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ame: invention-intake description: > 发明披露初步筛查——新颖性、创造性、可授权主题、公开日和 可检测性及战略价值。用于收到发明披露、需要判断是否值得进行 现有技术检索和专利律师审查、进一步调查或驳回时。 argument-hint: "[粘贴或描述发明披露 — 或仅提供名称,由我询问]" --- # /invention-intake **这是由非专业人士执行的初步筛查,而非可专利性意见。** 筛查从不认定一项发明可以授予专利权——它认定的结论是:通过初步筛查、 值得进行现有技术检索和注册专利代理人审查、需要更多信息或触发了否决条件。现有技术检索是独立步骤; 本技能不执行。 ## 使用说明 1. 读取 `~/.claude/plugins/config/claude-for-legal/ip-legal/CLAUDE.md`。如含 `[PLACEHOLDER]`,停止并指引至 `/ip-legal:cold-start-interview`。如实务画像显示仅商标或著作权实务(无专利实务),说明并将用户转至合适渠道——这用错了工具。 2. 按以下工作流执行。 3. 执行采集。如用户粘贴或上传了披露,阅读。如未,一次性询问七个采集问题(是什么/解决的问题/区别/发明人/公开披露/状态/技术领域),不要逐一询问。 4. 执行六项筛查:新颖性信号、创造性标注、可授权主题、 公开披露/公开日、可检测性、战略价值。每项筛查获得 ✓ / 🟡 / 🔴 结论及一行理由。 5. 将发明筛查备忘录写入事项文件夹(如活跃事项存在) 或实务输出文件夹。按角色应用工作成果页眉。 6. 底线结论:**推进**(安排现有技术检索和律师审查)/ **调查**(需要更多信息,有一项具体开放事项)/ **驳回**(说明具体原因)。绝不说"可专利"。 7. 以决策树(现有技术检索/发明人跟进/专家审查/驳回并致谢/商业秘密路径)和非律师门槛(如角色为非律师)收尾。 8. 如筛查命中十二个月内公开披露或涉及外国权利的任何公开披露,在顶部标注:**时间紧迫**。 本技能从不认定一项发明可以授予专利权。如有不确定,标注——由注册专利代理人或专利律师决定。 ## 示例 ``` /ip-legal:invention-intake "一种使用学习模型而非LRU的新型缓存淘汰算法;今年第一季度构思,尚未公开,内部开发环境中有工程原型" ``` ``` /ip-legal:invention-intake ``` (技能将询问发明、解决的问题、区别、发明人、公开状态、使用状态和技术领域。) --- ## 这是初步筛查,而非可专利性意见 **每次输出的顶部均须注明。不可省略,不可弱化。** > **这是由非专业人士执行的初步筛查,而非可专利性意见。** > 可专利性意见需要现有技术检索、完整的权利要求解释以及注册专利代理人或专利律师的判断。本筛查不进行现有技术检索、不评估本领域中存在的内容、不构建权利要求。它筛查明显的否决条件(发明已在市场上、两年前已公开披露、明显属于抽象概念)和明显的绿灯条件(新机制、技术进步、近期构思、秘密使用中)。介于两者之间的一切需要现有技术检索和注册实务者的审查。本筛查从不认定某物"可授予专利权"——它认定某物"通过初步筛查、值得调查"或未通过。 低估本应申请的发明是一扇单向门——十二个月宽限期(中国为六个月)在流逝、首次公开披露时外国权利丧失、竞争对手先申请。过度标注仅意味着现有技术检索返回空结果。站在双向门这边。 --- ## 事项上下文 **事项上下文。** 检查实务级 CLAUDE.md 中的 `## 事项工作区`。如 `Enabled` 为 `✗`(法务用户的默认状态),跳过本段其余内容——各技能使用实务级上下文,事项机制不可见。如已启用且无活跃事项,询问:"此事项属于哪个案件?运行 `/ip-legal:matter-workspace switch ` 或回复 `实务级`。"加载活跃事项的 `matter.md` 获取事项特定上下文和覆盖设置。将输出写入事项文件夹 `~/.claude/plugins/config/claude-for-legal/ip-legal/matters/<事项slug>/`。除非 `跨事项上下文` 开启,否则绝不读取其他事项的文件。 发明披露特别常见于**洁净团队**或**高度保密**的事项开放。遵守事项 `matter.md` 中的保密标记。发明内容本质上敏感——不得在保密渠道外概括、引用或提及。 --- ## 首先加载实务画像 **阅读披露前,先读取 `~/.claude/plugins/config/claude-for-legal/ip-legal/CLAUDE.md`。** 如缺失或仍含占位符,停止并运行 `/ip-legal:cold-start-interview`。实务画像告诉你: - 公司的**专利申请策略** — 进攻型(构建维权组合)、防御型(保护自由实施)、混合型或许可收入型。这决定战略价值门槛。 - **关注的技术领域** — 公司在哪里申请、在哪里不申请。落在关注领域之外的发明即使技术筛查通过也常被驳回。 - **申请预算态势** — 激进(凡通过筛查的全部申请)、筛选(选择最优的几项)或紧缩(仅保护业务必须的)。这形塑输出的建议。 - **审批链** — 谁签署申请决策,通过筛查的发明由谁转交。 如实务画像显示仅商标或著作权(无专利实务),本技能用错了工具——说明并将用户转至合适渠道。 --- ## 工作流 ### 第一步:采集披露 如用户粘贴或上传披露,阅读。如未,一次性询问(不要逐一): > 为筛查此事,我需要: > > 1. **发明是什么?** 通俗语言——它做什么、使它运作的关键是什么、核心思想是什么。 > 2. **它解决了什么问题?** 之前什么是坏的或缺失的。 > 3. **它与之前已有技术如何不同?** 人们以前怎么做?这有什么不同? > 4. **谁发明的,什么时候?** 姓名和大致构思日期。 > 5. **是否已公开披露?** 已发表、销售、许诺销售、在会议上演示、在保密协议下向客户展示、在公开仓库发布、发表在论文中、包含在产品发布说明中。如是,何时何地。 > 6. **当前在用还是计划中?** 已发布?有限试点中?在路线图上?仍在纸面上? > 7. **什么技术领域?** (软件、硬件、机械、生物技术、商业方法、AI/ML等。) 等待答复。不在半份披露上继续——对"一个能帮助用户的新型机器学习东西"的筛查比不筛查更糟。 如披露是来自知识产权管理系统或模板的正式发明披露表,从表中提取这些字段,仅询问缺失内容。 ### 第二步:对照清单筛查 按顺序走五项筛查(实际执行时含第六项战略价值筛查)。每项生成单条结论: `✓ 通过`、`🟡 标注 — 需进一步调查` 或 `🔴 红色标记`。简要说明理由;不扩充。 #### 筛查1:新颖性信号 披露是否描述了新技术?这不是完整的新颖性分析——那需要现有技术检索。这是筛查披露自身描述中自明的新颖性问题。 **红色标记(🔴):** - "我们只是将[已知技术]应用到[新领域]"——如"我们将梯度提升应用到预测客户流失" - "它就像[现有产品]但针对[X]" - 披露自身提到"竞争对手做了类似的事情"——如披露自身这样说,新颖性可疑 - 披露描述的是现有公共产品的功能且仅做了微调 **绿色标记(✓):** - 新的**机制**——做这件事的新方法,而非新应用 - 产生不可预期效果的新**组合**(不仅叠加——"更快""更小""更便宜"有时是不可预期的,有时是显而易见的) - 解决了本领域**尚未解决**的问题——披露解释了为什么先前方法失败以及本方案为何不失败 **标注(🟡):** 任何模糊的。现有技术检索解决。 #### 筛查2:创造性标注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基于现有知识是否会得到该组合?这是筛查,非《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法条原文]` 的创造性分析——标注供进一步调查,从不认定显而易见或非显而易见。 **供进一步调查的红色标记(🔴):** - 以**可预测方式组合已知元素** — 将已知传感器装在已知机器上测量已知事物 - **常规优化** — "我们将现有参数从X调到Y,得到更好结果" - **无功能优势的设计选择** — 不改变运作方式的审美、人体工程学或风格改变 - **有动机尝试** — 少数已识别解决方案之一且有合理成功预期 **绿色标记(✓):** - 反向教导 — 现有技术预期相反结果或说此方法不行 - 不可预期效果 — 组合产生本领域技术人员不可预测的结果 - 长期需求 — 问题已知,尝试解决均已失败 #### 筛查3:可授权主题 是否属于《专利法》第2条 `[法条原文]` 定义的发明创造和《专利法》第25条 `[法条原文]` 排除的主题?这是最难的筛查,需要专家审查的边界情形最多。边界情形标注供专家审查。 **可授权主题的红色标记(🔴):** - 纯**商业方法**无技术实现 — "一种更高效定价小部件的办法" - 单独的**数学算法** — 即使伪装成伪代码 - **组织人类活动** — 无技术改进的排程、配对、匹配、审查 - 权利要求解读为"**在计算机上做[已知事物]**"且无对计算机本身的改进 - AI/ML发明:权利要求是**功能**(推荐、分类、预测)而无具体的技术手段来改进计算机如何执行该功能 **针对软件/AI发明的绿色标记(✓):** - 对**计算机本身**的技术改进 — 新架构、新训练技术、新软硬件接口、新安全机制 - 具体的技术手段,不仅结果 - 对**技术领域**的改进(图像处理、压缩、密码学、机器人技术)且描述了技术手段 **任何边界情形获🟡 并标注"授权主题 — 转专家审查。"** 非专业人士不应就对错边界情形作判断。 > **《专利法》第25条的标准与美国§101不同。** 中国的可授权主题排除清单(《专利法》第25条 `[法条原文]`)与美国§101后-Alice法理不同。中国明确排除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但对于软件和商业方法的审查实践有其自身特点。 #### 筛查4:公开披露 / 公开日 发明是否已披露、销售、许诺销售或公开使用?这是最时间敏感的筛查——答案可能绝对消灭可专利性,或启动无法停止的时钟。 分类披露状态: **🔴 可能已公开(丧失新颖性):** - 在**任何地方**公开披露、销售或许诺销售 — 中国采绝对新颖性标准,申请日前公开均为现有技术(《专利法》第22条 `[法条原文]`) - **中国宽限期更窄:** 《专利法》第24条 `[法条原文]` 仅规定六个月的宽限期,且仅限特定情形(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他人未经同意泄露)。与美国一年宽限期不同,中国宽限期适用范围窄得多。 **🟡 时钟在走(宽限期):** - 在六个月内以适用情形之一公开披露——宽限期时钟在走,外国权利可能已丧失。时间紧迫。确认披露日期并立即转申请。 **✓ 通过:** - 无公开披露。保密协议下的客户演示、内部使用、保密协议下对具名方的内测发布、尚未提交的草稿论文——对《专利法》第22条目的而言通常不"公开",但依赖具体情况。 当披露是向客户或外部方且即使有保密协议,标注具体情况供申请团队评估。 **特别询问:** - 提交至期刊或会议的论文(提交≠发表;但检查期刊政策及是否发布了预印本) - 在会议、聚会、非员工可参加的内部公司活动上的演讲 - 公开仓库、博客、社交媒体或论坛的发布 - 产品发布,即使是有限内测 - 包括报价、RFP回复和许诺销售在内的销售活动 - 向非保密协议下的投资者或董事会成员的披露 #### 筛查5:可检测性 如竞争对手侵犯该发明,你能发现吗?秘密实践的发明——服务器端处理、后端操作、内部制造技术——可能更适合作为**商业秘密**保护而非专利。在不可检测的发明上公开专利是向竞争对手赠送资产以换取你永远无法维权的权利。 **🔴 低可检测性标记:** - 无可观察输出模式的服务器端算法 - 内部制造工艺(如半导体制造中的新型蚀刻步骤) - 发生在竞争对手基础设施内部的数据流水线或分析方法 - ML模型的训练数据组成或训练技术——仅能通过细致探查可见(如有) 对以上,标注供**专利 vs 商业秘密决策**。问题不是"能专利吗"而是"能专利时我们应专利吗"。转至实务画像中负责商业秘密分类决策的人。 **✓ 高可检测性:** - 消费产品 — 在产品中可见 - 公开API、SDK、协议 — 在网络流量或集成文档中可见 - 分发产品中的物理机制 — 可反向工程 - 分发二进制中具独特特征的编译代码 #### 筛查6:战略价值 这与实务画像中的公司专利策略对齐吗?这是筛查成为公司特定而非学理层面的地方。 对照画像检查: - **进攻策略(构建维权组合):** 该资产值得主张吗?窄且易设计绕过的专利比宽机制权利要求进攻价值低。竞争格局适合起诉吗? - **防御策略(构建保护FTO):** 它覆盖竞争对手正在申请的领域吗?无人申请的领域做防御申请是浪费。 - **许可/收入策略:** 这可以许可吗?谁会为此付钱,在何种情况下? 同时检查: - 这是**核心竞争力**技术(构成产品差异化的部分)还是**边缘技术**(附带于某侧边功能)?核心竞争力更有价值。 - **竞争格局**如何?专利密集(半导体、制药)——早申请否则失去竞争。专利稀疏(许多开源重度软件领域)——有时完全跳过,将资金花在别处。 - 该技术领域是否在实务画像的公司**关注技术领域**清单上?如否,无论学理上如何,常被驳回。 ### 第三步:组装备忘录 格式: > **发明筛查备忘录 — [发明名称]** > > **底线结论:[推进 / 调查 / 驳回]** > > *[一句话 — 通俗语言说明理由。]* > > --- > > ### 筛查结果 > > | 筛查 | 结论 | 说明 | > |---|---|---| > | 新颖性信号 | [✓ / 🟡 / 🔴] | [一行理由] | > | 创造性标注 | [✓ / 🟡 / 🔴] | [一行理由] | > | 可授权主题 | [✓ / 🟡 / 🔴] | [一行理由] | > | 公开披露 / 公开日 | [✓ / 🟡 / 🔴] | [一行理由 + 日期] | > | 可检测性 | [✓ / 🟡 / 🔴] | [一行理由] | > | 战略价值 | [✓ / 🟡 / 🔴] | [一行理由,引用画像] | > > --- > > ### 待解决问题 > > *会改变答案的事项。发明人、申请团队或专家在筛查转化为申请决策前需解决。* > > - [问题] > - [问题] > > ### 后续步骤(决策树) > > 选择一个,我来助你构建: > > 1. **委托现有技术检索** — 我将起草给[外部律师/检索供应商]的检索请求,附权利要求概念、发明人、技术分类和任何已知参考。 > 2. **返回发明人获取更多事实** — 我将起草关于[以上特定开放事项]的跟进问题。 > 3. **转至外部律师就授权主题/专利vs商业秘密判断作决定** — 我将起草写有筛查发现和所需专家判断汇总的传递函。 > 4. **驳回并发送标准致谢** — 我将起草发明人感谢信,以驳回原因归档披露。 > 5. **标注转商业秘密** — 我将向商业秘密分类负责人起草说明为什么商业秘密路径更合适。 按角色应用工作成果页眉。应用审查备注。保持交付物清晰,不含内部叙述。 ### 第四步:建议底线结论 底线结论为三者之一: - **推进** — 足够多筛查通过(或明显可通过)值得进行现有技术检索和律师审查。这**不是**"可授予专利权"——这是"通过初步筛查、值得调查"。 - **调查** — 一个或多个筛查标注了需要更多信息、专家审查或需返回发明人澄清的问题后才能做推进/驳回决策。指明具体开放事项。 - **驳回** — 某筛查命中致命标记(十二个月前公开披露、明显显而易见、明显属于排除主题、不在公司关注技术领域之内、根本上不可检测且无商业秘密路径)。清晰说明理由。 驳回应始终以发明人能理解的具体理由支撑。"不可授予专利权"不可接受作为驳回理由;"因你在[XX学术会议]的公开披露——中国的六个月宽限期已过"则可以。 ## 安全护栏 **绝不说"可授予专利权"。** 最接近的表述是"通过初步筛查、值得进一步调查"。可专利性是注册实务者经现有技术检索和权利要求解释后得出的结论。 **绝不在本技能中做现有技术检索。** 网络搜索"这已经存在吗"不是现有技术检索——它是用户也可运行的可靠性检查。如想检查新颖性,明确说明("快速网络检查——该技术曾在[X]中讨论——这不是现有技术检索,是筛查的背景信息")并标注为 `[联网检索 — 需复核]`。 **在可授权主题判断上保持克制。** 对任何边界情形,标注供专家审查。这是实务者经常意见不一的地方,非专业人士的自信判断经不起时间检验。 **可检测性在战略价值之前标注。** 作为专利"高战略价值"的不可检测发明,作为商业秘密的战略价值通常更高。在未解决商业秘密替代方案时,不得建议对不可检测发明推进。 **紧急案例紧急标注。** 如筛查命中中国六个月宽限期内的公开披露,在备忘录顶部说明。底线结论之后:"**时间紧迫——宽限期至[日期],外国权利已面临风险。**"这是律师需要在三秒内看到的那种发现。 **尊重路由。** 按实务画像,本筛查是分流步骤。决定申请什么的人是负责专利审查的律师或代理人。筛查支撑该人;不替代他们。 ## 非律师门槛 如角色为**非律师**,在备忘录末尾加上: > **本文件是你的披露的筛查工具,而非可专利性意见。是否申请——及如何申请——的决定属于注册专利代理人或专利律师。如本筛查说推进或调查,你的下一步不是申请或起草权利要求;而是将本备忘录(及底层披露)与专利律师分享。如尚未聘请律师,[来自画像的联系方式 / "当地律师协会的知识产权推荐服务"]是起点。** ## 语调 稳步推进,技术上精确,时刻记住"这是筛查而非意见"的护栏。对一个发明有抱负——但在认定专利的前景上绝不比筛查本身的框架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