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mode: mandoku-view -*- #+TITLE: 史記 #+DATE: 2016-08-10 10:12:23 #+PROPERTY: ID KR2a0001 #+PROPERTY: BASEEDITION tls #+PROPERTY: JUAN 12 #+PROPERTY: CAT 1pre-han,歷史,正史 ¶ ** 4 世家 4.1《吳太伯世家第一》 ¶ 吳太伯,¶ 太伯弟仲雍,¶ 皆周太王之子,¶ 而王季歷之兄也。¶ 季歷賢,¶ 而有聖子昌,¶ 太王欲立季歷以及昌,¶ 於是太伯、¶ 仲雍二人乃犇荊蠻,¶ 文身斷髮,¶ 示不可用,¶ 以避季歷。¶ 季歷果立,¶ 是為王季,¶ 而昌為文王。¶ 太伯之犇荊蠻,¶ 自號句吳。¶ 荊蠻義之,¶ 從而歸之千餘家,¶ 立為吳太伯。 ¶ 太伯卒,¶ 無子,¶ 弟仲雍立,¶ 是為吳仲雍。¶ 仲雍卒,¶ 子季簡立。¶ 季簡卒,¶ 子叔達立。¶ 叔達卒,¶ 子周章立。¶ 是時周武王克殷,¶ 求太伯、¶ 仲雍之後,¶ 得周章。¶ 周章已君吳,¶ 因而封之。¶ 乃封周章弟虞仲於周之北故夏虛,¶ 是為虞仲,¶ 列為諸侯。 ¶ 周章卒,¶ 子熊遂立。¶ 熊遂卒,¶ 子柯相立。¶ 柯相卒,¶ 子彊鳩夷立。¶ 彊鳩夷卒,¶ 子餘橋疑吾立。¶ 餘橋疑吾卒,¶ 子柯盧立。¶ 柯盧卒,¶ 子周繇立。¶ 周繇卒,¶ 子屈羽立。¶ 屈羽卒,¶ 子夷吾立。¶ 夷吾卒,¶ 子禽處立。¶ 禽處卒,¶ 子轉立。¶ 轉卒,¶ 子頗高立。¶ 頗高卒,¶ 子句卑立。¶ 是時晉獻公滅周北虞公,¶ 以開晉伐虢也。¶ 句卑卒,¶ 子去齊立。¶ 去齊卒,¶ 子壽夢立。¶ 壽夢立而吳始益大,¶ 稱王。 ¶ 自太伯作吳,¶ 五世而武王克殷,¶ 封其後為二:¶ 其一虞,¶ 在中國;¶ 其一吳,¶ 在夷蠻。¶ 十二世而晉滅中國之虞。¶ 中國之虞滅二世,¶ 而夷蠻之吳興。¶ 大凡從太伯至壽夢十九世。 ¶ 王壽夢二年,¶ 楚之亡大夫申公巫臣怨楚將子反而犇晉,¶ 自晉使吳,¶ 教吳用兵乘車,¶ 令其子為吳行人,¶ 吳於是始通於中國。¶ 吳伐楚。¶ 十六年,¶ 楚共王伐吳,¶ 至衡山。 ¶ 二十五年,¶ 王壽夢卒。¶ 壽夢有子四人,¶ 長曰諸樊,¶ 次曰餘祭,¶ 次曰餘眜,¶ 次曰季札。¶ 季札賢,¶ 而壽夢欲立之,¶ 季札讓不可,¶ 於是乃立長子諸樊,¶ 攝行事當國。 ¶ 王諸樊元年,¶ 諸樊已除喪,¶ 讓位季札。¶ 季札謝曰:¶ 「曹宣公之卒也,¶ 諸侯與曹人不義曹君,¶ 將立子臧,¶ 子臧去之,¶ 以成曹君,¶ 君子曰¶ 『能守節矣』。¶ 君義嗣,¶ 誰敢干君!¶ 有國,¶ 非吾節也。¶ 札雖不材,¶ 願附於子臧之義。」¶ 吳人固立季札,¶ 季札棄其室而耕,¶ 乃舍之。¶ 秋,吳伐楚,¶ 楚敗我師。¶ 四年,¶ 晉平公初立。 ¶ 十三年,¶ 王諸樊卒。¶ 有命授弟餘祭,¶ 欲傳以次,¶ 必致國於季札而止,¶ 以稱先王壽夢之意,¶ 且嘉季札之義,¶ 兄弟皆欲致國,¶ 令以漸至焉。¶ 季札封於延陵,¶ 故號曰延陵季子。 ¶ 王餘祭三年,¶ 齊相慶封有罪,¶ 自齊來犇吳。¶ 吳予慶封朱方之縣,¶ 以為奉邑,¶ 以女妻之,¶ 富於在齊。 ¶ 四年,¶ 吳使季札聘於魯,¶ 請觀周樂。¶ 為歌《周南》、¶ 《召南》。¶ 曰:¶ 「美哉,¶ 始基之矣,¶ 猶未也。¶ 然勤而不怨。」¶ 歌《邶》、¶ 《鄘》、¶ 《衛》。¶ 曰:¶ 「美哉,¶ 淵乎,¶ 憂而不困者也。¶ 吾聞衛康叔、¶ 武公之德如是,¶ 是其《衛風》乎?」¶ 歌《王》。¶ 曰:¶ 「美哉,¶ 思而不懼,¶ 其周之東乎?」¶ 歌《鄭》。¶ 曰:¶ 「其細已甚,¶ 民不堪也,¶ 是其先亡乎?」¶ 歌《齊》。¶ 曰:¶ 「美哉,¶ 泱泱乎大風也哉。¶ 表東海者,¶ 其太公乎?¶ 國未可量也。」¶ 歌《豳》。¶ 曰:¶ 「善哉,¶ 蕩蕩乎,¶ 樂而不淫,¶ 其周公之東乎?」¶ 歌《秦》。¶ 曰:¶ 「此之謂夏聲。¶ 夫能夏則大,¶ 大之至也,¶ 其周之舊乎?」¶ 歌《魏》。¶ 曰:¶ 「美哉,¶ 渢渢乎,¶ 大而寬,¶ 儉而易,¶ 行以德輔,¶ 此則盟主也。」¶ 歌《唐》。¶ 曰:¶ 「思深哉,¶ 其有陶唐氏之遺風乎?¶ 不然,¶ 何憂之遠也?¶ 非令德之後,¶ 誰能若是!」¶ 歌《陳》。¶ 曰:¶ 「國無主,¶ 其能久乎?」¶ 自《鄶》以下,¶ 無譏焉。¶ 歌《小雅》。¶ 曰:¶ 「美哉,¶ 思而不貳,¶ 怨而不言,¶ 其周德之衰乎?¶ 猶有先王之遺民也。」¶ 歌《大雅》。¶ 曰:¶ 「廣哉,¶ 熙熙乎,¶ 曲而有直體,¶ 其文王之德乎?」¶ 歌《頌》。¶ 曰:¶ 「至矣哉,¶ 直而不倨,¶ 曲而不詘,¶ 近而不偪,¶ 遠而不攜,¶ 遷而不淫,¶ 復而不厭,¶ 哀而不愁,¶ 樂而不荒,¶ 用而不匱,¶ 廣而不宣,¶ 施而不費,¶ 取而不貪,¶ 處而不厎,¶ 行而不流。¶ 五聲和,¶ 八風平,¶ 節有度,¶ 守有序,¶ 盛德之所同也。」¶ 見舞《象箾》、¶ 《南籥》者,¶ 曰:¶ 「美哉,¶ 猶有感。」¶ 見舞《大武》,¶ 曰:¶ 「美哉,¶ 周之盛也其若此乎?」¶ 見舞《韶護》者,¶ 曰:¶ 「聖人之弘也,¶ 猶有慚德,¶ 聖人之難也!」¶ 見舞《大夏》,¶ 曰:¶ 「美哉,¶ 勤而不德!¶ 非禹其誰能及之?」¶ 見舞《招箾》,¶ 曰:¶ 「德至矣哉,¶ 大矣,¶ 如天之無不燾也,¶ 如地之無不載也,¶ 雖甚盛德,¶ 無以加矣。¶ 觀止矣,¶ 若有他樂,¶ 吾不敢觀。」 ¶ 去魯,¶ 遂使齊。¶ 說晏平仲曰:¶ 「子速納邑與政。¶ 無邑無政,¶ 乃免於難。¶ 齊國之政將有所歸;¶ 未得所歸,¶ 難未息也。」¶ 故晏子因陳桓子以納政與邑,¶ 是以免於欒高之難。 ¶ 去齊,¶ 使於鄭。¶ 見子產,¶ 如舊交。¶ 謂子產曰:¶ 「鄭之執政侈,¶ 難將至矣,¶ 政必及子。¶ 子為政,¶ 慎以禮。¶ 不然,¶ 鄭國將敗。」¶ 去鄭,¶ 適衛。¶ 說蘧瑗、¶ 史狗、¶ 史鰌、¶ 公子荊、¶ 公叔發、¶ 公子朝曰:¶ 「衛多君子,¶ 未有患也。」 ¶ 自衛如晉,¶ 將舍於宿,¶ 聞鍾聲,¶ 曰:¶ 「異哉!¶ 吾聞之,¶ 辯而不德,¶ 必加於戮。¶ 夫子獲罪於君以在此,¶ 懼猶不足,¶ 而又可以畔乎?¶ 夫子之在此,¶ 猶燕之巢于幕也。¶ 君在殯而可以樂乎?」¶ 遂去之。¶ 文子聞之,¶ 終身不聽琴瑟。 ¶ 適晉,¶ 說趙文子、¶ 韓宣子、¶ 魏獻子曰:¶ 「晉國其萃於三家乎!」¶ 將去,¶ 謂叔向曰:¶ 「吾子勉之!¶ 君侈而多良,¶ 大夫皆富,¶ 政將在三家。¶ 吾子直,¶ 必思自免於難。」 ¶ 季札之初使,¶ 北過徐君。¶ 徐君好季札劍,¶ 口弗敢言。¶ 季札心知之,¶ 為使上國,¶ 未獻。¶ 還至徐,¶ 徐君已死,¶ 於是乃解其寶劍,¶ 繫之徐君冢樹而去。¶ 從者曰:¶ 「徐君已死,¶ 尚誰予乎?」¶ 季子曰:¶ 「不然。¶ 始吾心已許之,¶ 豈以死倍吾心哉!」 ¶ 七年,¶ 楚公子圍弒其王夾敖而代立,¶ 是為靈王。¶ 十年,¶ 楚靈王會諸侯而以伐吳之朱方,¶ 以誅齊慶封。¶ 吳亦攻楚,¶ 取三邑而去。¶ 十一年,¶ 楚伐吳,¶ 至雩婁。¶ 十二年,¶ 楚復來伐,¶ 次於乾谿,¶ 楚師敗走。 ¶ 十七年,¶ 王餘祭卒,¶ 弟餘眜立。¶ 王餘眜二年,¶ 楚公子棄疾弒其君靈王代立焉。 ¶ 四年,¶ 王餘眜卒,¶ 欲授弟季札。¶ 季札讓,¶ 逃去。¶ 於是吳人曰:¶ 「先王有命,¶ 兄卒弟代立,¶ 必致季子。¶ 季子今逃位,¶ 則王餘眜後立。¶ 今卒,¶ 其子當代。」¶ 乃立王餘眜之子僚為王。 ¶ 王僚二年,¶ 公子光伐楚,¶ 敗而亡王舟。¶ 光懼,¶ 襲楚,¶ 復得王舟而還。 ¶ 五年,¶ 楚之亡臣伍子胥來犇,¶ 公子光客之。¶ 公子光者,¶ 王諸樊之子也。¶ 常以為吾父兄弟四人,¶ 當傳至季子。¶ 季子即不受國,¶ 光父先立。¶ 即不傳季子,¶ 光當立。¶ 陰納賢士,¶ 欲以襲王僚。 ¶ 八年,¶ 吳使公子光伐楚,¶ 敗楚師,¶ 迎楚故太子建母於居巢以歸。¶ 因北伐,¶ 敗陳、¶ 蔡之師。¶ 九年,¶ 公子光伐楚,¶ 拔居巢、¶ 鍾離。¶ 初,楚邊邑卑梁氏之處女與吳邊邑之女爭桑,¶ 二女家怒相滅,¶ 兩國邊邑長聞之,¶ 怒而相攻,¶ 滅吳之邊邑。¶ 吳王怒,¶ 故遂伐楚,¶ 取兩都而去。 ¶ 伍子胥之初犇吳,¶ 說吳王僚以伐楚之利。¶ 公子光曰:¶ 「胥之父兄為僇於楚,¶ 欲自報其仇耳。¶ 未見其利。」¶ 於是伍員知光有他志,¶ 乃求勇士專諸,¶ 見之光。¶ 光喜,¶ 乃客伍子胥。¶ 子胥退而耕於野,¶ 以待專諸之事。 ¶ 十二年冬,¶ 楚平王卒。¶ 十三年春,¶ 吳欲因楚喪而伐之,¶ 使公子蓋餘、¶ 燭庸以兵圍楚之六、¶ 灊。使季札於晉,¶ 以觀諸侯之變。¶ 楚發兵絕吳兵後,¶ 吳兵不得還。¶ 於是吳公子光曰:¶ 「此時不可失也。」¶ 告專諸曰:¶ 「不索何獲!¶ 我真王嗣,¶ 當立,¶ 吾欲求之。¶ 季子雖至,¶ 不吾廢也。」¶ 專諸曰:¶ 「王僚可殺也。¶ 母老子弱,¶ 而兩公子將兵攻楚,¶ 楚絕其路。¶ 方今吳外困於楚,¶ 而內空無骨鯁之臣,¶ 是無柰我何。」¶ 光曰:¶ 「我身,¶ 子之身也。」¶ 四月丙子,¶ 光伏甲士於窟室,¶ 而謁王僚飲。¶ 王僚使兵陳於道,¶ 自王宮至光之家,¶ 門階戶席,¶ 皆王僚之親也,¶ 人夾持鈹。¶ 公子光詳為足疾,¶ 入于窟室,¶ 使專諸置匕首於炙魚之中以進食。¶ 手匕首刺王僚,¶ 鈹交於匈,¶ 遂弒王僚。¶ 公子光竟代立為王,¶ 是為吳王闔廬。¶ 闔廬乃以專諸子為卿。 ¶ 季子至,¶ 曰:¶ 「苟先君無廢祀,¶ 民人無廢主,¶ 社稷有奉,¶ 乃吾君也。¶ 吾敢誰怨乎?¶ 哀死事生,¶ 以待天命。¶ 非我生亂,¶ 立者從之,¶ 先人之道也。」¶ 復命,¶ 哭僚墓,¶ 復位而待。¶ 吳公子燭庸、¶ 蓋餘二人將兵遇圍於楚者,¶ 聞公子光弒王僚自立,¶ 乃以其兵降楚,¶ 楚封之於舒。 ¶ 王闔廬元年,¶ 舉伍子胥為行人而與謀國事。¶ 楚誅伯州犂,¶ 其孫伯嚭亡奔吳,¶ 吳以為大夫。 ¶ 三年,¶ 吳王闔廬與子胥、¶ 伯嚭將兵伐楚,¶ 拔舒,¶ 殺吳亡將二公子。¶ 光謀欲入郢,¶ 將軍孫武曰:¶ 「民勞,¶ 未可,¶ 待之。」¶ 四年,¶ 伐楚,¶ 取六與灊。¶ 五年,¶ 伐越,¶ 敗之。¶ 六年,¶ 楚使子常囊瓦伐吳。¶ 迎而擊之,¶ 大敗楚軍於豫章,¶ 取楚之居巢而還。 ¶ 九年,¶ 吳王闔廬請伍子胥、¶ 孫武曰:¶ 「始子之言郢未可入,¶ 令果如何?」¶ 二子對曰:¶ 「楚將子常貪,¶ 而唐、¶ 蔡皆怨之。¶ 王必欲大伐,¶ 必得唐、¶ 蔡乃可。」¶ 闔廬從之,¶ 悉興師,¶ 與唐、¶ 蔡西伐楚,¶ 至於漢水。¶ 楚亦發兵拒吳,¶ 夾水陳。¶ 吳王闔廬弟夫概欲戰,¶ 闔廬弗許。¶ 夫概曰:¶ 「王已屬臣兵,¶ 兵以利為上,¶ 尚何待焉?」¶ 遂以其部五千人襲冒楚,¶ 楚兵大敗,¶ 走。於是吳王遂縱兵追之。¶ 比至郢,¶ 五戰,¶ 楚五敗。¶ 楚昭王亡出郢,¶ 奔鄖。¶ 鄖公弟欲弒昭王,¶ 昭王與鄖公犇隨。¶ 而吳兵遂入郢。¶ 子胥、¶ 伯嚭鞭平王之尸以報父讎。 ¶ 十年春,¶ 越聞吳王之在郢,¶ 國空,¶ 乃伐吳。¶ 吳使別兵擊越。¶ 楚告急秦,¶ 秦遣兵救楚擊吳,¶ 吳師敗。¶ 闔廬弟夫概見秦越交敗吳,¶ 吳王留楚不去,¶ 夫概亡歸吳而自立為吳王。¶ 闔廬聞之,¶ 乃引兵歸,¶ 攻夫概。¶ 夫概敗奔楚。¶ 楚昭王乃得以九月復入郢,¶ 而封夫概於堂谿,¶ 為堂谿氏。¶ 十一年,¶ 吳王使太子夫差伐楚,¶ 取番。¶ 楚恐而去郢徙鄀。 ¶ 十五年,¶ 孔子相魯。 ¶ 十九年夏,¶ 吳伐越,¶ 越王句踐迎擊之檇李。¶ 越使死士挑戰,¶ 三行造吳師,¶ 呼,自剄。¶ 吳師觀之,¶ 越因伐吳,¶ 敗之姑蘇,¶ 傷吳王闔廬指,¶ 軍卻七里。¶ 吳王病傷而死。¶ 闔廬使立太子夫差,¶ 謂曰:¶ 「爾而忘句踐殺汝父乎?」¶ 對曰:¶ 「不敢!」¶ 三年,¶ 乃報越。 ¶ 王夫差元年,¶ 以大夫伯嚭為太宰。¶ 習戰射,¶ 常以報越為志。¶ 二年,¶ 吳王悉精兵以伐越,¶ 敗之夫椒,¶ 報姑蘇也。¶ 越王句踐乃以甲兵五千人棲於會稽,¶ 使大夫種因吳太宰嚭而行成,¶ 請委國為臣妾。¶ 吳王將許之,¶ 伍子胥諫曰:¶ 「昔有過氏殺斟灌以伐斟尋,¶ 滅夏后帝相。¶ 帝相之妃后緡方娠,¶ 逃於有仍而生少康。¶ 少康為有仍牧正。¶ 有過又欲殺少康,¶ 少康奔有虞。¶ 有虞思夏德,¶ 於是妻之以二女而邑之於綸,¶ 有田一成,¶ 有眾一旅。¶ 後遂收夏眾,¶ 撫其官職。¶ 使人誘之,¶ 遂滅有過氏,¶ 復禹之績,¶ 祀夏配天,¶ 不失舊物。¶ 今吳不如有過之彊,¶ 而句踐大於少康。¶ 今不因此而滅之,¶ 又將寬之,¶ 不亦難乎!¶ 且句踐為人能辛苦,¶ 今不滅,¶ 後必悔之。」¶ 吳王不聽,¶ 聽太宰嚭,¶ 卒許越平,¶ 與盟而罷兵去。 ¶ 七年,¶ 吳王夫差聞齊景公死而大臣爭寵,¶ 新君弱,¶ 乃興師北伐齊。¶ 子胥諫曰:¶ 「越王句踐食不重味,¶ 衣不重采,¶ 弔死問疾,¶ 且欲有所用其眾。¶ 此人不死,¶ 必為吳患。¶ 今越在腹心疾而王不先,¶ 而務齊,¶ 不亦謬乎!」¶ 吳王不聽,¶ 遂北伐齊,¶ 敗齊師於艾陵。¶ 至繒,¶ 召魯哀公而徵百牢。¶ 季康子使子貢以周禮說太宰嚭,¶ 乃得止。¶ 因留略地於齊魯之南。¶ 九年,¶ 為騶伐魯,¶ 至,與魯盟乃去。¶ 十年,¶ 因伐齊而歸。¶ 十一年,¶ 復北伐齊。 ¶ 越王句踐率其眾以朝吳,¶ 厚獻遺之,¶ 吳王喜。¶ 唯子胥懼,¶ 曰:¶ 「是棄吳也。」¶ 諫曰:¶ 「越在腹心,¶ 今得志於齊,¶ 猶石田,¶ 無所用。¶ 且《盤庚之誥》有顛越勿遺,¶ 商之以興。」¶ 吳王不聽,¶ 使子胥於齊,¶ 子胥屬其子於齊鮑氏,¶ 還報吳王。¶ 吳王聞之,¶ 大怒,¶ 賜子胥屬鏤之劍以死。¶ 將死,¶ 曰:¶ 「樹吾墓上以梓,¶ 令可為器。¶ 抉吾眼置之吳東門,¶ 以觀越之滅吳也。」 ¶ 齊鮑氏弒齊悼公。¶ 吳王聞之,¶ 哭於軍門外三日,¶ 乃從海上攻齊。¶ 齊人敗吳,¶ 吳王乃引兵歸。 ¶ 十三年,¶ 吳召魯、¶ 衛之君會於橐皋。 ¶ 十四年春,¶ 吳王北會諸侯於黃池,¶ 欲霸中國以全周室。¶ 六月丙子,¶ 越王句踐伐吳。¶ 乙酉,¶ 越五千人與吳戰。¶ 丙戌,¶ 虜吳太子友。¶ 丁亥。¶ 入吳。¶ 吳人告敗於王夫差,¶ 夫差惡其聞也。¶ 或泄其語,¶ 吳王怒,¶ 斬七人於幕下。¶ 七月辛丑,¶ 吳王與晉定公爭長。¶ 吳王曰:¶ 「於周室我為長。」¶ 晉定公曰:¶ 「於姬姓我為伯。」¶ 趙鞅怒,¶ 將伐吳,¶ 乃長晉定公。¶ 吳王已盟,¶ 與晉別,¶ 欲伐宋。¶ 太宰嚭曰:¶ 「可勝而不能居也。」¶ 乃引兵歸國。¶ 國亡太子,¶ 內空,¶ 王居外久,¶ 士皆罷敝,¶ 於是乃使厚幣以與越平。 ¶ 十五年,¶ 齊田常殺簡公。 ¶ 十八年,¶ 越益彊。¶ 越王句踐率兵復伐敗吳師於笠澤。¶ 楚滅陳。 ¶ 二十年,¶ 越王句踐復伐吳。¶ 一二十一年,¶ 遂圍吳。¶ 二十三年十一月丁卯,¶ 越敗吳。¶ 越王句踐欲遷吳王夫差於甬東,¶ 予百家居之。¶ 吳王曰:¶ 「孤老矣,¶ 不能事君王也。¶ 吾悔不用子胥之言,¶ 自令陷此。」¶ 遂自剄死。¶ 越王滅吳,¶ 誅太宰嚭,¶ 以為不忠,¶ 而歸。 ¶ 太史公曰:¶ 孔子言¶ 「太伯可謂至德矣,¶ 三以天下讓,¶ 民無得而稱焉」。¶ 余讀《春秋》古文,¶ 乃知中國之虞與荊蠻句吳兄弟也。¶ 延陵季子之仁心,¶ 慕義無窮,¶ 見微而知清濁。¶ 嗚呼,¶ 又何其閎覽博物君子也! ¶ 4.2《齊太公世家第二》 ¶ 太公望呂尚者,¶ 東海上人。¶ 其先祖嘗為四嶽,¶ 佐禹平水土甚有功。¶ 虞夏之際封於呂,¶ 或封於申,¶ 姓姜氏。¶ 夏商之時,¶ 申、呂或封枝庶子孫,¶ 或為庶人,¶ 尚其後苗裔也。¶ 本姓姜氏,¶ 從其封姓,¶ 故曰呂尚。 ¶ 呂尚蓋嘗窮困,¶ 年老矣,¶ 以漁釣奸周西伯。¶ 西伯將出獵,¶ 卜之,¶ 曰¶ 「所獲非龍非螭,¶ 非虎非羆,¶ 所獲霸王之輔」。¶ 於是周西伯獵,¶ 果遇太公於渭之陽,¶ 與語大說,¶ 曰:¶ 「自吾先君太公曰¶ 『當有聖人適周,¶ 周以興』。¶ 子真是邪?¶ 吾太公望子久矣。」¶ 故號之曰¶ 「太公望」,¶ 載與俱歸,¶ 立為師。 ¶ 或曰,¶ 太公博聞,¶ 嘗事紂。¶ 紂無道,¶ 去之。¶ 游說諸侯,¶ 無所遇,¶ 而卒西歸周西伯。¶ 或曰,¶ 呂尚處士,¶ 隱海濱。¶ 周西伯拘羑里,¶ 散宜生、¶ 閎夭素知而招呂尚。¶ 呂尚亦曰¶ 「吾聞西伯賢,¶ 又善養老,¶ 盍往焉」。¶ 三人者為西伯求美女奇物,¶ 獻之於紂,¶ 以贖西伯。¶ 西伯得以出,¶ 反國。¶ 言呂尚所以事周雖異,¶ 然要之為文武師。 ¶ 周西伯昌之脫羑里歸,¶ 與呂尚陰謀修德以傾商政,¶ 其事多兵權與奇計,¶ 故後世之言兵及周之陰權皆宗太公為本謀。¶ 周西伯政平,¶ 及斷虞芮之訟,¶ 而詩人稱西伯受命曰文王。¶ 伐崇、¶ 密須、¶ 犬夷,¶ 大作豐邑。¶ 天下三分,¶ 其二歸周者,¶ 太公之謀計居多。 ¶ 文王崩,¶ 武王即位。¶ 九年,¶ 欲修文王業,¶ 東伐以觀諸侯集否。¶ 師行,¶ 師尚父左杖黃鉞,¶ 右把白旄以誓,¶ 曰:¶ 「蒼兕蒼兕,¶ 總爾眾庶,¶ 與爾舟楫,¶ 後至者斬!」¶ 遂至盟津。¶ 諸侯不期而會者八百諸侯。¶ 諸侯皆曰:¶ 「紂可伐也。」¶ 武王曰:¶ 「未可。」¶ 還師,¶ 與太公作此《太誓》。 ¶ 居二年,¶ 紂殺王子比干,¶ 囚箕子。¶ 武王將伐紂,¶ 卜龜兆,¶ 不吉,¶ 風雨暴至。¶ 群公盡懼,¶ 唯太公彊之勸武王,¶ 武王於是遂行。¶ 十一年正月甲子,¶ 誓於牧野,¶ 伐商紂。¶ 紂師敗績。¶ 紂反走,¶ 登鹿臺,¶ 遂追斬紂。¶ 明日,¶ 武王立于社,¶ 群公奉明水,¶ 衛康叔封布采席,¶ 師尚父牽牲,¶ 史佚策祝,¶ 以告神討紂之罪。¶ 散鹿臺之錢,¶ 發鉅橋之粟,¶ 以振貧民。¶ 封比干墓,¶ 釋箕子囚。¶ 遷九鼎,¶ 脩周政,¶ 與天下更始。¶ 師尚父謀居多。 ¶ 於是武王已平商而王天下,¶ 封師尚父於齊營丘。¶ 東就國,¶ 道宿行遲。¶ 逆旅之人曰:¶ 「吾聞時難得而易失。¶ 客寢甚安,¶ 殆非就國者也。」¶ 太公聞之,¶ 夜衣而行,¶ 犂明至國。¶ 萊侯來伐,¶ 與之爭營丘。¶ 營丘邊萊。¶ 萊人,¶ 夷也,¶ 會紂之亂而周初定,¶ 未能集遠方,¶ 是以與太公爭國。 ¶ 太公至國,¶ 脩政,¶ 因其俗,¶ 簡其禮,¶ 通商工之業,¶ 便魚鹽之利,¶ 而人民多歸齊,¶ 齊為大國。¶ 及周成王少時,¶ 管蔡作亂,¶ 淮夷畔周,¶ 乃使召康公命太公曰:¶ 「東至海,¶ 西至河,¶ 南至穆陵,¶ 北至無棣,¶ 五侯九伯,¶ 實得征之。」¶ 齊由此得征伐,¶ 為大國。¶ 都營丘。 ¶ 蓋太公之卒百有餘年,¶ 子丁公呂伋立。¶ 丁公卒,¶ 子乙公得立。¶ 乙公卒,¶ 子癸公慈母立。¶ 癸公卒,¶ 子哀公不辰立。 ¶ 哀公時,¶ 紀侯譖之周,¶ 周烹哀公而立其弟靜,¶ 是為胡公。¶ 胡公徙都薄姑,¶ 而當周夷王之時。 ¶ 哀公之同母少弟山怨胡公,¶ 乃與其黨率營丘人襲攻殺胡公而自立,¶ 是為獻公。¶ 獻公元年,¶ 盡逐胡公子,¶ 因徙薄姑都,¶ 治臨菑。 ¶ 九年,¶ 獻公卒,¶ 子武公壽立。¶ 武公九年,¶ 周厲王出奔,¶ 居彘。¶ 十年,¶ 王室亂,¶ 大臣行政,¶ 號曰¶ 「共和」。¶ 二十四年,¶ 周宣王初立。 ¶ 二十六年,¶ 武公卒,¶ 子厲公無忌立。¶ 厲公暴虐,¶ 故胡公子復入齊,¶ 齊人欲立之,¶ 乃與攻殺厲公。¶ 胡公子亦戰死。¶ 齊人乃立厲公子赤為君,¶ 是為文公,¶ 而誅殺厲公者七十人。 ¶ 文公十二年卒,¶ 子成公脫立。¶ 成公九年卒,¶ 子莊公購立。 ¶ 莊公二十四年,¶ 犬戎殺幽王,¶ 周東徙雒。¶ 秦始列為諸侯。¶ 五十六年,¶ 晉弒其君昭侯。¶ 六十四年,¶ 莊公卒,¶ 子釐公祿甫立。 ¶ 釐公九年,¶ 魯隱公初立。¶ 十九年,¶ 魯桓公弒其兄隱公而自立為君。 ¶ 二十五年,¶ 北戎伐齊。¶ 鄭使太子忽來救齊,¶ 齊欲妻之。¶ 忽曰:¶ 「鄭小齊大,¶ 非我敵。」¶ 遂辭之。 ¶ 三十二年,¶ 釐公同母弟夷仲年死。¶ 其子曰公孫無知,¶ 釐公愛之,¶ 令其秩服奉養比太子。 ¶ 三十三年,¶ 釐公卒,¶ 太子諸兒立,¶ 是為襄公。 ¶ 襄公元年,¶ 始為太子時,¶ 嘗與無知鬭,¶ 及立,¶ 絀無知秩服,¶ 無知怨。 ¶ 四年,¶ 魯桓公與夫人如齊。¶ 齊襄公故嘗私通魯夫人。¶ 魯夫人者,¶ 襄公女弟也,¶ 自釐公時嫁為魯桓公婦,¶ 及桓公來而襄公復通焉。¶ 魯桓公知之,¶ 怒夫人,¶ 夫人以告齊襄公。¶ 齊襄公與魯君飲,¶ 醉之,¶ 使力士彭生抱上魯君車,¶ 因拉殺魯桓公,¶ 桓公下車則死矣。¶ 魯人以為讓,¶ 而齊襄公殺彭生以謝魯。 ¶ 八年,¶ 伐紀,¶ 紀遷去其邑。 ¶ 十二年,¶ 初,襄公使連稱、¶ 管至父戍葵丘,¶ 瓜時而往,¶ 及瓜而代。¶ 往戍一歲,¶ 卒瓜時而公弗為發代。¶ 或為請代,¶ 公弗許。¶ 故此二人怒,¶ 因公孫無知謀作亂。¶ 連稱有從妹在公宮,¶ 無寵,¶ 使之閒襄公,¶ 曰¶ 「事成以女為無知夫人」。¶ 冬十二月,¶ 襄公游姑棼,¶ 遂獵沛丘。¶ 見彘,¶ 從者曰¶ 「彭生」。¶ 公怒,¶ 射之,¶ 彘人立而啼。¶ 公懼,¶ 墜車傷足,¶ 失屨。¶ 反而鞭主屨者茀三百。¶ 茀出宮。¶ 而無知、¶ 連稱、¶ 管至父等聞公傷,¶ 乃遂率其眾襲宮。¶ 逢主屨茀,¶ 茀曰:¶ 「且無入驚宮,¶ 驚宮未易入也。」¶ 無知弗信,¶ 茀示之創,¶ 乃信之。¶ 待宮外,¶ 令茀先入。¶ 茀先入,¶ 即匿襄公戶閒。¶ 良久,¶ 無知等恐,¶ 遂入宮。¶ 茀反與宮中及公之幸臣攻無知等,¶ 不勝,¶ 皆死。¶ 無知入宮,¶ 求公不得。¶ 或見人足於戶閒,¶ 發視,¶ 乃襄公,¶ 遂弒之,¶ 而無知自立為齊君。 ¶ 桓公元年春,¶ 齊君無知游於雍林。¶ 雍林人嘗有怨無知,¶ 及其往游,¶ 雍林人襲殺無知,¶ 告齊大夫曰:¶ 「無知弒襄公自立,¶ 臣謹行誅。¶ 唯大夫更立公子之當立者,¶ 唯命是聽。」 ¶ 初,¶ 襄公之醉殺魯桓公,¶ 通其夫人,¶ 殺誅數不當,¶ 淫於婦人,¶ 數欺大臣,¶ 群弟恐禍及,¶ 故次弟糾奔魯。¶ 其母魯女也。¶ 管仲、¶ 召忽傅之。¶ 次弟小白奔莒,¶ 鮑叔傅之。¶ 小白母,¶ 衛女也,¶ 有寵於釐公。¶ 小白自少好善大夫高傒。¶ 及雍林人殺無知,¶ 議立君,¶ 高、國先陰召小白於莒。¶ 魯聞無知死,¶ 亦發兵送公子糾,¶ 而使管仲別將兵遮莒道,¶ 射中小白帶鉤。¶ 小白詳死,¶ 管仲使人馳報魯。¶ 魯送糾者行益遲,¶ 六日至齊,¶ 則小白已入,¶ 高傒立之,¶ 是為桓公。 ¶ 桓公之中鉤,¶ 詳死以誤管仲,¶ 已而載溫車中馳行,¶ 亦有高、¶ 國內應,¶ 故得先入立,¶ 發兵距魯。¶ 秋,與魯戰于乾時,¶ 魯兵敗走,¶ 齊兵掩絕魯歸道。¶ 齊遺魯書曰:¶ 「子糾兄弟,¶ 弗忍誅,¶ 請魯自殺之。¶ 召忽、¶ 管仲讎也,¶ 請得而甘心醢之。¶ 不然,¶ 將圍魯。」¶ 魯人患之,¶ 遂殺子糾于笙瀆。¶ 召忽自殺,¶ 管仲請囚。¶ 桓公之立,¶ 發兵攻魯,¶ 心欲殺管仲。¶ 鮑叔牙曰:¶ 「臣幸得從君,¶ 君竟以立。¶ 君之尊,¶ 臣無以增君。¶ 君將治齊,¶ 即高傒與叔牙足也。¶ 君且欲霸王,¶ 非管夷吾不可。¶ 夷吾所居國國重,¶ 不可失也。」¶ 於是桓公從之。¶ 乃詳為召管仲欲甘心,¶ 實欲用之。¶ 管仲知之,¶ 故請往。¶ 鮑叔牙迎受管仲,¶ 及堂阜而脫桎梏,¶ 齋祓而見桓公。¶ 桓公厚禮以為大夫,¶ 任政。 ¶ 桓公既得管仲,¶ 與鮑叔、¶ 隰朋、¶ 高傒修齊國政,¶ 連五家之兵,¶ 設輕重魚鹽之利,¶ 以贍貧窮,¶ 祿賢能,¶ 齊人皆說。 ¶ 二年,¶ 伐滅郯,¶ 郯子奔莒。¶ 初,桓公亡時,¶ 過郯,¶ 郯無禮,¶ 故伐之。 ¶ 五年,¶ 伐魯,¶ 魯將師敗。¶ 魯莊公請獻遂邑以平,¶ 桓公許,¶ 與魯會柯而盟。¶ 魯將盟,¶ 曹沬以匕首劫桓公於壇上,¶ 曰:¶ 「反魯之侵地!」¶ 桓公許之。¶ 已而曹沬去匕首,¶ 北面就臣位。¶ 桓公後悔,¶ 欲無與魯地而殺曹沬。¶ 管仲曰:¶ 「夫劫許之而倍信殺之,¶ 愈一小快耳,¶ 而棄信於諸侯,¶ 失天下之援,¶ 不可。」¶ 於是遂與曹沬三敗所亡地於魯。¶ 諸侯聞之,¶ 皆信齊而欲附焉。¶ 七年,¶ 諸侯會桓公於甄,¶ 而桓公於是始霸焉。 ¶ 十四年,¶ 陳厲公子完,¶ 號敬仲,¶ 來奔齊。¶ 齊桓公欲以為卿,¶ 讓;於是以為工正。¶ 田成子常之祖也。 ¶ 二十三年,¶ 山戎伐燕。¶ 燕告急於齊。¶ 齊桓公救燕,¶ 遂伐山戎,¶ 至于孤竹而還。¶ 燕莊公遂送桓公入齊境。¶ 桓公曰:¶ 「非天子,¶ 諸侯相送不出境,¶ 吾不可以無禮於燕。」¶ 於是分溝割燕君所至與燕,¶ 命燕君復修召公之政,¶ 納貢于周,¶ 如成康之時。¶ 諸侯聞之,¶ 皆從齊。 ¶ 二十七年,¶ 魯湣公母曰哀姜,¶ 桓公女弟也。¶ 哀姜淫於魯公子慶父,¶ 慶父弒湣公,¶ 哀姜欲立慶父,¶ 魯人更立釐公。¶ 桓公召哀姜,¶ 殺之。 ¶ 二十八年,¶ 衛文公有狄亂,¶ 告急於齊。¶ 齊率諸侯城楚丘而立衛君。 ¶ 二十九年,¶ 桓公與夫人蔡姬戲船中。¶ 蔡姬習水,¶ 蕩公,¶ 公懼,¶ 止之,¶ 不止,¶ 出船,¶ 怒,歸蔡姬,¶ 弗絕。¶ 蔡亦怒,¶ 嫁其女。¶ 桓公聞而怒,¶ 興師往伐。 ¶ 三十年春,¶ 齊桓公率諸侯伐蔡,¶ 蔡潰。¶ 遂伐楚。¶ 楚成王興師問曰:¶ 「何故涉吾地?」¶ 管仲對曰:¶ 「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太公曰:¶ 『五侯九伯,¶ 若實征之,¶ 以夾輔周室。』¶ 賜我先君履東至海,¶ 西至河,¶ 南至穆陵,¶ 北至無棣。¶ 楚貢包茅不入,¶ 王祭不具,¶ 是以來責。¶ 昭王南征不復,¶ 是以來問。」¶ 楚王曰:¶ 「貢之不入,¶ 有之,¶ 寡人罪也,¶ 敢不共乎!¶ 昭王之出不復,¶ 君其問之水濱。」¶ 齊師進次于陘。¶ 夏,楚王使屈完將兵扞齊,¶ 齊師退次召陵。¶ 桓公矜屈完以其眾。¶ 屈完曰:¶ 「君以道則可;¶ 若不,¶ 則楚方城以為城,¶ 江、漢以為溝,¶ 君安能進乎?」¶ 乃與屈完盟而去。¶ 過陳,¶ 陳袁濤塗詐齊,¶ 令出東方,¶ 覺。秋,¶ 齊伐陳。¶ 是歲,¶ 晉殺太子申生。 ¶ 三十五年夏,¶ 會諸侯于葵丘。¶ 周襄王使宰孔賜桓公文武胙、¶ 彤弓矢、¶ 大路,¶ 命無拜。¶ 桓公欲許之,¶ 管仲曰¶ 「不可」,¶ 乃下拜受賜。¶ 秋,復會諸侯於葵丘,¶ 益有驕色。¶ 周使宰孔會。¶ 諸侯頗有叛者。¶ 晉侯病,¶ 後,遇宰孔。¶ 宰孔曰:¶ 「齊侯驕矣,¶ 弟無行。」¶ 從之。¶ 是歲,¶ 晉獻公卒,¶ 里克殺奚齊、¶ 卓子,¶ 秦穆公以夫人入公子夷吾為晉君。¶ 桓公於是討晉亂,¶ 至高梁,¶ 使隰朋立晉君,¶ 還。 ¶ 是時周室微,¶ 唯齊、¶ 楚、秦、¶ 晉為彊。¶ 晉初與會,¶ 獻公死,¶ 國內亂。¶ 秦穆公辟遠,¶ 不與中國會盟。¶ 楚成王初收荊蠻有之,¶ 夷狄自置。¶ 唯獨齊為中國會盟,¶ 而桓公能宣其德,¶ 故諸侯賓會。¶ 於是桓公稱曰:¶ 「寡人南伐至召陵,¶ 望熊山;¶ 北伐山戎、¶ 離枝、¶ 孤竹;¶ 西伐大夏,¶ 涉流沙;¶ 束馬懸車登太行,¶ 至卑耳山而還。¶ 諸侯莫違寡人。¶ 寡人兵車之會三,¶ 乘車之會六,¶ 九合諸侯,¶ 一匡天下。¶ 昔三代受命,¶ 有何以異於此乎?¶ 吾欲封泰山,¶ 禪梁父。」¶ 管仲固諫,¶ 不聽;¶ 乃說桓公以遠方珍怪物至乃得封,¶ 桓公乃止。 ¶ 三十八年,¶ 周襄王弟帶與戎、¶ 翟合謀伐周,¶ 齊使管仲平戎於周。¶ 周欲以上卿禮管仲,¶ 管仲頓首曰:¶ 「臣陪臣,¶ 安敢!」¶ 三讓,¶ 乃受下卿禮以見。¶ 三十九年,¶ 周襄王弟帶來奔齊。¶ 齊使仲孫請王,¶ 為帶謝。¶ 襄王怒,¶ 弗聽。 ¶ 四十一年,¶ 秦穆公虜晉惠公,¶ 復歸之。¶ 是歲,¶ 管仲、¶ 隰朋皆卒。¶ 管仲病,¶ 桓公問曰:¶ 「群臣誰可相者?」¶ 管仲曰:¶ 「知臣莫如君。」¶ 公曰:¶ 「易牙如何?」¶ 對曰:¶ 「殺子以適君,¶ 非人情,¶ 不可。」¶ 公曰:¶ 「開方如何?」¶ 對曰:¶ 「倍親以適君,¶ 非人情,¶ 難近。」¶ 公曰:¶ 「豎刀如何?」¶ 對曰:¶ 「自宮以適君,¶ 非人情,¶ 難親。」¶ 管仲死,¶ 而桓公不用管仲言,¶ 卒近用三子,¶ 三子專權。 ¶ 四十二年,¶ 戎伐周,¶ 周告急於齊,¶ 齊令諸侯各發卒戍周。¶ 是歲,¶ 晉公子重耳來,¶ 桓公妻之。 ¶ 四十三年。¶ 初,齊桓公之夫人三:¶ 曰王姬、¶ 徐姬、¶ 蔡姬,¶ 皆無子。¶ 桓公好內,¶ 多內寵,¶ 如夫人者六人,¶ 長衛姬,¶ 生無詭;¶ 少衛姬,¶ 生惠公元;¶ 鄭姬,¶ 生孝公昭;¶ 葛嬴,¶ 生昭公潘;¶ 密姬,¶ 生懿公商人;¶ 宋華子,¶ 生公子雍。¶ 桓公與管仲屬孝公於宋襄公,¶ 以為太子。¶ 雍巫有寵於衛共姬,¶ 因宦者豎刀以厚獻於桓公,¶ 亦有寵,¶ 桓公許之立無詭。¶ 管仲卒,¶ 五公子皆求立。¶ 各十月乙亥,¶ 齊桓公卒。¶ 易牙入,¶ 與豎刀因內寵殺群吏,¶ 而立公子無詭為君。¶ 太子昭奔宋。 ¶ 桓公病,¶ 五公子各樹黨爭立。¶ 及桓公卒,¶ 遂相攻,¶ 以故宮中空,¶ 莫敢棺。¶ 桓公尸在床上六十七日,¶ 尸蟲出于戶。¶ 十二月乙亥,¶ 無詭立,¶ 乃棺赴。¶ 辛巳夜,¶ 斂殯。 ¶ 桓公十有餘子,¶ 要其後立者五人;¶ 無詭立三月死,¶ 無謚;¶ 次孝公;¶ 次昭公;¶ 次懿公;¶ 次惠公。¶ 孝公元年三月,¶ 宋襄公率諸侯兵送齊太子昭而伐齊。¶ 齊人恐,¶ 殺其君無詭。¶ 齊人將立太子昭,¶ 四公子之徒攻太子,¶ 太子走宋,¶ 宋遂與齊人四公子戰。¶ 五月,¶ 宋敗齊四公子師而立太子昭,¶ 是為齊孝公。¶ 宋以桓公與管仲屬之太子,¶ 故來征之。¶ 以亂故,¶ 八月乃葬齊桓公。 ¶ 六年春,¶ 齊伐宋,¶ 以其不同盟于齊也。¶ 夏,宋襄公卒。¶ 七年,¶ 晉文公立。 ¶ 十年,¶ 孝公卒,¶ 孝公弟潘因衛公子開方殺孝公子而立潘,¶ 是為昭公。¶ 昭公,¶ 桓公子也,¶ 其母曰葛嬴。 ¶ 昭公元年,¶ 晉文公敗楚於城濮,¶ 而會諸侯踐土,¶ 朝周,¶ 天子使晉稱伯。¶ 六年,¶ 翟侵齊。¶ 晉文公卒。¶ 秦兵敗於殽。¶ 十二年,¶ 秦穆公卒。 ¶ 十九年五月,¶ 昭公卒,¶ 子舍立為齊君。¶ 舍之母無寵於昭公,¶ 國人莫畏。¶ 昭公之弟商人以桓公死爭立而不得,¶ 陰交賢士,¶ 附愛百姓,¶ 百姓說。¶ 及昭公卒,¶ 子舍立,¶ 孤弱,¶ 即與眾十月即墓上弒齊君舍,¶ 而商人自立,¶ 是為懿公。¶ 懿公,¶ 桓公子也,¶ 其母曰密姬。 ¶ 懿公四年春,¶ 初,懿公為公子時,¶ 與丙戎之父獵,¶ 爭獲不勝,¶ 及即位,¶ 斷丙戎父足,¶ 而使丙戎僕。¶ 庸職之妻好,¶ 公內之宮,¶ 使庸職驂乘。¶ 五月,¶ 懿公游於申池,¶ 二人浴,¶ 戲。職曰:¶ 「斷足子!」¶ 戎曰:¶ 「奪妻者!」¶ 二人俱病此言,¶ 乃怨。¶ 謀與公游竹中,¶ 二人弒懿公車上;¶ 棄竹中而亡去。 ¶ 懿公之立,¶ 驕,民不附。¶ 齊人廢其子而迎公子元於衛,¶ 立之,¶ 是為惠公。¶ 惠公,¶ 桓公子也。¶ 其母衛女,¶ 曰少衛姬,¶ 避齊亂,¶ 故在衛。 ¶ 惠公二年,¶ 長翟來,¶ 王子城父攻殺之,¶ 埋之於北門。¶ 晉趙穿弒其君靈公。 ¶ 十年,¶ 惠公卒,¶ 子頃公無野立。¶ 初,崔杼有寵於惠公,¶ 惠公卒,¶ 高、國畏其偪也,¶ 逐之,¶ 崔杼奔衛。 ¶ 頃公元年,¶ 楚莊王彊,¶ 伐陳;¶ 二年,¶ 圍鄭,¶ 鄭伯降,¶ 已復國鄭伯。 ¶ 六年春,¶ 晉使郤克於齊,¶ 齊使夫人帷中而觀之。¶ 郤克上,¶ 夫人笑之。¶ 郤克曰:¶ 「不是報,¶ 不復涉河!」¶ 歸,請伐齊,¶ 晉侯弗許。¶ 齊使至晉,¶ 郤克執齊使者四人河內,¶ 殺之。¶ 八年,¶ 晉伐齊,¶ 齊以公子彊質晉,¶ 晉兵去。¶ 十年春,¶ 齊伐魯、¶ 衛。魯、¶ 衛大夫如晉請師,¶ 皆因郤克。¶ 晉使郤克以車八百乘為中軍將,¶ 士燮將上軍,¶ 欒書將下軍,¶ 以救魯、¶ 衛,伐齊。¶ 六月壬申,¶ 與齊侯兵合靡笄下。¶ 癸酉,¶ 陳于鞌。¶ 逄丑父為齊頃公右。¶ 頃公曰:¶ 「馳之,¶ 破晉軍會食。」¶ 射傷郤克,¶ 流血至履。¶ 克欲還入壁,¶ 其御曰:¶ 「我始入,¶ 再傷,¶ 不敢言疾,¶ 恐懼士卒,¶ 願子忍之。」¶ 遂復戰。¶ 戰,齊急,¶ 丑父恐齊侯得,¶ 乃易處,¶ 頃公為右,¶ 車絓於木而止。¶ 晉小將韓厥伏齊侯車前,¶ 曰¶ 「寡君使臣救魯、¶ 衛」,¶ 戲之。¶ 丑父使頃公下取飲,¶ 因得亡,¶ 脫去,¶ 入其軍。¶ 晉郤克欲殺丑父。¶ 丑父曰:¶ 「代君死而見僇,¶ 後人臣無忠其君者矣。」¶ 克舍之,¶ 丑父遂得亡歸齊。¶ 於是晉軍追齊至馬陵。¶ 齊侯請以寶器謝,¶ 不聽;¶ 必得笑克者蕭桐叔子,¶ 令齊東畝。¶ 對曰:¶ 「叔子,¶ 齊君母。¶ 齊君母亦猶晉君母,¶ 子安置之?¶ 且子以義伐而以暴為後,¶ 其可乎?」¶ 於是乃許,¶ 令反魯、¶ 衛之侵地。 ¶ 十一年,¶ 晉初置六卿,¶ 賞鞌之功。¶ 齊頃公朝晉,¶ 欲尊王晉景公,¶ 晉景公不敢受,¶ 乃歸。¶ 歸而頃公弛苑囿,¶ 薄賦斂,¶ 振孤問疾,¶ 虛積聚以救民,¶ 民亦大說。¶ 厚禮諸侯。¶ 竟頃公卒,¶ 百姓附,¶ 諸侯不犯。 ¶ 十七年,¶ 頃公卒,¶ 子靈公環立。 ¶ 靈公九年,¶ 晉欒書弒其君厲公。¶ 十年,¶ 晉悼公伐齊,¶ 齊令公子光質晉。¶ 十九年,¶ 立子光為太子,¶ 高厚傅之,¶ 令會諸侯盟於鍾離。¶ 二十七年,¶ 晉使中行獻子伐齊。¶ 齊師敗,¶ 靈公走入臨菑。¶ 晏嬰止靈公,¶ 靈公弗從。¶ 曰:¶ 「君亦無勇矣!」¶ 晉兵遂圍臨菑,¶ 臨菑城守不敢出,¶ 晉焚郭中而去。 ¶ 二十八年,¶ 初,靈公取魯女,¶ 生子光,¶ 以為太子。¶ 仲姬,¶ 戎姬。¶ 戎姬嬖,¶ 仲姬生子牙,¶ 屬之戎姬。¶ 戎姬請以為太子,¶ 公許之。¶ 仲姬曰:¶ 「不可。¶ 光之立,¶ 列於諸侯矣,¶ 今無故廢之,¶ 君必悔之。」¶ 公曰:¶ 「在我耳。」¶ 遂東太子光,¶ 使高厚傅牙為太子。¶ 靈公疾,¶ 崔杼迎故太子光而立之,¶ 是為莊公。¶ 莊公殺戎姬。¶ 五月壬辰,¶ 靈公卒,¶ 莊公即位,¶ 執太子牙於句竇之丘,¶ 殺之。¶ 八月,¶ 崔杼殺高厚。¶ 晉聞齊亂,¶ 伐齊,¶ 至高唐。 ¶ 莊公三年,¶ 晉大夫欒盈奔齊,¶ 莊公厚客待之。¶ 晏嬰、¶ 田文子諫,¶ 公弗聽。¶ 四年,¶ 齊莊公使欒盈閒入晉曲沃為內應,¶ 以兵隨之,¶ 上太行,¶ 入孟門。¶ 欒盈敗,¶ 齊兵還,¶ 取朝歌。 ¶ 六年,¶ 初,棠公妻好,¶ 棠公死,¶ 崔杼取之。¶ 莊公通之,¶ 數如崔氏,¶ 以崔杼之冠賜人。¶ 侍者曰:¶ 「不可。」¶ 崔杼怒,¶ 因其伐晉,¶ 欲與晉合謀襲齊而不得閒。¶ 莊公嘗笞宦者賈舉,¶ 賈舉復侍,¶ 為崔杼閒公以報怨。¶ 五月,¶ 莒子朝齊,¶ 齊以甲戌饗之。¶ 崔杼稱病不視事。¶ 乙亥,¶ 公問崔杼病,¶ 遂從崔杼妻。¶ 崔杼妻入室,¶ 與崔杼自閉戶不出,¶ 公擁柱而歌。¶ 宦者賈舉遮公從官而入,¶ 閉門,¶ 崔杼之徒持兵從中起。¶ 公登臺而請解,¶ 不許;¶ 請盟,¶ 不許;¶ 請自殺於廟,¶ 不許。¶ 皆曰:¶ 「君之臣杼疾病,¶ 不能聽命。¶ 近於公宮。¶ 陪臣爭趣有淫者,¶ 不知二命。」¶ 公踰牆,¶ 射中公股,¶ 公反墜,¶ 遂弒之。¶ 晏嬰立崔杼門外,¶ 曰:¶ 「君為社稷死則死之,¶ 為社稷亡則亡之。¶ 若為己死己亡,¶ 非其私暱,¶ 誰敢任之!」¶ 門開而入,¶ 枕公尸而哭,¶ 三踊而出。¶ 人謂崔杼:¶ 「必殺之。」¶ 崔杼曰:¶ 「民之望也,¶ 舍之得民。」 ¶ 丁丑,¶ 崔杼立莊公異母弟杵臼,¶ 是為景公。¶ 景公母,¶ 魯叔孫宣伯女也。¶ 景公立,¶ 以崔杼為右相,¶ 慶封為左相。¶ 二相恐亂起,¶ 乃與國人盟曰:¶ 「不與崔慶者死!」¶ 晏子仰天曰:¶ 「嬰所不唯忠於君利社稷者是從!」¶ 不肯盟。¶ 慶封欲殺晏子,¶ 崔杼曰:¶ 「忠臣也,¶ 舍之。」¶ 齊太史書曰¶ 「進杼弒莊公」,¶ 崔杼殺之。¶ 其弟復書,¶ 崔杼復殺之。¶ 少弟復書,¶ 崔杼乃舍之。 ¶ 景公元年,¶ 初,崔杼生子成及彊,¶ 其母死,¶ 取東郭女,¶ 生明。¶ 東郭女使其前夫子無咎與其弟偃相崔氏。¶ 成有罪,¶ 二相急治之,¶ 立明為太子。¶ 成請老於崔,¶ 崔杼許之,¶ 二相弗聽,¶ 曰:¶ 「崔,¶ 宗邑,¶ 不可。」¶ 成、彊怒,¶ 告慶封。¶ 慶封與崔杼有郤,¶ 欲其敗也。¶ 成、彊殺無咎、¶ 偃於崔杼家,¶ 家皆奔亡。¶ 崔杼怒,¶ 無人,¶ 使一宦者御,¶ 見慶封。¶ 慶封曰:¶ 「請為子誅之。」¶ 使崔杼仇盧蒲嫳攻崔氏,¶ 殺成、¶ 彊,盡滅崔氏,¶ 崔杼婦自殺。¶ 崔杼毋歸,¶ 亦自殺。¶ 慶封為相國,¶ 專權。 ¶ 三年十月,¶ 慶封出獵。¶ 初,慶封已殺崔杼,¶ 益驕,¶ 嗜酒好獵,¶ 不聽政令。¶ 慶舍用政,¶ 已有內郤。¶ 田文子謂桓子曰:¶ 「亂將作。」¶ 田、鮑、¶ 高、欒氏相與謀慶氏。¶ 慶舍發甲圍慶封宮,¶ 四家徒共擊破之。¶ 慶封還,¶ 不得入,¶ 奔魯。¶ 齊人讓魯,¶ 封奔吳。¶ 吳與之朱方,¶ 聚其族而居之,¶ 富於在齊。¶ 其秋,¶ 齊人徙葬莊公,¶ 僇崔杼尸於市以說眾。 ¶ 九年,¶ 景公使晏嬰之晉,¶ 與叔向私語曰:¶ 「齊政卒歸田氏。¶ 田氏雖無大德,¶ 以公權私,¶ 有德於民,¶ 民愛之。」¶ 十二年,¶ 景公如晉,¶ 見平公,¶ 欲與伐燕。¶ 十八年,¶ 公復如晉,¶ 見昭公。¶ 二十六年,¶ 獵魯郊,¶ 因入魯,¶ 與晏嬰俱問魯禮。¶ 三十一年,¶ 魯昭公辟季氏難,¶ 奔齊。¶ 齊欲以千社封之,¶ 子家止昭公,¶ 昭公乃請齊伐魯,¶ 取鄆以居昭公。 ¶ 三十二年,¶ 彗星見。¶ 景公坐柏寢,¶ 嘆曰:¶ 「堂堂!¶ 誰有此乎?」¶ 群臣皆泣,¶ 晏子笑,¶ 公怒。¶ 晏子曰:¶ 「臣笑群臣諛甚。」¶ 景公曰:¶ 「彗星出東北,¶ 當齊分野,¶ 寡人以為憂。」¶ 晏子曰:¶ 「君高臺深池,¶ 賦斂如弗得,¶ 刑罰恐弗勝,¶ 茀星將出,¶ 彗星何懼乎?」¶ 公曰:¶ 「可禳否?」¶ 晏子曰:¶ 「使神可祝而來,¶ 亦可禳而去也。¶ 百姓苦怨以萬數,¶ 而君令一人禳之,¶ 安能勝眾口乎?」¶ 是時景公好治宮室,¶ 聚狗馬,¶ 奢侈,¶ 厚賦重刑,¶ 故晏子以此諫之。 ¶ 四十二年,¶ 吳王闔閭伐楚,¶ 入郢。 ¶ 四十七年,¶ 魯陽虎攻其君,¶ 不勝,¶ 奔齊,¶ 請齊伐魯。¶ 鮑子諫景公,¶ 乃囚陽虎。¶ 陽虎得亡,¶ 奔晉。 ¶ 四十八年,¶ 與魯定公好會夾谷。¶ 犂鉏曰:¶ 「孔丘知禮而怯,¶ 請令萊人為樂,¶ 因執魯君,¶ 可得志。」¶ 景公害孔丘相魯,¶ 懼其霸,¶ 故從犂鉏之計。¶ 方會,¶ 進萊樂,¶ 孔子歷階上,¶ 使有司執萊人斬之,¶ 以禮讓景公。¶ 景公慚,¶ 乃歸魯侵地以謝,¶ 而罷去。¶ 是歲,¶ 晏嬰卒。 ¶ 五十五年,¶ 范、中行反其君於晉,¶ 晉攻之急,¶ 來請粟。¶ 田乞欲為亂,¶ 樹黨於逆臣,¶ 說景公曰:¶ 「范、¶ 中行數有德於齊,¶ 不可不救。」¶ 乃使乞救而輸之粟。 ¶ 五十八年夏,¶ 景公夫人燕姬適子死。¶ 景公寵妾芮姬生子荼,¶ 荼少,¶ 其母賤,¶ 無行,¶ 諸大夫恐其為嗣,¶ 乃言願擇諸子長賢者為太子。¶ 景公老,¶ 惡言嗣事,¶ 又愛荼母,¶ 欲立之,¶ 憚發之口,¶ 乃謂諸大夫曰:¶ 「為樂耳,¶ 國何患無君乎?」¶ 秋,景公病,¶ 命國惠子、¶ 高昭子立少子荼為太子,¶ 逐群公子,¶ 遷之萊。¶ 景公卒,¶ 太子荼立,¶ 是為晏孺子。¶ 冬,未葬,¶ 而群公子畏誅,¶ 皆出亡。¶ 荼諸異母兄公子壽、¶ 駒、黔奔衛,¶ 公子駔、¶ 陽生奔魯。¶ 萊人歌之曰:¶ 「景公死乎弗與埋,¶ 三軍事乎弗與謀,¶ 師乎師乎,¶ 胡黨之乎?」 ¶ 晏孺子元年春,¶ 田乞偽事高、¶ 國者,¶ 每朝,¶ 乞驂乘,¶ 言曰:¶ 「子得君,¶ 大夫皆自危,¶ 欲謀作亂。」¶ 又謂諸大夫曰:¶ 「高昭子可畏,¶ 及未發,¶ 先之。」¶ 大夫從之。¶ 六月,¶ 田乞、¶ 鮑牧乃與大夫以兵入公宮,¶ 攻高昭子。¶ 昭子聞之,¶ 與國惠子救公。¶ 公師敗,¶ 田乞之徒追之,¶ 國惠子奔莒,¶ 遂反殺高昭子。¶ 晏圉奔魯。¶ 八月,¶ 齊秉意茲。¶ 田乞敗二相,¶ 乃使人之魯召公子陽生。¶ 陽生至齊,¶ 私匿田乞家。¶ 十月戊子,¶ 田乞請諸大夫曰:¶ 「常之母有魚菽之祭,¶ 幸來會飲。」¶ 會飲,¶ 田乞盛陽生橐中,¶ 置坐中央,¶ 發橐出陽生,¶ 曰:¶ 「此乃齊君矣!」¶ 大夫皆伏謁。¶ 將與大夫盟而立之,¶ 鮑牧醉,¶ 乞誣大夫曰:¶ 「吾與鮑牧謀共立陽生。」¶ 鮑牧怒曰:¶ 「子忘景公之命乎?」¶ 諸大夫相視欲悔,¶ 陽生前,¶ 頓首曰:¶ 「可則立之,¶ 否則已。」¶ 鮑牧恐禍起,¶ 乃復曰:¶ 「皆景公子也,¶ 何為不可!」¶ 乃與盟,¶ 立陽生,¶ 是為悼公。¶ 悼公入宮,¶ 使人遷晏孺子於駘,¶ 殺之幕下,¶ 而逐孺子母芮子。¶ 芮子故賤而孺子少,¶ 故無權,¶ 國人輕之。 ¶ 悼公元年,¶ 齊伐魯,¶ 取讙、¶ 闡。初,¶ 陽生亡在魯,¶ 季康子以其妹妻之。¶ 及歸即位,¶ 使迎之。¶ 季姬與季魴侯通,¶ 言其情,¶ 魯弗敢與,¶ 故齊伐魯,¶ 竟迎季姬。¶ 季姬嬖,¶ 齊復歸魯侵地。 ¶ 鮑子與悼公有郤,¶ 不善。¶ 四年,¶ 吳、魯伐齊南方。¶ 鮑子弒悼公,¶ 赴于吳。¶ 吳王夫差哭於軍門外三日,¶ 將從海入討齊。¶ 齊人敗之,¶ 吳師乃去。¶ 晉趙鞅伐齊,¶ 至賴而去。¶ 齊人共立悼公子壬,¶ 是為簡公。 ¶ 簡公四年春,¶ 初,簡公與父陽生俱在魯也,¶ 監止有寵焉。¶ 及即位,¶ 使為攻。¶ 田成子憚之,¶ 驟顧於朝。¶ 御鞅言簡公曰:¶ 「田、¶ 監不可並也,¶ 君其擇焉。」¶ 弗聽。¶ 子我夕,¶ 田逆殺人,¶ 逢之,¶ 遂捕以入。¶ 田氏方睦,¶ 使囚病而遺守囚者酒,¶ 醉而殺守者,¶ 得亡。¶ 子我盟諸田於陳宗。¶ 初,田豹欲為子我臣,¶ 使公孫言豹,¶ 豹有喪而止。¶ 後卒以為臣,¶ 幸於子我。¶ 子我謂曰:¶ 「吾盡逐田氏而立女,¶ 可乎?」¶ 對曰:¶ 「我遠田氏矣。¶ 且其違者不過數人,¶ 何盡逐焉!」¶ 遂告田氏。¶ 子行曰:¶ 「彼得君,¶ 弗先,¶ 必禍子。」¶ 子行舍於公宮。 ¶ 夏五月壬申,¶ 成子兄弟四乘如公。¶ 子我在幄,¶ 出迎之,¶ 遂入,¶ 閉門。¶ 宦者禦之,¶ 子行殺宦者。¶ 公與婦人飲酒於檀臺,¶ 成子遷諸寢。¶ 公執戈將擊之,¶ 太史子餘曰:¶ 「非不利也,¶ 將除害也。」¶ 成子出舍于庫,¶ 聞公猶怒,¶ 將出,¶ 曰:¶ 「何所無君!」¶ 子行拔劍曰:¶ 「需,¶ 事之賊也。¶ 誰非田宗?¶ 所不殺子者有如田宗。」¶ 乃止。¶ 子我歸,¶ 屬徒攻闈與大門,¶ 皆弗勝,¶ 乃出。¶ 田氏追之。¶ 豐丘人執子我以告,¶ 殺之郭關。¶ 成子將殺大陸子方,¶ 田逆請而免之。¶ 以公命取車於道,¶ 出雍門。¶ 田豹與之車,¶ 弗受,¶ 曰:¶ 「逆為余請,¶ 豹與余車,¶ 余有私焉。¶ 事子我而有私於其讎,¶ 何以見魯、¶ 衛之士?」 ¶ 庚辰,¶ 田常執簡公于俆州。¶ 公曰:¶ 「余蚤從御鞅言,¶ 不及此。」¶ 甲午,¶ 田常弒簡公于俆州。¶ 田常乃立簡公弟驁,¶ 是為平公。¶ 平公即位,¶ 田常相之,¶ 專齊之政,¶ 割齊安平以東為田氏封邑。 ¶ 平公八年,¶ 越滅吳。¶ 二十五年卒,¶ 子宣公積立。 ¶ 宣公五十一年卒,¶ 子康公貸立。¶ 田會反廩丘。 ¶ 康公二年,¶ 韓、魏、¶ 趙始列為諸侯。¶ 十九年,¶ 田常曾孫田和始為諸侯,¶ 遷康公海濱。 ¶ 二十六年,¶ 康公卒,¶ 呂氏遂絕其祀。¶ 田氏卒有齊國,¶ 為齊威王,¶ 彊於天下。 ¶ 太史公曰:¶ 吾適齊,¶ 自泰山屬之琅邪,¶ 北被于海,¶ 膏壤二千里,¶ 其民闊達多匿知,¶ 其天性也。¶ 以太公之聖,¶ 建國本,¶ 桓公之盛,¶ 修善政,¶ 以為諸侯會盟,¶ 稱伯,¶ 不亦宜乎?¶ 洋洋哉,¶ 固大國之風也! ¶ 4.3《魯周公世家第三》 ¶ 周公旦者,¶ 周武王弟也。¶ 自文王在時,¶ 旦為子孝,¶ 篤仁,¶ 異於群子。¶ 及武王即位,¶ 旦常輔翼武王,¶ 用事居多。¶ 武王九年,¶ 東伐至盟津,¶ 周公輔行。¶ 十一年,¶ 伐紂,¶ 至牧野,¶ 周公佐武王,¶ 作《牧誓》。¶ 破殷,¶ 入商宮。¶ 已殺紂,¶ 周公把大鉞,¶ 召公把小鉞,¶ 以夾武王,¶ 釁社,¶ 告紂之罪于天,¶ 及殷民。¶ 釋箕子之囚。¶ 封紂子武庚祿父,¶ 使管叔、¶ 蔡叔傅之,¶ 以續殷祀。¶ 徧封功臣同姓戚者。¶ 封周公旦於少昊之虛曲阜,¶ 是為魯公。¶ 周公不就封,¶ 留佐武王。 ¶ 武王克殷二年,¶ 天下未集,¶ 武王有疾,¶ 不豫,¶ 群臣懼,¶ 太公、¶ 召公乃繆卜。¶ 周公曰:¶ 「未可以戚我先王。」¶ 周公於是乃自以為質,¶ 設三壇,¶ 周公北面立,¶ 戴璧秉圭,¶ 告于太王、¶ 王季、¶ 文王。¶ 史策祝曰:¶ 「惟爾元孫王發,¶ 勤勞阻疾。¶ 若爾三王是有負子之責於天,¶ 以旦代王發之身。¶ 旦巧能,¶ 多材多蓺,¶ 能事鬼神。¶ 乃王發不如旦多材多蓺,¶ 不能事鬼神。¶ 乃命于帝庭,¶ 敷佑四方,¶ 用能定汝子孫于下地,¶ 四方之民罔不敬畏。¶ 無墜天之降葆命,¶ 我先王亦永有所依歸。¶ 今我其即命於元龜,¶ 爾之許我,¶ 我以其璧與圭歸,¶ 以俟爾命。¶ 爾不許我,¶ 我乃屏璧與圭。」¶ 周公已令史策告太王、¶ 王季、¶ 文王,¶ 欲代武王發,¶ 於是乃即三王而卜。¶ 卜人皆曰吉,¶ 發書視之,¶ 信吉。¶ 周公喜,¶ 開籥,¶ 乃見書遇吉。¶ 周公入賀武王曰:¶ 「王其無害。¶ 旦新受命三王,¶ 維長終是圖。¶ 茲道能念予一人。」¶ 周公藏其策金縢匱中,¶ 誡守者勿敢言。¶ 明日,¶ 武王有瘳。 ¶ 其後武王既崩,¶ 成王少,¶ 在強葆之中。¶ 周公恐天下聞武王崩而畔,¶ 周公乃踐阼代成王攝行政當國。¶ 管叔及其群弟流言於國曰:¶ 「周公將不利於成王。」¶ 周公乃告太公望、¶ 召公奭曰:¶ 「我之所以弗辟而攝行政者,¶ 恐天下畔周,¶ 無以告我先王太王、¶ 王季、¶ 文王。¶ 三王之憂勞天下久矣,¶ 於今而后成。¶ 武王蚤終,¶ 成王少,¶ 將以成周,¶ 我所以為之若此。」¶ 於是卒相成王,¶ 而使其子伯禽代就封於魯。¶ 周公戒伯禽曰:¶ 「我文王之子,¶ 武王之弟,¶ 成王之叔父,¶ 我於天下亦不賤矣。¶ 然我一沐三捉髮,¶ 一飯三吐哺,¶ 起以待士,¶ 猶恐失天下之賢人。¶ 子之魯,¶ 慎無以國驕人。」 ¶ 管、¶ 蔡、武庚等果率淮夷而反。¶ 周公乃奉成王命,¶ 興師東伐,¶ 作《大誥》。¶ 遂誅管叔,¶ 殺武庚,¶ 放蔡叔。¶ 收殷餘民,¶ 以封康叔於衛,¶ 封微子於宋,¶ 以奉殷祀。¶ 寧淮夷東土,¶ 二年而畢定。¶ 諸侯咸服宗周。 ¶ 天降祉福,¶ 唐叔得禾,¶ 異母同穎,¶ 獻之成王,¶ 成王命唐叔以餽周公於東土,¶ 作《餽禾》。¶ 周公既受命禾,¶ 嘉天子命,¶ 作《嘉禾》。¶ 東土以集,¶ 周公歸報成王,¶ 乃為詩貽王,¶ 命之曰《鴟鴞》。¶ 王亦未敢訓周公。 ¶ 成王七年二月乙未,¶ 王朝步自周,¶ 至豐,¶ 使太保召公先之雒相土。¶ 其三月,¶ 周公往營成周雒邑,¶ 卜居焉,¶ 曰吉,¶ 遂國之。 ¶ 成王長,¶ 能聽政。¶ 於是周公乃還政於成王,¶ 成王臨朝。¶ 周公之代成王治,¶ 南面倍依以朝諸侯。¶ 及七年後,¶ 還政成王,¶ 北面就臣位,¶ 匑匑如畏然。 ¶ 初,¶ 成王少時,¶ 病,周公乃自揃其蚤沈之河,¶ 以祝於神曰:¶ 「王少未有識,¶ 奸神命者乃旦也。」¶ 亦藏其策於府。¶ 成王病有瘳。¶ 及成王用事,¶ 人或譖周公,¶ 周公奔楚。¶ 成王發府,¶ 見周公禱書,¶ 乃泣,¶ 反周公。 ¶ 周公歸,¶ 恐成王壯,¶ 治有所淫佚,¶ 乃作《多士》,¶ 作《毋逸》。¶ 《毋逸》稱:¶ 「為人父母,¶ 為業至長久,¶ 子孫驕奢忘之,¶ 以亡其家,¶ 為人子可不慎乎!¶ 故昔在殷王中宗,¶ 嚴恭敬畏天命,¶ 自度治民,¶ 震懼不敢荒寧,¶ 故中宗饗國七十五年。¶ 其在高宗,¶ 久勞于外,¶ 為與小人,¶ 作其即位,¶ 乃有亮闇,¶ 三年不言,¶ 言乃讙,¶ 不敢荒寧,¶ 密靖殷國,¶ 至于小大無怨,¶ 故高宗饗國五十五年。¶ 其在祖甲,¶ 不義惟王,¶ 久為小人于外,¶ 知小人之依,¶ 能保施小民,¶ 不侮鰥寡,¶ 故祖甲饗國三十三年。」¶ 《多士》稱曰:¶ 「自湯至于帝乙,¶ 無不率祀明德,¶ 帝無不配天者。¶ 在今後嗣王紂,¶ 誕淫厥佚,¶ 不顧天及民之從也。¶ 其民皆可誅。」¶ 「文王日中昃不暇食,¶ 饗國五十年。」¶ 作此以誡成王。 ¶ 成王在豐,¶ 天下已安,¶ 周之官政未次序,¶ 於是周公作《周官》,¶ 官別其宜。¶ 作《立政》,¶ 以便百姓。¶ 百姓說。 ¶ 周公在豐,¶ 病,將沒,¶ 曰:¶ 「必葬我成周,¶ 以明吾不敢離成王。」¶ 周公既卒,¶ 成王亦讓,¶ 葬周公於畢,¶ 從文王,¶ 以明予小子不敢臣周公也。 ¶ 周公卒後,¶ 秋未穫,¶ 暴風雷,¶ 禾盡偃,¶ 大木盡拔。¶ 周國大恐。¶ 成王與大夫朝服以開金縢書,¶ 王乃得周公所自以為功代武王之說。¶ 二公及王乃問史百執事,¶ 史百執事曰:¶ 「信有,¶ 昔周公命我勿敢言。」¶ 成王執書以泣,¶ 曰:¶ 「自今後其無繆卜乎!¶ 昔周公勤勞王家,¶ 惟予幼人弗及知。¶ 今天動威以彰周公之德,¶ 惟朕小子其迎,¶ 我國家禮亦宜之。」¶ 王出郊,¶ 天乃雨,¶ 反風,¶ 禾盡起。¶ 二公命國人,¶ 凡大木所偃,¶ 盡起而築之。¶ 歲則大孰。¶ 於是成王乃命魯得郊祭文王。¶ 魯有天子禮樂者,¶ 以襃周公之德也。 ¶ 周公卒,¶ 子伯禽固已前受封,¶ 是為魯公。¶ 魯公伯禽之初受封之魯,¶ 三年而後報政周公。¶ 周公曰:¶ 「何遲也?」¶ 伯禽曰:¶ 「變其俗,¶ 革其禮,¶ 喪三年然後除之,¶ 故遲。」¶ 太公亦封於齊,¶ 五月而報政周公。¶ 周公曰:¶ 「何疾也?」¶ 曰:¶ 「吾簡其君臣禮,¶ 從其俗為也。」¶ 及後聞伯禽報政遲,¶ 乃歎曰:¶ 「嗚呼,¶ 魯後世其北面事齊矣!¶ 夫政不簡不易,¶ 民不有近;¶ 平易近民,¶ 民必歸之。」 ¶ 伯禽即位之後,¶ 有管、¶ 蔡等反也,¶ 淮夷、¶ 徐戎亦並興反。¶ 於是伯禽率師伐之於肸,¶ 作《肸誓》,¶ 曰:¶ 「陳爾甲冑,¶ 無敢不善。¶ 無敢傷牿。¶ 馬牛其風,¶ 臣妾逋逃,¶ 勿敢越逐,¶ 敬復之。¶ 無敢寇攘,¶ 踰牆垣。¶ 魯人三郊三隧,¶ 歭爾芻茭、¶ 糗糧、¶ 楨榦,¶ 無敢不逮。¶ 我甲戌築而征徐戎,¶ 無敢不及,¶ 有大刑。」¶ 作此《肸誓》,¶ 遂平徐戎,¶ 定魯。 ¶ 魯公伯禽卒,¶ 子考公酋立。¶ 考公四年卒,¶ 立弟熙,¶ 是謂煬公。¶ 煬公築茅闕門。¶ 六年卒,¶ 子幽公宰立。¶ 幽公十四年,¶ 幽公弟㵒殺幽公而自立,¶ 是為魏公。¶ 魏公五十年卒,¶ 子厲公擢立。¶ 厲公三十七年卒,¶ 魯人立其弟具,¶ 是為獻公。¶ 獻公三十二年卒,¶ 子真公濞立。 ¶ 真公十四年,¶ 周厲王無道,¶ 出奔彘,¶ 共和行政。¶ 二十九年,¶ 周宣王即位。 ¶ 三十年,¶ 真公卒,¶ 弟敖立,¶ 是為武公。 ¶ 武公九年春,¶ 武公與長子括,¶ 少子戲,¶ 西朝周宣王。¶ 宣王愛戲,¶ 欲立戲為魯太子。¶ 周之樊仲山父諫宣王曰:¶ 「廢長立少,¶ 不順;¶ 不順,¶ 必犯王命;¶ 犯王命,¶ 必誅之:¶ 故出令不可不順也。¶ 令之不行,¶ 政之不立;¶ 行而不順,¶ 民將棄上。¶ 夫下事上,¶ 少事長,¶ 所以為順。¶ 今天子建諸侯,¶ 立其少,¶ 是教民逆也。¶ 若魯從之,¶ 諸侯效之,¶ 王命將有所壅;¶ 若弗從而誅之,¶ 是自誅王命也。¶ 誅之亦失,¶ 不誅亦失,¶ 王其圖之。」¶ 宣王弗聽,¶ 卒立戲為魯太子。¶ 夏,武公歸而卒,¶ 戲立,¶ 是為懿公。 ¶ 懿公九年,¶ 懿公兄括之子伯御與魯人攻弒懿公,¶ 而立伯御為君。¶ 伯御即位十一年,¶ 周宣王伐魯,¶ 殺其君伯御,¶ 而問魯公子能道順諸侯者,¶ 以為魯後。¶ 樊穆仲曰:¶ 「魯懿公弟稱,¶ 肅恭明神,¶ 敬事耆老;¶ 賦事行刑,¶ 必問於遺訓而咨於固實;¶ 不干所問,¶ 不犯所咨。」¶ 宣王曰:¶ 「然,¶ 能訓治其民矣。」¶ 乃立稱於夷宮,¶ 是為孝公。¶ 自是後,¶ 諸侯多畔王命。 ¶ 孝公二十五年,¶ 諸侯畔周,¶ 犬戎殺幽王。¶ 秦始列為諸侯。 ¶ 二十七年,¶ 孝公卒,¶ 子弗湟立,¶ 是為惠公。 ¶ 惠公三十年,¶ 晉人弒其君昭侯。¶ 四十五年,¶ 晉人又弒其君孝侯。 ¶ 四十六年,¶ 惠公卒,¶ 長庶子息攝當國,¶ 行君事,¶ 是為隱公。¶ 初,惠公適夫人無子,¶ 公賤妾聲子生子息。¶ 息長,¶ 為娶於宋。¶ 宋女至而好,¶ 惠公奪而自妻之。¶ 生子允。¶ 登宋女為夫人,¶ 以允為太子。¶ 及惠公卒,¶ 為允少故,¶ 魯人共令息攝政,¶ 不言即位。 ¶ 隱公五年,¶ 觀漁於棠。¶ 八年,¶ 與鄭易天子之太山之邑祊及許田,¶ 君子譏之。 ¶ 十一年冬,¶ 公子揮諂謂隱公曰:¶ 「百姓便君,¶ 君其遂立。¶ 吾請為君殺子允,¶ 君以我為相。」¶ 隱公曰:¶ 「有先君命。¶ 吾為允少,¶ 故攝代。¶ 今允長矣,¶ 吾方營菟裘之地而老焉,¶ 以授子允政。」¶ 揮懼子允聞而反誅之,¶ 乃反譖隱公於子允曰:¶ 「隱公欲遂立,¶ 去子,¶ 子其圖之。¶ 請為子殺隱公。」¶ 子允許諾。¶ 十一月,¶ 隱公祭鍾巫,¶ 齊于社圃,¶ 館于蒍氏。¶ 揮使人弒隱公于蒍氏,¶ 而立子允為君,¶ 是為桓公。 ¶ 桓公元年,¶ 鄭以璧易天子之許田。¶ 二年,¶ 以宋之賂鼎入於太廟,¶ 君子譏之。 ¶ 三年,¶ 使揮迎婦于齊為夫人。¶ 六年,¶ 夫人生子,¶ 與桓公同日,¶ 故名曰同。¶ 同長,¶ 為太子。 ¶ 十六年,¶ 會于曹,¶ 伐鄭,¶ 入厲公。 ¶ 十八年春,¶ 公將有行,¶ 遂與夫人如齊。¶ 申繻諫止,¶ 公不聽,¶ 遂如齊。¶ 齊襄公通桓公夫人。¶ 公怒夫人,¶ 夫人以告齊侯。¶ 夏四月丙子,¶ 齊襄公饗公,¶ 公醉,¶ 使公子彭生抱魯桓公,¶ 因命彭生摺其脅,¶ 公死于車。¶ 魯人告于齊曰:¶ 「寡君畏君之威,¶ 不敢寧居,¶ 來脩好禮。¶ 禮成而不反,¶ 無所歸咎,¶ 請得彭生以除醜於諸侯。」¶ 齊人殺彭生以說魯。¶ 立太子同,¶ 是為莊公。¶ 莊公母夫人因留齊,¶ 不敢歸魯。 ¶ 莊公五年冬,¶ 伐衛,¶ 內衛惠公。 ¶ 八年,¶ 齊公子糾來奔。¶ 九年,¶ 魯欲內子糾於齊,¶ 後桓公,¶ 桓公發兵擊魯,¶ 魯急,¶ 殺子糾。¶ 召忽死。¶ 齊告魯生致管仲。¶ 魯人施伯曰:¶ 「齊欲得管仲,¶ 非殺之也,¶ 將用之,¶ 用之則為魯患。¶ 不如殺,¶ 以其屍與之。」¶ 莊公不聽,¶ 遂囚管仲與齊。¶ 齊人相管仲。 ¶ 十三年,¶ 魯莊公與曹沬會齊桓公於柯,¶ 曹沬劫齊桓公,¶ 求魯侵地,¶ 已盟而釋桓公。¶ 桓公欲背約,¶ 管仲諫,¶ 卒歸魯侵地。¶ 十五年,¶ 齊桓公始霸。¶ 二十三年,¶ 莊公如齊觀社。 ¶ 三十二年,¶ 初,莊公築臺臨黨氏,¶ 見孟女,¶ 說而愛之,¶ 許立為夫人,¶ 割臂以盟。¶ 孟女生子斑。¶ 斑長,¶ 說梁氏女,¶ 往觀。¶ 圉人犖自牆外與梁氏女戲。¶ 斑怒,¶ 鞭犖。¶ 莊公聞之,¶ 曰:¶ 「犖有力焉,¶ 遂殺之,¶ 是未可鞭而置也。」¶ 斑未得殺。¶ 會莊公有疾。¶ 莊公有三弟,¶ 長曰慶父,¶ 次曰叔牙,¶ 次曰季友。¶ 莊公取齊女為夫人曰哀姜。¶ 哀姜無子。¶ 哀姜娣曰叔姜,¶ 生子開。¶ 莊公無適嗣,¶ 愛孟女,¶ 欲立其子斑。¶ 莊公病,¶ 而問嗣於弟叔牙。¶ 叔牙曰:¶ 「一繼一及,¶ 魯之常也。¶ 慶父在,¶ 可為嗣,¶ 君何憂?」¶ 莊公患叔牙欲立慶父,¶ 退而問季友。¶ 季友曰:¶ 「請以死立斑也。」¶ 莊公曰:¶ 「曩者叔牙欲立慶父,¶ 柰何?」¶ 季友以莊公命命牙待於鍼巫氏,¶ 使鍼季劫飲叔牙以鴆,¶ 曰:¶ 「飲此則有後奉祀;¶ 不然,¶ 死且無後。」¶ 牙遂飲鴆而死,¶ 魯立其子為叔孫氏。¶ 八月癸亥,¶ 莊公卒,¶ 季友竟立子斑為君,¶ 如莊公命。¶ 侍喪,¶ 舍于黨氏。 ¶ 先時慶父與哀姜私通,¶ 欲立哀姜娣子開。¶ 及莊公卒而季友立斑,¶ 十月己未,¶ 慶父使圉人犖殺魯公子斑於黨氏。¶ 季友犇陳。¶ 慶父竟立莊公子開,¶ 是為湣公。 ¶ 湣公二年,¶ 慶父與哀姜通益甚。¶ 哀姜與慶父謀殺湣公而立慶父。¶ 慶父使卜齮襲殺湣公於武闈。¶ 季友聞之,¶ 自陳與湣公弟申如邾,¶ 請魯求內之。¶ 魯人欲誅慶父。¶ 慶父恐,¶ 奔莒。¶ 於是季友奉子申入,¶ 立之,¶ 是為釐公。¶ 釐公亦莊公少子。¶ 哀姜恐,¶ 奔邾。¶ 季友以賂如莒求慶父,¶ 慶父歸,¶ 使人殺慶父,¶ 慶父請奔,¶ 弗聽,¶ 及使大夫奚斯行哭而往。¶ 慶父聞奚斯音,¶ 乃自殺。¶ 齊桓公聞哀姜與慶父亂以危魯,¶ 乃召之邾而殺之,¶ 以其屍歸,¶ 戮之魯。¶ 魯釐公請而葬之。 ¶ 季友母陳女,¶ 故亡在陳,¶ 陳故佐送季友及子申。¶ 季友之將生也,¶ 父魯桓公使人卜之,¶ 曰:¶ 「男也,¶ 其名曰¶ 『友』,¶ 閒于兩社,¶ 為公室輔。¶ 季友亡,¶ 則魯不昌。」¶ 及生,¶ 有文在掌曰¶ 「友」,¶ 遂以名之,¶ 號為成季。¶ 其後為季氏,¶ 慶父後為孟氏也。 ¶ 釐公元年,¶ 以汶陽鄪封季友。¶ 季友為相。 ¶ 九年,¶ 晉里克殺其君奚齊、¶ 卓子。¶ 齊桓公率釐公討晉亂,¶ 至高梁而還,¶ 立晉惠公。¶ 十七年,¶ 齊桓公卒。¶ 二十四年,¶ 晉文公即位。 ¶ 三十三年,¶ 釐公卒,¶ 子興立,¶ 是為文公。 ¶ 文公元年,¶ 楚太子商臣弒其父成王,¶ 代立。¶ 三年,¶ 文公朝晉襄公。 ¶ 十一年十月甲午,¶ 魯敗翟于鹹,¶ 獲長翟喬如,¶ 富父終甥舂其喉,¶ 以戈殺之,¶ 埋其首於子駒之門,¶ 以命宣伯。 ¶ 初,¶ 宋武公之世,¶ 鄋瞞伐宋,¶ 司徒皇父帥師禦之,¶ 以敗翟于長丘,¶ 獲長翟緣斯。¶ 晉之滅路,¶ 獲喬如弟棼如。¶ 齊惠公二年,¶ 鄋瞞伐齊,¶ 齊王子城父獲其弟榮如,¶ 埋其首於北門。¶ 衛人獲其季弟簡如。¶ 鄋瞞由是遂亡。 ¶ 十五年,¶ 季文子使於晉。 ¶ 十八年二月,¶ 文公卒。¶ 文公有二妃:¶ 長妃齊女為哀姜,¶ 生子惡及視;¶ 次妃敬嬴,¶ 嬖愛,¶ 生子俀。¶ 俀私事襄仲,¶ 襄仲欲立之,¶ 叔仲曰不可。¶ 襄仲請齊惠公,¶ 惠公新立,¶ 欲親魯,¶ 許之。¶ 冬十月,¶ 襄仲殺子惡及視而立俀,¶ 是為宣公。¶ 哀姜歸齊,¶ 哭而過市,¶ 曰:¶ 「天乎!¶ 襄仲為不道,¶ 殺適立庶!」¶ 市人皆哭,¶ 魯人謂之¶ 「哀姜」。¶ 魯由此公室卑,¶ 三桓彊。 ¶ 宣公俀十二年,¶ 楚莊王彊,¶ 圍鄭。¶ 鄭伯降,¶ 復國之。 ¶ 十八年,¶ 宣公卒,¶ 子成公黑肱立,¶ 是為成公。¶ 季文子曰:¶ 「使我殺適立庶失大援者,¶ 襄仲。」¶ 襄仲立宣公,¶ 公孫歸父有寵。¶ 宣公欲去三桓,¶ 與晉謀伐三桓。¶ 會宣公卒,¶ 季文子怨之,¶ 歸父奔齊。 ¶ 成公二年春,¶ 齊伐取我隆。¶ 夏,公與晉郤克敗齊頃公於鞌,¶ 齊復歸我侵地。¶ 四年,¶ 成公如晉,¶ 晉景公不敬魯。¶ 魯欲背晉合於楚,¶ 或諫,¶ 乃不。¶ 十年,¶ 成公如晉。¶ 晉景公卒,¶ 因留成公送葬,¶ 魯諱之。¶ 十五年,¶ 始與吳王壽夢會鍾離。 ¶ 十六年,¶ 宣伯告晉,¶ 欲誅季文子。¶ 文子有義,¶ 晉人弗許。 ¶ 十八年,¶ 成公卒,¶ 子午立,¶ 是為襄公。¶ 是時襄公三歲也。 ¶ 襄公元年,¶ 晉立悼公。¶ 往年冬,¶ 晉欒書弒其君厲公。¶ 四年,¶ 襄公朝晉。 ¶ 五年,¶ 季文子卒。¶ 家無衣帛之妾,¶ 廄無食粟之馬,¶ 府無金玉,¶ 以相三君。¶ 君子曰:¶ 「季文子廉忠矣。」 ¶ 九年,¶ 與晉伐鄭。¶ 晉悼公冠襄公於衛,¶ 季武子從,¶ 相行禮。 ¶ 十一年,¶ 三桓氏分為三軍。 ¶ 十二年,¶ 朝晉。¶ 十六年,¶ 晉平公即位。¶ 二十一年,¶ 朝晉平公。 ¶ 二十二年,¶ 孔丘生。 ¶ 二十五年,¶ 齊崔杼弒其君莊公,¶ 立其弟景公。 ¶ 二十九年,¶ 吳延陵季子使魯,¶ 問周樂,¶ 盡知其意,¶ 魯人敬焉。 ¶ 三十一年六月,¶ 襄公卒。¶ 其九月,¶ 太子卒。¶ 魯人立齊歸之子裯為君,¶ 是為昭公。 ¶ 昭公年十九,¶ 猶有童心。¶ 穆叔不欲立,¶ 曰:¶ 「太子死,¶ 有母弟可立,¶ 不即立長。¶ 年鈞擇賢,¶ 義鈞則卜之。¶ 今裯非適嗣,¶ 且又居喪意不在戚而有喜色,¶ 若果立,¶ 必為季氏憂。」¶ 季武子弗聽,¶ 卒立之。¶ 比及葬,¶ 三易衰。¶ 君子曰:¶ 「是不終也。」 ¶ 昭公三年,¶ 朝晉至河,¶ 晉平公謝還之,¶ 魯恥焉。¶ 四年,¶ 楚靈王會諸侯於申,¶ 昭公稱病不往。¶ 七年,¶ 季武子卒。¶ 八年,¶ 楚靈王就章華臺,¶ 召昭公。¶ 昭公往賀,¶ 賜昭公寶器;¶ 已而悔,¶ 復詐取之。¶ 十二年,¶ 朝晉至河,¶ 晉平公謝還之。¶ 十三年,¶ 楚公子棄疾弒其君靈王,¶ 代立。¶ 十五年,¶ 朝晉,¶ 晉留之葬晉昭公,¶ 魯恥之。¶ 二十年,¶ 齊景公與晏子狩竟,¶ 因入魯問禮。¶ 二十一年,¶ 朝晉至河,¶ 晉謝還之。 ¶ 二十五年春,¶ 鸜鵒來巢。¶ 師己曰:¶ 「文成之世童謠曰¶ 『鸜鵒來巢,¶ 公在乾侯。¶ 鸜鵒入處,¶ 公在外野』。」 ¶ 季氏與郈氏鬭雞,¶ 季氏芥雞羽,¶ 郈氏金距。¶ 季平子怒而侵郈氏,¶ 郈昭伯亦怒平子。¶ 臧昭伯之弟會偽讒臧氏,¶ 匿季氏,¶ 臧昭伯囚季氏人。¶ 季平子怒,¶ 囚臧氏老。¶ 臧、郈氏以難告昭公。¶ 昭公九月戊戌伐季氏,¶ 遂入。¶ 平子登臺請曰:¶ 「君以讒不察臣罪,¶ 誅之,¶ 請遷沂上。」¶ 弗許。¶ 請囚於鄪,¶ 弗許。¶ 請以五乘亡,¶ 弗許。¶ 子家駒曰:¶ 「君其許之。¶ 政自季氏久矣,¶ 為徒者眾,¶ 眾將合謀。」¶ 弗聽。¶ 郈氏曰:¶ 「必殺之。」¶ 叔孫氏之臣戾謂其眾曰:¶ 「無季氏與有,¶ 孰利?」¶ 皆曰:¶ 「無季氏是無叔孫氏。」¶ 戾曰:¶ 「然,¶ 救季氏!」¶ 遂敗公師。¶ 孟懿子聞叔孫氏勝,¶ 亦殺郈昭伯。¶ 郈昭伯為公使,¶ 故孟氏得之。¶ 三家共伐公,¶ 公遂奔。¶ 己亥,¶ 公至于齊。¶ 齊景公曰:¶ 「請致千社待君。」¶ 子家曰:¶ 「棄周公之業而臣於齊,¶ 可乎?」¶ 及止。¶ 子家曰:¶ 「齊景公無信,¶ 不如早之晉。」¶ 弗從。¶ 叔孫見公還,¶ 見平子,¶ 平子頓首。¶ 初欲迎昭公,¶ 孟孫、¶ 季孫後悔,¶ 及止。 ¶ 二十六年春,¶ 齊伐魯,¶ 取鄆而居昭公焉。¶ 夏,齊景公將內公,¶ 令無受魯賂。¶ 申豐、¶ 汝賈許齊臣高齕、¶ 子將粟五千庾。¶ 子將言於齊侯曰:¶ 「群臣不能事魯君,¶ 有異焉。¶ 宋元公為魯如晉,¶ 求內之,¶ 道卒。¶ 叔孫昭子求內其君,¶ 無病而死。¶ 不知天棄魯乎?¶ 抑魯君有罪于鬼神也?¶ 願君且待。」¶ 齊景公從之。 ¶ 二十八年,¶ 昭公如晉,¶ 求入。¶ 季平子私於晉六卿,¶ 六卿受季氏賂,¶ 諫晉君,¶ 晉君乃止,¶ 居昭公乾侯。¶ 二十九年,¶ 昭公如鄆。¶ 齊景公使人賜昭公書,¶ 自謂¶ 「主君」。¶ 昭公恥之,¶ 怒而去乾侯。¶ 三十一年,¶ 晉欲內昭公,¶ 召季平子。¶ 平子布衣跣行,¶ 因六卿謝罪。¶ 六卿為言曰:¶ 「晉欲內昭公,¶ 眾不從。」¶ 晉人止。¶ 三十二年,¶ 昭公卒於乾侯。¶ 魯人共立昭公弟宋為君,¶ 是為定公。 ¶ 定公立,¶ 趙𥳑子問史墨曰:¶ 「季氏亡乎?」¶ 史墨對曰:¶ 「不亡。¶ 季友有大功於魯,¶ 受鄪為上卿,¶ 至于文子、¶ 武子,¶ 世增其業。¶ 魯文公卒,¶ 東門遂殺適立庶,¶ 魯君於是失國政。¶ 政在季氏,¶ 於今四君矣。¶ 民不知君,¶ 何以得國!¶ 是以為君慎器與名,¶ 不可以假人。」 ¶ 定公五年,¶ 季平子卒。¶ 陽虎私怒,¶ 囚季桓子,¶ 與盟,¶ 乃捨之。¶ 七年,¶ 齊伐我,¶ 取鄆,¶ 以為魯陽虎邑以從政。¶ 八年,¶ 陽虎欲盡殺三桓適,¶ 而更立其所善庶子以伐之;¶ 載季桓子將殺之,¶ 桓子詐而得脫。¶ 三桓共攻陽虎,¶ 陽虎居陽關。¶ 九年,¶ 魯伐陽虎,¶ 陽虎奔齊,¶ 已而奔晉趙氏。 ¶ 十年,¶ 定公與齊景公會於夾谷,¶ 孔子行相事。¶ 齊欲襲魯君,¶ 孔子以禮歷階,¶ 誅齊淫樂,¶ 齊侯懼,¶ 乃止,¶ 歸魯侵地而謝過。¶ 十二年,¶ 使仲由毀三桓城,¶ 收其甲兵。¶ 孟氏不肯墮城,¶ 伐之,¶ 不克而止。¶ 季桓子受齊女樂,¶ 孔子去。 ¶ 十五年,¶ 定公卒,¶ 子將立,¶ 是為哀公。 ¶ 哀公五年,¶ 齊景公卒。¶ 六年,¶ 齊田乞弒其君孺子。 ¶ 七年,¶ 吳王夫差彊,¶ 伐齊,¶ 至繒,¶ 徵百牢於魯。¶ 季康子使子貢說吳王及太宰嚭,¶ 以禮詘之。¶ 吳王曰:¶ 「我文身,¶ 不足責禮。」¶ 乃止。 ¶ 八年,¶ 吳為鄒伐魯,¶ 至城下,¶ 盟而去。¶ 齊伐我,¶ 取三邑。¶ 十年,¶ 伐齊南邊。¶ 十一年,¶ 齊伐魯。¶ 季氏用冉有有功,¶ 思孔子,¶ 孔子自衛歸魯。 ¶ 十四年,¶ 齊田常弒其君簡公於俆州。¶ 孔子請伐之,¶ 哀公不聽。¶ 十五年,¶ 使子服景伯、¶ 子貢為介,¶ 適齊,¶ 齊歸我侵地。¶ 田常初相,¶ 欲親諸侯。 ¶ 十六年,¶ 孔子卒。 ¶ 二十二年,¶ 越王句踐滅吳王夫差。 ¶ 二十七年春,¶ 季康子卒。¶ 夏,哀公患三桓,¶ 將欲因諸侯以劫之,¶ 三桓亦患公作難,¶ 故君臣多閒。¶ 公游于陵阪,¶ 遇孟武伯於街,¶ 曰:¶ 「請問余及死乎?」¶ 對曰:¶ 「不知也。」¶ 公欲以越伐三桓。¶ 八月,¶ 哀公如陘氏。¶ 三桓攻公,¶ 公奔于衛,¶ 去如鄒,¶ 遂如越。¶ 國人迎哀公復歸,¶ 卒于有山氏。¶ 子寧立,¶ 是為悼公。 ¶ 悼公之時,¶ 三桓勝,¶ 魯如小侯,¶ 卑於三桓之家。 ¶ 十三年,¶ 三晉滅智伯,¶ 分其地有之。 ¶ 三十七年,¶ 悼公卒,¶ 子嘉立,¶ 是為元公。¶ 元公二十一年卒,¶ 子顯立,¶ 是為穆公。¶ 穆公三十三年卒,¶ 子奮立,¶ 是為共公。¶ 共公二十二年卒,¶ 子屯立,¶ 是為康公。¶ 康公九年卒,¶ 子匽立,¶ 是為景公。¶ 景公二十九年卒,¶ 子叔立,¶ 是為平公。¶ 是時六國皆稱王。 ¶ 平公十二年,¶ 秦惠王卒。¶ 二十年,¶ 平公卒,¶ 子賈立,¶ 是為文公。¶ 文公元年,¶ 楚懷王死于秦。¶ 二十三年,¶ 文公卒,¶ 子讎立,¶ 是為頃公。 ¶ 頃公二年,¶ 秦拔楚之郢,¶ 楚頃王東徙于陳。¶ 十九年,¶ 楚伐我,¶ 取徐州。¶ 二十四年,¶ 楚考烈王伐滅魯。¶ 頃公亡,¶ 遷於下邑,¶ 為家人,¶ 魯絕祀。¶ 頃公卒于柯。 ¶ 魯起周公至頃公,¶ 凡三十四世。 ¶ 太史公曰:¶ 余聞孔子稱曰¶ 「甚矣魯道之衰也!¶ 洙泗之閒齗齗如也」。¶ 觀慶父及叔牙閔公之際,¶ 何其亂也?¶ 隱桓之事;¶ 襄仲殺適立庶;¶ 三家北面為臣,¶ 親攻昭公,¶ 昭公以奔。¶ 至其揖讓之禮則從矣,¶ 而行事何其戾也? ¶ 4.4《燕召公世家第四》 ¶ 召公奭與周同姓,¶ 姓姬氏。¶ 周武王之滅紂,¶ 封召公於北燕。 ¶ 其在成王時,¶ 召公為三公:¶ 自陝以西,¶ 召公主之;¶ 自陝以東,¶ 周公主之。¶ 成王既幼,¶ 周公攝政,¶ 當國踐祚,¶ 召公疑之,¶ 作《君奭》。¶ 《君奭》不說周公。¶ 周公乃稱:¶ 「湯時有伊尹,¶ 假于皇天;¶ 在太戊時,¶ 則有若伊陟、¶ 臣扈,¶ 假于上帝,¶ 巫咸治王家;¶ 在祖乙時,¶ 則有若巫賢;¶ 在武丁時,¶ 則有若甘般:¶ 率維茲有陳,¶ 保乂有殷」。¶ 於是召公乃說。 ¶ 召公之治西方,¶ 甚得兆民和。¶ 召公巡行鄉邑,¶ 有棠樹,¶ 決獄政事其下,¶ 自侯伯至庶人各得其所,¶ 無失職者。¶ 召公卒,¶ 而民人思召公之政,¶ 懷棠樹不敢伐,¶ 哥詠之,¶ 作《甘棠》之詩。 ¶ 自召公已下九世至惠侯。¶ 燕惠侯當周厲王奔彘,¶ 共和之時。 ¶ 惠侯卒,¶ 子釐侯立。¶ 是歲,¶ 周宣王初即位。¶ 釐侯二十一年,¶ 鄭桓公初封於鄭。¶ 三十六年,¶ 釐侯卒,¶ 子頃侯立。 ¶ 頃侯二十年,¶ 周幽王淫亂,¶ 為犬戎所弒。¶ 秦始列為諸侯。 ¶ 二十四年,¶ 頃侯卒,¶ 子哀侯立。¶ 哀侯二年卒,¶ 子鄭侯立。¶ 鄭侯三十六年卒,¶ 子繆侯立。 ¶ 繆侯七年,¶ 而魯隱公元年也。¶ 十八年卒,¶ 子宣侯立。¶ 宣侯十三年卒,¶ 子桓侯立。¶ 桓侯七年卒,¶ 子莊公立。 ¶ 莊公十二年,¶ 齊桓公始霸。¶ 十六年,¶ 與宋、¶ 衛共伐周惠王,¶ 惠王出奔溫,¶ 立惠王弟穨為周王。¶ 十七年,¶ 鄭執燕仲父而內惠王于周。¶ 二十七年,¶ 山戎來侵我,¶ 齊桓公救燕,¶ 遂北伐山戎而還。¶ 燕君送齊桓公出境,¶ 桓公因割燕所至地予燕,¶ 使燕共貢天子,¶ 如成周時職;¶ 使燕復修召公之法。¶ 三十三年卒,¶ 子襄公立。 ¶ 襄公二十六年,¶ 晉文公為踐土之會,¶ 稱伯。¶ 三十一年,¶ 秦師敗于殽。¶ 三十七年,¶ 秦穆公卒。¶ 四十年,¶ 襄公卒,¶ 桓公立。 ¶ 桓公十六年卒,¶ 宣公立。¶ 宣公十五年卒,¶ 昭公立。¶ 昭公十三年卒,¶ 武公立。¶ 是歲晉滅三郤大夫。 ¶ 武公十九年卒,¶ 文公立。¶ 文公六年卒,¶ 懿公立。¶ 懿公元年,¶ 齊崔杼弒其君莊公。¶ 四年卒,¶ 子惠公立。 ¶ 惠公元年,¶ 齊高止來奔。¶ 六年,¶ 惠公多寵姬,¶ 公欲去諸大夫而立寵姬宋,¶ 大夫共誅姬宋,¶ 惠公懼,¶ 奔齊。¶ 四年,¶ 齊高偃如晉,¶ 請共伐燕,¶ 入其君。¶ 晉平公許,¶ 與齊伐燕,¶ 入惠公。¶ 惠公至燕而死。¶ 燕立悼公。 ¶ 悼公七年卒,¶ 共公立。¶ 共公五年卒,¶ 平公立。¶ 晉公室卑,¶ 六卿始彊大。¶ 平公十八年,¶ 吳王闔閭破楚入郢。¶ 十九年卒,¶ 簡公立。¶ 簡公十二年卒,¶ 獻公立。¶ 晉趙鞅圍范、¶ 中行於朝歌。¶ 獻公十二年,¶ 齊田常弒其君簡公。¶ 十四年,¶ 孔子卒。¶ 二十八年,¶ 獻公卒,¶ 孝公立。 ¶ 孝公十二年,¶ 韓、魏、¶ 趙滅知伯,¶ 分其地,¶ 三晉彊。 ¶ 十五年,¶ 孝公卒,¶ 成公立。¶ 成公十六年卒,¶ 湣公立。¶ 湣公三十一年卒,¶ 釐公立。¶ 是歲,¶ 三晉列為諸侯。 ¶ 釐公三十年,¶ 伐敗齊于林營。¶ 釐公卒,¶ 桓公立。¶ 桓公十一年卒,¶ 文公立。¶ 是歲,¶ 秦獻公卒。¶ 秦益彊。 ¶ 文公十九年,¶ 齊威王卒。¶ 二十八年,¶ 蘇秦始來見,¶ 說文公。¶ 文公予車馬金帛以至趙,¶ 趙肅侯用之。¶ 因約六國,¶ 為從長。¶ 秦惠王以其女為燕太子婦。 ¶ 二十九年,¶ 文公卒,¶ 太子立,¶ 是為易王。 ¶ 易王初立,¶ 齊宣王因燕喪伐我,¶ 取十城;¶ 蘇秦說齊,¶ 使復歸燕十城。¶ 十年,¶ 燕君為王。¶ 蘇秦與燕文公夫人私通,¶ 懼誅,¶ 乃說王使齊為反閒,¶ 欲以亂齊。¶ 易王立十二年卒,¶ 子燕噲立。 ¶ 燕噲既立,¶ 齊人殺蘇秦。¶ 蘇秦之在燕,¶ 與其相子之為婚,¶ 而蘇代與子之交。¶ 及蘇秦死,¶ 而齊宣王復用蘇代。¶ 燕噲三年,¶ 與楚、¶ 三晉攻秦,¶ 不勝而還。¶ 子之相燕,¶ 貴重,¶ 主斷。¶ 蘇代為齊使於燕,¶ 燕王問曰:¶ 「齊王奚如?」¶ 對曰:¶ 「必不霸。」¶ 燕王曰:¶ 「何也?」¶ 對曰:¶ 「不信其臣。」¶ 蘇代欲以激燕王以尊子之也。¶ 於是燕王大信子之。¶ 子之因遺蘇代百金,¶ 而聽其所使。 ¶ 鹿毛壽謂燕王:¶ 「不如以國讓相子之。¶ 人之謂堯賢者,¶ 以其讓天下於許由,¶ 許由不受,¶ 有讓天下之名而實不失天下。¶ 今王以國讓於子之,¶ 子之必不敢受,¶ 是王與堯同行也。」¶ 燕王因屬國於子之,¶ 子之大重。¶ 或曰:¶ 「禹薦益,¶ 已而以啟人為吏。¶ 及老,¶ 而以啟人為不足任乎天下,¶ 傳之於益。¶ 已而啟與交黨攻益,¶ 奪之。¶ 天下謂禹名傳天下於益,¶ 已而實令啟自取之。¶ 今王言屬國於子之,¶ 而吏無非太子人者,¶ 是名屬子之而實太子用事也。」¶ 王因收印自三百石吏已上而效之子之。¶ 子之南面行王事,¶ 而噲老不聽政,¶ 顧為臣,¶ 國事皆決於子之。 ¶ 三年,¶ 國大亂,¶ 百姓恫恐。¶ 將軍市被與太子平謀,¶ 將攻子之。¶ 諸將謂齊湣王曰:¶ 「因而赴之,¶ 破燕必矣。」¶ 齊王因令人謂燕太子平曰:¶ 「寡人聞太子之義,¶ 將廢私而立公,¶ 飭君臣之義,¶ 明父子之位。¶ 寡人之國小,¶ 不足以為先後。¶ 雖然,¶ 則唯太子所以令之。」¶ 太子因要黨聚眾,¶ 將軍市被圍公宮,¶ 攻子之,¶ 不克。¶ 將軍市被及百姓反攻太子平,¶ 將軍市被死,¶ 以徇。¶ 因搆難數月,¶ 死者數萬,¶ 眾人恫恐,¶ 百姓離志。¶ 孟軻謂齊王曰:¶ 「今伐燕,¶ 此文、¶ 武之時,¶ 不可失也。」¶ 王因令章子將五都之兵,¶ 以因北地之眾以伐燕。¶ 士卒不戰,¶ 城門不閉,¶ 燕君噲死,¶ 齊大勝。¶ 燕子之亡二年,¶ 而燕人共立太子平,¶ 是為燕昭王。 ¶ 燕昭王於破燕之後即位,¶ 卑身厚幣以招賢者。¶ 謂郭隗曰:¶ 「齊因孤之國亂而襲破燕,¶ 孤極知燕小力少,¶ 不足以報。¶ 然誠得賢士以共國,¶ 以雪先王之恥,¶ 孤之願也。¶ 先生視可者,¶ 得身事之。」¶ 郭隗曰:¶ 「王必欲致士,¶ 先從隗始。¶ 況賢於隗者,¶ 豈遠千里哉!」¶ 於是昭王為隗改築宮而師事之。¶ 樂毅自魏往,¶ 鄒衍自齊往,¶ 劇辛自趙往,¶ 士爭趨燕。¶ 燕王弔死問孤,¶ 與百姓同甘苦。 ¶ 二十八年,¶ 燕國殷富,¶ 士卒樂軼輕戰,¶ 於是遂以樂毅為上將軍,¶ 與秦、¶ 楚、三晉合謀以伐齊。¶ 齊兵敗,¶ 湣王出亡於外。¶ 燕兵獨追北,¶ 入至臨淄,¶ 盡取齊寶,¶ 燒其宮室宗廟。¶ 齊城之不下者,¶ 獨唯聊、¶ 莒、即墨,¶ 其餘皆屬燕,¶ 六歲。 ¶ 昭王三十三年卒,¶ 子惠王立。 ¶ 惠王為太子時,¶ 與樂毅有隙;¶ 及即位,¶ 疑毅,¶ 使騎劫代將。¶ 樂毅亡走趙。¶ 齊田單以即墨擊敗燕軍,¶ 騎劫死,¶ 燕兵引歸,¶ 齊悉復得其故城。¶ 湣王死于莒,¶ 乃立其子為襄王。 ¶ 惠王七年卒。¶ 韓、魏、¶ 楚共伐燕。¶ 燕武成王立。 ¶ 武成王七年,¶ 齊田單伐我,¶ 拔中陽。¶ 十三年,¶ 秦敗趙於長平四十餘萬。¶ 十四年,¶ 武成王卒,¶ 子孝王立。 ¶ 孝王元年,¶ 秦圍邯鄲者解去。¶ 三年卒,¶ 子今王喜立。 ¶ 今王喜四年,¶ 秦昭王卒。¶ 燕王命相栗腹約歡趙,¶ 以五百金為趙王酒。¶ 還報燕王曰:¶ 「趙王壯者皆死長平,¶ 其孤未壯,¶ 可伐也。」¶ 王召昌國君樂閒問之。¶ 對曰:¶ 「趙四戰之國,¶ 其民習兵,¶ 不可伐。」¶ 王曰:¶ 「吾以五而伐一。」¶ 對曰:¶ 「不可。」¶ 燕王怒,¶ 群臣皆以為可。¶ 卒起二軍,¶ 車二千乘,¶ 栗腹將而攻鄗,¶ 卿秦攻代。¶ 唯獨大夫將渠謂燕王曰:¶ 「與人通關約交,¶ 以五百金飲人之王,¶ 使者報而反攻之,¶ 不祥,¶ 兵無成功。」¶ 燕王不聽,¶ 自將偏軍隨之。¶ 將渠引燕王綬止之曰:¶ 「王必無自往,¶ 往無成功。」¶ 王蹴之以足。¶ 將渠泣曰:¶ 「臣非以自為,¶ 為王也!」¶ 燕軍至宋子,¶ 趙使廉頗將,¶ 擊破栗腹於鄗。¶ 樂乘破卿秦於代。¶ 樂閒奔趙。¶ 廉頗逐之五百餘里,¶ 圍其國。¶ 燕人請和,¶ 趙人不許,¶ 必令將渠處和。¶ 燕相將渠以處和。¶ 趙聽將渠,¶ 解燕圍。 ¶ 六年,¶ 秦滅東周,¶ 置三川郡。¶ 七年,¶ 秦拔趙榆次三十七城,¶ 秦置大原郡。¶ 九年,¶ 秦王政初即位。¶ 十年,¶ 趙使廉頗將攻繁陽,¶ 拔之。¶ 趙孝成王卒,¶ 悼襄王立。¶ 使樂乘代廉頗,¶ 廉頗不聽,¶ 攻樂乘,¶ 樂乘走,¶ 廉頗奔大梁。¶ 十二年,¶ 趙使李牧攻燕,¶ 拔武遂、¶ 方城。¶ 劇辛故居趙,¶ 與龐煖善,¶ 已而亡走燕。¶ 燕見趙數困于秦,¶ 而廉頗去,¶ 令龐煖將也,¶ 欲因趙獘攻之。¶ 問劇辛,¶ 辛曰:¶ 「龐煖易與耳。」¶ 燕使劇辛將擊趙,¶ 趙使龐煖擊之,¶ 取燕軍一萬,¶ 殺劇辛。¶ 秦拔魏二十城,¶ 置東郡。¶ 十九年,¶ 秦拔趙之鄴九城。¶ 趙悼襄王卒。¶ 二十三年,¶ 太子丹質於秦,¶ 亡歸燕。¶ 二十五年,¶ 秦虜滅韓王安,¶ 置潁川郡。¶ 二十七年,¶ 秦虜趙王遷,¶ 滅趙。¶ 趙公子嘉自立為代王。 ¶ 燕見秦且滅六國,¶ 秦兵臨易水,¶ 禍且至燕。¶ 太子丹陰養壯士二十人,¶ 使荊軻獻督亢地圖於秦,¶ 因襲刺秦王。¶ 秦王覺,¶ 殺軻,¶ 使將軍王翦擊燕。¶ 二十九年,¶ 秦攻拔我薊,¶ 燕王亡,¶ 徒居遼東,¶ 斬丹以獻秦。¶ 三十年,¶ 秦滅魏。 ¶ 三十三年,¶ 秦拔遼東,¶ 虜燕王喜,¶ 卒滅燕。¶ 是歲,¶ 秦將王賁亦虜代王嘉。 ¶ 太史公曰:¶ 召公奭可謂仁矣!¶ 甘棠且思之,¶ 況其人乎?¶ 燕外迫蠻貉,¶ 內措齊、¶ 晉,崎嶇彊國之閒,¶ 最為弱小,¶ 幾滅者數矣。¶ 然社稷血食者八九百歲,¶ 於姬姓獨後亡,¶ 豈非召公之烈邪! ¶ 4.5《管蔡世家第五》 ¶ 管叔鮮、¶ 蔡叔度者,¶ 周文王子而武王弟也。¶ 武王同母兄弟十人。¶ 母曰太姒,¶ 文王正妃也。¶ 其長子曰伯邑考,¶ 次曰武王發,¶ 次曰管叔鮮,¶ 次曰周公旦,¶ 次曰蔡叔度,¶ 次曰曹叔振鐸,¶ 次曰成叔武,¶ 次曰霍叔處,¶ 次曰康叔封,¶ 次曰冉季載。¶ 冉季載最少。¶ 同母昆弟十人,¶ 唯發、¶ 旦賢,¶ 左右輔文王,¶ 故文王舍伯邑考而以發為太子。¶ 及文王崩而發立,¶ 是為武王。¶ 伯邑考既已前卒矣。 ¶ 武王已克殷紂,¶ 平天下,¶ 封功臣昆弟。¶ 於是封叔鮮於管,¶ 封叔度於蔡:¶ 二人相紂子武庚祿父,¶ 治殷遺民。¶ 封叔旦於魯而相周,¶ 為周公。¶ 封叔振鐸於曹,¶ 封叔武於成,¶ 封叔處於霍。¶ 康叔封、¶ 冉季載皆少,¶ 未得封。 ¶ 武王既崩,¶ 成王少,¶ 周公旦專王室。¶ 管叔、¶ 蔡叔疑周公之為不利於成王,¶ 乃挾武庚以作亂。¶ 周公旦承成王命伐誅武庚,¶ 殺管叔,¶ 而放蔡叔,¶ 遷之,¶ 與車十乘,¶ 徒七十人從。¶ 而分殷餘民為二:¶ 其一封微子啟於宋,¶ 以續殷祀;¶ 其一封康叔為衛君,¶ 是為衛康叔。¶ 封季載於冉。¶ 冉季、¶ 康叔皆有馴行,¶ 於是周公與康叔為周司寇,¶ 冉季為周司空,¶ 以佐成王治,¶ 皆有令名於天下。 ¶ 蔡叔度既遷而死。¶ 其子曰胡,¶ 胡乃改行,¶ 率德馴善。¶ 周公聞之,¶ 而舉胡以為魯卿士,¶ 魯國治。¶ 於是周公言於成王,¶ 復封胡於蔡,¶ 以奉蔡叔之祀,¶ 是為蔡仲。¶ 餘五叔皆就國,¶ 無為天子吏者。 ¶ 蔡仲卒,¶ 子蔡伯荒立。¶ 蔡伯荒卒,¶ 子宮侯立。¶ 宮侯卒,¶ 子厲侯立。¶ 厲侯卒,¶ 子武侯立。¶ 武侯之時,¶ 周厲王失國,¶ 奔彘,¶ 共和行政,¶ 諸侯多叛周。 ¶ 武侯卒,¶ 子夷侯立。¶ 夷侯十一年,¶ 周宣王即位。¶ 二十八年,¶ 夷侯卒,¶ 子釐侯所事立。 ¶ 釐侯三十九年,¶ 周幽王為犬戎所殺,¶ 周室卑而東徙。¶ 秦始得列為諸侯。 ¶ 四十八年,¶ 釐侯卒,¶ 子共侯興立。¶ 共侯二年卒,¶ 子戴侯立。¶ 載侯十年卒,¶ 子宣侯措父立。 ¶ 宣侯二十八年,¶ 魯隱公初立。¶ 三十五年,¶ 宣侯卒,¶ 子桓侯封人立。¶ 桓侯三年,¶ 魯弒其君隱公。¶ 二十年,¶ 桓侯卒,¶ 弟哀侯獻舞立。 ¶ 哀侯十一年,¶ 初,哀侯娶陳,¶ 息侯亦娶陳。¶ 息夫人將歸,¶ 過蔡,¶ 蔡侯不敬。¶ 息侯怒,¶ 請楚文王:¶ 「來伐我,¶ 我求救於蔡,¶ 蔡必來,¶ 楚因擊之,¶ 可以有功。」¶ 楚文王從之,¶ 虜蔡哀侯以歸。¶ 哀侯留九歲,¶ 死於楚。¶ 凡立二十年卒。¶ 蔡人立其子肸,¶ 是為繆侯。 ¶ 繆侯以其女弟為齊桓公夫人。¶ 十八年,¶ 齊桓公與蔡女戲船中,¶ 夫人蕩舟,¶ 桓公止之,¶ 不止,¶ 公怒,¶ 歸蔡女而不絕也。¶ 蔡侯怒,¶ 嫁其弟。¶ 齊桓公怒,¶ 伐蔡;¶ 蔡潰,¶ 遂虜繆侯,¶ 南至楚邵陵。¶ 已而諸侯為蔡謝齊,¶ 齊侯歸蔡侯。¶ 二十九年,¶ 繆侯卒,¶ 子莊侯甲午立。 ¶ 莊侯三年,¶ 齊桓公卒。¶ 十四年,¶ 晉文公敗楚於城濮。¶ 二十年,¶ 楚太子商臣弒其父成王代立。¶ 二十五年,¶ 秦穆公卒。¶ 三十三年,¶ 楚莊王即位。¶ 三十四年,¶ 莊侯卒,¶ 子文侯申立。 ¶ 文侯十四年,¶ 楚莊王伐陳,¶ 殺夏徵舒。¶ 十五年,¶ 楚圍鄭,¶ 鄭降楚,¶ 楚復醳之。¶ 二十年,¶ 文侯卒,¶ 子景侯固立。 ¶ 景侯元年,¶ 楚莊王卒。¶ 四十九年,¶ 景侯為太子般娶婦於楚,¶ 而景侯通焉。¶ 太子弒景侯而自立,¶ 是為靈侯。 ¶ 靈侯二年,¶ 楚公子圍弒其王郟敖而自立,¶ 為靈王。¶ 九年,¶ 陳司徒招弒其君哀公。¶ 楚使公子棄疾滅陳而有之。¶ 十二年,¶ 楚靈王以靈侯弒其父,¶ 誘蔡靈侯于申,¶ 伏甲飲之,¶ 醉而殺之,¶ 刑其士卒七十人。¶ 令公子棄疾圍蔡。¶ 十一月,¶ 滅蔡,¶ 使棄疾為蔡公。 ¶ 楚滅蔡三歲,¶ 楚公子棄疾弒其君靈王代立,¶ 為平王。¶ 平王乃求蔡景侯少子廬,¶ 立之,¶ 是為平侯。¶ 是年,¶ 楚亦復立陳。¶ 楚平王初立,¶ 欲親諸侯,¶ 故復立陳、¶ 蔡後。 ¶ 平侯九年卒,¶ 靈侯般之孫東國攻平侯子而自立,¶ 是為悼侯。¶ 悼侯父曰隱太子友。¶ 隱太子友者,¶ 靈侯之太子,¶ 平侯立而殺隱太子,¶ 故平侯卒而隱太子之子東國攻平侯子而代立,¶ 是為悼侯。¶ 悼侯三年卒,¶ 弟昭侯申立。 ¶ 昭侯十年,¶ 朝楚昭王,¶ 持美裘二,¶ 獻其一於昭王而自衣其一。¶ 楚相子常欲之,¶ 不與。¶ 子常讒蔡侯,¶ 留之楚三年。¶ 蔡侯知之,¶ 乃獻其裘於子常;¶ 子常受之,¶ 乃言歸蔡侯。¶ 蔡侯歸而之晉,¶ 請與晉伐楚。 ¶ 十三年春,¶ 與衛靈公會邵陵。¶ 蔡侯私於周萇弘以求長於衛;¶ 衛使史鰌言康叔之功德,¶ 乃長衛。¶ 夏,為晉滅沈,¶ 楚怒,¶ 攻蔡。¶ 蔡昭侯使其子為質於吳,¶ 以共伐楚。¶ 冬,與吳王闔閭遂破楚入郢。¶ 蔡怨子常,¶ 子常恐,¶ 奔鄭。¶ 十四年,¶ 吳去而楚昭王復國。¶ 十六年,¶ 楚令尹為其民泣以謀蔡,¶ 蔡昭侯懼。¶ 二十六年,¶ 孔子如蔡。¶ 楚昭王伐蔡,¶ 蔡恐,¶ 告急於吳。¶ 吳為蔡遠,¶ 約遷以自近,¶ 易以相救;¶ 昭侯私許,¶ 不與大夫計。¶ 吳人來救蔡,¶ 因遷蔡于州來。¶ 二十八年,¶ 昭侯將朝于吳,¶ 大夫恐其復遷,¶ 乃令賊利殺昭侯;¶ 已而誅賊利以解過,¶ 而立昭侯子朔,¶ 是為成侯。 ¶ 成侯四年,¶ 宋滅曹。¶ 十年,¶ 齊田常弒其君簡公。¶ 十三年,¶ 楚滅陳。¶ 十九年,¶ 成侯卒,¶ 子聲侯產立。¶ 聲侯十五年卒,¶ 子元侯立。¶ 元侯六年卒,¶ 子侯齊立。 ¶ 侯齊四年,¶ 楚惠王滅蔡,¶ 蔡侯齊亡,¶ 蔡遂絕祀。¶ 後陳滅三十三年。 ¶ 伯邑考,¶ 其後不知所封。¶ 武王發,¶ 其後為周,¶ 有本紀言。¶ 管叔鮮作亂誅死,¶ 無後。¶ 周公旦,¶ 其後為魯,¶ 有世家言。¶ 蔡叔度,¶ 其後為蔡,¶ 有世家言。¶ 曹叔振鐸,¶ 其後為曹,¶ 有世家言。¶ 成叔武,¶ 其後世無所見。¶ 霍叔處,¶ 其後晉獻公時滅霍。¶ 康叔封,¶ 其後為衛,¶ 有世家言。¶ 冉季載,¶ 其後世無所見。 ¶ 太史公曰:¶ 管蔡作亂,¶ 無足載者。¶ 然周武王崩,¶ 成王少,¶ 天下既疑,¶ 賴同母之弟成叔、¶ 冉季之屬十人為輔拂,¶ 是以諸侯卒宗周,¶ 故附之世家言。 ¶ 曹叔振鐸者,¶ 周武王弟也。¶ 武王已克殷紂,¶ 封叔振鐸於曹。 ¶ 叔振鐸卒,¶ 子太伯脾立。¶ 太伯卒,¶ 子仲君平立。¶ 仲君平卒,¶ 子宮伯侯立。¶ 宮伯侯卒,¶ 子孝伯雲立。¶ 孝伯雲卒,¶ 子夷伯喜立。 ¶ 夷伯二十三年,¶ 周厲王奔于彘。 ¶ 三十年卒,¶ 弟幽伯彊立。¶ 幽伯九年,¶ 弟蘇殺幽伯代立,¶ 是為戴伯。¶ 戴伯元年,¶ 周宣王已立三歲。¶ 三十年,¶ 戴伯卒,¶ 子惠伯兕立。 ¶ 惠伯二十五年,¶ 周幽王為犬戎所殺,¶ 因東徙,¶ 益卑,¶ 諸侯畔之。¶ 秦始列為諸侯。 ¶ 三十六年,¶ 惠伯卒,¶ 子石甫立,¶ 其弟武殺之代立,¶ 是為繆公。¶ 繆公三年卒,¶ 子桓公終生立。 ¶ 桓公三十五年,¶ 魯隱公立。¶ 四十五年,¶ 魯弒其君隱公。¶ 四十六年,¶ 宋華父督弒其君殤公,¶ 及孔父。¶ 五十五年,¶ 桓公卒,¶ 子莊公夕姑立。 ¶ 莊公二十三年,¶ 齊桓公始霸。 ¶ 三十一年,¶ 莊公卒,¶ 子釐公夷立。¶ 釐公九年卒,¶ 子昭公班立。¶ 昭公六年,¶ 齊桓公敗蔡,¶ 遂至楚召陵。¶ 九年,¶ 昭公卒,¶ 子共公襄立。 ¶ 共公十六年,¶ 初,晉公子重耳其亡過曹,¶ 曹君無禮,¶ 欲觀其駢脅。¶ 釐負羈諫,¶ 不聽,¶ 私善於重耳。¶ 二十一年,¶ 晉文公重耳伐曹,¶ 虜共公以歸,¶ 令軍毋入釐負羈之宗族閭。¶ 或說晉文公曰:¶ 「昔齊桓公會諸侯,¶ 復異姓;¶ 令君囚曹君,¶ 滅同姓,¶ 何以令於諸侯?」¶ 晉乃復歸共公。 ¶ 二十五年,¶ 晉文公卒。¶ 三十五年,¶ 共公卒,¶ 子文公壽立。¶ 文公二十三年卒,¶ 子宣公彊立。¶ 宣公十七年卒,¶ 弟成公負芻立。 ¶ 成公三年,¶ 晉厲公伐曹,¶ 虜成公以歸,¶ 已復釋之。¶ 五年,¶ 晉欒書、¶ 中行偃使程滑弒其君厲公。¶ 二十三年,¶ 成公卒,¶ 子武公勝立。¶ 武公二十六年,¶ 楚公子棄疾弒其君靈王代立。¶ 二十七年,¶ 武公卒,¶ 子平公須立。¶ 平公四年卒,¶ 子悼公午立。¶ 是歲,¶ 宋、衛、¶ 陳、鄭皆火。 ¶ 悼公八年,¶ 宋景公立。¶ 九年,¶ 悼公朝于宋,¶ 宋囚之;¶ 曹立其弟野,¶ 是為聲公。¶ 悼公死於宋,¶ 歸葬。 ¶ 聲公五年,¶ 平公弟通弒聲公代立,¶ 是為隱公。¶ 隱公四年,¶ 聲公弟露弒隱公代立,¶ 是為靖公。¶ 靖公四年卒,¶ 子伯陽立。 ¶ 伯陽三年,¶ 國人有夢眾君子立于社宮,¶ 謀欲亡曹;¶ 曹叔振鐸止之,¶ 請待公孫彊,¶ 許之。¶ 旦,求之曹,¶ 無此人。¶ 夢者戒其子曰:¶ 「我亡,¶ 爾聞公孫彊為政,¶ 必去曹,¶ 無離曹禍。」¶ 及伯陽即位,¶ 好田弋之事。¶ 六年,¶ 曹野人公孫彊亦好田弋,¶ 獲白鴈而獻之,¶ 且言田弋之說,¶ 因訪政事。¶ 伯陽大說之,¶ 有寵,¶ 使為司城以聽政。¶ 夢者之子乃亡去。 ¶ 公孫彊言霸說於曹伯。¶ 十四年,¶ 曹伯從之,¶ 乃背晉于宋。¶ 宋景公伐之,¶ 晉人不救。¶ 十五年,¶ 宋滅曹,¶ 執曹伯陽及公孫彊以歸而殺之。¶ 曹遂絕其祀。 ¶ 太史公曰:¶ 余尋曹共公之不用僖負羈,¶ 乃乘軒者三百人,¶ 知唯德之不建。¶ 及振鐸之夢,¶ 豈不欲引曹之祀者哉?¶ 如公孫彊不脩厥政,¶ 叔鐸之祀忽諸。 ¶ 4.6《陳𣏌世家第六》 ¶ 陳胡公滿者,¶ 虞帝舜之後也。¶ 昔舜為庶人時,¶ 堯妻之二女,¶ 居于媯汭,¶ 其後因為氏姓,¶ 姓媯氏。¶ 舜已崩,¶ 傳禹天下,¶ 而舜子商均為封國。¶ 夏后之時,¶ 或失或續。¶ 至于周武王克殷紂,¶ 乃復求舜後,¶ 得媯滿,¶ 封之於陳,¶ 以奉帝舜祀,¶ 是為胡公。 ¶ 胡公卒,¶ 子申公犀侯立。¶ 申公卒,¶ 弟相公皋羊立。¶ 相公卒,¶ 立申公子突,¶ 是為孝公。¶ 孝公卒,¶ 子慎公圉戎立。¶ 慎公當周厲王時。¶ 慎公卒,¶ 子幽公寧立。 ¶ 幽公十二年,¶ 周厲王奔于彘。 ¶ 二十三年,¶ 幽公卒,¶ 子釐公孝立。¶ 釐公六年,¶ 周宣王即位。¶ 三十六年,¶ 釐公卒,¶ 子武公靈立。¶ 武公十五年卒,¶ 子夷公說立。¶ 是歲,¶ 周幽王即位。¶ 夷公三年卒,¶ 弟平公燮立。¶ 平公七年,¶ 周幽王為犬戎所殺,¶ 周東徙。¶ 秦始列為諸侯。 ¶ 二十三年,¶ 平公卒,¶ 子文公圉立。 ¶ 文公元年,¶ 取蔡女,¶ 生子佗。¶ 十年,¶ 文公卒,¶ 長子桓公鮑立。 ¶ 桓公二十三年,¶ 魯隱公初立。¶ 二十六年,¶ 衛殺其君州吁。¶ 三十三年,¶ 魯弒其君隱公。 ¶ 三十八年正月甲戌己丑,¶ 桓公鮑卒。¶ 桓公弟佗,¶ 其母蔡女,¶ 故蔡人為佗殺五父及桓公太子免而立佗,¶ 是為厲公。¶ 桓公病而亂作,¶ 國人分散,¶ 故再赴。 ¶ 厲公二年,¶ 生子敬仲完。¶ 周太史過陳,¶ 陳厲公使似《周易》筮之,¶ 卦得《觀》之《否》:¶ 「是為觀國之光,¶ 利用賓于王。¶ 此其代陳有國乎?¶ 不在此,¶ 其在異國?¶ 非此其身,¶ 在其子孫。¶ 若在異國,¶ 必姜姓。¶ 姜姓,¶ 太嶽之後。¶ 物莫能兩大,¶ 陳衰,¶ 此其昌乎?」 ¶ 厲公取蔡女,¶ 蔡女與蔡人亂,¶ 厲公數如蔡淫。¶ 七年,¶ 厲公所殺桓公太子免之三弟,¶ 長曰躍,¶ 中曰林,¶ 少曰杵臼,¶ 共令蔡人誘厲公以好女,¶ 與蔡人共殺厲公而立躍,¶ 是為利公。¶ 利公者,¶ 桓公子也。¶ 利公立五月卒,¶ 立中弟林,¶ 是為莊公。¶ 莊公七年卒,¶ 少弟杵臼立,¶ 是為宣公。 ¶ 宣公三年,¶ 楚武王卒,¶ 楚始彊。¶ 十七年,¶ 周惠王娶陳女為后。 ¶ 二十一年,¶ 宣公後有嬖姬生子款,¶ 欲立之,¶ 乃殺其太子禦寇。¶ 禦寇素愛厲公子完,¶ 完懼禍及己,¶ 乃奔齊。¶ 齊桓公欲使陳完為卿,¶ 完曰:¶ 「羈旅之臣,¶ 幸得免負檐,¶ 君之惠也,¶ 不敢當高位。」¶ 桓公使為工正。¶ 齊懿仲欲妻陳敬仲,¶ 卜之,¶ 占曰:¶ 「是謂鳳皇于飛,¶ 和鳴鏘鏘。¶ 有媯之後,¶ 將育于姜。¶ 五世其昌,¶ 並于正卿。¶ 八世久後,¶ 莫之與京。」 ¶ 三十七年,¶ 齊桓公伐蔡,¶ 蔡敗;¶ 南侵楚,¶ 至召陵,¶ 還過陳。¶ 陳大夫轅濤塗惡其過陳,¶ 詐齊令出東道。¶ 東道惡,¶ 桓公怒,¶ 執陳轅濤塗。¶ 是歲,¶ 晉獻公殺其太子申生。 ¶ 四十五年,¶ 宣公卒,¶ 子款立,¶ 是為穆公。¶ 穆公五年,¶ 齊桓公卒。¶ 十六年,¶ 晉文公敗楚師于城濮。¶ 是歲,¶ 穆公卒,¶ 子共公朔立。¶ 共公六年,¶ 楚太子商臣弒其父成王代立,¶ 是為穆王。¶ 十一年,¶ 秦穆公卒。¶ 十八年,¶ 共公卒,¶ 子靈公平國立。 ¶ 靈公元年,¶ 楚莊王即位。¶ 六年,¶ 楚伐陳。¶ 十年,¶ 陳及楚平。 ¶ 十四年,¶ 靈公與其大夫孔寧、¶ 儀行父皆通於夏姬,¶ 衷其衣以戲於朝。¶ 泄冶諫曰:¶ 「君臣淫亂,¶ 民何效焉?」¶ 靈公以告二子,¶ 二子請殺泄冶,¶ 公弗禁,¶ 遂殺泄冶。¶ 十五年,¶ 靈公與二子飲於夏氏。¶ 公戲二子曰:¶ 「徵舒似汝。」¶ 二子曰:¶ 「亦似公。」¶ 徵舒怒。¶ 靈公罷酒出,¶ 徵舒伏弩廄門射殺靈公。¶ 孔寧、¶ 儀行父皆奔楚,¶ 靈公太子午奔晉。¶ 徵舒自立為陳侯。¶ 徵舒,¶ 故陳大夫也。¶ 夏姬,¶ 御叔之妻,¶ 舒之母也。 ¶ 成公元年冬,¶ 楚莊王為夏徵舒殺靈公,¶ 率諸侯伐陳。¶ 謂陳曰:¶ 「無驚,¶ 吾誅徵舒而已。」¶ 已誅徵舒,¶ 因縣陳而有之,¶ 群臣畢賀。¶ 申叔時使於齊來還,¶ 獨不賀。¶ 莊王問其故,¶ 對曰:¶ 「鄙語有之,¶ 牽牛徑人田,¶ 田主奪之牛。¶ 徑則有罪矣,¶ 奪之牛,¶ 不亦甚乎?¶ 今王以徵舒為賊弒君,¶ 故徵兵諸侯,¶ 以義伐之,¶ 已而取之,¶ 以利其地,¶ 則後何以令於天下!¶ 是以不賀。」¶ 莊王曰:¶ 「善。」¶ 乃迎陳靈公太子午於晉而立之,¶ 復君陳如故,¶ 是為成公。¶ 孔子讀史記至楚復陳,¶ 曰:¶ 「賢哉楚莊王!¶ 輕千乘之國而重一言。」 ¶ 八年,¶ 楚莊王卒。¶ 二十九年,¶ 陳倍楚盟。¶ 三十年,¶ 楚共王伐陳。¶ 是歲,¶ 成公卒,¶ 子哀公弱立。¶ 楚以陳喪,¶ 罷兵去。 ¶ 哀公三年,¶ 楚圍陳,¶ 復釋之。¶ 二十八年,¶ 楚公子圍弒其君郟敖自立,¶ 為靈王。 ¶ 三十四年,¶ 初,哀公娶鄭,¶ 長姬生悼太子師,¶ 少姬生偃。¶ 二嬖妾,¶ 長妾生留,¶ 少妾生勝。¶ 留有寵哀公,¶ 哀公屬之其弟司徒招。¶ 哀公病,¶ 三月,¶ 招殺悼太子,¶ 立留為太子。¶ 哀公怒,¶ 欲誅招,¶ 招發兵圍守哀公,¶ 哀公自經殺。¶ 招卒立留為陳君。¶ 四月,¶ 陳使使赴楚。¶ 楚靈王聞陳亂,¶ 乃殺陳使者,¶ 使公子棄疾發兵伐陳,¶ 陳君留奔鄭。¶ 九月,¶ 楚圍陳。¶ 十一月,¶ 滅陳。¶ 使棄疾為陳公。 ¶ 招之殺悼太子也,¶ 太子之子名吳,¶ 出奔晉。¶ 晉平公問太史趙曰:¶ 「陳遂亡乎?」¶ 對曰:¶ 「陳,¶ 顓頊之族。¶ 陳氏得政於齊,¶ 乃卒亡。¶ 自幕至于瞽瞍,¶ 無違命。¶ 舜重之以明德。¶ 至於遂,¶ 世世守之。¶ 及胡公,¶ 周賜之姓,¶ 使祀虞帝。¶ 且盛德久後,¶ 必百世祀。¶ 虞之世未也,¶ 其在齊乎?」 ¶ 楚靈王滅陳五歲,¶ 楚公子棄疾弒靈王代立,¶ 是為平王。¶ 平王初立,¶ 欲得和諸侯,¶ 乃求故陳悼太子師之子吳,¶ 立為陳侯,¶ 是為惠公。¶ 惠公立,¶ 探續哀公卒時年而為元,¶ 空籍五歲矣。 ¶ 十年,¶ 陳火。¶ 十五年,¶ 吳王僚使公子光伐陳,¶ 取胡、¶ 沈而去。¶ 二十八年,¶ 吳王闔閭與子胥敗楚入郢。¶ 是年,¶ 惠公卒,¶ 子懷公柳立。 ¶ 懷公元年,¶ 吳破楚,¶ 在郢,¶ 召陳侯。¶ 陳侯欲往,¶ 大夫曰:¶ 「吳新得意;¶ 楚王雖亡,¶ 與陳有故,¶ 不可倍。」¶ 懷公乃以疾謝吳。¶ 四年,¶ 吳復召懷公。¶ 懷公恐,¶ 如吳。¶ 吳怒其前不往,¶ 留之,¶ 因卒吳。¶ 陳乃立懷公之子越,¶ 是為湣公。 ¶ 湣公六年,¶ 孔子適陳。¶ 吳王夫差伐陳,¶ 取三邑而去。¶ 十三年,¶ 吳復來伐陳,¶ 陳告急楚,¶ 楚昭王來救,¶ 軍於城父,¶ 吳師去。¶ 是年,¶ 楚昭王卒於城父。¶ 時孔子在陳。¶ 十五年,¶ 宋滅曹。¶ 十六年,¶ 吳王夫差伐齊,¶ 敗之艾陵,¶ 使人召陳侯。¶ 陳侯恐,¶ 如吳。¶ 楚伐陳。¶ 二十一年,¶ 齊田常弒其君簡公。¶ 二十三年,¶ 楚之白公勝殺令尹子西、¶ 子綦,¶ 襲惠王。¶ 葉公攻敗白公,¶ 白公自殺。 ¶ 二十四年,¶ 楚惠王復國,¶ 以兵北伐,¶ 殺陳湣公,¶ 遂滅陳而有之。¶ 是歲,¶ 孔子卒。𣏌 ¶ 東樓公者,¶ 夏后禹之後苗裔也。¶ 殷時或封或絕。¶ 周武王克殷紂,¶ 求禹之後,¶ 得東樓公,¶ 封之於𣏌,¶ 以奉夏后氏祀。 ¶ 東樓公生西樓公,¶ 西樓公生題公,¶ 題公生謀娶公。¶ 謀娶公當周厲王時。¶ 謀娶公生武公。¶ 武公立四十七年卒,¶ 子靖公立。¶ 靖公二十三年卒,¶ 子共公立。¶ 共公八年卒,¶ 子德公立。¶ 德公十八年卒,¶ 弟桓公姑容立。¶ 桓公十七年卒,¶ 子孝公匄立。¶ 孝公十七年卒,¶ 弟文公益姑立。¶ 文公十四年卒,¶ 弟平公鬱立。¶ 平公十八年卒,¶ 子悼公成立。¶ 悼公十二年卒,¶ 子隱公乞立。¶ 七月,¶ 隱公弟遂弒隱公自立,¶ 是為釐公。¶ 釐公十九年卒,¶ 子湣公維立。¶ 湣公十五年,¶ 楚惠王滅陳。¶ 十六年,¶ 湣公弟閼路弒湣公代立,¶ 是為哀公。¶ 哀公立十年卒,¶ 湣公子敕立,¶ 是為出公。¶ 出公十二年卒,¶ 子簡公春立。¶ 立一年,¶ 楚惠王之四十四年,¶ 滅𣏌。𣏌¶ 後陳亡三十四年。𣏌 ¶ 小微,¶ 其事不足稱述。 ¶ 舜之後,¶ 周武王封之陳,¶ 至楚惠王滅之,¶ 有世家言。¶ 禹之後,¶ 周武王封之𣏌,¶ 楚惠王滅之,¶ 有世家言。¶ 契之後為殷,¶ 殷有本紀言。¶ 殷破,¶ 周封其後於宋,¶ 齊湣王滅之,¶ 有世家言。¶ 后稷之後為周,¶ 秦昭王滅之,¶ 有本紀言。¶ 皋陶之後,¶ 或封英、¶ 六,楚穆王滅之,¶ 無譜。¶ 伯夷之後,¶ 至周武王復封於齊,¶ 曰太公望,¶ 陳氏滅之,¶ 有世家言。¶ 伯翳之後,¶ 至周平王時封為秦,¶ 項羽滅之,¶ 有本紀言。¶ 垂、益、¶ 夔、龍,¶ 其後不知所封,¶ 不見也。¶ 右十一人者,¶ 皆唐虞之際名有功德臣也;¶ 其五人之後皆至帝王,¶ 餘乃為顯諸侯。¶ 滕、薛、¶ 騶,夏、¶ 殷、周之閒封也,¶ 小,不足齒列,¶ 弗論也。 ¶ 周武王時,¶ 侯伯尚千餘人。¶ 及幽、¶ 厲之後,¶ 諸侯力攻相并。¶ 江、黃、¶ 胡、沈之屬,¶ 不可勝數,¶ 故弗采著于傳云。 ¶ 太史公曰:¶ 舜之德可謂至矣!¶ 禪位於夏,¶ 而後世血食者歷三代。¶ 及楚滅陳,¶ 而田常得政於齊,¶ 卒為建國,¶ 百世不絕,¶ 苗裔茲茲,¶ 有土者不乏焉。¶ 至禹,¶ 於周則𣏌,¶ 微甚,¶ 不足數也。¶ 楚惠王滅𣏌,¶ 其後越王句踐興。 ¶ 4.7《衛康叔世家第七》 ¶ 衛康叔名封,¶ 周武王同母少弟也。¶ 其次尚有冉季,¶ 冉季最少。 ¶ 武王已克殷紂,¶ 復以殷餘民封紂子武庚祿父,¶ 比諸侯,¶ 以奉其先祀勿絕。¶ 為武庚未集,¶ 恐其有賊心,¶ 武王乃令其管叔、¶ 蔡叔傅相武庚祿父,¶ 以和其民。¶ 武王既崩,¶ 成王少。¶ 周公旦代成王治,¶ 當國。¶ 管叔、¶ 蔡叔疑周公,¶ 乃與武庚祿父作亂,¶ 欲攻成周。¶ 周公旦以成王命興師伐殷,¶ 殺武庚禒父、¶ 管叔,¶ 於蔡叔,¶ 以武庚殷餘民封康叔為衛君,¶ 居河、¶ 淇閒故商墟。 ¶ 周公旦懼康叔齒少,¶ 乃申告康叔曰:¶ 「必求殷之賢人君子長者,¶ 問其先殷所以興,¶ 所以亡,¶ 而務愛民。」¶ 告以紂所以亡者以淫於酒,¶ 酒之失,¶ 婦人是用,¶ 故紂之亂自此始。¶ 為《梓材》,¶ 示君子可法則。¶ 故謂之《康誥》、¶ 《酒誥》、¶ 《梓材》以命之。¶ 康叔之國,¶ 既以此命,¶ 能和集其民,¶ 民大說。 ¶ 成王長,¶ 用事,¶ 舉康叔為周司寇,¶ 賜衛寶祭器,¶ 以章有德。 ¶ 康叔卒,¶ 子康伯代立。¶ 康伯卒,¶ 子考伯立。¶ 考伯卒,¶ 子嗣伯立。¶ 嗣伯卒,¶ 子𢈻伯立。𢈻¶ 伯卒,¶ 子靖伯立。¶ 靖伯卒,¶ 子貞伯立。¶ 貞伯卒,¶ 子頃侯立。 ¶ 頃侯厚賂周夷王,¶ 夷王命衛為侯。¶ 頃侯立十二年卒,¶ 子釐侯立。 ¶ 釐侯十三年,¶ 周厲王出犇于彘,¶ 共和行政焉。¶ 二十八年,¶ 周宣王立。 ¶ 四十二年,¶ 釐侯卒,¶ 太子共伯餘立為君。¶ 共伯弟和有寵於釐侯,¶ 多予之賂;¶ 和以其賂賂士,¶ 以襲攻共伯於墓上,¶ 共伯入釐侯羡自殺。¶ 衛人因葬之釐侯旁,¶ 謚曰共伯,¶ 而立和為衛侯,¶ 是為武公。 ¶ 武公即位,¶ 修康叔之政,¶ 百姓和集。¶ 四十二年,¶ 犬戎殺周幽王,¶ 武公將兵往佐周平戎,¶ 甚有功,¶ 周平王命武公為公。¶ 五十五年,¶ 卒,子莊公揚立。 ¶ 莊公五年,¶ 取齊女為夫人,¶ 好而無子。¶ 又取陳女為夫人,¶ 生子,¶ 蚤死。¶ 陳女女弟亦幸於莊公,¶ 而生子完。¶ 完母死,¶ 莊公令夫人齊女子之,¶ 立為太子。¶ 莊公有寵妾,¶ 生子州吁。¶ 十八年,¶ 州吁長,¶ 好兵,¶ 莊公使將。¶ 石碏諫莊公曰:¶ 「庶子好兵,¶ 使將,¶ 亂自此起。」¶ 不聽。¶ 二十三年,¶ 莊公卒,¶ 太子完立,¶ 是為桓公。 ¶ 桓公二年,¶ 弟州吁驕奢,¶ 桓公絀之,¶ 州吁出犇。¶ 十二年,¶ 鄭伯弟段攻其兄,¶ 不勝,¶ 亡,而州吁求與之友。¶ 十六年,¶ 州吁收聚衛亡人以襲殺桓公,¶ 州吁自立為衛君。¶ 為鄭伯弟段欲伐鄭請宋、¶ 陳、蔡與俱,¶ 三國皆許州吁。¶ 州吁新立,¶ 好兵,¶ 弒桓公,¶ 衛人皆不愛。¶ 石碏乃因桓公母家於陳,¶ 詳為善州吁。¶ 至鄭郊,¶ 石碏與陳侯共謀,¶ 使右宰醜進食,¶ 因殺州吁于濮,¶ 而迎桓公弟晉於邢而立之,¶ 是為宣公。 ¶ 宣公七年,¶ 魯弒其君隱公。¶ 九年,¶ 宋督弒其君殤公,¶ 及孔父。¶ 十年,¶ 晉曲沃莊伯弒其君哀侯。 ¶ 十八年,¶ 初,宣公愛夫人夷姜,¶ 夷姜生子伋,¶ 以為太子,¶ 而令右公子傅之。¶ 右公子為太子取齊女,¶ 未入室,¶ 而宣公見所欲為太子婦者好,¶ 說而自取之,¶ 更為太子取他女。¶ 宣公得齊女,¶ 生子壽、¶ 子朔,¶ 令左公子傅之。¶ 太子伋母死,¶ 宣公正夫人與朔共讒惡太子伋。¶ 宣公自以其奪太子妻也,¶ 心惡太子,¶ 欲廢之。¶ 及聞其惡,¶ 大怒,¶ 乃使太子伋於齊而令盜遮界上殺之,¶ 與太子白旄,¶ 而告界盜見持白旄者殺之。¶ 且行,¶ 子朔之兄壽,¶ 太子異母弟也,¶ 知朔之惡太子而君欲殺之,¶ 乃謂太子曰:¶ 「界盜見太子白旄,¶ 即殺太子,¶ 太子可毋行。」¶ 太子曰:¶ 「逆父命求生,¶ 不可。」¶ 遂行。¶ 壽見太子不止,¶ 乃盜其白旄而先馳至界。¶ 界盜見其驗,¶ 即殺之。¶ 壽已死,¶ 而太子伋又至,¶ 謂盜曰:¶ 「所當殺乃我也。」¶ 盜并殺太子伋,¶ 以報宣公。¶ 宣公乃以子朔為太子。¶ 十九年,¶ 宣公卒,¶ 太子朔立,¶ 是為惠公。 ¶ 左右公子不平朔之立也,¶ 惠公四年,¶ 左右公子怨惠公之讒殺前太子伋而代立,¶ 乃作亂,¶ 攻惠公,¶ 立太子伋之弟黔牟為君,¶ 惠公犇齊。 ¶ 衛君黔牟立八年,¶ 齊襄公率諸侯奉王命共伐衛,¶ 納衛惠公,¶ 誅左右公子。¶ 衛君黔牟犇于周,¶ 惠公復立。¶ 惠公立三年出亡,¶ 亡八年復入,¶ 與前通年凡十三年矣。 ¶ 二十五年,¶ 惠公怨周之容舍黔牟,¶ 與燕伐周。¶ 周惠王犇溫,¶ 衛、燕立惠王弟穨為王。¶ 二十九年,¶ 鄭復納惠王。¶ 三十一年,¶ 惠公卒,¶ 子懿公赤立。 ¶ 懿公即位,¶ 好鶴,¶ 淫樂奢侈。¶ 九年,¶ 翟伐衛,¶ 衛懿公欲發兵,¶ 兵或畔。¶ 大臣言曰:¶ 「君好鶴,¶ 鶴可令擊翟。」¶ 翟於是遂入,¶ 殺懿公。 ¶ 懿公之立也,¶ 百姓大臣皆不服。¶ 自懿公父惠公朔之讒殺太子伋代立至於懿公,¶ 常欲敗之,¶ 卒滅惠公之後而更立黔牟之弟昭伯頑之子申為君,¶ 是為戴公。 ¶ 戴公申元年卒。¶ 齊桓公以衛數亂,¶ 乃率諸侯伐翟,¶ 為衛築楚丘,¶ 立戴公弟燬為衛君,¶ 是為文公。¶ 文公以亂故犇齊,¶ 齊人入之。 ¶ 初,¶ 翟殺懿公也,¶ 衛人憐之,¶ 思復立宣公前死太子伋之後,¶ 伋子又死,¶ 而代伋死者子壽又無子。¶ 太子伋同母弟二人:¶ 其一曰黔牟,¶ 黔牟嘗代惠公為君,¶ 八年復去;¶ 其二曰昭伯。¶ 昭伯、¶ 黔牟皆已前死,¶ 故立昭伯子申為戴公。¶ 戴公卒,¶ 復立其弟燬為文公。 ¶ 文公初立,¶ 輕賦平罪,¶ 身自勞,¶ 與百姓同苦,¶ 以收衛民。 ¶ 十六年,¶ 晉公子重耳過,¶ 無禮。¶ 十七年,¶ 齊桓公卒。¶ 二十五年,¶ 文公卒,¶ 子成公鄭立。 ¶ 成公三年,¶ 晉欲假道於衛救宋,¶ 成公不許。¶ 晉更從南河度,¶ 救宋。¶ 徵師於衛,¶ 衛大夫欲許,¶ 成公不肯。¶ 大夫元咺攻成公,¶ 成公出犇。¶ 晉文公重耳伐衛,¶ 分其地予宋,¶ 討前過無禮及不救宋患也。¶ 衛成公遂出犇陳。¶ 二歲,¶ 如周求入,¶ 與晉文公會。¶ 晉使人鴆衛成公,¶ 成公私於周主鴆,¶ 令薄,¶ 得不死。¶ 已而周為請晉文公,¶ 卒入之衛,¶ 而誅元咺,¶ 衛君瑕出犇。¶ 七年,¶ 晉文公卒。¶ 十二年,¶ 成公朝晉襄公。¶ 十四年,¶ 秦穆公卒。¶ 二十六年,¶ 齊邴歜弒其君懿公。¶ 三十五年,¶ 成公卒,¶ 子穆公遬立。 ¶ 穆公二年,¶ 楚莊王伐陳,¶ 殺夏徵舒。¶ 三年,¶ 楚莊王圍鄭,¶ 鄭降,¶ 復釋之。¶ 十一年,¶ 孫良夫救魯伐齊,¶ 復得侵地。¶ 穆公卒,¶ 子定公臧立。¶ 定公十二年卒,¶ 子獻公衎立。 ¶ 獻公十三年,¶ 公令師曹教宮妾鼓琴,¶ 妾不善,¶ 曹笞之。¶ 妾以幸惡曹於公,¶ 公亦笞曹三百。¶ 十八年,¶ 獻公戒孫文子。¶ 甯惠子食,¶ 皆往。¶ 日旰不召,¶ 而去射鴻於囿。¶ 二子從之,¶ 公不釋射服與之言。¶ 二子怒,¶ 如宿。¶ 孫文子子數侍公飲,¶ 使師曹歌《巧言》之卒章。¶ 師曹又怒公之嘗笞三百,¶ 乃歌之,¶ 欲以怒孫文子,¶ 報衛獻公。¶ 文子語蘧伯玉,¶ 伯玉曰:¶ 「臣不知也。」¶ 遂攻出獻公。¶ 獻公犇齊,¶ 齊置衛獻公於聚邑。¶ 孫文子、¶ 甯惠子共立定公弟秋為衛君,¶ 是為殤公。 ¶ 殤公秋立,¶ 封孫文子林父於宿。¶ 十二年,¶ 甯喜與孫林父爭寵相惡,¶ 殤公使甯喜攻孫林父。¶ 林父犇晉,¶ 復求入故衛獻公。¶ 獻公在齊,¶ 齊景公聞之,¶ 與衛獻公如晉求入。¶ 晉為伐衛,¶ 誘與盟。¶ 衛殤公會晉平公,¶ 平公執殤公與甯喜而復入衛獻公。¶ 獻公亡在外十二年而入。 ¶ 獻公後元年,¶ 誅甯喜。 ¶ 三年,¶ 吳延陵季子使過衛,¶ 見蘧伯玉、¶ 史鰌,¶ 曰:¶ 「衛多君子,¶ 其國無故。」¶ 過宿,¶ 孫林父為擊磬,¶ 曰:¶ 「不樂,¶ 音大悲,¶ 使衛亂乃此矣。」¶ 是年,¶ 獻公卒,¶ 子襄公惡立。 ¶ 襄公六年,¶ 楚靈王會諸侯,¶ 襄公稱病不往。 ¶ 九年,¶ 襄公卒。¶ 初,襄公有賤妾,¶ 幸之,¶ 有身,¶ 夢有人謂曰:¶ 「我康叔也,¶ 令若子必有衛,¶ 名而子曰¶ 『元』。」¶ 妾怪之,¶ 問孔成子。¶ 成子曰:¶ 「康叔者,¶ 衛祖也。」¶ 及生子,¶ 男也,¶ 以告襄公。¶ 襄公曰:¶ 「天所置也。」¶ 名之曰元。¶ 襄公夫人無子,¶ 於是乃立元為嗣,¶ 是為靈公。 ¶ 靈公五年,¶ 朝晉昭公。¶ 六年,¶ 楚公子棄疾弒靈王自立,¶ 為平王。¶ 十一年,¶ 火。 ¶ 三十八年,¶ 孔子來,¶ 祿之如魯。¶ 後有隙,¶ 孔子去。¶ 後復來。 ¶ 三十九年,¶ 太子蒯聵與靈公夫人南子有惡,¶ 欲殺南子。¶ 蒯聵與其徒戲陽遬謀,¶ 朝,使殺夫人。¶ 戲陽後悔,¶ 不果。¶ 蒯聵數目之,¶ 夫人覺之,¶ 懼,呼曰:¶ 「太子欲殺我!」¶ 靈公怒,¶ 太子蒯聵犇宋,¶ 已而之晉趙氏。 ¶ 四十二年春,¶ 靈公游于郊,¶ 令子郢僕。¶ 郢,靈公少子也,¶ 字子南。¶ 靈公怨太子出犇,¶ 謂郢曰:¶ 「我將立若為後。」¶ 郢對曰:¶ 「郢不足以辱社稷,¶ 君更圖之。」¶ 夏,靈公卒,¶ 夫人命子郢為太子,¶ 曰:¶ 「此靈公命也。」¶ 郢曰:¶ 「亡人太子蒯聵之子輒在也,¶ 不敢當。」¶ 於是衛乃以輒為君,¶ 是為出公。 ¶ 六月乙酉,¶ 趙簡子欲入蒯聵,¶ 乃令陽虎詐命衛十餘人衰絰歸,¶ 簡子送蒯聵。¶ 衛人聞之,¶ 發兵擊蒯聵。¶ 蒯聵不得入,¶ 入宿而保,¶ 衛人亦罷兵。 ¶ 出公輒四年,¶ 齊田乞弒其君孺子。¶ 八年,¶ 齊鮑子弒其君悼公。 ¶ 孔子自陳入衛。¶ 九年,¶ 孔文子問兵於仲尼,¶ 仲尼不對。¶ 其後魯迎仲尼,¶ 仲尼反魯。 ¶ 十二年,¶ 初,孔圉文子取太子蒯聵之姊,¶ 生悝。¶ 孔氏之豎渾良夫美好,¶ 孔文子卒,¶ 良夫通於悝母。¶ 太子在宿,¶ 悝母使良夫於太子。¶ 太子與良夫言曰:¶ 「苟能入我國,¶ 報子以乘軒,¶ 免子三死,¶ 毋所與。」¶ 與之盟,¶ 許以悝母為妻。¶ 閏月,¶ 良夫與太子入,¶ 舍孔氏之外圃。¶ 昏,二人蒙衣而乘,¶ 宦者羅御,¶ 如孔氏。¶ 孔氏之老欒甯問之,¶ 稱姻妾以告。¶ 遂入,¶ 適伯姬氏。¶ 既食,¶ 悝母杖戈而先,¶ 太子與五人介,¶ 輿猳從之。¶ 伯姬劫悝於廁,¶ 彊盟之,¶ 遂劫以登臺。¶ 欒甯將飲酒,¶ 炙未熟,¶ 聞亂,¶ 使告仲由。¶ 召護駕乘車,¶ 行爵食炙,¶ 奉出公輒犇魯。 ¶ 仲由將入,¶ 遇子羔將出,¶ 曰:¶ 「門已閉矣。」¶ 子路曰:¶ 「吾姑至矣。」¶ 子羔曰:¶ 「不及,¶ 莫踐其難。」¶ 子路曰:¶ 「食焉不辟其難。」¶ 子羔遂出。¶ 子路入,¶ 及門,¶ 公孫敢闔門,¶ 曰:¶ 「毋入為也!」¶ 子路曰:¶ 「是公孫也?¶ 求利而逃其難。¶ 由不然,¶ 利其祿,¶ 必救其患。」¶ 有使者出,¶ 子路乃得入。¶ 曰:¶ 「太子焉用孔悝?¶ 雖殺之,¶ 必或繼之。」¶ 且曰:¶ 「太子無勇。¶ 若燔臺,¶ 必舍孔叔。」¶ 太子聞之,¶ 懼,下石乞、¶ 盂黶敵子路,¶ 以戈擊之,¶ 割纓。¶ 子路曰:¶ 「君子死,¶ 冠不免。」¶ 結纓而死。¶ 孔子聞衛亂,¶ 曰:¶ 「嗟乎!¶ 柴也其來乎?¶ 由也其死矣。」¶ 孔悝竟立太子蒯聵,¶ 是為莊公。 ¶ 莊公蒯聵者,¶ 出公父也,¶ 居外,¶ 怨大夫莫迎立。¶ 元年即位,¶ 欲盡誅大臣,¶ 曰:¶ 「寡人居外久矣,¶ 子亦嘗聞之乎?」¶ 群臣欲作亂,¶ 乃止。 ¶ 二年,¶ 魯孔丘卒。 ¶ 三年,¶ 莊公上城,¶ 見戎州。¶ 曰:¶ 「戎虜何為是?」¶ 戎州病之。¶ 十月,¶ 戎州告趙簡子,¶ 簡子圍衛。¶ 十一月,¶ 莊公出犇,¶ 衛人立公子斑師為衛君。¶ 齊伐衛,¶ 虜斑師,¶ 更立公子起為衛君。 ¶ 衛君起元年,¶ 衛石曼尃逐其君起,¶ 起犇齊。¶ 衛出公輒自齊復歸立。¶ 初,出公立十二年亡,¶ 亡在外四年復入。¶ 出公後元年,¶ 賞從亡者。¶ 立二十一年卒,¶ 出公季父黔攻出公子而自立,¶ 是為悼公。 ¶ 悼公五年卒,¶ 子敬公弗立。¶ 敬公十九年卒,¶ 子昭公糾立。¶ 是時三晉彊,¶ 衛如小侯,¶ 屬之。 ¶ 昭公六年,¶ 公子亹弒之代立,¶ 是為懷公。¶ 懷公十一年,¶ 公子穨弒懷公而代立,¶ 是為,¶ 慎公。¶ 慎公父,¶ 公子適;¶ 適父,¶ 敬公也。¶ 慎公四十二年卒,¶ 子聲公訓立。¶ 聲公十一年卒,¶ 子成侯遫立。 ¶ 成侯十一年,¶ 公孫鞅入秦。¶ 十六年,¶ 衛更貶號曰侯。 ¶ 二十九年,¶ 成侯卒,¶ 子平侯立。¶ 平侯八年卒,¶ 子嗣君立。 ¶ 嗣君五年,¶ 更貶號曰君,¶ 獨有濮陽。 ¶ 四十二年卒,¶ 子懷君立。¶ 懷君三十一年,¶ 朝魏,¶ 魏囚殺懷君。¶ 魏更立嗣君弟,¶ 是為元君。¶ 元君為魏壻,¶ 故魏立之。¶ 元君十四年,¶ 秦拔魏東地,¶ 秦初置東郡,¶ 更徙衛野王縣,¶ 而并濮陽為東郡。¶ 二十五年,¶ 元君卒,¶ 子君角立。 ¶ 君角九年,¶ 秦并天下,¶ 立為始皇帝。¶ 二十一年,¶ 二世廢君角為庶人,¶ 衛絕祀。 ¶ 太史公曰:¶ 余讀世家言,¶ 至於宣公之太子以婦見誅,¶ 弟壽爭死以相讓,¶ 此與晉太子申生不敢明驪姬之過同,¶ 俱惡傷父之志。¶ 然卒死亡,¶ 何其悲也!¶ 或父子相殺,¶ 兄弟相滅,¶ 亦獨何哉? ¶ 4.8《宋微子世家第八》 ¶ 微子開者,¶ 殷帝乙之首子而帝紂之庶兄也。¶ 紂既立,¶ 不明,¶ 淫亂於政,¶ 微子數諫,¶ 紂不聽。¶ 及祖伊以周西伯昌之修德,¶ 滅𨸒國,¶ 懼禍至,¶ 以告紂。¶ 紂曰:¶ 「我生不有命在天乎?¶ 是何能為!」¶ 於是微子度紂終不可諫,¶ 欲死之,¶ 及去,¶ 未能自決,¶ 乃問於太師、¶ 少師曰:¶ 「殷不有治政,¶ 不治四方。¶ 我祖遂陳於上,¶ 紂沈湎於酒,¶ 婦人是用,¶ 亂敗湯德於下。¶ 殷既小大好草竊姦宄,¶ 卿士師師非度,¶ 皆有罪辜,¶ 乃無維獲,¶ 小民乃並興,¶ 相為敵讎。¶ 今殷其典喪!¶ 若涉水無津涯。¶ 殷遂喪,¶ 越至于今。」¶ 曰:¶ 「太師,¶ 少師,¶ 我其發出往?¶ 吾家保于喪?¶ 今女無故告予,¶ 顛躋,¶ 如之何其?」¶ 太師若曰:¶ 「王子,¶ 天篤下菑亡殷國,¶ 乃毋畏畏,¶ 不用老長。¶ 今殷民乃陋淫神祇之祀。¶ 今誠得治國,¶ 國治身死不恨。¶ 為死,¶ 終不得治,¶ 不如去。」¶ 遂亡。 ¶ 箕子者,¶ 紂親戚也。¶ 紂始為象箸,¶ 箕子歎曰:¶ 「彼為象箸,¶ 必為玉桮;¶ 為桮,¶ 則必思遠方珍怪之物而御之矣。¶ 輿馬宮室之漸自此始,¶ 不可振也。」¶ 紂為淫泆,¶ 箕子諫,¶ 不聽。¶ 人或曰:¶ 「可以去矣。」¶ 箕子曰:¶ 「為人臣諫不聽而去,¶ 是彰君之惡而自說於民,¶ 吾不忍為也。」¶ 乃被髮詳狂而為奴。¶ 遂隱而鼓琴以自悲,¶ 故傳之曰《箕子操》。 ¶ 王子比干者,¶ 亦紂之親戚也。¶ 見箕子諫不聽而為奴,¶ 則曰:¶ 「君有過而不以死爭,¶ 則百姓何辜!」¶ 乃直言諫紂。¶ 紂怒曰:¶ 「吾聞聖人之心有七𡫀,¶ 信有諸乎?」¶ 乃遂殺王子比干,¶ 刳視其心。 ¶ 微子曰:¶ 「父子有骨肉,¶ 而臣主以義屬。¶ 故父有過,¶ 子三諫不聽,¶ 則隨而號之;¶ 人臣三諫不聽,¶ 則其義可以去矣。」¶ 於是太師、¶ 少師乃勸微子去,¶ 遂行。 ¶ 周武王代紂克殷,¶ 微子乃持其祭器造於軍門,¶ 肉袒面縛,¶ 左牽羊,¶ 右把茅,¶ 膝行而前以告。¶ 於是武王乃釋微子,¶ 復其位如故。 ¶ 武王封紂子武庚祿父以續殷祀,¶ 使管叔、¶ 蔡叔傅相之。 ¶ 武王既克殷,¶ 訪問箕子。 ¶ 武王曰:¶ 「於乎!¶ 維天陰定下民,¶ 相和其居,¶ 我不知其帝倫所序。」 ¶ 箕子對曰:¶ 「在昔鯀陻鴻水,¶ 汩陳其五行,¶ 帝乃震怒,¶ 不從鴻範九等,¶ 常倫所斁。¶ 鯀則殛死,¶ 禹乃嗣興。¶ 天乃錫禹鴻範九等,¶ 常倫所序。」 ¶ 「初一曰五行;¶ 二曰五事;¶ 三曰八政;¶ 四曰五紀;¶ 五曰皇極;¶ 六曰三德;¶ 七曰稽疑;¶ 八曰庶徵;¶ 九曰嚮用五福,¶ 畏用六極。 ¶ 「五行:¶ 一曰水,¶ 二曰火,¶ 三曰木,¶ 四曰金,¶ 五曰土。¶ 水曰潤下,¶ 火曰炎上,¶ 木曰曲直,¶ 金曰從革,¶ 土曰稼穡。¶ 潤下作鹹,¶ 炎上作苦,¶ 曲直作酸,¶ 從革作辛,¶ 稼穡作甘。 ¶ 「五事,¶ 一曰貌,¶ 二曰言,¶ 三曰視,¶ 四曰聽,¶ 五曰思。¶ 貌曰恭,¶ 言曰從,¶ 視曰明,¶ 聽曰聰,¶ 思曰睿。¶ 恭作肅,¶ 從作治,¶ 明作智,¶ 聰作謀,¶ 睿作聖。 ¶ 「八政:¶ 一曰食,¶ 二曰貨,¶ 三曰祀,¶ 四曰司空,¶ 五曰司徒,¶ 六曰司寇,¶ 七曰賓,¶ 八曰師。 ¶ 「五紀:¶ 一曰歲,¶ 二曰月,¶ 三曰日,¶ 四曰星辰,¶ 五曰曆數。 ¶ 「皇極:¶ 皇建其有極,¶ 斂時五福,¶ 用傅錫其庶民,¶ 維時其庶民于女極,¶ 錫女保極。¶ 凡厥庶民,¶ 毋有淫朋,¶ 人毋有比德,¶ 維皇作極。¶ 凡厥庶民,¶ 有猷有為有守,¶ 女則念之。¶ 不協于極,¶ 不離于咎,¶ 皇則受之。¶ 而安而色,¶ 曰予所好德,¶ 女則錫之福。¶ 時人斯其維皇之極。¶ 毋侮鰥寡而畏高明。¶ 人之有能有為,¶ 使羞其行,¶ 而國其昌。¶ 凡厥正人,¶ 既富方穀。¶ 女不能使有好于而家,¶ 時人斯其辜。¶ 于其毋好,¶ 女雖錫之福,¶ 其作女用咎。¶ 毋偏毋頗,¶ 遵王之義。¶ 毋有作好,¶ 遵王之道。¶ 毋有作惡,¶ 遵王之路。¶ 毋偏毋黨,¶ 王道蕩蕩。¶ 毋黨毋偏,¶ 王道平平。¶ 毋反毋側,¶ 王道正直。¶ 會其有極,¶ 歸其有極。¶ 曰王極之傅言,¶ 是夷是訓,¶ 于帝其順。¶ 凡厥庶民,¶ 極之傅言,¶ 是順是行,¶ 以近天子之光。¶ 曰天子作民父母,¶ 以為天下王。 ¶ 「三德:¶ 一曰正直,¶ 二曰剛克,¶ 三曰柔克。¶ 平康正直,¶ 彊不友剛克,¶ 內友柔克,¶ 沈漸剛克,¶ 高明柔克。¶ 維辟作福,¶ 維辟作威,¶ 維辟玉食。¶ 臣無有作福作威玉食。¶ 臣有作福作威玉食,¶ 其害于而家,¶ 凶于而國,¶ 人用側頗辟,¶ 民用僭忒。 ¶ 「稽疑:¶ 擇建立卜筮人。¶ 乃命卜筮,¶ 曰雨,¶ 曰濟,¶ 曰涕,¶ 曰霧,¶ 曰克,¶ 曰貞,¶ 曰悔,¶ 凡七。¶ 卜五,¶ 占之用二,¶ 衍貣。¶ 立時人為卜筮,¶ 三人占則從二人之言。¶ 女則有大疑,¶ 謀及女心,¶ 謀及卿士,¶ 謀及庶人,¶ 謀及卜筮。¶ 女則從,¶ 龜從,¶ 筮從,¶ 卿士從,¶ 庶民從,¶ 是之謂大同,¶ 而身其康彊,¶ 而子孫其逢吉。¶ 女則從,¶ 龜從,¶ 筮從,¶ 卿士逆,¶ 庶民逆,¶ 吉。卿士從,¶ 龜從,¶ 筮從,¶ 女則逆,¶ 庶民逆,¶ 吉。庶民從,¶ 龜從,¶ 筮從,¶ 女則逆,¶ 卿士逆,¶ 吉。女則從,¶ 龜從,¶ 筮逆,¶ 卿士逆,¶ 庶民逆,¶ 作內吉,¶ 作外凶。¶ 龜筮共違于人,¶ 用靜吉,¶ 用作凶。 ¶ 「庶徵:¶ 曰雨,¶ 曰陽,¶ 曰奧,¶ 曰寒,¶ 曰風,¶ 曰時。¶ 五者來備,¶ 各以其序,¶ 庶草繁廡。¶ 一極備,¶ 凶。一極亡,¶ 凶。曰休徵:¶ 曰肅,¶ 時雨若;¶ 曰治,¶ 時暘若;¶ 曰知,¶ 時奧若;¶ 曰謀,¶ 時寒若;¶ 曰聖,¶ 時風若。¶ 曰咎徵:¶ 曰狂,¶ 常雨若;¶ 曰僭,¶ 常暘若;¶ 曰舒,¶ 常奧若;¶ 曰急,¶ 常寒若;¶ 曰霧,¶ 常風若。¶ 王眚維歲,¶ 卿士維月,¶ 師尹維日。¶ 歲月日時毋易,¶ 百穀用成,¶ 治用明,¶ 畯民用章,¶ 家用平康。¶ 日月歲時既易,¶ 百穀用不成,¶ 治用昏不明,¶ 畯民用微,¶ 家用不寧。¶ 庶民維星,¶ 星有好風,¶ 星有好雨。¶ 日月之行,¶ 有冬有夏。¶ 月之從星,¶ 則以風雨。 ¶ 「五福:¶ 一曰壽,¶ 二曰富,¶ 三曰康寧,¶ 四曰攸好德,¶ 五曰考終命。¶ 六極:¶ 一曰凶短折,¶ 二曰疾,¶ 三曰憂,¶ 四曰貧,¶ 五曰惡,¶ 六曰弱。」 ¶ 於是武王乃封箕子於朝鮮而不臣也。 ¶ 其後箕子朝周,¶ 過故殷虛,¶ 感宮室毀壞,¶ 生禾黍,¶ 箕子傷之,¶ 欲哭則不可,¶ 欲泣為其近婦人,¶ 乃作《麥秀之詩》以歌詠之。¶ 其詩曰:¶ 「麥秀漸漸兮,¶ 禾黍油油。¶ 彼狡僮兮,¶ 不與我好兮!」¶ 所謂狡童者,¶ 紂也。¶ 殷民聞之,¶ 皆為流涕。 ¶ 武王崩,¶ 成王少,¶ 周公旦代行政當國。¶ 管、蔡疑之,¶ 乃與武庚作亂,¶ 欲襲成王、¶ 周公。¶ 周公既承成王命誅武庚,¶ 殺管叔,¶ 放蔡叔,¶ 乃命微子開代殷後,¶ 奉其先祀,¶ 作《微子之命》以申之,¶ 國于宋。¶ 微子故能仁賢,¶ 乃代武庚,¶ 故殷之餘民甚戴愛之。 ¶ 微子開卒,¶ 立其弟衍,¶ 是為微仲。¶ 微仲卒,¶ 子宋公稽立。¶ 宋公稽卒,¶ 子丁公申立。¶ 丁公申卒,¶ 子湣公共立。¶ 湣公共卒,¶ 弟煬公熙立。¶ 煬公即位,¶ 湣公子鮒祀弒煬公而自立,¶ 曰¶ 「我當立」,¶ 是為厲公。¶ 厲公卒,¶ 子釐公舉立。 ¶ 釐公十七年,¶ 周厲王出奔彘。 ¶ 二十八年,¶ 釐公卒,¶ 子惠公覵立。¶ 惠公四年,¶ 周宣王即位。¶ 三十年,¶ 惠公卒,¶ 子哀公立。¶ 哀公元年卒,¶ 子戴公立。 ¶ 戴公二十九年,¶ 周幽王為犬戎所殺,¶ 秦始列為諸侯。 ¶ 三十四年,¶ 戴公卒,¶ 子武公司空立。¶ 武公生女為魯惠公夫人,¶ 生魯桓公。¶ 十八年,¶ 武公卒,¶ 子宣公力立。 ¶ 宣公有太子與夷。¶ 十九年,¶ 宣公病,¶ 讓其弟和,¶ 曰:¶ 「父死子繼,¶ 兄死弟及,¶ 天下通義也。¶ 我其立和。」¶ 和亦三讓而受之。¶ 宣公卒,¶ 弟和立,¶ 是為穆公。 ¶ 穆公九年,¶ 病,召大司馬孔父謂曰:¶ 「先君宣公舍太子與夷而立我,¶ 我不敢忘。¶ 我死,¶ 必立與夷也。」¶ 孔父曰:¶ 「群臣皆願立公子馮。」¶ 穆公曰:¶ 「毋立馮,¶ 吾不可以負宣公。」¶ 於是穆公使馮出居于鄭。¶ 八月庚辰,¶ 穆公卒,¶ 兄宣公子與夷立,¶ 是為殤公。¶ 君子聞之,¶ 曰:¶ 「宋宣公可謂知人矣,¶ 立其弟以成義,¶ 然卒其子復享之。」 ¶ 殤公元年,¶ 衛公子州吁弒其君完自立,¶ 欲得諸侯,¶ 使告於宋曰:¶ 「馮在鄭,¶ 必為亂,¶ 可與我伐之。」¶ 宋許之,¶ 與伐鄭,¶ 至東門而還。¶ 二年,¶ 鄭伐宋,¶ 以報東門之役。¶ 其後諸侯數來侵伐。 ¶ 九年,¶ 大司馬孔父嘉妻好,¶ 出,道遇太宰華督,¶ 督說,¶ 目而觀之。¶ 督利孔父妻,¶ 乃使人宣言國中曰:¶ 「殤公即位十年耳,¶ 而十一戰,¶ 民苦不堪,¶ 皆孔父為之,¶ 我且殺孔父以寧民。」¶ 是歲,¶ 魯弒其君隱公。¶ 十年,¶ 華督攻殺孔父,¶ 取其妻。¶ 殤公怒,¶ 遂弒殤公,¶ 而迎穆公子馮於鄭而立之,¶ 是為莊公。 ¶ 莊公元年,¶ 華督為相。¶ 九年,¶ 執鄭之祭仲,¶ 要以立突為鄭君。¶ 祭仲許,¶ 竟立突。¶ 十九年,¶ 莊公卒,¶ 子湣公捷立。 ¶ 湣公七年,¶ 齊桓公即位。¶ 九年,¶ 宋水,¶ 魯使臧文仲往弔水。¶ 湣公自罪曰:¶ 「寡人以不能事鬼神,¶ 政不脩,¶ 故水。」¶ 臧文仲善此言。¶ 此言乃公子子魚教湣公也。 ¶ 十年夏,¶ 宋伐魯,¶ 戰於乘丘,¶ 魯生虜宋南宮萬。¶ 宋人請萬,¶ 萬歸宋。¶ 十一年秋,¶ 湣公與南宮萬獵,¶ 因博爭行,¶ 湣公怒,¶ 辱之,¶ 曰:¶ 「始吾敬若;¶ 今若,¶ 魯虜也。」¶ 萬有力,¶ 病此言,¶ 遂以局殺湣公于蒙澤。¶ 大夫仇牧聞之,¶ 以兵造公門。¶ 萬搏牧,¶ 牧齒著門闔死。¶ 因殺太宰華督,¶ 乃更立公子游為君。¶ 諸公子犇蕭,¶ 公子禦說犇亳。¶ 萬弟南宮牛將兵圍亳。¶ 冬,蕭及宋之諸公子共擊殺南宮牛,¶ 弒宋新君游而立湣公弟禦說,¶ 是為桓公。¶ 宋萬犇陳。¶ 宋人請以賂陳。¶ 陳人使婦人飲之醇酒,¶ 以革裹之,¶ 歸宋。¶ 宋人醢萬也。 ¶ 桓公二人,¶ 諸侯伐宋,¶ 至郊而去。¶ 三年,¶ 齊桓公始霸。¶ 二十三年,¶ 迎衛公子燬於齊,¶ 立之,¶ 是為衛文公。¶ 文公女弟為桓公夫人。¶ 秦穆公即位。¶ 三十年,¶ 桓公病,¶ 太子茲甫讓其庶兄目夷為嗣。¶ 桓公義太子意,¶ 竟不聽。¶ 三十一年春,¶ 桓公卒,¶ 太子茲甫立,¶ 是為襄公。¶ 以其庶兄目夷為相。¶ 未葬,¶ 而齊桓公會諸侯于葵丘,¶ 襄公往會。 ¶ 襄公七年,¶ 宋地霣星如雨,¶ 與雨偕下;¶ 六鶂退蜚,¶ 風疾也。 ¶ 八年,¶ 齊桓公卒,¶ 宋欲為盟會。¶ 十二年春,¶ 宋襄公為鹿上之盟,¶ 以求諸侯於楚,¶ 楚人許之。¶ 公子目夷諫曰:¶ 「小國爭盟,¶ 禍也。」¶ 不聽。¶ 秋,諸侯會宋公盟于盂。¶ 目夷曰:¶ 「禍其在此乎?¶ 君欲已甚,¶ 何以堪之!」¶ 於是楚執宋襄公以伐宋。¶ 冬,會于亳,¶ 以釋宋公。¶ 子魚曰:¶ 「禍猶未也。」¶ 十三年夏,¶ 宋伐鄭。¶ 子魚曰:¶ 「禍在此矣。」¶ 秋,楚伐宋以救鄭。¶ 襄公將戰,¶ 子魚諫曰:¶ 「天之棄商久矣,¶ 不可。」¶ 冬, ¶ 十一月,¶ 襄公與楚成王戰于泓。¶ 楚人未濟,¶ 目夷曰:¶ 「彼眾我寡,¶ 及其未濟擊之。」¶ 公不聽。¶ 已濟未陳,¶ 又曰:¶ 「可擊。」¶ 公曰:¶ 「待其已陳。」¶ 陳成,¶ 宋人擊之。¶ 宋師大敗,¶ 襄公傷股。¶ 國人皆怨公。¶ 公曰:¶ 「君子不困人於阸,¶ 不鼓不成列。」¶ 子魚曰:¶ 「兵以勝為功,¶ 何常言與!¶ 必如公言,¶ 即奴事之耳,¶ 又何戰為?」 ¶ 楚成王已救鄭,¶ 鄭享之;¶ 去而取鄭二姬以歸。¶ 叔瞻曰:¶ 「成王無禮,¶ 其不沒乎?¶ 為禮卒於無別,¶ 有以知其不遂霸也。」 ¶ 是年,¶ 晉公子重耳過宋,¶ 襄公以傷於楚,¶ 欲得晉援,¶ 厚禮重耳以馬二十乘。 ¶ 十四年夏,¶ 襄公病傷於泓而竟卒,¶ 子成公王臣立。 ¶ 成公元年,¶ 晉文公即位。¶ 三年,¶ 倍楚盟親晉,¶ 以有德於文公也。¶ 四年,¶ 楚成王伐宋,¶ 宋告急於晉。¶ 五年,¶ 晉文公救宋,¶ 楚兵去。¶ 九年,¶ 晉文公卒。¶ 十一年,¶ 楚太子商臣弒其父成王代立。¶ 十六年,¶ 秦穆公卒。 ¶ 十七年,¶ 成公卒。¶ 成公弟禦殺太子及大司馬公孫固而自立為君。¶ 宋人共殺君禦而立成公少子杵臼,¶ 是為昭公。 ¶ 昭公四年,¶ 宋敗長翟緣斯於長丘。¶ 七年,¶ 楚莊王即位。 ¶ 九年,¶ 昭公無道,¶ 國人不附。¶ 昭公弟鮑革賢而下士。¶ 先,襄公夫人欲通於公子鮑,¶ 不可,¶ 乃助之施於國,¶ 因大夫華元為右師。¶ 昭公出獵,¶ 夫人王姬使衛伯攻殺昭公杵臼。¶ 弟鮑革立,¶ 是為文公。 ¶ 文公元年,¶ 晉率諸侯伐宋,¶ 責以弒君。¶ 聞文公定立,¶ 乃去。¶ 二年,¶ 昭公子因文公母弟須與武、¶ 繆、戴、¶ 莊、桓之族為亂,¶ 文公盡誅之,¶ 出武、¶ 繆之族。 ¶ 四年春,¶ 楚命鄭伐宋。¶ 宋使華元將,¶ 鄭敗宋,¶ 囚華元。¶ 華元之將戰,¶ 殺羊以食士,¶ 其御羊羹不及,¶ 故怨,¶ 馳入鄭軍,¶ 故宋師敗,¶ 得囚華元。¶ 宋以兵車百乘文馬四百匹贖華元。¶ 未盡入,¶ 華元亡歸宋。 ¶ 十四人,¶ 楚莊王圍鄭。¶ 鄭伯降楚,¶ 楚復釋之。 ¶ 十六年,¶ 楚使過宋,¶ 宋有前仇,¶ 執楚使。¶ 九月,¶ 楚莊王圍宋。¶ 十七年,¶ 楚以圍宋五月不解,¶ 宋城中急,¶ 無食,¶ 華元乃夜私見楚將子反。¶ 子反告莊王。¶ 王問:¶ 「城中何如?」¶ 曰:¶ 「析骨而炊,¶ 易子而食。」¶ 莊王曰:¶ 「誠哉言!¶ 我軍亦有二日糧。」¶ 以信故,¶ 遂罷兵去。 ¶ 二十二年,¶ 文公卒,¶ 子共公瑕立。¶ 始厚葬。¶ 君子譏華元不臣矣。 ¶ 共公十年,¶ 華元善楚將子重,¶ 又善晉將欒書,¶ 兩盟晉楚。¶ 十三年,¶ 共公卒。¶ 華元為右師,¶ 魚石為左師。¶ 司馬唐山攻殺太子肥,¶ 欲殺華元,¶ 華元犇晉,¶ 魚石止之,¶ 至河乃還,¶ 誅唐山。¶ 乃立共公少子成,¶ 是為平公。 ¶ 平公三年,¶ 楚共王拔宋之彭城,¶ 以封宋左師魚石。¶ 四年,¶ 諸侯共誅魚石,¶ 而歸彭城於宋。¶ 三十五年,¶ 楚公子圍弒其君自立,¶ 為靈王。¶ 四十四年,¶ 平公卒,¶ 子元公佐立。 ¶ 元公三年,¶ 楚公子棄疾弒靈王,¶ 自立為平王。¶ 八年,¶ 宋火。¶ 十年,¶ 元公毋信,¶ 詐殺諸公子,¶ 大夫華、¶ 向氏作亂。¶ 楚平王太子建來犇,¶ 見諸華氏相攻亂,¶ 建去如鄭。¶ 十五年,¶ 元公為魯昭公避季氏居外,¶ 為之求入魯,¶ 行道卒,¶ 子景公頭曼立。 ¶ 景公十六年,¶ 魯陽虎來犇,¶ 已復去。¶ 二十五年,¶ 孔子過宋,¶ 宋司馬桓魋惡之,¶ 欲殺孔子,¶ 孔子微服去。¶ 三十年,¶ 曹倍宋,¶ 又倍晉,¶ 宋伐曹,¶ 晉不救,¶ 遂滅曹有之。¶ 三十六年,¶ 齊田常弒簡公。 ¶ 三十七年,¶ 楚惠王滅陳。¶ 熒惑守心。¶ 心,宋之分野也。¶ 景公憂之。¶ 司星子韋曰:¶ 「可移於相。」¶ 景公曰:¶ 「相,¶ 吾之股肱。」¶ 曰:¶ 「可移於民。」¶ 景公曰:¶ 「君者待民。」¶ 曰:¶ 「可移於歲。」¶ 景公曰:¶ 「歲饑民困,¶ 吾誰為君!」¶ 子韋曰:¶ 「天高聽卑。¶ 君有君人之言三,¶ 熒惑宜有動。」¶ 於是候之,¶ 果徙三度。 ¶ 六十四年,¶ 景公卒。¶ 宋公子特攻殺太子而自立,¶ 是為昭公。¶ 昭公者,¶ 元公之曾庶孫也。¶ 昭公父公孫糾,¶ 糾父公子褍秦,¶ 褍秦即元公少子也。¶ 景公殺昭公父糾,¶ 故昭公怨殺太子而自立。 ¶ 昭公四十七年卒,¶ 子悼公購由立。¶ 悼公八年卒,¶ 子休公田立。¶ 休公田二十三年卒,¶ 子辟公辟兵立。¶ 辟公三年卒,¶ 子剔成立。¶ 剔成四十一年,¶ 剔成弟偃攻襲剔成,¶ 剔成敗奔齊,¶ 偃自立為宋君。 ¶ 君偃十一年,¶ 自立為王。¶ 東敗齊,¶ 取五城;¶ 南敗楚,¶ 取地三百里;¶ 西敗魏軍,¶ 乃與齊、¶ 魏為敵國。¶ 盛血以韋囊,¶ 縣而射之,¶ 命曰¶ 「射天」。¶ 淫於酒婦人。¶ 群臣諫者輒射之。¶ 於是諸侯皆曰¶ 「桀宋」。¶ 「宋其復為紂所為,¶ 不可不誅」。¶ 告齊伐宋。¶ 王偃立四十七年,¶ 齊湣王與魏、¶ 楚伐宋、¶ 殺王偃,¶ 遂滅宋而三分其地。 ¶ 太史公曰:¶ 孔子稱¶ 「微子去之,¶ 箕子為之奴,¶ 比干諫而死,¶ 殷有三仁焉。」¶ 《春秋》譏宋之亂自宣公廢太子而立弟,¶ 國以不寧者十世。¶ 襄公之時,¶ 修行仁義,¶ 欲為盟主。¶ 其大夫正考父美之,¶ 故追道契、¶ 湯、高宗,¶ 殷所以興,¶ 作《商頌》。¶ 襄公既敗於泓,¶ 而君子或以為多,¶ 傷中國闕禮義,¶ 襃之也,¶ 宋襄之有禮讓也。 ¶ 4.9《晉世家第九》 ¶ 晉唐叔虞者,¶ 周武王子而成王弟。¶ 初,武王與叔虞母會時,¶ 夢天謂武王曰:¶ 「余命女生子,¶ 名虞,¶ 余與之唐。」¶ 及生子,¶ 文在其手曰¶ 「虞」¶ 故遂因命之曰虞。 ¶ 武王崩,¶ 成王立,¶ 唐有亂,¶ 周公誅滅唐。¶ 成王與叔虞戲,¶ 削桐葉為珪以與叔虞,¶ 曰:¶ 「以此封若。」¶ 史佚因請擇日立叔虞。¶ 成王曰:¶ 「吾與之戲耳。」¶ 史佚曰:¶ 「天子無戲言。¶ 言則史書之,¶ 禮成之,¶ 樂歌之。」¶ 於是遂封叔虞於唐。¶ 唐在河、¶ 汾之東,¶ 方百里,¶ 故曰唐叔虞。¶ 姓姬氏,¶ 字子于。 ¶ 唐叔子燮,¶ 是為晉侯。¶ 晉侯子寧族,¶ 是為武侯。¶ 武侯之子服人,¶ 是為成侯。¶ 成侯子福,¶ 是為厲侯。¶ 厲侯之子宜臼,¶ 是為靖侯。¶ 靖侯已來,¶ 年紀可推。¶ 自唐叔至靖侯五世,¶ 無其年數。 ¶ 靖侯十七年,¶ 周厲王迷惑暴虐,¶ 國人作亂,¶ 厲王出奔于彘,¶ 大臣行政,¶ 故曰:¶ 「共和」。 ¶ 十八年,¶ 靖侯卒,¶ 子釐侯司徒立。¶ 釐侯十四年,¶ 周宣王初立。¶ 十八年,¶ 釐侯卒,¶ 子獻侯籍立。¶ 獻侯十一年卒,¶ 子穆侯費王立。 ¶ 穆侯四年,¶ 取齊女姜氏為夫人。¶ 七年,¶ 伐條。¶ 生太子仇。¶ 十年,¶ 伐千畝,¶ 有功。¶ 生少子,¶ 名曰成師。¶ 晉人師服曰:¶ 「異哉,¶ 君之命子也!¶ 太子曰仇,¶ 仇者讎也。¶ 少子曰成師,¶ 成師大號,¶ 成之者也。¶ 名,自命也;¶ 物,自定也。¶ 今適庶名反逆,¶ 此後晉其能毋亂乎?」 ¶ 二十七年,¶ 穆侯卒,¶ 弟殤叔自立,¶ 太子仇出奔。¶ 殤叔三年,¶ 周宣王崩。¶ 四年,¶ 穆侯太子仇率其徒襲殤叔而立,¶ 是為文侯。 ¶ 文侯十年,¶ 周幽王無道,¶ 犬戎殺幽王,¶ 周東徙。¶ 而秦襄公始列為諸侯。 ¶ 三十五年,¶ 文侯仇卒,¶ 子昭侯伯立。 ¶ 昭侯元年,¶ 封文侯弟成師于曲沃。¶ 曲沃邑大於翼。¶ 翼,晉君都邑也。¶ 成師封曲沃,¶ 號為桓叔。¶ 靖侯庶孫欒賓相桓叔。¶ 桓叔是時年五十八矣,¶ 好德,¶ 晉國之眾皆附焉。¶ 君子曰:¶ 「晉之亂其在曲沃矣。¶ 末大於本而得民心,¶ 不亂何待!」 ¶ 七年,¶ 晉大臣潘父弒其君昭侯而迎曲沃桓叔。¶ 桓叔欲入晉,¶ 晉人發兵攻桓叔。¶ 桓叔敗,¶ 還歸曲沃。¶ 晉人共立昭侯子平為君,¶ 是為孝侯。¶ 誅潘父。 ¶ 孝侯八年,¶ 曲沃桓叔卒,¶ 子鱓代桓叔,¶ 是為曲沃莊伯。¶ 孝侯十五年,¶ 曲沃莊伯弒其君晉孝侯于翼。¶ 晉人攻曲沃莊伯,¶ 莊伯復入曲沃。¶ 晉人復立孝侯子郄為君,¶ 是為鄂侯。 ¶ 鄂侯二人,¶ 魯隱公初立。 ¶ 鄂侯六年卒。¶ 曲沃莊伯聞晉鄂侯卒,¶ 乃興兵伐晉。¶ 周平王使虢公將兵伐曲沃莊伯,¶ 莊伯走保曲沃。¶ 晉人共立鄂侯子光,¶ 是為哀侯。 ¶ 哀侯二年,¶ 曲沃莊伯卒,¶ 子稱代莊伯立,¶ 是為曲沃武公。¶ 哀侯六年,¶ 魯弒其君隱公。¶ 哀侯八年,¶ 晉侵陘廷。¶ 陘廷與曲沃武公謀,¶ 九年,¶ 伐晉于汾旁,¶ 虜哀侯。¶ 晉人乃立哀侯子小子為君,¶ 是為小子侯。 ¶ 小子元年,¶ 曲沃武公使韓萬殺所虜晉哀侯。¶ 曲沃益彊,¶ 晉無如之何。 ¶ 晉小子之四年,¶ 曲沃武公誘召晉小子殺之。¶ 周桓王使虢仲伐曲沃武公,¶ 武公入于曲沃,¶ 乃立晉哀侯弟緡為晉侯。 ¶ 晉侯緡四年,¶ 宋執鄭祭仲而立突為鄭君。¶ 晉侯十九年,¶ 齊人管至父弒其君襄公。 ¶ 晉侯二十八年,¶ 齊桓公始霸。¶ 曲沃武公伐晉侯緡,¶ 滅之,¶ 盡以其寶器賂獻于周釐王。¶ 釐王命曲沃武公為晉君,¶ 列為諸侯,¶ 於是盡併晉地而有之。 ¶ 曲沃武公已即位三十七年矣,¶ 更號曰晉武公。¶ 晉武公始都晉國,¶ 前即位曲沃,¶ 通年三十八年。 ¶ 武公稱者,¶ 先晉穆侯曾孫也,¶ 曲沃桓叔孫也。¶ 桓叔者,¶ 始封曲沃。¶ 武公,¶ 莊伯子也。¶ 自桓叔初封曲沃以至武公滅晉也,¶ 凡六十七歲,¶ 而卒代晉為諸侯。¶ 武公代晉二歲,¶ 卒。與曲沃通年,¶ 即位凡三十九年而卒。¶ 子獻公詭諸立。 ¶ 獻公元年,¶ 周惠王弟穨攻惠王,¶ 惠王出奔,¶ 居鄭之櫟邑。 ¶ 五年,¶ 伐驪戎,¶ 得驪姬、¶ 驪姬弟,¶ 俱愛幸之。 ¶ 八年,¶ 士蒍說公曰:¶ 「故晉之群公子多,¶ 不誅,¶ 亂且起。」¶ 乃使盡殺諸公子,¶ 而城聚都之,¶ 命曰絳,¶ 始都絳。¶ 九年,¶ 晉群公子既亡奔虢,¶ 虢以其故再伐晉,¶ 弗克。¶ 十年,¶ 晉欲伐虢,¶ 士蒍曰:¶ 「且待其亂。」 ¶ 十二年,¶ 驪姬生奚齊。¶ 獻公有意廢太子,¶ 乃曰:¶ 「曲沃吾先祖宗廟所在,¶ 而蒲邊秦,¶ 屈邊翟,¶ 不使諸子居之,¶ 我懼焉。」¶ 於是使太子申生居曲沃,¶ 公子重耳居蒲,¶ 公子夷吾居屈。¶ 獻公與驪姬子奚齊居絳。¶ 晉國以此知太子不立也。¶ 太子申生,¶ 其母齊桓公女也,¶ 曰齊姜,¶ 早死。¶ 申生同母女弟為秦穆公夫人。¶ 重耳母,¶ 翟之狐氏女也。¶ 夷吾母,¶ 重耳母女弟也。¶ 獻公子八人,¶ 而太子申生、¶ 重耳、¶ 夷吾皆有賢行。¶ 及得驪姬,¶ 乃遠此三子。 ¶ 十六年,¶ 晉獻公作二軍。¶ 公將上軍,¶ 太子申生將下軍,¶ 趙夙御戎,¶ 畢萬為右,¶ 伐滅霍,¶ 滅魏,¶ 滅耿。¶ 還,為太子城曲沃,¶ 賜趙夙耿,¶ 賜畢萬魏,¶ 以為大夫。¶ 士蒍曰:¶ 「太子不得立矣。¶ 分之都城,¶ 而位以卿,¶ 先為之極,¶ 又安得立!¶ 不如逃之,¶ 無使罪至。¶ 為吳太伯,¶ 不亦可乎,¶ 猶有令名。」¶ 太子不從。¶ 卜偃曰:¶ 「畢萬之後必大。¶ 萬,盈數也;¶ 魏,大名也。¶ 以是始賞,¶ 天開之矣。¶ 天子曰兆民,¶ 諸侯曰萬民,¶ 今命之大,¶ 以從盈數,¶ 其必有眾。」¶ 初,畢萬卜仕於晉國,¶ 遇《屯》之《比》。¶ 辛廖占之曰:¶ 「吉。¶ 屯固比入,¶ 吉孰大焉。¶ 其後必蕃昌。」 ¶ 十七年,¶ 晉侯使太子申生伐東山。¶ 里克諫獻公曰:¶ 「太子奉冢祀社稷之粢盛,¶ 以朝夕視君膳者也,¶ 故曰冢子。¶ 君行則守,¶ 有守則從,¶ 從曰撫軍,¶ 守曰監國,¶ 古之制也。¶ 夫率師,¶ 專行謀也;¶ 誓軍旅,¶ 君與國政之所圖也:¶ 非太子之事也。¶ 師在制命而已,¶ 稟命則不威,¶ 專命則不孝,¶ 故君之嗣適不可以帥師。¶ 君失其官,¶ 率師不威,¶ 將安用之?」¶ 公曰:¶ 「寡人有子,¶ 未知其太子誰立。」¶ 里克不對而退,¶ 見太子。¶ 太子曰:¶ 「吾其廢乎?」¶ 里克曰:¶ 「太子勉之!¶ 教以軍旅,¶ 不共是懼,¶ 何故廢乎?¶ 且子懼不孝,¶ 毋懼不得立。¶ 修己而不責人,¶ 則免於難。」¶ 太子帥師,¶ 公衣之偏衣,¶ 佩之金玦。¶ 里克謝病,¶ 不從太子。¶ 太子遂伐東山。 ¶ 十九年,¶ 獻公曰:¶ 「始吾先君莊伯、¶ 武公之誅晉亂,¶ 而虢常助晉伐我,¶ 又匿晉亡公子,¶ 果為亂。¶ 弗誅,¶ 後遺子孫憂。」¶ 乃使荀息以屈產之乘假道於虞。¶ 虞假道,¶ 遂伐虢,¶ 取其下陽以歸。 ¶ 獻公私謂驪姬曰:¶ 「吾欲廢太子,¶ 以奚齊代之。」¶ 驪姬泣曰:¶ 「太子之立,¶ 諸侯皆已知之,¶ 而數將兵,¶ 百姓附之,¶ 柰何以賤妾之故廢適立庶?¶ 君必行之,¶ 妾自殺也。」¶ 驪姬詳譽太子,¶ 而陰令人譖惡太子,¶ 而欲立其子。 ¶ 二十一年,¶ 驪姬謂太子曰:¶ 「君夢見齊姜,¶ 太子速祭曲沃,¶ 歸釐於君。」¶ 太子於是祭其母齊姜於曲沃,¶ 上其薦胙於獻公。¶ 獻公時出獵,¶ 置胙於宮中。¶ 驪姬使人置毒藥胙中。¶ 居二日,¶ 獻公從獵來還,¶ 宰人上胙獻公,¶ 獻公欲饗之。¶ 驪姬從旁止之,¶ 曰:¶ 「胙所從來遠,¶ 宜試之。」¶ 祭地,¶ 地墳;¶ 與犬,¶ 犬死;¶ 與小臣,¶ 小臣死。¶ 驪姬泣曰:¶ 「太子何忍也!¶ 其父而欲弒代之,¶ 況他人乎?¶ 且君老矣,¶ 旦暮之人,¶ 曾不能待而欲弒之!」¶ 謂獻公曰:¶ 「太子所以然者,¶ 不過以妾及奚齊之故。¶ 妾願子母辟之他國,¶ 若早自殺,¶ 毋徒使母子為太子所魚肉也。¶ 始君欲廢之,¶ 妾猶恨之;¶ 至於今,¶ 妾殊自失於此。」¶ 太子聞之,¶ 奔新城。¶ 獻公怒,¶ 乃誅其傅杜原款。¶ 或謂太子曰:¶ 「為此藥者乃驪姬也,¶ 太子何不自辭明之?」¶ 太子曰:¶ 「吾君老矣,¶ 非驪姬,¶ 寢不安,¶ 食不甘。¶ 即辭之,¶ 君且怒之。¶ 不可。」¶ 或謂太子曰:¶ 「可奔他國。」¶ 太子曰:¶ 「被此惡名以出,¶ 人誰內我?¶ 我自殺耳。」¶ 十二月戊申,¶ 申生自殺於新城。 ¶ 此時重耳、¶ 夷吾來朝。¶ 人或告驪姬曰:¶ 「二公子怨驪姬譖殺太子。」¶ 驪姬恐,¶ 因譖二公子:¶ 「申生之藥胙,¶ 二公子知之。」¶ 二子聞之,¶ 恐,重耳走蒲,¶ 夷吾走屈,¶ 保其城,¶ 自備守。¶ 初,獻公使士蒍為二公子築蒲、¶ 屈城,¶ 弗就。¶ 夷吾以告公,¶ 公怒士蒍。¶ 士蒍謝曰:¶ 「邊城少寇,¶ 安用之?」¶ 退而歌曰:¶ 「狐裘蒙茸,¶ 一國三公,¶ 吾進適從!」¶ 卒就城。¶ 及申生死,¶ 二子亦歸保其城。 ¶ 二十二年,¶ 獻公怒二子不辭而去,¶ 果有謀矣,¶ 乃使兵伐蒲。¶ 蒲人之宦者勃鞮命重耳促自殺。¶ 重耳踰垣,¶ 宦者追斬其衣袪。¶ 重耳遂奔翟。¶ 使人伐屈,¶ 屈城守,¶ 不可下。 ¶ 是歲也,¶ 晉復假道於虞以伐虢。¶ 虞之大夫宮之奇諫虞君曰:¶ 「晉不可假道也,¶ 是且滅虞。」¶ 虞君曰:¶ 「晉我同姓,¶ 不宜伐我。」¶ 宮之奇曰:¶ 「太伯、¶ 虞仲,¶ 太王之子也,¶ 太伯亡去,¶ 是以不嗣。¶ 虢仲、¶ 虢叔,¶ 王季之子也,¶ 為文王卿士,¶ 其記勳在王室,¶ 藏於盟府。¶ 將虢是滅,¶ 何愛于虞?¶ 且虞之親能親於桓、¶ 莊之族乎?¶ 桓、莊之族何罪,¶ 盡滅之。¶ 虞之與虢,¶ 脣之與齒,¶ 脣亡則齒寒。」¶ 虞公不聽,¶ 遂許晉。¶ 宮之奇以其族去虞。¶ 其冬,¶ 晉滅虢,¶ 虢公醜奔周。¶ 還,襲滅虞,¶ 虜虞公及其大夫井伯百里奚以媵秦穆姬,¶ 而修虞祀。¶ 荀息牽曩所遺虞屈產之乘馬奉之獻公,¶ 獻公笑曰:¶ 「馬則吾馬,¶ 齒亦老矣!」 ¶ 二十三年,¶ 獻公遂發賈華等伐屈,¶ 屈潰。¶ 夷吾將奔翟。¶ 冀芮曰:¶ 「不可,¶ 重耳已在矣,¶ 今往,¶ 晉必移兵伐翟,¶ 翟畏晉,¶ 禍且及。¶ 不如走梁,¶ 梁近於秦,¶ 秦彊,¶ 吾君百歲後可以求人焉。」¶ 遂奔梁。¶ 二十五年,¶ 晉伐翟,¶ 翟以重耳故,¶ 亦擊晉於齧桑,¶ 晉兵解而去。 ¶ 當此時,¶ 晉彊,¶ 西有河西,¶ 與秦接境,¶ 北邊翟,¶ 東至河內。 ¶ 驪姬弟生悼子。 ¶ 二十六年夏,¶ 齊桓公大會諸侯於葵丘。¶ 晉獻公病,¶ 行後,¶ 未至,¶ 逢周之宰孔。¶ 宰孔曰:¶ 「齊桓公益驕,¶ 不務德而務遠略,¶ 諸侯弗平。¶ 君弟毋會,¶ 毋如晉何。」¶ 獻公亦病,¶ 復還歸。¶ 病甚,¶ 乃謂荀息曰:¶ 「吾以奚齊為後,¶ 年少,¶ 諸大臣不服,¶ 恐亂起,¶ 子能立之乎?」¶ 荀息曰:¶ 「能。」¶ 獻公曰:¶ 「何以為驗?」¶ 對曰:¶ 「使死者復生,¶ 生者不慚,¶ 為之驗。」¶ 於是遂屬奚齊於荀息。¶ 荀息為相,¶ 主國政。¶ 秋九月,¶ 獻公卒。¶ 里克、¶ 邳鄭欲內重耳,¶ 以三公子之徒作亂,¶ 謂荀息曰:¶ 「三怨將起,¶ 秦、晉輔之,¶ 子將何如?」¶ 荀息曰:¶ 「吾不可負先君言。」¶ 十月,¶ 里克殺奚齊于喪次,¶ 獻公未葬也。¶ 荀息將死之,¶ 或曰不如立奚齊弟悼子而傅之,¶ 荀息立悼子而葬獻公。¶ 十一月,¶ 里克弒悼子于朝,¶ 荀息死之。¶ 君子曰:¶ 「《詩》所謂¶ 『白珪之玷,¶ 猶可磨也,¶ 斯言之玷,¶ 不可為也』,¶ 其荀息之謂乎!¶ 不負其言。」¶ 初,獻公將伐驪戎,¶ 卜曰¶ 「齒牙為禍」。¶ 及破驪戎,¶ 獲驪姬,¶ 愛之,¶ 竟以亂晉。 ¶ 里克等已殺奚齊、¶ 悼子,¶ 使人迎公子重耳於翟,¶ 欲立之。¶ 重耳謝曰:¶ 「負父之命出奔,¶ 父死不得脩人子之禮侍喪,¶ 重耳何敢入!¶ 大夫其更立他子。」¶ 還報里克,¶ 里克使迎夷吾於梁。¶ 夷吾欲往,¶ 呂省、¶ 郤芮曰:¶ 「內猶有公子可立者而外求,¶ 難信。¶ 計非之秦,¶ 輔彊國之威以入,¶ 恐危。」¶ 乃使郤芮厚賂秦,¶ 約曰:¶ 「即得入,¶ 請以晉河西之地與秦。」¶ 及遺里克書曰:¶ 「誠得立,¶ 請遂封子於汾陽之邑。¶ 秦繆公乃發兵送夷吾於晉。¶ 齊桓公聞晉內亂,¶ 亦率諸侯如晉。¶ 秦兵與夷吾亦至晉,¶ 齊乃使隰朋會秦俱入夷吾,¶ 立為晉君,¶ 是為惠公。¶ 齊桓公至晉之高梁而還歸。 ¶ 惠公夷吾元年,¶ 使邳鄭謝秦曰:¶ 「始夷吾以河西地許君,¶ 今幸得入立。¶ 大臣曰:¶ 『地者先君之地,¶ 君亡在外,¶ 何以得擅許秦者?』¶ 寡人爭之弗能得,¶ 故謝秦。」¶ 亦不與里克汾陽邑,¶ 而奪之權。¶ 四月,¶ 周襄王使周公忌父會齊、¶ 秦大夫共禮晉惠公。¶ 惠公以重耳在外,¶ 畏里克為變,¶ 賜里克死。¶ 謂曰:¶ 「微里子寡人不得立。¶ 雖然,¶ 子亦殺二君一大夫,¶ 為子君者不亦難乎?」¶ 里克對曰:¶ 「不有所廢,¶ 君何以興?¶ 欲誅之,¶ 其無辭乎?¶ 乃言為此!¶ 臣聞命矣。」¶ 遂伏劍而死。¶ 於是邳鄭使謝秦未還,¶ 故不及難。 ¶ 晉君改葬恭太子申生。¶ 秋,狐突之下國,¶ 遇申生,¶ 申生與載而告之曰:¶ 「夷吾無禮,¶ 余得請於帝,¶ 將以晉與秦,¶ 秦將祀余。」¶ 狐突對曰:¶ 「臣聞神不食非其宗,¶ 君其祀毋乃絕乎?¶ 君其圖之。」¶ 申生曰:¶ 「諾,¶ 吾將復請帝。¶ 後十日,¶ 新城西偏將有巫者見我焉。」¶ 許之,¶ 遂不見。¶ 及期而往,¶ 復見,¶ 申生告之曰:¶ 「帝許罰有罪矣,¶ 獘於韓。」¶ 兒乃謠曰:¶ 「恭太子更葬矣,¶ 後十四年,¶ 晉亦不昌,¶ 昌乃在兄。」 ¶ 邳鄭使秦,¶ 聞里克誅,¶ 乃說秦繆公曰:¶ 「呂省、¶ 郤稱、¶ 冀芮實為不從。¶ 若重賂與謀,¶ 出晉君,¶ 入重耳,¶ 事必就。」¶ 秦繆公許之,¶ 使人與歸報晉,¶ 厚賂三子。¶ 三子曰:¶ 「幣厚言甘,¶ 此必邳鄭賣我於秦。」¶ 遂殺邳鄭及里克、¶ 邳鄭之黨七輿大夫。¶ 邳鄭子豹奔秦,¶ 言伐晉,¶ 繆公弗聽。 ¶ 惠公之立,¶ 倍秦地及里克,¶ 誅七輿大夫,¶ 國人不附。¶ 二年,¶ 周使召公過禮晉惠公,¶ 惠公禮倨,¶ 召公譏之。 ¶ 四年,¶ 晉饑,¶ 乞糴於秦。¶ 繆公問百里奚,¶ 百里奚曰:¶ 「天菑流行,¶ 國定代有,¶ 救菑恤鄰,¶ 國之道也。¶ 與之。」¶ 邳鄭子豹曰:¶ 「伐之。¶ 繆公曰:¶ 「其君是惡,¶ 其民何罪!」¶ 卒與粟,¶ 自雍屬絳。」 ¶ 五年,¶ 秦饑,¶ 請糴於晉。¶ 晉君謀之,¶ 慶鄭曰:¶ 「以秦得立,¶ 已而倍其地約。¶ 晉饑而秦貸我,¶ 今秦饑請糴,¶ 與之何疑?¶ 而謀之!」¶ 虢射曰:¶ 「往年天以晉賜秦,¶ 秦弗知取而貸我。¶ 今天以秦賜晉,¶ 晉其可以逆天乎?¶ 遂伐之。」¶ 惠公用虢射謀,¶ 不與秦粟,¶ 而發兵且伐秦。¶ 秦大怒,¶ 亦發兵伐晉。 ¶ 六年春,¶ 秦繆公將兵伐晉。¶ 晉惠公謂慶鄭曰:¶ 「秦師深矣,¶ 柰何?」¶ 鄭曰:¶ 「秦內君,¶ 君倍其賂;¶ 晉饑秦輸粟,¶ 秦饑而晉倍之,¶ 乃欲因其饑伐之:¶ 其深不亦宜乎!」¶ 晉卜御右,¶ 慶鄭皆吉。¶ 公曰:¶ 「鄭不孫。」¶ 乃更令步陽御戎,¶ 家僕徒為右,¶ 進兵。¶ 九月壬戌,¶ 秦繆公、¶ 晉惠公合戰韓原。¶ 惠公馬騺不行,¶ 秦兵至,¶ 公窘,¶ 召慶鄭為御。¶ 鄭曰:¶ 「不用卜,¶ 敗不亦當乎!」¶ 遂去。¶ 更令梁繇靡御,¶ 虢射為右,¶ 輅秦繆公。¶ 繆公壯士冒敗晉軍,¶ 晉軍敗,¶ 遂失秦繆公,¶ 反獲晉公以歸。¶ 秦將以祀上帝。¶ 晉君姊為繆公夫人,¶ 衰絰涕泣。¶ 公曰:¶ 「得晉侯將以為樂,¶ 今乃如此。¶ 且吾聞箕子見唐叔之初封,¶ 曰¶ 『其後必當大矣』,¶ 晉庸可滅乎!」¶ 乃與晉侯盟王城而許之歸。¶ 晉侯亦使呂省等報國人曰:¶ 「孤雖得歸,¶ 毋面目見社稷,¶ 卜日立子圉。」¶ 晉人聞之,¶ 皆哭。¶ 秦繆公問呂省:¶ 「晉國和乎?」¶ 對曰:¶ 「不和。¶ 小人懼失君亡親,¶ 不憚立子圉,¶ 曰¶ 『必報讎,¶ 寧事戎、¶ 狄』。¶ 其君子則愛君而知罪,¶ 以待秦命,¶ 曰¶ 『必報德』。¶ 有此二故,¶ 不和。」¶ 於是秦繆公更舍晉惠公,¶ 餽之七牢。¶ 十一月,¶ 歸晉侯。¶ 晉侯至國,¶ 誅慶鄭,¶ 修政教。¶ 謀曰:¶ 「重耳在外,¶ 諸侯多利內之。」¶ 欲使人殺重耳於狄。¶ 重耳聞之,¶ 如齊。 ¶ 八年,¶ 使太子圉質秦。¶ 初,惠公亡在梁,¶ 梁伯以其女妻之,¶ 生一男一女。¶ 梁伯卜之,¶ 男為人臣,¶ 女為人妾,¶ 故名男為圉,¶ 女為妾。 ¶ 十年,¶ 秦滅梁。¶ 梁伯好土功,¶ 治城溝,¶ 民力罷怨,¶ 其眾數相驚,¶ 曰¶ 「秦寇至」,¶ 民恐惑,¶ 秦竟滅之。 ¶ 十三年,¶ 晉惠公病,¶ 內有數子。¶ 太子圉曰:¶ 「吾母家在梁,¶ 梁今秦滅之,¶ 我外輕於秦而內無援於國。¶ 君即不起,¶ 病大夫輕,¶ 更立他公子。」¶ 乃謀與其妻俱亡歸。¶ 秦女曰:¶ 「子一國太子,¶ 辱在此。¶ 秦使婢子侍,¶ 以固子之心。¶ 子亡矣,¶ 我不從子,¶ 亦敢言。」¶ 子圉遂亡歸晉。¶ 十四年九月,¶ 惠公卒,¶ 太子圉立,¶ 是為懷公。 ¶ 子圉之亡,¶ 秦怨之,¶ 乃求公子重耳,¶ 欲內之。¶ 子圉之立,¶ 畏秦之伐也,¶ 乃令國中諸從重耳亡者與期,¶ 期盡不到者盡滅其家。¶ 狐突之子毛及偃從重耳在秦,¶ 弗肯召。¶ 懷公怒,¶ 囚狐突。¶ 突曰:¶ 「臣子事重耳有年數矣,¶ 今召之,¶ 是教之反君也,¶ 何以教之?」¶ 懷公卒殺狐突。¶ 秦繆公乃發兵送內重耳,¶ 使人告欒、¶ 郤之黨為內應,¶ 殺懷公於高梁,¶ 入重耳。¶ 重耳立,¶ 是為文公。 ¶ 晉文公重耳,¶ 晉獻公之子也。¶ 自少好士,¶ 年十七,¶ 有賢士五人:¶ 曰趙衰;¶ 狐偃咎犯,¶ 文公舅也;¶ 賈佗;¶ 先軫;¶ 魏武子。¶ 自獻公為太子時,¶ 重耳固已成人矣。¶ 獻公即位,¶ 重耳年二十一。¶ 獻公十三年,¶ 以驪姬故,¶ 重耳備蒲城守秦。¶ 獻公二十一年,¶ 獻公殺太子申生,¶ 驪姬讒之,¶ 恐,不辭獻公而守蒲城。¶ 獻公二十二年,¶ 獻公使宦者履鞮趣殺重耳。¶ 重耳踰垣,¶ 宦者逐斬其衣袪。¶ 重耳遂奔狄。¶ 狄,其母國也。¶ 是時重耳年四十三。¶ 從此五士,¶ 其餘不名者數十人,¶ 至狄。 ¶ 狄伐咎如,¶ 得二女:¶ 以長女妻重耳,¶ 生伯鯈、¶ 叔劉;¶ 以少女妻趙衰,¶ 生盾。¶ 居狄五歲而晉獻公卒,¶ 里克已殺奚齊、¶ 悼子,¶ 乃使人迎,¶ 欲立重耳。¶ 重耳畏殺,¶ 因固謝,¶ 不敢入。¶ 已而晉更迎其弟夷吾立之,¶ 是為惠公。¶ 惠公七年,¶ 畏重耳,¶ 乃使宦者履鞮與壯士欲殺重耳。¶ 重耳聞之,¶ 乃謀趙衰等曰:¶ 「始吾奔狄,¶ 非以為可用與,¶ 以近易通,¶ 故且休足。¶ 休足久矣,¶ 固願徙之大國。¶ 夫齊桓公好善,¶ 志在霸王,¶ 收恤諸侯。¶ 今聞管仲、¶ 隰朋死,¶ 此亦欲得賢佐,¶ 盍往乎?」¶ 於是遂行。¶ 重耳謂其妻曰:¶ 「待我二十五年不來,¶ 乃嫁。」¶ 其妻笑曰:¶ 「犂二十五年,¶ 吾冢上柏大矣。¶ 雖然,¶ 妾待子。」¶ 重耳居狄凡十二年而去。 ¶ 過衛,¶ 衛文公不禮。¶ 去,過五鹿,¶ 飢而從野人乞食,¶ 野人盛土器中進之。¶ 重耳怒。¶ 趙衰曰:¶ 「土者,¶ 有土也,¶ 君其拜受之。」 ¶ 至齊,¶ 齊桓公厚禮,¶ 而以宗女妻之,¶ 有馬二十乘,¶ 重耳安之。¶ 重耳至齊二歲而桓公卒,¶ 會豎刀等為內亂,¶ 齊孝公之立,¶ 諸侯兵數至。¶ 留齊凡五歲。¶ 重耳愛齊女,¶ 毋去心。¶ 趙衰、¶ 咎犯乃於桑下謀行。¶ 齊女侍者在桑上聞之,¶ 以告其主。¶ 其主乃殺侍者,¶ 勸重耳趣行。¶ 重耳曰:¶ 「人生安樂,¶ 孰知其他!¶ 必死於此,¶ 不能去。」¶ 齊女曰:¶ 「子一國公子,¶ 窮而來此,¶ 數士者以子為命。¶ 子不疾反國,¶ 報勞臣,¶ 而懷女德,¶ 竊為子羞之。¶ 且不求,¶ 何時得功?」¶ 乃與趙衰等謀,¶ 醉重耳,¶ 載以行。¶ 行遠而覺,¶ 重耳大怒,¶ 引戈欲殺咎犯。¶ 咎犯曰:¶ 「殺臣成子,¶ 偃之願也。」¶ 重耳曰:¶ 「事不成,¶ 我食舅氏之肉。」¶ 咎犯曰:¶ 「事不成,¶ 犯肉腥臊,¶ 何足食!」¶ 乃止,¶ 遂行。 ¶ 過曹,¶ 曹共公不禮,¶ 欲觀重耳駢脅。¶ 曹大夫釐負羈曰:¶ 「晉公子賢,¶ 又同姓,¶ 窮來過我,¶ 柰何不禮!」¶ 共公不從其謀。¶ 負羈乃私遺重耳食,¶ 置璧其下。¶ 重耳受其食,¶ 還其璧。 ¶ 去,¶ 過宋。¶ 宋襄公新困兵於楚,¶ 傷於泓,¶ 聞重耳賢,¶ 乃以國禮禮於重耳。¶ 宋司馬公孫固善於咎犯,¶ 曰:¶ 「宋小國新困,¶ 不足以求入,¶ 更之大國。」¶ 乃去。 ¶ 過鄭,¶ 鄭文公弗禮。¶ 鄭叔瞻諫其君曰:¶ 「晉公子賢,¶ 而其從者皆國相,¶ 且又同姓。¶ 鄭之出自厲王,¶ 而晉之出自武王。」¶ 鄭君曰:¶ 「諸侯亡公子過此者眾,¶ 安可盡禮!」¶ 叔瞻曰:¶ 「君不禮,¶ 不如殺之,¶ 且後為國患。」¶ 鄭君不聽。 ¶ 重耳去之楚,¶ 楚成王以適諸侯禮待之,¶ 重耳謝不敢當。¶ 趙衰曰:¶ 「子亡在外十餘年,¶ 小國輕子,¶ 況大國乎?¶ 今楚大國而固遇子,¶ 子其毋讓,¶ 此天開子也。」¶ 遂以客禮見之。¶ 成王厚遇重耳,¶ 重耳甚卑。¶ 成王曰:¶ 「子即反國,¶ 合以報寡人?」¶ 重耳曰:¶ 「羽毛齒角玉帛,¶ 君王所餘,¶ 未知所以報。」¶ 王曰:¶ 「雖然,¶ 何以報不穀?」¶ 重耳曰:¶ 「即不得已,¶ 與君王以兵車會平原廣澤,¶ 請辟王三舍。」¶ 楚將子玉怒曰:¶ 「王遇晉公子至厚,¶ 今重耳言不孫,¶ 請殺之。」¶ 成王曰:¶ 「晉公子賢而困於外久,¶ 從者皆國器,¶ 此天所置,¶ 庸可殺乎?¶ 且言何以易之!」¶ 居楚數月,¶ 而晉太子圉亡秦,¶ 秦怨之;¶ 聞重耳在楚,¶ 乃召之。¶ 成王曰:¶ 「楚遠,¶ 更數國乃至晉。¶ 秦晉接境,¶ 秦君賢,¶ 子其勉行!」¶ 厚送重耳。 ¶ 重耳至秦,¶ 繆公以宗女五人妻重耳,¶ 故子圉妻與往。¶ 重耳不欲受,¶ 司空季子曰:¶ 「其國且伐,¶ 況其故妻乎!¶ 且受以結秦親而求入,¶ 子乃拘小禮,¶ 忘大醜乎!」¶ 遂受。¶ 繆公大歡與重耳飲。¶ 趙衰歌《黍苗》詩。¶ 繆公曰:¶ 「知子欲急反國矣。」¶ 趙衰與重耳下,¶ 再拜曰:¶ 「孤臣之仰君,¶ 如百穀之望時雨。」¶ 是時晉惠公十四年秋。¶ 惠公以九月卒,¶ 子圉立。¶ 十一月,¶ 葬惠公。¶ 十二月,¶ 晉國大夫欒、¶ 郤等聞重耳在秦,¶ 皆陰來勸重耳、¶ 趙衰等反國,¶ 為內應甚眾。¶ 於是秦繆公乃發兵與重耳歸晉。¶ 晉聞秦兵來,¶ 亦發兵拒之。¶ 然皆陰知公子重耳入也。¶ 唯惠公之故貴臣呂、¶ 郤之屬不欲立重耳。¶ 重耳出亡凡十九歲而得入,¶ 時年六十二矣,¶ 晉人多附焉。 ¶ 文公元年春,¶ 秦送重耳至河。¶ 咎犯曰:¶ 「臣從君周旋天下,¶ 過亦多矣。¶ 臣猶知之,¶ 況於君乎?¶ 請從此去矣。」¶ 重耳曰:¶ 「若反國,¶ 所不與子犯共者,¶ 河伯視之!」¶ 乃投璧河中,¶ 以與子犯盟。¶ 是時介子推從,¶ 在船中,¶ 乃笑曰:¶ 「天實開公子,¶ 而子犯以為己功而要市於君,¶ 固足羞也。¶ 吾不忍與同位。」¶ 乃自隱渡河。¶ 秦兵圍令狐,¶ 晉軍于廬柳。¶ 二月辛丑,¶ 咎犯與秦晉大夫盟于郇。¶ 壬寅,¶ 重耳入于晉師。¶ 丙午,¶ 入于曲沃。¶ 丁未,¶ 朝於武宮,¶ 即位為晉君,¶ 是為文公。¶ 群臣皆往。¶ 懷公圉奔高梁。¶ 戊申,¶ 使人殺懷公。 ¶ 懷公故大臣呂省、¶ 郤芮本不附文公,¶ 文公立,¶ 恐誅,¶ 乃欲與其徒謀燒公宮,¶ 殺文公。¶ 文公不知。¶ 始嘗欲殺文公宦者履鞮知其謀,¶ 欲以告文公,¶ 解前罪,¶ 求見文公。¶ 文公不見,¶ 使人讓曰:¶ 「蒲城之事,¶ 女斬予袪。¶ 其後我從狄君獵,¶ 女為惠公來求殺我。¶ 惠公與女期三日至,¶ 而女一日至,¶ 何速也?¶ 女其念之。」¶ 宦者曰:¶ 「臣刀鋸之餘,¶ 不敢以二心事君倍主,¶ 故得罪於君。¶ 君已反國,¶ 其毋蒲、¶ 翟乎?¶ 且管仲射鉤,¶ 桓公以霸。¶ 今刑餘之人以事告而君不見,¶ 禍又且及矣。」¶ 於是見之,¶ 遂以呂、¶ 郤等告文公。¶ 文公欲召呂、¶ 郤,呂、¶ 郤等黨多,¶ 文公恐初入國,¶ 國人賣己,¶ 乃為微行,¶ 會秦繆公於王城,¶ 國人莫知。¶ 三月己丑,¶ 呂、郤等果反,¶ 焚公宮,¶ 不得文公。¶ 文公之衛徒與戰,¶ 呂、郤等引兵欲奔,¶ 秦繆公誘呂、¶ 欲等,¶ 殺之河上,¶ 晉國復而文公得歸。¶ 夏,迎夫人於秦,¶ 秦所與文公妻者卒為夫人。¶ 秦送三千人為衛,¶ 以備晉亂。 ¶ 文公修政,¶ 施惠百姓。¶ 賞從亡者及功臣,¶ 大者封邑,¶ 小者尊爵。¶ 未盡行賞,¶ 周襄王以弟帶難出居鄭地,¶ 來告急晉。¶ 晉初定,¶ 欲發兵,¶ 恐他亂起,¶ 是以賞從亡未至隱者介子推。¶ 推亦不言祿,¶ 祿亦不及。¶ 推曰:¶ 「獻公子九人,¶ 唯君在矣。¶ 惠、懷無親,¶ 外內棄之;¶ 天未絕晉,¶ 必將有主,¶ 主晉祀者,¶ 非君而誰?¶ 天實開之,¶ 二三子以為己力,¶ 不亦誣乎?¶ 竊人之財,¶ 猶曰是盜,¶ 況貪天之功以為己力乎?¶ 下冒其罪,¶ 上賞其姦,¶ 上下相蒙,¶ 難與處矣!」¶ 其母曰:¶ 「盍亦求之,¶ 以死誰懟?」¶ 推曰:¶ 「尤而效之,¶ 罪有甚焉。¶ 且出怨言,¶ 不食其祿。」¶ 母曰:¶ 「亦使知之,¶ 若何?」¶ 對曰:¶ 「言,¶ 身之文也;¶ 身欲隱,¶ 安用文之?¶ 文之,¶ 是求顯也。」¶ 其母曰:¶ 「能如此乎?¶ 與女偕隱。」¶ 至死不復見。 ¶ 介子推從者憐之,¶ 乃懸書宮門曰:¶ 「龍欲上天,¶ 五蛇為輔。¶ 龍已升雲,¶ 四蛇各入其宇,¶ 一蛇獨怨,¶ 終不見處所。」¶ 文公出,¶ 見其書,¶ 曰:¶ 「此介子推也。¶ 吾方憂王室,¶ 未圖其功。」¶ 使人召之,¶ 則亡。¶ 遂求所在,¶ 聞其入緜上山中,¶ 於是文公環緜上山中而封之,¶ 以為介推田,¶ 號曰介山,¶ 「以記吾過,¶ 且旌善人」。 ¶ 從亡賤臣壺叔曰:¶ 「君三行賞,¶ 賞不及臣,¶ 敢請罪。」¶ 文公報曰:¶ 「夫導我以仁義,¶ 防我以德惠,¶ 此受上賞。¶ 輔我以行,¶ 卒以成立,¶ 此受次賞。¶ 矢石之難,¶ 汗馬之勞,¶ 此復受次賞。¶ 若以力事我而無補吾缺者,¶ 此復受次賞。¶ 三賞之後,¶ 故且及子。」¶ 晉人聞之,¶ 皆說。 ¶ 二年春,¶ 秦軍河上,¶ 將入王。¶ 趙衰曰:¶ 「求霸莫如入王尊周。¶ 周晉同姓,¶ 晉不先入王,¶ 後秦入之,¶ 毋以令于天下。¶ 方今尊王,¶ 晉之資也。」¶ 三月甲辰,¶ 晉乃發兵至陽樊,¶ 圍溫,¶ 入襄王于周。¶ 四月,¶ 殺王弟帶。¶ 周襄王賜晉河內陽樊之地。 ¶ 四年,¶ 楚成王及諸侯圍宋,¶ 宋公孫固如晉告急。¶ 先軫曰:¶ 「報施定霸,¶ 於今在矣。」¶ 狐偃曰:¶ 「楚新得曹而初婚於衛,¶ 若伐曹、¶ 衛,楚必救之,¶ 則宋免矣。」¶ 於是晉作三軍。¶ 趙衰舉郤穀將中軍,¶ 郤臻佐之;¶ 使狐偃將上軍,¶ 狐毛佐之,¶ 命趙衰為卿;¶ 欒枝將下軍,¶ 先軫佐之;¶ 荀林父御戎,¶ 魏犨為右:¶ 往伐。¶ 冬十二月,¶ 晉兵先下山東,¶ 而以原封趙衰。 ¶ 五年春,¶ 晉文公欲伐曹,¶ 假道於衛,¶ 衛人弗許。¶ 還自河南度,¶ 侵曹,¶ 伐衛。¶ 正月,¶ 取五鹿。¶ 二月,¶ 晉侯、¶ 齊侯盟于斂盂。¶ 衛侯請盟晉,¶ 晉人不許。¶ 衛侯欲與楚,¶ 國人不欲,¶ 故出其君以說晉。¶ 衛侯居襄牛,¶ 公子買守衛。¶ 楚救衛,¶ 不卒。¶ 晉侯圍曹。¶ 三月丙午,¶ 晉師入曹,¶ 數之以其不用釐負羈言,¶ 而用美女乘軒者三百人也。¶ 令軍毋入僖負羈宗家以報德。¶ 楚圍宋,¶ 宋復告急晉。¶ 文公欲救則攻楚,¶ 為楚嘗有德,¶ 不欲伐也;¶ 欲釋宋,¶ 宋又嘗有德於晉:¶ 患之。¶ 先軫曰:¶ 「執曹伯,¶ 分曹、¶ 衛地以與宋,¶ 楚急曹、¶ 衛,其勢宜釋宋。」¶ 於是文公從之,¶ 而楚成王乃引兵歸。 ¶ 楚將子玉曰:¶ 「王遇晉至厚,¶ 今知楚急曹、¶ 衛而故伐之,¶ 是輕王。」¶ 王曰:¶ 「晉侯亡在外十九年,¶ 困日久矣,¶ 果得反國,¶ 險阸盡知之,¶ 能用其民,¶ 天之所開,¶ 不可當。」¶ 子玉請曰:¶ 「非敢必有功,¶ 願以閒執讒慝之口也。」¶ 楚王怒,¶ 少與之兵。¶ 於是子玉使宛春告晉:¶ 「請復衛侯而封曹,¶ 臣亦釋宋。」¶ 咎犯曰:¶ 「子玉無禮矣,¶ 君取一,¶ 臣取二,¶ 勿許。」¶ 先軫曰:¶ 「定人之謂禮。¶ 楚一言定三國,¶ 子一言而亡之,¶ 我則毋禮。¶ 不許楚,¶ 是棄宋也。¶ 不如私許曹、¶ 衛以誘之,¶ 執宛春以怒楚,¶ 既戰而後圖之。」¶ 晉侯乃囚宛春於衛,¶ 且私許復曹、¶ 衛。曹、¶ 衛告絕於楚。¶ 楚得臣怒,¶ 擊晉師,¶ 晉師退。¶ 軍吏曰:¶ 「為何退?」¶ 文公曰:¶ 「昔在楚,¶ 約退三舍,¶ 可倍乎!」¶ 楚師欲去,¶ 得臣不肯。¶ 四月戊辰,¶ 宋公、¶ 齊將、¶ 秦將與晉侯次城濮。¶ 己巳,¶ 與楚兵合戰,¶ 楚兵敗,¶ 得臣收餘兵去。¶ 甲午,¶ 晉師還至衡雍,¶ 作王宮于踐土。 ¶ 初,¶ 鄭助楚,¶ 楚敗,¶ 懼,使人請盟晉侯。¶ 晉侯與鄭伯盟。 ¶ 五月丁未,¶ 獻楚俘於周,¶ 駟介百乘,¶ 徒兵千。¶ 天子使王子虎命晉侯為伯,¶ 賜大輅,¶ 彤弓矢百,¶ 玈弓矢千,¶ 秬鬯一卣,¶ 珪瓚,¶ 虎賁三百人。¶ 晉侯三辭,¶ 然后稽首受之。¶ 周作《晉文侯命》:¶ 「王若曰:¶ 父義和,¶ 丕顯文、¶ 武,能慎明德,¶ 昭登於上,¶ 布聞在下,¶ 維時上帝集厥命于文、¶ 武。恤朕身,¶ 繼予一人永其在位。」¶ 於是晉文公稱伯。¶ 癸亥,¶ 王子虎盟諸侯於王庭。 ¶ 晉焚楚軍,¶ 火數日不息,¶ 文公歎。¶ 左右曰:¶ 「勝楚而君猶憂,¶ 何?」¶ 文公曰:¶ 「吾聞能戰勝安者唯聖人,¶ 是以懼。¶ 且子玉猶在,¶ 庸可喜乎!」¶ 子玉之敗而歸,¶ 楚成王怒其不用其言,¶ 貪與晉戰,¶ 讓責子玉,¶ 子玉自殺。¶ 晉文公曰:¶ 「我擊其外,¶ 楚誅其內,¶ 內外相應。」¶ 於是乃喜。 ¶ 六月,¶ 晉人復人衛侯。¶ 壬午,¶ 晉侯度河北歸國。¶ 行賞,¶ 狐偃為首。¶ 或曰:¶ 「城濮之事,¶ 先軫之謀。」¶ 文公曰:¶ 「城濮之事,¶ 偃說我毋失信。¶ 先軫曰¶ 『軍事勝為右』,¶ 吾用之以勝。¶ 然此一時之說,¶ 偃言萬世之功,¶ 柰何以一時之利而加萬世功乎?¶ 是以先之。」 ¶ 冬,¶ 晉侯會諸侯於溫,¶ 欲率之朝周,¶ 力未能,¶ 恐其有畔者,¶ 乃使人言周襄王狩于河陽。¶ 壬申,¶ 遂率諸侯朝王於踐土。¶ 孔子讀史記至文公,¶ 曰¶ 「諸侯無召王」、¶ 「王狩河陽」¶ 者,《春秋》諱之也。 ¶ 丁丑,¶ 諸侯圍許。¶ 曹伯臣或說晉侯曰:¶ 「齊桓公合諸侯而國異姓,¶ 今君為會而滅同姓。¶ 曹,叔振鐸之後;¶ 晉,唐叔之後。¶ 合諸侯而滅兄弟,¶ 非禮。」¶ 晉侯說,¶ 復曹伯。 ¶ 於是晉始作三行。¶ 荀林父將中行,¶ 先縠將右行,¶ 先蔑將左行。 ¶ 七年,¶ 晉文公、¶ 秦繆公共圍鄭,¶ 以其無禮於文公亡過時,¶ 及城濮時鄭助楚也。¶ 圍鄭,¶ 欲得叔瞻。¶ 叔瞻聞之,¶ 自殺。¶ 鄭持叔瞻告晉。¶ 晉曰:¶ 「必得鄭君而甘心焉。」¶ 鄭恐,¶ 乃閒令使謂秦繆公曰:¶ 「亡鄭厚晉,¶ 於晉得矣,¶ 而秦未為利。¶ 君何不解鄭,¶ 得為東道交?」¶ 秦伯說,¶ 罷兵。¶ 晉亦罷兵。 ¶ 九年冬,¶ 晉文公卒,¶ 子襄公歡立。¶ 是歲鄭伯亦卒。 ¶ 鄭人或賣其國於秦,¶ 秦繆公發兵往襲鄭。¶ 十二月,¶ 秦兵過我郊。¶ 襄公元年春,¶ 秦師過周,¶ 無禮,¶ 王孫滿譏之。¶ 兵至滑,¶ 鄭賈人弦高將市于周,¶ 遇之,¶ 以十二牛勞秦師。¶ 秦師驚而還,¶ 滅滑而去。 ¶ 晉先軫曰:¶ 「秦伯不用蹇叔,¶ 反其眾心,¶ 此可擊。」¶ 欒枝曰:¶ 「未報先君施於秦,¶ 擊之,¶ 不可。」¶ 先軫曰:¶ 「秦侮吾孤,¶ 伐吾同姓,¶ 何德之報?」¶ 遂擊之。¶ 襄公墨衰絰。¶ 四月,¶ 敗秦師于殽,¶ 虜秦三將孟明視、¶ 西乞秫、¶ 白乙丙以歸。¶ 遂墨以葬文公。¶ 文公夫人秦女,¶ 謂襄公曰:¶ 「秦欲得其三將戮之。」¶ 公許,¶ 遣之。¶ 先軫聞之,¶ 謂襄公曰:¶ 「患生矣。」¶ 軫乃追秦將。¶ 秦將渡河,¶ 已在船中,¶ 頓首謝,¶ 卒不反。 ¶ 後三年,¶ 秦果使孟明伐晉,¶ 報殽之敗,¶ 取晉汪以歸。¶ 四年,¶ 秦繆公大興兵伐我,¶ 度河,¶ 取王官,¶ 封殽尸而去。¶ 晉恐,¶ 不敢出,¶ 遂城守。¶ 五年,¶ 晉伐秦,¶ 取新城,¶ 報王官役也。 ¶ 六年,¶ 趙衰成子、¶ 欒貞子、¶ 咎季子犯、¶ 霍伯皆卒。¶ 趙盾代趙衰執政。 ¶ 七年八月,¶ 襄公卒。¶ 太子夷皋少。¶ 晉人以難故,¶ 欲立長君。¶ 趙盾曰:¶ 「立襄公弟雍。¶ 好善而長,¶ 先君愛之;¶ 且近於秦,¶ 秦故好也。¶ 立善則固,¶ 事長則順,¶ 秦愛則孝,¶ 結舊好則安。」¶ 賈季曰:¶ 「不如其弟樂。¶ 辰嬴嬖於二君,¶ 立其子,¶ 民必安之。」¶ 趙盾曰:¶ 「辰嬴賤,¶ 班在九人下,¶ 其子何震之有!¶ 且為二君嬖,¶ 淫也。¶ 為先君子,¶ 不能求大而出在小國,¶ 僻也。¶ 母淫子僻,¶ 無威;¶ 陳小而遠,¶ 無援:¶ 將何可乎!」¶ 使士會如秦迎公子雍。¶ 賈季亦使人召公子樂於陳。¶ 趙盾廢賈季,¶ 以其殺陽處父。¶ 十月,¶ 葬襄公。¶ 十一月,¶ 賈季奔翟。¶ 是歲,¶ 秦繆公亦卒。 ¶ 靈公元年四月,¶ 秦康公曰:¶ 「昔文公之入也無衛,¶ 故有呂、¶ 郤之患。」¶ 乃多與公子雍衛。¶ 太子母繆嬴日夜抱太子以號泣於朝,¶ 曰:¶ 「先君何罪?¶ 其嗣亦何罪?¶ 舍適而外求君,¶ 將安置此?」¶ 出朝,¶ 則抱以適趙盾所,¶ 頓首曰:¶ 「先君奉此子而屬之子,¶ 曰¶ 『此子材,¶ 吾受其賜;¶ 不材,¶ 吾怨子』。¶ 今君卒,¶ 言猶在耳,¶ 而棄之,¶ 若何?」¶ 趙盾與諸大夫皆患繆嬴,¶ 且畏誅,¶ 乃背所迎而立太子夷皋,¶ 是為靈公。¶ 發兵以距秦送公子雍者。¶ 趙盾為將,¶ 往擊秦,¶ 敗之令狐。¶ 先蔑、¶ 隨會亡奔秦。¶ 秋,齊、¶ 宋、衛、¶ 鄭、曹、¶ 許君皆會趙盾,¶ 盟於扈,¶ 以靈公初立故也。 ¶ 四年,¶ 伐秦,¶ 取少梁。¶ 秦亦取晉之郩。¶ 六年,¶ 秦康公伐晉,¶ 取羈馬。¶ 晉侯怒,¶ 使趙盾、¶ 趙穿、¶ 郤缺擊秦,¶ 大戰河曲,¶ 趙穿最有功。¶ 七年,¶ 晉六卿患隨會之在秦,¶ 常為晉亂,¶ 乃詳令魏壽餘反晉降秦。¶ 秦使隨會之魏,¶ 因執會以歸晉。 ¶ 八年,¶ 周頃王崩,¶ 公卿爭權,¶ 故不赴。¶ 晉使趙盾以車八百乘平周亂而立匡王。¶ 是年,¶ 楚莊王初即位。¶ 十二年,¶ 齊人弒其君懿公。 ¶ 十四年,¶ 靈公壯,¶ 侈,厚斂以彫牆。¶ 從臺上彈人,¶ 觀其避丸也。¶ 宰夫胹熊蹯不熟,¶ 靈公怒,¶ 殺宰夫,¶ 使婦人持其屍出棄之,¶ 過朝。¶ 趙盾、¶ 隨會前數諫,¶ 不聽;¶ 已又見死人手,¶ 二人前諫。¶ 隨會先諫,¶ 不聽。¶ 靈公患之,¶ 使鉏麑刺趙盾。¶ 盾閨門開,¶ 居處節,¶ 鉏麑退,¶ 歎曰:¶ 「殺忠臣,¶ 棄君命,¶ 罪一也。」¶ 遂觸樹而死。 ¶ 初,¶ 盾常田首山,¶ 見桑下有餓人。¶ 餓人,¶ 示眯明也。¶ 盾與之食,¶ 食其半。¶ 問其故,¶ 曰:¶ 「宦三年,¶ 未知母之存不,¶ 願遺母。」¶ 盾義之,¶ 益與之飯肉。¶ 已而為晉宰夫,¶ 趙盾弗復知也。¶ 九月,¶ 晉靈公飲趙盾酒,¶ 伏甲將攻盾。¶ 公宰示眯明知之,¶ 恐盾醉不能起,¶ 而進曰:¶ 「君賜臣,¶ 觴三行可以罷。」¶ 欲以去趙盾,¶ 令先,¶ 毋及難。¶ 盾既去,¶ 靈公伏士未會,¶ 先縱齧狗名敖。¶ 明為盾搏殺狗。¶ 盾曰:¶ 「棄人用狗,¶ 雖猛何為。」¶ 然不知明之為陰德也。¶ 已而靈公縱伏士出逐趙盾,¶ 示眯明反擊靈公之伏士,¶ 伏士不能進,¶ 而竟脫盾。¶ 盾問其故,¶ 曰:¶ 「我桑下餓人。」¶ 問其名,¶ 弗告。¶ 明亦因亡去。 ¶ 盾遂奔,¶ 未出晉境。¶ 乙丑,¶ 盾昆弟將軍趙穿襲殺靈公於桃園而迎趙盾。¶ 趙盾素貴,¶ 得民和;¶ 靈公少,¶ 侈,民不附,¶ 故為弒易。¶ 盾復位。¶ 晉太史董狐書曰¶ 「趙盾弒其君」,¶ 以視於朝。¶ 盾曰:¶ 「弒者趙穿,¶ 我無罪。」¶ 太史曰:¶ 「子為正卿,¶ 而亡不出境,¶ 反不誅國亂,¶ 非子而誰?」¶ 孔子聞之,¶ 曰:¶ 「董狐,¶ 古之良史也,¶ 書法不隱。¶ 宣子,¶ 良大夫也,¶ 為法受惡。¶ 惜也,¶ 出疆乃免。」 ¶ 趙盾使趙穿迎襄公弟黑臀于周而立之,¶ 是為成公。 ¶ 成公者,¶ 文公少子,¶ 其母周女也。¶ 壬申,¶ 朝于武宮。 ¶ 成公元年,¶ 賜趙氏為公族。¶ 伐鄭,¶ 鄭倍晉故也。¶ 三年,¶ 鄭伯初立,¶ 附晉而棄楚。¶ 楚怒,¶ 伐鄭,¶ 晉往救之。 ¶ 六年,¶ 伐秦,¶ 虜秦將赤。 ¶ 七年,¶ 成公與楚莊王爭彊,¶ 會諸侯于扈。¶ 陳畏楚,¶ 不會。¶ 晉使中行桓子伐陳,¶ 因救鄭,¶ 與楚戰,¶ 敗楚師。¶ 是年,¶ 成公卒,¶ 子景公據立。 ¶ 景公元年春,¶ 陳大夫夏徵舒弒其君靈公。¶ 二年,¶ 楚莊王伐陳,¶ 誅微舒。 ¶ 三年,¶ 楚莊王圍鄭,¶ 鄭告急晉。¶ 晉使荀林父將中軍,¶ 隨會將上軍,¶ 趙朔將下軍,¶ 郤克、¶ 欒書、¶ 先縠、¶ 韓厥、¶ 鞏朔佐之。¶ 六月,¶ 至河。¶ 聞楚已服鄭,¶ 鄭伯肉袒與盟而去,¶ 荀林父欲還。¶ 先縠曰:¶ 「凡來救鄭,¶ 不至不可,¶ 將率離心。」¶ 卒度河。¶ 楚已服鄭,¶ 欲飲馬于河為名而去。¶ 楚與晉軍大戰。¶ 鄭新附楚,¶ 畏之,¶ 反助楚攻晉。¶ 晉軍敗,¶ 走河,¶ 爭度,¶ 船中人指甚眾。¶ 楚虜我將知罃。¶ 歸而林父曰:¶ 「臣為督將,¶ 軍敗當誅,¶ 請死。」¶ 景公欲許之。¶ 隨會曰:¶ 「昔文公之與楚戰城濮,¶ 成王歸殺子玉,¶ 而文公乃喜。¶ 今楚已敗我師,¶ 又誅其將,¶ 是助楚殺仇也。」¶ 乃止。 ¶ 四年,¶ 先縠以首計而敗晉軍河上,¶ 恐誅,¶ 乃奔翟,¶ 與翟謀伐晉。¶ 晉覺,¶ 乃族縠。¶ 縠,縠,¶ 先軫子也。 ¶ 五年,¶ 伐鄭,¶ 為助楚故也。¶ 是時楚莊王彊,¶ 以挫晉兵河上也。 ¶ 六年,¶ 楚伐宋,¶ 宋來告急晉,¶ 晉欲救之,¶ 伯宗謀曰:¶ 「楚,¶ 天方開之,¶ 不可當。」¶ 乃使解揚紿為救宋。¶ 鄭人執與楚,¶ 楚厚賜,¶ 使反其言,¶ 令宋急下。¶ 解揚紿許之,¶ 卒致晉君言。¶ 楚欲殺之,¶ 或諫,¶ 乃歸解揚。 ¶ 七年,¶ 晉使隨會滅赤狄。 ¶ 八年,¶ 使郤克於齊。¶ 齊頃公母從樓上觀而笑之。¶ 所以然者,¶ 郤克僂,¶ 而魯使蹇,¶ 衛使眇,¶ 故齊亦令人如之以導客。¶ 郤克怒,¶ 歸至河上,¶ 曰:¶ 「不報齊者,¶ 河伯視之!」¶ 至國,¶ 請君,¶ 欲伐齊。¶ 景公問知其故,¶ 曰:¶ 「子之怨,¶ 安足以煩國!」¶ 弗聽。¶ 魏文子請老休,¶ 辟郤克,¶ 克執政。 ¶ 九年,¶ 楚莊王卒。¶ 晉伐齊,¶ 齊使太子彊為質於晉,¶ 晉兵罷。 ¶ 十一年春,¶ 齊伐魯,¶ 取隆。¶ 魯告急衛,¶ 衛與魯皆因郤克告急於晉。¶ 晉乃使郤克、¶ 欒書、¶ 韓厥以兵車八百乘與魯、¶ 衛其伐齊。¶ 夏,與頃公戰於鞌,¶ 傷困頃公。¶ 頃公乃與其右易位,¶ 下取飲,¶ 以得脫去。¶ 齊師敗走,¶ 晉追北至齊。¶ 頃公獻寶器以求平,¶ 不聽。¶ 郤克曰:¶ 「必得蕭桐姪子為質。」¶ 齊使曰:¶ 「蕭桐姪子,¶ 頃公母;¶ 頃公母猶晉君母,¶ 柰何必得之?¶ 不義,¶ 請復戰。」¶ 晉乃許與平而去。 ¶ 楚申公巫臣盜夏姬以奔晉,¶ 晉以巫臣為邢大夫。 ¶ 十二年冬,¶ 齊頃公如晉,¶ 欲上尊晉景公為王,¶ 景公讓不敢。¶ 晉始作六軍,¶ 韓厥、¶ 鞏朔、¶ 趙穿、¶ 荀騅、¶ 趙括、¶ 趙旃皆為卿。¶ 智罃自楚歸。 ¶ 十三年,¶ 魯成公朝晉,¶ 晉弗敬,¶ 魯怒去,¶ 倍晉。¶ 晉伐鄭,¶ 取氾。 ¶ 十四年,¶ 梁山崩。¶ 問伯宗,¶ 伯宗以為不足怪也。 ¶ 十六年,¶ 楚將子反怨巫臣,¶ 滅其族。¶ 巫臣怒,¶ 遺子反書曰:¶ 「必令子罷於奔命!」¶ 乃請使吳,¶ 令其子為吳行人,¶ 教吳乘車用兵。¶ 吳晉始通,¶ 約伐楚。 ¶ 十七年,¶ 誅趙同、¶ 趙括,¶ 族滅之。¶ 韓厥曰:¶ 「趙衰、¶ 趙盾之功豈可忘乎?¶ 柰何絕祀!」¶ 乃復令趙庶子武為趙後,¶ 復與之邑。 ¶ 十九年夏,¶ 景公病,¶ 立其太子壽曼為君,¶ 是為厲公。¶ 後月餘,¶ 景公卒。 ¶ 厲公元年,¶ 初立,¶ 欲和諸侯,¶ 與秦桓公夾河而盟。¶ 歸而秦倍盟,¶ 與翟謀伐晉。¶ 三年,¶ 使呂相讓秦,¶ 因與諸侯伐秦。¶ 至涇,¶ 敗秦於麻隧,¶ 虜其將成差。 ¶ 五年,¶ 三郤讒伯宗,¶ 殺之。¶ 伯宗以好直諫得此禍,¶ 國人以是不附厲公。 ¶ 六年春,¶ 鄭倍晉與楚盟,¶ 晉怒。¶ 欒書曰:¶ 「不可以當吾世而失諸侯。」¶ 乃發兵。¶ 厲公自將,¶ 五月度河。¶ 聞楚兵來救,¶ 范文子請公欲還。¶ 郤至曰:¶ 「發兵誅逆,¶ 見彊辟之,¶ 無以令諸侯。」¶ 遂與戰。¶ 癸巳,¶ 射中楚共王目,¶ 楚兵敗於鄢陵。¶ 子反收餘兵,¶ 拊循欲復戰,¶ 晉患之。¶ 共王召子反,¶ 其侍者豎陽穀進酒,¶ 子反醉,¶ 不能見。¶ 王怒,¶ 讓子反,¶ 子反死。¶ 王遂引兵歸。¶ 晉由此威諸侯,¶ 欲以令天下求霸。 ¶ 厲公多外嬖姬,¶ 歸,欲盡去群大夫而立諸姬兄弟。¶ 寵姬兄曰胥童,¶ 嘗與郤至有怨,¶ 及欒書又怨郤至不用其計而遂敗楚,¶ 乃使人閒謝楚。¶ 楚來詐厲公曰:¶ 「鄢陵之戰,¶ 實至召楚,¶ 欲作亂,¶ 內子周立之。¶ 會與國不具,¶ 是以事不成。」¶ 厲公告欒書。¶ 欒書曰:¶ 「其殆有矣!¶ 願公試使人之周微考之。」¶ 果使郤至於周。¶ 欒書又使公子周見郤至,¶ 郤至不知見賣也。¶ 厲公驗之,¶ 信然,¶ 遂怨郤至,¶ 欲殺之。¶ 八年,¶ 厲公獵,¶ 與姬飲,¶ 郤至殺豕奉進,¶ 宦者奪之。¶ 郤至射殺宦者。¶ 公怒,¶ 曰:¶ 「季子欺予!」¶ 將誅三郤,¶ 未發也。¶ 郤錡欲攻公,¶ 曰:¶ 「我雖死,¶ 公亦病矣。」¶ 郤至曰:¶ 「信不反君,¶ 智不害民,¶ 勇不作亂。¶ 失此三者,¶ 誰與我?¶ 我死耳!」¶ 十二月壬午,¶ 公令胥童以兵八百人襲攻殺三郤。¶ 胥童因以劫欒書、¶ 中行偃于朝,¶ 曰:¶ 「不殺二子,¶ 患必及公。」¶ 公曰:¶ 「一旦殺三卿,¶ 寡人不忍益也。」¶ 對曰:¶ 「人將忍君。」¶ 公弗聽,¶ 謝欒書等以誅郤氏罪:¶ 「大夫復位。」¶ 二子頓首曰:¶ 「幸甚幸甚!」¶ 公使胥童為卿。¶ 閏月乙卯,¶ 厲公游匠驪氏,¶ 欒書、¶ 中行偃以其黨襲捕厲公,¶ 囚之,¶ 殺胥童,¶ 而使人迎公子周于周而立之,¶ 是為悼公。 ¶ 悼公元年正月庚申,¶ 欒書、¶ 中行偃弒厲公,¶ 葬之以一乘車。¶ 厲公囚六日死,¶ 死十日庚午,¶ 智罃迎公子周來,¶ 至絳,¶ 刑雞與大夫盟而立之,¶ 是為悼公。¶ 辛巳,¶ 朝武宮。¶ 二月乙酉,¶ 即位。 ¶ 悼公周者,¶ 其大父捷,¶ 晉襄公少子也,¶ 不得立,¶ 號為桓叔,¶ 桓叔最愛。¶ 桓叔生惠伯談,¶ 談生悼公周。¶ 周之立,¶ 年十四矣。¶ 悼公曰:¶ 「大父、¶ 父皆不得立而辟難於周,¶ 客死焉。¶ 寡人自以疏遠,¶ 毋幾為君。¶ 今大夫不忘文、¶ 襄之意而惠立桓叔之後,¶ 賴宗廟大夫之靈,¶ 得奉晉祀,¶ 豈敢不戰戰乎?¶ 大夫其亦佐寡人!」¶ 於是逐不臣者七人,¶ 修舊功,¶ 施德惠,¶ 收文公入時功臣後。¶ 秋,伐鄭。¶ 鄭師敗,¶ 遂至陳。 ¶ 三年,¶ 晉會諸侯。¶ 悼公問群臣可用者,¶ 祁傒舉解狐。¶ 解狐,¶ 傒之仇。¶ 復問,¶ 舉其子祁午。¶ 君子曰:¶ 「祁傒可謂不黨矣!¶ 外舉不隱仇,¶ 內舉不隱子。」¶ 方會諸侯,¶ 悼公弟楊干亂行,¶ 魏絳戮其僕。¶ 悼公怒,¶ 或諫公,¶ 公卒賢絳,¶ 任之政,¶ 使和戎,¶ 戎大親附。¶ 十一年,¶ 悼公曰:¶ 「自吾用魏絳,¶ 九合諸侯,¶ 和戎、¶ 翟,魏子之力也。」¶ 賜之樂,¶ 三讓乃受之。¶ 冬,秦取我櫟。 ¶ 十四年,¶ 晉使六卿率諸侯伐秦,¶ 度涇,¶ 大敗秦軍,¶ 至棫林而去。 ¶ 十五年,¶ 悼公問治國於師曠。¶ 師曠曰:¶ 「惟仁義為本。」¶ 冬,悼公卒,¶ 子平公彪立。 ¶ 平公元年,¶ 伐齊,¶ 齊靈公與戰靡下,¶ 齊師敗走。¶ 晏嬰曰:¶ 「君亦毋勇,¶ 何不止戰?」¶ 遂去。¶ 晉追,¶ 遂圍臨菑,¶ 盡燒屠其郭中。¶ 東至膠,¶ 南至沂,¶ 齊皆城守,¶ 晉乃引兵歸。 ¶ 六年,¶ 魯襄公朝晉。¶ 晉欒逞有罪,¶ 奔齊。¶ 八年,¶ 齊莊公微遣欒逞於曲沃,¶ 以兵隨之。¶ 齊兵上太行,¶ 欒逞從曲沃中反,¶ 襲入絳。¶ 絳不戒,¶ 平公欲自殺,¶ 范獻子止公,¶ 以其徒擊逞,¶ 逞敗走曲沃。¶ 曲沃攻逞,¶ 逞死,¶ 遂滅欒氏宗。¶ 逞者,¶ 欒書孫也。¶ 其入絳,¶ 與魏氏謀。¶ 齊莊公聞逞敗,¶ 乃還,¶ 取晉之朝歌去,¶ 以報臨菑之役也。 ¶ 十年,¶ 齊崔杼弒其君莊公。¶ 晉因齊亂,¶ 伐敗齊於高唐去,¶ 報太行之役也。 ¶ 十四年,¶ 吳延陵季子來使,¶ 與趙文子、¶ 韓宣子、¶ 魏獻子語,¶ 曰:¶ 「晉國之政,¶ 卒歸此三家矣。」 ¶ 十九年,¶ 齊使晏嬰如晉,¶ 與叔嚮語。¶ 叔嚮曰:¶ 「晉,¶ 季世也。¶ 公厚賦為臺池而不恤政,¶ 政在私門,¶ 其可久乎!」¶ 晏子然之。 ¶ 二十二年,¶ 伐燕。¶ 二十六年,¶ 平公卒,¶ 子昭公夷立。 ¶ 昭公六年卒。¶ 六卿彊,¶ 公室卑。¶ 子頃公去疾立。 ¶ 頃公六年,¶ 周景王崩,¶ 王子爭立。¶ 晉六卿平王室亂,¶ 立敬王。 ¶ 九年,¶ 魯季氏逐其君昭公,¶ 昭公居乾侯。¶ 十一年,¶ 衛、宋使使請晉納魯君。¶ 季平子私賂范獻子,¶ 獻子受之,¶ 乃謂晉君曰:¶ 「季氏無罪。」¶ 不果入魯君。 ¶ 十二年,¶ 晉之宗家祁傒孫,¶ 叔嚮子,¶ 相惡於君。¶ 六卿欲弱公室,¶ 乃遂以法盡滅其族,¶ 而分其邑為十縣,¶ 各令其子為大夫。¶ 晉益弱,¶ 六卿皆大。 ¶ 十四年,¶ 頃公卒,¶ 子定公午立。 ¶ 定公十一年,¶ 魯陽虎奔晉,¶ 趙鞅簡子舍之。¶ 十二年,¶ 孔子相魯。 ¶ 十五年,¶ 趙鞅使邯鄲大夫午,¶ 不信,¶ 欲殺午,¶ 午與中行寅、¶ 范吉射親攻趙鞅,¶ 鞅走保晉陽。¶ 定公圍晉陽。¶ 荀櫟、¶ 韓不信、¶ 魏侈與范、¶ 中行為仇,¶ 乃移兵伐范、¶ 中行。¶ 范、中行反,¶ 晉君擊之,¶ 敗范、¶ 中行。¶ 范、中行走朝歌,¶ 保之。¶ 韓、魏為趙鞅謝晉君,¶ 乃赦趙鞅,¶ 復位。¶ 二十二年,¶ 晉敗范、¶ 中行氏,¶ 二子奔齊。 ¶ 三十年,¶ 定公與吳王夫差會黃池,¶ 爭長,¶ 趙鞅時從,¶ 卒長吳。 ¶ 三十一年,¶ 齊田常弒其君簡公,¶ 而立簡公弟驁為平公。¶ 三十三年,¶ 孔子卒。 ¶ 三十七年,¶ 定公卒,¶ 子出公鑿立。 ¶ 出公十七年,¶ 知伯與趙、¶ 韓、魏共分范、¶ 中行地以為邑。¶ 出公怒,¶ 告齊、¶ 魯,欲以伐四卿。¶ 四卿恐,¶ 遂反攻出公。¶ 出公奔齊,¶ 道死。¶ 故知伯乃立昭公曾孫驕為晉君,¶ 是為哀公。 ¶ 哀公大父雍,¶ 晉昭公少子也,¶ 號為戴子。¶ 戴子生忌。¶ 忌善知伯,¶ 蚤死,¶ 故知伯欲盡并晉,¶ 未敢,¶ 乃立忌子驕為君。¶ 當是時,¶ 晉國政皆決知伯,¶ 晉哀公不得有所制。¶ 知伯遂有范、¶ 中行地,¶ 最彊。 ¶ 哀公四年,¶ 趙襄子、¶ 韓康子、¶ 魏桓子共殺知伯,¶ 盡并其地。 ¶ 十八年,¶ 哀公卒,¶ 子幽公柳立。 ¶ 幽公之時,¶ 晉畏,¶ 反朝韓、¶ 趙、魏之君。¶ 獨有絳、¶ 曲沃,¶ 餘皆入三晉。 ¶ 十五年,¶ 魏文侯初立。¶ 十八年,¶ 幽公淫婦人,¶ 夜竊出邑中,¶ 盜殺幽公。¶ 魏文侯以兵誅晉亂,¶ 立幽公子止,¶ 是為烈公。 ¶ 烈公十九年,¶ 周威烈王賜趙、¶ 韓、魏皆命為諸侯。 ¶ 二十七年,¶ 烈公卒,¶ 子孝公頎立。¶ 孝公九年,¶ 魏武侯初立,¶ 襲邯鄲,¶ 不勝而去。¶ 十七年,¶ 孝公卒,¶ 子靜公俱酒立。¶ 是歲,¶ 齊威王元年也。 ¶ 靜公二年,¶ 魏武侯、¶ 韓哀侯、¶ 趙敬侯滅晉後而三分其地。¶ 靜公遷為家人,¶ 晉絕不祀。 ¶ 太史公曰:¶ 晉文公,¶ 古所謂明君也,¶ 亡居外十九年,¶ 至困約,¶ 及即位而行賞,¶ 尚忘介子推,¶ 況驕主乎?¶ 靈公既弒,¶ 其後成、¶ 景致嚴,¶ 至厲大刻,¶ 大夫懼誅,¶ 禍作。¶ 悼公以後日衰,¶ 六卿專權。¶ 故君道之御其臣下,¶ 固不易哉! ¶ 4.10《楚世家第十》 ¶ 楚之先祖出自帝顓頊高陽。¶ 高陽者,¶ 黃帝之孫,¶ 昌意之子也。¶ 高陽生稱,¶ 稱生卷章,¶ 卷章生重黎、¶ 重黎為帝嚳高辛居火正,¶ 甚有功,¶ 能光融天下,¶ 帝嚳命曰祝融。¶ 共工氏作亂,¶ 帝嚳使重黎誅之而不盡。¶ 帝乃以庚寅日誅重黎,¶ 而以其弟吳回為重黎後,¶ 復居火正,¶ 為祝融。 ¶ 吳回生陸終。¶ 陸終生子六人,¶ 坼剖而產焉。¶ 其長一曰昆吾;¶ 二曰參胡;¶ 三曰彭祖;¶ 四曰會人;¶ 五曰曹姓;¶ 六曰季連,¶ 羋姓,¶ 楚其後也。¶ 昆吾氏,¶ 夏之時嘗為侯伯,¶ 桀之時湯滅之。¶ 彭祖氏,¶ 殷之時嘗為侯伯,¶ 殷之末世滅彭祖氏。¶ 季連生附沮,¶ 附沮生穴熊。¶ 其後中微,¶ 或在中國,¶ 或在蠻夷,¶ 弗能紀其世。 ¶ 周文王之時,¶ 季連之苗裔曰鬻熊。¶ 鬻熊子事文王,¶ 蚤卒。¶ 其子曰熊麗。¶ 熊麗生熊狂,¶ 熊狂生熊繹。 ¶ 熊繹當周成王之時,¶ 舉文、¶ 武勤勞之後嗣,¶ 而封熊繹於楚蠻,¶ 封以子男之田,¶ 姓羋氏,¶ 居丹陽。¶ 楚子熊繹與魯公伯禽、¶ 衛康叔子牟、¶ 晉侯燮、¶ 齊太公子呂伋俱事成王。 ¶ 熊繹生熊艾,¶ 熊艾生熊䵣,¶ 熊䵣生熊勝。¶ 熊勝以弟熊楊為後。¶ 熊楊生熊渠。 ¶ 熊渠生子三人。¶ 當周夷王之時,¶ 王室微,¶ 諸侯或不朝,¶ 相伐。¶ 熊渠甚得江漢閒民和,¶ 乃興兵伐庸、¶ 楊粵,¶ 至于鄂。¶ 熊渠曰:¶ 「我蠻夷也,¶ 不與中國之號謚。」¶ 乃立其長子康為句亶王,¶ 中子紅為鄂王,¶ 少子執疵為越章王,¶ 皆在江上楚蠻之地。¶ 及周厲王之時,¶ 暴虐,¶ 熊渠畏其伐楚,¶ 亦去其王。 ¶ 後為熊毋康,¶ 毋康蚤死。¶ 熊渠卒,¶ 子熊摯紅立。¶ 摯紅卒,¶ 其弟弒而代立,¶ 曰熊延。¶ 熊延生熊勇。 ¶ 熊勇六年,¶ 而周人作亂,¶ 攻厲王,¶ 厲王出奔彘。¶ 熊勇十年,¶ 卒,弟熊嚴為後。 ¶ 熊嚴十年,¶ 卒。有子四人,¶ 長子伯霜,¶ 中子仲雪,¶ 次子叔堪,¶ 少子季徇。¶ 熊嚴卒,¶ 長子伯霜代立,¶ 是為熊霜。 ¶ 熊霜元年,¶ 周宣王初立。¶ 熊霜六年,¶ 卒,三弟爭立。¶ 仲雪死;¶ 叔堪亡,¶ 避難於濮;¶ 而少弟季徇立,¶ 是為熊徇。¶ 熊徇十六年,¶ 鄭桓公初封於鄭。¶ 二十二年,¶ 熊徇卒,¶ 子熊咢立。¶ 熊咢九年,¶ 卒,子熊儀立,¶ 是為若敖。 ¶ 若敖二十年,¶ 周幽王為犬戎所弒,¶ 周東徙,¶ 而秦襄公始列為諸侯。 ¶ 二十七年,¶ 若敖卒,¶ 子熊坎立,¶ 是為霄敖。¶ 霄敖六年,¶ 卒,子熊眴立,¶ 是為蚡冒。¶ 蚡冒十三年,¶ 晉始亂,¶ 以曲沃之故。¶ 蚡冒十七年,¶ 卒。蚡冒弟熊通弒蚡冒子而代立,¶ 是為楚武王。 ¶ 武王十七年,¶ 晉之曲沃莊伯弒主國晉孝侯。¶ 十九年,¶ 鄭伯弟段作亂。¶ 二十一年,¶ 鄭侵天子之田。¶ 二十三年,¶ 衛弒其君桓公。¶ 二十九年,¶ 魯弒其君隱公。¶ 三十一年,¶ 宋太宰華督弒其君殤公。 ¶ 三十五年,¶ 楚伐隨。¶ 隨曰:¶ 「我無罪。」¶ 楚曰:¶ 「我蠻夷也。¶ 今諸侯皆為叛相侵,¶ 或相殺。¶ 我有敝甲,¶ 欲以觀中國之政,¶ 請王室尊吾號。」¶ 隨人為之周,¶ 請尊楚,¶ 王室不聽,¶ 還報楚。¶ 三十七年,¶ 楚熊通怒曰:¶ 「吾先鬻熊,¶ 文王之師也,¶ 蚤終。¶ 成王舉我先公,¶ 乃以子男田令居楚,¶ 蠻夷皆率服,¶ 而王不加位,¶ 我自尊耳。」¶ 乃自立為武王,¶ 與隨人盟而去。¶ 於是始開濮地而有之。 ¶ 五十一年,¶ 周召隨侯,¶ 數以立楚為王。¶ 楚怒,¶ 以隨背己,¶ 伐隨。¶ 武王卒師中而兵罷。¶ 子文王熊貲立,¶ 始都郢。 ¶ 文王二年,¶ 伐申過鄧,¶ 鄧人曰¶ 「楚王易取」,¶ 鄧侯不許也。¶ 六年,¶ 伐蔡,¶ 虜蔡哀侯以歸,¶ 已而釋之。¶ 楚彊,¶ 陵江漢閒小國,¶ 小國皆畏之。¶ 十一年,¶ 齊桓公始霸,¶ 楚亦始大。 ¶ 十二年,¶ 伐鄧,¶ 滅之。¶ 十三年,¶ 卒,子熊囏立,¶ 是為莊敖。¶ 莊敖五年,¶ 欲殺其弟熊惲,¶ 惲奔隨,¶ 與隨襲弒莊敖代立,¶ 是為成王。 ¶ 成王惲元年,¶ 初即位,¶ 布德施惠,¶ 結舊好於諸侯。¶ 使人獻天子,¶ 天子賜胙,¶ 曰:¶ 「鎮爾南方夷越之亂,¶ 無侵中國。」¶ 於是楚地千里。 ¶ 十六年,¶ 齊桓公以兵侵楚,¶ 至陘山。¶ 楚成王使將軍屈完以兵禦之,¶ 與桓公盟。¶ 桓公數以周之賦不入王室,¶ 楚許之,¶ 乃去。 ¶ 十八年,¶ 成王以兵北伐許,¶ 許君肉袒謝,¶ 乃釋之。¶ 二十二年,¶ 伐黃。¶ 二十六年,¶ 滅英。 ¶ 三十三年,¶ 宋襄公欲為盟會,¶ 召楚。¶ 楚王怒曰:¶ 「召我,¶ 我將好往襲辱之。」¶ 遂行,¶ 至盂,¶ 遂執辱宋公,¶ 已而歸之。¶ 三十四年,¶ 鄭文公南朝楚。¶ 楚成王北伐宋,¶ 敗之泓,¶ 射傷宋襄公,¶ 襄公遂病創死。 ¶ 三十五年,¶ 晉公子重耳過楚,¶ 成王以諸侯客禮饗,¶ 而厚送之於秦。 ¶ 三十九年,¶ 魯僖公來請兵以伐齊,¶ 楚使申侯將兵伐齊,¶ 取穀,¶ 置齊桓公子雍焉。¶ 齊桓公七子皆奔楚,¶ 楚盡以為上大夫。¶ 滅夔,¶ 夔不祀祝融、¶ 鬻熊故也。 ¶ 夏,¶ 伐宋,¶ 宋告急於晉,¶ 晉救宋,¶ 成王罷歸。¶ 將軍子玉請戰,¶ 成王曰:¶ 「重耳亡居外久,¶ 卒得反國,¶ 天之所開,¶ 不可當。」¶ 子玉固請,¶ 乃與之少師而去。¶ 晉果敗子玉於城濮。¶ 成王怒,¶ 誅子玉。 ¶ 四十六年,¶ 初,成王將以商臣為太子,¶ 語令尹子上。¶ 子上曰:¶ 「君之齒未也,¶ 而又多內寵,¶ 絀乃亂也。¶ 楚國之舉常在少者。¶ 且商臣蠭目而豺聲,¶ 忍人也,¶ 不可立也。」¶ 王不聽,¶ 立之。¶ 後又欲立子職而絀太子商臣。¶ 商臣聞而未審也,¶ 告其傅潘崇曰:¶ 「何以得其實?」¶ 崇曰:¶ 「饗王之寵姬江羋而勿敬也。」¶ 商臣從之。¶ 江羋怒曰:¶ 「宜乎王之欲殺若而立職也。」¶ 商臣告潘崇曰:¶ 「信矣。」¶ 崇曰:¶ 「能事之乎?」¶ 曰:¶ 「不能。」¶ 「能亡去乎?」¶ 曰:¶ 「不能。」¶ 「能行大事乎?」¶ 曰:¶ 「能。」¶ 冬十月,¶ 商臣以宮衛兵圍成王。¶ 成王請食熊蹯而死,¶ 不聽。¶ 丁未,¶ 成王自絞殺。¶ 商臣代立,¶ 是為穆王。 ¶ 穆王立,¶ 以其太子宮予潘崇,¶ 使為太師,¶ 掌國事。¶ 穆王三年,¶ 滅江。¶ 四年,¶ 滅六、¶ 蓼。六、¶ 蓼,皋陶之後。¶ 八年,¶ 伐陳。¶ 十二年,¶ 卒。子莊王侶立。 ¶ 莊王即位三年,¶ 不出號令,¶ 日夜為樂,¶ 令國中曰:¶ 「有敢諫者死無赦!」¶ 伍舉入諫。¶ 莊王左抱鄭姬,¶ 右抱越女,¶ 坐鍾鼓之閒。¶ 伍舉曰:¶ 「願有進隱。」¶ 曰:¶ 「有鳥在於阜,¶ 三年不蜚不鳴,¶ 是何鳥也?」¶ 莊王曰:¶ 「三年不蜚,¶ 蜚將沖天;¶ 三年不鳴,¶ 鳴將驚人。¶ 舉退矣,¶ 吾知之矣。」¶ 居數月,¶ 淫益甚。¶ 大夫蘇從乃入諫。¶ 王曰:¶ 「若不聞令乎?」¶ 對曰:¶ 「殺身以明君,¶ 臣之願也。」¶ 於是乃罷淫樂,¶ 聽政,¶ 所誅者數百人,¶ 所進者數百人,¶ 任伍舉、¶ 蘇從以政,¶ 國人大說。¶ 是歲滅庸。¶ 六年,¶ 伐宋,¶ 獲五百乘。 ¶ 八年,¶ 伐陸渾戎,¶ 遂至洛,¶ 觀兵於周郊。¶ 周定王使王孫滿勞楚王。¶ 楚王問鼎小大輕重,¶ 對曰:¶ 「在德不在鼎。」¶ 莊王曰:¶ 「子無阻九鼎!¶ 楚國折鉤之喙,¶ 足以為九鼎。」¶ 王孫滿曰:¶ 「嗚呼!¶ 君王其忘之乎?¶ 昔虞夏之盛,¶ 遠方皆至,¶ 貢金九牧,¶ 鑄鼎象物,¶ 百物而為之備,¶ 使民知神姦。¶ 桀有亂德,¶ 鼎遷於殷,¶ 載祀六百。¶ 殷紂暴虐,¶ 鼎遷於周。¶ 德之休明,¶ 雖小必重; ¶ 其姦回昏亂,¶ 雖大必輕。¶ 昔成王定鼎于郟鄏,¶ 卜世三十,¶ 卜年七百,¶ 天所命也。¶ 周德雖衰,¶ 天命未改。¶ 鼎之輕重,¶ 未可問也。」¶ 楚王乃歸。 ¶ 九年,¶ 相若敖氏。¶ 人或讒之王,¶ 恐誅,¶ 反攻王,¶ 王擊滅若敖氏之族。¶ 十三年,¶ 滅舒。 ¶ 十六年,¶ 伐陳,¶ 殺夏徵舒。¶ 徵舒弒其君,¶ 故誅之也。¶ 已破陳,¶ 即縣之。¶ 群臣皆賀,¶ 申叔時使齊來,¶ 不賀。¶ 王問,¶ 對曰:¶ 「鄙語曰,¶ 牽牛徑人田,¶ 田主取其牛。¶ 徑者則不直矣,¶ 取之牛不亦甚乎?¶ 且王以陳之亂而率諸侯伐之,¶ 以義伐之而貪其縣,¶ 亦何以復令於天下!」¶ 莊王乃復國陳後。 ¶ 十七年春,¶ 楚莊王圍鄭,¶ 三月克之。¶ 入自皇門,¶ 鄭伯肉袒牽羊以逆,¶ 曰:¶ 「孤不天,¶ 不能事君,¶ 君用懷怒,¶ 以及敝邑,¶ 孤之罪也。¶ 敢不惟命是聽!¶ 賓之南海,¶ 若以臣妾賜諸侯,¶ 亦惟命是聽。¶ 若君不忘厲、¶ 宣、桓、¶ 武,不絕其社稷,¶ 使改事君,¶ 孤之願也,¶ 非所敢望也。¶ 敢布腹心。」¶ 楚群臣曰:¶ 「王勿許。」¶ 莊王曰:¶ 「其君能下人,¶ 必能信用其民,¶ 庸可絕乎!」¶ 莊王自手旗,¶ 左右麾軍,¶ 引兵去三十里而舍,¶ 遂許之平。¶ 潘尪入盟,¶ 子良出質。¶ 夏六月,¶ 晉救鄭,¶ 與楚戰,¶ 大敗晉師河上,¶ 遂至衡雍而歸。 ¶ 二十年,¶ 圍宋,¶ 以殺楚使也。¶ 圍宋五月,¶ 城中食盡,¶ 易子而食,¶ 析骨而炊。¶ 宋華元出告以情。¶ 莊王曰:¶ 「君子哉!」¶ 遂罷兵去。 ¶ 二十三年,¶ 莊王卒,¶ 子共王審立。 ¶ 共王十六年,¶ 晉伐鄭。¶ 鄭告急,¶ 共王救鄭。¶ 與晉兵戰鄢陵,¶ 晉敗楚,¶ 射中共王目。¶ 共王召將軍子反。¶ 子反嗜酒,¶ 從者豎陽穀進酒醉。¶ 王怒,¶ 射殺子反,¶ 遂罷兵歸。 ¶ 三十一年,¶ 共王卒,¶ 子康王招立。¶ 康王立十五年卒,¶ 子員立,¶ 是為郟敖。 ¶ 康王寵弟公子圍、¶ 子比、¶ 子皙、¶ 棄疾。¶ 郟敖三年,¶ 以其季父康王弟公子圍為令尹,¶ 主兵事。¶ 四年,¶ 圍使鄭,¶ 道聞王疾而還。¶ 十二月己酉,¶ 圍入問王疾,¶ 絞而弒之,¶ 遂殺其子莫及平夏。¶ 使使赴於鄭。¶ 伍舉問曰:¶ 「誰為後?」¶ 對曰:¶ 「寡大夫圍。」¶ 伍舉更曰:¶ 「共王之子圍為長。」¶ 子比奔晉,¶ 而圍立,¶ 是為靈王。 ¶ 靈王三年六月,¶ 楚使使告晉,¶ 欲會諸侯。¶ 諸侯皆會楚于申。¶ 伍舉曰:¶ 「昔夏啟有鈞臺之饗,¶ 商湯有景亳之命,¶ 周武王有盟津之誓,¶ 成王有岐陽之蒐,¶ 康王有豐宮之朝,¶ 穆王有塗山之會,¶ 齊桓有召陵之師,¶ 晉文有踐土之盟,¶ 君其何用?」¶ 靈王曰:¶ 「用桓公。」¶ 時鄭子產在焉。¶ 於是晉、¶ 宋、魯衛不往。¶ 靈王已盟,¶ 有驕色。¶ 伍舉曰:¶ 「桀為有仍之會,¶ 有緡叛之。¶ 紂為黎山之會,¶ 東夷叛之。¶ 幽王為太室之盟,¶ 戎、翟叛之。¶ 君其慎終!」 ¶ 七月,¶ 楚以諸侯兵伐吳,¶ 圍朱方。¶ 八月,¶ 克之,¶ 囚慶封,¶ 滅其族。¶ 以封徇,¶ 曰:¶ 「無效齊慶封弒其君而弱其孤,¶ 以盟諸大夫!」¶ 封反曰:¶ 「莫如楚共王庶子圍弒其君兄之子員而代之立!」¶ 於是靈王使疾殺之。 ¶ 七年,¶ 就章華臺,¶ 下令內亡人實之。 ¶ 八年,¶ 使公子棄疾將兵滅陳。¶ 十年,¶ 召蔡侯,¶ 醉而殺之。¶ 仗棄疾定蔡,¶ 因為陳蔡公。 ¶ 十一年,¶ 伐徐以恐吳。¶ 靈王次於乾谿以待之。¶ 王曰:¶ 「齊、¶ 晉、魯、¶ 衛,其封皆受寶器,¶ 我獨不。¶ 今吾使使周求鼎以為分,¶ 其予我乎?」¶ 析父對曰:¶ 「其予君王哉!¶ 昔我先王熊繹辟在荊山,¶ 蓽露藍蔞以處草莽,¶ 跋涉山林以事天子,¶ 唯是桃弧棘矢以共王事。¶ 齊,王舅也;¶ 晉及魯、¶ 衛,王母弟也:¶ 楚是以無分而彼皆有。¶ 周今與四國服事君王,¶ 將惟命是從,¶ 豈敢愛鼎?」¶ 靈王曰:¶ 「昔我皇祖伯父昆吾舊許是宅,¶ 今鄭人貪其田,¶ 不我予,¶ 今我求之,¶ 其予我乎?」¶ 對曰:¶ 「周不愛鼎,¶ 鄭安敢愛田?」¶ 靈王曰:¶ 「昔諸侯遠我而畏晉,¶ 今吾大城陳、¶ 蔡、不羹,¶ 賦皆千乘,¶ 諸侯畏我乎?」¶ 對曰:¶ 「畏哉!」¶ 靈王喜曰:¶ 「析父善言古事焉。」 ¶ 十二年春,¶ 楚靈王樂乾谿,¶ 不能去也。¶ 國人苦役。¶ 初,靈王會兵於申,¶ 僇越大夫常壽過,¶ 殺蔡大夫觀起。¶ 起子從亡在吳,¶ 乃勸吳王伐楚,¶ 為閒越大夫常壽過而作亂,¶ 為吳閒。¶ 使矯公子棄疾命召公子比於晉,¶ 至蔡,¶ 與吳、¶ 越兵欲襲蔡。¶ 令公子比見棄疾,¶ 與盟於鄧。¶ 遂入殺靈王太子祿,¶ 立子比為王,¶ 公子子皙為令尹,¶ 棄疾為司馬。¶ 先除王宮,¶ 觀從從師于乾谿,¶ 令楚眾曰:¶ 「國有王矣。¶ 先歸,¶ 復爵邑田室。¶ 後者遷之。」¶ 楚眾皆潰,¶ 去靈王而歸。 ¶ 靈王聞太子祿之死也,¶ 自投車下,¶ 而曰:¶ 「人之愛子亦如是乎?」¶ 侍者曰:¶ 「甚是。」¶ 王曰:¶ 「余殺人之子多矣,¶ 能無及此乎?」¶ 右尹曰:¶ 「請待於郊以聽國人。」¶ 王曰:¶ 「眾怒不可犯。」¶ 曰:¶ 「且入大縣而乞師於諸侯。」¶ 王曰:¶ 「皆叛矣。」¶ 又曰:¶ 「且奔諸侯以聽大國之慮。」¶ 王曰:¶ 「大福不再,¶ 祗取辱耳。」¶ 於是王乘舟將欲入鄢。¶ 右尹度王不用其計,¶ 懼俱死,¶ 亦去王亡。 ¶ 靈王於是獨傍偟山中,¶ 野人莫敢入王。¶ 王行遇其故鋗人,¶ 謂曰:¶ 「為我求食,¶ 我已不食三日矣。」¶ 鋗人曰:¶ 「新王下法,¶ 有敢饟王從王者,¶ 罪及三族,¶ 且又無所得食。」¶ 王因枕其股而臥。¶ 鋗人又以土自代,¶ 逃去。¶ 王覺而弗見,¶ 遂飢弗能起。¶ 芋尹申無宇之子申亥曰:¶ 「吾父再犯王命,¶ 王弗誅,¶ 恩孰大焉!」¶ 乃求王,¶ 遇王飢於釐澤,¶ 奉之以歸。¶ 夏五月癸丑,¶ 王死申亥家,¶ 申亥以二女從死,¶ 并葬之。 ¶ 是時楚國雖已立比為王,¶ 畏靈王復來,¶ 又不聞靈王死,¶ 故觀從謂初比曰:¶ 「不殺棄疾,¶ 雖得國猶受禍。」¶ 王曰:¶ 「余不忍。」¶ 從曰:¶ 「人將忍王。」¶ 王不聽,¶ 乃去。¶ 棄疾歸。¶ 國人每夜驚,¶ 曰:¶ 「靈王入矣!」¶ 乙卯夜,¶ 棄疾使船人從江上走呼曰:¶ 「靈王至矣!」¶ 國人愈驚。¶ 又使曼成然告初王比及令尹子皙曰:¶ 「王至矣!¶ 國人將殺君,¶ 司馬將至矣!¶ 君蚤自圖,¶ 無取辱焉。¶ 眾怒如水火,¶ 不可救也。」¶ 初王及子皙遂自殺。¶ 丙辰,¶ 棄疾即位為王,¶ 改名熊居,¶ 是為平王。 ¶ 平王以詐弒兩王而自立,¶ 恐國人及諸侯叛之,¶ 乃施惠百姓。¶ 復陳蔡之地而立其後如故,¶ 歸鄭之侵地。¶ 存恤國中,¶ 修政教。¶ 吳以楚亂故,¶ 獲五率以歸。¶ 平王謂觀從:¶ 「恣爾所欲。」¶ 欲為卜尹,¶ 王許之。 ¶ 初,¶ 共王有寵子五人,¶ 無適立,¶ 乃望祭群神,¶ 請神決之,¶ 使主社稷,¶ 而陰與巴姬埋璧於室內,¶ 召五公子齋而入。¶ 康王跨之,¶ 靈王肘加之,¶ 子比、¶ 子皙皆遠之。¶ 平王幼,¶ 抱其上而拜,¶ 壓紐。¶ 故康王以長立,¶ 至其子失之;¶ 圍為靈王,¶ 及身而弒;¶ 子比為王十餘日,¶ 子皙不得立,¶ 又俱誅。¶ 四子皆絕無後。¶ 唯獨棄疾後立,¶ 為平王,¶ 竟續楚祀,¶ 如其神符。 ¶ 初,¶ 子比自晉歸,¶ 韓宣子問叔向曰:¶ 「子比其濟乎?」¶ 對曰:¶ 「不就。」¶ 宣子曰:¶ 「同惡相求,¶ 如市賈焉,¶ 何為不就?」¶ 對曰:¶ 「無與同好,¶ 誰與同惡?¶ 取國有五難:¶ 有寵無人,¶ 一也;¶ 有人無主,¶ 二也;¶ 有主無謀,¶ 三也;¶ 有謀而無民,¶ 四也;¶ 有民而無德,¶ 五也。¶ 子比在晉十三年矣,¶ 晉、楚之從不聞通者,¶ 可謂無人矣;¶ 族盡親叛,¶ 可謂無主矣;¶ 無釁而動,¶ 可謂無謀矣;¶ 為羈終世,¶ 可謂無民矣;¶ 亡無愛徵,¶ 可謂無德矣。¶ 王虐而不忌,¶ 子比涉五難以弒君,¶ 誰能濟之!¶ 有楚國者,¶ 其棄疾乎?¶ 君陳、¶ 蔡,方城外屬焉。¶ 苛慝不作,¶ 盜賊伏隱,¶ 私欲不違,¶ 民無怨心。¶ 先神命之,¶ 國民信之。¶ 羋姓有亂,¶ 必季實立,¶ 楚之常也。¶ 子比之官,¶ 則右尹也;¶ 數其貴寵,¶ 則庶子也;¶ 以神所命,¶ 則又遠之;¶ 民無懷焉,¶ 將何以立?」¶ 宣子曰:¶ 「齊桓、¶ 晉文不亦是乎?」¶ 對曰:¶ 「齊桓,¶ 衛姬之子也,¶ 有寵於釐公。¶ 有鮑叔牙、¶ 賓須無、¶ 隰朋以為輔,¶ 有莒、¶ 衛以為外主,¶ 有高、¶ 國以為內主。¶ 從善如流,¶ 施惠不倦。¶ 有國,¶ 不亦宜乎?¶ 昔我文公,¶ 狐季姬之子也,¶ 有寵於獻公。¶ 好學不倦。¶ 生十七年,¶ 有士五人,¶ 有先大夫子餘、¶ 子犯以為腹心,¶ 有魏犨、¶ 賈佗以為股肱,¶ 有齊、¶ 宋、秦、¶ 楚以為外主,¶ 有欒、¶ 郤、狐、¶ 先以為內主。¶ 亡十九年,¶ 守志彌篤。¶ 惠、懷棄民,¶ 民從而與之。¶ 故文公有國,¶ 不亦宜乎?¶ 子比無施於民,¶ 無援於外,¶ 去晉,¶ 晉不送;¶ 歸楚,¶ 楚不迎。¶ 何以有國!」¶ 子比果不終焉,¶ 卒立者棄疾,¶ 如叔向言也。 ¶ 平王二年,¶ 使費無忌如秦為太子建取婦。¶ 婦好,¶ 來,未至,¶ 無忌先歸,¶ 說平王曰:¶ 「秦女好,¶ 可自娶,¶ 為太子更求。」¶ 平王聽之,¶ 卒自娶秦女,¶ 生熊珍。¶ 更為太子娶。¶ 是時伍奢為太子太傅,¶ 無忌為少傅。¶ 無忌無寵於太子,¶ 常讒惡太子建。¶ 建時年十五矣,¶ 其母蔡女也,¶ 無寵於王,¶ 王稍益疏外建也。 ¶ 六年,¶ 使太子建居城父,¶ 守邊。¶ 無忌又日夜讒太子建於王曰:¶ 「自無忌入秦女,¶ 太子怨,¶ 亦不能無望於王,¶ 王少自備焉。¶ 且太子居城父,¶ 擅兵,¶ 外交諸侯,¶ 且欲入矣。」¶ 平王召其傅伍奢責之。¶ 伍奢知無忌讒,¶ 乃曰:¶ 「王柰何以小臣疏骨肉?」¶ 無忌曰:¶ 「今不制,¶ 後悔也。」¶ 於是王遂囚伍奢。¶ 乃令司馬奮揚召太子建,¶ 欲誅之。¶ 太子聞之,¶ 亡奔宋。 ¶ 無忌曰:¶ 「伍奢有二子,¶ 不殺者為楚國患。¶ 盍以免其父召之,¶ 必至。」¶ 於是王使使謂奢:¶ 「能致二子則生,¶ 不能將死。」¶ 奢曰:¶ 「尚至,¶ 胥不至。」¶ 王曰:¶ 「何也?」¶ 奢曰:¶ 「尚之為人,¶ 廉,死節,¶ 慈孝而仁,¶ 聞召而免父,¶ 必至,¶ 不顧其死。¶ 胥之為人,¶ 智而好謀,¶ 勇而矜功,¶ 知來必死,¶ 必不來。¶ 然為楚國憂者必此子。」¶ 於是王使人召之,¶ 曰:¶ 「來,¶ 吾免爾父。」¶ 伍尚謂伍胥曰:¶ 「聞父免而莫奔,¶ 不孝也;¶ 父戮莫報,¶ 無謀也;¶ 度能任事,¶ 知也。¶ 子其行矣,¶ 我其歸死。」¶ 伍尚遂歸。¶ 伍胥彎弓屬矢,¶ 出見使者,¶ 曰:¶ 「父有罪,¶ 何以召其子為?」¶ 將射,¶ 使者還走,¶ 遂出奔吳。¶ 伍奢聞之,¶ 曰:¶ 「胥亡,¶ 楚國危哉。」¶ 楚人遂殺伍奢及尚。 ¶ 十年,¶ 楚太子建母在居巢,¶ 開吳。¶ 吳使公子光伐楚,¶ 遂敗陳、¶ 蔡,取太子建母而去。¶ 楚恐,¶ 城郢。¶ 初,吳之邊邑卑梁與楚邊邑鍾離小童爭桑,¶ 兩家交怒相攻,¶ 滅卑梁人。¶ 卑梁大夫怒,¶ 發邑兵攻鍾離。¶ 楚王聞之怒,¶ 發國兵滅卑梁。¶ 吳王聞之大怒,¶ 亦發兵,¶ 使公子光因建母家攻楚,¶ 遂滅鍾離、¶ 居巢。¶ 楚乃恐而城郢。 ¶ 十三年,¶ 平王卒。¶ 將軍子常曰:¶ 「太子珍少,¶ 且其母乃前太子建所當娶也。」¶ 欲立令尹子西。¶ 子西,¶ 平王之庶弟也,¶ 有義。¶ 子西曰:¶ 「國有常法,¶ 更立則亂,¶ 言之則致誅。」¶ 乃立太子珍,¶ 是為昭王。 ¶ 昭王元年,¶ 楚眾不說費無忌,¶ 以其讒亡太子建,¶ 殺伍奢子父與郤宛。¶ 宛之宗姓伯氏子嚭及子胥皆奔吳,¶ 吳兵數侵楚,¶ 楚人怨無忌甚。¶ 楚令尹子常誅無忌以說眾,¶ 眾乃喜。 ¶ 四年,¶ 吳三公子奔楚,¶ 楚封之以扞吳。¶ 五年,¶ 吳伐取楚之六、¶ 潛。七年,¶ 楚使子常伐吳,¶ 吳大敗楚於豫章。 ¶ 十年冬,¶ 吳王闔閭、¶ 伍子胥、¶ 伯嚭與唐、¶ 蔡俱伐楚,¶ 楚大敗,¶ 吳兵遂入郢,¶ 辱平王之墓,¶ 以伍子胥故也。¶ 吳兵之來,¶ 楚使子常以兵迎之,¶ 夾漢水陣。¶ 吳伐敗子常,¶ 子常亡奔鄭。¶ 楚兵走,¶ 吳乘勝逐之,¶ 五戰及郢。¶ 己卯,¶ 昭王出奔。¶ 庚辰,¶ 吳人入郢。 ¶ 昭王亡也至雲夢。¶ 雲夢不知其王也,¶ 射傷王。¶ 王走鄖。¶ 鄖公之弟懷曰:¶ 「平王殺吾父,¶ 今我殺其子,¶ 不亦可乎?」¶ 鄖公止之,¶ 然恐其弒昭王,¶ 乃與王出奔隨。¶ 吳王聞昭王往,¶ 即進擊隨,¶ 謂隨人曰:¶ 「周之子孫封於江漢之閒者,¶ 楚盡滅之。」¶ 欲殺昭王。¶ 王從臣子綦乃深匿王,¶ 自以為王,¶ 謂隨人曰:¶ 「以我予吳。」¶ 隨人卜予吳,¶ 不吉,¶ 乃謝吳王曰:¶ 「昭王亡,¶ 不在隨。」¶ 吳請入自索之,¶ 隨不聽,¶ 吳亦罷去。 ¶ 昭王之出郢也,¶ 使申鮑胥請救於秦。¶ 秦以車五百乘救楚,¶ 楚亦收餘散兵,¶ 與秦擊吳。¶ 十一年六月,¶ 敗吳於稷。¶ 會吳王弟夫概見吳王兵傷敗,¶ 乃亡歸,¶ 自立為王。¶ 闔閭聞之,¶ 引兵去楚,¶ 歸擊夫概。¶ 夫概敗,¶ 奔楚,¶ 楚封之堂谿,¶ 號為堂谿氏。 ¶ 楚昭王滅唐。¶ 九月,¶ 歸入郢。¶ 十二年,¶ 吳復伐楚,¶ 取番。¶ 楚恐,¶ 去郢,¶ 北徙都鄀。 ¶ 十六年,¶ 孔子相魯。¶ 二十年,¶ 楚滅頓,¶ 滅胡。¶ 二十一年,¶ 吳王闔閭伐越。¶ 越王句踐射傷吳王,¶ 遂死。¶ 吳由此怨越而不西伐楚。 ¶ 二十七年春,¶ 吳伐陳,¶ 楚昭王救之,¶ 軍城父。¶ 十月,¶ 昭王病於軍中,¶ 有赤雲如鳥,¶ 夾日而蜚。¶ 昭王問周太史,¶ 太史曰:¶ 「是害於楚王,¶ 然可移於將相。」¶ 將相聞是言,¶ 乃請自以身禱於神。¶ 昭王曰:¶ 「將相,¶ 孤之股肱也,¶ 今移禍,¶ 庸去是身乎!」¶ 弗聽。¶ 卜而河為祟,¶ 大夫請禱河。¶ 昭王曰:¶ 「自吾先王受封,¶ 望不過江、¶ 漢,而河非所獲罪也。」¶ 止不許。¶ 孔子在陳,¶ 聞是言,¶ 曰:¶ 「楚昭王通大道矣。¶ 其不失國,¶ 宜哉!」 ¶ 昭王病甚,¶ 乃召諸公子大夫曰:¶ 「孤不佞,¶ 再辱楚國之師,¶ 今乃得以天壽終,¶ 孤之幸也。」¶ 讓其弟公子申為王,¶ 不可。¶ 又讓次弟公子結,¶ 亦不可。¶ 乃又讓次弟公子閭,¶ 五讓,¶ 乃後許為王。¶ 將戰,¶ 庚寅,¶ 昭王卒於軍中。¶ 子閭曰:¶ 「王病甚,¶ 舍其子讓群臣,¶ 臣所以許王,¶ 以廣王意也。¶ 今君王卒,¶ 臣豈敢忘君王之意乎!」¶ 乃與子西、¶ 子綦謀,¶ 伏師閉塗,¶ 迎越女之子章立之,¶ 是為惠王。¶ 然後罷兵歸,¶ 葬昭王。 ¶ 惠王二年,¶ 子西召故平王太子建之子勝於吳,¶ 以為巢大夫,¶ 號曰白公。¶ 白公好兵而下士,¶ 欲報仇。¶ 六年,¶ 白公請兵令尹子西伐鄭。¶ 初,白公父建亡在鄭,¶ 鄭殺之,¶ 白公亡走吳,¶ 子西復召之,¶ 故以此怨鄭,¶ 欲伐之。¶ 子西許而未為發兵。¶ 八年,¶ 晉伐鄭,¶ 鄭告急楚,¶ 楚使子西救鄭,¶ 受賂而去。¶ 白公勝怒,¶ 乃遂與勇力死士石乞等襲殺令尹子西、¶ 子綦於朝,¶ 因劫惠王,¶ 置之高府,¶ 欲弒之。¶ 惠王從者屈固負王亡走昭王夫人宮。¶ 白公自文為王。¶ 月餘,¶ 會葉公來救楚,¶ 楚惠王之徒與共攻白公,¶ 殺之。¶ 惠王乃復位。¶ 是歲也,¶ 滅陳而縣之。 ¶ 十三年,¶ 吳王夫差彊,¶ 陵齊、¶ 晉,來伐楚。¶ 十六年,¶ 越滅吳。¶ 四十二年,¶ 楚滅蔡。¶ 四十四年,¶ 楚滅𣏌。¶ 與秦平。¶ 是時越已滅吳而不能正江、¶ 淮北;¶ 楚東侵,¶ 廣地至泗上。 ¶ 五十七年,¶ 惠王卒,¶ 子簡王中立。 ¶ 簡王元年,¶ 北伐滅莒。¶ 八年,¶ 魏文侯、¶ 韓武子、¶ 趙桓子始列為諸侯。 ¶ 二十四年,¶ 簡王卒,¶ 子聲王當立。¶ 聲王六年,¶ 盜殺聲王,¶ 子悼王熊疑立。¶ 悼王二年,¶ 三晉來伐楚,¶ 至乘丘而還。¶ 四年,¶ 楚伐周。¶ 鄭殺子陽。¶ 九年,¶ 伐韓,¶ 取負黍。¶ 十一年,¶ 三晉伐楚,¶ 敗我大梁、¶ 榆關。¶ 楚厚賂秦,¶ 與之平。¶ 二十一年,¶ 悼王卒,¶ 子肅王臧立。 ¶ 肅王四年,¶ 蜀伐楚,¶ 取茲方。¶ 於是楚為扞關以距之。¶ 十年,¶ 魏取我魯陽。¶ 十一年,¶ 肅王卒,¶ 無子,¶ 立其弟熊良夫,¶ 是為宣王。 ¶ 宣王六年,¶ 周天子賀秦獻公。¶ 秦始復彊,¶ 而三晉益大,¶ 魏惠王、¶ 齊威王尤彊。¶ 三十年,¶ 秦封衛鞅於商,¶ 南侵楚。¶ 是年,¶ 宣王卒,¶ 子威王熊商立。 ¶ 威王六年,¶ 周顯王致文武胙於秦惠王。 ¶ 七年,¶ 齊孟嘗君父田嬰欺楚,¶ 楚威王伐齊,¶ 敗之於徐州,¶ 而令齊必逐田嬰。¶ 田嬰恐,¶ 張丑偽謂楚王曰:¶ 「王所以戰勝於徐州者,¶ 田盼子不用也。¶ 盼子者,¶ 有功於國,¶ 而百姓為之用。¶ 嬰子弗善而用申紀。¶ 申紀者,¶ 大臣不附,¶ 百姓不為用,¶ 故王勝之也。¶ 今王逐嬰子,¶ 嬰子逐,¶ 盼子必用矣。¶ 復搏其士卒以與王遇,¶ 必不便於王矣。」¶ 楚王因弗逐也。 ¶ 十一年,¶ 威王卒,¶ 子懷王熊槐立。¶ 魏聞楚喪,¶ 代楚,¶ 取我陘山。 ¶ 懷王元年,¶ 張儀始相秦惠王。¶ 四年,¶ 秦惠王初稱王。 ¶ 六年,¶ 楚使柱國昭陽將兵而攻魏,¶ 破之於襄陵,¶ 得八邑。¶ 又移兵而攻齊,¶ 齊王患之。¶ 陳軫適為秦使齊,¶ 齊王曰:¶ 「為之柰何?」¶ 陳軫曰:¶ 「王勿憂,¶ 請令罷之。」¶ 即往見昭陽軍中,¶ 曰:¶ 「願聞楚國之法,¶ 破軍殺將者何以貴之?」¶ 昭陽曰:¶ 「其官為上柱國,¶ 封上爵執珪。」¶ 陳軫曰:¶ 「其有貴於此者乎?」¶ 昭陽曰:¶ 「令尹。」¶ 陳軫曰:¶ 「今君已為令尹矣,¶ 此國冠之上。¶ 臣請得譬之。¶ 人有遺其舍人一卮酒者,¶ 舍人相謂曰:¶ 『數人飲此,¶ 不足以徧,¶ 請遂畫地為蛇,¶ 蛇先成者獨飲之。』¶ 一人曰:¶ 『吾蛇先成。』¶ 舉酒而起,¶ 曰:¶ 『吾能為之足。』¶ 及其為之足,¶ 而後成人奪之酒而飲之,¶ 曰:¶ 『蛇固無足,¶ 今為之足,¶ 是非蛇也。』¶ 今君相楚而攻魏,¶ 破軍殺將,¶ 功莫大焉,¶ 冠之上不可以加矣。¶ 今又移兵而攻齊,¶ 攻齊勝之,¶ 官爵不加於此;¶ 攻之不勝,¶ 身死爵奪,¶ 有毀於楚:¶ 此為蛇為足之說也。¶ 不若引兵而去以德齊,¶ 此持滿之術也。」¶ 昭陽曰:¶ 「善。」¶ 引兵而去。 ¶ 燕、¶ 韓君初稱王。¶ 秦使張儀與楚、¶ 齊、魏相會,¶ 盟齧桑。 ¶ 十一年,¶ 蘇秦約從山東六國共攻秦,¶ 楚懷王為從長。¶ 至函谷關,¶ 秦出兵擊六國,¶ 六國兵皆引而歸,¶ 齊獨後。¶ 十二年,¶ 齊湣王伐敗趙、¶ 魏軍,¶ 秦亦伐敗韓,¶ 與齊爭長。 ¶ 十六年,¶ 秦欲伐齊,¶ 而楚與齊從親,¶ 秦惠王患之,¶ 乃宣言張儀免相,¶ 使張儀南見楚王,¶ 謂楚王曰:¶ 「敝邑之王所甚說者無先大王,¶ 雖儀之所甚願為門闌之廝者亦無先大王。¶ 敝邑之王所甚憎者無先齊王,¶ 雖儀之所甚憎者亦無先齊王。¶ 而大王和之,¶ 是以敝邑之王不得事王,¶ 而令儀亦不得為門闌之廝也。¶ 王為儀閉關而絕齊,¶ 令使使者從儀西取故秦所分楚商於之地方六百里,¶ 如是則齊弱矣。¶ 是北弱齊,¶ 西德於秦,¶ 私商於以為富,¶ 此一計而三利俱至也。」¶ 懷王大悅,¶ 乃置相璽於張儀,¶ 日與置酒,¶ 宣言¶ 「吾復得吾商於之地」。¶ 群臣皆賀,¶ 而陳軫獨弔。¶ 懷王曰:¶ 「何故?」¶ 陳軫對曰:¶ 「秦之所為重王者,¶ 以王之有齊也。¶ 今地未可得而齊交先絕,¶ 是楚孤也。¶ 夫秦又何重孤國哉,¶ 必輕楚矣。¶ 且先出地而後絕齊,¶ 則秦計不為。¶ 先絕齊而後責地,¶ 則必見欺於張儀。¶ 見欺於張儀,¶ 則王必怨之。¶ 怨之,¶ 是西起秦患,¶ 北絕齊交。¶ 西起秦患,¶ 北絕齊交,¶ 則兩國之兵必至。¶ 臣故弔。」¶ 楚王弗聽,¶ 因使一將軍西受封地。 ¶ 張儀至秦,¶ 詳醉墜車,¶ 稱病不出三月,¶ 地不可得。¶ 楚王曰:¶ 「儀以吾絕齊為尚薄邪?」¶ 乃使勇士宋遺北辱齊王。¶ 齊王大怒,¶ 折楚符而合於秦。¶ 秦齊交合,¶ 張儀乃起朝,¶ 謂楚將軍曰:¶ 「子何不受地?¶ 從某至某,¶ 廣袤六里。」¶ 楚將軍曰:¶ 「臣之所以見命者六百里,¶ 不聞六里。」¶ 即以歸報懷王。¶ 懷王大怒,¶ 興師將伐秦。¶ 陳軫又曰:¶ 「伐秦非計也。¶ 不如因賂之一名都,¶ 與之伐齊,¶ 是我亡於秦,¶ 取償於齊也,¶ 吾國尚可全。¶ 今王已絕於齊而責欺於秦,¶ 是吾合秦齊之交而來天下之兵也,¶ 國必大傷矣。」¶ 楚王不聽,¶ 遂絕和於秦,¶ 發兵西攻秦。¶ 秦亦發兵擊之。 ¶ 十七年春,¶ 與秦戰丹陽,¶ 秦大敗我軍,¶ 斬甲士八萬,¶ 虜我大將軍屈匄、¶ 裨將軍逢侯丑等七十餘人,¶ 遂取漢中之郡。¶ 楚懷王大怒,¶ 乃悉國兵復襲秦,¶ 戰於藍田,¶ 大敗楚軍。¶ 韓、魏聞楚之困,¶ 乃南襲楚,¶ 至於鄧。¶ 楚聞,¶ 乃引兵歸。 ¶ 十八年,¶ 秦使使約復與楚親,¶ 分漢中之半以和楚。¶ 楚王曰:¶ 「願得張儀,¶ 不願得地。」¶ 張儀聞之,¶ 請之楚。¶ 秦王曰:¶ 「楚且甘心於子,¶ 柰何?」¶ 張儀曰:¶ 「臣善其左右靳尚,¶ 靳尚又能得事於楚王幸姬鄭袖,¶ 袖所言無不從者。¶ 且儀以前使負楚以商於之約,¶ 今秦楚大戰,¶ 有惡,¶ 臣非面自謝楚不解。¶ 且大王在,¶ 楚不宜敢取儀。¶ 誠殺儀以便國,¶ 臣之願也。」¶ 儀遂使楚。 ¶ 至,¶ 懷王不見,¶ 因而囚張儀,¶ 欲殺之。¶ 儀私於靳尚,¶ 靳尚為請懷王曰:¶ 「拘張儀,¶ 秦王必怒。¶ 天下見楚無秦,¶ 必輕王矣。」¶ 又謂夫人鄭袖曰:¶ 「秦王甚愛張儀,¶ 而王欲殺之,¶ 今將以上庸之地六縣賂楚,¶ 以美人聘楚王,¶ 以宮中善歌者為之媵。¶ 楚王重地,¶ 秦女必貴,¶ 而夫人必斥矣。¶ 夫人不若言而出之。」¶ 鄭袖卒言張儀於王而出之。¶ 儀出,¶ 懷王因善遇儀,¶ 儀因說楚王以叛從約而與秦合親,¶ 約婚姻。¶ 張儀已去,¶ 屈原使從齊來,¶ 諫王曰:¶ 「何不誅張儀?」¶ 懷王悔,¶ 使人追儀,¶ 弗及。¶ 是歲,¶ 秦惠王卒。 ¶ 二十年,¶ 齊湣王欲為從長,¶ 惡楚之與秦合,¶ 乃使使遺楚王書曰:¶ 「寡人患楚之不察於尊名也。¶ 今秦惠王死,¶ 武王立,¶ 張儀走魏,¶ 樗里疾、¶ 公孫衍用,¶ 而楚事秦。¶ 夫樗里疾善乎韓,¶ 而公孫衍善乎魏;¶ 楚必事秦,¶ 韓、魏恐,¶ 必因二人求合於秦,¶ 則燕、¶ 趙亦宜事秦。¶ 四國爭事秦,¶ 則楚為郡縣矣。¶ 王何不與寡人并力收韓、¶ 魏、燕、¶ 趙,與為從而尊周室,¶ 以案兵息民,¶ 令於天下?¶ 莫敢不樂聽,¶ 則王名成矣。¶ 王率諸侯並伐,¶ 破秦必矣。¶ 王取武關、¶ 蜀、漢之地,¶ 私吳、¶ 越之富而擅江海之利,¶ 韓、魏割上黨,¶ 西薄函谷,¶ 則楚之彊百萬也。¶ 且王欺於張儀,¶ 亡地漢中,¶ 兵銼藍田,¶ 天下莫不代王懷怒。¶ 今乃欲先事秦!¶ 願大王孰計之。」 ¶ 楚王業已欲和於秦,¶ 見齊王書,¶ 猶豫不決,¶ 下其議群臣。¶ 群臣或言和秦,¶ 或曰聽齊。¶ 昭雎曰:¶ 「王雖東取地於越,¶ 不足以刷恥;¶ 必且取地於秦,¶ 而後足以刷恥於諸侯。¶ 王不如深善齊、¶ 韓以重樗里疾,¶ 如是則王得韓、¶ 齊之重以求地矣。¶ 秦破韓宜陽,¶ 而韓猶復事秦者,¶ 以先王墓在平陽,¶ 而秦之武遂去之七十里,¶ 以故尤畏秦。¶ 不然,¶ 秦攻三川,¶ 趙攻上黨,¶ 楚攻河外,¶ 韓必亡。¶ 楚之救韓,¶ 不能使韓不亡,¶ 然存韓者楚也。¶ 韓已得武遂於秦,¶ 以河山為塞,¶ 所報德莫如楚厚,¶ 臣以為其事王必疾。¶ 齊之所信於韓者,¶ 以韓公子眜為齊相也。¶ 韓已得武遂於秦,¶ 王甚善之,¶ 使之以齊、¶ 韓重樗里疾,¶ 疾得齊、¶ 韓之重,¶ 其主弗敢棄疾也。¶ 今又益之以楚之重,¶ 樗里子必言秦,¶ 復與楚之侵地矣。」¶ 於是懷王許之,¶ 竟不合秦,¶ 而合齊以善韓。 ¶ 二十四年,¶ 倍齊而合秦。¶ 秦昭王初立,¶ 乃厚賂於楚。¶ 楚往迎婦。¶ 二十五年,¶ 懷王入與秦昭王盟,¶ 約於黃棘。¶ 秦復與楚上庸。¶ 二十六年,¶ 齊、韓、¶ 魏為楚負其從親而合於秦,¶ 三國共伐楚。¶ 楚使太子入質於秦而請救。¶ 秦乃遣客卿通將兵救楚,¶ 三國引兵去。 ¶ 二十七年,¶ 秦大夫有私與楚太子鬭,¶ 楚太子殺之而亡歸。¶ 二十八年,¶ 秦乃與齊、¶ 韓、魏共攻楚,¶ 殺楚將唐眜,¶ 取我重丘而去。¶ 二十九年,¶ 秦復攻楚,¶ 大破楚,¶ 楚軍死者二萬,¶ 殺我將軍景缺。¶ 懷王恐,¶ 乃使太子為質於齊以求平。¶ 三十年,¶ 秦復伐楚,¶ 取八城。¶ 秦昭王遺楚王書曰:¶ 「始寡人與王約為弟兄,¶ 盟于黃棘,¶ 太子為質,¶ 至驩也。¶ 太子陵殺寡人之重臣,¶ 不謝而亡去,¶ 寡人誠不勝怒,¶ 使兵侵君王之邊。¶ 今聞君王乃令太子質於齊以求平。¶ 寡人與楚接境壤界,¶ 故為婚姻,¶ 所從相親久矣。¶ 而今秦楚不驩,¶ 則無以令諸侯。¶ 寡人願與君王會武關,¶ 面相約,¶ 結盟而去,¶ 寡人之願也。¶ 敢以聞下執事。」¶ 楚懷王見秦王書,¶ 患之。¶ 欲往,¶ 恐見欺;¶ 無往,¶ 恐秦怒。¶ 昭雎曰:¶ 「王毋行,¶ 而發兵自守耳。¶ 秦虎狼,¶ 不可信,¶ 有并諸侯之心。」¶ 懷王子子蘭勸王行,¶ 曰:¶ 「柰何絕秦之驩心!」¶ 於是往會秦昭王。¶ 昭王詐令一將軍伏兵武關,¶ 號為秦王。¶ 楚王至,¶ 則閉武關,¶ 遂與西至咸陽,¶ 朝章臺,¶ 如蕃臣,¶ 不與亢禮。¶ 楚懷王大怒,¶ 悔不用昭子言。¶ 秦因留楚王,¶ 要以割巫、¶ 黔中之郡。¶ 楚王欲盟,¶ 秦欲先得地。¶ 楚王怒曰:¶ 「秦詐我而又彊要我以地!」¶ 不復許秦。¶ 秦因留之。 ¶ 楚大臣患之,¶ 乃相與謀曰:¶ 「吾王在秦不得還,¶ 要以割地,¶ 而太子為質於齊,¶ 齊、秦合謀,¶ 則楚無國矣。」¶ 乃欲立懷王子在國者。¶ 昭雎曰:¶ 「王與太子俱困於諸侯,¶ 而今又倍王命而立其庶子,¶ 不宜。」¶ 乃詐赴於齊,¶ 齊湣王謂其相曰:¶ 「不若留太子以求楚之淮北。」¶ 相曰:¶ 「不可,¶ 郢中立王,¶ 是吾抱空質而行不義於天下也。」¶ 或曰:¶ 「不然。¶ 郢中立王,¶ 因與其新王市曰¶ 『予我下東國,¶ 吾為王殺太子,¶ 不然,¶ 將與三國共立之』,¶ 然則東國必可得矣。」¶ 齊王卒用其相計而歸楚太子。¶ 太子橫至,¶ 立為王,¶ 是為頃襄王。¶ 乃告于秦曰:¶ 「賴社稷神靈,¶ 國有王矣。」 ¶ 頃襄王橫元年,¶ 秦要懷王不可得地,¶ 楚立王以應秦,¶ 秦昭王怒,¶ 發兵出武關攻楚,¶ 大敗楚軍,¶ 斬首五萬,¶ 取析十五城而去。¶ 二年,¶ 楚懷王亡逃歸,¶ 秦覺之,¶ 遮楚道,¶ 懷王恐,¶ 乃從閒道走趙以求歸。¶ 趙主父在代,¶ 其子惠王初立,¶ 行王事,¶ 恐,不敢入楚王。¶ 楚王欲走魏,¶ 秦追至,¶ 遂與秦使復之秦。¶ 懷王遂發病。¶ 頃襄王三年,¶ 懷王卒于秦,¶ 秦歸其喪于楚。¶ 楚人皆憐之,¶ 如悲親戚。¶ 諸侯由是不直秦。¶ 秦楚絕。 ¶ 六年,¶ 秦使白起伐韓於伊闕,¶ 大勝,¶ 斬首二十四萬。¶ 秦乃遺楚王書曰:¶ 「楚倍秦,¶ 秦且率諸侯伐楚,¶ 爭一旦之命。¶ 願王之飭士卒,¶ 得一樂戰。」¶ 楚頃襄王患之,¶ 乃謀復與秦平。¶ 七年,¶ 楚迎婦於秦,¶ 秦楚復平。 ¶ 十一年,¶ 齊秦各自稱為帝;¶ 月餘,¶ 復歸帝為王。 ¶ 十四年,¶ 楚頃襄王與秦昭王好會于宛,¶ 結和親。¶ 十五年,¶ 楚王與秦、¶ 三晉、¶ 燕共伐齊,¶ 取淮北。¶ 十六年,¶ 與秦昭王好會於鄢。¶ 其秋,¶ 復與秦王會穰。 ¶ 十八年,¶ 楚人有好以弱弓微繳加歸鴈之上者,¶ 頃襄王聞,¶ 召而問之。¶ 對曰:¶ 「小臣之好射鶀鴈,¶ 羅鸗,¶ 小矢之發也,¶ 何足為大王道也。¶ 且稱楚之大,¶ 因大王之賢,¶ 所弋非直此也。¶ 昔者三王以弋道德,¶ 五霸以弋戰國。¶ 故秦、¶ 魏、燕、¶ 趙者,¶ 鶀鴈也;¶ 齊、魯、¶ 韓、衛者,¶ 青首也;¶ 騶、費、¶ 郯、邳者,¶ 羅鸗也。¶ 外其餘則不足射者。¶ 見鳥六雙,¶ 以王何取?¶ 王何不以聖人為弓,¶ 以勇士為繳,¶ 時張而射之?¶ 此六雙者,¶ 可得而囊載也。¶ 其樂非特朝昔之樂也,¶ 其獲非特鳧鴈之實也。¶ 王朝張弓而射魏之大梁之南,¶ 加其右臂而徑屬之於韓,¶ 則中國之路絕而上蔡之郡壞矣。¶ 還射圉之東,¶ 解魏左肘而外擊定陶,¶ 則魏之東外棄而大宋、¶ 方與二郡者舉矣。¶ 且魏斷二臂,¶ 顛越矣;¶ 膺擊郯國,¶ 大梁可得而有也。¶ 王綪繳蘭臺,¶ 飲馬西河,¶ 定魏大梁,¶ 此一發之樂也。¶ 若王之於弋誠好而不厭,¶ 則出寶弓,¶ 碆新繳,¶ 射噣鳥於東海,¶ 還蓋長城以為防,¶ 朝射東莒,¶ 夕發浿丘,¶ 夜加即墨,¶ 顧據午道,¶ 則長城之東收而太山之北舉矣。¶ 西結境於趙而北達於燕,¶ 三國布翅,¶ 則從不待約而可成也。¶ 北遊目於燕之遼東而南登望於越之會稽,¶ 此再發之樂也。¶ 若夫泗上十二諸侯,¶ 左縈而右拂之,¶ 可一旦而盡也。¶ 今秦破韓以為長憂,¶ 得列城而不敢守也;¶ 伐魏而無功,¶ 擊趙而顧病,¶ 則秦魏之勇力屈矣,¶ 楚之故地漢中、¶ 析、酈可得而復有也。¶ 王出寶弓,¶ 碆新繳,¶ 涉鄳塞,¶ 而待秦之倦也,¶ 山東、¶ 河內可得而一也。¶ 勞民休眾,¶ 南面稱王矣。¶ 故曰秦為大鳥,¶ 負海內而處,¶ 東面而立,¶ 左臂據趙之西南,¶ 右臂傅楚鄢郢,¶ 膺擊韓魏,¶ 垂頭中國,¶ 處既形便,¶ 勢有地利,¶ 奮翼鼓翅,¶ 方三千里,¶ 則秦未可得獨招而夜射也。」¶ 欲以激怒襄王,¶ 故對以此言。¶ 襄王因召與語,¶ 遂言曰:¶ 「夫先王為秦所欺而客死於外,¶ 怨莫大焉。¶ 今以匹夫有怨,¶ 尚有報萬乘,¶ 白公、¶ 子胥是也。¶ 今楚之地方五千里,¶ 帶甲百萬,¶ 猶足以踊躍中野也,¶ 而坐受困,¶ 臣竊為大王弗取也。」¶ 於是頃襄王遣使於諸侯,¶ 復為從,¶ 欲以伐秦。¶ 秦聞之,¶ 發兵來伐楚。 ¶ 楚欲與齊韓連和伐秦,¶ 因欲圖周。¶ 周王赧使武公謂楚相昭子曰:¶ 「三國以兵割周郊地以便輸,¶ 而南器以尊楚,¶ 臣以為不然。¶ 夫弒共主,¶ 臣世君,¶ 大國不親;¶ 以眾脅寡,¶ 小國不附。¶ 大國不親,¶ 小國不附,¶ 不可以致名實。¶ 名實不得,¶ 不足以傷民。¶ 夫有圖周之聲,¶ 非所以為號也。」¶ 昭子曰:¶ 「乃圖周則無之。¶ 雖然,¶ 周何故不可圖也?」¶ 對曰:¶ 「軍不五不攻,¶ 城不十不圍。¶ 夫一周為二十晉,¶ 公之所知也。¶ 韓嘗以二十萬之眾辱於晉之城下,¶ 銳士死,¶ 中士傷,¶ 而晉不拔。¶ 公之無百韓以圖周,¶ 此天下之所知也。¶ 夫怨結於兩周以塞騶魯之心,¶ 交絕於齊,¶ 聲失天下,¶ 其為事危矣。¶ 夫危兩周以厚三川,¶ 方城之外必為韓弱矣。¶ 何以知其然也?¶ 西周之地,¶ 絕長補短,¶ 不過百里。¶ 名為天下共主,¶ 裂其地不足以肥國,¶ 得其眾不足以勁兵。¶ 雖無攻之,¶ 名為弒君。¶ 然而好事之君,¶ 喜攻之臣,¶ 發號用兵,¶ 未嘗不以周為終始。¶ 是何也?¶ 見祭器在焉,¶ 欲器之至而忘弒君之亂。¶ 今韓以器之在楚,¶ 臣恐天下以器讎楚也。¶ 臣請譬之。¶ 夫虎肉臊,¶ 其兵利身,¶ 人猶攻之也。¶ 若使澤中之麋蒙虎之皮,¶ 人之攻之必萬於虎矣。¶ 裂楚之地,¶ 足以肥國;¶ 詘楚之名,¶ 足以尊主。¶ 今子將以欲誅殘天下之共主,¶ 居三代之傳器,¶ 吞三翮六翼,¶ 以高世主,¶ 非貪而何?¶ 《周書》曰¶ 『欲起無先』,¶ 故器南則兵至矣。」¶ 於是楚計輟不行。 ¶ 十九年,¶ 秦伐楚,¶ 楚軍敗,¶ 割上庸、¶ 漢北地予秦。¶ 二十年,¶ 秦將白起拔我西陵。¶ 二十一年,¶ 秦將白起遂拔我郢,¶ 燒先王墓夷陵。¶ 楚襄王兵散,¶ 遂不復戰,¶ 東北保於陳城。¶ 二十二年,¶ 秦復拔我巫、¶ 黔中郡。 ¶ 二十三年,¶ 襄王乃收東地兵,¶ 得十餘萬,¶ 復西取秦所拔我江旁十五邑以為郡,¶ 距秦。¶ 二十七年,¶ 使三萬人助三晉伐燕。¶ 復與秦平,¶ 而入太子為質於秦。¶ 楚使左徒侍太子於秦。 ¶ 三十六年,¶ 頃襄王病,¶ 太子亡歸。¶ 秋,頃襄王卒,¶ 太子熊元代立,¶ 是為考烈王。¶ 考烈王以左徒為令尹,¶ 封以吳,¶ 號春申君。 ¶ 考烈王元年,¶ 納州于秦以平。¶ 是時楚益弱。 ¶ 六年,¶ 秦圍邯鄲,¶ 趙告急楚,¶ 楚遣將軍景陽救趙。¶ 七年,¶ 至新中。¶ 秦兵去。¶ 十二年,¶ 秦昭王卒,¶ 楚王使春申君弔祠于秦。¶ 十六年,¶ 秦莊襄王卒,¶ 秦王趙政立。¶ 二十二年,¶ 與諸侯共伐秦,¶ 不利而去。¶ 楚東徙都壽春,¶ 命曰郢。 ¶ 二十五年,¶ 考烈王卒,¶ 子幽王悍立。¶ 李園殺春申君。¶ 幽王三年,¶ 秦、魏伐楚。¶ 秦相呂不韋卒。¶ 九年,¶ 秦滅韓。¶ 十年,¶ 幽王卒,¶ 同母弟猶代立,¶ 是為哀王。¶ 哀王立二月餘,¶ 哀王庶兄負芻之徒襲殺哀王而立負芻為王。¶ 是歲,¶ 秦虜趙王遷。 ¶ 王負芻元年,¶ 燕太子丹使荊軻刺秦王。¶ 二年,¶ 秦使將軍伐楚,¶ 大破楚軍,¶ 亡十餘城。¶ 三年,¶ 秦滅魏。¶ 四年,¶ 秦將王翦破我軍於蘄,¶ 而殺將軍項燕。 ¶ 五年,¶ 秦將王翦、¶ 蒙武遂破楚國,¶ 虜楚王負芻,¶ 滅楚名為郡云。 ¶ 太史公曰:¶ 楚靈王方會諸侯於申,¶ 誅齊慶封,¶ 作章華臺,¶ 求周九鼎之時,¶ 志小天下;¶ 及餓死于申亥之家,¶ 為天下笑。¶ 操行之不得,¶ 悲夫!¶ 勢之於人也,¶ 可不慎與?¶ 棄疾以亂立,¶ 嬖淫秦女,¶ 甚乎哉,¶ 幾再亡國! ¶ 4.11《越王句踐世家第十一》 ¶ 越王句踐,¶ 其先禹之苗裔,¶ 而夏后帝少康之庶子也。¶ 封於會稽,¶ 以奉守禹之祀。¶ 文身斷髮,¶ 披草萊而邑焉。¶ 後二十餘世,¶ 至於允常。¶ 允常之時,¶ 與吳王闔廬戰而相怨伐。¶ 允常卒,¶ 子句踐立,¶ 是為越王。 ¶ 元年,¶ 吳王闔廬聞允常死,¶ 乃興師伐越。¶ 越王句踐使死士挑戰,¶ 三行,¶ 至吳陳,¶ 呼而自剄。¶ 吳師觀之,¶ 越因襲擊吳師,¶ 吳師敗於檇李,¶ 射傷吳王闔廬。¶ 闔廬且死,¶ 告其子夫差曰:¶ 「必毋忘越。」 ¶ 三年,¶ 句踐聞吳王夫差日夜勒兵,¶ 且以報越,¶ 越欲先吳未發往伐之。¶ 范蠡諫曰:¶ 「不可。¶ 臣聞兵者凶器也,¶ 戰者逆德也,¶ 爭者事之末也。¶ 陰謀逆德,¶ 好用凶器,¶ 試身於所末,¶ 上帝禁之,¶ 行者不利。」¶ 越王曰:¶ 「吾已決之矣。」¶ 遂興師。¶ 吳王聞之,¶ 悉發精兵擊越,¶ 敗之夫椒。¶ 越王乃以餘兵五千人保棲於會稽。¶ 吳王追而圍之。 ¶ 越王謂范蠡曰:¶ 「以不聽子故至於此,¶ 為之柰何?」¶ 蠡對曰:¶ 「持滿者與天,¶ 定傾者與人,¶ 節事者以地。¶ 卑辭厚禮以遺之,¶ 不許,¶ 而身與之市。」¶ 句踐曰:¶ 「諾。」¶ 乃令大夫種行成於吳,¶ 膝行頓首曰:¶ 「君王亡臣句踐使陪臣種敢告下執事:¶ 句踐請為臣,¶ 妻為妾。」¶ 吳王將許之。¶ 子胥言於吳王曰:¶ 「天以越賜吳,¶ 勿許也。」¶ 種還,¶ 以報句踐。¶ 句踐欲殺妻子,¶ 燔寶器,¶ 觸戰以死。¶ 種止句踐曰:¶ 「夫吳太宰嚭貪,¶ 可誘以利,¶ 請閒行言之。」¶ 於是句踐乃以美女寶器令種閒獻吳太宰嚭。¶ 嚭受,¶ 乃見大夫種於吳王。¶ 種頓首言曰:¶ 「願大王赦句踐之罪,¶ 盡入其寶器。¶ 不幸不赦,¶ 句踐將盡殺其妻子,¶ 燔其寶器,¶ 悉五千人觸戰,¶ 必有當也。」¶ 嚭因說吳王曰:¶ 「越以服為臣,¶ 若將赦之,¶ 此國之利也。」¶ 吳王將許之。¶ 子胥進諫曰:¶ 「今不滅越,¶ 後必悔之。¶ 句踐賢君,¶ 種、蠡良臣,¶ 若反國,¶ 將為亂。」¶ 吳王弗聽,¶ 卒赦越,¶ 罷兵而歸。 ¶ 句踐之困會稽也,¶ 喟然嘆曰:¶ 「吾終於此乎?」¶ 種曰:¶ 「湯繫夏臺,¶ 文王囚羑里,¶ 晉重耳犇翟,¶ 齊小白犇莒,¶ 其卒王霸。¶ 由是觀之,¶ 何遽不為福乎?」 ¶ 吳既赦越,¶ 越王句踐反國,¶ 乃苦身焦思,¶ 置膽於坐,¶ 坐臥即仰膽,¶ 飲食亦嘗膽也。¶ 曰:¶ 「女忘會稽之恥邪?」¶ 身自耕作,¶ 夫人自織,¶ 食不加肉,¶ 衣不重采,¶ 折節下賢人,¶ 厚遇賓客,¶ 振貧弔死,¶ 與百姓同其勞。¶ 欲使范蠡治國政,¶ 蠡對曰:¶ 「兵甲之事,¶ 種不如蠡;¶ 填撫國家,¶ 親附百姓,¶ 蠡不如種。」¶ 於是舉國政屬大夫種,¶ 而使范蠡與大夫柘稽行成,¶ 為質於吳。¶ 二歲而吳歸蠡。 ¶ 句踐自會稽歸七年,¶ 拊循其士民,¶ 欲用以報吳。¶ 大夫逢同諫曰:¶ 「國新流亡,¶ 今乃復殷給,¶ 繕飾備利,¶ 吳必懼,¶ 懼則難必至。¶ 且鷙鳥之擊也,¶ 必匿其形。¶ 今夫吳兵加齊、¶ 晉,怨深於楚、¶ 越,名高天下,¶ 實害周室,¶ 德少而功多,¶ 必淫自矜。¶ 為越計,¶ 莫若結齊,¶ 親楚,¶ 附晉,¶ 以厚吳。¶ 吳之志廣,¶ 必輕戰。¶ 是我連其權,¶ 三國伐之,¶ 越承其弊,¶ 可克也。」¶ 句踐曰:¶ 「善。」 ¶ 居二年,¶ 吳王將伐齊。¶ 子胥諫曰:¶ 「未可。¶ 臣聞句踐食不重味,¶ 與百姓同苦樂。¶ 此人不死,¶ 必為國患。¶ 吳有越,¶ 腹心之疾,¶ 齊與吳,¶ 疥癬也。¶ 願王釋齊先越。」¶ 吳王弗聽,¶ 遂伐齊,¶ 敗之艾陵,¶ 虜齊高、¶ 國以歸。¶ 讓子胥。¶ 子胥曰:¶ 「王毋喜!」¶ 王怒,¶ 子胥欲自殺,¶ 王聞而止之。¶ 越大夫種曰:¶ 「臣觀吳王政驕矣,¶ 請試嘗之貸粟,¶ 以卜其事。」¶ 請貸,¶ 吳王欲與,¶ 子胥諫勿與,¶ 王遂與之,¶ 越乃私喜。¶ 子胥言曰:¶ 「王不聽諫,¶ 後三年吳其墟乎!」¶ 太宰嚭聞之,¶ 乃數與子胥爭越議,¶ 因讒子胥曰:¶ 「伍員貌忠而實忍人,¶ 其父兄不顧,¶ 安能顧王?¶ 王前欲伐齊,¶ 員彊諫,¶ 已而有功,¶ 用是反怨王。¶ 王不備伍員,¶ 員必為亂。」¶ 與逢同共謀,¶ 讒之王。¶ 王始不從,¶ 乃使子胥於齊,¶ 聞其託子於鮑氏,¶ 王乃大怒,¶ 曰:¶ 「伍員果欺寡人!」¶ 役反,¶ 使人賜子胥屬鏤劍以自殺。¶ 子胥大笑曰:¶ 「我令而父霸,¶ 我又立若,¶ 若初欲分吳國半予我,¶ 我不受,¶ 已,今若反以讒誅我。¶ 嗟乎,¶ 嗟乎,¶ 一人固不能獨立!」¶ 報使者曰:¶ 「必取吾眼置吳東門,¶ 以觀越兵入也!」¶ 於是吳任嚭政。 ¶ 居三年,¶ 句踐召范蠡曰:¶ 「吳已殺子胥,¶ 導諛者眾,¶ 可乎?」¶ 對曰:¶ 「未可。」 ¶ 至明年春,¶ 吳王北會諸侯於黃池,¶ 吳國精兵從王,¶ 惟獨老弱與太子留守。¶ 句踐復問范蠡,¶ 蠡曰¶ 「可矣」。¶ 乃發習流二千人,¶ 教士四萬人,¶ 君子六千人,¶ 諸御千人,¶ 代吳。¶ 吳師敗,¶ 遂殺吳太子。¶ 吳告急於王,¶ 王方會諸侯於黃池,¶ 懼天下聞之,¶ 乃祕之。¶ 吳王已盟黃池,¶ 乃使人厚禮以請成越。¶ 越自度亦未能滅吳,¶ 乃與吳平。 ¶ 其後四年,¶ 越復伐吳。¶ 吳士民罷弊,¶ 輕銳盡死於齊、¶ 晉。而越大破吳,¶ 因而留圍之三年,¶ 吳師敗,¶ 越遂復棲吳王於姑蘇之山。¶ 吳王使公孫雄肉袒膝行而前,¶ 請成越王曰:¶ 「孤臣夫差敢布腹心,¶ 異日嘗得罪於會稽,¶ 夫差不敢逆命,¶ 得與君王成以歸。¶ 今君王舉玉趾而誅孤臣,¶ 孤臣惟命是聽,¶ 意者亦欲如會稽之赦孤臣之罪乎?」¶ 句踐不忍,¶ 欲許之。¶ 范蠡曰:¶ 「會稽之事,¶ 天以越賜吳,¶ 吳不取。¶ 今天以吳賜越,¶ 越其可逆天乎?¶ 且夫君王蚤朝晏罷,¶ 非為吳邪?¶ 謀之二十二年,¶ 一旦而棄之,¶ 可乎?¶ 且夫天與弗取,¶ 反受其咎。¶ 『伐柯者其則不遠』,¶ 君忘會稽之戹乎?」¶ 句踐曰:¶ 「吾欲聽子言,¶ 吾不忍其使者。」¶ 范蠡乃鼓進兵,¶ 曰:¶ 「王已屬政於執事,¶ 使者去,¶ 不者且得罪。」¶ 吳使者泣而去。¶ 句踐憐之,¶ 乃使人謂吳王曰:¶ 「吾置王甬東,¶ 君百家。」¶ 吳王謝曰:¶ 「吾老矣,¶ 不能事君王!」¶ 遂自殺。¶ 乃蔽其面,¶ 曰:¶ 「吾無面以見子胥也!」¶ 越王乃葬吳王而誅太宰嚭。 ¶ 句踐已平吳,¶ 乃以兵北渡淮,¶ 與齊、¶ 晉諸侯會於徐州,¶ 致貢於周。¶ 周元王使人賜句踐胙,¶ 命為伯。¶ 句踐已去,¶ 渡淮南,¶ 以淮上地與楚,¶ 歸吳所侵宋地於宋,¶ 與魯泗東方百里。¶ 當是時,¶ 越兵橫行於江、¶ 淮東,¶ 諸侯畢賀,¶ 號稱霸王。 ¶ 范蠡遂去,¶ 自齊遺大夫種書曰:¶ 「蜚鳥盡,¶ 良弓藏;¶ 狡兔死,¶ 走狗烹。¶ 越王為人長頸鳥喙,¶ 可與共患難,¶ 不可與共樂。¶ 子何不去?」¶ 種見書,¶ 稱病不朝。¶ 人或讒種且作亂,¶ 越王乃賜種劍曰:¶ 「子教寡人伐吳七術,¶ 寡人用其三而敗吳,¶ 其四在子,¶ 子為我從先王試之。」¶ 種遂自殺。 ¶ 句踐卒,¶ 子王鼫與立。¶ 王鼫與卒,¶ 子王不壽立。¶ 王不壽卒,¶ 子王翁立。¶ 王翁卒,¶ 子王翳立。¶ 王翳卒,¶ 子王之侯立。¶ 王之侯卒,¶ 子王無彊立。 ¶ 王無彊時,¶ 越興師北伐齊,¶ 西伐楚,¶ 與中國爭彊。¶ 當楚威王之時,¶ 越北伐齊,¶ 齊威王使人說越王曰:¶ 「越不伐楚,¶ 大不王,¶ 小不伯。¶ 圖越之所為不伐楚者,¶ 為不得晉也。¶ 韓、魏固不攻楚。¶ 韓之攻楚,¶ 覆其軍,¶ 殺其將,¶ 則葉、¶ 陽翟危;¶ 魏亦覆其軍,¶ 殺其將,¶ 則陳、¶ 上蔡不安。¶ 故二晉之事越也,¶ 不至於覆軍殺將,¶ 馬汗之力不效。¶ 所重於得晉者何也?」¶ 越王曰:¶ 「所求於晉者,¶ 不至頓刃接兵,¶ 而況于攻城圍邑乎?¶ 願魏以聚大梁之下,¶ 願齊之試兵南陽莒地,¶ 以聚常、¶ 郯之境,¶ 則方城之外不南,¶ 淮、泗之閒不東,¶ 商、於、¶ 析、酈、¶ 宗胡之地,¶ 夏路以左,¶ 不足以備秦,¶ 江南、¶ 泗上不足以待越矣。¶ 則齊、¶ 秦、韓、¶ 魏得志於楚也,¶ 是二晉不戰而分地,¶ 不耕而穫之。¶ 不此之為,¶ 而頓刃於河山之閒以為齊秦用,¶ 所待者如此其失計,¶ 柰何其以此王也!」¶ 齊使者曰:¶ 「幸也越之不亡也!¶ 吾不貴其用智之如目,¶ 見豪毛而不見其睫也。¶ 今王知晉之失計,¶ 而不自知越之過,¶ 是目論也。¶ 王所待於晉者,¶ 非有馬汗之力也,¶ 又非可與合軍連和也,¶ 將待之以分楚眾也。¶ 今楚眾已分,¶ 何待於晉?」¶ 越王曰:¶ 「柰何?」¶ 曰:¶ 「楚三大夫張九軍,¶ 北圍曲沃、¶ 於中,¶ 以至無假之關者三千七百里,¶ 景翠之軍北聚魯、¶ 齊、南陽,¶ 分有大此者乎?¶ 且王之所求者,¶ 鬭晉楚也;¶ 晉楚不鬭,¶ 越兵不起,¶ 是知二五而不知十也。¶ 此時不攻楚,¶ 臣以是知越大不王,¶ 小不伯。¶ 復讎、¶ 龐、長沙,¶ 楚之粟也;¶ 竟澤陵,¶ 楚之材也。¶ 越窺兵通無假之關,¶ 此四邑者不上貢事於郢矣。¶ 臣聞之,¶ 圖王不王,¶ 其敝可以伯。¶ 然而不伯者,¶ 王道失也。¶ 故願大王之轉攻楚也。」 ¶ 於是越遂釋齊而伐楚。¶ 楚威王興兵而伐之,¶ 大敗越,¶ 殺王無彊,¶ 盡取故吳地至浙江,¶ 北破齊於徐州。¶ 而越以此散,¶ 諸族子爭立,¶ 或為王,¶ 或為君,¶ 濱於江南海上,¶ 服朝於楚。 ¶ 後七世,¶ 至閩君搖,¶ 佐諸侯平秦。¶ 漢高帝復以搖為越王,¶ 以奉越後。¶ 東越,¶ 閩君,¶ 皆其後也。 ¶ 范蠡事越王句踐,¶ 既苦身勠力,¶ 與句踐深謀二十餘年,¶ 竟滅吳,¶ 報會稽之恥,¶ 北渡兵於淮以臨齊、¶ 晉,號令中國,¶ 以尊周室,¶ 句踐以霸,¶ 而范蠡稱上將軍。¶ 還反國,¶ 范蠡以為大名之下,¶ 難以久居,¶ 且句踐為人可與同患,¶ 難與處安,¶ 為書辭句踐曰:¶ 「臣聞主憂臣勞,¶ 主辱臣死。¶ 昔者君王辱於會稽,¶ 所以不死,¶ 為此事也。¶ 今既以雪恥,¶ 臣請從會稽之誅。」¶ 句踐曰:¶ 「孤將與子分國而有之。¶ 不然,¶ 將加誅于子。」¶ 范蠡曰:¶ 「君行令,¶ 臣行意。」¶ 乃裝其輕寶珠玉,¶ 自與其私徒屬乘舟浮海以行,¶ 終不反。¶ 於是句踐表會稽山以為范蠡奉邑。 ¶ 范蠡浮海出齊,¶ 變姓名,¶ 自謂鴟夷子皮,¶ 耕于海畔,¶ 苦身戮力,¶ 父子治產。¶ 居無幾何,¶ 致產數十萬。¶ 齊人聞其賢,¶ 以為相。¶ 范蠡喟然嘆曰:¶ 「居家則致千金,¶ 居官則至卿相,¶ 此布衣之極也。¶ 久受尊名,¶ 不祥。」¶ 乃歸相印,¶ 盡散其財,¶ 以分與知友鄉黨,¶ 而懷其重寶,¶ 閒行以去,¶ 止于陶,¶ 以為此天下之中,¶ 交易有無之路通,¶ 為生可以致富矣。¶ 於是自謂陶朱公。¶ 復約要父子耕畜,¶ 廢居,¶ 候時轉物,¶ 逐什一之利。¶ 居無何,¶ 則致貲累臣萬。¶ 天下稱陶朱公。 ¶ 朱公居陶,¶ 生少子。¶ 少子及壯,¶ 而朱公中男殺人,¶ 囚於楚。¶ 朱公曰:¶ 「殺人而死,¶ 職也。¶ 然吾聞千金之子不死於市。」¶ 告其少子往視之。¶ 乃裝黃金千溢,¶ 置褐器中,¶ 載以一牛車。¶ 且遣其少子,¶ 朱公長男固請欲行,¶ 朱公不聽。¶ 長男曰:¶ 「家有長子曰家督,¶ 今弟有罪,¶ 大人不遣,¶ 乃遣少弟,¶ 是吾不肖。」¶ 欲自殺。¶ 其母為言曰:¶ 「今遣少子,¶ 未必能生中子也,¶ 而先空亡長男,¶ 柰何?」¶ 朱公不得已而遣長子,¶ 為一封書遺故所善莊生。¶ 曰:¶ 「至則進千金于莊生所,¶ 聽其所為,¶ 慎無與爭事。」¶ 長男既行,¶ 亦自私齎數百金。 ¶ 至楚,¶ 莊生家負郭,¶ 披藜藋到門,¶ 居甚貧。¶ 然長男發書進千金,¶ 如其父言。¶ 莊生曰:¶ 「可疾去矣,¶ 慎毋留!¶ 即弟出,¶ 勿問所以然。」¶ 長男既去,¶ 不過莊生而私留,¶ 以其私齎獻遺楚國貴人用事者。 ¶ 莊生雖居窮閻,¶ 然以廉直聞於國,¶ 自楚王以下皆師尊之。¶ 及朱公進金,¶ 非有意受也,¶ 欲以成事後復歸之以為信耳。¶ 故金至,¶ 謂其婦曰:¶ 「此朱公之金。¶ 有如病不宿誡,¶ 後復歸,¶ 勿動。」¶ 而朱公長男不知其意,¶ 以為殊無短長也。 ¶ 莊生閒時入見楚王,¶ 言¶ 「某星宿某,¶ 此則害於楚」。¶ 楚王素信莊生,¶ 曰:¶ 「今為柰何?」¶ 莊生曰:¶ 「獨以德為可以除之。」¶ 楚王曰:¶ 「生休矣,¶ 寡人將行之。」¶ 王乃使使者封三錢之府。¶ 楚貴人驚告朱公長男曰:¶ 「王且赦。」¶ 曰:¶ 「何以也?」¶ 曰:¶ 「每王且赦,¶ 常封三錢之府。¶ 昨暮王使使封之。」¶ 朱公長男以為赦,¶ 弟固當出也,¶ 重千金虛棄莊生,¶ 無所為也,¶ 乃復見莊生。¶ 莊生驚曰:¶ 「若不去邪?」¶ 長男曰:¶ 「固未也。¶ 初為事弟,¶ 弟今議自赦,¶ 故辭生去。」¶ 莊生知其意欲復得其金,¶ 曰:¶ 「若自入室取金。」¶ 長男即自入室取金持去,¶ 獨自歡幸。 ¶ 莊生羞為兒子所賣,¶ 乃入見楚王曰:¶ 「臣前言某星事,¶ 王言欲以修德報之。¶ 今臣出,¶ 道路皆言陶之富人朱公之子殺人囚楚,¶ 其家多持金錢賂王左右,¶ 故王非能恤楚國而赦,¶ 乃以朱公子故也。」¶ 楚王大怒曰:¶ 「寡人雖不德耳,¶ 柰何以朱公之子故而施惠乎!」¶ 令論殺朱公子,¶ 明日遂下赦令。¶ 朱公長男竟持其弟喪歸。 ¶ 至,¶ 其母及邑人盡哀之,¶ 唯朱公獨笑,¶ 曰:¶ 「吾固知必殺其弟也!¶ 彼非不愛其弟,¶ 顧有所不能忍者也。¶ 是少與我俱,¶ 見苦,¶ 為生難,¶ 故重棄財。¶ 至如少弟者,¶ 生而見我富,¶ 乘堅驅良逐狡兔,¶ 豈知財所從來,¶ 故輕棄之,¶ 非所惜吝。¶ 前日吾所為欲遣少子,¶ 固為其能棄財故也。¶ 而長者不能,¶ 故卒以殺其弟,¶ 事之理也,¶ 無足悲者。¶ 吾日夜固以望其喪之來也。 ¶ 故范蠡三徙,¶ 成名於天下,¶ 非苟去而已,¶ 所止必成名。¶ 卒老死于陶,¶ 故世傳曰陶朱公。 ¶ 太史公曰:¶ 禹之功大矣,¶ 漸九川,¶ 定九州,¶ 至于今諸夏艾安。¶ 及苗裔句踐,¶ 苦身焦思,¶ 終滅彊吳,¶ 北觀兵中國,¶ 以尊周室,¶ 號稱霸王。¶ 句踐可不謂賢哉!¶ 蓋有禹之遺烈焉。¶ 范蠡三遷皆有榮名,¶ 名垂後世。¶ 臣主若此,¶ 欲毋顯得乎! ¶ 4.12《鄭世家第十二》 ¶ 鄭桓公友者,¶ 周厲王少子而宣王庶弟也。¶ 宣王立二十二年,¶ 友初封于鄭。¶ 封三十三歲,¶ 百姓皆便愛之。¶ 幽王以為司徒。¶ 和集周民,¶ 周民皆說,¶ 河雒之閒,¶ 人便思之。¶ 為司徒一歲,¶ 幽王以襃后故,¶ 王室治多邪,¶ 諸侯或畔之。¶ 於是桓公問太史伯曰:¶ 「王室多故,¶ 予安逃死乎?」¶ 太史伯對曰:¶ 「獨雒之東土,¶ 河濟之南可居。」¶ 公曰:¶ 「何以?」¶ 對曰:¶ 「地近虢、¶ 鄶,虢、¶ 鄶之君貪而好利,¶ 百姓不附。¶ 今公為司徒,¶ 民皆愛公,¶ 公誠請居之,¶ 虢、鄶之君見公方用事,¶ 輕分公地。¶ 公誠居之,¶ 虢、鄶之民皆公之民也。」¶ 公曰:¶ 「吾欲南之江上,¶ 何如?」¶ 對曰:¶ 「昔祝融為高辛氏火正,¶ 其功大矣,¶ 而其於周未有興者,¶ 楚其後也。¶ 周衰,¶ 楚必興。¶ 興,非鄭之利也」。¶ 公曰:¶ 「吾欲居西方,¶ 何如?」¶ 對曰:¶ 「其民貪而好利,¶ 難久居。」¶ 公曰:¶ 「周衰,¶ 何國興者?」¶ 對曰:¶ 「齊、¶ 秦、晉、¶ 楚乎?¶ 夫齊,¶ 姜姓,¶ 伯夷之後也,¶ 伯夷佐堯典禮。¶ 秦,嬴姓,¶ 伯翳之後也,¶ 伯翳佐舜懷柔百物。¶ 及楚之先,¶ 皆嘗有功於天下。¶ 而周武王克紂後,¶ 成王封叔虞于唐,¶ 其地阻險,¶ 以此有德與周衰並,¶ 亦必興矣。」¶ 桓公曰:¶ 「善。」¶ 於是卒言王,¶ 東徙其民雒東,¶ 而虢、¶ 鄶果獻十邑,¶ 竟國之。 ¶ 二歲,¶ 犬戎殺幽王於驪山下,¶ 并殺桓公。¶ 鄭人共立其子掘突,¶ 是為武公。 ¶ 武公十年,¶ 娶申侯女為夫人,¶ 曰武姜。¶ 生太子寤生,¶ 生之難,¶ 及生,¶ 夫人弗愛。¶ 後生少子叔段,¶ 段生易,¶ 夫人愛之。¶ 二十七年,¶ 武公疾。¶ 夫人請公,¶ 欲立段為太子,¶ 公弗聽。¶ 是歲,¶ 武公卒,¶ 寤生立,¶ 是為莊公。 ¶ 莊公元年,¶ 封弟段於京,¶ 號太叔。¶ 祭仲曰:¶ 「京大於國,¶ 非所以封庶也。」¶ 莊公曰:¶ 「武姜欲之,¶ 我弗敢奪也。」¶ 段至京,¶ 繕治甲兵,¶ 與其母武姜謀襲鄭。¶ 二十二年,¶ 段果襲鄭,¶ 武姜為內應。¶ 莊公發兵伐段,¶ 段走。¶ 伐京,¶ 京人畔段,¶ 段出走鄢。¶ 鄢潰,¶ 段出奔共。¶ 於是莊公遷其母武姜於城潁,¶ 誓言曰:¶ 「不至黃泉,¶ 毋相見也。」¶ 居歲餘,¶ 已悔思母。¶ 潁谷之考叔有獻於公,¶ 公賜食。¶ 考叔曰:¶ 「臣有母,¶ 請君食賜臣母。」¶ 莊公曰:¶ 「我甚思母,¶ 惡負盟,¶ 柰何?」¶ 考叔曰:¶ 「穿地至黃泉,¶ 則相見矣。」¶ 於是遂從之,¶ 見母。 ¶ 二十四年,¶ 宋繆公卒,¶ 公子馮奔鄭。¶ 鄭侵周地,¶ 取禾。¶ 二十五年,¶ 衛州吁弒其君桓公自立,¶ 與宋伐鄭,¶ 以馮故也。¶ 二十七年,¶ 始朝周桓王。¶ 桓王怒其取禾,¶ 弗禮也。¶ 二十九年,¶ 莊公怒周弗禮,¶ 與魯易祊、¶ 許田。¶ 三十三年,¶ 宋殺孔父。¶ 三十七年,¶ 莊公不朝周,¶ 周桓王率陳、¶ 蔡、虢、¶ 衛伐鄭。¶ 莊公與祭仲、¶ 高渠彌發兵自救,¶ 王師大敗。¶ 祝聸射中王臂。¶ 祝聸請從之,¶ 鄭伯止之,¶ 曰:¶ 「犯長且難之,¶ 況敢陵天子乎?」¶ 乃止。¶ 夜令祭仲問王疾。 ¶ 三十八年,¶ 北戎伐齊,¶ 齊使求救,¶ 鄭遣太子忽將兵救齊。¶ 齊釐公欲妻之,¶ 忽謝曰:¶ 「我小國,¶ 非齊敵也。」¶ 時祭仲與俱,¶ 勸使取之,¶ 曰:¶ 「君多內寵,¶ 太子無大援將不立,¶ 三公子皆君也。」¶ 所謂三公子者,¶ 太子忽,¶ 其弟突,¶ 次弟子亹也。 ¶ 四十三年,¶ 鄭莊公卒。¶ 初,祭仲甚有寵於莊公,¶ 莊公使為卿;¶ 公使娶鄧女,¶ 生太子忽,¶ 故祭仲立之,¶ 是為昭公。 ¶ 莊公又娶宋雍氏女,¶ 生厲公突。¶ 雍氏有寵於宋。¶ 宋莊公聞祭仲之立忽,¶ 乃使人誘召祭仲而執之,¶ 曰:¶ 「不立突,¶ 將死。」¶ 亦執突以求賂焉。¶ 祭仲許宋,¶ 與宋盟。¶ 以突歸,¶ 立之。¶ 昭公忽聞祭仲以宋要立其弟突,¶ 九月丁亥,¶ 忽出奔衛。¶ 己亥,¶ 突至鄭,¶ 立,是為厲公。 ¶ 厲公四年,¶ 祭仲專國政。¶ 厲公患之,¶ 陰使其壻雍糾欲殺祭仲。¶ 糾妻,¶ 祭仲女也,¶ 知之,¶ 謂其母曰:¶ 「父與夫孰親?」¶ 母曰:¶ 「父一而已,¶ 人盡夫也。」¶ 女乃告祭仲,¶ 祭仲反殺雍糾,¶ 戮之於市。¶ 厲公無柰祭仲何,¶ 怒糾曰:¶ 「謀及婦人,¶ 死固宜哉!」¶ 夏,厲公出居邊邑櫟。¶ 祭仲迎昭公忽,¶ 六月乙亥,¶ 復入鄭,¶ 即位。 ¶ 秋,¶ 鄭厲公突因櫟人殺其大夫單伯,¶ 遂居之。¶ 諸侯聞厲公出奔,¶ 伐鄭,¶ 弗克而去。¶ 宋頗予厲公兵,¶ 自守於櫟,¶ 鄭以故亦不伐櫟。 ¶ 昭公二年,¶ 自昭公為太子時,¶ 父莊公欲以高渠彌為卿,¶ 太子忽惡之,¶ 莊公弗聽,¶ 卒用渠彌為卿。¶ 及昭公即位,¶ 懼其殺己,¶ 冬十月辛卯,¶ 渠彌與昭公出獵,¶ 射殺昭公於野。¶ 祭仲與渠彌不敢入厲公,¶ 乃更立昭公弟子亹為君,¶ 是為子亹也,¶ 無謚號。 ¶ 子亹元年七月,¶ 齊襄公會諸侯於首止,¶ 鄭子亹往會,¶ 高渠彌相,¶ 從,祭仲稱疾不行。¶ 所以然者,¶ 子亹自齊襄公為公子之時,¶ 嘗會鬭,¶ 相仇,¶ 及會諸侯,¶ 祭仲請子亹無行。¶ 子亹曰:¶ 「齊彊,¶ 而厲公居櫟,¶ 即不往,¶ 是率諸侯伐我,¶ 內厲公。¶ 我不如往,¶ 往何遽必辱,¶ 且又何至是!」¶ 卒行。¶ 於是祭仲恐齊并殺之,¶ 故稱疾。¶ 子亹至,¶ 不謝齊侯,¶ 齊侯怒,¶ 遂伏甲而殺子亹。¶ 高渠彌亡歸,¶ 歸與祭仲謀,¶ 召子亹弟公子嬰於陳而立之,¶ 是為鄭子。¶ 是歲,¶ 齊襄公使彭生醉拉殺魯桓公。 ¶ 鄭子八年,¶ 齊人管至父等作亂,¶ 弒其君襄公。¶ 十二年,¶ 宋人長萬弒其君湣公。¶ 鄭祭仲死。 ¶ 十四年,¶ 故鄭亡厲公突在櫟者使人誘劫鄭大夫甫假,¶ 要以求入。¶ 假曰:¶ 「舍我,¶ 我為君殺鄭子而入君。」¶ 厲公與盟,¶ 乃舍之。¶ 六月甲子,¶ 假殺鄭子及其二子而迎厲公突,¶ 突自櫟復入即位。¶ 初,內蛇與外蛇鬭於鄭南門中,¶ 內蛇死。¶ 居六年,¶ 厲公果復入。¶ 入而讓其伯父原曰:¶ 「我亡國外居,¶ 伯父無意入我,¶ 亦甚矣。」¶ 原曰:¶ 「事君無二心,¶ 人臣之職也。¶ 原知罪矣。」¶ 遂自殺。¶ 厲公於是謂甫假曰:¶ 「子之事君有二心矣。」¶ 遂誅之。¶ 假曰:¶ 「重德不報,¶ 誠然哉!」 ¶ 厲公突後元年,¶ 齊桓公始霸。 ¶ 五年,¶ 燕、衛與周惠王弟穨伐王,¶ 王出奔溫,¶ 立弟穨為王。¶ 六年,¶ 惠王告急鄭,¶ 厲公發兵擊周王子穨,¶ 弗勝,¶ 於是與周惠王歸,¶ 王居于櫟。¶ 七年春,¶ 鄭厲公與虢叔襲殺王子穨而入惠王于周。 ¶ 秋,¶ 厲公卒,¶ 子文公踕立。¶ 厲公初立四歲,¶ 亡居櫟,¶ 居櫟十七歲,¶ 復入,¶ 立七歲,¶ 與亡凡二十八年。 ¶ 文公十七年,¶ 齊桓公以兵破蔡,¶ 遂伐楚,¶ 至召陵。 ¶ 二十四年,¶ 文公之賤妾曰燕姞,¶ 夢天與之蘭,¶ 曰:¶ 「余為伯鯈。¶ 余,爾祖也。¶ 以是為而子,¶ 蘭有國香。」¶ 以夢告文公,¶ 文公幸之,¶ 而予之草蘭為符。¶ 遂生子,¶ 名曰蘭。 ¶ 三十六年,¶ 晉公子重耳過,¶ 文公弗禮。¶ 文公弟叔詹曰:¶ 「重耳賢,¶ 且又同姓,¶ 窮而過君,¶ 不可無禮。」¶ 文公曰:¶ 「諸侯亡公子過者多矣,¶ 安能盡禮之!」¶ 詹曰:¶ 「君如弗禮,¶ 遂殺之;¶ 弗殺,¶ 使即反國,¶ 為鄭憂矣。」¶ 文公弗聽。 ¶ 三十七年春,¶ 晉公子重耳反國,¶ 立,是為立公。¶ 秋,鄭入滑,¶ 滑聽命,¶ 已而反與衛,¶ 於是鄭伐滑。¶ 周襄王使伯犕請滑。¶ 鄭文公怨惠王之亡在櫟,¶ 而文公父厲公入之,¶ 而惠王不賜厲公爵祿,¶ 又怨襄王之與衛滑,¶ 故不聽襄王請而囚伯犕。¶ 王怒,¶ 與翟人伐鄭,¶ 弗克。¶ 冬,翟攻伐襄王,¶ 襄王出奔鄭,¶ 鄭文公居王于氾。¶ 三十八年,¶ 晉文公入襄王成周。 ¶ 四十一年,¶ 助楚擊晉。¶ 自晉文公之過無禮,¶ 故背晉助楚。¶ 四十三年,¶ 晉文公與秦穆公共圍鄭,¶ 討其助楚攻晉者,¶ 及文公過時之無禮也。¶ 初,鄭文公有三夫人,¶ 寵子五人,¶ 皆以罪蚤死。¶ 公怒,¶ 溉逐群公子。¶ 子蘭奔晉,¶ 從晉文公圍鄭。¶ 時蘭事晉文公甚謹,¶ 愛幸之,¶ 乃私於晉,¶ 以求入鄭為太子。¶ 晉於是欲得叔詹為僇。¶ 鄭文公恐,¶ 不敢謂叔詹言。¶ 詹聞,¶ 言於鄭君曰:¶ 「臣謂君,¶ 君不聽臣,¶ 晉卒為患。¶ 然晉所以圍鄭,¶ 以詹,¶ 詹死而赦鄭國,¶ 詹之願也。」¶ 乃自殺。¶ 鄭人以詹尸與晉。¶ 晉文公曰:¶ 「必欲一見鄭君,¶ 辱之而去。」¶ 鄭人患之,¶ 乃使人私於秦曰:¶ 「破鄭益晉,¶ 非秦之利也。」¶ 秦兵罷。¶ 晉文公欲入蘭為太子,¶ 以告鄭。¶ 鄭大夫石癸曰:¶ 「吾聞姞姓乃后稷之元妃,¶ 其後當有興者。¶ 子蘭母,¶ 其後也。¶ 且夫人子盡已死,¶ 餘庶子無如蘭賢。¶ 今圍急,¶ 晉以為請,¶ 利孰大焉!」¶ 遂許晉,¶ 與盟,¶ 而卒立子蘭為太子,¶ 晉兵乃罷去。 ¶ 四十五年,¶ 文公卒,¶ 子蘭立,¶ 是為繆公。 ¶ 繆公元年春,¶ 秦繆公使三將將兵欲襲鄭,¶ 至滑,¶ 逢鄭賈人弦高詐以十二牛勞軍,¶ 故秦兵不至而還,¶ 晉敗之於崤。¶ 初,往年鄭文公之卒也,¶ 鄭司城繒賀以鄭情賣之,¶ 秦兵故來。¶ 三年,¶ 鄭發兵從晉伐秦,¶ 敗秦兵於汪。 ¶ 往年楚太子商臣弒其父成王代立。¶ 二十一年,¶ 與宋華元伐鄭。¶ 華元殺羊食士,¶ 不與其御羊斟,¶ 怒以馳鄭,¶ 鄭囚華元。¶ 宋贖華元,¶ 元亦亡去。¶ 晉使趙穿以兵伐鄭。 ¶ 二十二年,¶ 鄭繆公卒,¶ 子夷立,¶ 是為靈公。 ¶ 靈公元年春,¶ 楚獻黿於靈公。¶ 子家、¶ 子公將朝靈公,¶ 子公之食指動,¶ 謂子家曰:¶ 「佗日指動,¶ 必食異物。」¶ 及入,¶ 見靈公進黿羹,¶ 子公笑曰:¶ 「果然!」¶ 靈公問其笑故,¶ 具告靈公。¶ 靈公召之,¶ 獨弗予羹。¶ 子公怒,¶ 染其指,¶ 嘗之而出。¶ 公怒,¶ 欲殺子公。¶ 子公與子家謀先。¶ 夏,弒靈公。¶ 鄭人欲立靈公弟去疾,¶ 去疾讓曰:¶ 「必以賢,¶ 則去疾不肖;¶ 必以順,¶ 則公子堅長。」¶ 堅者,¶ 靈公庶弟,¶ 去疾之兄也。¶ 於是乃立子堅,¶ 是為襄公。 ¶ 襄公立,¶ 將盡去繆氏。¶ 繆氏者,¶ 殺靈公、¶ 子公之族家也。¶ 去疾曰:¶ 「必去繆氏,¶ 我將去之。」¶ 乃止。¶ 皆以為大夫。 ¶ 襄公元年,¶ 楚怒鄭受宋賂縱華元,¶ 伐鄭。¶ 鄭背楚,¶ 與晉親。¶ 五年,¶ 楚復伐鄭,¶ 晉來救之。¶ 六年,¶ 子家卒,¶ 國人復逐其族,¶ 以其弒靈公也。 ¶ 七年,¶ 鄭與晉盟鄢陵。¶ 八年,¶ 楚莊王以鄭與晉盟,¶ 來伐,¶ 圍鄭三月,¶ 鄭以城降楚。¶ 楚王入自皇門,¶ 鄭襄公肉袒掔羊以迎,¶ 曰:¶ 「孤不能事邊邑,¶ 使君王懷怒以及獘邑,¶ 孤之罪也。¶ 敢不惟命是聽。¶ 君王遷之江南,¶ 及以賜諸侯,¶ 亦惟命是聽。¶ 若君王不忘厲、¶ 宣王,¶ 桓、武公,¶ 哀不忍絕其社稷,¶ 錫不毛之地,¶ 使復得改事君王,¶ 孤之願也,¶ 然非所敢望也。¶ 敢布腹心,¶ 惟命是聽。」¶ 莊王為卻三十里而後舍。¶ 楚群臣曰:¶ 「自郢至此,¶ 士大夫亦久勞矣。¶ 今得國舍之,¶ 何如?」¶ 莊王曰:¶ 「所為伐,¶ 伐不服也。¶ 今已服,¶ 尚何求乎?」¶ 卒去。¶ 晉聞楚之伐鄭,¶ 發兵救鄭。¶ 其來持兩端,¶ 故遲,¶ 比至河,¶ 楚兵已去。¶ 晉將率或欲渡,¶ 或欲還,¶ 卒渡河。¶ 莊王聞,¶ 還擊晉。¶ 鄭反助楚,¶ 大破晉軍於河上。¶ 十年,¶ 晉來伐鄭,¶ 以其反晉而親楚也。 ¶ 十一年,¶ 楚莊王伐宋,¶ 宋告急于晉。¶ 晉景公欲發兵救宋,¶ 伯宗諫晉君曰:¶ 「天方開楚,¶ 未可伐也。」¶ 乃求壯士得霍人解揚,¶ 字子虎,¶ 誆楚,¶ 令宋毋降。¶ 過鄭,¶ 鄭與楚親,¶ 乃執解揚而獻楚。¶ 楚王厚賜與約,¶ 使反其言,¶ 令宋趣降,¶ 三要乃許。¶ 於是楚登解揚樓車,¶ 令呼宋。¶ 遂負楚約而致其晉君命曰:¶ 「晉方悉國兵以救宋,¶ 宋雖急,¶ 慎毋降楚,¶ 晉兵今至矣!」¶ 楚莊王大怒,¶ 將殺之。¶ 解揚曰:¶ 「君能制命為義,¶ 臣能承命為信。¶ 受吾君命以出,¶ 有死無隕。」¶ 莊王曰:¶ 「若之許我,¶ 已而背之,¶ 其信安在?」¶ 解揚曰:¶ 「所以許王,¶ 欲以成吾君命也。」¶ 將死,¶ 顧謂楚軍曰:¶ 「為人臣無忘盡忠得死者!」¶ 楚王諸弟皆諫王赦之,¶ 於是赦解揚使歸。¶ 晉爵之為上卿。 ¶ 十八年,¶ 襄公卒,¶ 子悼公㵒立。 ¶ 悼公元年,¶ 鄦公惡鄭於楚,¶ 悼公使弟睔於楚自訟。¶ 訟不直,¶ 楚囚睔。¶ 於是鄭悼公來與晉平,¶ 遂親。¶ 睔私於楚子反,¶ 子反言歸睔於鄭。 ¶ 二年,¶ 楚伐鄭,¶ 晉兵來救。¶ 是歲,¶ 悼公卒,¶ 立其弟睔,¶ 是為成公。 ¶ 成公三年,¶ 楚共王曰¶ 「鄭成公孤有德焉」,¶ 使人來與盟。¶ 成公私與盟。¶ 秋,成公朝晉,¶ 晉曰¶ 「鄭私平於楚」,¶ 執之。¶ 使欒書伐鄭。¶ 四年春,¶ 鄭患晉圍,¶ 公子如乃立成公庶兄繻為君。¶ 其四月,¶ 晉聞鄭立君。¶ 乃歸成公。¶ 鄭人聞成公歸,¶ 亦殺君繻。¶ 迎成公。¶ 晉兵去。 ¶ 十年,¶ 背晉盟,¶ 盟於楚。¶ 晉厲公怒,¶ 發兵伐鄭。¶ 楚共王救鄭。¶ 晉楚戰鄢陵,¶ 楚兵敗,¶ 晉射傷楚共王目,¶ 俱罷而去。¶ 十三年,¶ 晉悼公伐鄭,¶ 兵於洧上。¶ 鄭城守,¶ 晉亦去。 ¶ 十四年,¶ 成公卒,¶ 子惲立。¶ 是為釐公。 ¶ 釐公五年,¶ 鄭相子駟朝釐公,¶ 釐公不禮。¶ 子駟怒,¶ 使廚人藥殺釐公,¶ 赴諸侯曰¶ 「釐公暴病卒」。¶ 立釐公子嘉,¶ 嘉時年五歲,¶ 是為簡公。 ¶ 簡公元年,¶ 諸公子謀欲誅相子駟,¶ 子駟覺之,¶ 反盡誅諸公子。¶ 二年,¶ 晉伐鄭,¶ 鄭與盟,¶ 晉去。¶ 冬,又與楚盟。¶ 子駟畏誅,¶ 故兩親晉、¶ 楚。三年,¶ 相子駟欲自立為君,¶ 公子子孔使尉止殺相子駟而代之。¶ 子孔又欲自立。¶ 子產曰:¶ 「子駟為不可,¶ 誅之,¶ 今又效之,¶ 是亂無時息也。」¶ 於是子孔從之而相鄭簡公。 ¶ 四年,¶ 晉怒鄭與楚盟,¶ 伐鄭,¶ 鄭與盟。¶ 楚共王救鄭,¶ 敗晉兵。¶ 簡公欲與晉平,¶ 楚又囚鄭使者。 ¶ 十二年,¶ 簡公怒相子孔專國權,¶ 誅之,¶ 而以子產為卿。¶ 十九年,¶ 簡公如晉請衛君還,¶ 而封子產以六邑。¶ 子產讓,¶ 受其三邑。¶ 二十二年,¶ 吳使延陵季子於鄭,¶ 見子產如舊交,¶ 謂子產曰:¶ 「鄭之執政者侈,¶ 難將至,¶ 政將及子。¶ 子為政,¶ 必以禮;¶ 不然,¶ 鄭將敗。」¶ 子產厚遇季子。¶ 二十三年,¶ 諸公子爭寵相殺,¶ 又欲殺子產。¶ 公子或諫曰:¶ 「子產仁人,¶ 鄭所以存者子產也,¶ 勿殺!」¶ 乃止。 ¶ 二十五年,¶ 鄭使子產於晉,¶ 問平公疾。¶ 平公曰:¶ 「卜而曰實沈、¶ 臺駘為祟,¶ 史官莫知,¶ 敢問?」¶ 對曰:¶ 「高辛氏有二子,¶ 長曰閼伯,¶ 季曰實沈,¶ 居曠林,¶ 不相能也,¶ 日操干戈以相征伐。¶ 后帝弗臧,¶ 遷閼伯于商丘,¶ 主辰,¶ 商人是因,¶ 故辰為商星。¶ 遷實沈于大夏,¶ 主參,¶ 唐人是因,¶ 服事夏、¶ 商,其季世曰唐叔虞。¶ 當武王邑姜方娠大叔,¶ 夢帝謂己:¶ 『余命而子曰虞,¶ 乃與之唐,¶ 屬之參而蕃育其子孫。』¶ 及生有文在其掌曰¶ 『虞』,¶ 遂以命之。¶ 及成王滅唐而國大叔焉。¶ 故參為晉星。¶ 由是觀之,¶ 則實沈,¶ 參神也。¶ 昔金天氏有裔子曰昧,¶ 為玄冥師,¶ 生允格、¶ 臺駘。¶ 臺駘能業其官,¶ 宣汾、¶ 洮,障大澤,¶ 以處太原。¶ 帝用嘉之,¶ 國之汾川。¶ 沈、姒、¶ 蓐、黃實守其祀。¶ 今晉主汾川而滅之。¶ 由是觀之,¶ 則臺駘,¶ 汾、洮神也。¶ 然是二者不害君身。¶ 山川之神,¶ 則水旱之菑禜之;¶ 日月星辰之神,¶ 則雪霜風雨不時禜之;¶ 若君疾,¶ 飲食哀樂女色所生也。」¶ 平公及叔嚮曰:¶ 「善,¶ 博物君子也!」¶ 厚為之禮於子產。 ¶ 二十七年夏,¶ 鄭簡公朝晉。¶ 冬,畏楚靈王之彊,¶ 又朝楚,¶ 子產從。¶ 二十八年,¶ 鄭君病,¶ 使子產會諸侯,¶ 與楚靈王盟於申,¶ 誅齊慶封。 ¶ 三十六年,¶ 簡公卒,¶ 子定公寧立。¶ 秋,定公朝晉昭公。 ¶ 定公元年,¶ 楚公子棄疾弒其君靈王而自立,¶ 為平王。¶ 欲行德諸侯,¶ 歸靈王所侵鄭地于鄭。 ¶ 四年,¶ 晉昭公卒,¶ 其六卿彊,¶ 公室卑。¶ 子產謂韓宣子曰:¶ 「為政必以德,¶ 毋忘所以立。」 ¶ 六年,¶ 鄭火,¶ 公欲禳之。¶ 子產曰:¶ 「不如修德。」 ¶ 八年,¶ 楚太子建來奔。¶ 十年,¶ 太子建與晉謀襲鄭。¶ 鄭殺建,¶ 建子勝奔吳。 ¶ 十一年,¶ 定公如晉。¶ 晉與鄭謀,¶ 誅周亂臣,¶ 入敬王于周。 ¶ 十三年,¶ 定公卒,¶ 子獻公蠆立。¶ 獻公十三年卒,¶ 子聲公勝立。¶ 當是時,¶ 晉六卿彊,¶ 侵奪鄭,¶ 鄭遂弱。 ¶ 聲公五年,¶ 鄭相子產卒,¶ 鄭人皆哭泣,¶ 悲之如亡親戚。¶ 子產者,¶ 鄭成公少子也。¶ 為人仁愛人,¶ 事君忠厚。¶ 孔子嘗過鄭,¶ 與子產如兄弟云。¶ 及聞子產死,¶ 孔子為泣曰:¶ 「古之遺愛也!」 ¶ 八年,¶ 晉范、¶ 中行氏反晉,¶ 告急於鄭,¶ 鄭救之。¶ 晉伐鄭,¶ 敗鄭軍於鐵。 ¶ 十四年,¶ 宋景公滅曹。¶ 二十年,¶ 齊田常弒其君簡公,¶ 而常相於齊。¶ 二十二年,¶ 楚惠王滅陳。¶ 孔子卒。 ¶ 三十六年,¶ 晉知伯伐鄭,¶ 取九邑。 ¶ 三十七年,¶ 聲公卒,¶ 子哀公易立。¶ 哀公八年,¶ 鄭人弒哀公而立聲公弟丑,¶ 是為共公。¶ 共公三年,¶ 三晉滅知伯。¶ 三十一年,¶ 共公卒,¶ 子幽公已立。¶ 幽公元年,¶ 韓武子伐鄭,¶ 殺幽公。¶ 鄭人立幽公弟駘,¶ 是為繻公。 ¶ 繻公十五年,¶ 韓景侯伐鄭,¶ 取雍丘。¶ 鄭城京。 ¶ 十六年,¶ 鄭伐韓,¶ 敗韓兵於負黍。¶ 二十年,¶ 韓、趙、¶ 魏列為諸侯。¶ 二十三年,¶ 鄭圍韓之陽翟。 ¶ 二十五年,¶ 鄭君殺其相子陽。¶ 二十七年,¶ 子陽之黨共弒繻公駘而立幽公弟乙為君,¶ 是為鄭君。 ¶ 鄭君乙立二年,¶ 鄭負黍反,¶ 復歸韓。¶ 十一年,¶ 韓伐鄭,¶ 取陽城。 ¶ 二十一年,¶ 韓哀侯滅鄭,¶ 并其國。 ¶ 太史公曰:¶ 語有之,¶ 「以權利合者,¶ 權利盡而交疏」,¶ 甫瑕是也。¶ 甫瑕雖以劫殺鄭子內厲公,¶ 厲公終背而殺之,¶ 此與晉之里克何異?¶ 守節如荀息,¶ 身死而不能存奚齊。¶ 變所從來,¶ 亦多故矣! ¶ 4.13《趙世家第十三》 ¶ 趙氏之先,¶ 與秦共祖。¶ 至中衍,¶ 為帝大戊御。¶ 其後世蜚廉有子二人,¶ 而命其一子曰惡來,¶ 事紂,¶ 為周所殺,¶ 其後為秦。¶ 惡來弟曰季勝,¶ 其後為趙。 ¶ 季勝生孟增。¶ 孟增幸於周成王,¶ 是為宅皋狼。¶ 皋狼生衡父,¶ 衡父生造父。¶ 造父幸於周繆王。¶ 造父取驥之乘匹,¶ 與桃林盜驪、¶ 驊騮、¶ 綠耳,¶ 獻之繆王。¶ 繆王使造父御,¶ 西巡狩,¶ 見西王母,¶ 樂之忘歸。¶ 而徐偃王反,¶ 繆王日馳千里馬,¶ 攻徐偃王,¶ 大破之。¶ 乃賜造父以趙城,¶ 由此為趙氏。 ¶ 自造父已下六世至奄父,¶ 曰公仲,¶ 周宣王時伐戎,¶ 為御。¶ 及千畝戰,¶ 奄父脫宣王。¶ 奄父生叔帶。¶ 叔帶之時,¶ 周幽王無道,¶ 去周如晉,¶ 事晉文侯,¶ 始建趙氏于晉國。 ¶ 自叔帶以下,¶ 趙宗益興,¶ 五世而至趙夙。 ¶ 趙夙,¶ 晉獻公之十六年伐霍、¶ 魏、耿,¶ 而趙夙為將伐霍。¶ 霍公求犇齊。¶ 晉大旱,¶ 卜之,¶ 曰¶ 「霍太山為祟」。¶ 使趙夙召霍君於齊,¶ 復之,¶ 以奉霍太山之祀,¶ 晉復穰。¶ 晉獻公賜趙夙耿。 ¶ 夙生共孟,¶ 當魯閔公之元年也。¶ 共孟生趙衰,¶ 字子餘。 ¶ 趙衰卜事晉獻公及諸公子,¶ 莫吉;¶ 卜事公子重耳,¶ 吉,即事重耳。¶ 重耳以驪姬之亂亡奔翟,¶ 趙衰從。¶ 翟伐廧咎如,¶ 得二女,¶ 翟以其少女妻重耳,¶ 長女妻趙衰而生盾。¶ 初,重耳在晉時,¶ 趙衰妻亦生趙同、¶ 趙括、¶ 趙嬰齊。¶ 趙衰從重耳出亡,¶ 凡十九年,¶ 得反國。¶ 重耳為晉文公,¶ 趙衰為原大夫,¶ 居原,¶ 任國政。¶ 文公所以反國及霸,¶ 多趙衰計策。¶ 語在晉事中。 ¶ 趙衰既反晉,¶ 晉之妻固要迎翟妻,¶ 而以其子盾為適嗣,¶ 晉妻三子皆下事之。¶ 晉襄公之六年,¶ 而趙衰卒,¶ 謚為成季。 ¶ 趙盾代成季任國政二年而晉襄公卒,¶ 太子夷皋年少。¶ 盾為國多難,¶ 欲立襄公弟雍。¶ 雍時在秦,¶ 使使迎之。¶ 太子母日夜啼泣,¶ 頓首謂趙盾曰:¶ 「先君何罪,¶ 釋其適子而更求君?」¶ 趙盾患之,¶ 恐其宗與大夫襲誅之,¶ 迺遂立太子,¶ 是為靈公,¶ 發兵距所迎襄公弟於秦者。¶ 靈公既立,¶ 趙盾益專國政。 ¶ 靈公立十四年,¶ 益驕。¶ 趙盾驟諫,¶ 靈公弗聽。¶ 及食熊蹯,¶ 胹不熟,¶ 殺宰人,¶ 持其尸出,¶ 趙盾見之。¶ 靈公由此懼,¶ 欲殺盾。¶ 盾素仁愛人,¶ 嘗所食桑下餓人反扞救盾,¶ 盾以得亡。¶ 未出境,¶ 而趙穿弒靈公而立襄公弟黑臀,¶ 是為成公。¶ 趙盾復反,¶ 任國政。¶ 君子譏盾¶ 「為正卿,¶ 亡不出境,¶ 反不討賊」,¶ 故太史書曰¶ 「趙盾弒其君」。¶ 晉景公時而趙盾卒,¶ 謚為宣孟,¶ 子朔嗣。 ¶ 趙朔,¶ 晉景公之三年,¶ 朔為晉將下軍救鄭,¶ 與楚莊王戰河上。¶ 朔娶晉成公姊為夫人。 ¶ 晉景公之三年,¶ 大夫屠岸賈欲誅趙氏。¶ 初,趙盾在時,¶ 夢見叔帶持要而哭,¶ 甚悲;¶ 已而笑,¶ 拊手且歌。¶ 盾卜之,¶ 兆絕而後好。¶ 趙史援占之,¶ 曰:¶ 「此夢甚惡,¶ 非君之身,¶ 乃君之子,¶ 然亦君之咎。¶ 至孫,¶ 趙將世益衰。」¶ 屠岸賈者,¶ 始有寵於靈公,¶ 及至於景公而賈為司寇,¶ 將作難,¶ 乃治靈公之賊以致趙盾,¶ 徧告諸將曰:¶ 「盾雖不知,¶ 猶為賊首。¶ 以臣弒君,¶ 子孫在朝,¶ 何以懲辠?¶ 請誅之。」¶ 韓厥曰:¶ 「靈公遇賊,¶ 趙盾在外,¶ 吾先君以為無罪,¶ 故不誅。¶ 今諸君將誅其後,¶ 是非先君之意而今妄誅。¶ 妄誅謂之亂。¶ 臣有大事而君不聞,¶ 是無君也。」¶ 屠岸賈不聽。¶ 韓厥告趙朔趣亡。¶ 朔不肯,¶ 曰:¶ 「子必不絕趙祀,¶ 朔死不恨。」¶ 韓厥許諾,¶ 稱疾不出。¶ 賈不請而擅與諸將攻趙氏於下宮,¶ 殺趙朔、¶ 趙同、¶ 趙括、¶ 趙嬰齊,¶ 皆滅其族。 ¶ 趙朔妻成公姊,¶ 有遺腹,¶ 走公宮匿。¶ 趙朔客曰公孫杵臼,¶ 杵臼謂朔友人程嬰曰:¶ 「胡不死?」¶ 程嬰曰:¶ 「朔之婦有遺腹,¶ 若幸而男,¶ 吾奉之;¶ 即女也,¶ 吾徐死耳。」¶ 居無何,¶ 而朔婦免身,¶ 生男。¶ 屠岸賈聞之,¶ 索於宮中。¶ 夫人置兒絝中,¶ 祝曰:¶ 「趙宗滅乎,¶ 若號;¶ 即不滅,¶ 若無聲。」¶ 及索,¶ 兒竟無聲。¶ 已脫,¶ 程嬰謂公孫杵臼曰:¶ 「今一索不得,¶ 後必且復索之,¶ 柰何?」¶ 公孫杵臼曰:¶ 「立孤與死孰難?」¶ 程嬰曰:¶ 「死易,¶ 立孤難耳。」¶ 公孫杵臼曰:¶ 「趙氏先君遇子厚,¶ 子彊為其難者,¶ 吾為其易者,¶ 請先死。」¶ 乃二人謀取他人嬰兒負之,¶ 衣以文葆,¶ 匿山中。¶ 程嬰出,¶ 謬謂諸將軍曰:¶ 「嬰不肖,¶ 不能立趙孤。¶ 誰能與我千金,¶ 吾告趙氏孤處。」¶ 諸將皆喜,¶ 許之,¶ 發師隨程嬰攻公孫杵臼。¶ 杵臼謬曰:¶ 「小人哉程嬰!¶ 昔下宮之難不能死,¶ 與我謀匿趙氏孤兒,¶ 今又賣我。¶ 縱不能立,¶ 而忍賣之乎!」¶ 抱兒呼曰:¶ 「天乎天乎!¶ 趙氏孤兒何罪?¶ 請活之,¶ 獨殺杵臼可也。」¶ 諸將不許,¶ 遂殺杵臼與孤兒。¶ 諸將以為趙氏孤兒良已死,¶ 皆喜。¶ 然趙氏真孤乃反在,¶ 程嬰卒與俱匿山中。 ¶ 居十五年,¶ 晉景公疾,¶ 卜之,¶ 大業之後不遂者為祟。¶ 景公問韓厥,¶ 厥知趙孤在,¶ 乃曰:¶ 「大業之後在晉絕祀者,¶ 其趙氏乎?¶ 夫自中衍者皆嬴姓也。¶ 中衍人面鳥噣,¶ 降佐殷帝大戊,¶ 及周天子,¶ 皆有明德。¶ 下及幽厲無道,¶ 而叔帶去周適晉,¶ 事先君文侯,¶ 至于成公,¶ 世有立功,¶ 未嘗絕祀。¶ 今吾君獨滅趙宗,¶ 國人哀之,¶ 故見龜策。¶ 唯君圖之。」¶ 景公問:¶ 「趙尚有後子孫乎?」¶ 韓厥具以實告。¶ 於是景公乃與韓厥謀立趙孤兒,¶ 召而匿之宮中。¶ 諸將入問疾,¶ 景公因韓厥之眾以脅諸將而見趙孤。¶ 趙孤名曰武。¶ 諸將不得已,¶ 乃曰:¶ 「昔下宮之難,¶ 屠岸賈為之,¶ 矯以君命,¶ 并命群臣。¶ 非然,¶ 孰敢作難!¶ 微君之疾,¶ 群臣固且請立趙後。¶ 今君有命,¶ 群臣之願也。」¶ 於是召趙武、¶ 程嬰徧拜諸將,¶ 遂反與程嬰、¶ 趙武攻屠岸賈,¶ 滅其族。¶ 復與趙武田邑如故。 ¶ 及趙武冠,¶ 為成人,¶ 程嬰乃辭諸大夫,¶ 謂趙武曰:¶ 「昔下宮之難,¶ 皆能死。¶ 我非不能死,¶ 我思立趙氏之後。¶ 今趙武既立,¶ 為成人,¶ 復故位,¶ 我將下報趙宣孟與公孫杵臼。」¶ 趙武啼泣頓首固請,¶ 曰:¶ 「武願苦筋骨以報子至死,¶ 而子忍去我死乎!」¶ 程嬰曰:¶ 「不可。¶ 彼以我為能成事,¶ 故先我死;¶ 今我不報,¶ 是以我事為不成。」¶ 遂自殺。¶ 趙武服齊衰三年,¶ 為之祭邑,¶ 春秋祠之,¶ 世世勿絕。 ¶ 趙氏復位十一年,¶ 而晉厲公殺其大夫三郤。¶ 欒書畏及,¶ 乃遂弒其君厲公,¶ 更立襄公曾孫周,¶ 是為悼公。¶ 晉由此大夫稍彊。 ¶ 趙武續趙宗二十七年,¶ 晉平公立。¶ 平公十二年,¶ 而趙武為正卿。¶ 十三年,¶ 吳延陵季子使於晉,¶ 曰:¶ 「晉國之政卒歸於趙武子、¶ 韓宣子、¶ 魏獻子之後矣。」¶ 趙武死,¶ 謚為文子。 ¶ 文子生景叔。¶ 景叔之時,¶ 齊景公使晏嬰於晉,¶ 晏嬰與晉叔向語。¶ 嬰曰:¶ 「齊之政後卒歸田氏。」¶ 叔向亦曰:¶ 「晉國之政將歸六卿。¶ 六卿侈矣,¶ 而吾君不能恤也。」 ¶ 趙景叔卒,¶ 生趙鞅,¶ 是為簡子。 ¶ 趙簡子在位,¶ 晉頃公之九年,¶ 簡子將合諸侯戍于周。¶ 其明年,¶ 人周敬王于周,¶ 辟弟子朝之故也。 ¶ 晉頃公之十二年,¶ 六卿以法誅公族祁氏、¶ 羊舌氏,¶ 分其邑為十縣,¶ 六卿各令其族為之大夫。¶ 晉公室由此益弱。 ¶ 後十三年,¶ 魯賊臣陽虎來奔,¶ 趙簡子受賂,¶ 厚遇之。 ¶ 趙簡子疾,¶ 五日不知人,¶ 大夫皆懼。¶ 醫扁鵲視之,¶ 出,董安于問。¶ 扁鵲曰:¶ 「血脈治也,¶ 而何怪!¶ 在昔秦繆公嘗如此,¶ 七日而寤。¶ 寤之日,¶ 告公孫支與子輿曰:¶ 『我之帝所甚樂。¶ 吾所以久者,¶ 適有學也。¶ 帝告我:¶ 「晉國將大亂,¶ 五世不安;¶ 其後將霸,¶ 未老而死;¶ 霸者之子且令而國男女無別。」』¶ 公孫支書而藏之,¶ 秦讖於是出矣。¶ 獻公之亂,¶ 文公之霸,¶ 而襄公敗秦師於殽而歸縱淫,¶ 此子之所聞。¶ 今主君之疾與之同,¶ 不出三日疾必閒,¶ 閒必有言也。」 ¶ 居二日半,¶ 簡子寤。¶ 語大夫曰:¶ 「我之帝所甚樂,¶ 與百神游於鈞天,¶ 廣樂九奏萬舞,¶ 不類三代之樂,¶ 其聲動人心。¶ 有一熊欲來援我,¶ 帝命我射之,¶ 中熊,¶ 熊死。¶ 又有一羆來,¶ 我又射之,¶ 中羆,¶ 羆死。¶ 帝甚喜,¶ 賜我二笥,¶ 皆有副。¶ 吾見兒在帝側,¶ 帝屬我一翟犬,¶ 曰:¶ 『及而子之壯也,¶ 以賜之。』¶ 帝告我:¶ 『晉國且世衰,¶ 七世而亡,¶ 嬴姓將大敗周人於范魁之西,¶ 而亦不能有也。¶ 今余思虞舜之勳,¶ 適余將以其冑女孟姚配而七世之孫。』」¶ 董安于受言而書藏之。¶ 以扁鵲言告簡子,¶ 簡子賜扁鵲田四萬畝。 ¶ 他日,¶ 簡子出,¶ 有人當道,¶ 辟之不去,¶ 從者怒,¶ 將刃之。¶ 當道者曰:¶ 「吾欲有謁於主君。」¶ 從者以聞。¶ 簡子召之,¶ 曰:¶ 「譆,¶ 吾有所見子晣也。」¶ 當道者曰:¶ 「屏左右,¶ 願有謁。」¶ 簡子屏人。¶ 當道者曰:¶ 「主君之疾,¶ 臣在帝側。」¶ 簡子曰:¶ 「然,¶ 有之。¶ 子之見我,¶ 我何為?」¶ 當道者曰:¶ 「帝令主君射熊與羆,¶ 皆死。」¶ 簡子曰:¶ 「是,¶ 且何也?」¶ 當道者曰:¶ 「晉國且有大難,¶ 主君首之。¶ 帝令主君滅二卿,¶ 夫熊與羆皆其祖也。」¶ 簡子曰:¶ 「帝賜我二笥皆有副,¶ 何也?」¶ 當道者曰:¶ 「主君之子將克二國於翟,¶ 皆子姓也。」¶ 簡子曰:¶ 「吾見兒在帝側,¶ 帝屬我一翟犬,¶ 曰¶ 『及而子之長以賜之』。¶ 夫兒何謂以賜翟犬?」¶ 當道者曰:¶ 「兒,¶ 主君之子也。¶ 翟犬者,¶ 代之先也。¶ 主君之子且必有代。¶ 及主君之後嗣,¶ 且有革政而胡服,¶ 并二國於翟。」¶ 簡子問其姓而延之以官。¶ 當道者曰:¶ 「臣野人,¶ 致帝命耳。」¶ 遂不見。¶ 簡子書藏之府。 ¶ 異日,¶ 姑布子卿見簡子,¶ 簡子徧召諸子相之。¶ 子卿曰:¶ 「無為將軍者。」¶ 簡子曰:¶ 「趙氏其滅乎?」¶ 子卿曰:¶ 「吾嘗見一子於路,¶ 殆君之子也。」¶ 簡子召子毋卹。¶ 毋卹至,¶ 則子卿起曰:¶ 「此真將軍矣!」¶ 簡子曰:¶ 「此其母賤,¶ 翟婢也,¶ 奚道貴哉?」¶ 子卿曰:¶ 「天所授,¶ 雖賤必貴。」¶ 自是之後,¶ 簡子盡召諸子與語,¶ 毋卹最賢。¶ 簡子乃告諸子曰:¶ 「吾藏寶符於常山上,¶ 先得者賞。」¶ 諸子馳之常山上,¶ 求,無所得。¶ 毋卹還,¶ 曰:¶ 「已得符矣。」¶ 簡子曰:¶ 「奏之。」¶ 毋卹曰:¶ 「從常山上臨代,¶ 代可取也。」¶ 簡子於是知毋卹果賢,¶ 乃廢太子伯魯,¶ 而以毋卹為太子。 ¶ 後二年,¶ 晉定公之十四年,¶ 范、中行作亂。¶ 明年春,¶ 簡子謂邯戰大夫午曰:¶ 「歸我衛士五百家,¶ 五將置之晉陽。」¶ 午許諾,¶ 歸而其父兄不聽,¶ 倍言。¶ 趙鞅捕午,¶ 囚之晉陽。¶ 乃告邯鄲人曰:¶ 「我私有誅午也,¶ 諸君欲誰立?」¶ 遂殺午。¶ 趙稷、¶ 涉賓以邯鄲反。¶ 晉君使籍秦圍邯鄲。¶ 荀寅、¶ 范吉射與午善,¶ 不肯助秦而謀作亂,¶ 董安于知之。¶ 十月,¶ 范、中行氏伐趙鞅,¶ 鞅奔晉陽,¶ 晉人圍之。¶ 范吉射、¶ 荀寅仇人魏襄等謀逐荀寅,¶ 以梁嬰父代之;¶ 逐吉射,¶ 以范皋繹代之。¶ 荀櫟言於晉侯曰:¶ 「君命大臣,¶ 始亂者死。¶ 今三臣始亂而獨逐鞅,¶ 用刑不均,¶ 請皆逐之。」¶ 十一月,¶ 荀櫟、¶ 韓不佞、¶ 魏哆奉公命以伐范、¶ 中行氏,¶ 不克。¶ 范、中行氏反伐公,¶ 公擊之,¶ 范、中行敗走。¶ 丁未,¶ 二子奔朝歌。¶ 韓、魏以趙氏為請。¶ 十二月辛未,¶ 趙鞅入絳,¶ 盟于公宮。¶ 其明年,¶ 知伯文子謂趙鞅曰:¶ 「范、¶ 中行雖信為亂,¶ 安于發之,¶ 是安于與謀也。¶ 晉國有法,¶ 始亂者死。¶ 夫二子已伏罪而安于獨在。」¶ 趙鞅患之。¶ 安于曰:¶ 「臣死,¶ 趙氏定,¶ 晉國寧,¶ 吾死晚矣。」¶ 遂自殺。¶ 趙氏以告知伯,¶ 然後趙氏寧。 ¶ 孔子聞趙簡子不請晉君而執邯鄲午,¶ 保晉陽,¶ 故書《春秋》曰¶ 「趙鞅以晉陽畔」。 ¶ 趙簡子有臣曰周舍,¶ 好直諫。¶ 周舍死,¶ 簡子每聽朝,¶ 常不悅,¶ 大夫請辠。¶ 簡子曰:¶ 「大夫無罪。¶ 吾聞千羊之皮不如一狐之腋。¶ 諸大夫朝,¶ 徒聞唯唯,¶ 不聞周舍之鄂鄂,¶ 是以憂也。」¶ 簡子由此能附趙邑而懷晉人。 ¶ 晉定公十八年,¶ 趙簡子圍范、¶ 中行于朝歌,¶ 中行文子奔邯鄲。¶ 明年,¶ 衛靈公卒。¶ 簡子與陽虎送衛太子蒯聵于衛,¶ 衛不內,¶ 居戚。 ¶ 晉定公二十一年,¶ 簡子拔邯鄲,¶ 中行文子奔柏人。¶ 簡子又圍柏人,¶ 中行文子、¶ 范昭子遂奔齊。¶ 趙竟有邯鄲、¶ 柏人。¶ 范、中行餘邑入于晉。¶ 趙名晉卿,¶ 實專晉權,¶ 奉邑侔於諸侯。 ¶ 晉定公三十年,¶ 定公與吳王夫差爭長於黃池,¶ 趙簡子從晉定公,¶ 卒長吳。¶ 定公三十七年卒,¶ 而簡子除三年之喪,¶ 期而已。¶ 是歲,¶ 越王句踐滅吳。 ¶ 晉出公十一年,¶ 知伯伐鄭。¶ 趙簡子疾,¶ 使太子毋卹將而圍鄭。¶ 知伯醉,¶ 以酒灌擊毋卹。¶ 毋卹群臣請死之。¶ 毋卹曰:¶ 「君所以置毋卹,¶ 為能忍訽。」¶ 然亦慍知伯。¶ 知伯歸,¶ 因謂簡子,¶ 使廢毋卹,¶ 簡子不聽。¶ 毋卹由此怨知伯。 ¶ 晉出公十七年,¶ 簡子卒,¶ 太子毋卹代立,¶ 是為襄子。 ¶ 趙襄子元年,¶ 越圍吳。¶ 襄子降喪食,¶ 使楚隆問吳王。 ¶ 襄子姊前為代王夫人。¶ 簡子既葬,¶ 未除服,¶ 北登夏屋,¶ 請代王。¶ 使廚人操銅枓以食代王及從者,¶ 行斟,¶ 陰令宰人各以枓擊殺代王及從官,¶ 遂興兵平代地。¶ 其姊聞之,¶ 泣而呼天,¶ 摩笄自殺。¶ 代人憐之,¶ 所死地名之為摩笄之山。¶ 遂以代封伯魯子周為代成君。¶ 伯魯者,¶ 襄子兄,¶ 故太子。¶ 太子蚤死,¶ 故封其子。 ¶ 襄子立四年,¶ 知伯與趙、¶ 韓、魏盡分其范、¶ 中行故地。¶ 晉出公怒,¶ 告齊、¶ 魯,欲以伐四卿。¶ 四卿恐,¶ 遂共攻出公。¶ 出公奔齊,¶ 道死。¶ 知伯乃立昭公曾孫驕,¶ 是為晉懿公。¶ 知伯益驕。¶ 請地韓、¶ 魏,韓、¶ 魏與之。¶ 請地趙,¶ 趙不與,¶ 以其圍鄭之辱。¶ 知伯怒,¶ 遂率韓、¶ 魏攻趙。¶ 趙襄子懼,¶ 乃奔保晉陽。 ¶ 原過從,¶ 後,至於王澤,¶ 見三人,¶ 自帶以上可見,¶ 自帶以下不可見。¶ 與原過竹二節,¶ 莫通。¶ 曰:¶ 「為我以是遺趙毋卹。」¶ 原過既至,¶ 以告襄子。¶ 襄子齊三日,¶ 親自剖竹,¶ 有朱書曰:¶ 「趙毋卹,¶ 余霍泰山山陽侯天使也。¶ 三月丙戌,¶ 余將使女反滅知氏。¶ 女亦立我百邑,¶ 余將賜女林胡之地。¶ 至于後世,¶ 且有伉王,¶ 赤黑,¶ 龍面而鳥噣,¶ 鬢麋髭髯,¶ 大膺大胸,¶ 脩下而馮,¶ 左衽界乘,¶ 奄有河宗,¶ 至于休溷諸貉,¶ 南伐晉別,¶ 北滅黑姑。」¶ 襄子再拜,¶ 受三神之令。 ¶ 三國攻晉陽,¶ 歲餘,¶ 引汾水灌其城,¶ 城不浸者三版。¶ 城中懸釜而炊,¶ 易子而食。¶ 群臣皆有外心,¶ 禮益慢,¶ 唯高共不敢失禮。¶ 襄子懼,¶ 乃夜使相張孟同私於韓、¶ 魏。韓、¶ 魏與合謀,¶ 以三月丙戌,¶ 三國反滅知氏,¶ 共分其地。¶ 於是襄子行賞,¶ 高共為上。¶ 張孟同曰:¶ 「晉陽之難,¶ 唯共無功。」¶ 襄子曰:¶ 「方晉陽急,¶ 群臣皆懈,¶ 惟共不敢失人臣禮,¶ 是以先之。」¶ 於是趙北有代,¶ 南并知氏,¶ 彊於韓、¶ 魏。遂祠三神於百邑,¶ 使原過主霍泰山祠祀。 ¶ 其後娶空同氏,¶ 生五子。¶ 襄子為伯魯之不立也,¶ 不肯立子,¶ 且必欲傳位與伯魯子代成君。¶ 成君先死,¶ 乃取代成君子浣立為太子。¶ 襄子立三十三年卒,¶ 浣立,¶ 是為獻侯。 ¶ 獻侯少即位,¶ 治中牟。 ¶ 襄子弟桓子逐獻侯,¶ 自立於代,¶ 一年卒。¶ 國人曰桓子立非襄子意,¶ 乃共殺其子而復迎立獻侯。 ¶ 十年,¶ 中山武公初立。¶ 十三年,¶ 城平邑。¶ 十五年,¶ 獻侯卒,¶ 子烈侯籍立。 ¶ 烈侯元年,¶ 魏文侯伐中山,¶ 使太子擊守之。¶ 六年,¶ 魏、韓、¶ 趙皆相立為諸侯,¶ 追尊獻子為獻侯。 ¶ 烈侯好音,¶ 謂相國公仲連曰:¶ 「寡人有愛,¶ 可以貴之乎?」¶ 公仲曰:¶ 「富之可,¶ 貴之則否。」¶ 烈侯曰:¶ 「然。¶ 夫鄭歌者槍、¶ 石二人,¶ 吾賜之田,¶ 人萬畝。」¶ 公仲曰:¶ 「諾。」¶ 不與。¶ 居一月,¶ 烈侯從代來,¶ 問歌者田。¶ 公仲曰:¶ 「求,¶ 未有可者。」¶ 有頃,¶ 烈侯復問。¶ 公仲終不與,¶ 乃稱疾不朝。¶ 番吾君自代來,¶ 謂公仲曰:¶ 「君實好善,¶ 而未知所持。¶ 今公仲相趙,¶ 於今四年,¶ 亦有進士乎?」¶ 公仲曰:¶ 「未也。」¶ 番吾君曰:¶ 「牛畜、¶ 荀欣、¶ 徐越皆可。」¶ 公仲乃進三人。¶ 及朝,¶ 烈侯復問:¶ 「歌者田何如?」¶ 公仲曰:¶ 「方使擇其善者。」¶ 牛畜侍烈侯以仁義,¶ 約以王道,¶ 烈侯逌然。¶ 明日,¶ 荀欣侍,¶ 以選練舉賢,¶ 任官使能。¶ 明日,¶ 徐越侍,¶ 以節財儉用,¶ 察度功德。¶ 所與無不充,¶ 君說。¶ 烈侯使使謂相國曰:¶ 「歌者之田且止。」¶ 官牛畜為師,¶ 荀欣為中尉,¶ 徐越為內史,¶ 賜相國衣二襲。 ¶ 九年,¶ 烈侯卒,¶ 弟武公立。¶ 武公十三年卒,¶ 趙復立烈侯太子章,¶ 是為敬侯。¶ 是歲,¶ 魏文侯卒。 ¶ 敬侯元年,¶ 武公子朝作亂,¶ 不克,¶ 山奔魏。¶ 趙始都邯鄲。 ¶ 二年,¶ 敗齊于靈丘。¶ 三年,¶ 救魏于廩丘,¶ 大敗齊人。¶ 四年,¶ 魏敗我兔臺。¶ 築剛平以侵衛。¶ 五年,¶ 齊、魏為衛攻趙,¶ 取我剛平。¶ 六年,¶ 借兵於楚伐魏,¶ 取棘蒲。¶ 八年,¶ 拔魏黃城。¶ 九年,¶ 伐齊。¶ 齊伐燕,¶ 趙救燕。¶ 十年,¶ 與中山戰于房子。 ¶ 十一年,¶ 魏、韓、¶ 趙共滅晉,¶ 分其地。¶ 伐中山,¶ 又戰於中人。¶ 十二年,¶ 敬侯卒,¶ 子成侯種立。 ¶ 成侯元年,¶ 公子勝與成侯爭立,¶ 為亂。¶ 二年六月,¶ 雨雪。¶ 三年,¶ 太戊午為相。¶ 伐衛,¶ 取鄉邑七十三。¶ 魏敗我藺。¶ 四年,¶ 與秦戰高安,¶ 敗之。¶ 五年,¶ 伐齊于鄄。¶ 魏敗我懷。¶ 攻鄭,¶ 敗之,¶ 以與韓,¶ 韓與我長子。¶ 六年,¶ 中山築長城。¶ 伐魏,¶ 敗渜澤,¶ 圍魏惠王。¶ 七年,¶ 侵齊,¶ 至長城。¶ 與韓攻周。¶ 八年,¶ 與韓分周以為兩。¶ 九年,¶ 與齊戰阿下。¶ 十年,¶ 攻衛,¶ 取甄。¶ 十一年,¶ 秦攻魏,¶ 趙救之石阿。¶ 十二年,¶ 秦攻魏少梁,¶ 趙救之。¶ 十三年,¶ 秦獻公使庶長國伐魏少梁,¶ 虜其太子、¶ 痤。魏敗我澮,¶ 取皮牢。¶ 成侯與韓昭侯遇上黨。¶ 十四年,¶ 與韓攻秦。¶ 十五年,¶ 助魏攻齊。 ¶ 十六年,¶ 與韓、¶ 魏分晉,¶ 封晉君以端氏。 ¶ 十七年,¶ 成侯與魏惠王遇葛孼。¶ 十九年,¶ 與齊、¶ 宋會平陸,¶ 與燕會阿。¶ 二十年,¶ 魏獻榮椽,¶ 因以為檀臺。¶ 二十一年,¶ 魏圍我邯鄲。¶ 二十二年,¶ 魏惠王拔我邯鄲,¶ 齊亦敗魏於桂陵。¶ 二十四年,¶ 魏歸我邯鄲,¶ 與魏盟漳水上。¶ 秦攻我藺。¶ 二十五年,¶ 成侯卒。¶ 公子緤與太子肅侯爭立,¶ 緤敗,¶ 亡奔韓。 ¶ 肅侯元年,¶ 奪晉君端氏,¶ 徙處屯留。¶ 二年,¶ 與魏惠王遇於陰晉。¶ 三年,¶ 公子范襲邯鄲,¶ 不勝而死。¶ 四年,¶ 朝天子。¶ 六年,¶ 攻齊,¶ 拔高唐。¶ 七年,¶ 公子刻攻魏首垣。¶ 十一年,¶ 秦孝公使商君伐魏,¶ 虜其將公子卬。¶ 趙伐魏。¶ 十二年,¶ 秦孝公卒,¶ 商君死。¶ 十五年,¶ 起壽陵。¶ 魏惠王卒。 ¶ 十六年,¶ 肅侯游大陵,¶ 出於鹿門,¶ 大戊午扣馬曰:¶ 「耕事方急,¶ 一日不作,¶ 百日不食。」¶ 肅侯下車謝。 ¶ 十七年,¶ 圍魏黃,¶ 不克。¶ 築長城。 ¶ 十八年,¶ 齊、魏伐我,¶ 我決河水灌之,¶ 兵去。¶ 二十二年,¶ 張儀相秦。¶ 趙疵與秦戰,¶ 敗,秦殺疵河西,¶ 取我藺、¶ 離石。¶ 二十三年,¶ 韓舉與齊、¶ 魏戰,¶ 死于桑丘。 ¶ 二十四年,¶ 肅侯卒。¶ 秦、楚、¶ 燕、齊、¶ 魏出銳師各萬人來會葬。¶ 子武靈王立。 ¶ 武靈王元年,¶ 陽文君趙豹相。¶ 梁襄王與太子嗣,¶ 韓宣王與太子倉來朝信宮。¶ 武靈王少,¶ 未能聽政,¶ 博聞師三人,¶ 左右司過三人。¶ 及聽政,¶ 先問先王貴臣肥義,¶ 加其秩;¶ 國三老年八十,¶ 月致其禮。 ¶ 三年,¶ 城鄗。¶ 四年,¶ 與韓會于區鼠。¶ 五年,¶ 娶韓女為夫人。 ¶ 八年,¶ 韓擊秦,¶ 不勝而去。¶ 五國相王,¶ 趙獨否,¶ 曰:¶ 「無其實,¶ 敢處其名乎!」¶ 令國人謂己曰¶ 「君」。 ¶ 九年,¶ 與韓、¶ 魏共擊秦,¶ 秦敗我,¶ 斬首八萬級。¶ 齊敗我觀澤。¶ 十年,¶ 秦取我中都及西陽。¶ 齊破燕。¶ 燕相子之為君,¶ 君反為臣。¶ 十一年,¶ 王召公子職於韓,¶ 立以為燕王,¶ 使樂池送之。¶ 十三年,¶ 秦拔我藺,¶ 虜將軍趙莊。¶ 楚、魏王來,¶ 過邯鄲。¶ 十四年,¶ 趙何攻魏。 ¶ 十六年,¶ 秦惠王卒。¶ 王遊大陵。¶ 他日,¶ 王夢見處女鼓琴而歌詩曰:¶ 「美人熒熒兮,¶ 顏若苕之榮。¶ 命乎命乎,¶ 曾無我嬴!」¶ 異日,¶ 王飲酒樂,¶ 數言所夢,¶ 想見其狀。¶ 吳廣聞之,¶ 因夫人而內其女娃嬴。¶ 孟姚也。¶ 孟姚甚有寵於王,¶ 是為惠后。 ¶ 十七年,¶ 王出九門,¶ 為野臺,¶ 以望齊、¶ 中山之境。 ¶ 十八年,¶ 秦武王與孟說舉龍文赤鼎,¶ 絕臏而死。¶ 趙王使代相趙固迎公子稷於燕,¶ 送歸,¶ 立為秦王,¶ 是為昭王。 ¶ 十九年春正月,¶ 大朝信宮。¶ 召肥義與議天下,¶ 五日而畢。¶ 王北略中山之地,¶ 至於房子,¶ 遂之代,¶ 北至無窮,¶ 西至河,¶ 登黃華之上。¶ 召樓緩謀曰:¶ 「我先王因世之變,¶ 以長南藩之地,¶ 屬阻漳、¶ 滏之險,¶ 立長城,¶ 又取藺、¶ 郭狼,¶ 敗林人於荏,¶ 而功未遂。¶ 今中山在我腹心,¶ 北有燕,¶ 東有胡,¶ 西有林胡、¶ 樓煩、¶ 秦、韓之邊,¶ 而無彊兵之救,¶ 是亡社稷,¶ 柰何?¶ 夫有高世之名,¶ 必有遺俗之累。¶ 吾欲胡服。」¶ 樓緩曰:¶ 「善。」¶ 群臣皆不欲。 ¶ 於是肥義侍,¶ 王曰:¶ 「簡、¶ 襄主之烈,¶ 計胡、¶ 翟之利。¶ 為人臣者,¶ 寵有孝弟長幼順明之節,¶ 通有補民益主之業,¶ 此兩者臣之分也。¶ 今吾欲繼襄主之跡,¶ 開於胡、¶ 翟之鄉,¶ 而卒世不見也。¶ 為敵弱,¶ 用力少而功多,¶ 可以毋盡百姓之勞,¶ 而序往古之勳。¶ 夫有高世之功者,¶ 負遺俗之累;¶ 有獨智之慮者,¶ 任驁民之怨。¶ 今吾將胡服騎射以教百姓,¶ 而世必議寡人,¶ 柰何?」¶ 肥義曰:¶ 「臣聞疑事無功,¶ 疑行無名。¶ 王既定負遺俗之慮,¶ 殆無顧天下之議矣。¶ 夫論至德者不和於俗,¶ 成大功者不謀於眾。¶ 昔者舜舞有苗,¶ 禹袒裸國,¶ 非以養欲而樂志也,¶ 務以論德而約功也。¶ 愚者闇成事,¶ 智者覩未形,¶ 則王何疑焉。」¶ 王曰:¶ 「吾不疑胡服也,¶ 吾恐天下笑我也。¶ 狂夫之樂,¶ 智者哀焉;¶ 愚者所笑,¶ 賢者察焉。¶ 世有順我者,¶ 胡服之功未可知也。¶ 雖驅世以笑我,¶ 胡地中山吾必有之。」¶ 於是遂胡服矣。 ¶ 使王緤告公子成曰:¶ 「寡人胡服,¶ 將以朝也,¶ 亦欲叔服之。¶ 家聽於親而國聽於君,¶ 古今之公行也。¶ 子不反親,¶ 臣不逆君,¶ 兄弟之通義也。¶ 今寡人作教易服而叔不服,¶ 吾恐天下議之也。¶ 制國有常,¶ 利民為本;¶ 從政有經,¶ 令行為上。¶ 明德先論於賤,¶ 而行政先信於貴。¶ 今胡服之意,¶ 非以義欲而樂志也;¶ 事有所止而功有所出,¶ 事成功立,¶ 然後善也。¶ 今寡人恐叔之逆從政之經,¶ 以輔叔之議。¶ 且寡人聞之,¶ 事利國者行無邪,¶ 因貴戚者名不累,¶ 故願慕公叔之義,¶ 以成胡服之功。¶ 使緤謁之叔,¶ 請服焉。」¶ 公子成再拜稽首曰:¶ 「臣固聞王之胡服也。¶ 臣不佞,¶ 寢疾,¶ 未能趨走以滋進也。¶ 王命之,¶ 臣敢對,¶ 因竭其愚忠。¶ 曰:臣聞中國者,¶ 蓋聰明徇智之所居也,¶ 萬物財用之所聚也,¶ 賢聖之所教也,¶ 仁義之所施也,¶ 《詩》《書》禮樂之所用也,¶ 異敏技能之所試也,¶ 遠方之所觀赴也,¶ 蠻夷之所義行也。¶ 今王舍此而襲遠方之服,¶ 變古之教,¶ 易古之道,¶ 逆人之心,¶ 而怫學者,¶ 離中國,¶ 故臣願王圖之也。」¶ 使者以報。¶ 王曰:¶ 「吾固聞叔之疾也,¶ 我將自往請之。」 ¶ 王遂往之公子成家,¶ 因自請之,¶ 曰:¶ 「夫服者,¶ 所以便用也;¶ 禮者,¶ 所以便事也。¶ 聖人觀鄉而順宜,¶ 因事而制禮,¶ 所以利其民而厚其國也。¶ 夫翦髮文身,¶ 錯臂左衽,¶ 甌越之民也。¶ 黑齒雕題,¶ 卻冠秫絀,¶ 大吳之國也。¶ 故禮服莫同,¶ 其便一也。¶ 鄉異而用變,¶ 事異而禮易。¶ 是以聖人果可以利其國,¶ 不一其用;¶ 果可以便其事,¶ 不同其禮。¶ 儒者一師而俗異,¶ 中國同禮而教離,¶ 況於山谷之便乎?¶ 故去就之變,¶ 智者不能一;¶ 遠近之服,¶ 賢聖不能同。¶ 窮鄉多異,¶ 曲學多辯。¶ 不知而不疑,¶ 異於己而不非者,¶ 公焉而眾求盡善也。¶ 今叔之所言者俗也,¶ 吾所言者所以制俗也。¶ 吾國東有河、¶ 薄洛之水,¶ 與齊、¶ 中山同之,¶ 無舟楫之用。¶ 自常山以至代、¶ 上黨,¶ 東有燕、¶ 東胡之境,¶ 而西有樓煩、¶ 秦、韓之邊,¶ 今無騎射之備。¶ 故寡人無舟楫之用,¶ 夾水居之民,¶ 將何以守河、¶ 薄洛之水;¶ 變服騎射,¶ 以備燕、¶ 三胡、¶ 秦、韓之邊。¶ 且昔者簡主不塞晉陽以及上黨,¶ 而襄主并戎取代以攘諸胡,¶ 此愚智所明也。¶ 先時中山負齊之彊兵,¶ 侵暴吾地,¶ 係累吾民,¶ 引水圍鄗,¶ 微社稷之神靈,¶ 則鄗幾於不守也。¶ 先王醜之,¶ 而怨未能報也。¶ 今騎射之備,¶ 近可以便上黨之形,¶ 而遠可以報中山之怨。¶ 而叔順中國之俗以逆簡、¶ 襄之意,¶ 惡變服之名以忘鄗之醜,¶ 非寡人之所望也。」¶ 公子成再拜稽首曰:¶ 「臣愚,¶ 不達於王之義,¶ 敢道世俗之聞,¶ 臣之辠也。¶ 今王將繼簡、¶ 襄之意以順先王之志,¶ 臣敢不聽命乎!」¶ 再拜稽首。¶ 乃賜胡服。¶ 明日,¶ 服而朝。¶ 於是始出胡服令也。 ¶ 趙文、¶ 趙造、¶ 周袑、¶ 趙俊皆諫止王毋胡服,¶ 如故法便。¶ 王曰:¶ 「先王不同俗,¶ 何古之法?¶ 帝王不相襲,¶ 何禮之循?¶ 虙戲、¶ 神農教而不誅,¶ 黃帝、¶ 堯、舜誅而不怒。¶ 及至三王,¶ 隨時制法,¶ 因事制禮。¶ 法度制令各順其宜,¶ 衣服器械各便其用。¶ 故禮也不必一道,¶ 而便國不必古。¶ 聖人之興也不相襲而王,¶ 夏、殷之衰也不易禮而滅。¶ 然則反古未可非,¶ 而循禮未足多也。¶ 且服奇者志淫,¶ 則是鄒、¶ 魯無奇行也;¶ 俗辟者民易,¶ 則是吳、¶ 越無秀士也。¶ 且聖人利身謂之服,¶ 便事謂之禮。¶ 夫進退之節,¶ 衣服之制者,¶ 所以齊常民也,¶ 非所以論賢者也。¶ 故齊民與俗流,¶ 賢者與變俱。¶ 故諺曰¶ 『以書御者不盡馬之情,¶ 以古制今者不達事之變』。¶ 循法之功,¶ 不足以高世;¶ 法古之學,¶ 不足以制今。¶ 子不及也。」¶ 遂胡服招騎射。 ¶ 二十年,¶ 王略中山地,¶ 至寧葭;¶ 西略胡地,¶ 至榆中。¶ 林胡王獻馬。¶ 歸,使樓緩之秦,¶ 仇液之韓,¶ 王賁之楚,¶ 富丁之魏,¶ 趙爵之齊。¶ 代相趙固主胡,¶ 致其兵。 ¶ 二十一年,¶ 攻中山。¶ 趙袑為右軍,¶ 許鈞為左軍,¶ 公子章為中軍,¶ 王并將之。¶ 牛翦將車騎,¶ 趙希并將胡、¶ 代。趙與之陘,¶ 合軍曲陽,¶ 攻取丹丘、¶ 華陽、¶ 鴟之塞。¶ 王軍取鄗、¶ 石邑、¶ 封龍、¶ 東垣。¶ 中山獻四邑和,¶ 王許之,¶ 罷兵。¶ 二十三年,¶ 攻中山。¶ 二十五年,¶ 惠后卒。¶ 使周袑胡服傅王子何。¶ 二十六年,¶ 復攻中山,¶ 攘地北至燕、¶ 代,西至雲中、¶ 九原。 ¶ 二十七年五月戊申,¶ 大朝於東宮,¶ 傳國,¶ 立王子何以為王。¶ 王廟見禮畢,¶ 出臨朝。¶ 大夫悉為臣,¶ 肥義為相國,¶ 并傅王。¶ 是為惠文王。¶ 惠文王,¶ 惠后吳娃子也。¶ 武靈王自號為主父。 ¶ 主父欲令子主治國,¶ 而身胡服將士大夫西北略胡地,¶ 而欲從雲中、¶ 九原直南襲秦,¶ 於是詐自為使者入秦。¶ 秦昭王不知,¶ 已而怪其狀甚偉,¶ 非人臣之度,¶ 使人逐之,¶ 而主父馳已脫關矣。¶ 審問之,¶ 乃主父也。¶ 秦人大驚。¶ 主父所以入秦者,¶ 欲自略地形,¶ 因觀秦王之為人也。 ¶ 惠文王二年,¶ 主父行新地,¶ 遂出代,¶ 西遇樓煩王於西河而致其兵。 ¶ 三年,¶ 滅中山,¶ 遷其王於膚施。¶ 起靈壽,¶ 北地方從,¶ 代道大通。¶ 還歸,¶ 行賞,¶ 大赦,¶ 置酒酺五日,¶ 封長子章為代安陽君。¶ 章素侈,¶ 心不服其弟所立。¶ 主父又使田不禮相章也。 ¶ 李兌謂肥義曰:¶ 「公子章彊壯而志驕,¶ 黨眾而欲大,¶ 殆有私乎?¶ 田不禮之為人也,¶ 忍殺而驕。¶ 二人相得,¶ 必有謀陰賊起,¶ 一出身徼幸。¶ 夫小人有欲,¶ 輕慮淺謀,¶ 徒見其利而不顧其害,¶ 同類相推,¶ 俱入禍門。¶ 以吾觀之,¶ 必不久矣。¶ 子任重而勢大,¶ 亂之所始,¶ 禍之所集也,¶ 子必先患。¶ 仁者愛萬物而智者備禍於未形,¶ 不仁不智,¶ 何以為國?¶ 子奚不稱疾毋出,¶ 傳政於公子成?¶ 毋為怨府,¶ 毋為禍梯。」¶ 肥義曰:¶ 「不可。¶ 昔者主父以王屬義也,¶ 曰:¶ 『毋變而度,¶ 毋異而慮,¶ 堅守一心,¶ 以歿而世。』¶ 義再拜受命而籍之。¶ 今畏不禮之難而忘吾籍,¶ 變孰大焉。¶ 進受嚴命,¶ 退而不全,¶ 負孰甚焉。¶ 變負之臣,¶ 不容於刑。¶ 諺曰¶ 『死者復生,¶ 生者不愧』。¶ 吾言已在前矣,¶ 吾欲全吾言,¶ 安得全吾身!¶ 且夫貞臣也難至而節見,¶ 忠臣也累至而行明。¶ 子則有賜而忠我矣,¶ 雖然,¶ 吾有語在前者也,¶ 終不敢失。」¶ 李兌曰:¶ 「諾,¶ 子勉之矣!¶ 吾見子已今年耳。」¶ 涕泣而出。¶ 李兌數見公子成,¶ 以備田不禮之事。 ¶ 異日肥義謂信期曰:¶ 「公子與田不禮甚可憂也。¶ 其於義也聲善而實惡,¶ 此為人也不子不臣。¶ 吾聞之也,¶ 姦臣在朝,¶ 國之殘也;¶ 讒臣在中,¶ 主之蠹也。¶ 此人貪而欲大,¶ 內得主而外為暴。¶ 矯令為慢,¶ 以擅一旦之命,¶ 不難為也,¶ 禍且逮國,¶ 今吾憂之,¶ 夜而忘寐,¶ 飢而忘食。¶ 盜賊出入不可不備。¶ 自今以來,¶ 若有召王者必見吾面,¶ 我將先以身當之,¶ 無故而王乃入。」¶ 信期曰:¶ 「善哉,¶ 吾得聞此也!」 ¶ 四年,¶ 朝群臣,¶ 安陽君亦來朝。¶ 主父令王聽朝,¶ 而自從旁觀窺群臣宗室之禮。¶ 見其長子章傫然也,¶ 反北面為臣,¶ 詘於其弟,¶ 心憐之,¶ 於是乃欲分趙而王章於代,¶ 計未決而輟。 ¶ 主父及王游沙丘,¶ 異宮,¶ 公子章即以其徒與田不禮作亂,¶ 詐以主父令召王。¶ 肥義先入,¶ 殺之。¶ 高信即與王戰。¶ 公子成與李兌自國至,¶ 乃起四邑之兵入距難,¶ 殺公子章及田不禮,¶ 滅其黨賊而定王室。¶ 公子成為相,¶ 號安平君,¶ 李兌為司寇。¶ 公子章之敗,¶ 往走主父,¶ 主父開之,¶ 成、兌因圍主父宮。¶ 公子章死,¶ 公子成、¶ 李兌謀曰:¶ 「以章故圍主父,¶ 即解兵,¶ 吾屬夷矣。」¶ 乃遂圍主父。¶ 令宮中人¶ 「後出者夷」,¶ 宮中人悉出。¶ 主父欲出不得,¶ 又不得食,¶ 探爵鷇而食之,¶ 三月餘而餓死沙丘宮。¶ 主父定死,¶ 乃發喪赴諸侯。 ¶ 是時王少,¶ 成、兌專政,¶ 畏誅,¶ 故圍主父。¶ 主父初以長子章為太子,¶ 後得吳娃,¶ 愛之,¶ 為不出者數歲,¶ 生子何,¶ 乃廢太子章而立何為王。¶ 吳娃死,¶ 愛弛,¶ 憐故太子,¶ 欲兩王之,¶ 猶豫未決,¶ 故亂起,¶ 以至父子俱死,¶ 為天下笑,¶ 豈不痛乎! ¶ 五年,¶ 與燕鄚、¶ 易。八年,¶ 城南行唐。¶ 九年,¶ 趙梁將,¶ 與齊合軍攻韓,¶ 至魯關下。¶ 及十年,¶ 秦自置為西帝。¶ 十一年,¶ 董叔與魏氏伐宋,¶ 得河陽於魏。¶ 秦取梗陽。¶ 十二年,¶ 趙梁將攻齊。¶ 十三年,¶ 韓徐為將,¶ 攻齊。¶ 公主死。¶ 十四年,¶ 相國樂毅將趙、¶ 秦、韓、¶ 魏、燕攻齊,¶ 取靈丘。¶ 與秦會中陽。¶ 十五年,¶ 燕昭王來見。¶ 趙與韓、¶ 魏、秦共擊齊,¶ 齊王敗走,¶ 燕獨深入,¶ 取臨菑。 ¶ 十六年,¶ 秦復與趙數擊齊,¶ 齊人患之。¶ 蘇厲為齊遺趙王書曰: ¶ 臣聞古之賢君,¶ 其德行非布於海內也,¶ 教順非洽於民人也,¶ 祭祀時享非數常於鬼神也。¶ 甘露降,¶ 時雨至,¶ 年穀豐孰,¶ 民不疾疫,¶ 眾人善之,¶ 然而賢主圖之。 ¶ 今足下之賢行功力,¶ 非數加於秦也;¶ 怨毒積怒,¶ 非素深於齊也。¶ 秦趙與國,¶ 以彊徵兵於韓,¶ 秦誠愛趙乎?¶ 其實憎齊乎?¶ 物之甚者,¶ 賢主察之。¶ 秦非愛趙而憎齊也,¶ 欲亡韓而吞二周,¶ 故以齊餤天下。¶ 恐事之不合,¶ 故出兵以劫魏、¶ 趙。恐天下畏己也,¶ 故出質以為信。¶ 恐天下亟反也,¶ 故徵兵於韓以威之。¶ 聲以德與國,¶ 實而伐空韓,¶ 臣以秦計為必出於此。¶ 夫物固有勢異而患同者,¶ 楚久伐而中山亡,¶ 今齊久伐而韓必亡。¶ 破齊,¶ 王與六國分其利也。¶ 亡韓,¶ 秦獨擅之。¶ 收二周,¶ 西取祭器,¶ 秦獨私之。¶ 賦田計功,¶ 王之獲利孰與秦多? ¶ 說士之計曰:¶ 「韓亡三川,¶ 魏亡晉國,¶ 市朝未變而禍已及矣。」¶ 燕盡齊之北地,¶ 去沙丘、¶ 鉅鹿斂三百里,¶ 韓之上黨去邯鄲百里,¶ 燕、秦謀王之河山,¶ 閒三百里而通矣。¶ 秦之上郡近挺關,¶ 至於榆中者千五百里,¶ 秦以三郡攻王之上黨,¶ 羊腸之西,¶ 句注之南,¶ 非王有已。¶ 踰句注,¶ 斬常山而守之,¶ 三百里而通於燕,¶ 代馬胡犬不東下,¶ 昆山之玉不出,¶ 此三寶者亦非王有已。¶ 王久伐齊,¶ 從彊秦攻韓,¶ 其禍必至於此。¶ 願王孰慮之。 ¶ 且齊之所以伐者,¶ 以事王也;¶ 天下屬行,¶ 以謀王也。¶ 燕秦之約成而兵出有日矣。¶ 五國三分王之地,¶ 齊倍五國之約而殉王之患,¶ 西兵以禁彊秦,¶ 秦廢帝請服,¶ 反高平、¶ 根柔於魏,¶ 反巠分、¶ 先俞於趙。¶ 齊之事王,¶ 宜為上佼,¶ 而今乃抵辠,¶ 臣恐天下後事王者之不敢自必也。¶ 願王孰計之也。 ¶ 今王毋與天下攻齊,¶ 天下必以王為義。¶ 齊抱社稷而厚事王,¶ 天下必盡重王義。¶ 王以天下善秦,¶ 秦暴,¶ 王以天下禁之,¶ 是一世之名寵制於王也。 ¶ 於是趙乃輟,¶ 謝秦不擊齊。 ¶ 王與燕王遇。¶ 廉頗將,¶ 攻齊昔陽,¶ 取之。 ¶ 十七年,¶ 樂毅將趙師攻魏伯陽。¶ 而秦怨趙不與己擊齊,¶ 伐趙,¶ 拔我兩城。¶ 十八年,¶ 秦拔我石城。¶ 王再之衛東陽,¶ 決河水,¶ 伐魏氏。¶ 大潦,¶ 漳水出。¶ 魏冉來相趙。¶ 十九年,¶ 秦取我二城。¶ 趙與魏伯陽。¶ 趙奢將,¶ 攻齊麥丘,¶ 取之。 ¶ 二十年,¶ 廉頗將,¶ 攻齊。¶ 王與秦昭王遇西河外。 ¶ 二十一年,¶ 趙徙漳水武平西。¶ 二十二年,¶ 大疫。¶ 置公子丹為太子。 ¶ 二十三年,¶ 樓昌將,¶ 攻魏幾,¶ 不能取。¶ 十二月,¶ 廉頗將,¶ 攻幾,¶ 取之。¶ 二十四年,¶ 廉頗將,¶ 攻魏房子,¶ 拔之,¶ 因城而還。¶ 又攻安陽,¶ 取之。¶ 二十五年,¶ 燕周將,¶ 攻昌城、¶ 高唐,¶ 取之。¶ 與魏共擊秦。¶ 秦將白起破我華陽,¶ 得一將軍。¶ 二十六年,¶ 取東胡歐代地。 ¶ 二十七年,¶ 徙漳水武平南。¶ 封趙豹為平陽君。¶ 河水出,¶ 大潦。 ¶ 二十八年,¶ 藺相如伐齊,¶ 至平邑。¶ 罷城北九門大城。¶ 燕將成安君公孫操弒其王。¶ 二十九年,¶ 秦、韓相攻,¶ 而圍閼與。¶ 趙使趙奢將,¶ 擊秦,¶ 大破秦軍閼與下,¶ 賜號為馬服君。 ¶ 三十三年,¶ 惠文王卒,¶ 太子丹立,¶ 是為孝成王。 ¶ 孝成王元年,¶ 秦伐我,¶ 拔三城。¶ 趙王新立,¶ 太后用事,¶ 秦急攻之。¶ 趙氏求救於齊,¶ 齊曰:¶ 「必以長安君為質,¶ 兵乃出。」¶ 太后不肯,¶ 大臣彊諫。¶ 太后明謂左右曰:¶ 「復言長安君為質者,¶ 老婦必唾其面。」¶ 左師觸龍言願見太后,¶ 太后盛氣而胥之。¶ 入,徐趨而坐,¶ 自謝曰:¶ 「老臣病足,¶ 曾不能疾走,¶ 不得見久矣。¶ 竊自恕,¶ 而恐太后體之有所苦也,¶ 故願望見太后。」¶ 太后曰:¶ 「老婦恃輦而行耳。」¶ 曰:¶ 「食得毋衰乎?」¶ 曰:¶ 「持粥耳。」¶ 曰:¶ 「老臣閒者殊不欲食,¶ 乃彊步,¶ 日三四里,¶ 少益嗜食,¶ 和於身也。」¶ 太后曰:¶ 「老婦不能。」¶ 太后不和之色少解。¶ 左師公曰:¶ 「老臣賤息舒祺最少,¶ 不肖,¶ 而臣衰,¶ 竊憐愛之,¶ 願得補黑衣之缺以衛王宮,¶ 昧死以聞。」¶ 太后曰:¶ 「敬諾。¶ 年幾何矣?」¶ 對曰:¶ 「十五歲矣。¶ 雖少,¶ 願及未填溝壑而託之。」¶ 太后曰:¶ 「丈夫亦愛憐少子乎?」¶ 對曰:¶ 「甚於婦人。」¶ 太后笑曰:¶ 「婦人異甚。」¶ 對曰:¶ 「老臣竊以為媼之愛燕后賢於長安君。」¶ 太后曰:¶ 「君過矣,¶ 不若長安君之甚。」¶ 左師公曰:¶ 「父母愛子,¶ 則為之計深遠。¶ 媼之送燕后也,¶ 持其踵,¶ 為之泣,¶ 念其遠也,¶ 亦哀之矣。¶ 已行,¶ 非不思也,¶ 祭祀則祝之曰¶ 『必勿使反』,¶ 豈非計長久,¶ 為子孫相繼為王也哉?」¶ 太后曰:¶ 「然。」¶ 左師公曰:¶ 「今三世以前,¶ 至於趙主之子孫為侯者,¶ 其繼有在者乎?」¶ 曰:¶ 「無有。」¶ 曰:¶ 「微獨趙,¶ 諸侯有在者乎?」¶ 曰:¶ 「老婦不聞也。」¶ 曰:¶ 「此其近者禍及其身,¶ 遠者及其子孫。¶ 豈人主之子侯則不善哉?¶ 位尊而無功,¶ 奉厚而無勞,¶ 而挾重器多也。¶ 今媼尊長安君之位,¶ 而封之以膏腴之地,¶ 多與之重器,¶ 而不及今令有功於國,¶ 一旦山陵崩,¶ 長安君何以自託於趙?¶ 老臣以媼為長安君之計短也,¶ 故以為愛之不若燕后。」¶ 太后曰:¶ 「諾,¶ 恣君之所使之。」¶ 於是為長安君約車百乘,¶ 質於齊,¶ 齊兵乃出。 ¶ 子義聞之,¶ 曰:¶ 「人主之子,¶ 骨肉之親也,¶ 猶不能持無功之尊,¶ 無勞之奉,¶ 而守金玉之重也,¶ 而況於予乎?」 ¶ 齊安平君田單將趙師而攻燕中陽,¶ 拔之。¶ 又攻韓注人,¶ 拔之。¶ 二年,¶ 惠文后卒。¶ 田單為相。 ¶ 四年,¶ 王夢衣偏裻之衣,¶ 乘飛龍上天,¶ 不至而墜,¶ 見金玉之積如山。¶ 明日,¶ 王召筮史敢占之,¶ 曰:¶ 「夢衣偏裻之衣者,¶ 殘也。¶ 乘飛龍上天不至而墜者,¶ 有氣而無實也。¶ 見金玉之積如山者,¶ 憂也。」 ¶ 後三日,¶ 韓氏上黨守馮亭使者至,¶ 曰:¶ 「韓不能守上黨,¶ 入之於秦。¶ 其吏民皆安為趙,¶ 不欲為秦。¶ 有城市邑十七,¶ 願再拜入之趙,¶ 財王所以賜吏民。」¶ 王大喜,¶ 召平陽君豹告之曰:¶ 「馮亭入城市邑十七,¶ 受之何如?」¶ 對曰:¶ 「聖人甚禍無故之利。」¶ 王曰:¶ 「人懷吾德,¶ 何謂無故乎?」¶ 對曰:¶ 「夫秦蠶食韓氏地,¶ 中絕不令相通,¶ 固自以為坐而受上黨之地也。¶ 韓氏所以不入於秦者,¶ 欲嫁其禍於趙也。¶ 秦服其勞而趙受其利,¶ 雖彊大不能得之於小弱,¶ 小弱顧能得之於彊大乎?¶ 豈可謂非無故之利哉!¶ 且夫秦以牛田之水通糧蠶食,¶ 上乘倍戰者,¶ 裂上國之地,¶ 其政行,¶ 不可與為難,¶ 必勿受也。」¶ 王曰:¶ 「今發百萬之軍而攻,¶ 踰年歷歲未得一城也。¶ 今以城市邑十七幣吾國,¶ 此大利也。」 ¶ 趙豹出,¶ 王召平原君與趙禹而告之。¶ 對曰:¶ 「發百萬之軍而攻,¶ 踰歲未得一城,¶ 今趙受城市邑十七,¶ 此大利,¶ 不可失也。」¶ 王曰:¶ 「善。」¶ 乃令趙勝受地,¶ 告馮亭曰:¶ 「敝國使者臣勝,¶ 敝國君使勝致命,¶ 以萬戶都三封太守,¶ 千戶都三封縣令,¶ 皆世世為侯,¶ 吏民皆益爵三級,¶ 吏民能相安,¶ 皆賜之六金。」¶ 馮亭垂涕不見使者,¶ 曰:¶ 「吾不處三不義也:¶ 為主守地,¶ 不能死固,¶ 不義一矣;¶ 入之秦,¶ 不聽主令,¶ 不義二矣;¶ 賣主地而食之,¶ 不義三矣。」¶ 趙遂發兵取上黨。¶ 廉頗將軍軍長平。 ¶ 七月,¶ 廉頗免而趙括代將。¶ 秦人圍趙括,¶ 趙括以軍降,¶ 卒四十餘萬皆阬之。¶ 王悔不聽趙豹之計,¶ 故有長平之禍焉。 ¶ 王還,¶ 不聽秦,¶ 秦圍邯鄲。¶ 武垣令傅豹、¶ 王容、¶ 蘇射率燕眾反燕地。¶ 趙以靈丘封楚相春申君。 ¶ 八年,¶ 平原君如楚請救。¶ 還,楚來救,¶ 及魏公子無忌亦來救,¶ 秦圍邯鄲乃解。 ¶ 十年,¶ 燕攻昌壯,¶ 五月拔之。¶ 趙將樂乘、¶ 慶舍攻秦信梁軍,¶ 破之。¶ 太子死。¶ 而秦攻西周,¶ 拔之。¶ 徒父祺出。¶ 十一年,¶ 城元氏,¶ 縣上原。¶ 武陽君鄭安平死,¶ 收其地。¶ 十二年,¶ 邯鄲廥燒。¶ 十四年,¶ 平原君趙勝死。 ¶ 十五年,¶ 以尉文封相國廉頗為信平君。¶ 燕王令丞相栗腹約驩,¶ 以五百金為趙王酒,¶ 還歸,¶ 報燕王曰:¶ 「趙氏壯者皆死長平,¶ 其孤未壯,¶ 可伐也。」¶ 王召昌國君樂閒而問之。¶ 對曰:¶ 「趙,¶ 四戰之國也,¶ 其民習兵,¶ 伐之不可。」¶ 王曰:¶ 「吾以眾伐寡,¶ 二而伐一,¶ 可乎?」¶ 對曰:¶ 「不可。」¶ 王曰:¶ 「吾即以五而伐一,¶ 可乎?」¶ 對曰:¶ 「不可。」¶ 燕王大怒。¶ 群臣皆以為可。¶ 燕卒起二軍,¶ 車二千乘,¶ 栗腹將而攻鄗,¶ 卿秦將而攻代。¶ 廉頗為趙將,¶ 破殺栗腹,¶ 虜卿秦、¶ 樂閒。 ¶ 十六年,¶ 廉頗圍燕。¶ 以樂乘為武襄君。¶ 十七年,¶ 假相大將武襄君攻燕,¶ 圍其國。¶ 十八年,¶ 延陵鈞率師從相國信平君助魏攻燕。¶ 秦拔我榆次三十七城。¶ 十九年,¶ 趙與燕易土:¶ 以龍兌、¶ 汾門、¶ 臨樂與燕;¶ 燕以葛、¶ 武陽、¶ 平舒與趙。 ¶ 二十年,¶ 秦王政初立。¶ 秦拔我晉陽。 ¶ 二十一年,¶ 孝成王卒。¶ 廉頗將,¶ 攻繁陽,¶ 取之。¶ 使樂乘代之,¶ 廉頗攻樂乘,¶ 樂乘走,¶ 廉頗亡入魏。¶ 子偃立,¶ 是為悼襄王。 ¶ 悼襄王元年,¶ 大備魏。¶ 欲通平邑、¶ 中牟之道,¶ 不成。 ¶ 二年,¶ 李牧將,¶ 攻燕,¶ 拔武遂、¶ 方城。¶ 秦召春平君,¶ 因而留之。¶ 泄鈞為之謂文信侯曰:¶ 「春平君者,¶ 趙王甚愛之而郎中妬之,¶ 故相與謀曰¶ 『春平君入秦,¶ 秦必留之』,¶ 故相與謀而內之秦也。¶ 今君留之,¶ 是絕趙而郎中之計中也。¶ 君不如遣春平君而留平都,¶ 春平君者言行信於王,¶ 王必厚割趙而贖平都。」¶ 文信侯曰:¶ 「善。」¶ 因遣之。¶ 城韓皋。 ¶ 三年,¶ 龐煖將,¶ 攻燕,¶ 禽其將劇辛。¶ 四年,¶ 龐煖將趙、¶ 楚、魏、¶ 燕之銳師,¶ 攻秦蕞,¶ 不拔;¶ 移攻齊,¶ 取饒安。¶ 五年,¶ 傅抵將,¶ 居平邑;¶ 慶舍將東陽河外師,¶ 守河梁。¶ 六年,¶ 封長安君以饒。¶ 魏與趙鄴。 ¶ 九年,¶ 趙攻燕,¶ 取貍陽城。¶ 兵未罷,¶ 秦攻鄴,¶ 拔之。¶ 悼襄王卒,¶ 子幽繆王遷立。 ¶ 幽繆王遷元年,¶ 城柏人。¶ 二人,¶ 秦攻武城,¶ 扈輒率師救之,¶ 軍敗,¶ 死焉。 ¶ 三年,¶ 秦攻赤麗、¶ 宜安,¶ 李牧率師與戰肥下,¶ 卻之。¶ 封牧為武安君。¶ 四年,¶ 秦攻番吾,¶ 李牧與之戰,¶ 卻之。 ¶ 五年,¶ 代地大動,¶ 自樂徐以西,¶ 北至平陰,¶ 臺屋牆垣太半壞,¶ 地坼東西百三十步。¶ 六年,¶ 大饑,¶ 民譌言曰:¶ 「趙為號,¶ 秦為笑。¶ 以為不信,¶ 視地之生毛。」 ¶ 七年,¶ 秦人攻趙,¶ 趙大將李牧、¶ 將軍司馬尚將,¶ 擊之。¶ 李牧誅,¶ 司馬尚免,¶ 趙怱及齊將顏聚代之。¶ 趙怱軍破,¶ 顏聚亡去。¶ 以王遷降。 ¶ 八年十月,¶ 邯鄲為秦。 ¶ 太史公曰:¶ 吾聞馮王孫曰:¶ 「趙王遷,¶ 其母倡也,¶ 嬖於悼襄王。¶ 悼襄王廢適子嘉而立遷。¶ 遷素無行,¶ 信讒,¶ 故誅其良將李牧,¶ 用郭開。」¶ 豈不繆哉!¶ 秦既虜遷,¶ 趙之亡大夫共立嘉為王,¶ 王代六歲,¶ 秦進兵破嘉,¶ 遂滅趙以為郡。 ¶ 4.14《魏世家第十四》 ¶ 魏之先,¶ 畢公高之後也。¶ 畢公高與周同姓。¶ 武王之伐紂,¶ 而高封於畢,¶ 於是為畢姓。¶ 其後絕封,¶ 為庶人,¶ 或在中國,¶ 或在夷狄。¶ 其苗裔曰畢萬,¶ 事晉獻公。 ¶ 獻公之十六年,¶ 趙夙為御,¶ 畢萬為右,¶ 以伐霍、¶ 耿、魏,¶ 滅之。¶ 以耿封趙夙,¶ 以魏封畢萬,¶ 為大夫。¶ 卜偃曰:¶ 「畢萬之後必大矣。¶ 萬,滿數也;¶ 魏,大名也。¶ 以是始賞,¶ 天開之矣。¶ 天子曰兆民,¶ 諸侯曰萬民。¶ 今命之大,¶ 以從滿數,¶ 其必有眾。」¶ 初,畢萬卜事晉,¶ 遇《屯》之《比》。¶ 辛廖占之,¶ 曰:¶ 「吉。¶ 屯固比入,¶ 吉孰大焉,¶ 其必蕃昌。」 ¶ 畢萬封十一年,¶ 晉獻公卒,¶ 四子爭更立,¶ 晉亂。¶ 而畢萬之世彌大,¶ 從其國名為魏氏。¶ 生武子。¶ 魏武子以魏諸子事晉公子重耳。¶ 晉獻公之二十一年,¶ 武子從重耳出亡。¶ 十九年反,¶ 重耳立為晉文公,¶ 而令魏武子襲魏氏之後封,¶ 列為大夫,¶ 治於魏。¶ 生悼子。 ¶ 魏悼子徙治霍。¶ 生魏絳。 ¶ 魏絳事晉悼公。¶ 悼公三年,¶ 會諸侯。¶ 悼公弟楊干亂行,¶ 魏絳僇辱楊干。¶ 悼公怒曰:¶ 「合諸侯以為榮,¶ 今辱吾弟!」¶ 將誅魏絳。¶ 或說悼公,¶ 悼公止。¶ 卒任魏絳政,¶ 使和戎、¶ 翟,戎、¶ 翟親附。¶ 悼公之十一年,¶ 曰:¶ 「自吾用魏絳,¶ 八年之中,¶ 九合諸侯,¶ 戎、翟和,¶ 子之力也。」¶ 賜之樂,¶ 三讓,¶ 然後受之。¶ 徙治安邑。¶ 魏絳卒,¶ 謚為昭子。¶ 生魏嬴。¶ 嬴生魏獻子。 ¶ 獻子事晉昭公。¶ 昭公卒而六卿彊,¶ 公室卑。 ¶ 晉頃公之十二年,¶ 韓宣子老,¶ 魏獻子為國政。¶ 晉宗室祁氏、¶ 羊舌氏相惡,¶ 六卿誅之,¶ 盡取其邑為十縣,¶ 六卿各令其子為之大夫。¶ 獻子與趙簡子、¶ 中行文子、¶ 范獻子並為晉卿。 ¶ 其後十四歲而孔子相魯。¶ 後四歲,¶ 趙簡子以晉陽之亂也,¶ 而與韓、¶ 魏共攻范、¶ 中行氏。¶ 魏獻子生魏侈。¶ 魏侈與趙鞅共攻范、¶ 中行氏。 ¶ 魏侈之孫曰魏桓子,¶ 與韓康子、¶ 趙襄子共伐滅知伯,¶ 分其地。 ¶ 桓子之孫曰文侯都。¶ 魏文侯元年,¶ 秦靈公之元年也。¶ 與韓武子、¶ 趙桓子、¶ 周威王同時。 ¶ 六年,¶ 城少梁。¶ 十三年,¶ 使子擊圍繁、¶ 龐,出其民。¶ 十六年,¶ 伐秦,¶ 築臨晉元里。 ¶ 十七年,¶ 伐中山,¶ 使子擊守之,¶ 趙倉唐傅之。¶ 子擊逢文侯之師田子方於朝歌,¶ 引車避,¶ 下謁。¶ 田子方不為禮。¶ 子擊因問曰:¶ 「富貴者驕人乎?¶ 且貧賤者驕人乎?」¶ 子方曰:¶ 「亦貧賤者驕人耳。¶ 夫諸侯而驕人則失其國,¶ 大夫而驕人則失其家。¶ 貧賤者,¶ 行不合,¶ 言不用,¶ 則去之楚、¶ 越,若脫躧然,¶ 奈何其同之哉!」¶ 子擊不懌而去。¶ 西攻秦,¶ 至鄭而還,¶ 築雒陰、¶ 合陽。 ¶ 二十二年,¶ 魏、趙、¶ 韓列為諸侯。 ¶ 二十四年,¶ 秦伐我,¶ 至陽狐。 ¶ 二十五年,¶ 子擊生子罃。 ¶ 文侯受子夏經藝,¶ 客段干木,¶ 過其閭,¶ 未嘗不軾也。¶ 秦嘗欲伐魏,¶ 或曰:¶ 「魏君賢人是禮,¶ 國人稱仁,¶ 上下和合,¶ 未可圖也。」¶ 文侯由此得譽於諸侯。 ¶ 任西門豹守鄴,¶ 而河內稱治。 ¶ 魏文侯謂李克曰:¶ 「先生嘗教寡人曰¶ 『家貧則思良妻,¶ 國亂則思良相』。¶ 今所置非成則璜,¶ 二子何如?」¶ 李克對曰:¶ 「臣聞之,¶ 卑不謀尊,¶ 疏不謀戚。¶ 臣在闕門之外,¶ 不敢當命。」¶ 文侯曰:¶ 「先生臨事勿讓。」¶ 李克曰:¶ 「君不察故也。¶ 居視其所親,¶ 富視其所與,¶ 達視其所舉,¶ 窮視其所不為,¶ 貧視其所不取,¶ 五者足以定之矣,¶ 何待克哉!」¶ 文侯曰:¶ 「先生就舍,¶ 寡人之相定矣。」¶ 李克趨而出,¶ 過翟璜之家。¶ 翟璜曰:¶ 「今者聞君召先生而卜相,¶ 果誰為之?」¶ 李克曰:¶ 「魏成子為相矣。」¶ 翟璜忿然作色曰:¶ 「以耳目之所覩記,¶ 臣何負於魏成子?¶ 西河之守,¶ 臣之所進也。¶ 君內以鄴為憂,¶ 臣進西門豹。¶ 君謀欲伐中山,¶ 臣進樂羊。¶ 中山以拔,¶ 無使守之,¶ 臣進先生。¶ 君之子無傅,¶ 臣進屈侯鮒。¶ 臣何以負於魏成子!」¶ 李克曰:¶ 「且子之言克於子之君者,¶ 豈將比周以求大官哉?¶ 君問而置相¶ 『非成則璜,¶ 二子何如?』¶ 克對曰:¶ 『君不察故也。¶ 居視其所親,¶ 富視其所與,¶ 達視其所舉,¶ 窮視其所不為,¶ 貧視其所不取,¶ 五者足以定之矣,¶ 何待克哉!』¶ 是以知魏成子之為相也。¶ 且子安得與魏成子比乎?¶ 魏成子以食祿千鍾,¶ 什九在外,¶ 什一在內,¶ 是以東得卜子夏、¶ 田子方、¶ 段干木。¶ 此三人者,¶ 君皆師之。¶ 子之所進五人者,¶ 君皆臣之。¶ 子惡得與魏成子比也?」¶ 翟璜逡巡再拜曰:¶ 「璜,¶ 鄙人也,¶ 失對,¶ 願卒為弟子。」 ¶ 二十六年,¶ 虢山崩,¶ 壅河。 ¶ 三十二年,¶ 伐鄭。¶ 城酸棗。¶ 敗秦于注。¶ 三十五年,¶ 齊伐取我襄陵。¶ 三十六年,¶ 秦侵我陰晉。 ¶ 三十八年,¶ 伐秦,¶ 敗我武下,¶ 得其將識。¶ 是歲,¶ 文侯卒,¶ 子擊立,¶ 是為武侯。 ¶ 魏武侯元年,¶ 趙敬侯初立,¶ 公子朔為亂,¶ 不勝,¶ 奔魏,¶ 與魏襲邯鄲,¶ 魏敗而去。 ¶ 二年,¶ 城安邑、¶ 王垣。 ¶ 七年,¶ 伐齊,¶ 至桑丘。¶ 九年,¶ 翟敗我于澮。¶ 使吳起伐齊,¶ 至靈丘。¶ 齊威王初立。 ¶ 十一年,¶ 與韓、¶ 趙三分晉地,¶ 滅其後。 ¶ 十三年,¶ 秦獻公縣櫟陽。¶ 十五年,¶ 敗趙北藺。 ¶ 十六年,¶ 伐楚,¶ 取魯陽。¶ 武侯卒,¶ 子罃立,¶ 是為惠王。 ¶ 惠王元年,¶ 初,武侯卒也,¶ 子罃與公中緩爭為太子。¶ 公孫頎自宋入趙,¶ 自趙入韓,¶ 謂韓懿侯曰:¶ 「魏罃與公中緩爭為太子,¶ 君亦聞之乎?¶ 今魏罃得王錯,¶ 挾上黨,¶ 固半國也。¶ 因而除之,¶ 破魏必矣,¶ 不可失也。」¶ 懿侯說,¶ 乃與趙成侯合軍并兵以伐魏,¶ 戰于濁澤,¶ 魏氏大敗,¶ 魏君圍。¶ 趙謂韓曰:¶ 「除魏君,¶ 立公中緩,¶ 割地而退,¶ 我且利。」¶ 韓曰:¶ 「不可。¶ 殺魏君,¶ 人必曰暴;¶ 割地而退,¶ 人必曰貪。¶ 不如兩分之。¶ 魏分為兩,¶ 不彊於宋、¶ 衛,則我終無魏之患矣。」¶ 趙不聽。¶ 韓不說,¶ 以其少卒夜去。¶ 惠王之所以身不死,¶ 國不分者,¶ 二家謀不和也。¶ 若從一家之謀,¶ 則魏必分矣。¶ 故曰¶ 「君終無適子,¶ 其國可破也」。 ¶ 二年,¶ 魏敗韓于馬陵,¶ 敗趙于懷。¶ 三年,¶ 齊敗我觀。¶ 五年,¶ 與韓會宅陽。¶ 城武堵。¶ 為秦所敗。¶ 六年,¶ 伐取宋儀臺。¶ 九年,¶ 伐敗韓于澮。¶ 與秦戰少梁,¶ 虜我將公孫痤,¶ 取龐。¶ 秦獻公卒,¶ 子孝公立。 ¶ 十年,¶ 伐取趙皮牢。¶ 彗星見。¶ 十二年,¶ 星晝墜,¶ 有聲。 ¶ 十四年,¶ 與趙會鄗。¶ 十五年,¶ 魯、衛、¶ 宋、鄭君來朝。¶ 十六年,¶ 與秦孝公會杜平。¶ 侵宋黃池,¶ 宋復取之。 ¶ 十七年,¶ 與秦戰元里,¶ 秦取我少梁。¶ 圍趙邯鄲。¶ 十八年,¶ 拔邯鄲。¶ 趙請救于齊,¶ 齊使田忌、¶ 孫臏救趙,¶ 敗魏桂陵。 ¶ 十九年,¶ 諸侯圍我襄陵。¶ 築長城,¶ 塞固陽。 ¶ 二十年,¶ 歸趙邯鄲,¶ 與盟漳水上。¶ 二十一年,¶ 與秦會彤。¶ 趙成侯卒。¶ 二十八年,¶ 齊威王卒。¶ 中山君相魏。 ¶ 三十年,¶ 魏伐趙,¶ 趙告急齊。¶ 齊宣王用孫子計,¶ 救趙擊魏。¶ 魏遂大興師,¶ 使龐涓將,¶ 而令太子申為上將軍。¶ 過外黃,¶ 外黃徐子謂太子曰:¶ 「臣有百戰百勝之術。」¶ 太子曰:¶ 「可得聞乎?」¶ 客曰:¶ 「固願效之。」¶ 曰:¶ 「太子自將攻齊,¶ 大勝并莒,¶ 則富不過有魏,¶ 貴不益為王。¶ 若戰不勝齊,¶ 則萬世無魏矣。¶ 此臣之百戰百勝之術也。」¶ 太子曰:¶ 「諾,¶ 請必從公之言而還矣。」¶ 客曰:¶ 「太子雖欲還,¶ 不得矣。¶ 彼勸太子戰攻,¶ 欲啜汁者眾。¶ 太子雖欲還,¶ 恐不得矣。」¶ 太子因欲還,¶ 其御曰:¶ 「將出而還,¶ 與北同。」¶ 太子果與齊人戰,¶ 敗於馬陵。¶ 齊虜魏太子申,¶ 殺將軍涓,¶ 軍遂大破。 ¶ 三十一年,¶ 秦、趙、¶ 齊共伐我,¶ 秦將商君詐我將軍公子卬而襲奪其軍,¶ 破之。¶ 秦用商君,¶ 東地至河,¶ 而齊、¶ 趙數破我,¶ 安邑近秦,¶ 於是徙治大梁。¶ 以公子赫為太子。 ¶ 三十三年,¶ 秦孝公卒,¶ 商君亡秦歸魏,¶ 魏怒,¶ 不入。¶ 三十五年,¶ 與齊宣王會平阿南。 ¶ 惠王數被於軍旅,¶ 卑禮厚幣以招賢者。¶ 鄒衍、¶ 淳于髡、¶ 孟軻皆至梁。¶ 梁惠王曰:¶ 「寡人不佞,¶ 兵三折於外,¶ 太子虜,¶ 上將死,¶ 國以空虛,¶ 以羞先君宗廟社稷,¶ 寡人甚醜之。¶ 叟不遠千里,¶ 辱幸至獘邑之廷,¶ 將何以利吾國?」¶ 孟軻曰:¶ 「君不可以言利若是。¶ 夫君欲利則大夫欲利,¶ 大夫欲利則庶人欲利,¶ 上下爭利,¶ 國則危矣。¶ 為人君,¶ 仁義而已矣,¶ 何以利為!」 ¶ 三十六年,¶ 復與齊王會甄。¶ 是歲,¶ 惠王卒,¶ 子襄王立。 ¶ 襄王元年,¶ 與諸侯會徐州,¶ 相王也。¶ 追尊父惠王為王。 ¶ 五年,¶ 秦敗我龍賈軍四萬五千于雕陰,¶ 圍我焦、¶ 曲沃。¶ 予秦河西之地。 ¶ 六年,¶ 與秦會應。¶ 秦取我汾陰、¶ 皮氏、¶ 焦。魏伐楚,¶ 敗之陘山。¶ 七年,¶ 魏盡入上郡于秦。¶ 秦降我蒲陽。¶ 八年,¶ 秦歸我焦、¶ 曲沃。 ¶ 十二年,¶ 楚敗我襄陵。¶ 諸侯執政與秦相張儀會齧桑。¶ 十三年,¶ 張儀相魏。¶ 魏有女子代為丈夫。¶ 秦取我曲沃、¶ 平周。 ¶ 十六年,¶ 襄王卒,¶ 子哀王立。¶ 張儀復歸秦。 ¶ 哀王元年,¶ 五國共攻秦,¶ 不勝而去。 ¶ 二年,¶ 齊敗我觀津。¶ 五年,¶ 秦使樗里子伐取我曲沃,¶ 走犀首岸門。¶ 六年,¶ 秦來立公子政為太子。¶ 與秦會臨晉。¶ 七年,¶ 攻齊。¶ 與秦伐燕。 ¶ 八年,¶ 伐衛,¶ 拔列城二。¶ 衛君患之。¶ 如耳見衛君曰:¶ 「請罷魏兵,¶ 免成陵君可乎?」¶ 衛君曰:¶ 「先生果能,¶ 孤請世世以衛事先生。」¶ 如耳見成陵君曰:¶ 「昔者魏伐趙,¶ 斷羊腸,¶ 拔閼與,¶ 約斬趙,¶ 趙分而為二,¶ 所以不亡者,¶ 魏為從主也。¶ 今衛已迫亡,¶ 將西請事於秦。¶ 與其以秦醳衛,¶ 不如以魏醳衛,¶ 衛之德魏必終無窮。」¶ 成陵君曰:¶ 「諾。」¶ 如耳見魏王曰:¶ 「臣有謁於衛。¶ 衛故周室之別也,¶ 其稱小國,¶ 多寶器。¶ 今國迫於難而寶器不出者,¶ 其心以為攻衛醳衛不以王為主,¶ 故寶器雖出必不入於王也。¶ 臣竊料之,¶ 先言醳衛者必受衛者也。」¶ 如耳出,¶ 成陵君入,¶ 以其言見魏王。¶ 魏王聽其說,¶ 罷其兵,¶ 免成陵君,¶ 終身不見。 ¶ 九年,¶ 與秦王會臨晉。¶ 張儀、¶ 魏章皆歸于魏。¶ 魏相田需死,¶ 楚害張儀、¶ 犀首、¶ 薛公。¶ 楚相昭魚謂蘇代曰:¶ 「田需死,¶ 吾恐張儀、¶ 犀首、¶ 薛公有一人相魏者也。」¶ 代曰:¶ 「然相者欲誰而君便之?」¶ 昭魚曰:¶ 「吾欲太子之自相也。」¶ 代曰:¶ 「請為君北,¶ 必相之。」¶ 昭魚曰:¶ 「柰何?」¶ 對曰:¶ 「君其為梁王,¶ 代請說君。」¶ 昭魚曰:¶ 「柰何?」¶ 對曰:¶ 「代也從楚來,¶ 昭魚甚憂,¶ 曰:¶ 『田需死,¶ 吾恐張儀、¶ 犀首、¶ 薛公有一人相魏者也。』¶ 代曰:¶ 『梁王,¶ 長主也,¶ 必不相張儀。¶ 張儀相,¶ 必右秦而左魏。¶ 犀首相,¶ 必右韓而左魏。¶ 薛公相,¶ 必右齊而左魏。¶ 梁王,¶ 長主也,¶ 必不便也。』¶ 王曰:¶ 『然則寡人孰相?』¶ 代曰:¶ 『莫若太子之自相。¶ 太子之自相,¶ 是三人者皆以太子為非常相也,¶ 皆將務以其國事魏,¶ 欲得丞相璽也。¶ 以魏之彊,¶ 而三萬乘之國輔之,¶ 魏必安矣。¶ 故曰莫若太子之自相也。』」¶ 遂北見梁王,¶ 以此告之。¶ 太子果相魏。 ¶ 十年,¶ 張儀死。¶ 十一年,¶ 與秦武王會應。¶ 十二年,¶ 太子朝於秦。¶ 秦來伐我皮氏,¶ 未拔而解。¶ 十四年,¶ 秦來歸武王后。¶ 十六年,¶ 秦拔我蒲反、¶ 陽晉、¶ 封陵。¶ 十七年,¶ 與秦會臨晉。¶ 秦予我蒲反。¶ 十八年,¶ 與秦伐楚。¶ 二十一年,¶ 與齊、¶ 韓共敗秦軍函谷。 ¶ 二十三年,¶ 秦復予我河外及封陵為和。¶ 哀王卒,¶ 子昭王立。 ¶ 昭王元年,¶ 秦拔我襄城。¶ 二年,¶ 與秦戰,¶ 我不利。¶ 三年,¶ 佐韓攻秦,¶ 秦將白起敗我軍伊闕二十四萬。¶ 六年,¶ 予秦河東地方四百里。¶ 芒卯以詐重。¶ 七年,¶ 秦拔我城大小六十一。¶ 八年,¶ 秦昭王為西帝,¶ 齊湣王為東帝,¶ 月餘,¶ 皆復稱王歸帝。¶ 九年,¶ 秦拔我新垣、¶ 曲陽之城。 ¶ 十年,¶ 齊滅宋,¶ 宋王死我溫。¶ 十二年,¶ 與秦、¶ 趙、韓、¶ 燕共伐齊,¶ 敗之濟西,¶ 湣王出亡。¶ 燕獨入臨菑。¶ 與秦王會西周。 ¶ 十三年,¶ 秦拔我安城。¶ 兵到大梁,¶ 去。十八年,¶ 秦拔郢,¶ 楚王徙陳。 ¶ 十九年,¶ 昭王卒,¶ 子安釐王立。 ¶ 安釐王元夫,¶ 秦拔我兩城。¶ 二年,¶ 又拔我二城,¶ 軍大梁下,¶ 韓來救,¶ 予秦溫以和。¶ 三年,¶ 秦拔我四城,¶ 斬首四萬。¶ 四年,¶ 秦破我及韓、¶ 趙,殺十五萬人,¶ 走我將芒卯。¶ 魏將段干子請予秦南陽以和。¶ 蘇代謂魏王曰:¶ 「欲璽者段干子也,¶ 欲地者秦也。¶ 今王使欲地者制璽,¶ 使欲璽者制地,¶ 魏氏地不盡則不知已。¶ 且夫以地事秦,¶ 譬猶抱薪救火,¶ 薪不盡,¶ 火不滅。」¶ 王曰:¶ 「是則然也。¶ 雖然,¶ 事始已行,¶ 不可更矣。」¶ 對曰:¶ 「王獨不見夫博之所以貴梟者,¶ 便則食,¶ 不便則止矣。¶ 今王曰¶ 『事始已行,¶ 不可更』,¶ 是何王之用智不如用梟也?」 ¶ 九年,¶ 秦拔我懷。¶ 十年,¶ 秦太子外質於魏死。¶ 十一年,¶ 秦拔我郪丘。 ¶ 秦昭王謂左右曰:¶ 「今時韓、¶ 魏與始孰彊?」¶ 對曰:¶ 「不如始彊。」¶ 王曰:¶ 「今時如耳、¶ 魏齊與孟嘗、¶ 芒卯孰賢?」¶ 對曰:¶ 「不如。」¶ 王曰:¶ 「以孟嘗、¶ 芒卯之賢,¶ 率彊韓、¶ 魏以攻秦,¶ 猶無柰寡人何也。¶ 今以無能之如耳、¶ 魏齊而率弱韓、¶ 魏以伐秦,¶ 其無柰寡人何亦明矣。」¶ 左右皆曰:¶ 「甚然。」¶ 中旗馮琴而對曰:¶ 「王之料天下過矣。¶ 當晉六卿之時,¶ 知氏最彊,¶ 滅范、¶ 中行,¶ 又率韓、¶ 魏之兵以圍趙襄子於晉陽,¶ 決晉水以灌晉陽之城,¶ 不湛者三版。¶ 知伯行水,¶ 魏桓子御,¶ 韓康子為參乘。¶ 知伯曰:¶ 『吾始不知水之可以亡人之國也,¶ 乃今知之。』¶ 汾水可以灌安邑,¶ 絳水可以灌平陽。¶ 魏桓子肘韓康子,¶ 韓康子履魏桓子,¶ 肘足接於車上,¶ 而知氏地分,¶ 身死國亡,¶ 為天下笑。¶ 今秦兵雖彊,¶ 不能過知氏;¶ 韓、魏雖弱,¶ 尚賢其在晉陽之下也。¶ 此方其用肘足之時也,¶ 願王之勿易也!」¶ 於是秦王恐。 ¶ 齊、¶ 楚相約而攻魏,¶ 魏使人求救於秦,¶ 冠蓋相望也,¶ 而秦救不至。¶ 魏人有唐雎者,¶ 年九十餘矣,¶ 謂魏王曰:¶ 「老臣請西說秦王,¶ 令兵先臣出。」¶ 魏王再拜,¶ 遂約車而遣之。¶ 唐雎到,¶ 入見秦王。¶ 秦王曰:¶ 「丈人芒然乃遠至此,¶ 甚苦矣!¶ 夫魏之求救數矣,¶ 寡人知魏之急已。」¶ 唐雎對曰:¶ 「大王已知魏之急而救不發者,¶ 臣竊以為用策之臣無任矣。¶ 夫魏,¶ 一萬乘之國也,¶ 然所以西面而事秦,¶ 稱東藩,¶ 受冠帶,¶ 祠春秋者,¶ 以秦之彊足以為與也。¶ 今齊、¶ 楚之兵已合於魏郊矣,¶ 而秦救不發,¶ 亦將賴其未急也。¶ 使之大急,¶ 彼且割地而約從,¶ 王尚何救焉?¶ 必待其急而救之,¶ 是失一東藩之魏而彊二敵之齊、¶ 楚,則王何利焉?」¶ 於是秦昭王遽為發兵救魏。¶ 魏氏復定。 ¶ 趙使人謂魏王曰:¶ 「為我殺范痤,¶ 吾請獻七十里之地。」¶ 魏王曰:¶ 「諾。」¶ 使吏捕之,¶ 圍而未殺。¶ 痤因上屋騎危,¶ 謂使者曰:¶ 「與其以死痤市,¶ 不如以生痤市。¶ 有如痤死,¶ 趙不予王地,¶ 則王將柰何?¶ 故不若與先定割地,¶ 然後殺痤。」¶ 魏王曰:¶ 「善。」¶ 痤因上書信陵君曰:¶ 「痤,¶ 故魏之免相也,¶ 趙以地殺痤而魏王聽之,¶ 有如彊秦亦將襲趙之欲,¶ 則君且柰何?」¶ 信陵君言於王而出之。 ¶ 魏王以秦救之故,¶ 欲親秦而伐韓,¶ 以求故地。¶ 无忌謂魏王曰: ¶ 秦與戎翟同俗,¶ 有虎狼之心,¶ 貪戾好利無信,¶ 不識禮義德行。¶ 苟有利焉,¶ 不顧親戚兄弟,¶ 若禽獸耳,¶ 此天下之所識也,¶ 非有所施厚積德也。¶ 故太后母也,¶ 而以憂死;¶ 穰侯舅也,¶ 功莫大焉,¶ 而竟逐之;¶ 兩弟無罪,¶ 而再奪之國。¶ 此於親戚若此,¶ 而況於仇讎之國乎?¶ 今王與秦共伐韓而益近秦患,¶ 臣甚惑之。¶ 而王不識則不明,¶ 群臣莫以聞則不忠。 ¶ 今韓氏以一女子奉一弱主,¶ 內有大亂,¶ 外交彊秦魏之兵,¶ 王以為不亡乎?¶ 韓亡,¶ 秦有鄭地,¶ 與大梁鄴,¶ 王以為安乎?¶ 王欲得故地,¶ 今負彊秦之親,¶ 王以為利乎? ¶ 秦非無事之國也,¶ 韓亡之後必將更事,¶ 更事必就易與利,¶ 就易與利必不伐楚與趙矣。¶ 是何也?¶ 夫越山踰河,¶ 絕韓上黨而攻彊趙,¶ 是復閼與之事,¶ 秦必不為也。¶ 若道河內,¶ 倍鄴、¶ 朝歌,¶ 絕漳滏水,¶ 與趙兵決於邯鄲之郊,¶ 是知伯之禍也,¶ 秦又不敢。¶ 伐楚,¶ 道涉谷,¶ 行三千里。¶ 而攻冥阸之塞,¶ 所行甚遠,¶ 所攻甚難,¶ 秦又不為也。¶ 若道河外,¶ 倍大梁,¶ 右上蔡、¶ 召陵,¶ 與楚兵決於陳郊,¶ 秦又不敢。¶ 故曰秦必不伐楚與趙矣,¶ 又不攻衛與齊矣。 ¶ 夫韓亡之後,¶ 兵出之日,¶ 非魏無攻已。¶ 秦固有懷、¶ 茅、邢丘,¶ 城垝津以臨河內,¶ 河內共、¶ 汲必危;¶ 有鄭地,¶ 得垣雍,¶ 決熒澤水灌大梁,¶ 大梁必亡。¶ 王之使者出過而惡安陵氏於秦,¶ 秦之欲誅之久矣。¶ 秦葉陽、¶ 昆陽與舞陽鄰,¶ 聽使者之惡之,¶ 隨安陵氏而亡之,¶ 繞舞陽之北,¶ 以東臨許,¶ 南國必危,¶ 國無害乎? ¶ 夫憎韓不愛安陵氏可也,¶ 夫不患秦之不愛南國非也。¶ 異日者,¶ 秦在河西晉,¶ 國去梁千里,¶ 有河山以闌之,¶ 有周韓以閒之。¶ 從林鄉軍以至于今,¶ 秦七攻魏,¶ 五入囿中,¶ 邊城盡拔,¶ 文臺墮,¶ 垂都焚,¶ 林木伐,¶ 麋鹿盡,¶ 而國繼以圍。¶ 又長驅梁北,¶ 東至陶衛之郊,¶ 北至平監。¶ 所亡於秦者,¶ 山南山北,¶ 河外河內,¶ 大縣數十,¶ 名都數百。¶ 秦乃在河西晉,¶ 去梁千里,¶ 而禍若是矣。¶ 又況於使秦無韓,¶ 有鄭地,¶ 無河山而闌之,¶ 無周韓而閒之,¶ 去大梁百里,¶ 禍必由此矣。 ¶ 異日者,¶ 從之不成也,¶ 楚、魏疑而韓不可得也。¶ 今韓受兵三年,¶ 秦橈之以講,¶ 識亡不聽,¶ 投質於趙,¶ 請為天下鴈行頓刃,¶ 楚、趙必集兵,¶ 皆識秦之欲無窮也,¶ 非盡亡天下之國而臣海內,¶ 必不休矣。¶ 是故臣願以從事王,¶ 王速受楚趙之約,¶ 而挾韓之質以存韓,¶ 而求故地,¶ 韓必效之。¶ 此士民不勞而故地得,¶ 其功多於與秦共伐韓,¶ 而又與彊秦鄰之禍也。 ¶ 夫存韓安魏而利天下,¶ 此亦王之天時已。¶ 通韓上黨於共、¶ 甯,使道安成,¶ 出入賦之,¶ 是魏重質韓以其上黨也。¶ 今有其賦,¶ 足以富國。¶ 韓必德魏愛魏重魏畏魏,¶ 韓必不敢反魏,¶ 是韓則魏之縣也。¶ 魏得韓以為縣,¶ 衛、大梁、¶ 河外必安矣。¶ 今不存韓,¶ 二周、¶ 安陵必危,¶ 楚、趙大破,¶ 衛、齊甚畏,¶ 天下西鄉而馳秦入朝而為臣不久矣。 ¶ 二十年,¶ 秦圍邯鄲,¶ 信陵君無忌矯奪將軍晉鄙兵以救趙,¶ 趙得全。¶ 無忌因留趙。¶ 二十六年,¶ 秦昭王卒。 ¶ 三十年,¶ 無忌歸魏,¶ 率五國兵攻秦,¶ 敗之河外,¶ 走蒙驁。¶ 魏太子增質於秦,¶ 秦怒,¶ 欲囚魏太子增。¶ 或為增謂秦王曰:¶ 「公孫喜固謂魏相曰¶ 『請以魏疾擊秦,¶ 秦王怒,¶ 必囚增。¶ 魏王又怒,¶ 擊秦,¶ 秦必傷』。¶ 今王囚增,¶ 是喜之計中也。¶ 故不若貴增而合魏,¶ 以疑之於齊、¶ 韓。」¶ 秦乃止增。 ¶ 三十一年,¶ 秦王政初立。 ¶ 三十四年,¶ 安釐王卒,¶ 太子增立,¶ 是為景湣王。¶ 信陵君無忌卒。 ¶ 景湣王元年,¶ 秦拔我二十城,¶ 以為秦東郡。¶ 二年,¶ 秦拔我朝歌。¶ 衛徙野王。¶ 三年,¶ 秦拔我汲。¶ 五年,¶ 秦拔我垣、¶ 蒲陽、¶ 衍。十五年,¶ 景湣王卒,¶ 子王假立。 ¶ 王假元年,¶ 燕太子丹使荊軻刺秦王,¶ 秦王覺之。 ¶ 三年,¶ 秦灌大梁,¶ 虜王假,¶ 遂滅魏以為郡縣。 ¶ 太史公曰:¶ 吾適故大梁之墟,¶ 墟中人曰:¶ 「秦之破梁,¶ 引河溝而灌大梁,¶ 三月城壞,¶ 王請降,¶ 遂滅魏。」¶ 說者皆曰魏以不用信陵君故,¶ 國削弱至於亡,¶ 余以為不然。¶ 天方令秦平海內,¶ 其業未成,¶ 魏雖得阿衡之佐,¶ 曷益乎? ¶ 4.15《韓世家第十五》 ¶ 韓之先與周同姓,¶ 姓姬氏。¶ 其後苗裔事晉,¶ 得封於韓原,¶ 曰韓武子。¶ 武子後三世有韓厥,¶ 從封姓為韓氏。 ¶ 韓厥,¶ 晉景公之三年,¶ 晉司寇屠岸賈將作亂,¶ 誅靈公之賊趙盾。¶ 趙盾已死矣,¶ 欲誅其子趙朔。¶ 韓厥止賈,¶ 賈不聽。¶ 厥告趙朔令亡。¶ 朔曰:¶ 「子必能不絕趙祀,¶ 死不恨矣。」¶ 韓厥許之。¶ 及賈誅趙氏,¶ 厥稱疾不出。¶ 程嬰、¶ 公孫杵臼之藏趙孤趙武也,¶ 厥知之。 ¶ 景公十一年,¶ 厥與郤克將兵八百乘伐齊,¶ 敗齊頃公于鞍,¶ 獲逢丑父。¶ 於是晉作六卿,¶ 而韓厥在一卿之位,¶ 號為獻子。 ¶ 晉景公十七年,¶ 病,卜大業之不遂者為祟。¶ 韓厥稱趙成季之功,¶ 今後無祀,¶ 以感景公。¶ 景公問曰:¶ 「尚有世乎?」¶ 厥於是言趙武,¶ 而復與故趙氏田邑,¶ 續趙氏祀。 ¶ 晉悼公之七年,¶ 韓獻子老。¶ 獻子卒,¶ 子宣子代。¶ 宣子徙居州。 ¶ 晉平公十四年,¶ 吳季札使晉,¶ 曰:¶ 「晉國之政卒歸於韓、¶ 魏、趙矣。」¶ 晉頃公十二年,¶ 韓宣子與趙、¶ 魏共分祁氏、¶ 羊舌氏十縣。¶ 晉定公十五年,¶ 宣子與趙簡子侵伐范、¶ 中行氏。¶ 宣子卒,¶ 子貞子代立。¶ 貞子徙居平陽。 ¶ 貞子卒,¶ 子簡子代。¶ 簡子卒,¶ 子莊子代。¶ 莊子卒,¶ 子康子代。¶ 康子與趙襄子、¶ 魏桓子共敗知伯,¶ 分其地,¶ 地益大,¶ 大於諸侯。 ¶ 康子卒,¶ 子武子代。¶ 武子二年,¶ 伐鄭,¶ 殺其君幽公。¶ 十六年,¶ 武子卒,¶ 子景侯立。 ¶ 景侯虔元年,¶ 伐鄭,¶ 取雍丘。¶ 二年,¶ 鄭敗我負黍。 ¶ 六年,¶ 與趙、¶ 魏俱得列為諸侯。 ¶ 九年,¶ 鄭圍我陽翟。¶ 景侯卒,¶ 子列侯取立。 ¶ 列侯三年,¶ 聶政殺韓相俠累。¶ 九年,¶ 秦伐我宜陽,¶ 取六邑。¶ 十三年,¶ 列侯卒,¶ 子文侯立。¶ 是歲魏文侯卒。 ¶ 文侯二年,¶ 伐鄭,¶ 取陽城。¶ 伐宋,¶ 到彭城,¶ 執宋君。¶ 七年,¶ 伐齊,¶ 至桑丘。¶ 鄭反晉。¶ 九年,¶ 伐齊,¶ 至靈丘。¶ 十年,¶ 文侯卒,¶ 子哀侯立。 ¶ 哀侯元年,¶ 與趙、¶ 魏分晉國。¶ 二年,¶ 滅鄭,¶ 因徙都鄭。 ¶ 六年,¶ 韓嚴弒其君哀侯,¶ 而子懿侯立。 ¶ 懿侯二年,¶ 魏敗我馬陵。¶ 五年,¶ 與魏惠王會宅陽。¶ 九年,¶ 魏敗我澮。¶ 十二年,¶ 懿侯卒,¶ 子昭侯立。 ¶ 昭侯元年,¶ 秦敗我西山。¶ 二年,¶ 宋取我黃池。¶ 魏取朱。¶ 六年,¶ 伐東周,¶ 取陵觀、¶ 邢丘。 ¶ 八年,¶ 申不害相韓,¶ 脩術行道,¶ 國內以治,¶ 諸侯不來侵伐。 ¶ 十年,¶ 韓姬弒其君悼公。¶ 十一年,¶ 昭侯如秦。¶ 二十二年,¶ 申不害死。¶ 二十四年,¶ 秦來拔我宜陽。 ¶ 二十五年,¶ 旱,作高門。¶ 屈宜臼曰:¶ 「昭侯不出此門。¶ 何也?¶ 不時。¶ 吾所謂時者,¶ 非時日也,¶ 人固有利不利時。¶ 昭侯嘗利矣,¶ 不作高門。¶ 往年秦拔宜陽,¶ 今年旱,¶ 昭侯不以此時卹民之急,¶ 而顧益奢,¶ 此謂¶ 『時絀舉贏』。」¶ 二十六年,¶ 高門成,¶ 昭侯卒,¶ 果不出此門。¶ 子宣惠王立。 ¶ 宣惠王五年,¶ 張儀相秦。¶ 八年,¶ 魏敗我將韓舉。¶ 十一年,¶ 君號為王。¶ 與趙會區鼠。¶ 十四年,¶ 秦伐敗我鄢。 ¶ 十六年,¶ 秦敗我脩魚,¶ 虜得韓將䱸、¶ 申差於濁澤。¶ 韓氏急,¶ 公仲謂韓王曰:¶ 「與國非可恃也。¶ 今秦之欲伐楚久矣,¶ 王不如因張儀為和於秦,¶ 賂以一名都,¶ 具甲,¶ 與之南伐楚,¶ 此以一易二之計也。」¶ 韓王曰:¶ 「善。」¶ 乃警公仲之行,¶ 將西購於秦。¶ 楚王聞之大恐,¶ 召陳軫告之。¶ 陳軫曰:¶ 「秦之欲伐楚久矣,¶ 今又得韓之名都一而具甲,¶ 秦韓并兵而伐楚,¶ 此秦所禱祀而求也。¶ 今已得之矣,¶ 楚國必伐矣。¶ 王聽臣為之警四境之內,¶ 起師言救韓,¶ 命戰車滿道路,¶ 發信臣,¶ 多其車,¶ 重其幣,¶ 使信王之救己也。¶ 縱韓不能聽我,¶ 韓必德王也,¶ 必不為鴈行以來,¶ 是秦韓不和也,¶ 兵雖至,¶ 楚不大病也。¶ 為能聽我絕和於秦,¶ 秦必大怒,¶ 以厚怨韓。¶ 韓之南交楚,¶ 必輕秦;¶ 輕秦,¶ 其應秦必不敬:¶ 是因秦、¶ 韓之兵而免楚國之患也。」¶ 楚王曰:¶ 「善。」¶ 乃警四境之內,¶ 興師言救韓。¶ 命戰車滿道路,¶ 發信臣,¶ 多其車,¶ 重其幣。¶ 謂韓王曰:¶ 「不穀國雖小,¶ 已悉發之矣。¶ 願大國遂肆志於秦,¶ 不穀將以楚殉韓。」¶ 韓王聞之大說,¶ 乃止公仲之行。¶ 公仲曰:¶ 「不可。¶ 夫以實伐我者秦也,¶ 以虛名救我者楚也。¶ 王恃楚之虛名,¶ 而輕絕彊秦之敵,¶ 王必為天下大笑。¶ 且楚韓非兄弟之國也,¶ 又非素約而謀伐秦也。¶ 已有伐形,¶ 因發兵言救韓,¶ 此必陳軫之謀也。¶ 且王已使人報於秦矣,¶ 今不行,¶ 是欺秦也。¶ 夫輕欺彊秦而信楚之謀臣,¶ 恐王必悔之。」¶ 韓王不聽,¶ 遂絕於秦。¶ 秦因大怒,¶ 益甲伐韓,¶ 大戰,¶ 楚救不至韓。¶ 十九年,¶ 大破我岸門。¶ 太子倉質於秦以和。 ¶ 二十一年,¶ 與秦共攻楚,¶ 敗楚將屈丐,¶ 斬首八萬於丹陽。¶ 是歲,¶ 宣惠王卒,¶ 太子倉立,¶ 是為襄王。 ¶ 襄王四年,¶ 與秦武王會臨晉。¶ 其秋,¶ 秦使甘茂攻我宜陽。¶ 五年,¶ 秦拔我宜陽,¶ 斬首六萬。¶ 秦武王卒。¶ 六年,¶ 秦復與我武遂。¶ 九年,¶ 秦復取我武遂。¶ 十年,¶ 太子嬰朝秦而歸。¶ 十一年,¶ 秦伐我,¶ 取穰。¶ 與秦伐楚,¶ 敗楚將唐眛。 ¶ 十二年,¶ 太子嬰死。¶ 公子咎、¶ 公子蟣蝨爭為太子。¶ 時蟣蝨質於楚。¶ 蘇代謂韓咎曰:¶ 「蟣蝨亡在楚,¶ 楚王欲內之甚。¶ 今楚兵十餘萬在方城之外,¶ 公何不令楚王築萬室之都雍氏之旁,¶ 韓必起兵以救之,¶ 公必將矣。¶ 公因以韓楚之兵奉蟣蝨而內之,¶ 其聽公必矣,¶ 必以楚韓封公也。」¶ 韓咎從其計。 ¶ 楚圍雍氏,¶ 韓求救於秦。¶ 秦未為發,¶ 使公孫昧入韓。¶ 公仲曰:¶ 「子以秦為且救韓乎?」¶ 對曰:¶ 「秦王之言曰¶ 『請道南鄭、¶ 藍田,¶ 出兵於楚以待公』,¶ 殆不合矣。」¶ 公仲曰:¶ 「子以為果乎?」¶ 對曰:¶ 「秦王必祖張儀之故智,¶ 楚威王攻梁也,¶ 張儀謂秦王曰:¶ 『與楚攻魏,¶ 魏折而入於楚,¶ 韓固其與國也,¶ 是秦孤也。¶ 不如出兵以到之,¶ 魏楚大戰,¶ 秦取西河之外以歸。』¶ 今其狀陽言與韓,¶ 其實陰善楚。¶ 公待秦而到,¶ 必輕與楚戰。¶ 楚陰得秦之不用也,¶ 必易與公相支也。¶ 公戰而勝楚,¶ 遂與公乘楚,¶ 施三川而歸。¶ 公戰不勝楚,¶ 楚塞三川守之,¶ 公不能救也。¶ 竊為公患之。¶ 司馬庚三反於郢,¶ 甘茂與昭魚遇於商於,¶ 其言收璽,¶ 實類有約也。」¶ 公仲恐,¶ 曰:¶ 「然則柰何?」¶ 曰:¶ 「公必先韓而後秦,¶ 先身而後張儀。¶ 公不如亟以國合於齊楚,¶ 齊楚必委國於公。¶ 公之所惡者張儀也,¶ 其實猶不無秦也。」¶ 於是楚解雍氏圍。 ¶ 蘇代又謂秦太后弟羋戎曰:¶ 「公叔伯嬰恐秦楚之內蟣蝨也,¶ 公何不為韓求質子於楚?¶ 楚王聽入質子於韓,¶ 則公叔伯嬰知秦楚之不以蟣蝨為事,¶ 必以韓合於秦楚。¶ 秦楚挾韓以窘魏,¶ 魏氏不敢合於齊,¶ 是齊孤也。¶ 公又為秦求質子於楚,¶ 楚不聽,¶ 怨結於韓。¶ 韓挾齊魏以圍楚,¶ 楚必重公。¶ 公挾秦楚之重以積德於韓,¶ 公叔伯嬰必以國待公。」¶ 於是蟣蝨竟不得歸韓。¶ 韓立咎為太子。¶ 齊、魏王來。 ¶ 十四年,¶ 與齊、¶ 魏王共擊秦,¶ 至函谷而軍焉。¶ 十六年,¶ 秦與我河外及武遂。¶ 襄王卒,¶ 太子咎立,¶ 是為釐王。 ¶ 釐王三年,¶ 使公孫喜率周、¶ 魏攻秦。¶ 秦敗我二十四萬,¶ 虜喜伊闕。¶ 五年,¶ 秦拔我宛。¶ 六年,¶ 與秦武遂地二百里。¶ 十年,¶ 秦敗我師于夏山。¶ 十二年,¶ 與秦昭王會西周而佐秦攻齊。¶ 齊敗,¶ 湣王出亡。¶ 十四年,¶ 與秦會兩周閒。¶ 二十一年,¶ 使暴䳒救魏,¶ 為秦所敗,¶ 䳒走開封。 ¶ 二十三年,¶ 趙、魏攻我華陽。¶ 韓告急於秦,¶ 秦不救。¶ 韓相國謂陳筮曰:¶ 「事急,¶ 願公雖病,¶ 為一宿之行。」¶ 陳筮見穰侯。¶ 穰侯曰:¶ 「事急乎?¶ 故使公來。」¶ 陳筮曰:¶ 「未急也。」¶ 穰侯怒曰:¶ 「是可以為公之主使乎?¶ 夫冠蓋相望,¶ 告敝邑甚急,¶ 公來言未急,¶ 何也?」¶ 陳筮曰:¶ 「彼韓急則將變而佗從,¶ 以未急,¶ 故復來耳。」¶ 穰侯曰:¶ 「公無見王,¶ 請今發兵救韓。」¶ 八日而至,¶ 敗趙、¶ 魏於華陽之下。¶ 是歲,¶ 釐王卒,¶ 子桓惠王立。 ¶ 桓惠王元年,¶ 伐燕。¶ 九年,¶ 秦拔我陘,¶ 城汾旁。¶ 十年,¶ 秦擊我於太行,¶ 我上黨郡守以上黨郡降趙。¶ 十四年,¶ 秦拔趙上黨,¶ 殺馬服子卒四十餘萬於長平。¶ 十七年,¶ 秦拔我陽城,¶ 負黍。¶ 二十二年,¶ 秦昭王卒。¶ 二十四年,¶ 秦拔我城皋、¶ 滎陽。¶ 二十六年,¶ 秦悉拔我上黨。¶ 二十九年,¶ 秦拔我十三城。 ¶ 三十四年,¶ 桓惠王卒,¶ 子王安立。 ¶ 王安五年,¶ 秦攻韓,¶ 韓急,¶ 使韓非使秦,¶ 秦留非,¶ 因殺之。 ¶ 九年,¶ 秦虜王安,¶ 盡入其地,¶ 為潁川郡。¶ 韓遂亡。 ¶ 太史公曰:¶ 韓厥之感晉景公,¶ 紹趙孤之子武,¶ 以成程嬰、¶ 公孫杵臼之義,¶ 此天下之陰德也。¶ 韓氏之功,¶ 於晉未覩其大者也。¶ 然與趙、¶ 魏終為諸侯十餘世,¶ 宜乎哉! ¶ 4.16《田敬仲完世家第十六》 ¶ 陳完者,¶ 陳厲公他之子也。¶ 完生,¶ 周太史過陳,¶ 陳厲公使卜完,¶ 卦得《觀》之《否》:¶ 「是為觀國之光,¶ 利用賓于王。¶ 此其代陳有國乎?」¶ 不在此而在異國乎?¶ 非此其身也,¶ 在其子孫。¶ 若在異國,¶ 必姜姓。¶ 姜姓,¶ 四嶽之後。¶ 物莫能兩大,¶ 陳衰,¶ 此其昌乎?」 ¶ 厲公者,¶ 陳文公少子也,¶ 其母蔡女。¶ 文公卒,¶ 厲公兄鮑立,¶ 是為桓公。¶ 桓公與他異母。¶ 及桓公病,¶ 蔡人為他殺桓公鮑及太子免而立他,¶ 為厲公。¶ 厲公既立,¶ 娶蔡女。¶ 蔡女淫於蔡人,¶ 數歸,¶ 厲公亦數如蔡。¶ 桓公之少子林怨厲公殺其父與兄,¶ 乃令蔡人誘厲公而殺之。¶ 林自立,¶ 是為莊公。¶ 故陳完不得立,¶ 為陳大夫。¶ 厲公之殺,¶ 以淫出國,¶ 故《春秋》曰¶ 「蔡人殺陳他」,¶ 罪之也。 ¶ 莊公卒,¶ 立弟杵臼,¶ 是為宣公。¶ 宣公二十一年,¶ 殺其太子禦寇。¶ 禦寇與完相愛,¶ 恐禍及己,¶ 完故奔齊。¶ 齊桓公欲使為卿,¶ 辭曰:¶ 「羈旅之臣幸得免負檐,¶ 君之惠也,¶ 不敢當高位。」¶ 桓公使為工正。¶ 齊懿仲欲妻完,¶ 卜之,¶ 占曰:¶ 「是謂鳳皇于蜚,¶ 和鳴鏘鏘。¶ 有媯之後,¶ 將育于姜。¶ 五世其昌,¶ 並于正卿。¶ 八世之後,¶ 莫之與京。」¶ 卒妻完。¶ 完之奔齊,¶ 齊桓公立十四年矣。 ¶ 完卒,¶ 謚為敬仲。¶ 仲生稺孟夷。¶ 敬仲之如齊,¶ 以陳字為田氏。 ¶ 田稺孟夷生湣孟莊。¶ 田湣孟莊生文子須無。¶ 田文子事齊莊公。 ¶ 晉之大夫欒逞作亂於晉,¶ 來奔齊,¶ 齊莊公厚客之。¶ 晏嬰與田文子諫,¶ 莊公弗聽。 ¶ 文子卒,¶ 生桓子無宇。¶ 田桓子無宇有力,¶ 事齊莊公,¶ 甚有寵。 ¶ 無宇卒,¶ 生武子開與釐子乞。¶ 田釐子乞事齊景公為大夫,¶ 其收賦稅於民以小斗受之,¶ 其稟予民以大斗,¶ 行陰德於民,¶ 而景公弗禁。¶ 由此田氏得齊眾心,¶ 宗族益彊,¶ 民思田氏。¶ 晏子數諫景公,¶ 景公弗聽。¶ 已而使於晉,¶ 與叔向私語曰:¶ 「齊國之政其卒歸於田氏矣。」 ¶ 晏嬰卒後,¶ 范、中行氏反晉。¶ 晉攻之急,¶ 范、中行請粟於齊。¶ 田乞欲為亂,¶ 樹黨於諸侯,¶ 乃說景公曰:¶ 「范、¶ 中行數有德於齊,¶ 齊不可不救。」¶ 齊使田乞救之而輸之粟。 ¶ 景公太子死,¶ 後有寵姬曰芮子,¶ 生子荼。¶ 景公病,¶ 命其相國惠子與高昭子以子荼為太子。¶ 景公卒,¶ 兩相高、¶ 國立荼,¶ 是為晏孺子。¶ 而田乞不說,¶ 欲立景公他子陽生。¶ 陽生素與乞歡。¶ 晏孺子之立也,¶ 陽生奔魯。¶ 田乞偽事高昭子、¶ 國惠子者,¶ 每朝代參乘,¶ 言曰:¶ 「始諸大夫不欲立孺子。¶ 孺子既立,¶ 君相之,¶ 大夫皆自危,¶ 謀作亂。」¶ 又紿大夫曰:¶ 「高昭子可畏也,¶ 及未發先之。」¶ 諸大夫從之。¶ 田乞、¶ 鮑牧與大夫以兵入公室,¶ 攻高昭子。¶ 昭子聞之,¶ 與國惠子救公。¶ 公師敗。¶ 田乞之眾追國惠子,¶ 惠子奔莒,¶ 遂返殺高昭子。¶ 晏圉奔魯。 ¶ 田乞使人之魯,¶ 迎陽生。¶ 陽生至齊,¶ 匿田乞家。¶ 請諸大夫曰:¶ 「常之母有魚菽之祭,¶ 幸而來會飲。」¶ 會飲田氏。¶ 田乞盛陽生橐中,¶ 置坐中央。¶ 發橐,¶ 出陽生,¶ 曰:¶ 「此乃齊君矣。」¶ 大夫皆伏謁。¶ 將盟立之,¶ 田乞誣曰:¶ 「吾與鮑牧謀共立陽生也。」¶ 鮑牧怒曰:¶ 「大夫忘景公之命乎?」¶ 諸大夫欲悔,¶ 陽生乃頓首曰:¶ 「可則立之,¶ 不可則已。」¶ 鮑牧恐禍及己,¶ 乃復曰:¶ 「皆景公之子,¶ 何為不可!」¶ 遂立陽生於田乞之家,¶ 是為悼公。¶ 乃使人遷晏孺子於駘,¶ 而殺孺子荼。¶ 悼公既立,¶ 田乞為相,¶ 專齊政。 ¶ 四年,¶ 田乞卒,¶ 子常代立,¶ 是為田成子。 ¶ 鮑牧與齊悼公有郄,¶ 弒悼公。¶ 齊人共立其子壬,¶ 是為簡公。¶ 田常成子與監止俱為左右相,¶ 相簡公。¶ 田常心害監止,¶ 監止幸於簡公,¶ 權弗能去。¶ 於是田常復脩釐子之政,¶ 以大斗出貸,¶ 以小斗收。¶ 齊人歌之曰:¶ 「嫗乎采杞,¶ 歸乎田成子!」¶ 齊大夫朝,¶ 御鞅諫簡公曰:¶ 「田、¶ 監不可並也,¶ 君其擇焉。」¶ 君弗聽。 ¶ 子我者,¶ 監止之宗人也,¶ 常與田氏有卻。¶ 田氏疏族田豹事子我有寵。¶ 子我曰:¶ 「吾欲盡滅田氏適,¶ 以豹代田氏宗。」¶ 豹曰:¶ 「臣於田氏疏矣。」¶ 不聽。¶ 已而豹謂田氏曰:¶ 「子我將誅田氏,¶ 田氏弗先,¶ 禍及矣。」¶ 子我舍公宮,¶ 田常兄弟四人乘如公宮,¶ 欲殺子我。¶ 子我閉門。¶ 簡公與婦人飲檀臺,¶ 將欲擊田常。¶ 太史子餘曰:¶ 「田常非敢為亂,¶ 將除害。」¶ 簡公乃止。¶ 田常出,¶ 聞簡公怒,¶ 恐誅,¶ 將出亡。¶ 田子行曰:¶ 「需,¶ 事之賊也。」¶ 田常於是擊子我。¶ 子我率其徒攻田氏,¶ 不勝,¶ 出亡。¶ 田氏之徒追殺子我及監止。 ¶ 簡公出奔,¶ 田氏之徒追執簡公于徐州。¶ 簡公曰:¶ 「蚤從御鞅之言,¶ 不及此難。」¶ 田氏之徒恐簡公復立而誅己,¶ 遂殺簡公。¶ 簡公立四年而殺。¶ 於是田常立簡公弟驁,¶ 是為平公。¶ 平公即位,¶ 田常為相。 ¶ 田常既殺簡公,¶ 懼諸侯共誅己,¶ 乃盡歸魯、¶ 衛侵地,¶ 西約晉、¶ 韓、魏、¶ 趙氏,¶ 南通吳、¶ 越之使,¶ 脩功行賞,¶ 親於百姓,¶ 以故齊復定。 ¶ 田常言於齊平公曰:¶ 「德施人之所欲,¶ 君其行之;¶ 刑罰人之所惡,¶ 臣請行之。」¶ 行之五年,¶ 齊國之政皆歸田常。¶ 田常於是盡誅鮑、¶ 晏、監止及公族之彊者,¶ 而割齊自安平以東至琅邪,¶ 自為封邑。¶ 封邑大於平公之所食。 ¶ 田常乃選齊國中女子長七尺以上為後宮,¶ 後宮以百數,¶ 而使賓客舍人出入後宮者不禁。¶ 及田常卒,¶ 有七十餘男。 ¶ 田常卒,¶ 子襄子盤代立,¶ 相齊。¶ 常謚為成子。 ¶ 田襄子既相齊宣公,¶ 三晉殺知伯,¶ 分其地。¶ 襄子使其兄弟宗人盡為齊都邑大夫,¶ 與三晉通使,¶ 且以有齊國。 ¶ 襄子卒,¶ 子莊子白立。¶ 田莊子相齊宣公。¶ 宣公四十三年,¶ 伐晉,¶ 毀黃城,¶ 圍陽狐。¶ 明年,¶ 伐魯、¶ 葛及安陵。¶ 明年,¶ 取魯之一城。 ¶ 莊子卒,¶ 子太公和立。¶ 田太公相齊宣公。¶ 宣公四十八年,¶ 取魯之郕。¶ 明年,¶ 宣公與鄭人會西城。¶ 伐衛,¶ 取毋丘。¶ 宣公五十一年卒,¶ 田會自廩丘反。 ¶ 宣公卒,¶ 子康公貸立。¶ 貸立十四年,¶ 淫於酒婦人,¶ 不聽政。¶ 太公乃遷康公於海上,¶ 食一城,¶ 以奉其先祀。¶ 明年,¶ 魯敗齊平陸。 ¶ 三年,¶ 太公與魏文侯會濁澤,¶ 求為諸侯。¶ 魏文侯乃使使言周天子及諸侯,¶ 請立齊相田和為諸侯。¶ 周天子許之。¶ 康公之十九年,¶ 田和立為齊侯,¶ 列於周室,¶ 紀元年。 ¶ 齊侯太公和立二年,¶ 和卒,¶ 子桓公午立。¶ 桓公午五年,¶ 秦、魏攻韓,¶ 韓求救於齊。¶ 齊桓公召大臣而謀曰:¶ 「蚤救之孰與晚救之?」¶ 騶忌曰:¶ 「不若勿救。」¶ 段干朋曰:¶ 「不救,¶ 則韓且折而入於魏,¶ 不若救之。」¶ 田臣思曰:¶ 「過矣君之謀也!¶ 秦、魏攻韓、¶ 楚,趙必救之,¶ 是天以燕予齊也。」¶ 桓公曰:¶ 「善。」¶ 乃陰告韓使者而遣之。¶ 韓自以為得齊之救,¶ 因與秦、¶ 魏戰。¶ 楚、趙聞之,¶ 果起兵而救之。¶ 齊因起兵襲燕國,¶ 取桑丘。 ¶ 六年,¶ 救衛。¶ 桓公卒,¶ 子威王因齊立。¶ 是歲,¶ 故齊康公卒,¶ 絕無後,¶ 奉邑皆入田氏。 ¶ 齊威王元年,¶ 三晉因齊喪來伐我靈丘。¶ 三年,¶ 三晉滅晉後而分其地。¶ 六年,¶ 魯伐我,¶ 入陽關。¶ 晉伐我,¶ 至博陵。¶ 七年,¶ 衛伐我,¶ 取薛陵。¶ 九年,¶ 趙伐我,¶ 取甄。 ¶ 威王初即位以來,¶ 不治,¶ 委政卿大夫,¶ 九年之閒,¶ 諸侯並伐,¶ 國人不治。¶ 於是威王召即墨大夫而語之曰:¶ 「自子之居即墨也,¶ 毀言日至。¶ 然吾使人視即墨,¶ 田野闢,¶ 民人給,¶ 官無留事,¶ 東方以寧。¶ 是子不事吾左右以求譽也。」¶ 封之萬家。¶ 召阿大夫語曰:¶ 「自子之守阿,¶ 譽言日聞。¶ 然使使視阿,¶ 田野不闢,¶ 民貧苦。¶ 昔日趙攻甄,¶ 子弗能救。¶ 衛取薛陵,¶ 子弗知。¶ 是子以幣厚吾左右以求譽也。」¶ 是日,¶ 烹阿大夫,¶ 及左右嘗譽者皆并烹之。¶ 遂起兵西擊趙、¶ 衛,敗魏於濁澤而圍惠王。¶ 惠王請獻觀以和解,¶ 趙人歸我長城。¶ 於是齊國震懼,¶ 人人不敢飾非,¶ 務盡其誠。¶ 齊國大治。¶ 諸侯聞之,¶ 莫敢致兵於齊二十餘年。 ¶ 騶忌子以鼓琴見威王,¶ 威王說而舍之右室。¶ 須臾,¶ 王鼓琴,¶ 騶忌子推戶入曰:¶ 「善哉鼓琴!」¶ 王勃然不說,¶ 去琴按劍曰:¶ 「夫子見容未察,¶ 何以知其善也?」¶ 騶忌子曰:¶ 「夫大弦濁以春溫者,¶ 君也;¶ 小弦廉折以清者,¶ 相也;¶ 攫之深,¶ 醳之愉者,¶ 政令也;¶ 鈞諧以鳴,¶ 大小相益,¶ 回邪而不相害者,¶ 四時也:¶ 吾是以知其善也。」¶ 王曰:¶ 「善語音。」¶ 騶忌子曰:¶ 「何獨語音,¶ 夫治國家而弭人民皆在其中。」¶ 王又勃然不說曰:¶ 「若夫語五音之紀,¶ 信未有如夫子者也。¶ 若夫治國家而弭人民,¶ 又何為乎絲桐之閒?」¶ 騶忌子曰:¶ 「夫大弦濁以春溫者,¶ 君也;¶ 小弦廉折以清者,¶ 相也;¶ 攫之深而舍之愉者,¶ 政令也;¶ 鈞諧以鳴,¶ 大小相益,¶ 回邪而不相害者,¶ 四時也。¶ 夫復而不亂者,¶ 所以治昌也;¶ 連而徑者,¶ 所以存亡也:¶ 故曰琴音調而天下治。¶ 夫治國家而弭人民者,¶ 無若乎五音者。」¶ 王曰:¶ 「善。」 ¶ 騶忌子見三月而受相印。¶ 淳于髡見之曰:¶ 「善說哉!¶ 髡有愚志,¶ 願陳諸前。」¶ 騶忌子曰:¶ 「謹受教。」¶ 淳于髡曰:¶ 「得全全昌,¶ 失全全亡。」¶ 騶忌子曰:¶ 「謹受令,¶ 請謹毋離前。」¶ 淳于髡曰:¶ 「狶膏棘軸,¶ 所以為滑也,¶ 然而不能運方穿。」¶ 騶忌子曰:¶ 「謹受令,¶ 請謹事左右。」¶ 淳于髡曰:¶ 「弓膠昔幹,¶ 所以為合也,¶ 然而不能傅合疏罅。」¶ 騶忌子曰:¶ 「謹受令,¶ 請謹自附於萬民。」¶ 淳于髡曰:¶ 「狐裘雖敝,¶ 不可補以黃狗之皮。」¶ 騶忌子曰:¶ 「謹受令,¶ 請謹擇君子,¶ 毋雜小人其閒。」¶ 淳于髡曰:¶ 「大車不較,¶ 不能載其常任;¶ 琴瑟不較,¶ 不能成其五音。」¶ 騶忌子曰:¶ 「謹受令,¶ 請謹脩法律而督姦吏。」¶ 淳于髡說畢,¶ 趨出,¶ 至門,¶ 而面其僕曰:¶ 「是人者,¶ 吾語之微言五,¶ 其應我若響之應聲,¶ 是人必封不久矣。」¶ 居朞年,¶ 封以下邳,¶ 號曰成侯。 ¶ 威王二十三年,¶ 與趙王會平陸。¶ 二十四年,¶ 與魏王會田於郊。¶ 魏王問曰:¶ 「王亦有寶乎?」¶ 威王曰:¶ 「無有。」¶ 梁王曰:¶ 「若寡人國小也,¶ 尚有徑寸之珠照車前後各十二乘者十枚,¶ 柰何以萬乘之國而無寶乎?」¶ 威王曰:¶ 「寡人之所以為寶與王異。¶ 吾臣有檀子者,¶ 使守南城,¶ 則楚人不敢為寇東取,¶ 泗上十二諸侯皆來朝。¶ 吾臣有朌子者,¶ 使守高唐,¶ 則趙人不敢東漁於河。¶ 吾吏有黔夫者,¶ 使守徐州,¶ 則燕人祭北門,¶ 趙人祭西門,¶ 徙而從者七千餘家。¶ 吾臣有種首者,¶ 使備盜賊,¶ 則道不拾遺。¶ 將以照千里,¶ 豈特十二乘哉!」¶ 梁惠王慚,¶ 不懌而去。 ¶ 二十六年,¶ 魏惠王圍邯鄲,¶ 趙求救於齊。¶ 齊威王召大臣而謀曰:¶ 「救趙孰與勿救?」¶ 騶忌子曰:¶ 「不如勿救。」¶ 段干朋曰:¶ 「不救則不義,¶ 且不利。」¶ 威王曰:¶ 「何也?」¶ 對曰:¶ 「夫魏氏并邯鄲,¶ 其於齊何利哉?¶ 且夫救趙而軍其郊,¶ 是趙不伐而魏全也。¶ 故不如南攻襄陵以獘魏,¶ 邯鄲拔而乘魏之獘。」¶ 威王從其計。 ¶ 其後成侯騶忌與田忌不善,¶ 公孫閱謂成侯忌曰:¶ 「公何不謀伐魏,¶ 田忌必將。¶ 戰勝有功,¶ 則公之謀中也;¶ 戰不勝,¶ 非前死則後北,¶ 而命在公矣。」¶ 於是成侯言威王,¶ 使田忌南攻襄陵。¶ 十月,¶ 邯鄲拔,¶ 齊因起兵擊魏,¶ 大敗之桂陵。¶ 於是齊最彊於諸侯,¶ 自稱為王,¶ 以令天下。 ¶ 三十三年,¶ 殺其大夫牟辛。 ¶ 三十五年,¶ 公孫閱又謂成侯忌曰:¶ 「公何不令人操十金卜於市,¶ 曰¶ 『我田忌之人也。¶ 吾三戰而三勝,¶ 聲威天下。¶ 欲為大事,¶ 亦吉乎不吉乎』?」¶ 卜者出,¶ 因令人捕為之卜者,¶ 驗其辭於王之所。¶ 田忌聞之,¶ 因率其徒襲攻臨淄,¶ 求成侯,¶ 不勝而犇。 ¶ 三十六年,¶ 威王卒,¶ 子宣王辟彊立。 ¶ 宣王元年,¶ 秦用商鞅。¶ 周致伯於秦孝公。 ¶ 二年,¶ 魏伐趙。¶ 趙與韓親,¶ 共擊魏。¶ 趙不利,¶ 戰於南梁。¶ 宣王召田忌復故位。¶ 韓氏請救於齊。¶ 宣王召大臣而謀曰:¶ 「蚤救孰與晚救?」¶ 騶忌子曰:¶ 「不如勿救。」¶ 田忌曰:¶ 「弗救,¶ 則韓且折而入於魏,¶ 不如蚤救之。」¶ 孫子曰:¶ 「夫韓、¶ 魏之兵未獘而救之,¶ 是吾代韓受魏之兵,¶ 顧反聽命於韓也。¶ 且魏有破國之志,¶ 韓見亡,¶ 必東面而愬於齊矣。¶ 吾因深結韓之親而晚承魏之獘,¶ 則可重利而得尊名也。」¶ 宣王曰:¶ 「善。」¶ 乃陰告韓之使者而遣之。¶ 韓因恃齊,¶ 五戰不勝,¶ 而東委國於齊。¶ 齊因起兵,¶ 使田忌、¶ 田嬰將,¶ 孫子為師,¶ 救韓、¶ 趙以擊魏,¶ 大敗之馬陵,¶ 殺其將龐涓,¶ 虜魏太子申。¶ 其後三晉之王皆因田嬰朝齊王於博望,¶ 盟而去。 ¶ 七年,¶ 與魏王會平阿南。¶ 明年,¶ 復會甄。¶ 魏惠王卒。¶ 明年,¶ 與魏襄王會徐州,¶ 諸侯相王也。¶ 十年,¶ 楚圍我徐州。¶ 十一年,¶ 與魏伐趙,¶ 趙決河水灌齊、¶ 魏,兵罷。¶ 十八年,¶ 秦惠王稱王。 ¶ 宣王喜文學游說之士,¶ 自如騶衍、¶ 淳于髡、¶ 田駢、¶ 接予、¶ 慎到、¶ 環淵之徒七十六人,¶ 皆賜列第,¶ 為上大夫,¶ 不治而議論。¶ 是以齊稷下學士復盛,¶ 且數百千人。 ¶ 十九年,¶ 宣王卒,¶ 子湣王地立。 ¶ 湣王元年,¶ 秦使張儀與諸侯執政會于齧桑。¶ 三年,¶ 封田嬰於薛。¶ 四年,¶ 迎婦于秦。¶ 七年,¶ 與宋攻魏,¶ 敗之觀澤。 ¶ 十二年,¶ 攻魏。¶ 楚圍雍氏,¶ 秦敗屈丐。¶ 蘇代謂田軫曰:¶ 「臣願有謁於公,¶ 其為事甚完,¶ 使楚利公,¶ 成為福,¶ 不成亦為福。¶ 今者臣立於門,¶ 客有言曰魏王謂韓馮、¶ 張儀曰:¶ 『煮棗將拔,¶ 齊兵又進,¶ 子來救寡人則可矣;¶ 不救寡人,¶ 寡人弗能拔。』¶ 此特轉辭也。¶ 秦、韓之兵毋東,¶ 旬餘,¶ 則魏氏轉韓從秦,¶ 秦逐張儀,¶ 交臂而事齊楚,¶ 此公之事成也。」¶ 田軫曰:¶ 「柰何使無東?」¶ 對曰:¶ 「韓馮之救魏之辭,¶ 必不謂韓王曰¶ 『馮以為魏』,¶ 必曰¶ 『馮將以秦韓之兵東卻齊宋,¶ 馮因摶三國之兵,¶ 乘屈丐之獘,¶ 南割於楚,¶ 故地必盡得之矣』。¶ 張儀救魏之辭,¶ 必不謂秦王曰¶ 『儀以為魏』,¶ 必曰¶ 『儀且以秦韓之兵東距齊宋,¶ 儀將摶三國之兵,¶ 乘屈丏之獘,¶ 南割於楚,¶ 名存亡國,¶ 實伐三川而歸,¶ 此王業也』。¶ 公令楚王與韓氏地,¶ 使秦制和,¶ 謂秦王曰¶ 『請與韓地,¶ 而王以施三川,¶ 韓氏之兵不用而得地於楚』。¶ 韓馮之東兵之辭且謂秦何?¶ 曰¶ 『秦兵不用而得三川,¶ 伐楚韓以窘魏,¶ 魏氏不敢東,¶ 是孤齊也』。¶ 張儀之東兵之辭且謂何?¶ 曰¶ 『秦韓欲地而兵有案,¶ 聲威發於魏,¶ 魏氏之欲不失齊楚者有資矣』。¶ 魏氏轉秦韓爭事齊楚,¶ 楚王欲而無與地,¶ 公令秦韓之兵不用而得地,¶ 有一大德也。¶ 秦韓之王劫於韓馮、¶ 張儀而東兵以徇服魏,¶ 公常執左券以責於秦韓,¶ 此其善於公而惡張子多資矣。」 ¶ 十三年,¶ 秦惠王卒。¶ 二十三年,¶ 與秦擊敗楚於重丘。¶ 二十四年,¶ 秦使涇陽君質於齊。¶ 二十五年,¶ 歸涇陽君于秦。¶ 孟嘗君薛文入秦,¶ 即相秦。¶ 文亡去。¶ 二十六年,¶ 齊與韓魏共攻秦,¶ 至函谷軍焉。¶ 二十八年,¶ 秦與韓河外以和,¶ 兵罷。¶ 二十九年,¶ 趙殺其主父。¶ 齊佐趙滅中山。 ¶ 三十六年,¶ 王為東帝,¶ 秦昭王為西帝。¶ 蘇代自燕來,¶ 入齊,¶ 見於章華東門。¶ 齊王曰:¶ 「嘻,¶ 善,子來!¶ 秦使魏冉致帝,¶ 子以為何如?」¶ 對曰:¶ 「王之問臣也卒,¶ 而患之所從來微,¶ 願王受之而勿備稱也。¶ 秦稱之,¶ 天下安之,¶ 王乃稱之,¶ 無後也。¶ 且讓爭帝名,¶ 無傷也。¶ 秦稱之,¶ 天下惡之,¶ 王因勿稱,¶ 以收天下,¶ 此大資也。¶ 且天下立兩帝,¶ 王以天下為尊齊乎?¶ 尊秦乎?」¶ 王曰:¶ 「尊秦。」¶ 曰:¶ 「釋帝,¶ 天下愛齊乎?¶ 愛秦乎?」¶ 王曰:¶ 「愛齊而憎秦。」¶ 曰:¶ 「兩帝立約伐趙,¶ 孰與伐桀宋之利?」¶ 王曰:¶ 「伐桀宋利。」¶ 對曰:¶ 「夫約鈞,¶ 然與秦為帝而天下獨尊秦而輕齊,¶ 釋帝則天下愛齊而憎秦,¶ 伐趙不如伐桀宋之利,¶ 故願王明釋帝以收天下,¶ 倍約賓秦,¶ 無爭重,¶ 而王以其閒舉宋。¶ 夫有宋,¶ 衛之陽地危;¶ 有濟西,¶ 趙之阿東國危;¶ 有淮北,¶ 楚之東國危;¶ 有陶、¶ 平陸,¶ 梁門不開。¶ 釋帝而貸之以伐桀宋之事,¶ 國重而名尊,¶ 燕楚所以形服,¶ 天下莫敢不聽,¶ 此湯武之舉也。¶ 敬秦以為名,¶ 而後使天下憎之,¶ 此所謂以卑為尊者也。¶ 願王孰慮之。」¶ 於是齊去帝復為王,¶ 秦亦去帝位。 ¶ 三十八年,¶ 伐宋。¶ 秦昭王怒曰:¶ 「吾愛宋與愛新城、¶ 陽晉同。¶ 韓聶與吾友也,¶ 而攻吾所愛,¶ 何也?」¶ 蘇代為齊謂秦王曰:¶ 「韓聶之攻宋,¶ 所以為王也。¶ 齊彊,¶ 輔之以宋,¶ 楚魏必恐,¶ 恐必西事秦,¶ 是王不煩一兵,¶ 不傷一士,¶ 無事而割安邑也,¶ 此韓聶之所禱於王也。」¶ 秦王曰:¶ 「吾患齊之難知。¶ 一從一衡,¶ 其說何也?」¶ 對曰:¶ 「天下國令齊可知乎?¶ 齊以攻宋,¶ 其知事秦以萬乘之國自輔,¶ 不西事秦則宋治不安。¶ 中國白頭游敖之士皆積智欲離齊秦之交,¶ 伏式結軼西馳者,¶ 未有一人言善齊者也,¶ 伏式結軼東馳者,¶ 未有一人言善秦者也。¶ 何則?¶ 皆不欲齊秦之合也。¶ 何晉楚之智而齊秦之愚也!¶ 晉楚合必議齊秦,¶ 齊秦合必圖晉楚,¶ 請以此決事。」¶ 秦王曰:¶ 「諾。」¶ 於是齊遂伐宋,¶ 宋王出亡,¶ 死於溫。¶ 齊南割楚之淮北,¶ 西侵三晉,¶ 欲以并周室,¶ 為天子。¶ 泗上諸侯鄒魯之君皆稱臣,¶ 諸侯恐懼。 ¶ 三十九年,¶ 秦來伐,¶ 拔我列城九。 ¶ 四十年,¶ 燕、秦、¶ 楚、三晉合謀,¶ 各出銳師以伐,¶ 敗我濟西。¶ 王解而卻。¶ 燕將樂毅遂入臨淄,¶ 盡取齊之寶藏器。¶ 湣王出亡,¶ 之衛。¶ 衛君辟宮舍之,¶ 稱臣而共具。¶ 湣王不遜,¶ 衛人侵之。¶ 湣王去,¶ 走鄒、¶ 魯,有驕色,¶ 鄒、魯君弗內,¶ 遂走莒。¶ 楚使淖齒將兵救齊,¶ 因相齊湣王。¶ 淖齒遂殺湣王而與燕共分齊之侵地鹵器。 ¶ 湣王之遇殺,¶ 其子法章變名姓為莒太史敫家庸。¶ 太史敫女奇法章狀貌,¶ 以為非恆人,¶ 憐而常竊衣食之,¶ 而與私通焉。¶ 淖齒既以去莒,¶ 莒中人及齊亡臣相聚求湣王子,¶ 欲立之。¶ 法章懼其誅己也,¶ 久之,¶ 乃敢自言¶ 「我湣王子也」。¶ 於是莒人共立法章,¶ 是為襄王。¶ 以保莒城而布告齊國中:¶ 「王已立在莒矣。」 ¶ 襄王既立,¶ 立太史氏女為王后,¶ 是為君王后,¶ 生子建。¶ 太史敫曰:¶ 「女不取媒因自嫁,¶ 非吾種也,¶ 汙吾世。」¶ 終身不覩君王后。¶ 君王后賢,¶ 不以覩故失人子之禮。 ¶ 襄王在莒五年,¶ 田單以即墨攻破燕軍,¶ 迎襄王於莒,¶ 入臨菑。¶ 齊故地盡復屬齊。¶ 齊封田單為安平君。 ¶ 十四年,¶ 秦擊我剛壽。¶ 十九年,¶ 襄王卒,¶ 子建立。 ¶ 王建立六年,¶ 秦攻趙,¶ 齊楚救之。¶ 秦計曰:¶ 「齊楚救趙,¶ 親則退兵,¶ 不親遂攻之。」¶ 趙無食,¶ 請粟於齊,¶ 齊不聽。¶ 周子曰:¶ 「不如聽之以退秦兵,¶ 不聽則秦兵不卻,¶ 是秦之計中而齊楚之計過也。¶ 且趙之於齊楚,¶ 扞蔽也,¶ 猶齒之有脣也,¶ 脣亡則齒寒。¶ 今日亡趙,¶ 明日患及齊楚。¶ 且救趙之務,¶ 宜若奉漏甕沃焦釜也。¶ 夫救趙,¶ 高義也;¶ 卻秦兵,¶ 顯名也。¶ 義救亡國,¶ 威卻彊秦之兵,¶ 不務為此而務愛粟,¶ 為國計者過矣。」¶ 齊王弗聽。¶ 秦破趙於長平四十餘萬,¶ 遂圍邯鄲。 ¶ 十六年,¶ 秦滅周。¶ 君王后卒。¶ 二十三年,¶ 秦置東郡。¶ 二十八年,¶ 王入朝秦,¶ 秦王政置酒咸陽。¶ 三十五年,¶ 秦滅韓。¶ 三十七年,¶ 秦滅趙。¶ 三十八年,¶ 燕使荊軻刺秦王,¶ 秦王覺,¶ 殺軻。¶ 明年,¶ 秦破燕,¶ 燕王亡走遼東。¶ 明年,¶ 秦滅魏,¶ 秦兵次於歷下。¶ 四十二年,¶ 秦滅楚。¶ 明年,¶ 虜代王嘉,¶ 滅燕王喜。 ¶ 四十四年,¶ 秦兵擊齊。¶ 齊王聽相后勝計,¶ 不戰,¶ 以兵降秦。¶ 秦虜王建,¶ 遷之共。¶ 遂滅齊為郡。¶ 天下壹并於秦,¶ 秦王政立號為皇帝。¶ 始,君王后賢,¶ 事秦謹,¶ 與諸侯信,¶ 齊亦東邊海上,¶ 秦日夜攻三晉、¶ 燕、楚,¶ 五國各自救於秦,¶ 以故王建立四十餘年不受兵。¶ 君王后死,¶ 后勝相齊,¶ 多受秦閒金,¶ 多使賓客入秦,¶ 秦又多予金,¶ 客皆為反閒,¶ 勸王去從朝秦,¶ 不脩攻戰之備,¶ 不助五國攻秦,¶ 秦以故得滅五國。¶ 五國已亡,¶ 秦兵卒入臨淄,¶ 民莫敢格者。¶ 王建遂降,¶ 遷於共。¶ 故齊人怨王建不蚤與諸侯合從攻秦,¶ 聽姦臣賓客以亡其國,¶ 歌之曰:¶ 「松耶柏耶?¶ 住建共者客耶?」¶ 疾建用客之不詳也。 ¶ 太史公曰:¶ 蓋孔子晚而喜《易》。¶ 《易》之為術,¶ 幽明遠矣,¶ 非通人達才孰能注意焉!¶ 故周太史之卦田敬仲完,¶ 占至十世之後;¶ 及完奔齊,¶ 懿仲卜之亦云。¶ 田乞及常所以比犯二君,¶ 專齊國之政,¶ 非必事勢之漸然也,¶ 蓋若遵厭兆祥云。 ¶ 4.17《孔子世家第十七》 ¶ 孔子生魯昌平鄉陬邑。¶ 其先宋人也,¶ 曰孔防叔。¶ 防叔生伯夏,¶ 伯夏生叔梁紇。¶ 紇與顏氏女野合而生孔子,¶ 禱於尼丘得孔子。¶ 魯襄公二十二年而孔子生。¶ 生而首上圩頂,¶ 故因名曰丘云。¶ 字仲尼,¶ 姓孔氏。 ¶ 丘生而叔梁紇死,¶ 葬於防山。¶ 防山在魯東,¶ 由是孔子疑其父墓處,¶ 母諱之也。¶ 孔子為兒嬉戲,¶ 常陳俎豆,¶ 設禮容。¶ 孔子母死,¶ 乃殯五父之衢,¶ 蓋其慎也。¶ 郰人輓父之母誨孔子父墓,¶ 然後往合葬於防焉。 ¶ 孔子要絰,¶ 季氏饗士,¶ 孔子與往。¶ 陽虎絀曰:¶ 「季氏饗士,¶ 非敢饗子也。」¶ 孔子由是退。 ¶ 孔子年十七,¶ 魯大夫孟釐子病且死,¶ 誡其嗣懿子曰:¶ 「孔丘,¶ 聖人之後,¶ 滅於宋。¶ 其祖弗父何始有宋而嗣讓厲公。¶ 及正考父佐戴、¶ 武、宣公,¶ 三命茲益恭,¶ 故鼎銘云:¶ 『一命而僂,¶ 再命而傴,¶ 三命而俯,¶ 循牆而走,¶ 亦莫敢余侮。¶ 饘於是,¶ 粥於是,¶ 以餬余口。』¶ 其恭如是。¶ 吾聞聖人之後,¶ 雖不當世,¶ 必有達者。¶ 今孔丘年少好禮,¶ 其達者歟?¶ 吾即沒,¶ 若必師之。」¶ 及釐子卒,¶ 懿子與魯人南宮敬叔往學禮焉。¶ 是歲,¶ 季武子卒,¶ 平子代立。 ¶ 孔子貧且賤。¶ 及長,¶ 嘗為季氏史,¶ 料量平,¶ 嘗為司職吏而畜蕃息。¶ 由是為司空。¶ 已而去魯,¶ 斥乎齊,¶ 逐乎宋、¶ 衛,困於陳蔡之閒,¶ 於是反魯。¶ 孔子長九尺有六寸,¶ 人皆謂之¶ 「長人」¶ 而異之。¶ 魯復善待,¶ 由是反魯。 ¶ 魯南宮敬叔言魯君曰:¶ 「請與孔子適周。」¶ 魯君與之一乘車,¶ 兩馬,¶ 一豎子俱,¶ 適周問禮,¶ 蓋見老子云。¶ 辭去,¶ 而老子送之曰:¶ 「吾聞富貴者送人以財,¶ 仁人者送人以言。¶ 吾不能富貴,¶ 竊仁人之號,¶ 送子以言,¶ 曰:¶ 『聰明深察而近於死者,¶ 好議人者也。¶ 博辯廣大危其身者,¶ 發人之惡者也。¶ 為人子者毋以有己,¶ 為人臣者毋以有己。』」¶ 孔子自周反于魯,¶ 弟子稍益進焉。 ¶ 是時也,¶ 晉平公淫,¶ 六卿擅權,¶ 東伐諸侯;¶ 楚靈王兵彊,¶ 陵轢中國;¶ 齊大而近於魯。¶ 魯小弱,¶ 附於楚則晉怒;¶ 附於晉則楚來伐;¶ 不備於齊,¶ 齊師侵魯。 ¶ 魯昭公之二十年,¶ 而孔子蓋年三十矣。¶ 齊景公與晏嬰來適魯,¶ 景公問孔子曰:¶ 「昔秦穆公國小處辟,¶ 其霸何也?」¶ 對曰:¶ 「秦,¶ 國雖小,¶ 其志大;¶ 處雖辟,¶ 行中正。¶ 身舉五羖,¶ 爵之大夫,¶ 起纍紲之中,¶ 與語三日,¶ 授之以政。¶ 以此取之,¶ 雖王可也,¶ 其霸小矣。」¶ 景公說。 ¶ 孔子年三十五,¶ 而季平子與郈昭伯以鬭雞故得罪魯昭公,¶ 昭公率師擊平子,¶ 平子與孟氏、¶ 叔孫氏三家共攻昭公,¶ 昭公師敗,¶ 奔於齊,¶ 齊處昭公乾侯。¶ 其後頃之,¶ 魯亂。¶ 孔子適齊,¶ 為高昭子家臣,¶ 欲以通乎景公。¶ 與齊太師語樂,¶ 聞《韶》音,¶ 學之,¶ 三月不知肉味,¶ 齊人稱之。 ¶ 景公問政孔子,¶ 孔子曰:¶ 「君君,¶ 臣臣,¶ 父父,¶ 子子。」¶ 景公曰:¶ 「善哉!¶ 信如君不君,¶ 臣不臣,¶ 父不父,¶ 子不子,¶ 雖有粟,¶ 吾豈得而食諸!」¶ 他日又復問政於孔子,¶ 孔子曰:¶ 「政在節財。」¶ 景公說,¶ 將欲以尼谿田封孔子。¶ 晏嬰進曰:¶ 「夫儒者滑稽而不可軌法;¶ 倨傲自順,¶ 不可以為下;¶ 崇喪遂哀,¶ 破產厚葬,¶ 不可以為俗;¶ 游說乞貸,¶ 不可以為國。¶ 自大賢之息周室既衰,¶ 禮樂缺有閒。¶ 今孔子盛容飾,¶ 繁登降之禮,¶ 趨詳之節,¶ 累世不能殫其學,¶ 當年不能究其禮。¶ 君欲用之以移齊俗,¶ 非所以先細民也。」¶ 後景公敬見孔子,¶ 不問其禮。¶ 異日,¶ 景公止孔子曰:¶ 「奉子以季氏,¶ 吾不能。」¶ 以季孟之閒待之。¶ 齊大夫欲害孔子,¶ 孔子聞之。¶ 景公曰:¶ 「吾老矣,¶ 弗能用也。」¶ 孔子遂行,¶ 反乎魯。 ¶ 孔子年四十二,¶ 魯昭公卒於乾侯,¶ 定公立。¶ 定公立五年,¶ 夏,季平子卒,¶ 桓子嗣立。¶ 季桓子穿井得土缶,¶ 中若羊,¶ 問仲尼云¶ 「得狗」。¶ 仲尼曰:¶ 「以丘所聞,¶ 羊也。¶ 丘聞之,¶ 木石之怪夔、¶ 罔閬,¶ 水之怪龍、¶ 罔象,¶ 土之怪墳羊。」 ¶ 吳伐越,¶ 墮會稽,¶ 得骨節專車。¶ 吳使使問仲尼:¶ 「骨何者最大?」¶ 仲尼曰:¶ 「禹致群神於會稽山,¶ 防風氏後至,¶ 禹殺而戮之,¶ 其節專車,¶ 此為大矣。」¶ 吳客曰:¶ 「誰為神?」¶ 仲尼曰:¶ 「山川之神足以綱紀天下,¶ 其守為神,¶ 社稷為公侯,¶ 皆屬於王者。」¶ 客曰:¶ 「防風何守?」¶ 仲尼曰:¶ 「汪罔氏之君守封、¶ 禺之山,¶ 為釐姓。¶ 在虞、¶ 夏、商為江罔,¶ 於周為長翟,¶ 今謂之大人。」¶ 客曰:¶ 「人長幾何?」¶ 仲尼曰:¶ 「僬僥氏三尺,¶ 短之至也。¶ 長者不過十之,¶ 數之極也。」¶ 於是吳客曰:¶ 「善哉聖人!」 ¶ 桓子嬖臣曰仲梁懷,¶ 與陽虎有隙。¶ 陽虎欲逐懷,¶ 公山不狃止之。¶ 其秋,¶ 懷益驕,¶ 陽虎執懷。¶ 桓子怒,¶ 陽虎因囚桓子,¶ 與盟而醳之。¶ 陽虎由此益輕季氏。¶ 季氏亦僭於公室,¶ 陪臣執國政,¶ 是以魯自大夫以下皆僭離於正道。¶ 故孔子不仕,¶ 退而脩詩書禮樂,¶ 弟子彌眾,¶ 至自遠方,¶ 莫不受業焉。 ¶ 定公八年,¶ 公山不狃不得意於季氏,¶ 因陽虎為亂,¶ 欲廢三桓之適,¶ 更立其庶孼陽虎素所善者,¶ 遂執季桓子。¶ 桓子詐之,¶ 得脫。¶ 定公九年,¶ 陽虎不勝,¶ 奔于齊。¶ 是時孔子年五十。 ¶ 公山不狃以費畔季氏,¶ 使人召孔子。¶ 孔子循道彌久,¶ 溫溫無所試,¶ 莫能己用,¶ 曰:¶ 「蓋周文武起豐鎬而王,¶ 今費雖小,¶ 儻庶幾乎!」¶ 欲往。¶ 子路不說,¶ 止孔子。¶ 孔子曰:¶ 「夫召我者豈徒哉?¶ 如用我,¶ 其為東周乎!」¶ 然亦卒不行。 ¶ 其後定公以孔子為中都宰,¶ 一年,¶ 四方皆則之。¶ 由中都宰為司空,¶ 由司空為大司寇。 ¶ 定公十年春,¶ 及齊平。¶ 夏,齊大夫黎鉏言於景公曰:¶ 「魯用孔丘,¶ 其勢危齊。」¶ 乃使使告魯為好會,¶ 會於夾谷。¶ 魯定公且以乘車好往。¶ 孔子攝相事,¶ 曰:¶ 「臣聞有文事者必有武備,¶ 有武事者必有文備。¶ 古者諸侯出疆,¶ 必具官以從。¶ 請具左右司馬。」¶ 定公曰:¶ 「諾。」¶ 具左右司馬。¶ 會齊侯夾谷,¶ 為壇位,¶ 土階三等,¶ 以會遇之禮相見,¶ 揖讓而登。¶ 獻酬之禮畢,¶ 齊有司趨而進曰:¶ 「請奏四方之樂。」¶ 景公曰:¶ 「諾。」¶ 於是旍旄羽袚矛戟劍撥鼓噪而至。¶ 孔子趨而進,¶ 歷階而登,¶ 不盡一等,¶ 舉袂而言曰:¶ 「吾兩君為好會,¶ 夷狄之樂何為於此!¶ 請命有司!」¶ 有司卻之,¶ 不去,¶ 則左右視晏子與景公。¶ 景公心怍,¶ 麾而去之。¶ 有頃,¶ 齊有司趨而進曰:¶ 「請奏宮中之樂。」¶ 景公曰:¶ 「諾。」¶ 優倡侏儒為戲而前。¶ 孔子趨而進,¶ 歷階而登,¶ 不盡一等,¶ 曰:¶ 「匹夫而營惑諸侯者罪當誅!¶ 請命有司!」¶ 有司如法焉,¶ 手足異處。¶ 景公懼而動,¶ 知義不若,¶ 歸而大恐,¶ 告其群臣曰:¶ 「魯以君子之道輔其君,¶ 而子獨以夷狄之道教寡人,¶ 使得罪於魯君,¶ 為之柰何?」¶ 有司進對曰:¶ 「君子有過則謝以質,¶ 小人有過則謝以文。¶ 君若悼之,¶ 則謝以質。」¶ 於是齊侯乃歸所侵魯之鄆、¶ 汶陽、¶ 龜陰之田以謝過。 ¶ 定公十三年夏,¶ 孔子言於定公曰:¶ 「臣無藏甲,¶ 大夫毋百雉之城。」¶ 使仲由為季氏宰,¶ 將墮三都。¶ 於是叔孫氏先墮郈。¶ 季氏將墮費,¶ 公山不狃、¶ 叔孫輒率費人襲魯。¶ 公與三子入于季氏之宮,¶ 登武子之臺。¶ 費人攻之,¶ 弗克,¶ 入及公側。¶ 孔子命申句須、¶ 樂頎下伐之,¶ 費人北。¶ 國人追之,¶ 敗諸姑蔑。¶ 二子奔齊,¶ 遂墮費。¶ 將墮成,¶ 公斂處父謂孟孫曰:¶ 「墮成,¶ 齊人必至于北門。¶ 且成,¶ 孟氏之保鄣,¶ 無成是無孟氏也。¶ 我將弗墮。」¶ 十二月,¶ 公圍成,¶ 弗克。 ¶ 定公十四年,¶ 孔子年五十六,¶ 由大司寇行攝相事,¶ 有喜色。¶ 門人曰:¶ 「聞君子禍至不懼,¶ 福至不喜。」¶ 孔子曰:¶ 「有是言也。¶ 不曰¶ 『樂其以貴下人』¶ 乎?」¶ 於是誅魯大夫亂政者少正卯。¶ 與聞國政三月,¶ 粥羔豚者弗飾賈;¶ 男女行者別於塗;¶ 塗不拾遺;¶ 四方之客至乎邑者不求有司,¶ 皆予之以歸。 ¶ 齊人聞而懼,¶ 曰:¶ 「孔子為政必霸,¶ 霸則吾地近焉,¶ 我之為先并矣。¶ 盍致地焉?」¶ 黎鉏曰:¶ 「請先嘗沮之;¶ 沮之而不可則致地,¶ 庸遲乎!」¶ 於是選齊國中女子好者八十人,¶ 皆衣文衣而舞《康樂》,¶ 文馬三十駟,¶ 遺魯君。¶ 陳女樂文馬於魯城南高門外。¶ 季桓子微服往觀再三,¶ 將受,¶ 乃語魯君為周道游,¶ 往觀終日,¶ 怠於政事。¶ 子路曰:¶ 「夫子可以行矣。」¶ 孔子曰:¶ 「魯今且郊,¶ 如致膰乎大夫,¶ 則吾猶可以止。」¶ 桓子卒受齊女樂,¶ 三日不聽政;¶ 郊,又不致膰俎於大夫。¶ 孔子遂行,¶ 宿乎屯。¶ 而師己送,¶ 曰:¶ 「夫子則非罪。」¶ 孔子曰:¶ 「吾歌可夫?」¶ 歌曰:¶ 「彼婦之口,¶ 可以出走;¶ 彼婦之謁,¶ 可以死敗。¶ 蓋優哉游哉,¶ 維以卒歲!」¶ 師己反,¶ 桓子曰:¶ 「孔子亦何言?」¶ 師己以實告。¶ 桓子喟然歎曰:¶ 「夫子罪我以群婢故也夫!」 ¶ 孔子遂適衛,¶ 主於子路妻兄顏濁鄒家。¶ 衛靈公問孔子:¶ 「居魯得祿幾何?」¶ 對曰:¶ 「奉粟六萬。」¶ 衛人亦致粟六萬。¶ 居頃之,¶ 或譖孔子於衛靈公。¶ 靈公使公孫余假一出一入。¶ 孔子恐獲罪焉,¶ 居十月,¶ 去衛。 ¶ 將適陳,¶ 過匡,¶ 顏刻為僕,¶ 以其策指之曰:¶ 「昔吾入此,¶ 由彼缺也。」¶ 匡人聞之,¶ 以為魯之陽虎。¶ 陽虎嘗暴匡人,¶ 匡人於是遂止孔子。¶ 孔子狀類陽虎,¶ 拘焉五日。¶ 顏淵後,¶ 子曰:¶ 「吾以汝為死矣。」¶ 顏淵曰:¶ 「子在,¶ 回何敢死!」¶ 匡人拘孔子益急,¶ 弟子懼。¶ 孔子曰:¶ 「文王既沒,¶ 文不在茲乎?¶ 天之將喪斯文也,¶ 後死者不得與于斯文也。¶ 天之未喪斯文也,¶ 匡人其如予何!」¶ 孔子使從者為甯武子臣於衛,¶ 然後得去。 ¶ 去即過蒲。¶ 月餘,¶ 反乎衛,¶ 主蘧伯玉家。¶ 靈公夫人有南子者,¶ 使人謂孔子曰:¶ 「四方之君子不辱欲與寡君為兄弟者,¶ 必見寡小君。¶ 寡小君願見。」¶ 孔子辭謝,¶ 不得已而見之。¶ 夫人在絺帷中。¶ 孔子入門,¶ 北面稽首。¶ 夫人自帷中再拜,¶ 環珮玉聲璆然。¶ 孔子曰:¶ 「吾鄉為弗見,¶ 見之禮答焉。」¶ 子路不說。¶ 孔子矢之曰:¶ 「予所不者,¶ 天厭之!¶ 天厭之!」¶ 居衛月餘,¶ 靈公與夫人同車,¶ 宦者雍渠參乘,¶ 出,使孔子為次乘,¶ 招搖市過之。¶ 孔子曰:¶ 「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也。」¶ 於是醜之,¶ 去衛,¶ 過曹。¶ 是歲,¶ 魯定公卒。 ¶ 孔子去曹適宋,¶ 與弟子習禮大樹下。¶ 宋司馬桓魋欲殺孔子,¶ 拔其樹。¶ 孔子去。¶ 弟子曰:¶ 「可以速矣。」¶ 孔子曰:¶ 「天生德於予,¶ 桓魋其如予何!」 ¶ 孔子適鄭,¶ 與弟子相失,¶ 孔子獨立郭東門。¶ 鄭人或謂子貢曰:¶ 「東門有人,¶ 其顙似堯,¶ 其項類皋陶,¶ 其肩類子產,¶ 然自要以下不及禹三寸,¶ 纍纍若喪家之狗。」¶ 子貢以實告孔子。¶ 孔子欣然笑曰:¶ 「形狀,¶ 末也。¶ 而謂似喪家之狗,¶ 然哉!¶ 然哉!」 ¶ 孔子遂至陳,¶ 主於司城貞子家。¶ 歲餘,¶ 吳王夫差伐陳,¶ 取三邑而去。¶ 趙鞅伐朝歌。¶ 楚圍蔡,¶ 蔡遷于吳。¶ 吳敗趙王句踐會稽。 ¶ 有隼集于陳廷而死,¶ 楛矢貫之,¶ 石砮,¶ 矢長尺有咫。¶ 陳湣公使使問仲尼。¶ 仲尼曰:¶ 「隼來遠矣,¶ 此肅慎之矢也。¶ 昔武王克商,¶ 通道九夷百蠻,¶ 使各以其方賄來貢,¶ 使無忘職業。¶ 於是肅慎貢楛矢石砮,¶ 長尺有咫。¶ 先王欲昭其令德,¶ 以肅慎矢分大姬,¶ 配虞胡公而封諸陳。¶ 分同姓以珍玉,¶ 展親;¶ 分異姓以遠方職,¶ 使無忘服。¶ 故分陳以肅慎矢。」¶ 試求之故府,¶ 果得之。 ¶ 孔子居陳三歲,¶ 會晉楚爭彊,¶ 更伐陳,¶ 及吳侵陳,¶ 陳常被寇。¶ 孔子曰:¶ 「歸與歸與!¶ 吾黨之小子狂簡,¶ 進取不忘其初。」¶ 於是孔子去陳。 ¶ 過蒲,¶ 會公叔氏以蒲畔,¶ 蒲人止孔子。¶ 弟子有公良孺者,¶ 以私車五乘從孔子。¶ 其為人長賢,¶ 有勇力,¶ 謂曰:¶ 「吾昔從夫子遇難於匡,¶ 今又遇難於此,¶ 命也已。¶ 吾與夫子再罹難,¶ 寧鬭而死。」¶ 鬭甚疾。¶ 蒲人懼,¶ 謂孔子曰:¶ 「苟毋適衛,¶ 吾出子。」¶ 與之盟,¶ 出孔子東門。¶ 孔子遂適衛。¶ 子貢曰:¶ 「盟可負邪?」¶ 孔子曰:¶ 「要盟也,¶ 神不聽。」 ¶ 衛靈公聞孔子來,¶ 喜,郊迎。¶ 問曰:¶ 「蒲可伐乎?」¶ 對曰:¶ 「可。」¶ 靈公曰:¶ 「吾大夫以為不可。¶ 今蒲,¶ 衛之所以待晉楚也,¶ 以衛伐之,¶ 無乃不可乎?」¶ 孔子曰:¶ 「其男子有死之志,¶ 婦人有保西河之志。¶ 吾所伐者不過四五人。」¶ 靈公曰:¶ 「善。」¶ 然不伐蒲。 ¶ 靈公老,¶ 怠於政,¶ 不用孔子。¶ 孔子喟然歎曰:¶ 「苟有用我者,¶ 朞月而已,¶ 三年有成。」¶ 孔子行。 ¶ 佛肸為中牟宰。¶ 趙簡子攻范、¶ 中行,¶ 伐中矣。¶ 佛肸畔,¶ 使人召孔子。¶ 孔子欲往。¶ 子路曰:¶ 「由聞諸夫子,¶ 『其身親為不善者,¶ 君子不入也』。¶ 今佛肸親以中矣畔,¶ 子欲往,¶ 如之何?」¶ 孔子曰:¶ 「有是言也。¶ 不曰堅乎,¶ 磨而不磷;¶ 不曰白乎,¶ 涅而不淄。¶ 我豈匏瓜也哉,¶ 焉能繫而不食?」 ¶ 孔子擊磬。¶ 有荷蕢而過門者,¶ 曰:¶ 「有心哉,¶ 擊磬乎!¶ 硜硜乎,¶ 莫己知也夫而已矣!」 ¶ 孔子學鼓琴師襄子,¶ 十日不進。¶ 師襄子曰:¶ 「可以益矣。」¶ 孔子曰:¶ 「丘已習其曲矣,¶ 未得其數也。」¶ 有閒,¶ 曰:¶ 「已習其數,¶ 可以益矣。」¶ 孔子曰:¶ 「丘未得其志也。」¶ 有閒,¶ 曰:¶ 「已習其志,¶ 可以益矣。」¶ 孔子曰:¶ 「丘未得其為人也。」¶ 有閒,¶ 有所穆然深思焉,¶ 有所怡然高望而遠志焉。¶ 曰:¶ 「丘得其為人,¶ 黯然而黑,¶ 幾然而長,¶ 眼如望羊,¶ 如王四國,¶ 非文其誰能為此也!」¶ 師襄子辟席再拜,¶ 曰:¶ 「師蓋云《文王操》也。」 ¶ 孔子既不得用於衛,¶ 將西見趙簡子。¶ 至於河而聞竇鳴犢、¶ 舜華之死也,¶ 臨河而歎曰:¶ 「美哉水,¶ 洋洋乎!¶ 丘之不濟此,¶ 命也夫!」¶ 子貢趨而進曰:¶ 「敢問何謂也?」¶ 孔子曰:¶ 「竇鳴犢、¶ 舜華,¶ 晉國之賢大夫也。¶ 趙簡子未得志之時,¶ 須此兩人而后從政;¶ 及其已得志,¶ 殺之乃從政。¶ 丘聞之也,¶ 刳胎殺夭則麒麟不至郊,¶ 竭澤涸漁則蛟龍不合陰陽,¶ 覆巢毀卵則鳳皇不翔。¶ 何則?¶ 君子諱傷其類也。¶ 夫鳥獸之於不義也尚知辟之,¶ 而況乎丘哉!」¶ 乃還息乎陬鄉,¶ 作為《陬操》以哀之。¶ 而反乎衛,¶ 入主蘧伯玉家。 ¶ 他日,¶ 靈公問兵陳。¶ 孔子曰:¶ 「俎豆之事則嘗聞之,¶ 軍旅之事未之學也。」¶ 明日,¶ 與孔子語,¶ 見蜚鴈,¶ 仰視之,¶ 色不在孔子。¶ 孔子遂行,¶ 復如陳。 ¶ 夏,¶ 衛靈公卒,¶ 立孫輒,¶ 是為衛出公。¶ 六月,¶ 趙鞅內太子蒯聵于戚。¶ 陽虎使太子絻,¶ 八人衰絰,¶ 偽自衛迎者,¶ 哭而入,¶ 遂居焉。¶ 冬,蔡遷于州來。¶ 是歲魯哀公三年,¶ 而孔子年六十矣。¶ 齊助衛圍戚,¶ 以衛太子蒯聵在故也。 ¶ 夏,¶ 魯桓釐廟燔,¶ 南宮敬叔救火。¶ 孔子在陳,¶ 聞之,¶ 曰:¶ 「災必於桓釐廟乎?」¶ 已而果然。 ¶ 秋,¶ 季桓子病,¶ 輦而見魯城,¶ 喟然歎曰:¶ 「昔此國幾興矣,¶ 以吾獲罪於孔子,¶ 故不興也。」¶ 顧謂其嗣康子曰:¶ 「我即死,¶ 若必相魯;¶ 相魯,¶ 必召仲尼。」¶ 後數日,¶ 桓子卒,¶ 康子代立。¶ 已葬,¶ 欲召仲尼。¶ 公之魚曰:¶ 「昔吾先君用之不終,¶ 終為諸侯笑。¶ 今又用之,¶ 不能終,¶ 是再為諸侯笑。」¶ 康子曰:¶ 「則誰召而可?」¶ 曰:¶ 「必召冉求。」¶ 於是使使召冉求。¶ 冉求將行,¶ 孔子曰:¶ 「魯人召求,¶ 非小用之,¶ 將大用之也。」¶ 是日,¶ 孔子曰:¶ 「歸乎歸乎!¶ 吾黨之小子狂簡,¶ 斐然成章,¶ 吾不知所以裁之。」¶ 子贛知孔子思歸,¶ 送冉求,¶ 因誡曰¶ 「即用,¶ 以孔子為招」¶ 云。 ¶ 冉求既去,¶ 明年,¶ 孔子自陳遷于蔡。¶ 蔡昭公將如吳,¶ 吳召之也。¶ 前昭公欺其臣遷州來,¶ 後將往,¶ 大夫懼復遷,¶ 公孫翩射殺昭公。¶ 楚侵蔡。¶ 秋,齊景公卒。 ¶ 明年,¶ 孔子自蔡如葉。¶ 葉公問政,¶ 孔子曰:¶ 「政在來遠附邇。」¶ 他日,¶ 葉公問孔子於子路,¶ 子路不對。¶ 孔子聞之,¶ 曰:¶ 「由,¶ 爾何不對曰¶ 『其為人也,¶ 學道不倦,¶ 誨人不厭,¶ 發憤忘食,¶ 樂以忘憂,¶ 不知老之將至』¶ 云爾。」 ¶ 去葉,¶ 反于蔡。¶ 長沮、¶ 桀溺耦而耕,¶ 孔子以為隱者,¶ 使子路問津焉。¶ 長沮曰:¶ 「彼執輿者為誰?」¶ 子路曰:¶ 「為孔丘。」¶ 曰:¶ 「是魯孔丘與?」¶ 曰:¶ 「然。」¶ 曰:¶ 「是知津矣。」¶ 桀溺謂子路曰:¶ 「子為誰?」¶ 曰:¶ 「為仲由。」¶ 曰:¶ 「子,¶ 孔丘之徒與?」¶ 曰:¶ 「然。」¶ 桀溺曰:¶ 「悠悠者天下皆是也,¶ 而誰以易之?¶ 且與其從辟人之士,¶ 豈若從辟世之士哉!」¶ 耰而不輟。¶ 子路以告孔子,¶ 孔子憮然曰:¶ 「鳥獸不可與同群。¶ 天下有道,¶ 丘不與易也。」 ¶ 他日,¶ 子路行,¶ 遇荷蓧丈人,¶ 曰:¶ 「子見夫子乎?」¶ 丈人曰:¶ 「四體不勤,¶ 五穀不分,¶ 孰為夫子!」¶ 植其杖而芸。¶ 子路以告,¶ 孔子曰:¶ 「隱者也。」¶ 復往,¶ 則亡。 ¶ 孔子遷于蔡三歲,¶ 吳伐陳。¶ 楚救陳,¶ 軍于城父。¶ 聞孔子在陳蔡之閒,¶ 楚使人聘孔子。¶ 孔子將往拜禮,¶ 陳蔡大夫謀曰:¶ 「孔子賢者,¶ 所刺譏皆中諸侯之疾。¶ 今者久留陳蔡之閒,¶ 諸大夫所設行皆非仲尼之意。¶ 今楚,¶ 大國也,¶ 來聘孔子。¶ 孔子用於楚,¶ 則陳蔡用事大夫危矣。」¶ 於是乃相與發徒役圍孔子於野。¶ 不得行,¶ 絕糧。¶ 從者病,¶ 莫能興。¶ 孔子講誦弦歌不衰。¶ 子路慍見曰:¶ 「君子亦有窮乎?」¶ 孔子曰:¶ 「君子固窮,¶ 小人窮斯濫矣。」 ¶ 子貢色作。¶ 孔子曰:¶ 「賜,¶ 爾以予為多學而識之者與?」¶ 曰:¶ 「然。¶ 非與?」¶ 孔子曰:¶ 「非也。¶ 予一以貫之。」 ¶ 孔子知弟子有慍心,¶ 乃召子路而問曰:¶ 「《詩》云¶ 『匪兕匪虎,¶ 率彼曠野』。¶ 吾道非邪?¶ 吾何為於此?」¶ 子路曰:¶ 「意者吾未仁邪?¶ 人之不我信也。¶ 意者吾未知邪?¶ 人之不我行也。」¶ 孔子曰:¶ 「有是乎!¶ 由,譬使仁者而必信,¶ 安有伯夷、¶ 叔齊?¶ 使知者而必行,¶ 安有王子比干?」 ¶ 子路出,¶ 子貢入見。¶ 孔子曰:¶ 「賜,¶ 《詩》云¶ 『匪兕匪虎,¶ 率彼曠野』。¶ 吾道非邪?¶ 吾何為於此?」¶ 子貢曰:¶ 「夫子之道至大也,¶ 故天下莫能容夫子。¶ 夫子蓋少貶焉?」¶ 孔子曰:¶ 「賜,¶ 良農能稼而不能為穡,¶ 良工能巧而不能為順。¶ 君子能脩其道,¶ 綱而紀之,¶ 統而理之,¶ 而不能為容。¶ 今爾不脩爾道而求為容。¶ 賜,而志不遠矣!」 ¶ 子貢出,¶ 顏回入見。¶ 孔子曰:¶ 「回,¶ 《詩》云¶ 『匪兕匪虎,¶ 率彼曠野』。¶ 吾道非邪?¶ 吾何為於此?」¶ 顏回曰:¶ 「夫子之道至大,¶ 故天下莫能容。¶ 雖然,¶ 夫子推而行之,¶ 不容何病,¶ 不容然後見君子!¶ 夫道之不脩也,¶ 是吾醜也。¶ 夫道既已大脩而不用,¶ 是有國者之醜也。¶ 不容何病,¶ 不容然後見君子!」¶ 孔子欣然而笑曰:¶ 「有是哉顏氏之子!¶ 使爾多財,¶ 吾為爾宰。」 ¶ 於是使子貢至楚。¶ 楚昭王興師迎孔子,¶ 然後得免。 ¶ 昭王將以書社地七百里封孔子。¶ 楚令尹子西曰:¶ 「王之使使諸侯有如子貢者乎?¶ 曰:¶ 「無有。」¶ 「王之輔相有如顏回者乎?」¶ 曰:¶ 「無有。」¶ 「王之將率有如子路者乎?」¶ 曰:¶ 「無有。」¶ 「王之官尹有如宰予者乎?」¶ 曰:¶ 「無有。」¶ 「且楚之祖封於周,¶ 號為子男五十里。¶ 今孔丘述三五之法,¶ 明周召之業,¶ 王若用之,¶ 則楚安得世世堂堂方數千里乎?¶ 夫文王在豐,¶ 武王在鎬,¶ 百里之君卒王天下。¶ 今孔兵得據土壤,¶ 賢弟子為佐,¶ 非楚之福也。」¶ 昭王乃止。¶ 其秋,¶ 楚昭王卒于城父。 ¶ 楚狂接輿歌而過孔子,¶ 曰:¶ 「鳳兮鳳兮,¶ 何德之衰!¶ 往者不可諫兮,¶ 來者猶可追也!¶ 已而已而,¶ 今之從政者殆而!」¶ 孔子下,¶ 欲與之言。¶ 趨而去,¶ 弗得與之言。 ¶ 於是孔子自楚反乎衛。¶ 是歲也,¶ 孔子年六十三,¶ 而魯哀公六年也。 ¶ 其明年,¶ 吳與魯會繒,¶ 徵百牢。¶ 太宰嚭召季康子。¶ 康子使子貢往,¶ 然後得已。 ¶ 孔子曰:¶ 「魯衛之政,¶ 兄弟也。」¶ 是時,¶ 衛君輒父不得立,¶ 在外,¶ 諸侯數以為讓。¶ 而孔子弟子多仕於衛,¶ 衛君欲得孔子為政。¶ 子路曰:¶ 「衛君待子而為政,¶ 子將奚先?」¶ 孔子曰:¶ 「必也正名乎!」¶ 子路曰:¶ 「有是哉,¶ 子之迂也!¶ 何其正也?」¶ 孔子曰:¶ 「野哉由也!¶ 夫名不正則言不順,¶ 言不順則事不成,¶ 事不成則禮樂不興,¶ 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 刑罰不中則民無所錯手足矣。¶ 夫君子為之必可名,¶ 言之必可行。¶ 君子於其言,¶ 無所苟而已矣。」 ¶ 其明年,¶ 冉有為季氏將師,¶ 與齊戰於郎,¶ 克之。¶ 季康子曰:¶ 「子之於軍旅,¶ 學之乎?¶ 性之乎?」¶ 冉有曰:¶ 「學之於孔子。」¶ 季康子曰:¶ 「孔子何如人哉?」¶ 對曰:¶ 「用之有名;¶ 播之百姓,¶ 質諸鬼神而無憾。¶ 求之至於此道,¶ 雖累千社,¶ 夫子不利也。」¶ 康子曰:¶ 「我欲召之,¶ 可乎?」¶ 對曰:¶ 「欲召之,¶ 則毋以小人固之,¶ 則可矣。」¶ 而衛孔文子將攻太叔,¶ 問策於仲尼。¶ 仲尼辭不知,¶ 退而命載而行,¶ 曰:¶ 「鳥能擇木,¶ 木豈能擇鳥乎!」¶ 文子固止。¶ 會季康子逐公華、¶ 公賓、¶ 公林,¶ 以幣迎孔子,¶ 孔子歸魯。 ¶ 孔子之去魯凡十四歲而反乎魯。 ¶ 魯哀公問政,¶ 對曰:¶ 「政在選臣。」¶ 季康子問政,¶ 曰:¶ 「舉直錯諸枉,¶ 則枉者直。」¶ 康子患盜,¶ 孔子曰:¶ 「苟子之不欲,¶ 雖賞之不竊。」¶ 然魯終不能用孔子,¶ 孔子亦不求仕。 ¶ 孔子之時,¶ 周室微而禮樂廢,¶ 《詩書》缺。¶ 追迹三代之禮,¶ 序《書傳》,¶ 上紀唐虞之際,¶ 下至秦繆,¶ 編次其事。¶ 曰:¶ 「夏禮吾能言之,𣏌¶ 不足徵也。¶ 殷禮吾能言之,¶ 宋不足徵也。¶ 足,則吾能徵之矣。」¶ 觀殷夏所損益,¶ 曰:¶ 「後雖百世可知也,¶ 以一文一質。¶ 周監二代,¶ 郁郁乎文哉。¶ 吾從周。」¶ 故《書傳》、¶ 《禮記》自孔氏。 ¶ 孔子語魯大師:¶ 「樂其可知也。¶ 始作翕如,¶ 縱之純如,¶ 皦如,¶ 繹如也,¶ 以成。」¶ 「吾自衛反魯,¶ 然後樂正,¶ 《雅》《頌》各得其所。」 ¶ 古者《詩》三千餘篇,¶ 及至孔子,¶ 去其重,¶ 取可施於禮義,¶ 上采契后稷,¶ 中述殷周之盛,¶ 至幽厲之缺,¶ 始於衽席,¶ 故曰:¶ 「《關雎》之亂以為《風》始,¶ 《鹿鳴》為《小雅》始,¶ 《文王》為《大雅》始,¶ 《清廟》為《頌始》」。¶ 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 以求合《韶》《武》《雅》《頌》之音。¶ 禮樂自此可得而述,¶ 以備王道,¶ 成六藝。 ¶ 孔子晚而喜《易》,¶ 序《彖》、¶ 《繫》、¶ 《象》、¶ 《說卦》、¶ 《文言》。¶ 讀《易》,¶ 韋編三絕。¶ 曰:¶ 「假我數年,¶ 若是,¶ 我於《易》則彬彬矣。」 ¶ 孔子以詩書禮樂教,¶ 弟子蓋三千焉,¶ 身通六藝者七十有二人。¶ 如顏濁鄒之徒,¶ 頗受業者甚眾。 ¶ 孔子以四教:¶ 文,行,¶ 忠,信。¶ 絕四:¶ 毋意,¶ 毋必,¶ 毋固,¶ 毋我。¶ 所慎:¶ 齊,戰,¶ 疾。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不憤不啟,¶ 舉一隅不以三隅反,¶ 則弗復也。 ¶ 其於鄉黨,¶ 恂恂似不能言者。¶ 其於宗廟朝廷,¶ 辯辯言,¶ 唯謹爾。¶ 朝,與上大夫言,¶ 誾誾如也;¶ 與下大夫言,¶ 侃侃如也。 ¶ 入公門,¶ 鞠躬如也;¶ 趨進,¶ 翼如也。¶ 君召使儐,¶ 色勃如也。¶ 君命召,¶ 不俟駕行矣。 ¶ 魚餒,¶ 肉敗,¶ 割不正,¶ 不食。¶ 席不正,¶ 不坐。¶ 食於有喪者之側,¶ 未嘗飽也。 ¶ 是日哭,¶ 則不歌。¶ 見齊衰、¶ 瞽者,¶ 雖童子必變。 ¶ 「三人行,¶ 必得我師。」¶ 「德之不脩,¶ 學之不講,¶ 聞義不能徙,¶ 不善不能改,¶ 是吾憂也。」¶ 使人歌,¶ 善,則使復之,¶ 然后和之。 ¶ 子不語:¶ 怪,力,¶ 亂,神。 ¶ 子貢曰:¶ 「夫子之文章,¶ 可得聞也。¶ 夫子言天道與性命,¶ 弗可得聞也已。」¶ 顏淵喟然歎曰:¶ 「仰之彌高,¶ 鑽之彌堅。¶ 瞻之在前,¶ 忽焉在後。¶ 夫子循循然善誘人,¶ 博我以文,¶ 約我以禮,¶ 欲罷不能。¶ 既竭我才,¶ 如有所立,¶ 卓爾。¶ 雖欲從之,¶ 蔑由也已。」¶ 達巷黨人曰:¶ 「大哉孔子,¶ 博學而無所成名。」¶ 子聞之曰:¶ 「我何執?¶ 執御乎?¶ 執射乎?¶ 我執御矣。」¶ 牢曰:¶ 「子云¶ 『不試,¶ 故藝』。」 ¶ 魯哀公十四年春,¶ 狩大野。¶ 叔孫氏車子鉏商獲獸,¶ 以為不祥。¶ 仲尼視之,¶ 曰:¶ 「麟也。」¶ 取之。¶ 曰:¶ 「河不出圖,¶ 雒不出書,¶ 吾已矣夫!」¶ 顏淵死,¶ 孔子曰:¶ 「天喪予!」¶ 及西狩見麟,¶ 曰:¶ 「吾道窮矣!」¶ 喟然歎曰:¶ 「莫知我夫!」¶ 子貢曰:¶ 「何為莫知子?」¶ 子曰:¶ 「不怨天,¶ 不尤人,¶ 下學而上達,¶ 知我者其天乎!」 ¶ 「不降其志,¶ 不辱其身,¶ 伯夷、¶ 叔齊乎!」¶ 謂¶ 「柳下惠、¶ 少連降志辱身矣」。¶ 謂¶ 「虞仲、¶ 夷逸隱居放言,¶ 行中清,¶ 廢中權」。¶ 「我則異於是,¶ 無可無不可。」 ¶ 子曰:¶ 「弗乎弗乎,¶ 君子病沒世而名不稱焉。¶ 吾道不行矣,¶ 吾何以自見於後世哉?」¶ 乃因史記作《春秋》,¶ 上至隱公,¶ 下訖哀公十四年,¶ 十二公。¶ 據魯,¶ 親周,¶ 故殷,¶ 運之三代。¶ 約其文辭而指博。¶ 故吳楚之君自稱王,¶ 而《春秋》貶之曰¶ 「子」;¶ 踐土之會實召周天子,¶ 而《春秋》諱之曰¶ 「天王狩於河陽」:¶ 推此類以繩當世。¶ 貶損之義,¶ 後有王者舉而開之。¶ 《春秋》之義行,¶ 則天下亂臣賊子懼焉。 ¶ 孔子在位聽訟,¶ 文辭有可與人共者,¶ 弗獨有也。¶ 至於為《春秋》,¶ 筆則筆,¶ 削則削,¶ 子夏之徒不能贊一辭。¶ 弟子受《春秋》,¶ 孔子曰:¶ 「後世知丘者以《春秋》,¶ 而罪丘者亦以《春秋》。」 ¶ 明歲,¶ 子路死於衛。¶ 孔子病,¶ 子貢請見。¶ 孔子方負杖逍遙於門,¶ 曰:¶ 「賜,¶ 汝來何其晚也?」¶ 孔子因歎,¶ 歌曰:¶ 「太山壞乎!¶ 梁柱摧乎!¶ 哲人萎乎!」¶ 因以涕下。¶ 謂子貢曰:¶ 「天下無道久矣,¶ 莫能宗予。¶ 夏人殯於東階,¶ 周人於西階,¶ 殷人兩柱閒。¶ 昨暮予夢坐奠兩柱之閒,¶ 予始殷人也。」¶ 後七日卒。 ¶ 孔子年七十三,¶ 以魯哀公十六年四月己丑卒。 ¶ 哀公誄之曰:¶ 「旻天下弔,¶ 不憖遺一老,¶ 俾屏余一人以在位,¶ 煢煢余在疚。¶ 嗚呼哀哉!¶ 尼父,¶ 毋自律!」¶ 子貢曰:¶ 「君其不沒於魯乎!¶ 夫子之言曰:¶ 『禮失則昏,¶ 名失則愆。¶ 失志為昏,¶ 失所為愆。』¶ 生不能用,¶ 死而誄之,¶ 非禮也。¶ 稱¶ 『余一人』,¶ 非名也。」 ¶ 孔子葬魯城北泗上,¶ 弟子皆服三年。¶ 三年心喪畢,¶ 相訣而去,¶ 則哭,¶ 各復盡哀;¶ 或復留。¶ 唯子贛廬於冢上,¶ 凡六年,¶ 然後去。¶ 弟子及魯人往從冢而家者百有餘室,¶ 因命曰孔里。¶ 魯世世相傳以歲時奉祠孔子冢,¶ 而諸儒亦講禮鄉飲大射於孔子冢。¶ 孔子冢大一頃。¶ 故所居堂弟子內,¶ 後世因廟藏孔子衣冠琴車書,¶ 至于漢二百餘年不絕。¶ 高皇帝過魯,¶ 以太牢祠焉。¶ 諸侯卿相至,¶ 常先謁然後從政。 ¶ 孔子生鯉,¶ 字伯魚。¶ 伯魚年五十,¶ 先孔子死。 ¶ 伯魚生伋,¶ 字子思,¶ 年六十二。¶ 嘗困於宋。¶ 子思作《中庸》。 ¶ 子思生白,¶ 字子上,¶ 年四十七。¶ 子上生求,¶ 字子家,¶ 年四十五。¶ 子家生箕,¶ 字子京,¶ 年四十六。¶ 子京生穿,¶ 字子高,¶ 年五十一。¶ 子高生子慎,¶ 年五十七,¶ 嘗為魏相。 ¶ 子慎生鮒,¶ 年五十七,¶ 為陳王涉博士,¶ 死於陳下。 ¶ 鮒弟子襄,¶ 年五十七。¶ 嘗為孝惠皇帝博士,¶ 遷為長沙太守。¶ 長九尺六寸。 ¶ 子襄生忠,¶ 年五十七。¶ 忠生武,¶ 武生延年及安國。¶ 安國為今皇帝博士,¶ 至臨淮太守,¶ 蚤卒。¶ 安國生卬,¶ 卬生驩。 ¶ 太史公曰:¶ 《詩》有之:¶ 「高山仰止,¶ 景行行止。」¶ 雖不能至,¶ 然心鄉往之。¶ 余讀孔氏書,¶ 想見其為人。¶ 適魯,¶ 觀仲尼廟堂車服禮器,¶ 諸生以時習禮其家,¶ 余祗迴留之不能去云。¶ 天下君王至于賢人眾矣,¶ 當時則榮,¶ 沒則已焉。¶ 孔子布衣,¶ 傳十餘世,¶ 學者宗之。¶ 自天子王侯,¶ 中國言《六藝》者折中於夫子,¶ 可謂至聖矣! # src: SHIJI 48.1.1 1949; Wang Liqi 1441; Takigawa 2;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1 # dating: 6220 ¶ 4.18《陳涉世家第十八》 ¶ 陳勝者,¶ 陽城人也,¶ 字涉。¶ 吳廣者,¶ 陽夏人也。¶ 字叔。¶ 陳涉少時,¶ 嘗與人傭耕,¶ # src: SHIJI 48.1.2 1949; Wang Liqi 1441; Takigawa 2;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1 # dating: 6220 輟耕之壟上,¶ 悵恨久之,¶ 曰:¶ 「苟富貴,¶ 無相忘。」¶ 庸者笑而應曰:¶ 「若為庸耕,¶ 何富貴也?」¶ 陳涉太息曰:¶ 「嗟乎,¶ 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 # src: SHIJI 48.2.1 1950; Wang Liqi 1441; Takigawa 3;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1 # dating: 6220 二世元年七月,¶ 發閭左適戍漁陽,¶ 九百人屯大澤鄉。¶ 陳勝、吳廣皆次當行,¶ 為屯長。¶ 會天大雨,¶ 道不通,¶ # src: SHIJI 48.2.2 1950; Wang Liqi 1441; Takigawa 3;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2 # dating: 6220 度已失期。¶ 失期,法皆斬。¶ 陳勝、吳廣乃謀曰:¶ 「今亡亦死,¶ 舉大計亦死,¶ 等死,¶ 死國可乎?」¶ 陳勝曰:「天下苦秦久矣。¶ # src: SHIJI 48.2.3 1950; Wang Liqi 1441; Takigawa 3;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2 # dating: 6220 吾聞二世少子也,¶ 不當立,¶ 當立者乃公子扶蘇。¶ 扶蘇以數諫故,¶ 上使外將兵。¶ 今或聞無罪,¶ 二世殺之。¶ 百姓多聞其賢,¶ 未知其死也。¶ # src: SHIJI 48.2.4 1950; Wang Liqi 1441; Takigawa 3;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2 # dating: 6220 項燕為楚將,¶ 數有功,¶ 愛士卒,¶ 楚人憐之。¶ 或以為死,¶ 或以為亡。¶ # src: SHIJI 48.2.5 1950; Wang Liqi 1441; Takigawa 3;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2 # dating: 6220 今誠以吾眾詐 自稱公子扶蘇、項燕,¶ 為天下唱,¶ 宜多應者。」¶ 吳廣以為然。¶ 乃行卜。¶ 卜者知其指意,¶ 曰:¶ # src: SHIJI 48.2.6 1950; Wang Liqi 1441; Takigawa 3;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2 # dating: 6220 「足下事皆成,有功。¶ 然足下卜之鬼乎!」¶ 陳勝、吳廣喜,¶ 念鬼,¶ 曰:¶ 「此教我先威 眾耳。」¶ 乃丹書帛曰¶ 「陳勝王」,¶ 置人所罾魚腹中。¶ # src: SHIJI 48.2.7 1950; Wang Liqi 1441; Takigawa 3;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2 # dating: 6220 卒買魚烹食,¶ 得魚腹中書,¶ 固以怪之矣。¶ 又閒令吳廣 之次所旁叢祠中,¶ # src: SHIJI 48.2.8 1950; Wang Liqi 1441; Takigawa 3;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3 # dating: 6220 夜篝火,¶ 狐鳴呼曰¶ 「大楚興,¶ 陳勝王」。¶ 卒皆夜驚恐。¶ 旦日,¶ 卒中往往語,¶ 皆指目陳勝。 # src: SHIJI 48.3.1 1951/52; Wang Liqi 1442; Takigawa 6;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3 # dating: 6220 ¶ 吳廣素愛人,¶ 士卒多為用者。¶ 將尉醉,¶ 廣故數言 欲亡,¶ 忿恚尉,¶ 令辱之,¶ 以激怒其眾。¶ # src: SHIJI 48.3.2 1951/52; Wang Liqi 1442; Takigawa 6;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3 # dating: 6220 尉果笞廣。¶ 尉劍挺,¶ 廣起,¶ 奪而殺尉。¶ 陳勝佐之,¶ 并殺兩尉。¶ 召令徒屬曰:¶ # src: SHIJI 48.3.3 1951/52; Wang Liqi 1442; Takigawa 6;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3 # dating: 6220 「公等遇雨,¶ 皆已失期,¶ 失期當斬。¶ 藉弟令毋斬,¶ 而戍死者固十六七。¶ 且壯士不死即已,¶ 死即舉大名耳,¶ 王侯將相寧有種乎!」¶ # src: SHIJI 48.3.4 1951/52; Wang Liqi 1442; Takigawa 6;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3 # dating: 6220 徒屬皆曰:¶ 「敬受命。」¶ 乃詐稱公子扶蘇、項燕,¶ 從民欲也。¶ 袒右,¶ 稱大楚。¶ 為壇而盟,¶ 祭以尉首。¶ # src: SHIJI 48.3.5 1951/52; Wang Liqi 1442; Takigawa 6;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3 # dating: 6220 陳勝自立為將軍,¶ 吳廣為都尉。¶ 攻大澤鄉,¶ 收而攻蘄。¶ 蘄下,¶ 乃令符離人葛嬰將兵 徇蘄以東。¶ 攻銍、¶酇、苦、柘、譙 皆下之。¶ # src: SHIJI 48.3.6 1951/52; Wang Liqi 1442; Takigawa 6;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3 # dating: 6220 行收兵。¶ 比至陳,¶ 車六七百乘,¶ 騎千餘,¶ 卒數萬人。¶ 攻陳,¶ 陳守令 皆不在,¶ 獨守丞 與戰譙門中。¶ # src: SHIJI 48.3.7 1951/52; Wang Liqi 1442; Takigawa 6;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3 # dating: 6220 弗勝,¶ 守丞死,¶ 乃入據陳。¶ 數日,¶ 號令召三老、¶ 豪傑 與皆來會計事。¶ 三老、豪傑皆曰:¶ # src: SHIJI 48.3.8 1951/52; Wang Liqi 1442; Takigawa 6;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3 # dating: 6220 「將軍身被堅執銳,¶ 伐無道,¶ 誅暴秦,¶ 復立楚國之社稷,¶ 功宜為王。」¶ 陳涉乃立為土,¶ 號為張楚。 # src: SHIJI 48.4.1 1953/54; Wang Liqi 1442; Takigawa 9;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4 # dating: 6220 ¶ 當此時,¶ 諸郡縣 苦秦吏者,¶ 皆刑其長吏,¶ 殺之以應陳涉。¶ 乃以吳叔為假王,¶ 監諸將 以西擊滎陽。¶ # src: SHIJI 48.4.2 1953/54; Wang Liqi 1442; Takigawa 9;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4 # dating: 6220 令陳人武臣、¶張耳、陳餘 徇趙地,¶ 令汝陰人鄧宗 徇九江郡。¶ 當此時,¶ 楚兵數千人 為聚者,¶ 不可勝數。 # src: SHIJI 48.5.1 1953/54; Wang Liqi 1443; Takigawa 9;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4 # dating: 6220 ¶ 葛嬰 至東城,¶ 立襄彊為楚王。¶ 嬰後聞陳王已立,¶ 因殺襄彊,¶ 還報。至陳,¶ 陳王誅殺葛嬰。¶ 陳王令魏人周市北 徇魏地。¶ # src: SHIJI 48.5.2 1953/54; Wang Liqi 1443; Takigawa 9;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4 # dating: 6220 吳廣圍滎陽。¶ 李由為三川守,¶ 守滎陽,¶ 吳叔弗能下。¶ 陳王徵國之豪傑 與計,¶ 以上蔡人房君蔡賜 為上柱國。 # src: SHIJI 48.6.1 1954; Wang Liqi 1443; Takigawa 10;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4 # dating: 6220 ¶ 周文,¶ 陳之賢人也,¶ 嘗為項燕軍視日,¶ 事春申君,¶ 自言習兵,¶ 陳王與之將軍印,¶ 西擊秦。¶ # src: SHIJI 48.6.2 1954; Wang Liqi 1443; Takigawa 10;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5 # dating: 6220 行收兵至關,¶ 車千乘,¶ 卒數十萬,¶ 至戲,軍焉。¶ 秦令少府章邯免 酈山徒、人奴產子生,¶ 悉發以擊楚大軍,¶ # src: SHIJI 48.6.3 1954; Wang Liqi 1443; Takigawa 10;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5 # dating: 6220 盡敗之。¶ 周文敗,走出關,¶ 止次曹陽二三月。¶ 章邯追敗之,¶ 復走次澠池十餘日。¶ 章邯擊,大破之。¶ 周文自剄,¶ 軍遂不戰。 # src: SHIJI 48.7.1 1955; Wang Liqi 1443; Takigawa 11;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5 # dating: 6220 ¶ 武臣到邯鄲,¶ 自立為趙王,¶ 陳餘為大將軍,¶ 張耳、召騷為左右丞相。¶ 陳王怒,¶ 捕繫武臣等家室,¶ 欲誅之。¶ # src: SHIJI 48.7.2 1955; Wang Liqi 1443; Takigawa 11;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5 # dating: 6220 柱國曰:¶ 「秦未卜 而誅趙王將相家屬,¶ 此生一秦也。¶ 不如因 而立之。」¶ # src: SHIJI 48.7.3 1955; Wang Liqi 1443; Takigawa 11;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5 # dating: 6220 陳王乃遣使者 賀趙,¶ 而徙擊武臣等家屬宮中,¶ 而封耳子張敖為成都君,¶ 趣趙兵亟入關。¶ 趙王將相相與謀曰:¶ # src: SHIJI 48.7.4 1955; Wang Liqi 1444; Takigawa 11;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5 # dating: 6220 「王王趙,非楚意也。¶ 楚已誅秦,¶ 必加兵於趙。¶ 計莫如毋西兵,¶ 使使北徇燕地 以自廣也。¶ 趙南據大河,¶ 北有燕、代, 楚雖勝秦,¶ # src: SHIJI 48.7.5 1955; Wang Liqi 1444; Takigawa 11;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6 # dating: 6220 不敢制趙。¶ 若楚不勝秦,¶ 必重趙。¶ 趙乘秦之獘,¶ 可以得志於天下。」¶ 趙王以為然 因不西兵,¶ 而遣 故上谷卒史韓廣 將兵北徇燕地。 # src: SHIJI 48.8.1 1956; Wang Liqi 1444; Takigawa 12;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6 # dating: 6220 ¶ 燕故貴人豪傑謂韓廣曰:¶ 「楚已立王,¶ 趙又已立王。¶ 燕雖小,¶ 亦萬乘之國也,¶ 願將軍立為燕王。」¶ 韓廣曰:¶ 「廣母在趙,¶ 不可。」¶ # src: SHIJI 48.8.2 1956; Wang Liqi 1444; Takigawa 12;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6 # dating: 6220 燕人曰:¶ 「趙方西憂秦,¶ 南憂楚,¶ 其力不能禁我。¶ 且以楚之彊,¶ 不敢害趙王將相之家,¶ 趙獨安敢害將軍之家!」¶ 韓廣以為然,¶ 乃自立為燕王。¶ 居數月,¶ 趙奉燕王母 及家屬歸之燕。 # src: SHIJI 48.9.1 1956; Wang Liqi 1444; Takigawa 13;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6 # dating: 6220 ¶ 當此之時,¶ 諸將之徇地者,¶ 不可勝數。¶ 周市北徇地至狄,¶ 狄人田儋殺狄令,¶ 自立為齊王,¶ 以齊反擊周市。¶ 市軍散,¶ 還至魏地,¶ # src: SHIJI 48.9.2 1956; Wang Liqi 1444; Takigawa 13;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6 # dating: 6220 欲立魏後故甯陵君 咎為魏王。¶ 時咎在陳王所,¶ 不得之魏。¶ 魏地已定,¶ 欲相與立周市為魏王,¶ 周市不肯。¶ 使者五反,¶ 陳王乃立甯陵君咎為魏王,¶ 遣之國。¶ 周市卒為相。 # src: SHIJI 48.10.1 1956/57; Wang Liqi 1444; Takigawa 13;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6 # dating: 6220 ¶ 將軍田臧等 相與謀曰:¶ 「周章軍已破矣,¶ 秦兵旦暮至,¶ 我圍滎陽城 弗能下,¶ 秦軍至,¶ 必大敗。¶ 不如少遺兵,¶ 足以守熒滎陽,¶ 悉精兵迎秦軍。¶ # src: SHIJI 48.10.2 1956/57; Wang Liqi 1444; Takigawa 13;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7 # dating: 6220 今假王驕,¶ 不知兵權,¶ 不可與計,¶ 非誅之,¶ 事恐敗。」¶ 因相與矯王令 以誅吳叔,¶ 獻其首於陳王。¶ # src: SHIJI 48.10.3 1956/57; Wang Liqi 1444; Takigawa 13;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7 # dating: 6220 陳王使使 賜田臧楚令尹印,¶ 使為上將。¶ 田臧乃使諸將李歸等 守滎陽城,¶ 自以精兵西迎秦軍 於敖倉。¶ 與戰,¶ 田臧死,¶ 軍破。¶ # src: SHIJI 48.10.4 1956/57; Wang Liqi 1444; Takigawa 13;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7 # dating: 6220 章邯進兵 擊李歸等滎陽下,¶ 破之,¶ 李歸等死。 # src: SHIJI 48.11.1 1957; Wang Liqi 1445; Takigawa 14;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7 # dating: 6220 ¶ 陽城人鄧說 將兵居郯,¶ 章邯別將擊破之,¶ 鄧說軍散走陳。¶ 銍人伍徐將兵居許,¶ 章邯擊破之,¶ 伍徐軍皆散走陳。¶ 陳王誅鄧說。 # src: SHIJI 48.12.1 1957/58; Wang Liqi 1445; Takigawa 15;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7 # dating: 6220 ¶ 陳王初立時,¶ 陵人秦嘉、¶銍人董緤、 [corr. 符離人朱雞石、取慮人鄭布、¶ 徐人丁疾等皆特起,¶ 將兵圍東海守慶於郯。¶ 陳王聞,¶ 乃使武平君畔為將軍,¶ 監郯下軍。¶ # src: SHIJI 48.12.2 1957/58; Wang Liqi 1445; Takigawa 15;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7 # dating: 6220 秦嘉不受命,¶ 嘉自立為大司馬,¶ 惡屬武平君。¶ 告軍吏曰:¶ 「武平君年少,¶ 不知兵事,¶ 勿聽!」¶ 因矯以王命 殺武平君畔。 # src: SHIJI 48.13.1 1958; Wang Liqi 1445; Takigawa 15;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7 # dating: 6220 ¶ 章邯已破伍徐,¶ 擊陳,¶ 柱國房君死。¶ 章邯又進兵擊陳西張賀軍。¶ 陳王出監戰,¶ 軍破,¶ 張賀死。 # src: SHIJI 48.14.1 1958; Wang Liqi 1445; Takigawa 15;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8 # dating: 6220 ¶ 臘月,¶ 陳王之汝陰,¶ 還至下城父,¶ 其御莊賈殺 以降秦。¶ 陳勝葬碭,¶ 謚曰隱王。 # src: SHIJI 48.15.1 1959; Wang Liqi 1445; Takigawa 16;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8 # dating: 6220 ¶ 陳王故涓人將軍呂臣 為倉頭軍,¶ 起新陽,¶ 攻陳下之,¶ 殺莊賈,¶ 復以陳為楚。 # src: SHIJI 48.16.1 1959; Wang Liqi 1445; Takigawa 16;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8 # dating: 6220 ¶ 初,¶陳王至陳,¶ 令銍人宋留將兵 定南陽,¶ 入武關。¶ 留已徇南陽,¶ 聞陳王死,¶ 南陽復為秦。¶ # src: SHIJI 48.16.2 1959; Wang Liqi 1445; Takigawa 16;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8 # dating: 6220 宋留不能入武關,¶ 乃東至新蔡,¶ 遇秦軍,¶ 宋留以軍降秦。¶ 秦傳留至咸陽,¶ 車裂留以徇。 # src: SHIJI 48.17.1 1959; Wang Liqi 1446; Takigawa 17;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8 # dating: 6220 ¶ 秦嘉等聞陳王軍破 出走,¶ 乃立景駒為楚王,¶ 引兵之方與,¶ 欲擊秦軍定陶下。¶ 使公孫慶 使齊王,¶ 欲與并力俱進。¶ # src: SHIJI 48.17.2 1959; Wang Liqi 1446; Takigawa 17;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8 # dating: 6220 齊王曰:¶ 「聞陳王戰敗,¶ 不知其死生,¶ 楚安得不請而立王!」¶ 公孫慶曰:¶ 「齊不請楚 而立王,¶ 楚何故請齊而立王!¶ 且楚首事,¶ 當令於天下。」¶ 田儋誅殺公孫慶。 # src: SHIJI 48.18.1 1960; Wang Liqi 1446; Takigawa 17;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8 # dating: 6220 ¶ 秦左右校復攻陳,¶ 下之。¶ 呂將軍走,¶ 收兵復聚。¶ 鄱盜當陽君黥布 之兵相收,¶ 復擊秦左右校,¶ 破之青波,¶ 復以陳為楚。¶ 會項梁立懷王孫心 為楚王。 # src: SHIJI 48.19.1 1960/61; Wang Liqi 1446; Takigawa 18;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8 # dating: 6220 ¶ 陳勝王凡六月。¶ 已為王,¶ 王陳。¶ 其故人嘗與庸耕者 聞之,¶ 之陳,¶ 扣宮門曰:¶ 「吾欲見涉。」¶ # src: SHIJI 48.19.2 1960/61; Wang Liqi 1446; Takigawa 18;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8 # dating: 6220 宮門令欲縛之。¶ 自辯數,¶ 乃置,¶ 不肯為通。¶ 陳王出,¶ 遮道而呼涉。¶ 陳王聞之,¶ 乃召見,¶ 載與俱歸。¶ # src: SHIJI 48.19.3 1960/61; Wang Liqi 1446; Takigawa 18;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8 # dating: 6220 入宮,¶ 見殿屋帷帳,¶ 客曰:¶ 「夥頤!¶ 涉之為王沈沈者!」¶ 楚人謂多為夥,¶ 故天下傳之,¶ 夥涉為王,¶ 由陳涉始。¶ # src: SHIJI 48.19.4 1960/61; Wang Liqi 1446; Takigawa 18;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8 # dating: 6220 客出入愈 益發舒,¶ 言陳王故情。¶ 或說陳王曰:¶ 「客愚無知,¶ 顓妄言,¶ 輕威。」¶ # src: SHIJI 48.19.5 1960/61; Wang Liqi 1446; Takigawa 18;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9 # dating: 6220 陳王斬之。¶ 諸陳王故人 皆自引去,¶ 由是無親陳王者。¶ 陳王以朱房為中正,¶ 胡武為司過,¶ 主司群臣。¶ # src: SHIJI 48.19.6 1960/61; Wang Liqi 1446; Takigawa 18;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9 # dating: 6220 諸將徇地,至, 令之不是者,¶ 繫而罪之,¶ 以苛察為忠。¶ 其所不善者,¶ 弗下吏,¶ 輒自治之。¶ 陳王信用之。¶ 諸將以其故不親附。¶ 此其所以敗也。 # src: SHIJI 48.20.1 1961; Wang Liqi 1446; Takigawa 20;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9 # dating: 6220 ¶ 陳勝雖已死,¶ 其所置遣侯王將相 竟亡秦,¶ 由涉首事也。¶ 高祖時為 陳涉置守冢三十家碭,¶ 至今 血食。 # src: SHIJI 48.21.1 1961; Wang Liqi 1447; Takigawa 20;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10 # dating: 6220 ¶ 褚先生曰:¶ 地形險阻,¶ 所以為固也;¶ 兵革刑法,¶ 所以為治也。¶ 猶未足恃也。¶ 夫先王以仁義為本,¶ 而以固塞文法 為枝葉,¶ 豈不然哉!¶ 吾聞賈生之稱曰:¶ # src: SHIJI 48.22.1 1962/63; Wang Liqi 1447; Takigawa 21;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10 # dating: 6220 秦孝公 據殽函之固,¶ 擁雍州之地,¶ 君臣固守,¶ 以窺周室。¶ 有席卷天下,¶ 包舉宇內,¶ 囊括四海之意,¶ 并吞八荒之心。¶ # src: SHIJI 48.22.2 1962/63; Wang Liqi 1447; Takigawa 21;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10 # dating: 6220 當是時也,¶ 商君佐之,¶ 內立法度,¶ 務耕織,¶ 修守戰之備;¶ 外連衡 而鬭諸侯。¶ 於是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外。 # src: SHIJI 48.23.1 1963/64; Wang Liqi 1447; Takigawa 21;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10 # dating: 6220 ¶ 孝公既沒,¶ 惠文王、¶武王、昭王 蒙故業,¶ 因遺策,¶ 南取漢中,¶ 西舉巴蜀,¶ 東割膏腴之地,¶ 收要害之郡。¶ # src: SHIJI 48.23.2 1963/64; Wang Liqi 1447; Takigawa 21;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10 # dating: 6220 諸侯恐懼,¶ 會盟而謀弱秦。¶ 不愛珍器重寶肥饒之地,¶ 以至天下之士。¶ 合從締交,¶ 相與為一。¶ # src: SHIJI 48.23.3 1963/64; Wang Liqi 1447; Takigawa 21;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10 # dating: 6220 當此之時,¶ 齊有孟嘗,¶ 趙有平原,¶ 楚有秦申,¶ 魏有信陵:¶ 此四君者,¶ 皆明知而忠信,¶ 寬厚而愛人,¶ 尊賢而重士。¶ 約從連衡,¶ 兼韓、¶魏、燕、趙、 宋、¶衛、中山之眾。¶ # src: SHIJI 48.23.4 1963/64; Wang Liqi 1447; Takigawa 21;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11 # dating: 6220 於是六國之士 有甯越、¶徐尚、蘇秦、¶ 杜赫之屬為之謀,¶ 齊明、¶周冣、¶陳軫、邵滑、¶ 樓緩、¶翟景、蘇厲、¶ 樂毅之徒通其意,¶ 吳起、¶孫臏、¶帶他、兒良、¶ 王廖、¶田忌、廉頗、¶ 趙奢之倫制其兵。¶ # src: SHIJI 48.23.5 1963/64; Wang Liqi 1447; Takigawa 21;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11 # dating: 6220 嘗以什倍之地,¶ 百萬之師,¶ 仰關而攻秦。¶ 秦人開關而延敵,¶ 九國之師遁逃 而不敢進。¶ 秦無亡矢遺鏃之費,¶ 而天下固已困矣。¶ 於是從散約敗,¶ 爭割地而賂秦。¶ # src: SHIJI 48.24.1 1963/64; Wang Liqi 1448; Takigawa 22;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11 # dating: 6220 秦有餘力而制其獘,¶ 追亡逐北,¶ 伏尸百萬,¶ 流血漂櫓,¶ 因利乘便,¶ 宰割天下,¶ 分裂山河,¶ 彊國請服,¶ 弱國入朝。 # src: SHIJI 48.25.1 1964; Wang Liqi 1448; Takigawa 22;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11 # dating: 6220 ¶ 「施及孝文王、莊襄王,¶ 享國之日淺,¶ 國家無事。 # src: SHIJI 48.26.1 1964; Wang Liqi 1448; Takigawa 22;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11 # dating: 6220 ¶ 及至始皇,¶ 奮六世之餘烈,¶ 振長策而御宇內,¶ 吞二周而亡諸侯,¶ 屐至尊而制六合,¶ 執敲朴以鞭笞天下,¶ 威振四海。¶ # src: SHIJI 48.26.2 1964; Wang Liqi 1448; Takigawa 22;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12 # dating: 6220 南取百越之地,¶ 以為桂林、象郡,¶ 百越之君俛首 係頸,¶ 委命下吏。¶ 乃使蒙恬北築長城 而守藩籬,¶ 卻匈奴七百餘里,¶ 胡人不敢南下 而牧馬,¶ 士亦不敢貫弓而報怨。¶ # src: SHIJI 48.26.3 1964; Wang Liqi 1448; Takigawa 22;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12 # dating: 6220 於是廢先王之道,¶ 燔百家之言,¶ 以愚黔首。¶ 墮名城,¶ 殺豪俊,¶ 收天下之兵 聚之咸陽,¶ 銷鋒鍉,¶ 鑄以為金人十二,¶ 以弱天下之民。¶ # src: SHIJI 48.26.4 1964; Wang Liqi 1448; Takigawa 22;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12 # dating: 6220 然後踐華為城,¶ 因河為池,¶ 據億丈之城,¶ 臨不測之谿 以為固。¶ 良將勁弩,¶ 守要害之處,¶ 信臣精卒,¶ 陳利兵而誰何。¶ # src: SHIJI 48.26.5 1964; Wang Liqi 1448; Takigawa 22;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12 # dating: 6220 天下已定,¶ 始皇之心,¶ 自以為關中之固,¶ 金城千里,¶ 子孫帝王萬世之業也。 # src: SHIJI 48.27.1 1964; Wang Liqi 1449; Takigawa 24;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12 # dating: 6220 ¶ 始皇既沒,¶ 餘威振於殊俗。¶ 然而陳涉甕牖繩樞之子,¶ 甿隸之人,¶ 而遷徙之徒也。¶ 材能不及中人,¶ 非有仲尼、墨翟之賢,¶ 陶朱、猗頓之富也。¶ 躡足行伍之閒,¶ # src: SHIJI 48.27.2 1964; Wang Liqi 1449; Takigawa 24;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12 # dating: 6220 俛仰仟佰之中,¶ 率罷散之卒,¶ 將數百之眾,¶ 轉而攻秦。¶ 斬木為兵,¶ 揭竿為旗,¶ 天下雲會響應,¶ 贏糧而景從,¶ 山東豪俊遂並起 而亡秦族矣。 # src: SHIJI 48.28.1 1964/65; Wang Liqi 1449; Takigawa 24;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13 # dating: 6220 ¶ 「且天下非小弱也;¶ 雍州之地,¶ 殽函之固自若也。¶ 陳涉之位,¶ 非尊於齊、楚、燕、¶ 趙、韓、¶魏、宋、衛、中山之君也;¶ # src: SHIJI 48.28.2 1964/65; Wang Liqi 1449; Takigawa 24;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13 # dating: 6220 鉏耰棘矜,¶ 非銛於句戟長鎩也;¶ 適戍之眾,¶ 非儔於九國之師也;¶ 深謀遠慮,¶ 行軍用兵之道,¶ 非及鄉時之士也。¶ # src: SHIJI 48.28.3 1964/65; Wang Liqi 1450; Takigawa 24;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13 # dating: 6220 然而成敗異變,¶ 功業相反也。¶ 嘗試使山東之國與陳涉度長絜大,¶比權量力,¶則不可同年而語矣。¶ # src: SHIJI 48.28.4 1964/65; Wang Liqi 1450; Takigawa 24; tr. Watson 1993, Han, vol.1 p. 13 # dating: 6220 然而秦以區區之地,¶ 致萬乘之權,¶ 抑八州而朝同列,¶ 百有餘年矣。¶ 然後以六合為家,¶ 殽函為宮。¶ 一夫作難而七廟墮,¶ 身死人手,¶ 為天下笑者,¶ 何也?¶ 仁義不施,¶ 而攻守之勢異也。」¶ # src: SHIJI 68.1.1 2227; Wang Liqi 1689; Takigawa 2; tr. Watson 1993,p.89 # dating: 6220 4.19《外戚世家第十九》 ¶ 自古受命帝王及繼體守文之君,¶ 非獨內德茂也,¶ 蓋亦有外戚之助焉。¶ 夏之興也以塗山,¶ 而桀之放也以末喜。¶ 殷之興也以有娀,¶ 紂之殺也嬖妲己。¶ 周之興也以姜原及大任,¶ 而幽王之禽也淫於襃姒。¶ 故《易》基《乾》《坤》,¶ 《詩》始《關雎》,¶ 《書》美釐降,¶ 《春秋》譏不親迎。¶ 夫婦之際,¶ 人道之大倫也。¶ 禮之用,¶ 唯婚姻為兢兢。¶ 夫樂調而四時和,¶ 陰陽之變,¶ 萬物之統也。¶ 可不慎與?¶ 人能弘道,¶ 無如命何。¶ 甚哉,¶ 妃匹之愛,¶ 君不能得之於臣,¶ 父不能得之於子,¶ 況卑下乎!¶ 既驩合矣,¶ 或不能成子姓;¶ 能成子姓矣,¶ 或不能要其終;¶ 豈非命也哉?¶ 孔子罕稱命,¶ 蓋難言之也。¶ 非通幽明之變,¶ 惡能識乎性命哉? ¶ 太史公曰:¶ 秦以前尚略矣,¶ 其詳靡得而記焉。¶ 漢興,¶ 呂娥姁為高祖正后,¶ 男為太子。¶ 及晚節色衰愛弛,¶ 而戚夫人有寵,¶ 其子如意幾代太子者數矣。¶ 及高祖崩,¶ 呂后夷戚氏,¶ 誅趙王,¶ 而高祖後宮唯獨無寵疏遠者得無恙。 ¶ 呂后長女為宣平侯張敖妻,¶ 敖女為孝惠皇后。¶ 呂太后以重親故,¶ 欲其生子萬方,¶ 終無子,¶ 詐取後宮人子為子。¶ 及孝惠帝崩,¶ 天下初定未久,¶ 繼嗣不明。¶ 於是貴外家,¶ 王諸呂以為輔,¶ 而以呂祿女為少帝后,¶ 欲連固根本牢甚,¶ 然無益也。 ¶ 高后崩,¶ 合葬長陵。¶ 祿、產等懼誅,¶ 謀作亂。¶ 大臣征之,¶ 天誘其統,¶ 卒滅呂氏。¶ 唯獨置孝惠皇后居北宮。¶ 迎立代王,¶ 是為孝文帝,¶ 奉漢宗廟。¶ 此豈非天邪?¶ 非天命孰能當之? ¶ 薄太后,¶ 父吳人,¶ 姓薄氏,¶ 秦時與故魏王宗家女魏媼通,¶ 生薄姬,¶ 而薄父死山陰,¶ 因葬焉。 ¶ 及諸侯畔秦,¶ 魏豹立為魏王,¶ 而魏媼內其女於魏宮。¶ 媼之許負所相,¶ 相薄姬,¶ 云當生天子。¶ 是時項羽方與漢王相距滎陽,¶ 天下未有所定。¶ 豹初與漢擊楚,¶ 及聞許負言,¶ 心獨喜,¶ 因背漢而畔,¶ 中立,¶ 更與楚連和。¶ 漢使曹參等擊虜魏王豹,¶ 以其國為郡,¶ 而薄姬輸織室。¶ 豹已死,¶ 漢王入織室,¶ 見薄姬有色,¶ 詔內後宮,¶ 歲餘不得幸。¶ 始姬少時,¶ 與管夫人、¶ 趙子兒相愛,¶ 約曰:¶ 「先貴無相忘。」¶ 已而管夫人、¶ 趙子兒先幸漢王。¶ 漢王坐河南宮成皋臺,¶ 此兩美人相與笑薄姬初時約。¶ 漢王聞之,¶ 問其故,¶ 兩人具以實告漢王。¶ 漢王心慘然,¶ 憐薄姬,¶ 是日召而幸之。¶ 薄姬曰:¶ 「昨暮夜妾夢蒼龍據吾腹。」¶ 高帝曰:¶ 「此貴徵也,¶ 吾為女遂成之。」¶ 一幸生男,¶ 是為代王。¶ 其後薄姬希見高祖。 ¶ 高祖崩,¶ 諸御幸姬戚夫人之屬,¶ 呂太后怒,¶ 皆幽之,¶ 不得出宮。¶ 而薄姬以希見故,¶ 得出,¶ 從子之代,¶ 為代王太后。¶ 太后弟薄昭從如代。 ¶ 代王立十七年,¶ 高后崩。¶ 大臣議立後,¶ 疾外家呂氏彊,¶ 皆稱薄氏仁善,¶ 故迎代王,¶ 立為孝文皇帝,¶ 而太后改號曰皇太后,¶ 弟薄昭封為軹侯。 ¶ 薄太后母亦前死,¶ 葬櫟陽北。¶ 於是乃追尊薄父為靈文侯,¶ 會稽郡置園邑三百家,¶ 長丞已下吏奉守冢,¶ 寢廟上食祠如法。¶ 而櫟陽北亦置靈文侯夫人園,¶ 如靈文侯園儀。¶ 薄太后以為母家魏王後,¶ 早失父母,¶ 其秦薄太后諸魏有力者,¶ 於是召復魏氏,¶ 賞賜各以親疏受之。¶ 薄氏侯者凡一人。 ¶ 薄太后後文帝二年,¶ 以孝景帝前二年崩,¶ 葬南陵。¶ 以呂后會葬長陵,¶ 故特自起陵,¶ 近孝文皇帝霸陵。 ¶ 竇太后,¶ 趙之清河觀津人也。¶ 呂太后時,¶ 竇姬以良家子入宮侍太后。¶ 太后出宮人以賜諸王,¶ 各五人,¶ 竇姬與在行中。¶ 竇姬家在清河,¶ 欲如趙近家,¶ 請其主遣宦者吏:¶ 「必置我籍趙之伍中。」¶ 宦者忘之,¶ 誤置其籍代伍中。¶ 籍奏,¶ 詔可,¶ 當行。¶ 竇姬涕泣,¶ 怨其宦者,¶ 不欲往,¶ 相彊,¶ 乃肯行。¶ 至代,¶ 代王獨幸竇姬,¶ 生女嫖,¶ 後生兩男。¶ 而代王王后生四男。¶ 先代王未入立為帝而王后卒。¶ 及代王立為帝,¶ 而王后所生四男更病死。¶ 孝文帝立數月,¶ 公卿請立太子,¶ 而竇姬長男最長,¶ 立為太子。¶ 立竇姬為皇后,¶ 女嫖為長公主。¶ 其明年,¶ 立少子武為代王,¶ 已而又徙梁,¶ 是為梁孝王。 ¶ 竇皇后親蚤卒,¶ 葬觀津。¶ 於是薄太后乃詔有司,¶ 追尊竇后父為安成侯,¶ 母曰安成夫人。¶ 令清河置園邑二百家,¶ 長丞奉守,¶ 比靈文園法。 ¶ 竇皇后兄竇長君,¶ 弟曰竇廣國,¶ 字少君。¶ 少君年四五歲時,¶ 家貧,¶ 為人所略賣,¶ 其家不知其處。¶ 傳十餘家,¶ 至宜陽,¶ 為其主入山作炭,¶ 暮臥岸下百餘人,¶ 岸崩,¶ 盡壓殺臥者,¶ 少君獨得脫,¶ 不死。¶ 自卜數日當為侯,¶ 從其家之長安。¶ 聞竇皇后新立,¶ 家在觀津,¶ 姓竇氏。¶ 廣國去時雖小,¶ 識其縣名及姓,¶ 又常與其姊採桑墮,¶ 用為符信,¶ 上書自陳。¶ 竇皇后言之於文帝,¶ 召見,¶ 問之,¶ 具言其故,¶ 果是。¶ 又復問他何以為驗?¶ 對曰:¶ 「姊去我西時,¶ 與我決於傳舍中,¶ 丐沐沐我,¶ 請食飯我,¶ 乃去。」¶ 於是竇后持之而泣,¶ 泣涕交橫下。¶ 侍御左右皆伏地泣,¶ 助皇后悲哀。¶ 乃厚賜田宅金錢,¶ 封公昆弟,¶ 家於長安。 ¶ 絳侯、¶ 灌將軍等曰:¶ 「吾屬不死,¶ 命乃且縣此兩人。¶ 兩人所出微,¶ 不可不為擇師傅賓客,¶ 又復效呂氏大事也。」¶ 於是乃選長者士之有節行者與居。¶ 竇長君、¶ 少君由此為退讓君子,¶ 不敢以尊貴驕人。 ¶ 竇皇后病,¶ 失明。¶ 文帝幸邯鄲慎夫人、¶ 尹姬,¶ 皆毋子。¶ 孝文帝崩,¶ 孝景帝立,¶ 乃封廣國為章武侯。¶ 長君前死,¶ 封其子彭祖為南皮侯。¶ 吳楚反時,¶ 竇太后從昆弟子竇嬰,¶ 任俠自喜,¶ 將兵,¶ 以軍功為魏其侯。¶ 竇氏凡三人為侯。 ¶ 竇太后好黃帝、¶ 老子言,¶ 帝及太子諸竇不得不讀《黃帝》、¶ 《老子》,¶ 尊其術。 ¶ 竇太后後孝景帝六歲崩,¶ 合葬霸陵。¶ 遺詔盡以東宮金錢財物賜長公主嫖。 ¶ 王太后,¶ 槐里人,¶ 母曰臧兒。¶ 臧兒者,¶ 故燕王臧荼孫也。¶ 臧兒嫁為槐里王仲妻,¶ 生男曰信,¶ 與兩女。¶ 而仲死,¶ 臧兒更嫁長陵田氏,¶ 生男蚡、¶ 勝。臧兒長女嫁為金王孫婦,¶ 生一女矣,¶ 而臧兒卜筮之,¶ 曰兩女皆當貴。¶ 因欲奇兩女,¶ 乃奪金氏。¶ 金氏怒,¶ 不肯予決,¶ 乃內之太子宮。¶ 太子幸愛之,¶ 生三女一男。¶ 男方在身時,¶ 王美人夢日入其懷。¶ 以告太子,¶ 太子曰:¶ 「此貴徵也。」¶ 未生而孝文帝崩,¶ 孝景帝即位,¶ 王夫人生男。 ¶ 先是臧兒又入其少女兒姁,¶ 兒姁生四男。 ¶ 景帝為太子時,¶ 薄太后以薄氏女為妃。¶ 及景帝立,¶ 立妃曰薄皇后。¶ 皇后毋子,¶ 毋寵。¶ 薄太后崩,¶ 廢薄皇后。 ¶ 景帝長男榮,¶ 其母栗姬。¶ 栗姬,¶ 齊人也。¶ 立榮為太子。¶ 長公主嫖有女,¶ 欲予為妃。¶ 栗姬妒,¶ 而景帝諸美人皆因長公主見景帝,¶ 得貴幸,¶ 皆過栗姬,¶ 栗姬日怨怒,¶ 謝長公主,¶ 不許。¶ 長公主欲予王夫人,¶ 王夫人許之。¶ 長公主怒,¶ 而日讒栗姬短於景帝曰:¶ 「栗姬與諸貴夫人幸姬會,¶ 常使侍者祝唾其背,¶ 挾邪媚道。」¶ 景帝以故望之。 ¶ 景帝嘗體不安,¶ 心不樂,¶ 屬諸子為王者於栗姬,¶ 曰:¶ 「百歲後,¶ 善視之。」¶ 栗姬怒,¶ 不肯應,¶ 言不遜。¶ 景帝恚,¶ 心嗛之而未發也。 ¶ 長公主日譽王夫人男之美,¶ 景帝亦賢之,¶ 又有曩者所夢日符,¶ 計未有所定。¶ 王夫人知帝望栗姬,¶ 因怒未解,¶ 陰使人趣大臣立栗姬為皇后。¶ 大行奏事畢,¶ 曰:¶ 「『子以母貴,¶ 母以子貴』,¶ 今太子母無號,¶ 宜立為皇后。」¶ 景帝怒曰:¶ 「是而所宜言邪!」¶ 遂案誅大行,¶ 而廢太子為臨江王。¶ 栗姬愈恚恨,¶ 不得見,¶ 以憂死。¶ 卒立王夫人為皇后,¶ 其男為太子,¶ 封皇后兄信為蓋侯。 ¶ 景帝崩,¶ 太子襲號為皇帝。¶ 尊皇太后母臧兒為平原君。¶ 封田蚡為武安侯,¶ 勝為周陽侯。 ¶ 景帝十三男,¶ 一男為帝,¶ 十二男皆為王。¶ 而兒姁早卒,¶ 其四子皆為王。¶ 王太后長女號曰平陽公主,¶ 次為南宮公主,¶ 次為林慮公主。 ¶ 蓋侯信好酒。¶ 田蚡、¶ 勝貪,¶ 巧於文辭。¶ 王仲蚤死,¶ 葬槐里,¶ 追尊為共侯,¶ 置園邑二百家。¶ 及平原君卒,¶ 從田氏葬長陵,¶ 置園比共侯園。¶ 而王太后後孝景帝十六歲,¶ 以元朔四年崩,¶ 合葬陽陵。¶ 王太后家凡三人為侯。 ¶ 衛皇后字子夫,¶ 生微矣。¶ 蓋其家號曰衛氏,¶ 出平陽侯邑。¶ 子夫為平陽主謳者。¶ 武帝初即位,¶ 數歲無子。¶ 平陽主求諸良家子女十餘人,¶ 飾置家。¶ 武帝袚霸上還,¶ 因過平陽主。¶ 主見所侍美人,¶ 上弗說。¶ 既飲,¶ 謳者進,¶ 上望見,¶ 獨說衛子夫。¶ 是日,¶ 武帝起更衣,¶ 子夫侍尚衣軒中,¶ 得幸。¶ 上還坐,¶ 驩甚,¶ 賜平陽主金千斤。¶ 主因奏子夫奉送入宮。¶ 子夫上車,¶ 平陽主拊其背曰:¶ 「行矣,¶ 彊飯,¶ 勉之!¶ 即貴,¶ 無相忘。」¶ 入宮歲餘,¶ 竟不復幸。¶ 武帝擇宮人不中用者,¶ 斥出歸之。¶ 衛子夫得見,¶ 涕泣請出。¶ 上憐之,¶ 復幸,¶ 遂有身,¶ 尊寵日隆。¶ 召其兄衛長君弟青為侍中。¶ 而子夫後大幸,¶ 有寵,¶ 凡生三女一男。¶ 男名據。 ¶ 初,¶ 上為太子時,¶ 娶長公主女為妃。¶ 立為帝,¶ 妃立為皇后,¶ 姓陳氏,¶ 無子。¶ 上之得為嗣,¶ 大長公主有力焉,¶ 以故陳皇后驕貴。¶ 聞衛子夫大幸,¶ 恚,幾死者數矣。¶ 上愈怒。¶ 陳皇后挾婦人媚道,¶ 其事頗覺,¶ 於是廢陳皇后,¶ 而立衛子夫為皇后。 ¶ 陳皇后母大長公主,¶ 景帝姊也,¶ 數讓武帝姊平陽公立曰:¶ 「帝非我不得立,¶ 已而棄損吾女,¶ 臺何不自喜而倍本乎!」¶ 平陽公主曰:¶ 「用無子故廢耳。」¶ 陳皇后求子,¶ 與醫錢凡九千萬,¶ 然竟無子。 ¶ 衛子夫已立為皇后,¶ 先是衛長君死,¶ 乃以衛青為將軍,¶ 擊胡有功,¶ 封為長平侯。¶ 青三子在襁褓中,¶ 皆封為死侯。¶ 及衛皇后所謂姊衛少兒,¶ 少兒生子霍去病,¶ 以軍功封冠軍侯,¶ 號驃騎將軍。¶ 青號大將軍。¶ 立衛皇后子據為太子。¶ 衛氏枝屬以軍功起家,¶ 五人為侯。 ¶ 及衛后色衰,¶ 趙之王夫人幸,¶ 有子,¶ 為齊王。 ¶ 王夫人蚤卒。¶ 而中山李夫人有寵,¶ 有男一人,¶ 為昌邑王。 ¶ 李夫人蚤卒,¶ 其兄李延年以音幸,¶ 號協律。¶ 協律者,¶ 故倡也。¶ 兄弟皆坐姦,¶ 族。是時其長兄廣利為貳師將軍,¶ 伐大宛,¶ 不及誅,¶ 還,而上既夷李氏,¶ 後憐其家,¶ 乃封為海西侯。 ¶ 他姬子二人為燕王、¶ 廣陵王。¶ 其母無寵,¶ 以憂死。 ¶ 及李夫人卒,¶ 則有尹婕妤之屬,¶ 更有寵。¶ 然皆以倡見,¶ 非王侯有土之士女,¶ 不可以配人主也。 ¶ 褚先生曰:¶ 臣為郎時,¶ 問習漢家故事者鍾離生。¶ 曰:王太后在民閒時所生女者,¶ 父為金王孫。¶ 王孫已死,¶ 景帝崩後,¶ 武帝已立,¶ 王太后獨在。¶ 而韓王孫名嫣素得幸武帝,¶ 承閒白言太后有女在長陵也。¶ 武帝曰:¶ 「何不蚤言!」¶ 乃使使往先視之,¶ 在其家。¶ 武帝乃自往迎取之。¶ 蹕道,¶ 先驅旄騎出棋城門,¶ 乘輿馳至長陵。¶ 當小市西入里,¶ 里門閉,¶ 暴開門,¶ 乘輿直入此里,¶ 通至金氏門外止,¶ 使武騎圍其宅,¶ 為其亡走,¶ 身自往取不得也。¶ 即使左右群臣入呼求之。¶ 家人驚恐,¶ 女亡匿內中床下。¶ 扶持出門,¶ 令拜謁。¶ 武帝下車泣曰:¶ 「嚄!¶ 大姊,¶ 何藏之深也!」¶ 詔副車載之,¶ 迴車馳還,¶ 而直入長樂宮。¶ 行詔門著引藉,¶ 通到謁太后。¶ 太后曰:¶ 「帝倦矣,¶ 何從來?」¶ 帝曰:¶ 「今者至長陵得臣姊,¶ 與俱來。」¶ 顧曰:¶ 「謁太后!」¶ 太后曰:¶ 「女某邪?」¶ 曰:¶ 「是也。」¶ 太后為下泣,¶ 女亦伏地泣。¶ 武帝奉酒前為壽,¶ 奉錢千萬,¶ 奴婢三百人,¶ 公田百頃,¶ 甲第,¶ 以賜姊。¶ 太后謝曰:¶ 「為帝費焉。」¶ 於是召平陽主、¶ 南宮主、¶ 林慮主三人俱來謁見姊,¶ 因號曰脩成君。¶ 有子男一人,¶ 女一人。¶ 男號為脩成子仲,¶ 女為諸侯王王后。¶ 此二子非劉氏,¶ 以故太后憐之。¶ 脩成子仲驕恣,¶ 陵折吏民,¶ 皆患苦之。 ¶ 衛子夫立為皇后,¶ 后弟衛青字仲卿,¶ 以大將軍封為長平侯。¶ 四子,¶ 長子伉為侯世子,¶ 侯世子常侍中,¶ 貴幸。¶ 其三弟皆封為侯,¶ 各千三百戶,¶ 一曰陰安侯,¶ 二曰發干侯,¶ 三曰宜春侯,¶ 貴震天下。¶ 天下歌之曰:¶ 「生男無喜,¶ 生女無怒,¶ 獨不見衛子夫霸天下!」 ¶ 是時平陽主寡居,¶ 當用列侯尚主。¶ 主與左右議長安中列侯可為夫者,¶ 皆言大將軍可。¶ 主笑曰:¶ 「此出吾家,¶ 常使令騎從我出入耳,¶ 柰何用為夫乎?」¶ 左右侍御者曰:¶ 「今大將軍姊為皇后,¶ 三子為侯,¶ 富貴振動天下,¶ 主何以易之乎?」¶ 於是主乃許之。¶ 言之皇后,¶ 令白之武帝,¶ 乃詔衛將軍尚平陽公主焉。 ¶ 褚先生曰:¶ 丈夫龍變。¶ 《傳》曰:¶ 「蛇化為龍,¶ 不變其文;¶ 家化為國,¶ 不變其姓。」¶ 丈夫當時富貴,¶ 百惡滅除,¶ 光耀榮華,¶ 貧賤之時何足累之哉! ¶ 武帝時,¶ 幸夫人尹婕妤。¶ 邢夫人號娙娥,¶ 眾人謂之¶ 「娙何」。¶ 娙何秩比中二千石,¶ 容華秩比二千石,¶ 婕妤秩比列侯。¶ 常從婕妤遷為皇后。 ¶ 尹夫人與邢夫人同時並幸,¶ 有詔不得相見。¶ 尹夫人自請武帝,¶ 願望見邢夫人,¶ 帝許之。¶ 即令他夫人飾,¶ 從御者數十人,¶ 為邢夫人來前。¶ 尹夫人前見之,¶ 曰:¶ 「此非邢夫人身也。」¶ 帝曰:¶ 「何以言之?」¶ 對曰:¶ 「視其身貌形狀,¶ 不足以當人主矣。」¶ 於是帝乃詔使邢夫人衣故衣,¶ 獨身來前。¶ 尹夫人望見之,¶ 曰:¶ 「此真是也。」¶ 於是乃低頭俛而泣,¶ 自痛其不如也。¶ 諺曰:¶ 「美女入室,¶ 惡女之仇。」 ¶ 褚先生曰:¶ 浴不必江海,¶ 要之去垢;¶ 馬不必騏驥,¶ 要之善走;¶ 士不必賢世,¶ 要之知道;¶ 女不必貴種,¶ 要之貞好。¶ 《傳》曰:¶ 「女無美惡,¶ 入室見妒;¶ 士無賢不肖,¶ 入朝見嫉。」¶ 美女者,¶ 惡女之仇。¶ 豈不然哉! ¶ 鉤弋夫人姓趙氏,¶ 河閒人也。¶ 得幸武帝,¶ 生子一人,¶ 昭帝是也。¶ 武帝年七十,¶ 乃生昭帝。¶ 昭帝立時,¶ 年五歲耳。 ¶ 衛太子廢後,¶ 未復立太子。¶ 而燕王旦上書,¶ 願歸國入宿衛。¶ 武帝怒,¶ 立斬其使者於北闕。 ¶ 上居甘泉宮,¶ 召畫工圖畫周公負成王也。¶ 於是左右群臣知武帝意欲立少子也。¶ 後數日,¶ 帝譴責鉤弋夫人。¶ 夫人脫簪珥叩頭。¶ 帝曰:¶ 「引持去,¶ 送掖庭獄!」¶ 夫人還顧,¶ 帝曰:¶ 「趣行,¶ 女不得活!」¶ 夫人死雲陽宮。¶ 時暴風揚塵,¶ 百姓感傷。¶ 使者夜持棺往葬之,¶ 封識其處。 ¶ 其後帝閑居,¶ 問左右曰:¶ 「人言云何?」¶ 左右對曰:¶ 「人言且立其子,¶ 何去其母乎?」¶ 帝曰:¶ 「然。¶ 是非兒曹愚人所知也。¶ 往古國家所以亂也,¶ 由主少母壯也。¶ 女主獨居驕蹇,¶ 淫亂自恣,¶ 莫能禁也。¶ 女不聞呂后邪?」¶ 故諸為武帝生子者,¶ 無男女,¶ 其母無不譴死,¶ 豈可謂非賢聖哉!¶ 昭然遠見,¶ 為後世計慮,¶ 固非淺聞愚儒之所及也。¶ 謚為¶ 「武」,¶ 豈虛哉! ¶ 4.20《楚元王世家第二十》 ¶ 楚元王劉交者,¶ 高祖之同母少弟也,¶ 字游。 ¶ 高祖兄弟四人,¶ 長兄伯,¶ 伯蚤卒。¶ 始高祖微時,¶ 嘗辟事,¶ 時時與賓客過巨嫂食。¶ 嫂厭叔,¶ 叔與客來,¶ 嫂詳為羹盡,¶ 櫟釜,¶ 賓客以故去。¶ 已而視釜中尚有羹,¶ 高祖由此怨其嫂。¶ 及高祖為帝,¶ 封昆弟,¶ 而伯子獨不得封。¶ 太上皇以為言,¶ 高祖曰:¶ 「某非忘封之也,¶ 為其母不長者耳。」¶ 於是乃封其子信為羹頡侯。¶ 而王次兄仲於代。 ¶ 高祖六年,¶ 已禽楚王韓信於陳,¶ 乃以弟交為楚王,¶ 都彭城。¶ 即位二十三年卒,¶ 子夷王郢立。¶ 夷王四年卒,¶ 子王戊立。 ¶ 王戊立二十年,¶ 冬,坐為薄太后服私姦,¶ 削東海郡。¶ 春,戊與吳王合謀反,¶ 其相張尚、¶ 太傳趙夷吾諫,¶ 不聽。¶ 戊則殺尚、¶ 夷吾,¶ 起兵與吳西攻梁,¶ 破棘壁。¶ 至昌邑南,¶ 與漢將周惡夫戰。¶ 漢絕吳楚糧道,¶ 士卒飢,¶ 吳王走,¶ 楚王戊自殺,¶ 軍遂降漢。 ¶ 漢已平吳楚,¶ 孝景帝欲以德侯子續吳,¶ 以元王子禮續楚。¶ 竇太后曰:¶ 「吳王,¶ 老人也,¶ 宜為宗室順善。¶ 今乃首率七國,¶ 紛亂天下,¶ 柰何續其後!」¶ 不許吳,¶ 許立楚後。¶ 是時禮為漢宗正。¶ 乃拜禮為楚王,¶ 奉元王宗廟,¶ 是為楚文王。 ¶ 文王立三年卒,¶ 子安王道立。¶ 安王二十二年卒,¶ 子襄王注立。¶ 襄王立十四年卒,¶ 子王純代立。¶ 王純立,¶ 地節二年,¶ 中人上書告楚王謀反,¶ 王自殺,¶ 國除,¶ 入漢為彭城郡。 ¶ 趙王劉遂者,¶ 其父高祖中子,¶ 名友,¶ 謚曰¶ 「幽」。¶ 幽王以憂死,¶ 故為¶ 「幽」。¶ 高后王呂祿於趙,¶ 一歲而高后崩。¶ 大臣誅諸呂呂祿等,¶ 乃立幽王子遂為趙王。 ¶ 孝文帝即位二年,¶ 立遂弟辟彊,¶ 取趙之河閒郡為河閒王,¶ 是為文王。¶ 立十三年卒,¶ 子哀王福立。¶ 一年卒,¶ 無子,¶ 絕後,¶ 國除,¶ 入于漢。 ¶ 遂既王趙二十六年,¶ 孝景帝時坐鼂錯以適削趙王常山之郡。¶ 吳楚反,¶ 趙王遂與合謀起兵。¶ 其相建德、¶ 內史王悍諫,¶ 不聽。¶ 遂燒殺建德、¶ 王悍,¶ 發兵屯其西界,¶ 欲待吳與俱西。¶ 北使匈奴,¶ 與連和攻漢。¶ 漢使曲周侯酈寄擊之。¶ 趙王遂還,¶ 城守邯鄲,¶ 相距七月。¶ 吳楚敗於梁,¶ 不能西。¶ 匈奴聞之,¶ 亦止,¶ 不肯入漢邊。¶ 欒布自破齊還,¶ 乃并兵引水灌趙城。¶ 趙城壞,¶ 趙王自殺,¶ 邯鄲遂降。¶ 趙幽王絕後。 ¶ 太史公曰:¶ 國之將興,¶ 必有禎祥,¶ 君子用而小人退。 ¶ 國之將亡,¶ 賢人隱,¶ 亂臣貴。¶ 使楚王戊毋刑申公,¶ 遵其言,¶ 趙任防與先生,¶ 豈有篡殺之謀,¶ 為天下僇哉?¶ 賢人乎,¶ 賢人乎!¶ 非質有其內,¶ 惡能用之哉?¶ 甚矣,¶ 「安危在出令,¶ 存亡在所任」,¶ 誠哉是言也! ¶ 4.21《荊燕世家第二十一》 ¶ 荊王劉賈者,¶ 諸劉,¶ 不知其何屬初起時。¶ 漢王元年,¶ 還定三秦,¶ 劉賈為將軍,¶ 定塞地,¶ 從東擊項籍。 ¶ 漢四年,¶ 漢王之敗成皋,¶ 北渡河,¶ 得張耳、¶ 韓信軍,¶ 軍脩武,¶ 深溝高壘,¶ 使劉賈將二萬人,¶ 騎數百,¶ 渡白馬津入楚地,¶ 燒其積聚,¶ 以破其業,¶ 無以給項王軍食。¶ 已而楚擊劉賈,¶ 賈輒壁不肯與戰,¶ 而與彭越相保。 ¶ 漢五年,¶ 漢王追項籍至固陵,¶ 使劉賈南渡淮圍壽春。¶ 還至,¶ 使人閒招楚大司馬周殷。¶ 周殷反楚,¶ 佐劉賈舉九江,¶ 迎武王黥布兵,¶ 皆會垓下,¶ 共擊項籍。¶ 漢王因使劉賈將九江兵,¶ 與太尉盧綰西南擊臨江王共尉。¶ 共尉已死,¶ 以臨江為南郡。 ¶ 漢六年春,¶ 會諸侯於陳,¶ 廢楚王信,¶ 囚之,¶ 分其地為二國。¶ 當是時也,¶ 高祖子幼,¶ 昆弟少,¶ 又不賢,¶ 欲王同姓以鎮天下,¶ 乃詔曰:¶ 「將軍劉賈有功,¶ 及擇子弟可以為王者。」¶ 群臣皆曰:¶ 「立劉賈為荊王,¶ 王淮東五十二城;¶ 高祖弟交為楚王,¶ 王淮西三十六城。」¶ 因立子肥為齊王。¶ 始王昆弟劉氏也。 ¶ 高祖十一年秋,¶ 淮南王黥布反,¶ 東擊荊。¶ 荊王賈與戰,¶ 不勝,¶ 走富陵,¶ 為布軍所殺。¶ 高祖自擊破布。¶ 十二年,¶ 立沛侯劉濞為吳王,¶ 王故荊地。 ¶ 燕王劉澤者,¶ 諸劉遠屬也。¶ 高帝三年,¶ 澤為郎中。¶ 高帝十一年,¶ 澤以將軍擊陳豨,¶ 得王黃,¶ 為營陵侯。 ¶ 高后時,¶ 齊人田生游乏資,¶ 以畫干營陵侯澤。¶ 澤大說之,¶ 用金二百斤為田生壽。¶ 田生已得金,¶ 即歸齊。¶ 二年,¶ 澤使人謂田生曰:¶ 「弗與矣。」¶ 田生如長安,¶ 不見澤,¶ 而假大宅,¶ 令其子求事呂后所幸大謁者張子卿。¶ 居數月,¶ 田生子請張卿臨,¶ 親脩具。¶ 張卿許往。¶ 田生盛帷帳共具,¶ 譬如列侯。¶ 張卿驚。¶ 酒酣,¶ 乃屏人說張卿曰:¶ 「臣觀諸侯王邸弟百餘,¶ 皆高祖一切功臣。¶ 今呂氏雅故本推轂高帝就天下,¶ 功至大,¶ 又親戚太后之重。¶ 太后春秋長,¶ 諸呂弱,¶ 大后欲立呂產為王,¶ 王代。¶ 太后又重發之,¶ 恐大臣不聽。¶ 今卿最幸,¶ 大臣所敬,¶ 何不風大臣以聞太后,¶ 太后必喜。¶ 諸呂已王,¶ 萬戶侯亦卿之有。¶ 太后心欲之,¶ 而鄉為內臣,¶ 不急發,¶ 恐禍及身矣。」¶ 張卿大然之,¶ 乃風大臣語太后。¶ 太后朝,¶ 因問大臣。¶ 大臣請立呂產為呂王。¶ 太后賜張卿千斤金,¶ 張卿以其半與田生。¶ 田生弗受,¶ 因說之曰:¶ 「呂產王也,¶ 諸大臣未大服。¶ 今營陵侯澤,¶ 諸劉,¶ 為大將軍,¶ 獨此尚觖望。¶ 今卿言太后,¶ 列十餘縣王之,¶ 彼得王,¶ 喜去,¶ 諸呂王益固矣。」¶ 張卿入言,¶ 太后然之。¶ 乃以營陵侯劉澤為琅邪王。¶ 琅邪王乃與田生之國。¶ 田生勸澤急行,¶ 毋留。¶ 出關,¶ 太后果使人追止之,¶ 已出,¶ 即還。 ¶ 及太后崩,¶ 琅邪王澤乃曰:¶ 「帝少,¶ 諸呂用事,¶ 劉氏弧弱。」¶ 乃引兵與齊王合謀西,¶ 欲誅諸呂。¶ 至梁,¶ 聞漢遣灌將軍屯滎陽,¶ 澤還兵備西界,¶ 遂跳驅至長安。¶ 代王亦從代至。¶ 諸將相與琅邪王共立代王為天子。¶ 天子乃徒澤為燕王,¶ 乃復以琅邪予齊,¶ 復故地。 ¶ 澤王燕二年,¶ 薨,謚為敬王。¶ 傳子嘉,¶ 為康王。 ¶ 至孫定國,¶ 與父康王姬姦,¶ 生子男一人。¶ 奪弟妻為姬。¶ 與子女三人姦。¶ 定國有所欲誅殺臣肥如令郢人,¶ 郢人等告定國,¶ 定國使謁者以他法劾捕格殺郢人以滅口。¶ 至元朔元年,¶ 郢人昆弟復上書具言定國陰事,¶ 以此發覺。¶ 詔下公卿,¶ 皆議曰:¶ 「定國禽獸行,¶ 亂人倫,¶ 逆天,¶ 當誅。」¶ 上許之。¶ 定國自殺,¶ 國除為郡。 ¶ 太史公曰:¶ 荊王王也,¶ 由漢初定,¶ 天下未集,¶ 故劉賈雖屬疏,¶ 然以策為王,¶ 填江淮之閒。¶ 劉澤之王,¶ 權激呂氏,¶ 然劉澤卒南面稱孤者三世。¶ 事發相重,¶ 豈不為偉乎! ¶ 4.22《齊悼惠王世家第二十二》 ¶ 齊悼惠王劉肥者,¶ 高祖長庶男也。¶ 其母外婦也,¶ 曰曹氏。¶ 高祖六年,¶ 立肥為齊王,¶ 食七十城,¶ 諸民能齊言者皆予齊王。 ¶ 齊王,¶ 孝惠帝兄也。¶ 孝惠帝二年,¶ 齊王入朝。¶ 惠帝與齊王燕飲,¶ 亢禮如家人。¶ 呂太后怒,¶ 且誅齊王。¶ 齊王懼不得脫,¶ 乃用其內史勳計,¶ 獻城陽郡,¶ 以為魯元公主湯沐邑。¶ 呂太后喜,¶ 乃得辭就國。 ¶ 悼惠王即位十二年,¶ 以惠帝六年卒。¶ 子襄立,¶ 是為哀王。 ¶ 哀王元年,¶ 孝惠帝崩,¶ 呂太后稱制,¶ 天下事皆決於高后。¶ 二年,¶ 高后立其兄子酈侯。¶ 呂台為呂王,¶ 割齊之濟南郡為呂王奉邑。 ¶ 哀王三年,¶ 其弟章入宿衛於漢,¶ 呂太后封為朱虛侯,¶ 以呂祿女妻之。¶ 後四年,¶ 封章弟興居為東牟侯,¶ 皆宿衛長安中。 ¶ 哀王八年,¶ 高后割齊琅邪郡立營陵侯劉澤為琅邪王。 ¶ 其明年,¶ 趙王友入朝,¶ 幽死于邸。¶ 三趙王皆廢。¶ 高后立諸呂為三王,¶ 擅權用事。 ¶ 朱虛侯年二十,¶ 有氣力,¶ 忿劉氏不得職。¶ 嘗入侍高后燕飲,¶ 高后令朱虛劉章為酒吏。¶ 章自請曰:¶ 「臣,¶ 將種也,¶ 請得以軍法行酒。」¶ 高后曰:¶ 「可。」¶ 酒酣,¶ 章進飲歌舞。¶ 已而曰:¶ 「請為太后言耕田歌。」¶ 高后兒子畜之,¶ 笑曰:¶ 「顧而父知田耳。¶ 若生而為王子,¶ 安知田乎?」¶ 章曰:¶ 「臣知之。」¶ 太后曰:¶ 「試為我言田。」¶ 章曰:¶ 「深耕穊種,¶ 立苗欲疏;¶ 非其種者,¶ 鉏而去之。」¶ 呂后默然。¶ 頃之,¶ 諸呂有一人醉,¶ 亡酒,¶ 章追,¶ 拔劍斬之,¶ 而還報曰:¶ 「有亡酒一人,¶ 臣謹行法斬之。」¶ 太后左右皆大驚。¶ 業已許其軍法,¶ 無以罪也。¶ 因罷。¶ 自是之後,¶ 諸呂憚朱虛侯,¶ 雖大臣皆依朱虛侯,¶ 劉氏為益彊。 ¶ 其明年,¶ 高后崩。¶ 趙王呂祿為上將軍,¶ 呂王產為相國,¶ 皆居長安中,¶ 聚兵以威大臣,¶ 欲為亂。¶ 朱虛侯章以呂祿女為婦,¶ 知其謀,¶ 乃使人陰出告其兄齊王,¶ 欲令發兵西,¶ 朱虛侯、¶ 東牟侯為內應,¶ 以誅諸呂,¶ 因立齊王為帝。 ¶ 齊王既聞此計,¶ 乃與其舅父駟鈞、¶ 郎中令祝午、¶ 中尉魏勃陰謀發兵。¶ 齊相召平聞之,¶ 乃發卒衛王宮。¶ 魏勃紿召平曰:¶ 「王欲發兵,¶ 非有漢虎符驗也。¶ 而相君圍王,¶ 固善。¶ 勃請為君將兵衛衛王。」¶ 召平信之,¶ 乃使魏勃將兵圍王宮。¶ 勃既將兵,¶ 使圍相府。¶ 召平曰:¶ 「嗟乎!¶ 道家之言¶ 『當斷不斷,¶ 反受其亂』,¶ 乃是也。」¶ 遂自殺。¶ 於是齊王以駟鈞為相,¶ 魏勃為將軍,¶ 祝午為內史,¶ 悉發國中兵。¶ 使祝午東詐琅邪王曰:¶ 「呂氏作亂,¶ 齊王發兵欲西誅之。¶ 齊王自以兒子,¶ 年少,¶ 不習兵革之事,¶ 願舉國委大王。¶ 大王自高帝將也,¶ 習戰事。¶ 齊王不敢離兵,¶ 使臣請大王幸之臨菑見齊王計事,¶ 并將齊兵以西平關中之亂。」¶ 琅邪王信之,¶ 以為然,¶ 迺馳見齊王。¶ 齊王與魏勃等因留琅邪王,¶ 而使祝午盡發琅邪國而并將其兵。 ¶ 琅邪王劉澤既見欺,¶ 不得反國,¶ 乃說齊王曰:¶ 「齊悼惠王高皇帝長子,¶ 推本言之,¶ 而大王高皇帝適長孫也,¶ 當立。¶ 今諸大臣狐疑未有所定,¶ 而澤於劉氏最為長年,¶ 大臣固待澤決計。¶ 今大王留臣無為也,¶ 不如使我入關計事。」¶ 齊王以為然,¶ 乃益具車送琅邪王。 ¶ 琅邪王既行,¶ 齊遂舉兵西攻呂國之濟南。¶ 於是齊哀王遺諸侯王書曰:¶ 「高帝平定天下,¶ 王諸子弟,¶ 悼惠王於齊。¶ 悼惠王薨,¶ 惠帝使留侯張良立臣為齊王。¶ 惠帝崩,¶ 高后用事,¶ 春秋高,¶ 聽諸呂擅廢高帝所立,¶ 又殺三趙王,¶ 滅梁、¶ 燕、趙以王諸呂,¶ 分齊國為四。¶ 忠臣進諫,¶ 上惑亂不聽。¶ 今高后崩,¶ 皇帝春秋富,¶ 未能治天下,¶ 固恃大臣諸侯。¶ 今諸呂又擅自尊官,¶ 聚兵嚴威,¶ 劫列侯忠臣,¶ 矯制以令天下,¶ 宗廟所以危。¶ 今寡人率兵入誅不當為王者。」 ¶ 漢聞齊發兵而西,¶ 相國呂產乃遣大將軍灌嬰東擊之。¶ 灌嬰至滎陽,¶ 乃謀曰:¶ 「諸呂將兵居關中,¶ 欲危劉氏而自立。¶ 我今破齊還報,¶ 是益呂氏資也。」¶ 乃留兵屯滎陽,¶ 使使喻齊王及諸侯,¶ 與連和,¶ 以待呂氏之變而共誅之。¶ 齊王聞之,¶ 乃西取其故濟南郡,¶ 亦屯兵於齊西界以待約。 ¶ 呂祿、¶ 呂產欲作亂關中,¶ 朱虛侯與太尉勃、¶ 丞相平等誅之。¶ 朱虛侯首先斬呂產,¶ 於是太尉勃等乃得盡誅諸呂。¶ 而琅邪王亦從齊至長安。 ¶ 大臣議欲立齊王,¶ 而琅邪王及大臣曰:¶ 「齊王母家駟鈞,¶ 惡戾,¶ 虎而冠者也。¶ 方以呂氏故幾亂天下,¶ 今又立齊王,¶ 是欲復為呂氏也。¶ 代王母家薄氏,¶ 君子長者;¶ 且代王又親高帝子,¶ 於今見在,¶ 且最為長。¶ 以子則順,¶ 以善人則大臣安。」¶ 於是大臣乃謀迎立代王,¶ 而遣朱虛侯以誅呂氏事告齊王,¶ 令罷兵。 ¶ 灌嬰在滎陽,¶ 聞魏勃本教齊王反,¶ 既誅呂氏,¶ 罷齊兵,¶ 使使召責問魏勃。¶ 勃曰:¶ 「失火之家,¶ 豈暇先言大人而後救火乎!」¶ 因退立,¶ 股戰而栗,¶ 恐不能言者,¶ 終無他語。¶ 灌將軍熟視笑曰:¶ 「人謂魏勃勇,¶ 妄庸人耳,¶ 何能為乎!」¶ 乃罷魏勃。¶ 魏勃父以善鼓琴見秦皇帝。¶ 及魏勃少時,¶ 欲求見齊相曹參,¶ 家貧無以自通,¶ 乃常獨早夜埽齊相舍人門外。¶ 相舍人怪之,¶ 以為物,¶ 而伺之,¶ 得勃。¶ 勃曰:¶ 「願見相君,¶ 無因,¶ 故為子埽,¶ 欲以求見。」¶ 於是舍人見勃曹參,¶ 因以為舍人。¶ 一為參御,¶ 言事,¶ 參以為賢,¶ 言之齊悼惠王。¶ 悼惠王召見,¶ 則拜為內史。¶ 始,悼惠王得自置二千石。¶ 及悼惠王卒而哀王立,¶ 勃用事,¶ 重於齊相。 ¶ 王既罷兵歸,¶ 而代王來立,¶ 是為孝文帝。 ¶ 孝文帝元年,¶ 盡以高后時所割齊之城陽、¶ 琅邪、¶ 濟南郡復與齊,¶ 而徙琅邪王王燕,¶ 益封朱虛侯、¶ 東牟侯各二千戶。 ¶ 是歲,¶ 齊哀王卒,¶ 太子則立,¶ 是為文王。 ¶ 齊文王元年,¶ 漢以齊之城陽郡立朱虛侯為城陽王,¶ 以齊濟北郡立東牟侯為濟北王。 ¶ 二年,¶ 濟北王反,¶ 漢誅殺之,¶ 地入于漢。 ¶ 後二年,¶ 孝文帝盡封齊悼惠王子罷軍等七人皆為列侯。 ¶ 齊文王立十四年卒,¶ 無子,¶ 國除,¶ 地入于漢。 ¶ 後一歲,¶ 孝文帝以所封悼惠王子分齊為王,¶ 齊孝王將閭以悼惠王子楊虛侯為齊王。¶ 故齊別郡盡以王悼惠王子:¶ 子志為濟北王,¶ 子辟光為濟南王,¶ 子賢為菑川王,¶ 子卬為膠西王,¶ 子雄渠為膠東王,¶ 與城陽、¶ 齊凡七王。 ¶ 齊孝王十一年,¶ 吳王濞、¶ 楚王戊反,¶ 興兵西,¶ 告諸侯曰¶ 「將誅漢賊臣鼂錯以安宗廟」。¶ 膠西、¶ 膠東、¶ 菑川、¶ 濟南皆擅發兵應吳楚。¶ 欲與齊,¶ 齊孝王狐疑,¶ 城守不聽,¶ 三國兵共圍齊。¶ 齊王使路中大夫告於天子。¶ 天子復令路中大夫還告齊王:¶ 「善堅守,¶ 吾兵今破吳楚矣。」¶ 路中大夫至,¶ 三國兵圍臨菑數重,¶ 無從入。¶ 三國將劫與路中大夫盟,¶ 曰:¶ 「若反言漢已破矣,¶ 齊趣下三國,¶ 不且見屠。」¶ 路中大夫既許之,¶ 至城下,¶ 望見齊王,¶ 曰:¶ 「漢已發兵百萬,¶ 使太尉周亞夫擊破吳楚,¶ 方引兵救齊,¶ 齊必堅守無下!」¶ 三國將誅路中大夫。 ¶ 齊初圍急,¶ 陰與三國通謀,¶ 約未定,¶ 會聞路中大夫從漢來,¶ 喜,及其大臣乃復勸王毋下三國。¶ 居無何,¶ 漢將欒布、¶ 平陽侯等兵至齊,¶ 擊破三國兵,¶ 解齊圍。¶ 已而復聞齊初與三國有謀,¶ 將欲移兵伐齊。¶ 齊孝王懼,¶ 乃飲藥自殺。¶ 景帝聞之,¶ 以為齊首善,¶ 以迫劫有謀,¶ 非其罪也,¶ 乃立孝王太子壽為齊王,¶ 是為懿王,¶ 續齊後。¶ 而膠西、¶ 膠東、¶ 濟南、¶ 菑川王咸誅滅,¶ 地入于漢。¶ 徙濟北王王菑川。¶ 齊懿王立二十二年卒,¶ 子次景立,¶ 是為厲王。 ¶ 齊厲王,¶ 其母曰紀太后。¶ 太后取其弟紀氏女為厲王后。¶ 王不愛紀氏女。¶ 太后欲其家重寵,¶ 令其長女紀翁主入王宮,¶ 正其後宮,¶ 毋令得近王,¶ 欲令愛紀氏女。¶ 王因與其姊翁主姦。 ¶ 齊有宦者徐甲,¶ 入事漢皇太后。¶ 皇太后有愛女曰脩成君,¶ 脩成君非劉氏,¶ 太后憐之。¶ 脩成君有女名娥,¶ 太后欲嫁之於諸侯,¶ 宦者甲乃請使齊,¶ 必令王上書請娥。¶ 皇太后喜,¶ 使甲之齊。¶ 是時齊人主父偃知甲之使齊以取后事,¶ 亦因謂甲:¶ 「即事成,¶ 幸言偃女願得充王後宮。」¶ 甲既至齊,¶ 風以此事。¶ 紀太后大怒,¶ 曰:¶ 「王有后,¶ 後宮具備。¶ 且甲,¶ 齊貧人,¶ 急乃為宦者,¶ 入事漢,¶ 無補益,¶ 乃欲亂吾王家!¶ 且主父偃何為者?¶ 乃欲以女充後宮!」¶ 徐甲大窮,¶ 還報皇太后曰:¶ 「王已願尚娥,¶ 然有一害,¶ 恐如燕王。」¶ 燕王者,¶ 與其子昆弟姦,¶ 新坐以死,¶ 亡國,¶ 故以燕感太后。¶ 太后曰:¶ 「無復言嫁女齊事。」¶ 事浸潯聞於天子。¶ 主父偃由此亦與齊有卻。 ¶ 主父偃方幸於天子,¶ 用事,¶ 因言:¶ 「齊臨菑十萬戶,¶ 市租千金,¶ 人眾殷富,¶ 巨於長安,¶ 此非天子親弟愛子不得王此。¶ 今齊王於親屬益疏。」¶ 乃從容言:¶ 「呂太后時齊欲反,¶ 吳楚時孝王幾為亂。¶ 今聞齊王與其姊亂。」¶ 於是天子乃拜主父偃為齊相,¶ 且正其事。¶ 主父偃既至齊,¶ 乃急治王後宮宦者為王通於姊翁主所者,¶ 令其辭證皆引王。¶ 王年少,¶ 懼大罪為吏所執誅,¶ 乃飲藥自殺。¶ 絕無後。 ¶ 是時趙王懼主父偃一出廢齊,¶ 恐其漸疏骨肉,¶ 乃上書言偃受金及輕重之短。¶ 天子亦既囚偃。¶ 公孫弘言:¶ 「齊王以憂死毋後,¶ 國入漢,¶ 非誅偃無以塞天下之望。」¶ 遂誅偃。 ¶ 齊厲王立五年死,¶ 毋後,¶ 國入于漢。 ¶ 齊悼惠王後尚有二國,¶ 城陽及菑川。¶ 菑川地比齊。¶ 天子憐齊,¶ 為悼惠王冢園在郡,¶ 割臨菑東環悼惠王冢園邑盡以予菑川,¶ 以奉悼惠王祭祀。 ¶ 城陽景王章,¶ 齊悼惠王子,¶ 以朱虛侯與大臣共誅諸呂,¶ 而章身首先斬相國呂王產於未央宮。¶ 孝文帝既立,¶ 益封章二千戶,¶ 賜金千斤。¶ 孝文二年,¶ 以齊之城陽郡立章為城陽王。¶ 立二年卒,¶ 子喜立,¶ 是為共王。 ¶ 共王八年,¶ 徙王淮南。¶ 四年,¶ 復還王城陽。¶ 凡三十三年卒,¶ 子延立,¶ 是為頃王。 ¶ 頃王二十六年,¶ 子義立,¶ 是為敬王。¶ 敬王九年卒,¶ 子武立,¶ 是為惠王。¶ 惠王十一年卒,¶ 子順立,¶ 是為荒王。¶ 荒王四十六年卒,¶ 子恢立,¶ 是為戴王。¶ 戴王八年卒,¶ 子景立,¶ 至建始三年,¶ 十五歲,¶ 卒。 ¶ 濟北王興居,¶ 齊悼惠王子,¶ 以東牟侯助大臣誅諸呂,¶ 功少。¶ 及文帝從代來,¶ 興居曰:¶ 「請與太僕嬰入清宮。」¶ 廢少帝,¶ 共與大臣尊立孝文帝。 ¶ 孝文帝二年,¶ 以齊之濟北郡立興居為濟北王,¶ 與城陽王俱立。¶ 立二年,¶ 反。始大臣誅呂氏時,¶ 朱虛侯功尤大,¶ 許盡以趙地王朱虛侯,¶ 盡以梁地王東牟侯。¶ 及孝文帝立,¶ 聞朱虛、¶ 東牟之初欲立齊王,¶ 故絀其功。¶ 及二年,¶ 王諸子,¶ 乃割齊二郡以王章、¶ 興居。¶ 章、興居自以失職奪功。¶ 章死,¶ 而興居聞匈奴大入漢,¶ 漢多發兵,¶ 使丞相灌嬰擊之,¶ 文帝親幸太原,¶ 以為天子自擊胡,¶ 遂發兵反於濟北。¶ 天子聞之,¶ 罷丞相及行兵,¶ 皆歸長安。¶ 使棘蒲侯柴將軍擊破虜濟北王,¶ 王自殺,¶ 地入于漢,¶ 為郡。 ¶ 後十三年,¶ 文帝十六年,¶ 復以齊悼惠王子安都侯志為濟北王。¶ 十一年,¶ 吳楚反時,¶ 志堅守,¶ 不與諸侯合謀。¶ 吳楚已平,¶ 徙志王菑川。 ¶ 濟南王辟光,¶ 齊悼惠王子,¶ 以勒侯孝文十六年為濟南王。¶ 十一年,¶ 與吳楚反。¶ 漢擊破,¶ 殺辟光,¶ 以濟南為郡,¶ 地入于漢。 ¶ 菑川王賢,¶ 齊悼惠王子,¶ 以武城侯文帝十六年為菑川王。¶ 十一年,¶ 與吳楚反,¶ 漢擊破,¶ 殺賢。 ¶ 天子因徙濟北王志王菑川。¶ 志亦齊悼惠王子,¶ 以安都侯王濟北。¶ 菑川王反,¶ 毋後,¶ 乃徙濟北王王菑川。¶ 凡立三十五年卒,¶ 謚為懿王。¶ 子建代立,¶ 是為靖王。¶ 二十年卒,¶ 子遺代立,¶ 是為頃王。¶ 三十六年卒,¶ 子終古立,¶ 是為思王。¶ 二十八年卒,¶ 子尚立,¶ 是為孝王。¶ 五年卒,¶ 子橫立,¶ 至建始三年,¶ 十一歲,¶ 卒。 ¶ 膠西王卬,¶ 齊悼惠王子,¶ 以昌平侯文帝十六年為膠西王。¶ 十一年,¶ 與吳楚反。¶ 漢擊破,¶ 殺卬,¶ 地入于漢,¶ 為膠西郡。 ¶ 膠東王雄渠,¶ 齊悼惠王子,¶ 以白石侯文帝十六年為膠東王。¶ 十一年,¶ 與吳楚反,¶ 漢擊破,¶ 殺雄渠,¶ 地入于漢,¶ 為膠東郡。 ¶ 太史公曰:¶ 諸侯大國無過齊悼惠王。¶ 以海內初定,¶ 子弟少,¶ 激秦之無尺土封,¶ 故大封同姓,¶ 以填萬民之心。¶ 及後分裂,¶ 固其理也。 ¶ 4.23《蕭相國世家第二十三》 ¶ 蕭相國何者,¶ 沛豐人也。¶ 以文無害為沛主吏掾。 ¶ 高祖為布衣時,¶ 何數以吏事護高祖。¶ 高祖為亭長,¶ 常左右之。¶ 高祖以吏繇咸陽,¶ 吏皆送奉錢三,¶ 何獨以五。 ¶ 秦御史監郡者與從事,¶ 常辨之。¶ 何乃給泗水卒史事,¶ 第一。¶ 秦御史欲入言徵何,¶ 何固請,¶ 得毋行。 ¶ 及高祖起為沛公,¶ 何常為丞督事。¶ 沛公至咸陽,¶ 諸將皆爭走金帛財物之府分之,¶ 何獨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圖書藏之。¶ 沛公為漢王,¶ 以何為丞相。¶ 項王與諸侯屠燒咸陽而去。¶ 漢王所以具知天下阸塞,¶ 戶口多少,¶ 彊弱之處,¶ 民所疾苦者,¶ 以何具得秦圖書也。¶ 何進言韓信,¶ 漢王以信為大將軍。¶ 語在《淮陰侯》事中。 ¶ 漢王引兵東定三秦,¶ 何以丞相留收巴蜀,¶ 填撫諭告,¶ 使給軍食。¶ 漢二年,¶ 漢王與諸侯擊楚,¶ 何守關中,¶ 侍太子,¶ 治櫟陽。¶ 為法令約束,¶ 立宗廟社稷宮室縣邑,¶ 輒奏上,¶ 可,許以從事;¶ 即不及奏上,¶ 輒以便宜施行,¶ 上來以聞。¶ 關中事計戶口轉漕給軍,¶ 漢王數失軍遁去,¶ 何常興關中卒,¶ 輒補缺。¶ 上以此專屬任何關中事。 ¶ 漢三年,¶ 漢王與項羽相距京索之閒,¶ 上數使使勞苦丞相。¶ 鮑生謂丞相曰:¶ 「王暴衣露蓋,¶ 數使使勞苦君者,¶ 有疑君心也。¶ 為君計,¶ 莫若遣君子孫昆弟能勝兵者悉詣軍所,¶ 上必益信君。」¶ 於是何從其計,¶ 漢王大說。 ¶ 漢五年,¶ 既殺項羽,¶ 定天下,¶ 論功行封。¶ 群臣爭功,¶ 歲餘功不決。¶ 高祖以蕭何功最盛,¶ 封為酇侯,¶ 所食邑多。¶ 功臣皆曰:¶ 「臣等身被堅執銳,¶ 多者百餘戰,¶ 少者數十合,¶ 攻城略地,¶ 大小各有差。¶ 今蕭何未嘗有汗馬之勞,¶ 徒持文墨議論,¶ 不戰,¶ 顧反居臣等上,¶ 何也?」¶ 高帝曰:¶ 「諸君知獵乎?」¶ 曰:¶ 「知之。」¶ 「知獵狗乎?」¶ 曰:¶ 「知之。」¶ 高帝曰:¶ 「夫獵,¶ 追殺獸兔者狗也,¶ 而發蹤指示獸處者人也。¶ 今諸君徒能得走獸耳,¶ 功狗也。¶ 至如蕭何,¶ 發蹤指示,¶ 功人也。¶ 且諸君獨以身隨我,¶ 多者兩三人。¶ 今蕭何舉宗數十人皆隨我,¶ 功不可忘也。」¶ 群臣皆莫敢言。 ¶ 列侯畢已受封,¶ 及奏位次,¶ 皆曰:¶ 「平陽侯曹參身被七十創,¶ 攻城略地,¶ 功最多,¶ 宜第一。」¶ 上已橈功臣,¶ 多封蕭何,¶ 至位次未有以復難之,¶ 然必欲何第一。¶ 關內侯鄂君進曰:¶ 「群臣議皆誤。¶ 夫曹參雖有野戰略地之功,¶ 此特一時之事。¶ 夫上與楚相距五歲,¶ 常失軍亡眾,¶ 逃身遁者數矣。¶ 然蕭何常從關中遣軍補其處,¶ 非上所詔令召,¶ 而數萬眾會上之乏絕者數矣。¶ 夫漢與楚相守滎陽數年,¶ 軍無見糧,¶ 蕭何轉漕關中,¶ 給食不乏。¶ 陛下雖數亡山東,¶ 蕭何常全關中以待陛下,¶ 此萬世之功也。¶ 今雖亡曹參等百數,¶ 何缺於漢?¶ 漢得之不必待以全。¶ 柰何欲以一旦之功而加萬世之功哉!¶ 蕭何第一,¶ 曹參次之。」¶ 高祖曰:¶ 「善。」¶ 於是乃令蕭何第一,¶ 賜帶劍履上殿,¶ 入朝不趨。 ¶ 上曰:¶ 「吾聞進賢受上賞。¶ 蕭何功雖高,¶ 得鄂君乃益明。」¶ 於是因鄂君故所食關內侯邑封為安平侯。¶ 是日,¶ 悉封何父子兄弟十餘人,¶ 皆有食邑。¶ 乃益封何二千戶,¶ 以帝嘗繇咸陽時何送我獨贏奉錢二也。 ¶ 漢十一年,¶ 陳豨反,¶ 高祖自將,¶ 至邯鄲。¶ 未罷,¶ 淮陰侯謀反關中,¶ 呂后用蕭何計,¶ 誅淮陰侯,¶ 語在《淮陰》事中。¶ 上已聞淮陰侯誅,¶ 使使拜丞相何為相國,¶ 益封五千戶,¶ 令卒五百人一都尉為相國衛。¶ 諸君皆賀,¶ 召平獨弔。¶ 召平者,¶ 故秦東陵侯。¶ 秦破,¶ 為布衣,¶ 貧,種瓜於長安城東,¶ 瓜美,¶ 故世俗謂之¶ 「東陵瓜」,¶ 從召平以為名也。¶ 召平謂相國曰:¶ 「禍自此始矣。¶ 上暴露於外而君守於中,¶ 非被矢石之事而益君封置衛者,¶ 以今者淮陰侯新反於中,¶ 疑君心矣。¶ 夫置衛衛君,¶ 非以寵君也。¶ 願君讓封勿受,¶ 悉以家私財佐軍,¶ 則上心說。」¶ 相國從其計,¶ 高帝乃大喜。 ¶ 漢十二年秋,¶ 黥布反,¶ 上自將擊之,¶ 數使使問相國何為。¶ 相國為上在軍,¶ 乃拊循勉力百姓,¶ 悉以所有佐軍,¶ 如陳豨時。¶ 客有說相國曰:¶ 「君滅族不久矣。¶ 夫君位為相國,¶ 功第一,¶ 可復加哉?¶ 然君初入關中,¶ 得百姓心,¶ 十餘年矣,¶ 皆附君,¶ 常復孳孳得民和。¶ 上所為數問君者,¶ 畏君傾動關中。¶ 今君胡不多買田地,¶ 賤貰貸以自汙?¶ 上心乃安。」¶ 於是相國從其計,¶ 上乃大說。 ¶ 上罷布軍歸,¶ 民道遮行上書,¶ 言相國賤彊買民田宅數千萬。¶ 上至,¶ 相國謁。¶ 上笑曰:¶ 「夫相國乃利民!」¶ 民所上書皆以與相國,¶ 曰:¶ 「君自謝民。」¶ 相國因為民請曰:¶ 「長安地狹,¶ 上林中多空地,¶ 棄,願令民得入田,¶ 毋收稾為禽獸食。」¶ 上大怒曰:¶ 「相國多受賈人財物,¶ 乃為請吾苑!」¶ 乃下相國廷尉,¶ 械擊之。¶ 數日,¶ 王衛尉侍,¶ 前問曰:¶ 「相國何大罪,¶ 陛下擊之暴也?」¶ 上曰:¶ 「吾聞李斯相秦皇帝,¶ 有善歸主,¶ 有惡自與。¶ 今相國多受賈豎金而為民請吾苑,¶ 以自媚於民,¶ 故擊治之。」¶ 王衛尉曰:¶ 「夫職事苟有便於民而請之,¶ 真宰相事,¶ 陛下柰何乃疑相國受賈人錢乎!¶ 且陛下距楚數歲,¶ 陳豨、¶ 黥布反,¶ 陛下自將而往,¶ 當是時,¶ 相國守關中,¶ 搖足則關以西非陛下有也。¶ 相國不以此時為利,¶ 今乃利賈人之金乎?¶ 且秦以不聞其過亡天下,¶ 李斯之分過,¶ 又何足法哉。¶ 陛下何疑宰相之淺也。」¶ 高帝不懌。¶ 是日,¶ 使使持節赦出相國。¶ 相國年老,¶ 素恭謹,¶ 入,徒跣謝。¶ 高帝曰:¶ 「相國休矣!¶ 相國為民請苑,¶ 吾不許,¶ 我不過為桀紂主,¶ 而相國為賢相。¶ 吾故繫相國,¶ 欲令百姓聞吾過也。」 ¶ 何素不與曹參相能,¶ 及何病,¶ 孝惠自臨視相國病,¶ 因問曰:¶ 「君即百歲後,¶ 誰可代君者?」¶ 對曰:¶ 「知臣莫如主。」¶ 孝惠曰:¶ 「曹參何如?」¶ 何頓首曰:¶ 「帝得之矣!¶ 臣死不恨矣!」 ¶ 何置田宅必居窮處,¶ 為家不治垣屋。¶ 曰:¶ 「後世賢,¶ 師吾儉;¶ 不賢,¶ 毋為勢家所奪。」 ¶ 孝惠二年,¶ 相國何卒,¶ 謚為文終侯。 ¶ 後嗣以罪失侯者四世,¶ 絕,天子輒復求何後,¶ 封續酇侯,¶ 功臣莫得比焉。 ¶ 太史公曰:¶ 蕭相國何於秦時為刀筆吏,¶ 錄錄未有奇節。¶ 及漢興,¶ 依日月之末光,¶ 何謹守管籥,¶ 因民之疾秦法,¶ 順流與之更始。¶ 淮陰、¶ 黥布等皆以誅滅,¶ 而何之勳爛焉。¶ 位冠群臣,¶ 聲施後世,¶ 與閎夭、¶ 散宜生等爭烈矣。 ¶ 4.24《曹相國世家第二十四》 ¶ 平陽侯曹參者,¶ 沛人也。¶ 秦時為沛獄掾,¶ 而蕭何為主吏,¶ 居縣為豪吏矣。 ¶ 高祖為沛公而初起也,¶ 參以中涓從。¶ 將擊胡陵、¶ 方與,¶ 攻秦監公軍,¶ 大破之。¶ 東下薛,¶ 擊泗水守軍薛郭西。¶ 復攻胡陵,¶ 取之。¶ 徙守方與。¶ 方與反為魏,¶ 擊之。¶ 豐反為魏,¶ 攻之。¶ 賜爵七大夫。¶ 擊秦司馬𡰥軍碭東,¶ 破之,¶ 取碭、¶ 狐父、¶ 祁善置。¶ 又攻下邑以西,¶ 至虞,¶ 擊章邯車騎。¶ 攻爰戚及亢父,¶ 先登。¶ 遷為五大夫。¶ 北救阿,¶ 擊章邯軍,¶ 陷陳,¶ 追至濮陽。¶ 攻定陶,¶ 取臨濟。¶ 南救雍丘,¶ 擊李由軍,¶ 破之,¶ 殺李由,¶ 虜秦侯一人。¶ 秦將章邯破殺項梁也,¶ 沛公與項羽引而東。¶ 楚懷王以沛公為碭郡長,¶ 將碭郡兵。¶ 於是乃封參為執帛,¶ 號曰建成君。¶ 遷為戚公,¶ 屬碭郡。 ¶ 其後從攻東郡尉軍,¶ 破之成武南。¶ 擊王離軍成陽南,¶ 復攻之杠里,¶ 大破之。¶ 追北,¶ 西至開封,¶ 擊趙賁軍,¶ 破之,¶ 圍趙賁開封城中。¶ 西擊秦將楊熊軍於曲遇,¶ 破之,¶ 虜秦司馬及御史各一人。¶ 遷為執珪。¶ 從攻陽武,¶ 下轘轅、¶ 緱氏,¶ 絕河津,¶ 還擊趙賁軍尸北,¶ 破之。¶ 從南攻犨,¶ 與南陽守齮戰陽城郭東,¶ 陷陳,¶ 取宛,¶ 虜齮,¶ 盡定南陽郡。¶ 從西攻武關、¶ 嶢關,¶ 取之。¶ 前攻秦軍藍田南,¶ 又夜擊其北,¶ 秦軍大破,¶ 遂至咸陽,¶ 滅泰。 ¶ 項羽至,¶ 以沛公為漢王。¶ 漢王封參為建成侯。¶ 從至漢中,¶ 遷為將軍。¶ 從還定三秦,¶ 初攻下辯、¶ 故道、¶ 雍、斄。¶ 擊章平軍於好畤南,¶ 破之,¶ 圍好畤,¶ 取壤鄉。¶ 擊三秦軍壤東及高櫟,¶ 破之。¶ 復圍章平,¶ 章平出好畤走。¶ 因擊趙賁、¶ 內史保軍,¶ 破之。¶ 東取咸陽,¶ 更名曰新城。¶ 參將兵守景陵二十日,¶ 三秦使章平等攻參,¶ 參出擊,¶ 大破之。¶ 賜食邑於寧秦。¶ 參以將軍引兵圍章邯於廢丘。¶ 以中尉從漢王出臨晉關。¶ 至河內,¶ 下脩武,¶ 渡圍津,¶ 東擊龍且、¶ 項他定陶,¶ 破之。¶ 東取碭、¶ 蕭、彭城。¶ 擊項籍軍,¶ 漢軍大敗走。¶ 參以中尉圍取雍丘。¶ 王武反於外黃,¶ 程處反於燕,¶ 往擊,¶ 盡破之。¶ 柱天侯反於衍氏,¶ 又進破取衍氏。¶ 擊羽嬰於昆陽,¶ 追至葉。¶ 還攻武彊,¶ 因至滎陽。¶ 參自漢中為將軍中尉,¶ 從擊諸侯,¶ 及項羽敗,¶ 還至滎陽,¶ 凡二歲。 ¶ 高袓二年,¶ 拜為假左丞相,¶ 入屯兵關中。¶ 月餘,¶ 魏王豹反,¶ 以假左丞相別與韓信東攻魏將軍孫遫軍東張,¶ 大破之。¶ 因攻安邑,¶ 得魏將王襄。¶ 擊魏王於曲陽,¶ 追至武垣,¶ 生得魏王豹。¶ 取平陽,¶ 得魏王母妻子,¶ 盡定魏地,¶ 凡五十二城。¶ 賜食邑平陽。¶ 因從韓信擊趙相國夏說軍於鄔東,¶ 大破之,¶ 斬夏說。¶ 韓信與故常山王張耳引兵下井陘,¶ 擊成安君,¶ 而令參還圍趙別將戚將軍於鄔城中。¶ 戚將軍出走,¶ 追斬之。¶ 乃引兵詣敖倉漢王之所。¶ 韓信已破趙,¶ 為相國,¶ 東擊齊。¶ 參以右丞相屬韓信,¶ 攻破齊歷下軍,¶ 遂取臨菑。¶ 還定濟北郡,¶ 攻著、¶ 漯陰、¶ 平原、¶ 鬲、盧。¶ 已而從韓信擊龍且軍於上假密,¶ 大破之,¶ 斬龍且,¶ 虜其將軍周蘭。¶ 定齊,¶ 凡得七十餘縣。¶ 得故齊王田廣相田光,¶ 其守相許章,¶ 及故齊膠東將軍田既。¶ 韓信為齊王,¶ 引兵詣陳,¶ 與漢王共破項羽,¶ 而參留平齊未服者。 ¶ 項籍已死,¶ 天下定,¶ 漢王為皇帝,¶ 韓信徙為楚王,¶ 齊為郡。¶ 參歸漢相印。¶ 高帝以長子肥為齊王,¶ 而以參為齊相國。¶ 以高祖六年賜爵列侯,¶ 與諸侯剖符,¶ 世世勿絕。¶ 食邑平陽萬六百三十戶,¶ 號曰平陽侯,¶ 除前所食邑。 ¶ 以齊相國擊陳豨將張春軍,¶ 破之。¶ 黥布反,¶ 參以齊相國從悼惠王將兵車騎十二萬人,¶ 與高祖會擊黥布軍,¶ 大破之。¶ 南至蘄,¶ 還定竹邑、¶ 相、蕭、¶ 留。 ¶ 參功:¶ 凡下二國,¶ 縣一百二十二;¶ 得王二人,¶ 相三人,¶ 將軍六人,¶ 大莫敖、¶ 郡守、¶ 司馬、¶ 侯、御史各一人。 ¶ 孝惠帝元年,¶ 除諸侯相國法,¶ 更以參為齊丞相。¶ 參之相齊,¶ 齊七十城。¶ 天下初定,¶ 悼惠王富於秦秋。¶ 參盡召長老諸生,¶ 問所以安集百姓,¶ 如齊故諸儒以百數,¶ 言人人殊,¶ 參未知所定。¶ 聞膠西有蓋公,¶ 善治黃老言,¶ 使人厚幣請之。¶ 既見蓋公,¶ 蓋公為言治道貴清靜而民自定,¶ 推此類具言之。¶ 參於是避正堂,¶ 舍蓋公焉。¶ 其治要用黃老術,¶ 故相齊九年,¶ 齊國安集,¶ 大稱賢相。 ¶ 惠帝二年,¶ 蕭何卒。¶ 參聞之,¶ 告舍人趣治行,¶ 「吾將入相」。¶ 居無何,¶ 使者果召參。¶ 參去,¶ 屬其後相曰:¶ 「以齊獄市為寄,¶ 慎勿擾也。」¶ 後相曰:¶ 「治無大於此者乎?」¶ 參曰:¶ 「不然。¶ 夫獄市者,¶ 所以并容也,¶ 今君擾之,¶ 姦人安所容也?¶ 吾是以先之。」 ¶ 參始微時,¶ 與蕭何善;¶ 及為將相,¶ 有卻。¶ 至何且死,¶ 所推賢唯參。¶ 參代何為漢相國,¶ 舉事無所變更,¶ 一遵蕭何約束。 ¶ 擇郡國史木詘於文辭,¶ 重厚長者,¶ 即召除為丞相史。¶ 吏之言文刻深,¶ 欲務聲名者,¶ 輒斥去之。¶ 日夜飲醇酒。¶ 卿大夫已下吏及賓客見參不事事,¶ 來者皆欲有言。¶ 至者,¶ 參輒飲以醇酒,¶ 閒之,¶ 欲有所言,¶ 復飲之,¶ 醉而後去,¶ 終莫得開說,¶ 以為常。 ¶ 相舍後園近吏舍,¶ 吏舍日飲歌呼。¶ 從吏惡之,¶ 無如之何,¶ 乃請參游園中,¶ 聞吏醉歌呼,¶ 從吏幸相國召按之。¶ 乃反取酒張坐飲,¶ 亦歌呼與相應和。 ¶ 參見人之有細過,¶ 專掩匿覆蓋之,¶ 府中無事。 ¶ 參子窋為中大夫。¶ 惠帝怪相國不治事,¶ 以為¶ 「豈少朕與」?¶ 乃謂窋曰:¶ 「若歸,¶ 試私從容問而父曰:¶ 『高帝新棄群臣,¶ 帝富於春秋,¶ 君為相,¶ 日飲,¶ 無所請事,¶ 何以憂天下乎?』¶ 然無言吾告若也。」¶ 窋既洗沐歸,¶ 閒侍,¶ 自從其所諫參。¶ 參怒,¶ 而笞窋二百,¶ 曰:¶ 「趣入侍,¶ 天下事非若所當言也。」¶ 至朝時,¶ 惠帝讓參曰:¶ 「與窋胡治乎?¶ 乃者我使諫君也。」¶ 參免冠謝曰:¶ 「陛下自察聖武孰與高帝?」¶ 上曰:¶ 「朕乃安敢望先帝乎!」¶ 曰:¶ 「陛下觀臣能孰與蕭何賢?」¶ 上曰:¶ 「君似不及也。」¶ 參曰:¶ 「陛下言之是也。¶ 且高帝與蕭何定天下,¶ 法令既明,¶ 今陛下垂拱,¶ 參等守職,¶ 遵而勿失,¶ 不亦可乎?」¶ 惠帝曰:¶ 「善。¶ 君休矣!」 ¶ 參為漢相國,¶ 出入三年。¶ 卒,謚懿侯。¶ 子窋代侯。¶ 百姓歌之曰:¶ 「蕭何為法,¶ 顜若畫一;¶ 曹參代之,¶ 守而勿失。¶ 載其清淨,¶ 民以寧一。」 ¶ 平陽侯窋,¶ 高后時為御史大夫。¶ 孝文帝立,¶ 免為侯。¶ 立二十九年卒,¶ 謚為靜侯。¶ 子奇代侯,¶ 立七年卒,¶ 謚為簡侯。¶ 子時代侯。¶ 時尚平陽公主,¶ 生子襄。¶ 時病癘,¶ 歸國。¶ 文二十三年卒,¶ 謚夷侯。¶ 子襄代侯。¶ 襄尚衛長公主,¶ 生子宗。¶ 立十六年卒,¶ 謚為共侯。¶ 子宗代侯。¶ 征和二年中,¶ 宗坐太子死,¶ 國除。 ¶ 太史公曰:¶ 曹相國參攻城野戰之功所以能多若此者,¶ 以與淮陰侯俱。¶ 及信已滅,¶ 而列侯成功,¶ 唯獨參擅其名。¶ 參為漢相國,¶ 清靜極言合道。¶ 然百姓離秦之酷後,¶ 參與休息無為,¶ 故天下俱稱其美矣。 ¶ 4.25《留侯世家第二十五》 ¶ 留侯張良者,¶ 其先韓人也。¶ 大父開地,¶ 相韓昭侯、¶ 宣惠王、¶ 襄哀王。¶ 父平,¶ 相釐王、¶ 悼惠王。¶ 悼惠王二十三年,¶ 平卒。¶ 卒二十歲,¶ 秦滅韓。¶ 良年少,¶ 未宦事韓。¶ 韓破,¶ 良家僮三百人,¶ 弟死不葬,¶ 悉以家財求客刺秦王,¶ 為韓報仇,¶ 以大父、¶ 父五世相韓故。 ¶ 良嘗學禮淮陽。¶ 東見倉海君。¶ 得力士,¶ 為鐵椎重百二十斤。¶ 秦皇帝東游,¶ 良與客狙擊秦皇帝博浪沙中,¶ 誤中副車。¶ 秦皇帝大怒,¶ 大索天下,¶ 求賊甚急,¶ 為張良故也。¶ 良乃更名姓,¶ 亡匿下邳。 ¶ 良嘗閒從容步游下邳圯上,¶ 有一老父,¶ 衣褐,¶ 至良所,¶ 直墮其履圯下,¶ 顧謂良曰:¶ 「孺子,¶ 下取履!」¶ 良鄂然,¶ 欲毆之。¶ 為其老,¶ 彊忍,¶ 下取履。¶ 父曰:¶ 「履我!」¶ 良業為取履,¶ 因長跪履之。¶ 父以足受,¶ 笑而去。¶ 良殊大驚,¶ 隨目之。¶ 父去里所,¶ 復還,¶ 曰:¶ 「孺子可教矣。¶ 後五日平明,¶ 與我會此。」¶ 良因怪之,¶ 跪曰:¶ 「諾。」¶ 五日平明,¶ 良往。¶ 父已先在,¶ 怒曰:¶ 「與老人期,¶ 後何也?」¶ 去,曰:¶ 「後五日早會。」¶ 五日雞鳴,¶ 良往。¶ 父又先在,¶ 復怒曰:¶ 「後,¶ 何也?」¶ 去,曰:¶ 「後五日早來。」¶ 五日,¶ 良夜未半往。¶ 有頃,¶ 父亦來,¶ 喜曰:¶ 「當如是。」¶ 出一編書,¶ 曰:¶ 「讀此則為王者師矣。¶ 後十年興。¶ 十三年孺子見我濟北,¶ 穀城山下黃石即我矣。」¶ 遂去,¶ 無他言,¶ 不復見。¶ 旦日視其書,¶ 乃《太公兵法》也。¶ 良因異之,¶ 常習誦讀之。 ¶ 居下邳,¶ 為任俠。¶ 項伯常殺人,¶ 從良匿。 ¶ 後十年,¶ 陳涉等起兵,¶ 良亦聚少年百餘人。¶ 景駒自立為楚假王,¶ 在留。¶ 良欲往從之,¶ 道遇沛公。¶ 沛公將數千人,¶ 略地不邳西,¶ 遂屬焉。¶ 沛公拜良為廄將。¶ 良數以《太公兵法》說沛公,¶ 沛公善之,¶ 常用其策。¶ 良為他人言,¶ 皆不省。¶ 良曰:¶ 「沛公殆天授。」¶ 故遂從之,¶ 不去見景駒。 ¶ 及沛公之薛,¶ 見項梁。¶ 項梁立楚懷王。¶ 良乃說項梁曰:¶ 「君已立楚後,¶ 而韓諸公子橫陽君成賢,¶ 可立為王,¶ 益樹黨。」¶ 項梁使良求韓成,¶ 立以為韓王。¶ 以良為韓申徒,¶ 與韓王將千餘人西略韓地,¶ 得數城,¶ 秦輒復取之,¶ 往來為游兵潁川。 ¶ 沛公之從雒陽南出轘轅,¶ 良引兵從沛公,¶ 下韓十餘城,¶ 擊破楊熊軍。¶ 沛公乃令韓王成留守陽翟,¶ 與良俱南,¶ 攻下宛,¶ 西入武關。¶ 沛公欲以兵二萬人擊秦嶢下軍,¶ 良說曰:¶ 「秦兵尚彊,¶ 未可輕。¶ 臣聞其將屠者子,¶ 賈豎易動以利。¶ 願沛公且留壁,¶ 使人先行,¶ 為五萬人具食,¶ 益為張旗幟諸山上,¶ 為疑兵,¶ 令酈食其持重寶啗秦將。」¶ 秦將果畔,¶ 欲連和俱西襲咸陽,¶ 沛公欲聽之。¶ 良曰:¶ 「此獨其將欲叛耳,¶ 恐士卒不從。¶ 不從必危,¶ 不如因其解擊之。」¶ 沛公乃引兵擊秦軍,¶ 大破之。¶ 逐北至藍田,¶ 再戰,¶ 秦兵竟敗。¶ 遂至咸陽,¶ 秦王子嬰降沛公。 ¶ 沛公人秦宮,¶ 宮室帷帳狗馬重寶婦女以千數,¶ 意欲留居之。¶ 樊噲諫沛公出舍,¶ 沛公不聽。¶ 良曰:¶ 「夫秦為無道,¶ 故沛公得至此。¶ 夫為天下除殘賊,¶ 宜縞素為資。¶ 今始入秦,¶ 即安其樂,¶ 此所謂¶ 『助桀為虐』。¶ 且¶ 『忠言逆耳利於行,¶ 毒藥苦口利於病』,¶ 願沛公聽樊噲言。」¶ 沛公乃還軍霸上。 ¶ 項羽至鴻門下,¶ 欲擊沛公,¶ 項伯乃夜馳入沛公軍,¶ 私見張良,¶ 欲與俱去。¶ 良曰:¶ 「臣為韓王送沛公,¶ 今事有急,¶ 亡去不義。」¶ 乃具以語沛公。¶ 沛公大驚,¶ 曰:¶ 「為將柰何?」¶ 良曰:¶ 「沛公誠欲倍項羽邪?」¶ 沛公曰:¶ 「鯫生教我距關無內諸侯,¶ 秦地可盡王,¶ 故聽之。」¶ 良曰:¶ 「沛公自度能卻項羽乎?」¶ 沛公默然良久,¶ 曰:¶ 「固不能也。¶ 今為柰何?」¶ 良乃固要項伯。¶ 項伯見沛公。¶ 沛公與飲為壽,¶ 結賓婚。¶ 令項伯具言沛公不敢倍項羽,¶ 所以距關者,¶ 備他盜也。¶ 及見項羽後解,¶ 語在《項羽》事中。 ¶ 漢元年正月,¶ 沛公為漢王,¶ 王巴蜀。¶ 漢王賜良金百溢,¶ 珠二斗,¶ 良具以獻項伯。¶ 漢王亦因令良厚遺項伯,¶ 使請漢中地。¶ 項王乃許之,¶ 遂得漢中地。¶ 漢王之國,¶ 良送至襃中,¶ 遣良歸韓。¶ 良因說漢王曰:¶ 「王何不燒絕所過棧道,¶ 示天下無還心,¶ 以固項王意。」¶ 乃使良還。¶ 行,燒絕棧道。 ¶ 良至韓,¶ 韓王成以良從漢王故,¶ 項王不遣成之國,¶ 從與俱東。¶ 良說項王曰:¶ 「漢王燒絕棧道,¶ 無還心矣。」¶ 乃以齊王田榮反,¶ 書告項王。¶ 項王以此無西憂漢心,¶ 而發兵北擊齊。 ¶ 項王竟不肯遣韓王,¶ 乃以為侯,¶ 又殺之彭城。¶ 良亡,¶ 閒行歸漢王,¶ 漢王亦已還定三秦矣。¶ 復以良為成信侯,¶ 從東擊楚。¶ 至彭城,¶ 漢敗而還。¶ 至下邑,¶ 漢王下馬踞鞍而問曰:¶ 「吾欲損關以東等棄之,¶ 誰可與共功者?」¶ 良進曰:¶ 「九江王黥布,¶ 楚梟將,¶ 與項王有郄;¶ 彭越與齊王田榮反梁地:¶ 此兩人可急使。¶ 而漢王之將獨韓信大可屬大事,¶ 當一面。¶ 即欲捐之,¶ 捐之此三人,¶ 則楚可破也。」¶ 漢王乃遣隨何說九江王布,¶ 而使人連彭越。¶ 及魏王豹反,¶ 使韓信將兵擊之,¶ 因舉燕、¶ 代、齊、¶ 趙。然卒破楚者,¶ 此三人力也。 ¶ 張良多病,¶ 未嘗特將也,¶ 常為畫策臣,¶ 時時從漢王。 ¶ 漢三年,¶ 項羽急圍漢王滎陽,¶ 漢王恐憂,¶ 與酈食其謀橈楚權。¶ 食其曰:¶ 「昔湯伐桀,¶ 封其後於𣏌。¶ 武王伐紂,¶ 封其後於宋。¶ 今秦失德棄義,¶ 侵伐諸侯社稷,¶ 滅六國之後,¶ 使無立錐之地。¶ 陛下誠能復立六國後世,¶ 畢已受印,¶ 此其君臣百姓必皆戴陛下之德,¶ 莫不鄉風慕義,¶ 願為臣妾。¶ 德義已行,¶ 陛下南鄉稱霸,¶ 楚必斂衽而朝。」¶ 漢王曰:¶ 「善。¶ 趣刻印,¶ 先生因行佩之矣。」 ¶ 食其未行,¶ 張良從外來謁。¶ 漢王方食,¶ 曰:¶ 「子房前!¶ 客有為我計橈楚權者。」¶ 具以酈生語告,¶ 曰:¶ 「於子房何如?」¶ 良曰:¶ 「誰為陛下畫此計者?¶ 陛下事去矣。」¶ 漢王曰:¶ 「何哉?」¶ 張良對曰:¶ 「臣請藉前箸為大王籌之。」¶ 曰:¶ 「昔者湯伐桀而封其後於𣏌者,¶ 度能制桀之死命也。¶ 今陛下能制項籍之死命乎?」¶ 曰:¶ 「未能也。」¶ 「其不可一也。¶ 武王伐紂封其後於宋者,¶ 度能得紂之頭也。¶ 今陛下能得項籍之頭乎?」¶ 曰:¶ 「未能也。」¶ 「其不可二也。¶ 武王入殷,¶ 表商容之閭,¶ 釋箕子之拘,¶ 封比干之墓。¶ 今陛下能封聖人之墓,¶ 表賢者之閭,¶ 式智者之門乎?」¶ 曰:¶ 「未能也。」¶ 「其不可三也。¶ 發鉅橋之粟,¶ 散鹿臺之錢,¶ 以賜貧窮。¶ 今陛下能散府庫以賜貧窮乎?」¶ 曰:¶ 「未能也。」¶ 「其不可四矣。¶ 殷事已畢,¶ 偃革為軒,¶ 倒置干戈,¶ 覆以虎皮,¶ 以示天下不復用兵。¶ 今陛下能偃武行文,¶ 不復用兵乎?」¶ 曰:¶ 「未能也。」¶ 「其不可五矣。¶ 休馬華山之陽,¶ 示以無所為。¶ 今陛下能休馬無所用乎?」¶ 曰:¶ 「未能也。」¶ 「其不可六矣。¶ 放牛桃林之陰,¶ 以示不復輸積。¶ 今陛下能放牛不復輸積乎?」¶ 曰:¶ 「未能也。」¶ 「其不可七矣。¶ 且天下游士離其親戚,¶ 棄墳墓,¶ 去故舊,¶ 從陛下游者,¶ 徒欲日夜望咫尺之地。¶ 今復六國,¶ 立韓、¶ 魏、燕、¶ 趙、齊、¶ 楚之後,¶ 天下游士各歸事其主,¶ 從其親戚,¶ 反其故舊墳墓,¶ 陛下與誰取天下乎?¶ 其不可八矣。¶ 且夫楚唯無彊,¶ 六國立者復橈而從之,¶ 陛下焉得而臣之?¶ 誠用客之謀,¶ 陛下事去矣。」¶ 漢王輟食吐哺,¶ 罵曰:¶ 「豎儒,¶ 幾敗而公事!」¶ 令趣銷印。 ¶ 漢四年,¶ 韓信破齊而欲自立為齊王,¶ 漢王怒。¶ 張良說漢王,¶ 漢王使良授齊王信印,¶ 語在《淮陰》事中。 ¶ 其秋,¶ 漢王追楚至陽夏南,¶ 戰不利而壁固陵,¶ 諸侯期不至。¶ 良說漢王,¶ 漢王用其計,¶ 諸侯皆至。¶ 語在《項籍》事中。 ¶ 漢六年正月,¶ 封功臣。¶ 良未嘗有戰鬭功,¶ 高帝曰:¶ 「運籌策帷帳中,¶ 決勝千里外,¶ 子房功也。¶ 自擇齊三萬戶。」¶ 良曰:¶ 「始臣起下邳,¶ 與上會留,¶ 此天以臣授陛下。¶ 陛下用臣計,¶ 幸而時中,¶ 臣願封留足矣,¶ 不敢當三萬戶。」¶ 乃封張良為留侯,¶ 與蕭何等俱封。 ¶ 上已封大功臣二十餘人,¶ 其餘日夜爭功不決,¶ 未得行封。¶ 上在雒陽南宮,¶ 從復道望見諸將往往相與坐沙中語。¶ 上曰:¶ 「此何語?」¶ 留侯曰:¶ 「陛下不知乎?¶ 此謀反耳。」¶ 上曰:¶ 「天下屬安定,¶ 何故反乎?」¶ 留侯曰:¶ 「陛下起布衣,¶ 以此屬取天下,¶ 今陛下為天子,¶ 而所封皆蕭、¶ 曹故人所親愛,¶ 而所誅者皆生平所仇怨。¶ 今軍吏計功,¶ 以天下不足徧封,¶ 此屬畏陛下不能盡封,¶ 恐又見疑平生過失及誅,¶ 故即相聚謀反耳。」¶ 上乃憂曰:¶ 「為之柰何?」¶ 留侯曰:¶ 「上平生所憎,¶ 群臣所共知,¶ 誰最甚者?」¶ 上曰:¶ 「雍齒與我故,¶ 數嘗窘辱我。¶ 我欲殺之,¶ 為其功多,¶ 故不忍。」¶ 留侯曰:¶ 「今急先封雍齒以示群臣,¶ 群臣見雍齒封,¶ 則人人自堅矣。」¶ 於是上乃置酒,¶ 封雍齒為什方侯,¶ 而急趣丞相、¶ 御史定功行封。¶ 群臣罷酒,¶ 皆喜曰:¶ 「雍齒尚為侯,¶ 我屬無患矣。」 ¶ 劉敬說高帝曰:¶ 「都關中。」¶ 上疑之。¶ 左右大臣皆山東人,¶ 多勸上都雒陽:¶ 「雒陽東有成皋,¶ 西有殽黽,¶ 倍河,¶ 向伊雒,¶ 其固亦足恃。」¶ 留侯曰:¶ 「雒陽雖有此固,¶ 其中小,¶ 不過數百里,¶ 田地薄,¶ 四面受敵,¶ 此非用武之國也。¶ 夫關中左殽函,¶ 右隴蜀,¶ 沃野千里,¶ 南有巴蜀之饒,¶ 北有胡苑之利,¶ 阻三面而守,¶ 獨以一面東制諸侯。¶ 諸侯安定,¶ 河渭漕輓天下,¶ 西給京師;¶ 諸侯有變,¶ 順流而下,¶ 足以委輸。¶ 此所謂金城千里,¶ 天府之國也,¶ 劉敬說是也。」¶ 於是高帝即日駕,¶ 西都關中。 ¶ 留侯從入關。¶ 留侯性多病,¶ 即道引不食穀,¶ 杜門不出歲餘。 ¶ 上欲廢太子,¶ 立戚夫人子趙王如意。¶ 大臣多諫爭,¶ 未能得堅決者也。¶ 呂后恐,¶ 不知所為。¶ 人或謂呂后曰:¶ 「留侯善畫計筴,¶ 上信用之。」¶ 呂后乃使建成侯呂澤劫留侯,¶ 曰:¶ 「君常為上謀臣,¶ 今上欲易太子,¶ 君安得高枕而臥乎?」¶ 留侯曰:¶ 「始上數在困急之中,¶ 幸用臣筴。¶ 今天下安定,¶ 以愛欲易太子,¶ 骨肉之閒,¶ 雖臣等百餘人何益。」¶ 呂澤彊要曰:¶ 「為我畫計。」¶ 留侯曰:¶ 「此難以口舌爭也。¶ 顧上有不能致者,¶ 天下有四人。¶ 四人者年老矣,¶ 皆以為上慢侮人,¶ 故逃匿山中,¶ 義不為漢臣。¶ 然上高此四人。¶ 今公誠能無愛金玉璧帛,¶ 令太子為書,¶ 卑辭安車,¶ 因使辯士固請,¶ 宜來。¶ 來,以為客,¶ 時時從入朝,¶ 令上見之,¶ 則必異而問之。¶ 問之,¶ 上知此四人賢,¶ 則一助也。」¶ 於是呂后令呂澤使人秦太子書,¶ 卑辭厚禮,¶ 迎此四人。¶ 四人至,¶ 客建成侯所。 ¶ 漢十一年,¶ 黥布反,¶ 上病,¶ 欲使太子將,¶ 往擊之。¶ 四人相謂曰:¶ 「凡來者,¶ 將以存太子。¶ 太子將兵,¶ 事危矣。」¶ 乃說建成侯曰:¶ 「太子將兵,¶ 有功則位不益太子;¶ 無功還,¶ 則從此受禍矣。¶ 且太子所與俱諸將,¶ 皆嘗與上定天下梟將也,¶ 今使太子將之,¶ 此無異使羊將狼也,¶ 皆不肯為盡力,¶ 其無功必矣。¶ 臣聞¶ 『母愛者子抱』,¶ 今戚夫人日夜侍御,¶ 趙王如意常抱居前,¶ 上曰¶ 『終不使不肖子居愛子之上』,¶ 明乎其代太子位必矣。¶ 君何不急請呂后承閒為上泣言:¶ 『黥布,¶ 天下猛將也,¶ 善用兵,¶ 今諸將皆陛下故等夷,¶ 乃令太子將此屬,¶ 無異使羊將狼,¶ 莫肯為用,¶ 且使布聞之,¶ 則鼓行而西耳。¶ 上雖病,¶ 彊載輜車,¶ 臥而護之,¶ 諸將不敢不盡力。¶ 上雖苦,¶ 為妻子自彊。』」¶ 於是呂澤立夜見呂后,¶ 呂后承閒為上泣涕而言,¶ 如四人意。¶ 上曰:¶ 「吾惟豎子固不足遣,¶ 而公自行耳。」¶ 於是上自將兵而東,¶ 群臣居守,¶ 皆送至灞上。¶ 留侯病,¶ 自彊起,¶ 至曲郵,¶ 見上曰:¶ 「臣宜從,¶ 病甚。¶ 楚人剽疾,¶ 願上無與楚人爭鋒。」¶ 因說上曰:¶ 「令太子為將軍,¶ 監關中兵。」¶ 上曰:¶ 「子房雖病,¶ 彊臥而傅太子。」¶ 是時叔孫通為太傅,¶ 留侯行少傅事。 ¶ 漢十二年,¶ 上從擊破布軍歸,¶ 疾益甚,¶ 愈欲易太子。¶ 留侯諫,¶ 不聽,¶ 因疾不視事。¶ 叔孫太傅稱說引古今,¶ 以死爭太子。¶ 上詳許之,¶ 猶欲易之。¶ 及燕,¶ 置酒,¶ 太子侍。¶ 四人從太子,¶ 年皆八十有餘,¶ 鬚眉晧白,¶ 衣冠甚偉。¶ 上怪之,¶ 問曰:¶ 「彼何為者?」¶ 四人前對,¶ 各言名姓,¶ 曰東園公,¶ 角里先生,¶ 綺里季,¶ 夏黃公。¶ 上乃大驚,¶ 曰:¶ 「吾求公數歲,¶ 公辟逃我,¶ 今公何自從吾兒游乎?」¶ 四人皆曰:¶ 「陛下輕士善罵,¶ 臣等義不受辱,¶ 故恐而亡匿。¶ 竊聞太子為人仁孝,¶ 恭敬愛士,¶ 天下莫不延頸欲為太子死者,¶ 故臣等來耳。」¶ 上曰:¶ 「煩公幸卒調護太子。」 ¶ 四人為壽已畢,¶ 趨去。¶ 上目送之,¶ 召戚夫人指示四人者曰:¶ 「我欲易之,¶ 彼四人輔之,¶ 羽翼已成,¶ 難動矣。¶ 呂后真而主矣。」¶ 戚夫人泣,¶ 上曰:¶ 「為我楚舞,¶ 吾為若楚歌。」¶ 歌曰:¶ 「鴻鵠高飛,¶ 一舉千里。¶ 羽翮已就,¶ 橫絕四海。¶ 橫絕四海,¶ 當可柰何!¶ 雖有矰繳,¶ 尚安所施!」¶ 歌數闋,¶ 戚夫人噓唏流涕,¶ 上起去,¶ 罷酒。¶ 竟不易太子者,¶ 留侯本招此四人之力也。 ¶ 留侯從上擊代,¶ 出奇計馬邑下,¶ 及立蕭何相國,¶ 所與上從容言天下事甚眾,¶ 非天下所以存亡,¶ 故不著。¶ 留侯乃稱曰:¶ 「家世相韓,¶ 及韓滅,¶ 不愛萬金之資,¶ 為韓報讎彊秦,¶ 天下振動。¶ 今以三寸舌為帝者師,¶ 封萬戶,¶ 位列侯,¶ 此布衣之極,¶ 於良足矣。¶ 願棄人閒事,¶ 欲從赤松子游耳。」¶ 乃學辟穀,¶ 道引輕身。¶ 會高帝崩,¶ 呂后德留侯,¶ 乃彊食之,¶ 曰:¶ 「人生一世閒,¶ 如白駒過隙,¶ 何至自苦如此乎!」¶ 留不侯不得已,¶ 彊聽而食。 ¶ 後八年卒,¶ 謚為文成侯。¶ 子不疑代侯。 ¶ 子房始所見下邳圯上老父與《太公書》者,¶ 後十三年從高帝過濟北,¶ 果見穀城山下黃石,¶ 取而葆祠之。¶ 留侯死,¶ 并葬黃石。¶ 每上冢伏臘,¶ 祠黃石。 ¶ 留侯不疑,¶ 孝文帝五年坐不敬,¶ 國除。 ¶ 太史公曰:¶ 學者多言無鬼神,¶ 然言有物。¶ 至如留侯所見老父予書,¶ 亦可怪矣。¶ 高祖離困者數矣,¶ 而留侯常有功力焉,¶ 豈可謂非天乎?¶ 上曰:¶ 「夫運籌筴帷帳之中,¶ 決勝千里外,¶ 吾不如子房。」¶ 余以為其人計魁梧奇侯,¶ 至見其圖,¶ 狀貌如婦人好女。¶ 蓋孔子曰:¶ 「以貌取人,¶ 失之子羽。」¶ 留侯亦云。 ¶ 4.26《陳丞相世家第二十六》 ¶ 陳丞相平者,¶ 陽武戶牖鄉人也。¶ 少時家貧,¶ 好讀書,¶ 有田三十畝,¶ 獨與兄伯居。¶ 伯常耕田,¶ 縱平使游學。¶ 平為人長大美色。¶ 人或謂陳平曰:¶ 「貧何食而肥若是?」¶ 其嫂嫉平之不視家生產,¶ 曰:¶ 「亦食穅覈耳。¶ 有叔如此,¶ 不如無有。」¶ 伯聞之,¶ 逐其婦而棄之。 ¶ 及平長,¶ 可娶妻,¶ 富人莫肯與者,¶ 貧者平亦恥之。¶ 久之,¶ 戶牖富人有張負,¶ 張負女孫五嫁而夫輒死,¶ 人莫敢娶。¶ 平欲得之。¶ 邑中有喪,¶ 平貧,¶ 侍喪,¶ 以先往後罷為助。¶ 張負既見之喪所,¶ 獨視偉平,¶ 平亦以故後去。¶ 負隨平至其家,¶ 家乃負郭窮巷,¶ 以獘席為門,¶ 然門外多有長者車轍。¶ 張負歸,¶ 謂其子仲曰:¶ 「吾欲以女孫予陳平。」¶ 張仲曰:¶ 「平貧不事事,¶ 一縣中盡笑其所為,¶ 獨奈何予女乎?」¶ 負曰:¶ 「人固有好美如陳平而長貧賤者乎?」¶ 卒與女。¶ 為平貧,¶ 乃假貸幣以聘,¶ 予酒肉之資以內婦。¶ 負誡其孫曰:¶ 「毋以貧故,¶ 事人不謹。¶ 事兄伯如事父,¶ 事嫂如母。」¶ 平既娶張氏女,¶ 齎用益饒,¶ 游道日廣。 ¶ 里中社,¶ 平為宰,¶ 分肉食甚均。¶ 父老曰:¶ 「善,¶ 陳孺子之為宰!」¶ 平曰:¶ 「嗟乎,¶ 使平得宰天下,¶ 亦如是肉矣!」 ¶ 陳涉起而王陳,¶ 使周市略定魏地,¶ 立魏咎為魏王,¶ 與秦軍相攻於臨濟。¶ 陳平固已前謝其兄伯,¶ 從少年往事魏王咎於臨濟。¶ 魏王以為太僕。¶ 說魏王不聽,¶ 人或讒之,¶ 陳平亡去。 ¶ 久之,¶ 項羽略地至河上,¶ 陳平往歸之,¶ 從入破秦,¶ 賜平爵卿。¶ 項羽之東王彭城也,¶ 漢王還定三秦而東,¶ 殷王反楚。¶ 項羽乃以平為信武君,¶ 將魏王咎客在楚者以往,¶ 擊降殷王而還。¶ 項王使項悍拜平為都尉,¶ 賜金二十溢。¶ 居無何,¶ 漢王攻下殷。¶ 項王怒,¶ 將誅定殷者將吏。¶ 陳平懼誅,¶ 乃封其金與印,¶ 使使歸項王,¶ 而平身閒行杖劍亡。¶ 渡河,¶ 船人見其美丈夫獨行,¶ 疑其亡將,¶ 要中當有金玉寶器,¶ 目之,¶ 欲殺平。¶ 平恐,¶ 乃解衣躶而佐刺船。¶ 船人知其無有,¶ 乃止。 ¶ 平遂至修武降漢,¶ 因魏無知求見漢王,¶ 漢王召入。¶ 是時萬石君奮為漢王中涓,¶ 受平謁,¶ 入見平。¶ 平等七人俱進,¶ 賜食。¶ 王曰:¶ 「罷,¶ 就舍矣。」¶ 平曰:¶ 「臣為事來,¶ 所言不可以過今日。」¶ 於是漢王與語而說之,¶ 問曰:¶ 「子之居楚何官?」¶ 曰:¶ 「為都尉。」¶ 是日乃拜平為都尉,¶ 使為參乘,¶ 典護軍。¶ 諸將盡讙,¶ 曰:¶ 「大王一日得楚之亡卒,¶ 未知其高下,¶ 而即與同載,¶ 反使監護軍長者!」¶ 漢王聞之,¶ 愈益幸平。¶ 遂與東伐項王。¶ 至彭城,¶ 為楚所敗。¶ 引而還,¶ 收散兵至滎陽,¶ 以平為惡將,¶ 屬於韓王信,¶ 軍廣武。 ¶ 絳侯、¶ 灌嬰等咸讒陳平曰:¶ 「平雖美丈夫,¶ 如冠玉耳,¶ 其中未必有也。¶ 臣聞平居家時,¶ 盜其嫂;¶ 事魏不容,¶ 亡歸楚;¶ 歸楚不中,¶ 又亡歸漢。¶ 今日大王尊官之,¶ 令護軍。¶ 臣聞平受諸將金,¶ 金多者得善處,¶ 金少者得惡處。¶ 平,反覆亂臣也,¶ 願王察之。」¶ 漢王疑之,¶ 召讓魏無知。¶ 無知曰:¶ 「臣所言者,¶ 能也;¶ 陛下所問者,¶ 行也。¶ 今有尾生、¶ 孝己之行而無益處於勝負之數,¶ 陛下何暇用之乎?¶ 楚漢相距,¶ 臣進奇謀之士,¶ 顧其計誠足以利國家不耳。¶ 且盜嫂受金又何足疑乎?」¶ 漢王召讓平曰:¶ 「先生事魏不中,¶ 遂事楚而去,¶ 今又從吾游,¶ 信者固多心乎?」¶ 平曰:¶ 「臣事魏王,¶ 魏王不能用臣說,¶ 故去事項王。¶ 項王不能信人,¶ 其所任愛,¶ 非諸項即妻之昆弟,¶ 雖有奇士不能用,¶ 平乃去楚。¶ 聞漢王之能用人,¶ 故歸大王。¶ 臣躶身來,¶ 不受金無以為資。¶ 誠臣計畫有可采者,¶ 願大王用之;¶ 使無可用者,¶ 金具在,¶ 請封輸官,¶ 得請骸骨。」¶ 漢王乃謝,¶ 厚賜,¶ 拜為護軍中尉,¶ 盡護諸將。¶ 諸將乃不敢復言。 ¶ 其後,¶ 楚急攻,¶ 絕漢甬道,¶ 圍漢王於滎陽城。¶ 久之,¶ 漢王患之,¶ 請割滎陽以西以和。¶ 項王不聽。¶ 漢王謂陳平曰:¶ 「天下紛紛,¶ 何時定乎?」¶ 陳平曰:¶ 「項王為人,¶ 恭敬愛人,¶ 士之廉節好禮者多歸之。¶ 至於行功爵邑,¶ 重之,¶ 士亦以此不附。¶ 今大王慢而少禮,¶ 士廉節者不來;¶ 然大王能饒人以爵邑,¶ 士之頑鈍嗜利無恥者亦多歸漢。¶ 誠各去其兩短,¶ 襲其兩長,¶ 天下指麾則定矣。¶ 然大王恣侮人,¶ 不能得廉節之士。¶ 顧楚有可亂者,¶ 彼項王骨鯁之臣惡父、¶ 鍾離眛、¶ 龍且、¶ 周殷之屬,¶ 不過數人耳。¶ 大王誠能出捐數萬斤金,¶ 行反閒,¶ 閒其君臣,¶ 以疑其心,¶ 項王為人意忌信讒,¶ 必內相誅。¶ 漢因舉兵而攻之,¶ 破楚必矣。」¶ 漢王以為然,¶ 乃出黃金四萬斤,¶ 與陳平,¶ 恣所為,¶ 不問其出入。 ¶ 陳平既多以金縱反閒於楚軍,¶ 宣言諸將鍾離眛等為項王將,¶ 功多矣,¶ 然而終不得裂地而王,¶ 欲與漢為一,¶ 以滅項氏而分王其地。¶ 項羽果意不信鍾離眛等。¶ 項王既疑之,¶ 使使至漢。¶ 漢王為太牢具,¶ 舉進。¶ 見楚使,¶ 即詳驚曰:¶ 「吾以為亞父使,¶ 乃項王使!」¶ 復持去,¶ 更以惡草具進楚使。¶ 楚使歸,¶ 具以報項王。¶ 項王果大疑亞父。¶ 亞父欲急攻下滎陽城,¶ 項王不信,¶ 不肯聽。¶ 亞父聞項王疑之,¶ 乃怒曰:¶ 「天下事大定矣,¶ 君王自為之!¶ 願請骸骨歸!」¶ 歸未至彭城,¶ 疽發背而死。¶ 陳平乃夜出女子二千人滎陽城東門,¶ 楚因擊之,¶ 陳平乃與漢王從城西門夜出去。¶ 遂入關,¶ 收散兵復東。 ¶ 其明年,¶ 淮陰侯破齊,¶ 自立為齊王,¶ 使使言之漢王。¶ 漢王大怒而罵,¶ 陳平躡漢王。¶ 漢王亦悟,¶ 乃厚遇齊使,¶ 使張子房卒立信為齊王。¶ 封平以戶牖鄉。¶ 用其奇計策,¶ 卒滅楚。¶ 常以護軍中尉從定燕王臧荼。 ¶ 漢六年,¶ 人有上書告楚王韓信反。¶ 高帝問諸將,¶ 諸將曰:¶ 「亟發兵阬豎子耳。」¶ 高帝默然。¶ 問陳平,¶ 平固辭謝,¶ 曰:¶ 「諸將云何?」¶ 上具告之。¶ 陳平曰:¶ 「人之上書言信反,¶ 有知之者乎?」¶ 曰:¶ 「未有。」¶ 曰:¶ 「信知之乎?」¶ 曰:¶ 「不知。」¶ 陳平曰:¶ 「陛下精兵孰與楚?」¶ 上曰:¶ 「不能過。」¶ 平曰:¶ 「陛下將用兵有能過韓信者乎?」¶ 上曰:¶ 「莫及也。」¶ 平曰:¶ 「今兵不如楚精,¶ 而將不能及,¶ 而舉兵攻之,¶ 是趣之戰也,¶ 竊為陛下危之。」¶ 上曰:¶ 「為之柰何?」¶ 平曰:¶ 「古者天子巡狩,¶ 會諸侯。¶ 南方有雲夢,¶ 陛下弟出偽游雲夢,¶ 會諸侯於陳。¶ 陳,楚之西界,¶ 信聞天子以好出游,¶ 其勢必無事而郊迎謁。¶ 謁,而陛下因禽之,¶ 此特一力士之事耳。」¶ 高帝以為然,¶ 乃發使告諸侯會陳,¶ 「吾將南游雲夢」。¶ 上因隨以行。¶ 行未至陳,¶ 楚王信果郊迎道中。¶ 高帝豫具武士,¶ 見信至,¶ 即執縛之,¶ 載後車。¶ 信呼曰:¶ 「天下已定,¶ 我固當烹!」¶ 高帝顧謂信曰:¶ 「若毋聲!¶ 而反,¶ 明矣!」¶ 武士反接之。¶ 遂會諸侯于陳,¶ 盡定楚地。¶ 還至雒陽,¶ 赦信以為淮陰侯,¶ 而與功臣剖符定封。 ¶ 於是與平剖符,¶ 世世勿絕,¶ 為戶牖侯。¶ 平辭曰:¶ 「此非臣之功也。」¶ 上曰:¶ 「吾用先生謀計,¶ 戰勝剋敵,¶ 非功而何?」¶ 平曰:¶ 「非魏無知臣安得進?」¶ 上曰:¶ 「若子可謂不背本矣。」¶ 乃復賞魏無知。¶ 其明年,¶ 以護軍中尉從攻反者韓王信於代。¶ 卒至平城,¶ 為匈奴所圍,¶ 七日不得食。¶ 高帝用陳平奇計,¶ 使單于閼氏,¶ 圍以得開。¶ 高帝既出,¶ 其計祕,¶ 世莫得聞。 ¶ 高帝南過曲逆,¶ 上其城,¶ 望見其屋室甚大,¶ 曰:¶ 「壯哉縣!¶ 吾行天下,¶ 獨見洛陽與是耳。」¶ 顧問御史曰:¶ 「曲逆戶口幾何?」¶ 對曰:¶ 「始秦時三萬餘戶,¶ 閒者兵數起,¶ 多亡匿,¶ 今見五千戶。」¶ 於是乃詔御史,¶ 更以陳平為曲逆侯,¶ 盡食之,¶ 除前所食戶牖。 ¶ 其後常以護軍中尉從攻陳豨及黥布。¶ 凡六出奇計,¶ 輒益邑,¶ 凡六益封。¶ 奇計或頗祕,¶ 世莫能聞也。 ¶ 高帝從破布軍還,¶ 病創,¶ 徐行至長安。¶ 燕王盧綰反,¶ 上使樊噲以相國將兵攻之。¶ 既行,¶ 人有短惡噲者。¶ 高帝怒曰:¶ 「噲見吾病,¶ 乃冀我死也。」¶ 用陳平謀而召絳侯周勃受詔床下,¶ 曰:¶ 「陳平亟馳傳載勃代噲將,¶ 平至軍中即斬噲頭!」¶ 二人既受詔,¶ 馳傳未至軍,¶ 行計之曰:¶ 「樊噲,¶ 帝之故人也,¶ 功多,¶ 且又乃呂后弟呂嬃之夫,¶ 有親且貴,¶ 帝以忿怒故,¶ 欲斬之,¶ 則恐後悔。¶ 寧囚而致上,¶ 上自誅之。」¶ 未至軍,¶ 為壇,¶ 以節召樊噲。¶ 噲受詔,¶ 即反接載檻車,¶ 傳詣長安,¶ 而令絳侯勃代將,¶ 將兵定燕反縣。 ¶ 平行聞高帝崩,¶ 平恐呂太后及呂嬃讒怒,¶ 乃馳傳先去。¶ 逢使者詔平與灌嬰屯於滎陽。¶ 平受詔,¶ 立復馳至宮,¶ 哭甚哀,¶ 因奏事喪前。¶ 呂太后哀之,¶ 曰:¶ 「君勞,¶ 出休矣。」¶ 平畏讒之就,¶ 因固請得宿衛中。¶ 太后乃以為郎中令,¶ 曰:¶ 「傅教孝惠。」¶ 是後呂嬃讒乃不得行。¶ 樊噲至,¶ 則赦復爵邑。 ¶ 孝惠帝六年,¶ 相國曹參卒,¶ 以安國侯王陵為右丞相,¶ 陳平為左丞相。 ¶ 王陵者,¶ 故沛人,¶ 始為縣豪,¶ 高祖微時,¶ 兄事陵。¶ 陵少文,¶ 任氣,¶ 好直言。¶ 及高祖起沛,¶ 入至咸陽,¶ 陵亦自聚黨數千人,¶ 居南陽,¶ 不肯從沛公。¶ 及漢王之還攻項籍,¶ 陵乃以兵屬漢。¶ 項羽取陵母置軍中,¶ 陵使至,¶ 則東鄉坐陵母,¶ 欲以招陵。¶ 陵母既私送使者,¶ 泣曰:¶ 「為老妾語陵,¶ 謹事漢王。¶ 漢王,¶ 長者也,¶ 無以老妾故,¶ 持二心。¶ 妾以死送使者。」¶ 遂伏劍而死。¶ 項王怒,¶ 烹陵母。¶ 陵卒從漢王定天下。¶ 以善雍齒,¶ 雍齒,¶ 高帝之仇,¶ 而陵本無意從高帝,¶ 以故晚封,¶ 為安國侯。 ¶ 安國侯既為右丞相,¶ 二歲,¶ 孝惠帝崩。¶ 高后欲立諸呂為王,¶ 問王陵,¶ 王陵曰:¶ 「不可。」¶ 問陳平,¶ 陳平曰:¶ 「可。」¶ 呂太后怒,¶ 乃詳遷陵為帝太傅,¶ 實不用陵。¶ 陵怒,¶ 謝疾免,¶ 杜門竟不朝請,¶ 七年而卒。 ¶ 陵之免丞相,¶ 呂太后乃徙平為右丞相,¶ 以辟陽侯審食其為左丞相。¶ 左丞相不治,¶ 常給事於中。 ¶ 食其亦沛人。¶ 漢王之敗彭城西,¶ 楚取太上皇、¶ 呂后為質,¶ 食其以舍人侍呂后。¶ 其後從破項籍為侯,¶ 幸於呂太后。¶ 及為相,¶ 居中,¶ 百官皆因決事。 ¶ 呂嬃常以前陳平為高帝謀執樊噲,¶ 數讒曰:¶ 「陳平為相非治事,¶ 日飲醇酒,¶ 戲婦女。」¶ 陳平聞,¶ 日益甚。¶ 呂太后聞之,¶ 私獨喜。¶ 面質呂嬃於陳平曰:¶ 「鄙語曰¶ 『兒婦人口不可用』,¶ 顧君與我何如耳。¶ 無畏呂嬃之讒也。」 ¶ 呂太后立諸呂為王,¶ 陳平偽聽之。¶ 及呂太后崩,¶ 平與太尉勃合謀,¶ 卒誅諸呂,¶ 立孝文皇帝,¶ 陳平本謀也。¶ 審食其免相。 ¶ 孝文帝立,¶ 以為太尉勃親以兵誅呂氏,¶ 功多;¶ 陳平欲讓勃尊位,¶ 乃謝病。¶ 孝文帝初立,¶ 怪平病,¶ 問之。¶ 平曰:¶ 「高祖時,¶ 勃功不如臣平。¶ 及誅諸呂,¶ 臣功亦不如勃。¶ 願以右丞相讓勃。」¶ 於是孝文帝乃以絳侯勃為右丞相,¶ 位次第一;¶ 平徙為左丞相,¶ 位次第二。¶ 賜平金千斤,¶ 益封三千戶。 ¶ 居頃之,¶ 孝文皇帝既益明習國家事,¶ 朝而問右丞相勃曰:¶ 「天下一歲決獄幾何?」¶ 勃謝曰:¶ 「不知。」¶ 問:¶ 「天下一歲錢穀出入幾何?」¶ 勃又謝不知,¶ 汗出沾背,¶ 愧不能對。¶ 於是上亦問左丞相平。¶ 平曰:¶ 「有主者。」¶ 上曰:¶ 「主者謂誰?」¶ 平曰:¶ 「陛下即問決獄,¶ 責廷尉;¶ 問錢穀,¶ 責治粟內史。」¶ 上曰:¶ 「苟各有主者,¶ 而君所主者何事也?」¶ 平謝曰:¶ 「主臣!¶ 陛下不知其駑下,¶ 使待罪宰相。¶ 宰相者,¶ 上佐天子理陰陽,¶ 順四時,¶ 下育萬物之宜,¶ 外鎮撫四夷諸侯,¶ 內親附百姓,¶ 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職焉。」¶ 孝文帝乃稱善。¶ 右丞相大慚,¶ 出而讓陳平曰:¶ 「君獨不素教我對!」¶ 陳平笑曰:¶ 「君居甚位,¶ 不知其任邪?¶ 且陛下即問長安中盜賊數,¶ 君欲彊對邪?」¶ 於是絳侯自知其能不如平遠矣。¶ 居頃之,¶ 絳侯謝病請免相,¶ 陳平專為一丞相。 ¶ 孝文帝二年,¶ 丞相陳平卒,¶ 謚為獻侯。¶ 子共侯買代侯。¶ 二年卒,¶ 子簡侯恢代侯。¶ 二十三年卒,¶ 子何代侯。¶ 二十三年,¶ 何坐略人妻,¶ 棄市,¶ 國除。 ¶ 始陳平曰:¶ 「我多陰謀,¶ 是道家之所禁。¶ 吾世即廢,¶ 亦已矣,¶ 終不能復起,¶ 以吾多陰禍也。」¶ 然其後曾孫陳掌以衛氏親貴戚,¶ 願得續封陳氏,¶ 然終不得。 ¶ 太史公曰:¶ 陳丞相平少時,¶ 本好黃帝、¶ 老子之術。¶ 方其割肉俎上之時,¶ 其意固已遠矣。¶ 傾側擾攘楚魏之閒,¶ 卒歸高帝。¶ 常出奇計,¶ 救紛糾之難,¶ 振國家之患。¶ 及呂后時,¶ 事多故矣,¶ 然平竟自脫,¶ 定宗廟,¶ 以榮名終,¶ 稱賢相,¶ 豈不善始善終哉!¶ 非知謀孰能當此者乎? ¶ 4.27《絳侯周勃世家第二十七》 ¶ 絳侯周勃者,¶ 沛人也。¶ 其先卷人,¶ 徙沛。¶ 勃以織薄曲為生,¶ 常為人吹簫給喪事,¶ 材官引彊。 ¶ 高祖之為沛公初起,¶ 勃以中涓從攻胡陵,¶ 下方與。¶ 方與反,¶ 與戰,¶ 卻適。¶ 攻豐。¶ 擊秦軍碭東。¶ 還軍留及蕭。¶ 復攻碭,¶ 破之。¶ 下下邑,¶ 先登。¶ 賜爵五大夫。¶ 攻蒙、¶ 虞,取之。¶ 擊章邯車騎,¶ 殿。定魏地。¶ 攻爰戚、¶ 東緡,¶ 以往至栗,¶ 取之。¶ 攻齧桑,¶ 先登。¶ 擊秦軍阿下,¶ 破之。¶ 追至濮陽,¶ 下甄城。¶ 攻都關、¶ 定陶,¶ 襲取宛朐,¶ 得單父令。¶ 夜襲取臨濟,¶ 攻張,¶ 以前至卷,¶ 破之。¶ 擊李由軍雍丘下。¶ 攻開封,¶ 先至城下為多。¶ 後章邯破殺項梁,¶ 沛公與項羽引兵東如碭。¶ 自初起沛還至碭,¶ 一歲二月。¶ 楚懷王封沛公號武安侯,¶ 為碭郡長。¶ 沛公拜勃為虎賁令,¶ 以令從沛公定魏地。¶ 攻東郡尉於城武,¶ 破之。¶ 擊王離軍,¶ 破之。¶ 攻長社,¶ 先登。¶ 攻潁陽、¶ 緱氏,¶ 絕河津。¶ 擊趙賁軍尸北。¶ 南攻南陽守齮,¶ 破武關、¶ 嶢關。¶ 破秦軍於藍田,¶ 至咸陽,¶ 滅秦。 ¶ 項羽至,¶ 以沛公為漢王。¶ 漢王賜勃爵為威武侯。¶ 從入漢中,¶ 拜為將軍。¶ 還定三秦,¶ 至秦,¶ 賜食邑懷德。¶ 攻槐里、¶ 好畤,¶ 最。擊趙賁、¶ 內史保於咸陽,¶ 最。北攻漆。¶ 擊章平、¶ 姚卬軍。¶ 西定汧。¶ 還下郿、¶ 頻陽。¶ 圍章邯廢丘。¶ 破西丞。¶ 擊盜巴軍,¶ 破之。¶ 攻上邽。¶ 東守嶢關。¶ 轉擊項籍。¶ 攻曲逆,¶ 最。還守敖倉,¶ 追項籍。¶ 籍已死,¶ 因東定楚地泗水、¶ 東海郡,¶ 凡得二十二縣。¶ 還守雒陽、¶ 櫟陽,¶ 賜與潁陰侯共食鍾離。¶ 以將軍從高帝擊反者燕王臧荼,¶ 破之易下。¶ 所將卒當馳道為多。¶ 賜爵列侯,¶ 剖符世世勿絕。¶ 食絳八千一百八十戶,¶ 號絳侯。 ¶ 以將軍從高帝擊反韓王信於代,¶ 降下霍人。¶ 以前至武泉,¶ 擊胡騎,¶ 破之武泉北。¶ 轉攻韓信軍銅鞮,¶ 破之。¶ 還,降太原六城。¶ 擊韓信胡騎晉陽下,¶ 破之,¶ 下晉陽。¶ 後擊韓信軍於硰石,¶ 破之,¶ 追北八十里。¶ 還攻樓煩三城,¶ 因擊胡騎平城下,¶ 所將卒當馳道為多。¶ 勃遷為太尉。 ¶ 擊陳豨,¶ 屠馬邑。¶ 所將卒斬豨將軍乘馬絺。¶ 擊韓信、¶ 陳豨、¶ 趙利軍於樓煩,¶ 破之。¶ 得豨將宋最、¶ 鴈門守圂。¶ 因轉攻得雲中守遬、¶ 丞相箕肆、¶ 將勳。¶ 定鴈門郡十七縣,¶ 雲中郡十二縣。¶ 因復擊豨靈丘,¶ 破之,¶ 斬豨,¶ 得豨丞相程縱、¶ 將軍陳武、¶ 都尉高肆。¶ 定代郡九縣。 ¶ 燕王盧綰反,¶ 勃以相國代樊噲將,¶ 擊下薊,¶ 得綰大將抵、¶ 丞相偃、¶ 守陘、¶ 太尉弱、¶ 御史大夫施,¶ 屠渾都。¶ 破綰軍上蘭,¶ 復擊破綰軍沮陽。¶ 追至長城,¶ 定上谷十二縣,¶ 右北平十六縣,¶ 遼西、¶ 遼東二十九縣,¶ 漁陽二十二縣。¶ 最從高帝得相國一人,¶ 丞相二人,¶ 將軍、¶ 二千石各三人;¶ 別破軍二,¶ 下城三,¶ 定郡五,¶ 縣七十九,¶ 得丞相、¶ 大將各一人。 ¶ 勃為人木彊敦厚,¶ 高帝以為可屬大事。¶ 勃不好文學,¶ 每召諸生說士,¶ 東鄉坐而責之:¶ 「趣為我語。」¶ 其椎少文如此。 ¶ 勃既定燕而歸,¶ 高祖已崩矣,¶ 以列侯事孝惠帝。¶ 孝惠帝六年,¶ 置太尉官,¶ 以勃為太尉。¶ 十歲,¶ 高后崩。¶ 呂祿以趙王為漢上將軍,¶ 呂產以呂王為漢相國,¶ 秉漢權,¶ 欲危劉氏。¶ 勃為太尉,¶ 不得入軍門。¶ 陳平為丞相,¶ 不得任事。¶ 於是勃與平謀,¶ 卒誅諸呂而立孝文皇帝。¶ 其語在《呂后》、¶ 《孝文》事中。 ¶ 文帝既立,¶ 以勃為右丞相,¶ 賜金五千斤,¶ 食邑萬戶。¶ 居月餘,¶ 人或說勃曰:¶ 「君既誅諸呂,¶ 立代王,¶ 威震天下,¶ 而君受厚賞,¶ 處尊位,¶ 以寵,¶ 久之即禍及身矣。」¶ 勃懼,¶ 亦自危,¶ 乃謝請歸相印。¶ 上許之。¶ 歲餘,¶ 丞相平卒,¶ 上復以勃為丞相。¶ 十餘月,¶ 上曰:¶ 「前日吾詔列侯就國,¶ 或未能行,¶ 丞相吾所重,¶ 其率先之。」¶ 乃免相就國。 ¶ 歲餘,¶ 每河東守尉行縣至絳,¶ 絳侯勃自畏恐誅,¶ 常被甲,¶ 令家人持兵以見之。¶ 其後人有上書告勃欲反,¶ 下廷尉。¶ 廷尉下其事長安,¶ 逮捕勃治之。¶ 勃恐,¶ 不知置辭。¶ 吏稍侵辱之。¶ 勃以千金與獄吏,¶ 獄吏乃書牘背示之,¶ 曰¶ 「以公主為證」。¶ 公主者,¶ 孝文帝女也,¶ 勃太子勝之尚之,¶ 故獄吏教引為證。¶ 勃之益封受賜,¶ 盡以予薄昭。¶ 及繫急,¶ 薄昭為言薄太后,¶ 太后亦以為無反事。¶ 文帝朝,¶ 太后以冒絮提文帝,¶ 曰:¶ 「絳侯綰皇帝璽,¶ 將兵於北軍,¶ 不以此時反,¶ 今居一小縣,¶ 顧欲反邪!」¶ 文帝既見絳侯獄辭,¶ 乃謝曰:¶ 「吏方驗而出之。」¶ 於是使使持節赦絳侯,¶ 復爵邑。¶ 絳侯既出,¶ 曰:¶ 「吾嘗將百萬軍,¶ 然安知獄吏之貴乎!」 ¶ 絳侯復就國。¶ 孝文帝十一年卒,¶ 謚為武侯。¶ 子勝之代侯。¶ 六歲,¶ 尚公主,¶ 不相中,¶ 坐殺人,¶ 國除。¶ 絕一歲,¶ 文帝乃擇絳侯勃子賢者河內守亞夫,¶ 封為條侯,¶ 續絳侯後。 ¶ 條侯亞夫自未侯為河內守時,¶ 許負相之,¶ 曰:¶ 「君後三歲而侯。¶ 侯八歲為將相,¶ 持國秉,¶ 貴重矣,¶ 於人臣無兩。¶ 其後九歲而君餓死。」¶ 亞夫笑曰:¶ 「臣之兄已代父侯矣,¶ 有如卒,¶ 子當代,¶ 亞夫何說侯乎?¶ 然既已貴如負言,¶ 又何說餓死?¶ 指示我。」¶ 許負指其口曰:¶ 「有從理入口,¶ 此餓死法也。」¶ 居三歲,¶ 其兄絳侯勝之有罪,¶ 孝文帝擇絳侯子賢者,¶ 皆推亞夫,¶ 乃封亞夫為條侯,¶ 續絳侯後。 ¶ 文帝之後六年,¶ 匈奴大入邊。¶ 乃以宗正劉禮為將軍,¶ 軍霸上;¶ 祝茲侯徐厲為將軍,¶ 軍棘門;¶ 以河內守亞夫為將軍,¶ 軍細柳:¶ 以備胡。¶ 上自勞軍。¶ 至霸上及棘門軍,¶ 直馳入,¶ 將以下騎送迎。¶ 已而之細柳軍,¶ 軍士吏被甲,¶ 銳兵刃,¶ 彀弓弩,¶ 持滿。¶ 天子先驅至,¶ 不得入。¶ 先驅曰:¶ 「天子且至!」¶ 軍門都尉曰:¶ 「將軍令曰¶ 『軍中聞將軍令,¶ 不聞天子之詔』。」¶ 居無何,¶ 上至,¶ 又不得入。¶ 於是上乃使使持節詔將軍:¶ 「吾欲入勞軍。」¶ 亞夫乃傳言開壁門。¶ 壁門士吏謂從屬車騎曰:¶ 「將軍約,¶ 軍中不得驅馳。」¶ 於是天子乃按轡徐行。¶ 至營,¶ 將軍亞夫持兵揖曰:¶ 「介冑之士不拜,¶ 請以軍禮見。」¶ 天子為動,¶ 改容式車。¶ 使人稱謝:¶ 「皇帝敬勞將軍。」¶ 成禮而去。¶ 既出軍門,¶ 群臣皆驚。¶ 文帝曰:¶ 「嗟乎,¶ 此真將軍矣!¶ 曩者霸上、¶ 棘門軍,¶ 若兒戲耳,¶ 其將固可襲而虜也。¶ 至於亞夫,¶ 可得而犯邪!」¶ 稱善者久之。¶ 月餘,¶ 三軍皆罷。¶ 乃拜亞夫為中尉。 ¶ 孝文且崩時,¶ 誡太子曰:¶ 「即有緩急,¶ 周亞夫真可任將兵。」¶ 文帝崩,¶ 拜亞夫為車騎將軍。 ¶ 孝景三年,¶ 吳楚反。¶ 亞夫以中尉為太尉,¶ 東擊吳楚。¶ 因自請上曰:¶ 「楚兵剽輕,¶ 難與爭鋒。¶ 願以梁委之,¶ 絕其糧道,¶ 乃可制。」¶ 上許之。 ¶ 太尉既會兵滎陽,¶ 吳方攻梁,¶ 梁急,¶ 請救。¶ 太尉引兵東北走昌邑,¶ 深壁而守。¶ 梁日使使請太尉,¶ 太尉守便宜,¶ 不肯往。¶ 梁上書言景帝,¶ 景帝使使詔救梁。¶ 太尉不奉詔,¶ 堅壁不出,¶ 而使輕騎兵弓高侯等絕吳楚兵後食道。¶ 吳兵乏糧,¶ 飢,數欲挑戰,¶ 終不出。¶ 夜,軍中驚,¶ 內相攻擊擾亂,¶ 至於太尉帳下。¶ 太尉終臥不起。¶ 頃之,¶ 復定。¶ 後吳奔壁東南陬,¶ 太尉使備西北。¶ 已而其精兵果奔西北,¶ 不得入。¶ 吳兵既餓,¶ 乃引而去。¶ 太尉出精兵追擊,¶ 大破之。¶ 吳王濞棄其軍,¶ 而與壯士數千人亡走,¶ 保於江南丹徒。¶ 漢兵因乘勝,¶ 遂盡虜之,¶ 降其兵,¶ 購吳王千金。¶ 月餘,¶ 越人斬吳王頭以告。¶ 凡相攻守三月,¶ 而吳楚破平。¶ 於是諸將乃以太尉計謀為是。¶ 由此梁孝王與太尉有卻。 ¶ 歸,¶ 復置太尉官。¶ 五歲,¶ 遷為丞相,¶ 景帝甚重之。¶ 景帝廢栗太子,¶ 丞相固爭之,¶ 不得。¶ 景帝由此疏之。¶ 而梁孝王每朝,¶ 常與太后言條侯之短。 ¶ 竇太后曰:¶ 「皇后兄王信可侯也。」¶ 景帝讓曰:¶ 「始南皮、¶ 章武侯先帝不侯,¶ 及臣即位乃侯之。¶ 信未得封也。」¶ 竇太后曰:¶ 「人主各以時行耳。¶ 自竇長君在時,¶ 竟不得侯,¶ 死後乃其子彭祖顧得侯。¶ 吾甚恨之。¶ 帝趣侯信也!」¶ 景帝曰:¶ 「請得與丞相議之。」¶ 丞相議之,¶ 亞夫曰:¶ 「高皇帝約¶ 『非劉氏不得王,¶ 非有功不得侯,¶ 不如約,¶ 天下共擊之』。¶ 今信雖皇后兄,¶ 無功,¶ 侯之,¶ 非約也。」¶ 景帝默然而止。 ¶ 甚後匈奴王唯徐盧等五人降,¶ 景帝欲侯之以勸後。¶ 丞相亞夫曰:¶ 「彼背其主降陛下,¶ 陛下侯之,¶ 則何以責人臣不守節者乎?」¶ 景帝曰:¶ 「丞相議不可用。」¶ 乃悉封唯徐盧等為列侯。¶ 亞夫因謝病。¶ 景帝中三年,¶ 以病免相。 ¶ 頃之,¶ 景帝居禁中,¶ 召條侯,¶ 賜食。¶ 獨置大胾,¶ 無切肉,¶ 又不置櫡。¶ 條侯心不平,¶ 顧謂尚席取櫡。¶ 景帝視而笑曰:¶ 「此不足君所乎?」¶ 條侯免冠謝。¶ 上起,¶ 條侯因趨出。¶ 景帝以目送之,¶ 曰:¶ 「此怏怏者非少主臣也!」 ¶ 居無何,¶ 條侯子為父買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 取庸苦之,¶ 不予錢。¶ 庸知其盜買縣官器,¶ 怒而上變告子,¶ 事連汙條侯。¶ 書既聞上,¶ 上下吏。¶ 吏簿責條侯,¶ 條侯不對。¶ 景帝罵之曰:¶ 「吾不用也。」¶ 召詣廷尉。¶ 廷尉責曰:¶ 「君侯欲反邪?」¶ 亞夫曰:¶ 「臣所買器,¶ 乃葬器也,¶ 何謂反邪?」¶ 使曰:¶ 「君侯縱不反地上,¶ 即欲反地下耳。」¶ 吏侵之益急。¶ 初,吏捕條侯,¶ 條侯欲自殺,¶ 夫人止之,¶ 以故不得死,¶ 遂入廷尉。¶ 因不食五日,¶ 嘔血而死。¶ 國除。 ¶ 絕一歲,¶ 景帝乃更封絳侯勃他子堅為平曲侯,¶ 續絳侯後。¶ 十九年卒,¶ 謚為共侯。¶ 子建德代侯,¶ 十三年,¶ 為太子太傅。¶ 坐酎金不善,¶ 元鼎五年,¶ 有罪,¶ 國除。 ¶ 條侯果餓死。¶ 死後,¶ 景帝乃封王信為蓋侯。 ¶ 太史公曰:¶ 絳侯周勃始為布衣時,¶ 鄙樸人也,¶ 才能不過凡庸。¶ 及從高祖定天下,¶ 在將相位,¶ 諸呂欲作亂,¶ 勃匡國家難,¶ 復之乎正。¶ 雖伊尹、¶ 周公,¶ 何以加哉!¶ 亞夫之用兵,¶ 持威重,¶ 執堅刃,¶ 穰苴曷有加焉!¶ 足己而不學,¶ 守節不遜,¶ 終以窮困。¶ 悲夫! ¶ 4.28《梁孝王世家第二十八》 ¶ 梁孝王武者,¶ 孝文皇帝子也,¶ 而與孝景帝同母。¶ 母,竇太后也。 ¶ 孝文帝凡四男:¶ 長子曰太子,¶ 是為孝景帝;¶ 次子武;¶ 次子參;¶ 次子勝。¶ 孝文帝即位二年,¶ 以武為代王,¶ 以參為太原王,¶ 以勝為梁王。¶ 二歲,¶ 徙代王為淮陽王。¶ 以代盡與太原王,¶ 號曰代王。¶ 參立十七年,¶ 孝文後二年卒,¶ 謚為孝王。¶ 子登嗣文,¶ 是為代共王。¶ 立二十九年,¶ 元光二年卒。¶ 子義立,¶ 是為代王。¶ 十九年,¶ 漢廣關,¶ 以常山為限,¶ 而徙代王王清河。¶ 清河王徙以元鼎三年也。 ¶ 初,¶ 武為淮陽王十年,¶ 而梁王勝卒,¶ 謚為梁懷王。¶ 懷王最少子,¶ 愛幸異於他子。¶ 其明年,¶ 徙淮陽王武為梁王。¶ 梁王之初王梁,¶ 孝文帝之十二年也。¶ 梁王自初王通歷已十一年矣。 ¶ 梁王十四年,¶ 入朝。¶ 十七年,¶ 十八年,¶ 比年入朝,¶ 留,其明年,¶ 乃之國。¶ 二十一年,¶ 入朝。¶ 二十二年,¶ 孝文帝崩。¶ 二十四年,¶ 入朝。¶ 二十五年,¶ 復入朝。¶ 是時上未置太子也。¶ 上與梁王燕飲,¶ 嘗從容言曰:¶ 「千秋萬歲後傳於王。」¶ 王辭謝。¶ 雖知非至言,¶ 然心內喜。¶ 太后亦然。 ¶ 其春,¶ 吳楚齊趙七國反。¶ 吳楚先擊梁棘壁,¶ 殺數萬人。¶ 梁孝王城守睢陽,¶ 而使韓安國、¶ 張羽等為大將軍,¶ 以距吳楚。¶ 吳楚以梁為限,¶ 不敢過而西,¶ 與太尉亞夫等相距三月。¶ 吳楚破,¶ 而梁所破殺虜略與漢中分。¶ 明年,¶ 漢立太子。¶ 其後梁最親,¶ 有功,¶ 又為大國,¶ 居天下膏腴地。¶ 地北界泰山,¶ 西至高陽,¶ 四十餘城,¶ 皆多大縣。 ¶ 孝王,¶ 竇太后少子也,¶ 愛之,¶ 賞賜不可勝道。¶ 於是孝王築東苑,¶ 方三百餘里。¶ 廣睢陽城七十里。¶ 大治宮室,¶ 為複道,¶ 自宮連屬於平臺三十餘里。¶ 得賜天子旌旗,¶ 出從千乘萬騎。¶ 東西馳獵,¶ 擬於天子。¶ 出言䟆,¶ 入言警。¶ 招延四方豪桀,¶ 自山以東游說之士,¶ 莫不畢至。¶ 齊人羊勝、¶ 公孫詭、¶ 鄒陽之屬。¶ 公孫詭多奇邪計,¶ 初見王,¶ 賜千金,¶ 官至中尉,¶ 梁號之曰公孫將軍。¶ 梁多作兵器弩弓矛數十萬,¶ 而府庫金錢且百巨萬,¶ 珠玉寶器多於京師。 ¶ 二十九年十月,¶ 梁孝王入朝。¶ 景帝使使持節乘輿駟馬,¶ 迎梁王於關下。¶ 既朝,¶ 上疏因留。¶ 以太后親故,¶ 王入則侍景帝同輦,¶ 出則同車游獵,¶ 射禽獸上林中。¶ 梁之侍中、¶ 郎、謁者著籍引出入天子殿門,¶ 與漢宦官無異。 ¶ 十一月,¶ 上廢栗太子,¶ 竇太后心欲以孝王為後嗣。¶ 大臣及袁盎等有所關說於景帝,¶ 竇太后義格,¶ 亦遂不復言以梁王為嗣事由此。¶ 以事祕,¶ 世莫知。¶ 乃辭歸國。 ¶ 其夏四月,¶ 上立膠東王為太子。¶ 梁王怨袁盎及議臣,¶ 乃與羊勝、¶ 公孫詭之屬陰使人刺殺袁盎及他議臣十餘人。¶ 逐其賊,¶ 未得也。¶ 於是天子意梁王,¶ 逐賊,¶ 果梁使之。¶ 乃遣使冠蓋相望於道,¶ 覆按梁,¶ 捕公孫詭、¶ 羊勝。¶ 公孫詭、¶ 羊勝匿王後宮。¶ 使者責二千石急,¶ 梁相軒丘豹及內史韓安國進諫王,¶ 王乃令勝、¶ 詭皆自殺,¶ 出之。¶ 上由此怨望於梁王。¶ 梁王恐,¶ 乃使韓安國因長公主謝罪太后,¶ 然后得釋。 ¶ 上怒稍解,¶ 因上書請朝。¶ 既至關,¶ 茅蘭說王,¶ 使乘布車,¶ 從兩騎入,¶ 匿於長公主園。¶ 漢使使迎王,¶ 王已入關,¶ 車騎盡居外,¶ 不知王處。¶ 太后泣曰:¶ 「帝殺吾子!」¶ 景帝憂恐。¶ 於是梁王伏斧質於闕下,¶ 謝罪,¶ 然後太后、¶ 景帝大喜,¶ 相泣,¶ 復如故。¶ 悉召王從官入關。¶ 然景帝益疏王,¶ 不同車輦矣。 ¶ 三十五年冬,¶ 復朝。¶ 上疏欲留,¶ 上弗許。¶ 歸國,¶ 意忽忽不樂。¶ 北獵良山,¶ 有獻牛,¶ 足出背上,¶ 孝王惡之。¶ 六月中,¶ 病熱,¶ 六日卒,¶ 謚曰孝王。 ¶ 孝王慈孝,¶ 每聞太后病,¶ 口不能食,¶ 居不安寢,¶ 常欲留長安侍太后。¶ 太后亦愛之。¶ 及聞梁王薨,¶ 竇太后哭極哀,¶ 不食,¶ 曰:¶ 「帝果殺吾子!」¶ 景帝哀懼,¶ 不知所為。¶ 與長公主計之,¶ 乃分梁為五國,¶ 盡立孝王男五人為王,¶ 女五人皆食湯沐邑。¶ 於是奏之太后,¶ 太后乃說,¶ 為帝加壹湌。 ¶ 梁孝王長子買為梁王,¶ 是為共王;¶ 子明為濟川王;¶ 子彭離為濟東王;¶ 子定為山陽王;¶ 子不識為濟陰王。 ¶ 孝王未死時,¶ 財以巨萬計,¶ 不可勝數。¶ 及死,¶ 藏府餘黃金尚四十餘萬斤,¶ 他財物稱是。 ¶ 梁共王三年,¶ 景帝崩。¶ 共王立七年卒,¶ 子襄立,¶ 是為平王。 ¶ 梁平王襄十四年,¶ 母曰陳太后。¶ 共王母曰李太后。¶ 李太后,¶ 親平王之大母也。¶ 而平王之后姓任,¶ 曰任王后。¶ 任王后甚有寵於平王襄。¶ 初,孝王在時,¶ 有罍樽,¶ 真千金。¶ 孝王誡後世,¶ 善保罍樽,¶ 無得以與人。¶ 任王后聞而欲得罍樽。¶ 平王大母李太后曰:¶ 「先王有命,¶ 無得以罍樽與人。¶ 他物雖百巨萬,¶ 猶自恣也。」¶ 任王后絕欲得之。¶ 平王襄直使人開府取罍樽,¶ 賜任王后。¶ 李太后大怒,¶ 漢使者來,¶ 欲自言,¶ 平王襄及任王后遮止,¶ 閉門,¶ 李太后與爭門,¶ 措指,¶ 遂不得見漢使者。¶ 李太后亦私與食官長及郎中尹霸等士通亂,¶ 而王與任王后以此使人風止李太后,¶ 李太后內有淫行,¶ 亦已。¶ 後病薨。¶ 病時,¶ 任后未嘗請病;¶ 薨,又不持喪。 ¶ 元朔中,¶ 睢陽人類犴反者,¶ 人有辱其父,¶ 而與淮陽太守客出同車。¶ 太守客出下車,¶ 類犴反殺其仇於車上而去。¶ 淮陽太守怒,¶ 以讓梁二千石。¶ 二千石以下求反甚急,¶ 執反親戚。¶ 反知國陰事,¶ 乃上變事,¶ 具告知王與大母爭樽狀。¶ 時丞相以下見知之,¶ 欲以傷梁長吏,¶ 其書聞天子。¶ 天子下吏驗問,¶ 有之。¶ 公卿請廢襄為庶人。¶ 天子曰:¶ 「李太后有淫行,¶ 而梁王襄無良師傅,¶ 故陷不義。」¶ 乃削梁八城,¶ 梟任王后首于市。¶ 梁餘尚有十城。¶ 襄立三十九年卒,¶ 謚為平王。¶ 子無傷立為梁王也。 ¶ 濟川王明者,¶ 梁孝王子,¶ 以桓邑侯孝景中六年為濟川王。¶ 七歲,¶ 坐射殺其中尉,¶ 漢有司請誅,¶ 天子弗忍誅,¶ 廢明為庶人,¶ 遷房陵,¶ 地入于漢為郡。 ¶ 濟東王彭離者,¶ 梁孝王子,¶ 以孝景中六年為濟東王。¶ 二十九年,¶ 彭離驕悍,¶ 無人君禮,¶ 昏暮私與其奴、¶ 亡命少年數十人行剽殺人,¶ 取財物以為好。¶ 所殺發覺者百餘人,¶ 國皆知之,¶ 莫敢夜行。¶ 所殺者子上書言。¶ 漢有司請誅,¶ 上不忍,¶ 廢以為庶人,¶ 遷上庸,¶ 地入于漢,¶ 為大河郡。 ¶ 山陽哀王定者,¶ 梁孝王子,¶ 以孝景中六年為山陽王。¶ 九年卒,¶ 無子,¶ 國除,¶ 地入于漢,¶ 為山陽郡。 ¶ 濟陰哀王不識者,¶ 梁孝王子,¶ 以孝景中六年為濟陰王。¶ 一歲卒,¶ 無子,¶ 國除,¶ 地入于漢,¶ 為濟陰郡。 ¶ 太史公曰:¶ 梁孝王雖以親愛之故,¶ 王膏腴之地,¶ 然會漢家隆盛,¶ 百姓殷富,¶ 故能植其財貨,¶ 廣宮室,¶ 車服擬於天子。¶ 然亦僭矣。 ¶ 褚先生曰:¶ 臣為郎時,¶ 聞之於宮殿中老郎吏好事者稱道之也。¶ 竊以為令梁孝王怨望,¶ 欲為不善者,¶ 事從中生。¶ 今太后,¶ 女主也,¶ 以愛少子故,¶ 欲令梁王為太子。¶ 大臣不時正言其不可狀,¶ 阿意治小,¶ 私說意以受賞賜,¶ 非忠臣也。¶ 齊如魏其侯竇嬰之正言也,¶ 何以有後禍?¶ 景帝與王燕見,¶ 侍太后飲,¶ 景帝曰:¶ 「千秋萬歲之後傳王。」¶ 太后喜說。¶ 竇嬰在前,¶ 據地言曰:¶ 「漢法之約,¶ 傳子適孫,¶ 今帝何以得傳弟,¶ 擅亂高帝約乎!」¶ 於是景帝默然無聲。¶ 太后意不說。 ¶ 故成王與小弱弟立樹下,¶ 取一桐葉以與之,¶ 曰:¶ 「吾用封汝。」¶ 周公聞之,¶ 進見曰:¶ 「天王封弟,¶ 甚善。」¶ 成王曰:¶ 「吾直與戲耳。」¶ 周公曰:¶ 「人主無過舉,¶ 不當有戲言,¶ 言之必行之。」¶ 於是乃封小弟以應縣。¶ 是後成王沒齒不敢有戲言,¶ 言必行之。¶ 《孝經》曰:¶ 「非法不言,¶ 非道不行。」¶ 此聖人之法言也。¶ 今主上不宜出好言於梁王。¶ 梁王上有太后之重,¶ 驕蹇日久,¶ 數聞景帝好言,¶ 千秋萬世之後傳王,¶ 而實不行。 ¶ 又諸侯王朝見天子,¶ 漢法凡當四見耳。¶ 始到,¶ 入小見;¶ 到正月朔旦,¶ 奉皮薦璧玉賀正月,¶ 法見;¶ 後三日,¶ 為王置酒,¶ 賜金錢財物;¶ 後二日,¶ 復入小見,¶ 辭去。¶ 凡留長安不過二十日。¶ 小見者,¶ 燕見於禁門內,¶ 飲於省中,¶ 非士人所得入也。¶ 今梁王西朝,¶ 因留,¶ 且半歲。¶ 入與人主同輦,¶ 出與同車。¶ 示風以大言而實不與,¶ 令出怨言,¶ 謀畔逆,¶ 乃隨而憂之,¶ 不亦遠乎!¶ 非大賢人,¶ 不知退讓。¶ 今漢之儀法,¶ 朝見賀正月者,¶ 常一王與四侯俱朝見,¶ 十餘歲一至。¶ 今梁王常比年入朝見,¶ 久留。¶ 鄙語曰¶ 「驕子不孝」,¶ 非惡言也。¶ 故諸侯王當為置良師傅,¶ 相忠言之士,¶ 如汲黯、¶ 韓長孺等,¶ 敢直言極諫,¶ 安得有患害! ¶ 蓋聞梁王西入朝,¶ 謁竇太后,¶ 燕見,¶ 與景帝俱侍坐於太后前,¶ 語言私說。¶ 太后謂帝曰:¶ 「吾聞殷道親親,¶ 周道尊尊,¶ 其義一也。¶ 安車大駕,¶ 用梁孝王為寄。」¶ 景帝跪席舉身曰:¶ 「諾。」¶ 罷酒出,¶ 帝召袁盎諸大臣通經術者曰:¶ 「太后言如是,¶ 何謂也?」¶ 皆對曰:¶ 「太后意欲主梁王為帝太子。」¶ 帝問其狀,¶ 袁盎等曰:¶ 「殷道親親者,¶ 立弟。¶ 周道尊尊者,¶ 立子。¶ 殷道質,¶ 質者法天,¶ 親其所親,¶ 故立弟。¶ 周道文,¶ 文者法地,¶ 尊者敬也,¶ 敬其本始,¶ 故立長子。¶ 周道,¶ 太子死,¶ 立適孫。¶ 殷道,¶ 太子死,¶ 立其弟。」¶ 帝曰:¶ 「於公何如?」¶ 皆對曰:¶ 「方今漢家法周,¶ 周道不得立弟,¶ 當立子。¶ 故《春秋》所以非宋宣公。¶ 宋宣公死,¶ 不立子而與弟。¶ 弟受國死,¶ 復反之與兄之子。¶ 弟之子爭之,¶ 以為我當代父後,¶ 即刺殺兄子。¶ 以故國亂,¶ 禍不絕。¶ 故《春秋》曰¶ 『君子大居正,¶ 宋之禍宣公為之』。¶ 臣請見太后白之。」¶ 袁盎等入見太后:¶ 「太后言欲立梁王,¶ 梁王即終,¶ 欲誰立?」¶ 太后曰:¶ 「吾復立帝子。」¶ 袁盎等以宋宣公不立正,¶ 生禍,¶ 禍亂後五世不絕,¶ 小不忍害大義狀報太后。¶ 太后乃解說,¶ 即使梁王歸就國。¶ 而梁王聞其義出於袁盎諸大臣所,¶ 怨望,¶ 使人來殺袁盎。¶ 袁盎顧之曰:¶ 「我所謂袁將軍者也,¶ 公得毋誤乎?」¶ 刺者曰:¶ 「是矣!」¶ 刺之,¶ 置其劍,¶ 劍著身。¶ 視其劍,¶ 新治。¶ 問長安中削厲工,¶ 工曰:¶ 「梁郎某子來治此劍。」¶ 以此知而發覺之,¶ 發使者捕逐之。¶ 獨梁王所欲殺大臣十餘人,¶ 文吏窮本之,¶ 謀反端頗見。¶ 太后不食,¶ 日夜泣不止。¶ 景帝甚憂之,¶ 問公卿大臣,¶ 大臣以為遣經術吏往治之,¶ 乃可解。¶ 於是遣田叔、¶ 呂季主往治之。¶ 此二人皆通經術,¶ 知大禮。¶ 來還,¶ 至霸昌廄,¶ 取火悉燒梁之反辭,¶ 但空手來對景帝。¶ 景帝曰:¶ 「何如?」¶ 對曰:¶ 「言梁王不知也。¶ 造為之者,¶ 獨其幸臣羊勝、¶ 公孫詭之屬為之耳。¶ 謹以伏誅死,¶ 梁王無恙也。」¶ 景帝喜說,¶ 曰:¶ 「急趨謁太后。」¶ 太后聞之,¶ 立起坐湌,¶ 氣平復。¶ 故曰,¶ 不通經術知古今之大禮,¶ 不可以為三公及左右近臣。¶ 少見之人,¶ 如從管中闚天也。 ¶ 4.29《五宗世家第二十九》 ¶ 孝景皇帝子凡十三人為王,¶ 而母五人,¶ 同母者為宗親。¶ 栗姬子曰榮、¶ 德、閼于。¶ 程姬子曰餘、¶ 非、端。¶ 賈夫人子曰彭祖、¶ 勝。唐姬子曰發。¶ 王夫人兒姁子曰越、¶ 寄、乘、¶ 舜。 ¶ 河閒獻王德,¶ 以孝景帝前二年用皇子為河閒王。¶ 好儒學,¶ 被服造次必於儒者。¶ 山東諸儒多從之游。 ¶ 二十六年卒,¶ 子共王不害立。¶ 四年卒,¶ 子剛王基代立。¶ 十二年卒,¶ 子頃王授代立。 ¶ 臨江哀王閼于,¶ 以孝景帝前二年用皇子為臨江王。¶ 三年卒,¶ 無後,¶ 國除為郡。 ¶ 臨江閔王榮,¶ 以孝景前四年為皇太子,¶ 四歲廢,¶ 用故太子為臨江王。 ¶ 四年,¶ 坐侵廟壖垣為宮,¶ 上徵榮。¶ 榮行,¶ 祖於江陵北門。¶ 既已上車,¶ 軸折車廢。¶ 江陵父老流涕竊言曰:¶ 「吾王不反矣!」¶ 榮至,¶ 詣中尉府簿。¶ 中尉郅都責訊王,¶ 王恐,¶ 自殺。¶ 葬藍田。¶ 燕數萬銜土置冢上,¶ 百姓憐之。 ¶ 榮最長,¶ 死無後,¶ 國除,¶ 地入于漢,¶ 為南郡。 ¶ 右三國本王皆栗姬之子也。 ¶ 魯共王餘,¶ 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為淮陽王。¶ 二年,¶ 吳楚反破後,¶ 以孝景前三年徙為魯王。¶ 好治宮室苑囿狗馬。¶ 季年好音,¶ 不喜辭辯。¶ 為人吃。 ¶ 二十六年卒,¶ 子光代為王。¶ 初好音輿馬;¶ 晚節嗇,¶ 惟恐不足於財。 ¶ 江都易王非,¶ 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為汝南王。¶ 吳楚反時,¶ 非年十五,¶ 有材力,¶ 上書願擊吳。¶ 景帝賜非將軍印,¶ 擊吳。¶ 吳已破,¶ 二歲,¶ 徙為江都王,¶ 治吳故國,¶ 以軍功賜天子旌旗。¶ 元光五年,¶ 匈奴大入漢為賊,¶ 非上書願擊匈奴,¶ 上不許。¶ 非好氣力,¶ 治宮觀,¶ 招四方豪桀,¶ 驕奢甚。 ¶ 立二十六年卒,¶ 子建立為王。¶ 七年自殺。¶ 淮南、¶ 衡山謀反時,¶ 建頗聞其謀。¶ 自以為國近淮南,¶ 恐一日發,¶ 為所并,¶ 即陰作兵器,¶ 而時佩其父所賜將軍印,¶ 載天子旗以出。¶ 易王死未葬,¶ 建有所說易王寵美人淖姬,¶ 夜使人迎與姦服舍中。¶ 及淮南事發,¶ 治黨與頗及江都王建。¶ 建恐,¶ 因使人多持金錢,¶ 事絕其獄。¶ 而又信巫祝,¶ 使人禱祠妄言。¶ 建又盡與其姊弟姦。¶ 事既聞,¶ 漢公卿請捕治建。¶ 天子不忍,¶ 使大臣即訊王。¶ 王服所犯,¶ 遂自殺。¶ 國除,¶ 地入于漢,¶ 為廣陵郡。 ¶ 膠西于王端,¶ 以孝景前三年吳楚七國反破後,¶ 端用皇子為膠西王。¶ 端為人賊戾,¶ 又陰痿,¶ 一近婦人,¶ 病之數月。¶ 而有愛幸少年為郎。¶ 為郎者頃之與後宮亂,¶ 端禽滅之,¶ 及殺其子母。¶ 數犯上法,¶ 漢公卿數請誅端,¶ 天子為兄弟之故不忍,¶ 而端所為滋甚。¶ 有司再請削其國,¶ 去太半。¶ 端心慍,¶ 遂為無訾省。¶ 府庫壞漏盡,¶ 腐財物以巨萬計,¶ 終不得收徙。¶ 令吏毋得收租賦。¶ 端皆去衛,¶ 封其宮門,¶ 從一門出游。¶ 數變名姓,¶ 為布衣,¶ 之他郡國。 ¶ 相、¶ 二千石往者,¶ 奉漢法以治,¶ 端輒求其罪告之,¶ 無罪者詐藥殺之。¶ 所以設詐究變,¶ 彊足以距諫,¶ 智足以飾非。¶ 相、二千石從王治,¶ 則漢繩以法。¶ 故膠西小國,¶ 而所殺傷二千石甚眾。 ¶ 立四十七年,¶ 卒,竟無男代後,¶ 國除,¶ 地入于漢,¶ 為膠西郡。 ¶ 右三國本王皆程姬之子也。 ¶ 趙王彭祖,¶ 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為廣川王。¶ 趙王遂反破後,¶ 彭祖王廣川。¶ 四年,¶ 徙為趙王。¶ 十五年,¶ 孝景帝崩。¶ 彭祖為人巧佞卑諂,¶ 足恭而心刻深。¶ 好法律,¶ 持詭辯以中人。¶ 彭祖多內寵姬及子孫。¶ 相、二千石欲奉漢法以治,¶ 則害於王家。¶ 是以每相、¶ 二千石至,¶ 彭祖衣皁布衣,¶ 自行迎,¶ 除二千石舍,¶ 多設疑事以作動之,¶ 得二千石失言,¶ 中忌諱,¶ 輒書之。¶ 二千石欲治者,¶ 則以此迫劫;¶ 不聽,¶ 乃上書告,¶ 及汙以姦利事。¶ 彭祖立五十餘年,¶ 相、二千石無能漢二歲,¶ 輒以罪去,¶ 大者死,¶ 小者刑,¶ 以故二千石莫敢治。¶ 而趙王擅權,¶ 使使即縣為賈人榷會,¶ 入多於國經租稅。¶ 以是趙王家多金錢,¶ 然所賜姬諸子,¶ 亦盡之矣。¶ 彭祖取故江都易王寵姬王建所盜與姦淖姬者為姬,¶ 甚愛之。 ¶ 彭祖不好治宮室、¶ 禨祥,¶ 好為吏事。¶ 上書願督國中盜賊。¶ 常夜從走卒行徼邯鄲中。¶ 諸使過客以彭祖險陂,¶ 莫敢留邯鄲。 ¶ 其太子丹與其女及同產姊姦,¶ 與其客江充有卻。¶ 充告丹,¶ 丹以故廢。¶ 趙更立太子。 ¶ 中山靖王勝,¶ 以孝景前三年用皇子為中山王。¶ 十四年,¶ 孝景帝崩。¶ 勝為人樂酒好內,¶ 有子枝屬百二十餘人。¶ 常與兄趙王相非,¶ 曰:¶ 「兄為王,¶ 專代吏治事。¶ 王者當日聽音樂聲色。」¶ 趙王亦非之,¶ 曰:¶ 「中山王徒日淫,¶ 不佐天子拊循百姓,¶ 何以稱為藩臣!」 ¶ 立四十二年卒,¶ 子哀王昌立。¶ 一年卒,¶ 子昆侈代為中山王。 ¶ 右二國本王皆賈夫人之子也。 ¶ 長沙定王發,¶ 發之母唐姬,¶ 故程姬侍者。¶ 景帝召程姬,¶ 程姬有所辟,¶ 不願進,¶ 而飾侍者唐兒使夜進。¶ 上醉不知,¶ 以為程姬而幸之,¶ 遂有身。¶ 已乃覺非程姬也。¶ 及生子,¶ 因命曰發。¶ 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為長沙王。¶ 以其母微,¶ 無寵,¶ 故王卑溼貧國。 ¶ 立二十七年卒,¶ 子康王庸立。¶ 二十八年,¶ 卒,子鮒鮈立為長沙王。 ¶ 右一國本王唐姬之子也。 ¶ 廣川惠王越,¶ 以孝景中二年用皇子為廣川王。 ¶ 十二年卒,¶ 子齊立為王。¶ 齊有幸臣桑距。¶ 已而有罪,¶ 欲誅距,¶ 距亡,¶ 王因禽其宗族。¶ 距怨王,¶ 乃上書告王齊與同產姦。¶ 自是之後,¶ 王齊數上書告言漢公卿及幸臣所忠等。 ¶ 膠東康王寄,¶ 以孝景中二年用皇子為膠東王。¶ 二十八年卒。¶ 淮南王謀反時,¶ 寄微聞其事,¶ 私作樓車鏃矢戰守備,¶ 侯淮南之起。¶ 及吏治淮南之事,¶ 辭出之。¶ 寄於上最親,¶ 意傷之,¶ 發病而死,¶ 不敢置後,¶ 於是上聞。¶ 寄有長子者名賢,¶ 母無寵;¶ 少子名慶,¶ 母愛幸,¶ 寄常欲立之,¶ 為不次,¶ 因有過,¶ 遂無言。¶ 上憐之,¶ 乃以賢為膠東王奉康王嗣,¶ 而封慶於故衡山地,¶ 為六安王。 ¶ 膠東王賢立十四年卒,¶ 謚為哀王。¶ 子慶為王。 ¶ 六安王慶,¶ 以元狩二年用膠東康王子為六安王。 ¶ 清河哀王乘,¶ 以孝景中三年用皇子為清河王。¶ 十二年卒,¶ 無後,¶ 國除,¶ 地入于漢,¶ 為清河郡。 ¶ 常山憲王舜,¶ 以孝景中五年用皇子為常山王。¶ 舜最親,¶ 景帝少子,¶ 驕怠多淫,¶ 數犯禁,¶ 上常寬釋之。¶ 立三十二年卒,¶ 太子勃代立為王。 ¶ 初,¶ 憲王舜有所不愛姬生長男梲。¶ 梲以母無寵故,¶ 亦不得幸於王。¶ 王后脩生太子勃。¶ 王內多,¶ 所幸姬生子平、¶ 子商,¶ 王后希得幸。¶ 及憲王病甚,¶ 諸幸姬常侍病,¶ 故王后亦以妒媢不常侍病,¶ 輒歸舍。¶ 醫進藥,¶ 太子勃不自嘗藥,¶ 又不宿留侍病。¶ 及王薨,¶ 王后、¶ 太子乃至。¶ 憲王雅不以長子梲為人數,¶ 及薨,¶ 又不分與財物。¶ 郎或說太子、¶ 王后,¶ 令諸子與長子梲共分財物,¶ 太子、¶ 王后不聽。¶ 太子代立,¶ 又不收恤梲。¶ 梲怨王后、¶ 太子。¶ 漢使者視憲王喪,¶ 梲自言憲王病時,¶ 王后、¶ 太子不侍,¶ 及薨,¶ 六日出舍,¶ 太子勃私姦,¶ 飲酒博戲,¶ 擊筑,¶ 與女子載馳,¶ 環城過市,¶ 入牢視囚。¶ 天子遣大行騫驗王后及問王勃,¶ 請逮勃所與姦諸證左,¶ 王又匿之。¶ 吏求捕勃大急,¶ 使人致擊笞掠,¶ 擅出漢所疑囚者。¶ 有司請誅憲王后脩及王勃。¶ 上以脩素無行,¶ 使梲陷之罪,¶ 勃無良師傅,¶ 不忍誅。¶ 有司請廢王后脩,¶ 徙王勃以家屬處房陵,¶ 上許之。 ¶ 勃王數月,¶ 遷于房陵,¶ 國絕。¶ 月餘,¶ 天子為最親,¶ 乃詔有司曰:¶ 「常山憲王蚤夭,¶ 后妾不和,¶ 適孼誣爭,¶ 陷于不義以滅國,¶ 朕甚閔焉。¶ 其封憲王子平三萬戶,¶ 為真定王;¶ 封子商三萬戶,¶ 為泗水王。」 ¶ 真定王平,¶ 元鼎四年用常山憲王子為真定王。 ¶ 泗水思王商,¶ 以元鼎四年用常山憲王子為泗水王。¶ 十一年卒,¶ 子哀王安世立。¶ 十一年卒,¶ 無子。¶ 於是上憐泗水王絕,¶ 乃立安世弟賀為泗水王。 ¶ 右四國本王皆王夫人兒姁子也。¶ 其後漢益封其支子為六安王、¶ 泗水王二國。¶ 凡兒姁子孫,¶ 於今為六王。 ¶ 太史公曰:¶ 高祖時諸侯皆賦,¶ 得自除內史以下,¶ 漢獨為置丞相,¶ 黃金印。¶ 諸侯自除御史、¶ 廷尉正、¶ 博士,¶ 擬於天子。¶ 自吳楚反後,¶ 五宗王世,¶ 漢為置二千石,¶ 去¶ 「丞相」¶ 曰¶ 「相」,¶ 銀印。¶ 諸侯獨得食租稅,¶ 奪之權。¶ 其後諸侯貧者或乘牛車也。 ¶ 4.30《三王世家第三十》 ¶ 「大司馬臣去病昧死再拜上疏皇帝陛下:¶ 陛下過聽,¶ 使臣去病待罪行閒。¶ 宜專邊塞之思慮,¶ 暴骸中野無以報,¶ 乃敢惟他議以干用事者,¶ 誠見陛下憂勞天下,¶ 哀憐百姓以自忘,¶ 虧膳貶樂,¶ 損郎員。¶ 皇子賴天,¶ 能勝衣趨拜,¶ 至今無號位師傅官。¶ 陛下恭讓不恤,¶ 群臣私望,¶ 不敢越職而言。¶ 臣竊不勝犬馬心,¶ 昧死願陛下詔有司,¶ 因盛夏吉時定皇子位。¶ 唯陛下幸察。¶ 臣去病昧死再拜以聞皇帝陛下。」¶ 三月乙亥,¶ 御史臣光守尚書令奏未央宮。¶ 制曰:¶ 「下御史。」 ¶ 六年三月戊申朔,¶ 乙亥,¶ 御史臣光守尚書令、¶ 丞非,¶ 下御史書到,¶ 言:¶ 「丞相臣青翟、¶ 御史大夫臣湯、¶ 太常臣充、¶ 大行令臣息、¶ 太子少傅臣安行宗正事昧死上言:¶ 大司馬去病上疏曰:¶ 『陛下過聽,¶ 使臣去病待罪行閒。¶ 宜專邊塞之思慮,¶ 暴骸中野無以報,¶ 乃敢惟他議以干用事者,¶ 誠見陛下憂勞天下,¶ 哀憐百姓以自忘,¶ 虧膳貶樂,¶ 損郎員。¶ 皇子賴天,¶ 能勝衣趨拜,¶ 至今無號位師傅官。¶ 陛下恭讓不恤,¶ 群臣私望,¶ 不敢越職而言。¶ 臣竊不勝犬馬心,¶ 昧死願陛下詔有司,¶ 因盛夏吉時定皇子位。¶ 唯願陛下幸察。』¶ 制曰¶ 『下御史』。¶ 臣謹與中二千石、¶ 二千石臣賀等議:¶ 古者裂地立國,¶ 並建諸侯以承天子,¶ 所以尊宗廟重社稷也。¶ 今臣去病上疏,¶ 不忘其職,¶ 因以宣恩,¶ 乃道天子卑讓自貶以勞天下,¶ 慮皇子未有號位。¶ 臣青翟、¶ 臣湯等宜奉義遵職,¶ 愚憧而不逮事。¶ 方今盛夏吉時,¶ 臣青翟、¶ 臣湯等昧死請立皇子臣閎、¶ 臣旦、¶ 臣胥為諸侯王。¶ 昧死請所立國名。」 ¶ 制曰:¶ 「蓋聞周封八百,¶ 姬姓並列,¶ 或子、¶ 男、附庸。¶ 《禮》¶ 『支子不祭』。¶ 云並建諸侯所以重社稷,¶ 朕無聞焉。¶ 且天非為君生民也。¶ 朕之不德,¶ 海內未洽,¶ 乃以未教成者彊君連城,¶ 即股肱何勸?¶ 其更議以列侯家之。」 ¶ 三月丙子,¶ 奏未央宮。¶ 「丞相臣青翟、¶ 御史大夫臣湯昧死言:¶ 臣謹與列侯臣嬰齊、¶ 中二千石二千石臣賀、¶ 諫大夫博士臣安等議曰:¶ 伏聞周封八百,¶ 姬姓並列,¶ 奉承天子。¶ 康叔以祖考顯,¶ 而伯禽以周公立,¶ 咸為建國諸侯,¶ 以相傅為輔。¶ 百官奉憲,¶ 各遵其職,¶ 而國統備矣。¶ 竊以為並建諸侯所以重社稷者,¶ 四海諸侯各以其職奉貢祭。¶ 支子不得奉祭宗祖,¶ 禮也。¶ 封建使守藩國,¶ 帝王所以扶德施化。¶ 陛下奉承天統,¶ 明開聖緒,¶ 尊賢顯功,¶ 興滅繼絕。¶ 續蕭文終之後于酇,¶ 襃厲群臣平津侯等。¶ 昭六親之序,¶ 明天施之屬,¶ 使諸侯王封君得推私恩分子弟戶邑,¶ 錫號尊建百有餘國。¶ 而家皇子為列侯,¶ 則尊卑相踰,¶ 列位失序,¶ 不可以垂統於萬世。¶ 臣請立臣閎、¶ 臣旦、¶ 臣胥為諸侯王。」¶ 三月丙子,¶ 奏未央宮。 ¶ 制曰:¶ 「康叔親屬有十而獨尊者,¶ 襃有德也。¶ 周公祭天命郊,¶ 故魯有白牡、¶ 騂剛之牲。¶ 群公不毛,¶ 賢不肖差也。¶ 『高山仰之,¶ 景行嚮之』,¶ 朕甚慕焉。¶ 所以抑未成,¶ 家以列侯可。」 ¶ 四月戊寅,¶ 奏未央宮。¶ 「丞相臣青翟、¶ 御史大夫臣湯昧死言:¶ 臣青翟等與列侯、¶ 吏二千石、¶ 諫大夫、¶ 博士臣慶等議:¶ 昧死奏請立皇子為諸侯王。¶ 制曰:¶ 『康叔親屬有十而獨尊者,¶ 襃有德也。¶ 周公祭天命郊,¶ 故魯有白牡、¶ 騂剛之牲。¶ 群公不毛,¶ 賢不肖差也。¶ 「高山仰之,¶ 景行嚮之」,¶ 朕甚慕焉。¶ 所以抑未成,¶ 家以列侯可。』¶ 臣青翟、¶ 臣湯、¶ 博士臣將行等伏聞康叔親屬有十,¶ 武王繼體,¶ 周公輔成王,¶ 其八人皆以祖考之尊建為大國。¶ 康叔之年幼,¶ 周公在三公之位,¶ 而伯禽據國於魯,¶ 蓋爵命之時,¶ 未至成人。¶ 康叔後扞祿父之難,¶ 伯禽殄淮夷之亂。¶ 昔五帝異制,¶ 周爵五等,¶ 春秋三等,¶ 皆因時而序尊卑。¶ 高皇帝撥亂世反諸正,¶ 昭至德,¶ 定海內,¶ 封建諸侯,¶ 爵位二等。¶ 皇子或在繈緥而立為諸侯王,¶ 奉承天子,¶ 為萬世法則,¶ 不可易。¶ 陛下躬親仁義,¶ 體行聖德,¶ 表裏文武。¶ 顯慈孝之行,¶ 廣賢能之路。¶ 內襃有德,¶ 外討彊暴。¶ 極臨北海,¶ 西溱月氏,¶ 匈奴、¶ 西域,¶ 舉國奉師。¶ 輿械之費,¶ 不賦於民。¶ 虛御府之藏以賞元戎,¶ 開禁倉以振貧窮,¶ 減戍卒之半。¶ 百蠻之君,¶ 靡不鄉風,¶ 承流稱意。¶ 遠方殊俗,¶ 重譯而朝,¶ 澤及方外。¶ 故珍獸至,¶ 嘉穀興,¶ 天應甚彰。¶ 今諸侯支子封至諸侯王,¶ 而家皇子為列侯,¶ 臣青翟、¶ 臣湯等竊伏孰計之,¶ 皆以為尊卑失序,¶ 使天下失望,¶ 不可。¶ 臣請立臣閎、¶ 臣旦、¶ 臣胥為諸侯王。」¶ 四月癸未,¶ 奏未央宮,¶ 留中不下。 ¶ 「丞相臣青翟、¶ 太僕臣賀、¶ 行御史大夫事太常臣充、¶ 太子少傅臣安行宗正事昧死言:¶ 臣青翟等前奏大司馬臣去病上疏言,¶ 皇子未有號位,¶ 臣謹與御史大夫臣湯、¶ 中二千石、¶ 二千石、¶ 諫大夫、¶ 博士臣慶等昧死請立皇子臣閎等為諸侯王。¶ 陛下讓文武,¶ 躬自切,¶ 及皇子未教。¶ 群臣之議,¶ 儒者稱其術,¶ 或誖其心。¶ 陛下固辭弗許,¶ 家皇子為列侯。¶ 臣青翟等竊與列侯臣壽成等二十七人議,¶ 皆曰以為尊卑失序。¶ 高皇帝建天下,¶ 為漢太祖,¶ 王子孫,¶ 廣支輔。¶ 先帝法則弗改,¶ 所以宣至尊也。¶ 臣請令史官擇吉日,¶ 具禮儀上,¶ 御史奏輿地圖,¶ 他皆如前故事。」¶ 制曰:¶ 「可。」 ¶ 四月丙申,¶ 奏未央宮。¶ 「太僕臣賀行御史大夫事昧死言:¶ 太常臣充言卜入四月二十八日乙巳,¶ 可立諸侯王。¶ 臣昧死奏輿地圖,¶ 請所立國名。¶ 禮儀別奏。¶ 臣昧死請。」 ¶ 制曰:¶ 「立皇子閎為齊王,¶ 旦為燕王,¶ 胥為廣陵王。」 ¶ 四月丁酉,¶ 奏未央宮。¶ 六年四月戊寅朔,¶ 癸卯,¶ 御史大夫湯下丞相,¶ 丞相下中二千石,¶ 二千石下郡太守、¶ 諸侯相,¶ 丞書從事下當用者。¶ 如律令。 ¶ 「維六年四月乙巳,¶ 皇帝使御史大夫湯廟立子閎為齊王。¶ 曰:於戲,¶ 小子閎,¶ 受茲青社!¶ 朕承祖考,¶ 維稽古建爾國家,¶ 封于東土,¶ 世為漢藩輔。¶ 於戲念哉!¶ 恭朕之詔,¶ 惟命不于常。¶ 人之好德,¶ 克明顯光。¶ 義之不圖,¶ 俾君子怠。¶ 悉爾心,¶ 允執其中,¶ 天祿永終。¶ 厥有愆不臧,¶ 乃凶于而國,¶ 害于爾躬。¶ 於戲,¶ 保國艾民,¶ 可不敬與!¶ 王其戒之。」 ¶ 右齊王策。 ¶ 「維六年四月乙巳,¶ 皇帝使御史大夫湯廟立子旦為燕王。¶ 曰:於戲,¶ 小子旦,¶ 受茲玄社!¶ 朕承祖考,¶ 維稽古,¶ 建爾國家,¶ 封于北土,¶ 世為漢藩輔。¶ 於戲!¶ 葷粥氏虐老獸心,¶ 侵犯寇盜,¶ 加以姦巧邊萌。¶ 於戲!¶ 朕命將率徂征厥罪,¶ 萬夫長,¶ 千夫長,¶ 三十有二君皆來,¶ 降期奔師。¶ 葷粥徙域,¶ 北州以綏。¶ 悉爾心,¶ 毋作怨,¶ 毋俷德,¶ 毋乃廢備。¶ 非教士不得從徵。¶ 於戲,¶ 保國艾民,¶ 可不敬與!¶ 王其戒之。」 ¶ 右燕王策。 ¶ 「維六年四月乙巳,¶ 皇帝使御史大夫湯廟立子胥為廣陵王。¶ 曰:於戲,¶ 小子胥,¶ 受茲赤社!¶ 朕承祖考,¶ 維稽古建爾國家,¶ 封于南土,¶ 世為漢藩輔。¶ 古人有言曰:¶ 『大江之南,¶ 五湖之閒,¶ 其人輕心。¶ 楊州保疆,¶ 三代要服,¶ 不及以政。』¶ 於戲!¶ 悉爾心,¶ 戰戰兢兢,¶ 乃惠乃順,¶ 毋侗好軼,¶ 毋邇宵人,¶ 維法維則。¶ 《書》云:¶ 『臣不作威,¶ 不作福,¶ 靡有後羞。』¶ 於戲,¶ 保國艾民,¶ 可不敬與!¶ 王其戒之。」 ¶ 右廣陵王策。 ¶ 太史公曰:¶ 古人有言曰¶ 「愛之欲其富,¶ 親之欲其貴」。¶ 故王者壃土建國,¶ 封立子弟,¶ 所以襃親親,¶ 序骨肉,¶ 尊先祖,¶ 貴支體,¶ 廣同姓於天下也。¶ 是以形勢彊而王室安。¶ 自古至今,¶ 所由來久矣。¶ 非有異也,¶ 故弗論箸也。¶ 燕齊之事,¶ 無足采者。¶ 然封立三王,¶ 天子恭讓,¶ 群臣守義,¶ 文辭爛然,¶ 甚可觀也,¶ 是以附之世家。 ¶ 褚先生曰:¶ 臣幸得以文學為侍郎,¶ 好覽觀太史公之列傳。¶ 傳中稱《三王世家》文辭可觀,¶ 求其世家終不能得。¶ 竊從長老好故事者取其封策書,¶ 編列其事而傳之,¶ 令後世得觀賢主之指意。 ¶ 蓋聞孝武帝之時,¶ 同日而俱拜三子為王:¶ 封一子於齊,¶ 一子於廣陵,¶ 一子於燕。¶ 各因子才力智能,¶ 及土地之剛柔,¶ 人民之輕重,¶ 為作策以申戒之。¶ 謂王:¶ 「世為漢藩輔,¶ 保國治民,¶ 可不敬與!¶ 王其戒之。」¶ 夫賢主所作,¶ 固非淺聞者所能知,¶ 非博聞彊記君子者所不能究竟其意。¶ 至其次序分絕,¶ 文字之上下,¶ 簡之參差長短,¶ 皆有意,¶ 人莫之能知。¶ 謹論次其真草詔書,¶ 編于左方,¶ 令覽者自通其意而解說之。 ¶ 王夫人者,¶ 趙人也,¶ 與衛夫人並幸武帝,¶ 而生子閎。¶ 閎且立為王時,¶ 其母病,¶ 武帝自臨問之。¶ 曰:¶ 「子當為王,¶ 欲安所置之?」¶ 王夫人曰:¶ 「陛下在,¶ 妾又何等可言者。」¶ 帝曰:¶ 「雖然,¶ 意所欲,¶ 欲於何所王之?」¶ 王夫人曰:¶ 「願置之雒陽。」¶ 武帝曰:¶ 「雒陽有武庫敖倉,¶ 天下衝阸,¶ 漢國之大都也。¶ 先帝以來,¶ 無子王於雒陽者。¶ 去雒陽,¶ 餘盡可。」¶ 王夫人不應。¶ 武帝曰:¶ 「關東之國無大於齊者。¶ 齊東負海而城郭大,¶ 古時獨臨菑中十萬戶,¶ 天下膏腴地莫盛於齊者矣。」¶ 王夫人以手擊頭,¶ 謝曰:¶ 「幸甚。」¶ 王夫人死而帝痛之,¶ 使使者拜之曰:¶ 「皇帝謹使使太中大夫明奉璧一,¶ 賜夫人為齊王太后。」¶ 子閎王齊,¶ 年少,¶ 無有子,¶ 立,不幸早死,¶ 國絕,¶ 為郡。¶ 天下稱齊不宜王云。 ¶ 所謂¶ 「受此土」¶ 者,諸侯王始封者必受土於天子之社,¶ 歸立之以為國社,¶ 以歲時祠之。¶ 《春秋大傳》曰:¶ 「天子之國有泰社。¶ 東方青,¶ 南方赤,¶ 西方白,¶ 北方黑,¶ 上方黃。」¶ 故將封於東方者取青土,¶ 封於南方者取赤土,¶ 封於西方者取白土,¶ 封於北方者取黑土,¶ 封於上方者取黃土。¶ 各取其色物,¶ 裹以白茅,¶ 封以為社。¶ 此始受封於天子者也。¶ 此之為主土。¶ 主土者,¶ 立社而奉之也。¶ 「朕承祖考」,¶ 祖者先也,¶ 考者父也。¶ 「維稽古」,¶ 維者度也,¶ 念也,¶ 稽者當也,¶ 當順古之道也。 ¶ 齊地多變許,¶ 不習於禮義,¶ 故戒之曰¶ 「恭朕之詔,¶ 唯命不可為常。¶ 人之好德,¶ 能明顯光。¶ 不圖於義,¶ 使君子怠慢。¶ 悉若心,¶ 信執其中,¶ 天祿長終。¶ 有過不善,¶ 乃凶于而國,¶ 而害于若身」。¶ 齊王之國,¶ 左右維持以禮義,¶ 不幸中年早夭。¶ 然全身無過,¶ 如其策意。 ¶ 傳曰¶ 「青采出於藍,¶ 而質青於藍」¶ 者,教使然也。¶ 遠哉賢主,¶ 昭然獨見:¶ 誡齊王以慎內;¶ 誡燕王以無作怨,¶ 無俷德;¶ 誡廣陵王以慎外,¶ 無作威與福。 ¶ 夫廣陵在吳越之地,¶ 其民精而輕,¶ 故誡之曰¶ 「江湖之閒,¶ 其人輕心。¶ 楊州葆疆,¶ 三代之時,¶ 迫要使從中國俗服,¶ 不大及以政教,¶ 以意御之而已。¶ 無侗好佚,¶ 無邇宵人,¶ 維法是則。¶ 無長好佚樂馳騁弋獵淫康,¶ 而近小人。¶ 常念法度,¶ 則無羞辱矣」。¶ 三江、¶ 五湖有魚鹽之利,¶ 銅山之富,¶ 天下所仰。¶ 故誡之曰¶ 「臣不作福」¶ 者,勿使行財幣,¶ 厚賞賜,¶ 以立聲譽,¶ 為四方所歸也。¶ 又曰¶ 「臣不作威」¶ 者,勿使因輕以倍義也。 ¶ 會孝武帝崩,¶ 孝昭帝初立,¶ 先朝廣陵王胥,¶ 厚賞賜金錢財幣,¶ 直三千餘萬,¶ 益地百里,¶ 邑萬戶。 ¶ 會昭帝崩,¶ 宣帝初立,¶ 緣恩行義,¶ 以本始元年中,¶ 裂漢地,¶ 盡以封廣陵王胥四子:¶ 一子為朝陽侯;¶ 一子為平曲侯;¶ 一子為南利侯;¶ 最愛少子弘,¶ 立以為高密王。 ¶ 其後胥果作威福,¶ 通楚王使者。¶ 楚王宣言曰:¶ 「我先元王,¶ 高帝少弟也,¶ 封三十二城。¶ 今地邑益少,¶ 我欲與廣陵王共發兵云。¶ 立廣陵王為上,¶ 我復王楚三十二城,¶ 如元王時。」¶ 事發覺,¶ 公卿有司請行罰誅。¶ 天子以骨肉之故,¶ 不忍致法於胥,¶ 下詔書無治廣陵王,¶ 獨誅首惡楚王。¶ 傳曰¶ 「蓬生麻中,¶ 不扶自直;¶ 白沙在泥中,¶ 與之皆黑」¶ 者,土地教化使之然也。¶ 其後胥復祝詛謀反,¶ 自殺,¶ 國除。 ¶ 燕土墝埆,¶ 北迫匈奴,¶ 其人民勇而少慮,¶ 故誡之曰¶ 「葷粥氏無有孝行而禽獸心,¶ 以竊盜侵犯邊民。¶ 朕詔將軍往征其罪,¶ 萬夫長,¶ 千夫長,¶ 三十有二君皆來,¶ 降旗奔師。¶ 葷粥徙域遠處,¶ 北州以安矣」。¶ 「悉若心,¶ 無作怨」¶ 者,勿使從俗以怨望也。¶ 「無俷德」¶ 者,勿使王背德也。¶ 「無廢備」¶ 者,無乏武備,¶ 常備匈奴也。¶ 「非教士不得從徵」¶ 者,言非習禮義不得在於側也。 ¶ 會武帝年老長,¶ 而太子不幸薨,¶ 未有所立,¶ 而旦使來上書,¶ 請身入宿衛於長安。¶ 孝武見其書,¶ 擊地,¶ 怒曰:¶ 「生子當置之齊魯禮義之鄉,¶ 乃置之燕趙,¶ 果有爭心,¶ 不讓之端見矣。」¶ 於是使使即斬其使者於闕下。 ¶ 會武帝崩,¶ 昭帝初立,¶ 旦果作怨而望大臣。¶ 自以長子當立,¶ 與齊王子劉澤等謀為叛逆,¶ 出言曰:¶ 「我安得弟在者!¶ 今立者乃大將軍子也。」¶ 欲發兵。¶ 事發覺,¶ 當誅。¶ 昭帝緣恩寬忍,¶ 抑案不揚。¶ 公卿使大臣請,¶ 遣宗正與太中大夫公戶滿意、¶ 御史二人,¶ 偕往使燕,¶ 風喻之。¶ 到燕,¶ 各異日,¶ 更見責王。¶ 宗正者,¶ 主宗室諸劉屬籍,¶ 先見王,¶ 為列陳道昭帝實武帝子狀。¶ 侍御史乃復見王,¶ 責之以正法,¶ 問:¶ 「王欲發兵罪名明白,¶ 當坐之。¶ 漢家有正法,¶ 王犯纖介小罪過,¶ 即行法直斷耳,¶ 安能寬王。」¶ 驚動以文法。¶ 王意益下,¶ 心恐。¶ 公戶滿意習於經術,¶ 最後見王,¶ 稱引古今通義,¶ 國家大禮,¶ 文章爾雅。¶ 謂王曰:¶ 「古者天子必內有異姓大夫,¶ 所以正骨肉也;¶ 外有同姓大夫,¶ 所以正異族也。¶ 周公輔成王,¶ 誅其兩弟,¶ 故治。¶ 武帝在時,¶ 尚能寬王。¶ 今昭帝始立,¶ 年幼,¶ 富於春秋,¶ 未臨政,¶ 委任大臣。¶ 古者誅罰不阿親戚,¶ 故天下治。¶ 方今大臣輔政,¶ 奉法直行,¶ 無敢所阿,¶ 恐不能寬王。¶ 王可自謹,¶ 無自令身死國滅,¶ 為天下笑。」¶ 於是燕王旦乃恐懼服罪,¶ 叩頭謝過。¶ 大臣欲和合骨肉,¶ 難傷之以法。 ¶ 其後旦復與左將軍上官桀等謀反,¶ 宣言曰¶ 「我次太子,¶ 太子不在,¶ 我當立,¶ 大臣共抑我」¶ 云云。¶ 大將軍光輔政,¶ 與公卿大臣議曰:¶ 「燕王旦不改過悔正,¶ 行惡不變。」¶ 於是脩法直斷,¶ 行罰誅。¶ 旦自殺,¶ 國除,¶ 如其策指。¶ 有司請誅旦妻子。¶ 孝昭以骨肉之親,¶ 不忍致法,¶ 寬赦旦事子,¶ 免為庶人。¶ 傳曰¶ 「蘭根與白芷,¶ 漸之滫中,¶ 君子不近,¶ 庶人不服」¶ 者,所以漸然也。 ¶ 宣帝初立,¶ 推恩宣德,¶ 以本始元年中盡復封燕王旦兩子:¶ 一子為安定侯;¶ 立燕故太子建為廣陽王,¶ 以奉燕王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