可以安逸地生活,我們老祖宗在禮運大同篇裡所講的就是這樣的境界!非常謝謝徐委員這麼貼心的規劃! * 徐委員欣瑩:院長,總質詢這段時間,您辛苦了!其實從您一上任,您就辛苦了!一路以來,可說是紛紛擾擾。剛剛您的許願「風調雨順、國泰民安」,本席也曾聽到民眾說,希望國民黨改名叫國泰黨、民進黨改名為民安黨,這樣就「國泰民安」了! 今天總質詢開始之前,本席要請教院長一個問題,免得今天的質詢變成空的。民間有一個魔咒,說行政院長如果在任內接受媒體的專訪,特別是雜誌專訪,通常3個月內就會走人。院長您應該有信心可以打破這個魔咒吧? * 陳院長冲:他們講的這個魔咒應該不正確!因為通常行政院長要定期接受媒體的訪問,所以每3個月一定會有一次訪問,不能因為訪問完恰好走人就說是魔咒,因為每一段時間就會有一次專訪,所以不應該跟魔咒連在一起。 * 徐委員欣瑩:好,所以您有信心絕對可以打破這個魔咒!也一定不可以讓魔咒成真! * 陳院長冲:我根本否認有這個魔咒,因為這個魔咒本身的基礎是錯的。 * 徐委員欣瑩:好,那很好。 * 陳院長冲:這不是訪問後3個月的問題,事實是每2、3個月就有一次訪問! * 徐委員欣瑩:因為我們之前才反對在野黨提出的不信任案,所以絕對不能在我們反對倒閣之後,您卻接著走人,這樣絕對不行! 接著請教院長,今天晚報的頭條您有看到嗎?「政院大動作修法,勞保基金116年瀕破產」、「今年50歲勞工,退休金恐泡湯」。請問院長,是否真是如此?行政院勞委會的因應之道為何? * 陳院長冲:這個案子還沒有簽報到我這裡,據我的了解,是有關一則法律條文,希望對於勞工保險的機制,若有任何虧損時,可由政府負起保證責任。可能審查時各部會有不同的意見,所以可能被暫時擱置,因此產生很多的聯想,該怎麼進行財務規劃,本來就非常需要專業知識,我們會找專家一起來研究,其他再請主委補充一下。 * 潘主任委員世偉:社會保險基本上會潛藏虧損狀態,各國都有類似的情況,重點是該怎麼去控制好!短期來看…… * 徐委員欣瑩:所以最近大動作修法其實是要調整它的體質? * 潘主任委員世偉:對,沒有錯,我們是希望調整體質!短期來講,其實現金流量都是非常正常的,整個勞保基金在這3年之內,一下就增加了好幾千億,所以去年收支相抵之後,還增加了一千億,所以短期來講,基本上不是問題。長期來講,院裡也要求經建會成立一個評估小組,研析怎麼讓這個制度變得更好,相關工作也都繼續努力,好讓社會大眾能夠安心。 * 徐委員欣瑩:整個行政院團隊,從院長上任以來的美牛案、證所稅案、以及最近的油電雙漲、甚至是國道電子計程收費,其實都在喧喧擾擾,再加上馬總統提出要在1個月內讓民眾有感,為什麼呢?其實行政院團隊都是在做對的事情,您認同吧? * 陳院長冲:對,我們都希望可以為國家做一些長遠的規劃。 * 徐委員欣瑩:但是為什麼很好的政策沒有辦法落實,沒有辦法執行,而遭致民怨,逼得馬總統不得不說,一個月內要讓人民有感。這是什麼原因? * 陳院長冲:這是我們需要努力的地方。有時候對的事情,時機對不對,是一個考量;方法又是另一個考量;還有,即使是對的事情,用什麼方法執行,用什麼方法溝通,又是另外一種考慮。我想這些方面我們都需要再加強,再努力。 * 徐委員欣瑩:本席建議行政院,不要因為社會輿論或是在野黨的杯葛與抨擊,而病急亂投醫。我們所有的政策,所有要做的事情,如果像一個人突然發現痛楚,問題很多的時候,先要做什麼事?是這邊痛先吃個藥,那邊有問題就打那個針嗎? * 陳院長冲:我剛剛也說過,對症下藥很重要。先要知道是什麼症狀,什麼原因。 * 徐委員欣瑩:在對症下藥之前,本席建議先調呼吸、調飲食、調作息…… * 陳院長冲:先正常化。 * 徐委員欣瑩:對,然後再對症下藥!這非常重要!國家大政亦是如此。本席希望,整個行政團隊可以做對的事,並把事情做對。像美牛案,其實是做對的事,卻因為宣導不周,或官員沒有辦法對美牛案做好的政策辯護,以致一路被打得很慘,這部分本席要特別提出來。 最近行政院又因為馬總統說要一個月內有感,其實要讓民眾一個月內有感,我們提出了一週一亮點…… * 陳院長冲:我們並沒有講一週一亮點這句話,這是外界給我們取的名稱,實際上,我們希望所有努力的事情,有了成果以後,來跟大家報告。 * 徐委員欣瑩:外界是說「一週一爆點,一月一走人。」不管是一週一亮點,還是區域亮點,懂得有亮點,這就對了!因為做事有重點是很重要的。像打造雲彰農業黃金廊道,雖然外界抨擊為「新瓶裝舊酒」,我們想要讓民眾有感,怎麼樣可以讓民眾有感?民眾無感或反感的原因是什麼?在於施政團隊自己冷感,對民眾的需求冷感,對民眾的需求無感,所以民眾無感或反感。如果我們的施政團隊,對民眾的需求都能夠有感的來施政,那麼民眾就會有好感。未來不論是對區域亮點或是全國性的政策,我們除了要做對的事情之外,也要把事情做對。其實我們每年對各縣市也做了各方面的建設,我們可以區域亮點,也可以一縣市一亮點。想想看民眾現在最渴望的是什麼,長期以來民眾最渴求、迫切需要的是什麼?如果能把握這樣的施政方向,本席相信民眾一定有感!就像久旱逢甘霖,民眾一定有感。 這張圖顯示的是民眾的健康與生命的保障。衛生署在全台規劃了6個一級醫療區,不管你住在哪裡,都有區域醫院,特別是急重症的部分,院長從這張圖上看到一個大漏洞在哪裡? * 陳院長冲:桃園、新竹、苗栗。 * 徐委員欣瑩:就是桃竹竹苗這個區塊。我們國家都要過民國101年的生日了,居然還有一個區塊沒有急重症醫學中心。這個區域的民眾要特別祈求老天爺,不要讓他們生病,生病要往北送太遠,往南送也太遠,很多人就是這樣喪失生命,要不然就是瞎了一隻眼睛,或是截肢,我不知道我們國家怎麼會有這樣一個醫療大漏洞。本席在上會期也曾就此提出質詢,不知道現在的進度如何。 * 邱署長文達:新竹地區目前有…… * 徐委員欣瑩:不是新竹地區,而是整個區域。包括南桃園竹竹苗,一共250萬人。 * 邱署長文達:大概每個區域都有中度急重症的診治醫院…… * 徐委員欣瑩:署長,在這個區域裡面沒有急重症醫院。全台灣除了東區人口稀少之外,其他地區的人口都很密集,居然有一個區域沒有急重症醫院。這幾個縣市的民眾是三等公民嗎? * 邱署長文達:事實上,他們都有很好的醫療照顧,中度級以上,也可以應付…… * 徐委員欣瑩:署長,這就是官員冷感,民眾反感的最好例子。你聽誰說他們都有很好的醫療照顧?我要不要找這個區域的民眾來跟你反映?千萬不要這樣! * 邱署長文達:所以我們都在規劃,包括竹北生醫園區…… * 徐委員欣瑩:既然都在規劃,我們來看下一頁。其實生醫園區從2000年就核定了,可是政府政策一直變來變去,主導單位一變再變,現在生物醫學園區的那塊地,民眾盼望醫學中心盼了12年,還沒辦法出來。陳院長,如果我們的施政要讓民眾有感,這部分經歷扁政府7年,政策搖擺,一直都沒有定案;馬總統在2008年剛當選的時候,到生醫園區,他指示要加速推動醫學中心,我們看到生醫園區裡面的生技廠房於去年落成,創業育成中心也在興建,可是真正關係到這整個區域的醫療部分,還是變來變去。請問這個醫學中心的進度如何? * 邱署長文達:國科會已經在這個禮拜召開會議,大概會先籌設台大結合署新。可能兩星期內衛生署就會跟台大做一些規劃,是一個有七百多床的醫學中心級的醫院。至於將來能不能成立醫學中心,還要看後續發展。 * 徐委員欣瑩:所以你們到現在都還不能確定…… * 邱署長文達:只要達到500床以上就是醫學中心。 * 徐委員欣瑩:當初就是規劃為醫學中心,還要看後續的發展…… * 邱署長文達:不是的。現在有500床的醫院很多,但是,它能不能發展到醫學中心,這就是要看它的…… * 徐委員欣瑩:這就要看你的規劃,你要不要把它規劃成國家級的醫學中心。 * 邱署長文達:我們已經在做規劃了。 * 徐委員欣瑩:此外,行政院提出雲彰「農業黃金廊道」,人家說這是新瓶裝舊酒。 * 陳院長冲:那不是。 * 徐委員欣瑩:但我說這是舊瓶一直沒有酒,已經過了12年,我們剛才講的「農業黃金廊道」是8年投入40億元。能不能先給我們20億元,民眾才有感啊!因為民眾對政府的政策反覆非常的反感,昨天我也聽到很多民進黨委員抨擊我們是口號治國、騙很大!那你就要落實政策,扁政府做不到的,我們馬政府要做得到。院長,上一會期我也質詢這個議題,你還記得你是怎麼回答我的嗎? * 陳院長冲:那次回答是,請衛生署研究。 * 徐委員欣瑩:好,現在已經過了一個會期,能不能有更明確的答復? * 陳院長冲:我的瞭解是,衛生署有規劃將署立新竹醫院變成台大醫院新竹分院。 * 邱署長文達:這已經變更了。 * 徐委員欣瑩:這些跟醫學中心都沒有關係。 * 陳院長冲:因為台大醫院本身是醫學中心,它的分院當然要培養實力。 * 徐委員欣瑩:未來生物醫學園區的醫學中心將由誰主導? * 邱署長文達:有關竹北生醫園區的部分,昨天開會是由國科會朱主任委員主持會議…… * 朱主任委員敬一:上次在委員會我已經向委員報告,10月1日竹北生醫園區指導小組已召開會議,正式做成決議…… * 徐委員欣瑩:你只要回答我,這是由誰主導? * 朱主任委員敬一:是台大醫院主導。 * 徐委員欣瑩:由台大醫院主導,這是從何時開始的? * 朱主任委員敬一:我們的會議決議就是這樣。 * 徐委員欣瑩:好,是由台大醫院主導。 * 朱主任委員敬一:對。 * 徐委員欣瑩:院長,這會不會再改變?因為我們看到這12年政策變來變去,民眾對政府已經沒有信心。院長,你可以告訴我,這不會再改變了,你可以做出這樣的承諾嗎? * 陳院長冲:當然,我是相信他們專業的決定。如果這份公文送到我這邊,我會再仔細看一下。 * 徐委員欣瑩:這要請院長加速推動。馬總統在2008年就講過了,現在已經是2012年。 本席在那天質詢朱主委時,你的答復是,竹北生醫園區將於明年動工,朱主委已經做了規劃,我請院長要做出承諾。 * 陳院長冲:我沒有看到公文,就沒有辦法說明,不過,如果經過專業分析,認為竹北生醫園區明年動工是可行的話,我會予以支持。 * 徐委員欣瑩:您尊重專業,不要再變了,可以嗎? * 陳院長冲:只要是經由專業分析所做的決定,我就會支持。 * 徐委員欣瑩:請您支持到底,我們真的希望竹北生醫園區能夠儘快落腳,桃竹竹苗地區的民眾不是三等公民。 * 朱主任委員敬一:我向委員做簡短的補充…… * 徐委員欣瑩:囿於時間的關係,就先這樣好了。 再者,行政院「一週一亮點」打造台北六本木觀光不夜城,我不知道這也是行政院所規劃的嗎? * 陳院長冲:報告委員,這可能是在參加討論的人自行與媒體交換意見。 * 徐委員欣瑩:這還在討論階段,是不是? * 陳院長冲:其實這不應該這樣講。依照我們的基本理念,以前華光特區是規劃成純粹的金融特區,但是,我們認為金融特區本身固然很好,有人出錢,也有商業活動,但是,它沒有可以帶動人潮的商業活動。徐委員也很清楚,那塊地區連接台北的「青康龍」,即連接青田街、永康街及龍泉街,所以這一定要把人氣給連接起來。我們講六本木的概念,只是希望能夠帶動人氣,就像日本的六本木一樣。 * 徐委員欣瑩:好的,我非常的認同。請教院長,你有沒有去過韓國首爾? * 陳院長冲:我去過很多次,但我都是去開會。 * 徐委員欣瑩:你一定沒有去過「樂天世界」,對不對? * 陳院長冲:沒有。 * 徐委員欣瑩:你沒聽過? * 陳院長冲:我聽過,但是,我沒有去過。 * 徐委員欣瑩:無論台北六本木尚在規劃階段,還是我們未來要執行,它應該需要10年的時間,據本席的瞭解,台北六本木還要推動都更等等,大家都知道高齡化社會已經來臨,你們要推動時尚不夜城也許可以帶動人潮…… * 陳院長冲:我們沒有說這是不夜城,我們只是說人潮要能夠帶動起來。 * 徐委員欣瑩:本席要給行政院一些建議,我前往韓國「樂天世界」時非常的讚嘆,也非常的驚訝,韓國人在首都—首爾興建一大片的樂園,非常適合零歲至100歲的民眾全家出遊,有一個很大、很漂亮的公園,即使老人家膝蓋不好、不能爬山,這座公園位處平地,比臺北大安森林公園還漂亮。你在公園散步時,還可以聽到遠方有人在遊樂園區玩「大怒神」的叫聲,附近又有精品店,你要購買30元至30萬元的商品都有。此外,附近又有很大的溜冰場,還有類似光華商場的平價商店街,在「樂天世界」將民眾的休閒、娛樂、購物等統統包含在內。本席認為,我們的規劃可以看得更長遠,而且,高齡化社會來臨,我們要想到如何讓一個家庭從零歲至100歲的成員都可前往遊玩,甚至民眾在商店區裡的消費金額可從30元至30萬元。如果我們也能夠做相同規劃,應該也會非常受到民眾的歡迎,並吸引很多的觀光客。 此外,我要請教院長幾個問題,我們說:「要做對的事情、把事情做對」,「把事情做對」也包含跨部會的整合與執行力。人家說:「魔鬼藏在細節裡」,有時候某些細節也不能夠忽視,所以本席要請院長看看下列幾張圖片。 請問院長,你知道第一張圖片是什麼? * 陳院長冲:這看起來是CHANEL的產品,但是,裡面裝些什麼,我不曉得。 * 徐委員欣瑩:對,這外觀是CHANEL的產品,其實這是「神仙水」。您有沒有聽過什麼是「神仙水」? * 陳院長冲:在附近有一家販賣「神仙水」,我知道那是消毒水,但我不知道這是不是那種消毒水。 * 徐委員欣瑩:「神仙水」就是液態搖頭丸,現在液態MDMA的外觀已經變成這個樣子了。 * 陳院長冲:我們在毒品會議中曾經討論過MDMA。 * 徐委員欣瑩:你知道第二張圖片是什麼嗎? * 陳院長冲:我看不出來。 * 徐委員欣瑩:這是「一粒眠」。我們再看下一張圖片。這是什麼你總知道了吧? * 陳院長冲:如果今天討論的主題與白粉有關的話,這應該是海洛英。 * 徐委員欣瑩:這是K他命,這沒有那麼毒。這3種就是知名的性侵案主嫌—李宗瑞被驗出來,他有吸食的3種毒品。就毒品氾濫的情況,本席在上會期也特別在院會總質詢時提出。 * 陳院長冲:對,我們非常的重視。 * 徐委員欣瑩:現今毒品非常的氾濫,有愈來愈多的人吸毒,吸毒者年齡愈來愈下降,到底我們國家能夠做什麼?8月24日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大量掃蕩酒店,帶回250人,請陳院長猜猜看,其中有多少人被驗出有吸毒? * 陳院長冲:這是在夜店嗎? * 徐委員欣瑩:對。 * 陳院長冲:可能有六、七成吧! * 徐委員欣瑩:差不多!其中有150人被驗出有吸食K他命,為什麼毒品如此之氾濫?請問院長,毒品會報多久召開一次? * 陳院長冲:我現在把開會頻率提高,一個月會開一次。 * 徐委員欣瑩:現今一個月開一次毒品防制會議,為什麼我們的情況還是如此?就本席所知,毒品防制會報自2006年就開始,迄今已有五、六年的時間,這幾年毒品反而愈來愈氾濫,跨部會整合就有很大的問題。本席很快地舉例,譬如說我們檢要去掃蕩的時候,第一,是要跟法院申請搜索票或拘票,但是上禮拜三、四全國大掃蕩,結果士林地院檢警提出搜索票17張,駁回17張,所以是沒有核准一張,台北地院19張,核准4張,板橋地院18張也幾乎全數駁回。 我們在緝毒上碰到那麼大的問題,這麼多年了,結果都還是這樣,包括要監聽時,是一樣要申請監聽,也被駁回,再者,毒犯到處跑,他不會固定在某個縣市,要跨縣市監聽又是個問題,所以如果沒有跨部會的整合,要緝毒是不可能的。 * 陳院長冲:我們的跨部會整合做得很好,不管地檢署、海巡署、憲兵、內政部的警察等等,這些跨部會做得很好,所以您剛才提的不是跨部會,是跨院的。 * 徐委員欣瑩:對,是跨院的。 * 陳院長冲:跨院就比較難,法務部會去做溝通,但是司法系統有時候會依法論法。 * 徐委員欣瑩:我們要緝毒,需要警察衝鋒陷陣,總是要有獎勵制度吧! * 陳院長冲:對。 * 徐委員欣瑩:警察抓到一個藥頭,他可以得到什麼獎賞? * 陳院長冲:我們現在的辦法在4月份已經改過了。 * 徐委員欣瑩:本席就拿到最新的,警察逮捕一個藥頭,他可以得到什麼獎賞? * 陳院長冲:比以前的誘因要增加。 * 徐委員欣瑩:是一個小功,警察逮捕二個藥頭,他可以得到什麼獎賞? * 陳院長冲:我不記得細節。 * 徐委員欣瑩:還是一個小功。 * 陳院長冲:我們跟以前比照過,的確是不一樣。 * 徐委員欣瑩:所以他一次不會逮捕二個,而是分二次逮捕,他就會有二個小功,如果他逮捕六個藥頭,可記幾個小功?還是二個小功。 我們有很多的制度及執行力,我們在緝毒與戒毒的部分,您知道吸毒者的再犯率是幾成嗎? * 陳院長冲:我們上次開會有討論過,大概有八成。 * 徐委員欣瑩:為什麼?本席告訴你,在我們的監獄裡面或社區,對戒毒是沒有強制性,例如小孩子來學校唸書,不一定要坐在教室裡,如果他愛聽就聽,不愛聽就不聽,這種小孩子就沒有學習效果,所以這樣長期下來,所有的作為,我們都是流於形式。 我們中央有毒品防制會報,各縣市在地方有毒品危害防制中心,中央的毒品防制會報也是任務編組,沒有專責的人,誰負責整合? * 陳院長冲:事實上,我們有四個組,是功能分組,其實很重要的是,法務部扮演重要的角色。 * 徐委員欣瑩:首先,是沒有人整合,到了地方因為是任務編組,所以是形同虛設,就像警察局、警政署跟各地的警察局全部是任務編組,沒辦法落實在地方的輔導、防毒。 * 陳院長冲:我們的資料整合得很清楚,法務部的朱司長本身就開發了一個系統。 * 徐委員欣瑩:資訊OK,但是沒辦法在地方各縣市做好這種輔導與防制的工作。 * 陳院長冲:他那個資訊產生後可提供給地方來參與這個行動。 * 徐委員欣瑩:但是沒有人執行,地方就沒辦法落實,所以本席希望毒品防制,第一,要跨部會整合;第二,在地方一定要落實,希望有專責的編制單位,並且有經費,這樣我們才有可能遠離毒品,要不然,我們臺灣的根,也就是青少年都快被腐蝕了。 * 陳院長冲:謝謝。 * 主席:請蘇委員震清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蘇委員震清","主席","陳院長冲","潘主任委員世偉","陳主任委員保基"],"digest":"7621eec63de4e65dbc4ef535fdbf02d0e48fa780"} ``` * 蘇委員震清:(17時25分)主席、行政院陳院長、江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從本席質詢的位子到你備詢的位子,一共有幾步路的差距? * 主席:請行政院陳院長答復。 * 陳院長冲:(17時26分)主席、各位委員。大概12公尺。 * 蘇委員震清:差不多幾步?不到10步吧! * 陳院長冲:不,超過。 * 蘇委員震清:不到10步啦!你的腳步比較小,要大步邁出啦! * 陳院長冲:1公尺1.5步嘛! * 蘇委員震清:就只有10步。 * 陳院長冲:不止。 * 蘇委員震清:但是這10步讓我們感受的距離是這麼遙遠,好像是千里之遙、萬里之遠。 * 陳院長冲:不會。 * 蘇委員震清:為什麼不會? * 陳院長冲:我感覺蘇委員很親近。 * 蘇委員震清:因為臺灣人民感受不到現在的執政團隊能為他們帶來什麼樣的希望,所以我才說站在這個質詢台,代表民意跟你面對面的對話,我覺得有夠遠。為什麼覺得有夠遠?因為我們有一個這樣的總統,他閒得發慌,就去運動,還說沒有運動就是懶。你說你不認同這種說法,對不對? * 陳院長冲:我想不運動的人有很多理由,不是只有單一的理由。 * 蘇委員震清:一個總統怎麼講這麼奇怪的事情?你知道基層百姓的內心有多痛苦嗎? * 陳院長冲:總統不是這樣說的,總統是說沒有運動要克服懶。 * 蘇委員震清:院長知道摘玉蘭花要幾點出門嗎? * 陳院長冲:可能一大早就要先去批貨。 * 蘇委員震清:不是,我說的是摘玉蘭花的花農幾點要出門去摘,你知道嗎?晚上10點。因為不能讓花開得太大。你知道種茄子、種瓜果這些短期作物的農民幾點要出門嗎?你不知道吧!半夜3點到4點就要出門,這個時候一般人民都在呼呼大睡,而他們為了掙一口飯吃,就要在冷吱吱的半夜出門摘青菜、摘水果。這不是只有運動而已,這是勞動。所以基層百姓聽到一個總統說出這種話,他們的心中不是痛苦,他們的心中是在滴血。這種總統怎麼能瞭解人民生活的痛苦?這種總統怎麼能感受人民現在的生活如此無奈?所以你說我能跟你的距離不遠嗎?距離真的不遠嗎? * 陳院長冲:總統只是說要克服這個懶的因素。 * 蘇委員震清:院長,早上有委員請你喝苦瓜汁,就是要你去瞭解人民現在的感受,我也千里迢迢從屏東帶了這仙尪仔來,這仙尪仔有夠大吧! * 陳院長冲:有。 * 蘇委員震清:我先自我介紹一下:普通話,人家叫我「陳傀儡」;臺灣話,我叫做「ㄍㄚˇ ㄌㄟㄉㄢˊ」。我實在很無奈,當我是專業人士在金管會任職的時候,大家把我形容得好像會飛天遁地,說得跟真的一樣,但接任行政院院長之後卻又一文不值。傀儡不好做,人家沒有叫我動,我不能動;人家叫我前進,我不能退後;叫我往東,我不能轉西;沒有叫我舉手,我也不能跟你say hello。院長,為什麼外界會批評你、看輕你?我也替你感到不值。 * 陳院長冲:蘇委員,你剛才講的和你前面講的又不太一樣了,你說我否認馬總統講的話…… * 蘇委員震清:現在整個行政團隊零零落落,你怎麼做得好?你還沒有人事決定權,一個閣員專門寫文章拍馬屁,另一個自曝師生戀,陸委會什麼都不知道,研考會也不知道自己在幹什麼,還有農委會說老農年紀大了要把土地交出來。院長,陳傀儡說:「我實在有夠無奈,我每天晚上都在唱『心事誰人知』。」 * 陳院長冲:蘇委員,我可以針對每件事情向你解釋、報告,不管是研考會的、陸委會的,我都可以報告。 * 蘇委員震清:就像上一位委員所講的,不管是冷感、反感、有感,其實就是一個感動。好,我現在要問你,一個無能的總統開的政策支票幾乎都跳票了,有委員問你,633能不能達到,你怎麼回答? * 陳院長冲:633有很多很複雜的因素。 * 蘇委員震清:你說很難達到,在選舉期間因為不知道有金融風暴、歐債問題。 * 陳院長冲:我說不容易達到。 * 蘇委員震清:台灣有一句話說:「閻王不收過夜帖。」你知道是什麼意思嗎? * 陳院長冲:這句話比較不瞭解。 * 蘇委員震清:意思就是沒有人能預測明天的事情,閻羅王絕對不收明天的帖子,但是做事要有擔當,如果當初提出的政見沒有辦法達到,就可以用別的理由編藉口,院長,那5歲的小孩都可以當總統了。 * 陳院長冲:沒有編藉口,那是事實上存在的背景事實。 * 蘇委員震清:怎麼沒有編藉口?那為什麼要開這種支票呢?很簡單嘛! * 陳院長冲:如果照蘇委員這樣講,沒有人可以提出政見了。 * 蘇委員震清:沒有,政見可以亂提嗎?可以講了不算數嗎? * 陳院長冲:蔡英文主席在競選的時候也有10年的政見啊! * 蘇委員震清:2000年陳水扁總統上任的時候,他薪資減半,是不是事實? * 陳院長冲:我曉得他有減薪,減多少我不太清楚。 * 蘇委員震清:他減半,那時候馬英九還沒有當總統,他怎麼說?他說:「中華民國總統的薪水相較於其他國家原本就偏高,因此,陳水扁總統減薪的作法是合理的。」奇怪耶!阿扁總統減薪合理。但是英明的馬英九總統說如果633跳票,他願意捐出全數的薪水,現在呢?不要說一塊錢了,你有看到他捐出一角嗎?他在欺騙台灣人。你剛才說那沒有人敢提出政見了,廢話!如果是他這種態度,我什麼都敢提出!因為提出來也不必負責任嘛! * 陳院長冲:沒有,總統的政見,研考會都有在控管,我們執行力其實很高的。 * 蘇委員震清:院長,再來看黃金十年。當初馬英九是怎麼批評的?他在2008年競選總統時批評民進黨說,大學生的畢業起薪只有26,700元,意思是說一個大學生畢業後只領26,700元,不會太少嗎?他的意思是,只要選他當總統,絕對比這個數字更多,對不對?結果呢?5年過去了,我們現在大學生起薪多少?22K。 * 陳院長冲:那要看行業而定。 * 蘇委員震清:當初他在批評時怎麼沒說要看行業。不要再找藉口了,這部分還是跳票。簽ECFA時,他說,如果不簽的話,我們連北韓都跟不上,我們現在是連北韓都不如,我們淨流出20億美元的成績,在全球211個經濟體中,我們排倒數第二名。 * 陳院長冲:蘇委員也知道,那是不公平的講法,因為那是單一年度有好幾個事件發生。 * 蘇委員震清:照你的講法,每一項都不公平,每一項都可以找藉口。你說你是安心內閣,請問,台灣人民現在安心嗎? * 陳院長冲:我沒有說我們是安心內閣,而是總統說希望我們是安心內閣,這是他對我們的期許。 * 蘇委員震清:你們也說要推富民經濟。 * 陳院長冲:對。 * 蘇委員震清:但是現在人民的薪水都倒退15年,你又要說這不公平,又要說這不合理。 * 陳院長冲:我們的目標是要達到富民經濟,所以,我們為何要改善產業結構,目的正在於此。 * 蘇委員震清:院長,這是六三三支票,跳票了;馬英九說,捐半薪,也跳票了;黃金十年,包括我們大學生畢業薪資、實質薪資也倒退了15年,這也跳票;GDP保4%,結果,你們現在下修1.66%,你又要說這不公平,這也跳票了;還有,剛才你說這個總統所講、不是你講的安心內閣,也跳票了,油電雙漲,人民如何安心?還有,富民經濟,現在台灣人民有哪個人說自己的生活過得很好?還是跳票了。 * 陳院長冲:蘇委員,你撕掉的這每一張紙都是資源。 * 蘇委員震清:既然這樣,大家要共體時艱,有人提議說為了體會百姓的辛苦,我們大家來減薪,你說沒有減薪問題。結果,我們的國民黨委員上週在院會就說,「政務官做不好就換人,才是正辦」,對不對? * 陳院長冲:對。 * 蘇委員震清:我剛才跟你提了那麼多「2266」的官員,我為什麼說你是傀儡?因為你沒有權決定,今天如果換成我當院長,如果官員不能跟百姓站在一起,換掉就換掉,有什麼好留戀的?但是,你沒有權力,不是你沒有擔當,而是因為你沒有權。對不對? * 陳院長冲:不對。 * 蘇委員震清:政務官做不好就換人嘛!院長,你覺得這些政務官員之中,有哪些人做不好? * 陳院長冲:他們手邊所規劃的工作都非常重要,他們對業務也非常熟悉。 * 蘇委員震清:大家都很好?大家都能感同身受、苦民所苦?所以說,你沒有權嘛、你不敢換人嘛!好,你說我們這邊沒有減薪問題,那難道世界各國有減薪的都是笨蛋、傻瓜?馬英九承諾說,如果六三三做不到,薪水要捐出來,也是「白賊」,現在要你們共體時艱,減薪,你就說沒有減薪問題。那我們就來看看世界各國,南韓的李明博有沒有減薪?總統薪水全數捐出,高官捐薪,就因為他的七四七政策跳票;日本首相野田佳彥自動減薪30%、內閣減薪20%,有沒有?我不是隨便亂說的。另外,義大利總理放棄薪水,成為零薪水的總理;新加坡總理李顯龍也減薪36%、總統減薪51%;法國帶領所有內閣減薪30%;香港所有的官員減薪5.3%。接下來我們看你才說要慶祝你所謂老祖宗留下來的中華民國在總統633政見跳票、薪資倒退、高失業、高物價、油電雙漲之後,我們的政務官完全沒有減薪的問題!你怎麼讓人民感動? * 陳院長冲:蘇委員,你忘了另外一句話,我是說,政務官沒有減薪問題,只有去留問題。 * 蘇委員震清:那為什麼別的國家做得到? * 陳院長冲:我可以每個國家跟你分析為什麼他們可以這麼做。 * 蘇委員震清:那為什麼台灣就不可以?好嘛!就像前一位委員講的,一個感動嘛!你們沒有這個本事吧! * 陳院長冲:我們尊重制度。薪水是一種制度,但政務官若做不好,就只有去留問題。 * 蘇委員震清:院長,講到這個,我就再告訴你,為什麼人民沒有感動!今天聯合晚報頭版頭條報導,「政院大動作修法,勞保基金116年瀕破產」…… * 陳院長冲:蘇委員,這是還沒有定案的事,還在討論。 * 蘇委員震清:我知道,還沒有定案,還在討論,要以拖待變嗎? * 陳院長冲:不是!不是!這還要討論。 * 蘇委員震清:全台有多少勞工?940萬勞工,對不對? * 潘主任委員世偉:參加勞保的有980萬。 * 蘇委員震清:今天這個斗大的新聞,人家問你們勞委會,你們說:對不起!我們已經盡力了。院長,你剛剛回答前一位委員的詢問時表示,還沒有送到你那邊,你不太清楚,但是,我要告訴你,行政院把所有相關法條都刪掉,因為條文裡提到「政府負完全責任」!財主單位以政府財務困難為由反對。院長!這些勞工年輕時打拚,為國家、為社會,年紀大了最大的願望就是可以有個退休金,否則,年紀大了無法工作,要怎麼生活,對不對?人家又問你們,那為何公保基金可以逐年編列,你們說因為政府是公務人員的雇主,所以必須編列。這是你們政府單位說的,因為政府是公務人員的雇主,所以政府預算要編列!喔!喔!公務人員顧得真是太好了!50萬人耶!勞工卻有好幾百萬人!院長,請問政府的雇主是誰? * 陳院長冲:政府沒有雇主,但是政府對人民負責。 * 蘇委員震清:也是需要人民納稅,才能讓政府有財務處理政事,所以,政府必須廣為照顧社會大眾,對不對?一旦你們這樣做,會讓勞工朋友看不見未來,他們老了要怎麼辦? * 潘主任委員世偉:委員,我解釋一下,勞保年金…… * 蘇委員震清:你們說你們已經盡力了,有沒有這回事? * 潘主任委員世偉:勞保是社會保險,社會保險本來每個國家都有…… * 蘇委員震清:既然是社會保險,你們就要有社會責任啊!否則,為何你們又要求行政院要編列這個缺口…… * 潘主任委員世偉:……現金流量正常,去年又賺了1,000億,所以,是有錢在那裡,並不是沒有錢,本來就是要一步一步解決,現在……並不是沒有在處理…… * 蘇委員震清:現在你們要怎麼解決? * 潘主任委員世偉:我們不是沒有在處理,都是在處理中。 * 蘇委員震清:勞委會要調整勞保年金制度,是降低所得替代率?還是調高費率?你告訴我,你們要怎麼做?主委!你們要怎麼做啦! * 潘主任委員世偉:現在經建會裡面有個小組在處理這個事情…… * 蘇委員震清:你們要經建會怎麼做?經建會主委就只會…… * 潘主任委員世偉:這都還在討論的過程。 * 蘇委員震清:請問院長,勞委會打算怎麼做?兩個方式嘛!降低所得替代率?還是提高費率?內容敏感,所以只能做,不能說? * 陳院長冲:應該不只這些方法…… * 潘主任委員世偉:跟委員報告,過去60年的勞保,因為…… * 蘇委員震清:院長,如果讓這些投保的勞工看不見未來……潘主委,你先不要講啦!院長,政府有照顧所有人民的權利與義務,如果讓這些勞工自年輕打拚到老,就像剛才楊曜委員說的,屆時如果領不到退休金,他們不害怕嗎?軍公教人員的退休金有保障,卑微的勞工卻沒有!不要說勞工了,農民呢? * 陳院長冲:農民有老農年金,跟委員報告,基本上,勞保…… * 蘇委員震清:老農年金?是老農津貼啦!死了可以領13.5萬,現在是有提高! * 陳院長冲:勞保到底是不是保險?基本上,勞保本身並沒有財務上流動性的問題…… * 蘇委員震清:現在他們潛藏的負債將近6兆元,對不對?還是報紙上都是亂寫的? * 陳院長冲:因為他沒有流動性的問題,所以,我們就有時間來處理這個問題。 * 蘇委員震清:所以現在三明治族都在煩惱,政府到底能帶給人民什麼?不就是一個希望、看得見未來嗎?你們要叫他們怎麼辦?他們打拚一輩子,沒想到打拚卻看不到未來,就像種田的人一樣,「嘸做嘸失,哪做哪失」對不對? 本席來自屏東鄉下,農委會主委說要「老農讓田、稻農讓水」…… *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當時不是這樣講的。 * 蘇委員震清:政府一再出賣農業,剛才有委員批評「黃金廊道」根本就是新瓶裝舊酒。 *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跟委員報告,一個政策提出來,我們有經過詳細的評估。 * 蘇委員震清:在委員會當中,包括國民黨委員和民進黨委員都說你是學院派的主委,常常都畫大餅讓百姓看不懂、吃不到。你說要省水,但本席要問,雲彰地區高鐵沿線地層下陷,都是農民的錯嗎?農民抽水的水井能有多深? * 陳主任委員保基:在此向委員報告,在那幾公里當中,有14,000口的淺井。 * 蘇委員震清:不要把這個問題全部怪罪於農業。 * 陳主任委員保基:不是的,我只是在解釋我們要做的事情…… * 蘇委員震清:我知道你想要解釋,但本席要告訴你們,你們讓人家感覺一直在牽拖農業。 * 陳主任委員保基:沒有、沒有。 * 蘇委員震清:根本解決之道是要有配套的,你們要叫農民省水、要叫他們轉作…… *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我們在這當中有很多規劃。 * 蘇委員震清:請問主委,一分地耕作一期的稻穀可以賺多少錢? * 陳主任委員保基:如果是第一期稻作的話,一甲地是八萬多,第二期稻作是六萬多,如果是一年一甲地…… * 蘇委員震清:請問一分地賺幾千元?請你換算一下,好讓政府官員瞭解耕作的人有多辛苦。 * 陳主任委員保基:一年一分地差不多是賺14,000元。 * 蘇委員震清:一年一分地賺14,000元,也就是一甲地可以賺14萬元,這就表示一個月賺不到12,000元…… * 陳主任委員保基:隱含他們的工資在當中…… * 蘇委員震清:一年賺個14萬,換算成月份,就等於一個月只能賺到12,000元,姑且不算成本的部分,這就代表他們每個月的所得是12,000元,這樣可不可憐? * 陳院長冲:所以農產品沒有營業稅,農民也沒有所得稅啊! * 蘇委員震清:如果還要繳營業稅就完蛋了,那簡直就是「嘸做嘸失,哪做哪失」!為什麼本席會講出這個重點?難怪上一代的長輩都說再傻都不要回來種田,你們現在畫一片山叫年輕人回鄉,這根本就是「騙鬼袜吃水」,他們會回鄉耕種? * 陳主任委員保基:我向委員報告,現在有很多年輕人都回鄉耕種,而且他們的收入很好。 * 蘇委員震清:你不要只拿一、兩個成功個案來講,任何行業都有人賺錢,也都有人虧錢,對不對? * 陳主任委員保基:是的,但也不是每個都像委員所說的那麼糟。 * 蘇委員震清:是不是真的有辦法讓整體的農村及農業都提升所得? * 陳主任委員保基:這是我們要做的啊! * 蘇委員震清:我擔心你們所提出的「黃金廊道」會變成「黃金土道」。 * 陳主任委員保基:不會!不會!我想如果是…… * 蘇委員震清:你們說這方面一年要編列1.2億,也就是「黃金廊道」的計畫一年要編列1.2億的經費,對不對? * 陳主任委員保基:如果是黃金土道的話,那麼嘉義縣長就不會抱怨了,對不對?不要一邊講,然後一邊…… * 蘇委員震清:我不要再和你爭,我還是講給院長聽好了,和你這個學院派的主委沒什麼好爭的。 農委會叫農民改種省水作物、經濟作物,叫他們改種玉米、高粱、小麥,但是前幾天在委員會當中有提到,你們還沒有配套完成…… * 陳主任委員保基:有啊! * 蘇委員震清:你還說有!請問玉米1公斤多少錢? * 陳主任委員保基:9元。 * 蘇委員震清:這樣夠成本嗎? * 陳主任委員保基:會的,他們種的時候…… * 蘇委員震清:1公斤才9元,這樣根本就不敷成本。你們還說因為土地休耕,所以一公頃一年補助4萬元…… * 陳主任委員保基:是4萬5,000元。 * 蘇委員震清:這代表一分地補助4,000元。 *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 * 蘇委員震清:請院長聽好,不要以為4萬元很多,如果一公頃一年補助四萬多元,那麼換算回來一分地才補助四千多元。 * 陳主任委員保基:對。 * 蘇委員震清:主委、院長,你們不要聽錯,這是4,000元,不是4萬,即1公頃補助4萬多,換算下來,1分地才補助4,000多元,但還是沒有辦法讓農民的生活可以過得好一點。 * 陳主任委員保基:其實我們的政策就是農民把土地提供出來種植,這時就有生產力、就有就業機會。 * 蘇委員震清:像小麥、高梁之前的成本和現在收成的價格都不會比種稻好,所以你要有誘因讓他們去種,但沒有配套的話又該怎麼做? * 陳主任委員保基:現在契作…… * 蘇委員震清:我不知道當委員有幾年了,但我知道要替農民說話、要替勞工說話、要替人民說話、要替社會說話。你們的小地主、大佃農真的做得起來嗎?這部分那天我在委員會已經問得很詳細了,院長不是農民出身,無法知道農民的辛苦,你知道農委會去年都沒有編列農路的補修費用嗎?你們可知沒有灌溉就沒有農業嗎? * 陳院長冲:農路的部分,按照地方制度法的規定,這是地方政府要處理的,只是過去幾年中央政府一直都有編列,一直編列今年為止。 * 蘇委員震清:院長,有空我帶你去看屏東的農路,其實到現在這些農路都是沒有舖柏油的,反倒是有一位台北的朋友告訴我,拜託我去跟台北市政府反映不要再浪費了,我就說那不是我管的,但是什麼事浪費呢?他說他住在台北市的巷道裡,一年之內台北市政府就總共修補了3次的柏油路,反觀屏東的農路,到現在都還沒有舖柏油。院長,農民情何以堪呢?要求他們編列預算,他們就說錢不夠,請示你們後,40億的經費分4年編列,1年就有10億,水保局6個分局,1個分局管好幾個縣市,分下來只有1.7億來做農路。 * 陳主任委員保基:這是要配合農村再生。 * 蘇委員震清:你去問水保局官員。 * 陳主任委員保基:關於農村再生,若是在社區裡面,這些聯外道路都有啊! * 蘇委員震清:院長,本席語重心長,方才一位委員提到不管冷感、好感、反感,就是一個感動,台灣人民現在真的沒有辦法感動政府為他們做什麼,一個拿拂塵在雲頂的天龍國總統,自我感覺良好,他薪水可以增加,而且又說不去運動是因為懶,鄉下人一大早三、四點就出門工作,那不是運動嗎?這可是運動兼勞動,身為總統不知道我們很辛苦嗎?不管其原始本意是什麼,聽在基層百姓耳裡,真的是情何以堪!他們說要是每個月有三、四十萬可領,他們會每天吹冷氣、做三溫暖、做運動。總之,針對方才換算回來的數字,院長應該清楚了。農民的一期稻加二期稻,一年賺14萬,那是種稻的部分,而且先不談賠錢的部分,換算下來,一個月領不到1萬2,000元,這就是無奈!這就是悲哀!這就是痛苦!院長,團隊成員可以調整,對不對?這尊我又請出來了,他說「蘇委員,我陳傀儡剛剛聽了委員說的,我覺得很有道理,我可能會選擇歸去,不要再唱三聲無奈、心事誰人知了」院長,我知道你是一個有理想的人,也對你的評價很高,其實今天請這尊布袋戲尪仔出來,我也是很痛苦,葉宜津委員方才有問到,而我也知道你心理也很想辭,但出於無奈…… * 陳院長冲:沒有。 * 蘇委員震清:最後一句話,人民的感受最重要。 * 陳院長冲:所以我們會再努力。 * 蘇委員震清:努力不是嘴巴說說而已,這些螺絲沒有栓緊、這些螺絲沒有換,這樣下去永遠都會沒有力,不像摩托車廣告說的,三檔直上陽明山,你這個團隊就沒有辦法,有本事的話,就做給人民看,我給你掌聲!有本事的話,就做給人民看,我絕對給你們掌聲,而不是讓我現在在這裡說得汗如雨下。 * 陳院長冲:蘇委員,你很快就會給我們掌聲。 * 蘇委員震清:很快?給你一句台灣話,阿婆生小孩,很拼啦! * 陳院長冲:不要用這種阿婆生小孩…… * 蘇委員震清:還有一句話,掃帚拿入廟…… * 陳院長冲:本來在這個時候做這種事情,就是很拼啦! * 蘇委員震清:你方才說,本席將會很快就給你掌聲,我們就等著來看,我是覺得阿婆生小孩,很拼啦!掃帚拿入廟,就叫做:不行。 * 陳院長冲:蘇委員,你看9月出口成長,就表示…… * 蘇委員震清:還是沒辦法,經濟部說的,不要著眼在這個細小枝節上,給人民一個感動,好嗎? * 陳院長冲:這種環境,一定要一步一步來。 * 蘇委員震清:好,謝謝。 * 主席:請林委員佳龍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林委員佳龍","主席","陳院長冲","李部長鴻源","柯次長森耀","高部長華柱","張部長盛和","蔣部長偉寧","曾部長勇夫"],"digest":"8799fd21603ad9f43f9e1ac8f19f5342f89166a9"} ``` * 林委員佳龍:(17時56分)主席、行政院陳院長、江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本席要請問陳院長,你有沒有海外帳戶? * 主席:請行政院陳院長答復。 * 陳院長冲:(17時56分)主席、各位委員。沒有。 * 林委員佳龍:請問我們在座的所有閣員,沒有海外帳戶的,請舉手。 * 陳院長冲:跟林委員報告,這種質詢方法,我了解立法院有其規矩,他們不便回答。 * 林委員佳龍:那我請閣員一個個上台來回答這個問題。 * 陳院長冲:只要主席同意,我沒有意見。 * 主席:林委員是否要逐一邀請部會首長到備詢台? * 林委員佳龍:對。請閣員依序上台回答本席這個問題。 * 主席:你要點名哪一位? * 林委員佳龍:江副院長是不行上台的,接下來就請部會首長依序以點頭或搖頭示意有沒有海外帳戶。 * 主席:部會首長不能在座位上點頭或搖頭。 * 林委員佳龍:既然是這樣,就從內政部李部長開始,依序上台回答本席的問題。 * 李部長鴻源:我在荷蘭的荷蘭銀行有一個帳戶,帳戶裡有2,000歐元。 * 林委員佳龍:接下來請外交部柯次長答復。 * 柯次長森耀:報告委員,因為過去駐外的關係,所以,在外國有一個個人的薪水帳戶,目前大約有400塊錢。 * 林委員佳龍:繼續請國防部高部長答復。 * 高部長華柱:沒有。 * 林委員佳龍:接下來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 張部長盛和:沒有。 * 林委員佳龍:請教育部蔣部長答復。 * 蔣部長偉寧:沒有海外帳戶。 * 林委員佳龍:請法務部曾部長答復。 * 曾部長勇夫:沒有海外帳戶。 * 林委員佳龍:曾部長,請你留步。這個問題,你可能可以回答本席。 陳院長,自從你組閣以來,你有沒有發現在你的行政團隊成員,因為有海外帳戶而有不明大量的匯款進去? * 陳院長冲:我想過去如果有這種現象的話,政風單位就會注意這件事。 * 林委員佳龍:你有沒有掌握到你的團隊成員裡面有海外帳戶,有相當大額的匯入款項? * 陳院長冲:我沒有注意到這個事情,曾經有一個單位有傳說,後來廉政署查過說沒有這個事情。 * 林委員佳龍:那個單位是指? * 陳院長冲:我這邊不方便講。 * 林委員佳龍:既然你們已經查過了…… * 陳院長冲:因為已經查無此事了,我當然不方便講,如果查有此事,我就可以講出來。 * 林委員佳龍:請問曾部長,法務部有沒有掌握這方面的情資?有沒有進行調查? * 曾部長勇夫:調查局和廉政署有在處理。 * 林委員佳龍:在處理中? * 曾部長勇夫:是的。 * 林委員佳龍:陳院長,這個人是你任用的?還是馬總統推薦的? * 陳院長冲:按照憲法第九十五條之規定,每位閣員都是我提請總統任命的。 * 林委員佳龍:是你推薦的?還是馬總統建議的? * 陳院長冲:如果我們剛剛講的是同一個人、查無此事的那個人的話,那個人本身是吳院長時代就已經在內閣裡面了,不過,我不曉得是不是跟你講的是同一個人。 * 林委員佳龍:不要緊。請問曾部長,已經調查完畢了嗎? * 曾部長勇夫:還在調查中,所以我們不便對外做說明。 * 林委員佳龍:所以這已經超出廉政署的範圍,這有升到特偵組的層次在進行調查嗎? * 曾部長勇夫:我沒有瞭解到那個程度。 * 陳院長冲:可能我們講的不是同一件事,我講的已經查無此事了。 * 林委員佳龍:不要緊。有一個曾經被調查過的,是吳院長任內推薦或任用的人,單單這一點,陳院長所掌握的情報或你看過的公文顯然有一些漏洞。 * 陳院長冲:請林委員指教。 * 林委員佳龍:如果我說款項有十多萬美金,那你記得是哪一位嗎? * 陳院長冲:那可能跟我講的不是同一個人。 * 林委員佳龍:請問曾部長,我剛才所描述的是有一個對象在調查中? * 曾部長勇夫:細節的部分我就不方便表示了。 * 林委員佳龍:請曾部長回座。院長,今天我不是要跟你談個人,我是要談一個閣揆的角色。「今天這一課:權與責」,我們的龍部長曾寫過一篇類似的文章,即「今天這一課 品格」。我們要跟陳院長談一個問題,你可能是一個好人,但你絕對不是一個好院長,就像你在回答媒體時所講的,你絕對不是一個成功的院長。 * 陳院長冲:那句話有個前提,我想林委員看過全文,應該很瞭解那個前提是什麼。 * 林委員佳龍:你認為自己是一個好院長嗎? * 陳院長冲:我自己認為我是一個勇於任事、很認真在做事的人。 * 林委員佳龍:你認識一個閣揆的角色嗎? * 陳院長冲:從法律面、實務面,我都有認識這個角色。 * 林委員佳龍:憲法第五十三條開宗明義講的是什麼? * 陳院長冲:行政院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 林委員佳龍:增修條文第三條講的又是什麼? * 陳院長冲:增修條文非常長。 * 林委員佳龍:在講行政院。 * 陳院長冲:對,行政院有3種情況要…… * 林委員佳龍:行政院向誰負責? * 陳院長冲: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 * 林委員佳龍:行政院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我為什麼要跟你講這個問題?因為你對憲法錯誤的認知,做小了閣揆、弱化了國會、傷害了民主,我今天要談的是這個重要的問題。 * 陳院長冲:林委員這樣講,我承擔不起。 * 林委員佳龍:我們好好的來交換意見。 * 陳院長冲:請指教。 * 林委員佳龍:院長不只學財經,也學法律。民主政治最重要的就是有權者要負責,也就是權與責要相符。院長,你在接受商業周刊訪問時曾講了這一段話,請院長看一下螢幕,你說「在主觀意識上,我也希望馬總統在很多事情上要能夠介入,因為終極責任是他的,他是民選出來的,我是受雇的,他是雇主耶」,這段話是你講的嗎? * 陳院長冲:對。 * 林委員佳龍:你這樣的任事是要向誰負責? * 陳院長冲:我先跟林委員報告一下,那天訪問我其實是要談基本工資的事情,我沒有想到一個認識這麼久的人會全文登錄,這是談背景時所講的話。我也要向林委員報告,事實上,馬總統是不是負終極責任?社會上的現象就是這樣,大家都期望他負終極責任嘛! * 林委員佳龍:院長,我國憲政體制有幾種看法,總統制、內閣制、雙首長制還是其他?你認為是哪一種制度? * 陳院長冲:我們從50年前談這個問題直到現在,一直都沒有結論,目前來說,經過憲法增修條文後,是雙首長制。 * 林委員佳龍:是雙首長制嘛!如果你是雙首長其中的一位首長,如果總統是Head of State,是國家元首,那麼你就是Head of Government,就是政府的首長,就是最高行政機關,就是要對立法院負責,對不對? * 陳院長冲:這當然要看哪個國家的制度,以美國來講,美國總統另外一個名稱就叫做chief of executive。 * 林委員佳龍:我不需要你在這裡跟我講各國的比較政府。 * 陳院長冲:我曉得林委員是專家。 * 林委員佳龍:我也是唸憲法與政治的,讓我來告訴你,你覺得這個制度的設計,在運作上會不會讓你感覺到有一些困難? * 陳院長冲:我想林委員也非常瞭解,你有知識,我只有常識啦!但是我對憲法的常識告訴我,這個制度應該要盡早做確定,我們從當年開始有憲法以後到現在,就一直沒有辦法確定我們的制度是什麼制,是總統制還是內閣制?後來因為增訂憲法增修條文…… * 林委員佳龍:閣揆,你所言差矣!其實經過幾次修憲,但你一直在講50年前,由此就可以知道你唸的法律可能是你學生時代唸的。 * 陳院長冲:我是跟你報告經過增修條文以後,現在是雙首長制。 * 林委員佳龍:至少過去這幾年修憲之後,我們也運轉了一些時日,我為什麼會問這個問題?我秀一下我的耶魯學長—江宜樺副院長在2008年所寫的一篇文章—民主制度的檢驗,其中提到「我們相當確定現行雙首長制無法運作,必須朝內閣制或總統制修訂憲法條文。」,因為我的學長只能坐在台下,沒有辦法上台回答,所以我只好請問院長,你同不同意他講的這句話? * 陳院長冲:我剛才也跟林委員報告過,我說我們要趕快確定我們是要採取什麼制度,就是類似這樣的意思,因為一個在國際上很難比較的制度,我們很難看得出來它是不是真正的…… * 林委員佳龍:你認為這個制度有些問題需要改革,對不對? * 陳院長冲:我曉得林委員的意思,就是accountability的問題啦! * 林委員佳龍:accountability就是民主政治裡的可課責性或問責制,這是很重要的。但是我要講的是,你剛剛對媒體講的那句話徹底顛覆了我們的憲政體制,因為我們還沒有朝總統制或內閣制移動之前,你已經把憲法解釋成總統制了,你說「總統是你的雇主耶」。 * 陳院長冲:因為我們的總統採取直選的方式,所以民間和大家都期望總統是最終負責任的人。 * 林委員佳龍:你是一個唸法律的人,我問你…… * 陳院長冲:我知道法律與現實中間的差距。 * 林委員佳龍:因為我還要有再跟你辯證一下,民主政治選舉與憲法機關的法定職權還是有差異的。我要問你的是,你認為我們的憲法究竟是朝總統制或內閣制的方向來進一步改革會比較好?畢竟你有切身的經驗,能否跟我們分享? * 陳院長冲:關於憲法之修正,按照目前的體制是屬於立法院的職權,我不方便講。 * 林委員佳龍:你認為目前的憲法有問題,如何改革較好你自認不方便講,但是你事實上已經往總統制偏移,變成「大總統小院長」,你已經變成一個幕僚長,已經顛覆、破壞了憲政體制,已經破壞了雙首長制,這就是今天台灣憲政體制最大的危機,也使我們的民主失靈。總統當選後不用負責,他不願意承擔六三三跳票捐出一半薪水的政治承諾,那是他個人的政治決定。但是,因為你對憲法的認知以及你沒有把閣揆這個角色扮演成強而有力的政府首長,使得我們的政府權責不分。今天的問題在於,你支持財政部長提出的證所稅法案後來被推翻,你也可以無動於衷,政府的可課責性(accountability)就此消失。所以,院長…… * 陳院長冲:報告林委員,政府裡面每一項運作都是按照憲法的規定而來。 * 林委員佳龍:好。按照憲法規定,行政院是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但是你剛剛講的那一段話是你對總統負責,你在訪問裡面前前後後的回答顯出,你擔任行政院長也是別人找你出來的,說實在你也不是那麼心甘情願,但是你只好接受。對行政院長一職沒有熱情就算了,你對這個角色的認知是你向總統負責,你是受僱者,他是雇主。請陳院長再看一下這個圖,民主政治不是只有選總統,也選立法委員形成國會,總統也不是只提名行政院長,他也提名了包括司法院長、監察院長及考試院長等等。我的意思是,雖然你的授權來自總統,但是一旦產生之後,你就應該獨立行使職權,應該依憲法的規定行使閣揆的法定職權。是不是如此? * 陳院長冲:我想林委員非常瞭解,如以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的規定來看,若行政院對立法院通過的法案要提起覆議,還是要經過總統同意才能行使,所以我們的制度本身非常特殊。 * 林委員佳龍:對,但是行政院院長有發動覆議的權力,這個設計就是讓行政院跟立法院的權責能夠制衡。 * 陳院長冲:但是也跟總統產生一種勾稽的作用。 * 林委員佳龍:對,但是總統是被動的,總統不能主動行使覆議權。 * 陳院長冲:對,但是如果沒有總統同意,行政院也不能行使覆議權。 * 林委員佳龍:所以他是比較消極、被動的同意權,你是發動者,這一點無庸置疑。陳院長,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規範總統的職權是總統決定國家安全大政方針。請問,「國家安全大政方針」指的主要是什麼? * 陳院長冲: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本身並未明定何謂「國家安全大政方針」,但是後來依據憲法本條文訂定的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中已就「國家安全」做一界定。 * 林委員佳龍:對,我在國安會也服務過將近5年,我相當瞭解國安會的職責跟總統的權責。其實憲法在修改之後,已經把總統的職權設定在國家安全大政方針,基本上外交、國防、兩岸跟國安比較有關,當然功能上,你說內政、外交怎麼分?那還有待…… * 陳院長冲:但是其他很多事情,其實也直接或間接跟國家安全有關。 * 林委員佳龍:行政院長的角色很重要,你對這個角色的錯誤認知導致了今天政府產生很多問題,因為我們沒有辦法讓馬總統來向民意負責。民主不是選舉完後就結束了,盧梭曾針對選舉式民主講過一句話,我想台灣也適用,盧梭說在選舉當天投票的時候,人民是主人,投票之後,其他的任期內,人民是奴隸。台灣今天所謂的accountability,為什麼民調顯示差距這麼大?但是我們沒有辦法對馬總統課以立即的政治上的責任,哪怕他違反了這麼多他的承諾,這個就是我們民主倒退、憲政危機。本席要講的是這一點,如果今天一個閣揆是一個強而有力閣揆,他不是總統的傭人或幕僚長,他勇於去行使憲法所賦予他自己的職權,你會得到在座閣員的尊敬,你會得到社會的尊敬。對於這一點,我認為你如果重新再去思考和檢視一下,也許還有重新再出發的機會,不然本席是認為,你在這個角色上是你自己痛苦,大家也痛苦,因為這個角色被憲法賦予了雙首長制理念,日常跟最高民意機關互動,包括法案、預算、政策等等。 本席現在要跟院長講一個圖表。人民用選票產生了總統和立法院,沒有錯,總統任命了閣揆,但是閣揆在日常上是要向立法院負責,但是如果今天你變成一個幕僚長,你的認知只有選舉的mandate,即授權,而且選舉的授權只有一種,就是總統,不包括立法院,而且總統被選出來,只要他任命,所有的文武百官就向他負責,這個是顛覆、破壞了我們的憲政體制,這是我們為什麼設官任事,行政、立法、司法,即使是五權憲法,必須要各有職掌,這個若按照孫中山先生是分工,他按照美國的這些制憲,創造人類第一部成文憲法,這個叫作權力的分立和制衡。 本席真的很誠懇的希望院長重新認識自己的角色,我再說一次:你可能是個好人,但到目前為止,你不是一個好的閣揆。所以,本席想問院長,你滿意到今天為止你擔任閣揆的表現嗎? * 陳院長冲:我們必須也要認知,法律和社會觀念中間還是有一個差距存在,社會觀念的期待和我們憲法所規定表現的概念,其實是有差距的。 * 林委員佳龍:陳閣揆,這個就是第三波民主崩敗,很多拉丁美洲或亞非國家的總統,有的在選舉授權之後就為所欲為,這是民主的危機,也就是民主不是選出來,民主還有權力的分立和制衡。所以在這裡面,你不能夠用人民,認為總統直選,他就可以為所欲為,憲法制度上是給他的權,並且要課他的責。所以,我相信「今天這一課:權與責」是我們今天在探討所有問題裡面的核心,我不會對人攻擊,我純粹是就事論事。你的副院長是我耶魯大學政治學的學長,他在你身邊,也寫了那麼多文章,也為人師表,也可以直通馬總統,如果你本身也是學法律,這樣加起來,我們今天國家最大的危機其實不在於哪一件單一事件,因為任何政策都有得有失,但是因為你對你自己的角色不清楚,當勞委會主委講反對本勞外勞脫鉤,你就縮回去了,搞了老半天,將近半年的時間,回到你的主張,為什麼會這樣?因為馬總統一下子挺王如玄,後來覺得不對,又決定挺你,這讓我們社會浪費了多少時間?劉憶如部長也是一樣,證所稅既然經過行政院院會提出來,多麼莊嚴、隆重、嚴肅的一件事情,可是到了立法院,行政院可以不去護衛這樣的版本,最後讓一個財政部長下台。你不殺伯仁,伯仁因你而死。你不是壞人,但是你所造成的壞的結果就是我們今天面臨的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所以權責要相當。 你提到你對政治有一些誤會,你對民主不夠了解,對憲法也搞不太清楚,所以導致你講出這種話。因為你沒有政治性格,你是一個專業的人,所以你做不好院長,你做得很累。你說你是船長,不是艦隊的司令,艦隊司令難道不是專業嗎?政治難道不是專業嗎?亞里斯多德把政治當作公共的善,政治學對政治最基本的定義就是社會價值的權威性分配,政治是一個高貴的事業,政治不是骯髒、齷齪的,不是只有暗盤交易,政治可以針對國家大政在民主殿堂精彩辯論,可以透明、負責任。 * 陳院長冲:我同意林委員就學術觀點看政治問題。 * 林委員佳龍:台語說:「不會駛船嫌溪彎。」要藝高人膽大才能到政治舞台上,歷史上多少人為政治投入生命和青春?你是船長,船長是將兵之才,一個艦隊的司令或總司令是將將之才,俗話說:「帥者,將將也。」你沒有辦法將這些將,你只能將兵,所以你會希望你的名片或座位上寫的是「金管會主委」,你矮化了院長和副院長的角色,讓我們國家的大位被你貶抑,你說到政治性格,我認為事實不是這樣,政治真的是眾人之事,孫中山也說政治是管理眾人之事。 其實人對事情就對,這是奇異前執行長Jack Welch所講的話。 * 陳院長冲:對,我們都同意。 * 林委員佳龍:張忠謀和南方朔都說過,臺灣不缺人才,臺灣缺的是領導人才,所以我認為你應該要離開這個位子,讓別人來擔任閣揆的角色。我不是針對你,也許你做其他事情會很成功,但是做一件事情如果不是出於發自內心的熱情,也不是適才適所,就不要讓自己有太多包袱。 劉兆玄院長曾經提出下台的3個條件,分別是總統不滿意、人民不滿意或對自己不滿意,請問:總統對你滿意嗎? * 陳院長冲:我先跟林委員報告,對於您剛才講的話,從學術的觀點看,我都同意。 * 林委員佳龍:我不是只有從學術的觀點出發而已,我參與過選舉,經歷過民主的洗禮。 * 陳院長冲:你的話裡面的確有跟社會認知不太一樣的地方。不過若從學術觀點來看,我都同意你的說法。 * 林委員佳龍:你認為總統滿意嗎? * 陳院長冲:我並不在乎總統滿不滿意。 * 林委員佳龍:你受僱於他,他是你的雇主。 * 陳院長冲:對。 * 林委員佳龍:你認為目前人民滿意嗎? * 陳院長冲:從民調看來,我們有再努力的空間。 * 林委員佳龍:民調只有百分之二十幾,甚至落到只有十幾,然後你說還有努力的空間,那你對你自己滿意嗎? * 陳院長冲:我現在不會談我自己對自己滿不滿意,我是盡力做事而已。 * 林委員佳龍:文武百官都在看,你要勇於任事,認識憲法上閣揆的角色,也要勇於去做事,你做得這麼辛苦,我說過政治其實也是一種專業,要能調和鼎鼐及處理危機。我也參贊過總統和數個閣揆,所以我了解,你的認知出了狀況,你把專家和政治人物做了學者的二分法,你不大了解如何傾聽民意,然後制定政策,以及溝通協調。所以,你已經不適任了,因為你的問題造成台灣系統性的危機。我真的很誠懇建議院長要內省,你也不用回答我,或者講滿不滿意的問題,因為社會都有基本清楚的看法。我認為要解決問題,如果人不對,真的是讓大家跟著一起痛苦。我今天跟你上的這一堂課,其實是權與責、是領導、是民主、是政治的本質。我也期待今天的閣員們了解一個團隊的關鍵不在大副、二副,而在船長或艦長,如果總統和閣揆可以這麼不按照憲法規定行使權力,台灣當然會陷入憲政危機。你是錯的人、在錯的時間、坐了錯的位置,然後做了錯的事情,你個人沒有錯,但角色錯了。所以,我希望今天我的質詢可以讓你回去之後勇敢遞出辭呈,你會得到我的掌聲和人民的尊敬。謝謝。 * 陳院長冲:我會消化一下林委員的指教。 * 主席:報告院會,本日排定質詢的委員均已質詢完畢,謝謝陳院長、江副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列席備詢。 * 現作以下決定:下次會議繼續進行施政報告之質詢。 * 現在散會。 * 散會(18時27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