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ative Commons 是一發起自史丹福大學法學院(Stanford Law School)的國際性專案,其目標在於就數位資訊之散佈、使用等多項權利,提供嶄新之途徑。昆士蘭理工大學於今年二月加入該專案,隨後與 Blake Dawson Waldron 律師事務所一同參與建置該專案平台的任務。 澳洲版本的 Creative Commons 和其它各國的 Creative Commons 分 支計劃,都隸屬於 Creative Commons的 iCommons 計劃,主要希望 根據各國法律系統的不同差異,適度地調整 Creative Commons 授權。 Fitzgerald 表示,將基礎授權移植到各國司法體系的嘗試,已順利執行中,隨著公共財(the commons)持續成長,這樣的做法將更顯重要。他認為,Creative Commons 的用意並非讓網路上所有內容均可免費下載,而是能建構分散式的版權內容倉儲,供創意人利用以便於進行創作。 Creative Commons 的概念是創作者可將創作物置於特定 Creative Commons 授權之下,允許大眾在特定條件下使用這些創作。所謂特定條件包括:姓名標示(attribution)、非商業性(Noncommercial)、非商業性(ShareAlike)、禁止改作(NoDerivs)。Creative Commons 的授權提供一般性敘述、正式的法律條款、以及機器可閱讀的數位文字。 昆士蘭理工大學明年一月將針對開放內容授權舉辦研討會,會中邀請 Creative Commons 的主要推動者史丹福大學法學教授 Lawrence Lessig,發表專題演說。
相關網址:
1.Creative Commons在澳洲
2.開放內容授權(Open Content Licensing,OCL): 深耕 Creative Comm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