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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開放源碼軟體有其特殊的授權內容,但這並不代表自由/開放源碼軟體自行創造或制定出新的法律,這些授權條款仍然必須受到既有法律規定的拘束,若是條款內容與法律規定不符合的話,這一部分的內容就很有可能因此不具有法律拘束力。
與自由/開放源碼軟體相關的法律領域主要是智慧財產權,除此之外還包括民法。相關的法律規定當然不會僅止於本文所列,因為運用自由/開放源碼軟體的行為多樣,可以能涉及的法律種類與層面也因此有著無限的可能,例如商業販售自由/開放源碼軟體,這些商業行為自然必須受到公平交易法約束。此外,這些相關的法律規定與領域也會隨著各國法律制度而有不同。
在我國,具體相關的重要法律如下:
現在一般常見自由/開放源碼軟體授權條款都著重在著作權的授權,因此與著作權法有著密切的關係。
軟體程式除了可以用著作權制度保護外,還可以用專利制度來保護。早期撰寫出來的授權條款大多沒有考慮專利保護制度所帶來的影響,所以並沒有專利相關內容,不過近來專利侵權議題浮上檯面,因為許多人擔心自由/開放源碼軟體較非自由/開放源碼軟體容易發生專利侵權糾紛,不過也因為這樣的討論趨勢,所以新近草擬的條款大多將專利保護制度所產生的影響納入條款內容中,包括:專利授權、提出專利侵權主張而引發授權終止等。有關這方面的討論,請見:
隨著自由/開放源碼軟體商業化販售越來越普遍,所以也開始有自由/開放源碼軟體申請商標,例如 Linux 與 Firefox(註一),因此也開始有些與商標相關法律議題被討論。
上述的著作權法、專利法與商標法,其實都屬於民法的特別法,在有需要適用到法律條文來檢視授權內容的時候,先在這些特別法規中找尋到適用的規定來適用,若找不到,才回歸到民法中尋找適當的條文適用。此外,因為自由/開放源碼軟體的授權機制與定型化契約的運作方式類似,因此民法中定型化契約的條款也有適用的可能。
註一:目前管理 Linux 商標的是 Linux Mark Institute,網址:https://www.linuxmark.org/;管理 Mozilla 商標的是 Mozilla Foundation,商標管理政策網址:https://www.mozilla.org/foundation/trademar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