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標審議與再議委員會 (United States Trademark Trial and Appeal Board, TTAB)」是轄於「美國專利商標局 (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 USPTO)」下的特別委員會,負責各項商標近似與爭議申請案件的審議與再議評判。日前 TTAB 駁回了一個將 Open Source Hardware 視為商標字樣的申請案,因其認為 Open Source Hardware 這樣的文字,僅具單純的描述意義 (merely descriptive of technology website services),並不能特別彰顯該商標字樣是指定在哪些產品上,又如何辨別這些產品,而不予核可。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此一商標註冊的申請者,並非「開源硬體協會 (Open Source Hardware Associaton, OSHA)」或是其他浮上台面大力推動 Open Hardware 的其他組織,而是由 FUHU HOLDINGS, INC. 這家商業公司所提出,而進一步細看 Fuhu 提出的申請內容,其將 Open Source Hardware 的相關產品描述為:「一種透過電腦進行的服務,提供一個互動式的網站平台,於其上透過科技的方法,讓平台的使用者可以將其散落各處的社交網絡、帳號、連結,或是 API 服務結合在一起進行管理。」基本上這樣的描述內容,與當前多數人所倡議的 Open Hardware 與 Open Source Hardware 的概念有著極大的落差與不一致,也與 Open Source Hardware 領域指標專案 Arduino、BeagleBone,或 BeagleBoard 等等的運作方式大異其趣,以致於本案 TTAB 的審議委員之一 David Bucher,特別在審議理由書裡旁註自己的不同意見:「與其說 Fuhu 這個申請案是因為 Open Source Hardware 這些字樣僅具描述性質而不予核可,不如說它是因為故意描述錯誤了才被不允核可 (deceptively misdescriptive)!」
無論如何,TTAB 就該申請案應已做了最終的審議,然而在審議之後,不少 Open Source Hardware 的推動者轉而將觀察要點投注至 Fuhu 公司的運作方式及資金來源,其赫然發現背後的出資對象包括國內著名的資通訊產業,或是台資高度相關的其他公司,例如宏碁 (ACER)、富士康 (FOXCONN)、金士頓 (Kingston),以及威盛 (VIA),這是否代表台灣的硬體產業公司已將視野觸角移至 Open Source Hardware 的領域進行關注?或者這只是一個偶然的巧合?但目前為止這種種的想法與疑惑都還無法被證實,有待未來持續觀察,才能夠被釐清與了解了。