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龍樹與菩薩之願力——《大智度論》中願如何「導」福德與般若向菩提" title_en: "Nāgārjuna and the Bodhisattva's Vow-Power" author: "釋慧鏡 (Shi Huijing)" series: "六行門卷六《願——從巴利誓願到普賢行願》· 第三部 · 願為波羅蜜" series_short: "PRAṆIDHĀNA" volume: 6 paper_id: "PRANIDHANA-P08" paper_number: 8 part: "第三部 · 願為波羅蜜" part_number: 3 date: "2026-06" version: "1.0" license: "CC BY-NC-SA 4.0" --- # 龍樹與菩薩之願力 **《大智度論》中願如何「導」福德與般若向菩提** --- **作者:** 釋慧鏡 (Shi Huijing) **日期:** 2026-06 **授權:** CC BY-NC-SA 4.0 **版本:** 1.0 **書系:** PRAṆIDHĀNA — Aspiration and the Vow --- ## 摘要 本篇問的是願的「力」:在《大智度論》中,願力(*praṇidhāna-bala*)究竟做了什麼?論主龍樹先替一個務實的農夫問出反問——種瓜得瓜、作福得福,因果既自然酬報,又何必額外發願?他隨即親手駁倒:作福而無願,「無所摽立」,福德雖得而不知所成;願不是在福德上再添一筆功德,而是給福德一個方向。論中以一譬定調:「福德如牛,願如御者」——牛有挽車之力,須御者方能有所至。本文據此論證願力的兩層作用:其一,願是「導御」而非「增添」,它把零散的福德整合、定向,使之趨向莊嚴佛土與無上菩提(因願受勝果);其二,更深一層,願力是讓「照見諸法無作」的般若與「念念積集」的福行不相抵銷、反而會通的那股力。般若見一切法無為無作,本應趣寂入滅;菩薩卻「以未具足諸功德故不滅,大慈悲、本願力故不滅」,乃至「於無作中,以精進力度脫一切」。願力於是成為般若與大行之間的樞紐:它不增福德之量,而定福德之向;不撥般若之空,而於空中立起度生之行。文末就「行與願如何不二」設立路標,留待本卷後段細論。 **關鍵詞:** 願力、*praṇidhāna-bala*、福德如牛願如御者、導御、《大智度論》、龍樹、因願受勝果、般若、無作、本願大悲、會通、菩提 ## Abstract This paper asks after the *power* of aspiration: in Nāgārjuna's *Treatise on the Great Perfection of Wisdom* (*Mahāprajñāpāramitā-upadeśa*, T1509), what does vow-power (*praṇidhāna-bala*) actually do? The author first voices a pragmatic farmer's objection — if sowing melons yields melons and meritorious deeds yield merit by natural recompense, why add a vow at all? — and then dismantles it: merit done without a vow "sets up no aim," so that merit, though gained, does not know what it builds; a vow is not one more deed of merit added to the heap but a *direction* given to the heap. One simile sets the key: "merit is like the ox, the vow like the driver" — the ox has the strength to pull the cart, but only the driver makes it arrive somewhere. On this basis the paper argues for two layers of vow-power's work. First, the vow *steers* rather than *adds*: it integrates and orients scattered merit so that it tends toward adorning a buddha-field and toward supreme awakening ("by the power of the vow one receives the surpassing fruit"). Second, and more deeply, vow-power is the force that keeps the wisdom which "sees all dharmas as actionless" and the merit-conduct which "accumulates moment by moment" from cancelling each other — letting them instead converge. Prajñā sees all dharmas as unconditioned and actionless, and so should tend toward cessation; yet the bodhisattva "does not cease, because the manifold merits are not yet complete, and by great compassion and the power of the original vow does not cease," indeed "within the actionless, by the power of effort, liberates all." Vow-power thus becomes the hinge between wisdom and great conduct: it does not increase the *quantity* of merit but fixes its *direction*; it does not negate the emptiness seen by wisdom but raises, within that emptiness, the conduct of liberating beings. The paper closes with a signpost toward the non-duality of conduct and vow, to be treated later in the volume. **Keywords:** vow-power, *praṇidhāna-bala*, "merit is like the ox, the vow like the driver," steering, the *Mahāprajñāpāramitā-upadeśa* (T1509), Nāgārjuna, receiving the surpassing fruit by the vow, prajñā, the actionless, the original vow and great compassion, convergence, awakening --- ## 一、問題意識:因果若自然酬報,何必發願? 設想一個務實的農夫站在田邊問你:我種瓜,自然得瓜;種豆,自然得豆。善惡也一樣——作了福,自然受福報,造了惡,自然受惡報。因果既是這樣公平而自動地運轉,那麼,在「作福」之外另起一個「發願」的念頭,究竟有什麼用?難道發了願,福報就會多一分;不發願,已造的福就會打折扣嗎?這聽起來像是在因果的帳本之外,多此一舉地寫上一行祈使句。 這不是我替農夫虛構的詰難。它就明明白白地寫在《大智度論》裡,由論主龍樹親自代問:「問曰:若不作願,不得福耶?」[^1] 一個系統化菩薩道的大論,竟肯停下來替一個懷疑「發願有何用」的人把話問足——這本身就值得玩味。因為這個問題切中了願論最脆弱的一處:如果善有善報是自然律,願就顯得多餘;可如果願真有用,那它豈不是在因果之外偷偷加了一道砝碼,把修行降格成一場與果報的討價還價? 本系列在前兩篇已經安立了願的「位格」與「架構」:願堪稱波羅蜜,居十波羅蜜第八(P06);十地菩薩入初地先發十大願,願是整座修證的骨架(P07)。位格與骨架都已立定,剩下一個最素樸、卻最要害的問題還沒答:願到底有沒有「力」?它若有力,這力是怎麼一回事——是在福德上加碼,還是另有所司?本篇就回到《大智度論》,看龍樹如何回答那位農夫,並由此揭出「願力」(*praṇidhāna-bala*)一詞真正的份量。 可以先把答案的方向亮出來:龍樹的回答不是「發願能讓福報變多」,而是「發願能讓福德知道往哪裡去」。願力不在因果的帳本上多寫一筆,它做的是另一件事——給那本帳一個朝向。而當我們把這個「朝向」追到底,會發現它最深的作用,竟是在「照見一切法無作」的般若與「念念積集」的福行之間,架起一座本不該存在的橋。 ## 二、經典依據:「福德如牛,願如御者」 ### 2.1 願為導御,作福無願則「無所摽立」 龍樹對農夫的正面回答,第一句就把「願」從「福德的同類」中拆了出來: > 「作福無願,無所摽立,願為導御,能有所成。譬如銷金,隨師所作,金無定也。」[^2] 「摽」即「標」,標立、樹立目標之意。這段話的關鍵在「無所摽立」四字:作了福而沒有發願,這福德就像沒有立起任何標的——它有,卻不知道自己是為了成就什麼而有。願的作用是「導御」,是駕馭、是引導,唯其如此,福德才「能有所成」。後面那個銷金之喻補得極好:黃金被熔化後,隨著工匠的意圖可以鑄成任何器物,金的材質本身並不規定它要成為什麼。福德正是這塊待鑄的金,願則是那個「要把它鑄成什麼」的決定。沒有這個決定,金還是金,福還是福,卻茫然無向。 請注意,龍樹在這裡完全沒有說「發願能增加福德的數量」。他說的是福德「無所摽立」——問題從來不在量的多寡,而在向的有無。 ### 2.2 關鍵之喻:牛有力,須御者方能有所至 接著,論主給出全篇的定調之喻。這個譬喻是理解「願力」二字的鑰匙: > 「莊嚴佛世界事大,獨行功德不能成故,要須願力。譬如牛力雖能挽車,要須御者能有所至;淨世界願亦復如是,福德如牛,願如御者。」[^3] 成就一個莊嚴清淨的佛國,是極其浩大的事業,光靠零散孤立的功德積累(「獨行功德」)是成不了的,必須有願力來統攝。龍樹用了一個誰都見過的畫面:一頭牛,力氣再大,能拉動沉重的車,可是牛自己不知道要把車拉到哪裡去;要有御者執鞭把轡,這車才能「有所至」——抵達一個確定的目的地。福德就是那頭有力的牛,願就是那位定向的御者。 這個譬喻之所以是鑰匙,在於它一舉拆解了農夫的困惑。農夫以為願若有用,必是「在牛之外再添一頭牛」(在福德上再加福德);龍樹的回答是:不,願不是第二頭牛,願是御者。御者本身不出力拉車——拉車的始終是牛;但沒有御者,牛的力氣只會把車拖向不知何處。願力之「力」,不是與福德同質的另一股牽引力,而是一種異質的、定向的力:它規定方向,而不增添牽引。 (須順帶釘住一個常見的誤傳:坊間或有引作「牛無御者,不知所趣」者,查《大智度論》原文並無此句;論中真正的措辭是「福德如牛,願如御者」與「願為導御」。御者在喻中是「在場」而起作用的一方,不是用「缺了御者會怎樣」來立論。本文一律依原文,不取那條誤串。) ### 2.3 因願受勝果:殊勝之果從願而得 定向之力既明,龍樹進一步指出:菩薩種種殊勝的果報,正是「因願」而受得的。 > 「……此皆願力所得……以是故知,因願受勝果。」[^4] 論中歷數菩薩所成就的種種勝事,總結說這些都是「願力所得」,並由此斷定「因願受勝果」。這句話要小心讀,否則正好落回農夫的陷阱——彷彿願成了換取勝果的籌碼。但結合 2.1、2.2 來看,「因願受勝果」說的不是「拿願去交易勝果」,而是「殊勝之果之所以殊勝,正因它是被願所導向、所成就的那種果」。同樣是修淨佛世界的福德,有願導御者,成就的是一個莊嚴的佛土;無願「摽立」者,福德縱在,卻不知凝聚成什麼。果之勝,勝在它有一個被願規定好的「所成」。願不買果,願塑果。 到此,農夫的問題已可作答:發願不會讓你的福報「多一分」,但它決定你那一分福報究竟要長成什麼樣子。沒有願的福德,像一筆不知用途的存款;有願的福德,是一張指明了用途的支票。錢的數目沒變,意義天差地別。 ## 三、核心論證:願力是般若與福行之間的會通樞紐 第二節安立的,是願力的第一層作用——導御、定向。但《大智度論》對願力的開掘還有更深的一層,這一層才是龍樹之為龍樹、般若論主之為般若論主的所在。它出現在一個張力最尖銳的地方:當般若觀照成熟,照見一切法本來無為無作,菩薩為什麼還不入滅? ### 3.1 般若的引力:照見無作,本應趣寂 般若波羅蜜的鋒刃,是照破一切法的自性,見其「無為無作」——沒有一個實在的造作者,也沒有一個實在的所造作。這種照見有一個內在的引力:既然一切法本來寂滅、本來無作,那麼最順理成章的歸宿,就是隨順這寂滅而入滅——趣向涅槃,止息一切。對一個只修般若的行者,這條路是順流而下的。 問題正在這裡:菩薩也修般若,也照見無作,那麼是什麼力量,攔住了他不順著這道引力滑入寂滅?《大智度論》的回答,把「願力」一詞推到了它最深的位置。 ### 3.2 「本願力故不滅」:願力作為般若引力的反向之力 論中有一處極關鍵的文字。菩薩如實了知諸法(般若成熟),按理「應當滅」——應當隨此了知而入於寂滅;然而: > 「若如是知,應當滅;以未具足諸功德故不滅,大慈悲、本願力故不滅。」[^5] 「若如是知,應當滅」——這正是 3.1 所說般若的引力,論主毫不迴避地承認了它:照見至此,順理該入滅。但緊接著兩個「不滅」的理由:一是「未具足諸功德」(度生淨土之事未圓),二是「大慈悲、本願力」。其中「本願力」三字,在這裡擔當的角色是**般若引力的反向之力**——它不是去否定般若所見的「無作」(菩薩確實如實知見),而是在那份了知之上,攔住了「順勢入滅」這一步。般若把菩薩拉向寂滅的彼端,願力把他穩住在度生的此岸;二力交會,菩薩得以「住於無作而不證滅」。 請體會這裡的精微:願力不與般若爭辯,不說「諸法其實有作」。它完全接受般若的洞見——是的,一切無作。它只是在這片無作之上,憑著本願與大悲,不肯就此停步。願力之為「力」,至此顯出它最深的一面:它是讓「空的洞見」不至於塌縮為「寂滅的歸宿」的那股張力。 ### 3.3 「於無作中,以精進力度脫一切」:空中起行 如果說 3.2 是消極面(願力攔住菩薩不入滅),那麼下面這一處就是它的積極面——願力不只攔住下滑,更在那片無作的空地上,重新立起度生之行: > 「雖知諸法實相無為無作,以本願大悲欲度眾生故,於無作中,以精進力度脫一切。」[^6] 這句話幾乎是 3.2 的正面翻轉,而且更為飽滿。「雖知諸法實相無為無作」——般若所見,原封不動地承認;「以本願大悲欲度眾生故」——本願與大悲是動因;「於無作中,以精進力度脫一切」——關鍵在「於無作中」這四個字。菩薩不是退回到「諸法有作」的素樸見地去度眾生(那是凡夫的執實),也不是因為見了無作就撒手不度(那是二乘的偏空);他是在「明知無作」的同時,照樣以精進之力,度脫一切眾生。空與行,在這一句裡不是先後,而是同時。 這就是本篇真正要揭出的「願力」:它是讓般若的「照空」與大行的「度生」不相抵銷、反而會通的那個樞紐。少了願力,般若會把行吞掉(照見無作便趣寂,無人可度亦無度可言);少了般若,行會把空遮蔽(執實而度,落回有所得)。願力居中,一手不撥般若之空,一手不捨度生之行,使二者在「於無作中度一切」的弔詭裡並行不悖。 ### 3.4 兩層願力的合觀:定向與會通 現在可以把第二節與第三節合起來看。願力其實有相互貫通的兩層: 第一層(§二)是**定向**:在福德的層面,願把零散的「獨行功德」整合、導御,使之趣向一個確定的「所成」(莊嚴佛土、無上菩提)。福德如牛,願如御者——這是橫向的整合,把多歸於一向。 第二層(§三)是**會通**:在般若與大行的層面,願把「照空之智」與「度生之行」這兩股本會相消的力量,維繫在同一個方向上而不互毀。般若見無作,願力於無作中度一切——這是縱向的貫通,把空與有、智與悲,鎖在同一個朝向菩提的弧線上。 兩層其實是同一件事在兩個層面上的展開:願力始終做的是「定向」這一件事。在福德層,它定的是「福往何處成」的向;在般若層,它定的是「空中仍向眾生而行」的向。御者執轡,所司唯一——方向。牛是福德,也可以是般若這匹更烈的馬;無論駕的是牛還是馬,御者的職分都只是一個:讓它有所至,而不是讓它有更多力。願力不增智悲之量,唯定智悲之向。 至於「既已照見無作、無所得,那顆心究竟『如何』還能發願而不自相矛盾」——以無所得心發無上願,是否可能、又如何可能?這一問已逼近願與空交涉的最深一層,本文只立其標、設其路,其詳留待本卷後段(願與空之不退轉一系)再論。 ## 四、跨學科會通:意向的方向性與「空中之行」 要把「願力是給福德與般若一個方向」這一論點講得更透,當代行動哲學(philosophy of action)關於「意向的方向性」的討論,提供了一面相當乾淨的鏡子。但須先言明:這面鏡子能照出輪廓的前半,到了後半(般若∩願的會通)卻照不進去——而那照不進去之處,恰恰是佛法之願力最獨特的貢獻所在。 **相似之處:御者即「行動所在其下被理解的那個描述」。** 哲學家安斯康姆(G. E. M. Anscombe)在《意向》(*Intention*, 1957)中提出一個影響深遠的分析:一個行動之為「意向性的」,是就它「在某一描述之下」(under a description)而言的——同一個身體動作,問一句「你為什麼這麼做?」,答案揭示的正是行動者所朝向的方向。布拉特曼(Michael Bratman)進一步把意向理解為一種「主導行為的計畫狀態」(a conduct-controlling plan-state):意向不只是一時的欲念,而是一個能在時間中統攝、協調諸多子行動的計畫框架。把這兩家合觀,龍樹的「御者」便有了極貼切的哲學對應:御者就是「福德在其下被理解的那個描述」——同樣是拉車(作福),在「為莊嚴佛土」這個描述之下,它是菩薩行;在「無所摽立」之下,它只是一堆無向的力。願正是那個賦予描述、統攝計畫、揭示方向的意向結構。安斯康姆所謂「無所摽立」對不上號的反面,正是「願能助福,常念所行,福德增長」[^7]——願使福德被持續地置於一個目的描述之下,於是「常念所行」,於是有向、有長。 **根本差異之一:跨阿僧祇劫的尺度。** 然而行動哲學描述的,是一個正常壽命之內的人類行動者——他的計畫以年、以一生為尺度。菩薩的願力卻是以阿僧祇劫為單位的解脫論結構:它要統攝的不是一場晚餐或一項事業,而是「莊嚴一個佛世界」這樣跨越無量時劫的事。當意向的尺度被拉伸到這個程度,「計畫狀態」這個描述雖仍適用,卻已逼近它的邊界——它描述得了方向性,描述不了那方向所朝向的、超出任何個體生命的菩提之果。 **根本差異之二(鏡子照不進的地方):般若∩願的會通。** 這是最關鍵的一處。行動哲學的目的論,無論是亞里斯多德式的「主導目的統攝從屬目的」(architectonic *telos*),還是法蘭克福(Harry Frankfurt)所謂「關懷」(care)與「意志的必然性」所維繫的方向——它們都預設了一個**有所作、有所成**的行動世界:總有某個目的是真實地「要去達成」的。但般若的洞見恰恰是:一切法無為無作,沒有實在的所成可成。在這個前提下,西方的任何一套行動目的論都會失語——因為它們沒有一個格子,可以安放「明知無所作、卻仍有所向而行」這樣的意向。安斯康姆的「描述之下的行動」預設了行動是實在的;法蘭克福的「關懷」預設了所關懷者是實在的對象。唯獨佛法之願力,能在「諸法無作」這片被般若照空的地基上,仍然立起「度脫一切」之行——它把目的論整個翻向了外(不為自身求,為眾生而向),又把它整個架在了空上(於無作中而行)。沒有任何一個西方框架能同時容納「空的洞見」與「有方向的行動」這兩者的會通;這個會通,正是《大智度論》之願力獨有的貢獻。 **不可還原聲明。** 須鄭重指出:以上只是啟發性的類比(heuristic),而非理論等價(reductive)。安斯康姆與布拉特曼的意向理論,是對人類行動結構的描述性分析,其中並無解脫論的本體承諾,更無「諸法無作」這樣的般若前提;本文借用它,僅為照明「願是一種賦予方向的意向結構」這一前半,絕不可反向推論說菩薩之願力等同於某種行動計畫理論,或說「於無作中度生」可被化約為一套意向的描述。鏡子照出了願的方向性輪廓,卻照不進它最深的會通;而正是在鏡子照不進的那一處,願力顯出它不可被任何世俗行動理論吸收的身分。 ## 五、中道校正 本節標出三條最易滑失的誤讀(以 ❌ 標義理之偏、以 ⚠️ 標文獻或分際之陷阱),以為持守中道之界樁。 **❌ 願力不是「向佛菩薩下訂單以換取果報」。** 這是農夫之問若未答透時,最容易倒退回去的誤解——把「因願受勝果」讀成「拿願去交易勝果」,彷彿發願是付給宇宙或諸佛的一筆訂金,果報則是按單交付的貨物。《大智度論》的整個論證恰恰在堵這條路:願「為導御」、使福德「有所摽立」,它做的是給方向,不是付價錢。御者不向牛買力氣,御者只規定牛往哪走。願力之「力」是定向之力,不是購買之力。本系列在施與懺二門已反覆釘過同一條紅線——施不是交易(DĀNA)、受懺不是贖罪(KṢAMĀ);到了願門,這條紅線平移為:願不是交易。把願力讀成 merit 的買賣,是對它最根本的誤置。 **❌ 願力不是「在福德之外再加的一筆功德」。** 第二種誤讀,是把願力想成與福德同質的另一股牽引力——彷彿牛之外再添一頭牛。前已詳辨:願是御者,不是第二頭牛。它與福德異質:福德是被導的力,願是導的方向。若把願力讀成「可以累加的功德項目」,便又落回「量」的思路,錯失了願力全部的要點正在於「向」而非「量」。願不增福德之多寡,唯定福德之所成。 **⚠️ 「願力」、「本願」、「誓願」三詞須分際。** 本篇的主詞是「願力」(*praṇidhāna-bala*),即願作為一股運作之力。文中數處引《大智度論》之「本願」(如「本願力故不滅」、「本願大悲」),此處之「本願」指的是菩薩**現前持續運作**的根本誓願,是願力的同一所指;它與本系列第二部所論燃燈佛授記時那一次**起源性**的「本願」(一個發生在過去的奠基事件)名同而義有別——前者是 standing(恆在運作)的,後者是 origin(一次奠基)的。讀者於此須隨文判別,不可因「本願」二字相同便混為一事。 **⚠️ 本篇與前篇(P05)的般若∩願文證分流。** 細心的讀者或會發現,「般若見空而不捨度生」這一義理,本系列第二部論「無願」時(P05)已涉及。須誠實交代:兩篇取的是《大智度論》中**不同的**文證。P05 所據為卷三十八(三解脫門)與卷七十八(行空不作證)之段落,論的是阿含層「無願」如何與本願並存;本篇所據則為卷四十二(「本願力故不滅」)與卷十六(「於無作中度脫一切」)之段落,論的是大乘願力如何作為般若與福行的會通樞紐。同一道「般若∩願」的義理之牆,兩篇各砌在不同的文證地基上,不相重複;若需互參,循 P05 即可,本篇不再重引彼處文句。 ## 六、結論 **精要重述。** 願力做的不是「在福德上加碼」,而是「給福德一個方向」。《大智度論》以「福德如牛,願如御者」一喻定調:牛有力而不知所趣,須御者方能有所至;作福而無願則「無所摽立」,福德雖得而不知所成。這是願力的第一層——導御、定向。更深一層,當般若照見諸法無為無作、本應趣寂入滅之際,正是「本願力故不滅」,正是「於無作中,以精進力度脫一切」——願力在此成為般若與大行之間的會通樞紐,使「照空之智」與「度生之行」不相抵銷而並行於同一朝向菩提的弧線上。兩層其實是同一事:願力始終只做「定向」,在福德層定其所成,在般若層定其「空中仍向眾生而行」之向。御者所司,唯方向而已。 **修行指引。** 由此可得一個樸素而要緊的提示:修行於願上的工夫,重點不在「發了多少願」,而在「願把你的行導向何處」。不必焦慮自己功德之牛是否夠壯,先問問那位御者在不在、轡頭朝哪——一筆不知用途的福德,與一筆指明了用途的福德,量同而義異。更進一步,當修行深入、開始照見諸法的空寂時,不必擔心「見了空會不會就什麼都不想做了」;願力正是為此而設——它不要你否認所見的空,只要你在那片空上,仍憑本願大悲,向著眾生走下去。見空而不廢行,行而不昧於空,這中間維繫一切的,就是願。 **開放問題。** 然而本篇也在最深處留下一個尚未解答的問題。若願力能在「諸法無作、無所得」之上仍立起度生之行,那麼那顆已然無所得的心,究竟「如何」還能發願而不自相矛盾?以無所得之心而發無上之願,是否可能,又如何可能?這一問,牽涉願與空更深一層的交涉,也牽涉「行」與「願」終將如何「不二」——行填願、願導行,二者究竟是兩件事的配合,還是同一件事的兩面?本文只立其標、設其路;其詳,留待本卷後段再論。至此,本系列第三部「願為波羅蜜」三篇收束:P06 立願之**位格**(十波羅蜜第八),P07 落願之**架構**(十地之十願),本篇明願之**力**(福德如牛,願如御者)。位格、架構、力,三者既備,願已不只是一個心所、一個席位、一張骨架,而是一股真實運作、能導福德與般若同向菩提的力。 --- ## 附註 [^1]: 《大智度論》卷七,「問曰:若不作願,不得福耶?答曰:雖得,不如有願;願能助福,常念所行,福德增長。」龍樹造,後秦鳩摩羅什譯,《大正藏》第二十五冊,No. 1509,頁 108c。 [^2]: 《大智度論》卷七,「作福無願,無所摽立,願為導御,能有所成。譬如銷金,隨師所作,金無定也。」(摽,同「標」。)《大正藏》第二十五冊,No. 1509,頁 108b。 [^3]: 《大智度論》卷七,「莊嚴佛世界事大,獨行功德不能成故,要須願力。譬如牛力雖能挽車,要須御者能有所至;淨世界願亦復如是,福德如牛,願如御者。」《大正藏》第二十五冊,No. 1509,頁 108b。 [^4]: 《大智度論》卷七,「……此皆願力所得……以是故知,因願受勝果。」《大正藏》第二十五冊,No. 1509,頁 108b。 [^5]: 《大智度論》卷四十二,「若如是知,應當滅;以未具足諸功德故不滅,大慈悲、本願力故不滅。」《大正藏》第二十五冊,No. 1509,頁 369b。 [^6]: 《大智度論》卷十六,「雖知諸法實相無為無作,以本願大悲欲度眾生故,於無作中,以精進力度脫一切。」《大正藏》第二十五冊,No. 1509,頁 175a。 [^7]: 同註 1。《大智度論》卷七,「願能助福,常念所行,福德增長。」《大正藏》第二十五冊,No. 1509,頁 108c。 [^p06]: 參本系列同部前篇《願波羅蜜——願為十波羅蜜第八》(Part III · P06)。該篇論證願通過瑜伽三標準之 pāramitā test,堪稱波羅蜜而非前六度之附庸,並以「到彼岸」(非「完成」)讀 pāramitā,為本篇「願之力」立其位格張本。 [^p07]: 參本系列同部前篇《十地之十願》(Part III · P07)。該篇論證歡喜地十大願為十地修證之 architectural 骨架(願先於行、導行智、第十願以「無盡」鎖成永不閉合之框),為本篇願之「導御」義立其架構張本。 --- ## 參考文獻 ### 一、佛教原典 Primary Buddhist Sources - 《大智度論》(*Mahāprajñāpāramitā-upadeśa*),龍樹菩薩造,後秦鳩摩羅什譯,《大正藏》第二十五冊,No. 1509。 ### 二、現代學術著作 Modern Scholarship - Anscombe, G. E. M. *Intention*. Basil Blackwell, 1957. - Bratman, Michael E. *Intention, Plans, and Practical Reason*.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7. - Frankfurt, Harry G. *The Importance of What We Care About: Philosophical Essay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8. - Aristotle. *Nicomachean Ethics*. Trans. Terence Irwin, 2nd ed. Hackett, 1999. ### 三、經論索引 Sūtra & Śāstra Index | 簡稱 | 全名 | 卷 | 大正藏編號 | 造/譯者 | |------|------|----|-----------|---------| | 大智度論 | 大智度論(摩訶般若波羅蜜經釋論) | 7、16、42 | T1509(第25冊) | 龍樹造,鳩摩羅什譯 | --- ## 系列論文交叉引用索引 - **P05**《有所求與無所求之願——阿含中「願」(paṇidhi)的方向光譜》:般若見空而不捨度生之義,P05 據《大智度論》卷三十八、卷七十八立論(阿含層無願與本願並存);本篇據卷四十二、卷十六立論(大乘願力之般若∩願會通),文證分流不重複。 - **P06**《願為第八波羅蜜》:立願之位格;本篇承其位格而問願之力。 - **P07**《願為路之骨架》:立願之架構;本篇承其架構而明願之導御。 - 「願≠交易」紅線承自 DĀNA(施≠交易)、KṢAMĀ(受懺≠贖罪),於本篇平移為願力之定向(非購買)義。 - 「行與願不二」「以無所得心發願」二問為本篇所設路標,留待本卷後段(願與空·不退轉一系)兌現。 --- *Paper:* PRANIDHANA-P08 · 龍樹與菩薩之願力 · **PRAṆIDHĀNA · Part III · Vow as a Perfection** *Author:* 釋慧鏡 (Shi Huijing) · *Project:* 指月 / Pointing-at-the-Moon · *Series:* The Six Practice Gates (六行門) *License:* CC BY-NC-SA 4.0 *CBETA 校對:* 全文引用均依 CBETA 電子佛典核校(《大智度論》T1509)。 *Repository:* https://github.com/pointing-at-the-moon/six-practice-ga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